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凡鬥之屬皆从鬥。
说文解字
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屬皆从斗。
说文解字注
□士相对,兵杖在后,象斗之形。按此非许语也。许之分部次弟,自云据形系联。□□在前部,故受之以斗。然则当云争也。两□相对象形,谓两人手持相对也。乃云两士相对,兵杖在后,与前部说自相戾,且文从两手,非两士也。此必他家异说,浅人取而窜改许书。虽孝经音义引之,未可信也。都豆切。四部。凡斗之属皆从斗。
遇也。叠韵。凡今人云鬬接者,是遇之理也。周语:谷□鬬,将毁王宫。谓二水本异道而忽相接合为一也。古凡鬬接用鬬字,斗争用斗字。俗皆用鬬为争竞,而斗废矣。从斗□声。都豆切。四部。
十□也。贾昌朝作□十之也。此篆叚借为斗陗之斗,因斗形方直也。俗乃制陡字。象形,有柄。上象斗形,下象其柄也。斗有柄者,葢象北斗。当口切。四部。许说俗字人持十为斗。魏晋以后作□。似□非□,似斤非斤,所谓人待十也。凡斗之属皆从斗。
康熙字典
【唐韻】都豆切【集韻】丁□切,□音鬬。【說文】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廣韻】凡从鬥者,今與門戸字同。【字】鬥右音戟,□字从手,手有所執,左音掬,□字反□,執物則一。
又【集韻】克角切,音搉。鬭也。
《唐韵》:都豆切;《集韵》:丁口切,都读作“鬬”的音。《说文》:两个士人相对,兵器在身后,像争斗的形状。《广韵》:凡是偏旁从“鬥”的字,现在与“门”“户”字相同。《字林》:“鬥”右边读作“戟”,“鬬”字从手,手有所持;左边读作“掬”,“鬬”字反写,持物则一。又《集韵》:克角切,读作“搉”的音。争斗。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又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又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又吳中市魚亦以斗計。【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又【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又【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疏】象斗,染黑。
又【尚書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又【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註】謂斗絕曲入海也。又【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又【集韻】【正韻】□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註】所以沃尸也。【釋文】斗依注,音主。考證:〔【周禮地官司徒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
謹照原文司徒改爲序官。兩革字均改爲草字。
斗。〔古文〕。【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当口切,音陡。【说文】大升也。【群经音辨】升十之也。【史记·李斯传】平斗斛度量。【前汉书·律历志】斗者,聚升之量也。又宿名。【春秋运斗枢】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合为斗。居阴播阳,故称北斗。【易经·丰卦】日中见斗。【疏】日中盛明之时,而斗星显见。【诗经·小雅】维北有斗。【疏】维此天上,其北则有斗星。【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也。【又】衡殷南斗。【注】南斗六星为天庙,丞相大宰之位。又酒器。【诗经·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长三尺,谓其柄也。盖从大器挹之于樽,用此勺耳。【史记·滑稽传】目眙不禁,饮可七八斗。又吴中市鱼亦以斗计。【松陵倡和诗】一斗霜鳞换浊醪。又【前汉书·王莽传】作威斗,长二尺五寸。又【周礼·地官序官掌染革注】染革蓝蒨象斗之属。【疏】象斗,染黑。又【尚书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虫名。虾蟆子也。书形似之。又【史记·封禅书】成山斗入海。【注】谓斗绝曲入海也。又【韩愈答张十一诗】斗觉霜毛一半加。又【集韵】【正韵】肿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礼·春官鬯人】大丧之大渳设斗。【注】所以沃尸也。【释文】斗依注,音主。考证:〔【周礼·地官司徒掌染革注】染革蓝蒨象斗之属。〕谨照原文司徒改为序官。两革字均改为草字。
异体字
共 5 个;另有 3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斗 Unihan:斗 的繁体 鬥(kTraditionalVariant)
- 鬬 Unihan:鬥、鬬(kSemanticVariant)
- 鬦 Unihan:鬥、鬦(kSemanticVariant)
- 鬪 Unihan:鬥、鬪(kSemanticVariant)
- 鬪 Unihan:鬪、鬬(kSemanticVariant)
- 鬭 Unihan:鬥、鬭(kSemantic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玉篇】俗斗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斗字。
- □ 康熙(字形缺失):【篇海】斗本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28 形 · 据《甲骨文编》 · 字头作 鬥、斗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金文 9 形 · 据《金文编》(1985) · 字头作 斗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