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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
楷书
麓
小篆
lù
广韵
卢谷切
康熙部首
鹿部(亥集下)
说文部首
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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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麓 麓 林部 lù 盧谷切 《说文解字》第 182 段

守山林吏也。从林鹿聲。一曰林屬於山爲麓。《春秋傳》曰:"沙麓崩。"

说文解字注

麓 麓 林部 lù 《说文解字注》第 7217 段

守山林吏也。左传: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杜曰:衡鹿,官名也。按鹿者,麓之假借字。天子曰林衡,诸侯曰衡鹿,皆守山林吏也。晋语:史黯曰:主将适蝼而麓不闻。韦曰:麓,主君苑囿者。从林鹿声。卢谷切。三部。按此亦形声包会意。守山林之吏,如鹿之在山也。一曰林属于山为麓。《春秋传》曰:“沙麓崩。”春秋僖公十四年文。三传同。榖梁传曰:林属于山为麓。周礼、王制皆云林麓。郑云:山木生平地曰林,生山足曰麓。诗大雅旱麓毛曰:麓,山足也。葢凡山足皆得偁麓也。亦假借作鹿。易:卽鹿无虞。虞翻曰:山足称鹿。鹿,林也。□,古文从录。录声。

康熙字典

【亥集下】【鹿字部】 《康熙字典》第 2543 段

〔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谷切,音祿。【釋名】山足曰麓。麓,陸也。言水流順陸,燥也。【周禮地官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註】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詩大雅】瞻彼旱麓。【傳】旱,山名。麓,山足也。

又【說文】麓,守山林吏也。

又錄也。【書舜典】納于大麓,烈風雷雨弗迷。【傳】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註】亦曰山足。

又與鹿通。【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穀梁傳】林屬於山爲鹿。

又叶錄直切,音力。【易林】被服文德,升入大麓,四門雍肅,登受大福。福,音逼。考證:〔【周禮地官林衡】掌巡麓之禁令。〕

謹照原文麓字上增林字。

译

〔古文〕【广韵】【集韵】【韵会】【正韵】卢谷切,读音为“禄”。【释名】山的脚部称为麓。麓,就是陆地的意思。是说水流顺着陆地,干燥。【周礼·地官·林衡】掌管巡视山林的禁令并公平地管理守卫。【注】衡量山林的大小以及所生长的植物,竹木生长在平地称为林,山的脚部称为麓。【诗经·大雅】瞻望那旱山的山脚。【传】旱,是山名。麓,是山的脚部。

又【说文解字】麓,是守卫山林的官吏。

又指记录。【尚书·舜典】被安置在大麓,烈风雷雨也不迷失方向。【传】安置舜让他总录万机政务。【注】也指山的脚部。

又与“鹿”相通。【春秋·僖公十四年】沙鹿山崩塌。【谷梁传】树林依附于山称为鹿。

又叶音录直切,读音为“力”。【易林】披戴文德,升入大麓,四门雍容肃穆,登位接受大福。福,读音为“逼”。考证:〔【周礼·地官·林衡】掌管巡视麓的禁令。〕谨照原文在“麓”字前增加“林”字。

异体字

本库字书与 Unihan 里没有找到「麓」的异体;《康熙字典》里有 1 个异体,但原书字形缺失,列不出来。

各条依据
  • □ 康熙(字形缺失):【五音篇海】同麓。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小篆 2 形 · 据《说文解字》,附重文 小学堂原页

「麓」說文‧林部
說文‧林部
古文
「麓」說文古文
說文古文

甲骨文 14 形 · 据《甲骨文编》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麓」粹664 合30268 無名組
粹664合30268無名組
「麓」前2.23.1 合37468 黃組
前2.23.1合37468黃組
「麓」前2.28.3 合37382 黃組
前2.28.3合37382黃組
「麓」後1.11.9 合36955 黃組
後1.11.9合36955黃組
「麓」後1.15.7 合37461 黃組
後1.15.7合37461黃組
「麓」鄴初下.40.7 合35965 黃組
鄴初下.40.7合35965黃組
「麓」京津5301 合37506
京津5301合37506
「麓」乙8688 合35501 黃組
乙8688合35501黃組
「麓」佚426
佚426
「麓」佚518
佚518
「麓」拾6.10 合29409 無名組
拾6.10合29409無名組
「麓」師友2.207
師友2.207
「麓」京津4478 合29410 何組
京津4478合29410何組
「麓」甲598 合28800 無名組
甲598合28800無名組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西周
「麓」麓伯簋 西周 周金三/四十一
麓伯簋周金三/四十一

楚系简帛 1 形 · 据《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麓」新甲3.150
新甲3.150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大篆、小篆取自小学堂「小篆」资料库(字形据北京师范大学说文小篆字库):大篆指《说文》所收籀文;小篆一组先列正篆、注所在部首,再列《说文》重文(古文、篆文、或体等)。

用例

少林寺志 · 史藏 #381
四围山麓麓,一径柏森森。
福州府志万历本 · 史藏 · 卷之七十六 #15214
吴 麓恩贡,复姓林,实之孙。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 史藏 · 卷二十五 #495
云麓漫钞》卷四云:林摅奉使契丹,国中新为碧室,云如中国之明堂,伴使举令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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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