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身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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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惜名,小人爱身。好名羁行,重利无亏。名德不昭,毁谤无损其身;义仁莫名,奸邪不以为患。阳以赞人,置其难堪而不觉;阴以行私,攻其讳处而自存。
译君子爱惜名声,小人爱惜自身。喜好名声会束缚行为,看重利益则没有亏缺。名声与德行不显扬,毁谤也不会损害他的身体;义与仁没有名望,奸邪之人也不将其视为祸患。表面上称赞他人,让人陷入难堪的境地而不自知;暗地里谋取私利,攻击他人的忌讳之处以保全自己。
庶人莫与官争,贵人不结人怨。弱则保命,不可作强;强则敛翼,休求尽善。罪己宜苛,人怜不致大害。责人勿厉,小惠或有大得。
恶无定议,莫以恶为恶者显;善无定评,勿以善为善者安。自怜人怜,自弃人弃。心无滞碍,害不侵矣。
察奸卷第八
奸不自招,忠不自辩。奸者祸国,忠者祸身。
无智无以成奸,其智阴也。有善无以为奸,其知存也。
智不逾奸,伐之莫胜;知不至大,奸者难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为忠;上所弃者,忠亦为奸。
势变而人非,时迁而奸异,其名难恃,惟上堪恃耳。好恶生奸也。人之敌,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
道同方获其利,道异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为奸;忠致祸,人难为忠。奸众而忠寡,世之实也;言忠而恶奸,世之表也。
惟上惟己,去表求实,奸者自见矣。
谋划卷第九
上不谋臣,下或不治;下不谋上,其身难晋;臣不谋僚,敌者勿去。官无恒友,祸存斯虚,势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敌以远,须谋于今;去贼以尽,其谋无忌。欺君为大,加诸罪无可免;枉法不容,纵其为 祸方惩。
上谋臣以势,势不济者以术。下谋上以术,术有穷者以力。臣谋以智,智无及者以害。事贵密焉,不密祸己;行贵速焉,缓则人先。其功反罪,弥消其根;其言设缪,益增人厌。行之不辍,不亦无敌乎?
问罪卷第十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须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
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刑罚卷第十一
致人于死,莫逾构其反也;诱人以服,非刑之无得焉。刑有术,罚尚变,无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祸,愚者惧刑;言以诛人,刑之极也。明者识时,顽者辩理;势以待人,罚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难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亲,罚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证不可得,伪其证率真。刑有不及,陷无不至;不患罪无名,患上不疑也。
人刑者非人也,罚人者非罚也。非人乃贱,非罚乃贵。贱则鱼肉,贵则生死。人之取舍,无乃得此乎?
瓜蔓卷第十二
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荣以荣人者荣,祸以祸人者祸。荣非己莫恃,祸惟他勿纵。罪无实者,他罪可代;恶无彰者,人恶以附。心之患者,置敌一党;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官之友,民之敌;亲之友,仇之敌,敌者无常也。荣之友,败之敌;贱之友,贵之敌,友者有时也。是以权不可废,废则失本,情不可滥,滥则人忌;人不可密,密则疑生;心不可托,托则祸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寻隙求功。饵之以逮,事无悖矣。
译平民不要与官员争辩,显贵不要结下怨恨。势弱时要保全性命,不可逞强;势强时要收敛锋芒,不要追求完美。检讨自己应当苛刻,这样别人怜悯,不会招致大祸。责备他人不要严厉,小恩惠或许能带来大收获。
邪恶没有固定的定论,不要以揭露邪恶为荣耀;善良没有固定的评价,不要以标榜善良为安心。自己怜悯自己,别人才会怜悯;自己放弃自己,别人才会抛弃。心中没有滞碍,祸害就不会侵扰了。
察奸篇第八
奸邪不会自我招致,忠诚不会自我辩解。奸邪危害国家,忠诚危害自身。
没有智慧无法成为奸邪,因为他们的智慧是阴险的。有善行却不足以成为奸邪,因为他们的良知尚存。
智慧不超过奸邪,讨伐他们不能取胜;良知不够宏大,难以抵挡奸邪。忠诚与奸邪可以互相转化。君主所任用的,奸邪也被视为忠诚;君主所抛弃的,忠诚也被视为奸邪。
形势变化而人心不同,时局变迁而奸邪各异,名声难以依赖,只有君主可以依赖。好恶之情滋生奸邪。人们的敌人,不是奸邪也被视为奸邪;人们的朋友,其奸邪也被视为忠诚。
道义相同才能获得利益,道义不同只会遭受祸害。奸邪有益,人人都可以做奸邪;忠诚招祸,人人难做忠诚。奸邪众多而忠诚稀少,这是世间的实情;口头上崇尚忠诚而厌恶奸邪,这是世间的表象。
只有君主和自己,去除表象探求实情,奸邪自然就会显露。
谋划篇第九
君主不谋划臣下,下面可能治理不好;臣下不谋划君主,自身难以晋升;臣下不谋划同僚,敌人无法去除。官场没有永恒的朋友,祸患存在于空虚之中,这是形势使然,智者不会懈怠。预判敌人要长远,必须现在谋划;清除贼人要彻底,谋划时不要有顾忌。欺君是大罪,加上罪行无可避免;枉法不容忍,放纵其罪行才会惩罚。
君主用权势谋划臣下,权势不够的用权术。臣下用权术谋划君主,权术穷尽的用武力。臣下用智慧谋划,智慧不及的用陷害。事情贵在机密,不机密会祸害自己;行动贵在迅速,迟缓则别人抢先。功劳反而变成罪过,要消除其根源;言语设置谬误,会增加别人的厌恶。行动不停止,不也就无敌了吗?
问罪篇第十
法律的善恶,不在于条文,而在于执行;刑罚的根本,不在于惩罚罪行,而在于明确罪行。
人人都可能有罪,定罪必须确定具体的人。罪行不会自我招致,秘密检举就会显露。君主不容忍罪行,没有命令就等待,有命令就逮捕。辩解是常事,审讯时不要怜悯,刑罚不是轻的,没有不招供的。有人抗拒至死,只是畏惧罪行罢了。人没有不结党的,定罪一人可以牵连众人;供词必须没有缺失,善于修饰但不要违背真相。事情到了这一步,罪名就可以成立了。
人不同而心不同,选择软弱的人攻击,他们的精神必然崩溃。
身份相同而恐惧相同,用他们最害怕的东西惩罚,他们必然屈服。怜悯之心不可存留,怜悯别人的人无法证明忠诚。朋友应当重罚,援引朋友的人只会带来祸害。
罪犯或许能免除别人的罪行,难以做到也要去做。
刑罚篇第十一
使人致死,没有比构陷他谋反更有效的;诱使人屈服,不靠刑罚是得不到的。刑罚有方法,惩罚崇尚变化,无所不用其极,人们都会束手就擒。
智者畏惧祸患,愚者恐惧刑罚;用言语诛杀别人,是刑罚的极致。明智的人识时务,顽固的人辩道理;用形势对待别人,是惩罚的开始。
死亡能够承受,痛苦难以忍受,惩罚人取的是他们不能忍受的。士人不能忍受侮辱,人们担心株连亲人,惩罚人打击的是他们不甘心的地方。别人不认罪,加上的罪行超过实际;证据无法获得,伪造的证据显得真实。刑罚有不及之处,陷害无孔不入;不担心罪名没有名目,担心君主不怀疑。
受刑的人不再是人,惩罚人也不是真正的惩罚。不是人所以卑贱,不是惩罚所以尊贵。卑贱则被鱼肉,尊贵则掌握生死。人的取舍,不就在于此吗?
瓜蔓篇第十二
事情不重大,无法震惊世人。案件不牵连众多,功劳就不显著。上面为了求安,下面为了邀宠,冤屈本来就有,无法避免。
荣耀别人的人获得荣耀,祸害别人的人招致祸害。荣耀不靠自己不能依赖,祸害只由他人不要放纵。罪行没有实据的,其他罪行可以替代;邪恶没有显露的,别人的邪恶可以依附。心中担忧的,把敌人安置在一党;情感怨恨的,陷害他们奸邪。
官员的朋友,百姓的敌人;亲信的朋友,仇敌的敌人,敌人是不固定的。荣耀时的朋友,败落时的敌人;卑贱时的朋友,显贵时的敌人,朋友是有时效的。因此权力不可废弃,废弃就失去根本;情感不可滥用,滥用就被人忌讳;人不可过于亲密,亲密就产生怀疑;心不可托付,托付就潜伏祸患。智者不招致自身祸害,能者寻找缝隙求取功劳。用诱饵逮捕,事情就不会违背常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