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藏词征十七 五音法 五音法 书签 诗藏 · 词话 · 第 118–119 段 ¶ ○五音法 ¶ 韵书云:合口为宫,开口为商,卷舌为角,齐齿为征,撮口为羽。又云:喉音为宫,齿音为商,牙音为角,舌音为征,唇音为羽。如上所云,盖即沙门神珙五音声论及所分五音之法。 ← 卷三 四声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