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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子周尹文撰 金山钱氏校本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原序
大道上
大道下
校勘记附逸文
逸文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尹文子一卷。周尹文撰。前有魏黄初末山阳仲长氏序。称条次撰定为上下篇。文献通考作二卷。此本亦题大道上篇。大道下篇。与序相符。而通为一卷。盖后人所合并也。庄子天下篇。以尹文。田骈并称。颜师古注汉书。为齐宣王时人。考刘向说苑。载文与宣王问答。颜盖据此。然吕氏春秋又载其与愍王问答事。殆宣王时人。至愍王时犹在欤。其书本名家者流。大旨指陈治道。欲自处于虚静。而万事万物。则一一综核其实。故其言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周氏涉笔谓其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盖得其真。晁公武读书志以为诵法仲尼。其言诚过。宜为高似孙纬略所讥。然似孙以儒理绳之。谓其淆杂。亦为未允。百氏争鸣。九流并列。各尊所闻。各行所知。自老庄以下。均自为一家之旨。读其文者。取其博辨闳肆足矣。安能限以一格哉。序中所称熙伯。盖缪袭之字。其山阳仲长氏。不知为谁。李献臣以为仲长统。然统卒于建安之末。与所云黄初末者不合。晁公武因此而疑史误。未免附会矣。
原序
尹文子者。盖出于周之尹氏。齐宣王时。居稷下。与宋钘。彭蒙。田骈。同学于公孙龙。公孙龙称之。着书一篇。多所弥纶。庄子曰。不累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于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之。以此白心。见侮不辱。此其道也。而刘向亦以其学本于黄老。大较刑名家也。近为诬矣。余黄初末始到京师。缪熙伯以此书见示。意其玩之而多脱误。聊试条次。撰定为上下篇。亦未能究其详也。山阳仲长氏撰。
大道上
译《尹文子》,周代尹文撰著,金山钱氏校本。钦定《四库全书》提要。原序。《大道》上篇。《大道》下篇。校勘记及附录逸文。逸文。钦定《四库全书》提要。《尹文子》一卷,周代尹文撰著。书前有魏黄初末年山阳仲长氏的序,说是将全书分条编次,撰定为上下两篇。《文献通考》著录为二卷。这个本子也题作《大道上篇》《大道下篇》,与序文相符,但合为一卷,大概是后人合并的。 《庄子·天下篇》把尹文和田骈并称。颜师古注《汉书》,说尹文是齐宣王时人,考察《刘向说苑》所载尹文与宣王的问答,颜师古大概就是据此而言。然而《吕氏春秋》又记载他与齐湣王问答的事情,或许他是宣王时人,到湣王时还在世吧?这部书本来属于名家一流,主旨在于陈述治国之道,希望自己处于虚静状态;至于万事万物,则一一综合考察它们的实际情况。因此其中的言论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周氏《涉笔》说它“由道达到名,由名达到法”,大概得到了它的真实情形。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认为它是诵习、取法仲尼,实在是说过了,应该受到高似孙《纬略》的讥评。不过,高似孙用儒家义理去衡量它,认为内容混杂,也未必恰当。诸子百家争鸣,九流并列,各自尊崇自己的见闻,各自推行自己所知的学说;自老子、庄子以下,都各自成为一家之学。读这部书的人,只要取其博大、善辩、宏阔纵横就够了,怎么能用一种格式去限制它呢?序中所说的“熙伯”,大概是缪袭的字。至于“山阳仲长氏”,不知道是谁。李献臣认为是仲长统,但仲长统死于建安末年,与序中所说的黄初末年不合。晁公武因此怀疑是史书记载有误,但这未免是牵强附会。原序。所谓尹文,大概出自周代尹氏。齐宣王时,他居住在稷下,与宋钘、彭蒙、田骈一起向公孙龙学习,受到公孙龙的称许。他著有一篇书,内容多有综合贯通之处。《庄子》说:不被外物牵累,不随便取悦他人,不嫉恨众人,希望天下安宁,使百姓得以保全生命;对于自己和他人的奉养,全部满足便停止,以此使内心清白;受到侮辱也不以为耻辱——这就是他的道术。刘向也认为他的学说根本出于黄老,大体上属于刑名家。近来有人对此加以诬说。黄初末年,我刚到京师,缪熙伯把这部书拿给我看。我料想书中多有脱漏和错误,姑且试着分条编次,撰定为上下两篇,但也未能详尽考究。山阳仲长氏撰。《大道》上篇。
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宝。是道治者。谓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谓之不善人。善人之与不善人。名分日离。不待审察而得也。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量是也。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不可相乱。亦不可相无。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恶名命恶。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顽嚚凶愚。命恶者也。今即圣贤仁智之名。以求圣贤仁智之实。未之或尽也。即顽嚚凶愚之名。以求顽嚚凶愚之实。亦未或尽也。使善恶尽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辩也。名称者。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则物之通称。牛则物之定形。以通称随定形。不可穷极者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设复言好人。则彼属于人也。则好非人。人非好也。则好牛好马好人之名自离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乱也。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辩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征。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征。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多少。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以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顽嚚聋瞽。可以察慧聪明。同其治也。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备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能。左右前后之宜。远近迟疾之间。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全治而无阙者。大小多少。各当其分。农商工仕。不易其业。老农长商。习工旧士。莫不存焉。则处上者何事哉。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君子非乐有言。有益于治。不得不言。君子非乐有为。有益于事。不得不为。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阵。周务而巳。故明主不为治外之理。小人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亦知言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损于事。而不能不为。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辩。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求名而巳。故明主诛之。古语曰。不知无害于君子。知之无损于小人。工匠不能。无害于巧。君子不知。
译大道没有形体,称说器物便有名称。所谓名称,就是用来确定形体的;形体由名称确定,所以名称不能有差错。因此仲尼说:“一定要先正名吧!”名称不正,言语就不能顺当。大道本身不可称说,但众多事物必然要有名称。名称产生于不可称说的大道,于是各种形体自然各自呈现方圆等形状;名称产生于方圆等形状,于是各种名称各得其所对应的对象。以大道治理天下,那么名、法、儒、墨都会自行废弃;以名、法、儒、墨治理天下,就不能脱离大道。老子说:“道,是万物深藏的奥府,是善人的珍宝,也是恶人所珍视的东西。”以道治理天下的人,称作善人;借助名、法、儒、墨治理天下的人,称作不善人。善人与不善人的名分日益分明,不必等到详细考察就能看出。大道不足以治理,就使用法;法不足以治理,就使用术;术不足以治理,就使用权;权不足以治理,就使用势。使用势之后又返回到权,使用权之后又返回到术,使用术之后又返回到法,使用法之后又返回到道。使用道,就无为而自行得到治理。所以到了穷尽之处,就追究终点;追究终点,又返回起点。始终相互承接,没有穷尽。有形体的事物一定有名称,有名称的事物未必有形体。只有形体而没有名称,未必就失去方圆、白黑等实际情状;有了名称,就不能不加以寻究。名称用来检验差别,所以也有名称来检验形体;形体用来确定名称,名称用来确定事情,事情用来检验名称。考察其中所以然,那么形体、名称与事情、万物的道理就没有什么隐藏的了。名称有三类,法有四种。一是给事物命名的名称,如方、圆、白、黑;二是毁誉的名称,如善、恶、贵、贱;三是比况称谓的名称,如贤、愚、爱、憎。一是不变的法,如君臣、上下;二是齐一风俗的法,如能与鄙、同与异;三是治理众人的法,如庆赏、刑罚;四是平准衡量的法,如律、度、权、量。术,是君主秘密使用的手段,群臣不能任意窥探;势,是控制法令的利器,群臣不能任意施用。君主有术,却让群臣能够窥见并非术的奥秘的原因,在于有势;让群臣能够施行并非势所能承受之事的原因,也在于有势。大体说来,关键在于先正定名分,使彼此不相侵杂;这样以后,术才能保密,势才能专一。名称,是用来命名形体的;形体,是用来应合名称的。然而,形体并不就是正名,名称也不就是正形;这样,形体与名称显然各不相同。二者不能混乱,也不能彼此废弃。没有名称,所以大道不可称说;有了名称,所以名称能够确定形体。如今万物都具备而存在。如果不用名称去确定它们,就会混乱;各种名称都已列出,如果不用形体去与之相应,就会乖离。所以形体和名称不能不端正。给善命名为善,给恶命名为恶,因此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是给善命名;顽、嚚、凶、愚,是给恶命名。现在即使依据圣贤仁智这些名称,去寻求圣贤仁智的实际,也未必能完全相符;即使依据顽嚚凶愚这些名称,去寻求顽嚚凶愚的实际,也未必能完全相符。假如善恶确实都各有分别,即使还不能完全穷尽事物的实际,也不必担心名称有所差错。所以说,名称不能不辨析。所谓名称,是用来区别彼此、检验虚实的。自古至今,没有不用名称而获得成功的,也没有用错名称而不失败的。失败,是由于名分混乱;成功,是由于名分明察。现在亲近贤人而疏远不肖者,奖赏善人而惩罚恶人。贤与不肖、善与恶的名称,应该属于彼方;亲与疏、赏与罚的称谓,应该属于我方。我与彼方又各有名称,这就是名称分辨清楚。把贤与不肖称作亲与疏,把善与恶称作赏与罚,把彼方和我方合并为一个称谓而不加区别,就是名称混乱。所以说,名称和称谓不能不仔细考察。俗语说“好牛”,又说“不可不察”。“好”是事物的通称,“牛”是事物的确定形体。用通称去随附确定的形体,是没有穷尽的。假如再说“好马”,通称“好”又连接到“马”上,那么“好”所能通指的对象就没有固定范围。假如再说“好人”,这个“好”便属于“人”,于是“好”并不等于“人”,“人”也不等于“好”,这样“好牛”“好马”“好人”这些名称就各自分离了。所以说,名分不能相互混乱。五色、五声、五臭、五味,这四类事物自然存在于天地之间,并不是为了等待人来使用;人必然使用它们,但终身各有爱憎好恶,却不能辨清其中的名分。名称应该属于彼方,名分应该属于我方。我喜爱白色而厌恶黑色,喜欢宫商之商声而舍弃征声,喜欢膻味而厌恶焦味,喜欢甘味而厌恶苦味。白黑、商征、膻焦、甘苦,是彼方的名称;爱憎、取舍、好恶、嗜逆,是我方的名分。确定了这些名称和名分,万事就不会混乱。因此,人用度来审定长短,用量来承受多少,用衡来平定轻重,用律来调和清浊,用名称来考察虚实,用法来确定治乱,用简约来治理烦乱迷惑,用容易驾驭险难,使万事都归于一,使各种制度都以法为准。归于一,是简约的极致;以法为准,是容易的极致。这样,顽嚚、聋瞽之人,也可以考察事理而达到聪慧明察,大家共同接受同样的治理。天下万事,不可能全部由一个人胜任。如果要求一个人具备天下所有事情的才能,那么即使贤人圣人也会感到困难。假如一个人能够具备天下各种事务的才能,适合处理左右前后的事情、远近迟速之间的差异,也必然有不能兼顾的地方。只要有不能兼顾之处,治理就会有缺失。能够全面治理而没有缺失,就是大事小事、多少各自符合自己的名分;农、商、工、仕不改变自己的职业,年长的农民、资深的商人、熟练的工匠、资深的士人都各自存在。这样,居于上位的人还要做什么呢?所以,有道理却对治理没有益处的,君子不说;有才能却对事情没有益处的,君子不做。君子并不是喜欢说话,而是因为有益于治理,不得不说;君子并不是喜欢做事,而是因为有益于事务,不得不做。因此,他所说的,不超出名、法、权、术;他所做的,不超出农耕、军阵,只是周全地处理事务罢了。所以明主不讲治理之外的道理,小人却必定谈论事务之外的才能。小人也知道谈论这些会损害治理,却不能不谈;小人也知道施展这些才能会损害事务,却不能不做。因此,他所说的,极尽于儒墨是非的争辩;他所做的,极尽于固执虚伪、偏执抗拒的行为,只是为了求取名声。所以明主诛除他们。古语说:“不知道,对君子没有害处;知道了,对小人也没有损害。工匠不会某种技艺,对他的巧技没有妨害;君子不知道某事,对治理也没有妨害。”这确实如此。
无害于治。此信矣。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为善与众行之。为巧与众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贵工倕之巧。不贵其独巧。贵其能与众共巧也。今世之人。行欲独贤。事欲独能。辩欲出群。勇欲绝众。独行之贤。不足以成化。独能之事。不足以周务。出群之辩。不可为户说。绝众之勇。不可与征阵。凡此四者。乱之所由生。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立法以理其差。使贤愚不相弃。能鄙不相遗。能鄙不相遗。则能鄙齐功。贤愚不相弃。则贤愚等虑。此至治之术也。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私不行。非无欲。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然则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制之有道也。田骈曰。天下之士。莫肯处其门庭。臣其妻子。必游宦诸侯之朝者。利引之也。游于诸侯之朝。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名限之也。彭蒙曰。雉兔在野。众人逐之。分未定也。鸡豕满市。莫有志者。分定故也。物奢则仁智相屈。分定则贪鄙不争。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转。何苦物之失分。故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皆非我用。因彼所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奚患物之乱乎。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智非能智而智。愚非能愚而愚。好非能好而好。丑非能丑而丑。夫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则智好何所贵。愚丑何所贱。则智不能得夸愚。好不能得嗤丑。此为得之道也。道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怨。富贵者不骄。愚弱者不慑。智勇者不陵。定于分也。法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富贵者不敢陵贫贱。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此法之不及道也。世之所贵。同而贵之谓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谓之物。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所共去。故心皆殊而为行若一。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此俗之所齐。物之所饰。故所齐不可不慎。所饰不可不择。昔齐桓好衣紫。阖境不鬻异采。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为治以矫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检之。累于俗。饰于物者。不可与为治矣。昔晋国苦奢。文公以俭矫之。乃衣不重帛。食不异肉。无几时。人皆大布之衣。脱粟之饭。越王句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居上者之难。如此之验。圣王知人情之易动。故作乐以和之。制礼以节之。在下者不得用其私。故礼乐独行。礼乐独行。则私欲寝废。私欲寝废。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若使遭贤则治。遭愚则乱。是治乱系于贤愚。不系于礼乐。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殁。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则乱多而治寡。乱多而治寡。则贤无所贵。愚无所贱矣。处名位虽不肖下愚。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于不肖与仁贤。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持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义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所得不肖者。触地是焉。故曰礼义成君子。君子未必须礼义。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无名利。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科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务。故有守职效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接万物使分别。海内使不杂。见侮不辱。见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斗。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守职分使不乱。慎所任而无私。饥饱一心。毁誉同虑。赏亦不忘。罚亦不怨。此居下之节。可为人臣矣。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宣王好射。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试之。中关而止。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宣王悦之。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而终身自以为九石。三石实也。九石名也。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
译做善事却使别人无法跟从,这是只顾自己行善;施展技巧却使别人无法跟从,这是只顾自己逞巧。还没有穷尽善与巧的道理。做善事要和众人一起实行,施展技巧要和众人一起发挥,这才是善中之善、巧中之巧。圣人治理天下可贵之处,不在于只由自己治理,而在于能够和众人共同治理;工倕的技巧可贵之处,不在于只由他自己巧,而在于能够和众人共同施巧。如今世上的人,行为希望独自贤能,做事希望独自胜任,辩说希望超过群体,勇力希望绝伦超众。独自实行贤能,不足以完成教化;独自胜任事务,不足以周遍处理事情;超出群体的辩说,不可能逐户说明;超越众人的勇力,不能用于共同作战。这四种情况,都是混乱产生的原因。因此圣人任用道来铲平险阻,建立法来治理差异,使贤者和愚者不被相互抛弃,使有能者和能力低下者不被遗弃。能力高下都不被遗弃,能力高下就能共同建功;贤者愚者都不被抛弃,贤者愚者就能共同思虑。这是最高的治理方法。名分确定,万物就不会争竞;名分明晰,私欲就不能施行。万物不争竞,并不是没有心思,而是因为名分已定,所以无处安放心思;私欲不施行,并不是没有欲望,而是因为名分明晰,所以无处安放欲望。既然如此,人人都有心思和欲望,却能够同于无心无欲,原因就在于有制约它们的道理。田骈说:“天下的士人,没有谁肯安居在自己的门庭,侍奉自己的妻子儿女;一定要到诸侯的朝廷中游历求仕,是利益引诱他们。游历诸侯的朝廷,都立志做卿大夫,却没有人想与诸侯相比,是名分限制了他们。”彭蒙说:“野外有雉兔,众人都去追逐,是因为名分还没有确定;鸡猪满布市场,却没有人打它们的主意,是因为名分已经确定。事物过于奢侈,仁义和智慧就会相互压倒;名分确定,贪婪鄙陋的人就不会争夺。圆形物体的转动,并不是它自己能转才转,而是不得不转;方形物体的停止,并不是它自己能停才停,而是不得不停。顺着圆形物体自行转动的性质,使它不能停止;顺着方形物体自行停止的性质,使它不能转动。何必担心事物失去自己的名分呢?因此,应当凭借贤者有用,使他不得不用;凭借愚者无用,使他不得使用。使用与不使用,都不是由我来强行使用;因循他们各自可用或不可用的情形,就自然得到适当的使用,何必担心事物混乱呢?万物都不能使自己具有某种才能,也不能自己知道自己。聪明并不是自己能聪明而聪明,愚笨并不是自己能愚笨而愚笨;美好并不是自己能美好而美好,丑陋并不是自己能丑陋而丑陋。既然不能自己造就自己的才能,也不能自己认识自己,那么智慧和美好有什么值得尊贵,愚笨和丑陋有什么值得鄙贱?这样,聪明就不能向愚笨夸耀,美好就不能嘲笑丑陋。这就是取得事物实情的道理。” 道在世间实行,贫贱者就不怨恨,富贵者就不骄傲,愚弱者就不恐惧,智勇者就不欺凌,这是因为名分已经确定。法在世间实行,贫贱者不敢怨恨富贵者,富贵者不敢欺凌贫贱者,愚弱者不敢希望胜过智勇者,智勇者不敢鄙视愚弱者。这就是法不及道的地方。世人所尊贵的,大家共同尊贵它,叫作风俗;世人所使用的,大家共同使用它,叫作事物。假如违背众人,风俗就不赞同;假如嫉恨众人,风俗就共同排斥。因此,内心各不相同,而行为看起来却像是一致的;各自的爱好不同,而资用却必然相同。这就是风俗所齐一的,事物所装饰的。所以齐一风俗不能不慎重,装饰事物不能不选择。过去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齐国全境就不再出售其他颜色的衣料;楚庄王喜爱纤细的腰身,全国人都呈现饥饿的脸色。上位者用来率领下位者的方式,正是治乱产生的原因。所以风俗如果败坏,必定制定治理措施加以矫正;事物如果过度,必定建立制度加以检束。被风俗牵累、被事物装饰的人,不能参与治理。过去晋国苦于奢侈,晋文公用节俭来矫正,于是衣服不穿多层丝帛,饮食不吃不同种类的肉。不久,人人都穿粗布衣服,吃脱壳不精的米饭。越王勾践谋划报复吴国,想使人勇敢,路上遇到一只发怒的青蛙,便俯身向它致敬。过了几年,百姓无论老少,面对敌人即使是汤火也不躲避。居于上位者的困难,就有这样的验证。圣王知道人的情感容易受到触动,所以制作音乐来调和它,制定礼制来节制它,使处于下位的人不能任意行使私意。因此礼乐能够独自实行。礼乐独自实行,私欲就渐渐废止;私欲废止,遇到贤者和遇到愚者的结果就相同了。假如遇到贤者便治理得好,遇到愚者便混乱,那么治乱就取决于贤愚,而不取决于礼乐;这就是圣人的方法,与圣主一起灭亡了。治理时代的法度,到了改朝换代便无人使用,于是混乱多而治理少;混乱多而治理少,贤者就没有什么可尊贵,愚者也没有什么可鄙贱了。处在名位上,即使是不肖的下愚,事物也不会疏远他;亲疏取决于权势利益,并不取决于不肖或仁贤。我也不敢据此认为这是天理,只能说是地势自然如此。如今天地之间,不肖者实在多,仁贤者实在少;趋利的情感,不肖者大多具有;廉耻的情感,仁贤者偏多。现在用礼义来招引仁贤,所得的仁贤者万中未必有一;用名利来招引不肖者,所得的不肖者到处都是。所以说,礼义成就君子,但君子未必一定要靠礼义;名利治理小人,而小人不可没有名利。庆赏、刑罚,是君主的事务;守职、效能,是臣下的职责。君主考核功劳、决定升降,所以有庆赏刑罚;臣下各自谨慎办理职责,所以有守职效能。君主不能参与臣下的职责,臣下不能侵夺君主的事务;上下互不侵夺,叫作名分端正。名分端正,法令就顺当。接触万物,使它们各有区别;使海内不相混杂;受到侮辱不以为耻,受到推许不自以为傲;禁止暴乱,停止战争,挽救世间的争斗——这是仁君的德行,可以成为君主。守住职分使其不乱,谨慎对待所任之事而没有私心,饥饱保持同一心态,毁誉采取同样的考虑,得到赏赐不忘本,受到惩罚也不怨恨——这是处于下位者的节操,可以成为臣子。世上有因名称而得到实际的,也有因名称而失去实际的。齐宣王喜欢射箭,喜欢听别人说他能使用强弓。其实他所用的弓不过三石,却拿出来给左右看。左右都拉弓试验,拉到关隘处便停止,都说:“不低于九石,除了大王谁能使用这样的弓?”宣王很高兴。这样,宣王实际使用的不过三石,却终身自以为能用九石。三石是实际,九石是名称。宣王喜欢那个名称,却丧失了实际。齐国有个黄公,喜欢谦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举国无双的美人;因为她们美丽,黄公常常谦逊地贬低她们,说她们丑陋。丑陋的名称远近传播。
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不姝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矣。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有凤凰,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则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凰。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欲图之。谓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一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弃。殃可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贺曰。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玉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吾所不敢诬。是者常是。非者常非。亦吾所信。然是虽常是。有时而不用。非虽常非。有时而必行。故用是而失有矣。行非而得有矣。是非之理不同。而更兴废。翻为我用。则是非焉在哉。观尧舜汤武之成。或顺或逆。得时则昌。桀纣幽厉之败。或是或非。失时则亡。五伯之主亦然。宋公以楚人战于泓。公子目夷曰。楚众我寡。请其未悉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不鼓不成列。寡人虽亡国之余。不敢行也。战败。楚人执宋公。齐人弑襄公。立公孙无知。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既而无知被杀。二公子争国。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既而使鲁人杀纠。召忽死之。征夷吾以为相。晋文公为骊姬之谮。出亡十九年。惠公卒。赂秦以求反国。杀怀公子而自立。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二君不正。霸业遂焉。己是而举世非之。则不知己之是。己非而举世是之。亦不知己所非。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非己所独了。则犯众者为非。顺众者为是。故人君处权乘势。处所是之地。则人所不得非也。居则物尊之。动则物从之。言则物诚之。行则物则之。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国乱有三事。年饥。民散。无食以聚之则乱。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有食以聚民。有法而能行。国不治。未之有也。大道下
译女儿年纪过了婚嫁年龄,全国却没有人来聘娶。卫国有个鳏夫,偶然娶了她们,果然是举国无双的美人。这才说道:“黄公喜欢谦逊,所以毁谤自己的女儿,说她们不美。”于是人们争相送礼求娶。她们确实是举国无双的美人,这是实际;丑陋是名称。这就是违背名称而得到实际。楚国有个人挑着山鸡,路人问:“这是什么鸟?”挑山鸡的人骗他说:“是凤凰。”路人说:“我听说有凤凰,今天竟亲眼见到了。你要卖它吗?”回答说:“是。”路人说:“那么十金。”挑山鸡的人不答应,路人请求加倍,他才卖给路人。路人将要把它献给楚王,过了一夜鸟却死了。路人顾不得心疼钱,只遗憾不能把它献给楚王。国人把这件事传开,都以为这是真凤凰,认为它珍贵,想把它献上去,事情终于传到了楚王那里。楚王感念路人想献给自己的心意,召见他,厚加赏赐,赏金超过买鸟的钱十倍。魏国有个农夫在野外耕作,得到一块直径一尺的宝玉,却不知道那是玉,便告诉邻居。邻人暗中想谋取它,对他说:“这是怪石。收藏它,对你家没有好处,不如再把它还回去。”农夫虽然怀疑,还是把它带回家,放在廊下。当天夜里玉发出光明,光照满一室。农夫全家大为恐惧,又去告诉邻人。邻人说:“这是怪异的征兆,赶快丢弃它,灾祸就可以消除。”于是农夫急忙把它丢在远野。不久,邻人把玉偷走,献给魏王。魏王召来玉工鉴定。玉工远远望见玉,便拜了两拜站起来,恭敬地祝贺说:“大王得到的是天下的宝物,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玉。”魏王问它的价值,玉工说:“这块玉没有相当的价格可以估量;即使拥有五座城池,也只能勉强一看。”魏王立即赏赐献玉者千金,并让他长期享受上大夫的俸禄。凡是天下万事,都有是有非,这是我不敢欺骗您的。是通常总是是,非通常总是非,也是我所相信的。然而,是虽然通常为是,有时却不能采用;非虽然通常为非,有时却必定实行。因此,采用是会有所失,实行非也会有所获。是非的道理并不固定,却会交替兴废,反过来为我所用,那么是非究竟在哪里呢?观察尧、舜、汤、武成就功业,有时顺势,有时逆势,得到时机就昌盛;桀、纣、幽、厉失败,有时所为是,有时所为非,失去时机就灭亡。五霸之主也是这样。宋襄公在泓水与楚军作战,公子目夷说:“楚军人多,我军人少,请趁他们还没有全部渡过河时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可以。我听说不应攻击尚未列成阵势的敌人。我虽然是亡国后裔,也不敢这样做。”结果宋军战败,楚人俘获宋襄公。齐国人杀死齐襄公,拥立公孙无知。召忽、管夷吾奉公子纠逃往鲁国,鲍叔牙奉公子小白逃往莒国。〔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里〕 不久公孙无知被杀,两个公子争夺国君之位。公子纠本来应当即位,但小白先回到齐国,所以齐人拥立了他。后来齐国让鲁国人杀死公子纠,召忽为公子纠而死,并征召管夷吾任相。晋文公因遭骊姬的谗言,逃亡十九年;晋惠公死后,他用财物贿赂秦国以求返回晋国,杀死怀公之子而自行即位。一个国君行为正当,却不能免于被俘;两个国君行为不正,霸业却由此成就。自己认为正确而天下人都说不对,就不知道自己哪里正确;自己认为不对而天下人都说正确,也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对。既然这样,是非就会随着众人的评价而成为正误,并不是自己独自能够明白的;违背众人就是非,顺从众人就是是。因此君主处在掌握权力、凭借形势的位置,处于众人认为正确的地位,便没有人能够说他不对。他安居时万物尊奉他,行动时万物跟从他,说话时万物相信他,行动时万物以他为准则。这就是处在万物之上、驾驭群臣的原因。国家混乱有三件事:年成饥荒,百姓离散,没有粮食聚集他们,就会混乱;治理国家没有法,也会混乱;有法却不能实行,也会混乱。有粮食聚集百姓,有法而能够实行,国家却不能治理好,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大道》下篇。
仁义礼乐。名法刑赏。凡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也。故仁以道之。义以宜之。礼以行之。乐以和之。名以正之。法以齐之。刑以威之。赏以劝之。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礼者。所以行恭谨。亦所以生惰慢。乐者。所以和情志。亦所以生淫放。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陵暴。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凡此八术。无隐于人而常存于世。非自显于尧汤之时。非自逃于桀纣之朝。用得其道则天下治。失其道则天下乱。过此而往。虽弥纶天地。笼络万品。治道之外。非群生所餐挹。圣人错而不言也。凡国之存亡有六征。有衰国。有亡国。有昌国。有强国。有治国。有乱国。所谓乱亡之国者。凶虐残暴不与焉。所谓强治之国者。威力仁义不与焉。君年长多媵。少子孙。疏宗族。衰国也。君宠臣。臣爱君。公法废。私欲行。乱国也。国贫小。家富大。君权轻。臣势重。亡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凶恶残暴而后弱也。虽曰见存。吾必谓之亡者也。内无专宠。外无近习。支庶繁字。长幼不乱。昌国也。农桑以时。仓廪充实。兵甲劲利。封疆修理。强国也。上不胜其下。下不能犯其上。上下不相胜犯。故禁令行。人人无私。虽经险易而国不可侵。治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威力仁义而后强。虽曰见弱。吾必谓之存者也。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先诛者。非谓盗。非谓奸。此二恶者。一时之大害。非乱政之本也。乱政之本。下侵上之权。臣用君之术。心不畏时之禁。行不轨时之法。此大乱之道也。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辨。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语曰。佞辩可以荧惑鬼神。曰。鬼神聪明正直。孰曰荧惑者。曰。鬼神诚不受荧惑。此尤佞辩之巧。靡不入也。夫佞辩者。虽不能荧惑鬼神。荧惑人明矣。探人之心。度人之欲。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纳人于邪恶而求其利。人喜闻己之美也。善能扬之。恶闻己之过也。善能饰之。得之于眉睫之闲。承之于言行之先。语曰。恶紫之夺朱。恶利口之覆邦家。斯言足畏而终身莫悟。危亡继踵焉。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奇者。权术是也。以权术用兵。万物所不能敌。凡能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则己无事焉。己无事。则得天下矣。故失治则任法。失法则任兵。以求无事。不以取强。取强则柔者反能服之。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凡民之不畏死。由刑罚过。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由生之可乐也。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人君之所宜执。臣下之所宜慎。田子读书。曰。尧时太平。宋子曰。圣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侧。越次答曰。圣法之治以至此。非圣人之治也。宋子曰。圣人与圣法。何以异。彭蒙曰。子之乱名甚矣。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理出于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此万物之利。唯圣人能该之。宋子犹惑。质于田子。田子曰。蒙之言然。庄里丈人。字长子曰盗。少子曰殴。盗出行。其父在后。追呼之曰。盗。盗。吏闻。因缚之。其父呼殴喻吏。遽而声不转。但言殴殴。吏因殴之。几殪。康衢长者。字僮曰善搏。字犬曰善噬。宾客不过其门者三年。长者怪而问之。乃实对。于是改之。宾客往复。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怀璞。谓郑贾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父之于子也。
译仁、义、礼、乐,名、法、刑、赏,这八种东西,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的方法。所以用仁来引导,用义来使其适宜,用礼来推行,用乐来调和,用名来正定,用法来齐一,用刑来威慑,用赏来劝勉。仁,是用来广泛施予万物的,也会产生偏私;义,是用来树立节操、推行行为的,也会造成浮华虚伪;礼,是用来推行恭敬谨慎的,也会产生懈怠傲慢;乐,是用来调和情感志意的,也会产生淫逸放纵;名,是用来端正尊卑的,也会产生自矜和篡夺;法,是用来齐一众人差异的,也会使名分乖离;刑,是用来威慑不服者的,也会产生欺凌暴虐;赏,是用来劝勉忠诚有能者的,也会产生鄙陋争夺。这八种方法,没有什么隐藏在人心之外,而常常存在于世间;并不是只在尧、汤之时显现,也不是在桀、纣的朝廷中自行消失。使用得当,天下就治理;使用失当,天下就混乱。超出这些范围,即使包罗天地、统摄万物,也属于治理之道以外,并不是众生所能取用的,圣人对此错置而不谈。凡是国家的存亡,有六种征象:有衰弱的国家,有灭亡的国家,有昌盛的国家,有强大的国家,有治理得好的国家,有混乱的国家。所谓混乱、灭亡的国家,…… 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凶恶、虐害、残暴的情形出现。所谓强大、治理得好的国家,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威力、仁义都具备。君主年长,妾媵很多,子孙很少,疏远宗族,这是衰弱的国家。君主宠爱臣下,臣下爱护君主,公法废弃,私欲盛行,这是混乱的国家。国家贫穷狭小,臣家富有庞大,君主权力轻,臣下势力重,这是灭亡的国家。这三种征象,并不需要等到凶恶残暴出现之后才会使国家衰弱;即使说它还存在,我也一定认为它已经灭亡了。宫内没有专宠,宫外没有亲近的幸臣,旁支庶子繁多,长幼秩序不乱,这是昌盛的国家。农耕桑蚕依时进行,仓廪充实,兵器铠甲坚利,疆界修治,这是强大的国家。上位者不能压制下位者,下位者不能侵犯上位者,上下互不压制侵犯,所以禁令能够施行,人人没有私心;即使经历险阻和平易,国家也不可被侵犯,这是治理得好的国家。这三种征象,并不需要等到威力、仁义具备之后才称强大;即使说它表面上弱小,我也一定认为它仍然存在。治理者兴起,必定有首先诛除的对象。首先诛除的并不是盗贼,也不是奸人;这两种恶人,只是暂时的大害,并不是政治混乱的根本。政治混乱的根本,是下位者侵犯上位者的权力,臣下运用君主的权术,内心不畏惧当时的禁令,行为不遵守当时的法令,这是导致大乱的道路。孔丘代理鲁国宰相,七天便诛杀少正卯。门人进来问道:“少正卯,是鲁国的知名人物。夫子主持政事却首先诛杀他,难道不会有失误吗?”孔子说:“坐下,我告诉你其中的缘故。人的恶行有五种,盗窃、奸邪、私欲不包括在内。一是心思通达而险诈;二是行为邪僻而固执;三是言辞虚伪而善辩;四是记忆力强而知识广博;五是顺从错误而加以润饰。一个人只要有其中一种,就免不了受到君子的诛罚,而少正卯五种全有。因此,他居处时足以聚集门徒结成群体,谈说时足以粉饰邪说、迷惑众人,记忆力强足以颠倒是非、独立自立;这是小人中的雄杰,不可不诛。因此,汤诛杀尹谐,文王诛杀潘正,太公诛杀华士,管仲诛杀付里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这六个人处在不同时代,却有同样的心术,不可不诛。《诗经》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这确实值得畏惧。俗语说,奸佞的辩说可以迷惑鬼神。有人问:鬼神聪明正直,谁说它们会被迷惑?回答说:鬼神确实不会受迷惑,这正说明奸佞辩说的技巧无孔不入。奸佞善辩的人虽然不能迷惑鬼神,却显然能够迷惑人。他窥探人的内心,揣度人的欲望,顺从人的嗜好而不敢违逆,把人引入邪恶以谋求自己的利益。人喜欢听到别人赞美自己,奸佞者善于宣扬这些;人厌恶听到自己的过错,奸佞者善于替他掩饰。他能从人的眉眼之间察知心意,在人的言语行动之前迎合他。俗语说:“厌恶紫色夺去朱色的地位,厌恶花言巧语使国家覆亡。”这样的话足以令人畏惧,但人终身也不能醒悟,危险和灭亡便接踵而来。老子说:“用正道治理国家,用奇术用兵,用无事取得天下。”所谓政,就是名和法;用名法治理国家,万物不能扰乱它。所谓奇,就是权术;用权术用兵,万物不能抵挡它。凡是能够运用名、法、权、术,矫正并抑制残暴的情欲,自己就可以无事;自己无事,就能取得天下。所以失去治理就任用法,失去法就任用兵,是为了求得无事,并不是为了取得强大;取得强大,反而会使柔弱者有机会制服它。老子说:“百姓不怕死,怎么能用死来吓唬他们?”百姓不怕死,是因为刑罚过重;刑罚过重,百姓就不依赖自己的生存,既然活着没有什么可依赖的,就把君主的威势看得微不足道。刑罚适中,百姓就害怕死亡;害怕死亡,是因为活着有可喜爱的地方。知道活着值得喜爱,所以可以用死亡来威慑他们。这是君主应当掌握的原则,也是臣下应当谨慎的地方。田子读书,说:“尧在位时天下太平。”宋子说:“这是圣人治理造成的吗?” 彭蒙在旁边,越过次序回答说:“这是圣法治理造成的,不是圣人亲自治理造成的。”宋子说:“圣人与圣法有什么不同?”彭蒙说:“您的名分混乱得太厉害了。圣人,是从自己出发;圣法,是从事理出发。事理从自己出发,自己就不等于事理;自己能够产生事理,事理就不等于自己。所以圣人治理,是独自治理;圣法治理,就没有不能治理的。这是万物的利益,只有圣人才能全部包括。”宋子仍然困惑,便向田子询问。田子说:“彭蒙说得对。”有个村里的老人,给大儿子取字叫“盗”,给小儿子取字叫“殴”。大儿子盗外出,父亲在后面追赶呼喊:“盗!盗!”官吏听见了,便把他捆起来。父亲呼喊“殴”来告诉官吏,仓促之间声音不能转变,只能说“殴!殴!”官吏于是殴打他,几乎把他打死。康衢有位长者,给童仆取字叫“善搏”,给狗取字叫“善噬”。宾客有三年没有经过他的门。长者感到奇怪,询问缘故,童仆如实回答。于是长者为他们改了名字,宾客才往来如常。郑国人把未经雕琢的玉叫作“璞”,周国人把没有腌制的老鼠叫作“璞”。周国人怀里藏着一只“璞”,对郑国商人说:“想买璞吗?”郑商说:“想。”周人拿出璞给他看,原来是老鼠。郑商于是道歉,不肯购买。父亲对于儿子也是这样。
令有必行者。有必不行者。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汝无敢恨。汝无敢思。令必不行者也。故为人上者。必慎所令。凡人。富则不羡爵禄。贫则不畏刑罚。不羡爵禄者。自足于己也。不畏刑罚者。不赖存身也。二者为国之所甚。而不知防之之术。故令不行而禁不止。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则无以为治。无以为治。是人君虚临其国。徒君其民。危乱可立而待矣。今使由爵禄而后富。则人必争尽力于其君矣。由刑罚而后贫。则人咸畏罪而从善矣。故古之为国者。无使民自贫富。贫富皆由于君。则君专所制。民知所归矣。贫则怨人。贱则怨时。而莫有自怨者。此人情之大趣也。然则不可以此是人情之大趣。而一非之。亦有可矜者焉。不可不察也。今能同算钧而彼富我贫。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才钧智同。而彼贵我贱。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其敝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虽曰智能之同。是不达之过。虽君子之邮。亦君子之怒也。人贫则怨人。富则骄人。怨人者。苦人之不禄施于己也。起于情所难安而不能安。犹可恕也。骄人者无苦。而无故骄人。此情所易制而弗能制。弗可恕矣。众人见贫贱。则慢而疏之。见富贵。则敬而亲之。贫贱者有请赇于己。疏之可也。未必损己。而必疏之。以其无益于物之具故也。富贵者有施与己。亲之可也。未必益己而必亲之。则彼不敢亲我矣。三者独立。无致亲致疏之所。人情终不能不以贫贱富贵易虑。故谓之大惑焉。穷独贫贱。治世之所共矜。乱世之所共侮。治世非为矜穷独贫贱而治。是治之一事也。乱世亦非侮穷独贫贱而乱。亦是乱之一事也。每事治则无乱。乱则无治。视夏商之盛。夏商之衰。则其验也。贫贱之望富贵甚微。而富贵不能酬其甚微之望。夫富者之所恶。贫者之所美。贵者之所轻。贱者之所荣。然而弗酬弗与。同苦乐故也。虽弗酬之。于我弗伤。今万民之望人君。亦如贫贱之望富贵。其所望者。盖欲料长幼。平赋敛。时其饥寒。省其疾痛。赏罚不滥。使役以时。如此而已。则于人君弗损也。然而弗酬。弗与。同劳逸故也。故为人君。不可弗与民同劳逸焉。故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人君不可不酬万民。不酬万民。则万民之所不愿戴。所不愿戴。则君位替矣。危莫甚焉。祸莫大焉。
尹文子校勘记
汉志。尹文子一篇。魏黄初末山阳仲长氏。析为上下篇。故隋志有二卷。与今道藏本合。然唐人引尹文子。多今本所无。反覆寻绎。疑脱简并在下篇。惜割裂太甚。零章剩句。无可位置。今依四库本。仍合为一卷。别附札记。以俟世有仲长氏其人者。当审定焉。熙祚识。
原序
毕足而止之藏本无之字与庄子天下篇合意其玩之藏本其作甚
大道上
译有些命令一定要执行,有些命令一定不能执行。休掉贵妻,卖掉宠妾,这是一定能执行的命令;接着说“你不许怨恨,你不许思念”,这就是一定不能执行的命令。所以处在上位的人,必须谨慎对待自己发布的命令。凡是人,富有了就不羡慕爵禄,贫穷了就不畏惧刑罚。不羡慕爵禄,是因为他在自身之内已经满足;不畏惧刑罚,是因为他不依赖保全自身。两种人都是国家最应当重视的对象,但国家不知道防范的方法,于是命令不能施行,禁令不能禁止。假如命令不能施行、禁令不能禁止,就没有办法治理;没有办法治理,就是君主空居其国,只是名义上统治百姓,危乱很快就会到来。如今假如必须通过爵禄才能富裕,那么人们一定争相尽力侍奉君主;必须通过刑罚才会贫穷,那么人们都会畏惧犯罪而向善。所以古代治理国家的人,不使百姓自行决定贫富;贫富都由君主造成,这样君主就专门掌握控制权,百姓也知道归向谁。贫穷就怨恨别人,卑贱就怨恨时运,却没有人怨恨自己,这是人情最大的趋向。然而不能因为这是人情最大的趋向,就一概认为它错误,其中也有值得怜悯的地方,不可不察。如今才能相同而彼方富有、我方贫穷,能够不怨恨就很好;即使怨恨,也没有什么可非难的。才能相同、智慧相同。才能和智慧相同,而彼方尊贵、我方卑贱,能够不怨恨就很好;即使怨恨,也没有什么可非难的。他的问题在于不知道凭借权力、借助势力所造成的差异;即使说才智相同,这也是不通达事理的过错。即便是君子的过失,也会引起君子的愤怒。人贫穷就怨恨别人,富有就轻慢别人。怨恨别人,是苦于别人没有俸禄和施舍给自己;这种情绪起于难以安处却不能安处,还可以宽恕。骄傲地对待别人,自己并没有苦处,却无缘无故骄傲;这种情感本来容易控制却不能控制,不可宽恕。众人看见贫贱者,就轻慢并疏远他们;看见富贵者,就敬重并亲近他们。贫贱者请求、求取财物于自己,疏远他们是可以的,因为未必会损害自己;但一定疏远他们,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条件。富贵者有财物施予自己,亲近他们是可以的;即使未必真正有益于自己,也一定亲近他们,于是富贵者反而不敢亲近我。三种情况各自独立,却没有造成亲近或疏远的固定依据。人情终究不能不因贫贱、富贵而改变考虑,所以称作最大的迷惑。穷困、孤独、贫贱,是治理得好的时代共同怜悯的对象,是混乱时代共同侮辱的对象。治理时代并不是因为怜悯穷困、孤独、贫贱才得到治理,这只是治理中的一件事;混乱时代也不是因为侮辱穷困、孤独、贫贱才混乱,这也只是混乱中的一件事。每件事都治理好,就不会混乱;混乱了,就没有治理。看看夏、商兴盛的时候和夏、商衰败的时候,就能看出这个验证。贫贱者对富贵者的期望很小,而富贵者却不能满足这点微小的期望。富有者所厌恶的,是贫穷者所喜爱的;尊贵者所轻视的,是卑贱者所荣耀的。然而富贵者不回报、不给予,是因为彼此所承受的劳苦和安乐不同。即使不回报贫贱者,对我也没有损害。如今万民对君主的期望,也如同贫贱者对富贵者的期望。他们所希望的,不过是分辨长幼,公平赋税,按时顾念他们的饥寒,减省他们的疾病痛苦,赏罚不滥用,使役按时进行,如此而已。这样做对君主并没有损害。然而君主不回报、不给予,是因为彼此所承受的劳苦和安乐不同。所以做君主的,不能不与百姓共同承担劳苦和安乐。因此,富贵者可以不回报贫贱者,君主却不能不回报万民。不回报万民,万民就不愿拥戴他;万民不愿拥戴,君位就会被替代。危险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也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尹文子》校勘记。《汉书·艺文志》记载《尹文子》一篇。魏黄初末年,山阳仲长氏将它析分为上下篇,所以《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二卷,与今本道藏本相合。然而唐人引用《尹文子》,多有今本没有的文字。反复寻绎,怀疑脱简都在下篇。可惜割裂得太厉害,零散的章句和剩余文句已经无法安置。现在依照《四库全书》本,仍合为一卷,另附札记,以等待后世若有仲长氏其人,再加审定。熙祚识。原序。“毕足而止之”一句,藏本没有“之”字,与《庄子·天下篇》相合;我猜想“其玩之”一句,藏本作“其作甚”。《大道》上篇。
不善人之所宝老子宝作保二字古通势用则反权容斋续笔引作势不足则反权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又曰二字衍当依御览八百九十九引此文删故人以度审长短故字误群书治要引作古以量受多少二字藏本倒与治要合以治烦惑藏本治作制与治要合以万事皆归于一以字衍当依治要删如此顽嚚聋瞽治要引如此下有则字可以察慧聪明以字误明吉府本作与与治要合同其治也治要引作矣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能治要引作则属下句读农商工士藏本士作仕下同则处上者何事哉治要者作有君子弗言长短经卑政篇弗作不与治要合君子弗为长短经此弗字亦作不故明主不为此二字误当依治要作任之下云故明主诛之正与此相对为文治外之理小人必言事外之能此处有脱文当依治要作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为观下文云小人亦知言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损于事而不能不为亦以言属治以为属事也小人亦知言损于治治要引损上多有字下句同古语曰治要引句首有故字不知无害于君子治要于作为下句同此信矣治要引作此言信矣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治要引此文云为善使人不能得从为巧使人不能得为此独善独巧者也未尽巧善之理长短经卑政篇注为善为巧下并有者字也字在理字下余并与治要同可见唐本尹文子如此所贵圣人之治容斋续笔引句首有故字与治要合贵其能与众共治贵工倕之巧长短经引共治下有也所二字与治要合独行之贤长短经引句首有夫字乱之所由生长短经引有也字任道以夷其险治要夷作通制之有道也长短经适变篇引作在制之有道故也皆非我用用字误当依治要作也因彼所用所字误当依治要作可而自得其用治要引而下有自得其用也五字又长短经自作各奚患物之乱乎长短经乎作也与治要合智勇者不陵治要作矜定于分也治要定作足故心皆殊治要故下有人字必为治以矫之治字误明吉府本及藏本并作法食不异肉藏本异作兼与御览六百八十九引此文合又书钞百四十三作重人皆大布之衣书钞御览引人上并有国字此脱去越王句践谋报吴书钞百十六引作越王将报吴王而轼之书钞八十五御览五百四十三并引作下车而揖之又书钞百十六作回车避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书钞百十六引作后战民皆不避汤火遂灭吴与今本异知人情之易动藏本人作民处名位虽不肖下愚物不疏己此处有脱误文选任彦升荐士表注引作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不患物不疏己观下文云亲疏系乎势利则此处亦当亲疏并举为是不患误作下愚字形并相似也藏本下作不此其之未尽泯者不系于不肖与仁贤文选注有也字君科功黜陟藏本科作料料字是下篇亦云料长幼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荀子正论篇注引仁作人主作王宣王好射御览三百八十九引作齐宣王与吕氏春秋壅塞篇合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书钞百二十五御览三百八十九用下并有弓字此脱去皆曰不下九石书钞御览曰下并有此字而终身自以为九石御览为下有用字而一国无聘者艺文类聚十八引作一国之人无敢聘者御览三百八十一亦有敢字卫有鳏夫时鳏夫下脱失字当依御览补路人问何鸟也御览九百十七引问下有曰字今直见之直字误艺文类聚九十御览九百十七并作始曰然则十金艺文类聚及御览并作请买十金路人不遑惜金艺文类聚惜下有其字谓之曰怪石也艺文类聚八十三御览八百五谓并作诈又明吉府本及藏本曰下并有此字此脱去弗如一复之一字衍当依明吉府本及藏本删田父称家大怖称字误御览引作其无田父二字于是遽而弃于远野御览弃下有之字再拜而立敢贺曰王得此天下之宝此文有误御览作再拜却立曰敢贺大王得此天下之宝六帖七同艺文类聚作再拜贺曰大王得此天下之宝盖节文王问价明吉府本及藏本问下并有其字与艺文类聚引此文合食上大夫禄艺文类聚大夫下有之字
大道下治要作圣人篇
译“不善人之所宝”:老子本作“保”,这两个字古代相通。“势用则反权”:《容斋续笔》引用作“势不足则反权”。“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其中“又曰”二字是衍文,应依《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十九所引删除。“故人以度审长短”:“故”字误,《群书治要》引作“古”。“以量受多少”二字倒置,与《群书治要》相合。“以治烦惑”:藏本“治”作“制”,与《群书治要》相合。“以万事皆归于一”:“以”字衍,应依《群书治要》删除。“如此顽嚚聋瞽”:据《群书治要》所引,“如此”下面还有“则”字。“可以察慧聪明”:“以”字误,明吉府本作“与”,与《群书治要》相同。“同其治也”:《群书治要》引作“矣”。“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能”:《群书治要》引作“则”,应属下句。“农商工士”:藏本“士”作“仕”,下文同。“则处上者何事哉”:《群书治要》本作“有”。“君子弗言”:长短经《卑政篇》“弗”作“不”,与《群书治要》相合。“君子弗为”:长短经此“弗”字也作“不”。“故明主不为”二字误,应依《群书治要》作“任”;下文“故明主诛之”正与此相对成文。“治外之理,小人必言事外之能”:此处有脱文,应依《群书治要》作“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为”。考察下文说“小人亦知言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损于事而不能不为”,可知“言”属于“治”,“为”属于“事”。“小人亦知言损于治”:据《群书治要》引文,“损”上多一个“有”字,下句相同。“古语曰”:《群书治要》句首有“故”字。“不知无害于君子”:《群书治要》“于”作“为”,下一句相同。“此信矣”:《群书治要》作“此言信矣”。“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群书治要》引作“为善使人不能得从,为巧使人不能得为,此独善独巧者也,未尽巧善之理”。《长短经·卑政篇》注中“为善”“为巧”下都有“者”字,“也”字在“理”字下,其余都与《群书治要》相同。可见唐本《尹文子》大概就是这样。“所贵圣人之治”:《容斋续笔》所引句首有“故”字,与《群书治要》相合。“贵其能与众共治”:长短经引文“共治”下面有“也”字。“贵工倕之巧”:长短经引文“共治”下面有“所”二字,与《群书治要》相合。“独行之贤”:长短经引文句首有“夫”字。“乱之所由生”:长短经引文有“也”字。“任道以夷其险”:《群书治要》“夷”作“通”。“制之有道也”:《长短经·适变篇》引作“在制之有道故也”。“皆非我用”:其中“用”字误,应依《群书治要》作“也”。“因彼所用”:其中“所”字误,应依《群书治要》作“可”;“而自得其用”:《群书治要》引文在“而”下有“自得其用也”五字,另《长短经》“自”作“各”。“奚患物之乱乎”:《长短经》作“奚患物之乱也”,与《群书治要》相合。“智勇者不陵”:《群书治要》作“不矜”。“定于分也”:《群书治要》“定”作“足”。“故心皆殊”:《群书治要》“故”下有人字。“必为治以矫之”:“治”字误,明吉府本及藏本都作“法”。“食不异肉”:藏本“异”作“兼”,与《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十九引文相合;《艺文类聚》卷一百四十三作“重”。“人皆大布之衣”:书钞、御览所引“人”字上都有“国”字,这里脱去。“越王句践谋报吴”:书钞卷一百十六引作“越王将报吴王”;“而轼之”:书钞卷八十五、御览卷五百四十三都引作“下车而揖之”,书钞卷一百十六作“回车避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书钞卷一百十六引作“后战,民皆不避汤火,遂灭吴”,与今本不同。“知人情之易动”:藏本“人”作“民”。“处名位虽不肖下愚物不疏己”:此处有脱误。《文选》任彦升《荐士表》注引作“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不患物不疏己”。考察下文说“亲疏系乎势利”,这里也应当同时说“亲疏”,所以“亲”字可能误作“下”,“下愚”二字字形相近;藏本“下”作“不”。“此其之未尽泯者”:原文疑有脱误。“不系于不肖与仁贤”:《文选》注有“也”字。“君科功黜陟”:藏本“科”作“料”,“料”字正确;下篇也说“料长幼”。“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荀子·正论篇》注引“仁”作“人”,“主”作“王”。“宣王好射”:御览卷三百八十九引作“齐宣王”,与《吕氏春秋·壅塞篇》相合。“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书钞卷一百二十五、御览卷三百八十九“用”字下都有“弓”字,这里脱去。“皆曰不下九石”:书钞、御览“曰”字下都有“此”字。“而终身自以为九石”:御览“为”字下有“用”字。“而一国无聘者”:艺文类聚卷十八引作“一国之人无敢聘者”,御览卷三百八十一也有“敢”字。“卫有鳏夫”:此处“鳏夫”下脱“失”字,应依御览补入。“路人问何鸟也”:御览卷九百十七“问”字下有“曰”字。“今直见之”:“直”字误,艺文类聚卷九十、御览卷九百十七均有异文。“作始”篇说:“那么,就用十金。”《艺文类聚》和《御览》都作“请买十金”。路人没有闲暇惋惜这块金子。《艺文类聚》“惜”字下有“其”字,称作:“怪石。”《艺文类聚》卷八十三、《御览》卷八百五“谓”并作“诈”。又,明吉府本和藏本作“曰”字下都有此字,此处脱去。“弗如一复之”中的“一”字衍,当依明吉府本和藏本删去。“田父称家大怖”中的“称”字误,《御览》引作“其”,且没有“田父”二字。于是立即把它丢弃在远野。《御览》“弃”字下有“之”字。路人拜了两拜,退立一旁,恭敬地说:“恭喜大王得到天下的宝物。”此文有误,《御览》作:“再拜,退立,说:‘恭喜大王得到天下的宝物。’”《六帖》卷七与《艺文类聚》作:“再拜祝贺说:‘大王得到天下的宝物。’”大概是节录。‘文王问价’中,明吉府本和藏本“问”字下都有“其”字,与《艺文类聚》所引此文相合。‘食上大夫禄’中,《艺文类聚》‘大夫’下有‘之’字。《大道下治要》作《圣人篇》。
所以行恭谨治要引作谨敬长短经反经篇作敬谨亦所以乖名分治要及长短经并作亦所以生乖分非自逃于桀纣之朝此自字治要作故失其道则天下乱治要失上有用字笼络万品治要笼作缠有乱国治要引此句在衰国下与下文合君年长多媵长短经理乱篇多下有妾字与治要合明吉府本作媵妾疏宗族明吉府本及藏本族并作强与治要合不待凶恶残暴治要恶作虐与上文合支庶繁字长短经字作息与治要合上不胜其下下不犯其上长短经引两不字下并有能字与治要合藏本下句亦有能字孰曰荧惑者曰字误当依明吉府本作能承之于言行之先此下脱一百二十四字当依治要补正世俗之人闻誉则悦闻毁则戚此众人之大情有同己则喜异己则怒此人之大情故佞人善为誉者也善顺从者也人言是亦是之人言非亦非之从人之所爱随人之所憎故明君虽能纳正直未必亲正直虽能远佞人未必能疏佞人故舜禹者以能不用佞人亦未必憎佞人语曰佞辨惑物舜禹不能得憎不可不察乎按末句乎当作也以政治国老子政作正二字古通如何以死惧之治要引作如之何其以死惧之少子曰欧明吉府本作殴下同乃实对御览四百五引作人以实对宾客往复二字误倒当依明吉府本乙转艺文类聚九十四御览四百五又九百五并引作复往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后汉书应劭传注理作琢谓郑贾曰艺文类聚八十三谓作问父之于子也此上脱一百十六字当依治要补正田子曰人皆自为而不能为人故君人者之使人使其自为用而不使为我用魏下先生曰善哉田子之言古者君之使臣求不私爱于己求显忠于己而居官者必能临陈者必勇禄赏之所劝名法之所齐不出于己心不利于己身语曰禄薄者不可与经乱赏轻者不可与入难此处上者所宜慎者也按禄薄者以下又见意林及御览六百三十三令必不行者也长短经政体篇令上有此字必慎所令长短经作必慎所出令焉治要亦有焉字而虽曰智能之同虽字误当依明吉府本作惟骄人者无苦治要无下有所字亦如贫贱之望富贵治要贫贱下有者字故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治要引作而属下句读
逸文
尹文子见齐宣王。宣王不言而叹。尹文子曰。何叹。王曰。吾叹国中寡贤。尹文子曰。使国悉贤。孰处王下。此下意林有谁为王使四字王曰。国悉不肖可乎。尹文子曰。国悉不肖。孰理王朝。王曰。贤与不肖。皆无可乎。尹文子曰。不然。有贤有不肖。故王尊于上。臣卑于下。进贤退不肖。所以有上下也。意林又艺文类聚二十御览四百二
虎求百兽食之。得狐。狐曰。子无食我也。天帝令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言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之畏己而走。以为畏狐也。御览四百九十四
瞽者无目。而耳不可以●。察视也。精于听也。御览七百四十
聋者不歌。无以自乐。盲者不观。无以接物。同上
数。十百千万亿。亿万千百十。皆起于一。推之亿。亿无差矣。御览七百五十
千人曰俊。万人曰杰。史记屈原传索隐又诗汾沮洳疏引作万人为英
以智力求者。喻如奕碁。类聚七十四奕字重无碁字进退取与。攻劫放舍。文选博奕论注放作杀在我者也。御览七百五十三
博者。尽开塞之宜。得周通之路。而不能制齿之大小。在遇者也。文选策秀才文注艺文类聚七十四御览七百五十四
尧为天子。衣不重帛。食不兼味。土阶三尺。茅茨不翦。艺文类聚八十二御览九百九十六
尧德化布于四海。仁惠被于苍生。文选劝进表注
两智不能相使。两贵不能相临。两辨不能相屈。力均势敌故也。意林
专用聪明则功不成。专用晦昧则事必悖。一明一晦。众之所载。同上
四方上下曰字。后汉书冯衍传注
将战。有司读诰誓。三令五申之。既毕。然后即敌。文选东京赋注
钟鼓之声。怒而击之则武。忧而击之则悲。喜而击之则乐。其意变。其声亦变。意诚感之。达于金石。而况于人乎。书钞百八
译“所以行恭谨”,《治要》引作“谨敬”;《长短经·反经篇》作“敬谨”,也是“所以乖名分”。《治要》和《长短经》都作“亦所以生乖分”。“非自逃于桀纣之朝”中,“自”字《治要》作“故”。“失其道则天下乱”,《治要》“失”字上有“用”字。“笼络万品”,《治要》“笼”作“缠”。“有乱国”,《治要》引文把这句放在“衰国”之下,与下文相合。“君年长多媵”,《长短经·理乱篇》“多”字下有“妾”字,与《治要》相合;明吉府本作“媵妾”。“疏宗族”,明吉府本和藏本“族”都作“强”,与《治要》相合。“不待凶恶残暴”,《治要》“恶”作“虐”,与上文相合。“支庶繁”中,《长短经》“繁”作“息”,与《治要》相合。“上不胜其下,下不犯其上”,《长短经》所引两句的“不”字下都有“能”字,与《治要》相合;藏本下句也有“能”字。“孰曰荧惑者”中的“曰”字误,当依明吉府本作“能”。“承之于言行之先”以下脱去一百二十四字,当依《治要》补正:“世俗之人,闻誉则悦,闻毁则戚,这是众人的共同心情;有与自己相同的就高兴,有与自己不同的就发怒,这是人的常情。所以,佞人就是善于称誉的人,善于顺从的人;别人说对,他也说对,别人说不对,他也说不对,随着别人所爱,也随着别人所憎。因此,明君虽然能够接纳正直的人,却未必亲近正直的人;虽然能够疏远佞人,却未必能够真正使佞人疏远。所以,舜、禹即使能够不用佞人,也未必憎恶佞人。这一点难道不可察知吗?”按:末句的“乎”应作“也”。“以政治国”,《老子》“政”作“正”,二字古时通用。“如何以死惧之”,《治要》引作“如之何其以死惧之”。“少子曰欧”,明吉府本作“殴”,下同;《御览》卷四百五引作“人以实对”。“宾客往复”二字倒置,当依明吉府本乙转;《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御览》卷四百五及卷九百五都引作“复往”。郑人把未经琢治的玉称为“璞”。“谓郑贾曰”,《艺文类聚》卷八十三作“问”。“父之于子也”以上脱去一百一十六字,当依《治要》补正:“田子说:‘人都只为自己打算,却不能替别人打算。所以,统治人的君主役使人,是使他们各自为自己做事,而不是使他们替我做事。’魏下先生说:‘好啊,田子这番话。古代君主任用臣子,要求的不是让臣子偏私地爱自己,而是要求他们向自己显出忠诚;担任官职的人必须能够临阵,临阵的人必须勇敢。俸禄赏赐所鼓励的,名位法令所整齐的,都不出于君主个人。’ 心中不应只为自身谋利。《语》说:“俸禄微薄的人,不可以同他治理乱世;赏赐轻少的人,不可以同他进入危难之中。”这是居上位的人所应当谨慎的地方。按:“禄薄者”以下的文字,又见于《意林》和《御览》卷六百三十三。“令必不行者也”,《长短经·政体篇》“令”字上有“此”字。“必慎所令”,《长短经》作“必慎所出令焉”,《治要》也有“焉”字。“而虽曰智能之同”中的“虽”字误,当依明吉府本作“惟”。“骄人者无苦”,《治要》“无”字下有“所”字。“亦如贫贱之望富贵”,《治要》“贫贱”下有“者”字。因此,“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治要》引文把它作为下一句的开头。佚文。尹文子拜见齐宣王。宣王没有说话,只是叹息。尹文子问:“为什么叹息?”宣王说:“我叹息国内贤能的人太少。”尹文子说:“假使国内全都是贤人,那么谁来处在大王之下呢?”《意林》此处有“谁为王使”四字。宣王说:“国内全是不肖之人,可以吗?”尹文子说:“国内全是不肖之人,谁来治理大王的朝廷呢?”宣王说:“贤人与不肖之人,都不可以没有吗?”尹文子说:“不是这样。正因为有贤人,也有不肖之人,所以大王尊居上位,臣下卑居下位;任用贤人,斥退不肖之人,这样才有上下之分。”又见《意林》、《艺文类聚》卷二十和《御览》卷四百二。老虎寻找各种野兽,把它们当作食物,捉到了一只狐狸。狐狸说:“您不能吃我。上天帝命令我统领百兽;如今您吃我,就是违抗上天帝的命令。您如果不相信我的话,我替您先走,您跟在我后面,看百兽见到我是不是都不逃走。”老虎认为它说得对,于是就和它一同走。野兽见到它们全都逃走了。老虎不知道野兽是害怕自己才逃走的,却以为它们是害怕狐狸。《御览》卷四百九十四。盲人没有眼睛,耳朵也不能用来●。即“察听、观察”,就是精于听闻。《御览》卷七百四十。聋人不能唱歌,没有办法自我娱乐;盲人不能观看,没有办法同外物接触。同上。数法是:十、百、千、万、亿;亿、万、千、百、十,都起始于一。推到亿这个数,亿便没有差误了。《御览》卷七百五十。有一千人的称为“俊”,有一万人的称为“杰”。《史记·屈原传》索隐及《诗·汾沮洳》疏引作“万人为英”。用智谋和力量去求取,就像下棋一样:进退、取舍、进攻、劫夺、放弃,都在于自己。《艺文类聚》卷七十四“奕”字重出而没有“碁”字;《文选·博奕论》注“放”作“杀”。《御览》卷七百五十三。善于博弈的人,完全掌握开合的适宜时机,取得周遍通达的道路,却不能控制棋子齿目的大小,这是因为取决于所遇到的局势。《文选·策秀才文》注、《艺文类聚》卷七十四、《御览》卷七百五十四。尧做天子时,穿衣不穿多层丝帛,饮食不同时享用多种滋味;用土筑成的台阶只有三尺高,茅草屋顶也不加修剪。见《艺文类聚》卷八十二、《御览》卷九百九十六。尧的德化布及四海,仁爱恩惠施加于天下百姓。《文选·劝进表》注。两个有智谋的人不能互相役使,两个尊贵的人不能互相统辖,两个善于辩说的人不能互相使对方屈服,这是因为双方力量相等、势均力敌。《意林》。如果专门使用聪明才智,功业就不能成就;如果专门采用晦暗昏昧,事情必然悖乱。明与晦相互配合,才是众人所承载的道理。同上。四方和上下合称为“宇”。《后汉书·冯衍传》注。将要交战时,有关官员宣读诰命和誓辞,反复发布三令五申;全部完毕后,才与敌人交战。《文选·东京赋》注。钟鼓的声音,带着愤怒敲击它,就显得威武;带着忧愁敲击它,就显得悲哀;带着喜悦敲击它,就显得欢乐。人的心意发生变化,声音也随之变化。心意真诚地感动了它,便能传达到金石,何况是对人呢?《书钞》卷一百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