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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珠录
十方诸法,并可言得。所言诸法,并是虚妄;其不言之法,亦对此妄。言法既妄,不言亦妄。此等既并是妄,何处是真?即妄等之法,并悉是真,前者何故言妄?为起言故,所以说妄。何故说真?为起言故。所以说真。何故起言,欲达彼耳故。彼何须听?欲通心故。何故通心?令得道故。
万物禀道生,万物有变异,其道无变异。此则动不乖寂。以物禀道故,物异道亦异,此则是道之应物。将印以泥印,泥中无数字,而本印字不减。本字虽不减,复能印多泥,多泥中字与本印字同。故曰:既以与人己愈有。
道无所不在,皆属道应。若以应处为是者,不应不来。其应即死;若以不应处为是者,其应若来,不应处又死;何处是道?若能以至为是者,可与不可俱是道;若以为非者,可与不可俱非道。道在境智中间,是道在有知无知中间。睹缕推之,自得甚正。正之实性,与空合德。空故能生能灭,不生不灭。
道能遍物,即物是道。物既生灭,道亦生灭。为物是可,道皆是物。为道是常,物皆非常。
经云:自伪不别真,请问真道之行?答:境尽行周,名为正道。舒心遍境,出智依他,他若处周,则为大体,大体既就,即隳小身,兼以小身,并同境分。常以心道为能,境身为所能,能所互用;法法界圆成,能所各息,而真体常寂。
问:经云,道与众生相结连,若为同异?答:道与众生,亦同亦异,亦常亦不常。何者?道与众生相因生,所以同;众生有生有灭,其道无生灭,所以异。异法不同处,名亦不相待。难:名既不相待,云何则得名于同,则得名于异,则得言于常,及言于非常。答:其法中各无比故,各无因故,由何得其名?若许有名者,明知一法有两名;若许无名者,明知一法无一名。答:我但强言之,所以有其名。虽强即一时强,是同亦是异,是常是无常。忘即一时忘,非同亦非异,非常非无常。其法真实性,无强无不强,无常无不常。云何于无中,而强立名字?答:入默难。其法若定是于默,天下无强者;若也有强者,其默还非真。又答:只为见默故,所以于中见诸强。其默元来无,明知亦无强。
论云: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众生禀道生,众生是道不?答:众生禀道生,众生非是道。何者?以是非道故,所以须修习。难:若众生非是道,而修得道者,乃得身外道。众生元不云,何言修得道?众生无常性,所以因修而得道。其道无常性,所以感应众生修。众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众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众生,众生中有道,所以众生非是道;能修而得道,所以道非是众生。能应众生修,是故即道是众生,即众生是道。
起即一时起,忘即一时忘。其法真实性。非起亦非忘。亦非非起忘。入等存之,行者了之。得理则存,存中带忘则观,观中得通则存。道与众生互相因,若有众生即有道,众生即无道亦无。众生与道而同彼,众生与道而俱顺,云何立法教,独劝众生修。众生若得道,得道离所修。道若应众生,道即离所习。经即不许着,何得有修习?所言修习者,法因妄立名,妄法既非真,教言并糟粕。何故苦执教,而言有所修。是故道与众生教,三皆不可得。三既不可得,亦乃非是空。不合亦不离,真实之如是。众生与道不相离。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只是隐显异,非是有无别。所以其道未显时,修之欲遣显;众生未隐时,舍三欲遣隐。若得众生隐,大道即圆通,圆通即受乐。当其道隐时,众生俱烦恼,烦恼即为苦。避苦欲求乐,所以教遣修。修之既也证,离修复离教,所在皆解脱,假号为冥真。
道常随生死,与生死而俱。彼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死道不死。众生若死,其道与死合;众生若生其道与生合。经生离死常与道合,方可方不可。若可与死者生,方则无道;若可与生者死,方则无道。其道无可无不可,所以知道常,生死而非常,生死之外无别道,其道外无别生死。生死与道不相舍离,亦未曾即合。常有生死故,所以不可即;不舍生死故,所以不可离。入等从等入观,观通入存,存若忘复观。观不妨存,存不妨观。观即存于存,存即存于观。存观不一不二,亦一亦二,入等复观而存之。
译《玄珠录》十方的一切法,都可以用语言说明。凡是用语言说出的法,都是虚妄;那些不用语言说的法,也同样是针对这些虚妄而立的。既然说法是虚妄,不说也还是虚妄。这些全都是虚妄,那么哪里才是真实?其实,连这些虚妄之法全都是真实;既然如此,前面为什么又说它们是虚妄?因为要发起言说,所以说它是虚妄。为什么说它是真实?也是因为要发起言说,所以说它是真实。为什么要发起言说?因为想要使人通达那个道。为什么那个道还需要听闻?因为想要使心通达。为什么要使心通达?因为要使人得道。万物承受道而生,万物有种种变化,而道没有变化。这就是说,动与寂并不相违。因为万物承受道,所以万物各不相同,道也随物而显出差异;这就是道顺应万物。把印章拿来蘸泥印,泥中本来没有文字,但原来印章上的字并没有减少。原有的字虽然没有减少,却还能继续印出许多泥块,许多泥块中的字与原印章上的字相同。所以说:既然已经把它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加拥有。道无所不在,一切都属于道的应现。如果把应现之处看作真实,那么没有应现之处就不应当存在;但这样一来,道的应现本身就死灭了。如果把没有应现之处看作真实,那么应现一旦出现,没有应现之处又死灭了;究竟哪里才是道?如果能够把“到达”看作真实,那么可与不可都同样是道;如果把它们看作不真实,那么可与不可也都同样不是道。道存在于境与智之间,也就是存在于有知与无知之间。由此循丝推究,自然能够得到极为正确的道理。正性的实质,与空具有同样的德性。正因为空,所以既能生也能灭,又是不生不灭。道能够遍在万物之中,因此万物就是道。既然万物有生有灭,道也就似乎有生有灭。因为把万物看作可取,道便全都成了万物;因为把道看作恒常,万物便全都成了无常。经中说:自己虚伪,不能辨别真实。请问,真实之道应当怎样修行?回答:境界穷尽而修行圆满,称为正道。舒展心意,使它遍及一切境界;由此显出的智慧依托于他物。若这种作用遍及各处,就成为大体;大体既已成就,小身便毁坏,并且小身也与境界的分际相同。总是以心与道作为能,以境与身作为所,能与所互相运用;当一切法界圆满成就时,能与所各自止息,而真实之体常常寂静。问:经中说,道与众生相互结连,那么究竟是相同还是不同?答:道与众生既相同又不同,既恒常又不恒常。为什么?道与众生互相作为因而生起,所以说相同;众生有生有灭,而道没有生灭,所以说不同。不同的法各有不同之处,名称也不彼此相待。问难:名称既然不彼此相待,为什么又能称为同、称为异,能说是常,又能说是非常?回答:在那些法中,各自没有可以相比的对象,也各自没有所依的因,那么凭什么得到这些名称?如果承认有名称,就应知道一法有两个名称;如果承认无名称,就应知道一法连一个名称也没有。回答:我只是勉强这样说,所以才有这些名称。虽然是勉强说的,却是在同一时刻勉强说它既同又异,既常又无常。忘掉它,也是在同一时刻忘掉它,使它既非同又非异,既非常又非无常。法的真实本性,没有勉强,也没有不勉强;没有常,也没有不常。问:既然无有,为什么还要勉强建立名称?回答:进入沉默是困难的。若法决定只是沉默,天下就没有任何勉强说法的人;既然还有勉强说法的人,这种沉默就还不是真实的。又回答:正因为看见了沉默,所以才在其中看见种种勉强。其实那沉默本来就是无,由此明白也没有任何勉强。论中说:道性与众生性,都与自然相同。众生承受道而生,众生就是道吗?回答:众生承受道而生,但众生并不是道。为什么?正因为不是道,所以必须修习。问难:如果众生不是道,而修习能够得道,那得到的就是身外之道。众生本来没有说自己是道,怎么能说修习而得道?众生的本性无常,所以因修习而得道;道的本性无常,所以能够感应众生修习。众生不能自行命名,因道才开始有名称;道也不能自行命名,因众生才得到名称。都是因彼此而开始有名称。由此可知,道中有众生,众生中有道,所以众生不是道;能够修习而得道,所以道不是众生。道能够应合众生的修习,因此道就是众生,众生就是道。一旦生起,就是同时生起;一旦忘却,就是同时忘却。法的真实本性,既不是生起,也不是忘却,也不是既非生起又非忘却。进入等持而存念它,修行者由此了悟它。得到道理,就存念;存念中带有忘却,就观照;观照中得到通达,就存念。道与众生互相为因;有众生就有道,没有众生也就没有道。众生与道同于彼此,众生与道都顺从彼此,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建立法教,单独劝众生修行?众生如果得道,得道就离开所修;道如果应合众生,道也就离开所习。经文既然不允许执著,怎么还会有修习?所谓修习,是依据法而虚妄建立的名称;虚妄之法既不真实,教言也不过是糟粕。为什么还要苦苦执著教言,说有所修?因此,道、众生、教法这三者都不可得。三者既不可得,也不就是空。既不相合,也不相离,真实情形就是如此。众生与道并不相离。处在众生状态时,道隐而众生显;处在得道状态时,道显而众生隐。只是隐显不同,并不是有无不同。所以道还没有显现时,修道是为了遣除众生的显现;众生还没有隐没时,舍弃三者是为了遣除众生的隐没。若能使众生隐没,大道就圆通;圆通就能受乐。道隐没时,众生都被烦恼所困,烦恼就是苦。为了躲避苦而寻求乐,所以教人遣除并修行。修行既已证得,就离开修行,也离开教法;无论处在哪里都得到解脱,假借一个名称称为“冥真”。道总是随着生死而存在,与生死同时运行。众生虽然出生,道并不出生;众生虽然死亡,道并不死亡。众生若死,道便与死相合;众生若生,道便与生相合。经历生死而脱离死亡,始终与道相合,又可以说相合,又可以说不相合。如果说能够与死相合的是生,那么就没有道;如果说能够与生相合的是死,那么也就没有道。道没有所谓可,也没有所谓不可,所以知道道是恒常的;生死却是无常的。生死之外没有另外的道,道之外也没有另外的生死。生死与道并不相舍离,却也不曾完全相合。正因为总有生死,所以不能说就是道;正因为不舍离生死,所以不能说离开生死。进入等持,依从等持而进入观照;观照通达后进入存念,存念若忘却便又观照。观照不妨碍存念,存念也不妨碍观照。观照就是在存念中存念,存念就是在观照中存念。存念与观照既不是一也不是二,既是一又是二;进入等持后又观照并存念它。
诸法若起者,无一物而不起。起自众生起,道体何曾起?诸法若忘者,无一物而不忘。忘自众生忘,道体何曾忘?道之真实性,非起亦非忘,起忘因何有?道即不遍于起忘,何由得名道?何由名起忘?还因起忘知实性,复因实性识起忘。成即一时成。灭即一时灭。入等谕明暗,虽生灭未曾舍虚空。虚空虽常住,未曾舍明暗。明暗有生灭,虚空不生灭。虚空有明暗,明暗非虚空。只是明暗空,复是空明暗。明暗与空不曾一不曾二,亦是一亦是二,亦非一非二,入等乃存。
常以所知为己身,以能知为己心,即知见等法为可道,知见性空为真道,知见无边为大身,似见为打眼,似声为大耳。识所知为大心,大心性空为解脱。解脱即心漏尽,心漏尽即身漏尽,身漏尽而非无,此等而即体常空。能观所观,总同属心,亦同属境。心之与境,各处其方实不来往,从何而起?若悟起同不起,即得于心定矣。
一切众生欲求道,当灭知见,知见灭尽,乃得道矣。虽众生死灭后,知见自然灭,何假苦劝修,强令灭知见?释:死不自由死,死时由他死,死后知见灭,此灭并由他。后身出生时,生时会由他。知见随生起,所以身被缠,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灭时,知见先以无;至已后生时,自然不受生,无生无知见,是故得解脱。赞曰:死不自由死,死后有他生;知见有我灭,由我后不生。
身有重先了。身中诸有既空,其空亦空,心有天游;空有俱空,心无所系。
将巡以约人,随人有终始。何以故?人环共生巡故。难:此巡处在何方?人环元不增,云何得有巡?答:谛而观此巡,不在人环外,而得有此巡。巡又非声色,毕竟皆空。行者当以知,则同无知,无知谁当与?此等既无不有知,亦无有无知。又曰:其若有知,却有名无知,其知元不有,无有无无知。心中本无知,对境始生知;心中非无知,不对剩无知,人道木火亦然。故曰:无常可使有,有常可使无,因有对不对,有知有不知;不因对不对,无知无不知。有知有不知,有所而不知;无知无不知;无所而不知。故曰:身之所见,旧国旧都,望之畅然,况归无知至性至体之都邑乎!则洞然妙矣!
将心对境,心境互起,境不摇心,是心妄起。心自不起,因境而起。无心之境,境不自起,无境之心,亦不自起。可道为假道,常道为真道,若住于者,此常会是可。何者?常独住常而不遍可,故此常对可,故其常会成可。起言已出世,言常亦言可。常可既元无,亦无无常可。若在众言等,则是有言观其徼;若悟众言空,则是无欲观其妙。
体用不相是,何者?体非用,用非体。谛而观之,动体将作用,其用会是体;息用以归体,其体是用。存之有四,忘之无一。
天下无穷法,莫过有与无。一切有无中,不过常与断。所生不过四生,生居不过大道。
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无所生;亦是相因灭,其灭无所灭。
空见与有见,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无,空有之见当何在?一切诸心数,其义亦如是。是故心生诸法生,心灭诸法灭,若证无心,定无生,亦无灭。
通常四是,一常二非,平之则堕一,不平不见一,道则平与不平俱是道。
绝圣弃智,从凡至圣,此圣还对凡。当其在凡时,与凡早已谢,其凡既谢圣亦谢。凡圣两俱忘,无智亦无仁,寡欲而归道。问:绝圣已至于圣者,可许令其绝?元未至圣者,若为遣其绝?答:止论已至圣,不论未至者。未至元无圣,无圣若为纪。
大道应感性,此性不可见。众生愚智性,二性俱不见。以其不见故,能与至玄同。历劫无二故,所以名为同。又言:是亦不可。大道体真,未曾非道;众生体假,未曾不变。历劫殊方,所以名异。
大人握玄本,无心应物通。识通大道,是名大人。大道虽殊,无非大者,故名玄本。
大道师玄寂,其有息心者,此处名为寂。其有不息者,此处名非寂。明知一处中,有寂有不寂;其有起心者,是寂是不寂;其有不起者,无寂无不寂。如此四句,大道在其中。又曰:有为动,无为寂。要摇始动,不摇自寂。只于动处寂,只于寂处动,只将动,动于寂;只将寂,寂若动。动寂虽异,正性出一,正性虽一,不关动寂,动寂虽二,正性不关,亦知泥印矣。若将寂心以至动,虽动心常寂,若将动心至寂,虽寂而常动。常有定故破其先,常有先故破其定。违则交相隐显,合则定慧二俱。
一心一念里,并悉合古今。是故一念与一动,非短亦非长,一尘一世界,非大亦非小。故圣人在今,能说古事,皆用追文逆历而得其实。是以今文说古事,古有皆可行,古无不可行,故曰:玉历出世,含归万理。
译一切法如果生起,就没有一件事物不生起。生起是从众生那里生起,道体何曾生起?一切法如果忘却,就没有一件事物不忘却。忘却是从众生那里忘却,道体何曾忘却?道的真实本性,既不是生起,也不是忘却;那么生起和忘却又因什么而有?如果道不能遍及生起和忘却,凭什么称为道?又凭什么称为生起和忘却?还要因生起和忘却才知道真实本性,也要因真实本性才认识生起和忘却。成就就是同时成就,灭亡就是同时灭亡。进入等持,以明暗作譬喻:明暗虽有生灭,却从未离开虚空;虚空虽然常住,也从未离开明暗。明暗有生灭,虚空没有生灭;虚空中有明暗,明暗却不是虚空。只是明暗即是空,空又即是明暗。明暗与空从未只是一,也从未只是二;既是一又是二,也不是一也不是二,进入等持后才能存念。通常把所知当作自己的身体,把能知当作自己的心;把知见等法看作可说道,把知见性空看作真道,把知见无边看作大身,把似乎看见的当作击打眼睛,把似乎听到的声音当作广大耳根。把认识所知当作大心,把大心性空当作解脱。解脱就是心漏尽,心漏尽就是身漏尽;身漏尽却并不是不存在,而是在这种状态中本体恒常是空。能观与所观,总都属于心,也总都属于境。心与境各自处在自己的方位,实际上并不往来,它们从哪里生起?如果悟到生起与不生起相同,就能得到心定。一切众生想要求道,应当灭除知见;知见完全灭尽,才可以得道。即使众生死灭以后,知见自然会灭,又何必苦苦劝人修行,强令灭除知见?解释说:死亡并不是自己能够自由决定的,临死时由他力使之死亡;死后知见灭去,这种灭去也由他力造成。后身出生时,出生之时也会由他力决定。知见随着出生而生起,所以身体被缠缚,不能得道。若能在身体还没有灭亡时,先使知见不存在;到后来再出生时,自然不会承受出生,没有出生也没有知见,因此得到解脱。赞说:死亡不能自由地死亡,死后还会有他身出生;知见有自我而灭,由于我而使后来不再出生。身体有沉重之处,应当先行了知。身体中的一切有既然空了,连这个空也空了,心便可以在天中遨游;空与有都空,心就无所系属。将要巡视,是为了约束人;随着人而有终始。为什么?因为人与环共同生起巡视。问难:这个巡视处在什么地方?人环本来没有增加,怎么会有巡视?回答:仔细观察这个巡视,它并不在人环之外,却可以有这个巡视。巡视又不是声色,归根到底都是空。修行者应当以知来观照,那么它就同于无知;既然无知,又有谁应当与它相对?这些既不是没有知,也不是有无知。又说:如果它有知,却又有“无知”这个名称;它的知本来并不存在,也就没有所谓无知或不无知。心中本来没有知,面对境才生起知;心中也并非绝对无知,不面对境时便剩下无知,人、道、木、火也是如此。所以说:无常可以使它有,恒常可以使它无;由于面对或不面对,便有知或不知;不由于面对或不面对,就无所谓知或不知。有知也有不知,有所面对却不能知;无知也无所谓不知,并且无所面对而不知。所以说:身体所见的是旧国旧都,远望它便畅快自然,何况归于无知的至性至体之都邑呢!那就广大通透而奇妙了。把心对着境,心与境互相生起;如果境不能摇动心,就是心的妄自生起。心本来不会自行生起,是因境才生起。没有心,境不能自行生起;没有境,心也不能自行生起。可说道是假道,常道是真道;如果停留在这一点上,这个常道最终也会成为可道。为什么?常道如果只独自停留在常,而不能遍及可道,那么这个常道就要与可道相对,因此它最终也会成为可道。言说一旦发出,就已经出于世间;说常也就是在说可。常与可本来都不存在,因此也没有无常与不可。若处在众多言说之中,就是有欲之人观察事物的边际;若悟到众多言说皆空,就是无欲之人观察事物的妙处。体与用不能互相等同。为什么?体不是用,用不是体。仔细观察它,发动本体而起作用时,这个作用最终就是体;止息作用而归于本体时,这个本体就是用。存念它有四种,忘却它则没有一种。天下无穷无尽的法,没有超过有与无的。一切有与无之中,不过是常与断。所生的不过是四生,众生所居不过是大道。不只是可道可以成为可,常道也可以成为可;不只是常道可以成为常,可道也可以成为常。它们都是互相作为因而生起的,而这种生起并没有真正所生之物;也都是互相作为因而灭亡的,而这种灭亡并没有真正所灭之物。空见与有见,都存在于一心之中;如果这颗心也不存在,空见与有见又在哪里?一切心数,其道理也都是如此。因此,心生起,诸法就生起;心灭去,诸法就灭去。如果证得无心,就决定没有生,也没有灭。通常说有四种“是”:其中一种是常,二种是否。若把它们齐平看待,就会堕入一;若不齐平看待,又不能见到一。道则是齐平与不齐平同时都是道。断绝圣智、抛弃智慧,从凡人达到圣人;这个圣人仍然是相对于凡人而立的。当处在凡人状态时,凡人早已被舍弃;凡人既已被舍弃,圣人也随之被舍弃。凡与圣两者都忘掉,既没有智慧,也没有仁爱,减少欲望而归于道。问:已经断绝圣智而达到圣人境界的人,可以允许他再断绝吗?原本还没有达到圣人境界的人,应当怎样遣除这个“断绝”?回答:这里只讨论已经达到圣人境界的人,不讨论尚未达到的人。尚未达到的人本来就没有圣人可言,没有圣人,又怎么能够记述或标定呢?大道具有应感之性,这种性不可见。众生的愚性与智性,这两种性也都不可见。正因为不可见,所以能够与至玄相同;历经劫数而没有二,所以称为同。又说:这也不可说。大道的本体真实,从未不是道;众生的本体是假,从未不发生变化。历经劫数而处处不同,所以称为异。大人掌握玄妙的根本,无心而应物,因而通达。认识并通达大道,这就称为大人。大道虽然有差别,却没有不是大的,所以称为玄本。大道以玄寂为师。有人止息心念,这种状态就称为寂;有人不止息心念,这种状态就称为非寂。由此明白,同一处中有寂也有不寂;有起心,就是寂还是不寂;有不起心,就是无寂也无不寂。这四句之中都有大道。又说:有为是动,无为是寂。需要摇动才开始成为动,不摇动自然就是寂。只在动处说寂,只在寂处说动,只把动施加于寂,使寂中有动;只把寂施加于动,使动中有寂。动与寂虽然不同,正性却出于一;正性虽然是一,却不受动寂所限制。动与寂虽然是二,正性也不受其限制,这也可以用泥印来说明。如果把寂静之心带到动中,虽然在动,心却恒常寂静;如果把动心带到寂中,虽然在寂,心却恒常有动。恒常有定,便破除原先的状态;恒常有先,便破除定。彼此相违,就相互隐显;彼此相合,定与慧便同时具备。一心一念之中,都完全与古今相合。因此,一念与一动既不是短也不是长;一尘与一世界既不是大也不是小。所以圣人在今天能够讲说古代的事情,都是运用追溯文字、逆推历法而得到其真实。因此,今天的文字能够讲说古代的事情;古代有过的都可以实行,古代没有过的也未必不可实行。所以说:玉历出世,包含并归纳万理。
问曰:云何今日心,乃能念古事?云何古昔事,谓在今念里?古事若在今,则知过去未过去;今心若在古,则知未来犹已来。若云定未来,云何有今能知古?若云定过去。云何古实犹在今?既将今心念古事,复将古事系今心。明知一心一念里,含古复含今。以是今古故,一心不可得;以是一心故,二心不可得。是则不一亦不二,能一亦能二,是有亦是无,无无亦无有。以其是有故,将有以历之,以其是无故,将无以历之。弃无而入道,将有以历之;弃有而出世,世法既生灭;弃世而入道,道性无生灭,今古现无穷。故云:廓然众垢净,洞然至太清,世界非常宅,玄都是旧京。
问:丝中有五音不?答:有五音性。其丝未成弦,丝中无五音,丝中亦无性,亦无相结连。其丝若成弦,弹之有音相,不弹有音性,二有相结连。明知一丝中,有有亦有无,其中之性,非有亦非无。若欲破于有,丝中音性非是有;若又破于无,丝中音性非是无。以非有无故,破之不可得。
问:丝中无音,弹会出音;乘中无牛,鞭之即有,二无云何同?丝中有性,其性常有;丝中有音,音有兴废,二有云何同?答:各是二有二无,相因相结连,所以有无是各同烦恼。众生修得圣人道,又见得道之时无烦恼。征得道之时,烦恼在何方?道复从谁得?又云:谛自观之,烦恼无藏处,而复无烦恼。明知烦恼灭,其道无他与,而复得道者,明知是道生。若许定如是,俱悉受生灭。其道亦不优,烦恼亦不劣,何须苦欲灭烦恼?求欲至道场,道于烦恼究竟并无余。又答:言道言我,道体本末之如是,于今不曾生烦恼。又答云:毕竟之如是,于今未曾灭,何故言道与烦恼,妄云有生灭。何者?谛观此四,毕竟不可违,乃于此法中,无余无不足。若言常住四,于法则不周,其一与无量,明知则不遍。若许能遍者,其四非真实。不审此复云何?答:其四各相违,生灭不同时,处一而三废,在二亦不惧。将一历诸,何多而不道?有一复有多,故能有一有无量,故能有有复有无,故能常有断复有常,有优复有劣。大道正性中,无优亦无劣,不有亦不无,遣谁有生灭?既无物而生灭,故云道场与烦恼,毕竟并无余。行者行道之时,当守于正心,无失于正性。
问:性复是谁性,心复是谁心?答:还是四句。心复是诸法性。若无四句,并无其心;若无诸法,并无其性,有则一时有,遍法界而无方;无即一时无,并纤密而惧尽。在此无所言,强名为大道。
至道常玄寂,言说则非真,为欲化众生,所以强言之。言有四句,道皆起应,起应彼矣,便成四病。然句之所起,前后不同时,应一而三废。或言初而三未来,或言终而三已去。然一之所起,由三而得,此三即废,一亦不独立。当正在一时,此三早已忘,其三既忘一亦忘。
问:道何故起言要要须废?答:为众生有兴废故,所以将废废于兴,所以将兴兴于废。大道正性中,无性亦无废。处此地约四句而言,名为四句。心当在此处时,元无有四句。四句既无,其心亦无,始名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实之如是。
问:前言处一而三废,起四还废三,何不只起一?一若有优劣,何不简要者?一若无优劣,何须复历三?又:若使一言足,不须更起三;若使四言足,此三不应废。何故起四还废三?何故历三独存一?答:四言之中无优劣。众生未悟,故一言不足,故要假四言,故四句不同时,历一常三废,其三既废一亦废,何止在三。
问:此四句是生灭正法,道何故处其中?答:道无所不在,常在四句。所在皆无,四句非道。又问:四句中有有,何须以有而生有?四句中无无,何须以无而灭无?答:四句中有有,生之不可得;四句中有无,灭之不可得。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灭,不由生者生。不由灭者灭。在是但有是,不生亦不灭,亦不不生灭。然此四句曾经言,故虽废不与未言时同;故悟人处俗曾经悟;故虽返不与未悟人同。一得正性,终不染俗,故曰一性不变异。
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异,通之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为一,将四句以求心,得心会是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大一。谕论芭蕉,剥皮欲求心,得心会成皮,剥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远实。若得无尽无彼实,是名为真一。见无所见见无色,无色故则无见,无念亦然。守一破一知,虽守会同睡,譬如精思,闭眼思见,开眼思存,乃得内外之所用。
译问:为什么今天的心能够忆念古代的事情?为什么古代的事情又说是在今天的念头之中?如果古事在今天,就应知道过去并未真正过去;如果今天的心在古代,就应知道未来其实已经到来。如果说未来是固定存在的,为什么现在能够知道古代?如果说过去是固定存在的,为什么古事还实际存在于今天?既然用今天的心忆念古事,又把古事系属于今天的心,就明白一心一念中包含古,也包含今。正因为有今有古,所以一心不可得;正因为是一心,所以二心也不可得。这就是既不是一也不是二,既能是一也能是二;既是有也是无,既无无也无有。因为它是有,所以用有来经历它;因为它是无,所以用无来经历它。舍弃无而入道,是用有来经历它;舍弃有而出世,世间法既然有生灭;舍弃世间而入道,道性没有生灭,今古显现而无穷无尽。所以说:广大而使众垢清净,洞然通达而达到太清;世界不是恒常的宅舍,玄都才是旧日的京城。问:丝中有五音吗?回答:有五音之性。丝还没有制成弦时,丝中没有五音,丝中也没有五音之性,也没有彼此相结连。丝若制成弦,弹奏它就有声音的形相,不弹奏也有声音的本性,这二者便有相互结连。由此明白,一根丝中既有有也有无,其中的本性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如果想破除有,丝中的音性并不是有;如果又想破除无,丝中的音性也不是无。正因为它非有非无,所以不能以破除它而得到。问:丝中没有声音,弹奏后却会发出声音;车乘中没有牛,鞭打它却会有牛,二者的“无”为什么相同?丝中有音性,这种音性恒常存在;丝中有声音,而声音有兴起和废止,二者的“有”为什么相同?回答:这分别是二种有和二种无,因彼此相依、相互结连,所以有和无各自都是烦恼。众生修习而得到圣人之道,又说得道时已经没有烦恼。请问,得道时烦恼在什么地方?道又从谁那里得到?又说:仔细观察,烦恼没有藏身之处,却又没有烦恼。由此明白,烦恼灭去时,道并不是由别人给予;而说得道,又明白是道自己生起。若承认确实如此,那么一切都接受生灭。道也不更高,烦恼也不更低,又何必苦苦想要灭除烦恼?如果求想到达道场,那么道与烦恼最终都没有剩余。又回答:所谓道、所谓我,道体本末就是如此;直到今天,道从未生起烦恼。又回答说:归根到底就是如此;直到今天,道也从未灭去,为什么要说有道和烦恼,妄说它们有生灭?为什么?仔细观察这四者,归根到底都不可违背;在这些法中,没有多余,也没有不足。如果说四者恒常存在,那么在法理上就不能周遍;其中的一者与无量者,由此明白不能同时遍及。如果承认它能够遍及一切,那么这四者就不是真实的。不清楚这又该怎样说?回答:这四者各自相违,生灭并不同时;处于其中一者时,另外三者便废止,处于其中二者时,也不必畏惧。以一者来经历一切,怎么会多而不成其为道?有一也有多,所以能够有一和无量;有有也有无,所以能够有有和无;有常也有断,所以能够有常和断;有优也有劣。大道正性之中,没有优也没有劣,不是有也不是无,又遣除谁的生灭呢?既然没有任何事物真正生灭,所以说道场与烦恼最终都没有剩余。修行者修道时,应当守住正心,不要丧失正性。问:性究竟是谁的性,心又是谁的心?回答:仍然归于四句。心又是诸法之性。如果没有四句,也就没有这个心;如果没有诸法,也就没有这个性。有,就是同时有,遍及法界而没有固定方所;无,就是同时无,连最细密之处也全部消尽。在这里没有什么可以说,只能勉强称作大道。至道恒常玄妙寂静,一经言说便不是真实;因为想教化众生,所以勉强加以言说。说有四句,道便都起应现;一旦起应现,就成了四种病。可是四句的生起有先后,并不是同时出现;应现其中一者,另外三者便废止。有时说第一句,而后三句尚未来到;有时说最后一句,而前三句已经过去。然而其中一者的生起,是由于另外三者才得以成立;这三者既已废止,一者也不能独立。正在其中一者出现的时刻,另外三者早已忘却;另外三者既已忘却,这一者也随之忘却。问:道为什么要发起言说,又为什么必须废除言说?回答:因为众生有兴有废,所以要用废来废除兴,用兴来兴起废。大道正性之中,没有性,也没有废。在这里依据四句来说,称为四句。心处在这里时,本来没有四句。四句既然没有,心也就没有,这才称为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实,就是如此。问:前面说处于一者时另外三者废止,生起四句又废止三句,为什么不只生起一者?如果一者有优劣,为什么不选择重要的?如果一者没有优劣,为什么还要依次经历另外三者?又问:如果一句已经足够,就不必再生起三句;如果四句已经足够,这三句就不应废止。为什么生起四句又废止三句?为什么经历三句而独独留下一个?回答:四句之中没有优劣。众生尚未觉悟,所以一句不足;因此必须借助四句。四句并非同时出现,经历一者时总有三者废止;三者既已废止,一者也随之废止,并不是只停留在三者那里。问:这四句是生灭的正法,道为什么处在其中?回答:道无所不在,始终在四句之中。无论所在何处都归于无,四句就不是道。又问:四句中有有,为什么还要用有来使有生起?四句中有无,为什么还要用无来使无灭去?回答:四句中虽有有,却不能得到所生之有;四句中虽有无,也不能得到所灭之无。这是自然生起,这是自然灭去,不是由能生者使它生,也不是由能灭者使它灭。在这里仅仅是有其是,并不生也不灭,也不是既不生又不灭。然而这四句曾经被说出过,所以虽已废止,也不同于尚未言说时;悟道的人处在世俗中曾经觉悟过,所以即使返回世俗,也不同于未悟之人。一旦得到正性,终究不会被世俗污染,所以说一性不变异。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一个个心彼此不异,贯通起来就是一,所以称为大一;也可以冥合为一。用四句来寻求心,得到的心最终只是皮,剥到没有皮、没有心的地方,这称为大一。以芭蕉为譬喻,剥皮想寻找心,得到的心又会成为皮;剥皮直到没有皮、没有心的地方,这称为正一。所以说:越接近它,反而越远离真实。如果得到没有穷尽、没有彼此分别的真实,这称为真一。所谓真一,只是寄托于言说而已。正因为法不言说,所以才显出言说之法;如果法本身有言说,便又显出不言说之法,二者遥相依待,彼此交相显现。其中有隐约的度量,前后互相符验。从古到今,没有这个“是”,也没有隐约的度量;从古到今,有这个“是”,也有隐约的度量。由此知道,有与无彼此相违,今与古处于不同世代,只有符中的正理,使一与四象同归于真实本性,自然而然。变化各方,要等待谁才发生?草木虽然无知,结果实在会经历生死;真道虽然无知,实在却是恒常存在。
其道未曾四,以其性一故;其道未尝一,以周四物故。亦一亦四,非一非四,适其中实起,则名真一。真一者,寄言耳。只为法不言,所以见言法。其法若有言,复见不言法,遥相因待,交相见之。其中隐度,前后符信。从古至今,无此是,无隐度;从古至今,有此是,有隐度。是知有无相违,今古异世,唯有符中正,一四象,同归实性,自然而然。化方待孰而变?草木虽无知,落实会生死;真道虽无知,落实是常住。
此处虽无知,会有无知见。非心则不知,非眼则不见。此知既非心,则是知无所知,此见既非眼,则知见无所见。故曰:能知无知,道之枢机。
当知三世之中,三世皆空,三世者,一半已去,一半未来,中间无余方,故皆空也。知三世空,喻如于灯。当欲灭灯时,灭时见灯不?灭时若见灯,此时灭未来;灭时不见灯,此灯已过去;灭不灭中间,于何而性立?过去未来之中间,但有名而无体,故知三世空矣。空故无身,无身何爱?既无所爱。即于道同。与道同空。故名爱道;空与身同,故名道爱。
道体实是空,不与空同,空但能空,不能应物;道体虽空,空能应物。
问:道能应物,物能得道不?物若得道,得道应便住,云何更受生?物若非道者,所修但得身外道。物终不得道,不假用修习。答:众生无常故,所以须假修,道是无常故,众生修即得。众生不自得,因道方始得。道名不自起,因众生方起,起即一时起,无一物而不起;忘即一时忘,无一物而不忘。优劣一时俱,有何道与物。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灭道不灭;众生生时道始生,众生灭时道亦灭。若许无私者,元始得道我未得;若使有私者,元始得道我不得。众生未生已先有道,有道非我道,独是于古道。我今所得道,会得古道体,此乃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何者?历劫以来,唯智一道,众生而得者,即是众生之私道,只是汛众道,应私名私道。
破名者,指竹为水,指空为竹,是则一时是,非则一时非。
破体者,随众生识变而见有无不同。或见空处有,或见有处空,则破体也。名法观之有,或但变而不空,如见牛变成马,之言是马,不言是牛,亦非代彼立名。如一人得清净识见者,诸法亦清净;众人不得者,诸法亦浊秽。明知还是秽,法净复是净,法秽亦是有,法无亦是无法有。
识体是常是清净,识用是变是众生。众生修变求不变,修用以归体,自是变用识相死,非是清净真体死。
住以本实,不受虚名,虚名来者,各还与其虚。若将实来取,我即受其一;若将虚来取,我即受其二;如人不语来取,住实只得其一。
译这里虽然没有知,却会有关于无知的知见。不是心,就不能知;不是眼,就不能见。这个知既然不是心,就是知而无所知;这个见既然不是眼,就知道见而无所见。所以说:能够知无知,是道的枢机。应当知道,三世之中三世全都空。所谓三世,一半已经过去,一半尚未到来,中间没有剩余的方所,所以全都是空。知道三世为空,可以用灯作譬喻。当灯将要熄灭时,在熄灭的时刻还能见到灯吗?如果熄灭时仍能见到灯,那么在这时熄灭就是未来;如果熄灭时已经看不见灯,那么这盏灯已经属于过去;在灭与不灭的中间,究竟凭什么建立其本性?过去与未来的中间只有名称而没有实体,因此知道三世是空。因为空,所以没有身体;没有身体,又爱什么?既然没有所爱,就与道相同,与道同为空,所以称为爱道;空与身体相同,所以称为道爱。道体实质上是空,却不与通常所说的空相同;空只能使一切归空,不能应合万物。道体虽然空,空却能够应合万物。问:道能够应合万物,万物能够得道吗?如果万物得道,得道后就应当停住不动,为什么还要再承受出生?如果万物不是道,那么所修得的只是身外之道。若万物终究不能得道,也就不必使用修习。回答:众生无常,所以必须借助修习;道也是无常的,所以众生一修习就能得到。众生不能自行得到道,要因道才开始得到;道的名称不能自行生起,要因众生才生起。生起就是同时生起,没有一物不生起;忘却就是同时忘却,没有一物不忘却。优劣在同一时刻同时具备,哪里还有什么道与物的分别?众生虽然出生,道并不出生;众生虽然灭亡,道并不灭亡;众生出生时,道才开始出生;众生灭亡时,道也随之灭亡。如果承认无私,那么最初已经得道,而我却没有得道;如果承认有私,那么最初得道者,我又不能得道。众生尚未出生以前,道已经存在;有道却不是我的道,只是属于古代的道。我如今得到的道,正好得到古道的本体;这就是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为什么?历劫以来,只有智慧这一道;众生所得到的,是众生各自私有之道,只是总摄众道,因其属于个人而称为私道。破除名称,是指着竹子说是水,指着空说是竹;这样一来,是就在同一时刻成为是,非也在同一时刻成为非。破除本体,是随着众生的认识变化,而看见有无各不相同。有时在空的地方看见有,在有的地方看见空,这就是破除本体。就名称之法来看,可以说有;有时只是发生变化而并未归空,比如看见牛变成马,就说是马,不说是牛,也不是代替它另立一个名称。比如一个人得到清净识而有所见,诸法也就清净;众人没有得到清净识,诸法也就浑浊污秽。由此明白,污秽仍然是污秽,法清净仍然是清净;法污秽也仍然是有,法无也仍然是有无法。识体是恒常而清净的,识用是变化而属于众生。众生修习变化之用,寻求不变之体;修习识用以归于识体。如此只是变化之用和识相灭去,并不是清净真体灭去。〔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 安住于本来真实之中,不接受虚妄的名称;虚妄名称到来时,各自归还给它的虚妄。若带着真实来取,我就接受其中的一者;若带着虚妄来取,我就接受其中的二者;如同有人不说话而来取,安住于真实,就只能得到其中的一者。安住于本真之实,不接受虚妄的名声;以虚名而来的人,各自只能带着自己的虚妄回去。若带着真实来取,我就接受其中的一分;若带着虚妄来取,我就接受其中的两分;如果有人不发一言便来取,安住于真实也只能得到其中的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