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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非诗辨妄二

(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蠹斋铅刀编卷三十一)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2–4 段

郑子曰:「有鹤在林,鹤非鱼鸟。隰有荷华,荷华,木芙蓉也。」

非曰:吾尝询于野人,鹤食鱼隰之荷华,今之旱莲也。江南所在有之。《尔雅》下湿曰隰。

郑子曰:「按《独断》下篇,宗庙所歌诗名于《维清》,曰秦氏乐,象者之所歌,则知今叙中所言奏《象武》者,奏实秦字,卫宏错认之尔。」

非曰:是说也,吾所不喻。设曰:维清秦象武也,何义乎?

郑子曰:「凡制文字,不依形依象,而立风、雅、颂,皆声,无形与象,故无其文,皆取他文而借用。如风,本风虫之风;雅,本乌鸦之鸦;颂,本颂容之容。奈何叙诗者,于借字之中求义也?」

非曰:风、雅、颂之名,其来久矣。非仲尼之所自立也。故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使止借字而无义,则胡不以风为雅、雅为颂乎?唯其不可不分,则风、雅、颂之名必有义焉。其义谓何?曰:言一国之事,谓之风;形四方之风,谓之雅;以成功告于神明,谓之颂。

郑子曰:「乱先王之典籍,而纷惑其说,使后学至今不知大道之本,自汉儒始。」

  非曰此古人目睫之谕也

郑子曰:「周有四伯,周公治洛,实伯江汉之东国;召伯治岐,实伯江汉之西国;韩为北伯,主北以西国;齐为东伯,主东以北国。」

非曰:「康王之诰曰:『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周之所以统诸侯者,止闻有二公尔,不闻其有四伯也。」

郑子曰:「螽斯者,取二字以命篇尔,实无义也。言『螽斯羽』者,谓螽之此羽尔,何得谓螽斯为一物名?」

非曰诗有以“斯”为辞者,如“菀彼柳斯”、“弁彼鸒斯”是也,而以训“螽斯”则不可。盖“螽斯”或谓之“斯螽”,《豳》诗曰:“五月斯螽动股。”

郑子曰:「何彼秾矣?言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不知王姬下嫁诸侯,嫁何人?」

非曰郑忽之辞婚也,曰“齐大非吾偶也”。则古者婚姻之礼,必国偶而后敢娶。天子非诸侯之所可偶也,故曰“下嫁”。

郑子曰:「幸哉,凯风诗也。其诗若不言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定为庄姜之诗无疑也。」

非曰使不言,有子七人,莫慰母心,亦不可以为庄姜诗。盖母氏圣善,我无令人。非州吁之所肯言也。

郑子曰:「简兮实美,君子能射御歌舞,何得为刺诗?」

非曰信如郑子之说,则吾将夺之。曰:「简兮,思贤也。」葢不用传注,以私意而度诗,则何所不可?

郑子曰:「墙有茨,言淫乱,故以为公子顽也。」

非曰:「卫诗之言淫乱者多矣,何独以此为公子顽?」

郑子曰:「河广,卫风而言『谁谓宋逺』?跂予望之。故以为宋襄公之出母作也。」

非曰不谓宋人寓于卫而思宋之诗,而独以为襄公之母?盖古之传诗者,此说尔,而毛公承之耳。读书而不考其义,虽多,亦奚以为?

郑子曰:「言王黍离者,亦犹言卫淇奥、豳七月也。王城即东周也。豳国七篇,关中人风土之歌也。王国十篇,洛人风土之歌也。岂其诸国皆有风土,而洛独无之乎?以黍离为降国风,何理哉!」

非曰卫陈齐郑国名也,故可以冠诗。王岂国名哉?周谓东都为洛邑。果如郑子之说,则曰「洛黍离」,不宜曰「王黍离」。夫王,至尊之称也,以至尊之称而下杂于诸国之间,非降而何?若曰「岂其诸国皆有风土,而洛独无之」?则宋也,鲁也,蔡也,皆诸侯之豪杰也,而诗不着其风。郑子于此,亦将强通之耶?

郑子曰:诸风皆有指言当代之某君者,惟魏、桧二风无一篇指言某君者,以此二国史记、世家、年表、书、传不见有所说,故二风无指言也。若叙是春秋前人作,岂得无所一言?

非曰:桧为郑桓公所灭,其事在春秋前。自季子听乐,而桧已无讥矣。况于子夏之时,相去数十年之久。其理虽可推,而其世不可知。其理可推,则序其所以作诗之故;其世不可知,则不指名其人,慎之至也。扬雄氏有言曰:「书之不备,过半矣。虽孔子亦末如之何矣。」此桧诗序之说也。何必汉儒然后不知其世哉?魏即晋也,当从苏子说。

郑子曰:「宛丘东门之枌,刺幽公;衡门,谓刺僖公。幽、僖之迹,无所据见。作叙者,但本谥法而言之耳。」

非曰安知立谥者不本其行事而后谥之耶?且十二公之间,独以是二公,则其说必有所授之矣。

郑子曰:「灵公淫夏姬,此其显显者,故以为言。此据迹而言。」

非曰谥法乱而不损曰灵。灵公之行应谥矣。使其迹不着,则郑子又将以幽僖之说难之矣。灵公之行应谥,则幽僖之谥安知其不本迹也?幽僖之与行合,则诗序不为妄言也。

译郑先生说:“‘有鹤在林’,鹤不属于鱼鸟;‘隰有荷华’,荷华就是木芙蓉。” 我反驳说:我曾向乡野之人询问过,鹤吃鱼,湿地里有荷华,就是今天的旱莲,江南各地都有。《尔雅》说,低洼潮湿的地方叫“隰”。郑先生说:“按照《独断》下篇,宗庙所歌的诗,篇名是《维清》,说是秦氏的乐歌;由象舞者所歌的诗,则可知现在序文中所说演奏《象武》的‘武’其实是‘秦’字,是卫宏误认了。” 我反驳说:这种说法我不能理解。假如说《维清》是秦国的《象武》,这有什么意义呢?郑先生说:“凡是创造文字,不依据字形、字象,而建立‘风’‘雅’‘颂’这些名称,都是声音,没有形体和物象,所以没有相应的字,只能借用其他文字。例如‘风’本是风虫的‘风’,‘雅’本是乌鸦的‘鸦’,‘颂’本是‘颂容’的‘容’。怎么能在这些假借字中寻求意义呢?” 我反驳说:“风、雅、颂这些名称,来源已经很久,并不是仲尼自己创立的。所以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以后,才把音乐整理正确,使雅、颂各得其所。’假如只是借字而没有意义,那么为什么不把风称为雅、把雅称为颂呢?正因为三者不能不区分,所以风、雅、颂的名称一定各有意义。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就是说一国的事情,叫作风;表现四方的风俗,叫作雅;把功业完成的情况告知神明,叫作颂。” 郑先生说:“扰乱先王的典籍,混淆迷惑其中的解释,使后来的学者直到今天都不知道大道的根本,是从汉代儒生开始的。” 我反驳说:这是古人所说的“只看见别人眼中的睫毛,却看不见自己眼前的东西”的比喻。郑先生说:“周代有四位伯:周公治理洛地,实际统辖江汉以东的诸国;召伯治理岐地,实际统辖江汉以西的诸国;韩为北伯,主管北方以西的诸国;齐为东伯,主管东方以北的诸国。” 我反驳说:“《康王之诰》说:‘太保率领西方诸侯从应门左边进入,毕公率领东方诸侯从应门右边进入。’周统辖诸侯,所听说的只有这两位公,没有听说有四位伯。” 郑先生说:“‘螽斯’只是取这两个字来命名篇章,实际上没有意义。说‘螽斯羽’,是说蝗虫的这种羽翼罢了,怎么能说‘螽斯’是一个物名呢?” 我反驳说:《诗经》中有把“斯”作为语辞的,如“菀彼柳斯”“弁彼鸒斯”就是这样;但把“螽斯”解释成这种用法却不对。大概“螽斯”也叫“斯螽”,《豳》诗说:“五月斯螽动股。” 郑先生说:“《何彼秾矣》说,虽然是王姬,也要下嫁给诸侯。不知王姬下嫁诸侯,究竟嫁给什么人?” 我反驳说:郑忽拒绝婚事时说:“齐国太大,不是我的配偶。”可见古代婚姻礼制,必须两国地位相当才敢迎娶。天子不是诸侯所能匹配的,所以称为“下嫁”。郑先生说:“幸好是《凯风》诗。假如诗中不说有七个儿子、没有人能够安慰母亲的心,就一定可以断定是庄姜的诗了。” 我反驳说:即使不说“有七人”,没有人能够安慰母亲的心,也不能把它当作庄姜的诗。‘母氏圣善,我无令人’这样的话,不是州吁肯说的。郑先生说:“《简兮》篇实际是在赞美人,君子能够射箭、驾车、歌唱、舞蹈,怎么能说是讽刺诗呢?” 我反驳说:如果真按郑先生的说法,我就要改掉它,说:“《简兮》,是思念贤人的诗。”假如不采用传注,只凭个人意思揣测诗义,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呢?郑先生说:“《墙有茨》说的是淫乱,所以把它解释为讽刺公子顽。” 我反驳说:“卫国诗篇中说淫乱的很多,为什么偏偏把这一篇说成是讽刺公子顽呢?” 郑先生说:“《河广》是《卫风》,却说‘谁说宋国遥远’,‘踮起脚我就能望见它’,所以把它解释为宋襄公的母亲被送出后所作。” 我反驳说:为什么不说这是宋国人寄居卫国、思念宋国的诗,却偏偏认为是宋襄公的母亲所作呢?大概古代传授《诗经》的人有这种说法,毛公只是承袭了它。读书却不考察其中的意义,即使读得很多,又有什么用呢?郑先生说:“说《王黍离》,就像说《卫淇奥》《豳七月》一样。王城就是东周。豳国的七篇,是关中人的风土歌谣;王国的十篇,是洛地人的风土歌谣。难道各诸侯国都有风土歌谣,唯独洛地没有吗?把《黍离》列为降等的国风,有什么道理!” 我反驳说:卫、陈、齐、郑都是国名,所以可以冠在诗篇之前。“王”难道是国名吗?周人把东都称为洛邑。如果真如郑先生所说,就应当称“洛黍离”,不应称“王黍离”。“王”是至尊的称号,把至尊的称号降低到诸国之间杂列,除了降等还能是什么?如果说“难道各诸侯国都有风土歌谣,唯独洛地没有”,那么宋、鲁、蔡也都是诸侯中的强国,诗中却没有分别列出它们的国风。郑先生对此难道也要强行解释吗?” 郑先生说:各国国风都有明确指出当代某位君主的篇章,只有魏风、桧风没有一篇明确指称某位君主;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史记、世家、年表以及书籍、传记中都没有相关记载,所以这两国的风没有指称具体君主。如果这些序言是春秋以前的人所作,怎么会一句话也没有呢?” 我反驳说:桧国被郑桓公灭掉,事情发生在春秋以前。从季札听乐时起,桧国已经没有可以讥刺的君主了,何况距离子夏的时代已有几十年。事情的道理虽可推知,但当时的世代却无法知道;道理可以推知,所以序言说明作诗的原因;世代无法知道,所以不指明具体人物,这是慎重到了极点。扬雄说过:“书籍记载不完备的,已经超过一半;即使是孔子,也对此无可奈何。”这正可以说明《桧诗序》的情况。为什么一定要说汉代儒生才不知道其时代呢?魏国就是晋国,应当采用苏先生的说法。郑先生说:“《宛丘》《东门之枌》是讽刺幽公的诗,《衡门》是讽刺僖公的诗。幽公、僖公的事迹没有可考见的根据,作序的人只是根据谥法来解释罢了。” 我反驳说:怎么知道制定谥号的人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事迹,然后才为他们定谥呢?而且陈国十二位国君中,唯独说到这两位,那么这种说法一定有所传授。郑先生说:“灵公淫乱于夏姬,这是最明显的事情,所以序言据此说到他。这是根据事迹来说明的。” 我反驳说:谥法中说,乱而不损害民众的称为“灵”。灵公的行为符合这个谥号。假如他的事迹不明显,那么郑先生又会拿幽公、僖公的说法来责难我了。灵公的行为既然符合谥号,那么怎么知道幽公、僖公的谥号不是根据事迹而定的呢?谥号同他们的行为相合,那么《诗序》就不是妄言。

郑子曰:「彼以候人为刺共公,共公之前则昭公也,故以蜉蝣为刺昭公。昭公之实无其迹,但不幸代次迫于共公,故为卫宏所寘。」

非曰:向日作序者有可经据,则指言其人;无可经据,则言其意。従郑子之说,则凡指言其人者,必其有可经据也。今无经据,而又指言其人矣。郑子患其说之不通也,故又为是世次之说。是其意,必欲尽废《诗》叙,而不顾其自相抵牾也。夫两学之相攻,犹讼也。理直者一言而是,理曲者委曲盖庇,而迹愈彰。郑子之说,讼而理曲者也。

郑子曰:「诗人之言,燕飨无别。其言燕,犹饮也。说者当有分别,而作叙者不识燕飨异仪,但徇诗尔。」

非曰此以礼训诗也。向曰:郑所以不如毛者,以其书生家太泥于三礼刑名度数。今郑子复以礼训诗,则康成得无辞乎?既诗言燕飨无别,而郑子则分之,是于诗之外求义也。训诗而不本诗,吾未见其能通也。

郑子曰:六亡诗,不曰六亡诗,曰六笙诗。盖歌主人必有辞,笙主竹,故不必辞也。但有其谱耳。

非曰:太史公曰:“古者诗三千篇,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皆弦歌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则今之诗皆可听、可歌也。丝竹之音不宜有异,岂笙皆无辞,而弦、诗皆有辞乎?然则如之何?当曰‘六亡诗’,不当曰‘六笙诗’。”

蠧斋铅刀编卷三十一

(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蠹斋铅刀编卷三十一)

郑子曰:「作叙者,以陟岵之人仿南陔,故曰《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

非曰使郑子之言然,则华黍胡不拟楚?茨崇丘胡不拟节?南山白华与《小雅》之白华同,而独以《南陔》仿《陟岵》也?是说也,吾欲问之。

郑子曰:「召旻诗首章言旻天疾威,卒章言有如召公,是取始卒章之一字合为题,更无他义。」叙者曰:「旻,闵也。闵天下无如召公之臣也。」荡,是荡荡上帝者,谓天之荡荡然无涯也,故取荡名篇。彼亦不知所出,则曰:「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其乖脱有如此者。」

非曰此苏子之说也,申言之何益?

郑子曰:「节南山,言家父作诵。家父乃桓王时人,当隠、桓之时,三来使鲁,自幽及桓,盖七十年,何得家父复仕幽朝?」

非曰此,欧阳子之弃说也?何足以晓学者?且鲁有两单伯,安知周无两家父乎?

郑子曰:「正月亦刺桓王诗,故引古以喻曰:『赫赫宗周,褒氏烕之』。且平王东迁于王城,故以镐亰为宗周。」

非曰烕训灭尔,非实灭也。且其首章曰:“周之正,夏之四月也。”桓王之事迹见于《春秋》,四月而霜,异之大者,而《春秋》不纪之,何耶?以镐京为宗周,盖当时诸侯朝觐之辞尔,非自平王而始也。

郑子曰:「继桓王者,庄王也。」按:长歴,庄王二年十月辛卯日食。又《春秋》鲁桓公十九年书:「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庄王二年岁在丙戌,即桓之十七年也。此甚明白,亦足以见平王之后,其《诗》皆列《雅》,亦足以见作叙者之谬。

非曰《春秋》所书,止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耳。其不书日,左氏以谓官失之也。则十月之食,自仲尼、丘明已不知其日矣。郑子以长歴之故,而信其为辛夘,则是以杜预为过于仲尼也,其可乎?且此《诗》所载:“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其异众矣。《春秋》略不一纪,而独书此日食,何哉?

郑子曰:「十月之交,言皇父孔圣。作都于向,向东都畿内地也。凡卿士采邑,必于天子畿内,则知此诗不为西周诗矣。」

非曰:今之舆地书,谓向属国州,国州,汉之左冯翊,亦西周之畿内地也。郑子之不彼从者,欲以成其为庄王诗也。且桓王之八年,以东都之向赐郑;后十六年,而庄王即位。郑子谓庄王二年,有皇父城向之事,则向属于郑十有七年矣。非皇父之所得都也。其所传如此,殆难以废先儒之说也。

郑子曰:「凡诗皆取篇中之字以命题。《雨无正》无篇中之义,故作叙者曰:『雨无正,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此何等语哉!」

非曰此苏子之说也,申言之何益?

郑子曰:「何人斯?言维暴之云者,谓暴虐之人也。且二周畿内皆无暴邑,周何尝有暴公?」

非曰:苏公、暴公,盖外诸侯入而为王卿士者,如号郑武公之流,非畿内诸侯也。何以知之?曰:苏,今之懐州;暴,自春秋已来属郑矣。

郑子曰:「或曰桑柔、芮伯所作,而子不信,何也?」曰:「如荡、召旻见于诗,明明如此,尚不可信,况此诗谁以为然?」

非曰:「左氏传载秦缪公之言曰:『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译郑先生说:“那个人把《候人》说成是讽刺共公的诗;共公之前是昭公,所以又把《蜉蝣》说成是讽刺昭公的诗。昭公实际上没有相应的事迹,只是不幸在世代次序上紧接着共公,所以被卫宏安置在这里。” 我反驳说:从前作序的人,如果有可以考据的依据,就明确指出人物;没有可以考据的依据,就说明诗的意思。按照郑先生的说法,凡是明确指出人物的,一定都有可考据的依据。如今明明没有可考据的依据,却又明确指出了人物。郑先生担心自己的说法不能贯通,所以又编造出世代次序的说法。他的本意一定是要把《诗序》全部废除,却不顾自己的说法彼此矛盾。两种学说互相攻击,就像打官司一样。道理正直的一方,一句话就能说明是非;理屈的一方则百般曲折地遮掩,反而使痕迹更加明显。郑先生的说法,就是打官司而理屈的一方。郑先生说:“诗人所说的燕礼、飨礼没有区别。诗中说‘燕’,就像说饮酒一样。解释者本应加以区别,但作序的人不懂燕礼、飨礼仪式不同,只是顺着诗句而已。” 我反驳说:这是用礼制来解释《诗经》。从前我说过,郑氏不如毛氏的地方,在于他作为书生,太拘泥于三礼、刑名、制度和礼数。如今郑先生又用礼制解释《诗经》,那么郑康成岂不是可以为自己辩解了吗?既然诗中说燕、飨没有区别,而郑先生却强行分别,这是在诗句之外寻求意义。解释《诗经》却不以诗本身为依据,我没有见过这样能够解释通的。郑先生说:六篇亡诗,不应称为“六亡诗”,而应称为“六笙诗”。因为歌唱主人一定有歌词,笙以竹管奏乐,所以不一定有歌词,只留下曲谱罢了。我反驳说:太史公说:“古代的诗有三千篇,到孔子时删去重复的,选取可以施用于礼义的三百零五篇,全部用琴弦伴奏歌唱,以求合于《韶》《武》以及雅、颂的音调。”这样看来,现在流传的诗都可以听、可以歌唱。弦乐和竹管乐器的声音不应有不同,难道笙奏的诗都没有歌词,而弦乐伴奏的诗都有歌词吗?既然如此,应该称为“六亡诗”,不应称为“六笙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五篇〕 《蠹斋铅刀编》卷三十一。《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蠹斋铅刀编》卷三十一。郑先生说:“作序的人认为《陟岵》中的人仿照《南陔》,所以说《南陔》是孝子相互告诫要奉养父母的诗。” 我反驳说:如果郑先生的话成立,那么《华黍》为什么不仿照《楚》?《茨》《崇丘》为什么不仿照《节》?《南山》《白华》同《小雅》的《白华》相同,却偏偏说《南陔》仿照《陟岵》?这种说法,我真想问问它的根据。郑先生说:“《召旻》首章说‘旻天疾威’,末章说‘有如召公’,所以取首章、末章中的一个字合起来作为篇名,没有别的意义。作序的人说:‘旻,就是忧闵;忧闵天下没有像召公那样的臣子。’《荡》这个篇名,是取自‘荡荡上帝’,意思是说上天浩荡无边,所以取‘荡’来命名篇章。作序的人也不知道出处,就说:‘天下浩荡,没有纲纪、礼法和文章,竟然败坏脱离到这种地步。’” 我反驳说:这是苏先生的说法,重复说明它有什么益处?郑先生说:“《节南山》说家父作诵。家父是桓王时的人,隐公、桓公时期曾三次出使鲁国,从幽王到桓王大约相隔七十年,怎么可能家父又在幽王朝廷做官呢?” 我反驳说:这不是欧阳先生抛弃的说法吗?怎么足以启发学者呢?况且鲁国有两个单伯,怎么知道周朝没有两个家父呢?郑先生说:“《正月》也是讽刺桓王的诗,所以引用古事作比喻说:‘赫赫的宗周,被褒姒灭亡。’而且平王东迁到王城,所以把镐京称为宗周。” 我反驳说:“烕”解释为灭,只是说衰败,并不是实际灭亡。而且诗的首章说:“周历的正月,就是夏历的四月。”桓王的事迹见于《春秋》;四月降霜,是最大的灾异之一,《春秋》却没有记载,这是为什么呢?把镐京称为宗周,大概只是当时诸侯朝觐时的说法,并不是从平王才开始。郑先生说:“继承桓王的是庄王。”考据:按《长历》,庄王二年十月辛卯日发生日食。又据《春秋》,鲁桓公十九年记载:“冬十月初一,发生日食。”庄王二年在丙戌年,也就是鲁桓公十七年。这件事非常清楚,也足以看出平王以后,《诗经》都列在《雅》中;同样足以看出作序的人荒谬。” 我反驳说:《春秋》所记载的,只说“冬十月初一,发生日食”罢了。没有记载具体日期,左氏认为是掌管历法的官员失误。因此十月的日食,仲尼、左丘明已经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天了。郑先生因为《长历》的记载,就相信是辛卯日,这岂不是认为杜预超过了仲尼吗?怎么可以呢?而且这首诗记载:“闪耀的雷电,不安宁也不吉祥,百川沸腾,山峰崩塌。”灾异如此众多,《春秋》却完全没有记载,偏偏只记这次日食,这是为什么呢?” 郑先生说:“《十月之交》说到皇父、孔圣。皇父在向地营建都邑,向地属于东都王畿之内。凡是卿士的采邑,必定在天子王畿以内,由此可知这首诗不是西周的诗。” 我反驳说:如今的地理书说,向地属于虢州;虢州是汉代的左冯翊,也属于西周王畿之内。郑先生不采用这种说法,是想成就这首诗为庄王时诗的说法。而且桓王八年,把东都的向地赐给郑国;过了十六年,庄王即位。郑先生说庄王二年有皇父在向地筑城的事情,那么向地已经属于郑国十七年了,不是皇父能够营建都邑的地方。这些记载流传如此,大概很难据此废除先儒的说法。郑先生说:“所有诗篇都取篇中的字来命名。《雨无正》没有篇中意义可以取名,所以作序的人说:‘雨无正,雨是从上天下降的东西;像雨一样众多,却不能用来施行政事。’这是多么荒唐的话啊!” 我反驳说:这是苏先生的说法,重复说明它有什么益处?郑先生说:“《何人斯》说‘维暴之云’,是说暴虐的人。而且东西两个周王畿内都没有暴邑,周朝哪里曾有暴公呢?” 我反驳说:苏公、暴公,大概是外地诸侯入朝而担任王室卿士的人,像郑武公这一类,并不是王畿内的诸侯。怎么知道呢?苏地就是今天的怀州;暴地从春秋以来就属于郑国。郑先生说:“有人说《桑柔》是芮伯所作,你却不相信,为什么呢?”回答说:“像《荡》《召旻》在《诗经》中明明如此,尚且不能相信,何况这首诗有谁会认为是芮伯所作呢?” 我反驳说:“《左氏传》记载秦穆公的话说:‘周朝芮良夫的诗说:大风有通道,贪婪的人败坏同类。’”

郑子曰:「刘歆之统歴,妄谓文王受命九年而崩,致误;卫宏言文王受命作周也。」

非曰文王受命作周云者,犹曰天命文王以兴周云尔,非以受命为称王也。舜之受天命,孟轲氏言之详矣,亦犹是也。谓其受命九年者,刘歆误读诗序故尔,非卫宏过也。

郑子曰:「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言道中之苇,无践之而后能盛。以兴兄弟不逺弃,而后能亲。」

非曰:「苇之为物微矣,以况兄弟,何义乎?且以为比耶?兴耶?以为比,则不类;以为兴,则郑子又以为比也。」为诗而不知比兴,适足以自惑。

郑子曰毛郑軰亦识理

非曰:向曰“村里陋儒”,今曰“识理”。理,非村里陋儒所能识也。

郑子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每思淑女之时,或兴见关雎在河之洲,或兴感雎鸠在河之洲。雎在河中洲上不可得也,以喻淑女不可致之义。何必于雎鸠而说淑女也?毛谓以谕后妃悦乐君子之徳,无不和谐。何理?」

非曰使止,以雎鸠为兴,则曰翩彼雎鸠足矣。必曰「关关雎鸠」,有取于和而挚挚也。且其言曰:「设若兴见鹙鹤,则言鹙鹤;兴见鸳鳬,则言鸳鳬。」盖其所学止于此尔。若如是,则吾何诛焉?

郑子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此妇人急于成妇功之诗也。郑以谓喻女在母家,形体浸浸日长大也。此何等语?」

非曰此欧阳子之说也,申言之何益?

郑子曰:「孔子教人学诗,者欲识鸟兽草木之名也。」

  非曰向者吾既言之矣

郑子曰:「鸟兽草木之学,惟陶隠居识其真,如尔雅错失尤多。」

非曰:郑子以华为萎蒿,即《尔雅》所谓华簌萧也。郑子以荷华为芙蓉,则可以为木芙蓉,则不可。取其义而弃其书,郑子诚忍人哉!

郑子曰:「周颂之序,多非依仿篇中之义为言,乃知所传为真。」

非曰周颂,以其不依仿篇中之义,故郑子以为所传者真。且六亡诗已,火秦汉儒,何所依仿而能序是也?无所依仿而有序,则诸序不出于汉儒明矣。此吾就郑子所言而言者也。

郑子曰:「泮宫即庙也。若是学,则献囚献馘于此,何为哉?」

非曰:郑子以泮宫为庙者,不过本诗所谓“昭假烈祖,靡有不孝”之辞也。此鲁人颂僖公之语尔。犹书曰:“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也。且其诗曰:“在泮饮酒。”然则庙中而饮酒,可乎?

郑子曰:「商家显君,惟汤、中宗、髙宗尔,故商颂以为祀此三君焉。」

非曰孟轲氏言:商之贤圣之君六七作,不可言惟此三君。

蠧斋铅刀编卷三十二

译郑先生说:“刘歆编排历法,荒谬地说文王受天命九年后去世,因而造成错误;卫宏说文王受天命而建立周朝。” 我反驳说:所谓“文王受命作周”,就像说上天命令文王兴盛周朝罢了,并不是说受命后才自称为王。舜接受天命,孟轲说得很详细,也是这个意思。说他受命九年,是刘歆误读《诗序》的缘故,不是卫宏的过错。郑先生说:“那一片茂盛的芦苇,牛羊不要践踏。意思是道路中的芦苇,不践踏它,之后才能繁茂;以此起兴,说明兄弟不应轻易抛弃彼此,这样之后才能亲近。” 我反驳说:“芦苇这种东西很微小,用来比喻兄弟,有什么意义呢?而且这究竟是比还是兴?如果是比,就不像;如果是兴,郑先生又把它当成比了。”作诗却不懂比兴,只会使自己迷惑。郑先生说:毛氏、郑氏一类人也懂得道理。我反驳说:先前还说他们是“乡村里的鄙陋儒生”,如今又说他们“懂得道理”。道理不是乡村里的鄙陋儒生所能懂得的。郑先生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每当想到淑女的时候,有时是因看见雎鸠在河洲而起兴,有时是因感受到雎鸠在河洲而起兴。雎鸠在河中的洲岛上,是无法得到的,用来比喻淑女不可招致的意义。何必一定要由雎鸠说到淑女呢?毛氏说这是用来比喻后妃喜爱君子的德行,没有不和谐的地方,这有什么道理?” 我反驳说:假如只是把雎鸠当作起兴之物,那么说“翩翩的雎鸠”就够了。一定要说“关关雎鸠”,是因为取其和鸣而情意专一的意思。而且他说:“假如因看见鹙、鹤而起兴,就说鹙、鹤;因看见鸳、凫而起兴,就说鸳、凫。”可见他的学问就只到这里罢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责备他呢?郑先生说:“‘葛之覃兮,施于中谷。’这是妇女急于完成妇功的诗。郑氏认为这是比喻女子在母亲家中,身体渐渐一天天长大。这是什么话?” 我反驳说:这是欧阳先生的说法,重复说明它有什么益处?郑先生说:“孔子教人学习《诗经》,是想让人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 我反驳说:先前我已经说过了。郑先生说:“鸟兽草木方面的学问,只有陶隐居认识它们的真实情况;像《尔雅》这样的书,错误尤其多。” 我反驳说:郑先生把“华”解释为萎蒿,也就是《尔雅》所谓的“华簌萧”。郑先生把“荷华”解释为芙蓉,可以说是木芙蓉,却不能这样解释。取其意义而抛弃它的书,郑先生真是残忍啊!郑先生说:“《周颂》的序言,大多不是依照篇中意义来解释的,由此可知流传下来的序言是真实的。” 我反驳说:《周颂》因为不依照篇中意义来解释,所以郑先生认为流传下来的序言是真实的。况且六篇亡诗已经亡佚,秦火之后的汉代儒生凭什么仿照篇中意义而为它们作序呢?没有可以仿照的内容却有序言,那么各篇序言不是出自汉儒,显而易见。这是顺着郑先生的话来推论的。郑先生说:“泮宫就是宗庙。如果是学校,那么把俘虏和敌人的左耳献到这里,为什么呢?” 我反驳说:郑先生把泮宫当作宗庙,不过是根据诗中所谓“昭假烈祖,靡有不孝”的话。这只是鲁人歌颂僖公的言辞罢了。正如《尚书》说:“会合诸侯以继承你的君位,追念并孝敬前代。”这是文人的话。而且诗中说:“在泮宫饮酒。”既然如此,难道能在宗庙中饮酒吗?郑先生说:“商代显赫的君主,只有汤、中宗、高宗,所以《商颂》是祭祀这三位君主的诗。” 我反驳说:孟轲说,商代贤明圣德的君主有六七位相继出现,不能说只有这三位君主。《蠹斋铅刀编》卷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