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东坡易传》卷之一
乾 卦 (第一)
乾上
乾下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乾”之所以取于“龙”者,以其能飞能潜也。飞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潜,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飞者,龙之正行也;天者,龙之正处也。见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三,非龙德欤?曰:否。进乎龙矣。此上下之际、祸福之交、成败之决也。徒曰龙者不足以尽之,故曰君子。夫初之可以能潜,二之所以能见,四之所以能跃,五之所以能飞,皆有待于三焉。甚矣三之能处也!使三之不能处此,则“乾”丧其所以为“乾”矣。天下莫大之福、不测之祸,皆萃于我而求决焉。其济、不济,间不容发。是以“终日乾乾”,至于夕犹“惕”然,虽危而无咎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下之上,上之下,其为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而至于九四,独“跃”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进而不可复返者也。退则入于祸,故教之“跃”。其所以异于五者,犹有疑而已。三与四皆祸福杂,故有以处之,然后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夕之潜者也,而谁?非“大人”欤?曰“见大人者”,皆将有求也。惟其处安居正,而后可以求得。九二者,龙之安;九五者,龙之正也。
上九:亢龙,有悔。
夫处此者,岂无无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见群龙”,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其“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龙飞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古之论卦者以不变①,论爻者以变。“姤”者,初九之变也;“同人”者,九二之变也;“大有”者,九五之变也;“夬”者,上九之变也;各执其一,而“坤”则六爻皆变。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校注】
① 不变:《苏氏易传》曰“定”。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此论“元”也。元之为德,不可见也,其可见者“万物资始”而已。天之德不可胜言也,惟是为能“统”之,此所以为“元”也。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所以为“亨”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
此所以为“利”也。生而“成”之,乾之“终始”也。成物,之谓“利”矣。
时乘六龙以御天。
飞、潜、见、跃,各适其时以用我,刚健之德也。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此所以为“贞”也。
保合太和,乃利贞。
通言之也。“贞”,正也。方其变化各之,于情无所不至。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为“贞”也。世之论性命者多矣,因是,请试言其粗。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识也,瞽者未尝有见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识也,则又以一物状之。夫以一物状之,则又一物也,非是物矣。彼惟无见,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识,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难见也,故以可见者言性。夫以可见者言性,皆性之似也。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岂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虽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则其为道常二,犹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性至于是,则谓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性之至者非命也,无以名之而寄之命也。死生祸福,莫非命者,虽有圣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则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情者,性之动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性之与情,非有善恶之别也,方其散而有为,则谓之情耳。命之与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无我,则谓之命耳。其于《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情以为“利”,性以为“贞”。其言也互见之,故人莫知明也。《易》曰:“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夫“刚健”、“中正”、“纯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则爻也。故曰:“六爻发挥,旁通情也。”以爻为情,则卦之为性也明矣。“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以各正性命为贞,则情之为利也亦明矣。又曰:“利贞者,性情也”,言其变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至于此,则无为而物自安矣。
译《东坡易传》第一卷 乾卦(第一) 上卦为乾 下卦为乾 “乾”:元始、亨通,利于守正。初九,潜藏的龙,不宜有所作为。“乾”之所以取象于“龙”,是因为龙能飞也能潜。飞翔是龙的正行,不能处于正位而能够潜藏,若不是天下最刚健的东西,谁能做到呢?九二:龙出现在田野上,利于拜见大人。飞翔,是龙的正当行动;天空,是龙的正当居处。看见它出现在田野,说明它可以安处,却还没有处于正位。九三:君子整天刚健奋勉,到了晚上仍然保持警惕。虽有危险,却没有灾咎。九三,难道还没有龙的德性吗?回答说:不是,已经更进一步接近龙了。这是上下交接之处、祸福交会之时,也是成败决定的关头。只说是龙,还不足以完全说明它,所以称为君子。初九能够潜藏,九二能够显现,九四能够跃动,九五能够飞翔,都要依赖九三。九三所处的位置太重要了!假如九三不能安处于此,那么“乾”就失去了所以成为“乾”的道理。天下最大的福和不可预料的祸,都聚集到我这里,等待作出决定。成功还是失败,间隔几乎容不下一根头发。因此“整天刚健奋勉”,到了晚上仍然警惕,虽然危险却没有灾咎。九四:龙有时跃入深渊,没有灾咎。这是下卦的上位、上卦的下位,处在重刚而不中的位置。上面不在天空,下面不在田野,二者是相同的。可是到了九四,为什么只是说“跃”而不说“惕”呢?回答说:九四已经前进到不能再返回的位置。退后就会陷入祸患,所以教它跃动。它和九五不同,只是因为还有疑虑罢了。九三和九四都处在祸福交杂的位置,因此必须善于处置,然后才能没有灾咎。九五:飞翔的龙在天空,利于拜见大人。现在飞翔的龙,就是早先潜藏的龙,又是谁呢?不就是“大人”吗?说“利于拜见大人”,都是因为将有所求。只有处在安稳而正当的位置,之后才可以求得。九二是龙的安处,九五是龙的正位。上九:龙飞得过高,会有悔恨。处在这种位置,难道没有避免悔恨的方法吗?所以说“有悔”的,都是未必一定如此。用九:看见群龙都不以首领自居,吉祥。“看见群龙”,说明六爻都是这样。蔡墨说:它的“姤”卦说:“潜龙勿用。”它的“同人”卦说:“见龙在田。”它的“大有”卦说:“龙飞在天。”它的“夬”卦说:“亢龙有悔。”它的“坤”卦说:“见群龙无首,吉。”古人论卦,是按照不变①来论;论爻,则按照变化来论。“姤”是初九变化而成,“同人”是九二变化而成,“大有”是九五变化而成,“夬”是上九变化而成;它们各自只执取一爻,而“坤”则是六爻都发生变化。因此我知道“用九”贯通六爻,“用六”也是这样。【校注】① 不变:《苏氏易传》说作“定”。《彖》说:伟大啊,乾的元始之德!万物凭借它开始生成,于是统摄上天。这是在解释“元”。元这种德性无法直接看见,能够看见的只是“万物凭借它开始生成”罢了。天的德性无法一一说尽,只有“统摄”万物能够概括它,这就是称为“元”的原因。云气运行,雨水降下,各类万物显现形态。这就是称为“亨”的原因。广大的光明贯通始终,六个爻位依时形成。这就是称为“利”的原因。生长出来并使其完成,是乾的“终始”。使万物成就,就叫作“利”。依时驾驭六条龙来控制上天。飞、潜、见、跃,都依照时机来发挥作用,这就是刚健的德性。乾道发生变化,使万物各自端正自己的性命。这就是称为“贞”的原因。保持并合聚太和之气,于是就是利于守正。这是总的说法。“贞”就是正。当它处在变化之中时,各种情态无不发展到极致;回转过来依循它,各自端直其本性,以达到命的境界,这就是“贞”的含义。世上谈论性命的人很多,借此请允许我试着粗略说明一下。古人谈性,就像向盲人说明他所不知道的东西:盲人从来没有看见过,为了把这种东西告诉他,又担心他无法认识,于是再用另一种东西来形容它。可是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它,就又成了另一种东西,不是原来的东西了。他只是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才要告诉他;既然连用一种东西形容的也无法认识,难道还可以用许多东西使他更加迷惑吗?古代君子担心本性难以显现,所以借助可以看见的东西来谈性。用可以看见的东西来谈性,都只是性的相似表现。君子每天修养善,以消除不善;不善日渐减少,但仍有无法消除的部分。小人每天修养不善,以消磨善;善日渐减少,也有无法消除的部分。那些无法消除的部分,尧舜不能增加,桀纣也不能使它消失,这难道不是本性吗?君子达到这个境界,用它作为道,就离圣人不远了;不过,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和运用这个境界的人仍然可能不同,于是他们所行的道常常分成两种,就像器物由手使用,不如手自己运用那样自然;只是如此而然,却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本性达到这个境界,就称为命;命就是命令。君主的命令叫命,天的命令叫命,本性达到极致也叫命。本性达到极致本身并不是命,只是没有别的名称可称,所以寄托在“命”这个名称上。死生祸福,没有不是命的;即使是圣人,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却自然如此。君子对于道,达到纯一而不分二的境界,如同手自然运用,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却自然如此,这就是把它寄托在“命”上的原因。情,是本性的发动。逆流而上,可以达到命;顺流而下,可以达到情,无不是本性。性与情并没有善恶之别,只是在它散开而有所作为时,才称为情。命与性也没有天人之别,只是在达到纯一而没有自我时,才称为命。对于《易》来说,卦用来说明本性,爻用来说明情。情体现为“利”,性体现为“贞”。经文交互显现这些含义,所以人们不能明白它。《易》说:“伟大啊,乾!刚健、中正、纯粹而精微。”刚健、中正、纯粹、精微,是乾的整体,就是卦;等到它分散而有所作为,向四方分化,各自有所获得,就是爻。所以说:“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以爻来说明情,那么卦用来说明性也就清楚了。“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把各自端正性命称为贞,那么情体现为利也同样清楚了。又说:“利贞,是性情。”意思是从变化而进入情,再返回来端直其性。居于万物之首,万国都得到安宁。达到这个境界,就能无为而治,万物自然安定。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夫天,岂以“刚”故能“健”哉!以“不息”故“健”也。流水不腐,用器不蛊,故君子庄敬曰强,安肆曰偷。强则日长,偷则日消。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王弼曰:“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反复皆道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龙飞在天”,大人造也。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
阴阳合而物生,曰“嘉”。
“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理;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礼非亨,则偏滞而不合;利非义,则惨洌而不和。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隐者也。不易乎世。”
王弼曰:“不为世所易。”
“不成乎名,遯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博德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尧、舜之所不能加,桀、纣之所不能亡,是谓“诚”。凡可以闲而去者,无非“邪”也。邪者尽去,则其不可去者自存矣。是谓“闲邪存其诚”。不然,则言行之信谨,盖未足以化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修辞”者,行之必可言也。修辞而不立诚,虽有业不居矣。
“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至之”,为言往也;“终之”,为言止也。“乾”之进退之决在三,故可往而往其几,可止而止其义。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燥、湿不与水、火期,而水、火即之;龙、虎非有求于风、云,而风、云应之。圣人非有意于物,而物莫不欲见之。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明龙之在天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
王弼曰:“下无阴也。”
“贤人在下位而无辅。”
夫贤人者,下之而后为用。
“是以动而有悔也”。“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
时之所舍,故得安于田。
“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王弼曰:“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治,未之能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天以无首为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为行,曰可见之行也。
君子度可成则行,未尝无德也。故其行也,日有所见;日可见之行也。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或”者,未必然之辞也。其“跃”也未可必,故以“或”言之,非以为惑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人乎?况于鬼神乎?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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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象》说:天道运行刚健不息,君子因此自我奋发,永不停止。天难道只是因为刚强才刚健吗?是因为不停息才刚健。流水不会腐败,常用的器物不会蛀坏,所以君子庄重恭敬就叫刚强,安逸放纵就叫苟且。刚强就会日日增长,苟且就会日日消退。“潜龙勿用”,是因为阳气处在下位。“见龙在田”,是因为德泽广泛施行。“终日乾乾”,是说反复遵行正道。王弼说:“居上位而不骄傲,处下位而不忧虑,进退反复都合乎正道。” “或跃在渊”,是说前进没有灾咎;“龙飞在天”,是说大人已经有所作为。“亢龙有悔”,是说盈满不能长久。“用九”,是说天德不可自居首位。《文言》说:“元”,是众善之首;“亨”,是美善的会合。阴阳交合而万物生成,就叫作“嘉”。“利”,是义的和谐;“贞”,是成事的根本。君子体察仁德,足以成为众人的长者;美善会合,足以合乎礼;使万物得利,足以合乎义;守正坚定,足以成就事业。君子实行这四种德性,所以说:“乾,元亨利贞。” 礼如果不亨通,就会偏狭滞塞而不能相合;利如果不合乎义,就会惨烈而不和谐。初九说:“潜龙勿用。”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具有龙德而隐遁的人,不因世俗而改变。” 王弼说:“不被世俗所改变。” “不成就声名,退隐于世而不烦闷;不被世人认可也不烦闷;有乐意的事情就去实行,有忧虑的事情就避开;坚定不移、不可拔除,这就是潜龙。” 九二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具有龙德而处于正中的位置。平常的言语诚实,平常的行为谨慎,防止邪念而保存诚心,使世人向善却不自夸,以深厚的德性教化人。”《易》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是君主之德。尧、舜不能增加,桀、纣不能使之消失,这就叫“诚”。凡是能够防止并除去的,无不是“邪”。邪念全部去除后,那些不能去除的自然保存下来。这就叫“闲邪存其诚”。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仅有言语的诚信和行为的谨慎,大概还不足以教化人。九三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君子增进德性,修治事业。忠诚守信,是用来增进德性的;修饰言辞而确立诚意,是用来守成事业的。” “修辞”,是说所做的事一定能够用言语说明。修饰言辞却不能确立诚意,即使有事业也不能守住。“知道将达到的目标便前往,可以同他一起把握事物的几微;知道事情将结束便使它结束,可以同他一起保存义理。” “至之”,是说前往;“终之”,是说停止。“乾”的进退决定在九三,所以该前进时就前进以把握几微,该停止时就停止以保存义理。“因此,处在上位而不骄傲,处在下位而不忧虑。所以始终刚健奋勉,顺应时机保持警惕,虽然危险却没有灾咎。” 九四说:“或跃在渊,无咎。”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上下没有固定的位置,并不是因为行为邪僻;进退没有固定的常规,并不是因为脱离群体。君子增进德性、修治事业,是想及时行动,所以说‘无咎’。” 九五说:“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同样的声音相互呼应,同样的气息相互吸引;水流向潮湿处,火靠近干燥处;云跟随龙,风跟随虎;圣人出现,万物都来瞻见。” 干燥和潮湿并没有约定要同水、火相遇,但水、火自然就趋向它们;龙、虎并没有要求风、云来相随,但风、云自然回应它们。圣人并没有刻意招致万物,但万物没有不想来瞻见他的。“根本属于天的亲近上方,根本属于地的亲近下方,于是各自跟随同类。” 这是说明龙处在天空。上九说:“亢龙,有悔。”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尊贵却没有职位,地位高却没有民众。” 王弼说:“下方没有阴爻。” “贤人在下位,却没有人辅佐。” 贤人必须使自己处于下位,然后才能发挥作用。“所以一行动就会有悔恨。”“潜龙勿用”,是处在下位;“见龙在田”,是时势暂时安置在那里。因为时势把它安置在那里,所以能够安处于田野。“终日乾乾”,是说实行事情;“或跃在渊”,是说自我试探;“飞龙在天”,是说居上而治理;“亢龙有悔”,是说发展到了尽头所带来的灾祸。乾元的“用九”,是天下得到治理。王弼说:“能够完全运用刚直,舍弃并远离柔顺,不是天下达到至治,就不能做到。” “潜龙勿用”,是阳气潜藏;“见龙在田”,是天下呈现文明。因为用言语和行为教化万物,所以称为“文明”。“终日乾乾”,是与时势一同运行;“或跃在渊”,是乾道于是发生变革;“飞龙在天”,是于是处在天德之位;“亢龙有悔”,是与时势一同达到尽头。乾元的“用九”,于是显现天的法则。天以不自居首位为法则。“乾、元”,是开始而通达;“利、贞”,是本性和情态。乾开始之后,能够以美善和利益使天下获利,却不说出获利的对象,真是伟大啊!伟大啊,乾!刚健、中正、纯粹而精微。六爻充分发挥,旁通万物之情。依时驾驭六条龙,以控制上天;云气运行、雨水降下,天下于是平治。君子以成就德性作为行动,这就是可以显现出来的行动。君子估量事情可以成就就去做,从来不是没有德性。因此他的行动每天都有可以显现之处,都是可以看见的行动。“潜”的意思,是隐藏而尚未显现,行动而尚未成就;所以君子不宜有所作为。君子通过学习来积聚知识,通过询问来辨明道理,以宽厚之心安处,以仁德来实行。《易》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是君主之德。九三重刚而不中,上面不在天空,下面不在田野,所以要“乾乾”,顺应时机而“惕”,虽然危险却没有灾咎。九四重刚而不中,上面不在天空,下面不在田野,中间也不在人位,所以用“或”字表示它。“或”的意思是有所疑虑,所以没有灾咎。“或”是表示未必如此的言辞。它是否跃动还不能确定,所以用“或”来说,并不是说它迷惑不明。大人,其德性与天地相合,其光明与日月相合,其次序与四时相合,其吉凶与鬼神相合。行动在天之前而天不违背他,行动在天之后而奉行天时。天尚且不违背他,何况人呢?何况鬼神呢?“亢”的意思,是只知道前进而不知道退却,只知道存在而不知道消亡,只知道获得而不知道丧失。难道只有圣人才如此吗?知道进退、存亡而又不失去正道的,难道只有圣人才如此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坤 卦(第 二)坤上坤下“坤”,元亨,利牝马之贞。龙,变化而自用者也。马,驯服而用于人者也。为人用而又牝焉,顺之至也。至顺而不贞,则陷于邪,故“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坤”之为道,可以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为和,而不可以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往,求用也;先则迷而失道,后则顺而得主,此所以为“利”也。西与南,则“兑”也,“离”也,以及于“巽”,吾朋也;东与北,则“震”也,“坎”也,以及于“乾”与“艮”,非吾朋也。两阴不能相用,故必离类绝朋而求主于东北。夫所以离朋而求主者,非为邪也,故曰:“安贞吉”?《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未必无君德,其所居之势,宜为臣者也。
书曰:“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始于微而终于著者,阴阳均也。而独于此戒之者,阴之为物,弱而易入,故易以陷人。郑子产曰:“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以六居二,可谓柔矣。夫“直、方、大”者,何从而得之?曰:六二,顺之至也。君子之顺,岂有他哉!循理无私而已。故其动也为直,居中而推其直为方。既直且方,非大而何?夫顺生直,直生方,方生大,君子非有意为之也,循理无私,而三者自生焉。故曰:“不习,无不利。”夫有所习而利,则利止于所习者矣。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坤”之患,弱而不可以正也,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则亦非所以为“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六四:括囊,无咎无誉。《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夫处上下之交者,皆非安地也。“乾”安于上,以未至于上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忧;“坤”安于下,以始至于上为难,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阴之进而至于三,犹可贞也;至于四,则殆矣。故自括结,以求“无咎无誉”。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咎无誉之难也!六五:黄裳,元吉。《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黄而非裳,则君也。裳而非黄则臣尔,非贤臣也。六五阴之盛,而有阳德焉,故称裳以明其臣;称黄以明其德。夫文生于相错,若阴阳之专一,岂有文哉?六五以阴而有阳德,故曰“文在中”也。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至于此,则非阴之所以安矣。阴虽欲不战而不可得,故曰“其道穷也”。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易》以大小言阴阳。“坤”之顺,进以小也;其贞,终以大也。《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夫物非刚者能刚,惟柔者能刚耳。畜而不发,及其极也,发之必决。故曰“沉潜刚克”。至静而德方。夫物圆则好动,故至静所以为方也。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惟其顺也,故能济其刚;如其不顺,则辨之久矣。“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小人惟多愧也,故居则畏,动则疑;君子必自敬也,故内“直”,推其直于物,故外“方”。直在其内,方在其外,隐然如名师良友之在吾侧也,是以独立而不孤,夫何疑之有?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方其变化,虽草木犹蕃;及其闭也,虽贤人亦隐。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黄”,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后有是色也。君子之得位,如人之有四体为己用也。有手而不能执,有足而不能驰,神不宅其体也。阴疑於阳必战。为其嫌於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嫌”也、“疑”也,皆似之谓也。阴盛似阳必“战”。方其盛也,似无阳焉,故虽阴而称“龙”。然犹未离其阴阳之类也,故称“血”,以明其杂。若阴已变而为阳,则无复“玄黄”之杂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译坤卦(第二) 上卦为坤 下卦为坤 “坤”:元始、亨通,利于像母马那样守正。龙是变化而自行发挥作用的;马是驯服而供人使用的。既供人使用,又是母马,这是顺从到了极点。顺从到了极点却不能守正,就会陷入邪道,所以说“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所前往,抢先行动就会迷失,随后行动就能得到主导者,有利。往西南可以得到同类,往东北会失去同类,安于守正就吉祥吗?《彖》说:至极啊,坤的元始之德!万物凭借它生长,于是顺从并承受天。坤地厚重,承载万物,其德性与无边无际相合;含藏弘大,光明广大,各类万物都能亨通。母马属于地类,行走于大地而无边无际,柔顺而利于守正。君子有所行动,抢先行动就会迷失而失去正道,随后顺从就能得到常道。往西南可以得到同类,是与同类同行;往东北失去同类,最终仍然会有喜庆。安于守正的吉祥,是与大地无边无际相应。“坤”的道,可以供人使用,却不能自行发挥作用;可以造成和谐,却不能主动倡导;所以说“君子利有攸往”。往,是寻求被使用;抢先行动就会迷失而失去正道,随后行动就会顺从而得到主导者,这就是有利的原因。西方和南方,是“兑”和“离”,以及连同“巽”,都是我的同类;东方和北方,是“震”和“坎”,以及连同“乾”和“艮”,不是我的同类。两个阴不能相互发挥作用,所以必须离开同类、断绝朋党,到东北去寻求主导者。离开朋党而寻求主导者,并不是为了走入邪道,所以说:“安贞吉”?《象》说:大地的形势是坤,君子因此以深厚的德性承载万物。“坤”未必没有君主之德,只是它所处的形势,适宜做臣下。《尚书》说:“臣在上位就施行德,在下位就以民为本。” 初六:踩到霜,坚冰就要到来。《象》说:“踩到霜而坚冰将至”,说明阴气开始凝聚;顺着这条道路逐渐发展,最终就会到达坚冰。从细微开始而终于显著,阴阳都是如此。可是唯独在这里加以警戒,是因为阴这种东西柔弱而容易侵入,所以容易使人陷入其中。郑子产说:“水性柔弱,百姓轻慢并玩弄它,因此常有溺死的人。” 六二:正直、端方、广大,不必学习便无所不利。《象》说:六二的行动,以“直”而达到“方”。“不习,无不利”,说明地道广大光明。以六居二,可以说是柔顺了。至于“直、方、大”,又是从哪里得到的呢?回答说:六二是顺从到了极点。君子的顺从,难道还有别的吗?只是遵循义理而没有私心罢了。所以它行动时表现为直,处在中位而推广这种直,就成为方。既直又方,不就是广大吗?顺从产生直,直产生方,方产生大;君子并不是有意这样做,只是遵循义理、没有私心,这三者自然就产生了。所以说:“不习,无不利。”如果必须有所学习才能有利,那么这种利益就只限于所学习的范围。六三:含藏文采,可以守正。有时跟随君王办事,没有成就自己的功业,却能有好的结局。《象》说:“含章可贞”,是因为要等待时机再显发;“或从王事”,说明智慧光明广大。六三具有阳刚之德。如果任意运用这种阳刚,就不是“坤”之所以为坤的道理,所以虽有文采却把它含藏起来。“坤”的忧患在于柔弱而不能守正;有文采,就可以守正。然而因为能够守正,便进而专擅其事,也同样不是“坤”之道。所以只是参与事务而不创办事务;自己没有成就,却代替君王使事情有好的结局。六四:扎紧袋口,没有灾咎,也没有声誉。《象》说:“扎紧袋口而无灾咎”,是说谨慎就不会受到伤害。处在上下交接之处的人,都不是安稳的位置。“乾”安处于上方,把还没有达到上位看作危险,所以九三有“夜晚警惕”的忧虑;“坤”安处于下方,把刚开始进入上方看作困难,所以六四有“扎紧袋口”的谨慎。阴爻前进到六三,尚且还可以守正;到了六四,就危险了。因此把袋口自行扎紧,以求“无咎无誉”。灾咎和声誉,是人无法完全避免的;逃出灾咎,必然进入声誉;摆脱声誉,又必然遭遇灾咎。灾咎会导致罪责,声誉会招来猜疑。无灾咎、无声誉是多么困难啊!六五:黄色的下裳,大吉。《象》说:“黄裳元吉”,是因为文采处在中位。“黄”是中位的颜色;“裳”是下位的装饰。只有黄色而没有下裳,就属于君位;只有下裳而不是黄色,就只是臣下,而且不是贤臣。六五是阴气盛极,却具有阳刚之德,所以称为“裳”,以表明它是臣下;称为“黄”,以表明它具有德性。文采产生于彼此交错;如果阴阳专一,哪里会有文采呢?六五以阴为体而具有阳德,所以说“文在中”。上六:龙在野外交战,流出的血呈玄黄之色。《象》说:“龙战于野”,是因为坤道已经走到了尽头。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阴所能安处的位置了。阴即使想不交战,也无法做到,所以说“它的道路已经穷尽”。用六:利于永远守正。《象》说:用六能够“永贞”,是因为以广大作为最终归宿。《易》用大小来说明阴阳。“坤”的顺从,是从小处开始;它的守正,则以广大作为最终归宿。《文言》说:“坤”极其柔顺,但行动起来却刚强。事物不是因为本来刚强才变得刚强,只有柔顺的东西才能变得刚强。积蓄而不发出,到了极点,一旦发出就必然决裂。所以说“沉潜刚克”。极其宁静,却德性端方。事物圆就容易运动,所以极其宁静正是它成为方正的原因。后来得到主宰而有常道,包容万物并使它们化育光明。坤道大概就是顺从吧?承受上天而按时运行。积善之家,必定有多余的福庆;积不善之家,必定有多余的灾殃。臣子杀害君主,儿子杀害父亲,并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它的由来是逐渐形成的,只是对这种变化没有及早辨明罢了。《易》说:“踩到霜,坚冰就要到来。”这是说顺势发展的道理。正因为它顺从,所以能够成就刚强;如果不顺从,那么早就应当辨明这种变化了。“直”,就是正直;“方”,就是合宜。君子用敬慎使内心正直,用合宜的义使外在行为方正;敬与义树立起来,德行就不会孤立。“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就是说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疑惑。小人只是因为内心多有惭愧,所以平时居处便畏惧,行动时便疑虑;君子一定自我敬慎,所以内心“直”,并把这种正直推及外物,所以外在表现“方”。正直存于内心,方正显于外在,仿佛有名师良友默默陪伴在身旁,因此独立而不孤立,还有什么可疑惑的呢?阴虽然有美好的德性,也要含藏这些德性来奉行君王的事业,不敢自居其功。这是地道、妻道、臣道:地道不自成其事,却代替天道完成终局。天地发生变化,草木就繁茂;天地闭塞,贤人就隐退。《易》说:“扎紧袋口,没有灾害,也没有声誉。”这是说谨慎。当天地正在变化时,即使草木也会繁茂;等到天地闭塞时,即使贤人也会隐退。君子内含中正之德而通达事理,端正地处于正位并安居其身。美德蕴藏于内,在四肢间畅达,并显现于事业之中,这是美德达到极致的表现。“黄”是中央的颜色;有了“通达”的“理”,然后才有这种颜色。君子得到正位,就像人有四肢并能为自己所用一样。有手却不能拿取,有脚却不能奔走,是因为精神不能安居于形体之中。阴与阳相近似,必然发生争战。因为它容易被误认为没有阳,所以称作“龙”;但它还没有脱离阴阳的类别,所以称作“血”。所谓“玄黄”,就是天地交杂的颜色:天色玄黑,地色黄色。“嫌”和“疑”,都是相近似的意思。阴气盛大而像阳,就必然“战”。当阴气正盛时,仿佛没有阳,所以虽然是阴,却称作“龙”。然而它仍未脱离阴阳的类别,所以称作“血”,用来说明阴阳相杂。如果阴已经变化为阳,就不再有“玄黄”相杂的情形了。(分隔线)
屯 卦(第 三)
坎上
震下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因世之“屯”,而务往以求功,功可得矣;而争功者滋多,天下之乱愈甚,故“勿用有攸往”。虽然我则不往矣,而天下之欲往者皆是也①,故“利建侯”。天下有侯,人各归安其主②,虽有往者,夫谁与为乱?
【校注】
① 欲往者:《苏氏易传》作“欲往焉者”。②
② 主:《苏氏易传》作“生”,上言“天下有侯”,下句应为“归安其主”,故不从。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屯”有四阴,“屯”之义也。其二阴以无应为“屯”,其二阴以有应而不得相从为“屯”。故曰:“刚柔始交而难生。”物之生,未有不待雷雨者,然方其作也,充满溃乱,使物不知其所从,若将害之,霁而后见其功也。天之造物也,岂物物而造之①?盖草略茫昧而已。圣人之求民也,岂人人而求之,亦付之诸侯而已。然以为安而易之,则不可。
【校注】
① 之:《苏氏易传》无此字。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初九以贵下贱,有君之德而无其位,故磐桓居贞以待其自至。惟其无位,故有从者,有不从者。夫不从者,彼各有所为“贞”也。初九不争以成其“贞”,故“利建侯”,以明不专利而争民也。民不从吾,而从吾所建,犹从吾耳。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志欲从五而内忌于初,故“屯”、“邅”不进也。夫初九,屯之君也,非寇也;六二之“贞”于五,也知有五而已,苟异于五者,则吾寇矣,吾焉知其德哉!是故以初为“寇”,曰吾非与“寇”为“婚媾”者也。然且不争而成其贞,则初九之德至矣。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势可以得民从而君之者,初九是也。因其有民,从而建之使牧其民者,九五是也。苟不可得而强求焉,非徒不得而已,后必有患。六三非阳也,而居于阳,无其德而有求民之心,将以求上六之阴。譬犹“无虞”,而以“即鹿”,鹿不可得,而徒有入林之劳。故曰:“君子几”,不如舍之。“几”,殆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方未知所从也,而初来求婚,从之,吉可知矣。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屯”无正主,惟下之者为得民。九五居上而专于应,则其泽施于二而已。夫大者患不广博,小者患不贞一,故专于应,为二则吉,为五则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三非其应,而五不足归也。不知五之不足归,惑于近而不早自附于初九,故穷而至于“泣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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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 卦(第 四)
艮上
坎下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蒙”者,有蔽于物而已,其中固自有正也。蔽虽甚,终不能没其正,将战于内以求自达,因其欲达而一发之,迎其正心,彼将沛然而自得焉。苟不待其欲达而强发之,一发不达,以至于再三,虽有得,非其正矣。故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彼将内患其蔽,即我而求达,我何为求之?夫患蔽不深,则求达不力;求达不力,则正心不胜;正心不胜,则我虽告之,彼无自入焉。故初筮告者,因其欲达而一发之也。“再三渎,渎则不告”者,发之不待其欲达①,而至于再三也。“蒙,亨,以亨行”者,言其一通而不复塞也。夫能使之一通而不复塞者,岂非时其中之,欲达而一发之乎?故曰“时中”也。圣人之于“蒙”也,时其可发而发之,不可则置之,所以养其正心而待其自胜也,此圣人之功也。
【校注】
①达,《苏氏易传》作“进”,误。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果行”者,求发也。“育德”者,不发以养正也。
译屯卦(第三) 上卦为坎。下卦为震。“屯”:大为亨通,利于守正。不宜有所前往,利于建立诸侯。趁天下处于“屯”的局势而致力于前往求取功业,功业或许能够得到;但争功的人会越来越多,天下的混乱也会更加严重,所以说“不宜有所前往”。虽然我不前往了,但天下想要前往的人到处都是①,所以说“利于建立诸侯”。天下有了诸侯,人们各自归附并安定于自己的君主②;即使有人要前往,又有谁会同他一起作乱呢?【校注】①“欲往者”:《苏氏易传》作“欲往焉者”。② ②“主”:《苏氏易传》作“生”。上文说“天下有侯”,下一句应为“归安其主”,所以不采用“生”字。《彖传》说:“屯”,刚柔开始交合而困难产生,行动处于险境之中,却能大为亨通并守正。雷雨发动,充满盈盛,天造万物时还处于草创蒙昧的状态;适宜建立诸侯,却不能因此安宁。“屯”卦有四个阴爻,这就是“屯”的含义。其中两个阴爻因为没有应合而处于“屯”,另外两个阴爻因为虽有应合却不能相互跟从而处于“屯”。所以说:“刚柔开始交合而困难产生。”万物生长,没有不等待雷雨的;然而雷雨刚开始兴起时,气势充满而纷乱,使万物不知道应当归从哪里,仿佛要伤害万物一样,等雨过天晴以后,才看见它的功效。上天创造万物,难道是一件一件分别创造的吗①?不过是草创而模糊罢了。圣人寻求民众,难道是一个一个地去寻求吗?也不过是把他们交给诸侯罢了。但若因此以为可以安逸而轻易对待他们,就不可以了。【校注】①“之”:《苏氏易传》没有这个字。《象传》说:云与雷,就是“屯”;君子因此治理天下、筹划政事。初九:徘徊不前;利于安居守正,利于建立诸侯。《象传》说:虽然“徘徊不前”,但志向在于实行正道。以尊贵身份屈居于卑贱者之下,因此大大得到民众。初九以尊贵身份屈居卑贱者之下,有君主的德性却没有君主的地位,所以徘徊不进、安居守正,等待人们自然归附。正因为没有地位,所以有人跟从,也有人不跟从。那些不跟从的人,各自都有自己认为的“正道”。初九不争夺他们,以成全他们的“正道”,所以说“利于建立诸侯”,用来说明他不专门争利,也不争夺民众。民众不跟从我,却跟从我所建立的诸侯,这仍然等于跟从我。六二:进退艰难,徘徊不前。乘马而来回盘旋。不是强盗,而是来求婚的。女子守正,不肯出嫁;过了十年才出嫁。《象传》说:六二的困难,是因为乘凌在刚爻之上;“过了十年才出嫁”,是返回常道。六二的心志想要跟从九五,但内心又忌惮初九,所以处于“屯”而“徘徊”,不能前进。初九是屯卦中的君主,并不是强盗;六二对九五守正,也只知道有九五而已。如果有谁不同于九五,对我来说就是强盗,我哪里知道他的德性呢?因此把初九当作“强盗”,说自己不是要同“强盗”结为婚姻。但它最终不争夺而成全六二的守正,这样初九的德性就达到极致了。六三:追逐鹿却没有虞官,只能进入林中。君子见机,不如舍弃;继续前往会有悔吝。《象传》说:“追逐鹿却没有虞官”,是因为跟随着禽兽;“君子舍弃它,继续前往会有悔吝”,是因为已经走到穷困之境。凭借形势能够得到民众跟从并拥立为君的,是初九。依靠他已有民众,跟从他并建立他,使他治理民众的,是九五。如果明知不能得到却强行求取,不仅得不到,日后还必然有祸患。六三不是阳爻,却处在阳位,没有相应的德性而有求取民众之心,想要借此求取上六的阴爻。这就像没有虞官却去追逐鹿,既得不到鹿,反而白白劳苦于林中。所以说:“君子见机”,不如舍弃它。“几”,就是危险、将近祸患。六四:乘马而来回盘旋;寻求婚姻。前往则吉,无所不利。《象传》说:有所求而前往,是明智的。正当还不知道应当跟从谁时,初九前来求婚;跟从他,吉祥是可以预见的。九五:屯积自己的恩泽,小事守正则吉,大事守正则凶。《象传》说:“屯积自己的恩泽”,是恩泽施布得还不广大。“屯”卦没有正当的主宰,只有屈居下位的人才能得到民众。九五居于上位而专门应合某一爻,那么他的恩泽只能施加于六二。大的问题在于不能广大普遍,小的问题在于不能专一守正;专门应合六二,对六二来说是吉,对九五来说却是凶。上六:乘马而来回盘旋;哭泣流血,泪水不断。《象传》说:“哭泣流血,泪水不断”,这种情形怎么能够长久呢?六三不是它的应爻,而九五又不足以作为归宿。它不知道九五不足以归附,只因迷惑于眼前的关系,没有及早主动依附初九,所以陷入穷困,到了“哭泣流血”的地步。(分隔线) 蒙卦(第四) 上卦为艮。下卦为坎。“蒙”:亨通。不是我求取蒙昧的童子,而是蒙昧的童子求我。第一次占筮就告诉他;再三占问就是亵渎,亵渎就不告诉他。利于守正。《彖传》说:“蒙”,山下有险,处于险境而停止,这就是“蒙”。“蒙,亨”,是因为按照时宜和中道来行动。“不是我求取蒙昧的童子,蒙昧的童子求我”,是因为志向相互应合。“第一次占筮就告诉他”,是因为阳刚居中;“再三亵渎,亵渎就不告诉他”,是因为亵渎蒙昧之人。以蒙昧状态来养成正道,是圣人的功业。所谓“蒙”,只是被外物蒙蔽罢了,但他的内心本来固有正道。蒙蔽即使很深,最终也不能淹没他的正道;他会在内心争斗,想要自行通达。应当趁他想要通达时加以启发,迎合他的正心,他就会充沛而自然地有所获得。如果不等他想要通达便强行启发,第一次启发没有使他通达,直到再三启发,即使有所获得,也不是他的正道了。所以说:“不是我求取蒙昧的童子,蒙昧的童子求我。”他在内心忧患自己的蒙蔽,主动求我帮助他通达,我为什么还要主动求取他呢?蒙蔽若不深,求通达的力量就不强;求通达的力量不强,正心就不能胜过蒙蔽;正心不能胜过蒙蔽,即使我告诉他,他也无法自行领会。因此第一次占筮就告诉他,是趁他想要通达时启发他一次。“再三亵渎,亵渎就不告诉他”,是说在他还没有想要通达时就启发他,以至于再三启发①。“蒙,亨,以亨行”,是说一旦通达就不再闭塞。能够使他一旦通达便不再闭塞,难道不是根据时机,在他想要通达时启发他吗?所以说“时中”。圣人对待蒙昧之人,到了可以启发的时候就启发,不能启发时就暂且搁置,用来养护他的正心,等待他自己战胜蒙蔽;这就是圣人的功业。【校注】①“达”:《苏氏易传》作“进”,错误。《象传》说:山下涌出泉水,就是“蒙”;君子因此果断地实行,以培育德性。“果行”,是说主动求取启发;“育德”,是说不急于启发,以养护正道。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所以“发蒙”者,用于未发,既发则无用。既发而用者,渎蒙也。“桎梏”者,用于未刑,既刑则说。既刑而不说者,渎刑也。发蒙者慎其初,不可使至渎。故于初云尔。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节也。
童蒙,若无能为也。然而容之则足以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之不可以无蒙,犹子之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王弼曰:“童蒙之时,阴求于阳,”“上不求三而三求于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于女,行不顺”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实,阳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以刚自高,而下临弱,故至于用击也。发蒙不得其道,而至于用击,过矣。故有以戒之。王弼曰:“为之捍御,则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则物咸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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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卦(第 五)
坎上
乾下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谓九五也。“乾”之欲进,凡为“坎”者皆不乐也,是故四与之抗,伤而后避;上六知不可抗,而敬以求免,夫敬以求免,犹有疑也。物之不相疑者,亦不以敬相摄矣,至于五则不然,知“乾”之不吾害,知己之足以御之,是以内之而不疑。故曰“有孚,光亨,贞吉”。“光”者,物之神也,盖出于形器之表矣。故易凡言“光”、“光大”者,皆其见远知大者也;其言“未光”、“未光大”者,则隘且陋矣。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见险而不废其进,斯有功矣。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乾”之刚,为可畏也;“坎”之险;为不可易也。“乾之于“坎”,远之则无咎,近之则致寇。“坎”之于“乾”,敬之则吉,抗之则伤,二者皆莫能相怀也①。惟得广大乐易之君子,则可以兼怀而两有之,故曰“饮食宴乐”。
【校注】
① 莫能相怀:《苏氏易传》无“莫”字,误。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尚远于“坎”,故称“郊”。处下不忘进者,“乾”之常也。远之不惰,近之不躁,是为不“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衍”,广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渐近则为“沙”,逼近则为“泥”。于“沙”则“有言”,于“泥”则“致寇”,“坎”之为害也如此。然于“有言”也①,告之以“终吉”;于其“致寇”也,告之以“敬慎不败”,则“乾”以见险而不废其进为吉矣。
【校注】
①“有言”:原作“其言”,依《苏氏易传》改。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需于血”者,抗之而伤也;“出自穴”者,不胜而避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敌至而不忌,非有余者不能。夫以酒食为需,去备以相待者,非二阴所能办也,故九五以此待“乾”,“乾”必心服而为之用,此所以正而获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乾”已克四而达于五矣,其势不可复抗,故入穴以自固。谓之“不速之客”者,明非所愿也。以不愿之意而固守以待之,可得为安乎?其所以得免于咎者,特以“敬之”而已。故不如五之当位,而犹愈于四之大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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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 卦(第 六)
乾上
坎下
译初六:启发蒙昧,适宜用刑罚来整治人,使他脱离桎梏;继续这样做下去,就会有悔吝。《象传》说:“适宜用刑罚来整治人”,是为了端正法度。用来启发蒙昧的方法,只适用于尚未启发之时;已经启发之后就没有必要再用。已经启发之后还继续使用,就是亵渎蒙昧之人。“桎梏”只适用于尚未施刑之时,已经施刑之后就应当解除;已经施刑却不解除,就是亵渎刑罚。启发蒙昧的人要慎重对待开始,不能让事情发展到亵渎的地步。所以初六爻辞这样说。九二:包容蒙昧,吉祥。娶妻,吉祥。儿子能够治理家业。《象传》说:“儿子能够治理家业”,是刚柔调节得当。蒙昧的童子,看起来好像什么也做不了。然而包容他,就足以使他成为助力;拒绝他,所损失的反而很多。明智之人不能没有蒙昧的童子,正如儿子不能没有妻子;儿子没有妻子,就不能成家。六三:不要娶这个女子。她见到有金钱的男子,就失去了自身的操守,没有任何利益。《象传》说:“不要娶这个女子”,是因为她的行为不顺正道。王弼说:“在童蒙时期,阴爻向阳爻求取;上爻不向六三求取,六三却向上爻求取,这是女子先向男子求取。女子的本性,是端正行为以等待命令;她见到刚健的男子就主动求取,所以说‘失去自身操守’。把这件事放在女子身上说,就是行为不顺正道。” 六四:困于蒙昧,有悔吝。《象传》说:“困于蒙昧”而有悔吝,是因为独自远离阳刚之实。“实”,就是阳爻。六五:保持童蒙状态,吉祥。《象传》说:“保持童蒙状态”之所以吉祥,是因为顺从而谦逊。六五的地位已经尊贵了,恐怕它不能安守童蒙的本分,反而自恃聪明而逞强,所以教导它说:“保持童蒙状态,吉祥。” 上九:用强力攻击蒙昧,不利于把人当作寇敌,利于抵御寇敌。《象传》说:适宜“抵御寇敌”,是因为上下都顺从。凭借刚强而自居高位,又居高临下地对待弱者,所以发展到使用攻击的手段。启发蒙昧不得其道,竟发展到使用攻击,已经过分了。因此爻辞特意加以告诫。王弼说:“如果为他们抵挡防御,万物都会归附;如果想要夺取他们,万物都会背叛。” (分隔线) 需卦(第五) 上卦为坎。下卦为乾。“需”:心存诚信,光明亨通,守正则吉。利于渡过大河。《彖传》说:需,就是等待。危险在前面。刚健而不陷入险境,其道义就不会困穷。“需,有孚,光亨,贞吉”,是因为处于天位,能够守正而居中。这是说九五。乾卦想要前进,凡是属于坎卦的爻都不愿意,所以六四同它抗争,受伤后才退避;上六知道不能抗拒,便恭敬地求得免除灾害,但以恭敬求免,仍然带有疑惧。事物如果彼此不怀疑,也就不会用恭敬来相互控制。到了九五却不是这样:它知道乾不会伤害自己,也知道自己足以抵御乾,所以把乾纳入其中而不怀疑。因此说“心存诚信,光明亨通,守正则吉”。“光”是事物的精神,超出形器之外。所以《易》中凡是说“光”“光大”的,都是能够看得长远、知晓大体;说“未光”“未光大”的,就是狭隘而浅陋。利于渡过大河,前往就会取得功业。看见危险却不放弃前进,这样才会取得功业。《象传》说:云气上升到天上,就是“需”;君子因此饮食宴乐。乾的刚强令人畏惧,坎的险难不可轻易改变。乾对待坎,远离它就没有灾害,接近它就会招来寇害;坎对待乾,恭敬它就吉祥,抗拒它就受伤,二者都不能彼此包容①。只有遇到宽广、和乐、平易的君子,才能把二者一并包容而同时拥有,所以说“饮食宴乐”。【校注】①“莫能相怀”:《苏氏易传》没有“莫”字,错误。初九:在郊外等待,适宜持守常道,没有灾害。《象传》说:“在郊外等待”,是不触犯危险而前进;“适宜持守常道,没有灾害”,是没有失去常道。它还远离坎,所以称作“郊”。身处下位却不忘记前进,是乾的常道。远离危险时不懈怠,接近危险时不急躁,这就叫没有“失去常道”。九二:在沙地等待。虽有小的言语冲突,最终吉祥。《象传》说:“在沙地等待”,是因为处境宽缓而居中。虽然有“小的言语冲突”,但最终会吉祥。“衍”,就是宽广、舒展。九三:在泥中等待,招致寇敌到来。《象传》说:“在泥中等待”,灾害就在外部;是自己“招致寇敌”,只要敬慎就不会失败。逐渐接近危险,就称为“沙”;逼近危险,就称为“泥”。处在“沙”中便有“言语冲突”,处在“泥”中便会“招致寇敌”,坎所造成的危害就是这样。然而对于“有言”①,告诉他最终会吉祥;对于“招致寇敌”,告诉他敬慎便不会失败,那么乾就能做到看见危险而不放弃前进,因而获得吉祥。【校注】①“有言”:原文作“其言”,依《苏氏易传》改。六四:在血泊中等待,从洞穴中出来。《象传》说:“在血泊中等待”,是顺从而听命。所谓“在血泊中等待”,是抗拒而受伤;所谓“从洞穴中出来”,是不敌对方而退避。九五:以酒食等待,守正则吉。《象传》说:“以酒食等待,守正则吉”,是因为居中而正。敌人到来却不畏惧,不是有余力的人做不到。把酒食作为等待的方式,撤去戒备来与对方相待,不是两个阴爻所能做到的;所以九五用这种方式对待乾,乾必定心悦诚服而为它所用,这就是守正而获得吉祥的原因。上六:进入洞穴。有三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到来,恭敬地对待他们,最终吉祥。《象传》说:不请自来的客人到来,“恭敬地对待他们,最终吉祥”;虽然位置不当,却还没有造成大的过失。乾已经战胜六四而到达九五,形势已经不能再抗拒,所以进入洞穴来巩固自身。称它们为“不请自来的客人”,是说明它们并不是自己所愿意来的。既然怀着不愿意的心情坚守来等待它们,能够因此获得安宁吗?它之所以能够免除灾害,只不过是因为“恭敬地对待他们”罢了。所以它不如九五位置相当,却仍比六四造成的重大过失好。(分隔线) 讼卦(第六) 上卦为乾。下卦为坎。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
初六信于九四,六三信于上九,而九二塞之,故曰:“有孚,窒。”而九四、上九亦不能置而不争,此“讼”之所以作也。故曰:“上刚下险,险而健,讼。”九二知惧,则犹可以免,故曰:“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言其来则息“讼”而归矣,终之则凶。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谓九五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夫使川为渊者,“讼”之过也。天下之难①,未有不起于争,今又欲以争济之,是使相激为深而已。
【校注】
① 天下之难:原文无“天下之”三字,依《苏氏易传》补。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王弼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夫无讼,在于谋始。”“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故有德司契,”而“讼”自息矣。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处二阴之间,欲兼有之,初不予而强争焉。初六有应于四,不永事二而之四以为从;强求之二,不若从有应之四也。二虽“有言”,而其辨则明,故“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若事二,则相从于讼无已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初六、六三,本非九二之所当有也。二以其近而强有之,以为邑人力征而心不服我,克则来,不克遂往,以我卜也。故九二“不克讼”而归。则初六、六三皆弃而违之。失众知惧,犹可少安,故“无眚”。“眚”,灾也。其曰“逋其邑人三百户”者,犹曰亡其邑人三百户云耳。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与上九为应,二与四欲得之,而强施德焉。夫六三之应于上九者,天命之所当有也,非为其有德于我也,虽二与四之德不能夺之矣。是以“食旧德”,以从其配①,“食”者,食而忘之、不报之谓也,犹若食言云耳。 与二阳近而不报其德,故厉而后吉。“或从王事,无成”者,有讨于其旧,从之可也;成之,过矣。
【校注】
① “不从其配”,原作“以从其配”,据《苏氏易传》改。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四命之所当得者,初六而已。近于三而强求之,故亦“不克讼”。然而有初之应,退而就其命之所当得者,自改而安于贞,则犹可以不失其有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处中得位而无私于应,故讼者莫不取曲直焉。此所以为“元吉”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六三,上九之配也。二与四尝有之矣,“不克讼”而归于上九。上九之得之也,譬之鞶带,夺诸其人之身而已,服之于人情有赧焉,故终朝三褫之。既服之矣,则又褫之,愧而不安之甚也。二与四,讼不胜者也,然且终无眚与吉也;上九,讼而胜者也,然且有三褫之辱,何也?曰:此止讼之道也。夫使胜者自多其胜以夸其能,不胜者自耻其不胜以遂其恶,则讼之祸,吾不知其所止矣。故胜者褫服,不胜者安贞无眚,止讼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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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卦(第 七)
坤上
坎下
译“讼”:心存诚信却受阻,应当警惕,守中则吉;争讼到底则凶。利于拜见大人,不利于渡过大河。《彖传》说:“讼”,上面刚强,下面险陷,既险又刚健,所以形成争讼。“讼,有孚,窒,惕,中吉”,是因为刚爻来到中位。“终凶”,是因为争讼不能成就。初六信任九四,六三信任上九,却被九二阻塞,所以说“心存诚信却受阻”。而九四、上九也不能置之不理、不去争执,这就是“讼”发生的原因。所以说:“上刚下险,险而健,讼。”九二知道畏惧,那么还可以免除灾害,所以说:“应当警惕,守中则吉。”“刚来而得中”,是说刚爻来到中位,争讼就会平息而归于中道;如果争到最后,就会凶。“利于拜见大人”,是因为崇尚中正。这是说九五。“不利于渡过大河”,是因为会陷入深渊。使河流变成深渊的,是争讼造成的过失。天下的祸难①,没有不是从争斗开始的;如今又想用争斗来解决争斗,只会使双方彼此激荡,陷得更深罢了。【校注】①“天下之难”这几个字,原文中没有“天下之”三字,这里是依据《苏氏易传》补入的。《象传》说:天与水背向运行,就是“讼”;君子因此在做事时谋划好开端。王弼说:“审理诉讼,我和常人一样;一定要做的,是使天下没有诉讼。没有诉讼,在于谋划开端。契约订立得不明确,是诉讼产生的原因;所以有德之人掌管契约,争讼自然就会平息。” 初六:不要长久纠缠于这件事,虽有小的言语冲突,最终吉祥。九二处在两个阴爻之间,想把它们都据为己有;初六不肯给他,于是他强行争夺。初六与六四有应,不愿长久侍奉九二,而要到六四那里去作为随从;与其强求九二,不如跟从与自己有应的六四。九二虽然“有言”,但双方的是非辨析得很清楚,所以最终吉祥。《象传》说:“不长久从事于此”,说明争讼不可长久。虽然“略有言语争执”,但其中的是非辨析得很清楚。如果侍奉九二,就会彼此相从而无休止地争讼。九二:不能胜讼,回去;使自己的邑人三百户逃亡,可以没有灾祸。《象传》说:“不能胜讼,回去。”“逋”,就是逃窜。从下位去与上位争讼,灾祸到了近乎自取的程度。初六、六三本来就不是九二应当占有的。九二因为它们离自己近,便强行据为己有,以为邑人只是用武力来争夺,内心并不服从自己;能胜就会来归附,不能胜就会离去,把自己当作试探对象。所以九二“不能胜讼”而返回。这样,初六、六三都抛弃他而离去。失去众人后知道畏惧,还可以稍得安宁,所以说“无眚”。“眚”就是灾祸。“逋其邑人三百户”,意思就如同说失去了自己的邑人三百户。六三:享用旧有的德泽,守正而有危险,最终吉祥。有时跟从君王办事,不会取得成就。《象传》说:“享用旧有的德泽”,跟从上位者就吉祥。六三与上九相应,九二和九四都想得到它,于是强行施加恩德。六三与上九相应,是天命所应当使它拥有的,并不是因为上九对它有恩德;所以即使九二和九四有恩德,也不能夺走它。因此说“享用旧德”,是为了跟从自己的配偶;“食”是享用之后便忘掉、不加报答的意思,就像所说的“食言”一样。六三接近两个阳爻,却不报答它们的恩德,所以先有危险而后得吉祥。“有时跟从君王办事,不会取得成就”,是说有人来讨伐其旧有关系,跟从他是可以的;若要替他完成这件事,就过分了。【校注】“不从其配”这句话,原文作“以从其配”,现据《苏氏易传》改定。九四:不能胜讼,返回而就从命;改变自己,安守正道则吉祥。《象传》说:“返回而就从命,改变自己”,安守正道而不失其所守。九四按命分所应当得到的,只有初六而已。它接近六三却强行求取,所以也“不能胜讼”。然而它与初六有应,便退回来,归就命分所应得的;自己改变而安守正道,这样还可以不失去本来拥有的东西。九五:争讼,大吉。《象传》说:“争讼,大吉”,因为居中而守正。九五居中而得正位,对相应者也没有私心,所以争讼之事无不据此判定曲直。这就是“大吉”的原因。上九:有人赐给他大带,但一天之内三次把它夺回。《象传》说:因为争讼而得到服饰,也不值得尊敬。六三是上九的配偶。九二和九四曾经想据有它,却“不能胜讼”而退回到上九那里。上九得到六三,就像得到鞶带一样,不过是从那个人身上夺来的罢了;把它穿在身上,按人情说终究有羞惭,所以一天之内三次把它夺下。既然穿上了,又把它脱下,是因为惭愧而极不安。九二和九四是争讼失败的人,却最终没有灾祸而且得到吉祥;上九是争讼获胜的人,却反而有三次被夺服饰的羞辱,这是为什么?回答说:这就是停止争讼的道理。假如胜诉者因胜利而自满,夸耀自己的才能;失败者因失败而羞耻,反而放纵自己的恶行,那么争讼的祸患就不知何时才能停止。因此胜者被夺去服饰,败者安守正道而无灾祸,这就是停止争讼的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师卦(第七) 上卦为坤。下卦为坎。
“师”,贞丈人吉,无咎。
丈人,《诗》所谓“老成人”也。夫能以众正有功而无后患者,其惟丈人乎?故《彖》曰:“吉,”又何咎矣!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师,犹以药石治病,故曰“毒天下”。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兵不可一日无,然不可观也。祭公谋父曰:“先王耀德而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故“地中有水,师”,言兵当如水,行于地中,而人不可知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师出不可不“以律”也①,否则虽臧亦凶。夫“以律”者,正胜也;不“以律”者,奇胜也。能以奇胜,可谓臧矣,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师休之日乃见之矣,故曰“凶”。
【校注】
① “不可不以律也”,《苏氏易传》作“不可以不律也”,误。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夫师出不先得主于中,虽有功,患随之矣。九二有应于五,是以“吉”而无复有咎。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赏有功而万邦怀之,则其所赏皆以正胜者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九二体刚而居柔。体刚则威,居柔则顺,是以无专权之疑,而有锡命之宠。六三体柔而居刚,体柔则威不足,居刚则势可疑,以是不得专其师而为,或者之众主之也,故“凶”而“无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得位而无应,无应则不可以行,得位则可以处,故‘左次无咎’。”行师之法,欲左皆高,故左次。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夫以阴柔为师之主,不患其好胜而轻敌也,患其弱而多疑尔,故告之曰:禽暴汝田,执之有辞矣,何咎之有?既使长子帅师,又使弟子与众主之,此多疑之故也。臣待命而行,可谓正矣,然将在军则不可,故曰“贞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夫师始终之际,圣人之所甚重也。师出则严其律,师休则正其功,小人无自入焉。小人之所由入者,常自不以律始,惟不以律,然后能以奇胜。夫能以奇胜者,其人岂可与居安哉!师休之日,将录其一胜之功而以为诸侯、大夫,则乱自是始矣。圣人之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曰:是君子之功邪?小人之功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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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卦(第 八)
坎上
坤下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虽吉,后必有咎。故曰“原筮”。筮所从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元”,始也,始既已从之矣,后虽欲变,其可得乎?故曰“元永贞”。始既已从之,则终身为之贞;知将终身贞之,故再筮而后从。孰为可从者?非五欤?故曰“以刚中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不宁方来,谓五阴也。五阴不能自安,而求安于五。
后夫凶,其道穷也。
穷而后求比,其谁亲之?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五阴皆求比于五。初六最处于其下,而上无应,急于比者也。夫急于求人者,必尽其诚,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五以其急于求人也而忽之,则来者懈矣。故必“比之”,然后“无咎”。是有信者,其初甚微且约也,其小盈缶而已;然而因是可以致来者,故曰“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致“他”者,初六之功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以应为比,故自内于二,可谓“贞吉”、“不自失”者;于五,则陋矣。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近者皆阴,而远无应,故曰“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上”,谓五也。非应而比,故曰“外比”。
译“师”:守正而任用丈人则吉祥,没有灾咎。丈人,就是《诗经》所说的“老成人”。能够率领众人守正,建立功业而没有后患的,大概只有丈人吧?所以《彖传》说“吉”,又有什么灾咎呢!《彖传》说:师,就是众人;贞,就是正。能够使众人守正,就可以成为王。刚健而居中,并有相应;行于险境而能顺利,以此像药石一样治理天下,百姓就会服从他,吉祥,又有什么灾咎呢!用兵,就像用药石治病,所以说“以此毒天下”。《象传》说:地中有水,这就是“师”卦;君子由此容纳百姓,蓄养众人。军队一天也不能没有,但不能把军队拿来炫耀。祭公谋父说:“先王彰显德行而不炫耀武力。”军队平时收敛而在适当时候行动,行动就能显示威势;若拿来炫耀,就会习以为常,习以为常便没有震慑力。所以说“地中有水,师”,是说用兵应当像水一样,运行在大地之中,而不让人察觉。初六:军队出动要依据法纪;否则即使取得善果,也会凶险。《象传》说:“军队出动要依据法纪”,失去法纪就会凶险。军队出动不能不“依据法纪”,否则即使取得善果也会凶险。“依据法纪”,是以正道取胜;不“依据法纪”,是以奇谋取胜。能够用奇谋取胜,可以说是取得了善果,但这种利益来得近,祸患却来得远;所得很小,丧失却很大。到军队休止之日才会显现出来,所以说“凶”。【校注】“不可不以律也”这句话,《苏氏易传》作“不可以不律也”,属于错误。九二:居于军队之中,吉祥,没有灾咎。君王三次赐予命令。军队出动时,如果不能先在军中取得主导地位,即使有功,灾患也会随之而来。九二与九五有应,所以吉祥而不再有灾咎。《象传》说:“居于军队之中,吉祥”,是承受上天的宠爱;“君王三次赐予命令”,是使万邦归心。奖赏有功之人而使万邦归心,那么所奖赏的都是以正道取胜的人。六三:军队或许会用车载着尸体回来,凶险。《象传》说:“军队或许会用车载着尸体回来”,是大为无功。九二本性刚强却居于柔位。本性刚强便有威势,居于柔位便能顺从,因此没有专权的嫌疑,反而有受赐命令的宠荣。六三本性柔弱却居于刚位,本性柔弱则威势不足,居于刚位则形势可疑,因此不能独自统率军队;或许是众人共同拥立的主帅,所以凶险而且“无功”。六四:军队退驻在左方,没有灾咎。《象传》说:“退驻左方而无灾咎”,说明没有失去常法。王弼说:“得位而没有应,既无应便不能行动;既得位便可以安处,所以说‘退驻左方而无灾咎’。”行军用兵的法则,是希望左方都处在高地,所以退驻在左方。六五:田野中有禽兽,适宜捕获,可以说明理由而无灾咎。让长子统率军队,却又让弟子用车载尸体回来,守正也凶险。《象传》说:“让长子统率军队”,是因为按中道行事;“让弟子用车载尸体回来”,是用人不当。以阴柔之爻作为军队的主帅,不必担心他好胜而轻敌,只需担心他软弱而多疑,所以告诉他说:禽兽侵入你的田地,捕获它有充分的理由,有什么灾咎呢?既然让长子统率军队,又让弟子参与并与众人共同主持军务,这是多疑造成的。臣下等待命令而行动,可以说是守正;但将领一旦在军中,就不能这样,所以说“守正也凶险”。上六:大君发布命令,分封土地、建立诸侯国,使卿大夫承继家业;小人不可任用。《象传》说:“大君发布命令”,是为了按正道评定功劳;“小人不可任用”,因为必然会扰乱国家。军队从出动到休止的整个过程,是圣人极为重视的。军队出动时就严明法纪,军队休止时就公正地评定功劳,不让小人有机会混入。小人之所以能够混入,往往从一开始不依照法纪做起;只有不依照法纪,才可能用奇谋取胜。能够用奇谋取胜的人,难道可以让他处在安定的地位吗?军队休止之日,若只记录他一次取胜的功劳,就把他封为诸侯、大夫,祸乱便从这里开始了。圣人的用兵,一开始就不求苟且取胜,所以最终可以“公正地评定功劳”,并且要问:这是君子的功劳吗?还是小人的功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比卦(第八) 上卦为坎。下卦为坤。“比”:吉祥。反复占筮,开始就长久守正,没有灾咎。不安宁的诸方正来归附,迟来者凶险。《彖传》说:比,是吉祥的。比,就是辅佐;下位者顺从。所谓“反复占筮,开始就长久守正,没有灾咎”,是因为九五刚健而居中。“比:吉”,凡是亲比,都没有不吉祥的。然而亲比了不当亲比的人,现在虽然吉祥,后来必有灾咎。所以说“反复占筮”。筮,是占问要跟从谁;“原”,就是再一次。再占一次,是慎重到了极点。“元”,是开始;开始既然已经跟从他了,以后即使想改变,怎么能够做到?所以说“开始就长久守正”。开始既已跟从他,就终身以此为正;知道将要终身守持,所以再占筮之后才跟从。谁是可以跟从的人?不是九五吗?所以说“因为刚健而居中”。不安宁的诸方正来归附,是因为上下相应。“不安宁的诸方正来归附”,指五个阴爻。五个阴爻不能使自己安定,所以向九五求取安定。迟来的人成为凶险,是因为他的道路已经穷尽。到了困穷之后才来求亲比,还有谁会亲近他呢?《象传》说:地上有水,这就是“比”卦。先王由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初六:心怀诚信,亲比九五,没有灾咎。诚信充满瓦缶,最终还会有别的人前来,吉祥。五个阴爻都想亲比九五。初六处在它们的最下方,上面又没有相应,所以最急于求取亲比。急于求人的人,一定会竭尽诚信,因此没有谁比初六更有诚信。九五因为它急于求取援助而忽视它,那么来者就会懈怠。所以一定要亲比它,然后才没有灾咎。有诚信的人,起初力量很微薄、条件也很简约,不过是小小地充满瓦缶罢了;然而正因为这样可以招致后来者,所以说“最终还会有别的人前来,吉祥”。《象传》说:亲比初六,是因为它最终会招来“别的人”,得到吉祥。这是说招来“别的人”,是初六的功劳。六二:从内部亲比,守正而吉祥。《象传》说:“从内部亲比”,说明没有自行失去立场。因为以相应关系作为亲比,所以从内部归于六二,可以说是“守正而吉祥”,也就是“没有自行失去立场”;若归于九五,就显得浅陋了。六三:亲比的不是正当的人。《象传》说:“亲比的不是正当的人”,不也是令人悲伤吗?身边接近的都是阴爻,远处又没有相应,所以说“不是正当的人”。六四:向外亲比,守正而吉祥。《象传》说:“向外亲比”贤者,是为了跟从上位者。“上”,指九五。因为不是相应关系而前去亲比,所以说“向外亲比”。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王弼曰:“为比之主而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于物,惟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三驱之礼,禽逆来趋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首”,犹言无素也。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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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畜 卦(第 九)
巽上
乾下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谓六四也。六四之谓小矣,五阳皆为六四之所畜,是以大而畜于小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未畜而亨,则“巽”之所以畜“乾”者,顺之而已。
“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乾”之为物,难乎其畜之者也。畜之非其人,则“乾”不为之用。虽不为之用而眷眷焉,不决去之,卒受其病者,“小畜”是也。故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夫阳施于阴则为雨;“乾”非不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然其为物也,健而急于用,故进而尝试焉,既已为“密云”矣。能为“密云”而不能为“雨”,岂真不能哉?不欲雨也。雨者,“乾”之有为之功也,不可以轻用,用之于非其人,则丧其所以为“乾”矣。“乾”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是以迟疑而重发之。欲之于“巽”而未决,故次于我之“西郊”。君子是以知“乾”之终病也,既以为云矣,则是欲雨之道也,能终“不雨”乎?既已次于郊矣,则是欲往之势也,能终不往乎?云而不雨,将安归哉!故卦以为“不雨”,而爻不免于雨者,势也。君子之于非其人也,望而去之,况与之为云乎?既已为云矣#,又可反乎?“乾”知“巽”之不足与雨矣,而犹往从之,故曰“密云不雨,尚往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夫畜已而非其人,则君子不可以有为,独可以雍容讲道,如子夏之在魏,子思之在鲁可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輹,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阳之畜“乾”也,厉而畜之。厉而畜之者,非以害之也,将盈其气而作之尔。阴之畜乾也,顺而畜之。顺而畜之者,非以利之也,将即其安而縻之尔。 故“大畜”将以用“乾”,而“小畜”将以制之。“乾”进而求用则可,进而受制则不可。故“大畜”之“乾”,以之“艮”为吉;“小畜”之“乾”,以之“巽”为凶。“乾”之欲去于“巽”,必自其交之未深也,去之则易。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进而尝之,知其不可,反循故道而复其所,则无咎。九二交深于初九矣,故其复也,必自引而后脱,盖已难矣,然犹可以不自失也。至于九三,其交益深而不可复,则脱輹而与之处#,与之处可也,然“乾”终不能自革其健而与“巽”久处而无尤也,故终于“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凡“巽”皆阴也。六四固阴矣,九五、上九,其质则阳,其志则阴也。以阴畜“乾”,“乾”知其不可也;易以质阳而志阴者畜“乾”,“乾”知其不可也难。何则?不知其志而见其类也。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六四之所“孚”者,初九也。初九欲去之,六四欲畜而留之,阴阳不相能,故伤而去,惧而出也。以其伤且惧,是以知阴之畜“乾”,其欲害“乾”之意见于外也。如此,以其为害也浅。而“乾”去之速,故“无咎”。若夫九五之畜“乾”也,则不然。所“孚”者既已去我矣,我且挽援而留之,若中心诚好之。然此“乾”之所以眷眷而不悟,自引而后脱。二者皆欲畜“乾”而制之,顾力不能,是以六四与上“合志”,而九五以其富,附其邻,并力以畜之。邻,上九也。
译九五:公开地亲比。君王采用三面驱赶的方式,放走前面逃走的禽兽,邑人不必戒备,吉祥。《象传》说:“公开地亲比”之所以吉祥,是因为居中而得正位;舍弃违逆者而选取顺从者,就是“放走前面逃走的禽兽”;“邑人不必戒备”,是因为上位者的施用合乎中道。王弼说:“作为比卦之主而与六二相应,这就是‘公开地亲比’。亲比而使之公开,所亲近的范围就狭窄了。对万物没有私心,只与贤者亲近,那么无论离去的还是到来的,都没有失当。三面驱赶的礼制是:禽兽迎面朝自己而来,就放过它;背向自己逃走,就射杀它;喜爱它来而厌恶它去,所以所施行的常常是‘放走前面逃走的禽兽’。九五以‘公开地亲比’居王位,又采用三面驱赶的做法,所以说‘君王采用三面驱赶的方式,放走前面逃走的禽兽’。运用中正之道,征伐讨伐有常规;不加兵于邑,只在行动时讨伐叛乱,邑人没有忧患,所以不必戒备。”“这可以作为上位者役使人的方法,却不能作为上位者立身行事的根本道理。” 上六:亲比时没有开端,凶险。《象传》说:“亲比时没有开端”,所以没有可以善终的结果。“没有开端”,就像说没有平素的交往。到了穷困之后才来求亲比,就是没有平素的交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畜卦(第九) 上卦为巽。下卦为乾。“小畜”:亨通。云气浓密却不下雨,从我方的西郊而来。《彖传》说:小畜,是柔爻得到正位,而上下的阳爻都响应它,所以称为“小畜”。指六四。六四所代表的是小,五个阳爻都被六四所畜养,所以是大的被小的畜养。刚健而柔顺,刚爻居中而志向得以施行,于是亨通。尚未畜养就已经亨通,那么巽之所以畜乾,只不过是顺从它罢了。“云气浓密却不下雨”,是因为还在向前行进;“从我方的西郊而来”,是说施布还没有实行。乾所代表的事物,是很难加以畜养的。畜养它的人不合适,乾就不会为他所用。虽然不为其所用,却依恋不舍,不果断离去,最终受到它的祸害,这就是“小畜”。所以说“云气浓密却不下雨,从我方的西郊而来”。阳气施予阴气就形成雨;乾并非不知道巽不足以承受自己的施予,只是乾的性质刚健而急于施用,所以向前尝试,已经形成了“密云”。能够形成“密云”却不能形成雨,难道真是不能吗?是不愿下雨。雨,是乾有所作为的功效,不可以轻易施用;施用于不合适的人,就会丧失乾之所以为乾的特性。乾知道巽不足以承受自己的施予,所以迟疑而慎重地施发。它想施予巽却还没有决定,因此暂时停在我方的“西郊”。君子由此知道乾最终必然会受困:既然已经成为云,就是想下雨的趋势,能始终不下雨吗?既然已经停在郊外,就是想要前往的势头,能始终不前往吗?成为云却不下雨,最终将归向哪里呢?所以卦辞说“不下雨”,而爻辞却不能免于下雨,这是形势所决定的。君子对于不合适的人,远远观望后就会离去,何况还要与他共同形成云呢?既然已经形成云了,又怎么能够返回?乾知道巽不足以同自己降雨,却仍然前往而跟从它,所以说“云气浓密却不下雨,还在向前行进”。《象传》说:风行于天上,这就是“小畜”卦;君子由此修美文德。既然已经畜养了不合适的人,君子就不能有所作为,只能从容地讲明道理,像子夏处在魏国、子思处在鲁国那样,也是可以的。初九:从自己的道路返回,有什么灾咎呢?吉祥。《象传》说:“从自己的道路返回”,其意义是吉祥。九二:被牵引着返回,吉祥。《象传》说:“被牵引着返回”而居中,也没有自行失去立场。九三:车子的輹脱落,夫妻反目。《象传》说:“夫妻反目”,是不能端正家庭关系。阳爻畜养乾,是用威势来畜养它。用威势畜养,并不是要伤害它,而是要使它的气势充盈,以便激发它。阴爻畜养乾,是用顺从来畜养它。用顺从畜养,并不是要帮助它,而是要让它安定下来,从而把它羁縻住。因此,“大畜”是要任用乾,而“小畜”是要制约乾。乾前进而求得任用是可以的,前进而受到制约则不可以。所以“大畜”的乾,以艮为吉;“小畜”的乾,以巽为凶。乾想离开巽,必须在双方交往还不深时;在那时离开就容易。初九“从自己的道路返回,有什么灾咎,吉祥”,是说前进而尝试之后,知道它不可行,便返回旧道,回到原来的位置,因此没有灾咎。九二与初九的交往已经更深,所以要返回,必须先自己牵引,之后才能脱离,大概已经困难了;但仍然可以不失去自己的立场。到了九三,交往更加深厚而无法返回,于是车輹脱落,只能与它相处;与它相处也可以,但乾最终不能改变自己的刚健本性,长期同巽相处而不产生过失,所以最后还是“反目”。六四:心怀诚信,伤害消除,恐惧离去,没有灾咎。《象传》说:“心怀诚信”“恐惧离去”,是因为与上位者志向相合。九五:心怀诚信,紧密牵系;凭借自己的富有使邻近者也富有。《象传》说:“心怀诚信,紧密牵系”,说明不是独自富有。凡是巽,都属于阴。六四本来就是阴爻,九五、上九虽然本质是阳爻,志向却属于阴。用阴来畜养乾,乾知道这是不可行的;用本质属阳而志向属阴的爻来畜养乾,乾知道这是不可行,也很困难。为什么?因为不了解它的志向,只看见它同类的外在性质。六四“心怀诚信,伤害消除,恐惧离去,没有灾咎”,六四所“诚信”相待的是初九。初九想离开,六四想畜养并留住它,阴阳不能相容,所以受伤而离去,因恐惧而退出。正因为它有伤害又有恐惧,所以可以看出阴爻畜养乾,想要伤害乾的意图已经显露在外。这样看来,它造成的伤害还浅;而乾又很快离开它,所以“没有灾咎”。至于九五畜养乾,就不是这样了。它所诚信相待的对象已经离开自己,自己却还要牵挽援助而留住它,好像内心确实喜爱它。然而这正是乾依恋不舍而没有觉悟的原因,必须自行牵引之后才能脱离。二者都想畜养乾而制约它,只是力量不足,所以六四与上九“志向相合”,九五则凭借自己的富有,依附于邻近的上九,合力畜养乾。邻,指上九。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小畜”之世,宜“不雨”者也。九三之于上九,其势不得不雨者,以“密云”之不可反而舍上九,则无与雨也。既已与之雨,则为其人矣,可不为之处乎?“乾”非德不止,九五、上九,质阳而志阴,故能“尚德”以载“乾”。“尚德”者,非真有德之谓也,九五、上九知“乾”之难畜,故积德而共载之,此阳也,而谓之妇,明其实阴也。以上畜下,故“贞”。“乾”不心服,故“厉”。以阴胜阳,故“月几望”。君子之征,自其交之未合则无咎。既已与之雨矣,而去之,则彼疑我矣。疑则害之,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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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卦(第 十)
乾上
兑下
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所以为“履”者,以三能履二也。有是物者不能自用,而无者为之用也。“乾”有九二,“乾”不能用,而使六三用之。九二者,虎也。虎何为用于六三而莫之咥?以六三之应乎“乾”也。故曰“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应乎‘乾’”者,犹可以用二,而“乾”亲用之,不可。何哉?曰:“乾”,刚也;九二,亦刚也。两刚不能相下,则有争;有争,则“乾”病矣。故“乾”不亲用,而授之以六三。六三以不校之柔而居至寡之地,故九二禁为之用也。九二为三用,而三为五用,是何以异于五之亲用二哉?五未尝病,而有用二之功,故曰“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夫三与五合,则三不见咥而五不病。五与三离,则五至于危而三见咥。卦统而论之,故言其合之吉;爻别而观之,故见其离之凶。此所以不同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履”,六爻皆上履下也。所履不同,故所以履之者亦异。初九独无所履,则其所以为履之道者,行其素所愿而已。君子之道,所以多变而不同者,以物至之不齐也。如不与物遇,则君子行愿而已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九二之用大矣,不见于二,而见于三。三之所以能视者,假吾目也;所以能履者,附吾足也。有目不自以为明,有足不自以为行者,使六三得坦途而安履之,岂非才全德厚、隐约而不愠者欤?故曰“幽人贞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眇者之视,跛者之履,岂其自能哉!必将有待于人而后能。故言“跛”、“眇”者,以明六三之无能而待于二也。二,虎也,所以为吾用而不吾咥者,凡以为“乾”也。六三不知其眇而自有其明,不量其跛而自与其行,以虎为畏己,而去“乾”以自用。虎见六三而不见“乾”焉,斯咥之矣。九二有之而不居,故为“幽人”;六三无之而自矜,故为“武人”。武人见人之畏己,而不知人之畏其君。是以有为君之志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愬愬”,惧也。九二之刚用于六三,故三虽阴而九二之虎在焉,则三亦虎矣。虽然,非诚虎也。三为“乾”用,而二辅之;四履其上,可无惧乎?及其去“乾”以自用,而九二叛之,则向之所以为虎者亡矣,故始惧“终吉”。以九四之“终吉”,知六三之衰也。六三之衰,则九四之志得行矣。
九五:夬履,贞厉。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九二之刚,不可以刚胜也,惟六三为能用之。九五不付之于三,而自以其刚决物,以此为履危道也。夫三与五之相离也,岂独三之祸哉?虽五亦不能无危。其所以犹得为正者,以其位君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三与五,其始合而成功;其后离而为凶。至于上九,历见之矣,故视其所履,考其祸福之祥,知二者之不可以一日相离也①,而复其旧,则“元吉”。旋,复也。
【校注】
① 不可以一日相离也,《苏氏易传》无“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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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卷之二
泰 卦 (第十一)
坤上
乾下
译上九:既然下过雨,便已经安处;崇尚德行而承载乾,妇人守正而有危险。月亮将近满月,君子出征凶险。《象传》说:“既然下过雨,便已经安处”,是德行积累而厚重;“君子出征凶险”,是因为有所疑忌。在“小畜”的时代,本来应当“不下雨”。九三对于上九,形势却不得不下雨;因为密云一旦形成,就无法返回,如果舍弃上九,便没有对象可以降雨。既然已经同它降雨,就已经成为它那一方的人,难道还能不与它安处吗?乾不是因为德行就会停止,九五、上九本质属阳而志向属阴,所以能够“崇尚德行”来承载乾。“崇尚德行”并不是真的具有德行,而是九五、上九知道乾难以畜养,所以积累德行,共同承载乾;这本来属于阳,却称作妇人,说明其实际属于阴。以阴爻居上而畜养下位,所以说“守正”;乾内心并不服从,所以说“有危险”。阴胜过阳,所以说“月亮将近满月”。君子出征,在双方交往尚未合成时没有灾咎;既然已经与它降雨,再离开它,就会使对方疑心。对方一旦疑心,就会加害,所以凶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卦(第十) 上卦为乾。下卦为兑。踩着老虎尾巴,老虎不咬人,亨通。《彖传》说:“履”,就是柔爻踩踏刚爻。和悦而与乾相应,所以“踩着老虎尾巴,老虎不咬人,亨通”。刚健居中而守正,登上帝位却没有内疚,这是光明正大的表现。履之所以称为“履”,是因为六三能够踩踏九二。拥有这种事物的人不能自己使用它,没有它的人反而能为他所用。乾有九二,乾自己不能使用九二,却让六三使用它。九二就是老虎。老虎为什么能为六三所用而不咬六三?因为六三与乾相应。所以说“和悦而与乾相应,因此踩着老虎尾巴,老虎不咬人,亨通”。“与乾相应”,还可以使用九二;但若由乾亲自使用九二,就不可以。为什么?乾是刚,九二也是刚;两个刚爻不能彼此谦下,就会发生争斗;发生争斗,乾就会受损。所以乾不亲自使用九二,而把它交给六三。六三以不争较的柔顺姿态,处在极其寡弱的位置,因此九二反而禁止自己成为六三所用的对象。九二为六三所用,六三又为九五所用,这与九五亲自使用九二有什么不同呢?九五没有受到损害,反而取得了使用九二的功效,所以说“登上帝位却没有内疚,这是光明正大的表现”。六三与九五相合,六三就不会被咬,九五也不会受损;九五与六三分离,九五就会陷入危险,六三也会被咬。卦辞从总体上说,所以只说相合的吉祥;爻辞分别观察,所以显出分离的凶险。这就是二者不同的地方。《象传》说:上天下泽,这就是“履”卦;君子由此辨明上下尊卑,安定百姓的心志。初九:穿着朴素的鞋履前行,没有灾祸。《象传》说:“朴素地履行”而“前往”,是独自实行自己的愿望。“履”卦六爻,都是以上爻履行下爻。所履行的对象不同,所以履行它的方式也不同。初九独自没有所履之物,那么它作为履行之道的内容,就只是实行自己平素的愿望而已。君子之道之所以多变而不相同,是因为外物到来的情况并不一样。如果不与外物相遇,那么君子只实行自己的愿望罢了。九二:履行之道平坦宽广,幽隐之人守正而吉祥。《象传》说:“幽隐之人守正而吉祥”,是因为内心没有自乱。九二的作用很大,只是不显现在九二本身,却显现在六三身上。六三之所以能够看见,是借用了我的眼睛;之所以能够行走,是依附了我的脚。有眼睛却不把自己看作明察,有脚却不把自己看作能够行走,这使六三能够走在平坦的道路上而安然履行,难道不是才性完备、德行深厚,隐约自守而不怨怒的人吗?所以说“幽隐之人守正而吉祥”。六三:一只眼偏斜却能看见,跛脚却能行走,踩到老虎尾巴,老虎咬人,凶险。武人想要成为大君。《象传》说:“一只眼偏斜却能看见”,不足以具备真正的明察;“跛脚却能行走”,不足以同人一起前行。老虎咬人的凶险,是因为所处位置不恰当;“武人想要成为大君”,是因为志意刚强。偏眼之人的视力、跛脚之人的行走,难道是他们自己能够做到的吗?必定要有所凭借,依待他人之后才能做到。所以说“跛”“眇”,是为了说明六三没有能力而要依待九二。九二就是老虎;之所以能为我所用而不咬我,完全是因为它属于“乾”。六三不知道自己眼偏,却自以为明察;不估量自己跛脚,却自以为能够行走,把老虎看成是害怕自己,于是舍弃“乾”而自行使用自己的力量。老虎看见六三而看不见“乾”,于是就会咬它。九二拥有这些却不据为己有,所以称为“幽人”;六三没有这些却自我夸耀,所以称为“武人”。武人只看见别人害怕自己,却不知道别人害怕的是他的君主,因此产生了要做君主的志向。九四:踩着老虎尾巴,战战兢兢,最终吉祥。《象传》说:“战战兢兢,最终吉祥”,是因为志向得以实现。“愬愬”就是畏惧。九二的刚健之性被六三所使用,所以六三虽然属阴,其中仍有九二这只老虎,因此六三也像老虎一样。虽然如此,它并不是真正的老虎。六三为“乾”所用,而九二辅助它;九四踩在它上面,难道能不害怕吗?等到六三舍弃“乾”而自行用事,九二又背离它,那么原先使它成为老虎的力量就消失了,所以开始时畏惧,最终却吉祥。从九四的“最终吉祥”,可以知道六三已经衰弱了。六三衰弱,九四的志向就能够实现。九五:果断地履行,守正也有危险。《象传》说:“果断地履行,守正也有危险”,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九二的刚健,不是可以单凭刚强取胜的,只有六三能够运用它。九五不把九二交给六三使用,反而自己凭刚强决断万物,以这种方式履行,就是危险之道。九三与九五彼此离隔,难道只有九三遭祸吗?即使九五也不能没有危险。它之所以仍然能够算作正,是因为它处在君位。上九:观察履行的情况,考察吉凶祸福的征兆;回到原来的状态,大为吉祥。《象传》说:“大为吉祥”处在上位,是大有庆贺。九三与九五,起初相合而成就功业,后来分离而造成凶险。到了上九,这些情况都已经亲自见过了,所以观察它所履行的事情,考察祸福的征兆,知道九二与六三不可以有一天彼此分离;恢复原来的状态,就会“大为吉祥”。“旋”就是恢复。【校注】①“不可以一日相离也”,《苏氏易传》没有“以”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坡易传》卷之二 泰卦(第十一) 坤上 乾下
“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阳始于“复”而至于“泰”。“泰”而后为“大壮”,“大壮”而后为“夬”。“泰”之世,不若“大壮”与“夬”之世,小人愈衰而君子愈盛也。然而圣人独安夫“泰”者,以为世之小人不可胜尽,必欲迫而逐之,使之穷而无归,其势必至于争,争则胜负之势未有决焉,故独安夫“泰”,使君子居中,常制其命;而小人在外,不为无措,然后君子之患无由而起,此“泰”之所以为最安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财”,材也。物至于“泰”,极矣,不可以有加矣,故因天地之道而材成之,即天地之宜而“辅相”之,“以左右民”,使不入于“否”而已。“否”,未有不自其已甚者始,故“左右”之,使不失其中,则“泰”可以常保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王弼曰:“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连引者也。茹,相连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于外。初为类首,举则类从。”故曰“以其汇,征吉”。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阳皆在内,据用事之处;而摈三阴于外,此阴之所不能堪也。阴不能堪,必疾阳;疾阳,斯争矣。九二,阳之主也,故“包荒,用冯河”。“冯河”者,小人之勇也;小人之可用,惟其勇者。“荒”者,其无用者也;有用者用之,无用者容之不遐弃也,此所以怀小人尔。以君子而怀小人,其朋以为非也,而或去之,故曰“朋亡”。然而得配于六五,有大援于上,君子所以愈安也,虽亡其朋,而卒赖以安,此所以为“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乾”本上也,“坤”本下也。上下交,故“乾”居于内,而“坤”在外。苟“乾”不安其所而务进以迫“坤”,则夫顺者将至于逆,故曰“无平不陂”。“坤”不获安于上,则将下复以夺“乾”,“乾”之往适,所以速其复也,故曰“无往不复”。当是时也,“坤”已知难,而贞于我则可以“无咎”之矣。九三之所孚者,初与二也;以其所孚者为乐,进以迫“坤”而重违之,则危矣。故教之以“勿恤其孚”,而安“于食”,是以有“泰”之“福”。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王弼曰:“‘乾’乐上复,‘坤’乐下复,四处‘坤’首,”六五、上六皆失其故处而乐下者,故翩翩相从,不必富而能用其邻,不待戒而自孚。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妹”,女之少者也。《易》女少而男长,则权在女。六五以阴居尊位,有“帝乙归妹”之象焉。“坤”乐下复,下复而夺“乾”,“乾”则病矣,而亦非“坤”之利也,“乾”病而疾“坤”,“坤”亦将伤焉。使“乾”不病、“坤”不伤,莫如以辅“乾”之意而行其下复之愿,如帝女之归其夫者。帝女之归也,非求胜其夫,将以祉之。“坤”之下复,非以夺“乾”,将以辅之,如是而后可。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取土于隍,而以为城;封而高之,非城之利,以利人也。“泰”之所以厚“坤”于外者,非以利“坤”,亦以卫“乾”尔。“坤”之在上,而欲复于下,犹土之为城,而欲复于隍也。有城而不能固之,使复于隍,非城之罪,人之过也,故“勿用师”。上失其卫,则下思擅命,故“自邑告命”。邑非所以出命也,然既以失之矣,从而怀之则可,正之则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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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卦 (第十二)
乾上
坤下
译“泰”,小的离去,大的到来,吉祥,亨通。《彖传》说:“泰,小的离去,大的到来,吉祥,亨通。”这就是说天地相交而万物通达,上下相交而心志相同。阳气在内、阴气在外,刚健在内、柔顺在外,君子在内、小人在外;君子的道路增长,小人的道路消退。阳气从“复”卦开始,到达“泰”卦;“泰”之后成为“大壮”,“大壮”之后成为“夬”。“泰”卦所代表的时代,不如“大壮”和“夬”所代表的时代,因为小人更加衰弱而君子更加强盛。然而圣人唯独安于“泰”,是因为世上的小人不可能完全消灭;如果一定要逼迫并驱逐他们,使他们走投无路,形势必然发展为争斗,而争斗之后胜负的形势尚未确定。所以圣人唯独安于“泰”,让君子居于中央,始终掌握和控制局势;小人在外,也不是完全没有立足之处。这样,君子的祸患就没有由此发生的途径,这就是“泰”最为安定的原因。《象传》说:天地相交,就是“泰”;君子因此裁成天地之道,辅助天地之宜,以此辅佐百姓。“财”就是裁成。事物发展到“泰”,已经达到极盛,不可能再有所增加,所以依据天地之道加以裁成,顺着天地所宜加以辅助,以此辅佐百姓,只是使他们不陷入“否”而已。“否”没有不是从过度发展开始的,所以加以辅佐,使它不失其中正,那么“泰”就可以长久保持。初九:拔起茅草,根茎相连;同类一起前进,吉祥。《象传》说:“拔茅”“前进吉祥”,是因为志向在外。王弼说:“茅草这种东西,拔起它的根,其他根就会相互牵连而被带起。“茹”是相互连接的样子。三条阳爻志向相同,都有向外发展的志向。初九是同类之首,一举动同类就会跟随。”所以说“以其汇,征吉”。九二:包容荒疏无用之人,采用徒步涉河的勇力;不遗弃远方之人;朋党离散,却得到六五尊尚,处于中行之道。《象传》说:“包容荒疏之人”,“得到尊尚而处于中行之道”,是因为德行光明广大。阳爻都在内卦,处于据有权力、可以施展作用的位置;却把三条阴爻排斥在外,这是阴爻不能忍受的。阴爻不能忍受,必然憎恨阳爻;憎恨阳爻,就会发生争斗。九二是阳爻的主宰,所以说“包荒,用冯河”。“冯河”是小人的勇力;小人可以使用的,只有他们的勇力。“荒”是没有用处的人;有用的人就任用,没有用的人就容纳,不远远抛弃,这就是怀柔小人的做法。君子怀柔小人,朋党会认为不对,有的便离去,所以说“朋亡”。然而九二能够与六五相配,上面又有强大的援助,君子因此更加安定。虽然朋党离散,最终却依赖这种安排而获得安定,这就是所谓“光大”。九三:没有平地不会变成陡坡,没有前往不会回来;处境艰难而守正,没有灾祸。不要忧虑初九、九二的诚信,在饮食安处方面会有福。《象传》说:“没有前往而不返回”,是因为处在天地交接之际。“乾”本来在上,“坤”本来在下。上下相交,所以“乾”处在内卦,而“坤”处在外卦。如果“乾”不能安于自己的位置,务求向前推进而逼迫“坤”,那么原本柔顺的就将变成悖逆,所以说“无平不陂”。“坤”不能安居上位,就会向下返回,以夺取“乾”的位置;“乾”向前推进,恰好会加速自己的返回,所以说“无往不复”。在这时,“坤”已经知道困难;如果对我守正,就可以使它“无咎”。九三所信任的是初九和九二;如果把得到信任当作快乐,继续前进以逼迫“坤”,反而严重违背它们,就危险了。所以教导它“不要忧虑自己的诚信”,安处于饮食之中,因此能够得到“泰”的福分。六四:轻快地相随而下,并不富有,却凭借邻近的同类;不必告诫,便以诚信相交。《象传》说:“轻快地相随而下,并不富有”,是因为都失去了原来的实际位置;“不必告诫,便以诚信相交”,是因为内心的愿望如此。王弼说:“‘乾’乐于向上复归,‘坤’乐于向下复归。六四处在‘坤’的最前面;六五、上六都失去了原来的位置,却乐于向下,所以轻快地相互跟随,不必富有也能使用邻近的同类,不必等待告诫就自然彼此信任。” 六五:帝乙嫁出妹妹,因此获得福祉,大为吉祥。《象传》说:“因此获得福祉,大为吉祥”,是因为居中而实行自己的愿望。“妹”是年幼的女子。《易》中女子年幼而男子年长,权力就掌握在女子一方。六五以阴爻居尊位,有“帝乙归妹”的象。 “坤”乐于向下复归;向下复归就会夺取“乾”的位置,“乾”便会受到损害,而这也不是“坤”的利益。“乾”受到损害而憎恨“坤”,“坤”也将受到伤害。要使“乾”不受损害、“坤”不受伤害,不如采用辅助“乾”的意图,来实行它向下复归的愿望,就像帝王的女儿嫁给她的丈夫一样。帝王的女儿出嫁,并不是为了求胜于丈夫,而是要给丈夫带来福祉。“坤”向下复归,也不是为了夺取“乾”,而是为了辅助它;这样才可以。上六:城墙倒塌回到护城壕中;不要动用军队,只从自己的城邑发布命令;守正也会有遗憾。《象传》说:“城墙倒塌回到护城壕中”,是因为命令已经混乱。从护城壕中取土,用来筑成城墙;把土堆积加高,筑城并不是为了城本身的利益,而是为了使人得到利益。“泰”之所以让“坤”厚居于外,并不是为了使“坤”获利,也是为了守卫“乾”。“坤”处在上面,却想返回下面,就像土筑成城墙,却想回到护城壕中。有了城墙却不能使它牢固,任其回到护城壕中,不是城墙的过错,而是人的过失,所以说“不要动用军队”。上面失去了防卫,下面就想擅自发布命令,所以说“只从自己的城邑发布命令”。城邑本来不是发布命令的地方,但既然已经失去了原有秩序,随后加以安抚就可以,若要强行纠正反而会有遗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卦(第十二) 乾上 坤下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春秋传》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君子道消,虽有国,与无同矣。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自“泰”为“否”也易,自“否”为“泰”也难。何也?阴阳易位,未有不志于复,而其既复,未有不安其位者也。故“泰”有“征”,而“否”无“征”。夫苟无“征”,则是终无“泰”也而可乎?故“坤”处内而不忘贞于“乾”,斯所以为“泰”之渐矣,故“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阴得其位,欲包群阳,而以承顺取之。上说其顺而不知其害,此小人之吉也。大人之欲济斯世也,苟出而争之,上则君莫之信,下则小人之所疾,故莫如否。大人否而退,使君子小人之群不相乱,以为邪之胜正也,常于交错未定之间,及其群分类别,正未有不胜者也,故“亨”。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三本阳位,故包承群阳而知羞之矣。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君子之居“否”,患无以自行其志尔①。初六有志于君,而四之应;苟“有命”,我无庸咎之矣。故君子之畴获离其福。“畴”,类也。
【校注】
① 患无以自行其志尔:《苏氏易传》无“以”字。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九五,大人之得位,宜若甚安且强者也。然其实制在于内。席其安强之势,以与小人争而求胜,则不可。故曰“休否,大人吉”。恃其安强之势,而不虞小人之内胜,亦不可。故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休否”者,所谓“大人否”也,小人之不吾敌也,审矣。惟乘吾急,则有以幸胜之,利在于急,不在于缓也。苟否而不争,以休息之,必有不吾敌者见焉,故“大人吉”。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否”至于此,不可复因。非倾荡扫除,则喜无自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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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人 卦 (第十三)
乾上
离下
译“否”卦闭塞而非正人所能处,不利于君子守正;大的离去,小的到来。《彖传》说:“‘否’卦闭塞而非正人所能处,不利于君子守正;大的离去,小的到来。”这就是说天地不相交而万物不通达,上下不相交而天下没有国家。阴气在内、阳气在外,柔弱在内、刚强在外,小人在内、君子在外;小人的道路增长,君子的道路消退。《春秋传》说:“如果没有君子,国家难道能够存在吗?”君子的道路消退,即使有国家,也和没有国家一样。《象传》说:天地不相交,就是“否”;君子因此节俭自己的德行以避开灾难,不可以用俸禄来使自己荣耀。初六:拔起茅草,根茎相连,同类相随;守正吉祥,亨通。《象传》说:“拔茅”“守正吉祥”,是因为志向在于君主。从“泰”变为“否”很容易,从“否”变为“泰”却很困难。为什么呢?阴阳改变位置后,没有不以恢复原位为志向的;但既然恢复了原位,又没有不安于原位的。所以“泰”有“前进”,而“否”没有“前进”。如果没有“前进”,那就始终不会有“泰”,这怎么可以呢?因此“坤”处在内卦而不忘记向“乾”守正,这就是“泰”逐渐形成的原因,所以说“亨”。六二:包容并承顺;小人这样做吉祥,大人这样做则闭塞,却能亨通。《象传》说:“大人闭塞而亨通”,是因为没有扰乱群体。阴爻处在适当的位置,想包容众阳,并用承顺的方式取得它们。上面喜欢它的顺从,却不知道其中的危害,这是小人的吉祥。大人想要挽救这个世道,如果出面与之争斗,对上君主不会信任他,对下小人又会憎恨他,所以不如采取闭塞退避的做法。大人闭塞退让,使君子与小人的群体不相互混杂,暂且让邪胜正处在交错而未定的状态;等到群体彼此分类、正邪各自区分之后,正道没有不胜利的,所以说“亨通”。六三:包藏羞耻。《象传》说:“包藏羞耻”,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六三本来处在阳位,所以包容并承顺众阳,同时也知道这是可耻的。九四:有命令,就没有灾祸;同类都能获得福祉。《象传》说:“有命令而没有灾祸”,是因为志向得以实行。君子处在“否”的境况中,忧患的是没有办法自行实现自己的志向罢了。初六有忠于君主的志向,而九四与它相应;如果确实“有命令”,我就没有必要责怪它了。所以君子的同类能够共同获得福祉。“畴”就是同类。【校注】①“患无以自行其志尔”,《苏氏易传》没有“以”字。九五:休止闭塞,大人吉祥;要灭亡了,要灭亡了,像系在繁茂的桑树上一样牢固。《象传》说:“大人”的“吉祥”,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九五是大人得到君位,本来应该非常安定而强盛。然而实际的控制权在内卦。凭借安定强盛的形势,与小人争斗并求取胜利,是不可以的。所以说“休止闭塞,大人吉祥”。依仗安定强盛的形势,却不防备小人在内部取胜,也是不可以的。所以说“要灭亡了,要灭亡了,像系在繁茂的桑树上一样牢固”。“休止闭塞”,就是所谓“大人闭塞”;小人不是我的敌手,这一点已经很清楚了。但小人只要乘我急迫,就有机会侥幸取胜;有利的是急迫,而不是缓和。如果处在闭塞中却不争斗,让局势休息下来,必然会显出小人不能与我抗衡的一面,所以说“大人吉祥”。上九:倾覆闭塞,先有闭塞,后来喜悦。《象传》说:闭塞到了终极就会倾覆,怎么能够长久呢?“否”发展到这个地步,就不能再因循维持了。如果不倾覆、荡平并清除它,喜悦就没有由此到来的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人卦(第十三) 乾上 离下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此专言二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此言五也,故别之。
利涉大川,“乾”行也。
“野”者,无求之地也。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人同,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求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故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涉川而不溃者,诚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水之于地为“比”,火之与天为“同人”。 “同人”与“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无所不比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为“同”,故“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初九自内出,同于上;上九自外入,同于下。自内出,故言“门”;自外入,故言“郊”。能出其门而同于人,不自用者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凡言“媾”者,其外应也;凡言“宗”者,其同体也。九五为“媾”,九三为“宗”。从“媾”,正也;从“宗”,不正也。六二之所欲从者,“媾”也;而“宗”欲得之,正者远而不相及;不正者近而足以相困。苟不能自力于难而安于易,以同乎不正,则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六二之欲,同乎五也。历三与四而后至①,故三与四皆欲得之。四近于五,五乘其墉,其势至迫而不可动,是以虽有争二之心,而未有起戎之迹,故犹可知困而不攻,反而获吉也。若三之于五也②,稍远而肆焉。五在其陵,而不在其墉,是以伏戎于莽而伺之,既已起戎矣,虽欲反,则可得乎?欲兴不能,欲归不可,至于三岁,行将安入?故曰“三岁不兴,安行也?”
【校注】
① 而后至:《苏氏易传》作“而后五”。
② 若三之至于五也:《苏氏易传》作“凡三之至于五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由此观之,岂以用师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强而不能夺,始于“号啕”,而卒达于“笑”。至于用师,相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所以知二、五之诚同也。二,阴也;五,阳也;阴阳不同而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处、语、默不同而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则虽有坚强之物,莫能间之矣。故曰“其利断金”。兰之有臭,诚有之也;二五之同,其心诚同也;故曰“其臭如兰”。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物之同于“乾”者已寡矣,今又处“乾”之上,则同之者尤难。以其无所苟同,则可以“无悔”;以其莫与共立,则“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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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有 卦 (第十四)
离上
乾下
译在郊野与人同心,亨通;利于渡过大河,利于君子守正。《彖传》说:“同人”,柔爻处在适当的位置并居中,和“乾”相应,所以称为“同人”。这里专门说的是六二。“同人”卦说:“在郊野与人同心,亨通。” 这里说的是九五,所以另行说明。利于渡过大河,是说“乾”的运行。“郊野”是没有所求的地方。站立在无所求的地方,那么凡是跟随我的人,都是真诚地与我同心。对方如果不是真诚同心,怎么能在郊野跟随我呢?与人同心却得不到真诚的同心,还能称为“同人”吗?所以,天与人同道,而万物中能够真正同于天的,大概很少。天并不是向万物求取相同,也不是求取与万物不同;它居于上位,天下能够与它同道的自然到来,不能同道的自然不来。到来者不是我拉拢来的,不来者也不是我拒绝的;既不拒绝,也不拉拢,因此得到真诚的同心,便可以“涉川”。所以说“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如果得不到真诚的同心,与之安居也许还能相合,但与之渡河就会崩溃。渡河而不崩溃,才是真诚的同心。以文明而刚健,居中守正并有所应合,这是君子的正道。只有君子,才能贯通天下人的心志。《象传》说:天与火,就是“同人”;君子因此按类别聚合族类,辨别万物。水与地相合是“比”,火与天相合是“同人”。“同人”与“比”相近却不同,不能不仔细辨察。“比”是无所不亲比才称为“比”,而“同人”是因为有所不同仍能相同,所以说“君子以类族辨物”。初九:走出门外与人同心,没有灾祸。《象传》说:走出门外与人同心,又有谁能责怪呢?初九从内卦走出,和上面的爻同心;上九从外卦进入,和下面的爻同心。从内卦走出,所以说“门”;从外卦进入,所以说“郊”。能够走出自己的门而与他人同心,就是不只凭自己的意愿行事。六二:只与同宗同体的人同心,有遗憾。《象传》说:“只与同宗同体的人同心”,是会走向遗憾的道路。凡是说“媾”,指的是外卦相应;凡是说“宗”,指的是同一卦体。九五是“媾”,九三是“宗”。跟随“媾”是正道,跟随“宗”则不是正道。六二想要跟随的是“媾”,但“宗”却想得到它;正道距离远,来不及相合,不正之道距离近,足以使它陷入困境。如果不能在困难中靠自己努力,却安于容易的道路,与不正者同流,就会有遗憾。九三:把军队埋伏在草莽中,登上高陵窥伺;三年不能兴兵。《象传》说:“把军队埋伏在草莽中”,是要对抗刚强者;“三年不能兴兵”,这样怎么能安然前行呢?九四:登上对方的城墙,却不能发动攻击,吉祥。《象传》说:“登上对方的城墙”,按道义本来就应当“不能攻击”;之所以吉祥,是因为陷入困境后返回正道。六二的愿望,是与九五同心。经过九三和九四之后才到达九五,所以九三、九四都想得到六二。九四靠近九五,九五登上它的城墙,形势十分紧迫而无法行动,因此虽然有争夺六二之心,却还没有发动战争的迹象,所以仍然能够知道困窘而不进攻,返回正道而获得吉祥。至于九三对九五,距离稍远,便放纵行事。九五在高陵上,而不在城墙上,所以九三把军队埋伏在草莽中窥伺它;既然已经发动战争,即使想返回,又能做得到吗?想兴兵却不能,想归去也不行,到了三年,究竟还能往哪里走呢?所以说“三年不能兴兵,怎么能安然前行呢?” 【校注】①“而后至”,《苏氏易传》作“而后五”。关于“若三之至于五”这句话,《苏氏易传》版本作“凡三之至于五”。九五:同人,先号哭,后来欢笑;大军战胜,彼此相遇。《象传》说:同人之初所以号哭,是因为居中而正直;“大军”“彼此相遇”,是说双方相互战胜。孔子说:“君子的道路,有时出仕,有时退处;有时沉默,有时发言。两个人同心,力量足以切断金属;同心者的话语,其香气如同兰花。”由此看来,难道因为动用军队,就要轻视九五吗?凭借九三、九四的强大,却不能夺取六二,开始时号哭,最终达到欢笑。至于动用军队,双方相互战胜,却不能拆散他们的同心;由此可知六二与九五是真诚同心。六二属阴,九五属阳;阴阳不同却成为“同人”,所以知道他们的同心是可以确定的。君子出仕、退处、发言、沉默虽各不相同,却也能成为“同人”,所以知道他们的同心是可以确定的。如果这种同心可以确定,那么即使有坚强之物,也不能从中离间。所以说“其利断金”。兰花确实有香气;六二、九五的同心,确实是真诚的同心,所以说“其臭如兰”。上九:在郊野与人同心,没有悔恨。《象传》说:“在郊野与人同心”,是因为志向还没有实现。万物中能够同于“乾”的已经很少,如今又处在“乾”之上,那么愿意与它同心的就更加困难。因为不苟且求同,所以可以“没有悔恨”;因为没有人能与它共同立身,所以说“志向还没有实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有卦(第十四) 离上 乾下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谓五也。“大”者皆见“有”于五,故曰“大有”。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以健济明,可以进退善恶,“顺天”之“休命”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二应于五,三通于天子,四与上近焉;独立无交者,惟初而已。虽然无交之为害也,非所谓“咎”也。独立无恃而知难焉,何咎之有?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明惟初九为然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大车”,虚而有容者,谓五也。九二足以有为矣,然非六五虚而容之,虽欲往,可得乎?“积中”,明虚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三以阳居阳,其势足以通于天子。以小人处之,则败矣。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
“彭”,三也;九四之义,知有五而已。夫九三之刚,非强也;六五之柔,非弱也。惟明者为能辨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处群刚之间,而独用柔,无备之甚者也。以其无备而物信之,故归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无备,知其有余也。夫备生于不足,不足之形见于外,则威削。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曰“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也多矣。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而象又因其成文,无所复说。此岂真无说也哉!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夫两刚不能相用,而独阴不可以用阳,故必居至寡之地,以阴附阳,而后众予之,“履”之六三、“大有”之六五是也。六三附于九五,六五附于上九,而群阳归之。二阴既因群阳而有功,九五、上九又得以坐受二阴之成绩,故“履”有不疚之光,而“大有”有“自天”之“祐”,此皆圣贤之高致妙用也。故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信也,顺也,尚贤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备”,六五之顺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阳归之,六五之尚贤也。上九特履之尔。我之所履者,能顺且信,又以尚贤,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故曰“圣人无功,神人无名”,而“大有”上九,不见致福之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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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 卦 (第十五)
坤上
艮下
“谦”,亨。君子有终。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此所以为“谦、亨”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此所以为“君子有终”也。不于其终观之,则争而得、谦而失者,盖有之矣。惟相要于究极,然后知谦之必胜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裒”,取也。“谦”之为名①,生于过也,物过然后知有“谦”。使物不过,则“谦”者乃其中尔。过与中相形,而“谦”之名生焉。圣人即世之所名而名之,而其实则归于中而已矣②。地过乎卑,山过乎高,故“地中有山,谦”。君子之居是也,多者取之,“谦”也;寡者益之,亦“谦”也。
【校注】
① “谦”之为名:《苏氏易传》作“一之为名”,误。
② 归于中而已矣:《苏氏易传》作“反中而已矣”,误。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此最处下,是“谦”之过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难不深自屈折,则不足以致其用。“牧”者,养之以待用云尔。
六二:鸣谦,贞吉。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雄鸣则雌应,故《易》以阴阳唱和寄之于“鸣”。“谦”之所以为“谦”者,三也:其“谦”也以劳,故闻其风、被其泽者,莫不相从于“谦”。六二,其邻也;上九,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鸣于“谦”。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虽微九三,其有不谦乎?故曰“鸣谦”,又曰“贞吉”。“鸣”以言其和于三,“贞”以见其出于性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劳”,功也。“谦”五阴一阳,待是而后为“谦”,其功多矣。“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故曰“劳谦”。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非独以自免而已,又将以及人,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译“大有”:大为亨通。《彖传》说:“大有”,柔爻得到尊贵的位置,居于大中;上下各爻都与它相应,所以称为“大有”。这是说九五。“大”都在九五那里显现为“有”,所以称为“大有”。它的德性刚健而文明,与天相应并顺应时势而行动,所以“大为亨通”。《象传》说:火在天的上面,就是“大有”;君子因此遏制邪恶,彰扬善行,顺应上天美善的命令。以刚健来扶助光明,就能够在善恶之间进退取舍,这就是顺应上天的美善命令。初九:不与人交往而受到伤害,并不是过错;能知艰难谨慎行事,就没有过错。六二应于九五,九三通达天子,九四又接近上九;独自站立而没有交往的,只有初九。即使如此,不与人交往所造成的损害,也并不是这里所说的“咎”。独立而没有依靠,却能知道艰难,有什么过错呢?《象》说:大有卦初九,是“不与人交往而受到伤害”。这明确说明只有初九是这样。九二:用大车装载,有所前往,没有过错。《象》说:“用大车装载”,因为居中积蓄,所以不会败坏。“大车”是空虚而能容纳的,指六五。九二已经足以有所作为,然而如果不是六五虚心包容它,即使想前往,能够做到吗?“积中”,明确说明六五是虚心的。九三:公侯可以通达天子,小人却不能做到。《象》说:“公侯可以通达天子”,小人会因此受到损害。九三以阳爻居阳位,其势力足以通达天子;如果让小人处在这个位置,就会失败。九四:不把九三当作强盛对待,就没有过错。《象》说:“不把九三当作强盛对待,就没有过错”,说明辨别得明白清楚。“彭”指九三;九四的意义,只在于知道有六五而已。九三的刚强,并不是真正强大;六五的柔弱,也不是真正软弱。只有明智的人才能辨清这一点。六五:它的诚信彼此交相感通,威严显著,吉祥。《象》说:“它的诚信彼此交相感通”,是以诚信来启发众人的志向;“威严显著”而吉祥,是因为平易而没有戒备。处在群阳之间,却独自施用柔道,是最没有戒备的。正因为没有戒备,众物才信任它,所以归附它的人交相而来。柔弱却能有威严,这是为什么?因为没有戒备,表明它有余力。戒备产生于不足;不足的形迹显露在外,威势就会削弱。上九:上天保佑他,吉祥而没有任何不利。《象》说:大有卦上九最为吉祥,是“得到上天保佑”。卦辞说“保佑”,说“吉祥”,又说“没有不利”,它所得到的福太多了。然而最终没有说清楚获得福分的原因,《象》也只是顺着成文而写,没有再作说明。这难道真的无话可说吗?大概它获得福分的原因极其深远。两个刚爻不能相互任用,单独的阴爻也不能任用阳爻,所以必须处在极其寡少的位置,以阴爻依附阳爻,然后众人才能归与它;履卦六三、大有卦六五就是这样。六三依附九五,六五依附上九,于是群阳归附它们。两个阴爻既因群阳而建立功业,九五、上九又能够坐享两个阴爻的成果,所以履卦有“不疚”的光明,大有卦有“自天”的“祐”。这都是圣贤高深的造诣和精妙的作用。因此孔子说:“上天所帮助的,是顺;人们所帮助的,是信。践行诚信,思考顺道,又尊崇贤者。因此说‘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诚信、顺道、尊崇贤者,这三点都是六五的德行。“平易而没有戒备”,是六五的顺;“诚信彼此交相感通”,是六五的信;群阳归附它,是六五尊崇贤者。上九不过是承受六五所践行的这些德行罢了。我所践行的,既能顺又能信,又尊崇贤者,那么上天和人们的帮助还会归向哪里呢?所以说“圣人无功,神人无名”,而大有卦上九也没有显露获得福分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谦卦(第十五) 上卦为坤 下卦为艮 “谦”,亨通。君子能够善终。《彖》说:“谦,亨通。”天道向下施济而显现光明,地道处于卑下而向上运行。这就是“谦而亨通”的原因。天道使盈满者亏损而使谦下者增益,地道使盈满者改变而使谦下者流通,鬼神使盈满者受害而使谦下者得福,人道厌恶盈满而喜好谦下。谦下者虽尊贵却更加光明,虽处卑下却不可逾越,这就是君子的善终。这就是“君子能够善终”的原因。如果不在最终结果上观察它,那么争夺而得到、谦让而失去的情况,大概也是有的。只有比较到最终结局,才知道谦让必然胜过争夺。《象》说:地中有山,就是“谦”。君子因此减损多余来补益不足,衡量万物而公平施与。“裒”就是取。之所以有“谦”这个名称,是由于有所过度;事物超过适中之后,才知道有“谦”。如果事物没有超过适中,那么所谓“谦”就只是处在中正而已。过度与中正相对照,于是“谦”的名称产生了。圣人按照世俗所称的名称来命名它,但它的实质不过是归于中正而已。大地过于卑下,山峰过于高耸,所以说“地中有山,谦”。君子处在这种情势中,对多余的加以取减,是“谦”;对不足的加以补益,也同样是“谦”。【校注】①“谦”之为名:《苏氏易传》作“一之为名”,错误。②“归于中而已矣”:《苏氏易传》写作“反中而已矣”,这是错误的。初六:谦而又谦的君子,可以渡过大河,吉祥。《象》说:“谦而又谦的君子”,是以处于卑下来自我约束。这一爻处在最下位,是“谦”到了极点。这种道理平时没有什么可施用的地方,只能用在“渡过大河”这类事情上。遇到重大困难而不能深深地屈己委曲,就不足以发挥它的作用。“牧”就是加以养护,以等待发挥作用。六二:声名传扬于谦让之中,守正则吉祥。《象》说:“声名传扬于谦让之中,守正则吉祥”,是因为内心获得了谦德。雄鸟鸣叫,雌鸟便应和,所以《易》用阴阳唱和寄托在“鸣”字上。谦卦之所以成为“谦”,关键在九三:它因劳苦而谦让,所以听到它的风范、承受它恩泽的人,没有不一同归于谦让的。六二是它的邻近者,上九是它的配偶者,所以都与它相应和,在谦让上发声。六二又以阴爻处在内卦中央,即使没有九三,它难道会不谦让吗?所以说“鸣谦”,又说“贞吉”。“鸣”说明它与九三相和,“贞”说明这种表现出于本性。九三:因劳苦而谦让,君子能够善终,吉祥。《象》说:“因劳苦而谦让的君子”,万民都服从他。“劳”就是功劳。谦卦五个阴爻依靠这一阳爻,才成为“谦”,所以九三的功劳很多。艮卦的制约作用在九三,而九三亲自以艮卦居于坤卦之下,它的谦让达到极点,所以说“劳谦”。有劳苦却不夸耀,有功劳却不自以为有德,不仅能够使自己免于祸患,还将恩及他人,这是完全得到“谦”之道的人。所以《彖》说“君子有终”,九三也这样说。
六四:无不利,撝谦。
《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是亦九三之所致也。二近其内,有配之象,故曰“鸣”;四近其外,三之所向,故称“撝”。以柔居柔,而当三之所向,三之所撝,四之所趋也。以谦“撝谦”,孰不利者?故曰“无不利”。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直者曲之矫也,谦者骄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两直不相容,两谦不相使。九三以“劳谦”,而上下皆谦以应之,内则“鸣谦”,外则“撝谦”。其甚者则谦谦相追于无穷,相益不已。则夫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将使谁为之?若夫六五则不然,以为谦乎,则所据者刚也;以为骄乎,则所处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谓之谦,不可得而谓之骄,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邻”;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故曰“利用侵伐”。莫不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其为“鸣谦”,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貌谦而实不至,则所服者寡矣,故虽其邑国而犹叛之。夫实虽不足,而名在于谦,则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则征者利矣。王弼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动之所起,兴于利者也,故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未有居众人之所恶而为动者所害,处不竞之地而为争者所夺。是以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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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 卦 (第十六)
震上
坤下
译六四:没有什么不利,发扬谦德。《象》说:“没有什么不利,发扬谦德”,是不违背法则。这也是九三造成的结果。六二接近内卦,有配偶的象,所以说“鸣”;六四接近外卦,是九三所趋向的地方,所以称为“撝”。六四以柔爻居柔位,又正当九三所趋向的方向;九三所指引的,正是六四所趋赴的。以谦德来发扬谦德,谁会不利呢?所以说“无不利”。六五:不以富有自居,而能使邻近者共同归附;适宜进行侵伐,没有什么不利。《象》说:“适宜进行侵伐”,是为了征讨不服从者。正直是对弯曲的矫正,谦让是对骄傲的反面;二者都不是德行的极致,所以两个过于正直的人不能相容,两个都谦让的人也不能相互任用。九三因劳苦而谦让,上下各爻都以谦让来应和它,内卦是“鸣谦”,外卦是“撝谦”。如果更进一步,谦让与谦让相互推让,永无止境,彼此不断增益,那么所谓“减损多余、补益不足,衡量万物而公平施与”,又将由谁来实行呢?六五却不是这样:若说它谦让,它所凭据的是刚爻;若说它骄傲,它所处的是中位。既不能称为谦让,也不能称为骄傲,所以五个“谦让者”无不受它支配。考察它凭什么能支配这五个“谦让者”,却又没有什么可以据为己有,所以说“不富,以其邻”;即使进行侵伐,也不妨碍它成为“谦”,所以说“利用侵伐”。没有什么不被它所用,所以说“无不利”。上六:声名传扬于谦让之中,适宜出兵,征讨自己的邑国。《象》说:“声名传扬于谦让之中”,是因为志向尚未实现;可以“出兵”,去征讨邑国。它们同样都称为“鸣谦”。六二是内心自得,而上六说“志未得”,是因为它所处的位置并非安于谦让,只是由于它配合九三的“劳谦”而勉强应和。外表谦让而实际没有达到谦德,能够服从它的人就少,所以即使是自己的邑国也仍然背叛它。实际力量虽然不足,但名义上属于谦让的一方,那么背叛者就不利;背叛者不利,征讨者就有利。王弼说:“吉、凶、悔、吝,产生于行动;行动的起因,兴起于利益。所以饮食必然有争讼,争讼必然有众人共同兴起。从来没有处在众人所厌恶的位置,却被行动者伤害的;也没有处在不争竞的位置,却被争夺者夺取的。因此六爻虽然有失位、无应、乘刚等情况,却都没有凶、咎、悔、吝,是因为以谦为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豫卦(第十六) 上卦为震 下卦为坤
“豫”:利建侯行师。
“豫”之言暇也。暇以乐之,谓“豫”。建侯所以“豫”,“豫”所以行师也,故曰“利建侯行师”。有民而不以分人,虽欲“豫”可得乎?子重问晋国之勇,栾鍼曰:“好以暇。”是故惟暇者为能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
言天地亦以顺动也。
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上以顺动,则凡入于刑罚者,皆民之过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卦,未有非时者也。时未有,无义;亦未有无用者也。苟当其时,有义、有用,焉往而不为大?故曰“时、义”,又曰“时、用”,又直曰“时者”,皆适遇其及之而已。从而为之说,则过矣;如必求其说,则凡不言此者,皆当求所以不言之故,无乃不胜异说而厌弃之欤?盍取而观之,因其言天地以及圣人王公,则多有是言,因其所言者大,而后及此者则其言之势也。是说也①,且非独此见天地之情者四,“利见大人”者五,其余同者不可胜数也,又可尽以为异于他卦而曲为之说欤?
【校注】
①是说也:《苏氏易传》作“非说也”,误。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鸣豫,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所以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曰“鸣”。已无以致乐,而恃其配以为乐,志不远矣,因人之乐者,人乐亦乐,人忧亦忧,志在因人而已,所因者穷,不得不凶。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以阴居阴,而处二阴之间,晦之极,静之至也。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凡吉凶祸福之至,如长短黑白陈乎吾前,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是故孔子以为“知几”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以阳居阳,犹力人之驭健马也,有以制之。夫三非六之所能驭也,乘非其任而听其所之,若是者,神乱于中而目盱于外矣。据静以观物者,见物之正,六二是也;乘动以逐物者,见物之似,六三是也。物之似福者,诱之;似祸者,劫之。我且睢盱而赴之,既而非也,则后虽有诚然者,莫敢赴之矣。故始失之疾,而其终未尝不以迟为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盍”,何不也;“簪”,固结也。五阴莫不由四而“豫”,故“大有得”。“豫”有三“豫”、二“贞”。三“豫”易怀,而二“贞”难致。难致者疑之,则附者皆以利合而已。夫以利合,亦以利散,是故来者、去者、观望而不至者,举勿疑之,则吾朋何有不固者乎?
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二与五,皆“贞”者也。“贞”者不志于利,故皆不得以“豫”名之,其“贞”同,其所以为“贞”者异,故二以得吉,五以得疾也。二之“贞”,非固欲不从四也,可则进,否则退,其“吉”也,不亦宜乎?五之于四也,其质则阴,其居则阳也。质阴则力莫能较,居阳则有不服之心焉。夫力莫能较而有不服之①,则其贞足以为疾而已。 三“豫”者皆内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故小者“悔吝”,大者“凶”。六五之“贞”,虽以为疾,而其中之所守者未亡,则恒至于不死。君子是以知“贞”之可恃也。
【校注】
① 夫力莫能较:《苏氏易传》作“大力莫能较”,误。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冥者,君子之所宜息也。“豫”至上六,宜息矣,故曰“冥豫,成,有渝”者,盈辄变也。盈辄变,所以为无穷之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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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卦 (第十七)
兑上
震下
译“豫”:利于建立诸侯、出兵。“豫”这个字有闲暇的意思;有闲暇而能够享乐,就叫“豫”。建立诸侯是为了“豫”,“豫”又是为了出兵,所以说“利建侯行师”。拥有民众却不把他们分给他人,即使想要“豫”,能够做到吗?子重询问晋国军队为何勇猛,栾鍼说:“他们善于利用闲暇。”所以只有有闲暇的人,才能够统率军队。《彖》说:“豫”,刚爻得到应和而志向得以施行,以顺道行动就是“豫”。“豫”是顺道而行动,所以天地也如此。这是说天地也按照顺道而运行。何况建立诸侯、出兵呢?天地按照顺道运行,所以日月运行不过度,四时没有差错。圣人按照顺道行动,刑罚就清明而百姓服从。在上位者按照顺道行动,那么凡是受到刑罚的人,都是百姓自身的过错。“豫”在时势上的意义真是重大啊!卦没有不合乎时的,时势也没有没有意义的;同样,也没有没有作用的。假如正当其时,就有意义、有作用,那么无论往哪里,怎么会不重大呢?所以有时说“时、义”,有时说“时、用”,有时只说“时”,都不过是恰好遇到它所涉及的方面罢了。顺着这些字去作解释,就过头了;如果一定要追问其解释,那么凡是没有说这些话的,都应当追究它为什么不说,岂不是会被各种不同的解释弄得不胜其烦,最终厌弃它吗?何不取来观察:因为它说到天地以及圣人、王公,所以常有这样的说法;由于先说的内容重大,随后才涉及这一点,是文辞发展的自然趋势。这种说法也是如此①,而且并不只有这里说到天地之情的有四处、说“利见大人”的有五处,其余相同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难道都要把它们看作不同于其他卦,曲意作出解释吗?【校注】①“是说也”:《苏氏易传》作“非说也”,错误。《象》说:雷从地中奋发而出,就是“豫”。先王因此制作音乐来崇尚德行,盛大地祭祀上帝,并配享祖先。初六:声名传扬于逸乐之中,凶。《象》说:“初六声名传扬于逸乐之中”,是因为志向已经困穷,所以凶。造成“豫”的是九四,而初六与它相应和,所以说“鸣”。自己已经没有办法获得快乐,却依靠配合九四来取乐,志向就不会长远。依靠别人的快乐而快乐,依靠别人的忧患而忧患,志向只在依附他人;所依附的人一旦困穷,自己就不得不凶。六二:坚定得像磐石一样,不到一天便能作出决定,守正则吉祥。《象》说:“不到一天,守正则吉祥”,是因为居中而得正。以阴爻居阴位,又处在两个阴爻之间,是昏暗到了极点、安静到了极点。以昏暗来观察光明,以安静来观察行动,那么一切吉凶祸福的到来,就像长短黑白陈列在眼前,所以行动和静止都能如此果断。“介于石”,是说静止时果断;“不终日”,是说行动时果断。因此孔子认为这是“知几”。六三:仰视而追逐逸乐,会有悔恨;迟疑不决,也会有悔恨。《象》说:“仰视而追逐逸乐”会有悔恨,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以阳爻居阳位,就像凭力气驾驭强健的马一样,自以为能够控制它。其实六三不是六四所能驾驭的,却乘着并非自己所能承担的力量,任凭它前行;像这样,内心神志混乱,外表目光张望。凭借安静来观察事物的人,看到的是事物的真实面目,六二就是这样;乘着行动去追逐事物的人,看到的是事物的表象,六三就是这样。事物好像福分,就诱惑他;好像灾祸,就胁迫他。我于是张目而奔赴其前,后来发现并非如此;那么以后即使遇到确实是福或祸的事,也不敢再去趋赴了。所以开始时失之于急躁,最终却没有不因迟疑而悔恨的。九四:由此而得到逸乐,大有收获;不要怀疑,朋友自然会聚集而来并牢固结合。《象》说:“由此而得到逸乐,大有收获”,是因为志向得到充分施行。“盍”是“何不”的意思;“簪”是牢固结合的意思。五个阴爻无不由九四而得到“豫”,所以说“大有得”。豫卦有三个“豫”、两个“贞”。三个“豫”容易取得,两个“贞”却难以达到。如果对难以达到的部分有所怀疑,那么依附者都只是因利益而聚合罢了。因利益聚合,也会因利益离散,所以无论是来的人、离去的人,还是观望而不来的人,都一概不要怀疑;这样,我的朋友还有什么不能牢固结合的呢?六五:守正而患病,但始终不会死亡。《象》说:“六五守正而患病”,是因为乘驾着刚爻;“始终不会死亡”,是因为其中正之道还没有丧失。六二与六五,都是“贞”的爻。“贞”是不把志向放在利益上,所以都不能称作“豫”;它们守正相同,但成为“贞”的原因不同,因此六二得到吉祥,六五得到疾病。六二的“贞”,并不是固执地一定不跟从九四;可以前进就前进,不可以就退后,这样得到“吉祥”,不是很恰当吗?六五对于九四来说,本质是阴爻,所居却是阳位。本质为阴,所以力量没有谁能与之抗衡;居于阳位,又有不服从的心。力量没有谁能抗衡,却有不服从之心,那么它的守正只能成为疾病。三个“豫”爻都是内在丧失操守,向外寻求“豫”的,所以小的会有“悔吝”,大的会有“凶”。六五的“贞”虽然使它患病,但它内心所守的东西没有丧失,所以始终能够不死。君子因此知道“贞”是可以依靠的。【校注】①“夫力莫能较”:《苏氏易传》作“大力莫能较”,错误。上六:沉溺于昏暗的逸乐之中,事情已经完成;如果有所改变,就没有过错。《象》说:“沉溺于昏暗的逸乐之中”而处在上位,怎么能够长久呢?昏暗,是君子适宜休息的地方。逸乐发展到上六,正应当休息,所以说“冥豫,成,有渝”;这是说盈满就会立即发生变化。盈满就变化,正因此能够成为无穷无尽的逸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卦(第十七) 上卦为兑 下卦为震
“随”:元亨,利贞,无咎。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之时义大矣哉!
大、时不齐,故随之世,容有不随者也。责天下以人人随己而咎其贞者,此天下所以不说也,是故“大亨”而“利贞”者。贞者无咎,而天下随时。时者,上之所制也,不从己而从时,其为“随”也大矣。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在泽中,伏而不用,故君子晦则入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物有正主之谓“官”。九五者,六二之正主也。二以远五而苟随于初,五以其随初而疑之,则“官”有变矣。官有变,初可以有获也,而非其正,故官虽有变,而以从正不取为吉也。初之取二也,得二而失五;初之不取二也,失二而得五。何也?可取而不取,归之于正主。初信有功于五矣,五必德之,失门内之配,而得门外之交,是故舍其近配而出门以求交于其所有功之人,其得也必多。故君子以为未尝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小子”,初也;“丈夫”,五也。兼与,必两失。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无适应,有求则得之矣。然而从四,正也;四近而在上①,从上则顺,与近则固。故“系丈夫”,而利居贞。
【校注】
① 四近而在上:《苏氏易传》作“四近三在上”,亦通。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六三,固四之所当有也。不可以言“获”,“获”者,取非其有之辞也。二之往配于五也,历四而后至。四之势可以不义取之,取之则于五为凶,不取则于五为有功。二之从五也甚难,初处其邻,而四当其道,处其邻不忘贞,当其道不忘信,使二得从其配者,初与四之功也,故皆言“功”。居可疑之地而有功,足以自明,其谁咎之?
九五:孚于嘉,吉。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嘉”谓二也。《传》曰:“嘉偶曰配”。而昏礼为嘉,故《易》凡言“嘉”者,其配也。随之时,阴急于随阳者也,故阴以不苟随为“贞”,而阳以不疑其叛己为“吉”。六二以远五而贰于初,九五不疑而信之,则初不敢有,二不敢叛,故“吉”。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居上无应而不下随,故“拘系之”,而后从。从而又“维之”,明强之而后从也。强之而后从,则其从也不固,故教之曰:当如王之通于西山。“王”,文王也;“西山”,西戎也。文王之通西戎也,待其自服而后从之,不强以从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蛊 卦 (第十八)
艮上
巽下
译“随”:大为亨通,利于守正,没有过错。《彖》说:“随”,刚爻来到下位而居于柔爻之下,行动而喜悦,就是“随”。大为亨通,守正而没有过错,天下也顺应时势。“随”在时势上的意义真是重大啊!大势与时势并不总是整齐一致,所以处在随的时代,也可能有不随从的人。如果要求天下人人都随从自己,并因有人守正而责怪他,这正是天下不喜悦的原因。因此说“大亨”而又说“利贞”。守正就没有过错,天下便顺应时势。时势是上位者所制约的;不跟从自己而跟从时势,这种“随”才是重大的。《象》说:泽中有雷,就是“随”。君子因此在天将昏暗时入室休息。雷隐藏在泽中,潜伏而不发挥作用,所以君子在天色昏暗时便入室休息。初九:职守发生变化,守正则吉祥;走出门去交往,会有功劳。《象》说:“职守发生变化”,顺从正道就吉祥;“走出门去交往而有功劳”,是没有失误。万物有正当的主宰,称为“官”。九五是六二的正当主宰。六二因为远离九五而姑且随从初九,九五因它随从初九而怀疑它,于是“官”发生了变化。职守发生变化,初九可以有所收获,但这并非正当,所以职守虽有变化,仍以顺从正主而不取六二为吉。初九取六二,得到六二却失去九五;初九不取六二,失去六二却得到九五。为什么呢?可以取得却不去取得,是把六二归还给正主。初九确实对九五有功,九五一定会感念它;它失去门内的配偶,却得到门外的交往对象。因此舍弃亲近的配偶,出门去求取与那个对自己有功之人的交往,所得一定更多。所以君子认为它从未失去什么。六二:系附于小子,便会失去丈夫。《象》说:“系附于小子”,是不能同时兼顾两者。“小子”指初九,“丈夫”指九五。想同时兼顾两者,必然两边都失去。六三:系附于丈夫,便会失去小子;随从而有所求,能够得到,利于安居守正。《象》说:“系附于丈夫”,是因为志向舍弃了下位者。九四是“丈夫”,初九是“小子”。六三没有固定的适应对象,有所求便能够得到。然而跟从九四是正当的;九四既接近它又处在上位,跟从上位就是顺从,亲近邻近者就能牢固。因此说“系丈夫”,并且利于安居守正。【校注】①“四近而在上”:《苏氏易传》作“四近三在上”,也说得通。九四:随从而有所获得,守正则凶;心怀诚信而处在正道上,以此表明自己,有什么过错呢?《象》说:“随从而有所获得”,按其道义说是凶;“心怀诚信而处在正道上”,说明了自己的功劳。六三本来就是九四应当拥有的,不能说是“获”;“获”是取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说法。六二前往与九五相配,要经过九四然后才能到达。九四的势力足以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六二;取得它,对九五来说就是凶;不取得它,对九五来说就是有功。六二要跟从九五非常困难;初九处在它的邻近位置,九四又正当它前往的道路。处在邻近位置而不忘守正,处在道路上而不忘诚信,使六二能够跟从它的配偶,这是初九和九四的功劳,所以都说“功”。处在容易令人怀疑的位置却能建立功劳,足以表明自己,谁还会责怪它呢?九五:信任美善之人,吉祥。《象》说:“信任美善之人,吉祥”,是因为位置居正而得中。“嘉”指六二。《传》说:“美好的配偶称为配。”婚礼又称为嘉礼,所以《易》中凡是说“嘉”的,都是指配偶。随卦的时势,是阴爻急于随从阳爻,所以阴爻以不苟且随从为“贞”,阳爻以不怀疑背叛自己者为“吉”。六二因为远离九五而对初九有二心,九五不怀疑而信任它,于是初九不敢占有它,六二也不敢背叛九五,所以“吉”。上六:拘禁并系缚它,它才跟从;又把它维系住。周王因此在西山举行通达神明的祭祀。《象》说:“拘禁并系缚它”,是因为处在上位而穷困。处在上位却没有应援,不肯向下随从,所以先“拘系之”,然后才跟从。跟从之后又“维之”,说明是强制它以后它才跟从。强制以后才跟从,它的跟从就不会牢固,所以教导它说:应当像周王与西山相通那样。“王”指文王;“西山”指西戎。文王与西戎相通,是等待西戎自行归服以后才接受它的归附,并不强迫它归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蛊卦(第十八) 上卦为艮 下卦为巽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器久不用而虫生之,谓之“蛊”。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谓之“蛊”。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之“蛊”。《易》曰“蛊”者,“事”也;夫“蛊”非事也,以天下为无事而不事事,则后将不胜事矣,此“蛊”之所以为“事”也。而昧者乃以“事”为“蛊”,则失之矣。器欲常用,体欲常劳,天下欲常事事,故曰“‘巽’而止,蛊”。夫下“巽”则莫逆,上止则无为,下莫逆而上无为,则上下大通,而天下治也。治生安,安生乐,乐生偷,而衰乱之萌起矣。“蛊”之灾,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见,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明父养其疾,至子而发也。人之情,无大患难则日入于偷,天下既已治矣,而犹以“涉川”为“事”, 则畏其偷也。“蛊”之与“巽”,一也;上下相顺与下顺而上止,其为“偷”一也。而“巽”之所以不为“蛊”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蛊”无是也,故“蛊”之《象》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而“巽”之九五曰:“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阳生于子,尽于已;阴生于午,尽于亥。阳为君子,君子为治;阴为小人,小人为乱。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复,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则世所谓“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则世所谓“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阴阳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乱之势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尽于巳,而阳盈矣。盈将生阴,治将生乱,故受之以后甲。“后甲三日”,午、辰、寅也,寅尽于亥,然后阴极而阳生。“蛊”无九五以干之,则其治乱皆极其自然之势,势穷而后变,故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夫“巽”则不然,初虽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也。故“先庚三日”尽于亥,“后庚三日”尽于巳,先阴而后阳,先乱而后治,故曰“无初有终”。又特曰“吉”。不言之于“巽”《彖》①,而言之于九五者,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校注】
① “巽”《彖》:《苏氏易传》作“其《彖》”,亦通。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鼓之、舞之,之谓“振”。“振民”,使不惰,“育德”,使不竭。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之为灾,非一日之故也。及其微而干之初,其任也见。蛊之渐,子有改父之道,其始虽危,终必吉。故曰“有子,考无咎”。言无是子,则考有咎矣。孝爱之深者,其迹有若不顺,其迹不顺,其意顺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阴之为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是以为“蛊”之深而干之尤难者,寄之母也。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以是为至难也,非九二其孰能任之?故责之二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用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九三之德,与二无以异也。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六四之所居,与二无以异也,而无其德,斯益其疾而巳。“裕”,益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父有蛊而子干之,犹其有疾而砭药之也,岂其所乐哉?故初以获“厉”,三以获“悔”,六五以柔居中,虽有干蛊之志而无二阳之决,故反以是获“誉”。誉归于己,则疾归于父矣①,父之德惟不可承也,使其可承,则非“蛊”矣。“蛊”而承德,是以无“巽”九五“后庚”之“吉”也。
【校注】
① 疾归于父:《苏氏易传》作“蛊归于父”,亦通。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君子见“蛊”之渐,则“涉川”以救之。及其成,则“不事王侯”以远之。“蛊”之成也,良医不治,君子不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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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卦 (第十九)
坤上
兑下
译“蛊”:大为亨通,利于渡过大河。甲日以前三日,甲日以后三日。《彖传》说:“蛊”卦,刚爻在上、柔爻在下,既谦顺又止息,这就是“蛊”。“蛊,元亨”,是说这样才能使天下得到治理。“利涉大川”,是说前往有所作为。“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是说终结之后又会有开始,这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器物长久不用,就会生虫,这叫作“蛊”;人长久沉溺于宴饮安逸,就会生病,这叫作“蛊”;天下长久安定而无所作为,弊病就会滋生,这叫作“蛊”。《易经》说“蛊”就是“事”;其实“蛊”本身并不是具体的事情,而是把天下看作没有事情,因而不去处理事情,那么后来就会有应付不完的事情;这就是“蛊”之所以成为“事”的原因。但昧于此理的人反而把“事”当作“蛊”,那就错了。器物应当经常使用,身体应当经常劳作,天下应当经常处理事务,所以说“巽而止,蛊”。下位柔顺,就没有人抗拒;上位止息,就无所作为。下位没有抗拒、上位又无所作为,上下就会大为通达,天下便得到治理。治理产生安定,安定产生享乐,享乐产生苟且,于是衰败混乱的根苗就开始萌发了。“蛊”的灾害,并不是一天造成的,必定经过一代之后才显现,所以各爻都用父子来说明,表明父亲养成了这种病,到儿子时才发作。人的常情是,没有大的患难,日子就会逐渐流于苟且。天下既然已经得到治理,却还把“涉川”当作“事”,就是害怕它流于苟且。“蛊”和“巽”本来是一样的:上下相互顺从,和下位顺从而上位止息,造成的苟且是一样的。但“巽”之所以不成为“蛊”,是因为有九五来主持、干预它。而“蛊”卦没有这种情况,所以“蛊”卦《象传》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而“巽”卦九五说:“开始虽无所作为,后来却有好的结果;庚日以前三日,庚日以后三日,吉。”阳气在子时产生,在巳时达到终点;阴气在午时产生,在亥时达到终点。阳代表君子,君子代表治理;阴代表小人,小人代表混乱。一天之中十二地支与十天干相配,地支运行五轮、天干运行六轮之后又重新相合,这一点世人没有不知道的。“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就是世人所说的“六甲”;“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就是世人所说的“六庚”。甲、庚的先后,正好与阴阳相反,所以《易经》用它来寄托治乱的趋势。“先甲三日”是子、戌、申;申在巳时结束,阳气就充盈了。阳气充盈将要产生阴气,治理将要产生混乱,所以接着说“后甲”。“后甲三日”是午、辰、寅;寅在亥时结束,然后阴气达到极点而阳气产生。“蛊”没有九五来主持,那么它的治乱都会顺着自然趋势发展,直到形势穷尽之后才发生变化,所以说“终则有始,这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巽”卦则不是这样,开始虽然有所失误,后来必定会有办法使它重新振作,这可以用庚来比喻。“先庚三日”是午、辰、寅;“后庚三日”是子、戌、申。庚日之后的次序,正是甲日之前的次序。所以“先庚三日”在亥时结束,“后庚三日”在巳时结束,先是阴、后是阳,先是混乱、后是治理,所以说“无初有终”。又特别说“吉”。不把这句话说在“巽”卦的《彖传》中,却说在九五爻辞中,是为了说明这是九五的功劳,不是“巽”卦本身的功劳。【校注】①“巽”《彖》:《苏氏易传》作“其《彖》”,也说得通。《象传》说:山下有风,就是“蛊”卦;君子因此振作民众、培养德行。击鼓、起舞,就叫作“振”。“振民”,就是使民众不懒惰;“育德”,就是使德行不枯竭。初六:整治父亲留下的蛊弊,有这样的儿子,父亲就没有过错;虽然危险,最终吉祥。《象传》说:“整治父亲留下的蛊弊”,是说其心意在承继父亲。蛊弊造成的灾害,不是一天形成的。趁它还微小时就着手整治,初步承担这种责任的人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蛊弊逐渐形成时,儿子要改变父亲的做法,开始虽然危险,最终必定吉祥。所以说“有这样的儿子,父亲就没有过错”。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没有这样的儿子,父亲就有过错。孝敬和爱护之情深厚的人,表面行为有时好像不顺从;表面不顺从,内心其实是顺从的。九二:整治母亲留下的蛊弊,不可固守常规。《象传》说:“整治母亲留下的蛊弊”,是因为采取了中正之道。阴的性质,是安于无事而厌恶有所作为,因此把蛊弊最深、最难整治的情况托付给母亲来说明。纠正她,就会伤害亲爱之情;不纠正她,又会伤害义理,因此这是最困难的事。除了九二,还有谁能承担这种责任?所以把责任交给九二。九二以阳爻居阴位,具有刚强的实质,却没有运用刚强的外在迹象,因此可以避免祸患。九三:整治父亲留下的蛊弊,会有一点悔恨,但没有大的过错。《象传》说:“整治父亲留下的蛊弊”,最终不会有过错。九三的德性与九二没有不同,只是九三不知道应当怎样运用它。九二用阴柔的方式运用,九三却用阳刚的方式运用,所以会有“一点悔恨”,但“没有大的过错”。六四:放任父亲留下的蛊弊,继续下去会显出吝难。《象传》说:“放任父亲留下的蛊弊”,继续下去是不会有所得的。六四所处的位置与九二没有不同,只是没有九二那样的德性,这样只会加重蛊弊而已。“裕”就是增加。六五:整治父亲留下的蛊弊,因此获得声誉。《象传》说:“整治父亲的蛊弊而获得声誉”,是说凭借德行来承继父亲。父亲有蛊弊,儿子去整治它,就像父亲有病,儿子用针砭和药物为他治疗一样,难道这是儿子所乐意的吗?所以初六因此遭遇“危险”,九三因此有“悔恨”,六五以柔爻居中,虽然有整治蛊弊的志向,却没有两个阳爻那样的决断,因此反而凭此获得“声誉”。声誉归于自己,疾病就归于父亲了。父亲的德行唯独不能承继;如果可以承继,那就不是“蛊”了。“蛊”而又承继父德,因此没有“巽”卦九五“后庚”的“吉”。【校注】①“疾归于父”:《苏氏易传》作“蛊归于父”,也说得通。上九:不侍奉王侯,把自己的事业看得高尚。《象传》说:“不侍奉王侯”,是说他的志向可以作为法则。君子看到“蛊”弊正在逐渐形成,就要“涉川”般地采取行动来挽救它。等到蛊弊已经形成,就应当“不事王侯”以远离它。蛊弊一旦形成,即使良医也无法医治;君子也不再勉强去处理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卦(第十九) 上卦为坤 下卦为兑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复”而阳生。凡八月而二阴至,则“临”之二阳尽矣,方长而虑消者,戒其速也。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所以容水,而地又容泽,则无不容也。故君子为无穷之教,保无疆之民”。《记》曰:“君子过言,则民作辞;过动,则民作则。”故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弊。
初九:咸临,贞吉。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有应者为“咸临”。“咸”,感也;感以“临”,则其为“临”也易。故“咸临”,所以行正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二阳在下,方长而未盛也。四阴在上,虽危而尚强也。九二以方长之阳而临众阴,阴负其强而未顺命,从而攻之,阴则危矣,而阳不能无损。故九二以“咸临”之而后“吉”。阳得其欲而阴免于害,故“无不利”。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乐而受之谓之“甘”。阳进而阴莫逆,“甘临”也。“甘临”者居于不争之地,而后可以居于阳①。阳犹疑之,拒之固伤;不拒犹疑之,进退无所利者,居之过也。故六三之咎,位不当而已,咎在其位,不在其人,则忧惧可以免矣。
【校注】
①而后可以居于阳:《苏氏易传》作“而后可‘今’居于阳”,误。
六四:至临,无咎。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以阴居阴而应于初,阳至而遂顺之,故曰“至临”。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见于未然之谓“知”。“临”之世,阳未足以害阴,而其势方锐;阴尚可以抗阳,而其势方却。苟以其未足以害我而不内,以吾尚足以抗之而不受,则阳将忿而攻阴。六五以柔居尊而应于二,方其未足而收之,故可使为吾用。方吾有余而柔之,故可使怀吾德,此所以为“知”也。天子以是服天下之强者则可,小人以是畜君子则不可。故曰“大君之宜,吉”,惟“大君”为宜用是也。大君以是行其中,小人以是行其邪。
上六:敦临,吉,无咎。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敦”,益也;“内”,下也。六五既已应九二矣,上六又从而附益之,谓之“敦临”、“复”之。六四既已应初九矣,六五又从而附益之,谓之“敦”、“复”,其义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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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卦 (第二十)
巽上
坤下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无器而民趋,不言而物喻者,“观”之道也。圣人以神道设教,则赏爵刑罚有设而不用者矣。寄之宗庙,则“盥而不荐”者也。盥者以诚,荐者以味。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大观在上,故四阴皆以尚宾为事。初六,童而未仕者也,急于用,以自衒贾,惟器小而夙成者为无咎,君子则吝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六二远且弱,宜处而未宜实者也。譬之于女,利贞而不利行者也。苟以此为观,则是女不待礼而窥以相求,贞者之所丑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六三,上下之际也。故当自观其生,以卜进退。夫欲知其君,则观其民;故我之生,则君之所为也。知君之所为,则进退决矣。进退在我,故未失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进退之决在六三,故自三以下,利退而不利进;自三以上,利进而不利退。进至于四,决不可退矣,故“利用宾于王”。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此二观,所自言之者不同,其实一也。观我生,读如“观兵”之“观”;“观其生”,读如“观鱼”之“观”。九五以其至显观之于民,以我示民,故曰“观我生”。上九处于至高而下观之,自民观我,故曰“观其生”。今夫乘车于道,负者皆有不平之心,圣人以其一身擅天下之乐,厚自奉以观示天下而天下不怨,夫必有以大服之矣。吾以吾可乐之生而观之人,人亦观吾生可乐,则天下之争心将自是而起,故曰“君子无咎”。君子而后无咎,难乎其无咎也!
译“临”:大为亨通,利于守正。到了八月,会有凶险。《彖传》说:“临”卦,刚气逐渐增长,喜悦而顺从,刚爻居中并得到应援,大为亨通,这是因为符合天道的正理。至于“八月有凶”,是说阳气消退的时间不会太久。“复”卦之后阳气产生。大约到了八月,两个阴爻出现,“临”卦的两个阳爻就会尽了。阳气刚刚增长,却要担忧它消退,是告诫人们不要让它很快消失。《象传》说:泽上有地,就是“临”卦;君子因此使教化的思虑没有穷尽,使容纳和保育民众的范围没有边际。泽能够容纳水,土地又能够容纳泽水,所以没有什么不能容纳。因此,君子施行没有穷尽的教化,保育没有疆界的民众。《礼记》说:“君子的言语有过错,百姓就会以此作为言辞;君子的行动有过错,百姓就会以此作为准则。”所以说话一定要考虑它最终会造成什么后果,行动一定要考察它可能产生的弊病。初九:以感应来临,守正则吉。《象传》说:“以感应来临,守正则吉”,是说志向的实行合乎正道。有应援的,就叫作“咸临”。“咸”就是感应;以感应来临,那么实行“临”就容易。因此,“咸临”就是能够行正道的原因。九二:以感应来临,吉祥,没有不利。《象传》说:“以感应来临,吉祥,没有不利”,是说对方还没有顺从命令。两个阳爻在下方,正在增长而还没有强盛;四个阴爻在上方,虽然危险却仍然强大。九二凭借正在增长的阳气来面对众阴,阴爻依仗自己的强势而没有顺从命令;如果进而攻击它们,阴爻就会危险,而阳爻也不可能毫无损失。所以九二要以“咸临”的方式对待它们,之后才会“吉”。阳爻得到它所希望的,阴爻也免于祸害,所以“没有不利”。六三:以甘美取悦的方式来临,没有什么利益;既然已经忧惧它,就没有过错。《象传》说:“以甘美取悦的方式来临”,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既然已经忧惧它”,是说过错不会长久。乐意接受它,叫作“甘”。阳气前进而阴爻没有抗拒,就是“甘临”。实行“甘临”的人处在不争的位置上,这样之后才可以处于阳爻一边。阳爻如果对它疑虑,拒绝它固然会受到伤害;不拒绝却又疑虑,进退都没有利益,这是因为所处位置过失造成的。所以六三的过错,只在于位置不当;过错在于它的位置,不在于它这个人,因此只要忧惧,就可以免除祸患。【校注】①“而后可以居于阳”:《苏氏易传》作“而后可‘今’居于阳”,是错误的。六四:亲自来临,没有过错。《象传》说:“亲自来临,没有过错”,是因为所处位置恰当。以阴爻居阴位,又与初九相应,阳爻来到之后便顺从它,所以说“至临”。六五:以智慧来临,这是大君所应采取的做法,吉祥。《象传》说:“大君所应采取的做法”,是说实行中正之道。能够在事情尚未发生前就看见它,叫作“知”。“临”的时代,阳气还不足以伤害阴气,但势头正盛;阴气还可以抵抗阳气,但势头正在退却。如果因为阳气还不足以伤害自己,就不接纳它;又因为自己还足以抵抗它,就不接受它,那么阳气将会愤怒而攻击阴气。六五以柔爻居尊位而与九二相应,在阳气尚未强盛时就收纳它,所以可以使它为我所用;在我方力量有余时又以柔和方式对待它,所以可以使它感念我的德行,这就是“知”。天子用这种方法使天下强者服从,是可以的;小人用这种方法来畜养、控制君子,则不可以。所以说“大君所应采取的做法,吉祥”,只是“大君”适宜这样使用它。大君用它来实行中道,小人用它来实行邪道。上六:以敦厚的方式来临,吉祥,没有过错。《象传》说:“敦临”的“吉”,是说志向在于亲近下位。“敦”就是增加;“内”就是下方。六五已经与九二相应,上六又跟随而来加以增益,这叫作“敦临”,也就是使它重新归附。六四已经与初九相应,六五又跟随而来加以增益,这叫作“敦”“复”,意义是一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观卦(第二十) 上卦为巽 下卦为坤 “观”:祭祀前洗手洁身而不献祭品,却有诚信而显得庄严肃穆。《彖传》说:伟大的观察者居于上位,以顺和谦逊的中正之道观察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是说下位的人仰观上位而受到感化。观察上天神妙的运行规律,四时就不会有差错;圣人用神妙的道理来设置教化,天下就会服从。不用器械而民众自然趋向,不用言语而万物自然明白,这就是“观”的道理。圣人用神妙的道理来设置教化,那么赏赐、爵位、刑罚虽然设置了,却有可以不用的情况。把这种道理寄托在宗庙祭祀上,就是“盥而不荐”。盥是凭借诚意,荐是凭借祭品的滋味。《象传》说:风行于大地之上,就是“观”卦;先王因此巡省四方,观察民情而设置教化。初六:像儿童一样观察,小人没有过错,君子则有吝难。《象传》说:“初六像儿童一样观察”,这是小人的道路。伟大的观察者居于上位,所以四个阴爻都以尊尚宾客为自己的事情。初六是年幼而尚未出仕的人,急于求用,借此自我炫耀、抬高身价;只有器量小而早熟的人这样做才没有过错,对于君子来说却是可惜的。六二:从缝隙中窥视,利于女子守正。《象传》说:“从缝隙中窥视”“女子守正”,也可以说是可耻的。六二位置遥远而力量柔弱,适宜安处,却还不适宜实际行动。以女子作比喻,就是适宜守正而不适宜行动。如果把这种行为当作观察,那就是女子不等待礼法许可,便窥视并主动求取,这是守正者所认为可耻的。六三:观察我的作为,以决定进退。《象传》说:“观察我的作为以决定进退”,是说还没有失去正道。六三处在上下之间,所以应当自己观察自己的作为,以决定进退。想要知道君主的情况,就观察他的百姓;所以我的作为,就是君主所作所为的反映。知道君主的作为,进退就可以决定了。进退取决于自己,所以还没有失去正道。六四:观察国家的光辉,利于作为宾客侍奉君王。《象传》说:“观察国家的光辉”,是因为尊尚宾客。六三已经决定进退,所以从六三以下,利于退而不利于进;从六三以上,利于进而不利于退。前进到六四,就决定不能退了,所以说“利于作为宾客侍奉君王”。九五:观察我的作为,君子没有过错。《象传》说:“观察我的作为”,就是观察民众。上九:观察他的作为,君子没有过错。《象传》说:“观察他的作为”,是说志向还没有平定。这两个“观”字,所说的主体不同,实际意义却相同。“观我生”的“观”,读法和“观兵”的“观”相同;“观其生”的“观”,读法和“观鱼”的“观”相同。九五以最显赫的位置向民众展示自己,以自己的生活给民众看,所以说“观我生”。上九处在最高处而向下观察,是从民众的角度观察我,所以说“观其生”。如今乘车行走在道路上,背负重物的人都会有不平之心;圣人凭借自己一人享有天下的快乐,丰厚地供养自己来展示给天下看,而天下人却不怨恨,这必定是因为有足以使天下大为心服的东西。我把自己可享乐的生活展示给别人,别人也看见我的生活可以享乐,那么天下人的争夺之心就会由此产生,所以说“君子无咎”。必须是君子才没有过错,可见要做到没有过错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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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卷之三
噬 嗑 卦 (第二十一)
离上
震下
“噬嗑”:亨,利用狱。
道之衰也,而物至于相“噬”以求合教化,则已晚矣,故“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所以为“噬嗑”者,四也;否则为“颐”矣。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
“噬嗑”之时,噬非其类而居其间者也。阳欲噬阴,以合乎阳;阴欲噬阳,以合乎阴。故曰“刚柔分,动而明”也。
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谓五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居“噬嗑”之时,六爻未有不以噬为事者也。自二与五,反复相噬,犹能戒以相存也。惟初与上,内噬三阴而莫或噬之,贪得而不戒,故始于小过,终于大咎。圣人于此两者寄小人之始终;于彼四者明相噬之得丧。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以阴居阴,至柔而不拒者也①。故初九噬之若噬肤然,至于“灭鼻”而不知止也。夫灭鼻而不知止者,非初之利也。非初之利,则二无咎矣。
【校注】
①不拒:《苏氏易传》作“不刚”,误。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肉”、“干胏”、“干肉”,皆难噬者也。凡《易》以阴居阳,则不纯乎柔,中有刚矣。故六三、六五,皆有难噬之象。夫势之必不能拒也,则君子以不拒为大,六二是也;六三之于九四,力不能敌,而怀毒以待之,则已陋矣,故曰“小吝”。出于见噬,而不能堪也,故非其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若以阴居阴,则无复有毒矣。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
取其坚而可畏。
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
取其居中而贵。
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九四居二阴之间,六五居二阳之间,皆处争地而致交噬者也。夫不能以德相怀,而以相噬为志者,惟常有敌以致其噬,则可以少安;苟敌亡矣,噬将无所施,不几于自噬乎?由此观之,无德而相噬者,以有敌为福矣。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六五“噬干肉,得黄金”,九四之难噬,是六三、六五之得也;六五之难噬,是九四、上九之得也。“得”之为言,犹曰“赖此以存”云尔。“利艰贞吉”、“贞厉”、“无咎”,皆未可以居安而享福也,惟有德者为能居安而享福,夫岂赖有敌而后存邪?故曰“未光也”。“得当”者,当于二阳之间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灭趾”者,止其行而已;不行犹可以无咎,“灭耳”则废其聪矣。无及也,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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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 卦 (第二十二)
艮上
离下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坡易传》第三卷 噬嗑卦(第二十一) 上卦为离 下卦为震 “噬嗑”:亨通,利于使用刑狱。道义衰微,事物发展到必须彼此咬合、相互排除阻隔才能求得合一的时候,再施行教化已经晚了,所以“利于使用刑狱”。《彖传》说:颐卦中间有东西,这就叫作“噬嗑”。之所以成为“噬嗑”的,是九四;否则就只是“颐”卦了。“噬嗑”而能够“亨通”,是因为刚柔分明,行动而又光明。在“噬嗑”的时代,所咬的是夹在同类之间、妨碍合一的东西。阳爻想咬去阴爻,以便同阳相合;阴爻想咬去阳爻,以便同阴相合。所以说“刚柔分明,行动而又光明”。雷与电相合而显现光明,柔爻居中并向上行进,虽然位置不当,却“利于使用刑狱”。这是说九五。《象传》说:雷与电,就是“噬嗑”卦;先王因此明确刑罚,整饬法令。初九:脚戴刑具,遮没脚趾,没有过错。《象传》说:“脚戴刑具,遮没脚趾”,是说不能行动。处在“噬嗑”的时代,六爻没有不把咬合、排除阻隔当作事情的。从九二和六五来看,它们反复相互咬合,还能以此相互戒备、保存自己;只有初九和上九,向内咬食三个阴爻,却没有谁来咬它们,贪求所得而不知戒备,所以开始只是小的过错,最终造成大的祸患。圣人借初九和上九寄托小人的始终,又借中间四爻说明彼此争斗、排除阻隔的得失。六二:咬食柔嫩的肉,咬到鼻子被遮没,没有过错。《象传》说:“咬食柔嫩的肉,咬到鼻子被遮没”,是因为乘凌在刚爻之上。六二以阴爻居阴位,极其柔顺而不抗拒①。因此初九咬它,就好像咬食柔嫩的肉一样,直到鼻子被遮没还不知道停止。鼻子被遮没却不知道停止,对初九并没有好处。既然对初九没有好处,六二就没有过错。【校注】①“不拒”:《苏氏易传》作“不刚”,是错误的。六三:咬食带骨的腊肉,遇到毒物,有一点吝难,但没有过错。“腊肉”“干胏”“干肉”,都是难以咬断的东西。凡是阴爻居阳位,就不是纯粹柔弱,其中含有刚性。所以六三和六五都有难以咬断的象。既然形势决定无法抗拒,君子就把不抗拒看作最重要,六二就是这样。六三面对九四,力量不能抵敌,却怀藏毒意等待对方,这就已经浅陋了,所以说“有一点吝难”。它由于被咬而显露出来,却无法承受,因此不属于它自己的过错。《象传》说:“遇到毒物”,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如果以阴爻居阴位,就不会再有毒物了。九四:咬食坚硬的带骨干肉,得到金属箭头。取其坚硬而令人畏惧的意思。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吉祥。《象传》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吉祥”,是说还没有完全显露光明。六五:咬食干肉,得到黄金。取其居中而尊贵的意思。守正而有危险,没有过错。《象传》说:“守正而有危险,没有过错”,是说处置得当。九四处在两个阴爻之间,六五处在两个阳爻之间,都处在争斗的位置上,所以导致交相咬合。不能用德行使彼此感怀,却把相互咬合当作志向的人,只有经常有敌人来促成这种咬合,才可以稍稍安定;假如敌人消失了,咬合将无处施展,难道不会变成自相咬食吗?由此看来,没有德行而相互咬合的人,把有敌人当成福分。九四“咬食坚硬的带骨干肉,得到金属箭头”,九四难以咬食,是因为六三、六五难以咬食所得的结果;六五难以咬食,是因为九四、上九难以咬食所得的结果。“得到”这句话,不过是说“依靠这个才得以保存自己”。“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而吉祥”“守正而有危险”“没有过错”,都说明还不能安居享福。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安居享福,难道还要依赖有敌人才能生存吗?所以说“还没有完全显露光明”。“处置得当”,是说处在两个阳爻之间而得当。上九:肩负刑具,遮没耳朵,凶险。《象传》说:“肩负刑具,遮没耳朵”,是说听觉不明,不能听取教诲。所谓“灭趾”,只是阻止他的行动罢了;不行动还可以没有灾咎;“灭耳”则是使他的听觉失去作用。那就来不及挽救了,所以说“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贲卦(第二十二) 上卦为艮。下卦为离。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刚不得柔以济之,则不能“亨”;柔不附刚,则不能有所往,故柔之“文刚”,刚者所以“亨”也;刚之“文柔”,柔者所以利往也。“乾”之为“离”,“坤”之为“艮”,阴阳之势、数也。“文明以止”,“离”、“艮”之德也。势、数推之天,其德以为人。《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也。故学者沿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学者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皆一阳而二阴;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皆一阴而二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 凡六: “蛊”之《彖》曰: “刚上而柔下。” “贲”之《彖》曰:“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 “咸”之《彖》曰:“柔上而刚下。” “恒”之《彖》曰:“刚上而柔下。” “损”之《彖》曰:“损下益上。” “益”之《彖》曰:“损上益下。”此六者适,适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独取其六,何也?曰:圣人之所取以为卦,亦多术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变,或取其刚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违行,讼”之类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类是也。取其变,“颐中有物,曰噬嗑”之类是也,取其刚柔之相易,“贲”之类是也。夫刚柔之相易,其所取以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则言,不取者则不言也,又何以尽怪之欤?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明庶政”,明也;“无敢折狱”,止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文刚”者,六二也。初九、九三,见文者也。自六二言之,则初九其趾、九三其须也。初九之应在四,六二之文,初九之所不受也。车者,所以养趾,为行文也。初九为趾,则六二之所以文初九者为车矣。初九自洁以答六四之好,故义不乘其车,而徒行也。
六二:贲其须。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六二施阴于二阳之间,初九有应而不受,九三无应而内之。无应而内之者,正也;是以仰贲其须,须者,附上而与之兴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初九之正配,四也,而九三近之;九三之正配,二也,而初九近之。见近而不贞,则失其正,故九三不贞于二,而贰于四,则其配亦见陵于初九矣。初九亦然,何则?无以相贲也。自九三言之,贲我者二也,濡我者四也;我可以两获焉,然而以永贞于二为吉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六四当可疑之位者,以近三也。六二以其贲贲初九,而初九全其洁,皤然也。初九之所以全其洁者,凡以为四也,四可不以洁答之乎?是以洁其车马,翼然而往从之;以三为“寇”,而莫之“媾”也。此四者,危疑之间,交争之际也,然卒免于侵陵之祸者,以四之无不贞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丘园”者①,僻陋无人之地也。五无应于下,而上九之所贲也,故曰“贲于丘园”。而上九亦无应者也,夫两穷而无归,则薄礼可以相縻而长久也。是以虽吝而有终,可不谓吉乎?彼苟有以相喜,则吝而吉可也。“戋戋”,小也。
【校注】
① 丘园:《苏氏易传》皆作“邱园”,误。
上九:白贲,无咎。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夫柔之文刚也,往附于刚,以贲从人者也。刚之文柔也,柔来附之,以人从贲者也。以贲从人,则贲存乎人;以人从贲,则贲存乎己,此上九之所以“得志”也。阳行其志,而阴听命,惟其所贲。故曰“白贲”。受贲,莫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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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 卦 (第二十三)
艮上
坤下
译“贲”:亨通,小有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贲,亨”,阴柔来到下方来文饰阳刚,所以亨通;分出阳刚上行来文饰阴柔,所以“小利有攸往”。这是天的文饰;光明而有所止,是人的文饰。阳刚如果得不到阴柔来辅助,就不能“亨”;阴柔如果不依附阳刚,就不能有所前往。所以阴柔“文刚”,是为了使阳刚“亨”;阳刚“文柔”,是为了使阴柔有利于前往。“乾”变为“离”,“坤”变为“艮”,是阴阳运行的形势和数理。“文明以止”,是“离”和“艮”的德性。把形势和数理推及天,把这种德性落实到人。《易》中有刚柔相易、往来、上下相变的说法,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贲”的《彖传》。所以学者沿着这一点争相推究它由什么卦变来,说“泰”变成“贲”,这是大惑不解。“一卦”的变化有六十三种,难道只是为了说明“贲”吗?学者只知道“泰”能变成“贲”,又怎么知道“贲”不能变成“泰”呢?凡《易》所说刚柔相互变易的道理,都以“乾”“坤”为根本。“乾”把一个阳施加于“坤”,使其中一个阴发生变化而生出“三子”,三子之卦都是一阳二阴;凡是“三子”之卦说“刚来”的,说明它本来是“坤”,由“乾”来使它发生变化。“坤”把一个阴施加于“乾”,使其中一个阳发生变化而生出“三女”,三女之卦都是一阴二阳;凡是“三女”之卦说“柔来”的,说明它本来是“乾”,由“坤”来使它发生变化。所以凡是说这些话的,都是“三子”“三女”相遇的卦;不是这类卦,就不会有这种说法。这样的卦共有六个:“蛊”的《彖传》说:“刚上而柔下”;“贲”的《彖传》说:“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咸”的《彖传》说:“柔上而刚下”;“恒”的《彖传》说:“刚上而柔下”;“损”的《彖传》说:“损下益上”;“益”的《彖传》说:“损上益下”。这六个,是恰好遇到这种关系便取来说明的。三子、三女相遇的卦共有十八个,为什么唯独取这六个呢?回答说:圣人取这些关系来构成卦象,也有多种方法:有时取卦象,有时取爻,有时取卦变,有时取刚柔相易。取卦象的,如“天水违行,讼”之类;取爻的,如“六三:履虎尾”之类;取卦变的,如“颐中有物,曰噬嗑”之类;取刚柔相易的,如“贲”之类。刚柔相互变易,只是构成卦义的一种取法;遇到采用这种取法的就说,不采用的就不说,又何必对此全都感到奇怪呢?观察天的文饰,可以考察时序的变化;观察人的文饰,可以教化并成就天下。《象传》说:山下有火,这就是“贲”;君子因此明察各种政务,不敢擅自决断讼狱。“明庶政”是明察;“无敢折狱”是有所止。初九:文饰自己的脚趾,舍弃车子而步行。《象传》说:“舍车而徒”,是因为按道义不应乘坐它。“文刚”的是六二。初九、九三,是显现文饰的部位。从六二的角度说,初九是它的脚趾,九三是它的胡须。初九的正应在六四,六二的文饰是初九所不接受的。车是用来养护脚趾、帮助行走和显示文饰的。初九象征脚趾,那么六二用来文饰初九的,就是车。初九洁身自守,以回应六四的好意,所以按道义不乘它的车,而步行。六二:文饰自己的胡须。《象传》说:“文饰自己的胡须”,是随着上面一同兴起。六二以阴居于两个阳爻之间,初九有正应却不接受,九三没有正应却把它纳入。没有正应却纳入它,是合乎正道的;因此它仰面文饰自己的胡须。胡须依附于上面,并随着上面一同兴起。九三:文饰而有光泽,长久守正则吉。《象传》说:“长久守正”的“吉”,是最终没有人能凌辱他。初九的正配是六四,但九三靠近六四;九三的正配是六二,但初九靠近六二。看见邻近的对象而不守正,就会失去正配。因此九三如果不对六二守正,反而分心于六四,那么它的正配也会被初九凌辱。初九也是如此,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可以彼此文饰的对象。从九三来说,文饰它的是六二,滋润它的是六四;它本可以两方面都得到,但仍以长久对六二守正为吉。六四:文饰而洁白,白色的马,飞快地奔驰。不是盗寇,是来求婚的。《象传》说:六四处在适当的位置,却正因此而疑虑。“不是盗寇,是来求婚的”,最终不会有过失。六四处在容易引起疑虑的位置,是因为靠近九三。六二用自己的文饰去文饰初九,而初九保全自己的洁白,显得洁白无瑕。初九之所以保全洁白,全是为了六四;六四难道不应以洁白来回应它吗?因此它使车马洁白,像鸟张开翅膀一样前往跟随初九;把九三当作“盗寇”,而不与它结“婚媾”。六四处在危险疑惧之中,正是交相争夺的时候;但最终能够避免被侵凌的灾祸,是因为六四始终没有失去守正。六五:文饰于丘园,所束的帛很少;虽有吝惜,最终吉祥。《象传》说:六五的吉祥,是因为有喜悦之事。“丘园”是偏僻简陋、没有人的地方。六五在下方没有正应,却是上九所文饰的,所以说“贲于丘园”。上九也没有正应;两者都困穷而无所归依,那么薄礼也可以使彼此牵系并长久相处。因此虽然有所吝惜,却有好的结局,难道不能说是吉吗?如果彼此确实能够相互喜悦,那么即使礼薄而有吝惜,也可以转为吉。“戋戋”,是少的意思。【校注】① 丘园:《苏氏易传》都写作“邱园”,是错误的。上九:纯白的文饰,没有灾咎。《象传》说:“白贲无咎”,是上九实现了自己的志愿。阴柔文饰阳刚,是前往依附阳刚,以文饰来顺从他人;阳刚文饰阴柔,是阴柔前来依附阳刚,以他人来承载文饰。以文饰顺从他人,文饰就存在于他人;以他人来承载文饰,文饰就存在于自己。这就是上九“得志”的原因。阳刚施行自己的志愿,阴柔听从命令,任其所意文饰,所以说“白贲”。接受文饰,没有比白色更好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剥卦(第二十三) 上卦为艮。下卦为坤。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
见可而后动。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象》曰: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身安而民与之,则“剥”者自衰,不与之校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阳在上,故君子以上三爻为己。载己者①,床也,故下为床②。阴之长,犹水之溢也,故曰“蔑”。“辨”,足之上也,床与足之间,故曰“辨”。君子之于小人,不疾其有邱山之恶,而幸其有毫发之善,“剥床以足”,且及其“辨”矣,犹未直以为凶也,曰“蔑,贞”而后“凶”。小人之于正也,绝蔑无余,而后“凶”可必也;若犹有余,则君子自其“余”而怀之矣,故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小人之为恶也,有人与之然后自信以果。方其未有与也,则其愧而未果之际也。
【校注】
①为己,载己:原文与《苏氏易传》均作“已”,均属刻印之误。
② 下为床:《苏氏易传》作“下为剥床”,误。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王弼曰:“群阴剥阳,己独协焉①,虽处于剥,可以无咎。”“上下各有二阴,应阳则失上下也。”
【校注】
①己独协焉:原文与《苏氏易传》均作“已独协焉”,均属刻印之误。《周易正义》所载王弼原注为“我独协焉”,从而改之。
六四: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剥床以肤”,始及己矣①,虽欲怀之而不可得矣,故直曰“凶”。
【校注】
① 始及己矣:原文与《苏氏易传》均作“已”,均属刻印之误。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观”之世几于“剥”矣,而言不及小人者,其主阳也;六五,“剥”之主,凡“剥”者,皆其类也。圣人不能使之无宠于其类,故择其害之浅者许之。四以下,“贯鱼”之象也。自上及下,施宠均也。夫宠均,则势分;势分,则害浅矣。以宫人之宠宠之,不及以政也。不及以政,岂惟自安,亦以安之,故“无不利”。圣人之教人也,容其或有而去其太甚,庶几从之。如责之以必无,则彼有不从而已矣。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果”,未有不见食者也;“硕”而不见食,必不可食者也。智者去之,愚者眷焉。上九之失民久矣,五阴之势足以轹而取之,然且独存于上者,彼特存我以为名尔,与之合则存,不与之合则亡,君子以为是不可食之果也,而亟去之。彼得志于上,必食其下,故君子去其上而出其下,可以得民。载于下谓之“舆”,庇于上谓之“庐”。“庐”者,既剥之余也,岂可复用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 卦 (第二十四)
坤上
震下
译“剥”:不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剥”,就是剥落,是阴柔逐渐变为阳刚。“不利有攸往”,是因为小人势力在增长。顺势而行并有所止,是观察卦象所得出的道理。看见时机可行,然后才行动。君子重视消息、盈虚的变化,这是天道运行的规律。《象传》说:山附着于地,这就是“剥”;居上位的人因此厚待下民,使居所安定。自身安定而百姓归附他,那么“剥”这种局势自然会衰退,不必同它争较。初六:剥蚀床脚,已经蔑视;守正则凶。《象传》说:“剥床以足”,是从下部开始消灭。六二:剥蚀到床的分界处,已经蔑视;守正则凶。《象传》说:“剥床以辨”,说明还没有人与它同流。阳刚在上,所以君子把上面三爻看作自己。承载自己的东西是床,所以下面象征床。阴气增长,如同水势泛滥,所以说“蔑”。“辨”在脚的上方,位于床与脚之间,所以说“辨”。君子对于小人,不因其有丘山一样大的恶行便憎恨,也会庆幸它还有毫发般的善意。“剥床以足”,如今又波及“辨”了,却还没有直接断定为凶,而是先说“蔑,贞”,然后才说“凶”。小人对于正道,要等到断绝蔑弃、毫无余地之后,凶祸才可以确定;如果还留有余地,君子就会从这点“余”处包容他,所以说“剥床以辨,未有与也”。小人作恶,必须有人同他一起,才会自信而果断;正在还没有人响应他的时候,正是他惭愧而尚未果断作恶之际。【校注】① 为己、载己:原文与《苏氏易传》都写作“已”,均属刻印错误。② 下为床:《苏氏易传》写作“下为剥床”,错误。六三:剥落中有所依附,没有灾咎。《象传》说:“剥之无咎”,是因为失去了与上下阴爻的关系。王弼说:“群阴剥蚀阳刚,只有我独自与阳刚相协,虽处在剥落之时,也可以没有灾咎。”“上下各有两个阴爻,六三应合阳刚,便失去了与上下阴爻的关系。” 【校注】① 己独协焉:原文与《苏氏易传》都写作“已独协焉”,均属刻印错误。《周易正义》所载王弼原注作“我独协焉”,因此据此改正。六四:剥蚀到床的皮肤,凶。《象传》说:“剥床以肤”,说明灾祸已经逼近。“剥床以肤”,开始波及自身了;即使想要包容它,也已经做不到,所以直接说“凶”。【校注】①“始及己矣”中的“己”字:底本和《苏氏易传》都刻成了“已”,这是刊刻造成的错误。六五:像串联鱼一样,以宫人所受的宠爱相待,没有不利。《象传》说:“以宫人宠”,最终不会有过失。“观”的时代已经接近“剥”了,却不说小人,是因为卦的主旨在阳刚;六五是“剥”的主爻,所有参与剥落的,都是它的同类。圣人不能使它的同类完全不受宠爱,所以选择危害较浅的方式加以认可。六四以下,是“贯鱼”的形象。从上到下,均匀施加宠爱。宠爱均等,势力就会分散;势力分散,危害就浅了。用宫人所受的宠爱来宠爱他们,而不把政权交给他们。不把政权交给他们,岂但能使自己安定,也能使他们安定,所以说“无不利”。圣人教导人,是容许他们或许有所过失,却除去其过分之处,希望他们能够顺从;如果责求他们必须一点过失也没有,他们只会因此不顺从罢了。上九:硕大的果实没有被食用,君子得到车舆,小人剥蚀房屋。《象传》说:“君子得舆”,是因为百姓承载他;“小人剥庐”,是因为最终不能任用他。果实没有不被食用的;硕大而没有被食用,必定是不可食用的果实。聪明的人会舍弃它,愚蠢的人却会眷恋它。上九失去民心已经很久了,五个阴爻的势力足以践踏并夺取它;然而它还独自存在于上面,不过是想借我来保存自己的名声罢了。与它合在一起就能存在,不与它合在一起就会灭亡;君子认为这是不可食用的果实,于是赶快舍弃它。它在上位得志,必定会吞食下面的人;所以君子舍弃它的上位,走到下方去,就可以得到民心。承载于下方叫作“舆”,庇护于上方叫作“庐”。“庐”是剥落之后剩下的东西,哪里还能再用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卦(第二十四) 上卦为坤。下卦为震。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
自“坤”为“复”,谓之“入”;自“复”为“乾”,谓之“出”。“疾”,病也。
“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坤”与初九为“七”。
“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见其意之所向谓之“心”,见其诚然谓之“情”。凡物之将亡而“复”者,非天地之所予者不能也。故阳之消也,五存而不足; 及其长也,甫一而有余。 此岂人力也哉?《传》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其所支,亦不可坏也。违天不祥,必有大咎。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复”者,变易之际也。圣人居变易之际,静以待其定,不可以有为也,故“以至日闭关”明之,下至于“商旅不行”,上至于“后不省方”。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去其所居而复归,亡其所有而复得,谓之“复”。必尝去也而后有归,必尝亡也而后有得,无去则无归,无亡则无得,是故圣人无复。初九未尝见其有过也,然而始有复矣。孔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六二:休复,吉。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休”,初九也。以阴居阴,不争之至也,退而“休”之,使复者得信,谓之“休复”。
六三:频复,厉,无咎。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以阴居阳,力不得抗;而中不愿,故频于初九之复也。外顺而内不平者,危则“无咎”。“频”,蹙也。
六四:中行,独复。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独”,与初应。
六五:敦复,无悔。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忧患未至而虑之,则“无悔”。六五,阴之方盛也;而内自度其终不足以抗初九,故因六四之独复而附益之,以自託焉。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乘极盛之末而用之不已,不知初九之已复也,谓之“迷复”。“灾眚”者,在天之罚也①。初九之复,天也;众莫不予,而己独迷焉。用之于敌,则灾其国;用之于国,则灾其身。极盛必衰,骤胜故败。在其终也,国败君凶。至于十年而不复者,明其用民之过,而师竞之甚也。
【校注】
① 在天之罚:《苏氏易传》作“示天之罚”,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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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妄 卦 (第二十五)
乾上
震下
译“复”,亨通。出入没有疾病,朋友来而没有灾咎。反复运行于原来的道路,七日而来复,有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复,亨”。阳刚返回而发动,并且顺势运行,因此“出入无疾”。从“坤”变为“复”,称作“入”;从“复”变为“乾”,称作“出”。“疾”就是疾病。“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说的是天道运行。“坤”与初九合起来为“七”。“利有攸往”,是阳刚在增长;“复”大概就是显现天地本心的卦吧?显现意志所趋向的,称作“心”;显现真实情状的,称作“情”。凡是事物将要灭亡而能够“复”的,不是天地所给予的力量就不能做到。所以阳气消退时,五个阳爻尚且存在却仍然不足;等到阳气增长时,刚有一个阳爻便已经有余。这难道是人力所能做到的吗?《传》说:“天所要毁坏的,不可支撑;”天所要支撑的,也不可毁坏。违背天道就会不祥,必定有大灾咎。《象传》说:雷在地中,这就是“复”;先王因此在冬至闭关,商旅不出行,君王不到各地巡视。“复”是处在变易的关头。圣人处在变易关头,应当安静以等待局势稳定,不可以有所作为,所以用“至日闭关”来说明;下至“商旅不行”,上至“后不省方”,都是这个意思。初九:没有走远就返回,没有大的悔恨。大吉。《象传》说:“没有走远”的“复”,是用来修养自身的。离开原来所处的地方而返回,失去原来所有的东西而重新得到,叫作“复”。一定曾经离开,才会有返回;一定曾经失去,才会有重新得到。没有离开,就没有返回;没有失去,就没有重新得到。因此圣人没有“复”。初九还没有显现出过错,却已经开始有“复”了。孔子说:“颜氏的弟子,大概接近理想境界了吧?有不善之处,没有不知道的;知道了以后,就不再去做。” 六二:得到休息而复归,吉。《象传》说:“休复”的“吉”,是因为谦下而亲近仁者。“休”指初九。六二以阴居阴,是不争到了极点;它退下来使初九得到安歇,使复归者能够取得信任,这叫作“休复”。六三:屡次复归,虽有危险,却没有灾咎。《象传》说:“频复”的“厉”,从道义上说正是“无咎”。以阴居阳,力量不足以抗争;内心又不愿意如此,所以屡次趋近初九的复归。外表顺从而内心不平,处在危险之中反而“无咎”。“频”是皱眉、忧惧的意思。六四:行于中道,独自复归。《象传》说:“中行独复”,是因为遵从正道。“独”,是说与初九相应。六五:敦厚地复归,没有悔恨。《象传》说:“敦复无悔”,是居中而能自我考察。忧患还没有到来便加以思虑,就会“无悔”。六五正处在阴气将盛之时;但它内心自知最终不足以抗拒初九,所以趁着六四独自复归,便依附并助益它,以此寄托自己。上六:迷失而不知复归,凶,有灾祸。用兵,最终必有大败;把它用于自己的国家,君主凶;至于十年也不能出兵征讨。《象传》说:“迷复”的“凶”,是背反君主之道。乘着极盛的末势而不停地使用它,不知道初九已经复归,这叫作“迷复”。“灾眚”是上天降下的惩罚。初九的复归是天意;众人没有不赞同的,只有它独自迷失。把这种力量用于敌国,就会给自己的国家带来灾祸;把它用于国内,就会给自身带来灾祸。极盛之后必然衰落,骤然取胜反而因此失败。到了最后,国家败亡,君主凶险。至于十年仍不能复归,是说明它用民过度,战争竞逐太过猛烈。【校注】① 在天之罚:《苏氏易传》写作“示天之罚”,同样说得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妄卦(第二十五) 上卦为乾。下卦为震。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
谓初九。
动而健,刚中而应。
谓九五。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无妄”者,天下相从于“正”也。“正”者,我也;天下从之者,天也。圣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从,故以“无妄”为天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无故而为恶者,天之所甚疾也。世之妄也①,则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无妄”之世,正则安,不正则危。弃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灾。
【校注】①
①世之妄也:《苏氏易传》作“世之衰也”,亦通。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
妄者,物所不与也。
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勉也;“对”,济也。《传》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天下既已无妄矣,则先王勉济斯时,容养万物而已。
初九:无妄,往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所以为“无妄”者,“震”也;所以为“震”者,初九也。“无妄”之权在初九,故“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善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于尽丧。无妄者驱人而内之正也,君子之于“正”,亦全其大而已矣。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古之为过正之行者,皆内不足而外慕者也。夫内足者,恃内而略外,不足者反之。阴之居阴,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而其居阳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阳之居阳,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而其居阴也,内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为过正之行,曰“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后获,必其所菑而后畬,则是拣发而栉,数米而炊,择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后可将有所往,动则踬矣。故曰于义可获,不必其所耕也;于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不害其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所恶于不耕而获者,恶富之为害也。如取之不失其正,虽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获,未富也”。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详于无妄,故曰“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或者系其牛于此,而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责得于邑人,宜其有无辜而遇祸者,此无妄之所以为灾也。失其牛于此,而欲必求之于此,此其意未始不以为无妄也,然卒至于大妄①,则求详之过也。九五以五用九,极其用矣,用极则忧废,故戒之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养其大正也,乌可药哉!以“无妄”为药,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谁安之? 故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九四内足而藏其用,诎其至刚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贞,无咎。”可以其贞正物而无咎者,惟四也。其《象》曰:“固有之。” “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校注】
① 卒至于大妄:《苏氏易传》作“反至于大妄”,亦通。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无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应之,六三外慕于正而窃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至于上九,穷且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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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畜 卦 (第二十六)
艮上
乾下
译“无妄”,大为亨通,利于守正。如果不正,就会有灾祸;不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无妄”,阳刚从外卦来到内卦,成为内卦的主爻。指初九。发动而刚健,阳刚居中而有应。指九五。大为亨通而归于正道,这是上天的命令。“无妄”,是天下都跟随“正”。“正”就是我;天下跟随它,就是天。圣人能够保证自己守正,却不能使天下必然跟随,所以把“无妄”说成天命。“如果不正就有灾祸,不利于有所前往”:在“无妄”的时代前往,又能到哪里去呢?既然没有天命保佑,还能行动吗?无缘无故却作恶,是上天最痛恨的事。世道的妄乱中,那些不正的人或许有不得已的原因;在“无妄”的时代,守正就安定,不正就危险。放弃安定而趋向危险并不合乎人情,所以不正的人必然遭遇天灾。【校注】① ① 世之妄也:《苏氏易传》写作“世之衰也”,同样说得通。《象传》说:雷行于天下,万物都与之相应而不妄。妄,是万物所不赞同的。先王因此勤勉地顺应时令,养育万物。“茂”是勉力的意思;“对”是救济、成全的意思。《传》说:“用宽厚来调济严猛,用严猛来调济宽厚。”天下既然已经处于无妄的状态,先王只需勉力顺应并成全这个时势,容纳养育万物罢了。初九:没有妄为,前往吉祥。《象传》说:“无妄”的“往”,就是能够实现志愿。之所以成为“无妄”,在于下卦是“震”;之所以成为“震”,在于初九。“无妄”的主导权在初九,所以说“往”,就是“得志”。六二:不耕种而求收获,不开垦荒地而使它成为熟田,那么前往就有利。《象传》说:“不耕种而求收获”,说明还没有富足。六三:无妄所造成的灾祸:有人把牛拴在这里,过路人把它牵走,邑中居民却遭了灾。《象传》说:过路人得到了牛,邑中居民却遭了灾。九四:可以守持正固,没有灾咎。《象传》说:“可以守正而无咎”,是因为这种正固本来就具有。九五:无妄所造成的疾病,不用药反而会有喜庆。《象传》说:“无妄”的“药”,不可以试用。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不要求事情必然如此;要求事情必然如此,最终反而会一无所有。“无妄”是驱使人进入正道,君子对待“正”,也只是保全它的大体罢了。保全大体,有道之处不必拘泥于细小之处,大体反而能够保全。古代那些行为过于正直的人,都是内在不足而仰慕外在名声的人。内在充足的人,依靠内在而忽略外在;内在不足的人则相反。阴爻居阴位,是安守本分的人,六二就是这样。阴爻居阳位,则是不安本分而仰慕外在的人,六三就是这样。阳爻居阳位,是发挥作用的人,九五就是这样。阳爻居阴位,则是内在充足而把作用隐藏起来的人,九四就是这样。六二安守本分,所以不敢做过于正直的行为,于是说“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如果一定要先耕种才收获,一定要先开垦荒地才使它成为熟田,那就会像拔头发还要一根根梳理、数着米粒才做饭、选择落脚之地才肯迈步一样,把自己的操守束缚得如此周密,然后才可以有所前往;一行动就会跌倒。所以说,在义理上可以有所收获,不必拘泥于自己所耕种的;在道义上可以使荒地成熟,不必拘泥于自己所开垦的。这样既不妨害守正,又可以通达天下人的情理,所以说“利有攸往”。所厌恶的“不耕而获”,是厌恶财富成为祸害。如果取得财富而不失其正,即使想富足,难道不可以得到吗?所以说“不耕获,未富也”。六三不安守本分,却在外面仰慕名声;自知自身不足,便想在无妄之道中求得详尽解释,所以说“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有人把牛拴在这里,结果被过路人牵走;过路人本来无法预知这件事,却想责怪邑中居民,当然会有无辜的人遭受灾祸,这就是无妄之所以成为灾祸的原因。牛在这里丢失,却偏要一定在这里寻找;他的心意未尝不认为这是无妄,但最终反而达到大妄,这就是求取过分详尽的过错。九五以五位发挥九之作用,作用已经达到极致。作用达到极致,就担心它废止,所以告诫说:“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的时代竟然有疾病,说明这是大体正当的时代却还免不了有小的不正。天下存在小的不正,正是用来养护大正的,哪里可以用药医治呢?把“无妄”当作药,就是用至正之道毒害天下,天下谁能安定呢?所以说:“无妄之药,不可试也。”九四内在充足而隐藏自己的作用,收敛极刚之性而以柔和的方式发挥它,所以说:“可贞,无咎。” 能够凭借正固来端正万物而无咎的,只有九四。其《象传》说:“固有之。”所谓“固有之”,是生来就具有这种本性,并非从外部掠夺取得。【校注】①“卒至于大妄”:《苏氏易传》作“反至于大妄”,意思也通。上九:无妄而行动,会有灾祸,没有任何利益。《象传》说:“无妄”的“行”,是走到穷尽而造成的灾祸。在“无妄”的时代,出现大妄的是六三;上九与它相应。六三在外表上仰慕正道,却窃取正道的名声,居三位尚且可以苟且免祸;到了上九,已经穷困而且失败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畜卦(第二十六) 上卦为艮 下卦为乾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刚健者,“乾”也;笃实者,“艮”也;辉光者,二物之相磨而神明见也。“乾”不得“艮”,则素健而已矣①;“艮”不得“乾”,则徒止而已矣。以止厉健,以健作止,而德之变不可胜穷也。
【校注】
① 素健:《苏氏易传》作“徒健”,亦通。
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
“大”者,正也;谓上九也,故谓之贤。贤者见畜于上九,所以为“大畜”也。
“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乾”之健,“艮”之止,其德天也。犹金之能割,火之能热也。物之相服者,必以其天。鱼不畏网而畏鹈鹕,畏其天也。故“乾”在“艮”下,未有不止而为之用也①。物之在“乾”上者,常有忌“乾”之心,而“乾”常有不服之意,“需”之上六,“小畜”之上九是也。忌者生于不足以服人尔,不足以服人而又忌之,则人之不服也滋甚。今夫“艮”自知有以畜“乾”,故不忌其健而许其进;“乾”知“艮”之有以畜我而不忌,故受其畜而为之用。“不家食”者,以“艮”为主也;“利涉大川”者,用“乾”之功也。
【校注】
① 未有不止:《苏氏易传》于“未有”后有二□□,似未脱字。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孔子论“乾”九二之德曰:“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是以知“乾”之健,患在于不学,汉高帝是也,故“大畜”之君子将以用“乾”,亦先厚其学。
初九:有厉,利已。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小畜”之畜“乾”也,顺而畜之,故始顺而终反目。“大畜”之畜“乾”也,厉而畜之,故始厉而终亨①。君子之爱人以德,小人之爱人以姑息。见德而愠,见姑息而喜,则过矣。初九欲进之意无已也,至于六四,遇厉而止。六四之厉,我所谓德也;使我知戒而终身不犯于灾者,六四也。
【校注】
① 始厉而终亨:《苏氏易传》作“始利而终亨”,误。
九二:舆说輹。
《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小畜”之“说輹”,不得已也,故夫妻反目。“大畜”之“说輹”,其心愿之,故“中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三“乾”并进,故曰“良马逐”。马不忧其不良,而忧其轻车易道以至泛轶也,故“利艰贞”。九三,“乾”之殿也,故相与饬戒,闲习其车徒,则“利有攸往”。“上”,上九也;上利在不忌,三利在必戒。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六五:豶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童牛”,初九也;“牿”,角械也;童牛无所用牿然且不敢废者,自其童而牿之,迨其壮,虽不牿可也。此爱其牛之至也。“豶豕”,羠豕也,九二之谓也。有牙而不鸷者,羠豕也,不鸷则可畜矣。“大畜”之畜乾也,始厉而终亨。初九,阳之微者也,而遂牿之,故至于九二,虽有牙而可畜也。其始牿之,其渐可畜,其终虽进之天衢可也。童而牿之,爱以德也,故“有喜”。不恶其牙而畜之,将求其用也,故“有庆”。凡物有以相德曰“喜”,施德获报曰“庆”。孔子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上九:何天之衢?亨。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天衢”者,上之所履,而不与下共者也。德有以守之,虽以予人而莫敢受,苟无其德,虽吾不予夫将有取之者。上九之德足以自固,是以无忌于“乾”而大进之。其曰“何天之衢”者,何天衢之有,而不汝进也①?夫惟以天衢进之,而“乾”大服矣。
【校注】
① 何天衢之有,而不汝进也:《苏氏易传》作“何天之衢,有而不汝进也”,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颐 卦 (第二十七)
艮上
震下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
谓上九。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谓初九。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上止下动,有“颐”之象,故君子治所以养口者。人之所共知而难能者,慎言语、节饮食也。言语一出而不可复入,饮食一入而不可复出者也。
译“大畜”:利于守正;不在家中自食,吉祥;利于渡过大河。《彖传》说:“大畜”具有刚健、笃实的品德,光辉显耀,每天都更新自己的德行。刚健属于“乾”;笃实属于“艮”;所谓光辉,是这两个卦相互磨砺而显现出神明。若“乾”没有“艮”,就只是平素刚健罢了;若“艮”没有“乾”,就只是一味停止罢了。用停止来砥砺刚健,用刚健来促成停止,德行的变化就无穷无尽了。【校注】①“素健”:《苏氏易传》作“徒健”,意思也通。刚爻居上而尊崇贤者,能够止住刚健,这是大正之道。“大”就是正,指上九,所以称它为贤。贤者受到上九的蓄养和约束,因此称为“大畜”。“不家食,吉”,是说供养贤者;“利涉大川”,是说能够顺应天道。“乾”的刚健、“艮”的停止,都是它们本自具有的天性,就像金属能够切割、火能够发热一样。万物彼此制约,必定凭借各自的天性。鱼不害怕渔网,却害怕鹈鹕,是害怕鹈鹕的天性。因此“乾”在“艮”之下,没有不被止住而成为“艮”之用的。位于“乾”之上的事物,常常会有忌惮“乾”的心意,而“乾”也常有不服从的意思,“需”的上六、“小畜”的上九就是这样。忌惮产生于自身不足以服人;不足以服人却又忌惮对方,那么对方就更加不服。现在“艮”知道自己有能力蓄养“乾”,所以不忌惮它的刚健,反而允许它前进;“乾”知道“艮”有能力蓄养自己,也不忌惮“艮”,所以接受它的蓄养而为它所用。“不家食”,是因为以“艮”为主;“利涉大川”,是因为使用“乾”的功效。【校注】①“未有不止”:《苏氏易传》在“未有”之后有二□□,似乎有脱字。《象传》说:天在山中,这是“大畜”的象;君子因此多多记取前人的言论和往昔的行为,以蓄养自己的德行。孔子论说“乾”九二的德行时说:“君子通过学习来积聚,通过询问来辨析。”由此可知,“乾”的刚健,忧患在于不学习,汉高帝就是这样。因此“大畜”的君子将要使用“乾”,也要先使自己的学问深厚。初九:有危险,适宜停止。《象传》说:“有危险,适宜停止”,就是不去触犯灾祸。“小畜”蓄养“乾”,是顺从它而蓄养,所以开始顺利,最后却反目。“大畜”蓄养“乾”,是以危险来蓄养,所以开始有危险,最后通达。君子以德行爱护人,小人以姑息迁就爱护人。见到德行便恼怒,见到姑息便欢喜,这就错了。初九想要前进的心意没有止境,到了六四,遇到危险才停止。六四所造成的危险,就是我所说的德行;使我知道戒慎而终身不触犯灾祸的,正是六四。【校注】①“始厉而终亨”:《苏氏易传》作“始利而终亨”,有误。九二:车子的车轴脱落。《象传》说:“车轴脱落”,内心没有过失。“小畜”的“车轴脱落”,是不得已,所以夫妻反目。“大畜”的“车轴脱落”,是内心愿意如此,所以“内心没有过失”。九三:良马相逐而进,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要整治车子,练习防卫,前往有利。《象传》说:“前往有利”,是因为与上九的志向相合。三个“乾”相继前进,所以说“良马相逐”。马不担心自己不良,而担心车子轻快、道路平易,以至于奔驰失控,所以说“利艰贞”。九三是“乾”的后卫,所以彼此整饬告诫,操练车马部队,于是“利有攸往”。“上”指上九;上九的有利之处在于不加忌惮,九三的有利之处在于一定戒慎。六四:给小牛戴上木枷,大吉。《象传》说:六四的“大吉”,是因为有喜庆。六五:给阉割过的公猪装上牙套,吉祥。《象传》说:六五的“吉”,是因为有庆贺。“童牛”指初九;“牿”是套在牛角上的木枷。小牛还没有什么用途,本来不必使用木枷,但也不敢废弃它;从小牛时就给它戴上木枷,等它长大,即使不再戴也可以了。这是对牛爱护到了极点。“豶豕”是阉割过的公猪,指九二。长有獠牙却不凶猛的,就是阉割过的公猪;不凶猛,就可以蓄养。“大畜”蓄养乾,开始有危险,最后通达。初九是阳气尚微的时候,却立即给它戴上木枷,所以到了九二,虽有獠牙也可以蓄养。开始给它戴枷,逐渐就能蓄养,最终即使让它前进到天衢也可以。小牛时就给它戴枷,是以德行爱护它,所以说“有喜”。不嫌恶它的獠牙而蓄养它,是为了将来求取它的功用,所以说“有庆”。凡是事物彼此有益、能够体现德性,叫作“喜”;施予德行而得到回报,叫作“庆”。孔子说:“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上九:为什么不登上天衢呢?通达。《象传》说:“为什么不登上天衢”,是说道路已经大为通行。“天衢”是上位者所行走、而不与下位者共有的道路。若有德行来守护它,即使把它让给别人,也没有人敢接受;如果没有这种德行,即使我不让给别人,也将会有人来夺取。上九的德行足以使自身稳固,因此不忌惮“乾”,反而让它大步前进。这里说“为什么不登上天衢”,意思是:既然有天衢,为什么不让你前进呢?正是用天衢使它前进,于是“乾”就完全服从了。【校注】哪有通往天道的道路,却不提拔你的道理呢?《苏氏易传》写作“何天之衢,有而不汝进也”,这是错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颐卦(第二十七) 上卦为艮 下卦为震 “颐”:守正则吉。观察颐养的情形,自己寻求食物来养活自己。《彖传》说:“颐,贞吉”,是说养护正道就吉祥。“观颐”,是观察它所养护的对象。指上九。“自求口实”,是观察它如何自我养活。指初九。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养育贤者,并由此惠及万民,“颐”的时义真是广大啊!《象传》说:山下有雷,这是“颐”;君子因此谨慎言语,节制饮食。上卦艮止,下卦震动,有“颐”的象,所以君子治理用来养护口腹的事情。谨慎言语、节制饮食,是人人都知道却很难做到的事。言语一旦说出就不能再收回,饮食一旦吃进去也不能再吐出来。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尔”,初九也;“我”,六四也。龟者不食而寿,无待于物者也。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所贵于阳者,贵其养人也。如养于人,则亦不足贵矣。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从下为“颠”,过击曰“拂”。“经”,历也,“丘” ①,空也。“豫”之六五失民,而九四得之,则九四为“由豫”。“颐”之六五失民,而上九得之,则上九为“由颐”。六二有养人之位,而无养人之德,则“丘颐”也。 夫“由”、“丘”二者,皆非相安者也②。“丘”以其位,“由”以其德,两立而不相忌者未之有也。六二、六三之求养于上九也,皆历五而后至焉,夫有求于人者,必致怨于其所忌以求说,此人之情也。故六二、六三之过五也,皆击五而后过,非有怨于五也,以悦其所求养者也。“由颐”者,利之所在也;“丘颐”者,位之所在也。见利而蔑其位,君子以为不义也,故曰“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六二可以下从初九而求养也,然且不从而过击五以求养于上九,无故而陵其主,故“征凶”。“征凶”者,明“颠颐”之吉也,二,阴也;五亦阴也,故称“类”也。
【校注】
①丘:《苏氏易传》皆作“邱”。
② 非,《苏氏易传》作“匪邱”。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拂颐”者,拂经于丘颐也。六二已详言之矣,因前之辞故略,其实一也。“拂颐”之为不义,二与三均也。然二有初可从,而三不得不从上也,故曰“贞凶”。虽贞于其配,而于义为凶。“由颐”之兴,“丘颐”之废,可坐而待也,其势不过十年,盍待其定而从之?故戒之曰“十年勿用”。用于十年之内,则“大悖”之道也。夫击其主而悦其配,虽其配亦不义也,故“无攸利”。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四于初为上。自初而言之,则初之见养于四为凶。自四言之,则四之得养初九为吉。初九之刚,其始若虎之“眈眈”而不可驯也,六四以其所欲而致之,“逐逐”焉而来,六四之所“施”,可谓“光”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六五既失其民,为六二、六三之所拂而过也,愠而起争之,则亡矣。故以顺而从上,“居贞”为“吉”。失民者不可以犯难,故曰“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莫不由之以得养者,故曰“由颐”。有其德而无其位,故“厉”而后“吉”。无位而得众者,必以身犯难,然后众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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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过 卦 (第二十八)
兑上
巽下
译初九:舍弃你的灵龟,反而观看我大口咀嚼,凶。《象传》说:“观看我大口咀嚼”,这种行为也不值得尊贵。“尔”指初九;“我”指六四。龟不吃东西却长寿,是不依赖外物的象征。养育别人的是阳,受别人养育的是阴。君子居上,足以养育别人;居下,也足以自我养活。初九以一个阳爻伏在四个阴爻之下,它的德性足以自我养活而不依赖外物,像龟一样。它不能守住这一点,反而看着六四,见到六四所能满足的欲望,便“大口咀嚼”而心生羡慕,这是被阴所诱导,所以说“凶”。阳爻之所以可贵,贵在它能够养育别人;如果反过来受别人养育,也就不值得尊贵了。六二:颠倒求养,违背常理;向空丘求养,前往则凶。《象传》说:六二“前往则凶”,是因为行动时失去了同类。从下方接受供养叫作“颠”;过度攻击叫作“拂”。“经”是经历、常理;“丘”是空的。“豫”的六五失去民众,而九四得到民众,所以九四成为“由豫”。“颐”的六五失去民众,而上九得到民众,所以上九成为“由颐”。六二有养育别人的位置,却没有养育别人的德行,因此是“丘颐”。“由”和“丘”这两者,都不是彼此相安的关系。所谓“丘”,凭借的是位置;所谓“由”,凭借的是德行。两者并立而互不猜忌,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六二、六三想向上九求取养育,都要经过六五才能到达。凡是有求于人的人,必定会攻击他所忌惮的人,以求取悦于自己所求的人,这是人情。因此六二、六三经过六五时,都先攻击六五然后通过,并不是对六五有怨恨,而是为了讨好自己所求养的人。“由颐”是利益所在;“丘颐”是位置所在。见到利益便蔑视位置,君子认为这是不义,所以说“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六二本可向下跟随初九而求取养育,却不这样做,反而攻击六五而向上九求养,无缘无故凌辱自己的君主,所以“前往则凶”。说“前往则凶”,正是说明“颠颐”反而吉祥:六二是阴,六五也是阴,所以称为“类”。【校注】①“丘”:《苏氏易传》都作“邱”。②“非”:《苏氏易传》作“匪邱”。六三:违背颐养之道,守正也凶。十年之内不可有所作为,没有任何利益。《象传》说:“十年之内不可有所作为”,是说道路大为悖逆。“拂颐”,就是在“丘颐”方面违背常理。六二已经详细说明了,这里因沿用前面的言辞而略说,其实含义相同。“拂颐”是不义,六二与六三相同。但六二有初九可以跟随,六三却不得不跟随上九,所以说“守正也凶”。即使对自己的配偶守正,从义理上说仍然是凶。由颐的兴起、丘颐的衰败,可以坐着等待;形势不过十年,为什么不等到局势稳定后再跟随它呢?所以告诫说“十年勿用”。如果在十年之内任用它,就是“大悖”的道路。攻击自己的君主而讨好自己的配偶,即使这个配偶也同样不义,所以说“无攸利”。六四:颠倒求养,吉;像老虎一样目光专注,欲望不断追求,没有灾咎。《象传》说:“颠颐”的“吉”,是因为上位者施予了光明。对于初九来说,六四在它上面。从初九的角度说,初九受六四供养是凶;从六四的角度说,六四得到初九的供养是吉。初九的刚强,开始时像老虎目光专注、不可驯服;六四用初九所欲求的东西招致它,使它不断追随而来,六四所施予的,可以说是光明了。六五:违背常理,安居守正则吉;不可渡过大河。《象传》说:“安居守正”的“吉”,是顺从而跟随上位者。六五已经失去民众,又被六二、六三攻击并越过;如果因愤怒而起身争斗,就会灭亡。因此应当顺从并跟随上九,安居守正才是“吉”。失去民众的人不能冒险犯难,所以说“不可涉大川”。上九:天下人都由它得到养育,危险,但最终吉祥。利于渡过大河。《象传》说:“由颐,危险而吉”,是说将有很大的庆贺。没有谁不是通过它而得到养育的,所以说“由颐”。有德行却没有相应的位置,所以先“危险”而后“吉祥”。没有位置却能得到众人拥护的人,必定要亲身冒险犯难,然后众人才会归附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过卦(第二十八) 上卦为兑 下卦为巽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二五者,用事之地也。阳自内出,据用事之地而摈阴于外,谓之“大过”,大者过也。阴自外入,据用事之地而囚阳于内,谓之“小过”,小者过也。“过”之为言,偏盛而不均之谓也,故“大过”者,君骄而无臣之世也。《易》之所贵者,贵乎阳之能御阴,不贵乎阳之陵阴而蔑之也。人徒知夫阴之过乎阳之为祸也,岂知夫阳之过乎阴之不为福也哉!立阴以养阳也,立臣以卫君也,阴衰则阳失其养,臣弱则君弃其卫,故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四阳者,栋也;初、上者,栋之所寄也。弱而见摈,则不任寄矣,此栋之所以桡也。“栋桡”,吾将压焉①,故“大过”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君侈巳甚,而国无忧患,则上益张而下不堪,其祸可待也。故“利有攸往”,所利于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则有患,有患则急人,患至而人急,则君臣之势可以少均。故曰:“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校注】
① 吾将压焉:《苏氏易传》无“吾”字。
“大过”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初六宜“不惧”,上六宜“遯”。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白茅”,初六也。所藉者,九二也。茅之为物,贱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爱之器,必以藉之,非爱茅也,爱吾器也。初之于二,强弱之势固相绝矣,其存亡不足以为损益,然二所以得安养于上者,以有初之藉也。弃茅而不收,则器措诸地;弃初而不录,则二亲其劳矣。故孔子曰:“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卦合而言之,则“大过”者,君骄之世也;爻别而观之,则九五当骄,而九二以阳居阴,不骄者也。盛极将枯,而九二独能下收初六以自助,则“生梯”者也。“老夫”,九二也;“女妻”,初六也。凡人之情,夫老而妻少,则妻倨而夫恭。妻倨而夫恭,则臣难进而君下之之谓也,故“无不利”。“大过”之世,患在亢而无与,故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九三:栋桡,凶。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卦合而言之,则“本末弱”,“栋桡”者也。爻别而观之,则上六当“栋桡”,初六弱而能立,以遇九二不桡者也。初、上非栋也,栋之所寄而已。所寄在彼,而“隆”、“桡”见于此,初六不“桡”于下,则九四“栋隆”;上六不足以相辅,则九三之“栋桡”以其应也。九四专于其应则吉,有他则吝矣。“栋”之“隆”也,非初之福,而四享其利。及其“桡”也,上亦不与,而三受其名。故“大过”之世,智者以为阳宜下阴,而愚者以为阴宜下阳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盛极将枯,而又生华以自耗,竭而不能久矣。“稊”者,颠而复孽,反其始也;“华”者,盈而毕发,速其终也。九五以阳居阳,汰侈已甚,而上六乘之,力不能正,只以速祸。故曰:“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老妇”,上六也;“士夫”,九五也。夫壮而妻老,君厌其臣之象也①,故教之以“无咎无誉”,以求免于斯世。“咎”,所以致罪;“誉”,所以致疑也。
【校注】
① 君厌其臣:《苏氏易传》作“君压其臣”。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过涉”至于“灭顶”,将有所救也,势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然其义则不可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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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 卦 (第二十九)
坎上
坎下
习“坎”。
“坎”,险也。水之所行,而非水也。惟水为能习行于险,其不直曰“坎”,而曰“习坎”,取于水也。
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
险,故流;流,故不盈。
行险而不失其信。
万物皆有常形,惟水不然。因物以为形而已。世以有常形者为信,而以无常形者为不信。然而方者可斲以为圆,曲者可矫以为直,常形之不可恃以为信也如此。今夫水,虽无常形,而因物以为形者,可以前定也。是故工取平焉,君子取法焉。惟无常形,是以迕物而无伤①。惟莫之伤也,故行险而不失其信。由此观之,天下之信,未有若水者也。
【校注】
① 迕物而无伤:《苏氏易传》作“遇物而无伤”,误。
译“大过”:屋梁弯曲,前往有利,通达。《彖传》说:“大过”,就是大的方面过盛。“栋桡”,是根本和末梢都柔弱。刚爻过盛而居中,顺从而喜悦地行动,前往有利,于是通达。二爻和五爻,是掌握事务的关键位置。阳从内部出来,占据掌事的位置,把阴排斥在外,这称为“大过”,就是大的方面过盛。阴从外部进入,占据掌事的位置,把阳困在内部,这称为“小过”,就是小的方面过盛。“过”这个词,是说偏于一方而盛大,不能均衡。因此“大过”就是君主骄纵而没有臣子的时代。《易》所看重的,是阳能够驾驭阴,并不是阳凌驾阴、轻蔑阴。人们只知道阴超过阳会造成祸患,哪里知道阳超过阴也未必是福呢?设置阴,是为了养育阳;设置臣,是为了保卫君。阴衰弱,阳就失去养护;臣弱小,君就失去护卫。所以说:“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四个阳爻是屋梁,初六、上六是屋梁所依托的地方。根本和末梢柔弱而又被排斥,就无法承受依托,这就是屋梁弯曲的原因。“栋桡”,我将要被压倒,所以“大过”的时代,适合有所行动而忌讳安居。君主骄纵已经太过,而国家又没有忧患,上位者就更加张扬,下面的人也无法忍受,灾祸很快就会到来。所以说“利有攸往”。前往之所以有利,是因为有事情可做;有事情就有忧患,有忧患就能使人急迫,忧患到来而人心急迫,君臣之间的形势才可以稍微均衡。所以说:“刚爻过盛而居中,顺从而喜悦地行动,前往有利,于是通达。” 【校注】①“吾将压焉”:《苏氏易传》没有“吾”字。“大过”的时势意义真是广大啊!《象传》说:泽水淹没树木,这是“大过”;君子因此独立不惧,避世而不烦闷。初六适合“不惧”,上六适合“遯”。初六:用白茅垫在下面,没有灾咎。《象传》说:“用白茅垫在下面”,是因为柔爻处在下位。“白茅”指初六;所垫着的,是九二。茅草这种东西低贱而不值得收藏,但我有一件非常珍爱的器物,必定用茅草垫在下面;这不是爱惜茅草,而是爱惜我的器物。初六对于九二,强弱的形势本来相差悬殊;初六存亡与否,不足以对九二造成损益。然而九二之所以能够安稳地受到上位者养护,正是因为有初六作为垫衬。丢弃茅草而不收取,器物就会直接放在地上;丢弃初六而不任用,九二就要亲自承受劳苦。所以孔子说:“茅草这种东西本来微薄,但它的用途可以很重要。” 九二:枯杨树生出嫩芽,老年男子娶得年轻妻子,没有不利。《象传》说:“老年男子”“年轻妻子”,是年龄过分悬殊却彼此相交。从卦整体来说,“大过”是君主骄纵的时代;分别观察各爻,九五处在应当骄纵的位置,而九二以阳爻居阴位,是不骄纵的。盛极将要枯竭,只有九二能够向下收纳初六来帮助自己,所以像“生出嫩芽”。“老年男子”指九二,“年轻妻子”指初六。一般人的情形是,丈夫年老而妻子年轻,妻子就骄傲,丈夫就恭敬;妻子骄傲而丈夫恭敬,就是臣子难以前进、君主反而屈尊相下的情形,所以说“无不利”。“大过”的时代,祸患在于亢盛而没有同伴,所以说:“老年男子与年轻妻子,是年龄过分悬殊却彼此相交。” 九三:屋梁弯曲,凶。《象传》说:“屋梁弯曲”的“凶”,是因为不可以得到辅助。九四:屋梁隆起,吉;另有其他牵挂,就有遗憾。《象传》说:“屋梁隆起”的“吉”,是因为没有被下方拖弯。从卦整体来说,就是“根本和末梢柔弱”,因此“屋梁弯曲”。分别观察各爻,上六应当造成“屋梁弯曲”;初六虽然柔弱却能够站立,是因为遇到了九二而没有弯曲。初六、上六不是屋梁,只是屋梁所依托的地方罢了。所依托的地方在彼处,而“隆起”“弯曲”却表现于此处。初六在下方不弯曲,于是九四的屋梁隆起;上六不足以相互辅助,于是九三的屋梁因其相应而弯曲。九四专心对待它所应的对象就吉祥,另有他事牵挂就有遗憾。屋梁隆起,并不是初六得到福分,而是九四享受其利益;等到屋梁弯曲时,上六也没有参与承受,九三却承受了这个名声。因此在“大过”的时代,聪明的人认为阳应当下交于阴,愚笨的人却认为阴应当下交于阳。九五:枯杨树开出花,老妇人得到年轻男子为夫,没有灾咎,也没有声誉。《象传》说:“枯杨树开花”,怎么能够长久呢?“老妇人”“年轻男子”,也可说是丑陋的。盛极将要枯竭,却又开花来消耗自己,力量耗尽,不能长久。“稊”是倾倒后重新萌发,返回到开始;“华”是盛满后全部开放,加速走向终结。九五以阳爻居阳位,奢侈骄纵已经太过,而上六凌驾于它之上,没有力量纠正,只会加速灾祸。所以说:“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老妇”指上六,“士夫”指九五。丈夫强壮而妻子年老,象征君主厌弃臣子;所以教导它“无咎无誉”,以求免于这个时代。“咎”是招致罪责的东西,“誉”是招致猜疑的东西。【校注】①“君厌其臣”:《苏氏易传》作“君压其臣”。上六:涉水过深而淹没头顶,凶,但没有灾咎。《象传》说:“跋涉过度”而导致的“凶”,不应归罪于他。“跋涉过度”以至于“淹没头顶”,本来是想要有所救助;但形势已经无法挽救,反而白白招致祸害,所以凶。然而从其用意来说,却不应责怪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坎卦(第二十九) 上卦为坎。下卦为坎。反复重叠的“坎”。“坎”就是险陷,是水所经过的地方,而不单是水本身。只有水能够反复流行于险陷之中,所以不直接说“坎”,而说“习坎”,是取水的意义。内心诚信,能够亨通。前行会受到尊尚。《彖传》说:“习坎”,是重重险阻;水不断流动,却不会盈满。因为险,所以流动;因为流动,所以不会盈满。行走在险境中,却不失去自己的诚信。万物都有固定的形状,只有水不是这样,它只是随着所遇之物而形成形状。世人把有固定形状的东西看作可信,把没有固定形状的东西看作不可信。然而方形的东西可以削凿成圆形,弯曲的东西可以矫正成直的,固定形状的东西不能凭此作为可信的依据,就是如此。至于水,虽然没有固定形状,但它随着所遇之物而形成形状,却可以预先确定。因此工匠取法于水的平,君子取法于水的法则。正因为没有固定形状,所以遇到外物也不会受到伤害。正因为没有什么能伤害它,所以行走在险境中仍不失其诚信。由此看来,天下的诚信,没有能超过水的。【校注】①“迕物而无伤”:《苏氏易传》作“遇物而无伤”,错误。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所遇有难易,然而未尝不志于行者,是水之心也。物之窒我者有尽,而是心无已,则终必胜之。故水之所以至柔而能胜物者,维不以力争而以心通也。不以力争,故柔外;以心通,故“刚中”。
行有尚,往有功也。
“尚”,配也。方园曲直,所遇必有以配之。故无所往而不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朝廷之仪,上下之分,虽有强暴而莫敢犯,此“王公”之“险”也。
险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水▯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事之待教而后能者,“教事”也。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险而不变。“习”为“教事”,故遇险而能应。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六爻皆以险为心者也。夫苟以险为心,则大者不能容,小者不能忠;无适而非,寇也。惟相与同患,其势有以相待,然后相得而不叛。是故居“坎”之世,其人可与同处患,而不可与同处安。九二、九五,二险之不相下者也;而六三、六四,其蔽也。夫有事于敌,则蔽者先受其害。故九二之于六三,九五之于六四,皆相与同患者也,是以相得而不叛,至于初、上,处内外之极,最远于敌而不被其祸,以为足以自用而有余,是以各挟其险以待其上。初不附二,上不附五,故皆有“失道”之“凶”焉。君子之习险,将以出险也。习险而入险,为寇而已。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险”,九五也;“小”,六三也。九二以险临五,五亦以险待之。欲以求五,焉可得哉?所可得者,六三而已。二所以能得三者,非谓其德足以怀之,徒以二者皆未出于险中,相待而后全故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之”,往也;“枕”,所以休息也。来者“坎”也,往者亦“坎”也。均之二“坎”,来则得主①,往则得敌。遇险于外,而休息于内也。故曰“险且枕”。六三知其不足以自用,用必无功,故退入于“坎”以附九二,相与为固而已。
【校注】
① 来则得主:《苏氏易传》作“来则得生”,误。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樽酒,簋贰,用缶”,薄礼也。“纳约自牖”,简陋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欢,同患者不约而信。四非五无与为主,五非四无与为蔽。馈之以薄礼,行之以简陋,而终不相咎者,四与五之际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祗”,犹言适足也。九五可谓大矣,有敌而不敢自大,故“不盈”也。“不盈”,所以纳四也。盈者人去之,不盈者人输之。故不盈,适所以使之“既平”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夫有敌而深自屈以致人者,敌平则汰矣。故九五非有德之主也。无德以致人,则其所致者皆有求于我者也。上六维无求于五,故“徽纆”以“系”之,“丛棘”以固之。上六之所恃者险尔,险穷则亡,故“三岁不得,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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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卦 (第三十)
离上
离下
译“内心诚信,能够亨通”,这是因为刚爻居中。所遇到的有难有易,但从来没有不立志前行的,这就是水的本性。阻塞万物的东西总有尽头,而这颗前行之心没有止境,那么最终一定能够胜过阻碍。因此水最柔弱却能胜过万物,是因为它不凭力量争夺,而凭内心通达。不凭力量争夺,所以外表柔顺;凭内心通达,所以内在刚健而居中。前行会受到尊尚,是说前往能够建立功绩。“尚”是匹配的意思。无论方、圆、曲、直,水遇到什么就一定能与之相适配。所以无论前往哪里,都不会没有功绩。天险,是不可登上的高远之处;地险,是山川丘陵;王公设置险阻来守护自己的国家。朝廷的礼仪和上下尊卑的区分,即使有强暴之人,也没有谁敢于冒犯,这就是“王公”的“险”。险阻在适当时机的作用真是重大啊!《象传》说:水接连而至,这就是“习坎”。君子因此使自己的德行保持不变,反复学习教导人的事务。那些必须经过教导以后才能做好的事务,就是“教事”。君子平日使自己的“德行”保持恒常,所以遇到险境也不改变。“习”是学习“教事”,所以遇到险境就能够应对。初六:反复陷入坎险,进入深险的坎穴,凶。《象传》说:“习坎”却进入坎险,是失去正道,所以凶。六爻都把险阻作为自己的根本处境。如果只把险阻放在心上,那么大的不能容纳,小的不能忠诚;无论到哪里都成为祸害。只有彼此共同承担忧患,形势上有所相互依靠,然后才能彼此相合而不背叛。因此处在“坎”的时代,可以同别人共同处于患难,却不能同别人共同处于安乐。九二、九五,是两个身处险中的爻,彼此不肯屈居其下;六三、六四则是他们的屏障。若与敌人交战,屏障总是先受到伤害。因此九二对于六三、九五对于六四,都是共同承担忧患的关系,所以能够彼此相合而不背叛。至于初六和上六,处在内外两端,距离敌人最远,没有遭受敌祸,便以为自己足以独立行动而且力量有余,所以各自挟持自己的险势来对待上位者。初六不依附九二,上六不依附九五,因此都有“失道”而导致的“凶”。君子学习应对险境,是为了走出险境;学习险境却反而进入险境,就只是成为祸害罢了。九二:坎险之中有危险,只能求得小的收获。《象传》说:“求得小的收获”,说明还没有走出险境的中间。“险”指九五,“小”指六三。九二以险势面对九五,九五也以险势防备九二。九二想求得九五,怎么可能得到呢?能够得到的只是六三而已。九二能够得到六三,并不是因为九二的德行足以使六三归附,只是因为二者都还没有走出险境,必须彼此依靠才能保全自身。六三:来往都处在重重坎险之中,既危险又只能暂作休息,进入深险的坎穴,不可有所作为。《象传》说:“来往都处在重重坎险之中”,最终不会有功。“之”是前往的意思;“枕”是用来休息的地方。来的是坎险,前往的也是坎险。同样是两个坎险,回来就能得到主依靠,前往则会遇到敌人;在外面遭遇险境,在里面得到休息,所以说“既危险又只能暂作休息”。六三知道自己不足以独立行动,若强行行动必然没有功效,所以退回坎险之中依附九二,只是彼此联合以求稳固而已。【校注】①“来则得主”:《苏氏易传》作“来则得生”,错误。六四:一樽酒、两簋食物,用瓦缶盛着,从窗户送入简约的盟约礼物;最终没有灾祸。《象传》说:“一樽酒、两簋食物”,说明刚柔在交界处相接。“一樽酒、两簋食物,用瓦缶盛着”,是很薄的礼物;“从窗户送入简约的盟约礼物”,是简陋到了极点。共同获利的人不必交往便能欢悦,共同患难的人不必订约便能相互信任。六四若没有九五,就没有可以奉为主的人;九五若没有六四,也没有可以作为屏障的人。用薄礼馈赠,以简陋的方式行事,最终却彼此不加责怪,正是因为六四和九五处在相互交接的位置。九五:坎险没有盈满,恰好达到平衡,没有灾祸。《象传》说:“坎险没有盈满”,说明居中的德性还没有扩大。“祗”犹如说恰好足够。九五可以说是强大了,但有敌人存在,不敢自以为强大,所以说“不盈”。“不盈”正是用来容纳六四的。盈满的,人们会离弃;不盈满的,人们会归附。因此不盈满,恰恰能够使彼此“已经平衡”。上六:用徽纆捆绑起来,放置在荆棘丛中,三年不得脱身,凶。《象传》说:上六失去正道,三年都处在凶险之中。有敌人却极力自我屈服来招致他人,等敌人平定之后,就会被淘汰。因此九五并不是有德的主上。没有德行却想招致他人,那么所招致的,都是对我有所求的人。上六唯独对九五没有所求,所以要用“徽纆”把它“捆绑”起来,用“丛棘”把它牢牢困住。上六所依仗的只是险势,险势穷尽就会灭亡,所以说“三年不得脱身,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卦(第三十) 上卦为离。下卦为离。
“离”。
火之为物,不能自见,必丽于物而后有形。故“离”之象,取于火也。
利贞,亨。畜牝牛吉。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
言万物各以其类丽也。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六丽:二、五是柔丽中正也。物之相丽者,不正则易合而难久,正则难合而终必固。故曰“利贞,亨”。欲知其所畜,视其主。有是主,然后可以畜是人也。有其人而无其主,虽畜之不为用。故以柔为主,则所畜者,惟牝牛为吉。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火得其所附,则一炬可以传千万;明得其所寄,则一耳目可以尽天下,天下之续吾明者众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六爻莫不以相附离为事。而火之性灾上者也,故下常附上。初九附六二者也,以柔附刚者,宁倨而无谄;以刚附柔者,宁敬而无渎。渎其所附①,则自弃者也。故初履声错然敬之②,以辟相渎之咎。
【校注】
① 渎其所附:《苏氏易传》作“渎其所以附”,“以”字衍。
② 错然敬之:《苏氏易传》作“错然敬二”,亦通。
六二:黄离,元吉。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黄”,中也。阴不动而阳来附之,故“元吉”。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火得其所附则传,不得其所附则穷。初九之于六二,六五之于上九,皆得其所附者以阴阳之相资也。惟九三之于九四,不得其传而遇其穷,如日之昃①,如人之耋也。君子之至此,命也。故“鼓缶而歌”,安以俟之。不然,咨嗟而不宁,则凶之道也。
【校注】
① 如日之昃:《苏氏易传》作“如日月之昃”,“月”字衍。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九三无所附,九四人莫附之,皆穷者也。然九三之穷,则咨嗟而已;九四见五之可欲,而不度其义之不可得,故其来“突如”,其炎“焚如”。六五拒而不纳①,故穷而无所容。夫四之欲得五,是与上九争也,而上九,“离”之王公也。是以死而众弃之也。
【校注】
① 六五拒而不纳:《苏氏易传》作“其五拒而不纳”,误。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王公”,上九也。六五上附上九,而九四欲得之。故“出涕”、“戚嗟”,以明不贰也。六五不贰于四,则上九离之矣①,故吉。
【校注】
① 上九离之矣:《苏氏易传》作“上九勤之矣”,误。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凡在下者,未免离于人也。惟上九离人,而不离于人。故其位为王,其德可以正人,各安其所离矣。而有乱群者焉,则王之所征也。“嘉”者,六五也。非其类者,九四也。六爻皆无应,故近而附之者得称“嘉”也。其嘉之所以能克其非类者,以上九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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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卷之四
咸 卦 (第三十一)
兑上
艮下
“咸”:亨,利贞。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下之而后得,必贞者也。取而得贞,取者之利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情者,其诚然也。“云从龙,风从虎”,无故而相从者,岂容有伪哉!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初六:咸其拇。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四也。“咸其拇”者,以是为“咸”也。“咸”者以神交,夫神者将遗其心,而况于身乎?身忘而后神存,心不遗则身不忘,身不忘则神忘。故神与身,非两存也,必有一忘。足不忘屦,则屦之为累也甚于桎梏,要不忘带,则带之为虐也甚于缧绁。人之所以终日蹑屦束带而不知厌者,以其忘之也。道之可名言者,皆非其至。而“咸”之可分别者,皆其粗也。是故在卦者,“咸”之全也,而在爻者。“咸”之粗也。爻配一体,自拇而上至于口,当其处者有其德。德有优劣,而吉凶生焉。合而用之,则拇履腓行、心虑口言,六职并举而我不知,此其为卦也。离而观之,则拇能履而不能捉,口能言而不能听,此其为爻也。方其为卦也,见其“咸”而不见其所以“咸”,犹其为人也,见其人而不见其体也。六体各见,非全人也。见其所以“咸”,非全德也。是故六爻未有不相应者,而皆病焉,不凶则吝,其善者免于悔而已。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顺”,九三也。
译“离”。火这种东西不能独自显现,必须附着在事物上才有形状。因此“离”的卦象取自火。利于守正,亨通。蓄养母牛吉祥。《彖传》说:“离”就是附着。太阳和月亮附着于天,百谷草木附着于土地。这是说万物都各自附着于同类。重重光明附着于正道,于是教化成就天下;柔顺附着于中正,所以“亨通”,因此说“蓄养母牛吉祥”。六爻所说的附着:六二、六五是柔顺地附着于中正。事物彼此附着,如果不正,就容易结合而难以长久;如果正,就难以结合但最终一定牢固。所以说“利贞,亨”。想知道所蓄养的对象,要看它所依附的主。有这样的主,然后才可以蓄养这样的人。有这样的人却没有相应的主,即使蓄养他也不能发挥作用。因此以柔顺为主时,所蓄养的只有母牛才吉祥。《象传》说:光明两次兴起,这就是“离”;大人以接续不断的光明照耀四方。火得到适合附着的东西,一支火炬就可以传遍千万处;光明得到适合寄托的地方,一个人的耳目就可以了解天下,天下能够延续我的光明的人就多了。初九:步履错杂不安,应当敬慎对待它,没有灾祸。《象传》说:对“步履错杂”保持“敬慎”,是为了避开灾祸。六爻没有不以彼此附着为事情的。但火的性质是灾害向上蔓延,所以在下者通常附着于在上者。初九附着于六二;以柔附着刚,宁可傲慢也不要谄媚;以刚附着柔,宁可敬慎也不要轻慢。轻慢自己所附着的对象,就是自我放弃。因此初九刚开始行动便步履错杂不安,要以敬慎来避免彼此轻慢的灾祸。【校注】“渎其所附”这一处,《苏氏易传》写作“渎其所以附”,其中的“以”字是衍文。②“错然敬之”:《苏氏易传》作“错然敬二”,也讲得通。六二:黄色的光明附着于中正,大吉。《象传》说:“黄色的光明附着于中正而大吉”,是因为得到了中正之道。“黄”就是中。阴爻安静不动,阳爻前来附着,所以“大吉”。九三:太阳偏西时的光明,如果不敲击瓦缶而歌唱,就会发出年老体衰的叹息,凶。《象传》说:“太阳偏西时的光明”,怎么能够长久呢?火得到适合附着的东西就能传续,得不到适合附着的东西就会困穷。初九对于六二、六五对于上九,都是因为阴阳相互资助而得到适合附着的对象。只有九三对于九四,不能传续而遭遇困穷,如同太阳偏西,如同人到了老年。君子到了这种地步,是命运如此。因此应当“敲击瓦缶而歌唱”,安然等待命运;否则叹息忧愁而不得安宁,就是招致凶祸的道路。【校注】“如日之昃”这一处,《苏氏易传》写作“如日月之昃”,其中的“月”字是衍文。九四:突然这样来到,像火焚烧一样,像死亡一样,像被抛弃一样。《象传》说:“突然这样来到”,是因为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九三没有所附着,九四也没有人来附着,都是困穷的。可是九三的困穷,只是叹息而已;九四看见九五可欲求取,却不衡量道义上不可能得到,所以它的到来“突然”,它的火焰“焚烧”。六五拒绝而不接纳它,所以困穷而无处容身。九四想得到九五,就是要同上九争夺,而上九是“离”卦的王公。因此九四最终死亡并被众人抛弃。【校注】①“六五拒而不纳”:《苏氏易传》作“其五拒而不纳”,错误。六五:眼泪滂沱流下,忧戚叹息,吉。《象传》说:六五之所以吉,是因为附着于离卦的王公。“王公”指上九。六五向上附着于上九,而九四想得到六五。因此六五“流泪”“忧戚叹息”,用来表明自己不改变依附对象。六五不对九四变心,上九就会亲近它,所以吉。【校注】“上九离之矣”这一处,《苏氏易传》写作“上九勤之矣”,这是错误的。上九:君王出兵征伐,有嘉美之人斩获敌方首级,俘获的不是同类敌众,没有灾祸。《象传》说:“君王出兵征伐”,是为了使国家归于正道。凡是在下位的,都难免要附着于他人;只有上九能够使别人附着于自己,而自己不附着于别人。因此它所处的位置如同君王,它的德行可以使人归正,使各人都安处于自己的附着对象之中。如果有扰乱群体的人,那就是君王所要征伐的对象。“嘉”指六五;不是其同类的,指九四。六爻都没有应爻,所以邻近而来附着的,可以称为“嘉”。六五之所以能够战胜非同类的九四,是因为上九与它相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坡易传》第四卷 咸卦(第三十一) 上卦为兑。下卦为艮。“咸”:亨通,利于守正。娶妻吉祥。《彖传》说:“咸”就是感应。柔爻在上,刚爻在下,二气相互感应而亲和;止而喜悦,男子谦下于女子,因此说“亨通,利于守正,娶妻吉祥”。谦下之后才能得到,必定要守正;娶妻而得到守正,是娶妻者的利益。天地相互感应,万物化育而产生;圣人感通人心,天下就和平。观察感应的情形,天地万物的真实情态就可以看见了!所谓情,就是它真实如此。“云跟随龙,风跟随虎”,没有缘故却彼此相从,难道能够容许虚假吗?《象传》说:山上有泽,这就是“咸”。君子因此以虚心接受他人。初六:感应到自己的脚拇趾。《象传》说:“感应到自己的脚拇趾”,说明心志在外。“外”指九四。“感应到自己的脚拇趾”,就是把这种感应当作“咸”。“咸”是凭精神相交;精神交感将要忘掉自己的心,何况身体呢?忘掉身体之后精神才能存在;心不忘掉,身体就不会忘掉;身体不忘掉,精神就会被忘掉。因此精神和身体不能同时完整地保存,必然有一个被忘掉。脚不忘记鞋,鞋造成的负担就比脚镣手铐还严重;腰不忘记腰带,腰带造成的束缚就比绳索还残酷。人整天穿鞋束带却不知道厌烦,是因为已经把鞋和腰带忘掉了。道中能够用语言说明的,都不是道的极致;“咸”中能够分别说明的,也都只是粗浅部分。因此,在卦中表现的是完整的“咸”,在爻中表现的是粗浅的“咸”。爻分别对应身体的一部分,从脚拇趾向上直到口,处在哪一部位,就具有那一部位的作用。作用有优劣,于是吉凶便产生了。把这些作用合在一起使用,脚拇趾负责踩踏,小腿负责行走,心负责思虑,口负责言说,六种职能一同发挥而自己却不知道,这就是卦所表现的情形。把它们分开来观察,脚拇趾能踩踏却不能抓取,口能说话却不能听见,这就是爻所表现的情形。正当它作为卦时,只看见它的“咸”,却看不见它为什么“咸”,就像作为一个人时,只看见这个人,却看不见他的身体各部分。六个身体部位各自显现出来,就不是完整的人了。看见“咸”所以成立的具体原因,就不是完整的德性。因此六爻没有不彼此相应的,但也都各有毛病;不是凶,就是吝,较好的也只能免于悔恨而已。六二:感应到自己的小腿,凶;安居不动则吉。《象传》说:虽然“凶”,但“安居不动则吉”,是因为顺从而不受伤害。“顺”指九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执”,牵也;“下”,二也。体静而神交者,“咸”之正也。“艮”,止也。而所以为“艮”者,三也。三之德固欲止,而初与二莫之听者,往从其配也。见配而动,虽三亦然。是故三虽欲止①,而不免于随也。附于足而足不能禁其动者,拇也;附于股而股不能已其行者,腓也。初与二者,“艮”之体,而“艮”不能使之止也。拇虽动,足未必听。故初之于四,有志而已。腓之所之(以)无不随者②,以动静之制在焉。故可以凶、可以吉也。股欲止而牵于腓,三欲止而牵于二。不信己而信人,是以“往吝”也。
【校注】
① 三虽欲止:《苏氏易传》作“虽三欲止”,误。
② 所之无不随:《苏氏易传》作“所以无不随”,误。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九四之所居,心之所在也。方其为卦也,四隐而不见,心与百体并用而不知,是以无悔无朋。及其表之以四也,而心始有所在。心有所在,而物疑矣。故“憧憧往来”以求之,正则吉,不正则不吉。既感则“悔亡”;未感则害我者也。其朋则从,非其朋则不从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拇之动,腓之行,股之随,心之憧憧往来,皆有为之病也。惩其病而举不为者,是无为之病也。五之所在者,“脢”也。而脢者,体之不动而无事者也,畏其有事之劳,而“咸”于无事之求,“无悔”而已,志已卑矣。
上六: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上六之所在者,口也。夫有以为“咸”者,口未必不用;而恃口以为“咸”,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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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卦 (第三十二)
震上
巽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
所以为“恒”者,贞也。而贞者施于既“亨、无咎”之后者也。上下未交,恩泽未渥,而骤用其贞,此危道也。故将为“恒”,其始必有以深通之,其终必有以大正之。方其通物也,则上下之分有相错者矣。以错致亨,亨则悦;悦故无我咎者。无咎而后贞,贞则可“恒”。故“恒”非一日之故也,惟久于其道而无意于速成者能之。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物未有穷而不变者①。故“恒”非能执一而不变,能及其未穷而变尔。穷而后变,则有变之形;及其未穷而变,则无变之名,此其所以为“恒”也。故居“恒”之世,而“利有攸往”者,欲及其未穷也。夫能及其未穷而往,则终始相受,如环之无端。
【校注】
① 不变者:《苏氏易传》无“者”字,误。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照”者,日月也。运之者,天也。
四时变化而能久成。
将明恒久不已之道,而以日月之运、四时之变明之,明其未穷而变也①。阳至于午,未穷也;而阴已生。阴至于子,未穷也;而阳已萌。故寒暑之际人安之,如待其穷而后变,则生物无类矣。
【校注】
① 明其未穷:《苏氏易传》作“明及其未穷”,亦通。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
非其至情者,久则厌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非天地之常用也;而天地之化所以无常者,以有“雷”、“风”也。故君子法之,以能变为“恒”;“立不易方”,而其道运矣。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之始,阳宜下阴以求亨;及其终,阴宜下阳以明贞。今九四不下初六,故有“浚恒”之凶。上六不下九三,故有“振恒”之凶。二者皆过也,易地而后可。下沈曰“浚”,上奋曰“振”。初六以九四不见下,故求深自藏以远之,使九四虽田而无获,可谓贞矣。然阴阳否而不亨,非所以为恒之始也,故“凶”。始不亨而用贞,终必两废,故“无攸利”。夫“恒”之始,宜亨而未宜贞。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艮”、“兑”合而后为“咸”,“震”、“巽”合而后为“恒”。故卦莫吉于“咸”、“恒”者,以其合也。及离而观之,见己而不见彼,则其所以为“咸”、“恒”者亡矣。故“咸”、“恒”无完爻,其美者不过“悔亡”。“恒”之世,惟四宜下初,自初以上,皆以阴下阳为正。故九二、九三、六五、上六,皆非正也。以中者用之,犹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则无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恒其德”。
译九三:感应到自己的大腿,牵引着自己的随从,前往则有吝。《象传》说:“感应到自己的大腿”,也不能安处;心志在于随从他人,所牵执的是下位者。“执”是牵引的意思;“下”指六二。身体安静而精神相交,是“咸”的正道。“艮”是停止,而之所以成为“艮”的,是九三。九三的德性本来想停止,但初六、六二不听从它,是因为要前往跟随自己的配偶。看见配偶便行动,即使九三也是如此。因此九三虽然想停止,却免不了随从他人。附着在脚上而脚不能禁止它运动的,是拇趾;附着在大腿上而大腿不能停止行走的,是小腿。初六和六二是“艮”的本体,但“艮”不能使它们停止。拇趾虽然动,脚却未必听从它,所以初六对于九四只是有这样的心志而已。小腿所到之处没有不随从的,是因为动静的控制就在这里。因此它既可以凶,也可以吉。大腿想停止,却被小腿牵引;九三想停止,却被六二牵引。不相信自己而相信别人,所以说“前往则有吝”。【校注】①“三虽欲止”:《苏氏易传》作“虽三欲止”,错误。②“所之无不随”:《苏氏易传》作“所以无不随”,错误。九四:守正则吉,悔恨消失。心思纷乱地往来,朋友会顺从你的心意。《象传》说:“守正则吉,悔恨消失”,说明还没有受到感应的伤害;“心思纷乱地往来”,说明还没有达到光明广大。九四所处的位置,就是心所在的位置。正当它作为卦时,九四隐藏而不可见,心和身体各部位一同发挥作用而自己不知道,所以没有悔恨,也没有所谓朋友。等到把九四显露出来,心才开始有了所在。心有了所在,外物就会产生疑惑。因此心思纷乱地往来以求取它,守正就吉,不守正就不吉。一旦发生感应,悔恨就消失;尚未发生感应时,它反而会伤害我。是自己的朋友,就会顺从;不是自己的朋友,就不会顺从。九五:感应到自己的脊肉,没有悔恨。《象传》说:“感应到自己的脊肉”,说明心志处在末位。拇趾的动作、小腿的行走、大腿的跟随、内心纷乱的往来,都有刻意作为的毛病。因为惩戒这些毛病而什么都不做,又有无所作为的毛病。九五所处的部位是“脢”。脢是身体中不动而无事的部分;害怕有事劳累,于是只在无事上寻求感应,不过是“没有悔恨”罢了,心志已经很卑下了。上六:感应到自己的面颊、脸颊和舌头。《象传》说:“感应到自己的面颊、脸颊和舌头”,是放纵口舌言说。上六所处的部位是口。若有别的凭借来实现“咸”,口未必不能使用;但如果只依靠口来实现“咸”,就不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恒卦(第三十二) 上卦为震。巽在下。“恒”:亨通,没有灾咎,利于守正。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恒”就是长久。刚在上而柔在下,雷与风相互配合,顺从而行动,刚柔都相互应合,这就是“恒”。“恒,亨,无咎,利贞”,是说长久地遵循正道。之所以能够“恒”,在于守正。所谓守正,是施行在已经“亨、无咎”之后的。上下尚未交接,恩泽还不深厚,却突然实行守正,这是危险的做法。所以要形成“恒”,开始时必须有办法使其深相通达,最后必须有办法使其大为端正。正当与万物相通时,上下的界限就会有相互交错之处。通过交错而达到亨通,亨通就会喜悦;因为喜悦,所以没有自己的灾咎。没有灾咎之后才守正,守正了才可以“恒”。因此,“恒”不是一日之功,只有长久遵循正道而不急于求成的人才能做到。天地的规律长久运行而不停息;“利有攸往”,是说终结之后还会有开始。万物没有穷尽而不发生变化的。所以“恒”并不是执守一端而永不改变,而是在事物尚未穷尽时及时变化。等到穷尽之后才变化,就会显出变化的形迹;在尚未穷尽时便变化,就没有“变化”这个名称,这就是它所以称为“恒”的原因。因此处在“恒”的时代而说“利有攸往”,是要及时赶在事物尚未穷尽时行动。能够在事物尚未穷尽时前进,终与始就彼此承接,如同圆环没有端点。【校注】①“不变者”:《苏氏易传》没有“者”字,是错误的。日月得到天的运行规律,所以能够长久照耀。所谓“照”,指的是日月;使它们运行的,是天。四时发生变化,却能够长久地生成万物。将要说明恒久不息的道理,于是用日月的运行、四时的变化来说明它,说明要在事物尚未穷尽时及时变化。阳气到达午时,还没有穷尽,阴气却已经产生;阴气到达子时,还没有穷尽,阳气却已经萌发。所以寒暑交替之际,人们能够安然适应;如果等到一方穷尽之后才变化,生物就没有一样能够存活了。【校注】① “明其未穷”:此处《苏氏易传》写作“明及其未穷”,这样解释也说得通。圣人长久遵循正道,于是天下得到教化而成就;观察他所恒守的,天下万物的情状就都可以看见了。不是出于真情实意的事,长久下去就会令人厌倦。《象传》说:雷与风,就是“恒”。君子因此确立不可改变的方向。“雷”“风”并不是天地一贯的常态;天地的变化之所以不是固定不变的,正是因为有“雷”“风”。所以君子效法这一点,以能够变化作为“恒”;虽然确立不可改变的方向,但其道仍然运转不息。初六:深求恒久,守正则凶,没有什么可以有利。《象传》说:“深求恒久”之所以凶,是因为一开始就要求得太深。“恒”的开始,阳应当向下亲近阴,以求得亨通;到了终了,阴应当向下亲近阳,以显示守正。如今九四不向下亲近初六,所以有“深求恒久”的凶。上六不向下亲近九三,所以有“振动求恒”的凶。这两种做法都过分了,只有互换位置才可以。向下沉藏叫“浚”,向上奋动叫“振”。初六因为九四没有向下亲近自己,便求得深藏以远离它,使九四即使在田野中追捕也没有收获,可以说是守正了。然而阴阳闭塞而不能亨通,这不是作为“恒”之始应有的状态,所以说“凶”。开始不能亨通却实行守正,最终必然两方面都失败,所以说“无攸利”。“恒”的开始,应当先求亨通,还不适宜立即守正。九二:悔恨消失。《象传》说:九二“悔亡”,是因为能够长久守中。“艮”与“兑”相合之后才成为“咸”,“震”与“巽”相合之后才成为“恒”。所以各卦没有比“咸”“恒”更吉的,是因为它们能够相合。等到彼此分离而只看自己、看不见对方时,之所以能成为“咸”“恒”的条件就不存在了。因此“咸”“恒”没有完美无缺的爻,其中较好的也不过是“悔亡”。在“恒”的时势中,只有九四适宜向下亲近初六;从初六以上,都以阴向下亲近阳为正。所以九二、九三、六五、上六都不是正位。居中者采用这种做法,还可以“悔亡”;不居中者采用这种做法,就是没有常性的人。所以九三说“不恒其德”。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传》曰:“人而无恒,不可作巫医。”子曰:“不占而已矣。”夫无常之人,与之为巫医且不可,而况可与有为乎?人惟有常,故其善恶可以外占而知,无常之人,方其善也,若可与有为;及其变也,冰解潦竭,而吾受其羞。故与是人遇者,去之吉,贞之吝。善恶各有徒,惟无常者无徒。故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九四居非其位①,而重下初六。初六,其所欲得也,故曰“无禽”;上亢而下沉,欲以获初,难矣。
【校注】
① 居非其位:《苏氏易传》作“怀非其位”,误。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恒”以阴从阳为正,六五下即二,则妇人之正也。九二上从五,则夫子之病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恒”之终,阴宜下阳者也。不安其分而奋于上,欲求有功,而非其时矣。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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遯 卦 (第三十三)
乾上
艮下
“遯”:亨,小利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
阴盛于“否”而至于“剥”,君子未尝不居其间也。“遯”以二阴而伏于四阳之下,阴犹未足以胜阳,而君子遂至于遯。何也?曰:君子之遯,非直弃去而不复救也,以为有亨之道焉。今夫二阴在内,“遯”之主也;其势至锐,而其朋至寡。锐,则其终必胜;寡,则其心常欲得众。君子及其未胜而遯,则阴无与处而思求阳。阴思求阳而后阳可以处,故曰:“遯,亨,遯而亨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时当遯,虽有应,不得不逝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遯”之时义大矣哉!
“浸”而后“长”,则今犹微也。微而忘贞,则废矣。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阴有慕阳之志而不可追,“遯”之象也。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遯”者皆外向,故初六为“尾”。首之所趣①,尾所不能禁也,遯而不能禁,逝者众矣。众逝则我无与处,故危;势不能禁而往迫之,则阳怒而为灾,故不利“有攸往”。
【校注】
① 趣:《苏氏易传》作“趋”,误。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六二“遯”之主,而与五为应,则有以固“执之”矣。方阳之遯,其所以执而留之者,非出于款诚至意,阳不顾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坚者,而又用其黄焉,则忠确之至也。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虽阳,而与阴同体,是为以阴止阳,徒欲止之而无应于上,止之不由其道,盖系之而已。彼欲去矣,而以力系之,我惟无疾而后可,一日有疾,则彼皆舍我而去尔,何则?所以系之者,恃力也。故曰:“畜臣妾,吉。”系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九四有初六之好,舍其好而遯,则“君子吉”,而“小人否”也。
九五:嘉遯,贞吉。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六二,九五配也。舍其配而遯,故曰“嘉遯”。犹惧其怀也,故戒之以“贞吉”。
上九:肥遯,无不利。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无应于下,沛然而去,“遯”之肥也。夫九三牵于二阴而为之止,我不知势之不可以不遯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则上九之“肥遯①”,非独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校注】
① 肥遯:《苏氏易传》无“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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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壮 卦 (第三十四)
震上
乾下
“大壮”:利贞。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以大者为正,天地之至情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所以全其勇、壮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乾”施壮于“震”者也。壮者为羊,所施为藩,故五以二为羊,三以六为藩。以类推之,则初九之壮,施于九四;九四藩决不羸,则初九亦触四之羊也。以其最下而用壮,故曰“壮于趾”。自下之四,故曰“征”。众皆触非其类,已独触其类。触其类,则有孚于非其类矣,不孚于方壮之阳,而孚于已穷之阴,故虽有孚而不免于凶者,其孚穷而不足赖也。
译九三:不能恒守自己的德行,有时会因此承受羞辱;即使守正也会有困难。《象传》说:“不能恒守自己的德行”,就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传》说:“人如果没有恒心,就不能从事巫医。”孔子说:“那就不必占问了。”没有常性的人,和他一起做巫医尚且不可以,何况能和他一起成就事业吗?人只有具有常性,他的善恶才可以从外在表现推知;没有常性的人,正当他行善时,似乎可以和他共事,等到他改变,就像冰融化、水涝干涸一样,而我们反倒承受他的羞辱。所以遇到这种人,离开他就吉利;若要守正相处,就会有困难。善人、恶人各有自己的同类,只有没有常性的人没有同类。所以说:“不能恒守自己的德行,就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 九四:田野中没有禽兽。《象传》说:长久处在不当的位置上,怎么能捕获禽兽呢?九四所居的位置不当,却反复向下牵系初六。初六正是它想得到的对象,所以说“没有禽兽”;自己高居在上而初六沉在下,想要凭此捕获初六,很难做到。【校注】①“居非其位”:《苏氏易传》作“怀非其位”,是错误的。六五:恒守自己的德行,妇人守正则吉,男子守此则凶。《象传》说:“妇人守正则吉”,是因为她一心跟从一个丈夫直到终身;男子应当依据义来裁制行事,反而跟从妇人,就会凶。“恒”以阴跟从阳为正。六五向下亲近九二,就是妇人的正道;九二向上跟从六五,则是男子的弊病。上六:振动求恒,凶。《象传》说:“振动求恒”处在上位,最终会大无功效。“恒”的终了,阴应当向下亲近阳。不安守自己的本分而向上奋动,想要求得功效,但已经不是合适的时机了。所以说“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遯卦(第三十三) 乾在上。艮在下。“遯”:亨通,小有利于守正。《彖传》说:“遯,亨”,是说退避而获得亨通。阴气在“否”卦中盛大,发展到“剥”卦,君子从来没有不处在这种局势之中的。“遯”是两个阴爻潜伏在四个阳爻之下,阴还不足以胜过阳,君子却于是退避了。为什么呢?答道:君子的退避,不是径直舍弃离去、从此不再挽救,而是认为其中有通达的办法。现在两个阴爻在内,是“遯”的主宰;它们的势头非常锐利,但同党极少。势头锐利,最终必然能够取胜;同党少,所以心中常常想要得到众人的支持。君子趁它们尚未取胜时退避,阴爻便没有同类可以相处,只能思求阳爻。阴爻思求阳爻之后,阳爻才可以与之相处,所以说:“遯,亨”,就是退避而获得亨通。刚爻处在正当的位置而有所应合,是随着时势行动。时势既然适合退避,即使有所应合,也不得不离去。“小利贞”,是说阴气渐渐增长。“遯”的时势和意义真是重大啊!先是“渐渐”,然后才“增长”,可见现在仍然微弱。微弱时若忘记守正,就会败亡。《象传》说:天下有山,就是“遯”。君子因此远离小人,不憎恶他们,却以严正自守。山有想要登临天空却无法达到的意思,阴有仰慕阳而无法追随的意愿,这就是“遯”的象。初六:退避落在最后,危险;不要有所前往。《象传》说:“退避落在最后”之所以危险,是说只要不前往,又有什么灾祸呢?“遯”卦中的各爻都趋向外方,所以初六是“尾”。首部所趋向的方向,是尾部无法阻止的;既然退避而不能阻止,离去的人就多了。众人离去后,我便没有同类可以相处,所以危险;既然形势不能阻止他们,却还要前往逼迫他们,就会激怒阳而造成灾祸,所以不利于“有所前往”。【校注】①“趣”:《苏氏易传》作“趋”,是错误的。六二:把它抓住,用黄牛皮牢牢捆住,没有谁能够挣脱。《象传》说:抓住并使用黄牛皮,是为了坚定自己的意志。六二是“遯”的主爻,又与六五相应,因此有办法把它牢牢“抓住”。阳爻正要退避时,想要抓住并留住它,如果不是出于真诚深厚的情意,阳爻不会回头顾念,所以必须像牛皮那样坚韧,并且还要用黄色,这才是忠诚坚定到了极点。九三:被牵系而退避,有疾病,危险;蓄养臣妾则吉。《象传》说:“被牵系而退避”之所以危险,是因为会有疾病和困惫;“蓄养臣妾则吉”,说明这种做法不能用于大事。九三虽然属阳,却与阴同体,这是用阴来阻止阳,只想阻止它,却没有与上方相应;阻止它又不遵循正道,大概只是把它牵系住罢了。对方想要离去,却用力量把它牵住,我只有没有疾病时才能这样做;一旦有一天患病,对方就会全都舍弃我而离去。为什么呢?因为牵系对方所凭借的是力量。所以说:“蓄养臣妾则吉。”牵系,是蓄养臣妾的办法,却不是蓄养君子的办法。九四:舍弃所爱而退避,君子这样做吉利,小人这样做则闭塞。《象传》说:君子能够舍弃所爱而退避,小人却不能。九四与初六有情好,舍弃这份情好而退避,君子这样做就吉利,小人这样做则会闭塞。九五:美善地退避,守正则吉。《象传》说:“美善地退避而守正则吉”,是为了端正自己的志向。六二与九五是配偶。舍弃配偶而退避,所以说“美善地退避”。但仍担心他心中有所牵挂,所以用“守正则吉”来告诫他。上九:宽裕从容地退避,没有什么不利。《象传》说:“宽裕从容地退避,没有什么不利”,是因为没有任何疑虑。下方没有相应的对象,畅快地离去,这就是“遯”的宽裕。九三被两个阴爻牵制而阻止退避,我不知道形势已经不可能不退避,却还阻止它,这并不是有利的做法;那么上九的“宽裕退避”,不只是为了使自己有利,也是为了使九三有利。【校注】①“肥遯”:《苏氏易传》没有“肥”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壮卦(第三十四) 震在上。乾在下。“大壮”:利于守正。《彖传》说:“大壮”,就是大的力量强盛。刚健而行动,所以强盛。“大壮,利贞”,大的就是正;正大之道确立,天地的真实情状就可以看见了。把大的力量视为正道,是天地最真实的情意。《象传》说:雷在天上,就是“大壮”。君子因此不合礼的事就不去做。这是为了保全他的勇气和强壮。初九:强盛用于脚趾,出征则凶,但确有诚实可信之处。《象传》说:“强盛用于脚趾”,他的诚信已经走到穷尽。“乾”把强盛施加给“震”。强盛的一方比作羊,所施加的对象比作藩篱,所以六五把九二看作羊,九三把上六看作藩篱。依此类推,初九的强盛施加于九四;九四的藩篱已经破裂而不能困住羊,所以初九也触犯了九四所代表的羊。因为它处在最下方却使用强力,所以说“强盛用于脚趾”。从下方前往九四,所以说“出征”。众爻都触犯了与自己不同类的对象,唯独它触犯了与自己同类的对象。触犯同类,就会对异类产生诚信;它不信任正当强盛的阳,却信任已经穷尽的阴,所以虽然有诚信,却仍不免于凶,因为这种诚信已经穷尽,不足以依赖。
九二: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初九以触阳“凶”,九三以独阴“厉”,皆失中者也。九二之于五也,进不触之,退不助之,安贞而已,中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羊”,九三也;“藩”,上六也,“羸”,废也。九三之壮施于上六。上六,穷阴也;九三,壮阳也。以壮阳触穷阴,其势若易易然①。然而阳壮则轻敌,阴穷则深谋,故小人以是为壮,而君子以是为罔已也。以阳触阴,正也;而危道也。是以君子不触也。
【校注】
① 易易然:《苏氏易传》无“然”字,误。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九四有藩,是以知初九之触也,欲进而消二阴者①。九四之“贞吉”也,外有二阴之敌,而内有初九之触,此九四之所以有“悔”也。忿其触而羸其角,则是敌未亡而内自战,四以是为病也,故见触不校,即而怀之。以为其徒,则可以“悔亡”,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与之輹”。九四自决其藩,而不以羸初九之角,则向之触我者止而为吾用,适所行以壮吾輹尔。临敌而輹壮,可以往矣。
【校注】
① 消二阴:《苏氏易传》作“消二阳”,误。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羊”,九二也;六五者,九二施壮之地也。以阴居阳则不纯乎阴,有志于助阳矣。是以释九二之羊而纵之,故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人皆为藩以御羊,而已独无有,岂非易之至也歟?有藩者,羸其角;而易者丧之,羸其角者“无攸利”,则丧之者“无悔”,岂不明哉!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羊”,九三也;“藩”,上六也。自三言之,三不应触其藩;自上言之,上不应羸其角。二者皆不计其后而果于发者,三之触我,我既已罔之矣,方其前“不得遂”,而退不得释也,岂独羊之患,虽我则何病如之?且未有羊羸角而藩不坏者也,故“无攸利”,均之为不利也,则以知难而避之,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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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卦 (第三十五)
离上
坤下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晋”以“离”为君,“坤”为臣。“坤”之为物广大博厚,非特臣尔,乃诸侯也。故曰“康侯”,君以是安诸侯也。夫“坤”顺而“离”明,以顺而进,趋于明,无有逆而不受者,故曰“锡马”。马所以进也,锡之马而使蕃之,许其进之甚也。一日三接,喜其来之至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三阴皆进而之“离”,九四居于其冲,欲并而有之,众之所不与也。初六有应于四,将以众适四,故进而众摧之也。夫初六之适四,正也;其以众适四,不正也。已独行而不以众,则得其正矣,故曰“贞吉”。我虽正矣,而众莫吾信,故“裕”之而后“无咎”。裕之而后无咎者,众未肯受吾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将进而之五,而四欲得之,故“晋如,愁如”。我守吾正,虽四为拒,不能终闭也,故受福于王母。六五之谓王母也,以其为王母,故二虽阴,亦可得而归之矣。
六三:无允,悔亡。
《象》曰:“无允”之,志上行也。
将适上九而近于四,悔也。虽与之近,而众信其不与也,故“悔亡”。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求得而未必能者,鼫鼠也。六二、六三,非其所当得也。因其过我欲兼有之,而众不听,故曰“晋如,鼫鼠”。九四之有初六,正也;非其正者,固不可得矣。而正者犹危,则位不当之故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四夺其与,悔也。然而众不与四,是以“悔亡”。夫以五之尊而下与四争,其所附则陋矣,故虽失所当得,“勿恤”,而往则吉。夫下与四争,必来;来者争也,则往者不争之至也。五犹不争,而四何敢不置之?故其所失,终亦必得而已矣。苟终于得,则其不争,非独四之利也。
译九二:守正则吉。《象传》说:“九二守正则吉”,是因为它居中。初九因为触犯阳而凶,九三因为独自面对阴而危险,都是失去中道。九二对九五,前进不去触犯它,后退也不去帮助它,只是安守正道,这就是居中。九三:小人使用强力,君子却认为这是罗网;守正也有危险。公羊撞击藩篱,角被困住。《象传》说:“小人使用强力”,君子却把它看作罗网。“羊”是九三,“藩”是上六,“羸”就是受困、败坏。九三的强力施加于上六。上六是穷尽的阴,九三是强盛的阳。以强盛的阳去撞击穷尽的阴,形势似乎非常容易。然而阳强盛就会轻视敌人,阴穷尽却会深谋远虑,所以小人把这种做法看作强盛,君子却认为这只是陷阱。以阳触犯阴,虽然合乎正理,却也是危险的道路。因此君子不去触犯。【校注】①“易易然”:《苏氏易传》没有“然”字,是错误的。九四:守正则吉,悔恨消失。藩篱破裂而不受困,强盛如大车的车轴。《象传》说:“藩篱破裂而不受困”,是说还可以向前进取。九四有藩篱,因此知道初九会来触犯,便想前进而消除两个阴爻。九四之所以说“守正则吉”,是因为外有两个阴爻作为敌人,内有初九来触犯,这就是九四产生“悔”的原因。如果因恼怒初九的触犯而困住它的角,就会变成敌人尚未消灭,内部却先发生争斗;九四把这看作祸患,所以见到触犯也不计较,反而亲近并接纳它。把它作为自己的同类,就可以“悔亡”,所以说“藩篱破裂而不受困,强盛如大车的车轴”。九四自行破除藩篱,不去困住初九的角,那么先前触犯自己的力量就会停止敌对而为自己所用,正好用来增强自己的车轴。面对敌人而车轴强健,就可以前进了。【校注】①“消二阴”:《苏氏易传》作“消二阳”,是错误的。六五:在平易之地丧失羊,没有悔恨。《象传》说:“在平易之地丧失羊”,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羊”是九二;六五是九二施展强力的地方。以阴居阳位,就不是纯粹的阴,已经有志于帮助阳。因此它释放九二这只羊,使它放任而去,所以说:“在平易之地丧失羊,所处的位置不当。”人人都设置藩篱来防御羊,唯独它没有藩篱,难道不是最平易的吗?有藩篱的,会困住羊的角;平易的地方则使羊丧失。困住羊角者“无攸利”,那么使羊丧失者便“无悔”,这不是很清楚吗?上六:公羊撞击藩篱,不能后退,也不能前进。没有什么有利;处境艰难时知道退避则吉。《象传》说:“不能后退,也不能前进”,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处境艰难时知道退避则吉”,是说灾咎不会长久。“羊”是九三,“藩”是上六。从九三来说,九三不应当去撞击上六的藩篱;从上六来说,上六也不应当困住九三的角。两者都没有考虑后果便果断发动:九三来撞击我,我已经把它视为罗网;正当它向前不能前进、向后也不能脱身时,难道只是羊遭受祸患吗?即使是我,又有什么祸患能比这更大呢?况且从来没有羊的角被困住而藩篱不毁坏的。因此说“无攸利”,两方面都归于不利;既然如此,能够知道艰难而避开它,就称为“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晋卦(第三十五) 离在上。坤在下。“晋”:康侯得到赏赐的马匹,使马繁殖增多,一天之内三次接见。《彖传》说:“晋”就是前进。光明从地上升起,顺从而依附于大明,柔顺者前进而上行。因此说“康侯得到赏赐的马匹,使马繁殖增多,一天之内三次接见”。“晋”以“离”为君,以“坤”为臣。“坤”所象征的事物广大、博厚,不只是臣,还是诸侯。所以说“康侯”,君主凭借它来安定诸侯。坤顺而离明,顺从地前进,趋向光明,没有违逆而不被接纳的,所以说“赏赐马匹”。马是用来前进的,赏赐马匹并让它们繁殖,是极力允许它前进。一天之内三次接见,是欣喜它到来的极点。《象传》说:光明从地上升起,就是“晋”。君子因此自己彰明光明的德行。初六:前进的样子,又受到摧抑;守正则吉。没有人相信自己,宽裕以待,则没有灾咎。《象传》说:“前进又受到摧抑”,是说独自奉行正道;“宽裕以待则无咎”,是因为还没有受到任命。三个阴爻都前进而趋向“离”,九四处在它们正面,想要把它们一并据为己有,因此众爻都不赞同。初六与九四有应,想带着众阴一起归附九四,所以一前进就受到众爻摧抑。初六单独归附九四是正当的,带着众阴一起归附九四却不正当。如今独自前行而不带众阴,就得到了正道,所以说“守正则吉”。我虽然正当,但众人没有一个相信我,所以要宽裕地等待,之后才“无咎”。之所以要宽裕等待后才没有灾咎,是因为众人还不肯接受我的命令。六二:前进的样子,又忧愁的样子;守正则吉。接受这大的福分,来自王母。《象传》说:“接受这大的福分”,是因为居中而且守正。六二将要前进而趋向六五,九四却想得到它,所以说“前进而忧愁”。我守住自己的正道,虽然九四加以阻挡,却不可能永远闭塞我,所以能够从王母那里得到福分。六五就是所谓王母;因为把六五视为王母,所以六二虽然属阴,也可以归附于它。六三:没有得到信任,悔恨消失。《象传》说:“没有得到信任”,是因为志向在于向上行进。将要趋近上九而又接近九四,所以有悔。虽然与九四接近,但众人都相信他不会归附九四,因此“悔亡”。九四:晋进如同鼫鼠,守正也有危险。《象传》说:“如鼫鼠般守正而有危险”,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想要得到却未必能够得到的,就是鼫鼠。六二、六三,并不是九四应当得到的。九四趁它们经过自己面前,想要一并占有,但众人不听从,所以说“晋如,鼫鼠”。九四拥有初六,是正当的;至于不正当的,本来就不可能得到。然而即使是正当拥有的仍然危险,这是因为所处位置不当。六五:悔恨消失。不必忧虑得失,前往则吉祥,没有什么不利。《象传》说:“不必忧虑得失”,前往会有喜庆。九四夺取六五所亲附的人,这是悔恨的原因。然而众人不归附九四,所以说“悔亡”。六五以尊贵的身份反而降下身来同九四争夺,那样一来自己所依附的对象就太卑陋了。因此,即使失去了本来应当得到的,也“不必忧虑”,前往反而吉祥。向下同九四争夺的人,一定会来;来的人是在争夺,那么前往的人就是极其不争。六五尚且不争,九四又怎么敢不把它放下呢?所以六五所失去的,最终也一定会得到罢了。如果最终能够得到,那么这种不争就不只是对九四有利。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刚之上穷者,角也。“晋其角”者,以是为晋也。以角为晋,必有所用其触。三,吾应也①;而四闭之,则上九之所伐者,四也。四与上同体,故为邑也。邑人而闭吾应,无以令之而至于用兵,道不光矣。此正也,而吝道也。故知戒于危,然后其吉,可以无咎。
【校注】
① 吾应也:《苏氏易传》作“五应也”,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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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夷 卦 (第三十六)
坤上
离下
“明夷”:利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王弼曰:显明于外,乃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明夷”之主在上六。二与五,皆其用事之地。而九三势均于其主,力足以正之,此三者皆有责于“明夷”之世者也。夫君子有责于斯世,力能救则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则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则君子不敢辞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责必有以塞之,无责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无责于斯世,故近者则入腹获心“于出门庭”,而远者则行不及食也。“明夷”者,自“夷”以全其明也,将飞而举其翼,必见縻矣,故“垂其翼”,所以示不飞之形也。方其未去也,“垂其翼”,缓之至也;及其去也,三日不遑食,亟之至也。是何也?则惧不免也。“明夷”之主,既已失其民矣,我有所适,所适必其敌也。去主而适敌,主且以我为谋之,故曰“主人有言”。“主人”,上六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爻言左右,犹言内外也。在我之上,则于我为左矣。“明夷”之世,“坤”,君也,而将废也。“离”,臣也,而方壮也。自“离”言之,“坤”之废,左股之伤也。六二忠顺之至,故往用拯之,爱其忠而忧其不济也。故戒之曰:徒往不足拯也。马壮而后吉,马所以载伤者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二所居者顺①,而不失人臣之则,故可以拯不明之君。有功而不见疑,是以吉也。至于九三,其势逼矣。虽欲拯之而不可得,故“南狩”以正之。“明夷”始自晦也,“南狩”,发其明之地也。以阳用阳,戒在于速,故“大首”既获,则“不可疾贞”。
【校注】
① 所居者顺:《苏氏易传》作“所居顺”,误。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近不明之君,而位非用事之地,虽以逊免可也。是故“入其左腹,获其心意”,而君子莫之咎者,以去其门庭之速也。君子之居此,惧不免尔。既免,未有不去者;既免而不去,怀其门庭,将以有求,则吾罪大矣。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则势不敌,救之则力不能,去之则义不可,此最难处者也。如箕子而后可,箕子之处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者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後入于地”,失则也。
六爻皆晦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言其实晦非有托也。明而晦者,始晦而终明;不明而晦者,强明而实晦,此其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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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人 卦 (第三十七)
巽上
离下
译上九:晋进到了角端,只能用来讨伐自己的邑,虽有危险而最终吉祥、没有灾咎,守正却有遗憾。《象传》说:“只能用来讨伐自己的邑”,是因为正道还没有发扬光大。刚健处在最上而走到穷尽,就是角。“晋其角”,是把处在角端当作晋进。把到达角端当作晋进,就必然要运用它的触击之力。九三是我的应爻①,但九四把它阻隔了,因此上九所要讨伐的就是九四。九四与上九同属一个卦体,所以称为邑。邑中之人阻隔我的应爻,使我无法命令它前来,以至于要动用兵力,正道就没有发扬光大。这件事虽合乎正道,却是令人遗憾的做法。所以必须知道在危险中戒慎,然后才能获得吉祥,并且可以没有灾咎。【校注】①“吾应也”:《苏氏易传》作“五应也”,错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夷卦(第三十六) 上卦为坤 下卦为离 “明夷”:适宜在艰难中守正。《彖传》说:光明进入地下,就是“明夷”。内在文明而外在柔顺,以此来承受大难,文王就是这样做的。“适宜在艰难中守正”,是说隐藏自己的光明。身处内在的危难之中却能够端正自己的志向,箕子就是这样做的。《象传》说:光明进入地下,就是“明夷”。君子因此治理众人,运用晦暗来彰显光明。王弼说:把光明显露在外面,正是应当避开的。初九:光明受到伤害而飞翔,垂下自己的翅膀。君子要出行,竟然三日顾不上吃饭。有所前往,主人会对他有所责言。《象传》说:“君子要出行”,按道义来说是不应当进食的。“明夷”的主爻在上六。六二与六五,都是它发挥作用的地方;而九三与它的主爻势力相当,力量足以匡正它。这三爻在“明夷”之世都有责任。君子对这个时代负有责任,力量能够挽救就去挽救,六二所说的“用拯”就是这样;力量能够匡正就去匡正,九三所说的“南狩”就是这样。既不能挽救,又不能匡正,那么君子也不敢推辞自身的耻辱,以求私自保全自己,六五所说的“箕子”就是这样。君子处在“明夷”之世,有责任就一定设法尽到责任;没有责任,就一定设法保全自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对这个时代没有责任,所以近处的便进入腹中、获得其心意,然后“走出门庭”;远处的则赶着离去,甚至来不及吃饭。“明夷”,是通过自我受伤害来保全自己的光明。将要飞起而展开翅膀,必然会被拘系,所以“垂其翼”,是用来显示自己不飞的样子。正在尚未离去时,垂下翅膀,是极其缓慢;到了离去时,三日顾不上吃饭,是极其急迫。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害怕不能逃脱。“明夷”的主爻已经失去了民众,我若有所投奔,所投奔的必然是它的敌人。离开主人而投奔敌人,主人将会把我当作谋害自己的人,所以说“主人有言”。“主人”,就是上六。六二:光明受到伤害,伤在左腿;使用强壮的马来救助,吉祥。《象传》说:六二之所以吉祥,是因为顺从而又合乎法则。爻辞所说的左右,就像所说的内外一样。位于我上方,对我来说就是左方。在“明夷”之世,“坤”是君主,却将要被废黜;“离”是臣下,正处于强盛之时。从“离”来说,“坤”的衰败,就像左腿受伤。六二极其忠诚顺从,所以前往救助它,是因为爱惜它的忠诚,又担忧它不能成功。因此告诫它说:只是前往还不足以救助它,必须等马强壮之后才吉祥;马是用来载运伤者的。九三:光明受到伤害,在南方出征,擒获敌人的首领;不可急于守正。《象传》说:“南狩”的志向,最终会获得大的收获。六二所处的位置是顺从的①,并且没有失去人臣的法则,所以可以救助昏暗的君主。立了功又不被怀疑,因此吉祥。至于九三,它的势力已经逼近。虽然想要救助君主,却无法做到,所以通过“南狩”来匡正他。“明夷”开始于光明被遮蔽,“南狩”则是到达显发光明的地方。以阳爻运用阳刚之力,戒忌在于急速,所以大首领已经擒获之后,就“不可急于守正”。【校注】①“所居者顺”:《苏氏易传》作“所居顺”,错误。六四:进入左腹,获得明夷之心意;于是走出门庭。《象传》说:“进入左腹”,是获得了它的心意。接近昏暗的君主,但所处的位置不是掌权办事之地,即使凭借谦逊退让而得以逃脱也是可以的。因此说“进入他的左腹,获得他的心意”,而君子没有因此获罪,是因为他迅速离开了门庭。君子处在这种位置,只怕不能逃脱罢了。既然已经逃脱,就没有不离去的;既然逃脱却不离去,还留恋他的门庭,想要有所求取,那我的罪过就大了。六五:箕子的明夷,适宜守正。《象传》说:箕子的守正,说明光明不可以熄灭。六五对于上六来说,若加以匡正,势力又敌不过它;若加以救助,力量又做不到;若离开它,按道义又不可以,这是最难处理的处境。像箕子那样才可以做到。箕子处在这种处境中,身体可以受辱,但他的“光明不可以熄灭”。上六:不是光明而是昏暗,起初登上天空,后来落入大地。《象传》说:“起初登上天空”,照耀四方诸国;“后来落入大地”,是失去了法则。六爻都处在昏暗之中,但造成昏暗的原因不同:从六五以下,是本来有光明而后隐藏光明;像上六,则是本来没有光明而陷入昏暗。所以说“不明晦”,意思是它实际上就是昏暗,并没有什么可凭借的东西。有光明而后隐藏光明的,开始昏暗而最终光明;没有光明而陷入昏暗的,是表面强作光明而实际上昏暗,这就是二者的区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人卦(第三十七) 上卦为巽 下卦为离
“家人”: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
谓二也。
男正位乎外。
谓五也。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之所以盛者,风也;火盛而风出焉。家之所以正者,我也;家正而我与焉。
初九:闲有家,悔亡。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家人之道,宽则伤义,猛则伤恩。然则是无适而可乎?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至矣,言之有物也,行之有恒也!虽有悍妇、暴子弟,莫敢不肃然,而未尝废恩也,此所以为至也。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曝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如是,何闲之有?初九用刚于家之始,九三用刚于家之成,是以皆有悔也。夫所以至于“闲”者?惟德不足故也。德既不足,而又忘闲焉,则志变矣。及其未变而闲之,故“悔亡”。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有中馈,无遂事,妇人之正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以阳居阳,过于用刚,故悔且危也。人见其悔且危也,而矫之以宽,则家败矣。故告之以斯人之终吉,戒之以失节之终吝。
六四: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家人”有四阳二阴,而阴皆不失其位,以听于阳。阳为政而阴听之,家欲不治不可得也。富者治之极也,故六二“贞吉”,其治也;六四“富家”,其极也。以治极致富,则其富可久,此之谓“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假”,至也。王至有家,则是家也大矣。王者以天下为一家,“家人”之家近而相渎,天下之家远而相忘,知其患在于相渎也,故推严别远以存相忘之意,知其患在于相忘也。故简易“勿恤”,以通相爱之情。“家人”四阳,惟九五有人君之德,故称其德、论天下之家焉。君臣欲其如父子,父子欲其如君臣,圣人之意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上九之所信者,三也。家人之无应者,惟三与上而已。人皆刚柔相与,而己独两刚相临①,是以终身不忘畏也。畏威如疾,民之上也,故畏人者人亦畏之,慢人者人亦慢之,此之谓“反身”。凡言终者,其始未必然也,“妇子嘻嘻”,其始可乐;“威如之吉”其始苦之。
【校注】
① 而己独两刚相临:《苏氏易传》作“而已独两刚相临”,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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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 卦 (第三十八)
离上
兑下
译“家人”:女子守正有利。《彖传》说:“家人”卦,女子在内处于正当的位置。指六二。男子在外处于正当的位置。指九五。男女各自处在正当的位置,是天地间的大义。家人之中有尊严严正的君长,说的就是父母。父亲尽父亲的职责,儿子尽儿子的职责,兄长尽兄长的职责,弟弟尽弟弟的职责,丈夫尽丈夫的职责,妻子尽妻子的职责,家庭之道就端正了。家庭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象传》说:风从火中产生,就是“家人”。君子因此说话有实际内容,行为有恒常准则。火之所以旺盛,是因为有风;火旺盛了,风也就从中产生。家庭之所以端正,是因为我自身;家庭端正了,我也就参与其中。初九:防范治理家庭,悔恨消失。《象传》说:“防范治理家庭”,是说志向还没有改变。治家的道理,宽缓就会损伤义,严猛就会损伤恩。那么,难道就没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办法吗?回答说:“君子说话有实际内容,行为有恒常准则。”这就达到极点了:说话有实际内容,行为有恒常准则!即使有强悍的妇人、暴戾的子弟,也没有谁敢不肃然敬畏,但又从未废弃恩爱,这就是治家达到极点的地方。曾子说:“君子所看重的道有三点:举止容貌庄重,就能远离轻慢;端正脸色,就能接近诚信;说话的声气平和,就能远离鄙陋和乖违。”做到这样,还需要什么防范呢?初九在家庭的开始阶段使用刚强,九三在家庭已经形成时使用刚强,所以都有悔恨。之所以需要“防范”,只是因为德行不足。德行既然不足,又忘记了防范,志向就改变了。在志向尚未改变时加以防范,所以“悔亡”。六二:没有什么事情由她完成,在家中主持饮食,守正则吉祥。《象传》说:六二之所以“吉”,是因为顺从而又柔顺。主持家中的饮食,而不专擅完成外在事务,这是妇人的正道。九三:治家过于严厉,虽有悔恨和危险,最终吉祥。妇人和孩子嬉笑放纵,最终会有遗憾。《象传》说:“治家过于严厉”,还没有失去正道;“妇人和孩子嬉笑放纵”,是失去了治家的节度。以阳爻居阳位,过度使用刚强,所以有悔恨并且危险。人们看到他既有悔恨又有危险,便用宽松来矫正他,那样家庭就会败坏。因此先告诉他这样做最终会吉祥,又告诫他失去节度最终会有遗憾。六四:使家庭富裕,大吉祥。《象传》说:“使家庭富裕而大吉”,是因为顺从并且处在适当的位置。“家人”卦有四个阳爻、两个阴爻,阴爻都没有失去自己的位置,并且听从阳爻。阳爻主持政事,阴爻听从它,家庭想要治理不好也是不可能的。富裕是治理达到极点的表现,所以六二说“守正则吉”,是说家庭得到治理;六四说“富家”,是说治理达到极点。因为治理达到极点而导致富裕,这种富裕可以长久,这就叫“大吉”。九五:君王来到自己的家中,不必忧虑,吉祥。《象传》说:“君王来到自己的家中”,彼此交相亲爱。“假”是到达的意思。君王到达有家之处,那么这个家就广大了。君王把天下看作一个家庭;“家人”卦所说的家庭彼此接近而容易互相轻慢,天下这个家庭彼此相距遥远而容易互相遗忘。知道彼此轻慢的祸患,所以推行严肃的区别、保持远近,以保存彼此不相遗忘的意义;知道彼此遗忘的祸患,所以采用简易的办法,说“不必忧虑”,以沟通彼此相爱的情感。“家人”卦的四个阳爻中,只有九五具有人君的德行,所以称说它的德行,讨论天下这个大家庭。君臣希望彼此如同父子,父子希望彼此如同君臣,这是圣人的用意。上九:内心诚信,威严如常,最终吉祥。《象传》说:“威严如常”之所以“吉”,说的是反求自身。上九所信任的是九三。家人卦中没有应爻的,只有九三与上九而已。众人都是刚柔相互亲和,唯独自己处在两个刚爻相对的位置①,因此终身不能忘记敬畏。把敬畏威严看得像害怕疾病一样,是百姓处于上位的情形;所以敬畏他人的人,也会得到他人的敬畏;轻慢他人的人,也会受到他人的轻慢,这就叫“反身”。凡是爻辞说“终”的,开始时未必就是这样。“妇子嘻嘻”开始时可能令人快乐;“威如之吉”开始时却会使人感到痛苦。【校注】①“而己独两刚相临”:《苏氏易传》作“而已独两刚相临”,错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睽卦(第三十八) 上卦为离 下卦为兑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谓五也。
是以“小事吉”。
有“同”而后有“睽”。“同”而非其情,“睽”之所由生也。“说”之丽“明”,柔之应刚,可谓“同”矣,然而不可大事者,以二女之志不同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人苟惟“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睽”之足以有为,若是必“同”。是以自其“同”者言之,则二女同居而志不同,故其吉也小;自其“睽”而“同”者言之,则天地“睽”而其事“同”,故其用也大。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同而异”,晏平仲所谓“和”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睽”之不相应者,惟初与四也。初欲适四而四拒之,悔也。四之拒我,逸“马”也,“恶人”也。四往无所适,无归之马也。马逸而无归,其势自复;马复,则“悔亡”矣。人惟好同而恶异,是以为“睽”。故美者未必婉,恶者未必狠,从我而来者未必忠,拒我而逸者未必贰。以其难致而舍之,则从我者皆吾疾也,是相率而入于咎尔。故“见恶人”,所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主”,所主也。有所适,必有所主。九二之进,则主五矣。“巷”者,二五往来相从之道也。使二决从五,则见主于其室;五决从二,则见主于其门。所以相遇于巷者,皆有疑也。何疑也?疑四之为寇也。然而犹可以“无咎”者,皆未失相从之道也,特未至尔。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三非六之所宜据,譬之乘舆而非其人也。非其人而乘其器,无人则肆,有人则怍矣。故六三见上九,曳其轮而不进,击其牛而去之。夫六三配上九,而近于九四,九四其寇也,无所应而噬之,未达于配而噬于寇,是以“天且劓”也。乘非其位而汙非其配,可以获罪矣,然上九犹脱弧而纳之,上九则大矣。有是大者容之,故“无初有终”。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之世,阳惟升,阴惟降。九二升而遇五,故为遇主;九四、上九升而无所遇①,故为“睽孤”。元夫,初九也。夫两穷而后相遇者,不约而交相信,是以虽危而“无咎”也。
【校注】
① 九四、上九升而无所遇:《苏氏易传》无“上九”,误。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六五之配,九二也;九二之“宗”,九四也。二与四同功,故亦曰“宗”。“肤”,六三也,自五言二之宗,故曰“厥宗”。六五之所以疑而不适二者,疑四之为“寇”也,故告之曰:四已噬三矣。夫既已噬三,则不暇寇我;我往从二,何咎之有?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後说之弧。匪寇,无媾;往,遇雨则吉。
《象》曰:“遇雨”之“吉”,无疑亡也。
上九之所见者,六三也。汙非其配,“负涂”之豕也。载非其人,“载鬼”之车也。是以张弧而待之,既而察之曰:是其所居者不得已,非与寇,为媾者也,是以说弧而纳之,阴阳和而雨也。天下所以“睽”而不合者,以我求之详也;夫苟求之详,则孰为不可疑者?今六三之罪,犹且释之;“群疑”之“亡”也,不亦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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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 卦 (第三十九)
坎上
艮下
译“睽”:小事吉祥。《彖传》说:“睽”卦,火向上运动,泽向下运动;两个女子同居一处,但她们的志向并不相同。喜悦而依附于光明,柔爻前进而向上运行,处在中位而与刚爻相应。指九五。所以说“小事吉祥”。先有“同”,然后才有“睽”。表面相同而感情并不相同,就是“睽”产生的原因。“说”依附于“明”,柔爻与刚爻相应,可以说是“同”了;然而不能做大事,是因为两个女子的志向不同。天地彼此背离,但所成就的事却相同;男女彼此背离,但志向却相通;万物彼此背离,但所成就的事却相类似。“睽”这一时势的作用真是太大了!人如果只知道相同,像这样必然会走向背离;人如果知道背离也足以有所作为,像这样必然会趋于相同。因此,从相同的一面来说,两个女子同居而志向不同,所以它所带来的吉祥较小;从由背离而走向相同的一面来说,天地彼此背离而所成就的事相同,所以它的作用很大。《象传》说:上面是火,下面是泽,就是“睽”。君子因此能够求同存异。“求同存异”,就是晏平仲所说的“和”。初九:悔恨消失。马跑失了,不必追赶,它会自行回来。接见恶人,没有灾咎。《象传》说:“接见恶人”,是为了避开灾咎。“睽”卦中没有相应关系的,只有初九和九四。初九想要投奔九四而九四拒绝它,这是悔恨。九四拒绝我,就是逃走的“马”,也是“恶人”。九四前往却无处可去,是一匹无所归依的马。马逃走而无处归依,势必自行返回;马返回,悔恨就消失了。人只是喜欢相同而厌恶不同,所以才形成“睽”。因此,美好的人未必婉顺,恶劣的人未必凶狠;顺从我而来的人未必忠诚,拒绝我而逃走的人未必怀有二心。如果因为难以招致就舍弃它,那么顺从我的人反而都会成为我的祸患,这样就会相互带领着陷入灾咎。所以“接见恶人”,正是为了“避开灾咎”。九二:在小巷中遇见主人,没有灾咎。《象传》说:“在小巷中遇见主人”,还没有失去相互依从的正道。“主”是所归属、所依从的人。有所投奔,就一定有所归属。九二前进,所归属的就是九五。“巷”是六二与九五往来相互跟随的道路。假如九二决意跟从九五,就会在九五的屋内与它相见;假如九五决意跟从九二,就会在九二的门前与它相见。之所以在小巷中相遇,都是因为有所疑虑。疑虑什么呢?疑虑九四会成为寇敌。然而仍然可以“无咎”,是因为彼此相从的正道都还没有失去,只是尚未真正到达罢了。六三:看见车子被拖住,拉车的牛也被牵制。那个人头上受髡刑,鼻子又被割去;开始不好,最终有好的结果。《象传》说:“看见车子被拖住”,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开始不好,最终有好的结果”,是因为遇到了刚爻。六三并不是六阴爻适宜占据的位置,就像乘坐车子却不是适合乘车的人。不是合适的人却乘坐相应的器物,没有人在旁边时就会放肆;有人在旁边时就会惭愧。因此六三看见上九,上九拖住车轮使它不能前进,又击打拉车的牛使它离去。六三与上九相配,却接近九四;九四是它的寇敌。六三没有应爻可以依靠,反而被九四咬伤;尚未到达相配的位置就先被寇敌咬伤,所以说“头上受髡刑而且鼻子被割去”。乘坐不合自己位置的车,又玷污了不属于自己的配偶,本来可以获罪;然而上九仍然解下弓弦、接纳它,上九的气量就很大。有这样宽大的气量来容纳它,所以“开始不好,最终有好的结果”。九四:处在睽离而孤独的状态,遇到元夫。彼此以诚信相交,虽有危险,但没有灾咎。《象传》说:“彼此以诚信相交”而“没有灾咎”,是说志向得以实现。在“睽”的时代,阳爻只向上升,阴爻只向下降。九二上升而遇到九五,所以说“遇主”;九四、上九上升却没有遇到对象①,所以说“睽孤”。元夫,就是初九。两个处于穷困之地的爻,后来相遇,虽然没有约定却彼此信任交往,因此虽有危险而“无咎”。【校注】①“九四、上九升而无所遇”:《苏氏易传》没有“上九”,错误。六五:悔恨消失。它的同宗九四已经咬住六三,前往又有什么灾咎呢?《象传》说:“它的同宗咬住六三”,前往会有喜庆。六五所配的是九二;九二的“宗”是九四。九二与九四功用相同,所以也称为“宗”。“肤”指六三;从六五来看九二的宗爻,所以说“厥宗”。六五之所以疑虑而不投奔九二,是怀疑九四会成为“寇”。因此告诉它说:九四已经咬住六三了。既然已经咬住六三,就没有空闲来侵害我;我前往跟从九二,又有什么灾咎呢?上九:处在睽离而孤独的状态,看见猪背上沾满泥土,车上载着一车鬼怪;起初张弓准备射它,后来解下弓弦。不是寇敌,而是来求和;前往后遇到雨,就吉祥。《象传》说:“遇到雨”之所以“吉”,是因为各种疑虑都消除了。上九所看见的是六三。六三玷污了不属于自己的配偶,就像“背负泥土”的猪;乘坐不属于自己的位置,就像“载着鬼怪”的车。因此上九张弓等待它,后来仔细观察后说:它所处的位置是出于不得已,并不是同寇敌交往、来求和的人。因此解下弓弦而接纳它,阴阳和合便下起雨来。天下之所以彼此背离而不能相合,是因为我们考察得过于细密;如果一定要细察,那么谁是不可疑的呢?如今连六三的罪过尚且可以释放,各种疑虑的消除,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蹇卦(第三十九) 上卦为坎 下卦为艮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艮”,东北也;“坎”,北也。难在东比,则西南者无难之地也。君子将有意乎犯难以靖人,必先靖其身,是故立于无难之地,以观难之所在,势之可否,见可而后赴之,是以往则“得中”也。难之所在,我亦在焉,则求人之不暇,其道穷矣。然此非为大人者言也,初六、九三、六四、上六,皆因其势之远近、时之可否以断其往来之吉凶,故西南之利、东北之不利,为是四者言也。若九五之大人则不然。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当位”而正,五也;五之谓“大人”。大人者不择其地而安,是以立于险中而能正邦也。是岂恶东北而乐西南者哉?得见斯人而与之往,其有功无疑也,上六当之。
“蹇”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初六:往蹇,来誉。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九五以“大蹇”为朋来之主,以中正为往来之节,未及于五,难未艾也。犯之有咎,过五以上,难衰而可乘矣。故上六“往蹇来硕”,而六四以下皆以“往蹇”为病。而其来,有先后之差焉:见难而往,难不可犯,穷而后反。人不以穷而后反者,为有让以其不得已也。惟初六,涉难未深而遽反,不待其穷,是以有“誉”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初六、九三、六四、上六,彼四者或远或近,皆视其势之可否以为往来之节;独六二有应于五,君臣之义深矣。是以不计远近、不虑可否、无往无来、“蹇蹇”而已。君子不以为不智者,以其非身之故也。
九三:往蹇,来反。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六四:往蹇,来连。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夫势不可往者,非徒往而无获,亦将来而失其故也,何则?险难在前,不虑可否而轻以身赴之,苟前不得进,则必有议吾后者矣。九三“往蹇”,而其来也得反其位,则“内喜之”也。内之二阴,不能自立于险难之际,待我而为捍蔽,是故完位以复我。我之所以得反者,幸也。至于六四,则九三蹑而袭之矣,外难未夷而归遇难,故曰“往蹇,来连”。“连”者,难之相仍也。“实”,阳也;九三以阳居阳,其有乘虚而不敢者乎?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险中者,人之所避也;而己独安焉①,此必有以任天下之大难也。是以正位不动,无往无来,使天下之济难者朋来而取节焉,谓之“大人”,不亦宜乎?
【校注】
① 己:《苏氏易传》作“已”,误。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六爻可以往者,惟是也,故独享其利。天下有大难,彼三人者皆不能济,而我济之。既济而天下不吾宗者未之有也,故曰“往蹇来硕”。“利见大人”者,明上六之有功,由九五为之节也。“内”与“贵”,皆五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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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卦 (第四十)
震上
坎下
译“蹇”:利于西南,不利于东北。利于拜见大人,守正则吉。《彖传》说:“蹇”就是艰难,危险在前面。看见危险而能够停止,真是明智啊!“蹇,利西南”,是说前往可以得到中正之位。“不利东北”,是说道路已经穷尽。“艮”代表东北,“坎”代表北方。艰难处在东方附近,那么西南就是没有艰难的地方。君子将要有意冒险犯难来使人安定,必须先使自身安定,所以先站在没有艰难的地方,观察艰难所在以及形势是否可行,见到可以前往的时机之后才赴难,因此前往就能“得中”。如果自己也处在艰难所在的地方,就连求助别人都来不及,道路便穷尽了。然而这不是对大人说的。初六、九三、六四、上六,都是根据形势的远近、时机是否可行来判断往来吉凶的,所以西南有利、东北不利,是针对这四爻而言。至于九五这个大人,就不是这样了。“利见大人”,前往会建立功绩。处在适当位置而守正则吉,是因为可以凭借正道使邦国端正。“当位”而且守正的,是九五;九五就是所说的“大人”。大人不选择地点,而能安处于任何地方,所以能够处在险难之中而使邦国端正。这难道是厌恶东北、喜爱西南吗?能够见到这样的人并与他一同前往,必然会建立功绩;上六正是这种情况。“蹇”这一时势的作用真是太大了!《象传》说:山上有水,就是“蹇”。君子因此反省自身,修养德行。初六: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则得到声誉。《象传》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则得到声誉”,是说适宜等待。九五以“大蹇”为朋友前来归附的主导者,以中正作为往来的节度。尚未到达九五,艰难还没有消退;冒险犯难就会有灾咎,越过九五向上,艰难已经减弱,便可以乘势而行。因此上六说“前往艰难,回来则丰硕”,而六四以下都把“前往艰难”看作祸患。至于回来,又有先后不同:看见艰难便前往,发现艰难不可冒犯,到了穷困之后才返回。人们不等到穷困才返回,是因为有谦让之意,知道自己是不得已而返回。只有初六,涉入艰难还不深便立即返回,不等到走投无路,所以获得了“声誉”。六二:君王的臣子艰难重重,并不是为了自身的缘故。《象传》说:“君王的臣子艰难重重”,最终不会受到责怪。初六、九三、六四、上六这四爻,有的离得远,有的离得近,全都要看形势是否可行,来决定往来进退的尺度;唯独六二与六五相应,君臣之间的道义深厚。因此它不计较远近,不考虑是否可行,不论前往还是返回,只是一味处在“艰难重重”之中而已。君子不认为这是不明智,是因为这不是为了自身的缘故。九三: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可以返回原位。《象传》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可以返回原位”,内卦的人因此感到喜悦。六四: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又遇到接连不断的困难。《象传》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又遇到接连不断的困难”,是因为它处在相应的位置而且阳刚充实。形势既然不可以前往,不仅前往会一无所获,回来时也会失去原来的立足之处,为什么呢?危险和困难在前面,如果不考虑是否可行,轻率地亲身投入其中,假如在前面不能前进,那么回来以后一定会有人议论我。九三“前往会遇到艰难”,但它回来时能够返回自己的位置,所以说“内卦的人因此感到喜悦”。内卦的两个阴爻,不能在险难之中独立支撑,等待我来为它们抵挡遮蔽,所以保全位置来迎接我。我之所以能够返回,是因为侥幸。至于六四,九三又紧随其后加以袭击。外在的困难还没有平息,回来又遇到困难,所以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又遇到接连不断的困难”。“连”,是困难相继而来的意思。“实”,指阳爻;九三以阳爻居阳位,难道会乘虚而入却又不敢行动吗?所以说“处在相应的位置而且阳刚充实”。九五:大为艰难,朋友前来。《象传》说:“大为艰难,朋友前来”,是因为它守持中正的节度。处在险难之中的地方,是人们所要躲避的;而自己却独自安处其中,这一定是因为有能力担当天下的大难。因此守持正位而不移动,不前往也不返回,使天下来救济危难的人纷纷前来,从他那里取得行事的节度,把这样的人称为“大人”,不是很恰当吗?【校注】①“己”:《苏氏易传》作“已”,是错误的。上六: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则有大的收获,吉利。适宜拜见大人。《象传》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则有大的收获”,志向在内卦。“适宜拜见大人”,是因为要顺从尊贵者。六爻之中可以前往的,只有上六,所以它独自享有这种利益。天下有大难,那三个人都不能救济,而我却能够救济。事情既已成功,天下还不归宗于我的,从来没有这种情况,所以说“前往会遇到艰难,回来则有大的收获”。“适宜拜见大人”,是说明上六的功劳,是由九五为它制定节度而来的。“内”和“贵”,都指九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卦(第四十) 上卦为震。下卦为坎。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所以为“解”者,“震”也,“坎”也。“震”,东也;“坎”,北也。“解”者在此,所“解”在彼。东北,“解”者之所在;则西南,所“解”之地也。在难而思“解”,处安而恶扰者,物之情也。方其在难,我往则得众,故“利西南”;及其无难,我往则害物,故“来复,吉”。“复”者,复东北也。东北有时而当复,是以不言其不利也。“来复”之为“吉”者,夙所往之时也①,苟“有攸往”,非夙不可。“有攸往”而不夙,难深而不可“解”矣。
【校注】
① 夙所往:《苏氏易传》作“九所住”,误。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解”之时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初六:无咎。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解”有二阳:九二有应于六五,而九四有应于初六,各得其正,而分定矣。惟六三者,无应而处于二阳之间,兼与二阳而“解”,始有争矣。故“解”之所疾者,莫如六三也。六三欲以其不正乱人之正,故初与五皆其所疑而咎之。以其疑而咎之也,故特明其“无咎”,曰此与九四刚柔之际也,于义无咎。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九二之所当得者,六五也。近而可取者,初六、六三也。此之谓“三狐”。三狐皆可取,而以得六五为“贞吉”也。此之谓“黄矢”,“黄”,中也;“矢”,直也。直其所当得也,是以六五为“黄矢”;释其所不当得之三狐,而取其所当得之一矢,息争之道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三于四为“负”,于二为“乘”。乘而不负,若负而不乘,犹可以免于寇。寇之所伐者,负且乘也。夫三苟与四而不与二,则四不伐;与二而不与四,则二不攻。所以致寇者,由兼与也。二与四皆非其配,虽贞于一犹吝也,而况兼与乎?丑之甚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拇”,六三;“朋”九二也。三来附己①,解而不取,则二信之。“未当位”者,明势不可以争也。
【校注】
① 附己:《苏氏易传》作“附已”,误。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六五,九二之配也。而近于四,六三欲附于二与四,故疑而疾之。夫以六五之中直,岂与六三争所附者哉?而六三以小人之意,度君子之心,故六五“维有解,吉”。“维有解”者,无所不解之谓也。近则解四,远则解二,是以六三释然而退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者,六三也;“墉”者,二阳之间也;“悖”者,争也。二阳之所以争而不已者,以六三之不去也。孰能去之?将使二与四乎?二与四固欲得之,将使初与五乎?则初与五,二阳之配,三之所疑也。夫欲弊所争而解交斗,惟不涉其党者能之,故“高墉”之“隼”,惟上六为能射而获也。隼获争解,二与四无不利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损 卦 (第四十一)
艮上
兑下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自阳为阴,谓之“损”;自阴为阳,谓之“益”。“兑”本“乾”也,受“坤”之施而为“兑”,则损下也。“艮”本“坤”也,受乾之施而为“艮”,则益上也。惟“益”亦然,则“损”未尝不“益”,“益”未尝不“损”,然其为名,则取一而已。何也?曰:君子务知远者大者,损下以自益,君子以为自损。自损以益下,君子以为自益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
损下而下信之,必有道矣。孟子曰:“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使民知所以损我者,凡以益我也,则信之矣。损者,下之所患也,然且不顾而为之,则其利必有以轻其所患者矣。利不足以轻其所患,益不足以偿其所损,则损且有咎;是故可以无咎者,惟“元吉”也。上之所以损我者,岂徒然哉,盖“吉”之“元”者也,如此而后“无咎”。
译“解”:利于向西南方前进。没有事情可做时,回来恢复原位,吉利;有所前往,及早行动则吉利。《彖传》说:“解”,处在险难中而行动,行动便脱离险难,这就是“解”。“解,利西南”,前往可以得到众人;“回来恢复原位,吉利”,于是能够守持中道;“有所前往,及早行动则吉利”,前往能够建立功绩。之所以成为“解”,是因为有“震”,也有“坎”。“震”在东方,“坎”在北方。“解”在这里,而所要解除的困难在那里。东北方是施行“解”的地方,西南方则是解除困难的地方。处在困难中而希望得到“解”,处在安定中却厌恶扰乱,这是万物的常情。正当处在困难之中时,我前往就能得到众人,所以说“利西南”;等到没有困难时,我再前往反而会伤害事物,所以说“回来恢复原位,吉利”。“复”,就是返回东北方。东北方有时应当返回,所以不说它不利。“回来恢复原位”之所以“吉利”,是因为这是及早前往的时机①;假如“有所前往”却不及早行动,就会使困难加深而无法“解”。【校注】①“夙所往”:《苏氏易传》作“九所住”,是错误的。天地得到“解”,雷雨便兴起;雷雨兴起,百果草木都破甲而出。“解”的时节意义真重大啊!《象传》说:雷雨兴起,就是“解”。君子因此赦免过错,宽宥罪行。初六:没有灾祸。《象传》说:刚柔相交接,从道义上说是“没有灾祸”。“解”卦有两个阳爻:九二与六五相应,九四与初六相应,各自都得正位,彼此的分际已经确定。只有六三没有相应,处在两个阳爻之间,同时同两个阳爻发生“解”的关系,于是开始有了争夺。所以“解”卦所厌恶的,没有比六三更严重的。六三想凭借自己的不正去扰乱别人的正,所以初六和六五都怀疑它并责怪它。正因为它们怀疑六三而责怪它,所以特别说明初六“没有灾祸”,说这是它与九四刚柔相交接,从道义上说没有灾祸。九二:在田野中捕获三只狐狸,得到黄色的箭,守正则吉利。《象传》说:九二“守正则吉利”,是因为它得守中道。九二本来应当得到的是六五。距离近而可以取得的是初六、六三,这就是所谓“三只狐狸”。三只狐狸都可以捕获,但以得到六五为“守正则吉利”。这就是所谓“黄色的箭”:“黄”表示中,“矢”表示直。使自己正当地取得所应得的对象,所以把六五比作“黄色的箭”;放弃不应取得的三只狐狸,取得应当得到的一支箭,这是平息争夺的方法。六三:背负着东西又乘坐车马,招致盗寇到来;守正也有困难。《象传》说:“背负着东西又乘坐车马”,也很可耻;是我自己招来了兵戎,又能责怪谁呢?六三对于六四来说是“背负”,对于九二来说是“乘坐”。只乘坐而不背负,或者只背负而不乘坐,还可以避免盗寇。盗寇所攻击的,正是既背负又乘坐的人。六三假如只同六四交往而不同九二交往,六四就不会攻击它;只同九二交往而不同六四交往,九二就不会进攻它。之所以招来盗寇,是因为它同时同两方交往。九二和六四都不是它正当的配偶,即使只守正于其中一方也仍有困难,更何况同时与两方交往呢?实在太可耻了!九四:解除你的拇指,朋友就会来到,于是彼此信任。《象传》说:“解除你的拇指”,是因为没有处在相应的位置。“拇指”指六三,“朋友”指九二。六三前来依附自己①,自己解除与它的关系而不取得它,九二就会信任自己。“没有处在相应的位置”,是说明形势不可以争夺。【校注】①“附己”:《苏氏易传》作“附已”,是错误的。六五:君子能够完全解除关系,吉利;小人会因此产生信任。《象传》说:君子有“解”,小人就会退去。六五,是九二的配偶,又靠近九四。六三想依附九二和九四,所以六五怀疑它并厌恶它。六五居中而正直,难道会同六三争夺它所依附的人吗?但六三用小人的心思来揣度君子的心思,所以六五说“完全解除关系,吉利”。“完全解除关系”,是说没有什么关系不能解除。近处就解除与九四的关系,远处就解除与九二的关系,因此六三释然明白,退去了。上六:公侯在高墙之上射隼,捕获了它,没有什么不利。《象传》说:“公侯射隼”,是为了解除悖乱。“隼”指六三;“墙”指两个阳爻之间;“悖”指争夺。两个阳爻之所以争斗不止,是因为六三没有离开。谁能使它离开?难道要让九二和九四去做吗?九二和九四本来都想得到它;难道要让初六和六五去做吗?但初六和六五是两个阳爻的配偶,正是六三所怀疑的。想要消除争夺、解除交战,只有不牵涉其中任何一方的人才能做到,所以高墙上的“隼”,只有上六能够射中并捕获。隼被捕获,争夺得到解除,九二和九四就都没有不利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损卦(第四十一) 上卦为艮。下卦为兑。“损”:有诚信,大吉,没有灾祸。可以守正,利于有所前往。用什么呢?两个簋就可以用来祭享。《彖传》说:“损”,减损下卦而增益上卦,它的道理是向上运行。阳变为阴,叫作“损”;阴变为阳,叫作“益”。“兑”本来是“乾”,接受“坤”的施予而成为“兑”,这就是减损下卦。“艮”本来是“坤”,接受乾的施予而成为“艮”,这就是增益上卦。既然“益”也是如此,那么“损”未尝不包含“益”,“益”也未尝不包含“损”,但作为名称,只取其中一方面而已。为什么呢?答道:君子致力于认识长远而重大的道理,减损下方来使自己得到增益,君子认为这是损害自己;损害自己来增益下方,君子认为这是增益自己。“损”而有诚信,就是“大吉,没有灾祸”。减损下方而下方信任他,其中一定有道理。孟子说:“用使民众安逸的道理役使他们,即使劳苦也不会怨恨;用使民众生存的道理去杀人,即使死了也不会怨恨杀他的人。”如果让民众知道,之所以减损我,完全是为了增益我,他们就会信任。受到减损,是下方所忧患的事情;然而仍然不顾这些忧患而去实行,那么这种利益一定足以减轻他们的忧患。如果利益不足以减轻忧患,所得的增益不足以补偿所受的减损,那么减损就会造成灾祸。因此能够没有灾祸的,只有“大吉”才行。上方减损下方,难道是毫无缘故的吗?大概是为了获得“大吉”,做到这样之后才能“没有灾祸”。
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有孚,元吉无咎”,为上卦言也;“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为下卦言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然而下不可以无贞也,以损之道为上行,而举不可贞则过矣。故“损”有“可贞”之道,九二是也;皆贞而不往则无上,皆往而不贞则无下,故“可贞,利有攸往”。有“往者”,有“贞者”,故曰“曷之用”。“曷之”者,择之也;“二簋”,“兑”之二阳也。“兑”本“乾”也,而六三以身徇上,故自阳而变为阴。初九、九二,意则向之,而身不徇,故自如而不变也。祭祀之设簋也,亦以其意而已,我岂予之?神岂取之哉!君子之益人也,盖亦有无以予之,而人不胜其益者也。然此二阳,皆有应于上者也:初九“遄往”,而九二“征凶”,故曰“二簋应有时”,言虽应,而往有时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
《彖》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则损、益视盈、虚以为节者也。初九阳之未损,则方盈也;六四阴之未益,则犹虚也。下方盈而上犹虚,则其往也不可后矣,故我虽有事,当且已之而遄往也。其往也自我,则损之多少我得酌之。若盘桓不进,迫于上之势而后往,则虽欲酌之,不可得矣,其损必多。故势不可以不损者,惟“遄往”,可以“无咎”。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初九已损矣,六四已益矣,则九二之于六五,不可复往,故“利贞,征凶”。其迹不往,其心往也,故“弗损,益之”。言九二以无损于己者益六五也。“兑”之三爻,未有不以益上为志者,初九迹与心合,故曰“尚合志也”;九二则其心向之而已,故曰“中以为志也”。夫以损己者益人,则其益止于所损,以无损于己者益人,则其益无方。故“损”之六三,益之六四,皆以损己者益人;而“损”之九二,益之九五,皆以无损于己者益之①。以其无损于己,故受其益者,皆获“十朋之龟”也。
【校注】
① 益之:《苏氏易传》作“益人”,亦通。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兑”之三爻皆以益上为志,故曰“三人行”;卒之损己以益上者,六三而已;故曰“损一人”、且曰“一人行”也。“友”,九二也。六三以身徇上,使九二得以不征,此九二之所深德也,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以心言之,则三人皆行;以迹言之,则一人而已。君子之事上也,心同而迹异,故上不疑;苟三人皆行,则上且以我为有求而来,进退之义轻矣。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遄”者,初九也。下之所损者有限,而上之求益者无已,此下之所病也。我去是病,则夫“遄者”喜我矣。自初言之,“已事遄往”,则四之求我也寡,故“酌损之”;自四言之,“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六五者,受益之主,而非受益之地也。以受益之主而不居受益之地,不求益者也。 不求益而物自益之,故曰“或”。“或”者,我不知其所从来之辞也。“十朋之龟”,则九二弗损之益也;龟之益人也,岂有以予人,而人亦岂有所取之?我亦效其智而已。六五之于九二,无求也,“自上祐之”。而二自效其智,虽欲避之而不可,以其不可避,知其非求也,故“元吉”。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者,受益之地,不可以有损。而六三之德不可以无报也,故以无损于己者益之,则大得其志矣。六三忘家而徇我,我受其莫大之益,苟安居而无所往,则是以其益厚己而已。故“利有攸往”,然后有以受之而无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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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卦 (第四十二)
巽上
震下
译可以守正,利于有所前往。“用什么呢?两个簋就可以用来祭享”,两个簋要顺应时机;减损刚强、增益柔顺有时机,损益、盈虚都要随着时势一同运行。“有诚信,大吉,没有灾祸”,是对上卦说的;“可以守正,利于有所前往。用什么呢?两个簋就可以用来祭享”,是对下卦说的。减损下方、增益上方,道理向上运行;但下方不可以没有守正。如果只认为损的道理向上运行,而举动又不可守正,那就过分了。所以“损”有“可以守正”的道理,九二就是这样。全都守正而不前往,就没有上方;全都前往而不守正,就没有下方,所以说“可以守正,利于有所前往”。既有前往的,也有守正的,所以说“用什么呢”。“用什么”就是选择它;“两个簋”指兑卦的两个阳爻。“兑”本来是“乾”,而六三亲身为上方牺牲,所以由阳变为阴。初九、九二心意上向,但身体没有为上方牺牲,所以保持原状而没有变化。祭祀设置簋,也只是取其心意罢了,难道是我把东西给予神吗?难道神真的取得这些东西吗?君子增益别人,大概也有不必实际给予什么,却使人承受很大增益的情况。然而这两个阳爻,都与上方有所相应:初九“迅速前往”,九二“前进则凶”,所以说“两个簋要顺应时机”,意思是虽然有所相应,但前往也要等待时机。《象传》说:山下有泽,就是“损”。君子因此惩戒愤怒,抑制欲望。初九:事情已经办完就迅速前往,没有灾祸;减损多少要斟酌决定。《象传》说:“事情已经办完就迅速前往”,是因为仍然符合上方的心意。《彖传》说:“损益、盈虚都要随着时势一同运行。”那么,损和益就是依据盈满和空虚来决定节度。初九的阳气尚未受损,正处于盈满之时;六四的阴气尚未得到增益,仍然处于空虚之时。下方正盈满而上方仍空虚,那么前往就不能迟延,所以我虽然还有事情,也应当暂且停止而迅速前往。前往由我自己决定,因此减损多少可以由我斟酌。如果迟疑盘桓不前,等到受到上方形势的逼迫才前往,那么即使想斟酌减损多少,也做不到了,所受减损必然更多。所以形势既然不可以不减损,只有“迅速前往”,才可以“没有灾祸”。九二:利于守正,前进则凶。不减损自己,反而增益它。《象传》说:“九二利于守正”,是把守中作为自己的志向。初九已经受到减损,六四已经得到增益,那么九二对于六五就不能再前往,所以说“利于守正,前进则凶”。表面上不前往,内心却向往,所以说“不减损自己,反而增益它”。意思是九二用不损害自身的方式来增益六五。兑卦的三个爻,没有一个不是以增益上方为志向的。初九的行为和心意相合,所以说“仍然符合上方的心意”;九二只是内心向往,所以说“把守中作为自己的志向”。用损害自己来增益别人,增益就止于所损害的程度;用不损害自己来增益别人,增益就没有限度。因此“损”卦的六三增益六四,都是用损害自己来增益别人;而“损”卦的九二增益九五,都是用不损害自己来增益别人①。正因为不损害自己,所以接受这种增益的人,都得到“十朋之龟”。【校注】①“益之”:《苏氏易传》作“益人”,也说得通。六三:三个人一同前行,就会减损其中一人;一个人独自行走,就能得到他的朋友。《象传》说:“一个人独自行走”,三个人在一起就会互相猜疑。兑卦的三个爻都以增益上方为志向,所以说“三个人一同前行”;但最终用牺牲自己来增益上方的,只有六三,所以说“减损其中一人”,并且说“一个人独自行走”。“朋友”指九二。六三亲身为上方牺牲,使九二得以不前进,这是九二深深感念六三的地方,所以说“一个人独自行走,就能得到他的朋友”。从内心来说,三个人都在前行;从实际行动来说,只有一个人。君子事奉上方,内心相同而行为不同,所以上方不会怀疑他们;假如三个人都实际前行,上方就会认为我们是带着要求而来,进退的道义也就轻薄了。六四:减损自己的弊病,使迅速前来的人感到喜悦,没有灾祸。《象传》说:“减损自己的弊病”,这本身也是可喜的。“迅速前来的人”指初九。下方所受到的减损是有限的,而上方追求增益却没有止境,这是下方所忧患的事情。我除去这种忧患,那么那个“迅速前来的人”就会为我高兴。从初九来说,“事情已经办完就迅速前往”,那么六四对我的要求就少,所以说“减损多少要斟酌决定”;从六四来说,“减损自己的弊病”,那么初九跟随我就容易,所以说“迅速前来的人感到喜悦”。六五:有人增益他,得到十朋之龟;不能拒绝,大吉。《象传》说:六五“大吉”,是得到上方的保佑。六五是接受增益的主体,却不是接受增益的位置。作为接受增益的主体,却不居于专门接受增益的位置,说明它并不求取增益。不求取增益而万物自然来增益它,所以说“有人”。“有人”,是说我不知道这种增益从何处而来的说法。“十朋之龟”,就是九二以不损害自身的方式给予的增益。龟用来增益人,难道是把什么东西给予人吗?人难道又取得了什么吗?我也只是仿效它的智慧而已。六五对于九二没有要求,所以说“得到上方的保佑”。九二自行发挥自己的智慧,即使想避开六五也做不到;正因为无法避开,才知道六五并不是在索求,所以说“大吉”。上九:不减损自己,反而增益它,没有灾祸;守正则吉利,利于有所前往。得到臣子,没有家室。《象传》说:“不减损自己,反而增益它”,是大大实现了自己的志愿。上九是接受增益的位置,不可以有所减损。但六三的德行不能不报答,所以用不损害自己的方式来增益它,这样就大大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六三忘却家庭而为我牺牲,我接受了它极大的增益;假如安居不动而无所前往,那就只是用它的增益来厚待自己罢了。所以说“利于有所前往”,这样才有办法接受它的增益而不感到惭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益卦(第四十二) 上卦为巽。下卦为震。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六四自损以益下,“巽”之致用,未有如“益”者也,故曰“木道乃行”。涉川者,用木之道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天施”,“乾”为“巽”也;“地生”,“坤”为“震”也。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君子之视民,与己一也。“益”者要有所损尔,故“时”然后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惩忿窒欲”,则上之为损也少;改过迁善,则下之蒙益也多矣。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益”之下、“损”之上也,故知“损”,则知“益”矣。逆而观之,“益”之初九,则“损”之上九也,自初己上,无不然者。惟其上下、内外不同,故其迹不能无少异。若所以尽初之情、处事之宜,则“损”、“益”一也。“损”之上九,“益”之初九,皆正受益者也,彼之所以自损而专以益我者,岂以利我哉?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上九“利有攸往”,而初九“利用为大作”。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故“损”之上九仅能“无咎”而已,正且吉矣。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益”之初九至于“元吉”,然后“无咎”。何则?其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益”之六二,则“损”之六五也。六五所获之“龟”,则九二“弗损”之“益”也;六二所获之“龟”,则九五“惠心”之“益”也。是受益者臣也,则以“永贞”于五为“吉”;王也,则以“享”帝为“吉”,皆受益而不忘报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益”之六三,则“损”之六四也。“或益之”者,人益我也;“益之”者,我益人也。六四之于初九,“损其疾”以益之;六三之于上九,“用凶事”以益之,其实一也。君子之遇凶也,恶衣粝食、致觳以自贬,上九虽吾应,然使其自损以益我,彼所不乐也。故六三致觳以自贬,然后能“固”而“有之”。彼以我为得其益而不以自厚也,则信我而来矣,故曰“有孚中行”。“益”以六二为王①,则初与三皆得为公,告者有以语之:“益之”也。《礼》之用圭也,卒事则反之,故圭非所以为贿,所以致信也。上九之益六三,以信而已,非有以予之;而六三亦享其信而无所取也,则上九乐益之矣。
【校注】
① 六二为王:《苏氏易传》作“六二为主”,误。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益”之六四,则“损”之六三也,皆以身为“益”者也。六四“中行”而益初九,岂特如上九用圭而已哉!非徒告之,乃以身从之。夫能损身以徇人者,此以“益”为志也。初九本阴也,六四本阳也,而相易也;故初九为“迁国”也,六四自损而初受其益,初九之迁,六四资之,故初九“利用”,依我而迁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益”之九五,则“损”之九二也。“惠”之以“心”,则惠而不费,九二益之以“弗损”之“益”,而九五惠之以不费之“惠”,其实一也。夫不费之惠,其有择哉?故“勿问元吉”。我惟信二也,故二信我;我惟德二也,故二德我。“有孚,惠我德”,“永贞”之报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得”六二之“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益”之上九,则“损”之初九也。二者皆不乐为益者也,故“损其疾”、“用凶事”而后能致之。初九在下,势不得已,故“已事遄往”;而上九则益不益在我者也,且损上益下,君子之所乐,而小人之所戚也,故至于上九,特以“莫益”、“勿恒”之“凶”戒之。“莫益之”者,非无以益,我固曰“莫益之”;“勿恒”者,非不可恒,我固曰“勿恒”。“莫”与“勿”者,我之偏见不广之辞也,众莫不益下所谓“恒”也,我特立是心,而“勿恒”之“凶”其宜矣。上者独高之位,下之所疾也,而莫吾敢击者,畏吾与也;莫益则无与矣。孔子曰:“无交而求,则民不与。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故“或击之”。上九之致“击”,如六二之致“益”,徒有是心,而物自有以应之, 故皆曰“或”。“或”者,物自外来而吾不知也。
译益:利于有所前往,利于渡过大河。《彖传》说:“益”,减损上方而增益下方,民众喜悦没有止境。由上方降下而施于下方,它的道理非常光明。“利于有所前往”,中正者有喜庆;“利于渡过大河”,木的道路于是能够通行。六四自我减损来增益下方,巽卦的功用,没有比“益”更充分的了,所以说“木的道路于是能够通行”。渡河,就是利用木材的道路。“益”是行动而又谦逊,日日增进而没有止境。上天施予,大地生养,它的增益没有固定范围。“上天施予”,是乾成为巽;“大地生养”,是坤成为震。凡是“益”的道理,都要随着时势一同运行。君子看待民众,与看待自己相同。“益”总要有所减损,所以要等待时机然后行动。《象传》说:风雷,就是“益”。君子因此见到善就迁移趋近,有了过错就改正。“惩戒愤怒,抑制欲望”,那么上方所受到的减损就少;改正过错、趋近善行,那么下方蒙受的增益就多。初九:适宜用来兴办大事,大吉,没有灾祸。《象传》说:“大吉,没有灾祸”,是因为下方不是厚重任事的位置。“益”的下方,就是“损”的上方,所以懂得“损”,也就懂得“益”。反过来观察,“益”的初九,就是“损”的上九,从初九到上方,都是如此。只是由于上下、内外不同,所以实际表现不能没有些微差异。若论如何充分体察初九的情实、处置事情的适宜方式,“损”和“益”是相同的。“损”的上九和“益”的初九,都是正好接受增益的一方。对方之所以自我减损而专门增益我,难道是为了使我获利吗?是要加重对我的责任。我一定要有所补救,所以“损”的上九说“利于有所前往”,而“益”的初九说“适宜用来兴办大事”。上方有所作为,形势容易取得功效,因而利益加倍;有罪过时所受责罚也较轻,所以“损”的上九仅仅能够“没有灾祸”,同时还可以守正而吉利。下方有所作为,形势难以取得功效,利益会归于上方;有罪过时却先承受责罚,所以“益”的初九要达到“大吉”,然后才能“没有灾祸”。为什么呢?因为它所处的不是承担重大事务的位置。六二:有人增益他,得到十朋之龟;不能拒绝,永远守正则吉利。君王用它祭享上帝,吉利。《象传》说:“有人增益他”,是从外面来的。“益”的六二,就是“损”的六五。六五得到的“龟”,是九二“不减损自己”所给予的“增益”;六二得到的“龟”,是九五以“惠心”所给予的“增益”。接受增益的是臣,就应当对六五永远守正,以此为“吉”;是王,就应当用祭享上帝来报答,以此为“吉”。二者都是接受了增益而不忘记报答。六三:增益它,用在凶险的事情上,没有灾祸。有诚信而行中道,告诉公侯,用圭来取得信任。《象传》说:“增益,使用在凶险的事情上”,本来就应当拥有它。“益”的六三,就是“损”的六四。“有人增益他”,是别人增益我;“增益它”,是我增益别人。六四对于初九,“减损自己的弊病”来增益它;六三对于上九,“使用在凶险的事情上”来增益它,实质上是相同的。君子遇到凶险时,穿坏衣服,吃粗粮,使自己处于困窘状态来贬抑自己。上九虽然是我的应爻,但如果让它自我减损来增益我,那是它不愿意的。所以六三使自己处于困窘状态来贬抑自己,然后才能“牢固地拥有它”。上九认为我得到它的增益,却不是借此来厚待自己,那么它就会信任我而前来,所以说“有诚信而行中道”。“益”以六二为王①,那么初九和六三都可以作为公侯。告诉他们的人,是有话对他们说:“这是增益它”。《礼》中使用圭,事情办完后就归还,所以圭不是用来行贿的,而是用来取得信任的。上九增益六三,只是为了取得信任,并不是要把什么东西给予它;六三也享有这种信任,却没有取得什么实际物品,于是上九就乐于增益它。【校注】①“六二为王”:《苏氏易传》作“六二为主”,是错误的。六四:行中道,告诉公侯,公侯就会顺从;适宜用来作为依托,迁移国都。《象传》说:“告诉公侯,公侯就会顺从”,是因为增益的志向。“益”的六四,就是“损”的六三,都是亲身成为“增益”的一方。六四行中道而增益初九,难道只是像上九使用圭那样吗?不仅要告诉它,而且要亲身跟随它。能够牺牲自身来成全别人的人,就是把“增益”作为志向。初九本来是阴,六四本来是阳,二者发生交换;所以初九就是“迁移国都”。六四自我减损而使初九接受增益,初九迁移由六四资助,所以初九“适宜”,能够依靠我而迁移。九五:有诚信而施惠于内心,不必询问,大吉。有诚信,施惠于我的德行。“益”的九五,就是“损”的九二。以“内心”施惠,就是施惠却不耗费;九二用“不减损自己”的“增益”来增益它,九五用不耗费的“施惠”来施惠它,实质上是相同的。不耗费的施惠,难道还要有所选择吗?所以说“不必询问,大吉”。我只信任九二,所以九二也信任我;我只以德对待九二,所以九二也以德回报我。“有诚信,施惠于我的德行”,就是对“永远守正”的报答。《象传》说:“有诚信而施惠于内心”,就不必再询问了;“施惠于我的德行”,是大大实现了自己的志向。“大大实现志向”,指的是实现了六二的志向。上九:没有人来增益它,有人来攻击它;立定的心意不能持久,凶。《象传》说:“没有人来增益它”,是偏执的说法;“有人来攻击它”,是从外面来的。“益”的上九,就是“损”的初九。二者都不乐意主动去增益别人,所以要先“减损自己的弊病”“使用在凶险的事情上”,然后才能使它们前来。初九在下方,形势所迫而不得不如此,所以说“事情已经办完就迅速前往”;上九则是否增益由自己决定。而且减损上方、增益下方,是君子所乐意的,却是小人所忧惧的,所以到了上九,特别用“没有人来增益”“不能持久”的“凶”来告诫它。“没有人来增益它”,并不是完全没有增益的方法,而是我固执地说“没有人来增益它”;“不能持久”,并不是不能持久,而是我固执地说“不能持久”。“没有”和“不能”都是我的偏见,是眼界不够宽广的说法。众人无不增益下方,这才是所谓“恒”;我却独自树立这种心意,说“不能持久”,招来凶祸是理所当然的。上方是独自高居的位置,是下方所厌恶的;没有人敢攻击我,是因为害怕我有同党。没有人来增益我,也就没有同党了。孔子说:“没有交往却有所求,民众就不会帮助他。没有人帮助他,伤害他的人就来了。”所以说“有人来攻击它”。上九招致“攻击”,就像六二招致“增益”一样,只是存有这种心意,而万物自然有所回应,所以都说“有人”。“有人”,是说事物从外面到来,而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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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卷之五
夬 卦 (第四十三)
兑上
乾下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五阳而一阴,阴至寡弱而皆乘于决者,以其得所附也。上六之所乘者,九五之刚,所谓“王”也。欲决上六,必暴扬之于王之庭,此其势有不便者,故五阳虽相信而不忘警,以为有危道焉。“号”者,所以警也。在强而知危,所以“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邑”者,民之所在也。与小人处,必先附其民;彼无民,将无与立。“戎”,上六也。五阳之强,足以即之有余,然而不即也,此所以不穷也。自以为不足,虽弱有余;自以为足,虽强有所止矣。故其“所尚”,乃所以“穷”也。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阳盈则忧溢,溢则忧覆,故“利有攸往”。往则有所施用,所以求不盈也。
《象》曰:泽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君子之于禄、利,欲其在人;德、业,欲其在己。孔子曰:“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泽上于天”,其势不居,故君子以“施禄”,不以“居德”。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大壮”之长,则为“夬”,故“夬”之初九,与《大壮》之初九无异也。“大壮”之初九曰:“壮于趾。”而“夬”之初九曰:“壮于前趾。”二者皆有羊之象,见于其所施壮之爻,是以知其无异也。曰:前者通“大壮”之辞也,必通“大壮”而为辞者,明其所“壮”同而所遇异也。“大壮”之初九施“壮”于“震”,“震”吾朋也,触而遇其朋,是以决藩而遂之,因以为用。“夬”之初九施“壮”于“兑”,“兑”非吾朋也,苟不能胜,则往见牵矣,岂复决藩而遂我哉!君子之动,见胜而后往,故胜在往前;不能必胜而往,宜其“为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戎”,上六也。“惕号,莫夜”,警也。“有戎,勿恤”,静也。能静而不忘警,能警而不用,“得中道”矣。与“大壮”九二“贞吉”同,故皆称其“得中”。
九三:壮于九页 ,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初九为趾①,故九三为九页 。与小人处而“壮”见于面颜,有凶之道矣。《易》凡称其尤者,申言之,“乾乾”、“谦谦”、“蹇蹇”之类是也。九三之所以见“壮”于面颜者,避私其配之嫌也。故告之以不然,曰:九三之君子,以阳居阳,“夬”之尤者也,何嫌于私其配也哉!苟舍其朋而独行以答其配,使上六之阴和洽而为雨,以至于“濡”,虽有不知我心而“愠”者,然终必无咎。
【校注】
① 初九为趾:《苏氏易传》作“上六为臀”,误。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无不明也。
上六,九四之所谓臀也①。“困”之六三“据于蒺藜”,故初六之“臀困于株木”。“夬”之上六见“夬”,故九四之“臀无肤”,皆谓其同体之末者为“臀”也。与众阳处而同体者见“夬”,故“其行次且”而不安也。“羊”者,初九也;初九之触,则我之悔也;而能牵之,故“悔亡”。虽能悔亡而聪不明矣,孰与“大壮”?九四既悔亡而得壮輹哉!夫君子惟能释怨而收士,故为之聪、明者众,“大壮”之九四是也;今初九触我,我牵而縻之莫肯释,则惧者众矣。虽其左右前后将无不可疑,故“闻言”不信。
【校注】
① 上六,九四之所谓臀也:原作“九四,上六之所臀”也,据《苏氏易传》改。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之不足“夬”,如“苋陆”也①。九五以阳居阳,“夬”之尤者也,于所不足“夬”,用“夬”之尤,虽中而未光,故“中行无咎”。“中行”者,反与四阳处而释上六也。此与上六为同体者,与九四均尔;然不至于“次且”者,以其刚之全也。刚之全者,则不戚其同体之伤矣,故九四之《象》以为“位不当也”。
【校注】
① 如苋陆:《苏氏易传》作“苋如陆”,误。
上六:无号,终有凶。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无号”者,不警也。阳不吾警,则吾或有以乘之矣,然终亦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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姤 卦 (第四十四)
乾上
巽下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坡易传》第五卷 夬卦(第四十三) 上卦为兑。下卦为乾。“夬”:在王庭上公开宣扬,发出诚信的号令而知有危险;从自己的采邑发出告诫,不利于立即动用武力;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夬”,就是决断,是刚强者决去柔弱者。刚健而喜悦,决断而和谐。“在王庭上公开宣扬”,是柔爻乘凌五个刚爻;“发出诚信的号令而知有危险”,它的危险于是显明了。五个阳爻而只有一个阴爻,这个阴爻极其少弱,却都能乘凌、决定于它,是因为它得到了所依附的对象。上六所乘凌的,是九五的刚爻,也就是所谓的“王”。要决去上六,必须把它公开暴露在王的朝廷上;这种形势有不便之处,所以五个阳爻虽然彼此信任,却不忘警戒,认为其中存在危险之道。“号”是用来警戒的。处在强盛地位而知道危险,所以能“光大”。“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崇尚的正是穷困之道。“邑”是人民聚居的地方。与小人相处,必须先依附于他的人民;他没有人民,就没有人和他共同立足。“戎”指上六。五个阳爻的强盛,足以进攻它而有余力,然而并不进攻它,这正是不使自己陷于穷困的原因。自己认为力量不足,即使弱也有余地;自己认为力量充足,即使强也会有所止步。所以它所崇尚的,正是使自己陷于“穷”的原因。“利有攸往”,是说刚阳增长最终会完成。阳气充盈就担心泛溢,泛溢就担心倾覆,所以说“利有攸往”。有所前往,就能有所施展和运用,这是为了求得不至于充盈。《象传》说:泽水上升到天上,这就是“夬”卦;君子因此把禄利施给下属,如果把德业据为己有,就会受到忌恨。君子对于禄利,希望它归在人身上;对于德业,希望它归在自己身上。孔子说:“修饰文辞而树立诚信”,这是为了守持自己的事业。“泽水上于天”,其形势不能停留,所以君子应当“施禄”,而不应当“居德”。初九:脚趾向前强壮地迈进,前往却不能取胜,便会造成灾咎。《象传》说:不能取胜却贸然前往,就是灾咎。“大壮”卦发展到最后,就成为“夬”卦,所以“夬”卦的初九与《大壮》的初九没有不同。“大壮”的初九说“壮于趾”,而“夬”的初九说“壮于前趾”。二者都有羊的象,表现在施展强壮之力的爻位上,因此知道它们没有不同。爻辞说“前”,是贯通“大壮”卦爻辞而言;一定要贯通“大壮”来作爻辞,是为了说明所施展的“壮”相同,而所遭遇的情况不同。“大壮”的初九把“壮”施加于“震”,“震”是我的同类,触动它便遇到自己的同类,所以能够冲决藩篱而使其顺遂,并因此加以利用。“夬”的初九把“壮”施加于“兑”,“兑”不是我的同类,如果不能取胜,前往就会被牵制,哪里还能冲决藩篱而使自己顺遂呢?君子的行动,要看到能够取胜之后才前往,所以取胜在前;不能确定取胜却前往,当然应当“为咎”。九二:保持警惕并发出号令,即使在夜深时也如此;即使有敌人,也不要忧虑。《象传》说:“有戎勿恤”,是因为得到了中正之道。“戎”指上六。“惕号,莫夜”是警戒;“有戎,勿恤”是安静。能够安静而不忘警戒,能够警戒而不轻易使用力量,就得到了中正之道。它与“大壮”九二的“贞吉”相同,所以都说它“得中”。九三:强壮表现在面颊上,有凶险;君子果断决绝地独自行走,遇到下雨而像被雨水沾湿,虽有人因不了解自己而恼怒,最终没有灾咎。《象传》说:“君子夬夬”,最终不会有灾咎。初九是脚趾①,所以九三是面颊。与小人相处而把“壮”表现在面容神色上,这是有凶险的道路。《易经》凡是称说某事特别突出,都会重复说一遍,如“乾乾”“谦谦”“蹇蹇”之类。九三之所以把“壮”表现在面容上,是为了避开偏爱自己配偶的嫌疑。所以告诫它说:九三的君子以阳爻居阳位,是“夬”卦中最为刚决的,偏爱自己的配偶又有什么可嫌疑的呢?如果舍弃自己的同类而独自行走,以回应自己的配偶,使上六的阴气和合而化为雨,以至于被雨水沾湿,即使有人因不了解我的心意而恼怒,最终也一定不会有灾咎。【校注】① 初九为趾:《苏氏易传》作“上六为臀”,错误。九四:臀部没有皮肤,行走迟疑不前;牵住羊,悔恨消失,但听到劝告也不相信。《象传》说:“行走迟疑不前”,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听到劝告也不相信”,是因为没有什么是明白的。上六,就是九四所说的臀部①。“困”卦六三说“困于蒺藜”,所以初六说“臀困于株木”。“夬”卦上六显现“夬”的形象,所以九四说“臀无肤”;这些都是说同一卦体末端的爻叫作“臀”。与众阳爻相处而属于同一卦体,却显现出“夬”的形象,所以“行走迟疑不安”。“羊”指初九;初九的触动,就是我的悔恨;能够牵住它,所以“悔亡”。虽然能使悔恨消失,却使听觉不聪、视见不明,怎么比得上“大壮”呢?九四已经悔恨消失,难道还能得到强壮的车腹吗?君子只有能够放下怨恨而收揽士人,所以替他聪察明辨的人才多,“大壮”的九四就是这样。如今初九触犯我,我却把它牵住束缚起来,不肯释放,于是众人都感到恐惧。这样一来,即使是自己左右前后的人,也没有谁不值得怀疑,所以“听到言语”也不相信。【校注】“上六”就是九四所说的“臀”。原文作“九四,上六之所臀”,据《苏氏易传》改。九五:像苋陆一样果断决绝地除去阴柔,中正地行事,没有灾咎。《象传》说:“中正地行事而无咎”,但其中正之德还没有完全光明。上六不足以被彻底决去,就像“苋陆”一样①。九五以阳爻居阳位,是“夬”卦中最为刚决的;对于不足以决去的事物,仍使用最刚决的方式,虽然合乎中道,却还没有完全光明,所以说“中行无咎”。“中行”,是回过头来与四个阳爻相处,并释放上六。这一点与上六同属一体,和九四相同;但它不至于像九四那样迟疑不前,是因为它的刚性完整。刚性完整的人,不会因同体受到伤害而忧戚,所以九四的《象传》说是“位不当”。【校注】① 如苋陆:《苏氏易传》作“苋如陆”,错误。上六:没有发出号令,最终必有凶险。《象传》说:“没有号令”所导致的凶险,最终是不可能长久的。“无号”,就是不加警戒。阳爻不警戒我,我就可能有机会乘凌它;然而最终也必然凶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姤卦(第四十四) 上卦为乾。下卦为巽。
“姤”,女壮,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姤”者,所遇而合,无适意之谓也。故其女“不可与长”。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姤”者,“乾”之末,“坤”之始也,故曰“天地相遇”。以四时言之,则建午之月,“品物咸章”之际也。《易》曰:“万物相见乎‘离’。”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刚”者,二也;“中正”者,五也。阴之长,自九二之亡而后为“遯”,始无臣也;自九五之亡而后为“剥”,始无君也。“姤”之世,上有君、下有臣,君子之欲有为,无所不可。故曰:“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刚而能止物者,谓之“金柅”,九二是也。初六之势,足以兼获五阳,然其始遇而合者,九二也。既合于二,若舍而之他①,则终身无所容矣,故以系二而贞为吉。有所往见为凶,初六者,“羸豕”也。虽“羸”而不可信者,以权在焉,以其“羸”而信之,则“蹢躅”而不可制矣。
【校注】
① 既合于二,若舍而之他:《苏氏易传》作“既合不贞,又舍而之他”,误。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鱼”者,初六也;“包”者,鱼之所不能脱也;“宾”者,九四也。“姤”者,主求民之时,非民求主之时也,故近而先者得之,远而后者不得也。不论其应与否也,嫌其若有咎,故曰“无咎”。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以“姤”之初六为“夬”之上六,则“姤”之九三,“夬”之九四也,故其《象》同。九三之所谓臀者,初六;初六剥阳而进者也,处众阳之间而同体者,有剥阳之阴,宜其“次且”而不安也。“夬”之九四下牵初九之羊,故有“聪不明”之咎。而九三无是也,故虽危无孔大咎,而《象》曰“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既已失民,起而争之则“凶”。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金柅”也,“包”也,“杞”也,皆九二也;“豕”也,“鱼”也,“瓜”也,皆初六也。“杞”,枸杞也,木之至痺者也。“包瓜”者,笼而有之也。瓜之为物,得所附而后止;不得所附,则攀援而求,无所不至。幸而遇乔木,则虽欲抑之不可得矣,故授之以杞,则杞能笼而有之。杞之所至,瓜之所及也。九五者,“姤”之主也;知初六之势将至于剥尽而后止,故授之以九二。九二之所至,初六之所及也。“姤”者,阴长之卦;而九五以至阳而胜之,故曰“含章”。凡阴中之阳为“章”,阴长而消阳,天之命也;有以胜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废志,故九五之志坚,则必有自天而陨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之上穷者,“角”也。“姤其角”,以是为“姤”也。以角为“姤”,物之所不乐遇也;小人虽不能合,而君子亦无自入焉。故“吝,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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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 卦 (第四十五)
兑上
坤下
译“姤”:女子强壮,不可娶这样的女子为妻。《彖传》说:“姤”就是相遇,是阴柔与阳刚相遇。“不可娶这样的女子”,是说不可与她长久相处。“姤”,是偶然遇见而结合,并不是出于心意相合。所以说这个女子“不可与长久相处”。天地相遇,万物都显明而茂盛。“姤”是“乾”的末端、“坤”的开端,所以说“天地相遇”。按四时来说,就是建午之月,是“万物都显明”的时候。《易经》说:“万物在‘离’卦显现。” 阳刚遇到中正,天下就会大为通行。姤卦所代表的时势意义真是重大啊!“刚”指九二;“中正”指九五。阴气增长,从九二消失之后才成为“遯”卦,开始没有臣子;从九五消失之后才成为“剥”卦,开始没有君主。“姤”的时代,上有君主、下有臣子,君子想要有所作为,没有什么不可以做。所以说:“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传》说:天下有风,这就是“姤”卦;君王因此施行命令,告诫四方。初六:系缚在金属制成的止车器上,守正则吉;有所前往,就会遇见凶险。瘦弱的猪虽然如此,却心怀不信,来回躁动不安。《象传》说:“系于金柅”,是说阴柔之道受到牵制。刚强而能够阻止事物的,叫作“金柅”,指九二。初六的势力足以兼并五个阳爻,然而它最初相遇并结合的对象是九二。既然已经与九二结合,如果舍弃九二而转向其他对象①,那么终身都将无处容身,所以应当系属于九二并守正,这样才吉。有所前往就会遇见凶险。初六像“羸豕”,虽然瘦弱,却不能轻信;因为权力在它那里,如果因它瘦弱而信任它,它就会躁动不安而无法控制。【校注】既然已经与二相合,如果舍弃它而转向别处,《苏氏易传》作“既合不贞,又舍而之他”,这是错误的。九二:包藏着鱼,没有灾咎;不利于把鱼交给宾客。《象传》说:“包有鱼”,按义理说不能涉及宾客。“鱼”指初六;“包”是鱼不能逃脱的包藏;“宾”指九四。“姤”是君主寻求人民的时代,而不是人民寻求君主的时代,所以距离近而先到的人能够得到它,距离远而后来的人不能得到它。不论它是否与自己相应,都担心这样做似乎会有灾咎,所以说“无咎”。九三:臀部没有皮肤,行走迟疑不前,危险;但没有大的灾咎。《象传》说:“行走迟疑不前”,是因为行进还没有受到牵制。把“姤”的初六看作“夬”的上六,那么“姤”的九三就是“夬”的九四,所以它们的《象传》相同。九三所说的臀部,指初六;初六是剥落阳爻而前进的阴爻,处在众阳之间而与它们同属一体,却又具有剥落阳爻的阴性,当然会迟疑不安。“夬”的九四向下牵住初九的羊,所以有“听觉不聪、视见不明”的灾咎;九三没有这种情况,所以虽然危险,却没有大的灾咎,《象传》才说“行未牵也”。九四:包中没有鱼,起身争夺就会有凶险。《象传》说:“没有鱼”所造成的凶险,是因为远离了人民。既然已经失去了人民,却起身去争夺人民,就会有凶险。九五:用杞木包住瓜,含藏文采;有东西从天上坠落。《象传》说:九五“含章”,是因为居中守正;“有陨自天”,是因为志向不放弃天命。“金柅”“包”“杞”,都指九二;“豕”“鱼”“瓜”,都指初六。“杞”就是枸杞,是木类中最为柔弱的一种。“包瓜”,就是把瓜笼络并据有它。瓜这种东西,得到依附之物后才会停止;得不到依附之物,就攀援求取,没有达不到的地方。幸运地遇到高大的树木,即使想压制它也做不到,所以把它交给杞木,杞木就能把它笼络据有。杞木所能到达的地方,就是瓜所能达到的地方。九五是“姤”的主爻;知道初六的势力将要发展到把阳爻剥尽之后才会停止,所以把它交给九二。九二所能到达的地方,就是初六所能达到的地方。“姤”是阴气增长的卦,而九五以极阳之性胜过它,所以说“含章”。凡是阴中所含的阳,都叫作“章”;阴气增长而消损阳气,是上天的命令;有力量胜过阴气,是人的志向。君子不因天命而废弃志向,所以九五的志向坚定,就必然有东西从天上坠落;这是说人的力量达到极致时,连天命也不能胜过它。上九:相遇于角,以此相遇很可惜;但没有灾咎。《象传》说:“相遇于角”,是说刚强发展到极点而穷尽,所以可惜。刚强发展到最上而穷尽,就是“角”。把在角上相遇当作“姤”,就是以这种方式相遇。以角作为相遇之处,是万物都不愿意遇到的;小人虽然不能与之结合,君子也不会自行进入其中。所以说“吝,无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萃卦(第四十五) 上卦为兑。下卦为坤。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有“聚”,必有党;有党,必有争。故“萃”者,争之大也。盍取其爻而观之,五能“萃”二,四能“萃”初,近四而无应,则四能“萃”三;近五而无应,则五能“萃”上。此岂非其交争之际也哉!且天下亦未有“萃”于一者也,大人者,惟能因其所“萃”而即以付之,故物有不“萃”于我,而天下之能“萃”物者,非我莫能容之,其为“萃”也大矣。“顺以说,刚中而应”者,二与五而已;而足以为“萃”乎?曰:足矣,有余矣!从我者纳之,不从者付之其所欲从,此大人也!故“萃”有二“亨”,“萃”未有不亨者,而其未见大人也,则亨而不正;不正者,争非其有之谓也。故曰:“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大人者,为可以聚物之道而已。“王”至于有“庙”,而尽其“孝享”,非安且暇不能。物见其安且暇,安得不聚而归之?此“聚之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易》之言荐、盥、禴、享,非正言也,皆有寄焉。“用大牲”者,犹曰用大利禄云尔。《易》曰:“何以聚人?曰财。” 所聚者大,则所用者不可小矣。天之命我为是物主①,非以厚我也,坐而享之则过矣。故“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校注】
① 天之命我:《苏氏易传》作“天之命者”,误。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不期而聚者,必其至情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王弼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初六之所应者,九四也;九四有信之者而“不终”,六三是也。始以无应而“萃”于四,终以四之有应,咨嗟而去之,故其《象》曰:“萃如,嗟如。”此志乱而苟聚者也。“若号,一握为笑”者,“号”且“笑”也,“一握”者,其声也,“号”、“笑”杂也。君子之于祸、福审矣,故笑则不号,号则不笑;先否而后通,则先号而后笑,未有号笑杂者也。此其志已乱焉,能为我寇哉!故“勿恤,往无咎”。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阴之从阳,以难进为吉。六二得位而安其中,不急于变,志以从上者也,故九五引之而后从。引之而后从,则其聚也固;是以吉而无复有咎。“禴”者,礼之薄者也,故用于既信之后。上以利禄聚之下,岂以利禄报之哉!故上“用大牲”而下用“禴”,以为有重于此者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六三之“萃”于四,四与我、与初皆不利也,去而之上,上亦无应; “巽”而纳我者也,故虽“小吝”而“无咎”。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非其位而有聚物之权,五之所忌也;非“大吉”,则有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萃”之主也,“萃”有四阴,而九四分其二;以位为心者,未有能容此者也,故曰:“萃有位,无咎。”挟位以忌四为无咎①,而己志不光矣;惟大人为能忘位以任四。夫能忘位以任四,则四且为吾用,而二阴者独何往哉!“匪孚”者,非其所孚也;“元”者,始也;“元永贞”者,始既以从之,则终身为之贞也。自六二之外,皆非我之所孚也;非我之所孚,则我不求聚,使各得永贞于其始之所从,“悔亡”之道也。
【校注】
① 挟位:《苏氏易传》作“存位”,误。
上六:赍咨涕氵夷,无咎。
《象》曰:“赍咨涕氵夷”,未安上也。
“未安上者”,不乐在五上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升 卦 (第四十六)
坤上
巽下
译“萃”:亨通。君王来到宗庙,利于拜见大人,亨通,利于守正。使用大牲畜祭祀,吉利。利于有所前往。《彖传》说:“萃”就是聚集;以顺从而喜悦,以刚爻居中并得到应援,所以能够聚集。“王假有庙”,是说将孝心奉献于祭享。“利见大人,亨”,是说以正道聚集。《易经》说:“方术因同类而聚集,万物因群类而分别。”有聚集,就必然有党派;有党派,就必然有争斗。所以“萃”是争斗最盛大的状态。为什么不取其各爻来观察呢?九五能够聚集六二,九四能够聚集初六;靠近九四而没有相应者,九四就能聚集六三;靠近九五而没有相应者,九五就能聚集上六。这难道不是彼此交往争夺的时刻吗?况且天下也从来没有只聚集于一个人的情况。大人只是能够顺着各自聚集的情势,随即把它们交付给相应的对象;因此,事物有不聚集到我这里的,但天下能够聚集万物的人,除了我没有谁能容纳它们,这样的“萃”才是大的。“顺以说,刚中而应”,说的只是六二与九五;但这样就足以成为“萃”吗?回答说:足够了,而且还有余力!愿意跟从我的,我就接纳;不愿意跟从我的,我就把他交给他所愿意跟从的人,这就是大人。所以“萃”有两个“亨”:聚集没有不亨通的,但如果没有见到大人,就会亨通而不正;所谓不正,就是争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因此说:“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大人,只是实行能够聚集万物的道理而已。君王来到宗庙,尽心完成孝敬的祭享,若不是安定而有闲暇,是做不到的。万物见到它安定而从容,怎么会不聚集归附它呢?这就是以正道聚集。“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是说顺应天命。《易经》所说的荐、盥、禴、享,并不是只在正面说明祭祀,都各自有所寄托。“用大牲”,就如同说使用大的利禄。《易经》说:“用什么聚集人民?回答说:财物。”所聚集的对象既然重大,所使用的东西就不能微小。上天命令我做这些事物的主人①,并不是为了使我优厚;如果坐着享受它们,就是过错。所以说“利有攸往”,是因为要顺应天命。【校注】① 天之命我:《苏氏易传》作“天之命者”,错误。观察万物聚集的情形,就可以看见天地万物的真实情状。不约定而自然聚集的,一定是最真实的情感。《象传》说:泽水在大地之上,这就是“萃”卦;君子因此整治兵器,戒备意外的祸患。王弼说:“聚集而没有防备,就会使众人产生叛乱之心。” 初六:有诚信却不能坚持到底,于是心意混乱而勉强聚集。如果发出号令,片刻之间又成为笑谈,不必忧虑;前往没有灾咎。《象传》说:“于是混乱而聚集”,是因为它的志向混乱。初六所应的是九四;九四有相应的人,却不能坚持到底,指六三。初六开始因为没有相应者而聚集于九四,后来因为九四有了相应者,便叹息着离开,所以《象传》说:“萃如,嗟如。”这是志向混乱而苟且聚集的人。“若号,一握为笑”,是说既发号哭叫,又转而欢笑;“一握”是形容声音,号哭与笑声混杂。君子对于祸福是审慎的,所以笑时不会号哭,号哭时不会欢笑;先闭塞而后通达,就是先号哭而后欢笑,从来没有号哭和欢笑混杂在一起的。由此可见它的志向已经混乱了,哪里还能成为我的敌人呢?所以说“不必忧虑,前往没有灾咎”。六二:受到牵引则吉利,没有灾咎;有诚信之后,才适宜用禴祭。《象传》说:“受到牵引则吉利而无咎”,是因为其中正之志没有改变。阴爻跟从阳爻,以难以前进为吉。六二得位而安居于中,不急于改变,是志在跟从上位者。所以九五牵引它,之后它才跟从。受到牵引之后才跟从,那么它的聚集就牢固,因此吉利而不再有灾咎。“禴”是礼仪中较为简薄的祭祀,所以用于已经取得诚信之后。上位者用利禄聚集下位者,难道是要用利禄来回报他们吗?所以上位者使用“大牲”,下位者使用“禴”,是因为其中有比利禄更重要的东西。六三:想要聚集,却叹息忧伤;没有什么利益,前往没有灾咎,只是略有遗憾。《象传》说:“前往没有灾咎”,是因为上位者以巽顺之道接纳它。六三聚集到九四那里,九四对我和初六都没有好处;离开九四而到上面去,上六也没有相应的对象,但上六会以“巽”顺之道接纳我,所以虽然有小小的遗憾,却没有灾咎。九四:大吉,没有灾咎。《象传》说:“大吉而无咎”,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处在不属于自己的位置,却拥有聚集万物的权力,这是九五所忌惮的;如果不是“大吉”,就会有灾咎。九五:聚集而拥有权位,没有灾咎;不能取得诚信,就应当从根本上长久守正,使悔恨消失。《象传》说:“聚集而拥有权位”,是因为其志向还没有完全光明。九五是“萃”的主爻。“萃”有四个阴爻,而九四分得其中两个;凡是把权位看得最重要的人,没有能够容纳这种情况的,所以说“萃有位,无咎”。倚仗自己的权位而忌惮九四,虽可以说没有灾咎①,但自己的志向也就不光明了。只有大人才能忘掉自己的权位而任用九四。能够忘掉权位而任用九四,那么九四尚且会为我所用,另外两个阴爻又能到哪里去呢?“匪孚”,是说它们不是自己所信任的对象;“元”是开始的意思;“元永贞”,是说开始既然已经跟从了它,终身都要守持这种正道。除了六二以外,都不是我所信任的对象;既然不是我所信任的对象,我就不求把它们聚集过来,而让它们各自在最初所跟从的对象那里长久守正,这就是“悔亡”的办法。【校注】① 挟位:《苏氏易传》作“存位”,错误。上六:叹息忧伤,眼泪不断流下,没有灾咎。《象传》说:“叹息忧伤,眼泪不断流下”,是因为还没有安于上位。所谓“未安上”,是说它不乐意处在九五之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升卦(第四十六) 上卦为坤。下卦为巽。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象》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巽”之为物,非能破坚达强者也。幸而遇“坤”,故能“升”。其升也有时,故曰“柔以时,升”。“坤”既顺之,五又应之,是以“大亨”。大人之于物也,危者安之,易者惧之,下“巽”而上顺,质柔而遇易,志得而轻进,以此见大人所畏者也,故不曰“利”。虽不利,不可不见也。见而知畏,其为利也大矣。利之远者曰“庆”,以其“有庆”,故虽有畏,“勿恤”也。
“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而六五为“升阶”,由此观之,非独“巽”之上即“坤”,亦“坤”之下援“巽”也。“巽”之求“坤”,“坤”之求“巽”,皆会于“南”,“南征吉”,二者相求之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所以为“升”者,“巽”也;所以为“巽”者,初也。“升”之制在初,故初六虽阴柔,而其于升也盖诚能之,故曰“允升”。阴升而遇阳,若阳升而遇阴,皆得其所升者也。初六以诚能之资而遇九二,宜其为吉之大者矣。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二升而遇九三,盖升而穷者也。虽穷于三,而配于五,穷而之五,五亦无所升;而纳之,故薄礼可以相縻而“无咎”也。
九三:升虚邑。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九三以阳用阳,其升也果矣;六四以阴居阴,其避之也审矣;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不言“吉”者,以至强克至弱,其为祸福未可知也,存乎其人而已。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上有所适,下升而避之,失于此而偿于彼,虽不争可也,人或能之①。今六四下为三之所升,而上不为五之所纳,此人情必争之际也。然且不争而“虚邑”以待之,非仁人其孰能为此?太王避狄于豳②,而亨于岐;方其去豳也,岂知百姓之相从而不去哉!亦以顺物之势而已,以此获吉,夫何咎之有?
【校注】
① 人或能之:《四库》本无此四字,据《苏氏易传》补。
② 太王:《苏氏易传》作“大王”,亦通。
六五:贞吉,升阶。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贞”者,贞于九二也。“巽”之所以能升者,以六五之应也;曰:此升之阶也。“阶”者,有可升之道焉,我惟为阶,故人升之;我不为阶,而人何自升哉!木之生也,克土而后能升;而土以生木为功,未有木生而土不愿者也。故阶而升“巽①”;则六五为“得志”矣。
【校注】
① 巽:《苏氏易传》无此“巽”字,亦通。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冥”者,君子之所息也;“升”至上六,宜息也。然而不息,则消之道也。施于不息之正者则可。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求在我者,此“不息”之正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求在外者,此“不息”之不正者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困 卦 (第四十七)
兑上
坎下
译“升”:大为亨通。适宜去拜见大人,不必忧虑;向南方进发则吉利。《彖传》说:阴柔按照时势而上升,这就是“升”;以“巽”而顺从,刚爻居中并得到应援,因此大为亨通。“适宜拜见大人,不必忧虑”,是说将有福庆。“巽”这种事物,并不能攻破坚固、抵达强盛之处。幸好遇到“坤”,所以能够上升。它的上升有一定时机,因此说“柔以时,升”。“坤”已经顺应它,九五又与它相应,所以“大亨”。大人对待万物,是使危险者安定,使容易者有所畏惧。下卦“巽”而上卦顺,性质柔弱却遇到容易之势,志得意满而轻率前进;凭这种情形去拜见大人,正是大人所畏惧的,所以不说“利”。虽然未必有利,却不能不去拜见。拜见大人而知道畏惧,这个利益就很大了。长远的利益叫作“庆”,因为将“有庆”,所以即使有所畏惧,也“不必忧虑”。“向南方进发则吉利”,是说志向能够实现。《彖传》说:“以‘巽’而顺从,刚爻居中并得到应援,因此大为亨通。”而六五是“升阶”。由此看来,不只是“巽”的上面就是“坤”,也是“坤”在下面援助“巽”。“巽”寻求“坤”,“坤”寻求“巽”,都在“南”会合;“南征吉”,就是说二者彼此寻求。《象传》说:树木从大地之中生长出来,这就是“升”卦;君子因此顺应德性,从积累微小之处开始,使自己达到高大。初六:诚实可信地上升,大为吉利。《象传》说:“诚信地上升而大吉”,是因为在上位者与它的志向相合。之所以成为“升”卦,是因为有“巽”;之所以成为“巽”,在于初爻。“升”的根本制约在初爻,所以初六虽然阴柔,但它对于上升确实能够做到,因此说“允升”。阴爻上升而遇到阳爻,正如阳爻上升而遇到阴爻,都是遇到了适合自己上升的对象。初六凭借诚信而有能力上升的资质,又遇到九二,当然是大吉。九二:有诚信,于是适宜用禴祭,没有灾咎。《象传》说:九二的“诚信”,会带来喜悦。九二上升而遇到九三,大概是上升到尽头了。虽然在九三处受到阻碍,却与九五相配;到了九五,九五也没有更高的位置可以上升,于是接纳它,所以用简薄的礼仪就可以相互维系,并且“无咎”。九三:上升到空虚的城邑。《象传》说:“上升到空虚的城邑”,是因为没有什么可疑虑的。九三以阳爻居阳位,它的上升果断坚决;六四以阴爻居阴位,它的退避也很审慎。所以说:“上升到空虚的城邑,没有什么可疑虑。”不说“吉”,是因为以至强者攻克至弱者,究竟带来祸还是福还不能确定,关键只在于当事人的作为。六四:君王在岐山举行祭享,吉利,没有灾咎。《象传》说:“君王在岐山举行祭享”,是顺应事理。上面有了去处,下面就上升而避开它;在这里失去,却可以在那里补偿,即使不争也可以做到,有些人或许能这样做。如今六四在下面被六三所上升压制,在上面又不被六五接纳,这正是人情必然争夺的时候。然而它仍然不争,反而空出城邑来等待对方,若不是仁人,谁能做到这样?太王躲避狄人到豳地,后来却在岐地兴盛;当他离开豳地时,哪里知道百姓会跟随他而不肯留下呢?也不过是顺应事物的趋势罢了。凭此而得到吉祥,又有什么过错呢?【校注】①“人或能之”:《四库》本没有这四个字,据《苏氏易传》补入。②“太王”:《苏氏易传》作“大王”,意思也通。六五:守正则吉,可以登上台阶。《象》说:“守正则吉,可以登上台阶”,是大大实现了自己的志愿。所谓“贞”,就是对九二守正。“巽”之所以能够上升,是因为有六五与它相应;所以说:这就是上升的台阶。所谓“阶”,就是有可以上升的途径;我只是充当台阶,所以别人能够登上来;我若不充当台阶,别人又从哪里上升呢?树木生长,是克制土以后才能向上生长;而土则以生养树木为功劳,从来没有树木生长而土不愿意的。所以,借着台阶而使“巽”上升,六五就实现了自己的志愿。【校注】①“巽”:《苏氏易传》没有这个“巽”字,意思也通。上六:昏暗中上升,利于坚持不止息的正道。《象》说:“昏暗中上升”到了上面,是消损而不能富盛。“冥”是君子休息的地方;上升到了上六,本来应该休息。然而不停息,就是走向消损的道路。若把它施用于不止息的正道上,才可以。孟子说:“求取就能得到,舍弃就会失去。”所求在自身的,是“不息”的正道;求取要合乎道,所得则听凭命运。所求在外物的,是“不息”的不正之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困卦(第四十七) 上卦为兑 下卦为坎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刚揜也。
九二为初六、六三之所揜,九四、九五为六三、上六之所揜,故“困”。“困”者坐而见制,无能为之辞也。阴之害阳者多矣,然皆有以侵之;夫惟侵之,是以阳不能堪而至于战。战者有危道也,而无所谓“困”。“困”之世,惟不见侵,而见揜。阴有以消阳,而阳无所致其怒,其为害也深矣。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刚中者,二也;二之谓大人。“贞”于“大人”而后“吉”者,五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润下者也。在“泽”上则居,在“泽”下则逝矣。故“水”在“泽”下,为“泽无水”,命与志不相谋者也,故各致其极,而任其所至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初六,揜九二者也。揜者非一人之所能,故初六之揜九二,必将有待于六三。六三固以初为“臀”也①,“臀”得其所据而后其身能有所为。今六三之所据者,“蒺藜”也,则臀已困于株木,身且废矣。“株木”也,“蒺藜”也,皆非臀之所据者也。夫以柔助刚,则其幽可明;以柔揜刚,其谁明之?“入谷”者也,有配在四而不善二,是以“三岁”不得见也。
【校注】
① 六三固以初为臀也:《苏氏易传》作“六三则其所谓臀也”,误。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困”之世,利以柔用刚。二与五皆刚者也,二以柔用之,而五以刚用之。天下之易怀者,惟小人也;方其见揜也,争之以力,虽刀锯有不足;而将怀之也,则酒食有馀矣,故九二“困于酒食”,所以怀小人也。九五则不然:揜我下者,我劓之;揜我上者,我刖之;轻用其威,威穷而物不服,乃大困也。既困而无助①,则虽欲不求二不可得矣。“赤绂”者,所以爵命二也,故曰困于“赤绂”。五以赤绂为困,而二以是为方来,言此五之所困,而二之所不求而至也。困而求二,乃徐有说,以其用说为已晚矣。说于未困,则其所以为说者小,故九二之所困者,酒食而已;说于已困,则其所以为说者重,故九五之所困者,爵命也。祭祀者,人之求神而神无求也。祭之者,人也;享之者,神也。五求二,故祭之;二不求五,故享之而已。享之者固不征,而征以求之,故“凶”。虽然,其义则不可咎,以其所从者君也。
【校注】
① 困而无助:《苏氏易传》作“困则无助”,误。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六三,上揜四、下揜二者也。坚而不可胜者,石也;四之谓“石”。伤而不可据者,“蒺藜”也,二之谓“蒺藜”。六三阴也,而居于阳,自以为阳,而求配于上六,“不祥”也。三之应在上,而上六非其应也,“宫”则是矣,而非其“妻”。故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小人易合而难久,故“困”之三阴,其始相与缔交而揜刚,其终初六之“臀”困,六三之“妻”亡。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初六我之配,二之所恶也。二刚而在下,载己者也,故为“金车”。欲下从初六而困于二,故其来“徐徐”,不急于配。配之所怨,刚之所与也,故虽“吝”而“有终”。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其曰“赤绂”,正也;“朱绂”,严之也;下受上之辞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用”,九二也。
上六:困于葛蘲,于臬危 兀危 ;曰:动悔,有悔;征吉。
柔而牵己者,葛蘲也;三之谓“葛蘲”。刚而难乘者,臬危 兀危也;五之谓“臬危 兀危 ”。上六困于此二者而不能去,则谋全之过也。曰:不可动,动且有悔,而不知其不动乃所以有悔也。上无揜我者,则吉莫如征也,而不征,何哉!以柔用刚,则乘之者至以为“蒺藜”;以刚用刚,则乘之者以为“臬危 兀危 ”而已。
《象》曰:“困于葛蘲”,未当也。
上六足以为配,而六三未足以当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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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 卦 (第四十八)
兑上
坎下
译“困”:通达;守正而有大人之德则吉,没有过错;有言语却不被信任。《彖》说:“困”,是刚爻被遮蔽。九二被初六、六三遮蔽,九四、九五被六三、上六遮蔽,所以称为“困”。“困”就是坐在那里眼看着受到制约,已经没有办法可说了。阴爻损害阳爻的情况很多,但都还能够侵逼它;正因为是侵逼,所以阳爻不能忍受,便发展到交战。交战本来是危险之道,但不能称作“困”。处在“困”的时代,只是不被侵逼,却被遮蔽。阴爻能够消损阳爻,而阳爻又无从发泄愤怒,它造成的祸害就更深了。身处险境而仍能喜悦,困顿却不失去原本可以通达的处境,大概只有君子才能这样吧?“守正而有大人之德则吉”,是因为刚爻居中。刚爻居中的,是九二;九二所说的就是大人。要对“大人”守正以后才会吉利,说的是九五。“有言却不被信任”,是因为只崇尚口舌,最终反而穷困。《象》说:泽中没有水,就是“困”;君子因此以听任天命来成就志向。“水”是滋润而向下流的东西。在“泽”上面就会停留,在“泽”下面就会流走。所以“水”在“泽”下面,就是“泽无水”,意味着命运与志向不能相合,因此各自达到极限,任凭它们走向各自的结果。初六:臀部困在枯树上,进入幽暗的山谷,三年不能相见。《象》说:“进入幽暗的山谷”,是幽暗而不明。初六,是遮蔽九二的爻。遮蔽别人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所以初六遮蔽九二,必然还要依靠六三。六三本来就是把初六当作“臀”①的;臀部得到可以安坐的地方,身体才有所作为。如今六三所凭据的是“蒺藜”,于是臀部已经困在枯树上,身体也将要废弃了。“株木”和“蒺藜”都不是臀部应该凭据的东西。用柔来辅助刚,幽暗还可以变得明亮;用柔来遮蔽刚,又有谁能使它明亮呢?这是“进入山谷”的情形,因为六四虽与它相配,却不能善待九二,所以“三年”不能相见。【校注】六三爻确实把初爻看作“臀”;《苏氏易传》写作“六三则其所谓臀也”,这是错误的。九二:困在酒食之中,朱绂将要到来,适宜用于祭祀;出征则凶,没有过错。《象》说:“困在酒食之中”,内心有喜庆。在“困”的时代,适宜用柔来驾驭刚。九二和九五都是刚爻,九二用柔来运用刚,九五却用刚来运用刚。天下最容易安抚的,只有小人;他们刚被遮蔽时,会用力量争斗,即使刀锯也不足以制止;但将要安抚他们时,酒食反而绰绰有余,所以九二“困于酒食”,这正是安抚小人的方法。九五却不是这样:遮蔽我的下方者,我割掉他的鼻子;遮蔽我的上方者,我砍掉他的脚;轻率地使用威势,威势用尽而万物仍不服,于是就陷入大困。既然已经困顿而没有援助①,即使想不求助于九二也做不到了。“赤绂”是用来授予九二爵位和命令的,所以说困在“赤绂”之中。九五以赤绂为困,而九二认为赤绂将要到来,意思是这是九五所困扰的,却是九二没有求取而自行到来的东西。九五困顿以后才求九二,九二才慢慢产生喜悦,因为用喜悦来安抚已经太迟了。尚未困顿时就使人喜悦,所用的安抚手段就小,所以九二所困的只是酒食;已经困顿以后才使人喜悦,所用的安抚手段就重,所以九五所困的是爵位和任命。祭祀,是人求神,而神并不求人的事情。祭祀的是人,享用祭品的是神。九五求九二,所以祭祀他;九二不求九五,所以只是享用它而已。享用祭品的一方本来不应出征,但却出征去求取它,所以说“凶”。虽然如此,从道义上说却不能责怪它,因为它所跟随的是君主。【校注】①“困而无助”:《苏氏易传》作“困则无助”,错误。六三:困在石头上,凭靠蒺藜;进入自己的宫室,却看不见妻子,凶。《象》说:“凭靠蒺藜”,是乘驾刚爻;“进入自己的宫室,却看不见妻子”,是不祥。六三,在上面遮蔽九四,在下面遮蔽九二。坚硬而不可胜过的是石头,指九四;会伤人而不能凭靠的是“蒺藜”,指九二。六三是阴爻,却居于阳位,自以为是阳爻,想与上六相配,这是“不祥”。六三的应爻在上方,但上六并不是它的应爻;那里确实是“宫”,却不是它的“妻”。所以说:“进入自己的宫室,却看不见妻子,凶。”小人容易结合却难以长久,因此“困”卦的三个阴爻,起初相互结交而遮蔽刚爻,最后初六的“臀”受困,六三的“妻”也丧失了。九四:迟迟地到来,困在金车之中,困难;但最终会有结果。《象》说:“迟迟地到来”,是因为志向在下方;虽然不居正位,却有同伴。初六是我的配偶,却是九二所厌恶的。九二刚健而居于下方,是承载我的东西,所以称为“金车”。九四想向下跟随初六,却被九二困住,因此来得“迟迟”,不急于与初六相配。作为配偶的初六所怨恨的,正是刚爻所愿意结交的,所以虽有困难却“有终”。九五:割掉鼻子,砍掉脚,困在赤绂之中,于是慢慢产生喜悦,适宜用于祭祀。这里说“赤绂”,是正当的说法;说“朱绂”,是加以严厉的说法,是下方接受上方命令的措辞。《象》说:“割掉鼻子,砍掉脚”,是志向尚未实现;“于是慢慢产生喜悦”,是因为居中而正直;“适宜用于祭祀”,是得到福佑。“用”,指九二。上六:困在葛蘲之中,又处于臬危 兀危 之下;心想:行动会后悔,因而有所悔恨;出征则吉。柔弱而牵制自己的,是葛蘲,指六三;刚硬而难以乘驾的,是臬危 兀危,指九五。上六被这两者困住而不能离开,是谋求保全而犯的过错。它说:不能行动,行动将会后悔,却不知道不行动才正是造成悔恨的原因。上面没有遮蔽我的人,那么吉利的事情没有比出征更好的了;可是它为什么不出征呢?用柔来驾驭刚,乘驾它的人甚至会把它看成“蒺藜”;用刚来驾驭刚,乘驾它的人只会把它看成“臬危 兀危”。《象》说:“困在葛蘲之中”,是不合宜。上六足以作为六三的配偶,而六三却不足以与它相当。“行动会后悔而有所悔恨”,说明吉利在于行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井卦(第四十八) 上卦为兑 下卦为坎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食者,往也;不食者,来也。食不食,存乎人。所以为“井”者,存乎己。存乎人者,二;存乎己者,一。故曰“往来井井”。“汔”,燥也。至井而未及水,曰“汔”。至得水而来出井,曰“未繘井”。井未尝有得丧,“繘井”之为功,“羸瓶”之为凶,在汲者尔。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人之于井,未有锢之者也;故君子推是道“以劳民劝相”。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易》以所居为邪、正,然不可必也;惟“井”为可必。井未有在洁而不清,处秽而不浊者也,故即其所居,而邪、正决矣。孔子曰:“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者归焉。”初六,恶之所钟也;君子所受于天者无几,养之则日新,不养则日亡,择居所以养也。《彖》曰“井养而不穷”,所以养“井”者,岂有他哉!得其所居则洁,洁则食,食则日新,日新故不穷。“井泥”者,“无禽”之渐也,“泥”而“不食”,则废矣。“旧井”,废井也;其始无人,其终无禽。无人犹可治也,无禽不可治也。所以为井者亡矣,故时皆舍之。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九二居非其正,故无应于上则趋下而已。下趋者,谷之道也;失井之道而为谷,故曰“井谷”。九二之所趋者,初六也;初六之谓“鲋”。井而有“鲋”,则人恶之矣,然犹得志于瓮,何也?彼有利器,而肯以我汙之歟?此必敝漏之瓮,非是瓮,不汲是井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渫”,洁也。九三居得其正,井洁者也。井洁而不食,何哉?不中也。不中者,非邑居之所会也,故“不食”。井未有以不食为戚者也,凡为我恻者,皆行道之人尔,故曰“行恻”。“行恻”者,明人之恻我,而非我之自恻也,是井则非敝漏之瓮所能容矣,故择其所用汲者。曰:孰可用者哉?其惟器之洁者乎?器之洁,则王之明者也;器洁王明,则受福者非独在我而已。
六四:井甃,无咎。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修”,洁也。阳为动、为实,阴为静、为虚。泉者所以为井也,动也实也;井者泉之所寄也,静也、虚也。故三阳为泉,三阴为井。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故曰“收”;六四居其间而不失正,故曰“甃”。“甃”之于井,所以御恶而洁井也,井待是而洁,故“无咎”。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此其“正”,与九三一也,所以食者,“中”也。
上九: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收”者,甃之上,穷也。“收”非所以为井,而井之权在“收”。夫苟幕之,则下虽有寒泉而不达,上虽有汲者而不获,故“勿幕”,则“有孚,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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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 卦 (第四十九)
兑上
离下
译“井”:城邑可以改换,井却不能改换;没有丧失,也没有获得;来来往往都从井中取水。水将要汲到,却还没有把绳子系到井中,水瓶已经破损,凶。《彖》说:木进入水中而把水提上来,这就是“井”;井供养人而不会穷尽。“城邑可以改换,井却不能改换”,是因为刚爻居中;“水将要汲到,却还没有把绳子系到井中”,是还没有建立功效;“水瓶破损”,因此凶。取食井水的人,是前往的一方;不取食井水的人,是到来的一方。是否取食,取决于人;之所以成为“井”,则取决于井自身。取决于人的,是九二;取决于自身的,是初六。所以说“来来往往都从井中取水”。“汔”是干燥的意思。到了井边却还没有接触到水,叫作“汔”;到了井中取得水却还没有把水带出井,叫作“未繘井”。井本身从来没有得失;“汲井”能否成功、“水瓶破损”是否凶,取决于汲水的人。《象》说:木上有水,就是“井”;君子因此慰劳百姓,劝导他们互相帮助。人对于井,从来没有谁会把它封闭起来;所以君子推演这个道理,来“慰劳百姓,劝导他们互相帮助”。初六:井中是泥水,不能饮用;废旧的井连鸟雀也没有。《象》说:“井中是泥水,不能饮用”,说明处在下方;“废旧的井连鸟雀也没有”,说明时人都舍弃它。《易》根据所处的位置来判断是邪是正,但这并不一定;只有“井”可以据此确定。井没有处在洁净之地却不清澈的,也没有处在污秽之处却不浑浊的,所以只看它所处的环境,邪正就可以判定。孔子说:“君子厌恶处在下流,天下的恶事都会归到那里。”初六,是恶事聚集的地方。君子从上天那里得到的本性没有多少,培养它就会日益更新,不培养它就会日益消亡,选择居处正是为了培养它。《彖》说“井供养人而不会穷尽”,用来养护“井”的,难道还有别的吗?得到合宜的居处就会洁净,洁净就能供人饮用,能够饮用就会日日更新,日日更新所以不会穷尽。“井泥”是走向“连鸟雀也没有”的开始;泥浊而不能饮用,井就废弃了。“旧井”就是废井;开始时没有人使用,最后连鸟雀也没有。没有人使用还可以治理,连鸟雀也没有就无法治理了。井之所以成为井的作用已经消失,所以当时的人都舍弃它。九二:井水流入低谷,射取鲋鱼;水瓮破旧而漏水。《象》说:“井水流入低谷,射取鲋鱼”,是没有同伴。九二所居的位置不正,所以在上方没有应援,便只得趋向下方。趋向下方,是山谷的道路;失去了井的道路而成为山谷,所以说“井谷”。九二所趋向的是初六,初六就像鲋鱼。井中有“鲋鱼”,人们就会厌恶它;然而它仍然能在水瓮中得志,这是为什么?难道对方有好器具,却肯让它把器具弄脏吗?这一定是破旧漏水的水瓮;若不是这样的瓮,就不会用来汲取这口井的水。九三:井水已经淘净,却没有人饮用,使我的内心悲伤;可以用来汲水,君王英明,彼此都能得到福泽。《象》说:“井水已经淘净,却没有人饮用”,是行路之人为之悲伤;寻求“君王英明”,就能得到福泽。“渫”是洁净。九三居位得正,是井水洁净的象征。井水洁净却没有人饮用,为什么?因为它没有居中。没有居中,就不是城邑中人所汇聚的地方,所以“没有人饮用”。井本身不会因为没有人饮用而悲伤;凡是为它悲伤的,都是行路的人,所以说“行恻”。“行恻”是说明别人为我悲伤,而不是我自己悲伤。这口井不是破旧漏水的水瓮所能容纳的,所以要选择可以用来汲水的器具。于是说:什么器具可以使用呢?大概只有洁净的器具吧?器具洁净,就是君王英明;器具洁净而君王英明,那么得到福泽的就不只是我自己了。六四:修治井壁,没有过错。《象》说:“修治井壁,没有过错”,是在修整井。“修”就是洁净。阳代表行动、充实,阴代表静止、空虚。泉水是形成井的东西,属于行动、充实;井是泉水所寄托的地方,属于静止、空虚。所以三个阳爻代表泉水,三个阴爻代表井。初六处在最下方,所以说“泥”;上六处在最上方,所以说“收”;六四居于中间而不失正,所以说“甃”。“甃”对于井来说,是用来防御污物、使井洁净的;井有待于此才能洁净,所以说“没有过错”。九五:井水清澈,是寒冷的泉水,可以饮用。《象》说:“寒泉”能够“饮用”,是因为居中而正。这里的“正”和九三相同;之所以能够饮用,是因为居中。上九:井口已经修整完毕,不要加盖;有诚信,大吉。《象》说:“大吉”在最上位,是功业大成。“收”是甃的上部,表示修井到了尽头。“收”本身不是形成井的东西,但井的作用权在于“收”。如果把井口盖住,那么下面虽然有寒泉,水却不能上来;上面虽然有汲水的人,也无法取得水。所以“不加盖”,就会“有诚信,大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革卦(第四十九) 上卦为兑 下卦为离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水、火,则有男女之象然后能相生,此非水、火也。“二女同居”而已。“二女同居”则“睽”,所以不“睽”者,“兑”欲下而遇“离”,“离”欲上而遇“兑”,虽欲相违而不能也。既不相得,又不相违,则不能无相攻;攻而不已,必有一胜;胜者斯“革”之矣。火能革金,“离”革“兑”者也,故曰“革”。火者金之所畏也,而金非火则无以就器用,器成而后知火之利也。故夫“革”,不信于“革”之日,而信于已“革”之日,以其始之不信,是以知悔者“革”之所不能免也,特有以亡之尔。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历”者天事也;“时”者,人事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以卦言之,则“离”革“兑”者也;以爻言之,则阳革阴者也。六爻皆以阳革阴,故初九、九三、九四、九五四者所以革人;而六二、上六者人革之。初九、九三所以为革者,火也;而六二者火之所附,初九、九三之所欲革者也。火以有所附为利,而所附者以得火为灾,故初九、九三常愿六二之留而不去也。夫六二苟留而不去,其见革也无日矣。六二之欲去,如“遯”之九三之欲遯也,故初九当用“遯”之六二,所以执九三者,固而留之。六二之所以去者,以我有革之之意也;故“不可以有为”,有为则革之之意见矣。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初九之所以固我,非爱我也,畏我去之;故未见其革尔。徒见其今之固我而不我革,以为可信而与之处,则及矣。君子见几而作,彼今日不革,巳日必革之,故“征吉”。为初九计,则宜留;自为计,则宜征。六二之所谓“嘉”者,五也;五之所以为“革”者,与初异矣。舍初从五,其吉也,岂复有咎哉!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三有应于上,故其意常欲征也。六二之所以不得去者,以我乘之也;舍之而征,则二去矣。二苟去之,则我与初九无所施其革,二阳相灼而丧其所附,则穷之道也。故“征凶,贞厉”。贞者,不征之谓也;不征则与六二处而不相得以相革者也,故危。虽危而不凶,言者以也。“革言三就”,犹曰革以三成。三者相持而成革,明二之不可去也。二存则初与三相信,二去则初与三相疑,此必然之势也。故曰:“革言三就,有孚。”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下之二阳,以火为革者也;故见革者惟欲去之,此德不足者也。德不足而革,则所革者亡,革者亦凶。故初九、九三,皆以六二之留为吉也。上之二阳则不然,其革也以说。革而人莫不说,非有德者,其孰能之?九四,未当位者也;未当位而革,故悔革而说,故“悔亡,有孚”也。改命者始受命也,虽未当位,而志自信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虎有文而能神者也,豹有文而不能神者也。故大人为虎,君子为豹。非大人而革者,皆毁人以自成,废人以自兴,故人之从之也,必占其可从而后信。若大人之革也,则在我而已炳然日新,天下之所谓文者自废矣,此岂待占而后信者哉!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上六,见革于大人者也。此见革者君子也,则其向之未革,乃其避世之遇尔。豹生而有文,岂其无素而能为之哉!若小人也,则革面而已。朝为寇雠,莫为腹心,无足怪者。下之二阳,德不足者也,故六二以征为吉;上之二阳,大人也;故上六以征为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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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 卦 (第五十)
离上
巽下
译“革”:到了巳日才会取得信任,大为亨通,利于守正,悔恨消失。《彖》说:“革”,是水火相互作用,两个女子同居一处,志向不能相合,这就叫“革”。“巳日才会取得信任”,是改革以后才使人相信;文明而喜悦,大为亨通而守正;改革得当,悔恨才会消失。水和火,要有男女的象征,然后才能相互生养;这里并不是水和火,而只是“两个女子同居”。“两个女子同居”就会“睽”,之所以不“睽”,是因为“兑”想向下而遇到“离”,“离”想向上而遇到“兑”,虽然想彼此违背,却不能真正违背。既然既不能相合,又不能相违,就不能不相互攻击;攻击不停,必然有一方胜出;胜出的一方于是实行“革”。火能够改变金属,是“离”改革“兑”,所以称为“革”。火是金属所畏惧的,但金属若没有火,就不能制成器物;器物制成以后,才知道火的好处。所以,所谓“革”,不是在改革的当天就得到信任,而是在已经改革之后才得到信任;正因为开始时不被信任,所以知道悔恨是改革无法避免的,只是要有办法使悔恨消失罢了。天地发生变革,四时才得以形成;汤、武实行革命,顺应上天而回应人民。革卦所代表的时势,意义真是重大啊!《象》说:泽中有火,就是“革”;君子因此整治历法,辨明时令。“历”是上天的事情;“时”是人事。初九:用黄牛皮牢固地捆住。《象》说:“用黄牛牢固捆住”,是不可以有所作为。从卦来说,是“离”改革“兑”;从爻来说,是阳爻改革阴爻。六爻都是阳爻改革阴爻,所以初九、九三、九四、九五这四个爻是用来改革别人的;六二、上六则是被别人改革的。初九、九三之所以能够改革,是因为它们象征火;六二是火所附着的东西,也是初九、九三想要改革的对象。火因有所附着而有利,所附着的东西却把得到火看作灾祸,所以初九、九三总希望六二留下而不要离开。六二如果真的留下不走,它被改革的日子就不会到来。六二想要离开,就像“遯”卦九三想要逃遁一样,所以初九应当使用“遯”卦六二的办法,把九三牢牢扣住,使它留下。六二之所以想离开,是因为我已经有了改革它的意图;所以说“不可以有所作为”,一旦有所作为,改革它的意图就会显露。六二:到了巳日才改革它,出征则吉,没有过错。《象》说:“到了巳日改革它”,行动会有美好结果。初九把我牢牢捆住,并不是爱护我,而是害怕我离开;所以暂时还没有显露改革我的意图。只看到它现在把我捆住却没有改革我,便以为它值得信任而同它相处,就会来不及了。君子察觉征兆便行动;它今天不改革,到了巳日一定会改革,所以说“出征则吉”。替初九考虑,就应该留下;替自己考虑,就应该出征。六二所说的“美好结果”,指九五;九五之所以实行改革,与初九不同。舍弃初九而跟随九五,当然吉利,又怎么会有过错呢?九三:出征则凶,守正而有危险。改革的言论反复三次才达成,才会取得信任。《象》说:“改革的言论反复三次才达成”,还要到哪里去呢?九三在上方有应爻,所以心意总想出征。六二之所以不能离开,是因为我乘驾着它;舍弃它而出征,六二就会离开。六二如果离开,我和初九就无从施行改革;两个阳爻相互灼伤,又失去了所附着的东西,这是走向穷困的道路。所以说“出征则凶,守正而有危险”。所谓“贞”,就是不出征;不出征,就与六二相处而彼此不能相合,并以此相互改革,所以有危险。虽然危险却不凶,是因为有言语作为凭借。“改革的言论反复三次才达成”,就像说改革要经过三者共同作用才能完成。三者相互牵制而形成改革,说明六二不能离开。六二存在,初九和九三就彼此信任;六二离开,初九和九三就彼此怀疑,这是必然的趋势。所以说:“改革的言论反复三次才达成,才会取得信任。” 九四:悔恨消失,有诚信;改变命令,吉。《象》说:“改变命令”而“吉”,是因为志向取得了信任。下面两个阳爻把火当作改革者,所以一看到改革就只想离开,这是德行不足的表现。德行不足却实行改革,被改革者会灭亡,改革者也会凶险。因此初九、九三都以六二留下为吉。上面的两个阳爻却不是这样,它们进行改革,是为了使人喜悦。改革而使人没有不喜悦的,若不是有德之人,谁能做到呢?九四没有居于正位;没有居正而实行改革,所以改革而产生悔恨;改革又使人喜悦,所以说“悔恨消失,有诚信”。“改变命令”是刚开始接受命令;虽然没有居于正位,但志向本身已经取得信任。九五:大人如虎一样发生变化,尚未占问就已有诚信。《象》说:“大人如虎一样发生变化”,是因为文采光明灿烂。《易》说:“云跟随龙,风跟随虎。”虎有文采而且能够显现神威,豹有文采却不能显现神威。所以大人像虎,君子像豹。不是大人却实行改革的,都是毁掉别人来成就自己,废掉别人来使自己兴起,所以人们跟随他之前,必然要先占问是否可以跟随,然后才相信他。大人实行改革,则只是自身已经光明显著、日日更新,天下所谓的文采自然会被废弃,这哪里还需要占问以后才相信呢?上六:君子如豹一样发生变化,小人只改变表面,出征则凶,安居守正则吉。《象》说:“君子如豹一样发生变化”,是因为他的文采繁盛;“小人只改变表面”,是顺从而跟随君主。上六,是在大人的改革中受到改变的。这个受到改变的人是君子,那么他先前没有改革,只是因为处在避世的遭遇中。豹一出生就有文采,难道是原本没有文采而后来能够形成的吗?至于小人,也不过是改变表面罢了。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成了心腹,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下面两个阳爻德行不足,所以六二以出征为吉;上面的两个阳爻是大人,所以上六以出征为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鼎卦(第五十) 上卦为离 下卦为巽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
“象”者,可见之谓也。天之生物不可见,既生而刚强之者可见也。圣人之创业,其所以创之者不可见,其成就熟好,使之坚凝而不坏者可见也。故《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革”所以改命,而“鼎”所以凝之也;知“革”而不知“鼎”,则上下之分不明而位不正,虽其所受于天者,流泛而不可知矣。
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大器非器也,大亨非亨也。取“鼎”之用而施之天下,谓之“大亨”。“鼎”之用,极于亨帝而已,以其道养圣贤,则亨之大者也。国有圣贤,则君位定而天命固矣。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元亨”,所谓“元吉,亨”也。柔进而上行者,五也;五得中而应乎刚,则所以为耳目者,“巽”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六爻皆“鼎”也。当其处者有其象,故以初为“趾”,二与三四为“腹”而实在焉;五与上为“耳”。初六上应九四,颠趾之象也;夫“鼎”,圣人将“以正位凝命”,亨而熟之至于可食而后已;苟有不善者在焉,则善与不善皆亨而并熟,而善者弃矣。鼎于是,未有实也;故及其未有实而颠之,以同其不善。如待其有实,则夫不善已污之矣,实非吾之所欲弃也。于是焉而颠之以其所欲弃,出其所不欲弃,则天下之乱或自是起矣。故曰:“鼎颠趾,未悖也。”“颠趾”而“出否”,尽去之道也;尽去之,则患鼎无实。圣人之于人也,责其身不问其所从,论其今不考其素,苟骍且角,犁牛之子可也。鼎虽以“出否”为利,而择之太详、求之太备,天下无完人。故曰:“得妾以其子,无咎。”从其子之为贵,则其出于妾者可忘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九二始有“实”者,“仇”者六五也。所谓“耳”也,九二之实,六五之所举也。故其《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仇有疾”而不能即我,畏九四也。“鼎”以耳行,故耳能即之则食,不能即之,则不食之道也。始有实者以不食为吉,恶其未足而轻用之也。故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耳”,上九也。九三之实,上九之所举也。熟物之谓革,鼎之熟物,以腹不以耳;而上九“离”之极,火之所炎,以耳革者也。耳之受炎也,足以废塞其行而不足以革,故曰:“鼎耳革,失其义也。”九三,实之将盈者也,于是可食矣,而其行废,故虽有“雉膏”而不食也。耳以两举者也,六五之耳可“铉”,而上九之耳不可铉,则六五虽欲独举得乎?阴欲行而阳欲留,其为悔也大矣,故至于雨然后悔,亏而终吉。雨者,阴阳之和,“玉铉”之功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鼎之量,极于四,其上则耳矣。受实必有馀量,以为溢地也。故九三以不食为忧,明不可复加也;至于九四,溢则覆矣。故孔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方其未及也,必有告之者而不信,及其已信,则无如之何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六五、上九,皆所谓“耳”也。上九之耳,见于九三,故不复出也;在炎而不灼者,玉也;金则废矣。六五之为耳也,中而不亢,柔而有容,故曰“黄耳”,则其所以为“铉”者,以金足矣。上九之为耳也,炎而灼,不可以迫,故曰“耳革”,则其所以为铉者,玉而后可。金铉可以及五而不可以及上,玉铉则可以两及矣。可以两及,则上九之刚、六五之柔,我为之节也。九二之实,利在于不食,故六五之耳,利在于贞而不行;九三之实,以不食为忧,故上九之耳,得玉铉则“大吉,无不利”。无不利者,上与五、与三之所利也。以鼎熟物,人皆能之;至于鼎盈而忧溢、耳炎而不可举,非玉铉不能。此“鼎”之所以“养圣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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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 卦 (第五十一)
震上
震下
译“鼎”:大吉,亨通。《彖》说:“鼎”,是形象。所谓“象”,就是可以看见的东西。上天生养万物的过程本来不可见,但万物生成以后变得刚强坚实,这些就可以看见。圣人创建事业时,创立事业的根本原因不可见;但事业成就、成熟美好,使它坚固凝聚而不败坏的状态,却可以看见。所以《象》说:“君子因此端正位置,凝聚天命。” “革”用来改变天命,“鼎”用来使天命凝固;只知道“革”而不知道“鼎”,上下的区别就不明确,位置也不端正,即使从上天那里得到的东西,也会流散泛滥而无法辨知。用木来进入火中,可以烹调食物。圣人烹调食物来祭享上帝,又大规模烹调来供养圣贤。所谓大器并不只是器物,所谓大烹调也不只是烹调。取用“鼎”的功用施行于天下,叫作“大亨”。“鼎”的功用,达到烹调食物以祭享上帝就到头了;用它的道理来养育圣贤,就是更大的烹调。国家有圣贤,君主之位就稳定,天命也就巩固。顺巽而使耳目聪明,柔爻前进而向上运行,居中而与刚爻相应,因此“大亨”。“大亨”,就是所谓“大吉,亨”。柔爻前进而向上运行,说的是六五;六五居中而与刚爻相应,因此作为耳目的,是“巽”。《象》说:木上有火,就是“鼎”;君子因此端正位置,凝聚天命。初六:鼎足颠倒,适宜倒出坏东西;因妾而得到她的儿子,没有过错。《象》说:“鼎足颠倒”,并没有违背道理;“适宜倒出坏东西”,是为了顺从尊贵者。六爻都象征“鼎”。各爻所处的位置各有相应的象,所以把初爻比作“足”,二、三、四爻比作“腹”,其中装有食物;五、上两爻比作“耳”。初六向上与九四相应,有鼎足颠倒的象征。鼎是圣人用来“端正位置、凝聚天命”的器物,要把食物烹调成熟,直到可以食用才停止;如果其中夹杂了不好的东西,那么好的和不好的都会一起烹调成熟,好的东西也就会被丢弃。鼎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装入实物,所以应当趁着还没有装入实物时把它倒过来,把不好的东西一并清除。如果等到已经装入实物,不好的东西就已经污染了它,而其中的实物又不是我想要丢弃的。此时倒鼎,连同想要丢弃的东西一起倒出,把不想丢弃的东西也倒掉,那么天下的混乱或许就从此开始了。所以说:“鼎足颠倒,并没有违背道理。”“颠倒鼎足”而倒出坏东西,是彻底清除的办法;全部清除以后,又担心鼎中没有实物。圣人对待人,只责察他的自身,不追问他的出身;评论他的现在,不考察他的过去;只要马色赤而有角,犁牛的后代也可以使用。鼎虽然以“倒出坏东西”为有利,但如果选择过于苛细、要求过于完备,天下就没有完人。所以说:“因妾而得到她的儿子,没有过错。”顺从她的儿子而看重其尊贵,那么他出自妾室这一点就可以忘记。九二:鼎中有实物;我的仇敌有疾患,不能来接近我,吉祥。《象传》说:“鼎中有实物”,应当谨慎决定它归于何处;“我的仇敌有疾患”,最终不会有过失。九二开始有“实物”;所谓“仇”,就是六五。这里所说的是“耳”,九二的实物,是由六五举起的。所以《象传》说:“鼎黄耳。”鼎中以中位作为实物;“仇有疾”而不能来接近我,是因为畏惧九四。“鼎”靠耳来移动,所以耳能够接近它,就可以进食;不能接近它,就不能进食。刚开始有实物时,以不能进食为吉,是厌恶实物尚未充足却轻率使用它。所以说:“鼎中有实物”,应当谨慎决定它归于何处。九三:鼎耳改变了,鼎的移动受阻;有雉肉膏脂却不能食用,等到下雨,悔恨有所减轻,最终吉祥。《象传》说:“鼎耳改变了”,是失去了鼎耳本来的作用。“耳”是上九。九三的实物,是由上九举起的。使食物成熟叫作“革”;鼎使食物成熟,靠的是鼎腹而不是鼎耳。但上九处在“离”的极点,是火焰所烧灼之处,所以鼎耳因火而改变。鼎耳受到火烧,足以使鼎的移动受阻,却还不足以使鼎耳彻底改变,所以说:“鼎耳改变了,是失去了鼎耳本来的作用。”九三的实物将要装满,此时已经可以食用了,但鼎的移动却停止了,所以虽然有“雉膏”,也不能食用。鼎耳需要两处共同举鼎;六五的耳可以配上“铉”,上九的耳却不能配上铉,那么六五即使想单独举鼎,能够做到吗?阴想要移动而阳想要停留,这样造成的悔恨就很大了,所以要等到下雨,悔恨才减轻,最终获得吉祥。雨,是阴阳调和,也是“玉铉”所发挥的作用。九四:鼎折断了足,倾覆了公侯的美食,鼎身沾满污物,凶险。《象传》说:“倾覆了公侯的美食”,这怎么能让人相信呢?鼎的容量,到九四的位置达到极限;再往上就是鼎耳了。鼎中承受实物,必须留有余量,否则就会溢出而洒满地面。所以九三以不能进食为忧,说明已经不能再增加;到了九四,满溢就会倾覆。因此孔子说:“德行浅薄却身居尊位,才智短小却谋划大事,力量微弱却承担重任,很少有不遭祸患的。”事情还没有造成祸患时,一定有人劝告他,但他不相信;等到他已经相信了,就没有办法挽回了。六五:鼎有黄色的耳,配有金制的铉;利于守正。《象传》说:“鼎有黄色的耳”,以中位作为实质。上九:鼎有玉制的铉,大吉;没有什么不利。《象传》说:“玉铉”处在上位,刚柔因此得到节制。六五、上九,都是所说的“耳”。上九的耳,已经在九三爻中说明了,所以这里不再重复;处在火焰中却不被烧灼的,是玉,金则会被烧坏。六五作为耳,处于中位而不过分高亢,柔顺而有容纳之量,所以称为“黄耳”;因此它用作“铉”,有金就足够了。上九作为耳,处在火焰中会被烧灼,不能用外力逼迫,所以说“耳革”,它用作铉,必须用玉才可以。金铉可以到达六五,却不能到达上九;玉铉则可以同时到达六五和上九。能够同时到达两处,就能节制上九的刚与六五的柔。九二的实物,利在不能食用,所以六五的耳,利在守正而不行动;九三的实物,以不能食用为忧,所以对上九的耳来说,得到玉铉便是“大吉,无不利”。所谓“无不利”,是上九、六五和九三都因此获利。用鼎使食物成熟,人人都能做到;至于鼎装满而担忧溢出、鼎耳受火而不能举起,就不是玉铉所不能解决的了。这就是“鼎”能够“养圣贤”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震卦(第五十一) 震上 震下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震”者,阳德之先,震阴而达阳者也,故“亨”。“震惊百里”,言其及远也;“不丧七鬯”,言其和也;若震而不和,则必有僵仆陨坠者矣。“七鬯”,祭器也;必取祭器者,以见震长子也。若威而不猛,则可以为祭主矣。“出”之为言,见也。
《象》曰:“氵存 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二阳,震物者也;四阴,见震者也。“震”之为道,以威达德者也,故可试而不可遂。试则养而无穷,遂则玩而不终。初九,试而不遂者也,以虩虩之震,而继之以哑哑之笑,明其不常用也。惟其不常用,故二阴莫敢犯其锋,皆以逃避而后免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以其威之不常用,故知其所以震物者,非以害之,欲其恐而致福也。“有则”者,言其不遂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初九之威不可犯也,来则危,往则安。故虽“丧贝”而“勿逐”,“跻于九陵”以避之。以初九之不遂其震,而继之以笑言也。故七日可以得所丧也。“丧贝”以明初九之威,“七日得”以明初九之不以威穷物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六三不邻于震矣,而犹苏苏然,惧也。行而避之,然后无眚,以明初九之威能及远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震于已震之后,遂而不知止者也,故“泥”。“泥”者,以言其不能及远也,故二阴皆以处而不避为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九四以其“遂泥”之威加于六五,非六五之所当畏,其衰可坐而待也。夫九四虽未可乘,然往而避之则过矣,故曰:“往来,厉。”往来皆危,则以处为安矣。九四之威既已泥矣,岂复能如初九一震而丧六二之贞哉!以六五居中,处而待之,非独无丧,亿将有功。故曰:“亿无丧,有事。”
510-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九四至此,其实不能为,徒袭其馀威以加上六。上六未得其已衰之情,故犹“索索”、“矍矍”而畏之。苟畏之不已,而征以避之,则四张而不可止矣,故凶。圣人知其不足避也,故告之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言九四之威仅可以及五,而不及上;可以戒而无咎,无庸征也。九四始欲以威加物,及其泥而物莫之畏也,则其及于上六者,有言而已,衰之甚也。六爻皆无应,故九四兼有二阴,得称“婚媾”也。六二“丧贝”而五无丧,六三“震行无眚”,而上六“征凶”,九四之不及初也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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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 卦 (第五十二)
艮上
艮下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所贵于圣人者,非贵其静而不交于物,贵其与物皆入于吉凶之域而不乱也。故夫“艮”,圣人将有所施之。“艮,止也”,止与静相近而不同,方其动而止之,则静之始也;方其静而止之,则动之先也,故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此言“艮”之得其所施者也。施之于天下之至动,是以为“颐”;施之于天下之至健,是以为“大畜”。今夫兼山“艮”,是施之于“背”而已,“背”固已止矣,“艮”何加焉?所以为柅者、为轮也;所以为防者、为水也。今也不然,为舆、为枙,为山、为防,不亦近于固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获其身”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见其人”也。物各止于其所,是果能止也哉?背止于身,身与之动而背不知也,今我施止于物之所,止有大于是物者。则挟而与之趋矣,我焉得知之?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其庭未尝无人也,有六人焉①,敌应而不相与,则如无人。是道也,非向之所谓光明者也,以为无咎而已。
【校注】
① 有六人焉:《苏氏易传》无“六”字。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译“震”:亨通。雷震来时使人恐惧不安,后来却能谈笑自如;雷声震惊百里,却不丧失祭祀用的匕鬯。《彖传》说:“震”,亨通。“震来虩虩”,是因为恐惧能够招致福气;“笑言哑哑”,是因为事后有所法则。“震惊百里”,是说能使远方震惊,使近处畏惧。“震”是阳德首先发动的表现,是震动阴而使阳通达,所以说“亨”。“震惊百里”,是说它能影响远方;“不丧七鬯”,是说它能够保持和谐;如果震动却不和谐,就一定会有人僵倒、仆地或坠落。“七鬯”是祭祀器物;一定要取祭祀器物来说明,是为了表现震为长子。如果有威严却不凶猛,就可以主持祭祀了。“出”这个字,意思是显现。《象传》说:水雷相合,是“震”;君子因此心怀恐惧,修养德行并反省自己。初九:雷震来时恐惧不安,后来谈笑自如,吉祥。两个阳爻,是使万物震动的;四个阴爻,是承受震动的。“震”的作用,是用威严来通达德行,所以可以用来试验,却不能持续使用。试验可以使人得到教养而没有穷尽,持续使用则会使人轻慢而不能长久。初九是只作试验而不持续使用震威的,所以先以“虩虩”震慑,接着又以“哑哑”欢笑,说明它并不经常使用威势。正因为不经常使用,所以二阴不敢正面触犯它的锋芒,都通过逃避而得以免祸。《象传》说:“震来虩虩”,恐惧能够招致福气;“笑言哑哑”,事后有所法则。因为它不经常使用威势,所以可以知道它震动万物,并不是为了伤害万物,而是想使万物恐惧,从而招致福气。“有则”,是说它并不持续施威。六二:雷震来临,危险;大概会丧失财物,登上九重山陵躲避它,不要追赶,七日后可以得到失物。《象传》说:“雷震来临,危险”,是因为乘凌在刚爻之上。初九的威势不可触犯,靠近它就危险,离开它就安全。所以即使“丧贝”,也不要追赶,而应“跻于九陵”以躲避它。这是因为初九不会把震威持续到底,随后还会以笑言相继。所以七日后可以得到所丧失的财物。“丧贝”用来说明初九威势的强烈,“七日得”用来说明初九不会靠威势把万物逼到穷途。六三:雷震使人战栗不安;因震而行动,可以没有灾祸。《象传》说:“震苏苏”,是因为所处位置不恰当。六三已经不靠近震卦了,却仍然战栗不安,这是因为畏惧。行动起来躲避它,然后才没有灾祸,这说明初九的威势能够影响到远方。九四:雷震之后仍然持续,陷入泥中。《象传》说:“雷震之后仍然陷入泥中”,威势尚未发扬光大。这是在已经震动之后仍继续施威,却不知道停止,所以说“泥”。“泥”,是说它不能影响远方;因此两个阴爻都以留在原处而不躲避为吉。六五:雷震来去,都有危险;大概不会丧失财物,反而会有事情可做。《象传》说:“雷震来去,都有危险”,是说行动很危险;但它的事情处在中位,大概不会有大的丧失。九四以“遂泥”的威势施加于六五,但这并不是六五应当畏惧的;九四的衰弱可以坐等其出现。九四虽然还不能乘凌,但如果前往躲避它就过分了,所以说:“往来,厉。”前往和回来都危险,那么停留原处反而安全。九四的威势既然已经陷入泥中,怎么还能像初九那样,一次震动就使六二丧失守正之道呢?六五处在中位,停留原处等待它,不但不会有丧失,大概还会有所作为。所以说:“亿无丧,有事。” 510- 上六:雷震使人战战兢兢,目光惊惧不定;出征凶险。雷震没有落在自身,而是落在邻近之处,没有灾祸;婚姻关系会有言语争端。《象传》说:“震索索”,是因为尚未处在中位而得到安定;虽然有凶险却没有灾祸,是因为畏惧邻近之处的震动而受到警戒。九四到了这里,实际上已经不能有所作为,只是借着残余的威势施加于上六。上六没有看出九四的威势已经衰弱,所以仍然“索索”“矍矍”地畏惧它。如果一直不停地畏惧它,并且出征以躲避它,九四的威势反而会张大而无法停止,所以说凶。圣人知道九四不值得躲避,因此告诉上六:“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意思是九四的威势最多只能达到六五,不能达到上六;只要以此为戒就没有灾祸,不必出征。九四开始想凭威势施加于万物,等到陷入泥中,万物都不再畏惧它,那么它影响上六,也只剩下言语而已,说明它已经极其衰弱。六爻彼此都没有应,所以九四兼有两个阴爻,能够称作“婚媾”。六二“丧贝”而六五没有丧失,六三“震行无眚”,而上六“征凶”,可见九四远远比不上初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艮卦(第五十二) 艮上 艮下 止住在背部,看不见自身;在庭院中行走,却看不见人,没有灾祸。《彖传》说:“艮”就是止;应当止时就止,应当行动时就行动,行动和静止都不失时机,这一道理就光明正大。“艮其止”,是止在它应当止的地方;上下爻彼此敌对而不相应,不能互相亲近,所以才有“看不见自身,在庭院中行走,却看不见人,没有灾祸”。圣人之所以可贵,并不是因为他安静而不与万物交往,而是因为他与万物一同进入吉凶的范围,却不因此陷入混乱。所以“艮”是圣人将要施行的道理。“艮,就是止”;止与静相近,却并不相同:正在行动时使它停止,是静的开始;正在静止时使它停止,是行动的先导。所以说:“应当止时就止,应当行动时就行动,行动和静止都不失时机,这一道理就光明正大。”这是说“艮”施用得当。把它施用于天下最为运动的事物,就成为“颐”;施用于天下最为刚健的事物,就成为“大畜”。现在兼有两山的“艮”,只是施加在“背”上罢了;“背”本来已经是停止的地方,“艮”还能增加什么呢?能够成为车闸的是车轮,能够成为堤防的是水;如今却不这样,以车舆、车轭、山和堤防为对象,不也近于过分固滞吗?所以说:“艮其止,止其所也。”这就是“看不见自身”的原因。“上下敌应,不相与也”,这就是“在庭院中行走,却看不见人”的原因。万物各自止在自己的位置上,这果真能够止住吗?背部止在身体上,身体与它一起运动,而背部并不知道;如今我把止施加在万物所处的位置上,止的力量就超过了万物自身。于是就会挟持着万物与它一起趋行,我哪里还知道它呢?所以说“艮其背,不获其身”。庭院中并不是从来没有人,而是有六个人在那里;他们彼此敌对而不相亲近,就像没有人一样。这种道理,不是前面所说的光明正大的道理,只能用来求得没有灾祸而已。【校注】①“有六人焉”:《苏氏易传》没有“六”字。《象传》说:两座山相连,就是“艮”;君子因此思虑不超出自己的职位。初六:止住脚趾,没有灾祸,利于长久守正。《象传》说:“止住脚趾”,还没有失去正道。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自“趾”而上,至于“辅”,当其处者有其德,与“咸”一也。“咸”以上六为“辅”,而五为“脢”,“艮”之“辅”在五,而“脢”不取,何也?“脢”则“背”也,“艮”皆取于动者而已。“艮”则何为皆取于动者也?曰:卦合而观之,见两“艮”焉;见其施“艮”于止,故取其体之静者而配之,曰“艮其背”。爻别而观之,不见“艮”之所施,而各见其所遇之位;位有不同,而吉、凶、悔、吝生焉,故取其体之动者而不取其静,以为其静者已见于卦矣。上止而用下,下止而听于上,此“艮”之正也。趾能动而听于腓者也,“艮其趾”,不害于腓之动也;趾不自动而已,止而听其上,上止则止,上行则行,此“艮”之正者也,故“利永贞”。腓能动而不听于股者也,或曰“咸其股,执其随”,随者股之德也,故谓“股为随”。“艮其腓”,则股虽欲行而不能矣,下止而不听于上,上虽有忧患而莫之救,则上之所不快也,以是为失其正矣,故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不“艮于股”而“艮于限”,亦取诸动者也。“限”者,上下之际,所以俯仰之节也。“夤”者,自上而属于下者也。“艮”于下之极,则其自上而下者绝矣;上下绝,心之忧也。心在六四,故忧之;及心也,谓之“薰”。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咸”之九四曰:“朋从尔思。”则四者,心之所在也。施之于一体,则“艮”止于所施,所不施者不及也。施之于心,则无所不及矣,故曰“艮其身”。“艮”得其要,故“无咎”。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口欲止,言欲寡。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敦”,益也。“艮”至于辅,极矣;而又止之,故曰“敦艮”。梏者不忘释,痿者不忘起,物之情也。在止之极而不忘于动,非天下之至厚,其孰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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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卦 (第五十三)
巽上
艮下
“渐”:女归吉,利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
此文转以次相释也。“渐”之中有进者,则“女归”之“吉”也,而利于正。正者孰谓?谓“得位”而“有功”、“可以正邦”者也。其“得位”者何也?“刚中”者也。由此观之,女则二与四;所归则五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止而‘巽’”,有所观望而后进者,故不穷。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云上于天,天所不能居,故君子不以居德;木生于山,山能居之,山以有木为高,故君子以是居德业、善风俗。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鸿”,阳鸟而水居,在水则以得陆为安,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故六爻虽有阴阳之异,而皆取于鸿也。初六,鸿之在水者也,远则无应,近则遇二,以阴适阴,故曰“鸿渐于干”。“干”,水涯也。两阴不能相容,故为“小子”之所“厉”,以至于“有言”。虽然其所适非志于利也,则未至于六三之凶,“无咎”可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六二,鸿之在水者也。近则遇三,远则遇五,无适而不得其欲①,故择其尤可恃者从之。二之从三也,虽近而难信;其从五也,虽远而可恃。二阳皆陆也,在陆而尤可恃以安者,磐也,九五之谓“磐”。六二知五之可恃,不渐于三而渐于五,则食且乐如是。“衎衎”,乐也。“素饱”,徒饱也。夫饮食何为若昌乐也?岂非以五之足恃而不徒饱歟?苟为徒饱而已,则虽三可从;夫苟从三,则饮食未终而忧继之矣。
【校注】
① 不得其欲:《苏氏易传》作“不得其遇”,误。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九三,鸿之在陆者也;而上九非其应,故曰“鸿渐于陆”。无应于上而近于四,见四之可欲,则离类绝朋而趋之,故曰“夫征不复”。六二之从我,非正也,将视我而进退者也。上之所为,下必有甚者,九三适四而不反①,则难以令于二矣。故曰:“妇孕不育,凶。”四,顺于五者;而三寇之,言“御寇”之利,以明三之不利也。
【校注】
① 九三适四而不反:《苏氏易传》作“九二适四而不反”,误。
译六二:止住小腿肚,不能扶助随从自己的大腿,内心不快。《象传》说:“不能扶助随从自己的大腿”,是因为还没有退下来听从上位。从“趾”向上直到“辅”,处在相应位置的部位各有其德,与“咸”卦相同。“咸”以上六为“辅”,以九五为“脢”;“艮”的“辅”在六五,却不取“脢”,为什么呢?“脢”就是“背”,“艮”只取运动的部位罢了。既然“艮”取的都是运动部位,为什么呢?答:把卦合起来看,可以看见两个“艮”;看见它把“艮”施加在停止之处,所以取其形体静止的部位来相配,说“艮其背”。分别看各爻,则看不见“艮”施加的对象,只看见各爻所处的位置;位置不同,吉、凶、悔、吝便由此产生,所以取形体中运动的部位,不取静止的部位,因为静止的部位已经在卦辞中说明了。上位停止而使下位发挥作用,下位停止而听从上位,这是“艮”的正道。脚趾能够运动,又能听从小腿肚;“艮其趾”并不妨害小腿肚运动,只是脚趾不自行运动而已,而是停下来听从上位;上位停止,它就停止,上位行动,它就行动,这就是“艮”的正道,所以“利永贞”。小腿肚能够运动,却不听从大腿;有人说“咸其股,执其随”,“随”是大腿的德,所以称大腿为“随”。“艮其腓”,那么大腿即使想行动也不能行动。下位停止而不听从上位,上位虽然有忧患却没有人救助它,这就是上位感到不快的地方,因此说它失去了正道。所以说:“止住脚趾”,还没有失去正道。九三:止住腰部,使背脊筋肉裂开,危险得使内心受到熏灼。《象传》说:“止住腰部”,危险会熏灼内心。九三不止于“大腿”,而止于“腰部”,也是取运动的部位。“限”是上下交界之处,是俯仰动作的关节。“夤”是从上部连接到下部的部分。止在下部的极点,那么从上向下连接的部分就断绝了;上下断绝,就是内心的忧患。内心对应六四,所以说忧患影响到它;忧患达到内心,就叫作“熏”。六四:止住自身,没有灾祸。《象传》说:“止住自身”,是在自身处止。“咸”的九四说:“朋友顺从你的思虑。”所以九四是心所在的位置。把“艮”施加在身体的一个部位上,止就只止于所施加之处,没有施加到的地方不会受到影响;把“艮”施加在内心上,就没有什么地方不能达到,所以说“艮其身”。“艮”掌握了关键,所以没有灾祸。六五:止住面颊,说话有条理,悔恨消失。《象传》说:“止住面颊”,是因为处在中正之位。口要止住,言语要少。上九:厚重地止住,吉祥。《象传》说:“厚重地止住”之所以吉祥,是因为以厚重善终。“敦”是增加、加厚的意思。“艮”到了面颊,已经达到极点;又进一步加以止住,所以叫作“敦艮”。被拘束的人不会忘记解除束缚,腿脚痿弱的人不会忘记站起来,这是万物的常情。处在止的极点,却不忘记行动,如果不是天下最为厚重的人,谁能做到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渐卦(第五十三) 巽上 艮下 “渐”:女子出嫁吉祥,利于守正。《彖传》说:“渐”,就是逐步前进。“女子出嫁吉祥”,是因为前进而得到适当位置,前往能够建立功业。以正道前进,可以使邦国归于正;它的位置是刚爻得中。这里是按次序互相解释。渐卦中有前进之意,所以有“女子出嫁”的“吉”,并且利于守正。所谓正,指什么?指得到适当位置而建立功业,并且可以使邦国归于正。什么叫“得位”?就是“刚中”。由此看来,女子是六二和六四,所嫁的是九五。止而能“巽”,行动就不会穷困。“止而‘巽’”,是有所观察和等待之后再前进,所以行动不会陷入穷困。《象传》说:山上有树木,就是“渐”;君子因此居守贤德,改善风俗。云上升到天空,天空不能容纳它,所以君子不能把德行据为己有;树木生长在山上,山能够承载它,山因为有树木而显得高大,所以君子以此居守德业、改善风俗。初六:鸿雁渐渐飞到水边,小子有危险;会有言语争端,但没有灾祸。《象传》说:“小子”的“危险”,从道理上说没有灾祸。“鸿”是阳鸟,居住在水边;在水中时以得到陆地为安,在陆地时又以得到水域为乐。因此六爻虽有阴阳的差异,却都取象于鸿雁。初六是处在水中的鸿雁,远处没有应爻,近处遇到六二,以阴爻趋向阴爻,所以说“鸿渐于干”。“干”是水边。两个阴爻不能互相容纳,所以受到“小子”的“危险”,以至于有“言”。不过,它所趋向的并不是为了谋利,因此还没有达到六三所说的凶险,说“无咎”是可以的。六二:鸿雁渐渐飞到磐石,饮食安乐,吉祥。《象传》说:“饮食安乐”,不是徒然饱食。六二是处在水中的鸿雁。近处遇到九三,远处遇到九五,无论趋向哪里都不能得到它所希望的①,所以选择跟随最值得依靠的一方。六二跟随九三,虽然近却难以信赖;跟随九五,虽然远却值得依靠。两个阳爻都是陆地,在陆地上尤其值得依靠、能够安居的,是磐石,指的就是九五所说的“磐”。六二知道九五值得依靠,不渐近九三而渐近九五,于是饮食也这样安乐。“衎衎”是快乐。“素饱”是徒然饱食。饮食为什么会这样快乐呢?难道不是因为九五值得依靠,所以不是徒然饱食吗?如果只是徒然饱食,那么即使九三也可以跟随;但如果跟随九三,饮食还没有结束,忧患就会接踵而来。【校注】①“不得其欲”:《苏氏易传》作“不得其遇”,是错误的。九三:鸿雁渐渐飞到陆地,丈夫出征而不返回;妇人怀孕却不能生育,凶险;利于抵御寇贼。《象传》说:“丈夫出征而不返回”,是因为离开了同类;“妇人怀孕却不能生育”,是因为失去了正道。利于“抵御寇贼”,是因为顺势而彼此保全。九三是处在陆地上的鸿雁;但上九不是它的应爻,所以说“鸿渐于陆”。它在上方没有应爻,却靠近六四;见六四值得追求,便离开同类、断绝朋友而奔向六四,所以说“丈夫出征而不返回”。六二跟随我,并不合乎正道,只会观察我而决定进退。上位所做的事,下位一定会更加过分;九三趋向六四而不返回①,就难以使六二听命了。所以说:“妇人怀孕却不能生育,凶险。”六四顺从九五,而九三侵犯它;说“利于抵御寇贼”,是为了说明九三并不利。【校注】①“九三适四而不反”:《苏氏易传》作“九二适四而不反”,是错误的。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六四,鸿之在水者也。近于五而非其应,故曰“鸿渐于木”。木生于陆,而非鸿之所安也;鸿之为物也,足不能握,其“渐于木”而“无咎”,盖得其大而有容如桷者焉,九五之谓也。“或”者,幸而得之之辞也。无应而从非其配,非“巽”顺,何以相保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原也。
九五,鸿之在陆者也;进而遇上九。上九,陵也;陵者,陆之又高者也;进而之陵,动乎无嫌,故六二之为“妇”也,“三岁不孕”而终莫之胜。夫以陆之陵,以为不得其愿矣,而妇为之贞如此,则愿孰大焉。故曰:“进以正,可以正邦也。”不求之人而求之身,虽服天下可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上九,鸿之在陆者也。上无所适,而三非其应,故曰“鸿渐于逵”。“渐”有三阳,其二为阴之所溷,非其有应,则近而慕之。惟上九不然:夫无累于物,则其进退之际,雍容而可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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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妹 卦 (第五十四)
震上
兑下
“归妹”:征凶,无攸利。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
“说”少者,人之情也;故“说以动”,其所“归”者,“妹”也。天地之所以交,必天降也;男女之所以合,必男下也。若女长而男少,则“大过”之所谓“老妇”、“士夫”,乌肯下之?夫苟不下,则天地不交,男女不合矣。故“归妹”者,女少而男长,女用事而男下之之谓也。夫所以下之者,岂一日之故哉!将相与终始故也。
“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归妹”之爻,男女皆易位。柔皆乘刚,此男所以说女而致其情者,权以济事,一用而止可也。以此而征则凶,且男女皆不利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归妹”,女之方盛者也。凡物之有敝者,必自其方盛而虑之;迨其衰,则无及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归妹”以阴为君,在“兑”则六三是也,而初与二,其娣也;在“震”则六五是也,而四其娣也。
译六四:鸿雁渐渐飞到树上,有时能找到自己的横木栖处,没有灾祸。《象传》说:“有时能找到自己的横木栖处”,是因为顺从而且柔顺。六四是处在水中的鸿雁。它靠近九五,却不是九五的应爻,所以说“鸿渐于木”。树木生长在陆地上,并不是鸿雁安居的地方;鸿雁这种动物,脚不能抓握树枝,它渐渐飞到树上而没有灾祸,大概是因为遇到了像横木那样宽大而有容纳之量的地方,指的就是九五。“或”是幸运得到它的说法。没有应爻,却跟随并非自己的匹配对象,如果不是柔顺,凭什么彼此保全呢?九五:鸿雁渐渐飞到山陵,妇人三年不能怀孕,最终没有人能胜过她,吉祥。《象传》说:“最终没有人能胜过她,吉祥”,是因为得到自己所愿的归宿。九五是处在陆地上的鸿雁;继续前进而遇到上九。上九就是山陵;山陵是比陆地更高的地方。前进到山陵,行动没有嫌疑,所以六二作为“妇人”,即使“三岁不孕”,最终也没有人能胜过她。若把陆地上的山陵看作没有得到自己的愿望,而妇人却能这样守正,那么还有什么愿望比这更大呢?所以说:“以正道前进,可以使邦国归于正。”不向别人求取,而从自身求取,即使使天下归服也是可以的。上九:鸿雁渐渐飞到陆地,它的羽毛可以用来作为仪礼的装饰,吉祥。《象传》说:“它的羽毛可以用来作为仪礼的装饰,吉祥”,是因为不可使其混乱。上九是处在陆地上的鸿雁。上方没有可以趋向的对象,而九三也不是它的应爻,所以说“鸿渐于逵”。“渐”卦有三个阳爻,其中两个被阴爻混杂;如果没有自己的应爻,就会因接近而仰慕阴爻。只有上九不是这样:既然不受万物牵累,那么进退之际就能从容不迫而值得观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归妹卦(第五十四) 震上 兑下 “归妹”:出征凶险,没有什么利益。《彖传》说:“归妹”,是天地的大义。天地不交合,万物就不能兴盛;“归妹”,是人的终始之道。以喜悦推动行动,这就是“归妹”。“说”是年少者的情态,也是人的常情;所以“说以动”,所归嫁的就是“妹”。天地交合,必然是天下降;男女结合,必然是男子处下。如果女子年长而男子年少,那么“大过”所说的“老妇”“士夫”,哪里肯向下屈就呢?如果男子不向下,那么天地就不能交合,男女也不能结合。所以“归妹”是说女子年少而男子年长,女子掌事而男子向她居下。这种向下屈就,难道只是一天的缘故吗?是因为将要彼此相伴,共同完成始终。“出征凶险”,是因为所处位置不恰当。“没有什么利益”,是因为柔爻乘在刚爻之上。“归妹”卦的各爻,男女都互换了位置。柔爻都乘在刚爻之上,这是男子因喜悦女子而表达情意的权宜手段,只可以用一次来成事,然后停止。若据此出征,就会凶险,而且男女双方都没有利益。《象传》说:泽上有雷,就是“归妹”;君子因此从长远考虑善终,并预知弊端。“归妹”是女子正当兴盛的时候。凡是将要衰败的事物,都必须在它正兴盛时就加以考虑;等到它衰败了,就来不及了。初九:以媵妾的身份出嫁;跛脚却能行走,出征吉祥。《象传》说:“以媵妾的身份出嫁”,是因为守恒常之道;“跛脚却能行走”,是因为得到吉祥者相互承接。九二:一只眼睛有缺陷却能看见,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象传》说:“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是因为没有改变常道。“归妹”以阴爻为主宰。在“兑”中,六三就是主宰,初九和九二是她的媵妾;在“震”中,六五就
所以为“兑”者,三也,故权在君;所以为“震”者,四也,故权在“娣”。权之在君也,则君虽不才,而娣常为之用;权之在娣也。则娣虽无能为损益,犹要其君。六三不中而居非其位,跛、眇者也。其所以能履且视者,以初与二屈而为之娣也。二者各致其能于六三,故初九曰:“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六二曰:“眇能视,利幽人之贞①。”已有能履能视之才②,不以自行而安为娣?使跛者得之以征、眇者得之能视③,何哉?岂非上下之常分有不可易者邪?故其《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而九二之《象》亦曰:“未变常也。”九二亦娣也,其不言娣,何也?因初九之辞也。且跛、眇者一人,而为之视、履者二人,是二人者,岂可以废一歟?故其《象》曰:“跛能履,吉相承也。”是以知其皆娣也,已有其能而不自用,使无能者亨其名,则九二非幽人而何哉!
【校注】
① 六二曰:眇能视,利幽人之贞:原文无,据《苏氏易传》补。
② 已有能履、能视之才:原文无“能视”二字,据《苏氏易传》补。
③ 眇者得之能视:原文无此六字,据《苏氏易传》补。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古者谓贱妾为“须”,故天文有“须女”。六三不知其讬行于初九,而自以为能履;不知其借明于九二,而自以为能视,是以弃娣而用,“须”未足以当“娣”也。失二娣之助,则以跛、眇见黜而归矣,归然后知用娣。故曰:“反归以娣”。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九四,六五之娣也。以为权在己,故愆期不行以要其君,君犹待之有时焉,而后归。此其志以为吾君必有所待,而后能行者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归妹”未有如六五之贵者也,故曰“帝乙归妹”。以帝乙之妹而履得其中,则其袂之良否,不足以为损益。非若跛者之讬行、眇者之借明也,而九四欲以袂之良而加之,夫袂之良,岂足以加其君哉!“月几望”者,阴疑于阳,《易》之所恶也。然至于娣之欲加其君,则以“月几望”为“吉”,以为宁月之几望,而无宁娣之加其君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归妹”男女皆易位,柔皆乘刚,此岂永终无敝者哉?上六则敝之所终也。天地之情,正大而已。
译是主宰,六四是她的媵妾。之所以成为“兑”,是因为六三,所以权力在主宰;之所以成为“震”,是因为六四,所以权力在“媵妾”。权力在主宰手中时,主宰即使没有才能,媵妾也常常为她所用;权力在媵妾手中时,媵妾虽然没有能力造成损益,却仍然要依靠主宰。六三不中而处在不适当的位置,就像跛脚、独眼的人。她之所以能够行走并且看见,是因为初九和九二屈居而成为她的媵妾。两人各自把才能贡献给六三,所以初九说:“以媵妾的身份出嫁,跛脚却能行走,出征吉祥。”六二说:“一只眼睛有缺陷却能看见,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①。”既然已经有能行走、能看见的才能,为什么不自行行动而安心做媵妾呢?让跛脚者凭借它出征,让独眼者凭借它看见③,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上下之间的常分有不可改变之处吗?所以《象传》说:“以媵妾的身份出嫁,是因为守恒常之道。”九二的《象传》也说:“没有改变常道。”九二也是媵妾,为什么不说“媵妾”呢?因为已经承接了初九的爻辞。而且跛脚者、独眼者是同一个人,替她提供行走和视力的却是两个人,这两个人难道可以废掉其中一个吗?所以《象传》说:“跛脚却能行走,是因为有人相互承接。”由此可知,六二、九二都是娣;自己已有才能却不亲自施用,使没有才能的人享有它的名声,那么九二不是幽隐之人又是什么呢!【校注】① 六二爻辞“眇能视,利幽人之贞”:原文没有,据《苏氏易传》补入。②“已有能履、能视之才”:原文没有“能视”二字,据《苏氏易传》补入。③“眇者得之能视”:原文没有这六个字,据《苏氏易传》补入。六三:嫁出少女,却把自己当作须;回头归来,才以娣自处。《象传》说:“归妹以须”,是不合适的。古代称卑贱的妾为“须”,所以天文中有“须女”。六三不知道自己是依托初九而行动,却自以为能够行走;不知道自己是借助九二的光明,却自以为能够看见,因此抛弃娣而任用“须”。“须”不足以担当“娣”的地位。失去两个娣的帮助后,便因跛脚、眼眇而被斥退,只好归来;归来以后才知道要任用娣。所以说:“反归以娣”。九四:嫁出少女错过了婚期,迟些归来是有时机的。《象传》说:“错过婚期的心意”,是有所等待后才行动。九四是六五的娣。她以为权力在自己手中,所以故意错过婚期,不肯出嫁,以此求取君主的重视;君主还要等待她一段时间,然后她才归来。这表明她的心意是认为:我的君主一定有所等待,然后我才能行动。六五:帝乙嫁出妹妹,她的衣袖不如她娣的衣袖华美;月亮将满未满,吉。《象传》说:“帝乙嫁出妹妹,不如她娣的衣袖华美”,是因为她处在中位,以尊贵的身份出嫁。“归妹”中没有比六五更尊贵的,所以说“帝乙归妹”。作为帝乙的妹妹,又处在中位,她衣袖是否华美,不足以成为损益。她不像跛者那样依托别人行走,也不像眼眇者那样借助别人的光明;九四却想凭衣袖华美来凌驾她。衣袖华美,哪里足以凌驾她的君位呢!“月几望”是阴气将要逼近阳气,是《易》所厌恶的。但到了娣想要凌驾其君的地步,宁可说“月几望”为“吉”,也不愿娣凌驾其君。上六:女子捧着筐子,里面没有实物;男子宰羊,却没有血。没有任何利益可言。《象传》说:上六的“无实”,是捧着空筐。“归妹”使男女都错置其位,阴柔之爻都凌驾在阳刚之爻上,这难道是能够长久而没有弊病的吗?上六就是弊病最终显现之处。天地的情理,只在正大而已。大
大者不正,非其至情;其终必有名存实亡之祸。“女承筐,无实”,食不绩之蚕也;“士刲羊,无血”,用已死之牲也;皆实亡之祸也。《象》曰:“归妹,征凶,无攸利。”上六处其终,故受其凶之全也。
译的事物如果不正,就不是最真实的情理;最终必然出现名存实亡的祸患。“女承筐,无实”,就像以不吐丝的蚕供食;“士刲羊,无血”,就像使用已经死去的牲畜;这都是实际已经败亡的祸患。《象传》说:“归妹,征凶,无攸利。”上六处在终位,所以完全承受这种凶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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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卷六
丰 卦 (第五十五)
震上
兑下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丰”者,极盛之时也。天下既平,其势必至于极盛,故曰“王假之,勿忧,宜日中”者。不忧其不至,而忧其已至也,宜日之中,而不宜其既中也。既盈而亏,天地鬼神之所不免也,而圣人何以处此?曰:“丰”者,至足之辞也。足则馀,馀则溢;圣人处之以不足,而安所求馀?故圣人无丰,丰非圣人之事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传》曰:“为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故《易》至于“雷电相遇”,则必及弄狱,取其“明以动”也。至于“离”与“艮”相遇,则曰“无折狱”、“无留狱”,取其“明以止”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凡人,智生于忧患而愚生于安佚#。“丰”之患常在于暗,故爻皆以明暗为吉凶也。初九、六二、九三,三者皆“离”也,而有明德者也;九四、六五、上六,则所谓“丰”而暗者也。“离”,火也、日也,以下升上,其性也。以明发暗,其德也。故三“离”皆上适于“震”。初九适四,其配之所在也;而九四非其配,故曰“配主”。“旬”之为言,犹曰“周浃”云尔。“尚”,配也,九四以阳居阴,不安于暗者也,方其患蔽而求发,则虽两刚可以相受,故曰“往有尚”,言其与配同也。及其暗去而明全,“离”之功既周浃矣,则当去之。既浃而不去,则有相疑之灾。九四之为人,可与共忧患而不可与同安乐者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未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蔀”,覆也,蔽之全者也。“见斗”,暗之甚也。“沛”,旆也,蔽之不全者也。“沬”,小明也,明暗杂者也。六五之谓“蔀”,上六之谓“沛”,何也?二者皆阴也,而六五处中,居暗以求明;上六处高,强明以自用。六二之适五也,适于全蔽而甚暗者也。夫蔽全,则患蔽也深;暗甚,则求明也力。六五之暗,不发则已,发之则明矣。故曰:“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以阴适阴,其始未有不疑者也,六二虽阴,而所以为“离”,明之所自出也,故始疑而终信也。若夫九三之适上六,则适于明暗杂者也;用人则不能,自用则不足,故不可以大事也。君子不畏其蔽,而畏其杂,以为无时而可发也,为之用乎则不可,不为之用乎则不敢,故折其右肱,以示必不可用而后免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夷”,等夷也。初九之谓夷主,不得其配而得其类也。“幽不明”者,以言其暗之甚,而不杂。“吉行”者,言初九之不可以久留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六五以阴居阳,有“章”者也;而能来六二之明,故曰“来章”。借明于人而誉归于己,君子予之。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上六翔于天际,自以为明之至也;而其暗则足以蔽其身而已,故曰“丰其屋,蔀其家”。九三自折其右肱而莫为之用,岂真无人哉!畏我而自藏也。“三岁不靓”,其自以为明者穷矣,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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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卦 (第五十六)
离上
艮下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坡易传》卷六 丰卦(第五十五) 上卦为震 下卦为兑 “丰”卦,亨通,君王能够达到丰盛:不要忧虑,适宜如日当中。《彖传》说:“丰”,就是盛大;内有光明而有所行动,所以称为“丰”。“王假之”,是崇尚盛大。“勿忧,宜日中”,是适宜照耀天下。太阳到了正中就会西斜,月亮满了就会亏缺;天地的盈亏,都随着时序而消长,何况人呢?何况鬼神呢?“丰”是盛极的时期。天下既然太平,形势必然发展到极盛,所以说“王假之,勿忧,宜日中”。不是忧虑它达不到,而是忧虑它已经达到;适宜太阳处在正中,却不适宜已经处在正中。盈满后就会亏损,这是天地鬼神也不能避免的,那么圣人应当怎样处置呢?回答说:“丰”是极其充足的说法。充足就会有剩余,有剩余就会溢出;圣人以不足自处,又到哪里去求取剩余呢?所以圣人没有“丰”,丰盛不是圣人的事业。《象传》说:雷与电一同到来,就是“丰”;君子因此断决讼狱,施行刑罚。《传》说:“施行刑罚、以威势审理狱讼,是取法上天雷震电耀的情状。”所以《易》说到“雷电相遇”,就一定涉及审理狱讼,取的是“明以动”。至于“离”与“艮”相遇,就说“无折狱”“无留狱”,取的是“明以止”。初九:遇到与自己相配的主人,即使经过十日也没有灾害;前往则有相配合的对象。《象传》说:“即使经过十日也没有灾害”,超过十日就会有灾祸。一般人往往在忧患中产生智慧,在安逸中产生愚昧。“丰”的祸患常常在于昏暗,所以各爻都以明暗来判断吉凶。初九、六二、九三,这三爻都属于“离”,具有光明的德性;九四、六五、上六,则是所谓丰盛却昏暗的爻。“离”是火,也是太阳;由下升上,是它的性质;以光明启发昏暗,是它的德性。所以三个“离”爻都向上趋近“震”。初九趋向九四,九四是它相配的所在;但九四并不是初九真正相配的对象,所以称为“配主”。“旬”这个词,犹如说周遍、浃洽而已。“尚”就是相配。九四以阳居阴,不甘心处在昏暗中;当它正受到遮蔽而求取启发时,即使两个刚爻也可以互相承受,所以说“往有尚”,是说它与配者相同。等到昏暗消除而光明完全显现,“离”的功用已经周遍浃洽,就应当离开;已经周遍却不离开,便会产生彼此猜疑的灾祸。九四这种人,可以共同经历忧患,却不能共同享受安乐。六二:遮蔽非常厚重,正午却看见北斗;前往会招致疑忌之病。有诚信,能够发扬光明,吉。《象传》说:“有诚信而发扬光明”,是以诚信来发扬自己的志意。九三:遮蔽像旌旗一样厚重,正午却看见昧暗的微光;没有折断右臂,没有灾害。《象传》说:“遮蔽像旌旗一样厚重”,说明不能担当大事;“折断右臂”,说明最终不能任用。“蔀”是覆盖,是完全的遮蔽;“见斗”是昏暗到了极点。“沛”通“旆”,是遮蔽得不完全;“沬”是微小的光明,是明暗混杂。为什么六五称为“蔀”,上六称为“沛”呢?二者都是阴爻,但六五处在中位,居于昏暗之中而求取光明;上六处在高位,强行以自己的光明行事。六二趋向六五,是趋向完全遮蔽、极其昏暗之处。遮蔽越完全,受遮蔽的忧患越深;昏暗越严重,求取光明就越用力。六五的昏暗,不发扬则已,一旦发扬便会光明。所以说:“前往会招致疑忌之病,有诚信,发扬光明,吉。”以阴趋向阴,开始时没有不被怀疑的;六二虽是阴爻,但它之所以成为“离”,正是光明由此产生,所以开始被怀疑,最终获得信任。至于九三趋向上六,是趋向明暗混杂之处;任用别人则不能尽力,自己行事又力量不足,所以不能担当大事。君子不怕遮蔽,却害怕明暗混杂,因为那样没有时机可以发扬光明:要任用它,就不能放心;不任用它,又不敢行事。所以说折断右臂,表示必须确认它绝不可用,然后才能免除祸患。九四:遮蔽非常厚重,正午却看见北斗;遇到与自己同类的主人,吉。《象传》说:“遮蔽非常厚重”,是因为所处位置不当;“正午却看见北斗”,是幽暗而不明;“遇到同类的主人”,是吉利地行动。“夷”是同等、同类。初九所称的“夷主”,是没有遇到相配者,却遇到了同类。“幽不明”是说昏暗很严重,但并不混杂。“吉行”是说初九不可以长久停留。六五招来光明,得到庆贺和声誉,吉。《象传》说:六五的“吉”,是因为有庆贺。六五以阴居阳,是具有“章明”的;又能招来六二的光明,所以说“来章”。借助别人的光明,却使声誉归于自己,君子会赞许这种做法。上六:房屋建得高大,遮蔽了自己的家;窥视门户,寂静得像没有人;三年都见不到人,凶。《象传》说:“房屋建得高大”,是飞翔到了天边;“窥视门户,寂静得像没有人”,是自己隐藏起来。上六飞翔在天边,自以为光明已经到了极点;但它的昏暗只能遮蔽自身,所以说“丰其屋,蔀其家”。九三自己折断了右臂,没有人愿意任用它,难道真的是没有人吗?是因为人们害怕它而自行隐藏。“三岁不觌”,它自以为光明的状态已经走到了尽头,所以说“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卦(第五十六) 上卦为离 下卦为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