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卷六
“旅”:小亨,旅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旅”,六二、六五二阴据用事之地,而九三、九四、上九三阳寓于其间,所以为“旅”也。小者为主,而大者为旅。为主者以得中,而顺乎刚为亨,故曰“小亨”;为旅者以居贞,而不取为吉,故曰“旅贞吉”。“止而丽乎明”,则居贞而不取之谓也;“贞吉”者指三阳,非二阴为主者之事也,故特曰“旅贞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羁旅”之世,物无正主,近则相依。自六二至上九,皆阴阳相邻,而初独孑然处六二之下,其细已甚①,故曰“旅琐琐”也。斯,隶也;六二近于九三,三之所取也;初六穷而无依,隶于六二,役于九三。三“焚”二次,并以及初,故曰“斯其所取灾”也。
【校注】
① 已甚:《苏氏易传》作“以甚”,误。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六二,九三之所即以为次也。因三之资以隶初六,故曰“得童仆,贞”。初六虽四之应,而四为三所隔,终“无尤”之者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下”,初六也。六二,我之次也。而初隶于二,怀二而并有之,则初亦我之童仆矣。九三以刚居上,见得而忘义,焚二以取初,则一举而两失之矣。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资斧”,所以除荆棘、治次舍也。九四刚而失位,所乘者九三,有资斧而无地者也,故处而“心不快”。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居二阳之间,可以德怀,不可以力取。如以一矢射两雉,理无兼获。得四则失上矣,若不志于取,亡矢而不射,则夫二阳者皆可以其功誉而爵命之,非独得四可以及上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後号咷。丧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九三次于六二之上,上九“巢”于六五之上,皆以刚临柔。六二、六五皆无应,而在我下,其势必与我。上九、九三知其无应而必我与也,故易而取之。九三“焚其次”,上九“焚其巢”,其为不义一也。而三止于“贞厉”,上至于“号咷”之凶者,六五旅之主也。“离”之《象》曰:“畜牝牛,吉。”六五之谓牛矣,易五以丧牛,终莫之闻者,骄亢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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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 卦 (第五十七)
巽上
巽下
译“旅”卦:小有亨通,行旅守正则吉。《彖传》说:“旅,小亨”,是柔爻得居中位,在外而顺从刚爻;止而依附于光明。因此说“小亨,旅贞吉”。旅这一时势的意义真是广大啊!“旅”卦中,六二、六五两个阴爻占据主事的位置,九三、九四、上九三个阳爻寄居在它们之间,所以称为“旅”。弱小者是主人,强大者是旅人。作为主人,因为得中并顺从刚爻而亨通,所以说“小亨”;作为旅人,因为居守正道而不取代主人,所以吉,故说“旅贞吉”。“止而丽乎明”,就是说守正而不取代主人。“贞吉”指的是三个阳爻,不是两个作为主人的阴爻之事,所以特别说“旅贞吉”。《象传》说:山上有火,就是“旅”;君子因此明察而谨慎地使用刑罚,不使狱讼滞留。初六:行旅中琐碎卑微,这正是自己招来的灾祸。《象传》说:“行旅中琐碎卑微”,是志意困穷而招来灾祸。在“羁旅”的时代,事物没有固定的主人,彼此接近就相互依靠。从六二到上九,都是阴阳相邻,只有初六孤单地处在六二之下,地位已经非常卑微,所以说“旅琐琐”。“斯”是隶属的意思;六二接近九三,是九三所要取用的对象;初六困穷而无所依附,隶属于六二,又受九三役使。九三两次“焚”六二,并且连同初六一起焚毁,所以说“这正是自己招来的灾祸”。【校注】①“已甚”:《苏氏易传》作“以甚”,是错误的。六二:行旅中找到住所,带着自己的财物,得到童仆,守正。《象传》说:“得到童仆,守正”,最终没有过失。六二,是九三所依止并作为住所的地方。九三借助六二的财物来役使初六,所以说“得到童仆,守正”。初六虽然是九四的应爻,但九四被九三阻隔,最终没有人能够责怪六二。九三:行旅中的住所被焚毁,丧失了童仆;守正也有危险。《象传》说:“行旅中的住所被焚毁”,也因此受到伤害;把旅人当作下属,按其道理必然丧失。“下”指初六。六二是我的住所,初六隶属于六二;如果把六二占有并连同初六一起占有,那么初六也成了我的童仆。九三以刚爻居上,只看到所得而忘记道义,焚毁六二来取得初六,结果一举丧失两者。九四:旅居在住所中,得到资财和斧头,但我的心中并不畅快。《象传》说:“旅居在住所中”,说明还没有得到相应的位置;“得到资财和斧头”,说明内心仍不畅快。“资斧”是用来清除荆棘、修治住所的工具。九四刚健却失位,它所乘临的是九三;有资斧却没有土地,所以虽有处所,心中仍不畅快。六五:射野鸡只用一支箭,箭却失去了;最终凭声誉得到任命。《象传》说:“最终凭声誉得到任命”,是因为声誉上达。处在两个阳爻之间,可以用德行使他们归附,不能用武力强取。若想用一支箭射中两只野鸡,按道理不可能同时获得。得到九四就会失去上九;如果不把心思放在强取上,宁可失去箭而不发射,那么这两个阳爻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功劳使他获得声誉并受到爵禄任命,不只是得到九四,还能兼及上九。上九:鸟巢被焚毁,旅人先是欢笑,后来号啕大哭;在交界处丧失了牛,凶。《象传》说:以旅人的身份处在上位,按道理就会被焚毁。“在交界处丧失牛”,最终没有人听闻此事。九三在六二之上筑住所,上九在六五之上筑“巢”,都是以刚爻凌临柔爻。六二、六五都没有应爻,又处在我之下,势必会与我相从。上九、九三知道它们没有应爻,必然会与自己相从,所以轻易地加以夺取。九三“焚其次”,上九“焚其巢”,二者不合道义是一样的。但九三只到“贞厉”,上九却达到“号咷”的凶祸,是因为六五是旅卦的主人。“离”的《象传》说:“畜牝牛,吉。”这正是说六五。轻易地使六五丧失牛,最终没有人听闻,是骄傲亢进的罪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巽卦(第五十七) 上卦为巽 下卦为巽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彖》曰:重巽以申命。
君子和而不同,以“巽”继“巽”,小人之道也。无施而可,故用于申命而已。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所以为“巽”者,初与四也。二五虽据用事之地,而权不在焉,故曰“刚‘巽’乎中正而志行”,言必用初与四而后得志也。权虽在初与四,而非用事之地,故曰:“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言必顺二五而后亨也。“利有攸往”,为二、五用也;“利见大人”,见九五也。有其权而无其位,非九五之大人,孰能容之?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申”,重也;两风相因,是谓“随风”,申命之象也。古之为令者,必反覆申明之,然后事必行。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有其权而无其位,九二、九三之所病,故疑而进退也。小人而权在焉,则《易》谓之武人;武人负其力而不贞于君,志乱也;及其治也,则以贞于其君为利。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二以阳居阴,能下人者也。知权在初六,故“巽”于床下,下之而求用也。初六,武人也;方且进退,我则下之而求其用,故求者纷然,而用者不力。譬之用史、巫,将以求福于神,神之降福未可知,而史、巫先享其利也。故“吉”而后“无咎”。纷然而求人者,非吉之道也,其所以吉者,居得其中,用事之地也。
九三:频巽,吝。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九三以阳居阳,而非用事之地也。知权之在初六也,下之则心不服,制之则力不能,故频蹙以待之。“复”之六三不能止初九之为“复”也,故“频复”;“巽”之九三不能止初六之为“巽”也,故“频巽”。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六四,有其权而无其位者,与初六均也,盖亦居可疑之地矣。而有九五以为之主,坦然以正待之,故“悔亡”。九五不求,而六四自求用,故其用也力。譬之于田:田者尽力以获禽,而利归于君。“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者之庖。”君子不劳而“获三品”,其与史巫之功亦远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九五履中正之位,进不频蹙以忌四,退不过“巽”以下之,盖贞而已矣。此四所以心服而为之用也,是以“吉”且“悔亡”而“无不利”。“无不利”者,四与五皆利也。九五之德如此,故有“后庚”之终“吉”。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九二以阳居阴,上九处“巽”之极,故皆“巽”于床下。而上九阳亢于上,非能下人者也;九二之“巽”,将以用初六;而上九之“巽”,将以图六四也,有用斧之意焉,特以处于无位之地,故丧其斧也。以上下言之则“正”,以势言之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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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 卦 (第五十八)
兑上
兑下
译“巽”卦:小有亨通,利于有所前往,利于拜见大人。《彖传》说:重叠的巽,是反复申明命令。君子和谐相处却不抹杀差异,以“巽”承接“巽”,是小人的道路。它没有什么施用都适合,所以只能用于反复申明命令。刚爻以巽顺处在中正之位,志意得以施行;柔爻都顺从刚爻,因此说“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之所以成为“巽”,在于初六和六四。六二、九五虽然占据主事的位置,但权力并不在那里,所以说“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意思是必须任用初六和六四,然后才能实现志意。权力虽然在初六和六四,但它们不在主事的位置,所以说“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意思是必须顺从六二、九五,然后才能亨通。“利有攸往”是说六二、九五能够任用它们;“利见大人”是说拜见九五。拥有权力却没有职位,除了九五这个大人,还有谁能容纳它们呢?《象传》说:随风相继,就是“巽”;君子因此反复申明命令并推行政事。“申”是重复的意思;两阵风相互承接,这叫“随风”,是反复申明命令的象。古代发布命令,必定反复申明,然后事情才能贯彻执行。初六:进退不定,利于武人守正。《象传》说:“进退不定”,是志意疑惑;“利于武人守正”,是志意得到治理。初六有权力却没有职位,是九二、九三所忧虑的,所以疑惑而进退不定。小人而掌握权力,《易》称之为武人;武人凭借自己的力量,不向君主守正,志意就会混乱;等到志意得到治理,以向君主守正为有利。九二:巽顺地处在床下,任用史官、巫觋纷纷而来,吉,没有灾害。《象传》说:“纷若”的吉,是因为得居中位。九二以阳居阴,能够谦下待人。知道权力在初六手中,所以在床下巽顺,降低身份以求得任用。初六是武人,正处在进退不定之时;我就降低身份求它任用,所以求取者纷纷而来,而实际任用并不积极。这就像任用史官、巫觋,准备向神灵求福;神灵是否降福还不能确定,史官、巫觋却先享有利益。因此先说“吉”,后说“无咎”。纷纷向人求取,并不是吉利之道;之所以能吉,是因为所居得中,且处在主事的位置。九三:屡屡巽顺,羞吝。《象传》说:“屡屡巽顺”的羞吝,是志意困穷。九三以阳居阳,却不在主事的位置。知道权力在初六手中,向它低头则内心不服,制约它又力量不足,所以频频忧惧,等待事态发展。“复”卦的六三不能阻止初九实行“复”,所以说“频复”;“巽”卦的九三不能阻止初六实行“巽”,所以说“频巽”。六四:悔恨消失,田猎获得三类猎物。《象传》说:“田猎获得三类猎物”,是有功劳。六四有权力却没有职位,与初六相同,大概也处在令人疑惑的位置。但有九五作为它的主人,坦然地以正道对待它,所以“悔亡”。九五不主动求取,而六四自己求得任用,所以它一旦被任用便会尽力。譬如田猎,猎人竭尽力量捕获禽兽,而利益归于君主。“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者之庖。”君子不用劳作便“获得三类猎物”,这与史官、巫觋的功劳相差很远。九五:守正则吉,悔恨消失,没有不利。开始时没有成效,最终有成效。庚日前三日,庚日后三日,吉。《象传》说:九五的吉,是因为位置正而且居中。九五处在中正的位置,前进时不频频忧惧而猜忌六四,退后时也不过分巽顺而卑下对待它,大概只是守正而已。这就是六四心悦诚服、愿意为它效力的原因,所以既吉、悔恨消失,又无所不利。“无不利”是说六四和九五都得到利益。九五具有这样的德性,所以“后庚”最终是吉。上九:巽顺地处在床下,丧失了资斧;守正也凶。《象传》说:“巽顺地处在床下”,是处在巽的穷极之处;“丧失资斧”,正是凶险。九二以阳居阴,上九处在“巽”的极点,所以都说“巽在床下”。但上九阳刚亢极而处在上位,并不是能够谦下待人的人;九二的“巽”,是为了任用初六;上九的“巽”,则是为了图谋六四,其中有动用斧头的意思。只是它处在没有职位的位置,所以丧失了斧头。从上下位置说是“正”,从形势来说却是“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兑卦(第五十八) 上卦为兑 下卦为兑
“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小惠不足以劝民。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取其“乐而不流”者也。
初九:和兑,吉。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和而不同,谓之“和兑”;信于其类,谓之“孚兑”。六三小人,而初九、九二君子也;君子之说于小人,将以有所济,非以为利也。初九以远之,而无嫌至九二,则初九疑之矣,故必有以自信于初九者,而后“悔亡”。文予而实不予,所以信于初九也。
六三:来兑,凶。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五,“兑”之主也;上有上六,下有六三,皆其疾也。《传》曰:“美疢不如恶石”。九四介于其间,以刚辅五,而议二阴者也,故曰:“商兑,未宁;介疾,有喜。”言疾去而后有喜也,疾去而后有喜,则《易》之所谓“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上六:引兑。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六三、上六,皆“兑”之小人,以阴为质,以说为事者,均也。六三履非其位,而处于二阳之间,以求说为兑者,故曰“来兑”,言初与二不招而自来也,其心易知,其为害浅,故二阳皆“吉”,而六三“凶”。上六超然于外,不累于物,此小人之讬于无求以为“兑”者也,故曰“引兑”,言九五引之而后至也,其心难知,其为害深。故九五“孚于剥”,“剥”者,五阴而消一阳也。上六之害,何至于此?曰:九五以正当之位,而孚于难知之小人,其至于“剥”,岂足怪哉!虽然,其心盖不知而贤之,非说其小人之实也,使知其实,则去之矣。故有“厉”而不凶。然则上六之所以不光,何也?曰:难进者,君子之事也;使上六引而不兑,则其道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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涣 卦 (第五十九)
巽上
坎下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世之方治也,如大川安流而就下;及其乱也,溃溢四出而不可止。水非乐为此,盖必有逆其性者,泛溢而不已。逆之者必哀,其性必复;水将自择其所安而归焉。古之善治者,未尝与民争;而听其自择,然后从而导之。“涣”之为言,天下流离涣散而不安其居,此宜经营四方之不暇。而其《彖》曰“王假有庙”;其《象》曰“先王以亨于帝立庙”,何也?曰:犯难而争民者,民之所疾也;处危而不偷者,众之所恃也。先王居涣散之中,安然不争,而自为长久之计;宗庙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天下之心始有所系矣。“刚来而不穷者”,九二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六四也。“涣”之得民,惟是二者,此所以“亨”也;然犹未免乎“涣”。“王假有庙”,谓五也;王至于有庙,而后可以涉大川,于是“涣”始有所归矣。有所归而后有川,有川而后可涉,“乘木”,乘舟也。舟之所行,川之所在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初六: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九二在险中,得初六而安,故曰:“用拯马壮,吉。”“明夷”之六二,有马不以自乘,而以拯上六之伤;“涣”之初六,有马不以自乘,而以拯九二之险。故《象》皆以为“顺”,言其忠顺之至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象》曰:“涣奔其机”,得原也。
得初六而安,是谓“机”也①。
【校注】
① 机:《苏氏易传》均作“杌”,误。
六三:涣其躬,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涣之世,民无常主。六三有应于上,志在外者也;而近于九二,二者必争焉,故“涣其躬”,无所适从,惟有道者是予而后安。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上九之有六三者,以应也;九五之有六四、九二之有初六者,以近也;皆有以群之。“涣”而至于群,天下始有可收之渐。其德大者,其所群也大;其德小者,其所群也小。小者合于大,大者合于一,是谓“涣其群”也。近五而得位,则四之所群者最大也,因君以得民,有民以自封殖,是谓“丘”也;“夷”、平也,民之荡荡焉,未有所适从者也。彼方不知其所从,而我则为丘以聚之,岂“夷”者之所思哉?民之所思,思夫有德而争民者也。
译“兑”卦,亨通,利于守正。《彖传》说:“兑”就是喜悦。阳刚居中而阴柔处外,以喜悦而有利于守正。因此顺应天道而回应人心。以喜悦鼓励百姓先行,百姓就会忘记劳苦;以喜悦使百姓冒险犯难,百姓就会忘记死亡。喜悦的作用多么广大啊!百姓因此受到劝勉。小的恩惠不足以劝勉百姓。《象传》说:两泽相连,就是“兑”;君子因此与朋友讲习。取的是“快乐却不放纵”的意义。初九:和谐喜悦,吉。《象传》说:“和谐喜悦”的吉,是因为行动尚未引起疑虑。九二:以诚信使人喜悦,吉;悔恨消失。《象传》说:“以诚信使人喜悦”的吉,是志意诚信。彼此和谐却不抹杀差异,叫作“和兑”;对同类人取得信任,叫作“孚兑”。六三是小人,初九、九二是君子;君子使小人喜悦,是为了有所成就,并不是为了谋取私利。初九因距离远而疏远六三,到了九二却接近六三,于是初九就怀疑九二。因此九二必须让初九相信自己,然后才能“悔亡”。表面上给予而实际上不给予,这正是使初九信任自己的办法。六三:主动求取喜悦,凶。《象传》说:“主动求取喜悦”的凶,是因为位置不当。九四:斟酌喜悦之事,内心不得安宁;夹在其中排除忧患,便有喜庆。《象传》说:九四的“喜”,是有庆贺。九五是“兑”的主人;上有上六,下有六三,都是它的忧患。《传》说:“美疢不如恶石。”九四夹在它们中间,以刚爻辅佐九五,斟酌议论这两个阴爻,所以说:“斟酌喜悦之事,内心不得安宁;夹在其中排除忧患,便有喜庆。”意思是忧患除去之后才会有喜悦;忧患除去后才有喜悦,这就是《易》所谓的“庆”。九五:对剥落自己的小人怀有信任,有危险。《象传》说:“对剥落自己的小人怀有信任”,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上六:引来喜悦。《象传》说:“上六引来喜悦”,还没有发扬光大。六三、上六,都是“兑”所代表的小人,同样以阴为本质、以取悦为事务。六三处在不当的位置,又处于两个阳爻之间,以求取悦人为“兑”,所以说“来兑”,意思是初九和九二没有招引它,它却自己来了;它的心思容易看透,造成的危害浅,所以两个阳爻都“吉”,而六三“凶”。上六超然处在外面,不被外物牵累,这是小人寄托于无所求而作为“兑”的情形,所以说“引兑”,意思是九五引导它之后它才来到;它的心思难以看透,造成的危害深。因此九五会“信任剥落自己的小人”,“剥”是五个阴爻消损一个阳爻。上六的危害,怎么会达到这种地步呢?回答说:九五处在正当的位置,却信任难以看透的小人,它导致“剥”,难道值得奇怪吗?不过,九五大概是不明白其本质而把它当作贤者,并不是喜欢它小人的实际本性;如果知道它的真实情况,就会把它赶走。因此只是有“危险”,而不是“凶”。那么,上六之所以不能发扬光大,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难以进取,是君子的事情;假使上六能够有所引导而不以取悦为事,那么它的道路就光明了。. . . . . . . . . . . . . . . . . . . . 涣卦(第五十九) 上卦为巽。下卦为坎。“涣”:亨通,君王来到宗庙,有利于渡过大川,有利于守正。《彖传》说:“涣,亨通”,刚爻来到而不困穷,柔爻在外卦得到正位而向上与刚爻相同;“王假有庙”,是说君王于是处在中央;“利涉大川”,是因为乘木船能够建立功绩。世道正在得到治理时,就像大川水流安稳地向下;等到世道混乱,水就溃决泛滥,四处流散而无法止住。水并不是喜欢这样做,大概一定是有东西违逆了它的本性,所以才泛滥不止。违逆它的东西必然会被冲毁,水的本性也必然恢复;水将自行选择安稳的地方而归附。古代善于治理的人,从来不曾与百姓争夺;而是听任百姓自行选择,然后顺势加以引导。“涣”的含义,是天下流离涣散,不能安居,这时本应忙于经营四方而无暇他顾。可是《彖传》却说“王假有庙”,《象传》又说“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冒险争夺百姓,是百姓所厌恶的;处在危难中而不苟且偷安,是众人所依靠的。先王处在涣散之中,安然自守,不与人争,而自行筹划长久的计策;宗庙建立之后,祭享上帝的位置确定,天下人的心才开始有所系属。“刚来而不穷”,指九二;“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指六四。“涣”之所以能够得到百姓,只靠这两点,这就是“亨通”的原因;然而仍然没有免除“涣散”。“王假有庙”,说的是九五;君王到了拥有宗庙的时候,之后才可以渡过大川,于是“涣”才开始有了归宿。有了归宿之后才有河川,有了河川之后才可以渡过;“乘木”,就是乘坐船。船行驶到哪里,河川就在哪里。《象传》说:风行驶在水面上,这就是“涣”;先王因此祭享上帝并建立宗庙。初六:凭借强壮的马来救助,吉。《象传》说:初六的“吉”,是因为顺从。九二处在险难之中,得到初六便安定,所以说:“凭借强壮的马来救助,吉。”“明夷”的六二有马,却不拿来供自己乘骑,而是用来救助上六的伤患;“涣”的初六有马,也不拿来供自己乘骑,而是用来救助九二的险难。所以《象传》都认为这是“顺”,说明它们忠诚顺从到了极点。九二:涣散之时奔向自己的凭依,悔恨消失。《象传》说:“涣散之时奔向自己的凭依”,是得到根本。得到初六而安定,这就叫作“机”①。【校注】① 机:《苏氏易传》都作“杌”,错误。六三:涣散自身,没有悔恨。《象传》说:“涣散自身”,是因为志向在外。在涣散的时代,百姓没有固定的主人。六三与上九有对应关系,所以志向在外;但它又接近九二,九二和上九必然争夺它,因此说“涣其躬”,即自身涣散,无所适从,只有把有道的人看作可以依托的对象之后,才会安定。六四:涣散自己的群体,大吉;涣散之中形成山丘,这不是平民所能想到的。《象传》说:“涣散自己的群体,大吉”,是因为光明而广大。上九拥有六三,是因为彼此相应;九五拥有六四、九二拥有初六,是因为彼此接近;它们都有结成群体的条件。涣散而达到形成群体的程度,天下才开始有逐渐收拢的可能。德行大的,所聚集的群体就大;德行小的,所聚集的群体就小。小的归合于大的,大的归合于一,这就叫“涣其群”。六四接近九五而得到正位,那么它所聚集的群体最大;凭借君主而得到百姓,有了百姓便自行发展壮大,这就叫“丘”。“夷”是平坦的意思,指百姓广泛散处、还没有归附对象。百姓正不知道应当归附谁,而我却形成山丘来聚集他们,这哪里是处于平坦状态的人所能想到的呢?百姓所思念的,是那个有德而能争取百姓的人。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汗”,取其周浃而不反也。宗庙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大号”令出焉。其曰“涣,王居”,何也?《彖》曰:“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涣然之中,不知其孰为臣、孰为主①;至于有庙,而天下始知王之所在矣,故曰“涣,王居”,言“涣”之中有王居矣。
【校注】
①孰为臣、孰为主:《苏氏易传》作“孰为主、孰为臣。”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上九求六三,必与九二争而伤焉;“涣其血”,不争也;九二“刚来而不穷”,不可与争者也。虽不争而处争之地,犹未免也,故去而远出,然后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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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卦 (第六十)
坎上
兑下
“节”,亨。苦节,不可贞。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刚柔分”者,“兑”下而“坎”上也;“刚得中”者,谓二、五也。此所以为“节,亨”也。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谓六三也。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谓九二也。“兑”施“节”于“坎”,故曰“说以行险”。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数度”者,其政事也;“德行”者,其教化也;皆所以为民物之“节”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节”者,事之会也。君子见吉凶之几,发而中其会,谓之“节”。《诗?东方未明》,刺无节也。其诗曰:“不能晨夜,不夙则莫。”言无节者不识事之会,或失则早,或失则莫也。“泽上有水,节”,以泽节水者也。虚则纳之,满则流之,其权在泽。初九、九二、六三,“泽”也,节人者也;六四、九五、上六,水也;节于人者也。节之于初九则太早,节之于六三则太莫,故九二者,施节之时、当发之会也。水之始至,泽当塞而不当通;既至,当通而不当塞。故初九以“不出户庭”为“无咎”,言当塞也;九二以“不出门庭”为“凶”,言当通也。至是而不通,则失时而至于极,六三是也,是祸福之交、成败之决也。故孔子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咨嗟而节之,以为不可不节也。九二之节,节于未满。节之者乐见,节者甘焉。六三之节,节于既溢;节之者嗟,见节者苦焉。若节者人之所不能堪,而人终莫之咎者,知六三之不得巳也。嗟者,不得已之见于外者也。
六四: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六四承节于九五,在其上不在其身,故六四安焉。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畜而至于极,然后节之,其节也必争。九二施节于不争之中,此九五之所乐也,故曰“甘节”。乐则流,甘则坏;故以往适上六,阴阳相配、甘苦相济为吉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易》有“凶”而“无咎”者,“大过”之上六、“困”之九二是也;则未有“凶”而能“悔亡”者。亦如人之未有既死而病愈者也。上六“贞凶、悔亡”者,何也?“凶”者六三,“悔亡”者上六也。是以知“节”者在“坎”,而见“节”者之在“兑”也。六三施苦节于我,出于不得已则“无咎”,以是为正则凶矣,而我“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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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孚 卦 (第六十一)
巽上
兑下
译九五:涣散如汗水一样发散,大号令发布;涣散之中,君王居中,没有灾咎。《象传》说:“君王居中,没有灾咎”,是因为处在正位。“汗”,取其周遍浸润而不返回的意思。宗庙建立之后,祭享上帝的位置确定,于是“大号令”发布出来。为什么说“涣,王居”呢?《彖传》说:“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涣散之中,不知道谁是臣、谁是君①;到了拥有宗庙的时候,天下才开始知道君王所在,所以说“涣,王居”,意思是涣散之中已经有君王的居所。【校注】①孰为臣、孰为主:《苏氏易传》作“孰为主、孰为臣”。上九:涣散自己的血,离去而远出,没有灾咎。《象传》说:“涣散自己的血”,是远离祸害。上九要争取六三,必然会与九二争夺而受伤;“涣其血”,就是不争。九二“刚来而不穷”,是不能与之争夺的。虽然不争,却处在争夺之地,仍然不能免除祸患,所以离去并远远出走,之后才没有灾咎。. . . . . . . . . . . . . . . . . . . . 节卦(第六十) 上卦为坎。下卦为兑。“节”:亨通。过分苦苦节制,不可以守正。《彖传》说:“节,亨通”,刚柔分处,而刚爻得到中位。“刚柔分”,是说“兑”在下而“坎”在上;“刚得中”,是指九二、九五。这就是“节,亨通”的原因。“苦节,不可贞”,是说节制之道已经困穷。指六三。以喜悦来行险,处在正位来节制,凭借中正来通达。指九二。“兑”把“节”施加于“坎”,所以说“以喜悦来行险”。天地有所节制,四时因此形成。用节制来制定制度,既不损害财物,也不伤害百姓。《象传》说:泽上有水,这就是“节”;君子因此制定数量和法度,评议德行。“数度”指政事;“德行”指教化;这些都是用来节制民众和万物的。初九:不走出内室庭院,没有灾咎。《象传》说:“不走出内室庭院”,是知道什么时候通达、什么时候闭塞。九二:不走出外门庭院,凶。《象传》说:“不走出外门庭院,凶”,是极端地错失时机。“节”是事情会合、适时的关键。君子看见吉凶的征兆,行动而恰好符合时机,这就叫“节”。《诗经·东方未明》讽刺的就是没有节制。诗中说:“不能分清早晚,不是过早就是过晚。”意思是没有节制的人不知道事情的时机,有时错在太早,有时错在太晚。“泽上有水,节”,是用泽来节制水。水少时就容纳它,水满时就让它流出,调节的权力在泽。初九、九二、六三是“泽”,是节制别人的;六四、九五、上六是水,是受别人节制的。对初九施加节制就太早,对六三施加节制就太晚,所以九二正是施行节制的时机、应当行动的关节点。水刚开始到来时,泽应当闭塞而不应当通流;水已经到来时,则应当通流而不应当闭塞。因此初九以“不出户庭”为“无咎”,说的是应当闭塞;九二以“不出门庭”为“凶”,说的是应当通达。到了这个时候仍不通达,就会错失时机而达到极点,六三就是这种情形,这是祸福交替、成败决定的关头。所以孔子说:“君主不严密,就会失去臣子;臣子不严密,就会失去自身。机密的事情不严密,就会使事情失败。” 六三:不加节制,就会叹息;没有灾咎。《象传》说:“不节制”而叹息,又能怪罪谁呢?叹息着进行节制,是因为认为不能不节制。九二的节制,是在还没有满溢时节制。施加节制的人乐于看见这种情形,接受节制的人也甘心。六三的节制,是在已经泛滥之后节制;施加节制的人叹息,受到节制的人感到痛苦。这样的节制,是人所不能承受的,但人最终没有怪罪它,是因为知道六三也是不得已。叹息,是不得已之情显露在外。六四:安于节制,亨通。《象传》说:“安于节制”之所以亨通,是因为承接了上面的道路。六四承受九五所施加的节制,节制在它的上方,而不在它自身,所以六四能够安然。九五:甘心接受节制,吉;前往会得到尊重。《象传》说:“甘心接受节制”之所以“吉”,是因为居于中位。积蓄到了极点,之后才加以节制,这种节制必然会引起争执。九二在还没有争执时施加节制,这正是九五所乐于看到的,所以说“甘节”。过于喜悦就会流失,过于甘美就会败坏;所以前往与上六相配,使阴阳相合、甘苦相济,就是吉。上六:苦苦节制,守正则凶;悔恨消失。《象传》说:“苦苦节制,守正则凶”,是因为节制之道已经困穷。《易》中有“凶”而“无咎”的,如“大过”的上六、“困”的九二;却从来没有“凶”而还能“悔亡”的。这也如同人不可能已经死了却又病愈。上六说“守正则凶、悔恨消失”,是什么原因呢?“凶”说的是六三,“悔亡”说的是上六。因此可以知道,懂得节制的是“坎”,而看见受节制者的是“兑”。六三把苦苦的节制施加于我,出于不得已,所以“无咎”;如果把这种做法当作正道,就会凶,而我的悔恨则消失。. . . . . . . . . . . . . . . . . . . . 中孚卦(第六十一) 上卦为巽。下卦为兑。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中孚”,信也。而谓之“中孚”者,如羽虫之孚,有诸中而后能化也。羽虫之孚也,必柔内而刚外,然则“颐”曷为不“中孚”也?曰:内无阳不生,故必柔内而刚外,且刚得中,然后为“中孚”也。刚得中则正,而一柔在内,则静而久,此羽虫之所以孚天之道也。君子法之,行之以“说”,辅之以“巽”,而民化矣。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信之及民,容有伪;其及豚鱼,不容有伪也。至于豚鱼皆吉,则其信也至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易》至于“巽”在上而云“涉川”者,其言必及木。“益”之《彖》曰:“木道乃行。”“涣”之《彖》曰:“乘木有功。”“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虚”,以明此“巽”之功也。以“巽”行“兑”,乘天下之至顺而行于人之所说,必无心者也。“舟虚”者,无心之谓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天道不容伪。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化邦之时,不可以用刑。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虞”,戒也,燕安也。六四,初九之应也;而近于五,为五所挛。所谓“它”也,六四不专于应,而有心于五,其色不安,此必变者也。初九及其未变,而戒之不轻往应,则远于争矣,故“吉”。
九二: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原也。
此“中孚”也,而爻未有能“中孚”者也。“中孚”者必正而一、静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应而相求,九五无应而求人者也,皆非所谓正而一、静而久者也。惟九二以刚履柔,伏于二阴之下,端欲无求而物自应焉,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鹤鸣而子和者,天也;未有能使之者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有爵者,求我之辞也;彼求我、而我不求之之谓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六三履非其位,虽应在上九,而上九非下我者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之,求之必过五,五无应而寇我,故曰“得敌”也。得敌而躁,躁而失常,故“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初九以应而从我,九五以近而挛我,一阴而当二阳之求,盛之至也。故曰“月几望”。“月几望”者,非四之所任也,故必舍五而从初。如有二马而亡其一,然后“无咎”,类五也。四与五皆“巽”也,故得称“类”。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有孚”者,六四也。自五言之,则以得四为“无咎”,非应而求,从必挛而后固。特以其位当,是以“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翰音”,飞且鸣者也。凡羽虫之飞且鸣者,其飞不长,雉鸡之类是也。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阴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惟不下从阴得阳之正,故曰“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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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过 卦 (第六十二)
震上
艮下
译“中孚”:即使豚鱼也能感受到诚信,吉。利于渡过大川,利于守正。《彖传》说:“中孚”,柔爻在内而刚爻得中,以喜悦行事而又能谦逊顺从,诚信于是能够感化邦国。“中孚”就是诚信。之所以称为“中孚”,是因为它像鸟类孵化一样,内在先有条件,之后才能化生。鸟类孵化,必然是内部柔弱而外部刚强;那么“颐”为什么不称为“中孚”呢?回答说:内部没有阳就不能生长,所以必须内部柔弱而外部刚强,并且刚爻得中,这样才是“中孚”。刚爻得中就正,一阴爻在内部就能安静而长久,这就是鸟类孵化、顺应天道的原因。君子效法这一点,以“说”来推行,以“巽”来辅助,百姓就会受到感化。“豚鱼,吉”,是说诚信甚至能达到豚鱼。诚信达到百姓那里,或许还容许有虚伪;但达到豚鱼那里,就不容许有虚伪。直到豚鱼也都吉利,诚信才算达到极点。“利涉大川”,是乘坐木船而船中空虚。《易》在巽处于上卦而说“渡川”时,言辞一定涉及木。“益”的《彖传》说:“木道于是通行。”“涣”的《彖传》说:“乘木有功。”“中孚”的《彖传》说“乘木舟虚”,都是用来说明巽的功用。以“巽”来推行“兑”,乘着天下最顺从的力量,行于人所喜悦的领域,必然是无所私心的。“舟虚”说的就是无心。“中孚”以“利贞”为条件,是顺应天道。天道不容许虚伪。《象传》说:泽上有风,这就是“中孚”;君子因此审议讼狱、宽缓死刑。在感化邦国的时候,不可以使用刑罚。初九:有所戒备,吉;有其他牵挂,就不得安宁。《象传》说:“初九戒备而吉”,是因为志向还没有改变。“虞”是戒备,“燕”是安宁。六四是初九的应爻,但它接近九五,被九五牵系。这就是所谓的“它”。六四不能专心与初九相应,而又对九五存有心意,神色不安,这必然会发生改变。初九趁它尚未改变,告诫它不要轻率地前往相应,这样就远离争夺,所以“吉”。九二:鹤在隐蔽处鸣叫,它的同类回应它;我有美好的爵位,我愿与你共同享有。《象传》说:“它的同类回应它”,是内心发出的愿望。这是“中孚”卦,但各爻没有一个真正能够做到“中孚”。“中孚”必须正而专一、安静而长久;而初九与六四、六三与上九都有应而彼此求取,九五没有应爻却主动求人,这些都不是所谓正而专一、安静而长久。只有九二以刚爻处在柔位,潜伏在两个阴爻之下,专心于无所求,万物反而自然来应,所以说:“鹤在隐蔽处鸣叫,它的同类回应它。”鹤鸣而鹤子回应,是天性,并没有谁能使它如此。“我有美好的爵位,我愿与你共同享有”,有爵位者是求我的话;意思是对方来求我,而不是我去求对方。六三:遇到敌手,有时击鼓进攻,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象传》说:“有时进攻,有时停止”,是因为位置不当。六三处在不当的位置,虽然与上九相应,但上九并不是屈身来接纳六三的。上九不求六三,而六三去求上九;求上九必然要越过九五,九五没有应爻,反而会侵害我,所以说“遇到敌手”。遇到敌手而急躁,急躁而失去常态,所以有时进攻,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六四:月亮接近满月,成对的马失去一匹,没有灾咎。《象传》说:“成对的马失去一匹”,是与同类断绝而向上。初九因为相应而追随我,九五因为接近而牵系我,一个阴爻同时承受两个阳爻的求取,盛大到了极点,所以说“月几望”。“月几望”不是六四所能承担的,所以必须舍弃九五而追随初九。好比有两匹马而失去其中一匹,之后才“无咎”,这是与九五同类的一匹被舍弃。六四和九五都属于“巽”,所以可以称为“类”。九五:有诚信,被牵系得很紧;没有灾咎。《象传》说:“有诚信而被牵系得很紧”,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有诚信”,指六四。从九五的角度说,得到六四就是“无咎”;六四不是九五的应爻,却主动求取,必须把它牵系牢固之后才能安定。只是因为九五所处的位置正当,所以“无咎”。上九:高飞而鸣的鸟,飞上天空;守正则凶。《象传》说:“高飞而鸣的鸟飞上天空”,怎么能够长久呢!“翰音”是既飞又鸣的鸟。凡是既飞又鸣的鸟,飞行都不能长久,野鸡、家鸡之类就是这样。处在外面而居于上位,不是“中孚”的道路;这是飞翔而求显扬、鸣叫而求取信,所以说:“高飞而鸣的鸟,飞上天空。”九二藏在阴爻之下而有同类回应,上九飞翔鸣叫而登上天空,两者的道路大概正相反;只是它不向下依从阴爻以获得阳刚的正道,所以说“守正则凶”。. . . . . . . . . . . . . . . . . . . . 小过卦(第六十二) 上卦为震。下卦为艮。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阴自外入据用事之地,而囚阳于内,谓之“小过”。“小过”者,君弱而臣强之世也。“小者过而亨”,则大者失位而否矣。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彖》之所谓“利贞”,则《象》之所谓过乎恭、俭与哀者,时当然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小过”者,臣强而专。小事,虽专之可也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过”有鸟之象。四阴据用事之地,其翼也;二阳囚于内,其腹背也;翼欲往,腹背不能止;翼欲止,腹背不能作也,故“飞鸟”之制在翼。鸟之飞也,上穷而忘返,其身远矣,而独遗其音;臣之僭也,必孤其君、远其民,使其君如飞鸟之上穷,使其民闻君之声不见其形也,而后得志。故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小过”之世,其臣则逆,而其民顺,故“不宜上、宜下”。上则无民而主孤,下则近民而君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小过”之君弱,是以臣子痛自贬以张君父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大过”之“栋”,小过之“飞鸟”,皆以为一卦之象。而其于爻也,皆寄之于初、上者,本末之地也。《春秋传》曰:“凡师能左右之,曰‘以’。”飞鸟见“以”于翼;欲左而左,欲右而右,莫如之何也,故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卦合而言之,“小过”者,臣强之世也;爻别而观之,六五当强臣。六二以阴居阴,臣强而不僭者也。“大过”以夫妻为君臣,而“小过”寄之“祖”与“妣”者,“大过”君骄,故自君父言之;而“小过”臣强,故为臣子之辞,其义一也。曰:不幸而过其祖矣,而犹遇其妣;妣未有不助祖者也,不幸而不及其君矣,而犹遇其臣;臣未有不忠于其君者也,故“小过”之世,君弱而不能为政,臣得专之者,惟六二也。然而于祖曰“过”,于君曰“不及”者,以见臣之不可“过”其君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小过”,阳失位而不中,故其君在三、四。三之所臣者,初与二也;四之所臣者,五与上也。《春秋》:臣弑其君,故曰“弑”。或曰“伐”。“弑”者,其所从来有渐,而“伐”者,一朝一夕之故也。六二,强臣也,而未之过;九三刚而不中,莫能容也,故曰:“弗过防之,从或伐之,凶。”言六二弗过,而九三疑之,故或从而伐其君。谓之“伐”者,以明二本无意于逆,咎在三也。九四以阳居阴,可谓“无咎”矣,然而失位自卑,臣虽弗过,我则开之。“遇”,逢也。臣未僭而逢其恶,故曰:“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言九四失位,而往从五,危而非正,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已上”者,其势不可复下之辞也。六五之权,足以为密云,而终不为雨,次于西郊而不行。岂真不能哉?其谋深也。强臣之欲为变也,忧在内,是故见利而不为,见益而不取,緼畜以自厚①,持满而不发者,凡皆以遂其深谋也。当是时也,必有穴其间而为之用者,故戒之曰:“公弋,取彼在穴。”君子之居此,苟无意于为盗,莫若取其在穴者,以自明于天下,而天下信之矣。
【校注】
① 緼畜:《苏氏易传》作“蕴畜”。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至于是,则“亢”而不可复返也,故曰“弗遇过之”,言君虽不逢其恶,而臣自僭也。“离”,遭也;君失其政而臣得之,其所从来远矣。而忧患集于我,非我失政而遭其凶者,天祸也。故曰:“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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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济 卦 (第六十三)
坎上
离下
译“小过”: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像飞鸟留下鸣声,不宜向上,宜向下,大吉。《彖传》说:“小过”,是小的方面有所过度而亨通。阴爻从外面进入并占据掌权的位置,把阳爻囚禁在内部,这叫“小过”。“小过”是君主弱而臣子强的时代。“小的方面有所过度而亨通”,就意味着大的方面失去位置而闭塞。“过”以“利贞”为宜,是随着时势而行动。《彖传》所说的“利贞”,就是《象传》所说的行为过于恭敬、丧礼过于哀痛、使用物资过于节俭,这是时势所要求的。柔爻得到中位,所以小事吉利;刚爻失去正位而且不得中,所以不可以做大事。“小过”是臣子强盛而专权。小事即使由臣子专断,也是可以的。这里有“飞鸟”的象。“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是因为向上违逆,向下顺从。“小过”有鸟的象。四个阴爻占据掌权的位置,是鸟的翅膀;两个阳爻被囚禁在内部,是鸟的腹部和背部。翅膀想飞,腹背不能阻止;翅膀想停,腹背不能使它行动,所以“飞鸟”的控制在翅膀。鸟飞翔时,向上飞到尽头而忘记返回,身体已经远去,只留下声音;臣子僭越,也必然使君主孤立、使百姓远离,让君主像飞到高处尽头的鸟一样,使百姓只能听见君主的声音而看不见他的形体,然后才能达到目的。所以说:“飞鸟留下鸣声,不宜向上,宜向下,大吉;向上违逆,向下顺从。”在“小过”的时代,臣子是违逆的,而百姓是顺从的,所以“不宜向上,宜向下”。向上就会失去百姓而使君主孤立,向下则接近百姓而使君主强盛。《象传》说:山上有雷,这就是“小过”;君子因此使行为过于恭敬,使丧礼过于哀痛,使用度过于节俭。“小过”的君主弱,所以臣子和子弟极力自我贬抑,以此来彰显君主和父亲。初六:飞鸟带来凶。《象传》说:“飞鸟带来凶”,是无法控制它。“大过”的“栋”和“小过”的“飞鸟”,都是用来作为一卦的象。至于具体爻位,则都寄托在初爻和上爻,这是首尾的部位。《春秋传》说:“凡是军队能够左右指挥它的,叫作‘以’。”飞鸟在翅膀上体现“以”:想向左就向左,想向右就向右,没有办法控制它,所以凶。六二:超过祖父,遇到祖母;没有赶上君主,却遇到臣子,没有灾咎。《象传》说:“没有赶上君主”,臣子不可以超过君主。从卦的整体来看,“小过”是臣下强盛的时代;分别观察各爻,六五正是强臣。六二以阴爻居阴位,是臣下强盛却不僭越的人。“大过”把夫妻比作君臣,而“小过”寄托在“祖”和“妣”上,是因为“大过”是君主骄横,所以从君父方面来说;“小过”是臣下强盛,所以说的是臣子,二者的道理相同。就是说:不幸超过了祖父,却还遇到了祖母;祖母没有不帮助祖父的。不幸没有赶上君主,却还遇到了臣下;臣下没有不忠于君主的。所以在“小过”的时代,君主软弱而不能处理政事,臣下能够专擅其权的,只有六二。然而对祖父说“过”,对君主说“不及”,是为了说明臣下不可以超过君主。九三:不要超过而应加以防备,跟从的人或许会伤害他,凶。《象传》说:“跟从的人或许会伤害他”,这种“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九四:没有过错,不超过而与之相遇;前往会有危险,必须警戒,不可长久守持此道。《象传》说:“不超过而与之相遇”,是因为所居的位置不恰当;“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最终不能长久。“小过”中,阳爻失位而且不中,所以它的君主在三、四两爻。九三所统属的臣下是初、二两爻;九四所统属的臣下是五、上两爻。《春秋》说臣下杀害君主,所以称为“弑”;有时称为“伐”。“弑”是逐渐发展而来的,“伐”则是一朝一夕发生的事情。六二是强臣,但还没有超过君主;九三刚健而不中,没有人能够容纳它,所以说:“不要超过而应加以防备,跟从的人或许会讨伐他,凶。”这是说六二没有超过君主,而九三却怀疑它,所以有的人跟从九三去讨伐自己的君主。称作“伐”,是为了说明六二本来没有反叛的意图,过错在九三。九四以阳爻居阴位,可以说是“无咎”;然而它失位而自处卑下,臣下虽然没有越过君主,我却为它打开了方便之门。“遇”是相逢的意思。臣下还没有僭越,却遇到了使其作恶的机会,所以说:“不超过而与之相遇,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不可长久守持此道。”这是说九四失位,却前往依从六五,危险而不合正道,不能长久。六五:乌云密布却不下雨,从我西郊而来;王公用箭射取,把那藏在洞穴中的人捉来。《象传》说:“乌云密布却不下雨”,已经上升到极点了。所谓“已经上升到极点”,是说其势不能再下降。六五的权势足以形成密云,却最终不化为雨,停聚在西郊而不行动。难道真的是不能行动吗?是因为它的谋划深远。强臣想要发动变乱,忧患在于内部,所以见到利益也不去做,见到好处也不取,深深积蓄以使自己更加厚实,保持充盈而不发作,这些全都是为了实现其深远的谋划。当时,必定有藏在洞穴中的人可以为他所利用,所以告诫他说:“王公用箭射取,把那藏在洞穴中的人捉来。”君子处于这种情势下,如果确实没有作盗贼的意图,不如把那个藏在洞穴中的人捉来,以此向天下表明自己,天下就会相信他。【校注】①“緼畜”:《苏氏易传》作“蕴畜”。上六:没有相遇却超过了界限,飞鸟遭受灾祸,凶;这叫作灾眚。《象传》说:“没有相遇却超过了界限”,已经亢极了。到了这种地步,就已经亢极而无法回头了,所以说“没有相遇却超过了界限”,意思是君主虽然没有遇到那种恶行,臣下却自行僭越了。“离”是遭受的意思;君主失去政权而臣下取得它,这种事情由来已久。而忧患聚集到我身上,并不是因为我失政而遭受凶祸,而是上天降下的灾祸。所以说:“飞鸟遭受灾祸,凶;这叫作灾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既济卦(第六十三) 坎在上 离在下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凡阴阳各安其所,则静而不用。将发其用,必有以蕴之者。水在火上,火欲炎而不达,此火之所以致其怒也。阴皆乘阳,阳欲进而不遂,此阳之所以奋其力也。火致其怒,虽险必达;阳奋其力,虽难必遂:此所以为“既济”也。故曰:“既济,亨小者,亨也。”言小者皆在上而亨,大者皆在下而否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坎”上而“离”下,刚柔正也;阴皆居阴,阳皆居阳,位当也。“刚柔正而位当”,则小者不可复进,以贞为利也。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柔皆乘刚,非正也;以“济”则可,“既济”,则当变而反其正,以此终焉。止而不变,则乱矣。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既济”者,难平而安乐之世也,忧患常生于此。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济”者,皆自内适外,故“既济”、“未济”皆以初为尾,以上为首。“曳”者,欲行而未进之象也。初九方行于险,未毕济者也,故“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安乐之世,人不思乱,而小人开之。开之有端,必始于争;争则动,动则无所不至。君子居之以至静,受之以广大,虽有好乱乐祸之人欲开其端,而人莫之予,盖未尝不旋踵而败也。“既济”爻爻皆有应,六二、六四居二阳之间,在可疑之地,寇之所谋;而六二居中,九五之配也,或者欲间之,故窃其“茀”。“茀”者,妇之蔽也;妇丧其茀,其夫必怒而求之,求未必得,而妇先见疑。近其妇者,先见诘,怨怒并生,而忧患之至不可以胜防矣。故凡窃吾茀者,利在于吾之逐之也,吾恬而不逐,上下晏然,非盗者各安其位,而盗者败矣。故曰:“勿逐,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未济”,方其未出于难也。上下一心,譬如胡越同舟而遇风,虽厉民以犯难可也。及其“既济”,已出于难,则上之用其民也,易以致怨;而下之为其上用也,易以致疑。故“未济”之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而“既济”之九三,以是为“惫”也。“未济”之主在六五,而九四为之臣,有震主之威者也,其威不用之于主,而用之于“伐鬼方”,虽三年之久,未见其克,不克也而犹赏之以大国者,以难未平也。若出于难,则臣必用其威于主,而主亦疑其臣矣。“既济”之九三,以九五为主,臣主皆强,故曰“高宗伐鬼方”,以见三之为五用也。虽以高宗之贤,三年而后克之者,“既济”之世,民安于无事而不可用也。“未济”之赏以大国也,岂尝问其君子小人哉?有功斯国之矣;而“既济”则“小人勿用”,盖已疑其臣矣。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繻”,当作“濡”。“衣袽”,所以备舟隙也。四居二阳之间而不相得,故备且戒如是也。卦以“济”为事,故取于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东”、“西”者,彼、我之辞也。祭未有水杀牛者,而云“杀牛”,不如禴祭,何也?曰:禴祭,时祭也。国之常事而杀牛者,非时;特杀而祭,以求福者也。小人以为禴祭常事,不足以致福,故以非时杀牛而求之,而不知时祭之福,不求而大来也。人之情,在难则厌事;而无难之世,常不能安有其福。故圣人以为“既济”之主,在于守常安法而已,求功名于法度之外,则《易》之所谓杀牛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既济”之上六,毕济之时也。而以阴居之,未免于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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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济 卦 (第六十四)
离上
坎下
译“既济”:小事亨通,利于守正。开始吉祥,最终混乱。《彖传》说:“既济,小事亨通”,就是说亨通。凡是阴阳各自安处其位,就会静止而不发挥作用。将要发挥作用时,必定有某种东西在其中蓄积。水在火的上面,火想要向上燃烧却不能达到,于是火因此激发怒气。阴爻都乘在阳爻之上,阳爻想要前进却不能实现,于是阳因此奋发力量。火激发怒气,虽然有险阻也必定能够达到;阳爻奋发力量,虽然艰难也必定能够实现:这就是称为“既济”的原因。所以说:“既济,小事亨通”,就是说小的方面都在上面而亨通,大的方面都在下面而闭塞。“利贞”,是刚柔都正当而且位置相当。“坎”在上而“离”在下,刚柔位置正当;阴爻都居阴位,阳爻都居阳位,位置相当。“刚柔正而位当”,那么小的方面就不能再前进,所以以守正为有利。“初吉”,是柔爻得到中位;到了最终,如果停滞不前就会“乱”,因为这条道路已经穷尽。柔爻都乘在刚爻之上,并不合乎正道;在“济”的过程中这样可以,但到了“既济”,就应当改变,返回正道,并以此结束。如果停下来而不改变,就会混乱。《象传》说:水在火的上面,就是“既济”;君子因此思考忧患,预先加以防备。“既济”是困难已经平定、处于安乐的时代,忧患常常由此产生。初九:拖住车轮,沾湿车尾,没有过错。《象传》说:“拖住车轮”,按道理应当“无咎”。“济”都是从内部到达外部,所以“既济”和“未济”都把初爻看作尾部,把上爻看作首部。“曳”是想要前进却还没有前进的象。初九正行进在险阻之中,还没有完全渡过,所以“无咎”。六二:妇人丢失了车上的蔽物,不要追赶,七日后会得到。《象传》说:“七日后得到”,是因为行于中道。安乐的时代,人们不考虑混乱,而小人会开启混乱。开启混乱有其端绪,必定从争斗开始;发生争斗就会动乱,动乱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做不出来。君子处于其中,以极度安静来应对,以宽广的胸怀承受;即使有喜好混乱、乐于祸患的人想要开启端绪,也没有人响应他,大概总会很快失败。“既济”六爻都有应,六二、六四处于两个阳爻之间,位在可疑之处,是盗寇谋划的对象;而六二居中,又是九五的配偶,有人或许想要离间他们,所以偷走了它的“茀”。“茀”是妇人的蔽物;妇人丢失了蔽物,她的丈夫必定愤怒并寻找它。寻找未必能够找到,而妇人先受到怀疑。接近妇人的人先受到盘问,怨恨和愤怒同时产生,忧患一旦到来就无法充分防备。所以凡是偷走我蔽物的人,他的利益就在于我去追赶他;我安然处之而不追赶,上下都安定,非盗贼各自安守其位,而盗贼反而失败。所以说:“不要追赶,七日后会得到。” 九三:高宗讨伐鬼方,三年才战胜它;小人不可任用。《象传》说:“三年才战胜它”,说明已经疲惫不堪。“未济”时,正处于尚未走出困难的阶段。上下同心,好比胡人与越人同船而遇到风暴,即使使百姓冒险犯难,也是可以的。到了“既济”,已经走出困难,上级使用民众就容易招致怨恨,下级被上级使用也容易招致猜疑。所以“未济”的九四说:“震动起来讨伐鬼方,三年后在大国得到赏赐”;而“既济”的九三却把这看作“疲惫”。“未济”的主爻在六五,九四是它的臣下,具有震动君主的威势。这种威势不用来对付君主,而用来讨伐“鬼方”,即使历时三年仍未见取胜,实际上并没有取胜,却仍赏赐给他一个大国,是因为困难还没有平定。如果走出了困难,臣下必定会把威势用来对付君主,而君主也会怀疑臣下。“既济”的九三以九五为君主,君臣都强,所以说“高宗讨伐鬼方”,用来表明九三是为九五所用。即使像高宗这样贤明,三年以后才取胜,也是因为“既济”的时代,百姓安于无事,难以驱使。“未济”的赏赐是一个大国,难道曾经询问过对方是君子还是小人吗?有功劳就把国家赏给他;而“既济”却说“小人不可任用”,大概已经对臣下产生怀疑了。六四:船缝处有浸水,要整天戒备。《象传》说:“要整天戒备”,是因为有所疑虑。“繻”应当作“濡”。“衣袽”是用来堵塞船缝的东西。六四处在两个阳爻之间而且彼此不相得,所以像这样准备并戒备。卦以“济”为主要事情,因此取象于船。九五:东邻杀牛举行盛大祭祀,不如西邻举行禴祭,实际得到的福泽还要多。《象传》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合乎时宜;“实际得到它的福泽”,是大吉将要到来。“东”和“西”,是说彼方和我方。祭祀中没有在水旁杀牛的,却说“杀牛不如禴祭”,为什么呢?答:禴祭是按时举行的祭祀,是国家的常规事务;杀牛却是不合时宜的,是特意杀牛祭祀来求福。小人认为禴祭只是常规事务,不足以招来福气,所以选择不合时宜地杀牛来求福,却不知道按时祭祀所得的福气,不用求也会大的福泽自然到来。人的常情,在困难中就厌恶事务;而在没有困难的时代,往往不能安享已有的福泽。所以圣人认为,“既济”的主旨只在于遵守常规、安守法度而已;如果越出法度去求取功名,就是《易》所说的“杀牛”。上六:沾湿了头部,危险。《象传》说:“沾湿了头部,危险”,怎么能够长久呢?“既济”的上六,正是完全渡过困难的时候;但它以阴爻居此位,仍然不能免于危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济卦(第六十四) 离在上 坎在下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谓六五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未济”阳皆乘阴,上下之分定,未可以有为也。“汔”,涸也。“坎”在“离”上,则水溢而火怒于下,必进之象也;是以虽溢而可以“济”。“坎”在“离”下,则水涸而火安于上,不进之象也,是以虽涸而不可以“济”。君子见其远者、大者,小人见其小者、近者,初六、六三,小人也;见水之涸,以为可济也,是谓“小狐汔济”。而九二君子也,以为不可“曳其轮”而不进,则“小狐”安能独济哉!是谓“未出中也”。二阴轻进,而九二不予,是以六三“征凶”。初六“濡其尾”,虽九二亦病矣,故“无攸利”。见易而轻犯之,遇难而退,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故曰“不续终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易》二、三、四、五皆失位,惟“未济”与“归妹”也。故皆“无攸利”,而“归妹”又“征凶”者,刚柔不应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上下方安其位,而不乐于进取,则君子慎静其身,而辨物居方,以待其会。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水火相射,极乃致用。故“济”必待其极,“汔济”,非其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外若不行,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未济”非不济也,有所待之辞也。盖将畜其全力,一用之于大难。大难既平,而小者随之矣,故曰:“利涉大川”。六三见水之涸,幸其易济而骤用之,后有大川,则其用废矣,故曰“征凶”。见涸而济者,初与三均也;初“吝”而已,三至于“凶”,位不当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九四有震主之威,苟不用于“鬼方”,则无所行其志矣,震主者悔也。贞于主而用于敌,所以“悔亡”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光出于形之表,而不以力用。君子之广大者也,下有九二,其应也;旁有九四、上九,其邻也。险难未平,三者皆刚,莫能相用,将求用于我之不暇,非谋我者也。故六五信是三者,则三者为之尽力,而我无为,此“贞吉,无悔,君子之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节”,事之会也。“是”,是时也。至于是而不济,终不济也。故“未济”之可以济者惟是也。险难未平,六五信我,将以用我也;我则饮酒而已,何也?将安以待其会也,故“无咎”。上九之谓首,“濡其首”者,可济之时也;若不赴其节,饮酒于可济之时,则信我者失是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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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未济”:亨通;小狐狸将要渡过河时,沾湿了尾巴;没有什么有利的事。《彖传》说:“未济,亨通”,是柔爻得到中位。指的是六五。“小狐狸将要渡过河”,是还没有走出中途;“沾湿了尾巴,没有什么有利的事”,是不能把事情继续到最后。“未济”中阳爻都乘在阴爻之上,上下的分别已经确定,还不能有所作为。“汔”是干涸的意思。“坎”在“离”上,水上涨而火在下面发怒,是必定前进的象,所以虽然水上涨,却可以“济”。“坎”在“离”下,水干涸而火安处在上面,是不前进的象,所以虽然干涸,却不能“济”。君子看得长远而重大,小人只看眼前而细小;初六、六三是小人,看见水已经干涸,便以为可以渡过,这就叫作“小狐汔济”。九二是君子,认为不能“拖住车轮”而冒然前进;这样一来,“小狐”怎么能够独自渡过呢?这就叫作“未出中也”。两个阴爻轻率前进,而九二不予支持,所以六三“前往凶”。初六“沾湿了尾巴”,连九二也因此受到困扰,所以“没有什么有利的事”。看见事情容易就轻率冒犯,遇到困难便退缩,即使有智慧的人也不能把后续处理好,所以说“不能继续到最后”。虽然不处在当位,但刚柔彼此相应。《易》中二、三、四、五爻都失位的,只有“未济”和“归妹”。所以二卦都说“没有什么有利的事”;而“归妹”又说“前往凶”,是因为刚柔不相应。《象传》说:火在水的上面,就是“未济”;君子因此谨慎地辨别万物,使各自居于适当的方位。上下刚刚安处其位,却不乐于进取;君子于是谨慎地安静自身,辨别万物,使各自居于适当的方位,以等待时机。初六:沾湿了尾巴,困难。《象传》说:“沾湿了尾巴”,也是不知道限度。水火相互激发,到了极点才能发挥作用。所以“济”必定要等到达到极点;“将要渡过”,还没有达到极点。九二:拖住车轮,守正则吉。《象传》说:九二“守正则吉”,是因为居中而行正道。表面上似乎没有前进,实际上内守中道而行正道。六三:尚未渡过,前往凶;利于渡过大河。《象传》说:“尚未渡过而前往凶”,是因为位置不恰当。“未济”并不是不能渡过,而是说有所等待。大概是要积蓄全部力量,一次用来应对大困难。大困难平定以后,小困难也会随之解决,所以说:“利于渡过大河。”六三看见水已经干涸,以为容易渡过,便仓促使用力量;以后遇到大河,力量就耗尽了,所以说“前往凶”。看见水干涸便去渡河的,初六和六三相同;初六只是“困难”,六三却达到“凶”,是因为位置不恰当。九四:守正则吉,悔恨消失。震动起来讨伐鬼方,三年后在大国得到赏赐。《象传》说:“守正则吉,悔恨消失”,是因为志向得以施行。九四具有震动君主的威势,如果不把这种威势用于“鬼方”,就没有地方施展自己的志向。震动君主会带来悔恨;对君主守正,而把力量用于敌人,所以“悔恨消失”。六五:守正则吉,没有悔恨。君子的光辉,有诚信;吉祥。《象传》说:“君子的光辉”,其光明带来“吉祥”。光辉从形体之外发出,并不是靠力量来施用,这是君子的广大之处。下面有九二,是它的应爻;旁边有九四、上九,是它的邻爻。险难尚未平定,三者都是刚爻,不能彼此任用,只顾寻求为我所用,没有谋害我的意图。所以六五信任这三者,三者就会为它竭尽力量,而我无须亲自作为;这就是“守正则吉,没有悔恨,君子的光辉”。上九:怀着诚信饮酒,没有过错。沾湿了头部;虽有诚信,却错过了这个时机。《象传》说:“饮酒”而沾湿头部,也是因为不知道节度。“节”是事情的时机。“是”是指这个时机。到了这个时机还不能渡过,最终就不能渡过。所以“未济”中能够渡过的时机,只有这个时机。险难尚未平定,六五信任我,将要任用我;我却只是饮酒,为什么呢?是要安然等待时机。所以“没有过错”。上九所说的“首”,就是“沾湿头部”;这是能够渡过的时机。如果不赶赴这个时机,却在能够渡过的时候饮酒,那么信任我的人就错过这个时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