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藏大般涅槃经集解二十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九2/2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九(2/2) 书签 佛藏 · 大藏经/论藏/经疏部 · 第 1077–1083 段 ¶ 案。僧亮曰。证上具足义也。法瑶曰。众经所无。在乎此地。明骏案。犹是答解脱问。此举到彼岸义也。下四相品末。释解脱。以广之也。 ¶ 若诸菩萨摩诃萨安住是中(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 案。法瑶曰。此明应感无方。示现自在。大之极也。明骏案。犹是答经力问。此举果地得益也。下以船师等三问。广之。 ¶ 迦叶善男子善女人(至)如来常住法僧亦然。 ¶ 案。法瑶曰。此释奉持义也。后四相品。明修行经教。亦奉持义也。明骏案。答流通之法也。下以四相品。广之。 ¶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盲无慧眼无明所[雨/復]。 ¶ 案。智秀曰。迦叶领旨赞叹也。 ←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九(1/2)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