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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十三

十住义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 · 第 627–655 段

○十住义

三门分别。

第一释名者。远法师云。十者数分二五。称之为十。行成不退。名之为住。又复自德相应处所。亦名为住。即通诸位。莫不是住。如地持瑜伽中。说十三住别。则习种初入住分。离退之首偏名为住。故地持云。善起之人数退。种性菩萨。决定坚固无有退转。住义不同。一门说十。十名是何。一初发心住。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贵。五方便具足住。(新经具足方便住)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住。(新经无法字)十灌顶住。住分始之。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初发心住。善修自利利他之道。净治住处。名治地住。修护烦恼。离小乘行。名修行住。圣法中生。种性尊贵住。具足善巧度众生行。名方便具足住。得决定智。於佛法中。虽闻邪说。正见不动。名正心住。虽闻异说。正愿不动。名不退位。所行真实。离过清净。如世童子无欲无染。名童真住。於佛法王所行住处。出生正智。堪住究竟无上菩提。名法王子。行修上顺。佛智现前。名灌顶住。法藏师云。若依圆教。此灌顶满。即成佛果。更无十行等。如下海幢比丘处说。若三乘教。则不如此。但是解相未证真故。得名有三。谓第四八九十从喻为名。第七约离过受称。余并约当体为目。

第二出体者。法藏师云。有三义。一约所依。即以无量方便三昧为体。论云。此三昧者是法体故。二约本。即以前种性甚深等为体。(新经住处广大)三克性。约所缘。以真俗二体。约能缘。以悲智二行。又真俗境俱融。悲智唯一。此二复圆。俱融法界。无障无碍。具德自在。是其体也(此约圆教辨)。

第三诸门。

问远公云。住有二分。一是修分。二是成分。其义云何。

答於诸地前方便造修名为修分。德成证实广大不动。名为成分。故经说言。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空等。成则证实。分非可言。造修在缘。可以言显。故地持云。种性粗相我已略说。诸余实义。唯佛世尊能决定知。藏师云。住有二分。一果分。圆融不可说。二因分。随说有二分。一约普贤自体行。二约普贤位相。此有二分。一阿含位。如此品说。二证位。如十地说。令此正说阿含位。

问远公云。修分不同。略有二种。一者同相。二别相。其义云何。

答於佛所说一切法中。解观成就。名为同相。故经中云。菩萨随所闻法。即自开解。不由他悟。一一住中。所修各别。名为别相。发心住中。相别有三。一发心相。缘佛法僧。及缘众生。起菩提心。二所成相。因前发心。得十力分。(从处非处至乃漏尽)三所学相。十种法。令菩提心转胜坚固。成无上道。如经广说。治地住中。相别有二。一利他。利於诸众生。发十种心。(如经广说)二自利。行学十种法。始从多闻。乃至安住。(亦如经说)修行住中。相别有二。一护烦恼行。於一切法。十种观察。谓苦无常空无我等。二护小乘行。於众生界法界等。十种分别。生贵住中。相别有二。一圣法中出生具足行。如彼经说。圣教中生。修十种法。一信佛不坏。二究竟於法。三寂然定意。四分别众生。五分别佛剎。六分别世界。七分别诸业。八分别果报。九分别生死。十分别涅盘。十中初一。是同教智。第二一句。是自住处毕竟智。第三一句。是真如智。后七是其分别所说智。二上佛法无有厌。是学十种法。谓於三世诸佛法中。能解能修。堪能具足。即以为九。等观诸佛。以为第十。方便具足住中。相别有二。一化众生行。广有十种。谓救众生。饶益安乐一切生等。如经广说。有二一生行修学十种知众生法。备如经说。正心住中。相别有二。一决定信。虽闻异说。於佛法中。正信不动。二决定知。学十种智。观一切法。无相无性。不可修等。不退住中。相别有二。一不退愿。虽闻异说。於佛法中。求心不退。广有十种。备如经说。二不退智。有具十种。知一切法。亦如经说。童真住中。相别有二。一得胜行。於十种法。心得安住。谓身行净。口行净。意行净。随物受生。知众生等。二净佛国土。於一切佛剎。皆悉能知。能动。能转。能观。能诣。能遍至等。法王子住中。相别有二。一化众生行。善解十种化众生法。二求菩提行。於法王处。学十种智。灌顶住中。相别有三。一度众生。堪能修行成种智。能度众生。二得甚深所入境界。一切众生乃至第九法王子菩萨。不能测量。三者所知。广学十智。知一切法。十住位中。旷备法界一切行德。略举斯耳。体相如是。

问住在何处。

答有人释言。菩萨十住。即是十地所行。与彼十地同故。

问答此十地者。何故。经言。此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空等。经言种性。明非十地。

答今正论之。在於习种。以习种离退之始。故说为住。

问曰。若尔。何故所行与十地同。

答曰。地法上下同依。依之生信。说为贤首。依之生解。说为十住。依之起行。说为十行。依之以起如实正观。说为回向。依之得证。说为十地。故地经言。譬如一切书字数说。皆初章为本地如是。是一切佛之根本行。是能得一切佛法。是以所学虽是地法。行有习种。

问此中得十力分等者。今既习种。岂得漏尽耶。

答法藏师云。分宗可准之。一分是因义。谓由初发心。得成十力果法之因故。(此约始教辨)二分是未圆义。谓由入住不退。始生佛家。得佛体分故。谓於十力。随分而得。(此约终教辨)三分圆无碍故。得分即得圆。但以就普贤门中。辨是因而非果。故。云分也。此中。於漏尽智亦分得者。准教知之。又此十力。小乘中。至佛果始得。三乘中。地上始分得。一乘入位即得故也。

问此十住。何时说耶。

答经虽不论。准依地经。应在第二七日宣说。

问在何处说耶。

答在忉利天妙胜殿上。

问何名人说耶。

答法慧菩萨之所宣说。又。

问入何三昧说耶。

答法慧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

问何人加令说住耶。

答十方各千佛世界外。各有千佛世界尘数以同名法慧。相与加被。

问何人证耶。

答十方各万佛世界外。有十佛世界尘数菩萨同名法慧。云集作证。(十住之义辨之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