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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书春秋元年春王正月考
春秋》,圣人尊王之经也。「元年春王正月」,开宗明义之第一也。解此者,自三传以至后儒,其説充栋,或致操戈,无容置议。然识圣人之深意者,有防乎?王道熄而作《春秋》,《春秋》,鲁之旧史也。自隠公始,则不得不书隠公元年,而即继之曰「春王正月」,前史所无有也。盖言公之元年,乃禀王之春、王之正而得是,非尊王之义乎?且是年也,于齐为九年,于晋为二年,卫、郑以下各为其年,不可偻指数,而总为平王之四十九年。于斯时也,世人将何以纪其年而知其嵗乎?是则圣人之书「元年春王正月」也者,其亦有感于斯乎?行夏之时,圣人之私议,不能行于时。言春王而不言王春,月可改而春不可改,亦隠寓夏之时与王之元,所谓大一统,足以一天下之心,而不可任其纷,有不能行之叹矣。兹为开宗始义,乃贯《春秋》之本未,而絶笔于获麟。葢圣人之道在万世,即圣人之忧在万世。是则封建之説,不惟不可行于后世,知圣人亦未必以为宜然也。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王正月考 春秋类提要
【臣】等谨按:《春王正月考》二卷,明张以寕撰。以寕字志道,古田人。元泰定丁夘进士,官至翰林侍讲学士。入明仍故官。洪武二年奉使册封安南王,还,卒于道。事迹具《明史·文苑传》。史称以寜以《春秋》致髙第,故所学尤専《春秋》,多所自得。撰《胡传辨疑》最辩博,惟《春王正月考》未就,寓安南逾半嵗始卒业。今《胡传辨疑》已佚,惟此书存。考三王叠更,时月并改,经书正月系之于王,则为周正,不待辨。正月、正嵗二名载于《周礼》,两正并用,皆王制也。左氏发传,特曰「王周正月」,则正月建子亦无疑。自汉以来亦无异议。至唐刘知防《史通》始以《春秋》为夏正,世无信其説者。自程子泥于「行夏之时」一言,盛名之下,羽翼者众。胡安国遂实以「夏时冠周月」之説。程端学作《春秋或问》,更坚持门户,以梅赜伪书为据,而支离蔓引以证之,愈辨而愈滋颠倒。夫左氏失之诬,其间偶尔失真,或亦间有。至于本朝正朔,则妇人孺子皆知之,不应左氏误记。即如程子之説,以左氏为秦人,亦不应距周末仅数十年,即不知前代正朔也。异説纷纷,殆不可解。以寜独徴引五经,参以《史》、《汉》,着为一书,决数百载之疑案,可谓卓识。至于当时帝王之后许用先代正朔,故宋用商正,见于长葛之传。诸侯之国亦或用夏正,故传载晋事与经皆有两月之差。古书所记时有参互,后儒执为论端者,葢由于此。以寜尚未及抉其本原。又《伊训》、《秦誓》诸篇皆出古文,本不足据,以寜尚未及明其伪托。而《周礼》正嵗、正月之兼用,仅载郑注数语,亦未分析畅言之以祛疑似,于辨证尚为未密。然大纲既得,则细目之少疏,亦不足以病焉。乾隆四十二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春王正月考序
道学至宋氏而上接孔孟之传,何传尔?其世异,其理同也。儒先依经而言理,有功于经甚大也,而独于《春秋》之书「春王正月」,未能无疑之也。何疑尔?曰:「夏正得天,百王所同也。」是以有冬不可为春之疑也。曰:「夫子尝以行夏之时告颜子也。」是以有夏时冠周月之疑也。曰:「自汉武帝之用夏时首寅月,逮于今莫之能改也。」是以传书者有改正朔不改月数之疑,而又有《春秋》用夏之时、夏之月之疑也。疑愈甚,则説愈多,而莫之能一也。防宁蚤学是经以叨一第,亦尝有疑于此而未能决也。间读《鲁论》夫子之言「行夏之时」,若恍然而有省也。因之歴稽经史传记及古注疏之説同也,乃知「春王正月」之春为周之时,由汉逮唐诸儒举无异説也。而刘向「周春夏冬」之説陈宠「天以为正,周以为春」之説最其着明者也,而犹未敢自
译御制《春秋》“元年春王正月”考
《春秋》是圣人尊崇王道的经典。“元年春王正月”,是阐明宗旨、确立大义的第一条。解释这一条的,从《春秋》三传直到后来的儒者,他们的学说堆积如山,甚至因此互相攻讦,没有容得下议论的余地。然而,能认识圣人深意的人,有几位呢?王道衰微,于是作《春秋》;《春秋》本是鲁国的旧史。从隐公开始,不得不记载隐公的元年,紧接着就写上“春王正月”,这是前代史书所没有的。这大概是说,隐公的元年,是禀承了周王的春、周王的正而得以确立的,这难道不是尊崇王道的含义吗?况且这一年,对于齐国来说是九年,对于晋国来说是二年,卫国、郑国以下各国各自纪年,多得无法一一列举,但总括起来都是周平王的四十九年。在这个时候,世人将依据什么来纪年并知晓年份呢?那么,圣人书写“元年春王正月”,大概也是对此有所感慨吧?实行夏历,是圣人个人的主张,在当时无法推行。说“春王”而不说“王春”,月份可以更改而季节不可更改,这也隐含了夏历的季节和周王的元年,所谓的大一统,足以统一天下人心,而不任其纷乱,其中含有无法推行的感叹。这是开宗明义的开始,贯穿了《春秋》的根本和末节,直到获麟才停止笔触。大概圣人的道义在于万世,圣人的忧虑也在于万世。因此,封建制度的学说,不仅在后世不可实行,圣人大概也未必认为适宜如此。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王正月考》 春秋类提要
【臣】等谨按:《春王正月考》二卷,明代张以宁撰写。张以宁字志道,古田人。元泰定丁卯年进士,官至翰林侍讲学士。入明后仍任原职。洪武二年奉命出使册封安南王,回国途中,死在道上。事迹详载于《明史·文苑传》。史书称张以宁凭借《春秋》学取得高科,所以他特别专攻《春秋》,多有独到见解。他撰写的《胡传辨疑》最为辩驳广博,只有《春王正月考》尚未完成,寄居安南半年多才完成学业。如今《胡传辨疑》已经失传,只有这本书留存。考察夏、商、周三代更替,时节月份都随之更改,经文中将正月系于王下,那就是周正,不必辩驳。正月、正岁这两个名称记载于《周礼》,两个“正”字并用,都是王制。《左传》发起传文,特别说“王周正月”,那么正月建子也就无疑了。自汉代以来也没有异议。直到唐代刘知几《史通》才开始认为《春秋》用夏正,世人没有相信这种说法的。自从程子拘泥于“行夏之时”一句话,盛名之下,追随者众多。胡安国于是确实提出了“夏时冠周月”的说法。程端学作《春秋或问》,更加坚持门户之见,以梅赜伪造的古文经为依据,支离破碎地引申来证明,越辩驳越颠倒混乱。《左传》失实在于诬妄,其中偶尔失真,或许也有。至于本朝的正朔,连妇孺都知道,不应是《左传》误记。即使如程子的说法,认为《左传》作者是秦人,也不应距离周末仅几十年,就不知道前代的正朔了。异说纷纷,几乎无法解释。张以宁独自征引五经,参酌《史记》、《汉书》,著成一书,决断数百年的疑案,可谓卓识。至于当时帝王之后允许使用先代正朔,所以宋代用商正,见于长葛的传文。诸侯之国也有的使用夏正,所以传文记载晋国之事与经文都有两个月的差异。古书记载有时参差互异,后世儒者执此为论据的,大概由此而来。张以宁尚未能抉发其根本原因。又《伊训》、《秦誓》等篇都出自古文,本不足据,张以宁尚未能明辨其伪托。而《周礼》中正岁、正月兼用,仅记载郑玄注几语,也未分析畅言以消除疑惑,在辨证上尚为不严密。然而大纲既然已得,那么细目稍有疏漏,也不足以成为弊病。乾隆四十二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春王正月考》序
道学到了宋代而上接孔孟的传承,什么传承呢?时代不同,道理相同。儒者依据经典来阐述道理,对经典的功劳很大,唯独对于《春秋》书中“春王正月”这一条,不能没有疑惑。什么疑惑呢?说:“夏正得天时,是百王所同的。”因此有冬天不能称为春天的疑惑。说:“夫子曾经以行夏之时告诉颜回。”因此有夏时冠周月的疑惑。说:“自从汉武帝使用夏时首寅月,直到今天没有人能更改。”因此传书者有改正朔不改月数的疑惑,又有《春秋》用夏之时、夏之月的疑惑。疑惑越深,说法越多,而不能统一。张以宁早年学习这部经典而侥幸考中进士,也曾对此有疑惑而不能决断。偶尔读《论语》中夫子说“行夏之时”,若恍然有所醒悟。于是历查经史传记及古注疏的说法相同,才知道“春王正月”中的春是周时的春,从汉代到唐代诸儒都没有异说。而刘向“周春夏冬”的说法,陈宠“天以为正,周以为春”的说法最为显明,而我还是不敢自
信也。比观子朱子语録晩年之三説亦同也;其门人张氏《集传》之説又同也。于是涣然冰释而无疑也。窃尝欲笔于书,而夺于世故,未遑也。兹因忝使安南,假舘俟命之暇,始克防萃而成编也。本之于孔、孟、朱子,徴之于经史而下,而汉儒之説为多,以其去古未逺有据而足徴朱子之著书,多因其説也。若《易》、《诗》、《书》之用夏建寅之月以为説则朱子于《孟子》之《集注》既主改月之説而于此未及更定之也。今亦窃取朱子之义,求朱子未尽之意,以成朱子未竟之説次于《春秋》经传之后,以尊经也。仍辨羣疑,悉具于右,非防宁之敢为私言也。尚其与我同志之君子,恕其狂僭之罪而是正之也。洪武三年春三月三日,晋安后学张防宁序。
译确实如此。近来观察朱子晚年《语録》中的三种说法,也是相同的;他的门人张氏在《集传》中的说法,也是如此。于是心中的疑惑涣然冰释,不再有任何疑问。我私下曾想将其写下来,但因世俗事务牵绊,没有闲暇。这次因为荣幸地出使安南,在借住馆舍等待命令的空闲时间,才得以搜集整理而成书。本书以孔子、孟子、朱子的学说为根本,从经史以下进行考证,其中汉代儒者的说法较多,因为他们距离古代不远,有依据且足以验证,朱子著书时也多采纳他们的说法。至于《易》、《诗》、《书》中采用夏历建寅之月作为解释,朱子在《孟子》的《集注》中已经主张更改月份的学说,但在此处尚未来得及修订。如今我也窃取朱子的义理,探求朱子未尽之意,以完成朱子未竟的学说,将其编排在《春秋》经传之后,以尊崇经典。仍然辨析各种疑难,全部列于上文,并非张防宁敢妄发私论。希望与我志同道合的君子,宽恕我狂妄僭越的罪过,并加以指正。洪武三年春三月三日,晋安后学张防宁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春王正月考
明 张防宁 撰
论语
子曰行夏之时
子朱子《集注》曰:三代迭用三正,天开于子,周以子为天正;地辟于丑,商以丑为地正;人生于寅,夏以寅为人正。而时以作事,则嵗月当以人为纪。故孔子尝曰:「吾得夏时焉。」説者以为《夏小正》之属,盖取其时之正与其令之善,而于此又以告颜子也。
愚按:字义,春夏秋冬谓之四时,月行毎迟于日,积三十日而与日防谓之一月,二者固不同也。夫子明言行夏之时,有夏之时,则有商周之时可知;夏以建寅之月为春、为正,则商周以建丑、建子之月为春、为正可知。不言月者,月系于时,举时以该月也。圣人之言简而奥,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者如此。子朱子谓「嵗月当以人事为纪」,又谓「取其时之正」,曰月、曰时,已具此意。至汉刘向曰:「周春,夏冬也【説具引《春秋传】陈宠曰:「天以子为正,周以为春【全文见引《后汉书·陈宠传】则甚明白矣。
孟子
梁惠王上七八月之闲旱
子朱子《集注》曰:「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也。」
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
子朱子《集注》曰:「周十一月,夏九月也;周十二月,夏十月也。」夏令曰:「十月成梁。」从赵岐注,前亦同。
愚按:子朱子之説至矣,孟子于战国之世,犹用周正朔也。
子朱子《语録》曰:「据《周礼》有正岁、正月,则周实是元改作春正月。夫子所谓『行夏之时』,只是为他不顺,故欲改从建寅。」又曰:「夫子周之臣子,决不改周正朔。」又荅呉晦叔书曰:「《春秋》是鲁史,合用时王之月。」
愚按前语明春王正月之春为周之春也,后语明春王正月之正为周之月也,皆朱子晩年之定论也【朱子説见语録俞氏臯集传李氏亷防通李氏珏夏时序引之】
张氏集传》曰:「此所谓春,乃建子月冬至阳气萌生,在三统为天统。盖天统以气为主,故月之建子即以为春,而丑寅之气皆天之所以生。」刘歆曰:「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天施,周正也;地化,商正也;人事之纪,夏正也。」愚按:张氏名洽,字主一,临江人,子朱子之门人髙弟弟子也。曰「月之建子即以为春」,于朱子周元改作春正月之説,必有所授之也。
总论曰:自古帝王之兴,受命改正,正朔各异,时亦不同。夫子于《鲁论》言夏时,通乎夏时之説,则后之冬不可以为春之疑可释矣,故首之以夫子之言。孟子于《七篇》言周月,依乎周月之説,则后之改正朔不改月数之疑亦可释矣,故次之以孟子之言。朱子,孔孟正学也;张氏,朱子门人也。故又次之以朱子,而以张氏附焉。大圣大贤之説定,则《春秋》之开卷第一义明矣。《春秋》之三传,三传之注防皆同,故以《春秋》经传注防及汉儒之引《春秋》为説者又次之。传记、子史亦同,而刘向、陈宠之説甚莹,足以发明《春秋》之防故引所载子思之言及《礼记》、《汉史记》、《前汉书律歴志》、《后汉书陈宠传》备述于其后。朱子于《孟子集注》主周月之説,则既有定论而无疑矣。然于《易》之《本义》兼存夏正、周正之二者,于《诗》之《集传》犹用夏正,而其门人于《书》之《集传》亦然。盖以朱子之平生精力尽在四书,于《易》、于《诗》有未暇于更定而归一,于《书》则以属之蔡氏,而蔡氏未闻其师晩年之説。故今因朱子之説更定而补之,以次于《春秋》经传之后,列于传记、子史之前,以尊经也。若夫近代众説之不齐,则亦因朱子之説悉辨其疑,以次于其最后,而自叙其躁狂逾僭之不韪,以终是编云。
又曰:「夏以建寅为春爲正,人纪也,百王所同之善政;周以建子为春为正,天施也,一王所用之权制。故夫子欲用夏时,而汉以后行之至今也。是编也,非敢重周时、违圣言也,诚不忍圣人作《春秋》,以周臣子用周正朔,本无疑,而防后世之疑,故释其疑以尊圣经也。凡《虞》、《夏》之
译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春王正月考
明代 张防宁 撰
《论语》
孔子说:“采用夏朝的历法。”
朱熹在《集注》中说:“夏、商、周三代依次使用三种正朔。天在子月开启,周朝以子月作为天正;地在丑月开辟,商朝以丑月作为地正;人在寅月诞生,夏朝以寅月作为人正。而根据时节来从事农事,那么年岁月份应当以人事为纲纪。所以孔子曾经说:‘我得到了夏朝的历法。’解说的人认为这是指《夏小正》之类,大概是取其时节纯正和政令良善,并且在这里以此告知颜回。”
我按:从字义来看,春夏秋冬称为四时,月亮运行每比太阳慢,积累三十天与太阳会合称为一个月,这两者本来就不相同。孔子明确说采用夏朝的历法,有夏朝的历法,那么商朝、周朝的历法也就可知了;夏朝以建寅之月为春季、为正朔,那么商朝、周朝以建丑、建子之月为春季、为正朔也就可知了。不单独说月份,是因为月份依附于时节,举出时节就概括了月份。圣人的言语简练而深奥,言辞不迫切而意思已经独特到位,就是这样的。朱熹说“年岁月份应当以人事为纲纪”,又说“取其时节纯正”,说月份、说时节,已经具备了这个意思。到了汉代刘向说:“周朝的春季,是夏朝的冬季”【解说详见引用《春秋传》】;陈宠说:“天以子月为正,周朝把它作为春季”【全文见引用《后汉书·陈宠传》】,那就非常明白了。
《孟子》
《梁惠王上》:“七八月之间大旱。”
朱熹《集注》说:“周朝的七八月,是夏朝的五六月。”
《离娄下》:“十一月,独木桥建成;十二月,车辆通行的桥梁建成。”
朱熹《集注》说:“周朝的十一月,是夏朝的九月;周朝的十二月,是夏朝的十月。”《夏官·职方氏》说:“十月建成桥梁。”遵循赵岐的注解,前面的解释也相同。
我按:朱熹的解说非常精当,孟子在战国时代,仍然使用周朝的正朔。
朱熹《语类》说:“根据《周礼》有正岁、正月,那么周朝实际上是将元月改为春季正月。孔子所说的‘采用夏朝的历法’,只是因为他不顺从,所以想要改从建寅。”又说:“孔子是周朝的臣子,绝不会改变周朝的正朔。”又回复吴晦叔的信说:“《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应当使用当时天子的月份。”
我按:前面的话明确了“春王正月”中的“春”是周朝的春季,后面的话明确了“春王正月”中的“正”是周朝的月份,这都是朱熹晚年的定论【朱熹的说法见于《语类》、俞氏《皋集传》、李氏《廉防通》、李氏《珏夏时序》引用】。
张氏《集传》说:“这里所说的春季,乃是建子月冬至阳气萌生,在三统中属于天统。大概天统以气为主,所以建子月就作为春季,而丑、寅二月的阳气都是天所生成的。”刘歆说:“三统者,是天施、地化、人事的纲纪。天施,是周正;地化,是商正;人事的纲纪,是夏正。”我按:张氏名洽,字主一,临江人,是朱熹门下高弟的弟子。说“建子月就作为春季”,对于朱熹周朝元月改为春季正月的说法,必定有所传授。
总论说:自古帝王兴起,接受天命改正历法,正朔各不相同,时节也不同。孔子在《鲁论》中谈到夏时,通晓夏时的说法,那么后世将冬季当作春季的疑惑就可以消除了,所以首先引用孔子的话。孟子在《七篇》中谈到周月,依据周月的说法,那么后世改正正朔却不改月数的疑惑也可以消除了,所以其次引用孟子的话。朱熹,是孔孟的正统学说;张氏,是朱熹的门人。所以又其次引用朱熹,而将张氏附在后面。大圣大贤的说法确定,那么《春秋》开篇第一义就明白了。《春秋》的三传,三传的注疏都相同,所以将《春秋》经传注疏以及汉代儒生引用《春秋》作为论说的又其次排列。传记、子史也相同,而刘向、陈宠的说法非常精辟,足以阐发《春秋》的义理,所以将所载子思的话以及《礼记》、《汉史记》、《前汉书·律历志》、《后汉书·陈宠传》详细叙述在后面。朱熹在《孟子集注》中主张周月的说法,那么已经有定论而没有疑惑了。然而在《易》的《本义》中兼存夏正、周正两者,在《诗》的《集传》中仍然使用夏正,而他的门人在《书》的《集传》中也是如此。大概因为朱熹平生的精力全在四书上,对于《易》、对于《诗》没有闲暇重新审定而归于统一,对于《书》则委托给蔡氏,而蔡氏没有听说他老师晚年的说法。所以现在根据朱熹的说法重新审定并补充,排列在《春秋》经传之后,列在传记、子史之前,以尊崇经典。至于近代众说不一,也就根据朱熹的说法全部辨析其疑惑,排列在最后,而自己叙述躁狂逾僭的不当,以此终结本书。
又说:“夏朝以建寅为春季为正朔,是人事的纲纪,是百王共同的善政;周朝以建子为春季为正朔,是天施,是一王所用的权宜制度。所以孔子想要使用夏时,而汉代以后实行至今。本书,不敢重视周时、违背圣言,实在不忍心圣人作《春秋》,以周朝臣子的身份使用周朝正朔,本来没有疑惑,却使后世产生疑惑,所以解释疑惑以尊崇圣经。凡是《虞》、《夏》之
书用夏时,《七月》之诗言公刘用夏时者,皆不録以为证,是编为考周之春王正月作也。《孟子》「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説见「七八月之间旱」章,此无注,亦不録。」
译《尚书》采用夏历,《七月》这首诗中提及公刘使用夏历的内容,都没有被收录作为证据,这说明该编撰是为了考证周代以建寅之月为正月的春王正月而作的。《孟子》中“七八月之间雨水汇集,沟渠都充盈”的论述,见于“七八月之间旱”一章,此处没有注释,也没有被收录。
春秋
隠公元年春王正月
左氏传》曰:「王周正月。」杜预注:「周正建子,正月,子月也。」《传序》又曰:「所用之歴,即周正也。」《胡氏传》曰:「周人以建子为正月,则十一月是也。」张氏説见前。
隠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左氏传书时失也
公羊传》:「震电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何休注:《月令》:二月雷乃发声】谷梁传》:「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隂阳错行,故谨而日之。」《胡氏传》:「震电者,阳精之发;雨雪者,隂气之凝。周三月,夏之正月,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而大震电,阳失节也。雷已出,电已见,则雪不当复降,而大雨雪,此隂气纵也。钟巫之难萌矣。」
汉书·五行志》:刘向以为:「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以公子翚之祸当之。
愚按三传皆以为不时,为变异也。汉刘向之説明白,故胡氏从之。此周正也。
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左氏传》:「书时,礼也【杜注:冬猎曰狩,周之春,夏之冬也,田狩皆夏时也】
公羊传》冬曰狩,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逺也。
胡氏从公羊传
愚按:周春正月,夏冬十一月也。冬曰狩,不以不时书,以讥逺书也。
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
胡氏传》曰:「《周礼》中冬教大阅,书八月,不时。」
愚按:周八月,夏六月也,故曰不时。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左氏传曰:「闭蛰而烝【注:闭蛰,建亥之月,此夏之仲月,非为过而书,为下五月复烝见渎也】
胡氏曰:「非以不时为再烝,见渎书也。」
愚按周正月夏十一月也,故不以不时书【赵匡曰:「四时之祭皆夏时】
夏五月丁丑烝
谷梁曰:「烝,冬祭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愚按:周五月,夏三月也。传「夏」字衍文也,谷梁皆夏时,此误也。
八年冬十月雨雪
公羊》曰:「记异也【注:今八月未当雨雪,此隂气太盛,兵象也】
愚按《汉书·五行志》刘向曰:「周冬夏秋,周十月,今八月也。」
十四年春正月无冰
公羊曰:「记异也【注:周正月,夏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温也。此夫人滛泆,隂而阳行之所致】谷梁曰:「时燠也。」
胡氏曰:「今仲冬之月燠而无冰,则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
愚按《汉·五行志》刘向以为周春夏冬也。
秋八月御廪灾乙亥尝
公羊》曰:「讥尝也【注:当废一时祭,以奉天灾也。周八月,非孟秋,本不时,不以不时书者,本不当尝也】
胡氏曰:「《春秋》用周月,以八月尝,不时也。」
愚按:周八月,夏六月也,故曰不时,周正也。
庄公七年秋大水无麦苖
左氏曰:「不害嘉谷也【注今五月,周之秋,平地水出,漂杀熟麦及五稼苗,黍稷尚可更种,故曰不害】
愚按周七月也,周季秋,夏孟秋也。孟秋凉风至,白露降【见《月令】少隂用事,杀气至也。律为夷则,隂气夷伤物也【见《律歴志】是月登谷,而五种皆不殖矣。左氏谓「不害嘉谷」,杜注谓「黍稷尚可更种」,皆非也。縁麦苗之并书,杜氏遂以为五月水出漂杀熟麦也。考于二十八年书「冬大无麦禾」,则于义不通矣。盖麦为五谷之一,续食之最重者,故书「麦苗」、「麦禾」以该五谷也。书「无麦苗」,于秋见五稼之皆无,志大水为灾也;书「大无麦禾」,于冬见五谷之大无,志仓廪俱竭也。则秋为周七月明矣。
十七年冬多麋
左氏【注:防多则害五稼,故以灾书】
愚按:周之冬,夏之秋也,故麋多则稼害。
十八年秋有▯
愚按《汉·五行志》以为▯盛暑所生,非自越来。盛暑,夏六月,周八月也。六月而生,七月见异而书。
二十八年冬大无麦禾
公羊传【注:书于冬,五谷毕入,计食不足,然后书】
愚按:冬,周十月也。《豳风》「十
译《春秋》
隐公元年春王正月
《左氏传》说:“王,指周王;正月,是周历的正月。”杜预注解说:“周历以建子之月为正月,正月就是子月。”《传序》又说:“《春秋》所采用的历法,就是周历。”《胡氏传》说:“周人把建子之月作为正月,那就是十一月。”张氏的说法见前文。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日,大雨并伴有雷电。庚辰日,下大雪。
《左氏传》记载这是为了表明不合时令。
《公羊传》说:“雷电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有什么异常呢?不合时令。大雪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有什么异常呢?过于反常【何休注:《月令》说:二月雷才开始发声】。《谷梁传》说:“八天之内两次出现大的变故,阴阳错乱运行,所以谨慎地记下了日期。”《胡氏传》说:“雷电,是阳气的发动;雨雪,是阴气的凝聚。周历的三月,相当于夏历的正月,雷还不可以发出,电还不可以显现,却出现大的雷电,这是阳气失去了节制。雷已经发出,电已经显现,雪就不应当再降,却下大雪,这是阴气放纵的表现。钟巫之难由此萌发了。”
《汉书·五行志》说:刘向认为:“三月,相当于现在的正月。应当是雨水时节,雪混杂着雨和雷电,还不可以发动。既然已经发动了,雪就不应当再降。都失去了节制,所以称之为异常。”用公子翚的灾祸来对应这一异常。
我按:三部传都认为是因为不合时令,属于变异。汉代刘向的说法明白清楚,所以胡氏跟随他的观点。这是周历的正月。
桓公四年春正月,公在郎地打猎。
《左氏传》说:“记载时令,符合礼制【杜注:冬天打猎叫狩,周历的春天,相当于夏历的冬天,田猎和狩猎都是夏历的时令】。
《公羊传》说:冬天叫狩,平常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距离太远。
胡氏跟随《公羊传》的观点。
我按:周历的春正月,相当于夏历的冬十一月。冬天叫狩,不因为不合时令而记载,而是因为讥讽距离太远而记载。
六年秋八月壬午日,举行大阅兵。
《胡氏传》说:“《周礼》规定中冬教习大阅兵,记载在八月,不合时令。”
我按:周历的八月,相当于夏历的六月,所以说是不合时令。
八年春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
《左氏传》说:“闭蛰之时举行烝祭【注:闭蛰,是建亥之月,这是夏历的仲冬之月,不是因为过度而记载,是为了下文五月再次举行烝祭显示亵渎】。
胡氏说:“不是因为不合时令而再次举行烝祭,而是因为显示亵渎而记载。”
我按:周历的正月,相当于夏历的十一月,所以不因为不合时令而记载【赵匡说:“四季的祭祀都采用夏历的时令】。
夏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谷梁传》说:“烝,是冬天的祭祀。在春夏举行,是亵渎祭祀,表明内心不恭敬。”我按:周历的五月,相当于夏历的三月。传文中的“夏”字是衍文,《谷梁传》都采用夏历的时令,这里错了。
八年冬十月,下雨雪。
《公羊传》说:“记录异常【注:现在的八月不应当下雨雪,这是阴气太盛,是兵灾的征兆】。
我按:《汉书·五行志》刘向说:“周历的冬,相当于夏历的秋,周历的十月,相当于现在的八月。”
十四年春正月,没有结冰。
《公羊传》说:“记录异常【注:周历的正月,相当于夏历的十一月,按法度应当有坚冰,没有冰,是温暖。这是夫人淫乱,阴气而像阳气一样运行所导致的】。《谷梁传》说:“时令温暖。”
胡氏说:“现在的仲冬之月温暖而没有冰,这是政治松弛不明所导致的。”
我按:《汉书·五行志》刘向认为周历的春,相当于夏历的冬。
秋八月,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公羊传》说:“讥讽举行尝祭【注:应当废除一个时节的祭祀,以供奉天灾。周历的八月,不是孟秋,本来就不合时令,不因为不合时令而记载,是因为本来就不应当举行尝祭】。
胡氏说:“《春秋》使用周历,在八月举行尝祭,不合时令。”
我按:周历的八月,相当于夏历的六月,所以说不合时令,这是周历的正月。
庄公七年秋,大水,没有麦苗。
《左氏传》说:“没有损害嘉谷【注:现在的五月,周历的秋,平地出水,漂没杀死了熟麦和五种庄稼的苗,黍稷还可以重新种植,所以说没有损害】。
我按:周历的七月,周历的季秋,相当于夏历的孟秋。孟秋凉风至,白露降【见《月令》】,少阴用事,杀气到来。律为夷则,阴气夷伤万物【见《律历志》】。这个月收获谷物,而五种庄稼都不能生长了。《左氏传》说“没有损害嘉谷”,杜注说“黍稷还可以重新种植”,都是不对的。因为麦苗一并记载,杜氏就认为是五月出水漂没杀死了熟麦。考察二十八年记载“冬大无麦禾”,那么在义理上就不通了。大概麦是五谷之一,接续粮食的最重要者,所以记载“麦苗”、“麦禾”来概括五谷。记载“无麦苗”,在秋天显示五种庄稼都没有,记录大水为灾;记载“大无麦禾”,在冬天显示五谷的大无,记录仓库都枯竭了。那么秋天是周历的七月就明白了。
十七年冬,麋很多。
《左氏传》【注:麋多就危害五种庄稼,所以作为灾祸记载】。
我按:周历的冬,相当于夏历的秋,所以麋多就危害庄稼。
十八年秋,有蜮。
我按:《汉书·五行志》认为蜮是盛暑所生,不是从越国来的。盛暑,是夏历的六月,周历的八月。六月产生,七月出现异常而记载。
二十八年冬,大无麦禾。
《公羊传》【注:记载在冬天,五谷全部入库,计算粮食不足,然后记载】。
我按:冬,是周历的十月。《豳风》“十
月纳禾稼」,故传曰:「五谷毕入,计食不足。」
僖公十年冬,大雨雪【雪公羊作雹】
公羊曰记异也
译“月纳禾稼”,所以《传》中说:“五谷全部入库,计算口粮仍然不足。”
僖公十年冬天,降下大雪【《公羊传》将“雪”写作“雹”】
《公羊传》说:这是记载异常现象。
愚按:周十月也,孟冬,水始冰,地始冻。书「大雨雪」,寒甚过度也。
三十三年,十有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左氏传【注:书时失也】周十二月,今十月,霜当防而重,重而不能杀,所以为灾。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注:周之十二月,夏十月也】愚按:《汉书·五行志》刘向曰:「周十二月,今十月,君诛不行,舒缓之应。」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
左氏传》注【前年再失闰,故置两闰以应天正,故言此年正月建子,以无氷为灾而书】愚按:周之春,夏之冬也,杜氏明以建子为春矣。不书正月,疑脱文也。
定公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
公羊传》曰:「记异也【注:周十月,夏八月,防霜用事,未可杀也】
愚按此周正也,杀菽举重也,未可杀而杀,故以为异也。《汉·五行志》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
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
左氏传【注是嵗失不置闰,十二月即今九月,九月初尚温,故有螽。仲尼曰:「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歴过也】
愚按《汉·五行志》刘歆曰:「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异也。」
成十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左氏防曰:「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着树为冰,记寒甚过节度。」谷梁传曰:「志异也。」注:「木介,甲胄,兵之象。」此説为是,左氏防非也,故不引为证,附着于后。又按春秋无事必书首时首月,以周正月为春,则周之夏四月,夏之春二月。夏者,假大而物盛也;周之秋七月,夏之夏五月。秋者,一隂生而揫敛也;周之冬十月,夏之秋八月。冬者,藏而嵗终也。义见《汉书律歴志》,固亦可通,而终未尽善,故夫子欲行夏之时也,亦附着于后云。
左氏传
隠公三年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注:温,周邑。周之四月,今之二月也。麦尚未熟,言取温之麦,盖帅师芟蹂之也。秋,今之五、六、七月也。禾亦未熟,复帅师芟蹂成周洛阳之禾】
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注:周正月,今之十一月,盖十一月之一日冬至也】
愚按:周之春,夏之冬也。至日在周正月,书「日南至」,不书「冬至」,周十一月非冬也。
僖公五年,晋侯围上阳。卜偃曰:「克之。童謡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尾星也】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鹑火星】天策焞焞【傅説星】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十月朔丙子旦【注周十二月一日日在丙子旦朔旦也】日在尾,月在防,鹑火中,必此时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注以星验推之乃夏之九月十月晦朔交防之时夏之十月周十二月也】晋师灭虢,虢公丑奔周。
愚按《汉书·五行志》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详见后辨】
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曰:「岁云秋矣【注周九月夏之七月孟秋也】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注艮为山在外象晋巽为风在内象秦占时属秋风吹落山木之实秦为主故曰我落其实】
愚按周九月夏七月周正也
襄公三十年三月癸未,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綘县人与于食,曰:「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五甲子矣【注所称正月得夏一月甲子也】其季于今【注其末至今日】三之一也【自甲子甲戌至癸未凡二十日,故为三分六甲之一也】师旷曰:「七十三年矣。」士文伯曰:「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注此説四百四十五甲子其季于今三之一也之日始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万六千七百日以其未三分六甲之一故少四十日实得二万六千六百六十日也】愚按:绛人所歴七十三年二万六千六百六旬之数,正当是年夏正正月之癸未,今传书在三月,则周之三月夏之正月也【详见后辨】
昭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申丰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注谓夏十一月日在虚危】西陆朝觌而出之【注谓奎娄昴毕乃西方之星春分之中奎星朝见东方夏三月周五月日在昴毕出冰而
译我按:周历的十月,即孟冬之月,水开始结冰,地开始冻结。《春秋》记载“大雨雪”,是寒冷过度了。
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降霜却不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果。
《左传》注:记载此事是因为时节失当。周历的十二月,即夏历的十月,霜应当防避却反而严重,严重却不能冻死草木,所以成为灾异。
《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有什么异常?时节不对。”注:周历的十二月,即夏历的十月。我按:《汉书·五行志》刘向说:“周历的十二月,即夏历的十月,君主刑罚不施行,是政令舒缓的应验。”
鲁襄公二十八年,春季没有结冰。
《左传》注:前年两次失闰,所以设置两个闰月以顺应天正,所以说这一年正月建子,因为无冰而视为灾异并记载。我按:周历的春季,即夏历的冬季,杜预明确以建子为春季。不记载正月,怀疑是脱漏了文字。
鲁定公元年,冬季十月,降霜冻死了豆类。
《公羊传》说:“记录异常现象。”注:周历的十月,即夏历的八月,霜应当防避,还不可冻死作物。
我按:这是周历,冻死豆类是举其重者,不可冻死却冻死了,所以视为异常。《汉书·五行志》刘向认为周历的十月,即夏历的八月。
鲁哀公十二年,冬季十二月,发生蝗灾。
《左传》注:这一年失闰未置闰,十二月即夏历的九月,九月初尚且温暖,所以有蝗虫。孔子说:“火星隐没后,蛰伏的虫子才全部结束,现在火星还在西流,是掌管历法的人过错。”
我按:《汉书·五行志》刘歆说:“周历的十二月,即夏历的十月。火星已经隐没,蛰虫都已结束,这是上天显示的异常。”
鲁成公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雨夹冰附着在树木上。《左传》注说:“正月,即现在的仲冬,时节还有雨,还不是极寒,雨落下附着在树上成冰,记录寒冷超过了节度。”《谷梁传》说:“记录异常现象。”注:“木介,即甲胄,是兵器的象征。”这种说法是对的,《左传》的注不对,所以不引用作为证据,附在后面。又按:《春秋》无事必定记载首时首月,以周历正月为春季,那么周历的夏四月,即夏历的春二月。夏,是假借大而物盛的意思;周历的秋七月,即夏历的夏五月。秋,是一阴生而收敛的意思;周历的冬十月,即夏历的秋八月。冬,是收藏而岁终的意思。义理见于《汉书·律历志》,固然也可以讲通,但最终未尽完善,所以孔子想要实行夏历,也附在后面。
《左传》
鲁隐公三年,四月,郑国祭仲率领军队夺取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夺取成周的禾苗。注:温,是周邑。周历的四月,即夏历的二月。麦子尚未成熟,说夺取温地的麦子,大概是率领军队践踏收割。秋天,即夏历的五、六、七月。禾苗也未成熟,又率领军队践踏收割成周洛阳的禾苗。
鲁僖公五年,春季,周历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注:周历正月,即夏历十一月,大概是十一月的第一天冬至。
我按:周历的春季,即夏历的冬季。至日在周历正月,记载“日南至”,不记载“冬至”,因为周历十一月不是冬季。
鲁僖公五年,晋侯包围上阳。卜偃说:“能攻克。童谣说:‘丙日的早晨,龙尾星隐没。均服振振,夺取虢国的旗帜。鹑火星贲贲,天策星焞焞。火星在中,军队建成,虢公将要逃跑。’大概是九月、十月之交吧!十月朔日丙子旦。注:周历十二月一日,日在丙子旦朔旦。日在尾宿,月在防宿,鹑火在中,必定是这个时候。”冬季十二月丙子朔。注:以星象推验,乃是夏历九月十月晦朔交防之时,夏历十月即周历十二月。晋军灭虢,虢公丑逃奔周。
我按:《汉书·五行志》认为周历十二月,即夏历十月。谈论天象的人以夏历为正。详见后辨。
鲁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占筮,说:“岁云秋矣。注:周历九月,夏历七月,孟秋也。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注:艮为山在外象晋,巽为风在内象秦,占时属秋风吹落山木之实,秦为主,所以说我落其实。”
我按:周历九月,夏历七月,周历也。
鲁襄公三十年,三月癸未,悼夫人为筑杞城的人提供食物。绛县人参与进食,说:“我出生的那年正月甲子朔,已经四百四十五个甲子了。注:所称正月得夏历一月甲子。其季于今。注:其末至今日。三之一也。注:自甲子甲戌至癸未凡二十日,所以为三分六甲之一。师旷说:“七十三年了。”士文伯说:“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注:此说四百四十五甲子其季于今三之一也之日始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万六千七百日,以其未三分六甲之一故少四十日,实得二万六千六百六十日也。”我按:绛人所历七十三年二万六千六百六旬之数,正当是年夏历正月之癸未,现在传文记载在三月,那么周历的三月即夏历的正月。详见后辨。
鲁昭公四年,春季,周历正月,大雨雹。申丰说:“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注:谓夏历十一月日在虚危。西陆朝觌而出之。注:谓奎娄昴毕乃西方之星,春分之中奎星朝见东方,夏历三月周历五月日在昴毕,出冰而”
用之】
愚按夏三月周五月周正也
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平子御之,唯正月朔,于是乎有伐鼓用币。太史曰:「在此月也【注: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于周为六月,于夏为四月。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荅言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日过春分而未夏至】当夏四月,是谓孟夏【注: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是谓孟夏之月】
译【使用祭品】
我按:夏历的三个月对应周历的五个月,这是周历的正月。
鲁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发生日食。祝史请示使用什么祭品,季平子阻止了他们,说只有正月朔日,才在此时击鼓并使用祭品。太史说:“就在这个月。【注:正月指建巳的正阳之月,在周历为六月,在夏历为四月。季平子认为六月不是正月,所以太史回答说就在这个月。】太阳已过春分而未到夏至,【太阳已过春分而未到夏至】正值夏历四月,这叫做孟夏。【注:说这六月相当于夏历的四月,是谓孟夏之月。】
愚按亦周正也
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传曰:「西及汉。」梓慎曰:「火出,于夏为三月【注建辰月】于商为四月【注亦建辰月】于周为五月【注亦建辰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月、五月之交,其宋、衞、陈、郑乎【案后汉注夏之八月辰星见在天汉而今孛星出辰西光芒东及天汉故曰今除于火注今彗出所除于大火大辰之星】
愚按传称「八月」而经书「冬」,周之冬,夏之秋,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而梓慎之言改月明矣。
十八年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传曰:「夏五月,火始昬见【注:大火心星,建辰之月始昬见】丙子风【云云】戊寅风甚,壬午火甚。」愚按:大火昬见,夏之三月也。今经书五月,周五月,夏三月也,周正也。
昭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梓慎曰:「将水【注:谓隂胜阳,故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注:五月建辰,故曰已过春分之节】而阳犹不克,克必甚【注:阳气盛时犹不胜隂,阳气久郁,及其胜隂,必将猥出】能无旱乎?阳不克,莫【注:莫然不动】将积聚也【必将积聚而为灾】
愚按亦周正也
昭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史墨曰:「呉其入郢乎?」日月在辰尾【注: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于辰尾而食。
愚按亦周正也
桓公五年秋大雩
左氏传》曰:「书不时也。凡祀,啓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
愚按《春秋》凡书秋者,周九月、夏七月也。七月雩不时,大雩于上帝用盛乐,又僭礼,故书,无庸言也。然其言啓蛰而郊,何也?盖左氏所言者,郊以祈农事,雩以祈雨泽,尝烝以秋冬报,皆农事也。而孟春以祈糓于上帝,故亦谓之郊。考于《礼记》,一嵗有数郊,惟冬至礼天神于圜丘,乃正为天子之郊。《礼记》明言:「成王赐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是以鲁君孟春乗大辂,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则是冬至圜丘之郊也。况《春秋》书鲁郊,继以犹三望,三望者,祀山川也,则是鲁郊非祈谷之郊明矣。
襄公九年春宋灾
左氏传》:士弱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咮为鹑火【南方栁星也】心为大火【东方苍龙星也】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
愚按《春秋》凡书春,周三月,夏正月也。《左传》曰:「龙见而雩」,谓夏九月,苍龙角亢之星晨见东方;「火见而致用」,谓心星次角亢而晨见也。《月令》曰:「季冬之月,旦氐中。」氐亦大火之次。故昭三年,晋张趯曰:「火中而寒暑退。」杜氏注曰:「心星以季冬旦中而寒退。」宋,商后也,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士弱特言其理如此耳,初未尝言此为火出建辰之月也。夫大火有春冬晨见、旦见之不同,此乃大火旦见于去年夏之十二月,既一月而灾应之也。以天道言之,则昭十年三月,郑铸刑书,晋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灾乎?」六月而郑果灾,既三月而后应也。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火之次,至十八年夏五月,宋、衞、陈、郑灾,既七月而灾始应。天道逺也,以人事言之,则宋乐喜为火备,如彻小屋、涂大屋、备水器、表火道、具正徒、纳郊保、庀官司、庀刑器、出车马、庀武守、儆宫、敬享、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外之类,非一朝夕仓卒可为也。则此春为周之十二月、夏之正月明矣。
昭公九年夏四月陈灾
左氏传》禆灶曰:「陈,水之属也;火,水妃也。今火出而火陈,五年陈将复封。」
愚按:周四月,夏二月也。禆灶言「火出而火陈」者,乃大火旦见于去年夏十二月,至是更二月而灾应也。经传言「火出而灾」者四:郑灾者,火出建辰之月;宋、陈灾者,火见于建丑之月;宋、衞、陈、郑灾者,冬孛于大火之次,非专言火出建辰之月也。
緫论曰:「秋大雩」之传曰
译我按:这也是周正。
昭公十七年冬天,有彗星出现在大辰星附近。《左传》说:“向西到达银河。”梓慎说:“心宿出现,在夏历是三月【注:建辰之月】,在商历是四月【注:也是建辰之月】,在周历是五月【注:也是建辰之月】。夏历符合天道。如果心宿出现,那是夏历四月、五月的交接之时,灾祸恐怕会发生在宋、卫、陈、郑吧?【案:后汉注说夏历八月辰星出现在天汉,而现今彗星出现在辰星西侧,光芒向东到达天汉,所以说‘今除于火’。注:现今彗星出现,所扫除的是大火、大辰之星。】
我按:《左传》称“八月”,而《春秋》经书“冬”,周历的冬天,是夏历的秋天,周历的十月,就是夏历的八月,而梓慎所说的改月之理就很明白了。
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壬午日,宋、卫、陈、郑发生火灾。《左传》说:“夏五月,心宿开始黄昏可见【注:大火心星,在建辰之月开始黄昏可见】,丙子日刮风【云云】,戊寅日风很大,壬午日火势很猛。”我按:心宿黄昏可见,是夏历的三月。如今《春秋》经书五月,是周历五月,即夏历三月,这是周正。
昭公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发生日食。梓慎说:“将发生水灾【注:谓阴胜阳,所以说将发生水灾】。”昭子说:“是旱灾。太阳已过春分【注:五月建辰,所以说已过春分之节】而阳气还不能战胜阴气,一旦战胜阴气,必定会很猛烈【注:阳气盛时还不能战胜阴气,阳气久郁,等到它战胜阴气,必将猛烈地爆发】,能不发生旱灾吗?阳气不能战胜阴气,阴气【注:静止不动】将积聚起来【必将积聚而成灾】。
我按:这也是周正。
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发生日食。史墨说:“吴国将攻入郢都吗?”日月在辰尾【注:辰尾,即龙尾】。周历十二月,是现在的十月,日月合朔于辰尾而发生日食。
我按:这也是周正。
桓公五年秋天举行大雩祭。
《左氏传》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凡是祭祀,惊蛰时祭郊,龙星出现时祭雩,开始肃杀时祭尝,闭蛰时祭烝。”
我按:《春秋》凡是记载“秋”的,是周历九月、夏历七月。七月举行雩祭不合时宜,大雩祭于上帝使用盛大的音乐,又是僭越礼制,所以记载,无须多言。然而它说惊蛰时祭郊,为什么呢?大概左氏所说的,祭郊是为了祈求农事,祭雩是为了祈求雨泽,祭尝、祭烝是为了在秋冬报答,都是农事。而在孟春向天帝祈求谷物,所以也称为祭郊。考查《礼记》,一年有几次祭郊,只有冬至在圜丘祭祀天神,才是正式的天子祭郊。《礼记》明确说:“成王赐给鲁公祭祀周公使用天子的礼仪。”因此鲁君在孟春乘坐大辂,载着弧韣,旗帜有十二旒,日月之章,在郊外祭祀天帝,以后稷配享,这是天子的礼仪。这就是冬至在圜丘的祭郊。况且《春秋》记载鲁国祭郊,接着说“犹三望”,三望是祭祀山川,那么鲁国的祭郊显然不是祈求谷物的祭郊。
襄公九年春天宋国发生火灾。
《左氏传》:士弱说:“古代的火正,有的以心宿为食,有的以咮宿为食,用来管理火的出入。咮宿是鹑火【南方柳星】,心宿是大火【东方苍龙星】。陶唐氏的火正阏伯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而用火来纪时。相土沿袭它,所以商朝以大火为主。商人观察祸败的征兆,必定始于火。”
我按:《春秋》凡是记载“春”的,是周历三月,夏历正月。《左传》说:“龙见而雩”,是说夏历九月,苍龙角亢之星早晨出现在东方;“火见而致用”,是说心星在角亢之后早晨出现。《月令》说:“季冬之月,早晨氐宿中天。”氐宿也是大火的星次。所以昭公三年,晋国张趯说:“火中而寒暑退。”杜氏注说:“心星在季冬早晨中天而寒气退去。”宋国是商的后代,其祸败的征兆必定始于火。士弱只是陈述这个道理而已,起初并没有说这是火出现在建辰之月。大火有春天早晨出现、冬天早晨出现的不同,这是大火在去年夏历十二月早晨出现,过一个月灾祸就应验了。以天道来说,昭公十年三月,郑国铸刑书,晋国士文伯说:“火见,郑国将有灾吗?”六月郑国果然发生火灾,过三个月才应验。昭公十七年冬天,有彗星出现在大辰星附近,火的星次,到十八年夏五月,宋、卫、陈、郑发生火灾,过七个月灾祸才开始应验。天道遥远。以人事来说,宋国乐喜为防火做准备,如拆掉小屋、涂抹大屋、准备水器、标明火道、配备正徒、接纳郊保、整顿官司、整顿刑器、出动车马、整顿武守、警戒宫室、敬享祭祀、在四城使用马匹、在西门外祭祀盘庚之类,不是一朝一夕仓促可以办到的。那么这春天是周历十二月、夏历正月就很明白了。
昭公九年夏四月陈国发生火灾。
《左氏传》禆灶说:“陈国,是水之属;火,是水的配偶。如今火出现而火烧陈国,五年后陈国将重新受封。”
我按:周历四月,是夏历二月。禆灶说“火出现而火烧陈国”,是大火在去年夏历十二月早晨出现,到这里又过了两个月灾祸应验了。经传中说“火出现而发生火灾”的有四次:郑国火灾,是火出现在建辰之月;宋、陈火灾,是火出现在建丑之月;宋、卫、陈、郑火灾,是冬天彗星出现在大火的星次,并非专门说火出现在建辰之月。
总论说:“秋大雩”的《左传》说
:「啓蛰而郊。」宋灾、陈灾之传不言火见于某月,恐有疑其为夏正者,故详説而附着于后。
译“惊蛰时节举行郊祀。”《春秋》经文中关于宋国火灾、陈国火灾的传注,没有说明火灾发生在哪个月,恐怕有人怀疑那是夏历正月,所以详细解说并附在后面。
周易
临卦彖曰至于八月有凶
孔頴达正义曰:「八月有凶者,以物盛必衰,隂长阳退。临为建丑之月,从建丑至八月建申之时,三隂既盛,三阳方退,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八月有凶也。」愚按:《本义》之説,以八月为自复卦一阳之月至遯卦二隂之月,隂长阳遯之时;又谓此为建酉之八月,为观,亦临之反对。两存其説而不决。前説从何氏,周正也;后説从褚氏,夏正也。复之彖曰:「七日来复」,是自夏正五月一隂长,数至夏正十一月一阳来复。日属阳,故阳称七日,扶之欲其亟长也。于《七月》诗「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即此义也。今临之彖曰:「八月有凶」,是自夏正十二月二阳长,数至夏正七月三隂长。月属隂,故隂称八月,抑之欲其难长也。盖复彖自复数起为七日矣,则临卦当自临数起,不当又自复数起;当自夏十二月数起,不当自夏十一月数起。若自临卦夏十二月数起,则自临至遯为夏之六月,仅得七月,不可言八月有凶。若自临卦夏十二月数起,则自临至观为夏正之八月,又九阅月,尤不可言八月有凶。今自夏十二月数起,至夏正之建申七月,恰是八月,于时为商正之八月也,于卦为否。三隂长而阳消,故其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天地不交,万物不通」,其凶甚矣,非若遯犹有厉,而观絶无凶也。而况否之彖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而临于「八月有凶」之《传》曰:「消不久也」,正指否卦而言,至为明白。今若以为遯,是文王而用周正也;以为观,是文王而用夏正也。文王作爻辞时,为商西伯,为商之臣,用商之正,复何疑乎?若为商之臣而用周正,是僣号称王而改商正朔,大不可也;为商之臣而用夏正,是不奉时王正朔而用异代正朔,亦不可也。孔氏从汉诸儒之説是矣,近时儒者【隆山李氏舜臣】亦有谓文王演易时犹为西伯,安有未代商已用周正?此固不攻而自破。是矣,而又谓临于月为丑,乃商人之正。文王逆知盛衰消长之数,寄之于《易》,谓今虽盛大临人之势,后且有终凶必然之理,为万世戒,其意防矣。则愚恐圣人正大寛厚之心不如是也。且宋代诸儒极辨文王未尝称王,而犹为此论,故愚极辨文王奉殷正朔,以服事殷之为至徳者焉。
兊卦》曰:「兊,正秋也,万物之所説也。」
愚按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后天之学也。」曰:「兊正秋,夏时也。夏时百王所同,着之于《十翼》,言其理也。不曰兊正秋而曰兊孟冬,于理不可也。若周之时,则一王之所用,鲁史奉周正朔而书之以纪其事也。以为改从夏时,是改周之正朔矣。二者固不同也。」《临》之《彖》,乃文王脱羑里为西伯之时,其时位与夫子亦不同也。
诗
唐风·蟋蟀》篇:「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毛传曰:「蟋蟀,蛬也。九月在堂。聿,遂也。」
孔防正义曰:「戸内户外,总名为堂。七月篇言『蟋蟀九月在戸』,此言在堂,谓在室户之外与户相近,是九月可知。时当九月,嵗未为暮者,言其过此月后,则岁遂将暮耳,谓十月以后为岁暮也。小明云:『岁聿云暮,采萧获菽。』采获是九月之事也。云『嵗聿云暮』,其意与此同。岁实未暮而云聿暮,故知聿为遂者,从始向末之言也。」
愚按:周以十一月为岁首,故此言十月以后为岁暮,九月为岁聿其暮,周正也。
采薇》篇:「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晩也】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嵗亦阳止【注:十月坤月,嫌于无阳,故名此月为阳月】昔我往矣,杨栁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愚按:此诗曰「雨雪霏霏」,曰「岁亦阳止」,则周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故其首章曰「岁亦莫止」,周以夏十一月为正月,为嵗首也。
六月》篇:「六月栖栖,戎车既饬。维此六月,既成我服。」愚按:周六月,夏四月也,盛暑非玁狁入冦时也。
十月之交》篇:「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
译《周易》临卦的彖辞说:“到了八月会有凶险。”
孔颖达在《正义》中说:“‘八月有凶’,是因为事物兴盛必然走向衰败,阴气增长而阳气退却。临卦对应的是建丑之月(夏历十二月),从建丑之月数到建申之月(夏历七月),也就是八月的时候,三阴爻已经旺盛,三阳爻正在退却,小人的道势增长,君子的道势消退,所以八月会有凶险。”
我按:朱熹《本义》的说法,认为八月是从复卦一阳初生之月数到遯卦二阴初生之月,是阴气增长、阳气退避的时候;又说这是建酉之月(夏历八月),对应的是观卦,也是临卦的反对卦。朱熹两种说法并存,没有决断。前一种说法从何休,采用的是周历;后一种说法从褚氏,采用的是夏历。复卦的彖辞说:“七日来复”,这是从夏历五月一阴初生开始数,数到夏历十一月一阳来复。日属于阳,所以阳气称为“七日”,是扶持它希望它迅速增长。在《诗经·七月》中的“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就是这个意思。现在临卦的彖辞说:“八月有凶”,这是从夏历十二月二阳初生开始数,数到夏历七月三阴初生。月属于阴,所以阴气称为“八月”,是抑制它希望它难以增长。既然复卦的彖辞是从复卦开始数起称为“七日”,那么临卦也应当从临卦开始数起,不应当再从复卦开始数起;应当从夏历十二月开始数起,不应当从夏历十一月开始数起。如果从临卦的夏历十二月开始数起,那么从临卦到遯卦是夏历的六月,仅仅得到七月,不能说“八月有凶”。如果从临卦的夏历十二月开始数起,那么从临卦到观卦是夏历的八月,又经过了九个月,更不可能说“八月有凶”。现在从夏历十二月开始数起,到夏历建申之月的七月,恰好是第八个月,在时间上是商历的八月,在卦象上是否卦。三阴爻增长而阳气消退,所以其彖辞说:“否卦不是人的正道,不利于君子守正,天地不交,万物不通”,凶险非常,不像遯卦只是有危险,而观卦完全没有凶险。何况否卦的彖辞说:“小人的道势增长,君子的道势消退”,而临卦关于“八月有凶”的传文说:“消退不会很久”,正是指否卦而言,非常明白。现在如果认为是遯卦,那就是文王使用了周历;如果认为是观卦,那就是文王使用了夏历。文王作爻辞时,是商朝的西伯,是商朝的臣子,使用商朝的历法,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如果作为商朝的臣子而使用周历,那就是僭越称王而改变商朝的历法,大大不可;作为商朝的臣子而使用夏历,那就是不奉行当时君王的历法而使用异代历法,也不可。孔氏跟随汉代诸儒的说法是对的,近时的儒者【隆山李氏舜臣】也有说文王演《易》时还是西伯,哪有没取代商朝就已经使用周历的?这本来不用攻击就自然破败。这是对的,但又说临卦在月份上是丑月,是商人的历法。文王预先知道盛衰消长的规律,寄托在《易》中,说现在虽然处于盛大临人的态势,以后终究有必然的凶险,作为万世的警戒,他的用意很深远。那么我恐怕圣人正大宽厚的心胸不是这样的。况且宋代诸儒极力辩说文王未曾称王,却还这样论说,所以我极力辩说文王奉行殷商的历法,以服事殷商为最高德行。
《兑卦》说:“兑,是正秋,万物所喜悦的时候。”
我按:邵雍说:“这个卦位是文王所定的,属于后天之学。”又说:“兑是正秋,是夏历的时节。夏历是百王所同用的,写在《十翼》中,是言其理。不说兑是正秋而说兑是孟冬,在道理上是不通的。如果是周朝的时候,则是一王所专用的,鲁国史官奉行周历而书写以记录其事。认为改从夏历,是改变周朝的历法了。这两者本来不同。”《临》卦的彖辞,是文王脱出羑里成为西伯的时候,那时的时位与孔子也不同。
《诗经》
《唐风·蟋蟀》篇:“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毛传曰:“蟋蟀,就是蛬。九月在堂。聿,就是遂。”
孔颖达《正义》说:“户内户外,总称为堂。《七月》篇说‘蟋蟀九月在户’,这里说在堂,是指在室户之外与户相近的地方,可知是九月。当时正当九月,一年还未到暮时,是说过了这个月后,一年就将暮了,指十月以后为岁暮。《小明》说:‘岁聿云暮,采萧获菽。’采获是九月的事。说‘岁聿云暮’,意思与此相同。一年实在未暮而说聿暮,所以知道聿是遂,是从开始向末尾的意思。”
我按:周朝以十一月为岁首,所以这里说十月以后为岁暮,九月为岁聿其暮,这是周历。
《采薇》篇:“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晚也】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注:十月坤月,嫌于无阳,故名此月为阳月】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我按:这首诗说“雨雪霏霏”,说“岁亦阳止”,那么周历的十二月,就是夏历的十月,所以其首章说“岁亦莫止”,周朝以夏历十一月为正月,为岁首。
《六月》篇:“六月栖栖,戎车既饬。维此六月,既成我服。”我按:周历的六月,是夏历的四月,盛暑不是玁狁入侵的时候。
《十月之交》篇:“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
孔之丑。」郑笺曰:「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日月交防而日食,为隂侵阳、臣侵君之象。日辰之义,日为君,辰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辛,故甚恶也。」孔防一食而有二象,故为亦甚恶也。」
译孔颖达说:“这是凶恶的征兆。”郑玄笺注说:“周历的十月,相当于夏历的八月。八月初一,日月交会遮挡而发生日食,这是阴气侵凌阳气、臣下侵凌君主的象征。‘日’和‘辰’的含义,日代表君主,辰代表臣下。辛属金,卯属木。又用卯木去侵凌辛金,所以非常凶恶。”孔颖达说:“一次日食却呈现出两种凶象,所以说是非常凶恶。”
愚按《诗》下文曰:「彼月而防,此日而防。」又曰:「彼月而防,则维其常;此日而防,于何不臧?」反覆言之以释上文「亦孔之丑」,谓彼月隂也,宜有时而食;此日纯阳,君象也,不宜食而食,此其所以为丑恶之甚也。其义至明,不必他为之説。《史记·天官书》亦曰:「月食常也,日食为不臧。」《诗》下文曰:「▯▯震电。」盖八月雷乃収声之时,而震电见焉,亦为变异。此诗亦周正也。
四月》篇:「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
毛传徂往也郑笺曰徂犹始也
愚按周之四月,夏二月也。春秋王正月,朱子以为周改正月为春,则此二月为夏矣。周之六月,夏四月也。徂暑者,言自此而往以至于盛暑也。诗曰:「我徂惟求定。」曰:「我徂东山。」曰:「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曰:「我征徂西。」书曰:「攸徂之民,室家相庆。」皆自此往彼之辞。今若以徂暑为暑往,则《豳风》夏正之七月,大火始西流,而暑犹未退,不可以为夏六月而暑已往也。以为暑自此而往,则夏六月为季夏,非暑自此而往于盛也。进退两无所当,故知此诗周月也。朱子《集传》曰:「凄凄,凉风也。卉,草。腓,病也。」《礼记·月令》曰:「孟秋凉风至,天地始肃。」《汉律歴志》曰:「隂气夷,当伤之物。」夷则位于申,在七月,则「秋日凄凄,百卉具腓」,指夏正七月也。孟子曰:「秋阳以暴之。」《集注》曰:「秋日燥烈也。」《月令》:「仲秋之月,盲风至。」注:「盲风,疾风也。」朱子《集传》亦曰:「发发,疾貌。」则「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指夏八月也。然则此诗之秋冬,亦周时也。
小明》篇:「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二月初吉,载离寒暑【云云】昔我往矣,日月方除。曷云其还?岁聿云莫。念我独兮,我事孔庶【云云】昔我往矣,日月方奥。曷云其还?政事愈蹙。岁聿云莫,采萧获菽。」
郑笺》曰:「征、行,徂,往也。除,除陈生新也。载,则也。离,歴冬寒夏暑。」
愚按:周二月,夏十二月也。首章言自我之徂西,至于艽野之地,其时十二月朔旦也。今则既已离歴冬寒夏暑,尚未得归,此心之所以忧而且苦也。曰徂、曰往者,始发而往于彼也;曰至者,已往而至于彼也。二义不同。今以二月初吉书于至于艽野之下,则二月为至彼之月也。二章乃本其始往之月而言,言其昔我之往也,日月方除。除者,除旧布新之谓,周以十一月为嵗首,而除旧布新也。我之始往,自谓其时即归,何言其还,乃至岁将暮而尚未得归?故心忧而念我之独也。上言日月其除,故下言嵗聿云莫,首尾相应也。三章亦本其始往之月而言,言昔者我之往也,日月方奥。奥与厥民隩之义同,言十一月气寒而民聚居于室内,室内西南隅为奥,古字通用也。我之始往,亦自谓其时即归,何言其还,乃至嵗将暮而尚未得归,采萧获菽,以为卒嵗之用也?上言田毕入居之事,故下言助养农夫之具,亦首尾相应也。此两章皆言岁聿云暮,义见《唐风·蟋蟀》篇。孔防谓十月以后为嵗暮,而歳遂将暮为九月,既引《豳风·七月》,又引此诗以证之,是也。今若以夏正二月为説,则首章二月初吉当书于至于艽野之上文,而不书其辞失序,不得以为二月而始往也。当言「昔我往矣」,如下两章而不言,不得以二月初吉为下两章方除、方奥之月也。仲春非嵗首,亦不得以除旧布新为二月也。自二月至九月,则肃霜之月,气肃而肇寒,不得以为离歴冬寒夏暑也。以是观之,小明大夫以夏十一月始往徂西,以十二月至于艽野,至于明年之九月尚未得归,逾年之久,能无忧乎?此诗之防,次序甚明,与周正合。然则二月初吉为夏十二月、周二月信矣。
臣工》篇:「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
毛《传》曰:「周之暮春,于夏为孟春
译我按《诗经》下文说:“那月亮发生日食,这太阳也发生日食。”又说:“那月亮发生日食,是它的常态;这太阳发生日食,哪里是好的呢?”反复陈述来解释上文“亦孔之丑”,是说月亮属阴,应当有时发生日食;太阳纯阳,是君主的象征,不应当发生日食却发生了,这就是它丑恶到极处的原因。其义理非常明白,不必另作解说。《史记·天官书》也说:“月食是常态,日食是不祥。”《诗经》下文说:“〇〇雷震电闪。”大概是八月雷声应当收敛的时候,却出现了雷震电闪,也是变异。这首诗也是周历。
《四月》篇:“四月是夏天,六月暑气渐盛。秋日凄凉,百草都枯萎。冬日猛烈,狂风呼啸。”
毛传:徂,往也。郑笺:徂,犹始也。
我按:周历的四月,是夏历的二月。春秋时期王正月,朱子认为周历改正月为春季,那么这二月就是夏季了。周历的六月,是夏历的四月。徂暑,是说从这时开始往盛暑发展。《诗经》说:“我前往只求安定。”说:“我前往东山。”说:“自从我离开你,三年吃尽贫困。”说:“我征伐前往西方。”《尚书》说:“所前往的百姓,家中互相庆贺。”都是从这里前往那里的意思。现在如果把徂暑解释为暑气已去,那么《豳风》夏历的七月,大火星才向西流,暑气还未消退,不能说是夏历六月暑气已去。如果说是暑气从这里往盛暑发展,那么夏历六月是季夏,并非暑气从这里往盛暑发展。进退两难,所以知道这首诗是周历。朱子《集传》说:“凄凄,凉风。卉,草。腓,病。”《礼记·月令》说:“孟秋凉风至,天地开始肃杀。”《汉书·律历志》说:“阴气夷,应当伤害万物。”夷则位于申,在七月,那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指的是夏历七月。孟子说:“秋阳暴晒。”《集注》说:“秋日燥烈。”《月令》:“仲秋之月,盲风至。”注:“盲风,疾风。”朱子《集传》也说:“发发,疾貌。”那么“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指的是夏历八月。然而这首诗的秋冬,也是周历时节。
《小明》篇:“我征伐前往西方,到达艽野。二月初吉,经历冬寒夏暑【云云】从前我离开时,日月方除。何时才能回来?岁将暮。念我孤独,我事繁多【云云】从前我离开时,日月方奥。何时才能回来?政事愈发紧迫。岁将暮,采萧获菽。”
郑笺:“征、行,徂,往也。除,除陈生新也。载,则也。离,歴冬寒夏暑。”
我按:周历二月,是夏历十二月。首章说自从我前往西方,到达艽野之地,那时是十二月朔旦。现在既然已经经历冬寒夏暑,尚未得归,此心之所以忧而且苦。说徂、说往,是始发而往于彼;说至,是已往而至于彼。二义不同。现在把二月初吉写在至于艽野之下,那么二月是到达那里的月份。二章乃本其始往之月而言,说从前我离开时,日月方除。除,是除旧布新的意思,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而除旧布新。我始往,自谓其时即归,何言其还,乃至岁将暮而尚未得归?故心忧而念我之独。上言日月其除,故下言岁聿云莫,首尾相应。三章亦本其始往之月而言,说从前我离开时,日月方奥。奥与厥民隩之义同,说十一月气寒而民聚居于室内,室内西南隅为奥,古字通用。我始往,亦自谓其时即归,何言其还,乃至岁将暮而尚未得归,采萧获菽,以为卒岁之用?上言田毕入居之事,故下言助养农夫之具,亦首尾相应。此两章皆言岁聿云暮,义见《唐风·蟋蟀》篇。孔防谓十月以后为岁暮,而岁遂将暮为九月,既引《豳风·七月》,又引此诗以证之,是也。现在如果以夏历二月为说,那么首章二月初吉当书于至于艽野之上文,而不书其辞失序,不得以为二月而始往也。当言“昔我往矣”,如下两章而不言,不得以二月初吉为下两章方除、方奥之月也。仲春非岁首,亦不得以除旧布新为二月也。自二月至九月,则肃霜之月,气肃而肇寒,不得以为离歴冬寒夏暑也。以是观之,小明大夫以夏历十一月始往徂西,以十二月至于艽野,至于明年之九月尚未得归,逾年之久,能无忧乎?此诗之防,次序甚明,与周正合。然则二月初吉为夏历十二月、周历二月信矣。
《臣工》篇:“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
毛《传》:“周之暮春,于夏为孟春
愚按:蔡氏《书传》引此,以为牟麦将熟,其为季春可知。今考之于全篇,则其曰「如何新畬?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即《七月》之诗曰「一之日于耜,二之日举趾」,《周官》遂大夫「正嵗简稼器,谓耒耜镃基之属;修稼政,谓修封疆、相邱陵、原隰」,皆孟春之事。「嗟嗟保介」,即《月令》「孟春之月,天子祈谷于上帝,载耒耜,措之于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之事也。若待建辰之三月,始治新畬,始庤钱镈,不亦晩乎?非夏之季春明矣。若但以来牟将受厥明为三月,则诗曰「将受厥明」,不曰「将熟」。夫麦种于今之八月,长于三春,月至四月而始登,五月而尽刈,周都关右,地尤髙寒,而「将」之云者,见于经传甚多,皆未为而预言,或未至而预期之辞。诗人之言缓而不迫,似难以一句盖全篇而定其为夏之三月也。朱子以此篇为戒农官之诗,引《月令》、《吕览》皆为籍田而言。窃因是説,以为此诗乃孟春祈谷上帝、躬耕籍田而戒农官也。麦为五谷之中续食之最重者,孟春之时,三阳发动,麦已生长,是以祈谷之辞先言将受来牟之明赐,继之以迄用康年,而终之以奄观铚艾,祈之明神,欲五谷之皆熟,故并言之,犹《春秋》书「麦禾」于冬,以该五谷之义也。若以来牟将熟为春三月,则冬十月非麦熟之时,不得言「无麦」矣。盖《春秋》并书「麦禾」于终而着五谷之大无,此诗并言「来牟」、「铚艾」于始而期五谷之大有。然则「将受厥明」乃期之之辞,非即时赋物之比,不可以文害辞也。而此诗为周季春、夏之孟春也,明矣。
书
甘誓怠弃三正
蔡氏曰:「子、丑、寅,之三正也。怠弃者,不用夏之正朔。此见三正迭建,其来久矣。子、丑之正,唐虞之前当已有之。」
愚按蔡氏之説是也,既改正矣,而又曰不改月数,何也?
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侯甸羣后咸在,百官緫已以听冢宰。
序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
汉孔氏传曰:「此汤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奉嗣王祗见厥祖,居位主丧,侯、甸羣后咸在位次。」
唐孔氏《正义》曰:「殷家犹质,逾月即改元年,以明世异,不待正月以为首也。」周法以逾年即位,商谓年为祀。伊尹祠于先王,祭汤也;奉嗣王祗见厥祖,见汤也。愚按:蔡氏《集传》曰:「元祀者,太甲即位之元年。」以元年为逾年即位改元之元年【辨见逾年即位改元】十二月者,商以建丑为正,故以十二月为正,以商为不改月数,此十二月即夏之十二月也【辨见改正朔不改月数下】考之于《书》,虞、夏受禅曰「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曰「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至于商、周革命,皆改正朔,以岁首之一月为正月者,人君重居正也。月必书正,犹年之必书元也。《春秋》于定公元年不书正,定无正也。商既以十二月为正,今但书十二月而不书正,则是商无正矣,不可也。《汉书·律歴志》曰:「成汤即世崩没之时,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故《书序》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使伊尹作《伊训》。《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诞咨有牧方明。』是朔旦冬至之义也。」盖汉初古歴犹存,此其全文也,故孔氏从之,非臆説也。蔡氏又曰:「三代虽正朔不同,然皆以寅月起数。盖朝觐、防同、班歴、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皆以寅为首。」谓改正朔不改月数也。今攷之《春秋》,胡氏《传》所引《周书》曰:「夏正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防袭;至于敬授人时、廵守、烝享,犹自夏焉。」自夏者,仍以夏时也。今谓朝觐、防同、班歴、授时,三代皆以正朔行事,与《周书》不合矣。今若果如其説,以之班歴、授时,则虞、周之时,冬行春令,四时失序,信不可也。盖蔡氏未及考于《周官》之有「正月」、「正岁」,亦未及闻朱子晩年之定论,
译我按:蔡氏《书传》引用此句,认为来牟即将成熟,由此可知这是季春时节。如今考察全篇,文中说“如何新畬?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即《七月》诗中所说“一之日于耜,二之日举趾”;《周官》中遂大夫“正嵗简稼器,谓耒耜镃基之属;修稼政,谓修封疆、相邱陵、原隰”,这些都是孟春时节的事情。“嗟嗟保介”,即《月令》所载“孟春之月,天子祈谷于上帝,载耒耜,措之于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之事。如果等到建辰之三月,才开始治理新畬,才开始准备钱镈,不是太晚了吗?显然不是夏历的季春。如果仅以来牟将受厥明为三月,那么诗中说“将受厥明”,并不说“将熟”。麦种于今之八月,生长于三春,到了四月才开始成熟,五月全部收割完毕。周都位于关右,地势尤其高寒,而“将”字在经传中多见,都是尚未做而预言,或尚未到而预期的言辞。诗人言语舒缓而不紧迫,似乎难以用一句概括全篇而断定其为夏历的三月。朱子认为此篇是告诫农官的诗,引用《月令》、《吕览》都是关于籍田而言。我私下赞同此说,认为此诗乃是孟春祈谷于上帝、躬耕籍田而告诫农官之作。麦是五谷中接续粮食最重要的,孟春之时,三阳发动,麦子已经生长,所以祈谷之辞先说将受到来牟的明赐,接着说直至获得丰年,最后说全面观察收割,向明神祈祷,希望五谷都成熟,所以一并提及,就像《春秋》在冬天记载“麦禾”,以涵盖五谷的意义一样。如果以来牟将熟为春三月,那么冬十月不是麦熟之时,就不能说“无麦”了。大概《春秋》在年终并记“麦禾”以彰显五谷的大无,此诗在篇首并言“来牟”、“铚艾”以期五谷的大有。那么“将受厥明”乃是期望的言辞,并非即时赋物的比喻,不可以因文字而损害辞意。因此此诗为周历季春、夏历孟春,是显而易见的。
书
甘誓怠弃三正
蔡氏说:“子、丑、寅,是三个正朔。怠弃者,是不使用夏历的正朔。这说明三正迭相建立,由来已久了。子、丑的正朔,在唐虞之前应当已经有了。”
我按:蔡氏的说法是对的,既然改正了正朔,却又说不改月数,为什么呢?
《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侯甸羣后咸在,百官緫已以听冢宰。
序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
汉孔氏传曰:“这是汤崩,过了一个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奉嗣王恭敬地拜见其祖,居位主丧,侯、甸羣后都在位次。”
唐孔氏《正义》曰:“殷家尚质,过了一个月就改元元年,以表明世系不同,不等待正月作为首月。”周法是以逾年即位,商称年为祀。伊尹祠于先王,是祭汤;奉嗣王祗见厥祖,是见汤。我按:蔡氏《集传》说:“元祀者,是太甲即位的元年。”以元年为逾年即位改元的元年【辨析见逾年即位改元】,十二月者,商以建丑为正,所以以十二月为正,认为商不改月数,这十二月就是夏历的十二月【辨析见改正朔不改月数下】。考察《书》,虞、夏受禅说“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说“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至于商、周革命,都改正朔,以岁首的一月为正月,是因为人君重视居于正位。月必须书正,就像年必须书元一样。《春秋》在定公元年不书正,是因为定公没有正。商既然以十二月为正,现在只书十二月而不书正,那就是商无正了,这是不可以的。《汉书·律歴志》说:“成汤即世崩没之时,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所以《书序》说:‘成汤既没,太甲元年。’让伊尹作《伊训》。《伊训》篇说:‘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诞咨有牧方明。’这是朔旦冬至的意义。”大概汉初古历犹存,这是其全文,所以孔氏遵从它,不是臆说。蔡氏又说:“三代虽然正朔不同,但都以寅月起数。大概朝觐、防同、班歴、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都以寅为首。”这是说改正朔不改月数。如今考察《春秋》,胡氏《传》所引《周书》说:“夏正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防袭;至于敬授人时、廵守、烝享,犹自夏焉。”自夏者,仍然是以夏时为准。现在说朝觐、防同、班歴、授时,三代都以正朔行事,与《周书》不合了。现在如果果真如其说,以此来班歴、授时,那么虞、周之时,冬行春令,四时失序,确实不可以。大概蔡氏没有考察到《周官》中有“正月”、“正岁”,也没有听到朱子晚年的定论,
故亦疑于冬不可为春而为是説也。《律歴志》又曰:「太甲虽有成汤、太丁、外丙之服,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是朔旦冬至之义也。」与《书序》同,故孔氏从之,亦非臆説也。然孟子之言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既与《汉书》略有不同,而赵氏、程子两説亦异,固莫知其孰是。但古者重于君臣之礼,不以叔侄弟昆逆其祀,故有祖庙,有考庙。今言「祗见厥祖」,则是汤为之祖矣。有祖则必有考,为人后者为之子也。虽众説有略不同,而太甲有所继之父之服则同也;虽有所继之父之服,而重在于汤,故既祀于先王而又见于汤也。古人之言简质,但言「祗见厥祖」,则有父之服可知。《汉书》言成汤崩没之时,《书序》言成汤既没,皆是槩指前后之事而言,古文则然也。蔡氏又引《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为寅月起数之证,愚己辨于引《诗》之「四月」矣。又引《史记》书「秦元年冬十月」以为证,则子、丑、寅三阳之月,三代皆以为春则可;若建亥六隂之月,无阳气蠢动之义,信不可以为春。秦废先王之正,自为一代之制,史氏书秦之制,亦自为一代之文,不得引以为例也。蔡氏又引「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以谓祠告、复政皆重事,故皆正朔行事,以为证,则祠告之説,《康王之诰》固有受册即位之明文【详见后辨逾年即位改元】而复政之説,则伊尹因太甲有三年之丧,乃营桐宫,使之居忧于此,宻迩成汤之墓,以絶其昵比之私,兴起其自怨自艾之心,而归于善也。及其克终厥德,则因其终丧之月,以冕服奉迎以归,非前废主而今复辟也。且愚固甞合二篇之年月日而考之,自崩年即位之元祀十有二月,至于终丧归亳三祀之十有二月,正在礼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之月也。若以为逾年而即位改元也,则方其即位改元之月,既已逾年矣,而又加以自元祀至三祀之二十五月,则为四年而非三祀矣。夫孟子明言三年复归于亳,《太甲》中篇亦明言三祀,非四年也,而况营桐之举乃人臣之大变不得已之事,伊尹之心,固幸其君之终丧而亟迎以归也。今乃既逾终丧,犹未复政,而因循以至于四年,以伊尹之圣,决不为是,万万无疑也。由是而言,《伊训》之元祀,非逾年即位改元之元年,又无疑也。且愚又甞考于「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之文矣。夫自元祀之十有二月,至于三祀十有二月之朔旦,以毕丧之月数计之,其时为二十有四月之方毕,犹有一月之亏也。伊尹之圣,决不以一月之有亏而乱丧纪之常,亦无疑也。窃意太甲即位之月,与康王即位之月同,则自元祀十有二月以至三祀十有二月之朔旦,恰为二十有五月而无亏。逾月即位之云,恐亦未得为至当之论也。噫!孔传与序,朱子固甞疑之矣。蔡氏又非孔传,引苏氏之説,以崩年改元为乱世事,则《康王之诰》自乙丑至癸酉,方及九日,明为崩年即位,固与此篇同矣【详见《辨逾年即位改元】但古人之礼与后之乱世即位于柩前者,事虽同而心则异也。以是观之,则十有二月为商之十二月、夏之十一月也,信矣。
译因此也怀疑冬天不能算作春天,从而产生了这种说法。《律历志》又说:“太甲虽然有成汤、太丁、外丙的丧服,但在冬至日越过茀地祭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享上帝,这是朔旦冬至的道理。”这与《书序》相同,所以孔氏采纳了这种说法,也不是凭空臆测。然而孟子说太丁未曾即位,外丙在位二年,仲壬在位四年,既然与《汉书》略有不同,而赵氏、程子两家的说法也各异,本来就无法知道谁对谁错。只是古人重视君臣之礼,不让叔侄兄弟违背祭祀的次序,所以有祖庙,有考庙。现在说“恭敬地拜见他的祖考”,那么成汤就是他的祖考。有祖考就一定有父亲,为人后者视其为父。虽然众说略有不同,但太甲有所继承的父亲之丧服这一点是相同的;虽然有所继承的父亲之丧服,但重点在于成汤,所以既祭祀先王又拜见成汤。古人的言语简练质朴,只说“恭敬地拜见他的祖考”,那么有父亲之丧服就可以知道了。《汉书》说成汤去世之时,《书序》说成汤既已去世,都是概指前后的事情而言,古文就是这样。蔡氏又引用《诗经》“四月维夏,六月徂暑”作为寅月起数的证据,我已经在引用《诗经》“四月”时辨明过了。又引用《史记》记载“秦元年冬十月”作为证据,那么子、丑、寅三阳之月,三代都视为春天是可以的;如果建亥六阴之月,没有阳气萌动的含义,确实不能算作春天。秦废除先王的正朔,自成一代的制度,史官记载秦的制度,也是自成一代的文辞,不能引以为例。蔡氏又引用“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认为祠告、复政都是大事,所以都在正朔行事,以此作为证据,那么祠告的说法,《康王之诰》本来就有受册即位的明文【详见后辨逾年即位改元】;而复政的说法,则是伊尹因为太甲有三年之丧,于是营造桐宫,让他在此居忧,靠近成汤的墓,以断绝他亲近私人的行为,激发他自怨自艾之心,从而归于善道。等到他能够终其德行,就因为他终丧之月,用冕服奉迎他回来,不是先前废黜君主而现在恢复政权。况且我本来曾经合并两篇的年、月、日加以考证,从崩年即位元祀十有二月,到终丧归亳三祀十有二月,正好是礼所说的“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完毕”的月份。如果认为是逾年即位改元,那么在他即位改元之月,已经逾年了,再加上从元祀到三祀的二十五个月,就是四年而不是三祀了。孟子明言三年复归于亳,《太甲》中篇也明言三祀,不是四年,何况营造桐宫之举是人臣的重大变故不得已之事,伊尹的心,本来庆幸君主终丧而急忙迎接他回来。现在既然已经终丧,却还没有复政,而因循直到四年,以伊尹的圣明,决不会这样做,万万没有疑问。由此而言,《伊训》的元祀,不是逾年即位改元的元年,又没有疑问了。况且我又曾经考证“惟三祀十有二月朔”的文字。从元祀十有二月,到三祀十有二月朔旦,以毕丧的月数计算,那时是二十四个月刚完毕,还差一个月。伊尹的圣明,决不会因为差一个月而扰乱丧纪的常道,也没有疑问。我私下认为太甲即位的月份,与康王即位的月份相同,那么从元祀十有二月到三祀十有二月朔旦,恰好是二十五个月而没有欠缺。逾月即位之说,恐怕也不能算是最恰当的理论。唉!孔传与《书序》,朱子本来曾经怀疑过。蔡氏又非难孔传,引用苏氏的说法,认为崩年改元是乱世之事,那么《康王之诰》从乙丑到癸酉,才九天,明显是崩年即位,本来与本篇相同【详见《辨逾年即位改元》】但古人的礼与后世乱世在灵柩前即位,事情虽然相同但心意却不同。由此看来,那么十有二月是商的十二月、夏的十一月,确实如此。
泰誓【上】惟十有三年春,大防于孟津。
孔氏《正义》曰:「周之孟春,建子之月也。」按《三统歴》,以殷之十二月武王发师,至二月甲子咸刘商王纣。彼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建子之月也。
愚按孔氏之説是也,汉唐诸儒无异论也。蔡氏以为孟春建寅之月,引郑氏以诗维莫之春为夏之孟春,乃承袭汉儒之误【説见前引诗臣工篇】又以为四时改易皆不得其正,正愚所谓未及闻朱子晩年之定论也。周有正月、正嵗,安有四时改易之不得其正者乎?
泰誓【中】惟戊午,王次于河朔。
序曰一月戊午师度孟津
愚按:蔡氏谓孔氏因一月戊午,遂以《泰誓》篇十一月为春,非是。今以《汉书·律歴志》考之,则孔氏为有据。《律歴志》文见下《武成》。
牧誓》: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孔氏正义曰周之二月四日
武成》篇【从更定文】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旣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防于牧野。
孔氏《正义》曰:周正月辛卯朔,二日壬辰伐纣,三日癸巳发镐京,二十八日戊午渡河。《泰誓》序云:「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中篇云:「惟戊午,王次于河朔。」是也。二月辛酉朔,甲子杀纣。《牧誓》云:「甲子昧爽乃誓。」是也。
愚按《汉书·律歴志》引《武成》篇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若翼日癸已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引传曰:「周师初发,以殷十一月戊子【亥月】后三日得周正辛卯朔【子月】明日壬辰,又明日癸巳始发。戊午渡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渡【戊子至戊午】明日已未冬至【正月二十九日】庚申二月朔【丑月】四日癸亥至牧野,夜陈。甲子昧爽而合矣。」此与今《泰誓》、《武成》日月时皆合,但其文与今之古文《武成》不同。孔頴达谓《汉书》所引为伪书,其后又亡其篇,汉世谓之逸书,引郑▯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矣。」又按《周语》云:「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与《汉书》同。托于孔壁后出之书,乃疑其伪,姑未暇辨。但二篇皆以一月壬辰为周之正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商十二月也。盖武王初伐商,犹未革命,未改正朔,故但书一月。序亦言一月戊午,与《洪范》「惟十有三祀」同义,盖以武王初克商,即下车访箕子,其时犹未改正朔,故称年曰祀也。武王克商之初,犹未遽改正朔,可见文王未甞称王矣。
金縢》: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则尽偃【云云】岁则大熟。
孔传曰二年秋也
愚按《豳风》夏正云「八月其获」,则此云秋者,周正七月也;「八月雷收声,雷电以风」,为七月也。后言「嵗则大熟」,指十月也。何以知其为十月?《豳风·七月》之诗曰:「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朱子《集传》以为自田而纳于塲者,无所不备,则禾稼总五谷而言也。五谷皆熟为有年,故书之曰「岁则大熟」,犹《春秋》并书麦禾也。麦禾该五谷而言也。五谷咸不熟为饥岁,故书之曰「冬大无麦禾」。盖周以十一月为嵗首,十月为岁终,防计岁事皆于十月,以是知其为十月也。此篇书秋不书月,以七月于夏、周皆秋,无俟乎书月;《春秋》书冬不书月,以十月于夏、商皆冬,亦无俟乎书月也。然则此篇之秋大熟,亦周时也。
召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云云】越三日丁巳【云云】越七日甲子【云云】
孔氏《正义》曰:《左传》发例云:「凡土功,水昬至而栽,日至而毕。」此以周之三月农时役众者,迁都事大,不可拘以常制也。
愚按:此言周之三月为农
译《泰誓》上篇:在武王十三年春季,大军在孟津会合。
孔颖达《正义》说:“周历的孟春,是建子之月。”查考《三统历》,殷历十二月武王出兵,到二月甲子日诛杀商王纣。那殷历十二月,就是周历的正月,即建子之月。
我认为孔颖达的说法是正确的,汉唐诸儒对此没有异议。蔡沈认为孟春是建寅之月,引用郑玄以《诗经》“维莫之春”为夏历孟春的说法,这是承袭了汉儒的错误(说法见前引《诗·臣工》篇)。他又认为四季的更替都不符合正朔,这正是我所说的他没有听到朱熹晚年的定论。周朝有正月、正岁,怎么会有四季更替都不符合正朔的情况呢?
《泰誓》中篇:戊午日,武王驻扎在黄河以北。
《泰誓》序言说:一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
我认为:蔡沈说孔颖达因为“一月戊午”,就把《泰誓》篇中的十一月当作春季,这是不对的。现在用《汉书·律历志》来考证,那么孔颖达是有根据的。《律历志》的原文见下文《武成》篇。
《牧誓》:甲子日黎明,武王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
孔颖达《正义》说:周历二月四日。
《武成》篇(依据更定后的文本):一月壬辰日,月亮处于死魄。第二天癸巳日,武王清晨从周都出发,去征伐商。到了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癸亥日,在商都郊外列阵,等待上天的休命。甲子日黎明,纣王率领他的军队如树林般密集,在牧野布防。
孔颖达《正义》说:周历正月辛卯初一,初二壬辰日伐纣,初三癸巳日从镐京出发,二十八日戊午日渡河。《泰誓》序说:“一月戊午,军队渡过孟津。”中篇说:“戊午日,武王驻扎在黄河以北。”这是正确的。二月辛酉初一,甲子日杀纣。《牧誓》说:“甲子日黎明于是誓师。”这也是正确的。
我认为:《汉书·律历志》引用《武成》篇说:“一月壬辰日,月亮处于死魄。第二天癸巳日,武王清晨从周都出发,去征伐纣。到了二月,月亮又处于死魄。再过五天甲子日,诛杀商王纣。”引用传文说:“周军初发,在殷历十一月戊子日(亥月)后三天,得到周历辛卯初一(子月),第二天壬辰日,又第二天癸巳日开始出发。戊午日渡过孟津,孟津距离周都九百里,军队每天行三十里,所以三十一天渡过(从戊子到戊午)。第二天己未日是冬至(正月二十九日),庚申日是二月初一(丑月),四日癸亥日到达牧野,夜间列阵。甲子日黎明交战。”这与现在《泰誓》、《武成》的日期时间都吻合,但文字与现在的古文《武成》不同。孔颖达说《汉书》所引的是伪书,后来那篇又失传了,汉代称为逸书,引用郑玄说:“《武成》是逸书,在建武年间就失传了。”又查《国语》说:“武王在二月癸亥夜列阵,没列完就下雨了。”与《汉书》相同。依托孔壁后出的书,就怀疑它是伪书,暂且来不及辨明。但这两篇都以一月壬辰为周历正月,周历正月是建子之月,即商历十二月。大概武王初伐商,还没有革命,没有改正朔,所以只写一月。序言也说一月戊午,与《洪范》“惟十有三祀”同义,大概因为武王初克商,就下车访问箕子,那时还没有改正朔,所以称年曰祀。武王克商之初,还没有立刻改正朔,可见文王不曾称王。
《金縢》:秋天,庄稼大熟,还没收割,天上打大雷闪电并刮大风,禾苗全都倒伏(等等),这一年庄稼大熟。
孔传说:是二年秋天。
我认为:《豳风》夏历说“八月收割”,那么这里说秋天,就是周历七月;“八月雷收声,雷电并风”,是七月。后来说“这一年庄稼大熟”,是指十月。怎么知道是十月?《豳风·七月》的诗说:“十月收割庄稼,黍稷早晚熟,禾麻豆麦。”朱熹《集传》认为从田里收割到打谷场,无所不备,那么禾稼是总称五谷。五谷都熟叫有年,所以记载说“这一年庄稼大熟”,就像《春秋》同时记载麦禾一样。麦禾概括五谷而言。五谷都不熟叫饥荒年,所以记载说“冬天大无麦禾”。大概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十月为岁终,统计岁事都在十月,因此知道是十月。这篇记载秋天不记载月份,因为七月在夏历、周历都是秋天,不必记载月份;《春秋》记载冬天不记载月份,因为十月在夏历、商历都是冬天,也不必记载月份。那么这篇的秋天大熟,也是周历时节。
《召诰》:二月既望,过了六天乙未日,武王清晨从周都出发,于是到达丰邑。太保先于周公相度宅址。到了三月,丙午日月亮朏。过了三天戊申日,太保清晨到达洛水,占卜宅址。既然得到吉兆,就规划经营。过了三天庚戌日,太保于是率领众殷人在洛水弯曲处施工。过了五天甲寅日,宫室建成。第二天乙卯日(等等),过了三天丁巳日(等等),过了七天甲子日(等等)。
孔颖达《正义》说:《左传》发例说:“凡是土木工程,水昏至时开始,日中时结束。”这里在周历三月农时役使众人,是因为迁都事大,不能拘泥于常规制度。
我认为:这里说周历三月为农
时,是夏之正月也,则二月既望为夏之十二月也,与《小明》诗「二月初吉」同也。二月不系之时者,二月于周非春也。
译当时,是夏历的正月,那么二月十六日就是夏历的十二月,这与《诗经·小雅·小明》中“二月初吉”的说法相同。二月不标注季节的原因,是因为二月在周历中不属于春季。
洛诰》曰:「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旧脱简在康诰,先儒定为《洛诰》文,今从之】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嵗,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
孔氏传》曰:「成王既受周公诰,遂就居洛邑,以十二月戊辰晦到。明月夏之仲冬,始于新邑烝祭,故曰烝祭岁。」
孔氏《正义》曰:「成王东赴洛邑,其年十二月晦戊辰,日在新邑。后月是夏之仲冬,为冬节烝祭。其月是周之嵗首,特异常祭,加文王、武王骍牛各一也。此嵗入戊午蔀五十六年,三月云丙午朏,以筭法计之,三月甲辰朔大,四月甲戌朔小,五月癸卯朔大,六月癸酉朔小,七月壬寅朔大,八月壬申朔小,九月辛丑朔大,又有闰九月辛未朔小,十月庚子朔大,十一月庚午朔小,十二月己亥朔大。计十二月三十日戊辰晦,到洛也。下云在十有二月者,周十二月,建亥之月也。戊辰是其晦日,故明日即是夏之仲冬建子之月也。言明月者,此烝祭非朔日,故言月也。自作新邑以来,未甞于此祭祀,此嵗始于新邑烝祭,故曰烝祭岁也。」愚按《律歴志》是岁十二月戊辰晦,周公以反政,故《洛诰》篇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嵗,命作册,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周十二月,夏十月也。周以十一月改正月为岁首,故曰烝祭岁。孔説是也。冬祭曰烝,此月烝祭者,赵匡曰:「四时之祭,皆夏时也。篇首惟三月,夏之正月也。不系之时。」
多士》篇:「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
多方》篇: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愚按二篇皆周月也,多方五月不系之夏者,五月于周非夏也。
顾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云云】越翼日乙丑【云云】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云云】
孔氏《传》曰:「成王崩,年之四月始生魄,月十六日。」愚按:《汉·律歴志》:「成王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覇。」引《顾命【云云】与《书》同。四月,夏二月也,不系之时。
总论六篇之义:《金縢》书时不言月;《召诰》、《洛诰》、《多士》、《多方》、《顾命》书月日不书时。盖周以子月为正,于夏正有两月之不同;夏正自前代行于民间已久,而正月、正岁又自有参差之不齐,故于时、月、日之书皆不相系,以一臣民之耳目视听,使之不惑,此周一代书法也。厥后鲁公《费誓》「甲戌,我惟征徐戎;甲戌,我惟筑」,犹周之书法,见鲁用周正朔也。
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朝歩自宗周,至于丰,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厘东郊。
愚按《汉律歴志》曰:「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防丰刑。』」孟康注曰:「逸书篇名,汉儒未曽见,今《毕命》也。」今《毕命》篇首年月日皆备,与周史官书法见于伏生口受者异,非特文章体制气象之不同,此所以为孔壁后出之书也。
论语
曾防言志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愚按此章,程子、朱子发明曽防已见大意之防,《论语》第一义,孰敢少寘其疑矣。近观平庵项氏安世《家説》,引《汉志》:「汉初祈谷之祭,舞以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也;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人也。鲁沂上有温泉,故曰浴乎沂;有舞雩台,故曰风乎舞雩也。祭而歌舞,有咏叹滛泆之辞,故曰咏而归也。上已祓禊起秦昭王,周时未有也。」盖夫子问诸弟子以「如有用我,则将何以用世」,故诸弟子皆言其用世之事。防以此对,欲以农事为国,故指孟春祈谷之事言之,亦用世之事也。夫子言「三年有成」,亦指农事言之,犹孟子劝齐、梁之君行王道而先农桑也。其説虽出于汉初之鄙俚,而去周未逺,似亦有据。项氏、朱子同时人,説诸经皆平正,而非为新竒之论者,姑録之以备周时之一
译《洛诰》说:“在三月魄初生之时,周公开始奠基,在东方的洛邑建立新的都城。我在乙卯日,早晨到达洛邑。戊辰日,成王在新都举行年终大祭,用红牛祭祀文王一头,祭祀武王一头。成王命令周公的后人,由作册逸发布诰命,这是在十二月。”
孔氏传解释说:“成王接受了周公的诰命后,便前往洛邑居住,在十二月戊辰晦日到达。次月是夏历的仲冬,开始在新都举行烝祭,所以说‘烝祭岁’。”
孔氏《正义》解释说:“成王东赴洛邑,当年十二月晦日戊辰,成王在新都。次月是夏历的仲冬,为冬节烝祭。这个月是周历的岁首,特别不同于平常的祭祀,额外增加了祭祀文王、武王各一头红牛。这一年进入戊午蔀五十六年,三月说丙午朏,用算法计算,三月甲辰朔大,四月甲戌朔小,五月癸卯朔大,六月癸酉朔小,七月壬寅朔大,八月壬申朔小,九月辛丑朔大,又有闰九月辛未朔小,十月庚子朔大,十一月庚午朔小,十二月己亥朔大。计算十二月三十日戊辰晦日,到达洛邑。下文说‘在十二月’,是指周历的十二月,即建亥之月。戊辰是晦日,所以第二天就是夏历的仲冬建子之月。说‘明月’,是因为这次烝祭不在朔日,所以说‘月’。自从建立新都以来,未曾在此祭祀,这一年开始在新都举行烝祭,所以说‘烝祭岁’。”我按:《律历志》记载这一年十二月戊辰晦日,周公还政,所以《洛诰》篇说:“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命作册,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周历十二月,是夏历十月。周历以十一月改正月为岁首,所以说‘烝祭岁’。孔氏的说法是对的。冬祭叫烝,这个月举行烝祭,赵匡说:“四时的祭祀,都对应夏历的时节。篇首说‘惟三月’,是夏历的正月。不系于夏历的时节。”
《多士》篇:“在三月,周公初次在新都洛邑。”
《多方》篇:“在五月丁亥日,成王从奄地回来,到达宗周。”
我按:这两篇都是周历。《多方》五月不系于夏历,是因为五月在周历中不是夏历。
《顾命》:“在四月魄初生之时,成王身体不适。甲子日【云云】,过了第二天乙丑日【云云】,丁卯日,命令作册制定法度。过了七天癸酉日【云云】”
孔氏传解释说:“成王去世,那年四月魄初生,是十六日。”我按:《汉·律历志》:“成王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魄初生。”引用《顾命》【云云】与《尚书》相同。四月,是夏历二月,不系于夏历的时节。
总论这六篇的含义:《金縢》记载时节而不说月份;《召诰》、《洛诰》、《多士》、《多方》、《顾命》记载月份和日期而不记载时节。大概是因为周历以子月为正,与夏历有两个月的不同;夏历从前代开始在民间流行已久,而正月、正岁又自有参差不齐的不一致,所以对于时节、月份、日期的记载都不相互联系,以统一臣民的耳目视听,使他们不迷惑,这是周代一代的书法。后来鲁公《费誓》“甲戌日,我征讨徐戎;甲戌日,我筑城”,还保留周代的书法,可见鲁国使用周正朔。
《毕命》:“在十二年六月庚午朏日,过了三天壬申日,成王早晨从宗周出发,到达丰邑,率领成周的众人,命令毕公保卫治理东郊。”
我按:《汉律历志》说:“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第三天庚午,所以《毕命》《丰刑》说:‘在十二年六月戊辰朔第三天庚午朏日,王命令作防丰刑。’”孟康注说:“逸书篇名,汉儒未曾见过,就是现在的《毕命》。”现在《毕命》篇首年月日都具备,与周史官书法见于伏生口授的不同,不仅仅是文章体制气象的不同,这就是孔壁后出之书的原因。
论语
曾皙言志说:“暮春时节,春服已经制成,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位少年,在沂水洗澡,在舞雩台吹风,唱着歌回来。”
我按:这一章,程子、朱子阐明了曾皙所见大意的要点,《论语》第一义,谁敢稍加置疑呢。近来观看平庵项氏安世《家说》,引用《汉志》:“汉初祈谷之祭,舞蹈用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人。鲁地沂水上有温泉,所以说‘浴乎沂’;有舞雩台,所以说‘风乎舞雩’。祭祀时歌舞,有咏叹淫逸之辞,所以说‘咏而归’。上巳祓禊起于秦昭王,周时还没有。”大概孔子问弟子“如有用我,则将何以用世”,所以各位弟子都说他们的用世之事。曾皙以此回答,想以农事为国,所以指孟春祈谷之事来说,也是用世之事。孔子说“三年有成”,也是指农事来说,犹如孟子劝齐、梁之君行王道而先农桑。这个说法虽然出于汉初的鄙俚,但离周代不远,似乎也有依据。项氏与朱子是同时代人,解说诸经都平正,而不是为了新奇之论,姑且记录下来以备周时之一
明堂位》篇:鲁君孟春乗大辂,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牲用白牡。
郑注》:「孟春,建子之月,鲁之始郊,日以至。季夏,建巳之月,白牡,殷牲也。」
愚按鲁郊用周礼,禘用商礼。先儒曰:「正用时王之礼者,诸侯之事;通用先王之礼者,天子之事。」鲁僣也。建子十一月谓之孟春,建巳四月谓之季夏,六月,则春秋建子之为春明矣。诗二月之为四月维夏亦明矣。后篇正月日至,尤其明证。
杂记》篇: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郑注:周正月,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日也。七月,周七月,建午之月日至,夏至日也。献子言:建子冬至既祭上帝,则建午夏至亦可禘祖,非也。鲁之祭祀宗庙,亦犹用夏家之法。凡大祭宜用首时,应禘于孟月。孟月于夏是四月,于周为六月。献子舍此义,欲以两至相对,以天对祖,乖夫礼意矣。
愚按:建子之月冬至,而曰「正月日至」,不曰冬至,以周十一月不为冬也;建午之月夏至,而曰「七月日至」,不曰夏至,以周五月不为夏也。然则《春秋》建子之月不以为冬而以为春,亦明矣。
郊特牲》: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注:蜡祭八神:先穑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
郑注:「《嵗十二月,周之正数,谓建亥之月也。」
孔正义曰:「知是周十二月者,下云『既蜡而收,民息已』。收,谓收敛,则诗所谓『十月纳禾稼』。《月令》云:『孟冬,祈来年于天宗。』是知蜡,周建亥之月,三代皆然。此经文据周,故爲十二月。」
愚按汉蔡邕曰:「夏曰嘉平,商曰清祀,周曰大蜡,秦曰腊,送而不迎,皆嵗终之祭也。」夫三代及秦正朔不同,则其为嵗终各异,故《月令》于孟冬十月曰:「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则秦建亥为岁首之月也。既与嵗终之説不同,而秦以十月为腊,遂改腊月为嘉平。今曰「夏曰嘉平」,则又误矣,其説亦难尽信也。郑氏三代皆蜡以亥月之説,愚亦未敢尽信也。
周礼
大司徒正岁,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脩八事以听王命。」郑注:正岁,夏正月朔日。
愚按:正嵗,朱子所谓「《周礼》有正岁、正月,则周实是元改作春正月」是已。而《春秋》胡氏传引《周书》「犹自夏焉」者,亦此意也。
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春始治鉴。夏颁冰。秋刷。
郑注:正岁季冬,火星中,大寒冰方盛之时,凌,冰室也。三之,者为消释度也。杜子春读掌冰为主冰,正为夏正。三其凌,三倍其冰。
愚按《周书》谓授时、廵守、烝享犹自夏焉,杜氏亦谓田狩皆用夏时,则藏冰之用在于賔食、丧祭,亦皆用夏时也,故此以夏正十二月言之下文亦然,然与《豳风》、《左传》亦不同矣【详见后异説辨】
遂大夫,正岁简稼器,脩稼政【注:简犹阅也。稼器,耒耜、镃基之属。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脩封疆,审端径术,善相邱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冝,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也】
太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注:中数月岁,朔数曰年。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若今作歴也】
训方氏掌通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正岁,则布而训四方,而观新物【注:四时于新物出,则观之,以知民志所好恶。志滛行辟,则以政教化正之】
眡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正岁则行事【注:占梦以季冬赠恶梦,比正月而行安宅之事,以顺民。嵗终则弊其事。弊,断也,谓比其吉凶然否多少】
小司防,岁终则令羣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正岁,率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士师,嵗终则令正要防【定比簿】正嵗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
愚
译《明堂位》篇说:鲁君在孟春时节乘坐大辂车,车上装载弓和弓袋,旗帜有十二条旒,绘有日月的纹章,在郊外祭祀天帝,以后稷配享,这是天子的礼仪。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牺牲用白色的牡牛。
郑玄注说:“孟春,是建子之月,鲁国开始郊祭,日期定在冬至日。季夏,是建巳之月,白牡,是殷商的牺牲。”
我按:鲁国郊祭采用周礼,禘祭采用商礼。先儒说:“正当使用当今天子的礼仪,是诸侯的事;通用先王的礼仪,是天子的事。”鲁国是僭越了。建子之月即十一月称为孟春,建巳之月即四月称为季夏,那么《春秋》以建子之月为春季就明白了。《诗经》中二月为四月维夏也明白了。后篇说正月冬至,更是明显的证据。
《杂记》篇说:孟献子说:“正月冬至,可以祭祀上帝;七月冬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孟献子制定的。
郑玄注:周历正月,是建子之月;日至,是冬至日。七月,是周历七月,建午之月,日至,是夏至日。孟献子说:建子之月冬至既然祭祀上帝,那么建午之月夏至也可以禘祭祖先,这是不对的。鲁国祭祀宗庙,也还是采用夏朝的方法。凡是大的祭祀应该用首时,应当在孟月举行禘祭。孟月在夏历是四月,在周历是六月。孟献子舍弃了这个道理,想要以两个至日相对,以天对祖,违背了礼的本意。
我按:建子之月冬至,却说“正月日至”,不说冬至,是因为周历十一月不算冬季;建午之月夏至,却说“七月日至”,不说夏至,是因为周历五月不算夏季。那么《春秋》以建子之月不算冬季而算春季,也就明白了。
《郊特牲》说:天子举行大蜡祭,祭祀八神。伊耆氏开始设立蜡祭。蜡,就是索求。岁末十二月,聚合万物而索求享祭它们【注:蜡祭八神:先穑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
郑玄注:“岁十二月,是周历的正数,指建亥之月。”
孔颖达正义说:“知道是周历十二月,是因为下文说‘既蜡而收,民息已’。收,指收敛,就是《诗经》所说的‘十月纳禾稼’。《月令》说:‘孟冬,祈来年于天宗。’由此知道蜡祭在周历建亥之月,三代都是如此。这篇经文依据周历,所以称为十二月。”
我按:汉代蔡邕说:“夏朝叫嘉平,商朝叫清祀,周朝叫大蜡,秦朝叫腊,只送不迎,都是岁终的祭祀。”三代及秦朝正朔不同,那么它们的岁终也就各异,所以《月令》在孟冬十月说:“腊祭先祖五祀,慰劳农夫让他们休息。”那么秦朝以建亥之月为岁首之月。既然与岁终的说法不同,而秦朝以十月为腊,于是改腊月为嘉平。现在说“夏朝叫嘉平”,那就又错了,这种说法也难以完全相信。郑玄说三代都在亥月举行蜡祭的说法,我也不能完全相信。
《周礼》
大司徒在正岁,命令教官说:“各自做好你们的职责,修习八件事以听从王命。”郑玄注:正岁,是夏历正月朔日。
我按:正岁,就是朱子所说的“《周礼》有正岁、正月,那么周朝确实是元改作春正月”的意思。而《春秋》胡氏传引用《周书》“犹自夏焉”的话,也是这个意思。
凌人掌管冰。正岁十二月,命令砍冰,冰室的冰量是平时的三倍。春天开始整治冰鉴。夏天分发冰。秋天刷洗冰室。
郑玄注:正岁季冬,火星居中,是大寒冰正盛的时候,凌,是冰室。三倍,是为了应对消融的程度。杜子春读掌冰为主冰,正为夏正。三其凌,是三倍其冰。
我按:《周书》说授时、巡守、烝享都沿用夏历,杜氏也说田狩都使用夏时,那么藏冰之用在于宾客饮食、丧祭,也都使用夏时,所以这里以夏历十二月来说,下文也是如此,然而与《豳风》、《左传》也不同了【详见后异说辨】
遂大夫,在正岁检查农具,修习农政【注:简,就是阅视。稼器,是耒耜、镃基之类。稼政,是孟春之月令所说的:修治封疆,审察田间的道路,善于观察丘陵、险阻、原野、低湿之地土地所适宜种植的,五谷所种植的,以此教导引导百姓,必须亲自参与】
太史在正岁确定年岁以安排事务,颁布给官府及都鄙,颁布并告知朔日给邦国【注:中数,指岁;朔数,指年。中朔大小不齐,用闰月来校正,就像现在制作历法一样】
训方氏掌管通达四方政事,以及上下意志,诵读四方流传的道义。正岁,就颁布并训导四方,观察新出的物产【注:四时新物出产,就观察它,以知道百姓意志所喜好厌恶的。意志淫邪行为邪僻,就用政教来纠正】
眡祲掌管十煇之法,以观察妖祥,辨别吉凶。正岁就举行仪式【注:占梦在季冬赠送恶梦,临近正月而举行安宅之事,以顺应百姓。岁终就断结其事。弊,是断结,指统计其吉凶然否多少】
小司寇,岁终就命令群士计算狱讼断结诉讼,登记于天府。正岁,率领他的属员观看刑象,命令用木铎说:“不守法的人,国家有常刑。”士师,岁终就命令正要定比簿【定比簿】正岁率领他的属员在国都及郊野宣布禁令。
我按
按:凌人正嵗十有二月,夏季冬也,遂大夫、训方氏正歳夏正月也。大司徒、小司寇、士师先嵗终而后正岁,眡祲先正嵗而后嵗终,考之皆夏正月也,所谓自夏,所谓正嵗用夏时也。
译按:凌人在岁首的十二月,即夏历的冬季;遂大夫、训方氏在岁首的夏历正月。大司徒、小司寇、士师先于岁终,后于岁首;眡祲先于岁首,后于岁终。考察这些,都是夏历正月,这就是所说的“自夏”,也就是岁首采用夏历的意思。
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始和而治于邦国都鄙【注:正月,周之正月。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
地官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注:正月之吉,正月朔日也】
夏官大司马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注正月朔日】秋官大司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注正月朔日】愚按:郑注云:「正月谓周之正月,则夏十一月也;正嵗则夏之正月也。」所谓自夏用夏时也。
史记
歴书》:昔自在古,歴建正作于孟春【云云】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
索隠》曰:案古歴者,谓黄帝调歴以前有上元太初歴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惟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歴,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歴焉。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愚按:此则黄帝以前已有三正,与《夏书·甘誓》合,非始于三代也。又按:建寅为正,谓之孟春,则在天之月止有建子、建丑、建寅,至于建戌与亥,而春夏秋冬孟仲季之名,出于人之所命,随时而改,以为一代之正朔者也。商正建丑,而此云并建子者,犹《易·系》曰:「润之以风雨。」风不得为润也。伯夷,虞史也。古人简质,言多类此,非误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政若循环。
愚按:三代改正,子、丑、寅迭为正月。《伊训》书十二月,不书正,非夏正十二月也。商、周既改正矣,而此云十二月、十一月者,汉武用夏正,司马迁汉时人,言今夏时见二者,为商周之时后世之辞也。
十一月朔,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阏逢摄提格,月名毕聚,得夜半朔旦冬至。
愚按:三正始于天施,而治天下立人极,必当用人纪,故夫子言行夏之时,自汉迄今用之而不能改,人事之当然也。然作歴必用天正,以甲子夜半朔旦冬至为元;又自黄帝命大挠造甲子以来,数干支必首甲子,以子月为明年久矣,而以子半为明日者不能改,天数之本然也。至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亦犹周之授时用夏时也。
汉书律歴志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干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着为一,万物萌动,故黄钟为天统。正月,干之九三,万物棣通【棣音替】族出于寅,人奉而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故太簇为人统。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师古曰正音之成反】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簇寅为人正。愚按:在律歴为三统,在正朔为三正。
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藏乃可称。太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爲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少隂者,西方,西,迁也,隂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也【即揫也】物揫敛乃成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
愚按:四时之名,皆人所命。春,蠢也,言阳气蠢动也。子,一阳之月;丑,二阳之月;寅,三阳之月,故夏、商、周皆以为春。亥,六隂之月,不可为春矣,故行之不久也。
夫歴《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
愚按此可证《鲁论》「行夏之时」为在天之运四时之时。
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师古曰复重也因也】今三代之统絶而不序矣。愚按:汉初尚因秦制,以建亥为嵗首,故云三代之统絶而不序,见帝王必改正朔,以为不改月者非也。
元典》歴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徳为元【孟康曰:「谓三统之防气也,当施育万物,故谓之德。」师古曰:「共读曰供】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孟康曰:「辰有十二,其三为天地人之统。老子曰:『三生万物。』是以余九辰得三气
译天官太宰在周历正月的吉日,气候初和,便在邦国和边邑开始治理【注:正月,指周历的正月。凡是治理有旧例,说“始和”,就像说改造一样】
地官大司徒在正月的吉日,气候初和,便在邦国和边邑颁布教化【注:正月的吉日,指正月的初一】
夏官大司马在正月的吉日,气候初和,便在邦国和边邑颁布政令【注:指正月的初一】秋官大司寇在正月的吉日,气候初和,便在邦国和边邑颁布刑罚【注:指正月的初一】我按:郑玄注说:“正月是指周历的正月,也就是夏历的十一月;正岁则是夏历的正月。”这就是所谓自夏朝以来使用夏历的意思。
《史记·历书》:自古以来,历法确立正朔,都从孟春开始【云云】君王改换姓氏承受天命,必定慎重对待开端,改正历法,改变服饰颜色。
《索隐》说:考察古代的历法,是指黄帝调整历法之前有上元太初历等,都以建寅为正,称为孟春。颛顼、夏、禹也以建寅为正,只有黄帝以及殷、周、鲁都以建子为正,而秦历以建亥为正,汉初沿袭秦制。到汉武帝元封七年,才开始改用太初历,仍然以周历建子为十一月初一冬至,改元为太初历。现在考察这段文字直到十二月节,出自《大戴礼记》,是虞史伯夷的话。
我按:这说明黄帝以前已有三正,与《夏书·甘誓》相符,并非始于夏商周三代。又按:以建寅为正,称为孟春,那么天上的月份只有建子、建丑、建寅,至于建戌与建亥,春夏秋冬孟仲季的名称,是人为规定的,随时更改,作为一代的正朔。商历以建丑为正,而这里说都建子,就像《易·系辞》说:“润之以风雨。”风不能算是润。伯夷是虞史。古人质朴,说话多像这样,并非错误。
夏历以正月为正,殷历以十二月为正,周历以十一月为正,大概三王的政令像循环一样。
我按:三代改正朔,子、丑、寅轮流作为正月。《伊训》记载十二月,不记载正月,不是夏历的十二月。商、周已经改正朔了,而这里说十二月、十一月,是因为汉武帝使用夏历,司马迁是汉代人,说现在夏历可见的两种,是商周之时后世的说法。
十一月初一,改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阏逢摄提格,月名毕聚,得到夜半初一冬至。
我按:三正始于天施,而治理天下确立人极,必须当用人纪,所以孔子说行夏之时,从汉朝到现在使用它而不能改变,是人事的当然。然而制定历法必须用天正,以甲子夜半初一冬至为元;又自从黄帝命令大挠创造甲子以来,数干支必定首甲子,以子月为明年很久了,而以子半为明日者不能改变,是天数的本然。至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像周朝授时用夏时一样。
《汉书·律历志》
三统者,是天施、地化、人事的纲纪。十一月,是乾卦的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开始显现为一,万物萌动,所以黄钟为天统。正月,是乾卦的九三,万物通畅,族出于寅,人奉行它,使事物各得其理,所以太簇为人统。它对于三正来说,黄钟子为天正【师古说:正音之成反】林钟未的冲丑为地正,太簇寅为人正。我按:在律历中为三统,在正朔中为三正。
太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在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藏乃可称。太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在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在时为秋,秋揫也,物揫敛乃成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在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
我按:四时的名称,都是人所命名的。春,蠢也,说阳气蠢动。子,一阳之月;丑,二阳之月;寅,三阳之月,所以夏、商、周都以为春。亥,六阴之月,不可为春了,所以行之不久。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
我按:这可以证明《鲁论》“行夏之时”是在天之运四时之时。
帝王必定改正朔、易服色,所以表明受命于天。创业变改制,不相复【师古说:复重也因也】现在三代的统绪断绝而不连续了。我按:汉初尚且沿袭秦制,以建亥为岁首,所以说三代的统绪断绝而不连续,表明帝王必定改正朔,认为不改月的是不对的。
《元典》历始说:“元。”传说:“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元【孟康说:“谓三统之防气也,当施育万物,故谓之德。”师古说:“共读曰供”】又说:“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所以说元。在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所以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孟康说:“辰有十二,其三为天地人之统。老子说:‘三生万物。’是以余九辰得三气”】
乃能施化,故每辰者,以三统之数乗之,是谓九三之法,得积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十一三之以为实【孟康曰:「以子数一乗丑三,余次辰亦毎三乗之,周十一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实如法得一黄钟。
译这样才能施行教化,所以每一个时辰,都用三统的数字去乘它,这叫做九三之法,得到积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十一分之三,作为实数【孟康说:“用子数的1去乘丑数的3,其余的时辰也都每次用3去乘,周遍十一个时辰,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实数除以法数,得到一黄钟。
愚按《公羊传》何休注:「《春秋》二月、三月皆书王者,周二月,殷之正月;周三月,夏之正月也。」与此同。《陈宠传》亦同。子、丑、寅之三月皆书王,而此曰春三月,亦后世之辞也。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师古曰:此左氏之辞】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孶成而黒,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如淳曰:地以十二月生万物,三月乃毕】人生自寅成于申【如淳曰:人功自正月至七月乃毕】故歴数三统,天以甲子【李竒曰:夏正月朔旦】地以甲辰【韦昭曰:殷正月朔日】人以甲申【李竒曰:周正月朔日】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
愚按: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谓夏以建寅为孟春,而建卯、建辰为仲、季;商以建丑为孟春,而建寅、建卯为仲、季;周以建子为孟春,而建丑、建寅为仲、季。迭用事为统首,则四时之孟、仲、季,皆三代命之名,特夏时为时之正、令之善也。
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
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详见引书《伊训》下】
愚按冬至在十二月,则以为夏正十二月,不可也,盖商正十二月也。
周师初发,以殷十一月戊午【详见引书《泰誓》下】
武成篇曰:「文多不载【详见引书《武成》下】
召诰》曰【云,详见引。云《书·召诰】
洛诰》曰【云详见引云《书·洛诰】
顾命》曰【云,详见引云《书·顾命】
鲁▯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
鲁防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
鲁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
鲁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
鲁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
鲁厘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见引《春秋左传】
愚按:汉初鲁歴与黄帝、颛顼、夏、商、周之歴俱存,刘歆用之为三统歴,班固取之为律歴志,所引冬至见于鲁六公之时者,皆在周正月,非夏之正月。左传曰「日至」,而此曰「冬至」者,则亦后世之辞也。
后汉书
陈宠传宠奏曰:「夫冬至之节,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兰、射干、芸、荔之应【易通卦验曰:十一月广莫风至,则兰、射干生。月令:仲冬日短至,隂阳争,诸生荡,芸荔挺出。射音夜,即今之乌扇也。芸,香草。荔,鸟薤】时令曰:『诸生荡,安形体【时令,月令也。荡,动也。仲冬一阳爻生,草木皆欲动萌也。礼记月令:诸生荡,言当戒安形性也】天以为正,周以为春【正、春皆始也。十一月万物微而未着,天以为正,而周以为嵗首】十二月阳气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二月二阳爻生,鴈北向,阳气上通,诸生皆动,始萌芽,地以为正,殷以为岁首也。月令:季冬,雉雊,鸡乳也】十三月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十三月,今正月也】三微成著,以通三统【统者,统一嵗之事。三者,三正逓用,周环无穷。三礼义宗曰:三微,三正也。言十一月阳气始施,万物动于黄泉之下,微而未着,其色皆赤,赤者阳气,故周以天正为嵗首,色尚赤,夜半为朔;十二月万物始牙,色白,白者隂气,故殷以地正为岁首,色尚白,鸡鸣为朔;十三月万物始通,其色皆黒,人得加功以展其业,故夏以人正为嵗首,色尚黒,平旦为朔。故曰三微。王者奉而成之,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秦为虐政,四时行刑。圣汉之兴,改从简易。萧何草律,季秋论囚,俱避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实颇有违【言萧何不论天地之正及殷周之春,实乖正道】陛下探幽析防,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承平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三正之月不用断狱,敬承天意,奉顺三防也】稽《
译我按《公羊传》何休的注解说:“《春秋》二月、三月都书写‘王’字,是因为周历的二月是殷历的正月;周历的三月是夏历的正月。”这与上文所说相同。《陈宠传》中的说法也相同。子、丑、寅这三个月都书写‘王’字,而这里说‘春三月’,也是后世的用语。
《经》说:“春王正月。”《传》说:“这是周历的正月。火星在夏历中为三月,在商历中为四月,在周历中为五月【颜师古说:这是《左传》中的说法】。夏历符合天道,得到了四季的正统。夏、商、周三代各自占据一个统绪,表明三统经常相合,而轮流作为首月。升降三统的首月,是周而复始的五行之道。所以三统相互包容而产生。天统的正月,开始施行于子月的半夜,日色萌生为红色;地统承受于丑月初,日色开始变化为黄色,到丑月半夜,日色发芽变化为白色;人统承受于寅月初,日色滋生成为黑色,到寅月半夜,日色生成成为青色。天的施化在子月复归,地的化育从丑月开始到辰月结束【如淳说:大地在十二月生长万物,到三月才完成】。人的生养从寅月开始到申月完成【如淳说:人的功业从正月至七月才完成】。所以历数三统,天统以甲子【李奇说:夏历正月朔日】,地统以甲辰【韦昭说:殷历正月朔日】,人统以甲申【李奇说:周历正月朔日】。孟、仲、季轮流用事作为统绪的首月。”
我按:孟、仲、季轮流用事作为统绪的首月,是说夏历以建寅为孟春,而建卯、建辰为仲春、季春;商历以建丑为孟春,而建寅、建卯为仲春、季春;周历以建子为孟春,而建丑、建寅为仲春、季春。轮流用事作为统绪的首月,那么四季的孟、仲、季,都是三代所命名的,只是夏历是四季的正统、政令的善道。
三辰与三统的相合:日与天统相合,月与地统相合,斗与人统相合。
商历十二月乙丑朔日冬至【详见引书《伊训》下】
我按:冬至在十二月,如果认为是夏历的十二月,是不可以的,这大概是商历的十二月。
周师初发,以殷历十一月戊午【详见引书《泰誓》下】
《武成》篇说:“文字太多不记载【详见引书《武成》下】
《召诰》说【云,详见引。云《尚书·召诰】
《洛诰》说【云详见引云《尚书·洛诰】
《顾命》说【云,详见引云《尚书·顾命】
鲁僖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日冬至。
鲁防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日冬至。
鲁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日冬至。
鲁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日冬至。
鲁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日冬至。
鲁厘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冬至【见引《春秋左传】
我按:汉初鲁历与黄帝、颛顼、夏、商、周的历法都还存在,刘歆用它作为三统历,班固取它作为律历志,所引用的冬至见于鲁六公之时者,都在周历的正月,不是夏历的正月。《左传》说“日至”,而这里说“冬至”,那也是后世的用语。
《后汉书》
《陈宠传》陈宠上奏说:“冬至这个节气,阳气开始萌发,所以十一月有兰、射干、芸、荔的应验【《易通卦验》说:十一月广莫风至,则兰、射干生长。《月令》:仲冬日短至,阴阳相争,诸生动荡,芸荔挺出。射音夜,即现在的乌扇。芸,香草。荔,鸟薤】。《时令》说:‘诸生动荡,安养形体【《时令》,即《月令》。荡,动。仲冬一阳爻生,草木都想要动萌。《礼记·月令》:诸生动荡,是说应当警戒安养形性】。天以为正,周以为春【正、春都是开始的意思。十一月万物微弱而未显著,天以为正,而周以为岁首】。十二月阳气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二月二阳爻生,雁北向,阳气上通,诸生都动,开始萌芽,地以为正,殷以为岁首。《月令》:季冬,雉雊,鸡乳】。十三月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都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十三月,即现在的正月】。三微成著,以通三统【统,统一一岁之事。三者,三正递用,周环无穷。《三礼义宗》说:三微,即三正。说十一月阳气始施,万物动于黄泉之下,微而未著,其色皆赤,赤者阳气,故周以天正为岁首,色尚赤,夜半为朔;十二月万物始牙,色白,白者阴气,故殷以地正为岁首,色尚白,鸡鸣为朔;十三月万物始通,其色皆黑,人得加功以展其业,故夏以人正为岁首,色尚黑,平旦为朔。所以说三微。王者奉而成之,各法其一以改正朔】。秦朝实行虐政,四时行刑。圣汉兴起,改从简易。萧何起草律法,季秋论囚,都避开春天的月份,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实在颇有违背【说萧何不论天地之正及殷周之春,实在违背正道】。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除百载之失,建立承平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三正之月不用断狱,敬承天意,奉顺三微】。稽《
春秋》之月,当月令之意【春秋于春每月书王,所以通三统也。何休注云: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正月;三月,夏正月也】圣功美业,不亦宜乎?」帝纳之。
译《春秋》所记载的月份,正符合月令的含义。《春秋》在春季每月都书写“王”字,是为了贯通三统。何休注解说:二月、三月都有王者,二月是殷朝的正月,三月是夏朝的正月。圣明的功绩和美好的事业,不也应当如此吗?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春秋春王正月考
<经部,春秋类,春秋春王正月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春王正月考辨疑
明 张防宁 撰
冬不可以为春辨【附改正朔不改月数】
或曰:「前代诸儒曰冬不可以为春,曰建子非春,亦明矣。今以周正建子之月为春,何邪?」曰:「此非愚之臆説,子朱子晩年之定説也,非子朱子之创説,吾夫子告顔子为邦之明説也。是何也?春夏秋冬,四时之名也;正至十二,一年十二月之数也。时与月,固二者也。然而月系于时,言时可以该月,言月不能以该时也。使夫子之告顔子而曰『行夏之正』,则于商周之时犹有疑也。今吾夫子明曰『行夏之时』,则夏之时以建寅之月为春、为正,吾夫子之已言也。有夏之时,则有商周之时;夏以建寅之月为春、为正,则商以建丑之月为春、为正,周以建子之月为春、为正,夫子之未言也,而言固已在其中矣。圣人之言简奥,固无疑也。前代诸儒曰『以夏时冠周月』,则既亦以时与月为二矣,顾犹于此未之深察,何也?盖尝论之,自子丑以至戌亥,月行之所防,其在天者有恒度;斗杓之所建,其在地以应乎天者有定分。此其千万古而不可易者也。若其始于春而终于冬,始于正而终于十二者,在天固未甞先有如是之名与数也,亦在乎古者帝王受命改物之迭用三统者,从而命之,从而数之耳。攷之前史,则黄帝始造甲子而建子,至颛顼始建寅,而唐、虞、夏因之。逮于商复建丑,周复建子,月既为正,而时亦随之以为春。姑论春之为义,则春者蠢也,言阳气之蠢而动也。子、丑、寅,三阳之月也,故三代迭用之以为春,非若建亥纯隂之月之不可以为春也。然而商周之春,天施而地化之义也;若夫人事之纪,则当以夏时之春为正。农事之耕耘收藏,田政之搜苖狝狩,祭典之祠禴烝甞,皆不能不以夏时,何也?麦稲之荐,鱼鲔之献,与夫羔豚之行,膏香之膳,四时不同,必以时物故也。于是商周之时,以之而发号施令于天下,以之而纪年书事于国史,虽皆用当代之正,而其于」此数者,则立正嵗以用夏时,所谓「犹自夏焉」者也。商制虽无可徴,而周制之见于《周书》《周官》者,班班可考也。第以正月、正岁既有二者参差不齐之未便,而夏正之用于前代者既久,则夫闾阎田野之闲已习之话言,犹有因循而不能改者,亦不能以归一,不若夏时之尽善,而夫子所以欲从之也。故谓建子、建丑之为春虽可,而有未顺,如朱子之説则可,而直以谓建子、建丑之为冬而不可以为春,得无过于已甚者乎?窃甞思之,周之正月,夏十一月也。春秋不修之前,鲁史于此当若何而书之也?不书为春,则书为冬,二者必居一于此矣。若如冬不可为春之説,则是鲁史旧文本书冬于正月之上,至夫子修《春秋》,欲寓行夏时之意,始改为春,而以夏时冠周月也。且夫春者,始也【律歴志:正春皆始也。何休曰:春者,时之始】书以首时,今犹疑其不可,而冬者,终也,顾可以为首时乎?而况隐公元年一经之首,二百四十二年之月日皆由此而起,而乃书冬于正月之上,曰「冬正月」,于义既不可矣,而人之谓斯辞也,何居?是则鲁史旧文之不如是也决矣。以为至夫子而改之也,则《春秋》为尊王而作,夫子生周之世而改周之时,于义尤不可也。以是言之,帝王之世,是惟不改正朔则已,如其改正朔也,则月之数既已改矣,而时之名独能不与之而俱改乎?是则周固以子为春、为正,鲁史奉正朔而书之,夫子修《春秋》,亦因鲁史旧文而书之,又何疑乎?曰:「然则冬不可以为春,何为而有是疑也?」曰:「人之常情,信于其所习见者,而疑于其所未甞习见者。盖自吾夫子言夏时于前,而汉武帝用夏时于后,以寅卯辰之三月为春,不以子丑之月为春者,不翅千有余年于兹矣。今而一旦复推原其始之迭用三统,以子丑之为春者以説经,则夫人人之习见于天气和煦之为」春者已久而疑觱发、栗烈之非春,则亦事理之
译《春秋春王正月考》辨疑
【附论改正朔而不改月数】
有人问:“前代各位儒者说‘冬不能算作春’,说‘建子之月不是春’,这道理很明白。如今却把周历建子之月当作春,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这不是我个人的主观臆测,而是朱子晚年确定的学说;这也不是朱子的创见,而是孔子告诉颜回治理国家时的明确说法。为什么呢?春夏秋冬,是四季的名称;一到十二,是一年十二个月的数量。季节和月份,本来是两回事。然而月份依附于季节,谈论季节可以涵盖月份,谈论月份却不能涵盖季节。假如孔子告诉颜回时说‘实行夏历的正朔’,那么在商朝、周朝的时候还会存有疑惑。如今孔子明确说‘实行夏历的季节’,那么夏历以建寅之月为春、为正,这是孔子已经说过的。有了夏历的季节,就有商朝、周朝的季节;夏历以建寅之月为春、为正,那么商朝以建丑之月为春、为正,周朝以建子之月为春、为正,这是孔子没有明说的,但道理本来就已经包含在其中了。圣人的言语简约深奥,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前代儒者说‘用夏历的季节冠于周历的月份之上’,那么他们既已把季节和月份看作两回事,却还对此没有深入考察,为什么呢?
我曾经论述过,从子、丑直到戌、亥,月亮运行所经过的位置,它在天上有恒定的度数;北斗七星斗柄所指向的方位,它在地上以应合天象有确定的分际。这是千万年来不可改变的。至于从春开始到冬结束,从正月开始到十二个月结束,在天上本来不曾先有这些名称和数目,也在于古代帝王受命改制、交替使用三统时,从而命名它,从而计数它罢了。考察前代史书,黄帝开始创造甲子并建子,到颛顼开始建寅,而唐尧、虞舜、夏朝沿袭它。到了商朝又建丑,周朝又建子,月份既然定为正月,季节也就随之定为春。暂且论说“春”的含义,春就是蠢动的意思,是说阳气蠢动而发动。子、丑、寅,是三个阳气生长的月份,所以三代交替使用它们作为春,不像建亥那样纯阴的月份不可以作为春。然而商朝、周朝的春,是天施地化的意义;至于人事的纲纪,则应当以夏历的春为正。农事的耕耘收藏,田政的搜苗狝狩,祭典的祠禴烝尝,都不能不依据夏历,为什么呢?麦子稻米的进献,鱼鲔的进献,以及羔豚的施行,膏香的膳食,四季不同,必定依据时令物产的原因。于是商朝、周朝的时代,用它来向天下发号施令,用它来纪年记事于国史,虽然都使用当代的正朔,但在这几件事上,则确立正岁而使用夏历,这就是所谓‘仍然遵循夏历’的意思。商朝的制度虽然无法考证,而周朝的制度见于《周书》《周官》的,清清楚楚可以考证。只是正月、正岁既然有两者参差不齐的不便,而夏正在前代使用已久,那么民间田野之间已经习惯的言语,还有因循而不能改变的,也不能统一,不如夏历那样尽善尽美,所以孔子想要遵循它。所以说建子、建丑作为春虽然可以,但有不顺的地方,像朱子的说法那样就可以,而直接说建子、建丑作为冬而不可以作为春,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
我曾经思考,周朝的正月,是夏历的十一月。在《春秋》未经修订之前,鲁国史官对此应当如何记载呢?不记载为春,就记载为冬,两者必定居其一。如果按照冬不能为春的说法,那么就是鲁国史官旧文本来在正月之上写冬,等到孔子修订《春秋》,想要寄托实行夏历的意思,才改为春,而用夏历的季节冠于周历的月份之上。况且春,是开始的意思【《律历志》:正、春都是开始。何休说:春,是季节的开始】,书写时以季节为首,现在还怀疑它不可以,而冬,是终结的意思,难道可以作为季节的开始吗?何况隐公元年一经之首,二百四十二年的月日都由此而起,却在正月之上写冬,说‘冬正月’,在道理上既然不可以,而人们说这种言辞,是什么意思呢?这就决定了鲁国史官旧文不是这样的。认为到孔子时才改动它,那么《春秋》是为了尊崇周王而作,孔子生在周朝而改动周朝的季节,在道理上尤其不可以。由此说来,帝王的时代,如果不改正朔也就罢了,如果改正朔,那么月份的数量既然已经改了,而季节的名称难道能不随之一起改吗?这就说明周朝本来就以子为春、为正,鲁国史官奉行正朔而记载它,孔子修订《春秋》,也依据鲁国史官旧文而记载它,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问:“既然这样,那么‘冬不可以为春’,为什么会有这种疑惑呢?”
回答说:“人的常情,相信所习惯见到的,而怀疑未曾习惯见到的。自从孔子在前谈论夏历的季节,而汉武帝在后使用夏历,以寅、卯、辰三个月为春,不以子、丑之月为春,到现在不止一千多年了。如今一旦推究其始交替使用三统,以子、丑作为春来解释经典,那么人们长久习惯见到的天气和煦作为春,而怀疑寒风凛冽、严寒刺骨的不是春,这也是事理之
常,无足异者,虽贤者犹不能无疑也。曰:「先儒皆曰春秋为周月,但疑时之非春耳,而后之传书者以为改正朔、不改月数,又并与月而疑之,何邪?」曰:「三代之改正朔,欲人君之居正,故于一月不书一而书正。正者,年之始月,改正即改月也。自正而数至于十二,非月数而何?也既改月矣,则周以子为正而夜半为朔,商以丑为正而鸡鸣为朔,夏以寅为正而平明为朔。朔者,月之始日,既改朔则已改月矣,二者固相因而为一也。今曰改正朔矣,而又曰不改月数,何也?盖其意以为但改正月,不改余月,而自寅以起数,寅常为正月,卯常为二月,至于子、丑常为十一、十二月,而三代常若是也。若如其説,则是以为三代皆不改正朔,而载籍皆不可信也。载籍皆不可信也,则夫子当周之世,而何为曰『行夏之时』?春秋于子、丑、寅月独何为而书王也?其説不可通矣。况乎改月明见于《孟子》,而朱子已主其説以为《集注》矣,何蔡氏之于师説而忘之也?至其曰四时改易,尤为无艺,则又甚矣。设使当周之时,但有正月而无正嵗以兼用夏时,则诚如蔡氏之言矣。今既有正嵗以立人事之纪,则又奚有改易时令以俶扰天纪之事者乎?疑其未闻朱子晩年之説而然也。且如其説,则与先儒又有甚不同者,是周之正月乃夏之正月,春秋而皆用夏时与月,又有甚不可者矣。」又曰:「子安知春秋之不为夏时、夏月也?」曰:「春秋因鲁史而作,若如其説,则是春秋于惠公薨没之年,必截去其十一、十二之两月以入于隠公之元年,移去年所书十一、十二月之事以为元年正、二月之事,于即位改元之大者举失其实,自此而后每年之间皆差两月,而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一一举失其实。圣人因鲁史以作经,据事直书,其不如是也决矣。」此大节也,而既定矣,则于其大雨震电、大雨雪,以及春无冰之类,而强为之説者,皆不足辨也已。曰:「然则先儒之未尝详攷而深究于此,何也?」曰:「史氏专于纪事,汉儒杂于防纬,先儒学接孔孟,重明经而贵穷理,是以有疑于彼,未及详攷而深究之耳。昔成都篐桶者言『未济男之穷』为三阳失位,程子亟称之。朱子谓此出《火珠林》,伊川不读杂书,故为所动,亦犹是也。」
译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即使是贤人也不能没有疑问。有人问:“以前的儒者都说《春秋》采用的是周历的月份,只是怀疑当时的季节并非春季,而后世传抄书籍的人认为改正了正朔却没有改变月份的次序,于是连月份也产生了怀疑,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夏、商、周三代改正正朔,是为了让君主居于正道,所以在第一个月不写‘一’而写‘正’。‘正’是每年的第一个月,改正正朔就是改变月份。从‘正’开始数到十二,如果不是月份的次序又是什么呢?既然改变了月份,那么周朝以子月为正月,以夜半为朔日;商朝以丑月为正月,以鸡鸣时为朔日;夏朝以寅月为正月,以平明时为朔日。‘朔’是每月的第一天,既然改变了朔日,也就已经改变了月份,这两者本来就是相互关联而为一体的。现在说改正了正朔,却又说没有改变月份的次序,为什么呢?大概他们的意思是只改正第一个月,不改变其余的月份,而从寅月开始计数,寅月永远是正月,卯月永远是二月,至于子月、丑月永远是十一月、十二月,三代都是这样的。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就是认为三代都没有改正正朔,而记载的典籍都不可信了。如果记载的典籍都不可信,那么孔子身处周朝,为什么说‘行夏之时’呢?《春秋》在子月、丑月、寅月为什么唯独书写‘王’字呢?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况且改变月份在《孟子》中明确可见,而朱熹已经采纳这种说法作为《集注》的依据,为什么蔡氏却忘记了老师的学说呢?至于他说四季更替变化,更是毫无准则,那就更严重了。假设在周朝的时候,只有正月而没有正岁,兼用夏历的季节,那么确实如蔡氏所说。现在既然有正岁来确立人伦事务的纲纪,那么又怎么会有改变时令来扰乱天道纲纪的事情呢?这大概是怀疑他没有听到朱熹晚年的说法才这样的。而且按照他的说法,那就和以前的儒者有很大的不同了,这意味着周朝的正月就是夏朝的正月,《春秋》全都使用夏历的季节和月份,这就更加不可接受了。”又问:“你怎么知道《春秋》不是采用夏历的季节和月份呢?”回答说:“《春秋》是依据鲁国史书编写的,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春秋》在鲁惠公去世的那一年,必定要截去其十一月、十二月这两个月归入鲁隐公元年,把当年所写的十一月、十二月的事情移作元年正月、二月的事情,在即位改元这样的大事上完全失去了事实真相,从此以后每年之间都相差两个月,而二百四十二年的事情一一都失去了事实真相。圣人依据鲁国史书来编写经典,根据事实直接记录,绝不会是这样的。”这是大的原则,而且已经确定了,那么对于大雨伴随雷电、大雨雪,以及春天没有冰之类的事情,强行加以解释的,都不值得辩驳了。问:“那么以前的儒者不曾详细考证并深入探究这一点,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史官专门负责记录事情,汉代儒者混杂于谶纬之学,以前的儒者学问承接孔孟,重视阐明经典而崇尚穷究义理,因此对那里有疑问,来不及详细考证并深入探究罢了。从前成都篐桶的人说‘未济男之穷’是三阳失位,程子极力称赞他。朱熹说这出自《火珠林》,程颐不读杂书,所以被所打动,也是同样的情况。”
或又曰:「朱子语録尝以春王正月为千古不决之疑,今乃以为无疑,何也?」曰:「朱子之于语、孟,先有《精义》,有《或问》,其后始专用功于《集注》。《论语》『为政以徳』章,晩始改定;而《大学》『诚意』章,直改至于絶笔。故朱子毎教学者专看《集注》,且休看《或问》。而语録之书,乃其平日与朋友问荅讲明,而门人裒集而为编者,多早嵗中年未定之论。盖『丧欲速贫,葬欲速朽』,犹圣人有为之言,而程子语録,朱子亦辨之于《中庸或问》。而愚所引三条,乃朱子晩年之定论,此愚所以不敢从前説而从其后説,非愚之説,亦朱子之説也。」建安熊氏【禾】记考亭书院曰:「朱子晩年涵养深厚,有莫能窥其涯涘者。」此善言朱子也,惟深于《四书》之学者知之。或又曰:「夫子既告顔子以行夏之时,故《春秋》以夏时冠周月,而于此假之以立义,其説不亦善乎?」曰:「是説诚有理矣,然以经文考之,而窃不能无疑焉。盖若如是説,则是夫子未修《春秋》之前,鲁史所书之旧文,于元年之下、正月之上,巳书为冬而不为春矣。至夫子修《春秋》,见周十二月之不可为春也,乃始改冬字以为春,而以之冠于周月之上也。则夫冬之一字不可书于经以首年,而夫子周人,必不改周之正朔,愚既辨之于前矣。又况攷之《周官》,则周之正嵗犹用夏时者,特以授时、田狩、烝享数者之不能不用夏时,故但以夏时行事,而其时与其月皆仍用周制而未之改也。今若谓以夏时冠周月,则是夫子既已改周之制,又明知十一月之本非春,而但虚立春之一字加于其上,名实相戾,愚恐圣人作经以垂百王之定法,又决不如是也。由是言之,则夫子之告顔子者,俟其得时得位,则行夏之时以立百王之大法,盖祖述尧舜之意;而《中庸》引夫子之言曰:『非天子不制度。』既不得时得位,则用周之时以遵一王之时制,又『吾从周』之」意也,二者固不得比而同之也。曰:「然则先儒何为而有是説也?」曰:「汉唐以来未有是説也。先儒见夫夏时之合于人事之纪,而商周以子丑为春之有未善也,是以有冬不可为春之疑;又见夫子有行夏之时之一语也,是以有夏时冠周月之説而传《春秋》者率从其説然而终不能以释然而无疑,是以朱子最为尊信程子者,而亦不能无疑焉。盖至于晩年而论始定也。详味其所谓『故欲改用夏时』之一语,则『欲』之云者,志于为而不遂于为之辞,明夫子未曾改周制也。此愚所以不敢从朱子之前説而从其后説非愚之臆见,亦朱子之意也。虽然,又有説焉。夫书春于王年月之上者,固鲁史之旧文,非夫子之所改;而书王于正月之上者,则非鲁史之旧文,乃夫子之所加也。夫子曷为而加之也?左氏之传曰:『王周正月。』夫子之加之也,以尊周也,见周之正朔犹行于天下也,见春正月者,周一代之春正月,而非百王所同之春正月也,着之于经而垂之于后世也。使后之世苟有作者之览于斯也,必将举百王所同之春正月而行之也。此朱子所谓《春秋》亦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者也。则亦无俟于改鲁史之旧文,而其欲行夏之时之意,而隐然自见于是言者甚明也。是一言也,而数义具焉,圣人之言简而奥,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者也。夫子书之于前,汉武行之于后,至于今而莫之能改也。圣人之所以为万世帝王之师也,此固亦其一也乎!」曰:「然则孟子尝曰:『《春秋》,天子之事矣。』夫子之改周制,或未可知也。」曰:「东迁而后,时王之赏罚不行于天下,故夫子因鲁史作《春秋》,襃善贬恶,垂戒后世,而乱臣贼子惧。孟子之言,但言其襃贬之大权,以之为天子之事,非谓改正朔也。《春秋》为尊王而作,文公四不视朔则讥之,闰月不告月则讥之。夫子周人也,而乃自犯不韪?」乎!且《孟子》之书明着改月,当战国之时犹用时王之制,岂有当春秋之世而改周之正朔乎?且黜周王鲁之説,杜预固已非之矣。
或又曰:「春秋传言人君逾年
译又有人问:“朱子在《语録》中曾把‘春王正月’当作千古未决的疑案,如今你却说没有疑问,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朱子对于《论语》《孟子》,先有《精义》,有《或问》,后来才专门致力于《集注》。《论语》‘为政以德’一章,是晚年才改定的;而《大学》‘诚意’一章,一直修改到临终绝笔。所以朱子常教导学者专看《集注》,且暂且不要看《或问》。而《语録》这本书,是他平日与朋友问答讲明,由门人收集编纂而成的,多是早年、中年时未定之论。大概‘丧欲速贫,葬欲速朽’,尚且是圣人的权宜之语,而程子的《语録》,朱子也在《中庸或问》中加以辨析。而我所引用的三条,乃是朱子晚年的定论,这就是我之所以不敢从前说而遵从后说,这不是我的见解,也是朱子的见解。”建安熊氏在考亭书院记中说:“朱子晚年涵养深厚,有无法窥见其边际的。”这是善于评价朱子的话,只有深通《四书》的学者才知道。又有人问:“夫子既然告诉颜子要实行夏历,所以《春秋》用夏历冠于周月之上,借此来确立大义,这种说法不也很好吗?”回答说:“这种说法确实有理,然而对照经文考察,我却不能没有疑问。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在夫子修订《春秋》之前,鲁史所记载的旧文,在元年之下、正月之上,已经写成冬而不是春了。等到夫子修订《春秋》,看到周历十二月的不可称为春,才开始把冬字改为春,把它冠在周月之上。那么冬这个字不能写在经文中以首年,而夫子是周人,必定不会改变周的正朔,我前面已经辨析过了。何况考察《周官》,周的正岁仍然使用夏历,只是因为授时、田猎、祭祀等几项不能不使用夏历,所以只用夏历行事,而它的时和月都仍然沿用周制而没有改变。现在如果说用夏历冠于周月之上,那就是夫子已经改变了周的制度,又明知十一月本来不是春,却只是虚立一个春字加在上面,名实相悖,我恐怕圣人作经以垂示百王的定法,绝不会是这样的。由此说来,那么夫子告诉颜子的话,是等待他得到时机和地位,就实行夏历以确立百王的大法,这是祖述尧舜的意思;而《中庸》引用夫子的话说:‘不是天子不制定制度。’既然没有得到时机和地位,就使用周的历法以遵奉一王的时制,这又是‘吾从周’的意思,两者固然不能相提并论。”问:“那么先儒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回答说:“汉唐以来没有这种说法。先儒看到夏历合乎人事的纲纪,而商周以子丑为春有未妥善之处,因此有冬不可为春的疑问;又看到夫子有‘行夏之时’的一句话,因此有夏历冠于周月之上的说法,而传《春秋》的人大多跟随这种说法,然而终究不能释然无疑,所以朱子最为尊信程子,也不能没有疑问。大概到了晚年论断才确定。仔细体味他所谓‘故欲改用夏时’这句话,那么‘欲’字,是志于做而没有做成之辞,明白夫子未曾改变周制。这就是我之所以不敢遵从朱子的前说而遵从后说,这不是我的臆见,也是朱子的意思。虽然如此,又有说法。在王年月之上写春,固然是鲁史的旧文,不是夫子所改;而在正月之上写王,则不是鲁史的旧文,是夫子所加的。夫子为什么要加呢?左氏传曰:‘王周正月。’夫子加它,是为了尊崇周,看到周的正朔仍然行于天下,看到春正月,是周一代的春正月,而不是百王所共同的春正月,把它著于经中而垂示后世。使后世如果有作者阅览于此,必将举用百王所共同的春正月而实行它。这是朱子所谓《春秋》也是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的意思。那么也不必等待改变鲁史的旧文,而他想要实行夏历的意思,在这句话中隐然自见,非常明白。这是一句话,而包含多种意义,圣人的言语简练而深奥,言辞不迫切而意思已经独到。夫子写在前,汉武实行在后,直到今天没有人能改变它。圣人之所以成为万世帝王的老师,这固然是其中之一吧!”问:“那么孟子曾说:‘《春秋》,天子之事矣。’夫子改变周制,或许不可知吧。”回答说:“东迁之后,当时天子的赏罚不行于天下,所以夫子因鲁史作《春秋》,褒善贬恶,垂戒后世,而乱臣贼子畏惧。孟子的话,只是说其褒贬的大权,以之为天子之事,不是说改正朔。《春秋》是为尊王而作,文公四次不视朔就讥讽他,闰月不告月就讥讽他。夫子是周人,却自己犯下不义吗?况且《孟子》书中明确记载改月,在战国之时尚且使用当时天子的制度,哪有在春秋之世改变周的正朔的呢?况且黜周王鲁的说法,杜预已经否定它了。”又有人问:“春秋传
即位改元,故蔡氏于伊训之元祀,以为太甲逾年即位之元年。十二月者,改元之年十二月也。胡氏传引之,以为月不易之证,其果然欤?」曰:「愚于书引伊训已言其略矣。今攷杜氏左传注曰:『嗣子定位于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不忍有变于中年。』故説春秋者,谓元年公即位为逾年即位改元也。然攷于书顾命康王之诰,则有不同。乙丑,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翼室者,路寝旁左右翼之室也。恤宅宗者,为居忧之主也。王崩在于路寝而殡焉,则嗣王居忧之所亦在焉。延入翼室者,将定嗣子之位以主丧,然后即嗣君之位以继统,故延入于此而俟之也。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郑元曰:『癸酉,大敛之明日也。』天子七日而殡。伯相命士须材。自狄设黼扆、缀衣,以至一人冕执锐立于侧阶,陈设既备,王乃麻冕黼裳,由賔阶隮。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即位者,君臣各就其位,于下文总言之也。御王册命曰:『皇后凭玉几,道▯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荅▯文武之光训。』则太史陈成王顾命,康王受之而即位也。曰嗣训,曰临君周邦,即嗣君之位明矣。其始也,迎入以为居忧之主,则称子钊,明其定嗣子之位也;及其由賔阶升以即位,则称王,而自此以下皆称王,明其即嗣君之位也。不言王即位者,蒙上入即位之文也。古者君既即位之后,则史官纪事即书此为嗣君之始年,以计其歴年之久近。此不言元年者,周官诸篇或书时,或书月日,皆不书年也。又当居丧不言之时,未有事可书,故不表年以首事也。自乙丑至于癸酉,方及九日,谓之逾年即位改元可乎?周制犹尔,商人尚质,不若周之弥文,必不待逾年。」而后即位改元也可知矣。曰:「然则逾年即位改元,见于《春秋》,而孔氏《正义》于《书》以为周制,果然乎?」曰:「元年公即位,书于《春秋》,此固周制也。第以《康王之诰》观之,则非周家盛时之制也。何也?传《春秋》者曰:『即位者,告庙临羣臣也。』又曰:『百官听于冢宰。』告庙临羣臣,皆摄也。若据《康王之诰》,则王崩而嗣子就位以为丧主,至受顾命,乃更吉服而受册以即位,然后受同以祭,而其礼皆杀于祭焉。其曰三宿者,进爵也;三祭者,祭酒也;三咤者,奠爵也。上宗曰飨者,传神命以飨告也;曰酢者,报祭也;曰哜者,以酒至齿也。不立尸,不饮福,以在丧也。曰庙门者,路寝之门,以殡在焉,谓之庙,非在国之左之宗庙也。曰卿士邦君者,与于庙中之祭者,非朝觐防同之羣臣诸侯也。与传所谓告庙临羣臣者异矣。及其礼毕,乃释冕而反丧服焉。谓之反丧服者,明其初由丧服而更吉服,今又自吉服而还凶服,故谓之反也。既反丧服而谅隂不言,至于三年之丧毕,乃始出而告庙而临羣臣,不复摄于冢宰矣。此其见于《书》者,可知已。窃意世德下衰之后,总百官者不皆得伊、周、召、毕之臣,而大位奸之伺也,其防不可以不宻,于是乃以昔者三年服终之事,移之于逾年之始,以从中制。观隠公之元年出而盟邾于蔑,陵夷至于闵公,以丧服未阕而吉禘于庄公,则先王之丧制废坏已久,不复知有三年之丧达于天子之义,可知已。不然,子张何以疑而有髙宗谅隂三年不言之问,而夫子荅以『何必髙宗,古之人皆然』?言古之人皆然,明今之人不然也。若是,则逾年即位出于东迁之世,非周之盛时,又可知已。」曰:「康王君臣之冕服即位,蔡氏既引苏氏之説以为失礼,而着之传矣。今乃引之以为据【阙】之以为説,何也?」曰:「康王君臣非特冕裳之为吉服也。在礼,凶事设洗于西阶西南,吉事设」洗于东阶东南,今太保、上宗皆由阼阶【东阶也】盖以盥洗在东,故由便升而不嫌于为主,以吉礼而行吉事矣。是义也,见于朱子荅潘子善书,以为正王之尊,重君臣之礼,愚已
译新君即位并更改年号,所以蔡氏在《伊训》中提到的“元祀”,认为是太甲在父丧满一年后即位的第一个元年。所谓的十二月,是指改元那一年的十二月。胡氏的传注引用这一点,作为月份不更改的证据,这真的对吗?回答说:我在前面引用《伊训》时已经大致说过这个问题了。现在考察杜预对《左传》的注释说:“继位的儿子在刚丧父时就确定地位,但更改年号必须等到第二年,这是因为继承父亲的基业,不忍心在当年中途有所变更。”所以解释《春秋》的人说,“元年公即位”是指逾年即位并改元。然而考察《尚书》中的《顾命》和《康王之诰》,情况却不同。乙丑日,成王去世。太保命令仲桓、南宫毛,让齐侯吕伋带着两支干戈和一百名虎贲武士,在南门外迎接太子钊。将他引入路寝旁左右两侧的翼室,让他担任居丧期间的主持人。翼室,是路寝旁边左右两边的房间。恤宅宗,是指担任居丧期间的主持人。成王在路寝去世并停灵于此,那么继位王居丧的地方也在这里。将他引入翼室,是要确定继位者的地位以主持丧事,然后才登上继位君主的地位以继承统绪,所以将他引入这里等待。丁卯日,命令制作册命文书。过了七天到癸酉日,郑玄说:“癸酉,是大殓的第二天。”天子死后七天入殓。伯相命令士人准备材料。从狄设黼扆、缀衣,一直到一人戴着冕冠、手持兵器站在侧阶,陈设完毕后,康王才穿着麻冕黼裳,从宾客阶登上。卿士和邦君穿着麻冕蚁裳,进入就位。即位,是指君臣各自就座,在下文中总括叙述。侍奉康王宣读册命说:“先王凭靠玉几,传达最后的遗命,命令你继承训导,统治周邦,遵循大法,调和天下,用来报答文武先王的光辉训导。”于是太史陈述成王的顾命,康王接受后即位。说“嗣训”,说“临君周邦”,明确显示他登上了继位君主的地位。起初,迎接他入内作为居丧的主持人,称他为“子钊”,明确显示确定的是继位者的地位;等到他从宾客阶登堂即位,则称他为“王”,从此以下都称“王”,明确显示他登上了继位君主的地位。不说“王即位”,是承袭上文“入即位”的文字。古代君主即位之后,史官记录事件就书写这作为继位者的第一年,以计算历年的长短。这里不说元年,是因为《周官》各篇有时写时节,有时写月日,都不写年份。又正值居丧不言的时候,没有事情可记,所以不标明年份来开始记事。从乙丑日到癸酉日,才过了九天,能说这是逾年即位改元吗?周朝的礼制尚且如此,商人崇尚质朴,不像周朝那样礼仪繁复,必定不会等到逾年才即位改元,这是可以知道的。问:“那么逾年即位改元,见于《春秋》,而孔颖达《正义》在《尚书》中认为是周朝的礼制,真的对吗?”回答说:“元年公即位,记载于《春秋》,这确实是周朝的礼制。但通过《康王之诰》来看,这并不是周朝兴盛时期的礼制。为什么呢?传注《春秋》的人说:‘即位,是指告祭宗庙并面对群臣。’又说:‘百官听从冢宰。’告祭宗庙和面对群臣,都是代理执政。如果依据《康王之诰》,那么成王去世后,继位的儿子就位作为丧主,直到接受顾命,才换上吉服接受册命即位,然后接受同祭,而这些礼仪都比祭祀要简略。所谓‘三宿’,是进爵;‘三祭’,是祭酒;‘三咤’,是奠爵。上宗说‘飨’,是传达神命以飨告;说‘酢’,是报祭;说‘哜’,是将酒送到嘴边。不立尸,不饮福,因为正在丧期。所谓‘庙门’,是路寝的门,因为灵柩停在那里,称之为庙,不是在国都左边的宗庙。所谓‘卿士邦君’,是参与庙中祭祀的人,不是朝觐会同的群臣诸侯。这与传注所说的告祭宗庙、面对群臣不同。等到礼仪完毕,才脱下冕冠而返回丧服。所谓返回丧服,明确显示他起初从丧服换成吉服,现在又从吉服回到凶服,所以称为反。返回丧服后居丧不言,直到三年丧期结束,才出来告祭宗庙并面对群臣,不再由冢宰代理了。这在《尚书》中可见。我私下认为,世德衰微之后,统领百官的人不都是伊尹、周公、召公、毕公那样的贤臣,而觊觎大位的人伺机而动,防范不能不严密,于是将过去三年丧期结束后才做的事,移到逾年之初,以折中处理。看隐公元年出来在蔑地与邾国结盟,衰败到闵公时,在丧服未除的情况下为庄公举行吉禘祭,那么先王的丧制废坏已久,不再知道有三年之丧通达于天子的道理,这是可以知道的。不然,子张为什么会有高宗居丧三年不言的疑问,而孔子回答说‘何必高宗,古人都这样’?说古人都这样,明确显示今人不是这样。如果是这样,那么逾年即位出自东迁之后的时代,不是周朝兴盛时期,这也是可以知道的。”问:“康王君臣穿着冕服即位,蔡氏已经引用苏氏的说法认为这是失礼,并著于传注了。现在却引用它作为依据,甚至作为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康王君臣不仅仅是冕裳作为吉服。在礼制中,凶事在西阶西南设洗,吉事在东阶东南设洗,现在太保、上宗都从阼阶(东阶)进入,大概因为盥洗在东边,所以从方便处登堂而不嫌于为主,以吉礼行吉事了。这个义理,见于朱熹回答潘子善的信中,认为这是正王之尊,重君臣之礼,我已经
言之于引书之《伊训》矣。若如朱子之説,则天子之礼异于诸侯,而蘓氏所引《左传》郑子皮之事,乃列国交际之常礼,不得而例于大君正始之义矣。康王君臣,夫岂于周公方薨未久之际,而遽为失礼之事者哉!若又以商制而言之,则《伊训》之「祗见厥祖」,犹康王之受顾命于庙也;「侯甸羣后咸在」,犹康王之诰「卿士邦君入即位」也。商周之礼,大槩则同。但如《汉书》所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者,文质不同,故损益不能无异也。故愚尝因朱子之説而思之:以天子之至尊,宗社之至重,万邦四海观望之至众,天下不可一日无统也,何以必待逾年而后即位改元乎?若必待逾年而后即位改元也,则其未即位改元之前,史官之纪年书事,当以是年属之谁乎?将属之前王邪?则前王既即世,不可属之前王也。将属之后王邪?则后王未即位改元,不可属之后王也。使其不幸前王之崩在于嵗首,则是一年之间天下而无统也,可乎?不可也。是故蔡氏于《书》之《传》有曰:「人君即位而史官即书元年,以计其在位之久近,常事耳。自秦惠文始改十四年为后元年,汉文帝亦改十七年为后元年,自后説《春秋》者始以改元为重。」其説是矣。然观《春秋》之所书,则自东迁之周,固已以是为重,而其来有渐矣。由是而言,逾年改元,出于春秋之世,非周盛时之制也,明矣。古之人君崩年即位,史官书之以为元年,非逾年即位改元,亦明矣。曰:「然则非盛周之礼,夫子何为而书之于《春秋》也?」曰:「《书》与《春秋》,皆古史之文也,夫子因而定之、修之耳。」朱子于《春秋》谓:「圣人亦据其事而书之,使后世见其善恶。」是也。永嘉陈氏曰:「古者君薨,既殡,嗣子即位于柩前,虽逾年恒称子,必类见,然后列于诸侯。东迁之始,诸侯始逾年而即位改元,非周制也。自隠至文六君,惟桓文书即位,亦惟桓文书锡命,不惟类见之礼废,虽请命亦废。成公以后皆书即位,亦无锡命矣,似亦有见于此也。但其以诸侯改元为僭天子之礼,则亦过矣。」
译《尚书·伊训》中已经论述过了。如果依照朱熹的说法,那么天子的礼制就与诸侯不同,而苏氏所引用的《左传》中郑国子皮的事例,不过是列国交往中的常礼,不能用来类比天子正始的大义。康王君臣,难道会在周公刚刚去世不久的时候,就做出失礼的事情吗!如果再从商代的制度来说,《伊训》中的“祗见厥祖”,就如同康王在宗庙接受顾命;“侯甸羣后咸在”,就如同康王诰命中的“卿士邦君入即位”。商周两代的礼制,大体上是相同的。只是像《汉书》所说“在方明祭祀先王以配享上帝”那样,文饰与质朴有所不同,所以礼制的增减自然会有差异。因此我曾经根据朱熹的说法思考:以天子至尊的地位,宗庙社稷至重的重要性,万邦四海观望者至多,天下不可一日没有统主,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过了一年才即位改元呢?如果一定要等到过了一年才即位改元,那么在未即位改元之前,史官记录年份和事件,应当把这一年归属于谁呢?是归属于先王吗?那么先王已经去世,不能归属于先王。是归属于后王吗?那么后王尚未即位改元,也不能归属于后王。假如不幸先王在岁首去世,那么这一年之间天下就没有统主,可以吗?不可以。所以蔡氏在《尚书》的传注中说:“君主即位,史官就书写元年,用来计算其在位时间的长短,这是常事。从秦惠文王开始将十四年改为后元年,汉文帝也将十七年改为后元年,从此以后解说《春秋》的人才开始把改元看得很重。”他的说法是对的。然而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内容,那么自从周平王东迁以来,本来就已经把改元看得很重,而且这种风气是逐渐形成的。由此来说,逾年改元,是出于春秋时代,并非周朝盛世时的制度,这是很明显的。古代的君主在去世当年即位,史官将其记载为元年,并非逾年即位改元,这也是很明显的。有人问:“既然不是盛周时期的礼制,孔子为什么把它记载在《春秋》中呢?”回答说:“《尚书》和《春秋》,都是古代史书的文字,孔子只是依据原有的记载加以审定和修订罢了。”朱熹对于《春秋》曾说:“圣人也是依据事实来记载,让后世看到其中的善恶。”这是对的。永嘉陈氏说:“古代君主去世,入殓后,继位的儿子就在灵柩前即位,虽然过了新年仍然称‘子’,必须举行类见之礼,然后才能位列诸侯。东迁之初,诸侯才开始逾年即位改元,这不是周朝的礼制。从隐公到文公六位君主,只有桓公和文公记载即位,也只有桓公和文公记载受命,不仅类见之礼废除了,连请命之礼也废除了。成公以后都记载即位,也没有记载受命了,似乎孔子对此也有所察觉。但他认为诸侯改元是僭越天子的礼制,这就太过分了。”
或又曰:「周时周月,载籍岂无异説岂能防而一之乎?」曰:「以朱子晩年之论定之,何为而不可一也?其有一二不能一者,则亦皆有其説矣。攷之诸经,皆是周时周月。惟《易·説卦》言『兊正秋也』,则言其理,非若史纪事也。《诗·七月》用夏正,则以《七月》陈王业,公刘治豳之事,公刘夏之诸侯,故用夏正也。《易》之《临》用商正,则以文王因忧患作爻辞,文王商之臣子,故用商正也。《礼记·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用商时商月,则其説具于前之引《礼记》矣。」又曰:「是则然矣。《诗》之《采薇》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为夏之二月明矣,而谓之春,又何也?」曰:「诸经皆无异辞,独此一章有不合者。盖周正之改,虽其发号施令,以新天下之耳目,纪年书事,着于史官之记述;而前之夏正迭用已久,故民间之话言犹不能忘,而称道之。犹《七月》之诗,前言『何以卒嵗后又言曰『维改嵗二者不同。吕氏曰:『见三正之通于民俗尚矣。』是皆述民俗之话言,非史官之纪事也。」又曰:「《左传》卜▯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绛县人曰『臣生之月,正月甲子朔』,皆言夏正之月而不改,又何也?」曰:「此则《礼记》注所谓后世之辞也。盖自汉武而后,人皆习见于夏时之久,与人话言,不举夏正以明之,则无以见是月之为周正也。不特《左传》为然,《史记》、《汉·律歴志》皆举夏正以明周正,辞多不録至于《后汉·律歴志》纪作歴之法,歩以黄道,日名天正,其序亦首之以十一月,而终之以十月,皆举夏之月以明周月,盖晓人之辞当如是也。至于《礼记》亦出汉儒,《郊特牲》曰:『季春出火,为焚也。』亦举夏时以明周时。若此者多,皆所谓后世之辞也。《左氏》于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日南至』,不书冬至而曰日南至,固以周十一月非冬也。庄二十九年曰:『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者,日之长短与夜中分,为春分、秋分也,不谓之春。」分秋分而谓之日中,桓五年又曰:啓蛰而郊【注夏建寅月】龙见而雩【夏建巳月】始杀而尝【夏建酉月】闭蛰而烝【建亥之月】庄二十九年又曰:龙见而毕务【注角亢龙星也,建戌之月,日在房,故角亢晨见于东方】戒事也;火见而致用【心为大火,亥月之初心星次角亢之后而晨见于东方】水昬正而栽【水营室星,谓今十月而昬正】日至而毕【日南至也】国语单襄公曰:角见而雨毕【注大辰苍龙之角,角星名也,辰见东方,建戌之初,寒节也,雨毕者,杀气日至而雨尽】天根见而水涸【天根亢氏之间,雨毕之后五日,天根朝见而水源竭尽】本见而木节解【本氐也,寒露之后十日,阳气尽,草木之节皆理解】驷见而陨霜【驷天驷房星也,谓建戌之月,霜始降】火见而清风戒寒。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曰:「周之始郊,日以至。」则皆书于传记之文,异于时俗之话言,故皆不书时与月,所以一民视听,使之不杂,非特修辞务于不相蹈袭而然也。
或又曰:「《礼记·月令》,秦相吕不韦之书也。秦以建亥为正,而是书时月皆用夏正,岂不可为《春秋》用夏时、夏正之证乎?」曰:「秦不师古,不可以三代之道例之也。不韦相秦十余年,其时已有必得天下之势,故大集羣儒,损益先王之典礼,作为《月令》,名曰《春秋》,将欲以为一代兴王之典礼也。故其间多不合于先王之制,如太尉,秦官也;百县,秦制也;季秋,夏九月也,而曰为来嵗受朔日,以建亥之月为岁首也。以其为书皆出当时羣儒之手,故犹为彷佛古制,而欲行之于天下也。至于其后徙死,始皇并天下,李斯作相,尽废先王之制,而《吕氏春秋》亦不用之矣。然以建亥为正,则其论已定于不韦之时,特以十月六隂之月,三代同以为冬,不可谓之春,以其异于子、丑、寅三阳蠢动之月,故其史官之书曰『元年冬十月』,而汉初因之。此秦之自为制,不可以为
译有人又说:“周朝使用周历,典籍中难道没有不同的说法吗?难道能统一它们吗?”回答说:“用朱熹晚年的论断来定夺,为什么不能统一呢?其中有一两个不能统一的,也都有它们的说法。考察各种经典,都是周朝使用周历。只有《易经·说卦》说‘兑卦代表正秋’,这是讲它的道理,不像史书记事那样。《诗经·七月》使用夏历,是因为《七月》陈述王业,公刘治理豳地的事,公刘是夏朝的诸侯,所以使用夏历。《易经》的《临卦》使用商历,是因为文王因忧患而作爻辞,文王是商朝的臣子,所以使用商历。《礼记·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使用商朝时的商历,那么它的说法在前面引用《礼记》时已经详述了。”
又问:“是这样没错。《诗经·采薇》说:‘春日迟迟,采蘩祁祁。’这是夏历的二月,很明显了,却称之为春,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各种经典都没有不同的说法,唯独这一章有不合的地方。大概周历的更改,虽然发布号令,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纪年记事,著录在史官的记录中;但之前夏历交替使用已久,所以民间的话语还不能忘记,仍然称道它。就像《七月》这首诗,前面说‘何以卒岁’,后面又说‘维改岁’,两者不同。吕氏说:‘可见三正通用于民俗已经很久了。’这些都是叙述民俗的话语,不是史官的记事。”
又问:“《左传》卜偃说‘大概是九月、十月之交吧’,绛县人说‘我出生的月份,是正月甲子朔’,都说是夏历的月份而不改,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就是《礼记》注所说的后世的言辞。大概从汉武帝以后,人们都习惯于夏历已久,与人交谈,如果不举夏历来阐明,就无法看出这个月是周历。不只是《左传》如此,《史记》、《汉书·律历志》都举夏历来阐明周历,言辞太多不录。至于《后汉书·律历志》记载制作历法的方法,步算黄道,日名天正,其序也以十一月为首,以十月为终,都举夏历的月份来阐明周历,大概晓谕人的言辞应当如此。至于《礼记》也出自汉儒,《郊特牲》说:‘季春出火,是为了焚烧。’也是举夏历来阐明周历。像这样的很多,都是所谓后世的言辞。《左传》在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日南至’,不写冬至而说日南至,本来是因为周历十一月不是冬天。庄公二十九年说:‘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是白天和黑夜平分,是春分、秋分,不称为春分、秋分而称为日中。桓公五年又说:启蛰而郊【注:夏历建寅月】,龙见而雩【夏历建巳月】,始杀而尝【夏历建酉月】,闭蛰而烝【建亥之月】。庄公二十九年又说:龙见而毕务【注:角亢龙星,建戌之月,日在房,所以角亢晨见于东方】,戒事也;火见而致用【心为大火,亥月之初,心星次角亢之后而晨见于东方】,水昏正而栽【水营室星,谓今十月而昏正】,日至而毕【日南至也】。《国语》单襄公说:角见而雨毕【注:大辰苍龙之角,角星名,辰见东方,建戌之初,寒节也,雨毕者,杀气日至而雨尽】,天根见而水涸【天根亢氏之间,雨毕之后五日,天根朝见而水源竭尽】,本见而木节解【本氐也,寒露之后十日,阳气尽,草木之节皆理解】,驷见而陨霜【驷天驷房星也,谓建戌之月,霜始降】,火见而清风戒寒。《礼记·郊特牲》说:‘郊祭,是迎接长日的到来。’又说:‘周朝开始郊祭,日已至。’这些都写在传记的文章中,不同于时俗的话语,所以都不写时与月,用来统一民众的视听,使他们不混杂,不只是修辞务求不相蹈袭而如此。”
有人又说:“《礼记·月令》,是秦相吕不韦的书。秦以建亥为正,而这本书的时月都用夏历,难道不能作为《春秋》用夏时、夏正的证明吗?”回答说:“秦不效法古代,不能用三代的道理来类推。吕不韦相秦十余年,那时已有必得天下的气势,所以大集群儒,损益先王的典礼,作为《月令》,名叫《春秋》,想要作为一代兴王的典礼。所以其中多不合于先王的制度,如太尉,是秦朝的官职;百县,是秦朝的体制;季秋,是夏历九月,却说为来年受朔日,以建亥之月为岁首。因为这本书都出自当时群儒之手,所以还模仿古制,而想要行于天下。至于后来他迁徙而死,始皇统一天下,李斯作相,尽废先王的制度,而《吕氏春秋》也不使用了。然而以建亥为正,那么其论断已在吕不韦时确定,只是以十月六阴之月,三代同以为冬,不可谓之春,因为它异于子、丑、寅三阳蠢动之月,所以其史官之书曰‘元年冬十月’,而汉初因袭之。这是秦朝自己的制度,不可以为
或又曰:「子谓自汉而后所引夏时与月,皆后世之辞,或民间之话言,是矣。而周官之书,如中秋献良裘、季秋献功裘、中春蚕于北郊、中春防男女、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隂木、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季春出火、季秋内火、仲春逆暑、仲秋迎寒、上春、季秋之类,皆夏之时也。」曰:「是书有正月、正嵗、月终、歳终,而时皆用夏时,与诸书不合,则亦自欲为一代之制者也。姑以中冬教大阅言之,《月令》彷佛古制者也,于九月曰:『是月也,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五戎者,弓矢、殳、矛、戈、防,五兵也。马政,毛色之同异、力之强弱也】命仆及七驺咸驾,载旌旐,授车以级,整设于屏外。司徒搢扑,北面誓之【天子六马,并一总主者为七驺】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命主祠祭禽于四方。』与《周官》大司马教大阅自羣吏戒众庶修战法以下,其事大同而小异。又《汉书·韩延寿传》亦言春秋都试讲武,非仲冬之事也。《月令》于仲冬之月曰:『毋起大事,以固而闭。』又曰:『事欲静,以待隂阳之所定。』则大阅又非仲冬事也。今《周官》于仲冬言之,改周之制明矣。汉《艺文志》:《周官》至刘歆始出,故其言如此。郑▯学《周官》,故于《诗》笺亦闲有一二不同者。朱子谓《周礼》周公所作,但当时行之恐未能尽;先儒亦谓周公作而未及施行之书,且阙《冬官》,其文与《易》爻辞、《书·大诰》诸篇不类,疑非周公全书也。姑着其説于此。」曰:「然则冬狩非大阅欤?」曰:「搜、苗、狝、狩,常礼也。左传庄僖伯曰:『皆于农隙以讲武。』非大阅也。大阅,天子之礼也。鲁大阅,僭也,故《春秋》讥之。」
或又曰:「春秋谓夏十一月为周春正月矣,而诗之正月繁霜,则四月亦以为正月,何欤?」曰:「愚按汉律厯志于襄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季平子以为惟正月朔日有食之,于是乎伐鼓用币。太史曰:『在此月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説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干之月也。隂侵阳为灾重,非夏之正月也。』诗正月繁霜,传亦谓夏之四月,纯阳用事,正阳之月也,故谓之正月。太史曰是谓孟夏,犹虞史官伯夷曰谓之孟春,见四时之名在于人所命也。不特此也,十月纯隂,嫌于无阳,而命之曰阳月,又曰良月,此见月数之名皆人所命也。不特此也,律歴志曰:『正,春皆始也。』故何休曰:『春者,四时之始。』是春之名亦有取于始之义。月令夏之五月而曰麦秋至,是秋之为义亦有取于收之义,故于麦之熟以为秋,此又见四时之名亦皆人所命也,而泥于三阳之月不可以为春,可乎?又不特此也,时与月固异,年与嵗亦不同。年者,因月纪年,以计其在位歴年之久近,故三代之三正皆可用以首是年,在人所命,随时而可改者也。嵗者,尧典所谓四时成嵗,月令所谓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嵗且复始,在天之运,终古而不易者也。故周官太史正嵗时之注曰:『朔数曰年,中数曰嵗,大小不齐,正之以闰是也。』故周有正月起夏十一月,有正嵗起夏正月,二者并行而不悖。自汉武而后,三正既不迭用,而曰嵗曰年,始混淆而无复辨之者。今所谓以建子、建寅之月为嵗首而不谓之年首者,亦皆后世之辞也矣。」
或又曰:「孔氏正义引先儒顾氏【彪】云:『止可依经诰大典,不可用传记小説今乃引《汉书》、《汉传》以説经,何居?」曰:「行夏之时,夫子以之荅顔子之问者,夏之时也;春王正月,夫子以之笔于隠公元年者,周之时也。愚是以依《鲁论》与《春秋》之防本之于孔、孟以及朱子,稽之于经史传记,而证之以汉刘歆《律歴志》、《陈宠传》、汉唐诸儒之注防非疑大典而信小説也。且夫古今之时虽异,而理之在人心不可昩者则同。昔张覇之伪书,汉初固尝治以为经,引以为説而卒之不可以欺人者,则以理之所在,不可以名实▯也。然而在汉之时,去古未逺黄帝、
译有人又说:“您说自汉代以后所引用的夏历的时令与月份,都是后世的言辞,或者是民间的传言,这是对的。但是《周官》这本书中,像中秋进献良裘、季秋进献功裘、中春在北郊养蚕、中春防止男女私通、仲冬砍伐阳木、仲夏砍伐阴木、中秋教习治兵、中冬教习大阅、季春出火、季秋内火、仲春迎暑、仲秋迎寒、上春、季秋之类,都是夏历的时令。”回答说:“这本书中有正月、正岁、月终、岁终,而时令却都用夏历,与其他书籍不合,那么它也是自己想创立一代的制度罢了。暂且以中冬教大阅来说,《月令》大致是仿照古制的,在九月说:‘这个月,天子在田猎中教习以练习五种兵器,颁布马政【五种兵器,是弓矢、殳、矛、戈、防,即五种兵器。马政,指毛色的同异、力量的强弱】命令仆人和七驺都驾车,载上旌旗,按等级授予车辆,在屏风外整顿设置。司徒拿着扑刑,面向北方宣誓【天子有六匹马,加上一个总主管的就是七驺】天子于是严整修饰,手持弓挟着箭去狩猎,命令主祠在四方祭祀禽兽。’这与《周官》大司马教大阅从群吏告诫众人修习战法以下,事情大体相同而小有差异。又《汉书·韩延寿传》也说春秋两季在都城讲武,不是仲冬的事情。《月令》在仲冬之月说:‘不要兴办大事,以巩固和封闭。’又说:‘事情要安静,以等待阴阳的安定。’那么大阅又不是仲冬的事情。现在《周官》在仲冬说它,改动了周代的制度是明显的。汉《艺文志》说:《周官》到刘歆才出现,所以它的言辞如此。郑玄学习《周官》,所以在《诗》笺中也偶尔有一两处不同的地方。朱熹说《周礼》是周公所作,但当时实行恐怕未能完全;先儒也说周公作而未及施行的书,况且缺少《冬官》,其文辞与《易》爻辞、《书·大诰》等篇不类似,怀疑不是周公的全书。暂且在这里记下这种说法。”说:“那么冬狩不是大阅吗?”说:“搜、苗、狝、狩,是常礼。《左传》庄公时僖伯说:‘都在农闲时节来讲武。’不是大阅。大阅,是天子的礼仪。鲁国大阅,是僭越,所以《春秋》讥讽它。”
有人又说:“《春秋》称夏历十一月为周历春正月了,而《诗经》中的‘正月繁霜’,则将四月也当作正月,为什么呢?”说:“我考察汉《律历志》在襄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日食,季平子认为只有正月朔日有日食,于是击鼓用币。太史说:‘在这个月,相当于夏历四月,这叫孟夏。’解释说:‘正月指周历六月、夏历四月,是正阳纯乾之月。阴侵阳为灾重,不是夏历的正月。’《诗经》‘正月繁霜’,传也说是夏历四月,纯阳用事,是正阳之月,所以叫正月。太史说这叫孟夏,犹如虞史官伯夷说叫孟春,可见四时的名称在于人所命名。不仅这样,十月纯阴,嫌于无阳,而命名为阳月,又叫良月,可见月份的名称都是人所命名的。不仅这样,《律历志》说:‘正,春都是开始的意思。’所以何休说:‘春,是四时的开始。’这是春的名称也有取于开始的意义。《月令》夏历五月而说麦秋至,这是秋的意义也有取于收获的意义,所以在麦子成熟时称为秋,这又可见四时的名称也都是人所命名的,而拘泥于三阳之月不可以为春,可以吗?又不止这样,时与月固然不同,年与岁也不同。年,是因月纪年,以计算在位历年的久近,所以三代的三正都可以用来作为这一年的开头,在于人所命名,随时可以更改。岁,是《尧典》所说的四时成岁,《月令》所说的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复始,是天体的运行,终古而不变。所以《周官》太史正岁时的注说:‘朔数曰年,中数曰岁,大小不齐,用闰来纠正就是这样。’所以周代有正月起夏历十一月,有正岁起夏历正月,二者并行而不违背。自汉武帝以后,三正既不交替使用,而说岁说年,开始混淆而没有再辨别的人了。现在所谓以建子、建寅之月为岁首而不称为年首的,也都是后世的言辞了。”
有人又说:“孔氏正义引用先儒顾氏【彪】说:‘只可以依据经诰大典,不可以用传记小说,现在却引用《汉书》、《汉传》来解说经书,这是什么缘故呢?’说:“行夏之时,夫子用它来回答颜渊的问题,是夏历的时令;春王正月,夫子把它写在隐公元年,是周历的时令。我因此依据《鲁论》与《春秋》的旨趣,本之于孔、孟以及朱熹,稽考于经史传记,而用汉刘歆《律历志》、《陈宠传》、汉唐诸儒的注疏来证明,不是怀疑大典而相信小说。况且古今的时令虽然不同,而理在人心不可磨灭的则是相同的。过去张霸的伪书,汉初固然曾经治以为经,引以为说,而最终不能欺骗人,就是因为理之所在,不可以名实混淆。然而在汉代,去古未远,黄帝、”
颛顼、夏、商、周、鲁六歴之犹有足征也。刘歆用之以为三统歴班固取之以为《律歴志》,非自为臆説也。而歆之父向之説曰:『周春夏冬。』曰:『周冬夏秋。』者,于《春秋》正月书春之义,尤为明甚,与陈宠同。刘氏父子,向治《谷梁》,歆主《左氏》,所传自有不同,而于此则无异説谓歆不可信也,而向独不可信乎?朱子注《孟子》,尚引外国书以为证,而于歆独可以人废言乎?朱子尝曰:『汉儒最善训诂,著书多用其説故愚亦以注防之説皆同而信之也。然则元朝之科举,于诸经兼用古注防者,其亦深有见于此也乎?」
译颛顼、夏、商、周、鲁这六种历法,仍然有足以考证的依据。刘歆采用它们来确立三统历,班固采纳它们来撰写《律历志》,并不是凭空臆造的说法。而刘歆的父亲刘向曾说:“周历以夏历的春季为正月。”又说:“周历以夏历的冬季为正月。”这种说法,对于《春秋》中正月记载“春”字的含义,尤其明显透彻,与陈宠的观点相同。刘氏父子,刘向研究《谷梁传》,刘歆推崇《左传》,所传承的学说本来有所不同,但在此事上却没有不同的说法,难道能说刘歆不可信,而刘向就特别可信吗?朱熹注解《孟子》,尚且引用外国书籍作为证据,而对于刘歆,难道可以因为人的缘故而废弃他的言论吗?朱熹曾经说:“汉代儒者最擅长训诂,著书时多采用他们的说法,所以我对于注疏中的说法都相同,因而相信它们。”那么,元朝科举考试,在各经中兼用古注和疏义,大概也是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吧?
或又曰:「朱子之说曷为晚年而始定?旣定矣而不笔之以为书,何邪?」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夫子之教也。朱子学夫子之学者,故其著书立言,讲明义理,沉潜反覆,毫分缕析,必其了然自信于心而无纎芥之疑者,然后笔之以为书。故先儒以谓朱子之学,一边作册子上工夫,一边作心身上工夫,故能上接孔孟也。至于天文、地理、制度、名物,则多用汉儒之説,而不从其悖理害义者。若其有疑不能自信于心者,则姑阙之。如《鲁论》『道千乗之国』,有马氏、包氏二説之不同,于《集注》但曰:『千乗之国,其地可出兵车千乗者也【项氏家説以开方法攷之,马氏包氏之説一也】若此类者甚多。其他则曰疑有阙文误字,皆不强为之説也。其于伊川程子,则尽学其学而尊信其书,不敢轻改其説,又必反覆自信于心而不敢遽信之也。观于《集注》、《章句》、《易本义》、《大全》、《文集》可见已。是以于『春王正月』,蚤亦有千载不决之疑,至于晚年而其説始定也。又尝考于朱子之説,以谓《论》、《孟》既明,则权度在我,而六经可不治而明,故其著书多用功于四书,自谓平生精力尽在四书,改之又改,至于絶笔而后已。于诸经,则《书》仅订正其首四篇,而谓其他有不必解者,有不可解者;《诗》亦犹《书》,去其小序;《易》则明其本义:此皆先正乎其大者。至于《春秋》,既疑三传以一字为襃贬非圣人本意,又疑胡氏犹以理而穿凿,又谓『直是夫子亲与某説,方敢尽信』,是以未及为传,而于『春王正月』之説,虽晚定而未及笔之于书也。古人谓挍书如扫尘然,随扫随有,而况著书立言于千载辽邈之后,众言混殽之中,而详考深防以求真是之归者,其工力为尤难。伊川程子平生惟《易传》为成书,自谓只説得七分,而藏之不以示人,犹冀晚年之有进,亦犹朱子之意也。」曰:「朱子之意固如是也。鲁斋许先生……」学朱子者,亦谓《语》、《孟》二书亦有可疑,学者但当求其防意,以身体之,日积月累,庶可有益。至于《西山诗説与《文公诗传》,此等疑问姑阙之可也。今子于此而深辨之,无乃渉于躁狂,非敦厚含蓄气象也乎?曰:「阙其疑者,谓疑之不可释者。今子朱子既有定説而门人据之以为《集传》,则『春王正月』之疑可以释然矣。使无朱子之説则防宁何人也,而敢自为臆説乎?且朱子于诸经,虽有未暇及者,亦未尝不深致其意也。于《书》属之九峯蔡氏【沉】于《易》成之于节斋蔡氏【渊】于《仪礼》成之于信斋杨氏【复】而《春秋》则成之于临江张氏,是皆有意于更定,而其门人继其未卒之志也。今既有其定説譬如荆榛塞路,前之人既已薙而开之,以任其甚难者矣,而后之人乃不廓而广之,而辞其所差易者焉,以一已之嫌疑而废前人之功力,非君子忠厚之心也。是故防宁生朱子之乡,读朱子之书,悉用朱子之意而辨众説之疑也。非愚之説也,亦子思子『辨之弗明弗措』之説也。虽然,夫子于《春秋》犹曰『知我罪我』,朱子亦以説经而徃往囮谤,防宁虽至愚,而虑不及此乎?姑辑成编,藏之于家,不敢示人,以俟于后也。噫!朱子乐善无我,九京可作,防宁当下拜函丈之前而请是正焉。」
愚既为是考,寻读庐陵李氏【亷】春秋防通》,引新安陈氏【栎】月数于周而改,春随正而易」之説而从之,以为周自武王灭商之日即改月,而史就书为春,是则商未尝书为春,至周武王始改之也。若以为商未尝改也,则商时于正月上文亦将若何而书之?其书为春邪?抑书为冬邪?愚已辨于前矣。二氏之説,足破学者之疑,惜其犹有未尽释然者,盖亦嫌于质疑事而然也。且又云:「据胡氏説,则周时与月皆未尝改,四字乃圣人新意。」如是则又以为周时、周月皆依夏时,而三代未尝改正朔也。愚亦辨于前矣,兹不复赘,而附着于后云。
愚既述是编,而安南大夫来见,言近世巴州以斋阳氏【恪】有《春秋夏时考正》一编三十四
译有人又说:“朱子的学说为什么到晚年才确定?既然确定了却不写下来成为著作,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多听而保留疑问,谨慎地谈论其余部分,这是孔夫子的教导。朱子学习孔夫子的学问,所以他著书立言,阐明义理,深入探究,反复推敲,分毫剖析,一定是心中完全明白自信而没有丝毫疑惑的,然后才写下来成为著作。所以前代儒者认为朱子的学问,一方面在书本上下功夫,一方面在身心上下功夫,所以能够上承孔子、孟子。至于天文、地理、制度、名物,则多采用汉代儒者的说法,而不跟随那些违背道理、损害义理的说法。如果他有疑惑而不能在心中自信的,就暂时保留。如《鲁论》中‘道千乘之国’,有马氏、包氏两种不同的说法,在《集注》中只说:‘千乘之国,就是其土地可以出兵车千乘的国家【项氏家说用开方法考证,马氏、包氏的说法是一致的】’像这类情况很多。其他的就说怀疑有缺文错字,都不强行解释。对于伊川程子,则完全学习他的学问并尊崇相信他的著作,不敢轻易改动他的说法,又一定要反复在心中自信而不敢轻易相信。从《集注》、《章句》、《易本义》、《大全》、《文集》中就可以看出来。因此对于‘春王正月’,早年也有千年未决的疑惑,直到晚年他的说法才确定。又曾考证朱子的说法,认为《论语》、《孟子》既然明白了,那么权衡标准就在自己手中,而六经可以不研究就明白,所以他著书多在四书上用力,自称平生精力全在四书,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绝笔才停止。对于其他经典,《尚书》只订正了前四篇,而说其他的有不必要解释的,有不可解释的;《诗经》也像《尚书》,去掉了小序;《周易》则阐明其本义:这些都是先端正大处。至于《春秋》,既然怀疑三传以一字为褒贬不是圣人的本意,又怀疑胡安国还是以理穿凿附会,又说‘只有孔子亲自与某人说,才敢完全相信’,所以来不及作传,而对于‘春王正月’的说法,虽然晚年确定但未及写下来成为著作。古人说校书就像扫地一样,随扫随有,何况著书立言在千年遥远之后,众说混杂之中,而详细考证、深入防范以求真是的归宿,其功夫尤其艰难。伊川程子平生只有《易传》是成书,自称只说了七分,而藏起来不给人看,还希望晚年有进步,这也像朱子的意思。”说:“朱子的意思本来是这样。鲁斋许先生……”学习朱子的人,也说《论语》、《孟子》两书也有可疑之处,学者只应当探求其大意,用身体去体会,日积月累,或许可以有益。至于《西山诗说》与《文公诗传》,这类疑问暂时保留是可以的。现在你对此深入辨析,岂不是涉及躁动狂妄,不符合敦厚含蓄的气象吗?”回答说:“保留疑问,是指疑惑不能消除的。现在你朱子既有确定的说法而门人依据它作为《集传》,那么‘春王正月’的疑惑就可以消除了。如果没有朱子的说法,那么防宁是什么人,而敢自己臆断呢?况且朱子对于其他经典,虽然有不暇顾及的,也未曾不深入表达他的意思。对于《尚书》托付给九峰蔡氏【沉】,对于《周易》完成于节斋蔡氏【渊】,对于《仪礼》完成于信斋杨氏【复】,而《春秋》则完成于临江张氏,这都是有意于重新审定,而他的门人继承他未完成的志向。现在既然有确定的说法,譬如荆棘堵塞道路,前人已经砍伐开辟,承担了非常艰难的部分,而后人却不扩大推广,而推辞那些稍微容易的部分,因为一己的嫌疑而废弃前人的功夫,这不是君子忠厚的心意。所以防宁生在朱子的故乡,读朱子的书,完全用朱子的意思来辨析众说的疑惑。这不是我的说法,也是子思子‘辨析不明不罢休’的说法。虽然如此,孔子对于《春秋》还说‘了解我、怪罪我’,朱子也因为解说经典而常常招致诽谤,防宁虽然愚笨,而考虑不到这一点吗?暂且编辑成书,藏在家中,不敢给人看,以等待后人。唉!朱子乐于行善而不自以为是,九泉之下可以复活,防宁应当在座前下拜请求指正。”
我既然作了这个考证,随即阅读庐陵李氏【亷】的《春秋防通》,引用新安陈氏【栎】“月数于周而改,春随正而易”的说法而跟随他,认为周朝从武王灭商的那一天就改月,而史官就记载为春,这就是商朝未曾记载为春,到周武王才开始改的。如果认为商朝未曾改,那么商朝时在正月上文又将如何记载?记载为春呢?还是记载为冬呢?我已经在前面辨析过了。两家的说法,足以破除学者的疑惑,可惜还有未尽消除的,大概也是因为嫌弃质疑事情而这样。况且又说:“根据胡氏的说法,那么周朝时和月都未曾改,四字是圣人的新意。”这样又认为周时、周月都依照夏时,而三代未曾改正朔。我也在前面辨析过了,这里不再赘述,而附在后面。
我既然叙述了这个编撰,而安南大夫来见,说近世巴州以斋阳氏【恪】有《春秋夏时考正》一编三十四
条,亟取观之。其説谓自《尧典》定时成嵗之后,四时十二月之序一定不移,虞、夏、商、周皆因之。春秋时皆夏正之时,月皆夏正之月,谓夏时冠周月之説非是,谓加「周」一字皆左氏之罪。又谓朱子尝曰:「改正朔者,改嵗首耳,月不可改也。」愚请擿其理不通而强为之説之大者言之。阳氏于孟子「七八月之间旱」章説曰:「按豳诗,五谷之中惟禾稲最晩,十月纳禾稼,十月获稲是也。七八月旱,申酉之月也。秋旱则苖槁,指禾稻而言也。」攷之朱子《诗集传》曰:「禾者,自田纳于▯者,谷连藁秸之緫名;禾之秀实而在野者曰稼。禾、麻、菽、粟、麦是为五谷,而禾特居其一;秫、稻、▯、粱之属皆禾,而稻亦特居其一。」自古逾淮以北中土之地,皆种五谷以备凶荒,而粟谷最多,稻特其间有者耳。惟南方水多寒少,则纯种稻,故《史记》以羮鱼饭稻为呉楚之俗。阳氏蜀人也,理宗三十九年为蜀举首。蜀居西南一隅,宋南渡后不通中原,理宗时蜀已丧乱,士皆流寓江南,故其所见皆江南风土也。孟子生邹县,所告者齐、梁之君,不可专以苗槁为指禾稲之最晚者而言也。且若以为谷邪?则豳风言「八月其获」,《月令》言「孟秋登谷」,今中原八月皆収禾而种麦,无所谓苖也,彼固不敢谓之谷也。若以为稲邪?则中原稻既絶少,而江南之稲自白露之降,苖不复长,亦无所谓浡然兴之之气象矣。此其理不通而强为之説之一也。阳氏于「嵗十一月徒杠成」章説曰:「以时令考之,戌、亥之月,寒未至于酷烈,犹可褰裳以渉;子、丑之月,冰壮水澌,寒冻极矣。当此之时,而以乗舆济人,则民必有病渉者,故孟子就冻极之时言之。」夫既自以为子月冻极,则此时仅成徒杠,而民有不病渉者乎?则其自相抵牾有不可从不若朱子从赵岐之説,合于《周语》「十月成梁」之为善,此又理不通而强为之説之二者也。阳氏又于此条引其父存斋之説,得之于朱子髙弟涪陵防氏【渊】亚夫者,以为朱子《孟子集注》成于淳熈四年,其时年四十有八,后知周改嵗首不改月为确论,尝欲改注《孟子》而其书已行于天下矣。是又不然。朱子尝自谓平生精力尽在《四书》,《中庸》第一章言一篇之体要,《论语》「为政以徳」章得于心而不失者,皆晩年始改定,而《大学》「诚意」一章直改至于絶笔而后已,其时朱子《四书》非不行于天下也。故谓朱子于诸经有未及改定者则可,谓朱子于《四书》有未及于改定,决不可也。以是观之,则朱子于《集注》知改月之为是,不可改而不改。彼谓欲改注而以其书已行于天下而不改之者,非深知朱子之学者也。夫改月之説为是,则其所谓改正朔只改嵗首而谓于月不可改者,意其必非朱子之言也。盖改正即改月,改朔已改月,愚已详辨于前矣。而时始于春终于冬,数始于一终于十,国之大政事、大号令、大朝防皆于改正朔之嵗首行之,以新天下之耳目,安有书为冬十一月而可以为一嵗之首者乎?以愚所述朱子之三説于是编之首者而揆之,故意其必非朱子之言也。若又随其所条而辨之,则「大雨震电」、「大雨雪」者,一月两大异也,今独以「大雨雪」为异,则「大雨震电」不必书矣。《春秋》谨严,书法不如是也。「冬十月雨雪」以为一月雪犹可也,「冬大雨雪」以为亥子丑三月皆大雪,则书「春宋灾」者为寅卯辰三月皆火灾乎?不如是之甚也。其书「无冰」,不于凿冰収冰、冰方壮盛之时,而谓于开冰攽冰之日,书法失本末重轻矣。《春秋》亦不如是也。其论「啓蛰而郊」,知有祈谷上帝之郊,而不考于圜丘祀天之郊也。其论「宋灾」、「陈灾」者,知有大火昬见于建辰之月,而不察大火有旦见于建丑之月也,其论冬孛于大辰,以为火已伏,而不知火虽伏而火之次故在也。四者之説,愚已详陈于前引《左传》矣。至于其以秋无麦苗为八月种麦之时无麦之苗,则冬无麦禾,亦以为无麦之禾,可乎?以日南至为非冬至之日至,则朱
译条,急忙拿来观看。他的说法认为,自从《尧典》确定历法、成就岁序之后,四季十二月的次序就固定不变,虞、夏、商、周都沿袭它。春秋时期都是夏历的正月,月份也都是夏历的月份,认为“夏时冠周月”的说法不对,认为加上“周”字都是左丘明的罪过。又说朱熹曾经说:“改正朔,只是改变岁首罢了,月份是不能改变的。”我请指出他那些道理不通却强行解释的主要论点来说明。
阳氏在解释孟子“七八月之间旱”一章时说:“查考《豳诗》,五谷之中只有禾稻最晚熟,‘十月纳禾稼’,‘十月获稻’就是证明。七八月旱,是申、酉之月。秋旱则禾苗枯槁,指的是禾稻而言。”查考朱熹《诗集传》说:“禾,是从田里收获运入仓廪的,是谷连秸秆的总称;禾的秀实而在田里的叫稼。禾、麻、菽、粟、麦是五谷,而禾只是其中之一;秫、稻、黍、粱之类都属于禾,而稻也只是其中之一。”自古以来,淮河以北的中土之地,都种植五谷以防备饥荒,而粟谷最多,稻只是其中有的而已。只有南方水多寒冷少,才专门种植稻,所以《史记》把煮鱼吃稻饭作为吴楚的风俗。阳氏是蜀地人,宋理宗三十九年考中蜀地举人第一名。蜀地位于西南一隅,南宋南渡后与中原不通,理宗时蜀地已经丧乱,士人都流寓江南,所以他所见到的都是江南的风土。孟子生在邹县,所告诫的是齐、梁的君主,不能专门把禾苗枯槁理解为指禾稻最晚熟而言。况且如果认为是谷呢?那么《豳风》说“八月其获”,《月令》说“孟秋登谷”,现在中原八月都收割禾种麦,没有什么禾苗,他本来也不敢称之为谷。如果认为是稻呢?那么中原的稻既极少,而江南的稻自从白露降下,禾苗就不再生长,也没有什么蓬勃兴起的气象了。这是道理不通而强行解释的第一点。
阳氏在解释“岁十一月徒杠成”一章时说:“以时令考察,戌、亥之月,寒冷还没有达到酷烈的程度,还可以提起衣裳涉水;子、丑之月,冰厚水冻,寒冷到了极点。在这个时候,如果用车辆渡人,那么百姓一定有涉水受苦的,所以孟子就寒冷极点的时候来说。”既然自己认为子月寒冷到了极点,那么这个时候仅仅修成徒杠,而百姓有不涉水受苦的吗?那么他自相矛盾,不可遵从,不如朱熹采纳赵岐的说法,符合《周语》“十月成梁”的说法好,这又是道理不通而强行解释的第二点。
阳氏又在这一条引用他父亲存斋的说法,是从朱熹的高弟涪陵方氏【渊】亚夫那里得到的,认为朱熹《孟子集注》成书于淳熙四年,那时朱熹四十八岁,后来知道周代改岁首不改月是确论,曾经想修改《孟子》的注释,而他的书已经在天下流行了。这又不对。朱熹曾经自称平生精力都用在《四书》上,《中庸》第一章讲一篇的体要,《论语》“为政以德”章讲得于心而不失的,都是晚年才改定的,而《大学》“诚意”一章一直改到绝笔才停止,那时朱熹的《四书》并非没有在天下流行。所以说朱熹对于诸经有来不及改定的可以,说朱熹对于《四书》有来不及改定的,绝对不可以。由此看来,那么朱熹在《集注》中知道改月是对的,不能改而不改。他说想修改注释但因为书已经在天下流行而不改的,不是深知朱熹学问的人。改月的说法是对的,那么他所说的改正朔只改岁首而说月份不能改的,意思那一定不是朱熹的话。因为改正就是改月,改朔已经改了月,我已经在前面详细辨析了。而时始于春终于冬,数始于一终于十,国家的大政事、大号令、大朝会都在改正朔的岁首施行,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哪有书为冬十一月而可以作为一岁之首的呢?根据我所述朱熹的三种说法放在这一篇的开头来衡量,所以意思那一定不是朱熹的话。
如果又随着他所列举的来辨析,那么“大雨震电”、“大雨雪”,是一个月两次大异象,现在只把“大雨雪”作为异象,那么“大雨震电”就不必记载了。《春秋》严谨,书法不是这样的。“冬十月雨雪”认为是一个月下雪还可以,“冬大雨雪”认为是亥子丑三个月都下大雪,那么记载“春宋灾”的是寅卯辰三个月都发生火灾吗?不像这样严重。它记载“无冰”,不在凿冰收冰、冰正壮盛的时候,而说在开冰颁冰的日子,书法失去了本末轻重了。《春秋》也不是这样的。他论述“启蛰而郊”,知道有祈谷上帝的郊祭,而不考察圜丘祀天的郊祭。他论述“宋灾”、“陈灾”,知道有大火星昏见于建辰之月,而不考察大火星有旦见于建丑之月,他论述冬孛于大辰,认为火已经伏藏,而不知道火虽然伏藏而火的位次还在。这四种说法,我已经在前面引用《左传》时详细陈述了。至于他把秋无麦苗作为八月种麦时无麦的苗,那么冬无麦禾,也认为是无麦的禾,可以吗?把日南至作为非冬至之日至,那么朱
子于《孟子集注》何以言千嵗之日至乎?以陨霜杀菽为菽之晩熟而在田,岂有禾稼皆収而八月可烹之物独至十月而犹在田者乎?以取麦取禾为非芟蹂,则后世隋人困陈亦用此防,盖临期不能尽得,故先时芟蹂之也。其引一日之子时,则説亦未当,只可以明日比明年,以旦比朔也。其引汲冢之书,则汲▯明为伪书,谤诬圣贤,坏伤名教。其引秦汉之史,则自秦而后不同三代,不可以为证也。其引董仲舒之防,则董子治《公羊》学,但言春者天之所为,未尝言《春秋》之春为夏正之春。又其引屈宋之辞,则屈宋楚人也,楚不难于僭周之王号,而难于改周之正朔乎?皆未足以为证。其余则大抵皆强为之説以求其通,而卒不通也,愚亦不悉辨也矣。又况朱子于《七月》之诗,明言周公述后稷、公刘之事,则后稷、公刘夏之臣子,用夏之正朔,昭然可知。今其所引以为朱子之言者乃如此,故愚意其必非朱子之言,不然则其中年以前方疑未定之时之説也。且其所引防氏之言,则亦祖于蔡氏改正朔不改月数之説耳。且蔡氏身为朱子门人,其父西山先生为朱子之老友,同居建阳一邑也,犹且未及闻朱子之定説而有不改月数之説,况于防氏亦蜀人寓江南,于朱子必非朝夕亲炙者,冝其亦未及闻而遽执未定之説以为确论也。昔当宋氏之世,朱子之学大行,固有一登其门即称朱氏弟子者,朱子于来者不拒也。而于党禁方兴之际,荅呉伯丰书有曰:「且得朝廷与某大开炉鞴,鼓扇一畨。」则亦有深意矣。噫!固矣哉,阳氏之説经也!若如其説,则书「冬十一月」于一嵗之首,以冬而先于春,以十一月先于正月。天道节而四时成,一年十二月先后之序,果如是乎?彼自以为以天道观圣经,其果然乎?愚见世之人多悦于名而不察其实也,非惟不足以考夏时之正,而愈以滋学者之疑,是以不得已辨其非,以附于后。若近代诸儒众説之不同者,愚固不暇辨,且不敢云。
译你对于《孟子集注》中为何说“千岁之日至”呢?因为陨霜杀菽是指菽晚熟而在田间,难道有禾稼都已收割,而八月可烹煮之物独至十月还在田间的情况吗?认为取麦取禾不是芟刈践踏,那么后世隋人围困陈国也采用此法,大概是因为临近期限不能尽得,所以事先芟刈践踏它们。他引用一日之子时,说法也不恰当,只能以明日比明年,以旦比朔。他引用汲冢之书,那么汲冢之书明显是伪书,诽谤诬蔑圣贤,败坏名教。他引用秦汉的历史,那么自秦以后不同于三代,不可以作为证据。他引用董仲舒的说法,那么董子治《公羊》学,只说春是天之所为,未曾说《春秋》之春是夏正之春。又他引用屈原宋玉的辞赋,那么屈宋是楚国人,楚国不难以僭越周的王号,却难以改变周的正朔吗?都不足以作为证据。其余的大致都是强为之说以求其通,而终究不通,我也不详细辨析了。况且朱子在《七月》这首诗中,明确说周公叙述后稷、公刘的事迹,那么后稷、公刘是夏的臣子,使用夏的正朔,显而易见。现在他所引以为朱子之言的却是这样,所以我推测这必定不是朱子的话,不然就是朱子中年以前怀疑未定时的说法。况且他所引用的防氏之言,也是祖述蔡氏改正朔不改月数的说法。况且蔡氏身为朱子门人,其父西山先生是朱子的老友,同在建阳一邑,尚且未能听到朱子的定说而有不改月数的说法,何况防氏也是蜀人寓居江南,对于朱子必定不是朝夕亲近受教的人,理应也未及听闻而遽执未定之说以为确论。过去在宋朝,朱子的学问大行,固然有一登其门就称朱氏弟子的,朱子对于来者不拒绝。而在党禁方兴之际,答复吴伯丰的信中有说:“且得朝廷与某大开炉鞴,鼓扇一番。”则也有深意了。唉!固执啊,阳氏之说经!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在一年之首书“冬十一月”,以冬先于春,以十一月先于正月。天道节制而四时形成,一年十二个月的先后顺序,果真如此吗?他自以为以天道观圣经,果真如此吗?我见世上的人多悦于名而不察其实,不仅不足以考证夏时的正朔,反而更加滋长学者的疑惑,所以不得已辨析其非,附在后面。至于近代诸儒众说不同的,我固然无暇辨析,且不敢说。
后世唐武后天授元年十一月朔日南至,改用周正,以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腊月,夏正月为一月,不改时月,亦未尝书十一月为嵗首。至肃宗又以子月为嵗首,以斗建纪月,行之仅一年而止耳,并附于此。
春秋春王正月考辨疑
译后世的唐武则天在天授元年十一月朔日冬至时,改用周历,以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腊月,夏历的正月改为一月,不改变季节和月份,也未曾将十一月书写为岁首。到了唐肃宗时,又再次以子月为岁首,用北斗斗柄指向来纪月,这种做法仅实行了一年就停止了,一并附记在这里。
春秋春王正月考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