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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周礼复古编》礼类一【周礼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周礼复古编》一卷,宋俞庭椿撰。庭椿,字夀翁,临川人。干通八年进士,官古田令。是书《宋志》作三卷,今本作一卷,标曰陈友仁编,盖友仁订正《周礼集説》而以此书附其后也。庭椿之説,谓五官所属皆六十,不得有羡,其羡者皆取以补冬官,凿空臆防,其谬妄殆不足辩。又谓天官世妇与春官世妇、夏官环人与秋官环人为一官复出,当省并之,其説似巧而其谬尤甚。二世妇与二环人,无论职掌各殊,即以序官考之,天官世妇为王之后宫,故与九嫔、八十一御女皆无官属;至于春官世妇,为王之宫官,故毎官卿一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六人,与天官世妇显异。郑注以漠之大长秋、詹事、中少府、太仆为证,其説本确,庭椿乃合而一之,是误以春官之世妇为妇人也。至于司马之环人,掌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秋官之环人,掌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若二环人是一官,何所属之中下士及史胥徒乃各不同如此耶?此好立异説者之适以自蔽也。然复古之説始于庭椿,厥后邱葵、吴澄皆袭其缪説,周礼者遂有冬官不亡之一派,分门别戸,辗转蔓延,其弊至明末而未已。故特存其书,着窜乱圣经之始,为学者之炯戒焉。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复古编
宋 俞庭椿 撰
六经厄秦,至汉稍稍得复,然而多出于儒者记诵传授之学,不能无譌误。既成篇袠,相传至今,世儒信其师承之或有所自也,无或疑议,遂使圣经之旧泯焉不可复见。《周礼》一书,皆周之旧典礼经,然方诸侯恶其害已而去班爵禄之籍,已有亡失之渐,况一燔于煨烬,而仅仅出于口传追记之余,安能尽复其故耶?伏生年过九十,口授《尚书》,自非孔壁所藏古文出而考证,则《舜典》与《尧典》孰分?《益稷》与《臯陶谟》奚别?《盘庚》不得而异篇,《康王之诰》不得而殊体,信以传信,未必不至于今日也。六经惟《诗》失其六,《书》逸其半。《周礼》司空之篇,有可得言者,反覆之经,质之于《书》,验之于《王制》,皆有可以是正焉者。而司空之篇,实杂出于五官之属,且因司空之复,而六官之譌误亦遂可以类考。将一一摘其要者议之,诚有犂然当于人心者,葢不啻寳玉大弓之得,而郓讙▯阴之归也。虽然,由汉迄今,世代逺邈,大儒硕学项背相望,而区区末学乃尔起义,是不得罪于名教者防希。呜呼!学者宁信汉儒而不复考之经耶?无宁观其说而公其是非,以旁证于圣人之言,而幸复于圣经之故耶?知我罪我,所弗敢知,此《复古编》之所为作也。
六官
上古帝王之建官也,法天地四时以为名,名举其官,官治其事,无有废旷不举之处,诚以名正而言顺,言顺而事成也。故黄帝氏以云纪,炎帝以火纪,共工以水纪,太皡氏以龙纪。少皡氏以凤鸟适至,因纪于鸟,曰祝鸠氏,司徒也;曰雎鸠氏,司马也;曰鸤鸠氏,司空也;曰爽鸠氏,司冦也。祝鸠,鹪鸠也,能孝,故司徒以教民;雎鸠,王雎也,鸷而有别,故司马主法制;鸤鸠,鴶鵴也,以其平均,故司空主平水土;爽鸠,鹰也,鸷,故司冦主治盗贼。此皆建官之本意。而自颛帝以来,始为民师而命以民事,于是六官之名立,六官之事治。舜命九官,而禹作司空,实平水土;契作司徒,敬敷五教;伯作秩宗,命典三礼;臯陶为士,惟明五刑;其余则皆有职。此虞舜稽古建官之目,夏商因之。至于四官者,居六官之四,而他五官,若虞、若工、若乐、若后稷、若纳言,皆不专属,而隶于六官之一者,葢周制也。周自成王归于丰,作《周官》,自三公三孤而下,六卿分职,各率其属。若冢宰则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则掌邦教,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周礼复古编》礼类一【周礼之属】
提要
【臣】等谨按:《周礼复古编》一卷,宋代俞庭椿撰写。庭椿,字寿翁,临川人。乾道八年进士,曾任古田县令。本书在《宋史·艺文志》中记载为三卷,现今版本为一卷,题署为陈友仁编订,大概是陈友仁订正《周礼集说》时,将本书附在其后。俞庭椿的学说认为,五官下属的员额都是六十人,不能有多余,那些多余的人员都用来补充冬官,这是凭空臆测,其荒谬错误几乎不值得辩驳。他又说天官的世妇与春官的世妇、夏官的环人与秋官的环人是同一官职重复出现,应当合并精简,这种说法看似巧妙,但错误尤其严重。两个世妇和两个环人,无论其职责各不相同,仅从序官篇来考察,天官的世妇是王的后宫人员,所以与九嫔、八十一御女一样都没有下属官员;至于春官的世妇,是王的宫官,所以每官有卿一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六人,与天官的世妇明显不同。郑玄的注以汉代的大长秋、詹事、中少府、太仆作为证据,其说法本来确切,俞庭椿却将它们合而为一,这是错误地把春官的世妇当作妇女了。至于司马的环人,掌管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二人;秋官的环人,掌管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如果两个环人是同一官职,为什么其下属的中下士以及史、胥、徒的数量如此不同呢?这是喜欢标新立异者恰好自取其蔽。然而复古的学说始于俞庭椿,后来邱葵、吴澄都沿袭他的错误学说,于是《周礼》学界就有了“冬官未亡”的一派,分门别类,辗转蔓延,其弊端直到明末仍未停止。所以特意保存此书,指明窜乱圣经的开端,作为学者的警戒。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复古编
宋 俞庭椿 撰
六经遭受秦朝焚书的灾难,到汉代才逐渐恢复,然而大多出自儒者记诵传授的学问,不能没有讹误。既然已经编成篇章,相传至今,世间的儒生相信其师承或许有所本源,没有人怀疑议论,于是使圣经的旧貌泯灭,再也无法见到。《周礼》一书,都是周代的旧典礼经,然而当诸侯厌恶它对自己有害而去除班爵禄的典籍时,已经有逐渐亡失的迹象,何况一经焚毁于灰烬之中,仅仅依靠口传追记的残余,怎么能完全恢复其原貌呢?伏生年过九十,口授《尚书》,如果不是孔壁所藏的古文《尚书》出土进行考证,那么《舜典》与《尧典》如何区分?《益稷》与《皋陶谟》如何辨别?《盘庚》不能分为不同的篇章,《康王之诰》不能有不同的文体,以信传信,未必不至于像今天这样混乱。六经中只有《诗经》丢失了六篇,《尚书》逸失了半数。《周礼》中司空这一篇,是有话可说的,反复推究其经文,以《尚书》为质证,以《王制》为验证,都有可以用来纠正的地方。而司空这一篇,实际上混杂出自五官的下属,并且因为司空的恢复,六官的讹误也就都可以类推考察。将要一一摘取要点来议论,确实有豁然开朗符合人心的地方,大概不亚于得到宝玉大弓,以及郓、讙、龟阴之地回归。虽然如此,从汉代到现在,时代久远,大儒硕学接连不断,而我这区区末学竟然提出这样的见解,是不触犯名教的人很少。唉!学者难道宁愿相信汉儒而不重新考察经典吗?不如观察其说法而公正地评判是非,以旁证圣人的言论,而侥幸恢复圣经的原貌呢?了解我或指责我,都不敢预料,这就是《复古编》写作的原因。
六官
上古帝王设立官职,效法天地四时来命名,名称举出官职,官职治理事务,没有废弃荒废不举行的地方,确实因为名正而言顺,言顺而事成。所以黄帝氏以云纪事,炎帝以火纪事,共工以水纪事,太皞氏以龙纪事。少皞氏因为凤鸟恰好到来,于是以鸟纪事,叫祝鸠氏,是司徒;叫雎鸠氏,是司马;叫鸤鸠氏,是司空;叫爽鸠氏,是司寇。祝鸠,即鹪鸠,能孝,所以司徒用来教化百姓;雎鸠,即王雎,凶猛而有别,所以司马主管法制;鸤鸠,即鴶鵴,因为它平均,所以司空主管平治水土;爽鸠,即鹰,凶猛,所以司寇主管惩治盗贼。这些都是设立官职的本意。而从颛顼帝以来,开始为民师而任命以民事,于是六官的名称确立,六官的事务治理。舜任命九官,而禹担任司空,实际上平治水土;契担任司徒,恭敬地敷布五教;伯担任秩宗,任命掌管三礼;皋陶担任士,只严明五刑;其余则都有职责。这是虞舜考察古制设立官职的名目,夏商沿袭它。至于四官,居于六官的四位,而其他五官,如虞、如工、如乐、如后稷、如纳言,都不专属,而隶属于六官之一的,大概是周代的制度。周自成王回到丰邑,作《周官》,自三公三孤以下,六卿分职,各自率领其下属。如冢宰则掌管邦国治理,统率百官,均衡四海;司徒则掌管邦国教化,
敷五典,扰兆民;宗伯则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则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冦则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则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此《周礼》六官之大凡,即是以考,则其所隶可得而推矣。秦燔《诗》《书》,《礼》经尤被其毒。汉兴,传《礼》者有鲁高堂生。鲁徐生,徐生独善为颂,不能通经,传子至孙,皆以颂为礼官大夫。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东海人孟卿事奋,以授后仓。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梁又有戴徳、戴圣等学,于是《礼》有《大戴》、《小戴》。汉兴,礼学于亡逸者仅仅如此,而今《周礼》所传授尚未闻其端。班固曰:「孔子缀周之礼。」此礼所以必取于周以为经者也。《艺文志》曰:「《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注言王莽时刘歆置博士。顔师古曰:「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至后汉时,河南缑氏杜子春之徒稍相讲授。然今六官大抵皆紊乱统纪,非先秦之旧。若制国用,冢宰之职也,而后世杂之司徒;度地居民,兴事任力,司空之事也,而后世杂之司徒。此葢明白易见,可以考证者。习其读而安之,亦以其传譌之久故也。司徒氏掌教者也,而财赋则兼之,土地之事则隶之,无亦以其为地官,故凡土地之事悉以属焉?而财货出于土地者也,亦从而属之。名与事违,官与职戾,书得于传流之久,事习于譌舛之余。习者不察,而事益以乖。国用制于冢宰,邦土掌于司空,皆有明证不诬,而后世实淆乱其制,甚矣,传譌之移人也!质之以经,将有所是正焉。官正,而《司空》之篇可得而复,其所谓丘夷而渊实者耶?
译敷布五常之教,安抚亿万百姓;宗伯掌管国家礼仪,治理神灵与人事,调和上下关系;司马掌管国家政务,统领六军,平定邦国;司寇掌管国家禁令,查究奸邪,刑罚暴乱;司空掌管国家土地,安置四种民众,适时利用地利。这是《周礼》六官的大致情况,以此作为考察依据,那么它们所隶属的关系就可以推知了。秦朝焚烧《诗》《书》,《礼》经尤其遭受其毒害。汉朝兴起,传授《礼》的有鲁地的高堂生。鲁地的徐生,徐生只擅长颂赞,不能通晓经义,传至儿子再到孙子,都凭借颂赞担任礼官大夫。瑕丘的萧奋凭借《礼》学做到淮阳太守。东海人孟卿师从萧奋,并将学问传授给后仓。后仓解说《礼》数万言,称为《后氏曲台记》。梁地又有戴德、戴圣等人的学问,于是《礼》有了《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汉朝兴起,礼学在散失后仅存如此,而现今《周礼》的传授还未曾听闻其端倪。班固说:“孔子编纂周代的礼制。”这就是礼制必定取法周代作为经典的原因。《汉书·艺文志》说:“《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注解说王莽时刘歆设立博士。颜师古说:“缺失了冬官,用《考工记》来充数。”到了东汉时期,河南缑氏杜子春等人逐渐互相讲授。然而现今六官大体都紊乱了纲纪,不是先秦的旧制。比如制定国家用度,是冢宰的职责,而后世却混杂在司徒的职权中;测量土地安置居民,兴办事务任用民力,是司空的事情,而后世却混杂在司徒的职权中。这大概是明白易见,可以考证的。人们习惯其诵读并安于现状,也是因为传写讹误时间长久的缘故。司徒是掌管教育的,却兼管财赋,土地事务也隶属于他,难道是因为他是地官,所以凡是土地事务都归属于他吗?而财货出自土地,也因而归属于他。名称与事务相违背,官职与职责相冲突,书籍在流传日久中获得,事务在讹误错乱之余习以为常。习以为常的人不加考察,事务就更加背离。国家用度由冢宰制定,国家土地由司空掌管,都有明确的证据不容置疑,而后世实际上淆乱了这一制度,传写讹误改变人心真是厉害啊!用经典来质询,将有所匡正。官职端正,那么《司空》这一篇就可以恢复,这大概就是所谓填平山丘而充实深渊吧?
冢宰
冢宰为六卿之长,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者,其凡也。治者,无不该也。国之务聴焉,而六官之所掌皆属。若六典、八法、八则、八柄,皆所以统百官也;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皆所以治财赋、均四海也。国之治无此为大者,冢宰实总之。故其属曰小宰、曰宰夫者,以治官府;曰大府、曰玉府、曰内府、曰外府、曰职内、曰职嵗、职币者,以治财赋。至于宫禁及阍寺之事,膳饔、医药之繁,亦兼掌之。或以为冢宰非所当治,是不然。葢饮食服御,皆王之朝夕从事焉者,使供之非其正,用之非其宜,则甚不可,故必以六官之长掌之,重其事也。大要正百官、制财用者,实佐王治邦国之纲目。故《王制》言冢宰之职,不过曰制国用,而言制国用之详,如曰必于嵗之杪,又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其说甚详,则冢宰主于治财赋何疑?专以司徒为治财赋之官,失古者设官之本意,请遂论之。
司徒
舜命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寛。」孟子亦曰:「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王制》曰:「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徳,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徳以同俗。」穆王命君牙为司徒,亦曰:「▯敷五典,式和民则。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周官》曰:「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若是者悉矣,未闻以司徒治财赋、任土地者也。古者重于教民,凡所以维持之甚详,而所以训导之甚至,然后民知有君臣,知有父子,知有兄弟、夫妇、朋友,相事、相使、相安、相养、相爱,而无争悖之风,趋仁而迁义,尊君而亲上,熈熈然日入于太和之域而不自知者,以有司徒之教存也。今司徒之属,如卿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与夫师氏、保氏、司谏、司救、调人等官,无非古者教民之良法美意,是故不当以司徒治财赋。今其为财赋之官者,不过泉府、司市、质人、防人、胥师之属耳。葢教民之为善者,莫切于财利相交之际,是必有以禁其非而导之义者,故司徒兼焉,非以司徒治财赋也。后世惑于泉府、司市之属在司徒,遂以司徒为财赋之任;又以其为地官也,宜掌土地之事,遂以司空之属附益之。司徒之教职,乃遂为不切不急之务,而专于财赋、土地之为职。斯民于是始无有导之于道徳性命之理,而易与为非矣。然则司徒之职,其可以不讲其所掌之本务乎?
宗伯
昔者圣人之治天下也,必修礼明乐以导之。其条章节目、器用度数,莫不有法,故设官以掌其事。舜之命官,典礼与乐各惟其人。至周官定制,以六官为之长,而率其属,于是有不能尽该而别分者,遂兼命焉。宗伯掌礼,而司乐实隶之。夫乐之兼隶,固也;而鼓人、舞师今系之司徒,何耶?岂以司徒之教民必以礼乐故耶?今司乐、乐师、大胥、大师之属,何为而不属?之以周之设官,固不专属,自有互相为用者,不必泥其制。然若是,则周之设官,其序固无统纪,其官固无定属,亦何取乎分职之义欤?夫钟师、磬师、笙师、镈师之与鼓人,无异也;韎师、籥师之与舞师,无异也。何鼓人、舞师独宜于司徒,而他莫属焉?无乃二者之属于司徒者,传譌之验欤?不特此也,司仪之于司冦,何所附丽?大行人、小行人,皆所以掌賔客之礼,与行夫、掌客、掌讶、掌交,皆非于刑罚盗贼之事有相闗焉者,而今皆为司冦之属,是则有不必辨而可知其非者,决矣。由汉以来,惑于传授,未有尝置疑于其间者,是可叹也。于是槩见其凡,而其详则别言之于后。
司马
国有六职,大司马掌邦政,统六师以佐王平邦国。四时教民以军旅坐作进退之事,寓之于搜田,于是有九伐之法以正诸侯之不正。若环人、司右、虎贲、旅贲之属以治军旅,趣马、圉师、校人之属以修马政,司兵、司甲之属以除戎器,皆司马主兵之类也。而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形方
译冢宰
冢宰是六卿的首领,所谓掌管国家治理、统领百官、均衡天下的人,这是他的总纲。治理,意味着无所不包。国家的事务都听从他,而六官所掌管的事务也都归属于他。像六典、八法、八则、八柄,都是用来统领百官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都是用来治理财赋、均衡天下的。国家的治理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冢宰实际上总领这一切。所以他的属官有小宰、宰夫,用来治理官府;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职内、职岁、职币,用来治理财赋。至于宫禁以及守门、寺人等事务,膳食、医药等繁杂事务,也一并掌管。有人认为这些不是冢宰应当治理的,这是不对的。因为饮食服御,都是君王朝夕从事的事情,如果供给的不是正道,使用的不是适宜,那就非常不可取,所以必须由六官之长来掌管,这是重视这件事。大抵上,端正百官、节制财用,实际上是辅佐君王治理国家的纲目。所以《王制》中说到冢宰的职责,不过是说节制国家用度,而说到节制国家用度的详情,比如一定要在年终,又说以三十年的通用来节制国家用度,量入为出,其说法非常详细,那么冢宰主管治理财赋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专门把司徒当作治理财赋的官员,失去了古人设置官职的本意,请允许我接着论述。
司徒
舜命令契说:“你担任司徒,恭敬地广泛推行五种教化,在于宽厚。”孟子也说:“让契担任司徒,用伦理教导百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王制》说:“司徒修明六礼来节制百姓的天性,彰明七教来兴起百姓的德行,整齐八政来防止淫乱,统一道德来同化风俗。”周穆王任命君牙为司徒,也说:“广泛推行五典,协和百姓的法则。你自身能够端正,就没有人敢不端正;民心如果不中正,就依靠你的中正。”《周官》说:“司徒掌管国家教化,推行五典,安抚亿万百姓。”像这样详尽的记载,从未听说让司徒治理财赋、管理土地的。古人重视教化百姓,所有用来维持教化的措施非常详细,用来训导百姓的措施非常周到,然后百姓才知道有君臣,知道有父子,知道有兄弟、夫妇、朋友,互相侍奉、互相驱使、互相安定、互相供养、互相爱护,而没有争讼悖逆的风气,趋向仁爱而迁就道义,尊崇君王而亲近上级,和乐地一天天进入太和的境界而不自知,这是因为有司徒的教化存在。现在司徒的属官,如卿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以及师氏、保氏、司谏、司救、调人等官员,无不是古人教化百姓的良法美意,因此不应当让司徒治理财赋。现在那些作为财赋官员的,不过是泉府、司市、质人、防人、胥师之类罢了。大抵上,教化百姓向善,没有比在财利相交之际更切要的了,这必然要有禁止非义而引导以义的措施,所以司徒兼管这些,并不是让司徒治理财赋。后世被泉府、司市等属于司徒所迷惑,于是把司徒当作财赋的职任;又因为司徒是地官,适宜掌管土地事务,于是把司空的属官附加上去。司徒的教化职责,于是就成了不切要、不紧急的事务,而专门以财赋、土地作为职任。百姓于是开始没有人引导他们走向道德性命的道理,而容易为非作歹了。那么司徒的职责,难道可以不讲求他所掌管的本务吗?
宗伯
从前圣人治理天下,一定修明礼乐来引导百姓。其条章节目、器用度数,没有不有法度的,所以设置官员来掌管这些事务。舜任命官员时,典礼和音乐各得其人。到了周官制定制度,以六官作为长官,率领他们的属官,于是有不能全部涵盖而另外分开的,就兼命官员掌管。宗伯掌管礼仪,而司乐实际上隶属于他。音乐兼属宗伯,本来是这样;而鼓人、舞师现在隶属于司徒,为什么呢?难道因为司徒教化百姓一定以礼乐吗?现在司乐、乐师、大胥、大师等属官,为什么不隶属于司徒呢?以周朝的设官,本来不专属,自有互相为用的,不必拘泥于制度。然而如果这样,那么周朝的设官,其次序本来没有统纪,其官员本来没有固定的隶属,又有什么可取于分职的意义呢?钟师、磬师、笙师、镈师与鼓人,没有不同;韎师、籥师与舞师,没有不同。为什么唯独鼓人、舞师适宜隶属于司徒,而其他都不隶属呢?恐怕这两者隶属于司徒,是传写错误的证据吧?不止这些,司仪对于司寇,依附在哪里?大行人、小行人,都是用来掌管宾客礼仪的,与行夫、掌客、掌讶、掌交,都与刑罚盗贼之事没有相关联,而现在都作为司寇的属官,这是有不必辩驳就知道其错误的,可以决断了。从汉朝以来,被传授所迷惑,没有曾经在其中置疑的,这是可叹的。于是概略地看到其大凡,而其详情则在后面另外论述。
司马
国家有六种职事,大司马掌管国家政事,统领六军来辅佐君王平定邦国。四季教导百姓军旅坐作进退的事务,寄托在搜田之中,于是有九伐之法来纠正诸侯的不正。像环人、司右、虎贲、旅贲等属官来治理军旅,趣马、圉师、校人等属官来修明马政,司兵、司甲等属官来整治兵器,都是司马主管军事之类。而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形方
氏与夫川师、邍师之属,胡为而在其列也?说者以谓司马掌建邦国之九法,是宜属。曰:不然。六官之职,固有互相参掌者,而其大纲则一定而不易。司马之九法,特兼言九法之大凡,而事之所掌则各从其属。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此邦土之任,司空氏之职也。后汉大司空上舆地图,此其遗制尚有存者。夫辨其国都、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以周知其利害,葢司空以是居民,以是时其地利,以是使中国夷蛮各有安居、和味、异宜、利用、备器,如《王制》言中国戎夷五方之民之类也。司马胡为而职之?若职方以土地之事而班之于司马,则六官不必分职,而司空不必设矣。舜命禹以司空,使平水土,其举职任事,无大于任土作贡之功。今《禹贡》一书,葢司空职事书也。周之职方实所取法则,职方之为司空属,复何疑者?书出于亡逸,汉儒传授而信,遂安其习以至于今。司空之篇阙焉,然则非司空之篇亡,人实亡之也。呜呼!亦知夫职方之不当属司马也,而后司空之篇可得而复矣。释「职方氏掌天下之图」者曰:「如今司空舆地图。」吁!盍亦反而思之?
译职方氏与川师、邍师这类官职,为什么会被列在司马的属官之中呢?解释的人说,因为司马掌管建立国家的九种大法,所以这些官职理应归属司马。我说:不是这样。六官的职责,固然有互相参预掌管的情况,但其大纲则是确定不变而不可更改的。司马的九法,只是兼说九法的大概,而具体事务的掌管则各自归属于相应的部门。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管天下的土地,这是管理国土的职责,属于司空氏的职权。东汉大司空上报舆地图,这就是遗留的制度尚存证明。辨别各国都城、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口及其财物用度、九种谷物、六种牲畜的数量,以全面知晓其中的利害,这大概是司空以此来安置居民,以此来适时利用地利,以此来使中原与夷蛮各自安居、饮食调和、因地制宜、物尽其用、器具完备,就像《王制》中所说的中国戎夷五方之民那样。司马为什么要掌管这些呢?如果职方因为土地事务而被划归司马,那么六官就不必分设职责,司空也就没有必要设置了。舜任命禹为司空,让他治理水土,他举职任事,没有比根据土地状况制定贡赋更大的功劳了。如今《禹贡》一书,大概是司空的职事书。周代的职方氏实际上就是效法《禹贡》的,职方氏作为司空的属官,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书籍散佚,汉代儒生传授并相信这种说法,于是安于这种习惯直到今天。司空的篇章缺失了,然而并不是司空的篇章亡佚了,而是人们让它亡佚了。唉!只有知道职方氏不应当归属司马,然后司空的篇章才有可能恢复。解释“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的人说:“就像如今司空掌管舆地图。”唉!为什么不反过来思考一下呢?
司冦
六官之各有其职,质之于《书》,稽之于《王制》,考之于冢宰、小宰六典、六属、六职之目,井然而不紊。今《周礼》所存六官,往往多杂治而不专一,岂圣人设官固若是其无统欤?愚请以大司冦、小司冦之职,验杂治者之非圣经之旧也。今观大司冦之一篇,自掌邦之三典而下,凡十有三章,无非刑狱之条,未尝有一语杂及它职事者,小司冦亦然。然则圣人设官,固专一不杂如此。若司徒之治财赋、任土事,司马之兼职方,非圣经之旧也。至于司仪、行人之非,不待辨而白矣。
司空
司空》之篇为逸书,汉人以《考工记》附益之,相传之久,习以为然,虽有钜儒硕学,不复致思研虑,后世遂以考工之事为六官之一,司空所掌日渐譌误,并与其官废。葢尝防绎是书,伏而读之,司空之篇实未尝尽亡也。六官之属诚有颠错杂乱而未尽正者,编次而辨正之,庶几西周之盛可寻,而六官之掌各得其所。复其旧而摘其譌,使万世恨遗逸而不可考者,一旦稍复其故,则亦于圣经万一有补焉。司空,古官也。舜以水土命禹,而共工则咨垂,然则司空之官实重,而百工之事无与焉。《周官》之书曰:「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大宰之职,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小宰之六职,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礼经《王制》则尤详焉,曰:「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时四时,量地逺近,兴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又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凡此皆着见于经,粲然可据者也。后人徒以司徒之为地官,土地之事地官之类也,故司空之属皆汨乎其中。葢自大司徒之职已皆譌误,大半皆司空事也。呜呼!以司徒地官而宜任土地之事,则天官所掌亦皆天象星辰之职,如羲和之类矣。然则司空之篇,其不亡矣夫!
五官之属不宜有羡
周建官三百六十,未闻有溢员也。小宰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皆曰「其属六十」,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则六十之外皆羡矣。《周礼》得于秦火之后,官宜少不宜羡。今五官之羡者四十有二,而其六十员之中,又未必尽其官属,乃司空之属俱亡。今取其羡与其不宜属者而考之,葢司空之篇可得而考焉。今天官之羡者九,地官之羡者十有六,春官之羡者九,夏官之羡者九,秋官之羡者五,从其羡而求之,冬官皆不亡矣。考之于事而可证,验之于数而可数,学者习其读而未之思焉。不然,则五官之羡也,何说?
司空役民
古之王者,重于使民,必有官以专其事,葢重之也。而力役今皆隶于司徒,如地职、地守、地贡、地征之类是也。凡此者皆譌误,何以言之?《王制》言:「司空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又曰:「无旷土,无防民。」此力役、地征与夫任民者之职也。然则经何以言之?曰:「质之经而可知也。」《乡师》之职曰:「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攷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由是观之,则司空之掌役事有明证矣。又《司冦》之职亦曰:「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则司空之役民非臆说也。复稽之以《王制》,是益无可疑者。而今习焉以司徒掌土地之事,凡地职、地守、地征、地贡,皆遂以其为司徒职也。傍考之经,愚得以为据依焉。然则凡力役、地征,一皆归之于司空,然后可以复经之旧。
九职
天官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枲,八曰臣妾聚敛疏材,九曰间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此虽载在天官,其实则司空事也。任者,事也,所以任
译司寇
六官各自有其职掌,这在《尚书》中可以查证,在《王制》中可以考察,在冢宰、小宰的六典、六属、六职的名目中也可以考证,条理清晰而不混乱。如今《周礼》所记载的六官,往往多混杂治理而不专一,难道圣人设置官职本来就是这样没有统属的吗?我请求以大司寇、小司寇的职掌,来验证那些混杂治理的说法并非圣经的旧制。现在看大司寇这一篇,从掌管国家的三典以下,共十三章,无非都是刑狱的条令,未曾有一句话混杂涉及其他职事,小司寇也是如此。那么圣人设置官职,本来就是这样专一而不混杂的。至于司徒治理财赋、负责土地事务,司马兼任方域事务,这些都不是圣经的旧制。至于司仪、行人职掌的错误,不待辩驳就显而易见了。
司空
《司空》这一篇是散佚的书,汉代人在《考工记》中附加补充,相传已久,习以为常,即使是有大学问的大儒,也不再深思探究,后世于是将考工的事务作为六官之一,司空所掌管的事务日渐讹误,连同其官职也被废除。我曾经推演梳理这本书,伏案阅读,发现《司空》这一篇实际上并没有完全亡失。六官的属官确实有颠倒错乱而没有完全纠正的,如果编排次序并辨正它们,或许西周兴盛的局面可以追寻,而六官的职掌各得其所。恢复其旧制并摘除其讹误,使万世遗憾散佚而不可考证的,一旦稍微恢复其原貌,那么对于圣经也有一点补益。司空是古代的官职。舜以水土之事任命禹,而共工则咨询垂,那么司空的官职确实重要,而与百工的事务无关。《周官》这本书说:“掌管国家土地,安置四种民众,适时利用地利。”大宰的职掌,第六条是事典,用来富饶邦国,任用百官,养育万民。小宰的六职,第六条是事职,用来富饶邦国,养育万民,滋生万物。礼经《王制》则更加详细,说:“司空执持法度衡量土地,安置民众于山川沼泽,顺应四季,衡量土地远近,兴办事务任用民力。凡是役使民众,让老年人做力所能及的事,给壮年人吃壮年人的食物。凡是安置民众,必须依据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制度不同,生活在其间的人风俗也不同。”又说:“凡是安置民众,衡量土地来制定城邑,度量土地来安置民众,土地、城邑、民众必须三者相协调。没有荒废的土地,没有游荡的民众,饮食有节制,事务按时令进行,民众都安居乐业,乐于做事并努力建功,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然后兴办学校。”凡此种种都明确记载在经书中,清晰可见可以作为依据。后人仅仅因为司徒属于地官,土地事务属于地官一类,所以司空所属的事务都混入其中。大概从大司徒的职掌开始就已经讹误,大半都是司空的事务。唉!如果因为司徒是地官就适宜掌管土地事务,那么天官所掌管的也都应该是天象星辰的职掌,像羲和之类了。那么《司空》这一篇,难道没有亡失吗!
五官的属官不应有多余
周朝建立官职三百六十,没有听说有多余的人员。小宰以官府的六属举荐国家治理,都说“其属六十”,大事则跟随长官,小事则专门通达,那么六十之外都是多余的了。《周礼》得自秦火之后,官职宜少不宜多余。如今五官中多余的有四十二人,而那六十员之中,又未必尽其官属,于是司空所属都亡失了。现在取其多余的和不应隶属的来考证,大概《司空》这一篇可以考证出来。如今天官多余的有九人,地官多余的有十六人,春官多余的有九人,夏官多余的有九人,秋官多余的有五人,顺着这些多余的去寻求,冬官都没有亡失了。考证于事务可以证明,验证于数目可以计算,学者习惯于阅读而没有思考。不然的话,五官多余,怎么说得通呢?
司空役使民众
古代的王者,重视役使民众,一定有官职专门负责此事,大概是重视的缘故。而力役如今都隶属于司徒,如地职、地守、地贡、地征之类就是。凡此种种都是讹误,为什么这样说呢?《王制》说:“司空凡役使民众,让老年人做力所能及的事,给壮年人吃壮年人的食物。”又说:“没有荒废的土地,没有游荡的民众。”这是力役、地征以及任用民众的职掌。那么经书为什么这样说呢?回答说:“对照经书就可以知道了。”《乡师》的职掌说:“大役则率领民夫到达,治理其政令;役事结束后,则接受州里的役事记录,来考核司空的法令,以迎接其役事。”由此看来,那么司空掌管役事有明确的证据了。又《司寇》的职掌也说:“凡万民中有罪过而未触犯法律但危害州里的,戴上桎梏坐在嘉石上,在司空那里服役。”那么司空役使民众不是凭空臆测。再考证《王制》,这更加无可怀疑了。而如今习惯于认为司徒掌管土地事务,凡地职、地守、地征、地贡,都于是认为它们是司徒的职掌。旁证经书,我得以作为依据。那么凡力役、地征,一概归之于司空,然后才可以恢复经书的旧制。
九职
天官以九职任用万民:一是三农生产九种谷物,二是园圃培育草木,三是虞衡制作山泽的材用,四是薮牧繁育鸟兽,五是百工整治转化八种材料,六是商贾充实流通货物,七是嫔妇化治丝麻,八是臣妾聚集收敛疏材,九是间民没有固定职事转移执事。这虽然记载在天官,其实则是司空的事务。任,就是事,所以任
其力也。曰农、曰圃、曰虞、曰薮、曰工、曰商、曰嫔、曰臣妾、曰间民,九者,民之各有其职者也。《王制》所谓「使民兴事任力,无旷土,无防民,食节事时,乐事劝功」者,此皆其凡也。天官无所不当问,故兼治之,惟司空实掌之。惟其掌之也,然后各得其所而无失职之民,则农之生九谷,圃之毓草木,虞之作山泽之材,薮之养蕃鸟兽,工之饬化八材,商之阜通货贿,嫔之化治丝枲,与夫臣妾之疏材、间民之执事,皆具于司空之职。后人以《考工》附之者,其源流葢起于是。是则百工者,特司空九职之一,而以该冬官之所掌,可见其非是矣。后之欲考司空之职者,当以天官九职为据。
译这是他们的劳力。所谓农、圃、虞、薮、工、商、嫔、臣妾、间民,这九类人,是百姓各自拥有其职责的。《王制》中所说的“让百姓兴办事务、承担劳力,没有荒废的土地,没有阻挠百姓的行为,饮食有节制、事务合时令,乐于做事、勉励功效”,这些大都是其总纲。天官没有不应当过问的事,所以兼管这些事务,但只有司空是实际掌管者。正因为由他掌管,然后各类人才能各得其所而没有失职的百姓,那么农人生产九种谷物,园圃培育草木,虞官开发山泽的材用,薮官繁育鸟兽,工匠整治转化八种材料,商人充实流通货物,嫔妇教化治理丝麻,以及臣妾梳理材料、间民从事杂役,都具备在司空的职责之中。后人将《考工记》附属于此,其渊源大概就起于此。由此可见,百工只是司空九职中的一项,却用来概括冬官所掌管的全部内容,可见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后世想要考察司空职责的人,应当以天官九职为依据。
世妇
天官、春官皆有世妇。或曰:「职异,嫌同名。」曰:「不然。」考其所掌,则在天官者曰「帅女宫而濯溉为齍盛」,及祭之日,涖陈女宫之具;在春官者,则曰「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则其所掌皆女宫祭祀之事也。同所掌而同所名,一在天官,一在春官,将何以为别也?若行人而别之以大小,若司马而异之以都家,如此类者,是则有别矣。今世妇同所掌而无异事,同其名而无异别,葢有以知其重复之为譌也。何也?在天官甚略,在春官者则详。在天官者曰「掌祭祀、賔客之事,帅女宫而濯溉为齍盛」,而賔客之掌则阙焉。至春官之世妇乃曰「大賔客而飨食亦如之」,葢与前文相应,传者譌离而为二耳。取而比之,若合符节。呜呼!知世妇复出之为譌也,而后足以知六官之属,其颠倒误乱者多,良可信也。
环人
两环,人亦离而二之者也。司马之环人掌致师,司冦之环人掌送逆邦国之通賔客,二者异职。今以为离而二之,何也?曰:「三百六十官,不宜有重名而复出者。环之字同也,释于司马者曰:『环,犹却也。』释于司冦者曰:『环,犹围也。』环一也,而在彼者彼义,在此者此义,何所据而云也?在司马者,有师旅之事,则附之以却之名;在司冦者,有令环之之语,则因之以围之说,皆惑也。」按《簭人》「九曰巫环」,巫簭者也,以簭环知吉凶也。《孟子》:「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环居九筮之一,葢筮之名也。故曰:「辨九簭之名。」释九簭者曰:「簭环,簭致师也。」此葢本于司马之环人而言,不然也。环自簭名之一耳,故《孟子》曰:「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今人释《孟子》者,未有得其说者也,则曰:「围而攻之。」夫围而攻之,遽曰得天时,絶无意义,孟子此章不可得通。葢环者,筮而用之军师之名也。环而攻之者,筮而行也。攻之则筮吉,故曰:「必有得天时者矣。」故环人掌致师,致师者,贾勇而致敌,非得吉卜不可也。曰:「察军慝,环四方之故【释者曰:「却其以事谋来侵伐者。」若如注释,即「环四方之故」一语絶不可解,葢筮其故云尔】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军旅,降围邑」,皆筮而知其吉凶,以决疑然后行也。至于司冦之环人曰:「掌送逆邦国之通賔客,以路节达诸四方。舍则授馆,令聚▯。有任器,则令环之。凡门闗无防,送逆及疆。」古者邦国之賔客在国,葢有叵测者。楚人之衷甲,荀息之假道,若此之类,诚非小故也。使不有以占其吉凶而为之备,则非古人备具不虞之意,故聚▯令环,皆以警备之也。然则其于司马之环人之职,非有异矣。且司马之环人曰:「察军慝」,曰:「搏谍贼」,此其施之军兴之日;而聚▯令环,以警賔客之在国,则其无事而不忘备也。或曰:「古」之圣人其设官分职,而屑屑于卜筮以信其吉凶,非圣人之事也。曰:「不然。《洪范》九畴,次七曰明用稽疑,立之人而命之卜筮。凡卜筮,必其▯从、筮从,而卿士、庶民次之。至于▯筮共违于人,则静吉而作凶。孰谓圣人而不屑于卜筮耶?军旅、賔客之事,其可忽诸?」故以两环人之职合而观之,葢一事耳。司马之环人,至降围邑而止,葢未成章也。以司冦之环人足之,章始成。况释环以二义,前曰却,后曰围,勉强而不可通。以环为却,曰「却四方之故」,可乎?以环为围,曰「賔客有任器则令围之」,可乎?賔客未有它故而遽围之,亦非所以待賔客之礼矣。故两环人当合而为一官,然后可。呜呼!欲正周官之譌者,当以是观之。
天官之属
大宰、小宰、宰夫、宫正、宫伯、膳夫、庖人、内饔、外饔、亨人、甸师、兽人、▯人、鼈人、腊人、医师、食医、疾医、▯医、兽医、酒正、酒人、浆人、凌人、笾人、醢人、醯人、盐人、羃人、宫人、掌舍、幕人、掌次、玉府、大府、内府、外府、司防、司书、职内、职嵗、职
译世妇
天官和春官都设有世妇一职。有人质疑说:“职责不同,却名字相同,这令人怀疑。”回答说:“并非如此。”考察它们所掌管的事务,天官中的世妇是“率领女宫洗涤洁净,准备祭品”,到了祭祀那天,监督陈列女宫所用的器具;春官中的世妇,则是“掌管女宫的宿戒事宜,到了祭祀时,清点她们的器具”,可见她们所掌管的都是女宫祭祀相关的事务。既然掌管的事务相同,名称也相同,一个在天官,一个在春官,将如何区分呢?如果像行人那样区分大小,像司马那样区分都家,像这类情况,确实是有区别的。如今世妇掌管的事务相同而没有差异,名称相同而没有区别,大概可以知道这是重复记载的错误。为什么呢?天官中的记载很简略,春官中的记载则详细。天官中说“掌管祭祀、宾客的事务,率领女宫洗涤洁净,准备祭品”,但关于宾客事务的记载却缺失了。到了春官的世妇才说“有大宾客的飨食也如同祭祀一样”,这与前文相呼应,大概是传抄者错误地将原本连贯的内容分离成了两部分。把它们拿来对比,就像符节吻合一样。唉!知道了世妇重复出现是错误,之后才足以知道六官所属的官职中,颠倒错乱的情况很多,这确实是可以相信的。
环人
两个环人,也是被分离成两个官职的。司马的环人掌管致师(挑战敌军),司寇的环人掌管送迎邦国往来的宾客,两者职责不同。如今认为它们被分离成两个官职,为什么呢?回答说:“三百六十个官职,不应该有重名而重复出现的。‘环’这个字相同,解释司马环人的说:‘环,就是退却的意思。’解释司寇环人的说:‘环,就是包围的意思。’‘环’是一个字,在那里有那里的含义,在这里有这里的含义,依据什么这样说呢?在司马那里,有军队征战的事务,就附会了退却的含义;在司寇那里,有‘令环之’的话,就因循了包围的说法,这都是迷惑。”查考《筮人》篇,“九曰巫环”,是进行筮占的,通过筮环来知晓吉凶。《孟子》说:“三里的小城,七里的外郭,包围攻打它却没能取胜。那包围攻打它,必定是得到了天时的。”环是九种筮占之一,大概是筮占的名称。所以说:“辨别九种筮占的名称。”解释九种筮占的说:“筮环,是筮占致师。”这大概是依据司马的环人而言的,其实不然。环只是筮占名称之一,所以《孟子》说:“环而攻之,必定是得到了天时的。”如今解释《孟子》的人,没有谁能说通这个道理,就说:“包围攻打它。”包围攻打它,就说必定得到了天时,完全没有意义,孟子这一章就无法讲通。大概“环”是筮占后用于军师行动的名称。环而攻之,是指筮占后行动。攻打它则筮占吉利,所以说:“必定是得到了天时的。”所以环人掌管致师,致师,是鼓起勇气去挑战敌人,没有吉利的占卜是不可以的。说:“观察军队的邪祟,环视四方的情况【解释的人说:‘退却那些谋划来侵犯的人。’如果按照注释,那么‘环四方之故’这句话就完全无法理解,大概是通过筮占来知晓其缘故罢了】巡视邦国,捕捉间谍盗贼,与敌国诉讼,〇军旅,攻下被围困的城邑”,都是通过筮占来知晓吉凶,决断疑虑然后行动。至于司寇的环人说:“掌管送迎邦国往来的宾客,用路节通达四方。住宿就授予馆舍,命令聚集〇。有任器,就命令环视它。凡是门闾没有防备,送迎以及边境。”古代邦国的宾客在国中,大概有不可预测的情况。楚国人暗藏铠甲,荀息借道,像这类事情,确实不是小事。如果不通过占卜吉凶来防备,就不符合古人防备不测之意,所以聚集〇命令环视,都是为了警戒防备。那么司寇环人的职责,与司马环人的职责,并没有不同。况且司马的环人说:“观察军队的邪祟”,说:“捕捉间谍盗贼”,这是施行于军队兴起之时;而聚集〇命令环视,以警戒在国中的宾客,则是无事时也不忘记防备。有人说:“古代的圣人设立官职分工,却琐碎地依靠卜筮来确信吉凶,这不是圣人的事。”回答说:“并非如此。《洪范》九畴,第七是明用稽疑,设立人员并命令他们卜筮。凡是卜筮,必定是龟卜顺从、筮占顺从,其次才是卿士、庶民的意见。至于龟筮都违背人意,那么静止吉利而行动凶险。谁说圣人不屑于卜筮呢?军旅、宾客的事务,可以忽视吗?”所以把两个环人的职责合起来看,大概是一件事。司马的环人,到攻下被围困的城邑为止,大概是不完整的。用司寇的环人来补充,章节才完整。况且用两种含义解释环,前说是退却,后说是包围,勉强解释却不通。用环作退却,说“退却四方的情况”,可以吗?用环作包围,说“宾客有任器就命令包围他们”,可以吗?宾客没有别的缘故就包围他们,也不是对待宾客的礼节。所以两个环人应当合并为一个官职,然后才可以。唉!想要纠正《周官》的错误,应当从这一点来看。
天官的属官
大宰、小宰、宰夫、宫正、宫伯、膳夫、庖人、内饔、外饔、亨人、甸师、兽人、〇人、鼈人、腊人、医师、食医、疾医、〇医、兽医、酒正、酒人、浆人、凌人、笾人、醢人、醯人、盐人、羃人、宫人、掌舍、幕人、掌次、玉府、大府、内府、外府、司防、司书、职内、职嵗、职
币、司裘、掌皮、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奄、九嫔、世妇、女御、女祝、女史、典妇功、典丝、典枲、内司服、缝人、染人、追师、屦人、夏采,凡六十有三。
译币、司裘、掌皮、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奄、九嫔、世妇、女御、女祝、女史、典妇功、典丝、典枲、内司服、缝人、染人、追师、屦人、夏采,总共六十三人。
今编
兽人 ▯人 鼈人 兽医
右冬官之属也,后人因膳夫、庖人之属,遂置之天官,非也。天官掌供王之膳羞,固也,而兽人、▯人、鼈人则非所掌。至于兽人附列于医师,此尤不可者。按《月令》:「季春之月,命司空曰:『田猎罝罘、罗罔、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用是以知此四官属司空无疑也。葢九职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乃司空之职,则兽人、兽医、▯人、鼈人不为天官属亦明矣。《月令》虽非必圣人之书,或出于秦,亦去古未逺,有古之遗事焉。
司裘 染人 追师 屦人
掌皮 典丝 典枲
右冬官之属也。司空掌百工。凡此四者,工人之官,所以供王之服御,而掌皮、典丝、典枲,则备工之用。而典治丝枲、饬化八材,属之司空曰宜。
官凡十一,宜在司空,今存者六十有三,三为羡,去十有一焉,于是阙其八矣。八者,杂之春官,见于后地官之属。
大司徒、小司徒、乡师、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封人、鼓人、舞师、牧人、牛人、充人、载师、闾师、县师、遗人、均人、师氏、保氏、司谏、司救、调人、媒氏、司市、质人、防人、胥师、贾师、司虣、司稽、肆长、泉府、司门、司闗、掌节、遂人、遂师、遂大夫、县正、鄙师、鄼长、里宰、邻长、旅师、稍人、委人、土均、草人、稻人、土训、诵训、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卝人、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囿人、▯人、廪人、舍人、仓人、司禄、司稼、舂人、饎人、稾人。
凡七十八
今编
鼓人 舞师
右春官之属也论见前编
封人、载师、闾师、县师、均人、遂人、遂师、遂大夫、土均、草人、稻人、土训、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卝人、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囿人、▯人。
右冬官之属也。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则凡邦之土事,与夫地利之宜,实职之。《王制》言:「执度度地,量地制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皆其义也。封人之封国、造邑,载师之任地、定征,闾师之任民,县师之制域,均人之均力政,遂人之遂田野、治沟洫,遂师之征财征、作役事,遂大夫之修稼政,属地治,土均之平地政、均地守、均地事、均地贡,草人掌土化之法,稻人掌水利之事,土训之道地图以掌地事,是皆度地、制邑、居民而时其地利者。以类推之,是当属之司空,而大司徒之教民,于此宜无与焉。以至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掌山泽,卝人、角人、羽人之蓄山泽之材,囿人之牧兽,▯人之植菓蓏,掌葛、掌染草之时地利,其稽之于书,考之于礼经,质之于六典、六职,证之于十有七官之羡,则取而隶之司空,是则有据而非臆说以求为异论者也。夫司徒以地名官,后之人不复夷考其义,姑以其名近而取类焉,故司空水土之官杂入为多。今区而别之,可以槩见矣。
春官之属
大宗伯》、《小宗伯》、《肆师》、《郁人》、《鬯人》、《鸡人》、《司尊彞》、《司几筵》、《天府》、《典瑞》、《典命》、《司服》、《典祀》、《守祧》、《世妇》、《内宗》、《外宗》、《冢人》、《墓大夫》、《职丧》、《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师》、《小师》、《瞽蒙》、《眡了》、《典同》、《磬师》、《钟师》、《笙师》、《镈师》、《韎师》、《旄人》、《籥师》、《鞮鞻氏》、《典庸器》、《司干》、《大卜》、《卜师》、《卜人》、《▯人》、《菙氏》、《占人》、《簭人》、《占梦》、《眡祲》、《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司巫》、《男巫》、《女巫》、《大史》、《小史》、《冯相氏》、《保章氏》、《内史》、《外史》、《御史》、《巾车》、《典路》、《车仆》、《司常》、《都宗人》、《家宗人》,凡七十。
今编
天府》、《世妇》、《内宗》、《外宗》
译现在编入的
兽人、鳖人、鳖人、兽医
以上是冬官的属官,后人因为膳夫、庖人等属官,就将它们归入天官,这是不对的。天官掌管供给王室的膳食,固然如此,但兽人、鳖人、鳖人则不是天官所掌管的。至于将兽人附列在医师之下,这更是不可取的。查考《月令》记载:“季春之月,命令司空说:‘田猎用的网罟、罗网、毕翳、喂养野兽的药物,不要拿出九门。’”由此可知,这四个官职属于司空是毫无疑问的。大概《周礼》九职中第三项虞衡负责制作山泽的材用,第四项薮牧负责繁殖鸟兽,这都是司空的职责,那么兽人、兽医、鳖人、鳖人不属于天官也就很明白了。《月令》虽然不是必定出自圣人之手,或许成书于秦代,但距离古代也不远,其中保留有古代的遗事。
司裘、染人、追师、屦人
掌皮、典丝、典枲
以上是冬官的属官。司空掌管百工。以上这四者,是工匠之官,用来供给王室的服饰车马,而掌皮、典丝、典枲,则是准备工匠所用的材料。将治理丝枲、整治八种材料的工作,归属于司空,是适宜的。
官职总共十一项,适宜在司空之下,现在存留的有六十三项,其中三项是多余的,去掉十一项,于是空缺了八项。这八项,混杂在春官中,见于后文地官的属官。
大司徒、小司徒、乡师、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封人、鼓人、舞师、牧人、牛人、充人、载师、闾师、县师、遗人、均人、师氏、保氏、司谏、司救、调人、媒氏、司市、质人、防人、胥师、贾师、司虣、司稽、肆长、泉府、司门、司关、掌节、遂人、遂师、遂大夫、县正、鄙师、鄼长、里宰、邻长、旅师、稍人、委人、土均、草人、稻人、土训、诵训、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囿人、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囿人、鳖人、廪人、舍人、仓人、司禄、司稼、舂人、饎人、稾人。
总共七十八项
现在编入的
鼓人、舞师
以上是春官的属官,论述见前编。
封人、载师、闾师、县师、均人、遂人、遂师、遂大夫、土均、草人、稻人、土训、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囿人、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囿人、鳖人。
以上是冬官的属官。司空掌管邦国的土地,安置四种百姓,适时利用地利,那么凡是邦国的土地事务,以及地利的适宜之处,实际上都是他的职责。《王制》说:“执掌法度来测量土地,衡量土地来制定城邑,土地、城邑和民居,必须三者相协调。”这都是这个意思。封人划定国界、建造城邑,载师分配土地、确定赋税,闾师管理百姓,县师划定区域,均人均衡力役,遂人开辟田野、治理沟渠,遂师征收财物、征发劳役,遂大夫修治农政,属地治理,土均平整土地、均衡土地守卫、均衡土地事务、均衡土地贡赋,草人掌管改良土壤的方法,稻人掌管水利事务,土训陈述地图以掌管土地事务,这些都是测量土地、制定城邑、安置百姓而适时利用地利的。以此类推,这些应当归属于司空,而大司徒教化百姓,在这里应当没有关联。以至于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掌管山泽,囿人、角人、羽人积蓄山泽的材用,囿人放养野兽,鳖人种植瓜果,掌葛、掌染草适时利用地利,这些查考书籍,考察礼经,对照六典、六职,印证十七个官职的多余情况,那么将它们归隶于司空,是有依据的,而不是凭空臆测以求标新立异。司徒以地名官,后来的人不再深入考察其含义,只是因其名称相近而归类,所以司空水土之官混杂其中较多。现在区分开来,大概就可以看清楚了。
春官的属官
大宗伯、小宗伯、肆师、郁人、鬯人、鸡人、司尊彝、司几筵、天府、典瑞、典命、司服、典祀、守祧、世妇、内宗、外宗、冢人、墓大夫、职丧、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师、小师、瞽蒙、眡了、典同、磬师、钟师、笙师、镈师、韎师、旄人、籥师、鞮鞻氏、典庸器、司干、大卜、卜师、卜人、鳖人、菙氏、占人、簭人、占梦、眡祲、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司巫、男巫、女巫、大史、小史、冯相氏、保章氏、内史、外史、御史、巾车、典路、车仆、司常、都宗人、家宗人,总共七十项。
现在编入的
天府、世妇、内宗、外宗
右天官之属也。天府掌祖庙之守藏,凡国之玉镇、大寳器藏焉。其与诸府皆宜在天官,况于藏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以诏王察羣吏之治,此皆冢宰之事,非宗伯所宜职者,故是官宜在天官。若世妇为重出,则既论矣。内宗、外宗掌佐王后宗庙之祭祀,葢妇官也,当与世妇及女御、女祝之属天官,与宫正、宫伯皆类也,不当在宗伯。至于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皆大宰之职焉。小史掌邦国之志,宜以类从。内史掌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外史掌书外令。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皆与大宰所掌相闗,非宗伯所得兼也。大宰之官六十有三,其羡者三,宜去者八。若世妇则复出,合之则一矣。今宗伯之不当属者九,世妇之外则八焉,以之足天官之属。学者较彼此而考之,当自喻矣。
典瑞》、《典同》、《巾车》、《司常》、《冢人》、《墓大夫》。
右司空之属也,何以言之?百工之官,隶司空者也。若典瑞与典同、巾车与夫司常,皆治其器物以备其用者也。治其器物以备用,则是工之属,其隶司空为宜。典瑞者,大槩与考工玉人之事相若,如四圭有邸、两圭有邸、祼圭有瓒,又曰璧羡以起度,皆王之制也,工在其间矣。典同者,掌六律六同之和,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以十二律为之数度,以十二声为齐量,此制乐器之工也。巾车掌公车之政令,如曰王后之五路:重翟锡面朱总、厌翟勒而缋总、安车雕面鹥总,皆有容葢;翟车贝面组总有握。夫曰锡面、曰勒面、曰雕面、曰贝面、曰朱、曰缋、曰鹥、曰组,皆所以饰之者也,即造车之制备矣。至于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如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旃、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是九旗之制备矣。又曰皆画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号,葢使之如其制以为此旗云尔,是岂非工人之事而隶于司空者耶?成周建官,限于三百六十,其不以一工人专一官明矣。凡其器物须工为之而官掌之,即百工之事在其间矣,如典瑞典同之类是也。必以一工为一官,如今考工所载,则司空者乃一大匠梓人之类耳,何以为司空?若夫攻木、攻金、攻皮、设色、刮摩、抟埴之类,皆得命而充职者,将不胜其繁,亦非圣人设官之意,而周之冘食者多矣。后世传习之谬,谓司空之官主百工,而百工与居六职之一,周官之在者乏工人之事也,故断以谓《司空》之篇俱亡,亦不复加考正于其中。嗟夫!此《司空》之篇所以亡,而由汉以来莫之察者,失于不思圣人设官之意欤!至于冢人、墓大夫,则宜以土事属者也,列之礼官滥矣。
夏官之属
大司马、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司勲、马质、量人、小子、羊人、司爟、掌固、司险、掌彊、▯人、环人、挈壶氏、射人、服不氏、射鸟氏、罗氏、掌畜、司士、诸子、司右、虎贲氏、节服氏、方相氏、大仆、小臣、祭仆、御仆、隶仆、弁师、司甲、司兵、司戈盾、司弓矢、缮人、稾人、戎右、齐右、道右、大驭、戎仆、齐仆、道仆、田仆、驭夫、校人、趣马、巫马、牧师、庾人、圉师、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合方氏、训方氏、形方氏、山师、川师、邍师、匡人、撢人、都司马、家司马。
凡六十九
今编
弁师 司弓矢 稾人
右司空之属,各以其工者也。弁师不当在司马,已无可疑者,葢为冕弁以供王之服用者也。司弓矢乃考工弓人为弓之事故,合九合七皆有其制。稾人掌献素、献成,宜以工属司空,愈益明白。谓其为兵而隶于司马,传譌者也。
职方氏 土方氏 形方氏
山师 川师 邍师
右司空之属也。职方宜属司空,既于《司马篇》论之矣。土方氏、形方氏宜以类从,山师、川师、邍师皆是也。山虞、泽虞、林衡即其僚耳,故不多论。
秋官之属
大司冦、小司冦、
译以上是天官所属的官职。天府掌管祖庙的守藏,凡是国家的玉镇、大宝物都收藏在这里。它与其他府库都适宜隶属于天官,何况它收藏官府、乡州以及都鄙的治理文书,用来禀告君王考察群吏的政绩,这些都是冢宰的职责,不是宗伯所适宜职掌的,所以这个官职适宜隶属于天官。如果世妇是重复列出的,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内宗、外宗掌管辅佐王后在宗庙的祭祀,大概是妇官,应当与世妇以及女御、女祝等隶属于天官,与宫正、宫伯都是同类,不应当隶属于宗伯。至于大史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用来迎接邦国的治理;掌管法,用来迎接官府的治理;掌管则,用来迎接都鄙的治理,这些都是大宰的职责。小史掌管邦国的志书,适宜按类别跟随。内史掌管八柄的法度,用来禀告君王治理。外史掌管书写外令。御史掌管邦国、都鄙以及万民的治理法令,用来辅助冢宰。这些都与大宰所掌管的相互关联,不是宗伯所能兼管的。大宰的官属有三十六个,其中多余的是三个,适宜去掉的是八个。如果世妇是重复列出的,合并起来就是一个。现在宗伯不应当隶属的有九个,除去世妇之外还有八个,用来补充天官的属官。学者比较彼此并考察,自然就会明白了。《典瑞》、《典同》、《巾车》、《司常》、《冢人》、《墓大夫》。
以上是司空所属的官职,为什么说呢?百工的官职,隶属司空。如果典瑞与典同、巾车以及司常,都是治理器物以备用的。治理器物以备使用,就是工官的属类,隶属司空为宜。典瑞,大概与考工玉人的事情相似,如四圭有邸、两圭有邸、裸圭有瓒,又说璧羡以起度,都是王的制度,工人在其中。典同,掌管六律六同的和谐,辨别天地四方阴阳的声音作为乐器,以十二律作为数度,以十二声作为齐量,这是制造乐器的工人。巾车掌管公车的政令,如说王后的五路:重翟锡面朱总、厌翟勒而缋总、安车雕面鹥总,都有容盖;翟车贝面组总有握。所谓锡面、勒面、雕面、贝面、朱、缋、鹥、组,都是用来装饰的,也就是造车的制备了。至于司常掌管九旗的物品名称,各有属类以等待国事,如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旃、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〇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这是九旗的制备了。又说都画它们的形象,官府各画它们的事情,州里各画它们的名称,家各画它们的称号,大概是让它们按照制度制作这些旗帜罢了,这难道不是工人的事情而隶属司空的吗?成周建立官职,限于三百六十,不以一个工人专任一个官职是明确的。凡是器物需要工人制作而官员掌管,那么百工的事情就在其中了,如典瑞典同之类就是这样。必定以一个工人为一个官职,像现在考工所载的那样,那么司空就是大匠梓人一类的人了,怎么能称为司空呢?如果攻木、攻金、攻皮、设色、刮摩、抟埴之类,都得到任命而充任职务,将不胜其烦,也不是圣人设立官职的本意,而周朝吃闲饭的人就太多了。后世传习的错误,认为司空之官主管百工,而百工与居六职之一,周官之中缺乏工人的事情,所以断定《司空》篇全部亡佚,也不再在其中加以考正。唉!这就是《司空》篇之所以亡佚,而从汉朝以来没有人察觉的原因,失于不思考圣人设立官职的本意啊!至于冢人、墓大夫,则适宜以土事隶属,列入礼官是滥用的。
夏官所属的官职
大司马、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司勲、马质、量人、小子、羊人、司爟、掌固、司险、掌彊、〇人、环人、挈壶氏、射人、服不氏、射鸟氏、罗氏、掌畜、司士、诸子、司右、虎贲氏、节服氏、方相氏、大仆、小臣、祭仆、御仆、隶仆、弁师、司甲、司兵、司戈盾、司弓矢、缮人、稾人、戎右、齐右、道右、大驭、戎仆、齐仆、道仆、田仆、驭夫、校人、趣马、巫马、牧师、庾人、圉师、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合方氏、训方氏、形方氏、山师、川师、邍师、匡人、撢人、都司马、家司马。
总共六十九个
现在编入
弁师 司弓矢 稾人
以上是司空的属官,各自以其工官身份隶属。弁师不应当在司马,已经没有什么可疑的了,大概是制作冕弁以供君王服用。司弓矢乃是考工弓人制作弓矢的事情,所以合九合七都有它们的制度。稾人掌管献素、献成,适宜以工官隶属司空,更加明白。说它们是兵器而隶属司马,是传抄错误。
职方氏 土方氏 形方氏
山师 川师 邍师
以上是司空的属官。职方适宜隶属司空,已经在《司马篇》中论述过了。土方氏、形方氏适宜按类别跟随,山师、川师、邍师都是这样。山虞、泽虞、林衡就是它们的僚属,所以不多论述。
秋官所属的官职
大司冦、小司冦、
士师、乡士、遂士、县士、方士、讶士、朝士、司民、司刑、司刺、司约、司盟、职金、司厉、犬人、司圜、掌囚、掌戮、司隶、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布宪、禁杀戮、禁暴氏、野庐氏、蜡氏、雍氏、萍氏、司寤氏、司烜氏、条狼氏、修闾氏、防氏、庶氏、宂氏、翨氏、柞氏、薙氏、硩蔟氏、翦氏、赤犮氏、蝈氏、壶涿氏、庭氏、衔枚氏、伊耆氏、大行人、小行人、司仪、行夫、环人、象胥、掌客、掌讶、掌交、掌察、掌货贿、朝大夫、都则、都士、家士。
译士师、乡士、遂士、县士、方士、讶士、朝士、司民、司刑、司刺、司约、司盟、职金、司厉、犬人、司圜、掌囚、掌戮、司隶、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布宪、禁杀戮、禁暴氏、野庐氏、蜡氏、雍氏、萍氏、司寤氏、司烜氏、条狼氏、修闾氏、防氏、庶氏、宂氏、翨氏、柞氏、薙氏、硩蔟氏、翦氏、赤犮氏、蝈氏、壶涿氏、庭氏、衔枚氏、伊耆氏、大行人、小行人、司仪、行夫、环人、象胥、掌客、掌讶、掌交、掌察、掌货贿、朝大夫、都则、都士、家士。
凡六十六
大行人 小行人 司仪 行夫 掌客
掌讶 掌交 环人【前有论】
右春官之属也。孔子曰:「行人子羽修饰之。」左氏曰:「行人子羽。」行人,葢言语之官,所以掌大賔之礼、大客之事。其为礼仪之官明矣,而与其徒司仪、行人、掌客、掌讶、掌交等俱列之司冦,何义?礼仪一事也。岂以司仪名官,不在礼职而在刑属?断可识矣。是当归之宗伯,何疑之有?
大司空小司空杂出于别官
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
大司徒,掌邦教者也。掌邦教,然后能佐王以安扰邦国。扰者,教而驯之,如扰龙之义也。教然后安扰,岂土地之图、人民之数遂能安扰之耶?《六典》曰:「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所谓教者,如保息六养万民、本俗六安万民,使之相保、相受、相▯、相救、相赒、相賔之类是也。何取于土地之图、人民之数?曰:「掌建邦国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此大司空掌邦土,以掌凡邦之役事之事也。葢错乱司空之篇于其首,其非司徒之职事明矣。
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土地之图,释之曰:「若今司空郡国舆地图。」此惑于传譌而不知思焉者也。抑不思当时司徒所以为职者既如此,而司空掌土地之图,何事于此而详考焉?则司空之篇不待于列千金以求之,亦自明矣【缺】曰:「司空篇亡,汉兴以千金求之不得。」若以此论,则传授之误似不必责。郑司农贯通博学,犹不能思索于此,汉儒信于师传之故耳。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事,孟子去古未逺,已不敢信。《周礼》经秦火之后,复出于诸儒之口传,其当熟复详考,不宜尽信也,决矣。司空以水土之官,辨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制畿疆而沟封,此其为职,截然可见,属之司徒无可附丽,学者当勉思而明辨也。
以土防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阜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痹。
土防之法,正司空度地以居民者也。《王制》曰:「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此辨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而制其畿疆之节目也,非司徒之任矣。今杂之司徒也。下章乃曰:「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观十二教之施,不系于五物。其曰「因此五物者民之常」,五物者非民之常,乃物生之异耳。故知此一句羡文也。后人以上下文不相闗,故强足之。至于十有二教,自司徒之职文失序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
土宜之法,所以相民宅、阜人民、蕃鸟兽、毓草木、任土事、教稼穑树艺,此与九职之事相属。曰「相民宅」,乃居民山川沮泽者也;曰「蕃鸟兽」、曰「毓草木」、曰「任土事」、曰「教稼穑树艺」,乃居四民时地利者也。时地利者,司空之职,故教稼穑树艺等事皆以类属。若司徒之教民,乃敷五典、修六礼、明七教、齐八政云尔,何以稼穑土事为也?土宜之法,是当属之大司空。
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土均之法制地征,作民职,令地贡,敛财赋,齐天下之政,皆司空使民兴事任力者也。力役之属,司空已有【缺】职,实司空之
译总共六十六篇
大行人、小行人、司仪、行夫、掌客
掌讶、掌交、环人【前面已有论述】
以上是春官所属的职官。孔子说:“行人子羽加以修饰。”《左传》说:“行人子羽。”行人,大概是掌管言语的官职,用来主持大宾的礼仪、大客的事务。其作为礼仪之官是很明显的,然而却与他的同僚司仪、行人、掌客、掌讶、掌交等一起列在司寇之下,这是什么道理?礼仪是一类事情。难道因为官名叫司仪,就不在礼职而在刑属吗?这可以断定了。这些应当归入宗伯,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大司空、小司空的内容混杂出自其他官职
大司徒的职责,掌管建立邦国的土地地图以及人口数量,以此来辅佐君王安定邦国。
大司徒,是掌管邦国教化的。掌管邦国教化,然后才能辅佐君王安定邦国。“扰”的意思是教化并使之驯服,如同“扰龙”的含义。教化然后才能安定驯服,难道土地地图、人口数量就能使之安定驯服吗?《六典》说:“第二是教典,用来安定邦国,用来教化官府,用来驯服万民。”所说的教化,就像保息六养万民、本俗六安万民,使他们互相保护、互相接纳、互相……、互相救助、互相周济、互相款待之类。哪里需要土地地图、人口数量呢?回答说:“掌管建立邦国的土地地图以及人口数量。”这是大司空掌管邦国土地,以掌管所有邦国役事的事情。大概是将司空篇的内容错乱地置于篇首,这显然不是司徒的职责。
用天下的土地地图,周知九州地域的广狭长短,辨别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物产。并辨别邦国、都鄙的数量,划定畿疆并挖掘沟渠作为边界,设立社稷的围墙并种植田主树,各自根据田野所适宜种植的树木,来命名其社和野。
土地地图,解释为:“就像现在司空郡国的舆地图。”这是被传抄错误所迷惑而不知思考的人。难道不想想当时司徒的职责既然如此,而司空掌管土地地图,为什么在这里如此详细地考究?那么司空篇的内容不需要列千金去寻求,也就自然明白了【缺】说:“司空篇失传,汉朝兴起后用千金寻求也没有得到。”如果按此论断,那么传授的错误似乎不必责备。郑司农贯通博学,尚且不能在此处思考,是因为汉儒相信师传的缘故罢了。孟子说:“完全相信书,不如没有书。”《武成》篇的事情,孟子距离古代还不远,尚且不敢相信。《周礼》经过秦朝焚书之后,又从诸儒的口传中重新出现,应当反复详细考究,不应该完全相信,这是确定的。司空作为水土之官,辨别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物产,划定畿疆并挖掘沟渠作为边界,这些职责清晰可见,归入司徒无法依附,学者应当努力思考并明确辨别。
用土防的方法,辨别五种土地所生长的物产:第一是山林,其动物适宜毛类,其植物适宜阜类,其民众毛发浓密且面方;第二是川泽,其动物适宜鳞类,其植物适宜膏类,其民众肤色黑且润泽;第三是丘陵,其动物适宜羽类,其植物适宜核类,其民众专一且身材长;第四是坟衍,其动物适宜介类,其植物适宜荚类,其民众肤色白且瘦弱;第五是原隰,其动物适宜裸类,其植物适宜丛类,其民众肉丰且易患痹症。
土防的方法,正是司空测量土地以安置民众的。《王制》说:“凡是安置民众,必须依据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制度不同,生活在其间的人风俗不同,刚柔轻重迟速不齐,五味调和不同,器械制度不同,衣服适宜不同。”这是辨别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物产,并划定畿疆的条目,不是司徒的职责。现在却混杂在司徒篇中。下文接着说:“依据这五种物产是民众的常情,而施行十二种教化。”观察十二种教化的施行,并不依赖于五种物产。所谓“依据这五种物产是民众的常情”,五种物产并非民众的常情,而是物产生长的差异罢了。所以知道这一句是多余的文字。后人因为上下文不相关,所以强行补足。至于十二种教化,是司徒职责中文字失序所致。
用土宜的方法,辨别十二种土壤的名称物产,以相度民众的住宅而知道其利害,以繁衍人口,以繁殖鸟兽,以培育草木,以承担土地事务。辨别十二种土壤的物产而知道其种类,以教导耕种树木。
土宜的方法,用来相度民众住宅、繁衍人口、繁殖鸟兽、培育草木、承担土地事务、教导耕种树木,这与九职的事情相属。说“相度民众住宅”,是安置民众于山川沮泽;说“繁殖鸟兽”、说“培育草木”、说“承担土地事务”、说“教导耕种树木”,是顺应四时地利。顺应地利,是司空的职责,所以教导耕种树木等事都按类归属。如果司徒教化民众,是敷陈五典、修明六礼、彰明七教、整齐八政罢了,为什么涉及耕种土地事务呢?土宜的方法,应当归属于大司空。
用土均的方法辨别五种物产九个等级,制定天下的土地赋税,以设立民众的职事,以命令土地进贡,以征收财赋,以均衡天下的政令。
土均的方法制定土地赋税,设立民众职事,命令土地进贡,征收财赋,均衡天下政令,都是司空驱使民众兴办事务、承担劳力的事情。力役这类,司空已有【缺】职,实在是司空的
事,亦详言之矣。则地征之制,民职之作,与令贡而敛财,司徒掌之,则为侵官矣。故土防、土宜、土均、土圭,皆土事,非掌邦土者谁宜与于此?
译关于这件事,也已经详细论述过了。那么,土地赋税的制度、民众职事的安排,以及命令进贡以征收财物,这些本应由司徒掌管,如果由其他人来管,就是侵夺官职了。所以,土防、土宜、土均、土圭,都属于土地事务,如果不让掌管邦国土地的人来参与这些事务,那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防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
匠人建国,匠人营国,载之《考工》,虽成周之旧,亦其遗制也。置槷为规,皆以测景正朝夕,其与土圭之法相表里矣。而土圭之法乃在司徒之职,于建邦造都非类也,与舜命官之意戾矣。是不惟戾于有虞氏之官制也,与大宰之六典、小宰之六职皆相扞格,岂以成周设官俱无特操如此耶?司空执度度地、量地制邑,于《王制》可以知其职;匠人建国,匠人营国,于《考工》可以遡其旧也。若以司徒考之,此皆强附而曲取,于经于传诚无以为据依也。大槩司徒以地名官,而司空之名则习以为百工之官,而凡曰土地之事,于是悉归地官焉。故其属与其职悉杂司空之篇,而司空之篇既出于诵说之譌,附于彼则阙于此,至尽亡其官与其属。今取大司徒之不应职者归之司空,而司空之属岂不昭然如故物之复其主耶?故曰:「司空之篇未尝亡也。」释造都鄙、制地域者,曰《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援引是已,惜乎习矣而不察也。
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法,而待政令。
力役之任,属在司空无疑矣。则夫地职、地守、地贡,皆力役之所当均焉者也,故取而归之司空。呜呼!如知禹之所以为司空之义,则地职、地守、地贡可以槩见矣。
大司马之职曰:「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是职方之九服也,其曰「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者,羡文也,后人以其丽司马,不得不以「施邦国之」为言也。职【缺】
政职
所供王政之职【缺】益见其【缺】矣【缺】为职方九服之制也,故曰职方千里曰国畿,知职方之宜在司空,则此章不在司马矣。
又曰:「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赋役一体也,役事之属司空,既经见,则今地赋非他官事矣。按此章与小司徒均土地章同,其制数亦小司空之事也。一事再见,一出于司马,一出于司徒,葢不其然,今并于小司空之职论之。
小司徒之职曰:「乃防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
司空以是役民,故因卒伍之法以用之,故曰:「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赋起于役以定之,故云。
又曰:「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惟田与追胥竭作。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聴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
皆役法也,其大槩见于《大司马》,既取而归之于《大司空》矣。今《小司空》之事,复杂于《小司徒》,其因土地之上下而均其任人之数,且曰:「凡
译用土圭的方法测量土地的深浅,在正午测量日影以确定大地中心。太阳偏南则日影短而多暑热,太阳偏北则日影长而多寒冷,太阳偏东则傍晚日影多风,太阳偏西则早晨日影多阴湿。冬至时日的影子长一尺五寸,称为大地中心。这是天地交汇的地方,四季交替的地方,风雨汇聚的地方,阴阳调和的地方。既然百物因此繁盛安宁,便在此建立王都,划定方圆千里的王畿并树立封疆标志。凡是建立邦国,都用土圭测量土地来划定其疆域。公爵的封地,疆域方圆五百里,其中一半作为其食邑;侯爵的封地,疆域方圆四百里,其中三分之一作为其食邑;伯爵的封地,疆域方圆三百里,其中三分之一作为其食邑;子爵的封地,疆域方圆二百里,其中四分之一作为其食邑;男爵的封地,疆域方圆百里,其中四分之一作为其食邑。凡是建造都城和边邑,划定其地域并挖掘沟渠作为界限,根据户数来制定标准。不需休耕的土地,每家分给一百亩;一年休耕一次的田地,每家分给二百亩;两年休耕一次的田地,每家分给三百亩。
匠人建立都城,匠人规划都城,记载于《考工记》,虽然是成周时期的旧制,也是其遗留的制度。设置标杆作为圆规,都用来测量日影以校正早晚方向,这与土圭的方法互为表里。然而土圭的方法却列在司徒的职掌中,这与建立邦国、建造都城的性质不符,与舜任命官员的本意相违背。这不仅违背了虞朝的官制,与大宰的六典、小宰的六职也都相互抵触,难道成周时期设置官职都如此没有定见吗?司空执掌法度来测量土地、丈量土地以建立城邑,这在《王制》中可以知道其职责;匠人建立都城、规划都城,这在《考工记》中可以追溯其旧制。如果用司徒的职掌来考证,这些都是强行附会、曲折取义,对于经文和传文确实没有依据。大抵司徒是以地名官,而司空之名则习惯作为百工的官职,凡是土地方面的事务,于是都归入地官。所以其属官和职掌都混杂在司空的篇章中,而司空的篇章既然出于传诵的讹误,附会在那里就缺失在这里,以至于完全丧失了其官职及其属官。现在将大司徒中不应由其职掌的事务归给司空,那么司空的属官难道不就像旧物回归原主一样清晰明了吗?所以说:“司空的篇章从未亡失。”解释建造边邑、划定地域的,说《王制》说:“凡是安置居民,测量土地以建立城邑,丈量土地以安置居民,土地、城邑、居民、居所必须三者相称。”援引的就是这个,可惜人们习以为常而不加考察。
于是划分地职、确定地守、制定地贡,并颁布职事,作为地法,以等待政令。
力役的差事,无疑属于司空。那么地职、地守、地贡,都是力役应当平均分担的,所以取来归入司空。唉!如果知道禹作为司空的意义,那么地职、地守、地贡就可以概略知道了。
大司马的职掌说:“于是用九畿的名册,施行邦国的政职。方圆千里称为国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蛮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夷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镇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蕃畿。”
这是职方氏的九服制度,其中说“于是用九畿的名册,施行邦国的政职”是衍文,后人因为依附于司马,不得不加上“施行邦国的”这句话。职【缺】政职所供王政之职【缺】益见其【缺】矣【缺】为职方九服之制也,故曰职方千里曰国畿,知职方之宜在司空,则此章不在司马矣。
又说:“凡是命令赋税,根据土地和人口来制定。上等土地,食邑占三分之一,其可服役的人口每家三人;中等土地,食邑占一半,其可服役的人口每两家人五人;下等土地,食邑占三分之一,其可服役的人口每家两人。”
赋税和力役是一体的,力役属于司空,已经见于经文,那么现在土地赋税就不是其他官员的事务了。考察这一章与小司徒均平土地的章节相同,其制度数目也是小司空的事务。同一件事出现两次,一次出自司马,一次出自司徒,大概不是这样,现在一并归入小司空的职掌中论述。
小司徒的职掌说:“于是防备万民的卒伍而使用他们: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用来兴起军旅,用来从事田役,用来检阅追捕逃犯,用来命令贡赋。”
司空用这些来役使民众,所以依据卒伍的方法来使用他们,所以说:“用来兴起军旅,用来从事田役,用来检阅追捕逃犯,用来命令贡赋。”赋税因力役而确定,所以说。
又说:“于是均平土地,以稽查其人口,从而周知他们的数目。上等土地每家七人,可服役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每家六人,可服役的每两家人五人;下等土地每家五人,可服役的每家两人。凡是兴起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用其余的人作为预备,只有田役和追捕逃犯才全力劳作。凡是使用众庶,就掌管其政教和戒禁,审理其辞讼,施行其赏罚,诛杀其违抗命令的人。凡是国家的大事召集民众,重大变故召集余子。”
都是役法,其大略见于《大司马》,已经取来归入《大司空》了。现在《小司空》的事务,又混杂在《小司徒》中,其根据土地的上下而均平其服役人数的规定,并且说:“凡
起徒役,毋过家一人。」又曰:「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夫乡师之职,既曰「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役事」矣;《司冦》又曰「役诸司空」。由是观之,则此章其属之司徒?属之司空?学者当知所适从矣。
译征发劳役,不要超过每家一人。”又说:“凡是使用民众,就掌管他们的政教和警戒禁令。”乡师的职责,既然说“用来考核司空的法令,用来迎接劳役事务”;《司寇》又说“将劳役交给司空”。由此看来,那么这一章是归属于司徒?还是归属于司空?学者应当知道该听从哪一种说法了。
又曰:「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井邑丘甸之制,葢所以任地事、令贡赋也。成周因井田以均地,然后赋平而役均,而井田则本诸乡遂。古匠人为沟洫,亦始于九夫为井,葢一事也。今属之小司徒,非其职矣。量地制邑,此葢其制;执度度地,此葢其用。井邑既正,则任地事、令贡赋,可得而理矣。
又曰:「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
此与上文相属
又曰:「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凡此皆邦之土事故尽当属司空今载之小司徒者小司空之譌也区分而别之其有条矣虽不得其全然其大略可见亦足以见古者设官之意夫书得于煨烬之余独五官具而司空篇无一官存者固已无是理又况五官之属各有羡者是何故也由其亡与羡参稽之又详考其义证之于经庶乎圣经之旧可得而复见矣
右司空官属,得于天官者十有一,得于地官者二十有三,得于春官者六,得于夏官者九,凡四十有九焉。大司空杂出于地官者,其凡可举矣。五官之属,又自有重复错乱者,略可槩见也。虽然,书亡既久,传信已深,此议创起,亦可骇且怪矣。管窥蠡测,何所逃讥?姑记所见云尔。若夫辨析厘正,以为不刋之典,使圣经明于昭代,则有俟夫当世之大儒君子。
周礼复古编
译又说:“于是规划土地,将田野划分为井田和牧场,九夫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四甸为一县,四县为一都,以此来承担土地事务并命令征收贡赋,凡是税收征敛的事情。”
井、邑、丘、甸的制度,大概就是为了承担土地事务、命令征收贡赋而设立的。成周时期依据井田制来平均分配土地,然后赋税公平而劳役均等,而井田制原本就源于乡遂制度。古代匠人开凿沟渠,也是从九夫为一井开始的,这大概是同一件事。现在将这些职责归属于小司徒,这不是他的职权范围了。丈量土地以制定邑的规模,这大概是它的制度;手持度量工具来测量土地,这大概是它的应用。井邑的制度端正了,那么承担土地事务、命令征收贡赋,就可以治理好了。
又说:“于是划分地域并明确各自的职守,施行他们的职责以平衡政事。”
这与上文相承接。
又说:“凡是建立邦国,设立社稷,划定其畿疆的封界。”
凡此都是邦国的土地事务,所以都应当归属于司空。现在记载在小司徒篇中,是小司空之误。区分开来并辨别清楚,就有条理了。虽然不能得到其全貌,但其大略可见,也足以看出古人设官的本意。这本书从灰烬中幸存,唯独五官俱全,而司空篇没有一个官职留存,这本来就不合情理,何况五官的属官各有多余之处,这是什么缘故呢?通过它们缺失与多余的参验考证,又详细考究其意义,用经典来印证,或许圣经的旧貌可以重新显现了。
右侧司空官属,从天官篇得到的有十一个,从地官篇得到的有二十三个,从春官篇得到的有六个,从夏官篇得到的有九个,总共四十九个。大司空杂出于地官篇的情况,其大凡可以列举了。五官的属官,又有重复错乱的,大致可以概见。虽然如此,书籍亡失已久,流传的谬误已深,此议初起,也可以骇人且怪异了。管中窥豹,蠡测大海,怎能逃避讥讽?暂且记下所见罢了。至于辨析厘正,作为不可磨灭的典制,使圣经在显赫的时代得以阐明,那就有待于当世的大儒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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