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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医经溯洄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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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 已译 · 第 1–21 段

医经溯洄集 清 王履

神农尝百草论

淮南子云。神农尝百草。一日七十毒。予尝诵其书每至于此。未始不叹夫孟子所谓尽信书。

则不如无书。夫神农立极之大圣也。闵生民之不能以无疾。故察夫物性之可以愈疾者。以贻后人。固不待乎物物必尝而始知也。苟待乎物物必尝而始知。则不足谓之生知之圣也。以生知之圣言之。则虽不尝亦可知也。设使其所知。果有待乎必尝。则愈疾之功。非疾不能以知之。其神农众疾俱备。而历试之乎。况污秽之药。不可尝者。其亦尝乎。且味固可以尝而知。

其气。其性。其行经主治。及畏恶反忌之类。亦可以尝而知乎。苟尝其所可尝。而不尝其所不可尝。不可尝者。既可知。而可尝者。亦不必待乎尝之而后知矣。谓其不尝不可也。谓其悉尝亦不可也。然经于诸药名下不着气性等字。独以味字冠之者。由药入口惟味为先故也。

又药中虽有玉石虫兽之类。其至众者惟草为然。故遂曰尝百草耳。岂独尝草哉。夫物之有毒。尝而毒焉。有矣。岂中毒者。日必七十乎。设以其七十毒。偶见于一日而记之。则毒之小也。固不死而可解。毒之大也。则死矣。孰能解之。亦孰能复生之乎。先正谓淮南之书多寓言。夫岂不信。

亢则害承乃制论

予读内经六微旨论。至于亢则害。承乃制。喟然叹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枢纽乎。王太仆发之于前。刘河间阐之于后。圣人之蕴。殆靡遗矣。然学人尚不能释然。得不犹有未悉之旨也欤。谨按内经。帝曰。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帝曰。何也。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尝观夫阴阳五行之在天地间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强者折之。弱者济之。盖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是。则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之政日以极矣。天地其能位乎。虽然。高也。下也。弱与强也。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故易也者。造化之不可常也。惟其不可常。故神化莫能以测。莫测故不息也。可常则息矣。亢则害。承乃制者。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者欤。夫太仆河间已发挥者。兹不赘及。其未悉之旨。请推而陈之。夫自显明之右。止君火治之十五句。言六节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止阴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应乎岁气也。亢则害。承乃制二句。言抑其过也。制生则化。止生化大病四句。言有制之常。与无制之变也。承犹随也。然不言随。而曰承者。以下言之。则有上奉之象。故曰承。虽谓之承。而有防之之义存焉。亢者过极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胜之也。然所承也其不亢。则随之而已。故虽承而不见。既亢。则克胜以平之。

承斯见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来。迹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然可必者。常存乎杳置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河间曰。已亢过极。则反似胜已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质求哉。

故后篇厥阴所至为风生。终为肃。少阴所至为热生。终为寒之类。其为风生为热生者。亢也。其为肃为寒者。制也。又水发而为雹雪。土发而飘骤之类。其水发土发者。亢也。其雹雪飘骤者。制也。若然者。盖造化之常。不能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焉耳。夫前后二篇。所主虽有岁气运气之殊。然亢则害。承乃制之道。盖无往而不然也。惟其无往而不然。故求之于人。则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五脏更相平。非不亢而防之乎。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非既亢而克胜之乎。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亦不过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即起而克胜之矣。余脏皆然。制生则化。当作制则生化。盖传写之误。而释之读之者。不觉求之不通。遂并遗四句而弗取。殊不知上二句。止言亢而害。害而制耳。

译《医经溯洄集》,清代王履 神农尝百草论 《淮南子》说:神农曾经品尝各种草药。一天之内曾中毒七十次。我曾诵读过这部书,每次读到这里,没有一次不感叹孟子所说的“完全相信书本,还不如没有书”。神农是建立天地准则的伟大圣人。他怜悯百姓不能完全没有疾病,所以考察那些药物性质中可以治愈疾病的,把它们留给后人。本来不必每一种药物都亲自尝过之后才知道。如果一定要每一种药物都亲自尝过才知道,那就不足以称为生而知之的圣人了。按照生而知之的圣人来说,那么即使没有亲自尝过,也可以知道。假使他所知道的事情,果真还要等待亲自尝过,那么治愈疾病的功效,就不是在疾病发生以前能够知道的了。难道神农具备了各种疾病,然后逐一试验这些药物吗?何况那些污秽的药物,是不能尝的,难道他也尝过吗?况且,药物的滋味固然可以通过品尝来知道,但它的气,它的性质,它所运行的经脉和主治病症,以及相畏、相恶、相反、相忌等情况,也可以通过品尝来知道吗?如果只尝试那些可以尝的药物,而不尝试那些不能尝的药物,对于不能尝的药物,既然也可以知道,那么对于可以尝的药物,也不必一定等到尝过以后才知道了。说他完全没有亲自尝过,不可以;说他把所有药物都亲自尝过,也不可以。然而,《本草经》在各种药物名称下面,并没有写“气”“性”等字样,唯独用“味”字作为冠首,这是因为药物进入口中,首先感受到的只有滋味。此外,药物中虽然有玉石、虫、兽等类别,但其中数量最多的,只有草类是这样,所以就说“尝百草”罢了。难道只是尝草吗?世间万物中有毒的东西,尝过后中毒,是有这种情况的。难道中毒之后,一天必定有七十次吗?假设他因这七十次中毒,偶然在一天之内遇到并记下,那么这些毒性是轻微的,本来不会死亡,而且可以解除。如果毒性很重,那就会死亡。谁还能解除这种毒呢?又有谁还能使他死而复生呢?前代先贤说,《淮南子》一书多用寓言寄托道理。难道这话不可信吗?亢则害,承乃制论 我读《内经·六微旨大论》,读到“亢则害”时,“承乃制”时,不禁感慨叹息说:真是精妙极了!这大概就是天地造化的枢纽吧!王太仆在前人那里阐发了这一道理,刘河间后来又加以阐明。圣人的深奥旨意,大概已经没有遗漏了。然而学习医理的人仍然不能释然。难道其中不仍有尚未完全明白的旨意吗?谨慎地考察《内经》的记载:黄帝说:我想听听,天地自然的规律与六节气位相应的情况是怎样的?岐伯说:在显明的右方,是君火所主的部位。君火的右方,向后退行一步,由相火主治。再向后退行一步,由土气主治。再向后退行一步,由金气主治。再向后退行一步,由水气主治。再向后退行一步,由木气主治。再向后退行一步,由君火主治。相火所主部位的下面,由水气承接它。水所主部位的下面,由土气承接它。土所主部位的下面,由风气承接它。风所主部位的下面,由金气承接它。金所主部位的下面,由火气承接它。君火所主部位的下面,由阴精承接它。黄帝说:这是为什么?岐伯说:某一气太过,就会造成危害;相承接的气便会加以制约。制约关系产生,就形成正常的变化。从外在表现来看,就有盛衰的不同。若发生相害,就会败坏紊乱。就会产生严重的疾病。我曾观察天地之间阴阳五行的运行,高亢的加以抑制,低下的加以扶举,强盛的加以折损,衰弱的加以扶助。大概没有谁特意使它这样。而是事物自身不能不这样。如果不是这样,高的就会越来越高,低的就会越来越低,强的就会越来越强,弱的就会越来越弱,而这种背离常理、相互紊乱的局面就会日益发展到极点。天地还能各安其位吗?虽然如此,高的,低的,弱的和强的,也没有谁特意使它们这样,而是它们自身不能不这样。所以《易经》所说的,就是天地造化不可能永远固定不变。正因为它不可能永远固定,所以神妙的变化没有人能够完全测知。正因为不能测知,所以变化不会停息。如果能够固定不变,变化就会停息了。太过就会造成危害。所谓相承接者加以制约,也是没有谁特意使它这样,而是事物自身不能不这样吗?至于王太仆、刘河间已经阐发过的内容,这里就不再赘述了。至于其中尚未完全明白的旨意,请允许我进一步推演并陈述出来。从“显明之右”开始,到“君火治之”为止,共十五句,说的是六个节气所主的部位。从“相火之下”开始,到“阴精承之”为止,共十二句,说的是地理与一年岁气相应的情况。“亢则害”,“承乃制”两句,说的是抑制太过的情况。“制生则化”,到“生化大病”四句,说的是有制约时的常态,以及没有制约时的变化。“承”也就是随从、承接的意思。然而不用“随”字,却说“承”,从下方的意义来说,就有从下面向上承奉的含义。所以说“承”。虽然称作“承”,其中还包含防止其太过的意思。“亢”就是过度、达到极点。“害”就是损害其他事物。“制”就是克制、胜过它。然而,被承接的一方如果没有太过,那么承接它的气只不过随顺而已。所以虽然有承接,却看不出制约的作用。一旦发生太过,就会由能够克制它的力量来使它恢复平衡。这时承接和制约的作用才显现出来。然而,事先迎接这种变化时,却不知道它将从哪里到来。从这些迹象来看,也不知道它将止于何处。本来好像确实有无法预先确定的地方。然而可以预先确定的规律,常常存在于幽深、隐约、恍惚的状态之中,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欺骗它。刘河间说:既然太过已经达到极点,就反而好像是胜过它的气化作用。所谓“好像”,难道可以用有形的形质来求得吗?所以《内经》后篇说,厥阴所到之处,风气产生;最终又表现为肃杀之气。少阴所到之处,热气产生;最终又表现为寒气之类。其中表现为风气产生、热气产生的,是太过的作用。其中表现为肃杀之气、寒气的,是制约的作用。又如水气发动而形成冰雹、雪,土气发动而形成飘动、骤急的现象之类。其中水气发动、土气发动的情况,是太过的作用。其中形成冰雹、雪以及飘动、骤急现象的,是制约的作用。像这样的情况,大概就是天地造化的常理,不可能没有太过,也不可能没有制约罢了。至于《内经》前、后两篇,它们所论述的内容虽然有岁气、运气的不同,然而太过就会造成危害,相承接者便加以制约的道理,大概没有任何地方不是这样。正因为没有任何地方不是这样,所以把这个道理推求到人体,就会发现五脏彼此交替制约而保持平衡。如果有一个脏腑失去平衡,就由它所不能胜过的脏来使它恢复平衡。五脏便能彼此制约而保持平衡,这不正是没有太过时先加以防范吗?如果有一个脏腑失去平衡,就由它所不能胜过的脏来使它恢复平衡,这不正是已经太过之后,再由能够克制它的力量来制胜它吗?姑且拿心火来说,当它没有太过时,肾水虽然是心火所畏惧的,也不过只是防范它罢了。一旦心火有所太过,肾水就立即发动来克制它。其余各脏也都是这样。“制约产生,就形成变化。” 这里应当作“制则生化”。大概是传抄造成的错误。而那些解释、诵读这段文字的人,没有察觉到其中的道理无法贯通,于是连同后面的四句也一并遗漏而不采用。却完全不知道前面两句,只是说太过就会造成危害,造成危害之后就会受到制约罢了。

此四句。乃害与制之外之余意也。苟或遗之。则无以见经旨之周悉矣。制则生化。正与下文害则败乱相对。辞理俱顺。不劳曲说。而自通。制则生化者。言有所制。则六气不至于亢而为平。平则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矣。化为生之盛。故生先于化也。外列盛衰者。言六气分布主治。迭为盛衰。昭然可见。故曰外列。害则败乱。生化大病者。言既亢为害。而无所制。则败坏乖乱之政行矣。败坏乖乱之政行。则其变极矣。其灾甚矣。万物其有不病者乎。生化。指所生所化者言。谓万物也。以变极而灾甚。故曰大病。上生化。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万物言。以人论之。制则生化。犹元气周流。滋营一身。凡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九窍。

皆藉焉以为动静云。为之主生化大病。犹邪气恣横。正气耗散。凡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九窍。

举不能遂其运用之常也。或以害为自害。或以承为承袭。或以生为自无而有。化为自有而无。或以二生化为一意。或以大病为喻造化之机息。此数者皆非也。且夫人之气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则汤液针石导引之法以为之助。若天地之气。其亢而自制者。

固复于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虽然。造化之道苟变至于极。则亦终必自反。而复其常矣。学人能本之太仆河间。而参之此论。则造化枢纽之详。亦庶矣乎。然张戴人治法心要。

则曰。假令水为母。木为子。当春旺之时。冬令犹在。即水亢也。水亢极。则木令不至矣。

木者继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木无权也。木无权。则无以制土。土既旺。则水乃受制也。土者。继长夏之令也。水受土制。热克其寒也。变而为湿。此其权也。又如火为母。土为子。当长夏之时。暄令犹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极。则湿令不至矣。湿者。

继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湿无权也。湿无权。则无以制水。水既旺。则火乃受制也。水者。严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克其热也。变而为土湿。土斯得其权也。

斯言也推之愈详。而违经愈远矣。或曰。心要者。他人成之。盖得于所闻之讹耳。

四气所伤论

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夏伤于暑。秋为咳疟。秋伤于湿。

上逆而咳。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阴阳应象论篇曰。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 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王启玄注云。风中于表。则内应于肝。肝气乘脾。故洞泄。或飧泄。夏暑已甚。秋热复收。两热相攻。则为 疟。秋湿既胜。冬水复旺。水湿相得。肺气又衰。故乘肺而为咳嗽。其发为痿厥者。盖湿气内攻于脏腑。则咳逆。外散于筋脉。则痿弱也。厥谓逆气也。冬寒且凝。春阳气发。寒不为释。阳怫于中。寒怫相持。故为温病。伤寒论引素问后篇八句。成无己注云。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旺。风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故攻内而为飧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旺。湿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

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出。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搏阴。而为 疟。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搏阳。而为温病。王海藏曰。木在时为春。在人为肝。在天为风。当春之时。发为温令。反为寒折。是三春之月。行三冬之令也。以是知水太过矣。水既太过。金肃愈严。是所胜者乘之。而妄行也。所胜者乘之。则木虚明矣。木气既虚。火令不及。是所生者受病也。故所不胜者侮之。是以土来木之分。变而为飧泄也。所以病发于夏者。以木绝于夏。而土旺于夏。湿本有下行之体故也。不病于春者。以春时风虽有伤。木实当权故也。

暑季夏也。季夏者。湿土也。君火持权。不与之子。暑湿之令不行也。湿令不行。则土亏矣。所胜妄行。木气太过。少阳旺也。所生者受病。

则肺金不足。所不胜者侮之故水得以来土之分。土者坤也。坤在申之分。申为相火。水入于土。则水火相干。水火相干。则阴阳交争。故为寒热。兼木气终见三焦。是少阳相火合也。

译这四句,这就是“害”和“制”之外的另一层含义。如果把这一点遗漏了,就无法看出《内经》旨意的周全完备。有制约,就能产生正常的生长变化。这正好与下文“害则败乱”相对应。文辞和道理都很顺畅。不必费力作曲折的解释,道理自然就贯通了。“有制约,就能产生生长变化”这句话,是说有所制约,六气就不会发展到太过而保持平衡。保持平衡,万物就能不断生长。而且变化无穷无尽。“化”是生长作用的盛大表现。所以生长先于变化。“外列盛衰”,是说六气分布各处并分别主治,交替表现出盛衰。这些情况清楚可见。所以说“外列”。发生损害,就会败坏紊乱。“生化大病”,是说已经太过而造成危害,却又没有任何制约,于是败坏紊乱的状态就出现了。败坏紊乱的状态一旦出现,变化就达到极端。灾害也就严重了。天下万物哪里还有不生病的呢?“生化”,是指产生和变化的事物来说的,也就是万物。因为变化达到极端,灾害就十分严重。所以说是“大病”。上面说“生化”,是从天地造化的作用来说的。下面说“生化”,是从万物来说的。如果从人体来讨论,有制约,就能产生生长变化。这就像元气在全身周流,滋养营运全身,凡是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和九窍,都凭借它来维持正常的活动和静止。一旦它成为主导,就会造成生长变化方面的大病。这就像邪气肆意横行,正气耗损散失。凡是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和九窍,全都不能按照正常规律发挥作用。有人把“害”解释成自我损害,有人把“承”解释成承袭,有人把“生”解释成从无到有,把“化”解释成从有到无,有人又把“生化”二字解释成一个意思,有人又把“大病”比喻为天地造化的机能停止。这些说法全都不对。况且,人的气,本来就有太过而能自我制约的情况。如果太过而不能自我制约,就用汤液、针石、导引等方法来帮助调治。至于天地之气,它太过而能够自行制约的,本来终究会恢复平衡。如果太过而不能自我制约,那又有谁能够帮助它呢?虽然如此,天地造化的规律如果变化发展到了极点,最终也一定会自行反转,重新恢复正常状态。学习医理的人如果能以王太仆、刘河间的学说为依据,再参照这篇论述,那么对于天地造化枢纽的详细道理,也差不多可以有所了解了吧。然而,《张戴人治法心要》中,却说:假设水为母,木为子。正当春季木气旺盛的时候,冬季的气令仍然存在,这就是水气太过。水气太过到了极点,木气的时令就不能到来。木气承接冬季而承受水气。水气既已太过,就会损害它所承接的木气。所以木气没有主导权。木气既然没有主导权,就无法制约土气。土气既然旺盛,水气就会受到制约。土气,是承接长夏时令的气。水气受到土气制约,就是热气克制寒气。寒气转变而成为湿气。这就是土气取得主导权。又如以火为母,土为子。正当长夏时节,温暖的时令仍然存在,这就是火气太过。火气既然太过到了极点,湿气的时令就不能到来。湿气,是承接夏季而承受火气的。火气既然太过,就会损害它所承接的湿气。所以湿气没有主导权。湿气既然没有主导权,就无法制约水气。水气既然旺盛,火气就会受到制约。水气,是严冬的时令。火气受到水气制约,就是寒气克制热气。热气转变而成为土湿之气。这样土气就取得了主导权。这种说法越推演得详细,反而就越远离经典原意。有人说:所谓《心要》,是别人替他编成的。大概是从听闻的讹误中得到的罢了。四气所伤论 《素问·生气通天论篇》说:春天受到风邪侵袭,邪气滞留不去,就会成为洞泄。夏天受到暑邪侵袭,秋天就会发生咳嗽、疟疾。秋天受到湿邪侵袭,湿气向上逆行就会咳嗽,发作时就会出现痿弱、厥逆。冬天受到寒邪侵袭,到了春天必定会患温病。《阴阳应象论篇》说:春天受到风邪侵袭,夏天就会发生飧泄。夏天受到暑邪侵袭,秋天必定会患疟疾。秋天受到湿邪侵袭,冬天就会发生咳嗽。冬天受到寒邪侵袭,春天必定会患温病。王启玄注说:风邪侵入体表,体内就会与肝相应。肝气侵乘脾气,所以发生洞泄,或发生飧泄。夏季的暑气已经很盛,到了秋季,暑热又收伏不去。两种热邪相互交攻,就会成为疟疾。秋季的湿气已经很盛,冬季水气又旺盛,水气和湿气相互结合,肺气又衰弱,所以侵乘肺而成为咳嗽。至于发作时出现痿厥,大概是湿气向内侵袭脏腑,就会导致咳嗽气逆;向外散布到筋脉,就会导致肢体痿弱。“厥”是说气机逆行。冬天寒气凝滞,到了春天阳气发动,寒气却不能消解,阳气郁闭在体内,寒气与阳气相互抗拒,所以形成温病。《伤寒论》引用《素问》后篇的八句话。成无己注说:正当春季,风气盛行,春天受到风邪侵袭,风气与肝相通,肝气又因春季而适时旺盛,所以即使风邪侵入肝脏,不能立即发作。到了夏天,肝气衰弱。这样以后才开始发动。风邪过盛,就会在四肢末端发生疾病。因此应当在四肢发作。夏季阳气在体外旺盛。风邪不能向外发散。所以它侵入内部,便形成飧泄。到了秋季。湿气大为流行。秋季受到湿邪侵伤。湿邪就会使肺失去濡润。肺在秋季正值旺盛。湿邪虽然侵入肺中。但不能立即发作。到了冬天,肺气衰弱。这样以后湿邪才开始发动。雨水过多,就会发生腹部疾病。因此应当发作而成为下利。冬季阳气固守在体内。湿气不能向下运行。所以向上逆行而形成咳嗽。到了夏季。暑气大为流行。夏季受到暑邪侵伤。夏季以阴气为主,居于体内。暑邪虽然侵入体内。但其势还不能发动。等到秋季阴气外出。而阳气成为体内的主导。这以后暑邪发动,与阴气相搏。于是形成疟疾。到了冬季。寒气大为流行。冬季受到寒邪侵伤。冬季以阳气为主,居于体内。寒邪虽然侵入体内。但其势还不能发动。等到春季阳气外出。而阴气成为体内的主导。这以后寒邪发动,与阳气相搏。于是形成温病。王海藏说:木在四时中对应春季。在人身上对应肝。在自然界对应风。在春季。本来应当发生温暖的时令。却反而被寒气摧折。这就是三春之月。却施行了三冬的时令。由此可知水气太过了。水气既然太过。金气肃杀之性就更加严厉。这是金所胜的木气乘势侵袭。因而任意妄行。所胜的木气乘势侵袭。那么木气虚弱就很明显了。木气既然虚弱。火的时令就不能充分发挥。这就是所生之气受到疾病侵袭。所以不能胜过它的气就会反过来欺侮它。因此,土气就侵入木气所主的部位。于是转变为飧泄。之所以在夏季发病。是因为木气在夏季衰绝。而土气在夏季旺盛。这是因为湿邪本来就具有向下运行的性质。之所以在春季不发病。是因为春季虽然风邪有所损伤。但木气正当时令而有权势。暑季就是夏季。所谓季夏。就是湿土之气。君火掌握着时令的权势。不让它的子气与自己共同掌权。所以暑湿的时令之气不能施行。湿气的时令不能施行。那么土气就亏虚了。土所胜的气便会任意妄行。木气太过。这是少阳之气旺盛。所生之气受到疾病侵袭。于是肺金之气不足。不能胜过它的气反过来欺侮它,所以水气得以侵入土气所主的部位。土对应八卦中的坤。坤位在申所对应的区域。申对应相火。水气侵入土中。那么水火二气就会相互牵制。水火二气相互牵制。于是阴阳二气相互争斗。所以形成寒热交替。又兼有木气,最终表现在三焦。这是少阳相火相合的缘故。

少阳在湿土之分。故为寒热。肺金不足。洒淅寒热。此皆往来未定之气也。故为 疟。不发于夏。而发于秋者。以湿热在酉之分。方得其权故也。秋者清肃之气。收敛下行之体也。为湿所伤。是长夏之气。不与秋令也。秋令不及。所胜妄行。故火得以炎上而克金。心火既刑于肺。故肺气逆而为咳。所不胜者侮之。木气上行。与火同德。动而不息者也。所生者受病。故肾水亏也。长夏已亢。三焦之气盛也。命门者三焦之合也。故迫肾水上行。与脾土湿热。相合为疾。因咳而动于脾之湿。是以咳嗽有声。有涎。不发于秋。而发于冬者。以其六阴之极。肃杀始得其气故也。冬伤于寒者。是冬行春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木不足也。所不胜者侮之。

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室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肾水亏于内。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原。故为温病耳。夫春伤于风。夏伤于暑。冬伤于寒。辞理皆顺。时字伤令字也。独秋伤于湿。说作令字伤时字。读者不可疑也。此四说。皆母所亢。而害其所承之子也。若说秋字伤湿字。其文与上三句相通。其理与法不得相通矣。大抵理与法通。不必拘于文也。或谓春伤于风。是人为风所伤。非也。若是。则止当头痛。恶风。自汗。何以言夏为飧泄哉。今言春伤于风。即是时伤令也明矣。愚按。此四伤诸家注释。皆不得经旨者。盖由推求太过故也。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此之谓欤。但只轻轻平易说去。则经旨自明。而无穿凿之患矣。何以言之。夫风暑湿寒者。天地之四气也。其伤于人。人岂能于未发病之前。预知其客于何经络。何脏腑。何部分。而成何病乎。及其既发病。然后可以诊候。始知其客于某经络。某脏腑。某部分。成某病耳。注释者。苟误因病始知病原之理。则于此四伤。不劳余力。自迎刃而解矣。夫洞泄也。 疟也。咳与痿厥也。

温病也。皆是因其发动之时。形诊昭着。乃逆推之。而知其昔日致病之原。为伤风。伤暑。

伤湿。伤寒耳。非是初受伤之时。能预定其今日必为此病也。且夫伤于四气。有当时发病者。有过时发病者。有久而后发病者。有过时之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何哉。盖由邪气之传变聚散不常。及正气之虚实不等故也。且以伤风言之。其当时而发则为恶风。发热。头疼。

自汗。咳嗽。喘促等病。其过时与久而发。则为疠风。热中。寒中。偏枯。五脏之风等病。是则洞泄。飧泄者。乃过时而发之中之一病耳。因洞泄。飧泄之病生。以形诊推之。则知其为春伤风。藏蓄不散。而致此也。苟洞泄。飧泄之病未生。孰能知其已伤风于前。将发病于后邪。假如过时之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人亦能知乎。世有太素脉法。虽或预知死亡之期。然亦是因诊之昭着。而始能知耳。夏伤暑为 疟。冬伤寒为温病。意亦类此。但秋伤湿。

上逆为咳嗽。为痿厥。其因病知原。则与三者同。

其令行于时。则与三者异。夫春之风。夏之暑。冬之寒。皆是本时之令也。湿乃长夏之令。

何于秋言之。盖春夏冬每一时。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时而行也。若长夏。则寄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虽亦有三月。然长夏之湿令。每侵过于秋而行。故曰秋伤于湿。(秋令为燥。然秋之三月前近于长夏。其不及为湿所胜。其太过则同于火化。其平气则又不伤人。

此经所以于伤人止言风暑湿寒。而不言燥也。或问余曰。五运六气七篇。所叙燥之为病甚多何哉。余曰。运气七篇。与素问诸篇。自是两书。作于二人之手。其立意各有所主。不可混言。王冰以为七篇参入素问之中。本非素问元文也。余今所推之义。乃是素问本旨。当自作一意看。)请陈四气所伤所病之义。夫风者。春之令也。春感之。偶不即发。而至夏。邪既不散。则必为疾。其所以为洞泄者。风盖天地浩荡之气。飞扬鼓舞。神速不恒。人身有此。

肠胃之职。其能从容传化泌别。而得其常乎。故水谷不及分别。而并 下。以泄出也。其为飧泄。亦类此义。(说者谓。春伤风为内通肝。洞泄飧泄。为木乘土。又谓。不发于春为邪避木旺。发于夏为木衰邪动。窃谓风既通肺。则正当木班之时。木极盛土极衰矣。理宜乘旺而即发于春。不宜反过时而发于夏也。且夏火司权。母能滋子。何故不发于土衰极之时。而反发于土受滋之时乎。其说不通。难以凭据。)暑者。夏之令也。夏感之。偶不即发。而至秋。

又伤于风与寒。故为 疟也。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发。而至春。其身中之阳。

译少阳位于湿土所主的区域。所以形成寒热交替。肺金之气不足。就会出现阵阵寒热。这些都是往来变化、尚未确定的气。所以形成疟疾。不在夏季发作。却在秋季发作。是因为湿热之气处在酉所对应的区域。这时才获得时令的权势。秋季是清肃之气盛行的时节。具有收敛和向下运行的性质。被湿邪所损伤。这是长夏的气。与秋季的时令不相合。秋季的时令之气不足。它所胜的气便会任意妄行。所以火气得以向上炎盛,进而克制金气。心火既已侵害肺气。所以肺气上逆而形成咳嗽。不能胜过它的气就会反过来欺侮它。木气向上运行。与火气具有相同的性质。是发动而不停止的。所生之气受到疾病侵袭。所以肾水亏虚了。长夏之气已经亢盛。这是三焦之气旺盛。命门是三焦之气相合的部位。所以迫使肾水向上运行。并与脾土的湿热之气。相互结合而形成疾病。因咳嗽而使脾中的湿气活动起来。因此咳嗽时有声音。并有涎液。不在秋季发作。却在冬季发作。是因为冬季阴气达到极盛。肃杀之气这时才开始发挥作用。冬季受到寒邪侵伤。这是冬季反而施行了春季的时令。本应寒冷却反而温暖。火气旺盛而水气亏虚了。水气既已亏虚。那么它所胜的气就会任意妄行。这是土气有余。所生之气受到疾病侵袭。这是木气不足。不能胜过它的气就会反过来欺侮它。这是火气太过。火土二气具有相同的性质。湿气和热气相互助长。所以形成温病。不在冬季发病。却在春季发病。是因为寒水之气处在卯所对应的区域。这时才获得时令的权势。大寒的时令。又在春季运行。腠理开张而汗液外泄。少阴不能闭藏。房事过度而劳伤。以及劳苦之人。阳气向外泄露。肾水在内亏虚。到了春季。当时木气强盛而生长。没有滋养生化的根源。所以形成温病罢了。春季受到风邪侵伤。夏季受到暑邪侵伤。冬季受到寒邪侵伤。文辞和义理都很顺畅。“时”字是“令”字的讹误。唯独“秋伤于湿”这一句。却把它解释成“令”字损伤“时”字。读者不必对此怀疑。这四种说法。都是母气亢盛。从而损害它所承接的子气。如果把“秋”字解释为损伤“湿”字。它的文辞与上面的三句话相通。但它的义理和治法就无法相通了。大体说来,义理与治法是相通的。不必拘泥于文字表面。有人说,春季受到风邪侵伤。这是说人被风邪所伤。不是这样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只应当出现头痛。怕风。自发出汗。又怎么能说夏季会形成飧泄呢?现在说春季受到风邪侵伤。这就明确说明是时令损伤了正常的时令。我考察认为。关于这四种损伤,各家注释。都没有领会经典的主旨。大概是因为推求得过分了。孟子说:道理就在近处。却偏要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求。事情本来很容易。却偏要到困难之处去寻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只要用浅近平实的语言解释。那么经典的主旨自然就明白了。也不会有穿凿附会的弊病。为什么这样说呢?风、暑、湿、寒这四种气。是天地间的四时之气。它们侵伤人体。人难道能在尚未发病以前。预先知道它会侵入哪条经络。哪个脏腑。哪个部位。并形成什么疾病吗?等到已经发病以后。然后才可以进行诊察。才知道它侵入了某条经络。某个脏腑。某个部位。形成某种疾病罢了。那些作注释的人。如果错误地认为必须因疾病已经发生,才能知道疾病根源的道理。那么对于这四种损伤。不必耗费多余的力气。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了。至于洞泄。疟疾。咳嗽和痿厥。温病。都必须等到它们发动之时。形体上的症状明显显现。然后反过来推求。从而知道它过去导致疾病的根源。是受了风邪。受了暑邪。受了湿邪。受了寒邪罢了。并不是在最初受到损伤的时候。就能预先确定今天必然会患这种病。况且受到四时之气侵伤。有的在当时就发病。有的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病。有的过了很久以后才发病。有的过了时令很久,邪气自行消散。因而没有形成疾病。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邪气传变、聚集和消散没有固定规律。以及正气的虚实各不相同。姑且以受到风邪侵伤来说。如果在当时就发病,就会出现怕风。发热。头痛。自发出汗。咳嗽。喘促等疾病。如果过了时令很久才发病。就会成为疠风。热中。寒中。偏枯。五脏之风等疾病。这就是洞泄。所谓飧泄。只是过了时令才发作的疾病中的一种罢了。由于洞泄。飧泄这种疾病便发生了。根据形体和症状推察。就知道这是春季受到风邪侵伤。邪气藏蓄在体内而没有消散。所以导致了这种疾病。假如只是洞泄。飧泄这种疾病还没有发生。谁能知道它先前已经受到风邪侵伤。邪气将在以后导致发病呢?假如过了时令很久,邪气自行消散。而没有形成疾病。人又怎么能够预先知道呢?世上有太素脉法。虽然有时可以预先知道死亡的期限。然而也是因为脉象和症状已经明显显现。这以后才能知道罢了。夏季受到暑邪侵伤而成为疟疾。冬季受到寒邪侵伤而成为温病。其中的意思也与此相类。只是秋季受到湿邪侵伤。湿邪向上逆行而成为咳嗽。成为痿厥。它也是由疾病反推而知道病因。那么就与前三种情况相同。它的时令在相应季节运行。那么就与前三种情况不同。春季的风。夏季的暑气。冬季的寒气。都是本时令所主的气。湿气才是长夏的时令之气。为什么要在秋季说它呢?大概是因为春、夏、冬每一季。各有三个月。所以各自的时令之气也都在本时令运行。至于长夏。就只在六月这一个月中寄居而旺盛。秋季虽然也有三个月。然而长夏的湿气时令。常常侵入秋季而运行。所以说秋季受到湿邪侵伤。秋季的时令之气是燥。然而秋季三个月的前一段接近长夏。如果秋燥之气不足,就会被湿气所胜。如果秋燥之气太过,就与火气的变化相同。如果秋气平和正常,就又不会损伤人体。这就是经典在谈到时令之气损伤人体时,只说风、暑、湿、寒的原因。却不说燥的原因。有人问我说:《五运六气》七篇。所叙述的由燥导致的疾病很多,这是为什么呢?我说:《运气》七篇。和《素问》的其他篇章。本来就是两部书。由两个人所作。它们的立意各有自己的主旨。不能混在一起说。王冰认为这七篇是参入《素问》之中的。本来并不是《素问》的原文。我现在推求出的义理。才是《素问》的本来主旨。应当自成一义来看待。请说明四时之气损伤人体以及导致疾病的道理。风气。是春季的时令之气。人在春季感受了它。偶尔没有立即发作。到了夏季。邪气既没有消散。就必然形成疾病。它之所以成为洞泄。是因为风是天地间浩大流动的气。飞扬鼓动,运行不止。其来去神速而没有常规。人体也有这种情况。肠胃的职能。难道能从容地进行运化、传送、分泌和分离。而保持一贯正常吗?所以水谷不能得到分离。而一起向下。从而泄泻排出。至于形成飧泄。其中的道理也与此相类似。有人解释说:春季受到风邪侵伤,是因为风气在体内与肝相通。洞泄、飧泄。是木气乘土气。又有人说:春季不发病,是因为邪气避开木气旺盛的时候。夏季发病,是因为木气衰弱而邪气发动。我私下认为,风气既然与肺相通。那么正是“木班”之时(字义存疑)。木气最为旺盛,土气最为衰弱。按理应当乘木气旺盛而在春季立即发病。不应当反而过了时令,到夏季才发病。况且夏季是火气掌管时令。母气能够滋养子气。为什么不在土气衰弱到极点的时候发病。反而在土气受到滋养的时候发病呢?这种说法讲不通。难以作为依据。暑气。是夏季的时令之气。人在夏季感受了它。偶尔没有立即发作。到了秋季。又受到风邪和寒邪侵伤。所以形成疟疾。寒气。是冬季的时令之气。人在冬季感受了它。偶尔没有立即发作。到了春季。人体内的阳气。

虽始为寒邪所郁。不得顺其渐升之性。然亦必欲应时而出。故发为温病也。若夫秋伤湿。其令行于时之义。上文已论之矣。前篇所谓上逆而咳。发为痿厥。不言过时。似是当时即发者。但既与风暑寒三者并言。则此岂得独为即发者乎。然经无明文。终亦不敢比同后篇。便断然以为冬发病也。虽然。湿本长夏之令。侵过于秋耳。纵使即发。亦近于过时而发者矣。此当只以秋发病为论。湿从下受。故干肺为咳。谓之上逆。夫肺为诸气之主。今既有病。则气不外运。又湿滞经络。故四肢痿弱无力。而或厥冷也。后篇所谓冬生咳嗽。既言过时。则与前篇之义颇不同矣。夫湿气久客不散。至冬而寒气大行。肺恶寒。而或受伤。故湿气得以乘虚上侵于肺。发为咳嗽也。观者。

以此意求之经旨。其或着乎。或者见素问于病温 疟等。间以必言之。遂视为一定不易之辞。而曰此必然之道。嗟乎。果可必耶。果不可必耶。素问之或言必。或不言必者。盖不可胶为一定故也。(往往有泥于必之一字。遂谓冬伤寒。必当得病于春。其冬伤寒而即病者。反置而不论。若此者。可不谓之弃本逐末乎。)经中每有似乎一定不易之论。而却不可以为一定不易者。如曰热厥。因醉饱入房。而得热中消中者。皆富贵人也。新沐中风。则为首风。如此之类。岂一一皆然哉。读者。当活法。勿拘执也。夫王启玄之注。虽未免泥于必字。及未得经旨。然却不至太远也。若成无己之说。

则似太远矣。然犹未至于甚也。至王海藏立论。则推求过极。欲异于人。殊不知反穿凿缀缉乖悖经旨。有不可胜言者。此先儒所谓。如大军游骑。出大远。而无所归矣。姑摭成无己王海藏之说。辨其甚者一二。夫无己谓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窃谓则当二字。决然之辞也。春伤风遇夏之阳气外盛。而不能外发。故攻内为飧泄。此或若可通矣。经曰。木发无时。倘风不伤于春。而伤于他时。不遇夏之阳气外盛。将外发乎。将内攻乎。况风属阳。与夏同气。果欲外出。则当随其散越之势而出。安有不能之理乎。且风善行数变。其为病非一。岂独能为四肢之疾乎。所谓雨淫腹疾之义。其不通亦如此。至若夏伤暑。秋为 疟者。盖因暑疾藏于皮肤之内。肠胃之外。复秋感风。故疾作耳。观素问疟论可见。其与夏阴主内。秋阳内主。暑动搏阴。何相干哉。冬伤寒。春为温病者。盖因寒毒中人肌肤。阳受所郁。至春天地之阳气外发。其人身受郁之阳。亦不能不出。故病作也。(韩祗和谓。冬时感寒郁阳至春时。再有感而后发。余谓此止可论温病之有恶寒者耳。其不恶寒者。则亦不为再感。而后发也。故仲景曰。太阳病不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观伤寒论可见。其与冬阳主内。春阴内主。寒动搏阳。何相干哉乃若海藏。则又以春伤风。夏伤暑。冬伤寒。为时伤令。秋伤湿。为令伤时。故于春伤风。谓春行冬令。而温为寒折。于夏伤暑。谓暑者。季夏。季夏者。湿土。君火持权不与子。而暑湿令不行。于秋伤湿。谓秋为湿所伤。

是长夏之气不与秋令。于冬伤寒。谓冬行春令。火胜水亏。大寒之令。复行于春。阳气外泄。肾水内亏者病。又谓温病。为湿热相助而成。又谓四时伤。皆母亢而害所承之子。吁。何支离破碎徒费辞如此乎。夫经中所言伤风。伤暑之类甚多。皆是以人受风暑等所伤为义。未尝有时伤令。令伤时之意也。若如海藏所言。则疟论所谓夏伤于暑。秋伤于风。与先伤于风。后伤于寒等语。其时伤令欤。令伤时欤。吾固知其不能不屈于此也。且暑为夏令。孰不知之。今以暑为季夏。为湿土。得不怪哉。夫冬果行春令。人若感此。则成冬温病矣。安得为春温病乎。其谓大寒之令。复行于春。温病方作。设使大寒之令。不复行于春。其温病当作者。遂不作乎。况今之春为温病者。比比皆是。未尝见其必由大寒。复行于春。而后成也。经曰。亢则害。承乃制。其义谓已亢极。则胜已者来制。如火亢极。则水来制之。经所谓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之类。皆是胜已者为承。今以亢为母。承为子。将求胜于经欤。抑未达欤。又如以制物者为所胜。受制者为所不胜。与经所谓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及传之于其所胜。死于其所不胜之旨全反矣。余如因时伤令令伤时之说。委曲衍说者。固不暇患辨也。呜呼。予非好斥前人之非。盖为其有害大义。晦蚀经旨。以误后人。故不敢谀顺而嘿嘿耳。然而 逾之罪。

固已自知。其不得辞矣。但未知观者。以为何如。

张仲景伤寒立法考

译虽然起初被寒邪所郁闭。不能顺应它逐渐上升的性质。但也一定要顺应时令而向外发出。所以发作而成为温病。至于秋季受到湿邪侵伤。湿气时令在相应季节运行的道理。上文已经论述过了。前一篇所说的湿气向上逆行而咳嗽。发作而成为痿厥。并没有说要过了时令才发作。似乎是说当时就发作。但既然它与风、暑、寒三者并列而说。那么它怎么能单独成为当时就发作的情况呢?然而经典没有明文说明。最终也不敢把它和后篇相提并论。便断然认为这是冬季发病。即便如此。湿气本来是长夏的时令之气。只是侵入秋季而已。即使立即发作。也接近于过了时令才发作。这里应当只按照秋季发病来论述。湿邪从下部侵入。所以使肺失于濡润而形成咳嗽。这就叫作上逆。肺是全身诸气的主宰。现在肺既然已经有病。那么气就不能向外运行。湿邪又阻滞经络。所以四肢痿弱无力。有时还会厥冷。后篇所说的冬季发生咳嗽。既然说是过了时令。那么它与前篇的意思就很不相同了。湿气长久停留而不消散。到了冬季,寒气大为流行。肺厌恶寒气。有时就会受到损伤。所以湿气得以乘肺气虚弱之机,向上侵入肺中。发作而成为咳嗽。读者。应当按照这个意思来探求经典的主旨。或许可以有所领会吧?有人看见《素问》在论述温病、疟疾等疾病时。间或使用“必”字来说明。于是就把它看成确定不变的说法。并说这是必然的规律。唉!果真可以认为事情必然如此吗?果真又不能认为事情必然如此吗?《素问》有时说“必”。有时又不说“必”。大概就是因为不能拘泥于它,把它当成固定不变的规律。往往有人拘泥于“必”这一个字。于是说冬季受到寒邪侵伤。就必然会在春季发病。至于冬季受到寒邪侵伤而当即发病的人。反而把这种情况放在一边不加讨论。像这样的做法。难道不可以说是舍弃根本而追逐枝末吗?经典中常有看似确定不变的论述。但却不能把它们当成确定不变的规律。比如说热厥。因醉酒或吃饱后行房。而患热中、消中等病的人。都是富贵之人。刚洗完头就受到风邪侵袭。就形成首风。像这一类情况。难道每一件都必然如此吗?读者。应当灵活运用这些道理。不要拘泥执着。王启玄的注释。虽然未免拘泥于“必”字。也没有完全领会经典的主旨。然而却还不至于偏离得太远。至于成无己的说法。就似乎偏离得太远了。然而还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到了王海藏提出的理论。推求就过分到了极点。一心想要与众不同。却不知道反而穿凿附会、拼凑牵连,违背了经典的主旨。其中有多得无法尽述的地方。这就是先儒所说的。好比大军派出的游骑。跑到了非常遥远的地方。最后无处返回。姑且摘取成无己和王海藏的说法。辨析其中最为严重的一两处。成无己说,风邪过盛会在四肢末端发生疾病。因此应当在四肢发作。雨水过多会发生腹部疾病。因此应当发作而成为下利。我私下认为,“则当”这两个字。是断然肯定的说法。春季受到风邪侵伤,到了夏季阳气在体外旺盛。却不能向外发散。所以侵入内部而形成飧泄。这种说法或许还可以讲得通。经典说:木气的发生没有固定的时令。假如风邪在春天不伤人,却在其他时令伤人,又没有遇上夏天阳气向外旺盛的时候,它将向外发散吗?还是将向内攻入呢?何况风属于阳邪,与夏天的气相同。如果果真要向外发出,就应当顺着它发散、越出的势头向外发出。哪有不能向外发出的道理呢?况且风邪善于运行,变化也多,它所造成的病并不只有一种。难道它只能造成四肢的疾病吗?这就是所谓雨水过多会导致腹部疾病的道理。它不能通行的情形也是这样。至于夏天感受暑邪,到了秋天成为疟疾,大概是因为暑邪侵入人体后,藏在皮肤里面,在肠胃之外。到了秋天又感受了风邪,所以旧病就发作了。读《素问·疟论》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其中说夏天阴气主持于内,秋天阳气主持于内。暑邪发动起来,就会与阴气相搏,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冬天感受寒邪,到了春天成为温病,大概是因为寒邪之毒侵入人的肌肤,使阳气受到郁闭,到了春天,天地的阳气向外发散,人体中受到郁闭的阳气,也不能不随着向外发出,所以疾病就发作了。韩祗和说:冬天感受寒邪,阳气郁闭,到春天时,再次有所感受,然后才发作。我认为,这种说法只适用于解释有恶寒症状的温病。至于不恶寒的温病,就不能说是再次感受外邪,然后才发作的了。所以张仲景说:太阳病,没有发热却口渴,而且不怕冷的,就是温病。考察《伤寒论》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其中说冬天阳气主持于内,春天阴气主持于内。寒邪发动起来,就会与阳气相搏,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至于海藏,他又认为春天感受风邪,夏天感受暑邪,冬天感受寒邪,叫作时令伤害了相应的节令,秋天感受湿邪,叫作节令伤害了时令,所以在春天感受风邪,是说春天行使了冬天的时令,而温暖之气被寒气所折损。在夏天感受暑邪。所谓暑邪,就是季夏。季夏,属于湿土之气。君火掌握时令权力,却不与子火…… 因而暑湿之令不能运行。在秋天感受湿邪。就是说秋天被湿邪所伤。这是因为长夏的气与秋天的时令不相协调。在冬天感受寒邪。就是说冬天运行了春天的时令。火气过盛,水气不足。本应属于大寒的时令,却又在春天运行。阳气向外泄出,肾中水气在内亏虚,于是发病。又有人说,温病 是由湿邪和热邪相互助长而形成的。又有人说,四时的伤害,都是母气过亢,反过来伤害了它所承受的子气。唉!为什么要把道理说得这样支离破碎,白白耗费这么多言辞呢?经书中所说的伤风,伤暑之类的说法很多,都是说人受到风、暑等邪气的伤害。从来没有说过时令伤害了节令,或节令伤害了时令这样的意思。如果按照海藏所说的,那么《疟论》所谓夏天伤于暑,秋天伤于风,以及先伤于风,后来又伤于寒等说法,究竟是时令伤害了节令呢?还是节令伤害了时令呢?我本来就知道它不可能不在这个问题上屈服。况且暑邪属于夏天的时令,谁会不知道这一点呢?现在却把暑邪归属于季夏,归属于湿土之气。难道不值得奇怪吗?假如冬天果真运行春天的时令,人如果感受到这种异常之气,就会形成冬温病。怎么能说是春温病呢?至于他说大寒的时令,又在春天运行,温病才会发作,假设大寒的时令 不再在春天运行,那么温病应当发作,反而就不发作了吗?况且如今春天患温病的人,到处都是。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一定是由于大寒的时令,又在春天运行,然后才形成温病。经书说:过亢就会造成危害,承受它的就会加以制约。这句话的意思是,某种气已经亢盛到了极点。于是,能够胜过它的气就会来制约它。比如火气亢盛到了极点,水气就会来制约它。经书所谓“相火之下”,就是由水气承接和制约它。水位之下,由土气承接和制约它,就是这类情况。这些都是由能够胜过原来之气的气来承接制约。如今却把亢盛之气当作母气,把承接之气当作子气。这是想要在经书之外另求胜过经书的说法吗?还是没有通晓经书的意思呢?又比如,把能够制约其他事物的一方称为所胜,把受到制约的一方称为所不胜。这与经书所说的“气有余”,就会制约它所胜的一方,反而欺凌它所不能胜过的一方,以及病变传递到它所胜的一方,最终死于它所不能胜过的一方的宗旨,完全相反了。至于因时令伤害节令、节令伤害时令之类的说法,那些曲折繁衍出来的说法,实在没有闲暇去一一辨析。唉!我并不是喜欢斥责前人的错误,实在是因为这些说法有害于医道的大义,遮蔽、损害了经书的宗旨,从而误导后人。所以我不敢阿谀顺从,只能默默不言。然而,这也是我的罪过。这一点我自己本来就知道,是无法推辞的。只是还不知道读到这些文字的人,会作何看法。《张仲景伤寒立法考》。

读仲景之书。当求其所以立法之意。苟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知其书足以为万世法。而后人莫能加。莫能外矣。苟不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疑信相杂。未免通此而碍彼也。呜呼。自仲景以来。发明其书者。不可以数计。然其所以立法之意。竟未闻有表章而示人者。岂求之而不得之欤。将相循习而不求欤。抑有之而余未之见欤。余虽不敏。 请陈之。夫伤于寒。有即病者焉。有不即病者焉。即病者。发于所感之时。不即病者。过时而发于春夏也。即病谓之伤寒。不即病谓之温与暑。夫伤寒温暑。其类虽殊。其所受之原。则不殊也。由其原之不殊。故一以伤寒而为称。由其类之殊。故施治不得以相混。以所称而混其治。宜乎贻祸后人。

以归咎于仲景之法。而委废其太半也。吁。使仲景之法。果贻祸于后人。伤寒论不作可也。使仲景之法。果不贻祸于后人。伤寒论其可一日缺乎。后人乃不归咎于已见之未至。而归咎于立法之大贤。可谓溺井怨伯益。失火怨燧人矣。夫仲景法之祖也。后人虽移易于穷。终莫能越其矩度。由莫能越而观之。则其法其方。果可委废太半哉。虽然。立言垂训之士。犹不免失于此。彼碌碌者。固无足诮矣。夫惟立言垂训之士。有形乎着述之间。其碌碌者当趑趄犹预之余。得不靡然从令争先快睹而 简略之地乎。夫其法其方委废太半而不知返。日惟简便是 。此民生之所以无籍。而仲景之心之所以不能别白矣。呜呼。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也。后人能知仲景之书。本为即病者设。不为不即病者设。则尚恨其法散落所存不多。而莫能御夫粗工妄治之万变。果可惮烦而或废之乎。

译读张仲景的著作,应当探求他制定治法的用意。如果能够明白他制定治法的用意,就会知道他的著作足以成为万世遵循的法则,后人没有谁能够增加什么,也没有谁能够超出它的范围。如果不能明白他制定治法的用意,就会疑信相杂,难免在某处说得通,却在另一处发生矛盾。唉!自从张仲景以来,阐发他这部著作的人,多得数不清。然而,他们对于仲景制定治法的用意,竟然没有人将其明确阐述出来并示告世人。难道是曾经探求过,却没有得到吗?还是相互沿袭旧说,却没有去探求呢?抑或其实有人阐明过,只是我没有见到呢?我虽然不聪敏,还是请允许我把它陈述出来。至于受到寒邪伤害,有当即发病的,也有不会当即发病的。当即发病的人,在受到寒邪的当时就发病。没有立即发病的,过了一段时间,到春夏才发作。立即发病的,称为伤寒。没有立即发病的,称为温病和暑病。伤寒、温病和暑病,它们的类别虽然不同,但它们所受病邪的根源,却没有不同。正因为它们的根源没有不同,所以都以伤寒作为总称。由于它们的类别不同,所以施治时不能混同。如果因为名称相同就混淆治疗方法,当然会给后人留下祸患,使人把责任归咎于仲景的治法,从而把其中大半弃置不用。唉!假使仲景的治法,果真会给后人带来祸患,那么《伤寒论》不写出来也就罢了。假使仲景的治法,果真不会给后人带来祸患,那么《伤寒论》难道可以一天也缺少吗?后人不把责任归咎于自己见识没有达到,反而归咎于制定治法的圣贤,真可以说是掉进井里却怨恨伯益,失火了却怨恨燧人氏。仲景是医法的祖师。后人即使有所改动,直到穷尽其理,最终也没有谁能够越过他的规矩法度。正因为没有谁能够超越它,却又不能从整体上观察它,所以他的治法和方剂,难道果真可以弃置大半吗?虽然如此,那些著书立说、留下训诫的人,仍然不免在这个问题上出错。至于那些庸庸碌碌的人,本来就不值得责备了。只有那些著书立说、留下训诫的人,才会把自己的见解形诸著述,那些庸碌之人却在迟疑犹豫之余,难道不会纷纷顺从号令,争先恐后地求得一看,而把它简略处理吗?至于把他的治法和方剂弃置大半,却不知道回头,每天只把简便作为…… 这就是百姓生命没有依凭的原因,也是仲景的苦心不能被清楚阐明的原因。唉!这是治法。这是方剂。仲景专门为立即发病的伤寒而设立治法,并不是兼为没有立即发病的温病、暑病而设立的。后人如果能够知道仲景的著作,本来是为立即发病者而设,不是为没有立即发病者而设,那么即使还要遗憾他的治法散失残缺,现存的不多,也不能用来应付庸医妄治所造成的千变万化。难道果真可以因为怕麻烦,就把它或许弃置不用吗?

是知委废太半。而不觉其非者。由乎不能得其所以立法之意故也。今人虽以治伤寒法治温暑。亦不过借用耳。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犹六书假借。虽移易于穷。终非造字之初意。夫仲景立法。天下后世之权衡也。故可借焉以为他病用。虽然。岂特可借以治温暑而已。凡杂病之治。莫不可借也。今人因伤寒治法。可借以治温暑。遂谓其法通为伤寒温暑设。吁。此非识流而昧原者欤。苟不余信。请以证之。夫仲景之书。三阴经寒证。居热证什之七八。彼不即病之温暑。但一于热耳。何由而为寒哉。就三阴寒证而详味之。然后知余言之不妄。或者乃谓三阴寒证。本是杂病。为王叔和增入其中。又或谓其证之寒。盖由寒药误治而致。若此者皆非也。夫叔和之增入者。辨脉平脉与可汗可下等诸篇而已。其六经病篇。必非叔和所能辞也。但厥阴经中下利呕哕诸条。却是叔和因其有厥逆而附。遂并无厥逆而同类者。亦附之耳。至若以药误治。而成变证。则惟太阴为多。纵使三阴证。亦或有寒药误治而变寒者。然岂应如是之众乎。夫惟后人以仲景书通为伤寒温暑设。遂致诸温剂皆疑焉。而不敢用。韩只和虽觉桂枝汤之难用。但谓今昔之世不同。然未悟仲景书。本为即病之伤寒设也。且其着微旨一书。又纯以温暑作伤寒立论。而即病之伤寒。反不言及。此已是舍本徇末。全不能窥仲景藩篱。又以夏至前。胸膈满闷。呕逆。气塞。肠鸣。腹痛。身体拘急。手足逆冷等证。视为温暑。谓与仲景三阴寒证。脉理同。而证不同。遂别立温中法以治。夫仲景所叙三阴寒证。乃是冬时即病之伤寒。故有此证。今欲以仲景所叙三阴寒证。求对于春夏温暑之病。不亦 乎。虽然。祗和未悟仲景立法本旨。而又适当温暑病作之际。其为惑也。固宜。以余观之。其胸膈满闷。呕逆。气寒等证。若非内伤冷物。则不正暴寒所中。或过服寒药所变。或内外俱伤于寒之病也。且祗和但曰寒而当温然未尝求其所以为寒之故。能求其故。则知温暑本无寒证矣。改之仲景书。虽有阴毒之名。然其所叙之证。不过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而已。并不言阴寒极甚之证。况其所治之方。亦不过升麻甘草当归鳖甲而已。并不用大温大热之药。是知仲景所谓阴毒者。非阴寒之病。乃是感天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之论者。遂以为阴寒极甚之证。称为阴毒。乃引仲景所叙。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数语。并而言之。却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以治。窃谓阴寒极甚之证。固亦可名为阴毒。然终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观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后人所叙阴毒。亦只是内伤冷物。或不正暴寒所中。或过服寒药所变。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耳。非天地恶毒异气所中者也。朱奉议作活人书。累数万言。于仲景伤寒论多有发明。其伤寒即入阴经为寒证者。诸家不识。而奉议识之。但惜其亦不知仲景专为即病者立法。故其书中。每每以伤寒温暑混杂议论。竟无所别。况又视伤寒论为全书。遂将次传阴经热证。与即入阴经寒证。牵合为一立说。且谓大抵伤寒。阳明证宜下。少阴证宜温。而于所识即入阴经之见。

译由此可知,弃置了大半,却没有察觉这是错误的人,这是因为不能理解他制定治法的用意。如今人们虽然用治疗伤寒的治法来治疗温病、暑病,也不过是借用这些治法罢了。并不是仲景制定治法的本意。这就像六书中的假借字。即使在使用中不断转化,直到穷尽其义,终究也不是最初造这个字时的本意。仲景制定的治法,是天下后世衡量医理的标准。所以可以借用它来治疗其他疾病。虽然如此,难道只能借用它来治疗温病、暑病吗?凡是杂病的治疗,没有一种不可以借鉴它。如今人们因为伤寒的治法,可以借用来治疗温病、暑病,就说仲景的治法普遍是为伤寒、温病、暑病而设的。唉!这不是只认识流传下来的现象,却昧于根本原因吗?如果不相信我,请拿事实来验证这一点。仲景的著作中,三阴经的寒证,占热证的十分之七八。那些没有立即发病的温病、暑病,只是纯粹属于热证罢了。怎么会成为寒证呢?仔细体会三阴寒证的条文,然后就会知道我说的并不是妄言。有人或许说,三阴寒证,本来就是杂病,是王叔和增补进去的。又有人或许说,其中证候的寒,大概是由于误用寒凉药物治疗而造成的。这些说法全都不对。王叔和所增补的内容,不过是《辨脉》《平脉》以及“可汗”“可下”等篇而已。至于六经病的篇章,一定不是王叔和所能删改的。只是厥阴经中下利、呕吐、呃逆等条文,却是王叔和因为其中有厥冷逆证而附入的。于是连没有厥冷逆证而与之同类的条文,也一并附在其中罢了。至于因为药物误治,而形成变证的,那么以太阴经的情况最多。即使是三阴证,也有可能因误用寒凉药物而转变成寒证。然而,难道应当有这么多吗?正是因为后人把仲景的著作一概说成是为伤寒、温病、暑病而设,于是对所有温热剂都产生怀疑,不敢使用。韩只和虽然察觉桂枝汤难以使用,但只说今时与古时的世道不同,却没有领悟仲景的著作,本来是为立即发病的伤寒而设的。而且他所著的《伤寒微旨》一书,又完全以温病、暑病作为伤寒来立论,而对于立即发病的伤寒,反而没有提及。这已经是舍弃根本、追逐末节了。完全不能窥见仲景学说的范围和深奥之处。又说夏至以前,胸膈满闷,呕吐、气逆,气机阻塞,肠鸣,腹痛,身体拘急,手足厥冷等证候,却看作温病、暑病。说它与仲景所说的三阴寒证,脉理相同,但证候不同。于是另立温中法来治疗。仲景所叙述的三阴寒证,其实是冬天当即发病的伤寒,所以才有这些证候。如今却想用仲景所叙述的三阴寒证,来解释春夏温病、暑病,难道不是……吗?虽然如此,祗和没有领悟仲景制定治法的本意,又正好遇上温病、暑病发作的时候。他产生这样的困惑,本来是很自然的。依我看来,他的胸膈满闷,呕吐、气逆,以及气寒等证候,如果不是内伤生冷食物,就是外感暴寒邪气所致,或者是过量服用寒凉药物后发生的变证,或者是内外都受到寒邪伤害的疾病。况且祗和只是说有寒证就应当用温法,却从来没有探求形成寒证的原因。如果能够探求其中的原因,就会知道温病、暑病本来没有寒证。至于改动仲景的著作,虽然有“阴毒”这个名称,然而其中所叙述的证候,不过是面色发青,身体疼痛如同被杖打过,咽喉疼痛而已。并没有说阴寒极盛的证候。况且它所使用的方剂,也不过是升麻、甘草、当归、鳖甲罢了。并没有使用大温大热的药物。由此可知,仲景所谓的阴毒,不是阴寒之病,而是感受天地间恶毒的异常之气,侵入阴经,所以称为阴毒罢了。后来的论述者,于是把它当作阴寒极盛的证候,称为阴毒。于是引用仲景所叙述的,面色发青,身体疼痛如同被杖打过,咽喉疼痛等几句话,合在一起说。却使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物来治疗。我私下认为,阴寒极盛的证候,当然也可以称为阴毒。但终究不是仲景命名时的本意。看看后人所叙述的阴毒,和仲景所叙述的阴毒,本来就是两回事。怎么可以混在一起议论呢?后人所说的阴毒,也只是内伤生冷食物,或外感暴寒邪气,或因过量服用寒凉药物而发生的变证,或内外都受到寒邪伤害而形成的疾病罢了。并不是受到天地间恶毒异常之气侵袭的疾病。朱奉议撰写《活人书》,洋洋洒洒写了数万字。对于仲景的《伤寒论》有许多阐发。其中伤寒立即传入阴经而成为寒证的情况,各家都没有认识到,而朱奉议认识到了这一点。只是可惜他也不知道仲景专门是为立即发病者制定治法的。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常常把伤寒、温病、暑病混在一起议论,竟然没有分别。况且又把《伤寒论》看作一部包罗全部病证的书。于是把后来传入阴经的热证,和立即传入阴经的寒证,牵强附会地合并起来立论。而且说,大凡伤寒,阳明证适宜用下法,少阴证适宜用温法。但对于他所认识到的立即传入阴经的情况,

又未免自相悖矣。夫阳明证之宜下者。固为邪热入胃。其少阴证。果是伤寒传经热邪。亦可温乎。况温病暑病之少阴。尢不可温也。自奉议此说行。而天下后世蒙害者。不无矣。迨夫成无己作伤寒论注。又作明理论。其表章名义纤悉不遗。可谓善羽翼仲景者。然即入阴经之寒证。又不及朱奉议能识。况即病立法之本旨乎。宜其莫能知也。惟其莫知。故于三阴诸寒证。止随文解义而已。未尝明其何由不为热。而为寒也。至于刘守真出。亦以温暑作伤寒立论。而遗即病之伤寒。其所处辛凉解散之剂。固为昧者有中风伤寒错治之失而立。盖亦不无桂枝麻黄难用之惑也。既惑于此。则无由悟夫仲景立桂枝麻黄汤之有所主。用桂枝麻黄汤之有其时矣。故其原病式有曰。夏热用麻黄桂枝之类热药发表。须加寒药。不然。则热甚发黄。或斑出矣。(此说出于庞安常。而朱奉议亦从而和之。)殊不知仲景立麻黄汤桂枝汤。本不欲用于夏热之时也。苟悟夫桂枝麻黄汤本非治温暑之剂。则群疑冰泮矣。何也。夫寒之初客于表也。闭腠理郁阳气而为热。故非辛温之药。不能开腠理以泄其热。此麻黄汤之所由立也。至于风邪伤表。虽反疏腠理而不能闭。然邪既客表。则表之正气受伤。而不能流通。故亦发热也。必以辛甘温之药发其邪。则邪去而腠理自密矣。此桂枝汤之所由立也。其所以不加寒药者。盖由风寒在表。又当天令寒冷之时。而无所避故也。后人不知仲景立法之意。故有惑于麻黄桂枝之热。有犯于春夏之司气。而不敢用。于是有须加寒药之论。夫欲加寒药于麻黄桂枝汤之中。此乃不悟其所以然。故如此耳。若仲景为温暑立方。必不如此。必别有法。但惜其遗佚不传。致使后人有多岐之患。若知仲景伤寒论。专为即病伤寒作。则知麻黄桂枝所以宜用之故。除传经热证之外。其直伤阴经。与太阳不郁热。即传阴经诸寒证。

皆有所归着。而不复疑为寒药误下而生矣。若乃春夏有恶风恶寒纯类伤寒之证。盖春夏暴中风寒之新病。非冬时受伤过时而发者。不然。则或者温暑将发。而复感于风寒。或因感风寒。而动乎久郁之热。遂发为温暑也。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观此。则知温病不当恶寒。而当渴。其恶寒而不渴者。非温病矣。仲景虽不言暑病。然暑病与温病同。但复过一时。而加重于温病耳。其不恶寒而渴。则无异也。春夏虽有恶风恶寒表证。

其桂枝麻黄二汤。终难轻用。勿泥于发表不远热之语也。于是用辛凉解散。庶为得宜。苟不慎而轻用之。诚不能免夫狂躁。斑黄。衄血之变。而亦无功也。虽或者行桂枝麻黄于春夏而效。乃是因其辛甘发散之力。偶中于万一。断不可视为常道而守之。今人以败毒散。参苏饮。通解散。百解散之类。不问四时中风伤寒。一例施之。虽非至正之道。较之不慎。而轻用麻黄桂枝于春夏。以致变者。则反庶几。然败毒散等若用于春夏。亦止可治暴中风寒之证而已。其冬时受伤过时而发之温病暑病则不宜用也。用则非徒无益亦反害之矣。纵或有效。亦是偶然。彼冬时伤寒。用辛凉发表。而或效者。亦偶然也。凡用药治病。其既效之后。须要明其当然与偶然。能明其当然与偶然。则精微之地。安有不至者乎。惟其视偶然为当然。所以循非踵弊。莫之能悟。而病者不幸矣。若夫仲景于三阴经。每用温药。正由病之所必须。与用之有其时耳。余有别论。兹不再具。若概以三阴寒证。视为杂病而外之。得无负于仲景济人利物之至仁。而误后世乎。自近代先觉。不示伤寒温暑异治之端绪。但一以寒凉为主。而诸温热之剂。悉在所略。致使后之学人。视仲景书。欲仗焉。而不敢以终决。欲弃焉。则犹以为立法之祖。而莫能外。甚则待为文具。又甚则束之高阁。而谓其法宜于昔。而不宜于今。

由治乱动静之殊治。静属水。乱动属火。故其温热之药。不可用于今属火之时也。噫。斯言也。其果然耶否耶。但能明乎仲景本为即病者设法。则桂枝麻黄自有所用。诸温热之剂。

译又不免自相矛盾了。阳明证适宜用下法,本来是因为邪热进入胃中。至于少阴证,如果果真是伤寒沿经传来的热邪,也可以用温法吗?何况温病、暑病的少阴证,尤其不能使用温法。自从朱奉议这种说法流行以来,天下和后世受到其害的人,不是没有。等到成无己撰写《伤寒论注》,又撰写《明理论》,其中对经文的阐发和名义的解释,细致周全,毫无遗漏。可以说是善于辅佐和阐明仲景的人。然而,对于立即传入阴经的寒证,又不如朱奉议能够认识,更何况是立即发病时制定治法的本意呢?难怪没有人能够知道。正因为没有人知道,所以对于三阴经的各种寒证,只是随着文字解释字义罢了。从来没有说明它为什么不是热证,却成为寒证。到了刘守真出现,也把温病、暑病作为伤寒来立论,而遗漏了立即发病的伤寒。这是针对这种情况所用的辛凉解散剂。本来是为那些昧于医理、误将中风和伤寒混同而治的人所犯的错误而设立的。但其中也未尝没有对桂枝汤、麻黄汤难以使用的疑惑。既然对此有所疑惑,就无法领悟张仲景创制桂枝汤、麻黄汤各有其主治。也无法明白使用桂枝汤、麻黄汤各有适当时机。所以《原病式》中说:夏季暑热时使用麻黄、桂枝之类的热性药来发汗解表,必须加入寒凉药。否则,热势就会更加严重而出现黄疸,或者出疹斑。(这种说法出自庞安常,朱奉议也随之附和。)却完全不知道张仲景创立麻黄汤、桂枝汤,本来就不是要在夏季暑热时使用的。如果能够明白桂枝汤、麻黄汤本来不是治疗温病暑病的方剂,各种疑惑就会像冰块遇到阳光一样消解。为什么呢?寒邪刚开始侵入人体表层时,会使腠理闭塞,阳气郁滞而化为热。所以如果没有辛温药,就不能打开腠理,使其中的热邪发泄出来。这就是麻黄汤创制的原因。至于风邪侵伤肌表,虽然会使腠理疏松而不能闭合,但邪气既然停留在表层,表层的正气就会受到损伤,因而不能正常流通。所以同样会发热。必须用辛甘温性的药物发散风邪,邪气去除后,腠理自然就会恢复严密。这就是桂枝汤创制的原因。桂枝汤之所以不加入寒凉药,大概是因为风寒之邪在表,又正当时令寒冷的时候,所以没有什么需要回避的缘故。后人不了解张仲景创立治法的用意,所以有人对麻黄、桂枝的温热性质感到疑惑,有人认为使用它们会违犯春夏时令主司的气候,因而不敢使用。于是便有了必须加入寒凉药的说法。想要在麻黄汤、桂枝汤中加入寒凉药,这就是没有领悟其中所以然,所以才会如此罢了。如果张仲景是为温病、暑病创制方剂,一定不会这样做。一定会另有治法。只可惜这些方法已经散失,没有流传下来,以致后人产生了多种分歧的弊病。如果知道《仲景伤寒论》,专门是为患了伤寒的病证而作的,就会明白麻黄汤、桂枝汤为什么适合使用。除了邪气传经而形成的热证以外,那些直接伤及阴经的病证,以及太阳经没有郁积化热的病证,也就是传入阴经的各种寒证,都各有明确的归属和依据,也就不会再怀疑它们是误用寒凉药攻下所产生的了。至于春夏时节出现恶风、恶寒,完全类似伤寒的病证,大概是春夏时节突然受到风寒而新发的病。不是冬季受伤、过了一段时间才发作的病。否则,或者是温病、暑病将要发作,又再次感受了风寒,或者因为感受风寒,而引动了长久郁积的热邪,于是发作成为温病或暑病。张仲景说:太阳病,发热而口渴,但不恶寒的,属于温病。由此看来,就知道温病不应当恶寒,而应当口渴。如果恶寒而不口渴,就不是温病了。张仲景虽然没有说到暑病,但暑病与温病相同,只是又经过一个时令,所以比温病更加严重罢了。它不恶寒而口渴,与温病没有不同。春夏时节虽然也有恶风、恶寒的表证,但其中使用桂枝汤、麻黄汤,终究难以轻率使用。不要拘泥于“发表而不使热邪深入”的说法。这时使用辛凉解散药,才大概是恰当的。如果不谨慎而轻率使用桂枝汤、麻黄汤,确实不能避免出现狂躁、出斑、发黄,以及鼻衄等变证,而且也不会取得疗效。即使有时在春夏使用桂枝汤、麻黄汤而见效,也是因为它们辛甘发散的力量,偶然碰巧符合了极少数情况。绝不能把这种情况看作通常的治法而遵守。如今有人使用败毒散、参苏饮、通解散、百解散之类的方剂,不论四时遇到中风还是伤寒,都一概使用。虽然这不是最正确的治法,但与不加谨慎,在春夏轻率使用麻黄、桂枝,以至于发生变证相比,反而大概还算接近正确。然而败毒散等方如果用于春夏,也只能治疗突然感受风寒的病证罢了。对于冬季受伤、过了一段时间才发作的温病、暑病,则不适合使用。使用它不但没有益处,反而会造成危害。即使有时见效,也是偶然的。至于冬季的伤寒,却使用辛凉药发表,而有时能够见效,也同样只是偶然。凡是用药治疗疾病,在病情已经见效以后,必须明白其中哪些是必然的,哪些只是偶然的。能够明白其中的必然与偶然,那么医学精微的境界,哪里还有不能达到的呢?只是因为把偶然当成必然,所以沿袭错误,反复重蹈弊病,没有人能够觉悟其中的道理,患病的人就不幸了。至于张仲景对于三阴经的病证,常常使用温热药,正是由于病情的需要,并且使用它们有适当的时机罢了。我另有论述,这里不再详述。如果一概把三阴经的寒证,看作杂病而排除在外,岂不是辜负了张仲景救济众人、利及万物的至仁之心,并且误导后世吗?自从近代那些先觉之士,没有阐明伤寒与温病、暑病应当采用不同治法的端绪,只是一味以寒凉药为主,而各种温热药剂,全都被略去了,以致后来的学医之人,看待张仲景的著作,想要依靠它,却不敢最终据此作出判断;想要抛弃它,却仍然认为它是创立治法的祖宗,而没有谁能够完全置之不顾。更严重的,甚至把它当作文书材料,再严重的,甚至把它束之高阁,说它的治法适合古代,却不适合今天。这是由于治世与乱世、安静与动荡的不同,安静属于水,动荡属于火,所以其中的温热药,不能用于如今属于火的时代。唉!这番话,果真如此吗?只要能够明白张仲景本来是为正在发病的人设立治法,那么桂枝汤、麻黄汤自然各有其适用之处。各种温热药剂,

皆不可略矣。若谓仲景法。不独为即病者设。则凡时行及寒疫温疟风温等病。亦通以伤寒六经病诸方治之乎。伤寒例曰。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为治不同。又曰寒疫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是则温暑及时行寒疫温疟风温等。仲景必别有治法。今不见者。亡之也。观其所谓为治不同。所谓温疟。风温。温毒。温疫。脉之变证方治如说。岂非亡其法乎。决不可以伤寒六经病诸方通治也。夫素问谓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者。言常而不言变也。仲景谓或热或寒而不一者。备常与变而弗遗也。仲景盖言古人之所未言。大有功于古人者。虽欲偏废可乎。叔和搜采仲景旧论之散落者以成书。功莫大矣。但惜其既以自己之说。混于仲景所言之中。又以杂脉杂病纷纭并载于卷首。故使玉石不分。主客相乱。若先备仲景之言。而次附己说。明书其名。则不致惑于后人。而累仲景矣。昔汉儒妆拾残编断简于秦火之余。加以传注。后之议者。谓其功过相等。叔和其亦未免于后人之议欤。余尝欲编类其书。以伤寒例居前。而六经病次之。相类病又次之。瘥后病又次之。诊察。治法。治禁。治误。病解。未解等。又次之。其杂脉杂病与伤寒有所关者。采以附焉。其与伤寒无相关者。皆删去。如此。庶几法度纯一。而玉石有分。主客不乱矣。然有志未暇。姑叙此。以俟他日。

伤寒温病热病说

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三者俱当。始可以言治矣。一或未明。而曰不误于人。吾未之信也。且如伤寒。此以病因。而为病名者也。温病热病。此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者也。由三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伤寒称之。夫通称伤寒者。原其因之同耳。至于用药。则不可一例而施也。何也。夫伤寒盖感于霜降后。春分前。然不即发。郁热。而发于春夏者也。伤寒即发于天令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之所以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天令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而达于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

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独治外者之所以不可用。

而后人所处水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内外者之所以可用也。夫即病之伤寒。有恶风恶寒之证者。风寒在表。而表气受伤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有恶风恶寒之证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证。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者。非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证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

又重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伤风恶风。伤寒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荣虚则恶寒耳。且温病热病。亦有先见表证。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成可攻之证。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病热病。而求浮紧之脉。不亦疏乎。殊不知紧为寒脉。有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病热病。或见脉紧者。乃重感不正之暴寒。与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其本然哉。又或者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

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脉。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诚由怫热在内故也。其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自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无重感。表证。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斯时也。法当治里热为主。而解表兼之。亦有治里。而表自解者。余每见世人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以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其间有误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证。邪纯在表。未入于里故也。不可与温病热病同论。夫惟世以温病热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紧之脉。以用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而戕人之生。名其可不正乎。又书方多言四时伤寒。故以春夏之温病热病。与秋冬之伤寒。一类视之。而无所别。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也。春夏之伤寒。寒疫也。与温病热病自是两涂。岂可同治。吁。此弊之来。非一日矣。历考方书。并无救弊之论。每每雷同。良可痛哉。虽然。伤寒与温病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固不必求异。其发表之法。断不可不异也。况伤寒之直伤阴经。与太阳虽伤。

不及郁热即传阴经为寒证。而当温者。又与温病热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或者知一不知二。

译也都不能略去。如果说张仲景的治法,不只是为正在发病的人所设,那么对于时行病以及寒疫、温疟、风温等病,也都可以一概用伤寒六经病的各种方剂来治疗吗?《伤寒例》说:冬温之毒,与伤寒大不相同,所以治疗方法也不同。又说,寒疫与温病、暑病相似,只是治疗方法不同罢了。这样看来,温病、暑病、时行病、寒疫、温疟、风温等病,张仲景一定另有治疗方法。如今看不到这些内容,是因为已经散失了。考察其中所说的治疗方法不同,例如温疟,风温,温毒,温疫,以及脉象变化、变证和治疗方法,正如书中所说,难道不是把这些治法遗失了吗?绝不能用伤寒六经病的各种方剂一概治疗。《素问》说,人受到寒邪侵袭,就会成为发热的病证。这是说通常的情况,而没有说到变化的情况。张仲景说有时发热、有时发寒而不相同,是把通常情况和变化情况都完备地说明了,没有遗漏。张仲景所说的,是古人没有说过的内容,对古人贡献很大。即使想偏废其中一部分,难道可以吗?王叔和搜集张仲景旧日论述中散失的部分,编成这部书,功劳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只是可惜他已经把自己的说法,混杂在张仲景所说的内容之中。又把各种杂脉、杂病纷纷一并载在卷首,所以使玉石混杂,主次混乱。如果先把张仲景的论述完整保存,然后再附上自己的说法,明确写出各自的姓名,就不至于使后人迷惑,也不会连累张仲景。过去汉代儒者从秦火之后搜集整理残缺的篇章简册,又给它们加上了传注。后来议论这件事的人,说他们的功劳和过失相等。王叔和难道也不能免于后人的议论吗?我曾经想把这部书重新分类编排,把《伤寒例》放在前面,其次是六经病,再其次是相类似的病,再其次是病愈之后的病证,再其次是诊察,治疗方法,治疗禁忌,误治,病情解除,病情尚未解除等内容,再其次是这些内容。至于其中与伤寒有关的各种杂脉、杂病,就选取出来附在后面。那些与伤寒无关的,就全部删去。这样一来,大概可以使法度纯一,并且分清精华与糟粕,主次也不再混乱。然而虽然有这个志向,却一直没有闲暇。姑且先叙述这些,以等待日后再作整理。《伤寒温病热病说》有病因。有病名。有病情表现。要辨明疾病的原因,校正病名,审察病情表现。这三方面都恰当,才可以谈论治疗。其中只要有一项没有弄清,却说自己不会误诊误治他人,我是不相信的。比如伤寒,这是以疾病的病因为依据,作为病名的。温病、热病,这是以时令和疾病表现为依据,作为病名的。因为这三种病都起因于感受寒邪,所以有时把它们统称为伤寒。把它们统称为伤寒,是因为追究其病因是相同的。至于用药,却不能一概采用同一种方法。为什么呢?伤寒大概是在霜降以后感受寒邪,春分以前,但并不立即发作,郁积成热,到春夏才发作。伤寒也有在时令寒冷的时候立即发作的,寒邪停留在体表,使腠理闭塞。所以如果没有辛甘温性的药剂,就不足以驱散它。这就是张仲景的桂枝汤、麻黄汤等方剂之所以必须使用的原因。温病、热病则是在时令温暖炎热的时候后来发作,郁积的热邪从内部向外透达,使腠理郁闭,并没有寒邪停留在体表。所以如果没有辛凉药、苦寒药或酸苦药剂,就不足以解除它。这就是张仲景的桂枝汤、麻黄汤等方剂,只适合治疗外邪、不能用于这种病的原因。也是后人所采用的水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方剂,兼能治疗内外病邪、所以可以使用的原因。至于正在发病的伤寒,有恶风、恶寒证候的,是因为风寒在表,而且表气受到损伤。后来发作的温病、热病,有恶风、恶寒证候的,则是又新近受到风寒侵袭,所以表气也受到损伤。如果没有新近受到风寒侵袭,就不会有恶风、恶寒的证候。所以张仲景说:太阳病,发热。而且口渴。不恶寒的,属于温病。温病是这样,由此可知热病也是这样。这样看来,不口渴而恶寒的,就不是温热病了。然而,也有并非新近感受风寒,却也出现恶风、恶寒证候的情况。大概是因为病人的表气本来就虚弱,热邪到达体表,又进一步损伤了表气,所以不能抵御风寒。这不是伤风证的恶风,也不是伤寒证的恶寒。只是卫气虚弱就会恶风,营气虚弱就会恶寒罢了。况且温病、热病,也有先出现表证,后来传入里的情况。大概是郁积的热邪从内部向外透达,热邪郁结在腠理,不能向外发泄,于是又返回到里,形成可以攻下的证候。这与伤寒从表证开始并不相同。有些人不能领悟这个道理,竟然在春夏温病、热病中,寻找浮紧脉,不是太粗疏了吗?却不知道紧脉属于寒脉,有寒邪才会出现紧脉,没有寒邪就不会出现。至于温病、热病,有时出现紧脉,是因为又严重感受了不正之气所致的暴寒,或者因内伤而过量食用了寒凉食物。难道这是它本来就有的脉象吗?又或者是不认识脉象的形态,只要见到弦脉就称为紧脉,断定为寒证,从而妄加治疗。大概脉势盛大而有力的,往往兼有弦脉,哪里可以错认作紧脉,而断定为寒证呢?温病、热病的脉象,多在肌肉的部位,而且不很浮。并且右手脉反而比左手盛大的,确实是因为郁积的热邪在内。如果是左手脉盛大或浮,必定是又严重感受了风寒,否则就不是温病、热病,而是突然感受风寒的病罢了。凡是温病、热病,如果没有再次感受外邪,即使有表证,也只是偶尔出现,而里证占多数。所以很少有不口渴的。在这种时候,治法应当以内里的热证为主,兼以解表。也有治疗里证以后,表证自然解除的情况。我常常看到世人治疗温病、热病,即使误用攻下法治疗里证,也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如果误用发表法治疗表证,所造成的变证就难以言说了。这足以说明其中的热邪是从内部向外透达的。其中有些误用攻下法治疗里证,却因此造成严重危害的,是春夏时节突然受到暴寒侵袭而形成的疫病证候。邪气完全在表,还没有进入里部的缘故。不能把它与温病、热病相提并论。正因为世人把温病、热病混同称为伤寒,所以总是拘泥于“寒”字,去寻求浮紧脉,以便使用温热药。像这样做,是因为名称混乱而使实际情况失真,从而残害人的生命。病名难道可以不加以辨正吗?而且医书中常常说四时伤寒,所以把春夏的温病、热病,和秋冬的伤寒,看作同一类,而不加区别。秋冬的伤寒,才是真正的伤寒。春夏的伤寒,是寒疫。它与温病、热病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病。怎么可以用同一种方法治疗呢?唉!这种弊病的由来,已经不是一天了。我逐一考察历代医方书,却没有看到挽救这种弊病的论述。它们往往彼此雷同,实在令人痛惜啊。即便如此,伤寒与温病、热病,它们攻下里证的方法,如果果真都是用寒凉药来消除热邪,固然不必寻求差异。至于它们发表的方法,绝对不能不有所区别。何况伤寒中直接伤及阴经的病证,以及太阳经虽然受到损伤,但还没有郁积成热就传入阴经而成为寒证的,应当使用温法,又与温病、热病大不相同。怎么可以妄自施治呢?有些人或许只知道其中一方面,不知道另一方面,

故谓仲景发表药。今不可用。而攻里之药。乃可用。呜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其有不当者乎。彼时行不正之气所作。及重感异气而变者。则又当观其何时何气。参酌伤寒温热病之法。损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病伤寒药通治也。

伤寒三阴病或寒或热辨

尝读张仲景伤寒论。于太阴有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于少阴有曰。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于厥阴有曰。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观仲景此论。则伤寒三阴。必有寒证。而宜用温热之剂也。及读刘守真之书。有曰。伤寒邪热在表。腑病为阳。邪热在里。脏病为阴。俗妄谓有寒热阴阳异证。误人久矣。寒病有矣。非汗病之谓也。寒病止为杂病。终莫能为汗病。且造化汗液之气者。乃阳热之气。非阴寒之所能也。虽仲景有四逆汤证。是治表热里和。误以寒药下之太早。表热入里。下利不止。及或表热里寒自利。急以四逆温里。利止里和。急解其表也。故仲景四逆汤证。复有承气汤下之者。

由是伤寒汗病。经直言热病。而不言寒也。经言三阴证者。邪热。在脏。在里。以脏与里。为阴。当下热者也。素问论伤寒热病有二。篇名曰热。竟无寒理。兼素问并灵枢诸篇。运气造化之理推之。则为热病。诚非寒也。观守真此论。则伤寒无问在表在里。与夫三阳三阴。

皆一于为热。而决无或寒者矣。两说不同。其是非之判。必有一居此者。由是彼此反复究诘其义。而久不能得。虽至神疲气耗。不舍置者。自谓此是伤寒大纲领。此义不明。则千言万语。皆未足以为后学式。况戕贼民生。何有穷极也哉。意谓成无己之注。必有所发明者。遂因而求之。然亦止是随文而略释之。竟不明言何由为热。何由为寒之故。此非其不欲言也。

盖止知伤寒。皆是传经。故疑于六经所传。俱为热证。而热无变寒之理。遂不敢别白耳。以寒为本脏之寒欤。安得当热邪传里入深之时。反独见寒。而不见热者。且所用温热药。能不助传经之热邪乎。以寒为外邪之寒欤。则在三阳以成热矣。岂有传至三阴。而反为寒哉。成氏能潜心乎此。则必悟其所以然矣。自仲景作伤寒论以来。靡或遗之而弗宗。至于异同之论兴。而渔者走渊。木者走山矣。宜乎后人不能决于似是而非之际。故或谓今世并无真伤寒病。又或以为今人所得之病。俱是内伤。又昧者。至谓伤寒论中诸温药。悉为传经热邪而用者。以三阴经属阴故也。又其太谬者。则曰。论中凡有寒字。皆当作热字看。呜呼。末流之弊。一至此乎。于是澄心静虑以涵泳之。一旦划然若有所悟者。然亦未敢必其当否也。姑陈之以从有道之正。夫三阳之病。其寒邪之在太阳也。寒郁其阳。阳不畅而成热。阳虽人身之正 气。既郁则为邪矣。用麻黄发表。以逐其寒。则腠理通。而郁热泄。故汗而愈。苟或不汗不解。其热不得外泄。则必里入。故传阳明。传少阳。而或入腑也。若夫三阴之病。则或寒或热者。何哉。盖寒邪之伤人也。或有在太阳经郁热。然后以次而传至阴经者。或有太阳不传阳明少阳。而便传三阴经者。或有寒邪不从阳经。而始直伤阴经者。或有虽从太阳。

而始不及郁热。即入少阴。而独见少阴证者。或有始自太阳。即入少阴。而太阳不能以无伤者。或有直伤即入。而寒便变热。及始寒而终热者。其郁热传阴。与变便变热。则为热证。

其直伤阴经。及从太阳即入少阴。则为寒证。其太阳不能无伤。则少阴脉证。而兼见太阳标病。其始为寒。而终变热。则先见寒证。而后见热证。此三阴之病。所以或寒或热也。苟即三阴经篇诸条。展转玩绎以求之。理斯出矣。夫其或传经。或直伤。或即入。或先寒后热者。何也。邪气暴卒。本无定情。而传变不常故耳。故经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或中于阳。或中于阴。夫守真者。绝类离伦之士也。岂好为异说。以骇人哉。盖由其以温暑为伤寒。

译所以说张仲景的发表药,如今不能使用。而攻里之药也。才可以使用。唉!其中哪些情况可以使用、哪些情况不可以使用的道理,究竟在哪里呢?如果能够辨明它的病因,端正它的名称,察看它的形态,那么治疗方法难道还会有不恰当的吗?那些是当时流行的不正之气所导致的,以及后来又受到异气侵袭而发生变化的。那么还应当考察它发生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气候之气的影响。参考斟酌伤寒、温热病的治疗方法,有所增减之后加以治疗。尤其不能一概按照仲景治疗即发伤寒的药方来通治。伤寒三阴病有寒有热的辨别 我曾经读过张仲景的《伤寒论》。书中在太阴病部分说:自行腹泻而不口渴的,属于太阴病。这是因为脾脏中有寒气。应当用温法治疗。适合服用四逆。书中在少阴病部分说:少阴病,得病一二日,口中感觉平和,但背部畏寒的,应当施灸。以附子汤为主方治疗。少阴病,身体疼痛,手脚寒冷,骨节疼痛,脉象沉的,以附子汤为主方治疗。少阴病腹泻,以白通汤为主方治疗。少阴病腹泻,脉象微弱的,给予白通汤。腹泻不停止,四肢厥冷,脉搏摸不到,干呕而烦躁的,以白通加猪胆汁汤为主方治疗。少阴病腹泻,排出未消化的食物,里寒而外热,手脚厥冷,脉象微弱,似乎将要断绝,身体反而不畏寒,患者面色发红,有时腹痛,有时干呕,有时咽喉疼痛,有时腹泻停止而脉搏仍然摸不到,以通脉四逆汤为主方治疗。少阴病脉象沉的,应当立即用温法治疗。适合使用四逆汤。书中在厥阴病部分说:手脚厥冷。脉象细弱,似乎将要断绝的,以当归四逆汤为主方治疗。大汗出,如果发生大泻,并且四肢厥冷,以四逆汤为主方治疗。考察仲景的这一论述,那么伤寒的三阴病,必然有寒证,应当使用温热的药剂。等到读了刘守真的著作,其中有这样的说法:伤寒的邪热在表,腑病属阳;邪热在里,脏病属阴。世俗之人妄称存在寒热、阴阳各不相同的证候,误导人已经很久了。寒病是有的,但并不是说伤寒汗病属于寒病。寒病只是杂病,终究不能把它作为伤寒汗病。况且天地化生汗液的气,本来就是阳热之气,不是阴寒之气所能产生的。虽然仲景有四逆汤证,这是因为治疗表热而里气调和的病证,误用寒凉药攻下得太早,使表热陷入里,腹泻不止。以及有的表热而里寒、自行腹泻,就应当赶快用四逆汤温暖里气,使腹泻停止、里气调和,所以还要赶快解除表邪。因此,仲景所说的四逆汤证,又有用承气汤攻下的情况。由此可见,伤寒汗病,经书直接称为热病,而不称为寒病。经典所说的三阴证,是邪热,在脏腑之中,在里,因为脏与里,都属于阴,所以应当攻下其中的热邪。《素问》论述伤寒热病有两篇,篇名都称为“热”,始终没有寒病的道理。再结合《素问》和《灵枢》的各篇,用运气和天地化生的道理来推求,那么伤寒就是热病,确实不是寒病。考察刘守真的这一论述,那么伤寒无论在表还是在里,以及三阳、三阴,全都归于热病,绝没有其中有时属于寒病的情况。这两种说法并不相同。关于它的是非判断,必然有一方处在这个问题上。因此双方反复追究、诘问其中的道理,却长久不能得到结论。即使到了精神疲惫、气力耗损的地步,也不肯放弃置之不论。还自以为这是伤寒的总纲要领。如果这个道理不明白,即使说上千言万语,也都不足以成为后学的准则。更何况还会残害百姓的生命,哪里会有穷尽呢?我原以为成无己的注释,一定有发明阐释之处,于是就依此去寻求。然而也只是随着原文略加解释,始终没有明说为什么会成为热,以及为什么会成为寒的缘故。这并不是他不想说明,大概只是因为他知道伤寒,都属于传经,所以对六经传变的说法产生了疑惑,认为全都是热证,而热没有转变为寒的道理,于是就不敢分别说明了。难道是把寒看作本脏自身的寒吗?热邪传入里部、深入其中的时候,怎么反而只见寒,而看不见热呢?况且所使用的温热药,难道不会助长传经的热邪吗?难道是把寒看作外邪所致的寒吗?这样的话,邪气在三阳经时已经形成热了。难道会传到三阴经,反而变成寒吗?成无己如果能专心思考这个问题,就一定能够领悟其中的原因了。自从仲景撰写《伤寒论》以来,没有谁不加以继承而不奉为准则的。到了关于异同的争论兴起,捕鱼的人便奔向深渊,砍柴的人便奔向山林。难怪后人不能在似是而非的地方作出判断。所以有人说,当今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伤寒病。又有人认为,当今人们所患的疾病,全都是内伤。又有愚昧的人,甚至说《伤寒论》中所有的温热药,都是因为传经热邪而使用的,这是因为三阴经属于阴。还有更为荒谬的人,则说:《伤寒论》中凡是出现“寒”字,都应当按“热”字来理解。唉!学术流传到末端所产生的弊病,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于是我澄清心思、安静思虑,反复涵泳其中。有一天忽然豁然开朗,仿佛有所领悟,然而也不敢断定自己的领悟是否正确。姑且陈述这些,以便遵从有道之人的正确观点。至于三阳经的病,寒邪侵犯太阳经时,寒邪使阳气郁闭,阳气不能畅通,就形成热。阳气虽然是人体的正气,一旦郁闭,就成为邪气了。使用麻黄发散表邪,以驱除寒邪,腠理就会通畅,郁积的热气就会泄出。所以出汗后就会痊愈。如果不出汗,病也不解除,其中的热邪不能向外泄出,就必然会传入里部。所以会传到阳明经,传到少阳经,有时还会进入腑。至于三阴经的病,为什么有的表现为寒,有的表现为热呢?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寒邪侵袭人体时,有的先在太阳经郁积成热,然后依次传到阴经;有的在太阳经时不传到阳明、少阳经,就直接传到三阴经;有的寒邪不经过阳经,开始就直接损伤阴经;有的虽然从太阳经开始,但一开始还没有郁积成热,就进入少阴经,而只表现出少阴证;有的开始就从太阳经,直接进入少阴经,使太阳经不可能毫无损伤;有的寒邪直接损伤阴经并进入其中,寒邪随即转变为热,以及开始为寒而最后变为热的情况。其中郁积的热邪传入阴经,以及一发生变化便转为热的,都属于热证。其中直接损伤阴经的,以及从太阳经立即进入少阴经的,都属于寒证。至于太阳经不能不受损伤的,那么就会出现少阴经的脉证,同时兼见太阳经的表证;开始时表现为寒,最后转变为热,那么先出现寒证,后来出现热证。这就是三阴经的病,有时表现为寒、有时表现为热的原因。如果就三阴经篇中的各条文,反复研读推求,其中的道理就会显现出来。至于有的传经,有的直接损伤,有的直接进入,有的先寒后热。这是为什么呢?邪气来势突然猛烈,本来就没有固定的情势,只是因为传变并不固定罢了。所以经典说:邪气侵袭人体,没有固定的规律,有时侵袭阳分,有时侵袭阴分。至于刘守真,是极其不凡、与众不同的人。难道他是喜欢故意提出异说,用来惊吓世人吗?大概是因为他把温热病当作伤寒,

而仲景之方。每不与温暑对。故略乎温热之剂。而例用寒凉。由其以伤寒一断为热而无寒。故谓仲景四逆汤。为寒药误下。表热里和之证。及为表热里寒。自利之证。而立。又谓温里止利。急解其表。又谓寒病止为杂病。嗟乎。仲景伤寒论。专为中而即病之伤寒作。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作。故每有三阴之寒证。而温热之剂之所以用也。以病则寒以时。则寒其用之也固宜。后人不知此意。是以愈求愈远。愈说愈凿。若知此意。则犹庖丁解牛。动中肯綮矣。

且如寒药误下。而成里寒者。固不为不无矣。不因寒药误下。而自为里寒者。其可谓之必无乎。殊不知阴经之每见寒证者。本由寒邪不由阳经。直伤于此。与夫虽由太阳。而始不及郁热。即入于此而致也。虽或有因寒药误下而致者。盖亦甚少。仲景所用诸温热之剂。何尝每为寒药误下而立。况表里寒之证。亦何尝每有急解其表之文乎。夫里寒外热之证。乃是寒邪入客于内。迫阳于外。或者虚阳之气。自作外热之状耳。非真热邪所为也。观仲景于里寒外热之证。但以温药治里寒。而不治外热。则知其所以为治之意矣。若果当急解其表。岂不于里和之后。明言之乎。且三阴寒病。既是杂病。何故亦载于伤寒论。以惑后人乎。其厥阴病篇诸条之上。又何故每以伤寒二字冠之乎。夫内经所叙三阴病。一于为热者。言其常也。仲景所叙三阴病。兼乎寒热者。言其变也。并行而不相悖耳。后人谓伤寒本无寒证。得非知常而不知变欤。然世之恪守局方。好用温热剂者。乃反能每全干寒证无他。其守彼虽偏。治此则是。学人能知三阴。固有寒邪所为之证。则仲景创法之本意。可以了然于心目之间。而不为他说所夺矣。或曰。伤寒之病。必从阳经郁热。而传三阴今子谓直伤阴经。即入阴经。而为寒证。其何据乎。予曰。据夫仲景耳。仲景曰。病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夫谓之无热恶寒。则知其非阳经之郁热矣。谓之发于阴。则知其不从阳经传至此矣。

谓之六日愈。则知其不始太阳。而止自阴经发病之日。为始数之矣。仲景又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夫得伤寒未为热。即为厥者。岂亦由传经入深之热邪。而致此乎。今世人多有始得病时。便见诸寒证。而并无或热者。此则直伤阴经。即入阴经者也。苟不能究夫仲景之心。但执凡伤于寒。则为病热之语以为治。其不夭人天年者。几希矣。

阳虚阴盛阳盛阴虚论

难经曰。伤寒阳虚阴盛。汗出而愈。下之即死。阳盛阴虚。汗出而死。下之而愈。嗟乎。其伤寒汗下之枢机乎。夫邪之伤于人也。有浅深焉。浅则居表。深则入里。居表则闭腠理。发怫热。见恶寒。恶风。头痛等证。于斯时也。惟辛温解散。而可愈。入里则为燥屎。作潮热。形狂言。谵语。大渴等证。于斯时也。惟咸寒攻下而可平。夫寒邪外客。非阴盛而阳虚乎。热邪内炽。非阳盛而阴虚乎。汗下一瘥。生死反掌。吁。是言也。谓之伤寒汗下枢机。其不然欤。惜乎释者旁求。厥义滋隐。外台秘要曰。此阴阳指身之表里言。病者为虚。不病者为盛。表病里和。是阳虚阴盛也。表和里病。是阳盛阴虚也。窃意阴阳之在人。均则宁。

译而仲景的方剂,往往并不是针对温热病的。所以忽略了温热药剂,反而一概使用寒凉药。这是因为他把伤寒一概断定为热病而没有寒证,所以说仲景的四逆汤,是为寒凉药误用攻下,造成表热里和的证候而设的;以及为表热里寒,自行腹泻的证候,而创立的。又说四逆汤是用来温暖里部、止住腹泻的,还要赶快解除表邪。又说寒病只是杂病。唉!仲景的《伤寒论》,专门是为寒邪侵入人体后立即发病的伤寒而写的,并不是兼为寒邪侵入人体后不立即发病的温热病而写的。所以其中常有三阴经的寒证,这就是使用温热药剂的原因。因为这种病在当时表现为寒,所以用寒凉药来治疗它,本来就是恰当的。后人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越是探求就越偏离,越是议论就越牵强附会。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就会像庖丁解牛一样,一动手就能切中筋骨结合的关键部位。比如寒凉药误用攻下,而形成里寒的,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不是由于寒凉药误用攻下,而自身形成里寒的,难道可以说一定没有吗?却不知道阴经经常出现寒证,本来就是由于寒邪不经过阳经,直接损伤阴经造成的。以及虽然经过太阳经,却在开始时还没有郁积成热,就进入阴经而导致的。即使有因寒凉药误用攻下而形成的,大概也非常少。仲景所使用的各种温热药剂,哪里曾经都是为寒凉药误用攻下而设立的呢?况且表里有寒的证候,又哪里曾经总有赶快解除表邪的文字呢?至于里寒外热的证候,这是寒邪进入并停留在体内,把阳气逼迫到体外。或者是虚浮的阳气,自行表现出外热的样子罢了。并不是真正的热邪造成的。考察仲景论述里寒外热的证候,只是用温药治疗里寒,而不治疗外热,就可以知道他这样治疗的用意了。如果果真应当赶快解除表邪,难道不应当在里气调和之后,明白地说明这一点吗?况且三阴经的寒病,既然属于杂病,为什么还要记载在《伤寒论》中,用来迷惑后人呢?厥阴病篇各条文的上面,又为什么总要冠以“伤寒”二字呢?《内经》所叙述的三阴病,一概属于热证,说的是通常的情况。仲景所叙述的三阴病,兼有寒证和热证,说的是变化的情况。二者同时存在,并不相互矛盾。后人说伤寒本来没有寒证,难道不是只知道通常情况而不知道变化吗?然而世上那些拘守固定成方,喜欢使用温热药剂的人,反而往往把一切都看作寒证,认为没有其他证候。他们固守那一方面虽然偏颇,但用来治疗这一方面却是正确的。学医的人如果能够知道三阴经,本来确实有寒邪所造成的证候,那么仲景创立治法的本意,就可以在心中明白看清,不会再被其他说法所动摇了。有人说:伤寒这种病,必然先从阳经郁积成热,然后传到三阴经;如今您却说有的直接损伤阴经,直接进入阴经,而成为寒证,这有什么依据呢?我说:依据的就是仲景的话。仲景说:患病后发热而怕冷的,是病发于阳分。没有发热而怕冷的,是病发于阴分。病发于阳分的,七日痊愈。病发于阴分的,六日痊愈。既然说没有发热而怕冷,就知道它不是阳经郁积成热。说它发于阴分,就知道它不是从阳经传变到这里的。说它六日痊愈,那么就知道它不是从太阳经开始的。而只是从阴经发病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把那一天作为开始计数。仲景又说:伤寒病一二日,到了四五日,出现厥冷的,必然会发热。伤寒病厥冷五日,发热也五日。假如第六日应当再次出现厥冷,却不出现厥冷,就会自行痊愈。伤寒病厥冷四日,发热反而三日,又厥冷五日,病势就是在进展。患伤寒而还没有发热,就出现厥冷的,难道也是由于传经而深入的热邪,才导致这种情况的吗?如今世上的人,很多在刚开始得病时,便出现各种寒证,却完全没有发热的情况。这就是寒邪直接损伤阴经,直接进入阴经的情况。如果不能探究仲景的用心,只拘泥于凡是受到寒邪损伤,就按照“这是热病”的说法来治疗,这样做却不使人夭折、损害其天年,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阳虚阴盛、阳盛阴虚论 《难经》说:伤寒病阳气虚、阴气盛,出汗就会痊愈,攻下就会死亡。阳气盛、阴气虚,出汗就会死亡,攻下就会痊愈。唉!这大概就是治疗伤寒时采用发汗或攻下的关键吧。邪气侵袭人体,有浅有深。浅的停留在表,深的进入里。停留在表,就会使腠理闭塞,发出郁闷的热象,出现怕冷,怕风,头痛等证候。在这个时候,只有用辛温药发散解除,才可以痊愈。进入里部,就会形成燥屎,发作潮热,表现为发狂说话,说胡话,大渴等证候。在这个时候,只有用咸寒药攻下,病情才可以平定。寒邪从体外侵入。这不正是阴气偏盛而阳气虚弱吗?热邪在体内炽盛。这不正是阳气偏盛而阴气虚弱吗?用发汗或攻下法治疗,一次就能痊愈。生死的转变就在举手之间。唉!这句话 可以称为伤寒病使用发汗、攻下法的关键。难道不是这样吗?可惜解释的人却从旁处寻求依据。它的含义反而更加隐晦了。《外台秘要》说:这里所说的阴阳,是指人体的表里而言。有病的一方属虚。没有病的一方属盛。表有病而里和顺。这就是阳气虚而阴气盛。表和顺而里有病。这就是阳气盛而阴气虚。我私下认为,人体内的阴阳,均衡就安宁。

偏则病。无过不及之谓均。过与不及之谓偏。盛则过矣。虚则不及矣。其可以盛为和乎。故内经云。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且谓阳虚当汗。阴虚当下。乃遗邪气。而反指正气为言。得无晦乎。伤寒微旨曰。此阴阳指脉之尺寸言。尺脉实大。寸脉短小。名阴盛阳虚。可汗。寸脉实大。尺脉短小。名阳盛阴虚。可下。苟汗证已具。而脉未应。必待尺脉力过于寸而后行。下证已具。而脉未应。必待寸脉力过于尺而后用。窃意越人设难。以病不以脉。其所答也。何反以脉。不以病乎。且脉固以候病也。倘汗下之证已急。不可稍缓。待脉应而未应。欲不待。则惑于心。欲待之。则虑其变。二者之间。将从病欤。将从脉欤。吾不得无疑于此也。或诘予曰。仲景伤寒论引此。而继以桂枝下咽。阳盛则毙。矛气入胃。阴盛以亡之语。夫桂枝表药。承气里药。反则为害。是固然矣。然麻黄汤亦表药也。其不言之何欤。且子以阴盛为寒邪。寒邪固宜用麻黄也。今反举桂枝。又何欤。予曰。何不味仲景之言乎。其曰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又曰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又桂枝汤条。而曰啬啬恶寒。淅淅恶风。麻黄汤条。而曰恶风。夫风寒分言。则风阳而寒阴。风苟行于天地严凝凛洌之时。其得谓之阳乎。是则风寒常相因耳。故桂枝麻黄皆温剂也。以温剂为治。足以见风寒之俱为阴邪矣。但伤卫则桂枝。伤荣则麻黄。荣卫虽殊。其为表则一耳。仲景此言。但以戒汗下之误为主。不为荣卫设也。举桂枝则麻黄在其中矣。所谓阳盛即毙者。是言表证已罢。

而里证既全。可攻而不可汗。所谓阴盛以亡者。是言里证未形。而表证独具。可汗而不可攻。由是观之。则越人仲景之本旨。庶乎畅然于其中矣。

伤寒三百九十七法辨

余自童时。习闻此言。以为伤寒治法。如是之详且备也。及考之成无己注本。则所谓三百九十七法者。茫然不知所在。于是询诸医流。亦不过熟诵此句而已。欲其条分缕析。以实其数。则未遇其人。遂乃反复而推寻之。以有论有方诸条数之。则不及其数。以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通数之。则过其数。

除辨脉法。平脉法。

并伤寒例。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诸篇外。止以六经病篇中。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数之。则亦不及其数。以六经病篇。及 湿 霍乱阴阳易瘥后劳复病篇中。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数之。则亦过其数。至以六经病。 湿 霍乱阴阳易瘥后劳复篇。有论有方诸条数之。则又太少矣。竟不能决。欲以此句。视为后人无据之言而不从。则疑其或有所据。而或出仲景叔和而弗敢废。欲尊信而必从之。则又多方求合。而莫之遂。宋林亿等校正伤寒论。其序曰。今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余于是就其十卷二十二篇而求之。其六经篇。霍乱篇。阴阳易瘥后劳复篇中。有方治诸条。以数为计。又重载于各篇之前。又谓疾病至急。仓卒难寻。复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分为八篇。亦以数为计。继于阴阳易瘥后劳复篇之后。其太阳上编。注曰。一十六法。太阳中篇。注曰。六十六法。太阳下编。注曰。三十九法。阳明篇。注曰。四十四法。少阳篇不言法。太阴篇。注曰。三法。少阴篇。注曰。二十三法。厥阴篇。注曰。六法。不可发汗篇。注曰。一法。可发汗篇。注曰。四十一法。发汗后篇。注曰。二十五法。可吐篇。注曰。二法。不可下编。注曰。四法。可下编。注曰。四十四法。汗吐下后篇。注曰。四十八法。以其所注之数通计之。得三百八十七法。然少阳篇有小柴胡汤一法。其不言者。恐脱之也。又可吐篇。

却有五法。其止言二法者。恐误也。并此脱误四法。于三百九十七法之中。亦仅得三百九十一法耳。较之序文之说。犹欠六法。乃参之脉经。其可汗。可吐等篇外。比伤寒论又多可温,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诸篇。欲以此补其所欠。则又甚多。而不可用。元HT 定间程德斋又作伤寒钤法。其自序曰。若能精究是编。则知六经传变三百九十七法。在于指掌矣。又曰。六经二百一十一法。霍乱六法。阴阳易瘥后劳复六法。

湿 九法。不可汗二十六法。宜汗四十一法。不可吐五法。不可下五法。可汗五法。可吐五法。余亦以其说通计之。却止得三百一十八法。于三百九十七法中。尚欠七十八法。观其序文乃如彼。考其所计乃如此。则知其犹未能灼然以得其实数。而无疑也。故下文细数中。

译偏颇就会生病。没有过盛或不足,就叫作均衡。有过盛或不足,就叫作偏颇。盛就是有余。虚就是不足。怎么能把有余说成和顺呢?所以《内经》说:邪气盛就属于实证。精气被夺就属于虚证。又说阳虚应当发汗,阴虚应当攻下。这样反而遗留了邪气,却反过来把正气作为论说的对象。岂不是把道理弄得晦暗了吗?《伤寒微旨》说:这里所说的阴阳,是指脉象的尺部和寸部而言。尺脉充实而大。寸脉短而小。这叫作阴盛阳虚。可以发汗。寸脉充实而大。尺脉短而小。这叫作阳盛阴虚。可以攻下。如果发汗的证候已经具备,但脉象还没有相应变化,一定要等到尺脉的力量超过寸脉之后,才可以施行发汗。攻下的证候已经具备,但脉象还没有相应变化,一定要等到寸脉的力量超过尺脉之后,才可以施行攻下。我私下认为,扁鹊设置问难,是根据病情而不是根据脉象来回答的。这就是他的回答。为什么反而要根据脉象,而不根据病情呢?况且脉象本来就是用来察知病情的。假如需要发汗或攻下的证候已经紧急,就不能稍有延缓。等到脉象出现相应变化,但它还没有出现。想不等待它,心里就会感到疑惑;想要等待它,又担心会发生变化。在这两者之间,究竟应当依据病情吗?还是应当依据脉象呢?我对此不能不感到疑惑。有人反驳我说:张仲景的《伤寒论》引用了这段话,接着说桂枝汤一经咽下,阳气盛就会死亡。矛气进入胃中。这是阴气盛而导致死亡的说法。桂枝是治疗表证的药,承气汤是治疗里证的药。如果用反了,就会造成危害。这当然是对的。然而麻黄汤也是治疗表证的药。为什么没有说到它呢?况且您把阴盛解释为寒邪,寒邪本来就应当使用麻黄汤。现在反而举出桂枝汤,又是为什么呢?我说:您为什么不仔细体会张仲景的话呢?他说,凡是伤寒病,大多是由风寒侵袭而得。又说,脉象浮而紧。浮脉表示风邪,紧脉表示寒邪。又在桂枝汤的条文中说:怕冷时身体瑟缩,怕风时身体有寒冷战栗之感。在麻黄汤的条文中,却只说怕风。风和寒分开来说,那么风属阳而寒属阴。如果风恰好运行在天地间严寒凝结、凛冽刺骨的时候,它还能说是属阳吗?可见风和寒常常是相互依存的。所以桂枝汤和麻黄汤都是温热性的方剂。用温热性方剂来治疗,足以说明风邪和寒邪都属于阴邪。只是风邪伤卫气时用桂枝汤,寒邪伤营气时用麻黄汤。营气和卫气虽然不同,但它们同样都属于表证。张仲景说这番话,只是以告诫人们不要错误地使用发汗、攻下法为主,并不是专门为说明营气和卫气而说的。举出桂枝汤,麻黄汤也就包含在其中了。所谓阳盛就会死亡,是说表证已经消退,而里证已经完全形成,可以攻下而不可以发汗。所谓阴盛而导致死亡,是说里证尚未显现,而表证单独具备。可以发汗而不可以攻下。由此看来,那么扁鹊、张仲景的本来意思,大概就可以在其中畅通地理解了。辨析《伤寒》三百九十七法 我从童年时起,就常听到这句话。我以为伤寒的治疗方法,竟然会这样详尽而完备。等到我考查成无己的注本,却发现所谓三百九十七法,茫然不知道究竟在哪里。于是我向各位医家询问,他们也不过是熟读并背诵这句话罢了。我想要把它逐条分辨、详细分析,以便核实这个数目,却始终没有遇到能够这样做的人。于是我反复推究、寻访这件事。把有论述、有方剂的各条逐一计算,数目却达不到三百九十七。把有论述、有方剂的条文,以及有论述但没有方剂的各条一并计算,数目又超过了三百九十七。除去《辨脉法》、《平脉法》以及《伤寒例》和可以发汗、不可以发汗、可以催吐、不可以催吐、可以攻下、不可以攻下等篇章之外,只在六经病篇中,统计有论述、有方剂的条文,以及有论述但没有方剂的各条,数目也达不到三百九十七。如果把六经病篇,以及湿病、霍乱、阴阳易、瘥后劳复病篇中的内容,统计其中有论述、有方剂的条文,以及有论述但没有方剂的各条,数目也会超过三百九十七。至于只把六经病,湿病、霍乱、阴阳易、瘥后劳复病篇,其中有论述、有方剂的各条加以统计,数目又太少了。始终无法作出决定。如果把这句话,看作后人毫无根据的话而不予采信,又怀疑它或许有根据,或者出自张仲景、王叔和之手而不敢删弃,想要尊重并相信它,必定遵从它,于是又从多方面寻求与之相合的解释,却始终没有成功。宋代林亿等人校订《伤寒论》。他们在序言中说:现在校订确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共二十篇,除去辨证内容,合计三百九十七法。我于是就根据这十卷二十二篇来考察它。其中六经病篇、霍乱篇 阴阳易、瘥后劳复篇中,有用方剂治疗的各条文,按条数计算。又把它们重复编列在各篇之前。又说疾病来势非常急,仓促之间难以查找,于是又把各种可以用和不可以用的方剂及其治疗条文重新汇集起来,分成八篇。也按条数计算。编在阴阳易、瘥后劳复篇之后。其中太阳上篇,注中说:十六法。太阳中篇,注中说:六十六法。太阳下篇,注中说:三十九法。阳明篇,注中说:四十四法。少阳篇没有说明法数。太阴篇,注中说:三法。少阴篇,注中说:二十三法。厥阴篇,注中说:六法。不可发汗篇,注中说:一法。可发汗篇,注中说:四十一法。发汗后篇,注中说:二十五法。可吐篇,注中说:二法。不可下编,注中说:四法。可下编,注中说:四十四法。汗、吐、下后篇,注中说:四十八法。把注中所记的数目合计起来,得到三百八十七法。然而少阳篇中有小柴胡汤一法。它没有说明法数,恐怕是遗漏了。另外,可吐篇,却有五法。其中只说有两法,恐怕是错误。连同这四法的脱漏和错误,在三百九十七法之中,也只能得到三百九十一法罢了。与序文所说的相比,还少六法。于是又参考《脉经》,其中关于可以发汗、可以催吐等篇章之外,相比《伤寒论》又多出可以温治、可以灸、可以刺的内容,可以用水治,可以用火治,不可针刺,不可艾灸,不可用水治,不可用火治等篇章。想用这些来补足原来所欠缺的,数量却又多得太过分,不能采用。元代〔原文“HT”字样疑有讹误〕定间程德斋又作《伤寒钤法》。他的自序说:如果能够精心研究这部书,那么就会知道六经传变的三百九十七法,全都了然于胸。又说:六经二百一十一法,霍乱六法,阴阳易、瘥后劳复六法,湿病九法,不可发汗二十六法,宜发汗四十一法,不可催吐五法,不可攻下五法,可以发汗五法,可以催吐五法。我也按照他的说法一并计算,却只得到三百一十八法。在三百九十七法中,还少七十八法。看他的序文,竟然是那样说的;考查他所计算的数目,却是这样。由此可知,他还不能明确地得到确切的数目,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在下文详细列举数目时,

止重叙六经霍乱 湿 阴阳易瘥后劳复诸法而已。彼可汗不可汗等诸法。再不重叙也。近批点伤寒论者。何不考其非乃一宗其所钤字号。而不敢少易乎。余由是屏去其说。但即论之本文。寝食与俱。以绸绎之。一旦豁然始悟其所计之数。于理不通。而非仲景叔和之说矣。夫伤寒论仲景之所作也。至叔和时已多散落。虽叔和搜采成书。终不能复其旧。然则今之所传者。非全书也。明矣。后之昧者。乃不察此。必欲以全书视之。为钤为括断之曰。某经几证。某经几证以谓伤寒治法。略无余蕴矣。殊不知其间有论无方者甚多。至若前篇引内经所叙六经病证。除太阳少阴证。为后篇所有外。其阳明篇无目疼。少阳篇言胸胁满。而不言痛。太阳篇无嗌干。厥阴篇无囊缩。若此者。非皆本无也。

必有之。而脱之耳。虽然。为钤括者胶柱调瑟。但知叔和之重载。而莫知其所以重载之意也。夫叔和既撰次于 采之余。复重载各篇方治。并诸可与不可方治者。非他。不过虑人惑于纷乱。故示之以简便而已。林亿乃弗解其意。遂不问重与不重。一概通数之。以立总目。

何不观重载八篇之中。其方治者。止有一十五条。为六经篇之所无。其余一百五十三条。皆六经篇已数过者。安有一法而当两数之理乎。虽程德斋去取。与林亿颇异。然亦五十步。笑百步耳。其不重数发汗后。并吐汗下后诸法。固为是矣。至于宜汗四十一法。却又俱是一法当两数者。与林亿所计何以异哉。推原其意。似亦不见林亿所计细数。止闻三百九十七法之目。遂自就论中。寻而数之。欲以实其总数。然而卒不能实。故为此含糊之说。以欺后人。

反又不逮林亿所言也。窃尝思之。纵使三百九十七法之言。不出于林亿等。而出于亿之前。

亦不足用。此言既出。则后之闻者。必当覆其是非。以归于正。而乃遵守听从。以为千载不易之定论。悲夫。余今于三百九十七法内。除去重复者。与无方治者。止以有方治。而不重复者计之。得二百三十八条。并以治字易法字。而曰二百三十八治。如此则庶或可通也。若以法言。则仲景一书无非法也。岂独有方者然后为法哉。且如论证论脉。与夫谆谆教戒。而使人按之以为望闻问切之准则者。其可谓之法乎。其不可谓之法乎。虽然。六经之外诸条。

其二家去取不同。固不必辨。然其于六经之中。尢每有悖理而不通者。姑陈一二。如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

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林亿所校本。则自太阳病。止勿令误也。

为一法。自若酒客病。止杏子佳。为一法。自凡服桂枝汤。止吐脓血也。则为证。不为法。

程德斋钤法。则自太阳病。止随证治之。为一法。自桂枝本为解肌。止必吐脓血也。为一法。

又林亿本。于病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一条。则数为一法。于其余死不治者。则皆不数。程德斋钤法。于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

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愈。一条。则不数。而太阳刺肝俞。肺俞。

期门。诸条。却又数之而弗遗。余如两条同类。一云当汗而无方。一云当汗而有方。则取其有方者。而略其无方者。又如当取而不取。不当取而取者。盖亦甚多。不可悉举。若此者。

悖理不通。二家皆所不免。所谓楚固失矣。齐亦未为得也。苟熟玩论之本文以较其言。则罅漏出矣。

伤寒四逆厥辨

成无己注伤寒论。有云。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伤寒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传到太阴。手足自温。至少阴。则邪热渐深。故四肢逆而不温。及至厥阴。则手足厥冷。是又甚于逆。经曰。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痢下重者。四逆散主之。方用柴胡枳实芍药甘草。四者皆寒冷之物。而专主四逆之疾。是知四逆非虚寒之证也。四逆与厥相近而非。经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是四逆与厥有异也。吁。斯言也。所谓弥近理而大乱真者欤。窃尝考之。仲景言四逆与厥者非一。或曰四逆。或曰厥。

或曰厥逆。或曰厥冷。或曰厥寒。或曰手足逆冷。

或曰手足厥逆。或曰手足厥冷。或曰手足厥逆冷。细详其义。俱是言寒冷耳。故厥逆二字。

译只是重复叙述六经、霍乱、湿病、阴阳易、瘥后劳复等篇中的各法罢了。至于那些可以发汗、不可发汗等各种法,就不再重复叙述了。近来批点《伤寒论》的人,为什么不考察其中的错误,反而只奉行他所标注的字号呢?竟然不敢稍作改动?我因此摒弃了他的说法,只就《伤寒论》原文,日夜与它相伴,反复推究。终于有一天豁然开朗,才悟到他所计算的数目,在道理上是行不通的,并不是张仲景、王叔和的说法。《伤寒论》是张仲景所著。到了王叔和的时候,已经散失了很多。虽然王叔和搜集整理而成书,终究不能恢复它原来的面貌。那么现在流传下来的,就不是完整的书了。这是很明显的。后世那些昏昧不明的人,却不察觉这一点,一定要把它当作完整的书来看。还把它用符号标记、分类概括,断言说:某一经有多少证候,某一经有多少证候,以此作为伤寒的治疗方法。说得好像其中再没有任何遗漏了。殊不知其中有论述而没有方剂的情况很多。至于前篇引用《内经》所叙述的六经病证,除去太阳证和少阴证,作为后篇所有内容之外,阳明篇没有目疼,少阳篇说胸胁胀满,却没有说疼痛。太阳篇没有咽喉干燥,厥阴篇没有阴囊收缩。像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原本全都没有这些内容,一定是原来有,后来脱漏了罢了。即使如此,那些用符号标记、分类概括的人,却像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一样拘泥。他们只知道王叔和重复编载了内容,却不知道他之所以重复编载的用意。王叔和既然在搜集所得的基础上编次成书,又重复编载各篇中方剂和治疗的内容,以及各种可以用和不可以用的方剂及其治疗内容,并不是别有原因,不过是担心人们被纷繁混乱的内容迷惑,所以用简明方便的方式展示给人们罢了。林亿却没有理解他的用意。于是也不管内容是否重复,一概把它们合并计算,用来列出总目。为什么不看看重复编载的八篇之中,其中那些有方剂和治疗内容的,只有十五条,是六经篇中没有的;其余一百五十三条,都是六经篇中已经计算过的。哪有一法应当重复计算两次的道理呢?虽然程德斋在取舍方面,与林亿颇不相同,然而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仍然是五十步笑百步。他没有把发汗后,以及催吐、发汗、攻下后等各法重复计算,这本来是对的。至于宜发汗的四十一法,却又都是一法重复计算两次的情况,这与林亿所计算的有什么不同呢?推究其中的原意,似乎他也没有看到林亿所计算的详细数目,只是听说三百九十七法这个总目,于是就从论述本身入手。于是查找并计算它们。想以此核实总数。然而最终还是无法核实。所以才作出这种含糊的说法,用来欺骗后人。反而还比不上林亿所说的。我私下曾经思考过这件事。即使“三百九十七法”这个说法,不是出自林亿等人,而是出自林亿以前的人,也不足以采用。这句话一经说出,那么后世听到它的人,本来应当重新考辨其中的是非,使它归于正确。却反而遵守、听从它,把它当作千百年不可改变的定论。真可悲啊!如今我在三百九十七法之中,除去重复的,以及没有方剂和治疗内容的,只把有方剂和治疗内容的,并且不重复的加以计算,得到二百三十八条。并且把“法”字改成“治”字,说成二百三十八治。这样或许还可以说得通。如果把“法”理解为治疗方法,那么张仲景这部书中没有一条不是法。难道只有有方剂的内容才算作法吗?比如论述证候、论述脉象,以及反复而恳切地教导告诫,使人据此作为望、闻、问、切的准则,难道可以说它们是法吗?难道又不可以说它们是法吗?即使如此,六经之外的各条,两家在取舍方面并不相同,本来不必加以辨析。然而在六经篇中,尤其常有违背道理、说不通的地方。姑且陈述一两处。比如太阳病,经过三天,已经发过汗,如果又催吐,如果又攻下,如果又用温针,病情仍然不缓解,这就是误治造成的坏病。不应当再给桂枝汤。观察他的脉象和证候,就能知道犯了哪一种错误,再根据证候进行治疗。桂枝汤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如果这个人的脉象浮而紧,正在发热,却不出汗,就不可以给他服用桂枝汤。必须经常牢记这一点。不要让治疗发生错误。如果是嗜酒之人的病,不可以给他服桂枝汤。服用后就会呕吐。这是因为嗜酒之人不喜欢甘味。有喘息宿疾的人发作,桂枝汤中加厚朴、杏子最好。凡是服桂枝汤后呕吐的人,以后必定会吐出脓血。林亿校订的版本,则从太阳病起,只说不要让治疗发生错误。算作一法。从“如果是嗜酒之人的病”开始,只说加杏子最好,算作一法。从“凡是服桂枝汤”开始,只说吐脓血,于是把它作为证候,而不作为治疗法。程德斋的《伤寒钤法》,则从太阳病起,只说随证候治疗,算作一法。从“桂枝汤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开始,只说以后必定吐脓血,算作一法。另外,林亿的版本中,对于患病时胁下素来有痞块,痞块连接到脐旁,疼痛牵引至小腹并进入阴部筋脉的人,这叫作脏结。属于死证。这是一条。于是把它算作一法。至于其余那些死亡而无法救治的,就都不再计算。程德斋的《伤寒钤法》,对于阳明病,出现下血、谵语的人,这是热邪进入血室。如果只是头部出汗,针刺期门穴,根据实证泻除邪气,这样出汗后就会痊愈。这是一条。却不把它计算在内。至于太阳病针刺肝俞穴、肺俞穴、期门穴,这些条文,却又把它们计算在内而没有遗漏。其余像这两条同类的情况,一处说应当发汗却没有方剂,一处说应当发汗而且有方剂,于是取有方剂的那一处,略去没有方剂的那一处。又有应当取用却没有取用,以及不应当取用却取用了的情况,大概也很多。不能全部列举。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违背道理,无法贯通。这两家都免不了这种问题。也就是说,楚国固然错了。齐国也不能算是正确的。如果仔细研读《伤寒论》的原文,再拿它来与这些说法相比较。那么其中的疏漏就会显露出来。《伤寒》四逆与厥的辨析 成无己在《伤寒论》的注释中。这样说。所谓四逆。就是四肢不温。所谓厥。就是手脚发冷。伤寒邪气在三阳经时。手脚一定发热。传到太阴经。手脚自然会温暖。到了少阴经。邪热就逐渐深入。所以四肢反而不温。等到了厥阴经。手脚就会厥冷。这又比四逆更加严重。医经说。少阴病。出现四逆。患者有时咳嗽。有时心悸。有时小便不畅。有时腹中疼痛。有时泄泻、痢疾,并有里急后重。用四逆散主治。方中用柴胡、枳实、芍药、甘草。这四味药都是寒凉之物。却专门主治四逆这种病证。由此可知,四逆并不是虚寒证。四逆与厥相近,但并不是一回事。医经说,凡是四逆、厥证。都不可用下法。这说明四逆与厥有所不同。唉。这种说法。难道就是所谓越接近道理,反而越严重地混淆真相吗?我曾经私下考察过这个问题。仲景论述四逆和厥的地方不止一处。有时称为四逆。有时称为厥。有时称为厥逆。有时称为厥冷。有时称为厥寒。有时称为手足逆冷。有时称为手足厥逆。有时称为手足厥冷。有时称为手足厥逆冷。仔细推究其中的含义。全都是在说寒冷罢了。所以“厥”“逆”这两个字。

每每互言。未尝分逆为不温。厥为冷也。然四肢与手足却有所分。其以四字加于逆字之上者。是通指手足臂胫以上言也。其以手足二字加于厥逆厥冷等之上。及无手足二字者。是独指手足言也。既曰不温。即为冷矣。尚何异乎。仲景所谓诸四逆厥者。不可下。盖以四逆。为四肢通冷。厥为手足独冷。而臂与胫以上不冷耳。不谓逆厥。有不温与冷之别也。故又曰。厥者手足逆冷是也。以逆冷二字释厥字。足见逆即厥。厥即逆也。故字书曰。厥者逆也。虽然。逆厥虽俱为寒冷。而却有阴阳之殊焉。热极而成逆厥者。阳极似阴也。寒极而成逆厥者。独阴无阳也。阳极似阴。固用寒药。独阴无阳。固用热药。仲景以四逆散寒药治四逆一条。此阳极似阴之四逆也。其无四逆汤热药治四逆之条者。安知其非本有而失之乎。且四逆汤之名。由四肢之冷而立也。今以四逆汤治手足厥冷。岂非逆厥之不异乎。既以四逆为四肢不温。厥为手足独冷。何故不名治厥之药为四厥汤乎。成氏于四逆散治四逆条下。谓。四逆为热邪所为。及于明理论。谓。四逆非虚寒之证矣。至于少阴病死证二条下。却谓。四逆为寒甚。君此者得不自悖其说乎。是知四逆亦犹厥之有寒有热。固不可谓四逆。专为热邪所作也。但四肢通冷。比之手足独冷。则有间尔。故仲景曰。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又曰。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又曰。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此三条者。二为死。一为可治。虽通由诸证兼见而然。然死者以四逆言。可治者以厥冷言。则亦可见。四逆与手足厥冷之有轻重浅深矣。夫四肢通冷。其病为重。手足独冷。其病为轻。虽妇人小子亦能知之。成氏乃谓厥甚于逆。何邪。若能知四逆厥之所以异者。在于独指手足言。与兼指臂胫以上言。则不劳创为不温与冷之曲说。而自然贯通矣。

呕吐干呕哕咳逆辨

尝读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有曰。呕者。有声者也。俗谓之 。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是以于呕。则曰食谷欲呕。及吐。则曰饮食入口即吐。则呕吐之有轻重可知矣。又曰。哕者。俗谓之咳逆是也。余窃疑之。于是即仲景伤寒论。以考其是非。以订其说。

夫伤寒论曰。呕。曰吐。曰干呕。曰哕者至多。曰咳逆者。则二而止也。因类聚而观之。夫呕者。东垣所谓声物兼出者也。吐者。东垣所谓物出而无声者也。至若干呕与哕。皆声出而无物也。东垣但以哕该之。而无干呕之论。夫干呕与哕。其所异者。果何在哉。微甚而已矣。故仲景于干呕。则皆平易言之。于哕。则曰。太阳中风。火劫。发汗后。久则谵语。甚者至哕。又曰。阳明中风。若不屎。腹满加哕者。不治。又曰。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因得哕。虽亦间有似平易言者。然比之言干呕。则径庭矣。窃又思之。干呕与哕。东垣视为一。仲景视为二。由为一而观之。固皆声之独出者也。由为二而观之。则干呕乃哕之微。哕乃干呕之甚。干呕者。其声轻小而短。哕者。其声重大而长。长者虽有微甚之分。盖一证也。今成氏乃以呕为有声。与干呕混而无别。又以哕为咳逆。若此者。余未之能从也。

夫仲景以声物兼出而名为呕。以物独出而名为吐。以声独出而名为干呕。惟其呕兼声物。故无物而声空鸣者。乃谓之干。干犹空也。至于吐。则是必有物矣。其可谓之干乎。仲景于呕字上加一干字。所以别夫呕为声物兼出者耳。成氏乃以呕为独有声。而同乎干呕。得不有失仲景措辞之本意欤。仲景曰。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尽脓自愈。夫谓之呕尽脓。其可以呕为独有声乎。至于曰得汤则呕。得食而呕。饮食呕。贪水者必呕之类。亦不可以呕为独有声矣。又少阴病。下利。用通脉四逆汤一条。其所叙诸证。既有干呕之文。何下文加减法中。

译常常可以互相使用。从未把“逆”解释为不温,把“厥”解释为寒冷。厥就是寒冷。然而,“四肢”和“手足”还是有所区别的。把“四”字加在“逆”字前面的。是概括指手足以及臂、胫以上的整个肢体来说的。把“手足”二字加在“厥逆”“厥冷”等词前面。以及不加“手足”二字的。则只是单指手足而言。既然说是不温。那就是寒冷了。这还有什么不同呢?仲景所说的各种四逆、厥证。都不可用下法。大概是因为四逆。是四肢全部发冷。厥则是手足单独发冷。而臂和胫以上的部位并不寒冷。这并不是说“逆”和“厥”。分别有“不温”和“寒冷”的区别。所以又说。厥就是手足逆冷。这是用“逆冷”二字来解释“厥”字。由此足以看出,“逆”就是“厥”。“厥”就是“逆”。所以字书说。厥就是逆。虽然如此。逆和厥都属于寒冷。但其中却有阴阳的不同。由于热到了极点而形成逆厥的。是阳气到了极点而表现得像阴证。由于寒到了极点而形成逆厥的。是只有阴而没有阳。阳气到了极点而表现得像阴证。当然应当用寒凉药。只有阴而没有阳。当然应当用温热药。仲景用四逆散中的寒凉药治疗四逆,有这样一条记载。这是阳气到了极点而表现得像阴证的四逆。至于没有用四逆汤中的温热药治疗四逆的条文。怎么知道不是原本有这样的条文,只是后来散失了呢?况且“四逆汤”这个名称。就是根据四肢寒冷而命名的。如今又用四逆汤治疗手足厥冷。难道这不是说明逆和厥没有区别吗?既然把四逆解释为四肢不温。把厥解释为手足单独发冷。为什么不把治疗厥证的药称为“四厥汤”呢?成氏在解释四逆散治疗四逆的条文时。说。四逆是热邪造成的。到了《明理论》一书中。却说。四逆并不是虚寒证。至于少阴病死证的两条下面。却又说。四逆是寒邪过盛。这样一来,您岂不是自己违背了自己的说法吗?由此可知,四逆也像厥一样,有寒证和热证之分。当然不能说四逆一概属于寒证。完全是热邪造成的。只是四肢全部发冷。与手足单独发冷相比。还是有所差别的。所以仲景说。少阴病。出现呕吐、泄泻。烦躁不安。并有四逆。就会死亡。又说。少阴病。出现四逆。怕冷,身体蜷缩。脉搏不能触及。不烦闷而只是躁动的。就会死亡。又说。少阴病。出现呕吐、泄泻。手足厥冷。烦躁不安,痛苦得像要死去一样。用吴茱萸汤主治。这三条。其中两条会导致死亡。一条可以治疗。虽然都是因为各种症状同时出现才形成这样的情况。但会死亡的情况用“四逆”来说明。可以治疗的情况用“厥冷”来说明。这样也就可以看出。四逆与手足厥冷有轻重、浅深的不同。四肢全部发冷。这种病情较重。手足单独发冷。这种病情较轻。即使妇女和小孩也能明白这一点。成氏却说厥比逆更严重。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能够知道四逆和厥之所以不同。在于厥只指手足而言。而四逆还包括臂、胫以上的部位。就不必创立“ 不温”和“寒冷”这种牵强的说法。其中的道理自然就贯通了。呕吐、干呕、哕、咳逆辨析 我曾经读过成无己的《伤寒明理论》。其中说。呕,是。有声音的呕吐。俗称为【缺字】。吐,是。把胃中的东西吐出来。所以有“干呕”。却没有“干吐”。因此说到呕。就说吃了谷物后想要呕吐。至于吐。就说饮食一入口便吐出来。由此可知,呕与吐有轻重之分。又说。哕,是。俗称为“咳逆”,就是这种情况。我私下对此感到怀疑。于是就依据仲景的《伤寒论》。来考察其中的是非。以订正他的说法。《伤寒论》说。呕。称为吐。称为干呕。称为哕的记载最多。称为咳逆的。就只有两处而已。把同类内容归在一起考察。呕,是。东垣所说的声音和东西同时出来。吐,是。东垣所说的东西出来而没有声音。至于干呕和哕。都是只有声音发出而没有东西出来。东垣只是把它们都归入哕。而没有论述干呕。干呕和哕。它们的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呢?不过是轻微和严重的区别罢了。所以仲景论述干呕时。都用平易的语言来说明。至于哕。则说。太阳中风。用火攻的方法。发汗以后。时间久了就会出现谵语。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哕。又说。阳明中风。如果不大便。腹部胀满并出现哕。就无法治疗。又说。剧烈呕吐。剧烈泄泻后极度虚弱。又极度出汗的。因此出现哕。虽然也间或有用平易语言说明的情况。但与说干呕相比。两者相差很远。我私下又思考这个问题。干呕和哕。东垣把它们看作一种情况。仲景把它们看作两种情况。从把它们看作一种情况来看。它们固然都是只有声音发出的情况。从把它们看作两种情况来看。那么干呕就是哕的轻微表现。哕就是干呕的严重表现。干呕。声音轻小而短促。哕。声音洪大而悠长。声音长的虽然有轻微和严重的区别。大概还是同一种证候。如今成氏却把呕解释为有声音。把它和干呕混为一谈,不加区别。又把哕解释为咳逆。如果是这样。我不能认同他的说法。仲景把声音和东西同时出来的情况称为“呕”。把只有东西出来的情况称为“吐”。把只有声音出来的情况称为“干呕”。只是因为呕同时包含声音和东西。所以没有东西而只有声音空响的情况。才称为“干”。“干”就如同空无一样。至于吐。那就一定有东西吐出来。这能称为“干”吗?仲景在“呕”字上加一个“干”字。只是为了把干呕与声音、东西同时出来的呕区别开来。成氏却把呕解释为只有声音。于是就和干呕相同了。这岂不是失去了仲景措辞的本意吗?仲景说。经常呕吐而且有痈疮脓液的患者。不必治疗呕吐。等脓液排尽后就会自行痊愈。既然说呕吐可以把脓液排尽。怎么能把呕解释为只有声音呢?至于说服用汤药就呕吐。吃了东西就呕吐。饮食入口就呕吐。以及贪饮水而一定呕吐之类的说法。也不能把呕解释为只有声音了。又如少阴病。出现下利。有用通脉四逆汤的一条。其中所叙述的各种症状。既然有干呕的文字。为什么在下面的加减法中。

又曰。呕者加生姜乎。设仲景果以呕为独有声。则不当又立干呕之名矣。观其既曰呕。又曰干呕。则其义之殊别也。讵不着明也哉。且仲景尝言欲呕矣。又言欲吐矣。未尝言欲干呕。欲哕也。夫欲之为义。将出未出。而预有所觉之辞也。夫将出未出。而预觉者。惟有形之物则然。无形之声。则不然也。有形之物。将出乎胸膈之间。则虽未出。而亦可以前知。若无形之声。则不能前知。其将出。必待夫既出。而后可知也。呕与吐。主有形之物言。故可谓之欲。干呕与哕。主无形之声言。故不可谓之欲。成氏引食谷欲呕。饮食入口即吐二句。而谓呕吐有轻重。其意盖以呕言欲。而为轻。吐言即。而为重。安知言欲不言欲者。本为有形无形设。不为轻重置也。果如其说。则得汤则呕。得食而呕。心中温温欲吐。气逆欲吐之语。不出于仲景乎。又引俗谓之 一句以证呕。夫 与哕。盖字异而音义俱同者也。以之证呕亦疏矣。虽然。以呕与吐较之。吐轻于呕。以吐与干呕较之。干呕轻于吐。然三者亦各自有轻重。

不可定拘也。但以呕吐干呕与哕而较。则哕之为重。必非三者之比矣。故太素曰。木陈者。

其叶落。病深者。其声哕。夫哕虽亦有轻而可治。重而不可治者。然病至于哕。则其治也。

终不易矣。且夫咳逆。俗以吃逆与吃忒呼之。然咳逆二字。仅见伤寒论首。辨脉平脉法中。

其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皆无所有。其所有者哕也。后人因见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但有哕而无咳逆。遂谓哕即咳逆。而曰咳逆者。哕逆之名。吁。斯言也。孙真人倡于前。朱奉议成无己和于后。由是哕与咳逆之名义紊矣。金匮要略曰。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呕不呕。似哕不哕。彻心中。愦愦然。无奈者。生姜半夏汤主之。干呕哕。若手足厥者。橘皮汤主之。哕逆者。橘皮竹茹汤主之。观此则仲景所谓哕逆但指与干呕同类者言。何尝指咳逆言乎。咳逆哕逆不同。咳逆言其声之才发而遽止。虽发止相续有至数十声者。然而短促不长。有若咳嗽之咳然。故曰咳逆。哕逆则言其似欲呕物以出。而无所出。但声之浊恶长而有力。直至气尽而后止。非如干呕之轻而不甚。故曰哕逆。二者皆由气之逆上而作。故俱以逆言之。孙真人乃以哕逆当咳逆。何邪。彼言伤寒者。虽以辨脉平脉法之咳逆。与咳逆上气。

视为吃忒。然安知其不为咳而气逆之病乎。故今不敢定其必为吃忒也。金匮要略曰。病咳逆。寸口脉微而数。此为肺痈。咳逆上气。时时唾浊。但坐。不得眠。皂荚丸主之。咳而上气。喉中水鸡声。射干麻黄汤主之。此三条者。皆是咳而气逆之病。岂可以咳逆。专为吃忒哉。今伤寒家本有吃忒。而论中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却无者。必亡逸于散落之余耳。

虽吃忒为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所不言。决不可以哕。为吃忒之咳逆。亦不可以哕。为咳而气逆之咳逆也。或曰。吾子以要略所谓哕逆。非吃忒病。何后人治吃忒者。用橘皮竹茹汤而愈乎。余曰。橘皮竹茹汤辛甘之剂也。有散。有缓。有和。有补。其哕逆吃忒病虽不同。而为邪正之气怫郁扰乱所致则一。故用焉而皆愈。虽然哕逆吃忒。以一药同治。则可,以一体同视。则不可。

中风辨

人有卒暴僵仆。或偏枯。或四肢不举。或不知人。或死。或不死者。世以中风呼之。而方书亦以中风治之。余尝考诸内经。则曰风者。百病之始也。又曰风者。百病之长也。至其变化。乃为他病。无常方。又曰风者。善行而数变。又曰风之伤人也。或为寒热。或为热中。

或为寒中。或为疠风。或为偏枯。或为风也。其卒暴僵仆。不知人。四肢不举者。并无所论。止有偏枯一语而已。及观千金方。则引岐伯曰。中风大法有四。一曰偏枯。二曰风痱。三曰风懿。四曰风痹。解之者。曰。偏枯者。半身不随。风痱者。身无痛。四肢不收。风懿者。奄忽不知人。风痹者。诸痹类风状。金匮要略中风篇曰。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气反缓。正气即急。正气引邪。 僻不遂。邪在于络。肌肤不仁。邪在于经。即重不胜。邪入于腑。即不识人。邪入于脏。舌即难言。口吐涎沫。由是观之。知卒暴僵仆。不知人。偏枯。四肢不举等证。固为因风而致者矣。故用大小续命。西州续命。排风。八风等诸汤散治之。及近代刘河间李东垣朱彦修三子者出。所论始与昔人异矣。河间曰。中风瘫痪者。非谓肝木之风实甚。而卒中之。亦非外中于风。由乎将息失宜。心火暴甚。肾水虚衰不能制之。则阴虚阳实。

译又说。呕吐时加生姜呢?假如仲景果真把呕解释为只有声音。那么就不应当又另立“干呕”这个名称了。看他既然说“呕”。又说“干呕”。可见两者的含义是不同的。难道还不够清楚吗?况且仲景曾说想要呕吐。又说想要吐。却从未说想要干呕。也从未说想要哕。“欲”字的含义。是将要出来但还没有出来。是预先有所感觉的说法。将要出来但还没有出来。而能够预先感觉到的。只有有形的东西才会这样。无形的声音。就不是这样了。有形的东西。将要从胸膈之间出来。即使还没有出来。也可以预先知道。如果是无形的声音。就不能预先知道。它将要出来。一定要等到已经出来。然后才能知道。呕和吐。主要是针对有形的东西来说的。所以可以说“欲”。干呕和哕。主要是针对无形的声音来说的。所以不能说“欲”。成氏引用“食谷欲呕”。和“饮食入口即吐”这两句话。认为呕吐有轻重之分。他的意思大概是把“呕”解释为想要呕吐。所以属于较轻的情况。把“吐”解释为立即吐出。所以属于较重的情况。怎么知道说“欲”和不说“欲”。本来是为有形和无形而设的。而不是为了区别轻重。如果果真像他说的那样。那么服用汤药就呕吐。吃了东西就呕吐。心中温温地想要吐。气逆而想要吐之类的说法。难道不是出自仲景吗?又引用“俗称为【缺字】”一句来证明呕。至于“【缺字】”和哕。大概只是字形不同而读音、意义都相同。用它来证明呕,也就很不严密了。虽然如此。把呕和吐相比较。吐比呕轻。把吐和干呕相比较。干呕比吐轻。然而这三者各自也有轻重之分。不能拘泥于固定的说法。只是把呕、吐、干呕和哕相互比较。那么哕属于更重的情况。必然不能与前三者相提并论了。所以《太素》说。树木衰老。它的叶子就会落下。病情深重。声音就会出现哕。哕虽然也有病情较轻而可以治疗的。也有病情严重而无法治疗的。然而病情发展到哕。那么要治疗它。终究是不容易的。况且咳逆。俗称为“吃逆”和“吃忒”。然而“咳逆”这两个字。只见于《伤寒论》的开头。在《辨脉法》《平脉法》中。至于六经病篇。以及关于汗法、下法是否可用的各篇。都没有这种内容。其中提到的只有哕。后人因为看到六经病篇。以及关于汗法、下法是否可用的各篇。只看到哕而没有咳逆。于是就认为哕就是咳逆。并且说所谓咳逆。就是哕逆这个名称。唉。这种说法。孙真人首先倡导这种说法。朱奉议、成无己后来又附和它。因此哕和咳逆的名称、含义就混乱了。《金匮要略》说。患者胸中好像喘,却又不是喘。好像要呕吐,却又不是呕吐。好像要哕,却又不是哕。胸中心中都感到贯通不适。昏昏沉沉的。令人感到无可奈何。用生姜半夏汤主治。干呕、哕。如果手足厥冷。用橘皮汤主治。哕逆。用橘皮竹茹汤主治。由此看来,仲景所说的哕逆,只是指与干呕同一类的情况。哪里曾经是指咳逆而言呢?咳逆和哕逆并不相同。咳逆是说声音刚发出就突然停止。虽然有发出、停止连续出现而达到几十声的。但声音短促而不长。有些像咳嗽时发出的咳声。所以称为咳逆。哕逆则是说好像想要把东西呕吐出来。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是声音浑浊难听、长而有力。一直到气息耗尽后才停止。不像干呕那样声音轻而不严重。所以称为哕逆。这两种情况都是气向上逆行造成的。所以都用“逆”字来称说。孙真人却把哕逆当作咳逆。这是为什么呢?他所说的伤寒。虽然把《辨脉法》《平脉法》中的咳逆。以及咳逆上气。看作吃忒。但怎么知道它不是咳嗽而气逆的病证呢?所以如今不敢断定它一定就是吃忒。《金匮要略》说。患咳逆。寸口脉微弱而频数。这是肺痈。咳逆上气。不时吐出浑浊的痰液。只是坐着。不能入睡。用皂荚丸主治。咳嗽并且气息向上冲。喉咙中发出像水鸡叫一样的声音。用射干麻黄汤主治这种病。这三条所说的情况,都是咳嗽而气息上逆的病。难道能因为有咳嗽气逆,就专门说它是吃忒吗?如今《伤寒论》中本来有吃忒这一病,可是论述六经病的篇章中,以及论述可不可以发汗、攻下等篇章中,却没有提到它,一定是在散佚残缺的过程中遗失了而已。虽然吃忒在六经病篇,以及论述可不可以发汗、攻下等篇章中没有记载,也绝不能把它称为哕,把它说成是吃忒所导致的咳嗽气逆;也不能把哕,说成是咳嗽而气息上逆的咳嗽气逆。有人问道:您把《要略》中所说的哕逆,认为不是吃忒这种病,那么后世治疗吃忒的人,为什么使用橘皮竹茹汤却能治愈呢?我回答说:橘皮竹茹汤是由辛味、甘味药物组成的方剂。具有疏散的作用,具有缓和的作用,具有调和的作用,也具有补益的作用。哕逆、吃忒虽然是不同的病,但都是邪气和正气相互郁结、扰乱所导致的,所以用这个方剂治疗都能痊愈。即使哕逆和吃忒,可以用同一种药物治疗,可以把它们看作同一类情况,却不能把它们看成完全相同。辨析中风 有人突然僵直倒地,有的半身枯萎不遂,有的四肢不能活动,有的神志不清,有的死亡,也有的没有死亡。世人把这些情况都称为中风,方书也都用治疗中风的方法来治疗它们。我曾经考察《内经》的有关论述,其中说,风邪是 各种疾病发生的开端。又说,风邪是 各种疾病中最居先导地位的因素。等到它发生各种变化,就会转变成其他疾病,没有固定不变的方剂。又说,风邪 善于运行,且变化频繁。又说,风邪伤害人体时,有时会形成寒热往来的症状,有时会形成热邪侵入人体的病证,有时会形成寒邪侵入人体的病证,有时会形成疠风病。有时表现为半身偏枯。有时就是风病。其中有的会突然僵直倒地,不省人事,有的四肢不能活动,对此都没有论述。只是有“偏枯”这一句话罢了。后来我又考察《千金方》,其中引用岐伯的话说:中风大体有四种。第一叫偏枯。第二叫风痱。第三叫风懿。第四叫风痹。解释这些病证的人,说:偏枯,就是半身不遂。风痱,身体没有疼痛,但四肢不能收持自如。风懿,就是突然之间失去知觉,不省人事。风痹,是各种痹病都呈现出类似风病的症状。《金匮要略》的中风篇说:寸口脉浮而紧。脉紧表示有寒邪,脉浮表示正气虚。寒邪与虚弱相互交搏,邪气便停留在皮肤之间。脉浮表示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能被排出,所以病变有时在左边,有时在右边。邪气反而迟缓,正气就变得急迫。正气牵引着邪气,便会使身体偏侧而不能随意活动。邪气停留在络脉,肌肤就会麻木不仁。邪气停留在经脉,身体就会沉重,难以承受。邪气进入腑,就会不认识人。邪气进入脏,舌头就难以说话,口中吐出涎沫。由此看来,可以知道突然僵直倒地、不省人事、半身偏枯、四肢不能活动等证候,确实都是由于风邪所导致的。所以使用大小续命汤、西州续命汤、排风汤,以及八风等各种汤剂、散剂来治疗。到了近代,刘河间、李东垣、朱彦修三位医家相继出现,他们的论述才开始与前人的说法不同。河间说:中风而瘫痪的人,并不是说肝木之风过于旺盛,而突然中于它,也不是外界的风邪侵袭人体,而是由于调养休息不当,心火突然过于旺盛,肾水虚弱衰败,不能制约心火,于是形成阴虚阳实,

而热气怫郁。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无所知也。多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所过极而卒中者。由五志过极。皆为热甚故也。俗云。风者。言末而忘其本也。东垣曰。中风者。非外来风邪。乃本气病也。凡人年逾四旬气衰之际。或因忧喜忿怒伤其气者。多有此疾。壮岁之时无有也。若肥盛则间有之。亦是形盛气衰而如此。彦修曰。西北气寒为风所中。诚有之矣。

东南气温而地多湿。有风病者非风也。皆湿土生痰。痰生热。热生风也。三子之论。河间主乎火。东垣主乎气。彦修主于湿。反以风为虚象。而大异于昔人矣。吁。昔人也。三子也。果孰是欤。果孰非欤。以三子为是。昔人为非。则三子未出之前。固有从昔人而治愈者矣。以昔人为是。三子为非。则三子已出之后。亦有从三子而治愈者矣。故不善读其书者。往往致乱。以予观之。昔人三子之论。皆不可偏废。但三子以相类中风之病。视为中风而立论。故使后人狐疑而不能决。殊不知因于风者。真中风也。因于火。因于气因于湿者。类中风。而非中风也。三子所论者。自是因火。因气。因湿。而为暴病。暴死之证。与风何相干哉。如内经所谓。三阴三阳发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亦未尝必因于风。而后能也。夫风火气湿之殊。望闻问切之异。岂无所辨乎。辨之为风。则从昔人以治。辨之为火气湿。则从三子以治。

如此。庶乎析理明。而用法当矣。惟其以因火。因气。因湿之证。强因风而合论之。

所以真伪不分。而名实相紊。若以因火。因气。因湿证分出之则真中风病彰矣。所谓西北有中风东南无中风者。其然欤。否欤。

中暑中热辨

洁古云。静而得之为中暑。动而得之为中热。中暑者阴证。中热者阳证。东垣云。避暑热于深堂大厦得之者。名曰中暑。其病必头痛。恶寒。身形拘急。肢节疼痛。而烦心。肌肤火热。无汗。为房室之阴寒所遏。使周身阳气不得伸越。大顺散主之。若行人。或农夫。于日中劳役得之者。名曰中热。其病必苦头痛。发躁热。恶热。扪之肌肤。大热。必大渴引饮。汗大泄。无气以动。乃为天热外伤肺气。苍术白虎汤主之。窃谓暑热者。夏之令也。大行于天地之间。人或劳动。或饥饿。元气亏乏。不足以御天令亢极。于是受伤而为病。名曰中暑。亦名曰中热。其实一也。今乃以动静所得分之何哉。夫中暑热者。固多在劳役之人。劳役则虚。虚则邪入。邪入则病。不虚则天令虽亢。亦无由以伤之。彼避暑于深堂大厦。得头疼恶寒等证者。盖亦伤寒之类耳。不可以中暑名之。其所以烦心。与肌肤火热者。非暑邪也。身中阳气受阴寒所遏而作也。既非暑邪。其可以中暑名乎。苟欲治之。则辛温轻扬之剂。发散可也。夫大顺散一方。甘草最多。干姜杏仁肉桂次之。除肉桂外。其三物皆炒者。原其初意。

本为冒暑伏热。引饮过多。脾胃受湿。呕吐。水谷不分。脏腑不调所立。故甘草干姜皆经火炒熟。又肉桂而非桂枝。盖温中药也。内有杏仁。不过取其能下气耳。若以此药。治静而得之之证。吾恐不能解。反增内烦矣。今之世俗。往往不明。类曰。夏月阴气在内。大顺散为必用之药。吁。其误也。不亦甚欤。夫阴气非寒气也。盖夏月阳气发散于外。而阴气则在内耳。岂空视阴气为寒气。而用温热之药乎。阴果为寒。何以夏则饮水乎。其苍术白虎汤虽宜用。然亦岂可视为通行之药。必参之治暑诸方。随所见之证而用之。然后合理。若夫所谓静而得之之证。虽当暑月。即非暑病。宜分出之。勿使后人。有似同而异之惑。

积热沉寒论

人之所借以生者气也。气者何。阴阳是也。夫阴与阴。可以和而平。可以乖而HT 。善摄与HT。吉凶于是乎歧之。夫惟摄之不能以皆善也。故偏寒偏热之病。始莫逃于乖HT 之余矣。虽然。寒也。热也。苟未至于甚。粗工为之而不难。设热积而寒沉。良工犹弗能以为计。况其下乎。奈之何。俗尚颛蒙恪持方药愈投愈盛。迷不之反。岂知端本澄源。中含至理。执其枢要。众妙俱呈。且以积热言之。始而凉和。次而寒取。寒取不愈。则因热而从之。从之不愈。则技穷矣。由是苦寒频岁而弗停。又以沉寒言之。始而温和。次而热取。热取不愈。则因寒而从之。从之不愈。则技穷矣。由是辛热比年而弗止。嗟夫。苦寒益深。而积热弥炽。辛热大过。而苦寒愈滋。苟非大圣慈仁明垂枢要生也。孰从而全之。经曰。谓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属也者其枢要之所存乎。斯旨也。王太仆知之。故曰。

益火之原。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又曰。取心者不必齐以热。取肾者不必齐以寒。

译热气郁结不散,心神昏乱蒙蔽,筋骨不能发挥作用,于是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多数是因为喜、怒、思、悲、恐这五种情志过度,突然发生中风。这是由于五种情志过度,都能导致热邪过盛的缘故。俗话说:所谓风,是只说了末端现象,却忘记了根本原因。东垣说:所谓中风,不是外来的风邪,而是人体自身正气发生了病变。一般人到了四十岁以后、正气开始衰弱的时候,有的因为忧、喜、愤怒损伤了正气,往往会患这种病。年轻力壮的时候没有这种情况。如果身体肥胖壮实,偶尔也会有这种病。这也是形体虽盛而正气衰弱,所以才会这样。彦修说:西北地区气候寒冷,被风邪侵袭而发病,确实有这种情况。东南地区气候温暖而土地多湿,那里有些表现为风病的疾病却不是风邪所致。都是湿土生痰,痰又生热,热又生风。三位医家的论述,河间以火为主要病因,东垣以气为主要病因,彦修以湿为主要病因,反而把风看作一种虚假的表象,这与前人的说法大不相同。唉!这是前人的说法,这是三位医家的说法。究竟哪一方是对的呢?究竟哪一方是错的呢?如果认为三位医家是正确的,前人就是错误的,那么在三位医家出现以前,本来就有遵循前人的方法而治愈疾病的人了。如果认为前人是正确的,三位医家就是错误的,那么在三位医家出现以后,也有遵循三位医家的方法而治愈疾病的人了。所以不善于读这些医书的人,往往会因此陷入混乱。依我看来,前人和三位医家关于中风的论述,这些说法都不能偏废。只是三位医家把与中风相类似的疾病,也视作中风来立论。所以使后人疑惑不定,无法作出判断。却不知道由风邪所导致的,才是真正的中风。由火邪所导致的,以及由气、由湿所导致的,只是与中风相类似,并不是真正的中风。三位医家所论述的,本来就是由火所导致,由气所导致,由湿所导致,因而成为突然发作的疾病,甚至突然死亡的证候,与风邪有什么关系呢?例如《内经》所说的:三阴三阳经发病而出现半身偏枯、痿弱易变,四肢不能抬举,也未必一定是由于风邪,然后才会这样。风、火、气、湿各不相同,望、闻、问、切四诊也各不相同,难道没有可以辨别的地方吗?辨别为风邪所致,就遵循前人的方法来治疗;辨别为火、气、湿所致,就遵循三位医家的方法来治疗。这样一来,大概就能把病理分析清楚,而且使用的治法也会恰当。只是他们把由火、由气、由湿所导致的证候,硬要与风邪合在一起论述,所以才使真伪无法区分,名称和实际病情相互混淆。如果把由火、由气、由湿所导致的证候分别辨析出来,那么真正的中风病就清楚了。所谓西北有中风、东南没有中风的说法,果真是这样吗?还是并非如此呢?辨析中暑与中热 洁古说:安静状态下受到暑邪而得病的,叫作中暑;活动状态下受到暑邪而得病的,叫作中热。中暑属于阴证,中热属于阳证。东垣说:为了避暑热而进入深堂大厦中,却因此得病的,称为中暑。这种病必然头痛,怕冷,身体拘急,四肢关节疼痛,心中烦闷,肌肤发热,而且没有汗。被房屋中的阴寒之气所阻遏,使全身的阳气不能舒展透达。用大顺散主治。如果是行路的人,或者农夫,在正午劳作而得病的,称为中热。这种病必然头痛得很厉害,烦躁发热,厌恶炎热。触摸他的肌肤,会感到非常灼热。必然非常口渴,不停地喝水。汗液大量流出,身体没有气力活动。这是由于天气炎热从外部损伤了肺气。用苍术白虎汤主治。我私下认为,暑热是 夏季的时令之气,广泛运行于天地之间。人有时劳作,有时饥饿,元气因而亏损不足,不足以抵御夏令之气过于亢盛,于是受到损伤而发病。称为中暑,也称为中热。其实是同一种病。如今却根据活动或安静来加以区分,这又是为什么呢?所谓中暑、中热,本来大多发生在劳作的人身上。劳作就会使正气虚弱,正气虚弱,邪气就会侵入,邪气侵入就会发病。如果正气不虚,即使时令之气非常亢盛,也没有办法损伤人体。那些为了避暑而待在深堂大厦里,却出现头痛、怕冷等证候的人,大概也只是伤寒一类的病罢了。不能称为中暑。至于心中烦闷,以及肌肤发热,并不是暑邪所致,而是体内的阳气受到阴寒阻遏所造成的。既然不是暑邪,怎么能称为中暑呢?如果想要治疗它,就应当使用辛温而能轻扬的药剂,发散邪气即可。至于大顺散这个方剂,甘草用量最多,干姜、杏仁、肉桂的用量次之。除肉桂以外,其余三味药都经过炒制。推究这个方剂最初的用意,本来是为了解除冒犯暑邪、暑热伏藏,以及饮水过多,脾胃受到湿邪,导致呕吐,水液与饮食不能分化。这是针对脏腑失调而设立的。所以甘草、干姜都经过火炒制成熟。而且用的是肉桂,不是桂枝。因为这是温暖中焦的药物。方中还有杏仁。不过是取它能够下气的作用罢了。如果用这个方剂,治疗在安静状态下得病的证候,我恐怕不能解除病邪,反而会增加体内的烦热。如今世俗之人,往往不明白这一点,动辄说:夏季阴气在体内,大顺散是必定要用的药。唉!这种错误,不是太严重了吗?阴气并不是寒气。因为夏季阳气向外发散,而阴气则留在体内罢了。难道能仅仅因为阴气在内,就把它看作寒气,而使用温热药物吗?如果阴气果真就是寒气,那么为什么夏天还要饮水呢?苍术白虎汤虽然应当使用,然而又怎么能把它看作普遍适用的药方呢?必须参考各种治疗暑病的方剂,根据所见到的证候来使用,这样才合乎医理。至于所谓在安静状态下得病的证候,即使正值暑月,也不是暑病,应当把它分别辨析出来,不要让后人,产生似乎相同、实际不同的疑惑。论积热沉寒 人赖以生存的,是气。气是什么?就是阴阳。阴气和阴气之间,可以调和而达到平衡,也可以背离而失调(原文“HT”疑为缺字或乱码)。善于调摄与(原文“HT”疑为缺字或乱码)。吉凶也就由此分开了。只是调摄阴阳也不能使它们始终都处于良好状态。所以偏寒、偏热的病,最终都不能逃脱阴阳背离(原文“HT”疑为缺字或乱码)所造成的后果。虽然如此,寒证也好,热证也好,如果还没有严重到极点,普通的医工治疗起来并不困难。假如热邪积聚而寒邪深沉,即使高明的医家也无法想出办法治疗,更何况医术低下的人呢?这可怎么办呢?世俗之人崇尚蒙昧,拘泥于谨守方药,越是投药,病势反而越盛。迷惑而不知回头。哪里知道要从根本上着手,澄清病源呢?其中包含极其深刻的道理。掌握其中的关键,各种精妙的道理就都会显现出来。姑且拿积热的病证来说,开始时用凉药调和,随后又用寒药治疗。用了寒药仍不痊愈,于是便顺着热势而用治热的方法,这样治疗仍不痊愈,就说明医术已经用尽了。因此年年苦于寒药,却始终不能停止。再拿沉寒的病证来说,开始时用温药调和,随后又用热药治疗。用了热药仍不痊愈,于是便顺着寒势而用治寒的方法,这样治疗仍不痊愈,就说明医术已经用尽了。因此年年使用辛热药,却始终不能停止。唉!苦寒之药越来越重,而体内积热反而越来越炽盛。辛热药用得过多,而沉积的寒邪反而更加滋长。如果不是大圣人慈悲仁爱,明确揭示了其中的关键和使人获得生机的道理,谁还能依从这些道理来保全病人呢?医经典籍说:用寒药治疗仍然发热的,应当从阴分求治;用热药治疗仍然发寒的,应当从阳分求治。这就是所谓探求病证所归属的根本。所谓归属,正是医理关键所在吗?这个道理,王太仆明白它,所以说:增益命门之火的根本,用来消除阴寒的蔽障;增强肾水的根本,用来制约亢盛的阳气。又说:治疗心,不一定都要使用温热药;治疗肾,也不一定都要使用寒凉药。

但益心之阳。寒亦通行。强肾之阴。热之犹可。吁。混乎千言万语之间。殆犹和璧之在璞也。其宝久湮岂过焉者石之而弗凿乎。余僭得而推衍之。夫偏寒偏热之病。其免者固千百之一二。而积热沉寒。亦恐未至于数见也。然而数见者。得非粗工不知求属之道。不能防微杜渐。遂致滋蔓难图。以成之欤。夫寒之而热者。徒知以寒治热。而不知热之不衰者。由乎真水之不足也。热之而寒者。徒知以热治寒。而不知寒之不衰者。由乎真火之不足也。

不知真水火不足。泠以寒热药治之。非惟脏腑习熟药反见化于其病。而有者弗去无者弗至矣。故取之阴。所以益肾水之不足。而使其制夫心火之有余。取之阳。所以益心火之不足。而使其胜夫肾水之有余也。其指水火也。属犹主也。谓心肾也。求其属者。言水火不足。而求之于心肾也。火之原者。阳气之根。即心是也。水之主者。阴气之根。即肾是也。非谓火为心。而原为肝。水为肾。而主为肺也。寒亦益心。热亦强肾。此太仆达至理于规矩准绳之外。而非迂士曲生之可以 及矣。彼迂士曲生不明真水火于寒热之病。有必制必胜之道。但谓药未胜病。久远期之。是以恪守方药。愈投愈盛。卒至殒灭。而莫之悟。呜呼。悲夫。余见积热沉寒之治。每蹈于覆辙也。因表而出之以劝。

泻南方补北方论

难经七十五篇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

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

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余每读至此。未尝不叹夫越人之得经旨也。而悼夫后人之失经旨也。先哲有言。凡读书不可先看注解。且将经文反复而详味之。待自家有新意。却以注解参校。庶乎经意昭然。而不为他说所蔽。若先看注解。则被其说横吾胸中。自家竟无新意矣。余平生佩服此训。

所益甚多。且如难经此篇。其言周备纯正。足以为万世法。后人纷纷之论。其可凭乎。夫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此常道也。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实肺虚。乃不泻肝而泻心。此则人亦知之。至于不补肺补脾。而补肾。此则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观之。则曰。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母实也。脾土虚。致肺金亦虚。此母能令子虚也。心火实。固由自旺。脾土虚。乃由肝木制之。

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木。固与常情无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其意盖曰。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今将何以处之。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夫补水者何谓也。盖水为木之母。若补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水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此虚字与精气夺则虚之虚不同。彼虚谓耗其真而致虚。此虚谓抑其过而欲虚之也。

)若曰不然。则母能令子虚一句。将归之于脾肺乎。既归于脾肺。今何不补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大旺。水大亏。

火何畏乎。惟其无畏。何愈旺而莫能制。苟非滋水以求胜之。孰能胜也。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当细观之。勿轻忽也。虽泻火补水并言。然其要又在于补水耳。后人乃曰独泻火。而不用补水。又曰泻火。即是补水。得不大违越人。与经之意乎。若果不用补水。经必不言补北方。越人必不言补水矣。虽然。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亦可也。若先因水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水虚火旺。而不补水。则药至而暂息。药过而复作。将积年累月无有穷已。安能绝其根哉。虽苦寒之药。通为抑阳扶阴。不过泻火邪而已。终非肾脏本药。不能以滋养北方之真阴也。欲滋真阴。舍地黄黄柏之属不可也。且夫肝之实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因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虚矣。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势正盛。克土之深。

译只要增益心的阳气,即使使用寒凉药也可以流通运行;只要增强肾的阴气,即使使用温热药也还可以。唉!这些道理混杂在千言万语之中,大概就像和氏璧还埋藏在璞石中一样。它的宝贵之处长久被埋没,难道不是因为人们把它当作石头经过,却不肯凿开它吗?我冒昧地把这些道理推演阐发出来。至于偏寒、偏热的病证,能够幸免的,本来就是千百人中的一两个。而积热、沉寒的病证,恐怕还没有达到屡屡可以见到的程度。然而经常见到这种病证,难道不是因为普通医工不知道探求病证归属的道理,不能在病情尚微时预防、在祸患尚未发生时加以杜绝,最终使病势蔓延,难以收拾,才造成这种结果的吗?所谓用寒药治疗仍然发热的人,只是知道用寒药治疗热证,却不知道热势不衰退,是因为真水不足。用热药治疗仍然发寒的人,只是知道用热药治疗寒证,却不知道寒势不衰退,是因为真火不足。不知道真水、真火不足,却贸然用寒药、热药来治疗它。不但脏腑习惯了药性,药物反而被病邪同化,结果已有的病邪不能除去,没有的正气也不能到来。所以应当从阴分求治,用来补益肾水的不足,使它能够制约过盛的心火。应当从阳分求治,用来补益心火的不足,使它能够制胜过盛的肾水。这里所说的,是水火;“属”仍然是指主宰,也就是指心和肾。所谓探求病证的归属,是说水火不足,却要到心肾去求治。所谓火的根源,就是阳气的根本,即心。所谓水的主宰,就是阴气的根本,即肾。并不是说火对应心,而火的根源对应肝;水对应肾,而水的主宰对应肺。寒药也可以补益心火,热药也可以增强肾阴。这是王太仆在固定的规则和标准之外,通达了深奥的医理。不是那些迂腐之士、浅陋之生所能达到的。那些迂腐之士、浅陋之生,不明白寒热病中真水、真火的关系,也不知道有必须制约、必须制胜的道理,只说是药力还没有胜过病邪,就长久地等待它自然见效。因此拘泥于谨守方药,越是投药,病势越盛,最终导致死亡,却没有人明白其中的原因。呜呼!真是可悲啊!我见到治疗积热、沉寒病证的情况,每每都重蹈覆辙。因此把这些道理写出来,以此劝诫世人。泻南方补北方论 《难经》第七十五篇说:医经典籍说:东方实,西方虚,应当泻南方,补北方。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是这样。金、木、水、火、土应当相互制约、相互平衡。东方属木。西方属金。木气有余而实。应当使金气平和地制约它。火气有余而实。应当使水气平和地制约它。土气有余而实。应当使木气平和地制约它。金气有余而实。应当使火气平和地制约它。水气有余而实。应当使土气平和地制约它。东方所对应的是肝。由此就知道肝气实。西方所对应的是肺。由此就知道肺气虚。泻去南方所属的火气。补益北方所属的水气。南方属火。火这种五行之气,是木的儿子。北方属水。水这种五行之气,是木的母亲。水能够克制火。子气能够使母气充实。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所以应当泻火、补水。这是为了使金气不能平制木气。医经说:不能治疗它的虚弱,又何必追问其他方面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平日每次读到这里,没有一次不感叹越国那位医人能够领会医经的宗旨。也没有一次不为后人失去了医经的宗旨而感到惋惜。前代贤哲曾经说过:凡是读书,都不可以先看注解。应当先把经文反复阅读,仔细体会其中的意味。等到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再拿注解来相互参照校验。这样或许能够使经文的意义清楚明白,而不被其他人的说法所蒙蔽。如果先看注解,就会被注解中的说法充斥自己的胸中。自己最终就不会再有新的理解了。我一生都很敬重并奉行这条训诫。从中得到的益处非常多。就拿《难经》的这一篇来说,其中的论述周密完备而纯正,足以作为万世后人的准则。后人纷纷提出的议论,难道可以作为凭据吗?病证实,就泻去它。病证虚,就补益它。这是通常的治疗原则。实证就泻它的子气。虚证就补它的母气。这同样是通常的治疗原则。人人都知道这个道理。现在肝气实而肺气虚。却不泻肝,反而泻心。这一点人们也是知道的。至于不补肺、不补脾,却去补肾,这一点人们就不能理解了。只有越国的医人能够理解。子气能够使母气充实。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按照通常的情理来看,就会说:心火实,以致肝木也实。这就是子气能够使母气充实。脾土虚,以致肺金也虚。这就是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心火实,固然是由于它自身旺盛。脾土虚,却是由于受到肝木的制约。治疗方法应当泻心、补脾。这样肝、肺就都能平和了。越国的医人却不是这样。他说,子气能够使母气充实。所谓子,是指火。所谓母,是指木。这本来与通常的情理没有不同。他说,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所谓母,是指水。所谓子,是指木。这就与通常的情理不同了。所以说,水这种五行之气,是木的母亲。“子气能够使母气充实”这句话,说的是发病的原因。“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这句话,说的是治疗方法。它的意思大概是说:火是木的子气。子气反过来助益母气,使母气过于旺盛而成为病变。现在应当怎样处理这种情况呢?只有采用补水、泻火的治疗方法罢了。那么,所谓补水,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水是木的母气。如果补益水气的虚弱,就能使水的力量足以胜过火。火势退去,水势也会随之退去。这就是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的道理。这就是所谓不直接治疗而达到治疗效果。(这里“虚”字的含义,和“精气夺则虚”中的“虚”不同。后一个“虚”,是说耗损其真气而导致虚弱。这里的“虚”,是说抑制它的过盛之势,使它趋于虚弱。)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母气能够使子气虚弱”这句话,难道要把它归结到脾、肺吗?既然归结到脾、肺,现在为什么不补脾呢?五行运行变化的道理,它所畏惧的,就是畏惧能够克制自己的五行。现在火气非常旺盛,水气却大为亏虚。火还畏惧什么呢?正因为它没有什么可畏惧的,所以它怎么会不越来越旺盛而无人能够制约呢?如果不是滋补水气来求得胜过火气,还有谁能够胜过它呢?“水胜火”这三个字,正是越国医人寄托深意的地方。应当仔细体察这一点,不要轻易忽略。虽然泻火、补水两种治法都已说到,但其中的关键又在于补水。后人却说只需泻火,而不必采用补水之法。又说泻火,就是补水。这岂不是大大违背了越国医人的意思,也违背了医经的宗旨吗?如果果真不采用补水之法,医经就一定不会说要补北方之水。越国医人也一定不会说补水了。即使如此,如果水气并不虚,而只是火气特别暴盛,固然不必补水也可以。如果起初是因为水气虚,从而导致火气旺盛,难道可以不补水吗?水气虚而火气旺,却不补水,那么药力一到,病势只会暂时平息,药力过去,病势就会再次发作。这样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将没有穷尽。怎么能够断绝它的根源呢?即使使用苦寒药物,也不过都是抑制阳气、扶助阴气,不过是泻去火邪罢了。终究不是补益肾脏的本类药物,不能用来滋养北方所属的真阴。如果想要滋养真阴,除了地黄、黄柏这一类药物,就不行了。况且,肝气实,其原因有两个。心气助益肝气,这是肝气实的第一个原因。肺气不能制约肝气,这是肝气实的第二个原因。肺气虚,其原因也有两个。心气克制肺气,这是肺气虚的第一个原因。脾气受到肝气的克制,因而不能生养肺气。这是肺气虚的第二个原因。现在补水而泻火,火气退去,木气就会削弱。又因为金气不受克制,反而能够制约木气。东方所属的木气就不实了。金气也得到平衡。又因为土气不受克制,能够生养金气。西方所属的金气就不虚了。如果按照虚证应当补母气的说法,肺气虚就应当补脾。哪里知道肝气正处于旺盛之势,对土气的克制又非常严重。

虽每日补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偿所失矣。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闻独泻火。不补水之论。欣然而从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尚不能复其本气。安有余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或又谓。补水者。欲其不食于母也。不食于母。则金气还矣。岂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虚已极。尚不能自给。水虽欲食之。何所食乎。若如此则金虚不由于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于水之食耳。岂理也哉。纵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复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泻火补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当删去。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虚指肺虚而言也。泻火补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他。必是无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若夫上文所谓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义。不劳解而自明。兹故弗具也。夫越人亚圣也。论至于此。敢不敛衽。但恨说者之HT 蚀之。故辨。

五郁论

治五郁之法。尝闻之王太仆矣。其释内经曰。木郁达之。谓吐之令其条达也。火郁发之。谓汗之令其疏散也。土郁夺之。谓下之令无壅碍也。金郁泄之。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也。水郁折之。谓抑之制其冲逆也。太仆此说之后。靡不宗之。然愚则未能快然于中焉。尝细观之似犹有可言。且折之一句。较之上四句。尢为难晓。因有反复经文以求其至。按内经。帝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然调其气。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泄之总十三句通为一章。当分三节。自帝曰。止木郁折之九句为一节。治郁法之问答也。然调其气一句。为一节治郁之余法也。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泄之。三句为一节。调气之余法也。夫五法者。经虽为病由五运之郁所致而立。然扩而充之。则未常不可也。且凡病之起也。多由乎郁。郁者。滞而不通之义。或因所乘而为郁。或不因所乘而本气自郁皆郁也。岂惟五运之变能使然哉。郁既非五运之变可拘。则达之。发之。夺之。泄之。折之之法。固可扩焉而充之矣。可扩而充。其应变不穷之理也欤。

姑陈于左。木郁达之。达者。通畅之也。如肝性急怒气逆 胁或胀火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则用升发之药。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王氏谓吐之。令其条达。为木郁达之。东垣谓食塞胸中。食为坤土。胸为金位。金主杀伐。与坤土俱在于上。而旺于天。金能克木。故肝木生发之气。伏于地下。非木郁而何。吐去上焦阴土之物。木得舒畅。则郁结去矣。此木郁达之也。窃意王氏。以吐训达。此不能使人无疑者。以为肺金盛而抑制肝木欤。则泻肺气。举肝气。可矣。不必吐也。以为脾胃浊气下流。而少阳清气不升欤。则益胃升阳。可矣。不必吐也。虽然。木郁固有吐之之理。今以吐字。总该达字。则是凡木郁。

皆当用吐矣。其可乎哉。至于东垣所谓食塞肺分。为金与土旺于上。而克木。又不能使人无疑者。夫金之克木。五行之常道。固不待夫物伤而后能也。且为物所伤。岂有反旺之理。若曰吐去其物。以伸木气。乃是反为木郁而施治。非为食伤而施治矣。夫食塞胸中而用吐。正内经所谓。其高者因而越之之义耳。恐不劳引木郁之说。以汨之也。火郁发之。发者。汗之也。升举之也。如腠理外闭。邪热怫郁。则解表取汗以散之。又如龙火郁甚于内。非苦寒降沉之剂可治。则用升浮之药。佐以甘温。顺其性而从治之。使势穷则止。如东垣升阳散火汤是也。凡此之类。皆发之之法也。

土郁夺之。夺者。攻下也。劫而衰之也。如邪热入胃。用咸寒之剂以攻去之。又如中满腹胀。

湿热内甚。其人壮气实者。则攻下之。其或势盛。而不能顿除者。则劫夺其势。而使之衰。

又如湿热为痢。有非力轻之剂可治者。则或攻或劫以致其平。凡此之类。皆夺之之法也。金郁泄之。泄者。渗泄而利小便也。疏通其气也。如肺金为肾水上原。金受火铄。其令不行。

原郁而渗道闭矣。宜整肃金化滋以利之。又如肺气 满。胸凭仰息。非利肺气之剂。不足以疏通之。凡此之类。

皆泄之之法也。王氏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为金郁泄之。夫渗泄利小便。固为泄金郁矣。其解表二字。

译即使每天补脾,又怎么能够抵挡肝气正盛的势头呢?即使土气能够生养金气,金气又受到火气的克制,所得的补益也抵偿不了所受的损失。这就是不补土,而要补水的原因。有人疑惑说,木气旺盛却补水,恐怕水气会生养木气,使木气更加旺盛。所以一听到只泻火,不补水的说法,就欣然听从了。却完全不知道木气已经旺盛了。哪里还需要等到水气来生养它呢?何况水气本来就虚,即使大力补益,也尚且不能恢复它原有的气,哪里还有余力去生养木气呢?如果它还能生养木气,那就也能够制胜火气了。又有人说:所谓补水,是想让水气不再被木气所消耗。水气不被木气所消耗,金气就会恢复。哪里知道火气克制金气,土气又不能生养金气。金气的虚弱已经到了极点,尚且不能供养自己。水气即使想要供养它,又拿什么来供养呢?如果这样说,那么金气虚弱就不是由于火气克制,也不是由于土气不能生养,而是由于水气消耗它罢了。这难道合乎道理吗?即使水气不消耗金气,金气也未必能够恢复正常。“金不得平木”这句话,多了一个“不”字。所以采用泻火、补水的治法,正是要使金气能够平制木气。“不”字应当删去。不能治疗它的虚弱,又何必追问其他方面呢?这里的“虚”字,是指肺气虚而言。泻火、补水,使金气能够平制木气。正是所谓能够治疗它的虚弱。不补土,也不补金,而是泻火。补益水气。使金气自然得到平衡。这就是治法巧妙的地方。如果不能明白这个治法,又不能治疗这种虚弱,那么其他方面就不必再问了。这样的人一定是没有能力的医生。所以说:不能治疗它的虚弱,又何必追问其他方面呢?至于上文所说金、木、水、火、土相互平制的道理,不用费力解释,自然就明白了。因此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了。越国医人的成就仅次于圣人。他的论述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我岂敢不整理衣襟、恭敬对待呢?只是遗憾解说的人用“HT”字样所表示的内容损蚀了它。所以加以辨析。《五郁论》。论述治疗五郁的方法。我曾经听王太仆讲过这个道理。他在解释《内经》时说:木郁应当使它条达。意思是用吐法,使木气条畅舒达。火郁应当使它发散。意思是用汗法,使火气疏散。土郁应当使它通泄。意思是用下法,使其运行通畅而没有阻塞。金郁应当使它疏泄。意思是通过渗泄、解表、利小便来治疗。水郁应当加以折制。意思是加以抑制,控制水气的冲逆。自从王太仆这样解释以后,没有人不以他的说法为宗旨。然而我心里却不能完全感到满意。我曾经仔细考察过,似乎还有可以说明的地方。尤其是“折之”这一句,与上面的四句话相比,尤其难以理解。因此我反复研读经文,来探求它的究竟。按《内经》记载:黄帝说:郁结得非常严重的,应当怎样治疗呢?岐伯说:木郁应当使它条达。火郁应当使它发散。土郁应当使它通泄。金郁应当使它疏泄。水郁应当加以折制。但还要调和它的气机。对于过盛的,就用能够折制它的方法。因为它畏惧这种能够制约它的力量。所谓“泄之”等内容,共有十三句,合起来构成一章。应当分为三节。从“黄帝说”开始,到“木郁应当折制”九句为一节。这是关于治疗郁证方法的问答。“但还要调和它的气机”这一句,作为一节,讲的是治疗郁证的其余方法。对于过盛的,就用能够制约它的方法。因为它畏惧这种能够制约它的力量。所谓使它疏泄,这三句话为一节。讲的是调和气机的其余方法。这五种治法,医经虽然是针对疾病由五运郁滞所导致而制定的,然而把它推广并充实开来,也未尝不可以用于其他情况。况且凡是疾病的发生,大多是由于郁滞。所谓郁,就是停滞而不能通畅的意思。有的是因为受到所乘之气的影响而形成郁滞,有的并不是因为受到所乘之气的影响,而是本气自行郁滞;这些都属于郁证。难道只有五运的变化才能造成这种情况吗?既然郁滞并不局限于五运的变化,就应当使它条达,使它发散,使它通泄,使它疏泄,以及采用折制的方法。这些方法本来都可以推广并充实开来。这样就可以推广并充实它们,这难道就是治疗时能够随机应变而没有穷尽的道理吗?姑且把它列举如下。木郁,应当使它条达。所谓条达,就是使气机通畅。例如肝性情急躁,容易动怒,气机上逆,胁部有时胀满,火气时常向上炎盛。用苦寒、辛散之法治疗却不见好,就使用升发之药,再配合厥阴经的报使药,采用顺着病势反向治疗的方法。又如久受风邪侵入体内而成为飧泄,以及并不是由于外风侵入,而是清阳之气在下而成为飧泄,就用轻清升扬的药剂把清气提升起来,使其发散。凡是这一类情况,都是使木气条达的方法。王氏说应当用吐法,使木气条畅舒达。这是针对木郁而使其条达。李东垣说,这是因为食物堵塞在胸中。食物属于坤土。胸部属于金气所主的位置。金气主掌肃杀。它与坤土都处在上部,并且在天时作用下旺盛。金气能够克制木气。所以肝木生发的气,潜伏在地下。这不是木郁又是什么呢?用吐法去除上焦属阴的土气之物,木气就能舒展通畅,郁结也就消除了。这就是所谓木郁而使其条达。我私下认为,王氏 把“吐”解释为“达”,这是不能使人没有疑问的地方。如果认为这是肺金旺盛而压制肝木,那么就应当泻肺气,提升肝气,这样就可以了。不必使用吐法。如果认为是脾胃的浊气向下流,而少阳的清气不能上升,那么就应当补益胃气、升提阳气,这样就可以了。也不必使用吐法。即使如此,木郁本来确实有使用吐法的道理。现在把“吐”这个字,总的说来应当改作“达”字。那么凡是木郁,就都应当使用吐法了。这难道可以吗?至于东垣所说食物堵塞在肺气所属部位,是由于金气和土气在上部旺盛,从而克制木气,也不能使人没有疑问。金气克制木气,是五行运行的通常规律。本来不必等到外物损伤木气以后才会发生。况且既然已经受到外物损伤,哪里有反而更加旺盛的道理呢?如果说吐出堵塞的食物,是为了舒展木气,那实际上是反过来针对木郁施治,而不是针对食物损伤施治了。食物堵塞在胸中而使用吐法,正是《内经》所说的:病邪在上部,就因势使它越出。恐怕不必费力引用木郁的说法,反而把它弄得混淆不清。火郁,应当使它发散。所谓发散,就是使它发汗。也是使它升提。例如腠理闭塞在外,邪热郁结不散,就应当解表取汗,使邪热发散。又如龙火在体内郁结得很严重,不是用苦寒而性沉降的药剂能够治疗的,就使用升浮之药,辅以甘温之药,顺着它的性质,采用顺从病势的反治法。使它的势头自行衰竭而停止。比如东垣的升阳散火汤就是这样。凡是这一类情况,都是使火郁发散的方法。土郁,应当使它通泄。所谓通泄,就是攻下。用攻下的方法使它衰弱。例如邪热进入胃中,就用咸寒之剂攻下而除去它。又如胸腹胀满,湿热在体内非常严重,患者体质壮实、正气充足,就应当用攻下法治疗。如果病势有时很盛,不能一下子完全消除,就应当攻取、削弱它的势头,使它逐渐衰弱。又如湿热导致痢疾,有的不是用药力轻缓的药剂所能治疗的,就可以用攻下法或劫夺法,使病势平息。凡是这一类情况,都是攻夺病势的治法。金郁,应当使它疏泄。所谓疏泄,就是通过渗泄来利小便。也就是疏通它的气机。例如肺金是肾水的上游源头,金气受到火气熔炼,它的肃降之令不能施行,源头郁滞,水液渗泄的通道也就闭塞了。应当整肃金气的运行,使其得到滋润,以利于水液通行。又如肺气壅满,胸部胀满,只能仰靠着呼吸,不是使用能够利肺气的药剂,就不足以使它疏通。凡是这一类情况,都是使它疏泄的治法。王氏说,所谓疏泄,就是渗泄、解表、利小便。这是针对金郁而采用疏泄的方法。渗泄、利小便,固然是疏泄金郁。至于“解表”这两个字,

莫晓其意。得非以人之皮毛属肺。其受邪为金郁。而解表为泄之乎。窃谓如此则凡筋病便是木郁。肉病便是土郁耶。此二字未当于理。今删去。且解表间于渗泄利小便之中。是渗泄利小便为二治矣。若以渗泄为滋肺生水。以利小便为直治膀胱。则直治膀胱。既责不在肺。何为金郁乎。是亦不通。故余易之曰。渗泄而利小便也。水郁折之。折者。制御也。伐而挫之也。渐杀其势也。如肿胀之病。水气淫溢。

而渗道以塞。夫水之所不胜者。土也。今土气衰弱。不能制之。故反受其侮。治当实其脾土。资其运化。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则渗道达而后愈。或病势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则用泄水之药以伐而挫之。或去菀陈 开鬼门洁净府。三治备举。迭用以渐平之。王氏所谓抑之制其冲逆。正欲折挫其泛滥之势也。夫实土者守也。泄水者攻也。兼三治者。广略而决胜也。

守也。攻也。广略也。虽俱为治水之法。然不审病者之虚实。久近。浅深。杂焉而妄施治之。其不倾踣者寡矣。且夫五郁之病。固有法以治之矣。然邪气久客。正气必损。今邪气虽去。正气岂能遽平哉。苟不平调正气。使各安其位。复其常于治郁之余。则犹未足以尽治法之妙。故又曰。然调其气。苟调之。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如木过者当益金。金能制木。则木斯服矣。所不胜者所畏者也。故曰。过者折之以其畏也。夫制物者。物之所欲也。制于物者。物之所不欲也。顺其欲则喜。逆其欲则恶。今逆之以所恶。故曰。所谓泻之。王氏以咸泻肾。酸泻肝之类为说。未尽厥旨。虽然。自调其气以下。盖经之本旨。故余推其义如此。若扩充为应变之用。则不必尽然也。

二阳病论

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释之者。谓男子则脾受之。而味不化。故少精。

女子则心受之。而血不流。故不月。分心脾为男女各受立说。窃独谓不然。夫二阳阳明也。

胃与大肠之脉也。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虽然。脾胃为合。胃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肠与心。本非合也。今大肠而及心。何哉。盖胃为受纳之府。大肠为传化之府。食入于胃。浊气归心。饮入于胃。输精于脾者。以胃之能纳。大肠之能化耳。

肠胃既病。则不能受。不能化。心脾何所资乎。心脾既无所资。则无所运化。而生精血矣。

故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则男为少精。女为不月矣。心脾当总言。男女不当分说。至隐曲不月。方可分说耳。者如释者之言。则男之精。独资于脾。而不资于心。女之血。独资于心。

而不资于脾。有是理耶。盖男女之精血。皆由五脏六腑之相养而后成。可谓之男精资于脾。

女血资于心乎。经本曰男女皆有心脾之病。但在男子。则隐曲之不利。在女子。则月事之不来耳。

煎厥论

内经曰。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

溃溃乎若坏都。 乎不可止。王氏注曰。张筋脉 胀也。精绝。精气竭绝也。既伤肾气。又损膀胱。故当夏时。使人煎厥。斯乃房之患也。既盲目视。又闭耳听。则志意。心神。筋骨。

肠胃。溃溃乎若坏。 乎烦闷。而不可止。愚窃味夫经其旨昭然。若无待于解者。何注释之乖远如此乎。请重释之。夫阳气者。人身和平之气也。烦劳者。凡过于动作皆是也。张。

主也。谓亢极也。精。阴气也。辟积。犹积叠。谓怫郁也。衣褶谓之襞积者。亦取积叠之义也。积水之奔散。曰溃都。犹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于身者。一气而已。本无异类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于是乎始有异名耳。故平则为正。亢则为邪。阳气则因其和以养人而名之。及其过动而张。亦即阳气亢极而成火耳。阳盛则阴衰。故精绝。水不制火。

故亢。火郁积之甚。又当夏月火旺之时。故使人烦热之极。若煎迫然。而气逆上也。火炎气逆。故目盲耳闭。而无所用。此阳极欲绝。故其精败神去。不可复生。若堤防之崩坏。

而所储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于此。是坏之极矣。王氏乃因不晓都字之义。遂略去此字。而谓之若坏。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纯为房患以张为筋脉 胀。以 为烦闷。皆非是。

八味丸用泽泻论

张仲景八味丸用泽泻。寇宗 本草衍义云。不过接引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他意。而王海藏韪之。愚谓八味丸以地黄为君。而以余药佐之。非止为补血之剂。盖兼补气也。气者。血之母。东垣所谓。阳旺。则能生阴血者。此也。若果专为补肾。而入肾经。则地黄。山茱萸。

译我却不能明白它的意思。难道是因为人体的皮毛属于肺,皮毛受邪而成为金郁,所以解表就是疏泄金郁吗?我私下认为,如果这样说,那么凡是筋的病就都是木郁吗?肌肉的病就都是土郁吗?这两个字在道理上是不恰当的。现在删去它们。而且把“解表”插入“渗泄、利小便”之中,就成了渗泄、利小便两种治法。如果把渗泄理解为滋养肺气、生成水液,把利小便理解为直接治疗膀胱,那么就是直接治疗膀胱,既然责任不在肺,为什么还说是金郁呢?这也是说不通的。所以我把它改为:通过渗泄来利小便。水郁,应当加以折制。所谓折制,就是制约和控制。就是攻伐它,使它受挫。逐渐削弱它的势头。例如肿胀一类的病,水气泛滥,水液渗泄的通道因而闭塞。水气所不能胜过的,是土气。现在土气衰弱,不能制约水气。所以反而受到它的欺侮。治疗应当充实脾土。帮助脾土发挥运化功能。使它能够制约水邪,使水邪不敢侵犯。这样水液疏泄的通道就会畅通,病也就痊愈了。有时病势已经很盛。不是上述方法能够立即制伏的。就使用能够泄去水邪的药物来攻伐它,使其势力受到挫折。有时还要消除郁积的病邪,打开汗孔,使膀胱等水液排泄之府清利。这三种治法都要完备地施行。交替使用这些方法,使病势逐渐平复。王氏所说的抑制它,就是制止水邪冲逆。正是要挫折它泛滥的势头。充实土气,是防守。泄去水邪,是进攻。兼用这三种治法。就是既采取全面的策略,又采取简要的策略来决定胜负。这是防守。这是进攻。这是全面和简要兼施。虽然都是治疗水邪的方法。但是如果不审察患者正气的虚实。病程的长短。病邪的浅深。把这些情况混杂在一起而妄自施治。那么不倾覆失败的人就很少了。况且五郁之病。本来就有相应的方法可以治疗。但是邪气长期滞留体内。正气必然会受到损伤。现在邪气虽然已经去除。正气哪里能够立刻恢复平和呢?如果不调和正气。使各脏腑都安守其位。在治疗郁病之后恢复正常。那么仍然不足以完全发挥治法的妙处。所以又说。还要调和它的气。如果调和了它。但它的气势仍然可能过盛而没有平服。那么就应当增强它所不能胜过的那一行,以制约它。例如木气过盛,就应当增强金气。金气能够制约木气。这样木气就会平服了。所谓所不胜,就是它所畏惧的力量。所以说。对于过盛的力量,要用它所畏惧的力量来挫折它。能够制约某一事物的力量。正是该事物所希望的。受某一事物制约的力量。正是该事物所不希望的。顺应它所希望的,它就会感到舒畅。违背它所希望的,它就会感到厌恶。现在用它所厌恶的力量来违逆它。所以说。这就是所谓的泻法。王氏把用咸味泻肾。用酸味泻肝这一类说法。还没有完全阐明其中的宗旨。虽然如此。从“调和它的气”以下。大概就是经典的根本宗旨。所以我推究其中的意义,得出这样的解释。如果扩充它,以供临证应变之用。那也不一定完全如此。《二阳病论》。经典说:二阳经的病,发病会影响心和脾。有的会出现不能进行房事的情况。女子则月经不来。解释这段经文的人。认为男子是脾受到病邪影响。因而饮食精微不能得到运化。所以精液减少。女子则是心受到病邪影响。因而血液不能流通。所以月经不来。把心、脾分开来说,认为男女各自受到不同脏腑的影响,并以此立论。我私下认为并不是这样。二阳就是阳明经。也就是胃经和大肠经的脉。肠胃有病。心和脾就会受到影响。所谓“发心脾”。就是说病邪会牵连到心和脾。虽然如此。脾和胃相互配合。胃有病而牵连到脾。按道理本来是合理的。大肠和心。本来并不是相互配合的关系。现在大肠的病却牵连到心。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胃是接受和容纳饮食的腑。大肠是传送和转化食物糟粕的腑。食物进入胃中。其中的浊气归于心。饮液进入胃中。再把精微物质输送给脾。这是因为胃能够受纳。大肠能够传化罢了。肠胃既然有病。就不能接受饮食。也不能运化。心和脾还凭借什么来获得滋养呢?心和脾既然没有可以凭借的滋养来源。就无法进行运化。也就不能生成精和血了。所以肠胃有病。心和脾就会受到影响。于是男子精液减少。女子月经不来。这里的心、脾应当合起来说。不应当把男女分开解释。至于不能进行房事和月经不来。才可以分别说明。至于像那位解释者所说的。那么男子的精液。就只是依赖脾的运化。而不依赖心的作用。女子的血。而只是依赖于心。而不依赖于脾。难道有这样的道理吗?大概男女的精和血。都是由于五脏六腑相互滋养,然后才形成的。怎么能说男子的精只依赖于脾。女子的血只依赖于心呢?经典原文说,男女都有心脾方面的病。只不过男子。表现为房事功能不利。女子。则表现为月经不来罢了。《煎厥论》。《内经》说。阳气。如果烦心劳累,就会张盛亢奋。精气就会耗竭。并且积聚郁结。在夏季就会使人发生煎厥。眼睛失明,不能看见东西。耳朵闭塞,不能听见声音。气势汹涌,就像都城崩坏一样。似乎无法止息。王氏注释说。“张筋脉”,就是筋脉张胀的意思。“精绝”。就是精气耗竭断绝。既然损伤了肾气。又损伤了膀胱。所以到了夏季。就会使人发生煎厥。这就是房事过度造成的病患。既然眼睛失明,不能视物。又耳朵闭塞,不能听声。那么人的意志。心神。筋骨。肠胃。都会动荡不安,仿佛要崩坏一样。因而感到烦闷。而且无法止息。我私下体会这段经文的宗旨,实在十分明白。似乎并没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地方。为什么注释却偏离原意到这样的程度呢?请允许我重新解释这段经文。所谓阳气。就是人体中使阴阳保持调和的气。所谓烦劳。凡是活动过度,都属于烦劳。所谓张。就是主持、主导的意思。是说阳气亢盛到了极点。所谓精。就是阴气。所谓“辟积”。就像层层积聚一样。是说气机郁结不畅。衣服的褶皱称为“襞积”。也是取层层积聚的意思。积聚的水液奔涌散乱。所谓“溃都”。就像堤防一样。(原文缺字。) 水流动而不能停止。充满人体的。只是同一种气罢了。本来没有不同的类别。只是根据它所发挥的作用和所患的病来说。于是才有了不同的名称罢了。所以,平和时就称为正气。亢盛时就称为邪气。阳气,是因为它和调而能够滋养人体,所以这样命名。等到它活动过度而张盛。也就是阳气亢盛到了极点而化成了火罢了。阳气旺盛,阴气就会衰弱。所以精气耗竭。阴水不能制约阳火。所以阳气更加亢盛。火邪郁积得非常严重。又正当夏季火气旺盛的时候。所以使人烦热到了极点。好像受到火煎迫一样。而气向上逆行。火气炽盛,气机上逆。所以眼睛失明,耳朵闭塞。因而什么作用也不能发挥。这是阳气亢盛到了极点,渐近衰绝。所以精气败坏,精神离散。不能再恢复生机。就像堤防崩坏一样。其中储积的水就奔涌散流。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它了。病到了这种地步。就是败坏到了极点。王氏竟然因为不懂“都”字的意义。于是略去了这个字。而把它解释成“好像崩坏”。这样做难道可以吗?又把这种病完全说成房事过度所致,把“张”解释为筋脉胀满。把(原文缺字)解释为烦闷。这些解释都不对。《八味丸用泽泻论》。张仲景的八味丸使用泽泻。寇宗在《本草衍义》中说。不过是用泽泻引导桂枝、附子等药归入肾经。没有别的意义。王海藏赞同这种说法。我认为八味丸以地黄为君药。其余药物作为辅助。并不只是补血的方剂。大概还兼有补气的作用。气。是血的母体。正如东垣所说。阳气旺盛。就能够生成阴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果真只是为了补肾。并使药力归入肾经。那么地黄。山茱萸。

白茯苓。牡丹皮。皆肾经之药。固不待夫泽泻之接引。而后至也。其附子官桂。虽非足少阴经本药。然附子乃右肾命门之药。况浮中沉无所不至。又为通行诸经引用药。官桂能补下焦相火不足。是亦右肾命门药也。易老亦曰补肾用肉桂。然则。桂附亦不待夫泽泻之接引。

而后至矣。唯干山药。虽独入手太阴经。然其功亦能强阴。且手太阴为足少阴之上原。原既有滋。流岂无益。夫其用地黄为君者。大补血虚不足。与补肾也。用诸药佐之者。山药之强阴益气。山茱萸之强阴益精。而壮元气。白茯苓之补阳长阴。而益气。牡丹皮之泻阴火。而治神志不足。泽泻之养五脏。益气力。起阴气。而补虚损。五劳。桂附之补下焦火也。由此观之。则余之所谓兼补气者。非臆说也。且泽泻也。虽曰咸以泻肾。乃泻肾邪。非泻肾之本也。故五苓散用泽泻者。讵非泻肾邪乎。白茯苓亦伐肾邪。即所以补正耳。是则八味丸之用泽泻者。非他。盖取其泻肾邪。养五脏。益气力。起阴气。补虚损。五劳。之功而已。寇氏何疑其泻肾。而为接引桂附等之说乎。且泽泻固能泻肾。然从于诸补药群众之中。虽欲泻之。而力莫能施矣。故当归从于参 。则能补血。从于大黄牵牛。则能破血。从于桂附茱萸。

则热。从于大黄芒硝。则寒。此非无定性也。夺于群众之势。而不得不然也。虽然。或者又谓。八味丸以附子为少阴之向导。其补自是地黄为主。盖取其健脾走下之性。以行地黄之滞。

可致远耳。窃意如此。则地黄之滞。非附子不能及下矣。然钱仲阳六味地黄丸。岂有附子乎。夫八味丸。盖兼阴火不足者设。六味地黄丸。则惟阴虚者用之也。

小便原委论

或问余曰。灵枢经曰。水谷者。常并居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王冰曰。水液自回肠泌别汁。渗入膀胱之中胞。气化之而为溺。以泄出也。杨介云。水谷自小肠盛受于阑门。以分别也。其水。则渗灌入于膀胱上口。而为溲便。详以上三说。则小便即泌别之水液。渗入膀胱以出者也。素问则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则小便又似水饮精微之气。上升脾肺。运化而后成者也。彼此不同。将何所凭乎。余曰。凭夫理耳。且夫溲溺者。果何物耶。水而已矣。水之下流。其性则然也。故饮入于胃。其精气虽不上升。其饮之本。固不能上升。体也。既不能上升。则岂可谓小便。独为气化所成者哉。惟其不能上升者。

必有待于能上升者。为之先导。故素问又曰。膀胱者。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且水者。

气之子。气者。水之母。气行则水行。气滞则水滞。或者又谓。小便纯由泌别。不由运化。

盖不明此理故也。虽然。膀胱。固曰津液之府。至于受盛津液。则又有胞。而居膀胱之中焉。

故素问曰。胞移热于膀胱。灵枢经曰。膀胱之胞薄以濡。类纂曰。膀胱者。胞之室。且夫胞之居于膀胱也。有上口而无下口。津液既盛于胞。无由自出。必因乎气化。而后能渐浸润于胞外。积于胞下之空处。遂为溺以出于前阴也。素问所谓膀胱津液藏焉者。盖举膀胱以该胞也。若曰胞下无空处。则人溺急时至厕。安能即出乎。夫惟积满胞下空处。而不可再容。

故急。急则至厕即出矣。或言胞有下口。而无上口。或言胞上下皆有口。或言胞有小窍而为注泄之路。不亦妄欤。

内伤余议

当观夫东垣李氏所着内外伤辨。有曰。外伤风寒客邪有余之病。当泻。不当补。内伤饮食劳役不足之病。当补。不当泻。自此论一出。而天下后世。始知内外之伤有所别。而仲景之法。不可例用矣。其惠也。不其大哉。虽然。夷考其言。犹或有可疑者。不敢谀佞。僭用条之。如曰。夫饮食劳倦伤而内热者。乃阴火乘其坤土之位。故内热以及于胸中也。又曰。内经有云。劳者温之。损者温之。惟宜温药以补元气。而泻火邪。内经曰。温能除大热。故治之必温药乃可耳。又曰。饮者。无形之气。伤之则宜发汗。利小便。使上下分消其湿。(此饮谓酒也)食者。有形之物。伤之则宜损其谷。其次莫如消导。若此者皆不能使人无疑者也。

译白茯苓。牡丹皮。这些都是归入肾经的药物。本来就不需要借助泽泻的引导。然后才能到达肾经。其中的附子、官桂。虽然不是足少阴经本经的药物。但是附子是右肾命门的药物。何况它在浮、中、沉三部都能到达。又是能够通行各经、作为引药使用的药物。官桂能够补益下焦相火的不足。这也是右肾命门的药物。易老也说,补肾要用肉桂。既然如此。桂枝、附子也不需要借助泽泻的引导。然后才能到达肾经。只有干山药。虽然单独归入手太阴经。但它的功效也能强健阴气。况且手太阴经是足少阴经在上部的根源。根源既然得到滋养。它的流动和输布难道会没有益处吗?至于用地黄作为君药。是为了大力补益血虚不足。同时也有补肾的作用。用其他药物作为辅助。是取山药强健阴气、补益元气的功效。是取山茱萸强健阴气、补益精气的功效。并且壮旺元气。是取白茯苓补助阳气、滋长阴气的功效。并且补益元气。是取牡丹皮泻除阴火的功效。并且治疗神志不足。是取泽泻滋养五脏的功效。补益气力。振起阴气。并且补益虚损。以及五劳。是取桂枝、附子补益下焦火气的功效。由此看来。那么我所说的兼能补气。并不是主观臆测。况且泽泻。虽然说咸味能够泻肾。但它泻的是肾邪。并不是泻肾的本体。所以五苓散使用泽泻。难道不正是为了泻除肾邪吗?白茯苓也能攻伐肾邪。这正是用来补益正气的。这样看来,八味丸使用泽泻。没有别的原因。大概就是取它泻除肾邪。滋养五脏。补益气力。振起阴气。补益虚损。以及五劳。的功效罢了。寇氏为什么反而怀疑泽泻是泻肾的药。而提出它只是引导桂枝、附子等药的说法呢?况且泽泻本来确实能够泻肾。但它处在众多补药之中。即使想要泻肾。但它的力量也无法施展了。所以当归与参类药物同用。就能够补血。与大黄、牵牛同用。就能够破血。与桂枝、附子、吴茱萸同用。药性就偏热。与大黄、芒硝同用。药性就偏寒。这并不是药物没有固定的性质。而是受到药物群体配合之势的影响。因而不得不表现出这样的作用。虽然如此。也有人说。八味丸以附子作为通入少阴经的向导。至于补益的作用,自然是以地黄为主。大概是取山药健脾并向下运行的性质。来推动地黄所造成的滞碍。这样才能使药力达到较深较远的部位。我私下认为是这样的。那么地黄造成的滞碍。没有附子就不能达到下焦。然而钱仲阳的六味地黄丸。难道有附子吗?八味丸。大概是为兼有阴火不足的人而设。六味地黄丸。则只是阴虚的人使用它。《小便原委论》。有人问我说。《灵枢经》说。水谷。经常一起停留在胃中。形成食物糟粕。一起下降到大肠。这就形成了下焦。水液渗行而一起向下。再分泌出清浊不同的汁液。沿着下焦。渗入膀胱中。王冰说。水液从回肠分泌出清浊不同的汁液。渗入膀胱的胞中。通过气化而成为尿液。再排泄出去。杨介说。水谷在小肠中由阑门承接。以此来分别清浊。其中的水液。就渗灌进入膀胱的上口。而成为小便。详细考察以上三种说法。那么小便就是由分泌出来的水液。渗入膀胱后排出的。《素问》则说。饮液进入胃中。精气在体内流通散布。向上输送到脾。脾气把精微物质散布开来。向上归聚到肺。由肺通调水液运行的通道。再向下输送到膀胱。那么小便又好像是由水饮中的精微之气形成的。这些精微之气向上升到脾和肺。经过运化以后才形成小便。这两种说法彼此不同。将要以什么作为依据呢?我说。依据其中的道理罢了。况且小便。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不过就是水罢了。水向下流。这是它本来的性质。所以饮液进入胃中。它的精气虽然不能向上升。但饮液本身。本来就不能向上升。这是它的形体属性。既然不能向上升。那么怎么能说小便。只是由气化形成的呢?正因为它不能向上升。就必然要依靠能够向上升的力量。来作为它的先导。所以《素问》又说。膀胱。是藏纳津液的腑。经过气化,津液才能排出。况且水。是气的子。气。是水的母。气运行,水也运行。气滞留,水也滞留。也有人说。小便完全是由水液分泌分别出来的。并不是通过运化形成的。这是因为没有明白这个道理。虽然如此。膀胱。本来就称为藏纳津液的腑。至于承受和盛纳津液。又有一个胞。处在膀胱之中。所以《素问》说。胞中的热传移到膀胱。《灵枢经》说。膀胱中的胞薄而柔润。《类纂》说。膀胱。是胞的居室。况且胞处在膀胱之中。有上口而没有下口。津液既然充盛在胞中。不能自行排出。必定要依靠气化。然后才能逐渐浸润到胞外。积聚在胞下的空处。于是成为尿液,从前阴排出。《素问》所说的“膀胱藏纳津液”。大概是举膀胱来概括胞。如果说胞下没有空处。那么人在小便急迫时到了厕所。怎么能够立即排出呢?正因为胞下的空处积满了尿液。不能再容纳。所以感到急迫。急迫时一到厕所就能排出来了。有人说胞有下口。而没有上口。有人说胞上下都有口。有人说胞有小孔,是尿液下注排泄的通道。这不也是妄加推测吗?《内伤余议》。应当考察东垣李氏所著的《内外伤辨》。其中说。外感风寒、邪气停留而有余的病。应当用泻法。不应当用补法。内伤饮食、劳役而导致不足的病。应当用补法。不应当用泻法。自从这个论断提出以后。天下后世的人。才知道内伤和外伤有所区别。而张仲景的治法。就不能一概照搬使用了。这是它带来的恩惠。难道不是很大吗?虽然如此。平心考察他的言论。仍然有一些地方值得怀疑。我不敢阿谀奉承。冒昧地逐条加以说明。例如他说。因饮食、劳倦损伤而出现内热的人。是阴火乘犯了坤土所在的位置。所以内热蔓延到了胸中。又说。《内经》中有这样的话。劳损的,要用温法治疗。虚损的,也要用温法治疗。只宜用温性药物来补益元气。同时泻除火邪。《内经》说。温法能够消除大热。所以治疗这种病必须使用温性药物才行。又说。饮。是无形的气。如果它受到损伤,就应当发汗。并使小便通利。使上下分开消解其中的湿邪。(此处所说的“饮”指酒)食。有形体的东西。损伤它,就应当减少谷食。其次没有比消食导滞更好的办法。像这样说,都不能使人没有疑问。

谨按素问调经论篇云。帝曰。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嗟夫。此内伤之说之原乎。请释其义如左。夫人身之阴阳。有以表里言者。有以上下之分言者。有以气血言者。有以身前身后言者。有以脏腑言者有以升降呼吸之气言者。余如动静。语默。起居之类甚多。不必悉举。此所谓阴虚之阴。其所指与数者皆不同。盖劳动之过。则阳和之气。皆亢极而化为火矣。况水谷之味又少入。是故阳愈盛。而阴愈衰也。此阴虚之阴。盖指身中之阴气。与水谷之味耳。

或以下焦阴分为言。或以肾水真阴为言。皆非也。夫有所劳役者。过动属火也。形气衰少者。壮火食气也。谷气不盛者。劳伤元气。则少食而气衰也。上焦不行者。清阳不升也。下脘不通者。浊阴不降也。夫胃受水谷。故清阳升。而浊阴降。以传化出入。滋荣一身也。今胃不能纳。而谷气衰少。则清无升。而浊无降矣。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然非谓绝不行不通也。但比之平常无病时。则谓之不行不通耳。上不行下不通则郁矣。郁则少火皆成壮火。而胃居上焦下脘两者之间。故胃气热。热则上炎。故熏胸中。而为内热也。东垣所谓劳役形体。所谓饮食失节。而致热者。此言正与调经论篇之旨相合。固宜引此段经文。于内外伤辩。以为之主。而乃反不引此。却谓阴火乘土位。故内热及胸中。此不能无疑者也。夫阴火二字。素问灵枢难经未尝言。而东垣每每言之。素问止有七节之膀。中有小心二句。而刘守真推其为命门属火不属水。引仙经心为君火。肾为相火之说。以为之证。然亦不以阴火名之。是则名为阴火者。其东垣始欤窃意内热之作。非皆阴火也。但气有郁。则成热耳。虽曰心为君火。君不主令。然素问所叙诸病之属热者甚众。皆君火病也。岂君火不能为病。而直欲纯归之于阴火乎。至真要大论云。劳者温之。损者益之。夫劳则动之太过。而神不宁矣。故温之。温也者。养也。温之者。所以调其食饮。适其起居。澄心息虑。从容以待其真气之复常也。礼记所谓柔色以温之。此温字。正与此同。或以药扶助之。亦养也。今东垣乃以温为温凉之温。谓宜温药以补元气。而泻火邪。又易损者益之。为损者温之。又以温能除大热。为内经所云。而遍考内经。并无此语。此亦不能无疑者也。然温药之补元气。泻火邪者。亦惟气温而味甘者斯可矣。盖温能益气。甘能助脾而缓火。故元气复。而火邪熄也。夫宜用温药。以为内伤不足之治则可。以为劳者温之之注。则不可。阴阳应象论。所谓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其温字亦是滋养之义。非指温药也。夫形不足。乃阳虚而不充也。气者。药之气也。药有气浓。气薄。味浓。味薄。味浓者属阴。而滋精气。浓者属阳。而滋形。今以药之气浓者。滋阳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虽以药温养之。亦未尝不兼乎调食饮。适起居。与澄心息虑也。温字固其二意然终不可视为温凉之温。苟以补之。除之。抑之。举之。散之等语。比类而观焉。则其义自着矣。夫金木水火土。运于天地也。则无形质之可观。

其丽于地则有形质矣。金木土水者。有形有质者也。火者。有形而质不实者也。酒性虽体热。同于水。今东垣乃谓饮者无形之气。此亦不能无疑者也。既待发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谓之无形之气乎。且劳倦伤。饮食伤二者。虽俱为内伤。然不可混而为一。难经所谓饮食劳倦。则伤脾者。盖谓脾主饮食。而四肢亦属脾。故饮食失节。劳役四肢。皆能伤于脾耳。非谓二者同类。而无辨也。夫劳倦伤。饮食伤。虽与风寒暑湿有余之病不同。然饮食伤。又与劳倦伤不同。劳倦伤诚不足也。饮食伤尢当于不足之中。分其有余不足也。何也。盖饥饿不饮食。与饮食太过。虽皆是失节。然必明其有两者之分。方尽其理。节也者何。无不及无太过之中有道也。夫饥饿不饮食者。胃气空虚。此为不足。固失节也。饮食自倍。而停滞者。胃气受伤。此不足之中兼有余。亦失节也。以受伤言。则不足。以停滞言。则有余矣。惟其不足。故补益。惟其有余。故消导。亦有物滞气伤。必补益消导兼行者。亦有物暂滞。而气不甚伤。宜消导独行。不须补益者。亦有既停滞。不复自化。不须消导。但当补益。或亦不须补益者。洁古枳术丸。东垣橘皮枳术丸。木香枳术丸之类。

译谨慎地考察《素问·调经论篇》说:黄帝问道:阴虚会产生内热。这是为什么?岐伯回答说:因为有所劳累。形体和正气都衰弱减少。谷食之气不足。上焦的气机运行不畅。下脘部不通。胃气发热。热气熏蒸胸中。所以产生内热。唉!这大概就是内伤学说的根源吧。请允许我在下面解释其中的含义。人体的阴阳,有从表里来说明的。有从上下的分别来说明的。有从气血来说明的。有从身体的前后部位来说明的。有从脏腑来说明的,也有从升降、呼吸之气来说明的。此外,像动与静,说话与沉默,起居之类的情况还有很多。不必全部列举。这里所谓“阴虚”的阴,所指的含义与前面所说的几种阴都不同。这是由于劳作过度。这样一来,阳和之气 都会亢盛到极点而转化为火。何况水谷的滋味又摄入得少。所以阳气更加旺盛,而阴气更加衰弱。这就是“阴虚”的阴。大概是指身体中的阴气,以及水谷的滋味。有的把阴解释为下焦的阴分,有的把阴解释为肾水真阴,这些说法都不对。凡是有所劳作服役的人,活动过度就属于火。形体和正气衰弱减少,是因为过盛的火会消耗正气。谷食之气不足,是因为劳累损伤了元气。于是食量减少,气也衰弱了。上焦运行不畅,是清阳之气不能上升。下脘不通,是浊阴之气不能下降。胃接受水谷,所以清阳之气上升,浊阴之气下降,从而使水谷得以传送、化生和排出,滋养和荣润全身。如今胃不能容纳食物。谷食之气也衰弱减少。于是清阳之气不能上升。浊阴之气也不能下降了。所以说:上焦运行不畅,下脘部不通。但这并不是说完全不能运行、完全不能通畅。只是与平常没有疾病的时候相比,就称作运行不畅、通行不利罢了。上面运行不畅,下面通行不利,就会形成郁滞。郁滞之后,原本不太旺盛的火也都会变成壮火。而胃处在上焦和下脘两者之间。所以胃气发热。发热就会向上炎烧。所以热气熏蒸胸中,从而形成内热。李东垣所说的劳役形体,以及所谓饮食失去节制,而导致发热的情况,这正好与《调经论篇》的宗旨相合。本来应当引用这一段经文,作为辨别内伤和外伤,并作为判断的主要依据。可是他反而不引用这段经文,却说阴火侵犯了脾土所在的部位,所以产生内热,并波及胸中。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疑问。“阴火”这两个字,《素问》《灵枢》和《难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而李东垣却一再这样说。《素问》只说有七节之膀。其中有“小心”两句。刘守真据此推论命门属火而不属水,并引用《仙经》所说心为君火,肾为相火的说法,作为这一观点的依据。然而他也没有把它称为阴火。那么,称作“阴火”的说法,难道是从李东垣开始的吗?我私下认为,内热的发生 并不都是阴火造成的。只是气机有所郁滞,就会形成热罢了。虽然说心属于君火,君火并不主持号令。然而《素问》所叙述的各种疾病中,属于热证的非常多。这些都是君火所致的病。难道君火就不能致病,而只想把它们全都归于阴火吗?《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劳累的,应当用温法调养。虚损的,应当用补益法调治。劳累,是因为活动过度,因而精神不得安宁。所以要用温法调治。所谓温法,就是调养。采用温养的方法,是为了调节饮食,使起居适宜。使心神清静,排除忧虑。从容安静地等待真气恢复正常。《礼记》所说的“用柔和的脸色来使他温和”。这个“温”字,正与这里所说的意思相同。有时也可以用药物来扶助它。这同样属于调养。如今李东垣却把“温”解释成温凉之“温”。认为应当用温性药物来补益元气,同时泻除火邪。又把“损者益之”改成,“对于虚损的,就用温法调治”。又说温法能够消除大热,说这是《内经》所说的。可是我遍查《内经》,并没有这句话。这也不能不令人产生疑问。然而,温性药物能够补益元气,并泻除火邪,也只有药性温和而味甘的才可以这样。因为温性能补益气,甘味能帮助脾,并缓和火势。所以元气得以恢复,火邪也就熄灭了。适宜使用温性药物,把它作为治疗内伤虚弱的方法,这样是可以的。但如果把它作为“劳者温之”的注释,就不可以了。《阴阳应象论》说:所谓形体不足,是用气来温养它。其中“温”字也是滋养的意思。并不是指使用温性药物。形体不足,就是阳气虚弱而不能充实。这里所说的气,是药物的气性。药物有气性浓厚的,有气性浅薄的,有味道浓厚的,有味道浅薄的。味道浓厚的药物属阴,能够滋养精气。气性浓厚的属阳,能够滋养形体。如今如果用气性浓厚的药物,难道不是既能滋养阳气,也能兼顾形体吗?所以说:形体不足的人,要用气来温养。即使使用药物来温养,也未尝不同时调节饮食,使起居适宜,并且使心神清静、排除忧虑。“温”字固然有这两层意思,但终究不能把它看作温凉之“温”。如果只是用补法,或用药物消除它,抑制它,提升它,疏散它等说法,把这些相互类比来观察。那么其中的道理自然就显明了。金、木、水、火、土,运行于天地之间。在运行时,没有可以观察到的形体和质地。它们附着于大地,就有了形体和质地。金、木、土、水,是有形体、有质地的东西。火,是有形体而质地不实在的东西。酒的性质虽然体现在发热,但仍与水相同。如今李东垣却说,饮是没有形体的气。这也不能不令人产生疑问。既然还要等到通过发汗、利小便来把它排除,怎么能说它是无形的气呢?况且劳倦所造成的损伤,和饮食所造成的损伤,这两种情况,虽然都属于内伤,却不能混同为一回事。《难经》所说的饮食劳倦,会损伤脾,大概是因为脾主宰饮食,四肢也归属于脾。所以饮食失去节制,劳作使四肢过度疲倦,都能够损伤脾罢了。并不是说这两者属于同一类,因而没有区别。劳倦所造成的损伤,饮食所造成的损伤,虽然与风、寒、暑、湿等有余之病不同,然而饮食所造成的损伤,又与劳倦所造成的损伤不同。劳倦所造成的损伤确实属于不足。饮食所造成的损伤,则尤其应当在不足之中,分别辨明其中有余和不足的情况。为什么呢?因为饥饿而不饮食,与饮食过量,虽然都是饮食失去节制,但必须明确区分这两种情况,这样才算穷尽其中的道理。所谓节制,是什么呢?就是在不过少、不过多之间遵循一定的原则。饥饿而不饮食的人,胃气空虚,这是不足。当然也是饮食失去节制。饮食增加到平常的两倍,因而停滞不化的人,胃气受到损伤,这是在不足之中兼有有余。同样也是饮食失去节制。如果从受到损伤的方面来说,就是不足;如果从停滞不化的方面来说,就是有余了。正因为它有不足,所以要加以补益。正因为有余,所以要用消食导滞的方法。也有食物停滞而损伤气的情况。必须同时进行补益和消食导滞。也有食物只是暂时停滞,而气并没有受到严重损伤的情况。适宜单独使用消食导滞的方法。不需要补益。也有食物已经停滞,不能再自行消化的情况。不需要消食导滞,只应当补益。或者也有不需要补益的情况。如洁古的枳术丸,东垣的橘皮枳术丸,木香枳术丸之类。

虽曰消导。固有补益之意存乎其间。其他如木香分气丸。导气枳实丸。大枳壳丸之类。虽无补益。然施之于物暂滞。气不甚伤者。岂不可哉。但不宜视为通行之药耳。且所滞之物。非枳术丸之力所能去者。亦安可泥于消导。而不知变乎。故备急丸。煮黄丸。感应丸。瓜蒂散等之推逐者。洁古东垣亦未尝委之。而弗用也。故善将兵者。攻亦当。守亦当。不善者。则宜攻而守。宜守而攻。其败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观乎此。则知消导补益推逐之理矣。若夫劳倦伤。则纯乎补益。固不待议。虽东垣丁宁告戒。然世人犹往往以苦寒之剂。望除劳倦伤之热。及其不愈。而反甚。自甚而至危。但曰病势已极。药不能胜耳。医者。病者。主病者。一委之天命。皆懵然不悟其为妄治之失也。呜呼。仁人君子。能不痛心也哉。夫东垣先哲之出类者也。奚敢轻议。但恨其白璧微瑕。而或贻后人差毫厘谬千里之患。故不得不逾耳。知我者其鉴之。

外伤内伤所受经言异同论

客或难予曰。素问阴阳应象论云。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

太阴阳明论云。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两说正相反。愿闻其解。余复之曰。此所谓似反。而不反者也。夫感天之邪气。犯贼风。虚邪。外伤有余之病也。感水谷寒热。食饮不节。内伤不足之病也。二者之伤。腑脏皆尝受之。但随其所从。所发之处。而为病耳。不可以此两说之异。而致疑。盖并行不相悖也。读者当合而观之。其旨斯尽。若曰不然。请以诸处所论证之。金匮真言论曰。风触五脏邪气发病。八正神明论曰。夫八正之虚邪。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五脏伤。灵枢经曰。五脏之中风。又曰。东风伤人。内舍于肝。南风伤人。内舍于心。西南风伤人。内舍于脾。西风伤人。内舍于肺。北风伤人。内舍于肾。观乎此。则天之邪气。固伤五脏矣。灵枢又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腑。又曰。虚邪之中人也。始从皮肤以入。其传。自络脉而经而输而伏冲之脉。以至于肠胃。又曰东北风伤人。

内舍于大肠。西北风伤人。内舍于小肠。东南风伤人。内舍于胃。观乎此。则天之邪气。岂不伤六腑乎。素问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观乎此。则水谷寒热。固伤六腑矣。灵枢又曰。

形寒寒饮则伤肺。难经曰。饮食劳倦则伤脾。观乎此。则水谷寒热。岂不伤五脏乎。至于地之湿气。亦未必专害皮肉筋脉。而不能害脏腑。邪气水谷。亦未必专害脏腑。而不能害皮肉筋脉也。但以邪气无形。脏主藏精气。故以类相从。而多伤腑。水谷有形。腑主传化物。故因其所有。而多伤腑。湿气浸润。其性缓慢。其入人也以渐。其始也自足。故从下而上。从浅而深。而多伤于皮肉筋脉耳。孰谓湿气全无及于脏腑之理哉。至若起居不时一语。盖劳役所伤之病。不系上文。异同之义。故不之及也。

译这些方剂虽然说是消食导滞,其中本来就包含着补益的意思。其他如木香分气丸,导气枳实丸,大枳壳丸之类。虽然没有补益作用,然而用于食物暂时停滞,气没有受到严重损伤的情况,难道不可以吗?只是不能把它们看作通用的药物罢了。况且所停滞的食物,并不是枳术丸的力量所能排除的,又怎么可以拘泥于消食导滞,而不知道根据情况变化呢?所以还要使用备急丸,煮黄丸,感应丸,瓜蒂散等具有推逐作用的方剂。洁古和东垣也从来没有把这些方剂弃置不用,而是完全不使用。所以善于领兵作战的人,进攻也恰当,防守也恰当。不善于用兵的人,该进攻时却采取防守,该防守时却采取进攻。他失败,并不是兵器的过错,只是用兵之人的过错罢了。观察这些道理,就能明白消食导滞、补益和推逐的道理了。至于劳倦所造成的损伤,就纯粹应当采用补益的方法。本来就不必讨论了。虽然李东垣再三郑重地告诫,可是世人仍然常常使用苦寒的药剂,希望消除劳倦损伤所造成的热,等到病情不但没有痊愈,反而更加严重,从严重发展到危急,他们只说病势已经到了极点,是药力不能胜任罢了。医生,病人,以及主持此病论述的人,全都把它交给天命。都糊里糊涂,不能觉察这是错误治疗造成的过失。唉!仁爱的人和君子们,难道能不为此痛心吗?李东垣是古代先贤中出类拔萃的人物。我哪里敢轻率地议论他。只是遗憾他的完美之中略有瑕疵,有时会给后人留下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祸患。所以不得不越过常规加以辨正。真正了解我的人,请明察我的用意。论外伤与内伤所受经文的异同 有位客人或许质问我说:《素问·阴阳应象论》说:来自上天的邪气,感受之后就会损害人的五脏。水谷的寒热,感受之后就会损害人的六腑。《素问·太阴阳明论》说:遭受贼风和虚邪的,由阳分承受它。饮食没有节制,起居没有规律的,由阴分承受它。阳分承受邪气,邪气就进入六腑。阴分承受邪气,邪气就进入五脏。这两种说法正好相反。希望听听其中的解释。我回答他说:这属于看似相反,实际上并不相反的情况。凡是感受上天的邪气,遭受贼风,以及虚邪,这是外伤、有余之病。凡是感受水谷的寒热,饮食没有节制,这是内伤、不足之病。这两种损伤,脏腑都曾经承受过。只是随着邪气所循行的途径,以及发病的部位,而形成不同的病罢了。不能因为这两种说法不同,就产生疑问。因为它们可以并行存在,并不相互矛盾。读者应当把这些内容合起来观察。这样其中的主旨才算完全明白。如果说不是这样,请用各处经文所论述的内容来加以证明。《素问·金匮真言论》说:风邪侵袭五脏,邪气就会发病。《素问·八正神明论》说:所谓八正时令所带来的虚邪,是因为人体正气虚弱,又遇到天气的虚弱失常,人体与天气的两种虚弱相互感应,邪气就会深入骨髓,进入体内就会损伤五脏。《灵枢经》说:五脏受到风邪侵袭。又说:东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肝。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心。西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脾。西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肺。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肾。观察这些内容,那么来自上天的邪气,本来就会损伤五脏了。《灵枢》又说:邪气侵入人体,并没有固定的规律。邪气侵入阴分,就会流入六腑。又说:虚邪侵入人体,开始是从皮肤进入。它的传变,从络脉传入经脉,再传入输脉和伏冲之脉,最后到达肠胃。又说东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大肠。西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小肠。东南方的风伤害人,邪气在内停留于胃。观察这些内容,那么来自上天的邪气,难道不会损伤六腑吗?《素问》说:饮食增加到平常的两倍,肠胃就会受到损伤。观察这些内容,那么水谷的寒热,本来就会损伤六腑了。《灵枢》又说:形体受寒而又饮用寒凉之物,就会损伤肺。《难经》说:饮食和劳倦会损伤脾。观察这些内容,那么水谷的寒热,难道不会损伤五脏吗?至于大地的湿气,也未必只损害皮肉、筋脉,而不能损害脏腑。邪气和水谷,也未必只损害脏腑,而不能损害皮肉、筋脉。只是因为邪气没有形体,脏腑主管收藏精气,所以按照同类相应的原则,邪气多损伤脏腑。水谷是有形之物,腑主管传送和转化食物,所以根据它们各自所属的性质,所以多半损伤六腑。湿气具有浸润的作用。它的性质缓慢。它侵入人体也是逐渐进行的。开始时从足部侵入。所以由下向上,由浅入深,而且多半损伤皮肉、筋脉罢了。谁能说湿气完全不会影响脏腑呢?至于“起居不时”这句话,大概是说劳作所造成的损伤之病,与上文所说的,内外伤的异同,并不相关,所以不在这里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