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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三国食货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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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1–41 段

自序

三国时代,中国历史上之剧变期而上古与中古之分野也。在此期内,政治上之剧变为统一之破坏,社会上之剧变为阶级之构成,民族上之剧变为汉族之失势与异族势力之膨胀,思想上之剧变为儒学之就衰与佛老思想之普遍,经济上之剧变为人口之锐减、奴客生产之盛行、公有土地之增加、钱法之紊乱、旧有大都市之萧条、与商业之不振,凡此种种剧变,皆足划分时代而具有历史上之价值。斯篇之作,不过略述三国时代公私经济之状况,籍明其时经济上之剧变而已。

学者每以汉献帝逊位之年为三国时代之始,此由迷於朝代之断限而不明时代性也,其实三国时代应托始献帝即位之岁即中平六年。(一八九)由中平六年至献帝逊位之年,(延康元年二二○)为群雄割据期,亦即三国时代之初,由魏文帝受禅(黄初元年二二○)至魏元帝灭蜀(景元四年二六三)为三国鼎立期,亦即三国时代之本期,由魏灭蜀至晋平吴(太康元年二八○)为南北对立期,亦即三国时代之末期。本篇时之断限,即为一八九—二八○年,惟於初期详曹孙刘而略其他群雄,於末期详吴而略晋。至本篇人地之范围,则为汉族及当时之疆域,意在有重心而免枝蔓耳。本篇采分类叙述法,盖所述之时代既短,而流传至今之史料又稀,分期或分区叙述,实不若分类表述之较明晰。惟於分类表述中仍略寓分期分区之意,庶免以偏概全之弊。至本篇之所取材,多为通行旧籍,已於篇中随处标明书名篇名,兹不赘举。又本篇系在邵阳李剑农先生指导之下完成,特声明以致谢意云。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岳陶元珍自序於武昌珞珈山国立武汉大学

一、户口

汉桓帝、永寿三年(一五七),中国户口数达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户,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口。

晋书地理志:「至桓帝永寿三年,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斯亦户口之滋殖者也。」

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至於孝桓,颇增於前,永寿二年,二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口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侯康後汉书补注续以下「二」字为「户」字之误,是也。)

案:通典食货典及通志食货略所载永寿三年户口数,均与晋书地理志相符,文献通考户口考则据续汉书郡国志注,马端临自注谓与通典未知孰是。余意晋书所载数字较近情理,续汉书郡国志往所载数字,平均每户仅三口略强,当有讹误,永寿二年亦当系三年之譌,兹从晋书。(晋书当亦据帝王世纪,帝王世纪本文当与晋书相符,续汉书郡国志注之「六百七万」,当系「六十七万」之譌,「九百六」、「九」上当脱「七千」二字、「八」下当脱「十」字,「五千六万」、「六」下当脱「百四十八」四字,吾人不能以续汉志注时代较晋书为早遂笃信之也。)

至晋武帝太康元年(二八○),则降至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口,

晋书地理志:「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八百四十」、通典食货典无「十」字。)

其间中国户口之锐减,可以概见。此次之户口减耗,盖在三国初期,即汉献帝时,

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吕及今曰,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於亡新之时也。」

魏志张绣传「从破袁谭於南皮,复增邑,凡二千户。是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诸将封有未满千户者,而锈特多。」

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馀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

晋书山涛传载涛子前所上疏有云:「自初平之元,讫於建安之末,三十年中,万姓流散,死亡略尽,斯乱之极也。」

译自序 三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剧变时期,也是上古与中古的分界。在这一时期,政治上的剧变表现为统一局面的破坏;社会上的剧变表现为阶级构成的变化;民族上的剧变表现为汉族失势和异族势力膨胀;思想上的剧变表现为儒学走向衰落以及佛教、老子思想的普遍传播;经济上的剧变表现为人口锐减、奴客生产盛行、公有土地增加、钱法混乱、旧有大都市萧条以及商业不振。这些剧变都足以划分时代,并具有历史价值。本篇不过是略述三国时代公私经济的状况,以说明当时经济上的剧变而已。学者常把汉献帝逊位之年作为三国时代的开始,这是由于迷惑于朝代的分界而不了解时代特征。其实,三国时代应当从献帝即位的那一年,即中平六年(一八九)开始。由中平六年至献帝逊位之年,即延康元年(二二○),是群雄割据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初期;由魏文帝受禅,即黄初元年(二二○),至魏元帝灭蜀,即景元四年(二六三),是三国鼎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主体时期;由魏灭蜀至晋平吴,即太康元年(二八○),是南北对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末期。(承上)由中平六年至献帝逊位之年,即延康元年(二二○),是群雄割据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初期;由魏文帝受禅,即黄初元年(二二○),至魏元帝灭蜀,即景元四年(二六三),是三国鼎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主体时期;(承上)由魏文帝受禅,即黄初元年(二二○),至魏元帝灭蜀,即景元四年(二六三),是三国鼎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主体时期;由魏灭蜀至晋平吴,即太康元年(二八○),是南北对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末期。由魏灭蜀至晋平吴,即太康元年(二八○),是南北对立时期,也就是三国时代的末期。本篇所取的时代范围,就是一八九年至二八○年,不过初期详细叙述曹、孙、刘,而简略叙述其他群雄;末期详细叙述吴,而简略叙述晋。至于本篇人物和地域的范围,是汉族及当时的疆域,旨在有所重点,避免枝蔓。本篇采用分类叙述的方法,因为所述时代既短,流传至今的史料又少,分期或分区叙述,实在不如分类表述清楚。不过在分类表述中仍略微包含分期、分区的意思,以免以偏概全。至于本篇所取材料,多为通行的旧籍,已经在篇中各处标明书名和篇名,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本篇又是在邵阳李剑农先生指导下完成的,特此声明,以表示谢意。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岳陶元珍在武昌珞珈山国立武汉大学作自序。一、户口 汉桓帝永寿三年(一五七),中国户口数达到一千零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户、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口。〔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户〕 《晋书·地理志》说:“到桓帝永寿三年,户数为一千零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人口为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这也是户口繁殖增长的时期。” 《续汉书·郡国志》注文引《帝王世纪》说:“到了孝桓帝时,比以前有所增加;永寿二年,户数为二千六百七万九百六,人口为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侯康《后汉书补注》认为,下文“二”字是“户”字的错误,确实如此。考察可知,《通典·食货典》和《通志·食货略》所记永寿三年的户口数,都与《晋书·地理志》相符;《文献通考·户口考》则依据《续汉书·郡国志》注文,马端临在自注中说,不知道哪一种正确。我认为《晋书》所载数字较合情理;《续汉书·郡国志》所载数字平均每户只有三口多一点,应当有讹误,永寿二年也应当是永寿三年的讹误,这里采用《晋书》的数字。《晋书》大概也是依据《帝王世纪》,《帝王世纪》正文应当与《晋书》相符;《续汉书·郡国志》注文中的“六百七万”应当是“六十七万”的讹误,“九百六”以及“九”字上面应脱去“七千”二字,“八”字下面应脱去“十”字,“五千六万”中“六”字下面应脱去“百四十八”四字。不能因为《续汉志》注文的时代比《晋书》早,就盲目相信它。到了晋武帝太康元年(二八○),户数降到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人口降到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口。《晋书·地理志》说:“太康元年平定吴国,总计有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口。”(“八百四十”三字,《通典·食货典》没有“十”字。) 这期间中国户口的锐减,可以由此大致看出。这次户口的减少,大概发生在三国初期,也就是汉献帝时期。《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说:“汉朝建立二百年便遭遇王莽之乱,计算其中残杀、夷灭、死亡的人数,又是秦末项羽时期的两倍。直到今天,著名的大都市空无居民、百里之内断绝人烟的地方,多得数不清,这比新朝灭亡时还要严重。” 《魏志·张绣传》说:“跟随太祖在南皮击破袁谭,又增加封邑,总计二千户。当时天下户口已经损耗,只剩十分之一;诸将的封户还有不到一千户的,而张绣却特别多。” 《续汉书·郡国志》注文引《帝王世纪》说:“因此在兴平、建安年间,天下遭逢凶荒,天子流亡,白骨遍野……于是又有外族入侵,胜负尚未确定,割裂、剥削百姓,持续三十多年。到魏武皇帝平定天下、文帝接受禅让时,人口损失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只剩十分之一。” 《晋书·山涛传》载山涛之子先前所上的奏疏说:“从初平元年到建安末年,三十年中,万民流离失散,死亡几乎殆尽,这是战乱达到极点的时候。”

其时人口减少之原因,语其要者,厥有数端。1、杀戮魏志董卓传:「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魏志荀彧传注引曹瞒传:「自京师遭董卓之乱,人民流移东出,多依彭城间,遇太祖至,坑杀男女数万口於泗水,水为不流。陶谦帅其众军武原,太祖不得进,引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魏志武帝纪建安五年注引献帝起居注:「公上言……:辄勒兵马与战官渡,乘圣朝之威,得斩级大将淳于琼等八人首,遂大破溃,绍与子谭轻身迸走,凡斩首七万馀级,辎重财物巨亿。」2、饥饿魏志王和传注:「(任)昭先名嘏,别传曰……父旌字子屿,以至行称,汉末黄巾贼起,天下饥荒,人民相食。……」魏志司马朗传:「久之,关东兵散,太祖与吕布相持於濮阳,朗乃将家还温,时岁大饥,人相食。」魏志董卓传:「时三辅民尚数十万户,傕等放兵劫略,攻剽城邑,人民机困,二年间,相啖食略尽。」魏志袁术传:「术……遂僭号,……荒侈滋甚,後宫数百,皆服绮縠,馀梁肉,而士卒冻馁,江准间空尽,人民相食。」魏志卢毓传:「毓十岁而孤,遇本州乱,二兄死难,当袁绍公孙瓒交兵,幽冀饥荒,养寡嫂孤兄子,以学行见称。」魏志夏侯渊传注引魏略:「时兖豫大乱,渊以饥乏,弃其幼子而活亡弟孤女。」魏志武帝纪建安四年注引魏略:「王忠扶风人,少为亭长,三辅乱,忠饥乏啖人。……五官将知忠尝啖人,因从驾出行,令俳取冢间髑髅系著忠马鞍以为欢笑。」魏志阎温传注引魏略勇侠传:「鲍出字文才,京兆新丰人也,少游侠。兴平中,三辅乱,出与老母兄弟五人家居本县,以饥饿留其母守舍,相将行采莲实,合得数升,使其二兄初雅及其弟成持归为母作食,独与小弟在後采蓬,初等到家,而啖人贼数十人已略其母以绳贯其手掌驱去。……」3、疾疫魏志司马朗传:「建安二十二年,与夏侯惇臧霸等征吴,到居巢,军土大疫,朗躬巡视,致医药,遇疾卒牢,时年四十七。遗命布衣幅巾,敛以时服。」魏志王粲传:「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吴,二十二年春,道病卒,时年四十一。」魏志王粲传:「(阮)瑀以(建安)十七年卒,(徐)干(陈)琳(刘)桢二十二年卒,文帝书与元城令吴质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案:建安二十二年(二一七)染疫死者必甚众,魏志管宁传注引魏略调建安十六年关中乱,焦先窜居河渚间,大阳长注其籍,给廪日五升,後有疫病,人多死者,县常使埋藏。魏略所谓後有疫病,当即记建安二十二年之大疫。及三国本期,大乱略定,户口数较三国初期锐减之後,渐有增加,惟其增加率仍不甚高,故魏明帝时翻诸臣尚竞以人少为言,魏志陈群传:「青龙中,营治官室,百姓失农时。群上疏曰,……况今丧乱之後,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魏志蒋济传:「景初中,外勤征役,内务官室,怨旷者多,而年谷饥俭,济上疏日,……今虽有十二州,至於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魏志畿传载畿子恕疏有云:「今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丧乱之弊,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魏元帝时,魏蜀之户数合计,尚仅九十馀万,口数合计,尚不过五百数十万。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九十一」通典作「八十一」)通典食货典:「除平蜀所得,当时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有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迨至三国末期,则户口大增,遂有晋初之盛,通典食货典:「蜀刘禅炎兴元年,则魏常道乡公景元四年,岁次癸未,是岁魏灭蜀,至晋武帝太康元年,岁次庚子,凡一十八年,户增九十八万六千三百八十一,口增八百四十九万九百八十二,则当三国鼎峙之时,天下通计「户」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以奉三主,斯以勤矣!」然较诸汉桓帝时,固远有逊色矣。此三国时代户口消长之大略也。三国初期中国之户口虽一般的趋於减少,而各地减少之程度则至不一致,晋书庾峻传载苏林谓峻语有云:「邓陵落五六万户,间今裁有数百。」案:苏林此语约言於魏齐王芳时(峻为博士前),其时颖川鄢陵县之户尚仅数百,则三国初期鄢陵户口之锐减可知,故苏林以峻伯父及父之孩抱经乱幸获保全为峻祖积德所致,此可云极端之例矣。

译当时人口减少的原因,概括其主要方面,大致有几个。一、杀戮 《魏志·董卓传》说:“董卓曾派军队到阳城,当时正好是二月社日,百姓都在社坛下面,军队把男子的头全部砍下,赶走他们的车牛,装载妇女和财物,把砍下的头挂在车辕和车轴上,连同车辆一起返回洛阳,声称攻打贼军取得大胜,欢呼万岁进入开阳城门;又焚烧那些头颅,把妇女赏给甲兵做婢妾。” 《魏志·荀彧传》注文引《曹瞒传》说:“京师遭董卓之乱后,百姓流离,向东逃出,多数依附于彭城一带。太祖到达后,在泗水把男女数万人活埋,泗水因此断流。陶谦率军驻扎武原,太祖不能前进,便沿泗水向南,攻取虑、睢陵、夏丘等县,全都屠杀一空,连鸡犬也没有留下,废墟城邑中再也看不到行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口〕 《魏志·武帝纪》建安五年注文引《献帝起居注》说:“曹公上奏说……:我当即统率兵马与袁绍在官渡交战,凭借圣朝的威势,斩杀大将淳于琼等八人的首级,终于大败袁绍军。袁绍和儿子袁谭轻装逃走,共斩首七万多级,缴获的辎重财物价值巨大。” 二、饥饿 《魏志·王和传》注文说:“任昭先名嘏,《别传》说……他的父亲任旌,字子屿,以高尚的品行著称。汉末黄巾贼兴起,天下饥荒,百姓互相吞食……” 《魏志·司马朗传》说:“过了很久,关东军队解散,太祖与吕布在濮阳相持,司马朗于是带着家人回到温县。当时正逢大饥荒,人们互相吞食。” 《魏志·董卓传》说:“当时三辅地区的百姓还有几十万户,李傕等放纵军队抢劫掠夺,攻打劫掠城邑,百姓极度饥困,两年之间,互相吞食,几乎死尽。” 《魏志·袁术传》说:“袁术……于是擅自称帝……荒淫奢侈更加严重,后宫有数百人,都穿着华美的绸衣,吃着剩余的精米肥肉,而士卒却受冻挨饿,江淮之间空虚殆尽,百姓互相吞食。” 《魏志·卢毓传》说:“卢毓十岁时父亲去世,遇到本州动乱,两个哥哥死于祸乱。袁绍与公孙瓒交战时,幽州、冀州发生饥荒,他供养寡嫂和哥哥的遗孤,以学问品行为人称道。” 《魏志·夏侯渊传》注文引《魏略》说:“当时兖州、豫州大乱,夏侯渊因饥乏,舍弃自己的幼子,以养活亡弟的孤女。” 《魏志·武帝纪》建安四年注文引《魏略》说:“王忠是扶风人,年轻时做亭长。三辅发生战乱,王忠因饥饿而吃人……五官将知道王忠曾经吃人,便在随车出行时,命俳优把坟墓中的头骨取来,系在王忠的马鞍上,以此取乐。” 《魏志·阎温传》注文引《魏略·勇侠传》说:“鲍出,字文才,是京兆新丰人,年轻时喜好游侠。兴平年间,三辅发生动乱,鲍出与老母、兄弟五人住在本县。因饥饿,他让母亲留在家中看守房舍,自己与兄弟一起外出采莲子,总共得到几升,让二哥初雅和弟弟成带回去给母亲做饭,自己只与小弟留在后面采蓬。初雅等回到家时,几十个吃人的贼人已经把他的母亲掳走,用绳子穿过她的手掌驱赶而去……” 三、疾疫 《魏志·司马朗传》说:“建安二十二年,司马朗与夏侯惇、臧霸等人征讨吴国,抵达居巢,军中发生大疫。司马朗亲自巡视,送医送药,遇疾去世,时年四十七岁。遗命穿布衣、戴幅巾,用当时的服装入殓。” 《魏志·王粲传》说:“建安二十一年,王粲跟随军队征讨吴国;建安二十二年春,在途中因病去世,时年四十一岁。” 《魏志·王粲传》说:“阮瑀在建安十七年去世,徐干、陈琳、刘桢在建安二十二年去世。文帝写信给元城令吴质说:‘往年发生疫病,亲友大多遭遇灾祸,徐干、陈琳、应玚、刘桢一时同时去世……’” 考察可知,建安二十二年(二一七)因疫病死亡的人一定很多。《魏志·管宁传》注文引《魏略》说,建安十六年关中发生动乱,焦先逃居在河中洲岛之间,大阳县令把他的名字登记在户籍上,每天供给五升粮食。后来发生疫病,很多人死亡,县里经常派人掩埋尸体。《魏略》所谓“后来发生疫病”,应当就是记载建安二十二年的大疫。到了三国的主体时期,大规模战乱大致平定,户口数在三国初期锐减之后逐渐增加;但增加率仍然不高,所以魏明帝时,群臣还竞相以人口太少进言。《魏志·陈群传》说:“青龙年间,营造修治官府宫室,使百姓失去农时。陈群上疏说:‘何况如今正值丧乱之后,人民极少,与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相比,不过相当于一个大郡。……’” 《魏志·蒋济传》说:“景初年间,对外频繁征发徭役,对内忙于营造宫室,怨女旷夫很多,而年成又遭饥荒歉收。蒋济上疏说:‘如今虽然有十二州,但说到人口数量,不过相当于汉代的一个大郡。……’” 《魏志·王基传》载王基之子王恕的奏疏说:“如今大魏占有十州土地,但承受丧乱造成的弊害,计算户口,还不如过去一个州的百姓。” 魏元帝时期,魏、蜀两国的户数合计还只有九十多万,人口合计也不过五百几十万。《续汉书·郡国志》注文引《帝王世纪》说:“景元四年,与蜀国合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人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九十一”字,《通典》作“八十一”。) 《通典·食货典》说:“除去平定蜀国所得人口,当时魏国只有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户,人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到了三国末期,户口大幅增加,于是出现了晋初的盛况。《通典·食货典》说:“蜀刘禅炎兴元年,也就是魏常道乡公景元四年,岁次癸未,这一年魏灭蜀;到晋武帝太康元年,岁次庚子,共十八年。户数增加九十八万六千三百八十一,人口增加八百四十九万九百八十二。这样,在三国鼎立时期,天下合计有户一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用来奉养三位君主,这已经很辛苦了!” 然而与汉桓帝时期相比,当然远远逊色。这就是三国时代户口增减的大致情况。三国初期,中国户口虽然总体趋于减少,但各地减少的程度极不一致。《晋书·庾峻传》载苏林对庾峻说:“邓陵县过去有五六万户,如今勉强只剩几百户。” 考察可知,苏林这句话大约说于魏齐王曹芳时期(当时庾峻还是博士)。那时颍川郡鄢陵县的户数还只有几百户,可见三国初期鄢陵户口锐减的程度。因此苏林认为,庾峻伯父和父亲的孩子在战乱中能够幸存,是庾峻祖先积德所致;这可以说是极端的例子。

魏志崔林传注:「魏名臣奏戴安定太守孟达荐(王)雄曰,……今涿郡领户三千,孤寡之家,参居其半。……」案:孟达此表上於魏文帝时,其时涿郡领户尚仅三千,仅当永和五年涿郡户数之三十四分之一强,则三国初期涿郡户口减耗之惊人,不待言已。魏志苏则传注:「魏名臣奏载文帝令问雍州刺史张既日,试守金城太守苏则……之功效为可加爵邑未邪?既答曰,金城郡苦为韩遂所见屠剥,死丧流亡,或窜戎狄,或阻寇乱,户不满五百。则到官,内抚雕残,外鸠离散,今见户千馀。……」案:续汉书郡国志金城郡永和五年户数为三千八百五十八,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谓曹操析金城地置西平郡,假定西平郡分去金城郡户数之半,则析去西平郡之金城郡之户数,盖仅当永和五年金城郡户数之半之三分之一也。魏志杜畿传:「畿曰,河东有三万户,非皆欲为乱也。……」案:杜畿此语言於高干反时,约在建安十年十一年之间,时河东尚未分置平阳郡,据续汉书郡国志永和五年河东郡有户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三,则至建安十年顷,实减去三分之二矣,此三分之二户数当大部减耗於初平元年以後也。晋书地理志:「丹阳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五万一千五百。」又「宣城郡……户二万三千五百。」又「新安郡.……户五千。」案:上三郡略等於汉丹阳郡之旧壤,太康元年户数之和为八万户,据续汉书郡国志永和五年丹阳郡户数为十三万六千五百一十八,两者相较,仅减去七分之三弱。丹阳户口之减耗,自在三国初期,丹阳旧壤之户数,在三国初期减耗後当较太康元年时为少,惟与永和五年较,其减耗率必不如前述涿郡金城河东鄢陵诸郡县之惊人。後举诸地三国初期之减耗率,均可由太康元年户数推计,不再阐释。晋书地理志:「吴郡……户二万五千。」又「吴兴郡……户二万四千。」又「毗陵郡……户一万二千。」续汉书郡国志:「吴郡……户十六万四千一百六十四。」案:前举晋吴郡吴兴毗陵三郡,略等於汉吴郡之旧壤。晋书地理志:「会稽郡……户三万。」又「东阳郡……户一万二千。」又「临海郡……户一万八千。」又「建安郡……户四千三百。」又「建安郡……户四千三百。」续汉书郡国志:「会稽郡……户十二万三千九十。」案:前举晋书地理志之会稽东阳临海建安晋安五郡,略等於续汉书郡国志之会稽郡地。晋书地理志:「蜀郡……户五万。」又「汶山郡……户一万六千。」续汉书郡国志:「蜀郡……户三十万四百五十二。」案:前举晋书地理志之蜀郡汶山二郡,等於续汉书郡国志之蜀郡地。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成熙元年:「劝募蜀人能内移者,给廪二年,复除二十岁。」晋书地理志:「或云魏平蜀徙其豪将家於济河北,故改为济岷郡,而太康地理志无此郡名。」华阳国志大同志谓魏咸熙元年「内移蜀之大臣宗预廖化及诸葛显等并三万家於河东及关中,复二十年田租。」蜀人北移者当大部为蜀郡人,吾人不能据太康元年户数断言三国初期蜀郡户口之减耗率甚高。盖各地所受乱事之损害,轻重不一,受乱事损害较轻之地,死亡率自较低,而又有他地之人避乱移入,足资弥补,受乱事损害较重之地,死亡率自较高,而避乱移至他地者复多,故三国初期各地户口之减少率极不一致也。大体言之,中国北部(略等於曹氏所据之地)之减少率较高,而南部(略等於孙氏及刘氏所据之地)及东北部(公孙氏所据之地)之减少率则较低,吴志朱治传注:「江表传载治说贲曰,……今曹公阻兵,倾覆汉室,幼帝流离,百姓元元,未知所归,而中国箫条,或百里无烟,城邑空虚,道殣相望。……」案:朱治此语言於建安十三年曹操破荆州後,「中国」犹「中原」之谓。翻志辛毗传:「(文)帝欲大兴军征吴,毗谏日,……方今天下新定,土广民稀。……」案:辛毗所谓天下,亦不过指魏之领域而已。魏志武文世王公传注引袁子「魏兴,承大乱之後,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蜀志诸葛亮传载亮对刘备语有云:「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蜀志庞统传注引九州春秋「统说备曰,……今益州国富民强,户口百万。……」吴志鲁肃传注引吴书载肃语有云:「吾闻江东沃野万里,民富兵强,可以避害。」全三国文卷五十六载刘镇南碑碑文谓刘表「即迁州牧,又迁安南将军,领州如故,于时诸州,或失土流播,或水潦没害,人民死丧,百遣二三,而君保完万里,至於沧海。」碑文又日:「劝穑务农,以田以渔,稌粟红腐,年谷丰夥,江湖之中,无劫掠之寇,沅湘之间,无攘窃之民。」

译《魏志·崔林传》注文说:“《魏名臣奏》载,安定太守孟达推荐王雄说:‘如今涿郡所领户数只有三千,孤儿寡妇之家占了一半。……’” 考察可知,孟达这篇表章上于魏文帝时期。当时涿郡所领户数只有三千,仅相当于永和五年涿郡户数的三十四分之一多一点。因此,三国初期涿郡户口损耗之惊人,已经不言而喻。《魏志·苏则传》注文说:“《魏名臣奏》载,文帝下令询问雍州刺史张既说:‘试任金城太守苏则……所取得的功效,是否可以加封爵位和食邑?’张既回答说:‘金城郡长期被韩遂屠杀剥掠,百姓死亡流亡,有的逃到戎狄之地,有的被寇乱阻隔,户数不到五百。苏则到任后,对内安抚残破的百姓,对外聚集离散的人口,如今看到的户数有一千多。……’” 考察可知,《续汉书·郡国志》所载金城郡永和五年户数为三千八百五十八。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认为,曹操析分金城郡土地设置西平郡;假定西平郡分去了金城郡户数的一半,那么析出西平郡后的金城郡户数,大概只相当于永和五年金城郡户数一半的三分之一。《魏志·杜畿传》说:“杜畿说:‘河东有三万户,并不是都想要作乱。……’” 考察可知,杜畿这句话说于高干反叛时,大约在建安十年至十一年之间。当时河东还没有分置平阳郡。根据《续汉书·郡国志》,永和五年河东郡有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三户;这样到建安十年左右,实际上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二。这三分之二的户数,大部分应当是在初平元年以后损耗的。《晋书·地理志》说:“丹阳郡,汉代设置,统辖十一县,户数五万一千五百。”又说:“宣城郡……户数二万三千五百。”又说:“新安郡……户数五千。” 考察可知,上述三郡大致相当于汉代丹阳郡的旧有辖境。太康元年户数合计八万户;据《续汉书·郡国志》,永和五年丹阳郡户数为十三万六千五百一十八。两者相比,只减少了不到七分之三。丹阳户口的损耗发生在三国初期;丹阳旧境的户数在三国初期损耗后,应当比太康元年更少,只是与永和五年相比,其损耗率必然不像前面所说的涿郡、金城、河东、鄢陵等郡县那样惊人。后面列举各地三国初期的损耗率,都可以由太康元年的户数推算,不再解释。《晋书·地理志》说:“吴郡……户数二万五千。”又说:“吴兴郡……户数二万四千。”又说:“毗陵郡……户数一万二千。”《续汉书·郡国志》说:“吴郡……户数十六万四千一百六十四。” 前面所举《晋书》中的吴郡、吴兴、毗陵三郡,大致相当于汉代吴郡的旧有辖境。《晋书·地理志》说:“会稽郡……户数三万。”又说:“东阳郡……户数一万二千。”又说:“临海郡……户数一万八千。”又说:“建安郡……户数四千三百。”又说:“建安郡……户数四千三百。” 《续汉书·郡国志》说:“会稽郡……户数十二万三千九十。” 前面所举《晋书·地理志》中的会稽、东阳、临海、建安、晋安五郡,大致相当于《续汉书·郡国志》中的会稽郡地区。《晋书·地理志》说:“蜀郡……户数五万。”又说:“汶山郡……户数一万六千。” 《续汉书·郡国志》说:“蜀郡……户数三十万四百五十二。” 前面所举《晋书·地理志》中的蜀郡、汶山二郡,相当于《续汉书·郡国志》中的蜀郡地区。《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曹奂成熙元年记载:“劝募能够内迁的蜀人,供给两年粮食,免除二十年赋役。”《晋书·地理志》说:“有人说魏平定蜀国后,把蜀地豪强将领的家属迁到济水以北,所以改为济岷郡,但《太康地理志》中没有这个郡名。”《华阳国志·大同志》说,魏咸熙元年“把蜀地大臣宗预、廖化以及诸葛显等人和三万户迁到河东及关中,免除二十年田租”。迁往北方的蜀人应当大部分是蜀郡人,不能根据太康元年户数断言三国初期蜀郡户口的损耗率很高。大概各地受到战乱损害的轻重不同。受战乱损害较轻的地方,死亡率自然较低,又有其他地方的人为躲避战乱迁入,可以补充人口;受战乱损害较重的地方,死亡率自然较高,而逃避战乱迁往其他地方的人也更多。因此,三国初期各地户口的减少率极不一致。总的来说,中国北部,即大致相当于曹氏占据的地区,减少率较高;南部,即大致相当于孙氏、刘氏占据的地区,以及东北部,即公孙氏占据的地区,减少率较低。《吴志·朱治传》注文说,《江表传》载朱治劝说朱贲的话:“如今曹操拥兵自重,颠覆汉室,幼帝流离,百姓众多,却不知道归向何处;而中原萧条,有时百里不见炊烟,城邑空虚,道路上到处可见饿死者。……” 考察可知,朱治这句话说于建安十三年曹操攻破荆州以后;这里的“中国”仍然是“中原”的意思。《魏志·辛毗传》说:“文帝想大规模出兵征讨吴国,辛毗劝谏说:‘如今天下刚刚安定,土地广大而人口稀少。……’” 辛毗所说的“天下”,也不过是指魏国的疆域。《魏志·武文世王公传》注文引《袁子》说:“魏国兴起,承接大乱之后,民众损失减少,已经不能按照古代的标准来办理,于是分封侯王,都只给空置的土地和空名,而没有实际封地。” 《蜀志·诸葛亮传》载诸葛亮对刘备说:“益州地势险要,土地肥沃,田野千里,是天然府库之地。汉高祖凭借它成就帝业;刘璋昏庸软弱,张鲁又在北方,百姓富足,国家富有,却不知道爱护救济。” 《蜀志·庞统传》注文引《九州春秋》说:“庞统劝刘备说:‘如今益州国家富足,百姓强盛,户口有一百万。……’” 《吴志·鲁肃传》注文引《吴书》载鲁肃的话:“我听说江东有肥沃田野万里,百姓富足,兵力强盛,可以在那里躲避祸害。” 《全三国文》卷五十六所载《刘镇南碑》碑文说,刘表“先升任州牧,又升任安南将军,仍旧统领州事。当时各州,有的失去土地而流离播迁,有的遭水灾淹没,百姓死亡,十人中只剩一二人;而您却保全了万里之地,直到沧海”。碑文又说:“劝导农桑,致力农业,耕田捕鱼;稻米粟米多到发红腐烂,年成丰收;江湖之中没有抢劫的盗寇,沅水、湘水之间没有偷盗的百姓。”

案:蜀志庞统传注引九州春秋:「统说备曰,荆州荒残,人物殚尽,……」是荆州在赤壁战後,富庶远不如前,然较诸北土,恐仍为乐国也。(江夏及南郡之北部当较荒残)续汉书郡国志:「南海郡七城,户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苍梧郡十一城,户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合浦郡五城,户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九真郡五城,户四万六千五百一十三。……日南郡五城,户万八千二百六十三。……」晋书地理志:「合浦郡……户二千。……九真郡……户三千。……日南郡……户六百。……南海郡……户九千五百。……临贺郡……户二千五百。……苍梧郡……户七千七百。……高凉郡……户二千。……高兴郡……户一千二百。」案:前举晋书地理志中诸郡,略等从前举续汉书郡国志中诸郡地,太康元年户数仅当永和五年户数之十分之一略强,其实减少程度并不若是之甚,盖岭南之地异族多而汉族少,此等异族之昔为编户者,多匿处深山,故户籍上之数字遂形减少耳。吴志陆凯弟胤传日:「贼帅百馀人,民五万馀家,深幽不羁,莫不稽颡,交城清泰。」此可证三国时交州异族放逸山险者之众也。交州之苍梧郁林二郡於建安十六年即为孙权所得,其割据交趾等四郡之士氏兄弟,亦於同年归附孙氏。(吴志步骘传).续汉书郡国志:「辽东郡十一城,户六万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又「玄菟郡六城,户一千五百九十,口四万三千一百六十三」又「乐浪郡十八城,户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二,口二十五万七千五十。」(辽东属国户口不详)晋书宣帝纪谓司马懿於景初二年平远东,「收户四万,口三十馀万。」案:公孙氏所据之地,为前举之三郡及辽东属国,(东莱诸县乃暂时的)辽东属国户口数续汉书虽未载,其数当不甚多,景初二年公孙氏尚有户四万口三十馀万,可知三国初期东北部人口之减耗甚微,盖永和五年东北部之口数亦不过四十万左右也。故司马懿甫平辽即东创下令听北部人之流寓辽东者还其故乡,晋书宣帝纪调宣帝平辽东後下令曰:「……中国人欲还旧乡恣听之。」魏甫灭蜀即以重利募蜀人内移,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咸熙元年:「劝募蜀人能内移者,给廪二年,复除二十岁。」晋甫灭吴亦即奖请吴人渡江北徙,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吴之旧望,随才擢叙,孙氏大将战亡之家,徙於寿阳,将吏渡江复十年,百姓及百工复二十年。」皆足证北部人少之恐慌多年尚未纾也。案:北部人口之锐减,固由遭乱死亡者多,亦由迁入南部及东北部者众,东汉末(三国初期)北部人之南迁之事实,别详於拙作东汉末中国北部汉族南迁考,东汉末北部人之东北迁之事实,读者可参看缪凤林氏评东北史纲卷首(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创刊号)兹不赘述。三国初期各地户口减耗程度之不同,使固有之人口分布状况大为变更。景元四年魏蜀通计有九十四万馀户,而蜀有二十八万户,其年吴之户数,史无记载,至少当有三十馀万户。吴蜀户数之和竟约略与魏之户数相等,或竟超过之,换言之,即当时南部之户数与北部之户数几不相上下,诚所谓空前之状况矣。案:景元四年魏平均每户六口强,蜀平均每户不满四口,蜀之口数比较不近情理,故专以户数作比较之标准,户难隐藏,口易逃匿,户数或反较口数为确实也。北部诸地以冀州之户口为最多,魏志崔琰传:「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谓琰曰,昨按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魏志辛毗传:「(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毗与朝臣俱求见,……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无以食也,帝遂徙其半。」魏志社畿传载畿子恕疏有云:「冀州户口最多。」案:社恕此疏上於魏明帝时。南部蜀之领域内当以蜀郡之户口为最多。蜀志吕乂传:「蜀郡一都之会,户口众多。」吴之领域内当以丹阳郡之户口为最多。案:就晋书地理志所载丹阳宣城二郡户数可以概见。三国时户口之减耗情形,及其分布状况,大略具於是矣。

二、劳 动

译考察可知,《蜀志·庞统传》注文引《九州春秋》说:“庞统劝刘备说,荆州荒残,人口财物几乎耗尽……”因此,赤壁之战后荆州的富庶远不如从前;但与北方地区相比,恐怕仍然是可以安居的地方。(江夏以及南郡北部应当更加荒残。) 《续汉书·郡国志》说:“南海郡有七城,户数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苍梧郡有十一城,户数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合浦郡有五城,户数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九真郡有五城,户数四万六千五百一十三……日南郡有五城,户数一万八千二百六十三……” 《晋书·地理志》说:“合浦郡……户数二千……九真郡……户数三千……日南郡……户数六百……南海郡……户数九千五百……临贺郡……户数二千五百……苍梧郡……户数七千七百……高凉郡……户数二千……高兴郡……户数一千二百。” 前面所举《晋书·地理志》中的各郡,大致相当于前面所举《续汉书·郡国志》中的各郡地区。太康元年的户数仅相当于永和五年户数的十分之一多一点。其实,减少程度并没有这么严重,大概是因为岭南地区异族多、汉族少;这些过去登记为编户的异族人,大多隐藏在深山中,所以户籍上的数字便显得减少了。《吴志·陆凯弟胤传》说:“贼首领一百多人,百姓五万多户,居住在深远幽僻之地而不受约束,没有不叩头归服的,交城清平安定。”这可以证明三国时期交州异族逃散在险阻山地中的人数很多。交州的苍梧、郁林二郡在建安十六年便被孙权取得;割据交趾等四郡的士氏兄弟,也在同年归附孙氏。(《吴志·步骘传》) 《续汉书·郡国志》说:“辽东郡有十一城,户数六万四千一百五十八,人口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又说:“玄菟郡有六城,户数一千五百九十,人口四万三千一百六十三。”又说:“乐浪郡有十八城,户数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二,人口二十五万七千五十。”(辽东属国的户口数没有详细记载。) 《晋书·宣帝纪》说,司马懿在景初二年平定辽东,“收得四万户,三十多万人口”。考察可知,公孙氏占据的地区,是前面所说的三郡和辽东属国(东莱各县只是暂时归其统辖)。《续汉书》虽然没有记载辽东属国的户口数,但其数目应当不多。景初二年公孙氏还有四万户、三十多万人口,由此可知三国初期东北部人口的损耗很小;大概永和五年东北部的人口数也不过四十万左右。所以司马懿刚刚平定辽东,就下令允许从中原流寓辽东的百姓返回故乡。《晋书·宣帝纪》载,宣帝平定辽东后下令说:“中原人想要返回旧乡的,任凭他们自愿。” 魏刚灭蜀,就用优厚条件招募蜀人迁入内地。《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曹奂咸熙元年记载:“劝导、招募能够内迁的蜀人,供给两年粮食,免除二十年赋役。” 晋刚灭吴,也立即奖励并招请吴人渡江向北迁徙。《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记载:“吴国旧日的名望人物,按才能提拔任用;孙氏大将战死者的家属迁到寿阳;渡江的将吏免除赋役十年,百姓和百工免除赋役二十年。” 这些都足以证明,北部人口稀少所造成的恐慌,多年以后仍未缓解。考察可知,北部人口的锐减,固然是由于遭遇战乱而死亡的人很多,也由于迁入南部和东北部的人很多。东汉末年,即三国初期,北部人口南迁的事实,详见我的《东汉末中国北部汉族南迁考》;东汉末年北部人口东北迁徙的事实,读者可以参看缪凤林《东北史纲》卷首(《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创刊号),这里不再赘述。三国初期各地户口损耗程度不同,使原有的人口分布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景元四年魏、蜀合计有九十四万多户,其中蜀有二十八万户;这一年吴国的户数史书没有记载,但至少应有三十多万户。吴、蜀户数合计竟大致与魏国户数相等,甚至可能超过魏国。换句话说,当时南部户数与北部户数几乎不相上下,这确实是前所未有的状况。考察可知,景元四年魏国平均每户六口多,蜀国平均每户不到四口。蜀国人口的数字不太合乎情理,所以这里只以户数作为比较标准。户数难以隐藏,人口容易逃避登记,户数有时反而比人口数更可靠。北部各地中,以冀州的户口最多。《魏志·崔琰传》说:“太祖击破袁氏,兼任冀州牧,征召崔琰为别驾从事,对崔琰说:‘昨天查核户籍,可以得到三十万民众,所以是大州。’” 《魏志·辛毗传》说:“文帝想把冀州士家十万户迁到河南充实当地。当时蝗灾接连发生,百姓饥饿,群臣都认为不可行,但文帝的意愿非常强烈。辛毗与朝臣一同求见……辛毗说:‘如今迁徙既会失去民心,又没有粮食供给。’文帝于是只迁徙了其中一半。” 《魏志·王基传》载王基之子王恕的奏疏说:“冀州户口最多。” 考察可知,王恕这篇奏疏上于魏明帝时期。南部蜀国境内,应当以蜀郡的户口最多。《蜀志·吕乂传》说:“蜀郡是一个大都会,户口众多。” 吴国境内,应当以丹阳郡的户口最多。考察《晋书·地理志》所载丹阳、宣城二郡的户数,就可以大致看出这一点。三国时期户口损耗的情况及其分布状况,大致都在这里说明了。二、劳 动

三国时人口之稀少既如上述,而不生产之分子则较汉时或有增无减,所谓不生产之分子,如将士、官吏、妃嫔、伎妾、豪强,皆其甚著者也。魏之将土,极盛时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晋书文帝纪载诸葛诞作乱时司马昭所上表有云:「今诸军可五十万,以众击寡,蔑不克矣。」

案:合此外将士计之,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蜀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十数万人,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郭冲五事有云:「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休,在者八万。」

案:裴松之谓「亮既出战场,本无久住之规,而方休兵还蜀,皆非经通之言。」其说良是,惟郭冲谓亮兵在祁山者八万,当为事实,则合留守者计之,不下十数万人矣。

及蜀之亡,有将士十万二千人,

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带甲将士十万二千。」

吴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三十万人,

吴志诸葛恪传:「於是违众出军,大发州郡二十万众,百姓骚动,始失人心。」

案:合留守者计之,当不下三十万人。

及吴之亡,有众二十三万人,

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浚收其图籍,……兵二十三万。」

合魏蜀吴之兵计之,当不下百万人。此犹就三国本期及末期而言,若在三国初期,群雄之兵当不可以数计。三国时之将士,多以军事为其本业,在社会中构成一种阶级,如魏所谓「士」,即有特殊之涵义,盖指世为兵者而言,士之家庭称曰「士家」,

魏志辛毗传:「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

文馆词林六百六十二载晋武帝伐吴诏:「今调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晋书四夷传北狄匈奴:「侍御史西河郭钦上疏曰,……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复上郡,实冯栩,於平阳已北,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见士四万家以充之。」

士之子称曰「士息」,

魏志陈思王植传注引魏略:「是後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乃上书曰,……」

士之女称曰「士女」,必嫁士家,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太子舍人张茂……乃上书谏曰,臣伏见诏书,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得 妇者未必有欢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

士为侯,其妻始不复配嫁,

魏志锺县传:「爽既诛,入为御史中丞,(谓繇子毓)侍中,廷尉,听君父既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繇所创也。」

土徇公死难,有得除士名子孙不复为士著,然不多觏,

魏志三少帝纪济王芳嘉平六年:「春二月已丑,镇东将军毋丘俭上言,昔诸葛恪围合肥新城,城中遣士刘整出围传消息,……又遣士郑像出城传消息,……整像为兵,能守义执节,子弟宜有差异。诏曰,……今追赐整像爵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科。」

故三国时之将士,除所谓屯田兵外,皆可目为不生产分子,盖被等之从事耕稼,不过系作业馀之劳动也。

魏官吏之数,史未详载,其郎官及司徒领吏约有二万馀人,

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正始中,有诏议圜丘,普延学士,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馀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

各州郡官吏之数,史传中亦间有片段之纪载,

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贾洪字叔业,京兆新丰人也,…—建安初,仕郡,举计掾,应州辟,时州中自参军事以下百馀人,唯洪与冯翊严苞交通,材学最高。」

魏志傅嘏传注引傅子谓嘏为河南尹「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

魏志梁习传注引魏略苛吏传:「又有高阳刘类,历位宰守,苛悘尤甚,以善修人事,不废於世。嘉平中为弘农太守,吏二百馀人,不与休假,专使为不急。」

魏志社畿传注引魏略:谓孟康「正始中出为弘农,领典农校尉……郡领吏二百馀人,涉春遣休,常四分遣一。」

晋书刘毅传谓毅「侨居平阳,太守杜恕请为功曹,沙汰郡吏百馀人,三魏称焉。」

案:「平阳」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阳平」,是也。阳平广平二郡均自魏郡分置,与魏郡统称三魏。「百馀人」,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三百馀人。

要之,魏官吏之数,当较蜀或吴为多。蜀亡时有吏四万,

注:此数据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吴文武众职数拟魏晋,

晋书刘颂传载颂疏有云:「又孙氏为国,文武众职,数拟天朝,一旦湮替,同于编户。」

其亡时有吏三万二千人,

注:此数据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

合魏蜀吴之官吏计之,其数当达十数万也。

译三国时期人口既如上述那样稀少,而不从事生产的人员与汉代相比却可能增加而不是减少。所谓不从事生产的人员,如将士、官吏、妃嫔、伎妾、豪强,都是其中最明显的。魏国的将士,在最盛时期应当不少于六七十万人。《晋书·文帝纪》载诸葛诞作乱时司马昭所上的表章说:“如今各军大约有五十万,以众击寡,没有不能取胜的。” 把此外的将士也计算在内,应当不少于六七十万人。蜀国的将士,在最盛时期应当不少于十几万人。《蜀志·诸葛亮传》注文引《郭冲五事》说:“诸葛亮当时驻在祁山,旌旗鲜明,兵器精利,守卫险要之处,十二次轮换休息,在那里的人有八万。” 裴松之说:“诸葛亮既然出现在战场上,本来就没有长期驻留的计划;至于说他休兵后返回蜀地,也都不是通晓事理的话。”这番话很正确。不过《郭冲》说诸葛亮在祁山的军队有八万,应当是事实;再加上留守的军队计算,应当不少于十几万人。到蜀国灭亡时,有将士十万二千人。《蜀志·后主传》注文引《王隐蜀记》说:“又派尚书郎李虎送来士民簿册……披甲将士十万二千人。” 吴国的将士,在最盛时期应当不少于三十万人。《吴志·诸葛恪传》说:“于是违背众人意见出兵,大规模征发州郡二十万人,百姓骚动,开始失去人心。” 把留守军队也计算在内,应当不少于三十万人。到吴国灭亡时,吴国有军队二十三万人。《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说:“王浚收取了吴国的图籍……军队二十三万。” 把魏、蜀、吴三国的军队合计起来,应当不下百万人。这还只是就三国建立之初和灭亡之时来说;如果在三国初期,各路群雄的军队数量更无法计算。三国时期的将士大多把军事作为本业,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阶级。例如魏国所谓的“士”,就有特殊含义,大概是指世代当兵的人;士的家庭称为“士家”。《魏志·辛毗传》说:“魏明帝想把冀州士家十万户迁来充实河南。” 《文馆词林》卷六百六十二载晋武帝伐吴诏令:“现在征调各士家,家中有二丁、三丁的选一人,四丁的选二人,六丁以上的选三人;年龄限在十七岁以上、五十岁以下,先选有妻子儿女的人。” 《晋书·四夷传·北狄匈奴》载,侍御史、西河人郭钦上疏说:“……应当趁着平定吴国的威势,运用谋臣猛将的谋略,出兵北地、西河、安定,收复上郡,充实冯翊;在平阳以北招募、迁徙三河、三魏的死罪犯和士四万家来充实这些地方。” 士的儿子称为“士息”。《魏志·陈思王植传》注引《魏略》说:“此后大量征发士息,以及各国的士。陈植认为,先前各国士人的子弟已经被征发,他们留下的孤儿幼子弱小,尚在世的已经没有几个,却又再次被征取,于是上书说:……” 士的女儿称为“士女”,必须嫁给士家。《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说:“太子舍人张茂……于是上书劝谏说:我私下看到诏书规定,各士女嫁给非士家的人,一律登记没收,配给战士。……又下诏允许用年龄、容貌与妻子相当的活人代替自己,因此富人倾尽家产,贫人举债借贷,花高价买活人来赎回妻子。县官以配给士人为名,实际上把她们收入掖庭;其中丑陋的才放出来给士人,得到妻子的人未必有欢喜之心,而失去妻子的人必然面带忧愁。……” 士被封为侯后,他的妻子才不再被强行改嫁。《魏志·钟繇传》说:“曹爽被诛杀后,钟繇入朝任御史中丞,(钟繇之子钟毓)任侍中、廷尉。听任君父去世后,臣子可以为其申理诽谤之事,以及士被封为侯后其妻不再被改嫁,都是钟繇创立的。” 士为公事殉难而死,有的人能够免除士籍,使其子孙不再登记为士;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魏志·三少帝纪》齐王曹芳嘉平六年记载:“春二月己丑,镇东将军毌丘俭上言:从前诸葛恪围攻合肥新城,城中派士刘整出城突围传递消息,……又派士郑像出城传递消息,……刘整、郑像作为士卒,能够守义持节,他们的子弟应当给予区别待遇。诏令说:……现在追赐刘整、郑像爵位关中侯,各自免除士籍,让其子承袭爵位,按照部曲为国战死者的规定办理。” 所以,三国时期的将士,除所谓屯田兵以外,都可以看作不从事生产的人;因为他们从事耕种,不过是利用服役之余进行的劳动。魏国官吏的数量,史书没有详细记载;郎官以及司徒所属官吏,大约有两万多人。《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说:“正始年间,诏令议论圜丘之礼,普遍延请学士。当时郎官及司徒所属官吏有两万多人,即使已经分散任职,现今在京师的仍有一万人,而按照诏书应当参加议论的人几乎没有几个。” 各州郡官吏的数量,史传中也偶尔有片段记载。《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说:“贾洪,字叔业,是京兆新丰人。……建安初年,在郡中任职,被推举为计掾,又应州府征辟。当时州中从参军事以下有一百多人,只有贾洪和冯翊人严苞交往密切,才干学问最高。” 《魏志·傅嘏传》注引《傅子》称傅嘏任河南尹时说:“郡中有七百名官吏,其中一半不是旧有人员。” 《魏志·梁习传》注引《魏略·苛吏传》说:“又有高阳人刘类,历任宰守,苛刻暴虐尤其严重,但因为善于经营人事关系,所以没有被世人废弃。嘉平年间任弘农太守时,郡中有二百多名官吏,他不许他们休假,专门让他们从事不急迫的事务。” 《魏志·杜畿传》注引《魏略》称孟康说:“正始年间出任弘农,兼领典农校尉……郡中所属官吏二百多人,入春后分批放假,通常每次放走四分之一。” 《晋书·刘毅传》说刘毅“寄居平阳,太守杜恕请他任功曹;他淘汰裁减郡吏一百多人,三魏都称赞他”。考证:“平阳”字,《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阳平”,这是正确的。阳平、广平二郡都从魏郡分置,和魏郡合称三魏。“百余人”一语,《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三百余人”。总之,魏国官吏的数量,应当比蜀国或吴国多。蜀国灭亡时有官吏四万人。注:这个数据见《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吴国文武官员的总数大致相当于魏、晋。《晋书·刘颂传》载刘颂上疏说:“孙氏建立国家时,文武官职众多,数量大致相当于天朝;一旦灭亡,就和编入户籍的平民一样。” 吴国灭亡时有官吏三万二千人。注:这个数据见《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把魏、蜀、吴三国的官吏合计起来,数量应当达到十几万人。

魏之妃嫔伎妾以魏明帝时为多,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又於列殿之北立八坊,诸才人以次序处其中,贵人夫人以上转南附焉,其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

吴之妃嫔伎妾以孙皓时为多,

吴志贺邵传载邵疏有云:「夫民者国之本,食者民之命也,今国无一年之储,家无经月之蓄,而後宫之中,坐食者万有馀人,内有离旷之怨,外有损耗之费,使库廪空於无用,士民饥於糟糠。」

吴志陆凯传载凯疏有云:「自昔先帝後官列女及诸织络,数不满百,米有畜积,货财有馀,先帝崩後,幼景在位,更改奢侈,不蹈先迹。优闻织络及诸徒坐乃有千数,计其所长,不足为国财,然坐食宫廪,岁岁相承,此为无益。愿陛下料出赋嫁,给与无妻者,如此上应天心,下合地意,天下幸甚。」

吴志孙皓传谓皓「後官数千,而采择无已。」

晋书武帝纪太康二年:「诏选孙皓妓妾五千人入官。」

徒充後宫,坐糜廪粟,诚所谓社会之蠹矣。

东汉末,诸豪强在社会上之势力,盖达於极点,有如仲长统所述。

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

又损益篇:「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於州郡,田亩连於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於封君,势力侔於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

及汉末大乱,豪富多遭劫杀,

案:如黄巾白波……诸贼,董卓李傕……之流,皆肆行劫杀,使豪强之势力大为摧减者也。

曹操为政,以摧抑豪强为务,

魏志武帝纪注引翻书载曹操令:「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实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魏志司马芝传:「太祖平荆州,以芝为管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馀家,出为贼盗,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據白节家前後未尝给繇,若至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日,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咸流声上闻,今条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吏穷困,乞代同行。芝乃檄驰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案:司马芝郝光盖深知曹操意旨,故出此辣腕耳。

又刘焉公孙度之流,皆诛杀境内豪强以立威,

蜀志刘焉传:「又托他事杀州中豪强王成李权等十馀人以立威刑。」

魏志公孙度传:「郡中名豪大姓田韶等,宿遇无恩,皆以法诛,所夷灭百馀家,郡中震栗。」

察强之势力较前大减,惟江东之豪族因与孙氏勾结,势力转盛,

世说赏誉篇注吴录士林日:「吴郡有顾陆朱张,三国之间,四姓盛焉。」

吴志朱治传:「然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治率数年一遗诣王府,所遣数百人」

世说新语:「贺太傅(邵)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曰,不可啼,杀吴儿。干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陆抗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然後得释。」

案:诸豪族不过偶遭打击耳。

其鱼肉小民以自肥,自不待言已。

在人口稀少而不生产分子充斥之社会中,一般生产分子自被迫而为过度之劳动。生产分子之最苦者莫如奴婢。奴婢之待遇在东汉初已趋於改善,

後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又秋八月癸亥:「诏曰,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又冬十月壬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

光武帝且数次下诏解放奴婢,并有禁止略卖人口之法,

後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十一月了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又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又建武十二年三月癸酉:「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

又建武十三年冬十二月甲寅:「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又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卖者无还直。」

译魏国的妃嫔、伎女和侍妾,以魏明帝时期为最多。《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说:“又在各宫殿的北面修建八坊,各才人按次序住在其中,贵人、夫人以上的则转而居住在南面相连的宫室中;她们的秩禄品级仿照百官的等级……从贵人以下直到尚保,以及供掖庭洒扫、学习歌舞技艺的人,各有几千人。” 吴国的妃嫔、伎女和侍妾,以孙皓时期为最多。《吴志·贺邵传》载贺邵上疏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粮食是百姓的生命。如今国家没有一年的储备,家中没有维持一个月的积蓄,而后宫之中坐食俸禄的人有一万多人;内有失去配偶者的怨恨,外有财物损耗的费用,使仓库因无用之事而空虚,使士人百姓只能挨饿,甚至吃糟糠。” 《吴志·陆凯传》载陆凯上疏说:“从前先帝后宫中的列女以及各种织工,人数不到一百,粮食有积蓄,财物有余裕。先帝去世后,幼主景帝在位,变得更加奢侈,不遵循先帝的旧迹。后来听说织工及各种徒役、闲坐者竟有几千人。计算她们的长处,不足以成为国家的财富,却坐食宫中仓廪,年年延续,这是没有益处的。希望陛下选出其中一些,赐给没有妻子的人;这样上合天心,下合地意,天下幸甚。” 《吴志·孙皓传》说孙皓“后宫有数千人,而且选取女子仍没有停止”。《晋书·武帝纪》太康二年记载:“诏令选取孙皓的妓妾五千人入宫。” 她们只是充塞后宫,白白消耗仓廪中的粮食,确实可说是社会的蛀虫。东汉末年,各豪强在社会上的势力大概达到顶点,正如仲长统所描述的那样。《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说:“豪强人家的房屋相连数百栋,肥沃的田地遍布原野,奴婢成百上千。” 《昌言·损益篇》又说:“井田制发生变化后,豪强经营财货,馆舍遍布州郡,田亩连接各方国土;本人没有半通青绶任命的官职,却私自穿着象征三辰的龙纹服饰;没有担任编户民伍长之类的小职,却拥有役使千户大邑的权力。他们的荣华享乐超过受封的君主,势力和郡守县令相当;用财物贿赂来谋求私利,犯法也不受惩罚。刺客和死士为他们拼命,甚至使那些力量弱小、智慧不足的人,衣不蔽体,住在破败帷幕中,客死后也无力收殓;遭受冤屈、陷于困穷,也不敢自行申理。” 到了汉末大乱时,豪富之家大多遭到劫掠和杀害。考证:如黄巾、白波等贼众,以及董卓、李傕之流,都肆意劫掠杀害,因此使豪强的势力大为削弱。曹操执政后,把打击压制豪强作为要务。《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载曹操命令:“拥有国家和家族的人,不怕财富少,只怕分配不均;不怕财富不足,只怕社会不安。这正是袁氏治理下的情形:使豪强任意妄为,亲戚相互兼并土地,下层百姓贫困衰弱,代人缴纳租赋,变卖家产,仍不足以应付命令;审配的宗族甚至窝藏罪犯,成为逃亡者的庇护人。想让百姓亲近归附、武器军队强盛,怎么可能呢?郡国的太守、国相,应当明察检举,不要让强民有所隐匿,也不要让弱民替人承担赋税。” 《魏志·司马芝传》说:“太祖平定荆州后,任命司马芝为管县县令。当时天下刚刚建立秩序,很多人不遵守法令。郡主簿刘节出身旧族,是豪侠之人,门客有一千多家,出外就做盗贼,入内就扰乱吏治。不久,司马芝把刘节的门客王同等人差遣为兵,掾史据实报告说,刘节家前后从未缴纳过徭役;如果他们到了却被藏匿,必定会留下拖欠。司马芝不听,给刘节写信说:您是大宗族,加上又是郡中的股肱,而您的门客常常不服役;既然百姓都怨恨不满,声名也纷纷传到上面,现在已将王同等人编入兵籍,请及时发遣。士兵已经在郡中集合,而刘节却藏匿王同等人,于是命督邮以军务紧急为由严厉责备县令,县中掾吏困窘不堪,请求代替他们同行。司马芝于是发檄文疾驰送往济南,详细陈述刘节的罪行。太守郝光一向敬重信任司马芝,立即让刘节代替王同等人出征,青州人因此称赞司马芝把郡主簿也编入了兵役。” 考证:司马芝和郝光大概都深知曹操的意旨,所以才采取这样严厉的手段。又如刘焉、公孙度一类人,都曾诛杀境内豪强来树立威势。《蜀志·刘焉传》说:“又借托其他事情,杀死州中豪强王成、李权等十多人,以此树立威刑。” 《魏志·公孙度传》说:“郡中有名望的豪族大姓田韶等人,平日受到的恩遇没有回报,全部依法诛杀;被夷灭的有一百多家,郡中人都震恐战栗。” 考察可知,豪强的势力比以前大为削弱;只有江东豪族因为同孙氏勾结,势力反而更加兴盛。《世说·赏誉篇》注引《吴录·士林》说:“吴郡有顾、陆、朱、张四姓,三国之间,这四姓很兴盛。” 《吴志·朱治传》说:“不过公族子弟以及吴地四姓,多出仕于郡中;郡吏常常以千数。朱治大约每隔几年派遣一批人到王府,所派遣的有数百人。” 《世说新语》说:“太傅贺邵任吴郡太守,起初从不出门,吴中各强族轻视他,于是在府门上题字说:‘会稽鸡,不能啼。’贺邵听说后,故意出行,到了门口回头索笔,在后面补写:‘不可啼,杀吴儿。’于是他到了各屯邸,查核顾、陆等家役使官兵以及窝藏逃亡者的情况,把全部事情上报,获罪的人很多。陆抗当时任江陵都督,因此向孙皓请求,后来这些人才得到释放。” 考证:各豪族不过是偶尔受到打击罢了。至于他们残害百姓、使自己获利,自然不用再说了。在一个人口稀少而不从事生产的人充斥的社会中,一般生产者都被迫进行过度劳动。生产者中最苦的,莫过于奴婢。奴婢的待遇在东汉初年已经趋于改善。《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令说:天地万物的本性以人为贵,杀死奴婢的人不得减免罪责。”又在秋八月癸亥下诏:“胆敢烧灼奴婢的,依法论罪。”又在冬十月壬午下诏:“废除奴婢射伤人即弃市的法律。” 光武帝还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并制定了禁止掠夺、买卖人口的法律。《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十一月丁卯:“诏令王莽时期因官吏、百姓获罪而被没入为奴婢、但不合旧法的,一律免为庶人。”又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诏令官吏、百姓遭遇饥荒动乱以及被青州、徐州贼人掠去成为奴婢、作为下妻而想离去或留下的,任凭其意;胆敢拘禁控制而不让其返回的,依照买卖人口的法律论处。”又建武十二年三月癸酉:“诏令陇、蜀百姓被掠为奴婢而自行申诉的,以及狱官尚未上报的,一律免为庶民。” 又建武十三年冬十二月甲寅下诏:“益州百姓自建武八年以来被掠为奴婢的,一律免为庶民;有的依托他人作为下妻而想离去的,任凭其意;胆敢拘留的,比照青州、徐州依掠人为奴的法律论处。”又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下诏:“益州、凉州的奴婢,自建武八年以来自行到所在地官府申诉的,一律免为庶民;买来的人不得要求退还价钱。”

三国时则略卖人口之风大盛,

魏志杨俊传:「宗族知故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

魏志杨俊传:「俊转避地并州。本郡王象少孤特,为人仆隶,年十七八,见使牧羊,而私读书,因被棰楚。俊嘉其才质,即赎象著家,娉娶立屋,然後与别。」

魏志陈群子泰传:「正始中,徙游击将军,为并州刺史。……京邑贵人多寄宝货因泰市匈奴婢,金陵本无匈字。 泰皆挂之於壁,不发其封,及徵为尚书,悉以还之。」

翻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又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来赎,时价值六十匹。」

政府除没入罪人或其家属为官奴婢外,其因战胜获得之俘虏,当视与奴隶同科,

魏志毛玠传:「崔琰既死,玠内不悦,後有白玠者:出见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玠言曰:…」

吴志孙綝传:「綝叩头曰,愿徙交州。休曰,卿何以不徙滕胤吕據?綝复曰,愿没为官奴。休曰,何不以胤據为奴乎?遂斩之。」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书:「十一月辛未,镇西将军曹真命众将及州郡兵讨破叛胡治元多卢水封赏等,斩首五万馀级,获生口十万,羊一百一十万口,牛八万,河西遂平。」

案:此等「生口」盖与「牲口」之地位略同矣。

吴志吕蒙传:「权嘉其功,即拜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

官奴婢之年届七十或癃疾残病者,尚斥卖於市,则奴婢之从事非人的劳动概可知矣。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七年:「秋八月戊申,诏曰,属到市观见所斥卖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残病,所谓天民之穷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复鬻之,进退无谓,其悉遣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县振给之。」注「臣松之案:帝初即位有诏官奴婢六十以上免为良人,既有此诏,则宜遂为永制,七八年间而复货年七十者,且七十奴婢及癃疾残病者并非可售之物,而鬻之於市,此皆事之难解。」

案:帝初即位之诏,不过表示新主之恩泽,未必垂为永制。至年满七十之奴婢及癃疾残病者尚足为市场上之商品,正足表现当时劳力之缺乏与夫奴婢之从事非人的劳动,亦非事之难解者。王褒僮约云:「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休息,当舂一石。」其所反映出之西汉时高龄奴隶被迫劳动之惨状,可与三国时相辉映矣。

故杨顒谏诸葛亮之语以奴婢与鸡犬牛马同科,而视奴耕婢爨为当然,

蜀志杨戏传季汉辅臣赞注引襄阳记:「亮尝自校簿书,(杨)顒直入谏曰,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请为明公以作家譬之,今有人使奴执耕稼,婢典炊爨,鸡主司晨,犬主吠盗,牛负重载,马涉远路,私业无旷,所求皆足,雍容高枕,饮食而已。……」

毛玠对罪人妻子之没为奴婢者偶加矜叹,竟获罪於魏武几不免一死焉。(参看魏志毛玠传)

较奴隶之地位略高者为「客」,当时常以奴客并举,

蜀志糜竺传:「奴客二千。」

蜀志李严传注:「诸葛亮又与平子丰教曰,……愿宽慰都护勤追前阙,今虽解任,形业失故,奴婢宾客,百数十人。……」

魏志文德郭皇后传:「后曰,……奴客不在目前,当私取官竹木作梁遏。……」

往昔为客者,月取佣资,地位尚有同雇工,

崔寔政论:「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月一千。」(全後汉文卷四十六)

三国时则客之地位甚低,仅略高於奴隶,此就当时君主之多以「客」赐臣下可知也。

晋书外戚传王恂:「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

吴志潘璋传:「嘉禾三年卒,子平以无行徙会稽,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五十家。」

吴志陈武传:「初表(武子)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

案:复人即复客,武传注引江表传谓孙权於陈武战死後命以武爱妾殉葬,复客二百家,江表传所云复客二百家,当即表所受赐者,故武传载权诏调「先将军有功於国家,国家以此报之。」则复客二百家应解作赐复客二百家,潘璋传亦应如此解释。

客以家计,知其人世代为客矣。奴婢有官私之分,客亦有官私之分,君主所赐与臣下者,殆皆官客也。

魏志赵俨传:「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复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

案:吕并即官客之一人。

客之地位虽低,然所提供之劳力,究不若奴隶之漫无限制,故在所谓主人眼中,蓄奴远较养客有利,

晋书华表传:「初表有赐客在鬲,使廙因县令袁毅录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货财致罪,狱辞迷谬,不复显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与廙。」

案:华表盖视奴较客有利,故使廙干请袁毅耳。

译三国时期,掠夺、买卖人口的风气却大为盛行。《魏志·杨俊传》说:“宗族和旧日相识的人被人掠去、沦为奴仆的共有六家,杨俊都倾尽财产把他们赎回。” 《魏志·杨俊传》说:“杨俊后来转而避居并州。同郡的王象幼年丧父,孤苦无依,成为人家的仆隶,十七八岁时被派去放羊,却私下读书,因此遭到鞭打。杨俊赞赏他的才质,立即把王象赎出,安置在自己家中,为他娶妻置屋,然后才与他分别。” 《魏志·陈群子泰传》说:“正始年间,陈泰调任游击将军,出任并州刺史。……京城的贵人多把珍宝财货寄托给陈泰,托他购买匈奴婢女。陈泰都把这些物品挂在墙上,没有拆开封口;等到被征召任尚书时,全部退还给他们。” 《魏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说:“又曾与人共同买活口,每人各出八匹布帛;后来活口的家人来赎人,当时的身价是六十匹。” 政府除把罪犯或其家属没入为官奴婢之外,因战胜而获得的俘虏,也应当按奴隶同样处理。《魏志·毛玠传》说:“崔琰死后,毛玠内心不满。后来有人告发毛玠:他出门见到一个脸上刺字的叛逆者,其妻子儿女被没入为官奴婢,毛玠说:……” 《吴志·孙綝传》说:“孙綝叩头说:希望把我迁徙到交州。孙休说:你为什么不把滕胤、吕据迁徙去?孙綝又说:希望把我没入为官奴。孙休说:为什么不把滕胤、吕据作为奴隶?于是将孙綝斩杀。”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书》说:“十一月辛未,镇西将军曹真命各将领以及州郡军队讨伐并击破叛胡治元、多卢水、封赏等部,斩首五万多级,俘获生口十万,羊一百一十万口,牛八万头,河西于是平定。” 考证:这里的“生口”,地位大概和“牲口”差不多。《吴志·吕蒙传》说:“孙权嘉奖他的功劳,立即任命他为庐江太守;所得的人口和马匹,都分给他。” 官奴婢年满七十岁,或患有癃疾、残疾、疾病的,尚且还被拿到市场上卖,由此便可以知道奴婢所从事的是多么不人道的劳动。《魏志·三少帝纪》齐王曹芳正始七年记载:“秋八月戊申,诏令说:近来到了市场,看到被斥卖的官奴婢,年龄都已七十岁,有的还患有癃疾、残疾、疾病,这些都是上天所生百姓中的困穷者。官府既然因为他们力气衰竭而再次把他们卖掉,这样做进退都没有意义;应当全部遣放为良民。如果有不能自行生活的,郡县应当赈济供给他们。”注:“臣裴松之考证:皇帝刚即位时曾下诏,官奴婢六十岁以上免为良人。既然有此诏令,就应当成为永久制度;但七八年之间又重新贩卖年满七十岁的人,而且七十岁的奴婢以及患癃疾、残疾、疾病的人本来就不是可以出售的物品,却把他们拿到市场上卖,这些事情都难以解释。” 考证:皇帝刚即位时的诏令,不过是表示新君的恩泽,未必会成为永久制度。至于年满七十岁的奴婢以及患癃疾、残疾、疾病的人仍然足以成为市场上的商品,正好表现出当时劳动力的缺乏,以及奴婢所从事的非人劳动,并不是难以解释的事情。王褒《僮约》说:“奴仆年老力竭,就种莞草、织席;事情办完后休息,还应当舂米一石。”它所反映的西汉时期高龄奴隶被迫劳动的悲惨状况,正可以和三国时期相互映照。所以杨顒劝谏诸葛亮时,把奴婢同鸡、狗、牛、马归为一类,并把奴耕婢炊看作理所当然。《蜀志·杨戏传·季汉辅臣赞》注引《襄阳记》说:“诸葛亮曾亲自核校簿书,杨顒径直进去劝谏说:治理事务有一定的体制,上下不能互相侵夺职权。请允许我拿治理家事来比喻明公如今的做法:假如有人让奴仆负责耕种,让婢女主管炊事,让鸡负责报晓,让狗负责吠叫防盗,让牛负载重物,让马跋涉远路;私人产业没有荒废,所要求的事情都能办好,只需安闲地高枕而卧、饮食而已。……” 毛玠偶然对罪犯妻子儿女被没入为奴婢表示怜悯感叹,竟因此获罪于魏武帝,几乎没有免于一死。(参见《魏志·毛玠传》) 地位略高于奴隶的是“客”;当时常把奴和客并称。《蜀志·糜竺传》说:“奴客二千人。” 《蜀志·李严传》注说:“诸葛亮又给李平的儿子李丰写信教诲说:……希望宽慰都护,勤于追补从前的过失。如今虽然被解除职务,家业和形势已经不同于从前,奴婢宾客有一百几十人。……” 《魏志·文德郭皇后传》说:“皇后说:……奴客不在眼前,就私下取用官府的竹木来做房梁和门槛。……” 从前作为客的人,每月领取佣钱,地位还和雇工相同。崔寔《政论》说:“长吏即使想崇尚节俭,也还应当有一个随从;假如没有奴仆,就应当再雇一个客,客的佣钱每月一千。”(《全后汉文》卷四十六) 三国时期,客的地位很低,仅仅略高于奴隶;这一点从当时君主常常把“客”赏赐给臣下就可以知道。《晋书·外戚传·王恂》说:“魏氏供给公卿以下官员租牛和客户,数量各有等级。” 《吴志·潘璋传》说:“嘉禾三年去世。他的儿子潘平因为品行不端被迁往会稽;潘璋的妻子住在建业,朝廷赐给她田地、住宅和复客五十家。” 《吴志·陈武传》说:“起初陈表所接受的赏赐,是在会稽新安县得到免除赋役的人家二百家。” 考证:“复人”就是“复客”。《陈武传》注引《江表传》说,孙权在陈武战死后命令把陈武宠爱的妾殉葬,并免除二百家客户的赋役。《江表传》所说的复客二百家,应当就是陈表所接受的赏赐。因此,《陈武传》记载孙权诏令说“先将军对国家有功,国家用这个来报答他”,那么“复客二百家”应解释为“赐给免除赋役的客户二百家”;《潘璋传》也应这样解释。称作“客”的是按家计算的,由此可知这些人是世代为客的。奴婢有官奴婢和私奴婢之分,客也有官客和私客之分;君主赏赐给臣下的,大概都是官客。《魏志·赵俨传》说:“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集党徒占据陈仓,赵俨又率领属官等人进攻他,贼众随即被击灭。” 考证:吕并就是官客中的一人。客的地位虽然低下,但他们所提供的劳动力终究不像奴隶那样完全不受限制;所以在所谓主人看来,蓄养奴隶远比养客有利。《晋书·华表传》说:“当初华表有受赐的客户在鬲县,便让华廙通过县令袁毅登记三名客户,各自用奴隶替代。后来袁毅因贪取财货获罪,狱辞混乱错误,不再明显说是用奴隶代替客户,只说送给华廙三名奴隶。” 考证:华表大概认为奴隶比客户更有利,所以才让华廙去托请袁毅。

惟以客与雇工较,客所提供之劳力复较为无限制矣。

奴客而外,大多数之平民亦属终岁勤苦,

魏志司马芝传载芝奏有云:「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穫刈,筑场,十月乃毕,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墐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

而世主或以不急之务扰民,如魏明帝及吴主孙皓之大修官室,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是时大治洛阳官,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百姓失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各数切谏,虽不能听,帝优容之。」注引魏略:「是岁起太极诸殿,筑总章观高十馀丈,建翔凤於其上。」

魏志明帝纪评:「于时百姓雕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武,宫馆是营。」

吴志孙皓传宝鼎二年:「六月,起显明宫。」注「太康三年地记曰,吴有太初官,方三百丈,权所起也。昭明宫方五百丈,皓所作也。避晋讳故曰显明。吴历云,显明在太初之东。江表传曰,皓营新官,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摄伐木,又破坏诸茔,大开园囿,起山楼观,穷极伎巧,工役之费,以亿万计,陆凯固谏不从。」

诚所谓加重民困矣。宜魏吴诸臣之多上疏切谏也。

魏志杨阜传:「(明)帝既作许宫,又营洛阳宫殿观阁,阜上疏曰,……方今二虏合从,谋危宗庙,十万之军,东西奔赴,边境无一日之娱,农夫厂业,民有饥色,陛下不以是为忧,而营作官室,无有已时。……」

吴志华窍传:「宝鼎二年,皓更营新宫,制度弘广,饰以珠玉,所费甚多,是时盛夏兴工,农守俱废。窍上疏谏曰,……」

案:魏臣如董寻高柔王肃栈潜高堂隆辛毗毋丘俭诸人均尝上疏切谏明帝,兹举杨阜疏以见其略耳。

译但如果把客同雇工相比,客所提供的劳动力又较为不受限制。除奴婢和客户以外,大多数平民也都终年辛勤劳作。《魏志·司马芝传》载司马芝奏章说:“农民从事田间劳动,从正月开始耕种,锄草,修整桑树,耕地烧荒,种麦,收割,筑场,直到十月才结束;还要修整仓廪、桥梁,运输租赋,修路整治堤梁,修补涂抹房屋。这样一年到头,没有一天不在从事农事。” 可是历代君主有时还以不急迫的事务扰民,例如魏明帝和吴主孙皓大规模修建宫室。《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记载:“当时大规模修治洛阳宫殿,兴建昭阳殿、太极殿,修筑总章观,百姓因此耽误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人多次严厉劝谏,明帝虽然不能听从,却宽容了他们。”注引《魏略》说:“这一年修建太极诸殿,筑成总章观,高十多丈,并在观上建立翔凤。” 《魏志·明帝纪》评论说:“当时百姓疲敝,天下分崩离析,不先修治光明显祖、开拓宏大基业,却突然追仿秦始皇、汉武帝,只顾营建宫馆。” 《吴志·孙皓传》宝鼎二年记载:“六月,兴建显明宫。”注说:“《太康三年地记》说,吴国有太初宫,方圆三百丈,是孙权所建。昭明宫方圆五百丈,是孙皓所建。为避晋朝皇帝的讳,改称显明宫。《吴历》说,显明宫在太初宫的东面。《江表传》说,孙皓营建新宫,二千石以下的官员都亲自入山督促砍伐木材,又毁坏许多坟墓,大规模开辟园囿,修建山楼观阁,把技艺奢华发挥到极致,工役费用以亿万计;陆凯坚决劝谏,孙皓不听。” 这确实是所谓加重百姓困苦。魏、吴两国大臣多次上疏严厉劝谏,也就难怪了。《魏志·杨阜传》说:“明帝建造许宫后,又营建洛阳宫殿、楼观、台阁。杨阜上疏说:……如今两方敌人联合起来,图谋危害宗庙,十万军队在东西之间奔赴,边境没有一天安宁;农民荒废产业,百姓面有饥色。陛下不以此为忧,却营建宫室,没有停止的时候。……” 《吴志·华核传》说:“宝鼎二年,孙皓重新营建新宫,规模宏大,装饰用珍珠美玉,耗费极多。当时正值盛夏开工,农事和戍守都被废弃。华核上疏劝谏说:……” 考证:魏国大臣如董寻、高柔、王肃、桟潜、高堂隆、辛毗、毌丘俭等人,都曾上疏严厉劝谏魏明帝;这里举杨阜的奏疏,只是为了说明大概情况。

三、土地汉质帝时,中国垦田面积约达七百万顷,续汉书郡国志注引伏无忌所记质帝本初元年垦田面积,「六百九十三万一百二十三顷三十八亩。」三国时垦田面积,以户口推之,当远不及汉质帝时之广,故魏文帝时洛阳附近尚树木成林,魏志王昶传:「文帝践阼,徙散骑侍郎,为洛阳典农,时都畿树木成林。」晋武帝时,汲郡一郡新开荒地尚达五千馀顷,晋书良吏王宏传:「武帝下诏称之曰,……今司隶校尉石鉴上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积开荒五千馀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而空无人居之地或至数百里,盖受乱事之影响,与人口之减耗同也。吴志孙韶传:「准南滨江屯候皆彻兵远徙,徐泗江准之地,不居者各数百里。」惟垦田之减少,当以北部为甚,南部次之,此就人口减少之程度可以推知者。北部中当以冀州之垦田为最广,此就冀州户口之多可以推知也。魏志杜畿传载畿子恕疏有云:「冀州户口最多,田多垦辟。」分期言之,北部在大部耕地因乱荒废後,经当政者之努力开辟草莱,顷亩渐增。案:曹操之努力屯田,实同垦荒耳,王昶传谓昶为洛阳典农时,都畿树木成林,经昶「斫开荒莱,勤劝百姓,垦田特多。」皆北部顷亩增加之例也。而南部如吴,在孙休时垦田反有减少之情形,盖由田租过重使然,亦由吴之商业渐趋发达故耳。吴志孙休传永安二年:「诏曰,……自顷年已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良田渐废,见谷日少,欲求大定,岂可得哉?亦由租入过重,农人利薄,使之然乎?」东汉时,土地之所有权多集於豪富之手,魏志郑浑传往引张璠汉纪:「(郑)泰……知天下将乱,阴交豪杰,家富於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魏志董卓传注:「典略载卓表曰,臣伏惟天下所以有逆不止者,各由黄门常侍张让等,侮慢天常,操擅王命,父子兄弟,并据州郡,一书出门,便获千金,京畿诸郡数百万膏腴美田,皆属让等。……」後汉书仲长统传昌言理乱篇调豪人「膏田满野」,又损益篇谓豪人「田亩连於方国」。迨汉末大乱,地主阶级大受打击,死散之馀,土地遂多成公有,魏志司马朗传:「朗……又以宜复井田,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合承大乱之後,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後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惟此种情形在北部特为显著,而在南部则因乱事较轻,地主所受之打击较小,多数当均仍保有其田业。刘备既定益州,时议欲以民田分赐将士,赵云以为不可,备卒从云之议。蜀志赵云传注引赵云别传「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驳之曰,……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後可役调得其欢心。先主即从之。」知蜀对地主之土地所有权颇能尊重也。吴立国赖江东诸强豪之助力不小,自不欲对土地之分配情形有所变更,案:如宋张顾陆全……诸氏,皆当时之豪宗也。魏则对既存之地主阶级显加压迫,故仓慈之在敦煌,即割大姓田地以赋与小民,魏志仓慈传「太和中迁敦煌太守,郡在西陲,以丧乱隔绝,旷无太守二十岁,大姓雄张,遂以为俗,前太守尹奉等循故而已,无所匡革。慈到,抑挫权右,抚恤贫羸,甚得其理。旧大族田地有馀,而小民无立锥之士,慈皆随口割赋,稍稍使毕其本项。」盖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魏武帝夙已言之矣。注:参看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引魏书。往昔地主之田业既多因所有者之死散而荒成公有,政府乃立於大地主之地位。依魏之制,民持官牛耕公田者,年纳收获之十分之六与政府,持私牛耕公田者,年纳收获之半与政府,晋书慕容皝载记:「以牧牛给贫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而无地者,亦田宛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皝记室参军封裕谏日,……且魏晋虽道消之世,犹削百姓不至於七八,特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悦乐,臣犹日非明王之道,而况增乎?……」晋书傅玄传:「泰始四年,以为御史中丞,时颇有水旱之灾,玄复上疏日,……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有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案:封裕所谓「持官牛田者」,应解作持官牛耕公田,盖大乱之馀,土无常主,田野荒废,土地之所有权多属政府也。又传玄所谓兵,与封裕所谓民,盖同处於政府之佃农之地位。

译三、土地 汉质帝时期,中国的垦田面积大约达到七百万顷。《续汉书·郡国志》注引伏无忌记载,汉质帝本初元年的垦田面积为“六百九十三万一百二十三顷三十八亩”。三国时期的垦田面积,根据户口数量推算,应当远远不及汉质帝时期那么广大;所以魏文帝时期洛阳附近仍然树木成林。《魏志·王昶传》说:“魏文帝即位后,王昶调任散骑侍郎,出任洛阳典农;当时都畿地区树木成林。” 晋武帝时期,汲郡一郡新开垦的荒地仍达到五千多顷。《晋书·良吏王宏传》载晋武帝下诏称赞他说:“……如今司隶校尉石鉴上奏汲郡太守王宏,说他勤劳体恤百姓,教化治理有方,督促开垦荒地五千多顷,而熟田每年应缴的赋税仍没有减少。……” 而无人居住的地方有时竟达到数百里,这大概是受到战乱影响的结果,也和人口减少、耗损相同。《吴志·孙韶传》说:“淮南沿江的屯戍、候望之所都撤去士兵,迁往远处;徐、泗以及江、淮之间的土地,各有数百里没有人居住。” 只是垦田的减少,应当以北部最为严重,南部次之;这是根据人口减少的程度可以推知的。北部地区中,应当以冀州的垦田最为广大;这可以从冀州户口最多推知。《魏志·杜畿传》载杜畿之子杜恕上疏说:“冀州户口最多,田地也多得到开垦。” 分时期来说,北部大部分耕地因战乱荒废以后,经过当政者努力开垦荒地,顷亩数逐渐增加。考证:曹操努力推行屯田,实际上同开垦荒地相同。《王昶传》说,王昶任洛阳典农时,都畿地区树木成林;后来王昶“砍伐树木,开垦荒地,勤勉劝导百姓,垦田特别多”。这些都是北部顷亩增加的例子。南部的情况,例如吴国,孙休时期垦田反而有减少的迹象,大概是田租过重造成的,也因为吴国的商业逐渐发达起来了。《吴志·孙休传》载永安二年诏书说:“诏令:……近年以来,州郡的官吏、百姓以及各营士兵,大多违背农业这一事业,都在长江上往来行船,从事商业买卖,良田逐渐荒废,现有的粮食一天天减少;想求得国家大治,哪里能够做到呢?难道也是因为租税收入过重,农民获利微薄,才造成这样的局面吗?” 东汉时期,土地所有权大多集中在豪强富户手中。《魏志·郑浑传》引《汉纪》张璠的话说:“郑泰……知道天下将要大乱,暗中结交豪杰;家中财产丰厚,有田四百顷,但家人常常吃不饱。” 《魏志·董卓传》注引《典略》所载董卓的表文说:“臣伏思天下之所以叛逆不断,都是由于黄门、常侍张让等人,蔑视天常,擅自操持王命;他们父子兄弟,一同占据州郡,文书一出门,便能获得千金;京畿及各郡数百万亩肥沃良田,也都归张让等人所有。……” 《后汉书·仲长统传》的《昌言·理乱篇》称豪强之家“肥沃田地遍布原野”,又在《损益篇》中说豪强之家的“田亩连接到方国”。到了汉末大乱,地主阶级受到沉重打击;土地在地主死亡、逃散之后,便大多成为公有。《魏志·司马朗传》载:“司马朗……又认为应当恢复井田制。过去因为百姓各自拥有祖传多代的产业,很难在中途夺取,所以一直拖到今天。如今正逢大乱之后,百姓四散,土地产业没有主人,都成为公田,应当趁此时恢复井田制。” 《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说:“如今田地没有固定的主人,百姓没有固定的居所。” 只是这种情况在北部尤其明显;南部由于战乱较轻,地主所受打击较小,大多数地主应当仍然保有自己的田产。刘备平定益州后,当时有人主张把百姓的田地分赐给将士,赵云认为不可以,刘备最终采纳了赵云的意见。《蜀志·赵云传》注引《赵云别传》说:“益州平定以后,当时有人主张把成都城中的房屋以及城外的园地、桑田分赐给各位将领。赵云驳斥说:‘……益州的百姓刚刚遭受兵乱,田地和住宅都应当归还给他们,使他们安居并恢复原有产业,然后才能征发赋役,取得他们的欢心。’先主立即采纳了这个意见。” 由此可知,蜀国相当尊重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吴国建立国家,得到江东各大豪强的助力不小,自然不愿改变土地分配的状况。按:如宋、张、顾、陆、全等姓氏,都是当时的豪强宗族。魏国则对原有的地主阶级明显加以压迫,所以仓慈任敦煌太守时,就割取大姓的田地,分给小民。《魏志·仓慈传》说:“太和年间,仓慈调任敦煌太守。敦煌郡位于西部边陲,因为战乱隔绝,空缺太守达二十年之久。大姓豪族势力强盛,终于形成了当地习俗;此前的太守尹奉等人只是一味沿袭旧例,没有加以纠正改革。仓慈到任后,压制权贵,抚恤贫弱,处理政务很有条理。过去大族的田地有余,而小民连立锥之地也没有,仓慈便按照人口分割、征赋这些田地,逐渐使他们各自得到本来应有的份额。” 大概就是不担心财富少,而担心分配不均;不担心贫穷,而担心不能安定。这一点魏武帝早就说过了。注:参看《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引《魏书》。过去地主的田产,多因所有者死亡、逃散而荒废,成为公有土地,于是政府便处在大地主的地位上。按照魏国的制度,百姓使用官牛耕种公田的,每年把收获的十分之六交给政府;使用私牛耕种公田的,每年把收获的一半交给政府。《晋书·慕容皝载记》说:“把牧牛供给贫困人家,让他们在苑中耕田,公家收取八成,二成归私人;有牛而没有土地的人,也让他们在苑中耕田,公家收取七成,三成归私人。慕容皝的记室参军封裕进谏说:‘……况且魏、晋即使是道义衰微的时代,尚且没有剥夺百姓达到七成、八成的;专门使用官牛耕田的,官府得到六成,百姓得到四成;使用私牛而耕种官田的,官府与百姓各分一半,百姓对此感到安定,人人都很高兴。臣还认为这不是明王之道,何况还要增加赋取呢?……’” 《晋书·傅玄传》说:“泰始四年,任命傅玄为御史中丞。当时水灾、旱灾颇多,傅玄又上疏说:‘……过去士兵使用官牛的,官府得到六成,士兵得到四成;自己使用私牛的,官府与士兵各分一半。这种做法实行已久,人心安定。如今突然把使用自己牛的人改为官府得到八成、士兵得到二成;使用私牛和没有牛的人,官府得到七成、士兵得到三成,百姓失去依靠,一定不会高兴。臣愚昧地认为,屯田士兵使用官牛的,应当让他们得到四成;使用私牛的,应当与官府各分一半。……’” 按:封裕所说的“使用官牛耕田”,应当理解为使用官牛耕种公田。大乱之后,土地没有固定主人,田野荒废,土地所有权大多归政府所有。傅玄传中所说的“兵”,大概与封裕所说的“民”一样,都处于政府佃农的地位。

魏志任峻传注:「魏武故事载令曰,故陈留太守枣祗,天性忠能,……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施行。後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反覆来说。孤犹以为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执之,孤不知所从,使与荀令君议之。时故军祭酒侯双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如祗议,於官便,於客不便。声怀此云云以疑令君,祗犹自信,据计画还白执分田之术,孤乃然之。……」案:计牛输谷,谓依所领官牛头数,按年输谷若干与政府也。枣祗则主张民按年缴纳所分田之收获之若干成与政府,应丰年政府可多得谷,秋年民之负担亦减。枣议卒获实行,当即封裕傅玄所称述之制也。盖较佃农之输租於豪强,无以异矣。三国时土旷人稀,土地分配问题,实不严重,患在人力不充,而不在土地不广,故杨沛有田二顷,其妻子竟不免饥寒,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後占河南夕阳亭部荒田二顷,起瓜牛庐,居止其中,其妻子冻饿,沛亡,乡人亲友及故吏民为殡葬也。」而民有群迁他郡以就沃壤者,魏志卢毓传:「文帝践阼,徙黄门待郎,出为济阴相,梁谯二郡太守。帝以谯旧乡,故大徙民充之,以为屯田。而谯土地墝瘠,百姓穷困。毓愍,上表徙民於梁国就沃衍,失帝意,虽听毓所表,心犹恨之,遂左迁毓,使将徙民为睢阳典农校尉。毓心在利民,躬自临视,择居美田,百姓赖之。」皆足证土地之供过於求也。

译《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所载命令说:“已故陈留太守枣祗,天性忠诚而有才能。……攻破黄巾、平定许地以后,获得了贼人的资财产业,应当兴办屯田。当时议论的人都说,应当按照牛的数目计算,缴纳粮食,制定屯田科法实行。后来枣祗上奏,认为应当租牛收粮;即使大丰收,所收粮食也不会增加,遇到水旱灾害还会大为不便。他反复陈说此事。我仍认为应当照原来的办法办,大丰收的制度不可再改。枣祗仍坚持己见,我不知道该听从谁,便让他和荀令君商议。当时前军祭酒侯双说,若按枣祗的意见制定官牛租取办法,对官府有利,对佃户不利。他怀着这些意见去向荀令君表示疑虑,枣祗仍然相信自己的主张,依据计划回来陈述分田的办法,我才同意了。……” 按:“计牛输谷”,是说按照所领官牛的头数,按年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枣祗则主张,百姓按年把所分田地收获的一定成数交给政府;这样丰年政府可以多得粮食,歉年百姓的负担也会减轻。枣祗的主张最终得到实行,应当就是封裕、傅玄所说的那种制度。这与佃农向豪强地主缴纳田租,实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三国时期土地广大而人口稀少,土地分配问题实际上并不严重,问题在于劳动力不足,而不在于土地不够广大。因此,杨沛有田二顷,他的妻子儿女却仍免不了挨饿受冻。《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说:“后来杨沛在河南夕阳亭辖区占有荒田二顷,修建瓜牛庐,居住在其中;他的妻子儿女受冻挨饿。杨沛死后,乡人、亲友以及过去的官吏百姓为他办理殡葬。” 同时也有百姓成群迁往其他郡,以求就近占有肥沃土地。《魏志·卢毓传》说:“文帝即位后,卢毓调任黄门侍郎,出任济阴相、梁郡和谯郡太守。文帝因为谯是旧乡,所以大规模迁徙百姓去充实那里,并用来屯田。但谯地土质贫瘠,百姓生活困苦。卢毓怜悯他们,上表请求把百姓迁到梁国去,利用那里的肥沃平坦土地;这违背了文帝的心意。文帝虽然准许了卢毓的奏表,心里仍然怨恨他,于是贬调卢毓,让他负责迁徙百姓,任睢阳典农校尉。卢毓一心为百姓谋利,亲自到现场察看,选择肥美的田地让百姓居住,百姓因此得到好处。” 这些都足以证明,当时土地的供给超过了需求。

四、农业三国时魏之屯田事业最为发达,建安元年,曹操始兴屯田,募民垦於许下,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注引魏书:「公曰,夫定国之术,在於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魏志任峻传:「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颖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军国之饶,起於枣祗而成於峻。」於是推行各地,郡县例置农官,所谓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之属是也。续汉书百官志注:「魏志曰,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三国职官表:「正元元年、诏所在郡典农慰恤死事,毋丘俭传、臣辄移三征及州郡国典农安慰所部吏民,晋宣帝纪、景初二年敕郡守典农皆往会焉,是各郡皆有典农也。咸熙元年,诏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是典农中郎将校尉分列诸郡国、典农都尉分列诸县也。其或置中郎将,或置校尉,则郡国大小之别。」魏志赵俨传:「文帝即王位,为待中,顷之,拜驸马都尉,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魏志裴潜传注引魏略谓黄朗「迁襄城典农中郎将。」魏志管辂传:「辂至列入典农王弘直许。」晋书博玄传:「转温令,再选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案:魏臣之为典农而见於纪载者甚众,略举数例以见其概。诸典农与郡县守令不相统属,盖隶於大司农。魏志贾逵传:「太祖征马超,至弘农,曰,此西道之要。以逵领弘农太守。……其後发兵,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都尉自以不属郡,言语不顺,逵怒收之,数以罪,挝折脚,坐免。」注引魏略:「达前在弘农,与典农校尉争公事不得理,乃发愤生瘿。」三国职官表:「典农属大司农,见司马芝传。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日,……明帝从之。可以见当时典农之制。又曹爽传注魏略桓范传,桓范为大司农,谓爽弟羲曰,洛阳典农治在城外,呼召如意,而大司农印章在我,亦典农属大司农之证。」典农所部农民最初多系募集而得定居之後,当遂世为「典农部民」矣。魏志袁涣传:「拜为沛南部都尉,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涣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太祖从之,百姓大悦。」魏志仓慈传:「仓慈字孝仁,淮南人也。始为郡吏,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於淮南,以慈为绥集邓尉.魏志国渊传:「太祖欲广置屯田,使渊典其事,渊屡陈损益,相士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五年中,仓厦丰实。」魏志邓艾传注引世语:「邓艾少为襄城典农部民,与石苞皆年十二三。」诸典农所领部民之数目,及垦田面积,虽难确知,然就各郡国农部可通贡举一点观之,知典农部民必不甚少,魏志裴潜传:「文帝践阼,入为散骑常待,出为魏郡颖川典农中郎将,奏通贡举,比之郡国,由是农官进仕路泰。」更就何晏等所私割之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已达数百顷一点观之,知诸典农部之垦田必甚广也。魏志曹真传:「晏等专政,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有司,望风莫敢忤旨。」诸典农所领者,尚不过民恳屯田,魏之军垦屯田亦甚发达,最著者莫如邓艾所建之准上屯田,田兵至五万人,垦田至二三万顷,规模亦可谓钜矣。魏志邓艾传:「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使艾行陈项已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於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令准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体,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於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於准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吴,无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晋书食货志:。遂北临准水,自锺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水,四百馀里。(校注)通典二沘作泚。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准颖。大治诸陂於颖南颖北,穿渠三百馀里,溉田二万顷。(校注)通典二作三万顷(校注本卷二十六页十)魏亡前一年罢典农官,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成熙元年:「是岁罢屯田宜以均政投,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晋书武帝纪泰始二年:「十二月,罢农官为郡县。」

译四、农业 三国时期,魏国的屯田事业最为发达。建安元年,曹操开始兴办屯田,招募百姓到许地下屯田。《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载:“这一年,采纳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开始兴办屯田。”注引《魏书》说:“曹公说:‘安定国家的办法,在于军队强大、粮食充足。秦人因急于务农而兼并天下,汉孝武帝因屯田而平定西域,这都是前代的好榜样。’这一年于是招募百姓在许地下屯田,收获粮食一百万斛。” 《魏志·任峻传》说:“当时年成遭遇饥荒和旱灾,军粮不足。羽林监、颍川人枣祗提出建立屯田,太祖任命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几年之内,各地积存粮食,仓库都装满了。……军队和国家的富足,是从枣祗开始、由任峻完成的。” 于是屯田制度推行到各地,郡县通常都设置农官,所谓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之类就是这些官职。《续汉书·百官志》注说:“《魏志》记载,曹公设置典农中郎将,秩禄二千石;典农都尉,秩禄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禄相当于二千石。” 《三国职官表》说:“正元元年,诏令各地郡中的典农抚恤慰问为国事而死者。毋丘俭传载,臣曾把文书发给三征以及州、郡、国的典农,要求他们安抚慰问所属的官吏百姓;《晋宣帝纪》载,景初二年,命令各郡太守、典农都前往会集。由此可见各郡都有典农。咸熙元年,诏令撤销屯田官,以使政务和徭役均衡;各典农都改任太守,各都尉都改任令长。由此可见,典农中郎将、校尉分设于各郡国,典农都尉分设于各县。有的设置中郎将,有的设置校尉,这是郡国大小的区别。” 《魏志·赵俨传》说:“文帝即王位后,任为侍中。不久,授驸马都尉,兼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 《魏志·裴潜传》注引《魏略》说,黄朗“调任襄城典农中郎将”。《魏志·管辂传》说:“管辂到了列人典农王弘直那里。” 《晋书·博玄传》说:“调任温县县令,又被选为弘农太守,兼领典农校尉。” 按:魏国大臣担任典农而见于史书记载的人很多,这里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大概情况。各地典农与郡县的太守、县令并不相互统属,大概隶属于大司农。《魏志·贾逵传》说:“太祖征讨马超,到了弘农,说:‘这里是西行道路的要地。’于是让贾逵兼任弘农太守。……后来征发军队,贾逵怀疑屯田都尉窝藏逃亡百姓。都尉自认为不属于郡府管辖,说话很不恭顺,贾逵发怒,将他拘捕,数说他的罪过,用棍棒打断他的脚,因此获罪免职。” 注引《魏略》说:“达先前在弘农时,曾因公事与典农校尉争执而不能得到公正处理,于是愤懑成疾,生了瘿。” 《三国职官表》说:“典农隶属大司农,见《司马芝传》。在此以前,各地典农分别管理所属官吏和百姓,使他们从事非农业生产以求获利纳入,司马芝上奏说:‘……’明帝采纳了他的意见。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典农的制度。又据《曹爽传》注引《魏略·桓范传》,桓范任大司农时,对曹爽的弟弟曹羲说:‘洛阳典农的治所在城外,召集百姓可以随意办理,而大司农的印章在我手里。’这也是典农隶属大司农的证据。” 典农所属的农民,最初大多是招募而来,定居以后,便逐渐世代成为“典农部民”。《魏志·袁涣传》说:“授任沛南部都尉。当时刚刚招募百姓开垦屯田,百姓不愿意,很多人逃亡。袁涣向太祖报告说:‘百姓安土重迁,不能突然改变他们的生活;顺着他们的意愿去做容易,违逆他们的意愿去推动很难。应当顺从他们的心意,愿意的人才征取,不愿意的人不要强迫。’太祖采纳了他的意见,百姓都非常高兴。” 《魏志·仓慈传》说:“仓慈,字孝仁,是淮南人。起初任郡吏。建安年间,太祖在淮南开始招募百姓屯田,任仓慈为绥集邓尉。” 《魏志·国渊传》说:“太祖想广泛设置屯田,便让国渊主持此事。国渊多次陈述利弊,按才授官、安置百姓,依据人口设置官吏,明确考核功绩的办法。五年之中,仓库都充实丰足。” 《魏志·邓艾传》注引《世语》说:“邓艾年轻时是襄城典农部民,与石苞都只有十二三岁。” 各典农所统领的部民人数和垦田面积,虽然难以确切知道,但从各郡国农部都可以通行贡举这一点来看,可以知道典农部民一定不少。《魏志·裴潜传》说:“文帝即位后,入朝任散骑常侍,出任魏郡、颍川典农中郎将,上奏请求使农官也能通行贡举,与郡国相同;从此农官出仕的道路畅通了。” 再从何晏等人私自割取洛阳、野王典农部的桑田已经达到数百顷这一点来看,也可以知道各典农部的垦田一定很广。《魏志·曹真传》说:“何晏等人专权执政,共同割取洛阳、野王典农部的桑田数百顷,又毁坏汤沐地,把它作为自己的产业;他们倚仗权势盗取官物,借机谋求私欲,州郡有关官员都望风而动,不敢违抗他们的意旨。” 各典农所统领的,还只是百姓屯田;魏国的军队屯田也非常发达,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邓艾所创设的淮上屯田。田兵多达五万人,垦田多达二三万顷,规模也可以说很大了。《魏志·邓艾传》说:“当时想扩大耕田、储积粮食,以作为消灭敌人的资本,派邓艾巡视陈、项以东直到寿春的地区。邓艾认为那里土地肥沃但水源少,不能充分发挥土地的效益,应该开凿河渠,引水灌溉,便可以大量积储军粮,又能打通水运漕运的道路,于是撰写《济河论》来说明他的主张。他又认为,从前攻破黄巾后,因为兴办屯田,把粮食积存在许都,用来控制四方。如今三面已经平定,事务集中在淮南;每次大军出征,运输军队要耗费一半以上的力量,费用达到巨亿,成为巨大的劳役。陈、蔡之间地势低下而田地肥沃,可以省去许昌附近的稻田,把水向东引流;让淮北屯田二万人、淮南屯田三万人,分成十二部分,常有四万人一边耕田、一边守卫。水源丰足时,那里通常能收获西部三倍的粮食;计算除去各种费用,每年可剩下五百万斛作为军需。六七年之间,可以在淮上积存三千万斛,这就是十万军队五年的粮食。用这些粮食来攻打吴国,就没有到达不了、攻克不了的地方了。宣王认为很好,事情都得到施行。” 《晋书·食货志》记载:于是向北抵达准水,从锺离向南,横石以西直到沘水,共四百多里。(校注)《通典》中的“沘”作“泚”。每五里设置一座营寨,每营六十人,且耕种且戍守。同时修治、拓广淮阳的百尺、二渠两条水渠,上游引入河水,下游通向准水和颖水。在颖水以南、以北大规模修治各处陂塘,开凿水渠三百多里,灌溉田地二万顷。(校注)《通典》作“三万顷”(校注本卷二十六页十)。魏国灭亡前一年,罢除了典农官。《魏志·三少帝纪》记陈留王曹奂成熙元年:“这一年,罢除屯田,宜以均政投〔原文‘宜以均政投’疑有讹误,文义不明〕;各典农官都改任太守,各都尉都改任令长。” 《晋书·武帝纪》记泰始二年:“十二月,罢除农官,改由郡县管理。”

案:晋武帝於成熙二年受禅,改元泰始,时魏已罢诸典农矣,晋书所记恐即咸熙元年事,兹从魏志。然不过罢其官弗设而已,诸典农旧所领田,决不至随而荒废也。吴之屯田事业亦颇发达,於诸郡县间置农官,吴志华窍传:「始为上虞尉典农都尉。」宋书州郡志:「吴省丹阳之江乘县典农都尉,时又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都尉。」而新都及吴郡之屯田者各达数万口,吴志诸葛瑾传注引吴书:「赤乌中诸郡出部伍,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男女各数万口。

表病死,权以融代表。」

惟较魏自应有逊色也。

蜀之屯田事业似远不及魏吴,虽有督农之官,当仅设於汉中一郡,蜀志吕乂传:「徙为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三国职官表:「蜀置督农供继军粮,屯汉中,他郡无老。」案:蜀志蒋功传有「督农杨敏」,当亦屯汉中。诸葛亮之使军士杂耕渭滨,乃顿兵敌境时之权宜之计,蜀志诸葛亮传:「亮每患粮不继使已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为久住之基,耕者杂於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姜维之种麦沓中,欲避内遇故尔,蜀志姜维传:「为邓艾所破,还住沓中。」又注引华阳国志:「後主敕(黄)皓诣维陈谢,维说皓求杳中种麦,以避内逼尔。」盖蜀本天府,颇无屯田之必要也。三国时之新兴水利事业亦以魏最为发达,其陂渠之著者,有太寿陂魏志夏侯惇传:「复领陈留济阴太守,……时大旱,蝗虫起,惇乃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芍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堨,魏志刘馥传:「後孙策所置庐江太守李述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庐江梅乾雷给陈兰等聚众数万在江淮间,郡县残破。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前既受命,单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於时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蓄」水经肥水注:「肥水又东北迳白芍亭东,积而为湖,谓之芍陂,陂周一百二十许里,在寿春南八十里,言楚相孙叔敖所造,魏太尉王淩与吴将张休战於芍陂,即此处也。」太平寰字记卷百二十七:「茹陂在光州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刘馥兴筑,以水溉田。」又卷百二十六:「七们堰在庐州庐江县南百一十里,刘馥为州刺史修筑,断龙舒水,灌田千五百顷。」又卷百二十五:「吴陂塘在舒州怀宁县西二十里,有吴陂祠,刘馥开吴陂以溉稻田,功利及人,里人以潜山庙在陂侧,因指名以祀焉。」三国志旁证卷十三,「刘敞七门庙记云,嘉佑二年,予为庐州从事,始以事至舒城,观所谓七门三堰。考问於居人,其田溉几何,日二万顷。

译按:晋武帝在咸熙二年接受禅让,改年号为泰始;当时魏国已经撤销各地典农。恐怕《晋书》所记的就是咸熙元年的事情,这里依从《魏志》。然而这不过是撤销典农官、不再设置而已,各典农过去所统领的田地,绝不会也随之荒废。吴国的屯田事业也相当发达,在各郡县之间设置农官。《吴志·华覈传》说:“起初任上虞尉典农都尉。” 《宋书·州郡志》说:“吴国撤销丹阳的江乘县典农都尉;当时又把吴郡无锡以西分出,设置毗陵典农都尉。” 而新都和吴郡的屯田人口各自达到数万口。《吴志·诸葛瑾传》注引《吴书》说:“赤乌年间,各郡出动部伍;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自率领所属人员,会合到毗陵屯田,男女各有数万口。” 陈表病死后,孙权让陈融代替他。只是与魏国相比,吴国自然还是逊色一些。蜀国的屯田事业似乎远不如魏、吴;虽然设置了督农官,但大概只设在汉中一郡。《蜀志·吕乂传》说:“调任汉中太守,兼任督农,供应和接续军粮。” 《三国职官表》说:“蜀国设置督农,负责供应和接续军粮,屯驻于汉中,其他郡没有设置。” 按:《蜀志·蒋琬传》中有“督农杨敏”的记载,他也应当是在汉中屯田。诸葛亮让军士与渭水南岸的居民杂处耕种,是驻军敌境时采取的权宜办法。《蜀志·诸葛亮传》说:“诸葛亮常常忧虑粮食接济不上,使自己的志向不能实现,所以分派军队屯田,作为长期驻军的基础。耕种的人夹杂在渭水南岸的居民中间,而百姓安居,军队也没有扰民。” 姜维在沓中种麦,只是为了躲避内部逼迫。《蜀志·姜维传》说:“被邓艾击败后,退回驻守沓中。”又注引《华阳国志》说:“后来后主命黄皓到姜维那里致歉,姜维劝黄皓请求到沓中种麦,只是为了躲避内部的逼迫。” 大概蜀地本来就是“天府”,相当没有兴办屯田的必要。三国时期新兴的水利事业,也以魏国最为发达;著名的陂渠有太寿陂。《魏志·夏侯惇传》说:“又兼任陈留、济阴太守。……当时大旱,蝗虫兴起,夏侯惇于是截断太寿水修筑陂塘,亲自背土,率领将士督促百姓种植水稻,百姓都从中获利。” 还有芍陂、茹陂以及七门、吴塘等堰。《魏志·刘馥传》说:“后来孙策所任命的庐江太守李述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庐江的梅乾、雷绪、陈兰等人在江淮之间聚集数万人,郡县残破。太祖正面临袁绍的祸难,认为刘馥可以承担东南地区的事务,于是上表任命他为扬州刺史。刘馥接受任命后,单骑到达合肥空城,建立州治。……当时他召集各地学生,建立学校,广泛兴办屯田,修治芍陂、茹陂、七门、吴塘等堤堰,以灌溉稻田,官府和百姓都有积蓄。” 《水经·肥水注》说:“肥水又向东北流,经白芍亭东面,积水形成湖泊,称为芍陂。陂塘周围一百二十多里,在寿春南面八十里处。相传是楚国令尹孙叔敖所修建的;魏太尉王凌与吴将张休在芍陂交战,就是这个地方。”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七说:“茹陂在光州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刘馥主持兴修,用水灌溉田地。”又卷一百二十六说:“七门堰在庐州庐江县南一百一十里,刘馥任州刺史时修筑,截断龙舒水,灌溉田地一千五百顷。”又卷一百二十五说:“吴陂塘在舒州怀宁县西二十里,有吴陂祠。刘馥开凿吴陂以灌溉稻田,功绩惠及百姓;当地人因为潜山庙在陂塘旁边,便借用这个名称来祭祀他。” 《三国志旁证》卷十三引刘敞《七门庙记》说:“嘉祐二年,我任庐州从事,第一次因公事到舒城,察看所谓七门三堰。向当地居民考察询问,能灌溉多少田地,他们说二万顷。查考图书,才知道汉代羹颉侯信最初奠定了基础,而魏国扬州刺

考於图书,则汉羹颉侯信始基,而魏扬州刺史刘馥实修其废。」郑陂,魏志郑浑传:「文帝即位,为侍御史,加驸马都尉,迁阳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湿,属水涝,百姓饥乏。浑於萧相二县界兴陂遏,开稻田,郡人皆以为不便。浑日,地势洿下,宜灌溉,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鄢汝新陂、及小弋阳陂,魏志贾逵传:「大军出征,……至谯,以逵为豫州刺史。……外修军旅,内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断山溜长溪水造小弋阳陂。戾陵堨车箱渠,水经鲍丘水注载刘靖碑文有云:「魏使持节都督河北道诸军事征北将军建城乡侯沛国刘靖,……使帐下丁鸿督军士千人以嘉平二年立遏於水,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其遏表云,高梁河者,出自并州,潞河之别源,时长岸峻固,直截中流,积石笼以为主,遏高一丈,东西长三十丈,南北广七十馀步,依北岸立水门,门广四丈,立水遏长十丈,山水暴发,则乘遏东下,平流守常,则自门北入,灌田岁二千顷,凡所封地百馀万亩。至景元三年,辛酉,诏书以民食转广,陆费不赡,遗谒者樊晨更制水门,限由千顷,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出给郡县,改定田五千九百三十顷。水流乘车箱渠自前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合四五百里,所灌田万有馀顷。淮阳渠百尺渠及预水南北诸陂,晋书宣帝纪正始四年:「帝以灭贼之要在於积谷,乃大兴屯守,广开淮阳百尺二渠,又修诸陂於颖之南北。」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及晋书食货志。成国渠临晋陂等。晋书宣帝纪:「青龙元年,穿成国渠,筑临晋陂,溉田数千顷,国以充实焉。」又食货志:「青龙元年,开成国渠自陈仓至槐里;筑临晋陂,引汧洛溉舄卤之地三千馀顷,国以充实焉。」诸陂渠皆官所兴修,灌溉控制权握於政府之手,故邓艾省西方所需之水引溉东方,有若挹注焉。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及晋书食货志。吴蜀之新兴水利事业并不足称,吴作浦里塘毫无功绩,吴志濮阳兴传:「永安三年都尉严密建丹阳湖田作浦里塘,调百官会议,成以为用功多而田不保成,唯兴以为可成。遂会诸兵民就作,功佣之费,不可胜数,士卒死亡,或自贼杀,百姓大怨之。」吴志陆凯传:「建衡元年,疾病,昭遣中书令董朝问所欲言,凯陈……奚熙小吏,建起浦里田,欢复严密故迹,亦不可听。……」蜀不过守李冰之成业而已。水经注:「都安大堰亦曰湔堰,又谓之金堤,水旱从人,世号陆海。诸葛亮北征,以此堰农本,国之所资,发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

译史刘馥确实修复了废弃的水利工程。” 郑陂。《魏志·郑浑传》说:“文帝即位后,任侍御史,加授驸马都尉,调任阳平、沛郡二郡太守。郡境地势低洼,常遭水涝,百姓饥饿困乏。郑浑在萧县、相县两县交界处兴修陂塘、筑堤拦水,开辟稻田,郡中人都认为不便。郑浑说:‘这里地势低洼,适合灌溉,最终会得到养鱼种稻的长久利益,这是使百姓富足的根本。’于是亲自率领官吏和百姓兴工修建,一个冬天就全部完成。接连几年大获丰收,每顷每亩的收成逐年增加,租税收入是平常的两倍,百姓都依赖这一工程获利,刻石颂扬他,称为郑陂。” 鄢汝新陂,以及小弋阳陂。《魏志·贾逵传》说:“大军出征,……到了谯地,任贾逵为豫州刺史。……对外整治军队,对内治理民政;在鄢水、汝水拦水修筑新陂,又截断山间流下的长溪水,修造小弋阳陂。” 戾陵堨、车箱渠。《水经·鲍丘水注》载刘靖碑文说:“魏国使持节、都督河北道诸军事、征北将军、建城乡侯、沛国人刘靖,……命帐下丁鸿督率一千名军士,于嘉平二年在水上修筑堨,疏导高梁河,建造戾陵堨,开通车箱渠。堨的碑表说:高梁河发源于并州,是潞河的另一支源流。当时河岸长而险峻坚固,于是径直截断河流中部,以石块编笼筑成主体;堨高一丈,东西长三十丈,南北宽七十多步。依北岸设置水门,门宽四丈;又建水堨长十丈。山洪暴发时,水便越过堨向东流下;水流平缓、保持常态时,就从水门向北流入,灌溉田地每年二千顷,所淹蓄的土地总计一百多万亩。到景元三年辛酉,诏书因百姓粮食需求日益扩大、陆路运输费用无法供给,派谒者樊晨重新改制水门,将灌溉田地限定为一千顷,丈量土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拨给郡县;重新确定田地五千九百三十顷。水流经过车箱渠,自原来的西北方向流经昌平,向东直到渔阳潞县,所滋润的地方合计四五百里,所灌溉的田地超过一万顷。” 淮阳渠、百尺渠以及颍水南北的各个陂塘。《晋书·宣帝纪》正始四年载:“宣帝认为消灭敌人的关键在于积储粮食,于是大力兴办屯田守备,广泛开凿淮阳渠、百尺渠二渠,又修治颍水南北的各个陂塘。”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和《晋书·食货志》。成国渠、临晋陂等工程。《晋书·宣帝纪》说:“青龙元年,开凿成国渠,修筑临晋陂,灌溉田地数千顷,国家因此充实。”《食货志》又说:“青龙元年,开通成国渠,从陈仓到槐里;修筑临晋陂,引汧水、洛水灌溉盐碱地三千多顷,国家因此充实。” 这些陂塘、渠道都是官府兴修的,灌溉控制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邓艾把西部所需的水引来灌溉东部,简直像从一处舀水注入另一处一样。注:参看《魏志·邓艾传》和《晋书·食货志》。吴、蜀新兴的水利事业都不值得称道。吴国修筑浦里塘,完全没有功绩。《吴志·濮阳兴传》说:“永安三年,都尉严密提出修建丹阳湖田、开筑浦里塘的计划,调集百官讨论;众人认为工程耗费太多而田地又不能保证成功,只有濮阳兴认为可以完成。于是集合士兵和百姓动工,工程劳役和费用多得无法计算;士卒死亡,有的还被盗贼杀害,百姓对此非常怨恨。” 《吴志·陆凯传》说:“建衡元年,陆凯患病,孙皓派中书令董朝询问他有什么想说的。陆凯陈述道:‘……奚熙只是小吏,却兴建浦里田,重蹈严密的旧事,也不能听从。……’” 蜀国不过是守护李冰留下的成就罢了。《水经注》说:“都安大堰也叫湔堰,又称金堤,水旱灾害都能由人控制,世人称它为陆海。诸葛亮北伐时,认为这座堰是农业的根本、国家的资助,征发一千二百名壮丁负责守护。有管

有堰官。」

译理堰的官员。”

魏诸陂多遏流水造成,颇背自然之理,且修治弗坚,常虞溃决,故虽收一时之利,渐则民苦其害。又诸陂积水所封掩之地,面积至广,在土旷人稀之时,自不患无馀地蓄水,而在户口渐增之後,则诸陂之封淹广土,资足增加耕地不足之恐慌,水利反成水害,不能不归咎於兴治者之图近志远矣。晋书食货志载社预疏有云:「自顷户口日增,而坡堨岁决,(校注)通典二引堨作堰,下文同。良田变生蒲苇,人居沮泽之际,水陆失业,放牧绝种,树木立枯,皆陂之害也。陂多则土薄水浅,疗不下润,故每有雨水,辄复横流,延及陆田。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陆种。臣计汉之户口,以验今之陂处,皆陆业也,其或有旧陂旧堨,则坚完修固,非今所谓当为人害者也。臣前见尚书胡威启宜坏陂,其言恳至,臣中者又见宋侯相应遵上便宜,求坏泗陂,徙运道,时下都督度支共处当,各据所见,不从遵言。臣案遵上事,运道东诣寿春,有岱渠,可不由泗陂,泗陂在遵地界,坏地凡万三千馀顷,伤败成业,遵县领应佃二千六百口,可谓至少,而犹患地狭不足肆力,此皆水之为害也。……臣以为与其失当,宁泻之不滀。宜发明诏敕刺史二千石,其汉氏旧陂旧堨,及山谷私家小陂,皆当修缮以积水,其诸魏氏以来所造立,及诸因雨决溢蒲苇马肠陂之类,皆决沥之。……」案:杜预此疏上於晋武帝咸宁三年顷,疏上,朝廷从之。杜疏极言陂堨之害,系对兖豫诸陂而发,据水经鲍丘水注载刘靖碑文谓「遏立积三十六载,至五年(元康五年)夏六月,洪水暴出,毁损四分之三,剩北岸七十馀丈,上渠车箱,所在漫溢。」是晋惠帝时戾陵堨亦发生水患矣。又碑文谓景元三年,诏以民食转广,陆费不瞻,遗樊晨更制水门,限田千顷,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出给郡县,盖以戾陵揭灌田仅二千顷,而所封地达百馀万亩,殊嫌太不经济故尔。(参看前引)晋书刘颂传:「除淮南相,在官严整,甚有政绩,旧修芍陂年用数万人,豪强兼并,孤贫失业,颂使大小动力,计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陂堨之岁劳民如此。然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堨,至宋时濯溉之利尚溥,则魏之诸陂固亦有利及数百千年之後者矣。注:参看前引太平寰宇记及三国志旁证。三国时之耕种方法,较前似无若何之进步,而北部承丧乱之後,开辟草莱,喜火耕而水耨,是反较前退步矣。晋书食贷志载杜预疏有云:「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非不尔也,然此事施於新田草莱,与百姓居相绝离者耳,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惟用耧犁下种之法,实较前更为普遍也。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至嘉平中,安定皇甫隆代(赵)基为(敦煌)太守。初,敦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後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案:用稷犁下种之法,始於赵过。齐民要术引崔实政论曰:「武帝以销过为搜粟尉尉,数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犹赖其利。今辽东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凡用二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齐民要术注曰:「按二犁共一牛,若今三脚耧矣。未知耕法如何?今自济州迤西,犹用长辕犁、两脚耧,……两脚耧种陇穊,亦不如一脚耧之得中也。」崔寔所述赵过之法,乃种法,与汉书食货志赵过之耕法不同,故云日种一顷。下种须略深,庶免种子为雀鸟所啄食,故田虽已耕,下种时仍须起土。赵过用特制之犁(质当较耕犁为轻,故一牛曳之已足。)与耧合成一体,兼有起土下种之用,故但须一人将之。崔寔时辽东之人尚不知此种种法,下种时用耕犁起土,耕犁较重,须用二牛曳之,并须用二人牵牛以增牛力,(汉书食货志述赵过耕法,「用耦犁,二牛三人。」三人之任务,当即二人牵牛,一人将耕。)而耧与革又不合为一体,故另须二人挽耧,一人下种,共用二牛六人。二牛六人尚仅日种二十五亩者。过所制耧犁合为一体之下种器,应略如後世之耧车,农政全书卷二十一述耧钟车之制曰:「其制……两足中虚,关合一拢,横桃四匝,中置耧斗,其所盛种粒,各下通足窍。……」种随犁下,故其速度绝非辽东之拙法所能比拟,不仅所用人牛有多少之异,况辽东之耕犁转长四尺,回转相妨,自更废时矣。汉书食货志谓赵过之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足与政论参证。政论三犁共一牛,当系二犁共一牛,齐民要术误引作三耳。

译魏国的各个陂塘大多是拦截流水修成的,很有些违背自然规律;而且修筑、治理得不牢固,常常担心溃决。因此虽然一时能够得到好处,日久之后却逐渐使百姓受到水害。又因为各陂塘蓄水淹没的土地面积很广,土地广大、人口稀少时,自然不怕没有多余土地蓄水;但在户口逐渐增加以后,各陂塘淹没大片土地,就会加重耕地不足的恐慌。水利反而变成水害,这不能不归咎于兴修者只图眼前、没有考虑长远。《晋书·食货志》载杜预的奏疏说:“近来户口一天天增加,而陂堨年年决口。肥沃的良田变成生长蒲苇的地方,人们居住在低湿沼泽之间,水田旱地都失去了产业,放牧断绝,树木站立着枯死,这些都是陂塘造成的祸害。陂塘太多,就会使土地贫瘠、水位变浅,水不能向下滋润土地,所以每逢下雨,水便又横向流淌,蔓延到旱田。进言的人不思考其中原因,反而说这些土地不能种旱作。臣考察汉代户口,用来核验今天各陂塘所在之地,原本都是旱地产业;即使有旧陂、旧堨,也应当坚固完整、修缮牢靠,并不是今天所谓会危害百姓的陂堨。臣以前看见尚书胡威上奏说应当毁坏陂塘,他的话十分恳切;臣后来又看到宋侯相应遵上奏请求毁坏泗陂、迁移运输道路。当时下令都督、度支共同处理,大家各自依据所见,没有采纳应遵的建议。臣查考应遵上奏的事情,运输道路向东通往寿春,有岱渠,可以不经过泗陂;泗陂在应遵辖境内,毁坏土地共一万三千多顷,损害已经形成的产业。应遵县所管辖、应当耕种这些田地的百姓有二千六百口,可以说是很少了,却还担心土地狭窄、不足以施展劳力;这都是水造成的祸害。……臣认为,与其让水留在不适当的地方,不如把它排泄掉,不要蓄积。” 应当发布明诏,命令刺史和二千石官员:汉代遗留下来的旧陂、旧堨,以及山谷中私家修筑的小陂,都应当修缮,用来蓄水;至于魏代以来修建的,以及因雨水冲决泛滥而形成的蒲苇陂、马肠陂之类,都应当决开排水。……” 按:杜预这篇奏疏上于晋武帝咸宁三年前后,奏疏上呈后,朝廷采纳了它。杜预极力陈述陂堨的危害,是针对兖州、豫州各地的陂塘而发。据《水经·鲍丘水注》所载刘靖碑文说:“戾陵堨修成至今三十六年,到元康五年夏六月,洪水突然暴发,毁坏四分之三,只剩下北岸七十多丈;上游车箱渠所在之处也漫溢。”可见晋惠帝时戾陵堨也发生了水患。碑文又说,景元三年诏令因百姓粮食需求日益扩大、陆路运输费用不足,派樊晨重新改制水门,限田一千顷,丈量土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拨给郡县;大概是因为戾陵堨只能灌溉二千顷田地,而蓄水淹没的土地却达到一百多万亩,实在很不经济。又据《晋书·刘颂传》:“授任淮南相,在任时严整,政绩很突出。过去修治芍陂每年耗用数万人,豪强兼并土地,孤贫百姓失去产业;刘颂让大小劳工都按工程功绩取得份额,百姓歌颂他的公平仁惠。”陂堨每年耗费民力,竟到了这样的程度。不过,像茹陂以及七门、吴塘等堨,到宋代灌溉的利益仍然广泛,那么魏国修筑的各个陂塘,当然也有一些在数百年、上千年以后仍然发挥了益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千年〕 注:参看前面引用的《太平寰宇记》和《三国志旁证》。三国时期的耕种方法,比前代似乎没有多少进步;北部在战乱之后开垦荒草地,喜欢采用火耕水耨,反而比前代退步了。《晋书·食货志》载杜预奏疏说:“各地想修治水田,都认为火耕水耨最方便,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新开垦的荒草地,而且这些地方与百姓居住区相隔很远。从前东南地区刚开始开发、人口稀少,所以能够得到火耕田地的好处。” 只是采用耧犁播种的方法,实际上比以前更加普遍了。《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说:“到嘉平年间,安定人皇甫隆接替赵基任敦煌太守。起初,敦煌人不太懂得耕田,通常先灌水蓄满田地,使田土极其湿润,然后才耕作;又不懂得制造和使用耧犁。这样用水、用种,以及人力、牛力都很费,收获的粮食反而更少。皇甫隆到任后,教他们制造和使用耧犁,又教他们采用衍溉法。到年终计算,所节省的劳力超过一半,收获的粮食增加了五倍。” 按:用耧犁播种的方法,始于赵过。《齐民要术》引崔寔《政论》说:“汉武帝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考察百姓耕种,他的方法是三张犁共用一头牛,一人牵引;播种时用耧,所需器具都具备,每天能播种一顷。直到今天,三辅地区仍然依靠它获利。如今辽东的耕犁,犁辕长四尺,回转时彼此妨碍;既然使用两头牛,就要两个人牵牛,一人扶犁耕作,一人播种,另有两个人拉耧,总共使用两头牛、六个人,一天才播种二十五亩,差距竟有这么大。”《齐民要术》注说:“按:两张犁共用一头牛,就像今天的三脚耧。不知当时的耕法怎样?如今从济州以西地区,仍使用长犁辕、两脚耧。……两脚耧播种在田垄中,密疏也不如一脚耧适中。”崔寔所叙述的赵过方法,是播种方法,与《汉书·食货志》所说的赵过耕作方法不同,所以说每天能播种一顷。播种必须略深一些,才能免得种子被雀鸟啄食;因此田地虽然已经耕过,播种时仍然需要翻起土来。赵过使用特制的犁,这种犁应当比普通耕犁轻,所以一头牛就足以牵引;它又与耧结合成一体,同时具有翻土和播种的作用,因此只需要一个人操作。” 崔寔生活的时代,辽东人还不知道这种播种方法;他们播种时要用耕犁翻土。耕犁较重,需要两头牛牵引,还要两个人牵牛以增加牛的力量。(《汉书·食货志》叙述赵过的耕作方法说:“使用耦犁,两牛三人。”这三个人的任务,应当就是两个人牵牛,一个人扶犁耕作。)而且耧与犁并未合为一体,所以还要另用两个人拉耧、一个人播种,共用两头牛、六个人。即使两头牛、六个人,一天也只播种二十五亩。赵过制造的、把耧犁合为一体的播种器,大概类似后世的耧车。《农政全书》卷二十一叙述耧种车的形制说:“它的构造……两足中间空虚,合在一起成为一拢;中间放置耧斗,所盛的各种种粒分别向下通过足部的孔窍。……”种子随着犁播下,因此速度绝不是辽东的笨拙方法所能相比的;不仅所用人力、牛力多少不同,何况辽东的耕犁犁辕长四尺,回转时彼此妨碍,更加浪费时间。《汉书·食货志》说赵过的耕耘、播种田器都便利巧妙,足以与《政论》互相印证。《政论》所说“三犁共一牛”,应当是“两犁共一牛”,《齐民要术》误引为“三犁”。

汉书食货志调过用耦犁,过所作下种器,其起土部分当仿耕犁为之,不至有三足也。齐民要术注谓二犁共一牛若今三脚耧,正足证要术引政论三犁为二犁之误。惟要术注三脚耧应为二脚耧之误,二脚耧却要术注之两脚耧也。皇甫隆时敦煌人尚不知用耧犁下种耳,非不知犁耕也。魏略所谓耧犁,即赵过所发明之下种器也。三国时衍溉之法亦较前更为普遍,注:参看前引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魏略谓敦煌民常灌溉滀水,使田极濡洽,然後乃耕,当犹令人滀冬水田,其用水之量较多,自不甚经济也。又翻车戽水之法,当亦於此时应用於农事,惟恐尚不甚通行耳。後汉书宦者传谓灵帝令毕岚「作翻车渴乌,施於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注:「翻车,设机车以引水,渴乌,为曲筒以气引水上也。」案:渴乌当即今所谓虹吸。魏志杜夔传注:「时有扶风马钧,巧思绝世。傅玄序之曰,马先生天下之名巧也。……居京都,城内有坡可为囿,患无水以灌之,乃作翻车,令童儿转之,而灌水自覆,更入更出,其巧百倍於常,此二异也。:.…」案:翻车自非马钧所创,惟毕岚但作之以洒道路,钧则应用之以灌园囿,较毕岚更进一步矣。度必更有人应用之以溉田者,惟恐尚不甚通行可。三国时稻田每亩之收获量,亦颇足言。南部之田,有亩收粟约五六斛者,吴志钟离牧传:「少爰居永兴,躬自垦田,种稻二十馀亩。临熟,县民有认识之。牧曰,本以田荒,故垦之耳。遂以稻与县人。……民战惧,率妻子耆所取稻,得六十斛米,送还牧。牧闭门不受。民输置道旁,莫有取者。牧由此发名。」案:以六十斛米推计,共约收一百二十斛粟,平均每亩约收粟五六斛。有亩收十五斛或三十斛者,华阳国志卷三:「绵竹县,刘焉初所治。绵与雒各出稻稼,亩收三十斛,有至十五斛。」其在北部,亩收十斛者即为良田,嵇康养生论:「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而通肥硗之率,亩约收三斛,後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人,令亩收三斗,斛取一斛,未为甚多。」(饶当为硗之譌。)有亩收十馀斛或数十斛者,晋书傅玄传载玄疏有云:「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馀斛,水田收数十斛。」区种之地,亩可收至百馀斛,则每亩收获量之最丰者也,惟区种并非常法耳。嵇康养生论:「:….不知区种可百馀斛,田种一也,至於树养不同,则功收相悬,谓商无十倍之价,农无百斛之望,此守常而不变者也。」三国初期,北部受乱事影响,田多荒废,兴垦者多仅上田,放收获量较丰,厥後务广顷亩,田遂有所收不足偿种者矣。後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注:「上田已耕,唯中地以下未也」晋书傅玄传载玄疏有云:「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自犁耕发明,牛遂成为农业之原动力。三国时北部殊感耕牛不足之恐慌,盖初期饥荒之际,人且相食,牛自不能幸免,又战争频繁,需牛转运,牛之任重致远者多,曳犁事田者自少也。故卫觊建议官市犁牛以给民之归关中者,魏志卫觊传:「觊书与荀彧曰,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馀万家。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杜畿之为河东太守,课民畜牸牛车马,魏志杜畿传:「是时天下郡县皆残破,河东最先走,少减耗,畿治之,崇宽惠,与民无为。…:由课民畜牸牛草马,下逮鸡豚犬豕,皆有章程。百姓劝农,家家丰实。」(郭璞尔雅注牝马为草马。)颜斐之为京兆太守,课民畜猪狗以买牛,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颜斐……黄初初转为黄门侍郎,复为京兆太守。始京兆从马超破後,民人多不专於农殖,又历数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为民作久远计。斐到官,乃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是时民多无车牛,斐又课民以闲月取车材,使转相教匠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家有丁车大牛。」至晋初,充豫之业水田者,尚多无牛犊,而其时种牛每头之价,竟约值谷二百斛焉。晋书食货志载杜预咸宁三年疏有云:「东南以水田为业,人无牛犊,今既坏陂,可分种牛三万五千头以付二州(兖豫)将吏士庶,使及春耕,谷登之後,头责三百斛,是为化无用之宝,得运水次成谷七百万斛,此父数年後之益也。」案:校注谓「头责三百斛当作二百斛」,是也。

译《汉书·食货志》说赵过使用耦犁;赵过制造的播种器,其翻土部分应当仿照耕犁制作,不可能有三只脚。《齐民要术》注说“两犁共一牛,就像今天的三脚耧”,正好可以证明《齐民要术》引用《政论》时把“两犁”误作“三犁”。只是《齐民要术》注中的“三脚耧”应当是“二脚耧”的错误;“二脚耧”就是《要术》注所说的“两脚耧”。皇甫隆任敦煌太守时,敦煌人还不知道使用耧犁播种,并不是不知道用犁耕地。《魏略》所说的耧犁,就是赵过发明的播种器。三国时期,衍溉的方法也比以前更加普遍。注:参看前面所引《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据《魏略》说,敦煌百姓通常先灌水蓄满田地,使田土极其湿润,然后才耕作;这大概仍然是让人蓄积冬水来灌田,用水量较多,自然不很经济。此外,使用翻车、戽水的办法,也应当在这一时期用于农业,只是恐怕还没有十分普遍。《后汉书·宦者传》说,汉灵帝命令毕岚“制造翻车、渴乌,设置在桥西,用来洒水清洗南北郊的道路,以节省百姓洒扫道路的费用”。注说:“翻车,是设置机械车具来引水;渴乌,是制作弯曲的筒管,利用气力把水引上来。” 按:渴乌就是今天所说的虹吸。《魏志·杜夔传》注说:“当时有扶风人马钧,心思巧妙,世上无比。傅玄为他作序说:‘马先生是天下著名的巧匠。……’他住在京都,城内有一片坡地可以修建园囿,只是苦于没有水来灌溉,于是制造翻车,让儿童转动它,水便自行翻转流出,再进入、再流出;它的巧妙程度是普通翻车的百倍,这是两件奇异的事。” 考察起来:翻车本来就不是马钧创制的,只是毕岚把它制作出来用来洒扫道路,马钧则把它用于灌溉园囿,比毕岚又前进了一步。我推想一定还有人把它用于灌溉农田,只恐怕当时还没有广泛推行。三国时期稻田每亩的收获量,也很值得一说。南部的田地,有的每亩收粟约五六斛。《吴志·钟离牧传》说:“钟离牧年轻时寄居在永兴,亲自开垦田地,种稻二十多亩。稻子将要成熟时,县里百姓有人认出了这片稻田。钟离牧说:‘本来是因为田地荒芜,所以才开垦它。’于是便把稻子分给县中百姓。……百姓害怕战乱,带领妻子儿女和老人,把所取的稻子交还给他,共得到六十斛米,送还钟离牧。钟离牧闭门不接受。百姓把米运到道路旁放着,也没有人去取。钟离牧因此声名显扬。” 考察起来:按六十斛米推算,总共约收获一百二十斛粟,平均每亩约收粟五六斛。有的每亩收获十五斛,或三十斛。《华阳国志》卷三说:“绵竹县,是刘焉最初治理的地方。绵竹和雒县都出产稻谷,每亩收获三十斛,有的达到十五斛。” 至于北部,每亩收获十斛的田地就算良田。嵇康《养生论》说:“种田时,每亩收获十斛,便称为良田,这是天下通行的说法。” 而把肥田和瘠田合在一起计算,平均每亩约收三斛。《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说:“如今把肥沃田地和瘠薄田地合并计算,按从事耕种的人数计算,使每亩收三斗,每斛取一斗,还不算很多。”(“饶”应是“硗”的讹字。) 有的每亩收获十多斛,或数十斛。《晋书·傅玄传》载傅玄的奏疏说:“近来魏初考核田地,不致力于增加田亩数,只致力于整治耕作,所以旱田每亩收获达到十多斛,水田每亩收获达到数十斛。” 采用区种法的土地,每亩可以收获一百多斛,这是每亩收获量最丰厚的情况,只是区种法并不是通常的耕种方法。嵇康《养生论》说:“……不知道区种法可以每亩收获一百多斛,田种的方法本来一样;至于栽培和养护不同,所费功力与收获就相差悬殊。有人说商人没有十倍的利润,农民没有每亩收获一百斛的希望,这是拘守常规而不知道变通。” 三国初期,北部受到战乱影响,田地大多荒废,开垦的人多只耕种上等田,因此收获量较为丰厚。后来一味追求扩大田亩,田地于是出现收获还不足以抵偿种子的情况。《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说:“如今土地广阔而人口稀少,中等田地还没有开垦。”注文说:“上等田已经耕种,只有中等田以下还没有耕种。” 《晋书·傅玄传》载傅玄的奏疏说:“近年以来,每天增加按田亩征课的数额,而田兵的负担更加严重,耕作不能得到治理,到每亩只收几斛,甚至不足以抵偿种子。” 自从犁耕发明以后,牛便成为农业的原动力。三国时期北部特别感到耕牛不足的恐慌,大概是因为初期饥荒时人们尚且相互吞食,牛自然也不能幸免;又因为战争频繁,需要牛来运输,牛承担的远行重载任务很多,用来拉犁耕田的牛自然就少了。因此卫觊建议由官府购买耕牛,供给那些返回关中的百姓。《魏志·卫觊传》说:“卫觊写信给荀彧说:‘关中是土地肥沃的地方,近来屡遭荒乱,流入荆州的百姓有十多万家。他们都盼望回归,但回来的人没有办法自行谋生。……盐是国家的大宝,自从战乱以来散失流离,应当像过去一样设置使者监督出售,把所得价钱增加用来购买耕牛;如果有百姓回来,就供给他们。……’” 杜畿任河东太守时,督促百姓饲养母牛、车马。《魏志·杜畿传》说:“当时天下各郡县都残破不堪,河东最先遭受战乱,人口和物资损耗较少。杜畿治理它,崇尚宽厚仁惠,顺应百姓而不妄加干预。……他于是督促百姓饲养母牛、种马,乃至鸡、猪、狗、羊,都有明确的规章。百姓努力务农,家家富足充实。”(郭璞《尔雅注》说,母马叫作“草马”。) 颜斐任京兆太守时,督促百姓饲养猪狗,用来换钱购买耕牛。《魏志·仓慈传》注文引《魏略》说:“颜斐……黄初初年转任黄门侍郎,又任京兆太守。当时京兆自从被马超攻破以后,百姓大多不专心于农耕生产;又经历了几任二千石官员,他们只顾解决眼前问题,也不替百姓作长远打算。颜斐到任后,便命所属各县整治田间道路,种植桑树和果树。当时百姓大多没有车和牛,颜斐又督促百姓利用农闲月份采伐造车材料,使他们互相教习木匠技术制作车辆;又督促没有牛的百姓饲养猪狗,卖掉后购买牛。开始时百姓认为这很烦琐,一两年之间,家家都有丁车和大牛。”〔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二千石〕 到了晋朝初年,充州、豫州从事水田耕作的百姓,仍有很多没有牛犊;而当时每头种牛的价格,竟约值谷二百斛。《晋书·食货志》载杜预咸宁三年奏疏说:“东南以水田为业,百姓没有牛犊。如今既然废坏了陂塘,可以分拨种牛三万五千头,交给充州、豫州的将吏、士人和百姓,使他们赶上春耕;谷物成熟以后,每头牛征收三百斛,这就是把无用之物转化为宝物,可以在水运便利处得到七百万斛谷物,这是数年以后才会产生的收益。” 考察起来:校注认为“每头征收三百斛”应作“二百斛”,这是正确的。

以余揣之,北部因耕牛不足,对旧传之犁耕方式,应有变更。据汉书食贷志,赵过之耕法系用耦犁,二牛曳之,在牛少之时,农人得一牛已不易,安能必具二牛,当遂废耦犁不用,但以一牛曳一犁,而在南部则似仍用耦犁二牛之法,故孙权报陆逊之语,谓以八牛为四耦焉。吴志孙权传:「权报曰,甚善。今孤父子亲自受田,车中八牛,以为四耦。……」三国时南部之果园业,似较前发达,甘橘千株,岁得绢数千匹,利亦可谓厚矣。吴志孙休传入安元年注引襄阳记谓李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後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汎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馀日,儿以白母。母曰,此当是种甘橘也,汝家失十户客来七八年,必汝父遣为宅,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家,吾答曰,且人患无德义,不患不富,若贵而能贫,方好耳,用此何为。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咸康中,其宅址枯树犹存。」案:太史公但云江陵千树橘,今则种橘之利及於武陵之龙阳矣。三国时魏之刺史郡守多有具振兴农业之功绩者,魏志卷十五刘馥司马朗梁习张既温恢贾逵传评曰:「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於外,非若故时司察之而已。太祖创基,迄终魏业,此皆其流称誉有名实者也。……」魏志卷十六任峻苏则杜畿郑浑仓慈传评白:「任峻始兴义兵以归太祖,辟土殖谷,仓廪盈溢,庸绩致矣。苏则威以平乱,既政事之良,:.…杜畿宽猛克济,惠以康民,郑浑仓慈恤理有方,抑皆魏代之名守乎?…….」案:前举十一人,除司马朗张既温恢仓慈外,其馀诸人振兴农业之功绩,皆见其本传。任峻虽未为太守,其典农中郎将之职实略同太守也。刘馥诸人事迹多已略见於前,兹更学徐邈之事以示良吏与农业之关系云尔。魏志徐邈传:「明帝……以邈为凉州刺史,……河右少雨,常苦乏谷。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又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家家丰足,仓库盈溢。」

五、货币与物价

三国时钱法至为紊乱。初平元年,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钱品恶劣,致物价踊贵,钱货不行,是为钱法破坏之始。

後汉书孝献帝纪初平元年:「董卓坏五铢更铸小钱。」

魏志董卓传:「悉椎破铜人钟虡,及坏五外线,更铸为小钱,大五分,无文章,肉好无轮廓,不磨鑢,於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後钱货不行。」

太平御览卷七百一十二引三辅故事:「董卓坏铜人十枚为小钱熨斗。」

案:古泉汇利集卷五有无文小钱图,李佐贤调其钱疑是卓铸。兹摹於後以资参考。又袁宏後汉纪曰:「卓发洛阳诸陵及大臣冢墓,坏洛阳城中钟虡以为钱,皆不成文,更铸五铢钱,文章轮廓,不可把持,於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百万。」愚谓更铸五铢下应脱「为小」二字;钱下应脱「无」字。

及曹操为相,乃罢小钱还用五铢,惟少所增铸,仍不足以济当时之用。

晋书食货志,「至魏武为相,於是罢之,(指小钱)还用五铢,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谷贱无已。」

後刘备在益州复铸直百钱,圜法愈趋紊乱矣。

蜀志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初攻刘璋,备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军用不足,备甚忧之。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价,令更为官市。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译按我的推测,北部由于耕牛不足,对于旧传的犁耕方法应当有所改变。据《汉书·食货志》,赵过的耕作方法使用耦犁,由两头牛牵引。在牛少的时候,农民得到一头牛已经很不容易,哪里能够一定具备两头牛?因此应当废弃耦犁不用,只用一头牛牵引一张犁;而南部似乎仍然采用两头牛耕作的耦犁方法,所以孙权答复陆逊时说,用八头牛组成四耦。《吴志·孙权传》说:“孙权答道:‘很好。如今我父子亲自接受田地耕种,车中有八头牛,作为四耦。……’” 三国时期南部的果园业似乎比以前发达,种植甘橘一千株,每年可得到绢数千匹,利润也可以说很丰厚了。《吴志·孙休传》入安元年注文引《襄阳记》说,李衡“每当想经营家业,妻子总是不答应。后来他暗中派十名宾客到武陵龙阳泛洲上建造住宅,种植甘橘一千株。临死时告诫儿子说:‘你母亲厌恶我经营家业,所以家里才穷成这样。然而我们州里有一千棵木奴,不需要你担心衣食,每年献上一匹绢,也足够使用了。’李衡死后二十多天,儿子把这件事告诉母亲。母亲说:‘这一定是种甘橘。你家失去了十户宾客已有七八年,必定是你父亲派他们去建造住宅。你父亲常说太史公的话:江陵有一千株橘树,就可以封君立家。我回答说:人只怕没有德义,不怕不能富裕;如果富贵了还能安于贫困,才是好的。何必用这个呢?’吴国末年,李衡的甘橘成熟,每年得到绢数千匹,家道富足。晋咸康年间,住宅旧址上的枯树还存在。” 考察起来:太史公只说江陵有一千株橘树,如今种橘的利益已经扩展到武陵的龙阳了。三国时期,魏国的刺史、郡守中,有许多人取得了振兴农业的功绩。《魏志》卷十五《刘馥、司马朗、梁习、张既、温恢、贾逵传》评语说:“自汉朝末年以来,刺史总领各郡,在外治理政务,不像旧时那样只是负责监察而已。太祖开创基业,直到魏国事业终结,这些人都是流传声誉、具有名声和实际功绩的人。……” 《魏志》卷十六《任峻、苏则、杜畿、郑浑、仓慈传》评语说:“任峻开始时兴起义兵归附太祖,开垦土地、种植粮食,使仓廪充盈,功绩卓著。苏则以威势平定叛乱,政事又治理得很好;杜畿宽严相济,以恩惠使百姓安康;郑浑、仓慈抚恤治理都有方法,他们难道不都是魏代有名的郡守吗?……” 考察起来:前面列举的十一人,除司马朗、张既、温恢、仓慈以外,其余各人振兴农业的功绩,在他们各自的本传中都能看到。任峻虽然没有任太守,但他担任典农中郎将,职掌实际上与太守大致相同。刘馥等人的事迹前面大多已经略有提及,这里再叙述徐邈的事迹,以说明良吏同农业之间的关系。《魏志·徐邈传》说:“明帝……任命徐邈为凉州刺史。……黄河以西少雨,常常苦于缺粮。徐邈上奏请求修治武威、酒泉的盐池,以此收取羌虏的粮食;又广泛开辟水田,招募贫民来耕种,家家富足,仓库充盈。” 五、货币与物价 三国时期的钱币制度极其混乱。初平元年,董卓毁掉五铢钱,改铸小钱;钱币质量恶劣,导致物价飞涨,钱币和货物都难以流通,这是钱币制度遭到破坏的开始。《后汉书·孝献帝纪》初平元年记载:“董卓毁掉五铢钱,改铸小钱。” 《魏志·董卓传》说:“他把铜人、钟虡等全部砸毁,又毁掉五铢钱,重新铸成小钱,直径五分,没有文字,钱肉和钱孔都没有轮廓,也不加磨锉。于是钱币价值低而物价昂贵,谷物一斛涨到数十万钱;从此以后,钱币和货物不能流通。” 《太平御览》卷七百一十二引《三辅故事》说:“董卓毁掉十枚铜人,铸成小钱和熨斗。” 考察起来:《古泉汇利集》卷五有无文小钱的图,李佐贤推测这些钱可能是董卓铸造的。现在摹绘在后面,以供参考。袁宏《后汉纪》又说:“董卓挖掘洛阳各陵墓和大臣的坟墓,毁坏洛阳城中的钟虡来铸钱,但都没有铸成文字;又铸造五铢钱,文字和轮廓都不能把持。于是钱币价值低而物价昂贵,谷物一斛涨到数百万钱。”我认为“更铸五铢”下面应脱去“为小”二字,“钱”下面应脱去“无”字。到曹操担任丞相时,才废止小钱,恢复使用五铢钱;只是增加铸造得很少,仍不足以满足当时的需要。《晋书·食货志》说:“到了魏武帝任丞相时,于是废止小钱,恢复使用五铢钱。当时已经很久没有铸钱,货币本来就不多,又没有增加铸造,所以谷价不断降低。” 后来刘备在益州又铸造直百钱,钱币制度更加趋于混乱。《蜀志·刘巴传》注文引《零陵先贤传》说:“当初进攻刘璋时,刘备同将士约定:事情成功后,府库中的各种物品,我不参与分取。等到攻克成都,将士们都放下武器奔向各个库藏,争相取拿宝物,军用物资不足,刘备非常忧虑。刘巴说:‘这很容易,只要铸造直百钱,平抑各种物价,再命令改由官府收购就行了。’刘备听从了他的意见,几个月之间,府库便充实起来。”

案:古泉汇利集卷五图有蜀值百钱十二。面文为值百五铢四字者七,内背无文者二,背好上有二字者一,背好下有二字者一,背好上有 字音一,背好右有 者一,背好左有 字者一。面文为直百二字者五,内背无文者三,(有一枚面文直字在左百字在右。)背好上有 左有 者一,背文为五铢二字者一。兹择摹数图於前。蜀诸值百钱大小文字既不一致,自非一时铸成,亦不必尽为官铸。刘备最初所铸者当系直百五铢,值百五铢意犹谓直五铢钱一百,非谓直百钱而重五铢。旧谱云,径七分,重四铢。又直百五铢钱,径一寸一分,重八铢,文曰五铢直百。」余意初铸当百践,其钱自应较五铢为重,不得反轻於五铢,正犹当十铜元虽不抵制钱十枚之重,至少应略重於制钱一枚也。行之既久,续铸者乃更小更轻耳,正犹民国来四川初所行当百铜元,大若银元,质甚重,後所行新一百,大小轻重,仅略等於当十铜元也。通典及洪志均以刘备建安十九年所铸直百钱为文曰直百、径七分、重四铢者,是不必然。径七分重四铢之值百钱,盖後铸者耳。备最初所铸者,应为经约一寸一分、重约八铢、文曰直百五铢(不当读为五铢直百)者也。

曹操既复五铢,疑後更废之,故曹丕又复五铢,

魏志文帝纪:「春三月,……初复五铢钱。」

丕旋以谷贵复罢五铢钱,使民以谷帛为市,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春十月,……以谷贵罢五铢钱。」

晋书食货志:「及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

曹叡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间有所改创云。

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铢钱。」

晋书食货志:「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增五铢钱,则国丰刑省,於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吴之恶货币殊足惊人。孙权嘉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

吴志孙权传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畀值,设盗铸之科。」

吴志朱据传:「嘉禾中始铸大钱,一当五百。後据部曲应受三万缗,工王遂诈而受之,典校吕懿疑据实取;考问主者,死於杖下。」

李宝全三国志平议曰:「吕懿疑据实取者,盖当时有当五百及实钱之别。」

通典食货志:「吴孙权嘉平(平乃禾之譌)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径一寸三分,重十二铢。」

案:古泉汇有吴当五百大钱图,兹摩於後以供参考。

赤乌元年复铸当千大钱,较蜀之当百钱尤为名不副实,

吴志孙权传赤乌元年:「春,铸当千大钱。」

通典企货典:「赤乌元年铸一当千大钱,径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案:古泉汇利集卷五图有吴当千大钱四,面文均为大泉当千,背均无文,大小不等。兹摹其最大者及最小者於後以供参考,最小者或系私铸也。泉布统志卷三图有吴当千大钱二,大小不等,孟麟谓小者疑孙皓铸,非是。

至赤乌九年,孙权以民多不以大钱为便,乃下诏罢之云。

吴志孙1权传赤乌九年江引江表传:「是岁,权诏曰,谢宏往日陈铸大钱,云以广货,故听之。今闻民意不以为便,其省息之,铸为器物,官勿复出也。私家有者,敕以输藏,计畀其直,勿有所枉也。」

吴铸大钱至晋元帝时尚多被通用,惟其值远低於面文矣。

晋书食货志:「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

案:大者当指当千钱,中者当指当五百线。通典食货典「孙氏」下多「赤乌」二字,当系杜佑臆加。晋元帝时所用孙氏旧钱,应不仅赤乌所铸,即嘉禾所铸当五百钱,当亦通用也。

蜀自刘备於建安十九年始铸直百钱,续铸之直百钱甚多,其面文为直百五铢、背好右有为字者,当系犍为郡所铸,知蜀之铸钱不限在一地也。

注:参看前引蜀志刘巴传注後案语。

蜀又铸有传形五铢钱,则与直百钱并行者也。

钱录卷五:「顾烜谱谓昭烈铸传形五铢,盖五字居左,铢字居右,仿传形半两为之。」

古泉汇利集卷五:「传形五铢,顾烜董遹两钱谱俱言蜀汉铸。」

案:传形五铢不必为刘备所铸,当系直百钱行久多弊,故蜀铸此以救民困耳。五铢二字所以传形者,盖自值百钱行,五铢之观念不清,放变更五铢二字之位置,明五字在左铢字在右之钱,非仅直直百钱之百分之一也。古泉汇利集卷五有蜀传形五铢图,兹摹於次以供参考。

译考察起来:《古泉汇利集》卷五所绘蜀国值百钱有十二枚。面文为“值百五铢”四字的有七枚,其中背面无文字的有二枚,钱孔上方有二字的有一枚,钱孔下方有二字的有一枚,钱孔上方有一字的有一枚,钱孔右边有一字的有一枚,钱孔左边有一字的有一枚。面文为“直百”二字的有五枚,其中背面无文字的有三枚(一枚面文“直”在左、“百”在右);钱孔上方有一字、左方有一字的有一枚,背文为“五铢”二字的有一枚。现在选取几种摹绘在前面。蜀国各种值百钱的大小和文字都不一致,可见不是同一时期铸成,也未必全是官府铸造的。刘备最初铸造的应当是直百五铢,“值百五铢”的意思大概是价值一百枚五铢钱,并不是指直百钱而重量为五铢。旧钱谱说,直径七分,重四铢。又有一种直百五铢钱,直径一寸一分,重八铢,文字为“五铢直百”。我的意见是,最初铸造的当百钱,钱体应当比五铢钱重,不应反而轻于五铢钱,正如当十铜元虽然抵不上十枚制钱的重量,至少也应当比一枚制钱稍重。流通时间久了以后,后续铸造的钱才变得更小、更轻;正如民国以来四川最初流通的当百铜元,大小像银元,质地很重,后来流通的新一百,大小和轻重仅仅大致等于当十铜元。” 《通典》和《洪志》都把刘备建安十九年铸造的直百钱说成是文字为“直百”、直径七分、重四铢的那一种,这未必正确。直径七分、重四铢的值百钱,大概是后来铸造的。刘备最初铸造的,应当是直径约一寸一分、重约八铢、文字为“直百五铢”(不应读作“五铢直百”)的那一种。曹操恢复使用五铢钱以后,我怀疑后来又废止了它,所以曹丕又恢复使用五铢钱。《魏志·文帝纪》说:“春季三月,……开始恢复五铢钱。” 曹丕不久又因为谷价昂贵而废止五铢钱,让百姓用谷物和帛进行交易。《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记载:“春季十月,……因为谷价昂贵,废止五铢钱。” 《晋书·食货志》说:“到了黄初二年,魏文帝废止五铢钱,让百姓用谷物和帛进行交易。” 曹叡于是再次创立五铢钱,直到晋朝仍在使用,没有听说有什么改制。《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记载:“夏季四月乙亥日,开始流通五铢钱。” 《晋书·食货志》说:“到了明帝时期,钱币废止、以谷物交易已经很久,民间弄虚作假的情况逐渐增多,争相把谷物弄湿以求获利,制作薄绢来进行交易,即使施用严刑也不能禁止。司马芝等人举朝廷之大议,认为使用钱币不只是可以使国家富足,也是为了减少刑罚。如今如果重新增加铸造五铢钱,那么国家可以富足,刑罚可以减少,对事情很有利。魏明帝于是重新创立五铢钱,直到晋朝仍然使用,没有听说有所改制。” 吴国的恶劣货币尤其令人惊讶。孙权嘉禾五年,铸造大钱一枚抵五百钱。《吴志·孙权传》嘉禾五年记载:“春季,铸造一枚抵五百钱的大钱,下诏让官吏和百姓缴纳铜,按铜的数量给付价值,并设置禁止私自铸钱的法令。” 《吴志·朱据传》说:“嘉禾年间开始铸造大钱,一枚抵五百钱。后来朱据的部曲应当领取三万缗,工匠王遂欺诈领取了这笔钱,典校吕懿怀疑朱据确实取用了这笔钱;审问主管人员时,主管人员被杖打致死。” 李宝全《三国志平议》说:“吕懿怀疑朱据确实取用这笔钱,大概是因为当时有当五百钱和实钱的区别。” 《通典·食货志》说:“吴孙权嘉禾五年(‘嘉平’的‘平’是‘禾’的讹字),铸造一枚抵五百钱的大钱,文字为‘大泉五百’,直径一寸三分,重十二铢。” 考察起来:《古泉汇》中有吴国当五百大钱的图,现在摹绘在后面,以供参考。赤乌元年又铸造当千大钱,比蜀国的当百钱更加名不副实。《吴志·孙权传》赤乌元年记载:“春季,铸造当千大钱。” 《通典·食货典》说:“赤乌元年铸造一枚抵一千钱的大钱,直径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考察起来:《古泉汇利集》卷五所绘吴国当千大钱有四枚,钱面文字都是“大泉当千”,背面都没有文字,大小不一。现在摹绘其中最大和最小的两枚在后面,以供参考;最小的那枚或许是私铸的。《泉布统志》卷三所绘吴国当千大钱有两枚,大小不一。孟麟认为小的那枚可能是孙皓铸造的,这种说法不对。到了赤乌九年,孙权因为百姓大多认为大钱使用不方便,于是下诏废止它。《吴志·孙权传》赤乌九年注文引《江表传》说:“这一年,孙权下诏说:‘谢宏过去陈述铸造大钱的意见,说这样可以扩大货币流通,所以我同意了。如今听说百姓认为使用不方便,应当停止铸造,把它铸成器物,官府不要再拿出来流通。私人家中有这种钱的,命令他们缴入官府收藏,按数额给付相应价值,不要有所亏枉。’” 吴国铸造的大钱到了晋元帝时期仍有很多在流通,只是它的实际价值远远低于钱面所标的数值。《晋书·食货志》说:“晋朝自从中原丧乱以后,晋元帝渡江,使用孙氏旧钱,轻钱重钱混杂流通;大的称为‘比轮’,中等的称为‘四文’。” 考察起来:大的应当指当千钱,中等的应当指当五百钱。《通典·食货典》在“孙氏”下面多出“赤乌”二字,大概是杜佑凭臆测增添的。晋元帝时期所使用的孙氏旧钱,应当不只是赤乌年间铸造的;嘉禾年间铸造的当五百钱,也应当在流通使用。蜀国自刘备在建安十九年开始铸造直百钱以后,继续铸造的直百钱很多。其中有一种面文为“直百五铢”、钱孔右边有一字的,应当是犍为郡铸造的;由此可知,蜀国铸钱并不限于一个地方。注文:参看前面所引《蜀志·刘巴传》注文后的考辨文字。蜀国还铸造过传形五铢钱,这是与直百钱同时流通的货币。《钱录》卷五说:“顾烜钱谱认为,昭烈帝铸造传形五铢钱,大概是把‘五’字放在左边、‘铢’字放在右边,仿照传形半两铸造的。” 《古泉汇利集》卷五说:“传形五铢钱,顾烜、董遹两种钱谱都说是蜀汉铸造的。” 考察起来:传形五铢钱未必是刘备铸造的,应当是因为直百钱流通日久、弊端很多,所以蜀国铸造这种钱来解救百姓的困苦。五铢二字之所以改变位置而成为传形,大概是因为自从值百钱流通以后,人们对五铢钱的观念已经不清楚,于是改变五铢二字的位置,以明确五字在左、铢字在右的钱,并不是只相当于直百钱的百分之一。《古泉汇利集》卷五有蜀国传形五铢钱图,现在摹绘在下方,以供参考。

三国时金属货币似不甚通行,而非金属货币则反甚通用。非金属货币如丝织物、谷物、食盐之类,皆其甚著者也。

魏志曹洪传注引魏略:「文帝在东宫,当从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

案:贷绢百匹,非欲悉以制衣,盖欲以绢市易他物耳。

魏志田豫传注引魏略:「豫罢官归居魏县,……汝南为具资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资下,太平御览八百十七引有绢相字。

案:汝南人以绢数千匹遗田豫,与馈以金钱固无殊也。

魏志夏侯尚传注引魏略:「护军总统诸将,任武官选举,前後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故蒋济为护军时,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

案:千匹五百匹,谓绢也。

魏志胡质传注引晋阳秋:「质之为荆州也,威(质子)自京都省之,….: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

案:绢安足为道路粮,质锡威组一匹,盖备其割截以易日食耳。

全三国文卷四十载毋丘俭报弟书:「今别致绢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吴志孙皓传凤皇元年注引江表传谓何定:「又使诸将各上好犬,皆千里远求,一犬至直数千匹。」

吴志锺离牧传注引会稽典录:「又揭阳县贼率曾夏等数千人,历十馀年,以侯爵杂缯千匹下书购募,绝不可得。」

案:侯爵及杂缯千匹,正犹所谓金千金邑万户矣。

吴志全琮传:「柔(珠父)当使琮赍米数千斛到吴,有所市易,珠至,皆散用,空船而还。」

吴志朱桓传:「赤乌元年卒,…家无馀财,权赐盐五千斛以周丧事。」

丝织物中之绢,盖几取钱之地位而代之。故如人口价之变动,橘树之收益,均以绢匹计,

注:参看魏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别传记人口价由十六匹涨至六十匹。又吴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记谓李衡估计橘树之利,每株岁可收绢一匹。

又如石崇奴券乃模拟王褒僮约之作,而其记奴价则与僮约有钱绢之异,

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决买万五千。」

全晋文卷三十三石崇奴券:「余元康之际出在荣阳东住,闻主人公言声太粗。须臾,出趣吾车曰,公府当怪吾家嘵嘵邪,中买得一恶羝奴,名宜勤,身长九尺馀,力举五千斤,挽五石力弓,百步射钱孔,言读书欲使便病,日食三斗米,不能奈何。吾问公卖不,公喜。便下组百匹。」

是至晋惠帝时,钱虽有神之称,绢尚不失为重要之货币也。

案:据魏志文帝纪明帝纪及晋书食货志,魏文帝黄初二年罢五铢钱,使民以谷帛为市,魏明帝太和元年更立五铢钱。实则在黄初二年前若干年中,谷帛之属已取得货币之资格,在太和元年後若干年中,谷帛之属并未失去其货币资格。魏志晋书所记不过官样文章耳。又解帛等之具货币功用,不仅限於魏之领域。

三国时金属货币之不甚通行,盖有二因:一由初期大乱中产业停滞,金属货币大失其交换效用,一般人有贱金钱贵实物之心理,而谷帛之属亦遂取得货币资格,

魏志后妃传文昭甄皇后:「彼天下兵乱,加以饥殣,百姓皆宝金银珠玉宝物,时后家大有储谷,颇以买之。后年十馀岁,白母日,今世乱而多买宝物,匹夫无罪,怀宝为罪,又左右皆饥乏;不如以谷振给亲族邻里,广为恩惠也。举家称善,即从后言。」

一则由恶钱之滥铸,如董卓小钱、蜀吴大钱之类,使钱币本身之价值低落故也。三国时之物价,殊鲜见於纪载,兹略举於次以见一班云尔。

魏志董卓传:「更铸为小钱,……於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袁宏後汉纪卷二十六谓谷一斛至数百万,误。)

後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

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引王毅英雄记:「幽州岁岁不登,人相食,有蝗旱之灾,人始知采耜,以枣椹为粮,谷一石十万钱。公孙伯圭(瓒)开置屯田,稍稍得自供给。」(後汉书刘虞传谓幽部民悦年丰,谷石一千,当系溢美之辞。)

魏志武帝纪兴平元年:「冬十月,太祖至东阿,是岁谷一斛五十馀万钱,人相食,乃罢吏兵新募者」

魏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谓嘏「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来赎,时价直六十匹。」(被买卖之人口与物无殊)

水经颖水注:「汉以许失天下,及魏承汉历,遂改名许昌。城内有景福殿基,魏明帝太和中造,准价八百馀万。」

吴志孙皓传凤皇元年注引江表传:「一犬至直数千匹,御犬率具缨,直钱一万。」

全晋文卷一百四十五载晋令日:「其上党及平阳,输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当绢一疋。」(魏时麻价当与此相差无几。)

译三国时期金属货币似乎不太流通,而非金属货币反而使用得很广。非金属货币如丝织物、谷物、食盐之类,都是其中十分显著的种类。《魏志·曹洪传》注文引《魏略》说:“文帝在东宫时,曾向曹洪借绢一百匹,曹洪没有满足他的意思。” 考察起来:借绢一百匹,并不是想把这些绢全部用来做衣服,大概是想用绢购买或交换其他物品。《魏志·田豫传》注文引《魏略》说:“田豫被免官后回到魏县居住,……汝南人准备了价值数千匹绢的资财,派人送给田豫,田豫一概不接受。”(“资”字下面,《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七引文有“绢相”二字。) 考察起来:汝南人用数千匹绢赠送田豫,与馈赠金钱本来没有什么不同。《魏志·夏侯尚传》注文引《魏略》说:“护军总领各位将领,负责武官的选举。前后担任这一官职的人,不能禁止货物贿赂。因此蒋济担任护军时,有歌谣说:想求得牙门官,应当拿出一千匹;想任百人督,应当拿出五百匹。” 考察起来:一千匹、五百匹,指的是绢。《魏志·胡质传》注文引《晋阳秋》说:“胡质任荆州刺史时,他的儿子胡威从京都来探望他,……告辞回去时,胡质赏给他一匹绢,作为路上的粮资。” 考察起来:一匹绢哪里足以充当路上的粮食?胡质赏给胡威一匹组,大概是准备让他剪开后换取每天的食物。《全三国文》卷四十载毋丘俭《报弟书》说:“现在另外送你绢二百匹,可以用来办理送葬之事。” 《吴志·孙皓传》凤皇元年注文引《江表传》说,何定:“又让各位将领分别进献好狗,都是从千里之外寻来,一条狗竟价值数千匹绢。” 《吴志·钟离牧传》注文引《会稽典录》说:“又有揭阳县的贼寇首领曾夏等数千人,历经十多年,朝廷以侯爵和杂色丝织物一千匹发布文书悬赏招募,始终无法捉到。” 考察起来:侯爵以及杂色丝织物一千匹,正如所谓价值千金、封邑拥有万户。《吴志·全琮传》说:“全柔(全琮的父亲)本来要让全琮带着数千斛米到吴地去,进行买卖交换。全琮到达后,把米全都分散用掉,空船返回。” 《吴志·朱桓传》说:“赤乌元年去世,……家中没有余财,孙权赏赐盐五千斛,用来周济丧事。” 在丝织物中,绢大概几乎取代了钱的地位。因此,像人口价格的变动、橘树的收益,都用绢匹来计算。注文:参看《魏志·王昶传》注文引《任嘏别传》,其中记载人口价格由十六匹上涨到六十匹;又参看《吴志·孙休传》注文引《襄阳记》,其中说李衡估计橘树的收益,每株每年可以收绢一匹。又如石崇的奴券是仿照王褒《僮约》写成的,其中记载奴仆价格,与《僮约》相比有用钱和用绢的不同。《全汉文》卷四十二载王褒《僮约》:“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资中县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那里买下她亡夫当时户籍下的髯奴便了,决定买价为一万五千钱。” 《全晋文》卷三十三载石崇《奴券》:“我在元康年间出行,住在荥阳东面,听见主人说话声音很粗。不一会儿,他出来走到我的车前说:‘公府难道会怪罪我家喧闹吗?我买了一个很坏的羝奴,名叫宜勤,身高九尺多,力气能举起五千斤,能拉开五石力的弓,在百步之外射中钱孔;他谈到读书就想装病,每天吃三斗米,实在没有办法。’我问主人肯不肯卖,他很高兴,于是付给他绢一百匹。” 所以到了晋惠帝时期,钱虽然有“神”的称号,绢仍然没有失去作为重要货币的地位。考察起来:根据《魏志·文帝纪》《明帝纪》和《晋书·食货志》,魏文帝黄初二年废止五铢钱,让百姓用谷物和帛交易;魏明帝太和元年重新创立五铢钱。实际上,在黄初二年以前若干年中,谷物和帛之类已经取得了货币资格;在太和元年以后若干年中,谷物和帛之类也没有失去货币资格。《魏志》《晋书》所记载的,不过是官样文章罢了。又如帛等具有货币功能,也不只限于魏国境内。三国时期金属货币不太流通,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初期大乱中生产停滞,金属货币大大失去交换作用,一般人形成了轻视金钱、看重实物的心理,谷物和帛之类也因此取得了货币资格。《魏志·后妃传·文昭甄皇后》说:“当时天下兵乱,又加上饥荒和死亡,百姓都把金银珠玉等宝物看得珍贵。当时皇后的娘家储存了很多谷物,曾用谷物购买这些宝物。皇后十多岁时,对母亲说:‘如今世道混乱,却有很多人购买宝物;平民本来无罪,怀藏宝物反而会成为罪过,而且身边的人都饥饿困乏。不如用谷物赈济亲族邻里,广泛施恩。’全家都称赞这话好,立即听从了皇后的意见。” 另一个原因是劣质钱币被滥行铸造,如董卓的小钱、蜀国和吴国的大钱之类,使钱币本身的价值降低。三国时期的物价,很少见于史书记载,下面略举一些,以此看出大概情况。《魏志·董卓传》说:“重新铸成小钱,……于是钱币价值低而物价昂贵,谷物一斛涨到数十万钱。”(袁宏《后汉纪》卷二十六说谷物一斛涨到数百万钱,是错误的。) 《后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记载:“当时谷物一斛五十万钱,豆、麦一斛二十万钱。” 《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引王毅《英雄记》说:“幽州年年歉收,发生人吃人的事情,又有蝗灾和旱灾;人们开始知道采集野菜,以枣和桑椹为粮食,谷物一石值十万钱。公孙伯圭(瓒)开设屯田,逐渐能够自行供给。”(《后汉书·刘虞传》说幽州百姓喜悦、年成丰收,谷物每石一千钱,应当是过分赞美的说法。) 《魏志·武帝纪》兴平元年记载:“冬季十月,太祖到达东阿。这一年谷物一斛值五十多万钱,发生人吃人的事情,于是停止了新近招募的官吏和士兵。” 《魏志·王昶传》注文引《任嘏别传》说,任嘏“和别人共同买了一个生口,各自出价八匹绢;后来生口的家人来赎人,当时的价格是六十匹绢”。(被买卖的人口与物品没有什么不同。) 《水经·颍水注》说:“汉朝因为许县失去了天下,等到魏承继汉朝的历数,于是改名为许昌。城内有景福殿的遗址,魏明帝太和年间建造,按当时价格耗费八百多万。” 《吴志·孙皓传》凤皇元年注文引《江表传》说:“一条狗竟价值数千匹绢,御用的狗通常都配有缨饰,价值一万钱。” 《全晋文》卷一百四十五载晋令说:“上党、平阳两地,输纳上等麻二十二斤、下等麻三十六斤,抵一匹绢。”(魏代麻的价格应当与此相差不多。)

六、交通与都市交通之要件有三:一曰交通通路,二曰交通工具,三曰交通动力。三国时交通通路之新辟,有足述者,即运渠之兴治是也。三国时所兴治之运渠,有睢阳渠,魏志武帝纪建安七年:「遂至浚仪,治睢阳渠。」淇水新道,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春正月,济河,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水经淇水注:「建安九年,魏武王於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运。」平虏渠及泉州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一年:「公将征之,凿渠自呼沲入泒水,名平虏渠,又从泃河口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魏志董昭传:「後袁尚依乌丸蹋顿,太祖将征之,患军粮难致,凿平虏泉州二渠入海通运,昭所建也。」赵一清三国志注补稿本曰:「寰宇记卷六十三,深州饶阳县有州理城,晋鲁口城也。公孙渊叛,司马宣王征之,凿滹沱入泒水以运粮,因筑此城。盖滹沱水有鲁沱之名,因号鲁口。一清案:建安十一年,太祖凿渠自滹沱入泒水,名平虏渠,则不始於懿,特更修治之耳。」案:徐绍桢三国志质疑卷二谓泒水应为汾水之譌,实未必然。曹操凿平虏渠盖备征讨乌桓蹋顿之用,蹋顿在辽西塞外,操引滹沱入汾水何为?裴注明谓泒音孤,足证泒字未误。徐氏谓裴氏误读汾为泒,说亦难通。利漕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凿渠引潭水入白沟以通河。」三国志质疑卷二:「水经浊漳水篇,浊潭水又东北过斥漳县南。郦注,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魏太祖凿渠引潭水东入清洹以通河漕,名日利漕渠。漳津故渎水旧断溪东北出,涓流濗注而已。此利漕渠即引潭水入白沟之渠,其曰清洹而不曰白沟者,淇水篇云,淇水又东过内黄县南为白沟,屈从县东北,与洹水合。郦注,白沟又东北迳罗勒城东,又东北漳水注之,谓之利漕口。自下清漳白沟淇河成得通称是也.」讨虏渠,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春……三月,行幸召陵,通讨虏渠。」贾侯渠,魏志贾逵传谓逵为豫州刺史时「又通运渠二百馀里,所谓贾侯渠者也。」胡质所建诸渠,魏志胡质传谓质为青徐都督时「置东征台,且佃且守,又通渠诸郡,利舟楫。」邓艾所建漕渠,魏志邓艾传:「正始二年,乃广开槽渠,每东南有事,大军兴采,泛舟而下,达於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破岗渎等。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八月,大赦,遣校尉陈勋将屯田及作士三万人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云阳西城,通会市,作邸阁。」建康实录卷二赤乌八年:「八月,大赦,使校尉陈勋作屯田,发屯兵三万凿句容中道至云阳西城,以通吴会船舰,号破岗渎,上下一十四埭,通会市,作邸阁。」此等运渠虽大半供军事运输之用,固亦具有经济上之价值也。三国时之交通工具,除舟车外,有新发明之木牛流马,蜀志诸葛亮传:「亮性长於巧思,损益连弩,木牛流马,皆出其意。」蜀志後主传建兴九年:「春二月,亮复出军,围祁山,始以木牛运。」蜀志後主传建兴十年:「亮休士劝农於黄沙,作流马木牛毕。」蜀志後主传建兴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马运。」蜀志诸葛亮传注:「亮集载作木牛流马法曰,木牛者,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著於腹,载多而行少,宜可大用,不可小使,特行者数十里,群行者二十里也。….: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载一岁粮,日行二十里,而人不大劳。流马尺寸之数,……板方囊二枚,厚八分,长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广一尺六寸,每枚受米二斛三斗。……」通典:「亮集督运廖立杜叡胡忠等,从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白马山推己意作木牛流马。」元和郡县志:「木马山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诸葛亮之出祁山也,作木牛流马以供运,於此造作,因以名焉。」全三国文卷六十二载蒲元与丞相诸葛亮牒:「元等辄率雅意作一木牛,廉仰双轘,人行六尺,牛行四步,人载一岁之粮也。」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後山丛谭,蜀中有小车,独推载八石。前如牛头,又有大车,用四人推,载十石,盖木牛流马也。高承事物纪原,诸葛亮始造木牛,即今小车之有前辕者,流马即今独推者是,民间调之江州车子。稗编蜀相诸葛亮之出征,始造木牛流马以运饟,盖巴蜀道阻,便於登陟故耳。木牛即今小车之有前辕者,流马即今独推者是,而民间谓之江州车子。按後汉书郡国志巴蜀有江州县,疑亮始作之於江州县,故後人以为名也。澍按:此说袭高承,其实非也。武侯作木牛流马在景谷县,景谷今之广元县地,非江州也。江州水路,运粮不必车,且蜀志引亮作木牛流马法綦详,与独轮车制绝不相类,是高陈唐三说皆误。」惟木牛流马仅为蜀所利用,且诸葛亮死即无继作者,则亦不过历史上之奇器而已。

译六、交通与都市 交通的要件有三:一是交通道路,二是交通工具,三是交通动力。三国时期新开辟的交通道路,有值得叙述的,就是运河的兴修。其中三国时期兴修的运河,有睢阳渠。《魏志·武帝纪》建安七年记载:“于是到达浚仪,治理睢阳渠。” 淇水新道。《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记载:“春季正月,渡过黄河,拦截淇水使它流入白沟,以沟通粮道。” 《水经·淇水注》说:“建安九年,魏武王在水口下方横放大枋木筑成堰,拦截淇水向东流入白沟,以沟通运输。” 平虏渠和泉州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一年记载:“曹公将要征讨他们,开凿渠道,使呼沱水通入泒水,命名为平虏渠;又从泃河口开凿渠道通入潞河,命名为泉州渠,以沟通海运。” 《魏志·董昭传》说:“后来袁尚依附乌丸蹋顿,太祖将要征讨他,担心军粮难以运到,便开凿平虏渠、泉州渠两条水道,引入海中以便运输,这两条渠是董昭建议修建的。” 赵一清《三国志注补稿本》说:“《寰宇记》卷六十三记载,深州饶阳县有州治城,就是晋代的鲁口城。公孙渊反叛,司马宣王征讨他,开凿水道引滹沱水进入泒水来运粮,于是修筑了这座城。大概滹沱水有‘鲁沱’的名称,所以称为鲁口。赵一清按:建安十一年,太祖开凿水渠,从滹沱水引入泒水,名为平虏渠。因此,这并不是司马懿最初开凿的,只是后来重新修治罢了。” 按:徐绍桢《三国志质疑》卷二认为,泒水应当是汾水的讹字,这未必正确。曹操开凿平虏渠,大概是为了征讨乌桓蹋顿;蹋顿在辽西塞外,曹操把滹沱水引入汾水有什么用呢?裴松之注说泒音为“孤”,足以证明“泒”字没有错。徐氏说裴氏误把汾读成泒,这种说法也难以讲通。利漕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记载:“九月,修建金虎台,开凿水渠引潭水进入白沟,以沟通黄河水运。” 《三国志质疑》卷二说:“《水经》浊漳水篇记载,浊潭水又向东北流,经斥漳县南面。郦道元注说,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魏太祖开凿水渠,引潭水向东流入清洹,以沟通黄河漕运,名叫利漕渠。漳津旧渠的水道早已断绝,只有细小水流向东北流出,缓缓注入而已。这条利漕渠,就是引潭水进入白沟的水渠。之所以称清洹而不称白沟,是因为《淇水篇》说,淇水向东流经内黄县南面,成为白沟,转向县城东北,与洹水汇合。郦道元注说,白沟又向东北流经罗勒城东面,再向东北流,漳水注入其中,称为利漕口。从这里以下,清漳、白沟、淇河汇合,因此也都可以通称为利漕渠。” 讨虏渠。《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记载:“春天……三月,皇帝巡幸召陵,疏通讨虏渠。” 贾侯渠。《魏志·贾逵传》说,贾逵任豫州刺史时,“又疏通了二百多里长的运输水渠,就是所谓的贾侯渠。” 胡质所修建的各条水渠。《魏志·胡质传》说,胡质任青徐都督时,“设置东征台,一面屯田,一面守卫;又疏通通往各郡的水渠,使船只航行便利。” 邓艾所修建的漕渠。《魏志·邓艾传》说:“正始二年,于是大规模开凿漕渠。每当东南方有战事,大军出动,便可乘船顺流而下,抵达长江、淮河,军粮物资都有储备,也没有水灾之害。这是邓艾修建的。” 破岗渎等水道。《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记载:“八月,大赦天下,派校尉陈勋率领屯田兵和工役三万人,开凿句容中道,从小其直到云阳西城,以沟通会稽、吴郡的贸易,修建邸阁。” 《建康实录》卷二赤乌八年记载:“八月,大赦天下,派校尉陈勋主持屯田,征发屯田兵三万人,开凿句容中道,直到云阳西城,以沟通吴郡、会稽之间的船舰往来。这条水道称为破岗渎,上下共有十四道堰,沟通会稽、吴郡的贸易,并修建邸阁。” 这些运输水渠虽然大多用于军事运输,但当然也具有经济上的价值。三国时期的交通工具,除了船和车以外,还有新发明的木牛、流马。《蜀志·诸葛亮传》说:“诸葛亮天性长于巧思,改进连弩,木牛、流马,也都是出自他的构想。” 《蜀志·后主传》建兴九年记载:“春二月,诸葛亮再次出兵,包围祁山,开始用木牛运粮。” 《蜀志·后主传》建兴十年记载:“诸葛亮在黄沙让士卒休息并劝课农事,流马、木牛全部制成。” 《蜀志·后主传》建兴十二年记载:“春二月,诸葛亮从斜谷出兵,开始用流马运粮。”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亮集》记载木牛、流马的制造方法说:“木牛,腹部方正,头部弯曲,有一只脚、四条足,头部插入领部,舌连接在腹部。它装载得多而行进较慢,适合大规模使用,不适合少量使用;单独行走时一天数十里,成群行走时一天二十里。……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装载一年的粮食,每天行二十里,而人不会过于劳累。流马的尺寸数目是:……木板制成的方形囊两只,厚八分,长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宽一尺六寸,每只可装米二斛三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枚〕 《通典》说:“诸葛亮的文集记载,督运廖立、杜叡、胡忠等人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的白马山,按照诸葛亮的构想制造木牛、流马。” 《元和郡县志》说:“木马山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诸葛亮出兵祁山时,制造木牛、流马来供运输,在这里制作,因此以此命名。” 《全三国文》卷六十二收录蒲元给丞相诸葛亮的文书说:“蒲元等擅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制造了一头木牛,前后两端都有轭,人行六尺,牛行四步,一个人能装载一年的粮食。” 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说:《后山丛谈》记载,蜀地有一种小车,只需一人推行,能装载八石,车前像牛头;又有一种大车,要四个人推,能装载十石,这大概就是木牛、流马。《事物纪原》高承说,诸葛亮最初制造木牛,就是今天前面有车辕的小车;流马就是今天一人推行的车,民间称为江州车子。《稗编》说,蜀相诸葛亮出征时,开始制造木牛、流马来运输粮饷,大概是因为巴蜀道路险阻,这种车便于登山行走。木牛就是今天前面有车辕的小车,流马就是今天一人推行的车,民间称为江州车子。按《后汉书·郡国志》,巴蜀有江州县,怀疑诸葛亮最初在江州县制造这种车,所以后人以此命名。张澍按:这种说法沿袭高承,实际上不对。武侯制造木牛、流马是在景谷县,景谷是今天广元县一带,并不是江州。江州有水路,运粮不必用车;而且《蜀志》所引诸葛亮制造木牛、流马的方法记载得很详细,与独轮车的形制完全不相同。因此,高承、陈唐三人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只是木牛、流马仅供蜀国使用,而且诸葛亮死后就没有人继续制造,所以它们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奇特器具罢了。

舟之舱容五百斛者即为大舟,吴志孙权传黄武元年注引吴书谓郑泉「博学有奇志,而性嗜酒。其闲居每曰,愿得美酒满五百斛船,以四时甘脆置两头反覆没饮之,惫即住而啖肴膳,酒有升斗减,随即益之,不亦快乎。」全三国文卷七载魏文帝与孙权书:「知已选择见船最大樟材者六艘,受五百石,从沔水送付樊口。」其曹丕龙舟王濬楼船之属,乃特制以应行军之需者,非日常转输之具也。车中有所谓鹿车,以人推行,殆若今之小车,惟不必为独轮耳。魏志司马芝传:「以鹿车推载母,居南方十馀年,躬耕守节。」三国时之交通动力,仍不外人力、畜力、风力、水力,无足述者。三国时海上交通颇为发达,就孙氏与公孙氏及高句丽之关系,可见长江下游与东北海上交通之盛况,魏志公孙度传注:「魏略载渊表……又曰,臣父康昔杀权使,结为雠隙。……」魏志公孙度传注:「吴书载渊表权曰,….每念厚恩,频辱显使,退念人臣交不越境,是以固守所执,拒违前使,虽义无二信,敢忘大恩。陛下镇抚,长存小国,前後裴校尉葛都尉等到,奉被敕诫,圣旨弥密。……」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国家(指魏)知渊两端,而恐辽东吏民为渊所误,故公文下辽东,因赦之曰,……逆贼孙权……比年以来,复远遣船越渡大海,多持货物,诳诱边民,边民无知,与之交关,长吏以下,莫肯禁止,至使周贺浮舟百艘,沈滞津岸,贸迁有无,既不疑拒,赉以名马,又使宿舒随贺通好。……」吴志孙权传嘉禾元年:「三月,遣将军周贺校尉裴潜乘海之辽东。秋九月,魏将田豫要击斩贺於成山。冬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遣校尉宿舒阆中令孙综称藩於权,并献貂马。权大悦,加渊爵位。」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三月,遗舒综还,使太常张弥执金吾许宴将军贺达等将兵万人,金宝珍货,九锡备物,乘海授渊。」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举朝大臣自丞相雍已下皆谏,以为渊未可信,而宠待太厚,但可遗吏兵数百护送舒综。权终不听,渊果斩弥等,送其首于魏,没其兵资。」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注引吴书:「初张弥许晏等俱到襄平,官属从者四百许人,渊欲图弥晏,先分其人众置辽东诸县,以中使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及吏兵六十人置玄菟郡,在辽东北,相去二百里,太守王赞,领户二百,兼重可三四百人。旦等皆舍於民家,仰其饮食,积四十许日。旦与疆等议日,吾人远辱国命,自弃於此,与死亡何异。今观此郡形势甚弱,若一旦同心,焚烧城郭,杀其长吏,为国报耻,然後伏死,足以无恨。孰与偷生苟活,长为囚虏乎?疆等然之。於是阴相约结,当用八月十九日夜发。其日中时为部中张松所告,赞便会士众闭城门,旦群德疆等皆踰城得走。时群病疽创著膝,不及辈旅,德常扶接,与俱崎岖山谷,行六七百里,创益困,不复能前,卧草中,相守悲泣。……於是推旦疆使前,德独留守,群捕菜果食之。旦疆别数日,得达句骊王宫,因宣诏於句骊王宫及其主簿,诏言有赐为辽东所攻夺。宫等大喜,即受诏命,使人随旦还迎群德。其年,宫遗皁衣二十五人送旦等还,举表称臣,贡貂皮千枚,鹖鸡皮十具,旦等见权,悲喜不能自胜。权义之,皆拜校尉。间一年,遗使者谢宏中书陈恂拜宫为单于,加赐衣服珍宝。恂等到安平口,先遣校尉陈奉前见宫,而宫受魏幽州刺史讽旨,令以吴使自效。奉闻之,到还。宫遗主簿笞咨带固等出安平与宏相见。宏即缚得三十馀人质之。宫於是谢罪,上马数百匹。安乃遗咨固奉诏书赐物归与宫。是时宏船小,载马八十匹而还。」魏志明帝纪青龙四年:「秋七月,高句骊王宫斩送孙权使胡卫等首诣幽州。」(青龙四年即吴嘉禾五年。)案:吴与高句丽之关系,傅斯年东北史纲第一卷,及缪凤林评东北史纲卷首均未提及,傅固疏陋,缪亦失察矣。而大秦贾人秦论之远来,足证吴与罗马之海上交通,亦甚盛也。梁书卷五十四:「孙权黄武五年,有大秦贾人字秦论来到交趾,太守吴邈遣送诣权。权问论方土风俗,论具以事对。时诸葛恪讨丹阳,获黝歙短人,论见之,曰,大秦希见此人。权以男女各十人差吏会稽刘咸送论。咸於道病故,乃径还本国也。」案:诸葛恪讨丹阳山越在嘉禾三年至六年间(二三四-二三七),梁书所记秦论至吴年代有误。孙权尝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兵万人浮海求夷洲亶洲;虽未获至亶洲,卒得夷洲数千人还,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绝远,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还。」

译船舱容量达到五百斛的,就称为大船。《吴志·孙权传》黄武元年注引《吴书》说郑泉“博学而有奇特的志趣,天性嗜酒。他闲居时常说:‘希望得到一艘装满五百斛美酒的船,把四时的甘美脆食放在船的两端,反复潜入酒中饮用;疲倦了就停下来吃些菜肴,酒减少了一升一斗,随即补满它,这不是很快乐吗?’” 《全三国文》卷七载魏文帝给孙权的书信说:“听说你已经选择了六艘使用最大樟木制造的船,每艘能装载五百石,正从沔水运送到樊口交付。” 至于曹丕的龙舟、王濬的楼船一类,都是专门制造来满足行军需要的,并不是日常运输的工具。车类中有一种所谓鹿车,用人推行,大概像今天的小车,只是不一定是独轮车。《魏志·司马芝传》说:“他用鹿车推着母亲,居住在南方十多年,亲自耕种,坚守节操。” 三国时期交通所使用的动力,仍然不外乎人力、畜力、风力和水力,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叙述的。三国时期海上交通相当发达。从孙氏、公孙氏与高句丽的关系,可以看出长江下游与东北海上交通的盛况。《魏志·公孙度传》注说:“《魏略》记载公孙渊上表……又说:‘我的父亲公孙康过去杀死孙权的使者,结下了仇怨。……’” 《魏志·公孙度传》注引《吴书》记载公孙渊给孙权的表文说:“每当想起您的深厚恩德,又多次受到您派来的显贵使者的屈尊访问;但转念想到臣下之间的交往不能越过国境,因此坚持自己的立场,拒绝违背前任使者的要求。虽然在道义上不能同时守信两方,我怎敢忘记您的大恩。陛下镇抚四方,长久保存小国;前后裴校尉、葛都尉等人到来,都传达了您的诏令和告诫,圣旨更加周密。……” 《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说:“魏国知道公孙渊怀有两面心思,又担心辽东官民被公孙渊误导,所以向辽东下达公文,借赦免之机说:‘逆贼孙权……近年来,又从远方派船越过大海,多带货物,欺骗诱惑边境百姓。边民无知,便同他们交易,长吏以下没有人肯加以禁止,以至于周贺乘坐百艘船停滞在津岸,进行有无贸易;辽东方面既不怀疑也不拒绝,还把名马送给他,又派宿舒跟随周贺来通好。……’” 《吴志·孙权传》嘉禾元年记载:“三月,派将军周贺、校尉裴潜渡海前往辽东。秋九月,魏将田豫在成山拦击并斩杀周贺。冬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派校尉宿舒、阆中令孙综向孙权称藩,并献上貂皮和马。孙权非常高兴,加封公孙渊爵位。” 《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记载:“三月,遣返宿舒、孙综;又派太常张弥、执金吾许晏、将军贺达等率兵一万人,携带金银珍宝、九锡的全套礼物,渡海授予公孙渊。” 《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记载:“朝廷大臣从丞相陆雍以下都进谏,认为公孙渊还不可信,给予他的恩宠待遇太过优厚,只能派官员和数百名士兵护送宿舒、孙综。孙权最终没有听从,公孙渊果然杀死张弥等人,把他们的首级送给魏国,并没收了他们的兵力和物资。” 《吴志·孙权传》注引《吴书》说:“起初,张弥、许晏等人一同到达襄平,随行官属约有四百人。公孙渊想谋害张弥、许晏,先把他们的人员分开,安置在辽东各县;又把中使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人以及六十名官兵安置在玄菟郡。玄菟郡在辽东以北,彼此相距二百里;太守是王赞,管辖二百户,加上其他人员总共三四百人。秦旦等人都住在百姓家中,依靠他们供给饮食,过了四十多天。秦旦和黄疆等人商议说:‘我们远道而来,辱没国命,被抛弃在这里,与死亡有什么区别?如今观察这个郡的形势非常虚弱,如果有一天同心协力,焚烧城郭,杀死长吏,为国家报仇雪耻,然后伏罪而死,也足以无憾。与其苟且偷生,长期做囚徒俘虏,哪一个更好呢?’黄疆等人认为他说得对。于是暗中约定,在八月十九日夜间发动行动。当天中午,被部下张松告发。王赞便召集士众关闭城门,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人都翻越城墙逃走。当时张群身患疽疮,伤口长到膝部,跟不上同伴;杜德常常扶持接应他,和他一起在山谷间艰难行走六七百里。张群的伤势更加严重,不能再前进,便躺在草丛中,二人相守悲泣。……于是让秦旦、黄疆先走,杜德独自留下守护,张群采摘菜蔬果实充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年〕 秦旦、黄疆与杜德、张群分别几天后,秦旦、黄疆到达句骊王宫,于是在句骊王宫向句骊王及其主簿宣读诏书。诏书说,有赏赐物被辽东方面攻取。句骊王宫等人非常高兴,立即接受诏命,派人跟随秦旦返回迎接张群、杜德。这一年,句骊王宫派二十五名穿黑衣的人护送秦旦等人回来,并上表称臣,进贡貂皮一千枚、鹖鸡皮十具。秦旦等人见到孙权,悲喜交集,不能自已。孙权认为他们有义气,都任命为校尉。过了一年,孙权派使者谢宏、中书陈恂出使,任命句骊王宫为单于,并加赐衣服珍宝。陈恂等人到达安平口,先派校尉陈奉前往会见句骊王宫;但句骊王宫接受了魏幽州刺史暗中传达的命令,命令他以吴国使者作为效忠魏国的表示。陈奉听说后,便返回。句骊王宫派主簿笞咨、带固等人出安平,与谢宏相见。谢宏立即把三十多人捆绑起来作为人质。句骊王宫于是谢罪,献上数百匹马。安平方面才派笞咨、带固带着诏书和赏赐物归还句骊王宫。当时谢宏的船小,只能装载八十匹马返回。” 《魏志·明帝纪》青龙四年记载:“秋七月,高句丽王宫斩杀孙权使者胡卫等人,把他们的首级送到幽州。”(青龙四年即吴嘉禾五年。) 按:吴国与高句丽的关系,傅斯年《东北史纲》第一卷以及缪凤林《评东北史纲》卷首都没有提到;傅斯年固然疏漏浅陋,缪凤林也失于察考了。至于大秦商人秦论远道而来,也足以证明吴国与罗马之间的海上交通同样十分兴盛。《梁书》卷五十四记载:“孙权黄武五年,有一名叫秦论的大秦商人来到交趾,太守吴邈派人把他送到孙权那里。孙权询问秦论当地的土地、风俗,秦论都据实回答。当时诸葛恪征讨丹阳,俘获了黝、歙一带的矮人,秦论看见后说:‘大秦很少见到这样的人。’孙权把男女各十人交给会稽吏刘咸护送秦论。刘咸在路上病死,于是秦论直接返回本国。” 按:诸葛恪征讨丹阳山越是在嘉禾三年至六年之间(234—237),《梁书》所记秦论到达吴国的年代有误。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名士兵渡海寻找夷洲和亶洲;虽然最终没有到达亶洲,但最后带回了数千名夷洲人。《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记载:“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名甲士渡海寻找夷洲和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之处极其遥远,最终无法到达,只带回数千名夷洲人。”

吴志陆逊传载逊疏有云:「今兵兴历年,见众损减,陛下忧劳圣虑,忘寝与食,将远规夷洲以定大事,臣反覆思惟,未见其利,万里袭取,风波难测,民易水土,必致疾疫,今驱见众,经涉不毛,欲益更损,欲利反害。……」机又尝遗聂友陆凯以兵三万讨珠崖儋耳,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秋七月,遣将军聂友校尉陆凯以兵三万讨珠崖儋耳。」吴志陆凯传:「赤乌中,除儋耳太守,讨珠崖,斩获有功,迁为建武校尉。」而扶南林邑堂明诸王皆入贡於吴,吴志吕岱传:「又遣从事南宣国化,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诸王,各遗使奉贡。权嘉其功,进拜镇南将军。」吴志孙权传赤乌六年:「十二月,扶南王范旃遗使献乐人及方物。」吴之海上发展,盖迈轶东汉矣。魏与倭人之关系,亦远较汉与倭人之关系为密,综计景初二年至正始八年十年中,倭使四至魏魏使再至倭焉。魏志东夷传倭人:「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又:「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拜假倭王,并赉诏赐金、帛、锦、罽、刀、镜、采物。」又:「其四年(正始四年),倭王复遗使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緜、衣、帛、布、丹木 、短弓矢。」又:「其六年(正始六年),诏赐难升米黄幢,付郡假授。其八年(正始八年),太守王颀到官,倭女王卑弥呼与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素不和,遣倭载斯乌越等诣郡,说相攻击状。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赉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卑弥呼以死,……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杀,当时杀千馀人,复立卑弥呼宗女壹与年十三为王,国中遂定。政等以檄告喻壹与,壹与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诣台献上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四。」(「郡」指带方郡)三国时中国与西域之陆路交通,亦颇发达。焉耆于阗大月氏诸王,均尝通使於魏,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春三月:「濊貊扶馀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时曹丕虽尚未受禅,而濊貊扶馀焉耆于阗实系遣使至魏王国奉献。)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冬十二月癸卯:「大月氏王波调遣使奉献,以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译《吴志·陆逊传》记载陆逊的奏疏说:“如今战争已经持续多年,现有兵众逐渐减少;陛下忧劳圣虑,废寝忘食,还要远谋攻取夷洲来成就大事。臣反复思考,没有看到这样做的好处。万里之外发动袭击,风波难以预料;百姓容易因水土不服而患病,必然导致疫病。如今驱使现有兵众,跋涉于不毛之地,想要增加反而造成损失,想要获利反而带来祸害。……” 孙权又曾派聂友、陆凯率领三万士兵征讨珠崖、儋耳。《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记载:“秋七月,派将军聂友、校尉陆凯率三万兵力征讨珠崖、儋耳。” 《吴志·陆凯传》说:“赤乌年间,陆凯被任命为儋耳太守,征讨珠崖,因斩杀、俘获敌人立功,升任建武校尉。” 而扶南、林邑、堂明等国的国王也都向吴国入贡。《吴志·吕岱传》说:“又派从事向南方宣示国化,直到边境以外;扶南、林邑、堂明等国的国王,各自派遣使者进贡。孙权嘉奖他的功劳,晋升任命他为镇南将军。” 《吴志·孙权传》赤乌六年记载:“十二月,扶南王范旃派使者进献乐人和地方特产。” 吴国在海上的发展,大概超过了东汉。魏国与倭人的关系,也远比汉朝与倭人的关系密切。总计景初二年至正始八年这十年间,倭国使者四次到魏,魏国使者又两次到倭国。《魏志·东夷传·倭人》记载:“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派大夫难升米等人到郡中,请求前往天子处朝见进献,太守刘夏派官吏率领他们送往京都。”又记载:“正始元年,太守弓遵派建中校尉梯儁等人奉诏书、印绶前往倭国,授予倭王名义上的王号,并赐给诏书所列的金、帛、锦、罽、刀、镜及各种彩物。”又记载:“正始四年,倭王再次派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进献俘获的人口、倭锦、绛色和青色的缣、绵、衣服、帛、布、丹木、短弓和箭。”又记载:“正始六年,诏令赐给难升米黄幢,交给郡守代为授予。正始八年,太守王颀到任,倭女王卑弥呼与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一向不和,便派倭载斯、乌越等人到郡中,说明双方互相攻击的情形。魏国派塞曹掾史张政等人,借此带着诏书、黄幢授予难升米,发布檄文告诫晓谕他们。卑弥呼死后,……又立男王,国内不服,彼此互相诛杀,当时杀死了一千多人;又立卑弥呼的宗女壹与,年仅十三岁为王,国内于是安定下来。张政等人用檄文告诫晓谕壹与,壹与派倭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张政等返回,并到台上进献男女俘虏三十人,贡纳白珠五千孔、青色大句珠两枚、异文杂锦二十四匹。” (“郡”指带方郡。) 三国时期,中国与西域之间的陆路交通也相当发达。焉耆、于阗、大月氏等国的国王,都曾派使者与魏国通好。《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春三月记载:“濊貊、扶馀的单于,以及焉耆、于阗的国王,都各自派使者进献。(当时曹丕虽然还没有接受 禅让,但濊貊、扶馀、焉耆、于阗实际上确实是派遣使者到魏王国进献。)” 《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冬十二月癸卯记载:“大月氏王波调派使者进献,魏国任命波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魏略西戎传记辽西诸国甚详,注:参看魏志卷三十评後注,或张鹏一辑魏略卷二十二。而西域杂胡籍名贡献至中国贸易者甚众,魏志仓慈传:「又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既与贸迁,欺诈侮易,多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劳之,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与共交市,使吏民护送道路,由是民夷翕然,称其德惠。」(仓慈时为敦煌太守。)皆足证中西交通之盛也。三国时大都市如洛阳长安,因初期大乱之影响,均失旧观,吴志孙坚传注引江表传:「旧京空虚,数百里中无烟火,坚前入城,惆怅流涕。」魏志董卓传:「天子入洛阳,官室烧尽,街陌荒芜,百官披荆棘依丘墙间,州郡各拥兵自卫,莫有至者,饥穷稍甚,尚书郎以下自出樵采,或饥死墙壁间。」魏志锺繇传:「自天子西迁,洛阳人民单尽,繇徙关中民又招纳亡叛以充之,数年间,民户稍实」魏志傅嘏传:「曹爽诛,为河南尹。」注:「傅子曰,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贸胡貊,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魏略辑本卷五:「从兴平元年至建安二年,其间四岁中,国家东迁,三辅大乱,张鹏一曰,以上八字书抄有。咸阳萧条。後贼李堪等始将部曲入长安,居卓故坞中,拔取酸枣藜藿以给食,发冢取衣盖形。御览三十五典略」魏志张既传:「(张)鲁降,既说太祖拔汉中民数万户以实长安及三辅。」案:洛阳长安虽渐恢复繁荣,然实非旧观矣。而成都则似殷富无减於昔,华阳国志卷六:「建安十九年,先主克蜀,蜀中丰富盛乐,置酒大会,飨食三军,取蜀城中民金银颁锡将士,还其谷帛。」(蜀城中谓成都城中。)案:刘备不过取民金银以赐将士而已,并未有焚杀之举也。据蜀志张飞传,诸葛亮法正关羽及飞各获赐金五百斤、银千斤,其他诸人获赐有差,则成都藏金银之当可知矣。文选左思蜀都赋:「於是乎金城石郭,兼市中区,既丽且崇,实号成都,辟二九之通门,画方轨之广涂,营新宫於爽垲,拟承明而起庐,结阳城之延阁,飞观榭乎云中,开高轩以临山,列绮窗而瞰江,内则议殿爵堂,武义虎威,宣化之闥,崇礼之闱,华阙双邈,重门洞开,金铺交映,玉题相晖,外则轨躅八达,里閈对出,比屋连甍,千庑万室。亦有甲第,当衢向术,擅宇显敞,高门纳驷,庭扣钟磬,堂抚琴瑟,匪姜匪葛畴能是恤。亚以少城,接乎其西,市廛所会,万商之渊,列隧百重,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都人士女, 服靓妆,贾贸带鬻,舛错纵横,异物崛诡,奇於八方,布有橦华,面有桄榔,邛杖传节於大夏之邑, 酱流味於番禺之乡,舆辇杂沓、冠带混并,累毂叠迹,叛衍相倾,喧哗鼎沸,则咙聒宇宙,嚣尘张天,则埃壒曜灵。闤闠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籝金所过。侈侈隆富,卓郑埒名,公擅山川,货殖私庭,藏镪巨万,孤摫兼呈,亦以财雄,翕习边城。」新兴之大都市有邺及秣陵。袁绍以冀州收治邺而据四州之地,邺乃为冀并幽青之中心都市,魏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魏郡兵反,与黑山贼于毒共覆邺城,遂杀太守粟成。贼十馀部,众数万人,聚会邺中。……贼陶升者,故内黄小吏也,有善心,独将部众踰西城入,闭守州门,不内他贼,以车载绍家及诸衣冠在州内者,身自捍卫,送到斥丘乃还。」蜀志先主传:「先主走青州,青州刺史袁谭,先主故茂才也,将步骑迎先主。先主随谭到平原。谭驰使白绍,绍遣将道路逢迎,身去邺二百里与先主相见。」案:续汉书郡国志常山国:「高邑故鄗,光武更名,刺史治。」是东汉末年邺乃为冀州治也。曹操破袁氏,继领冀州牧,自许徙居邺,邺更成事实上之首都,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邺定,……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又建安十年:「春正月,攻谭破之,斩谭,诛其妻子。…:冬十月,公还邺。」又建安十一年:「秋八月,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遗乐进李典击破之,承走入海岛。」又建安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还邺。」案:自曹操居邺,许不过为名义上之首都而已。及操为魏公魏王,均以邺为魏国国都,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郄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又建安二十一年:「春二月,公还邺。……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又建安二十三年注引山阳公载记:「王闻王必死,盛怒,召汉百官诣邺。」曹丕受汉禅,都洛阳,邺仍列为五都之一云。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略:「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

译《魏略·西戎传》对辽西各国的记载非常详细。注:参看《魏志》卷三十评后注,或者张鹏一辑录的《魏略》卷二十二。而且,带着名籍和贡品来到中国进行贸易的西域各族胡人也很多。《魏志·仓慈传》说:“当时西域各族胡人常常想来进贡,但许多豪强大族往往从中阻拦截断;既然与他们进行贸易,又欺骗、诈取、轻侮、变更货物,很多事情都不能公平处理,胡人常常因此怨恨不满。仓慈都加以慰劳;想前往洛阳的,就替他们开具通行文书;想从郡中返回的,官府便为他们公平买取货物,常常拿府库现有的物品与他们共同交易,并派官吏和百姓护送他们上路。因此汉人和夷人都欣然归附,称颂他的恩德惠泽。”(仓慈当时任敦煌太守。) 这些都足以证明中西交通的兴盛。三国时期,洛阳、长安这样的大都市由于初期大乱的影响,都失去了往日的景象。《吴志·孙坚传》注引《江表传》说:“旧都空虚,数百里之内看不到烟火;孙坚此前进入城中,惆怅流泪。” 《魏志·董卓传》说:“天子进入洛阳时,宫室全都被烧毁,街道田野荒芜;百官披荆斩棘,依靠山丘和残墙栖身。各州郡都拥兵自卫,没有人前来朝见。饥荒困窘日益严重,尚书郎以下的官员都亲自出外砍柴采集,有的饿死在墙壁之间。” 《魏志·钟繇传》说:“自从天子向西迁徙后,洛阳人民几乎流失殆尽。钟繇迁徙关中百姓,又招纳逃亡反叛之人来充实洛阳,几年之间,民户逐渐充实。” 《魏志·傅嘏传》说:“曹爽被诛杀后,傅嘏任河南尹。”注引《傅子》说:“河南尹对内掌管帝都,对外统辖京畿,同时掌管古代六乡六遂的士人。当地居民来自各方,杂居其间,多是豪门大族;商贸往来的胡人和貊人也很多,是天下四方聚集利益的地方,也是奸邪滋生的地方。……” 《魏略辑本》卷五说:“从兴平元年到建安二年,在这四年中,国家向东迁徙,三辅发生大乱。”张鹏一说,以上八字是书中抄本所有。咸阳一片萧条。后来盗贼李堪等人才率领部曲进入长安,住在董卓旧日的营寨中,拔取酸枣、藜藿充作食物,挖掘坟墓取衣服来遮盖身体。《御览》卷三十五引《典略》。” 《魏志·张既传》说:“张鲁投降后,张既劝说太祖迁徙汉中数万户百姓,以充实长安和三辅。” 按:洛阳、长安虽然逐渐恢复繁荣,但实际上已经不是从前的景象了。而成都似乎仍然富庶兴盛,并没有比过去减少。《华阳国志》卷六说:“建安十九年,先主攻克蜀地,蜀中富足兴盛,欢乐异常;先主置办酒食,大会群臣,犒享三军,取成都城中的金银分赐将士,又把粮食和布帛还给百姓。”(“蜀城中”指成都城中。) 按:刘备不过是取用百姓的金银来赏赐将士,并没有焚烧、杀戮的行为。据《蜀志·张飞传》,诸葛亮、法正、关羽和张飞各获得金五百斤、银一千斤的赏赐,其他人所得各有等级,由此可知成都所储藏的金银确实很多。《文选》所收《左思·蜀都赋》说:“于是金城石郭兼有城市中心,既华丽又高大,确实号称成都;开辟二九之数的通门,划出可容两辆车并行的宽阔道路;在高爽干燥之处营建新宫,仿照承明宫建立宫室;连接阳城的高阁,飞檐楼榭高耸入云;开设高大的轩室以面对山岭,排列华美的窗户俯瞰江水。宫内有议政殿、爵堂、武义殿、虎威殿、宣化门、崇礼门;华丽的宫阙高远相对,重重宫门洞开,金色门饰交相辉映,玉石题额彼此照耀。宫外道路四通八达,里巷的门户相对而出,房屋鳞次栉比,屋脊相连,千间廊庑、万所房室。还有高门大宅,面向道路,占据宽敞显赫的宅地;高大的门户可以容纳车马,庭院中敲击钟磬,堂上弹奏琴瑟。若不是姜、葛那样的人物,谁能忧恤这些人?次于大城的是少城,连接在西面,是商市汇聚之处、万商聚集的深渊;道路层层相连,店铺成千上万,财货堆积如山,精细华丽的物品繁多如星。都城中的男女都穿着漂亮服装,商人往来买卖,交错纵横;各地奇异的物产,奇特得胜过八方:有橦布、桄榔面;邛竹杖远传到大夏之邑,酱的滋味流传到番禺之乡。车舆往来纷杂,戴冠束带的人混杂其中;车轴相接,足迹重叠,人群密集相挤。喧哗声像沸腾的鼎,声响震动天地;尘土飞扬遮蔽天空,尘埃使太阳失去光辉。” 闤闠之中,有许多工艺精巧的人家;百间房屋分成许多居室,织机与织梭的声音彼此应和。贝锦织成斑斓的花纹,在江水中漂洗上色;黄色细润的丝织品堆积如束,黄金所到之处无不流通。这里极其奢侈富裕,卓王孙、程郑一类的人名声相当;公然占有山川,私自经营货殖,家中藏有价值巨万的财物;有的人孤独经营而兼有多种财富,也凭借财力称雄,富势遍及边城。” 新兴的大都市有邺和秣陵。袁绍以冀州为根据地治理邺城,占据四州之地,邺于是成为冀州兼并幽州、青州之后的中心城市。《魏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说:“魏郡士兵反叛,与黑山贼于毒一起攻陷邺城,于是杀死太守栗成。十多个贼军部众,共有数万人,聚集在邺城中。……有个叫陶升的贼人,原来是内黄县的小吏,心地善良,唯独率领自己的部众越过西城进入城内,关闭并守住州府大门,不让其他贼人进入;又用车载着袁绍家属以及州内的衣冠士人,亲自护卫他们,送到斥丘才返回。” 《蜀志·先主传》说:“先主逃往青州,青州刺史袁谭原来是先主举荐的茂才,便率领步兵、骑兵迎接先主。先主随袁谭到达平原。袁谭派快马使者驰告袁绍,袁绍派将领在道路上迎接,并亲自离开邺城二百里与先主相见。” 按:《续汉书·郡国志》记载常山国:“高邑原名鄗,光武帝改了这个名称,是刺史治所。”由此可知,东汉末年邺是冀州治所。曹操击败袁氏之后,继续兼任冀州牧,从许都迁居邺城;邺城于是进一步成为事实上的首都。《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记载:“邺城平定,……天子任命曹公兼领冀州牧。”建安十年又记载:“春正月,进攻袁谭并击败他,斩杀袁谭,诛杀他的妻子儿女。……冬十月,曹公返回邺城。”建安十一年又记载:“秋八月,曹公向东征讨海贼管承,到达淳于,派乐进、李典进攻并击破管承,管承逃入海岛。”建安十二年又记载:“春二月,曹公从淳于返回邺城。” 按:自从曹操居住在邺城,许都不过只是名义上的首都。等到曹操被封为魏公、魏王时,都把邺城作为魏国的国都。《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记载:“五月丙申,天子派御史大夫郄虑持符节、策书,任命曹公为魏公。”建安二十一年又记载:“春二月,曹公返回邺城。……夏五月,天子晋升曹公爵位为魏王。”建安二十三年注引《山阳公载记》说:“魏王听说魏王必死,勃然大怒,召汉朝百官到邺城。” 曹丕接受汉朝禅让,定都洛阳,邺城仍然列为五都之一。《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略》说:“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

水经浊漳水注:「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西京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十七史商榷:「其实长安久不为都,谯特因太祖故乡聊目为都,皆非都也,真为都者,许洛邺三处耳。」案:许都之地位,实远不及邺都。曹操之於邺经营备至,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五年:「冬,作铜爵台。」又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文选左思魏都赋:「暨圣武之龙飞,肇受命而光宅,爱初自臻,言占其良,谋龟谋筮,亦既允臧,修其郛郭,缮其城隍,经始之制,牢笼百王。…… 拱木於林衡,授全模於梓匠,遐迩悦豫而子来,工徒拟议而骋功,阐钩绳之筌绪,承二分之正要,揆日晷,考星耀,建社稷,作清庙,筑曾宫以回市,比冈隒而无陂,造文昌之广殿,极楝宇之弘规。……驰道周屈於果下,延阁胤宇以经营,飞陛方辇而径西,三台列峙以峥嵘。……於是崇墉濬洫,婴堞带埃,四门 ,隆厦重起,凭太清以混成,越埃壒而资始。….设官分职,营处署居,夹之以府寺,班之以里闾。」

邺中记:「铜爵金凤冰井三台,皆在邺都北城西北隅,因城为基址。……金凤台初名金虎,至石氏改今名,冰井台则凌室也。金虎冰井皆建安十八年建也。铜爵台高一十丈,有屋一百二十间,周围弥覆其上。金虎台有屋百三十间。冰井台有冰室三,与凉殿皆以阁道相通。三台崇举,其高若山云。至後赵石虎,三台更加崇饰,甚於魏初。」(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又多徙他地人居邺县,魏志梁习传:「并土新附,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承高干荒乱之馀,胡狄在界,张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拥众,作为寇害,更相扇动,往往棋跱。习到官,诱谕招纳,皆礼召其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豪右已尽,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东兵已去之後,稍移其家,前後送邺凡数万口。」魏志杜袭传:「後袭领丞相长史,随太祖到汉中讨张鲁,太祖还,拜袭驸马都尉,留督汉中军事。绥怀开导,百姓自乐出徙洛邺者八万馀口。」而操部下多举家居邺,有同质任,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谓杨沛从徒中起为邺令,「未到邺,而军中豪右曹洪刘勋等各遣家驰骑告子弟,使各自检敕。」魏志臧霸传:「太祖破袁谭於南皮,霸等会贺,霸因求遗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太祖曰,诸君忠孝,岂复在是,昔萧何遗子弟入侍而高祖不拒,耿纯焚室舆榇以从而光武不逆,吾将何以易之哉?」李典至徙宗族部曲万数千口居邺县,魏志李典传:「典宗族部曲三千馀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幕耿纯邪?

译《水经》浊漳水注说:“魏国承继汉朝国运,又定都洛阳;因为谯是先人的本国,许昌是汉朝所居之地,长安有西京遗迹,邺是魏王业的根本,所以称为五都。” 《十七史商榷》说:“实际上,长安早已不再是都城;谯只是因为太祖的故乡,姑且称为都,也都不是真正的都城。真正作为都城的,只有许、洛、邺三处。” 按:许都的地位,实际上远远不如邺都。曹操对于邺城的经营极为周密。《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五年记载:“冬天,修建铜爵台。”建安十八年又记载:“九月,修建金虎台。” 《文选》所收《左思·魏都赋》说:“等到圣武帝龙飞而起,开始接受天命,使国土光大安宁;最初便亲自寻访,选择吉祥之地,谋问龟卜和筮卜,都得到吉兆。修整外城,修缮城池,营建的制度超过历代帝王。……从林衡那里取来大木,交给梓匠制成完整的模型;远近百姓都欢欣喜悦,像子女归父母一样前来;工匠们反复谋划,施展技艺。阐明曲尺、墨绳的法则,遵循天地阴阳分判的正道;测量日影,考察星象;建立社稷,建造清庙;修筑层层宫殿,使集市环绕其中,依着山冈修建而不使地势倾斜;建造文昌宫的广大殿堂,极尽栋宇宏伟的规制。……驰道曲折环绕果下,延伸的楼阁连绵营建;飞檐台阶和方形车道直通西面,三台并列耸立,雄伟峥嵘。……于是高筑城墙,深挖沟渠,城堞环绕,尘埃相连;四座城门……高大的屋宇重重兴建,凭借太清之气混合成形,超越尘埃而开始建立。……设置官署,划分职掌,营建官府和居处;两侧设置府寺,并按里闾分布。” 《邺中记》说:“铜爵台、金凤台、冰井台三台,都在邺都北城的西北角,以城墙作为基址。……金凤台最初名为金虎台,到石氏时才改为今天的名称;冰井台就是凌室。金虎台、冰井台都是建安十八年修建的。铜爵台高一十丈,有房屋一百二十间,周围都覆盖在台上。金虎台有房屋一百三十间。冰井台有冰室三间,与凉殿都由阁道相通。三台高高耸立,高度像山一样。到了后赵石虎时期,三台又加以修饰,比魏国初年更加壮丽。”(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又大量迁徙其他地方的人到邺县居住。《魏志·梁习传》说:“并州土地新近归附,梁习以别部司马身份兼领并州刺史。当时并州承受高干造成的荒乱余波,胡人和狄人分布在边界,张雄等人骄横跋扈,官民逃亡反叛,进入他们的部落;拥有众多部众的兵家成为盗寇祸害,彼此煽动,往往像棋子一样据地而立。梁习到任后,诱导晓谕,招抚接纳;又都以礼召见豪强首领,逐渐推荐举用,送到幕府。豪强首领招纳殆尽后,才依次征发各地丁壮强健者作为义从;又趁大军出征,分请他们充当勇士。东征军离开以后,逐渐迁徙他们的家属,前后送到邺城的共有数万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口〕 《魏志·杜袭传》说:“后来杜袭担任丞相长史,随太祖到汉中征讨张鲁。太祖返回后,任命杜袭为驸马都尉,留下他督理汉中军事。杜袭安抚、怀柔并开导百姓,百姓自己乐意迁往洛阳、邺城的有八万多人。” 曹操的部下也多半举家迁居邺城,有的还把家属作为人质。《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说,杨沛从徒役中起家,任邺令,“还没有到邺城,军中的豪强曹洪、刘勋等人就各自派快马通知子弟,让他们分别自我约束整顿。” 《魏志·臧霸传》说:“太祖在南皮击败袁谭后,臧霸等人前来祝贺。臧霸于是请求让自己的子弟以及各将领的父兄家属前往邺城。太祖说:‘诸位的忠心孝行,难道还表现在这件事上吗?从前萧何把子弟送入宫中侍奉,高祖没有拒绝;耿纯焚毁房屋、载着棺材跟随光武帝,光武帝也没有违逆。我将用什么来改变这种做法呢?’” 李典后来把宗族和部曲一万三千多人迁到邺县居住。〔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口〕 《魏志·李典传》说:“李典的宗族和部曲原有三千多家,居住在乘氏。李典自己请求愿意迁往魏郡。太祖笑着说:‘你想仿效耿纯吗?’李典谢罪说:‘我的才能低劣、

典谢曰,典驽怯功微,而爵宠过厚,诚宜举宗陈力,加以征伐未息,宜实郊遂之内以制四方,非幕纯也。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馀口居邺。」吾人就邺县户口之多可知邺城居人之众也。全三国文卷二载魏武帝令日:「今邺县甚大,一乡万数千户,兼人之吏未易得也。」魏志贾逵传:「文帝即王位,以邺县户数万,在都下,多不法,乃以逵为邺令。」魏制,凡边剧郡守须进任子,任子多居邺为质,魏志王观传:「明帝即位,下诏书使郡县条为剧中平者,主者欲言郡为中平,观教曰,此郡滨近外虏,数有寇害,云何不为剧邪?主者曰,若郡为外剧,恐於明府有任子。观曰,夫君者所以为民也,今郡在外剧,则於役条当有降差,岂可为太守之私而负一郡之民乎?遂言为外剧郡,复送任子诣邺。」案:观时为涿郡太守,涿郡不隶冀州,而观送任子诣邺,知邺为诸边剧郡任子聚居之地也。司马师为政,复聚魏诸王公居邺防其生变,师弟昭因仍师策,无所改易,魏志毋丘俭传注载俭及文钦等所上表数师罪有云:「合聚诸藩王公以著邺,欲悉诛之。」魏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髦:「使使持节行中护军中垒将军司马炎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後。」晋书曹志传:「武帝为抚军将军,迎陈留王於邺,志夜谒见,帝与语自暮达旦,甚奇之。」晋书文帝纪:「咸熙元年春正月,槛车徵艾。乙丑,帝奉夭子西征,次於长安。是时魏诸王侯悉在邺城,命从事中郎山涛行军司事,镇於邺。」皆足保持邺之繁荣也。左思述邺都之盛,虽多溢美,然固可由见邺之经济地位,文选左思魏都赋:「内则街冲幅辏,朱阙结隅,石杠飞梁,出控漳渠,疏通沟以滨路,罗青槐以荫涂,比沧浪而可濯,方步櫩而有踰,习习冠盖,莘莘蒸徒,斑白不提,行旅让衢。……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闤闠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嶤嶭,侈所兆之博大,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壹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质剂平而交易,刀布贸而无筭,财以工化,贿以商通,难得之货,此则弗容。器周用而长务,物背窳而就攻,不鬻邪而豫贾,著驯风之醇醲,白藏之藏,富有无隄,同赈大内,控引世资,賨幏积墆,琛币充牣,关石之所和钧,财富之所底慎。」厥後後赵前燕东魏北齐之建都於邺,非无故矣。秣陵初不过一小县,吴志张紘传注引江表传:「紘谓权曰,秣陵楚武王所置,名为金陵,地势冈阜连石头,访问故老云,昔秦始皇东巡会稽,经此县,望气者云,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气,故掘断连冈,改名秣陵。……」汉书地理志丹扬郡:「县十七,宛陵、於 、江乘、春谷、秣陵、…:.」续汉书郡国志扬州丹阳郡:「秣陵南有牛渚。

译胆怯,功劳微薄,却得到过分优厚的爵位和恩宠,实在应该率领全宗族出力;加上征伐没有停止,应该充实京畿以内来控制四方,并不是仰慕耿纯。’于是把李典的部曲和宗族一万三千多人迁到邺城居住。” 由邺县户口众多,也可以知道邺城居民人数很多。《全三国文》卷二载魏武帝的命令说:“如今邺县非常大,一个乡就有一万几千户,兼任管理百姓的官吏并不容易找到。” 《魏志·贾逵传》说:“文帝即魏王位后,因为邺县有数万户,位于都城之下,违法之事很多,于是任命贾逵为邺令。” 魏国制度规定,凡是边境上事务繁重的郡守,都必须送来任子;任子大多居住在邺城作为人质。《魏志·王观传》说:“明帝即位后,下诏令郡县分别评定辖区是事务繁重、中等还是平常。主管官员想把本郡评为中等平常,王观教导他说:‘这个郡靠近外族,经常遭受寇害,怎么能说不是事务繁重呢?’主管官员说:‘如果把本郡评为边境上的繁重郡,恐怕会使府君需要送任子。’王观说:‘君主的职责是为了百姓。如今本郡属于边境繁重郡,那么按照徭役条令就应当有所减免,怎么可以为了太守个人的私利而辜负一郡百姓呢?’于是上报说是边境繁重郡,又把任子送到邺城。” 按:王观当时任涿郡太守,涿郡不隶属冀州,但王观仍把任子送到邺城,由此可知邺城是各边境事务繁重郡任子聚居的地方。司马师执政后,又把魏国各地的诸王、公聚集到邺城,以防止他们发生变乱;司马师的弟弟司马昭沿用司马师的策略,没有任何改变。《魏志·毌丘俭传》注引毌丘俭、文钦等人列举司马师罪状的上表说:“把各地藩王、公聚集并安置在邺城,是想把他们全部杀掉。” 《魏志·三少帝纪》记高贵乡公曹髦说:“派使者持符节,任命中护军、中垒将军司马炎向北迎接常道乡公曹璜,继承明帝之后的帝位。” 《晋书·曹志传》说:“武帝任抚军将军时,到邺城迎接陈留王。曹志夜间前往拜见,武帝与他交谈,从傍晚一直谈到天亮,对他非常惊异。” 《晋书·文帝纪》记载:“咸熙元年春正月,用槛车征召邓艾。乙丑日,帝奉天子西征,驻扎在长安。当时魏国诸王侯都在邺城,便命从事中郎山涛代理军中事务,镇守邺城。” 这些都足以保持邺城的繁荣。左思描写邺都的盛况,虽然多有夸饰,但由此确实可以看出邺城的经济地位。《文选》所载左思《魏都赋》说:“城内街道交错,车流辐辏,朱门宫阙连接街角;石桥高梁凌空,通向漳渠;疏浚沟渠,使其临近道路;遍植青槐,为道路遮荫。这里的水清澈得可与沧浪相比,可以洗濯;房檐高敞,胜过一般步廊。冠盖往来习习,百姓密集;老人和小孩不相提携,行旅之人彼此让路。……廓清三处市场,开设店铺;平坦大道四通八达;店肆排列,罗列众多;设置市场门楼,像衣襟和衣带一样联结各处;调剂有无,使物资不致偏缺;每日中午聚集交易;高高建起旗亭,极力夸耀市场规模宏大。道路中车轮相撞,车辆首尾相连,载货万贯;车上人扶轼挥鞭,催马前进;车帷衣袖纷纷交错。八方汇聚,彼此混同,尽显各地风俗的奇异景观。交易公平,买卖流通;刀币布币交换,数目无法计算;财富因工艺而增殖,货物因商贸而流通,难得的货物这里无不具备。器物周全实用,物品即使粗劣也会加工;不售卖邪僻之物,也不预先囤积居奇;这里风俗淳厚。秋季所藏的物资,储藏丰富无边,与大内共同赈济百姓;控制并引进天下财货,賨布、幏布堆积,珍宝货币充盈;关石等度量衡彼此调和,财富聚集于此而得到谨慎管理。” 后来后赵、前燕、东魏、北齐相继建都于邺,并不是没有原因的。秣陵起初不过是一个小县。《吴志·张紘传》注引《江表传》说:“张紘对孙权说:‘秣陵是楚武王设置的,名叫金陵。地势冈阜相连,直到石头山。我询问当地老人,听说从前秦始皇东巡会稽,经过此县时,望气者说,金陵地形有帝王建都的气象,所以挖断相连的山冈,改名为秣陵。……’” 《汉书·地理志》丹扬郡记载:“有十七县:宛陵、於〔缺字〕、江乘、春谷、秣陵、……。” 《续汉书·郡国志》扬州丹阳郡记

」孙权从张紘计,徒治秣陵,改秣陵为建业,秣陵乃为江东六郡之首邑,吴志孙权传建安十六年:「权徙治秣陵,明年城石头,改秣陵为建业。」吴志张紘传:「紘建计宜出都秣陵,权从之。」及权讨禽关羽,自公安下都鄂,秣陵仍为重镇,吴志孙权传资初二年:「权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

译载:“秣陵县南面有牛渚。” 孙权采纳张紘的计策,迁到秣陵治理,把秣陵改名为建业。秣陵于是成为江东六郡的首邑。《吴志·孙权传》建安十六年记载:“孙权迁到秣陵治理。第二年修筑石头城,把秣陵改名为建业。” 《吴志·张紘传》说:“张紘建议应当迁都秣陵,孙权采纳了。” 等到孙权讨伐擒获关羽,从公安向下游迁都鄂城后,秣陵仍然是重要重镇。《吴志·孙权传》资初二年记载:“孙权从公安迁都鄂城,改名为武昌。”

吴志吕范传:「权破羽,还都武昌,拜范建威戕军,封宛陵侯,领丹阳太守,治建业督扶州以下至海。」黄龙元年,权既即帝位,自武昌还都建业,秣陵遂为吴之首都,迄吴之亡,中间不过孙皓曾一度迁都武昌耳。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春,公卿百司皆劝权正尊号,夏四月,夏口武昌并有黄龙凤皇见,丙申,南郊,即皇帝位。……秋九月,权迁都建业,因故府不改馆。」吴志孙皓传甘露元年:「九月,从西陵督步阐表徙都武昌」,又宝鼎元年:「十二月,皓还都建业」案:孙皓之都武昌,历时仅约十五月耳。(二六五—二六七)左思叙秣陵商务发达之情况甚悉,可知秣陵虽由政治之原因成为大都市,而人口集中之後,亦遂在经济上占重要之地位矣。文选左思吴都赋:「开市朝而并纳,横闤闠而流溢,混品物而同廛,并都鄙而为一。士女伫眙,商贾骈坒,紵衣絺服,杂咨 萃,轻舆案辔以经隧,楼船举而过肆。果市辐凑而当然,致远流离与珂珬, 贿纷纭,器用万端,金镒磊砢,珠琲阑干,桃笙象簟,韬於筒中,蕉葛升越,弱於罗纨, 言 ,交贸相竞,喧哗喤呷,芬葩修映,挥袖风飘而红尘昼昏,流汗霡霂而中逵泥泞。富中之甿,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竞其区宇,则并强兼巷,矜其宴居,则珠服玉馔。」三国时新兴之次等都市有鄂,案:自孙权於黄初二年都鄂,改鄂为武昌,鄂为吴之首都者八年馀(二二一--二二九),黄龙元年,权还都建业,鄂遂为吴之陪都云。江州,兹不备述。蜀志後主传建兴四年:「春,都护李严自永安宫还住江州,筑大城。」注:「今巴郡故城是。」华阳国志卷一:「刘先主初以江夏费瓘为太守,领江州都督,後都护李严更城大城,周回十六里」

译《吴志·吕范传》说:“孙权击破关羽后,回到武昌,任命吕范为建威〔将军〕,封为宛陵侯,兼任丹阳太守,治所在建业,督察扶州以下直到海边的地区。” 黄龙元年,孙权即皇帝位后,从武昌返回建业。秣陵于是成为吴国的首都,直到吴国灭亡,其间只有孙皓曾一度迁都武昌。《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记载:“春季,公卿百官都劝孙权正式确定尊号。夏四月,夏口、武昌同时出现黄龙、凤凰。丙申日,在南郊举行祭祀,登上皇帝之位。……秋九月,孙权迁都建业,因沿用旧府第,所以没有改建宫馆。” 《吴志·孙皓传》记载,甘露元年九月,孙皓听从西陵督步阐的表奏,迁都武昌;又记载宝鼎元年十二月,孙皓返回建业。按:孙皓迁都武昌,前后仅约十五个月而已(265—267年)。左思对秣陵商业发达的情况叙述得很详细。由此可知,秣陵虽然因政治原因成为大都市,但人口集中以后,在经济上也占据了重要地位。《文选》所载左思《吴都赋》说:“开放市场和朝会之地,容纳各方来客;市场门楼横向展开,货物充盈外溢;各种物品混杂在一起,共处一市;城乡合并为一体。士人女子伫立观看,商贾肩并肩而行;穿着细葛衣和粗葛衣的人混杂在一起。轻车按住缰绳穿过街道,楼船驶过店铺。果品市场车马聚集,远方运来的流离、珂珬等物,货物纷繁;器用有万种,黄金堆积,珠串纵横;桃竹席、象牙席装在筒中,蕉布葛布比罗纨还轻柔;〔文字疑误〕,彼此竞相交易,喧哗声此起彼伏。花朵芬芳,光彩相映;挥动衣袖,风起红尘,白昼也昏暗;汗水淋漓,中间大道泥泞不堪。富裕的百姓和善于经商致富的人,乘时逐利,财富多达巨万;争相扩充住宅区域,便兼并街区;夸耀宴饮居处,便穿珠衣、食玉馔。” 三国时期新兴的次等都市有鄂城。按:孙权于黄初二年迁都鄂城,改鄂城为武昌。鄂城作为吴国首都八年多(221—229年)。黄龙元年孙权返回建业后,鄂城便成为吴国的陪都。江州这里不详细叙述。《蜀志·后主传》建兴四年记载:“春季,都护李严从永安宫返回,驻守江州,修筑大城。”注释说:“就是今天的巴郡故城。” 《华阳国志》卷一说:“刘先主起初任命江夏人费瓘为太守,兼任江州都督。后来都护李严重新修筑大城,周长十六里。”

六、交通与都市交通之要件有三:一曰交通通路,二曰交通工具,三曰交通动力。三国时交通通路之新辟,有足述者,即运渠之兴治是也。三国时所兴治之运渠,有睢阳渠,魏志武帝纪建安七年:「遂至浚仪,治睢阳渠。」淇水新道,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春正月,济河,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水经淇水注:「建安九年,魏武王於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运。」平虏渠及泉州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一年:「公将征之,凿渠自呼沲入泒水,名平虏渠,又从泃河口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魏志董昭传:「後袁尚依乌丸蹋顿,太祖将征之,患军粮难致,凿平虏泉州二渠入海通运,昭所建也。」赵一清三国志注补稿本曰:「寰宇记卷六十三,深州饶阳县有州理城,晋鲁口城也。公孙渊叛,司马宣王征之,凿滹沱入泒水以运粮,因筑此城。盖滹沱水有鲁沱之名,因号鲁口。一清案:建安十一年,太祖凿渠自滹沱入泒水,名平虏渠,则不始於懿,特更修治之耳。」案:徐绍桢三国志质疑卷二谓泒水应为汾水之譌,实未必然。曹操凿平虏渠盖备征讨乌桓蹋顿之用,蹋顿在辽西塞外,操引滹沱入汾水何为?裴注明谓泒音孤,足证泒字未误。徐氏谓裴氏误读汾为泒,说亦难通。利漕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凿渠引潭水入白沟以通河。」三国志质疑卷二:「水经浊漳水篇,浊潭水又东北过斥漳县南。郦注,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魏太祖凿渠引潭水东入清洹以通河漕,名日利漕渠。漳津故渎水旧断溪东北出,涓流濗注而已。此利漕渠即引潭水入白沟之渠,其曰清洹而不曰白沟者,淇水篇云,淇水又东过内黄县南为白沟,屈从县东北,与洹水合。郦注,白沟又东北迳罗勒城东,又东北漳水注之,谓之利漕口。自下清漳白沟淇河成得通称是也.」讨虏渠,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春……三月,行幸召陵,通讨虏渠。」贾侯渠,魏志贾逵传谓逵为豫州刺史时「又通运渠二百馀里,所谓贾侯渠者也。」胡质所建诸渠,魏志胡质传谓质为青徐都督时「置东征台,且佃且守,又通渠诸郡,利舟楫。」邓艾所建漕渠,魏志邓艾传:「正始二年,乃广开槽渠,每东南有事,大军兴采,泛舟而下,达於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破岗渎等。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八月,大赦,遣校尉陈勋将屯田及作士三万人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云阳西城,通会市,作邸阁。」建康实录卷二赤乌八年:「八月,大赦,使校尉陈勋作屯田,发屯兵三万凿句容中道至云阳西城,以通吴会船舰,号破岗渎,上下一十四埭,通会市,作邸阁。」此等运渠虽大半供军事运输之用,固亦具有经济上之价值也。三国时之交通工具,除舟车外,有新发明之木牛流马,蜀志诸葛亮传:「亮性长於巧思,损益连弩,木牛流马,皆出其意。」蜀志後主传建兴九年:「春二月,亮复出军,围祁山,始以木牛运。」蜀志後主传建兴十年:「亮休士劝农於黄沙,作流马木牛毕。」蜀志後主传建兴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马运。」蜀志诸葛亮传注:「亮集载作木牛流马法曰,木牛者,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著於腹,载多而行少,宜可大用,不可小使,特行者数十里,群行者二十里也。….: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载一岁粮,日行二十里,而人不大劳。流马尺寸之数,……板方囊二枚,厚八分,长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广一尺六寸,每枚受米二斛三斗。……」通典:「亮集督运廖立杜叡胡忠等,从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白马山推己意作木牛流马。」元和郡县志:「木马山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诸葛亮之出祁山也,作木牛流马以供运,於此造作,因以名焉。」全三国文卷六十二载蒲元与丞相诸葛亮牒:「元等辄率雅意作一木牛,廉仰双轘,人行六尺,牛行四步,人载一岁之粮也。」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後山丛谭,蜀中有小车,独推载八石。前如牛头,又有大车,用四人推,载十石,盖木牛流马也。高承事物纪原,诸葛亮始造木牛,即今小车之有前辕者,流马即今独推者是,民间调之江州车子。稗编蜀相诸葛亮之出征,始造木牛流马以运饟,盖巴蜀道阻,便於登陟故耳。木牛即今小车之有前辕者,流马即今独推者是,而民间谓之江州车子。按後汉书郡国志巴蜀有江州县,疑亮始作之於江州县,故後人以为名也。澍按:此说袭高承,其实非也。武侯作木牛流马在景谷县,景谷今之广元县地,非江州也。江州水路,运粮不必车,且蜀志引亮作木牛流马法綦详,与独轮车制绝不相类,是高陈唐三说皆误。」惟木牛流马仅为蜀所利用,且诸葛亮死即无继作者,则亦不过历史上之奇器而已。

译六、交通与都市 交通的要件有三项:第一是交通道路,第二是交通工具,第三是交通动力。三国时期新开辟的交通道路,有值得叙述的,就是运河的兴修。三国时期兴修的运河,有睢阳渠。《魏志·武帝纪》建安七年记载:“于是到达浚仪,治理睢阳渠。” 淇水新道。《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记载:“春正月,渡过黄河,拦截淇水,使它流入白沟,以疏通粮道。” 《水经·淇水注》说:“建安九年,魏武王在水口下横放大枋木筑成堰坝,拦截淇水向东流入白沟,以疏通漕运。” 平虏渠和泉州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一年记载:“曹公将要征讨他们,开凿渠道,使呼沲水通入泒水,称为平虏渠;又从泃河口开凿渠道通入潞河,称为泉州渠,以沟通海运。” 《魏志·董昭传》说:“后来袁尚依附乌丸蹋顿,太祖准备征讨他,担心军粮难以运到,于是开凿平虏、泉州二渠通入大海,以疏通漕运,这是董昭提出的建议。” 赵一清《三国志注补稿本》说:“《寰宇记》卷六十三记载,深州饶阳县有州理城,就是晋代的鲁口城。公孙渊反叛,司马宣王征讨他,开凿滹沱水使其通入泒水,以运输军粮,于是修筑了这座城。大概滹沱水有‘鲁沱’的名称,所以称为鲁口。赵一清按:建安十一年,太祖开凿渠道使滹沱水通入泒水,名为平虏渠,因此并不是司马懿最先开凿,只是重新修治罢了。” 按:徐绍桢《三国志质疑》卷二认为,泒水应是汾水的讹字,其实未必如此。曹操开凿平虏渠,大概是为了征讨乌桓蹋顿;蹋顿在辽西塞外,曹操为什么要引滹沱水入汾水?裴松之注称泒读音为‘孤’,足以证明‘泒’字没有错误。徐氏说裴氏误把‘汾’读成‘泒’,这种说法也难以成立。利漕渠。《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记载:“九月,修筑金虎台,开渠引潭水流入白沟,以沟通黄河。” 《三国志质疑》卷二说:《水经》浊漳水篇记载,浊漳水又向东北流经斥漳县南面。郦道元注说,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魏太祖开渠引潭水向东流入清洹,以疏通黄河漕运,称为利漕渠。漳津旧河道的水流早已断绝,只剩细流向东北流出。这里的利漕渠,就是引潭水进入白沟的渠道;之所以称清洹而不称白沟,是因为《淇水篇》说,淇水向东流经内黄县南面,成为白沟,转向县城东北,与洹水汇合。郦道元注说,白沟又向东北流经罗勒城东面,又向东北有漳水注入,称为利漕口。从这里往下,清漳、白沟、淇河便可以通称了。” 讨虏渠。《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记载:“春季……三月,巡行到召陵,疏通讨虏渠。” 贾侯渠。《魏志·贾逵传》说,贾逵任豫州刺史时,“又疏通运渠二百多里,这就是所谓的贾侯渠。” 胡质所修建的各条渠道。《魏志·胡质传》说,胡质任青徐都督时,“设置东征台,同时屯田并防守,又疏通各郡的渠道,使舟楫运输便利。” 邓艾所修建的漕渠。《魏志·邓艾传》说:“正始二年,于是大规模开凿漕渠。每当东南方有战事、大军兴师时,便可乘船顺流而下,到达江淮;军粮物资有所储备,也没有水患之害。这是邓艾修建的。” 以及破岗渎等渠道。《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记载:“八月,大赦天下,派校尉陈勋率领屯田人员和工役三万人,开凿句容中道,从小其〔地名疑误〕到云阳西城,疏通吴会之间的水路,修建邸阁。” 《建康实录》卷二赤乌八年记载:“八月,大赦天下,命校尉陈勋主持屯田,征发屯兵三万人,开凿句容中道直到云阳西城,以沟通吴地和会稽之间的船舰,称为破岗渎。上下共有十四道埭,疏通吴会之间的水路,修建邸阁。” 这些运河虽然大多用于军事运输,但当然也具有经济价值。三国时期的交通工具,除船和车以外,还有新发明的木牛、流马。《蜀志·诸葛亮传》说:“诸葛亮天性擅长巧思,改进连弩;木牛、流马也都是出自他的创意。” 《蜀志·后主传》建兴九年记载:“春二月,诸葛亮再次出兵,包围祁山,开始使用木牛运输。” 《蜀志·后主传》建兴十年记载:“诸葛亮在黄沙让士卒休整并劝导农耕,制成了流马、木牛。” 《蜀志·后主传》建兴十二年记载:“春二月,诸葛亮从斜谷出兵,开始使用流马运输。”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诸葛亮集》所载木牛、流马制作方法说:“木牛,腹部方正,头部弯曲;一根前足、四根后足,头部装入领木之中,舌部连接在腹部。它载货多而行走慢,适合大规模使用,不适合少量使用;单独行走时一天可走数十里,成群行走时一天可走二十里。〔中间文字有缺损和疑误〕人走六尺,牛走四步,装载一年的粮食,每天行走二十里,而人不会过于劳累。流马的尺寸数目如下:……两块方形木板制成的囊,厚八分,长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宽一尺六寸;每个可装米二斛三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枚〕 《通典》说:“诸葛亮命督运官廖立、杜叡、胡忠等人,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的白马山,按照自己的构想制作木牛、流马。” 《元和郡县志》说:“木马山在景谷县西南二十五里。诸葛亮出兵祁山时,制作木牛、流马供应运输,在这里制造,因此以此命名。” 《全三国文》卷六十二载蒲元给丞相诸葛亮的文书:“蒲元等人冒昧按照自己的设想制作了一辆木牛,车身低而车轭高;人走六尺,牛走四步,能够装载一年的粮食。” 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说:《后山丛谭》记载,蜀地有一种小车,只需一人推行,可装八石,车头像牛头;又有大车,要四个人推,可装十石,这大概就是木牛、流马。《事物纪原》说,诸葛亮最初制造木牛,就是今天有前辕的小车;流马就是今天由一人独推的车,民间称为江州车子。《稗编》说,蜀相诸葛亮出征时,开始制造木牛、流马运输粮饷,大概是因为巴蜀道路险阻,这种车便于登高行走。木牛就是今天有前辕的小车,流马就是今天一人独推的车,民间称为江州车子。按《后汉书·郡国志》,巴蜀有江州县,怀疑诸葛亮最初在江州县制造这种车,所以后人用江州为名。张澍按:这种说法沿袭高承,实际上不对。武侯制作木牛、流马是在景谷县,景谷是今天广元县一带,并不是江州。江州有水路,运输粮食不必使用车辆;而且《蜀志》所引诸葛亮制作木牛、流马的方法记载得非常详细,与独轮车的形制完全不同,所以高承、陈唐三人的说法都错了。” 只是木牛、流马仅被蜀国使用,而且诸葛亮死后就没有人继续制造,因此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奇特器具罢了。

舟之舱容五百斛者即为大舟,吴志孙权传黄武元年注引吴书谓郑泉「博学有奇志,而性嗜酒。其闲居每曰,愿得美酒满五百斛船,以四时甘脆置两头反覆没饮之,惫即住而啖肴膳,酒有升斗减,随即益之,不亦快乎。」全三国文卷七载魏文帝与孙权书:「知已选择见船最大樟材者六艘,受五百石,从沔水送付樊口。」其曹丕龙舟王濬楼船之属,乃特制以应行军之需者,非日常转输之具也。车中有所谓鹿车,以人推行,殆若今之小车,惟不必为独轮耳。魏志司马芝传:「以鹿车推载母,居南方十馀年,躬耕守节。」三国时之交通动力,仍不外人力、畜力、风力、水力,无足述者。三国时海上交通颇为发达,就孙氏与公孙氏及高句丽之关系,可见长江下游与东北海上交通之盛况,魏志公孙度传注:「魏略载渊表……又曰,臣父康昔杀权使,结为雠隙。……」魏志公孙度传注:「吴书载渊表权曰,….每念厚恩,频辱显使,退念人臣交不越境,是以固守所执,拒违前使,虽义无二信,敢忘大恩。陛下镇抚,长存小国,前後裴校尉葛都尉等到,奉被敕诫,圣旨弥密。……」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国家(指魏)知渊两端,而恐辽东吏民为渊所误,故公文下辽东,因赦之曰,……逆贼孙权……比年以来,复远遣船越渡大海,多持货物,诳诱边民,边民无知,与之交关,长吏以下,莫肯禁止,至使周贺浮舟百艘,沈滞津岸,贸迁有无,既不疑拒,赉以名马,又使宿舒随贺通好。……」吴志孙权传嘉禾元年:「三月,遣将军周贺校尉裴潜乘海之辽东。秋九月,魏将田豫要击斩贺於成山。冬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遣校尉宿舒阆中令孙综称藩於权,并献貂马。权大悦,加渊爵位。」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三月,遗舒综还,使太常张弥执金吾许宴将军贺达等将兵万人,金宝珍货,九锡备物,乘海授渊。」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举朝大臣自丞相雍已下皆谏,以为渊未可信,而宠待太厚,但可遗吏兵数百护送舒综。权终不听,渊果斩弥等,送其首于魏,没其兵资。」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注引吴书:「初张弥许晏等俱到襄平,官属从者四百许人,渊欲图弥晏,先分其人众置辽东诸县,以中使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及吏兵六十人置玄菟郡,在辽东北,相去二百里,太守王赞,领户二百,兼重可三四百人。旦等皆舍於民家,仰其饮食,积四十许日。旦与疆等议日,吾人远辱国命,自弃於此,与死亡何异。今观此郡形势甚弱,若一旦同心,焚烧城郭,杀其长吏,为国报耻,然後伏死,足以无恨。孰与偷生苟活,长为囚虏乎?疆等然之。於是阴相约结,当用八月十九日夜发。其日中时为部中张松所告,赞便会士众闭城门,旦群德疆等皆踰城得走。时群病疽创著膝,不及辈旅,德常扶接,与俱崎岖山谷,行六七百里,创益困,不复能前,卧草中,相守悲泣。……於是推旦疆使前,德独留守,群捕菜果食之。旦疆别数日,得达句骊王宫,因宣诏於句骊王宫及其主簿,诏言有赐为辽东所攻夺。宫等大喜,即受诏命,使人随旦还迎群德。其年,宫遗皁衣二十五人送旦等还,举表称臣,贡貂皮千枚,鹖鸡皮十具,旦等见权,悲喜不能自胜。权义之,皆拜校尉。间一年,遗使者谢宏中书陈恂拜宫为单于,加赐衣服珍宝。恂等到安平口,先遣校尉陈奉前见宫,而宫受魏幽州刺史讽旨,令以吴使自效。奉闻之,到还。宫遗主簿笞咨带固等出安平与宏相见。宏即缚得三十馀人质之。宫於是谢罪,上马数百匹。安乃遗咨固奉诏书赐物归与宫。是时宏船小,载马八十匹而还。」魏志明帝纪青龙四年:「秋七月,高句骊王宫斩送孙权使胡卫等首诣幽州。」(青龙四年即吴嘉禾五年。)案:吴与高句丽之关系,傅斯年东北史纲第一卷,及缪凤林评东北史纲卷首均未提及,傅固疏陋,缪亦失察矣。而大秦贾人秦论之远来,足证吴与罗马之海上交通,亦甚盛也。梁书卷五十四:「孙权黄武五年,有大秦贾人字秦论来到交趾,太守吴邈遣送诣权。权问论方土风俗,论具以事对。时诸葛恪讨丹阳,获黝歙短人,论见之,曰,大秦希见此人。权以男女各十人差吏会稽刘咸送论。咸於道病故,乃径还本国也。」案:诸葛恪讨丹阳山越在嘉禾三年至六年间(二三四-二三七),梁书所记秦论至吴年代有误。孙权尝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兵万人浮海求夷洲亶洲;虽未获至亶洲,卒得夷洲数千人还,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绝远,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还。」

译船舱容量达到五百斛的,就称为大船。《吴志·孙权传》黄武元年注引《吴书》说,郑泉“博学而有奇特的志趣,生性嗜酒。他闲居时常说:‘希望得到一艘装满五百斛美酒的船,在船的两头反复放置四时的甘美脆食,让我沉入酒中痛饮;疲倦了就停下来吃饭菜,酒少了一升一斗,便随即添满,这不是很快乐吗?’” 《全三国文》卷七载魏文帝给孙权的信:“听说你已经挑选了六艘使用最大樟木建造的船,每艘能装载五百石,准备从沔水运送到樊口交付。” 至于曹丕的龙舟、王濬的楼船之类,都是为行军需要特别制造的,不是日常运输工具。车中有所谓鹿车,由人推行,大概像今天的小车,只是不一定是独轮车。《魏志·司马芝传》说:“司马芝用鹿车推载母亲,在南方居住了十多年,亲自耕作,守持节操。” 三国时期的交通动力,仍不外乎人力、畜力、风力和水力,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叙述的。三国时期海上交通相当发达。从孙氏与公孙氏以及高句丽的关系,可以看出长江下游与东北海上交通的盛况。《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说,公孙渊上表……又说:“我的父亲公孙康过去杀害了孙权的使者,因此结下仇怨。……” 《魏志·公孙度传》注引《吴书》载公孙渊给孙权的表文:“……每当想到您的厚恩,又多次承受您派来的显贵使者;但回头想到臣下之间的交往不能越过国境,所以坚守自己的立场,拒绝并违背前来的使者。虽然按义理不能有两种信义,但怎敢忘记您的大恩?陛下镇抚四方,长久保存小国;前后裴校尉、葛都尉等人到来,奉受诏令训诫,圣旨更加周密。……” 《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说:“魏国知道公孙渊怀有两面心思,但担心辽东官吏百姓被公孙渊误导,因此下公文给辽东,借机赦免他们说:‘逆贼孙权……近年来又从远方派船越过大海,多带货物,欺骗诱导边境百姓。边民无知,与他们进行贸易;从长吏以下,没有人肯加以禁止,以至于周贺乘坐百艘船漂泊停留在津岸,交换有无。辽东方面不仅没有怀疑拒绝,还把名马送给他,又派宿舒跟随周贺互通友好。……’” 《吴志·孙权传》嘉禾元年记载:“三月,派将军周贺、校尉裴潜乘船渡海前往辽东。秋九月,魏将田豫在成山拦击并斩杀周贺。冬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派校尉宿舒、阆中令孙综向孙权称藩,并献上貂皮和马。孙权非常高兴,加封公孙渊爵位。” 《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记载:“三月,遣返宿舒、孙综;又派太常张弥、执金吾许晏、将军贺达等率兵一万人,携带金银珍宝、财货以及九锡的全套礼物,乘船渡海交给公孙渊。” 《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记载:“朝廷大臣从丞相顾雍以下都进谏,认为公孙渊还不能信任,而对他的恩宠待遇过于优厚,只能派几百名吏兵护送宿舒、孙综。孙权最终不听,公孙渊果然杀死张弥等人,把他们的首级送给魏国,没收了吴军的兵器物资。” 《吴志·孙权传》注引《吴书》说:“起初张弥、许晏等人一同到达襄平,随行官属和人员约有四百人。公孙渊想谋害张弥、许晏,先把他们的人分散安置在辽东各县;又把中使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人以及吏兵六十人安置在玄菟郡。玄菟郡在辽东以北,相距二百里,太守是王赞,管辖二百户,加上随行人员总共三四百人。秦旦等人都住在百姓家中,依靠他们供给饮食,过了四十多天。秦旦与黄疆等人商议说:‘我们远道而来,奉行国命,却被丢弃在这里,这和死亡有什么不同?如今观察这个郡的形势非常虚弱,如果我们一旦同心,焚烧城郭,杀死长吏,为国家报仇雪耻,然后伏法而死,也足以没有遗憾了。难道要苟且偷生,长久做囚徒吗?’黄疆等人认为有道理。于是暗中约定,准备在八月十九日夜里发动。当天中午,被部下张松告发。王赞便召集士众关闭城门,秦旦、张群、杜德、黄疆等人都翻越城墙逃走。当时张群患疽疮,伤口长到膝部,赶不上同伴;杜德常常扶助他,和他一起艰难行走于山谷之间。走了六七百里,伤势更加严重,不能再前进,便躺在草丛中,两人相互守护,悲伤哭泣。……于是推让秦旦、黄疆先走,杜德独自留下守护张群,张群采摘菜蔬果实充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年〕 秦旦、黄疆与杜德、张群分别数日后,秦旦、黄疆到达句骊王宫,于是向句骊王宫及其主簿宣读诏书。诏书说,有人所赐之物被辽东攻夺。句骊王宫等人非常高兴,立即接受诏命,派人随秦旦返回迎接张群、杜德。这一年,句骊王宫派二十五名穿黑衣的人护送秦旦等人返回,并上表称臣,进贡貂皮一千枚、鹖鸡皮十具。秦旦等人见到孙权,悲喜交集,不能自已。孙权认为他们有义,全部任命为校尉。过了一年,孙权派使者谢宏、中书陈恂出使,任命句骊王宫为单于,并加赐衣服珍宝。陈恂等人到达安平口,先派校尉陈奉前去会见句骊王宫;但句骊王宫接受了魏幽州刺史的暗示,命令他以吴国使者作为效忠魏国的凭证。陈奉听说后,便返回报告。句骊王宫派主簿笞咨带固等人出安平与谢宏相见。谢宏立即将三十多人捆绑起来作为人质。句骊王宫于是谢罪,献上数百匹马。谢宏便把咨固、陈奉和诏书、赏赐之物送还给句骊王宫。当时谢宏的船很小,只能装载八十匹马返回。” 《魏志·明帝纪》青龙四年记载:“秋七月,高句丽王宫斩下并把孙权使者胡卫等人的首级送到幽州。”(青龙四年就是吴嘉禾五年。) 按:吴国与高句丽的关系,《傅斯年东北史纲》第一卷以及缪凤林《评东北史纲》卷首都没有提到。傅斯年的论述固然疏漏,缪凤林也失于考察。而大秦商人秦论远道而来,也足以证明吴国与罗马之间的海上交通同样非常兴盛。《梁书》卷五十四说:“孙权黄武五年,有一个名叫秦论的大秦商人来到交趾,太守吴邈派人把他送到孙权那里。孙权询问秦论当地的土地、风俗,秦论都据实回答。当时诸葛恪征讨丹阳,俘获了黝、歙一带的矮人。秦论看见后说:‘大秦很少见到这种人。’孙权把男女各十人交给会稽人刘咸,让他派吏员护送秦论。刘咸在路上病死,于是秦论独自返回本国。” 按:诸葛恪征讨丹阳山越,在嘉禾三年至六年之间(234—237年),《梁书》记载秦论到吴的年代有误。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士兵渡海寻找夷洲、亶洲;虽然最终没有到达亶洲,但终于得到几千名夷洲人返回。〔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人〕 《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记载:“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名甲士渡海寻找夷洲和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之地极其遥远,最终无法到达,只带着几千名夷洲人回来。”

吴志陆逊传载逊疏有云:「今兵兴历年,见众损减,陛下忧劳圣虑,忘寝与食,将远规夷洲以定大事,臣反覆思惟,未见其利,万里袭取,风波难测,民易水土,必致疾疫,今驱见众,经涉不毛,欲益更损,欲利反害。……」机又尝遗聂友陆凯以兵三万讨珠崖儋耳,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秋七月,遣将军聂友校尉陆凯以兵三万讨珠崖儋耳。」吴志陆凯传:「赤乌中,除儋耳太守,讨珠崖,斩获有功,迁为建武校尉。」而扶南林邑堂明诸王皆入贡於吴,吴志吕岱传:「又遣从事南宣国化,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诸王,各遗使奉贡。权嘉其功,进拜镇南将军。」吴志孙权传赤乌六年:「十二月,扶南王范旃遗使献乐人及方物。」吴之海上发展,盖迈轶东汉矣。魏与倭人之关系,亦远较汉与倭人之关系为密,综计景初二年至正始八年十年中,倭使四至魏魏使再至倭焉。魏志东夷传倭人:「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又:「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拜假倭王,并赉诏赐金、帛、锦、罽、刀、镜、采物。」又:「其四年(正始四年),倭王复遗使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緜、衣、帛、布、丹木 、短弓矢。」又:「其六年(正始六年),诏赐难升米黄幢,付郡假授。其八年(正始八年),太守王颀到官,倭女王卑弥呼与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素不和,遣倭载斯乌越等诣郡,说相攻击状。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赉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卑弥呼以死,……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杀,当时杀千馀人,复立卑弥呼宗女壹与年十三为王,国中遂定。政等以檄告喻壹与,壹与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诣台献上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四。」(「郡」指带方郡)三国时中国与西域之陆路交通,亦颇发达。焉耆于阗大月氏诸王,均尝通使於魏,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春三月:「濊貊扶馀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时曹丕虽尚未受禅,而濊貊扶馀焉耆于阗实系遣使至魏王国奉献。)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冬十二月癸卯:「大月氏王波调遣使奉献,以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译《吴志·陆逊传》载陆逊的奏疏说:“如今战争已持续多年,现有兵众不断减少;陛下忧劳圣虑,废寝忘食,还要远谋攻取夷洲以成就大事。臣反复思考,没有看到这样做的好处。万里之外袭取,风波难以预测;百姓不适应水土,必然导致疾病流行。如今驱使现有兵众,跋涉经过不生长草木的地方,想增加反而损失,想获利反而受害。……” 孙权又曾派聂友、陆凯率领三万军队征讨珠崖、儋耳。《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记载:“秋七月,派将军聂友、校尉陆凯率领三万军队征讨珠崖、儋耳。” 《吴志·陆凯传》说:“赤乌年间,陆凯被任命为儋耳太守,征讨珠崖,因斩杀、俘获有功,升任建武校尉。” 而扶南、林邑、堂明等国的国王都到吴国进贡。《吴志·吕岱传》说:“又派从事向南方宣扬国化,直到边境以外;扶南、林邑、堂明等国的国王各自派使者进贡。孙权嘉奖他的功劳,升任镇南将军。” 《吴志·孙权传》赤乌六年记载:“十二月,扶南王范旃派使者献上乐人和地方特产。” 吴国在海上的发展,大概超过了东汉。魏国与倭人的关系,也远比汉朝与倭人的关系密切。总计景初二年至正始八年这十年间,倭国使者四次到魏,魏国使者两次到倭国。《魏志·东夷传·倭人》记载:“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派大夫难升米等人到带方郡,请求前往天子处朝见进献,太守刘夏派官吏率领他们送到京都。”又记载:“正始元年,太守弓遵派建中校尉梯儁等人奉诏书、印绶前往倭国,授予并代理倭王的王号,同时赐给诏书、黄金、帛、锦、罽、刀、镜及各种彩物。”又记载:“正始四年,倭王再次派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进献俘获的人口、倭锦、绛色和青色的绢、绵、衣服、帛、布、丹木〔原文疑有缺字〕、短弓和箭。”又记载:“正始六年,诏令赐难升米黄幢,交给郡守代为授予。正始八年,太守王颀到任。倭女王卑弥呼与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一向不和,便派倭国使者载斯、乌越等到郡中,说明双方相互攻击的情况。魏国派塞曹掾史张政等人,带着诏书和黄幢,授予并代理难升米的职务,写檄文告诫晓谕他们。卑弥呼去世后,……又拥立男王,但国中不服,彼此互相诛杀,当时杀死了一千多人;又拥立卑弥呼的宗族女子壹与,年仅十三岁为王,国内于是安定。张政等人用檄文告诫晓谕壹与,壹与派倭国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护送张政等返回,并到台献上男女俘虏三十人,进贡白珠五千孔、青色大句珠两枚、异文杂锦二十四匹。” “郡”指带方郡。三国时期,中国与西域之间的陆路交通也相当发达。焉耆、于阗、大月氏等国的国王,都曾派使者与魏国往来。《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春三月记载:“濊貊、扶馀、单于、焉耆王、于阗王,都各自派使者进献。”(当时曹丕还没有接受禅让,但濊貊、扶馀、焉耆、于阗确实是派使者到魏王国进献。) (当时曹丕虽尚未接受禅让,但濊貊、扶馀、焉耆、于阗确实是派使者到魏王国进献。) 《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冬十二月癸卯日记载:“大月氏王波调派使者进献,任命波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魏略西戎传记辽西诸国甚详,注:参看魏志卷三十评後注,或张鹏一辑魏略卷二十二。而西域杂胡籍名贡献至中国贸易者甚众,魏志仓慈传:「又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既与贸迁,欺诈侮易,多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劳之,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与共交市,使吏民护送道路,由是民夷翕然,称其德惠。」(仓慈时为敦煌太守。)皆足证中西交通之盛也。三国时大都市如洛阳长安,因初期大乱之影响,均失旧观,吴志孙坚传注引江表传:「旧京空虚,数百里中无烟火,坚前入城,惆怅流涕。」魏志董卓传:「天子入洛阳,官室烧尽,街陌荒芜,百官披荆棘依丘墙间,州郡各拥兵自卫,莫有至者,饥穷稍甚,尚书郎以下自出樵采,或饥死墙壁间。」魏志锺繇传:「自天子西迁,洛阳人民单尽,繇徙关中民又招纳亡叛以充之,数年间,民户稍实」魏志傅嘏传:「曹爽诛,为河南尹。」注:「傅子曰,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贸胡貊,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魏略辑本卷五:「从兴平元年至建安二年,其间四岁中,国家东迁,三辅大乱,张鹏一曰,以上八字书抄有。咸阳萧条。後贼李堪等始将部曲入长安,居卓故坞中,拔取酸枣藜藿以给食,发冢取衣盖形。御览三十五典略」魏志张既传:「(张)鲁降,既说太祖拔汉中民数万户以实长安及三辅。」案:洛阳长安虽渐恢复繁荣,然实非旧观矣。而成都则似殷富无减於昔,华阳国志卷六:「建安十九年,先主克蜀,蜀中丰富盛乐,置酒大会,飨食三军,取蜀城中民金银颁锡将士,还其谷帛。」(蜀城中谓成都城中。)案:刘备不过取民金银以赐将士而已,并未有焚杀之举也。据蜀志张飞传,诸葛亮法正关羽及飞各获赐金五百斤、银千斤,其他诸人获赐有差,则成都藏金银之当可知矣。文选左思蜀都赋:「於是乎金城石郭,兼市中区,既丽且崇,实号成都,辟二九之通门,画方轨之广涂,营新宫於爽垲,拟承明而起庐,结阳城之延阁,飞观榭乎云中,开高轩以临山,列绮窗而瞰江,内则议殿爵堂,武义虎威,宣化之闥,崇礼之闱,华阙双邈,重门洞开,金铺交映,玉题相晖,外则轨躅八达,里閈对出,比屋连甍,千庑万室。亦有甲第,当衢向术,擅宇显敞,高门纳驷,庭扣钟磬,堂抚琴瑟,匪姜匪葛畴能是恤。亚以少城,接乎其西,市廛所会,万商之渊,列隧百重,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都人士女, 服靓妆,贾贸带鬻,舛错纵横,异物崛诡,奇於八方,布有橦华,面有桄榔,邛杖传节於大夏之邑, 酱流味於番禺之乡,舆辇杂沓、冠带混并,累毂叠迹,叛衍相倾,喧哗鼎沸,则咙聒宇宙,嚣尘张天,则埃壒曜灵。闤闠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籝金所过。侈侈隆富,卓郑埒名,公擅山川,货殖私庭,藏镪巨万,孤摫兼呈,亦以财雄,翕习边城。」新兴之大都市有邺及秣陵。袁绍以冀州收治邺而据四州之地,邺乃为冀并幽青之中心都市,魏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魏郡兵反,与黑山贼于毒共覆邺城,遂杀太守粟成。贼十馀部,众数万人,聚会邺中。……贼陶升者,故内黄小吏也,有善心,独将部众踰西城入,闭守州门,不内他贼,以车载绍家及诸衣冠在州内者,身自捍卫,送到斥丘乃还。」蜀志先主传:「先主走青州,青州刺史袁谭,先主故茂才也,将步骑迎先主。先主随谭到平原。谭驰使白绍,绍遣将道路逢迎,身去邺二百里与先主相见。」案:续汉书郡国志常山国:「高邑故鄗,光武更名,刺史治。」是东汉末年邺乃为冀州治也。曹操破袁氏,继领冀州牧,自许徙居邺,邺更成事实上之首都,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邺定,……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又建安十年:「春正月,攻谭破之,斩谭,诛其妻子。…:冬十月,公还邺。」又建安十一年:「秋八月,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遗乐进李典击破之,承走入海岛。」又建安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还邺。」案:自曹操居邺,许不过为名义上之首都而已。及操为魏公魏王,均以邺为魏国国都,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郄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又建安二十一年:「春二月,公还邺。……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又建安二十三年注引山阳公载记:「王闻王必死,盛怒,召汉百官诣邺。」曹丕受汉禅,都洛阳,邺仍列为五都之一云。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略:「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

译《魏略·西戎传》记载辽西各国的情况非常详细。注:参看《魏志》卷三十评后的注释,或张鹏一辑录的《魏略》卷二十二。而且,带着名籍和贡品来到中国进行贸易的西域各族胡人很多。《魏志·仓慈传》说:“当时西域各族胡人常常想来进贡,但许多豪强大族往往阻拦截断;一旦与他们交易,又欺骗、诈取、轻侮、变卖货物,使他们大多无法公平交易,胡人常常怨恨。仓慈都慰劳安抚他们;想去洛阳的,就为他们办理通行文书;想从郡中返回的,官府替他们公平收购,并常常拿府库现有物品同他们交易;又派吏民护送他们上路。因此百姓和夷人都心悦诚服,称赞他的恩德惠政。”(仓慈当时任敦煌太守。) 这些都足以证明中西交通的兴盛。三国时期,洛阳、长安这样的 大都市由于初期战乱的影响,都失去了往日的面貌。《吴志·孙坚传》注引《江表传》说:“旧都空虚,方圆数百里内没有人烟和炊烟。孙坚先进入城中,惆怅流泪。” 《魏志·董卓传》说:“天子进入洛阳时,宫室全部被烧毁,街道荒芜;百官披荆斩棘,依靠山丘和残墙居住。州郡各自拥兵自卫,没有人前来朝见。饥荒和贫困逐渐加重,尚书郎以下的官员都亲自出外砍柴采集,有的人饿死在墙壁之间。” 《魏志·锺繇传》说:“自从天子向西迁徙后,洛阳百姓几乎死尽。锺繇迁徙关中百姓,又招纳逃亡叛离者来充实这里,几年之间,民户逐渐充实。” 《魏志·傅嘏传》说:“曹爽被诛杀后,傅嘏任河南尹。”注引《傅子》说:“河南尹在内掌管帝都,在外统辖京畿,兼有古代六乡六遂的士民。这里的百姓来自各地,杂居其中;豪门大族很多,商人和胡貊聚集,是天下四方利益汇聚之地,也是奸邪滋生之处。……” 《魏略辑本》卷五说:“从兴平元年至建安二年,这四年间,国家向东迁徙,三辅大乱,咸阳萧条。后来贼人李堪等开始率领部曲进入长安,居住在董卓旧日的营垒中,拔取酸枣、藜藿充饥,掘坟取衣来遮盖身体。”《御览》卷三十五引《典略》。《魏志·张既传》说:“张鲁投降后,张既劝太祖迁徙汉中数万户百姓,来充实长安及三辅地区。” 按:洛阳、长安虽然逐渐恢复了繁荣,但实际上已经不是原来的面貌了。而成都似乎仍然富庶,和过去相比没有减少。《华阳国志》卷六说:“建安十九年,先主攻克蜀地。蜀中富裕繁盛,欢乐兴盛,于是置酒大会,宴飨三军;取出成都城中百姓的金银分赐将士,又把粮食和布帛还给百姓。”(“蜀城中”指成都城中。) 按:刘备不过是取用百姓的金银来赏赐将士,并没有焚烧杀戮的举动。根据《蜀志·张飞传》,诸葛亮、法正、关羽和张飞各获赐黄金五百斤、白银一千斤,其他人所得赏赐也各有差等,由此可以知道成都所储藏的金银确实很多。《文选》所载左思《蜀都赋》说:“于是金城石郭,兼有城市中心;既美丽又高大,确实名为成都。开辟二九之数的通门,修筑可供两辆车并行的宽阔道路;在高爽干燥之地营建新宫,仿照承明宫建造屋舍;连接阳城的长阁,高耸的楼观台榭直入云中。开设高大的轩廊面对山岭,排列华美的窗户俯瞰江水。宫内有议殿、爵堂、武义殿、虎威殿,设有宣化门、崇礼门;华丽的双阙高远相对,重重宫门洞开;金色门饰交相辉映,玉饰门额彼此照耀。宫外道路八方通达,里巷两端相对开出;房屋相连,屋檐相接,千座廊庑,万间房室。又有高门大宅,临街面向道路;占有宽敞显赫的宅第,高门可以容纳四匹马拉的车;庭院中敲击钟磬,堂上弹奏琴瑟。这样的富贵,不是姜氏、葛氏之类,谁能与之相比?次于大城的是少城,连接在它西面;这里是市场店铺汇集之处,是万商聚集的深渊。街道重重,店铺多达千百;财货堆积如山,精细华美的物品繁多如星。都城中的男女穿着艳丽服装;买卖贸易纵横交错;奇异的物品来自四方,奇特得不同寻常。布有橦华布,面粉有桄榔粉;邛杖在大夏的城邑流传,蜀地酱料的滋味远传到番禺。车舆往来杂乱,冠带之人混杂并行;车轮接连,足迹重叠,车辆拥挤倾侧。喧哗如沸,声音震动天地;尘嚣冲天,尘埃使太阳失去光辉。” 市场门楼之内,有各种技艺工巧之家;百间房屋彼此分隔,织机声互相应和。贝锦织成华美的纹彩,在江水中漂洗染色;黄润色的织物与竹筒相近,黄金所到之处无不留下痕迹。富贵奢侈,财富隆盛,声名可与卓氏、程郑相等;公然占有山川资源,在私宅中经营货殖;积藏钱财多达巨万。孤摫兼呈〔词义疑误〕,也凭财富称雄,声势遍及边城。” 新兴的大都市有邺城和秣陵。袁绍以冀州的力量治理邺城,占据四州之地;邺城于是成为冀州、并州、幽州、青州的中心都市。《魏志·袁绍传》注引《英雄记》说:“魏郡士兵反叛,和黑山贼首领于毒一起攻陷邺城,杀死太守栗成。十多个贼部,人数达几万人,聚集在邺城。……有个名叫陶升的贼人,原来是内黄县的小吏,心地善良,独自率领部众翻越西城进入城内,关闭并守卫州府的城门,不让其他贼人进来;又用车载运袁绍家属以及州内的各位官员,亲自护卫,送到斥丘才返回。” 《蜀志·先主传》说:“先主逃到青州,青州刺史袁谭是先主过去举荐的茂才,带领步兵、骑兵迎接先主。先主跟随袁谭到了平原。袁谭派快马送信向袁绍报告,袁绍派将领在道路上迎接,自己离开邺城二百里来同先主相见。” 考证:《续汉书·郡国志》载常山国:“高邑,原名鄗,光武帝改名,刺史驻治于此。”可见东汉末年邺是冀州的治所。曹操击败袁氏后,继而兼任冀州牧,从许都迁居邺城,邺实际上进一步成为首都。《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载:“邺城平定,……天子任命曹公兼领冀州牧。”建安十年载:“春正月,进攻袁谭并击败他,斩杀袁谭,诛杀他的妻子儿女。……冬十月,曹公回到邺城。”建安十一年载:“秋八月,曹公向东征讨海贼管承,抵达淳于,派乐进、李典进攻并击败他,管承逃入海岛。”建安十二年载:“春二月,曹公从淳于回到邺城。” 考证:自从曹操居住在邺城,许都不过只是名义上的首都罢了。等到曹操被封为魏公、魏王时,都把邺作为魏国的国都。《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载:“五月丙申,天子派御史大夫郄虑持节策命曹公为魏公。”建安二十一年载:“春二月,曹公回到邺城。……夏五月,天子把曹公的爵位晋升为魏王。”建安二十三年注引《山阳公载记》说:“魏王听说魏王将要死去,大为震怒,召集汉朝百官到邺城。” 曹丕接受汉朝禅让,定都洛阳,邺仍列为五都之一。《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注引《魏略》说:“把长安、谯、许昌、邺、洛阳改为五都。”

水经浊漳水注:「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西京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十七史商榷:「其实长安久不为都,谯特因太祖故乡聊目为都,皆非都也,真为都者,许洛邺三处耳。」案:许都之地位,实远不及邺都。曹操之於邺经营备至,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五年:「冬,作铜爵台。」又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文选左思魏都赋:「暨圣武之龙飞,肇受命而光宅,爱初自臻,言占其良,谋龟谋筮,亦既允臧,修其郛郭,缮其城隍,经始之制,牢笼百王。…… 拱木於林衡,授全模於梓匠,遐迩悦豫而子来,工徒拟议而骋功,阐钩绳之筌绪,承二分之正要,揆日晷,考星耀,建社稷,作清庙,筑曾宫以回市,比冈隒而无陂,造文昌之广殿,极楝宇之弘规。……驰道周屈於果下,延阁胤宇以经营,飞陛方辇而径西,三台列峙以峥嵘。……於是崇墉濬洫,婴堞带埃,四门 ,隆厦重起,凭太清以混成,越埃壒而资始。….设官分职,营处署居,夹之以府寺,班之以里闾。」

邺中记:「铜爵金凤冰井三台,皆在邺都北城西北隅,因城为基址。……金凤台初名金虎,至石氏改今名,冰井台则凌室也。金虎冰井皆建安十八年建也。铜爵台高一十丈,有屋一百二十间,周围弥覆其上。金虎台有屋百三十间。冰井台有冰室三,与凉殿皆以阁道相通。三台崇举,其高若山云。至後赵石虎,三台更加崇饰,甚於魏初。」(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又多徙他地人居邺县,魏志梁习传:「并土新附,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承高干荒乱之馀,胡狄在界,张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拥众,作为寇害,更相扇动,往往棋跱。习到官,诱谕招纳,皆礼召其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豪右已尽,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东兵已去之後,稍移其家,前後送邺凡数万口。」魏志杜袭传:「後袭领丞相长史,随太祖到汉中讨张鲁,太祖还,拜袭驸马都尉,留督汉中军事。绥怀开导,百姓自乐出徙洛邺者八万馀口。」而操部下多举家居邺,有同质任,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谓杨沛从徒中起为邺令,「未到邺,而军中豪右曹洪刘勋等各遣家驰骑告子弟,使各自检敕。」魏志臧霸传:「太祖破袁谭於南皮,霸等会贺,霸因求遗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太祖曰,诸君忠孝,岂复在是,昔萧何遗子弟入侍而高祖不拒,耿纯焚室舆榇以从而光武不逆,吾将何以易之哉?」李典至徙宗族部曲万数千口居邺县,魏志李典传:「典宗族部曲三千馀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幕耿纯邪?

译《水经·浊漳水注》说:“魏承接汉朝的国运,重新定都洛阳;因为谯是先人的本国,许昌是汉朝曾居住的地方,长安有西京的遗迹,邺是王业的根基,所以称为五都。” 《十七史商榷》说:“实际上,长安早已不再是都城;谯只是因为是太祖的故乡,姑且列名为都,这些都不是真正的都城。真正的都城只有许昌、洛阳、邺三处。” 考证:许都的地位,实际上远远比不上邺都。曹操对邺城的营建十分周备。《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五年载:“冬季,修建铜爵台。”建安十八年载:“九月,修建金虎台。” 《文选·左思〈魏都赋〉》说:“等到圣武帝龙飞而起,开始接受天命,使居处显赫光明;爱一开始就达到极致,先说选择了吉地,又谋之于龟、筮,既然都得到善兆,于是修筑外郭,整治城池,其创建的规模,可以包容百代帝王。……从林衡那里取得合抱的大木,交给梓匠制作完整的模型;远近百姓都欢喜踊跃,如同儿子来为父亲效劳,工匠们反复筹划,尽力施展才能;阐明规矩准绳的要领,承接天地二分的正理;测量日影,考察星光,建立社稷,营造清庙,修筑层层宫殿使市场环绕;宫室依山冈而建,不使道路有坡;建造文昌宫的宏大殿堂,极尽栋梁屋宇的宏伟规模。……驰道环绕曲折,通向果下;延伸的楼阁连接屋宇,继续营建;高高的台阶和方形辇道直通西面,三台并列耸立,雄伟峥嵘。……于是城墙高耸,沟渠深浚,雉堞环绕而尘埃附着;四门……,高大的厦屋层层兴起,凭借太清之气浑然形成,超越尘埃而开始营建。……设置官员,划分职掌,营造官署和居处;两旁配置府寺,又按里闾排列。” 《邺中记》说:“铜爵台、金凤台、冰井台三台,都在邺都北城的西北角,以城墙作为基址。……金凤台最初名为金虎台,到石氏时才改为现在的名称;冰井台就是凌室。金虎台、冰井台都建于建安十八年。铜爵台高十丈,有房屋一百二十间,周围都覆盖在台上。金虎台有房屋一百三十间。冰井台有冰室三间,与凉殿都由阁道相通。三台高高耸立,高度像山一样。到了后赵石虎时,三台又更加修饰,远胜于魏初。”(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又多次把其他地方的人迁来居住在邺县。《魏志·梁习传》说:“并州土地新近归附,梁习以别部司马身份兼任并州刺史。当时正处在高干造成的荒乱之后,胡狄在边界内活动,张雄横行霸道,官吏百姓逃亡叛离,进入他们的部落;拥有众多部众的军阀成为盗寇祸害,彼此煽动,往往像棋子一样分散割据。梁习到任后,用诱导劝告的办法招抚接纳他们,又以礼召见各部豪强,逐渐荐举,使他们到幕府任职;豪强全部安定后,才依次征发各户丁壮强健者作为义从。又趁大军出征之际,分别请求把他们编为勇力之士。东征军离开后,逐渐迁徙他们的家属,前后送到邺城的共有几万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口〕 《魏志·杜袭传》说:“后来杜袭任丞相长史,跟随太祖到汉中征讨张鲁。太祖回军后,任命杜袭为驸马都尉,留下他督理汉中的军事。他安抚百姓并加以开导,百姓自己乐意迁往洛阳、邺城的有八万多人。” 而且曹操部下大多举家居住在邺城,有些人还把家属作为人质。《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说,杨沛从徒众中被起用为邺令:“还没有到邺城,军中的豪强曹洪、刘勋等人就各自派家人骑快马通知子弟,让他们各自约束整顿。” 《魏志·臧霸传》说:“太祖在南皮击败袁谭,臧霸等人聚集庆贺。臧霸趁机请求把自己的子弟以及诸将的父兄、家属送到邺城。太祖说:‘诸位既忠且孝,难道还在于此吗?过去萧何把子弟送入宫中侍奉,高祖并不拒绝;耿纯焚烧房屋、用车载着棺材来跟随光武帝,光武帝也不违背他。我将用什么来改变这种做法呢?’” 李典后来把宗族和部曲一万三千多人迁到邺县居住。〔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口〕 《魏志·李典传》说:“李典的宗族和部曲原有三千多家居住在乘氏,他亲自请求愿意迁往魏郡。太祖笑着说:‘你想仰慕耿纯吗?’李典谢罪说:‘我的才能低劣怯弱,功劳又少,而爵位恩宠过于厚重,实在应该

典谢曰,典驽怯功微,而爵宠过厚,诚宜举宗陈力,加以征伐未息,宜实郊遂之内以制四方,非幕纯也。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馀口居邺。」吾人就邺县户口之多可知邺城居人之众也。全三国文卷二载魏武帝令日:「今邺县甚大,一乡万数千户,兼人之吏未易得也。」魏志贾逵传:「文帝即王位,以邺县户数万,在都下,多不法,乃以逵为邺令。」魏制,凡边剧郡守须进任子,任子多居邺为质,魏志王观传:「明帝即位,下诏书使郡县条为剧中平者,主者欲言郡为中平,观教曰,此郡滨近外虏,数有寇害,云何不为剧邪?主者曰,若郡为外剧,恐於明府有任子。观曰,夫君者所以为民也,今郡在外剧,则於役条当有降差,岂可为太守之私而负一郡之民乎?遂言为外剧郡,复送任子诣邺。」案:观时为涿郡太守,涿郡不隶冀州,而观送任子诣邺,知邺为诸边剧郡任子聚居之地也。司马师为政,复聚魏诸王公居邺防其生变,师弟昭因仍师策,无所改易,魏志毋丘俭传注载俭及文钦等所上表数师罪有云:「合聚诸藩王公以著邺,欲悉诛之。」魏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髦:「使使持节行中护军中垒将军司马炎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後。」晋书曹志传:「武帝为抚军将军,迎陈留王於邺,志夜谒见,帝与语自暮达旦,甚奇之。」晋书文帝纪:「咸熙元年春正月,槛车徵艾。乙丑,帝奉夭子西征,次於长安。是时魏诸王侯悉在邺城,命从事中郎山涛行军司事,镇於邺。」皆足保持邺之繁荣也。左思述邺都之盛,虽多溢美,然固可由见邺之经济地位,文选左思魏都赋:「内则街冲幅辏,朱阙结隅,石杠飞梁,出控漳渠,疏通沟以滨路,罗青槐以荫涂,比沧浪而可濯,方步櫩而有踰,习习冠盖,莘莘蒸徒,斑白不提,行旅让衢。……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闤闠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嶤嶭,侈所兆之博大,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壹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质剂平而交易,刀布贸而无筭,财以工化,贿以商通,难得之货,此则弗容。器周用而长务,物背窳而就攻,不鬻邪而豫贾,著驯风之醇醲,白藏之藏,富有无隄,同赈大内,控引世资,賨幏积墆,琛币充牣,关石之所和钧,财富之所底慎。」厥後後赵前燕东魏北齐之建都於邺,非无故矣。秣陵初不过一小县,吴志张紘传注引江表传:「紘谓权曰,秣陵楚武王所置,名为金陵,地势冈阜连石头,访问故老云,昔秦始皇东巡会稽,经此县,望气者云,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气,故掘断连冈,改名秣陵。……」汉书地理志丹扬郡:「县十七,宛陵、於 、江乘、春谷、秣陵、…:.」续汉书郡国志扬州丹阳郡:「秣陵南有牛渚。

译举全宗族尽力报效;况且战争还没有停止,应当充实郊外、边远地区以内的人口,以控制四方。我并不是仰慕耿纯。’于是把部曲和宗族一万三千多人迁到邺城居住。” 从有关邺县户口数量的记载,也可以知道邺城居民众多。《全三国文》卷二载魏武帝命令说:“如今邺县非常大,一个乡就有一万几千户,要找到能够兼理事务的官吏并不容易。” 《魏志·贾逵传》说:“文帝即魏王位后,因为邺县有数万户,位于都城之下,违法的人很多,于是任命贾逵为邺令。” 魏制规定,凡是边境上事务繁重的郡守,都必须送子弟入都任职;这些任子大多居住在邺城作为人质。《魏志·王观传》说:“明帝即位后,下诏令郡县分别评定哪些属于事务繁重、哪些属于中等、哪些属于平常。负责此事的人想把本郡说成中等平常,王观教导他说:‘本郡靠近外族,多次遭受寇害,怎么能不算事务繁重呢?’负责此事的人说:‘如果把本郡列为边境事务繁重的郡,恐怕会给明府带来送任子的负担。’王观说:‘君主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百姓。如今本郡属于边境事务繁重地区,那么按照徭役条令,应该有减免差等,怎么能为了太守个人的私利而辜负一郡百姓呢?’于是上报为边境事务繁重的郡,又把任子送到邺城。” 考证:王观当时任涿郡太守,涿郡不隶属于冀州,但王观仍把任子送到邺城,由此可知邺城是各边境事务繁重郡任子聚居的地方。司马师执政后,又把魏国各位藩王、公侯聚集到邺城,以防止他们发生变乱;司马师的弟弟司马昭沿用司马师的策略,没有任何改变。《魏志·毋丘俭传》注载毋丘俭、文钦等人所上奏表列举司马师的罪过,其中说:“把各藩王、公侯集中安置在邺城,想要把他们全部杀掉。” 《魏志·三少帝纪》记高贵乡公曹髦:“派使者持节,命中护军、行中垒将军司马炎向北迎接常道乡公曹璜,让他继承明帝之后的帝位。” 《晋书·曹志传》说:“武帝任抚军将军时,到邺城迎接陈留王。曹志夜间拜见,武帝同他交谈,从傍晚一直谈到天亮,对他非常惊异。” 《晋书·文帝纪》说:“咸熙元年春正月,用槛车征召邓艾。乙丑日,文帝奉天子向西征行,驻扎在长安。当时魏国诸王侯都在邺城,便命从事中郎山涛掌管行军事务,镇守邺城。” 这些都足以维持邺城的繁荣。左思描写邺都的盛况,虽然有许多夸饰,但确实可以由此看出邺城的经济地位。《文选·左思〈魏都赋〉》说:“城内街道交错,车流汇聚,朱阙在宫城角落相连;石桥高架,通出而控制漳水渠道;疏通沟渠,使其濒临道路;遍植青槐,为道路遮荫;水清得可以像沧浪水一样洗濯,屋檐高出道路,行走其中更为便利。冠盖往来轻拂,劳动者众多;老人和旅客行走时互相让路。……扩大三处市场,开设店铺;凭借平直的大道通达九方;排列各种店肆,彼此相连;设置市场门闾,像衣襟和衣带一样环绕;调剂有无,使物资不偏枯;到了正午便全部聚集;高举旗亭,建筑高峻;夸耀城市开创时所显示的宏大规模。众多道路上车轮相撞,车辆接连不断,价值万贯的货物相连;人们倚着车轼扬鞭催马,车帷衣袖纷纷交错;使八方汇聚而混同,尽显风俗景物的奇异壮观。交易公平,钱币与货物相互买卖而没有欺诈;财富因工匠制造而增加,货物因商人流通而通达,连难以得到的珍货也无所不有。器物都合乎使用,长久经营;劣物因质量差而被加工改进;不贩卖邪伪之物,也不预先囤积牟利;风俗淳厚,像受到驯化。秋季收藏的物资储藏充足,财富丰富而无边际;大内同样得到赈济,掌握并吸纳天下资财;賨幏堆积,珍宝货币充盈;关石之间调节均平,财富聚集而谨慎管理。” 后来后赵、前燕、东魏、北齐都建都于邺,并不是没有原因的。秣陵起初不过是一个小县。《吴志·张纮传》注引《江表传》说:“张纮对孙权说:‘秣陵是楚武王所设置的地方,名叫金陵。地势有山冈高阜,与石头山相连。我询问当地老人,听说过去秦始皇东巡会稽,经过这里时,望气者说金陵的地形有帝王都邑的气象,所以挖断相连的山冈,改名为秣陵。……’” 《汉书·地理志》丹扬郡:“辖县十七:宛陵、於、江乘、春谷、秣陵、……” 《续汉书·郡国志》扬州丹阳郡:“秣陵县南

」孙权从张紘计,徒治秣陵,改秣陵为建业,秣陵乃为江东六郡之首邑,吴志孙权传建安十六年:「权徙治秣陵,明年城石头,改秣陵为建业。」吴志张紘传:「紘建计宜出都秣陵,权从之。」及权讨禽关羽,自公安下都鄂,秣陵仍为重镇,吴志孙权传资初二年:「权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

译面有牛渚。” 孙权采纳张纮的计策,把治所迁到秣陵,又把秣陵改名为建业;秣陵于是成为江东六郡的首邑。《吴志·孙权传》建安十六年载:“孙权把治所迁到秣陵。第二年修筑石头城,把秣陵改名为建业。” 《吴志·张纮传》说:“张纮提出应当迁都秣陵的计策,孙权采纳了。” 等到孙权征讨并擒获关羽,从公安沿江而下,把都城迁到鄂,秣陵仍然是重要的军事重镇。《吴志·孙权传》黄初二年载:“孙权从公安把都城迁到鄂,改名为武昌。”

吴志吕范传:「权破羽,还都武昌,拜范建威戕军,封宛陵侯,领丹阳太守,治建业督扶州以下至海。」黄龙元年,权既即帝位,自武昌还都建业,秣陵遂为吴之首都,迄吴之亡,中间不过孙皓曾一度迁都武昌耳。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春,公卿百司皆劝权正尊号,夏四月,夏口武昌并有黄龙凤皇见,丙申,南郊,即皇帝位。……秋九月,权迁都建业,因故府不改馆。」吴志孙皓传甘露元年:「九月,从西陵督步阐表徙都武昌」,又宝鼎元年:「十二月,皓还都建业」案:孙皓之都武昌,历时仅约十五月耳。(二六五—二六七)左思叙秣陵商务发达之情况甚悉,可知秣陵虽由政治之原因成为大都市,而人口集中之後,亦遂在经济上占重要之地位矣。文选左思吴都赋:「开市朝而并纳,横闤闠而流溢,混品物而同廛,并都鄙而为一。士女伫眙,商贾骈坒,紵衣絺服,杂咨 萃,轻舆案辔以经隧,楼船举而过肆。果市辐凑而当然,致远流离与珂珬, 贿纷纭,器用万端,金镒磊砢,珠琲阑干,桃笙象簟,韬於筒中,蕉葛升越,弱於罗纨, 言 ,交贸相竞,喧哗喤呷,芬葩修映,挥袖风飘而红尘昼昏,流汗霡霂而中逵泥泞。富中之甿,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竞其区宇,则并强兼巷,矜其宴居,则珠服玉馔。」三国时新兴之次等都市有鄂,案:自孙权於黄初二年都鄂,改鄂为武昌,鄂为吴之首都者八年馀(二二一--二二九),黄龙元年,权还都建业,鄂遂为吴之陪都云。江州,兹不备述。蜀志後主传建兴四年:「春,都护李严自永安宫还住江州,筑大城。」注:「今巴郡故城是。」华阳国志卷一:「刘先主初以江夏费瓘为太守,领江州都督,後都护李严更城大城,周回十六里」

八、人民生活与国家财政

三国时之人民生活,可分饮食、被服、居处、婚嫁、丧葬五项述之。主要之食料为米、麦、大豆之属,

晋书文帝纪:「因命合围,分遗羸疾就谷淮北,廪军士大豆,人三升,钦闻之,果喜,帝愈羸形以示之。」

案:米麦之为主要食料无待详说,观晋书文帝纪所记,知大豆乃次於米麦之日常食品也。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曰:「奴但当饭豆饮水。」後汉书卷五十三序日:「太原闵仲叔者,世称节士,虽周党之洁清,自以弗及也。然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是大豆久为卑贱者及清贫者之食粮矣。後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待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足证大豆与米麦同为主要食粮。

而荒乱之际,枣实、桑椹、蒲嬴之属,下及野菜、蓬实之类,均为人所仰给,

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注引魏书:「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赢。」

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五引英雄记:「孔文举为东莱贼所放,城欲破,其治中左承祖以官枣赋与战士」

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字孔渠,冯翊万年人也。初平中为公府令史;以牒除为新郑长。兴平末,人多饥穷,浙课民益畜乾椹,收 豆,阅其有馀以补不足,如此积得千馀斛,藏在小仓。会太祖为兖州刺史,西迎天子,所将千馀人皆无粮,过新郑,沛谒见,乃皆进乾椹,太祖甚喜。」

译《吴志·吕范传》说:“孙权击败关羽后,回到武昌,任命吕范为建威将军,封为宛陵侯,兼任丹阳太守,治所在建业,督管扶州以南直到海边的地区。” 黄龙元年,孙权已经即皇帝位,从武昌把都城迁回建业,秣陵于是成为吴国的首都。直到吴国灭亡,其间不过是孙皓曾一度把都城迁到武昌而已。《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载:“春季,公卿百官都劝孙权确定尊号。夏四月,夏口、武昌同时有黄龙、凤凰出现。丙申日,在南郊举行祭祀,孙权即皇帝位。……秋九月,孙权迁都建业,沿用旧府,不改建馆舍。” 《吴志·孙皓传》甘露元年载:“九月,听从西陵督步阐的奏表,把都城迁到武昌。”又载宝鼎元年:“十二月,孙皓把都城迁回建业。” 考证:孙皓定都武昌,前后只有大约十五个月。(二六五—二六七) 左思对秣陵商业繁盛的情形叙述得很详细。由此可知,秣陵虽然因为政治原因成为大都市,但在人口集中之后,也就因此在经济上占有重要地位。《文选·左思〈吴都赋〉》说:“开设市场和朝市,兼收各种货物;市场门闾横向展开,货物流通充溢;各种物品混杂在一起,同处店铺;城市与乡村合为一体。男女驻足观看,商贾接连而来;穿着紵衣、絺服的人混杂聚集;轻车按住缰绳穿行街巷,楼船高举船体经过店铺。果品市场车辆汇聚,本来就是如此;远方流来的琉璃、珂珬等珍品,以及各种货物纷纷而来;器用有千万种,金锭堆积,珠串纵横;桃枝竹席、象牙竹席收藏在筒中;蕉布、葛布轻柔胜过罗纨。各种言语交杂,互相竞相贸易;喧哗声震耳欲聋;花朵芳香,互相映照;挥动衣袖带起的风使红尘在白天也昏暗,汗水细密流淌,使道路中央泥泞不堪。城中富有的百姓、善于经商获利的人,乘时逐利,财富多达巨万;争相扩充宅第,兼并土地、巷陌;夸耀宴饮居处,则穿珠玉服饰,享用珍珠玉石般名贵的食物。” 三国时期新兴的次等都市还有鄂。考证:孙权于黄初二年定都鄂,改鄂为武昌;鄂作为吴国首都的时间有八年多(二二一—二二九)。黄龙元年,孙权迁都建业,鄂于是成为吴国的陪都。江州,此处不再详细叙述。《蜀志·后主传》建兴四年载:“春,都护李严从永安宫回来,驻在江州,修筑大城。”注说:“现在的巴郡旧城就是这里。” 《华阳国志》卷一说:“刘先主起初任命江夏人费瓘为太守,兼任江州都督;后来都护李严重新修筑大城,城墙周长十六里。” 八、人民生活与国家财政 三国时期人民的生活,可以分为饮食、衣着、居住、婚嫁、丧葬五项来叙述。主要食物是米、麦、大豆之类。《晋书·文帝纪》说:“于是下令合围,分出羸弱患病的人到淮北就食;给军士发大豆,每人三升。钦听说后,果然很高兴;文帝更加装出羸弱的样子给他看。” 考证:米、麦是主要食物,不必详说。从《晋书·文帝纪》的记载可以知道,大豆是仅次于米、麦的日常食品。《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说:“奴仆只应当吃豆饭、喝水。”《后汉书》卷五十三序说:“太原的闵仲叔,世人称为守节之士;即使是周党那样清白高洁的人,自认为也比不上他。然而看见他吃豆子、喝水,送给他生蒜,他接受了却不吃。”可见大豆长期以来就是卑贱者和清贫者的粮食。《后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载:“这一年粮价是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与人相互吞食,白骨堆积遍地。皇帝派侍御史侯汶从太仓拿出米、豆,为饥民熬煮稀粥。”这足以证明大豆和米、麦同样都是主要粮食。而在荒乱时期,枣实、桑椹、蒲赢之类,甚至野菜、蓬实一类,也都成为人们赖以充饥的食物。《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注引《魏书》说:“袁绍在河北时,军人靠吃桑椹为生;袁术在江淮时,靠采食蒲赢维持。” 《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五引《英雄记》说:“孔文举被东莱贼军释放时,城池将要攻破,他的治中左承祖把官府的枣分给战士。” 《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说:“杨沛字孔渠,是冯翊万年人。初平年间任公府令史;凭文书任命为新郑长。兴平末年,百姓大多饥饿困穷,他逐渐督促百姓多储藏干桑椹,收集豆子,检查有余的用来补足不足的。这样积存了一千多斛,藏在小仓中。正逢太祖任兖州刺史,向西迎接天子,所带的一千多人都没有粮食,经过新郑时,杨沛前来拜见,于是把干桑椹全都献上,太祖非常高兴。”

晋书食货志谓汉献帝:「既至安邑,御衣穿败,唯以野枣园菜以为糇粮。」魏略辑本卷五:「复贼李堪等始将部曲入长安,居卓故坞中,拔取酸枣黎藿以为食。」魏志阎温传注引魏略勇侠传谓鲍出「与老母兄弟五人家居本县。以饥饿留其母守舍,相将行探蓬实,合得数升。」案:晋书食货志「袁绍军人皆资椹枣,袁术战士取给蠃蒲。」是袁绍之众并取给枣实,不仅仰食桑椹也。枣为河北之常食,故後杜恕疏尚调冀州有桑枣之饶(魏志杜畿传)食枣实不若食桑椹之属为可异。甚至人相食啖,则三国初期北部之惨象也。注:食人之记载,略见前户口意。赤贫者或饭糠,太平御览八百二十八引王隐晋书谓刘寔「少贫苦糠饭。」官吏之清俭者,间以酱酻为食,皆非常见之例也。太平御览二百六十二引桓阶别传:「阶在郡(赵郡)时,俸尽,食酱酻。」主要之饮料为酒浆汤之属,浆乃冷饮,而汤则为热饮,魏志夏侯尚传注引魏略:「故於时有谤书曰,曹爽之势热如汤,太傅父子冷如浆,李丰兄弟如游光。」魏志袁术传注引吴书:「术既为雷薄等所拒,留住三日,士众绝粮,乃还。至江亭,去寿春八十里,问厨下,尚有麦屑三十斛,时盛暑欲得蜜浆,又无蜜。」浆汤皆不过系饮水之别称,不若酒之珍贵也。全晋文卷五十五载袁准袁子正书:「语云,岁在申酉,乞浆得酒,岁在辰已,嫁妻卖子。」三国时饮酒之风颇盛,南荆有三雅之爵,河朔有避暑之饮,全三国文卷八魏文帝典论酒诲:「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中雅,小曰季雅。伯雅受七胜,(即升)中雅受六胜,季雅受五胜,又设大针於杖端,客有醉酒寝地者,辄以劖刺之,验其醉醒,是酷於赵敬侯以筒酒灌人也。大驾都许,使光禄大夫刘松北镇袁绍军,与绍子弟日共宴饮,松当盛暑三伏之际,昼夜酣饮极醉,至於无知,云以避一时之暑。二方化之,故南荆有三雅之爵,河湖有避暑之欲。」曹操尝制酒禁,不免为孔融所嘲,魏志崔琰传注引张璠汉纪「太祖制酒禁而融(孔融)书啁之。」而嗜酒者之私饮自若也。

译《晋书·食货志》说汉献帝:“到了安邑后,御衣破旧不堪,只能把野枣和园中菜蔬当作干粮。” 《魏略辑本》卷五说:“盗贼李堪等人起初带领部曲进入长安,住在董卓过去的营垒中,拔取酸枣和黎藿作为食物。” 《魏志·阎温传》注引《魏略·勇侠传》说,鲍出“和老母、兄弟五人住在本县。因为饥饿,留下母亲守家,几个人相伴外出寻找蓬实,总共得到几升。” 考证:《晋书·食货志》说:“袁绍的军人都靠桑椹、枣实为食,袁术的战士靠蠃蒲充饥。”可见袁绍的部众也取食枣实,并不只是靠桑椹。枣是河北的日常食物,所以后来杜恕的奏疏还说冀州有桑、枣的丰饶。食用枣实不如食用桑椹之类那样值得惊异。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情况,这就是三国初期北方地区的惨状。注:关于食人的记载,大略见于前面户口一节。极端贫困的人有时吃糠。《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八引王隐《晋书》说,刘寔“年轻时贫困艰苦,以糠为饭”。清廉节俭的官吏,有时以酱酻作为食物,这些都不是通常的情况。《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二引《桓阶别传》说:“桓阶在郡中(赵郡)时,俸禄用尽,便吃酱酻。” 主要饮料是酒、浆、汤之类;浆是冷饮,汤是热饮。《魏志·夏侯尚传》注引《魏略》说:“当时有诽谤书说:‘曹爽的势力热得像汤,太傅父子冷得像浆,李丰兄弟则像游光。’” 《魏志·袁术传》注引《吴书》说:“袁术既被雷薄等人拒绝,停留了三天,士众断绝粮食,于是返回。到了江亭,那里离寿春八十里,袁术问厨下还有什么,回答说还有麦屑三十斛。当时正值盛暑,袁术想要蜂蜜浆,却没有蜂蜜。” 浆、汤都不过是对饮水的不同称呼,不像酒那样珍贵。《全晋文》卷五十五载袁准《袁子正书》说:“俗语说,岁在申、酉,讨浆却能得到酒;岁在辰、巳,便要嫁妻卖子。” 三国时期饮酒风气很盛,南荆有“三雅”酒爵,河朔有“避暑”饮酒。《全三国文》卷八魏文帝《典论·酒诲》说:“荆州牧刘表占有南方土地,子弟骄横显贵,都喜欢饮酒。他们制作三种酒爵:大的叫伯雅,次大的叫中雅,小的叫季雅。伯雅能盛七胜(即升),中雅能盛六胜,季雅能盛五胜;又在杖端设置大针,有客人醉酒倒地,就用针刺他,以检验他是否清醒,这比赵敬侯用筒灌人酒还残酷。大驾迁都许昌后,任命光禄大夫刘松向北镇守袁绍军中。刘松在盛夏三伏之际,昼夜纵情饮酒,醉到失去知觉,说是用这种办法躲避一时的暑气。双方都受其影响,所以南荆有三雅酒爵,河朔有避暑饮酒。” 曹操曾经制定禁酒令,却免不了受到孔融的嘲笑。《魏志·崔琰传》注引张璠《汉纪》说:“太祖制定禁酒令,孔融便写信嘲讽他。” 但嗜酒者私下饮酒仍然照旧。

艺文类聚卷七十二引魏略「太祖禁酒,而人窃饮之,故难言酒,以白酒(浊酒)为贤者,清酒为圣人。」魏志徐邈传:「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於沈醉,校事赵达间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渡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孙权孙皓均好酣饮,吴志张昭传:「权於武昌,临钓台饮酒大醉,权使人以水洒重臣,曰,今日酣饮,惟醉堕台中乃当止耳。」吴志虞翻传「权既为吴王,欢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阳醉不持,权去,翻起坐,权於是大怒,手剑欲击之。」吴志韦曜传:「眼每飨宴,无不竟日,坐席无能否,率以七升为限,虽不悉入口,皆浇灌取尽。」吴志王蕃传:「甘露二年,丁忠使晋还,皓大会重臣,蕃沈醉顿伏,貉疑而不悦,轝蕃出外。顷之请还,酒亦不解,蕃性有威严,行止自若。皓大怒,呵左右於殿下斩之。」上有所好,下必有甚焉者矣。蜀饮酒之风,似不及魏吴,当由饮茶之风特盛於蜀,茶足以代酒故也。司马相如凡将篇有荈字,注:参看陆羽茶经下。王褒僮约中有烹茶买茶之语,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脍鱼炰鳖,烹茶 古文苑作荼 尽具。又曰,「武都买荼。」古文苑作武阳买茶。案:荼为茶之本字。是西汉时益土人已知饮茶,则三国时更不待言矣。陈志中虽无蜀人饮茶之纪载,然以他书证之,可知蜀人饮茶风气之盛也。茶经曰「张孟阳登成都楼诗云,……芳茶冠六情,溢味播九区,人生苟安乐,兹土聊可娱。」三国时江东之人亦已知饮茶,吴志韦曜传:「曜素饮酒、不过三升,初见礼异时,常为裁减,或密赐茶荈以当酒。」而北部之人以茶为食品,茶经曰:「华佗食论,苦茶久食益意思。」全晋文卷五十二载傅咸司隶校尉教:「问南市有蜀妪作茶粥卖之,廉事打破其器物使无为,卖饼於市而禁茶粥以困老姥,独何哉?」案:此蜀妪盖因北人不饮茶,故作某粥卖之以供北人啖食耳。南市,谓洛阳之南市也。」盖由北不产茶,饮茶风气之养成较南方为迟故也。三国时之被服材料,为丝、麻、葛诸种织物,吴志蒋钦传:「权尝入其堂内,母疏帐缥被,妻妾布裙,权叹其在贵守约,却敕御府为母作锦被,改易帷帐,妻妾衣服悉皆锦绣。」以及绵裘之困。裘之劣者,反不若绵之珍贵,故魏略记吉茂之清介,调其冬则被裘焉。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清介传谓吉茂「好书,不耻恶衣恶食,……冬则被裘,夏则短褐,行则步涉,食则茨藿,臣役妻子,室如悬磐。」三国初期北部公私房舍之毁於兵火者必甚多,而董卓之肆焚殊足骛人,魏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大骂即西,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厥後魏明帝之大兴土木,盖亦欲复乱前之旧观耳。魏略记杨沛历宦退休,竟不得舍,自起瓜牛庐居止其中,虽由沛居官清俭、家无馀积使然,亦足见北部居处之成问题矣。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谓杨沛「代张既领京兆尹,黄初中,儒雅并进,而沛本以事能见用,遂以议郎冗散里巷。沛前後宰历城守,不以私计介意,又不肯以事责人,故身退之後,家无馀积。治疾於家,借舍从儿,无他奴婢。後占河南夕阳亭部荒田二顷,起瓜牛庐,居止其中。」魏志管宁传注:「臣松之按:魏略云,焦先及杨沛并作瓜牛庐止其中。以为瓜当作蜗,……先等作圜舍形如蜗牛蔽,故谓之瓜牛庐。」三国时婚嫁丧葬均趋於俭朴,远不若往昔之浮侈,固由在上者之力倡节约,亦以富力减退,而大乱中掘坟之惨祸又足令人惊怵故也。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引傅子:「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皁帐,从婢不过十人。」宋书礼志载程咸议曰:「案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礼,天子诸侯以皮马为庭实,天子加以谷璧,诸侯加以大璋。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魏聘后、王娶妃、公主嫁之礼,用绢百九十匹。晋兴,故事用绢三百匹。」宋书礼志「汉以後,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彫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引魏书谓太祖「常以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放预自制终亡衣服,四篋而已。」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王崩於洛阳,年六十六。遗令曰,……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

译《艺文类聚》卷七十二引《魏略》说:“太祖禁止饮酒,但人们偷偷饮用,所以难以直说酒;把浊酒称为贤人,把清酒称为圣人。” 《魏志·徐邈传》说:“魏国刚建立时,徐邈任尚书郎。当时下令禁酒,徐邈却私下饮酒,喝得酩酊大醉。校事赵达借机询问曹事,徐邈说:‘我遇到了圣人。’赵达把这件事报告给太祖,太祖非常愤怒。渡辽将军鲜于辅进言说:‘平时醉客把清酒称为圣人,把浊酒称为贤人。徐邈一向谨慎自持,只是偶然醉酒才说了这句话。’徐邈最终因此免于刑罚。” 孙权、孙皓都喜欢痛饮。《吴志·张昭传》说:“孙权在武昌时,登临钓台饮酒,喝得大醉。孙权派人用水洒向重臣,说:‘今天痛饮,只有醉倒在台中才算结束。’” 《吴志·虞翻传》说:“孙权成为吴王后,一次宴会将结束时,亲自起身给众人斟酒。虞翻伏在地上假装醉倒,不肯接受。孙权离开后,虞翻起身坐下。孙权因此大怒,拔剑想要击杀他。” 《吴志·韦曜传》说:“每逢宴会,没有一天不饮到结束;无论座中宾客酒量如何,通常都以七升为限。即使不全部喝入口中,也都要把酒灌完。” 《吴志·王蕃传》说:“甘露二年,丁忠出使晋国返回,孙皓大宴群臣。王蕃醉得沉沉伏倒,孙皓感到疑惑而不高兴,便让人把王蕃抬到殿外。过了一会儿,王蕃请求回来,酒意仍未消退,但他一向威严,行动举止仍然自若。孙皓大怒,在殿下呵斥左右,把他斩杀。” 上面的人有什么嗜好,下面的人一定会更加厉害。蜀地饮酒的风气似乎不如魏、吴,这大概是因为蜀地饮茶的风气特别盛行,茶可以用来代替酒。司马相如《凡将篇》中有“荈”字。注:参看陆羽《茶经》下卷。王褒《僮约》中有煮茶、买茶的话。《全汉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约》说:“切鱼、炙鳖,煮茶(《古文苑》作‘荼’),全部准备好。”又说:“到武都买荼。”《古文苑》作“到武阳买茶”。考证:“荼”是“茶”的本字。这样看来,西汉时益州人已经知道饮茶,三国时期就更不用说了。《陈志》中虽然没有蜀人饮茶的记载,但以其他书籍相互印证,可以知道蜀地饮茶风气很盛。《茶经》说:“张孟阳《登成都楼诗》说:‘芳香的茶胜过六情,滋味流布九州;人生如果能够安乐,在这片土地上姑且可以得到欢乐。’” 三国时期江东人也已经知道饮茶。《吴志·韦曜传》说:“韦曜平素饮酒不超过三升。起初受到特殊礼遇时,孙权常常替他减少酒量,有时暗中赐给他茶荈来代替酒。” 而北方人把茶当作食物。《茶经》说:“华佗《食论》说,苦茶长期食用能够使人增益思考。” 《全晋文》卷五十二载傅咸《司隶校尉教》说:“听说南市有个蜀地老妇做茶粥出售,廉事却打破她的器物,使她无法经营;允许她在市场卖饼,却禁止卖茶粥来困扰这个老妇,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考证:这个蜀地老妇大概是因为北方人不饮茶,所以做茶粥出售,供北方人食用。南市,指洛阳的南市。这大概是因为北方不产茶,饮茶风气的形成比南方迟。三国时期衣着所用的材料,有丝、麻、葛等织物。《吴志·蒋钦传》说:“孙权曾进入蒋钦的堂屋,看到他的母亲用稀疏的帐子、青白色的被子,妻妾穿着布裙。孙权感叹他身居显贵仍能节俭自守,于是命令御府为他的母亲制作锦被,替换帷帐,妻妾的衣服也全都改用锦绣。” 以及绵、裘等御寒物品。劣质的裘反而不如绵珍贵,所以《魏略》记载吉茂清廉耿介,说他冬天就披裘衣。《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清介传》说,吉茂“喜爱读书,不以穿坏衣、吃粗食为可耻。……冬天披裘,夏天穿粗布短衣;出行就步行涉水;吃的是茨藿;役使妻子儿女,家室贫困得像悬挂着的磬一样。” 三国初期,北方公私房舍被战火焚毁的必定很多,而董卓肆意焚烧造成的灾难尤其令人惊骇。《魏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说:“大军向西进发,董卓的部众焚烧洛阳城外方圆百里,又亲自带兵焚烧南宫、北宫,以及宗庙、府库、百姓住宅,城内被扫荡焚毁得一干二净。” 后来魏明帝大规模兴建土木工程,大概也是想恢复战乱以前的旧日景象。魏略记载杨沛历任官职后退居,竟然没有房舍可住,只好自己建造瓜牛庐,住在里面。这虽然是由于杨沛做官清廉节俭、家中没有多余积蓄造成的,但也足以看出北方人的居住问题。《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说,杨沛“接替张既任京兆尹。黄初年间,儒雅之士一并得到进用,而杨沛本来是凭办事能力受到任用的,于是以议郎的身份闲散居住在里巷。杨沛前后任郡守、县令,从不把个人利益放在心上,也不肯因政事责罚别人,所以退职以后,家中没有多余积蓄。他在家中治病,借用房舍跟儿子居住,没有其他奴婢。后来在河南夕阳亭辖区占得荒田二顷,建造瓜牛庐,居住在里面。” 《魏志·管宁传》注说:“臣裴松之考按:《魏略》说,焦先和杨沛都建造瓜牛庐住在其中。我认为‘瓜’应当作‘蜗’。……焦先等人建造圆形房舍,形状像蜗牛的壳,可以遮蔽身体,所以称为瓜牛庐。” 三国时期婚嫁、丧葬都趋于俭朴,远远不如过去浮华奢侈。这固然是由于上层人物大力倡导节俭,也因为财富实力衰退,加上大乱之中掘墓毁坟的惨祸足以使人惊恐。《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引傅子说:“太祖怜悯婚嫁方面奢侈僭越的现象,女儿出嫁时,都只用黑色帐子,陪嫁婢女不超过十人。” 《宋书·礼志》记载程咸议论说:“考察魏氏旧例,王迎娶妃、公主出嫁的礼仪,天子和诸侯以皮毛、马匹作为庭中陈设的礼物;天子还加上谷璧,诸侯还加上大璋。汉高后制定的制度是:聘立皇后用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用黄金五十斤、马四匹。魏国聘立皇后、王迎娶妃、公主出嫁的礼仪,使用绢一百九十匹。晋朝兴起后,按旧例使用绢三百匹。” 《宋书·礼志》记载:“汉代以后,天下办理丧葬过于奢靡,大多修造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因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止立碑。”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文引《魏书》说,太祖“常认为送终的制度、殓服的数目,繁琐而没有益处,民间风俗又超过了制度。因此预先自制死后所穿的衣服,只有四箱罢了”。《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记载:“魏王在洛阳去世,享年六十六岁。遗令说:……入殓时穿当时的衣服,不要把金玉珍宝收藏在墓中。”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八月,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卿大夫居後,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乡大臣列将有加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放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欢使易代之後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相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同已)表其处矣。……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魏志文帝纪黄初七年:「帝崩於嘉福殿,……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制从事。」魏志后妃传文德郭皇后:「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首阳陵可以为法。」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后营陵於首阳陵涧西,如终制。」魏志徐宣传:「青龙四年薨,遗令布衣、疏巾、敛以时服。」魏志裴潜传:「遗令俭葬,墓中唯置一坐,瓦器数枚,其馀一无所设。」魏志明帝纪太和二年注引魏略谓郝昭「遗令戒其子邓曰,吾为将,知将不可为也。吾数伐冢取其木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於死者也。汝必敛以时服。且人生有处所耳,死复何在耶?今去本墓远,东西南北,在汝而已。」魏志王观传:「薨於家,遗令藏足容相,不设明器,不封不树。」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清介传谓沐并「年六十馀,自虑身无常,预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嘉平中,病甚,临困,又敕豫掘埳,戒气绝令二子举尸即埳。……又戒後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树,妻子皆遵之。」蜀志诸葛亮传:「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吴志张昭传:「嘉禾五年中,边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吴志吕蒙传:「蒙未死时,所得金宝诸赐尽付府藏,敕主者,命绝之日,皆上还,丧事务约。」三国时南部之人民生活似较北部为奢,此盖因南部受乱事之损害较轻故耳,非必由民性之好华饰也。吴志华窍传窍疏有云:「今事多而役繁,民贫而俗奢,百工作无用之器,妇人为绮靡之饰,不动麻枲,并绣文黼黻,转相仿效,耻独无有。兵民之家,犹复逐俗,内无担石之储,而出有绫绮之服,商贩之家,重以金银,奢恣尤甚。」蜀志董和传:「益州牧刘璋以为牛鞞、江原长、成都令。蜀土富实,时俗奢侈,货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竭产。和躬率以俭,恶衣蔬食,防遏逾僭,为之轨制,所在皆移风变善,畏而不犯。」魏蜀吴之国家财政,可分收入、支出、库藏三项述之。魏之收入有田租,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魏书载公令曰,:.…其收田租,亩四升,……」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夏四月丁已,饶安县言白雉见。」注引魏书:「赐饶安田租,渤海郡百户牛酒。」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复颖川郡一年田租。」案:曹操当早已制定每亩四升之租额,及破袁氏乃推行於河北耳。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损益篇有云:「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是操所定租额,不过百分取一,此额在曹丕受禅後当仍无所变更。户调,魏志赵俨传:「时袁绍举兵南侵,遗使招诱豫州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緜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又「乃书与荀彧曰,今阳安郡当送緜绢,道路艰阻,必致寇害。……」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魏书载公令曰,……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緜二斤而已。…魏志何夔传:「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緜绢。」案:户徵緜绢之制,实曹操所创,操久行此制,既破袁氏,乃推行之於河北诸地耳。关税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魏书载庚戌令曰,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荒灾,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籞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罚金,魏志高柔传:「校事刘慈等,自黄初数年之间举吏民奸罪以万数,柔皆请惩虚实,其馀小小挂法者,不过罚金。」

译《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记载:“八月,下令说:古代埋葬死者,必定选择贫瘠的土地。应当仿照西门豹祠西面原野上的做法修建寿陵,依凭高地作为陵基,不起封土,不栽树木。《周礼》说,冢人掌管公墓之地;凡诸侯的墓居于左右,卿大夫的墓居于后。汉代制度也称为陪陵。那些有功劳而得到加封的公卿、大臣、列将,应该陪葬寿陵。应当扩大陵墓的兆域,使其足以容纳他们。”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记载:“冬十月甲子日,划定首阳山东面作为寿陵,制定终制说:……棺椁只要足以使骨骸腐朽,衣衾只要足以使尸肉腐朽罢了。因此我营造这座荒丘般的、不宜耕食之地,希望改朝换代以后人们也不知道它的所在。不要放置芦苇、木炭,不要收藏金、银、铜、铁等物,一律使用陶瓦器物,以符合古代涂车、刍灵的意义。棺木只在接缝处涂漆三遍,饭含不要用珠玉,不要设置珠襦、玉匣,那些都是愚俗之人所做的事。……从古至今,没有不灭亡的国家,也没有不被盗掘的坟墓。丧乱以来,汉氏各陵没有不被发掘的,甚至烧毁并取走玉匣金缕,尸骸也全都毁尽,这就如同遭受焚刑。难道不令人深感痛惜吗?祸患是由厚葬、封土、栽树引起的,桑、霍两家已经给我作了警戒,难道还不明显吗?皇后以及贵人以下、不随王同赴封国的人,死后都葬在涧西;此前已经划定了那里的位置。……如果违背这道诏令,擅自有所更改、营造或施行,我将在地下遭受戮尸之辱;戮尸之后还要再次戮尸,死了还要再死。臣子若轻蔑死去的君父,就是不忠不孝;假如死者有知,就不会降福给你们。应当把这道诏令收藏在宗庙,并抄录副本存于尚书、秘书和三府。” 《魏志·文帝纪》黄初七年记载:“皇帝在嘉福殿去世,……安葬于首阳陵,从入殡到下葬,都依照终制办理。” 《魏志·后妃传·文德郭皇后》记载:孟武的母亲去世后,想厚葬并修建祠堂,太后制止她说:“自从丧乱以来,坟墓没有不被发掘的,都是由于厚葬。首阳陵可以作为法式。”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记载:“三月庚寅日,按照终制,在首阳陵涧西营建文德郭后的陵墓。” 《魏志·徐宣传》记载:“青龙四年去世,遗令用布衣、粗巾,入殓时穿当时的衣服。” 《魏志·裴潜传》记载:“遗令从俭薄下葬,墓中只放一张坐床和几件陶瓦器,其余一概不设置。” 《魏志·明帝纪》太和二年注文引《魏略》说,郝昭“遗令告诫他的儿子邓说:我做将领,知道将领不可以这样做。我曾多次挖掘坟墓,取出木材作为攻战器具,也知道厚葬对死者没有益处。你一定要用当时的衣服入殓。况且人活着只是有居处罢了,死后又何必拘泥于葬在哪里呢?如今离开本来的墓地很远,葬在东西南北什么地方,任凭你决定”。《魏志·王观传》记载:“在家中去世,遗令墓穴只要足以容纳尸体,不设置明器,不起封土,不栽树木。” 《魏志·常林传》注文引《魏略·清介传》说,沐并“年过六十,自己想到生命无常,预先制定身后制度,告诫儿子从俭薄下葬。……嘉平年间,病重将死时,又命人预先挖好墓穴,告诫说气绝后让两个儿子抬尸立即放入墓穴。……又告诫后死的人不得进入墓地安葬,不得起封土、栽树,妻子儿女都遵照执行”。《蜀志·诸葛亮传》记载:“诸葛亮遗命葬在汉中定军山,依山造坟,墓穴只要足以容纳棺木,入殓时穿当时的衣服,不需要随葬器物。” 《吴志·张昭传》记载:“嘉禾五年间,边令用幅巾、素棺,入殓时穿当时的衣服。” 《吴志·吕蒙传》记载:“吕蒙未死时,把所得的金银财宝和各种赏赐全部交给府库,命令主管人员说,自己命终之日,都要上缴归还,丧事务必从简。” 三国时期南部人民的生活似乎比北部奢侈,这大概是因为南部所受战乱损害较轻的缘故,并不一定是由于民性喜好华美装饰。《吴志·华覈传》华覈的奏疏中说:“如今事务繁多,徭役频繁,百姓贫困而风俗奢侈。各种工匠制作无用的器物,妇女制作华丽奢靡的装饰;不再纺织麻、苎,反而刺绣纹饰、黼黻,彼此转相仿效,以独自没有这些东西为羞耻。军户和民户之家,也仍然追逐风俗,家中没有一担石粮食的储备,出门却穿着绫罗绮绣的衣服;商贩之家又以金银加重其奢侈,放纵尤其严重。” 《蜀志·董和传》记载:“益州牧刘璋任命董和为牛鞞长、江原长、成都令。蜀地富足充实,当时风俗奢侈,经营货殖的人家穿侯爵服饰、享用玉食,婚姻和丧葬之事往往倾尽家产。董和亲自率先实行俭朴,穿破旧衣服,吃粗蔬淡食,防止和遏制逾越僭滥,为此制定规范;所到之处都移风易俗,变得良善,人们敬畏他而不敢违犯。” 魏、蜀、吴三国的国家财政,可以分为收入、支出、府库收藏三项来叙述。魏国的收入有田租。《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文记载:“《魏书》载魏公令说:……田租每亩收四升,……” 《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记载:“夏四月丁巳日,饶安县报告发现白雉。”注文引《魏书》说:“赐给饶安田租,赏赐渤海郡百户牛和酒。”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记载:“免除颍川郡一年的田租。” 考察可知:曹操大概早已制定每亩四升的租额,到攻破袁氏以后才在河北推行。 《后汉书·仲长统传》所载《昌言·损益篇》说:“现在按肥沃土地的标准,计算庄稼的收入,规定每亩收三斛,每斛取一斗,尚且不算太多。”这样看来,曹操制定的租额不过是取收成的百分之一;曹丕受禅以后,这一租额应当仍未改变。户调。《魏志·赵俨传》记载:“当时袁绍发兵南侵,派使者招诱豫州各郡,许多郡接受了他的命令,只有阳安郡不为所动,而都尉李通急忙征收户调。赵俨对李通说:如今天下还没有统一,各郡都在反叛,归附我们的人又要征收他们的绵绢,小人喜欢作乱,能不留下遗恨吗?……”又记载:“于是写信给荀彧说:如今阳安郡应当运送绵绢,道路艰险阻塞,必然会遭受寇盗侵害。……” 《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文记载:“《魏书》载魏公令说:……田租每亩四升,每户缴出绢二匹、绵二斤罢了。……” 《魏志·何夔传》记载:“这时太祖开始制定新的科条,下达州郡,又征收租税、绵绢。” 考察可知:按户征收绵绢的制度,实际上是曹操创立的;曹操长期实行这一制度,攻破袁氏以后,才在河北各地推行。关税。《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文记载:“《魏书》载庚戌日诏令说:关津是用来使商旅通行的,池苑是用来防备灾荒的;设置禁令、加重税收,不是便利百姓的办法。应当取消池苑的禁令,减轻关津税,并都恢复为什一税。” 罚金。《魏志·高柔传》记载:“校事刘慈等人在黄初数年间,检举官吏和百姓的奸罪,多达数万件。高柔都请求核查其虚实,其余稍微触犯法律的人,不过处以罚金。”

魏志明帝纪太和四年:「冬十月,……庚申,令罪非殊死听赎各有差。」官营业务收入等目。案:如屯田之收入,盐铁之收入,官卖胡粉之收入,皆可称为官营业务收入也。参看前农业章、工商业章。异族对政府亦有纳税义务,惟鲜供役使耳。魏志郭准传:「(太和)五年,蜀出卤城,是时陇右无谷,议欲关中大运,淮以威恩抚循羌胡,家使出谷,平其输调,军食足用。」魏志牵招传:「又表复乌丸五百馀家租调,使备鞍马。」北堂书钞一百四引晋中兴书:「初宣王在关中,与氐羌破铁券,约不役使。」案:太平御览五百九十八引晋中兴书,「宣王」误作「闵帝」。吴之收入有田租,案:此无待举证。关税,吴志诸葛恪传:「格更拜太傅,於是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事崇恩泽,众莫不悦。」限米,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诏曰,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於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为留一人,除其米限,军出不从。」算缗钱,吴志孙皓传天玺元年:「会稽太守车浚湘东太守张詠不出算缗,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官营业务收入,案:如屯田之收入、南北互市之收入、盐利、皆是也。吴志顾雍传:「久之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之利。」又孙皓传风皇元年注引江表传谓何定「汝南人,本系权给使也,後出补吏,定佞邪僭媚,自表先帝旧人,求还内侍,皓以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粜事。」是吴并专卖酒。交广珍玩等目。吴志薛综传载综疏:「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贵致远珍,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备宝玩,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吴志士燮传:「燮每遣使诣权,致杂香细葛辄以千数,明珠、大贝、流离、翡翠、玳瑁、犀象之珍,奇物异果,蕉邪、龙眼之属,无岁不至。」吴志孙休传永安五年,「是岁使察战到交趾调孔雀、大猪。」案:交广珍玩不仅供吴主个人享乐之需要,并为南北互市中之商品。蜀之收入有田租,案:此亦无待举证。盐铁利入,蜀志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有。」蜀志吕X传:「初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南中夷贡等目。蜀志诸葛亮传:「三年春!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军资所出,国以富饶。」蜀志李恢传:「南土平定,恢军功居多,封汉兴亭侯,加安汉将军。後军还,南夷复叛,杀害守将,恢身往扑讨,鉏尽恶类,从其豪帅於成都,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於时费用不乏」以上所举皆魏蜀吴收入之著者,非谓此外别无收入也。魏之支出有官俸,案:晋书职官志:「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 ,食奉日五斛。」又「特进,品秩第二,位次诸公,在开府骠骑上,……食奉日四斛。」又「光禄大夫与卿同秩,…:食奉日三斛。」又「尚书令秩千石,……食奉月五十斛。」又「太子太傅、少傅,皆古官也,泰始三年,武帝始建,官各置一人,……食奉日三斛。」诸公月不过得俸百五十斛,特进月不过得俸百二十斛,光禄大夫月不过得俸九十斛,尚书令月不过得俸五十斛,太子二传月亦不过各得俸九十斛,以视东汉时三公之月俸三百五十斛,光禄大夫之月俸百斛,尚书令之月俸八十斛,太子太傅之月俸百八十斛,太子少傅之月俸百二十斛,盖几不可同日而语矣。此由晋开国之初尚未统一宇内,收入无多,故制定官俸不得不从薄也。(晋既平吴,遂自太康二年起,於百官正俸之外加给春绢秋绢绵,参看晋书职官志。又东汉官俸参看续汉书百官志。)由晋初官俸可推知魏代官俸亦必甚薄。晋初官俸多按日班给,当亦承袭魏制。昌言损益篇曰,「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吏食日禀,禄班未足。」是汉献帝时,按月给俸之制却已破坏矣。军粮,魏志邓艾传:「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於准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案:潜夫论救边篇:「今数州屯兵十馀万人,皆廪食县官,岁数百万斛,又有月直。」是汉之军队除得粮食外并得月线,魏之军队则但得军粮而已。赏赐,魏志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居官数年,卒。太祖为之流涕,赐谷二千斛,一教以太仓谷千斛赐郎中令之家,一教以垣下谷千斛与曜卿家。外不解其意,教曰,以太仓谷者官法也,以垣下谷者亲旧也。」魏志中山恭王衮传:「(黄初)三年,为北海王,其年黄龙见邺西漳水,衮上书赞颂,诏赐黄金十斤。」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引魏书:「辛亥,赐诸侯王将相已下,大将粟万斛帛千匹,金银各有差等。」

译《魏志·明帝纪》太和四年记载:“冬十月,……庚申日,下令规定,罪不至于死刑的,听许按不同等级赎罪。” 以及官营事业等项收入。考察可知:例如屯田收入、盐铁收入、官府出售胡粉的收入,都可以称为官营事业收入。参见前面的农业章、工商业章。异族对政府也负有纳税义务,只是不一定供给劳役罢了。《魏志·郭准传》记载:“(太和)五年,蜀军出兵攻打卤城。当时陇右没有粮食,议论想从关中大规模运粮;郭准用威势和恩惠安抚、治理羌胡,让每家出粮,并使他们按公平数额缴纳赋调,于是军粮充足,可以供给使用。” 《魏志·牵招传》记载:“又上表请求恢复乌丸五百多家应缴的租调,使他们准备鞍马。” 《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引《晋中兴书》说:“起初宣王在关中时,与氐、羌订立破铁券,约定不役使他们。” 考察可知:《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八引《晋中兴书》时,把“宣王”误作“闵帝”。吴国的收入有田租。考察可知:这一点无需举证。关税。《吴志·诸葛恪传》记载:“诸葛恪改任太傅,于是停止刺探听察,废止校官,赦免拖欠的债责,免除关税,崇尚施恩布德,众人没有不喜悦的。” 限米。《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记载:“诏令说:各级官吏之家,有五人或三人同时承担沉重徭役;父兄在都城,子弟供给郡县官吏,已经缴纳限米,军队出动时又要随军,至于家中事务,没有人能够料理,我非常怜悯他们。凡有五人或三人服役的,听凭父兄选择留下其中一人;免除他所承担的米限,军队出动时也不随行。” 算缗钱。《吴志·孙皓传》天玺元年记载:“会稽太守车浚、湘东太守张詠没有缴纳算缗钱,就在当地将他们斩首,并把首级示众于各郡。” 官营事业收入。考察可知:例如屯田收入、南北互市收入、盐利,都属于这一项。《吴志·顾雍传》记载:“过了很久,吕壹、秦博担任中书,掌管考核各官府和州郡的文书。吕壹等人因此逐渐作威作福,便创设专卖酒的利益。”又《孙皓传》风凰元年注文引《江表传》说,何定“是汝南人,原本属于孙权的给使,后来出任官吏。何定奸佞邪曲、逢迎献媚,自称是先帝旧人,请求回宫任内侍;孙皓任命他为楼下都尉,主管酤酒、粜粮之事”。由此可见,吴国也实行酒的专卖。交州、广州的珍玩等项。《吴志·薛综传》载薛综奏疏说:“田户缴纳的租赋,只够勉强供给日常办理事务;至于贵重的远方珍品,如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等奇物,充备为珍宝玩赏之物,不必依靠田赋收入来增加中原的财富。” 《吴志·士燮传》记载:“士燮每次派使者到孙权那里,总是送去各种香料、精细葛布,动辄以千计;明珠、大贝、琉璃、翡翠、玳瑁、犀角、象牙等珍品,以及奇异物产和异果,如蕉邪、龙眼之类,没有一年不到。” 《吴志·孙休传》永安五年记载:“这一年,派遣使者察战到交趾征调孔雀、大猪。” 考察可知:交州、广州的珍玩不仅供吴主个人享乐,也作为南北互市中的商品。蜀国的收入有田租。考察可知:这一点也无需举证。盐铁利入。《蜀志·王连传》记载:“升任司盐校尉,掌管盐铁利益,所得利收入非常多,对国库很有补益。” 《蜀志·吕X传》记载:“起初先主平定益州,设置盐府校尉,掌管盐铁利益。” 南中夷人进贡等项。《蜀志·诸葛亮传》记载:“建兴三年春,诸葛亮率军南征;到那年秋天,全部平定南中,军用物资由此取得,国家因而富足。” 《蜀志·李恢传》记载:“南方平定后,李恢的军功最多,被封为汉兴亭侯,加授安汉将军。后来军队返回,南夷再次反叛,杀害守将,李恢亲自前往攻讨,铲除所有恶类,把他们的豪帅迁到成都;又征收叟、濮的耕牛、战马、金银、犀角、皮革,充作军用物资的补充,因此当时军费没有缺乏。” 以上所列,都是魏、蜀、吴三国收入中较为显著的项目,并不是说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收入。魏国的支出有官俸。考察《晋书·职官志》记载:“诸公以及开府、位次从公者,品秩第一,俸禄每日五斛。”又记载:“特进,品秩第二,位次在诸公之后,在开府骠骑之上,……俸禄每日四斛。”又记载:“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俸禄每日三斛。”又记载:“尚书令秩为千石,……俸禄每月五十斛。”又记载:“太子太傅、少傅,都是古代官职;泰始三年,武帝开始设置,各置一人,……俸禄每日三斛。”诸公每月不过得到俸禄一百五十斛,特进每月不过一百二十斛,光禄大夫每月不过九十斛,尚书令每月不过五十斛,太子太傅、少傅每月也不过各得九十斛。与东汉时三公每月俸禄三百五十斛、光禄大夫每月一百斛、尚书令每月八十斛、太子太傅每月一百八十斛、太子少傅每月一百二十斛相比,几乎不能相提并论。这是因为晋朝开国之初还没有统一天下,收入不多,所以制定官俸时不得不薄俸。晋朝平定吴国后,从太康二年起,便在百官的正常俸禄之外,加发春绢、秋绢和绵。参见《晋书·职官志》。” 又可参看《续汉书·百官志》关于东汉官俸的记载。由晋初官俸可以推知,魏代官俸也一定很微薄。晋初官俸多按日发放,这大概也是承袭魏制。《昌言·损益篇》说:“如今田地没有固定的主人,百姓没有固定的居处,官吏每日领取禀食,按等级发放的俸禄也不够。”可见汉献帝时,按月发放俸禄的制度已经破坏了。军粮。《魏志·邓艾传》记载:“六七年间,可以在淮水上积存三千万斛;这就是十万军队五年的粮食。” 考察《潜夫论·救边篇》说:“如今数州驻屯军队有十多万人,都由县官供给粮食,每年耗费数百万斛,另外还有月钱。”可见汉代军队除获得粮食外,还领取月钱;魏国军队则只有军粮罢了。赏赐。《魏志·袁涣传》记载:“魏国刚建立时,袁涣任郎中令,代理御史大夫之职。……任官数年后去世。太祖为他流泪,赐谷二千斛;又下了一道教令,用太仓谷一千斛赐给郎中令之家,用垣下谷一千斛给曜卿家。外人不明白他的意思,教令说:用太仓谷,是按官府法令办理;用垣下谷,是因为他们是亲旧。” 《魏志·中山恭王衮传》记载:“(黄初)三年,衮任北海王。这年黄龙出现在邺城西面的漳水,衮上书赞颂,诏令赐黄金十斤。” 《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文引《魏书》记载:“辛亥日,赐给诸侯王、将相以下人员;大将赐粟一万斛、帛一千匹,金银则按等级各有不同。”

魏志张辽传:「文帝即王位,转前将军。」注引魏书:「王阳辽帛千匹,谷万斛。」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载张茂谏帝书有云:「且军师在外,数千万人,一日之费,非徒千金,举天下之赋以奉此役,犹将不给,况很有宫庭非员无录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赏赐横兴,内外交引,其费半军。」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元年:「八月车驾巡省洛阳界秋稼,赐高年力田各有差。」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各有差。」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五年:「五月癸已,讲尚书经通,使太常以太宰祠孔子於辟雍,以颜渊配,赐太博大将军及侍讲者各有差。」魏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髦正元元年:「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封爵、增邑、进位、班赐各有差。」晋书景帝纪谓魏高贵乡公赐司马师「钱五百万,帛五千匹。」蜀志後主传:「复主学家东迁,既至洛阳,策命之曰,……公其只服朕命,克广德心,以终乃显烈。食邑万户,赐绢万匹,取婢百人,他物称是。」魏志满宠传:「诏曰,君典兵在外,专心忧公,有行父祭遵之风,赐田十顷,谷五百斛,钱二十万,以明清忠俭约之节焉。」魏志崔林传:「龟兹王遣侍子来朝,朝廷嘉其远至,褒赏其王甚厚。」全三国文卷十五载曹植谢谷期表:「认书念臣经用不足,以船河邸阁谷五千斛赐臣。」魏志孙礼传:「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赈恤,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注:「魏书载王令曰,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军兴於外,垦田损少,吾甚忧之。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以上无夫子,若十二以下无父母兄弟,及目无所见、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无妻子父兄产业者,廪食终身;幼者至十二止,贫穷不能自瞻者,随口给贷;老耄须待养者,年九十已上,复不事家一人。」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厦以振之。」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立皇后郭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笃癃及贫不能自存者赐谷。」魏志文帝纪黄初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造使者开仓廪振之。」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问民所疾苦,贫者振贷之。」太大和元年:「十一月,立皇后毛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赐谷。」魏志明帝纪太和六年:「三月癸酉,行东巡,所过存问高年,鳏寡孤独赐谷帛。」魏志明帝纪青龙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观龙,於是改年,改摩陂为龙陂,赐男子爵二级,鳏寡孤独无出今年租赋。」魏志明帝纪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财产者,在所开仓赈救之。」魏志明帝纪景初二年:「十二月乙丑,帝寝疾不豫,辛已,立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谷。」魏志管宁传注引魏略谓焦先「独窜河渚间,食草饮水,无衣履,时大阳长朱南望见,谓为亡士,欲遣船捕取,武阳语县,此狂痴人耳,遂注其籍,给廪日五升。」又谓扈累「县官以其孤老,给廪日五升,五升不足,颇行佣以裨粮。」又谓石德林「郡县以其鳏穷,给廪日五升,食不足,顿行乞。」复除等目。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注引魏书:「设伎乐百戏,令曰,……谯霸王之邦,真人本出,其复谯租税二年。」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景元四年:「十二月,……癸丑,特赦益州士民,复除租税之半五年。」吴之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吴志朱据传:「数月,典军刘助觉言王遂所取,权大感悟,曰,朱据见枉,况吏民乎?乃穷治壹罪,赏助百万。」吴志诸葛恪传:「封恪阳都侯,……赐金一百斤,马二百匹,缯布各万匹。」吴志甘宁传注引江表传:「权喜曰,足以惊骇老子否?聊以观卿胆耳。即赐绢千匹,刀百口。」吴志士燮传:「 病卒,无子,妻寡居,诏在所月给俸米,赐钱四十万。」赈恤,吴志孙权传赤乌三年:「冬十一月,民饥,诏开仓廪以赈贫穷。」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障宁国诸山崩,鸿水溢,诏原逋责,给贷种食。」贷除等目。吴志孙权传建安二十四年:「遂安荆州,是岁大疫,尽除荆州民租税。」又嘉禾三年:「春,诏曰,兵久不辍,民困於役,岁或不登,其宽诸逋无复督课。」蜀之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等目。蜀志赵云传注引赵云别传:「云有军资馀绢,亮使分赐将士,云曰,军事无利,何为有赐,其物请悉入赤岸府库,须十月为冬赐。亮大善之。」全三国文卷五十九载诸葛亮答李严书:「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馀,妾无副服。」(「八十万斛」,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作「八十斛」。)魏之府藏,因明帝大兴土木渐趋耗竭,

译《魏志·张辽传》记载:“文帝即王位后,张辽改任前将军。”注文引《魏书》记载:“魏王赏赐张辽绢一千匹、谷一万斛。”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文引《魏略》所载张茂劝谏皇帝的书信说:“况且军队在外,数千万人,每日的费用不只是千金;即使拿天下的赋税来供给这场战争,恐怕还将不够,何况宫廷中还有许多没有名额、没有记录的女子,椒房皇后及太后之家,赏赐横生,内外相互引带,这些费用几乎抵得上军费的一半。”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元年记载:“八月,车驾巡视察看洛阳境内的秋季庄稼,赏赐年高者和努力耕作的人,各有不同。”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四年记载:“春正月,皇帝加元服,赏赐群臣,各有不同。”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五年记载:“五月癸巳日,讲习《尚书》经义并通晓其义;命太常以太宰之礼在辟雍祭祀孔子,以颜渊配享;赏赐太傅、大将军和讲经者,各有不同。” 《魏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髦》正元元年记载:“命有关部门评定废立皇帝、制定策略之功,封爵、增加食邑、晋升官位、颁赐物品,各有不同。” 《晋书·景帝纪》记载,魏高贵乡公赐给司马师钱五百万、帛五千匹。《蜀志·后主传》记载:“又命后主家属东迁,抵达洛阳后,策命说:……希望你恭敬地服从我的命令,充分扩展仁德之心,以成就你最终显赫的功业。赐食邑一万户,绢一万匹,婢女一百人,其他物品也与此相称。” 《魏志·满宠传》记载:“诏令说:你在外统领军队,专心为公事忧劳,有行父、祭遵那样的风范。赐给田十顷、谷五百斛、钱二十万,以此表彰你清廉忠诚、俭朴节约的操守。” 《魏志·崔林传》记载:“龟兹王派侍子来朝,朝廷嘉奖他远道而来,对龟兹王给予非常优厚的褒奖赏赐。” 《全三国文》卷十五载曹植《谢谷期表》:“诏书体念我用度不足,赐给我船河邸阁的谷五千斛。” 《魏志·孙礼传》记载:“诏书加以慰劳,赐绢七百匹。” 赈济抚恤。《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注文记载:“《魏书》载魏王令说:去年冬天上天降下疫病,百姓受到损伤;军队在外兴师,开垦的田地减少,我非常忧虑。现命令官吏和百姓中,女子年满七十岁以上而没有丈夫、儿子,或者十二岁以下而没有父母兄弟,以及双目失明、双手不能劳动、双足不能行走而又没有妻子儿女、父兄和产业的人,终身供给粮食;年幼者供给到十二岁为止;贫穷得不能养活自己的人,按照人口随时给予借贷;年老体衰需要人供养的,九十岁以上者,每户免除一人不服家役。”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记载:“秋七月,冀州发生大蝗灾,百姓饥饿,派尚书杜畿持节打开仓库赈济他们。”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记载:“立郭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位二级;鳏寡、重病残疾以及贫穷不能自存的人,赐给粮食。” 《魏志·文帝纪》黄初五年记载:“十一月庚寅日,因为冀州发生饥荒,派遣使者打开仓廪赈济百姓。” 《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记载:“春二月,派遣使者巡行许昌以东直到沛郡,询问百姓疾苦,赈济并借贷给贫困者。”《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记载:“十一月,立毛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位二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的人,赐给粮食。” 《魏志·明帝纪》太和六年记载:“三月癸酉日,向东巡行;所经过的地方慰问年高者,给鳏寡孤独者赐予粮食和绢帛。” 《魏志·明帝纪》青龙元年记载:“春正月甲申日,青龙出现在郏县摩陂的井中;二月丁酉日,皇帝亲临摩陂观看龙,于是改年号,并把摩陂改名为龙陂;赐天下男子爵位二级,鳏寡孤独者免除今年租赋。” 《魏志·明帝纪》景初元年记载:“九月,冀、兖、徐、豫四州百姓遭遇水灾,派遣侍御史巡行;对被水淹死、溺亡以及丧失财产的人,由当地打开仓库赈济救助。” 《魏志·明帝纪》景初二年记载:“十二月乙丑日,皇帝卧病不安;辛巳日,立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位二级,给鳏寡孤独者粮食。” 《魏志·管宁传》注文引《魏略》说,焦先“独自逃居在河中洲渚之间,吃草喝水,没有衣服鞋子。当时大阳长朱南远远看见他,以为是逃亡之人,想派船捕捉;武阳告诉县里说,这是个疯癫痴呆的人,于是把他登记入册,每天供给禀粮五升”。又说扈累“县官因为他孤独年老,每天供给禀粮五升;五升不够,便常常替人做佣工来补充粮食”。又说石德林“郡县因为他鳏居贫穷,每天供给禀粮五升;粮食不够,便常常行乞”。免除赋税等项。《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注文引《魏书》记载:“设置伎乐百戏,诏令说:……谯是霸王兴起的邦国,真人本来就出在那里,因此免除谯地租税二年。” 《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景元四年记载:“十二月,……癸丑日,特别赦免益州士民,免除租税的一半,为期五年。” 吴国的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吴志·朱据传》记载:“过了几个月,典军刘助查明王遂的侵取行为,孙权大为醒悟,说:朱据尚且被冤枉,何况官吏和百姓呢?于是彻底查办吕壹的罪行,赏赐刘助一百万钱。” 《吴志·诸葛恪传》记载:“封诸葛恪为阳都侯,……赐黄金一百斤、马二百匹、缯布各一万匹。” 《吴志·甘宁传》注文引《江表传》记载:“孙权高兴地说:这足以使老夫惊骇吗?我只是姑且用它来观察你的胆量罢了。随即赐绢一千匹、刀一百把。”〔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口〕 《吴志·士燮传》记载:“士燮因病去世,没有儿子,妻子守寡,诏令所在地每月供给俸米,赐钱四十万。” 赈济抚恤。《吴志·孙权传》赤乌三年记载:“冬十一月,百姓饥荒,诏令打开仓廪以赈济贫穷者。” 《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三年记载:“八月,丹阳郡句容县以及故鄣、宁国诸山崩塌,大水泛滥;诏令免除拖欠的债责,发给种子和粮食贷款。” 借贷、免除等项。《吴志·孙权传》建安二十四年记载:“于是平定荆州;这一年发生大疫,全部免除荆州百姓的租税。”又嘉禾三年记载:“春天,诏令说:战争长久没有停止,百姓困于劳役,年成有时又不好,应当宽免各项拖欠,不再催促征收。” 蜀国的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等项目。《蜀志·赵云传》注文引《赵云别传》记载:“赵云有军用物资中剩余的绢,诸葛亮让他分给将士。赵云说:军务没有获得利益,为什么会有赏赐?请把这些物品全部收入赤岸府库,等到十月作为冬季赏赐。诸葛亮非常赞赏他。” 《全三国文》卷五十九载诸葛亮答李严书说:“我接受赏赐八十万斛,如今积蓄财物已经没有剩余,妾也没有多余的衣服。”(“八十万斛”,张澍《诸葛忠武侯故事》作“八十斛”。) 魏国的府库因为明帝大兴土木,逐渐趋于耗竭。

魏志卫觊传:「明帝即位,进封閺乡侯,……时百姓凋匮,而役务方殷。觊上疏曰,…:当今千里无烟,遗民困苦,陛下不善留意,将遂凋弊,难可复振。……武皇帝之时,後宫食不过一肉,衣不用锦绣,茵褥不致饰,器物无丹漆,用能平定天下,遗福子孙,此皆陛下之所亲览也。当今之务,宜君臣上下,并用筹策,计校府库,量入为出,深思句践滋民之术,由恐不及,而尚方所造金银之物,渐更增广,工役不辍,侈靡日崇,帑藏日竭。」魏之所以终能并蜀,则明帝没後司马氏父子节用兴利之功也。蜀亡时,府做有米四十馀万斛、金银各二千斤、锦绮彩绢各二十万匹,馀物称此。

注:参看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孙权时吴之府藏极充,权没,因秉政者之浪费,遂至空匮,

吴志华窍传:「窍上疏谏曰,……大皇帝览前代之如彼,参近势之如此,故广开农桑之业,积不訾之储。……」

吴志华窍传:「窍上疏曰,今寇虏充斥,征伐未已,居无积年之储,出无应敌之畜,此乃有国者所宜深忧也。……」

吴志华窍传载窍疏有云:「大皇帝……期运未至,早弃万国,自是之後,强臣专政,……数兴军旅,倾竭府藏,兵劳民困,无时或安,今之存者,乃创夷之遗众,哀苦之馀民耳。遂使军资空匮,仓廪不实,布帛之赐,寒暑不周,重以失业,家户不赡,而北积谷养民,专心东向,无复他警。」

而孙皓不知节约,反广修宫室,多所造作,其亡国也宜矣。

译《魏志·卫觊传》记载:“明帝即位后,进封(卫觊)为閺乡侯。……当时百姓凋敝贫困,而徭役事务正繁重。卫觊上疏说:……如今千里之内没有炊烟,遗民困苦,陛下如果不认真留意,国家将进一步凋敝,很难再振兴。……武皇帝在位时,后宫饮食不过一肉,衣服不用锦绣,褥垫不加文饰,器物不用丹漆,因此能够平定天下,为子孙留下福泽;这些都是陛下亲眼见过的。当今的要务,应当君臣上下共同筹划,核算府库,量入为出,深思越王勾践滋养人民的办法,还恐怕来不及;可是尚方制造的金银器物却逐渐增多,工役不停,奢靡日益加重,府库财物日益枯竭。” 魏国最终能够兼并蜀国,是司马氏父子在明帝死后节省费用、发展财利的功劳。蜀国灭亡时,府库中有四十多万斛米,黄金、白银各二千斤,锦、绮、彩、绢各二十万匹,其余物品也与此相当。注:参看《蜀志·后主传》注文引王隐《蜀记》。孙权在位时,吴国的府库极为充实;孙权去世后,由于执掌政权者肆意挥霍,府库于是逐渐空虚匮乏。《吴志·华窍传》记载:“华窍上疏劝谏说:……大皇帝考察前代的情形是那样,又参考近世的形势如此,所以广泛兴办农桑事业,积蓄了不可估量的储备。……” 《吴志·华窍传》记载:“华窍上疏说:如今敌寇到处充斥,征伐没有停止;平时没有积累多年的储备,出兵时又没有足以应付敌人的物资,这正是拥有国家的人应当深切忧虑的事。……” 《吴志·华窍传》记载华窍的奏疏说:“大皇帝……天命运数尚未到尽头,却早早舍弃了万国。自此以后,强臣专擅朝政,……多次兴兵作战,耗尽府库,士兵劳苦,百姓困顿,没有一刻能够安宁;如今幸存的人,只不过是身受创伤后留下的残余众人,是饱受哀苦后剩下的百姓罢了。于是军用物资空虚匮乏,仓廪不充实,赏赐的布帛连寒暑所需都不能周备;又加上百姓失去产业,家家户户都无法自给,而北方积聚粮食、供养百姓,专心向东进攻,不再有其他警患。” 然而孙皓不知道节制和节约,反而大规模修建宫室,进行许多营造,他的亡国也就理所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