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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从政录 (明)薛瑄 撰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惟亲历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
译《从政录》,(明)薛瑄撰写。孔子说:“不要担心没有职位,应当担心凭什么立身。”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滋味。我愧居清要之职,日夜思考,尚且对职分之事万分之一也未能尽到,何况敢在礼法之外任意妄为吗?程子把“视民如伤”四个字写在座位旁边。我每当想要责备别人时,常常想到这层意思,便不敢轻忽。凡是国家的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都能熟悉地研读并深入考察,就能够应对世间事务而合乎时宜。做官的人面对愚夫愚妇,也都应当恭敬地对待他们,不可轻视。学者最大的弊病,在于行动不能落实,学习不能明察,所以事理不能合而为一。处理事情时就追求知行合一,处理事情时就追求合乎道理,那么行动便会落实,学习便会明察。处理事情最应当反复思考、从容办理。反复思考,就能了解事情的实情;从容办理,就能处理得恰当。一个字不可轻易许给别人,一句话不可轻易答应别人,一个笑脸也不可轻易施给别人。用至诚去感动别人,尚且还有不服从的,何况用欺诈的手段去推行呢?防范小人,必须比自我修养更加周密。事情最不可轻率忽视,即使是极其细小、极其容易的事,也都应当慎重处理。丙吉深沉厚重而不夸耀自己,张安世谨慎周密,都可以作为臣子的法则。谈论一切事情,都应当以三纲五常为根本。学者所讲明和践履的,做官者所表率倡导和推明的,也都应当以三纲五常为根本。舍弃这些,学习就不是所应学习的,做官也不是所应从事的官职了。对待事物应当十分宽厚包容,就像行走在旷野中,有可以展开施展的地方;否则就会过于狭窄,无法容身。身边人的话不可轻易相信,一定要审察是否属实。处理政务,最急迫的是使下面的实情能够上达。爱护百姓而百姓却不亲近的,都是爱护得还不够。《尚书》说:“我致力于减少事务。”这样一来,百姓不能寿终正寝的就会很多,难道不应当警戒吗?做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苟且。一定能够忍受别人不能忍受的触犯和忤逆,这样才能成就别人不能主持的功业。同人说话应当和气而从容;气恼愤怒就会失去平和,神色严厉就会招来怨恨。对待那些难以相处的人,实在不必声色俱厉地同他争辩是非、计较长短,只要谨慎自我修养,越谦逊、越约束自己,他将会自行服气。不服气的是妄人,又何必同他计较呢?做官最应当安静稳重。下属和百姓都在仰望着你,一句话说得不恰当,就会对此感到非常惭愧。张文忠公说:“身边人若不是因为公务,就不要同他交谈。”我深深体会这句话的意义,所以吏卒之辈即使没有受到严厉斥责,也会肃然畏惧。对待下属固然应当谦逊和气,但谦和而没有节制,等到招致悔恨,就叫作《易》中所说的“重巽吝”。只有和气而庄重,别人才会自然地爱戴你又敬畏你。谨慎行动,应当先谨慎内心刚刚萌动的念头,其次谨慎言语、行为和做事;这些都属于谨慎行动。听到别人诋毁自己就发怒,那么赞誉自己的人就要来了。法令一经制定,贵在一定执行;制定了却不执行,只是徒具形式,恰好足以使下属产生轻慢玩忽之心罢了。所以议论事情时,应当考虑到最终结果并预先知道弊端。做人不能尽到做人的道义,做官不能尽到做官的道义,这是我所忧虑的。役使百姓要像承当大祭祀那样谨慎。既然如此,处理政务、面对百姓,怎么可以把百姓看作愚昧而且卑贱,因而对他们产生怠慢轻忽之心呢?处理事情,最好不要把它表现在言语上。我曾见有人平常把事情处理得很恰当,却屡屡向别人谈说此事,实在非常浅陋。古人的功业充满天地,德行冠绝众人,却把这些看得像没有一样,是因为名分已经确定了。比如处置小人时,宽缓平和、自在从容地处理;事情办完后闭口不再谈论,那么小人就没有听到什么来发泄他的愤怒了。胆量要大,见到正义就勇于去做;内心要细,事理和细节要周密明察;智慧要圆融,应对事物而不受阻滞;行为要方正,界限分明而有所坚持。对每一件事都不放过,并且都要求合乎道理,日积月累,事业就会广大。养护百姓的生计,恢复百姓的本性,禁止百姓的非分行为,这是治理天下的三项要务。审理案件有四项要领:公正、慈爱、明察、刚决。公正就不会偏私,慈爱就不会苛刻,明察就能够洞察,刚决就能够决断。大丈夫应当以正大之心立身,以光明磊落的方式办事,始终不会被邪恶卑小之人迷惑而改变自己的操守。憎恶坏人的心固然不可没有,但应当放宽心情、从容思考是否可以除去,审慎衡量时势是否合宜再处理,这样才不会后悔。千万不可一听到坏事就立即发怒,先使自己焦躁烦乱;即使马上能够除掉坏人,自己也已经受伤了。何况因急躁暴烈而受到损伤,还会有超过限度、处置失当的弊病呢?经书说:“不要忽然对顽劣之人发怒。” 孔子说:“肤浅地听信、接受的诉说,不要让它流行。”这些话都应当深深体会。轻易给予,必然会被滥用;轻易相信,也必然容易怀疑。韩魏公、范文正等诸位公卿,都怀有一片忠诚报国之心,所以他们的事业显赫卓著,声名威望在天下广泛传播。后世的人凭借私心和小聪明自负,想让自己的事业和声誉同前代贤人相比,实在困难啊!成王问史佚:“具备什么样的德行,百姓才会亲近君上?”史佚说:“役使百姓要合乎时令,并且敬重、顺从他们;对他们忠诚而爱护他们;颁布命令要使人领受并相信,不能出尔反尔;要像面对深渊一样谨慎,像行走在薄冰上一样小心。”这是名言。凭自己的廉洁去指责别人的贪婪,是招致怨恨的做法。做事只不过是求得内心安宁罢了;但道理明白了,就知道什么是可以安心做的,并安心去做;道理还未明白,却会把不应安心做的事当作可以安心做的事。前代人治理政事,纯粹运用德治而以刑罚辅助;后代人却只是纯粹运用法术。任用有才能的人治理没有才能的人,任用贤能的人治理不贤的人,设置官职的根本用意不过如此。那些凭借官威剥削百姓来供养自己的人,究竟怀着什么心思呢?革除弊病应当治理它的根本。根本没有治理,只是徒然去除枝末,即使是众人暂时感到痛快,也是贤明有见识的人深深忧虑的事情。人人都妄想着显赫荣耀的名位,却对于本来具有的善性没有一念想到,他们不明白事理到这种地步,实在太严重了。机密之事不能保密,就会导致事情失败,这是《易》的重大警戒。行善不要懈怠,除恶不要迟疑。恭敬而不接近谄媚,和气而不流于放纵,这是侍奉上级、与众人相处的道理。世上的廉洁之人有三种:有的是见理明白而不妄取,有的是崇尚名节而不苟取,有的是畏惧法律、保全禄位而不敢取。见理明白而不妄取,是无所图谋而自然如此,这是上等;崇尚名节而不苟取,是操守清高的人,次一等;畏惧法律、保全禄位而不敢取,是勉强这样做的,这又次一等。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省察没有做到,处理事情就会失当,悔恨和忧患也会随之而来,不可不谨慎。处理事情应当沉着稳重、周详细密、坚定正直,不可轻率疏忽,所以《易》中多说“利艰贞”。因为艰难谨慎而守正,就不敢轻率疏忽,并且一定按照正道行事,所以能够获得吉祥。天下最值得忧虑的事情,只有下面的实情不能上达。古人所说的“下面已经有危亡的形势,而上面却不知道”,就是这个意思。不欺骗君主,不破坏法令,不伤害百姓,这是做官时约束自己的三项要领。人遇到拂逆纷乱的事情,越应当震动心志、坚忍性情,以增长自己原本不能做到的能力。所做之事有阻碍的地方,一定要思考用什么办法使它通达,这样智慧就会更加明达。下层百姓中有冤屈压抑而不能伸张的,是因为主持百姓事务的长官不是合适的人。不虐待无所依靠的人,不遗弃困苦贫穷的人,这是圣人的仁德。
程子书“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余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
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视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合乎时宜。
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学者大病在行不著,习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处事即求合一,处事即求合理,则行著习察矣。
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
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
防小人密于自修。
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丙吉深厚不伐,张安世谨慎周密,皆可为人臣之法。
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
按物太宜含弘,如行旷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狭,而无以自容矣。
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是实。
为政通下情为急。
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书》曰:“我务省事。”则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作一事不可苟。
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为人不能主之事功。
与人言宜和气从容,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
处人之难处者,正不必厉声色与之辨是非,较长短,惟谨于自修,愈谦愈约,彼将自服。不服者妄人也,又何较焉?
为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言不当,殊愧之。
张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勿与语”。予深体此言,吏卒辈,不严而粟然也。
待下固当谦和,谦和而无节,及纳其悔,所谓重巽吝也。惟和而庄,则人自爱而畏。
慎动当先慎其几于心,次当慎言慎行慎作事,皆慎动也。
闻人毁已而怒,则誉已者至矣。
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适足以启下人之玩而已,故论事当永终知弊。
为人不能尽人道,为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
使民如承大祭,然则为政临民,岂可视民为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
处事,不形之于言犹妙。
尝见人寻常处置得宜者,数数为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满天地,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
如治小人,宽平自在,从容以处之,事已,绝口不言,则小人无所闻以发其怒矣。
胆欲大,见义勇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截然有执。
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
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
疾恶之心固不可无,然当宽心缓思可去与否,审度时宜而处之,斯无悔。切不可闻恶遽怒,先自焚挠,纵使即能去恶,己亦病矣。况伤于急暴,而有过中失宜之弊乎?经曰:“忽忿疾于顽。”孔子曰:“肤受之愬,不行焉。”皆当深味。
轻与必滥取,易信必易疑。
韩魏公、范文正诸公,皆一片忠诚为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孚动于天下。后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恃其身,而欲事业名誉比拟前贤,难矣哉!
成王问史佚曰:“何德而民亲上?”史佚曰:“使之以时,而敬顺之,忠而爱之,布令领信而食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名言也。
以已之廉,病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作事只是求心安而已,然理明则知其可安者安之,理未明则以不当安者为安矣。
前人为治,纯用德而以刑辅之,后人则纯用法术而已。
以其能治不能,以其贤治不贤,设官之本意不过如此,有官威剥民以自奉者,果何心哉?
去弊当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虽众人之所暂快,亦贤知之所深虑矣。
人皆妄意于名位之显荣,而固有之善,则无一念之及,其不知类也甚矣。
机事不密则害成,《易》之大戒也。
为善勿怠,去恶勿疑。
恭而不近于谀,和而不至于流,事上处众之道。
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
一毫省察不至,即处事失宜,而悔吝随之,不可不慎。
处事当沈重详细坚正,不可轻忽忽略,故《易》多言“利艰贞。”盖艰贞则不敢轻忽,而必以其正,所以吉也。
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为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也。
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
人遇拂乱之事,愈当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行有窒碍处,必思有以通之,则智益明。
下民之冤抑不伸者,由长人者之非其人也。
不虐无告,不废困穷,圣人之仁也。
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必有所济,盖天下事莫非分所当为,凡事苟可用力者,无不尽心其间,则民之受惠者多矣。
译即使只是最低一级的官员,如果心中存有爱护万物、爱护百姓的心,也一定能有所帮助;因为天下的事情没有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做的,凡是只要能够出力的事情,都在其中竭尽心力,那么百姓受到的恩惠就多了。不要因为是小事就忽略它,无论大小都一定要寻求合乎义理。面对属官时,除公事以外,不要泛泛谈及其他事情。不要轻视民事,只应想到困难;不要安于自己的职位,只应想到危险。难道这只是人君应当遵守的原则吗?凡是做人臣的,也应当遵守这一点,把它作为爱护百姓、保全自己的方法。王道与霸道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谋求私利、计较功劳。处理事情,首先贵在有见识,其次才是决断。做官时常常知道自己不能完全尽到职责,这样就远远胜过一般人了。孔子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些都是确定不移的道理。君子懂得这一点,所以奉行义理来等待命运;小人不懂得这一点,所以铤而走险,企求侥幸。法律是辅助治理的工具,应当把教化放在首位。“目末作”(原文疑有讹误),用来禁止游民,从而充实财利的来源;节省不必要的费用,去掉多余的供养,从而充裕财利的使用。《春秋》最重视民力,凡是兴建劳作之事,无论大小都一定记载下来,可见圣人仁爱百姓的用意十分深厚。凡事都应认为是自己分内应当做的,不可有一丝一毫自我夸耀的意思。伊尹、傅说、周公、召公辅佐君王成就的事业很大,但从他们内心来看,却淡然得如同浮云,没有什么能够动摇他们的心。使内心清静、减少事务,是做官最要紧的事,而且其中还有无穷的乐趣。即使受到冒犯也不计较,是最省事的做法。人喜欢安静,却不停地去扰乱他,恐怕不是治理政事的方法。名声和节操是大事,不可随意结交不相类的人,以免损坏自己的名声和节操。守职任官时,最应该少管分外的事情,少与人交接,谨慎言语。同在官场任职的人交谈,应当使谈话对他自身有益,并且能惠及他人。上天的法则,不过是公正而已。圣人效法上天来治理天下,一切都出于上天公正的原则,这就是王道之所以伟大的原因。霍光小心谨慎,沉着安静而周详审慎,可以作为人臣效法的准则。也有人只做到小节上的廉洁和曲意谨慎,却不能有所作为,最终对事情没有益处。凡事都应把功劳推让给别人,把能干归于别人,不可有一丝一毫自以为有所得、自以为有能力的意思。大臣办事,应当从长远考虑日后的祸患,即使是小事也不可开启祸患的端倪。即使是细小的事情,也应当把它当作难办之事来处理,不可忽视,何况是大事呢?所谓王道,就是真实地爱护百姓如同爱护自己的子女。孟子所说的“尊敬自己的老人,并推广到尊敬别人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并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孩子”,就是这个意思。君上把这种做法施行于天下,百姓像爱戴父母一样爱戴君上,是必然的。百姓没有受到教化,只知道有刑罚和政令,风俗就很难淳厚了。恩惠虽然不能遍及所有人,但内心应当常常存有宽厚之意。孔子说:“这些百姓,在夏、商、周三代都是按正直的道路行事的。”既然如此,三代的治理,后世一定可以恢复。唐代郭子仪竭尽忠诚来侍奉君主,所以君主心中没有疑虑。他以深厚的德行而不显露锋芒的方式对待小人,所以谗言邪说不能伤害他。处理大事,贵在明察而能够决断;不明察,固然无法知道事情应不应该决断,但明察而不能决断,也免不了日后遇到艰难。圣贤能够成就大事业,都是从战战兢兢的小心谨慎开始的。喜爱善行、推重天下的贤善之人;如果只相信自己的才能,又厌恶听到别人的长处,凭什么成就功业呢?(原文“对人子民之心”疑有讹误。)对待他人和百姓的心意,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对于地位卑微的人,也都应当以真诚相待,不可以轻慢。治理天下,舍弃王道,就只是卑下鄙陋的霸道。圣贤宁可终身不得志,也不自我贬低来迎合时俗,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尚书》说:“刑罚不要牵连子孙,赏赐可以延及后世。”这是圣人的仁爱之心。因此,赏赐应当过于厚重,而刑罚不可过于滥施。出仕或退处、离开或任职,是士君子的大节,不可不谨慎。《礼记》说:“按照礼仪进仕,依据义理退处。”孔子说:“这是命。”孟子不去拜见诸侯,对于进退的道理说得尤其详细。因此,出仕或退处、离开或任职的节操,不可不谨慎。
勿以小事而忽之,大小必求合义。
临属官,公事外不可泛及他事。
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岂惟为人君当然哉?凡为人臣者,亦当守此,以为爱民保已之法也。
王伯之分,正在不谋利、不计功与谋利计功之分。
处事识为先,断次之。
作官常知不能尽其职,则过人远矣。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是皆一定之理。君子知之,故行义以俟命;小人不知,故行险以侥幸。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目末作,禁游民,所以敦财利之源;省妄费,去冗食,所以裕财利之用。
《春秋》最重民力,凡有兴作,小大必书,圣人仁民之意深矣。
凡事分所当为,不可有一毫矜伐之意。
伊傅周召,王佐事业大矣,自其心观之,则若浮云之漠然,无所动其心。
清心省事,为官切要,且有无限之乐。
犯而不较最省事。
人好静而扰之不已,恐非为政之道。
名节大事,不可妄交非类,以坏名节。
守官最宜简外事,少接人,谨言语。
与人居官者言,当使有益于其身,有益及于人。
天之道,公而已。圣人法天为治,一出于天道之公,此王道之所以为大也。
霍光小心谨慎,沉静详审,可以为人臣之法。
亦有小廉曲谨,而不能有为,于事终无益。
凡事皆当推功让能于人,不可有一毫自得自能之意。
大臣行事,当远虑后来之患,虽小事不可启其端。
虽细事亦当以难处之,不可忽,况大事乎?
所谓王道者,真实爱民如子,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上以是施之,则民爱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
民不习教化,但知有刑政,风俗难乎其淳矣。
惠虽不能周于人,而心当常存于厚。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直道而行也。”是则三代之治,后世必可复。
唐郭子仪竭忠诚以事君,故君心无所疑。以厚德不露圭角处小人,故谗邪莫能害。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不明固无以知事之当断,然明而不断,亦不免于后艰矣。
圣贤成大事业者,从战战兢兢之小心来。
好善优于天下,若自用已能,恶闻人善,何以成事功?
对人子民之心,无时而忘。
于人之微贱,皆当以诚待之,不可勿慢。
为治,捨王道,即是霸道之卑陋。圣贤宁终身不遇孔孟,不自贬以徇时者,为是故也。
《书》言:“罚弗及嗣,赏延于世。”此圣人之仁心也。故赏当过于厚,而刑不过于滥。
出处去就,士君子之大节,不可不谨。《礼》曰:“进以礼,退以义。”孔子曰:“有命。”孟子不见诸侯,尤详于进退之道。故出处去就之节不可不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