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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求治管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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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1–7 段

求治管见(续增求治管见)(清)戴肇辰撰

  ●目录

  序

  自序

  求治管见

  续增求治管见

  ●求治管见序

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然初入仕途,虽有志循良,从何致力?坊闲所行《州县须知》《吏治悬镜》之类,陈陈相因,大率迂阔而远于世情。惟汪龙庄先生《学治臆说》较为切实有用,然无龙庄之卓识长才,亦未易得心应手。初任从此问津,尤贵能自得师,方可中流自在。今读戴友梅明府所著《求治管见》十四则,洵宦海之津梁,同舟之舵师也。其书执简御繁,视龙庄之书更为切实有用。明府谦挹不肯示人,乔林劝其雕板印布,与《学治臆说》相辅并行,福惠无量。附赘刍言,愿贤明府有以教之。

咸丰纪元元曰,海州许乔林拜譔于敦善书院。

友梅戴氏,名肇辰,予同年,已山剌史侄也。其弟盘,又与男锡庆癸卯乡试同年。自予来邗主安定书院讲席,适友梅需次两淮,时相过从谈论。偶与之言及吏治,明白晓畅,洞见本原,知其学优而仕有自来矣。兹出其所著《求治管见书》,就正于余。余谓州县亲民之官,不善为之,可以殃民而悞国;善为之,即可以庇民而昌后,是在乎司牧者之尽心焉尔。友梅所著,切实简易,可作宦海津梁。他日以托诸言者,措诸事,仁心仁政,无愧为父母斯民之责,庶几古循良之休复见于今乎?予兹有厚望焉矣。

咸丰壬子,中和月,世侍饴原沈岐序。

戴子友梅与其弟涧邻,向从予游最久。两人天分过人,造诣皆卓然可观。后涧邻登贤书,着有《书经集句文赋稿》,余曾序而付之梓。兹友梅来都候铨,出其所著《求治管见》一书,乞余序。余谛观之,其意似浅,其语似简,而其论则确切精当,有裨吏治。即此而友梅之经济,可略见矣。余尝厯数吾乡世家德泽,自友梅太高祖赠光禄公,积有隐德。其后赓扬大令,至友梅昆弟辈,科第不绝,簪缨相继者巳四世矣。而又有吏治卓绝,由县令而洊厯封圻者,则友梅叔祖羡门尚书之清风伟烈,迄今犹昭昭在人耳目间。异日友梅出膺民社之任,以坐而言者,起而行为,政临民必能一一与此书相符合,而无愧为良吏,于以仰报国恩,绵延世泽,谓非予之所厚望者乎?余故特书数语于简端,以为之左劵云。友生朱龙光序。

  ●求治管见自序

州县为亲民之官,为州县者尽其职,则一州一邑治;一省之州县皆尽其职,则一省治。推之天下,亦然。故州县之职虽卑,而为州县者不可以苟且为也。肇辰于癸巳年,随侍叔父子安先生耒阳县任内,读书之暇,兼习学吏治焉。嗣后屡应省试,未售。旋于壬寅年需次两淮,尝与知交论州县之治,葢曩所留心者不能忘也。值友人某以县令分发赴省,谈论及之,嘱予举平昔所见,尽书之为赠行之资。辰因特抒臆见,得十四则赠之。夫州县之治之善者,不知凡几也?且为治之要,亦不尽于辰之所言也。而吾友独有取焉者,殆以辰之所言较为切近易行,且无弊乎?虽然,辰不敢自信也,姑录存之,以就正于有道之君子。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上浣,丹徒戴肇辰书于朐阳客舍。

  ●求治管见

  丹徒戴肇辰友梅着

一审案,断不可取分文也。凡案之以贿进者,其理多不直。不直者,因受贿而直之,则是非颠倒;而直者受屈,因屈生怨,因怨生忿,忿则必思翻控。傥翻控仍不直,受屈愈甚,虽轻生之事,亦在所常有。至于行贿者,因一时之忿,急欲借贿赂以博一快,自托人关说,以及书差、家人等需索者众,用项繁多,每缘此倾家荡产,是皆本官受贿所致。且官一受贿,则绅士从而挟制,亲友、子侄辈从而招摇,书差、家人亦无所忌惮,其为害可胜言耶?惟不取分文,庶几矢心清白,而断理明允矣。

一收词,必须坐大堂,逐词细阅也。凡州县告期,收词或百余张,或数十张,少亦有二三十张。其中藉端讹诈及本家至亲因小事结讼者不少,是宜于当堂收词时,将讹诈之案严加申斥而掷其

译求治管见(续增求治管见) 清代戴肇辰撰

●目录

序

自序

求治管见

续增求治管见

●求治管见序

治理政事不在于多说话,只看实际行动如何罢了。然而初入仕途的人,虽然有志于做循吏良官,却不知从何处着手努力?市面上流行的《州县须知》《吏治悬镜》之类的书籍,陈陈相因,大多迂腐空阔而远离世情。只有汪龙庄先生的《学治臆说》较为切实有用,然而如果没有龙庄那样的卓越见识和长才,也不容易得心应手。初任官职的人从此探求门径,尤其贵在能自得良师,才能在宦海的中流自在从容。现在读戴友梅明府所著的《求治管见》十四则,确实是宦海的津梁,同舟的舵手。这本书执简驭繁,比起龙庄的书更为切实有用。明府谦虚退让不肯示人,乔林劝他雕版印行,与《学治臆说》相辅而行,造福无量。我附上这些浅陋之言,愿贤明的府君有所指教。

咸丰元年元旦,海州许乔林在敦善书院拜撰。

友梅戴氏,名肇辰,是我的同年进士,已故山阴刺史的侄子。他的弟弟戴盘,又与我儿子锡庆在癸卯年乡试中同为同年。自从我来到扬州主持安定书院的讲席,恰逢友梅在两淮候补,时常往来谈论。偶然与他谈到吏治,他明白晓畅,洞见本源,知道他是学优而仕有由来。现在他拿出所著的《求治管见》,向我请教。我说州县是亲近百姓的官员,不善于治理,可以殃及百姓而误国;善于治理,就可以庇护百姓而昌盛后代,这在于主管官员是否尽心罢了。友梅所著,切实简易,可以作宦海的津梁。将来把书中的言论付诸实践,施行仁心仁政,无愧于做百姓父母的责任,大概古代循吏良官的美德又能在今日重现吧?我对他有厚望。

咸丰壬子年,中和月,世侍沈岐序。

戴子友梅和他的弟弟涧邻,向来跟随我游学最久。两人天资过人,造诣都卓然可观。后来涧邻考中举人,著有《书经集句文赋稿》,我曾作序并付梓印刷。现在友梅来京城候补,拿出所著的《求治管见》一书,请求我作序。我仔细观看,其意思似乎浅显,其语言似乎简略,但其论述确切精当,对吏治有益。由此可以看出友梅的经世济民之才略了。我曾历数我们家乡世家德泽,自友梅太高祖赠光禄大夫公,积有隐德。其后继承发扬光大,到友梅兄弟这一辈,科举不绝,簪缨相继已经四代了。又有吏治卓绝,由县令而屡次升任封疆大吏的,则是友梅叔祖羡门尚书的清风伟烈,至今仍然昭昭在人耳目之间。将来友梅出任治理百姓的重任,把坐而言者,起而行之,政令临民必能一一与这本书相符合,而无愧为良吏,以此上报国恩,绵延世泽,难道不是我厚望的吗?所以我特意在书简开端写几句话,作为凭证。朋友朱龙光序。

●求治管见自序

州县是亲近百姓的官员,做州县官的尽到职责,那么一个州一个县就治理好了;一省的州县都尽到职责,那么一省就治理好了。推而广之天下,也是这样。所以州县的职位虽然低微,但做州县官的人不可以苟且从事。我在癸巳年,跟随叔父子安先生在耒阳县任内,读书之余,兼习学习吏治。此后屡次参加省试,没有考中。随即在壬寅年在两淮候补,曾与知心朋友谈论州县的治理,大概以前所留心的不能忘记。正值某位朋友以县令身份分发赴省,谈论及此,嘱咐我举出平素所见,全部写下来作为送行的礼物。我于是特别抒发自己的见解,得到十四则赠送给他。州县治理得好的,不知有多少呢?而且治理的要领,也不完全在于我所说的。而我的朋友唯独取用这些,大概是因为我所说的较为切近易行,而且没有弊端吧?虽然如此,我不敢自信,暂且记录下来保存,以向有道的君子请教。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上旬,丹徒戴肇辰在朐阳客舍书写。

●求治管见

丹徒戴肇辰友梅著

一审案,断不可取分文。凡是案件因贿赂而进入的,其道理大多不直。不直的,因为受贿而使其变直,那就是是非颠倒;而直的受委屈,因委屈产生怨恨,因怨恨产生愤怒,愤怒就必然想翻案控告。倘若翻案仍然不直,受委屈更加严重,即使是轻生之事,也是常有的。至于行贿者,因一时的愤怒,急欲借贿赂以求快意,自托人关说,以及书吏差役、家人等需索者众多,用项繁多,每每因此倾家荡产,这都是本官受贿所致。而且官员一旦受贿,那么绅士从而挟制,亲友、子侄辈从而招摇撞骗,书吏差役、家人也无所忌惮,其危害岂能说得尽呢?只有不取分文,大概才能矢心清白,而断案明允了。

一收词,必须坐大堂,逐词细阅。凡是州县告期,收词或百余张,或几十张,少也有二三十张。其中借端讹诈以及本家至亲因小事结讼的不少,这应当在当堂收词时,将讹诈的案件严加申斥而掷其

词,其本家至亲则曲为劝谕而还之,庶几人人知所惩劝,而讼词亦可以渐少矣。

译对于诉讼案件,其本家至亲应当委婉地劝解开导,使其撤回诉讼,这样或许能使人人都知道什么是惩戒、什么是勉励,而诉讼案件也可以逐渐减少了。

一审案不可稍有积压也。凡州县审案,必于原被告投到后示期审讯,巳不免有所积压,是宜于差票时,酌量人之多寡,路之远近,限定日期,传到即于传到之日,随到随讯,且总以一堂断结为主。否则,投到不即讯,或一堂不结,仍须再讯,则原被告守候需时日,而多费用拖累之苦,不胜言矣。

一用刑,贵得其平也。凡听讼者,居心过于慈柔于犯刑者,而概为赦宥,则失之于姑息,而适以长奸。反此,而以苛察为智,以武断为威,于犯刑而可以刑之者,以为非重惩之不可,而任意加刑,又失之于残酷,而即以伤德。是惟于凶恶棍徒、积惯贼匪、大为民害者,严加惩责,俾其余知所警惧,以安善良。至于犯小过而情有可原,不能为大恶者,则宽宥之,而与以自新之路。用刑如此,庶几两得其平,而不至畸轻畸重矣。若夫老幼孤寡,以及患病疾痛情形属实者,尤当加意矜全,不待言也。

老幼孤寡及患病疾痛者,固当矜全,然有一种恃老装老,主唆健讼,或伪托病笃,冀免刑章者,听讼时必兼用秋官五听之法,勿为所欺【许乔林】

一、相验命案,必须随报随验,不可迟缓也。查州县命案,报于各乡镇者,离城或数十里,或百余里,至城禀报,动逾时日。每值盛暑之时,尸身易于发变,若再不随报随验,则相验恐致失实。惟于禀报后,立即前往,亲自细验,填明伤格。路之近者,本曰务期验明回署;路之远者,亦必急速验竣。且无论巳验未验,必不可在尸场邻近居住,庶免差役在苦主家骚扰之弊矣。

平时预示各乡地保,一有命案,立刻驰报印官,立刻驰验。获有正凶,即于尸场详讯,是为落膝初供。纵有装点,易于究诘。至干证邻佑,于尸场录供,后面谕省释,只带凶犯进城。凡随从人役,无多无许擅离左右,自无骚扰之弊【许乔林】

一、考试必须认真也。凡士子所讲求者,文章;所争取者,功名。州县试前列诸童学宪,每多录取,是宜认真考试于三四五覆时,调前列二三十名,另集一处,严密关防,亲加面试,以杜传递代作之弊。至州县设立书院,以广教育人材之意,亦须按月亲临考试,认真阅文,定其高下。前列者于定例外,捐廉加奖,俾知劝勉,庶几士心服而士风振矣。

一地方善举,亟宜倡兴也。州县为民父母,凡民之老幼孤寡贫穷无告,以及水旱凶灾流离失所,皆州县所宜矜恤。故有地方素行之善举与民有济者,宜奖励而保全之;其渐滋流弊者,宜整饬而振兴之。如地方善举本少,则凡恤嫠、育婴、济贫,以及设立义学、社仓等事,均宜酌量劝捐,择公明之绅士董其事,期于办理妥善,有举无废,则利赖在百姓,而庆流子孙矣。

一地方绅士待之宜有分别也。凡绅士人品贤否不一,其贤者平日则隆之以礼貌,委之以事件,使地方一切公事可藉以为用,而不至于临事掣肘;其不贤者,如安分则漠然置之,不安分则严以绝之,可也。

一地方棍徒,宜严加查拏也。凡地方棍徒,其欺善凌弱,显行凶暴者,害固甚大;又有遇事生风,专意唆讼,结人雠怨,离人骨肉,即至倾人之家,荡人之产而不顾者,其为民害更大矣。是宜密访严禁,择其一二尤甚者惩治之,庶几棍徒知所敛戢,而良善得以安堵矣。

一、请幕友须知人也。州县任大事烦,一巳之耳目有限,岂易周知?必须得人相助为理,乃可有济。其有结实可靠者,知之用之,则宜信任之不疑,而后可收其效。余则量材器使,不必强人之所不能以为能。至断不可用之人,尤宜明察而严绝之,庶不至受其愚弄也。一、约束子侄不可不严也。子侄随任,本官事务殷繁,无暇督责,故读书者每易嬉游荒功;管理事务者,书役家人惟命是听,每多沿成恶习,骄奢淫佚,无所不至。即至内外蒙蔽,本官犹且昧然罔觉,其为害亦甚巨矣。是必须延方严之师以教读书子侄,曰有课程,不令怠惰放逸。至于子侄之管理事务者,亦必约束严紧,不令干预公事,并无许擅自出外闲游,且须有老成可靠之亲

译审理案件不可稍有积压。凡是州县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和被告递交诉状后,指定日期审讯,这已经不免有所积压,因此应当在发出传票时,酌情考虑人数的多少、路途的远近,限定日期,传唤到案后,就在传唤到的当天,随到随审,并且总以当堂审结为主。否则,递交诉状后不立即审讯,或者当堂不能审结,仍然需要再次审讯,那么原告和被告等待需要时日,而多花费费用、遭受拖累的痛苦,就说不尽了。

用刑,贵在公平。凡是审理诉讼的人,如果心地过于慈柔,对触犯刑律的人一概赦免宽恕,就会失之于姑息养奸,反而助长奸恶。反之,如果把苛细察究当作智慧,把武断专横当作威严,对于可以施以刑罚的人,认为非重惩不可,从而任意加刑,又失之于残酷,从而伤害德行。因此,只有对凶恶的无赖、惯犯盗贼、严重危害百姓的人,严加惩处,使其他人知道警戒畏惧,从而安定善良百姓。至于犯小过错而情有可原、不能酿成大恶的人,则宽恕他们,给他们自新的机会。用刑像这样,大概就能两得其平,不至于轻重失当了。至于老幼孤寡,以及患病疼痛情况属实的人,更应当加以怜悯保全,这是不言而喻的。

老幼孤寡以及患病疼痛的人,固然应当怜悯保全,但有一种倚仗年老或装老,主使唆使健讼,或者假托病重,希望免除刑罚的人,审理诉讼时必须兼用“五听”的方法,不要被他们欺骗。

审理命案,必须随报随验,不可迟缓。查考州县命案,报告给各乡镇的,离城有的几十里,有的百余里,到城里禀报,动不动就超过几天。每当盛夏酷暑之时,尸体容易腐烂变化,如果再不随报随验,那么相验恐怕会导致失实。只有在禀报后,立即前往,亲自仔细检验,填明伤情等级。路途近的,当天务必检验清楚回衙;路途远的,也必须急速检验完毕。而且无论已验未验,绝对不可在尸体附近居住,以免差役在受害人家中骚扰的弊端。

平时预先告知各乡地保,一有命案,立刻快马加鞭报告主官,立刻快马加鞭去检验。抓获正凶,就在尸体现场详细审讯,这是落膝初供。即使有掩饰,也容易追究诘问。至于干证邻居,在尸体现场录供,随后谕令省释,只带凶犯进城。凡是随从人役,无论多少,不允许擅自离开左右,自然没有骚扰的弊端。

考试必须认真。凡是读书人所讲求的,是文章;所争取的,是功名。州县考试中名列前茅的童生,学政大人大多录取,因此应当在三、四、五场复试时,调取名列前茅的二三十名,另集一处,严密防范,亲自面试,以杜绝传递作弊、代人作文的弊端。至于州县设立书院,以广教育人才的意思,也必须每月亲临考试,认真阅卷,评定高下。名列前茅的人,在定额外,捐出俸禄加以奖励,使他们知道劝勉,大概士子的心才会信服,士风才会振奋。

地方的善举,亟宜倡导兴起。州县是百姓的父母,凡是百姓中的老幼孤寡贫穷无告之人,以及水旱凶灾流离失所之人,都是州县应当怜悯体恤的。所以有地方素来实行的善举且对百姓有救济作用的,应当奖励并保全;那些逐渐滋生流弊的,应当整顿并振兴。如果地方善举本来很少,那么凡是恤嫠、育婴、济贫,以及设立义学校、社仓等事,都应当酌情劝捐,选择公正明达的绅士主持其事,期望办理妥善,有始有终,那么利益在于百姓,福庆流传子孙。

对待地方的绅士,应当有所分别。凡是绅士人品贤与不贤各不相同,贤良的人,平时就用隆重的礼节对待,委托他们办事,使地方一切公事可以借助他们,而不致于临事掣肘;不贤良的人,如果安分守己就漠然置之,不安分就严厉断绝关系,就可以了。

地方的无赖,应当严加查拿。凡是地方的无赖,那些欺善凌弱、公然行凶作恶的,危害固然很大;又有遇事生风,专门唆使诉讼,结人仇怨,离间骨肉,甚至倾人之家、荡人之产而不顾的,他们危害百姓更大了。因此应当秘密访查、严禁,选择其中一两个特别严重的惩治,大概无赖就会知道收敛,而善良百姓得以安居了。

聘请幕友必须知人。州县事务重大繁杂,一个人的耳目有限,岂能周知?必须得到人相助办理,才能有所成效。那些结实可靠的人,了解后任用,就应当信任不疑,然后才能收到效果。其余的人则量才使用,不必强人所难以为能。至于断不可用的人,尤其应当明察并严加杜绝,大概不至于受其愚弄。

约束子侄不可不严。子侄随任,本官事务繁忙,无暇督责,所以读书的往往容易嬉戏游玩荒废学业;管理事务的,书吏仆役惟命是从,大多沿袭恶习,骄奢淫逸,无所不至。甚至内外蒙蔽,本官还蒙昧不觉,其危害也很大。因此必须聘请方正严厉的师傅来教导读书的子侄,每天有课程,不让他们怠惰放逸。至于子侄中管理事务的,也必须约束严紧,不让他们干预公事,也不允许擅自出外闲游,并且要有老成可靠的亲

友托令稽查,方为周密。如此则随任亲丁有所畏惮警戒,而不至为当官者之玷矣。

译朋友委托下属进行稽查,方才严密周全。这样的话,随从的亲属仆役就会有所畏惧和警惕,从而不至于成为官员的污点了。

一用家人,须宽严并济也。凡家人无能者,固足以误事;有能者,亦足以偾事。州县用人,固取其有能,而不取其无能。苐无能者误事,出于无心,尚可宽以待之;有能者偾事,出于有心,必须严以斥之。且不可因家人之能办事,而过于信任。所信任者,总以忠信老成可靠者为主。无他能办事者,其才;忠信老成者,其心也。至久用之人,非大故不可轻弃;而小过亦在所必宥。则又无非为若辈之难以求全责备故也。

一待书差,须劝惩并用也。书差狃于积习,贪诈成风,大抵为恶者多,然其中亦有忠厚老成者,不必尽以不肖之心待之。是宜于被控有案,恶迹显著者究办一二,以警其余,而其忠厚老成可勉为善者,则录用之,以为劝焉。

一帐目不可不查,而用度不可不节也。州县用项繁多,事后易于遗忘舛错,司事者往往即因此以浮开,必须另立一账本,令管帐者按五日将账房所用之帐照样誊写置内,签押房中以便查阅。葢帐不查阅,厯时既久,易于遗忘舛错,虽至亲子侄辈,难保其无浮开情弊。惟按五日誊帐送阅,庶司事者知所警惧,而浮开之弊可免矣。至理财大要,则惟有节用之一法,缺之繁者固不可不节,缺之简者尤不可不节。节用自本官始,凡衣服饮食起居,虽小事亦不可稍有浮费,庶亲友子侄辈均有所法效,而胥归俭朴矣。若夫需用一切对象,必须预为筹备,免致临时为家人等浮开物价,亦理财之一助也。

州县无论繁简,总须照此法式,另誊五日帐簿,每季合订一册,加以图记。本官自于每季暗立一简明总簿,以便综核稽考。吾友徐树人廉使,前在泰安县任,五日一亲算,一月一总算。余尝见其简明总簿,另有暗号,虽其亲信子弟不能知也【许乔林】

  ●续增求治管见

  丹徒戴肇辰友梅着

一境内之土俗民情,不可不周知也。葢官名知州、知县,乃于地方之土俗民情并未周知,尚可以谓之为知州、知县乎?是宜于到任后,饬谕地保、里长等,各将该管村落离城远近、四至处所、烟户总数、大小男妇口数、绅士农商人数,以及山川险要、池泽市集、马头,均详细造册呈送。即将送到各册汇总绘图存阅,仍于下乡之便,按册查明以征确实,庶四境之内,一览而知。不独有差票时,可按道路远近定限判发,而于查拏要犯、办理灾赈等事,亦易检查得实,不至临时大费周章也。

一保甲不可不讲也。凡境内有盗贼藏集,为害于地方者甚巨,故缉捕盗贼,实州县第一要务。然缉捕于事后,要不如密防于事先,则惟有行保甲之法。夫编查保甲,固足以清盗贼之原,然必讲求尽善,民间方免骚扰。是惟访查素有德望及老成可靠之人,谕令各按村落,总司编查之事。凡选充保长人等,由董事自行酌定,不送卯册到官,则书吏即不至藉端需索。仍于编查竣事后,造具清册送县,以便随时抽查,庶几着实举行,无难弭盗以安民矣。

一廵缉不可不严也。凡州县境内民人之可以安堵者,在乎无盗贼之忧。而地方之临江依山者,往往为盗贼出没之所。若不严为巡缉,难保匪徒不聚集于其间。也是惟谕令绅士各按城市村落要隘,捐立栅栏,按户抽丁,设十家更,严密巡查。倘有盗匪猝至,鸣锣为号,一处鸣锣,他处即互为响应,且各执器械,公同出捕,庶几声势连接,而盗贼无容身之地。是即古人守望相助遗意,而团练之法亦在其中矣。至于贫民不捐钱以造栅栏,老弱孤寡不抽丁以应更捕,匪送官,民人实时释放,无须候质,是又通变宜民之道,所不可不细为讲求者也。

一事上,不可不敬也。夫属员不论行事之是否,惟以迎合上官意旨为主。若此者,固非敬矣。即不然,而自恃才能,轻慢上官,固执已见者,亦为不敬。葢事上之道,阿狥固不可,亦无庸骄矜也。是惟于禀陈公件时,将事体情形切实言之,毋稍涉于虚浮。舍混遇有驳饬,即细心讲求。如所禀之件原未尽善,则速为改正,不敢拘执回护以至于偾事而干咎。如实有确见不可移易,

译任用家人,必须宽严并用。凡是家人中没有能力的,固然足以耽误事情;有能力的,也足以败坏事情。州县任用人员,固然选取有能力的,而不选取没有能力的。只是没有能力的人耽误事情,出于无心,还可以宽厚地对待他;有能力的人败坏事情,出于有心,必须严厉地斥责他。而且不能因为家人能办事,就过于信任他。所信任的人,总以忠诚守信、老成可靠的人为主。所谓能办事的人,是他的才能;忠诚守信、老成可靠的人,是他的心地。至于长久任用的人,除非有大过错,不可以轻易抛弃;而小过错也一定要宽恕。这无非是因为这些人难以做到完美无缺的缘故。

对待书吏差役,必须劝奖和惩戒并用。书吏差役习惯于积弊,贪婪欺诈成为风气,大概做坏事的人多,但其中也有忠厚老成的人,不必全都用不肖之心去对待他们。因此,对于被控告有案、恶迹显著的人,要查办一两个,以警戒其余的人;而对于忠厚老成、可以勉励向善的人,则录用他们,作为劝奖。

账目不可不查核,而用度不可不节省。州县开支项目繁多,事后容易遗忘出错,管事的人往往因此虚报开支,必须另外设立一个账本,让管账的人每五天将账房所用的账目照样誊写放在里面,放在签押房中以便查阅。因为账目不查核,时间一长,容易遗忘出错,即使是亲生的子侄辈,也难保证没有虚报的弊端。只有每五天誊写账目送阅,管事的人知道有所警惕畏惧,虚报的弊端就可以避免了。至于理财的大要,只有节省用度这一方法,事务繁杂的州县固然不可不节省,事务简单的州县尤其不可不节省。节省用度从本官开始,凡是衣服饮食起居,即使是小事也不可稍有浪费,这样亲友子侄辈都有效法的榜样,而都归于俭朴了。至于需要的一切物品,必须预先筹备,以免临时被家人等虚报物价,这也是理财的一个辅助方法。

州县无论事务繁简,都必须按照这个格式,另外誊写五天的账簿,每个季度合订成一册,加盖图记。本官自己在每个季度暗中设立一个简明总簿,以便综合考核稽查。我的朋友徐树人廉使,以前在泰安县任职时,每五天亲自核算一次,每月总核算一次。我曾经见过他的简明总簿,另有暗号,即使是他的亲信子弟也不能知道【许乔林】

●续增求治管见

丹徒戴肇辰友梅著

一、境内的土俗民情,不可不全面了解。因为官职名叫知州、知县,如果对地方的土俗民情并没有全面了解,还可以称为知州、知县吗?因此,应当在到任后,命令地保、里长等人,各自将所管辖村落的离城远近、四至地点、烟户总数、大小男女口数、绅士农商人数,以及山川险要之处、池泽市集、码头,都详细造册呈送。即将送到的各册汇总绘图存留查阅,仍然趁着下乡的机会,按照册子查明以证实确实,这样四面境内,一看就知道。不仅在有差票时,可以按照道路远近规定期限判发,而且在查拿要犯、办理灾赈等事情上,也容易检查得到实据,不至于临时大费周章。

二、保甲制度不可不讲求。凡是境内有盗贼藏匿聚集,对地方危害很大,所以缉捕盗贼,确实是州县的第一要务。然而事后缉捕,不如事先严密防范,那就只有实行保甲法。编查保甲,固然足以清除盗贼的根源,但必须讲求尽善尽美,民间才能免于骚扰。因此,只访查素有德望以及老成可靠的人,命令他们各自按照村落,总管编查的事情。凡是选充保长等人,由董事自行酌定,不送名册到官府,那么书吏就不会藉口勒索。仍然在编查结束后,造具清册送交县衙,以便随时抽查,这样切实推行,就没有困难消除盗贼以安定百姓了。

三、巡逻缉捕不可不严格。凡是州县境内百姓能够安居的,在于没有盗贼的忧患。而地方临江依山之处,往往是盗贼出没的地方。如果不严格巡逻缉捕,难保匪徒不聚集在那里。因此,只命令绅士各自按照城市村落要隘,捐资设立栅栏,按户抽丁,设立十家更夫,严密巡查。如果有盗匪突然到来,鸣锣为号,一处鸣锣,其他地方就互相响应,并且各自拿着器械,共同出捕,这样声势连接,而盗贼就没有容身之地。这就是古人守望相助的遗意,而团练的方法也包含在其中了。至于贫民不捐钱来制造栅栏,老弱孤寡不抽丁来应更捕,匪徒送官,百姓实时释放,无须等候质询,这又是通变适宜百姓的方法,不可不仔细讲求的。

四、事奉上级,不可不恭敬。属员不论行事是否正确,只以迎合上官意旨为主。像这样,固然不是恭敬了。即使不是这样,而自恃才能,轻慢上官,固执己见的人,也是不恭敬。因为事奉上级的道理,阿谀顺从固然不可以,也没有必要骄矜。因此,在禀陈公事时,将事情情形切实陈述,不要稍有虚浮。如果遭遇驳斥命令,就细心讲求。如果所禀陈的事情原本未尽善,就迅速改正,不敢拘执回护以至于败坏事情而获罪。如果确实有不可改变的确见,

亦须反复声叙,委曲敷陈,使为上官者知我不过欲公事臻于妥善,并非有意与之立异,而乐于信从。如是则获上有道,而民亦可得而治矣。

译也应当反复陈述,委婉详尽地说明,让上级官员知道我只是希望公事能够处理得妥善,并非有意与他们标新立异,从而乐于相信并听从。像这样,就掌握了获得上级信任的方法,百姓也就可以得到治理了。

一同寅不可不和也。凡州县与同城文武官,往往有龃龉者,大抵因州县事繁职重,存一同官干预公事之心,或接见而礼貌有疏,或论事而言语不逊,以致各怀疑贰,公事亦因之而难办。是惟素习与同官来往时,一意谦和,词色间不敢稍形骄泰,至于交际之礼,亦必推同官之谊,从其最厚,且于其境遇之清苦者加意相助,俾不至于拮据。如此则情意浃洽,可以和衷共济,而公事无掣肘之虞矣。

一风俗不可不整齐也。凡地方风俗不美,民生其间,往往锢于积习而不知返,则在乎地方官有所以整齐其风俗。是宜平日细加采访,立一善恶簿。凡地方有奇节纯孝可以风示一邑之人民者,州县官即亲自造访,礼接其人,援例旌奖,以表彰其行谊。设家道困乏,即厚为佽助,以抚恤其家,使一邑之人皆闻其事而知所感发。其邑中名儒硕学、端人正士,亦必加意优礼,始终不衰,使邑之后生小子皆知所兴起。而不肖之徒,恶迹章着,无可宽宥者,则置之于法,仍榜其事于通衢,使平时素不安分之人亦皆闻之而知所惩戒。如此为治,至于日久,则风俗可以转移,而德化之及于民者深矣。

一兴利除弊之法,不可不讲也。凡地方公事,利弊恒互相倚伏,利不易兴,弊亦不易除。因循贻误,固难以立功;操切以图,亦难于任事。是惟到任后,于地方何利当兴,何弊当除,随时随事,逐一周谘确访,择其利之尤为当兴、可垂久远者行之,以简易之法,而不使稍有流弊。其弊之当革者,则去其太甚,渐次整理,无失之于矫枉过正,去一弊而又生一弊,则合乎时势,洽乎人情,利可以兴,而弊可以除矣。

一民壮不可不考验也。凡州县设立民壮,原为缉捕盗贼起见。倘视为具文,不逐名点验,听其以老弱充数,甚至将应发工食钱文克扣短少,延搁不给,则无益于缉捕,或且有因此而为害地方者。是惟于点卯后,谕令各习技艺,按月考验。除照例给发工食外,另于技艺优长者酌予奖赏,仍随时严加约束,使之不得在外滋扰,则庶几遇有缉捕事件,可期得力,不至于有名而无实矣。

一、办事不可任性也。凡州县官遇事游移,中无定识,固断然非司牧之才;然亦有才能任事,而自信太过,不肯虚心讲求,往往于公事贻误者。甚至坚持巳见,即明知其悞而不悔,则任性之为害也。不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以才识明敏之人,而偶有错悞,果能不护已过,实时更正,则既可以见谅于人,亦庶几返之一心而无愧。何必任性误事,以至于人已皆受其累,而莫之省乎哉?

一为治不可无恒也。凡州县甫经到任,有志循良,一切期于振作,亦似大可有为。乃久之而厌倦之心生,则公事遂多迟延忽略。由是书、差、家人等通同舞弊,而地方即受其害。是惟立志要诸恒久,行事皆有课程。知州县责任綦重,苟自图安逸,而无德泽及人之处,即大失朝廷命官之本意。一日在官,必不敢一日负此官,而凡日行事件,均无不亲为区画,而不惮其劳,则庶几始终一致,可以为勤民之官,而声名不至败于末路矣。

译与同僚相处不可不和谐。凡是州县官与同城的文武官员,往往有意见不合的,大抵是因为州县事务繁杂、责任重大,存有干预同僚公事之心,或者在接见时礼节疏失,或者在议论事情时言语不逊,以致彼此产生猜疑隔阂,公事也因此难以办理。因此,平时在与同僚交往时,应一心谦和,言辞神色间不敢稍显骄纵傲慢;至于交际礼节,也务必推崇同僚的情谊,采取最厚道的做法,并且对境遇清苦的同僚特意加以帮助,使他们不至于困窘。这样情意就能融洽,可以同心协力,公事也就没有掣肘的担忧了。

风俗不可不加以整饬。凡是地方风俗不良,百姓生活在其中,往往被积习所束缚而不知回头,这就在于地方官要有整饬风俗的方法。因此,平时应仔细访察,设立善恶簿。凡是地方上有奇特节操、纯孝行为可以教化全县百姓的,州县官就亲自登门拜访,以礼接待其人,援引旧例予以表彰奖励,以宣扬他们的德行。如果其家境贫困,就厚加资助,以抚恤其家,使全县百姓都听闻此事而受到感发。县中的名儒硕学、端方正直之士,也务必特意优待礼遇,始终不懈,使县中的后生晚辈都知道有所奋发。而那些不肖之徒,恶迹昭著、无可宽恕的,就依法处置,仍将他们的罪行张贴在交通要道,使平时素来不安分的人也都听闻而知道受到惩戒。这样治理政事,时间久了,风俗就可以改变,德化对百姓的影响也就深远了。

兴利除弊的方法,不可不讲究。凡是地方公事,利弊常常相互依存,利不容易兴起,弊也不容易消除。因循守旧贻误时机,固然难以建立功业;急躁冒进图谋,也难以担当事务。因此,到任后,对于地方上什么利应当兴办,什么弊应当革除,随时随地,逐一详细咨询调查,选择那些尤其应当兴办、可以垂范久远的利益来施行,用简易的方法,而不使其稍有流弊。那些应当革除的弊端,则去掉其过分之处,逐渐整理,不要失之于矫枉过正,去除一个弊端又产生一个新弊端,这样才合乎时势,顺应人情,利可以兴起,而弊可以消除了。

民壮不可不加以考核。凡是州县设立民壮,原本是为了缉捕盗贼。如果视为虚文,不逐一点验,听任他们以老弱充数,甚至将应发的工食钱文克扣短少,拖延不给,那么对缉捕毫无益处,或者甚至有因此危害地方的人。因此,在点名之后,命令他们各自练习技艺,按月考核。除了按规定发给工食外,另外对技艺优秀的人酌情给予奖赏,同时随时严加约束,使他们不得在外滋扰,那么大概遇到缉捕事件时,可以指望得力,不至于有名无实了。

办事不可任性。凡是州县官遇事犹豫不决,心中没有定见,固然绝对不是治理百姓的人才;但也有才能担当事务,而自信太过,不肯虚心讲求,往往在公事上造成贻误的。甚至坚持己见,即使明知错误也不悔改,这就是任性的危害。不知道人不是圣贤,谁能没有过错?以才识明敏的人,偶尔有错误,如果真能不掩饰过错,及时改正,那么既可以得到别人的谅解,也大概能问心无愧。何必任性误事,以至于人和自己都受到牵连,而没有人反省呢?

治理政事不可没有恒心。凡是州县官刚到任时,有志于做循吏良官,一切期望振作,似乎大有作为。然而时间久了厌倦之心产生,那么公事就多迟延忽略。由此书吏、差役、家人等勾结舞弊,地方就受到危害。因此,立志要追求恒久,行事都有计划。知道州县责任极重,如果只求安逸,而没有恩泽惠及百姓的地方,就大大违背了朝廷任命官员的本意。一天在官位上,就必定不敢一天辜负这个官职,而凡是日常事务,都无不亲自筹划,不畏惧劳苦,那么大概能始终如一,可以做勤政爱民的官员,而声名不至于在晚年败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