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牧民政要 (明)不着撰人
●目录
慎捕凡十条
慎打凡三十二条
慎监凡二十二条
慎罚凡十六条
催科法
●慎捕凡十条
妇女勿轻捕
宗室勿轻捕
儒绅勿轻捕
匿名帖内人勿轻捕
上司差人勿轻捕
奉告人多勿槩捕
狼猺獞狫勿轻捕
家人共犯勿槩捕
捕廵官非盗情勿许捕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捕
○妇女勿轻捕
告者,故牵以图污辱;差者,易藉以肆需求。宜于出票之时,量行摘免。审有奸盗,捕未晚也。
○宗室勿轻捕
事干宗室大者,启王申上司;小者置之,省事不为废法。
○儒绅勿轻捕
儒绅体面,宁厚母薄。即仓场杂聀与监生生员,亦应优礼。除重大事情依法捕治外,其细小及牵连不得辄捕。知则票内摘除,不知则捕到先释。
○匿名帖内人勿轻捕
隐匿姓名,文书若将送入官及官受理者,律有明禁。
○上司差人勿轻捕
投鼠忌器,有犯法难纵者,具文密申,听有自处。
○奉告人多勿槩捕
刁民架网索骗,往往牵扯多人,宜先摘拘数名,审果相干乃捕。
○狼猺獞狫勿轻捕
夷人最怕见官,槩捕易至逃窜。先摘拘一二名审问,其它可宥者宥之。
○家人共犯勿槩捕
叛逆刼杀同行共坐,其它罪坐家长,应免科者即应免提,勿依状而槩捕之,堕奸民一网打尽之计。
○捕廵官非盗情勿许捕
廵捕廵检多出异途,擅词滥差,最为民害,与府首领县佐贰犯者俱应严禁。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捕
防守追剿营堡之事,擅词拘扰,非所得为,干系地方,呈该州县酌行则可。
●慎打凡三十二条
老不打
幼不打
病不打
衣食不继不打
人打我不打
妇人莫轻打
生员莫轻打
宗室莫轻打
官莫轻打
上司差人莫轻打
人急勿就打
人忿勿就打
人醉勿就打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
人跑来踹息勿就打
我怒且缓行
我醉且缓行
我病且缓行
我见不真且缓行
我不能处分且缓打
巳拶莫又打
巳夹莫又打
要枷莫又打
盛寒醋暑怜不打
佳晨令节怜不打
人方伤心怜不打
尊长该打为与卑幼讼不打
百姓该打为与衙门人讼不打
工役铺行,该打为修私衙,或买办自用物不打。
禁重杖打
禁从下打
禁佐二非刑打
○老不打
血气巳衰打必致死
○幼不打
血气未全,打必致死;且老幼不考,讯巳载律文。
○病不打
血气未平复打则病剧必死
○衣食不继不打
如乞儿、穷汉,饥寒切身,打后无人将养,必死。
○人打我不打
或与人鬪殴而来,或彼别官巳打,重又行加打,则打死之名独坐于我。
○妇人莫轻打
羞愧轻生因人耻笑必自殒命
○生员莫轻打
于系诸生体面,有事,轻则行责戒,重则申究如律,彼自无词。
○宗室莫轻打
天潢之派,干系甚大,即无名封者,亦勿轻打,只启王戒饬,或申奉上司处分。
○官莫轻打
即仓廵驿逓阴医等官亦勿轻打,彼既为官,妻子仆从相对赧颜,亦多殒命,况其体多脆薄,有司不宜擅刑。
○上司差人莫轻打
非恤此辈,投鼠忌器,打虽理直,亦损上司体面。有犯宜尽书犯状,密申上司,彼自有处。若畏势含忍,又闯茸非体矣。
○人急勿就打
彼方急迫无聊打则适促其死
○人忿勿就打
愚民自执巳见,方以理直自负,打则其忿愈甚,死亦不服,气逆伤心,易于殒命,宜多譬喻,待其自知理亏,虽打不怨。
○人醉勿就打
俗云:「三官避酒,客沉醉之人,不晓
译牧民政要 (明)作者不详
●目录
慎捕凡十条
慎打凡三十二条
慎监凡二十二条
慎罚凡十六条
催科法
●慎捕凡十条
妇女勿轻捕
宗室勿轻捕
儒绅勿轻捕
匿名帖内人勿轻捕
上司差人勿轻捕
奉告人多勿槩捕
狼猺獞狫勿轻捕
家人共犯勿槩捕
捕廵官非盗情勿许捕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捕
○妇女勿轻捕
告发者,故意牵连以图污辱;差役者,容易借此肆意勒索。应当在签发捕票之时,酌情免除逮捕。如果审实有奸淫盗窃之罪,再逮捕也不晚。
○宗室勿轻捕
案件涉及宗室成员,大事要启奏亲王并申报上司;小事则搁置不论,节省事端而不废法度。
○儒绅勿轻捕
儒生和乡绅的面子,宁可厚待不可薄待。即使是仓场杂职官员与监生、生员,也应当给予优待礼遇。除了重大案件依法逮捕治罪外,那些细小案件及牵连人员不得随意逮捕。知道情况的,在捕票内将其摘除;不知道的,逮捕到案后先予释放。
○匿名帖内人勿轻捕
隐匿姓名,文书若将送入官府及官府受理者,法律有明确禁令。
○上司差人勿轻捕
投鼠忌器,有犯法难以放纵的,写文书秘密申报,听任上司自行处置。
○奉告人多勿槩捕
刁民设网索骗,往往牵扯多人,应当先摘取拘捕数名,审问确实有关联的才逮捕。
○狼猺獞狫勿轻捕
夷人最怕见官,一概逮捕容易致使他们逃窜。先摘取拘捕一二人审问,其他可以宽恕的就宽恕他们。
○家人共犯勿槩捕
叛逆、抢劫杀人等同行同坐之罪,其他罪行只追究家长,应当免除处罚的就应当免除提审,不要依据诉状一概逮捕,以免落入奸民一网打尽的计谋。
○捕廵官非盗情勿许捕
巡捕、巡检多出身异途,擅用言辞滥派差役,最为民害,与府首领官、县佐贰官犯法者都应严禁。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捕
防守追剿是营堡之事,擅用言辞拘捕骚扰,不是他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关系到地方治安,呈报该州县酌情处理即可。
●慎打凡三十二条
老不打
幼不打
病不打
衣食不继不打
人打我不打
妇人莫轻打
生员莫轻打
宗室莫轻打
官莫轻打
上司差人莫轻打
人急勿就打
人忿勿就打
人醉勿就打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
人跑来踹息勿就打
我怒且缓行
我醉且缓行
我病且缓行
我见不真且缓行
我不能处分且缓打
巳拶莫又打
巳夹莫又打
要枷莫又打
盛寒醋暑怜不打
佳晨令节怜不打
人方伤心怜不打
尊长该打为与卑幼讼不打
百姓该打为与衙门人讼不打
工役铺行,该打为修私衙,或 buy办自用物不打。
禁重杖打
禁从下打
禁佐二非刑打
○老不打
血气已经衰弱,打必致死。
○幼不打
血气尚未健全,打必致死;况且老幼不考讯,律文已有记载。
○病不打
血气尚未平复,再打则病情加剧必死。
○衣食不继不打
如乞丐、穷汉,饥寒切身,打后无人照料调养,必死。
○人打我不打
或者与人斗殴而来,或者彼方别官已经打过,再重加行刑,则打死人的罪名独自坐在我身上。
○妇人莫轻打
羞愧轻生,因人耻笑必自殒命。
○生员莫轻打
关系到诸生的面子,有事,轻则行责戒,重则申报追究如律,他们自然无话可说。
○宗室莫轻打
天潢之派,关系甚大,即使无名封者,也勿轻打,只启奏亲王戒饬,或申报奉上司处分。
○官莫轻打
即使是仓巡驿递阴医等官也勿轻打,他们既为官,妻子仆从相对赧颜,也多殒命,况且其体质多脆薄,有司不宜擅刑。
○上司差人莫轻打
不是体恤此辈,而是投鼠忌器,打虽理直,也损上司体面。有犯宜尽书犯状,秘密申报上司,他们自有处置。若畏势含忍,又懦弱非体了。
○人急勿就打
彼方急迫无聊,打则适促其死。
○人忿勿就打
愚民自执己见,方以理直自负,打则其忿更甚,死亦不服,气逆伤心,易于殒死,宜多譬喻,待其自知理亏,即使打也不怨。
○人醉勿就打
俗云:“三官避酒,客沉醉之人,不晓”
天地,宁知礼法?打亦不痛。傥醉语侵官,亦失统体。宜暂监候酒醒,惩戒其收监,亦勿锁匣。冷地寒入心,亦足致命。」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
被打之人若在家,自能将息;远路随行,日逐跋涉辛苦,又要跟上程途,亦多致命。待其回后,数日惩之。
译天地之间,哪里懂得礼法?打起来也不觉得痛。倘若醉话冒犯了官员,也有失体统。应当暂时关押等候酒醒,惩戒他收监,也不要锁在匣子里。寒冷之地寒气入心,也足以致命。」
○人随行远路不要就打
被打的人如果在家,自然能够调养休息;远路随行,每天跋涉辛苦,又要跟上行程,也大多会致死。等他回来之后,过几天再惩罚他。
○人跑来踹息勿就打
捉拿人犯,从远路跑来,六脉奔腾,喘息未定,即乘怒用刑,血逸攻心,未有不死者,宜待其喘息,用刑。
○我怒且缓行
有怒不迁,大贤者事。盛怒之下,刑必失中。待巳气平,徐加责问。试于怒定之后,详观怒时之刑,未有不过者。
○我醉且缓行
酒能令人气暴,心粗,刑必不当,即当人亦有议,当点检强制之。
○我病且缓行
病中用刑,多带火性,不惟施之不当,亦恐因刑致死,人巳俱损。
○我见不真且缓行
事纔入手,未见是非,遽尔用刑。傥细审本情,与刑不对,其屈在乙,巳刑甲矣。知甲为直,又复刑乙,不惟甲刑为冤,颠倒周章,亦为可笑。
○我不能处分且缓打
遇有难处之事,难犯之人,必先虑其所终作何结局方好,加刑若浮气粗心,先即刑责,傥终难了结,反费区处。曾见有打人后又倍事人者,只为从前慌张耳。
○巳拶莫又打
语曰:「十指连心,拶重之人,血方奔心。又复用刑,心慌血入,必至殒命。」
○巳夹莫又打
夹棍重刑,人所难受,四肢血脉奔逸溃乱,又如刑责,岂有不死?且夹棍不列五刑,岂可轻用?人调审强盗,宜用。余谓强盗因夹招承,此心终于不下,惟多设方法,隔别细查,令其自吐真情,于心斯安。此等刑虽不用,可也。
○要枷莫又打
先打后枷,屈伸不便,疮溃难调,足以致命。待放枷时,责之未晚。
○盛寒醋暑怜不打
遇有盛寒酷暑,令人无处躲藏,拥毡围炉,散发披襟,犹不能堪,此时岂宜用刑?葢彼方堕指裂肤,气喘汗流,而复被刑责,未有不死者。
○佳晨令节怜不打
如元旦、冬至,人人喜庆,此时宜曲体人愿,颐养天和,即有违犯,当怜而恕之。
○人方伤心怜不打
问理时,如知其人,或新丧父母,丧妻,丧子,彼哀泣伤心,正值不幸,再加刑责,鲜不丧生,即有应刑,亦宜姑恕。
○尊长该打为与卑幼讼不打
尝见卑幼与尊长讼,官亦分屈直,用刑不知律。卑幼讼尊长,尊长准自首,卑幼问干名犯义。遇有此等,即尊长万分不是,亦宜宽恕。即言语触官,亦不宜用刑。人终以为□,卑幼而刑尊长也,大关伦理世教。
○百姓该打?为与衙门人讼,不打。
即衙门人理直,百姓亦宜从宽,否则不惟我有护衙门人之名,后即衙门人理屈,亦不敢告矣。
○工役铺行,该打为修私衙,或买办自用物,不打。
即其人十分可恶,亦姑恕之;不则人有辞不服,而我之用刑亦欠光明。
○禁重杖打
五刑轻重,律有定式。大杖一足,当中杖三,小杖五官之用。刑只见太过,未见太少。若用轻杖,即多加数杖,亦不伤生。且我见责之多,怒亦息,而杖可巳。若重杖,只见数少,而不知其人巳负重伤矣。
○禁从下打
若皂役求索不遂,重打腿湾,致其断觔而死,同一彼刑而死,生异则贫富不同耳,贫者何辜而令其受此乎?
○禁佐二非刑打
夹棍重刑,不许佐贰首领衙私置,即正官亦止备一二副,候不常之用。各衙遇不得巳而用,赴堂禀请。葢正官犹有忖量,而佐贰首领视民命甚轻。更有一等佐贰首领,将势要送来百姓私衙,任意酷打,替人出气。正官全然不知。凡各衙人犯,令其一二过堂,庶知收敛。其它营堡等官,尤宜严禁而通绝之。
●慎监凡二十二条
老幼勿监
妇女勿监
干证勿监
疾病人勿监
杖伤人勿监
情轻未审人勿监
夷人非重情勿监
杖罪非重赃勿监
宗室勿轻监
儒绅勿轻监
上司差人勿轻监
上司批问驳问人犯勿轻监
工贾勿轻监
流移勿轻监
尊长告卑幼者勿轻监
人民告吏书者勿轻监
匿名帖内人勿槩监
家人共犯勿槩监
拖欠钱粮勿槩监
拖欠租债人勿槩监
佐领官非盗
译○人跑来踹息勿就打
捉拿人犯,从远路跑来,全身血脉奔腾,喘息尚未平定,就趁着怒气用刑,血液奔涌冲击心脏,没有不致死的,应当等他喘息平定,再用刑。
○我怒且缓行
有怒气而不迁怒于人,是大贤者的作为。盛怒之下,刑罚必定失当。等到自己心气平定,再慢慢加以责问。试着在怒气平定之后,仔细查看发怒时所用的刑罚,没有不过分的。
○我醉且缓行
酒能让人气性暴躁,心思粗疏,刑罚必定不当,即使当时别人有议论,也应当检点克制自己。
○我病且缓行
生病时用刑,多带有火气,不仅施加不当,也恐怕因刑致死,人和自己都受损。
○我见不真且缓行
事情刚着手,还没看清是非,就急忙用刑。倘若仔细审问本情,发现与刑罚不对应,冤屈在乙,却已经打了甲。知道甲是正直的,又去打乙,不仅甲的刑罚是冤屈,颠倒折腾,也很可笑。
○我不能处分且缓打
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难以对付的人,必须先考虑最终如何结局才好,用刑如果浮躁粗心,先就刑责,倘若最终难以了结,反而费事处理。曾见过打人后又加倍讨好人的,只是因为从前慌张罢了。
○巳拶莫又打
俗话说:“十指连心,拶指过重的人,血液正奔涌向心脏。如果再施加刑罚,心慌血逆,必然导致死亡。”
○巳夹莫又打
夹棍是重刑,人难以忍受,四肢血脉奔涌溃乱,如果再施加刑罚,岂有不死?况且夹棍不在五刑之列,岂可轻易使用?有人审讯强盗,适宜使用。我认为强盗因为夹棍招供,此心终究不服,只有多设方法,隔离详细查问,让他自己吐露真情,内心才安宁。这类刑罚即使不用,也可以。
○要枷莫又打
先打后枷,屈伸不便,疮口溃烂难以调理,足以导致死亡。等到释放枷锁时,再责打也不晚。
○盛寒醋暑怜不打
遇到严寒酷暑,让人无处躲藏,裹着毡子围着火炉,散发披襟,尚且难以忍受,此时岂宜用刑?大概他们手指冻裂皮肤,气喘汗流,再被刑责,没有不致死的。
○佳晨令节怜不打
如元旦、冬至,人人喜庆,此时应当体谅人的愿望,保养天和,即使有违犯,也应当怜悯宽恕。
○人方伤心怜不打
问案时,如果知道那人,或刚丧父母,丧妻,丧子,他哀泣伤心,正值不幸,再加刑责,很少不丧命的,即使有应受刑罚的,也应当暂且宽恕。
○尊长该打为与卑幼讼不打
曾见卑幼与尊长诉讼,官员也分是非,用刑不知律法。卑幼告尊长,尊长准自首,卑幼按干名犯义论处。遇到这类情况,即使尊长万分不是,也应当宽恕。即使言语触怒官员,也不宜用刑。人们终究会认为,卑幼而刑尊长,大有关乎伦理世教。
○百姓该打?为与衙门人讼,不打
即使衙门人理直,百姓也应当从宽,否则不仅我有庇护衙门人的名声,后来即使衙门人理屈,也不敢告发了。
○工役铺行,该打为修私衙,或是买办自用物,不打
即使那人十分可恶,也暂且宽恕;不然人有借口不服,而我用刑也不够光明正大。
○禁重杖打
五刑轻重,律法有定式。大杖一足,当中杖三下,小杖用于五官。刑罚只见过分,未见太少。如果用轻杖,即使多加数杖,也不伤生命。况且我见责打得多,怒气也平息,杖刑就可以停止。如果用重杖,只看见次数少,却不知道那人已经负重伤了。
○禁从下打
如果皂役求索不遂,重打膝盖,导致筋断而死,同样是因刑而死,只是生死不同罢了,生死不同则贫富不同,穷人有什么罪过而要让他受此呢?
○禁佐二非刑打
夹棍是重刑,不许佐贰首领衙门私置,即使正官也只备一二副,等候不常用的时候。各衙门遇到不得已而用,到堂上禀请。大概正官还有斟酌,而佐贰首领视民命甚轻。还有一等佐贰首领,将权贵送来的百姓放在私衙,任意酷打,替人出气。正宫全然不知。凡是各衙门的人犯,让他们一二过堂,才能知道收敛。其他营堡等官,尤其应当严禁而杜绝。
●慎监凡二十二条
老人小孩不要监禁
妇女不要监禁
干证不要监禁
生病的人不要监禁
杖伤的人不要监禁
情节轻微未审的人不要监禁
夷人非重情不要监禁
杖罪非重赃不要监禁
宗室不要轻率监禁
儒绅不要轻率监禁
上司差人不要轻率监禁
上司批问驳问的人犯不要轻率监禁
工匠商贾不要轻率监禁
流民不要轻率监禁
尊长告卑幼的不要轻率监禁
人民告吏书的不要轻率监禁
匿名帖内的人不要一概监禁
家人共犯的不要一概监禁
拖欠钱粮的不要一概监禁
拖欠租债的人不要一概监禁
佐领官非盗
情勿许监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监
○老幼勿监
老幼可怜,律勿拷讯,置诸监禁,情法俱乖。必重大事情,乃间一加之耳。
译情感上不应允许监禁
军营堡寨的官员若非盗匪,情感上不应允许监禁
○老幼不应监禁
老人和幼童值得怜悯,律法规定不应拷打审讯,若将他们关进监狱,情理与法度都相违背。只有在重大案件中,才偶尔施加于他们。
○妇女勿监
牢头狱卒溷乱,虽贞女无以自明,切宜慎之。非真奸盗重情,勿轻监禁。
○干证勿监
干证有告牵者,有添提者,有公论者,有私护者,有情不同,受累则一,非审实同犯,不遽收监。
○疾病人勿监
带病入监,既不得医药,又不免冻饥,易于殒命。
○杖伤人勿监
不论人打,我打,凡受伤者,俱发保调理,以避杀人之名。若人命强窃重情,非此例论。
○情轻未审人勿监
词情本轻,冗未暇审,应令原差带候,或发外候槩监,则滥失;记则淹矣。
○夷人非重情勿监
夷人有犯,治以不治,非杀抢重情,宥之可也,贵而逐之可也,何必收监?
○杖罪非重赃勿监
罪止于杖,纸赎不多,即有入官给主之赃,亦小者耳。发保勒限,可必其完,慎勿滥监,以伤民命。
○宗室勿轻监
宗室犯法,重者申明上司,启候王收,候自有常宪。其它细事,应量为审发。
○儒绅勿轻监
儒绅有犯,不得巳而差捕之,可宥则宥,可决则决,主于从厚,以全衣冠体面,非大过恶不以入监。
○上司差人勿轻监
此辈倚势横行,最可恨恶,赃迹显著,径申解上司,听其自处,勿轻监禁,使彼得行肤愬。
○上司批问驳问人犯勿轻监
批问驳问上司有何成心?惟理法是依,虚公审报可耳。乃有自逞风力,将告犯打而后问,监而不结者,殊失伸冤理枉之义。即所执是,亦涉浮躁,况未必是乎?戒之戒之。
○工贾勿轻监
修衙舍买货物,皆吾一身事耳。即有违误,不可打而可监乎?当即释之,以见吾之能容、能忍。
○流移勿轻监
招抚流移,有司之责;即其有犯,勿轻监之。供送无人,易至瘦死。
○尊长告卑幼者勿轻监
彼挟尊长以陵卑幼,纵理不直,名分具存,应监不监,亦教民孝悌之义也。
○人民告吏书者勿轻监
人民怀忿,不得巳而告吏,书实者十之七八,虚者十之二三。若为衙门动气而遽监之,不惟吏书肆忘,且虑其交通牢卒,陵虐人民也。
○匿名帖内人勿槩监
匿名帖内牵纽姓名,大都暗箭伤人之计,于律不得受理,岂得槩监?
○家人共犯勿槩监
强窃谋杀同犯,同监其它止监一二人,余皆发保,不使一家无主,遽至倾荡。
○拖欠钱粮勿槩监
经手侵盗,法应监追,其止是拖欠者,发保勤限,使之催征措办,庶几可完。一槩监之,谁其催办?次身顶替,而徒借口展延耳。
○拖欠租债人勿槩监
田租债本,固应追偿,较之钱粮,终有差等,准词拘断,应酌情法之中,一槩监追,贫民不堪其苦矣。
○佐领官非盗情勿许监
获盗审监为呈堂计耳,其它不得擅受民词,岂得擅监人犯乎?掌印官应不时清监,勿使播其恶于众也。
○营堡官非盗情勿许监
捕廵官除强窃外,不得受词监人,况哨堡乎?乃有营房吊拷、私家肘锁者,严示禁之,重法惩之。
●慎罚凡十六条
贫穷勿罚
孤寡勿罚
赃赎外勿罚
干证勿罚
欠钱粮人勿罚
欠租债人勿罚
家人共犯勿槩罚
尊长与卑幼讼勿槩罚
人民与吏胥讼勿槩罚
铺行荅应不周勿槩罚
吏胥查照不到勿槩罚
事经两衙门勿再罚
事经问结后勿再罚
一人同时两犯勿再罚
佐领官非详行勿轻罚
营堡官非详行勿许罚
○贫穷勿罚
贫人忿激赴告,纸银难办,况罚赎乎?尝见人有含冤负屈,死而不告者。假使衙门清净,何使民至此极矣!
○孤寡勿罚
孤儿寡妇贫者十居八九,告状纳纸犹或难之,加以赎银必至称贷,甚至卖身鬻产,为民父母者所不忍为也。
○赃赎外勿罚
犯罪追赃追赎,自有定法。因其富而加罚之,嫌疑易起。即充公用,亦损清名。况近日题禁甚严,不可犯也。
○干证勿罚
干证
译○妇女不要关押
牢头狱卒混杂混乱,即使是贞洁的女子也无法自证清白,务必谨慎对待。如果不是真正的奸淫、盗窃等重罪,不要轻易关押。
○证人不要关押
证人中有被原告牵连的,有被追加提审的,有因公事议论的,有私下庇护的,虽然情况不同,但受牵连是一样的。如果不是审实为同案犯,不要立即收监。
○病人不要关押
带着病入狱,既得不到医药治疗,又难免受冻挨饿,容易丧命。
○受杖刑致伤者不要关押
不论是他打还是我打,凡是受伤的人,都应当发给保人调理,以避免背上杀人的罪名。如果是人命、强盗、窃盗等重案,不在此例。
○案情轻微尚未审结的人不要关押
案情本来轻微,只是事务繁杂暂时没空审理,应当让原差役带候审,或者发往外处等候。如果一概关押,就会造成滥捕;如果只登记不处理,又会拖延时日。
○夷人非重罪不要关押
夷人有犯罪,通常不予追究,如果不是杀人、抢劫等重罪,宽恕他们也可以,驱逐他们也可以,何必收监?
○杖罪非重赃不要关押
罪行只到杖刑,纸赎银不多,即使有没收归公或归还主人的赃物,也是小数目。发给保人限期缴纳,必定能收齐,千万不要滥行关押,以伤害百姓性命。
○宗室成员不要轻率关押
宗室成员犯法,重罪要上报上司,请示王爷收押,自有常规法度。其他小事,应当酌情审理发落。
○儒生绅士不要轻率关押
儒生绅士有犯罪,不得已而差人抓捕,可以宽恕就宽恕,可以判决就判决,主旨在于从宽厚处理,以保全士大夫的体面,不是大恶不过于入监。
○上司差遣的人不要轻率关押
这类人倚仗权势横行霸道,最可憎恶,如果赃迹显著,直接申报解送上司,听任其自行处置,不要轻率关押,以免他们得以进行表面上的申诉。
○上司批问驳问的人犯不要轻率关押
批问驳问,上司有什么成见?只应以理法为依据,公正审理上报即可。却有人为了显示威风,先将告发者和人犯打了一顿再审讯,关押而不结案,这完全失去了伸冤理枉的意义。即使所坚持的是对的,也显得浮躁,何况未必是对的呢?要警惕,要警惕。
○工匠商人不要轻率关押
修缮衙署房屋、购买货物,都是我个人的事。即使有延误,可以打吗?可以关押吗?应当立即释放他们,以显示我的宽容和忍耐。
○流民不要轻率关押
招抚流民,是有司的责任;即使他们有犯罪,也不要轻率关押。没有人供给饮食,容易瘦死。
○尊长控告卑幼者不要轻率关押
他们倚仗尊长身份欺凌卑幼,即使道理不在他们一边,名分依然存在,应当关押而不关押,这也是教导百姓孝悌的道义。
○百姓控告吏书者不要轻率关押
百姓心怀愤恨,不得已而控告吏书,实情占十之七八,虚妄占十之二三。如果为了衙门生气而立即关押他们,不仅会让吏书肆无忌惮,而且担心他们勾结牢卒,欺凌虐待百姓。
○匿名信内牵连的人不要一概关押
匿名信中牵连的姓名,大多是暗箭伤人的计谋,按律法不得受理,怎么能一概关押?
○家人共同犯罪不要一概关押
强盗、窃盗、谋杀的同案犯,一同关押;其他罪行只关押一二人,其余都发给保人,不让一家之主缺失,导致家业迅速败落。
○拖欠钱粮者不要一概关押
经手侵吞盗窃,依法应当关押追缴;如果只是拖欠,发给保人限期缴纳,让他们催征筹措,或许还能还清。一概关押,谁来催办?只能找人顶替,而徒然借口拖延罢了。
○拖欠租债者不要一概关押
田租债本,固然应当追偿,但与钱粮相比,终究有差别,根据诉状拘传断案,应当酌情依法处理,一概关押追缴,贫民无法忍受这种痛苦了。
○佐领官非盗情不许关押
抓获盗贼审问关押是为了呈堂之计,其他不得擅自受理民词,怎么能擅自关押人犯呢?掌印官应当不时清理监狱,不要让恶名传播于众。
○营堡官非盗情不许关押
捕巡官除强盗窃盗外,不得受理诉状关押人犯,何况哨堡呢?却有在军营吊拷、在私室枷锁的,要严厉告示禁止,用重法惩处。
●慎罚凡十六条
贫穷者不罚
孤寡者不罚
赃赎外不罚
证人不罚
欠钱粮者不罚
欠租债者不罚
家人共犯不一概罚
尊长与卑幼诉讼不一概罚
人民与吏胥诉讼不一概罚
铺行应承不周不一概罚
吏胥查照不到不一概罚
事经两衙门不再罚
事经问结后不再罚
一人同时两犯不再罚
佐领官非详行不轻罚
营堡官非详行不许罚
○贫穷者不罚
贫人愤激赴告,纸银难以筹措,何况罚赎呢?曾见有人含冤负屈,死而不告。假如衙门清净,何至于让百姓走到这种地步!
○孤寡者不罚
孤儿寡妇贫穷者占十之八九,告状纳纸尚且困难,再加上赎银,必然要借贷,甚至卖身鬻产,这是为民父母者所不忍心的。
○赃赎外不罚
犯罪追赃追赎,自有定法。因为富有而加罚,容易引发嫌疑。即使充公使用,也损害清名。况且近日题禁甚严,不可触犯。
○证人不罚
有罪,则罪人科之;无罪,则供用免纸矣。每□招详,有科干证各民纸者,非正法也。其除之。
○欠钱粮人勿罚
税粮违限,罪止杖一百。今并为条,编限期宜宽矣。立法追纳及数而止,勿加罪罚,以益人户之困。
译有罪,就按律条定罪;无罪,就免除供用所需的纸张。每次审理案件,凡是有向各民户科派干证纸张的,都不符合正法。将其废除。
○欠钱粮人勿罚
税粮超过期限,罪责最多只打一百杖。现在将其列为条规,规定的期限应当宽缓。立法规定追缴到数额为止,不要增加罪罚,以免加重百姓的困苦。
○欠租债人勿罚
负欠租债,必贫民也。即奸顽可恶,量责面勒追之,加以赎银,则不堪命。
○家人共犯勿槩罚
律云:「家人共犯,止坐尊长;非有侵损于人,及非系首从,本罪各别者,自应照律免科。」
○尊长与卑幼讼勿槩罚
尊长卑幼,名森然。槩罚罪银,尊卑无序,未免免深尊长之怨,遗卑幼之忧。
○人民与吏胥讼勿槩罚
人民与吏胥交讼,吏胥有罪则据法从严,人民有罪则量情从宽,所以制城狐社鼠,不使纵横也。一槩罚赎人民,必议我之偏护,史胥且益无所忌惮矣。
○铺行荅应不周勿槩罚
铺行违悞于我,自应宽容,即违悞上司,量刑责戒足矣。罚则敛铺行之怨,且恐非上司之心也。
○吏胥查照不到勿槩罚
如习仪拜牌接诏,接上司之类,不得不查点,以防其玩弛。然一槩加罚,则示人以私,而人反议其后。
○事经两衙门勿再罚
一事告两衙门,尊则归之,相等则分之,倘彼先追罚,则此置不问可也。
○事经问结后勿再罚
人民构讼,每有牵扯问结之事者,官为查卷,置之,止以今事断之,罪无重科也。
○一人同时两犯勿再罚
二罪俱发,以重者论;罪各等者,从一科断。若前发巳经论决,后发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亦通计前罪,以充后数。此律文一定,不得擅违。
○佐领官非详行勿轻罚
掌印官有交际之费,有积则之数,得收赃罚聀。掌则然,佐领特协理而承行者,宁令饕餮于民上乎?应严禁之。犯者并其书役罪之。
○营堡官非详行勿许罚
武夫罔知理法,咆哮乡里,许以科罚,靡所不为,必严禁而重惩之,使于民秋毫无犯。
●催科法
由票
花名册
催票
限簿
号簿
号票
银封
□收
○由票
自有条编,即有由票,久矣。繁者备载税粮与因差之数,琐屑难稽;简者并无丁产与优免之数,纷争易起。今于官总派,撮其大纲;于民起派,详其细目,使一览了然。丁产多者不得少,少者不得多;优免有者不得无,无者不得有。即猾里犴书,靡所容其洒派也。此票编派之际,务令书役磨筭精详,惟恐差之毫厘,积以什伯。及用印给发,民皆见之。凡丁产优免差池,许各禀告,虚心查核,以清弊源。票式开后。
为征收年条编事,本年闰筭派丁。
米条编银每丁该银 每石该银
田有优免每丁减银 每石减银
除造册详兑备开出示外,合给由票通知,须示票者。
计开
乡 图 甲人户
丁共 该银
田共 该银
地共 该银
塘共 该银
通共银
内除优免
减丁银
减米银
实编银
崇祯 年 月 日给
由票
○花名册
条银起征,见年催里长,里长催甲首,此旧法也。顾甲下有散户,户下有细名,其家产人丁各应尊照输纳,乃责催□及稽核无从,良善全完里户长或多侵匿,奸顽拖欠里户长或坐累赔。今立法通催,更为一册,令各户公同分派明白,呈印领催。凡户人付银,除收约外,仍令眼同填注,限下不得漏遗漏遗者,罪坐户长。倘积三四限全然不纳,许户长将册呈官批行提究。册式开后。
为征收年编银事,除各户丁产派数给有由票外,犹恐户人推延偏累户长,再发册式,听该户长自与通户分派,眼同填造类为一册,送印领催完者,眼同填报,不完者一册赴呈,须至单者。
计开
乡 图 甲人户 下
分丁 该银
分田 该银
分地 该银
分塘 该银
通共银
内除优免
减丁银
减米银
实
译○欠租债人勿罚
拖欠租税债务的,必定是贫苦百姓。即使他们奸诈顽固、令人厌恶,酌情责打并勒令追缴即可,若再加以赎罪银两,他们便无法承受而活不下去。
○家人共犯勿槩罚
律法规定:“家人共同犯罪,只追究尊长的责任;如果没有侵害他人,以及不属于首犯从犯、本罪各不相同的情况,自然应当依照律法免除处罚。”
○尊长与卑幼讼勿槩罚
尊长与卑幼之间,名分等级森严。如果一概处罚赎罪银两,就会使尊卑秩序混乱,难免加深尊长对卑幼的怨恨,给卑幼留下忧患。
○人民与吏胥讼勿槩罚
百姓与吏胥发生诉讼,如果吏胥有罪,就依据法律从严惩处;如果百姓有罪,就酌情从轻宽恕,这是为了遏制那些像城狐社鼠一样的奸吏,不让他们横行无忌。如果一概处罚百姓赎罪,百姓必定会议论我偏袒吏胥,吏胥反而会更加无所忌惮了。
○铺行荅应不周勿槩罚
铺行(商户)对我有所违误,自然应当宽容;即使违误了上司,量刑责罚告诫也就足够了。如果加以罚款,就会招致铺行的怨恨,而且恐怕这也不是上司的本意。
○吏胥查照不到勿槩罚
诸如习仪、拜牌、接诏、迎接上司之类的事情,不得不进行查点,以防他们玩忽懈怠。但如果一概加以罚款,就会向人显示私心,人们反而会指责我的不当。
○事经两衙门勿再罚
同一件事告到两个衙门,如果两衙门有尊卑之分,就归尊长衙门处理;如果地位相等,就分开处理。倘若那个衙门已经追缴罚款,这个衙门就置之不问就可以了。
○事经问结后勿再罚
百姓诉讼,常常有牵扯到已结案之事的情况,官员查阅卷宗后,将其搁置,只就当前的事由进行判决,罪行不再重复科处。
○一人同时两犯勿再罚
两项罪行同时被发现,按重罪论处;罪行等级相同的,按一项定罪判决。如果前罪已经判决执行,后发现的罪行如果等级相同,就不再论处;如果后罪更重,则重新论处。也要将前罪计入总数,以抵充后罪的数额。这是律法明文规定,不得擅自违背。
○佐领官非详行勿轻罚
掌印官有交际的费用,有积存的定额,可以收取赃罚银两。掌印官尚且如此,佐领官只是协助办理和承行事务的人,难道能让他们在百姓头上贪婪搜刮吗?应当严加禁止。违反者,连同其书吏差役一起治罪。
○营堡官非详行勿许罚
武夫不懂得理法,在乡里咆哮作恶,如果允许他们科罚,他们就会无所不为,必须严加禁止并重重惩处,使他们不侵犯百姓丝毫利益。
●催科法
由票
花名册
催票
限簿
号簿
号票
银封
□收
○由票
自从实行条编法以来,就有由票,已经很久了。繁复的由票详细记载税粮和因差役产生的数额,琐碎难以稽查;简略的由票没有丁口田产和优免的数额,容易引发纷争。现在在官府总体派定时,概括其大纲;在百姓具体起派时,详列其细目,使人一目了然。丁口田产多的不能少派,少的不能多派;有优免资格的不能没有,没有的不能虚有。即使是狡猾的里长和衙役,也没有空隙进行随意摊派。在编派由票时,务必让书吏差役仔细核算,唯恐稍有差错,累积起来就会相差百倍。等到加盖官印发给百姓时,百姓都能看到。凡是丁口田产优免方面有差错的,允许各自禀报,虚心查核,以清除弊端的源头。由票格式如下:
为征收本年条编银两事,本年闰月计算派定丁口。
米条编银每丁应缴银若干,每石应缴银若干;
田有优免的,每丁减免银若干,每石减免银若干。
除造册详兑另行开列出示外,合给由票通知,须出示由票者。
计开:
乡、图、甲人户
丁口共计若干,应缴银若干;
田共计若干,应缴银若干;
地共计若干,应缴银若干;
塘共计若干,应缴银若干;
通共银若干;
内除优免:
减丁银若干;
减米银若干;
实编银若干。
崇祯某年某月某日给
由票
○花名册
条编银开始征收,当年催征里长,里长催征甲首,这是旧法。但是甲下还有散户,户下还有细名,他们的家产丁口各自应当遵照缴纳,然而负责催征和稽核无从下手,良善百姓全部完纳,里长户长大多侵吞隐匿;奸顽百姓拖欠,里长户长或坐受连累赔偿。现在立法通催,另立一册,令各户共同分派明白,呈报官印领催。凡是户人缴纳银两,除了收据外,仍要让他们当面一同填注,限期下不得遗漏,遗漏者,罪责归于户长。如果累积三四限期全然不纳,允许户长将册子呈报官府批行提究。册式如下:
为征收本年编银事,除各户丁口田产派数已给由票外,还恐怕户人推延偏累户长,再发册子格式,听任该户长自行与通户分派,当面一同填造类为一册,送印领催。完纳者,当面一同填报;未完者,一册赴呈,须至单据者。
计开:
乡、图、甲人户下
分派丁口若干,应缴银若干;
分派田若干,应缴银若干;
分派地若干,应缴银若干;
分派塘若干,应缴银若干;
通共银若干;
内除优免:
减丁银若干;
减米银若干;
实
限
玖
限
拾
限
崇祯 年 月 日
○催票
花名有册,欠数有稽,不行刷催,则为虚具;槩行差捕,则为扰民。宜于户长禀呈,摘其尤者数名,发票令自筭取,挂号印钤本册副叶。次限缴查,其有顺违,处之如票载事例。乡民畏法,必且办完;彼既完银,吾亦省事。如再抗拒,差提究惩。票式开后。
为征收 年条编事据该里甲
呈花名册查得,等屡限不总合,令本里赍票筭催完者,经释不完者,赴审抗违者,续呈提究,不贷。
计催
共 名
崇祯 年 月 日给
○限簿
凡征钱粮,有数簿,有比簿,类知详密,而各自一簿,查对未遑,今总数限数注于一叶上,列收数以稽完欠,下列号数以便对查,完足一限,然后再注一限,不使得那前凑后以起延展之端,如连完几限者,一时分列几限,补完前限者,仍旧注归前限,始终不得洗改,顺顽不得参差,每日收银一毕,将银柜连簿票呈官,暇则即对即拆,冗则专责库吏书对,簿有不同者,揭禀查究,临比之际,逐一亲查,但令吏书站旁筭完若干之数,足者先归,免点分别责里,有到者严提加责,仍加严追示警焉,起限以月为度,□时俭时停之,周一年而完,一年不过为急迫也,里分少者□在月终,多者分望晦各半,再多则分上中下三旬,必不可一月重限,使民无所措乎,簿式开后。
乡 图 甲里长
年一条编银共
分为 限每限该银
(见图)
○号簿
尝见州县收银,有用流水簿者,有用里甲簿者。流水簿能查封,而不能比限;里甲簿能比限,而不能查封。是以临比之时,复设卯簿,筭核多寡,尽属吏书,以欠作完,以完作欠,甚至飞洒其数,脱漏其名,鞭朴日系,而钱粮日混矣。今编立限号,与流水畧同,而给票之时,仰同注里甲之簿,用之对限,用之拆封。拆完兑明,即于号界下记某月日,自某号起至某号止,拆银共若干,官批查讫字为照。再筭簿内是限之数,合则巳,不合则挨查,伪增者究之。每叶十号,便于检阅,件数面记,防其暗偷。若欲□记月日,则每晨一注册头可也。簿式开后。
(见图)
(见图)
○号票
印信收票,州县皆行之。但限数不明,号数不对,有用假票瞒官者,有买真票抵限者,有诈伪而侵匿者,弊不可言。今以每限之银编每限之号,票与簿合钤年月,如印日限簿带号,互为稽查,虽积猾老奸,无所容其洗改矣。若钤号或有重编,印票不无用剩,关防查验,是在有司加之意耳。票式开后。
(见图)
○银封
自封自纳,民便安之。今创为银封者,何?葢侵欺之弊起于吏里经收,今兑验在吏,里收贮在官柜,挨号给票,挨号拆封。非设法顺流,何从检阅?故特设封袋,行今照式登填,以线穿之眼,同纳户入柜。柜口加铜铁雀舌,使可入不可出。凡十号收结,另起线穿,自百至千,如鱼相贯。开柜即见,不致混乱费神。封式开后,
乡 里 甲
投封崇祯 年条编银面
计 件
第 限第 号背
○□收
限簿、号簿拆封对同,银入库收,将何查考?合于库册内明开:某月日收第一限拆封,自某号起至某号止,共银若干;某月日收第二限拆封,自某号起至某号止,共银若干。如续追补限者,则开:某月日收第一限补封,自某号起至某号止,共银若干;某月日收第二隈补封,自某号起至某号止,共银若干。凡拆至某号止,俱将总数明注,缝界官批查讫字,必与库数相同,余限仿此。该限各数俱足,取号簿收藏。倘日后数目不明,出之一对,了然矣。又银在吏手,未免日夜觊觎,封贮于匣,开闭难稽。再将各匣编号,写单俱一样二纸,一存匣,一呈官。凡有收支,随时更单注数。如此则官不待开库,官银
译限
玖
限
拾
限
崇祯 年 月 日
○催票
花名册上有记录,欠税数额有稽查,如果不进行催缴,那就是虚设;如果一概派遣差役抓捕,那就是扰民。适宜由户长禀报呈递,摘取其中特别严重的几名,发放催票令其自行算清缴纳,在登记簿的副页上加盖印信。到下一期限时缴纳税银并查验,其顺从或违抗的情况,按照票载事例处理。乡民畏惧法律,必定会办理完毕;他们既然缴清了银两,我们也省事。如果再抗拒,就派遣差役提审究办惩处。催票格式列在后面。
为征收 年条编事,据该里甲
呈报花名册查得,等人屡次期限不汇总缴纳,命令本里拿着催票算清催缴,完纳者经手释放,未完纳者,赴审抗违者,继续呈报提审究办,绝不宽贷。
计催
共 名
崇祯 年 月 日给
○限簿
凡是征收钱粮,有总数簿,有比期簿,虽然知道详细周密,但各自一本簿,查对来不及,现在将总数和限数注记在一页上,列出征收数额以稽查完纳和拖欠,下面列出号数以便对照查验,完足一个期限,然后再注记下一个期限,不使得挪用前面的凑补后面的以产生拖延的开端,如果连续完纳几个期限的,一时分别列在几个期限,补完前面期限的,仍旧注记归入前面的期限,始终不得涂改,顺从和顽抗不得参差,每天征收银两完毕后,将银柜连同簿册和票证呈报给官员,有空时就对照就拆封,繁忙时就专门责成库吏书吏对照,簿册有不符合的,揭发禀报查究,临到比期的时候,逐一亲自查验,只让吏书站在旁边算清完纳了多少数额,足够的先归入,免除点名分别责罚里长,有到的严加提审加重责罚,仍然加重严追以示警戒,起限以月为度,有时节俭有时停止,一年完纳,一年不过于急迫,里分少的在月末,多的分望日和晦日各一半,再多的分上中下三旬,必不可一个月重复期限,使百姓无所适从,簿册格式列在后面。
乡 图 甲里长
年一条编银共
分为 限每限该银
(见图)
○号簿
曾经看见州县征收银两,有用流水簿的,有用里甲簿的。流水簿能查封,但不能比期;里甲簿能比期,但不能查封。所以临到比期的时候,又设立卯簿,核算多寡,全属于吏书,把拖欠当作完纳,把完纳当作拖欠,甚至飞洒其数额,脱漏其姓名,鞭打每天进行,而钱粮日益混乱。现在编立限号,与流水簿略同,而在给票的时候,仰同注记里甲的簿册,用来对照期限,用来拆封。拆完兑明,就在号界下记某月日,自某号起到某号止,拆银共若干,官员批查讫字为凭。再算簿册内是限的数额,符合则已,不符合则挨查,伪增者究办。每页十号,便于检阅,件数当面记,防止其暗中偷窃。如果想要记月日,那么每晨一注册头也可以。簿册格式列在后面。
(见图)
(见图)
○号票
印信收票,州县都实行。但限数不明,号数不对,有用假票欺骗官员的,有买真票抵限的,有诈伪而侵吞隐匿的,弊端不可言说。现在以每限的银两编每限的号,票与簿合钤年月,如果印日限簿带号,互相稽查,即使积猾老奸,也没有地方涂改。如果钤号有重编,印票不无用剩,关防查验,在于有司加意。票格式列在后面。
(见图)
○银封
自封自纳,百姓安之。现在创制银封,为什么?大概侵欺的弊端起于吏里经收,现在兑验在吏,里收贮在官柜,按号给票,按号拆封。不设法顺流,从何检阅?所以特设封袋,行今照式登填,用线穿之眼,同纳户入柜。柜口加上铜铁雀舌,使可入不可出。凡是十号收结,另起线穿,自百到千,如鱼相贯。开柜即见,不至于混乱费神。封格式列在后面,
乡 里 甲
投封崇祯 年条编银面
计 件
第 限第 号背
○□收
限簿、号簿拆封对同,银入库收将何查考?合于库册内明开:哪月日收第一限拆封,自哪号起到哪号止,共银若干;哪月日收第二限拆封,自哪号起到哪号止,共若干银两。如果续追补限的,则开:哪月日收第一限补封,自哪号起到哪号止,共多少银两;哪月日收第二限补封,自哪号起到哪号止,共有多少银两。凡是拆到哪号止,都将总数明注,缝界官批查讫字,必须与库数相同,其余期限仿此。该限各数俱足,取号簿收存。倘若日后数目不明,取出一对,就清楚了。又银在吏手,未免日夜觊觎。封贮于匣,开闭难稽。再将各箱编号,写单俱一样二纸,一存箱,一呈官。凡有收支,随时更换单注数。如此则官不待开库
尽在目中,虽神运鬼输,莫之敢肆矣。单式开后:
字 号匣
旧管【某项银若干,前次实在便是】
译(一切)都看在眼里,即使是神灵鬼怪暗中运作,也不敢肆意妄为了。单式开启后:
字号匣
旧管【某项银若干,前次实际存在的便是】
新收【某月日收某项银若干】
开除【某月日支某项银若干】
实在【见在匣中银数如单初起只先填实有】
崇祯 年 月 日单
牧民政要
译新收【某月某日收到某项银两若干】
开除【某月某日支出某项银两若干】
实在【目前匣中实存银两数目如清单所示,起初只需先填写实际拥有的数额】
崇祯年某月某日清单
牧民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