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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古学考一

(卷首)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1 段

今古学考

古史甄微

自序

一三皇五帝

二历年世系

三上古开化

四江汉民族

五河洛民族

六海岱民族

七上古文化

八虞、夏禅让

九夏之兴替

十殷之兴替

十一周之兴替

十二三代文化

经学抉原

序

旧史第一

焚书第二

传记第三

今学第四

古学第五

南学、北学第六

内学第七

鲁学、齐学第八

晋学、楚学第九

文字第十

  丙戍刊《学考》,求正师友。当时谨守汉法,中分二派。八年以来,历经通人指摘,不能自坚前说。谨次所闻,录为此册。以古学为目者,既明古学之伪,则今学大同,无待详说。敬录师友,以不没教谕苦心。倘能再有深造,将再改订,海内通人不吝金玉,是为切望。甲午四月廖平记。

  1旧著《知圣篇》专明改制之事,说者颇疑之。然既曰微言,则但取心知其意,不必大声疾呼,以骇观听。今则就经言经,六艺明文,但凭目见。或为择善取同,或为新义创制,不能质言,都从盖阙。专述经言,不详孔意。非仅孔滋疑窦,抑以别有专篇也。

  2旧以《王制》为孔子为《春秋》而作。崧师云:“此弟子本六艺而作,未必专为《春秋》与自撰。”按旧说误也。《文选注》引《论语谶》:“子夏等六十四人撰仲尼微言以事素王。”由《论语》可推《王制》。凡《王制》所言,皆六艺之纲领,仲尼没,弟子乃集录之。六经制度,全同此书。当删定时,不审其为旧文新义。但六艺皆明王法,而此乃王者之制,宜无不同。圣作为经,此篇在记。自系弟子推本孔经,作为大传,以诸经纲领,不必定为孔笔。孟、荀于此书指为周制者,则以六经周事为多。就经说经,自为时王之制。《左》《国》为六艺事传。凡系经说皆寓之时事,与董子“因时事加王心”之说实同,皆以发明经义。圣作为经,贤述为传。《王制》既不为经,则是群经大传,出于弟子无疑。

  3旧说《诗》《书》礼制有沿革,不入今古派,皆先师各据所学以说之者。周宇仁以为四代同制,全合《王制》。按其说是也。《诗》《书》与他经,汉十四博士同据《王制》说之,别无异制,可见其同。及经同学细考《书》《诗》所言礼制,与《王制》无丝毫出入。今《尚书》、三家《诗》说可证也。又《书》有四代之文,《诗》兼二代、列国,而礼制并无沿革。唐虞旧典,下同《春秋》。《古书》《毛诗》乃尽弃今学而参《周礼》,然每与经不合。马、郑不能如伏、韩详备者,勉强自然,真伪各异。旧以二经有沿革,不入今、古学派;既实知其沿革与今礼符合,故不得不归入今学也。[说详《书、诗二经凡例》。]

  4旧说以《周礼》与《左传》同时,为先秦以前之古学。宜宾陈锡昌疑《周礼》专条,古皆无征。今按:前说误也。此书乃刘歆本《佚礼》羼臆说糅合而成者,非古书也。何以言之?此书如果古书,必系成典,实见行事者。即使为一人拟作私书,亦必首尾相贯,实能举行。今其书所言制度,惟其本之《王制》今礼者,尚有片段。至其专条,如封国、爵禄、职官之类,皆不完具,不能举行,又无不自相矛盾。[如建国五等、出车三等之类。]且今学明说,见之载籍者,每条无虑数千百见。至《周礼》专条则绝无一证佐。如今学言封国三等,言三公九卿,毋虑千条。而《周礼》言地五等,以天地四时分六卿,则自古绝无一相合之明证。此可知其书不出于先秦。拟将其书分为二集:凡《佚礼》原文,辑出归还今学;至刘氏所羼补之条,删出归之古学。故今定《周礼》为王莽以后之书,不能与《左氏》比也。[说详《周礼删刘》与《官礼凡例》。]

  5旧表以《乐》与《古书》《毛诗》为古学,非也。《乐》为六艺之一,既经手定,则同属五经;以《韶》为宗,则迥非周旧矣。孔氏写定《尚书》,以今文数篇推其异者写成隶

译今古学考

古史甄微

自序

一 三皇五帝

二 历年世系

三 上古开化

四 江汉民族

五 河洛民族

六 海岱民族

七 上古文化

八 虞、夏禅让

九 夏之兴替

十 殷之兴替

十一 周之兴替

十二 三代文化

经学抉原

序

旧史第一

焚书第二

传记第三

今学第四

古学第五

南学、北学第六

内学第七

鲁学、齐学第八

晋学、楚学第九

文字第十

丙戌年刊行《学考》,请求师友指正。当时我谨守汉代经学法则,将学术分为两派。八年以来,历经通达之士的指摘,我无法坚持之前的说法。于是谨次所闻,录为此册。以“古学”为篇目,是因为既然阐明了古学的伪妄,那么今学的大同之处,就不必详细说明了。恭敬地记录师友的意见,以不埋没他们教诲的苦心。倘若能再有深造,将再次改订,希望海内通达之士不吝赐教,这是我的殷切期望。甲午四月廖平记。

1 旧著《知圣篇》专门阐明改制之事,议论者颇为怀疑。然而既然称为微言,就只取心领神会其意,不必大声疾呼,以惊骇视听。现在则就经文论经文,六艺明文,只凭目见。或是择善取同,或是为新义创制,不能确凿言说,都采取存疑阙如的态度。专门叙述经文,不详细解说孔子的意图。这不仅因为孔子容易滋生疑窦,也因为有别的专篇论述。

2 旧说认为《王制》是孔子为《春秋》而作。崧师说:“这是弟子根据六艺而作,未必专为《春秋》或自撰。”按旧说错误。《文选注》引《论语谶》:“子夏等六十四人撰仲尼微言以事素王。”由《论语》可推知《王制》。凡是《王制》所言,都是六艺的纲领,仲尼去世后,弟子才集录而成。六经制度,全同此书。当删定时,不审其为旧文新义。但六艺皆明王法,而此乃王者之制,宜无不同。圣作为经,此篇在记。自系弟子推本孔经,作为大传,以诸经纲领,不必定为孔笔。孟、荀于此书指为周制者,则以六经周事为多。就经说经,自为时王之制。《左》《国》为六艺事传。凡系经说皆寓之时事,与董子“因时事加王心”之说实同,皆以发明经义。圣作为经,贤述为传。《王制》既不为经,则是群经大传,出于弟子无疑。

3 旧说《诗》《书》礼制有沿革,不入今古派,皆先师各据所学以说之者。周宇仁以为四代同制,全合《王制》。按其说是也。《诗》《书》与他经,汉十四博士同据《王制》说之,别无异制,可见其同。及经同学细考《书》《诗》所言礼制,与《王制》无丝毫出入。今《尚书》、三家《诗》说可证也。又《书》有四代之文,《诗》兼二代、列国,而礼制并无沿革。唐虞旧典,下同《春秋》。《古书》《毛诗》乃尽弃今学而参《周礼》,然每与经不合。马、郑不能如伏、韩详备者,勉强自然,真伪各异。旧以二经有沿革,不入今、古学派;既实知其沿革与今礼符合,故不得不归入今学也。[说详《书、诗二经凡例》。]

4 旧说以《周礼》与《左传》同时,为先秦以前之古学。宜宾陈锡昌疑《周礼》专条,古皆无征。今按:前说误也。此书乃刘歆本《佚礼》羼臆说糅合而成者,非古书也。何以言之?此书如果古书,必系成典,实见行事者。即使为一人拟作私书,亦必首尾相贯,实能举行。今其书所言制度,惟其本之《王制》今礼者,尚有片段。至其专条,如封国、爵禄、职官之类,皆不完具,不能举行,又无不自相矛盾。[如建国五等、出车三等之类。]且今学明说,见之载籍者,每条无虑数千百见。至《周礼》专条则绝无一证佐。如今学言封国三等,言三公九卿,毋虑千条。而《周礼》言地五等,以天地四时分六卿,则自古绝无一相合之明证。此可知其书不出于先秦。拟将其书分为二集:凡《佚礼》原文,辑出归还今学;至刘氏所羼补之条,删出归之古学。故今定《周礼》为王莽以后之书,不能与《左氏》比也。[说详《周礼删刘》与《官礼凡例》。]

5 旧表以《乐》与《古书》《毛诗》为古学,非也。《乐》为六艺之一,既经手定,则同属五经;以《韶》为宗,则迥非周旧矣。孔氏写定《尚书》,以今文数篇推其异者写成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