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子藏玉玺本末一

第 1 页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13 段

玉玺本末  (宋)曹彦约 撰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録,易以湮没。

【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巻,姚察《传国玺》十巻,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巻。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録》,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石之说参于其间,尤更抵牾。

【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郄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着见于天下者寡矣。

【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

【原注:汉宣帝立玉寳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寳和氏璧,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璧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玺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玺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玺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虎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秦独天子称玺。

  【原注出汉旧仪】

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隠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霸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玺。

  【原注出髙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

【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上始皇玺,高帝因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

  【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后文帝时,有言勃欲反,下廷尉。薄太后谓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文帝乃出之。

  【原注出勃夲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羣臣皆惊。霍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光甚谊之,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后光废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

  【原注并光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

译玉玺的始末 (宋)曹彦约 撰

关于传国玺的传说很多,却始终没有确定的说法。推究其缘由,是因为皇帝亲自佩戴它,臣下很少见到。道听途说,难免出现差错。传记杂录,容易湮没失传。

【原注:《旧唐书·经籍志》记载有纪僧真的《玉玺谱》一卷,姚察的《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的《玉玺正录》一卷。而纪僧真、姚察的书,早已失传。馆阁书目中也没有徐令言的《正录》,但他的说法有时也被称为《玉玺谱》,偶尔见于其他书籍。唐代章怀太子注解《后汉书·光武帝纪》时,已经采用了他的说法。现在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是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中叙述玉玺的事颇为详细,但最缺乏依据】

既然所传的说法已无依据,又把徐令言、李石的说法掺杂其中,尤其更加矛盾冲突。

【原注:徐令言相信《北齐书》的说法,认为永和年间得到的玺就是秦玺,这与《晋纪》不同。又说侯景失败后,侯子鉴盗取玉玺逃往江东,害怕追兵赶到,将玉玺投入佛寺,被栖霞寺僧人永得到。陈永定三年,僧永去世,弟子普智进献。陈朝灭亡,玉玺传到了隋朝。不仅晋朝不是这块玉玺,陈、隋也没有这块玉玺了。李石相信《晋阳秋》的说法,认为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郄恢从慕容永那里得到玉玺,于是送往建业。不仅晋朝没有得到这块玉玺,而且慕容永崛起也没有得到玉玺的道理。这话在永和玺的注中】

正史所载,也有很多不同。如果不是因为本朝绍圣年间这块玉玺再次出现,士大夫用拓印的方式将其印出,当职官员亲手摹写,那么它在天下显扬的就少了。

【原注:郑望之《秦玺跋》说:绍圣四年初,进献秦玺,诏令百官杂识查看。当时先君任尚书郎,于是请求用拓印的方式印出,于是得到了真迹。《金石录》说:咸阳所获传国玺,刚送到京师,执政大臣把它给将作监李诫看,李诫亲手摹印,于是流传于世】

然而那玉玺还有玉色,未能辨别清楚,也就不能详尽考证了。

【原注:汉宣帝在未央宫中建立玉寳璧祠。刘原父认为受命寳和氏璧,应当是依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说:传国玺是和氏璧制作的。舒元舆说: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上,而飞上天了。那么那玉玺应当是白玉。徐令言说:那玉出自蓝田山。蔡京等人说:那颜色绿如蓝。那么那玉玺应当是绿玉。石虎《别传》说: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到一块玄玉,四寸见方,与玺同文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石虎认为这是祥瑞。那么又有玄玉的了】

现在暂且叙述秦、汉、魏、晋所得的宝物,以及白色、绿色、玄色并出的差异,然后辨别史书的差错,众说的无根,使后来的君子有所考证。秦以前,百姓都用金、玉、银、铜、犀、象制作方寸大小的玺,各自佩戴所喜欢的。秦唯独天子称玺。

【原注出自汉旧仪】

始皇制作传国玺,让丞相李斯书写,文字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的文字如此。应劭《汉官仪》说:天子有传国玺,其文字说“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说:“且康”永昌二字,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朝士谈》说:秦玺面文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字说“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这些都是没有见到真玺的人说的。考证正史及众说,从未有“且康”二字。那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已两次到本朝;那说“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的,自晋传隋,也没听说有背文、面文的说法。况且既然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那么其背文不应说“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思相同而词句不协调,不符合古人的意思】

汉高帝入关,到达霸上。秦王子婴用丝带系住脖子,在轵道旁投降。献上始皇帝玺。

【原注出自高帝纪】

后来诛杀项籍,登上天子之位,佩戴使用那玉玺,世世传授,号称“汉传国玺”。

【原注:出自《元后传》《汉官仪》,认为子婴献上始皇玺,高帝因此佩戴使用它,恐怕未必如此迅速】

周勃诛杀诸吕,废黜少帝,曾经手穿皇帝玺。

【原注出自史记世家应劭注】

后来文帝时,有人说周勃想造反,交给廷尉。薄太后对文帝说:“绛侯周勃佩戴皇帝玺,在北军统领军队,不在此时造反,现在住在一个小县,反而想造反吗?”文帝于是释放了他。

【原注出自勃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异,一夜之间群臣都惊恐。霍光召见尚符玺郎,郎不肯交给霍光,霍光想夺取,郎按剑说:“我的头可以断,玺不可得。”霍光很认为他义气,第二天诏令增加这个郎的秩二等。后来霍光废黜昌邑王,就拉着他的手,解下他的玺组,献给太后,于是立皇帝。

【原注并光本传】

哀帝去世,没有儿子。太皇太后当天驾车到未央宫,

收取玺绶。

【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莽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贤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贤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贤笑曰:「吾欲法尧禅舜,何如?」闳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黙然不恱。哀帝既崩,莽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贤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夲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恱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译收缴皇帝的玉玺和印绶。

【原注出自《王莽传》。《太平御览》记载:汉哀帝将要驾崩时,把玉玺和印绶交给董贤,说:“不要随便把它交给别人。”中常侍王闳,是王莽的叔父,向元后禀报请求夺回玉玺,随即佩剑来到宣德门,对董贤说:“皇帝驾崩,国家没有确立继承人,您深受恩宠,应当伏地痛哭,为什么长久拿着玉玺印绶等待灾祸降临呢?”董贤不敢拒绝,跪下交出玉玺印绶。查考《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在麒麟殿设酒宴,在酒席间从容地对董贤笑着说:“我想效法尧禅让给舜,怎么样?”王闳进言说:“天下是高皇帝的天下,不是陛下私有的。”天子没有戏言,皇上沉默不悦。哀帝驾崩后,王莽禀报说董贤年轻,不能顺应众心,于是收缴了董贤的印绶。由此可知,元后在未央宫收缴的是皇帝的玉玺印绶,而王莽所禀报收缴的,是董贤的印绶。《御览》所引用的《汉书》,班固和荀悦的书中都没有记载,不知出自哪本书】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王莽簒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余!」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太后涕泣而言。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巳无可言者,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

【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莽,莽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莽,取绶,不知取玺及莽头。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莽首,幷玺与王宪。宪得玺无所送,妻莽后宫,乘其车服。越四日,而李松、邓晔入长安,斩宪,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为帝。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

  【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珪作乱,刼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让、珪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董卓废少帝,献帝自陈留王即尊位,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卓。卓迫帝都长安,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庙,平塞诸陵。坚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坚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

【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坚死,袁术将僣号,拘坚夫人而夺之。

  【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术僣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

【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僣盗意,拘坚妻,逼求之。绍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绍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坚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坚死后,术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

  【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

【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隠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从长安来,问逵先王玺绶所在。逵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芝入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

  【原注出魏畧】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

【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簒位,使义阳王威与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伦败,帝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阿皮,威小字也。于是诛威。

  【原注出威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入洛阳,执帝诣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

【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闵。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镇广陵

译汉平帝去世后,孺子婴尚未正式即位,玉玺收藏在长乐宫。王莽篡夺汉朝政权,派安阳侯王舜向元后请求玉玺。元后愤怒地说:“你们父子宗族,蒙受汉朝恩力,富贵延续多代,既然无以为报,却受人孤弱之托,趁着有利时机,夺取国家,不再顾及名义和恩义。像这样的人,狗猪都不吃他的剩余食物!”况且你自认为凭借金匮符命成为新皇帝,也应当自己重新制作玉玺,何必使用这亡国的不祥玉玺?王莽哭着请求。王舜也悲伤得不能自止。过了很久,王舜抬头对太后说:“臣等已经无话可说,王莽一定要得到传国玉玺,太后难道能始终不给吗?”太后听到王舜的话很急切,担心王莽要胁迫她,于是拿出汉传国玉玺,扔在地上,交给王舜说:“我老了快要死了,知道你们兄弟现在就要被灭族了。”

【原注出自《元后传》。《玉玺谱》说:“元后把玉玺扔在地上,玉玺上的螭龙一角缺损,而正史没有记载,直到《吴书》才首次出现。”】

等到汉军诛杀王莽时,王莽带着玉玺和绶带躲避火灾,逃到渐台。商人杜吴杀死王莽,取走绶带,不知道取走玉玺和王莽的头。公宾就看见绶带,询问绶带主人的所在,于是斩下王莽的头,连同玉玺一起交给王宪。王宪得到玉玺无处送,娶了王莽的后宫,乘坐他的车驾服饰。过了四天,李松、邓晔进入长安,斩杀王宪,将玉玺送给更始帝。大司马谢禄,玉玺于是归更始帝所有。赤眉军杀死更始帝,在高陵拥立刘盆子为帝。建武三年,光武帝在宜阳征讨赤眉军,赤眉君臣反绑双手投降,奉上高皇帝的玉玺和绶带,于是下诏先帝的玉玺和绶带归入王府。这是祖宗的灵验,士人的力量,于是选择吉日,祭祀高庙,赐给天下作为父亲继承人的长子爵位,然后接受传国玉玺。

【原注出自《光武纪》】

汉灵帝下葬后,少帝在位,献帝尚未立,宦官张让、段珪作乱,劫持两位皇帝前往北宫,又逃往小平津,掌管玉玺的人奔散,一并丢失了玉玺。张让、段珪等人被诛杀后,两位皇帝得以回到宫阁上找回六枚玉玺,唯独传国玉玺没有找到。董卓废黜少帝,献帝从陈留王即位,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伐董卓。董卓逼迫皇帝迁都长安,二年于是发掘洛阳各陵墓。破虏将军孙坚奉袁术之命进入洛阳,清扫汉宗庙,填平各陵墓。孙坚军队驻扎城南,甄官井上,早晨出现五色云气,全军惊怪。孙坚派人进入井中探得传国玉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面一角缺损。

【原注:这是《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的话。这枚玉玺,元后扔在地上,以前不说一角缺损,说一角缺损的,始于此处】

第二年,孙坚去世,袁术将要僭越称帝,拘禁孙坚夫人而夺取玉玺。

【原注出自《山阳公载记》】

袁术僭越称帝两年后去世,荆州刺史徐璆得到玉玺,回到许都,献给汉朝。

【原注出自《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互印证,但《载记》的节文见于《吴志》注和杂书,未见全文,恐怕也出自《载记》。而《玉玺谱》却说:袁绍有僭越盗窃之意,拘禁孙坚妻子,逼迫索取。袁绍得到玉玺,举兵指向魏武帝。魏武帝厌恶他,袁绍失败,得到玉玺归还汉朝,恐怕不是这样。按孙坚为破虏将军,是袁术的意思。孙坚死后,袁术又表奏他的兄子孙贲为豫州刺史。孙策载着母亲迁往曲阿,随后跟随袁术,不被袁绍拘禁,事理明显】

魏文帝将要接受汉朝禅让,派使者向献穆曹后请求玉玺和绶带。

【原注曹后是魏武帝的女儿】

曹后愤怒,把玉玺和绶带扔到车下,于是涕泪横流说:“上天不保佑这玉玺。”

【原注出自《穆后传》。《续汉书》说:“上天不保佑此玉玺”,其意思也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去世,隠陵侯曹彰任越骑将军,从长安来军中,问贾逵先王玉玺和绶带所在。贾逵正色说:‘太子在邺城,国家有储君副手,先王玉玺和绶带,不是你应该问的。’”当时魏未受禅,所问的是魏王玉玺和绶带,不是传国玉玺和绶带】

司马师将要废黜齐王芳,派郭芝入宫禀告太后,取玉玺和绶带放在座位旁边;等到迎接高贵乡公,又请求玉玺和绶带。太后说:“我见过高贵乡公小时候,认识他,我想亲手把玉玺和绶带交给他。”

【原注出自《魏略》】

从魏传到晋,派太保郑冲捧着玉玺禅让帝位。后来平定吴国,不过得到金玺而已。

【原注出自《晋书》。《御览》引《拾遗录》说:晋太康平定吴国,孙皓送六枚金玺,说没有玉工,所以用金制作印玺】

惠帝时,赵王司马伦篡位,派义阳王司马威与黄门郎骆休逼迫惠帝夺取玉玺和绶带。司马伦失败,惠帝复位,说:“阿皮,扭断我的手指,夺取我的玉玺和绶带,不可不杀!”阿皮,是司马威的小名。于是诛杀司马威。

【原注出自司马威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进入洛阳,抓获皇帝送往刘曜,而传国玉玺无法考证了。

【原注:《晋书》记载永嘉末年,洛阳失守,玉玺被刘聪所得。等到石勒灭掉刘氏,玉玺进入后赵。冉闵诛杀石氏,玉玺又进入冉闵手中。等到四十二年,玉玺又回归晋朝。然而其文字却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文字不同。北齐辛术传说:辛术镇守广陵】

,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厯宋、齐、梁而没于侯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术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録。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隠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兼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术送之至邺。按郭元建,侯景之党,景败以广陵降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据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厯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髙齐云】

译获得传国玺,送往邺城。文宣帝用这方玉玺在太庙举行告祭。这方玉玺就是秦朝所制的,边长四寸,上面有交盘龙形的钮,上面的文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并且说这方玉玺由两汉相传,到了魏晋时期落入刘聪之手,到晋穆帝永和年间又得以找回,历经宋、齐、梁三朝而落入侯景之手。侯景兵败后,玉玺被郭元建获得,辛术将其进献上来。查考永和年间所得到的玉玺,上面的文字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直到隋朝这方玉玺还在,《隋书·礼仪志》记载得很详细。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方玉玺,却没有任何听闻和记载。由此可知《晋书》所载的是正确的,而《北史》所载的是错误的。唐朝贞观年间修撰《晋书》,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该有这方玉玺却不记录。《玉玺谱》说:玉玺归属石勒,石勒在玉玺的一边刻上“天命石氏”,这个刻文现在已不存在。《朝士谈》说:石季龙磨去了玉玺上凸起的文字,在旁边刻上文字说“天命石氏”。这两种说法既不相同,又说这个刻文现在已不存在,不知道他们所见的是哪方玉玺,不敢认定它就是秦朝的玉玺。只有永和年间所得到的那方玉玺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个字,大致有传承脉络,也被称为传国玺,现在另立一条以“永和玺”命名。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梁朝末年侯景兵败时,带着传国玺随自己身边,让侍中兼平原太守赵思贤佩戴,说:“如果我死了,应当把它沉入江中,不要让吴地的人再次得到它。”赵思贤从京口渡江,遇到强盗,随从人员把玉玺丢弃在草丛中,到了广陵后向郭元建报告。郭元建取来玉玺交给辛术,辛术把它送到邺城。查考郭元建,是侯景的党羽,侯景兵败后他凭借广陵投降王僧辩,不久又投降北齐。北齐派遣行台辛术占据广陵,传国玺自从五胡乱华时落入刘、石之手,石氏败亡后,玉玺又南归晋朝,历经宋、齐、梁直到侯景兵败,玉玺于是北归高齐。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

【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乃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为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苌求传国玺于坚,坚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玺已送晋,不可得矣。”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

  【原注出载记坚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当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自太平真君以后,厯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其面无文,与玺相合,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隠起,其字则饰以龙鳯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彷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

【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斯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鳯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四月丙戍,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羣臣称贺。”从之。命宰臣章惇书冩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己酉,大赦天下。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戊午,宴于紫宸殿。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为元符元年。

  【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

【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鳯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

译后赵的石虎在武乡的长城得到一方玄玉玺,长宽各四寸,厚二寸,上面的文字与秦玺相同,但颜色是黑色的,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玉玺。

【原注出自《石虎别传》。按石虎篡位是在晋文帝的咸康乙未年,距离永嘉辛未年共二十五年,而得到玉玺的年份无法考证。武乡是上党郡的属县,本朝初年隶属于潞州,后来析出设立威胜军】

前秦的苻坚被姚苌擒获,当时是晋孝武帝的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离洛阳陷落已经七十四年了。姚苌向苻坚索要传国玉玺,苻坚说:“小羌竟敢逼迫天子,难道会把传国玉玺给你羌人吗?玉玺已经送给晋朝了,不可能得到了。”史书没有记载那方玉玺的文字,也没有送给晋朝的事情,不知道这指的是哪方玉玺。

【原注出自《载记·苻坚传》】

又过了六十一年,岁在丙戌,当时是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也就是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魏国拆毁邺城的五层佛塔,在泥塑佛像中得到了两方玉玺,上面的文字都写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中一方在旁边刻着“魏所受汉传国玺”。史书没有说明玉玺的颜色、工艺,以及长宽厚薄。既然说是魏国接受的汉朝玉玺,或许真的是传国玉玺?不知道在魏晋之间,没有人提及旁边刻字的前后经过,这是为什么呢?既然有两方玉玺,那么传国玉玺已经有了副本。从太平真君以后,历经东魏、西魏、北周、北齐、隋、唐,而这方玉玺从未在史书中出现。后魏太平时间很久,不知道是从哪里丢失的。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离太平真君七年又过了六百五十一年。咸阳县百姓段义挖地得到古玉两方,五年正月,永兴军上报朝廷。皇帝下诏让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的官员研究鉴定后上报。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人上奏:“查考所献的玉玺,颜色绿如蓝,温润而有光泽,上面的文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背面有五个螭龙形钮,盘纽间有小孔,用来穿系丝带。又得到玉螭首,玉色白如凝脂,也很温润,背面也有五个螭龙形钮,盘纽间也有穿系丝带的小孔,表面没有文字,与玉玺相合,大小方圆没有丝毫差别。现在考证玉玺上的文字可知是秦玺,玉料是蓝田玉的颜色,篆书是李斯的小篆,文字是刻进去的而不是凸起的,字形装饰有龙凤鸟鱼,属于虫鱼鸟迹的法度。其制作崇尚古朴而不华丽,与现在流传的古书无法相比拟,而擅长篆书的人也无法模仿,显然不是后世所能制作的。”臣等奉诏旨,得以参与讨论,驳斥各家的伪说,而断定正史中记载的玉玺,确实是汉朝以前的传国宝玺。

【原注:蔡京等人驳斥各家的伪说,而断定依据正史,他们的说法是对的。但他们的奏疏中说:“写着‘皇帝寿昌’的是晋玺;写着‘受命于天’的是后魏玺。”那么‘既寿永昌’的,可知是秦玺。这种牵强附会、欺瞒蒙蔽,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朝得到这方玉玺,就像现在得到秦玺一样,怎么能说是晋玺呢?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秦玺,而后魏得到了它。现在却将其分开,把‘受命于天’作为后魏的玉玺,把‘既寿永昌’作为秦玺,这种当面欺骗的行为太严重了。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百姓段吉,夏日雨后,在村中立门,脚陷下去得到玉玺一方,长宽四寸,篆文如凤鸟形状,写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玉玺记载说:秦始皇得到卞氏玉刻成玉玺,元后夺取玉玺摔在地上,所以一角缺损,验证都符合。只有记载说颜色是黄色,而这方是青苍色。又说背面也刻着‘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没有。有关部门奏报皇上,朝廷议论认为是祥瑞,改年号为元符,任命段吉做官,直到靖康年间,被金人取走】

皇帝下诏让礼部、太常寺考证旧例,上报朝廷。四月丙戌日,礼部、太常寺说:“查考《国朝会要》,元旦、五月朔日、冬至都举行大朝会礼仪,请求以礼仪恭敬地接受群臣称贺。”皇帝同意了。命令宰相章惇书写玉检,诏令词臣撰写乐章,交给太常寺在朝会时使用。丁酉日,下诏传国宝检的文字定为“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五月戊申日初一,举行朝会礼仪。己酉日,大赦天下。癸丑日、甲寅日,恭敬地祭祀景灵宫。戊午日,在紫宸殿宴请群臣。丙寅日,下诏将绍圣五年六月朔日定为元符元年。

【原注出自《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用白玉制作受命宝,作为八宝之一。长宽四寸多,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字。大观元年十一月,下诏八宝初成,可以在正月二十三日后使用。尚书省说:受命宝不是日常使用的器物,只有封禅时才使用。那么大观以后,本朝就有了绿色和白色两方玉玺了。

【原注出自《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说:受命宝,玉料是蓝田玉,制度是秦代的。不可以传给将来,留给后世作为训诫。于是参考法度,自我创立古制。有人进献宝玉,颜色像切开的羊脂,气息像吐出的彩虹,温润而有光泽,声音清越。有人进献古篆,龙盘凤舞,鱼跃鸟飞,奇偶相生,纵横得当。有人进献善于工匠,雕琢各种形状,如切如磋,分毫析缕

,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掲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绦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译看不见它的痕迹。这四种特征都具备,于是将其举起并加盖印玺,便用“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文字制作了受命宝玺。它的边长四寸有余。蔡绦说:得到秦玺却没有螭钮,而且又不残缺,怀疑那一角残缺的才是螭钮。自从有了这方玺印后,考证查验非常详细,皇上仍然只取用其文字而废弃其玺印,不再使用。旧说认为螭钮一角残缺,未曾有人提到那是螭钮,这又是蔡绦的穿凿附会。只是古今所见很少有相同的,不得不产生怀疑罢了】

自元符戊寅至靖康丁未,盖三十年。自建炎戊申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

【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僣伪所能办。

【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隠起,巧丽惊絶,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隠起】

自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变诈百出,无所不至。

【原注:晋载记,冉闵弑石祗,僣大号,遣其使人常祎聘慕容隽。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祎曰:「平冦之日,在邺者畧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厯运在已。闵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

【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邺,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冦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巳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郄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乃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永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永嘉五年,王弥陷洛阳,得六玺,送刘曜。曜送刘聪,而此玺在其中。

【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凖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及凖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曜。曜大恱,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石勒闻之,怒,増兵攻明。及曜败于石勒,其子熈奔上邽。石虎克上邽,遣主簿赵封送玺于勒。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

【原注:巳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巾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簒立。虎死,其子世嗣位。石遵、石鉴、冉闵相继簒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

【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

译从元符戊寅年到靖康丁未年,大约经过了三十年。从建炎戊申年到嘉定辛巳年,又经过了九十四年。永和玺,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制作的。上面的文字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这与秦玺不同。

【原注:北齐辛术传中,将文字解释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错误的。此前已在秦玺部分辨析过】

后世认为传国玺容易与秦玺混淆,现在特意用“永和”来命名它,是说它在晋朝永和年间才名声显赫。它的形制精密,不是当时那些僭越称帝的伪政权所能办到的。

【原注:《晋阳秋》记载:鸟虫篆文隐起,精巧华丽令人惊叹,与传国玺不同。《隋书·礼仪志》记载: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自从洛阳失守,南北纷争,那些假托天命的人都想得到这枚玉玺,变诈百出,无所不用其极。

【原注:《晋书·载记》记载,冉闵杀害石祗,僭越称帝,派遣使者常祎去慕容隽处聘问。慕容隽让记室封裕告诉他说:“石祗去年派张举请求援助,说玉玺在襄国,这话可信吗?”常祎说:“平定贼寇那天,在邺城的财物几乎被抢光,玉玺怎么会流向襄国?”《载记》又说:冉闵失败后,慕容隽想神化这件事,谎称历数气运在自己身上。冉闵的妻子得到玉玺献上来,封号为“奉玺君”。在永和八年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年号为“元玺”。又《玉玺谱》记载:“元帝渡江后几代没有玉玺,北方人都说司马家的小子是白版天子。有人说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曾送来三枚玉玺,不知道那是宇文氏得到的玉玺,并非中原的玉玺。”】

晋朝在永和年间虽然得到了它,但得到的方式并非正道。

【原注:《载记》又说冉闵被俘,他的儿子冉智还年幼,蒋干派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响应他,驻扎在棘津。刘猗到达后,戴施阻止他前进,索要传国玺。刘猗回去,把情况告诉蒋干,蒋干犹豫不决。戴施于是派遣参军何融率领壮士百人进入邺城,登上三台协助守备,欺骗他说:“现在暂且把玉玺交给我,凶恶的贼寇在外面,道路阻塞,也不敢立即送去,应当派遣单独的使者快马加鞭报告天子。天子听说玉玺已经在我的路上,自然会派遣重兵来援助。”蒋干相信了,于是拿出玉玺交给何融。何融带着玉玺快马返回。有人说何融是靠赏赐得到的,有人说戴施夺取了它。因为计谋是让何融快马返回,有人说冉智把玉玺交给了他,而不是蒋干。大体上,是何融、戴施共同谋取它。冉智年幼,听从蒋干的命令,不值得深究。《晋阳秋》记载:“雍州玺,是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郄恢上表说慕容永称藩,进奉玉玺,边长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总高四寸六分,四面有龟文,下面有八个字,文字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说是慕容氏制作的,不清楚它的起源。这是错误的。八个字记载在永和八年的《晋纪》中,不可磨灭。慕容永是个崛起的小丑,草创简陋,不久被慕容垂所杀,怎么可能再自制玉玺?此前,慕容隽是慕容廆的儿子,父子雄据一方,还以没有得到玉玺为耻,谎称封奉玺君。何况慕容永呢?说它起源不详,就没有根据了】

暂且依据史家各家的说法,追溯本源并铺陈叙述。永嘉五年,王弥攻陷洛阳,得到六枚玉玺,送给刘曜。刘曜送给刘聪,而这枚玉玺就在其中。

【原注:洛阳陷落时,秦玺应当也一起送给了刘聪,但秦玺不再流传,怀疑是在乱兵中丢失了】

刘聪死后,他的儿子刘粲继位。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抓住刘粲杀了他。等到靳准被乔泰等人杀死,推举靳明为盟主,派遣卜泰捧着玉玺去见刘曜。刘曜非常高兴,对卜泰说:“让我得到这枚神玺,成就帝王者是你的儿子啊。”石勒听说后,发怒,增加兵力攻打靳明。等到刘曜被石勒打败,他的儿子刘熙逃往上邽。石虎攻克上邽,派遣主簿赵封把玉玺送给石勒。先前所说的六枚玉玺,只剩下这一枚,此外只是太子金玺罢了。

【原注:以上都杂出于《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枚玉玺,叫“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用途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都详细记载,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从永嘉以后,每次说传国六玺,那么六枚玉玺并不都在,而是与传国玺合为六枚。《前凉录》记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在青涧巾中得到一枚玉玺,钳纽光照水面,外文是“皇帝玺”。《后周书》记载:宇文氏因狩猎得到三枚玉玺,有文字“皇帝玺”,必定是永嘉以后丢失的。到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还得到白玉印,文字是“天子之宝”,也可以看到了。赵封送给石勒的玉玺,只有一枚,从这里可以看出】

石勒死后,石虎篡位。石虎死后,他的儿子石世继位。石遵、石鉴、冉闵相继篡位。冉闵被慕容恪俘虏,他的儿子冉智守卫邺城,还年幼,依靠他的臣子蒋干把玉玺献给晋朝。

【原注:《燕书》记载:“元玺六年,蒋干派遣太子詹事刘猗带着传国玺去晋朝求救。刘猗背着玉玺走了几里路,天昏地暗,黄雾四塞,无法前进。”

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

译容易取得行玺,才能离开。”这件事荒诞不经,完全不可相信】

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

  【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就取得之。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为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宋末,谢朏为侍中,领秘书监。齐高帝将受禅,朏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朏佯不知曰:“何公事?”传诏云:“解玺授齐王。”朏曰:“齐自应有。”侍中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朏曰:“我无疾,何所道?”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是日,遂以王俭为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朏,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

  【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簒。景败,其玺不知所向。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于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

【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厯宋、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术,而术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术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术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畧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术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

【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

【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闗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

【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平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寔在其中。

【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

【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

【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寳而已】

元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

【原注:肃宗干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

【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

译永和八年,传国玺到达建业,百官全都前来祝贺。

【原注:出自《晋穆帝纪》】

从晋朝传到宋朝,宋元凶刘劭作乱失败,没有见到传国玺。询问刘劭,他说在严道育那里,便从那里取回了它。孝武帝即位,任命蔡兴宗为侍中,每当谈论政事得失,无所顾忌畏惧。皇帝刚去拜谒陵墓,曾让蔡兴宗背负传国玺陪同乘车。宋朝末年,谢朏担任侍中,兼任秘书监。齐高帝将要接受禅让,谢朏当天正在值班,百官陪同就位,侍中应当解下传国玺。谢朏假装不知道说:“有什么公事?”传诏官说:“解下传国玺授予齐王。”谢朏说:“齐朝自然应该有。”侍中于是拿起枕头躺下。传诏官害怕,便让他称病。谢朏说:“我没有病,说什么?”于是穿着朝服走出东掖门,登上车子,随即回到家中。当天,便任命王俭为侍中,解下传国玺。不久武帝请求诛杀谢朏,高帝说:“杀了他就成就了他的名声,正好应该把他放在法度之外容忍他。”

【原注:都出自《宋书》】

从齐朝传到梁朝,到简文帝时,被侯景篡夺。侯景败亡,那传国玺不知去向。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在广陵得到了八枚玉玺,献给文宣帝。文宣帝以此告祭太庙,而这枚传国玺就在其中。

【原注:《辛术传》说上面的文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究它的来源,认为是永和年间僧施所得,让督护何融送到建业,历经宋、齐、梁直到侯景败亡,侍中赵思齐把玉玺交给侯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把它送给辛术,而辛术把它进献。那玉玺上的文字与《晋纪》不同,怀疑《辛术传》有误。如果认为晋永和年间是一枚玉玺,而辛术所得是另一枚玉玺,只是《辛术传》引用错误,也是一种说法。但是永和年间的玉玺后来却有传承,而辛术所得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玺,在齐、陈之际几乎没有传承记录,可知这是错误的。又《文宣纪》记载所献八枚玉玺,而《辛术传》只记载传国玺,又不知道那七枚究竟是什么玉玺。在此之前齐朝接受东魏禅让,本来曾派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人奉上皇帝玉玺和印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他们说:“你们还不如一个老妇人,背着玉玺给别人,为什么不把它打碎!”这件事见于《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道当时的玉玺不止一枚,八枚玉玺之中也必定有所谓六玺。只是宋、齐所传承的不是西晋的旧玺】

北齐河清年间,制定法令,在六枚玉玺之外,只有传国玺一枚。用白玉制成,上面刻着“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的,就是这枚玉玺。

【原注:《隋书·礼仪志》记载北齐玉玺,在传国玺和六玺之外,只有木印,那么辛术、元韶所进献的玉玺,已经不能保全了】

北齐、西魏都并入后周,开始与神玺并行于世。

【原注:西魏大统三年,在槐里获得神玺,大赦诏书没有说它的文字。只有《隋书·礼仪志》说:神玺、传国玺都是宝器而不使用。神玺,表明承受天命;传国玺,表明承受国运。那么神玺上的文字,也关乎天命了】

开皇三年,下诏把传国玺改为受命玺。

【原注:出自《隋文帝纪》。朝士谈说:“开皇九年,平定江南,得到真正的传国玺,于是把以前所得的改名为神玺。这又是不考究本末的。秦玺失落于晋永嘉年间,而稍后出现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年间的玉玺复归于晋朝,而隋朝已经从后周得到了它。陈朝怎么会有真正的传国玺呢?说陈朝有梁敬帝近代受禅的玉玺,还可以说得通。况且西魏、北齐已经先有神玺的名称,不是开皇年间改名的,这是明显的】

隋朝灭亡时,玉玺落入宇文化及手中。宇文化及败亡,被窦建德得到。唐武德四年,平定东方,窦建德右仆射裴矩捧着八枚玉玺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

【原注:宇文化及的事虽然出自朝士谈,而正史不完全记载。然而新旧《唐书》在窦建德传中都说裴矩捧着传国八枚玉玺来投降,那么炀帝把玉玺失落于宇文化及,宇文化及失落于窦建德,这件事是明显的】

唐朝有受命玺,用来封禅祭神,就是原来的那枚。

【原注:《新唐书·礼仪志》记载神玺、受命玺之外,只有天子、皇帝六枚玉玺而已。所谓八枚玉玺,是说有传国玺及八枚玉玺,难道连同传国玺算作九枚吗?志书对八枚玉玺记载很详细,而对传国玺却只字未提,这是错误地把受命玺、传国玺当作两枚玉玺了。应当说连同传国玺共为八枚,才可以】

太宗贞观十六年,重新刻制受命玺,上面的文字是:“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而受命玺的名称,又与传国玺区别开来了。武后长寿二年,曾经把玉玺改为宝;中宗神龙元年,又把宝改为玺。

【原注:这三件事都出自《通典》,而本纪没有记载,只在长寿二年九月乙未记载制作七宝而已】

元宗天宝十载,把传国宝改为承天大宝,而传国的名称还没有废弃。

【原注:肃宗干元元年,上皇天帝在宣正殿,授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道虽然改名为承天大宝,而旧名称没有废弃】

五代战乱离散后,那玉玺不再存在了。

【原注:蔡绦《国史后补》说:国初创业艰难,各种宝玺多用石头制成。元丰年间,才下诏依照古制制作六枚玉玺,有玉料而没有完成。《会要》说

: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熈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译唐末六枚玉玺遗失,本朝用金鍮铸造。太宗雍熙三年,下诏将“天下合同”之印改称为“天下合同之宝”,将“御前”之印改称为“御前之宝”,将“书诏”之印改称为“书诏之宝”,并用金铸造。因此,玉玺并未传承于本朝。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逺。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

【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石感〉中。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

【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石感〉会要虽云「封匮」「封■〈石感〉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畧也】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縁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从之。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嘉佑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诏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寔。”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从之。原注

  【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将史失之耶?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既作受命宝,又作镇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镇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镇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

【原注《朱丞相秀水闲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刼取矣。但八宝既失,而镇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镇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绦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赵。

  【原注彦卫】

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

译受命宝,起初应当出自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都有受命的文字,却没有以受命来命名。隋文帝接受北周的禅让,于是有了东西二魏的宝玺,名称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的,乃是永和玺,它的流传最为久远。开皇三年,才开始表彰其特异之处并取出,命名为“受命玺”,于是受命的名称就确立了。隋朝传给唐朝,而唐太宗不把它当作受命玺。贞观十六年,唐太宗自己制作了受命玺,用白玉雕刻螭龙首,上面的文字是“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这样,隋唐之际,各自都有这样的玺印,但上面的文字不同。本朝继五代之后,这两枚玺印都不再存在。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刚即位,中书门下上言:“皇帝受命宝,请求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字。”皇帝下诏同意,但没有说明它的形制。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关官员详细审定封禅礼仪,请求将玉牒、玉册都刻字并填金,用涂金的银绳串联,用玉匣封存,放置在石函中。封缄玉匣用金泥混合粉乳香制成,盖上受命宝的印,宝玺边长一寸二分,文字是“恭膺天命之宝”,这样看来,真宗朝曾经两次制作受命宝了。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个月后的十六日,礼仪院上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宝以及相关的法物,请求下文思院、少府监制作。”皇帝听从了。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下诏因宫城失火,重新制作皇帝受命宝。这样看来,仁宗初年,也两次制作受命宝。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个月后的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上言:“听说已故皇帝的受命宝想要随葬,恐怕不符合先帝恭俭的意愿。那受命宝请求陛下自己珍藏使用,并且显示有所传付。”皇帝下诏让检讨官查寻典故,并命令两制礼官详细商议。翰林学士王珪等上奏说:“受命宝,就像以前的传国玺。应当作为天子传承的器物,不应当改作。认为现在应当从省约,以称颂先帝恭俭的实情。”后来另外制作了受命宝,而所议的意见没有被采纳。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上言:“奉诏篆刻皇帝受命宝,请求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字。”皇帝听从了。

由此看来,本朝皇帝即位,都制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字。但在真宗之前,有太祖、太宗的时代;在真宗之后,神宗处在英宗和哲宗之间,而受命宝也没有制作。难道制作与否也是随时代变化呢?还是史书有所遗漏呢?哲宗得到秦玺,绍圣五年四月,下诏制作传国玺,检核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字。这样哲宗有两枚受命宝,秦玺是其中之一。徽宗初年,也制作受命宝,沿袭秦玺的旧例,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字。那么徽宗的受命宝,就不再使用“恭膺天命”的旧文了。既制作了受命宝,又制作了镇国宝以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大观元年,八宝都制成,十一月十一日下诏,从明年正月二十三日后使用。

现在都不存在了。

我讨论玉玺的始末,有所谓《云麓漫抄》一书,是赵景安所写,我没有见过,怀疑还有遗落的议论。讨论大致确定后,却在亲戚间见到了这本书。只是它的说法稍有差错,不足以采信。比如秦玺是玉制的,有人说和氏璧,有人说

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用蓝田玉作,何也?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操所刻也。今云不应操为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槩以自志焉。

译蓝田玉,应当指出一件实物作为证据。现在说秦国得到了和氏所献的玉,命令李斯篆书,诏令工匠孙寿用蓝田玉制作,这是为什么呢?汉献帝起初虽然失去了玉玺,后来又恢复了,孙坚得到了它,再次落入袁术手中,而徐璆将它献给了许都。现在说汉献帝出逃时就失去了玉玺,这是为什么呢?曹操虽然不接受汉朝的禅让,但他的儿子曹丕实际上接受了,在玉玺侧面刻上“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然真伪难以确定,但从未明确指出是曹操所刻。现在说不应该曹操在担任丞相时就先取走了玉玺,这是为什么呢?晋元帝渡江后,几代都没有玉玺,北方人开始有“白版天子”的讥讽。后来永和年间得到了玉玺,君臣互相庆贺。现在说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的说法,这是为什么呢?秦朝以前是方寸大小的玉玺,到了秦始皇奢侈而将其做大,才制作了受命玺。现在说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这是为什么呢?像这类情况,不可胜数,姑且列举其大概以自志焉。

昌谷集巻二十二

译昌谷集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