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與比敘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凡匕之屬皆从匕。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相与比叙也。比者,密也。叙者,次弟也。以妣籒作□,□或作□,秕或作□等求之,则比亦可作匕也。此制字之本义。今则取饭器之义行而本义废矣。从反人。相与比叙之意也。卑□切。十五部。匕,亦所□用比取饭,□者,用也。用字衍。比当作匕。汉人曰匕黍稷,匕牲体。凡用匕曰匕也,匕卽今之饭匙也。少牢馈食礼注所谓饭橾也。少牢馈食礼:廪人摡甑献匕与敦。注曰:匕所以匕黍稷者也。此亦当卽饭匙。按礼经匕有二,匕饭、匕黍稷之匕葢小,经不多见。其所以别出牲体之匕,十七篇中屡见。□用桑为之,祭用棘为之。又有名疏名挑之别。葢大于饭匙,其形制略如饭匙,故亦名匕。郑所云有浅斗,状如饭橾者也。以之别出牲体谓之匕载,犹取黍稷谓之匕黍稷也。匕牲之匕,易、诗亦皆作匕。大东传、震卦王注皆云:匕所以载鼎实是也。礼记杂记乃作枇。本亦作朼。郑注特牲引之,而曰朼毕同材曰朼载。葢古经作匕,汉人或作朼。非器名作匕,匕载作朼,以此分别也。若士□、士虞、特牲有司篇匕载字皆作朼,乃是浅人窜改所为。郑注易亦云匕牲体荐鬯,未尝作朼牲体也。注中容有木旁之朼,经中必无。刘昌宗分别,非是。一名柶。木部曰:礼有柶。柶,匕也。所以取饭。凡匕之属皆从匕。
康熙字典
【唐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音比。【說文】匕,相與比敘也。亦所以用取飯。一名柶。【玉篇】匙也。【易震卦】不喪匕鬯。【詩小雅】有捄棘匕。【註】以棘爲匕,所以載鼎肉,而升之于俎也。【三國志劉先主傳】先生方食,失匕箸。又匕首。【通俗文】劒屬。其頭類匕,短而便用,故曰匕首。【史記吳世家】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以刺吳王僚。【刺客傳】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圖窮而匕首見。【註】荆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劉向說苑】尺八短劒頭似匕。
【唐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音比。【說文】匕,相與比敘也。亦所以用取飯。一名柶。【玉篇】匙也。【易震卦】不喪匕鬯。【詩小雅】有捄棘匕。【註】以棘爲匕,所以載鼎肉,而升之于俎也。【三國志劉先主傳】先生方食,失匕箸。又匕首。【通俗文】劒屬。其頭類匕,短而便用,故曰匕首。【史記吳世家】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以刺吳王僚。【刺客傳】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圖窮而匕首見。【註】荆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劉向說苑】尺八短劒頭似匕。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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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条依据
- 朼 康熙:【韻會】補履切,□音比。匕也。本作匕,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甲骨文 31 形 · 据《甲骨文编》 · 字头作 匕、妣 小学堂原页 出处简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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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 38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展开其余 8 形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