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音比。匕也。本作匕,或作枇。【禮雜記註】喪祭用桑,吉祭用棘,所以出牲體而載之俎者。【儀禮士喪禮】乃朼載。【註】朼以出牲體,載而受於俎也。
又【正韻】補委切,音彼。義同。
译
【唐韵】音比。即匕。本作匕,或作枇。【礼记杂记注】丧祭用桑木,吉祭用棘木,是用来取出牲体并放置在俎上的器具。【仪礼士丧礼】于是用朼取出牲体。【注】用朼取出牲体,放置并承接在俎上。又【正韵】音彼。意义相同。
本库《说文解字》里没有「朼」字条。
可能是《说文》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本库《说文解字注》里没有「朼」字条。
可能是《段注》未收此字,或收在别的字形下而本库未能对应;原书约两千条字头是打不出的古字形,显示为缺字「□」,无法按字查到。
【唐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音比。匕也。本作匕,或作枇。【禮雜記註】喪祭用桑,吉祭用棘,所以出牲體而載之俎者。【儀禮士喪禮】乃朼載。【註】朼以出牲體,載而受於俎也。
又【正韻】補委切,音彼。義同。
【唐韵】音比。即匕。本作匕,或作枇。【礼记杂记注】丧祭用桑木,吉祭用棘木,是用来取出牲体并放置在俎上的器具。【仪礼士丧礼】于是用朼取出牲体。【注】用朼取出牲体,放置并承接在俎上。又【正韵】音彼。意义相同。
共 2 个。点字看它的字义。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