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手持隹失之也。引伸为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遗落物当作此字,今乃用脱为之,而用夺为争敚字,相承久矣。脱,消肉臞也。徒活切。郑康成说礼记曰编□烂脱。脱音夺。从又从奞。又,手也。持隹而奞,少纵卽逝也。徒活切。十五部。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活切,音□。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澔失考,誤音兌,字書因之訓地名,□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又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丑集下,大字部。奪,〔古文〕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讀徒活切,音□。意思是強取。《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能豪奪我的百姓。”《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又指鐫削祿位階級也叫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又指狹路。《禮記·檀弓》:“齊莊公在奪襲擊莒國。”○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齊侯襲擊莒國,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玄引之證經說:“隧、奪聲相。”近來又說:或作兌,據此則奪不是地名。敓,是奪的古字,兌即是敓的省文。□澔失考,誤音兌,字書因之訓地名,□非。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又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异体字
共 2 个;另有 4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夺 Unihan:夺 的繁体 奪(kTraditionalVariant)
- 敚 康熙:【說文】彊取也。周書曰:敚攘矯虔。○按書呂□今本作奪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與奪同。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奪本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奪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古文奪字。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5 形 · 据《金文编》(1985)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