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从去。
灋
灋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也。□者,罚辠也。易曰:利用□人,以正法也。引伸为凡模笵之偁。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型者,铸器之法也。平之如水。从水,说从水之意。张释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所□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下□字今依韵会补。此说从□去之意。法之正人,如□之去恶也。方乏切。八部。法,今文省。许书无言今文者,此葢隶省之字,许书本无,或增之也。如艹部本有□无折。佱,古文。1611文四 重二
康熙字典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五畫。【說文】□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故从廌从去。【周禮天官太宰】以八灋治官府。
译
【玉篇】古文的“法”字。详细注释见五画部。【说文解字】“灋”也。公平如水,所以从水。“廌”是用来抵触不正直的人并将其去除的,所以从“廌”从“去”。【周礼·天官·太宰】用八灋治理官府。
异体字
共 2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法 玉篇:灋【方业切,则也,今作法】
- 法 段注:法,今文省
- 法 广韵:灋【上同】
- 法 玉篇:灋【古文】
- 法 康熙:【玉篇】古文法字。
- 佱 段注:佱,古文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同灋。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用例
大学衍义 · 儒藏 · 大学衍义卷十八 #143
…之辩】忤恨睚眦【忤恨,违忤而怨恨;睚眦,怒目相视貌,怨之小者也】辄被以危灋【被加也】
读礼通考 · 儒藏 · 读礼通考卷六十四 #1273
夫人以下不中灋,违升数与裁制者。郑司农云: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此旧説…
大学衍义补 · 儒藏 · 太学衍义补卷九十八 #876
【以上言吏胥】
周礼》司▯掌五▯之灋,辨其物而掌其政令,帅其民而搏盗贼,役国中之辱事,为百官积任噐。凡囚执人…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