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韻】同火。
又【集韻】【類篇】□□遙切,音標。烈火也。【正字通】灬卽火字變體。凡四點在下者俱屬火部,猶水之从氵也。別音標。非。◎按灬固卽火字,而集韻,類篇別有標音,必非無據。《正字通》太泥。
译
【集韵】同“火”字。
又【集韵】【类篇】都读作遥切,音同“标”。指烈火。【正字通】灬即是火字的变体。凡是四点在下部的字都属于火部,就像水字旁从“氵”一样。另有一读音为“标”,这是错误的。◎按:灬固然就是火字,但《集韵》、《类篇》另有“标”的读音,必定不是没有依据。《正字通》太过拘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