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不以「焚」立字头,此字收在「燓」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燓」
燒田也。从火、棥,棥亦聲。
《说文》不以「焚」立字头,此字收在「燓」字下。据《康熙字典》:「【說文】本作燓」
燒田也。从火、棥,棥亦聲。
烧田也。从火林。各本篆作燓,解作从火棥,棥亦声。今正。按玉篇、广韵有焚无燓,焚,符分切。至集韵、类篇乃合焚燓为一字。而集韵卄二元固单出燓字,符袁切。□谓棥声在十四部,焚声在十三部,份古文作彬,解云焚省声。是许书当有焚字。况经传焚字不可枚举,而未见有燓,知火部燓卽焚之讹。□应书引《说文》焚,烧田也。字从火,烧林意也,凡四见,然则唐初本有焚无燓,不独篇、韵可证也。
〔古文〕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玉篇】燒也。【集韻】火灼物也。【書胤征】玉石俱焚。【易離卦】焚如。【春秋桓七年】焚咸丘。【註】焚,火田也。【禮月令】仲春毋焚山林。
又【集韻】方問切,音奮。【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註】杜預曰:焚,斃也。服虔曰:焚,讀曰僨僵也。【集韻】本亦作僨。
又叶汾沿切。【郭璞炎山贊】木含陽精,氣結則焚,理其微乎,其妙在傳。
又叶符筠切。【曹植文】季嗣不維,網漏于秦,崩樂滅學,儒坑禮焚。【說文】本作燓。【集韻】或作炃燌。
〔古文〕燔【广韵】【集韵】【韵会】【正韵】都符分切,音汾。【玉篇】烧。【集韵】火烧物体。【尚书·胤征】玉石俱焚。【易经·离卦】焚如。【春秋·桓公七年】焚咸丘。【注】焚,用火焚烧田地。【礼记·月令】仲春不焚烧山林。又【集韵】方问切,音奋。【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齿,以焚其身。【注】杜预说:焚,死。服虔说:焚,读曰僨僵。【集韵】本也作僨。又叶汾沿切。【郭璞炎山赞】木含阳精,气结则焚,理其微乎,其妙在传。又叶符筠切。【曹植文】季嗣不维,网漏于秦,崩乐灭学,儒坑礼焚。【说文】本作燓。【集韵】或作炃燌。
共 3 个;另有 1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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