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也。从言侖聲。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议也。论以仑会意。亼部曰:仑,思也。龠部曰:仑,理也。此非□义。思如玉部□理,自外可以知中之□。灵台:于论□锺。毛曰:论,思也。此正许所本。诗于论正仑之假借。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故孔门师弟子之言谓之论语。皇侃依俗分去声、平声异其解,不知古无异义,亦无平、去之别也。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论。周易:君子以经论。中庸:经论天下之大经。皆谓言之有伦有脊者。许云:论者,议也。议者,语也。似未□。从言仑声。当云从言仑,仑亦声。卢昆切。十三部。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
【字彙補】譌作□,非。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讀盧昆切,音同崘。【說文】意為議論。【廣韻】意為說。【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稱為論,答難稱為語。論是語中的一種,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即綸、輪、理、次、撰。因為這本書可以經綸世務,所以叫綸;圓轉無窮所以叫輪;蘊含萬理所以叫理;篇章有序所以叫次;羣賢集定所以叫撰。【文心雕龍】過去仲尼的微言,門人追述,所以仰視其經目,稱為論語,大概羣論立名,從這裡開始。又【釋名】倫也,有倫理。【玉篇】
“思”是“理”的意思。《诗经·大雅》中有“于论鼓钟”一句。《毛传》解释为“思”。郑玄笺注说:“论”就是“伦”的意思。朱熹传注说:是说符合伦理。
又,《增韵》解释为:推究、讨论。孔安国在《尚书序》中说:“讨论典坟。”
又,《正韵》解释为:判决罪行叫做“论”。
又是官名。《金史·百官志》记载:其长官都称为勃极烈,次一级的称为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意为尊贵;忽鲁,相当于总帅。
又是羌人地区的州名。《唐书·地理志》记载:剑南道有论川州,是在开元年间之后设置的。
又是姓氏。《唐书》记载:论弓仁,本是吐蕃族人。还有三字复姓。《金史·国语解·姓氏》记载:乌古论氏对应商姓。
又,《广韵》注音为力迍切,《集韵》《韵会》《正韵》注音为龙春切,读音同“伦”。意思是说话有条理。又,《礼记·王制》说:凡是制定五种刑罚,必须依据天论。注解说:天论,就是天理。与“伦”字通用。
又,《玉篇》注音为力困切,《广韵》《集韵》《韵会》《正韵》注音为卢困切,读音同“崘”的去声。意义相同。又,《正韵》解释为:辩论。《尚书·周官》说:“论道经邦。”《传》解释说:“论”,就是讲明、阐发的意思。《礼记·王制》说:凡是考察官吏和百姓的才能,必须先对他们进行评议。注解说:意思是详细考评他们的品行和技艺。《史记·萧相国世家》说:“论功行封。”
又,叶音卢健切,读音同“练”。《前汉书·叙传》说:兵家的策略,关键在于不战。营平侯白发苍苍,立下功劳和言论。
又,叶音圣闰切,读音同“舜”。冯衍《显志赋》说:澄清道德教化的衰败啊,严厉刑罚的峻峭。焚烧商鞅的法术啊,烧毁韩非的学说议论。
又,叶音闾员切,读音同“挛”。曹植《文帝诔》说:考察古代的典籍,探寻哲人的言论。生命如同寄居,只有德行值得称道。
《字汇补》记载:讹误写成“□”,这是不对的。
异体字
共 1 个;另有 2 个在《康熙字典》原书中字形缺失,列不出来。点字看它的字义。
各条依据
- 論 Unihan:论 的繁体 論(kTraditionalVariant)
- □ 康熙(字形缺失):【說文】論本字。
- □ 康熙(字形缺失):【字彙補】同論。
只列字书里直接写明的关系:说文段注的重文,康熙的「古文某字」「俗某字」「同某」「或作某」,广韵玉篇的「上同」「古文」「俗」,以及 Unicode 官方 Unihan 的繁简与异体。不辗转相连(甲是乙的异体、乙又是丙的异体,不因此把丙算作甲的异体,否则会越连越远)。
古文字形
金文 1 形 · 据《金文编》(1985) · 字头作 論 小学堂原页

字形与出处取自中央研究院「小学堂」各资料库(底本见各组标题),按字头的楷书对应到本字;金文下注器名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甲骨下注著录与组类,简帛下注出处简称。
用例
古文字字形: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历史语言研究所「小学堂」甲骨文、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资料库,依其版权声明以 CC0 1.0 使用。
小篆字形:崇羲篆體,王心怡书写,中央研究院资讯科学研究所「小学堂」,依 CC BY-ND 3.0 台湾 授权使用,字体未经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