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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蔡阿继、廖开扬二人在家,窝接物件。”问:“平日行劫几处?”曰:“多矣,难记忆也。”问:“下海劫船与否?”曰:“此则无之。”因设法购缉,复于二十六日擒获郑阿载、郑阿惜、张阿禄;庄阿泛、蔡阿继、廖开扬以来。皆不待刑讯,与刘阿讼所言若合符节。
余见郑阿载、阿惜尤奇凶,心恶之。问平素劫夺几何,亦云久而忘记。止近此数日内,言之历历,则双山行嫁一妇人预焉。问所劫妇人何赃。阿载言:“贫人无他长物,止银簪、耳环、戒指、衣裙,寥寥数件而已。”问:“同劫几人?是谁下手?”曰:“同劫仍此八人,下手加功,则我与阿惜、阿讼、马克道四人耳。”问:“行嫁则迎亲多人,汝等敢突出横劫,非百十人不可,言八人、四人者,妄也。”命夹之,则大呼曰:“再醮之妇耳,焉有许多人迎之?我等实止八人。今日诸事皆直言不讳,独何为以此相欺?今即言百人千人,亦不过一死而已,宁能于死之外别加我罪乎?”余拍案数之曰:“汝等不为善良,甘心作贼。升平世界,白日行劫,得财伤人,罪当死,一也。男女授受不亲,奈何横加剥厚?且不顾新婚,使人夫妇一生抱痛,罪当死,二也。汝剥夺新妇,一丝不留,且分持其体而聚观,如此厚人,乃天地鬼神所共痛愤之事,罪不容以不死,三也。”阿载、阿惜皆曰:“我等作贼,为贫所驱。劫害多人,死亦无怨。至于剥辱,乃再醮之妇,何新婚之足云?彼自家不存羞耻,则其体亦尽人可观,未必衣服之去留,遂为关系也。彼其丈夫尚不敢出来控告,则此事亦可不必深究矣!”余笑曰:“噫!妇人之不可再醮也,如是夫。虽盗贼,犹将轻之,况读书明理言节义者乎?此事亦姑置勿论。但积凶行劫已多,法不可活。就剥杀陈日耀等一案,治罪有余。惟是通详每多漏网,而无辜牵累,饿殍途中,殊堪悯侧。俟枷号满日再议,可也。”即令廖开扬起出铜钱、衣衫裘被等物,付陈日耀、陈日光、林嘉升,当堂领回。马克道候获日按法惩治,余皆痛杖大枷,发四城门示众。
阿讼,阿载、阿惜为邑人所痛恨尤深,环观者千百,皆嚼齿指骂,或击以泥沙,燔以草火。而彼妇之丈夫,亦从人群中潜锥其股,灼巨艾灸之。阿惜咬舌而死,阿载等不数日皆后先毕命。潮人相举于加额称大快。
阿禄、阿继其后亦皆病毙。惟庄阿泛以头触庭阶,自称能改过,从宽杖责,与之小枷。阿泛竟带枷逃脱。未及两月,又以谋财劫杀郭君芳命案获出,按问如律。
译文我兼任潮阳知县以后,风尘仆仆,乘车来往奔忙于普宁、潮阳两县之间。
一天,经过鄯门,看见有几个牧童在河边闲聊。其中一个小孩说:“太强暴了!竟然把人家妇女扒光,真该杀。”又一个小孩说:“新婚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惨透了。拿轿夫的破裤,子来给新娘做新婚的衣服,当时怎么下车,怎么进屋?恐怕当天晚上入洞房,他丈夫也不能不怀疑。”又一个小孩说:“怀疑又能怎么样?丈夫害怕,不敢控告,那些强盗毫无人性也就不奇怪了。”我听到后,极为吃惊,停下车问他们。几个小孩都边笨着边跑开了。我就让差役抓住一个小孩胳膊拉了过来。这个小孩就说:“在乌黄陇和惠来县交界那一带,有十几个凶恶的盗贼,横行无忌。这个月二十那天,这些家伙在路上劫住一伙送亲的,把新娘从轿里拉出来,把新娘穿的服饰,从头顶到脚跟全扒了下来。新娘哀求留下一件下衣遮身子,也不答应。这些家伙还围着仔细观看那女人不可说出的地方。等到贼人离开了,轿夫可怜她,脱下自己的破裤子送给她遮下身。”我说:“哎!你说的不对。送亲会有许多人迎亲,怎能袖手旁观?人多,就有许多衣服可让给新娘,哪里用得上轿夫的破裤子呢?而且作为她的丈夫,竟然不向官府告状,不会有这种道理。”牧童说:“穷人家没多少迎亲的。向官府告状,又不能把这些人处死,不但没有好处,反倒要招来祸害。那些家伙是穷凶极恶的草寇,杀人放火,没有什么不敢作。谁又愿意把自己身子往老虎嘴里送呢!”问他娶亲的人姓名字,他说:“不知道。”我又问他贼人都叫什么名,他说:“更不知道了。”我心中记下这事,回去后派人秘密查访,但没有能了解到详情。
在这之前,十八那天我刚到潮阳上任办公,十九一早,就有因白昼被抢劫来告状的陈日耀、陈日光、林嘉升说:“这个月十五那天,在双山碰上十几个贼人,刀棒交加,我们三人都被打倒在地,连头带脚都被打破了,钱和衣物被劫夺一空。我们认识三名歹徒叫郑阿载、郑阿惜、刘阿讼,他们罪恶滔天,无人不知,但没人敢告,也没人能逮捕他们这些恶贼。当时老爷还没上任,我们向县尉禀明,验了伤;到今天伤口还未平复。”我笑着说:“既然没人能逮捕这些贼人,你们为什么又来告状呢?”陈日耀等人哭着说:“我们说的是以往。现在幸亏老爷到任,还能仍旧让路上行人不安宁,往来贸易担惊受怕吗?”我派出差役连夜出去捉拿,终于在二十二这天捕获到刘阿讼来。叫陈日耀三人和他公堂对质,刘阿讼供认说:“是的,抢了他们铜钱六千文,衣裳、棉被之类共七件,还存在蔡阿继家里,没有分散。”我又问:“你们同党一共几人?”他说:“郑阿载、郑阿惜、蔡阿继、张阿禄、庄阿泛、廖开扬、马克道,连我一共八个人。”我又问:“你们这些人,聚集在什么地方?”他说:“我们都不敢回家,在山中躲躲藏藏,来来往往,呆在草中,住在山洞。只有蔡阿继、廖开扬二人在家,接受、窝藏东西。”我又追问:“一向你们劫了多少地方?”他说:“那多了,设法记住。”我又问:“你们下海劫船没有?”他说:“这倒没有。”于是,我派人设法缉捕,又在二十六擒捉了郑阿载、郑阿惜、张阿禄、庄阿泛、蔡阿继、廖开扬。还没上刑他们就招供了,和刘阿讼所说的完全符合。
我看郑阿载、郑阿惜尤其凶恶,心中很讨厌这两个家伙。
问他们平常劫夺了多少人,他俩也说时间长忘记了,只有最近一些日子的事记得清楚,包括劫夺双山出嫁妇女衣饰的经过。
问他们从这个妇女身上抢去了哪些东西,郑阿载说:“穷人无什么多余的东西,止有银簪、耳环、戒指、衣裙寥寥几样罢了。”我追问说:“参与抢劫的有几个人,是谁直接动手的?”他说:“参与抢劫的还是我们八人。直接下手的,那是我和阿惜、阿讼、马克道四个人。”我又问:“出嫁有许多人迎亲,你们敢突然横加抢劫,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说八个人、四个人,那是胡说八道。”我下令把他夹起来。他就大叫道:“那是再嫁的女人罢了,哪里有许多人迎亲?我们实实在在就八个人。今天各种事我都直说不加隐瞒,为什么用这欺骗老爷?我就说一百人、一千人,也不过一死罢了,难道能在死罪以外另给我加些罪吗?”我拍案指斥他们的罪恶说:“你们不干好事,甘心作贼,清平世界,白日抢劫,劫财伤人,犯罪应该处死,这是一。男女授受不亲,为什么对妇女横加侮辱,剥去衣裳,不顾人家新婚,使人家夫妇抱憾终生,犯这种大罪应该处死,这是二。你们夺取新娘的衣服,一丝不留,围着观看,像这样侮厚人,实在是天地鬼神所共同痛恨的事,犯这样的罪不能不处死,这是三。”郑阿载、郑阿惜都说:“我们这些人作贼,是被穷困逼的。抢劫残害多人,死了也没什么怨恨的。至于那天被我们扒下衣服侮辱的,是一个再嫁的女人,哪里说得上什么新婚呢?
那女人自己再嫁,不存羞耻,那么她的身体也就谁都可以看了,这同衣服扒不扒掉有什么关系呢?她丈夫也不敢出来控告,这件事可以不必探究了。”我笑笑说:“唉!妇女不可改嫁,就是这样呵。即使是盗贼,也还对这种人看不起,何况知书识理、讲究节义的人呢!
这事先放下不去管它。但你们这些恶人一贯凶狠残暴,屡屡抢劫,法律已不允许你们再活下去。仅仅就抢劫伤害陈日耀等人这一案件,对你们治罪已经绰绰有余。只是通报呈文经常有漏网的,而且会牵累许多无辜的人,致使有人饿死在路上,让人怜悯哀伤。等你们戴上枷示众期满的时候再说。”我就命令廖开扬拿出铜钱、衣服、被子等东西,交给陈日耀、陈日光、林嘉升当堂领回。马克道等抓获那天再按着法律惩办;其余的罪犯痛打一顿,带上大枷,分发到四面城门示众。
刘阿讼、郑阿载、郑阿惜三名贼人,尤其为县里人所痛恨,围观的人成百上千,都咬牙切齿指着他们怒骂,有的人还用泥沙打他们,用草点着火烧他们。那个被他们侮辱的妇女的丈夫,也在人群里偷偷用锥子刺他们的大腿,点上大蒿子烧他们的皮肉。郑阿惜忍受不住,咬碎舌头自杀;郑阿载等人,不几天也先后一命呜呼。潮阳县百姓举起手放在额头上,连称大快。
张阿禄、蔡阿继以后也都病死了。只有庄阿泛用脑袋碰着院子里的台阶发誓,自称一定能改过自新。我便对他从宽处治,打板子较少,还只给他戴一面小枷。不料,他竟然带着枷脱逃。
但不到两个月,他因为谋财劫杀郭君芳性命一案被抓获,接着按律被审问、惩办了。
第十则 闽广洋盗洋盗,故惠、潮土产也,其为之若儿戏然。三五成群,片言投合,夺取小舟,驾出易大,习为固然也久矣。
余以丁未秋莅普,特严弭盗。甫两月,境绝穿窬,山溪清廓。时尚未越俎代潮也。
冬十月,有南澳镇差员高聪、纪寿、林耀等赍投公檄,移提行劫樟林港大盗林阿相、李阿来。余以绥靖地方,无分彼此,亦不暇辨阿相等之是否真贼,即依来文唤出移解。
既而思之,海洋行劫,贼徒必多,散党还家,岂仅寥寥一二辈。若不多方搜缉,使其根株净尽,潜藏乡村,为害匪浅。
不可谓普邑无海疆责任,遂漠然置之也。
因遣役密访,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缯三人踪迹可疑。
随差陈拱、陈勇摄讯,则李阿缯乃从前窃豕经余拘责者。忆其月日,似不宜有出海之事。屏左右密讯之,阿缯果未同行。且言林阿相、李阿来皆昔年旧案扳累,非此次在洋行劫之人,惟李阿才、李阿皆出海为匪是实。余释阿缯去。
细鞠阿才、阿皆,皆不自掩讳,直供系黄吕璜、耳聋京、林老货招邀出海。九月十一晚,在老货家对面南径山会齐。山多林木,众喜其密茂,遂止宿焉。老货遣弟林阿凤以饭至山饷众。次夜,抵桑田之凤豆山,藏石洞内一日。又次夜,夺取海船二只,共驾出海。
十四日,在花屿洋面,劫夺郑财源、郑广利缯子船二只,将原海船弃去。
十五日,在福建将军澳海面,夺坐一红头船载咸鱼者。
十七日,在井尾洋面,夺得吴德隆盐船。众人利其宽大,将盐尽弃下水,群趋坐之。其红头船、缯于船三者皆释回;惟留缯船中水手杜阿利在盐船相助驾驶。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属广澳洋面,劫夺林有利等杉木船,亦卸其杉木下水,林老货等二十二人分而坐之。阿才、阿皆与黄吕璜等二十一人仍坐盐船。是夜风涛大作,两船不能相顾,遂各飘散。
黄吕璜船上风篷破损,米粮又竭,饥寒迫身,不能久处海面。于十月初四日,在惠来县所属之香员澳沉械入水,弃舟登岸,散党潜归。黄吕璜倾跌坑沟,僵冻而死。余皆空手乞丐还家。林老货等一船,尚不知其踪迹去向也。
问同党几人,曰:“四十三人。”问谁为首,曰:“赤须大哥、耳聋京、林老货、黄吕璜皆为首者。黄吕璜系同县人,乡居不远,是以知其名姓。余皆混名绰号相呼,必见面乃能识之。”余意同党许多,岂有概不识名之理,必系代为隐讳,命刑之。李阿才叩首曰:“实不知也。平日所相呼者,有陈二泼、肚猴顺、偷食油鼠、上海容、文莱薯、芬筒公、单鞭、皂隶、侯大汉、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萧大肚、权师,皆不知其姓名。即赤须大哥、耳聋京,亦不知何姓;林老货,亦不知何名。惟亿老货家在潮阳县之陇头乡,有弟林阿凤。虽无下海,然往来要约,招伙集械,留阿凤奔走效劳。若拘获一林阿凤,则诸人名姓可识矣。”正在设谋访缉间,复据马快陈勇禀称,揭阳县属之棉湖寨,有黄阿凤一名,系出海行劫之贼。余意此必林阿凤诡姓也,飞差陈拱、陈勇、余进,赍檄往谕湖口司巡检方大忠,立擒黄阿凤以来。质之,李阿才曰:“陈二泼也。”问获者实何姓名,据称实名黄阿凤,诡号陈二泼,家居棉湖。系黄吕璜招邀入伙,与阿才等同坐一船,在香员澳岸散党者。
时南澳镇差员高聪、陈申、纪寿、林耀等,闻县令获贼,皆来问姓名,乞将三贼赏与差员报功,可得把总之职。余曰:“噫!此亦善。但贼徒尚多,欲一一缉获,必须有人质对,然后无枉无纵,不累善良。且迟数日,待我获有多贼,则赏汝矣。”高聪等不能待,将李阿才三人姓名星夜飞报镇帅。镇帅以为莫大奇功,星夜飞报闽、广两省总督、提督,内有“差员获贼李阿才、李阿皆、黄阿凤三名,被普宁县借去”之语。余笑曰:“借衣可穿,借银可用,借贼何为乎?”余初不知武弁获贼,如许勋劳,以为犹夫文员,分内寻常之事,是以未与之耳。
彼遂强冒为己功,一至此耶。
幕友不能平,劝申文与之辩,谓:“花屿、广澳地方,皆镇帅辕辖之下,何独吝一枪一刀,让大功而不建,反以渔舟、商艘尽借与贼?今欲向县狱之中分捕快缚来之匪党,以为封建大臣铭钟勒鼎之殊勋,不亦羞弁韬而贻盗贼之笑乎?”余曰:“如此,非文武和衷之谊,不如让之。我等焦心劳思,无非绥靖地方起见。若以此为名为功,则三尺童儿齿冷矣。”其李阿才所供知贼之林阿凤,时即乘夜飞差往缉。一面移知潮阳县差役协擒。次日回报,陇头乡并无其人。
余未以为信也。密令李阿才乘妇人舆,壮役陈拱随其后,潜听阿才指挥,舁入陇头乡,直至林老货门前。陈拱见其家有妇人,遽问日:“汝老货在否?”妇人曰:“乞丐死矣。”陈拱复问:“小叔阿凤在否?”妇人曰:“久不来也。”于是陈拱唤乡长、保正协拘,而妇人忽改口,言不识老货、阿凤为何人。
拥之入县,庭讯之。妇人坚称不识老货,亦无林阿凤。问乡长,乡长亦言:“村中并无此二人名姓。”余思陈拱造门一问,妇人不意一答,真情已经毕露,岂有乡中全无此人之理?
命曳下乡长夹讯之。乡长大呼曰:“有也。”但以目视二保正而不言。余思二人必有弊,命出门外候呼唤。乡长乃言:“村中向有林阿任,混号老货。自九月他出,在外作贼未归。近有传其已死者,不知真伪。此妇实老货之妻,日出丐食。林阿凤即老货之弟,今亦逃匿他处。保正恐难拘贻累,令我固称无有。我是以不敢言也。”因将保正苏赞卿严加刑夹,杨新重杖三十,俱置狱中,谓曰:“阿任、阿凤获到则释,不然,囚之一世。”越数日,差役陈拱等多方访缉,果获林阿凤以来。自称并无下海,止奔走往来,招邀苏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郑旭卿、姚阿禄、黄阿德、郑阿顺,及九月十一夜馈饭饷众之事,言之历历。洪伯丰、黄吕璜购置军械枪刀牌棍、大炮火药、钩镰枪、竹篙枪之类,皆凿凿有据。“饭后因器械不足,有南径罗朝权,遣弟罗朝学携来藤牌、粮米,送与众人。他事我不知也。”复摄到罗朝权、罗朝学,供称:“升平世界,不意众人有下海为匪之事。林阿凤、洪美玉平日相识,彼称欲包荫洋田,来借牌刀,防守盗稻,不敢不与。实因不知而误借之,非同党也。”是时,余兼摄潮篆,有两邑地方之责。且群贼多系潮人,桑田出海,广澳劫夺,皆潮阳一县之事。虽疏防非我任内,而弭盗不可不清。会海门、达濠各营将弁,皆以捕贼为急,俱遣目兵,会同缉捕。
余差周拔、郑川,偕目兵刘智明、周瑞等,拘获苏阿佑,即者七一名。鞫讯之,始知耳聋京即蔡阿京,系湖邑和平寨人也。
普役陈拱等复拘到洪美玉一名,供在潮阳凤豆出海,行劫闽、粤各船,及香员澳散党登岸之处,俱相符合。
复会同达壕营,拿获郑阿顺一名,乃惠来神泉人,即混名肚猴顺者,供有姚阿禄、许阿光、侯阿舜、郑阿凤诸人而普役陈拱等已拿获郑阿凤至矣。据称:广澳行劫杉木船被风飘散之后,与洪伯丰、林阿任等同坐一船。于十月初十日,在惠州金屿洋面,夺得安兴利缯子船二只,始将杉木船放回,而缯子船亦释去其一。十五日,在海丰下湖东洋面,劫夺陈元魁糖船一只。二十五日,在碣石地方与官兵哨船相遇。拒捕对敌,被炮火伤死者六人赤须大哥、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其赤须大哥,即洪伯丰也。林阿任、蔡阿京共议,舟中无棺敛,将所获布匹缠裹六尸投之海,驾船飞遁。二十八日,米粮乏绝,遂在大鹏山地方将器械沉水,散伙登岸。
其缯船水手杜阿利,先于十月初六日在金屿山边取水,乘间逃回去矣。
复据达濠营把总翁耀拿获许阿光一名,移解前来,即混名上海客,亦号偷食油鼠者也。
而差役郑川、翁馗、郑应等,多方访缉,弋获林老货,即林阿任一名。据供:因家贫米贵,九月初七日往麒麟埔墟买米,遇洪伯丰、蔡阿京、黄吕璜,商谋出海行劫米船。系伯丰起意为首,周伙四十三人。除众人所供之外,尚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权、萧旭友、王阿贵、陈乌卞、蔡阿发、孙阿尾、黄阿九、吴大英、杨阿勇、陈阿杨、庄阿耀、刘阿应、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及吕璜所诱之顽童郑阿尊等。其自出海行劫闽、粤各船以及散伙分赃之处,与众人不谋而合也。
而蔡阿京一贼,亦被差役郑川、翁馗、标光、林洁、陈万科等,购得眼线,尾其行踪,擒获以来。
复檄行普邑署典史张天佑,带同本县干役,按照所供住址,拘获权师,即高阿权一名;李十二,即李阿完一名;高阿童,侯阿朝即阿肥,及郑阿尊等三名。
复关移惠来县,拘获刘阿应一名。而高阿权先于十月初六日,在惠来乡间薯园被乡保缉获。惠尉严刑不承,惠令刑夹四次,亦不以实告。羁狱久之,因病医调,乘隙逃归。十一月二十八日,方回到舍,而初一日已就缚矣。初犹支吾抵饰,及见同党齐集,众证明确,亦自直认不辞,不待刑法之及也。
复关移海阳县,获到吴陈盛一名。达濠营千总陈安瑞,在钱岗拿获袁阿仁一名。复据差兵陈武、吴万,在青洋山拿获姚阿禄一名。皆质讯无异。则此案大盗,已拘获十八九人矣。
而王阿贵就获于羊蹄岭;郑阿清,即郑旭清就获于葵潭;黄阿九、孙阿尾、陈乌卞、蔡阿发、李阿元尾就获于海丰。皆碣石镇所遣营弁目兵,在各处访缉弋获看也。
潮州镇差兵林捷先,在揭阳深浦山下,拿获杨阿勇,即文莱薯一名。而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陈阿扬、庄阿耀、吴阿来、吴大英、侯阿舜即侯大汉,皆就获于南澳。南澳镇咨解福建水师提督,总督寻以粤省之案较重,将卢阿利等解回,交发潮阳县承审。
计此案盗伙,惟林阿凤未经下海;郑阿尊被欺为龙阳,虽同在舟中,不分赃物,不知行劫为何事。此外,实贼四十三人。
今缉获三十四人,碣石镇官兵杀死六人,惠来登岸跌死之黄吕璜一人,则四十有一人矣。未获者萧旭友、黄阿德耳。然各贼皆称,旭友即萧大肚也,炮伤深重,散党之时不能行走,必死在大鹏山中。止黄阿德一人未知去向,釜底游魂,终无所逃于天地之外,徐以俟之可耳。
当堂鞫讯,则船户郑财源、郑广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与群盗俱皆熟识,语言笑貌,不啻故人。
自桑田凤豆出海之后,花屿、将军澳、井尾、广澳所劫各船,四十三人之所同也。其自十月初四以后,所劫安兴利、陈元魁等船,则洪伯丰、林阿任、蔡阿京、许阿光、姚阿禄、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郑阿清、郑阿凤、王阿贵、蔡阿发、李阿元尾、陈乌卞、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吴阿来、萧旭友、黄阿德等二十二人之所独也。李阿才、苏阿佑等二十一人,虽少劫二船,无拒敌官兵之罪,然游奕海面非止一日,剽掠闽、广,非止一船。得赃有多寡,按法无轻重,藁街之律,均不能宽,亦不必分首从也。林阿凤永徙边陲。
郑阿尊年幼无知,与罗朝权、罗朝学并行责释。被弃下水之杉木、鱼、盐,及所抢衣服、银、布,俱于各盗名下变产追赔给主。其两船所用军器,既经沉没海中,亦不必深求矣。
余于此案大盗,设谋购缉,昼夜焦劳。差役奔趋于四境,而邻邑同寅不以为忌。羽檄纵横于远近,而文武将弁协心宣力,不以为嫌。始以旁观之热肠,为邻封驱除稂莠,继以摄篆棉疆,身在当局,有承审之责任。为两省永莫安澜,其获之也劳,则审之也逸,觉向日之为人者,今皆所以为己也。可见绥靖地方,不必存此疆彼界之念。文武和衷,公忠为国,天下焉有难处之事哉!
林阿相、李阿来二名,澳镇知其非贼,发回保释。粤省督、抚、臬司行查诬良为盗官役职名。余曰:“噫!南澳镇营之功不可没也,因假而得真,阿相、阿来何吝焉!”乃以林阿相为普邑马快役,专司捕盗,李阿来以老归农。
从兹闽、粤海疆二三千里,波涛不动,商贾晏然。亦官斯土者之一快也夫。
译文海盗,是惠州、潮州一带的特殊产物。这里的人对这种事,好像儿戏一样,三五个人结成一伙,一句话说妥了,就抢夺小船,驾到大海上再换大船。习以为常,已经很久了。
我丁未年秋天到普宁上任后,特别注意严厉打击盗匪。仅两个月,境内已没有小偷,山河清净。这时,我还没有兼任潮阳知十月,南澳总兵属下差人高聪、纪寿、林耀等带着公文来我这里,提拿在樟林港抢劫的大盗林阿相、李阿来。我认为,为了地方安宁,不应分彼此,还没来得及辨别一下林阿相等二人是否真是贼人,就依照来文叫来两人,押送到南澳去了。
后来我考虑,在海洋中抢劫的贼党一定很多,散伙回家,不会仅仅一二个人?如果不想方设法各处搜捕,把他们连根带梢全除掉,他们潜藏在乡下;将来定会为害不小。不能因为普宁县没有管理海疆的责任,就对这件事漠然置之。
于是我派公差秘密察访,发现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缯三人行迹可疑。就让公差陈拱、陈勇把他们抓来审讯,李阿缯过去偷过猪,被我抓来责打过。根据过去的情况,似乎他不会出海抢劫。我让左右退下,对他秘密审问,他果然没有和海盗一起下海。他还说,林阿相、李阿来都是因往年旧案牵连,这次洋面上参加抢劫的是李阿才、李阿皆,他们真下海当了盗匪。
我把李阿缯释放了。
我对李阿才、李阿皆细加审问,他们都不遮掩回避,供认是黄吕璜、耳聋京、林老货招他们出海的。九月十一日晚间,在林老货家对面南径山会齐。山上树木很多,大家喜欢这里草木茂密,就住在这里。林老货派弟弟林阿凤,把饭送到山上给大家吃。第二天夜里,他们到了桑田的凤豆山,藏在石洞中呆了一天。又过了一晚上,抢夺到海边的小船二只,一起驾着出海了。十四那天,在花屿海面上,拦劫夺取了郑财源、郑广利缯子船二只,把原来那二只小船扔掉了。
十五那天,在福建将军澳海面,抢夺到一艘装咸鱼的红头船。
十七那天,在井尾海面,抢到吴德隆的盐船,众人喜欢这条船宽大,便把盐都扔进水里,全上到这条船来坐。把红头船、缯子船都放回,只留下缯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在盐船上帮助驾驶。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阳县属广澳海面上,抢劫了林有利等人运杉木的船,把杉木卸下,扔进水里,林老货等二十二人分别上了这条船。李阿才、李阿皆和黄吕璜等二十一个人,还坐着盐船。这天夜里风涛大作,两条船没法互相照顾,就各自飘散了。黄吕璜船上帆篷损坏,粮食也光了,饥寒交加,不能再呆在海上,就在十月初四,在惠来县所属的香员澳,把武器沉下水,船上岸,散伙偷偷回来。黄吕璜下船后跌进深沟里,冻僵而死。其余的人两手空空,只好乞讨着回家。林老货等人坐的那条船,到现在还不知道去向。
问他们有同党多少人,他俩说:“四十三人。”又问谁是首领,他们说:“赤须大哥、耳聋京、林老货、黄吕璜,都是为首的人。黄吕璜是同县人,住得不远,因此知道他的名姓。其余的都是叫绰号,得见面时才能认识。”我认为,海盗同伙人很多;哪里有一概不知名姓的道理?
一定是代为隐讳,就命令给二人上刑。李阿才磕头说:“真的不知道。平日叫绰号的有:陈二泼、肚猴顺、偷食油鼠、上海客、文莱薯、芬筒公、单鞭、皂隶、侯大汉、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萧大肚、权师,都不知他们姓甚名谁。就是赤须大哥、耳聋京,也不知道姓什么。林老货,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只记得林老货家住在潮阳县陇头乡,有个弟弟叫林阿凤。林阿凤虽然没有下海,但往来叫人,招集同伙,聚积武器,都是他奔走出力。如果能抓获到这个林阿凤,各人的姓名就都知道了。”正在设法察访捉拿这些人的时候,马快陈勇禀报,揭阳县管辖下的棉湖寨有一个叫黄阿凤的人,是出海抢劫的强盗。我猜想这一定是林阿凤变换假姓,马上派公差陈拱、陈勇、余进带着文书向湖口司巡检方大忠传令,把黄阿凤擒拿来,同李阿才等人对质。李阿才一见,说:“这是陈二泼呀!”我追问这个被捕的人真名实姓,他自己说的确名叫黄阿凤,绰号陈二泼,家住在棉湖。是黄吕璜把他招入盗伙的,和李阿才等人同乘一条船,在香员澳登岸后散伙回家。
这时,南澳总兵的差人高聪、陈申、纪寿、林耀等人,听说县令捉到海盗,都来打听姓名,请求我把三名贼人赏给他们回去报功,说是可以得到把总的官职。我说:“呵!这也好。
只是海盗贼党还很多,想一个一个把他们抓到,必须有人对质,然后才能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掉坏人,不至牵连到善良百姓。你们暂时等些日子,等我多抓些贼人时,再赏给你们带回。”高聪等人等不及了,就把李阿才三人的姓名,连夜飞报总兵。总兵以为这是莫大奇功,连夜飞报福建、广东两省总督、提督,呈文里有“派遣手下捕获到海盗李阿才、李阿皆、黄阿凤三名,被普宁县借去”的话。我说:“借衣服可以穿,借银子可以花,借贼人干什么用呢?”我想不到武官抓获到贼人,功劳竟这样大,以为像文官一样,仅是职务内的平常事,所以没给他们。想不到他们就冒认为自己的功劳。
衙门中我的幕僚们都愤愤不平,劝我向上呈文,进行辩驳,说:“花屿、广澳地方,都是总兵大人管辖之处,为什么鄙吝刀枪去捉拿海盗建树大功,反而把渔舟、商船借给贼人呢?现在却要从普宁县监狱里分去捕快抓来的贼人,用作封疆大吏铭钟刻鼎的殊勋,这不仅羞对官服,而且也让盗贼笑话吗!”我说:“这么办,不是文官武将和衷共济的道理,不如让给他们。
我们费心劳神,无非是为了让地方上安宁,如果因此求名求功,三尺童子也会对我们冷笑了。”李阿才供出的贼人林阿凤,这时连夜派公差去抓,一面发文书到潮阳县,请求派公差协助捉拿。第二天,公差回来报告,陇头乡并没有这个人。
我认为这不是真的,就秘密让李阿才坐一乘妇女坐的小轿,公差陈拱跟在他的后面,悄悄探听。李阿才指点众人,把轿子抬到陇头,直到林老货家门前。陈拱看他家有妇女,突然问道:“你们家林老货在不在?”那个妇女回答说:“这个要饭花子死了!”陈拱又问道:“你小叔子林阿凤在不在?”女人说:“好久不来了。”这时,陈拱叫来乡长、保长一起抓人,那女人却忽然改口了,说不认识林老货和林阿凤。
众人把那女人带到普宁县,我当堂审问。女人坚持说不认识林老货,也没有林阿凤这个人。我又问乡长,乡长也说:“村子里并没有这么两个人的名姓。”我想,陈拱到门口一问,女人无意之中一答,真情已经全部露出,乡里哪会没有这二人之理?我就让把乡长拉下,夹起来审问。乡长大叫说:“有啊!”但用眼睛看着两名保长而不说话。
我想,这两名保长一定有鬼,就命令他们到门外去,等候呼唤。这时乡长才说:“村子里本来有个叫林阿任的人,混名老货。从九月出去,在外面作贼没回来。近来有人传说他已经死了,不知真假。这女人其实是林老货的老婆,每天外出讨饭。
林阿凤是林老货的弟弟,现在也逃到别处去了。保长恐怕难以抓获而受到牵累,让我坚持说没有,我因此不敢说。”我于是把保长苏赞卿上了夹棍,杨新重打三十大板,然后都关进狱中,对他们说:“哪天把林阿任、林阿凤抓到了,就把你们放了。
不然的话,关你们一辈子。”过了几天,公差陈拱等人经多方寻访缉拿,果然把林阿凤抓来了。林阿凤说自己并未下海,只不过奔走往来,招集了苏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郑旭卿、姚阿禄、黄阿德、郑阿顺等人,以及九月十一夜里送饭给众人吃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还讲了洪伯丰、黄吕璜购置武器,刀枪牌棍、大炮火药、钩镰枪、竹篙枪等等东西。他最后说:“吃饭以后,因为武器、用品不足,南径的罗朝权,派他弟弟罗朝学带来藤牌、粮食送给大家。别的事我不知道。”后又拘捕到罗朝权、罗朝学。二人供说:“现在是太平世界,想不到这些人会有下海当强盗的事。林阿凤、洪美玉平素相识,他们说包下了荫洋田地,来借藤牌和刀,防备有人偷稻谷,我不能不借给他们。真是因为不了解情况误借,我们兄弟不属这些人的同伙。”这时,我兼任了潮阳知县,有管理两县的责任。而且,这群海盗多是潮阳人,在桑田夺船出海,广澳抢劫,也都是潮阳县内的事。尽管疏于防守并不是发生在我任内,但消灭盗匪不可不彻底。正好海门、达濠各军营的官兵都以捕捉海盗为当务之急,派了兵丁,和我一同缉捕。
我派周拔、郑川和营兵刘智明、周端等人,抓到了苏阿佑,也就是那个老七。审问之后,我才知道,耳聋京就是蔡阿京,是潮阳县和平寨人。
普宁县公差陈拱等人又抓到了洪美玉,洪供认在潮阳县凤豆山出海,抢劫福建、广东等地船只,以及在香员澳散伙登岸的地方,和以前其它贼人所供的完全符合。
又会同达壕军营,拿到郑阿顺。他是惠来县神泉人,也就是混名叫肚猴顺的那家伙。他供出的同伙有姚阿禄、许阿光、侯阿顺、郑阿凤等人。其实此时普宁县公差陈拱等人已经把郑阿凤抓来了。据他说:在广澳抢劫的杉木船被大风吹走之后,他和洪伯丰、林阿任等人同坐在这条船上。
十月初十那天,在惠州金屿海面上,抢到安兴利缯子船二条,才把杉木船放回,而缯子船也放了一条。十五那天,在海丰县下湖东海面上,又抢了陈元魁的糖船。二十五那天,在碣石和官兵巡逻船相遇。因为拒捕作战,被炮火打死六个人:赤须大哥、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赤须大哥,就是洪伯丰。林阿任、蔡阿京一起商议,船里没有棺材收殓尸首,就用抢到的布把六具尸首缠裹好,扔到大海里,然后驾着船飞快逃走了。到了二十八,粮食没了,就在大鹏山海面把武器扔进水里,丢下船上岸。那个缯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早在十月初六到金屿山边取水时,就趁机逃走了。
接着,达濠军营的把总翁耀,拿住了许阿光,行文押送到潮阳来;这人就是混名上海客的,也叫偷食油鼠的那家伙。
公差郑川、翁馗、郑应等人,多方察访缉拿,终于抓到了林老货,也就是林阿任。他供认:由于家里穷,当地米价贵,九月初七那天,他去麒麟埔集市上买米,遇上了洪伯丰、蔡阿京、黄吕璜等人,谋划出海抢劫运粮船。洪伯丰出主意确定首领,同伙一共有四十三个人。除了以前众人已经供出的之外,还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权、萧旭友、王阿贵、陈乌卞、蔡阿发、孙阿尾、黄阿九、吴大英、杨阿勇、陈阿杨、庄阿耀、刘阿应、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以及黄吕璜诱骗去的小孩郑阿尊等人。他们从出海起,抢劫福建、广东两省船只,以及散伙分赃的地方等等事情,供认的和前面各人说的完全一致。
蔡阿京这名贼人,也被公差郑川、翁馗、林光、林洁、陈万科等人买到线索,跟踪追查,抓获过来。
我又发公文给普宁县代理典史张天佑,带领本县能干捕快,按照贼人们所供的住址,抓获了权师,也就是高阿权;李十二,也就是李阿完;高阿童;侯阿朝,也就是阿肥;以及郑阿尊等。
我又发文书到惠来县,抓到了刘阿应。而那个高阿权,十月初六那天,在惠来乡下番薯园,被乡兵抓到。惠来县尉对他严刑拷打,他不承认罪名。惠来县令给他上了四次夹棍,他也不肯把实际情形讲出来。关在监狱里时间长了,因为有病请医生,他趁机逃跑了。十一月二十八,他才回家,而到了十二月初一,就又被抓住了。到潮阳县衙后,他开始还支支吾吾,掩饰抵赖,等到看见许多同伙都被抓住,众人的证词十分明确,也就供认不讳,不等刑罚加到身上。
我又发文书到海阳县,抓到了吴陈盛。达濠军营千总陈安瑞,在钱岗拿获了袁阿仁。公差陈武、吴万在青洋山拿获了姚阿禄。对质、审问,毫无差错。此时,这一案中的大盗已经拘捕到了十八九个人。
接着,王阿贵在羊蹄岭被捉;郑阿清,也就是郑旭卿,在葵潭被捉;黄阿九、孙阿尾、陈乌卞、蔡阿发、李阿元等等几个人,在海丰被捉。这些都是碣石总兵所派官兵在各处访查抓获到的。
潮州总兵属下差人林捷先,在揭阳县深浦山下,拿到了杨阿勇,也就是文莱薯。而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陈阿阳、庄阿耀、吴阿来、吴大英、侯阿舜也就是侯大汉,都在南澳被捕。南澳总兵呈文押解到福建水师提督那里。不久,福建总督因为觉得广东方面案情较重,就将卢阿利等人重新押送回来,交潮阳县进行审问。
总计这一案子中的群盗,只有林阿凤不曾下海;郑阿尊被欺骗上船,当了龙阳,虽然和群盗同在船上,但不分赃物,也不明白什么是抢劫。
此外,真正贼人有四十三名。现在抓到三十四人,碣石总兵属下官兵杀死六人,惠来上岸之时,跌死了黄吕璜,总算起来,已经抓到四十一个。没有抓到的,只剩萧旭友、黄阿德了。
不过,各贼人都说,萧旭友就是萧大肚,炮伤很重,散伙的时候不能行走,一定死在大鹏山里了。那样,就只剩下黄阿德一人不知去向。不过,他已成釜底游鱼一样的孤魂野鬼,料想他也逃不到天地之外,只待时日抓到就行了。
于是我升堂开审。那些被劫的船户,郑财源、郑广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人,和这群海盗全都熟识,音容笑貌,就和老朋友差不多。
这些海盗自打由桑田的凤豆山出海以后,在花屿、将罕澳、井尾、广澳等处抢劫船只,是四十三个人一起干的。从十月初四以后,抢劫安兴利、陈元魁等人船只,是洪伯丰、林阿任、蔡阿京、许阿光、姚阿禄、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郑阿清、郑阿凤、王阿贵、蔡阿发、李阿元尾、陈乌卞、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吴阿来、萧旭友、黄阿德等二十二人干的。李阿才、苏阿佑等二十一人,虽然少劫两条船,也没有拒敌官兵,不过,游荡在海面上不止一天,抢劫福建、广东,也不止一条船。分得的赃物有多有少,按法律治罪难以分出轻重,悬首长街的结局,哪个也不能免掉,也就没有必要分为首从了。林阿凤,永远流放到边境地区。郑阿尊年幼无知,和罗朝权、罗朝学一起责打一顿后释放。被扔下海里的杉木、鱼、盐,以及所抢的衣服、银子、布匹,都由各海盗变卖产业追赔,给还原主。那两条船上的兵器,既然已经沉没海里;也不必深究了。
为了这一案件中这些大盗,我想方设法抓获,日夜焦急劳顿。差役们奔走四方,邻县的同寅们毫不忌讳。公文来来往往远近各个地方,文武官员们同心协力,不以此为烦。开始,我还是处于旁观地位,凭一片热心为邻境除掉坏人,不想接下来却兼任了潮阳知县,身在局内,有了承审这一重大案件的责任。
为了让福建、广东两省海上永远安宁,我为抓到这些贼人,费尽了心力。但在审判之时,又觉得极为轻松,意识到从前为别人出力,现在都成了为自己了。可见剪除坏人以使地方安宁;不必要存这疆那界的心理。文官武将和衷共济,一片忠心为国家,天下哪会有难办的事情呢!
对林阿相、李阿来二人,南澳总兵衙门知道他们不是贼人,发回我这里交保释放。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臬台各衙门行文要查办诬良为盗的官员和差役。我说:“唉!南澳总兵军营的功劳不可埋没,由假强盗而抓到真强盗,对阿相、阿来又何必那么苛求呢!”于是,我就用林阿相为普宁县衙门马快,专管捕捉强盗的事;李阿来因为年老,叫其归家务农。
从此,福建、广东沿海二三千里的地方,风平浪静,来往商人平安无事。这也是我在这一带地方作官的一大快乐呵!
第十一则 兄弟讼田故民陈智有二子,长阿明,次阿定。少同学,长同耕,两人相友爱也。
娶后分户异居。父没,剩有余田七亩。兄弟互争,亲族不能解,至相争讼。
阿明曰:“父与我也。”呈阄书阅之,内有“老人百年后,此田付与长孙”之语。阿定亦曰:“父与我也。”有临终批嘱为凭。余曰:“皆是也。曲在汝父,当取其棺斲之。”阿明、阿定皆无言。
余曰:“田土,细故也。弟兄争讼,大恶也。我不能断。
汝两人各伸一足,合而夹之。能忍耐不言痛者,则田归之矣。
但不知汝等左足痛乎?右足痛乎?左右惟汝自择,我不相强。
汝两人各伸一不痛之足来!”阿明、阿定答曰:“皆痛也。”余曰:“噫!奇哉。汝两足无一不痛乎?汝之身,犹汝父也。汝身之视左足,犹汝父之视明也;汝身之视右足,犹汝父之视定也。汝两足尚不忍舍其一,汝父两子,肯舍其一乎?此事须他日再审。”命隶役以铁索一条两系之,封其钥口,不许私开。使阿明、阿定同席而坐,联袂而食,并头而卧。行则同起,居则同止,便溺粪秽,同蹲同立,顷刻不能相离。
更使人侦其举动、词色,日来报。初悻悻不相语言,背面侧坐。至一二日,则渐渐相向。又三四日,则相对太息,俄而相与言矣。未几,又相与共饭而食矣。
余知其有悔心也。问二人有子否,则阿明、阿定皆有二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齿亦不相上下。命拘其四子偕来,呼阿明、阿定谓之曰:“汝父不合生汝兄弟二人,是以今日至此。
向使汝止孑然一身,田宅皆为已有,何等快乐。今汝等又不幸皆有二子,他日相争相夺,欲割欲杀,无有已时。深为汝等忧之,今代汝思患预防。汝两人各留一子足矣。明居长,留长子,去少者可也;定居次,留次子,去长者可也。命差役将阿明少子、阿定长子押交养济院,赏与丐首为亲男,取具收管存案。
彼丐家无田可争,他日得免于祸患。”阿明、阿定皆叩头号哭曰:“今不敢矣。”余曰:“不敢何也?”阿明曰:“我知罪矣。愿让田与弟,至死不复争。”阿定曰:“我不受也。愿让田与兄,终身无怨悔。”余曰:“汝二人皆非实心,我不敢信。”二人叩首曰:“实矣。如有悔心,神明殛之。”知:“汝二人即有此心,二人之妻亦未必肯。且归与妇计之,三日来定议。”越翼日,阿明妻郭氏、阿定妻林氏,邀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当堂求息。娣姒相扶携,伏地涕泣,请自今以后,永相和好,皆不爱田。
阿阴、何定皆泣曰:“我兄弟蠢愚,不知义理,致费仁心。
今如梦初醒,惭愧欲绝,侮之晚矣。我兄弟皆不愿得此田,请舍入佛寺斋僧,可乎?”余曰:“噫!此不孝之甚者也。言及舍寺斋僧,便当大板扑死矣。汝父汗血辛勤,创兹产业。汝弟兄鹬蚌相持,使秃子收渔人之利,汝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乎?为兄则让弟,为弟则让兄。交让不得,则还汝父。今以此田为汝父祭产,汝弟兄轮年收租备祭,子孙世世永无争端。此一举而数善备者也。”于是族长陈德俊、陈朝义皆叩首称善教,阿明、阿定、郭氏、林氏悉欢欣感激,当堂七八拜,致谢而去。兄弟、妯娌相亲相爱,百倍曩时。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
译文已经过世的陈智有两个儿子;老大叫阿明,老二叫阿定。
二人小时候一起读书,长大了一起种地,兄弟之间极为友爱。
二人娶亲之后分家各住。父亲死后,留下七亩地,二人争起来,亲属们调解不了,以致打官司。
陈阿明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把分家文书呈上来,上面有“老人过世之后,这七亩地传给大孙子”的话。陈阿定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手中有他父亲临终时的批嘱为凭证。我说:“你们两人都有理,没理的是你们的父亲,应该把他棺材拿来砍开。”陈阿明、陈阿定都没话可说。
我说:“土地,这是小事。兄弟打官司,这是大恶。我设法给你们断案。这样吧,你们两人各伸一条腿,合着夹起来。
能坚持到底不叫痛的,这地就归他了。只是不知你们左腿疼呢?还是右腿疼呢?左腿右腿由你们自己选择,我不强迫。你们两个人,各自都把夹起来不疼的那条腿伸过来!”陈阿明、陈阿定回答说:“哪条腿夹起来都疼。”我说:“唉!怪呀。你们两条腿没有一条夹起来不疼吗?你们的身体,就好比你们的父亲。你们身体看待左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明;你们身体看待右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定。你们两条腿还不忍心舍掉一条,你父亲两个儿子,能舍得其中一个吗?,这案子等过些天再审。”我命令衙役用一条铁链,把他们两人拴在一起,用锁头锁好,不许偷偷打开。让陈阿明、陈阿定同坐在一张席子上,联在一起吃饭,并着头躺卧睡觉。二人走路得一同起来,坐下得一同休息,大小便也得同蹲同站,一会儿也不能离开。
我再派人察看他们的举止言谈,每天向我报告。开始时,两个人气哼哼的,互相之间一句话不说,背靠背侧着身子坐着。一两天后,慢慢对着坐了。又过三四天,就相对着叹息起来,不久互相说话了。又过一阵,就一起吃饭了。
我知道他们产生了后悔的念头。就叫来二人,问他们有儿子没有。阿明、阿定都有两个儿子,有的十四五岁,有的十七八岁,年岁也不相上下。我派人把他们的四个孩子一起抓来,叫来陈阿明、陈阿定对他们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下你们兄弟两个,所以现在弄到这一步。假如你们只是一个人,土地、房屋都归自己所有,多么快乐。现在不幸你们又都有两个儿子,将来相争相夺,要打要杀,没有完结之时。我深深为你们担忧,现在代你们想法预防。你们二人每人各自留下一个儿子就够了。阿明是老大,留下大儿子,不要小儿子;阿定是老二,留下二儿子,不要大儿子。我让衙役把阿明的小儿子、阿定的大儿子送到花子房去,赏给乞丐头儿做儿子,让他写出收管的具结存案。那乞丐家里没有土地可争,将来能够免掉祸患。”陈阿明、陈阿定都连连磕头,边哭边喊着说:“现在不敢了。”我说:“不敢什么?”陈阿明说:“我知罪了。我愿意把地让给弟弟,到死也不再争了。”陈阿定说:“我不要这地。我愿意把地让给哥哥,终生不怨恨后悔。”我说:“你们二人都不是真心,我不敢相信。”二人又磕头说:“是真心。如有后悔,神灵会惩罚我们。”我说:“你们二人就是有这心,你们的老婆也未必能答应。先回去和老婆商量商量,三天后再来定案。”到了第二天,陈阿明的妻子郭氏、陈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请族长陈德俊、陈朝义一起来到大堂,请求当堂结束官司。两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说:从今以后,永远和睦相处,都不再舍不得那七亩地了。
陈阿明、陈阿定都哭着说:“我们兄弟蠢笨愚鲁,不懂得事理,以致让老爷操心。现在好比大梦才醒,惭愧得要死,后悔也晚了。我们哥俩都不愿意要这地,请把它施舍给庙里以供和尚斋饭,好吗?”我说:“胡说!这么办是不孝之中最厉害的。如要施舍给庙里,就应当用大板子把你们打死。你们父亲一滴汗、一滴血,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创下这点产业。你们弟兄二人鹬蚌相争,让秃和尚坐收渔人之利,你们的父亲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吗?作哥哥的让弟弟,作弟弟的让哥哥,互相谦让,谁都不肯接受,那就把地还给你们父亲。现在把这七亩地作为你们父亲的祭地,你们哥俩每年轮流收租,各办祭祀,子子孙孙永远不再起争端。这是一举数得的善事啊!”这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都磕头,称赞我善于教化。陈阿明、陈阿定、郭氏、林氏都欢欣感激,当堂磕了七八个头,一再道谢后离开了。从此,兄弟、妯娌之间相亲相爱,倍胜于过去。老百姓之间,也注意讲究礼义、谦逊了。
第十二则 卓洲溪有饥民乘黄昏驾船在卓洲溪攘客。
适余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过贵屿,见一人拦舆号呼,自称:“我郭元藏也。晨往军埔墟贸易,暮从石港泛舟还。中流被盗,攫去铜钱八千,黄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同避难者,李启宣、黄朝盛也。”问贼何情形,曰:“十余人驾八桨舟古母船,不新不旧。为篷四,前一篷破损。后载竹篙枪一束。”余即于道中停舆,张灯草檄,调保正杨勋、李缵、苏赞卿、杨新等率丁壮八十名,沿溪飞捕。获者悬赏十金,纵者重杖浊百。越次日,尚寂然无踪也。
因思多桨舟古母船非内溪所有,乃隆津、练江运载私盐之具。
复调集水保方东升、姚万进、郑茂纪、姚子宁等,在于练江后溪港一带遍行访缉。
越三日,果在溪圩乡港内,弋获八桨舟古母船一只。系维草岸,内有竹篙枪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损。问主者,则郑长焕、郑阿清、郑侯器也。拘长焕等问讯,皆茫然不知,谓船式偶而相同。且自称因贫违禁,私置多桨舟古母船彩捕,有时窃载一二石私盐,亦不能免,实无攘夺卓洲溪情事。词甚可信。
余以郑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几,平日非善良、能攘窃有几,度无不了然者。数诘问,不以实告。
将刑之,阿清乃言乡人郑阿忠、郑阿邹于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桥边货卖番薯,见王阿协、范阿义驾八桨舟古母船,乘风飞驰,直入贵屿。其舟中有十许人,竹篙枪一束。正卓洲溪被抢之日,此其是矣。复唤郑阿忠、郑阿邹赴讯,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协等。则王阿协、范阿义相率昂然自行投讯,余心疑其为良民也。忽阶下有以乡音相语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盗贼,焉敢自来送死?”味其语意,似故使余闻之者。余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则为大盗,未可轻释,当从容讯之。阿协、阿义果不承,郑阿清等亦无以相难也。
惟保正郑茂纪言,阿协乃有名积盗。保正李缵、杨新言,范阿义素非善良。而郑长焕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绍聪舟古母船上住宿,寝食无他处。因复摄到姚绍聪鞫问,则绍聪佯为不识阿协、阿义二人也者。且自驾双桨小舟赴验,明非舟古母;情词亦似可信也。而姚族生监多人,林立阶下,请释善良,以安本业。
余曰:“且迟之。”复有惠潮道差员李姓者扣扉请见。余不纳,遣阍者问所欲为,则言:“贫民乏食相攘窃,亦属细故,不可以大盗通详,恐于道宪考成有碍。”余曰:“灾黎元气未复,大事亦当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干连者疲于路。详解则牵累多人,吾不忍也。”李又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皆善良,请早释。”余日:“良匪俟审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越日将再讯。思此人出巨族,势力蟠结,堂上方发一言,外间已知趋避。百足之虫,扶之者众,恐未易得情。乃屏左右,于内堂询之,一切闲人皆驱逐,勿令窥伺语言。待质诸犯,亦分置各处,不使相谋面接耳。先呼保正郑茂纪责之曰:“汝职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纵人攘客,而不以实告,即是汝作贼也。汝乡中出为匪者几人?姚绍聪舟古母船今匿何处?此双桨小船又从何而来?不实言,先夹汝。”茂纪乃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此三人抢劫是实。
其余同伴,不知姓名。姚绍聪八桨舟古母船,前篷破坏,先在南塘乡池中。后因追求日急,潜令其兄姚绍贵于十五夜驾出海门猷湾,藉称彩捕,急则便于远扬。其双桨小船,乃事发之后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购来抵塞者。我畏其族大强凶,是以不敢言也。”余叱退之。
呼王阿协至前,绐之曰:“汝乃为绍聪所欺,无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今绍聪已自不讳,谓此八桨舟古母船实所置造,前篷破损。先沉在南塘池中,后使其兄姚绍贵驾出海门,今在猷湾弋获矣。其双桨小船,乃在和平买来抵塞者,价银二两。
汝尚能代为掩讳乎?吾因知汝等穷民无家可归,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怜之事。汝等但勿作贼,何为并船而讳之?”王阿协叩头曰:“是也。我等实系善良,不敢作贼,止在姚绍聪舟中寄食而已。”余曰:“未也。绍聪言汝盗贼之性,不可与交。彼怜汝无归,以空船借汝安宿。汝遂潜招匪类范阿义等十余人,窃驾行劫。彼恨为汝所欺,致遭波累,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王阿协仰天叹曰:“我等有何能为?不过从姚绍聪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实姚绍聪主之。同行者范阿义、范阿喜、姚阿胡、马阿弘、姚伯兰、许阿加、邱阿灶、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等,皆姚绍聪招来。所得郭元藏等钱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绍聪俵分。奈何独归过于我乎?”继呼范阿义至,亦如王阿协所言。
乃讯绍聪,绍聪犹支吾掩饰。以王阿协、范阿义供词告之,绍聪亦直受不辞,且悉数所得赃物,多猪肝、猪肺二者。郭元藏嘻嘻叩首曰:“有之,前赃单偶遗,后乃记忆,以细微不敢渎请。”今绍聪自言及此,其为此案真贼无疑矣。
方东升言,邱阿灶乃姚万进。哨丁先在姚绍聪家擒捕王阿协,为绍聪所阻,阿协得脱,乃自赴投讯。
又捕获阿义之兄范阿喜,故仇诬,非同党也。而许阿加、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皆与阿协、阿义有宿怨,且有多人公保良善。惟范阿喜、姚阿相等,迹甚可疑,难以掩饰。而亦有生监多人保结求宽,且有道差为之左右。稍一究诘,则波及富厚良民。必欲直穷到底,恐无辜株累者必多。
从宽将范阿喜、姚阿相、马阿弘等创惩示儆。而为首之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各予满杖,枷号三月示众。满日再责四十板,造入匪类册,朔望具结点卯。追赃给还郭元藏、李启宣、黄朝盛等。八桨、双桨大小船,即以充赏。仍于姚绍聪名下追银十两,分赏保正壮丁,示无失信。
自是溪河肃清,夜舟往来无窒碍。惟道差李姓者不悦,且渐渐有后言矣。
译文在卓洲溪上,发生了饥饿的百姓趁黄昏驾船抢劫过往客人的案件。
正好我从普宁去潮阳。二更天经过贵屿的时候,有一个人拦轿连喊带叫,据他说:“我叫郭元藏。早晨到军埔的集市上作买卖,晚上从石港坐船回家。在河中间被劫,抢去铜钱八千文,黄纸、白纸共四十捆,装着布衣布鞋的袋子、筐各一件。
船夫王阿象跳到水里逃命。和我一起逃走的有李启宣、黄朝盛二人。”我问他贼人情况,他说:“有十几个人,驾着一艘八桨舟古母船,船不新不旧,有四间篷,前面一间篷坏了。船的后面载着一捆竹篙枪。”我就在道上停车,点上灯写公文,调当地保长杨勋、李缵、苏赞卿、杨新等人率领壮丁八十人,沿溪飞快去捕捉。并规定,抓到贼人的,赏纹银十两;放跑贼人的,重打一百大板。到第二天,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时我想,多桨舟古母船,不是这一带内河上该有的船,而是隆津、练江那边贩运私盐的工具。于是又调水上保长方东升、姚万进、郑茂纪、姚子宁等人,在练江后溪港一带寻访缉拿。
到第三天,果然在溪猷乡的小河汊里,抓到了一只八桨舟古母船。船系在生满青草的岸边,里面有一捆竹篙枪,前面的一个船篷也破了。向人打听船的主人,知道是郑长焕、郑阿清、郑侯器。把郑长焕等人抓来审问,他们都茫然不知,说可能船的样式偶然相同。他们又说,自家由于贫穷,违背禁令,私自置办了多桨舟古母船出海捕鱼,有时偷偷装运一二石私盐,这都难免,但没有在卓洲溪抢劫。他们的供词,也甚为可信。
我知道郑阿清平素接近匪人,便问他:江上舟古母船有多少?平日之间不是善良之人,好抢劫偷盗的人有多少?估计他不会不清楚。可是问他好几次,他都不把真实情况说出来。
我将要对他用刑,他才说出,村子里郑阿忠、郑阿邹二人,二月二十三那天在下尾桥边卖番薯,看见王阿协、范阿义驾着一条八桨舟古母船乘风飞驶,一直向贵屿而去。那船里有十人左右,一捆竹篙枪。那天,正是卓洲溪上发生抢劫案的日子,看来,这条船就是作案的船了。我又叫来郑阿忠、郑阿邹审讯,供词和郑阿清说的一样。
于是,我发出了逮捕王阿协等人的命令。但王阿协、范阿义二人接连着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前来投案,我心里正琢磨,这两个可能是好人。突然听到台阶下有用当地土话交谈的人说:“这二人一定是好人。如果是盗贼,怎么敢自己来送死呢?”按他的语气和话里意思,好像故意说给我听的。我想,这二人左右有人,如果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大盗,不可轻放,应该慢慢审问。王阿协、范阿义果然不承认,郑阿清等人说的那些情况也没有办法证实。
只是保长郑茂纪说,王阿协是有名的惯匪。保长李缵、杨新也说,范阿义平常就不是好人。而郑长焕又说,这俩人平日都在姚绍聪的舟古母船上住宿,睡觉、吃饭没有别的地方。于是,又把姚绍聪抓来审问,而姚绍聪假装不认识王阿协、范阿义二人。而且,他自己驾着双桨小船来等待察验,显示自己的船并不是八桨舟古母船;说话的神情与供词,似乎都很可信。并且,姚姓家捧之中,秀才、监生有多人,都站在台阶下,请求释放好人,让他安居本业。我说:“慢慢再说。”这时惠潮道台衙门一个姓李的差人叩门求见。我没接待他,让看门的问他要干什么。差人说:“贫穷的百姓因为缺吃的,相互之间抢点、偷点,也是小事,不能按大盗呈文上报,那样做,恐怕会对道台大人的政绩考核有不好影响。”我说:“灾民元气未复,大事也应该化小。我只想让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不想让受到牵连的人在路上劳累。呈文押解就要连累许多人,我不忍心这么做。”姓李的又说:“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都是好人,请早些释放。”我说:“是好人还是强盗,要等审问清楚才知道,这不是我能自己作主的。”第二天继续审问。我想,姚绍聪这人出自大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大堂上刚说一句话,外面就已经知道,闻风躲避。这大姓人家如百足之虫,支持它的甚多,恐怕不易审出真情。我就叫左右退下,在内堂进行审问,一切闲人都赶开,不让他们窥探、说话。等待审问的犯人,也分开各在一处,让他们不能见面交谈。我先把保长郑茂纪叫出来斥责说:“你的责任在使地方平静,查办匪人,现在纵容贼人抢劫过往客商,而且又不把实际情况报告给我,就等于你自己作贼。你们乡中出了几个当土匪的人?姚绍聪的八桨舟古母船现在藏到什么地方?这条双桨小船是从哪里弄来的?不说真话,先把你夹起来。”郑茂纪才说实话:“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这三个人参加抢劫属实,其余的同伙,我不知道姓名。姚绍聪的八桨舟古母船,前边船篷破了,原先停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因为追查的风声一天比一天紧,他悄悄让他哥哥姚绍贵驾船到了海门外的猷湾,借口说捕鱼,实际上准备情况紧急驾船远逃。他那个双桨小船,是事情发生后在和平港内用二两银子买来,准备用来掩饰搪塞的。”我喝叱他退了下去。
我又把王阿协叫上前来,诓他说:“你是被姚绍聪欺骗了,无缘无故用父母生就的身体替人家受刑。现在姚绍聪自己已经供认不讳,说这八桨舟古母船实际是他置办的,前面的船篷有破损;先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让他哥哥驾出海门,现在猷湾中被拿获了。那条双桨小船,是在和平港买来掩饰搪塞的,花了二两银子。你还替他掩盖吗?我当然知道,你们这种穷人,无家可归,在别人船里生活,也是极为可怜的事。你们并非真盗贼,何必连船都要替人家隐瞒呢?”王阿协磕头说:“是这样。我们真的是好人,不敢作强盗,仅仅在姚绍聪的船上混口饭吃而已。”我说:“未必。姚绍聪说你是盗贼的品行,不可和你结交。他可怜你无家可归,把空船借给你住,你就暗中招集盗匪范阿义等十几个人,偷偷驾船出去抢劫。他非常生气,说以致因此受到波及,所以让你不说真话以免受刑。你现在还要受刑,以使他心里高兴吗?”王阿协仰天长叹说:“我们俩人有什么能耐,不过是听从姚绍聪指挥罢了。在卓洲溪抢劫的事,实际由姚绍聪主持。同伙范阿义、范阿喜、姚阿胡、马阿弘、姚伯兰、许阿加、邱阿灶、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等人,都是姚绍聪招来的。抢到的郭元藏等人的一万二千七百五十文铜钱,都由姚绍聪分给大家。为什么只把罪过记在我头上呢?”接着把范阿义叫到,口供和王阿协所说的一样。
这时我才审讯姚绍聪,姚绍聪开始还支吾掩饰,当把王阿协、范阿义的供词告诉他以后,他也就直接承认,不再推卸,而且把所得赃物全报了出来,比郭元藏等人报的失单还多猪肝、猪肺两样。郭元藏高兴地磕头说:“有这两样东西。当初报失单时偶然漏掉了,后来才想起。因为是小东小西,不敢再麻烦老爷。”对照姚绍聪自己说出的这两样赃物,进一步证实他是这一案件中的真正罪犯,那是毫无疑问的了。
方东升说,邱阿灶就是姚万进。兵丁先在姚绍聪家逮捕王阿协,被姚绍聪拦住了。王阿协得机会脱逃,才又装出自行前来投案的样子。
接着,抓来了范阿义的哥哥范阿喜,实际上他是因为有仇诬陷,并非真的同伙。许阿加、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几人,是和王阿协、范阿义仇怨很深,又有许多人出面担保他们是好人。只有范阿喜、姚阿相等人,样子挺值得怀疑,难以掩饰。
可是也有秀才、监生多人担保具结,请求从宽处理,还有道台衙门的差人替他们活动。看来,再进一步追问,一定会涉及到家境富裕的老实良民。如要穷追到底,恐怕无幸而受牵连的人还会很多。
于是,我把范阿喜、姚阿相、马阿弘等人从宽惩处一下,以示警戒。对为首的姚阿聪、王阿协、范阿义三人,各打一百杖,带上枷示众三个月。期满之时,再打四十大板,编进匪类册里,让他们每月初一、十五点卯,写保证书。追回的赃物,发还给郭元藏、李启宣、黄朝盛等人。那八桨、双桨大小二船,就用作赏给众人的费用。还在姚绍聪名下追要出纹银十两,分赏给贵屿的保长、壮丁,以不失信用。
从此,大小河流平安宁静,夜里船只往来毫无阻挡。只有那个姓李的道台衙门的差人不高兴,而且不久就有了后话。
第十三则 改甲册潮属词讼,好牵告多人相磨累以示武。或捏造花名,居奇网利,或行赂改匿,移向他人。盖讼师、蠹役乐此为利。余方厉禁之而未止也。
一日,有郑娘宝殴死林嘉柱命案,牵连助殴之人甚多。郑阿袒一名与焉,注系梅花村人。遣役摄讯,阖村并无阿袒。据尸母陈氏柬称,即郑启亮。
随呼启亮赴讯,自言“小名阿清,并非阿袒。”尸兄林嘉树力争:“此人实是阿桶,如系阿清,我甘反坐。”盖潮邑乡音,“袒”与“桶”两字如一,并无分辨。余异之,谓启亮曰:“今日所重,在有无助殴。汝即阿桶,亦何妨?”启亮呼天抢地言:“若是阿桶,便助殴是真。”林嘉树亦指天誓日言:“启亮要不是阿桶,我便诬告是真。”余曰:“噫!此易辨耳。”命兵房取家用册来观之,则郑启亮小名乃“阿称”也,字画浓淡一色,浑然无间。余曰:“若是阿清,则无疑义。此‘称’字可疑,恐系‘桶’字所改。”再取五年旧甲册观之,亦是“阿称”,但中间小点,墨色加浓,不似一笔书成者。且阅其兄弟小名,旁皆从”木”,岂有启亮一人独从“禾”边之理?拍案呼曰:“郑启亮,好大胆也!汝小名实系阿桶,敢改阿称以欺我,将谓我可欺乎?今助殴是真矣。且问汝家甲册作何改法?为汝改着为谁也?”启亮知不可隐,乃言实名阿桶,托兵书林集贤代改者。拘林集贤对质,则得其赂钱三盲文,代为盗改家甲册是实。将林集贤痛责四十板,革退兵书,荷校于市者两月。
启亮亦加重责。审无助殴情事,余叹曰:“郑启亮弄巧成拙,深可笑也。汝家住梅花,离县二十里。郑娘宝致死林嘉柱之日,汝实未尝在场。风马无干,本县自能审释。使无串通蠹役盗改官册,此刻宁家去矣。汝何以深心揣度,知我必吊观甲册?又何以深心善谋,连旧册亦并添改?作弊如神,可畏殊甚。岂料我之独奸亦如神,即弥缝至精至巧,终难以相欺乎?”众人皆叩首称神明。郑启亮以头触地,乞矜释。余曰:“弄法蒙蔽,非常大恶。吾方为潮邑除奸弊,此事断不可宽。
亦荷校于市,使吾民知法纪,可也。”自是作弊者稍敛。余亦严禁代书,不许牵告五名以上。而习俗为之一变矣。
译文潮阳县打官司,好株连告进许多人,牵累磨折,以显示强大。有的捏造人名,以此求得利益,有的行贿改名,把罪名移向别人。讼师、奸邪衙役以此为业,从中得到好处。我正准备严加禁止,但是出了问题。
一天,出了一件郑娘宝打死林嘉柱的人命案子,告状时牵连到帮助打人的甚多。一个名叫郑阿袒的也在其中,并注明说是梅花村人。我派差役去抓他来审讯,可是,全村并没有叫郑阿袒的。据死者母亲陈氏禀告,郑阿袒也就是郑启亮。
我就把郑启亮叫来审问。他自己说:“小叫名阿清,并不是阿袒。”死者的哥哥林嘉树力争说:“这个人真的是阿桶,如果是阿清,我甘愿承认诬告,判我有杀人罪。”潮阳县土话,“袒”和“桶”两个字读音相同,没有区别。我对这事感到奇怪,对郑启亮说:“重要的是有没有帮助打人。你就是阿桶,又有什么关系?”郑启亮呼天抢地地说:“如果我是阿桶,那么帮忙打人就是真的了。”林嘉树也指着天日发誓说:“郑启亮如果不是阿桶,我便承认我是诬告。”我说:“咳!这很容易分辨。”就让衙门中兵房拿过甲册来查看,上面记着郑启亮的小名叫“阿称”,字迹笔画墨色深浅一样,看不出有什么毛病。我说:“如果是阿清,就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但这个‘称’字可疑,恐怕是‘桶’字改的。”再拿过雍正五年的旧甲册看,也是“阿称”,但称字中间的小点墨色显得深,不像是一笔写成的。再看他哥哥弟弟的小名,字的偏旁都是“木”,怎么会有郑启亮一个人的小名单用“禾”偏旁的道理呢?我拍案叫道:“郑启亮,你好大的胆子!你的小名果真是阿桶,竟敢改成阿称来欺骗我,以为我可以欺负吗?现在看来,你动手帮助打人是真的了。我且问你,你家的甲册为什么要改?替你改的人是谁?”郑启亮知道没法再隐瞒,才说自己小名的确叫阿桶,是托兵房书办林集贤代他改的。抓来林集贤对质,供出实情:他得到贿赂三百文,就代郑启亮偷偷改了。我便将林集贤痛打四十大板,革去兵房书办职务,带枷在市上示众两个月。
对郑启亮也重打一顿。经审问,知道他并没参与打人。我叹息说:“郑启亮你弄巧成拙,实在太可笑了。你家住在梅花乡,距离县城二十里。郑娘宝打死林嘉柱那天,你事实上并不在场。风马牛不相及,本县自然会审断清楚。假使没有串通奸邪书办偷改衙门书册的事,此时你也可以平安回家去了。你为什么挖空心思揣测,知道我一定会调出甲册查看?又为什么费尽心机,仔细筹划,连旧甲册也一齐添改?暗中奸巧作弊,神不知鬼不觉,这实在是太可怕了。你哪里想到我审奸断案也如神明一样,就算你弥缝得最精最巧,到头来也是难以欺骗的!”众人都磕头称赞我神明。郑启亮用头撞地,乞求我可怜他,把他放了。我说:“玩法蒙蔽,这虽算不上大罪恶,但现在我正为潮阳县铲除奸邪弊病却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不能从宽了。你也带上枷到市上示众吧!让百姓们都知道遵纪守法。”从这以后,作弊的人渐渐收敛。我也对代写状纸的人严厉颁下禁令,写状纸时不许牵连告到五名以上的人。社会上这一习俗也就因此而改变了。
第十四则 云落店私刑戊申二月五日,有吏人过普邑之东郊。一人肩行李以从,后两人似学步舆夫,舁一人,被伤憔悴,投宿邱兴旅店。
次日清晨,肩行李者先驱,从郡城大路以去。舁者尚卧弗起,吏人偕两舆夫将行未行。邱兴问之,吏人曰:“窃银贼也。
将禀官究治,以病未能行。”有顷,吏人及两舆夫亦去。邱兴往视病者,则其族人邱阿双也。询之,不能答,以手指画,似言被殴将死状。
邱兴怖愕。白乡长高伯友,共迫行者。走二里许,及之,三人皆与俱归。伯友问其故,乃知为海阳县吏李振川。自省归来,至葵潭,雇募邱阿双代肩行李。在云落旅店,夜失四金。
阿双认窃未偿,因拉赴普邑,欲禀究追耳。其两人林阿雄、吴阿尾,亦阿双之俦类也。
阿双有兄邱阿楚,为普禁卒。邱兴唤之,来看视,则阿双已不能言,过午后死矣:乃相与赴禀县尉,收振川三人于狱,申详到潮邑。
余星夜旋普相验。右额角有木棍伤,两手大指有绳索捆伤,头上周围有篾箍伤,左右额角又有木片支榍伤。脑后,腮颊,腋下、下体,俱有烈火烤烧伤。遍身丛殴条条,有似藤条乱击伤。余曰:“噫!惨哉!谁横逆至此!极乎!勿论邻邑书吏,即当路显官,如此所为,我必令偿其命也!”当场鞫讯,则李振川自认失银疑窃情由,及以折牀木栓,击其额角一伤。余皆云落汛蔡管队及兵丁四人所为,与己无涉。而吴阿尾、林阿雄亦言,捆、打、箍、烧诸事果系汛兵鞫贼,欲追客银,有店家徐阿丙可讯。
余思:此等异刑,惟捕盗营兵乃有之,恐所言未必无因。
复见阿尾左手大指上,亦似有绳索痕。问之,阿尾固称无有。
余不信,复视其右指,亦然。合而观之,则以细绳连捆两大指,悬之梁间,俗所谓双飞燕吊法也。睇审其头上,亦有篾箍痕。解其衣,则肋胁之际,亦有火烧痕。余曰:“噫!奇哉!
汝一身与死者无异,但伤痕较轻。汝何以缄默不言?至我问及,尚再称无有。则彼银非邱阿双所窃,实汝窃之,汝故不敢言也。毕竟是谁刑汝?亦当言之明白。”吴阿尾曰:“亦蔡高也。”余曰:“蔡高如此横逆,汝何以不言?”阿尾曰:“振川令我勿言,恐作命案内干证,拖累死耳。”余曰:“蔡高所为之事,振川令汝勿言,无此理也。”阿尾言:“振川怜我负贩穷人,遭波累解审,无所得食。失银系彼切己事,当为蔡高所累,万不可免,多我一人无益也。”余照例录供,填注图册通报。一面移檄云落汛,提到蔡高及店家徐阿丙。蔡高极口称冤。而吴阿尾、林阿雄尚附和指证。
因复移檄惠来营,将蔡高革除名粮,以便刑讯。一面移取纵兵职名,附详题参,复吊集犯证,虚公研审。则徐阿丙证词与众大异,称振川有族侄,医卜长途,不能存活。先一日来投云落店,初三日夕,偶尔相逢,亦与同宿。恳振川借给资斧,俾得还家。振川许之。越日黎明,振川失银四两及钱八十文。因谓同宿者曰:“官银被盗,事关地方,汝众人不协力追求,将遍累汝等矣。”店中之人皆大恐,互相盘问。佣夫林阿雄等,佥谓邱阿双终夜不寐,开门出入二次。遂以阿双为偷窃,直向追求。阿双不服。振川曰:“盗窃官银,打死勿论。”取折牀木栓,击伤阿双额角,复命族侄共系之。族侄恨其窃银,致振川所许资斧竟成空虚。以细绳合捆阿双两大指,悬之梁间,拔柬薪之坚直而长条者,鞭之数十。众人皆劝阿双供认,阿双仍不服。振川复与其侄,用竹篾扎成圈子,箍其头脑之四围。削两木片,支其左右头角,使箍内满而紧束,目睛若将吐出,然阿双仍不服。复用山茅然火,灼其脑后、腮颊、腋下、下身。阿双言:“吴阿尾同牀,何以得免?”振川叔侄复疑阿尾同窃,亦缚阿尾,以治阿双之法治之。而阿尾亦不服也。
振川以阿双倔强,银不得出,始赴汛弁,言其事。把总王大振以事关地方,遣红旗蔡高至店查问。阿双自度不免,信口支吾,蔡高亦以为果偷儿也。劝振川解其缚,押搜前银,终无所得。回复汛弁,王把总曰:“鞫贼乃文官之事。”令振川带赴普邑,禀县究迫。振川叔侄遂以阿雄、阿尾偕阿双往普宁作证。
甫行数里,阿双又称银在店中。振川等复将阿双回店,遍处搜寻,仍无踪迹。日将暮,蔡高复至店中,恐阿双夤夜脱逃,为地方累,令振川以绳缚其手足而睡。至初五日黎明,阿双巳受伤深重,不能行走矣。振川乃许阿雄、阿尾酒食,令其舁阿双至普邑,尚望退出原银,不意一朝毙命。此当日实情也。
余不信,命夹之。谓:“振川、阿雄、阿尾前言已尽,岂汝一人所能饰说?汝得蔡高贿几何?欲脱有罪害无辜乎?”徐阿丙曰:“天日在上,夹死不敢妄言。请从容细审,到水落石出之后,如非振川叔侄所为,则以我偿其命矣。”问振川族侄何名?阿丙曰:“不识也,当问振川乃知之。”问营兵四人何名?丙曰:“止有蔡高一人,并无他兵,夹死亦不能造出名姓也。”唤阿尾、阿雄与之对质,阿丙詈其昧心诬良,必遭迅雷击死。阿尾、阿雄不敢与辩。命夹之,两人皆曰:“阿丙所言是也。我等前日误听振川商谋,谓人命重事,祸累无休,家贫不能备具棺殓,与原告和息。不如三人合供营兵打死,汛官必惧而求和。邱阿楚得赂领埋,可免通报,我等皆无祸难。于是捆、打、箍、烧诸事,悉诿营兵,而木条细伤,供为弓弦所打。今汛官不出和息,命案已经通报,徐阿丙话口现在,供证凿凿,我等岂能复昧良心乎?此人实系李振川叔侄打死,与营兵无干涉也。”余思:“尸场验讯之时,吴阿尾匿伤不言,原有情弊。设非振川凌虐,何以教令勿言?”因复讯阿尾曰:“汝当日身伤,亦言是蔡高所为,今何谓营兵无涉?”阿尾曰:“惟是振川刑我,所以令我勿言。我因听其谋,欲冀和息,所以当场默默。
若果蔡高捆我、吊我、箍我、烧我,我肯为之隐讳乎?今日所供乃是实情,虽斩首入地,亦不敢言非振川叔侄矣。”讯蔡高,蔡高抵死不承。乃讯振川,振川叹曰:“前生夙孽,愿死无所言。”余曰:“阿双一命,毕竟毙于何人之手?”振川曰:“我也。”余曰:“阿双强壮,汝羸弱之躯,何以能制其死命?必受蔡高贿买耳。”振川曰:“族侄李阿显助我,非受贿也。”因将当日捆打箍烧情形备述不讳。与徐阿丙所言俱相吻合。问前供何以不及阿显?阿显家居何处?有父母妻子与否?
振川言:“彼时欲推诿营兵,和息了事,是以不及阿显,并自己亦不承招。今则道其实耳。阿显家在恶溪,韩文公驱鳄之处。
无父母妻子,孑然一身,东食西宿。自普邑先回之后,不相闻问者数月,未知复出周流道路否也。”余星夜关移海阳县,专差守提,果获李阿显到案。当堂一讯,不待刑鞠,速将当日偕叔李振川酷虐刑死邱阿双情形,直言不讳。与徐阿丙、李振川等各供先后吻合。余曰:“噫!是矣!”乃定爰书,拟振川抵偿,阿显杖流三千里。蔡高、徐阿丙不行劝救,阿尾、阿雄初供不实,各予八十重杖,解府审明,转解臬司。
臬司以初报供指为凭,今审系振川、阿显致毙,与原详不合,檄驳复审。余复虚心静鞫,详慎研讯,再无可疑,仍照原拟解上,大拂臬司意,时必欲坐蔡高凶手,取约兵不严职名附参。余不依,檄驳翻案。不胜愤怒,欲加以易结不结罪名,劾余落职。余曰:“杀非辜之人命,以保一己之功名,此事岂我为之哉不如削职,入深山读书,仍不失故吾也。”臬司复调余至省,令复讯,且面谕曰:“汝恃才执性,目无上司,我原檄如何驳诘?汝竟置若罔闻!此案若非营兵凶手,何能为此酷刑?汝从前验报如彼,今日审详如此,何以达部结案?兹付汝再审,汝其慎之。”余曰:“某无才末职,安敢任性?已照宪檄严审,而犯证矢口不移,无如何也。海滨之人,为盗捕盗,无所不谙。捆打箍烧之事,原不必待营兵而后能。振川身任县胥,岂不知杀人者死?阿显并未刑鞫,亦皆甘罪如饴,此则鬼物凭之。人命关天,不偿不已,岂人所能强乎?蔡高实系无辜,故令屈抵,不特抵者不愿,恐受抵者亦不愿也。当时录供通报,则据所言如彼。今日审出实情,则定爱书如此。大部驳诘,亦无如何。去官事小,枉杀非辜事大,惟有静听参革而已。”臬司怒不可回,跳叫詈骂,欲行揭参。左右曰:“免冠,叩响头谢罪。”余笑曰:“免冠亦不妨;但头何能响?此事我未之学也。”臬司亦笑且恨,因曰:“汝且虚心再审,不必执定意见。”余曰:“不敢也。”余思限期已迫,若待再讯解府,府讯解司,则缓不及事,因将案卷、人犯带赴本府公署会审。驳诘刑讯,以府宪胡公为主,余从旁静而听之。命胥役亦于其旁,并记口供。则振川、阿显、蔡高、阿丙、阿雄、阿尾诸人,坚供如前,至死不变。
余更改问语,补新供,再将原谳叙入,携质臬司。阅毕大怒,骂曰:“汝止自改问语耳,供谳则仍旧。真目无上司,视我若狗吠者也”余曰:“不敢!问语出自问宫,可以更改;口供出自犯人,死生关系,岂问官所能移易?口供即不可移,谳语自难更张。今日之案,实无疑义,请宪台明镜亲审。如有谬戾,罪不敢辞。”臬司曰:“亲审若有别情,揭参必不可易。”余曰:“愿之。”遂趋出。同列皆为我危。余曰:“我自幼贫贱,以至今日,一官有无,何足轻重?杀人以媚人,此官尚可为哉!”越数日,臬司亲讯,疑振川等受人贿,嘱将遍刑之。振川日:“我在公门数十载,岂不知杀人者死?虽有千金之贿赂,而无性命以受享,得此欲何为哉?吾以四金不能舍之故,误杀一人;今复诿罪于无辜之人,是我又杀一人也。此案不枉,即夹死亦无他供矣。”阿显曰:“我杀人不认,乃当刑夹。既已供招朋白,不敢嫁祸他人,又何夹焉?”蔡高曰:“吾今日即死于夹,不敢代人偿命,使邱阿双含怨九泉也。”阿丙、阿雄、阿尾皆言前供是实,今日夹死亦再不能转移尔。
臬司顾书吏而笑曰:“伊等作手如此精妙乎?吾欲翻案,则无从翻起;欲刑夹,则无从夹起。”书吏曰:“此是实情,非作手也。且将此案商之抚宪可乎?”臬司曰:“善!”即以其情入白之。抚宪曰:“可矣。”遂依拟题结。而李振川、李阿显数日之间,先后俱卒于番禺县狱,不待刑法之及也。
译文戊申年二月初五,普宁县城东郊走来一位官差模样的人。
他后面跟着个挑行李的,还有两个好像轿夫一样,抬着一个遍体鳞伤、面容憔悴的人,到邱兴开办的旅店投宿。
次日清晨,挑行李的先动身走了,顺着通往潮阳的大路而去。受伤的人尚未起牀,官差和两个轿夫正准备上路。店主邱兴上前询问,官差指着躺着的伤号说:“他是个偷钱贼。正想禀官追究查办,因为有病未能走。”过了一会,官差和两个轿夫也离开了。邱兴忙去看那生病的人,却原来是本家的邱阿双。
问他话,不能回答,只是用手比划着,那意思是说他被人殴打,伤势很重,恐怕不久于人世了。
邱兴又惊又怕,立即报告乡长高伯友,共同追赶官差一行人。约摸追了二里路才赶上,即将官差和轿夫三个人一起带了回来。高伯友问这是怎么回事?才知道那位官差是海阳县衙门的书吏,名叫李振川,从省城回来。到葵潭,雇邱阿双挑行李。
在云落店住下,夜里丢失四两银子。邱阿双承认偷窃,但未偿还,因此拉他到普宁县来,予以追究。另外那两个叫林阿雄、吴阿尾,同邱阿双是伙计。
邱阿双有个哥哥,名叫邱阿雄,在普宁县做狱卒。邱兴把他叫来见阿双,这时阿双已经不能说话,刚过午后即断气了。
于是,二人一起将此案禀告县尉,把李振川三人收狱监禁,同时行文到潮阳向我申报。
我星夜返回普宁查验。见邱阿双右额角有木棍击伤痕迹,两手大拇指有绳索捆绑伤痕,头上周围有篾条箍勒伤痕,左右额角还有木片楔子伤。脑后、腮颊、腋下、下体全被烈火烤伤。浑身上下道道伤痕,好像是用藤条乱抽留下的印记。我不禁感叹道:“唉!好惨啊!是谁这样横逆,真太过分了!不要说他是邻县书吏,即便是当道的显官,下此毒手,我也一定让他偿命!”当场审讯,李振川承认因丢失银两,怀疑邱阿双行窃,并用折牀木栓,击伤邱阿双额角。至于其余伤痕,都是云落驻军蔡管队蔡高及四个兵丁干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吴阿尾、林阿雄也说,捆打、箍勒、烧烤等事,确系兵士审讯贼人,为客人追回银两才干的。如认为不实,可以讯问云落店店家徐阿丙。
我暗自思忖:这等异刑,只有追捕强盗的营兵才干得出来,恐怕他们所说未必没有道理。但我又见吴阿尾左手大拇指上也像有绳索捆绑的伤痕。问他,他却一口否认。我不信,再看他的右指,和左手指一样。把两手放到一起来看,显然是用细绳联捆两个大拇指,悬吊在房梁上留下的。当地把这种捆绑悬吊称为“双飞燕”。再看他头上,也有篾条箍勒伤痕。解开他的衣服,只见胁肋之间亦有烧伤痕迹。我说:“噫!奇怪呀!你身上的伤痕与死者无异,只是较轻而已。但你为何沉默不言?
待我问起,还说没有。看来,那银子并非邱阿双所偷,实际上是你偷的!所以你才不敢说。究竟是谁把你打伤的呢?你应该说个明白。”吴阿尾说:“也是蔡高打的。”我说:“蔡高如此横蛮凶狠,你为何不说?”吴阿尾说:“李振川不让我说,恐怕被当作命案干证,牵连受刑而死。”我说:“蔡高所干之事,为什么李振川不让你说出去呢?哪有这样的道理?”吴阿尾说:“李振川可怜我是个做小买卖的穷人,怕遭连累被解送审问,生活无靠。丢银是他自己的事,恐怕要为蔡高所连累,万难幸免,何必再将我牵扯进去呢?多连累我一个对他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我将他们的招供原原本本记录下来,填上通报图册。同时向云落守军发去文书,提审蔡高及店家徐阿丙。蔡高满口称冤,而吴阿尾、林阿雄仍附和指证。于是我又向惠来守军发去文书,将蔡高革职除名,以便刑讯。一面行文追查纵容士兵行凶的军官姓名,附在上报文书之后。又把犯人和证人都召集来,细心审问,仔细推敲,不料徐阿丙的供词与别人大不一样。据他说,李振川有一个本家侄子,在外乡占卜看病为生,不能养活自己。前一天来投云落店,初三傍晚偶然与李振川相逢,住在一起。他恳求李振川借他路费,好回家乡。振川答应借钱给他。
但次日黎明,李振川便发觉丢失四两银子及八十文钱,于是对同住的人说:“官银被盗,事关地方,你们若不协力追查,将都被牵连进去!”店中所有的人都十分惊恐,互相盘问起来。
雇工林阿雄等都说邱阿双整夜未睡,两次开门,出出进进。于是大家便以为官银是邱阿双偷窃的,直接向他追索。邱阿双不服。李振川说:“盗窃官银,打死勿论!”他便拿起折牀木栓,击伤李阿双额角。又命本家侄子一起捆绑阿双。那侄子恨阿双把钱偷走,以致使李振川许给他的路费泡汤,便用细绳合捆邱阿双两个大拇指,悬吊在梁上。又从一捆柴中抽出又长又硬的木条,在阿双身上鞭打了几十下。众人都劝邱阿双供认,但邱阿双仍不服。李振川火气上升,和侄子一起用竹片扎成圆圈,箍在邱阿双头上。削出两块木楔,插进左右额角,使圆圈箍勒得更紧,勒得邱阿双的两颗眼珠子都鼓出来了,但仍然不服。
李振川叔侄再用山里茅草点燃,燎烤他的后脑、腮颊、腋窝、下身。邱阿双说:“吴阿尾和我同牀而睡,怎么就不审问他?”李振川叔侄又怀疑吴阿尾与邱阿双合伙偷钱,也把吴阿尾捆绑起来,用惩治邱阿双的方法来惩治他。吴阿尾也不服。李振川因阿双倔犟,追不出失去的银子,才到驻军那里说起这事。把总王大振认为事关地方,派遣兵士蔡高至云落店查问。邱阿双自感难以幸免,信口搪塞。蔡高也认为他就是偷儿,劝振川解去他的捆绑,搜查失银,但终无所得,于是回军营禀报。王把总说:“审讯盗贼乃是文官之事。”令李振川将邱阿双等带赴普宁,上告县衙追究。李振川叔侄便让林阿雄、吴阿尾和邱阿双一起到普宁作证。刚走数里,邱阿双又说银在店中。李振川等人再带邱阿双回店,四处搜寻,仍无踪影。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蔡高又来到云落店,恐邱阿双深夜逃脱,连累到地方,令李振川捆绑邱阿双手足而睡。到初五黎明,邱阿双已伤势沉重,不能行走了。李振川答应为林阿雄、吴阿尾提供酒食,让他俩把邱阿双抬到普宁,仍想追出失去的银两。不料想阿双突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