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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辩中边论述记三

辩中边论述记卷上(2/3)

佛藏 · 大藏经/论藏/论疏部 · 第 202–401 段

论曰。无我等义如理应知。

述曰。解颂等字。旧论众名虽有等字。义中不释。此即释之。如对法等解余名也。

论。云何应知空性差别。

述曰。将解第四差别之门。寄问起也。

论颂曰。此杂染清净至净故许为净。

述曰。成差别中有五颂。初一颂染净差别。次四颂所知差别。此即初也。第一句正解差别。第二句释差别因。第三句显差别喻。第四句结成净义。由此真如自性净故名为客染义。许净简不极成随一过等。

论曰。空性差别至二清净。

述曰。释第一句颂立差别宗。

论曰。此成染净至说为清净。

述曰。释第二句成差别因。

论曰。虽先杂染至成无常失。

述曰。释外伏难。显性是常。生起水等第三句喻也。谓有难言。如若先染后成净者何不无常。今答不然。无无常失。

论曰。如水界等出离客尘。

述曰。此释不成无常过失。为初宗因之同法喻。如水界有尘。如金有垢。如太虚空有云。皆是客尘。非性成染。后去尘已非性成净。名为无常。又水界等虽暂有垢。非体不净。为先宗因之同法喻。

论曰。空净亦然非性转变。

述曰。此举法合谓立宗言。所知空性可成染净差别。有垢故。颂中由字即是因。诸有垢无垢者。皆可成于染净差别。如水界金。空性性非染。暂有客尘故。如金空。又空性非无常。以性净故。如空等。此中三比量有宽狡。然水界者水大。然水及金皆体无常。非性无垢。今取少分为喻故无过失。

论曰。此空差别至无性自性空。

述曰。自下明约所治差别。空成十六。将释下文。先烈能治。然此与显扬第十五十六空同。般若初会有二十空。加此散空自相空共相空不可得空自性空。自中无散空即彼无变异空。以诸善根尽未来际相续无断名无变异。名异义同。然复此论别加相空。七十七说十七空。谓一切法空。相空。无际空。内空。无所得空。外空内外空。本性空。大空。有为空。毕竟空。无性空。无性自性空。胜义空。无为空。无变异空。空空。加此无所得一个空。然第二会大般若说十八空加此。第三会说十六空。然与瑜伽所治稍别。所以者何。

论曰。此等略义云何应知。

述曰。上来第一烈空。自下第二别释空义。此中有十六空。等余经论所有故说等字。大般若经第一会说二十空。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散空。无变异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第二会明十八空。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散无散空。本性空。自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第三分中第一卷明十九空。此十六空上加所缘空增上空乐无空等。第三分中第十卷当四百八十八明十六空。名与此同。佛自广解。与此稍异。应勘会之。亦应勘第一第二会此相当处。此中诸文离合有异。义亦不增。释中有四颂分为二段。初三颂明十四空。后一颂明二空。二空。是前十四空性空。前约能诠设故十四。后约空性明以有二。七十七说亦与此同。

论颂曰。能食及所食至故菩萨观空。

述曰。初一颂明八空中。一颂明三空。后一颂明三空。故成十四。然第一颂末有一空字贯通八处。第二第三俱第四句各结上三空。皆准此释。

论曰。能食空者至即是外空。

述曰。先牒文而后申义。此二空约处为论。纵在身之内外。随处而说立二空也。能食者受用义。所食翻此。

论曰。此依身者至名内外空。

述曰。此亦牒文后申义也。前二空约别六处。今此空约总一身。集前二法以成身故。

论曰。诸器世间说为所住至名为大空。

述曰。唯约外器。即在四处。先申义而后牒文也。上来四空皆真知境。次有一空空能观心。

论曰。能见此者至说名空空。

述曰。此内处等四空是所见。见此空智名能见。能见空之智亦空故说为空空。而智缘空起。但说为空。此智亦空故名空空。此上五空皆依主释。内身之空乃至空之空故名为空空。与瑜伽同。

论曰。如理者至名胜义空。

述曰。如理之体即是胜义。胜义即是法性真如。胜之义故。今言如者。义当于胜。称理知故名如实行。行者有为。简无为法名如实故。又言理者。义当于义。是如实行所观境故。此如理即空名如理空。是持业释。但言如理如胜义释。胜之义故言胜义空。故持业释。亦同瑜伽。此约诠说名胜义空。彼约体说名无性自性空。

论曰。菩萨修行至及无为空。

述曰。此据约菩萨为得有为善法故观空释。瑜伽约无色界空相。据空相释有为空。据义各别。无为同此。此之二名亦依士释。有为等之空故。即观二为空。为二故别观空。皆作此释。

论曰。为于有情至毕竟空。

述曰。为有情故别观于空。观所为有情为空。此有情等毕竟不可得故。毕竟即空名毕竟空。瑜伽文意得通二释。然无所为有情之言。

论曰。生死长远至名无际空。

述曰。旧名为前后空。此依主释。无际之空。

论曰。不观为空至生死为空。

述曰。释观无际为空所由。若二乘不观生死以为空故。便速厌舍而入涅槃。菩萨大士不厌生死。起大悲心利益含识故。观生死体性亦空无厌著故。瑜伽论说。了知安立真如。有生灭住异性相续随转相。相空及无际空所治。此约生死总相。而说观生死空。彼约别观。于真如中有生集相。所观别故不相违也。

论曰。为所修善至名无散空。

述曰。旧论名不舍空。令善法不舍故观空。此言散者。即是舍义。为善故别观空。或观善为空。皆不舍之空。依主得称。二乘入涅槃善根便尽。菩萨不尔。观为空也。瑜伽论说。了知真如。有无为相无变异相。由无为空无变异空除遣。此约所为善法故。观空名不舍空。彼约所观之空。不论所为。名无变异空。以不舍空即无变异故。

论曰。诸圣种姓至名本性空。

述曰。旧论云性空。为本性故观空。或观本性为空。瑜伽说。了知受用义男女承事等相应故。有内安乐相外净妙相。此由内外空本性空除遣。此约所为。彼约所治。所治之善令姓清净。令姓净时即有所治。故不相违。所望别故。

论曰。菩萨为得至名为相空。

述曰。为得大士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旧云小相。而观此为空。或为此别观空。瑜伽说。了知真如义故。有生住等性随转相。由相空能治。此约所为。彼约所治理准前释。

论曰。菩萨为令至一切法空。

述曰。或观此为空。或为令观彼为空。以上此例皆依主释。瑜伽了知法义故有种种文字相。由一切法空能遣。此约所为。彼约所治。亦不相违。准同上释。

论曰。是十四空至说名为空。

述曰。释立十四空之所由。谓随所治所为自性差别而安立故有十四也。既言是空。何者空体。因出空体。便生下文。

论颂曰。补特伽罗法至故别立二空。

述曰。上三句出二空。下一句结成也。上三句初二句解无性空。次一句解无性自性空。

论曰。补特伽罗至名无性空。

述曰。解初二句颂也。不遮假有。但说实无。无性之空即是法性。无性即空。此约所无空门空也。依此为门方显空理。

论曰。此无性空至名无性自性空。

述曰。此前二无性所显之空即真如理非无自体。此空即以无二性为自体。故成有体也。名无性自性空。解第三句颂也。

论曰。于前所设至别立二空。

述曰。前虽约诠别立十四。显空自性。故说此二解颂第四句也。一切空相不过此二。名二无二者。无二由二无为门显无二空故。若如上说。为此事故别观空者。即是无性自性空。若观此为空即无性空。离法执等故。

论曰。此为遮止至立后二空。

述曰。释立二空意也。谓有难言。前十四空不出后二。别说后二有何用也。答为遮于我法增益执故说无性空。为遮于空性如理损减执故说无性自性空。我法无故唯有增益。空性有故唯有损减。如其次第配后二空。此中说我法唯增益执。下真实品相真实中。于法及我。所有增益及损减。执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遍计所执相何故复有损减执耶。此中约体。体无故唯增益。彼通约名拨。名为无亦成损减。故不相违。

论曰。如是已显至云何应知。

述曰。结第四生第五。于中有二颂。初颂出成立之因。后颂结已成义。

论颂曰。此若无杂染至功用应无果。

述曰。既言空性。应无净染。如太虚空。为成此义故说此颂。初半成有染。后半成有净。

论曰。若诸法空至应自解脱。

述曰。释成有染。返难无染。

论曰。若对治已生至勤劳无果。

述曰。成有染净。返难无净。

论曰。既尔颂曰至由客尘所染。

述曰。上二句立二宗。下二句立二因。

论曰。云何非染非不净至本净故。

述曰。颂第一句与第二句体虽无别。约所非及所诠。别成二句也。然今以义同故。乃双牒之。第一句中非染即是第二句中非不净。牒此双问。以第三句颂答。以心性本净故。下准此知。

论曰。云何非不染非净至所染故。

述曰。双问如前。举第四句答。由客尘所染故。

论曰。是名成立空差别义。

述曰。此总结也。

论曰。此前空义至相安立。

述曰。上来已别解空五义讫。今总结为二。以第一是空之相。余四门安立。于空遮于外难等故但分二。

论曰。相复有二谓有及无。

述曰。相中初颂第一句云。无二有无故。是此二相也。

论曰。空性有相至以为其相。

述曰。无即二取非有。虽是空非空性。今辩空性故。唯解有相。中第一颂第二第三句云非有等者。即此所离也。

论曰。应知安立即异门等。

述曰。上已解相。此解安立即是异门故差别成立四也。

辩障品第二覆所知境令智不生。碍真涅槃令不得证。由此二义立障名。此品广释故称为辩。

论曰。已辩其相障今当说。

述曰。此一品中大有三。初结前起后以发论端。二颂曰下依宗正释。三前障总义下总结上义。此即初也。

论颂曰。具分及一分至说障二种姓。

述曰。此即第二当宗正释。此一品中合十七颂。十能作中虽有二颂。世亲傍引非根本说。十七颂中合分为五。初一颂明具分等五障。次有二颂明正加行障。即是九结。次有六颂半明因障。约十能作因以辩障体。次有六颂半明觉分六度十地别障。后有一颂结归二障许灭解脱故须说意。然下总结文以义段分故为十一。以能所障体各别故。今此所判以文义合明。段次为论故分为五。此初一颂即明具分等五种障也。上三句出五障体。下一句出所障人。虽出障能具分摄尽。然约别义更分余四。

论曰。具分障者至种姓法故。

述曰。旧论初言遍后言一方。于菩萨见道及如来位。烦恼所知二具为障。悲智二行各别障故。虽知菩萨唯求于智。即由智故亦住涅槃。故二为障。余文易知。

论曰。增盛障者至即彼等分行。

述曰。旧论初言重。后与此同。此二障中。初是增益。后是等分。对法十三瑜伽五十八九皆有广说。然但有钝烦恼分。为此等分见利惑亦得。。诸处多随钝烦恼说。又何故不说薄尘。以此二障如下自说初障加行后障至得故。薄分行略不明之。又即增盛成平等。平等即成薄尘。薄尘即摄入平等中。以无别障所以不说。此上四障皆先牒文而后申义。次后一障先申义后结文也。

论曰。取舍生死至有取舍障。

述曰。取涅槃舍生死是法执。若有便同二乘。无无住处故。成菩萨大悲者障。今者不欲舍生死求涅槃。起大悲心得无住处。便无此障。此等诸障如唯识第十。

论曰。如是五障至二种种姓。

述曰。此释第四句颂结上五障。随其所应。当障者说障三乘。非即定配。谓第一第五唯障菩萨。第二唯障二乘。第三第四双障三乘。故成三句。无第四句。或唯二句。第三第四亦唯障二乘故。

论曰。复次颂曰至远离遍知故。

述曰。第二段文明正加行九结障。于二颂中。初二句显障数指障体。余六句说所障。于中可知。

论曰。烦恼障者至九种结。

述曰。释颂中初二句。此中虽实亦有所知障。烦恼粗略不说彼。此等九结如对法论第六末说。所障亦同。

论曰。爱结障厌至不能弃舍。

述曰。释颂中第三句。恚所障舍即善中数。爱所障厌如唯识说。无贪一分虽无别数。即障无贪。虽恚亦应障于无贪。然随别别□□而说。不可一例。

论曰。余七结至如次障故。

述曰。此总举意。言遍知者。以智能遍知结法故。又解。遍知者。虽是无为。以慧能证从境为名。名为遍知。或无漏见能证遍知。说障遍知显即障智。

论曰。说慢结至彼不断故。

述曰。以修定时谓待胜法便有我慢间起。自恃陵他。由此为缘身见难断。如对法第一等散乱中说。以我慢为身见苗。故言伪身见。如唯识第六疏会。然修善法时皆有此障。以证遍知现观时胜。但据胜故。此唯说修现观时故。对法等皆通说障。

论曰。无明结能障至诸取蕴故。

述曰。有漏五蕴能生身见故名彼事。

论曰。见结能障至谤灭故。

述曰。三见名见结。诸障虽通别障如文。

论曰。取结能障至为净故。

述曰。二取名取结。缘戒及见等故。皆取余法为净。如唯识第六说。从胜障处故障道谛。

论曰。疑结能障至三宝功德故。

述曰。其文易知。然此中说行增处说。如邪见非不障三宝故。

论曰。嫉结能障至彼过失故。

述曰。于利养中。言等者等名誉也。然嫉他得利养等故障彼遍知。不应于利养等生嫉起贪等故。

论曰。悭结能障至资生具故。

述曰。宝者爱玩义。由悭爱染诸什物。故远离遍知也。

论曰。复有别障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三明因障也。此则第一标宗问竟。

论颂曰。无加行非处至不修治妙定。

述曰。自下第二随问而答。于中有三。初明能障所障各异。第二复次如是诸障下。以十能作明此障义。第三所障十法次第义者。明善等法所障次第。自下初也。于中有三。初有五颂烈能障名。次有一颂烈所障名。后有半颂属能所障。此中五颂烈障名也。颂别六障故成三十。

论曰。如是名为至其相云何。

述曰。指上问下第二段也。

论颂曰。善菩提摄受至自在名善等。

述曰。烈所障名也。

论曰。如是善等至几种障耶。

述曰。指颂所明问能所障。如何属著各有几也。结第二段生第三段。

论颂曰。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述曰。类例既同故为总属。

论曰。善有三障至不如理加行。

述曰。此中善者一切善法。然次第中唯约加行善法宣说。或受持经等。有生得善者。亦名加行故。言非处者。于世业邪学皆名非处。非善处故。于此作加行。不如理故。于善法中。虽作加行。不如理故。大乘姓于小乘作加行故。即无加行等是障非别有障体。下皆随应准知其相。不能具出。

论曰。菩提三障至末圆满。

述曰。易知此义。

论曰。发菩提心至心极疲厌性。

述曰。以菩提心摄诸善法。能摄诸善而领受之。以菩提心能资益己亦名摄受。摄受究竟佛果之事亦名摄受。初阙正行与善初障有何别者。此有加行而少分不满名阙。彼全无名无加行。初二可知。第三障者。虽具姓友。于行善行极生疲厌。不能修行故亦名障。

论曰。有慧者至恶者共住。

述曰。菩萨名有慧者。于了此菩萨之性有三种障。性即真如。菩萨实性故。或即是慧。以菩萨是觉有情故。自此还。

论曰。此中鄙者至名为恶者。

述曰。此简鄙恶二人差别。初即愚痴。后即约物。谓乐毁。此言于他说他过失。乐坏他善事。他德乐隐。他恶乐同。名为恶者故。论总言乐毁他。义兼同二。

论曰。无乱有三障至未成熟性。

述曰。颠倒粗重。即四倒七倒见心想倒。烦恼等三障中者。即烦恼业生三种。随一有余性者。即于三中随起一种。有余二种不起之性。或二虽已无。随有一种在。是二之余所有故。名随一有余性。能成熟等者。谓慧能成熟能解脱。或此慧能成熟于解脱。未得成熟故未能无乱。此三皆是见道障故。

论曰。障断灭名无障至放逸性。

述曰。此修道障故。说俱生粗重。即一切修道惑。余二可知。随增且说。非不有余。

论曰。回向有三障至心下劣性。

述曰。由此三障令心向余不向无上正等菩提。起心下劣乐涅槃故。其文易知。

论曰。不怖有三障至而思义。

述曰。不敬人即佛僧。不敬法即是法。设虽敬法。自无思择。随言而解。皆不能无怖怖畏文海故。

论曰。不悭有三障至心无悲愍。

述曰。初悭法。次悭财。后无悲故。成不悭障。

论曰。自在有三障至胜三摩地。

述曰。第一匮者乏也。由昔世时生憎及长。能感匮法之业。所以今时不闻于法。不得自在作大法师。二虽闻法而极勘少。三虽广闻不修胜定。不得神通云雨说法得自在故。此上诸障废立连环相次。如第十障解者。皆应思择。恐文繁广不能具述。三乘通局。位次所在。生起先后。不增不减。皆如下释。

论曰。复次如是至应知此名。

述曰。即明障中。第二大段约十因解也。于中有二。初举余处所明十因。后于前下依彼论十因之名以释之。于善等十法。十能作义。此中所言随余义中有十能作者。此三十障于善等中。随余经论所明义中。有十能作因义。即是对法第四卷等。即依彼十能作义。应知此处十因之名。谓名同彼而义望异。然此能作皆增上缘。所望远故。旧论此文极难信解。

论曰。十能作者至于眼识等。

述曰。眼等是能作因。识等是果。然对法说生起因者。谓识和合望识。举所生眼等果。取和合识等因。此中举因体亦无违也。

论曰。二安住能作至如光明于诸色。

述曰。然对法说。如灯于众色。此处望宽。余文易解。

论曰。五变坏能作至成镮钏等。

述曰。对法说如工巧智于金银等。此中望假者故说金师。彼望实法言工巧智。依假假者。实实智。故亦不相违。

论曰。八信解能作至如因于宗。

述曰。虽火与宗无别如烟于因不殊。然烟望生解火之智故。名信解能作。以因望所成之义故。名显了能作。虽二义齐。以所差别分二因也。

论曰。十至得能作至于涅槃等。

述曰。对法名等至能作。然非是定名为等至。以缘涅槃义故名至得。慧至于灭得此涅槃故。彼论通约总聚诸法故名等至。平等至境故。

论曰。依如是义至于识等所作。

述曰。杂集论等说十能作而不见颂。今者所说或引余文。或天亲自说。旧说之都无二颂。于二颂中。初之一颂烈能作名。第二一颂出能作体果。于烈名中。初一句举数下三句烈名。出能作体果中。上三句出能作体。下一句出所得果。识因者即根等。圣道等者类非一也。余文易知。

论曰。于善等障应知亦然。

述曰。即是第二依彼论十能作名。以释诸障作用。于中有二。初结同彼。二别解义。此初也。

论曰。一生起障至应生起故。

述曰。名因同余论之因。而义异也。其心易知。

论曰。二安住障至不可动故。

述曰。以大菩提可安住法不可动故。

论曰。三任持障至能任持。

述曰。以菩提心广能任持一切佛法功德福智。亦能摄受多种善法及有情故。

论曰。四照了障至应照了故。

述曰。以诸菩萨名有慧者故。性即菩萨之自体也。以慧照知一切法故。

论曰。五变坏障至名变坏故。

述曰。即是见道能除乱故。令障变坏故。名变坏。或能变坏亦名变坏。

论曰。六分离障至离系故。

述曰。即是修道能除障也。令障断灭或能分离故名分离。

论曰。七转变障至转变相故。

述曰。先心向余。今者回向无上菩提。菩提之心故心转变。

论曰。八信解障至有怖畏故。

述曰。谓由己身信解人法。自能简择。便能无怖。名与彼同。所望义别也。

论曰。九显了障至为他显了故。

述曰。由重法轻财等。便于财法二皆无悭。悲愍有情。然为他说法。或施财誉等。

论曰。十至得障至自在相故。

述曰。由多闻等业故。于法便得自在。自在成已能至得涅槃。故障此者名至得障。此则障所障不增不减。此上皆应述其障体。恐厌繁广但举宏纲。

论曰。所障十法次第义者。

述曰。第三大段明其次第前后门也。即有三乘通局位次所在。旧论脱此以下一段次第之文。今勘多梵本。悉皆具有。

论曰。谓有欲证至先应生起。

述曰。第一善法即生起也。

论曰。胜善根力至无上菩提。

述曰。第二菩提即安住也。

论曰。为令善根至大菩提心。

述曰。第四有慧即照了也。

论曰。如是菩萨至起无乱倒。

述曰。第五无乱即变坏也。

论曰。由见道中至断一切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