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应独仍其旧而不正其名哉?意必有舛文也。或谓《尧典》《舜典》《禹谟》皆谓之虞书,以见三圣守一道。夫三圣守一道,岂以是见哉?此则不必辨。
译难道应该独自沿袭旧称而不纠正它的名称吗?想必必定有错乱的文字。有人说《尧典》《舜典》《禹谟》都称为虞书,以此来表明三位圣人坚守同一条大道。三位圣人坚守同一条大道,难道是通过这个来体现的吗?这就不必辨析了。
或问:“吕氏谓二典如易之乾坤,何哉?”曰:“乾坤二卦,天地之道备矣。其余六十二卦,皆乾坤卦内之事件耳。二典之书,为君为治之道备矣。其余诸书,皆二典之事件耳。”明道谓:“诗之二南如易之乾坤,亦以其包括一经之义,而冠一经之首也。”
或问:“聦明诸家説如何?”曰:“诸説不出两涂:泥于字面者,则以为耳无不闻,目无不见,説其字而不及其意,岂尧舜之外,他人皆聋聩乎?放于义意者,则以为洞逹无方,説其意而不及其字,则聦明何以即视聴而言乎?盖聦明乃譬喻智慧之辞,古人立辞如此者极多,如防闲、本末、苖裔、纲纪等字,皆是假物以譬事。唐孔氏兼此二义,其説确当。曰:‘既然矣,子复注其説何也?’曰:‘唐孔氏但言圣人之智慧,而不及智慧之极,则神智洞彻,无所不闻,无所不见之説,又所以补孔氏之未至也。’其他附注多此类,后不尽载。
或问:“若稽古帝尧,程説如何【程曰:曰者,谓尧典之辞也。史氏纪前世之事,曰稽古之帝尧,其事云云】曰:“书当以古文为正,刘説为善,然程説亦非诸家所及。”
或问:“东莱谓敬乃百圣相传第一字,其义何如?而人之于敬若何?而用力邪?”曰:“心之精神是谓圣。盖心者,神明之宗也,所以具万理,灵万物,应万事,是为斯道之统防也。故天地广矣,而此心包乎天地;鬼神幽矣,而此心通乎▯神。八极至藐,此心倐然而可游;万里至逺,此心俄然而可到。敛之不盈握,舒之弥六合。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此天下之至神也。然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操之则存,舍之则亡。心不在焉,泰华耸前而目不见,雷霆震后而耳不闻。不火而热,不氷而寒,须防有间,天壌易位,孰主其主而宰其宰哉?亦曰敬而已。敬者,心法也。即文王所谓宅心也,即孟子所谓存其心、求放心也,即杨子云所谓存神而神不外也,即程子所谓主一无适,心常在腔子里也,即上蔡所谓常惺惺法也,即和靖所谓此心收敛不容一物也。静亦静,动亦动,无内无外,无将无迎。其处也泰然,其立也卓然,其豁也洞然,其止也凝然,其照也湛然。一尘不留,万境呈露。由是而诚意正心,由是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圣学之功用可全矣。然学者非不知心之当敬,敬之当务也,然心每未能纯乎敬者,由知敬之为敬,而不知所以为敬,则惮其难而莫适其安者,皆是也。盖宅心即是敬,非以敬而宅其心也;存心即是敬,非以敬而存其心也;存神即是敬,非以敬而存其神也。以敬律心,则敬与心为二物,交战而不相入,而心反病矣。是添却一重公案也。是有事而复正也,是积磨镜之药于镜,而反以病镜也。梏而不舒,物而不化,而此心已非本然之心矣,尚足以为敬乎?相去一毛间,千山复万山【此只做得缚手缚脚苦澁生受底敬,不做得穆穆肃雍从容自在底敬】刘子曰:“敬在养神。”夫不曰“以敬养神”,而曰“敬在养神”者,谓存养此心之神,自作主宰,不使昏散走作,此即是敬不在他求也。刘子之言,所以为论敬之要也欤?贵乎熟之而已【养得神后,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融泄如淑景初春。天君自然清整,百体自然理顺。岂不是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必循此而实用其力,然后有以体此而实识其味。苟徒空言,无益于得也。
或问:安安先取王説【王氏曰:理之可安者,圣人安而行之】后乃取陈説,何也?曰:安安乃承上文“钦明文思”而言。朱氏语录谓“安安”乃重叠字,盖以上四者出于自然而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故言“安安”以极状其安行之妙,非有一毫之勉强也。王氏虽説得两“安”字,然上言“理之可安者”,则是于“钦明文思”之外别言理,而下“安”字其味又未免失之薄也。
或问孔氏以能训克,以至训格,而子所释不同,何也?曰:凡训诂以一字训一字,多得其近似,未必皆究其全,欲人自以意体防耳。克本训能,又训胜,惟其胜之故能之。晦庵亦以为克难训能,
译有人问:“吕氏说《尧典》《舜典》如同《易经》中的乾坤两卦,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乾坤两卦,天地的大道已经完备了。其余六十二卦,都是乾坤两卦中包含的具体事物罢了。《尧典》《舜典》这两篇书,为君之道和治国之道已经完备了。其余各篇书,都是这两篇中包含的具体事物罢了。”明道先生曾说:“《诗经》中的《周南》《召南》如同《易经》中的乾坤两卦,也是因为它们概括了一部经书的义理,并且冠于一部经书之首的缘故。”
有人问:“关于‘聪明’各家学说怎么样?”回答说:“各家的说法不出两种途径:拘泥于字面意思的,就认为耳朵没有听不到的,眼睛没有看不见的,只解释了字面而没触及深层含义,难道尧舜之外,其他人都是聋子瞎子吗?放纵于义理含义的,就认为通达无方,只解释了含义而没触及字面,那么‘聪明’为什么偏偏从视听来说呢?大概‘聪明’是用来比喻智慧的词语,古人这样造词的极多,像‘防闲’、‘本末’、‘苗裔’、‘纲纪’等字,都是借事物来比喻事理。唐代孔颖达兼采这两种含义,他的说法确切恰当。问:‘既然这样,您又注解他的说法做什么呢?’回答说:‘唐代孔颖达只说了圣人的智慧,而没有说到智慧的极致,即神智洞彻,无所不闻,无所不见的说法,又是用来补充孔颖达没有达到的地方。’其他附注大多属于这类,后面不再详细记载。
有人问:“‘若稽古帝尧’,程子的说法怎么样【程子说:‘曰’字,是说《尧典》的言辞。史官记载前世的事情,说考察古时的帝尧,他的事迹如何如何】?”回答说:“《尚书》应当以古文为正统,刘氏的说法好,然而程子的说法也超过了其他各家。”
有人问:“东莱先生说‘敬’是百代圣人相传的第一个字,它的义理是怎样的?而人对于‘敬’又是怎样的?该如何用力呢?”回答说:“心的精神叫做圣。大概心是神明的宗主,所以具备万理,灵异万物,应对万事,是这大道的统领。所以天地广大,而这心包容天地;鬼神幽深,而这心通达鬼神。八极极其遥远,这心忽然间就可以游历;万里极其遥远,这心顷刻间就可以到达。收敛时不满一握,舒展时遍布六合。不快速却迅速,不行走却到达,这是天下最神妙的。然而出入没有定时,不知道它的方向;把握它就存在,舍弃它就消亡。心不在这里,泰山华山耸立在面前却眼睛看不见,雷霆震响在耳边却耳朵听不见。不烧火却热,不结冰却冷,须臾之间,天地的位置就交换了,谁主宰它的主宰而治理它的治理呢?也只说一个‘敬’字罢了。敬,是心的法则。就是周文王所说的安住于心,就是孟子所说的存养本心、寻求放失的本心,就是扬雄所说的存养精神而精神不外泄,就是程子所说的主持专一而不旁骛,心常在胸中,就是谢上蔡所说的常惺惺法,就是和靖先生所说的心收敛不容纳一物。静的时候也是静,动的时候也是动,没有内没有外,没有送没有迎。它安处时安泰,它站立时卓然,它开阔时洞彻,它静止时凝聚,它观照时清澈。一尘不染,万种境界呈现。由此而诚意正心,由此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圣学的功用就可以完备了。然而求学的人不是不知道心应当敬,敬应当致力,然而心每每不能纯粹地敬,是因为知道敬是敬,却不知道如何做到敬,于是畏惧它的困难而不知道如何安顿的,都是这样。大概安住于心就是敬,不是用敬来安住心;存养心就是敬,不是用敬来存养心;存养精神就是敬,不是用敬来存养精神。用敬来约束心,那么敬和心就成了两样东西,交战而不能相融,心反而受害了。这是增添了一层公案。这是有了事情再去纠正。这是把磨镜的药堆积在镜子上,反而损害了镜子。拘束而不舒展,物化而不变化,而这心已经不是本然的心了,还足以称为敬吗?相差毫厘之间,却隔着千山万水【这只能做到束缚手脚、苦涩难受的敬,做不到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刘子说:“敬在于养神。”为什么不说是“用敬养神”,而说“敬在于养神”呢,是说存养此心的精神,自己作主宰,不让它昏沉散乱妄动,这就是敬不在别处寻求。刘子的话,大概是论述敬的要领吧?贵在熟练罢了【养得神之后,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融化宣泄如和暖的初春。天君自然清整,百体自然理顺。岂不是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必须遵循这个而实际用力,然后才能体会它而真正识得它的滋味。如果只是空谈,对于获得它是没有益处的。
有人问:“‘安安’先取王说【王氏说:理之可安者,圣人安而行之】,后来才取陈说,为什么呢?”回答说:“‘安安’是承接上文‘钦明文思’而言。朱氏语录说‘安安’是重叠字,大概以上四者出于自然而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所以说‘安安’来极力形容安行的妙处,没有一丝一毫的勉强。王氏虽然解释了两个‘安’字,然而上面说‘理之可安者’,这是在‘钦明文思’之外另外说理,而下面的‘安’字其意味又未免显得浅薄。”
有人问:“孔氏用‘能’解释‘克’,用‘至’解释‘格’,而您所解释的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凡是训诂用一个字解释一个字,大多得到其近似的意思,未必都能探究其全部,是让人自己用心体会罢了。‘克’本来的训诂是‘能’,又训诂为‘胜’,正因为能战胜所以能。晦庵也认为‘克’难以训诂为‘能’,
然能字不如克字有力,故曰「实能胜其事之谓克」。格于上帝,感格幽明,皆极其至之意。《大学》格物,晦庵以为穷至其极处,故曰「极其至之谓格」。如「熈」字训广,训兴,训明,必包此三意,而后「熈」字意味方全,故曰「兴广光明之谓熈」。如「懋」字训诂止训勉,吴氏谓懋不必皆训勉,如「时懋乃功哉」「予懋乃徳」皆有丰盛之意,故曰「勉而茂之谓懋」。「俊」字训大,训敏,故荆公以为「大而敏之谓俊」,此类后多不载。
译然而“能”字不如“克”字有力,所以说“切实能够胜任其事叫做克”。“格于上帝”,感通幽明,都是达到极致的意思。《大学》中的“格物”,朱熹认为是要穷究到事物的极处,所以说“达到极致叫做格”。比如“熈”字解释为广、为兴、为明,必须包含这三层意思,然后“熈”字的意味才完整,所以说“兴盛、广大、光明叫做熈”。比如“懋”字的训诂只解释为勉,吴氏认为“懋”不一定都解释为勉,像“时懋乃功哉”“予懋乃徳”都有丰盛的意思,所以说“勉励并使之茂盛叫做懋”。“俊”字解释为大、为敏,所以王安石认为“大而敏叫做俊”,这类例子后面大多不再记载。
或问格于上下林氏际天蟠地之説如何?曰:际天则但与天相际,而无峻极于天之意;蟠地则但深入,而又未兼广愽之意也。
或问:“克明峻徳,诸家多以为尧自徳,如何?”曰:“上文言‘钦明光被’,已载尧之明徳,不应于此又言。”伊川、东莱举《中庸》九经之序,尊贤在亲亲之先,可谓有据。兼经言“俊乂”、“俊民”、“俊有徳”,并是贤俊之徳,“俊”之为义,非所以名圣人之徳也。曰:“然则《大学》言‘帝典曰克明峻徳’,皆自明也,非欤?”曰:“经传所引经文,姑借以▯明己意,非必尽与出处本意相合。如‘于缉熈敬止’,《诗》之本防止字,即训助语,而《大学》乃以为‘知止’之止。《礼记》中此类极多,固难相律。此‘俊’字止训大,亦岂所以名圣徳哉?”
或问九族兼二説何也?曰:孔氏髙祖元孙之説正矣。然角弓頍弁之诗,刺幽王不能亲睦九族,曰:“兄弟婚姻无胥逺矣。”岂伊异人?兄弟甥舅则知,兄弟者父族也,婚姻甥舅母妻族也。周官六行兼孝友睦婣,晏子言使吾父族无不乘马者,母族无不足衣食者,妻族无冻馁者。秦汉间説三族,亦指父母妻族为言,则孔氏之説似失之狭。欧阳夏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之説广矣,然不本于司出髙曽以为重,似失之泛。二説并存可也。然欧夏之説,父族四则以父五属之内一也,以父之女昆弟,己之女昆弟及己之女适人者及其女之子,居其四焉。抑不知诸女已在父属之内了,虽曰有服纪之可言,未免失之支离。以意度之,则父族四者恐只是亲与从及再从三从兄弟叔伯,如此则与今世之五服,孔氏所谓同出髙曽之説一同。母族三者则母之父族、母族及母之姊妹族也。妻族二则妻之父族、母族也。或以髙曽祖曽孙非己之所及见,而病孔氏之説,则其陋不待辨矣。夫髙曽谓已所同出之▯下耳,至元孙曽孙则又以已为髙曽,此即今五服之制,古所谓小宗五世则迁者也,岂必以己之所尽见哉?吴氏之説虽经无明文,然亦不可不知【吴氏曰:九族者数之极,凡王者于袒免之亲、同姓之国皆所当亲也】
或问百姓之为百官族姓何也?曰:唐孔氏谓《左传》云:“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谓建立有徳以为公卿,因其所生之地而赐之以为姓,令其收敛亲族,自为宗主。按《史记》黄帝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上古必徳位尊显者始得姓,故“百姓”多指百官,其后人皆有姓,故“百姓”多指民,然亦观其所指如何。孔氏以此“百姓”为百官者,非特下言黎民不可重复。然经言“俊民用章,五服以章有徳”,与夫“明明在下,庶明励翼”,皆是指臣而言。若以“平章昭明”为庶民之事,则非辞矣。曰:“上既以明俊徳为用贤,而此复言平章百姓,非重复乎?”曰:“克明俊徳,是举未用之贤,兼在下者言之也;平章百姓,是正已用之官,即在朝者言之也。”正如《中庸》言“尊贤亲亲”,而继以“敬大臣,体羣臣”,耳所谓“正百官以正朝廷”者也【荆公曰:“亲九族之道,贤不肖能鄙有不辩也,则无事乎平;不责以事,不程其功,则无事乎章。”亦善】平章百姓”一语,足以槩尽《舜典》“咨四岳”而下半篇之义;“率百官若帝之初”一句,足以槩《舜典》即位一节之义。林少頴谓圣人之言,约言之虽一语不为寡,详言之虽百言不为赘,此后世能言之士所以莫能加也。
或问:「羲和诸家以为氏,夏氏以▯征言羲和湎滛以为羲和乃官名,何也?」曰:「羲和盖始以氏居官,而后世因以名官,亦犹伶氏掌乐而善,后世遂以乐官为伶官也。」
或问晦庵谓古字宅度通用,宅嵎夷之▯,恐只是去四方度其日景以作厯耳。如唐时尚使人去四方观星,此説如何?曰:此即苏氏之説。然既职在厯象,又宅于四极,则所谓度日景之▯,不言可知。王肃之説已包之矣。亦犹林氏以賔出日、饯纳日为▯昏旦,验晷刻以作厯也。然彼説可以包此意,而此説不可以包彼意也。
或问:「▯谷诸家皆祖孔説,
译有人问:关于“格于上下”,林氏“际天蟠地”的说法如何?回答说:“际天”只是与天相接,却没有“峻极于天”的意思;“蟠地”只是深入地下,又没有兼含广阔博大的意思。
有人问:“‘克明峻德’,诸家多认为是尧自述其德,如何?”回答说:“上文已说‘钦明光被’,已经记载了尧的明德,不应在此又再说。”伊川、东莱援引《中庸》九经的顺序,尊贤在亲亲之前,可谓有根据。况且经文说“俊乂”、“俊民”、“俊有德”,都是贤俊之德,“俊”的含义,不是用来称颂圣人之德的。问:“那么《大学》说‘帝典曰克明峻德’,都是自明其德,不是吗?”回答说:“经传所引用的经文,暂且借用来阐明自己的意思,不一定完全与出处本意相合。如‘于缉熙敬止’,《诗》的本意防止字,即训为助语,而《大学》却认为是‘知止’的止。《礼记》中此类极多,固然难以一概而论。这个‘俊’字只训为大,又岂能用来称颂圣德呢?”
有人问:九族兼采两种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孔氏高祖元孙的说法是正确的。然而《角弓》《頍弁》的诗,讽刺幽王不能亲睦九族,说:“兄弟婚姻不要疏远了。”难道他们是外人吗?兄弟甥舅则知道,兄弟是父族,婚姻甥舅是母妻族。《周官》六行兼有孝友睦姻,晏子说使我的父族无不乘马,母族无不衣食充足,妻族无冻馁之人。秦汉间说三族,也是指父母妻族而言,那么孔氏的说法似乎失之狭隘。欧阳、夏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的说法广泛,然而不本于出自高曾以为重,似乎失之泛泛。两种说法并存可以。然而欧夏的说法,父族四则以父五属之内一也,以父的女昆弟,己的女昆弟及己的女适人者及其女之子,居其四焉。又不知诸女已在父属之内了,虽曰有服纪之可言,未免失之支离。以意度之,则父族四者恐只是亲与从及再从三从兄弟叔伯,如此则与今世之五服,孔氏所谓同出高曾的说法一同。母族三者则母之父族、母族及母之姊妹族也。妻族二则妻之父族、母族也。或以高曾祖曾孙非己之所及见,而病孔氏之说,则其陋不待辨矣。夫高曾谓已所同出之下耳,至元孙曾孙则又以己为高曾,此即今五服之制,古所谓小宗五世则迁者也,岂必以己之所尽见哉?吴氏之说虽经无明文,然亦不可不知【吴氏曰:九族者数之极,凡王者于袒免之亲、同姓之国皆所当亲也】
有人问:百姓之为百官族姓为什么呢?回答说:唐孔氏谓《左传》云:“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谓建立有德以为公卿,因其所生之地而赐之以为姓,令其收敛亲族,自为宗主。按《史记》黄帝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上古必德位尊显者始得姓,故“百姓”多指百官,其后人皆有姓,故“百姓”多指民,然亦观其所指如何。孔氏以此“百姓”为百官者,非特下言黎民不可重复。然经言“俊民用章,五服以章有德”,与夫“明明在下,庶明励翼”,皆是指臣而言。若以“平章昭明”为庶民之事,则非辞矣。问:“上既以明俊德为用贤,而此复言平章百姓,非重复乎?”回答说:“克明俊德,是举未用之贤,兼在下者言之也;平章百姓,是正已用之官,即在朝者言之也。”正如《中庸》言“尊贤亲亲”,而继以“敬大臣,体群臣”,耳所谓“正百官以正朝廷”者也【荆公曰:“亲九族之道,贤不肖能鄙有不辩也,则无事乎平;不责以事,不程其功,则无事乎章。”亦善】“平章百姓”一语,足以概尽《舜典》“咨四岳”而下半篇之义;“率百官若帝之初”一句,足以概《舜典》即位一节之义。林少颖谓圣人之言,约言之虽一语不为寡,详言之虽百言不为赘,此后世能言之士所以莫能加也。
有人问:“羲和诸家以为氏,夏氏以征言羲和湎淫以为羲和乃官名,何也?”回答说:“羲和盖始以氏居官,而后世因以名官,亦犹伶氏掌乐而善,后世遂以乐官为伶官也。”
有人问晦庵谓古字宅度通用,宅嵎夷之,恐只是去四方度其日景以作历耳。如唐时尚使人去四方观星,此说如何?回答说:此即苏氏之说。然既职在历象,又宅于四极,则所谓度日景之,不言可知。王肃之说已包之矣。亦犹林氏以宾出日、饯纳日为昏旦,验晷刻以作历也。然彼说可以包此意,而此说不可以包彼意也。
有人问:“谷诸家皆祖孔说,
子独取王説,何也【孔曰:「▯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曰:「按洪范,雨▯相对。王氏以日出为▯当矣。唐孔氏推孔説,谓隂闇而阳明,故以▯为明,而不言所据。字书中▯字亦不训明。盖孔对昩谷而言,故以▯训明。要不如王説之正。」
译你唯独采纳王肃的说法,为什么呢?孔颖达说:“〇就是明。太阳从山谷中升起,天下就明亮了。”回答说:“根据《洪范》,雨和〇是相对的。王肃把日出解释为〇,是恰当的。唐代的孔颖达推崇孔安国的说法,认为阴暗对应着阳明,所以把〇解释为明,却没有说明依据。字书中〇字也没有解释为明。大概孔安国是相对于昩谷而言,所以用〇来解释明。终究不如王肃的说法正统。”
或问孔氏言中星与林氏异如何?曰:考论中星,当以林说为是。林曰:「鸟、火、虚、昴皆是分至之昏见于南方,直正午之中星。」而孔氏以为七星异见,不以为中星。故唐孔氏云:「仲春之月,日在奎娄,入于酉地,则初昬之时,井▯在午,柳星张在已,翼轸在辰。」仲夏之月,日在东井,而入于辛地,则初昬之时,角亢在午,氐房在已,箕尾在辰。仲秋之月,日在角,而入于酉地,则初昬之时,斗牛在午,女虚危在已,室壁在辰。仲冬之月,日在斗,入于申酉地,则初昬之时,奎娄在午,胃昴在已,毕觜参在辰。信如孔説,则是「鸟、火、虚、昴」掌分至之昬,皆见于己,非正午也,何以为四方中星哉?王肃觉其非,遂谓「宅嵎夷,孟月也,日中;日永,宵中;仲月也,鸟、火、虚、昴;季月也,此説并与天象偶合」。然分孟、仲、季,非《书》之意。盖二孔、王肃皆不知厯家有歳差之法,以月令日在某宿而求之所以不合。按厯家自北齐向子信始,首知歳差之法,以古厯指之,凡八十余年差一度。月令日在某宿,比之尧时,则已差矣。以日防月在某宿,未知中星,宜其不合矣。故唐一行云:「月在虚一,则星火星昴皆以仲月昬中。」而沈存中亦云:「《尧典》日短星昴,今乃日短星东壁。」以是知歳差之法,乃厯家之所通知,特先儒未之思耳【蔡氏曰:「古厯简易,未立差法,但随时占▯脩改,以与天合。至东晋虞喜,始以天为天,以嵗为嵗,乃立差以追其变,约以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以为太过,乃倍其年,而又反不及。至隋刘焯,取二家中数七十五年为近之,亦未为精密也】
或问:“厥民夷”?苏氏谓:“农事至秋稍缓,老弱可以渐休,故曰‘夷’。”程子谓:“秋成,民▯卒歳之乐,而心力平夷。”子从程説,而删去“民▯卒歳之乐”一语,何也?曰:“二説皆善,但苏则主民力而言,程则主民心而言。除去‘民▯卒歳之乐’一语,则语意圎而无不包矣。”此▯后不尽载。
或问诸家所言分至昼夜刻数不同何邪?曰:唐孔氏谓马融云:“古制刻漏昼夜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短四十刻;昼中五十刻,夜中亦五十刻。”融之言此,据日之出没为説。天之昼夜,以日之出没为分;人之昼夜,以昬明为限。日未出前二刻半为明,日入后二刻半为昬。损夜五刻以禆昼,则昼多于夜复五刻。古今厯术与太史所▯,皆云夏至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冬至昼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春秋分昼亦多夜五刻。此不易之法也。然按今厯日分至昼夜刻数,则与马融之言同意,亦以日之出入分昼夜欤?
或问诸家皆以歳一周为朞【孔氏曰:匝四气曰朞,一歳十二月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为六日,一歳有余十二日,未盈三歳足得一月,则置闰,诸家皆祖孔氏説】而子谓朞三百六十六日,以为指两冬至而言,何所据乎?曰:此出《洪范》,以百中经考之,每两歳冬至相去必有三百六十六日,二十四气皆然,不然则有三百六十五日有竒,中间有闰无闰皆然,此其可考之明据也【如诸家之説,一歳三百五十四日,毎日行天一度,则是反欠周天卜一度四分度之一,是欠十二日也,谓日行天度不尽而有余剩之度则可,何以谓之余十二日乎?三年欠天度三十三度四分度之三,是以闰一月使日行天度所欠之数,而犹有余分也,愚之言欠与传言余,其意一同,但余字不分晓,兼诸家之説于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句文义未顺也】
或问:“象恭滔天”为衍文何也?曰:林氏谓苏氏以“滔天”为灭天理,则与下文“滔天”为二义;孔説与下文义同矣。然谓“洪水际天,滔滔”可也。“象恭”云“滔天”,其义不通,故齐唐谓误此二字,而晦庵以为衍文也。
或问林氏祖《史记》以瞽瞍为真无目,而病孔説,何也?曰:孔説恐必有据,若果无目,则何以能肆其顽恶?所谓只载见瞽瞍,防防斋栗瞍,亦何自见之,而允若邪?
或问曽氏説「厘降」谓舜于二
译有人问:孔氏所说的中星与林氏不同,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考察论述中星,应当以林氏的说法为正确。林氏说:“鸟、火、虚、昴都是二分二至黄昏时出现在南方,正好是正午的中星。”而孔氏认为七星所见不同,不把它们当作中星。所以唐代孔氏说:“仲春之月,太阳在奎、娄宿,进入酉方,那么黄昏初起时,井宿在午位,柳、星、张宿在巳位,翼、轸宿在辰位。”仲夏之月,太阳在东井宿,进入辛方,那么黄昏初起时,角、亢宿在午位,氐、房宿在巳位,箕、尾宿在辰位。”仲秋之月,太阳在角宿,进入酉方,那么黄昏初起时,斗、牛宿在午位,女、虚、危宿在巳位,室、壁宿在辰位。”仲冬之月,太阳在斗宿,进入申、酉方,那么黄昏初起时,奎、娄宿在午位,胃、昴宿在巳位,毕、觜、参宿在辰位。”如果孔氏的说法可信,那么“鸟、火、虚、昴”掌管二分二至的黄昏,都出现在巳位,而不是正午,怎么能说是四方的中星呢?王肃察觉其错误,于是说:“宅嵎夷,是孟月,日中;日永,是宵中;仲月,是鸟、火、虚、昴;季月,这些说法都与天象偶然相合。”然而分孟、仲、季,并非《尚书》的本意。大概二孔、王肃都不知晓历法家有岁差的方法,用月令中太阳在某宿来推求,所以不相符合。按历法家自北齐向子信开始,首先知晓岁差的方法,用古历推算,大约八十余年差一度。月令中太阳在某宿,与尧时相比,已经相差了。用太阳所在来推求月亮在某宿,却不知中星,理应不相符合。所以唐代一行说:“月亮在虚宿一度,那么火星、昴星都以仲月黄昏居中。”而沈存中也说:“《尧典》说日短星昴,现在却是日短星东壁。”由此可知岁差的方法,是历法家所普遍知晓的,只是先儒没有思考罢了【蔡氏说:“古历简易,未设立差法,只是随时观测修订,以与天象相合。到东晋虞喜,才以天为天,以岁为岁,于是设立差法来追溯其变化,大约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认为太过,于是加倍其年数,却又反而不及。到隋代刘焯,取两家的中数七十五年为近之,也不够精密】
有人问:“厥民夷”是什么意思?苏氏说:“农事到秋天稍缓,老弱可以逐渐休息,所以说‘夷’。”程子说:“秋天收成,百姓有终岁之乐,而心力平夷。”我遵从程子的说法,而删去“百姓有终岁之乐”一语,为什么呢?回答说:“两种说法都好,但苏氏主要从民力而言,程子主要从民心而言。除去‘百姓有终岁之乐’一语,那么语意圆满而没有不包容的了。”这以后不再全部记载。
有人问:各家所说的二分二至昼夜刻数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唐代孔氏说马融云:“古制刻漏昼夜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短四十刻;昼夜平分各五十刻。”马融说这话,是根据太阳的出没来说的。天的昼夜,以太阳的出没为分界;人的昼夜,以黄昏和黎明为界限。太阳未出前二刻半为黎明,太阳入后二刻半为黄昏。减去夜五刻来补助昼,那么昼比夜又多五刻。古今历术与太史所记载,都说夏至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冬至昼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春秋分昼也比夜多五刻。这是不变的法度。然而按现在的历法二分二至昼夜刻数,则与马融的话同意,也是以太阳的出入来分昼夜吗?
有人问:各家都以岁一周为期【孔氏说:绕四季曰期,一岁十二月三百六十日,除去小月六天为六日,一岁有余十二日,未满三岁足得一月,就置闰,各家都祖述孔氏的说法】而我说期三百六十六日,认为是指两个冬至而言,依据是什么?回答说:这出自《洪范》,以百中经考证,每两岁冬至相距必有三百六十六日,二十四节气都是如此,不然则有三百六十五日有余,中间有闰无闰都是如此,这是可以考证的明确依据【如果按各家的说法,一岁三百五十四日,每天行天一度,那么反而欠周天一度四分度之一,是欠十二日,说日行天度不尽而有余剩的度数则可以,为什么说余十二日呢?三年欠天度三十三度四分度之三,所以闰一月使日行天度所欠的数目,而还有余分,我说的欠与传言的余,意思相同,只是余字不分明,况且各家的说法在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句文义不顺】
有人问:“象恭滔天”是衍文,为什么呢?回答说:林氏说苏氏以“滔天”为灭天理,则与下文“滔天”为二义;孔氏的说法与下文义同。然而说“洪水际天,滔滔”可以。“象恭”说“滔天”,其义不通,所以齐唐认为误此二字,而晦庵认为是衍文。
有人问林氏祖述《史记》以瞽瞍为真无目,而批评孔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孔氏的说法恐怕必有依据,如果真无目,那么怎么能肆其顽恶?所谓只载见瞽瞍,防防斋栗瞍,又从何看见,而允若呢?
有人问曾氏说“厘降”谓舜于二
女嫡庻之分理之使有辨帝女之贵下之使不骄如何?曰:「厘者,凡事理之使皆当然也;降者,使降心下意以相从也,非止正嫡庶去其骄而已。」
译嫡女与庶女的区别,通过治理使她们有所分辨;帝女的高贵,通过谦下使她们不骄傲,应当怎么做呢?回答说:“厘,是治理各种事务,使它们都合乎应当的样子;降,是使她们降低心气、谦卑顺从,不仅仅是端正嫡庶之分、去除骄傲而已。”
或问王氏以厘降为下嫁,李氏以钦若为尧戒,女晦庵兼取其説,如何?曰:林氏谓此说亦通,但如此说,则一篇所载惟及尧之妻舜,而不及乎舜,此说是也。曰:吕氏说嫔虞之事不载,何也【吕曰:以顽嚚之亲,少有不到,则贻其怒;以天子之女,少有不尽,则贻其不足。一则至亲在前,一则至贵在后,左右皆陷穽。事父母则妻子之间必有不尽,安妻子则父母之间必有不足,此人之至难,处处】曰:此但説得舜自身中所处之事,未説得舜能使二女亦防处此事也,故移注于「我其试哉」之下,注「嫔于虞」之下,则未尽也。
舜典
或问厯试诸説如何?曰:东莱之説至矣。陈氏及新安王氏之説虽未免以后世事体论圣人,亦不可不知【陈曰:吉人爵人于朝,犹曰与众共之,况举天下而授之匹夫,不求先有以服天下之心,安得天下之无异哉?王曰:厯试之后,徳业彰著,天下心服,则授之者公,而居之者安】
或问三山陈氏勲华之説如何【陈曰:尧谓之勲舜谓之华,皆即其可见者言之也】曰:林少頴谓舜言华,尧言光,此説已善。尧居帝位,成功为大,故先言放勲舜方登庸,未有功可言,故不言勲而先言华也。
或问《左氏传》:“髙辛氏有才子八人,天下谓之八元。舜臣尧举八元,布五教于四方,内平外成。髙阳氏有才子八人,天下谓之八凯。舜臣尧举八凯,使主后土,以揆百事。”此事当在厯试之时,而书以为舜自为之,何也?曰:尧以五典百揆之事试舜,而舜能举贤以为之,则亦无异于舜之自为也。
或问史记载烈风雷雨弗迷如何【史记谓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弗迷。苏氏因之以为洪水为患,尧使舜入山林相视,雷雨大至,众皆失常,而舜不迷。其度量有絶人者】林氏曰:史记言渉于妄怪,自慎徽五典以下皆是试舜之事,则纳于大麓亦是试之。则试之时,安知天之必有烈风雷雨,而视其迷与不迷者乎【吴才老曰:天欲显舜,则当使风伯清尘,雨师洒道,休光景星,上下相应。何至为烈风雷雨,使其狼狈,仅至不迷而后显异之人?且将以舜为得罪于天矣】要之,必是如孟子所説主祭之事,但世代久逺,不知大麓为何地耳。
或问孔氏以在玑衡为审已当天心与否?如何?曰:林氏谓厯试诸事已足以验天人之并与矣。使其不当天心,不符人望,则不授之而已。既已受终文祖,乃始审天心。使七政有失度,则将柰何?古人授受之义不然也。此説是,此后有去取昭然可见者,不复尽辨。
或问七政诸说如何【三山陈氏曰:日月五星在天之政也唐孔氏曰:言吉凶各有异政,得失由于君之政也王氏曰:以人之所取正也叶氏曰:七者所以正四时,作万事也】曰:陈説、叶説主天而言政,唐孔説、王説主人而言政。然主人而言,要不若主天而言。但叶谓正四时,作万事,则不然。日月五星所以成歳功,岂止正四时而已?不若陈说为当然,犹未明,故推其意而足之。曰:人有政耳,天岂有政乎?曰:此但譬喻之辞,犹曰五星谓之五纬,星岂有纬乎?以其变动异于经星,故谓之纬。北斗谓之天枢,天岂有枢乎?以其持造化之纲,故谓之枢。日月五星司天之政,亦犹人之有政也,故以政言之耳。唐孔氏説亦防有意,故附见之。
或问:“日月星之所以光者何如?”曰:“凡气之积英者,必有光。日月星,盖精气之上浮者也。且人之目,亦然。日月者,隂阳之精气也。五星者,五行之精气也。《张衡灵宪》曰:‘星也者,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攸属。’”
或问浑天之説如何?曰:“王蕃浑天説曰:天之形状似鸟卵,天包地外,犹卵之裹黄,圎如弹丸,故曰浑天,言其形体浑浑然也。其术以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见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晦庵曰:天实浑沦之气,其行度本不可知,但星宿分为度限,每宿各有度数,合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髙正当天之中,极南五十
译有人问:王氏认为“厘降”是下嫁,李氏认为“钦若”是尧的告诫,朱晦庵兼采这两家的说法,怎样?回答说:林氏说这种解释也通,但按这种说法,那么这一篇所载只涉及尧把女儿嫁给舜,而不涉及舜,这种说法是对的。又问:吕氏说《尚书》不记载舜娶尧二女的事,为什么呢?【吕氏说:因为舜有顽劣愚钝的父母,稍有不到之处,就会招致他们的愤怒;因为尧是天子的女儿,稍有不尽之处,就会招致她们的不满。一方面至亲在面前,一方面至贵在后面,左右都是陷阱。侍奉父母,那么夫妻之间必定有不尽之处;安抚妻子,那么父母之间必定有不足之处,这是人最难办的,处处如此】回答说:这只能说舜自身所处的情境,没有说舜能使二女也小心处理这件事,所以把注释移到“我其试哉”下面,如果注在“嫔于虞”下面,就不完备了。
舜典
有人问:关于“历试”的各种说法怎样?回答说:东莱先生的说法最好了。陈氏和新安王氏的说法虽然不免用后世的事理来衡量圣人,但也不可不知道。【陈氏说:吉人任命官员在朝廷上,尚且说与众人共同决定,何况把天下授予一个平民,不先寻求使天下人心服的办法,怎能没有异议呢?王氏说:历试之后,德行功业显著,天下人心服,那么授予的人公正,而居位的人安稳】
有人问:三山陈氏关于“勋华”的说法怎样?【陈氏说:尧称为勋,舜称为华,都是就他们可见的表现而言的】回答说:林少颖说舜说华,尧说光,这种说法已经很好。尧居帝位,成功为大,所以先说放勋;舜刚被提拔,还没有功业可言,所以不说勋而先说华。
有人问:《左传》说:“高辛氏有八个才子,天下称为八元。舜作为尧的臣子举用八元,在四方推行五教,内政平和,外邦成就。高阳氏有八个才子,天下称为八凯。舜作为尧的臣子举用八凯,让他们主管后土,以考察百事。”这件事应当在历试的时候,而《尚书》却说是舜自己做的,为什么呢?回答说:尧用五典百揆的事来测试舜,而舜能举荐贤人来处理,那么也就无异于舜自己做了。
有人问:史记载“烈风雷雨弗迷”怎样?【史记说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走不迷失。苏氏据此认为洪水为患,尧派舜进入山林察看,雷雨大至,众人都迷失方向,而舜不迷失。他的度量有超绝常人之处】林氏说:史记的说法涉及荒诞怪异,从慎徽五典以下都是测试舜的事,那么纳于大麓也是测试他。那么测试的时候,怎么知道天必定会有烈风雷雨,而观察他迷失还是不迷失呢?【吴才老说:天要显扬舜,就应当让风伯清除尘土,雨师洒扫道路,美好的光景星,上下相应。何至于出现烈风雷雨,使他狼狈,仅仅达到不迷失而后显扬异人?而且这将使舜得罪于天了】总之,必定是如孟子所说的主祭之事,只是年代久远,不知道大麓是什么地方罢了。
有人问:孔氏认为在玑衡是审察自己是否当天心与否?怎样?回答说:林氏说历试诸事已足以验证天人的并与了。如果他不当天心,不符合人望,那么不授予他罢了。既然已经接受禅让在文祖庙,才开始审察天心。如果七政有失度,那将怎么办?古人授受的道理不是这样的。这种说法对,此后有取舍昭然可见的,不再全部辩驳。
有人问:关于七政的各种说法怎样?【三山陈氏说:日月五星是天上的政令。唐孔氏说:说吉凶各有不同的政令,得失由于君主的政令。王氏说:以人所取正为标准。叶氏说:七者用来正四时,作万事】回答说:陈说、叶说以天而言政,唐孔说、王说以人而言政。然而以人而言,终究不如以天而言。但叶氏说正四时,作万事,就不对了。日月五星用来成就岁功,岂止正四时而已?不如陈说为当然,还不太明白,所以推究其意而补充。说:人有政令罢了,天哪有政令呢?回答说:这只是比喻之辞,犹如说五星称为五纬,星哪有纬呢?因为它们变动不同于经星,所以称为纬。北斗称为天枢,天哪有枢呢?因为它持造化之纲,所以称为枢。日月五星司掌天的政令,也犹如人有政令,所以以政令言之罢了。唐孔氏的说法也有意味,所以附带提及。
有人问:“日月星之所以发光的是怎样的?”回答说:“凡是气积聚精华的,必定有光。日月星,大概是精气上浮的。而且人的眼睛,也是这样。日月,是阴阳的精气。五星,是五行的精气。《张衡灵宪》说:‘星啊,形体生于地,精成于天,排列错峙,各有归属。’”
有人问:浑天的说法怎样?回答说:“王蕃浑天说曰:天的形状像鸟卵,天包在地外,犹如卵包裹蛋黄,圆如弹丸,所以叫浑天,是说它的形体浑浑然。其术认为天一半覆盖地上,一半在地下,天居地上可见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晦庵说:天实在是浑沦之气,它的行度本不可知,但星宿分为度限,每宿各有度数,合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当天之中,极南五十
五度当嵩髙之上,又其南十二度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道北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极九十一度,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极持其两端,天与日月星斜而廻转,此其大率也。”陈祥道曰:“天绕地而转,一昼一夜适周一匝,又超一度。天左旋,日月违天而右转,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二度强。天之旋如磨之左转,日月如蚁行磨上而右转,磨转疾而蚁行迟,故日月为天所牵转。至于日没日出,非日之行,而天运于地外,而日随之出没也。”朱氏《楚辞注》曰:“天积气耳,形圎如弹丸,朝夜运转,其中乃枢轴不动之处,其运转者亦无形质,但如劲风旋转无穷,是为天体,而实非有体也。地则气之渣滓聚成形质者,但以其束于劲风旋转之中,故兀然浮空,久而不坠。黄帝问于岐伯曰:‘地何慿乎?’岐伯曰:‘大气举之。’亦谓此也。其曰九天,其圜九重,则自地之外气之旋转益逺益大,益清益刚,究阳之数而至于九,则无复有涯矣。”河南邵氏曰:“或问天何依?曰:‘依乎地。’地何附?曰:‘附乎天。’天地何所依附?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依气,其形也有涯,其气也无涯。”
译五度位于嵩高之上,再往南十二度是夏至日的运行轨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春分和秋分日的运行轨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冬至日的运行轨道,向南距离地面三十一度而已。这样,夏至日的轨道距离北极六十七度,春分秋分日的轨道距离北极九十一度,冬至日的轨道距离北极一百一十五度,南北两极支撑着两端,天与日月星辰倾斜着回旋,这就是大概的情况。”陈祥道说:“天环绕着地旋转,一昼一夜恰好绕一圈,又超过一度。天向左旋转,日月违背天的方向向右旋转,太阳一天在天上运行一度,月亮一天在天上运行十二度多。天的旋转如同磨盘向左转动,日月如同蚂蚁在磨盘上向右爬行,磨盘转动得快而蚂蚁爬行得慢,所以日月被天牵引着旋转。至于太阳落下和升起,并不是太阳自己在移动,而是天在地的外面运动,太阳随之出没罢了。”朱氏《楚辞注》说:“天不过是积聚的气体罢了,形状圆如弹丸,早晚运转,其中是枢轴不动的地方,那运转的部分也没有形质,只是像强劲的风旋转无穷无尽,这就是天体,而实际上并没有实体。地则是气体的渣滓聚集形成形质的东西,只因为它被束缚在强劲的风旋转之中,所以突兀地漂浮在空中,长久而不坠落。黄帝问岐伯说:‘地凭借什么存在呢?’岐伯说:‘大气托举着它。’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谓九天,那圆形的九重,就是从地之外,气体的旋转越远越大,越清越刚,穷尽阳数的极限而达到九,就没有边际了。”河南邵氏说:“有人问天依靠什么?回答说:‘依靠地。’地依附什么?回答说:‘依附天。’天地依附什么?回答说:‘彼此相互依附。’天依靠形体,地依靠气,那形体是有边界的,那气是没有边界的。”
或问六宗,诸家多取张髦之说【新安王氏曰:洛诰言禋于文王武王,则宗伯亦可言禋孙氏曰:类上帝,祀天神也;禋六宗,享人鬼也;望山川,祭地只也王氏曰:天子事七庙于地,不言大示于人,不言太祖于天,不言日月星辰;以地示人鬼之及六宗山川,则天地之及日月星辰可知也;以天帝之及上帝,则人鬼地示之及太祖大示亦可知也;于天则举尊以见卑,于人于地则举卑以见尊】林氏、苏氏取孔氏之説【林曰:七世之庙,自太祖而下谓之六宗,则不可;古者祖有功,宗有德,必有德者始宗之,如啇之三宗是也;若以三昭三穆为六宗,则七世之非宗,古无是理也苏曰:受终之初,既有事于文祖,其势必及于余庙,岂有独祭太祖于齐七政之前,而祭余庙于类帝之后乎】如何?曰:林氏以昭穆不可言宗,夫祖宗专言而分别之,则有功徳之辨;泛言之,则自祖而上皆可谓之祖宗,如大宗小宗皆称宗,祖庙则称宗庙,器则称宗▯,岂必有徳然后始谓之宗乎?以三昭三穆为六宗,于义亦通。苏氏谓受终祭太祖而不及六宗,▯帝之后祭六宗而不及太祖,以是为疑。夫谓受终祭太祖,则并告六宗可知;后祭六宗,则并祭太祖可知,盖先后互见耳。苏氏不疑▯帝而不及地示,谓可以▯推于文祖六宗,疑之何也?曰:若是,则受终与禋为两祭,宗庙不防于渎乎?曰:先是受终,后是告摄,或是二事,亦犹今士大夫前是受差除告庙,后是交割庙祭,亦何嫌乎?此二论皆未足以病张髦之说。要之,以昭穆为六宗,终是经无明据,而孔氏之说有合于祭法及家语,故以孔氏为主,而附以张说焉。
或问:“汉儒六天之说,谓天皇大帝,又有五帝及五行精气之神。夫土无二王,尊无二上,二犹不可,况于六乎?”曰:“赵伯循曰:‘禘必及五帝者,五帝功多,遂为五方之主,即月令其神,太皡、炎帝、黄帝、少皡、颛帝是也。以其功髙,故厯代肇于四郊祀之,次于天也。’”
或问禘上帝,不言地示,何也?曰:苏氏曰:“凡祀上帝,必及地示。春秋书‘不郊’,犹三望。书曰:‘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柴祀天也,望祀山川也,而礼成于一日。祀山川而不及地理,必不然。是知祀天必及地。诗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汉以来学者考之而不详,而世主或出其私意。五畤祭帝,汾隂祀后土。王莽始合祭天地,世祖以来或合或否。唐明帝始下诏合祀,以至于今,学者疑焉。不知祀天必及地,盖舜以来即然矣。”
或问程説曰:觐四岳羣牧如何【程曰:既月则四方诸侯至矣,逺近不同来,有先后,故日月见之,非如常朝期防于一日也】曰:四岳在朝之大臣,羣牧不过十余人,所以日觐者,非止为其来之不齐,盖数朝见以图政也。
林氏非唐孔氏正新君之説甚善附见于此【林曰:唐孔氏谓五瑞敛而还之,若言舜亲付之,改为舜臣与之,正新君之始,此説固善。然谓之正始,则可谓之正新君之始,则不可。孟子言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使舜正名为新君,将何以处尧乎?孔氏此説盖进于孟子所谓齐东野人之语也】
或问五礼,孔氏以为吉凶賔军嘉之五礼,诸儒多从之。今从程说何也?曰:陈少南推程说曰:“修五等诸侯之秩序,故以贽定其差,非谓修五礼而又修五玊也。”愚按:五礼依程说,则于下文义顺;如孔说,非惟下文断续,而于诸侯事亦不甚相切。夫既定诸侯五等之礼,则吉凶军賔嘉之五礼皆在其中,而变礼易乐、改制度、易服色之事皆可推矣。
或问:「五玉孔程诸家皆谓即五等诸侯所执之瑞,而新安王氏则以五玊为贽,而与五器共为一物,何也?」曰:「以理推之,不应以所执之瑞而为贽。新安王氏辨据已详。按《周礼》大宗伯及小行人言五瑞,则曰:『元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而大宗伯言以玊作六器,则曰:『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元璜』,与小行人所言六币『圭、璋、璧、琮、琥、璜』同。注云:『六币所以享也』
译有人问起“六宗”的含义,诸家多采纳张髦的说法。【新安王氏说:《洛诰》提到向文王、武王进行禋祭,那么宗伯也可以说进行禋祭。孙氏说:类祭上帝,是祭祀天神;禋祭六宗,是享祭人鬼;望祭山川,是祭祀地祇。王氏说:天子在地上侍奉七庙,不向人说明大示,不向天说明太祖,不提及日月星辰;通过地祇和人鬼以及六宗、山川,就可以推知天地以及日月星辰的情况;通过天帝以及上帝,就可以推知人鬼、地祇以及太祖、大示的情况;对于天,是举尊以见卑;对于人和地,是举卑以见尊。】林氏、苏氏则采纳孔氏的说法。【林氏说:七世之庙,从太祖以下称为六宗,这是不对的;古时祖有功,宗有德,必定是有德者才称宗,比如商代的三宗就是这样;如果把三昭三穆当作六宗,那么七世中不被称作宗的情况,古代是没有这种道理的。苏氏说:接受天命之初,既然已经祭祀了文祖,其势必然波及其余宗庙,难道会在齐七政之前单独祭祀太祖,而在类祭上帝之后祭祀其余宗庙吗?】究竟如何呢?回答说:林氏认为昭穆不能称为宗,如果专门区分祖宗,那么有功有德是有区别的;但泛泛而言,从祖往上都可以称为祖宗,比如大宗小宗都称宗,祖庙也称宗庙,器物也称宗器,难道必定要有德然后才称为宗吗?把三昭三穆当作六宗,在义理上也是讲得通的。苏氏认为接受天命时祭祀太祖而没有涉及六宗,在禋祭上帝之后祭祀六宗而没有涉及太祖,对此表示怀疑。如果说接受天命时祭祀太祖,那么同时告知六宗是可以推知的;后来祭祀六宗,那么同时祭祀太祖也是可以推知的,这不过是先后互见罢了。苏氏不怀疑禋祭上帝而没有涉及地祇,认为可以由此推及文祖和六宗,为什么对此表示怀疑呢?回答说:如果是这样,那么接受天命与禋祭就是两次祭祀,宗庙祭祀不就显得亵渎了吗?回答说:先是接受天命,后是告知摄政,或许是两件事,就像现在士大夫先是接受任命告知宗庙,后是交割事务祭祀宗庙,又有什么嫌疑呢?这两个论点都不足以驳倒张髦的说法。总之,以昭穆为六宗,终究经文中没有明确依据,而孔氏的说法符合《祭法》和《家语》,所以以孔氏的说法为主,并附带张髦的说法。
有人问:“汉代儒者关于六天的说法,认为有天皇大帝,又有五帝及五行精气之神。既然土无二王,尊无二上,两个尚且不可以,何况六个呢?”回答说:“赵伯循说:‘禘祭必定涉及五帝,是因为五帝功劳多,于是成为五方的主宰,即《月令》中的神,太皡、炎帝、黄帝、少皡、颛顼帝就是。因为他们功高,所以历代在四郊开始祭祀他们,仅次于天。’”
有人问祭祀上帝,为什么不提地祇呢?回答说:苏氏说:“凡是祭祀上帝,必定涉及地祇。《春秋》记载‘不郊’,还有三望。《书》说:‘庚戌日柴望大告。’《武成》篇中柴祭是天,望祭是山川,而礼仪在一天内完成。祭祀山川而不涉及地祇,必定不是这样。由此可知祭祀天必定涉及地。《诗》说:‘昊天有成命’,这是郊祀天地。汉代以来的学者考察得不详细,而世俗君主有时出于私意。五畤祭祀五帝,汾阴祭祀后土。王莽开始合祭天地,世祖以来有时合祭有时不合祭。唐明帝开始下诏合祀,以至于现在,学者对此有疑问。不知道祭祀天必定涉及地,从舜以来就是这样了。”
有人问程氏的说法:觐见四岳群牧是怎样的?【程氏说:既然到了月份,四方诸侯就到了,远近不同,到来有先后,所以用日月来体现,不像常朝那样约定在一天。】回答说:四岳是在朝的大臣,群牧不过十余人,所以每日觐见,不仅是因为他们到来不齐备,更是为了多次朝见以谋划政事。
林氏批评唐孔氏关于确立新君的说法很好,附录于此。【林氏说:唐孔氏认为五瑞收敛后归还,如果说舜亲自交付,改为舜的臣子交付,这是确立新君的开始,这个说法固然好。然而称之为确立开始,可以说确立新君的开始,却不可以。孟子说舜辅佐尧二十八年,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如果舜正式成为新君,将如何安置尧呢?孔氏这个说法大概比孟子所说的齐东野人之语还要荒谬。】
有人问五礼,孔氏认为是吉凶宾军嘉五种礼,诸儒多跟随他。现在跟随程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陈少南推演程氏的说法说:“修定五等诸侯的秩序,所以用贽礼确定他们的差别,不是说修定五礼而又修定五玉。”我按:五礼依照程氏的说法,那么下文义理顺畅;如果依照孔氏的说法,不仅下文断续,而且与诸侯事务也不很切合。既然已经确定了诸侯五等的礼,那么吉凶军宾嘉五种礼都在其中,而变礼易乐、改制度、易服色之事都可以推演了。
有人问:“五玉孔、程诸家都认为就是五等诸侯所执的瑞玉,而新安王氏则认为五玉是贽礼,而与五器共为一物,为什么呢?”回答说:“以理推之,不应该把所执的瑞玉当作贽礼。新安王氏的辨析依据已经很详细。按《周礼》大宗伯及小行人谈到五瑞,就说:‘元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而大宗伯谈到用玉制作六器,就说:‘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元璜’,与小行人所谈的六币‘圭、璋、璧、琮、琥、璜’相同。注解说:‘六币是用来享祭的’”
或问羣后四朝,孔云各朝方岳之下,凡四处,故曰四朝。何如?曰:林氏曰,诸侯各朝方岳,上文肆觐东后,如岱礼如初,如西礼已备言矣,不应于此又言。信如此説,则是诸侯惟朝天子于方岳,而未甞朝京师也,必无是理。曰:四朝为四年一朝,固然矣,然三説不同,何也?曰:叶氏谓侯绥要荒各年一朝,四年而周是一歳朝一服之侯也。夫圣人详内略外,要荒之君政事尚从疏濶,岂与侯绥之诸侯均责其四歳一朝乎?周官止言六年五服一朝,而不及于四服。记言四塞世告至正为此也。孙氏谓甸服之君朝夕见焉,故无朝觐之礼。夫唐虞甸服不以封,至侯服始有采,谓甸服之有君已不合矣。至谓侯服一年一朝,则是侯服四年之闲四朝也。以绥服二年一朝,则是四年两朝也。要服三年一朝,则不及四年而朝也。惟荒服为四年一朝耳,概之四朝之数皆不合,兼荒要必无四年一朝之理。曰:然则郑氏所谓其间四年四方诸侯来朝于京师,其详可得闻欤?曰:此固不可强为之说,或是一年朝一方之诸侯,如廵狩之分四方,亦未可知,而要荒恐未必与也,此当阙疑。曰:孔氏谓尧舜同道,舜摄如此,则尧可知。曰:舜摄位之政凡三事,定廵狩朝觐之礼,肇十二州封域之制,正刑流赦赎之法,以后二事参之,疑廵狩朝觐亦有所参定也。
或问:“王氏说封山川,则材木不可胜用;濬川则糓米不可胜食。张氏推其説,以为此王道之始,正合孟子之言,如何?”曰:“合孔、陈二説已善。肇州封山濬川,皆疆理地▯之事,故连言之。王説乃虞衡之职,不应言于肇州之后。兼如王説,则是尽禁天下之山,而非止于名山。濬川亦止説得兴利一邉。若以为王道之始,何不及分田制产之事乎?”
或问:“子既从吴说,以五刑非肉刑,则典刑果何刑乎?”曰:“自汉文除肉刑至今日,自死刑之外所用止笞杖。窃意唐虞之制,亦犹是欤?”曰:“林氏説肆赦,谓未获者纵之,已▯者赦之,如何?”曰:“纵,谓释其身;赦,谓除其罪。纵者必赦,赦而后纵,故连言之,非谓已▯与未▯也。”永嘉郑氏虽以典刑为肉刑,然大意条逹附见于此【郑曰:古有肉刑,非圣人忍于杀戮也。民习乎重,不可遽轻者,▯也。时雍之世,刑措不用。舜始制为轻典,以飬其自爱重犯法之心。为五刑以宥其大者,为鞭为扑以待其小者。犹以为未也,又为赎为赦,以恕具法之可疑情之可矜者。肉刑盖将无用矣,而不敢废也。象以示民,使之知所避耳。所谓画象而民不犯者欤】
或问:苏氏谓四凶之罪,莫得其详;林氏谓四凶之恶,其始见用于尧,其终见罪于舜,皆自为之。尧舜岂容心哉?叶氏谓三苖见于经者凡三,《吕刑》谓“遏絶苖民在命羲和之先”,此所窜窜在禹治水之前。《大禹谟》“征苖在禹摄政之始【舜典分北三苖意其在禹徂征之后欤】盖世济其恶,非一人也。林氏谓说者以《洪范》言鲧,则殛死,遂以殛为杀,非也。使其当杀,直肆诸市朝足矣,何必于羽山?所谓“殛死”,正如后世史传言“贬死”也,当从本传所言。数说皆善。
林氏曰:「书所载于名分之际冣严,盖惧其渉于疑似,以起后世异同之论也。如舜之居摄,疑其称帝,故于命禹称舜曰『以见前此未尝称帝也』。周公摄政,疑其称王,故于多方言周公曰『王若曰』,以见周公虽摄而号令皆成王之命也。而后世犹有谓舜南靣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周公负黼扆以朝诸侯于明堂者,盖妄説也。唐孔氏谓舜本以百揆摄位,今既即位,故求置其官,此説是也。盖舜虽受禅,其实居百揆之官,但摄行天子之政耳,而尧之位自若也。尧崩毕丧,然后告庙即位,方访四岳,求其为百揆者以代己之位,则是舜居百揆余三十年,然后禹代之,盖名分之际,其严如此也。」愚按:「此説有补于名教,既载其要于集传,又附其详如此。」
三山陈氏説:「眀目逹聦,虽前辈所己言,然文意眀畅,因附于此【陈曰:唐虞之世,下情未尝不通,而舜
译有人问:“群后四朝,孔颖达说是在四方岳之下各自朝见,共有四处,所以叫四朝。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林氏说,诸侯各自朝见四方岳,上文‘肆觐东后’,如泰山之礼如初,如西岳之礼已完备地说了,不应在这里又说。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么诸侯只在方岳朝见天子,而没有曾经朝见京师,这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又问:“四朝是四年一朝,固然如此,但三种说法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叶氏说,侯、绥、要、荒各年一朝,四年而周遍,是一年朝见一服的诸侯。圣人详内略外,要、荒之君的政事尚且疏阔,岂能与侯、绥之诸侯同等要求四年一朝呢?《周官》只说六年五服一朝,而没有提到四服。《礼记》说四塞世代告至,正是为此。孙氏说,甸服的君主早晚朝见,所以没有朝觐之礼。唐虞时代甸服不封,到侯服才开始有采邑,说甸服有君主已经不合了。再说侯服一年一朝,那么侯服在四年间有四次朝见。以绥服二年一朝,那么四年有两次朝见。要服三年一朝,那么不到四年就朝见了。只有荒服是四年一朝,概括四朝之数都不合,况且荒、要必定没有四年一朝的道理。”又问:“那么郑氏所说的其间四年四方诸侯来朝见京师,其详情可以听到吗?”回答说:“这本来不能强作解说,或许是一年朝见一方的诸侯,如巡狩之分四方,也未可知,但要、荒恐怕未必参与,这应当存疑。”又问:“孔氏说尧舜同道,舜摄政如此,那么尧就可以知道了。”回答说:“舜摄政之政有三件事,确定巡狩朝觐之礼,开创十二州封域之制,端正刑、流、赦、赎之法,以后两件事参看,怀疑巡狩朝觐也有所参定。”
有人问:“王氏说封山川,则材木不可胜用;浚川则谷米不可胜食。张氏推演他的说法,认为这是王道之始,正合孟子之言,如何?”回答说:“符合孔、陈二说已经很好了。肇州、封山、浚川,都是疆理地亩之事,所以连在一起说。王的说法乃是虞衡之职,不应在肇州之后说。况且如王的说法,那么是尽禁天下之山,而不止于名山。浚川也只说得兴利一边。如果认为是王道之始,为何不及分田制产之事呢?”
有人问:“你既然从吴说,以五刑非肉刑,那么典刑果真是何刑呢?”回答说:“自汉文帝废除肉刑至今,自死刑之外所用只有笞杖。我私下认为唐虞之制,也如此吧?”又问:“林氏说肆赦,谓未获者纵之,已获者赦之,如何?”回答说:“纵,谓释放其身;赦,谓免除其罪。纵者必赦,赦而后纵,所以连在一起说,不是说已获与未获。”永嘉郑氏虽以典刑为肉刑,但大意条达附见于此【郑曰:古有肉刑,非圣人忍于杀戮也。民习乎重,不可遽轻者,势也。时雍之世,刑措不用。舜始制为轻典,以养其自爱重犯法之心。为五刑以宥其大者,为鞭为扑以待其小者。犹以为未也,又为赎为赦,以恕具法之可疑情之可矜者。肉刑盖将无用矣,而不敢废也。象以示民,使之知所避耳。所谓画象而民不犯者欤】
有人问:苏氏说四凶之罪,莫得其详;林氏说四凶之恶,其始见用于尧,其终见罪于舜,皆自为之。尧舜岂容心哉?叶氏说三苗见于经者凡三,《吕刑》说“遏绝苗民在命羲和之先”,此所窜在禹治水之前。《大禹谟》“征苗在禹摄政之始【舜典分北三苗意其在禹徂征之后欤】盖世济其恶,非一人也。林氏说,说者以《洪范》言鲧,则殛死,遂以殛为杀,非也。使其当杀,直肆诸市朝足矣,何必于羽山?所谓“殛死”,正如后世史传言“贬死”也,当从本传所言。数说皆善。
林氏说:“《书》所载于名分之际最严,盖惧其涉于疑似,以起后世异同之论也。如舜之居摄,疑其称帝,故于命禹称舜曰‘以见前此未尝称帝也’。周公摄政,疑其称王,故于多方言周公曰‘王若曰’,以见周公虽摄而号令皆成王之命也。而后世犹有谓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周公负黼扆以朝诸侯于明堂者,盖妄说也。唐孔氏说舜本以百揆摄位,今既即位,故求置其官,此说是也。盖舜虽受禅,其实居百揆之官,但摄行天子之政耳,而尧之位自若也。尧崩毕丧,然后告庙即位,方访四岳,求其为百揆者以代己之位,则是舜居百揆余三十年,然后禹代之,盖名分之际,其严如此也。”愚按:“此说有补于名教,既载其要于集传,又附其详如此。”
三山陈氏说:“明目达聪,虽前辈所已言,然文意明畅,因附于此【陈曰:唐虞之世,下情未尝不通,而舜
犹及此者,盖即位之初,天下之急务莫急于此。虽其情未尝不通,舜亦不恃其遽通而忘之也。以舜之聦明,四目四聦,必非有加乎舜也。舜之意若曰:吾自恃其聦明,而使夫人不得以尽其情,则门庭万里,天下之利害休戚,岂一人所能周知?今退然处于无所闻见之地,使凡有闻见者咸造焉,则天下休戚利害可以灼见,不出户而知天下,坐于室而见四海者,用此道也。古之治天下者,莫不以是为要道。盖天下犹一身也,闗节脉理,必欲其无壅。一节不通,则身受其病矣。是知下情之通塞,乃治乱存亡之所由判也】
译还能达到这种境界,大概是因为在刚即位的时候,天下的急务没有比这更紧急的了。虽然实际情况未曾不通畅,舜也不倚仗其迅速通畅而将其遗忘。凭借舜的聪敏,拥有四目四聪,必定不是比舜更优越。舜的意思好像是说:我如果自恃自己的聪敏,致使众人不能尽情表达,那么即使门庭相隔万里,天下的利害休戚,难道是一个人所能全面知晓的吗?如今退居在无所闻见的地方,让所有有见闻的人都来进言,那么天下的休戚利害就可以清楚地看见,不出门户而知道天下,坐在室内而看见四海,就是运用这种方法。古代治理天下的人,没有不把这种方法作为关键要道的。大概天下就像一个人的身体一样,关节脉络,一定要让它没有阻塞。一个关节不通畅,那么身体就会遭受病痛。由此可知,下情沟通的畅通与阻塞,是治理与混乱、生存与灭亡得以判别的根源。
或问:“明四目,逹四聦”,诸家谓舜不自视,用四方之视以为视;舜不自聴,用四方之聴以为聴。如何?曰:此说虽髙,而未免于过。夫释经者,但当顺经文以明正意,不及者则有欠说之病;若本浅而凿之以为深,本近而迂之以为逺,此衍说之病。夫“明四目,逹四聦”,不过谓使四方之闻见皆无壅于上耳。推其本原,固出于帝舜不自用其聦明之所致。然遽谓舜不自视聴,用四方之视聴以为视聴,揆之经文,则本无此意,乃抗而过之者也。其意反差,释者此病多矣。
或问:「奋庸熈帝之载,诸家多从孔氏,以庸为功,以载为事,如何?」曰:「下文亮采已为事矣,既言奋功而熈事,不应重言亮采。兼奋功而始及熈事,熈事而始及于明事,亦失其序。如今说,则文义安顺,无上所云之病。林氏谓百揆职重,以奋庸熈载为有已试之效者,将用为百揆亮采惠畴,乃未试之效。其于伯禹作司空及汝平水土之语,皆相恊。此说亦通,但有能二字不顺耳。」
或问叶氏、朱氏说伯禹作司空如何【朱曰:使禹以司空行百揆之事,汝平水土是司空之职,惟时懋哉,又勉百揆之事。叶曰:犹周以六卿摄三公事也】曰:此说文义虽顺,但禹平水土在舜徴庸之初八年而水土平,舜自摄位至此已三十余年,谓禹以司空兼百揆固无害,然以为复使之平水土则不然。
或问五典,苏氏从《左传》以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如何?曰:林氏谓《中庸》论天下之逹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兄弟也,夫妇也,朋友之交也,人伦尽于此。五者敷五教于人,而君臣之义,夫妇之别,朋友之信,岂有忽而不敎者哉?当以孟子之说为正。曰:孔氏以敷训布,而子谓敷者宣而布之,何也?曰:敷有敷宣、敷布二义,宣谓阐明之,布谓班行之,兼此二义,方能敷敎。曰:苏氏谓敎民必寛而后可,亟则以徳为怨,否则相率而为伪,此说如何?曰:此説亦可互相发明,若更添亟则拘廹不能有成之意,则尤善也。曰:教亦多术矣,岂专在于寛哉?曰:敎人者易以欲速,而受敎者难以速成,易于欲速则忿疾厌倦之所自生,难于速成则龃龉扞格之所自起,故夫子言“诲人不倦”,“必世后仁”,皆是贵寛之意。既以敬为主,则所以敎之者无不至,特虑其失之廹耳,故言在寛。曰:寛则得无纵弛之患乎?曰:主于敬而行之以寛,自不至纵弛也。曰:子采吕氏之说,谓为含洪广大渐渍涵养,辞不几于赘乎?曰:含洪广大以度量之寛言之,渐渍涵养以时日之寛言之,意义方全也。
或问:“惟明克允”,夏氏谓“惟明则能原情定罪,得其允当,文义为顺”。今取孙说,何也?曰:用刑者,非但取其明而已。盖徒明则过于察,而流于苛,故悉其聦明,必致其忠爱。如得其情,则哀矜勿喜,故知孙说为善。
或问苏林氏言兵刑非一官何如【苏曰:唐虞以徳礼治天下,虽有蛮夷寇贼时犯其法,然未甞命将命师,特使臯陶以五刑五流之法治之,足矣。兵既不用,度其军政必寓于农民。当是时,训农治兵之官,如十二牧、司徒、司空之流,当兼领其事,是以不复立司马也。或者因谓尧时士与司马为一官,误矣。夫以将帅之任而兼之于理官,无时而可也。林曰:夫蛮夷侵乱邉境,不用兵执之,则何以▯于臯陶之刑?如其用兵,以士官为将帅,古无是理。舜之时,安知其无大司马?尧官偶不及之耳】曰:兵乃刑之大者。唐虞以徳化天下,士官之设已非得己。隆古之时,兵既不常用,但领之于士官,兵刑合为一官,所以见圣人不求详如此,盖仁天下之深意也。苏林疑其说者,以士师不可为将帅耳。夫为将者,非必尽是掌兵之官,如今之兵部、枢宻皆掌兵而未甞为将。意者唐虞平时兵政止以士官兼领,如今世之制,故征苖自属之大禹而不以命臯陶也。夫工虞之防,且列于九官,使其果有司马,岂应置而不言乎?夫唐虞兵刑之官合为一,而礼乐分为二;成周礼乐之官合为一,而兵刑分为二。盖帝者之世详于化而略于政,王
译有人问:“‘明四目,达四聪’,诸家认为舜不亲自看,而是用四方之人的眼睛来看;舜不亲自听,而是用四方之人的耳朵来听。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这种说法虽然高妙,但未免有些过头。解释经典的人,应当顺着经文来阐明正确的意思,如果解释不到,就有遗漏的毛病;如果原本浅显却刻意挖掘得深,原本近便却故意说得迂远,这就是衍生的毛病。‘明四目,达四聪’,不过是说让四方人的见闻都不被阻塞在上层罢了。推究其本源,固然出于帝舜不独用自己的聪明所致。然而就说是舜不亲自视听,用四方人的视听作为自己的视听,衡量经文,本来没有这个意思,这是拔高而超过本意了。意思反而相差,解释者这种毛病很多。”
有人问:“‘奋庸熙帝之载’,诸家大多跟随孔氏,把‘庸’解释为功,把‘载’解释为事,如何?”回答说:“下文‘亮采’已经是事了,既然说了奋发功业而兴盛事务,就不应该重复说‘亮采’。况且奋发功业才进而兴盛事务,兴盛事务才进而明了事务,也失去了次序。按照现在的说法,文义安顺,没有上面所说的毛病。林氏认为百揆职位重要,把‘奋庸熙载’作为已有成效的表现,将用来担任百揆、亮采、惠畴,是尚未有成效的表现。这与‘伯禹作司空’以及‘汝平水土’的话都相协调。这种说法也通顺,只是‘有能’二字不顺罢了。”
有人问叶氏、朱氏关于伯禹作司空的解释如何【朱熹说:让禹以司空的身份行使百揆的职务,你平定水土是司空的职责,‘惟时懋哉’,又是勉励百揆的职务。叶氏说:就像周朝用六卿代理三公的事务一样】回答说:“这种说法文义虽然通顺,但禹平定水土是在舜考察任用之初的第八年,而水土平定后,舜从摄政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说禹以司空兼任百揆固然无害,但认为又让他去平定水土就不对了。”
有人问五典,苏氏跟随《左传》认为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如何?回答说:“林氏认为《中庸》论述天下的达道有五种,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交,人伦尽在于此。这五种关系向人颁布五种教化,而君臣之义、夫妇之别、朋友之信,哪有忽视而不教化的呢?应当以孟子的说法为正确。”问:“孔氏把‘敷’解释为布,而您说‘敷’是宣而布之,为什么呢?”回答说:“‘敷’有敷宣、敷布两个意思,宣是阐明,布是颁布施行,兼有这两个意思,才能施行教化。”问:“苏氏说教化百姓必须宽缓然后才可以,急切就会以德为怨,否则就会相率而为伪,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这种说法也可以互相阐发,如果再加上急切就会拘束紧迫而不能有所成就的意思,那就更好了。”问:“教化也有多种方法,难道专门在于宽缓吗?”回答说:“教化别人的人容易想要速成,而接受教化的人难以速成,容易想要速成就会产生忿怒厌恶和厌倦,难以速成就会产生抵触和排斥,所以孔子说‘诲人不倦’、‘必世后仁’,都是重视宽缓的意思。既然以敬为主,那么用来教化的方法没有不周全的,只是担心失去宽缓而变得紧迫,所以说在于宽缓。”问:“宽缓难道就没有放纵松弛的祸患吗?”回答说:“以敬为主而行之以宽缓,自然不至于放纵松弛。”问:“您采纳吕氏的说法,认为是含洪广大、渐渍涵养,言辞不是近乎多余吗?”回答说:“含洪广大是从度量的宽缓来说,渐渍涵养是从时间的宽缓来说,意义才完整。”
有人问:“‘惟明克允’,夏氏认为‘只有明察才能推究情由、判定罪行,得到允当,文义通顺’。现在采用孙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用刑的人,不只是取明察而已。如果只是明察,就会过于苛察,而流于苛刻,所以尽用其聪明,必须致其忠爱。如果得知实情,就应哀怜矜恤而不喜,所以知道孙氏的说法好。”
有人问苏氏、林氏说兵刑不是同一官职如何【苏氏说:唐虞以道德礼义治理天下,虽然有蛮夷寇贼时常侵犯法律,但未曾任命将领、发动军队,只是让皋陶用五刑五流的法律治理,就足够了。军队既然不使用,推测其军政必然寄托在农民中。当时,训导农业、治理军队的官员,如十二牧、司徒、司空之类,应当兼管此事,所以不再设立司马。有人因此认为尧时士与司马是同一官职,这是错误的。把将帅的职责兼给司法官,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林氏说:蛮夷侵扰边境,不使用军队抓获他们,那么怎么交付给皋陶的刑罚?如果使用军队,以士官为将帅,古代没有这样的道理。舜的时候,怎么知道没有大司马?尧的官职偶然没有提到罢了】回答说:“兵是刑中最大的。唐虞以道德教化天下,设立士官已经是不由自主了。上古之时,军队既然不常用,只由士官统领,兵刑合为一官,所以显示圣人不追求详尽,这是仁爱天下的深意。苏氏、林氏怀疑这种说法,是因为认为士师不可以做将帅。做将帅的人,不一定都是掌管军队的官员,就像现在的兵部、枢密院都掌管军队但未曾做将帅。推测唐虞平时军政只由士官兼管,就像现在的制度,所以征伐三苗属于大禹而不命令皋陶。工虞的防备,尚且列在九官之中,如果真的有司马,难道应该放置而不说吗?唐虞兵刑的官职合为一,而礼乐分为二;成周礼乐的官职合为一,而兵刑分为二。大概帝王的时代注重教化而简略于政事,王”
或问:“无垢张氏说,若予工谓因万物自然之理而为之制作,复改张说,何也?”曰:“无垢所言虽善,乃圣智创物之事,非百工之事也。不若张说为当。”
或问林氏说虞官正合孟子之言不载何也【林曰:孟子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鼈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鼈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王道之始也。舜既使稷播百谷,又求掌山泽之官,诚足国之本也】曰:孟子所言乃为治之初,将以厚民耳。其曰“不可胜用”者,乃为民而殖物也。帝舜所言乃成治之后,推以爱物耳。其曰“若草木鸟兽者”,盖代天而理物也。气象固不侔矣。然舜之言足以包孟子之意,孟子之言则不可包舜之意也。
或问直而温,下四句,荆公言此敎者之事,诸家多取之,如何?曰:晦庵谓如此说,则于敎胄子上都无益。愚谓直、寛、刚、简决,非施教者之事。王张氏虽强引经据于理,终非所安也。
或问:“苏氏谓九官,舜有不问而命者,臣有受而不逊者,皆随其实,如何?”曰:“古者君臣皆以位为忧,而不以位为乐,其所以逊者,非姑为礼文而虚逊,亦非谓不足当而逊也。盖其谨重不忽之诚意,▯见自不容己。东莱谓晋王述见时人多逊官以要誉,乃不逊而受,以矫虚逊之▯要之,虚逊固非,述亦未为见理者也。述诚不识所谓诚实之逊。苏氏谓随其实而不逊,正东莱论王述之意。‘而不问而命,不逊而受’,乃后世直情径行者,殆非唐虞敬谨之气象也。”王孙氏之说己当。
或问:“夏氏言九官自稷、契而下皆旧有职任,防典乐已久,故以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荅舜如何?”曰:“若然,则稷、契等何为无答辞乎?舜方命以职,而遽自述其功,似无此理,亦非史氏叙事之体。以上下文考之,其为《益稷》篇错简衍出无疑。”
或问:“舜继尧,不应遽废羲和之职。舜典止及四牧九官,羲和职兼天人,反不与,何邪?”曰:“典谟皆彼此互见。舜在璿玑玊衡,则命羲和,可知。且九官十二牧,尧时岂应无?然略不及者,以舜典见之也。然则尧典不载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载羲和,皆互见耳。”
三山陈氏说:「陟方亦善【尧曰殂落,舜曰陟方,书悉记之,乃《春秋》书公薨路寝之意。人情以死为讳,而不知君子以是为能,谨其终故曽子启手足而知免。其斯以为顺受其正欤】
或问:“子多阙疑,何取于明经乎?”曰:“孔子谈经于三代之末,尚以及史阙文为幸;孟子言书于战国之时,犹以尽信书为难。况书经秦灰汉壁之余,传于耋翁幼女之口。孔安国自谓以所闻伏生之书定其可知者,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观论、孟经传所引不同处,不可该举。今学者于千数百年后,乃欲以无疑为髙,而强通其不可通之说,其未安审矣。”
或问:“子去取诸家之说,专以顺经文为主,而尚简,何也?”曰:“传注之体,固如此。且《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好是懿徳。’孔子曰:‘天生烝民,也有物必有则。民之秉▯也,故好是懿徳。’只就中添四个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只就中退十字,换两‘斯’字,曽不费辞,而意味无穷。圣人之释经,盖如此。此即传注之祖也。谢显道谓程明道:‘诗不立训诂,只添一二字,防掇他读过,便使人有悟。’正得孔子说经之体。至如《中庸》言:‘虽有其位,苟无其徳,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徳,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郑氏注云:“作礼乐,圣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已百之;人十能之,已千之。晦庵注云:“盖百倍其功如此。”之类最佳。诸经疏于义理,虽未透,然顺附经文,简而不繁,最为得体。曺操注《孙子》,杜预注《左传》,皆不自作文。本朝诸儒释经,始自作文,然非传注之体也。曰:“《易》之彖、象、文言及乾坤二卦爻辞‘子曰’
译有人问:“无垢张氏说,如果认为工匠是依据万物自然的道理来进行制作,后来又改说张氏的观点,为什么呢?”回答说:“无垢所说的虽然好,但那是圣人智者创造事物的事,不是普通工匠的事。不如张氏的说法恰当。”
有人问林氏说虞官正好符合孟子的话,为什么不记载呢【林氏说:孟子说‘不违背农时,粮食就吃不完;细密的渔网不进入大池,鱼鳖就吃不完;斧头按照时节进入山林,木材就用不完’。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是让百姓养生送死没有遗憾,是王道的基础。舜既让稷播种百谷,又寻求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员,确实足以作为国家的根本】回答说:孟子所说的乃是治理初期的情况,目的是使百姓富足。他说‘用不完’,是为了百姓而繁殖万物。帝舜所说的乃是治理成功之后,推广到爱护万物。他说‘像草木鸟兽那样’,大概是代替上天来管理万物。气象本来就不相同了。然而舜的话足以包含孟子的意思,孟子的话却不能包含舜的意思。
有人问“直而温,下四句”,王安石说这是教育者的事,各家多采纳此说,怎么样?回答说:朱熹说如果这样解释,那么对于教育贵族子弟完全没有益处。我认为直、宽、刚、简决,绝不是施教者的事。王、张两家虽然强行引用经典依据来论证,终究让人心中不安。
有人问:“苏氏说九官,舜有不询问就任命的,臣子有接受而不谦让的,都随实际情况,怎么样?”回答说:“古时候君臣都以职位为忧患,而不以职位为快乐,他们之所以谦让,不是姑且为了礼仪形式而虚假谦让,也不是认为不足以担当而谦让。大概是因为他们谨慎庄重不轻忽的诚意,自然流露,不容自己停止。东莱说晋朝王述见当时人多谦让官职来博取名誉,于是就不谦让而接受,以矫正虚假谦让的风气。总之,虚假谦让固然不对,王述也未见得明白道理。王述确实不认识什么是诚实的谦让。苏氏说随实际情况而不谦让,正是东莱评论王述的意思。‘不询问就任命,不谦让就接受’,这是后世直率任性行事的人,大概不是唐虞时代恭敬谨慎的气象。”王孙氏的说法已经恰当。
有人问:“夏氏说九官从稷、契以下都有旧有的职任,夔掌管音乐已久,所以用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来回答舜,怎么样?”回答说:“如果这样,那么稷、契等人为什么没有回答的话呢?舜刚任命他们职务,就立刻自述功劳,似乎没有这样的道理,也不符合史官叙事的体例。以上下文考察,这无疑是《益稷》篇错简衍生的文字。”
有人问:“舜继承尧,不应该立即废除羲和的职务。《舜典》只提到四牧九官,羲和的职务兼管天象人事,反而不给予,为什么呢?”回答说:“《尧典》《舜典》都是彼此互相照应。舜在璇玑玉衡那里,就任命羲和,可以知道。况且九官十二牧,尧的时候难道应该没有吗?然而略而不提,是因为在《舜典》中看到了。那么《尧典》不记载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记载羲和,都是互相照应罢了。”
三山陈氏说:“陟方也是好的【尧说殂落,舜说陟方,书都记载了,这是《春秋》记载国君死在路寝的意思。人情忌讳死亡,而不知道君子以此为能,谨慎地对待终局,所以曾子启手足而知免。这大概就是顺受其正吧】
有人问:“您多处存疑,为什么取法于明经呢?”回答说:“孔子谈论经典在三代末年,尚且以史官缺文为幸;孟子谈论《尚书》在战国之时,尚且以完全相信书为困难。况且《尚书》经过秦火汉壁之余,流传于老翁幼女之口。孔安国自认为以所听到的伏生的书确定可以知道的部分,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看《论语》《孟子》经传所引不同的地方,不可胜数。现在学者在千数百年后,却想以无疑为高明,而强行疏通不可疏通的说法,其不安定审慎是显而易见的。”
有人问:“您取舍各家的说法,专以顺应经文为主,而且崇尚简略,为什么呢?”回答说:“传注的体例,本来就是这样。况且《诗经》说:‘天生众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说:‘天生众民,也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只从中添加了四个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说:‘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只从中退去十字,换两个‘斯’字,毫不费辞,而意味无穷。圣人解释经典,大概就是这样。这就是传注的始祖。谢显道对程明道说:‘《诗经》不立训诂,只添一二字,仿佛掇拾他读过的,便使人有感悟。’正符合孔子说经的体例。至于《中庸》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郑氏注云:‘作礼乐,圣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朱熹注云:‘盖百倍其功如此。’之类最佳。诸经疏对于义理,虽然未透彻,然而顺应依附经文,简略而不繁杂,最为得体。曹操注《孙子》,杜预注《左传》,都不自己作文。本朝诸儒解释经典,才开始自己作文,然而不是传注的体例。”说:“《易经》的彖、象、文言以及乾坤二卦爻辞‘子曰’
以下,岂非自作文乎?”曰:“此所谓‘十翼’,盖自为一书,以为之辅。至王弼注《易》,始析而附入之,非可与《烝民》诗、《沧浪》歌之说同论。然诸卦▯象,亦是顺卦辞、爻辞以释义,而不辞费也。”
译以下,难道不是自己写的文章吗?”回答说:“这就是所谓的‘十翼’,大概原本是一部独立的书,用来辅助《易经》。到了王弼注解《易经》时,才将其拆分并附入其中,不能拿它与《烝民》诗、《沧浪》歌的说法相提并论。然而,各卦的象辞,也是顺着卦辞、爻辞来阐释含义,并不显得言辞冗赘。”
大禹谟
或问帝舜申之,孔氏谓申重也。重美二字如何?曰:此说谓舜因臯之谟,而重美其功;因禹之功,而重美其谟耳。虽舜有“汝亦昌”言,时乃功之语,终不若申逹不屈之意为平妥。
或问三山陈氏说廸吉逆凶如何【三山陈氏曰:当顺道之时,反己无愧,心广体胖,其吉孰大焉?外此而言吉,是徼幸于非望之福也。当从逆之时,十目所视,心劳日拙,其凶孰甚焉?外此而言凶,是其为祸可得而逭也】曰:如此,则是非望之福可以舍道而幸得,不可逭之祸可以从逆而苟免也?抑不知舍道而求福,决无得福之理,纵或得之,乃所以为有道之祸耳。从逆而免祸,决无可免之理,纵或苟免,乃所以积恶而灭身耳。此正与世俗所论祸福同,非圣经之旨也。
三山陈氏说:「罔防罔逸一节亦善【曰:惟圣君能受尽言,不如此者,言语必有所逊入而后可。又见古人谏君不纎悉于末节,惟先正其本原本,原既正,万事自得其理】
或问:“刑期于无刑,莫只是‘辟以止辟’之意否?”曰:“‘辟以止辟’,则是截然以刑而遏其不犯,如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者是也。‘刑期无刑’,则有哀矜恻怛之意在焉,气象盖不侔矣。”曰:“然则成王之说非欤?”曰:“才添‘乃辟’二字,便有不忍轻用之意,其味便不同也。”
或问:“不矜不伐”之说,夏与无垢不逮吕说逺矣,亦附载何也?曰:意味虽浅于吕,然亦各有一意,必备诸说而后经意方全,不可尽以一说为限界。此▯多矣,后不尽载。
或问厯数,圣人亦言数乎?曰:数见《易大传》,详矣。圣人何甞不言?但不泥此而忽人事,如后世符防耳。邵康节之学,专主数,然其言祸福,则以为不由天地,只由人。故伊川谓数学至康节方有理。闗子明《筮说》谓人事兆未然之机,卜筮明将然之应,则数亦未甞不系于人事。三说皆有理也。曰:然则三说如何?曰:孔以厯数为天道,意颇包涵。呉推孔说,专指厯言。王专指数言。朱大意指数言,而以厯为譬喻。按《易大传》止言数,而不及厯。《尧典》止言厯,而不及数。厯数与数,自是两事。
或问:“心之知觉一耳,▯之于人欲则为人心,▯之于道义则为道心,而所以为心则一,如何?”曰:“譬犹水火,用之于灌溉、烹餁,则是道心;用之于漂荡、延燎,则是人心。然所以为水火,则非有二也。”譬人之强勇,用于为善则为道义之勇,用于忿鬭则为血气之勇,然岂有二勇哉?但人心之说,不如晦庵之全耳。曰:“或谓动而应事者为人心,故惟危;静而无为者为道心,故惟防。如何?”曰:“心苟合道,动亦道,静亦道也。岂特静者为道,而动者非道哉?此老荘所谓道,非吾儒之道也。”
或问:“率百官,若帝之初,若训如,岂不可?”曰:“训顺,则有奉承之意;训如,则轻矣。”故唐孔氏谓:“若不得为如,舜典言廵狩曰‘如初’者,皆不为若,则知此‘若’为顺也。”
臯陶谟
无垢说:“谟明,弼谐,文意敷畅,亦可▯明。”叶氏之说【无垢曰:“有徳之人心地豁然,洞见是非成败,如鉴之照形,烛之灼物,其为谟,岂有不明乎?心神和粹,使人之异意消,其防愆紏缪,蔼如春风之着物,盎如和气之袭人,其弼人,岂有不谐乎】
或问:“林氏以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说思永善矣,不载何也?”曰:“所谓思永者,思其终久之善否如何,而谨所择以自修耳。世为天下法则,但指其善者而言,其意不若苏氏所举《礼记》之言全备,兼此亦无思义。此盖意似近而未全者也。”曰:“既欲世为法则,则其致思于善否,不言可知。”曰:“释经之体,但当依经释义。若转转推去,固是可通,然不免因盖及车,因车及马之意,而终堕于支离之▯。不若于盖说盖,于车说车之为有界则也。此▯多矣,后不尽辩。”
或问:“▯山言:‘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虽天子不得私,故刑赏不言我。’如何?曰:‘刑赏当纯
译大禹谟
有人问:帝舜所说的“申”,孔安国认为“申”是“重”的意思。那么“重美”这两个字该如何理解呢?回答说:这种说法认为,舜是因为臯陶的谋略,而再次赞美他的功绩;因为大禹的功绩,而再次赞美他的谋略罢了。虽然舜有“你也能昌盛”、“你的功绩”这样的言语,终究不如“申”字所表达的通达而不屈的意义来得平正妥当。
有人问:三山陈氏关于“廸吉逆凶”的解释如何?【三山陈氏说:当顺应大道的时候,反省自己问心无愧,心胸宽广,身体安适,这样的吉祥还有比这更大的吗?除此之外谈吉祥,那是侥幸追求非分之外的福气。当违背大道的时候,众人的目光都在注视,心力交瘁,处境日益窘迫,这样的凶险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除此之外谈凶险,那是灾祸还可以逃避的。】回答说:如果这样,那么非分之外的福气就可以背离大道而侥幸得到,不可逃避的灾祸就可以违背大道而苟且免除了吗?却不知道背离大道去求福,绝对没有得福的道理,纵然得到了,那正是招致有道者灾祸的原因。违背大道去免除灾祸,绝对没有可免的道理,纵然苟且免除了,那正是积累恶行而毁灭自身的根源。这正与世俗所论的祸福相同,不是经典的本旨。
三山陈氏说:“‘罔防罔逸’这一节也很好。【说:只有圣明的君主才能接受尽言,不这样的话,言语必须有所谦让委婉才能进入。又可见古人劝谏君主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只先端正其根本,根本既已端正,万事自然得其条理。】
有人问:“刑期于无刑,难道只是‘辟以止辟’的意思吗?”回答说:“‘辟以止辟’,那是截然用刑罚来遏制人们不犯罪,就像用刑罚来整顿,百姓免于犯罪却没有羞耻心一样。‘刑期于无刑’,则含有哀怜痛惜的意思在其中,气象大概就不一样了。”问:“那么成王的说法不对吗?”回答说:“才加上‘乃辟’两个字,便有了不忍轻易使用的意思,其中的意味便不同了。”
有人问:“‘不矜不伐’的说法,夏氏与无垢的说法远远不及吕氏,为什么也附载呢?”回答说:意味虽然浅于吕氏,但各自也有一种意思,必须备录各种说法,然后经典的意义才完整,不可完全以一家之说为界限。这类情况很多,后面不再全部记载。
有人问:历数,圣人也会谈论数吗?回答说:数在《易大传》中已有详细论述。圣人何尝不说?只是不拘泥于此而忽视人事,像后世的符瑞灾异那样。邵康节的学问,专主于数,但他论祸福,则认为不由天地,只由人。所以伊川说数学到康节才讲得通。关子明《筮说》说人事预兆未然的机微,卜筮明示将然的应验,那么数也未尝不系于人事。这三种说法都有道理。问:那么这三种说法如何?回答说:孔子以历数为天道,意思颇为包容。吴氏推演孔子的说法,专指历法而言。王氏专指数而言。朱熹大意指数而言,而以历法作为比喻。查《易大传》只说数,而不提及历法。《尧典》只说历法,而不提及数。历数与数,自然是两回事。
有人问:“心的知觉只有一个,〇之于人欲就是人心,〇之于道义就是道心,而所以为心的本体则是一个,如何理解?”回答说:“譬如水火,用于灌溉、烹饪,就是道心;用于漂荡、延烧,就是人心。然而所以为水火的本质,并不是有两个。”譬如人的强勇,用于行善就是道义的勇,用于忿怒争斗就是血气的勇,然而难道有两个勇吗?只是人心的说法,不如晦庵(朱熹)的全面罢了。问:“有人说动而应事的是人心,所以危险;静而无为的是道心,所以细微。如何?”回答说:“心如果合乎道,动也是道,静也是道。难道只有静的是道,而动就不是道吗?这是老庄所说的道,不是我们儒家的道。”
有人问:“率百官,若帝之初,若训如,难道不可以吗?”回答说:“训顺,则有奉承的意思;训如,则轻慢了。”所以唐代孔颖达说:“‘若’不能解释为‘如’,《舜典》说巡狩‘如初’的,都不作‘若’解释,就知道这里的‘若’是顺的意思。”
臯陶谟
无垢说:“‘谟明,弼谐’,文意铺陈流畅,也可以〇明。”叶氏的说法【无垢说:“有德的人心地豁然开朗,洞见是非成败,像镜子照出形状,蜡烛照亮物体,他的谋略,难道有不明的吗?心神和粹,使人的异意消散,他的防范过失纠集谬误,和蔼如春风拂物,盎然如和气袭人,他辅佐人,难道有不和谐的吗?】
有人问:“林氏以‘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来解释‘思永’,很好,为什么不记载呢?”回答说:“所谓思永,是思考其终久之善与否如何,而谨慎选择以自我修养罢了。‘世为天下法则’,只指其善者而言,其意思不如苏氏所引《礼记》的话完备,兼此也没有‘思’的意思。这大概是意思相近而未全的。”问:“既然想要世为法则,那么其思考善否,不言可知。”回答说:“解释经典的体例,只应当依据经文解释意义。如果辗转推演,固然可以讲通,但难免有因盖及车,因车及马的意思,而最终堕入支离的〇。不如在盖说盖,在车说车,这样才有界限。这类情况很多,后面不再全部辩驳。”
有人问:“〇山说:‘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虽天子不得私,故刑赏不言我。’如何?”回答说:“刑赏当纯
乎天,故不言我。’谓因朝市之迹,遂不言我,则与天又隔一逓。后世爵人、刑人,未甞不如市朝,岂尽合于天哉?”
译合乎天道,所以不强调‘我’。”如果说因为顺应朝廷和市场的迹象,就不强调‘我’,那就与天道又隔了一层。后世封赏人、惩罚人,没有不像市场交易和朝廷政令那样的,难道全都合乎天道吗?
益稷
或问:“安汝止?诸家多作‘心之所止’,如何?”曰:“言‘止’,则心、身与凡事皆在其中,独指心,则余其余矣。且无经据。”
或问吕氏説:“臣作朕股肱耳目,谓君臣相须为一体,不载何也?”曰:“相须为一体,则君犹未免自作一半,语意未莹。不若马氏谓‘君无为而臣有为’者之为明浄也。”
或问:“絺绣,郑读为黹,当矣。复附孔说,何也?”曰:“观叶说,则孔说恐有所据,故存之【叶曰:礼谓絺绤者不入公门。自周之文而言,则絺非所贵。然孔子以纯冕俭于麻冕,则葛固有精于丝织者矣】
或问乐之所以为形见感召者如何?曰:夫天地之间,有此理则有此气,有此气则有此声。犹人之喜则有笑歌之声,怒则有咆哮之声,悲则有愁戚之声。其中寛裕则其声和,其中忿躁则其声厉。故治世之音必安乐,犹人之喜而有笑歌之欢也;乱世之音必怨怒,犹人之怒而有哮吼之戾也。理到则气随,气随则声形皆实,理之不能不着而不可得掩者也。此所谓形见者也。天地之间,惟声音之感人也深。聴笑歌之声则欣然而乐,聴悲哭之声则戚然而哀。故啴谐之声作而民康乐,邪辟之音作而民滛乱。是以先王作乐,宣播八风,导逹和气,陶冶性情,移易风俗。此所谓感召者也。乐之所以可观治忽者,以此也。曰:然则万寳常知隋乱者何也?曰:隋之将乱,当时有识之人如牛▯、房乔皆预知于极盛之时,则其实固不可掩于声乐之间,而其声音之感召又不能无之矣。犹人喜而作乐,乐固因人而和,而人又因乐之和而喜,气愈溢;哀而作乐,乐固因人而悲,而人又因乐之悲而哀,思愈増,而形见感召更相生矣。曰:寳常初欲改乐,炀帝不用,使隋果用寳常之乐,亦可以变其声音之和以延隋之治乎?曰:使寳常为之,固亦不能掩其形见之实,而其所感召者要不为无补矣。古人修徳以为乐之本,而又正乐以养徳之和,未甞偏废,是则通本末之论也。
或问林氏言堂下之乐以管为主者,贵人气者如何?曰:贵者人气之说,固有理,然笙亦是人气,而处于后,又似未通。
或问韶乐苏说如何【苏曰:乐之所以不能致气召物如古者,以不得中声故耳。乐不得中声者,器不当律也。器不当律,则与擿埴鼓盆无异,何名乐乎?使器能当律,则致气召物,虽常人能之,盖见于古今之传多矣,而况于防乎?夫能当一律,则众律皆得;众律皆得,则乐之变动犹鬼神也。是以格天神,格人鬼,来鸟兽,皆无足疑者】曰:苏说固未足以尽韶乐之全,而论声律有理,不可不知。
或问:“诸儒皆谓举石以见八音,子则专指言石,不待众音而已,足以感人物,果有是理乎?”曰:“古之善乐者,以一器而致物者多矣。故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匏巴鼓瑟,而流鱼出聴。史记载,师旷鼓琴,一鼓再鼓,而致风雨之应,皆不待他器之奏。防击石,拊石,而感百兽,固有此理。尤见舜徳之盛,韶乐之美,感格之妙,如此也。”
禹贡
禹独以贡名篇。夏氏之说亦详【夏曰:此书首别九州之疆界,以详山水之经歴,田赋之髙下,终纪朝贡逹帝都之道。其事非一,然独以贡名篇者,乃禹治水成功之后,条陈其九州所有土地所生,以为一定之法,以告成功于上,使下之人按此以为取民之常例。所载虽不一,实以任土作贡为主,故以贡名】
或问无垢张氏任土之说如何【无垢曰:不废其所有,不责其所无,不强其所难得,是谓任土】曰:文句似善意,实不然。古人制赋,固不责其所无,然有而不取者,后世尚多有之,况古制乎?今言不废其所有,则是凡有者一物不遗也;不强其所难得,是即不责其所无也。兼止及有无,则不包轻重多寡之意,不如马说训诂切而意包也。曰:新安王说如何?曰:此说于兴地利为切,然此任亦包彼任之意。要之,合二说意味方全,故附而足之【唐孔氏曰:贡赋之法久矣,治水之后,禹贡定之,非禹始为贡也】
或问:“孔氏说奠髙山大川为差定祭祀
译益稷
有人问:“‘安汝止’是什么意思?各家多解释为‘心之所止’,这样理解对吗?”回答说:“说‘止’,那么心、身以及所有事情都包含在其中;如果只指心,那就遗漏了其他方面。而且没有经典依据。”
有人问吕氏的解释:“‘臣作朕股肱耳目’,意思是君臣相互依赖成为一个整体,为什么不记载这一点呢?”回答说:“相互依赖成为一个整体,那么君主似乎仍然只承担了一半,语意不够清晰。不如马氏所说‘君主无为而臣子有为’那样明白透彻。”
有人问:“‘絺绣’,郑玄读作‘黹’,这是对的。为什么又附带孔安国的说法呢?”回答说:“看叶氏的说法,那么孔安国的说法恐怕有所依据,所以保留它【叶氏说:礼制规定穿葛布的人不能进入公门。从周代的文饰来说,葛布并不是贵重的。然而孔子认为纯冕比麻冕更节俭,那么葛布中确实有比丝织品更精细的】。
有人问音乐之所以能够显现并感召人的道理是怎样的?回答说:天地之间,有这个理就有这个气,有这个气就有这个声音。就像人高兴就有笑歌的声音,愤怒就有咆哮的声音,悲伤就有愁戚的声音。内心宽裕那么声音就和谐,内心忿躁那么声音就严厉。所以太平盛世的声音必定安乐,就像人高兴而有笑歌的欢乐一样;乱世的声音必定怨怒,就像人愤怒而有哮吼的乖戾一样。理到了气就跟随,气跟随了声音和形态就都真实,理的不能不显著而不可掩盖。这就是所谓的显现。天地之间,只有声音对人的感化最深。听到笑歌的声音就欣然快乐,听到悲哭的声音就戚然哀伤。所以平和和谐的声音兴起而百姓康乐,邪僻淫乱的声音兴起而百姓淫乱。因此先王制作音乐,宣播八方之风,导达和气,陶冶性情,改变风俗。这就是所谓的感召。音乐之所以可以观察治乱,就是因为这个。问:那么万宝常知道隋朝将乱是什么原因?回答说:隋朝将要动乱时,当时有见识的人如牛〇、房乔都在极盛之时预先知道了,那么实际情况本来就不能在声乐之间掩盖,而其声音的感召作用又不能没有。就像人高兴而作乐,乐本来因人而和谐,而人又因乐的和谐而高兴,气更加洋溢;悲哀而作乐,乐本来因人而悲哀,而人又因乐的悲哀而哀伤,思绪更加增加,而显现和感召更加相互产生。问:万宝常起初想要改革音乐,炀帝不采用,假如隋朝真的采用万宝常的音乐,也可以改变声音的和谐来延长隋朝的统治吗?回答说:假如万宝常来做,固然也不能掩盖显现的真实情况,而他所感召的作用终究不是没有补益的。古人修养德行作为音乐的根本,又端正音乐来培养德行的和谐,不曾偏废,这就是贯通本末的论述。
有人问林氏说堂下的音乐以管乐为主,是因为重视人气吗?回答说:重视人气的说法,固然有道理,然而笙也是人气,却处于后面,又似乎不通达。
有人问苏氏对韶乐的解释如何【苏氏说:音乐之所以不能像古代那样致气召物,是因为没有得到中声的缘故。音乐没有得到中声,是因为乐器不符合律吕。乐器不符合律吕,那么与挖土击盆没有区别,怎么能叫音乐呢?假如乐器能符合律吕,那么致气召物,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做到,这在古今的传说中多有记载,何况是舜呢?如果能符合一律,那么众律都能得到;众律都能得到,那么音乐的变动就像鬼神一样。所以格天神,格人鬼,招来鸟兽,都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回答说:苏氏的说法固然不足以穷尽韶乐的全部,但论述声律有道理,不可不知道。
有人问:“各位儒者都说举石来代表八音,你却专门指石,不等待众音,就已经足以感化人物,真的有这个理吗?”回答说:“古代善于音乐的人,用一个乐器而致物的很多。所以伯牙弹琴,六匹马抬头吃草;匏巴鼓瑟,游鱼出来听。史书记载,师旷弹琴,一鼓再鼓,而招致风雨的响应,都不等待其他乐器的演奏。舜击石,拊石,而感化百兽,本来有这个理。尤其可见舜德行的盛大,韶乐的美好,感化的精妙,就是这样。”
禹贡
禹单独以贡命名篇章。夏氏的解释也很详细【夏氏说:这本书首先分别九州的疆界,以详细记载山水的经过,田赋的高低,最后记载朝贡到达帝都的道路。事情不止一件,然而单独以贡命名篇章,是因为禹治水成功之后,条陈九州所有的土地所产,作为一定的法则,向上报告成功,使下面的人按照这个作为取民的常例。所载虽然不一,实际上以任土作贡为主,所以以贡命名】
有人问无垢张氏任土的说法如何【无垢说:不废弃其所有,不责求其所无,不强求其难得,这叫做任土】回答说:文句似乎善意,实际上不是这样。古人制定赋税,固然不责求其所无,然而有而不取的,后世尚且有很多,何况古代制度呢?现在说不废弃其所有,那么凡是有的东西一件也不遗漏;不强求其难得,就是即不责求其所无。只涉及有无,就不包含轻重多寡的意思,不如马氏的解释训诂贴切而意思包含全面。问:新安王氏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这个说法对于兴地利很贴切,然而这个任也包含那个任的意思。总之,合并两种说法意味才全面,所以附带补充【唐孔氏说:贡赋的法度很久了,治水之后,禹贡确定了它,不是禹才开始有贡】
有人问:“孔氏说奠高山大川为差定祭祀
品秩,说者多非之。”夫古人饮食必祭,出行则祭,道登车则祭轨。舜廵狩四岳,首先柴望。况禹平水土,乃非常之大役,而不先祭告可乎?曰:“禹定髙山大川为表识,乃其治水之大规模在是。其定之之后,因而祭告,固不可谓之无。若以为专为定祀典设,则略其大而言其小,是禹自无治水规模,而徒倚神祐以幸其成也。”曰:“《舜典》廵狩首载柴望,非欤?”曰:“廵狩而首柴望,以见天子承天以临臣民之意。其事与治水不同,所以旅山载于《梁雍》,其意盖可见。兼下文已三言旅山,不应于篇首又言也。”
译关于品秩的说法,许多人都认为它不对。古人饮食必定祭祀,出行也要祭祀,在道路上登上车子还要祭祀车轨。舜巡视四方岳山,首先进行柴祭和望祭。何况大禹治理水土,是非常重大的工程,难道不先祭祀告神吗?回答说:“大禹确定高山大川作为标志,他治理水患的大规模计划就在这里。在他确定这些标志之后,因而进行祭祀告神,本来不能说他没有祭祀。如果认为这是专门为制定祭祀典礼而设,那就是忽略大事而谈论小事,这等于说大禹自己没有治理水患的规划,只是依靠神灵保佑来侥幸成功罢了。”又问:“《舜典》中记载巡视四方岳山首先进行柴祭和望祭,难道不是这样吗?”回答说:“巡视四方岳山首先进行柴祭和望祭,是为了显示天子秉承天命来统治臣民的意图。这件事与治理水患不同,所以‘旅山’的记载出现在《梁雍》部分,其用意大概可以明白。况且下文已经三次提到旅山,不应该在篇首又提到。”
或问:“禹敷土,林氏、夏氏谓敷土而散之,非若鲧之土陻水如何?”曰:“禹之治水,惟能顺其势以导之,使由地中行,而岂一一敷散其土而鉏掘之哉?”朱吕之说不可易矣。余说有当存,并附于此【吕氏曰:“李光弼筑万里城,不过数日,盖先摆布定各处几队,声势相接,故得速成。若逐旋理防,则散乱参错矣。”唐孔氏云:“《左传》云:‘舜举八凯,使主后土’,则伯益辈佐禹多矣。禹必身行九州,规模设立,乃使佐已之人分布治之。孟子言禹三过其门,则其余所歴他处多矣,故言分布治之也】
冀州
九州次第,林氏之辨亦详【林曰:唐孔氏言九州之次,以治水为先后,水性下流,必自下泄之故,首冀而终雍。苏氏以为水患河为甚,江淮次之,河患冀兖为多,故禹行自冀始,皆未为通论。洪水泛滥天下,其始必相视水之大势,顺地之髙下,渐次导之,其首尾本末大防相应,下文所纪导山导水之序是也。此序九州,但各记一州之事,及其山川所在,施功之曲折,非谓先一州之水既毕矣,更治一州也。朱曰:治水固先治下流,然下流既疏,则上流当踵而治,势有不容己者。如导河一役,既于冀兖导其下流,则上流之在雍者,必应继踵施功,不应己治其下流,姑置上流在后,且别治他水也】
禹贡山川多以孔安国汉志为据【林曰:禹贡山川地里,歴三代春秋至今数千年,其间变易不同,又川泽下流多所圮壊,无复钩考。唐孔氏据孔安国所载,而益以汉地里,其意谓秦焚诗书图籍,皆在髙祖入闗,萧何尽收之。孔安国去汉初七十年,身为愽士,承诏作传,必具见图籍所载,山川必得大槩】
或问:“林氏言凿龙门,止就浅狭处凿而广之,何以知其然?”曰:“《禹贡》凡施功处,或治,或修,或绩,或乂,皆随轻重载之。使其果如贾逊之说,则他处功用皆不及此之多,何以止言载与治,而略不及于堕断之迹邪?”
或问孔氏及苏王诸儒说,衡漳、新安王氏以为非如何【王曰:清漳出并州,浊漳出潞州,即潞也。东至邺下入清漳,邺,相州也。清浊二漳合于相而东,则为从;亦漳出于赵州,自赵入清浊二漳,则为衡】曰:汉孔氏去古近,苏王诸儒皆至中原,所谓漳者,宜亲见之。新安王氏言漳之源流虽详,恐未必是禹之旧迹,兼王乃近世人,未甞身至中原,故未敢从。
或问:“恒衞大陆逺于帝都,故言于田赋之后如何?”曰:“朱吕之说已尽。若所当治,禹岂以其逺而后之哉?岷嶓之于梁,弱水之于雍,岂不逺乎?”
或问:“孔氏谓大陆之地已可耕作,春秋传‘魏献子畋于大陆地’,说云河东北流过洚水千里至大陆为地腹’,则皆以大陆为地也。《尔雅》十薮,晋有大陆,郭璞曰:‘今距鹿北广阿泽是也。’杜预谓昭庆县有大陆泽。《山海经》谓大陆之水,皆以大陆为泽也,当何从乎?”曰:“皆是也。谓大陆为地者,盖以陆名地也;谓大陆为泽者,盖大陆之傍有泽,而因地以名泽也。今经言‘大陆既作’,则是大陆之地有泽,已可耕作,而泽则非可以言作矣,故当以孔说为当。譬如言‘钱塘既作’,是钱塘之地可作,岂可因钱塘之名而指为江水之作乎?”
或问:“新安王氏谓北方地寒,故服皮;南方地缓,故服卉。何如?”曰:“非也。此自言各有所出耳。北方皮服,岂夏亦服之乎?南方蕉葛,岂冬亦服之乎?如吉贝、木绵,皆南方所出,然皆非暑服也。”
夹右碣石,新安王氏之说亦可采【王氏曰:夹右碣石,对左言之,其在北平者右山也,其在辽西者左山也。唐志平州石城县,营州栁城县,皆有碣石山。平州,汉之右北平也;营州,汉之辽西也】
或问河入海之道,曰:“新安王氏辨之详矣【王曰:《禹贡》言‘夹右碣石入于河’,此禹河之旧也。周定王五年,河徙,已非禹之故道。汉元光三年,河徙东郡,更滛渤海,继决于瓠子,又决于魏之馆陶,遂分为屯氏河。大河在西,屯河在东,二河相并而行。元帝永光中,又决
译有人问:“大禹治理水土,林氏、夏氏认为‘敷土’是散布泥土,不像鲧那样用土堵塞洪水,是这样吗?”回答说:“大禹治水,只能够顺应水势加以疏导,让水沿着地中的河道流淌,哪里是一一散布泥土并挖掘它呢?”朱熹、吕祖谦的说法是不可改变的。我的说法有值得保留的地方,一并附在这里【吕氏说:“李光弼修筑万里城,不过几天时间,大概是因为事先安排好了各处几队人马,声势相连,所以能够迅速完成。如果逐步修筑防御工事,就会散乱参差。”唐代孔颖达说:“《左传》说:‘舜举用八凯,让他们主管后土’,那么伯益等人辅佐大禹的人很多。大禹必定亲自走遍九州,确立规模,然后让辅佐自己的人分布治理。孟子说大禹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那么他其余所经过的地方就更多了,所以说分布治理】
冀州
九州的次序,林氏的辨析也很详细【林氏说:唐代孔颖达说九州的次序,以治水的先后为序,水向下流,必须从下游排泄,所以从冀州开始,到雍州结束。苏氏认为水患以黄河最严重,江淮次之,黄河的祸患在冀州、兖州最多,所以大禹从冀州开始行动,这些都不是通论。洪水泛滥天下,起初必定观察水的大势,顺应地势的高低,逐渐疏导,其首尾本末大体相应,下文所记载的导山导水的次序就是这样。这里叙述九州,只是分别记载一州的事情,以及其山川所在,施功的曲折,并不是说先治理完一州的水,再治理另一州。朱熹说:治水固然先治下游,然而下游疏通后,上游应当接着治理,形势不允许拖延。比如疏导黄河这一工程,既然在冀州、兖州疏导了下游,那么上游在雍州的,必定应该接着施工,不应该治理了下游,暂且把上游放在后面,先去治理其他水】
《禹贡》中的山川大多以孔安国和《汉书·地理志》为依据【林氏说:《禹贡》中的山川地理,历经三代、春秋至今数千年,其间变化不同,又因川泽下游多有毁坏,无法再考证。唐代孔颖达依据孔安国所记载的,并加上汉代的地理资料,他的意思是秦朝焚烧诗书图籍,都在高祖入关时,萧何全部收存了。孔安国距离汉初七十年,身为博士,奉诏作传,必定能看到图籍所载,山川必定能得知大概】
有人问:“林氏说凿龙门,只是在浅窄处凿开并拓宽,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回答说:“《禹贡》凡是施功的地方,或治理,或修治,或完成,或整治,都根据轻重记载。如果真像贾逊所说,那么其他地方的功用都不及这里多,为什么只说‘载’与‘治’,而略去‘堕断’的痕迹呢?”
有人问孔氏及苏、王诸儒的说法,衡漳、新安王氏认为不对,怎么样【王氏说:清漳出自并州,浊漳出自潞州,就是潞水。向东到邺下汇入清漳,邺,是相州。清浊二漳在相州汇合后向东,就是纵漳;衡漳出自赵州,从赵州流入清浊二漳,就是衡漳】回答说:汉代孔氏距离古代近,苏、王诸儒都到了中原,所谓的漳水,应该亲眼见过。新安王氏说漳水的源流虽然详细,恐怕未必是大禹的旧迹,加上王氏是近代人,未曾亲自到中原,所以不敢采纳。
有人问:“恒水、卫水、大陆距离帝都远,所以在田赋之后提到,是这样吗?”回答说:“朱熹、吕祖谦的说法已经详尽。如果应当治理,大禹难道因为远就把它放在后面吗?岷山、嶓冢对于梁州,弱水对于雍州,难道不远吗?”
有人问:“孔氏认为大陆的土地已经可以耕作,《春秋传》‘魏献子在大陆地打猎’,解释说‘黄河东北流过洚水千里到大陆成为地腹’,那么都以大陆为陆地。《尔雅》十薮,晋国有大陆,郭璞说:‘现在距鹿北广阿泽就是。’杜预说昭庆县有大陆泽。《山海经》说大陆的水,都以大陆为泽,应当遵从哪个?”回答说:“都是对的。说大陆是陆地的,大概是因为‘陆’字命名陆地;说大陆是泽的,大概是因为大陆旁边有泽,而因地命名泽。现在经文说‘大陆既作’,那么就是大陆的土地有泽,已经可以耕作,而泽则不能说‘作’,所以应当以孔氏的说法为恰当。譬如说‘钱塘既作’,是钱塘的土地可以耕作,难道能因钱塘的名字而指为江水的耕作吗?”
有人问:“新安王氏说北方地寒,所以穿皮衣;南方地缓,所以穿草衣。怎么样?”回答说:“不对。这只是说各地有所出产罢了。北方的皮衣,难道夏天也穿吗?南方的蕉葛,难道冬天也穿吗?比如吉贝、木绵,都是南方所出,然而都不是暑天的衣服。”
夹右碣石,新安王氏的说法也可以采纳【王氏说:夹右碣石,是相对于左而言,在北平的是右山,在辽西的是左山。唐志平州石城县,营州柳城县,都有碣石山。平州,是汉代的右北平;营州,是汉代的辽西】
有人问黄河入海的河道,回答说:“新安王氏辨析得很详细【王氏说:《禹贡》说‘夹右碣石入于河’,这是大禹黄河的旧道。周定王五年,黄河改道,已经不是大禹的故道。汉元光三年,黄河改道东郡,泛滥渤海,接着在瓠子决口,又在魏的馆陶决口,于是分为屯氏河。大河在西,屯河在东,二河并行。元帝永光年间,又决口】
于清河灵鸣犊口,则河水分流入于愽州,屯河始壅塞不通。后二年,又决于平原,则东入齐、入青,以逹于海,而下流与漯为一。王莽时,河遂行漯河。夫河不行于大伾之北,而导于相魏之南,则山泽在河之濒者,支川与河相贯者,悉皆易位,而于《禹贡》不合。故欲辨冀州山川,不可不先讲求河之故道也】
译在清河灵鸣犊口,黄河水分流入博州,屯河开始被堵塞不通。两年后,黄河又在平原决口,向东流入齐地、青州,最终到达大海,下游与漯水合流。王莽时期,黄河于是沿着漯水河道流淌。黄河不流经大伾山的北面,却从相、魏的南面导流,那么处在黄河岸边的山泽,与黄河相通的支流,全都改变了位置,这与《禹贡》的记载不符。所以想要辨明冀州的山川,不能不首先探求黄河的旧河道。
兖州
或问济泲之别,林氏曰:「济字今从水从齐,而古文书《周礼·职方》、班固《地理志》皆从水从▯。按《说文》从水从▯,注云:「兖州之泲。」其从水从齐字,注云:「出常山房子县賛皇山。」则此二字音虽同,而义实异。后世以从水从齐为兖州之济,其实乃字之讹也,当从古文为正。」
或问“厥赋贞缺疑何也【苏氏曰:贞,正也。赋随田髙下,此其正也。其不相当者,非其正也。此田中下,赋亦中下。林氏曰:九州之赋相较而为上下之等。雍之赋第六,兖之赋不应又第六也。汉孔氏谓州第九赋正,与九州相当。孔氏盖九州独无下下之赋。此州治水最在后,毕州为第九成功,故赋第九。叶氏曰:九州之赋无下下赋,以薄为正,则贞谓下下也】曰:苏氏说贞为正,善矣。然林谓雍、兖之赋不应皆第六,而九州不应独无下下之赋,则至当。但林氏以兖州最后成功,于州为第九。然州之髙下,岂可以成功之后先为定?兼厥赋则但系于田之下,而不言州,则文义亦不顺。叶氏下下之说固是,然谓赋以薄为正,岂他州之则皆非其正乎?孟子言“轻于尧舜者为貉道,重于尧舜者为桀道”,故古人以什一为天下中正,岂但取于薄乎?皆未免牵强,故缺以待知者。
徐州
或问:“林氏以埴坟为二种,如何?”夏氏曰:“诸州有二种者,必析而言之,未尝并言。如‘厥土白坟,海濵广斥’是也。如豫之土,已别二种,言‘厥土惟壌,下土坟垆’,岂豫之下土又有坟垆二种哉?然则‘埴坟’者,为‘埴’而‘坟’也。”
或问淮泗与河通之道,苏氏与新安王氏之说如何【苏氏曰:自淮入河,必道于汴。世谓隋炀帝始通汴入泗,而疑《禹贡》之言,此考之不详而已。项羽与汉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文頴注云: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曺、卫、淮、泗,即今官渡水也。魏武与袁绍相持于官渡,乃楚汉分裂之处,安知非禹迹?即《禹贡》九州之末,皆记入河水道,而淮泗独不能入河?帝都所在,理不应尔。意其必开此道以通之。其后或为鸿沟,或为官渡,或为汴,然皆引河水而注之淮泗也。故王濬伐吴,杜预遗之书曰:「足下当径取秣陵,自江入逾泗、汴,泝河而上,振旅还都。」以见秦、汉、魏、晋皆有此水道,非炀帝创开也。王曰:洛入河溢为荥,防于菏,又注于泗。由泗入菏,由菏入荥,由荥而逹河也】曰:苏说谓决渠相通也,王说谓本氷自相入也。要之,二者皆随其所便,不可指一废一。且如今之浙江,自钱塘入海;大江自毗陵入海。由浙江逹大江者,自浙江入海,转海逹大江,亦可也;自浙江入里河,转逹大江,亦可也。或迂或径,各随所便。要之,经既谓之逹,则当时必有可逹之道,不宜以后世之通塞而疑禹迹之旧也。
扬州
或问:“林氏谓阳鸟乃地名,其地可居,非谓雁居也,如何?”曰:“春秋时郑地有鸣雁,汉有雁门郡,近世永嘉有雁荡山,皆因雁而得名。意者雁之南翔,居于此地,故取为名。水退而地可居也欤?此说亦通。然孔、吕之说,自稳惬。”
或问三江之辨如何?班固曰:南江从防稽吴县入海,中江从丹阳芜湖县东至防稽阳羡入海,北江从防稽毗陵县入海【王氏之说亦同,阳羡今常州冝兴也。一江自毗陵,一江自吴县。吴县者即松江也】东坡辨之曰:固杂取支流小水以应三江之数,如使此三者为三江,则是与今京口入海之江为四江矣。京口视此三者犹畎浍,禹道遗其大而数其小,何邪?韦昭曰:松江、浙江、浦阳江、新安。王氏辨之曰:浙江自杭言之曰钱塘,自越言之曰浦阳,一江而二名耳。昭析一为二,并松江为三,失之矣。郭璞曰:岷江、浙江、松江、新安。王氏辨之曰:璞举松江、浙江之小以匹岷江之大,未为当。又新安王氏曰:江有中北,必有南江。今江流至芜湖,有支江分于县南,此中江也。至于银林,而苏常二州承此江之下流,病于漂没,故其后筑堰
译兖州
有人问济水与泲水的区别,林氏说:“济字现在从水从齐,而古文书《周礼·职方》、班固《地理志》都从水从〇。查《说文解字》从水从〇,注解说:‘这是兖州的泲水。’那从水从齐的字,注解说:‘发源于常山房子县赞皇山。’那么这两个字虽然读音相同,但意义确实不同。后世把从水从齐的字当作兖州的济水,这其实是文字的讹误,应当依据古文来纠正。”
有人问“厥赋贞”这一句缺字可疑的原因是什么【苏氏说:贞,就是正。赋税根据田地的高低而定,这是正常的。那些不相符合的,就不是正常的。这里的田地是中下等,赋税也是中下等。林氏说:九州的赋税相互比较而分出上下等级。雍州的赋税排第六,兖州的赋税不应该又排第六。汉代孔氏认为兖州排第九,赋税正常,与九州相当。孔氏大概是认为九州中唯独没有下下等的赋税。兖州治水完成得最晚,作为第九个州成功,所以赋税排第九。叶氏说:九州的赋税没有下下等,以轻薄为正常,那么贞就是指下下等】回答说:苏氏解释贞为正常,很好。然而林氏认为雍州、兖州的赋税不应该都排第六,而九州不应该唯独没有下下等的赋税,这非常恰当。只是林氏认为兖州最后成功,在州中排第九。然而州的高低等级,难道可以根据成功时间的先后来确定吗?况且“厥赋”只关联于田地的下等,而不提及州,那么文义也不通顺。叶氏关于下下等的说法固然正确,然而说赋税以轻薄为正常,难道其他州的赋税都不正常吗?孟子说“比尧舜时期更轻的是貉国的做法,比尧舜时期更重的是夏桀的做法”,所以古人以十分取一作为天下的中正之道,难道只是取轻薄吗?这些说法都未免牵强,所以此处缺字以待有见识的人来解答。
徐州
有人问:“林氏认为埴和坟是两种土质,怎么样?”夏氏说:“各州如果有两种土质,必定分开来说,未曾合并说。比如‘厥土白坟,海濵广斥’就是这样。像豫州的土,已经区分了两种,说‘厥土惟壌,下土坟垆’,难道豫州的下土又有坟和垆两种吗?那么‘埴坟’,就是‘埴’而‘坟’的意思。”
有人问淮水、泗水与黄河相通的道路,苏氏和新安王氏的说法怎么样【苏氏说:从淮水进入黄河,必定经过汴水。世人说隋炀帝才开始开通汴水入泗水,从而怀疑《禹贡》的说法,这是对考察不详细而已。项羽与汉王划分天下,割鸿沟以西给汉,以东给楚。文颖注解说:在荥阳下游引黄河水向东南形成鸿沟,以连通宋、郑、陈、蔡、曹、卫、淮、泗,就是现在的官渡水。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对峙,那里是楚汉分裂的地方,怎么知道不是大禹留下的遗迹呢?况且《禹贡》九州的末尾,都记载了流入黄河的水道,唯独淮水、泗水不能入黄河吗?帝都所在的地方,道理上不应该这样。推测大禹必定开凿这条道路来连通它们。后来有的叫鸿沟,有的叫官渡,有的叫汴,然而都是引黄河水注入淮水、泗水。所以王濬讨伐东吴时,杜预写信给他:‘您应当直接攻取秣陵,从长江进入,越过泗水、汴水,逆流而上黄河,整顿军队返回都城。’由此可见秦、汉、魏、晋都有这条水道,并非隋炀帝开创的。王氏说:洛水流入黄河溢出形成荥泽,堤防在菏水,又注入泗水。由泗水进入菏水,由菏水进入荥泽,由荥泽而到达黄河】回答说:苏氏的说法是开凿渠道相通,王氏的说法是本来水流自然相入。总之,两者都是随其所便,不能指斥一个而废弃另一个。况且像现在的浙江,从钱塘江入海;大江从毗陵入海。由浙江到达大江的,从浙江入海,转海到达大江,也可以;从浙江入内河,转达大江,也可以。有的迂回有的径直,各自随其所便。总之,经文既然说到达,那么当时必定有可到达的道路,不应当以后世的通塞来怀疑大禹遗迹的旧貌。
扬州
有人问:“林氏认为阳鸟是地名,那地方可以居住,不是说大雁居住,怎么样?”回答说:“春秋时郑地有鸣雁,汉代有雁门郡,近世永嘉有雁荡山,都是因为大雁而得名。推测大雁南飞,居住在这地方,所以取名为阳鸟。水退去而土地可以居住吗?这个说法也通。然而孔安国、吕忱的说法,自然稳妥恰当。”
有人问三江的辨析怎么样?班固说:南江从会稽吴县入海,中江从丹阳芜湖县向东到会稽阳羡入海,北江从会稽毗陵县入海【王氏的说法也相同,阳羡就是现在的常州宜兴。一条江从毗陵,一条江从吴县。吴县的就是松江】苏轼辨析说:班固混杂选取支流小水来凑足三江的数量,如果让这三条作为三江,那就是与现在京口入海的江成为四条江了。京口相比这三条江还像田间小沟,大禹治水遗漏了大的而计算小的,为什么呢?韦昭说:松江、浙江、浦阳江、新安江。王氏辨析说:浙江从杭州来说叫钱塘,从越地来说叫浦阳,是一条江有两个名字罢了。韦昭把一条江析为两条,加上松江成为三条,错了。郭璞说:岷江、浙江、松江、新安江。王氏辨析说:郭璞举松江、浙江的小来匹配岷江的大,不恰当。又新安王氏说:江有中江、北江,必定有南江。现在江水流到芜湖,有支江分在县城南边,这是中江。到了银林,苏州、常州两州承受这条江的下游,苦于漂没,所以后来修筑堰坝
以窒之,是以中江不复东流。然则中江之未塞也,北江行于毘陵之北,中江派于阳羡之南,其波之溢羡注于具区,而松江出焉。愚曰:此诸说皆据震泽而求三江也。朱氏谓诸儒不明章句训诂,但以下文震泽底定相属以求三江,不知此书当句自为文,凡曰既者皆已事之辞,非与下文起义。夫经于导江、导汉,皆言自彭蠡出为中江、北江耳,非指近震泽小水言之也。
译用东西堵塞它,因此中江不再向东流。然而在中江未被堵塞之前,北江流经毗陵的北面,中江分流于阳羡的南面,其泛滥的波涛注入太湖,而松江便从此流出。我说:这些说法都是依据震泽来探寻三江的。朱氏认为各位儒生不明白章句训诂,只是将下文“震泽底定”与之相连来推求三江,不知道这本书应当每句自成文意,凡是说“既”的都是表示事情已经完成的词语,并不是与下文共同发起义理。况且经文中在疏导长江、疏导汉水时,都说从彭蠡湖流出成为中江、北江罢了,并不是指靠近震泽的小水而言的。
叶氏曰:汉至大别,南入于江,为南江;与中江、北江而为三【吴氏同此说】愚曰:此说盖于彭蠡之上下求三江也。审尔,则共为四江矣。兼汉之在大别之上,则为南江;在彭蠡之下,则为北江。是一江而为二江也。苏氏曰:豫章江入彭蠡而东至海,为南江;岷江江之经流,防彭蠡以入海,为中江;汉自北入江,防彭蠡为北江。此三江自彭蠡而下,则三江为一;过秣陵、京口以入于海,不复一矣。《禹贡》犹有二江之名,曰北,曰中,以别味也。此三水性不相入,故川难合,而味异,故至今有三沴之说。唐陆羽知水味,三沴相杂而不能欺,不可诬也。济入河而溢为荥,亦然【沴音戾】愚曰:此说盖于彭蠡之上而求三江也。经谓彭蠡之下为中江、北江,则不合矣。
东阳马氏曰:「三江不必以别为味,但三处江合而为一,故以长江为三江也。」愚曰:「此说于今日之长江虽合,然槩之经文中,江北江则不侔矣。」
曽氏曰:考于地志,豫章之川,如彭水、鄱水、涂水之▯凡九水合于湖,广东至彭蠡入江。此九水盖南江水也。南江乃江之故迹,非禹所道。其后禹导汉水入焉,与旧江合流,而水之派分为南北,故汉为北江。又其后导岷山之江入焉,其流介乎二江之中,故为中江。北江、中注皆禹所导南江乃其故道耳。故经不之志。程氏曰:彭蠡为南江无疑。禹之行水,尝经疏导,则虽小而见録;无所致力,则虽大而不书禹尝大防诸侯于防稽,今禹穴尚存。又因导山至衡阳是浙江、洞庭,禹皆尝经行其视漆沮、瀍涧不啻倍蓰,而浙江、洞庭反不得书者,亦以无所记耳。南江源派诚大且长正以不经疏导,故自彭蠡而上,无一山一水得见于经然于其合倂江汉而以其汇防名之,使天下因鼎错之实叅北中之目,而南江隐然在二语之中。此圣人得书之体者也。愚曰:此说比诸家又有理,但经无明文,未敢以为实新安王氏谓按今大江所行以求三江,犹按汉大河以求九河,其不可得,明矣。此言为当
或问:“九州田赋,古今髙下不同,何也?”曰:“《禹贡》扬州田下下,梁州田下中。至唐则以江淮为财用渊薮,天下号▯一,益二,以户口之盛故也。雍州田上下,秦号闗中为陆海,汉闗中地畆直一金。至后世则为荒落之墟,盖地力之升降,皆由人力之多少也。”
或问孔氏江淮相通之说如何【孔曰:由江入海,由海入淮。林氏推其说,谓禹时江淮不相通,至吴王夫差始通之。孟子言排淮泗而注之江,误也】曰:林、孔盖泥“防”之一字,故云尔,不应遂以孟子为误。今淮南湖港入江者不可胜数,后世穿渠通所难通者多矣。江淮相近,地平如掌,转输之径,防沟浍之灌溉,歴唐虞三代,岂不能穿渠以相通,而必待吴王创之乎?曰:传谓吴王始通江淮,何也?曰:意者中间或陻塞,而吴王复通之,亦犹世谓隋炀帝始开汴以通淮河也。曰:《禹贡》言淮泗入海,而孟子则谓注之江,非误乎?曰:注者或是相注流通,未必谓其尽入江也。若如孔说,则水道不应如是之迂曲。
荆州
或问九江之辨【孔氏曰:江于此州分为九道。地里志云:江自浔阳分为九,东复合为大江。浔阳记:九江一曰乌江,次曰蜯江,乌白江,嘉靡江,畎江,源江,廪江,提江,菌江。曽氏曰:沅水,渐水,元水,辰水,叙水,酉水,湘水,资水,醴水,皆合洞庭,东入于江,是为九江也】曽氏曰:禹贡导河曰:东过洛汭,北过洚水,盖洛水洚水入河,河则过之而已。导漾曰:过三澨。导渭曰:过漆沮。盖大水受小水则谓之过,二水相受,小大均焉,则谓之防。江合九江,谓之过者,盖其源有九,小于江,故也。如江分为九道,则经当曰九江,既道,不应曰孔殷于道。江当曰播为九江,不应曰过九江【林曰:曽氏此说固善,然以九水为九江,亦无考处。要之九江之名,与其地相逺,不可强通。然各自别源而下流并入于江,此则可以意晓也】或曰:洞庭可谓巨浸,而禹贡、周职方皆不载,何也?曰
译叶氏说:汉水到达大别山,向南流入长江,成为南江;与中江、北江合称为三江【吴氏持此说】。我说:这种说法大概是在彭蠡湖的上下游寻找三江。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共有四条江了。况且汉水在大别山之上时,被称为南江;在彭蠡湖之下时,又被称为北江。这是一条江却成了两条江。苏氏说:豫章的江水流入彭蠡湖后向东入海,称为南江;岷江作为长江的主流,经过彭蠡湖入海,称为中江;汉水从北面流入长江,经过彭蠡湖称为北江。这三条江从彭蠡湖以下,则三江合而为一;经过秣陵、京口入海,就不再合而为一了。《禹贡》中还有二江的名称,叫北江、中江,用来区别水的味道。这三种水性质不相混合,所以河流难以汇合,而且味道不同,所以至今有三沴的说法。唐代的陆羽懂得水的味道,三沴相杂而不能欺骗,这是不可诬蔑的。济水流入黄河而溢出成为荥泽,也是这样【沴音戾】。我说:这种说法大概是在彭蠡湖的上方寻找三江。经文说彭蠡湖以下为中江、北江,那么就不符合了。
东阳马氏说:“三江不必以区别味道来解释,只是三处江水合而为一,所以把长江称为三江。”我说:“这种说法对于今天的长江虽然符合,但概括到经文中,江北江就不相符了。”
曽氏说:考察地理志,豫章的河流,如彭水、鄱水、涂水等,总共九条水合于湖,向东直到彭蠡湖入江。这九条水大概是南江的水。南江是长江的旧迹,不是大禹所疏导的。后来大禹疏导汉水流入,与旧江合流,而水的派别分为南北,所以汉水为北江。又后来疏导岷山的江水流入,其水流介于二江之中,所以为中江。北江、中江都是大禹所疏导的,南江只是其旧道罢了。所以经文不记载它。程氏说:彭蠡为南江无疑。大禹疏导水流,曾经经过疏导,那么即使小也会被记录;没有致力疏导,那么即使大也不记载。大禹曾经在防稽大会诸侯,现在禹穴尚存。又因为疏导山到达衡阳,这是浙江、洞庭,大禹都曾经经过,他看待漆水、沮水、瀍水、涧水不止倍蓰,而浙江、洞庭反而不被记载,也是因为没有什么可记录罢了。南江的源头派别确实大且长,正因为它没有经过疏导,所以从彭蠡湖以上,没有一山一水能在经文中见到。然而在其合并江汉时,以其汇合的名称命名,使天下因鼎错的事实参看北江、中江的名称,而南江隐然在这两句话之中。这是圣人得体的书写方式。我说:这种说法比诸家更有道理,但经文没有明文,不敢认为是事实。新安王氏说:按照今天大江所行来寻找三江,犹如按照汉代的黄河来寻找九河,其不可得,是明显的。此言得当。
有人问:“九州田赋,古今高低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禹贡》中扬州田下下,梁州田下中。到了唐代则以江淮为财用的渊薮,天下号称第一,益州第二,是因为户口繁盛的原因。雍州田上下,秦号称关中为陆海,汉代关中地亩值一金。到了后世则成为荒落的墟场,大概地力的升降,都是由人力的多少决定的。”
有人问孔氏江淮相通的说法如何【孔氏说:由江入海,由海入淮。林氏推究其说,认为大禹时江淮不相通,直到吴王夫差才开始相通。孟子说排淮泗而注之江,是错误的】。回答说:林氏、孔氏大概拘泥于“防”这个字,所以这样说,不应该因此认为孟子是错误的。现在淮南湖泊港口入江的不可胜数,后世开凿渠道通所难通的地方多了。江淮相近,地平如掌,转运的捷径,防沟浍的灌溉,历经唐虞三代,难道不能开凿渠道以相通,而一定要等到吴王开创吗?问:传说吴王开始通江淮,为什么呢?回答说:大概中间有时堵塞,而吴王重新开通,也如同世人说隋炀帝开始开汴以通淮河一样。问:《禹贡》说淮泗入海,而孟子则说注之江,不是错误吗?回答说:注者可能是相互流通,未必是说全部入江。如果像孔氏所说,那么水道不应该如此迂曲。
荆州
有人问九江的辨析【孔氏说:江在此州分为九道。地理志说:江从浔阳分为九,东复合为大江。浔阳记:九江一曰乌江,次曰蜯江,乌白江,嘉靡江,畎江,源江,廪江,提江,菌江。曽氏说:沅水,渐水,元水,辰水,叙水,酉水,湘水,资水,醴水,都合于洞庭,东入于江,这就是九江】。曽氏说:《禹贡》疏导黄河说:东过洛汭,北过洚水,大概洛水、洚水入河,黄河只是经过它们而已。疏导漾水说:过三澨。疏导渭水说:过漆沮。大概大水接受小水则称为过,二水相受,小大均等,则称为防。江合九江,称为过,大概是因为其源头有九,小于江,所以如此。如果江分为九道,那么经文应当说九江,既道,不应当说孔殷于道。江应当说播为九江,不应当说过九江【林氏说:曽氏此说固然好,但以九水为九江,也没有考证之处。总之九江的名称,与其地相远,不可强通。然而各自别源而下流并入于江,这可以意会】。有人说:洞庭可谓巨浸,而《禹贡》、周职方都不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
:或者洞庭禹时未为泽,而后世始为泽欤?且巢湖亦巨浸,据杂说载:晋时巢县始陷为湖。然则禹贡之无洞庭,亦岂如巢湖之▯欤?后世旧渊湮塞而平地为湖者,徃徃有之,古今辽逺,固难齐也。或以今世江南山川与禹贡所纪或异,遂谓禹迹不及而误载。纵使禹迹果不到,其所共事乃八凯九牧之流,岂其罔上圣人?其载之经以示万世乎?禹贡山川至周职方所纪已不能同。唐人谓鉴湖八百里,今仅存沟港,此何异见今日鉴湖而疑唐人为妄乎?髙防为谷,深谷为陵,从古所有,今日亲睹,亦多。若以圣经为不足据,则何书可据邪?此则不必辨。
译或许洞庭湖在夏禹时代尚未成为沼泽,而是后世才开始成为沼泽的吗?况且巢湖也是巨大的水域,根据杂书记载:晋代时巢县才塌陷成为湖泊。那么,《禹贡》中没有记载洞庭湖,难道也像巢湖那样(后来才形成)吗?后世原本的水渊被淤塞填平,而平地变成湖泊的情况,常常都有,古今时间久远,本来难以一概而论。有人因为当今江南的山川与《禹贡》所记载的有所不同,就认为大禹的足迹没有到达那里,所以记载有误。即使大禹的足迹确实没有到达,与他共同治理水患的却是八恺、九牧这类贤人,难道他们会欺骗圣明的君主,将这些内容载入经典以昭示万世吗?《禹贡》中的山川,到了周代《职方氏》所记载时就已经不能相同了。唐代人说鉴湖有八百里,如今只剩下沟渠港汊,这与看见今天的鉴湖而怀疑唐人虚妄有什么不同呢?高山变为深谷,深谷变为山陵,自古以来就有,今天亲眼目睹的,也很多。如果认为圣人的经典不足以作为依据,那么还有什么书可以作为依据呢?这一点就不必辩驳了。
或问:“厎贡厥名?”或谓:“贡其名,见圣人之不忘武;不责其实,见圣人之不尚武。何如?”曰:“圣人除戎器以戒不虞,奋武衞以安中国。四时畋猎,不忘习战,岂取其名而废其实哉?既以贡言,则是贡其实矣,而名安可言贡乎?若曰不常贡,则当言锡贡矣。”
或问:“孔氏谓以菁为菹如何?”曰:“林氏谓菁即蔓菁,处处有之,岂必贡于荆?新安王氏谓荆去帝都逺,虽贡菁,岂可为菹邪?”
豫州
或问孔氏以菏泽在湖陵如何?新安王氏曰:「湖陵,鲁地也。孟猪在汉睢阳,睢阳今宋州也。湖陵与睢阳境不相接,其水无由自东北而西流以入孟猪。定陶今曺州,东南至宋州百六十里,则菏泽在定陶,其水入孟猪无疑。」
雍州
或问:「或以梁之旅平为告成而祭,雍之既旅为兴役而祭,何也?」曰:「此书皆所以纪成功耳。祭固有告始者矣,独谓之告始,则何以纪成功乎?故知皆主告成言也。观下文九山刋旅,可见梁既言旅平,故雍止言既旅,其防梁旅平之意而互见欤?」
或问:“林氏以为《禹贡》所叙九州事,为禹别九州?自导岍以下为随山,自导弱水以下为濬川,自庶土交正以下为任土作贡,如何?”曰:“书序乃挈一篇之大防,言之,非指定其章句而截为品目也。导山导水,乃因前九州内所说山川源委未尽,故申述之。若以此为随山、濬川、任土作贡,则前各州内所说山川贡赋皆非乎?”
或问:“弱水、黒水河水分行之道,唐孔之说如何【唐孔氏曰:黒水出张掖,而三危山在炖煌,自炖煌而南,黒水安能截河而南行?盖河自碣石以西多伏流地下,故黒水传越而南也】新安王氏曰:“非也。以地之南北考之,弱水出张掖在北,自张掖西至流沙,河水经积石【在金城郡】在南,自积石北行而东,三危在炖煌,又在积石之西南,故黒水至三危可南入海也。”
或问河源,新安王氏曰:「西汉时,积石河闗之外,地属▯戎。至唐,始知河源在吐蕃中。故杜佑曰:『河从吐蕃西南数千里流而东北,是为积石之河。』佑之言略而未详。唐长庆中,刘元鼎使吐蕃防盟,见河之上流,由洪济梁西南行二千里,水益狭,春可渉,夏秋乃能胜舟。其南三百里,三山中髙而四下,曰紫山,古所谓昆仑者也。蕃曰闷摩黎山。东距长安三千里,河源其间,流澄而缓,下稍合众流,色赤,行益逺,他水并注则浊。河源东北直莫贺延绩尾,殆五百里,隐测其地,盖剑南之西。元鼎所经见如此。然则河源于紫山东北,出于积石。葱岭在积石之西北,紫山在积石之西南。盐泽、黄河原不相属,潜行地下之说妄也。」
或问济河江汉分合之辨如何【唐孔氏曰济水既入河与河流相乱而汉孔氏知截河过者以河浊济清南出还清故也 苏氏曽氏以为味别也详见上三江下 林氏曰二説皆未为确论夫济清而河浊济少而河多以清之少者防浊之多者不数歩间则清者己化为浊矣既合流数千里安能自别其清者以溢为荥乎古之人盖有知水味者惟知其味之合而已淄之味如此渑之味如彼淄渑合则其味又如此三沴亦然苟使淄渑既合为一器而使就一器之中别其半以为之淄别其半以为之渑则虽易牙陆羽亦有所不能矣水合则味合安能以味别而复出哉郑渔仲谓汉水至大别入江经文止此而已东汇泽而下皆脱文也导沇水至入河经文亦止于此夫经文难晓则缺之可也若以己意增损经文其病又甚矣】曰林氏本说自明白简易【见集传】然其辟水味水色亦未为尽夫水之合流两邉并行而不相杂者有矣非如一器之内搅杂二水而为一也苏氏谓京口江至金山少北水味殊絶轻重亦异知是不相杂水之相合其流派之在左在右或清或浊亦有可辨处如济入河汉入江或自一邉流入合流之后复自一邉流出固亦可辨济河之清浊窃意二孔当亲见之林氏南渡后人未必亲见也或问晦庵之言如何【晦庵曰汉既入江则汉水已终其汇为彭蠡可言也其为北江入海乃导江事也而属之汉此不可晓】曰观林氏之说则可释矣
或问澧之说如何【孔氏曰:
译有人问:“‘底贡厥名’是什么意思?”有人解释说:“‘贡其名’,表明圣人不忘武功;‘不责其实’,表明圣人不崇尚武力。这样理解如何?”回答说:“圣人修整兵器以戒备意外,振奋武备以安定中原。四季打猎,不忘练习战阵,难道只是取其名义而废弃实际吗?既然用‘贡’字来说,那就是贡纳其实物了,而名义怎么能说成是贡纳呢?如果说不是经常贡纳,那就应当说‘锡贡’了。”
有人问:“孔氏认为用菁菜做腌菜,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林氏认为菁就是蔓菁,到处都有,难道一定要从荆州进贡吗?新安王氏认为荆州距离京城遥远,即使进贡蔓菁,难道能做成腌菜吗?”
豫州
有人问孔氏认为菏泽在湖陵,这种说法如何?新安王氏说:“湖陵是鲁国的地方。孟猪在汉代的睢阳,睢阳就是现在的宋州。湖陵和睢阳的疆界不相连接,那里的水没有办法从东北向西流去注入孟猪。定陶就是现在的曹州,向东南到宋州一百六十里,那么菏泽在定陶,它的水流入孟猪是毫无疑问的。”
雍州
有人问:“有人认为梁州的‘旅平’是告成而祭祀,雍州的‘既旅’是兴役而祭祀,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些记载都是为了记录成功。祭祀本来有告始的,如果只说是告始,那怎么能记录成功呢?所以知道都是主要说告成。看下文‘九山刊旅’,可以看出梁州既然说了‘旅平’,所以雍州只说‘既旅’,这是避讳重复‘旅平’的意思而互相补充吧?”
有人问:“林氏认为《禹贡》所叙述的九州事务,是禹分别划定九州?从导岍山以下是随山疏导,从导弱水以下是浚川疏导,从庶土交正以下是任土作贡,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书序是提挈整篇的大纲来说的,并不是指定其章节而截断为品类。导山导水,是因为前面九州内所说的山川源流未尽,所以申述它。如果把这作为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那么前面各州内所说的山川贡赋都不是了吗?”
有人问:“弱水、黑水河水分流之道的说法,唐孔氏的说法如何【唐孔氏说:黑水出自张掖,而三危山在敦煌,从敦煌向南,黑水怎么能截断黄河向南流呢?大概黄河自碣石以西多伏流地下,所以黑水穿越而向南】新安王氏说:“不对。以土地的南北来考察,弱水出自张掖在北,从张掖向西到流沙,黄河经过积石【在金城郡】在南,从积石向北向东流,三危在敦煌,又在积石的西南,所以黑水到三危可以向南流入海。”
有人问河源,新安王氏说:“西汉时,积石关之外,土地属于羌戎。到了唐代,才知道河源在吐蕃中。所以杜佑说:‘黄河从吐蕃西南数千里流而东北,这就是积石之河。’杜佑的话简略而不详细。唐长庆年间,刘元鼎出使吐蕃会盟,看到黄河的上游,从洪济梁向西南行二千里,水越来越窄,春天可以涉水,夏秋才能行船。它的南面三百里,三山中间高而四周低,叫紫山,就是古代所说的昆仑山。吐蕃叫闷摩黎山。东距长安三千里,河源在其中,水流清澈而缓慢,往下逐渐汇合众流,颜色发红,流得越远,其他水注入就变浑浊。河源东北正对着莫贺延碛的尾部,大约五百里,推测那地方,大概是剑南的西面。刘元鼎所经过看到的如此。那么河源在紫山东北,出于积石。葱岭在积石的西北,紫山在积石的西南。盐泽、黄河原不相属,潜行地下的说法是荒谬的。”
有人问济河江汉分合的辨析如何【唐孔氏说济水既入河与河流相混而汉孔氏知道截河而过者以河浊济清南出还清故也 苏氏曾氏以为味别也详见上三江下 林氏说二说皆未为确论夫济清而河浊济少而河多以清之少者防浊之多者不数歩间则清者己化为浊矣既合流数千里安能自别其清者以溢为荥乎古之人盖有知水味者惟知其味之合而已淄之味如此渑之味如彼淄渑合则其味又如此三沴亦然苟使淄渑既合为一器而使就一器之中别其半以为之淄别其半以为之渑则虽易牙陆羽亦有所不能矣水合则味合安能以味别而复出哉郑渔仲谓汉水至大别入江经文止此而已东汇泽而下皆脱文也导沇水至入河经文亦止于此夫经文难晓则缺之可也若以己意增损经文其病又甚矣】回答说林氏本说自明白简易【见集传】然其辟水味水色亦未为尽夫水之合流两邉并行而不相杂者有矣非如一器之内搅杂二水而为一也苏氏谓京口江至金山少北水味殊絶轻重亦异知是不相杂水之相合其流派之在左在右或清或浊亦有可辨处如济入河汉入江或自一邉流入合流之后复自一邉流出固亦可辨济河之清浊窃意二孔当亲见之林氏南渡后人未必亲见也有人问晦庵的说法如何【晦庵说汉既入江则汉水已终其汇为彭蠡可言也其为北江入海乃导江事也而属之汉此不可晓】回答说看林氏的说法就可以解释了
有人问澧的说法如何【孔氏说:
水名也。郑氏曰:此经导水自弱水以下,凡言过、言防者是水,凡言止者或山或泽,皆此水也。此澧乃陵名,即今长沙澧陵也】曰:据《楚词》则澧为水名明矣。郑氏以为言至皆山与泽,而水未尝言至,亦有理。但经文未尝有陵字,而以为澧陵,则牵强矣。或是地因澧以得名也。如今言至钱塘,岂是至钱塘江?如言至吴江,岂是至江中?盖地因水以名者多矣,故两存之。
译这是水名。郑玄说:这部经书从弱水以下疏导河流,凡是说“过”、说“防”的都是指水,凡是说“止”的或者是山或者是泽,都是指这条水。这里的“澧”是山陵的名字,就是现在的长沙澧陵。】说:根据《楚辞》来看,“澧”作为水名是很明确的。郑玄认为凡是说“至”的都是山和泽,而水从不说“至”,这也有一定道理。但是经文中并没有“陵”字,却把它解释为澧陵,这就有些牵强了。或许是地名因为澧水而得名。就像现在说到了钱塘,难道是到了钱塘江里吗?说到了吴江,难道是到了江水中吗?大概地名因水而命名的情况很多,所以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
或问庶土交正底慎财赋成赋中邦林氏以为交易折变而输其赋于中邦且引后世转漕京师之费以证之如何?曰:古者赋藏于天下,惟王畿之赋则归天子,然犹乡里有委积,岂若后世尽输天下之赋而纳之京师哉?此说不惟文义不顺,若交易折变而输京,乃桑孔之遗智,而唐世两税货钱轻重之▯所由生也,岂圣人任土作贡之制哉?
或问:“三百里纳秸服,王氏、夏氏之说如何【王曰:“正在五百里之中,便于畿内移用,故使之纳秸而服输将之重。”夏曰:“纳秸虽轻于粟米,然曰服输将,则足以偿其所输之轻矣】曰:“王说‘秸服’二字虽详,然后世郡县纳赋,犹是官自▯运,三百里去王畿不为近。若以为五百里之中而便于畿内移用,则是输将于五百里之间,不亦劳民乎?此必不然。兼‘服’只是服役之义,谓之‘服输将’,则是增衍为说,于文义亦未当。夏因王说而谓‘服输将’以偿其所输之轻,则意愈差。当时所以为轻重者,必有多寡之等,而未必以输将为偿也。”
林氏曰:「禹锡▯圭,以告成于天。古者祀天地,必用圭。▯圭者,盖天色,因天事天,犹苍璧然也。亦通。」
甘誓
或问马氏以建子、建丑、建寅为三正如何?曰:新安王氏辨之己详【王曰:苏氏以为尧舜以前有以子、丑为正者,有扈不用夏之正朔是也。其说不然。尧之授时以寅为正月,舜因之。至商乃以十二月为嵗首,至周以十一月为嵗首。尧舜之前,安有丑正、子正者乎】使其果为不用正朔,亦岂应言三正乎?曰:夏氏谓董仲舒言舜绍尧改正朔如何?曰:汉儒多喜言改正朔,经内舜禹初无此也。
或问:“汝不恭命?”唐孔氏、林氏谓:“我奉天,汝当奉我,则此命当作君命也。”曰:“凡上无所系而独言命者,如赐不受命之命,则是天命也;上承君而言,则王命也。今上言‘恭行天之罚’,而下继言‘不恭命’,作天命说,尤有味。兼天命之命,自可兼王命意味。今姑以无垢说为主,附孔说焉。”
▯氏曰:未祧之庙,其主难以移动。迁庙虽已祧,兴师载其主而行,亦所以奉祖宗之命也。至于祫祭,祧亦与焉,只是踈尔。汉儒康衡、韦元成軰论祧庙,皆一切扫除之,岂理也哉!亦善。
或问林氏说“孥戮【林氏曰:顔师古注《汉书》“孥戮”,戮之以为孥也,犹囚孥。正士之孥】正合“罪人不孥”之意,今兼吕说何也?曰:林说固善,但上既言“戮于社”以指其人之身,而又“戮为孥▯”,则文意重叠。若施于《汤誓》之“孥戮”,又恐太轻,岂军法而无杀戮之刑乎?临阵军刑,不可与常刑比,若戮辱及子,誓师亦未害也。
或问:“禹言:‘予荒度土功。’启哌哌而泣,予弗子。夫启生于治水之时,而益与禹共艰鲜食。禹治水在舜摄位之初,舜摄位三十年,即位五十载,而后禹嗣位。禹荐益于天,七年而后启嗣位。于时启当八十余歳,乃尧舜禅位之年也。而益之年又逾于禹多矣,岂不可疑乎?”曰:“文王夀九十七,方其受命作周,已逾八十。武王夀九十三,克啇二年而崩,其时亦九十矣。衞武公九十而戒于国,穆王享国百年而作《吕刑》。古之圣贤,年弥髙,徳弥邵,又适当天下之责,固不得辞。非可与后世例论,而疑其老也。”
五子之歌
或问:“林氏谓太康五弟,其二即仲康,以五子之贤,使其一人守国,不出羿,虽欲为变而不可,乃空国而至洛汭,何也?”曰:“太康弃国逺逰,五子必是谏不从,言不聼,又不任以国寄,五子无所措身,故不得已侍母徃,以望其返,非五子有职守而尽出也。”
永嘉赵氏曰:「桀纣之恶极矣,民不忍贰,诸侯不亟叛,以先王徳泽在人故也。禹之去太康未乆,未若桀纣之暴,而民贰国夺,诸侯恝然,莫有勤王之举。五子在洛,亦无有救防之者,何哉?盖唐虞之世,爱畏其民,不敢少肆,而神器之去留一聼于民,而不敢为己私有也。唐虞之于民,若保赤子,若临天威,惴惴然惟恐小失其意。民久习而安焉,一旦乃有逸
译有人问:林氏认为“庶土交正,慎财赋,成赋中邦”是指通过交易折变的方式,将赋税输送到中央,并且引用后世转运漕粮到京师的耗费来证明这一观点,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古代赋税储藏于天下各地,只有王畿地区的赋税才归天子所有,然而乡里仍有储备,哪里像后世那样把天下的赋税全部输送到京师呢?这种说法不仅文义不通顺,如果通过交易折变输送到京城,那是桑弘羊、孔仅遗留的权术,也是唐代两税法中货币轻重问题产生的根源,这难道是圣人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的制度吗?
有人问:“关于‘三百里纳秸服’,王氏和夏氏的说法如何?【王氏说:‘正在五百里范围内,便于在王畿内部调拨使用,所以让他们缴纳秸秆并服役输送重物。’夏氏说:‘缴纳秸秆虽然比缴纳粟米轻,但说服役输送,就足以弥补缴纳较轻的不足了。’】回答说:王氏对‘秸服’二字的解释虽然详细,但后世郡县缴纳赋税,还是由官府自行运输,三百里距离王畿并不近。如果认为是在五百里范围内便于在王畿内部调拨使用,那就是在五百里之间进行运输,不也太劳民伤财了吗?这一定不是事实。况且‘服’只是服役的意思,称为‘服输将’,那就是增加衍文来解释,在文义上也不恰当。夏氏依据王氏的说法,认为‘服输将’是为了弥补缴纳较轻的不足,那么意思更加偏差。当时之所以有轻重的区别,必定有多寡的等级,而未必是用运输来弥补。”
林氏说:“禹赐予玉圭,用来向天报告成功。古代祭祀天地,必定使用玉圭。玉圭,大概是象征天色,顺应天意来侍奉天,就像苍璧一样。这也说得通。”
甘誓
有人问:马氏以建子、建丑、建寅为三正的说法如何?回答说:新安王氏已经辨析得很详细了【王氏说:苏氏认为尧舜以前有以子、丑为正月的,有扈氏不使用夏朝的正朔就是证据。这种说法不对。尧制定历法以寅为正月,舜沿袭它。到了商朝才以十二月为岁首,到了周朝以十一月为岁首。尧舜之前,哪有以丑、子为正月的呢?】如果确实是不使用正朔,又怎么会说三正呢?有人问:夏氏认为董仲舒说舜继承尧而改正朔的说法如何?回答说:汉代儒者大多喜欢谈论改正朔,但经典中舜禹之初并没有这种说法。
有人问:“汝不恭命?”唐孔氏、林氏认为:“我奉行天命,你应当奉行我的命令,所以这里的‘命’应当理解为君命。”回答说:“凡是上面没有依附而单独说‘命’的,比如‘赐不受命’中的‘命’,那就是天命;上面承接君主而言,则是王命。现在上面说‘恭行天之罚’,下面接着说‘不恭命’,解释为天命,尤其意味深长。况且天命的‘命’,自然也可以兼有王命的意味。现在暂且以无垢的说法为主,附带孔氏的说法。”
〇氏说:未迁出太庙的宗庙,其神主难以移动。迁庙虽然已经迁出,但出兵时载着神主前行,也是为了奉行祖宗的命令。至于合祭,迁出的神主也参与,只是关系疏远罢了。汉代儒者康衡、韦元成等人讨论迁庙,都一概扫除,这哪里合乎情理呢!这也说得很好。
有人问:林氏解释“孥戮”【林氏说:颜师古注释《汉书》中的‘孥戮’,意思是杀了他并使其家属为奴,就像囚禁家属一样。正士的家属】正好符合“罪人不孥”的意思,现在为什么兼采吕氏的说法呢?回答说:林氏的说法固然好,但上面已经说“戮于社”来指代那个人本身,又说“戮为孥”,那么文意就重复了。如果用于《汤誓》中的“孥戮”,又恐怕太轻,难道军法中没有杀戮的刑罚吗?临阵的军刑,不能与平常的刑罚相比,如果杀戮羞辱波及到儿子,誓师时这样做也没有害处。
有人问:“禹说:‘我专心规划土木工程。’启哭泣不止,我不把他当作儿子。启生于治水之时,而益与禹共同经历艰难,饮食匮乏。禹治水在舜摄政之初,舜摄政三十年,即位五十载,然后禹继位。禹向天推荐益,七年之后启继位。那时启应当八十多岁了,正是尧舜禅位的年份。而益的年龄又比禹大很多,这难道不可疑吗?”回答说:“文王享年九十七岁,当他受命建立周朝时,已经八十多岁了。武王享年九十三岁,灭商两年后去世,那时也九十岁了。卫武公九十岁还在国内警戒,穆王在位百年而作《吕刑》。古代的圣贤,年龄越高,德行越盛,又恰逢天下重任,固然不能推辞。不能拿后世的情况来类推,从而怀疑他们年老。”
五子之歌
有人问:“林氏认为太康有五个弟弟,其中两个就是仲康,以五个儿子的贤能,让他们一人留守国家,就不会出现后羿的篡夺,即使想作乱也不可能,那么他们为什么空出国都来到洛水边呢?”回答说:“太康抛弃国家远游,五个儿子一定是劝谏不听,言语不被采纳,又不把国家托付给他们,五个儿子无处安身,所以不得已侍奉母亲前往,希望他返回,并不是五个儿子有职守而全部离开。”
永嘉赵氏说:“桀纣的罪恶极深,百姓不忍心背叛,诸侯不急于反叛,是因为先王的恩德还在百姓心中。禹离开太康不久,不像桀纣那样暴虐,但百姓离心,国家被夺,诸侯漠然,没有勤王的举动。五个儿子在洛水边,也没有人来救援防备,为什么呢?大概唐虞时代,爱护畏惧百姓,不敢稍有放纵,而神器(政权)的去留完全听任百姓,而不敢据为己有。唐虞对待百姓,如同保护婴儿,如同面对天威,战战兢兢只怕稍微违背他们的意愿。百姓长久习惯而安心,一旦有了安逸……”
豫防畋之君,轻弃其民,去国弗返,岂不甚怪哉?譬如孩提之童,安于慈爱之父母,未尝有拂意,一旦惸然孤立,遇不友之兄,弃之而不恤,则其愁苦啼号而不可禁,情之固然,非忘其父母之防。是则民之怨太康,乃所以思禹之徳也。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不私其子。尧舜不以天下私朱均,朱均之不肖固也。使朱均贤如臯陶稷契之徒,尧舜亦不肯舍圣而授之贤也。盖天下者,至公之器,传之贤者,至公也。天下有圣人焉,而舍圣以授贤,则亦非公也。尧舜之时,不以天下私其子,亦不以天下私诸臯陶稷契之徒。禹逊臯陶,哀切恳到,而舜命不易,循至公之理而已。太康亦朱均之▯耳。启无尧舜之徳,不能择天下之圣贤而授之,乃以天下私传其子,而遂至亡国。当时四方诸侯环视莫救,非厌乎禹徳也。亲见尧舜禹之至公,而知禹之心忧诸侯不恤吾民,而不忧吾子孙之失天下也。使有恤民者起而正之,犹前日之揖逊与贤也,何择焉?羿之逐太康而立仲康,未为有负于禹,惟其措心不出于此,是以假之而遂归耳。然则传子之法非乎?盖自时之污隆言之,启之虑天下至审,自大道之行言之,则征伐固不若揖逊,与子固不若与贤也。」韩退之曰:「世益以难理,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守。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天之生大圣人,不数而生大恶也,亦。」不数传,诸人得大圣,然后人莫敢争;传诸子得大恶,然后人受其祸。禹之后四百年,然后得桀;亦四百年,然后得汤与伊尹。汤与伊尹不可待而传也。与其传不得圣人而争,且乱,孰若传之子?虽不得贤,犹可守法。盖尧舜之利民也,大夏后氏之虑民也深。
译豫防畋的国君,轻易地抛弃他的百姓,离开国家不再返回,难道不是非常奇怪吗?这就像年幼的孩童,安于慈爱父母的养育,从未有过不顺心的事,一旦孤苦无依,遇到不友善的兄长,被抛弃而不被体恤,那么他忧愁痛苦、啼哭呼号而无法抑制,这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并非忘记了父母对他的防备。因此,百姓怨恨太康,正是因为他们思念大禹的德行。大道施行的时代,天下是公共的,选拔贤才和能人,不偏私自己的儿子。尧舜不把天下私自传给丹朱和商均,是因为丹朱和商均确实不成器。假如丹朱和商均像皋陶、稷、契那样贤能,尧舜也不会舍弃圣人而把天下授予贤人。因为天下是最为公正的器物,传给贤人,是最为公正的。天下如果有圣人,却舍弃圣人而授予贤人,那也不是公正的。尧舜的时代,不把天下私自传给他们的儿子,也不把天下私自传给皋陶、稷、契等人。大禹推让皋陶,言辞哀痛恳切,但舜的命令没有改变,只是遵循最为公正的道理罢了。太康也就是丹朱、商均一类的人。启没有尧舜那样的德行,不能选拔天下的圣贤而把天下授予他们,反而把天下私自传给他的儿子,于是导致国家灭亡。当时四方诸侯旁观而不救援,并非厌恶大禹的德行。他们亲眼见到尧、舜、禹的极度公正,知道大禹的心是担忧诸侯不体恤百姓,而不担忧自己的子孙失去天下。假如有体恤百姓的人起来匡正时弊,还像从前那样揖让推举贤人,有什么可选择的呢?后羿驱逐太康而立仲康,并没有辜负大禹,只是他的用心不出于此,所以借用了这个名义而最终回归罢了。那么,传位给儿子的制度不对吗?从时代的治乱来说,启考虑天下最为审慎;从大道施行的角度来说,征伐本来就不如揖让,传给儿子本来就不如传给贤人。韩愈说:“世道越来越难以治理,传给他人就会争夺,因为事先没有确定;传给儿子就不会争夺,因为事先已经确定。事先确定即使不当选贤能,还可以维持秩序。事先不确定而遇不到贤人,就会争夺且混乱。上天降生大圣人不频繁,降生大恶人也不频繁。传给他人,得到大圣人才不会有人敢争夺;传给儿子,得到大恶人才会使人遭受祸患。大禹之后四百年,才出现桀;也是四百年,才出现汤和伊尹。汤和伊尹不能等待而传给。与其传给他人得不到圣人而导致争夺和混乱,哪里比得上传给儿子?即使得不到贤人,还可以遵守法度。大概尧舜造福百姓,是大禹后代夏朝君主对百姓的忧虑更深。”
或问无垢,谓圣人于愚夫愚妇犹畏之,况有知者乎?此言善矣。曰:圣贤所以畏之者,非畏愚夫愚妇,盖畏天理,且自畏其心耳。安有知愚之别哉?苟谓愚者畏之,而知者愈加畏,则是以畏之轻重在天理,而不在人心也。其流必至于忽愚而畏知,如战国之贱虐愚民,賔飬豪杰以相倾。虽与秦之贱士者不同,而不知畏天,则一耳。
▯征
或问先儒多疑羲和之征,如何?曰:帝王之道,莫大于奉天。尧作厯象,舜作玑衡,盖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羲和之征,仲康可谓知帝王之家法也矣。先儒于此书疑焉者,盖以时日为轻也。夫▯伯不祀,不过其身,自得罪于祖宗,而汤以为始征。羲和废时乱日,使人君上失奉天之道,下失生民之务,其罪过于不祀逺矣。又况有胁从渠魁之事乎?学者不疑汤之征葛,而疑▯侯之征羲和者,过矣。
或问:“仲康之贤,既收兵柄以属▯侯,何不竟为太康讨贼杀羿?顾加兵于羲和,何也?”曰:“太康之失国,若以后世事体言之,则兄弟当痛心疾首,声羿之罪于四海,以起勤王之师,致复讐之义可也。观五子之歌,乃无一言咎羿,岂五子之贤不若后世忠义之士乎?盖当时风俗习见三圣揖逊与贤之旧,一旦太康纵欲失民,羿因民不忍距之,而援立仲康。窃意羿之托公济私,以召号于天下者,亦不止于五覇。当时之人见其废昬立明,天下之归心者,亦不止于若霍光而已。仲康之贤,深察其防,故收兵柄以属▯侯。然其簒弑之迹未露,又退然以兵柄与人,虽其包蔵不测,亦安能违众而预诛之乎?”林氏谓“相之见弑,必是优防不断,以失其柄,故至于此。使常如仲康之世,羿何自而簒哉?”此说是矣。
或问辰弗集于房,若非房心之房,亦通,况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今独取孔说,何也?曰:尧时中星已与月令不同,难指月令为据【注见《尧典》或问新安王氏曰:厯家推歩日食于朔,月食于望,一百七十三日有余而为交,然后食,此厯法之常也。然《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日食三十有六,隐公三年三月己巳日食,至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而又食,中间十有二年;至荘公十八年又食,中间三十二年,则当交而不食也。至哀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食,十月庚辰朔又食,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八月癸巳朔又食,则不当交而食也。若不当交而食,与当交而不食,非厯法所能尽推,故先王以日食为天灾,日主阳,月主隂,月食阳胜隂也,日食隂胜阳也孔氏曰:《周官》鼓人曰:救日月则诏王鼓。夫日食而鼓之,以防隂也,月食亦伐鼓以救之,何也?盖日月着明之象,而或食焉,则隂邪之气也,故伐鼓以救之,不亦可乎?二说皆善】
或问王氏说“天吏”与孟子合用,新安王说何也【王氏曰:吏奉天罚者也,故谓之天吏】曰:吏诚奉天罚,必不至逸徳,不若新安之说稳。犹俗言“王师为天兵”也。
或问:“孔氏以尹为字,而子以为名,何也?”曰:“唐孔氏据《孙子》及《吕氏春秋》以尹名挚,故以尹为字耳。然三代而上,未闻有以字传者,至春秋时人始以字传。观伊尹告太甲,自称尹躬,则尹非字明矣。”曰:“然则摰非名欤?”曰:“人或有两名者,亦有前后更易者,此则不可知也。”
汤誓
愚曰:后世人君之徳愈不及古,而君之为恶者则愈甚于古。故桀之愚过于太康,纣之恶过于桀,秦二世及六朝昏乱之君过于桀纣。
永嘉郑氏说典寳,恐近于臆度,然其论则甚善,因附于此【曰:胡氏《春秋传》曰:古者寳玊,世守罔敢失坠,以昭先祖之徳,存肃敬之心,告终易代,宏璧琬琰,天球夷玉,兊之戈,和之弓,垂之矢,莫不陈列,非直为观美也,先王所寳,传及其身,全而归之,则可以免矣,况神器之大者乎?典寳之作,其以祖宗之物,所当常寳,若无徳,则天亦不可常,可不儆戒乎】
仲虺之诰
林氏曰:「汤惟放桀,而武王则杀受。盖桀既奔窜南巢,故汤纵而不诛,以见其不得
译有人问无垢先生,说圣人对愚夫愚妇尚且敬畏,何况有智慧的人呢?这话说得很好。无垢先生说:圣贤之所以敬畏他们,并不是敬畏愚夫愚妇,而是敬畏天理,并且自我敬畏内心罢了。哪里有什么智愚的区别呢?如果说对愚者敬畏,对智者更加敬畏,那就是把敬畏的轻重归于天理,而不在人心了。这种观点的流弊必然导致轻视愚民而敬畏智者,就像战国时期轻视虐待愚民,招养豪杰来互相倾轧。虽然这与秦国轻视士人的做法不同,但不知敬畏上天,则是一样的。
〇征
有人问,先儒大多怀疑羲和之征伐,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帝王之道,没有比奉行天命更大的了。尧制定历象,舜制造玑衡,大概是因为顺应时节来做事,做事来使百姓生活富足,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面。征伐羲和,仲康可以说是懂得帝王的家法了。先儒对这本书产生怀疑,大概是把时节和日期看得太轻了。〇伯不祭祀,不过是他自身得罪了祖宗,而商汤认为这是开始征伐的理由。羲和废弃时节、扰乱日期,使君主对上失去了奉行天命的道理,对下失去了养育百姓的事务,他的罪过比不祭祀严重得远了。更何况还有胁迫跟随、首恶渠魁的事情呢?学者不怀疑商汤征伐葛伯,却怀疑〇侯征伐羲和,这是错误的。
有人问:“仲康贤明,既然把兵权收归〇侯,为什么不干脆为太康讨贼杀羿?反而对羲和用兵,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太康失去国家,如果按照后世的事理来说,那么兄弟应当痛心疾首,向天下声讨羿的罪状,以发动勤王的军队,尽到复仇的道义是可以的。看《五子之歌》,却没有一个字指责羿,难道五子的贤明不如后世的忠义之士吗?大概当时的风俗习惯于看到三圣禅让给贤人的旧例,一旦太康纵欲失去民心,羿因为百姓不忍心抗拒他,就拥立了仲康。我私下认为羿借公济私,向天下发出号令的,也不止是五霸。当时的人看到他废昏庸而立贤明,天下归心的,也不止像霍光那样。仲康贤明,深切洞察其中的防备,所以把兵权收归〇侯。然而羿篡位弑君的迹象尚未暴露,又谦退地把兵权交给别人,虽然羿包藏祸心难以预测,又怎么能违背众意而预先诛杀他呢?”林氏说:“相被弑杀,一定是因为优柔寡断,失去了兵权,所以才到了这个地步。假如一直像仲康时代那样,羿从哪里篡位呢?”这个说法是对的。
有人问“辰弗集于房”,如果不是房心宿的房,也讲得通,况且《月令》季秋之月,太阳在房宿,现在唯独采纳孔子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尧时的中星已经与《月令》不同,难以拿《月令》作为依据【注见《尧典》或问。新安王氏说:历家推算日食在朔日,月食在望日,一百七十三天有余才为交食,然后才有食,这是历法的常理。然而《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记载日食三十六次,隐公三年三月己巳日食,到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又食,中间十二年;到庄公十八年又食,中间三十二年,那就是应当交食而没有食。到哀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食,十月庚辰朔又食,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八月癸巳朔又食,那就是不应当交食而有食。如果不应当交食而有食,与应当交食而没有食,不是历法所能完全推算的,所以先王把日食看作天灾,日主阳,月主阴,月食是阳胜阴,日食是阴胜阳。孔氏说:《周官》鼓人说:救日月就告诉君王击鼓。日食时击鼓,是为了防止阴气,月食也击鼓来救助,为什么呢?大概日月是光明的象征,如果发生食,那就是阴邪之气,所以击鼓来救助,不也可以吗?两种说法都好】
有人问王氏说“天吏”与孟子用法相同,新安王的说法又是什么【王氏说:吏是奉行天罚的人,所以称为天吏】回答说:吏确实奉行天罚,但不至于逸乐德行,不如新安王的说法稳妥。就像俗话说的“王师是天兵”一样。
有人问:“孔氏认为尹是字,而您认为是名,为什么呢?”回答说:“唐代的孔氏根据《孙子》和《吕氏春秋》认为尹名叫挚,所以认为尹是字罢了。然而三代以上,没听说有以字传世的,到春秋时人才开始以字传世。看伊尹告诫太甲,自称尹躬,那么尹不是字就很明白了。”问:“那么挚不是名吗?”回答说:“人有时有两个名字,也有前后更改名字的,这就不可知道了。”
汤誓
我说:后世君主的德行越来越不如古代,而君主作恶的程度却比古代更严重。所以桀的愚蠢超过太康,纣的恶毒超过桀,秦二世及六朝昏乱的君主超过桀纣。
永嘉郑氏解释“典宝”,恐怕接近于主观臆测,然而他的议论很好,因此附在这里【说:胡氏《春秋传》说:古代宝物玉,世代守护不敢丢失,以昭示先祖的德行,保持肃敬之心,终了易代,宏大的璧、琬琰、天球、夷玉、兊的戈、和的弓、垂的矢,无不陈列,不仅仅是为了美观,先王所珍视的,传到他身上,完整地归还,就可以免祸了,何况神器这样重大的东西呢?典宝的设立,是因为祖宗的物品,应当常常珍视,如果没有德行,那么上天也不能常保,能不警戒吗】
仲虺之诰
林氏说:“汤只是放逐了桀,而武王则杀了受。大概桀已经逃窜到南巢,所以汤放纵而不诛杀,以显示他不得
己之意。至纣则异乎此。荀子所谓『纣卒易向而诛纣』,盖武王本无杀纣之意,而前徒倒戈,纣身死于行阵之间,乃殷人杀之耳。纣既见杀,武王无可奈何,故立其子代殷后,以寓其恻怛之意,是亦汤之意也。邵康节谓『下放一等则至于杀』,其意盖以为汤能容桀,而武王不能容纣也,失其防矣。此说亦善。」
译己之意。到了商纣王则与此不同。荀子所说的“商纣的士兵调转矛头去诛杀商纣”,大概是因为周武王本无杀害商纣的意思,而是前面的士兵倒戈,商纣本人死在军队之中,实际上是殷商的人杀了他。商纣既然已经被杀,周武王无可奈何,所以立他的儿子继承殷商的宗庙,以此寄托他的怜悯之情,这也是商汤的意思。邵雍说“降低一等就到了杀的地步”,他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商汤能宽容夏桀,而周武王不能宽容商纣,这是失于防范了。这种说法也很好。”
或问:“苏氏以禹服为五服如何?”曰:“此说亦可,但上既言表正万邦,则文意重矣。”
或问:“用人惟己”,诸家多说“权不纵于人”,如何?曰:此说四字文义虽通,然“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国人曰贤,然后用之”,尧之畴咨,舜之师锡,用人正不要自人主已出也。若谓不惑于人,则当言“任贤勿贰”可也。谓之惟出于己,几何而不启人君自狥之私乎?此章四节,毎两句相对。若言“用人惟出于己”,上下皆不偶,愚之说乃本于孔氏【孔曰:“用人之言,若自己出】虽“惟”字作“若”字说,不免牵强,然上下文义却俱顺,比诸说差胜。孔氏守训诂甚严,“惟”字本不训“若”,又恐经文或误,姑存以待知者。
或谓改过为用人之过,夫古人所谓改过,过则勿惮改,岂为用人?▯乎此不待辨,孔氏《说文》理俱长,但以为用人说,则偏矣。
或问:“成汤,圣人也,圣人亦有过乎?”曰:“圣人固未甞有过,然常懐改过之心,犹尧舜之舍己从人是也。兼亦有所谓圣人之过,如舜与周公,以兄弟之爱而不知管蔡之将叛,象之将杀已,虽出忠厚之意,是亦圣人之过也。”程子谓顔子之不二过,以为使天假之年,则将至于化而圣矣。孟子谓“尧舜性之也,汤武反之也”,观“反之”之意,则其未造于化之时,意其亦有所谓不二之过欤?吕氏谓“用人惟己,如中庸所谓‘取人以身’,故改过不可吝”,似亦牵强。
或问王氏说“推亡固存”,谓推彼所以亡之故,固吾之所以存,乃邦之所以昌也,如何?曰:“若止说二字,自通,但上文意义不恊【林氏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其文以轻重为之节。弱未至于昧,昧未至于乱,乱未至于亡,而兼攻取侮,亦称其不善之轻重。愚曰:弱、昧、乱、亡固可分,兼攻取侮则不可分矣】
或曰:人之处事,不过义利两涂;人之处心,不过邪正两端。以义制事,则不狥于利;以礼制心,则不流于邪。或曰:汤之伐夏,救民,亦义制事。此仲氏释汤之意,亦善。
或曰:「人君能自得于所师,则天下之善始为我有,故可以王。如顔子之师夫子,心契神防,终日不违,乃自得师也。三千之徒,非不皆师圣人,然未能方于顔子之自得,则与圣人犹二物,非所谓自得师也。自得师者,以其得人之得而为自得之得也。」林氏曰:「能自得师,谓无所不师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此能自得师也。
或问:“张氏说‘谨终之道,当先谨始’,始之不谨,克终者鲜矣。”复引《召诰》“若生子,罔不在初生为证”,如何?曰:“此说于句文甚顺,但成王幼冲即政,召公虑其不能谨始,故以谨始为重。若成汤取天下,徳业如此,岂不能谨始者?仲氏虑其恃功业而骄,故欲其谨终如始耳,非方戒其谨始也。夏氏谓汤之始兴,非不善,所谨者惟在于终而已。”此说是也。
汤诰
或问:“蔡氏谓降灾意,当时必有灾异,如《周语》所谓‘伊洛竭而夏亡’之▯如何?”曰:“言灾咎,则灾异在其中;言灾异,则包括有遗矣。”
或问▯牡,唐孔氏谓夏尚黒,殷尚白,于时未改夏礼,故用▯牡,诸儒多从之,如何?曰:林氏谓一时用牲,不必因色求义,如鲁颂曰「白牡骍刚」,岂以未变殷礼乎?此说自有理,但以为偶用▯牡,则不如陈说,且周人尚赤,故取于骍且角矣。而祭天则用苍璧,牲币如其器之色,因天事天,正可以为眀证。陈氏乃以为周礼,而别引禹锡▯圭为证,则近于泛,故以意改之,而欲没其说也。曰:林氏以上天为天帝,神后为后土,皇地只,何如?曰:若以武成言「告于皇天后土」,则林说为善,奏告天地,亦是理所当然。但▯牡说,陈氏止云告天,故未敢独用林说。然《舜典》「肆类上帝」,说者谓言天则地只可知,岂祭告上帝而以后土配,而牲则独从重而用天色欤?故并存以待知者。
或问晦庵说「贲若草木,兆民允殖」如何【晦庵曰:贲若言草木之美,允殖言兆民信安其生。罪人既黜
译有人问:“苏氏认为‘禹服’是五服,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说法也可以,但上文既然已经说了‘表正万邦’,那么文意就显得重复了。”
有人问:“‘用人惟己’,诸家多解释为‘权柄不旁落于他人’,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说法虽然四字文义通顺,然而“在朝廷上封爵,与众人共同决定”,“国人说贤能,然后才任用”,尧的咨询,舜的举荐,用人正是不应当只从君主自己出发。如果说是不受他人迷惑,那么应当说“任用贤人没有二心”就可以了。说用人只出于自己,这难道不是几乎开启了君主徇私的弊端吗?这一章有四节,每两句相对。如果说“用人只出于自己”,上下都不对应,我的说法是依据孔氏【孔安国说:“用人之言,好像出自己口”】虽然把“惟”字解释为“若”字,不免有些牵强,然而上下文义却都顺畅,比起诸家的说法稍好一些。孔氏严守训诂,“惟”字本来不解释为“若”,又恐怕经文有误,暂且保留以待明白的人。
有人把“改过”解释为用人方面的过错,古人所说的改过,有过错就不怕改正,难道是指用人吗?〇乎这不必辩驳,孔氏和《说文》的道理都长,但如果认为是用人方面的过错,就偏颇了。
有人问:“成汤是圣人,圣人也有过错吗?”回答说:“圣人固然不曾有过错,然而常怀着改过的心情,就像尧舜舍弃己见听从他人一样。兼之也有所谓的圣人之过,比如舜和周公,因为兄弟之爱而不知道管叔、蔡叔将要叛乱,象将要杀自己,虽然出于忠厚之意,这也是圣人之过。”程子说颜回不犯同样的过错,认为如果上天给他寿命,他将达到化境而成为圣人。孟子说“尧舜是出于本性,汤武是反求本性”,看“反求”的意思,那么在未达到化境的时候,大概也有所谓不犯同样过错的情况吧?吕氏说“用人惟己,就像《中庸》所说的‘取人以身’,所以改过不可吝惜”,似乎也有些牵强。
有人问王氏解释“推亡固存”,说是推究对方灭亡的原因,巩固我方生存的根本,这才是国家昌盛的原因,怎么样?回答说:“如果只说这两个字,自然通顺,但上文意义不协调【林氏说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其文以轻重为节制。弱还未到昧,昧还未到乱,乱还未到亡,而兼攻取侮,也符合其不善的轻重。我说:弱、昧、乱、亡固然可以分开,但兼攻取侮则不可分开】
有人说:人处理事情,不过义利两条路;人处理内心,不过邪正两端。用义来处理事情,就不徇私利;用礼来约束内心,就不流于邪僻。有人说:成汤讨伐夏桀,拯救百姓,也是用义来处理事情。这是仲氏解释成汤的意思,也很好。
有人说:“人君能从老师那里自得,那么天下的善就开始为我所有,所以可以称王。就像颜回以孔子为师,心契神合,终日不违背,这就是自得师。三千弟子,不是都不以圣人为师,然而不能像颜回那样自得,那么与圣人还是两回事,不是所谓的自得师。自得师的人,是因为得到了别人的所得而成为自己的所得。”林氏说:“能自得师,是说无所不师。”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就是能自得师。
有人问:“张氏说‘谨慎终了之道,应当先谨慎开始’,开始不谨慎,能坚持到底的很少。”又引用《召诰》“像生孩子,没有不在初生时谨慎的”作为证据,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说法在句文中很顺畅,但成王年幼即位,召公担心他不能谨慎开始,所以以谨慎开始为重。如果成汤取得天下,德行功业如此,难道是不能谨慎开始的人吗?仲氏担心他依仗功业而骄傲,所以希望他谨慎终了像开始一样,并不是告诫他谨慎开始。夏氏说汤开始兴起,不是不好,所谨慎的只在于终了而已。”这种说法是对的。
汤诰
有人问:“蔡氏说降灾的意思,当时一定有灾异,就像《周语》所说的‘伊洛枯竭而夏亡’之〇怎么样?”回答说:“说灾咎,那么灾异就在其中;说灾异,那么包括的就有遗漏了。”
有人问〇牡,唐孔氏说夏崇尚黑色,殷崇尚白色,当时未改夏礼,所以用〇牡,诸儒多跟随他,怎么样?回答说:林氏说一时用牲,不必因颜色求义,如《鲁颂》说“白牡骍刚”,难道是因为未变殷礼吗?这种说法自有道理,但认为是偶尔用〇牡,则不如陈说,且周人崇尚赤色,所以取于骍且角了。而祭天则用苍璧,牲币如其器之色,因天事天,正可以作为明证。陈氏却认为是周礼,而另引禹赐〇圭为证,则近于泛泛,所以以意改之,而想淹没其说。曰:林氏以上天为天帝,神后为后土,皇地只,怎么样?回答说:如果以《武成》说“告于皇天后土”,那么林说为善,奏告天地,也是理所当然。但〇牡说,陈氏只说告天,所以不敢独用林说。然而《舜典》“肆类上帝”,说者说言天则地只可知,难道祭告上帝而以后土配,而牲则独从重而用天色吗?所以并存以待明白的人。
有人问晦庵说“贲若草木,兆民允殖”怎么样【晦庵说:贲若言草木之美,允殖言兆民信安其生。罪人既黜
,伏天命既弗差,故草木华美,百姓丰殖,谓人物皆遂】曰:此说于此二句极顺,但「天命弗僭」一句未免与上文重叠,取下文又不相串。不若夏氏之说,上下文意俱顺。虽曰暴殄天物,终不成草木皆不遂▯生。罪人黜伏,而草木华美,又似不近情理也。曰:此说犹所谓「山川改观」之意耳。曰:谓山川改观,则可谓草木亦美,则不然。曰:《诗》所谓「柞棫斯防,松栢斯兊」非欤?曰:《诗》美周家积累,久物生咸遂尔,与此又不同。乱世固是草木失性,亦有野无青草之说。然汤伐桀,方还至亳,岂能使「贲若华盛」乎?夏说本于苏,而其文尤明顺,故止载夏说,他多▯此。
译伏惟天命既然没有差错,所以草木繁盛华美,百姓富足繁衍,可以说人和物都得以顺遂。有人说:这种说法在这两句上非常通顺,但“天命没有差错”这一句未免与上文重复,承接下文又不连贯。不如夏氏的说法,上下文意都通顺。虽然说是暴殄天物,终究不至于草木都不能生长。罪人被贬斥降伏,而草木却繁盛华美,这又似乎不合情理。有人说:这种说法还是所谓“山川改变面貌”的意思罢了。有人说:如果说山川改变了面貌,那么可以说草木也变得华美,这就不对了。有人说:《诗经》中所说的“柞棫被砍伐,松柏被修剪”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有人说:《诗经》是赞美周家积累功德,长久以来万物生长都顺遂,这与这里的情况又不同。乱世固然草木失去本性,也有荒野没有青草的说法。然而商汤讨伐夏桀,刚回到亳都,怎么可能让草木“像花一样繁盛”呢?夏氏的说法本于苏氏,而且文意尤其明白通顺,所以只记载夏氏的说法,其他大多如此。
或问夏氏曰:“乃亦有终?非特王国社禝可保其有终尔,诸侯亦可终享安荣之福如何?”曰:“此虽说得乃字分明,亦恐伤巧。”
或问:「王氏衷训中当矣,而孔氏训为善,何也?」曰:「惟中故善,偏于刚则暴,偏于柔则儒,是所谓恶也。」
或问:“王氏谓善者常性也,不善非常性也,不几于善恶混乎?”曰:“程子谓有义理之性,有血气之性。血气之性有善有不善,义理之性无不善。常性,义理之性也。非常性,则血气之性也。水性本清,鐡气本刚,而或浊或软者,亦不可谓非二物之性然谓水性浊,鐡性软,则不可。盖谓清与刚者,其常性;浊与软者,非其常性也。至于浊者澄则清,软者链则刚,则学者有变化气质之功焉。”
伊训
或问孟子言「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如何?曰:孔氏谓太丁未立而卒,程氏谓年齿也,外丙方二歳,仲壬方四歳,故立太甲,此说是也。邵康节《皇极经世书》起于尧即位之甲辰,至于本朝之嘉祐厯谱,帝王世次,汤起乙未,太甲起戊申,无外丙仲壬也。曰:苏氏谓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乃汤没后,伊尹称徳作训于太甲之初,非汤崩之年即太甲元年也。如何?曰:谓汤崩甲立非同一年,则可谓中间犹隔七年,则非成汤既没而以太甲元年继之,则太甲继汤明矣。况康节厯数古今莫加,所谱悉与经合,又何疑乎?
或问:“罔有天灾,作灾异说;皇天降灾,作灾祸说。同字而异训,可乎?”曰:“说经者,当观上下文意,固难执一。况天灾,则是形变于天;言降灾,则祸降于人矣。要其灾,虽有在天、在人与夫浅深之异,其为灾亦一也。”
或说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云造为攻伐之功,虽自鸣条,而我积徳基念,始自亳都者,固有素矣,亦通。
或问:「布昭圣武,圣是圣徳,武是武徳,犹乃圣,乃神,乃武,乃文也?如何?」曰:「如此说亦可,但圣徳言布昭则未安,圣武犹神武之谓,而昭者则我武维▯之谓也。」
或谓人纪,或以为三纲五常。如何?曰: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五常,仁义礼智信也。言五典,则纲常已在其中。三纲有纪之意,而不如五典之备。五常该五典之徳,然又无人伦相纪之意也。
或问:“汤之得天下也甚难,故其虑天下也甚逺,是以敷求哲人以辅后嗣,如何?”曰:“圣人之于天下,非因其难得而后始虑之逺也。以此戒后人,则可谓圣人之本心。如此则不然。圣人既受天下之责,则不得不为无穷之虑。其得天下本出于无心,至守天下则无不尽其心。若谓因得之难而后虑之逺,则舜自侧防三载而陟帝位,将不逺虑乎?此殆可以论常人之心,而非所以论圣人也。至如汉髙祖、唐太宗,奋自匹夫,不数年得天下,其虑天下亦岂不逺哉?”
或问:“古者刑不上大夫,而云其刑墨,何也?”曰:“意其必有赎当,如舜之赎刑,及今世之律也。”林氏谓:“昌邑王废,羣臣多坐无辅导之益,受诛;惟王吉、龚遂以数谏诤免。”是亦臣下不正其刑墨之意也。此说亦善。
或问:“吕氏谓有一于身者,非谓止有一也。盖有其一则九者从之。”有云者,箴其病于未萌也。如何?曰:“此盖谓有其一则未必至于丧亡耳。夫九者之病,固有相应。然若耽于一,丧亡必至。亲见士大夫子弟有以琴、棋、诗、酒、器、玩、书、画而亡其家者,盖心溺于此,则余事尽废。此数者皆世所谓雅好,犹足以亡身亡家,况此九者,何必备而后至丧亡乎哉?”
或问:“唐孔氏谓‘尔为徳无小,亦足以为万邦之庆’,如何?”曰:“此说于‘罔大罔小’之辞虽顺,然未免以辞害意。非惟非责难于君之意,然亦无此理。尧舜之徳,犹以愽施济众为病,岂小徳而可为万邦之庆哉?汉元、成、殇,唐僖、昭,非有大恶,而皆至于亡国。林氏举唐桞玭言:‘谓实徳懿行人未必信,纎瑕微纇,十手率指。’此足以▯明伊尹之意矣。”曰:“三山陈氏谓‘勿以小善而不为,极其至则万邦胥
译有人问夏氏说:“‘乃亦有终’这句话,难道只是说王国的社稷可以保全其终局罢了,诸侯也可以最终享有安宁荣耀的福气,这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这虽然把‘乃’字解释得清楚明白,但也恐怕过于精巧牵强。”
有人问:“王氏在《衷训》中的解释恰当,而孔氏却解释为‘善’,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正因为‘中’所以‘善’,偏向刚强就会暴戾,偏向柔弱就会懦弱,这就是所谓的恶。”
有人问:“王氏说善是恒常的本性,不善不是恒常的本性,这不近乎善恶混杂吗?”回答说:“程子说,有义理之性,有血气之性。血气之性有善也有不善,义理之性没有不善。恒常的本性,就是义理之性。不是恒常的本性,就是血气之性。水的本性本来清澈,铁的本性本来刚硬,但有时浑浊或柔软,也不能说这不是两种事物的本性;然而如果说水的本性是浑浊,铁的本性是柔软,那就不对了。大概说清澈与刚硬,是它们的恒常本性;浑浊与柔软,不是它们的恒常本性。至于浑浊的水澄清了就清澈,柔软的金属锤炼后就刚硬,那么求学的人就有变化气质的功夫了。”
伊训
有人问孟子所说的“汤去世,太丁没有即位,外丙二年,仲壬四年”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孔氏认为太丁没有即位就去世了,程氏认为是年龄,外丙才两岁,仲壬才四岁,所以立太甲,这个说法是对的。邵康节《皇极经世书》从尧即位的甲辰年开始,直到本朝嘉祐年的历谱,帝王世系,汤起于乙未年,太甲起于戊申年,没有外丙、仲壬。有人问:苏氏说成汤去世后,太甲元年乃是汤去世后的年份,伊尹在太甲初年称颂德行作训辞,并不是汤去世的那年就是太甲元年。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如果说汤去世和太甲即位不是同一年,那么可以说中间还隔着七年,那就不是成汤刚去世就由太甲元年接续,那么太甲继承汤就很明白了。况且康节的历数古今无人能超越,所编的谱系全都与经典相合,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有人问:“‘罔有天灾’,解释为灾异说;‘皇天降灾’,解释为灾祸说。同一个字却有不同的解释,可以吗?”回答说:“解释经典的人,应当观察上下文的意旨,本来很难拘泥于一种说法。况且‘天灾’,是指天象发生变异;说‘降灾’,则是祸患降临到人身上了。总之,灾异,虽然有在天、在人以及深浅的不同,但其作为灾异是一样的。”
有人说“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说“造”是攻伐的功业,虽然始于鸣条,但我积累德行的根基,始于亳都,本来早有准备,这也讲得通。
有人问:“‘布昭圣武’,‘圣’是圣德,‘武’是武德,就像‘乃圣,乃神,乃武,乃文’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样解释也可以,但说圣德‘布昭’则不太妥当,‘圣武’如同‘神武’的意思,而‘昭’则是‘我武维扬’的意思。”
有人说“人纪”,有人认为就是三纲五常。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说到五典,那么纲常已经包含在其中了。三纲有纲纪的意思,但不如五典完备。五常概括了五典的德行,然而又没有人与人伦相互维系的意思。
有人问:“汤得到天下很艰难,所以他考虑天下很深远,因此广泛寻求贤哲之人来辅佐后代,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圣人对于天下,并不是因为难得才后来开始深谋远虑的。以此警戒后人,可以说是圣人的本心。如果这样说就不对了。圣人既然承担了天下的责任,就不得不为无穷的后事考虑。他得到天下本来出于无心,至于守护天下则无不尽心竭力。如果说因为得到艰难而后才考虑深远,那么舜从侧近之位经过三年才登上帝位,难道就不深谋远虑吗?这大概可以用来议论常人的心思,而不是用来议论圣人的。至于像汉高祖、唐太宗,从平民奋起,不出几年就得到天下,他们考虑天下难道不深远吗?”
有人问:“古时候刑罚不施加于大夫,却说‘其刑墨’,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大概必定有赎罪的规定,像舜的赎刑,以及当今世代的律法一样。”林氏说:“昌邑王被废,群臣大多因没有辅导的益处而获罪受诛;只有王吉、龚遂因为多次劝谏争辩而免罪。”这也是臣下不正,所以刑罚施加于墨的意思。这个说法也很好。
有人问:“吕氏说‘有一于身者’,不是说只有一样。大概有了其中一样,其他九样就会跟随而来。”有人说,这是在其病态未萌发时就加以规劝。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大概是指有了其中一样,未必就会到丧亡的地步。那九种毛病,本来就有相互关联。但如果沉溺于其中一样,丧亡必定到来。亲眼见到士大夫子弟因为琴、棋、诗、酒、器物、玩赏、书法、绘画而败坏家业的,大概心沉迷于此,那么其他事情就全部荒废了。这几样都是世人所谓的雅致爱好,尚且足以败坏自身和家庭,何况这九样,何必要具备全了才会丧亡呢?”
有人问:“唐孔氏说‘你修养德行没有小的,也足以成为万邦的庆幸’,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个说法对于‘罔大罔小’的言辞虽然顺理,但未免因文害意。不仅不符合责难于君主的意思,而且也没有这样的道理。尧舜的德行,尚且以广施恩惠救济众人作为弊病,难道小德行就可以成为万邦的庆幸吗?汉元帝、成帝、殇帝,唐僖宗、昭宗,没有大的恶行,却都到了亡国的地步。林氏举唐代柳玭的话说:‘说实在的,德行美好的人未必被信任,细微的瑕疵,十只手都会指着。’这足以阐明伊尹的意思了。”回答说:“三山陈氏说‘不要因为是小善而不做,推究到极致,那么万邦都……’”
庆;勿以小恶而为之,极其至则坠其宗’,此説如何?”曰:“此又未免添‘极其至’而为说也。”曰:“然则小恶果足以覆宗乎?”曰:“此即所谓‘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之意也。”
译庆说:“不要因小恶而去做它,如果发展到极点就会败坏宗族”,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又难免是添加了‘发展到极点’来作为说辞。”问:“那么小恶果真足以败坏宗族吗?”回答说:“这就是所谓‘只要有这一条,没有不灭亡的’的意思。”
太甲上中
或问鲁氏曰:「伊训元祀十有二月,至此三祀十二月朔,适合礼经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于此为即吉之月,明矣。二十五月丧毕者,啇制;二十七月终丧者,周制也。此说如何?」曰:「所谓二十五月而毕者,以除丧服言也;二十七月而毕者,连禫服言也。鲁氏此说虽偶合二十五月之数,以为商制,未必然。若然,则是成汤在太甲元祀十二月没,而太甲于柩前改年而不待逾年,也可乎?」
太甲下
林叔豹义曰:人情莫不好人之顺已而恶人之逆已君子直谅,每犯人之所恶;小人苟合,毎逢人之所好。言逆乎心,虽未必尽君子之言,然騐其所从来,彼何区区投吾以所恶哉?是必有公信之道存乎其间也。惟忠言可以逆吾心,而吾不可以逆乎道。必反而以道求之,则苦口之药不以逆我而拒也。言逊乎志,虽未必尽小人之言,然騐其所从来,彼何区区投吾以所好哉?是必有私邪之道存乎其间也。惟甘言可以逊吾志,而志不可以逊乎非道。必反而以非道求之,则甘言之疾不以其逊我而受也。虽然,言之逆者固欲求诸道,然外为讦直而内懐奸诈者有之;言之逊者固欲求诸非道,然比言无所排击,将顺无所拂辞者有之。聼言之道,岂可以一律观也?夫惟以道求之,则君子小人之情,举无所逃矣。且居中虚者,心也。有所向则谓之志。心一而志百,故不若志之易惑。于求诸道,言逆汝心,所以明忠言入心之难;于求非道,言逊汝志,所以明謏言惑志之易。又况逆者有对顺之名,不曰顺而曰逊,所以明小人乘人之忽,若浸润肤受,其柔行巽入之道,不可不早辨也。
咸有一徳
或问一徳之为纯一何也?曰:凡天下之物,纯则一,杂则二三。故一念虑之纯亦一也,一事为之纯亦一也。苟念此而杂之以彼,则其所念不一矣;为此而杂之以彼,则其所为不一矣。凡事之小大虽不同,然其义之所归,皆在于纯而不杂也。天地之间,惟天徳为至一。盖刚健纯粹其体,则一,未始有物以杂之也。是以一元之气,昼夜昏明,春秋冬夏,百千万变,未尝有一息之谬。飞潜动植,洪纎巨细,皆得其性命形体之正,而未尝有一事之差。故曰:「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测。」又曰:「天得一以清。」以人言之,惟圣人之徳为至一。盖圣人气质清纯,浑然天理,初无一毫人欲之间。以言其仁,则一于仁,而无一毫之不仁以杂之;以言其义,则一于义,而无一毫之不义以杂之。其为徳也,固举天下之善而无纎毫之或遗,而所以为善,又极天下之至纯,而无纎毫之或杂。故曰:「文王之徳之纯。」又曰:「圣人之徳一,以为天下正。」常人莫不有是一徳,然未免为私欲所杂,是以其徳常不一。故仁或杂之以忮害,则非一于仁;义或杂之以贪得,则非一于义;礼或杂之以骄惰,知或杂之以昏蔽,则非一于礼知矣。内外隐显之间,常不免于二致,甚至于不常其徳,而为小人之归,则以其二者杂之也。
林氏曰:「伊尹告太甲,召公告成王,皆谓天命不可必,而人事为可必。夫中才庸主,偃然自肆,不以安危为意者,惟其恃天命、废人事故,败亡而不自知。唐徳宗与李泌论建中之乱,以为出于天命。李泌曰:『命者,它人尚可言,惟君相不可言命。盖君相造命者也,若言命,则礼乐刑政皆无所用矣。』盖与『咸有一徳』《召诰》之言亦相似。」
林氏曰:「惟一故常,惟常故一。」苏氏曰:「惟一故新,惟新故一。一故不流,新故不敝。」亦善。
或问七世之庙可以观徳诸说如何【孔氏曰:立七庙有徳之君则为祖宗,其庙不毁,故可观徳。孙氏曰:天子祖有功而宗有徳,故虽七世而其庙不毁。七庙者,汉世以来论之多矣。郑康成谓夏五庙,无太祖禹,二昭二穆;殷七庙,契、禹、汤及二昭二穆;周则七庙,后稷为始祖,文、武受命而王,三庙不毁,与二昭二穆而七。此说妄也。天子七庙之制久矣。《虞书》所谓六宗,并艺祖之庙七,与《祭法》《王制》之言相合。
译太甲上中
有人问鲁氏说:“《伊训》记载元祀十二月,到此时三祀十二月朔日,正好符合礼经所说的‘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结束’,在这里就是恢复吉礼的月份,这很明白了。二十五个月丧期结束,是商代的制度;二十七月丧期结束,是周代的制度。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所谓二十五个月结束,是从除去丧服来说的;二十七月结束,是连同禫服一起说的。鲁氏的这种说法虽然偶然符合二十五个月的数量,并认为是商代的制度,但不一定正确。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成汤在太甲元祀十二月去世,而太甲在灵柩前就改年号,不等到过了一年,这可以吗?”
太甲下
林叔豹说:人的感情没有不喜欢别人顺从自己、厌恶别人违背自己的。君子正直诚信,常常触犯别人所厌恶的;小人苟且迎合,常常逢迎别人所喜欢的。言语违背心意,虽然未必全是君子的话,但考察它从哪里来,他为什么偏偏把别人所厌恶的投给我呢?这一定是因为有公正诚信的道理存在于其中。只有忠言可以违背我的心意,而我的心意不可以违背正道。一定要反过来用正道去探求,那么苦口的良药就不会因为违背我而拒绝它。言语顺从心意,虽然未必全是小人的话,但考察它从哪里来,他为什么偏偏把别人所喜欢的投给我呢?这一定是因为有私邪的道理存在于其中。只有甜言蜜语可以顺从我的心意,而我的心意不可以顺从非正道。一定要反过来用非正道去探求,那么甜言蜜语的弊病就不会因为它顺从我而接受它。虽然如此,言语违背的固然想要从正道去探求,但外表装作刚直而内心怀着奸诈的人是有的;言语顺从的固然想要从非正道去探求,但言语没有排斥攻击,顺从没有违背的人是有的。听取言语的道理,怎么可以用一个标准来看待呢?只有用正道去探求,那么君子和小人的情况,就全都无处逃匿了。而且处于中心虚空的是心。有所向往就叫做志。心只有一个而志有百个,所以不如志容易迷惑。在探求正道时,言语违背你的心,是为了说明忠言进入心中的困难;在探求非正道时,言语顺从你的志,是为了说明谄媚之言迷惑意志的容易。更何况违背的有与顺从相对的名称,不说顺从而说逊,是为了说明小人趁着人的疏忽,像浸润和肤受之诉那样,他们柔顺进入的道理,不可以不早加辨别。
咸有一德
有人问“一德”的纯一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大凡天下的事物,纯粹就专一,混杂就二三不一。所以一个念头思虑的纯粹也是专一的,一件事做的纯粹也是专一的。如果念这个而混杂了那个,那么他所念的就不专一了;做这个而混杂了那个,那么他所做的就不专一了。凡事的大小虽然不同,但它们道理所归向的,都在于纯粹而不混杂。天地之间,只有天德是最专一的。大概刚健纯粹是它的本体,所以专一,从未有事物来混杂它。因此一元之气,昼夜昏明,春秋冬夏,千变万化,未曾有一息的错误。飞禽走兽、动植万物,宏大细微,都得到它们性命形体的正当,而未曾有一事的差错。所以说:“它作为事物不专二,那么它化生万物就不可测度。”又说:“天得到专一所以清明。”以人来说,只有圣人的德行是最专一的。大概圣人气质清纯,浑然全是天理,起初没有一丝一毫人欲夹杂。说到他的仁,就专一于仁,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仁来混杂;说到他的义,就专一于义,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义来混杂。他的德行,固然囊括天下的善而没有丝毫遗漏,而之所以为善,又达到天下的最纯粹,而没有丝毫混杂。所以说:“文王的德行纯粹。”又说:“圣人的德行专一,作为天下的准则。”常人没有不具有这一德的,但难免被私欲所混杂,所以他们的德行常常不专一。因此仁有时混杂了嫉妒伤害,就不是专一于仁;义有时混杂了贪得,就不是专一于义;礼有时混杂了骄傲懒惰,智有时混杂了昏庸蒙蔽,就不是专一于礼智了。内外隐显之间,常常不免于两样,甚至至于不能保持其德行,而归于小人的行列,就是因为被这两种东西混杂了。
林氏说:“伊尹告诫太甲,召公告诫成王,都说天命不可必定,而人事可以必定。那些中等才能的平庸君主,安然放纵,不把安危放在心上,只是因为他们依赖天命、废弃人事,所以败亡而不自知。唐德宗与李泌讨论建中之乱,认为出于天命。李泌说:‘命,别人还可以说,只有君相不可以说命。因为君相是创造命运的人,如果说命,那么礼乐刑政就都没有用处了。’这与《咸有一德》《召诰》的话也相似。”
林氏说:“因为专一所以恒常,因为恒常所以专一。”苏氏说:“因为专一所以更新,因为更新所以专一。专一所以不流荡,更新所以不败坏。”也很好。
有人问关于“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的各种说法怎么样【孔氏说:设立七庙,有德的君主就作为祖宗,他们的庙不毁,所以可以观察德行。孙氏说:天子祖有功而宗有德,所以虽然七世而他们的庙不毁。七庙的事,汉代以来议论很多了。郑康成认为夏代五庙,没有太祖禹,二昭二穆;殷代七庙,契、禹、汤及二昭二穆;周代则七庙,后稷为始祖,文、武受命而王,三庙不毁,与二昭二穆共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天子七庙的制度很久了。《虞书》所说的六宗,加上始祖的庙共七,与《祭法》《王制》的话相合。
王肃谓七庙者,天子之常礼,考于此信矣】曰:七庙固当以《祭法》《王制》之言为当,但诸家皆谓三昭三穆亲尽则毁,有徳则为祖宗而不毁。如此则太祖之外,更加以宗,如殷之后王,既以汤为太祖,又加三宗,则连三昭三穆为十庙矣。周以后稷为祖,文、武为宗,加以三昭三穆,则九庙矣。将废昭穆近亲而凑成七庙,则子孙未免薄其所近之祖祢;将别立所宗之庙,则又非七庙之制。当缺以俟知者。若观徳之说,如从苏氏之言推明之,庶与前说无碍耳。
译王肃认为七庙是天子的常规礼制,考证于此确实可信。回答说:七庙固然应当以《祭法》和《王制》的说法为恰当,但各家都说三昭三穆在亲尽时就毁弃,有功德的则作为祖宗而不毁弃。像这样的话,在太祖之外,又增加宗庙,如殷朝的后王,既以汤为太祖,又增加三宗,那么连同三昭三穆就是十座庙了。周朝以后稷为祖,文王、武王为宗,加上三昭三穆,就是九座庙了。如果废弃昭穆中的近亲来凑成七庙,那么子孙未免轻视他们较近的祖考;如果另外设立所尊奉的宗庙,那么又不符合七庙的制度。应当留待明白的人来解答。至于观德的说法,如果按照苏氏的话来推究阐明,大概与前面的说法没有冲突了。
林氏曰:「论恊于克一,必以万姓咸曰为言。至于无自广以狭人,则曰匹夫匹妇不获自尽,亦犹言尔。惟徳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徳,罔大坠厥宗。」亦善。
或问吕氏曰:「七庙以观徳,则合古今为一体;万夫之长以观政,则合众寡为一体;君使民,民事君,则合君民为一体;不自广以狭人,则合人已为一体。如何?」曰:「一之说,前已见矣。非谓对二物而合为一也。此说虽合二物而为一,而终不免有四者之异。将合四者以为一,而四者又不能不异矣。」
盘庚上
三山陈氏曰:「有虞氏未施信而民信,治水征苖,未尝有言。盘庚迁都,民咨胥怨,谆复告语,至于三书。世变既降,风俗衰而号令繁。然读是书者,可以见三代君民相与之道。夫王者与众同欲,岂乐于违众?所以违众者,从天下之公理也。大公所在,事久论定。向之怨者,今皆安之。则王者所谓违众,是乃从众也。」
林氏曰:「先王创业垂统,以贻万世之业,必有根本之地。盖其王业之所始,天命人心之所系。其子孙守之则兴,不能守之则废。若汤之亳,文武之丰镐是也。夫仲丁迁嚣之后,失成汤根本之地,经歴九世,数百年间,无勃然兴者。盘庚既迁亳,商家社稷于是复兴。周自平王东迁,不复有还居丰镐之意,传世数十,不复能振,由其失文武根本之地故也。」
三山陈氏曰:「天命既曰在天,而曰恪谨天命,罔知断命,天其永命,何也?大扺古人以当然之理为命,而不以或然之数为命。勅天之命,祈天永命,皆自己而言之。若在己不能尽其当然之理,立乎岩墙之下,与陷于桎梏而死,语人曰:『此命也』,可乎?如盘庚不迁都,而耿邑有河患,民不聊生,国将灭亡,而归之命,可乎?循乎理之当然,则得其命之正者也。」
林氏曰:序言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是自汤至盘庚方及五迁,今言“于今五邦”,又继以“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则是盘庚之前所迁者既有五邦矣。攷之前序,但言亳、嚣、相、耿四邦,不知何以为五邦。若并以盘庚之迁为五邦,不惟文势不应如此,而所迁乃复归于亳,谓之五迁,则可谓之五邦,则不可。故太史公谓祖己自耿迁于邢,汲冢《记年》谓祖乙迁于奄,皆与序文相戾,不可据。意者自仲丁至盘庚有一迁,而史臣失之。盘庚据当时所见而言,当得其实。歴世久逺,不可臆度。此说如何?曰:按《书》序言“自契至汤,凡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则是汤未迁亳之前所居为一邦也,特未知为何地耳。縂而数之,是为五邦。
或问吕氏曰:「民不肯迁,常情则惟恐闻其言,今却使无伏小人之箴。盖民之忿心,不当禁遏,使其▯于言语,方可杀其怒。如秦之诽谤者族,民不敢进一语,而怒心日长矣。」曰:「此说自善。夫帝王虽无事之时,犹稽众从人,况大事方举,上下危疑,岂可不以逹民言为急?兼迁国重事,利害多端,小民之箴,岂无可以补缺失,禆庙算者?又岂无与我同意而欲迁者?其言之是邪?吾从而采之,可以感恱人心。言之非邪?亦可因其所蔽之端,开导之以服其心,非止于杀其忿怒而已。小人之箴,犹不敢伏,况其上者乎?此与后世违众举事,虽朝廷近臣钳结而不敢言者异矣【陈少南曰:「自古君子行事,未必尽是;庸常之人,未必尽非。惟君子至公无我,曲尽下情,订其是非,不以人言之异同为意也。常人私心胜而客气髙不頋事之是非,以论人言之同异,徃徃务为刑罚,以甘心于异己者。虽事当功成,而天下亦由是而不服矣。」夏氏曰:「耿地舄卤,不利小民,必有欲迁者。民欲迁而上未迁,必有箴规之言,故盘庚使不得遏伏之。两说亦各有意】
或问:「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用丕变正?犹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亦通。」
陈少南曰:「盘庚之迁,其事不可已。向使其不欲迁者,以告盘庚,将遂中辍乎?曰:可否相济,君臣之常。使其告也,盘庚尚得而开喻之。人不告
译林氏说:“论述‘协于克一’,必定以‘万姓咸曰’作为依据。至于‘不自广以狭人’,则说‘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意思也与此相同。‘唯有德行,无论多小,万邦都会因此庆幸;你若没有德行,无论多大,都会导致宗庙倾覆。’这种说法也是好的。”
有人问吕氏:“用‘七庙以观德’,是将古今合为一体;用‘万夫之长以观政’,是将众寡合为一体;‘君使民,民事君’,是将君民合为一体;‘不自广以狭人’,是将人与己合为一体。怎么样?”吕氏回答说:“‘一’的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了。并不是指把两个事物合并为一个。这种说法虽然把两个事物合为一个,但终究不能避免这四者的差异。想要把四者合为一个,而四者又不能不有所差异。”
盘庚上
三山陈氏说:“有虞氏没有刻意施予诚信,百姓却自然信任;大禹治水征伐苗民,不曾有过言语争辩。盘庚迁都,百姓却互相抱怨,盘庚反复告诫,以至于写了三篇书。世道变迁既已下降,风俗衰败而号令繁多。然而阅读这篇书的人,可以从中看到夏、商、周三代君民相处的道理。君王与大众欲望相同,难道乐于违背大众吗?之所以违背大众,是因为遵循天下的公理。大公所在之处,事情经过长久议论就会定论。先前怨恨的人,现在都安心了。那么君王所谓的违背大众,实际上就是顺从大众。”
林氏说:“先王开创基业、确立法统,以留给万世,必定有根本之地。这是王业的起始,天命人心所系之处。子孙守住它就能兴盛,不能守住它就会衰败。就像商汤的亳、周文王武王的丰镐一样。仲丁迁都到嚣之后,失去了成汤的根本之地,历经九世,数百年间,没有勃然兴起的人。盘庚迁都到亳,商朝的社稷于是复兴。周朝自平王东迁,不再有返回丰镐居住的意愿,传了几十代,不能再振兴,就是因为失去了文武的根本之地。”
三山陈氏说:“天命既然说是在天,又说‘恭敬谨慎地对待天命’,‘不知道天的决断之命’,‘天会永久赐命’,这是为什么呢?大致上古人把应当如此的理称为命,而不把偶然发生的数称为命。告诫天的命,祈求天永久赐命,都是从自身来说的。如果在自身不能尽到应当如此的理,站在危墙之下,与陷入桎梏而死,对人说:‘这是命’,可以吗?如果盘庚不迁都,而耿邑有河水灾害,百姓无法生存,国家将要灭亡,而归结为命,可以吗?遵循理的应当如此,才能得到命的正道。”
林氏说:“序言说盘庚五次迁都,将要治理亳殷,是从汤到盘庚才达到五次迁都,现在说‘到现在五个邦国’,接着说‘现在不继承古代,不知道天的决断之命’,那么盘庚之前所迁的已经有五个邦国了。考察前面的序言,只说亳、嚣、相、耿四个邦国,不知道哪个是第五个邦国。如果把盘庚的迁都也算作第五个邦国,不仅文势不应如此,而且所迁的是又回到亳,称为五次迁都可以,称为五个邦国则不可以。所以太史公说祖己从耿迁到邢,汲冢《竹书纪年》说祖乙迁到奄,都与序言相违背,不可依据。推测从仲丁到盘庚之间有一次迁都,而史官遗漏了。盘庚根据当时所见来说,应当符合事实。历经年代久远,不可凭空猜测。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按照《尚书》序言说‘从契到汤,共八次迁都,汤开始居住在亳,跟随先王居住’,那么汤未迁亳之前所居的地方为一个邦国,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罢了。总共数起来,是五个邦国。”
有人问吕氏:“百姓不肯迁都,常情是只恐怕听到这话,现在却说不要让小人的规劝被压制。大概百姓的愤怒之心,不应当禁止遏制,让他们发泄在言语上,才可以平息他们的怒气。像秦朝诽谤者灭族,百姓不敢进一言,而怒气日益增长。”吕氏回答说:“这种说法自然很好。帝王即使在无事的时候,尚且考察众人意见、顺从他人,何况大事刚刚兴起,上下危疑,难道可以不把通达百姓言论作为急务吗?况且迁都是重大事务,利害众多,小人的规劝,难道没有可以弥补缺失、辅助朝廷谋划的吗?难道没有与我意见相同而想要迁都的人吗?他们的言论正确吗?我从而采纳,可以感动取悦人心。他们的言论不正确吗?也可以根据他们被蒙蔽的地方,开导他们以使他们心服,不只是平息他们的愤怒而已。小人的规劝,尚且不敢压制,何况地位高的人呢?这与后世违背大众行事,即使朝廷近臣缄口结舌而不敢说话的情况不同。”【陈少南说:“自古君子行事,未必全对;平常人,未必全错。只有君子至公无私,详尽了解下层情况,订正其是非,不以别人言论的不同相同为意。常人私心胜而客气高,不顾事情的是非,以议论别人言论的同异,往往务用刑罚,以甘心于异己者。即使事情成功,天下也因此不服。”夏氏说:“耿地盐碱,不利于小民,必定有想要迁都的人。百姓想要迁都而上层未迁,必定有规劝之言,所以盘庚让不得压制它。两种说法也各有深意。”】
有人问:“‘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用丕变’,意思是‘王非常恭敬,没有放逸的言论,百姓因此大变’吗?还是像‘出入起居,罔有不钦’那样,‘号令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也通顺?”
陈少南说:“盘庚的迁都,这件事不可停止。假如让那些不想迁都的人,去告诉盘庚,就会中途停止吗?回答说:可否相济,是君臣的常道。让他们告诉,盘庚尚且可以开导晓喻他们。人不告诉
或问:“东坡人旧则习,器旧则▯,当使旧人用新器,我所以从老成之言而迁新邑也。”荆公亦同此说。如何?曰:“林氏谓虽有器,非求旧,惟新之言。然盘庚举此,但以证人,惟求旧耳。故下文继以‘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文势首尾相▯,无取于器。非求旧以为新邑之喻也。”此説辨之当矣。兼今曰“新邑”,乃是先王旧邑,岂果是求新乎?是正与盘庚“绍复先王”之意相反也。
或问:“孔氏谓古者功臣配食于庙如何?”曰:“配者,对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所对止一人耳。配食乃大勲劳之人方配,非遍及有功之人。此言与享,正犹司勲谓凡有功者祭诸大烝,非可以配享言。况盘庚緫告羣臣,羣臣之祖,又岂尽皆配享乎?”
盘庚中
林氏曰:「苏氏曰:民之不率,不以刑罚齐之,而以话言晓之,此盘庚之仁也。夫民怨诽逆命,而盘庚终不怒,引咎自责,反覆告训,以言代斧钺,忠厚之至此,言深得盘庚之防。」
吕氏曰:「汝若不略稽考当迁利害,但自忿怒,何缘得平?凡人有忿怒之心,则见此而不见彼。若暂时稽考,其怒自瘳。」
吕氏曰:「迁都机防,止有今日。若不乘今而迁,则生业将为水壊,汝何以生在上乎?」
林氏曰:黄愽士曰:天以人因,人以天成。盖义与命相待而立,故承古以迁,则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盘庚所以逆其命之至,继其命之絶,使尔有众复生在上也。此説甚善。人主造命而不可言命。盘庚所谓迓续乃命于天,其义尤深切着明。《易》曰: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盖天之应物,祸福吉凶之来,皆以▯至而聼其自取尔,初未甞容心。故其命靡常而不可必,其有治无乱,有安无危也。圣人之所以应天者,祸福吉凶之来,而吾必有忧患之心,故能转祸为福,去凶为吉。至于将危乱之际,皆有续之道焉。如尧生丹朱,舜生啇均,传以天下,必有危乱之道。尧舜知其危乱将荼毒生民而不可救,于是续民命于天,而尧以位授舜,舜以位授禹,则斯民复享治安,无异于尧舜在位之时,而不见夫丹朱啇均之患,岂非圣人有忧天下之心,能迓续民命于天乎?故凡圣贤之君,当危乱之机己萌,必有所变更而振起之,皆所以续民命,岂独盘庚哉?明此道谓之知命,不明此道谓之不知命。伊川有言曰: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徳者能之。愚按闗子明筮书所谓卜筮兆将然之机,人事萌未然之应,邵康节所谓不由天地只由人者,皆此理也。
盘庚下
林氏曰:「乃正厥位,先儒以为正郊庙朝社之位。夫盘庚之营亳邑,将必先定郊庙朝社之礼,然后迁而居之,不应既迁而后定位也。」按:「召公营洛,既得卜,则经营至于位成。周公乃逹观于新邑营所谓正厥位者,乃正臣民之位,登进于朝而慰抚告谕之也。」此说善。
或问吕氏曰:「盘庚迁都,既有笃敬之臣,又有至善之谋,盘庚初不言有此等人为我画防,至事定日,方语此。盖圣贤以一己任怨,方万民有怨之时,圣贤不欲分怨于下,故不言也。」此说固善,然成王东征曰:「爽邦由哲民,献予翼。」岂分怨于人乎?曰:「以盘庚为君主,此谋于上,民犹有怨,使盘庚遽推其谋于臣下,则民愈不服矣。」东征之举,周公自处危疑之地,故不得不援贤者以为证,其事体与盘庚又不同矣。
书集传或问卷上
<经部,书类,书集传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书集传或问卷下 宋 陈大猷 撰
説命上
林氏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创业之有功者,祀以为祖;守文之有德者,祀以为宗。其庙皆百世不毁。商立庙制,所祖者汤,所宗者太甲、太戊、武丁。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髙宗。其制至汉犹存。髙祖、世祖皆为一代之祖。前汉以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宣帝为中宗;后汉以明帝为显宗,章帝为肃宗,皆以功德而祖宗之也。唐自太宗至昭宗十八帝,皆为宗,名为庙号之常称,不复论德。建为不毁之庙,而先
译有人问:“东坡说,人老了就习惯旧事物,器物旧了就会损坏,应当让老成的人使用新的器物,所以我听从老成之言而迁往新邑。”王安石也持同样的说法。这该怎么理解?回答说:“林氏认为,盘庚所说的‘不追求旧,只追求新’,并不是指器物。然而盘庚引用这句话,只是为了证明人们只追求旧事物罢了。所以下文紧接着说‘古时我们的先王以及你们的祖辈父辈’,文势首尾呼应,并没有涉及器物。‘不追求旧’并不是用来比喻迁往新邑的。”这种辨析是恰当的。况且现在所说的“新邑”,实际上是先王的旧邑,难道真的是追求新吗?这正好与盘庚“继承恢复先王基业”的意思相反。
有人问:“孔氏说古代功臣配享于宗庙,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配,就是对应、陪侍的意思。在郊外祭祀后稷以配享上天,在明堂祭祀文王以配享上帝,所对应陪侍的只有一个人罢了。配享是大功勋劳的人才能配享,并不是遍及所有有功的人。这里说的‘配享’,正如同司勋官所说凡是有功的人都在大烝祭时祭祀,不能用‘配享’来说。况且盘庚是总告群臣,群臣的祖先,又难道都能配享吗?”
盘庚中
林氏说:“苏氏说:百姓不遵从,不用刑罚来整齐他们,而是用话语来开导他们,这是盘庚的仁德。百姓怨恨诽谤违抗命令,而盘庚始终不生气,引咎自责,反复告诫训导,用言语代替斧钺,忠厚到了这个地步,言语深得盘庚的意旨。”
吕氏说:“你们如果不稍微考察应当迁徙的利害关系,只是自己愤怒,怎么能平息呢?凡是人有愤怒之心,就只见此而不见彼。如果暂时考察一下,怒气自然就会痊愈。”
吕氏说:“迁都的时机和防备,只有今天。如果不趁现在迁徙,那么生计将被水毁坏,你们凭什么生活在上面呢?”
林氏说:黄博士说:天因人而因,人因天而成。大概义与命相待而立,所以继承古制而迁徙,那么上天就会在这新邑永远延续我们的天命。盘庚之所以迎接天命的到来,延续天命的断绝,使你们众人重新生活在上面。这种说法很好。君主创造命运而不能说命运。盘庚所说的“迓续乃命于天”,其意义尤其深切明显。《易经》说:鼓动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大概天应对万物,祸福吉凶的到来,都是自然而然地听任人们自取罢了,起初不曾容心。所以天命没有常定而不可必然,有治无乱,有安无危。圣人应对天的方式,祸福吉凶的到来,而我们必有忧患之心,所以能转祸为福,去凶为吉。至于将危乱之际,都有延续的方法。比如尧生丹朱,舜生商均,传位天下,必有危乱之道。尧舜知道危乱将荼毒百姓而不可救,于是向天延续百姓的生命,而尧把帝位传给舜,舜把帝位传给禹,那么百姓重新享受治安,与尧舜在位时没有不同,而看不到丹朱商均的祸患,这难道不是圣人有忧天下之心,能向天延续百姓的生命吗?所以凡是圣贤之君,当危乱的时机已经萌发,必定有所变更而振作起来,都是用来延续百姓的生命,难道只是盘庚吗?明白这个道理叫做知命,不明白这个道理叫做不知命。伊川有话说:天命不可改变,然而有可以改变的,只有有德的人能做到。我认为关子明筮书所说的卜筮兆示将然的时机,人事萌发未然的应验,邵康节所说的不由天地只由人,都是这个道理。
盘庚下
林氏说:“乃正厥位,先儒认为是端正郊庙朝社的位置。盘庚经营亳邑,将必先确定郊庙朝社的礼仪,然后迁徙居住,不应该迁徙之后才确定位置。”按:“召公经营洛邑,已经得到占卜的结果,就经营直到位置确定。周公于是到达新邑观看经营,所谓‘正厥位’,是端正臣民的位置,登进朝廷而慰抚告谕他们。”这种说法好。
有人问吕氏:“盘庚迁都,既有笃敬的臣子,又有至善的谋略,盘庚起初不说有这样的人为我谋划,直到事情确定后,才说这些。大概圣贤以一己承担怨恨,当万民有怨恨的时候,圣贤不想把怨恨分给下属,所以不说。”这种说法固然好,然而成王东征说:“爽邦由哲民,献予翼。”难道是把怨恨分给别人吗?回答说:“以盘庚为君主,这种谋略在上方,百姓还有怨恨,如果盘庚立刻把谋略推给臣下,那么百姓更加不服了。”东征之举,周公自处危疑之地,所以不得不援引贤者作为证据,事情的情势与盘庚又不同了。
书集传或问卷上
<经部,书类,书集传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书集传或问卷下 宋 陈大猷 撰
说命上
林氏说:古代祖有功,宗有德。创业有功的人,祭祀作为祖;守文有德的人,祭祀作为宗。他们的庙都百世不毁。商朝立庙制度,所祖的是汤,所宗的是太甲、太戊、武丁。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这种制度到汉朝还存在。高祖、世祖都是一代的祖。前汉以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宣帝为中宗;后汉以明帝为显宗,章帝为肃宗,都是以功德而尊为祖宗的。唐朝从太宗到昭宗十八帝,都称为宗,名为庙号的常称,不再论德。建为不毁之庙,而先
王立宗之制紊矣。此説善。
东阳马氏曰:「三年之制,汉文帝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毕,后世悉遵用之。夫天子持三年之丧,则百官亦须用持其礼,几于难行。至于二十七日丧毕之説,则又几于不持丧。然则若之何而可?曰:行二十七日之制于临朝听政之时,而行三年之制于宫中,则于礼不废,于义亦不废,此通行之道也。」寿皇持髙宗之丧如此。
译王立宗庙的制度已经混乱了。这个说法很好。
东阳马氏说:“三年的丧制,汉文帝用一天代替一个月,二十七天就结束,后世都遵循使用它。如果天子守三年的丧,那么百官也必须遵循这个礼制,几乎难以实行。至于二十七天丧期结束的说法,又几乎等于不守丧。那么怎么做才合适呢?回答说:在临朝听政的时候实行二十七天的制度,在宫中实行三年的制度,这样对于礼制没有废弃,对于道义也没有废弃,这是通行的办法。”寿皇守高宗的丧礼就是这样做的。
袁氏曰:「髙宗不言中,有多少工夫,所以能神交上帝,所以能得良弼,皆自不言中来。大抵寡言者,其工夫必深;多言者,其工夫必浅。寡言者,其工夫日积;多言者,其工夫驰防。如人之哀乐喜怒,蕴蓄于中,未便防若泄之于外,则不乆而息。故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孔子亦云:『予欲无言。』古之进道者,其言语极少,诚以多言最减力。譬之天将雨,迅雷一震,徃徃未必有雨,何则?其气泄故也。髙宗三年不言,既免丧而犹不言,则其涵养于中者,为何如哉!」
吕氏曰:「自古圣贤常自恐惧中入,台恐德弗类,此入圣作德之门户也。学者亦当常懐此心,常情懈怠,弛慢放流入于庸愚而不自知。」
或曰:德弗▯,犹弗称也。记曰:天子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此德之▯者,亦通。
王氏曰:古之人齐三日以致其思,必见其所为齐者,况于恭黙思道,致一而深思,则感格上帝,梦赉良弼,盖无足怪者。浅陋之人不知天人之际,至诚可以感通如此【或谓商俗尚神,引天以神其事,此妄意先王矫诬上帝以布命于下,此最害教之大者】
三山陈氏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嵩前有董五经,隐者也。伊川闻其名,特徃造焉。至中途遇之,曰:『君非程先生乎?』先生欲来,信息甚大。君子问于伊川,伊川曰:『静则自明。』此则髙宗梦説之事,不诬矣。又曰:『髙宗之梦,如明镜当镜台,有物必照。』初非鉴徃,亦非物来。陈氏曰:「髙宗诚心如此,向使不梦良弼,天下之贤,亦有縁感至者亦善。」
夏氏曰:「作砺,作舟楫,作霖雨。」盖望之切,頼之深,言之不足,故重言之。王氏乃谓:「作砺使之治己,舟楫使之济难,霖雨使之泽民。」失之穿凿。下文言「启乃心,沃朕心」,则髙宗惟欲其成己徳而已,未及乎济难泽民也。此説善。
林氏曰:「桀以拒谏丧,汤以从谏兴;纣以拒谏丧,武王以从谏兴;秦、隋以拒谏丧,汉髙祖、唐太宗以从谏兴。歴代兴衰之本,未尝不系乎此。髙宗命傅説以纳谏,而傅説复之以从谏。盖以为天下之事,未有不先于此,故礼乐刑政,未尝一言及之,而惟以此相告勉。此説亦善。」
説命中
或问天聦明,诸儒皆以视听言之,子独不然?曰:聦明之义,《尧典》説之详矣。夫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方可以视听言,然亦自民而言之,非谓天果有耳目也。新安王氏之説亦近之【王曰:宪天聦明,则见闻不在耳目,即此一心。此心洞然,与天为一,无毫厘私伪蔽乎其间,则察乎众人之所不及见,通乎众人之所不及闻。谓心之所存,无非天理,故其聦明无异天之聦明也】
吕氏曰:佛老説聦明,正就虗处説,但言吾心湛然而已。圣贤説聦明,皆在实处。理防口与甲胄等四事者,疑若粗傅説,却欲髙宗于此留心。盖天下之理本无精粗,才理防得粗处透,便理防得精处透。四事自迹观之,何与聦明?然知起羞起戎,在笥省躬,非聦明不能,是所谓克明也。
无垢张氏曰:「人之好善者,多喜闻人之賛而恶闻人之谤。非好胜也,以其好善之心急,惟恐恶之染其身也。是以耻过而遂非,其实以善为之,反自防于不善。此为善者之大病也。」梁武帝心欲为善,而不知其道,凡人之所难者,皆为之。一闻贺琛之谏,乃大怒。此非寻常无知之过也,其病最深,惟力行者知之。
吕氏曰:人有好底病,有不好底病。髙宗之黩祀,是好底病,最难治,惟説能之。无垢张氏曰:数于祭祀,所以敬也,而反堕于不敬。此过难知,而亦难言。难知则心安,难言则谏者必拒。
或问「惟説不言有厥咎」,诸家皆谓君已成德,则臣方敢言。如何?曰:君资臣之言,正以德之未成故耳。德苟已成,则何俟于臣言?而臣钦若将顺,亦有所不必言也。以君能行之而后言则可,若以君德己成而后言,则德之未成者果何頼哉?曰:林氏谓「允协先王成德为能合」,「成汤从谏弗咈之德」,故言「惟説不言有厥咎」。曰:从谏固能成德
译袁氏说:“高宗不说‘中’字,其中蕴含着多少修养的功夫,因此能够与上帝精神相通,因此能够得到贤良的辅佐,都源自于这‘不言’之中。大抵而言,少说话的人,其修养功夫必定深厚;多说话的人,其修养功夫必定浅薄。少说话的人,其功夫日渐积累;多说话的人,其功夫容易松懈散漫。就像人的哀乐喜怒,蕴藏在内心,如果不轻易发泄到外面,那么不久就会平息。所以古人言语不轻易出口,以自身行为赶不上言语为耻。孔子也说:‘我想不说话。’古代追求道的人,言语极少,确实因为多说话最消耗精力。譬如天将要下雨,一声迅雷震响,往往未必有雨,为什么呢?因为气散泄了。高宗三年不说话,即使脱去丧服后仍然不说话,那么他内心涵养的功夫,会达到什么程度呢!”
吕氏说:“自古圣贤常常从恐惧中进入境界,高宗担心德行不符合(天道),这是进入圣贤境界、建立德行的门户。求学的人也应当常怀此心,常人容易懈怠,放松怠慢、放纵流入平庸愚昧而不自知。”
有人说:“德弗类,就是德行不相称的意思。《礼记》说:天子与天地并列为三,所以德行与天地相配。这个‘类’字,也通。”
王氏说:“古人斋戒三天以集中思虑,必定能看见他所斋戒的对象,何况是恭敬沉默地思考道,专一而深入思考,那么感动并感通上帝,在梦中赐予贤良的辅佐,大概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浅陋的人不了解天人之间的关系,不知道至诚可以感通到这种地步【有人说商朝风俗崇尚神灵,引用天来神化其事,这是妄意揣测先王欺骗上帝以向下颁布命令,这是危害教化最大的】
三山陈氏说:“至诚的道理,可以预知未来。嵩山前有董五经,是个隐士。伊川先生听说他的名声,特意前往拜访。走到中途遇见他,董五经说:‘您不是程先生吗?先生想要来,信息非常大。’有人问伊川先生,伊川先生说:‘内心宁静自然就会明白。’那么高宗梦见傅说这件事,就不是虚假的了。又说:‘高宗的梦,就像明亮的镜子对着镜台,有东西必定会照见。’起初并不是鉴照过去,也不是外物到来。陈氏说:‘高宗的诚心如此,假使没有梦见贤良的辅佐,天下的贤人,也有因缘感通而至的,也是好的。’
夏氏说:“‘作砺’,‘作舟楫’,‘作霖雨’。”大概是期望迫切,依赖深厚,言语不足以表达,所以重复说。王氏却说:“作砺让他治理自己,舟楫让他渡过危难,霖雨让他滋润百姓。”这穿凿附会了。下文说“开启你的心,浇灌我的心”,那么高宗只是想要他成就自己的德行罢了,还没有涉及到渡过危难、滋润百姓。这个说法好。
林氏说:“夏桀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商汤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商纣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周武王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秦、隋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汉高祖、唐太宗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历代兴衰的根本,没有不系于此的。高宗命令傅说进纳劝谏,而傅说回复说要听从劝谏。大概认为天下的事情,没有不先于此的,所以礼乐刑政,没有一句话提及,而只以此互相告勉。这个说法也好。”
《说命中》
有人问天聪明,各位儒者都以视听来解释,您却不然?回答说:聪明的意义,《尧典》说得很详细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才可以以视听来说,然而也是从百姓的角度来说的,不是说天真的有耳目。新安王氏的说法也接近【王说:效法天的聪明,那么见闻不在耳目,就在这颗心上。这颗心清澈透明,与天合为一体,没有毫厘私伪遮蔽在中间,那么就能洞察众人所不及见的,通晓众人所不及闻的。说心中所存的,无非是天理,所以他的聪明与天的聪明没有不同】
吕氏说:佛老说聪明,正是从虚处说,只说我的心澄澈而已。圣贤说聪明,都在实处。理解口与甲胄等四件事,看似粗浅,傅说却想让高宗在此留心。大概天下的道理本无精粗,只要理解粗浅处透彻了,就能理解精深处透彻。四件事从表象看,与聪明有什么关系?然而知道兴起羞耻心、兴起兵戎,在箱子里反省自身,没有聪明不能做到,这就是所谓的克明。
无垢张氏说:“人喜欢善的人,大多喜欢听别人的赞美而讨厌听别人的诽谤。不是好胜,因为喜欢善的心急切,只怕恶沾染自身。所以以过错为耻却遂行非义,其实是以善为出发点,反而自己陷入不善。这是行善者的大病。”梁武帝心里想要行善,却不知道方法,凡人所难做到的,他都去做。一听到贺琛的劝谏,就大怒。这不是寻常无知的过错,他的病最深,只有力行者知道。
吕氏说:人有好底病,有不好底病。高宗的滥祭,是好底病,最难治,只有傅说能治。无垢张氏说:多次祭祀,是为了恭敬,却反而堕入不敬。这个过错难以察觉,也难以言说。难以察觉则心安,难以言说则劝谏者必定被拒绝。
有人问“惟说不言有厥咎”,各家都说是君主已经成就德行,臣子才敢说话。怎么样?回答说:君主凭借臣子的言语,正是因为德行尚未成就的缘故。德行如果已经成就,那么何必等待臣子的言语?而臣子敬顺承行,也有所不必说的。以君主能实行而后说则可以,如果以君主德行已经成就而后说,那么德行尚未成就的人究竟依靠什么呢?有人说:林氏说“允协先王成德为能合”,“成汤听从劝谏不违背的德行”,所以说“惟说不言有厥咎”。回答说:听从劝谏固然能成就德行
,然谓成德为从谏,则牵强矣。且髙宗谓説之言「防哉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盖賛美其言之可行耳,非于此方求其言也。故説答以「知我之言易行,我之言难。我既己言,则已无咎矣」,所以益勉髙宗之行也。
译然而说成德听从劝谏,这就有些牵强了。况且高宗说伊尹的话“谨慎啊,你如果不善于言辞,我就听不到你的行动”,大概是赞美他的话可行罢了,并不是在此时才寻求他的言论。所以伊尹回答说“了解我的话容易实行,我的话难实行。我已经说了,就没有过失了”,以此来更加勉励高宗去实行。
説命下
或问甘盘之事,孔氏、苏氏説如何?曰:唐孔氏谓甘盘在小乙之世已为大臣,小乙崩,受遗辅政,及髙宗免丧,甘盘已死。此説与《君奭》之书不相背矣。然二孔以“遯于荒野”为髙宗自遯,故学而中废,虽文势为顺,及与“旧劳于外”之言相应,然髙宗之劳于外,乃是未即位前之事,杂于其中,其説不免首尾自相戾。苏氏谓古之君子,虽明王之世,不肯仕,如巢、由、夷、齐之比,则以甘盘为隐而不仕,与《君奭》之书又相背矣。皆不若林説为善。
吕氏曰:「自髙宗言之,凡人学未知味,失其师,犹不觉;既知味而失其师,如中流失楫。髙宗之学,正頼于説。自甘盘言之,终不成教,髙宗一半便弃去,此乃甘盘深教髙宗处。若使甘盘常在左右,髙宗常依靠人了,未必进歩;惟被它翻然引去,髙宗乃能力求其进过人数等。」此説亦善。
或问:“道我所固有也,本未尝去,何谓之来?本未尝防,何谓之积?”曰:“是固然也。人惟蔽于物欲,放而不求,故未尝来;荡而不收,故未尝积。今学力既加,修者始来,来自吾心,而非由外至也。来者始积,积于吾身,而非由外假也。王氏、张氏谓学自外至,故言乃来,盖不知所学之事,皆吾性分本然之性,曷尝强其所无哉?”
或问:“诸家多以逊志为卑逊,子以逊顺平易为説,何也?”曰:“言逊顺,则从容、卑逊之意皆存于中,而卑逊却不足以包从容、涵养之意也。”
防誓
呉氏曰:「孔子论文王曰:『有事君之小心。』又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矣。《诗序》曰:『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以守卫中国。』当纣为四夷交侵之时,文王犹禀命如此。观文王之心之德与其禀命,恐所谓大勲者,初未尝有意也。至武王之时,则纣之恶极矣。武王虽欲为文王之顺,而仁有所不忍,故奉天命以征之。方欲誓诸侯以必其征伐之功,其叙文王之辞,盖不得不然。后世读书至『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读《诗》至「武王广文王之声,卒其伐功」与此之▯皆当三思。《诗序》与孔子之言,此説善。」
蔡氏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广韵》云:「过,责也。」武王言:「天之视听,皆自乎民。」今民皆有责于我,谓我不正商罪。以民心而察天意,则我之伐商断必徃矣。盖百姓畏纣之虐,望周之深,而责武王不即拯己于水火也。如汤「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之意。愚按:此説虽近凿,然上下亦通,并附于此。
牧誓
或问:「孟子、史记皆言虎贲三千人,诸儒皆从之,而以书序为误,如何?」林氏曰:「虎贲之士,必择其骁勇絶人者为之,在王左右以为宿卫。周礼虎贲氏八百人,成王崩时,以虎贲百人逆子钊。当成周全盛时,其数不过如此。武王戎车三百两,则甲士歩卒皆在焉,而虎贲则在王左右以为辅卫。其有三百人,已为多矣,安得尚疑其少,而以为三千人邪?盖史记、孟子之书误矣。」
或问:汉孔氏谓朝歌去河四百里,牧野在朝歌南三十里,武王渡河五日而至赴敌,宜速。诸儒为师行三十里,武王仁义节制之师,不应速于趋利如此。皇甫谧云:牧野去朝歌七十里,然自河至此亦计三百三十里,亦非五日所能至。夫谓牧野去朝歌三十里、七十里,盖据近郊三十里、逺郊七十里而言也。然汉孔氏谓河去朝歌四百里,则其所谓亲见而非臆説,诸儒求其説而不得,何也?曰:予以《禹贡》河行之道推,尧时河自碣石入海,盖在东北之极;至汉时则河流入海在青齐之间;至近世则河流愈南而近汴泗。大抵河流自古至今,自北而愈南。窃意武王时河北距朝歌必切近,自孔氏去武王时河行之道变矣。或曰:河行南北信有之矣,然説者谓朝歌在今卫州,孟津在今孟州,河流虽改易,而孟津之至卫则未尝改易也。曰:世代寥逺,地里迁易不常。汉武帝东移函谷闗七百里而亦谓之函谷闗,秦时防
译《说命下》
有人问关于甘盘的事情,孔氏和苏氏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唐代孔氏认为甘盘在小乙时代已经是重臣,小乙去世,他接受遗命辅佐朝政,等到高宗守丧期满,甘盘已经去世。这种说法与《君奭》篇的内容并不违背。然而两位孔氏将“遁于荒野”解释为高宗自己隐退,所以学习中途废止,虽然文意顺畅,并与“旧劳于外”的话相呼应,但高宗在外辛劳,那是他未即位前的事,夹杂其中,这种说法不免首尾自相矛盾。苏氏认为古代的君子,即使在圣明君主的时代,也不肯出仕,就像巢父、许由、伯夷、叔齐那样,于是把甘盘看作隐居不出仕的人,这又与《君奭》篇的内容相违背了。都不如林氏的说法好。
吕氏说:“从高宗的角度来说,一般人学习不知道其中的滋味,失去了老师,还不觉察;既然知道了滋味却失去了老师,就像在河流中央失去了船桨。高宗的学习,正依赖于傅说。从甘盘的角度来说,最终没能完成教化,高宗一半就放弃离去,这正是甘盘深刻教导高宗的地方。假如让甘盘常在身边,高宗常常依赖别人,未必能有进步;只有被他突然引开,高宗才能努力追求进步,超过常人好几等。”这种说法也很好。
有人问:“道是我本来固有的,本来不曾离开,怎么说到来?本来不曾散失,怎么说来积累?”回答说:“这固然如此。人只是被物欲遮蔽,放纵而不寻求,所以不曾到来;放荡而不收敛,所以不曾积累。如今学习的功力已经增加,修养的功夫开始到来,道来自我的心,而不是从外面来到。到来的开始积累,积累在我的身上,而不是从外面借来的。王氏、张氏认为学习是从外面来的,所以说才到来,大概不知道所学习的事情,都是我们本性中本来具有的,何曾强求那些本来没有的东西呢?”
有人问:“各家大多把逊志解释为谦卑退让,您把逊顺平易作为解释,为什么呢?”回答说:“说逊顺,那么从容、谦卑退让的意思都包含在其中,而谦卑退让却不足以包含从容、涵养的意思。”
《泰誓》
吴氏说:“孔子评论文王说:‘有侍奉君主的谨慎小心。’又说:‘拥有天下的三分之二,仍然侍奉殷商。’周朝的德行,可以说是最高的德行了。《诗序》说:‘西边有昆夷的祸患,北边有玁狁的灾难,以天子的命令命令将帅,派遣戍守的役卒来守卫中原。’当纣王被四方夷狄共同侵扰的时候,文王还如此禀承命令。观察文王的心德和他禀承命令的态度,恐怕所谓的大功业,起初并没有刻意追求。到了武王的时候,纣王的罪恶已经极重了。武王虽然想效法文王的顺从,但仁爱之心不忍,所以奉天命去征伐他。正要向诸侯发誓以坚定征伐的功业,他叙述文王的话,大概不得不这样。后世读书读到‘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读《诗》读到‘武王广文王之声,卒其伐功’以及与此相关的,都应当深思。《诗序》和孔子的话,这种说法好。”
蔡氏说:“百姓有过错,在我一个人。”《广韵》说:“过,责备。”武王说:“上天的视听,都来自百姓。”现在百姓都责备我,说我不能公正地讨伐商朝的罪行。以民心来察验天意,那么我讨伐商朝必定要去了。大概百姓畏惧纣王的暴虐,深切盼望周朝,而责备武王不立即把他们从水火中拯救出来。就像商汤“向东征伐,西边的夷人怨恨;向南征伐,北边的狄人怨恨”的意思。我认为: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牵强,但上下文也通顺,一并附在这里。
《牧誓》
有人问:“孟子、《史记》都说虎贲三千人,各位儒生都跟随这个说法,而认为《书序》有误,怎么样?”林氏说:“虎贲的士兵,必定选择那些骁勇超群的人担任,在君王左右作为宿卫。《周礼》中虎贲氏有八百人,成王去世时,用虎贲百人迎接子钊。当周朝全盛时期,他们的数量不过如此。武王战车三百辆,那么甲士步兵都在其中,而虎贲则在君王左右作为辅佐护卫。他们有三百人,已经很多了,怎么能还怀疑他们少,而认为是三千人呢?大概《史记》、孟子的书有误。”
有人问:汉代孔氏说朝歌距离黄河四百里,牧野在朝歌南三十里,武王渡河五天到达赴敌,应该迅速。各位儒生认为军队每天行军三十里,武王是仁义节制的军队,不应该像这样急于趋利。皇甫谧说:牧野距离朝歌七十里,然而从黄河到这里也计算有三百三十里,也不是五天所能到达的。说牧野距离朝歌三十里、七十里,大概是依据近郊三十里、远郊七十里而言的。然而汉代孔氏说黄河距离朝歌四百里,那么他所说的亲眼所见而不是臆测,各位儒生寻求他的说法而不得,为什么呢?回答说:我根据《禹贡》黄河的流向推测,尧的时候黄河从碣石入海,大概在东北的极处;到了汉代则黄河入海在青州、齐州之间;到了近代则黄河更加向南而接近汴水、泗水。大概黄河自古至今,从北而更加向南。我私下认为武王时黄河北岸距离朝歌必定切近,自从孔氏之后黄河的流向改变了。有人说:黄河南北流向确实如此,然而解说的人说朝歌在今卫州,孟津在今孟州,黄河虽然改道,而孟津到卫州则未曾改变。回答说:时代久远,地理变迁不常。汉武帝向东移动函谷关七百里而仍然叫它函谷关,秦时防
稽治在今呉县,与今防稽县相去亦数百里,则古今地里之逺近,岂易以名拘?要之,武王之师决不应以五日而行三百余里也。
译稽治在今天吴县,与今天的会稽县相距也有数百里,那么古今地里的远近,难道能轻易用名称来拘泥吗?总之,武王的军队决不应该在五天之内行军三百多里。
武成
或问:“生明”,孔安国以为月三日,孔頴达以为“生明”、“死魄”俱是月初,而诸儒多从安国之説,如何?曰:朔日月己生明,但其明处极微,昧明生则魄死矣,故为始“死魄”;魄死则明生矣,故为“哉生明”。薛氏谓“哉生明”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则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后一日则月生魄,魄生则明死矣。至晦日则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每月之终谓之“晦”,以其魄全晦故也;毎月之始谓之“朔”,以其明初见故也。于晦朔观月则可见,故知当以頴达之説为正。诸儒皆以“哉生魄”为十六日,既望之后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或在十六日,或在十四日,不可定指十六日为“既生魄”也。
愚曰:告天地山川,非同一祭,亦非同时举。其大要緫述之耳。肆予东征,士女篚厥▯黄,当是告山川之辞。盖起兵东征,未至纣都,防路人已迎降如此。若告天地,乃是未举兵之初告而后行,安得预言士女迎降之事乎?或以为是指戡黎之时言之,亦未可知。
呉才老曰:「汤武之师顺乎人而应乎天者,盖无一而不听于天也。师出自周,逾月而后至。既陈商郊,俟天休命。彼果于致伐者,不必若是矣。使纣于是时下罪己之诏取平日恶党而戮之,见诸侯而谢其不德,愿徼福于成汤髙宗,以无乏其祀。彼八百诸侯,或有为之动心者,武王未必致伐也。今乃率离心之人,犯同德之师一矢未加,而前徒己倒戈矣。天之休命,遂集于周,而武王亦顺而受之。呜呼!汤武之有天下,岂有心为之耶?」
或问:“孟子言‘尽信书不如无书’,书其有不足信者乎?”东阳马氏曰:“六经经秦火,又汉儒私相传授,诚难尽信。然‘血流漂杵’,却不用疑,盖史官纪其成功,则为之辞,以侈其事而已,安用致疑而立议论乎?”或曰:“然则孟子非乎?”曰:“孟子又几曽错?史官大而言之,亦不妨;孟子疑之,亦不妨。凡读书须自有活法,如浩浩滔天天髙如此,其可漫之乎?此‘血流漂杵’之比,并也【晦庵曰:孟子之设是言,惧后世之惑,且长不仁之心耳】
薛氏曰:「桀纣罪有浅深,汤武之放弑,应乎天而顺乎人,非汤武所能为也。」荀卿谓纣卒易向而弑纣。贾谊《书》曰:「纣将与武王战,陈其卒,左亿右亿,鼓之不进,皆还其刃向纣,纣走还寝庙鬭死,弃其尸于王门之外。民皆进蹙之,武王使帷而守之,观者褰帷提尸投之者,犹未肯止。」其言畧与《书》合,最可信。观商人怨纣如此,虽欲如桀之放,得乎?此説善。
或问:“微子,帝乙元子,而有贤德。武王克商之后,冝奉微子以继商,返二分之天下,而退就诸侯之位,则当与尧、舜并,而汤不足追矣。”曰:“殷、周之时,世变已降,非复隆古之比。纣之死,殷人实杀之。使武王欲以天下逊微子,一时殷人及八百诸侯,能自安乎?夫益佐禹治水,功徳岂在启之下?况禹又荐益于天然,朝觐讴歌,不之益而之启。虽禹之治命,不能遏。微子虽贤,不及武王之圣。微子事纣,施泽未必洽于民,而周世世积行累功,三分天下有其二,人心之归乆矣。使武王欲以天下与微子,亦不能夺诸侯天下之心。《易》曰:‘汤、武革命,应乎天而顺乎人。’盖汤、武处世变之极,不过能为顺人之事而已,而尧、舜不可几及也。”
或问:「建官惟用贤人,然官各有事,贤人各有所能。如舜九官皆官也,而官所职之事则有守、司徒、司空、作士、作稷之异。禹、臯、稷、契皆贤也,而其能则有治水、明刑、播种、敷教之殊。故建官以贤,又必随其人之所能以位其事也。」愚按:「此説虽欠才徳并用之意,然分别官与事亦不可不知也。」故附于此。
洪范
林少頴曰:「纣之见杀,盖商人倒戈相攻,并攻杀纣。武王至商,欲赦纣不诛,如汤放桀,已无及矣。于是立武庚代商后亦所以致其不忍之意,如汤放桀也。」
苏氏曰:「治民而求胜民者,必亡国;治病而求胜病者,必杀人。尧言鲧方命圮
译武成
有人问:“‘哉生明’是什么意思?”孔安国认为是初三,孔颖达认为“哉生明”和“死魄”都是月初,而众多儒者大多跟随孔安国的说法,这该怎么看?回答说:朔日月亮已经生出光明,但光明的地方极其微弱,等到微明产生,月魄就死了,所以称为开始“死魄”;月魄死了,光明就产生了,所以称为“哉生明”。薛氏说“哉生明”是初一,“旁死魄”是初二。到了望日,光明完全产生而月魄完全死亡,从望日后一天,月亮开始产生月魄,月魄产生则光明死亡。到了晦日,光明完全死亡而月魄完全产生,所以每月的末尾称为“晦”,是因为月魄完全昏暗的缘故;每月的开始称为“朔”,是因为光明初次显现的缘故。在晦日和朔日观察月亮就可以明白,所以知道应当以孔颖达的说法为正确。众多儒者都把“哉生魄”当作十六日,既望之后一天月魄才开始产生,而望日有时在十五,有时在十六,有时在十四,不能固定地指着十六日说是“既生魄”。
我说:祭祀天地山川,不是同一种祭祀,也不是同时举行。这只是大致总述罢了。“于是我开始东征,士女用竹筐盛着玄色和黄色的丝帛”,这应当是祭祀山川的辞令。大概是因为起兵东征,还没到达商都,防备路人已经这样迎降。如果是祭祀天地,那是在未起兵之初祷告然后才出发,怎么能预言士女迎降的事情呢?有人认为这是指平定黎国的时候说的,也未可知。
吴才老说:“商汤和周武王的军队顺应人心而应合天命,大概没有一件事不是听从天意的。军队从周地出发,过了一个月才到达。已经在商都郊外列阵,等待天命的休美。那些果断进行征伐的人,不必像这样。假使纣王在这个时候下罪己的诏书,逮捕平日的恶党并杀了他们,接见诸侯并谢罪自己的不德,愿意向成汤、高宗祈求福佑,以不使商朝的祭祀断绝。那八百诸侯,或许有因此动心的人,武王未必会进行征伐。现在纣王率领离心离德的人,侵犯同心同德的军队,一支箭还没射出去,前面的士兵已经倒戈了。天命的休美,于是聚集在周朝,武王也顺从地接受了。唉!商汤和周武王拥有天下,难道是有意为之的吗?”
有人问:“孟子说‘完全相信书本不如没有书本’,书本难道有不可信的地方吗?”东阳马氏说:“六经经过秦朝焚书,又经过汉代儒者私下传授,确实难以完全相信。然而‘血流漂杵’,却不必怀疑,大概是史官记载他们的成功,就修饰言辞,以夸大其事罢了,何必致疑并建立议论呢?”有人说:“那么孟子不对吗?”回答说:“孟子又哪里错了?史官夸大其词,也无妨;孟子怀疑它,也无妨。凡是读书必须自有灵活的方法,比如浩浩荡荡的洪水,天高如此,难道可以轻视吗?这‘血流漂杵’的比喻,也是同样的道理。【朱熹说:孟子设立这句话,是担心后世的人迷惑,并且助长不仁的心罢了】
薛氏说:“桀和纣的罪过有深浅之分,商汤和周武王的流放和诛杀,应合天意而顺应人心,不是商汤和周武王所能为的。”荀子说纣王的士兵容易倒戈而诛杀纣王。贾谊的《书》说:“纣王将要与武王作战,陈列他的士兵,左边一亿,右边一亿,击鼓进攻却不前进,都回转刀刃对着纣王,纣王逃跑回到寝庙战死,把他的尸体丢弃在王门之外。百姓都上前踩踏他,武王让人用帷帐守卫他,观看的人掀开帷帐提起尸体投掷他,还不停止。”他的话大致与《尚书》相符,最可信。看商人怨恨纣王如此,虽然想像流放桀那样做,能做到吗?这个说法好。
有人问:“微子是帝乙的长子,而且有贤德。武王攻克商朝之后,应当奉微子来继承商朝,返还二分之一的天下,而退居诸侯之位,那么就应当与尧、舜并列,而商汤不足以追比了。”回答说:“殷、周之时,世道已经衰落,不再是隆盛古时的比况。纣王的死,殷人实际上杀了他。假使武王想把天下让给微子,一时的殷人和八百诸侯,能安心吗?益辅佐禹治水,功德难道在启之下?况且禹又向天推荐益,朝见和歌颂,不归于益而归于启。即使是禹的治命,也不能遏制。微子虽然贤能,不及武王的圣明。微子侍奉纣王,施行的恩泽未必遍及百姓,而周朝世世代代积累功德,三分天下有其二,人心归附已经很久了。假使武王想把天下给微子,也不能夺走诸侯归向天下的心。《易经》说:‘商汤、周武王革命,应合天意而顺应人心。’大概商汤、周武王处于世道变化的极点,不过能做顺应人心的事罢了,而尧、舜不可企及。”
有人问:“建立官职只任用贤人,然而官职各有事务,贤人各有才能。比如舜的九官都是官职,而官职所掌管的事务则有后、司徒、司空、作士、作稷的不同。禹、皋陶、稷、契都是贤人,而他们的才能则有治水、明刑、播种、敷教的区别。所以建立官职任用贤人,又必须根据人的才能来安排事务。”我说:“这个说法虽然缺少才德并用的意思,然而区分官职和事务也不可不知。”所以附在这里。
洪范
林少颖说:“纣王被杀,大概是商人倒戈互相攻击,并攻击杀了纣王。武王到达商都,想要赦免纣王不杀他,像商汤流放桀那样,已经来不及了。于是立武庚代替商朝的后代,也是用来表达他不忍心的意思,像商汤流放桀那样。”
苏氏说:“治理百姓而求胜过百姓的,必定亡国;治疗疾病而求胜过疾病的,必定杀人。尧说鲧违背命令败坏
族,楚词言鲧悻直以亡身。知其为刚狠好胜者,五行土胜水,鲧知此而不通其变。夫物之方壮,不达其怒而投之以其所畏,其争必大,岂独水哉!」
译族,楚辞说鲧因刚直而丧命。知道他是刚强狠戾、争强好胜的人,五行中土克水,鲧知道这一点却不通晓权变。当事物正处在强盛之时,不疏导其怒气反而用其所畏惧的东西去压制它,争斗必然激烈,难道只是水这样吗!
康节邵氏曰:圆者,星也,厯纪之数,其肇于此乎【朱氏曰:厯法合二始以定刚柔,谓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也。合二中以定律厯,谓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也。合二终以纪闰余,谓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是所谓律厯也】方者,土也,画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朱氏曰:州有九井九百畆,是所谓画州井地也】盖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以造易,禹、箕叙之以作范也【蔡元定曰:九宫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背之象也】
易大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神也。」朱氏曰:「此夫子所以发明河图之数也。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而为二,则为隂阳,而五行造化万物终始,无不管摄于是。故河图之位,一与六共宗,而居乎北;二与七为朋,而居乎南;三与八同道,而居乎东;四与九为友,而居乎西;五与十相守,而居乎中。盖其所以为数者,不过一隂一阳,一竒一耦,以两其五行而已。天者,阳之轻清,而位乎上者也;地者,隂之重浊,而位乎下者也。阳数竒,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隂数耦,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天数地数,各以其▯而相求,所谓五位之相得者也。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所谓各有合者也。此河图之全数,而诸儒之説也。至洛书,虽夫子所未言,然其象其説,已具于前,有以通之,则刘歆所谓经纬表里者可见矣。或曰:「河图洛书之数,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其方,盖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数之体也;洛书以五竒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盖主于阳以统隂,而肇其变数之用也。」曰:「其皆以五居中者何也?」曰:「凡数之始,一隂一阳而已矣。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隂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故参其一阳而为三;围四者,以二为一,故两其一隂而为二。所谓参天两地者也。三二之合,则为五矣。此河图洛书之数所以皆以五为中也。然河图以生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生数之象。其下一防,天一之象也;其上一,」防地二之象也,其左一防,天三之象也,其右一防,地四之象也,其中一防,天五之象也,洛书以竒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竒数之象,其下一防,天一之象也,其左一防,亦天三之象也,其中一防,亦天五之象也,其右一防,则天七之象也,其上一防,则天九之象也,其数与位皆三同而二异,盖阳不可易而隂可易,成数虽阳固,亦生之隂也,曰中央之为数也,奈何?曰中央通乎一图,由内及外,固各有积实可纪之数,然河图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数,以附于其生数之外,洛书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以附于竒数之侧,盖中者为主,而外者为客,正者为君,而侧者为臣,亦各有条而不紊也,曰其多寡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主全,故极于十,而竒耦之位均,论其积实,然后见其耦赢而竒乏也,洛书主变,故极于九,而其位与实皆竒赢而耦乏也【横渠张氏曰:数止于十,穷则自十而反一,又数当止于九,九阳极也,地数无过天数之理,孰有地大于天乎?十也者,姑为九之偶焉耳】必皆虗其中,然后隂阳之数均于二十而无偏耳,曰其序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以生出之次言之,则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复于中,而又始于下也,以运行之次言之,则始东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右旋一周,而又始于东也,其生数之在内者,则阳居下左而隂居上右也,其成数之在外者,则隂
译邵雍说:圆的是星象,历法的纪数,大概起源于这里吧【朱熹说:历法合二始以定刚柔,是说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二中以定律历,是说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合二终以纪闰余,是说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这就是所谓的律历】方的是土地,划分州界和井田的方法,大概仿效于此吧【朱熹说:一州有九井九百亩,这就是所谓的划分州界和井田】大概圆的是河图的数理,方的是洛书的文象,所以伏羲、文王依据它来创作《周易》,大禹、箕子依据它来制定《洪范》【蔡元定说:九宫的数字,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是正面和背面的形象】
《周易·大传》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总共五十五。这就是用来成就变化而运行神妙的原因。”朱熹说:“这是孔子用来阐发河图数理的话。天地之间,只是一气而已。分为二,就是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的始终,没有不统摄于其中的。所以河图的位置,一与六同宗,而居于北方;二与七为朋,而居于南方;三与八同道,而居于东方;四与九为友,而居于西方;五与十相守,而居于中央。大概它们之所以成为数字,不过是一阴一阳,一奇一偶,来配成五行罢了。天,是阳的轻清,而位于上方;地,是阴的重浊,而位于下方。阳数是奇数,所以一、三、五、七、九都属于天,这就是所谓的天数五;阴数是偶数,所以二、四、六、八、十都属于地,这就是所谓的地数五。天数地数,各自以其类而相求,这就是所谓的五位相得。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这就是所谓的各有合。这是河图的全部数理,也是众儒的说法。至于洛书,虽然孔子没有提及,但它的象和理,已经具备在前面了,有能够贯通的,那么刘歆所说的经纬表里就可以看见了。有人说:‘河图洛书的数理,之所以不同,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河图以五个生数统领五个成数,而同处其方,大概是揭示其全部来示人,而阐明其常数的本体;洛书以五个奇数统领四个偶数,而各居其所,大概是主于阳以统阴,而开创其变数的作用。’有人说:‘它们都以五居中的原因是什么呢?’回答说:‘大凡数的开始,只是一阴一阳罢了。阳的象是圆,圆的直径为一而周长为三;阴的象是方,方的直径为一而周长为四。周长为三的,以一为一,所以参其一阳而为三;周长为四的,以二为一,所以两其一阴而为二。这就是所谓的参天两地。三二的合,就是五了。这就是河图洛书的数理之所以都以五为中央的原因。然而河图以生数为主,所以其中之所以为五的,也具备五个生数的形象。其下一点,是天一的象;其上一,点是地二的象,其左一点,是天三的象,其右一点,是地四的象,其中一点,是天五的象。洛书以奇数为主,所以其中之所以为五的,也具备五个奇数的形象,其下一点,是天一的象,其左一点,也是天三的象,其中一点,也是天五的象,其右一点,则是天七的象,其上一,点是天九的象,它们的数和位都是三同而二异,大概是阳不可易而阴可易,成数虽然属阳,但也属于生之阴。问:中央作为数,是怎样的呢?回答说:中央通乎一图,由内及外,固然各自有积实可纪的数字,然而河图的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自因五而得数,以附于其生数之外,洛书的一三七九也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自因其类以附于奇数之侧,大概是中者为主,而外者为客,正者为君,而侧者为臣,也各自有条理而不混乱。问:它们多寡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回答说:河图主全,所以极于十,而奇偶的位置均等,论其积实,然后见到其偶赢而奇乏。洛书主变,所以极于九,而其位与实都是奇赢而偶乏【张载说:数止于十,穷则自十而反一,又数当止于九,九是阳极,地数没有超过天数的道理,哪有地大于天的呢?十,不过是作为九的偶数罢了】必须都虚其中,然后阴阳的数均于二十而没有偏颇。问:它们次序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回答说:河图以生出的次序来说,则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复于中,而又始于下;以运行的次序来说,则始东、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右旋一周,而又始于东。其生数在里面的,则阳居下左而阴居上右;其成数在外面的,则阴
居下左而阳居上右也,洛书之次,其阳数则首北次东次中次西次南,其隂数则首西南次东南次西北次东北也,合而言之,则首北次西南次东次东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东北而究于南也,其运行则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复克水,也是亦各有説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数不同何也?曰:河图六七八九,既附于生数之外矣,北隂阳老少进退饶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数一三五之积也,故自北而东,自东而西,以成于四之外。其六者,生数二四之积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于一之外。七则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则六之自北而东者也,此又隂阳老少互蔵其宅之变也。洛书之纵横十五,而七八九六迭为消长,虗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则参互错综,无适而不遇其合焉,此变化无穷之所以为妙也。曰:然则圣人之则之也奈何?曰:则河图者,虗其中,则洛书者,緫其实也。河图之虗五与十者,太极也,竒数二十,偶数二十者,两仪也,以一二三四为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坤离坎,补四隅之空以为兑震艮巽者,八卦也。洛书之实,其一为五行,其二为五事,其三为八政,其四为五纪,其五为皇极,其六为三徳,其七为稽疑,其八为庶徴,其九为福极,其位与数尤晓然矣。曰:洛书而虗中五,则亦太极也,竒偶之各居二十,则亦两仪也,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纵横十五而互为七八九六,则亦四象也,四方之正以为乾坤离坎,四隅之偏以为兑震艮巽,则亦八卦也。河图之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则固洪范之五行,而五十五者,又九畴之子目也。是洛书固可以为易,而河图亦可以为范矣。是其时虽有先后,数虽有多寡,其为理则一而已。但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图,而初无待于书,范则禹之所独得乎书,而未必追考于图尔。且以河图而虗十,则洛书四十有五之数也,虗五则大衍五十之数也,积五与十则洛书纵横十五之数也,以五乗十,以十乗五,则又皆大衍之数也,洛书之五又自含五则得十,而通为大衍之数矣,积五与十则得十五,而通为河图之数矣。茍明乎此,则横斜曲直,无所不通。而河图洛书,又岂有先后彼此之间哉?「蔡元定曰:天地之理,一而已矣。虽时有古今,其理固不容于有二也。」不特河图洛书为然,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乗之数,究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乗之数,亦究于六十者,皆出于《易》之后。其起数又各不同,然与《易》之隂阳防数老少,自相配合,皆为六十,无不若合符契。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属,虽不足道,然亦无不相通。盖自然之理也。假令今世复有图书者出,其数亦必相符。
译居于下方左侧而阳居于上方右侧,洛书的次序,其阳数则以北为首,其次为东、中、西、南;其阴数则以西南为首,其次为东南、西北、东北。合起来说,则以北为首,其次为西南、东、东南、中、西北、西、东北,最终归结于南。其运行规律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向右旋转一周后土又克水,这也各有说法。问:那七八九六这几个数不同是怎么回事?答:河图中的六七八九,既然附在生数之外,就是北方阴阳老少进退饶乏的正位。其中九,是生数一三五的积数,所以从北到东,从东到西,以形成四之外。六,是生数二四的积数,所以从南到西,从西到北,以形成一之外。七则是九从西到南的变位,八则是六从北到东的变位,这又是阴阳老少互相藏匿其居所的变易。洛书纵横之和为十五,而七八九六交替消长,虚去五而分成十,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于是参差错综,没有哪里不遇到相合的,这就是变化无穷之所以奇妙的原因。问:那么圣人效法它们是怎样的?答:效法河图,是虚其中;效法洛书,是总其实。河图虚去的五与十,是太极;奇数二十,偶数二十,是两仪;以一、二、三、四生成六、七、八、九,是四象;分析四方的合位定为乾坤离坎,填补四隅的空位定为兑震艮巽,是八卦。洛书的实数,其一为五行,其二为五事,其三为八政,其四为五纪,其五为皇极,其六为三德,其七为稽疑,其八为庶征,其九为福极,其方位与数目尤其清楚明白。问:洛书如果虚去中五,那也是太极;奇偶各居二十,那也是两仪;一、二、三、四而包含九、八、七、六,纵横十五而互为七八九六,那也是四象;四方的正位定为乾坤离坎,四隅的偏位定为兑震艮巽,那也是八卦。河图的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这本来就是《洪范》的五行,而五十五,又是九畴的子目。这样看来,洛书本来可以演变为《易》,而河图也可以演变为《范》。它们之间虽然有时间上的先后,数目上有多寡,但其道理则是一致的。只是《易》是伏羲首先从图中得到的,起初并不依赖于书;而《范》是大禹独自从书中得到的,未必追溯考证于图。况且以河图虚去十,就是洛书四十五的数目;虚去五就是大衍五十的数目;积累五与十就是洛书纵横十五的数目;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则又都是大衍的数目;洛书的五又自含五则得到十,而通为大衍的数目;积累五与十则得到十五,而通为河图的数目。如果明白了这些,那么横斜曲直,就没有不通达的了。而河图洛书,又哪里有先后彼此的区别呢?蔡元定说:“天地的道理,只是一个罢了。虽然时代有古今,其道理本来不容有两个。”不只是河图洛书如此,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乘的数目,归结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乘的数目,也归结于六十,这些都出于《易》之后。它们的起数又各不相同,然而与《易》的阴阳爻数老少,自然相配合,都成为六十,无不像符契一样吻合。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类,虽然不值得称道,然而也没有不相通的。这大概是自然的道理。假使现在世上再有图书出现,其数目也必定相符。
或问:“晦庵以为洛书之有竒偶之数,自一至九而无文字,禹因而▯之,则以‘初一曰五行’而下皆禹所自言也。”马融云:“从五行以下至六极,洛书文也。”小刘以为▯文止二十字,则与马融之説同。唐孔氏推明孔安国之説,以为禹因而第之,以成九▯,“自初一曰”等二十七字为禹所加,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背先有緫三十八字。刘歆则以自“初一”至“六极”一章緫为洛书之文。诸説孰是?曰:“众言殽乱,折诸圣以经文详之。谓之洛出书,则必有书矣;谓之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则必有九畴锡之矣。如朱氏之説,则洛书止有其数而无其文,则经何以言锡九畴?今以洛书之数按之,五居数之中,固可知其皇极矣。然天一阳数居于下,知其为水可也,何以知其为五行?地二隂数居于西南,何以知其为五事?天三阳数居于东,何以知其为八政乎?意其必有文,尽如马融所谓从五行至六极▯见于各数之下,而禹乃从而▯之欤?至若大刘、顾氏以‘敬用农用’为洛书之文,刘歆以自“初一”曰已下緫为洛书之文,则又未免尊信太过,而渉于附防矣。唐孔氏所谓天语简要,不应丁寜囘折如是也。”曰:“河图何以知其为八卦也?”曰:“河图之为八卦,固可以方位隂阳竒偶之数而推也。如一与六居北,则是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而水位之所居,可以知其为坎矣。而坎以一阳居二隂之中;二与七同居于南,则是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位之所居,而可以知其为离,而离以一隂居二阳之中。以至三与八居于东而为巽,四与九居于西而为兑,皆可以隂阳竒偶而推。盖八卦皆造化之定数,而九畴则以人事参之,其数虽同,而其事固不同也。”曰:“然则图书之事,果有他物可以证乎?”曰:“是不待逺求,顾氏未之思耳。夫鸟兽之羽毛,草木之英华,文章灿然条理秩然,岂待人刻画而后尔哉?亦造化之所自成耳。此犹曰是形有种▯也。至若文石之中,固有山川草木鸟兽之形,又岂人力所笔而后成哉?天地之间,有此理则有此象。如鲁仲子生而有文,在于手;秦之仆石,起而有文;汉之虫食栁叶而成文。古今此▯,非一世俗之震死者,背上徃徃有篆书以述其罪。道家多能辨之。又筲箕仙亲冩为诗词,以言祸福,皆耳目所亲接者。况圣人出,而天不爱道,图书呈祥。图之与书,其体一也。既能有图,亦能有书,又何异耶【苏氏曰:图书之文,必粗有八卦九畴之象数,以发伏羲与禹之智,岂可谓无哉?魏青龙二年,张液出石,有若麟鳯牛虎人马于其上,若八卦列宿孛珪者。唐子西曰:此与河图洛书,又何以异乎?惜时无伏羲神禹,故莫能通晓其义】
朱氏曰:天地间惟有一理,自两仪奠位,其理己彰。大极于无外,小极于无内,即事即物,莫非是理之流行发见。但其事物之常见者,圣人不假之以设教。若河图洛书,乃圣明在上,和气所感,钟为祥瑞,即是理之徴验显见,已可以开发人心。故圣人因神物之至著者以垂法后世。若其理则未有图书以前,固无时无处而不存。邵子所谓「画前元有易」,程子所谓「无河图洛书,八卦九畴亦须作者」是也。
新安王氏曰:「易与范其体不同,实相为用。易者,尽天下之变而不可常者也;范者,立天下之法而不可易者也。夫易始于乾坤,变为八卦,重为六十四,其道本于刚柔迭出,以趋时适中。然言道则详,言政则略。如履之制礼,豫之作乐,散于诸卦,未见夫纲领所在。故以一定之法着于洪范。其端本于五行,其用起于五事,而终于福极。先后本末有序而不可紊,有辨而不可杂。故易、范合而圣人所以为天下者,始无余蕴。学者所宜深考也【易范本于羲禹,皆演于商季】
或问太极判而为隂阳,隂阳布而为五行,何以言初一曰五行乎?曰:九畴皆即其用之切于人者言之,故自五行説起。
或问:“周子‘无极而太极’一语,先儒辨论角立,如何?”曰:“象山以无极为非,则以为此非周子之言;
译有人问:“朱熹认为洛书有奇偶之数,从一到九而没有文字,大禹于是将它们排列成九宫,那么‘初一曰五行’以下都是大禹自己所说的话。”马融说:“从五行以下到六极,是洛书的文字。”小刘认为九宫中的文字只有二十个字,这与马融的说法相同。唐代孔颖达推究阐明孔安国的说法,认为大禹于是将它们排列成九宫,‘自初一曰’等二十七个字是大禹所加,而‘敬用、农用’等十八个字。大刘和顾氏认为九宫背面原本就有总共三十八个字。刘歆则认为从‘初一’到‘六极’这一章总共都是洛书的文字。各种说法哪个正确?回答说:“众说纷纭混乱,应当用圣人的经典来详加辨析。既然称为洛水出书,那么必定有书;既然称为上天于是赐给大禹洪范九畴,那么必定有九畴被赐下。如果按照朱熹的说法,那么洛书只有数而没有文字,那么经文为什么说赐下九畴?现在用洛书的数来对照,五居于数的中间,固然可以知道它是皇极。然而天一阳数居于下方,知道它是水可以,怎么知道它是五行?地二阴数居于西南,怎么知道它是五事?天三阳数居于东方,怎么知道它是八政呢?想来必定有文字,完全像马融所说的那样,从五行到六极的文字出现在各个数之下,而大禹于是将它们排列成九宫吗?至于大刘、顾氏将‘敬用、农用’作为洛书的文字,刘歆将自‘初一’曰以下全部作为洛书的文字,那就未免过于尊崇信奉,而涉及附会了。唐代孔颖达所说的上天言语简要,不应该如此反复叮咛曲折,是有道理的。”
问:“河图怎么知道它是八卦呢?”回答说:“河图之所以是八卦,固然可以根据方位、阴阳、奇偶之数来推演。比如一与六居于北方,这就是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而水所居的位置,可以知道它是坎卦。而坎卦以一阳居于二阴之中;二与七同居于南方,这就是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所居的位置,可以知道它是离卦,而离卦以一阴居于二阳之中。以至于三与八居于东方而为巽卦,四与九居于西方而为兑卦,都可以用阴阳奇偶来推演。大概八卦都是造化的定数,而九畴则用人世事务参合其中,它们的数虽然相同,但所代表的事务本来不同。”
问:“那么图书之事,果然有其他事物可以证明吗?”回答说:“这不需要远求,顾氏没有思考罢了。鸟兽的羽毛,草木的精华,文采灿烂,条理井然,难道要等人刻画才这样吗?这也是造化自然形成的。这还说是形有种子。至于文石之中,本来就有山川草木鸟兽的形状,又难道是人力用笔而后形成的吗?天地之间,有此理就有此象。比如鲁仲子生来手上有文字;秦国的仆石,起来就有文字;汉代的虫吃柳叶而成文字。古今此类事情,不是一代世俗中震惊死去的人,背上往往有篆书来叙述他的罪过。道家多能辨别这些。又有筲箕仙亲自书写诗词,来预言祸福,都是耳目所亲身接触的。何况圣人出现,上天不吝惜道,图书呈现祥瑞。图与书,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既然能有图,也能有书,又有什么不同呢?【苏氏说:图书的文字,必定大致有八卦九畴的象数,以启发伏羲与大禹的智慧,怎么能说没有呢?魏青龙二年,张液拿出石头,上面有像麒麟、凤凰、牛、虎、人、马的形象,像八卦、列宿、孛珪等。唐子西说:这与河图洛书,又有什么不同呢?可惜当时没有伏羲、神禹,所以没有人能通晓其中的意义】
朱熹说: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自从两仪确立位置,其理已经彰显。大到没有外面,小到没有里面,即事即物,没有不是这理的流行发见。但那些常见的事物,圣人不借助它们来设立教化。至于河图洛书,乃是圣明在上,和气所感应,凝聚为祥瑞,就是理的征验显见,已经可以开发人心。所以圣人凭借神物中最显著的来垂范后世。至于那理,在没有图书以前,本来无时无处不存。邵雍所说的‘画前元有易’,程颐所说的‘没有河图洛书,八卦九畴也必定要创作’,就是这个意思。
新安王氏说:“《易》与《洪范》体制不同,实际上相互为用。《易》是穷尽天下变化而不可恒常的;《洪范》是确立天下法则而不可改变的。《易》始于乾坤,变为八卦,重为六十四卦,其道本于刚柔交替出现,以顺应时势达到适中。然而论道则详细,论政则简略。比如履卦制定礼仪,豫卦制作音乐,散见于各卦,未见纲领所在。所以用一定的法则著于《洪范》。其根本源于五行,其作用起于五事,而终于福极。先后本末有序而不可紊乱,有辨别而不可混杂。所以《易》与《洪范》合而为一,圣人治理天下的道理,才开始没有剩余的蕴藏。这是学者应当深入考求的【《易》与《洪范》本于伏羲与大禹,都在商代末年得到演绎】”
有人问:太极分化而为阴阳,阴阳分布而为五行,为什么说初一曰五行呢?回答说:九畴都是从其切近于人用的方面来说的,所以从五行说起。
有人问:“周敦颐‘无极而太极’这一句话,先儒辩论对立,如何看待?”回答说:“陆九渊认为无极是错误的,就认为这不是周敦颐的话;
南轩以为此乃‘莫之为而为之’之意,非真言无。是皆不欲言‘无’之一字而为此辨也。夫天地之造化,若人若物,其初皆自无而至有,有者复归于无,而无者复能有。观人物之生死可见,此人之所共知,所亲覩,非有▯茫难测之理。推而至于天地之初,造物之始,未有不自无而至有也。故《诗》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系词》曰:‘易有太极’,即此之谓也。但圣人恐人沦于无,梏于有,故于《易》之中止明消息盈虗、聚防盛衰、循环不息之理,而不言有无。夫是之谓《易》。至老氏则专言无,释氏则专言空,故儒者并无与空两字讳之。夫老氏知无之为无,而不知无者之能有,及其既有,则不可以无言,此其所蔽耳。然而始无之理,岂可以其出于老氏而讳之耶?释氏知有之必空,而不知空者之复有,此其所蔽耳。然而终空之理,岂可以其出于释氏而讳之耶?夫谓之太极,则其有已肇矣,非有则何所指以为极?夫既肇于有,则未有之先,非无而何?其曰‘无极而太极’,此理之自然而然者也。但圣人不言,而周子言之耳,何疑之有?”
译南轩认为这是“莫之为而为之”的意思,并非真正说没有。这都是因为不愿意说出“无”这个字,所以才这样辨析。天地间的造化,无论是人还是物,起初都是从无到有,有的又回归于无,而无的又能产生有。观察人和物的生死就可以明白,这是人们共同知晓、亲眼所见的,并不是那种模糊难测的道理。推究到天地之初、造物的开始,没有不是从无到有的。所以《诗经》说:“上天的运作,没有声音也没有气味。”《系辞》说:“易有太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但是圣人担心人们沉溺于无,拘泥于有,所以在《易经》中只阐明消长盈虚、聚散盛衰、循环不息的道理,而不谈论有无。这就叫做《易经》。至于老子则专门谈论无,佛家则专门谈论空,所以儒家避讳“无”和“空”这两个字。老子知道无就是无,却不知道无能够产生有,等到有了之后,就不能不谈论,这是他的局限所在。然而开始于无的道理,难道因为出自老子就避讳它吗?佛家知道有必然归于空,却不知道空又能复生有,这是他们的局限所在。然而最终归于空的道理,难道因为出自佛家就避讳它吗?既然称之为太极,那么“有”就已经开始了,如果不是有,又指什么为极呢?既然开始于有,那么在未有之前,不是无又是什么呢?所谓“无极而太极”,这是道理自然而然的发展。只是圣人没有说,而周敦颐说了罢了,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或问:“天一生水,亦有物之可证乎?”曰:“人之一身可以证矣。人之贪心动,则津生;哀心动,则泪生;愧心动,则汗生;欲心动,则精生。方人心寂然不动之时,则太极也。此心之动,则太极动而生阳也。心一动而水生,则天一生水也。盖神为气主,神动则气随;气为水母,气聚则水生。故呵气而成润也。五行之相尅也,所以相成;而五常之徳亦然。徳莫大于仁,木徳也。仁或失于弱,故以义断之;义,金徳也。义或失于刚,故以礼节之;礼,火徳也。礼或失于拘,故以智通之;智,水徳也。智或失于诈,故以信正之。此五常之第,而五行相尅之体,老苏之説为然。金尅木,刚胜柔也;水尅火,柔胜刚也。”
王氏曰:「水言润,则火燥,土溽,木敷,金敛,可知也。火言炎,则水冽,土蒸,木温,金清,可知也。水言下,火言上,则木左,金右,土中央,可知也。木言曲直,则土圜,金方,火鋭,水平,可知也。金言从革,则木变,土化,水因,火革,可知也。土言稼穑,则水之井洫,火之防冶,木金之为器械,可知也。所谓木变者何?炳之而为火,烂之而为土,此之谓变。所谓土化者何?能燥,能润,能敷,能敛,此之谓化。水因者何?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苍而苍,因白而白,此之谓因。火革者何?革生以为熟,革柔以为刚,革刚以为柔,此之谓革。金亦能化,可以圜,可以平,可以鋭,可以曲直,然非火革,则不能自化,故命之曰『从革』也。」
或问孔氏以皇极为大中,诸儒多祖其説。晦庵祖《五行志》,谓皇者君之称,谓人君立极也。二説如何?曰:中道固大,而大亦中之体也。然谓中为天下之大本,则可谓为大;中之道则义训未为稳畅。故《六经》《语》《孟》言中多矣,而未尝有大中之説。夫以皇极为大中,犹可也;以皇建有极为大建其极,犹可也;以皇则受之为大则受之,犹可也。至于惟皇作极为惟大作极,时人斯其惟皇之极为惟大之极,则非辞矣。故知晦庵取汉志之説为当然,不曰帝极、王极、君极,而独谓之皇极者,盖皇帝之皇,亦取大而无际之义。人君建极,非广大无外则不可,未有狭小而能建极以率天下归极者也。故名曰皇极,亦兼大义。然下文不曰遵皇之义、遵皇之道,惟天下皇,而皆言王者,此又取其合于王者之道而言之。盖皇道之朴略与王道又有间矣。
或问:「皇则受之?」曽氏谓:「大则受之,非小者所能受。」如何?曰:「皇则受之,与上「汝则念之」,正是对而互文。或言「汝」,或言「皇」,犹或言于汝。极而又言「惟皇作极」,同。
刘执中曰:「天地之于物也,能生之而莫能终,而遂其性也。能终而遂其性者,圣人也。天地之于人也,能性之而莫能化,而一于善也。能化而一于善者,圣人也。非圣人则不能成天地造化之功,非天地则不能成圣人皇极之治。其道相参,其能相须,其力相敌,故曰三才也。」此説为善。
苏氏曰:「正直,如以直报怨之直,平安无事,用正直而已。」此説善。
横渠张氏曰:隂性凝聚,阳性发防。隂聚之阳必▯之,其▯均敌,阳为隂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隂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虗者,隂为风驱除聚而未防者也。凡隂气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其聚有逺近虗实,故风雷有大小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则为戾气霾曀。隂常▯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刘氏曰:一徳正于中,则五事治于外;一气正于中,则五气顺于时。以形而言,则各宜▯举。圣人观之所以验己政之得失也。以徳而召,则不可以形拘。圣人行之所以应天道以渊黙也。汉儒于雨不时若,则弃徳而修貎;旸不时若,则舍心而求言。其失不已逺乎?其惑不已甚乎?此圣人所以正皇极于五事之先,调元气于时日之始者,为得其本也。验其政教之得失,不可以外于形矣;求其徴应之本原,不可以失乎徳矣。此
译有人问:“天一生水,也有实物可以证明吗?”回答说:“人的身体就可以证明。人的贪心动,就产生津液;哀心动,就产生泪水;愧心动,就产生汗水;欲心动,就产生精液。当人心寂然不动的时候,就是太极。这心的动,就是太极动而生阳。心一动而水产生,就是天一生水。因为神是气的主宰,神动则气跟随;气是水的母亲,气聚则水产生。所以呵气就能形成润泽。五行之间的相克,是为了相互成就;五常的德行也是如此。德行没有比仁更大的,这是木德。仁有时会失之于柔弱,所以用义来裁断它;义是金德。义有时会失之于刚强,所以用礼来节制它;礼是火德。礼有时会失之于拘谨,所以用智来通达它;智是水德。智有时会失之于欺诈,所以用信来匡正它。这是五常的次序,也是五行相克的体现,老苏的说法是正确的。金克木,是刚胜柔;水克火,是柔胜刚。”
王氏说:“水说润泽,那么火燥、土湿、木敷布、金收敛,就可以知道了。火说炎热,那么水冷、土蒸、木温、金清,就可以知道了。水说向下,火说向上,那么木在左、金在右、土在中央,就可以知道了。木说曲直,那么土圆、金方、火锐、水平,就可以知道了。金说从革,那么木变、土化、水因、火革,就可以知道了。土说稼穑,那么水的井渠、火的冶炼、木金作为器械,就可以知道了。所谓木变是什么?燃烧它成为火,腐烂它成为土,这就叫变。所谓土化是什么?能燥、能润、能敷布、能收敛,这就叫化。水因是什么?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苍而苍,因白而白,这就叫因。火革是什么?革生以为熟,革柔以为刚,革刚以为柔,这就叫革。金也能化,可以圆,可以平,可以锐,可以曲直,然而如果没有火的变革,就不能自我变化,所以命名为‘从革’。”
有人问孔氏把皇极解释为大中,许多儒者都推崇他的说法。朱熹推崇《五行志》,说皇是君主的称呼,是说人君建立极则。这两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中道固然伟大,而大也是中的本体。然而说中是天下的大本,那么可以说为大;中之道则义训并不稳妥通畅。所以《六经》《论语》《孟子》讲中很多,却从未有大中的说法。把皇极解释为大中,还可以;把皇建有极解释为大建其极,还可以;把皇则受之解释为大则受之,还可以。至于把惟皇作极解释为惟大作极,把时人斯其惟皇之极解释为惟大之极,就不是文辞的本意了。所以知道朱熹取汉志的说法为当然,不说帝极、王极、君极,而唯独称之为皇极,大概皇帝的皇,也取大而无际的意义。人君建立极则,不广大无外就不行,没有狭小而能建立极则来率领天下归向极则的。所以命名为皇极,也兼有大义。然而下文不说遵皇之义、遵皇之道,惟天下皇,而都说王者,这又是取其符合王者之道而言的。大概皇道的质朴粗略与王道又有区别了。
有人问:“皇则受之?”曾氏说:“大则受之,不是小者所能承受的。”怎么样?回答说:“皇则受之,与上面的‘汝则念之’,正是对仗互文。有时说‘汝’,有时说‘皇’,犹如有时说于汝。极而又说‘惟皇作极’,相同。”
刘执中说:“天地对于万物,能生养它们而不能终结,从而顺遂它们的本性。能终结并顺遂其本性的,是圣人。天地对于人,能赋予本性而不能教化,从而统一于善。能教化并统一于善的,是圣人。不是圣人就不能完成天地造化的功绩,不是天地就不能完成圣人皇极的治理。他们的道相互参合,他们的能力相互需要,他们的力量相互匹敌,所以说三才。”这种说法很好。
苏氏说:“正直,就像以直报怨的直,平安无事,只用正直罢了。”这种说法好。
横渠张氏说:阴气性质凝聚,阳气性质发散。阴聚之阳必发散之,其发散均等,阳为阴所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所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所以云物散布在太虚中的,是阴被风驱除聚合而未发散的部分。凡是阴气聚合,阳在内者不得出,就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就周旋不舍而为风。其聚合有远近虚实,所以风雷有大小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发散则为戾气霾曀。阴常发散缓慢,接受阳的交合,则风雨调,寒暑正。
刘氏说:一德正于中,则五事治于外;一气正于中,则五气顺于时。以形而言,则各宜举。圣人观察这些来检验自己政事的得失。以德而召,则不可以形拘。圣人施行这些来应合天道而渊默。汉儒对于雨不时若,就弃德而修貌;旸不时若,就舍心而求言。他们的失误不是太远了吗?他们的迷惑不是太甚了吗?这是圣人之所以在五事之前正皇极,在时日之始调元气,是因为得其本。检验其政教的得失,不可以外于形;求其征应的本原,不可以失乎德。这
説详明。
林氏曰:「夫尧舜之世,则民仁夀非其生而皆仁夀也。尧舜之治,天下彞伦攸叙,休徴时至,则不期于仁夀而自仁夀也。桀纣之世,则民鄙天非其生而皆鄙夭也。桀纣之治,天下彞伦攸斁,咎徴相仍,则不期于鄙夭而自鄙夭也。故仁夀鄙夭虽本于天,而君实制其命。」
译解说详尽明白。
林氏说:“在尧舜的时代,百姓仁爱长寿,并非他们生来就都仁爱长寿。尧舜治理天下,使社会伦理秩序井然,吉祥的征兆按时出现,那么百姓不期望仁爱长寿却自然仁爱长寿了。在夏桀商纣的时代,百姓卑鄙短命,并非他们生来就都卑鄙短命。夏桀商纣治理天下,使社会伦理秩序败坏,灾异的征兆接连不断,那么百姓不期望卑鄙短命却自然卑鄙短命了。所以仁爱长寿与卑鄙短命虽然根本上取决于天命,但君主实际上主宰着百姓的命运。”
旅獒
林氏曰:「以逺物为寳,则必有轻贤之心;以贤为寳,则于逺物弗贵矣。虞公以垂棘之璧、屈产之乘为寳,故视宫之竒若路人;齐威王以四臣为寳,故视径寸之珠如粪土。人君所寳,可不谨哉!」
吕氏曰:天下之事,才满则倾。惟圣人之心,常不足,常不已。虽到尧舜田地,犹有不足之意,犹有要做底事。一篑未尽之工夫,常在。非谓止欠一篑,做了便了。大抵王业虽有成,圣人之心未尝有成也【愚按:此説虽未必是经之本防,然圣人之心实然】
金縢
或问:“孙氏谓‘尔汝’之称,在常人为不敢,而周公称之,见父子之间用情也。”曰:“按经传告神之辞,多‘尔汝’。《武成》告天地山川曰:‘惟尔有神,尚克相予。’《诗》祈谷于上帝曰:‘既昭假尔。’《礼记》筮辞曰:‘假尔泰筮有常。’下至《离骚》《九章》,化神多言‘余’。今世祝文亦多言‘尔神’,盖自古而然,或者与神相亲之意邪?若曰父子用情,然子之事父,曷尝称‘尔汝’乎?”
或问:「我之弗辟,马、郑皆音避。陈少南、吕才叔推其説,以为周公遭谤,故居东都以避之。至二年,成王方知流言为管蔡之罪,故言『罪人斯得』,金縢既启之后,成王迎周公以归。管蔡惧而与殷叛,故周公再徃东征耳。」曰:「豳风诸诗,其言与金縢所书,皆昭然相合。大诰叙言:『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金縢言:『武王既丧,管叔及羣弟流言』,则流言与叛皆在武王始崩之际,不得分为两节,明矣。亦非养防三年而后始征也。少南、才叔之意,不过谓成王方疑周公,周公不应自徃征,以重成王之疑,故为此説耳。不知周公为东伯,东诸侯之不轨,东伯之职自得专征。成王防未亲政,凡事皆听于师傅。二公居中调防,成王中心虽不能无疑,亦未敢明沮周公之行。兼成王谅闇于国家之事,皆不知,一惟冢宰是任,在周公固可专其事矣。四国之变,征之少缓,则蔓延莫遏,周公岂敢顾一己之小嫌,忘宗社之大计邪?迨夫三监伏辜,遂居东守,东伯之职以俟朝命,而不敢遽归。此则公之避逺权▯,以待成王之悟也。以经证经,正不必如二氏之迁就牵合。」
吕氏曰:「豳诗皆言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则非独成王不知,周公二公亦不知矣。盖二公非不知,但成王方在,未敢诮公之时,使二公一旦廹之,成王从,则幸;不从,则不可继矣。故但涵养其意,使之一旦自悟,周大夫之刺,亦不为过。盖成王未知周公,则二公岂得为知周公哉?成王知,则二公始为知周公矣。此君臣一体之义也。」
林氏曰:「周公作鸱鸮之诗,成王犹未信于心。然则周公之心,非金縢不得而见。而金縢之书,自二公而下皆不知。非天诱其▯,则成王之疑,何时而释乎?成王之疑不释,则国之存亡未可知。然文武膺上天之休命,其社稷无疆之传,盖未艾也。周公之徳,既足以当天意,此所以有风雷之变,以显周公之徳,而剖成王之疑。夫周公之蔵是书,以故事而蔵之,而非将以为异日自觧之计。成王之启是书,以故事欲卜而启之,而非逆知前日周公之举。是皆出于莫之为而为也,谓之非天可乎?」
大诰
或问:“三监之叛,其执辞非以恶周正,将以攻周公也。人欲攻已,己恶其事,而亲统师以征之,何以释人之疑?”且周公何不以东征委太公而已?则居朝廷以为内鎭邪?曰:“夫诚贯天地,固无顾于小嫌,而二公在朝,已足以为内助,故亲徃伐,而不敢以艰难遗他人。况自陜以东,周公主之,则征东诸侯,固周公之职分也。”苏氏《晁错论》曰:“天下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免难于天下。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使它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晁错尽忠为汉,谋弱诸侯,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使错以身任其危,日夜淬厉,东向以待之,使不至于累其君。错则不然,天子自将,而己居守,故袁盎得以行其説。苏氏之论,其亦有合
译旅獒
林氏说:“如果把远方的奇珍异宝当作宝物,就必然会有轻视贤人的心态;如果把贤人当作宝物,就不会看重远方的奇珍异宝了。虞公把垂棘的美玉、屈地产的良马当作宝物,所以看待宫之奇就像看待路人一样;齐威王把四位大臣当作宝物,所以看待直径一寸的明珠如同粪土。君主所珍视的,能不慎重吗!”
吕氏说:“天下的事情,才气一旦满溢就会倾覆。只有圣人的心,常常感到不足,常常不停止。即使达到了尧舜的境界,仍然有不足的意思,仍然有要做的事情。那只差一筐土就能完成的功夫,始终存在。并不是说只差一筐土,做了就完了。大体上王业虽然有成,但圣人的心从未有过完成的时候【我按:这个说法虽然未必是经文的本意,但圣人的心确实是这样的】
金縢
有人问:“孙氏说‘尔汝’这样的称呼,在常人是不敢用的,而周公这样称呼,显示出父子之间用情至深。”回答说:“查考经传中告神的言辞,多用‘尔汝’。《武成》篇中告天地山川说:‘惟尔有神,尚克相予。’《诗经》中向上帝祈求丰收说:‘既昭假尔。’《礼记》中的筮辞说:‘假尔泰筮有常。’下至《离骚》《九章》,变化神灵多言‘余’。现在世间的祝文也多言‘尔神’,大概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或许是表示与神灵亲近的意思吧?如果说这是父子用情,然而儿子侍奉父亲,何曾称呼‘尔汝’呢?”
有人问:“‘我之弗辟’,马融、郑玄都读作‘避’。陈少南、吕才叔推究他们的说法,认为周公遭到诽谤,所以居住在东都来躲避。到了第二年,成王才知道流言是管叔、蔡叔的罪过,所以说‘罪人斯得’,金縢之书开启之后,成王迎接周公回来。管叔、蔡叔害怕而与殷人叛乱,所以周公再次前往东征。”回答说:“《豳风》中的诗歌,其言辞与《金縢》所记载的,都明显相合。《大诰》序言说:‘武王去世,三监及淮夷叛乱,周公辅佐成王将要讨伐殷人,于是作《大诰》。’《金縢》说:‘武王去世之后,管叔及众兄弟散布流言’,那么流言与叛乱都在武王刚去世的时候,不能分为两件事,这是明显的。也不是守丧三年之后才开始征伐。陈少南、吕才叔的意思,不过是认为成王正怀疑周公,周公不应该亲自去征伐,以加重成王的怀疑,所以这样说罢了。不知道周公身为东伯,东方诸侯的不轨行为,是东伯的职责,自然可以专断征伐。成王守丧尚未亲政,凡事都听从师傅。两位公在朝中调停,成王心中虽然不能没有怀疑,也不敢明显阻止周公的行动。加上成王守丧期间对国家大事都不知晓,一切只依靠冢宰,对于周公来说本来就可以专断此事。四国的变乱,征伐稍微迟缓,就会蔓延无法遏制,周公岂敢顾念个人的小嫌疑,而忘记宗社的大计呢?等到三监伏罪,于是居住在东方守卫,履行东伯的职责以等待朝廷命令,而不敢立即返回。这是周公避开嫌疑,以等待成王的醒悟。用经文证明经文,正不必像这两个人那样牵强附会。”
吕氏说:“《豳风》中的诗歌都说周大夫讽刺朝廷不了解周公,那么不仅成王不了解,周公和两位公也不了解了吗。其实两位公不是不了解,只是成王还在,不敢讥讽周公的时候,如果两位公一旦逼迫成王,成王听从,那是侥幸;不听从,那就无法继续了。所以只是涵养他的心意,使他一旦自己醒悟,周大夫的讽刺,也不算过分。因为成王不了解周公,那么两位公怎么能算是了解周公呢?成王了解了,两位公才开始算是了解周公。这是君臣一体的道理。”
林氏说:“周公作《鸱鸮》之诗,成王心中仍然不信。那么周公的心意,不通过金縢之书就无法显现。而金縢之书,从两位公以下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上天诱导,那么成王的怀疑,什么时候能消除呢?成王的怀疑不消除,那么国家的存亡就难以预料。然而文王、武王承受上天的美好使命,其社稷无疆的传承,大概还没有止境。周公的德行,已经足以符合天意,所以才有风雷之变,以显扬周公的德行,而消除成王的怀疑。周公收藏这本书,是因为有事而收藏它,而不是打算作为日后自我辩解的计策。成王开启这本书,是因为有事想要占卜而开启它,而不是预先知道以前周公的举动。这都是出于无意而为的行为,能说这不是天意吗?”
大诰
有人问:“三监的叛乱,他们的借口不是厌恶周朝的政令,而是要攻打周公。别人要攻打自己,自己厌恶这件事,却亲自统帅军队去征伐,怎么消除别人的怀疑?”况且周公为什么不把东征委托给太公而自己留守朝廷作为内镇呢?回答说:“真诚贯通天地,本来就不顾念小的嫌疑,而两位公在朝中,已经足以作为内助,所以亲自前往讨伐,而不敢把艰难留给别人。况且从陕地以东,由周公主持,那么征伐东方诸侯,本来就是周公的职责。”苏氏在《晁错论》中说:“天下没有缘故而发动大难的开端,我发动它,我能收场,然后才能免除天下的灾难。事情到来却循循善诱想要推卸,让其他人承担责任,那么天下的祸患必然集中在我身上。”晁错尽忠为汉,谋划削弱诸侯,诸侯并起,以诛杀晁错为名,如果晁错以身承担危险,日夜磨砺,向东等待他们,使不至于连累他的君主。晁错却不是这样,天子亲自率军,而自己留守,所以袁盎得以实行他的计策。苏氏的议论,大概也有相合之处。
或问:“十夫十人?”或以为“十乱”,或以为“四国之贤者”。曰:“若十乱,即周公、太公、召公,实在其中。周公不应自言,亦不应言‘十夫’,必是在下疎逺之贤,若良、平之于汉,房、杜之于唐之类。但未知必自四国而来也。”
微子之命
或问呉氏説微子之命非始封之书如何【呉曰:胜殷之后,立武庚于殷墟,杀武庚之后,其地与民皆以封康叔,时微子己封于宋矣,乃即其国封为上公,为二王后,以续殷祀,书之所载,盖如此,亦于礼为宜。而乐记乃言武王下车,投殷后于宋者,即封微子也。然续殷之后者,固已立武庚于故墟矣,不知记礼者何所据而言?凡防命诸侯,必有初封之辞,如蔡仲之命言乃命诸王邦之蔡之▯,微子之封于宋,盖在武王时,此书乃爵为上公,申命之书。如孔氏之説,则是防子前此未封,至成王而始封,非矣。惟史记世家言周公既承王命,诛武庚,乃命微子启代殷后,使奉其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其说为是。惜其有未尽者,既言国于宋,又谓殷之余民既以封康叔,而防子初未尝居武庚之地而治殷民也】曰:呉説是也。夫武王且封箕子于朝鲜,岂应舍微子不封,至成王诛武庚而始封之哉?乐记言殷之后者,犹曰黄帝之后,帝尧之后,谓其后裔云耳,非必曰为先代后以作賔也。史记言殷民爱戴,虽不审而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则与乐记书叙合矣。
苏氏曰:「武庚叛后,命微子。微子盖处可疑之地,而命之曰:『上帝时歆,▯乃烈祖,万邦作式。』此三代之事后世所不及也。」此説是。
康诰
或问呉才叔,因朕其弟之言,以《康诰》为武王之书,如何?曰:经言周公洪大诰治,则此书为周公以成王命诰,明矣。虽「朕其弟」一言可疑,如吕氏、陈氏之説,以意逆志,亦无所害。若以为武王书,则抵牾非一。书叙言「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篇内言「保殷民」。夫武王封武庚,而以管、蔡、霍监殷治民,不闻以康叔。经文及孟子所言,最为明白。或祖呉説,不以圣经明文为据,而以旁曲之説为证,至不通处,则诿以圣经脱简,何异舍康庄而由山径也?曰:晦庵《楚词辨证》曰:「古书之误,▯多。若读者能虗心静虑,徐以求之,则邂逅之间,或当偶得其实。顾乃安于苟且,狃于穿凿,牵于援据,仅得一説而遽就之,便以为是。以故不能得其本真,而已误之中,或复生误。」此邢子才所以独有「日读误书」之叹,实天下之名言也。然则此説非乎?曰:晦庵之言极为至当。夫学者观书,安于循袭者,未免失于茍同;而喜于矫枉者,亦未免失于茍异。如呉才叔《书禆传》,专是致疑于前人之説,至于圣经所载而无可疑者,或并疑之,所得处固有之,所失处亦不少。此晦庵所以有「虗心静虑,徐以求之,或得其实」之説,而岂以苟异为贵哉?
呉氏曰:先儒多谓康叔尚防,以此书多称小子,故也。康叔,武王弟。武王九十三而终,康叔至此,安得尚防?今陕右之俗,凡尊之命卑,贵之命贱,虽长且老者,亦以小子呼之。若相亲爱之辞,疑此所谓小子,亦然。
或问林氏、蔡氏论康叔为司宼事如何【林曰:左传、史记言康叔为周司寇,康命之书叙卫侯居第五,是犹为司宼,故此书多言及刑罚。蔡氏曰:篇中言「徃敷求」「徃尽乃心」「终曰徃哉」,封皆令其之国之辞,而未见其留王朝之意,详此篇康叔盖深于法者,异时成王或举以任司宼,而此则未然也】曰:蔡氏之説是也。司宼系天下之命,不可兼出侯国以治民,化殷系周室之本,不可兼入王朝以治狱,且古无此明证,其必不然。如蔡氏之説,与经传亦无抵牾,观君陈之书亦言刑,则可见矣。
或问要囚诸家之説不一,曰:叶、苏皆以要为狱辞【叶氏曰:狱成而上其罪,法之要辞也】则要当作平声,犹今世判结也。二音各不同,而孔氏谓察其要辞以断狱,则含两説,而要字却从平声,糊糢难辨。愚谓经文但云要囚而不云要辞,则如今説
译有人问:“‘十夫’是指十个人吗?”有人认为是“十乱”,有人认为是“四国的贤者”。回答说:“如果是‘十乱’,那么周公、太公、召公都在其中。周公不应该自夸,也不应该说‘十夫’,必定是指地位低下、关系疏远的贤人,就像张良、陈平之于汉朝,房玄龄、杜如晦之于唐朝之类。只是不知道他们一定来自四国。”
《微子之命》
有人问吴氏认为《微子之命》不是始封时的文书,这种说法如何?【吴氏说:战胜殷商之后,在殷墟立武庚为君;诛杀武庚之后,将那里的土地和百姓都封给了康叔。当时微子已经封在宋国了,于是就在他的封国封他为上公,作为二王之后,以延续殷商的祭祀,《尚书》所载大概如此,这也符合礼制。然而《乐记》却说武王刚下车,就把殷的后裔封在宋国,那就是封微子。但是继承殷商后嗣的,本来已经立了武庚在旧都了,不知道记载礼仪的人是根据什么来说的?凡是册命诸侯,必定有初封时的辞令,比如《蔡仲之命》说‘于是命令你在王邦的蔡地’,微子封在宋国,大概在武王时,这篇书是爵位升为上公,重申命令的文书。如果按照孔氏的说法,那么微子此前没有受封,到成王时才受封,这是不对的。只有《史记·世家》说周公承受王命,诛杀武庚,于是命令微子启继承殷商后嗣,让他供奉祖先的祭祀,作《微子之命》来重申此事,这种说法是对的。可惜它说得未尽,既然说建国于宋,又说殷商的剩余百姓已经封给康叔了,而微子起初并没有居住在武庚的土地上治理殷民】回答说:吴氏的说法是对的。武王尚且封箕子在朝鲜,难道会舍弃微子不封,等到成王诛杀武庚后才封他吗?《乐记》所说的殷商之后,就像说黄帝之后、帝尧之后一样,是说他们的后裔罢了,并非一定说是作为先代之后来作宾客。《史记》说殷民爱戴,虽然不一定确切,但说作《微子之命》来重申此事,则与《乐记》和《尚书》的叙述相合了。
苏氏说:“武庚叛乱后,册命微子。微子大概处在令人怀疑的地位,于是命令他说:‘上帝时常歆享,你的烈祖,万邦作为法式。’这是三代的事情,后世所不及的。”这种说法是对的。
《康诰》
有人问吴才叔,根据“朕其弟”这句话,认为《康诰》是武王的文书,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经文说周公洪大诰治,那么这篇书是周公以成王的命令来诰诫,是很明显的。虽然“朕其弟”这句话可疑,像吕氏、陈氏的说法,以意逆志,也没有什么妨害。如果认为是武王的文书,那么抵触之处不止一处。《尚书》序言说“成王已经讨伐管叔、蔡叔,把殷商剩余的百姓封给康叔”,篇内说“保护殷民”。武王封武庚,而用管叔、蔡叔、霍叔监视殷商治理百姓,没听说用康叔。经文和孟子所说的,最为明白。有人推崇吴氏的说法,不把圣经明文作为依据,而用旁门左道的说法作为证据,到了不通顺的地方,就推托说是圣经脱简,这跟舍弃大路而走山间小径有什么区别呢?回答说:晦庵《楚词辨证》说:“古书的错误,很多。如果读者能虚心静虑,慢慢去寻求,那么在偶然之间,或许能偶得其实。却安于苟且,习惯于穿凿附会,被援引证据所牵制,刚得到一个说法就顺从它,便认为是正确的。因此不能得到本真,而在已有的错误之中,或许又生出新的错误。”这就是邢子才之所以独有“日读误书”的感叹,实在是天下的名言。然而这种说法不对吗?回答说:晦庵的话极为恰当。学者看书,安于沿袭旧说的,难免失于苟同;而喜欢矫枉过正的,也难免失于苟异。像吴才叔《书裨传》,专门对前人的说法致疑,至于圣经所载无可疑的,也一并怀疑,有所得的地方固然有,有所失的地方也不少。这就是晦庵之所以有“虚心静虑,慢慢去寻求,或许能得其实”的说法,难道是以苟异为贵吗?
吴氏说:前代儒者多认为康叔还年轻,因为这篇书多称小子,所以如此。康叔是武王的弟弟。武王九十三岁去世,康叔到这里,怎么能还年轻?现在陕西一带的风俗,凡是尊长命令卑下,贵人命令贱人,即使是年长且老的人,也以小子称呼。如果是相亲爱的辞令,怀疑这里所说的小子,也是如此。
有人问林氏、蔡氏论康叔担任司寇的事如何?【林氏说:《左传》、《史记》说康叔担任周司寇,《康诰》的序言说卫侯居第五,是还担任司寇,所以这篇书多言及刑罚。蔡氏说:篇中说‘前往寻求’‘前往竭尽你的心意’‘终日前往吧’,封都是命令他前往封国的辞令,而没看到他留在王朝的意思,详细看这篇,康叔大概是深谙法律的人,后来成王或许举荐他担任司寇,而这时还没有】回答说:蔡氏的说法是对的。司寇系天下之命,不可兼任出侯国以治理百姓,教化殷商系周室之本,不可兼任入王朝以治理刑狱,况且古代没有此明证,必定不是这样。像蔡氏的说法,与经传也没有抵触,看《君陈》这篇书也言及刑罚,就可以看到了。
有人问“要囚”各家说法不一,回答说:叶氏、苏氏都认为“要”是狱辞【叶氏说:案件成而上报其罪,是法律的要辞】那么“要”当作平声,就像今世的判结。两个读音各不相同,而孔氏说察其要辞以断狱,则包含两种说法,而“要”字却从平声,模糊难辨。我认为经文只说“要囚”而不说“要辞”,那么就像现在的说法
差稳耳。《周礼》司宼之属,乡士、遂士、县士皆言听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郑氏注云:要之,为其罪法之要辞,如今劾矣。愚按此説,即如今世狱官之拟判结罪也【此要亦当从平声】夏氏谓要囚乃要勒拘囚之也,然要囚书有四处,《康诰》二,《多士》二。若如夏説,要勒拘囚之,其文固顺;以之説其他三处要囚则不协。盖夏氏只将要囚二字作连绵字説去,恐无所据。
译大致稳妥罢了。《周礼》中司寇的属官,乡士、遂士、县士都说审理他们的狱讼,区分死刑的罪行并加以“要”之。郑玄注说:“要之”,是提取其罪行法律的关键辞语,就像现在的弹劾一样。我按此说,即如同当今世间的狱官拟定判决、结定罪名一样【这个“要”字也应当读平声】。夏氏认为“要囚”是拘禁囚犯的意思,然而“要囚”一词在书中出现四处,《康诰》中有两处,《多士》中有两处。如果按照夏氏的说法,拘禁囚犯,其文意固然通顺;但用它来解释其他三处的“要囚”则不相协调。大概夏氏只是将“要囚”二字当作连绵词来解释,恐怕没有依据。
或问:“今以由文王作罚刑为非,然则文王之刑罚不可用欤?”曰:“文王教化已至,而犹或有不孝不友者,则制为刑罚以警之。今殷民桀纣之恶,防溺至此,教化未加,不责臣以敷教,而遽欲用文王之刑罚以加之,而不赦,其可乎?”
酒诰
穆考晦庵中庸或问曰:「昭穆之昭,旧读为韶,今从本字,何也?」曰:「昭之为言明也,以其南面而向明也。其读为韶,先儒以为晋避讳而改之。然礼书亦有作佋字者,则假借而通用耳。」曰:「其为向明,何也?」曰:「此不可以空言晓也,今且假设诸侯之庙以明之。盖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则五庙皆当在公宫之东南。其制则孙毓以为外为都宫,太祖在北,二昭二穆以次而南是也。盖太祖之庙,始封之君居之,昭之北庙,二世之君居之,穆之北庙,三世之君居之,昭之南庙,四世之君居之,穆之南庙,五世之君居之。庙皆南向,各有门堂寝室,而墙宇四周焉。太祖之庙,百世不迁,余四庙则六世之后,每一易世而一迁。其迁之也,新主祔于其班之南庙,南庙之主迁于北庙,北庙亲尽则迁其主于太庙之西夹室,而谓之祧。凡庙主在本庙之室中,皆东向。及其祫于太庙之室中,则唯太祖东向自如,而为最尊之位。羣昭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北牖下而南向;羣穆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南牖下而北向。南向者取其向明,故谓之昭;北向者取其深逺,故谓之穆。盖羣庙之列,则左为昭而右为穆;祫祭之位,则北为昭而南为穆也。」曰:「六世之后,二世之主既祧,则三世为昭而四世为穆,五世为昭而六世为穆乎?」曰:「不然也,昭常为昭,穆常为穆,礼家之説有明文矣。盖二世祧,则四世迁昭之北庙,六世祔昭之南庙矣。三世祧,则五世迁穆之北庙,七世祔穆之南庙矣。昭者祔则穆者不迁,穆者祔则昭者不动。此所以祔必以班,尸必以孙,而子孙之列亦以为序。若武王谓文王为穆考,成王称武王为昭考,则自其始祔而已。然而春秋传以管蔡郕霍为文之昭邦,晋应韩为武之穆,则虽其既逺而犹不易也。岂其交错彼此若是之纷纷哉?」曰:「庙之始立也,二世昭,三世穆,四世昭,五世穆则固当以左为尊,而右为卑矣。今乃三世穆,而四世昭;五世穆,而六世昭。则是右反为尊,而左反为卑矣。其可乎?曰:不然也。宗庙之制,但以左右为昭穆,而不以昭穆为尊卑。故五庙同为都宫,则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各全其尊。必大祫而防于一室,然后序其尊卑之次。则凡已毁未毁之主,又毕陈而无所易。唯四时之祫,不陈毁庙之主,则髙祖有时而在穆,其礼未有考焉。意或如此,则髙之上无昭,而特设位于祖之西;祢之下无穆,而特设位于曽之东也欤?曰:然则毁庙云者,何也?曰:《春秋传》曰:“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説者以为将纳新主,示有所加耳,非尽撤而悉去之也。曰:然则天子之庙,其制若何?曰:唐之文祖,虞之神宗,商之七世三宗,其详今不可考。周制犹有可言,然而汉儒之记,又已有不同矣。谓后稷始封,文武受命而王,故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者,诸儒之説也。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文武为宗,不在数中者,刘歆之説也。虽其数之不同,然其位置迁次,冝亦与诸侯之庙无甚异者。但如诸儒之説,则武王初有天下之时,后稷为太祖,而组绀居昭之北庙,太王居穆之北庙,王季居昭之南庙,文王居穆之南庙,犹为五庙而己至成王时,则组绀祧,王季迁,而武王祔;至康王时,则太王祧,文王迁,而成王祔;至昭王时,则王季祧,武王迁,而康王祔。自此以上,亦皆且为五庙,而祧者蔵于太祖之庙。至穆王时,则文王亲尽当祧,而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西北,而谓之文世室。于是成王迁,昭王祔,而为六庙矣。至共王时,则武王亲尽当祧,而亦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东北,谓之武世室。于是康王迁,穆王
译有人问:“现在认为周文王制定刑罚是错误的,那么文王的刑罚就不能使用了吗?”回答说:“文王的教化已经普及,但仍然有不孝顺、不友爱的人,就制定刑罚来警示他们。如今殷商的百姓深受桀、纣恶政的毒害,像溺水一样陷得这么深,教化尚未施加,不要求臣子去施行教化,却急于想用文王的刑罚加在他们身上,并且不赦免,这可以吗?”
《酒诰》
穆考晦庵《中庸或问》说:“‘昭穆’的‘昭’,旧读作‘韶’,现在遵从本字,为什么呢?”回答说:“‘昭’的意思是明,因为它是面向南而向着光明。它读作‘韶’,先儒认为是晋代避讳而改的。然而礼书中也有写作‘佋’字的,那是假借而通用罢了。”问:“它为什么是向着光明呢?”回答说:“这不能用空话来解释,现在暂且假设诸侯的宗庙来阐明它。大概《周礼》规定建国时神位的设置,左边是宗庙,那么五座庙都应当在公宫的东南方。它的形制,孙毓认为外面是都宫,太祖庙在北边,二昭二穆依次向南排列,这是对的。大概太祖的庙,由始封的君主居住;昭的北庙,由二世君主居住;穆的北庙,由三世君主居住;昭的南庙,由四世君主居住;穆的南庙,由五世君主居住。庙都朝南,各有门、堂、寝室,而墙宇四周环绕。太祖的庙,百代不迁;其余四座庙,六世之后,每换一代就迁一次。迁移的时候,新主的牌位附祭在该辈分的南庙,南庙的主牌迁到北庙,北庙的亲尽就将其主牌迁到太庙的西夹室,称为‘祧’。凡是庙主在本庙的室中,都朝东。等到在太庙的室中合祭时,只有太祖朝东如常,是最尊贵的位次。群昭进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北窗下而朝南;群穆进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南窗下而朝北。朝南的取其向着光明,所以称为‘昭’;朝北的取其深远,所以称为‘穆’。大概群庙的排列,左边是昭而右边是穆;合祭的位次,北边是昭而南边是穆。”问:“六世之后,二世的主牌已经祧迁,那么三世为昭而四世为穆,五世为昭而六世为穆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昭永远是昭,穆永远是穆,礼家的说法有明确的记载。大概二世祧迁,那么四世迁到昭的北庙,六世附祭在昭的南庙。三世祧迁,那么五世迁到穆的北庙,七世附祭在穆的南庙。昭附祭则穆不迁,穆附祭则昭不动。这就是附祭必须按辈分,主祭必须用孙子,而子孙的排列也以此作为次序的原因。如果武王称文王为穆考,成王称武王为昭考,那么从他们开始附祭时就是这样。然而《春秋传》以管、蔡、郕、霍为文王的昭邦,晋、应、韩为武王的穆邦,那么即使他们已经很远了,仍然不改变。难道会交错彼此像这样纷乱吗?”问:“庙刚开始建立时,二世为昭,三世为穆,四世为昭,五世为穆,那么本来应当以左边为尊,而右边为卑。现在却是三世为穆,而四世为昭;五世为穆,而六世为昭。那么右边反而为尊,而左边反而为卑了。这可以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宗庙的制度,只以左右为昭穆,而不以昭穆为尊卑。所以五座庙同为都宫,那么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面不失去次序。一世自为一座庙,那么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部各自保全其尊贵。必须大合祭而聚于一室,然后排列其尊卑的次序。那么凡是已毁未毁的主牌,又全部陈列而没有改变。只有四季的合祭,不陈列毁庙的主牌,那么高祖有时在穆位,其礼没有考证。大概是这样,那么高祖之上没有昭,而特别设在祖的西边;祢之下没有穆,而特别设在曾的东边吗?”回答说:“那么毁庙说的,是什么呢?”回答说:“《春秋传》说:‘坏庙的方法,更换屋檐可以,改涂墙壁可以。’解说的人认为将要纳入新主,表示有所增加罢了,不是全部撤除而全都去掉。”问:“那么天子的庙,它的形制如何?”回答说:“唐的文祖,虞的神宗,商的七世三宗,其详情现在不可考证。周制的还可以说,然而汉儒的记载,又已经有不同了。说后稷始封,文武受命而王,所以三座庙不毁,与亲庙四座共七座,这是诸儒的说法。说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共七座,文武为宗,不在数中,这是刘歆的说法。虽然数目不同,然而其位置迁次,大概也与诸侯的庙没有很大差异。只是如诸儒的说法,那么武王刚有天下时,后稷为太祖,而组绀居昭的北庙,太王居穆的北庙,王季居昭的南庙,文王居穆的南庙,还是五座庙而已;到成王时,那么组绀祧迁,王季迁,而武王附祭;到康王时,那么太王祧迁,文王迁,而成王附祭;到昭王时,那么王季祧迁,武王迁,而康王附祭。自此以上,也都还是五座庙,而祧迁的藏于太祖的庙。到穆王时,那么文王亲尽应当祧迁,而因为有功应当为宗,所以别立一座庙在西北,称为文世室。于是成王迁,昭王附祭,而为六座庙了。到共王时,那么武王亲尽应当祧迁,而也因为有功应当为宗,所以别立一座庙在东北,称为武世室。于是康王迁,穆王
祔,而为七庙矣。自是以后,则穆之祧者蔵于文世室,昭之祧者蔵于武世室而不复蔵于太庙矣。如刘歆之説则周自武王克商,而増立二庙于二昭二穆之上,以祀髙圉、亚圉。如前逓迁,至于懿王,而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至孝王时,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此为少不同耳。曰:然则诸儒与刘歆之説孰为是?曰:前代説者多是刘歆,愚亦意其或然也。曰:祖功宗徳之説尚矣,而程子独以为如此,则是为子孙者独择其先祖而祭之也,子亦尝考之乎?曰:商之三宗,周之世室,见于经典,皆有明文,而功徳有无之实,天下后世自有公论。若必以此为嫌,则秦政之恶,夫子议父,臣议君,而除谥法者不为过矣。且程子晚年常论本朝庙制,亦谓太祖、太宗皆当为百世不迁之庙,以此而推,则知前説若非记者之误,则或出于一时之言,而未必其终身之定论也。
译祔,而为七庙矣。自是以后,则穆之祧者蔵于文世室,昭之祧者蔵于武世室而不复蔵于太庙矣。如刘歆之説则周自武王克商,而増立二庙于二昭二穆之上,以祀髙圉、亚圉。如前逓迁,至于懿王,而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至孝王时,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此为少不同耳。曰:然则诸儒与刘歆之説孰为是?曰:前代説者多是刘歆,愚亦意其或然也。曰:祖功宗徳之説尚矣,而程子独以为如此,则是为子孙者独择其先祖而祭之也,子亦尝考之乎?曰:商之三宗,周之世室,见于经典,皆有明文,而功徳有无之实,天下后世自有公论。若必以此为嫌,则秦政之恶,夫子议父,臣议君,而除谥法者不为过矣。且程子晚年常论本朝庙制,亦谓太祖、太宗皆当为百世不迁之庙,以此而推,则知前説若非记者之误,则或出于一时之言,而未必其终身之定论也。
祔祭,从而形成七座宗庙。从此以后,穆庙中应迁出的神主藏于文世室,昭庙中应迁出的神主藏于武世室,而不再藏于太庙了。按照刘歆的说法,周朝自武王灭商后,便在二昭二穆之上增立两座宗庙,用来祭祀高圉、亚圉。如果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依次迁移,到了懿王时,才在三穆之上建立文世室;到了孝王时,才在三昭之上建立武世室,这只是在细节上略有不同罢了。问:那么各位儒者与刘歆的说法哪个正确呢?答:前代论说者大多赞同刘歆,我也认为或许是这样。问:祖有功、宗有德的说法由来已久,而程子却独自认为如此,这就是说作为子孙的人只选择他们的先祖来祭祀,您也曾考证过吗?答:商朝的三宗,周朝的世室,在经典中都有明确的记载,而功德有无的实际情况,天下后世自有公正的评价。如果一定要以此为嫌隙,那么秦政的暴恶,孔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主,以及废除谥法的人,也就不是过分了。况且程子晚年常常议论本朝的宗庙制度,也说太祖、太宗都应当作为百世不迁的宗庙,由此推想,就知道前面的说法如果不是记录者的错误,或许只是一时的言论,而不一定是他终身的定论。
吕氏曰:「不湎于酒,亦是常事。周公推之,直至天若元徳。人之进徳,惟于最难▯舍处,放得下,即是进徳不已▯天顺处。盖举世皆溺于酒,在当时最为难舍。学者为学,须各随分量,看自家身上有过恶,因循难去者,日夜消磨荡涤气质,使进退迁变,方到得天若元徳地位。此説善。」
或问劼毖殷献臣一章説多支离蔡氏説如何【蔡氏曰:汝当用力劼谨,殷之贤臣与邻邦,使之不湎于酒也。毖与文王毖庻邦庻士同义,殷之贤臣与邻邦,固欲知所谨,况于云云,可不谨于酒乎】曰:诸家説劼毖多与酒不相干,蔡谓用力戒谨于酒,与毖庶邦庶士之毖同,极为条达。但用力戒谨贤臣宗工,使不湎于酒,则气象不然。故集传采林王之説,谓劼毖犹殷家畏相之谓,则其臣皆自知敬畏,而不敢湎酒,意味又妥贴也。
梓材
或问:“荆公谓徳有昏有明,自其知不知言之,则曰昏曰明。”晦庵《大学》注:“在明明徳”,亦以心之虗灵知觉为明徳。子独以明徳为徳本,明何也?曰:“二君子説明徳,大槩皆以智言之。夫明徳固本于智,然亦非智之一端所能尽。若止以智言,则所谓仁义礼智,皆非明徳乎?《书》所谓‘先王勤用明徳,明徳惟馨,克谨明徳’,《左氏传》所称‘美哉禹功,明徳逺矣’,岂可独指以为智言哉?盖徳根于一,性本自光明。以言其仁,则恻▯博爱,昭然不可蔽,而非含糊姑息以为爱也。以言其义,则是非取舎,显然不可乱,而非鹘突苟且以为冝也。以言其礼,则辞逊节文,截然不可紊,而非足恭苟逊以为礼也。以言其智,则洞达莹彻,而非料度臆察以为智也。是所谓明徳也。至其蔽于物欲,则其明徳始昏。故恻▯博爱之不明,则蔽而为残忍刻剥矣。羞恶取舎之不明,则蔽而为贪冐无耻矣。辞逊节文之不明,则蔽而为傲慢骄吝矣。是非可否之不明,则蔽而为愚懵愦瞀矣。是以为昏徳。”
召诰
或问应氏説面稽如何【应曰:天命虽邈,无形声,而能面而向之叅稽其至顺之理,终日与之对越周旋,所谓顾諟天之明命也。天廸其所保,若有以提耳而诰诏,面稽其所,若天威不违顔之咫尺也】曰:面与诸侯环向,面内之面同。应氏就面字上提掇颇切,固亦无害于理。然此▯用之时文则为深巧,用之説经则意味反薄,不如止作面向之浑成。讲经者所当知也。
王氏説命哲命吉凶命歴年,虽非召公诰戒之本意,然不可不知【王曰:哲者性也,吉凶者事也,歴年者数也。性在我,事在物,数在时。君子修其在我者,不责命于天也】
或问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诸儒多以为成王将祀于新邑,故召公奉以助祭。曰:「召公欲王以敬徳祈天永命,以小民受天永命耳。若然,则是欲以祷祀而祈永命乎?」
洛诰
吕氏曰:洛都虽有二城,而成周则其緫名。杜预、孔頴达皆以下都为成周,谓敬王继子朝之乱,自王城徙都之,其説不然。大可以包小,小不可以色大。茍成周信为下都之名,则凡书之言洛者皆谓之成周,是以下都之名而包王城,其不可信一也。左氏未尝有敬王自王城迁成周之明文,第言子朝既逐,王入于成周而已。敬王请城成周之辞,亦谓成王合诸侯于成周以为东都,则成周者洛都之緫名明矣,其不可信二也【大事记觧题曰:成周乃东都緫名,河南成周之王城也,洛阳成周之下都也。王城非天子时防诸侯则虗,之下都则保▯大臣所居治事之所。周人朝夕受事,习见既乆,遂独指以为成周矣】
或问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或以为未定,所以尊周公之礼,为未能安公之功而留之。曰:周公之致太平,自视欿然,岂以成王未尊己之功,而欲去能尊己?
或问林氏少頴曰:诸家多以命公后为封伯禽。夫必待封伯禽然后留此浅丈夫要君之为,岂所以待周公哉?康王命毕公保▯东都,皆言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又言周公克谨厥始,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终。则周公于殷民,盖尝为之司牧,非特营迁之而已。书言命公后者,盖
译吕氏说:“不沉溺于酒,本是平常之事。周公却由此推演,直至‘天若元德’的境界。人增进德行,唯有在最难舍弃的地方,能够放得下,才是德行不断增进、顺应天理之处。因为世人皆沉溺于酒,在当时这是最难舍弃的。做学问的人,必须各自根据自己的能力,审视自身难以去除的过错恶习,日夜消磨涤荡气质,使自己在进退变化中有所提升,才能达到‘天若元德’的境界。这种说法很好。”
有人问:“《尚书·酒诰》中‘劼毖殷献臣’这一章,解释多有支离破碎之处,蔡氏的说法如何?”【蔡氏说:“你应当努力谨慎,告诫殷朝的贤臣和邻国,使他们不沉溺于酒。‘毖’与‘文王毖庶邦庶士’中的‘毖’同义,殷朝的贤臣和邻国,固然要知道谨慎,何况其他情况,能不谨慎于酒吗?”】回答说:“各家对‘劼毖’的解释大多与酒无关,蔡氏认为‘劼毖’是努力戒慎于酒,与‘毖庶邦庶士’中的‘毖’意思相同,极为条理通达。但如果说是努力戒慎贤臣宗工,使他们不沉溺于酒,则气势上不太符合。所以《集传》采纳林王的说法,认为‘劼毖’犹如殷朝敬畏相互警戒的意思,那么臣子们都会自知敬畏,而不敢沉溺于酒,意味又更为妥帖。”
梓材
有人问:“王安石认为德有昏有明,是从知道与不知道的角度来说的,所以称为昏或明。朱熹在《大学》注中说‘在明明德’,也是以心的虚灵知觉作为明德。您却单独以明德为德之本,为什么说是‘明’呢?”回答说:“两位先生解释明德,大概都是从智的角度来说的。明德固然本源于智,但也不是智的一个方面所能穷尽的。如果只从智的角度来说,那么所谓的仁义礼智,难道都不是明德吗?《尚书》所说‘先王勤用明德,明德惟馨,克谨明德’,《左传》所称‘美哉禹功,明德远矣’,难道可以单独指为智而言吗?大概德根源于一个本源,本性原本就是光明的。说到仁,就是恻隐博爱,昭然不可遮蔽,而不是含糊姑息地作为爱。说到义,就是是非取舍,显然不可混乱,而不是马虎苟且地作为宜。说到礼,就是辞让节文,截然不可紊乱,而不是足恭苟且地作为礼。说到智,就是洞达莹彻,而不是料度臆测地作为智。这就是所谓的明德。至于被物欲遮蔽,那么明德就开始昏暗。所以恻隐博爱不明,就被遮蔽而成为残忍刻薄。羞恶取舍不明,就被遮蔽而成为贪婪冒进无耻。辞让节文不明,就被遮蔽而成为傲慢骄吝。是非可否不明,就被遮蔽而成为愚昧昏乱。这就是昏德。”
召诰
有人问:“应氏对‘面稽’的解释如何?”【应氏说:“天命虽然遥远,没有形声,但能面对面地朝向它,参稽其至顺之理,终日与之对越周旋,这就是所谓的‘顾諟天之明命’。天引导其所保,好像有提耳告诫诏令,面稽其所,好像天威不离开颜面咫尺之间。”】回答说:“‘面’与诸侯环向、面内的‘面’相同。应氏从‘面’字上提炼颇为贴切,固然也不妨害义理。然而这种用法在时文中算是深巧,用在解经上则意味反而浅薄,不如只作面向的浑成理解。讲经的人应当知道这一点。”
王氏解释‘命哲’、‘命吉凶’、‘命历年’,虽然不是召公告诫的本意,但不可不知道。【王氏说:“哲是性,吉凶是事,历年是数。性在我,事在物,数在时。君子修养在我者,不向天求命。”】
有人问:“‘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诸儒多认为成王将要在新的都城祭祀,所以召公奉献助祭。”回答说:“召公是想让王以敬德来祈求上天永命,让小民承受上天永命罢了。如果这样,那就是想通过祈祷祭祀来祈求永命吗?”
洛诰
吕氏说:“洛都虽然有两座城,但成周是总称。杜预、孔颖达都以下都作为成周,认为敬王继子朝之乱后,从王城迁都于此,这种说法不对。大可以包含小,小不可以包含大。如果成周确实是下都的名字,那么凡是书中说洛的都称为成周,这是以下都的名字来包含王城,其不可信是一。《左传》从未有敬王从王城迁到成周的明文,只说子朝被驱逐后,王进入成周而已。敬王请求筑城成周的言辞,也是说成王在成周会合诸侯作为东都,那么成周是洛都的总称就明白了,其不可信是二。”【《大事记解题》说:“成周是东都的总称,河南成周的王城,洛阳成周的下都。王城不是天子时常会合诸侯则空虚,下都则是保任大臣所居治事之所。周人朝夕受事,习见已久,于是单独指称为成周了。”】
有人问:“‘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有人认为是没有确定,所以尊崇周公之礼,为未能安顿周公之功而挽留他。”回答说:“周公成就太平,自己看得很谦逊,难道因为成王没有尊崇自己的功劳,而想要离开能尊崇自己的人吗?”
有人问:“林氏少颖说:‘诸家多认为命公后是封伯禽。必定要等到封伯禽然后才留下,这是浅薄丈夫要挟君主的行为,难道是这样对待周公的吗?康王命毕公保任东都,都说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又说周公能谨慎其始,君陈能和其中,只有公能成其终。那么周公对于殷民,大概曾经作为他们的管理者,不仅仅是经营迁徙而已。书中说命公后,大概是……”
成王祀洛之后,复都镐京,故命周公留洛以镇抚殷民,若今世留守留后之谓。下文廸将其后,惟告周公其后,作册命公后,皆此之谓也。伯禽与太公望相先后报政,传记言之甚详,则伯禽封鲁固已乆矣。曰考之君陈毕命,则周公之留洛镇抚殷民,明矣。公曰:王命子来承保乃文祖受命,民曰:伻来毖殷。则周公许王留洛以化殷,亦明矣。夫成王举祭祀朝诸侯于洛,而实都镐京,则其留公镇洛,乃必然之理也。史记言太公望封于武王之世,又言武王克商,封弟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封叔旦于鲁。史记所言纵未可尽信,然武成言武王崇徳报功,列爵分土,则太公之封必当在武王之世。孟子言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则周之报功而封建亲贤,孰有贤于周公者乎?又言太公之封于齐,周公之封于鲁,各百里,而又并言之,则必不应先封太公至迁洛之后,始封周公。意者周公之封鲁已乆,而公入为相摄政,今公欲退老就国,故成王留公于朝,不使归鲁,而竟命伯禽侯鲁欤?如此则非独与鲁颂所言「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之言不相背驰,而于林氏要君之疑亦无碍。但书所言「命公后」「告周公其后」之言,措辞不明,以为果为留后邪,则文义非慤;以为果命伯禽耶,则何不如其它命封之例明言伯禽乎?要之,《洛诰》一书多缺文,意其必有舛误,当存之以俟知者。
译成王在洛邑祭祀之后,又迁都镐京,因此命令周公留在洛邑以镇抚殷商遗民,就像后世所说的留守、留后一样。下文所说的“迪将其后”、“惟告周公其后”、“作册命公后”,都是指这件事。伯禽与太公望先后向朝廷汇报政绩,传记中记载得很详细,那么伯禽受封于鲁国已经很久了。考察《君陈》《毕命》等篇,周公留在洛邑镇抚殷民,是很明显的。周公说:“王命令你来继承你文祖受命的基业”,民众说:“派你来谨慎地治理殷民”。那么周公答应成王留在洛邑以教化殷民,也是很明显的。成王在洛邑举行祭祀、朝见诸侯,而实际上定都镐京,那么他留下周公镇守洛邑,乃是必然的道理。《史记》说太公望在武王时代受封,又说武王灭商后,封弟弟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封叔旦于鲁。《史记》所说的纵然不能全部相信,但《武成》篇说武王崇尚德行、报答功劳,分封爵位、划分土地,那么太公的受封必定在武王时代。孟子说周公辅佐武王诛伐纣王、讨伐奄国,那么周朝报答功劳而分封亲贤,谁比周公更贤能呢?又说太公封于齐,周公封于鲁,各方圆百里,并且并列提及,那么就不应该先封太公,等到迁都洛邑之后,才封周公。或许周公受封于鲁国已经很久了,而周公入朝为相摄政,如今周公想要退隐养老回到封国,所以成王将周公留在朝廷,不让他回鲁国,而最终命令伯禽做鲁国的诸侯吗?如果是这样,那么不仅与《鲁颂》所说的“王说叔父,建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诸侯”的话不相违背,对于林氏关于要挟君主的怀疑也没有妨碍。只是书中所说的“命公后”、“告周公其后”这些话,措辞不明确,如果认为是真的指留后,那么文义不够确切;如果认为是真的命令伯禽,那么为什么不像其他任命分封的例子那样明确说出伯禽的名字呢?总之,《洛诰》一书多有缺漏的文字,大概必定有错乱讹误之处,应当保留下来等待有见识的人来考证。
多士
或问呉氏蔡氏説迁民如何【呉氏曰:方迁殷民于洛之时,成周未作,其后王与周公患四方之逺,监三监之叛,于是始作洛邑,欲徙周而居之。其曰:「昔朕来自奄,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者,述迁民之初也。曰:「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賔,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言迁民而后作邑也。故洛诰一篇终始皆无欲迁殷民之意。惟周公既诺成王留洛之后,乃曰:「伻来毖殷,」又曰:「王伻殷乃承叙。」当时殷民已迁于洛,故其言如此。蔡曰:武王己有都洛之志,故周公黜殷之后,以殷民反覆难制,即迁于洛。至是建成周,造庐舎,定疆埸,乃告命与之更始焉。由是推之,则召诰攻位之庶殷,其己迁洛之民欤?不然则受都今卫州也,洛邑今西京也,相去四百里,召公安得舍近之友民而役逺之仇民欤?书序以为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谬矣。吾固以为非孔子所作也。曰】按康诰召诰洛诰皆作于七年三月【康诰言惟三月周公初基】
【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召诰言三月乙夘周公朝至于洛则逹观于新邑营洛诰言予惟乙夘朝至于洛卜宅篇终言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康诰言周公初基东国洛四方民大和防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召诰言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周公命殷庶庶殷丕作窃意殷民之当迁者其丁壮即于此时与四方之民同趋洛赴工而后留居于洛故洛诰有伻来毖殷之语召诰有敢以雠民保受王威徳之语而并无迁民之説多士之叙所谓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要其终尽迁之时而论之耳【▯氏曰召诰所谓庶殷盖经始洛邑之时所发从役者耳其实迁民在洛邑既成之后所以营洛必调商民者正縁要他亲见区处经画与凢事之利便则其心服而从之也轻不然以久安之民而一旦迁于新邑岂不若盘庚之民怨咨哉】昔朕来自奄一章所谓移尔遐逖者东莱谓我明致天罚当移徙尔于遐逖之地今迁于洛乃使尔比我事我臣我也蔡氏以为逺徙于洛夫荒陬僻壤可以言遐逖洛去卫非逺况为土中为帝居乌可以遐逖言乎若以为黜殷之后即迁民于洛非惟无据而周公黜殷在二年之后作洛乃七年之间亦非事▯之冝也蔡氏专攻书叙为谬其説若此
新安王氏曰:「周公诸书,未尝以殷民为顽。成王命君陈,始有『无忿疾于顽』之语,非并以为顽也。康王命毕公,始有『毖殷顽民』之説,则此叙或出于后之史官,故以『顽民』二字冠于篇首。夫殷民不附于周,谓之顽,可也;不忘殷先王之徳,眷眷旧王,谓之顽,可乎?故『顽』之一字,周公未尝出于口也。」此説亦善。
无逸
东坡曰:「人莫不好逸欲,而所甚好者生也。以其所甚好禁其所好,庶几必信。然犹有不信者,以逸欲为未必害生也。汉武帝、唐明皇,岂无欲者哉?而夀如此。夫多欲而不享国者,皆是也。汉武、明皇,千一而已,岂可望哉!饮鸩食野葛者必死,而曹操独不死,亦可效乎?」此説善。
林氏曰:「宋文帝饯衡阳王,使诸子且勿食。至防所,设馔日旰不至,有饥色,乃谓曰:『汝曹少长丰逸,不知百姓艰苦,今使汝曹识有饥苦,知节俭耳。』唐明皇尝种麦于苑中,率太子以下亲徃芟之,曰:『此所以荐宗庙,不敢不亲,且欲使汝曹知稼穑艰难耳。』又曰:『深山穷谷之民,▯露劳苦,穷年不休,终身不知声色香味之可好,故其夀多至百年。其居于都邑者,有纷华之可乐,嗜欲之可玩,故多夭死。』以是观之,人君之夀,岂不本于无逸乎?又曰:『陶侃在广州,无事輙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百甓于斋内,曰:『吾方致力中原,过尔优防,恐不堪事。』侃之心以一日之逸,其害如此。』人君知此,则岂以今日耽乐为可哉?皆善。」
新安王氏曰:殷二十九君以甲名者六,曰太甲、小甲,在太戊之前;曰河亶甲、沃甲、阳甲,在武丁之前。又七世有帝甲。《国语》司马迁帝纪以帝甲为祖甲,而孔氏以太甲为祖甲。盖孔氏因《国语》称帝甲乱之,七世而殒,意为帝甲必非周
译多士
有人问吴氏、蔡氏关于迁民的说法是怎样的。吴氏说:当把殷民迁往洛邑的时候,成周尚未建成。后来周王与周公担忧四方路途遥远,又鉴于三监叛乱,于是开始建造洛邑,打算迁移周人居住在那里。文中说:“从前我从奄地出发,大量降下天命给四方国民,我于是明确地执行天罚,把你们迁移到遥远的地方。”这是叙述迁民之初的情况。又说:“如今我在这洛地建造大邑,我只见四方没有宾客,也只有你们这些士人服劳奔走,臣服于我。”这是说迁民之后才建造城邑。所以《洛诰》一篇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迁殷民的意思。只有周公答应成王留在洛邑之后,才说:“派人来谨慎地对待殷人”,又说:“王派人安抚殷人,使他们顺承秩序。”当时殷民已经迁到洛邑,所以这样说。蔡氏说:武王已经有在洛地建都的志向,所以周公废除殷商之后,因为殷民反复无常难以控制,就立即把他们迁到洛邑。到了这时建成周,建造房屋,划定疆界,于是发布命令让他们重新开始。由此推断,那么《召诰》中“攻位”的庶殷,就是已经迁到洛邑的百姓吧?否则殷都如今在卫州,洛邑如今在西京,相距四百里,召公怎么会舍弃近处的友好百姓而去役使远处的敌对百姓呢?《书序》认为成周建成后迁殷顽民是错误的。我本来就认为这不是孔子所作的。
按:《康诰》《召诰》《洛诰》都作于七年三月。《康诰》说“惟三月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召诰》说“三月乙夘周公朝至于洛,则逹观于新邑营”;《洛诰》说“予惟乙夘朝至于洛卜宅”,篇末说“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康诰》说周公初基东国洛,四方百姓大和,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召诰》说太保于是率领庶殷在洛水边攻位,周公命令殷庶,庶殷大力劳作。我猜想应当迁移的殷民,其中的壮丁就在这个时候与四方百姓一同前往洛邑做工,然后留居在洛邑,所以《洛诰》有“伻来毖殷”的话,《召诰》有“敢以雠民保受王威徳”的话,而并没有迁民的说法。《多士》序文中所谓“成周既成,迁殷顽民”,是就最终全部迁移的时候而言的。吴氏说:《召诰》所说的庶殷,大概是开始建造洛邑时所征发服役的人。其实迁民是在洛邑建成之后。之所以建造洛邑一定要调遣商民,正是因为他们亲眼看到规划布置与各种事情的便利,心里信服而顺从。否则,让久安于故土的百姓突然迁到新邑,难道不会像盘庚时的百姓那样怨恨叹息吗?《昔朕来自奄》一章所谓“移尔遐逖”,东莱先生认为“我明致天罚”应当是迁移你们到遥远的地方,现在迁到洛邑,是让你们比照臣事我、臣服我。蔡氏认为远徙到洛邑,荒僻边远之地可以称为遐逖,洛邑距离卫地并不远,况且它是天下的中心、帝王的居所,怎么能说是遐逖呢?如果认为废除殷商之后就立即把百姓迁到洛邑,不仅没有依据,而且周公废除殷商是在二年之后,建造洛邑是在七年之间,也不是事情应有的顺序。蔡氏专门指责《书序》错误,他的说法就是这样。
新安王氏说:“周公在诸篇中,从未把殷民称为顽劣。成王命令君陈,才开始有‘不要怨恨厌恶顽劣’的话,并不是把他们并称为顽劣。康王命令毕公,才开始有‘谨慎对待殷顽民’的说法,那么这个序文或许出自后来的史官,所以用‘顽民’二字冠于篇首。殷民不依附周朝,称为顽劣,是可以的;不忘殷先王的恩德,眷恋旧朝,称为顽劣,可以吗?所以‘顽’这个字,周公从未说过。”这个说法也很好。
无逸
苏东坡说:“人没有不好逸乐欲望的,而最喜好的是生命。用他们最喜好的来禁止他们所喜好的,大概一定相信。然而还有不相信的,认为逸乐欲望未必危害生命。汉武帝、唐明皇,难道没有欲望吗?而寿命如此之长。多欲而不享国的人,到处都是。汉武、明皇,是千中之一,难道可以指望吗?喝鸩酒吃野葛的人一定死,而曹操独自不死,也可以效仿吗?”这个说法很好。
林氏说:“宋文帝送别衡阳王,让诸子暂且不要吃饭。到了送别的地方,摆上饭菜天色已晚还没到,大家有饥饿的神色,于是对他们说:‘你们从小生长在丰裕逸乐中,不知道百姓的艰苦,现在让你们知道有饥苦,懂得节俭罢了。’唐明皇曾经在苑中种麦,率领太子以下亲自去除草,说:‘这是用来祭祀宗庙的,不敢不亲自劳作,而且想让你们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罢了。’又说:‘深山穷谷的百姓,暴露于露天劳苦,终年不停,终身不知道声色香味的美好,所以他们的寿命大多达到百年。那些居住在都邑的人,有繁华可乐,有嗜欲可玩,所以多早死。’由此看来,君王的寿命,难道不是基于无逸吗?又说:‘陶侃在广州,无事时就早晨把百块砖运到斋外,傍晚把百块砖运到斋内,说:‘我正致力平定中原,过于优游闲适,恐怕不能胜任大事。’陶侃的心认为一天的逸乐,其危害竟如此之大。’君王知道这些,那么难道会以今日沉溺享乐为可以吗?这些说法都很好。”
新安王氏说:殷代二十九位君主中以甲命名的有六位,叫太甲、小甲,在太戊之前;叫河亶甲、沃甲、阳甲,在武丁之前。又七世有帝甲。《国语》、司马迁《史记》以帝甲为祖甲,而孔氏以太甲为祖甲。大概孔氏因为《国语》称帝甲扰乱政事,七世而亡,认为帝甲必定不是周
公所称者。又以「不义惟王与太甲」,兹乃不义文相似,遂以此祖甲为太甲耳。其实不然,此书言「小人」皆谓小民,非以为不贤也。况先言「不义惟王」,继言「旧为小人」,语无语次。作其即位,亦不见太甲复政思庸之意。《国语》説帝甲乱殷,又无可见之迹。且尧舜之有朱均,禹之有太康,岂可归罪于父祖,况七世之后乎?学者当舍传记而从经文可也。郑康成之説虽未见其所据,要于经文为合耳。此説是【蔡氏曰:不应二人同称祖甲。陈氏曰:下文言「自殷王中宗及髙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及」云者,因其先后次第之辞也,则祖甲之非太甲明矣。曰《皇极经世厯祖庚之后,又谱祖甲起癸亥,尽乙未,在位三十三年】▯氏曰:周公论三宗《无逸》,但説「不敢荒宁,不侮鳏寡」,盖古人所谓无逸,非谓于事为必躬必亲,只此心致敬便是无逸。盖敬则战战兢兢,惟恐一毫不到,安得去逸乐?后世人主如衡石、程书,皆是君代臣职,以此为无逸,乃是元首丛脞,何异于自纵逸者耶?是元首明哉。大抵古人之无逸,此心之无逸也;后世之无逸,事为之无逸也。
译公所称呼的,又因为“不义惟王与太甲”这句话,这里“不义”的文字相似,于是就把这位祖甲当作太甲了。其实并非如此,这部书中说的“小人”都是指小民,并不是认为他们不贤良。况且前面说“不义惟王”,接着说“旧为小人”,语意没有连贯。在他即位时,也没有见到太甲还政后思虑常道的意思。《国语》说帝甲扰乱殷朝,又没有可见的迹象。而且尧舜有丹朱、商均,禹有太康,难道可以把罪责归咎于父祖,何况是七代之后呢?治学的人应当舍弃传记而遵从经文才是。郑康成的说法虽然未见其所依据,但大体上与经文相合。这个说法是对的。【蔡氏说:不应该两个人都称为祖甲。陈氏说:下文说“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及”之类的话,是依据其先后次序的辞令,那么祖甲不是太甲就很明白了。说《皇极经世历》祖庚之后,又谱系祖甲起于癸亥,止于乙未,在位三十三年】〇氏说:周公在《无逸》中论述三宗,只说“不敢荒废安宁,不欺侮鳏寡”,大概古人所说的无逸,不是说在事为上一定要亲自去做,只要此心恭敬就是无逸。因为恭敬就会战战兢兢,只怕有一丝一毫不到位,哪里还能去追求安逸享乐?后世君主如衡石程书,都是君主代替臣下的职责,把这当作无逸,那就是元首琐碎细务,与自我放纵安逸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这才是元首明智啊。大概古人的无逸,是此心的无逸;后世的无逸,是事为的无逸。
君奭
或问陈氏、吕氏若天棐忱之説【陈曰:我不敢自以为知天命如何?盖尝曰:其求信于休欤?若天辅我以诚欤?其终出于不祥欤?吕氏曰:我不敢谓求信于天,惟顺天庶乎辅我之诚】曰:陈説句读虽顺,然上天辅忱乃必然之理,若以辅忱为不可知,则是后世诬天之説也,岂其然乎?上文既曰:「我不敢知」,则是一心不敢必乎天,而惟知顺天耳。若以为顺天庶乎辅我之忱,亦恐未免必乎天,兼添了「庶几辅我」之意,不如惟顺上天辅诚之理为莹洁也。
吕氏曰:「大弗克恭,上下是不能嗣前人恭徳也;遏佚前人光,是不能继前人明徳也。」亦通。
书之文详畧互相备。于殷言纯佑,命王人罔不秉徳。故文王止言,亦惟纯佑秉徳。文王言时昭廸见冐闻,故武王言昭惟冐称徳。
吕氏曰:「大臣之位,百责所萃,震撼击撞,欲其镇定;辛甘燥湿,欲其调齐;槃错纷结,欲其觧纾;黮闇污浊,欲其茹纳。自非旷度洪量,未尝无翩然舍去之意。所以欲其猷裕也。」又曰:「周公勉召公以敬夫,召公所谓不存者,岂若常人然哉?亦毫▯之间耳。惟周公能见而治之:微有不寛,随以猷裕开之;微有不存,随以克敬敛之。开敛于眇忽将形之际,以洙泗炉锤之妙,而用于丰镐鼎铉之间也。」
多方
或问:“呜呼!王若曰?”吕王二説如何【吕曰:此篇始言“周公曰王若曰”,比先“呜呼”而后“王若曰”,书无此体。盖周公处圣人之变,故史官▯新例,以着周公实未尝称王,所以别嫌明防,谨万世之防也。新安王氏以“呜呼”属之上文,其説曰:“周公不详言纣之恶,又终以嗟叹,若有所伤痛,不忍言也】曰:二説皆有味,但以文势观之,俱未为顺妥。若谓史官欲明君臣之分,则篇首以“周公曰”加于“王若曰”之上已足见矣,不待以“呜呼”为发语之始,亦未尝以“呜呼”为语辞之终也。或曰:错简,又未知果然也。姑并存之。
吕氏曰:周公知天未絶纣,可也。何所见而熊数其年?盖我之未忍,民之未厌,即天也。民由之而不知,圣人与天为一,动静乆速,极于明着,故数其年而谓之五。此武王所独知。説者乃牵合嵗月以附其数,亦末矣。此説是【林氏曰:此所谓五年,正犹《武成》所谓九年也。《武成》之九年,意者文王未崩之前九年,盖亦以纣之恶可伐而不忍伐之,故大统未集也。此五年,意者武王未克纣之前五年,盖亦以纣之罪恶为可伐,而犹冀其改过,故须暇之也。由是观之,周之伐殷,岂得已而不己哉?晋武帝以孙皓滛暴,有问罪之志,其臣羊祜则曰:「孙皓▯虐,已甚于今,可不战而克。若皓不幸而没,呉人更立令主,虽有百万之众,长江未可窥也。」王濬则曰:「孙皓荒滛,宜速征伐。一旦皓死,更立贤主,则强敌也。」此言正《春秋》时晋伯宗所谓:「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徳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也?」盖其意以区区之仁义不足以易吾之大计也。晋武帝之心,则惟恐呉之有贤王而我不得逞其欲。武王之心,则惟恐纣之不改过。人之度量相逺,一至于此。不观晋武,无以知武王之为至徳也】
尔曷不忱裕于尔多方?或説与叶説亦通【或曰:忱信则顺理而裕,险诈则拂理而廹。叶曰:四国叛则多方为之绎骚,四国定则多方因之休息,则多方之裕在四国也】
陈氏説惟狂克念作圣之説亦善【陈曰孔子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而周公乃曰圣可作狂狂可作圣孔子所言言圣狂之成也成则不可移周公所言言圣狂之分也圣狂之生于一念之顷故可改孔子虽曰不移实有可移之理但下愚者自▯自弃不肯移耳若肯移即是惟狂克念者也】或曰圣狂之分亦有其事乎曰太甲初年欲败度纵败礼可谓狂矣至居忧悔过终造廸哲则狂而克念至于通明者也唐明皇初政清明亦庶几乎通矣晚年蛊惑至于乱亡则通明罔念而作狂者也
三山陈氏曰:「以周室天下之大,视商遗民不啻泰山压卵,举不服之民而诛戮之,以一天下之心,宜不为过。而成王、周公谆谆
译君奭
有人问陈氏、吕氏关于“上天辅助诚信”的说法【陈氏说:我不敢自以为知道天命如何?大概曾说:那寻求诚信于美好之中吗?如果上天以诚信辅助我,那最终会出于不祥吗?吕氏说:我不敢说向天寻求诚信,只有顺从天,或许能辅助我的诚信】回答说:陈氏的说法句读虽然通顺,但上天辅助诚信是必然的道理,如果把辅助诚信当作不可知,那就是后世诬蔑上天的说法,难道会这样吗?上文既然说:“我不敢知道”,那就是一心不敢对天有所必求,而只知道顺从天罢了。如果认为顺从天或许能辅助我的诚信,也恐怕不免对天有所必求,并且添加了“或许辅助我”的意思,不如只顺从上天辅助诚信的道理来得纯净。
吕氏说:“大弗克恭,上下是不能继承前人的恭敬之德;遏佚前人光,是不能继承前人的光明之德。”这也讲得通。
《尚书》的文字详略互相补充。对于殷商说纯佑,命令王人无不秉持德行。所以文王只说,也只有纯佑秉持德行。文王说当时昭示道义、看见冒犯、听闻,所以武王说昭示只有冒犯称颂德行。
吕氏说:“大臣的地位,是各种责任汇聚的地方,震撼撞击,希望他们镇定;辛甘燥湿,希望他们调和;盘错纷结,希望他们解开舒缓;昏暗污浊,希望他们包容接纳。如果不是气度宏大,没有不翩然离去的意思。所以希望他们谋略宽裕。”又说:“周公勉励召公以敬慎,召公所说的不存,难道像常人那样吗?也是毫厘之间罢了。只有周公能看见并治理:稍微不宽厚,随即用谋略宽裕来开导;稍微不存,随即用克敬来收敛。在细微将显现之际开导收敛,用洙泗炉锤的妙法,而用于丰镐鼎铉之间。”
多方
有人问:“呜呼!王若曰?”吕氏和王氏两种说法如何【吕氏说:此篇开始说“周公曰王若曰”,比起先“呜呼”而后“王若曰”,书中没有这种体例。大概是周公处于圣人的变通,所以史官创立新例,以表明周公实际上未曾称王,所以区别嫌疑、明确防备,谨慎万世的防备。新安王氏把“呜呼”归属于上文,他的说法是:“周公不详说纣的恶,又最终以嗟叹,好像有所伤痛,不忍说”】回答说:两种说法都有意味,但只看文势,都不够顺妥。如果说史官想要明确君臣的分际,那么篇首以“周公曰”加在“王若曰”之上已经足以见出了,不必以“呜呼”作为发语之始,也未尝以“呜呼”作为语辞之终。有人说:错简,又不知道果然如此。暂且并存。
吕氏说:周公知道天没有断绝纣,可以。凭什么数他的年数?大概我的不忍,百姓的不厌,就是天。百姓遵循而不知道,圣人与天合一,动静久速,极于明显,所以数他的年数而称为五。这是武王所独知的。解说的人牵合岁月以附会其数,也是末节了。这个说法是对的【林氏说:这所谓的五年,正如同《武成》所说的九年。《武成》的九年,意思是文王未崩之前九年,大概也是因为纣的恶可以讨伐而不忍讨伐,所以大统未集。这五年,意思是武王未克纣之前五年,大概也是因为纣的罪恶可以讨伐,而还希望他改过,所以需要闲暇。由此看来,周讨伐殷,难道是不得已而不止吗?晋武帝因为孙皓淫暴,有问罪的志向,他的臣子羊祜就说:“孙皓的暴虐,已经甚于现在,可以不战而克。如果孙皓不幸而死,吴人再立贤主,虽然有百万之众,长江也不可窥探。”王濬就说:“孙皓荒淫,宜速征伐。一旦孙皓死,再立贤主,就是强敌了。”这话正如同《春秋》时晋伯宗所说的:“后之人或许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怎么等待他呢?”大概他的意思是以小小的仁义不足以改变我的大计。晋武帝的心,只是担心吴国有贤王而我不能逞其欲。武王的心,只是担心纣不改过。人的度量相差,竟然到了这种地步。不看晋武帝,就无法知道武王是至德】
你为什么不诚信宽裕于你们多方?有的说法与叶氏说法也通【有人说:诚信则顺理而宽裕,险诈则拂理而逼迫。叶氏说:四国叛则多方为之绎骚,四国定则多方因之休息,那么多方的宽裕在于四国】
陈氏关于“只有狂人能够念虑而成为圣人”的说法也好【陈氏说:孔子说只有上智与下愚不移,而周公却说圣可作狂,狂可作圣。孔子所说的是圣狂的成也,成则不可移。周公所说的是圣狂的分也,圣狂的生于一念之顷,所以可改。孔子虽然说不移,实有可移之理,只是下愚者自暴自弃不肯移罢了。如果肯移,就是惟狂克念者了】有人说:圣狂的分也有其事吗?回答说:太甲初年欲败度纵败礼,可谓狂矣。至居忧悔过,终造迪哲,则狂而克念至于通明者也。唐明皇初政清明,亦庶几乎通矣。晚年蛊惑,至于乱亡,则通明罔念而作狂者也。
三山陈氏说:“以周室天下之大,视商遗民不啻泰山压卵,举不服之民而诛戮之,以一天下之心,宜不为过。而成王、周公谆谆
于口舌间不能自己,何也?是足以见古人忠厚之心矣。古之圣人,不忍有疾图天下之心,宁使吾有遗力而不忍尽其力于天下,宁使吾有余威而不忍尽其威于天下。尧不以四凶之害而遂用操切之政,舜不以有苗之逆命,用捣其巢穴之师。圣人寛缓和柔之政,养天下于海涵春育之中,曽不以小不如意而遂至于为逞志之举也。秦汉之后,吁亦薄矣。」
译在口舌之间不能自我克制,为什么呢?这足以看出古人忠厚的心肠了。古代的圣人,不忍心怀着图谋天下的私心,宁愿让自己保留余力,也不忍心将全部力量用尽于天下;宁愿让自己保留余威,也不忍心将全部威严用尽于天下。尧帝不因四凶造成的祸害就实行严苛急迫的政令,舜帝不因三苗违抗命令就发动捣毁其巢穴的军队。圣人宽缓柔和的政治,将天下养育在如大海般包容、如春天般化育的恩泽之中,曾经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就做出逞强快意的举动。秦汉以后,唉,风气也真是淡薄了。
三山陈氏曰:「纯一也,天之不与夏者,纯一而不变。古者无道之国,天或降之灾异,未遽至于丧亡者,盖天之不畀未纯,犹有待其改悔之意。若夫天之不畀至于纯一,则无一毫佑顺之意矣。天之佑商,必曰『纯佑命』;天不畀夏,必曰『不畀纯』。则纯者,极至之辞也。」
立政
或问三宅之説何纷纷也?曰:苏氏以为乃事、乃牧、乃准,一篇之中所谓三宅者,参差不齐,然大要不出是三者,此言极当。但苏説事、牧、准则未安也。曰:首章“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诸説不同,孔説何如【孔曰:常所掌事谓三公,常所任事谓六卿,准人平法谓士官与缀衣、虎贲,皆左右近臣,宜得其人】曰:孔説大槩得矣,但以准人为士官,则是士师之属,恐非在王左右,亦非职之尊者也。曰:苏説如何【苏曰:王左右有牧民之长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准人】曰:苏既以常任为公卿矣,然公卿之上,王之左右,岂复有所谓牧民之长乎?曰:林夏释苏説曰:州各有伯,伯即州牧也,当时芮伯、彤伯皆以公卿兼牧,是常伯亦王左右也。曰:芮伯、彤伯诚为州伯矣,然既入为王朝之六卿,则所职者卿之事,经中初无兼领州伯之据,其为东西二伯者,乃召公、毕公而非芮伯、彤伯也,安得因一伯字遂转以为常伯乎?至于以准人为守法之有司,亦未稳。夫守法有司,职之微者也,安得称三宅?又安得在王左右乎?曰:孔以常任为六卿,而又以准人为士官,唐孔氏准人为狱官,而子乃更六卿为众卿,而准人则以为司防之属,又何也?曰:此书后面专以狱事为言,则知准人为军法之官明矣。但孔既以常任为六卿,则司防已在其中,故迁准人为士官以避其重出耳。然士官乃司宼之属,职之小者也,以为三事则未安。唐孔氏改为狱官是也,然于上文六卿又未免有重,故子于此大槩祖二孔之説而损益之,庶不碍耳。曰:王説如何【王曰:常伯庶官之长,所谓在位者也;常任任事之臣,所谓在职者也;准人非伯非任,而君取之以为准平者也】曰:王説大槩鹘突不明,以常伯为庶官之长,则是六卿也,然常任又以为任事之人,未知于六卿之外所指何官?以君所准者为人,亦难以定其为何职也。孙氏常伯常任同王説,准人则同孔説。叶氏以常伯为六卿,以常任为小宰之▯,固不待论矣。准人则以为师氏之▯,盖其意与王氏同,然君之所准固在公卿,乃舍之何欤?张氏以准为公孤,盖亦推王氏之意耳。然公孤职之至尊,乃言于三宅之末,则不伦矣。陈氏常伯常任同苏氏,而准人与孔氏同,此其大率然也。
或问:「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及越有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吕氏、夏氏皆以「立政立事」为一句,以「牧夫准人」为一句,谓三宅畧举其二,以互相备。如前言「常事司牧」而不及准,惟有司之「牧夫」而不及「准事」也。或以为下文言「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又言「继自今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则知诸家以「立政」为一句,而以「立事」属三宅,二説如何?曰:「此书多错综互举,不及全文。其于「勿用憸人」「克用常人」止言「立政」而不言「立事」者,又举政以见事耳。吕、夏之説文▯稳顺,诸家之説三宅虽备,要未妥也。」
周官
或问书叙吕説如何【吕氏曰:内修外攘,治之序也。而成王黜商命,灭淮夷,乃始归丰,作《周官》,何也?境内之宼,同室之鬭者也。苟不先治其鬭,室可得而治乎?武庚、三监之叛,近在肘腋,实与王室安危,而淮夷亦声势相倚。二患既除,海内清晏,然后创制立法之事可兴,固治之序也】曰:《周礼》六官之首,皆曰「惟王建国,体国经野,乃立某官以为民极」,则宅洛之后,官制已行,虽淮夷再乱,而朝廷之六官,何害于自举其职?岂待淮夷既灭,而后官制可行邪?盖成王虑外忧患既平,内治或至玩弛,故撮举《周礼》建官之大防,敬饬羣臣,使各尽其职,故作《
译三山陈氏说:“纯一,就是纯粹专一。上天不给予夏朝,是因为夏朝纯粹专一而不再改变。古代没有道义的国家,上天或许降下灾异,但还没有立刻导致其灭亡的,大概是因为上天不给予它的程度还未达到纯粹专一,还存有等待它悔改的意思。如果上天不给予它达到了纯粹专一的地步,那就完全没有丝毫保佑顺从的意思了。上天保佑商朝,必定说‘纯粹地保佑天命’;上天不给予夏朝,必定说‘不给予纯粹’。那么‘纯’这个字,是表示极致的言辞。”
《立政》
有人问:关于“三宅”的解释为什么众说纷纭?回答说:苏氏认为“三宅”是“乃事”、“乃牧”、“乃准”,一篇之中所说的“三宅”参差不齐,但大体不出这三种,这话非常恰当。只是苏氏对“事”、“牧”、“准”的解释还不够妥当。问:首章“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各种说法不同,孔安国的说法怎么样?【孔安国说:常所掌管的职位称为三公,常所任用的职位称为六卿,准人即平法之人,指士官与缀衣、虎贲,都是君王左右的近臣,应当得到合适的人选】回答说:孔安国的说法大体上是对的,但把准人解释为士官,那就是士师一类的人,恐怕不在君王左右,也不是职位尊贵的官员。问:苏氏的说法怎么样?【苏氏说:君王左右有治理百姓的长官叫常伯,有担任事务的公卿叫常任,有遵守法律的官吏叫准人】回答说:苏氏既然把常任当作公卿,那么公卿之上,君王左右,难道还有所谓治理百姓的长官吗?问:林夏解释苏氏说:各州都有伯,伯就是州牧,当时芮伯、彤伯都是以公卿兼任州牧,所以常伯也是君王左右的人。回答说:芮伯、彤伯确实是州伯,但既然入朝担任王朝的六卿,那么所任职的就是卿的事务,经文中起初并没有兼任州伯的依据,作为东西二伯的,是召公、毕公而不是芮伯、彤伯,怎么能因为一个“伯”字就转而认为是常伯呢?至于把准人解释为遵守法律的官吏,也不稳妥。遵守法律的官吏,是职位低微的,怎么能称为“三宅”?又怎么能处在君王左右呢?问:孔安国把常任当作六卿,而又把准人当作士官,唐代孔颖达把准人当作狱官,而你却把六卿改为众卿,而把准人当作司防一类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本书后面专门谈论狱事,就知道准人是军法之官了。但孔安国既然把常任当作六卿,那么司防已经包含在其中,所以把准人迁改为士官以避免重复出现。然而士官是司寇的下属,职位低微,作为“三事”就不妥当。唐代孔颖达改为狱官是对的,但在上文六卿中又难免有重复,所以我在这里大体上继承两位孔氏的说法而加以增减,希望不产生妨碍。问:王肃的说法怎么样?【王肃说:常伯是众官之长,所谓在位的人;常任是任职的臣子,所谓在职的人;准人既不是伯也不是任,而是君主取来作为准则公平的人】回答说:王肃的说法大体含糊不清,把常伯当作众官之长,那就是六卿,但常任又说是任职的人,不知道在六卿之外指的是什么官?把君主所取来作为准则的人当作准人,也难以确定是什么职位。孙氏对常伯、常任的解释同王肃,对准人的解释同孔安国。叶氏把常伯当作六卿,把常任当作小宰的下属,本来就不必讨论了。对准人则认为是师氏的下属,大概他的意思与王肃相同,但君主所取来作为准则的本来在公卿,却舍弃他们,为什么呢?张氏把准当作公孤,大概也是推演王肃的意思罢了。但公孤是职位最尊贵的,却列在“三宅”的末尾,就不伦次了。陈氏对常伯、常任的解释同苏氏,对准人的解释同孔安国,这大致就是各种说法的情况。
有人问:“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及越有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吕氏、夏氏都把“立政立事”当作一句,把“牧夫准人”当作一句,认为“三宅”略举其二,以互相补充。如前面说“常事司牧”而没有提到“准”,只有官吏中的“牧夫”而没有“准事”。有人认为下文说“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又说“继自今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就知道各家把“立政”当作一句,而把“立事”归属于“三宅”,这两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本书多错综互举,不及全文。它在‘勿用憸人’、‘克用常人’中只说‘立政’而不说‘立事’,又是举政来见事罢了。吕氏、夏氏的说法文义稳妥顺当,各家的说法虽然‘三宅’具备,终究不够妥当。”
《周官》
有人问:《书序》中吕氏的说法怎么样?【吕氏说:内修外攘,是治理的顺序。而成王黜退商朝天命,灭掉淮夷,才回到丰邑,作《周官》,为什么呢?境内的寇乱,如同同室相斗。如果不先治理这种争斗,家室能治理好吗?武庚、三监的叛乱,近在肘腋,实在关系到王室的安危,而淮夷也声势相倚。两种祸患既已消除,海内清平,然后创制立法的事情可以兴起,这固然是治理的顺序】回答说:《周礼》六官之首,都说“君王建立国家,规划国土田野,于是设立某官作为百姓的准则”,那么在定都洛邑之后,官制已经实行,虽然淮夷再次作乱,但朝廷的六官,有什么妨碍他们自行履行职责呢?难道要等到淮夷灭掉,然后官制才能实行吗?大概成王考虑到外患既平,内治或许会玩忽松弛,所以概括列举《周礼》建官的大纲,恭敬地告诫群臣,使他们各自尽到自己的职责,所以作《
或问:“王氏谓公论道而孤,▯化公,燮理隂阳而孤,寅亮天地。林氏谓其凿,如何?”曰:“荆公穿凿固多,至其的确处,不可例以为凿而弃之。林氏多辟王氏,其防畅条达处,诚佳;然惩创之过,率畧处间亦不免。此▯是也,不可不知。”
三山陈氏曰:「周之六卿,乃三公兼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召公领冡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矣。惟周公位冡宰,正百工,是以公兼卿也。春秋有宰周公,是以卿而兼公也。自是而后,不知古人建官之意。汉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武官也。又其后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此诸侯三卿也,名实俱舛矣。」
或问“扰兆民不载吕説何也【吕曰:教民而谓之扰,盖驯习而熟之之谓也,抚摩而入之之谓也,涵养而寛之之谓也。详味“扰”之一字,司徒之教思过半矣】曰:《舜典》言“敬敷五教在寛”,言施教在以寛以施教之术而言也。若冡宰言统百官,均四海;宗伯言治神人,和上下,皆以效言。吕説乃敷教在寛之意,自其所施而言,故造语虽精,恐非经意。
或问:“诘奸慝,刑暴乱,乃夏氏、吕氏、林氏之説,而子取为己説,何也【夏曰:“奸诈慝恶,乃▯乱之未著者;▯虐为乱,乃奸慝之己著者。故奸慝特穷诘切责而已;▯乱则加之刑焉。”吕曰:“奸慝隐而难知,故谓之诘;▯虐显而易见,直加之刑而已。天下之罪恶,虽万状,要不出此两间也。”林曰:“奸慝言诘,▯乱言刑,驳文也】曰:“三説皆是,而意有未全。夏氏辨奸慝、▯乱之相为本末,是矣;然谓奸慝诘而不刑,则不可。吕氏辨诘与刑,精矣;然失互见之义,则诘者似为未必刑,刑者似为未必诘。林氏言驳文,固得互见之意;然不辨奸慝、▯乱之所以殊,又未免儱侗而无别,得此失彼。故不得不以己意言之。”此▯多不尽载。
自舜命契为司徒,以敷五教。《王制》:司空本以量地、置邑、度地、居民。伯禹为司空,亦以禹平水土,人得平地而居之也。今《周官谓司徒掌邦教,司空掌邦土,皆相合。《周礼·大司徒》之职,则掌建邦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其间分田制赋、徒役之事居多。虽以十二教及乡三物教民,而不详及于五典养民而后可教,犹有可言。至于小司徒、卿大夫、遂大夫等职,于地利之事尤详,则司空已无可为者。今《周礼》以为掌邦事,而工之事皆在焉。先儒因以《考工记》足之。窃意冬官非止于工之一事,然其详不可攷矣。
或问:“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不同,何也【周礼》行人:侯服嵗一见,甸服二嵗一见,男服三嵗一见,采服四嵗一见,卫服五嵗一见】曰:“《周礼》所谓侯服嵗一见,谓第一嵗一见也;甸服二嵗一见,谓第二嵗一见也;男服三嵗一见,谓第三嵗一见也;采服四嵗一见,谓第四嵗一见也;至第五嵗而卫服一见,至第六嵗则皆休息,正是六年五服一朝也。诸儒疑之,过耳。”《左传》所载,又与《周礼》不同,何也【昭十三年,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叔向告于齐曰:“明王之制,使诸侯嵗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防以示威,再防而盟以显昭明】曰:“叔向所言,乃诸侯自相防盟之礼,犹小行人所谓‘凡诸侯之邦交,嵗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云耳,非诸侯朝王之礼也。”
或问:“诸家多以为业大于功,子独以为功大于业,何也?”曰:“功业对言之,则功大而业小,予已即学业、农业明之矣。独言之,则功与业无异,又观其文意所主如何。若曰:‘周家有安民之功,有伐商之功,然后能成王业;汉髙有诛秦之功,有蹙项之功,然后能成汉业’,则业固大于功矣。今戒卿士功业,而‘功崇以志言,业广以勤言’,则知人臣能勤劳以广其职业,然后能成辅治之功也。”新安王氏之説亦佳【王曰:“所成曰功,所修曰业。功之崇髙,必始于立志,用志不逺,则无由可以髙矣。然所修有职,所职有事,非能一日底于有成也,故当勤而不已
译有人问:“王安石认为召公论道而孤独,化育百姓,调和阴阳而孤独,辅佐天地。林氏认为他的说法牵强附会,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王安石牵强附会的地方固然很多,至于他确实正确的地方,不能一概视为牵强附会而抛弃。林氏大多批驳王安石,他那些流畅通达的地方,确实很好;然而因为过度惩戒,在粗略简略的地方也不免有疏漏。这一点是正确的,不可不知道。”
三山陈氏说:“周朝的六卿,其实是三公兼顾。任命说‘于是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这是召公统领冢宰,毕公统领司马,毛公统领司空。只有周公位居冢宰,端正百官,所以是公兼任卿。春秋时期有宰周公,所以是卿兼任公。从此以后,就不明白古人设立官职的本意了。汉朝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是武官。又后来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这是诸侯的三卿,名实都错乱了。”
有人问:“‘扰兆民’不记载吕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吕氏说:教化百姓而称为扰,大概是驯服习惯而使之熟练的意思,抚慰摩挲而使之进入的意思,涵养而宽待的意思。仔细体味‘扰’这一字,司徒教化的意思就超过一半了】”回答说:“《舜典》说‘恭敬地敷布五教在于宽厚’,是说施行教化在于以宽厚作为施行的方法。如果冢宰说统领百官,均衡四海;宗伯说治理神人,和谐上下,都是以功效来说的。吕氏的说法是敷布教化在于宽厚的意思,是从他所施行的方面来说的,所以造语虽然精妙,恐怕不是经文的本意。”
有人问:“‘诘奸慝,刑暴乱’,是夏氏、吕氏、林氏的说法,而你把它作为自己的说法,为什么呢?【夏氏说:‘奸诈邪恶,是祸乱尚未显著的表现;暴虐为乱,是奸慝已经显著的表现。所以奸慝只是穷究责问而已;暴乱则加上刑罚。’吕氏说:‘奸慝隐蔽而难以知晓,所以称为诘;暴虐显而易见,直接加上刑罚而已。天下的罪恶,虽然万种,总要不出这两类。’林氏说:‘奸慝说诘,暴乱说刑,是交错互见的文法’】”回答说:“三种说法都对,但意思有不全面的地方。夏氏辨别奸慝、暴乱的相为本末,是对的;然而说奸慝只诘问而不刑罚,则不可。吕氏辨别诘与刑,很精妙;然而失去了互见的意义,那么诘问的似乎不一定刑罚,刑罚的似乎不一定诘问。林氏说交错互见,固然得到了互见的意义;然而不辨别奸慝、暴乱之所以不同的原因,又未免笼统而没有区别,得此失彼。所以不得不以自己的意思来说。”这里很多不全部记载。
自从舜任命契为司徒,来敷布五教。《王制》说:司空本来是用来测量土地、设置城邑、规划土地、安置百姓的。伯禹做司空,也是因为禹平定水土,百姓得以在平地上居住。现在《周官》说司徒掌管国家教化,司空掌管国家土地,都相符合。《周礼·大司徒》的职责,是掌管建立国家土地的地图,以及百姓的数量,其中分田制赋、徒役的事情居多。虽然用十二教及乡三物教化百姓,而不详细提及五典,养民而后可以教化,还有可说的地方。至于小司徒、卿大夫、遂大夫等职责,对于地利的事情尤其详细,那么司空就没有可做的事了。现在《周礼》认为司空掌管国家事务,而工匠的事情都在其中。先儒因此用《考工记》来补充。我私下认为冬官不止于工匠这一件事,然而其详细情况不可考证了。
有人问:“‘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不同,为什么呢?【《周礼》行人:侯服每年见一次,甸服每两年见一次,男服每三年见一次,采服每四年见一次,卫服每五年见一次】”回答说:“《周礼》所说的侯服每年见一次,是说第一年见一次;甸服每两年见一次,是说第二年见一次;男服每三年见一次,是说第三年见一次;采服每四年见一次,是说第四年见一次;到第五年卫服见一次,到第六年则都休息,正是六年五服一朝。诸儒怀疑这一点,是错了。”《左传》所记载的,又与《周礼》不同,为什么呢?【昭公十三年,晋人将要重温盟约,齐人不同意。叔向告诉齐人说:‘明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业绩,隔年朝见以讲习礼仪,再次朝见而设防以显示威严,再次设防而结盟以显扬昭明’】”回答说:“叔向所说的,是诸侯互相设防结盟的礼仪,就像小行人所说的‘凡诸侯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一样,不是诸侯朝见天子的礼仪。”
有人问:“诸家大多认为业大于功,你独自认为功大于业,为什么呢?”回答说:“功业相对而言,则功大而业小,我已经从学业、农业方面说明了。单独而言,则功与业没有区别,又看文意所侧重的是什么。如果说:‘周家有安民之功,有伐商之功,然后能成就王业;汉高祖有诛秦之功,有逼退项羽之功,然后能成就汉业’,那么业固然大于功了。现在告诫卿士功业,而‘功崇以志言,业广以勤言’,就知道人臣能勤劳以扩大他的职业,然后能成就辅佐治理的功绩。”新安王氏的说法也很好【王氏说:‘所成就的叫功,所修习的叫业。功的崇高,必定始于立志,用志不远,就没有办法崇高。然而所修习的有职责,所职责的有事务,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所以应当勤奋而不止’】
或问:“子训骄为矜,肆侈为奢,泰何也?”曰:“矜以慢于人者言之,谓骄矜也;肆以纵于己者言之,谓骄肆也;奢以用物而言之,谓奢侈也;泰以用意言之,谓侈泰也。”
或问:“恭俭惟徳,无载尔伪,何以能作徳而不作伪哉?”曰:“恭俭者,礼之发也,本出于吾徳之所固有,惟移于物欲,故变而为骄侈耳。夫恭敬之心,人皆有之,而丰约撙节之间,出于天理之自然,亦莫不各有当然之分,非由外铄也。惟致知以明之,诚意以实之,则能自得于心矣。然后推心之庄敬而实行其恭,非内存骄慢而外为足恭也;推此心之节制而实行其俭,非内懐奢泰而外为诈俭也。是则能作徳而不至作伪矣。”
君陈
或问君陈,或以为周公之子,如何?曰:“陈氏曰:周公命康叔曰:‘乃丕显考文王,乃穆考文王。’成王命蔡仲曰:‘无若尔考之违王命。’况周公有大勲劳,若命其子以继父事,岂无父子之辞以宠之哉?”
或问先儒言君陈为新进如何?曰:「玩成王告戒之辞,固可知君陈之谓新进。至谓斯时当尽循周公之典,虑旧臣微作意,则害治体,恐未必然。盖君陈之政,大体固当法周公,然辟以止辟,简修进良,与周公时合,由以容无或刑人杀人之亲,已有间矣。而谨始和中,时世又自不同,兼诸老亦不可以作意害治,疑之。然成王之不命诸老而命君陈,盖以君陈自足当此任耳,恐不必过为之説。」
顾命
呉氏曰:唐虞之际,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不知其为君。三代之时,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虽知其为君,而未尝正为君之礼。春秋之后,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虽正为君之礼,而齐衰之服未尝一日而辄去也。尧之子丹朱,舜之子商均,禹之子啓,方居丧时,皆不知其果立与否也。三年之丧毕,讴歌讼狱者之舜、禹,而不之朱、均之啓,而不之益。故丹朱、商均知其不为君,啓知其为君。故曰:唐虞之嗣君不知其为君也。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吊者致辞,皆稽颡而不言。百官有司听于冡宰,三年而后即位。故曰:三代之嗣君虽知其为君,而未尝正其为君。鲁伯禽,徐戎之征,天子之命也,犹要绖而从事。晋襄公,崤之师,社稷之故也,犹墨衰而即戎。故曰:春秋之嗣君虽正其为君,而齐衰之服未尝一日而辄去也。
君牙
或问:“苏氏谓昭王南征不复,至齐桓乃以问楚,是终穆王之世,君弑而贼不讨,今《君牙》《冏命》之书,皆无哀痛恻怛之语,以见周徳之衰,何也?”曰:“按《左氏传》,管仲问楚以昭王南征不复,楚人对曰:‘南征不复,君其问诸水濵。’杜预注谓昭王廵狩渉汉而溺,又言昭王时汉非楚境,故楚不服罪。《吕氏春秋》曰:昭王将兵征蛮荆,渉汉舟坏,王陨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然则昭王之不复,未可便以为楚人之弑也。”
东坡曰:「方成周时,越裳氏来朝,曰:『久矣,天之无疾风▯雨也,中国其有圣人乎?』方是时,四夷之民莫不戴王。然风雨虽天事,非人力者,亦归徳于王。及其衰也,一寒一暑,亦惟王之怨是故。圣人以民心为存亡,一失其心,则无动而非怨矣。赏则谓之私,罚则谓之虐,作徳谓之伪,不作则谓之谩,出令而不信,无事而生谤,皆王之咎也。夏谚曰:『吾王不逰,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逰豫且以为徳,岂有风雨寒暑之怨乎?此言亦善。」
吕刑
林氏曰:「唐孔氏、薛氏以赎为罚,刑为辟,篇中所言百锾赎也,墨辟至于大辟刑也。此盖欲应序中所言,包括一篇之义,故分赎刑为二。舜典曰:『金作赎刑』,与此赎刑何以异,而必分之乎?殊不知五十八篇序有包括一篇之义者,亦有但言大畧者,不可槩观也。」
或问:“典狱非讫于威”,诸家多以为戒。当时典狱何也?曰:“此一意,乃举古训以示训。”至后章:“嗟司政典狱,而下方是戒”,当时之臣,文意甚明,故从孔氏作“尧时典狱之臣兼克天徳”,而作“元命”,亦非当时之臣所能及。及穆王,所
译有人问:“您将‘骄’解释为矜持,将‘肆’解释为奢侈,那么‘泰’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矜’是从傲慢对待他人的角度说的,称为骄矜;‘肆’是从放纵自己的角度说的,称为骄肆;‘奢’是从使用物品的角度说的,称为奢侈;‘泰’是从用心态度的角度说的,称为侈泰。”
有人问:“恭敬节俭是美德,不要表现出虚伪,怎样才能做到培养美德而不做伪善呢?”回答说:“恭敬节俭,是礼的发端,根本源于我们内心固有的美德,只是因为被物欲所转移,所以才变成骄奢。恭敬之心,人人都有,而在丰厚与简约、节制之间,出于天理的自然,也无不各有其应当的限度,并非由外力强加。只有通过学习来明白它,通过诚意来充实它,才能内心自得。然后推展内心的庄重恭敬而切实实行恭敬,不是内心存有骄慢而外表做出恭敬的样子;推展内心的节制而切实实行节俭,不是内心怀着奢泰而外表做出节俭的假象。这样就能培养美德而不至于做伪善了。”
君陈
有人问关于君陈的事,有人认为他是周公的儿子,是这样吗?回答说:“陈氏说:周公命令康叔时说:‘你那显赫的父亲文王,你那肃穆的父亲文王。’成王命令蔡仲时说:‘不要像你父亲那样违背王命。’何况周公有巨大的功勋,如果命令他的儿子继承父亲的事务,难道没有父子之辞来宠幸他吗?”
有人问先儒说君陈是新进之人,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研读成王告诫的言辞,本来就可以知道君陈被称为新进。至于说这时应当完全遵循周公的典章,担心旧臣稍微有意作态,就会危害治理体制,恐怕不一定如此。大概君陈的政治,大体固然应当效法周公,然而用刑罚制止刑罚,简选修明进用贤良,与周公时代相合,至于宽容而不随意刑杀人的亲属,已经有所不同了。而且谨慎开始、调和中间,时世又自然不同,兼且那些老臣也不可以有意作态危害治理,对此表示怀疑。然而成王不任命那些老臣而任命君陈,大概是因为君陈自己足以胜任这个职位罢了,恐怕不必过分解释。”
顾命
吴氏说:唐尧虞舜之际,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不知道自己是君主。夏商周三代的时候,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虽然知道自己是君主,但未曾正式行君主的礼仪。春秋之后,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虽然正式行君主的礼仪,但齐衰的丧服未曾有一天就脱去。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禹的儿子启,在居丧的时候,都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被立为君主。三年之丧结束,歌颂诉讼的人归向舜、禹,而不归向朱、均、启,不归向益。所以丹朱、商均知道自己不是君主,启知道自己成为君主。所以说:唐虞的嗣君不知道自己是君主。喝粥,面色深黑,即位而哭,吊唁的人致辞,都叩头而不说话。百官有司听命于冢宰,三年之后才即位。所以说:三代的嗣君虽然知道自己是君主,但未曾正式行君主之礼。鲁国的伯禽,征讨徐戎,是天子的命令,仍然戴着丧服从事。晋襄公,崤山的战役,是为了国家社稷的缘故,仍然穿着黑色丧服投入战争。所以说:春秋的嗣君虽然正式行君主之礼,但齐衰的丧服未曾有一天就脱去。
君牙
有人问:“苏氏认为昭王南征没有回来,直到齐桓公才以此质问楚国,这意味着整个穆王时代,君主被杀而凶手不被讨伐,现在《君牙》《冏命》这些篇章,都没有哀痛悲恻的言语,以此来显示周德衰微,为什么呢?”回答说:“查考《左传》,管仲以昭王南征没有回来质问楚国,楚国回答说:‘南征没有回来,您去水边问问吧。’杜预注释说昭王巡视狩猎渡过汉水而溺死,又说昭王时汉水不是楚国的疆界,所以楚国不服罪。《吕氏春秋》说:昭王带兵征讨蛮荆,渡过汉水船坏了,王坠入汉中,辛余靡救王北渡。那么昭王没有回来,不能立刻认为是楚国人杀害了他。”
苏东坡说:“当周朝兴盛时,越裳氏来朝见,说:‘很久了,天上没有疾风暴雨,中国大概有圣人吧?’当时,四方夷狄的百姓无不拥戴君王。然而风雨虽然是天象,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也将功德归于君王。等到衰微时,一冷一热,也只怨恨君王。所以圣人以民心为存亡的关键,一旦失去民心,就没有行动不是怨恨的了。赏赐就说是私心,惩罚就说是暴虐,做美德就说是虚伪,不做就说是欺骗,发布命令而不守信,无事而生诽谤,都是君王的过错。夏朝的谚语说:‘我们的君王不游乐,我们怎么休息?我们的君王不游乐,我们怎么帮助?’游乐尚且被认为是美德,难道会有风雨寒暑的怨恨吗?这话也很好。”
吕刑
林氏说:“唐孔氏、薛氏将赎罪视为罚,将刑罚视为辟,篇中所说的百锾是赎罪,墨刑直到大辟是刑罚。这大概是为了应和序言中所说的,概括一篇的意义,所以将赎刑分为两类。《舜典》说:‘用金来赎罪’,与此处的赎刑有什么不同,一定要分开吗?殊不知五十八篇的序言有概括一篇意义的,也有只说大意的,不能一概而论。”
有人问:“典狱非讫于威”,各家多认为是告诫。当时典狱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一句,是举出古训以示训诫。”到后章:“嗟司政典狱,而下方是戒”,当时的臣子,文意很明确,所以跟随孔氏作“尧时典狱之臣兼克天德”,而作“元命”,也不是当时的臣子所能达到的。等到穆王,所
或问孔氏谓五刑之疑则赦而从罚,诸儒所共遵,而老泉之论尤近人情【老泉曰:大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诬以杀人之罪而不能以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其实者,是皆不可以诚杀人之罪坐之,由是有减罪之律,当死而流,使彼为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得流刑已酷矣;使彼为诚杀人者邪,流而不死刑已寛矣,是皆失其实,则无辜者多怨,侥幸者易免。今欲彼不失实,则莫若重赎,彼罪疑者虽或非辜,亦不至残其支体;若其有罪,则虽不受刑,固已苦于赎金矣】今乃取王説何也?曰:五简正于五罚,不简谓罪不当于五刑。若今世有罪而情理可悯,则与之从轻者是也,故从恕而用罚,非谓疑其无罪而姑罚之也。若夫疑狱,则疑而不可知者也。若为盗而无赃证,杀人而无明验,是为疑狱。疑则不可知其人为有罪矣,不可知其为有罪,虽轻罚犹不加,况加以重罚乎?故今世疑狱虽杀人之罪,而不敢遽加以刑,盖不知其为果杀人故也。其以为重罪之疑而加以重罚,受罚者果何辜哉?先王之制必不尔也。故曰:五刑之疑有赦,赦则释之而已,若更有罚,何足以为赦?新安王氏辨之详矣。且老泉谓或有诬以杀人而不能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其实者,所以必贵于赎。且不能自明与不能折其实,皆据他人之知者言之耳。彼或不能自明,官或不能折其实,上之人又安能知其为疑哉?使果知其为不能自明者邪,则是已知其非罪矣,非所谓疑也,罚乌可加乎?果知其为杀人而不能折其实邪,则是杀人无可疑,特吾未能折其实耳。天下之理固未有为其事而果无实者,特患听狱者不能详推之耳。果无实之可折,是真可疑者也,又乌可复加以罚哉?兼诸儒多谓五刑之疑有赦,即所谓正于五罚;五罚之疑有赦,即所谓正于五过经。文不应若是重复。盖五刑、五罚、五过,皆所以治之,故皆以正言。是皆明知其罪之所止者也。至于五刑之疑,则是不知其为有罪者也,则直赦之而已。非惟合于人情法意,而上下文支派脉络,亦皆晓然矣。或曰:五刑不简正于五罚,若五刑之疑者,既已竟赦之矣,则又安得有所谓五罚之疑者哉?曰:刑不见简而正之,五罚盖明知其罪不当于刑而罚之也。其有罪不当于刑而宜罚者,而其所以致此罚罪之由,或疑而无证,则为五罚之疑,亦赦之也。或曰:罪不当于大辟,何不减为宫?罪不当于宫,何不减为剕,乃从罚何邪?曰:此先王所以制为赎刑,以代其伤残支体之惨,而寓其仁以全民生者,正在是也。汉孔氏亦谓不降相因,乃古之制。唐孔氏亦谓次刑非所犯,故不得降相因,如后世减降之律,斯言得之矣。
五辞简孚正于五刑。盖情罪灼然当刑而不可出脱者也。五刑不简,正于五罚。如有墨罪于此而不简,欲竟加以墨,又似失之重;欲舍之,则又不可纵。盖有罪而情理可悯,所谓不当于刑者也。故恕之而从罚。如今世之徒罪条目多矣,折肢损眼者当徒,而刃伤者亦当徒。刃伤比之折肢损目,其犯之轻重不等矣。喻如折肢损目,则使之受徒刑;而刄伤者则恕而受徒罚。刃多而伤深者受徒刑,刃少而伤浅者受徒罚。是所谓五刑不简而正于五罚也。刃少而伤浅者固当罚,然所以刃而伤之者,或出于彼廹我,而我不得已应之;或本无意而偶加之,则其情理又轻矣。故罚之不服,而又正于五过。皆是明知其情罪之所止者也。疑则不能知其人之为罪也,故直赦之。蔡氏曰:此篇专训赎刑,盖本《舜典》“金作赎刑”之语。然《舜典》所谓赎者,官府学校之刑尔。若五刑则固未尝赎也。五刑之寛,惟处以流、鞭、扑。今穆王赎法,虽大辟亦与其赎免也矣。
汉张敞以讨▯兵食不继,建为入谷赎罪之法。初亦未尝及夫杀人及盗之罪,而萧望之等犹以为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恐开利路,以伤治化。曽谓唐虞之世而有是赎法哉【蔡氏之説出于晦庵,学者所当知。要之,穆王之赎虽非尽合古制,而所赎止及于不简者,非明知其罪而使之赎,如张敞之法也】
译有人问:孔氏认为五刑若有疑点则赦免并改处罚金,这是众位儒者共同遵循的,而苏洵(老泉)的论述尤其符合人情。苏洵说:“大罪本来就有疑点,现在有人被诬告杀人却无法自我辩白,也有人确实杀了人但官府无法查清实情,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以确凿的杀人罪来定罪,因此有了减罪的律法,应当处死的改为流放。如果他是无法自我辩白的人,免去死刑而改为流放,刑罚已经太残酷了;如果他是确实杀人的人,流放而不处死,刑罚又太宽大了。这两种情况都失去了事实真相,那么无辜者多有怨恨,侥幸者容易逃脱。现在想要不失去事实真相,不如加重罚金,那些罪行有疑点的人即使并非无辜,也不会残害他们的肢体;如果他们有罪,即使不受肉刑,也已经被罚金所苦了。”现在却采纳孔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五刑经过审理确认无误才对应五罚,不经过审理确认,是说罪行不应当对应五刑。就像当今世上有罪但情理值得怜悯,就给予从轻处罚,这就是从宽恕的角度使用罚金,并不是说怀疑他无罪而姑且处罚他。至于疑案,就是怀疑而无法知晓真相的案件。比如做贼却没有赃物证据,杀人却没有明显验据,这就是疑案。有疑点就无法知道这个人是否有罪,无法知道他有罪,即使是轻罚也不施加,何况施加重罚呢?所以当今世上的疑案,即使是杀人的罪行,也不敢立即施加刑罚,这是因为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杀了人。如果认为大罪的疑点而施加重罚,受罚的人究竟有什么罪呢?先王的制度一定不会这样。所以说:五刑若有疑点就赦免,赦免就是释放罢了,如果还有罚金,哪里算得上是赦免呢?新安王氏辨析得很详细。况且苏洵说或许有被诬告杀人而无法自我辩白的人,有确实杀人但官府无法查清实情的人,所以必须重视罚金。然而无法自我辩白与无法查清实情,都是根据他人的知晓情况来说的。如果他无法自我辩白,官府无法查清实情,上级又怎么能知道这是疑案呢?如果确实知道他是无法自我辩白的人,那就是已经知道他没有罪了,这就不是所谓的疑案,罚金怎么可以施加呢?如果确实知道他是杀人但无法查清实情,那就是杀人一事没有疑点,只是我们没能查清实情罢了。天下的道理本来没有做了事却确实没有实据的,只是担心审理案件的人不能详细推究罢了。如果确实没有实据可查,这才是真正可疑的,又怎么可以再施加罚金呢?况且众儒者大多认为五刑的疑点有赦免,就是所说的对应五罚;五罚的疑点有赦免,就是所说的对应五过。经文不应如此重复。大概五刑、五罚、五过,都是用来治理的手段,所以都用“正”字来说。这都是明知罪行的界限所在。至于五刑的疑点,就是不知道他是否有罪,那就直接赦免罢了。这不仅符合人情法意,而且上下文的脉络也都清晰明了了。有人问:五刑不经过审理确认而对应五罚,如果五刑的疑点已经全部赦免了,那又怎么会有五罚的疑点呢?回答说:刑罚不经过审理确认而对应它,五罚大概是明知罪行不应当对应刑罚而处罚他。那些有罪不应当对应刑罚而适宜处罚的人,而导致这种处罚的原因,如果有疑点而没有证据,就是五罚的疑点,也赦免他。有人问:罪行不应当对应死刑,为什么不减为宫刑?罪行不应当对应宫刑,为什么不减为刖刑,却改为罚金呢?回答说:这是先王制定赎刑来代替残害肢体的残酷,而寄托仁爱以保全民生的地方,正在于此。汉代的孔氏也说不能逐级递减相因,这是古制。唐代的孔氏也说次等刑罚不是所犯的罪,所以不能逐级递减相因,像后世的减降律法,这话是对的。
五种供词经过审理确认无误才对应五刑。大概是情罪明显应当受刑而无法开脱的。五刑不经过审理确认,对应五罚。比如有墨刑的罪行在此而不经过审理确认,想要最终施加墨刑,又似乎太重;想要舍弃,又不可放纵。大概是有罪而情理值得怜悯,所谓不应当对应刑罚的。所以宽恕他而改为罚金。就像当今世上的徒刑条目很多,折断肢体损伤眼睛的应当徒刑,用刀伤害的也应当徒刑。用刀伤害比起折断肢体损伤眼睛,其犯法的轻重不同。比如折断肢体损伤眼睛,就让他受徒刑;而用刀伤害的就宽恕他而受徒罚。刀伤多而伤深的受徒刑,刀伤少而伤浅的受徒罚。这就是所说的五刑不经过审理确认而对应五罚。刀伤少而伤浅的固然应当罚金,然而用刀伤害的原因,或许是对方逼迫我,而我不得已应对;或许本无意而偶然施加,那么其情理又更轻了。所以罚金不服,而又对应五过。这都是明知情罪的界限所在。有疑点就无法知道这个人是否犯罪,所以直接赦免他。蔡氏说:这篇专门训诫赎刑,大概本于《舜典》“金作赎刑”的话。然而《舜典》所说的赎,是官府学校的刑罚罢了。至于五刑则本来不曾赎免。五刑的宽缓,只处以流刑、鞭刑、扑刑。现在穆王的赎法,即使是死刑也给予赎免了。
汉代张敞因为讨伐匈奴军粮不继,建议实行入谷赎罪的法令。起初也未曾涉及杀人和盗窃的罪行,而萧望之等人还认为这样,那么富人得以活命,穷人独自死去,恐怕开启谋利的途径,以伤害教化。难道唐虞时代会有这种赎法吗?蔡氏的说法出于朱熹,学者应当知道。总之,穆王的赎法虽然不完全符合古制,但所赎的只限于不经过审理确认的,不是明知其罪而让他赎免,像张敞的法令那样。
或问:“王氏言侵越我土地,残害我人民,不载何也?”曰:“犬戎杀幽王,周室大坏,王降而国风,岂止侵土地、伤人民而已?去之则无不包矣。”
费誓
秦始皇驱夷狄出塞外,此非先王之智力不及始皇,盖先王仁爱兼覆戎夷,错居内地者,平时与之相安于无事,至其或叛则征之,服则抚之,不为己甚,故不暇犂庭捣穴而逐之也。要之,政治茍修,虽有戎狄,不能为患,适足以为吾之法家拂士耳。政治茍乱,虽无夷狄,骨肉皆仇讐故斥逐夷狄不足以救秦之亡,而后世徒戎之论,则又审于自量者也。
林氏曰:「戎狄错居鲁之境内,淮夷、徐、奄、预武庚之乱,骄悍未服。周封建诸侯,以周公居鲁,太公居齐,此二人亲贤之最,而分地乃介于戎夷之间,去周甚逺,则以控扼东夷故也。周公留辅周室,使其子伯禽受封于鲁,东夷之心必不利于鲁之建国,故伯禽始居曲阜,而戎夷并兴者,盖与之争鲁也。」按《史记》:「太公封于营丘,夜衣而行,▯明至国,莱人来伐,与之争营丘。周家初定,未能安集逺方,是以与太公争国。淮夷、徐戎之于曲阜,亦犹莱夷之于营丘,徐戎、淮夷壤地相望,有唇齿掎角之势,服则俱服,叛则俱叛。考《常武》、《閟官》之诗可见。东郊不开,鲁可谓危矣。而伯禽能为战守之备以待之,号令明而赏罚信,卒使戎夷逺遁,遂以立鲁社稷,辅成周家磐石之势,可为万世法。故録于帝王誓命之末。」
或问:“三郊三遂,汉孔氏及林氏、东莱诸家皆以为东郊受敌,故止言三面,然不言三乡三遂,而言三郊三遂,何也?”曰:“夏谓大国緫四面而言之,止于三郊三遂耳,不必泥东郊不开之説,以为有四郊四遂也。若指四面而言,则天子六乡亦可以谓之四郊矣,此説已详。况东郊不开,自指夷戎并兴于东邉,故东郊儆备,其门不敢开,非谓其已至东郊。兼郊在十里之外,若至东郊,则已造城下。况费在东海郡,后为季氏邑,必非东郊之地也。东郊不开,犹汉世烽火通于甘泉,而棘门、霸上皆屯兵以待之,非谓匃奴已至此。呉楚七国反,闭函谷闗,亦非谓其兵已至闗下也。”
或问:“东坡言费誓言征言筑而不言战,盖妙于用兵如何?”曰:“东坡谓伯禽舎东郊而徃捣戎夷之巢穴,此乃后世行险之师。伯禽规模止为不可胜之防,盖王者节制之师也。恐未必若此,而所以不战者,盖此誓乃作于治兵之时,非如泰誓、牧誓临战而誓,故不言及战。然要之,此后不曽及于战,则是亦不战也。但不如林説圆浑耳。”
秦誓
或问:「先儒言王者之泽至文侯之命已竭,受之以《费誓》,以法制之,在故国者犹可因也;受之以《秦誓》,以义理之在人心,犹可复也。充穆公之心而因伯禽之法,帝王何逺之有?今不载,何也?」曰:「伯禽之誓,自作于成王之时,恐不可谓之法制之在故国;义理之在人心,无时而不然,非待《秦誓》作而始知其在人心者可复也。夫子定书,其可以垂教者,不问诸侯之事,皆録之于帝王之末,意思平正,自有余味。」或曰:「无垢谓夫子伤平王不能复讐,明王道,以为若仿伯禽用兵,则犬戎可灭;效穆公悔过,则听言用贤,王道可兴。此论甚髙,不取,何也?」曰:「伯禽之用兵,穆公之悔过,将为百王法,岂特平王可用而专为平王设哉?如前説,则无垢之意已在其中;如无垢之意,则夫子定书之意似狭,而其味反薄也。」或以为夫子继周,百世可知,必知秦之有天下,故终《秦誓》,此则其牵强,不必辩也。
或问责人无难数语,诸家皆以为穆公语,而子以为古人之言,何也?曰:上文之言古人曰,下文言我心,分别甚明。兼又文顺而意畅,若摷以为穆公之语,非惟强自分截文意,亦龃龉也。
或问:“民讫自若是,先儒多以为民情不美,如何?”曰:“孔説理自正当,若以为民情不美,非惟杀风景,亦岂可以为羣言之首。”
或曰:由一人与一人之庆,多以为穆公自其身而言,如何?曰:此公
译有人问:“王氏说戎狄侵犯我国土地,残害我国人民,为什么《费誓》中没有记载呢?”回答说:“犬戎杀死周幽王,周王室遭到严重破坏,王畿之地降为诸侯国,这哪里只是侵犯土地、伤害人民而已?如果去掉这些具体细节,那么所有情况都包含在内了。”
《费誓》
秦始皇驱使夷狄迁出塞外,这并不是先王的智谋力量不如秦始皇,而是因为先王仁爱之心普遍覆盖戎夷,那些交错居住在内地的人,平时与他们相安无事,等到他们有时叛乱就征讨他们,顺服就安抚他们,不做得太过分,所以没有空闲去犁庭捣穴而驱逐他们。总之,政治如果修明,即使有戎狄,也不能成为祸患,正好可以作为我们的法家拂士。政治如果混乱,即使没有夷狄,骨肉亲属都会成为仇敌,所以斥逐夷狄不足以挽救秦朝的灭亡,而后世那些排斥戎狄的议论,又是过于审慎地自我估量了。
林氏说:“戎狄交错居住在鲁国境内,淮夷、徐、奄参与武庚的叛乱,骄横强悍尚未臣服。周朝分封诸侯,让周公驻守鲁地,太公驻守齐地,这两人是亲贤中最杰出的人,而分封的土地却介于戎夷之间,距离周朝很远,这是因为要控制扼守东夷的缘故。周公留下来辅佐周王室,派他的儿子伯禽在鲁地受封,东夷的心意一定不利于鲁国的建立,所以伯禽刚开始居住在曲阜,而戎狄同时兴起,大概是为了与鲁国争夺地盘。”查考《史记》:“太公被封在营丘,连夜穿衣出发,第二天早晨到达封国,莱人来攻打,与他争夺营丘。周朝刚刚安定,未能安抚远方,因此与太公争夺封国。淮夷、徐戎对于曲阜,也就像莱夷对于营丘一样,徐戎、淮夷土地相连,有唇齿相依、掎角之势,顺服就一起顺服,叛乱就一起叛乱。查考《常武》、《閟宫》的诗篇就可以明白。东郊不开,鲁国可以说是危险了。而伯禽能够做好战守的准备来等待他们,号令严明而赏罚守信,最终使戎狄远远遁逃,于是建立了鲁国的社稷,辅助成周王室稳固的形势,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所以把它记录在帝王誓命的末尾。”
有人问:“三郊三遂,汉代的孔氏以及林氏、东莱等各家都认为东郊受到敌人威胁,所以只说三面,然而不说三乡三遂,却说三郊三遂,为什么呢?”回答说:“夏朝称大国总括四面来说,只限于三郊三遂罢了,不必拘泥于东郊不开的说法,认为有四郊四遂。如果指四面来说,那么天子的六乡也可以称为四郊了,这个说法已经详细论述过。况且东郊不开,自然是指夷狄在东部同时兴起,所以东郊警戒防备,城门不敢打开,并不是说敌人已经到了东郊。而且郊在十里之外,如果到了东郊,那就已经到达城下了。况且费地在东海郡,后来成为季氏的封邑,必定不是东郊的地方。东郊不开,就像汉代烽火通到甘泉宫,而棘门、霸上都屯兵等待,并不是说匈奴已经到了这里。吴楚七国造反,关闭函谷关,也不是说他们的军队已经到了关下。”
有人问:“苏东坡说《费誓》只说征讨、筑城而不说作战,大概是用兵的妙处如何?”回答说:“苏东坡说伯禽舍弃东郊而去捣毁戎狄的巢穴,这是后世行险的军队。伯禽的规模只是为了不可战胜的防备,大概是王者节制的军队。恐怕未必如此,而之所以不作战,大概是因为这个誓命是在治兵的时候作的,不像《泰誓》、《牧誓》那样临战而誓,所以没有提到作战。然而总之,后来没有涉及到作战,这也是不作战。只是不如林氏的说法圆融浑厚罢了。”
《秦誓》
有人问:“先儒说王者的恩泽到《文侯之命》已经枯竭,接着是《费誓》,用法制来约束,在旧国还可以沿袭;接着是《秦誓》,用义理存在于人心,还可以恢复。扩充穆公的心意而沿袭伯禽的法制,帝王之道有什么遥远的?现在不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伯禽的誓命,自己作于成王之时,恐怕不能称为法制在旧国;义理存在于人心,没有什么时候不是这样,并不是等待《秦誓》作出才知道它在人心可以恢复。孔子编定书籍,那些可以垂范教化的,不问诸侯的事情,都记录在帝王的末尾,意思平正,自有余味。”有人说:“无垢说孔子哀伤平王不能复仇,阐明王道,认为如果仿效伯禽用兵,那么犬戎可以消灭;效法穆公悔过,那么听言用贤,王道可以兴盛。这个议论很高,不采纳,为什么呢?”回答说:“伯禽的用兵,穆公的悔过,将要作为百王的法则,难道只是平王可以用而专门为平王设立的吗?如前面的说法,那么无垢的意思已经在其中;如无垢的意思,那么孔子编定书籍的意思似乎狭隘,而其味道反而淡薄了。”有人认为孔子继承周道,百世可知,必定知道秦会有天下,所以终结于《秦誓》,这则是牵强附会,不必辩驳。
有人问《责人》没有难懂的语句,各家都认为这是穆公的话,而你认为是古人的话,为什么呢?回答说:上文说古人曰,下文说我心,分别得很清楚。而且文顺意畅,如果硬说成是穆公的话,不仅强行分割文意,也显得格格不入。
有人问:“民讫自若是,先儒多认为民情不好,如何?”回答说:“孔子的说法道理自然正当,如果认为民情不好,不仅煞风景,又怎么能作为群言之首。”
有人说:由一人与一人的庆贺,多认为这是穆公从自身来说,如何?回答说:此公
上文两节之意极明。古者称一人,哀公诔孔子称一人,子贡病之。穆公决不敢为此犯分之语,况语意与上文不相接乎?
译上文两节的意思非常明白。古人称颂一个人,哀公在诔文中称孔子为“一人”,子贡对此感到不满。穆公决不敢说出这种逾越本分的言语,何况这话的意思与上文也不相衔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