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二
读书管见目録 书类
卷上
尧典 舜典
大禹谟 臯陶谟
益稷 禹贡
甘誓 ▯征
仲虺之诰 汤诰
伊训 太甲
咸有一徳 盘庚
说命
卷下
泰誓 武成
洪范 旅▯
金縢 大诰
微子之命 康诰
酒诰 梓材
召诰 洛诰
多士 无逸
君奭 蔡仲之命
多方 立政
周官 君陈
顾命 康王之诰
毕命 君牙
吕刑 文侯之命
费誓
【臣】等谨案《读书管见》二卷,元王充耘撰。充耘字耕野,以书义登进士二甲,授承务郎,同知永新州事。后弃官飬母,著书以授徒,乃成是编。自宋末迄元,言书者率宗蔡氏,充耘所说皆与蔡氏多异同,观其辨传授心法一条,可知其戞然自别矣。其中如谓《尧典》乃《舜典》之縁起,本为一篇,故曰「虞书」。谓「象以典刑」为「仍象其罪而加之」,非垂象之意。谓「逆河以海潮逆入而得名」,皆非故为异说者。至于《洪范》错简之说,《伊训》改正不改月之辨,尚未能纠正,而所附「周不改月,惟鲁史改月」一条,尤为强词分别,观之弃短取长可也。又《禹贡》篇内「峄阳孤桐」一条,语不可觧,原防称此书得之西臯王氏,冩者草草,其末尤甚,此条疑当时讹脱,今无从是正矣。乾隆四十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读书管见卷上元王充耘撰尧典
尧典谓之虞书
传云:或以为孔子定《尧典》为《虞书》,盖非孔子不能定也。何以眀之?《尧典》纪尧之事甚略,其始皆作书,备称颂賛之辞,中间不过分命羲和作歴一事,自「畴咨若时登庸」以下,又皆为禅舜张本。尧在位七十载,其可纪者独此事乎?若舜则自侧微登庸,摄政即位,涖政命官,以至其死,备载扵篇,以此见《尧典》不过《舜典》之起头耳。伏生以《舜典》合《尧典》,此正古书本是一篇之证也。如此则此为舜而作,不为尧而作,安得不谓之《虞书》乎?传者云「因作扵虞史而为《虞书》」,非的论也。《费誓》《秦誓》岂作扵周史乎?《舜典》作扵夏史,何以不曰《夏书》乎?
九族既睦
既字当训作尽字,如既月之既,言无一人不亲睦也。
钦若昊天,厯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钦若昊天,厯象日月星辰,当作一句读与敬授人时作对盖日月星辰,即所以为天,其行度有迟速,莫不出乎天然,测▯者当谨顺之而已,不可妄为穿凿也。
分命四仲
分命仲叔四节传者,谓厯既成而分职颁布,且考验之者非也。上文厯象授时者,緫语以大纲,此下方详告以其故也。賔曰:「是厯象日星鸟,是厯象星以殷仲春,却是授人时,余三节放此。然此四节是正四时,乃作厯之常道,别有活法存焉。所谓活法者,置闰是也。故有闰方能定四时,成嵗,不然则前所谓春者非春,夏者非夏矣。若谓厯既成而颁布,则置闰岂当在颁厯之后乎?」
畴咨若时登庸
畴咨若时登庸?与畴咨若予采?作书者变文言之职任初无大小。盖尧之所访欲得可禅代之人而用之,故一咨而得丹朱,再咨而得共工,三问而得鲧,皆不胜任。至舜然后称所举焉,故前三节皆为禅舜张本。职任▯得有大小邪?
尧禅舜
尧欲得可禅之人,而放齐举▯子朱,盖父有天下,▯之子,此亲亲之常道。丹朱不称,然后驩兜举共工,而云方鸠僝功,盖以为亲者不足取,则莫若视有功者与之。尚功次扵尚亲,故也。共工以静言庸违,弃则因洪水而曰有能俾乂,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二
《读书管见》目录 书类
卷上
《尧典》 《舜典》
《大禹谟》 《皋陶谟》
《益稷》 《禹贡》
《甘誓》 ○征
《仲虺之诰》 《汤诰》
《伊训》 《太甲》
《咸有一德》 《盘庚》
《说命》
卷下
《泰誓》 《武成》
《洪范》 《旅獒》
《金縢》 《大诰》
《微子之命》 《康诰》
《酒诰》 《梓材》
《召诰》 《洛诰》
《多士》 《无逸》
《君奭》 《蔡仲之命》
《多方》 《立政》
《周官》 《君陈》
《顾命》 《康王之诰》
《毕命》 《君牙》
《吕刑》 《文侯之命》
《费誓》
【臣】等谨按:《读书管见》二卷,元代王充耘撰写。王充耘字耕野,凭《尚书》义理考中进士二甲,被授予承务郎,兼任永新州同知。后来他弃官奉养母亲,著书授徒,于是编成此书。从宋末到元代,谈论《尚书》的人大多尊崇蔡沈的学说,王充耘的解说大多与蔡沈不同,看他对“传授心法”一条的辨析,就知道他截然自成一派了。其中如认为《尧典》是《舜典》的缘起,原本是一篇,所以称为“虞书”;认为“象以典刑”是“仍然按照其罪行而施加刑罚”,不是垂示法象的意思;认为“逆河”是因海水潮汐逆流入而得名,这些都不是故意标新立异的说法。至于《洪范》错简的说法,《伊训》中改正不改月的辨析,尚未能纠正,而所附“周朝不改月,只有鲁国史官改月”一条,更是强词夺理,读这本书时舍弃其短处、取其长处就可以了。另外,《禹贡》篇中“峄阳孤桐”一条,语意不可理解,原序称此书得自西皋王氏,抄写者草率,末尾尤其严重,这条疑是当时传抄讹误脱漏,现在无法校正了。乾隆四十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读书管见》卷上 元代王充耘撰 《尧典》
《尧典》称为虞书
传注说:有人认为孔子将《尧典》定为《虞书》,大概不是孔子不能确定。怎么证明呢?《尧典》记载尧的事迹非常简略,开头都是作书的颂赞之辞,中间不过分命羲和制定历法一事,从“畴咨若时登庸”以下,又都是为禅让给舜做铺垫。尧在位七十年,值得记载的只有这件事吗?至于舜,则从出身微贱被举用,摄政即位,临政任命官员,一直到他去世,都详细记载在篇中,由此可见《尧典》不过是《舜典》的开头罢了。伏生将《舜典》与《尧典》合并,这正是古书本是一篇的证据。像这样,这是为舜而作,不是为尧而作,怎么能不称为《虞书》呢?传注者说“因为作于虞史所以称为《虞书》”,这不是确切的论断。《费誓》《秦誓》难道作于周史吗?《舜典》作于夏史,为什么不称为《夏书》呢?
九族既睦
“既”字应当训释为“尽”字,如同“既月”的“既”,是说没有一个人不亲睦。
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应当连成一句读,与“敬授人时”相对。因为日月星辰就是天的体现,它们的运行度数有快有慢,没有不出于天然规律的,观测历象的人应当谨慎顺从罢了,不可妄加穿凿附会。
分命四仲
分命仲叔四节,传注者认为历法既成而分职颁布,并且考验它,这是不对的。上文“历象授时”是总说大纲,这里才详细告知其原因。宾说:“这是历象日星鸟,这是历象星以殷仲春,这才是授人时,其余三节仿照此例。然而这四节是校正四时,是制定历法的常道,另有活法存在。所谓活法,就是置闰。所以有闰才能确定四时,成就岁数,否则前面所说的春就不是春,夏就不是夏了。如果说历法既成而颁布,那么置闰难道应当在颁布历法之后吗?”
畴咨若时登庸
“畴咨若时登庸”与“畴咨若予采”,作书者变换文辞,职任本无大小之别。因为尧所访求的是想要得到可以禅让的人而任用他,所以第一次咨询得到丹朱,第二次咨询得到共工,第三次询问得到鲧,都不胜任。直到舜才称许所举荐的人,所以前三节都是为禅让给舜做铺垫。职任难道有大小之分吗?
尧禅舜
尧想要得到可以禅让的人,而放齐举荐尧的儿子丹朱,大概是因为父亲拥有天下,儿子的继承,这是亲亲的常道。丹朱不称职,然后驩兜举荐共工,说正在聚集成功,大概是认为亲属不足以取信,那么不如看重有功的人给予他。崇尚功绩次于崇尚亲属,所以如此。共工因为静言庸违被废弃,于是因洪水而说“有谁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