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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三正考三

三正考卷二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11 段

冬十一月为周正月矣。而又曰:「前乎周者,书元祀十有二月,则知月不易也。」则是前乎周者未尝改月,至周始改其岁首之月为正月也。夫殷不改月,而周始改月,考之经传,未有明文。胡氏之意,亦殆不谓然也。其意若以谓建子为嵗首耳,然明引左氏「王周正月」之文矣,而又断以为冬。十有一月者,不知胡氏之意,进退何所据乎?又曰:“后乎周者,时不易。”胡氏之意,非遂谓汉不易时,而周独易时也。其意不过谓周不易时,取汉以为证耳。故下文曰:“建子非春”,亦明矣。是胡氏不主改时之説也。其又曰:“乃以夏时冠周月,何哉?”云者,是胡氏亦知周果改十一月为正月矣。特未便以为春,是周之正月,乃夏之十一月,仍为夏正之冬也。孔子作《春秋》,取“春”之一字,加于周正月之上耳,是胡氏之意也。故下文又曰:“圣人语顔囘以为邦,则曰‘行夏之时’;作《春秋》以经世,则曰‘春王正月’。”此见诸行事之騐。于是而胡氏之误,更有不可胜言者矣。夫周之月,建子之月也。建子非春,胡氏自言之矣。使周果不改时,而孔子作《春秋》,以建子非春之月,强取“春”之一字,加于其上,此乃天时所不受,牧儿芸叟所闻而怪笑者也。曽谓孔子而为之乎?“行夏之时”,子有是言矣。假使周而果不改时也,则建子之月,俨然冬也。冬则正夏之时也。夏之时曰冬,孔子书之曰春,是周本行夏之时,而孔子乃变夏之时矣。“行夏之时”者,果尝若是乎?假使孔子之于《春秋》,果寓行夏时之意,而周果不改时也,则建子之月,必将直书之曰冬,使后之人犹得有所考而正焉:“曰周之不改时如此也,以子月为正月如此也,其不若夏寅月之为正月如此也。”后之人由此考正而行夏之时焉,岂不甚明白矣乎?而顾冬而书春,“曰吾欲行夏之时”,宁有是理乎?又其论曰:“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假使孔子果以夏时冠月,则亦何难以夏正纪事?时可自专,月独不可自专乎?夫春夏秋冬之时,自正至十二之月,以为可改,则皆可改;以为不可改,则皆不可改也。今改夏之冬为春,曰将以垂法后世;不改周之子月为十一月,曰吾无其位,不敢自专。无其位而改冬为春,冬必不可为春也,不可为春者,而悍然命之为春,无其位者,又敢自专如此乎?且使后之人何所取法乎?而谓以此垂法后世者,其果何法之垂也?书云:「王省惟嵗,卿士惟月,师尹惟日。」言以岁月日之大小,别王及卿士师尹之尊卑也。今谓夫子改时,不改月,是敢于其大而不敢于其小也。圣人岂有是乎?至其谓夫子有圣德,无其位而改正朔,夫正者,正月;朔者,月朔也。如胡氏説,则正月亦夫子所改矣。吾不知胡氏所谓正朔者,果何所指也?圣人之言语文章,皆具光明正大之心。其语顔子,则正告以为邦之事;其作《春秋》,则直书以鲁史之文,亦何至如后儒支离剥割之见,巧为新意于其间哉?「汤氏斌曰:如胡氏之说周改月不改时,是虽以子月为岁首,而四时之序犹夫夏也。以冬为春,乃自孔子始。以夏时冠周月,非所以尊周。以仲冬为孟春,岂可谓行夏之时乎?不夏不周之间,孔子何以自处焉?春秋,天子之事,谓赏功讨罪,以明天子之法,使诸侯不敢悖天子,大夫不敢悖诸侯。非必变易四时之序,改本朝正朔,而后为天子之事也。胡氏以为垂法后世,吾恐法未可垂,而先犯为下不倍之戒矣。且此亦空言耳,安在其为见诸行事之騐乎?」

译冬天十一月已经是周历的正月了。然而又说:“在周朝之前,记载为‘元祀十二月’,由此可知月份并没有改变。”这就意味着在周朝之前未曾更改月份,直到周朝才开始将岁首之月改为正月。殷商没有更改月份,而周朝开始更改月份,考察经传,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胡安国的意思,大概也不认为是这样吧。他的意思似乎是认为以建子之月为岁首罢了,然而明明引用了《左传》中“王周正月”的文字,却又断定这是冬季的十一月,不知道胡安国的意思,进退之间依据的是什么?又说:“在周朝之后,时节没有改变。”胡安国的意思,并不是说汉朝没有改变时节,而唯独周朝改变了时节。他的意思不过是说周朝没有改变时节,拿汉朝作为证据罢了。所以下文说:“建子之月不是春天”,这也十分明白了。这说明胡安国并不主张更改时节的说法。他又说:“那么用夏朝的时节来冠于周朝的月份之上,是为什么呢?”这句话,说明胡安国也知道周朝确实将十一月改为了正月。只是不便于把它当作春天,认为周朝的正月,实际上是夏朝的十一月,仍然是夏正历法中的冬季。孔子作《春秋》,取“春”这个字,加在周朝正月之上罢了,这是胡安国的意思。所以下文又说:“圣人告诉颜回关于治理国家的事,就说‘实行夏朝的历法’;作《春秋》来经纶世事,就说‘春王正月’。”这体现在实际行事中的验证。于是胡安国的错误,更有说不完的了。周朝的月份,是建子之月。建子之月不是春天,胡安国自己已经说了。假如周朝确实没有更改时节,而孔子作《春秋》,把建子这个不是春天的月份,强行取“春”这个字加在上面,这是天时不能接受的,牧童芸叟听到都会奇怪地发笑。难道孔子会这样做吗?“实行夏朝的历法”,孔子确实说过这话。假如周朝确实没有更改时节,那么建子之月,明明是冬季。冬季就是正确的夏朝历法。夏朝历法叫冬季,孔子却写成春季,这是周朝本来实行夏朝历法,而孔子却改变了夏朝历法。“实行夏朝历法”,果真曾经是这样吗?假如孔子在《春秋》中,确实寄托了实行夏朝历法的意思,而周朝确实没有更改时节,那么建子之月,必定会直接写成冬季,让后人还能有所考证并纠正说:“周朝不更改时节是这样的,以子月为正月的情况是这样的,它不如夏朝寅月为正月的情况是这样的。”后人由此考证纠正而实行夏朝历法,难道不是很明白吗?反而把冬季写成春季,说“我想实行夏朝历法”,哪有这种道理呢?又他的论断说:“用夏朝时节冠于月份之上,垂示法则给后世;用周朝正朔记载事件,表示没有那个位置,不敢独自专断。”假如孔子确实用夏朝时节冠于月份之上,那么又何必难以用夏朝正朔记载事件呢?时节可以独自专断,月份却不可以独自专断吗?春夏秋冬的时节,从正月到十二月的月份,认为可以更改,那么都可以更改;认为不可以更改,那么都不可以更改。现在把夏朝的冬季改为春季,说将要垂示法则给后世;不改变周朝的子月为十一月,说我没有那个位置,不敢独自专断。没有那个位置却把冬季改为春季,冬季绝对不能成为春季,不能成为春季的,却悍然命令它为春季,没有那个位置的人,又敢如此独自专断吗?而且让后人取法什么呢?说以此垂示法则给后世,究竟垂示的是什么法则呢?《尚书》说:“王考察的是年,卿士考察的是月,师尹考察的是日。”意思是根据年、月、日的大小,来区别王以及卿士、师尹的尊卑。现在说孔子更改时节,不更改月份,这是敢于在大处专断而不敢在小处专断。圣人哪有这种事呢?至于他说孔子有圣德,没有那个位置却改正朔,正,是正月;朔,是月朔。按照胡安国的说法,那么正月也是孔子所更改的。我不知道胡安国所说的正朔,究竟指什么。圣人的言语文章,都具备光明正大的心。他告诉颜回,就正告以治理国家的事;他作《春秋》,就直书鲁史的原文,又怎么会像后世儒者那样支离破碎、割裂经典,在其中巧立新意呢?汤斌说:“如果按照胡安国的说法,周朝更改月份不更改时节,这是虽然以子月为岁首,而四时的顺序仍然同夏朝一样。以冬季为春季,是从孔子开始的。用夏朝时节冠于周朝月份之上,并不是用来尊崇周朝。把仲冬当作孟春,怎么能说是实行夏朝历法呢?不夏不周之间,孔子如何自处?《春秋》是天子的事情,说的是赏功讨罪,以昭明天子的法度,使诸侯不敢违背天子,大夫不敢违背诸侯。并不是必须改变四时的顺序,更改本朝的正朔,然后才算是天子的事情。胡安国认为这是垂示法则给后世,我恐怕法则还未能垂示,却先犯了以下犯上的戒律了。况且这也是空话罢了,哪里体现在实际行事中的验证呢?”

鼐按:胡氏之説,同程子亦以周正本改月,不改时,冬正月,鲁史之旧文,春字乃夫子之特笔也。赵氏、陈氏之说曲尽其情,以子矛刺子盾,不必旁引博证以驳之也。

朱子曰:「如胡传之说,周亦未尝改月,而孔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月下所书之事,却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后,月与事常差两月。圣人制作,不如是之纷更烦扰错乱无章也。」文定以夏时冠周月,以周正纪事,谓如公即位,依旧是十一月,只是孔子改作春正月,某便不敢信。汤氏玉翎曰:「胡氏谓春王正月,本周之十一月,而夫子以夏时冠周月,以周正纪事。夫周十一月而曰正月,是作史者之正月,乌在其为王正月也?曰王正月,而所纪者周十一月之事,乌在其为周正纪事也?所纪周十一月之事,而冠以春正月,是以夏时、夏月冠周事,乌在其为夏时冠周月也?」

鼐按:此驳胡氏之以周正为不改月、不改时,鲁史本书“冬十一月”,而夫子改为“春正月”也。或问:“驳胡传者,或驳其改月不改时,或驳其时月皆不改,不识胡氏之宗主何如也?”曰:“吾尝考诸他传矣。”桓八年春正月己夘烝,胡传曰:“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商、周改正,巡狩烝享,犹自夏焉。”然则司马中冬教大阅献禽以享烝,所谓自夏而鲁之烝祭在春正月,见《春秋》用周正纪鲁事也。十四年秋八月乙亥尝,胡传曰:“《春秋》纪事用周月,而以八月尝则不时也。”据此二传,则正月之烝为夏十一月,八月之尝为夏六月,是胡氏之明以周正为改月也。“春王正月”传谓左氏“王周正月”,周人以建子为嵗首,则冬十有一月是也。言周正月建子,即夏正之冬十有一月也,与此二传正相发明。然胡氏旣以周正为改月矣,又引“元祀十二月”而曰“月不易”,又谓“春秋天子之事故,孔子改周之正朔”,则乂似乎周正本不改月,而夫子改之也。故以鲁史本书“冬十一月”而夫子改为“春正月”之说,亦归胡氏。其实胡氏之宗防则不尔也。陈氏廷敬言之详矣。

  九峯之误

书蔡注曰:「三代虽正朔不同,然皆以寅月起数。葢朝觐防同,颁厯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皆以寅为首也。惟十有三年春,汉孔氏以为建子之月,四时改易,犹为无艺。冬不可为春,寒不可为暖,不待辨而明也。」

鼐按:此主不改时月之说,辨已见前。

  永嘉之误

陈氏傅良曰:「以夏时冠周月,鲁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书时,以见鲁史;毎正月书王,以存周正。葢尊周而罪鲁也。」李氏防曰:「以东迁之后,天子不协时月,侯国不奉正朔,故鲁改厯,即十一月为春。夫子因而书之,以罪鲁之俶扰天纪,其说无据。」汪氏克寛曰:「谓周虽改月数而不改夏时,《春秋》四时之序,皆鲁厯所更。然夫子之时,犹存告朔之饩羊,则鲁实承周之正朔,未尝改厯。后世所称鲁厯,特因《春秋》而逆推之耳。」

鼐按:陈永嘉之说,谓周正建子,本改月不改时。鲁史亦建子,而时月皆改也。春秋则因旧史而不革,此葢惑于冬不可为春之说,而归其咎于鲁也。夏时冠周月之说,至此愈出愈竒矣。夫子行夏时之说,不识鲁史何以预知之?

  四明之误

程氏端学曰:古者君丧嗣子,逾年始即位,改元必在所建之岁首。周王与诸侯即位,亦当在十有一月。何独《春秋》在建寅即位乎?及考《唐志》,《春秋》时晋、鲁、宋各自有厯法。当献惠之世,大抵皆用夏正。由是知《春秋》时鲁公不奉周王正朔,不于建子十一月即位,而以建寅正月即位。故孔子因旧史而不革,直书之以见当时之僭乱。鼐按:程四明之说,谓周正建子,本时月皆不改。鲁史则建寅,而时月悉与周正异也。《春秋》则因旧史而不革,葢惑于胡氏。前乎周,后乎周,俱不改时月,而以孔子为改时王之正朔,又为诸家所排击,故迁就其辞而为此说也。四明辨周正,几至数千万言,而其宗防不过如此,亦见其陋矣。

  泾野之误

吕氏柟曰:「

译鼐按:胡氏的说法,与程子相同,都认为周朝只改正月份,不改正四季;“冬正月”是鲁国史书的原文,“春”字则是孔子的特意笔法。赵氏、陈氏的说法详尽地阐明了其中的情理,用胡氏自己的矛去刺他自己的盾,不必旁征博引来驳斥他。

朱子说:“如果按照胡氏传注的说法,周朝也未曾改正月份,而孔子特意以夏历建寅之月为岁首,那么月份下面所记载的事情,却是周历建子月的事情。从此以后,月份与事情常常相差两个月。圣人制定礼法,不会像这样纷乱变更、烦扰错乱、没有章法。”文定公认为以夏历的四季冠于周历的月份之上,以周历来记载事情,比如“公即位”,依旧是十一月,只是孔子改作“春正月”,我就不敢相信。汤氏玉翎说:“胡氏认为‘春王正月’本是周朝的十一月,而孔子以夏历的四季冠于周历的月份之上,以周历来记载事情。周朝十一月却称为正月,这是作史者的正月,哪里体现它是‘王’的正月呢?称为‘王正月’,而所记载的是周朝十一月的事情,哪里体现它是用周历记载事情呢?所记载的是周朝十一月的事情,却冠以‘春正月’,这是用夏历的四季、夏历的月份冠于周朝的事情之上,哪里体现它是夏历的四季冠于周历的月份呢?”

鼐按:这是驳斥胡氏认为周历不改月份、不改四季,鲁国史书原本写“冬十一月”,而孔子改为“春正月”的说法。有人问:“驳斥胡氏传注的人,有的驳斥他改月份不改四季,有的驳斥他月份和四季都不改,不知道胡氏的主张究竟是怎样的?”回答说:“我曾经考证过其他的传注。”桓公八年春正月己夘举行烝祭,胡氏传注说:“夏历符合天道,历代帝王所共同遵循,商朝、周朝改正历法,巡狩祭祀,仍然沿用夏历。”那么司马在仲冬教导大阅兵,献禽以举行烝祭,所谓沿用夏历,而鲁国的烝祭在春正月,可见《春秋》是用周历来记载鲁国事情的。十四年秋八月乙亥举行尝祭,胡氏传注说:“《春秋》记载事情使用周历,而以八月举行尝祭就不合时宜了。”根据这两条传注,那么正月的烝祭是夏历十一月,八月的尝祭是夏历六月,这是胡氏明确以周历为改正了月份的。“春王正月”的传注说左氏认为“王周正月”,周人把建子之月作为岁首,那就是冬十一月。说周历正月建子,就是夏历的冬十一月,这与上述两条传注正好相互印证。然而胡氏既然以周历为改正了月份,又引用“元祀十二月”而说“月份没有改变”,又说“春秋是天子的事情,所以孔子改正了周朝的正朔”,那么又似乎周历原本不改正月份,而是孔子改正了它。所以把鲁国史书原本写“冬十一月”而孔子改为“春正月”的说法,也归咎于胡氏。其实胡氏的主张并非如此。陈氏廷敬说得详细了。

九峯的错误

蔡氏注说:“三代虽然正朔不同,但都以寅月起算。大概朝觐会同,颁布历法授定时令,则以正朔行事。至于记载月份的次序,都以寅为首。只有十三年春,汉代的孔氏认为是建子之月,四季改易,仍然没有法度。冬天不能成为春天,寒冷不能成为温暖,不待辩驳就明白了。”

鼐按:这是主张不改四季和月份的说法,辨析已见前文。

永嘉的错误

陈氏傅良说:“以夏历的四季冠于周历的月份之上,是鲁国史书的体例。孔子修订《春秋》,每个孟月书写四季,以显示鲁国史书;每个正月书写王,以保存周历。大概是尊崇周朝而谴责鲁国。”李氏防说:“认为东迁之后,天子不协调时令月份,诸侯国不奉行正朔,所以鲁国改历,把十一月当作春天。孔子因而记载下来,以谴责鲁国扰乱天纪,这种说法没有根据。”汪氏克宽说:“认为周朝虽然改正月份但不改夏历的四季,《春秋》四季的次序,都是鲁历所更改的。然而孔子的时代,还保留着告朔的饩羊,那么鲁国实际上承袭了周朝的正朔,未曾改历。后世所称的鲁历,只是根据《春秋》逆推出来的罢了。”

鼐按:陈永嘉的说法,认为周历建子,原本改月份不改四季。鲁国史书也建子,而四季和月份都改了。《春秋》则沿袭旧史而不改革,这大概是迷惑于冬天不能成为春天的说法,而把罪责归于鲁国。以夏历四季冠于周历月份之上的说法,到这里越来越奇怪了。孔子实行夏历的说法,不知道鲁国史书怎么预先知道的?

四明的错误

程氏端学说:古代君主去世,嗣子过一年才即位,改元一定在所建之年的岁首。周王与诸侯即位,也应当在十一月。为什么唯独《春秋》在建寅之月即位呢?等到考证《唐志》,《春秋》时晋、鲁、宋各自有历法。在献公、惠公的时代,大概都使用夏历。由此知道《春秋》时鲁公不奉行周王的正朔,不在建子十一月即位,而以建寅正月即位。所以孔子沿袭旧史而不改革,直接记载下来以显示当时的僭越混乱。鼐按:程四明的说法,认为周历建子,原本四季和月份都不改。鲁国史书则建寅,而四季和月份都与周历不同。《春秋》则沿袭旧史而不改革,大概是迷惑于胡氏。在周朝之前,在周朝之后,都不改四季和月份,而把孔子看作改正了当朝君王的正朔,又被各家所排斥攻击,所以迁就其言辞而提出这种说法。四明辨析周历,几乎到了数千万言,而他的主张不过如此,也可见其浅陋了。

泾野的错误

吕氏柟说:

春王正月者,即夏之春正月耳。周虽以冬十一月为正朔也,孔子修《春秋》,则断自春正月纪之,故曰行夏时也。旣以夏正纪事,则即位可书于此,以开后事也。」

译“春王正月”,就是夏历的春正月。周朝虽然以冬十一月作为正朔,但孔子修订《春秋》,却从春正月开始记载,所以说这是奉行夏历。既然已经用夏历来记事,那么即位之事就可以记载在这里,以便开启后续的事件。

鼐按:此以鲁史本从周正,冬十一月为嵗首,而孔子于每年截去子丑月,移在前一年,而以周之春正月为始也。周之春正月,即夏正建寅之月,周本以此为第三月,而夫子截去两月,以从夏正,故曰“行夏时”也。此葢惑于胡氏“前乎此,后乎此皆不改时月之说,而又不欲以一“春”字虚加于子月之上,故小变其法而为此说也。抑不思周旣以冬十一月为嵗首,则公即位亦当书于十一月,今乃以子月之即位者移于寅月,而又以本年之子月丑月移于前一年月,则愈移而愈前,事则愈移而愈后,殆所谓无稽之言也欤?“夏时冠周月”之说,至永嘉而怪斯极矣;“行夏时”之说,至泾野而怪斯极矣。

  三正考卷二

译鼐按:这是认为鲁国史书原本遵循周历,以冬十一月为岁首,而孔子在每年截去子、丑两个月,移到前一年,而以周历的春正月作为岁首。周历的春正月,就是夏历建寅之月,周历原本把它作为第三个月,而孔子截去两个月,以遵循夏历,所以说“行夏时”。这大概是受胡氏“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不改时月”说法的迷惑,又不愿把一个“春”字虚加在子月之上,所以稍微改变其方法而提出这种说法。却不考虑周历既然以冬十一月为岁首,那么公即位也应当记载在十一月,现在却把在子月即位的记载移到寅月,而又把本年子月、丑月的记载移到前一年,那么越移越往前,事情却越移越往后,这恐怕就是所说的没有根据的话吧?“夏时冠周月”的说法,到永嘉学派时怪异到了极点;“行夏时”的说法,到泾野学派时怪异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