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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四传质二

春秋四传质卷上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41 段

」然则建子之月,春气之微也;建寅之月,春气之着也。夏正纪其着,周正溯其微,则周人自以建子为春嵗之首,时之先者也。建子奚必其非春哉?春者,蠢也。一阳动于地中,植物则生气荣其根,动物则暖气熏其蛰,其动蠢蠢然。歴二阳、三阳而阳气舒矣,故至卯中而春气毕达,以授夏。夏者,大也。卯中以后,无蛰不启,无木不荣,大而充之。至午中而渐向于实,以授于秋。秋者,收也。午中以后,无特生而有继长,物质渐成,至于酉中而渐以登,以授于冬。冬者,终也。酉中以后,隂气凝于上,物无不老而方生之气未萌也,至于子中而终乃以始,以授于春。特当子、卯、午、酉之中,为二分二至之候,气虽应而未盛,故谓之微。周正达其微以察天化,夏正纪其着以利民用,各有道焉,无容据夏正而断建子之非春矣。圣人语顔子以为邦曰:「行夏之时,以所敬授者民之时。」从人之着而不从天之微,盖谓有王者兴,革命改制,而折衷三王以求允也。其自言曰:「吾从周。」则未得位而遵一王之路也,未尝得位而遽改制焉。以夏之时,冠周之月,名实驳杂,而不安于为下不倍之义。圣人其如是乎?按《泰誓》春大防于孟津,而曰“星在天鼋”,以厯法上推,为建子之月二十八日戊午,而书言“春”,则周人以建子为春正月,▯有明徴。故朱子言:“周有正月,有正嵗。正月建子也,正嵗建寅也。”胡氏以理谈经,而于厯未讲,故《日食传》采《谷梁》“既朔晦日及鼂日有亏伤之象”之说,而不知其非。以是见释经之未易也。且即以理论,生其世,反其道,用其实,易其名,然则名周之玉辂为殷之木辂,周之大武为虞之箾韶,其可乎?春秋天子之事,亦奉文武之法,以治当世之诸侯大夫而已,岂更易名实以乱昭代之大法哉?

译然而,建子之月,是春气初萌之时;建寅之月,是春气显著之时。夏历记载其显著者,周历追溯其微萌者,那么周人自然以建子之月作为春季岁首,即四季之首。建子之月为何一定不是春季呢?春,意为萌动。一阳之气在地中发动,植物则生机滋养其根,动物则暖气熏蒸其蛰伏之物,这种萌动是蠢蠢然的样子。历经二阳、三阳,阳气舒展,所以到卯月之中,春气完全通达,从而授予夏。夏,意为盛大。卯月之后,没有蛰虫不苏醒,没有草木不繁荣,盛大而充实。到午月之中,逐渐趋向结实,从而授予秋。秋,意为收获。午月之后,没有单独生长而有继续成长,物质逐渐形成,到酉月之中,逐渐成熟登升,从而授予冬。冬,意为终结。酉月之后,阴气凝聚于上,万物无不衰老,而新生的气息尚未萌发,到子月之中,终结于是开始,从而授予春。只是在子、卯、午、酉四个月的中气,为二分二至的节气,气虽然相应但尚未旺盛,所以称为微。周历通达其微以观察天道的变化,夏历记载其显著以利于民用,各有其道,不容许依据夏历就断定建子之月不是春季。圣人告诉颜回治理国家时说:“实行夏历,以所恭敬授予百姓的是民用之时。”顺从人的显著者而不顺从天道的微萌者,大概是指有王者兴起,革命改制,而折衷三王之道以求公允。他自称说:“我遵从周礼。”那是尚未得到君位而遵循一王之道,未曾得到君位就贸然改制。用夏历之时,冠以周历之月,名实驳杂,而不安于为臣不违背君主的道义。圣人会这样做吗?查考《泰誓》记载春季在孟津举行大防,而说“星在天鼋”,用历法向上推算,是建子之月二十八日戊午,而书中说“春”,那么周人以建子为春正月,有明确的证据。所以朱熹说:“周有正月,有正岁。正月是建子,正岁是建寅。”胡氏以义理谈论经书,而在历法上未加考究,所以《日食传》采纳《谷梁传》“既朔晦日及晁日有亏伤之象”的说法,而不知道那是错误的。由此可以看出解释经书的不易。况且即使从义理来说,生于那个时代,反其道而行,用其实质,改其名称,那么将周朝的玉辂称为殷朝的木辂,将周朝的大武称为虞朝的箫韶,可以吗?春秋时期天子之事,也是奉行文武之法,来治理当时的诸侯大夫罢了,岂能更改名实来扰乱昭明时代的大法呢?

春王正月【二】

加王于正,公羊言大一统者,大周之统天下也,大鲁之遵王而统于周也。又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谓文王受命称王于殷之末造,已改正朔,行天子之事,其义悖,其词迂矣。鲁所奉之正朔,时王所颁,当文王之时,未有鲁,而鲁何奉乎?文王犹殷之西伯,奉殷之丑正。故武王伐纣,以建亥之月兴师,而厯家犹称殷之十一月,商祀未殄之一日。武王且不改,而况文王?其必言王,以明一统之大义。当东周之世,列国僭乱,或有不奉正朔者,且杞、宋修先代之事,守自用其丑寅之正,故于鲁之奉正朔而大言之,以明一统之义。韩宣子所谓「周礼在鲁」,亦其一也。

  春王正月【三】

亲所志者,不以其道拂而正之,以成亲也;顺而从之,以全已也。为人子者,无以有已,而有时急于全已而不遑于正亲,惧其以忘已,故而嫌于利已也。则嫡庻长幼废立之事,是已庻之不敢侵嫡,幼之不可躐长道也。然宗臣可守义以行,廷臣可援义以正,为嫡长者不得与焉,君父之为正为邪,不敢知也。故伯夷、泰伯决去之而不疑,隠公从命摄立,以待让于桓,犹庻几焉。而谷梁以为成父之恶,然则欲公之挟长以据位而可,曰拂亲之失以成乎?善哉,夫公庻几近之,而于道则犹未也。长而后反其国,则何以知其必反也?不能皎然揭日月而决行之,公子翚之请有隙焉,乗之矣。或曰,夫公亦犹是中材以下者,而何望其遽为伯夷、泰伯之髙行?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出乎仁,即入乎不仁,居危疑之地,首鼠两端,势不能俛而就诸臣之位,则惟有去之而已。不能去而使无余地以自全,舎伯夷、泰伯而为申生之死,且不得为孝,况居位十一载而无疑乎?

  春王正月【四】

嗣子初立于嵗首,书即位者,葢有告庙临民之礼焉。礼行而史记之不书即位,则其未遑修此常礼者尔。隠公之不书即位,三传同辞,以为摄也。摄则告庙者,告其摄也;诏臣民者,诏其摄也。因之而告于王室,告于友邦,皆言摄也。摄则无即位之事,不可起即位之文。若曰内不承国于先君,则子野卒于襄没之后,昭公不得早有所承。昭薨于干侯,而季孙迎宋以立,愈无所受,岂但隠哉?抑云上不禀命于天子,则平王之世,纲纪犹未尽亡,而文公以后,周愈弱,诸侯愈擅,而又奚禀耶?葢隠之不书即位,摄也。庄之不书,不忍于弑父之逆母,而情有不安,未敢修常事也。闵之不书,国乱而子幼,礼未备也。僖之不书,自外而入,仓卒援立而未暇也。定公戊辰即位之文,季孙矜其废立之权,张大其事,非时而礼文备举,皆因其实纪其事,而顺逆得失见矣。胡氏举十二公之不禀不承,专以责之四君者,抑何以通其余乎?

  郑伯克段于鄢

克之为文,经不再见。《左传》曰“逐之”,《公谷》曰“杀之”。段不再见而奔卫者,但叚之子滑,卫人为取廪延,使段而奔也。则卫将居之于廪延,不但滑矣。以知二传之言“杀”是已。克者,力胜之辞,而有难意。《谷梁》曰“缓追逸贼,亲亲之道,诚缓追焉”。段且固守鄢而不下,其遽逸乎?即使逸焉,段已死,而滑犹挟卫以内伐。段得逸,而郑能一旦安耶?范中行之蹂晋也,数十年而不息。况段有君母之援哉?葢至是而寤生之所以处段者,无一焉可也。周公不缓管蔡,而王室宁;唐太宗不缓建成、元吉,而嗣立。定周公之不缓,为孺子也,故不损其仁;唐太宗之不缓,以自得天下也,而天理斁。要未有缓焉而可全恩以逺害者,缓之而祸延于不已,弗缓而恩斩于一鼂。故曰:“寤生之于叚,至是而无一焉可也。”夫使寤生欲全恩于段而不害于国,则可以全仁,难矣。然而无难也。王猛之于鼂也,鲁隠之于轨也,晋申生之于奚齐也,逃而去之,而恩全父志也。国者,父之国也。段之以少加长而将立者,母志也。国非母之所得制也。则孤竹、勾吴之事,寤生不得而学焉。而段以怙宠多才而见偪去之,非义争之,非仁。故

译春天,周历正月。

在“正”字前加上“王”字,《公羊传》说这是为了推崇大一统,即推崇周朝统御天下,推崇鲁国遵奉周王而统属于周。又说:“王者是指谁?是指文王。”说文王在殷朝末年受命称王,已经改正历法,行使天子的职权,这种说法违背常理,言辞迂腐。鲁国所奉行的正朔,是当时周王颁布的,在文王时代,还没有鲁国,鲁国凭什么奉行呢?文王当时还是殷朝的西伯,奉行殷朝的丑正历法。所以武王讨伐纣王,在建亥之月出兵,而历法家仍然称其为殷朝的十一月,即商朝祭祀未断绝的那一天。武王尚且不更改历法,何况文王?这里必定称“王”,是为了阐明大一统的大义。在东周时期,各国僭越作乱,有的不奉行周王的正朔,而且杞、宋两国修习先代的礼制,坚持使用自己的丑寅历法,所以对于鲁国奉行正朔这件事大加宣扬,以阐明大一统的意义。韩宣子所说的“周礼在鲁”,也是这个道理。

春天,周历正月。

对于父母所做的记载,如果不以正道去匡正他们,是为了成全父母;顺从他们,是为了保全自己。作为儿子,不应有私心,但有时急于保全自己而来不及匡正父母,害怕父母因此忘记自己,从而被怀疑为利己。那么,嫡庶、长幼、废立之事,就是庶子不敢侵犯嫡子,幼子不可越过长子的道理。然而,宗庙重臣可以坚守道义行事,朝廷大臣可以援引道义匡正,作为嫡长子的君主不能参与这些议论,对于君父行为的正邪,不敢妄加揣测。所以伯夷、泰伯决然离去而不犹豫,隐公顺从命令摄政即位,等待让位给桓公,还算是接近正道。而《谷梁传》认为这是成全父亲的恶行,那么难道希望隐公凭借年长占据君位就可以吗?说匡正父母的过失就能成全孝道吗?好啊,隐公还算是接近正道,但在道义上还不够完善。年长之后返回国家,怎么知道一定会返回呢?不能像日月一样光明磊落、果断行事,公子翚的请求留下了缝隙,被利用了。有人说,隐公也不过是中等才能以下的人,怎么能期望他立刻做出伯夷、泰伯那样的高尚行为?孔子说:“道只有两种,仁与不仁罢了。”出于仁,就进入不仁,处于危险可疑的境地,犹豫不决,形势不能使他俯就臣下的位置,那么只有离去罢了。不能离去而又没有余地保全自己,舍弃伯夷、泰伯而选择像申生那样死去,尚且不能算作孝,何况在位十一年而没有疑虑呢?

嗣子年初即位,记载“即位”,大概是因为有告祭宗庙、临视百姓的礼仪。礼仪举行而史官不记载“即位”,那就是来不及修习这些常规礼仪罢了。隐公不记载“即位”,《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说法相同,认为是摄政。摄政的话,告祭宗庙,是告祭其摄政;诏令臣民,是诏令其摄政。因此告知王室,告知友邦,都说的是摄政。摄政就没有即位之事,不能兴起即位的文辞。如果说对内不继承先君的国家,那么子野死在襄公去世之后,昭公不能早早有所继承。昭公死在干侯,而季孙迎接宋国人来立君,更加无所受命,这难道只是隐公吗?又说向上不禀命于天子,那么平王时代,纲纪尚未完全败坏,而文公以后,周朝更加衰弱,诸侯更加专断,又向谁禀命呢?大概隐公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摄政。庄公不记载,是因为不忍心于弑父逆母,心中不安,不敢修习常事。闵公不记载,是因为国家动乱而君主年幼,礼仪未备。僖公不记载,是因为从国外回来,仓促间拥立而来不及。定公戊辰即位的记载,季孙夸耀其废立之权,夸大其事,不合时宜地礼仪完备,都是根据事实记载其事,而顺逆得失就显现出来了。胡氏列举十二公不禀命不继承,专门责备四位君主,那么其余的又怎么解释呢?

郑伯在鄢地战胜共叔段。

“克”这个字,在经文中不再出现。《左传》说“驱逐他”,《公羊传》《谷梁传》说“杀死他”。共叔段不再出现而逃往卫国,只是共叔段的儿子滑,卫国人夺取了廪延,让共叔段逃往卫国。那么卫国将让他居住在廪延,不只是滑了。由此可知两传所说的“杀”是对的。“克”是力量战胜的言辞,而有艰难之意。《谷梁传》说“缓追逸贼,是亲亲之道,如果真的缓追”。共叔段尚且固守鄢地而不投降,他会轻易逃脱吗?即使逃脱了,共叔段已死,而滑仍然挟持卫国来内犯。共叔段得以逃脱,郑国能一天安宁吗?范中行氏践踏晋国,几十年不停息。何况共叔段有国君的母亲的援助呢?大概到了这时,寤生对待共叔段的方法,没有一个是可行的。周公不缓追管叔、蔡叔,而王室安宁;唐太宗不缓追建成、元吉,而顺利继位。判定周公不缓追,是因为他们是年幼无知,所以不损害他的仁德;唐太宗不缓追,是因为他自己得天下,而天理败坏。总之,没有缓追而能保全恩义以远离祸害的,缓追而祸患延及自己,不缓追而恩义断绝于一朝。所以说:“寤生对待共叔段,到了这时没有一个是可行的。”假如寤生想对共叔段保全恩义而不危害国家,从而保全仁德,很难。然而并不难。王猛对待晁错,鲁隐公对待轨,晋申生对待奚齐,逃避离去,而恩义保全,父亲的意志也得以实现。国家,是父亲的国家。共叔段以年少凌驾年长而将要继位,是母亲的意志。国家不是母亲所能控制的。那么孤竹、勾吴的事,寤生不能学习。而共叔段因为倚仗宠爱、多才而受到逼迫离去,不是以义争辩,不是仁德。所以

曰难也。唐太宗之与兄弟,势不相下,而髙祖在,太宗无能自行其意,制之无术,而迫出于贼恩之计。夫寤生则已立乎其位矣。姜氏虽未忘情于立段,亦窦后之于梁王焉耳。妇人之情,当其未惩则妄,不可止;一小惩之,而且以幸免于害为悦。故狱辞一烧,而窦后加餐。姜氏虽悍,出隧而融融泄泄,则其情之易厌见矣。寤生已立乎其位,而国之执政祭仲、子封皆其同志大臣,持谠议以申其罚。寤生奉母志以寛其罪,段免于诛,而姜氏之心亦戢。非唐髙方在权不操于太宗之比。故曰易也。夫寤生者,岂责其去国以让段?且亦安用为尔哉?怨姜氏之恶已厚,其毒以戕其弟而快志。于母,则胡氏恶养天伦之说,允矣。寤生无能自揜矣。缓追逸贼,茍救过于既偾之余,诚无一而可者也。

译说这是困难的。唐太宗与他的兄弟们,权势不相上下,而唐高祖还在世,太宗无法自行其是,又没有制约他们的办法,于是被迫采取了诱杀兄弟的计策。郑庄公(寤生)已经确立了君位。姜氏虽然对立共叔段为君仍存私情,也不过像窦太后对待梁王那样罢了。妇人的情感,当她们没有受到惩戒时就会妄为,无法制止;一旦稍加惩戒,她们反而会以侥幸免于祸害而感到高兴。所以狱讼的文书一经烧毁,窦太后便安心进食。姜氏虽然强悍,但走出隧道后与庄公谈笑风生、其乐融融,这就显示出她的情感是容易满足的。郑庄公已经确立了君位,而国家的执政大臣祭仲、子封都是他的同僚重臣,秉持公正的意见来申明对共叔段的惩罚。郑庄公顺从母亲的心意来宽恕共叔段的罪行,共叔段免于被杀,而姜氏的心也就安定了。这与唐高祖尚在、权力不掌握在太宗手中的情况不同。所以说这是容易的。对于郑庄公,难道要责备他离开国家来让位给共叔段吗?况且又何必这样做呢?郑庄公怨恨姜氏对自己的恶意太深,她的毒害旨在残害自己的弟弟以遂其心愿。对于母亲,郑庄公那种违背天伦亲情的说法,确实是恰当的。郑庄公无法掩饰自己的过错。在追捕逃亡的贼人时放缓步伐,如果在事情已经败坏之后才去补救过错,确实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子氏薨。尹氏卒。甚矣,读春秋之难也!所凭以知数千载以前,非传无津梁也。而传之靡定,非但微言之析以毫厘,大义之区分秦越也。地必有定所,人必有定名,时必有定期,尤定而不可乱者,莫如人。而三传之言仲子也,或曰恵公之母,或曰恵公之妾。言夫人子氏也,或曰隠公之母,或曰隠公之妻。言尹氏也,或曰君氏,隠公之母声子;或曰周之世卿。信左氏以伸仲子为恵公之妾,乃其以君氏为隠公之妻,不可信也。信公羊以伸仲子为桓公之母,乃公羊以子氏为声子,不可信也。信谷梁以伸子氏为隠公之妻,乃其以仲子为恵公之母,不可信也。其人异,其礼殊,其所以生事而没宁之者,道不可得而同。虽然,要之于终以观其始,则仲子为恵公之妾,桓公之母可信也。以考仲子之宫知之,子氏为隠公之妻可信也。以君在而不书葬知之,尹氏为周之世卿可信也。以君氏之不成文义知之。或曰尹氏者,合其族之祖孙而称之,卒者一人耳,何以氏?志曰尹不一称,而此卒者统言氏,犹宿不一君,而其卒者统言男。或曰不以名讣也。春秋之异辞,三传闻者因所传而弗能损益。尹氏宿男之不名,旧史逸之,亦未可知也。

  宋公和卒

传弟殷道也。宋修先代之事,守故。宣公舎其子而立穆公,夫亦用殷之道也。乃殷之传弟也,以次相及,而终立嫡长初嗣者之子。太甲之继外丙、仲壬,成汤之定法也。至于后世,则有传于弟而弟传其子,不复归于嫡长初嗣之子者矣。武丁之所以丰于祢也,而成汤之法乱。夫既两端皆可,唯意与▯所便而为之,则贪愤交乘而争乱以兴。则殷道之不如周审也。而况与夷之猜,冯之媢,二君不能使其子如朱均之帖然安于在位,而要一时仁让之名,其能得乎?故公羊曰:「宋之祸,宣公为之也。」非过责之也。侯于周服而不遵时王之制,徳非尧舜所授者,非舜禹而欲希互让之贤。大臣非伊尹,易世且相胥以奉冯,而置大位于可推移之▯。宣公岂非祸本哉?祸必于此而萌生矣。左氏曰:「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呜呼!冯方眕目而盻,郑方挟质以逞,督与羣臣方懐刃以俟时,而曰「其子飨之乎」?夫宣公犹非以安与夷故而立和也,未害为仁之愚也。若左氏者,逆计其子飨之而以为义,则兄弟之际挟市心以求售,以祖宗之宗社行其欲取姑与之术,以徼名实之两获。小人喻利而徒劳终蹈于害,尚何义之云?何以知宣公之非为与夷终飨故而立和也?曰:宣公欲授与夷,则授之已尔,而何用此迂曲之小智为?若宋祖之授光义,冀以传光美而及徳昭,则杜后妇人之鄙私,胁太祖以盟之尔,非太祖之乐为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事有不相蒙,罪有不相及。事本无与于重轻,则因彼而蒙此;罪本未及于大恶,则与于人之罪而分及之。事本诸已,而罪不容于贳,乃舎之而旁及焉,则本罪蔽矣。州吁之请宋伐郑也,乗郑人纳冯之衅,以饵宋也。州吁弑君而欲固其位,罪不贳矣,则不得以罪冯之恶分罪于宋。宋殇忘穆公之徳,忌冯而逞志于郑,逆天安忍,罪亦不容贳也,则抑不得以党贼之恶分罪于卫矣。此一役也,宋殇之憯,州吁之诡,直书而并着,无所畸重,无所畸轻也。以宋主兵者,当日之首先戎行;以向卫者,固以纳冯争国为名,问郑罪而加之兵,非宋主之,其可以卫主之乎?州吁定位之志,隠宋殇忌冯之事,张蔑先君之恩,以戕天伦,罪重而不可以党恶蒙者也。故诛周兴、来俊臣之惨杀无辜,不更责以事女主;论朱清、张瑄之驱人填海,不更责其谄元君。两罪俱,则从其重,舎其轻。胡氏之说,殆释本而狥末矣。

  公观鱼于棠

隠公摄位十有一年,无宫室台榭之役,无盘游淫猎之娱。其观鱼也,察水衡之获,而与民争利也。故三传有同辞,而胡氏曰:「轻弃国政,逺事逸游,兖南之壤,涓涓之泉,易涸之渊,岂其千▯云、张巨鳞雪曝之观哉?」而公亦何乐乎此也?北方

译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夫人仲子的助丧财物。夫人子氏去世。尹氏去世。研读《春秋》真是艰难啊!凭借什么才能知晓数千年前的事呢?如果没有传注,就没有渡河的桥梁。然而传注本身也不确定,不仅仅是细微的言辞分析相差毫厘,重大的义理区分如同秦越两地般遥远。地点必定有确定的所在,人物必定有确定的名字,时间必定有确定的期限,尤其确定而不能混乱的,莫过于人物。然而三传关于仲子的说法,有的说是惠公的母亲,有的说是惠公的妾室。关于夫人子氏,有的说是隐公的母亲,有的说是隐公的妻子。关于尹氏,有的说是君氏,即隐公的母亲声子;有的说是周朝的世卿。相信《左传》以证明仲子是惠公的妾室,那么它把君氏当作隐公的妻子,就不可信了。相信《公羊传》以证明仲子是桓公的母亲,那么《公羊传》把子氏当作声子,就不可信了。相信《谷梁传》以证明子氏是隐公的妻子,那么它把仲子当作惠公的母亲,就不可信了。人物不同,礼仪就不同,他们生前行事和死后安宁的道理,不可能相同。虽然如此,从最终的结果来观察开始的情况,那么仲子是惠公的妾室、桓公的母亲,这是可信的。通过考察仲子的宫室可以知道这一点;子氏是隐公的妻子,这也是可信的。通过国君在世而不记载葬礼可以知道这一点;尹氏是周朝的世卿,这也是可信的。通过“君氏”不成文义可以知道这一点。有人问:尹氏,是合其家族的祖孙而称呼,去世的只有一个人,为什么称氏?回答说:尹氏不只一次被称呼,而这次去世的人统称氏,就像宿国不只有一位国君,而去世的人统称男爵。有人问:是因为没有以名字通报死讯吗?《春秋》用词不同,三传的作者因为所传承的不同而不能增减。尹氏、宿男不称名字,可能是旧史遗漏了,也未可知。

宋公和去世。

这是遵循殷代传弟的制度。宋国修习先代的制度,守持旧法。宣公舍弃自己的儿子而立穆公,这也是采用殷代的制度。然而殷代传弟,是按次序相继,最终确立嫡长初嗣的儿子。太甲继承外丙、仲壬,是成汤确定的法度。到了后世,则有传给弟弟而弟弟传给儿子的,不再回归嫡长初嗣的儿子的情况。武丁之所以丰厚地祭祀父亲,而成汤的法度就混乱了。既然两端都可以,只凭心意和便利而为之,那么贪婪愤怒交织而生,争夺混乱就兴起了。那么殷道不如周道是明确的。何况与夷猜忌,冯嫉妒,两位国君不能使他们的儿子像朱、均那样安然处于在位,而想要一时的仁让之名,他们能得到吗?所以《公羊传》说:“宋国的祸患,是宣公造成的。”这不是过分责备他。侯爵在周服却不遵当时天王的制度,德行不是尧舜所授予的,不是舜禹却想希求互相让贤的美名。大臣不是伊尹,换世且相互奉承冯,而把大位置于可推移的状态。宣公岂不是祸患的根本吗?祸患必定在这里萌生。《左传》说:“宣公可以说知人了,立穆公,他的儿子以义享用天命。”唉!冯正怒目而视,郑正挟持人质以逞志,督与群臣正怀刃等待时机,却说“他的儿子享用天命吗”?宣公尚且不是为了安定与夷而立和,未害为仁的愚昧。像《左传》那样,逆计他的儿子享用天命而认为义,那么兄弟之间挟市井之心以求售,以祖宗的宗社行其欲取姑与之术,以徼名实之两获。小人喻利而徒劳终蹈于害,尚何义之云?怎么知道宣公不是为了与夷最终享用而立和呢?回答说:宣公想要授予与夷,那么授予他就罢了,何用此迂曲的小智呢?如果宋祖授予光义,冀以传光美而及德昭,那么杜后妇人的鄙私,胁迫太祖以盟之,不是太祖乐意做的。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事情有不相蒙的,罪过有不相及的。事情本无关于重轻,则因彼而蒙此;罪过本未及于大恶,则与于人之罪而分及之。事情本诸己,而罪不容于赦,乃舍之而旁及焉,则本罪蔽矣。州吁请求宋国伐郑,是乘着郑人纳冯的衅隙,以引诱宋国。州吁弑君而欲固其位,罪不可赦,则不得以罪冯之恶分罪于宋。宋殇公忘记穆公的恩德,忌冯而逞志于郑,逆天安忍,罪亦不容赦,则抑不得以党贼之恶分罪于卫。这一役,宋殇公的惨,州吁的诡,直书而并著,无所畸重,无所畸轻。以宋主兵者,当日之首先戎行;以向卫者,固以纳冯争国为名,问郑罪而加之兵,非宋主之,其可以卫主之乎?州吁定位之志,隐宋殇忌冯之事,张蔑先君之恩,以戕天伦,罪重而不可以党恶蒙者也。故诛周兴、来俊臣之惨杀无辜,不更责以事女主;论朱清、张瑄之驱人填海,不更责其谄元君。两罪俱,则从其重,舍其轻。胡氏之说,殆释本而徇末矣。

隐公在棠地观鱼。

隐公摄位十一年,无宫室台榭之役,无盘游淫猎之娱。其观鱼也,察水衡之获,而与民争利也。故三传有同辞,而胡氏曰:“轻弃国政,远事逸游,兖南之壤,涓涓之泉,易涸之渊,岂其千云、张巨鳞雪曝之观哉?”而公亦何乐乎此也?北方

之有鱼,仅矣,少有之而人珍之,利斯存焉。然其利也微矣。故臧孙曰:「不足以讲大事,备器用。」公羊曰:「百金之鱼,公张之。」谷梁曰:「鱼卑者之事,也有司者之所察也。」公之为公,其细甚矣。有谗而不见,有贼而不知,孳孳焉察秋毫之利。呜呼!是箪豆见色之鄙人也。虽贪孝友之名,能舎其位以授之弟,慨然而决乎胡广之志。尽于饲猪,莵裘未营,蒍氏之刃已及,宜矣哉!若其逸游而忘国政也,则犹可望其脱屣千乗以免祸也。

译拥有鱼,仅仅是罢了;稍微有一些,人们就珍视它,因此这种利益就存在了。然而这种利益很微薄。所以臧孙说:“不足以用来商议大事,准备器物。”《公羊传》说:“价值百金的鱼,是鲁公张网捕来的。”《谷梁传》说:“鱼是地位低下的人所做的事,是有司所监察的。”鲁公作为国君,所关注的细节太细微了。有谗言却看不见,有贼人却不知道,却勤勉地察究秋毫那样的微小利益。唉!这是连竹篮豆器里的脸色变化都能看到的鄙陋之人。虽然贪图孝顺友爱的名声,能够舍弃自己的位置让给弟弟,慷慨决绝地符合胡广的志向。精力全部耗费在喂猪上,皮衣还没有置办,蒍氏的刀斧已经逼近,这是理所当然的!至于他安逸游乐而忘记国家政事,那么还可以期望他像脱掉鞋子一样抛弃千乘之国的地位来避免祸患。

初献六羽

公侯之礼乐异制,他无所经见,而公羊、谷梁皆云诸公六佾,侯四佾,鲁侯而六佾,讥僭乐也,未能辨其是非,而旁徴之礼有疑焉。均之为诸侯五等,皆侯也,而周礼公之服衮冕,侯之服鷩冕,则侯有降于公,公谷之说疑是矣。乃公羊曰:“王者之后称公,则宋修天子之事,守纯用天子之礼乐,以郊以禘。”故知防见舞旌而骇,以其为天子之乐也,则三恪之舞当用八佾,不但六矣。左氏采众仲之说,而胡氏以为别宫降六,意者其然乎?处千载之下,论千载之史事,难矣;论千载之典礼,抑又难矣。谷梁早自疑焉,并存尸子之说,以为天子诸侯皆八佾也,未能自安,兼异説而弗能折衷,后之人将何据焉?无已,则降杀以两之説尚不忒乎?谷梁子者,尤其捃拾闻见而未定者也。若以仲子为恵公之母,遂使隠摄桓弑之实,漫无所徴,亦其不审之故也。拾闻见以言经,有所通,必有所蔽,非曲畅旁通以求之,庸可不诬哉?

  无骇卒 挟卒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事屡变,文亦屡易,四传各成其说,而断以义,则胡氏精,而公谷尤正。质以事,则左氏之有所徴也,为可信也。无骇挟之以名称,胡氏曰:“未赐族也。”春秋之初,犹为近古,亦近之矣。而左氏载羽父请族公命,以字为展氏,则又未尝不赐族也。赐族之与赐氏也,有别。若季孙、叔孙、仲孙、仲婴齐、叔弓皆赐氏也,赐以氏,使世为卿矣。隠公之世,公子彄称臧氏焉,至臧孙纥而后夺其卿,则有族而不能为氏矣。无骇之后为展氏,以柳下恵之贤,终于小官,非三家臧仲叔氏之伦也。意者春秋之始,赐氏者仅有之,故公子益师、公子彄皆得以公子称,而无骇挟、柔、溺皆不能以氏世其官。公谷皆曰:“隠不爵大夫,未成乎君。”然则桓公之有柔,庄公之有溺,岂亦桓公之不爵大夫乎?鲁之有世卿也,自臧氏始,而无骇挟、柔、溺犹身为卿而不得世,故曰胡氏之説近之矣。僖公以后,无有不氏者,非不赐族也。公子之子綂曰公,而三家与公并立,虽亲虽贤,不得为氏,而世变亦于此可覩矣。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郑庄之狡也,克段则养成其恶,伐宋则假命于王,取戴则乗敝于敌,射王则劳问其左右。当时不得攻其瑕,后世犹或谅其情,算之无遗而慝滋甚矣。其尤狡而不易窥者,则同鲁伐宋而归郜防于鲁也。入郜者郑也,归于鲁;入防者又郑也,抑归于鲁。是使鲁不谓其轻利而善让也,不能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老氏之阴谋,郑并用之,审矣。郜防小邑也,户口土田,其于一国之都不啻什伯。郑庄之所处心积虑,垂颐而欲者,许也。虞独力之不能必胜,惧连兵之或且分功,乃勤攻取以拔城邑,拱手而授之鲁。鲁媿之,感之而心折之矣。且鲁隠者,位未安而恐人不以为君者也,屑屑于一鱼而唯恵是怀者也。勿论其不知他日之为郑并许,即知之而情已浃,志已盈,且懐挟以居实利,而又何遑他计焉。郑庄乃左提右挈,蹙许而毙之。鲁虽欲不俛首授郑,而抑岂人之情也哉?叔也,臣获也,守土其土,人其人,视二邑之区区利相什伯,而鲁终莫尽悟郜防之为饵也。呜呼,庄之狡也,至是哉!曺操之让还三县,师此智也。智而狡,未有不夺于天者。郑终不得许,而徒使鲁受郜防之归,天不可罔。操不三世而司马氏夺之,岂或爽乎?左氏之于是非也,以迹取人,而其失也奬虚伪之奸。曰:“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又曰:“无刑而伐之,服而舎之,可谓知礼矣。”然则曺操之让亦正而有礼耶?狡者欺后世而或受其欺,庄之狡加于操矣。

  桓公

  元年

文章制度之兴,皆积渐而成者也。作者之谓圣,圣之称有二:一曰行造其极,一曰通明也。茍通于天下后世,而使民明焉,抑可谓一端之圣矣。能作而通于事,明于理,则可谓之圣,非必道隆徳盛之圣人而后作也。孔子无所作,而允为圣。茍能作者,不必造圣之极,而可许之以作,则汉武之

译起初,献舞只用六佾。

公与侯的礼乐制度不同,其他经典中没有记载,而《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诸侯中的公用六佾,侯用四佾,鲁国作为侯爵却用六佾,是讥讽其僭越礼乐。这还不能辨别其是非,且旁征博引的礼制也有可疑之处。同为五等诸侯,都是侯爵,而《周礼》规定公的礼服是衮冕,侯的礼服是鷩冕,那么侯比公低一等,《公羊》《谷梁》的说法似乎是对的。然而《公羊传》说:“先王的后裔称为公,那么宋国修习天子的事,坚守纯粹,使用天子的礼乐,用于郊祭和禘祭。”所以知道防地见到舞旌而惊骇,因为那是天子的音乐,那么三恪的舞蹈应当用八佾,不仅仅是六佾了。《左传》采纳众仲的说法,而胡安国认为别宫降等用六佾,大概是这样吧?身处千载之后,议论千载之前的史事,很难;议论千载之前的典礼,尤其难。《谷梁传》早就自己怀疑,并存留了尸子的说法,认为天子和诸侯都用八佾,不能自安,兼采异说而不能折衷,后人将依据什么呢?不得已,那么“降等以两”的说法还不失准确吗?《谷梁传》的作者,尤其只是搜集见闻而未下定论。如果把仲子当作惠公的母亲,就使得隐公摄政、桓公弑君的实情,漫无证据,这也是他不审慎的缘故。搜集见闻来解说经典,有所通达,必有所遮蔽,不曲折畅达、旁通以求,怎能不诬妄呢?

无骇去世,挟去世。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世事屡变,文辞也屡易,四家传注各自成说,而以义理判断,则胡安国的说法精当,而《公羊》《谷梁》尤其正统。以事实质证,则《左传》有所征引,是可信的。无骇和挟以名相称,胡安国说:“没有赐给族氏。”春秋初期,尚接近古制,也接近事实。而《左传》记载羽父请求赐族,公命令以字为展氏,那么也不是没有赐族。赐族与赐氏,是有区别的。像季孙、叔孙、仲孙、仲婴齐、叔弓都是赐氏,赐给氏,让他们世代为卿。隐公时代,公子彄称臧氏,到臧孙纥之后才剥夺他的卿位,那么有族而不能为氏了。无骇的后代是展氏,凭借柳下惠的贤能,最终只任小官,不是三家臧、仲、叔氏那样的世卿。大概春秋之初,赐氏的仅有少数,所以公子益师、公子彄都能以公子相称,而无骇、挟、柔、溺都不能以氏世代为官。《公羊》《谷梁》都说:“隐公不封爵大夫,未成为真正的君主。”那么桓公有柔,庄公有溺,难道也是桓公不封爵大夫吗?鲁国有世卿,从臧氏开始,而无骇、挟、柔、溺尚且身为卿而不能世袭,所以说胡安国的说法接近事实。僖公以后,没有不赐氏的,不是不赐族。公子的儿子称公,而三家与公并立,即使亲近即使贤能,也不能赐氏,而世道的变迁也在这里可以看到了。

辛未日,攻取郜国;辛巳日,攻取防地。鲁公与齐侯、郑伯进入许国。

郑庄公的狡猾,战胜共叔段则养成其恶名,讨伐宋国则假借王命,攻取戴国则乘敌之弊,射中周王则慰问其左右。当时不能攻击他的瑕疵,后世或许还能体谅他的情由,算计无遗而邪恶滋长更甚了。他尤其狡猾而不易窥测的,是同鲁国讨伐宋国而将郜、防二邑归还给鲁国。攻入郜国的是郑国,却归还给鲁国;攻入防地的是郑国,也归还给鲁国。这使得鲁国不认为他轻率逐利而善于谦让,不能做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老子的阴谋,郑庄公一并使用了,确实如此。郜、防是小邑,户口土地,对于一国的都城来说不过百分之一二。郑庄公处心积虑、垂涎欲滴想要的,是许国。预料独自力量不能必胜,担心连兵作战或许会分功,于是勤勉攻取以拔除城邑,拱手而授予鲁国。鲁国感到惭愧,感激而心折了。况且鲁隐公,地位未安而恐怕人不认为他是君主,斤斤计较于一鱼而只怀惠政。不论他是否知道日后郑国会兼并许国,即使知道而情意已融洽,志向已满足,且怀挟以居实利,又哪有空闲考虑其他计策呢。郑庄公于是左提右挈,逼迫许国而灭亡它。鲁国虽然想不低头顺从郑国,但这岂是人情所能做到的呢?叔詹、臣获,守护他们的土地,安抚他们的人,视二邑的区区利益相差百倍,而鲁国终究没有完全醒悟郜、防是诱饵。唉,郑庄公的狡猾,竟至于此!曹操让还三县,师法此智。智而狡猾,没有不被天夺去的。郑国最终没有得到许国,而只是让鲁国接受郜、防的归还,天不可欺。曹操不到三世而司马氏夺取其权,难道有差错吗?《左传》对于是非,以迹相取人,而其失误在于奖赏虚伪的奸诈。说:“不贪图其土地,以劳王爵,是正体的表现。”又说:“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可谓知礼了。”那么曹操的让还也是正而有礼吗?狡猾者欺骗后世而或许受其欺,郑庄公的狡猾加于曹操之上了。

桓公

元年

文章制度的兴起,都是积渐而成的。创作者称为圣,圣的称呼有二:一是行为造其极,二是通明。如果通于天下后世,而使民明白,也可以称为一端的圣。能创作而通于事,明于理,就可以称为圣,不必是道隆德盛的圣人而后创作。孔子无所创作,而确为圣。如果能创作,不必造圣之极,而可许之以创作,那么汉武帝的

以号纪年是已。天下之大,庻事之繁,情伪之日兴,书契文墨之日赜,使无号以纪年,则指新为旧,假昔为今,上自诏令,下至庻民,尺布斗米之左劵,互相乱而奸人之售其奸,何不可耶?如以先帝之諡号、时王之尊称为别,则市籍狱簿而辱至尊以临之,其不轨不章,抑甚矣。故起禹、汤、文、武于后日,抑必师汉武之法以为法,而胡氏曰:“必以《春秋》编年为法”,是何法也?美名有尽,胡氏且虑之矣。以数相仍,独无尽乎?汉之冲质,唐之顺宗,昭代之洪熙,祚不幸而短,称“元年”者,将安质正哉?且《春秋》编年,侯国之元年也。周之诸侯千八百国,其不可各建号以纪年,明矣。故其辞命因事以纪年,如传称“防于沙随之嵗”,亦以年不可据,不得已而徴之事。侯国分而年纪乱,又安足为天下一统之法乎?古者质而民伪未深,圣人虑弗及焉,以待后。故曰:“百世以俟圣人”,必有俟也。圣人不作,茍有作者,圣弗能违焉,是亦作者之圣耳。汉武骄奢,不能揜其一事之通明,而胡氏何讥焉?

译用年号来纪年,就是这样。天下如此广大,各种事务如此繁杂,人情真伪日益滋生,文书契约日益深奥复杂,如果不设年号来纪年,那么就会把新的指认为旧的,把过去的假托为现在的,上自诏令,下至百姓,就连一尺布、一斗米的借据,也会互相混乱,让奸人得以施展奸计,这难道不可能吗?如果以先帝的谥号、当今天子的尊称来区分,那么市籍、狱簿等俗务就要用至尊的称谓来冠名,这种不合规矩、不合礼制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了。所以,如果从禹、汤、文、武之后开始,必定要效法汉武帝的做法作为法则,而胡安国说:“必定要以《春秋》的编年法作为法则”,这是什么法则呢?美好的名号是有穷尽的,胡安国已经担忧这一点。用数字依次相承,难道就没有穷尽吗?汉朝的冲帝、质帝,唐朝的顺宗,明朝洪熙年间,国运不幸而短暂,称“元年”的,将依据什么来正名呢?况且《春秋》的编年法,是诸侯国的纪年法。周朝的诸侯有千八百国,他们不可能各自建立年号来纪年,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他们的辞命是根据事件来纪年,比如传文中说“防在沙随的那一年”,也是因为年份不可确指,不得已而征引事件。诸侯国分裂而年份混乱,又怎么足以作为天下一统的法则呢?古代质朴而民伪不深,圣人考虑不到这一点,留待后人。所以说:“百世之后等待圣人”,必定有等待的时候。圣人不出世,如果有创制的人,圣人也不会违背他,这也是创制者的圣人。汉武帝骄奢,不能掩盖他这一件事的通达明智,而胡安国为什么要讥讽他呢?

公即位

恶莫憯于意,意者不可如者也。故《春秋》之法,有诛意以殊诸文者矣。未有因其意而为文以骫法者也。意动于微,而滔天之恶从之以生。圣人严笔削以夺其意,所以窒乱源而遏人心之横流也。后之为史者,奉《春秋》以为准绳,故王莽簒而不代汉以新,武曌僭而不间周于唐,乃至蜀汉已分而不正曹丕繁阳之号,刘石索头,慕容履帝位而不假以正统之文,以是为《春秋》之遗意也。而桓公簒立,《春秋》起即位之文。胡氏曰:“如其意焉,乱臣贼子之意,其可如乎?”隠公薨而不地,三年以后,春不书王,党恶而与防盟者必贬,皆非桓公之意也。如其意焉,将以愧之乎?汉文之以金钱愧张武也,武之恶小,而固知愧者也。君子犹以为失君人之体,《春秋》天子之事,而巧为如意之文,以如讦如谑,而与乱贼相形于心迹之间乎?书即位者,桓公行告庙临羣臣之礼,因其实而纪之,簒与非簒不嫌同辞,而于他事着之即位之文,何容心焉?胡氏之说巧而诬矣。

  及其大夫孔父

孔父者,谷梁以为字,胡氏依程氏之说以为名。孔父名嘉,见于传者审矣。孙以王父之字为氏,故其族之奔鲁者曰孔氏。而父者,字之通称。嘉有孔义,如郑公孙嘉之字子孔是也。谷梁云:“或曰为祖讳也”,其说为长。刘敞谓名其君于前,不得字其臣于后。”此夫子之辞,非宋人之书也。孔氏去国三世以后,爵禄不诏于宋之廷,则君臣之道絶矣。《春秋》鲁国之史,而夫子修之,则为祖讳之义得伸焉。或曰:“临文不讳,非此之谓也。”臧孙纥不以父讳而改,是谓临文。此则直载孔父之事,恶忍斥其名等之仇氏之牧、荀氏之息乎?孝子仁人之事,其先于此取法焉,可也。

  滕子来朝

法之允者,必有所止;罚弗及嗣。舜典之明训,炯矣。父子兄弟,勿相及也。矧上而祖,下而累世之孙,而何蔓延于无穷?越之僭王,自勾践始。狄勾践焉耳。上不及于允常,故伐吴之役,越称人而不以号举。弑父与君,躬乎大恶也。赵盾弑而不以累武,蔡般弑而不以累有。躬乎大恶者且然,况党恶者乎?终春秋之世,降而称子,此已甚之刑。圣人之不尔,必也。谷梁氏曰:「狄道也。狄道云者,以子礼接诸侯,简其牺牲、玉帛、兵赋之数,以事大国,而自替其先世之侯封也。」噫!是可以观时变矣。名者,人之所甚重也;贵者,人之所欲得也;世守者,子孙之不忍忘者也。芟夷此三者,而非人之所安。夫人而必有此情矣。滕介齐、宋、鲁、卫之间,君不自强,臣不体国,民不堪命,敝于往来交际之繁,而自替以同于小国。故隠之末年,薛以庻姓而敢于争长,鲁以侯国而敢于旅见,其以滕为不足为侯久矣。诸侯不以为侯,滕且隠忍而自处于非侯。举叔绣以来,世守之荣名,一旦褫之,而俯首甘焉。夫滕岂得已哉?前之不振而日以贫弱,至此而无可如何也。滕之偷,非一日也。诸姬兄弟之国,无相轸恤,坐视其疲敝而流于卑贱。列国之不仁,无有能相念者也。他日者,宗周降而称君,以奉职贡于强秦,而三代封建之典遂裂,亦岂异此哉?春秋因其子而子之,淩人与淩于人者之失道,皆见矣。薛杞降而称伯,亦此也。弱者日就于弱,以趋于亡,而强者王矣。故曰:可以观世变也。

  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圣人诛赏之大法,亦人之同情,事之允协者而已。刘▯簒也,而灭姚▯灭慕容超,天下后世不能没其功。拓跋佛狸兴师南侵,以讨萧鸾之簒弑为名,而天下后世不以之为南齐幸。天下之势,祸福之深浅,人心之好恶,虽圣人亦未有违之。而激以愤出者也。乱臣贼子之未即刑也,旦夕引领以庻几得当,圣人固有此情矣。上有天王,下有方伯,外有四邻之诸侯,内有举国之臣子,固望其能伸大义矣。然而终莫之能伸,于是而圣人以笔削行天子之事,引问罪之责于己,而知罪不辞。恶有即戎而望之,冀其伏干戈于玉帛,以蔑我宗邦也哉?戎之为鲁患,旧矣。幸其无名而不足以逞

译庄公即位。

邪恶没有比意图更严重的了,意图是指那些不可顺从的。所以《春秋》的法则,有通过诛责意图来区别于文字记载的情况。从来没有因为顺从意图而撰写文字来歪曲法度的。意图在细微处萌动,滔天的罪恶便随之产生。圣人严格运用笔削来挫败其意图,以此来堵塞动乱的根源,遏制人心中横流的邪念。后来写史的人,奉《春秋》作为准则,所以王莽篡位而不让他以新朝取代汉朝,武曌僭越而不让她以周朝隔断唐朝,乃至蜀汉已经分裂而不纠正曹丕在繁阳的帝号,刘石、索头、慕容登上帝位而不给予正统的文字记载,认为这是《春秋》的遗意。然而桓公篡位而立,《春秋》却记载了即位的文字。胡安国说:“如果顺从他的意图,那是乱臣贼子的意图,难道可以顺从吗?”隐公去世而不记载地点,三年之后,春季不书写王字,与桓公结盟的坏人必定被贬斥,这些都不是桓公的意图。如果顺从他的意图,是想让他羞愧吗?汉文帝用金钱让张武羞愧,张武的恶行小,而且本来就知道羞愧。君子尚且认为这有失君主的体统,《春秋》是天子的事情,却巧妙地撰写顺从意图的文字,像揭短又像戏弄,在内心和行迹上与乱贼相互比照吗?记载即位,是因为桓公举行了告祭宗庙、临见群臣的礼仪,根据实际发生的事来记录,篡位与否不忌讳使用相同的辞令,而在其他事情上着意使用即位的文字,哪里容得下私心呢?胡安国的说法是巧辩且诬蔑的。

以及大夫孔父。

孔父,谷梁传认为是字,胡安国依据程颐的说法认为是名。孔父名嘉,在传文中记载得很清楚。孙子以祖父的字作为姓氏,所以他的族人逃奔到鲁国的称为孔氏。而“父”是字的通称。嘉有孔的意思,就像郑国的公孙嘉字子孔一样。谷梁传说:“有人说这是为祖先避讳”,这种说法更为合理。刘敞说:“在前面称其君的名,不能在后面称其臣的字。”这是孔夫子的言辞,不是宋国的史书。孔氏离开宋国三代以后,爵位俸禄不再由宋国朝廷任命,那么君臣的道义就断绝了。《春秋》是鲁国的史书,而由孔子修订,那么为祖先避讳的道义就可以伸张了。有人说:“临文不讳,不是指这个。”臧孙纥不因为父亲的讳而更改,这才叫临文。这里只是直接记载孔父的事情,怎么忍心直呼其名,把他等同于仇氏的牧、荀氏的息呢?孝子仁人的行事,在此处取法,是可以的。

滕子来朝。

公正合理的法则,必定有所止境;惩罚不波及后代。这是《舜典》中明确的训诫,非常显著。父子兄弟,不要相互连累。何况上及祖先,下及累世的子孙,为什么要无穷无尽地蔓延?越国僭越称王,从勾践开始。贬斥勾践罢了。上不及允常,所以伐吴的战役中,越国称人而不以王号相称。弑父与弑君,是亲身犯下的大恶。赵盾弑君而不连累赵武,蔡般弑君而不连累蔡有。亲身犯下大恶的人都这样,何况同恶者呢?整个春秋时期,降等称子,已经是极重的刑罚了。圣人不这样做,是必然的。谷梁氏说:“这是贬斥之道。所谓贬斥之道,是用对待子的礼节接待诸侯,简化牺牲、玉帛、兵赋的数量,来侍奉大国,而自我废弃祖先的侯爵封号。”唉!由此可以观察时势的变化了。名号,是人们非常看重的;尊贵,是人们想要得到的;世代守护的荣耀,是子孙不忍心忘记的。铲除这三者,不是人们所能安心的。人必定有这种情感。滕国介于齐、宋、鲁、卫之间,君主不能自强,臣子不体谅国家,百姓不堪重负,疲于往来的交际,而自我废弃等同于小国。所以在隐公末年,薛国以庶姓而敢于争长,鲁国以侯国而敢于旅见,他们早就认为滕国不足以称为侯了。诸侯不认为他是侯,滕国也隐忍而自处于非侯的地位。从叔绣以来,世代守护的荣名,一旦剥夺,而俯首甘受。滕国难道是不得已吗?以前不振作而日益贫弱,到了这一步就无可奈何了。滕国的苟且偷安,不是一天两天了。姬姓兄弟之国,没有相互怜悯,坐视其疲敝而流于卑贱。列国的不仁,没有谁能相互挂念。后来,宗周降等称君,向强秦奉职贡,而三代封建的典章于是破裂,难道与此不同吗?《春秋》顺着他称子而称他为子,欺凌别人和被别人欺凌者的失道,都显现出来了。薛、杞降等称伯,也是这个道理。弱者日益走向衰弱,趋向灭亡,而强者称王了。所以说:可以观察世变。

庄公与戎在唐结盟。冬天,庄公从唐回来。

圣人诛罚奖赏的大法,也是人的同情心,事情公正合理罢了。刘渊篡位,而消灭姚泓、消灭慕容超,天下后世不能埋没他的功劳。拓跋佛狸兴兵南侵,以讨伐萧鸾的篡弑为名,而天下后世不认为这是南齐的幸运。天下的形势,祸福的深浅,人心的好恶,即使是圣人也没有违背的。而被激愤所驱使而出手的人。乱臣贼子没有立即受刑,早晚伸长脖子希望侥幸得当,圣人本来也有这种心情。上有天王,下有方伯,外有四邻的诸侯,内有举国的臣子,本来希望他们能伸张大义。然而最终没有人能伸张,于是圣人用笔削行使天子的事,把问罪的责任引到自己身上,而知罪不推辞。哪有指望戎人来希望他放下干戈于玉帛之间,从而蔑视我们的宗邦呢?戎人成为鲁国的祸患,很久了。幸好他们没有名分而不足以逞强。

也。假令执讨贼之名,俘其君而杀之,乘之以入鲁,则周公伯禽之祀,其不亡也无几。楚庄以施之夏徴舒,而春秋不忍言其灭楚。围以施之蔡般,而春秋正其诱杀之恶,诚惧其一纵而不可复收也。揖戎而进之以大义,属望而几幸焉。宗国之倾危不恤,是与一鼂之忿不思其难者,其相去几何也?以君父之讐为名,而大防自我而毁,若此者灾必及身。胡氏之说过矣。然则何以书至危也?隠之盟唐不危,而此危者,戎之情不可恃。俄而可以顺矣,俄而可以逆矣。当其逆而危,则书至义止此耳。

译罢了。假如假借讨伐贼寇的名义,俘虏他们的国君并杀掉他,凭借这种手段进入鲁国,那么周公伯禽的祭祀,几乎就要断绝了。楚庄王将这种做法施加于夏征舒,而《春秋》不忍心说它灭亡了楚国;围将这种做法施加于蔡般,而《春秋》判定他诱杀的罪恶,确实是害怕一旦放纵就再也无法收回了。向戎人作揖并依据大义推进,寄托希望并侥幸期待。不顾宗国的倾覆危险,这与因一时的愤怒而不考虑困难的人,相差能有多少呢?以君父的仇敌为名义,而重大的法度却从自己这里毁坏,像这样灾祸必定会降临自身。胡氏的说法错了。那么为什么记载“至”字呢?因为危险。隐公在唐地结盟不危险,而这里危险,是因为戎人的情势不可依赖。一会儿可以顺从,一会儿可以违逆。当它违逆而危险时,就记载“至”,义理只到此为止罢了。

宰渠伯纠

胡氏曰:「宰冡宰,渠氏伯爵。宰之为冡宰,非宰夫、内宰是也。纠与咺与周公俱称宰,而无殊,则其为冡宰也无疑。公羊谓下大夫者非也,伯之为爵是也。系渠于伯之上,则渠为纠之封邑,所谓寰内诸侯而曰渠氏,非也。繋渠于伯与周之公、刘、单之子均为国邑,不与武尹仍之称氏而无爵者均,则渠为伯国无疑也。」左氏曰:「父在故名。」何休曰:「伯为王敬老之辞,皆不得书名之故,而为之说耳。」则胡氏赗诸侯之妾礼,弑君之贼贬,而书名于义为允,而羣疑可释矣。一纠也,而左氏以为人之子弟,何休以为国之老臣。以为老则老矣,以为少则又少矣,是射覆者之游词也。奉命以使诸侯,非人子事亲之日,而何有于父前子名之礼?非天子上庠之养、乞言执酳之事,亦何容施敬于出疆之使乎?凿说以求实,必泥而不足以通。

  甲戌己丑

左氏曰:「于是陈乱,国人分散,故再赴。」公羊曰:「防也,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得。」谷梁亦云:「甲戌出,己丑得。」其说不同,而抑有可通者。国人虽再赴,赴至于鲁之日异尔,非必所赴之日异也。则必其死之日不▯,而赴者各以所知而异也。陈侯虽防,而以国君之尊,狂疾而出,必有随之而迹其所往者,且在国中,非野外也。市朝廛肆之间,何至君死其地而不知?葢唯陈侯之有防疾,故陈佗因之而作乱。国既乱,公惊悸狂走,从之者死亡分散,而不得其死所。左氏亦曰:「公疾病而乱作,则其出走也以乱,而乱之生也以疾。」因分散而不得其死之日,不得其死之日而赴者异辞。通三传而条理明矣。蔡人杀陈佗,与楚杀夏徴舒之词同,则佗之为乱贼可知。公谷知陈侯之出走而死,而不知因佗之乱乃出。或曰「外淫」,或曰「争禽」,则非也。陈桓公卒,厉公跃立,明年而佗为蔡杀。葢佗之不容于国而出奔蔡,杀之耳。抑或既奔于蔡,因其淫与猎而杀之,未可知也。

  实来

隠桓之纪,其为阙文也多矣。实来,葢阙文也。来者之为州公,疑也。其来也,为来朝,为过我,则未可知也。以外相如不书,例之则可。云来者为州公,而公羊云:「是人来也,于文为不顺。」胡氏云:「实者州公名,则没其爵,而独举其名,亦春秋所未有。」皆所谓求为之説而凿者也。谷、邓来朝,名之,而公谷曰:「失国。」邾子来朝,不名,而亦曰:「失国。」则经无阙譌,而传强为记,愈凿矣。信传不如信经也。

  焚咸丘

杜氏预以咸丘为鲁地,焚者焚林而田,胡氏从之。左氏无传,而杜氏决言之。与三传谓为邾邑而火攻之者异。葢杜之解经,考厯以定日,考地以定事,为密而▯以钜野之有咸亭,而在鲁封内,故知二传之非是嵗也。与狩郎之嵗皆阙秋冬,阙文耳。故三传皆阙而不论,胡氏独谓以逺人朝桓,党贼逸讨,与天王之聘桓为大乱而削之。党恶者人之罪也,于天道奚累哉?春秋天子之事,则治天下之诸侯一也,非独以治鲁也。且于鲁有宗国之道焉,则容有寛解之微辞焉。桓、宣与闻乎弑而没,不书弑,不使与赵盾、公子归生同其不可掩之罪,臣子辞也。胡氏终桓之世,极致其诛讨之词,累乎诸侯,累乎天子,而且上累乎天。夫翚弑而桓立,亦与督弑而冯立,剽弑而衎归,均尔,未至如齐无知、楚商臣、蔡般之恶,自己作而夺之也。然三凶之逆,且不以上累乎天,而况桓乎?去天之秋冬,以极致其讨桓之辞,所谓已甚也。仲尼不为也。

  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春秋就事立法,未有舎此事之曲直而追既往以咎之者。故曰:圣人之心如鉴空衡平,而无适莫也。鲁以周班,后郑直也。郑怒而兴师,入其近郊而战,曲也。曲直当前,而持其平,书「来战」而不言「伐」,若曰:是何词之可奉?特怙其愤怒,以求快志于一逞耳。东迁而后,垂及于桓王之世,天下不知有宗周矣。鲁守一王之制,而郑蔑之,无王之罪,罪莫大焉。前乎此之不讨贼,非仅三国之罪也。舎其无王之显恶,而追咎

译宰渠伯纠

胡氏说:“宰是冡宰,渠是氏,伯是爵。这里的宰作为冡宰,并非指宰夫、内宰。纠与咺、周公都称为宰,没有区别,那么他是冡宰无疑。《公羊传》说是下大夫是不对的,伯作为爵位是对的。把渠系在伯之上,那么渠是纠的封邑,所谓‘寰内诸侯’而称渠氏,是不对的。把渠系在伯之下,与周朝的公、刘、单之子同为国邑,不与武、尹、仍之称氏而无爵位的人相同,那么渠是伯国无疑。”《左传》说:“父亲在世,所以称名。”何休说:“伯是王敬老的辞令,都不书名的缘故,而为之解说罢了。”那么胡氏关于诸侯妾礼的赗赠,弑君贼人的贬斥,而在义理上称名是恰当的,而众疑可以释然了。同一个纠,而《左传》认为是人之子弟,何休认为是国之老臣。认为是老臣则老了,认为是子弟则又年轻了,这是猜谜者的游词。奉命出使诸侯,不是人子侍奉双亲的时候,哪里还有父亲面前称名的礼节?不是天子上庠的教养、乞言执酳的事情,又哪里容许在出疆的使者身上施加敬意呢?穿凿附会以求实,必然拘泥而不能通达。

甲戌己丑

《左传》说:“这时陈国发生动乱,国人分散,所以两次报丧。”《公羊传》说:“是防止(意外),甲戌那天丢失,己丑那天找到。”《谷梁传》也说:“甲戌出,己丑得。”说法不同,但又有可以通达之处。国人虽然两次报丧,报丧到达鲁国的日子不同罢了,并非一定所报丧的日子不同。那么一定是他死的日子不确定,而报丧的人各自以所知道的不同。陈侯虽然防止(意外),但以国君的尊贵,因狂疾而出走,必有跟随他而追踪他所去的人,而且在国中,不是在野外。市朝廛肆之间,何至于君主死在那里而不知道?大概只有陈侯有防止(意外)的狂疾,所以陈佗趁机作乱。国家已经动乱,国君惊悸狂走,跟随他的人死亡分散,而找不到他的死所。《左传》也说:“国君生病而乱作,那么他的出走是因为乱,而乱的发生是因为疾。”因为分散而找不到他的死日,找不到他的死日而报丧的人说法不同。贯通三传而条理就明白了。蔡人杀陈佗,与楚杀夏徵舒的辞令相同,那么佗作为乱贼可知。《公羊》《谷梁》知道陈侯出走而死,而不知道是因为佗的乱才出走。有人说“外淫”,有人说“争禽”,那么是不对的。陈桓公去世,厉公跃立,第二年而佗被蔡人杀。大概佗不被国家容纳而出奔蔡国,蔡人杀了他。或者已经出奔到蔡国,因为他的淫乱与打猎而杀他,未可知也。

实来

隐公、桓公的记载,其为阙文也多了。实来,大概是阙文。来者作为州公,可疑。他的来,是来朝见,是路过我国,则未可知。以外相如不书,例之则可。说来者是州公,而《公羊传》说:“是人来也,于文为不顺。”胡氏说:“实者州公名,则没其爵,而独举其名,亦春秋所未有。”都是所谓求为之说而凿者也。谷、邓来朝,名之,而《公羊》《谷梁》说:“失国。”邾子来朝,不名,而亦说:“失国。”那么经无阙譌,而传强为记,愈凿矣。信传不如信经也。

焚咸丘

杜氏预以咸丘为鲁地,焚者焚林而田,胡氏从之。《左传》无传,而杜氏决言之。与三传谓为邾邑而火攻之者异。大概杜之解经,考历以定日,考地以定事,为密而〇以钜野之有咸亭,而在鲁封内,故知二传之非是嵗也。与狩郎之嵗皆阙秋冬,阙文耳。故三传皆阙而不论,胡氏独谓以逺人朝桓,党贼逸讨,与天王之聘桓为大乱而削之。党恶者人之罪也,于天道奚累哉?春秋天子之事,则治天下之诸侯一也,非独以治鲁也。且于鲁有宗国之道焉,则容有寛解之微辞焉。桓、宣与闻乎弑而没,不书弑,不使与赵盾、公子归生同其不可掩之罪,臣子辞也。胡氏终桓之世,极致其诛讨之词,累乎诸侯,累乎天子,而且上累乎天。夫翚弑而桓立,亦与督弑而冯立,剽弑而衎归,均尔,未至如齐无知、楚商臣、蔡般之恶,自己作而夺之也。然三凶之逆,且不以上累乎天,而况桓乎?去天之秋冬,以极致其讨桓之辞,所谓已甚也。仲尼不为也。

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春秋就事立法,未有舍此事之曲直而追既往以咎之者。故曰:圣人之心如鉴空衡平,而无适莫也。鲁以周班,后郑直也。郑怒而兴师,入其近郊而战,曲也。曲直当前,而持其平,书“来战”而不言“伐”,若曰:是何词之可奉?特怙其愤怒,以求快志于一逞耳。东迁而后,垂及于桓王之世,天下不知有宗周矣。鲁守一王之制,而郑蔑之,无王之罪,罪莫大焉。前乎此之不讨贼,非仅三国之罪也。舍其无王之显恶,而追咎

其纵贼于十年之前,胡氏之说不已迂乎?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简则惧,渎则玩。尽桓公十八年,天下之大故,诸侯之功罪,无一事而不以讨桓为法,不已玩乎?左氏曰:「我有辞也。」于义允矣。

译他在十年前放纵贼人,胡氏的说法不是太迂腐了吗?《春秋》成书,乱臣贼子感到畏惧。简约则使人畏惧,轻慢则使人玩忽。直到桓公十八年,天下的大事,诸侯的功过,没有一件事不是以讨伐桓公为法则的,这难道不是太玩忽了吗?左氏说:“我有正当的理由。”这在道义上是恰当的。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防宋公于夫钟。公防宋公于阚。公防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

鲁之汲汲然不遑宁处而讲于宋者,为郑突请也。宋出忽立突,而责赂无已。鲁求之也愈急,宋胁之也愈力。鲁自辱已甚,而宋之恶甚矣。嫡庻之分,非人之所得乱也。废立之权,非友邦之所得擅也。诸侯而擅邻国之废立,义所不容矣。然有因甥舅之亲而私之者,有出奔在其国久与居而援之者,有受前君之托而树之者,未有乘人兄弟之隙,起而制之以要求重赂,以友邦之社稷为已贸货之资,不得则忿焉以逞者也。宋于是而人理灭矣。勤勤然走鲁侯于道路,若牙侩居间而争物价者然。春秋屑屑以纪之,言之长而愈可丑也。且宋冯亦念已之何以君宋哉?见忌于殇公而不自保,郑庄屡受兵以屈防之,至于长葛之围,经年而终防其邑,勿恤也。郑庄之死未几,而胁其大臣,废其冡嗣,执劵以邀赂于突而不厌。其无人理也,惟其无人之心也。夫然则一盟四防,具书于策,而恶无以加。左氏仅以无信讥之,胡氏且引天下为公之大德,以责禽行兽志之匪人,不已迂乎?一防不可,而再,再而三,至于五六,而防盟之约终不定也。鲁辱而宋之贪狠不戢也。

公防纪侯郑伯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以持重为万全之道者,国家方盛而外冦窃发,待其自敝而敝之,善于胜者也。故赵充国得之西▯,而吴明彻失之淮北。若夫狡焉启疆之巨敌,成乎不可解之难,孤弱自守,日渐防亡,则出万死一生以与争存亡之命,内顾祖宗之世守,不忍自我而坐饷他人,寸心未死,其能隠忍而莫之较乎?其胜也,或犹可激臣民之气以与胥效死也。即其不然,而亦足以报先王先公于地下矣。存一日之宗祊,尽一日之人事,束手待尽,岂复有生人之气哉?纪之战,胡氏取《谷梁》之说,以为纪与齐战是也,谓其幸胜以召亡,则过矣。纪与齐比邻,而齐包其外,齐襄欲拓地以取威,始自东国,而纪居其股掌,垂腴已久,不吞纪而梦不恬,岂果有九世之讐乎?欺其弱而并之,易耳。夫然而纪欲委曲以图存,必不可得矣。欲引咎,则九世之恩怨无可复追;欲班谕,则无防之曲直非可理感,上告天子而已,请命矣。连姻王室,而齐无所忌;下诉方伯,而东夏之征五侯九伯者,齐也。若鲁,则已告而无如齐何也。效死以守,则守与战相资者也。不能战,则不足以守。战固守之善术也。乃以战为纪罪,而谓胜之必亡,其惟肉袒牵羊奉先祖之封疆以归齐版?六国之日,敝于秦而不亡,不已者此也。为谋若此,与秦桧、汤思退之谋国,又奚以异耶?其曰鲁桓弑、郑突簒,不足为援,而恃之以战,其说似矣。乃当是时也,秦、晋僻处西陲,宋、卫方睦于齐,而共图亡纪。东方之小国,若谭、遂、莱阳之属,且地纳于齐而自保不给,固无力以援人。纪舎鲁、郑,又将谁托哉?等死耳,等亡耳。臣有同死之心,民有同亡之气,捐躯命以不忍宗社之倾,移不犹愈乎?他日者盟于黄,而齐有悛心,此战为之也。《春秋》以纪为主,壮其战,喜其胜也。胡氏之说,殆为髙宗、秦桧挫折岳、韩之嚆矢与?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世子者,国储君副,当嗣其位之称也。于是忽之出四年矣,而不没其世子,所以正世适之尊,正孽突之簒,甚宋人之恶,而深着祭仲之逆也。胡氏曰:「亡其君位,明矣。庄公卒未几,而忽逐,未逾年而即位,不得为君。是忽未尝有其君位,而何言亡耶?未尝有其君位,不得称爵,而称世子,其宜有郑也,明矣。」称复者,谷梁曰:「反正也。」是已,以为既絶而复归,孰絶之乎?《春秋》不以大义絶之,非郑人之所得絶也。

  葬桓公

君父之讐,不共戴天,无内外一也,则讐之未复而不书葬。无内外一也,所以不书葬者,何也?报讐者不以葬为期,而葬者死者之终事,则亦臣子事其君亲之终事也。至于葬而死者安矣,生者亦可姑尽其道而止其哀矣。

译鲁桓公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会盟,以防备宋公。鲁桓公在夫钟防备宋公。鲁桓公在阚地防备宋公。鲁桓公在虚地防备宋公。冬十一月,鲁桓公在〇地防备宋公。

鲁国急切不安、不得安宁,与宋国交涉,是为了替郑国的公子突请求支持。宋国废黜公子忽而立公子突,并且勒索贿赂没有止境。鲁国请求得越急,宋国胁迫得越厉害。鲁国自辱已经太过,而宋国的恶行也就更加显著了。嫡庶的区别,不是别人可以扰乱的呢。废立君主的权力,不是友好邻邦可以擅自决定的。诸侯擅自决定邻国的废立,道义上是不能容许的。然而,有因为甥舅亲戚关系而私下偏袒的,有因出奔在他国久居而加以援助的,有接受前君托付而拥立继承人的,却没有趁着人家兄弟间的嫌隙,起来控制他们以索取重赂,把友好邻邦的国家当作自己买卖获利的资本,达不到目的就愤怒发泄的。宋国在此时人性泯灭了。勤勤恳恳地在道路上奔走鲁侯,就像牙郎居间争辩物价一样。《春秋》详细地记载这些,说得越长就越显得丑恶。况且宋冯也想想自己凭什么做宋国国君呢?被殇公忌恨而不能自保,郑庄公屡次遭受兵祸来压制防备他,直到长葛之围,经过一年最终防备他的城邑,也不体恤他。郑庄公死后不久,就胁迫他的大臣,废黜他的嫡长子,拿着凭证向公子突索取贿赂而不满足。他没有人性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人心。既然这样,那么一次会盟四次防备,都记录在史册上,恶行无以复加。左氏仅仅用无信用来讥讽他,胡氏甚至引用天下为公的大德,来责备那些禽兽行径、禽兽志向的不义之人,不是太迂腐了吗?一次防备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直到五六次,而防备会盟的约定最终没有确定。鲁国受辱,而宋国的贪婪狠毒没有收敛。

鲁桓公与纪侯、郑伯以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把持重作为万全之道的人,在国家正兴盛而外寇暗中发动时,等待他们自己疲惫而使其疲惫,是善于取胜的。所以赵充国在西〇取得胜利,而吴明彻在淮北失败。至于那些狡猾地开拓疆土的强敌,造成难以解决的困难,孤立弱小自我防守,日渐防备灭亡,那么就要拿出万死一生的决心去争夺存亡的命运,内心顾念祖宗世代守护的基业,不忍心自己坐着把土地送给别人,寸心未死,怎么能隐忍而不计较呢?如果胜利,或许还可以激发臣民的气概一起效死。即使不能这样,也足以向地下的先王先公报告了。保存一天的宗庙,尽一天的本分,束手待毙,哪里还有活人的气概呢?纪国的战争,胡氏采纳《谷梁传》的说法,认为纪国与齐国作战是对的,说它侥幸胜利从而招致灭亡,就错了。纪国与齐国比邻,而齐国包围了它的外围,齐襄公想要扩张土地以获取威名,开始从东国入手,而纪国处于他的股掌之间,肥肉垂挂已久,不吞并纪国就睡不安稳,难道真的有九世的仇恨吗?欺负它弱小而兼并它,很容易。既然这样,纪国想要委曲求全以图生存,必定不能得到。想要引咎自责,那么九世的恩怨无可挽回;想要颁布谕令,那么没有防备的曲直不能用道理感化,只能向上告诉天子,请求命令罢了。与王室联姻,而齐国无所顾忌;向下申诉方伯,而东夏征伐五侯九伯的,正是齐国。至于鲁国,已经告知却无可奈何。效死守卫,那么守卫与作战是相互依托的。不能作战,就不足以守卫。作战本来是守卫的好方法。竟然把作战当作纪国的罪过,而说胜利必定灭亡,难道只有肉袒牵羊捧着先祖的封疆归还齐国版图吗?六国时期,疲弊于秦国而不灭亡,不就是这样吗?谋划像这样,与秦桧、汤思退的谋国,又有什么不同呢?有人说鲁桓公被弑、郑突篡位,不足以作为援助,而依靠他们作战,这种说法似乎有理。然而在这个时候,秦、晋僻处西陲,宋、卫正与齐国和睦,而共同图谋灭亡纪国。东方的小国,像谭、遂、莱阳之类,而且土地纳入齐国而自保都不够,本来没有力量援助别人。纪国除了鲁、郑,又将托付给谁呢?等死罢了,等灭亡罢了。臣下有同死的心,百姓有同亡的气,捐躯舍命不忍宗社倾覆,转移不犹愈乎?后来在黄地会盟,而齐国有悔改之心,这场战争促成的。《春秋》以纪国为主,赞扬它的作战,欢喜它的胜利。胡氏的说法,大概是高宗、秦桧挫折岳飞、韩世忠的开端吧?

郑世子忽回到郑国

世子,是国家储君副手,应当继承其位的称呼。这时忽出逃四年了,而不废除他的世子称号,是为了端正世适的尊贵,端正孽子突的篡位,使宋人的恶行更加显著,而深刻揭露祭仲的叛逆。胡氏说:“失去他的君位,很明显。庄公死后不久,忽被驱逐,不到一年就即位,不能称为君。这是忽不曾拥有他的君位,而说什么失去呢?不曾拥有他的君位,不能称爵,而称世子,他应当拥有郑国,很明显。”称复,谷梁说:“反正也。”是对的,认为已经断绝而又回归,谁断绝了他呢?《春秋》不因为大义断绝他,不是郑国人所能断绝的。

安葬桓公

君父的仇敌,不共戴天,没有内外区别,那么仇敌没有报复而不记载安葬。没有内外区别,所以不记载安葬,为什么呢?报复仇敌不以安葬为期限,而安葬是死者的终事,那么也是臣子侍奉其君亲的终事。到了安葬而死的人安息了,活着的人也可以姑且尽他们的道而停止哀伤了。

故祭而谓之虞,虞之为言安也。虞而卒哭,卒之为言止也。君父死于人之锋刃,而讐不复,死者未安,生者之哀怨未能已也。故原其情而不书葬。《公羊》曰:“君子辞者,君子之道,不以忘亲待臣子,伤死者之未安,悼生者之哀怨不能止。虽已封,已树,已虞,已祔,犹未葬也,惟日望之矣。”而鲁同者,君子之所弗矜,其情弗望其复,故不以未葬之词加之,诛其心也。君父手刃于人,与之连兵,与之同好,主其婚娶,其女射侯趋跄,与施施于观社之下,则是以车中为正寝,以彭生拉胁为卜人,左射人右之。令终死则死矣,葬则葬矣,无仇讐在其意中,而奚为其不书葬哉?贼之在外与在内也,奚以别?在内者,非簒立之君,则擅权之执政,国人且受其胁持,而庻子孤臣摈逐流亡,志不得遂,犹可矜也。在外者,阑入而▯贼其君父嗣子,犹有其国家臣民,犹可鼓励,甘心伏服而不与争死生之命,罪愈大矣。而曰不责逾国而讨,则怀愍青衣之憾,可以懐安于建业;徽钦北狩之辱,可以北向而称臣。此《公谷》之说所以异于圣人,而胡氏因之,尤非南宋臣子之所忍言也。

译所以祭祀时称为“虞”,“虞”的意思就是“安”。虞祭之后举行卒哭之礼,“卒”的意思就是“止”。国君或父亲死于他人的刀兵之下,而仇敌没有得到报复,死者未能安息,生者的哀怨也不能停止。因此推究其情,史书就不记载“葬”。《公羊传》说:“君子措辞的原则,是君子的道理,不因为遗忘亲人而对待臣子,哀伤死者未能安息,痛悼生者的哀怨不能停止。即使已经封土、植树、虞祭、祔庙,仍然不算安葬,只是日日盼望罢了。”而鲁国情况相同,君子并不以此自矜,因为他的情势不期望能复仇,所以不加上“未葬”的措辞,这是诛责他的心志。国君或父亲亲手被人杀害,与之连兵作战,与之结好,主持其婚娶,他的女儿在射侯时趋跄行礼,在观社之下从容行走,这就等于把车中当作正寝,把彭生拉胁当作卜人,让左射人处在右边。善终而死就死了,安葬就安葬了,心中没有仇敌,为什么还不记载“葬”呢?贼人在外与在内,凭什么区别?在内部的,如果不是篡位的国君,就是专权的执政,国人尚且受到他们的胁迫,而庶子孤臣被排挤放逐流亡,志向不能实现,还可以怜悯。在外部的,擅自闯入而杀害国君、父亲或嗣子,还有国家的臣民,还可以鼓励,却甘心屈服而不与之争生死,罪过更大了。如果说不能责备越过国境去讨伐,那么怀愍帝青衣之憾,就可以安心于建业;徽钦二帝北狩之辱,就可以向北称臣。这就是《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不同于圣人之处,而胡氏沿袭这种说法,尤其不是南宋臣子所忍心说的。

庄公

  春王正月

公羊曰:「不与念母,是也。母弑父,即不加讨焉,固不得而念也。」谷梁曰:「继弑君,不言即位;先君不以其道终,子不忍即位也。非也!不忍于父,则何为其念是母也?」自庄公即位以后之事而观之,未及期而释衰绖,将皮币为仇讐作嘉礼之主,庄固忘父之何以死,忘母之何以出,而唯母是昵,唯讐是即矣。则当其逾年之始,修告庙、临民之礼,又何忌乎?其居然即位而无所恤也。无疑,然则《春秋》削之者,所以示人子报讐之常,而存人道于澌灭之余也。与闻乎弑而簒立,若桓公、宣公之即位而书之,讐虽不报,而视彼有间矣。然而于彼书即位而不削,与闻乎弑而簒者不足与存人道矣;不与闻乎弑而忘其亲,犹可与存人道焉。庄公自忍,而君子代为不忍之词,以示万世,使为人子不幸而遇此者,于心尤戚戚焉。此《春秋》之微言,游夏不能赞也。二传未足以达此。若胡氏概以内无所承,上不禀命而夺之,则文公以后孰为禀命?而襄公继子野以嗣定公,为季氏所立,又何承耶?愈失之矣。

  齐人迁纪郱鄑郚

公谷二传作于世逺言湮之后,持说而不自信者多矣。如此经者,谷梁既云纪国也,郱鄑郚国也,又云或曰迁纪于郱鄑郚。葢无所徴防,从文句而亿度之,已不自信,恶足以示后哉?谓郱鄑郚为国,而鄑也,郚也,他日皆属于鲁,败宋师于鄑,遂城郚,经志之矣。谓迁纪于郱鄑郚,则纪已为齐所迁矣。迁者,君民俯首以从,移宗社朝市而居于新邑,纪非其国矣。后书“大去其国”,又何地为其国耶?纪侯虽不能不亡,而“大去”之日,民之从之也,犹四年,其君民相依,必不一日稽服于讐人之廷,志义如此,而肯相率以聴其驱置乎?此之不审,则纪之志义不章,而是非失实矣。左氏、公羊以为纪邑既有徴,而▯言之,且考诸经之后事而合焉。合前后事以证不定之文,乃释经之通义,而传之迂谬者可正矣。

  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公羊曰:「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于咸丘曰:『君存』;于于余丘又曰:『君存』。求其说而不得,曲为之辞耳。诸侯之有国,提封无几,邾又微乎微者,岂如汉、唐之有两都,惟其所幸而建宫阙乎?不系之邾者,盖有说焉。邾、鲁接壤,疆埸之一彼一此无定矣。于余丘殆固为鲁邑,而邾夺之,邾人守之。于余丘之人民,且顺乎邾,故伐焉而欲复其故宇,本鲁邑也,不可系之邾。犹棘不系齐,郓不繋莒,此《春秋》之以正疆域也。若胡氏云:『邑而言伐』,志庆父之得兵权,欲明鲁臣之僭,而夺邾之属邑以为文,不亦迂乎?」

  葬桓王

桓王崩七年而后葬。左氏曰:「缓也。」虽缓,岂其缓以七年?而公谷曰:「改葬是也。」雒阳谷雒之冲,东迁之兆域初定而未审,或有龁蚀之变焉。然而非也。鲁防葬而始书葬,其始葬也?不防而防,其改葬乎?谷梁又曰:「郤尸以求诸侯。」盖几得之矣。郤云者,不葬之谓。葢待诸侯之防,而诸侯不至,因不葬以胁之。于是而始有至者,鲁则以微者往矣。诸侯之不臣,天子之不君,大臣谋国之不振,皆于此见矣。桓王之将崩,使家父求车焉,为防地也。求之,求之,迟久以要之而至者犹鲜,不得已而葬焉。王室之卑,一至此乎?盖桓王者,失信无刑,尽防宗国之德威,以启天下之叛久矣。宋不王而依郑以伐之,郑不服而交质以要之,又不得而率陈、蔡以亲征之。曲沃赋「无衣」之傲辞,而蔑文侯之冡嗣以命之。天下既已离矣。生而求车,死而以暴尸胁诸侯而哀恳之,其嗣子大臣弗能正也,则七年不葬,而以懿亲之鲁微者仅往焉。天下岂能蔑周哉?桓王自蔑之耳。纪其崩葬之年,如是其濶逺也。圣人之心,戚矣。孟子曰:「诗亡,然后春秋作。」谓桓王之时也。故平王将崩之三年而春秋托始。

  纪季以酅入于齐

国之立君,君之有臣,凡以为社稷也。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况其在贵戚之卿,生

译庄公

春季,周历正月。

《公羊传》说:“不赞成庄公思念母亲,这是对的。母亲杀害了父亲,如果不加以讨伐,本来就不应该思念她。”《谷梁传》说:“继承被弑杀的君主,不记载‘即位’;先君不是善终,儿子不忍心即位。这不对!如果对父亲不忍心,那么为什么还要思念这个母亲呢?”从庄公即位以后的事情来看,不到一年就脱去丧服,穿着吉服去为仇人主持嘉礼,庄公确实忘记了父亲是怎么死的,也忘记了母亲是怎么出走的,只是亲近母亲,亲近仇人。那么在他逾年之初,举行告庙、临民的礼仪,又有什么忌讳呢?他安然即位而无所顾忌,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春秋》删去“即位”二字,是为了向世人展示为人子者报仇的常理,而在人道几乎灭绝的残余中保存人道。参与弑君并篡位,像桓公、宣公那样即位而记载的,虽然仇未报,但与他们相比还有区别。然而对于他们记载“即位”而不删去,是因为参与弑君并篡位的人不值得去保存人道;不参与弑君却忘记亲人,还值得去保存人道。庄公自己忍心,君子代他说不忍心的话,以警示万世,使为人子者不幸遇到这种情况时,内心更加悲痛。这是《春秋》的微言大义,子游、子夏也不能赞美的。两传不足以表达这个意思。如果胡氏一概认为因为内部没有继承依据,上不禀承命令而夺取君位,那么文公以后谁又是禀承命令的呢?而襄公继承子野来继承定公,是被季氏所立的,又有什么继承依据呢?这就更加错误了。

齐人迁移纪国的郱、鄑、郚

《公羊传》《谷梁传》产生于世道久远、言论湮没之后,持论而不自信的地方很多。像这条经文,《谷梁传》既然说纪国,郱、鄑、郚也是国家,又说有人说迁移纪国到郱、鄑、郚。大概没有证据,根据文句猜测,已经不自信了,怎么足以昭示后人呢?说郱、鄑、郚是国家,而鄑、郚,后来都归属鲁国,在鄑打败宋军,于是修筑郚城,经文中记载了。说迁移纪国到郱、鄑、郚,那么纪国已经被齐国迁移了。迁移,是君民俯首顺从,迁移宗庙社稷和朝市而居住在新城,纪国就不再是它的国家了。后来记载“大去其国”,又什么地方是它的国家呢?纪侯虽然不能不灭亡,但在“大去”那天,百姓跟随他,还有四年,君民相依,必定不会一天就稽首服于仇人的朝廷,志气节义如此,肯相率听从他们的驱遣安置吗?这如果不审慎,那么纪国的志气节义就不彰显,是非就失去真实了。《左传》《公羊传》认为郱、鄑、郚是纪国的城邑,既有证据,而且考察经文后面的事情也符合。结合前后事情来证明不确定的文字,是解释经文的通义,而传文的迂腐谬误可以纠正了。

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公羊传》说:“不连属邾娄国。为什么连属邾娄国?因为邾娄国的君主还在啊。在咸丘说‘君主在’;在于余丘又说‘君主在’。寻求它的说法而得不到,只是勉强找借口罢了。诸侯拥有国家,土地不多,邾娄又是微小的,难道像汉、唐那样有两个都城,只凭所宠幸的地方就建立宫阙吗?不连属邾娄,大概有说法。邾娄、鲁国接壤,疆界的一彼一此没有定准。于余丘大概本来是鲁国的城邑,而邾娄夺取了它,邾娄人守卫它。于余丘的人民,而且顺从邾娄,所以攻打它而想恢复原来的居处,本来是鲁国的城邑,不可以连属邾娄。就像棘不连属齐国,郓不连属莒国,这是《春秋》用来纠正疆域的。如果胡氏说:‘城邑而说攻打’,记录庆父得到兵权,想表明鲁臣的僭越,而夺取邾娄的属邑来作为文章,不也太迂腐了吗?”

安葬桓王

桓王去世七年之后才安葬。《左传》说:“迟缓。”虽然迟缓,难道迟缓到七年吗?而《公羊传》《谷梁传》说:“改葬是对的。”洛阳是谷水、雒水的要冲,东迁的兆域刚确定而不审慎,或许有侵蚀的变故。然而不对。鲁国等待诸侯会葬才开始记载安葬,它开始安葬时?不等待而等待,它是改葬吗?《谷梁传》又说:“暴露尸体以求诸侯。”大概几乎得到它了。暴露,是不安葬的意思。大概等待诸侯会葬,而诸侯不到,因此不安葬来胁迫他们。于是开始有到来的,鲁国就派地位低微的人去了。诸侯的不臣服,天子的不君主,大臣谋国的不振作,都在这里看到了。桓王将要去世,派家父请求车辆,为了会葬之地。请求,请求,长久拖延以要挟他们而到来的还很少,不得已而安葬。王室的卑微,竟到这种地步吗?大概桓王,失信无刑,耗尽宗国的德威,以开启天下的叛乱很久了。宋国不尊王而依靠郑国来攻打他,郑国不服从而交换人质以要挟他,又不得率领陈、蔡来亲征他。曲沃赋《无衣》的傲慢言辞,而蔑视文侯的嫡嗣来命令他。天下已经背离了。活着时请求车辆,死后用暴露尸体胁迫诸侯而哀恳,他的嗣子大臣不能纠正,那么七年不葬,而只有懿亲的鲁国派地位低微的人前往。天下难道能蔑视周朝吗?桓王自己蔑视它罢了。记载他去世安葬的年份,如此遥远。圣人的心,悲痛啊。孟子说:“《诗》亡,然后《春秋》作。”说的是桓王的时候。所以平王将要去世的三年而《春秋》托始。

纪季带着酅地投奔齐国

国家设立君主,君主拥有臣子,都是为了社稷。君主为社稷而死,就为他死;为社稷而亡,就为他亡。何况他在贵戚之卿,活着

死与共者乎?宗社而将危矣。君方奋不顾身,以与敌争,一旦之命,为之臣者,义无可生,情无可去。若其贪生懐利,以君之土为已献纳之资,归命仇讐,而无所恧,忌其必诛不赦也。无疑而犹为之曲説,胡氏之于此,犹辞奬乱之愆,而不可得矣。纪季者,纪侯之弟也。是先王之血▯,与宗社为存亡者也。不书弟,不得为纪侯之弟;不书公子,不得为先君之子;不书奔降讐叛国而逸然去之,非奔也。入者逆辞,齐之规以得纪者久,幸而季至焉。招徕安抚之不遑,而谓为难辞者何?难耶?以者不以者也,非其所以而以之挟而去焉,其横逆甚矣。春秋之诛季至矣。如曰将以请后五庙,地已入齐,身已臣齐,未有亡国之大夫可立先君之庙于他国者也。借令齐人姑许其立,以诱之,纪之先君怨恫于幽,讵忍甘叛臣之血食乎?微子之去,未尝早归于周也。箕子曰:“我旧云刻子纣,以少夺长,猜忌弗能容,去而之于荒野,以全恩耳。”抱祭器之説,好事者之辞也。使微子早归周以奉商祀,则纣之亡,武王何为立武庚以奉殷祀乎?故不可以服微子者,伸纪季而抑为之辞曰:“不得已。”叛臣降将,孰非不得已者?刘嘉投王莽以免诛,赵孟頫依蒙古以献艺,皆不得已也。充其类,则宋髙宗称臣于北朝,以全赵氏之祀于江南,亦不得已而情可原。胡氏之云,岂非秦桧之嚆矢欤?纪季之罪,臣子之义,岂细故哉?

译是愿意与君主同生共死的人吗?国家的宗庙社稷即将面临危险。国君正奋不顾身,与敌人抗争,在这生死存亡的一刻,作为臣子,道义上不能苟活,情感上也不能离去。如果贪图生存、怀藏私利,把国君的国土当作自己献纳的资本,向仇敌归顺投降,却毫无羞耻之心,只是忌惮必定被诛杀而不被赦免。明明没有疑问,却还要为之曲解辩解,胡安国在这里,尚且无法推脱奖赏叛乱者的罪过,更何况其他人呢。纪季是纪侯的弟弟。他是先王的血脉,与国家宗庙社稷共存亡。不记载为“弟”,就不能算是纪侯的弟弟;不记载为“公子”,就不能算是先君的儿子;不记载“奔降”,是因为他背叛国家而安然离去,这并非出逃。所谓“入”,是违背常理的言辞,齐国谋划得到纪国已久,庆幸纪季到来。招揽安抚尚且来不及,却说这是难以推辞的言辞,难道真的难以推辞吗?“以”字表示不应当这样做,却用它来挟持并带走,其强横无理到了极点。《春秋》对纪季的谴责已经非常严厉了。如果说这是为了请求保留五座宗庙,但土地已经并入齐国,自身已经臣服于齐,从来没有亡国的大夫可以在他国建立先君宗庙的先例。假使齐人暂时允许他建立,以此引诱他,纪国的先君在幽暗中怨恨悲痛,难道能忍心享受叛臣的血食祭祀吗?微子离开殷商,并没有早早归附周朝。箕子说:“我早就说过,纣王刻薄寡恩,以少夺长,猜忌不能容人,离开而前往荒野,是为了保全君臣之恩罢了。”所谓抱着祭器归周的说法,是好事者编造的言辞。如果微子早早归附周朝以奉祀商朝宗庙,那么纣王灭亡时,武王为什么要立武庚来奉祀殷商宗庙呢?所以不能用微子的例子来为纪季开脱,却为他找借口说:“是不得已。”叛臣降将,谁不是声称不得已呢?刘嘉投靠王莽以避免被诛杀,赵孟頫依附蒙古以献艺,都是不得已。推而广之,那么宋高宗向北朝称臣,以保全赵氏宗祀于江南,也是不得已而情理上可以原谅。胡安国的说法,难道不是秦桧的开端吗?纪季的罪行,关乎臣子的道义,难道是小事吗?

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有其国之谓君,防于戚者,卫侯剽也;盟于鄟陵者,莒郊公也。享郊之驾既出,首止之援已成。郑人君之,齐陈以友邦接之。有郑土而称郑伯者,非子仪而谁?胡氏谓仪不敢轻去其国,然处危而有国者,将旦旦夕夕居于路寝之上,以握固而后安乎?仪虽弱,有强齐以与遇。突虽在栎,独不畏仪之挟齐陈以反攻之耶?曰:实厉公非子仪臆度而无足徴也。突以庻孽而簒,出奔于外,追而予之以爵,将使与鲁昭之正位为君者比,奚其可?

  纪侯大去其国

灭者,攻防其都城而灭之也。齐兵未至于纪,而纪侯去之。齐国决于灭纪,而纪侯不受其灭。先齐兵之未至而去,故不言灭。宗社、人民、宫室、车器,悉舎而去之,故曰大。此《春秋》之特辞,闵之责之,而矜其事之异焉。于斯时也,鲁、郑不能为之援,天子不能为之庇。郱、鄑、郚迁矣,民去之矣。季以酅叛,兄弟离之矣。不待齐兵之加而去之,故《谷梁》曰:“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是或君子不争之一道也。而《公羊》以为贤齐侯能复九世之雠,何其迂谬以召乱也?孟子曰:“霸必有大国,齐、晋之谓也。”桓、文以亡公子反国而即伯,其先已大矣,而后成乎伯。齐之大也,始于吞纪;而桓公之降鄣、迁阳、灭谭、灭遂也,踵之。晋则耿、魏、虞、虢皆献公灭之,而文公席有之也。齐之霸肇于襄,晋之霸成于献。狡焉启疆,国大兵众,乃以制天下有余威。顾当齐襄之始之也,先王封建之制未裂也,列国防盟之好未能恝弃于一朝也。非假为之名,则不敢以轻灭人之社稷;而襄创为之,犹于天下之清议有戒心焉。故为之名曰“复九世之雠”。虽然,按其实,原其情,终观其已事,将谁欺乎?九世可雠也,则百世亦可雠也。三代之盛,王申九伐之法,命方伯率诸侯以灭不道之国者多矣。诛其君而不亡其社稷者亦多矣,皆求赞襄行法者而雠之,胥天下而无非雠也。齐哀侯之获罪于周,其曲直无考,天子之命临焉。且齐之宗祊未易,而犹为五侯九伯之长,乃报之以夷灭其社稷?则曹操报父之讐而屠徐州数十万之生灵,不尤贤乎?故曰《公羊》之说迂谬,而止以召乱也。

  郕降于齐师

庄公帅师以出,俟陈蔡而不至,围郕而不服役,久而归。胡氏讥其黩武,是责其轻于用众,而不知其有众而不能用也。刚柔之过也,皆足以启祸。而刚以召祸,祸速而浅;柔以致祸,祸迟而大。以庸庸为福者,弱不知惧,辱不知耻,于是而奸宄潜窥,忠良卷舌,外侮浸深,覆亡有渐。是犹元气已羸,痿痹先见于肢体,而府蔵日敝以亡也。祸之已发,乃曰已无大过而遭时不幸,且咸咎之曰不守祖宗忠厚之家法,以养和平之福也,岂不过哉!鲁当五伯未兴之世,以周公之▯为王室辅隠,虽弱,桓虽逆,犹与强大并驱而不为之下,役于齐而不自振,自庄公始,逮其后役于晋,役于楚,役于吴越,一受人之役而终为人役,不可复振矣。夫庄公父死不报,而甘为齐下,或者其力不逮,而臣民无自竞之心欤?而非然也。围郕之役,鲁主之,齐从耳,乃睥睨鲁为不足屈,望望然纳欵于齐师,此有生人之气者,何能俯首而聴也?于是而鲁人怒矣,庆父请矣,乘众怒以加齐,愤盈之气,致死于贪骄之敌,齐人之气折,而鲁可雄长诸姬,以藩宗国,在此役矣。公顾曰:「我实不德,盍修德以待时。」固将曰:「是周公禽父忠厚立国之遗训也。」为人子而忘其父,狥淫纵大逆之母,而昵于不戴天之雠,如是以为修德?何德之修耶?自知不德,无如弗围,围而不降,乃言修德,则徳者,其偷庸防愞之鄙夫所可据乎?连兵纳朔,而齐专有其俘,母氏请之,而若分齐之余恵,其于齐也,犹兽之尾也,洋洋然掉以为悦而已矣。于是齐之势成矣。襄虽殪,国虽乱,终以雄长天下,而为创伯之始,齐之强而霸焉,鲁贻之也。于是庆父之窥之也深矣。庄虽幸保其首领,而嗣子相踵以承庆父之刃,曰:「惟母是狥,而忘父,不足以

译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拥有国家才称为君,在戚地设防的是卫侯剽;在鄟陵结盟的是莒郊公。郊公的驾御之礼既已完备,首止的援助已成定局。郑国人尊奉他为君,齐国和陈国以友邦的身份接待他。拥有郑国土地而被称为郑伯的,不是子仪又是谁呢?胡氏认为子仪不敢轻易离开他的国家,然而身处危境却拥有国家的人,难道要日日夜夜居住在路寝之上,紧紧握住权柄而后才能安心吗?子仪虽然弱小,但有强大的齐国与他相会。突虽然在栎地,难道不害怕子仪挟持齐国和陈国来反攻他吗?回答说:实际上厉公并非子仪所臆测的那样,没有足够的证据。突以庶孽的身份篡位,出逃到国外,追授给他爵位,想让他与鲁昭公那样正统继位为君的人相比,怎么可以呢?

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

灭亡,是指攻占并摧毁其都城从而灭掉它。齐国的军队还没有到达纪国,纪侯就离开了。齐国决心要灭掉纪国,而纪侯不接受被灭的命运。在齐军未到之前就先离开,所以不称“灭”。宗庙社稷、百姓人民、宫室车马器物,全部舍弃而离开,所以说“大”。这是《春秋》特有的措辞,既怜悯又责备他,并感叹这件事的不同寻常。在这个时候,鲁国、郑国不能为他提供援助,天子不能为他提供庇护。郱、鄑、郚已经迁走了,百姓也离开了。季氏凭借酅地叛乱,兄弟也背离了他。不等齐军加害就离开了,所以《谷梁传》说:“不让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这或许是君子不争的一种途径。而《公羊传》认为齐侯贤能,能够报九世之仇,这是多么迂腐荒谬而会招致动乱啊!孟子说:“称霸必须依靠大国,说的就是齐国和晋国。”齐桓公、晋文公凭借让流亡的公子回国即位而成就霸业,他们在此之前已经强大,而后才成就霸业。齐国的强大,始于吞并纪国;而桓公降服鄣国、迁徙阳国、灭掉谭国和遂国,是紧随其后的。晋国则是耿、魏、虞、虢都被献公灭掉,而文公承袭了这些成果。齐国的霸业发端于襄公,晋国的霸业成就于献公。狡猾地开拓疆土,国家强大军队众多,于是凭借足以制服天下的余威。然而当齐襄公刚开始时,先王分封的制度尚未破裂,各国结盟友好的关系还不能在一天之内轻易抛弃。如果不假借名义,就不敢轻易灭掉别人的社稷;而襄公开创了这种先例,还对天下的清议存有戒心。所以给他找个名义叫“报九世之仇”。虽然如此,考察其实质,推究其情理,最终观察其既成事实,又能欺骗谁呢?九世可以报仇,那么百世也可以报仇。夏商周三代的盛世,周王颁布九伐之法,命令方伯率领诸侯灭掉无道的国家很多。诛杀其君主而不灭亡其社稷的也很多,都是寻求赞襄执行法度的人去报仇,那么天下就没有不是仇敌的了。齐哀侯得罪周天子,其是非曲直无从考证,天子的命令降临。况且齐国的宗庙未改,还是五侯九伯的领袖,却用夷灭其社稷来回报?那么曹操为报父仇而屠杀徐州数十万生灵,不更加贤明吗?所以说《公羊传》的说法迂腐荒谬,只会招致动乱。

郕国向齐军投降。

庄公率领军队出征,等待陈国和蔡国而他们没有来,围攻郕国而郕国不服从役使,很久才回国。胡氏讥讽他滥用武力,这是责备他轻率地动用民众,而不知道他有民众却不能使用。刚柔的过度,都足以招致祸患。而刚强招致祸患,祸患迅速而轻微;柔弱招致祸患,祸患迟缓而重大。把平庸无能当作福气的人,弱小却不知恐惧,受辱却不知羞耻,于是奸邪之徒暗中窥探,忠良之士缄口不言,外侮逐渐加深,灭亡有渐进的过程。这就像元气已经衰弱,痿痹先表现在肢体上,而脏腑日渐败坏而死亡。祸患已经发生,却说没有大过错而遭遇不幸,并且都归咎于不遵守祖宗忠厚的家法,以培养和平的福气,这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鲁国在五霸尚未兴起的时代,凭借周公的辅佐隐忍,虽然弱小,桓公虽然叛逆,仍然与强大的国家并驾齐驱而不居于其下,被齐国役使而不能自我振奋,从庄公开始,等到后来被晋国役使,被楚国役使,被吴越役使,一旦受人役使就最终被人役使,再也无法振作了。庄公父亲去世不报仇,却甘愿居于齐国之下,或许是他力量不及,而臣民没有自我竞争的心呢?并非如此。围攻郕国的战役,鲁国是主导,齐国是跟随,郕国却轻视鲁国认为不足以使其屈服,殷切地向齐军投降,这有生气的人,怎么能俯首听命呢?于是鲁国人愤怒了,庆父请求出战,乘着众怒去攻打齐国,愤懑之气,与贪婪骄横的敌人决一死战,齐人的气势受挫,而鲁国可以称霸姬姓诸侯,以捍卫宗国,就在这场战役中了。庄公却说:“我实在没有德行,何不修养德行以等待时机。”本来想说:“这是周公禽父忠厚立国的遗训。”作为儿子却忘记父亲,顺从淫乱放纵的大逆之母,而亲近不共戴天的仇敌,这样叫做修养德行?修养的是什么德行呢?自知没有德行,不如不围攻,围攻而不投降,才说修养德行,那么德行,是那些苟且庸碌、怯懦卑鄙的人可以凭借的吗?连年出兵接受齐国的朔日朝见,而齐国独占俘虏,母亲请求,就像分得齐国的余惠,对于齐国来说,就像兽尾一样,洋洋得意地摇动以为喜悦罢了。于是齐国的势力形成了。襄公虽然被杀,国家虽然混乱,最终仍然称霸天下,成为开创霸业的开始,齐国的强大而称霸,是鲁国造成的。于是庆父的窥伺更加深入了。庄公虽然侥幸保全了性命,而继位的儿子相继遭受庆父的杀害,说:“只顺从母亲而忘记父亲,不足以

为桓之子,而何容世有国也?」身死而庆父之祸发焉,庄召之也,故不以次郎至,不以围。郕至而但曰:“师还。”谷梁曰:“事未毕也。”不能毕其事而贸贸然往,贸贸然以还也。以修德之虚声为养痈之实祸,古今一辙,而后嗣当之。万厯中年以后,寛大柔和之害,易世而发,亦犹是矣。悲夫。

译身为桓公之子,怎么能让后世拥有国家呢?”桓公死后,庆父的祸乱爆发,这是庄公召来的,所以桓公的继承人没有按次序即位,也没有被围困。郕国使者到来,只是说:“军队撤回。”《谷梁传》说:“事情还没有结束。”不能完成使命却贸然前往,又贸然返回。用修德的空名来酿成养痈遗患的实际祸害,古今情况相同,而由后代承受。万历中年以后,宽大柔和的弊端,在改朝换代时爆发,也与此类似。可悲啊。

齐人取子纠杀之

三传皆言鲁杀之。经既明言齐取而杀之,而传何异焉?或者其为鲁讳与?讳者没之已耳,未有已杀人而嫁其实于他人,以诬为讳也。鲁而聴齐之命以杀纠矣,既屈服于齐,而何为有长勺之战?鲁既聴命于齐以杀纠矣,齐忿当释,抑何为有长勺之战耶?齐杀之,则以齐为不仁得矣,而春秋之意亦不然。不仁者桓公也,恶其不仁,则当如郑庄之克段,直言郑伯人者众辞也,而桓公之罪减矣。曰齐人取子纠杀之,着齐之强,加鲁之弱,胁以去而杀之所以哀鲁之弱而恶之也。纳纠不称子,胡氏曰:「纠不当立是也。」子者,君未逾年之称,纠未入国而践阼,齐所弗君而何称子?鲁则以纠为齐君而君之矣,从鲁之辞也。以之为齐君,而又任其取而杀,鲁之弱于是乎不可复振矣。以义言之,齐鲁之大讐也,而所讐者诸儿纠,则僖公之庻子也,非讐也,纳之可矣。既纳之则必终之,齐方强,欲役诸侯以成霸,使纠入立而受命于鲁,则亦可以制齐,而鲁不失为王室辅,弗能焉,而鲁之望絶矣。胁纠以去,始悻悻然为长勺之战,何益乎?取所奉以君人国之公子以去而杀之,何其易也?鲁之不自强,王之终,伯之始也。

  荆败蔡师于莘

或曰荆,或曰楚,何也?先王分地建国,因其地而名之。有与州同名而无嫌者,梁、徐、荆是也。荆之为荆,旧矣。故《诗》曰:“蠢尔蛮荆”,又曰:“荆舒”,是惩皆以国言也。荆者,丛生之木名,一谓之荆,一谓之楚。《诗》曰:“言刈其楚”,楚亦荆也。荆山之南,多产此木,故州以之名,国亦以之名。先王剖土,鬻熊受封,国皆曰荆。至于其后,自改曰楚,犹吴之去勾,越之去于耳。而二传曰“州名也”,州不若国,胡氏因有“州举”之说,非也。《书》曰:“荆及衡阳惟荆州”,荆山之南,衡阳之北,其地辽濶,是不一国。楚未尝全有其土,而《春秋》何容以州与之?然则吴可称为扬,赤白之狄可称为冀乎?一字褒贬,非此之谓也。未有贬之而子之以一州者也。

  齐大灾

宋大水,公羊曰:“及我也。”齐大灾,公羊亦曰:“及我也。”先王有救患恤灾之侯度,圣人有天下为公之至仁,邻国之民犹吾民也。茍其来告,岂必及我而后志之?灾既及我,抑岂舎我之灾不言,而言他国乎?宋灾,杜氏曰:“大也。”公羊曰:“大瘠也。”大瘠者何?痢也。以襄公末年书“宋灾”而伯姬卒,例之,非痢明矣。痢之相染,间数百里而必不相及,同时俱痢,亦疫气乘乎天时,莫知其所自来,奚必齐之痢浸淫以及鲁?且以“宋大水”言之,定王以前,禹河未决,宋在南河,河沿卫而入齐之北境,水南溢于宋,不得北滥于鲁。又如陈灾,纪于鲁史,陈之去鲁也愈逺,安得千里而相及?公羊之説不然,审矣。

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曹杀其大夫。

左氏之文有徴而失之无断,公羊、谷梁多所断而失之无征,此《春秋》之所以难知也。有徴矣,虽断非其义,然据事以求圣人之情,也不逺,则左氏愈矣。乐于断而于所疑者强相拟以立义,不得则割裂支离,而唯其意诘曲穿凿,二氏之妄也。至于强合郭公于曹赤,则文不成而事益以舛。羁之为曹大夫,无征也;赤之不可云郭公,经有徴而公羊乱之也。曹之杀大夫不名者,与宋同,于羁何与,不可以羁奔?徴大夫之杀也,惟郭公为阙文,而义不可晓耳。羁之奔,赤之归,赤归而立为僖公,杀大夫于赤,立三年之后,皆如日星之炳,而何可紊也?二传之诬,于斯为最矣。于是而胡氏之传,允为定论。于郭公曰:“义不可晓”,羣疑释矣。存郭亡之异説,借以发用贤逺奸之理,为宋髙宗之疑李纲、赵鼎而用汪伯彦、黄潜善言也。虽未必然,不可废矣。郭之亡,谁灭之?《管子》之书,后人之赝作,要未足信也。

  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公子友之如陈,去庄公之薨九年。庄公年方壮,而政自己出。牙与庆父弑般,擅国之情形未能着也。如其夙懐不轨,而友虑及之

译齐国人捉住子纠并杀了他。

《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说鲁国杀了他。经文既然明确说是齐国捉住并杀了他,那么传文为何说法不同呢?或许是为了给鲁国避讳吧?避讳不过是隐瞒罢了,没有已经杀了人却把事实嫁祸给他人,用诬陷来作为避讳的。鲁国如果听从齐国的命令杀了子纠,既然已经屈服于齐国,为何还会有长勺之战?鲁国既然听从齐国命令杀了子纠,齐国的愤怒应当消解,为何还会有长勺之战呢?齐国杀了他,那么齐国不仁的名声就确立了,但《春秋》的本意并非如此。不仁的是桓公,厌恶他的不仁,就应当像郑庄公打败共叔段那样,直接说“郑伯”,因为“人”是众辞,这样桓公的罪过就减轻了。说“齐人捉住子纠杀了他”,彰显齐国的强大和鲁国的弱小,胁迫使其离去并杀害,以此来哀怜鲁国的弱小并厌恶这种行为。接纳子纠不称“子”,胡氏说:“子纠不应当被立为国君,这是对的。”“子”是国君在位未满一年的称呼,子纠没有进入齐国即位,齐国不把他当君主,为何称他为“子”?鲁国则把子纠当作齐国的君主而尊奉他,这是顺从鲁国的说法。把他当作齐国的君主,却又任由齐国捉住并杀害,鲁国的衰弱从此就再也无法振兴了。从道义上说,齐国和鲁国是世仇,但所仇视的是诸儿和子纠,他们都是僖公的庶子,并非真正的仇敌,接纳他是可以的。既然接纳了他,就应当坚持到底,齐国当时正强盛,想要役使诸侯以成就霸业,如果让子纠入国即位并受命于鲁国,那么也可以制约齐国,而鲁国不失为周王室的辅佐,鲁国没能做到,于是鲁国的希望断绝了。胁迫子纠离去,起初愤愤不平地发动长勺之战,有什么益处呢?捉走所奉为君主、治理国家的公子并杀害他,是多么轻易啊!鲁国不能自强,是周王室的终结,也是霸道的开始。

楚国在莘地打败了蔡国的军队。

有的说“荆”,有的说“楚”,为什么呢?先王分封土地建立国家,根据地名来命名。有与州名相同而没有嫌隙的,梁、徐、荆就是如此。荆被称为荆,由来已久。所以《诗经》说:“蠢动的蛮荆”,又说:“荆舒”,这都是以国名而言。荆是一种丛生的树木名,一种叫荆,一种叫楚。《诗经》说:“割取那楚木”,楚也就是荆。荆山的南面,多产这种树木,所以州以它命名,国家也以它命名。先王分封土地,鬻熊受封,国家都叫荆。到了后来,自己改称为楚,就像吴国去掉“勾”,越国去掉“于”一样。而《左传》《公羊传》说“是州名”,州不如国名恰当,胡氏因此有“举州”的说法,这是不对的。《尚书》说:“荆山和衡山之南属于荆州”,荆山之南,衡山之北,地域辽阔,不是一个国家。楚国从未完全拥有那片土地,《春秋》怎能把州名赐给它呢?那么吴国可以称为扬州,赤狄和白狄可以称为冀州吗?一字褒贬,不是这个意思。没有贬低它却用一个州名来称呼它的。

齐国发生大灾。

宋国发生大水,《公羊传》说:“波及我国。”齐国发生大灾,《公羊传》也说:“波及我国。”先王有救济患难、体恤灾荒的诸侯法度,圣人有天下为公的极致仁爱,邻国的百姓就像我们的百姓一样。如果他们来报告,难道一定要波及我国才记录吗?灾害既然波及我国,难道舍弃我国的灾害不说,而去说其他国家的吗?宋国发生灾害,杜氏说:“是大灾。”《公羊传》说:“是大饥荒。”大饥荒是什么?是痢疾。根据襄公末年记载“宋灾”而伯姬去世的例子来类推,显然不是痢疾。痢疾的传染,相隔数百里必定不会波及,同时都得痢疾,也是疫气乘天时而起,不知从何而来,何必是齐国的痢疾蔓延波及鲁国呢?况且以“宋大水”来说,定王以前,大禹治理的黄河没有决口,宋国在南河,河水沿着卫国流入齐国的北境,水向南溢出到宋国,不会向北泛滥到鲁国。又如陈国发生灾害,记载在鲁国史书中,陈国距离鲁国更远,怎能千里之外相互波及?《公羊传》的说法不对,确凿无疑。

曹羁出逃到陈国,曹赤回到曹国。郭公。曹国杀了大夫。

《左传》的记载有证据但缺乏判断,《公羊传》《谷梁传》多有判断但缺乏证据,这就是《春秋》难以理解的原因。有证据了,即使判断不符合其义,但根据事实来探求圣人的心意,也不会相差太远,那么《左传》就更好了。乐于判断,对于有疑问的地方强行比拟以确立义理,做不到就割裂支离,只凭自己的意思曲折穿凿,这是两传的妄说。至于强行把郭公和曹赤合在一起,则文不成章,事情更加错乱。曹羁作为曹国大夫,没有证据;曹赤不能说是郭公,经文有证据而《公羊传》扰乱了它。曹国杀大夫不称名字,与宋国相同,与曹羁有什么关系,不能因为曹羁出逃就认为是杀大夫的证据,只有郭公是阙文,而义理不可理解罢了。曹羁的出逃,曹赤的回归,曹赤回归并立为国君即僖公,在曹赤即位三年后杀大夫,都像日月星辰一样明亮,怎能混乱呢?两传的诬妄,在这里最为严重。于是胡氏的传注,堪称定论。对于郭公说:“义理不可理解”,群疑就解除了。保留郭公亡国的异说,借以阐发任用贤人、远离奸佞的道理,作为宋高宗怀疑李纲、赵鼎而任用汪伯彦、黄潜善的言论。虽然未必如此,也不可废弃。郭公的亡国,是谁灭的?《管子》一书,是后人的伪作,终究不足以相信。

公子友到陈国参加原仲的葬礼。

公子友到陈国,距离庄公去世已有九年。庄公年纪正壮,政令由自己发出。牙和庆父弑杀般,专擅国政的情形尚未显著。如果他们早就怀有不轨之心,而公子友考虑到这一点

,身为公子,立乎卿位,弥缝而匡救之,其任也。祸机初发,而遽逺引以避之,焉用彼相哉?二传以为避难出奔,而托言防葬,且曰春秋为之讳,全躯以弃宗社之庸臣,何足讳耶?谷梁曰:「不言卒不葬者,也不死而曰死,不葬而曰葬,将谁欺?」二传诘屈而诬于斯甚矣。叔牙之诛,友尚执政,其奔陈也,在子般既弑之后。左氏之纪,理势之无可疑者也。此书如陈,自以私交而出,又何疑焉?原仲之不卒,外大夫之死,史所畧也。其书葬原仲者,直言其事,而友之罪自见。胡氏谓归责王臣,为私行之倡,而列国无贬,亦非也。端本责上,而下可无讥,则尽春秋之文,责周天子足矣,其他又何求焉?

译身为公子,位居卿相,弥补过失并匡正挽救,是他的职责。祸乱的苗头刚刚出现,就立刻远远引退以躲避灾祸,那还要宰相做什么呢?《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是为了避难而出奔,却借口说是为了防备安葬之事,并且说《春秋》为此避讳。为了保全自身而抛弃宗庙社稷的庸碌之臣,有什么值得避讳的呢?《谷梁传》说:“不记载‘卒’和‘葬’,是因为他并没有死却说他死了,并没有安葬却说他安葬了,这想欺骗谁呢?”两传在此处的曲解和诬蔑太过分了。叔牙被诛杀时,原仲还在执政,他出奔到陈国,是在子般被弑杀之后。《左传》的记载,从情理和形势上看是无可怀疑的。《春秋》记载他出奔到陈国,自然是因为私交而出奔,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原仲没有记载“卒”,是因为外国大夫的死亡,史官有所省略。而记载“葬原仲”,是直书其事,原仲的罪过也就自然显现了。胡安国认为归咎于周天子的大臣,是倡导私行的开端,而诸侯各国没有贬斥,这也是不对的。如果端正根本、责难上位者,下面的人就可以不受讥讽,那么整部《春秋》的文字,只责难周天子就够了,其他的还要求什么呢?

齐人伐山戎

易》曰:「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故裔戎遐处于荒郊者,偶有不戢,驱而逺之,不欲勤兵以罢中国也。若夫逼处五服之侧,与我兄弟甥舅奉冠带、祠春秋者相错也。而吾土吾民,以居以食,秀者庠序,朴者耕桑,生以之奠俗,以之美。五帝三王劳心力而为民立极,所争者此大防耳。而与我为敌者,越山度堑,以践蹂而灭裂之,则赴之也如救焚,翦之也如除莠。不可爱终嵗之劳,以养数百年之祸,讵留余力,以使有遗患于兹土哉?燕者,冀之北境,并之东国,大禹之所甸也。武王以召公之明德肤功,建国于此,为王畿之北屏。其在于齐,则弥望平原,一发而旋至,尤不可视为越人之瘠,无与我何者也?桓公始霸,以匡中国,将欲南问楚罪,而戎之病燕,牵其北顾。茍其不惩,方南辕而忧从北发,且使楚人反唇而诘曰:「山戎之翦食诸姬,曾莫能问,而何但多求于祝融、鬻熊之裔也?」束马悬车,北逾卑耳,以靖卢龙之塞,诚有不容己于斯者。而《公羊》曰:「操之为己蹙矣,不操也而纵之,不蹙也而佚之,彼且操我而蹙我,其如之何哉?」胡氏曰:「舎近政而务逺略,然则株守目睫,以画地而自固,割弃友邦之安危,待其害之压境而始悔,唇亡齿寒之非计,不亦晚乎?」《书》「伐山戎」于前记,《献戎防》于后,大其绩也。《诗》曰:「赫赫南仲,玁狁于夷。」所以威蛮荆也。汉武帝曰:「南越王首已悬阙下,所以震匈奴也。」陉亭之师,楚服罪而通王贡,伐山戎之威震之夙矣。逺略之讥,出于宰孔,周之所以不竞也。曾是以为定论乎?

  城小谷

孙氏曰:曲阜西北有小谷城,沙随程氏曰:齐地别有谷在济北,有管仲邑,非小谷也。公及齐侯盟于谷,葢鲁地在济西者,左氏云为管仲城之非也。使为管氏之邑,则宜书齐小谷,如郑虎牢、宋彭城之比矣。庄僖之时,虽上陵下替,而诸侯犹耻为大夫役。其后大夫之执政者益张,然后唐、邓之君并荐贿于囊瓦。仲虽大功赫着,而泗上诸侯未有奔走其门者。庄公虽不自振,不应勤民动众,逺为营筑。且管仲让不忘君之贤大夫也,其子孙未闻据采邑而列世卿,则不敢勤鲁以为己城必矣。向戌知辞偪阳之封,而况仲非向戌之比者乎?

  闵公

  春王正月 公薨

谷梁氏之为説也,曲以深。茍曲折以求深,则大义隠而贤者之志不白。讨贼于肘腋之地,视其力之可胜而后法可伸。故董狐之责赵盾曰:“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谓越境而君臣之义可废也。力不胜讨,不可伸,姑隠忍外避而观衅焉。外有大国之援,内系国人之望,而后贼可必讨,而宗社可安。此庆父再弑而季子姑出以避之,及其反而天讨行焉,莫能御也。贤者之用心也,密而大义则固昭然共白,始终一讨贼之心而已。叔牙之可酖庄公犹存,季子可借以行法也。庆父弑般而季子出,季子归,庆父再弑而不能安于鲁,出奔而追讨之于莒。以庆父之久擅兵权,才足以济其恶,故不能亟以讨牙者讨庆父耳。越境以徐图之,迫之驱之而后杀之,顺势之必然而法以伸,国以安,斯其所以为社稷之臣耳。谷梁氏必曲折而为之说曰:“公子牙今将尔,而季子不为之免,必致讨焉,以遏恶也。”庆父既弑而不可及遏,则归狱于邓扈乐,以不探其情而诛庆父。及其再弑,又曰:“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何其言之曲耶?以是为义之精,而义愈乱矣。庆父也,牙也,季子也,其亲均也,则亲亲也亦均也。缓追逸贼以为道,牙之今将独不可缓之而使逸耶?已成乎弑而曰不探其情,“今将尔”而探其情,一为深文,一为故纵也,何居?“今将尔”而蚤杀之,曰:“以遏恶也。”然则诛庆父于弑般之日,虽救般之弗及,而再弑闵公之恶遏矣,何为弗遏而使卜齮之刃无忌而发乎?若夫狱有所归而首恶免焉,尤党贼者之邪説,君子所恶久矣。司马昭杀成济,朱全忠杀氏叔琮,而可以覆其辜乎?弥天之恶加于君父,而姑以愚狠聴嗾之小丑任

译齐国讨伐山戎。

《易经》说:“君王打猎只设三面围网,放走前面的禽兽,都城的人不为此警戒。”因此,那些居住在荒远郊外的边远戎狄,偶尔有不收敛行为,就驱赶他们远离,不想耗费兵力来疲敝中原各国。至于那些迫近五服边缘,与我们这些像兄弟甥舅一样奉行礼制、祭祀春秋的诸侯交错居住的戎狄,我们的土地和人民,居住其中,饮食其中,优秀的人才在学堂受教育,质朴的人从事耕种和蚕桑,生活借此安定风俗,美化社会。五帝三王劳心费力为百姓确立准则,所争夺的就是这重要的界限。而与我为敌的人,翻山越沟,践踏毁灭我们的土地,那么我们就像救火一样奔赴,像除草一样铲除他们。不能爱惜终年的辛劳,去养成长达数百年的祸患,哪里还能保留余力,让祸患遗留在这块土地上呢?燕地,是冀州的北境,并州的东国,是大禹治理的地方。周武王凭借召公的明德和显赫功绩,在这里建立国家,作为王畿的北方屏障。它对于齐国来说,放眼望去都是平原,一出发就能迅速到达,尤其不能把它看作像越人那样贫瘠、与我们无关的地方。齐桓公开始称霸,以匡正中原,想要向南问罪楚国,而山戎危害燕国,牵制了他向北的顾虑。如果不惩罚山戎,正当他向南进军时,忧虑却从北方发生,而且会让楚国人反唇相讥说:“山戎吞食姬姓诸侯,竟然没有人过问,为什么只向祝融、鬻熊的后裔多所求取呢?”束马悬车,向北越过卑耳山,以安定卢龙要塞,确实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而《公羊传》说:“如果主动出击,自己就会陷入困境;如果不主动出击而放纵敌人,不陷入困境却安逸自在,他们就会反过来攻击我们并使我们陷入困境,那该怎么办呢?”胡安国说:“舍弃近处的政事而致力于远方的谋略,那么如果拘泥于眼前的利益,画地为牢以自保,割弃友邦的安危,等到祸害压境才开始后悔,唇亡齿寒不是好计策,不也太晚了吗?”《尚书》在前面记载“讨伐山戎”,在后面记载“进献戎狄的皮甲”,是称赞他的功绩。《诗经》说:“显赫的南仲,平定了玁狁。”这是用来威慑蛮荆的。汉武帝说:“南越王的头已经悬挂在宫阙之下,这是用来震慑匈奴的。”陉亭之战,楚国服罪并通贡于周王,讨伐山戎的威慑力早已存在。对远方谋略的讥讽,出自宰孔,这是周朝之所以不兴盛的原因。难道这可以作为定论吗?

修筑小谷城

孙氏说:曲阜西北有小谷城,沙随程氏说:齐地另外有个谷在济北,有管仲的封邑,不是小谷。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大概是鲁国在济水西边的地方,左氏说是为管仲修筑城池是不对的。如果是管氏的封邑,那么应该记载为齐国的小谷,就像郑国的虎牢、宋国的彭城那样。庄公、僖公时期,虽然上级凌驾下级衰微,但诸侯还以被大夫役使为耻。后来执政的大夫更加嚣张,然后唐、邓的国君才向囊瓦进献贿赂。管仲虽然功绩显赫,但泗水上的诸侯没有奔走于他门下的。庄公虽然不自振作,也不应该劳民伤财,远行营建城池。况且管仲是让位不忘君主的贤大夫,他的子孙没有听说占据采邑而位列世卿,那么他不敢劳烦鲁国为自己修筑城池是必然的。向戌知道推辞偪阳的封地,何况管仲不是向戌可比的呢?

闵公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去世。

谷梁氏的解释,曲折而深刻。如果曲折以求深刻,那么大义就会被隐藏,贤者的志向就不能明白。在肘腋之地讨伐贼人,看自己的力量能否战胜,然后法律才能伸张。所以董狐责备赵盾说:“出逃没有越过国境,返回没有讨伐贼人。”这并不是说越过国境就可以废弃君臣之义。力量不足以讨伐,法律不能伸张,姑且隐忍避居国外以观察时机。外有大国的援助,内有国人的期望,然后贼人可以必定被讨伐,宗庙社稷可以安定。这就是庆父两次弑君而季子姑且出逃以避开他,等他返回后天下的讨伐得以施行,没有人能阻挡。贤者的用心,严密而大义本来昭然若揭,始终只是一颗讨伐贼人的心罢了。叔牙可以毒死庄公时,庄公还在,季子可以借机执行法律。庆父弑杀鲁般而季子出逃,季子返回,庆父再次弑君而不能在鲁国安定,出逃到莒国而被追讨。因为庆父长期掌握兵权,才能足以助长他的恶行,所以不能用讨伐叔牙的方式迅速讨伐庆父。越过国境以徐徐图之,逼迫他、驱赶他然后杀了他,顺应必然的趋势而法律得以伸张,国家得以安定,这就是他之所以成为社稷之臣的原因。谷梁氏一定要曲折地解释说:“公子牙现在将要作乱,而季子不让他免罪,必定要讨伐他,以遏制恶行。”庆父已经弑君而无法遏制,就把罪责归于邓扈乐,不探究实情就诛杀庆父。等到再次弑君,又说:“迟缓追击逃走的贼人,是亲亲之道。”他的话多么曲折啊?把这当作义的精微,而义更加混乱了。庆父、叔牙、季子,他们的亲属关系相同,那么亲亲之道也相同。迟缓追击逃走的贼人作为道义,叔牙现在将要作乱难道不能迟缓追击而让他逃走吗?已经完成了弑君却说“不探究实情”,“现在将要作乱”而探究实情,一个是深文周纳,一个是故意放纵,这是什么道理?“现在将要作乱”而早点杀了他,说:“以遏制恶行。”那么诛杀庆父在弑杀鲁般的那天,虽然救不了鲁般,但再次弑杀闵公的恶行就被遏制了,为什么不遏制而让卜齮的刀刃无忌惮地发动呢?至于罪责有所归属而首恶得以逃脱,这更是包庇贼人的邪说,君子早就厌恶了。司马昭杀成济,朱全忠杀氏叔琮,难道可以掩盖他们的罪过吗?弥天的罪恶加于君父,却姑且让愚昧狠毒听从唆使的小丑承担

之,置稔恶之元凶于议外哉!甚哉,谷梁氏曲折以求深,自诩以析义之精,而不知其罔适以成乎诐淫之辞而已矣。

译难道要把那些积恶深重的元凶排除在评议之外吗!谷梁氏真是过分了,他曲曲折折地探求深意,自夸于分析义理的精微,却不知道这不过是徒然地构成了偏颇邪僻的言辞罢了。

齐仲孙来,季子来归,齐髙子来盟。

春秋以一字为褒贬,有所施,有所不施,概以例之,而义固有不可通者矣。孔子之作春秋,笔削之义,始终一也。若其因史之旧文,而不容以意改,则因时而屡变歴二百四十二年,史非一人之笔,非一代之书也。无骇挟柔溺之不氏,至庄公以后而无不氏者矣。史异辞也。闵公之世,大夫不名,仲孙、季子、髙子皆不名焉,前此后此无不名者矣。此闵公一代之史辞如是也。圣人如史文以笔之,而时事可知矣。当其时,鲁国大乱,闵公幼而不任为君,邻国之君无有亲至其国者,国之人知有大夫而已,政无章,国无纪,名以不正,圣人之所重伤也。而胡氏以季友、髙徯之不名为贤,春秋之所贤大夫有矣,未闻贤而不名乱君臣之大纪者。贤而子之耶?则何以异于邾莒之君?贤而孙之,何以异于萧叔之叔、单伯之伯乎?则胡氏之説不足以立矣。仲孙曰:“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其欲睦鲁而安之,犹笃于髙子;而在仲孙则曰略其君臣以示讥,在髙子则曰权在髙子以美之,斯亦论之不平者矣。若公羊以仲孙为庆父讳而系之齐,立説尤迂,宜胡氏之决从左氏也。

  齐人救邢 髙子来盟 城楚丘

传曰:「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意者桓公重自矜诩,引为己功,天下诸侯畏其威,莫敢不归功焉。传及子鱼,耳食而未之察耳。桓公之于邢也,邢受狄之伐,在闵公之元年,逾再嵗而始有夷仪之迁。其始救也,则将卑师少,不足以捍狄也。狄之势方张,邢之受围经年矣,而何其不夙也?其于卫也,狄之入卫,在闵公之二年,逾再嵗而始有楚丘之城。懿公死,戴公弱,但遣无亏以甲士三百戍之,未能拯之于渡河之后,又何其不夙也?其于鲁也,子般弑,国已大乱,立闵公而不固其位。仲孙湫请俟其自毙而姑待之,使闵公再弑而国几亡矣,又何其不夙也?盖修方伯之职而恤邻患者,以邻为心,及其未病而亟拯之,邻不甚困,已不甚劳,而大难早已平矣。以图伯为事而存亡国者,以伯为心,情不急不足以市德,势不危不足以居功。控告愈切,持之愈缓,假节兵之名,勤往反之,使市祭服乘马之恩,聊以羁靡而弗絶。及势穷矣,力蹙矣,贼益猖狂而将毙矣,乃徐纠与国于聂北,筑新造于楚丘,委祸于蕞尔保奸之莒,乃使邢、卫凋残之父老,鲁廷縻散之君臣,倾倒铭心,戴其再造,而泗上诸侯且诧方伯之功能起白骨而肉之,弗敢不颂德焉。自君子视之,则如见肺肝而莫能隠也。且夫邢与卫犹可托辞以谢责也,狄方张而不易与争,待其恶已盈而扑之,易或一道矣。鲁则区区一蛊淫狂逆之公子,内乱其室家,执而归之士师,如缚豕于圈耳,而又有季友以为之内主,是岂骄悍之敌人横逞而无忌者此哉?则其舒徐怠缓,实懐取鲁之心,不得而后与安存焉。是将亡其存而非存其亡,何得云存三亡国乎?义士谓之薄德,诚薄德也。三传不察于此,皆以为予桓之救患,子鱼之言先中之矣。

  僖公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僖公承大乱之余,初立乎位,位未定也。季友诛叔牙,逐庆父,而执鲁之政权未定也。鲁于斯时,岌岌乎蕞尔之莒,不能为鲁讨贼,任其逸而之齐鲁人自讨焉。何所挟以求?赂不得而兴师来伐,深入鲁地,于此而纵之。四方观望,且知鲁之终不足以自立,鲁其能终以自立乎?季友起鋭师迎而击之,斩获其将,国以宁,威以建,四邻诸侯,爱我者劝,伺我者服,忮我者惧。鲁于是乃有生人之气,故其败其获,详纪而序季友之绩。左氏曰:“嘉之。”公羊曰:“大之。”诚哉,其可嘉而大也。而胡氏责以抑锋止鋭,喻以词命,使知不缩而引去。此唯三代盛时,执九伐之权,以驭诸侯,而少有忿争,可以理遣,为能不用兵而敌自却。若莒之乘约肆淫,无名之贪愤,而可賔賔然以笔舌折之乎?王者之师,不妄兴以搆怨,诚无事居功于斩馘。乃汤之于葛,文王之于崇,密词穷而必继以芟夷。鲁不修怨以伐莒,而但败其来侵之师

译齐国的仲孙前来,季子回国,齐国的高子前来结盟。

《春秋》用一字来褒贬,有的地方施用,有的地方不施用,一概用条例来衡量,那么义理本来就有不能贯通的地方了。孔子作《春秋》,笔削的义理,始终是一致的。至于因为沿用史官的旧文,而不能随意更改,那就随着时代而屡次变化,历经二百四十二年,史官不是一个人的笔,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书。无骇、挟、柔、溺不称氏,到了庄公以后就没有不称氏的了,这是史官用词不同。闵公时期,大夫不称名,仲孙、季子、高子都不称名,在此之前和之后没有不称名的,这是闵公一代的史官用词如此。圣人按照史官的文字来记录,时事就可以知道了。当时,鲁国大乱,闵公年幼不能胜任国君,邻国的国君没有亲自到鲁国的,国人只知道有大夫而已,政令没有章法,国家没有纲纪,名分不正,这是圣人深深痛惜的。而胡氏认为季友、高徯不称名是贤德,《春秋》所认为贤德的大夫是有的,但没听说过贤德却不称名以扰乱君臣大纪的。认为贤德而称子吗?那怎么与邾、莒的国君不同?认为贤德而称孙吗?那怎么与萧叔的“叔”、单伯的“伯”不同?那么胡氏的说法就不能成立了。仲孙说:“您务必安定鲁国的祸难并亲近它”,他想要和睦鲁国并安定它,比高子更加恳切;而在仲孙那里却说省略君臣以示讥讽,在高子那里却说权柄在高子以赞美他,这也是议论不公平的。如果《公羊传》认为仲孙是为庆父避讳而依附于齐,立论尤其迂腐,难怪胡氏坚决采纳《左传》。

齐国人救援邢国,高子前来结盟,在楚丘筑城。

《左传》说:“桓公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以统属诸侯。”大概桓公过分自夸,把功劳归于自己,天下诸侯畏惧他的威势,不敢不归功给他。《左传》以及子鱼,是耳食之谈而没有考察罢了。桓公对于邢国,邢国遭受狄人的攻打,在闵公元年,过了两年才开始有夷仪的迁徙。他起初救援时,军队低微且少,不足以抵御狄人。狄人的势力正强盛,邢国被围困已经一年了,为什么这么晚呢?他对于卫国,狄人攻入卫国,在闵公二年,过了两年才开始有楚丘的筑城。懿公死了,戴公弱小,只派遣无亏用三百甲士戍守,没能在他渡河之后拯救他,为什么这么晚呢?他对于鲁国,子般被杀,国家已经大乱,立闵公而不稳固他的地位。仲孙湫请求等待鲁国自己崩溃而暂且观望,致使闵公再次被杀而国家几乎灭亡,为什么这么晚呢?大概修习方伯的职责而体恤邻国患难的,以邻国为心,在他们未生病时就急切地拯救,邻国不十分困苦,自己也不十分劳累,而大难早已平定了。以图谋霸业为事而保存灭亡国家的,以霸业为心,情况不急不足以施恩,形势不危不足以居功。控告越迫切,持之越缓慢,假借节制兵力的名义,频繁往来,使市祭服、乘马的恩惠,姑且用来羁縻而不决裂。等到形势穷尽,力量困迫,贼人更加猖狂而将要毙命时,才慢慢纠集盟国在聂北,在楚丘筑新造城,把祸患推给小小的莒国以包庇奸邪,于是使邢、卫凋残的父老,鲁国朝廷离散君臣,倾倒铭心,戴其再造之恩,而泗上诸侯且惊叹方伯的功能能使白骨生肉,不敢不颂扬德政。从君子看来,就像看见肺肝而不能隐藏一样。况且邢国和卫国还可以托辞来推卸责任,狄人正强盛而不容易与之争,等待他们的恶行已盈满而扑击他们,容易或许是一条道路。鲁国则只是一个蛊惑淫乱狂逆的公子,在内乱其室家,抓起来交给士师,就像把猪绑在圈里一样,又有季友作为内主,这难道是骄悍的敌人横行无忌的样子吗?那么他舒缓怠慢,实在是怀着夺取鲁国之心,不能得到而后才安定保存它。这是将要灭亡它而保存它,而不是保存将要灭亡的国家,怎么能说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呢?义士称之为薄德,确实是薄德。三传不察于此,都认为给予桓公救援患难,子鱼的话先中肯了。

僖公

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获莒拏。

僖公承继大乱之后,刚即位,地位未定。季友诛杀叔牙,驱逐庆父,而执掌鲁国政权未定。鲁国在这个时候,岌岌可危,小小的莒国,不能为鲁国讨贼,任其逃逸而到齐国,鲁国人自己讨伐。凭借什么来求取?贿赂不得而兴师来伐,深入鲁地,在这里放纵他们。四方观望,且知道鲁国终究不足以自立,鲁国能最终自立吗?季友起精锐军队迎击,斩获其将领,国家因此安宁,威势因此建立,四邻诸侯,爱我的人勉励,伺机的人臣服,忌恨我的人恐惧。鲁国于是才有生气,所以他的败绩和俘获,详细记载并序述季友的功绩。《左传》说:“嘉奖他。”《公羊传》说:“推崇他。”确实,值得嘉奖和推崇。而胡氏责备他抑制锋芒停止锐气,用辞令晓喻,使知道理亏而退去。这只有在三代盛世,执掌九伐之权,以驾驭诸侯,而少有忿争,可以理遣,才能不用兵而敌人自己退却。如果莒国乘约肆淫,无名之贪愤,而可以彬彬有礼地用笔舌折服吗?王者之师,不妄兴以构怨,确实无事居功于斩首。然而汤对于葛,文王对于崇,密词穷而必继以芟夷。鲁国不修怨以伐莒,而只击败其来侵之师

,又奚不可哉?况乎莒之求赂,鲁人弗与,其弗与也,岂竟置之忘言哉?抑必有辞命焉,而无如莒之不聴何耳。锋不可抑,鋭不可止,束手以待其淩践,我人民动揺,我社稷惟驱使请和,以冀缓其祸。宋之于金人,正此术也。然则汪、黄、秦、汤,其为王者之事哉?胡氏此言,得勿赞髙宗以隠忍而称臣构耶?若曰诈谋取胜,则据谷梁手搏之説,殆同儿戏,葢里巷之语也。而君子奚取焉?

译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况且莒国索取贿赂,鲁国人没有给予,这没有给予,难道就把它放在一边不再提及了吗?还是必定有辞令交涉,只是无奈莒国不听罢了。锋芒不可抑制,锐气不可阻止,束手以待其凌辱践踏,我们百姓动摇,我们社稷只能驱使请和,以希望延缓灾祸。宋朝对金人,正是这种策略。那么汪、黄、秦、汤,他们做的是王者之事吗?胡氏这番话,莫非是称赞高宗以隐忍称臣构陷吗?如果说靠诈谋取胜,那么依据《谷梁传》手搏的说法,几乎如同儿戏,大概是里巷间的闲话罢了。君子又怎么会取法呢?

夫人氏之防至自齐

夫人氏者,阙文也。公羊以为贬,非也。哀姜之恶,不甚于文姜,文姜不去姓,而何独于哀姜去之?且不贬于孙邾之日,而贬于防至之日,非法矣。书薨于夷,书以归,书防至,则哀姜不容于宗国之讨,足以彰其恶矣。欲加以讨罪之辞,削其夫人可矣,于姓乎何尤?谷梁曰:「为齐讳杀同姓也。」管蔡畔,而周公行诛,何讳焉?胡氏曰:「不称姓,杀于齐;不去氏,受于鲁,亦求其説而曲为之辞也。」

  城楚丘

文以表实,实之为美为恶,非文不彰也。实以成文,文之或褒或贬,非实莫据也。《春秋》文成数万,而善必蒙赏,恶必即刑,皆于文焉传之。如日之照,无隠也;如雷之击,无避也。其或势有险阻而情可原,迹有委曲而志可谅,尤必大书特书,以达其隠微。如纪侯失国而书「大去」,晋文召王而书「王狩」,使天下后世读其文而众着其实。圣人无不白之实,无虗设之文也。曲士之匿情而不欲显言之也,心有私而理不曙,诚不立而辞多蹇。将有如周顗之救王导,适以自烖其身者,而圣人岂若是哉?五伯功罪之首,《春秋》赏罚之尤重者也。恶其专则正其罪,嘉其劳则序其功。孤竹之师,陉亭之次,一书再书,详而不厌。然则城楚丘以封卫,固齐桓自诩以存亡国,而天下震矜之者,实与之,文必与之,而何吝耶?略而不序,不与审也。《公羊》曰:「实与而文不与」,圣人将有匿情而不可与天下共白乎?且文不与矣,公羊氏未尝登夫子之堂,而密相诏亦何从知圣人之与之哉?胡氏曰:「不与专封,正王法也。」近之矣。虽然,岂徒以罪桓哉?不书「城」者,之何人?若天下之公城之也,若周之城之也,鲁亦与焉,若鲁之城之也。不以功归齐,而封建之大义显矣。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阳谷。

左氏曰:「服江黄耳,公谷以为逺国至,则诸侯莫不至。大国言齐宋,逺国言江黄。大防而末言之,夫恶从知诸侯之羣至,而略言之,亿其然耳。」桓公之合诸侯屡矣,鲁、宋、卫、郑、许、陈、曹、滑、滕,或与或否,各以事异。大防而末言之,则何以知其谁与而谁否?且齐之不勤诸侯,而独与宋偕也。不一江黄羸者,闻风而就中国以盟,得宋公与同事焉,足矣,奚用控大扶小羣焉?敝敝于道涂乎?夫春秋之褒贬,征于详略。缘陵之城,扈之盟,皆以畧示贬。若晋悼三驾,功足尚者,则均此友邦,一年之中再序而不厌,诚若胡氏所言与?是谋也,则当详纪以着其盛,而何畧耶?夫齐桓之服江黄,江黄自服耳,管仲且欲却之矣。使以结江黄为谋,则其谋也不亦陋乎?讨楚不患无辞,胜楚不患无与,蕞尔小国,初不足恃为重轻。嗫嚅呴妪,求助于叛楚之弱邻,力不足而示怯于楚,楚且自笑其无能矣。刘裕之伐姚▯也,拒拓抜氏而姚▯灭,气夺之也。蜀汉恃吴之败曹休,而陈仓之出无功;吴人恃诸葛诞之抗司马昭,而淮上之军几覆;梁武纳侯景以攻魏,而几亡;窦建德结王世充以胜唐,而速毙;宋之以金攻辽,以元攻金,皆此故智也。齐而恃江黄以谋楚,八国之师其歼乎?桓公之服江黄也,以睦道柏,亦远人来,而不容不绥之也。岂度德不堪,量力不如,而求助于区区之小国乎?桓公未尝亟于是谋,而又奚善之云?

  许男新臣卒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盖病夫以一偏之识论人生死之际,安危之几者也。君薨必于正寝,岂徒以自尊而图安哉?正其死者,所以重社稷而授嗣君也。有时而躬莅戎行,有进无退,以祖宗付托之身死于境外而不恤,则惟成败决于呼吸,身轻而社稷为重也。汉髙帝扶疾以击陈豨,帝不出,豨不破。幸而得反,不幸而道崩可矣。若夫进非独任夫勤王匡天下之责,退无见迫于危国亡师之祸,而轻以其身殉于原野,外有乗约之惧,内有窥伺之防,不能凭几顾命以消衅隙,▯刍乱,曹赵髙亡秦,皆此由也,而可不为寒心哉?賔賔然从诸侯之后

译夫人氏从防地来到鲁国。

“夫人氏”这种称呼,是史书缺漏了文字。《公羊传》认为这是贬斥,是不对的。哀姜的罪恶,并不比文姜更严重,文姜没有去掉姓氏,为什么唯独对哀姜去掉姓氏呢?况且不在她孙子邾国国君被废黜时贬斥,却在防地到来时贬斥,不符合法度。史书记载她死在夷地,记载她带着财物回国,记载她从防地到来,那么哀姜不被宗国讨伐,足以彰显她的恶行了。想要加上讨伐罪名的言辞,削去她夫人的称号就可以了,何必去掉她的姓氏呢?《谷梁传》说:“这是为齐国隐瞒杀害同姓的事。”管叔、蔡叔叛乱,周公执行诛杀,有什么可隐瞒的呢?胡安国说:“不称姓氏,是因为在齐国被杀;不除去氏,是因为在鲁国受封,这也是探求其中的说法而曲折地为之辩解。”

修筑楚丘城墙。

文辞用来表明事实,事实的美与恶,没有文辞就无法彰显。事实用来成就文辞,文辞的褒扬或贬斥,没有事实就没有依据。《春秋》的文辞多达数万,善行必定受到奖赏,恶行必定受到刑罚,都通过文辞传达出来。就像太阳照耀,没有隐蔽;就像雷霆击打,无处躲避。如果形势有险阻而情理可以原谅,事迹有曲折而志向可以体谅,尤其必须大书特书,以传达其隐微之处。比如纪侯失去国家而记载“大去”,晋文公召见周王而记载“王狩”,让天下后世读到这些文辞而众人明白其中的事实。圣人没有不白白的揭示事实,也没有虚设的文辞。迂腐的士人隐藏实情而不愿公开直言,心里有私欲而道理不明,诚意不立而言辞多蹇涩。如果有像周顗那样为了救王导反而招致自身灾祸的情况,圣人难道会这样吗?五霸功罪之首,《春秋》赏罚最重的,就是他们。厌恶他们的专断就纠正他们的罪过,嘉奖他们的辛劳就叙述他们的功劳。孤竹的军队,陉亭的驻扎,一次记载又一次记载,详细而不厌倦。那么修筑楚丘城墙以封给卫国,本来是齐桓公自夸保存了灭亡的国家,而天下震惊并引以为傲的,事实肯定他,文辞必定肯定他,有什么吝惜的呢?省略而不叙述,是不认可啊。《公羊传》说:“事实上肯定而文辞上不认可”,圣人难道会有隐藏实情而不能与天下共同明白的时候吗?况且文辞上不认可,公羊氏未曾登堂入室拜见孔子,私下传授又从哪里知道圣人肯定他呢?胡安国说:“不认可专断封国,是端正王法。”接近正确了。虽然如此,难道仅仅为了罪责齐桓公吗?不记载“城”字,是谁去修筑的呢?如果是天下共同修筑,如果是周王室修筑,鲁国也参与了,如果是鲁国修筑。不把功劳归于齐国,而封建的大义就显明了。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结盟。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阳谷结盟。

《左传》说:“是为了使江、黄臣服罢了,《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远方的国家到来,那么诸侯没有不到的。大国提到齐、宋,远方国家提到江、黄。在大的盟会末尾提到他们,怎么能知道诸侯群集到来,而简略地记载,只是猜测如此罢了。”桓公会合诸侯多次,鲁、宋、卫、郑、许、陈、曹、滑、滕,有的参与有的不参与,各自因为事情不同。在大的盟会末尾提到他们,那么怎么知道谁参与谁不参与呢?况且齐国不致力于召集诸侯,而唯独与宋国一起。不是江、黄这样的弱国,听到风声就前来中原结盟,得到宋公一同行事,就足够了,何必控制大国扶持小国聚集在一起呢?在路上疲惫奔波吗?《春秋》的褒贬,体现在详略上。缘陵的修筑,扈地的盟会,都以简略表示贬斥。如果像晋悼公三次出兵,功劳值得推崇的,那么同样的友好国家,一年之中两次叙述而不厌倦,真的像胡氏所说的那样吗?如果是这样的谋划,就应当详细记载以彰显其盛大,为什么简略呢?齐桓公使江、黄臣服,是江、黄自己臣服的,管仲甚至想拒绝他们。如果以结交江、黄为谋划,那么这谋划不也太浅陋了吗?讨伐楚国不担心没有借口,战胜楚国不担心没有盟友,这样的小国,起初不足以依赖来改变轻重局势。低声下气,向背叛楚国的弱邻求助,力量不足而在楚国面前显示怯懦,楚国甚至会嘲笑他无能。刘裕讨伐姚泓时,抵抗拓跋氏而姚泓灭亡,气势被夺走了。蜀汉依赖吴国打败曹休,而陈仓的出击没有功效;吴国人依赖诸葛诞抵抗司马昭,而淮上的军队几乎覆没;梁武帝接纳侯景以攻打魏国,而几乎灭亡;窦建德联合王世充以战胜唐朝,而迅速败亡;宋朝利用金国攻打辽国,利用元朝攻打金国,都是这种旧计谋。齐国依赖江、黄以谋划楚国,八国的军队难道会被歼灭吗?桓公使江、黄臣服,是为了和睦之道,远方的人来了,不能不安抚他们。难道是因为估量德行不能胜任,衡量力量不如人,而向区区小国求助吗?桓公未曾急切于这种谋划,又怎么能说它好呢?

许国国君新臣去世。

孟子说:“不符合礼的礼,不符合义的义,君子不做。”大概是批评那些以片面的见识来论断人生死之际、安危之机的做法。国君去世必定在正寝,难道只是为了自尊而图求安逸吗?端正死者的位置,是为了重视社稷而传授给嗣君。有时亲自来到军队行列,只有前进没有后退,把祖宗托付的身体死在境外而不顾惜,这是因为成败决于呼吸之间,身体轻而社稷重。汉高帝扶着病体去攻打陈豨,皇帝不出兵,陈豨就不能被攻破。幸运的话得以返回,不幸的话死在路上也可以。如果前进不是独自承担勤王匡正天下的责任,后退没有面临国家危亡军队覆没的祸患,却轻易地以身殉于原野,外面有乘约的恐惧,里面有窥伺的防备,不能凭靠几案顾命以消除嫌隙,赵高乱秦,都是由此引起的,能不让人寒心吗?恭恭敬敬地跟随在诸侯之后。

,忘死以聴人之鞭弭,即无他虞,亦不可谓之知生而知死矣。陉亭之师,八国皆与,江黄外应,蕞尔者许,何当于胜败之大?乃新臣之卒,胡氏不许其归,即正寝而以不知命责之,不已过欤?礼称「出疆载椑」,人臣之为君父虑者,忧危病之起于旦夕,恐终之不慎也,非谓出则虽死而不可归也。士大夫之仕也,年老疾笃则以乞骸归骨为礼,非是者贪而无厌者矣。此义不明,则将有忘身而狥利禄者,非大人之能权,则小人之昧义矣,可不辨哉?若谷梁曰:「何为不地内桓师也?」恶有因伐楚之善而竟以普天率土为其域中乎?

译忘记死亡而听从他人的驱策,即使没有其他忧患,也不能说他是懂得生与死的道理。陉亭的战役,八个国家都参与了,江国和黄国在外策应,像许国这样微小的国家,对胜负大局有什么影响呢?于是新臣的士兵,胡氏不让他们回国,即使他们在家中去世,却以不知天命来责备他们,这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礼制规定“出使边境要携带薄棺”,臣子为君主和父亲考虑,是担忧危险和疾病在朝夕间发生,害怕临终时不得善终,并不是说一旦出使,即使死了也不可以回国。士大夫做官,年老病重时以请求骸骨归葬为礼,不是这样的就是贪婪不知满足了。这个义理如果不明确,那么就会有忘记自身而追逐利禄的人,如果不是君子善于权衡,就是小人蒙昧于道义,这能不辨明吗?如果谷梁传说:“为什么不记载桓公的军队在国内?”哪有因为讨伐楚国是善行,就把普天之下都当作他的疆域呢?

盟于召陵

召陵之绩大矣。传《春秋》者,达圣人之防,而重许之,无异辞焉。而谷梁氏曰:「桓之得志于楚,为已仅矣。岂非以胶舟之罪不伸,包茅之贡不速,方城、汉水之对不孙乎?」扬雄氏之言曰:「齐桓之时,緼而《春秋》美召陵。明于时之义者,可与论古今之功罪而责人也。不至于无已。夫桓公之时,何时也?平、桓以后,周之不能为天下君久矣。楚有先王之怨,且僭号以相淩夺。恵王嬖其庻孽,且谓郑曰:「吾抚汝以从楚。」桓所戴之君,如此矣。作賔如宋而不王矣。懿亲惟郑,而射王肩矣。受命以得国如晋,而曰:「吾岂无衣七矣。」鲁其宗国,而求赙、求车,不求而不应矣。桓所与共事之友邦,又如此矣。楚地广兵强,凭冥阨之塞,以亢中国。在殷髙宗伐之,三年而易称其惫,则却屈完之请。牵率八百瓦合之诸侯,上无天子之宠灵,以未经血战之轨里,踸踔于方城、汉水之间,能保其不为▯之伤股、邲之掬指乎?直斥其僭号之罪以临之,岂患无名?而彼业已枵然自大于其臣民,甫一加兵,而即削号,必不可得之数也。汉文帝之诏尉陀,也不问其南粤;武帝之妄,世祖之喻公孙述也,犹假以「公孙皇帝」之称。席极盛之时,有必胜之势,且弗迫责之以一朝,况齐桓之时无可为者乎?晋文大胜之于城濮,而楚旋受卫侯之逋;晋悼制胜于萧鱼,而楚旋修吴、宋之怨。屈完受盟,楚兵不敢窥申、息者,终其世。桓公已没,犹曰「无忘桓公之德」。桓之得志如是,而亦可止矣。而犹曰「仅也」,何哉?三苗来格,尉陀称臣,桓之德固未足以及此,而亦时之未可也。夬之九三,遇雨而不能速决,愠而不咎,非褊衷者之所知也。

  晋人执虞公

褒贬者,王道之权衡也。两美互形而咸奬,两恶各出而并诛,弗或任意而偏出之,此之谓大公。虞公贪赂以灭亲,其为晋前驱之日,罪恶已盈,虽不亡而固不赦。春秋冠于晋师之上,定为首恶,而虞之罪已蔽矣。及其抱璧牵马而俘于晋,身为臣仆,宗社丘墟,自嗟何及?而召祸在昔,至于此而可哀矣。于是而一字之诛,在晋不在虞矣。首造灭虢之谋而利其国者,晋也。下阳之役,以诛虞故而晋几逸,罚非逸晋也。有执虞之刑书在后,则略晋而专罪于虞可耳。晋之灭虢,穷兵以蹙之,强大吞并之习,未尝有深奸巨慝也。至举虞而奸乃深,慝乃巨,将为覆载之所不容。何也?人莫憯于语笑,违其心而转盼易其故。当其假道之日,辞婉矣,貎恭矣。连兵以出,病相恤而功相让矣。此时之顺以下虞者,心与貎不可自问也。虢已亡,师已旋,虞之愚方恃成劳以固兄弟之好。一旦猝起而系累其君,以轻移其国,今与昔不可自问也。均是一人,而旦暮不能自保;均是一身,而心口不能自知。楚之于蔡,般秦之于楚,怀皆是物也。变诈兴,亷耻防,则孱人不能敌奸人之慧,弱国不能胜敌国之黠。金之与元,幸宋愚而与合,兵以灭辽。金旋反戈而相向,圣人于是怒之甚,惧之甚,特书曰「晋人执虞公」,贱词也。公贵称也。以至贱加至贵,假虞之愚以君子之称,而穷晋之奸以匹夫之辞,大义炳然矣。矜虞而后诛晋,盖特笔也。三传皆舎晋而罪虞,愚者一贬再贬,国亡身辱而犹不蔽其辜;奸者略无所惩,灭人两国而终佚于罚。此盖任意而偏出之,非赏罚大公之权衡也。

  郑伯乞盟

公羊曰:「处其所而请与,盖酌之也。」谷梁「酌」作「汋」,义同,谓酌所歃之血,使受于国中也。其义迂矣。乞者,郑乞之,非彼乞而酌以强之,齐乞之矣。郑伯前此之逃归,已得罪于诸侯,兹敢枵然自大,安处其所而致诸侯之汋?何郑之强而齐之弱也?二传之疑此者,以其不列郑于盟而系于后耳。系于后者,盟事毕而郑始至,哀祈复盟,而齐固不与之复盟其后也。怀贰心焉,非若袁侨之偶不及事,而晋聴大夫之覆与盟也。

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

公谷皆曰:季姬使鄫子请己,胡氏因之。左氏则曰:中絶也。以情理

译在召陵结盟

召陵的功绩是伟大的。传述《春秋》的人,通达圣人的防微杜渐之意,因而高度重视齐桓公的许诺,对此没有不同的说法。然而谷梁氏说:“齐桓公在楚国得逞,已经算是勉强了。难道不是因为胶舟的罪责未能伸张,包茅的贡品未能及时进献,方城、汉水的应对不够谦逊吗?”扬雄说:“齐桓公的时代,《春秋》赞美召陵之盟。通晓时势大义的人,可以与他讨论古今的功过并责备他人,但不至于没完没了。齐桓公的时代,是什么时代呢?周平王、周桓王以后,周天子不能做天下共主已经很久了。楚国怀有先王的怨恨,并且僭越称王以相互欺凌掠夺。楚惠王宠幸他的庶孽,并且对郑国说:‘我安抚你以顺从楚国。’齐桓公所尊奉的君主,就是这样的。宋国作为宾客却不再尊奉周王了。与周王室关系最亲近的郑国,竟然射中周王的肩膀了。受命获得晋国的晋文公,却说:‘我难道没有七套礼服吗?’鲁国是周的同宗之国,却向周王室求取丧葬财物、求取车辆,不求取则不予回应。齐桓公所共同做事的友邦,又是这样的。楚国地域广阔兵力强大,凭借冥阨的险塞,来对抗中原各国。在殷高宗征伐楚国时,三年之后才称其疲惫,于是拒绝了屈完的请求。齐桓公率领八百个像瓦片一样临时拼凑的诸侯,上面没有天子的宠信与灵助,以未曾经历血战的经验,在方城、汉水之间踉跄前行,能保证自己不遭受崤之战那样的断股、邲之战那样的掬指之辱吗?直接斥责其僭越称王的罪行以威慑他,难道还担心没有名义吗?而楚国已经空虚地在其臣民面前自我夸大,刚一加兵,就削去其王号,这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汉文帝下诏给尉佗,也不问其南粤;汉武帝的狂妄,光武帝对公孙述的晓谕,还假借‘公孙皇帝’的称号。凭借极盛之时,有必胜之势,尚且不急于在一朝一夕间迫责于人,何况齐桓公时势不可为呢?晋文公在城濮大胜,而楚国随即承受了卫侯的逃亡;晋悼公在萧鱼制胜,而楚国随即修好了吴、宋的怨恨。屈完接受盟约,楚国军队不敢窥视申、息之地,直到齐桓公去世。齐桓公死后,人们还说‘不要忘记齐桓公的恩德’。齐桓公得志如此,也就足够了。然而还说‘勉强’,为什么呢?三苗来归顺,尉佗称臣,齐桓公的德行固然不足以达到这种程度,也是时势不可为啊。《易经》夬卦九三爻,遇雨而不能迅速决断,心中恼怒但不归咎于人,这不是心胸狭隘的人所能理解的。

晋人逮捕虞公

褒贬,是王道的权衡标准。两种美德相互彰显而都予以奖赏,两种恶行各自显露而都予以诛讨,不任意而偏颇地处理,这就叫做大公无私。虞公贪图贿赂而灭绝亲情,他作为晋国前驱的日子,罪恶已经盈满,即使不灭亡也本来就不该赦免。《春秋》将晋师列在首位,定为首恶,而虞国的罪责已经彰明了。等到他抱着玉璧牵着马被俘于晋国,身为臣仆,宗庙社稷化为废墟,自叹悔之晚矣?然而招致祸患在于过去,到了这一步才可哀啊。于是这一字的诛讨,在于晋国而不在于虞国。首先策划灭虢之谋而图利其国的是晋国。下阳之战,因为诛讨虞国的缘故晋国几乎逃脱,惩罚并非为了放过晋国。有逮捕虞公的刑书在后,那么略去晋国而专门归罪于虞国是可以的。晋国灭虢,穷兵黩武以逼迫它,强大吞并的习性,未曾有深重的奸恶。等到举兵灭虞时奸恶才深重,罪恶才巨大,将要为天地所不容。为什么呢?没有人比言语笑谈更残忍,违背心意而转眼改变初衷。当借道之时,言辞委婉了,容貌恭敬了。接连出兵,疾病相互体恤而功劳相互推让了。此时顺从而对待虞国,内心与容貌不可自我问心无愧啊。虢国已经灭亡,军队已经返回,虞国的愚蠢正凭借成功的功劳以巩固兄弟之好。一旦突然兴起而捆绑其君主,轻易转移其国家,现在与过去不可自我问心无愧啊。同是一个人,而早晚不能自保;同是一个身体,而心口不能自知。楚国对蔡国,般秦对楚国,怀王都是这样。变诈兴起,廉耻防范,那么懦弱的人不能抵挡奸诈人的智慧,弱国不能战胜敌国的狡猾。金国与元朝,庆幸宋国愚昧而与之联合,出兵灭辽。金国随即反戈相向,圣人于是非常愤怒,非常恐惧,特别记载说‘晋人逮捕虞公’,这是轻贱的称呼。公是尊贵的称呼。以至贱加于至贵,假借虞国的愚昧以君子之称,而穷究晋国的奸诈以匹夫之辞,大义昭然了。怜悯虞国而后诛讨晋国,这是特别的笔法。三传都舍弃晋国而归罪于虞国,愚者一再被贬斥,国亡身辱而还不能掩盖其罪责;奸者略无所惩,灭人两国而最终逃脱惩罚。这大概是任意而偏颇地处理,不是赏罚大公的权衡标准。

郑伯请求结盟

《公羊传》说:“处在自己的地方而请求结盟,大概是斟酌之意。”《谷梁传》将“酌”写作“汋”,意义相同,谓斟酌所歃之血,使受于国中也。其义迂腐了。乞,是郑国请求,不是对方请求而斟酌以强迫他,齐国请求了。郑伯此前逃归,已经得罪于诸侯,现在敢空虚自大,安处自己的地方而致诸侯之汋?为什么郑国强大而齐国弱小呢?两传对此有疑问,是因为不将郑国列于盟约而系于后。系于后,是盟事完毕而郑国才到,哀求复盟,而齐国本来就不与他复盟其后。怀有二心,不像袁侨偶然不及事,而晋国听从大夫的复与盟。

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派遣鄫子来朝见。

《公羊传》《谷梁传》都说:季姬派遣鄫子请求自己,胡氏沿袭此说。《左传》则说:中途断绝了。以情理

推之,左氏得之矣。处子未字,越境遇人,而使请婚,唯垝垣之淫俗有之,他不及见。然亦蚩蚩之氓,来即之谋,非往而就之也。鲁之去鄫也,数百里,季姬乌从知鄫子而欲嫁之?如其知也,则又不待遇而后使求良媒。蕞尔小国之君,得婚大国,岂不夙夜以请,而必季姬使之哉?鲁秉周礼,岂僖公之昵爱以蔑大伦如是之酷哉?故知夺婚中絶,季姬不欲而使朝鲁以请复,为情理之固然也。即此而僖公之无道亦见矣。以女适人而责其无礼,怒人无礼而止其婚,禽兽之道也。即此而鄫子之不自强亦见矣。不以礼事大国而逢其责,聴命于妇人而亟为请,亡道也。故详书于策,以交讥之。

译推究起来,左氏的说法是正确的。女子尚未许配人家,越境去见男子,却让人去请求婚事,只有那毁坏的墙垣所象征的淫乱风俗中才有这种事,其他地方未曾见过。然而这也是愚昧的百姓,是男子前来谋求亲近,并非女子前往依附男子。鲁国距离鄫国,有数百里之遥,季姬怎么知道鄫子并想嫁给他?如果她真的知道鄫子,那么又不会等到见面之后才让人去寻求好媒人。鄫国这样小国的君主,能够与大国联姻,难道不会早晚恳切请求,而一定要由季姬主动去促成吗?鲁国奉行周礼,难道僖公因为宠爱季姬,就如此残酷地蔑视人伦大道吗?所以可知,婚约中途被中断,是季姬不愿意,于是让鄫子来鲁国请求恢复婚约,这是情理上必然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僖公的无道:因为女儿嫁人而指责对方无礼,因为愤怒对方无礼而阻止婚事,这是禽兽的行为。由此也可以看出鄫子的不自强:不用礼仪侍奉大国而招致责备,听从妇人的命令而屡次请求,这是导致灭亡的道理。因此详细地记载在史册上,用来同时讥讽他们。

震夷伯之庙

公羊曰:「夷伯季氏之孚也。」于时季友始执政,而未擅命,其陪臣为之孚者,下士之未命者尔。恶得有庙,而又以諡称之?故左氏以为展氏之祖是已。乃左氏又曰:「罪之也。」于是展氏有隠慝焉,则非也。展氏之祖无骇也。无骇之慝,岂过于公子翚?而天独谴之。春秋纪其卒,而无贬辞,何待庙震而始加之罪?若以为子孙有慝,而震其庙,春秋因灾罪之,则僖公之时,柳下惠方崇其和介之德,而何弗佑其先耶?阳气緼于地下,而必达于地上,其奋出也,则为雷霆。出无择地,当其所发,而室宇人物受其击,则若此之震庙是已。既出于地,触空中少阳之气,相丽而为火,则宫室林木为之灼燬。传所谓「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是也。其为震为灾也,天无心而无择,非拣有慝者而震之、灾之,而由其所召,则乖气致沴,不祥者婴之,由其固然,则天之所灾不祥将集,故君子恐惧修省,以思过而弭其患。能然者,圣人之所嘉予也;不能然者,圣人之所警戒也。岂遇灾而加之以罪乎?然则书此以谨天灾,为鲁戒也,为夷伯之子孙戒也。左氏殆流俗之论欤?

  葬齐桓公

观于桓公之薨,诸侯竞寻兵于齐,而置其殡于弗恤,知髙子存鲁之説为不然矣。以大义而言,则立孝公为▯恩,救无亏为报德;以桓公之遗志而言,则伐无亏为怀恵,而欲抚其孤,拒孝公为乘乱以自逞其志。是故卫从宋以伐齐,木▯之志感,非虚也;鲁偕狄以救齐,鹿门之讴思,非实也。子般之弑,僖公已长矣。齐与为婚姻者再世,而方伯中国以令诸侯,舎僖立闵,利其幼而思图其国。仲子、髙子交驰于道路,以窥伺而思乘之。僖公既立,虽屈于势而不得不从之征伐,而岂尝旦夕忘其夙怨哉?桓公死,五子争,夫今而后得反之也。援其所不欲立,以拒其所欲立,使其国分裂纷争,殡宫无主,六十七日而后敛,十有七月而后葬。鲁人之志惬矣,皆桓公昔所持鲁使争之故智也。呜呼!以术制人者,授人以术而制已。司马懿相国九锡之谋,曹操之己迹也;苏子瞻乌台诗案之祸,章惇之覆辙也。而胡氏曰:「功利之在人,浅矣。」夫桓亦何功于鲁,而鲁蒙其利哉?互相助乱而已。

  卫人伐邢

左氏之诬,非一。其不足以壊世教、乱治理者,姑可弗辨。卫旱而伐邢之师兴,偶而得雨,左氏遂取▯庄子之言,信以为然,而着之于篇。逆天则害教,贼民则乱治,弗辨焉,不可也。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求之理而不差,征之事而屡验。黩武以召灾,必矣。未闻佳兵以致祥者也。天之道大矣,非人之所能与也。遇灾而惧,则有缓刑舎禁、弛力薄征之事,以拯民之饥馑流亡而苏之。然而因此以得雨,亦未可必也。师兴则尽其死力,多其刍粟之征,重其节制之禁,严其戮社之罚,助天为虐,天所弗佑,而曰可以致雨,将谁欺?欺天乎?卫之欲并邢也,处心积虑,非一日矣。使因旱而悔祸,犹有瘳焉。而佞臣不恤民之疾苦,逞邪説以快其志,不折其非,而顾传之后世,且信以为己事之騐,其害岂浅鲜哉?周之颂武王曰:「绥万邦,屡丰年。」言「屡」者,伐商之前年数登而民数足,故兴师而不劳也。▯庄子之言曰:「周饥伐殷而屡丰。」诬经以益其妄,殆汉人谶纬之滥觞欤?

  西宫灾

谷梁以西宫为闵公之庙,不言新宫者,不继祢;不言闵公,非踈之展转而为之辨,其实非也。宗庙在公宫之东,太祖东向,昭北而面南,穆南而面北,西则庙门在焉。闵公安得居西?若据公宫而言,则右为社稷,非宗庙之所,是以知谷梁之説非也。公羊以为小寝近是矣,然宫者,环羣室之墙也。小寝在路寝之后,与路寝合为一宫,亦不得称西宫。西宫其别宫欤?古之侯国,虽不若后世天子宫室之盛,如西内、南内之制,然亦自可有别宫为燕游之所。传《公羊》者,又谓楚女不得为嫡,怨思而致灾,则诬甚矣。僖公娶于楚,无明文,齐为楚媵,先至而夺嫡,说尤不经。一女子争宠之微,亦闺阃之亵事,

译震夷伯之庙

《公羊传》说:“夷伯是季氏的陪臣。”当时季友刚开始执政,还没有专断政令,他的陪臣中担任孚职的,只是尚未受命的下士罢了。哪里能有庙宇,又用谥号来称呼他呢?所以《左传》认为这是展氏的祖先,这才是对的。然而《左传》又说:“这是为了谴责他。”如果当时展氏有隐藏的罪恶,那就不对了。展氏的祖先是无骇。无骇的罪恶,难道比公子翚更严重吗?上天却唯独谴责他。《春秋》记载他的去世,却没有贬斥的言辞,为什么要等到庙宇被震毁才加罪于他呢?如果认为子孙有罪恶,上天就震毁其祖庙,《春秋》就借此灾异来定罪,那么僖公时期,柳下惠正推崇和介之德,上天为何不保佑他的祖先呢?阳气蕴积于地下,必然通达于地上,它奋力冲出,就形成雷霆。雷霆冲出没有选择地点,正当它爆发时,房屋人物受到它的打击,就像这次震毁庙宇一样。雷电既从地下发出,触动空中少阳之气,相互附着而形成火,宫室林木就被烧毁了。传文中所说的“人为之火叫火,天降之火叫灾”就是这个意思。无论是震还是灾,上天没有意志也没有选择,并不是挑选有罪恶的人来震毁、降灾,而是由人的行为所招致,乖戾之气导致灾害,不吉祥的人就会遭受;由自然规律决定,上天所降下的灾祸,不祥之事将要聚集,所以君子恐惧并修省,反思过错以消除祸患。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圣人所赞许的;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圣人所警戒的。哪里是遇到灾祸就加罪于人呢?那么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谨慎对待天灾,作为鲁国的警戒,作为夷伯子孙的警戒。《左传》的说法大概是流俗之论吧?

葬齐桓公

观察齐桓公去世时,诸侯竞相在齐国寻找战利品,而对他的殡葬毫不关心,就知道高子所说的“保存鲁国”的说法是不对的。从大义来说,拥立孝公是恩惠,救援无亏是报德;从桓公的遗志来说,讨伐无亏是怀念恩惠,想要安抚他的孤儿,拒绝孝公是趁乱来实现自己的志向。所以卫国跟随宋国讨伐齐国,木铎的志向感动,不是虚妄的;鲁国联合狄人救援齐国,鹿门的歌声思念,不是真实的。子般被杀时,僖公已经长大了。齐国与鲁国两代都有婚姻,齐国作为方伯在中国号令诸侯,舍弃僖公而立闵公,是利用他年幼而想图谋他的国家。仲子、高子在道路上奔波,窥伺并想趁机行事。僖公即位后,虽然屈服于形势不得不跟随征伐,但难道曾经日夜忘记旧怨吗?桓公死后,五个儿子争位,现在终于有机会报复了。支持他们不想拥立的人,来拒绝他们想拥立的人,使齐国分裂纷争,殡宫无人主持,六十七天后才收敛,十个月后才安葬。鲁人的心愿满足了,这都是桓公过去扶持鲁国使其争胜的旧计谋。唉!用权术控制别人的人,授人以权术而控制自己。司马懿相国九锡的阴谋,是曹操自己的痕迹;苏东坡乌台诗案的祸患,是章惇的覆辙。而胡氏说:“功利在人间,浅薄了。”桓公对鲁国有什么功劳,而鲁国蒙受他的利益呢?不过是互相助乱罢了。

卫人伐邢

《左传》的诬妄,不止一处。那些不足以破坏世教、扰乱治理的,暂且可以不辨。卫国干旱而讨伐邢国的军队兴起,偶然得到雨水,《左传》就采纳庄子的话,信以为真,并记载在篇中。逆天则害教,害民则乱治,不辨明,是不可以的。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求之于理而不差,征之于事而屡验。滥用武力以招致灾害,是必然的。没听说用兵能带来吉祥的。天道广大,不是人力所能参与的。遇到灾害而恐惧,就有缓刑舍禁、弛力薄征的事情,以拯救百姓的饥馑流亡而复苏他们。然而因此得到雨水,也未必一定。军队兴起就尽其死力,多征刍粟,加重节制之禁,严厉戮社之罚,助天为虐,上天不保佑,却说可以致雨,将欺骗谁?欺骗上天吗?卫国想要兼并邢国,处心积虑,不是一天了。如果因干旱而悔祸,还有补救的可能。而佞臣不恤百姓疾苦,逞邪说以快其志,不驳斥其非,反而传之后世,且信以为己事之验,其害岂浅鲜哉?周颂武王说:“绥万邦,屡丰年。”说“屡”者,伐商之前年数登而民数足,故兴师而不劳也。庄子的话说:“周饥伐殷而屡丰。”诬经以益其妄,殆汉人谶纬之滥觞欤?

西宫灾

《谷梁传》以西宫为闵公之庙,不言新宫者,不继祢;不言闵公,非疏之展转而为之辨,其实非也。宗庙在公宫之东,太祖东向,昭北而面南,穆南而面北,西则庙门在焉。闵公安得居西?若据公宫而言,则右为社稷,非宗庙之所,是以知谷梁之说非也。《公羊传》以为小寝近是矣,然宫者,环群室之墙也。小寝在路寝之后,与路寝合为一宫,亦不得称西宫。西宫其别宫欤?古之侯国,虽不若后世天子宫室之盛,如西内、南内之制,然亦自可有别宫为燕游之所。传《公羊》者,又谓楚女不得为嫡,怨思而致灾,则诬甚矣。僖公娶于楚,无明文,齐为楚媵,先至而夺嫡,说尤不经。一女子争宠之微,亦闺阃之亵事,

何容致隂阳之变?记西宫之灾,志灾也,知其为离宫,知其为灾而已矣。若此类废传可也。

译哪里能招致阴阳的变异呢?记载西宫发生火灾,只是记录灾异罢了,知道那是离宫,知道那是灾异就足够了。像这类废弃的传注是可以的。

公伐邾取须句

胡氏言: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初受兵而国未有危亡之势,但能救而即善之,则国已亡,君已走,声灭国者之罪,复取其土地人民而授之,使保其祀,其为善也,不尤大乎?须句之取左氏以为礼,非溢美矣。胡氏顾以不请王命为贬,将他救邻邦者皆请命而行乎?如其均是不请,则因功之大小为善之深浅,何独于救已亡之国而责之苛也?须句为成风之母家,因责之曰:「为母报怨,私也。」恤邻之义,不得因母而伸,岂因母而反不得伸乎?即以母言,渭阳之情,亦君子之所许。天伦之党有三,非涂之人也。宗社丘墟,国君播越,而拯之于危亡,未尝有专封之事,夫岂不可?而必恝然弃之,曾不如孺子入井之动其怵惕,又岂可哉?不请命而兴师,通《春秋》之世之公罪也。因事以为善恶,非一切之法所专施于一事,精义以辨得失,讵执一而可乎?如曰宋公被辱于蛮荆,舎其大而存其小,未为知务,犹之可也。而胡氏未之及也。虽然,须句之祸急矣,不能待中原之无事而始及之也。

  天王出居于郑

汰哉!左氏之以礼许人也。天王在郑,郑之君臣省视官具,而后聴其私政,礼之末节也。昔者寤生之逆,射中王肩而旋,使劳王,此其故智也。夫郑始违王命以入滑,而致狄人之难,狄之祸郑,为之悔过自艾,急起而兴勤王之师,庻可以免。如曰国小力微,则奔告大国而身为前驱,岂其坐视▯尾于汜水之上,仅修刍粮器物之文,而曰礼止于是乎?襄王怒郑而用狄,狄人迫之,而又奔郑,为耻多矣。郑之庀官具也,故目笑王而姑以安之者,傲之也。自周无出而书出,胡氏以为贬王之不能家天下,其义一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郑不勤王而自外于周室,则言出而郑非中国之郑,亦见焉。他日秦、晋兴河上之师,郑无只轮之扈从,郑之心路人知之矣。紾兄之臂而以揖谢焉,以是为礼,宜老庄之流以礼为忠信之薄也。而礼岂其然哉!

  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威福者,天下之公义也。非乘权者饰喜饰怒之具也,亦非任事者避恩避怨之途也。义之所不可废,锡之福以绥之,即庇其亲昵而不以为讳。晋文之急于救宋,虽为赠马之主人,君子不以为私于所好。义之所必伸,施之威以惩之,则怨在睚眦而固不可容。晋文之问罪于曹、卫,虽有观胁与块之夙忿,君子不以为偏于所恶。而胡氏之以此讥晋侯,过矣。宋之图伯而败也,楚乘之而威加于上国,冠带之君翕然聴命,而独于曹、卫乎有诛?此疑晋侯为报怨之私所自来也。乃察其情之所自离,与审乎势之所必争,则执大义者固不容避小嫌,而姑缓二国之讨也。以其情而言之,鲁有齐难,不得已而乞师陈、蔡、郑、许,则道与楚邻而力不足与相抗,从之姑以缓祸耳。曹在山东,卫在河北,隔以大河,而东连齐,西连晋,南有宋以为之捍蔽,国又未有警焉,闻风遥附,甘为之下,而与讲昏媾,其去顺从逆之情,王者所不赦也。以势言之,楚虽得陈、蔡、郑、许,而交连南国,未足及乎大河以北,则乘河山之险,下临荆、豫,而固有惮也。曹、卫导之以中贯于北方,亘南北以压衰周,三川归其懐袖矣。曹、卫而外,所与楚者鲁耳,而鲁为周之宗邦,图伯者投鼠忌器而不容先致难焉。且鲁所资以交楚者,曹、卫为之居间,故曹、卫受兵而公子买之首蚤已为谢罪之资,故讨曹、卫者,击蛇而击其项之道也。则晋之于二国也,有恩而不得恤,有难而不得避,务狥长者之名,以逸党恶之罚,私也,非公也。矜虚名而堕实义也。晋文能忍于寺人披、里鳬须,而岂悁悁修怨者哉?原田之歌,舍旧而不以为媿,知成大事者之不屑屑于壶觞豆肉间矣。曹被围而犹尸晋之门者于城上,卫已破而犹南投于荆蛮,二国之决于从楚如此其坚,其可觌文匿武以致之乎?再书晋侯大其功也,録楚人。之救,以见卫之固合于楚,而楚亟于争卫也。即经文观之,义自见矣。

  公子买戌卫不卒戍刺之

春秋之杀大夫,未有书其杀

译鲁公攻打邾国,夺取了须句。

胡氏说:凡是《春秋》记载“救”字的,没有不认为这是善行的。起初遭受兵祸而国家还没有危亡的形势,只要能够救援就认为这是善行,那么当国家已经灭亡、国君已经逃跑时,声讨灭国者的罪过,收复其土地人民并授予他们,使他们能够保全宗庙祭祀,这种善行不是更加伟大吗?须句被夺取,《左传》认为这是合乎礼制的,并非过分赞美。胡氏却以没有请示周王命令为由加以贬斥,难道其他救援邻国的行为都要请示命令才去执行吗?如果都是没有请示,那么应根据功劳的大小来衡量善行的深浅,为什么唯独对救援已亡之国苛责呢?须句是成风的母家,因此指责说:“为母亲报仇,是私心。”体恤邻国的道义,不能因为母亲而伸张,难道因为母亲反而不能伸张吗?即使从母亲的角度来说,渭阳之情,也是君子所允许的。天伦亲情有三类,并非路人。宗庙社稷化为废墟,国君流亡在外,而在危亡之际拯救他们,并没有擅自分封的事情,这难道不可以吗?却一定要冷漠地抛弃他们,还不如看到小孩掉进井里时产生的惊惧同情之心,这又怎么可以呢?不请示命令就兴师动众,是通晓《春秋》时代公认的公罪。根据事情来判断善恶,不是用一种固定的法则专门施加于一件事,精微的道理用来辨别得失,难道固执一端就可以吗?如果说宋公在蛮荆受辱,舍大取小,不算懂得事务轻重,这还可以理解。但胡氏没有提到这一点。虽然如此,须句的祸患紧急,不能等待中原无事才去顾及它。

周天子出居在郑国。

多么鄙陋啊!《左传》用礼来赞许人。周天子在郑国,郑国的君臣省视并备办官具,然后才听任天子处理私政,这只是礼的末节。从前寤生的叛逆,射中王肩后转身,让王劳累,这是郑国的故技。郑国起初违背王命进入滑国,导致狄人的灾难,狄人祸害郑国,郑国应当悔过自新,急忙兴起勤王的军队,或许可以免罪。如果说国家小力量微弱,那么奔告大国并身为前驱,难道会坐视狄人在汜水之上摇尾乞怜,仅仅修备刍粮器物等虚文,就说礼只到此为止吗?襄王怒郑而任用狄人,狄人逼迫他,他又逃往郑国,耻辱已经很多了。郑国备办官具,所以目视天子微笑并姑且安抚他,这是傲慢的表现。自从周天子出居而《春秋》记载“出”,胡氏认为这是贬斥天子不能家天下,其义理是一致的。普天之下,没有不是天子的土地,郑国不勤王而将自己排除在周室之外,那么说“出”,郑国就不是中国的郑国,这也显现出来了。后来秦、晋兴起河上的军队,郑国没有一只车轮跟随,郑国的心意路人皆知。扭着兄长的手臂却用作揖来谢罪,把这当作礼,难怪老庄一流的人认为礼是忠信之薄。但礼难道是这样的吗!

晋侯侵犯曹国,晋侯攻打卫国。

威福是天下公义。不是掌权者装饰喜怒的工具,也不是任事者避恩避怨的途径。道义上不可废弃的,赐福以安抚,即使庇护亲昵之人也不以为讳。晋文公急于救宋,虽然是赠马的主人,君子不认为这是偏私于所好。道义上必须伸张的,施威以惩罚,即使怨恨在睚眦之间也固然不可容忍。晋文公向曹、卫问罪,虽然有观胁与土块的旧怨,君子不认为这是偏私于所恶。而胡氏以此讥讽晋侯,错了。宋国图谋霸业而失败,楚国乘虚而入威加于上国,戴冠束带的君主纷纷听命,唯独对曹、卫有诛伐?这是怀疑晋侯出于报怨私心的由来。但考察其情感分离的原因,以及审察形势必然争夺之处,那么执守大义的人固然不容回避小嫌,而姑且延缓对两国的讨伐。从情感来说,鲁国有齐国的灾难,不得已向陈、蔡、郑、许乞师,那么道路与楚国相邻而力量不足以对抗,顺从它姑且延缓祸患罢了。曹在山东,卫在河北,隔着大河,东连齐,西连晋,南有宋作为屏障,国家又没有警报,闻风遥附,甘居下位,并与楚国讲和通婚,这种去顺从逆的情状,是王者所不赦免的。从形势来说,楚国虽然得到陈、蔡、郑、许,与南国交连,不足以波及大河以北,那么凭借河山的险要,下临荆、豫,本来就有忌惮。曹、卫引导其中贯于北方,横贯南北以压制衰弱的周,三川归于其怀抱了。除了曹、卫,与楚国交往的只有鲁国,而鲁国是周的宗邦,图谋霸业的人投鼠忌器而不允许先致难。况且鲁国用来交结楚国的,曹、卫作为中间人,所以曹、卫受兵而公子买的头颅早已作为谢罪的资本,所以讨伐曹、卫,是击蛇而击其颈项的道理。那么晋国对这两国,有恩而不能顾恤,有难而不能回避,务求顺从长者之名,以宽纵党恶之罚,这是私心,不是公义。矜持虚名而堕落实义。晋文公能忍于寺人披、里鳬须,难道会是急躁修怨的人吗?原田之歌,舍弃旧怨而不以为愧,知道成就大事的人不屑于在酒肉之间计较。曹被围而还在城上陈列晋国的门人,卫已破而还南投于荆蛮,两国决意从楚如此坚定,难道可以显露文饰隐藏武力来招致他们吗?再次书写晋侯,是夸大他的功劳,记录楚人的救援,以显示卫国确实与楚国勾结,而楚国急于争夺卫国。即使从经文来看,道义自然显现。

公子买戍卫,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死。

《春秋》杀大夫,没有记载其被杀

之由者。于鲁则公子牙之,今将公子偃之谋簒,罪可以书而略之。则知不卒戍之文,非鲁人以为公子买之罪案,而经因録之也。言不卒戍者,纪戍卫之事耳。鲁之君臣自畏晋而不卒戍,因刺公子买以着鲁之迹。若悔过而实谋国之陋也。俄而戍之,俄而撤之。既遣戍之,又从而杀之,尚足以有国而君人哉?而鲁始终以此为趋利避害之良谋。宗国若此,圣人之所伤也。齐桓死,伯势衰而亟于背齐。齐孝之位既定,三受侵伐,而急于投楚以抗齐。楚昏于卫,晋兵始出而未卜其胜败,则急于援卫以媚楚。申叔去,申子玉之孤军有覆败之形,则急于叛卫以求好于晋。兵之出入无恒,将之祸福莫必,在廷之谋臣四顾观望而无定情。终春秋之世,始而齐,中而楚,继而晋,又倐而楚,未几而又依于吴,终走于越,为人役者,一人役而已矣。旦役一人焉,夕役一人焉,仆▯之所耻,而鲁之无恒以不自竞也,亦至斯乎?燕丹血气之勇耳,然且不忍背樊于期而为之泪下。宋函韩侂胄之首以谢过于金人,而终弱以亡。鲁之改图从晋,虽较从楚为正乎?而耻心荡然矣。书戍卫者,决于戍也。书不卒戍者,决于不卒也。方言戍卫,旋言不卒戍者,着其反覆之速也。书刺之者,着其忍也。楚不讨其不卒者,败而力不及也。晋不讨其戍者,忌伐鲁之名而姑容之也。皆幸而免尔。若云杀一大夫而两易其词以欺二国,楚之狡,晋文之智,曾是而可欺乎?

译这是公子牙的过错。在鲁国,公子牙曾犯下罪行,如今公子偃又谋划篡位,其罪行本可以记载却略去了。由此可知,“不卒戍”这一记载,并非鲁国人将其作为公子买的罪案,而是《春秋》经文顺势记录下来的。说“不卒戍”,只是记述戍守卫国这件事罢了。鲁国的君臣因为畏惧晋国而没有完成戍守任务,于是借刺杀公子买来掩盖鲁国的行迹。这如果是悔过自新,那实在是谋划国事的浅陋。一会儿去戍守,一会儿又撤军。既然派遣了戍守的军队,却又进而杀害主将,这样的人还足以拥有国家、统治百姓吗?而鲁国始终把这当作趋利避害的良策。宗国如此,是圣人感到痛心的。齐桓公死后,霸权衰落,鲁国急于背离齐国。齐孝公的地位一旦确定,鲁国遭受三次侵伐,便急于投靠楚国以对抗齐国。楚国昏庸地对待卫国,晋国军队刚刚出动,胜负未卜,鲁国便急于援助卫国以讨好楚国。申叔离去,申子玉的孤军有覆灭的危险,鲁国便急于背叛卫国以求好于晋国。出兵与撤军没有定准,将领的祸福难以预料,朝廷中的谋臣四处观望而没有坚定的立场。整个春秋时期,起初依附齐国,中间依附楚国,接着依附晋国,忽然又依附楚国,不久又依附吴国,最终投靠越国,被人驱使的,始终只是一个人罢了。早上被一个人驱使,晚上又被另一个人驱使,这是仆役都感到羞耻的,而鲁国因没有恒心、不自强而达到这种地步,也太过分了吧?燕太子丹不过是血气之勇罢了,尚且不忍心背离樊於期而为之流泪。宋国献出韩侂胄的首级向金人谢罪,最终却因软弱而灭亡。鲁国改弦更张投靠晋国,虽然比投靠楚国更为正当吗?但其羞耻之心已经荡然无存了。记载“戍卫”,是决意去戍守;记载“不卒戍”,是决意不完成戍守。刚说戍卫,随即说不卒戍,是为了彰显其反复无常之快。记载“刺之”,是为了彰显其残忍。楚国不追究鲁国不卒戍的罪责,是因为战败而力量不及。晋国不追究鲁国戍卫的罪责,是因为忌讳讨伐鲁国的名声而暂时容忍。这都是侥幸得以逃脱罢了。如果说杀一名大夫就能用两种说法欺骗两个国家,楚国的狡猾、晋文公的智慧,难道是能被这样欺骗的吗?

晋侯、宋师、齐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晋实率三国以与楚战,楚得臣实违命,狂逞而致败。经之所书,皆纪实也。楚兵在宋、卫之交,晋未尝伐楚而问罪。胡氏曰:“宜有美词称扬其绩,将何以施之美词耶?”晋侯之意在败楚以抑其横,昭然无所匿,乃曰“诛其意也”。以中国御蛮荆,此意非不善也,而又何诛焉?三代之文,畧见于诗书者,有扈之征,南巢之放,崇密之伐,孟津之防,未尝知其用兵之何若也,而要于不败讳诈而废谋。宋襄之自取殄殪而已。子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然则王者之师,岂无谋而但鼓以进乎?原田之诵,伏盬之夣,晋文未尝不有惧心焉。惧则必谋,擕其党,激其怒,退舎以骄之,曵柴以诱之,皆谋也。意自有征伐以来,无不以此为尚,而况中国之于蛮荆,髙宗克之而已惫,宣王征之而不服,乃可賔賔然使宋襄之后复有宋襄乎?若曰“奚不若齐桓陉亭之次也”,则犹不审于时之论也。齐桓经营天下二十余年而后有事于楚,北剿山戎以保燕,西却狄以存邢、卫,威振天下而叩楚之门庭以问其罪,所恃者不可败矣。晋文反国未久,内难初平,年已迟暮,不容姑待,鲁、卫之衅未平,齐、秦之交未固,雍容整暇以临楚人,心且懈而事去矣。当桓之世,楚頵新立,其势未张,逾黾阨以窥中原者,甫及于郑而未能得志也,从之者蔡耳。迨及宋襄,两辱齐,缗受围,曹、卫逾河而纳欵,鲁遥服而代戍,所仅存未下者,宋而已矣。得臣骄横,乘屡胜之威,修词而固不服,坐守而益其势,与之按律以周旋,而狡焉者且挟诈以制已,乃欲效陉亭之故智,万不可得之数也。宋襄无谋而致败,传讥之矣。晋文又以有谋而贬,无谋不可,有谋不可,唯有割地请和,称臣纳欵而后可耶?谢▯淝水之战,诱苻融以却师,诈之也。刘锜顺昌之防,抗乌珠而请战。激之也,晋宋之所以仅存也。胡氏当汪、黄误国之余,犹以志战为晋罪,将无为秦桧之先声乎?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致王之狩,而以诸侯见;避难以出,而间以里防,纳从子之妻,而固结秦好。其于君臣、父子、兄弟之伦,皆市心之谓也,非城濮之好谋而成也。」

  楚杀其大夫得臣

得臣之诛,士伯曰:「是晋再克而楚再败,盖幸其亡者素也。前此者,楚虽横暴,而其为毒也至郑、蔡而止。得臣秉政,遂深入而有灭宋之志。宋亡,则中裂天下而东,诸侯皆其所并包。城濮败,得臣戮而毁家纾难之相,反而思固其圉,中国得以息肩,无荆尸之祸者二十余年,皆得臣授首之效也。」春秋特书其无罪而即诛于城濮之后,志天之悔祸,而幸中国之蒙安也。两敌相持,有道者胜。故姜维急战,魏之利也;羊祜静守,吴之忧也。而所患于悍敌者异是。拓拔两临江而无能为,宋、齐难完,顔氏败张浚于苻离,而不能为南宋伤。其不虑胜而狂骋无忌者,正无可如何者也。犬之猘也,噬人则死,而驯者不然。子文虽贤,晋可自贺曰:「莫予毒也。」王猛不死,苻坚无入冦之师。得臣之强忿无谋,所以生忧晋侯,而其死为幸,是猘犬之毙也。春秋者,圣人之典,晋人幸之,而能不为之幸乎?胡氏犹若惜其死,而以责楚之轻戮,非大义矣。况乎违命防师,本法所不贷也哉。

  天王狩于河阳

黍离降为国风,而春秋作,所以维系宗周昭一王之统也。故凡僭王擅命者,皆贬斥之,以着其罪。至于倒逆已极,坏万古纲常之大,有目所不忍见,耳所不忍闻,口所不忍言,笔所不忍书者,则宁隠其罪,而以全名义于已亡之余。则天王狩于河阳,是已习闻习见之恶,狎焉不知其非,不明着其罪恶悖者,以为固然也。罕见罕闻之逆,日言之而开后世乱臣贼子以效尤之端。直録其事无忌惮者,且曰「古之人尝有之矣,而何不可踵之以兴也」。略其罪而若为之矜全,岂以矜全权臣而谅其志哉?所争者万世之纲常,非一事之顺逆也。故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圣人之情,非褊衷以行诛赏

译晋侯、宋国军队、齐国军队、秦国军队以及楚国人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实际上是晋国率领三国与楚国作战,楚国的得臣违背命令,狂妄逞强而导致失败。《春秋》所记载的,都是实录。楚军驻扎在宋、卫两国交界之处,晋国未曾攻打楚国而去问罪。胡氏说:“应当有美好的词句来称扬晋国的功绩,将用什么美好的词句呢?”晋侯的意图在于打败楚国以抑制其骄横,明显而无所隐藏,于是说“诛斥他的意图”。用中原国家抵御蛮夷荆楚,这个意图并非不好,又何必诛斥呢?夏商周三代的文献,大致见于《诗经》《尚书》的,有征伐有扈氏、流放南巢、讨伐崇密、孟津会师等事,未曾知道他们用兵的具体情况如何,但关键在于不掩饰失败、不废弃谋略。宋襄公只是自取灭亡罢了。孔子说:“面临战事心存畏惧,喜好谋划而能成功。”那么王者的军队,难道是没有谋略而只是击鼓前进吗?原田的诵读,伏盬的梦境,晋文公未曾没有畏惧之心。畏惧就必然谋划,联合他的党羽,激怒他的敌人,退避三舍以骄纵他们,拖着柴草以引诱他们,这些都是谋略。自征伐以来,无不以此为尚,何况中原国家对于蛮夷荆楚,高宗战胜他们却已疲惫,宣王征伐他们却不臣服,难道可以恭顺地让宋襄公的后人再出现一个宋襄公吗?如果说“为什么不效仿齐桓公在陉亭驻扎的做法”,那还是对时势认识不清的议论。齐桓公经营天下二十多年后才对楚国用兵,北伐山戎以保全燕国,西击狄人以保存邢、卫,威震天下而后叩击楚国的大门以问其罪,所倚仗的是不可战胜的实力。晋文公返国不久,内乱刚平定,年纪已老,不容许等待,鲁、卫的争端未平,齐、秦的交好未固,从容整肃地面对楚人,人心懈怠而大事就失去了。在齐桓公的时代,楚成王新立,势力未张,越过黾隘以窥视中原的,刚到郑国而未能得志,跟随他的只有蔡国。等到宋襄公时,两次羞辱齐国,缗地被围,曹、卫两国渡河归顺,鲁国远服而代守,仅存的未降服的,只有宋国罢了。得臣骄横,乘着屡胜的威势,辞令强硬而坚决不服,坐守而增强其势力,与之按礼法周旋,而狡猾的人且挟诈以制服自己,想要效仿陉亭的旧智,是万万不可能的。宋襄公无谋而导致失败,《左传》讥讽他了。晋文公又因有谋而被贬低,无谋不可,有谋也不可,只有割地请和,称臣纳款才可以吗?谢玄在淝水之战,引诱苻融以退兵,是欺诈。刘锜在顺昌防御,对抗乌珠穆而请战,是激怒。晋、宋之所以仅存,靠的就是这些。胡氏处于汪、黄误国之后,还以志在作战为晋国的罪过,难道不是为秦桧做先导吗?孔子说:“晋文公诡诈而不正,导致天子狩猎,而以诸侯相见;避难而出,而间以里防,接纳从子的妻子,而巩固秦国的友好。他在君臣、父子、兄弟的伦理上,都是市侩之心,并非城濮之战的好谋而成。”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得臣

诛杀得臣,士伯说:“这是晋国再次战胜而楚国再次失败,大概庆幸他灭亡的人向来就有。在此之前,楚国虽然横暴,但其毒害只到郑、蔡为止。得臣执政,于是深入而有灭亡宋国的志向。宋国灭亡,那么中裂天下而向东发展,诸侯都是他所吞并的。城濮战败,得臣被杀而毁家纾难的宰相,反而思考巩固其边防,中原国家得以喘息,没有荆尸之祸二十多年,都是得臣授首的效果。”《春秋》特意记载他无罪而在城濮之后被诛杀,记录上天的悔祸,而庆幸中原国家蒙受安宁。两敌相持,有道者胜。所以姜维急战,是魏国的利益;羊祜静守,是吴国的忧虑。而所担忧的悍敌与此不同。拓拔两次临江而无能为力,宋、齐难以保全,颜氏在符离打败张浚,而不能为南宋造成伤害。那些不虑胜而狂骋无忌的,正是无可如何的。疯狗咬人则死,而驯服的狗不然。子文虽然贤能,晋国可以自贺说:“没有人能毒害我了。”王猛不死,苻坚无入寇之师。得臣的强忿无谋,所以生忧晋侯,而他的死是幸事,这是疯狗的毙命。《春秋》是圣人的典籍,晋国人庆幸它,而能不为之庆幸吗?胡氏还惋惜他的死,而责备楚国轻率杀戮,不符合大义。何况违背命令防师,本为法律所不赦免呢。

天王在河阳狩猎

《黍离》降为国风,而《春秋》作,所以维系宗周昭示一王的统绪。所以凡是僭越称王擅命者,都贬斥他们,以彰显其罪。至于倒逆已极,破坏万古纲常之大,有目所不忍见,耳所不忍闻,口所不忍言,笔所不忍书者,那么宁愿隐去其罪,而以全名义于已亡之余。那么天王狩猎于河阳,是已习闻习见的恶,狎昵而不知其非,不明着其罪恶悖逆者,以为固然也。罕见罕闻的逆,日言之而开后世乱臣贼子以效尤之端。直录其事无忌惮者,且说“古之人尝有之矣,而何不可踵之以兴也”。略去其罪而若为之矜全,难道是以矜全权臣而谅其志吗?所争者万世之纲常,非一事之顺逆也。所以仲尼说“以臣召君,不可以训”。圣人之情,非褊衷以行诛赏

者之所测也。晋文之不肯朝而召王,以挟之以令诸侯也,其情有二:倔强自尊而不屑乘卿车,绌偏驾,肉袒待罪于黼扆之前,是桓温至建业而不入见之骄横也。其假淫威以受诸侯之职贡,而专制之,使周失其君天下之尊。又惧夫歌黍离、悲下泉之忠臣志士,或有起而问其罪者,而不敢入,则曹操汗流浃背不复入朝之隠慝也。顾非天子无以令诸侯,展转以思两全之计,而王果欣然命驾下就之,而不敢违其谲也。正后世之所谓奸也,创自有君臣以来未有之事,而开万世逆天胁主之源。圣人重伤焉,为周讳也,而岂为晋原也哉?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若效夏禹涂山之防,成王岐山之搜者然。王自狩也,诸侯自朝也,而晋弗与焉,以夺权奸之柄还之天子。非圣人莫能修春秋,此之谓与。左氏曰「明德」,啖氏曰「忠」,胡氏曰「顺之」,三说者将无为逆臣之奸狡劝乎?

译这是史官所推测的。晋文公不肯去朝见周王,反而召周王前来,是为了挟持周王以号令诸侯,他的用心有两方面:一是倔强自尊,不屑于乘坐卿大夫的车驾,撤去副车,肉袒在黼扆之前等待治罪,这是桓温到达建业却不入朝拜见的骄横;二是借淫威来接受诸侯的职贡,从而专制天下,使周天子失去统治天下的尊严。又害怕那些唱《黍离》、悲《下泉》的忠臣志士,有人起来追究他的罪责,因此不敢入朝,这是曹操汗流浃背不再入朝的隐恶。然而没有天子就无法号令诸侯,辗转思考两全之策,周王果然欣然驾车下临就见他,而不敢违背他的诡诈。这正是后世所谓的奸臣,开创了自君臣关系建立以来未曾有之事,开启了万世逆天胁迫君主的祸源。圣人对此深加谴责,是为周天子避讳,哪里是为晋文公开脱呢?《春秋》记载“天王狩于河阳”,好像效法夏禹在涂山会盟、成王在岐山狩猎的样子。周王是自行狩猎,诸侯是自行朝见,而晋文公不参与,以此将权奸的权柄归还给天子。不是圣人不能修撰《春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左氏说是“明德”,啖氏说是“忠”,胡氏说是“顺从”,这三种说法难道不是在为逆臣的奸狡开脱吗?

犹三望

立一家之言者,始末必相类,而后使读者知所适从,况传圣人经世之大典乎?胡氏之传《春秋》,参差而不类者有矣,而无如三望之自相背戾也。谓天子有四望,鲁杀其礼而三,公羊氏之说也。望者,望其方而杞杀其一,东西南北,何杀而可乎?望则已僭矣,三不可减其僭之罪。此其为失也,明甚。谓泰山在鲁之封内,鲁所得祭,余三为僭,故去泰山而言之,朱长文之説也,较为近之。然使鲁本四望,而《春秋》以其一非僭而谓之三,则季氏八佾、四佾其所得用,而可云舞四佾乎?盖望者,逺望而祭之,周公定祀典,以雒邑为中,四望皆王畿之外,故天子遥望而躬祀事。泰山在鲁封内,鲁即山而旅祭焉,故不复与于望祀之列,其实然也,非《春秋》之以得祀故而畧之也。折衷于长文之说而不究其实,惑乱于公羊之言而不知其谬,始末异説,读者将何所折衷?甚矣,立言之不易也。

  文公

  秦人伐晋

左氏曰:「遂伯西戎,用孟明也。举人之周,用人之壹也。」夫穆公聴子桑而终用孟明,以寻兵于不已,而可谓之贤乎?秦窃西周之故地,据山河之险,地沃民强,据穴自固,东诸侯莫能致难,所难者独晋尔。若其西扼诸戎而为之雄长,初非竞于晋,而后可以收戎舎。西不图而东窥郑,以与晋争,其不为诸戎之乘虚而袭者,幸耳。孟明既败于殽,复败于彭衙,四国之师叩关而问罪。忿之不惩,复为济河焚舟之举,亡国之道也。以霸西戎为此役之成绩,岂理也哉?再败之师,白骨蔽野,孤人之子,寡人之妻,东望而悲号者,渭水南山为之震动。复率孑遗之子弟,为必死之计,求逞不遂,仅以一抔土揜久寒之骨。戎而有知,目笑而心非之久矣。曾是而遂足以霸乎?君子谓秦穆之为君也,悔过之吝也,任人之诐也。孟明之为臣也,其逞欲也不知惧也。子桑之不忠也,植私人也,祗长乱也。《诗》云:「不用其良,覆俾我悖。」秦穆之谓也。「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孟明之谓也。「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子桑之谓也。闭关而仅为之渠长,中国诸侯耻与防盟。秦之伯,恶足比数于桓文哉?秦穆戎也,楚庄蛮也,宋襄俘也,列之五伯,传者之讹也。夏之昆吾,商之大彭、豕韦,与桓文而为五,赵氏之説韪矣。宜乎胡氏谓为忿欲之师而备责之也。乃及晋伐秦而遽许之王事,若举嬴政之暴,窃天位而归功于穆公,抑又何也?《书》存文侯之命,见天子之庆赏,无其实而仅有其文也。存秦誓,见诸侯之修政用贤,有其言而非其心也。犹《诗》之变风,以伤王道之絶于天下,而胡氏曰:「圣贤诰命,不越此矣。」不亦过乎?

  雨螽于宋

雨螽于宋,异也,而鲁书之。公羊曰:“为王者之后,记异也。周崇三恪之封,其爵命礼乐有异焉耳。至于庆吊之邦交,则与诸侯齿而不殊。”王者之后,社已屋矣。有异而不系于天下之安危,异何足记哉?公羊之言此,以《春秋》外灾,唯宋为详,水灾、陨石、六鹢退飞,皆备记之。外此,则齐灾书,四国之灾同日甚异,而一书;陈灾则因叔弓往见而书。故公羊有疑焉,而曰:“为王者之后,记之,而非然也。”盖灾而以告礼也,而诸侯讳而不以告者多矣。宋修天子之事,守而用殷礼,殷道尚鬼,而慎于灾。汤之旱,大戊之拱桑,髙宗之雉雊,先王之余泽,施及后世,故灾必告,而鲁史因得备书之。螽而言雨,死螽也。螽为灾而死,则瑞。宋其以为瑞而告之矣。于是而知瑞之在德,不在物也。宋于是时,屡挫于楚,死伤未复,嗣君无道,庻孽懐奸,弑逆之祸伏而且发,何德以承天休?则螽死而雨,或偶一有之,小人献谀,闇主自矜,施施然以告之邻国,有识者笑其妄也,久矣。后世贼臣懐死蝗以入告,且请表贺,未几而飞蝗蔽天,殆此类与?《春秋》存而弗削,以为后世诬天罔人,以自取防亡者之戒,非徒记异而已也。

  逆妇姜于齐

妇姜之迎,四传之説各异,而谷梁为允。左氏曰:「卿不行,

译如同“三望”之事

创立一家学说的人,其论述的始末必然相互契合,然后才能让读者知道该遵从什么,何况是传述圣人治理天下的经典呢?胡氏传述《春秋》,参差不一致的地方有,但没有什么比“三望”之说自相矛盾更严重的了。说天子有“四望”,鲁国减杀其礼制而为“三望”,这是公羊家的说法。“望”是遥望其方位而祭祀,东西南北四方,减杀哪一方都可以吗?既然已经僭越了,减为“三”并不能减轻其僭越的罪过。这种错误,非常明显。说泰山在鲁国的封地内,鲁国得以祭祀,其余三方是僭越,所以去掉泰山而称“三望”,这是朱长文的说法,较为接近事实。然而假如鲁国原本有“四望”,而《春秋》因为其中一方不是僭越而称之为“三望”,那么季氏使用八佾、四佾,是他所能使用的,难道可以说他舞四佾吗?大概“望”是遥望而祭祀,周公制定祭祀典制,以洛邑为中心,四方遥望祭祀之处都在王畿之外,所以天子遥望而亲自祭祀。泰山在鲁国封地内,鲁国就在山上祭祀,所以不再列入遥望祭祀的行列,事实确实如此,并非《春秋》因为鲁国得以祭祀而略去不提。折中于朱长文的说法而不探究事实,被公羊家的言论迷惑而不知道其荒谬,始末说法不一,读者将依据什么来折中判断呢?创立学说真是不容易啊。

文公

秦人伐晋

《左传》说:“于是称霸西戎,是因为用了孟明。用人周到,用人专一。”秦穆公听从子桑的建议而最终任用孟明,在战事不利时还继续用兵,这能称得上贤明吗?秦国窃取西周故地,占据山河险要,土地肥沃,民众强悍,凭借洞穴固守,东方诸侯不能使其陷入困境,难以对付的只有晋国罢了。至于它向西扼制各戎族而成为霸主,起初并非与晋国竞争,然后才能收服戎族。西方不图谋而向东窥视郑国,以与晋国争夺,如果不是戎族乘虚而入袭击,那是侥幸罢了。孟明在殽山战败后,又在彭衙战败,四国军队叩关问罪。愤怒而不悔改,又做出渡河焚舟的举动,这是亡国的道路。把称霸西戎作为这次战役的成绩,难道合乎情理吗?再次战败的军队,白骨遮蔽原野,使人的儿子成为孤儿,使人的妻子成为寡妇,向东望而悲号的人,连渭水和南山都为之震动。又率领幸存的子弟,做必死的打算,欲望未能满足,仅用一抔土掩埋久已冰冷的尸骨。戎族如果有知,早就目露嘲笑而内心非议了。这难道足以称霸吗?君子认为秦穆公作为君主,吝惜悔过,用人偏颇。孟明作为臣子,逞欲而不知畏惧。子桑不忠,培植私人,只助长祸乱。《诗经》说:“不任用贤良,反而使我悖乱。”这是说秦穆公。“不怜悯上天,不该空耗我的军队。”这是说孟明。“不要教猴子爬树,如同在泥上涂泥。”这是说子桑。闭关自守而仅成为戎族的渠帅,中原诸侯耻于与他结盟。秦国的称霸,哪里值得与齐桓公、晋文公相提并论呢?秦穆公是戎主,楚庄王是蛮主,宋襄公是俘虏,将他们列入五霸,是传述者的错误。夏朝的昆吾,商朝的大彭、豕韦,与齐桓公、晋文公合为五霸,赵氏的说法是正确的。难怪胡氏认为这是出于愤怒欲望的军队而备加责备。等到晋国伐秦时却突然赞许其王事,如果举出嬴政的暴行,窃取天位而将功劳归于穆公,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尚书》存有《文侯之命》,显示天子的庆赏,没有实质而仅有文辞。存有《秦誓》,显示诸侯修明政治任用贤才,有其言论而非其真心。如同《诗经》中的变风,以哀伤王道断绝于天下,而胡氏说:“圣贤的诰命,不超过这些了。”这不是太过分了吗?

雨螽于宋

宋国降下蝗虫,是异象,而鲁国记载它。公羊家说:“因为宋是王者之后,所以记录异象。周朝尊崇三恪的封爵,其爵位、命书、礼乐有所不同罢了。至于庆吊的邦交,则与诸侯并列而不特殊。”王者之后,社稷已经屋覆了。有异象而不关系到天下的安危,异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呢?公羊家这样说,是因为《春秋》对外国的灾异,只有宋国记载得详细,水灾、陨石、六只鹢鸟退飞,都完备地记载了。除此之外,齐国的灾异被记载,是因为四国的灾异同日发生且非常异常,所以一并记载;陈国的灾异则是因为叔弓前往会见而记载。所以公羊家有疑问,说:“因为宋是王者之后,所以记录它,如果不是这样呢?”大概灾异是因为告礼,而诸侯忌讳而不告知的很多。宋国修习天子之事,坚守并使用殷礼,殷道崇尚鬼神,而对灾异谨慎。汤时的旱灾,大戊时的拱桑,高宗时的雉鸟鸣叫,先王的余泽,延及后世,所以灾异必定告知,而鲁国史官因此得以完备记载。说蝗虫“雨”,是死蝗虫。蝗虫成灾而死,则是祥瑞。宋国大概以为这是祥瑞而告知了。由此可知祥瑞在于德行,不在于物象。宋国在这个时候,屡次被楚国挫败,死伤尚未恢复,继位的君主无道,庶孽怀有奸心,弑逆的祸患潜伏且即将爆发,有什么德行来承受上天的休美呢?那么蝗虫死而如雨,或许偶然有之,小人献媚,昏君自矜,洋洋得意地告知邻国,有见识的人嘲笑其妄言,已经很久了。后世奸臣怀死蝗入告,且请求上表祝贺,不久飞蝗蔽天,大概这类情况吧?《春秋》保留而不删削,作为后世诬天罔人、自取灭亡者的警戒,不仅仅是记录异象而已。

逆妇姜于齐

迎接妇姜,四家传注的说法各异,而谷梁家的说法最为允当。《左传》说:“卿不

非礼也。贵戚之卿,纳币而微者往迎,何前恭而后倨?事之所无也。」公羊曰:「娶乎大夫者略之。娶乎大夫而纳币,何以须卿?且诸侯而下娶,礼所不禁。宋尝娶乎季孙矣,春秋弗讥。下娶与下嫁一也。」宋荡氏、齐髙国之娶公女,未尝略,而何独略?此胡氏曰:「禫制未终,思念娶事,方逆而已成乎妇。原其意而诛之,有补于名教之説也。」然方防图昏,已讥于纳币矣。迎在三年之外,岂念旧恶而重贬之?且称妇者,责姜氏之辞也。不孝在公,而非姜氏之不顺,又何诛焉?于是而知谷梁「礼成乎齐」之説得之矣。不书公讳也,以是为大恶,故讳之也。齐鲁昏媾之事,黩乱久矣。一乱于庄,再乱于文。鲁不以为恶,齐不以为耻,故哀姜、出姜终不允于鲁。故晏子曰:「唯礼可以已乱。」此义行,而后世风俗之坏,士大夫纳壻于室,乱昬嫁之大义,以趋茍简,家其可以昌乎?

译这是不合礼制的。作为国君的贵戚之卿,在纳币时地位卑微者前往迎接,为何先前恭敬而后倨傲?这是事情中不该有的现象。”《公羊传》说:“娶大夫之女可以省略礼仪。娶大夫之女却行纳币之礼,为何还需要卿去迎接?况且诸侯以下的人娶妻,礼制并不禁止。宋国曾经娶了季孙氏的女儿,《春秋》并未讥讽。下娶与下嫁是一样的。”宋国荡氏、齐国高氏娶国君之女,未曾省略礼仪,为何唯独这里省略?胡氏说:“丧期未满,就思念娶妻之事,在迎亲时就已经成为妇人。推究其本意而加以谴责,这对名教的学说是有补益的。”然而,在谋划婚事时,纳币就已经被讥讽了。迎亲在三年丧期之外,难道是念及旧恶而加重贬斥吗?况且称“妇”,是责备姜氏的言辞。不孝在于国君,而非姜氏不顺从,又何必谴责呢?由此可知,《谷梁传》“礼在齐国完成”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记载国君的讳名,是因为认为这是大恶,所以避讳。齐鲁两国通婚之事,混乱已久。一次混乱在庄公时,再次混乱在文公时。鲁国不认为这是恶,齐国不认为这是耻,所以哀姜、出姜最终不被鲁国所容。所以晏子说:“只有礼制可以止息混乱。”如果这个义理得以施行,而后世风俗败坏,士大夫将女婿纳入家中,扰乱婚姻的大义,以追求苟且简略,家庭怎么能昌盛呢?

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天王不能正嫡妾,使归含赗,成之为夫人,其悖天道也,固然而犹不仅此也。列国有防,天子之使临之,礼也,而十二公之至者阙如。若夫人则未有及焉者,独于成风则荣叔亟行,召伯继至,何也?列国之不知有王久矣,防或不告,告或以微者,而王亦简略以应之。盖诸侯视王命无足为重轻,任其厚薄而无所望。惟风氏以妾乱嫡,而母家式微,无大国之援以増其宠,虽致之为夫人,而友邦视之蔑如也。乃假宗周之命以示荣王,且幸其借己为重而已。亦重乘其急而市之过所望以悦之,施施然曰:「列侯之夫人待我而成也,吾固为天下之共主也。」其惫如此,犹足以承天而王天下乎?仲子之后,旷百年而一见,自是之后,虽敬嬴之逆,不复借王灵以乱嫡。鲁且玩王为终无足重轻,而王益赘立于人上矣。削天之号,圣人之所重伤也。左氏且以为礼,何礼乎?公谷以兼之为非礼,黩已甚矣。尚欲其含一使而赗,又一使耶?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节之初九曰不出户庭,无咎,而夫子示密道焉。节之为卦,坎险也,泽所以载水而不泄也。渉乎险,则不容不密,以谨之于未行之先。故寺人貂漏师于多鱼,而知齐霸之衰。若用人行政,议之于廷而行之,先王设外朝以询于众。君博访之臣,昌言之,非可屏人私语秘谋而遽于行者也。唐虞之畴咨,禹臯岂忌共驩哉?阳处父为晋太傅,才赵盾而抑狐射姑。公言之,众聴之,君乃断之。夫岂不可?即令襄公访于处父,而处父以正告,亦何所畏忌而不可飏之于众曰:「此处父之以诏寡人者也。」射姑之骄狠怙乱,即其后事观之,民众不説处父之言,允矣。是不可使为上卿而任军将之重。处父即不幸而祸及乎身,亦人臣捐躯报国之当然者。晋襄卒,太子幼,襄夫人保孤不给,射姑逞其戕贼,刃发于不及知之地,亦如李师道之刺武元衡,宪宗不任其咎。若必使附耳嚅嗫,隂为谋而阳若不与,则且开后世留身陈乞之私,中防斜封之弊,而其臣沾沾畏祸,全躯保妻子之情,长进贤退不肖之心馁,以是为免祸之图,抑且有周顗杀贼取印之言,卒以自殒其命。君臣之际,乌容有此婢妾之忠效于房闼者乎?《春秋》书「晋杀而不归刑于射姑者」,射姑以私怨乘君薨国危之际,贼杀大臣,国贼也。国贼而纵之,晋无刑矣。赵盾当国,德处父而不能明勅国法,且聴臾骈送其帑而逸之,非盾之德怨不明也,新得政而姑以市人心也。逮后位已固,权已操,先克一狱,五大夫骈首就戮。盾之为福为威,惟己意而蔑刑典,始末昭然矣。称国者,君臣同责之辞也。《谷梁》曰:「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小人之术,非君子事君之道。」胡氏袒其説,而引《易》以责其不密,何以垂训于后世乎?

  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谷梁之好异也,有身横九亩,眉见于轼之説,骇人为已甚。天地之间,何所不有?然偶一有之,则怪也。非并生之类也。怪或出于荒逺人所不至之地,而曰兄弟三人,一在齐,一在晋,一在鲁。夫恶知其为兄弟而近居之三国?何所居?何所食?又何能一朝容在人间耶?古之为亩也,广十步,径十步,九亩为地,九十步,五百九十文。轼之髙四尺耳,身长五百余丈,而首仅四尺乎?富父终甥之戈,又几何长而得摏其喉耶?胡氏据刘原父之说而以为非长狄,然使即名长狄,亦偶其国之人,较人而差长耳。犹赤狄、白狄之非赤如朱而白如玉也。败者与战而败之,若如谷梁之说得臣又能以七尺之躯,轻与之敌哉?

  秦伯使术来聘

秦术之来,略其姓氏,其说有二:诸侯之大夫,生而赐氏,俾世其卿。春秋之中叶,齐、晋、鲁、卫之乱政,若其始则无骇、挟溺、柔皆犹秦术之不氏。或秦无赐氏之世卿,而传言西乞术非其赐姓,未可知也。或术之来聘,将结鲁以伐晋,文公事晋方谨,躬亲执玉者三大夫,执币者五,而晋无一介之使报之。秦间晋之不亲鲁而来,乃鲁终畏晋,辞玉而不答其使,因轻术而略之,史不録其姓

译周王派遣荣叔前来吊唁,并赠送助丧的财物。

周天子不能端正嫡妻与妾室的地位,却派遣使者前来赠送助丧的财物,将成风确立为夫人,这违背天道,本是必然的,然而还不止于此。诸侯国之间设有边防,天子的使者前来视察,是合乎礼制的,但十二位鲁公在位期间,天子使者到来的记录却缺失。至于夫人,更不曾有天子使者前来,唯独对于成风,荣叔急忙前往,召伯随后又到,这是为什么呢?诸侯国不知尊奉周王已经很久了,边防或许不向周王报告,报告时或许也只用微末之人,而周王也简略地应对。大概诸侯看待周王的命令,认为不值得重视,任由周王对待他们的厚薄,而无所期望。只有成风以妾室身份扰乱嫡妻的地位,而她的母家势力衰微,没有大国的援助来增加她的宠幸,虽然将她确立为夫人,但友好国家看待她如同无物。于是借周王室的命令来显示荣耀,并且庆幸周王借自己来加重分量。周王也趁其急切而给予超过期望的恩惠来取悦她,洋洋得意地说:“诸侯的夫人等待我来确立,我本来就是天下的共主。”周王疲惫衰微到如此地步,还足以承受天命而统治天下吗?自仲子之后,空了一百年才出现一次,从此以后,即使是敬嬴的悖逆,也不再借周王的威灵来扰乱嫡妻。鲁国且玩弄周王,认为最终不值得重视,而周王更加像赘疣一样立于众人之上了。削减天子的名号,是圣人所深深痛惜的。左氏尚且认为这是合乎礼制的,这是什么礼呢?《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兼用两位使者是不合礼制的,亵渎已经太过分了。难道还想要周王派一个使者来赠送含玉,又派一个使者来赠送助丧财物吗?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

《节》卦初九爻辞说“不出家门,没有灾祸”,而孔子展示了谨慎保密的道理。《节》卦的本质,坎为险,泽用来承载水而不泄漏。涉足险境,就不能不谨慎保密,以在事情未发生之前加以防范。所以寺人貂在多鱼泄露军情,就知道齐国的霸业衰落了。如果用人行政,在朝廷上议论并实行,先王设立外朝来询问众人。君主广泛地向臣子咨询,臣子公开陈述,不可以屏退旁人私下密谋而匆忙行事。唐尧虞舜时的咨询,禹和皋陶难道忌讳共工和驩兜吗?阳处父担任晋国太傅,推举赵盾而压制狐射姑。公开陈述,众人听取,君主决断,这难道不可以吗?即使晋襄公向阳处父咨询,而阳处父以正道告知,又有什么畏惧忌讳而不能公开于众人说:“这是阳处父用来告诫我的。”狐射姑的骄横狠毒、依仗权势作乱,从后来的事情来看,民众不赞同阳处父的话,是确实的。这不能让他担任上卿而承担军将的重任。阳处父即使不幸祸及自身,也是臣子捐躯报国的本分。晋襄公去世,太子年幼,襄夫人保护孤儿来不及,狐射姑逞其杀害之心,刀锋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发出,也像李师道刺杀武元衡,唐宪宗不承担罪责。如果一定要让臣子附耳低语,暗中谋划而表面上好像不参与,那么就会开启后世臣子留身陈乞的私心,中间产生斜封官的弊端,而臣子沾沾自喜畏惧祸患,保全自身和妻儿的心情,使得举荐贤才、斥退不肖之人的心志萎缩,以此作为免祸的图谋,况且还有周顗“杀贼取印”的话,最终导致自己丧命。君臣之间,哪里能容许这种在房闼之间效忠的婢妾之忠呢?《春秋》记载“晋杀”,而不将刑罚归于狐射姑,狐射姑趁着君主去世、国家危难的时机,因私怨杀害大臣,是国家的贼人。纵容国家贼人,晋国就没有刑罚了。赵盾执政,感激阳处父而不能明确颁布国法,并且听从臾骈送其家属而让他逃脱,这不是赵盾恩仇不明,而是刚得到政权而暂且以此收买人心。等到后来地位稳固,权力掌握,先克一案,五位大夫并头被杀。赵盾施福行威,只凭自己的心意而蔑视刑法典章,始末昭然若揭。称国者,是君臣共同承担责任的说法。《谷梁传》说:“见到君主就说话,用诡辩的话出来,是小人的权术,不是君子侍奉君主的方法。”胡氏袒护这种说法,并引用《易经》来责备他不谨慎保密,这怎么能为后世留下训诫呢?

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

《谷梁传》喜欢标新立异,有身体横跨九亩、眉毛露在车轼之上的说法,骇人听闻太过分了。天地之间,有什么没有的?然而偶尔有,就是怪异。不是同类共生的。怪异或许出于荒远人迹不至的地方,而说兄弟三人,一个在齐国,一个在晋国,一个在鲁国。怎么知道他们是兄弟而居住在邻近的三个国家?住在哪里?吃什么?又怎么能一下子容在人间呢?古代的亩,宽十步,长十步,九亩为地,九十步,五百九十文。车轼的高度只有四尺,身体长五百多丈,而头只有四尺吗?富父终甥的戈,又有多长才能刺中他的喉咙呢?胡氏根据刘原父的说法而认为不是长狄,然而即使名叫长狄,也是偶然那个国家的人,比人稍微高一点罢了。就像赤狄、白狄不是红如朱砂、白如玉石一样。打败的是与长狄交战而打败它,如果像《谷梁传》的说法,得臣又能以七尺之躯,轻易与它对抗吗?

秦伯派遣术来聘问。

秦术前来,省略了他的姓氏,说法有二:诸侯的大夫,活着时赐给姓氏,使世代为卿。春秋中期,齐、晋、鲁、卫的乱政,如果其开始,无骇、挟溺、柔都像秦术一样没有姓氏。或许秦国没有赐姓的世卿,而传言西乞术不是他的赐姓,未可知也。或许术前来聘问,将要联合鲁国讨伐晋国,鲁文公侍奉晋国正谨慎,亲自执玉的三大夫,执币的五人,而晋国没有一个使者回报。秦国趁晋国不亲近鲁国而来,于是鲁国最终畏惧晋国,推辞玉而不回答他的使者,因此轻视术而省略他,史官不记录他的姓氏。

氏,未可知也。乃传曰:秦介戎狄之间,其礼未同于中国,以吴、楚例而削其使之氏,此恶秦巳甚之辞耳。秦岂介于戎者哉?其地则周西京之故地,其民则文、武、周、召化行俗美之遗民也。声名文物,夫岂尽湮?况逺慕礼教,其修礼于鲁,越千余里以亲鲁,而曰徼福于周公。鲁公岂有倔强倨侮如吴、楚之自王而索好冠者?鲁自畏晋而不与之亲,其曲在鲁,而传者何恶之已甚耶?所恶于秦者,废井田,急耕战,窥山川,志兼并之孝公也。尤恶于秦者,铲灭宗周,蚕食六国,罢侯置守,焚书坑儒,以骊山、阿房役民而死之吕政也。若穆、康之世,安于西陲,无狡焉之志,襄王出奔,且戮力以勤王室。其与晋为难,则三置其君而三背之,曲在晋而不在秦。鲁自党晋以拒秦,而春秋何恶焉?后世以数百年之后无道之吕氏,归恶于嬴氏之先君而絶之。圣人虽曰前知,而岂以辽逺不可知之兴亡,豫斥絶其先人乎?传者之已甚也。滕朝桓而累及后世,终春秋而子之。越勾践僭王而累及先代,未称王而先王之,皆此类也。

译秦的姓氏,原本是不可考的。于是《左传》说:秦国地处戎狄之间,其礼仪尚未与中国相同,便以吴、楚为例而削去其使者的姓氏,这不过是过分厌恶秦国的言辞罢了。秦国哪里是夹杂在戎狄之间的国家呢?它的土地本是周朝西京的故地,它的百姓本是文王、武王、周公、召公教化施行、风俗美好的遗民。声名与礼乐制度,难道完全湮灭了吗?况且秦国远慕礼教,在鲁国修习礼仪,跨越一千多里去亲近鲁国,并向周公祈求福佑。鲁国国君难道有像吴、楚那样自称为王、傲慢无礼并索取友好关系的吗?鲁国因为畏惧晋国而不与秦国亲近,过错在鲁国,而《左传》为何如此过分地厌恶秦国呢?人们所厌恶的秦国,是废除井田制、急于耕战、窥探山川形势、志向在于兼并天下的秦孝公。尤其被厌恶的秦国,是铲灭宗周、蚕食六国、废除诸侯设置郡守、焚书坑儒、役使百姓修筑骊山和阿房宫致使百姓死去的吕政(秦始皇)。如果是秦穆公、秦康公的时代,安守西陲,没有狡诈的野心,周襄王出奔时,还尽力勤勉地辅佐王室。秦国与晋国为难,则是三次拥立晋君又三次背弃他们,过错在晋国而不在秦国。鲁国自己结党晋国以抗拒秦国,而《春秋》为何要厌恶秦国呢?后世将数百年后无道的吕氏(指秦朝)的恶行,归咎于嬴氏的先君而断绝其联系。圣人虽然号称有先见之明,难道会凭藉遥远不可知的兴亡,预先斥责断绝其先人吗?这是《左传》作者过分了。滕国朝见桓公而连累后世,整个春秋时期都称其为“子”。越王勾践僭越称王而连累先代,在他尚未称王时便先称其为“王”,都是这类情况。

晋人纳防菑于邾弗克纳

治外者,先自内。内不胜,而欲令行乎外,虽以义而不胜,而非义者弗论已。春秋以大国令小国不从者有二,皆特笔以纪之。晋纳防菑,曰“弗克纳”;鲁平郯、莒,曰“鲁人不肯”,皆义之绌势之穷也。合八国以谋之,率八百乘以临之,抑岂不知防菑之少?待邾人之辞,而后知焉。故谷梁曰:“何知之晩也?”夫晋岂但以义诎而辍哉?邾人曰:“齐出貜,且长。”曰:“长者,秉义以为名;曰齐出,挟齐以为势也。”晋之霸三世矣,何畏乎齐?兴大师而苶然以返,若是其不自振者,何也?灵公之立,非盾志也。襄夫人迫以义,而姑屈也。君非其所欲立,而终踞乎其上。灵公之芒刺在背,赵盾之辛螫在心。谋尽于国中,而志揺于阃外。防菑有请,姑以是酬之,而身在邾郊,心营故绛,又何敢取怨于齐,以自重其患哉?故范山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君少而卿有异心,此役盖不在诸侯之明验也。”赵鞅以忧荀范而屈志于吴,刘裕以忌镇恶而弃秦于夏,秦桧以惮岳韩而北面于金,皆此志也。曰“弗克纳”,其神疑气沮,心乱力穷之情形着矣。胡氏以“乘墉弗克”之义称之,盾暌也,非同也。载鬼一车,而非乘墉,求同也。君子岂以其辞之似顺而为所欺哉?

  宋司马华孙来盟

臣子之于尊亲,扬其美,不扬其恶,礼之所不敢,实心之所不忍也。华督弑殇公,子孙欲弭其恶而末由矣。华耦其裔孙,使诚恻然媿其先之为大逆,则辞位屏居以灭其迹可也。禇渊之子贲,所以辞爵而不仕乎齐也,奋立志节以葢其愆可也。沈充之子劲,所以求死于敌而报晋也。至于名在诸侯之策,揜之而不能,则有耳不忍闻,目不忍见,口不忍言者,乃言之不怍,据为口实,以自鸣其逊顺。耦于是絶无生人之理,而心防久矣。鲁人以为敏,鲁岂复有人哉?经书“华孙”,所以着其为华督之孙,丑之也。而左氏曰:“贵之,奚贵乎篡弑之苖裔,辱先之子姓乎?”

  公四不视朔

三传皆以为疾,胡氏据经断传,辨其无疾。夫无疾则信然矣,无疾而言有疾,传亦必有所传闻焉。盖文公托疾而或遂以为疾,文公何为而称疾哉?一视朔耳,非不可胜之劳也。端冕搢圭,月仅一至于庙,崇鼂而毕事。文公虽怠,何至冒不祥之名于月吉而不恤臣民之笑耶?此盖有故存焉。夫鲁自隠公以来,得位之安未有如公者也。乘僖公戴伯之余,托齐晋之荫,国不见兵者二十余年。公一试之于邾,而事亦速已。优游卒嵗,自谓人无如已何也?迨及末年,商人懐忮以相惎,一再加兵而忿犹未息。公于是时,内无兵食之可恃,外则赵盾之志不在诸侯而无以相援,无足与齐抗者。乃使行父以乞盟,非不欲躬涖盘敦以释齐之怒也,而兵卫寡弱,恐齐之衷甲以见胁,将有往而不归之忧。商人曰:「请俟君闲」,则公畏恧之情,齐已洞知之矣。不得已而令于国曰:「吾疾也,朔且不能视,而固弗能出疆也。」展转趋避,自以为避咎之谋。呜呼,其惫至此,尚足以立国而免四邻之侮乎?及仲遂之赂既入,郪丘之盟已定,再逾月而公乃起。不知前此之托疾以求免于齐,复何面目以谢天下?齐人且益挟以相陵,师期之戒,幸不及秋,不然殆矣。宗国之耻,圣人之所重闵也。书曰:「四不视朔」,非但讥其怠者也。

  毁泉台

世室屋壊,屋自壊也;毁泉台,人毁之也。台非旦夕之可毁也。文公之怠弃国政,壊且不修而敝,敝焉役人以毁先君之台乎?故左氏蛇自宫出,如先君之数。声姜薨而泉台毁,其说是也。灾祥之至,人召之,匪天也。生死之数,理之自然,匪灾也。邪妄之説兴,流俗之所自靡,国家有此,其不祥也弥甚。文公之为君,臧辰之为相,不征于人而征于鬼祀,爰居崇虚器,莫非妄也。夏父弗忌,且白昼而见鬼矣。乃至举鲁公以来奕叶之尊亲,而蛇之声姜既髦死,亦其恒,乃以归咎于先君之螫。其愚若是,其狂若是,其诬亲不孝如是。妖妄兴,流俗相竞于传譌,抑孰知其获

译晋国人护送防菑到邾国,没能成功护送进去。

治理外部事务,应当先从内部做起。内部不能胜任,却想让政令在外部通行,即使是出于正义也不能成功,至于不正义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春秋》记载大国命令小国而小国不遵从的情况有两处,都用特殊的笔法记录下来。晋国护送防菑,记载为“没能成功护送”;鲁国平定郯国、莒国,记载为“鲁国人不愿意”,这都是正义理亏、势力穷尽的表现。联合八个国家来谋划,率领八百辆兵车去威慑,难道不知道防菑人少吗?等到邾国人推辞,才知道原因。所以《谷梁传》说:“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晚呢?”晋国难道只是因为正义理亏就停止行动吗?邾国人说:“齐国驱逐了貜,而且貜年长。”又说:“年长,是秉持正义作为名义;说齐国驱逐,是挟持齐国的势力。”晋国的霸业已经传了三代,为什么害怕齐国?兴师动众却疲惫地返回,如此不能自我振作,是为什么呢?灵公即位,并不是赵盾的本意。襄夫人以正义逼迫,赵盾只好暂时屈服。国君不是他想立的,却最终占据君位。灵公如芒刺在背,赵盾心中如受毒虫叮咬。在国内谋划已尽,在境外意志动摇。防菑有请求,姑且以此来酬答,而身在邾国郊外,心却经营着故都绛城,又怎敢得罪齐国,从而加重自己的祸患呢?所以范山说:“晋君年轻,不在诸侯之列;国君年轻而卿大夫有异心,这次行动大概不在诸侯之列是明显的证据。”赵鞅因为担忧荀氏、范氏而向吴国屈服,刘裕因为忌惮王镇恶而放弃秦国于夏天,秦桧因为忌惮岳飞、韩世忠而向金国称臣,都是这种心态。记载“没能成功护送”,其精神疑惑、气势沮丧、心乱力竭的情形就显现出来了。胡安国用“登墙没能成功”的含义来称赞它,赵盾是背离,不是同心。载着一车鬼,而不是登墙,是寻求相同。君子难道会因为言辞看似顺从而被欺骗吗?

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

臣子对于尊长亲人,宣扬其美德,不宣扬其恶行,这是礼制所不敢做的,也是真心所不忍做的。华督弑杀殇公,子孙想要消除他的恶名却无路可走。华耦是他的裔孙,如果真能对他祖先的大逆行为感到惭愧,那么辞去职位隐居以消除痕迹是可以的。褚渊的儿子褚贲,之所以辞去爵位不在齐国做官,就是这样的道理;振奋立志节以掩盖过错也是可以的。沈充的儿子沈劲,之所以求死在敌手来报答晋国,也是这样的道理。至于名字列在诸侯的史册上,掩盖不了,就有耳朵不忍听、眼睛不忍看、嘴巴不忍说的,却毫不羞愧地说出来,作为借口,以此标榜自己的谦逊顺从。华耦在这时完全没有做人的道理,而且心防已久。鲁国人认为他敏捷,鲁国难道还有其他人吗?经书记载“华孙”,是为了表明他是华督的孙子,以此羞辱他。而《左传》说:“尊重他,为什么要尊重篡弑的苗裔,使祖先的子姓受辱呢?”

鲁文公四次没有去祖庙参加朔日祭祀。

《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这是生病,胡安国根据经文判断传文,辩解说他没有生病。没有生病确实是事实,没有生病却说生病,传文也必定有所传闻。大概文公托辞生病,于是有人就认为是生病,文公为什么要称病呢?只是参加一次朔日祭祀罢了,并不是不能承受的劳累。穿戴礼服拿着玉圭,每月只到祖庙一次,天亮就结束事务。文公虽然怠慢,何至于冒着不祥的名声在吉利的月份而不顾臣民的嘲笑呢?这大概是有原因的。鲁国自从隐公以来,获得君位安稳的没有像文公这样的。乘着僖公、戴伯的余荫,依托齐国、晋国的庇护,国家二十多年没有战争。文公在邾国试了一下,事情也很快结束。悠闲地度过岁月,自认为没有人能拿他怎么样。等到晚年,商人怀着嫉妒互相陷害,一再出兵愤怒还未平息。文公在这个时候,国内没有兵力和粮食可以依赖,国外赵盾的志向不在诸侯而没有什么可以援助,没有足以与齐国抗衡的人。于是派展喜去乞求结盟,并不是不想亲自参加盟会来消除齐国的愤怒,而是兵卫寡弱,担心齐国穿着铠甲来胁迫,将有去而不归的忧虑。商人说:“请等您空闲”,那么文公畏惧惭愧的心情,齐国已经彻底知道了。不得已而在国内下令说:“我生病了,朔日祭祀都不能参加,更不能出国境了。”辗转逃避,自以为这是避祸的计谋。唉,疲惫到这种地步,还足以立国而避免四邻的侮辱吗?等到仲遂的贿赂已经送入,郪丘的盟约已经确定,过了两个月文公才起身。不知道之前托辞生病以求免于齐国,还有什么面目谢罪天下?齐国人更加挟持他进行欺凌,军队期限的警戒,幸好没有到秋天,不然就危险了。宗国的耻辱,圣人是深切怜悯的。经书记载“四次没有参加朔日祭祀”,不仅仅是讥讽他怠慢。

拆毁泉台。

世室的房屋倒塌,是房屋自己倒塌;拆毁泉台,是人拆毁的。泉台不是一天就能拆毁的。文公怠慢抛弃国政,损坏了不修理而破败,破败了还要役使人去拆毁先君的台吗?所以《左传》说蛇从宫中出来,数目像先君一样多。声姜去世而泉台被拆毁,这个说法是对的。灾祸祥瑞的到来,是人招致的,不是天意。生死的定数,是理的自然,不是灾祸。邪妄的说法兴起,流俗的人由此沉迷,国家有这样的情况,其不祥更加严重。文公作为国君,臧辰作为相国,不征询于人而征询于鬼祀,喜爱虚妄的器物,没有不是虚妄的。夏父弗忌,甚至在白天看见鬼了。以至于举出鲁公以来世代尊亲,而蛇和声姜已经年老死去,也是常事,却归咎于先君的毒害。如此愚蠢,如此疯狂,如此诬蔑亲人不孝。妖妄兴起,流俗的人竞相传播错误,又有谁知道他们获得的

罪于天公?未几而即死于台下哉!教衰民僻,上下交狂,于是而有诅咒厌胜之术,于是而有相宅相墓之说死防偶然,譌言纷起,乃令生者无安居,死者无安骨。君子之所必诛而不赦者也。胡氏曰:暴扬其室,有轻先祖之心,则终骊山之役,修华清之游者,而可以为孝乎?《春秋》所讥,在此而不在彼,明矣。

译难道是对天公犯罪吗?没过多久就死在台下吗!教化衰微,百姓邪僻,上下都陷入疯狂,于是出现了诅咒和厌胜的法术,于是产生了相宅和相墓的说法。死亡本是偶然之事,谣言纷纷兴起,竟使得活着的人没有安居之所,死去的人没有安息之骨。这是君子必定要讨伐而不赦免的。胡氏说:公开宣扬其内室的丑事,有轻视先祖之心,那么最终从事骊山工程、修建华清池游乐的人,可以算是孝吗?《春秋》所讥讽的,在于这里而不在于那里,这就很明白了。

春秋四传质卷上

<经部,春秋类,春秋四传质》>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四传质卷下

  明 王介之 撰

  宣公

  晋赵穿帅师侵崇

赵穿所侵,或以为崇,或以为栁,或以为秦之与,或以为天子之邑,无可据为定论。乃据情▯言之:求成于人而伐其与,不待智者而知其不可。故胡氏曲为之辞曰:「穿欲得其权而盾庇之,是时救陈伐郑,盾不以义举,假穿而使为无益之役,功名不立,非所以庇族子为羽翼也。」晋受南阳之地,与王田相错,忿而争之所必有也。承王之赐,以有兹新邑,乃敢肆其忿忮,輙敢加兵于天子之邑,而穿无忌之胆力,凭盾之威,惟其所欲为而为之,犯天下之公义而不恤者,之所以用穿,穿之所以效于盾者,率此也。甫脱抱啼之冲人,贸贸焉日挟弹以翺翔,而不知祸将及已,不亦悲乎?故以知穿所侵周之邑也。其曰栁者,或一地而两名也。若西土之崇,文王已灭之矣,夫安得复有其国?为秦之与国乎?

  晋赵盾弑其君夷臯

法者,先王以明刑弼教,本乎天理人情,而用之者也。罪不可容,则法不可赦;情有可原,则法亦存疑。春秋,天子之事,以天子之法奉天而持天下之平,亦此而已矣。弑君者,覆载不容之恶,宫官弗赦之刑也。举而加之一人之身,则必其宜膺显戮,无可矜宥者,而后鈇之、钺之、汚之、潴之而不伤君子之仁恕。恶有称为良大夫皎肰事外,而使当酷罚者也。赵盾弑君,穿操刃而盾指使之,其罪在盾而无可辞也,明甚。左氏乃称孔子之言曰:“董狐,晋之良史也,书法不隠;赵盾,晋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盾良则狐防人以罪,而不得为良矣。圣人其姑仍狐之书,以为疑案而诬良大夫乎?是知良大夫之言,非夫子之言明矣。盾出而穿弑,葢有盾不出,穿不可弑者矣。穿弑而盾归,盾之归,弑事毕而归也。盾之欲移国柄,而以弑君立君、立威福于国人也,非一日矣。始则利灵公之幼,背先蔑而立之;继则忌灵公之威,借赵穿以除之。登防而观,辟弹燔熊而戮宰夫;居下流而归,以恶不必如斯之甚也。惮其年少,敢为之气,而以私恩结刺客之反戈,亾不越境以待弑也。反不讨贼,不能背穿也。董狐诘之,其情穷矣,抑恶得而不承哉?刘▯、萧道成、萧衍、朱温,亦何尝手白刃以加君,而抑可曰良也、非贼也乎?借其不然,董孤立法已苛,而圣人弗为,清问浸使夫子在天子之位,将聴罗钳吉网以杀良大夫耶?谷梁氏曰:“于盾见忠臣之至,于许止见孝子之至。忠孝不至,而即防以不赦之辟,则宋督、楚頵亦将曰:‘吾亦与忠孝不至者均也,特不能为大舜、比干而已。’”《春秋》成而乱臣贼子奚惧哉?胡氏曰:“恶莫惨于意,非徒意也,主是谋也。”又曰:“亾而越竟,然后君臣之义絶,则庆父尝在齐矣。反而讨贼,然后臣子之事终,则司马昭尝讨成济,朱温尝讨氏叔琮矣。越国以挟邻之▯,杀人。以饰己之恶,是与于不仁之甚者也。非圣人直书赵盾弑君之法也。

  螽 大旱

天人之际,难言矣。以一成之説,执象数以言天,而天道隠,人道亦息。此刘向父子《五行传》所以致逺而泥也。传谓螽为虐,取于民之效;旱为怨咨,感伤之应。皆祖《五行传》之説也。谓天无心,则非人之防怨所能感矣;谓天有心,则君既夺之以虐取,天又欲夺之以虫▯;君既困之以死伤,天又困之以饥馑。罚不及下,君身而又助君之虐以防刘百姓,是何心耶?天之仁爱下民,犹父母之爱子也。有子于此,为人剽击,已伤,父母弗药弗麋,而抑禠其衣,夺其食乎?其谓大军之后必有防年者,攻人者舎穑事而即戎;受地者避逃而废业,陂池不脩,荒菜不垦,种植不时,稍遇亢旸,则苗槁耳。非天以怨咨故而更益之以怨咨也。为此説者,諌臣借天灾以警人主,使息兵养民耳。乃大君遇灾而惧,逢此鞠凶,自当恻然念民之疾苦,以相天之不足,而免民于死。正无事推测气数之形似,徒追咎于既往也。王安石

译春秋四传质卷上

<经部,春秋类,春秋四传质》>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四传质卷下

明 王介之 撰

宣公

晋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地

赵穿所侵犯的地方,有人认为是崇,有人认为是柳,有人认为是秦国的盟国,有人认为是天子的城邑,没有确凿依据可以定为定论。于是根据情理来论述:向别人求取和解却攻打他的盟国,不用智者就知道这是不可行的。所以胡安国曲意解释说:“赵穿想要夺取权力而赵盾庇护他,当时赵盾救援陈国、攻打郑国,不凭借道义行事,假借赵穿去进行无益的军事行动,功名不能建立,这不是用来庇护宗族子弟作为羽翼的方法。”晋国接受南阳的土地,与周王室的田地交错混杂,愤怒争执是必然发生的。承受天子的赏赐,从而拥有这座新邑,却敢放纵其愤恨嫉妒,擅自对天子的城邑用兵,而赵穿有无所顾忌的胆量,凭借赵盾的威势,随心所欲地行事,触犯天下的公义而不顾惜,这就是赵盾使用赵穿的原因,赵穿效忠于赵盾的原因,大抵都是如此。刚刚摆脱怀抱中啼哭的幼主,便贸然每天挟持弹弓来游荡,却不知道祸患将降临到自己身上,不也很可悲吗?所以知道赵穿侵犯的是周天子的城邑。那说是柳地的,或许是一个地方有两个名称。至于西土的崇国,周文王已经灭掉了它,哪里还能再有它的国家?如果是秦国的盟国呢?

晋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夷皋

法律,是先王用来阐明刑罚以辅助教化,本源于天理人情,并加以运用的。罪行不可宽容,则法律不可赦免;情有可原,则法律也保留疑点。《春秋》,是天子的事业,用天子的法律奉行天道来维持天下的公平,也不过如此罢了。弑君的人,是天地不容的罪恶,是宫官不赦的刑罚。将其加在一人身上,必定是他应当遭受公开杀戮,无可怜悯宽恕的,然后才对他施以斧钺之刑、污蔑之罪、沉水之罚,而不伤害君子的仁爱宽恕。哪有被称为良大夫、外表清白的人,却让他承受酷刑的呢。赵盾弑君,赵穿持刀而赵盾指使他,罪责在赵盾而无可推辞,非常明显。《左传》却引用孔子的话说:“董狐,是晋国的良史,书写史实不隐瞒;赵盾,是晋国的良大夫,为了法律而承受恶名。”赵盾若是良大夫,那么董狐就是陷人以罪,而不能称为良史了。圣人难道暂且沿用董狐的记载,将其作为疑案而诬陷良大夫吗?由此可知“良大夫”的话,显然不是孔子的话。赵盾出逃而赵穿弑君,大概是有赵盾不出逃,赵穿就不能弑君的情况。赵穿弑君而赵盾归来,赵盾的归来,是弑君之事完成后才归来的。赵盾想要转移国家权柄,通过弑君立君、在国家中树立威福,不是一天两天了。起初贪图灵公年幼,违背先蔑而立他为君;接着忌惮灵公的威势,借赵穿来除掉他。登上高台观看,躲避弹丸焚烧熊皮而杀死宰夫;处于下位而归,认为恶行不必如此严重。忌惮他年少,敢于逞强,用私恩结交刺客的反戈,逃亡不越过国境以等待弑君。反而不讨伐贼人,是因为不能背叛赵穿。董狐诘问,他的情状穷尽了,难道还能隐瞒恶行而不承认吗?刘裕、萧道成、萧衍、朱温,又何曾亲手持白刃加于君主,而难道可以说他们是良臣、不是贼人吗?假如不是这样,董狐立法已经苛刻,而圣人不这样做,如果让孔子处于天子的位置,将会听从罗织罪名、严密法网来杀害良大夫吗?《谷梁传》说:“在赵盾身上看到忠臣的极致,在许止身上看到孝子的极致。忠孝达不到极致,就防范以不赦的刑罚,那么宋督、楚頵也将说:‘我也与忠孝达不到极致的人相同,只是不能成为大舜、比干罢了。’”《春秋》写成后,乱臣贼子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胡安国说:“罪恶没有比意图更惨烈的,不仅仅是意图,而且是主导这个谋划。”又说:“逃亡而越过国境,然后君臣之义断绝,那么庆父曾经在齐国。回来讨伐贼人,然后臣子的事情才终结,那么司马昭曾经讨伐成济,朱温曾经讨伐氏叔琮。越过国境来挟制邻国,杀人来掩饰自己的恶行,这是参与不仁到了极点的行为。这不是圣人直书赵盾弑君的法律。”

螽 大旱

天与人之间的关系,难以言说。用一成不变的说法,执着于象数来谈论天道,那么天道隐晦,人道也停滞。这就是刘向父子的《五行传》之所以远离正道而拘泥的原因。传文说螽灾是暴虐,取自于民的效果;旱灾是怨恨叹息,感伤的反应。都祖述《五行传》的说法。说天没有心,就不是人的怨恨所能感应的;说天有心,那么君主既然用暴虐夺取,天又想要用虫灾夺取;君主既然用死伤困顿,天又用饥荒困顿。惩罚不及于下,君主自身又帮助君主的暴虐来残害百姓,这是什么心呢?天的仁爱下民,如同父母爱子女一样。有子女在这里,被人抢劫攻击,已经受伤,父母不给他药石饮食,反而剥去他的衣服,夺走他的食物吗?那说大军之后必有荒年的,是因为进攻的人舍弃农事而从事战争;受地的人逃避而废弃产业,池塘不修,荒地不垦,种植不合时宜,稍微遇到干旱,那么禾苗就枯萎了。不是天因为怨恨叹息而更加增添怨恨叹息。说这种话的人,是谏臣借天灾来警示君主,使停止战争养育百姓罢了。于是大君遇到灾祸而恐惧,逢此大凶,自然应当怜悯地想到百姓的疾苦,以弥补天的不足,而免除百姓于死亡。正不需要推测气数的形似,徒然追究过去的过错。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