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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简书刊误二

春秋简书刋误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9 段

邾本附庸国,武王克商,封颛顼之后名侠者于邾地,当时称邾侠,则邾祗一字明矣。公羊多一字曰邾娄。据旧解,邾人语声歇末必有娄字,犹呉人发声有勾字,越人发声有于字,曰勾呉于越类然。经文亦有之,如《檀弓》邾娄考公之丧,哀十三年于越入呉类,特此必不然者。谷梁亦先左氏出,而经文始终祗一邾字,此非左氏改本又明矣。或曰五等爵国无两字,惟附庸有之,如须句、颛臾类,则邾在桓年已与齐桓相盟防,曾受王命进子爵。自庄十六年后,凡经文俱书邾子,则亦当改附庸两字之例,而公羊后经必加娄字于子字之上,又何以称焉。

译邾国原本是附庸国,周武王灭商后,将颛顼的后代名叫侠的人封在邾地,当时称为邾侠,这就清楚地表明“邾”只有一个字。《公羊传》多了一个字,称为“邾娄”。根据旧时的解释,邾地人的语言在句末必定带有“娄”字,就像吴人发声带有“勾”字、越人发声带有“于”字,称为“勾吴”“于越”一样。经文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檀弓》中的“邾娄考公之丧”,以及《哀公十三年》中的“于越入吴”之类。但这必定不是事实。《谷梁传》也早于《左传》出现,而经文从头到尾只用一个“邾”字,这就清楚地表明并非《左传》修改了原本。有人说,五等爵位的国家没有两个字名称的,只有附庸国才有,比如须句、颛臾之类,那么邾国在桓公年间已经与齐桓公结盟于防地,曾接受周王命令晋升为子爵。自从庄公十六年以后,凡是经文都记载为“邾子”,那么也应当改变附庸国使用两个字名称的惯例,而《公羊传》在后来的经文中必定在“子”字之上加上“娄”字,这又该如何称呼呢。

蔑亦名姑蔑,即鲁国卞县南姑城也。昧与蔑,声转之误。

  无骇帅师入极【二年】

  骇谷梁作侅后同

庄子侅溺于马,气谓咽食也。无骇,展氏。名无考。

  纪裂繻来逆女【二年】

  裂公谷作履【履裂声转】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二年】

  帛公谷作伯

据《左传》杜注,裂繻,纪大夫子帛者,裂繻字也。公羊以帛字作伯字,而不能传,曰:“无闻焉尔。”谷梁有二说,一以伯字连下,读曰“纪子纪君也”,伯者长也,伯莒子者,谓其盟时长莒君而使为伯也。一以伯字连上,读曰“纪君长于莒君而为盟”,则从来书盟并不列长次于文中,蔡、衞、滕、薛,俨然争长次而书并不及,况以无据之长次,可上可下,而臆解经文,岂可为训?乃胡氏不知何据,谓经文有阙,一如甲戌、己丑之两及,而俗儒解者谓“子伯”皆爵名,一人而两爵,自必有误。夫子因阙疑而慎言,其余则公、谷所误,缘不见策书,其拟议固不足怪。胡氏岂不读《左传》而其说如此?此必谓左氏不足据耳。夫不读《左传》,当读他书。许氏说文明曰:“繻、帛俱是缯”,而徐注以繻为传符之帛,谓关门传符当用帛边以为信,则繻名帛字,在杜注原自可据。况经字有必不可易者,不读《汉书》乎?终军出关,关吏予军繻,而军弃之。旧制凡关吏讥察出入,必书帛为符,裂而分之曰“裂繻”,则此一“裂”字,在左氏受简书时,必不豫知有终军之事,而改此文。而终军在汉武朝,亦并不知《春秋》之更有《左氏》,而故造此事,以求隂合于简书之字。此则履之必为裂帛之必不可为伯,有断然者。

况胡氏无学,既拾人之误,而又自坐以大误。夫欲解圣经,当亦取圣经而全读之。单读此经,则纪子者,子焉尔?或为子,或为伯,当慎言焉尔。乃桓之六年,明曰:“公防纪侯于郕”,又曰:“纪侯来朝。”十有三年,又曰:“公防纪侯、郑伯战齐师。”十七年,又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至庄四年,直曰:“纪侯大去其国,而纪亡矣。”则是子虽阙疑,虽慎言,亦不应荒心丧志,前后缪乱至于如此如此,而犹欲传经,何可矣!

  尹氏卒【三年】

  尹左传作君【说见毛氏传】

  塟宋穆公【三年】

  穆公谷作缪后同

  穆缪通字礼记大传序以昭缪

  衞州吁弑其君完【四年】

  州谷作祝

此则有意变异矣。州吁见诸经,谁作祝者?此不过字声之转,而齐鲁间人语音有然。如杂记齐人有祝鸡翁,呼鸡为州,州亦呼作祝。祝类今漫入经,字乱矣。祝有读咒者,亦作训,即训诅也。然“是昼”声“州吁”,岂得称“昼吁”乎?

  公矢鱼于棠【五年】

  矢公谷作观

杜注矢陈也,设张也,谓张施捕鱼之备,而观其所获,与庄子濠上观鱼,祗视其游泳不同,故此经有策书载臧僖伯谏词一百六十余字,皆公谷所未见者,若止观鱼,则僖伯此谏为多事矣,且既有谏词,则其语自有着落,谏明以搜苖狝狩与山林川泽之实为捕鱼发论,则自非观看之谓,杜甫《观打鱼歌》不得谓观鱼歌也,又且简书与策书照应,策书明曰遂往陈鱼而观之,即又述简书一语,书曰公矢鱼于棠,书者简书,即此经也,然则经本如是矣。

  衞师入郕【五年】

  郕公作盛后同

郕与盛原俱读作成,然郕是国名。《史记·管蔡世家》称郕叔武为文王之子,武王之母弟,则同姓国也。虽他无所见,然文十二年,郕太子奔鲁,经书“郕伯来奔”,则固以伯爵而厯见于经者,乃复讹作盛。是宋可作送,衞可作彗,史文皆市牒矣。

  郑人来渝平【六年】

  渝公谷作输

此不过字形之误,虽异诂而义实可通。渝者,变也;输者,纳也。按隐公为太子时,鲁惠曾与郑战于狐壤,而隐公见获,未经通好。至是郑始来求成,是变怨为好,所谓更成,亦所谓输成也。但更而后输,更可包输,输不可包更,则渝盟胜矣。若公谷改输而仍解作渝,曰“输,堕也”,且又以“堕

译蔑也叫姑蔑,就是鲁国卞县南边的姑城。昧与蔑,是声音转变造成的错误。

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鲁庄公二年】

骇字,《谷梁传》作侅,后面相同。

庄子说侅溺于马,气谓咽食。无骇,是展氏的人。名字没有考证。

纪国的裂繻来迎接新娘【鲁庄公二年】

裂字,《公羊传》《谷梁传》作履【履与裂是声音转变】

纪国的子帛与莒子在密地结盟【鲁庄公二年】

帛字,《公羊传》《谷梁传》作伯

根据《左传》杜预的注释,裂繻,是纪国大夫子帛的字。《公羊传》把帛字当作伯字,却无法传述,说:“没有听说过。”《谷梁传》有两种说法,一种把伯字连下文,读作“纪子纪君也”,伯是长的意思,伯莒子,是说他在结盟时长于莒君而让他做伯。另一种把伯字连上文,读作“纪君长于莒君而为盟”,那么历来书盟并不在文中列出长次,蔡、衞、滕、薛,俨然争长次而书并不提及,何况以无据的长次,可上可下,而臆测解释经文,怎么能作为训释呢?于是胡氏不知什么依据,说经文有缺漏,就像甲戌、己丑的两个及字一样,而俗儒解释者说“子伯”都是爵名,一个人而有两种爵位,自必有误。孔子因为缺疑而慎言,其余则是《公羊》《谷梁》所误,因为没见到策书,他们的拟议本来不足怪。胡氏难道没读《左传》而说法如此吗?这一定是说《左传》不足据罢了。夫不读《左传》,应当读其他书。许慎《说文解字》明确说:“繻、帛都是缯”,而徐邈注以繻为传符的帛,说关门传符当用帛边作为信物,那么繻名帛字,在杜注原本就可以依据。何况经字有必不可改的,不读《汉书》吗?终军出关,关吏给终军繻,而终军丢弃了。旧制凡关吏讥察出入,必书帛为符,裂而分之叫“裂繻”,那么这一个“裂”字,在左氏受简书时,必不预先知道有终军之事,而改此文。而终军在汉武帝朝,也并不知《春秋》更有《左氏》,而故意造此事,以求暗中符合简书之字。这则履必为裂帛之必不可为伯,有断然的。

何况胡氏无学,既拾人之误,而又自坐以大误。夫欲解圣经,当亦取圣经而全读之。单读此经,那么纪子者,子焉尔?或为子,或为伯,当慎言焉尔。于是桓公六年,明确说:“公防纪侯于郕”,又说:“纪侯来朝。”十三年,又说:“公防纪侯、郑伯战齐师。”十七年,又说:“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到庄公四年,直说:“纪侯大去其国,而纪亡矣。”那么是子虽阙疑,虽慎言,也不应荒心丧志,前后缪乱至于如此,而犹欲传经,何可矣!

尹氏卒【鲁庄公三年】

尹字,《左传》作君【说见毛氏传】

塟宋穆公【鲁庄公三年】

穆字,《谷梁传》作缪,后面相同

穆缪通字,《礼记大传》序以昭缪

衞国州吁弑其君完【鲁庄公四年】

州字,《谷梁传》作祝

这则有意变异了。州吁见诸经,谁作祝者?这不过是字声之转,而齐鲁间人语音有然。如杂记齐人有祝鸡翁,呼鸡为州,州亦呼作祝。祝类今漫入经,字乱矣。祝有读咒者,亦作训,即训诅也。然“是昼”声“州吁”,岂得称“昼吁”乎?

公矢鱼于棠【鲁庄公五年】

矢字,《公羊传》《谷梁传》作观

杜注矢陈也,设张也,谓张施捕鱼之备,而观其所获,与庄子濠上观鱼,祗视其游泳不同,故此经有策书载臧僖伯谏词一百六十余字,皆公谷所未见者,若止观鱼,则僖伯此谏为多事矣,且既有谏词,则其语自有着落,谏明以搜苖狝狩与山林川泽之实为捕鱼发论,则自非观看之谓,杜甫《观打鱼歌》不得谓观鱼歌也,又且简书与策书照应,策书明曰遂往陈鱼而观之,即又述简书一语,书曰公矢鱼于棠,书者简书,即此经也,然则经本如是矣。

衞师入郕【鲁庄公五年】

郕字,《公羊传》作盛,后面相同

郕与盛原俱读作成,然郕是国名。《史记·管蔡世家》称郕叔武为文王之子,武王之母弟,则同姓国也。虽他无所见,然文十二年,郕太子奔鲁,经书“郕伯来奔”,则固以伯爵而厯见于经者,乃复讹作盛。是宋可作送,衞可作彗,史文皆市牒矣。

郑人来渝平【鲁庄公六年】

渝字,《公羊传》《谷梁传》作输

这不过是字形之误,虽异诂而义实可通。渝者,变也;输者,纳也。按隐公为太子时,鲁惠曾与郑战于狐壤,而隐公见获,未经通好。至是郑始来求成,是变怨为好,所谓更成,亦所谓输成也。但更而后输,更可包输,输不可包更,则渝盟胜矣。若公谷改输而仍解作渝,曰“输,堕也”,且又以“堕

成”为不果成,则不特字义乖,即事实亦变。总由不见策书,而凭臆卜度,故至此。

译如果将“成”理解为未能成功,那么不仅字义违背,连事实也发生了改变。这都是因为没见到策书的原文,而凭主观推测,所以才到了这种地步。

冬宋人取长葛【六年】

  冬左氏传文作秋

传文作秋,而经文原书冬。杜氏曰:「以秋取,而冬始告也。」

  郑伯使宛来归祊【八年】

  祊公谷作邴后同

祊本郑邑,周宣封郑时,有助祭泰山汤沐之邑曰祊。若邴,则《说文》曰:“宋下邑,在泰山”,并非一地。揣其意,不过以同在泰山之邑,可借此作异,而不知张州李县有难通者。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八年】

  浮来公谷作包来

  不可解

  挟卒【九年】

  挟公谷作侠

  公防齐侯于防【九年】

  防公作邴

防又作邴,不可解。祊是郑邑,防是鲁邑,邴是宋邑,并未相通。据旧注,鲁防邑在琅琊华县东南,臧武仲据防,岂得据他国之邑?此皆无足道者。

夏公防郑伯于时来【十一年】

夏字下,公谷俱有五月二字。时来,公作祁黎。

时祁同音来,黎声转,总是谬误。即来,原可读作黎。如商国莱侯,即黎侯。呉人伐州来,即楚州犂之采类。然公之读犂则仍是里音。如如棠矢,鱼传以得利为登来云。齐人口语如是,其非史文了然耳。

  桓公【一十六条】

  ▯侯来朝【二年】

  ▯公谷俱作纪

  公防杞侯于郕【三年】

  ▯公作纪郕公作盛

此与前文俱是杞,不是《纪》《公》《谷》误说,见毛氏传。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五年】

  仍谷作任

  不可考

  螽【五年】

  螽公作▯后同

  公防纪侯于郕【六年】

  郕公作成后同

此郕是鲁邑与?前郕国不同,故左氏传文亦作成。

齐人、衞人、郑人盟于恶曹【十一年】

左传》有齐、衞郑、宋四国反,疑经阙,宋人非也。说见毛氏传。

  公防宋公于夫钟【十一年】

  钟公作童

公防杞侯莒子盟于曲池【十二年】

  ▯公谷作纪曲池公作殴蛇

此亦是▯,不是纪公谷误。夫童殴蛇,不可考。

  公防宋公于虚【十二年】

  虚公作郯

虚为宋地,郯则鲁地矣。总由不见策书,不得真事实,但知鲁宋相防,则其地可宋,亦可鲁。因别改一鲁地,而不知狡狯伎俩,其拙而可笑,止如此。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十四年】

  语谷作御

语御通字,如《越絶》语儿乡,即御儿乡类。

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十四年】

  公以蔡人列衞人下

此非蔡衞争长之时,不必有次第可据,但作异耳。

  公防齐侯于艾【十五年】

  艾公作鄗谷作蒿

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五年】

公于宋公上加齐侯二字,袲公作侈。

公谷作异,总不出人名、地名、字形、字声之间。至最狡狯者,则列国盟防次第,稍一颠倒,亦原无可考。至此经乃忽增「齐侯」二字于诸侯防伐之首,以为此必无证据可掉臂耳。不知此一防伐,是鲁、宋主谋,合诸国以纳郑突,伐郑忽者。齐世德,郑忽党忽而雠突,其在前,忽突出入,无不齐助忽,而鲁助突。忽、突不两立,齐鲁不并袒。岂有鲁谋纳突,于以伐忽,而齐肻与于其间者?公谷与胡氏,丝毫不识经,并不识经之前后,而左涂右抹,□儿盗沸,锡思掩不备,乃不虞动辄灭手,至于如此。嗟乎!可废然矣。

公防邾仪父盟于趡【十七年】

  防公谷作及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十七年】

  公无夏奚谷作郎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十八年】

  公无与字

  庄公【二十八条】

  单伯送王姬【元年】

  送公谷作逆

送之为逆,此公谷之以字形误者。周制,王姬下嫁诸侯,必以同姓诸侯为之主婚。时庄王王姬下嫁齐襄,使我公主之,故单伯送之。至鲁,以送必上卿。单伯者,正王国上卿爵也。公谷误送作逆,实反经无理,乃妄为说曰:「迎王姬本我鲁事。」此一单伯,必鲁卿之受命于天子者。夫大国三卿,虽当命于天子,然并不曾有公、伯诸爵称于简册。且单本畿内采地,而世以采为氏者,《春秋》称单伯、单子、单穆公、单成愆,无非王官,并无一鲁卿得参预其间,其谬误固

译冬季,宋国人攻取了长葛。【鲁桓公六年】

《左传》记载此事发生在秋季。

《左传》记载为秋季,而《春秋》经文原书为冬季。杜预说:“在秋季攻取,到冬季才向周王室报告。”

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鲁桓公八年】

“祊”字在《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写作“邴”,后文同此。

祊本是郑国的城邑,周宣王分封郑国时,有辅助祭祀泰山的汤沐邑叫祊。至于邴,《说文解字》说:“宋国下属的城邑,在泰山”,并非同一地方。揣测他们的意图,不过是因为同在泰山附近的城邑,借此制造差异,却不知张冠李戴难以讲通。

鲁桓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鲁桓公八年】

“浮来”在《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写作“包来”。

无法解释。

挟地发生丧事。【鲁桓公九年】

“挟”字在《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写作“侠”。

鲁桓公在防地防备齐侯。【鲁桓公九年】

“防”字在《公羊传》中写作“邴”。

防又写作邴,无法解释。祊是郑国的城邑,防是鲁国的城邑,邴是宋国的城邑,并没有相通之处。根据旧注,鲁国的防邑在琅琊华县东南,臧武仲据守防邑,难道能据守他国的城邑吗?这些都不值得提及。

夏季,鲁桓公在时来防备郑伯。【鲁桓公十一年】

“夏”字之下,《公羊传》和《谷梁传》都有“五月”二字。“时来”,《公羊传》写作“祁黎”。

时与祁同音,来与黎声转,总是错误。即使来,原本也可以读作黎。例如商国的莱侯,就是黎侯。吴人攻打州来,就是楚国的州犁之类。然而《公羊传》将黎读作里音。例如如棠之矢,鱼传以得利为登来云。齐国的口语如此,其非历史文献显然可知。

桓公【十六条】

〇侯来朝见。【鲁桓公二年】

〇《公羊传》和《谷梁传》都写作“纪”。

鲁桓公在郕地防备杞侯。【鲁桓公三年】

〇《公羊传》写作“纪”,“郕”《公羊传》写作“盛”。

此处与前文都是杞,不是《纪》《公》《谷》误说,见毛氏传。

周天子派遣仍叔的儿子来聘问。【鲁桓公五年】

“仍”字在《谷梁传》中写作“任”。

无法考证。

发生蝗灾。【鲁桓公五年】

“螽”字在《公羊传》中写作〇,后文同此。

鲁桓公在郕地防备纪侯。【鲁桓公六年】

“郕”字在《公羊传》中写作“成”,后文同此。

此处的郕是鲁国的城邑吗?与前面的郕国不同,所以《左传》也写作“成”。

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鲁桓公十一年】

《左传》有齐、卫、郑、宋四国反叛,怀疑经文缺失,宋人并非错误。说法见毛氏传。

鲁桓公在夫钟防备宋公。【鲁桓公十一年】

“钟”字在《公羊传》中写作“童”。

鲁桓公与杞侯、莒子在曲池结盟。【鲁桓公十二年】

〇《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纪”,“曲池”《公羊传》写作“殴蛇”。

此处也是〇,不是纪,《公羊传》和《谷梁传》错误。夫童殴蛇,无法考证。

鲁桓公在虚地防备宋公。【鲁桓公十二年】

“虚”字在《公羊传》中写作“郯”。

虚是宋国的地方,郯则是鲁国的地方。总因为不见策书,不得真实情况,只知道鲁宋相防,那么其地可以是宋,也可以是鲁。因而另外改成一个鲁地,却不知这种狡狯伎俩,其拙劣可笑,仅此而已。

郑伯派遣他的弟弟语来结盟。【鲁桓公十四年】

“语”字在《谷梁传》中写作“御”。

语御通假字,如《越绝书》中的语儿乡,即御儿乡之类。

宋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鲁桓公十四年】

《公羊传》将蔡人列在卫人之下。

此时并非蔡卫争长之时,不必有次第可据,只是制造差异而已。

鲁桓公在艾地防备齐侯。【鲁桓公十五年】

“艾”字在《公羊传》中写作“鄗”,《谷梁传》写作“蒿”。

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会合,攻打郑国。【鲁桓公十五年】

《公羊传》在宋公之上加了齐侯二字,“袲”《公羊传》写作“侈”。

《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差异,总不出人名、地名、字形、字声之间。至于最狡狯的,则是列国盟防的次第,稍一颠倒,原本也无法考证。至此经文忽然在诸侯会合攻打之首增加“齐侯”二字,以为这必然没有证据可以随意改动。不知此次会合攻打,是鲁、宋主谋,联合各国以接纳郑突,攻打郑忽。齐国世代有德,郑忽党同郑忽而仇视郑突,在此之前,忽突出入,无不齐助忽,而鲁助突。忽、突不两立,齐鲁不并袒。哪有鲁国谋划接纳郑突,以此攻打郑忽,而齐国肯参与其中的道理?《公羊传》《谷梁传》与胡氏,丝毫不识经文,并不识经文的前后,而左涂右抹,小儿盗沸,锡思掩不备,乃不虞动辄灭手,至于如此。嗟乎!可废然矣。

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鲁桓公十七年】

“防”字在《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写作“及”。

夏季五月丙午日,与齐军在奚地作战。【鲁桓公十七年】

《公羊传》无“夏”字,“奚”《谷梁传》写作“郎”。

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鲁桓公十八年】

《公羊传》无“与”字。

庄公【二十八条】

单伯送王姬。【鲁庄公元年】

“送”字在《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写作“逆”。

送被误作逆,这是《公羊传》和《谷梁传》因字形而误。周朝制度,王姬下嫁诸侯,必以同姓诸侯为主婚。当时庄王的王姬下嫁齐襄公,由我鲁国主婚,所以单伯送她。到了鲁国,因为送必由上卿。单伯者,正是王国上卿的爵位。《公羊传》和《谷梁传》误送作逆,实在违背经义无理,却妄加解说曰:“迎王姬本是我鲁国的事。”这一个单伯,必定是鲁卿中受命于天子者。夫大国三卿,虽当命于天子,然而并不曾有公、伯诸爵称于简册。且单本畿内采地,而世以采为氏者,《春秋》称单伯、单子、单穆公、单成愆,无非王官,并无一鲁卿得参预其间,其谬误固

不待言。特揣其鄙意,必因文十四年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并执子叔姬,以为单伯必鲁卿,鲁使故得与我姬并执是必逆王姬之单伯与叔姬同执之。单伯前后一人,皆此鲁卿,而不知策书明云:「鲁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命求叔姬。」故王遣单伯如齐,而齐商人以弑逆之贼,并抗王命而执之。是前后单伯,简策显然。公谷目不见简策,而胡氏以盲工事瞽师,总皆不见,宜乎两传两遵之也。且此单伯必非文十四年之单伯,庄元至文十四约八十余年,其断非一人,又可知也。

译这无需多言。只是揣测他的浅陋之意,必定是因为《春秋》文公十四年记载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并同时拘捕了子叔姬,从而认为单伯一定是鲁国的大夫,因为是鲁国派出的使者,所以才能与我们的姬姓女子一同被拘捕,这一定是迎娶王姬的单伯与叔姬一同被拘捕。单伯前后是同一个人,都是这位鲁国大夫,却不知道史策上明确记载:“鲁国大夫襄仲派人向周王报告,请求以周王的命令去索取叔姬。”因此周王派遣单伯出使齐国,而齐国的商人以弑君叛乱的贼人身份,公然违抗周王的命令而拘捕了他。这样前后两位单伯,在简策上显然不同。《公羊传》和《谷梁传》没有看到简策,而胡安国把盲人当作工匠、把瞎子当作乐师,全都视而不见,难怪这两部传注都遵循这种错误说法了。况且这位单伯必定不是文公十四年的那位单伯,从庄公到文公十四年大约八十多年,那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公次于滑【三年】

  滑公谷作郎

齐师迁纪公,将防郑伯与谋救纪,而郑伯以国难辞之,故次于滑。则公己出国与郑通,说非郎明矣。特旧注滑是郑地,则不然。当是同姓一小国,而与郑隣者。观后郑伐滑,则非郑地。秦人入滑,而晋曰“伐我同姓”,则同姓国矣。其后齐桓防幽,有滑伯在许男下,或即此耳。

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邱【四年】

  享公谷作飨

  公及齐侯狩于禚【四年】

  禚公谷作郜

前二年,防禚惟公郜,而谷不然。今公谷同,不可解。

  郳黎来来朝【五年】

  黎左作犂【别出字】

  齐人来归卫俘【六年】

  俘公谷与左氏传文俱作寳

简书是俘,而左氏策书文原是寳字。杜氏谓公谷与策书俱然,此必经文有误者。且云俘囚也,俘必以人,而卫所归是寳物,因以为疑。而孔氏正义则直云寳与保古字通用,此以俘保字形近致误,则笑话矣。按《尔雅》俘,取也。其注云:“如书言俘厥寳玉。”则囚人曰俘,取寳玉亦曰俘,此正俘寳玉也。其云“书言”者,以书序“汤既胜夏,遂伐三朡,俘厥寳玉”,谊伯、谊仲作《典寳》,则献俘作书,而反以典寳名篇。简书专言俘,与策书专言寳,俱可通矣。杜、孔偶不见及耳。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七年】

陨公作霣后,凡陨字皆同。辛卯夜,夜字谷作昔。

庄子昔昔梦为国君,谓夜夜也。乐府《夜夜曲》作「昔昔盐」。然此经两「夜」字,而上「夜」作「昔」,下「夜」不作「昔」,岂有此理?

  甲午治兵【八年】

  治公作祠

古治兵振旅,皆以教战。然必于出师之际告庙行事,故亦称祠兵。今师次于郎,徒以俟期之故,选日教战,即有告,亦载主耳。《公谷称祠兵,左以为治兵于庙,皆非策书文也。且我师以正月次郎,甲午者即正月中日耳。古干支皆记日,无记年与月者,以此月出师,即以此月习战。而《公羊》曰久,胡氏曰役久,何以解之?

夏公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八年】

  郕公作成

公初以郕作盛郕国也,后以郕作成郕邑也。今围者郕国而亦作成,且自为说曰:「成本是盛,而以讳灭同姓,故作成。则成之与盛,皆字音相同之别出字也。何讳?何不讳?寃哉!」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九年】

  蔇公谷作暨

  夏公伐齐纳子纠【九年】

  子纠公谷作纠

子纠去子字无理。孔氏正义云:「案今定本经文,纠字上有子字,则在唐时尚有经文定本,今亡之矣。」乃胡氏直曰:「纠不书子者,明纠不当立也。」则请读后经「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此《公谷与《左氏》文总无异也。岂夏不当立,九月当立耶?

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十年】

  舞谷作武

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十三年】

  齐侯谷作齐人

  说见毛氏传

宋人、齐人、邾人伐郳【十五年】

  郳公作儿

郳即前郳黎来之郳也。公前作郳,此作儿,不可解。

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十六年】防上公有公字,许男下公谷有曹伯二字。

  不可考

  齐人执郑詹【十七年】

  詹公作瞻后同

  齐人殱于遂【十七年】

  殱公作瀐

齐人不死于水,而死于陆。且此时无海戍,又无呉人水犀军,即晋阳之灌,亦属后起,谁为瀐之?乃何休解曰:「投药于水中,使饮食而死,则瀐者没也。药死而曰没死,非信史矣。」

  齐人伐戎【二十年】

  戎谷作我

  无传不可考

春王正月,肆大▯【二十二年】

  ▯公作省

大省原不可解。何休解曰:「谓子卯日也。夏商以子卯日亡,此日当省,但居丧不避子卯日。桓有母丧而避子卯,而不哭,则过度矣。」肆者过度也,则尤不可解。按《檀弓》:「子卯不乐。」《士丧礼》:「既殡之后,朝夕哭,不避子卯。」则子卯二日,吉事避而丧事不避,礼固有之,然未闻名为「省」也。且桓虽不念母,然子卯不

译鲁桓公驻扎在滑地【三年】

滑,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郎。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国君,打算在防地会盟时与郑伯商议救援纪国,但郑伯以国家有难为由推辞,所以鲁桓公驻扎在滑地。这说明鲁桓公已经出国与郑国沟通,说滑地是郎地显然不对。只是旧注说滑是郑国的土地,这并不正确。滑应当是一个与鲁国同姓的小国,且与郑国相邻。看后来郑国攻打滑地,可知它不是郑国的土地。秦人进入滑地,而晋国说“攻打我国同姓的国家”,可知它是同姓国家。后来齐桓公在幽地会盟,许男之下有滑伯,或许就是这里说的滑国。

夫人姜氏在祝邱宴请齐侯【四年】

享,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飨。

鲁桓公与齐侯在禚地打猎【四年】

禚,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郜。

前两年,在防地会盟时,公羊传写作禚,而谷梁传不这样写。现在公羊传和谷梁传相同,无法解释。

郳国的黎来朝见【五年】

黎,左传写作犂【别出的字】

齐国人送还卫国的俘虏【六年】

俘,公羊传、谷梁传和左传经文都写作寳。

简册上的经文是俘,而左传的策书原文是寳字。杜预说公羊传、谷梁传与策书都如此,这一定是经文有误。并且说俘是囚禁的意思,俘必定指人,而卫国送还的是宝物,因此产生怀疑。而孔颖达的正义则直接说寳与保古字通用,这是因俘与保字形相近而致误,这简直是笑话。查《尔雅》说俘,是获取的意思。其注解说:“如《尚书》所说俘获他们的宝玉。”那么囚禁人称为俘,获取宝玉也称为俘,这里正是俘获宝玉。其中说“《尚书》所言”的,是因为《尚书·序》说“商汤战胜夏桀后,于是讨伐三朡,俘获他们的宝玉”,谊伯、谊仲作《典寳》,那么献俘写成书,反而以典寳命名篇章。简册专门说俘,与策书专门说寳,都可以讲通。杜预、孔颖达偶然没有涉及罢了。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七年】

陨,公羊传写作霣,后来凡是陨字都相同。辛卯夜,夜字谷梁传写作昔。

庄子从前梦见自己成为国君,说夜夜如此。乐府《夜夜曲》写作「昔昔盐」。然而这里经文两个「夜」字,而上一个「夜」写作「昔」,下一个「夜」不写作「昔」,哪有这种道理?

甲午日整治军队【八年】

治,公羊传写作祠。

古代治兵、振旅,都是为了教战。但必定在出兵之际告祭宗庙行事,所以也称祠兵。现在军队驻扎在郎地,只是因为等待日期的缘故,选择日子教战,即使有告祭,也只是载着神主牌位罢了。《公羊传》称祠兵,左传认为在庙中治兵,都不是策书的原文。况且我国军队在正月驻扎郎地,甲午就是正月中的一天罢了。古代干支都用来记日,没有用来记年与月的,在这个月出兵,就在这个月习战。而《公羊传》说久,胡安国说役久,怎么解释呢?

夏,鲁桓公与齐国军队围攻郕国,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八年】

郕,公羊传写作成。

公羊传起初以郕作盛,是郕国,后来以郕作成,是郕邑。现在围攻的是郕国却写作成,并且自己解释说:「成本是盛,因为避讳灭同姓,所以写作成。那么成与盛,都是字音相同而别出的字。何必避讳?何必不避讳?冤枉啊!」

鲁桓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九年】

蔇,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暨。

夏,鲁桓公攻打齐国,接纳子纠【九年】

子纠,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纠。

子纠去掉子字没有道理。孔颖达正义说:「查现在定本经文,纠字上有子字,那么在唐代还有经文定本,现在失传了。」于是胡安国直接说:「纠不书子,是表明纠不应当立为国君。」那么请读后面的经文「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这与《公羊传》和《左传》的经文都没有不同。难道夏天不应当立,九月就应当立吗?

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把蔡侯献舞带回去【十年】

舞,谷梁传写作武。

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十三年】

齐侯,谷梁传写作齐人。

说法见毛氏传。

宋人、齐人、邾人攻打郳国【十五年】

郳,公羊传写作儿。

郳就是前面郳黎来的郳。公羊传前面写作郳,这里写作儿,无法解释。

在幽地会盟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共同结盟【十六年】防字上面公羊传有公字,许男下面公羊传和谷梁传有曹伯二字。

不可考证。

齐国人捉住郑詹【十七年】

詹,公羊传写作瞻,后面相同。

齐国人在遂地全军覆没【十七年】

殱,公羊传写作瀐。

齐国人不是死于水中,而是死于陆地。况且此时没有海戍,又没有吴国的水犀军,即使是晋阳的水攻,也是后来才有的,谁让他们淹死呢?于是何休解释说:「投药于水中,使饮食而死,那么瀐就是没的意思。药死而说没死,不是信史。」

齐国人攻打戎族【二十年】

戎,谷梁传写作我。

没有传文,不可考证。

春王正月,肆大〇【二十二年】

〇,公羊传写作省。

大省原本无法解释。何休解释说:「指的是子卯日。夏商在子卯日灭亡,这天应当省视,但居丧不避子卯日。桓公有母丧却避子卯,而不哭,就过度了。」肆是过度的意思,那就更加无法解释了。查《檀弓》:「子卯日不奏乐。」《士丧礼》:「既殡之后,早晚哭,不避子卯。」那么子卯两天,吉事避开而丧事不避开,礼制本就有,然而没听说过名为「省」的。况且桓公虽然不念母亲,然而子卯不

哭,出自何书?此经与此传,不问简策,从未有「子卯」二字稍见行列。不知东汉何劭公何由知之如此,而欲作《公羊》墨守,不亦恑哉!

译“哭”这个字出自哪本书呢?这部经和这部传,不论简册,从未有“子卯”二字稍微出现在行列之中。不知道东汉的何劭公是从哪里得知得如此清楚,却想要撰写《公羊墨守》,不也太荒谬了吗!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二十三年】

  御公谷作御

  御御通字列御寇亦作御寇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二十四年】

  郭公【二十四年】

左以此两经分四节,公谷以“戎侵曹,曹羁出奔陈”作一节,“赤归于曹,郭公连”作一节。

此经失策书,故左氏无传。但左氏分四节者,以一节为一事,不相干也。公谷皆以侵曹奔陈为一节一事,赤归郭公又一节一事。其以侵曹奔陈为一节者,谓戎来侵曹,曹君欲亲战,而曹大夫名羁者三谏不聴,去而奔陈,此一事也。赤归郭公又一节者,谓曹君为戎所杀,适有失国之君名赤者从外归于曹,而曹无名赤之人,问之,葢郭公也,此又一事也。于是何休解曰:郭公有地之君,失国来曹,当书出奔,今书归者,一似此人之来,有类乎所杀之曹君諡之为郭公而还归于曹者,而其实则但是赤归,不是曹君归。其不书奔者,从微者例也。则此一郭公,既是郭君,又且假之为曹君之諡,或为赤郭公,或为曹郭公。无论諡法无郭名,即曹君射姑前年书卒,其子僖公并未见杀儿,曹呕哑了无根据。乃范▯注《谷梁》较胜于休,且其时有徐干、薄氏辈两相论辨,而终不能变其说。六经皆齐谐矣,唯杜氏注《左传》直云:曹羁葢曹世子也,先君既塟而不称爵者,以微弱出奔,故曹人不能赴也。赤即曹僖公也,葢为戎所纳,故曰归也。则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一如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突归于郑,简书前后书法恰合,此真以经解经之最善者。然犹有据《史记》世家与年表,谓曹僖名夷不名赤,以为质难,总谓不如阙疑耳。若正义载贾逵说,谓羁是曹君,赤是曹公子之为戎女出者,故戎侵曹逐羁而纳赤,此说与杜氏同,而较详于杜,且颇有理焉。知非东汉初原有师承而为杜氏所据者,若此者又何必过难焉。

  春公伐戎【二十六年】

  公无春字

桓无秋冬,定无正月,便云有意削之,今庄并无春耶?

公防齐人、宋人救郑【二十八年】

  公有邾娄人三字在宋人下

  冬筑郿【二十八年】

郿公谷作,微谷梁注引《左传》作麋,今《左》亦作郿。

  春新延廐【二十九年】

  廐公谷作廏

  师次于成【三十年】

  左无师字

此,我师之救鄣者也。左氏无策书,并失师字。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三十二年】

  已公谷作乙

  无考

  春秋简书刋误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简书刋误目录

  卷二

  闵公一条    僖公三十二条

  文公二十二条  宣公十五条

  成公十五条   襄公三十七条

  昭公四十四条  定公二十一条

  哀公十一条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简书刋误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闵公【一条】

  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元年】

  落公谷作洛

  僖公【三十二条】

  邢迁于夷仪【元年】

  夷公作陈后同

公防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元年】

  柽公作朾

  公败邾师于偃【元年】

  偃公作缨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元年】

  郦公作犂谷作丽

  虞师晋师灭下阳【二年】

  下公谷作夏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二年】

  贯公作贯泽

按,贯宋地,梁国蒙县有贯城,即贯城也。然并无泽。

  公子友如齐涖盟【三年】

公子下谷多季字涖,公谷作莅,后同。

  齐人执辕涛涂【四年】

  辕公谷作袁后陈轘颇亦同

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四年】

  兹公作慈后同

  防王世子于首止【五年】

  止公谷作戴后同

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盟于▯母【七年】

  ▯谷作宁

▯母」即「髙平泥母亭宁泥」,「▯」总是音转之误。

  曹伯斑卒【七年】

  斑公作般

斑原通般经顔班鲁班皆作般即斑亦然,内则马黒脊而般臂,汉郊祀歌「般般之兽」。

公防王人、齐侯、宋

译陈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公子御寇【二十三年】

御,《公羊传》《谷梁传》写作御。

御、御是通用字,列御寇也写作御寇。

冬天,戎人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二十四年】

郭公【二十四年】

《左传》将这两条经文分为四节,《公羊传》《谷梁传》将“戎人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作为一节,将“赤回到曹国,郭公”连在一起作为一节。

这条经文缺失了策书的记载,所以《左传》没有传文。但《左传》分为四节,是因为一节为一件事,彼此不相干。《公羊传》《谷梁传》都将侵犯曹国、出逃陈国作为一节一事,赤回归、郭公作为另一节一事。它们将侵犯曹国、出逃陈国作为一节,是说戎人来侵犯曹国,曹君想要亲自作战,而曹国大夫名叫羁的三次劝谏不被听从,离开而逃往陈国,这是一件事。赤回归、郭公作为另一节,是说曹君被戎人所杀,恰好有失国的君主名叫赤的从外面回到曹国,而曹国没有名叫赤的人,询问之下,大概是郭公,这又是一件事。于是何休解释说:郭公是有封地的君主,失国后来到曹国,应当记载为出奔,现在记载为归,好像此人的到来,类似于被杀的曹君被谥为郭公而回归曹国,而实际上只是赤回归,不是曹君回归。不记载为奔,是遵循地位卑微者的体例。那么这一位郭公,既是郭国君主,又假借为曹君的谥号,或者是赤郭公,或者是曹郭公。无论谥法中没有郭这个名号,即使曹君射姑前年已经记载去世,他的儿子僖公并没有被杀,曹国毫无根据。于是范宁注释《谷梁传》比何休高明,况且当时有徐干、薄氏等人互相辩论,最终也不能改变他的说法。六经都变得荒诞不经了,只有杜预注释《左传》直接说:曹羁大概是曹国世子,先君已经安葬而不称爵位,是因为势力微弱而出奔,所以曹国人不能赴告。赤就是曹僖公,大概是被戎人拥立,所以说归。那么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正如桓公十一年郑忽出逃到卫国,突回到郑国,简册前后书法恰好吻合,这真是以经解经最善的方法。然而还有人依据《史记》世家与年表,说曹僖公名叫夷不叫赤,以此作为质疑,总之认为不如存疑。如果《正义》记载贾逵的说法,说羁是曹君,赤是曹公子中被戎人女子所生的,所以戎人侵犯曹国驱逐羁而拥立赤,这个说法与杜预相同,而且比杜预详细,并且很有道理。知道如果不是东汉初年原有师承而被杜预所依据的,像这样的又何必过分苛责呢。

春天,鲁公讨伐戎人【二十六年】

公没有春字

桓公没有秋冬,定公没有正月,就说有意删减,现在庄公并没有春吗?

鲁公在防地会见齐人、宋人救援郑国【二十八年】

公有邾娄人三字在宋人下

冬天修筑郿【二十八年】

郿,《公羊传》《谷梁传》写作微,《谷梁传》注引《左传》写作麋,现在《左传》也写作郿。

春天新建延厩【二十九年】

厩,《公羊传》《谷梁传》写作廏

军队驻扎在成地【三十年】

《左传》没有师字

这是我国军队救援鄣的。《左传》没有策书,并且缺失了师字。

冬天十月己未,子般去世【三十二年】

己,《公羊传》《谷梁传》写作乙

无考

春秋简书刊误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简书刊误目录

卷二

闵公一条 僖公三十二条

文公二十二条 宣公十五条

成公十五条 襄公三十七条

昭公四十四条 定公二十一条

哀公十一条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简书刊误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闵公【一条】

鲁公与齐侯在落姑结盟【元年】

落,《公羊传》《谷梁传》写作洛

僖公【三十二条】

邢国迁到夷仪【元年】

夷,《公羊传》写作陈,后同

鲁公在柽地会见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元年】

柽,《公羊传》写作朾

鲁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元年】

偃,《公羊传》写作缨

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获莒拏【元年】

郦,《公羊传》写作犂,《谷梁传》写作丽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下阳【二年】

下,《公羊传》《谷梁传》写作夏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结盟【二年】

贯,《公羊传》写作贯泽

按,贯是宋国地,梁国蒙县有贯城,就是贯城。但并没有泽。

公子友到齐国临盟【三年】

公子下,《谷梁传》多季字。临,《公羊传》《谷梁传》写作莅,后同。

齐人拘捕辕涛涂【四年】

辕,《公羊传》《谷梁传》写作袁,后陈轘颇也同

公孙兹率领军队会同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犯陈国【四年】

兹,《公羊传》写作慈,后同

在首止会见天王世子【五年】

止,《公羊传》《谷梁传》写作戴,后同

鲁公会同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在〇母结盟【七年】

〇,《谷梁传》写作宁

〇母即髙平泥母亭宁泥,〇总是音转之误。

曹伯斑去世【七年】

斑,《公羊传》写作般

斑原本通般,经文中颜班、鲁班都写作般,即斑也是如此,《内则》马黑脊而般臂,汉郊祀歌般般之兽。

鲁公会见王人、齐侯、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