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经传辨疑二

春秋经传辨疑卷上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9–27 段

春秋经传辨疑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传辨疑》卷下明童品撰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成公三年】

胡氏曰:宋、卫未▯,曷爲而称爵也?背殡越境,以吉礼从金革之事也,故讥之。窃恐未必其然。诸侯未逾年则称子,是固然矣。盖君卒之年犹旧君之年也,明年则新君之年耳。故诸侯未逾年而不改元、不称爵者,不可一年而二君也。明年必改元而称爵者,不可旷年而无君也。宋、卫二君▯期既已过,且改元矣,固无嫌于称爵。但逾期不▯而从事于金革,此则罪之大者爲可责耳。恐不必以称爵之嫌爲贬也。使皆称子,独无贬乎?故胡氏之説亦有不尽然者。

  公至自晋【成公三年】

胡氏曰:「公行多不至,其书公至自晋,何其至也?必有以也。窃疑似泥。按经,公会诸侯者十二,惟于蜀、琐泽不至,其余皆至。如晋者四,皆至。何谓公行多不至耶?鲁自《春秋》以来至是,歴六君矣,皆丧毕而不朝于京师以受王命者也。胡氏何独责之成公耶?愚谓国之所重者君,故君之出入必书,重之也。果何有以哉?」

卫孙良夫帅师侵宋【成公六年】

左氏云: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寗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会也。按此则当以晋爲主,而传与经不合矣。从经可也。

  季孙行父如晋【成公六年】

左氏云:「季文子如晋贺迁也。」又按《左传》,晋迁于新田,在夏之四月丁丑。经于夏六月,既书公孙婴齐如晋,则此时晋已迁矣。晋霸主之国也,若果择地利而迁国于新田,必豫告诸侯,而诸侯必及时贺之矣。婴齐如晋,左氏以爲命伐宋,盖晋命以伐宋也。鲁不于此时贺,乃至冬而贺之乎?晋之迁国不见于经,于贺迁之说,似无所征。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成公十五年】

左氏云:「华元出奔,鱼石止之河上,乃自河上而复。」据此,则华元未尝济河而至晋,虽奔而不奔也。春秋何爲一以书其出奔晋,一以书其自晋归于宋乎?岂至河上即爲至晋乎?

  夫人姒氏薨【襄公四年】

啖氏云:「如左氏言,则当不书薨葬,此文当在定十五年姒氏卒下,误在此耳。」按左氏有匠庆谓文子之言,及君长谁受其咎之语,季文子卒于明年,其去定公甚逺,且襄公方七岁,定公即位亦已十五年,孰爲防君?啖氏何其考之疎耶!

  莒人灭鄫【襄公六年】

谷梁曰:「莒人灭鄫,非灭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公羊曰:「莒女有爲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胡氏从之,于是莒人灭鄫之义遂异于他灭国者。按《春秋》灭国不一,如齐之灭谭、灭遂、灭莱之▯,皆以兵临其国,夺其土地,有其人民,杀其君而覆其社稷,故谓之灭也。莒人灭鄫,同一书法,何独异其灭耶?独不观去年夏书「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则是时鄫子尚存,世子已定,公谷之说,何其疎耶?借曰立异姓,犹当存其国之虚号,如后世吕政之秦、牛濬之晋,圣人于鄫子朝聘会同之礼,独得废而不书之乎?自后鄫不复见其社稷之灭亡也,明矣。愚谓此书「莒人灭鄫」者,由莒之强也,观八年夏伐我东鄙,可见矣。至昭公四年书「取鄫」者,由莒之衰也,观夫取鄫之后,莒牟陵以牟娄及方兹来奔,叔弓败莒师于蚡泉,可见矣。左氏云:「莒人灭鄫,鄫恃赂也。」虽未必然,非立异姓以爲灭,昭昭也。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襄公十一年】

亳之同盟,程子、胡氏皆云郑服而同盟也。然左氏记盟誓之词,正以十二国爲言,则非郑服而同盟也,可见矣。窃观晋之三驾伐郑,皆由郑爲之兵端也。初驾之伐,则以楚公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而举也。再驾之伐,则以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而举也。三驾之伐,则以楚子、郑伯伐宋而举也。非有亳城之盟,则无萧鱼之功。若以同盟爲郑服,而郑何再从楚,又有伐宋之师耶?萧鱼之会,楚人执郑行人

译《春秋经传辨疑》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传辨疑》卷下,明代童品撰。

【成公三年】鲁成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讨伐郑国。

胡安国说:“宋、卫两国国君尚未逾年,为什么称爵位呢?这是因为他们背着丧事越过国境,以吉礼参与战争之事,所以《春秋》讥讽他们。我私下担心未必是这样。诸侯未逾年则称‘子’,这是当然的。因为国君去世的那一年,仍然算作旧君在位之年;到了第二年,才是新君在位之年。所以诸侯未逾年而不改元、不称爵位,是因为一年之内不能有两个国君。第二年必定改元并称爵位,是因为不能多年没有国君。宋、卫两国国君丧期已过,并且已经改元,本来就没有称爵位的嫌疑。只是逾期不守丧而从事战争,这才是最大的罪过,值得责备罢了。恐怕不必因为称爵位的嫌疑而认为是贬斥。如果都称‘子’,难道就没有贬斥了吗?所以胡安国的说法也有不尽然之处。”

【成公三年】鲁成公从晋国回来。

胡安国说:“鲁公出行大多不记载‘至’,这里记载‘公至自晋’,为什么特别记载‘至’呢?必定有原因。我私下认为这是拘泥于成说。查考《春秋》,鲁公会合诸侯共十二次,只有在蜀地、琐泽没有记载‘至’,其余都记载了‘至’。如晋国的四次,都记载了‘至’。为什么说鲁公出行大多不记载‘至’呢?鲁国自从《春秋》开始到现在,历经六位国君,都是丧事完毕而不朝见京师接受王命的。胡安国为什么唯独责备成公呢?我认为国家所重视的是国君,所以国君的出入必定记载,这是重视的表现。哪里有什么特殊原因呢?”

【成公六年】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左传》说:“晋国伯宗、夏阳劝说卫国孙良夫、宁相、郑国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犯宋国,因为宋国推辞会盟。”按照这个说法,应当以晋国为主,但《左传》与《春秋》经文不合。遵从经文是可以的。

【成公六年】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左传》说:“季文子前往晋国祝贺迁都。”又查考《左传》,晋国迁都新田,在夏历四月丁丑日。《春秋》经文在夏六月,已经记载公孙婴齐前往晋国,那么此时晋国已经迁都了。晋国是霸主之国,如果果然选择地利而迁都新田,必定预先告知诸侯,而诸侯必定及时祝贺。公孙婴齐前往晋国,《左传》认为是命令讨伐宋国,大概是晋国命令讨伐宋国。鲁国不在这个时候祝贺,难道等到冬天才去祝贺吗?晋国迁都之事不见于《春秋》经文,关于祝贺迁都的说法,似乎没有依据。

【成公十五年】宋国华元出奔晋国,宋国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

《左传》说:“华元出奔,鱼石在河上阻止他,于是他从河上返回。”根据这个说法,华元未曾渡过黄河到达晋国,虽然是出奔但并未真正出奔。《春秋》为什么一方面记载他出奔晋国,一方面记载他从晋国回到宋国呢?难道到达河上就算到达晋国吗?

【襄公四年】夫人姒氏去世。

啖助说:“如果按照《左传》所说,那么就不应当记载去世和安葬,这段文字应当在定公十五年姒氏去世之下,错误地放在这里了。”查考《左传》有匠庆对文子说的话,以及“国君长大谁承担罪责”的话,季文子在第二年去世,距离定公很远,而且襄公当时才七岁,定公即位也已经十五年,谁是防君呢?啖助考察得多么疏漏啊!

【襄公六年】莒国人灭掉鄫国。

《谷梁传》说:“莒人灭鄫,不是真正的灭国,而是立异姓人来主持祭祀,这是灭亡的道路。”《公羊传》说:“莒国女子有做鄫国夫人的,大概想立她的儿子。”胡安国跟随这个说法,于是莒人灭鄫的意义就与其他灭国不同了。查考《春秋》灭国不止一次,如齐国灭谭、灭遂、灭莱等,都是派军队兵临该国,夺取其土地,占有其人民,杀死其国君并覆灭其社稷,所以称为灭。莒人灭鄫,使用同样的书法,为什么唯独认为它的灭法不同呢?难道没看到去年夏天记载‘叔孙豹送鄫国世子巫前往晋国’,那时鄫国国君还在,世子已经确定,《公羊》《谷梁》的说法,多么疏漏啊?假使说是立异姓,还应当保留该国的虚名,如后世的吕政之于秦、牛濬之于晋,圣人在鄫国国君朝聘会同的礼仪上,难道能废除而不记载吗?从此以后鄫国不再出现,其社稷灭亡,是明显的。我认为这里记载‘莒人灭鄫’,是因为莒国的强大,看八年夏天莒国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就可以知道了。到了昭公四年记载‘取鄫’,是因为莒国的衰弱,看取鄫之后,莒国的牟陵带着牟娄和方兹来投奔,叔弓在蚡泉打败莒国军队,就可以知道了。《左传》说:“莒人灭鄫,是因为鄫国依赖贿赂。”虽然未必如此,但不是立异姓来作为灭国,是显而易见的。

【襄公十一年】鲁襄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秋天七月己未日,在亳城北结盟。

亳城之盟,程颐、胡安国都说郑国服从而结盟。然而《左传》记载盟誓之词,正是以十二国来说的,那么就不是郑国服从而结盟,可见了。我私下观察晋国三次出兵讨伐郑国,都是由郑国挑起兵端。第一次出兵,是因为楚国公子贞、郑国公孙辄率领军队讨伐宋国而起。第二次出兵,是因为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侵犯宋国而起。第三次出兵,是因为楚子、郑伯讨伐宋国而起。如果没有亳城之盟,就没有萧鱼之会。如果认为同盟是因为郑国服从,那么郑国为什么又跟随楚国,又有讨伐宋国的军队呢?萧鱼之会,楚国人抓获郑国行人

良霄,然后始见郑服之实耳。防经考事,亳城同盟,非郑服也。

译良霄死后,这才开始看到郑国臣服的实情。防止经典记载的考察事务,亳城结盟,并不是郑国臣服。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襄公十五年】

张氏曰:「悼公卒,政逮大夫之徴也,此说凿矣。日者,天下之所共仰,非晋一国之日。周有天王,列国有诸侯,其食岂专爲晋示变哉?然畏天之威而恐惧修省,则无彼此之分也。」

卫孙林父帅师伐齐【襄公十九年】

左氏云:「晋栾鲂帅师从卫文子伐齐。」故张氏、高氏皆主其说,以责晋。然经但书「卫师伐齐」,而不书「晋师」,窃恐晋枉受诸家之责耳。是时卫君衎爲林父所逐,而奔于齐也,已五年矣。此其伐齐,盖爲卫君剽而伐之也。张氏以爲讨强暴之罪,亦恐未然。

仲孙速帅师伐邾【襄公二十年】

左氏曰:「邾人骤至,以诸侯之事,勿能报也。」秋,孟庄子伐邾,以报之。按澶渊之盟,公与邾子俱至,岂有邾人骤至之理?设使邾人骤至,则我之师乃报伐之师,圣人奚爲不着邾人之暴,而反着我之暴?且重背盟弃好之恶耶?公谷、胡氏无传,疑许氏得之。

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襄公三十年】

谷梁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窃恐未然。《春秋》凡书灾,必书其日。宋灾在甲午,安得不加日于灾上耶?况下书“天王杀其弟佞夫”、“王子瑕奔晋”,皆若同日然。此固未可以知伯姬之果卒于火也,但连记宋事,书卒于灾之下,理或然耳。谷梁谓伯姬之舍失火,左右请少避,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公羊》以爲有司请避火,伯姬曰:“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于火而死。窃惟伯姬之归于宋,三国来媵,其事固素着矣。守妇道以卒于火,固爲大节。但伯姬是时年已六十矣,有姊侄焉,有子妇焉,虽或异宫,当不甚相逺也。谷梁谓左右请避火,此左右必皆妇人也。伯姬虽欲守贞而不肯苟避,爲之子妇、姊侄者,独不能竭力赴救扶之而出乎?况“傅至矣”而甘死于火,似非中庸之道也。且《公羊》以爲有司请避,不知有司男子乎?妇人乎?伯姬之宫夜失火,有司尚至,而子妇、姊侄不至尊奉君母之道,何在耶?《春秋》果记伯姬卒于火,虽所以着伯姬守贞之节,亦以着宋臣不救之罪也。呉氏之说得之。

  楚子麇卒【昭公元年】

按左氏,楚令尹围将聘于郑,未出境,闻王有疾而还,入问王疾,缢而杀之。如此,则围实弑君之贼,人人得而诛之者。春秋曷爲讳其恶而赦其罪耶?胡氏曰:令尹围弑君以立,中国力所不加,而莫能致讨,则亦已矣。至大合诸侯于申,与会者十有三。国若正以弑君,将恐天下后世以▯弑之贼,非特不必致讨,又可从之以主盟会而无恶矣。圣人至此,悯之甚,惧之甚,悯之甚者,悯中国之衰微而不能振也;惧之甚者,惧人欲之横流而不能遏也。是故察微显,权轻重,而略其▯弑以扶中国,制人欲,存天理,其义微矣。此盖笃信左氏而不信圣经,故辨之费词如此也。独不观齐商人亦尝弑其君,舍诸侯与之两会盟于扈,而文公独两与之盟,正与楚围之事相▯也。春秋何爲书之而不略其▯弑耶?且楚围之执齐庆封也,左氏谓其使负之斧钺以狥于诸侯,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弑其君,弱其▯以盟其大夫者。”则围所爲,亦可谓知义矣。不然,又何以爲此举,而能不愧于心耶?

公如晋,至河,乃复【昭公二年】

左氏云: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公羊曰:其言至河乃复,何?「不敢进也。」谷梁云:「耻如晋,故着有疾也。」公如晋,不得入;季孙宿如晋,而得入,恶季孙宿也。按经:春,晋侯使韩起来聘,脩好于鲁,而鲁亦遣叔弓报之,二国未尝有间也。何爲不敢进?公羊之说不通矣。谷梁既曰:「耻如晋,故着有疾」,又曰:「不得入」,亦自相矛盾矣。窃疑「公如晋至河乃复」者不一,惟一书有疾乃复,其余恐皆公自怠于行而复耳。圣人因其屡如晋至河乃复,故屡书之,亦犹每岁书「公在楚」「公在干侯」之例也

译秋季八月丁巳日,发生日食【襄公十五年】

张氏说:“晋悼公去世,政令落到大夫手中,这是日食显示的征兆,这种说法太牵强了。太阳是天下共同仰望的,不是晋国一国的太阳。周朝有天王,列国有诸侯,日食难道专门为了向晋国显示变异吗?然而敬畏上天的威严而恐惧反省,就没有彼此的区别了。”

卫国孙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齐国【襄公十九年】

《左传》说:“晋国栾鲂率领军队跟随卫文子讨伐齐国。”所以张氏、高氏都主张这个说法,以此责备晋国。然而《春秋》经文只记载“卫国军队讨伐齐国”,而没有记载“晋国军队”,我担心晋国冤枉地受到各家的责备。当时卫君衎被孙林父驱逐,逃到齐国,已经五年了。这次讨伐齐国,大概是替卫君剽而讨伐的。张氏认为是讨伐强暴的罪过,恐怕也不对。

仲孙速率领军队讨伐邾国【襄公二十年】

《左传》说:“邾国人突然到来,因为诸侯的事务,没能报复。”秋季,孟庄子讨伐邾国,用来报复。按照澶渊之盟,鲁公和邾子都到了,哪有邾国人突然到来的道理?假如邾国人突然到来,那么我们的军队就是报复讨伐的军队,圣人为什么不记载邾国人的暴行,反而记载我们的暴行?并且加重背弃盟约、抛弃友好的恶名呢?《公羊传》、《谷梁传》、胡安国没有传注,怀疑许氏的说法是对的。

五月甲午日,宋国发生火灾。宋伯姬去世【襄公三十年】

《谷梁传》说:“选取去世的日子,加在火灾之上,表明是因为火灾而去世。”我担心这不对。《春秋》凡是记载火灾,一定记载日期。宋国火灾在甲午日,怎么能不在火灾上加日期呢?况且下面记载“天王杀他的弟弟佞夫”、“王子瑕逃奔晋国”,都像同一天一样。这本来不能由此知道伯姬确实死于火灾,只是连续记载宋国的事,将去世写在火灾之下,情理上或许如此。《谷梁传》说伯姬的住所失火,左右侍从请求稍微躲避,伯姬说:“妇人的道义,傅母不在,夜晚不下堂。”《公羊传》认为有司请求避火,伯姬说:“妇人夜晚外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到了,母没到。”等到火蔓延而死。我私下认为伯姬嫁到宋国,三国送来陪嫁,这件事本来就很显著。坚守妇道而死在火中,确实是大节。但伯姬这时年纪已经六十岁了,有姐姐和侄女,有儿媳,虽然可能住在不同的宫室,应当相距不远。《谷梁传》说左右侍从请求避火,这些左右侍从必定都是妇人。伯姬虽然想守贞而不肯随便躲避,作为儿媳、姐姐和侄女的人,难道不能竭尽全力赴救扶她出来吗?况且“傅到了”而甘愿死在火中,似乎不符合中庸之道。而且《公羊传》认为有司请求避火,不知道有司是男子还是妇人?伯姬的宫室夜晚失火,有司尚且到了,而儿媳、姐姐和侄女不到,尊奉君母的道义在哪里呢?《春秋》如果记载伯姬死在火中,虽然是为了彰显伯姬守贞的节操,也是为了彰显宋国臣子不救的罪过。吴氏的说法是对的。

楚子麇去世【昭公元年】

按照《左传》,楚国令尹围将要去郑国聘问,还没出境,听说君王有病就返回,进入宫中询问君王病情,用绳子勒死了他。像这样,那么围确实是弑君的贼人,人人可以诛杀他。《春秋》为什么隐瞒他的恶行而赦免他的罪过呢?胡安国说:令尹围弑君自立,中原各国力量达不到,而不能进行讨伐,也就罢了。至于在申地大会诸侯,与会的有十三个国家。如果正直地以弑君之罪对待,恐怕天下后世认为弑君的贼人,不仅不必讨伐,还可以跟随他主持盟会而没有恶名。圣人对此,怜悯得很,恐惧得很,怜悯得很的,是怜悯中原的衰微而不能振兴;恐惧得很的,是恐惧人欲的横流而不能遏制。因此考察细微和显著,权衡轻重,而略去他的弑君以扶持中原,制约人欲,保存天理,其中的义理很微妙。这是笃信《左传》而不信圣经,所以辨析的话费词如此。难道没看到齐国的商人也曾弑杀他的君王,舍弃诸侯与他两次在扈地盟会,而文公独自两次与他盟会,正与楚围的事相同。《春秋》为什么记载而不略去他的弑君呢?而且楚围拘捕齐国庆封时,《左传》说他让庆封背着斧钺在诸侯间示众,让庆封说:“不要有像齐国庆封那样弑杀他的君王,削弱他的国家以盟会他的大夫的人。”那么围所做的,也可以说是知道义理了。不然,又怎么能这样做,而不于心有愧呢?

鲁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昭公二年】

《左传》说:晋国少姜去世,鲁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晋侯派士文伯来辞谢说:“不是匹敌的配偶,请君王不要屈尊。”鲁公返回,季孙宿于是致送丧服。《公羊传》说:说到达黄河就返回,是什么意思?“不敢前进。”《谷梁传》说:“以去晋国为耻,所以记载有病。”鲁公去晋国,不能进入;季孙宿去晋国,却能进入,厌恶季孙宿。按照经文:春季,晋侯派韩起来聘问,修好与鲁国,而鲁国也派遣叔弓回报,两国从来没有间隙。为什么不敢前进?《公羊传》的说法不通了。《谷梁传》既然说:“以去晋国为耻,所以记载有病”,又说:“不能进入”,也自相矛盾了。我怀疑“鲁公去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的情况不止一次,只有记载有病才返回,其余恐怕都是鲁公自己懈怠行程而返回。圣人因为他屡次去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所以屡次记载,也就像每年记载“公在楚”、“公在干侯”的例子一样。

。左氏每异其传,以附会之,未必果于根据国史也。

译左氏常常与《春秋》经文的记载不同,以此来附会经义,未必确实是依据国史而作的。

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呉【昭公四年】

楚子伐呉之役,皆会于申之诸侯也。徐以见执,而不与,其余不与者四国:郑伯、滕子、小邾子、宋世子佐也。左氏以爲宋太子,郑伯先归,然则滕子、小邾子又安之耶?按经,只当以书者爲正,其不书者不必曲爲之说可也。

  曁齐平【昭公七年】

左氏云「齐求之也」,李氏云「当截「齐求之也」四字爲曁齐平之传,癸巳以下非本传似矣」。李氏以癸巳以下皆齐侯伐北燕而与燕成之事,与上文曁齐平不相属,故也。窃疑左氏之传如此者多,又安知左氏之意非以曁齐平爲承上文齐侯伐北燕之义耶?左氏此传恐不无差谬也。胡氏承公羊之说曰:「不得已,曰曁,以爲齐欲平鲁而鲁不以平爲急,乃不得已而爲之平耳。」按齐鲁年来未尝有隙,齐方伐北燕,亦何汲汲而欲求平于鲁也?观之下书「叔孙舍如齐涖盟」,九年「仲孙貜如齐聘」,但见鲁往,未见齐来,何爲齐求之乎?据经所书,非北燕曁齐平,固无疑矣。但训曁爲不得已之辞,以爲齐求之也,有未通耳。按定公十年书「宋公之弟辰曁仲佗石彄出奔陈」,胡云「辰以兄故帅其大夫出奔」,则曁者,岂辰之不得已而从佗彄出奔哉?比事而观,恐与「及」字意同,不必深求之也。

  陈灾【昭公九年】

胡传云:凡外灾告则书。今楚已灭陈,夷于属县,使穿封戍爲公矣,必不遣使告于诸侯。言亡国之有天灾也,何以书于鲁国之策乎?当是时,楚子与叔弓会于陈,则目撃其事矣。虽彼不来告,此不往吊,叔弓使毕而归,语陈故也。鲁史遂书之耳。窃疑此亦臆度之见耳。叔弓春防楚子于陈,知正月、二月乎?知三月乎?至是陈灾乃在夏之四月,安知叔弓此时果尚在陈而目击其事乎?抑已反于鲁,而在途乎?是未可知也。恐鲁史记列国时事,必有所据而书,恐不必泥其来告与目击其事来言而书也。如楚之灭陈,若泥其来告,则书,岂陈人告耶?抑楚人告耶?恐不必泥。

  冬筑郎囿【昭公九年】

左氏曰:「书时也。夫周之冬,乃夏之酉戌亥月,正农功収,黍稷菽播麦之时也。筑囿,岂其时乎?若书时,是无讥也,何以书之?」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昭公十九年】

按《左传》: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世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公羊》云:止进药而药杀,是以君子加弑焉。《谷梁》曰:日弑,正卒也。正卒则止,不弑而曰弑,责止也。止曰:「我与夫弑者不立乎其位,以与其弟虺哭泣歠饮飦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责而责之也。据经而言,见许止之亲弑其父无疑矣。据《左氏》而言,止因君父之疟,投药而弑,惧讨而奔晋,于经亦合。《防公》《谷所言,则止仅以不尝药之过,子道之不尽,故君子加之弑耳。信如《公谷所云,则止之自责而不居其位,毁伤而至灭其性,虽孝子之道不是过也。如是,则止初无▯弑之心,特失之不尝药而误杀耳,非故杀也。书曰:「宥过无大。」又曰:「罪疑惟轻。」圣人固当原其情而宥其罪可也,何爲轻以大逆加之乎?吾恐圣人必不如是之深刻也。饮药而遽卒焉,恶知非故以药而杀之耶?不尝不足责也。《公谷之说无补于经,而反戾于经,不得不辨。

  冬葬许悼公【昭公十九】

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乎弑也?曷爲不成乎弑?止进药而药杀也。止进药而药杀,曷爲加弑焉耳?讥子道之不尽也。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是君子之聴止也。▯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谷梁曰:日卒,时葬,不使止爲弑父也。窃恐未然。夫天下之大恶逆罪,莫大于弑父与君也。固其罪也,不可以轻赦于人;非其罪也,不可以轻加于人。若曰不成乎止之弑,则书曰“弑”者,是轻加以大恶之罪也。既加以大恶之罪,又遽轻赦之,则是乱臣贼子之罪,亦可以轻加于人,亦可以轻赦于人矣。岂《春秋》之大经大法哉?若谓贼未讨而书葬爲疑

译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以及淮夷攻打吴国【昭公四年】

楚子攻打吴国的战役,都是会合在申地的诸侯。徐国因为被俘获,所以没有参与,其余没有参与的有四个国家:郑伯、滕子、小邾子、宋国的世子佐。左氏认为宋国的是太子,郑伯先回去了,那么滕子、小邾子又在哪里呢?查考经文,只应当以记载了的为正确,那些没有记载的不必勉强为之解说就可以了。

与齐国讲和【昭公七年】

左氏说“是齐国请求讲和的”,李氏说“应当截取‘齐求之也’这四个字作为‘曁齐平’的传文,癸巳日以下的内容似乎不是本传的传文了”。李氏认为癸巳日以下都是齐侯攻打北燕而与燕国讲和的事情,与上文“曁齐平”不相隶属,所以这样说。我私下怀疑左氏的传文像这样的很多,又怎么知道左氏的意思不是用“曁齐平”来承接上文齐侯攻打北燕的意义呢?左氏的这段传文恐怕不是没有差错谬误的。胡氏承袭公羊说的观点说:“不得已,才说‘曁’,认为齐国想要与鲁国讲和而鲁国不把讲和当作急务,于是不得已才与之讲和。”查考齐鲁近年来未曾有过嫌隙,齐国正在攻打北燕,又为什么急切地想要与鲁国讲和呢?看下文记载“叔孙舍前往齐国主持盟誓”,九年“仲孙貜前往齐国聘问”,只见鲁国派人前往,未见齐国派人前来,为什么说齐国请求讲和呢?根据经文所记载的,不是北燕与齐国讲和,本来就没有疑问了。只是把“曁”解释为不得已的言辞,认为齐国请求讲和,有不通畅的地方。查考定公十年记载“宋公的弟弟辰与仲佗、石彄出奔陈国”,胡氏说“辰因为兄长缘故率领他的大夫出奔”,那么“曁”字,难道是辰不得已而跟随佗、彄出奔吗?比较同类的事情来看,恐怕与“及”字的意思相同,不必深究它。

陈国发生火灾【昭公九年】

胡氏传文说:凡是外国的灾祸,如果来告则记载。现在楚国已经灭了陈国,把它夷为属县,让穿封戍做国君了,必定不会派遣使者向诸侯告灾。说亡国的天灾,为什么记载在鲁国的史策上呢?当时,楚子与叔弓在陈国会盟,那么叔弓目击了这件事。虽然他们不来告灾,鲁国也不去吊唁,叔弓使命完毕而回国,讲述陈国的旧事。鲁国史官于是记载了它。我私下怀疑这也是主观臆测的看法。叔弓春天在陈国防备楚子,知道是在正月、二月吗?知道是在三月吗?到这时陈国发生火灾是在夏季的四月,怎么知道叔弓这时果然还在陈国而目击了这件事呢?还是已经返回鲁国,而在途中呢?这是不可知的。恐怕鲁国史书记载列国时事,必定有所依据才记载,恐怕不必拘泥于是否来告灾与目击其事才记载。比如楚国灭陈,如果拘泥于来告灾才记载,那么记载,难道是陈国人告的吗?还是楚国人告的吗?恐怕不必拘泥。

冬季在郎地修筑苑囿【昭公九年】

左氏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周朝的冬季,是夏历的酉、戌、亥月,正是农事收获,黍稷豆类播种麦子的时候。修筑苑囿,难道是这个时候吗?如果记载是因为合时宜,那就是没有讥讽,为什么要记载它呢?”

夏季五月戊辰日,许国世子止杀死了他的国君买【昭公十九年】

查考《左传》:许悼公患疟疾,五月戊辰日,喝了世子止进献的药后去世,太子逃奔晋国。《公羊传》说:止进药而药杀了人,所以君子加上“弑”字。《谷梁传》说:记载了日期的弑君,是正当的去世。正当的去世那么止,没有弑君而说弑君,是责备止。止说:“我与那个弑君者不站在他的位置上,把国君让给他的弟弟虺,哭泣着喝稀粥,喉咙容不下一粒米,不到一年就死了。”所以君子就止自责而责备他。根据经文来说,看见许止亲手杀死了他的父亲是没有疑问的。根据《左氏》来说,止因为君父患疟疾,进药而杀死了他,害怕被讨伐而逃奔晋国,与经文也相合。《公羊》《谷梁》所说的,那么止仅仅因为不尝药的过错,尽孝子之道不够,所以君子加上“弑”字。如果相信《公羊》《谷梁》所说的,那么止自责而不居于君位,毁伤身体以至于损害本性,即使是孝子的道理也不过如此。像这样,那么止起初没有弑君的心,只是失于不尝药而误杀罢了,不是故意杀害。《尚书》说:“宽恕过错,没有大的。”又说:“罪行有疑问就从轻处理。”圣人本来应当推究他的情由而宽恕他的罪过,为什么轻易地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呢?我恐怕圣人必定不像这样深刻苛刻。喝药后突然去世,怎么知道不是故意用药而杀他呢?不尝药不足以责备。《公羊》《谷梁》的说法对经文没有补益,反而违背了经文,不得不辩驳。

冬季安葬许悼公【昭公十九年】

《公羊传》说:贼人没有被讨伐,为什么记载安葬?是不认为这是弑君吗?为什么不认为这是弑君?止进药而药杀了人。止进药而药杀了人,为什么加上“弑”字呢?是讥讽他尽孝子之道不够。说:许世子止杀死了他的国君买,是君子听从止的说法。许悼公,是君子赦免止。赦免止,是免除止罪过的言辞。《谷梁传》说:记载了日期的去世,按时安葬,不使止成为弑父的人。我私下恐怕不是这样。天下的大恶逆罪,没有比弑父与弑君更大的了。如果是他的罪过,不可以轻易地赦免于人;如果不是他的罪过,不可以轻易地加于人。如果说不是止的弑君,那么记载说“弑”的,是轻易地加上大恶的罪名。既然加上了大恶的罪名,又突然轻易地赦免他,那么乱臣贼子的罪过,也可以轻易地加于人,也可以轻易地赦免于人。这难道是《春秋》的大经大法吗?如果说贼人没有被讨伐而记载安葬是表示怀疑

,则蔡世子般之弑蔡景公而▯其位,亦未尝不书葬也。岂亦不成乎蔡般之弑欤?公谷之说,殊戾于经。

译那么,蔡国世子般弑杀蔡景公并篡夺其君位,史书也未尝不记载蔡景公的葬礼。难道蔡般弑君这件事,在礼法上也不算成立吗?《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与经义大相径庭。

蔡侯朱出奔楚【昭公二十一年】

朱谷梁作《东谷梁》曰:「东者,东国也。曰东,恶而贬之也。以去国称东爲贬。」刘氏固辨其非矣。夫朱与东字相似而误,且或阙一「国」字,亦不可知。况二十三年夏,书「蔡侯东国卒于楚」,距朱出奔方年半余耳。若是二人,不应蔡之二君皆奔卒于楚。且朱无反归之文,东国无出奔之记。汪氏引《左氏》及《史记》以证其爲二人,盖信《左氏》也。《左氏》去圣经未逺,其所记事尚多难信,况《史记》乎?按五经俱有阙文误字,何得《春秋》独无?学者传其疑而阙之可也。

有鸜鹆来巢【昭公二十五年】

公羊云:「非中国之禽也,又穴而巢也。」谷梁曰:「鸜鹆穴者而曰巢,或曰増之也。」胡氏曰:「鸜鹆宜穴处于下,而巢居于上,季孙宜臣顺于下,而主祭于国,反常爲异之兆。」窃谓鸜鹆江南所产,然皆假鹊巢以生子,能飞即羣栖于木,未闻有穴居于地者。公谷皆非灼见之说也。先儒谓鸜鹆不逾济水,故鲁以来巢爲异。左氏谓「记所无」,是也。若其所记童谣之言,恐亦失之附会。然季氏防国之兆,胡氏归之鸜鹆,得无凿乎?

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昭公三十一年】

左氏云:「季孙从知伯如干侯,子家子曰:『君与之归,一慙之,不忍而终身慙乎?』公曰:『诺。』众曰:『在一言矣,君必逐之。』荀跞以晋侯之命唁公,且曰:『寡君使跞以君命讨意如意如不敢逃死,君其入也。』公曰:『君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则不能见夫人已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荀跞揜耳而走曰:『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臣请复于寡君。』退而谓季孙:「君怒未怠,子姑归祭。」愚按左氏此传,恐未可信。季孙▯能逐君矣?果肯甘心降意从知伯如干侯以请君复国,则春秋当书其事矣。何爲反书「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乎?使昭公果能诛季孙而不能见夫人,则诛之乆矣,必不至有今日也。况昭公困辱于外已乆,犹且躁忿尚气如此乎?俟复国而诛意如,又岂晩乎?似未可信。观上书「季孙意如会晋荀跞于适歴」,则晋侯使荀跞以纳公之事而审于季孙也,可知此书「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则荀跞因季孙之不从而告晋侯,故晋侯使来唁公也。据经所书,其事明甚;据传所言,乃昭公之自不肯复国也。有是哉?

  元年春王【定公元年】

经本书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公羊、谷梁欲发定无正之义,乃截「春王」二字爲一节,胡氏因之,致使经文离析,意不相续,此传经者之大病也。况定公即位于夏之六月戊辰,此时记事,圣人之心,岂豫在讥定公哉?其无正月,不足泥也。

晋士鞅帅师围鲜虞【定公五年】

左氏曰:「报观虎之役也。」按左氏定公三年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晋观虎恃其勇也。四年秋,经书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左氏不于此时曰「报观虎之役」,而至此始云云,未知何如?岂有鲜虞之小国能败晋师而▯其勇将?《春秋》何以不书耶?恐亦晋陵小国耳。

宋乐大心出奔曹【定公十年】

按左氏,大心出奔无传。惟去年春王正月下,有左氏云:“宋公使乐大心盟于晋,且逆乐祈之尸。”辞伪有疾,子明言于公曰:“右师将不利。”戴氏不肯适晋,将作乱,不然无疾,乃逐桐门右师。故高氏、王氏主此,以断大心之奔。然大心奔曹在今年秋,与左氏所记年月差一年有半。左氏不附之经下,而附録于先年,恐不如是之▯谬也。按经,此下书“公子地出奔陈”,冬书“宋公之弟辰、曁仲佗、石彄出奔陈”,明年春书“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秋书“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则乐大心之奔,盖与公子地及弟辰同一党也。不得其情,而徒议其罪,或者不可乎?

宋公之弟辰,曁仲佗、石彄出奔陈【定公十年】

左氏记辰之言曰:「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胡氏曰:曁云者,罪辰以兄故,帅其大夫出奔,无尊君之义

译蔡侯朱出逃到楚国【昭公二十一年】

朱,《谷梁传》中写作“东”,《谷梁传》说:“东,是指东国。称他为‘东’,是厌恶并贬低他。因为离开国家而称‘东’,这就是贬低。”刘氏已经辩驳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朱与东字形相似而误写,而且或许缺漏了一个“国”字,也是无法确知的。况且二十三年夏,经文记载“蔡侯东国死在楚国”,距离朱出逃才一年多罢了。如果是两个人,不应该蔡国的两位国君都出逃并死在楚国。而且朱没有返回的记载,东国也没有出逃的记录。汪氏引用《左传》和《史记》来证明他们是两个人,大概是相信《左传》的缘故。《左传》距离经典时代不远,它记载的事情尚且有很多难以相信的,何况《史记》呢?查考五经都有缺文错字,怎么能唯独《春秋》没有呢?学者传承其疑点而存疑不论是可以的。

有鸜鹆飞来筑巢【昭公二十五年】

《公羊传》说:“这不是中原地区的鸟,又是挖洞居住却筑巢。”《谷梁传》说:“鸜鹆是挖洞居住的,却说筑巢,有人说这是增加(异常)。”胡氏说:“鸜鹆适宜在地下挖洞居住,却筑巢居于高处;季孙适宜做臣子顺从在下,却主持国家祭祀,这是反常作为异常的征兆。”我私下认为鸜鹆是江南出产的,但都是借鹊巢来生子,能飞后就成群栖息在树上,没听说有在地上挖洞居住的。《公羊传》和《谷梁传》都不是透彻的见解。先儒说鸜鹆不越过济水,所以鲁国把飞来筑巢视为异常。《左传》说“记录没有见过的事物”,这是对的。至于它记载的童谣之言,恐怕也是附会。然而季氏把持国家的征兆,胡氏归咎于鸜鹆,难道不牵强吗?

晋侯派荀跞到干侯慰问鲁昭公【昭公三十一年】

《左传》说:“季孙跟随知伯到干侯,子家子说:‘国君和他一起回去,一次羞愧,难道不能忍受而终身羞愧吗?’昭公说:‘好。’众人说:‘在于一句话了,国君一定要驱逐他。’荀跞拿着晋侯的命令慰问昭公,并且说:‘我们国君派我来以国君的命令讨伐意如,意如不敢逃避死罪,国君您还是回去吧。’昭公说:‘国君惠顾先君的情谊,施恩于流亡之人,将使我回去清扫宗庙来侍奉国君,那么就不能见到夫人了,能见到夫人的,有河为证。’荀跞捂住耳朵跑开说:‘我们国君恐怕要怪罪,怎敢参与鲁国的灾难?臣请回去向国君复命。’退下后对季孙说:‘国君怒气未消,您暂且回去祭祀。’我查考《左传》这段传文,恐怕不可信。季孙怎么能驱逐国君呢?如果真肯甘心顺从知伯到干侯去请求国君复国,那么《春秋》应当记载这件事了。为什么反而记载“晋侯派荀跞到干侯慰问昭公”呢?假如昭公真能诛杀季孙而不能见到夫人,那么诛杀他很久了,必定不至于有今天。况且昭公在国外困辱已久,还如此急躁发怒吗?等复国后再诛杀意如,又岂晚呢?似乎不可信。看上文记载“季孙意如在适历会见晋国的荀跞”,那么晋侯派荀跞以迎回昭公的事去审问季孙,是可以知道的。所以这里记载“晋侯派荀跞到干侯慰问昭公”,那么荀跞因为季孙不听从而告诉晋侯,所以晋侯派他来慰问昭公。根据经文所记载,事情很明显;根据传文所说,却是昭公自己不肯复国。有这样的道理吗?

元年春王【定公元年】

经文本来记载元年春王三月晋人在京师抓获宋国的仲几,《公羊传》、《谷梁传》想要阐发定公没有正月的含义,于是截断“春王”二字作为一节,胡氏沿袭这种说法,致使经文支离破碎,意思不连贯,这是传经者的大毛病。况且定公在夏历六月戊辰日即位,此时记事,圣人的心意,难道预先就在讥讽定公吗?没有正月,不足以拘泥。

晋国士鞅率领军队包围鲜虞【定公五年】

《左传》说:“报复观虎的战役。”查考《左传》定公三年秋九月,鲜虞人在平中打败晋军,难道晋国观虎倚仗他的勇猛吗。四年秋,经文记载晋国士鞅、卫国孔圉率领军队讨伐鲜虞。《左传》不在这个时候说“报复观虎的战役”,而到这里才这样说,不知是怎么回事?难道鲜虞这个小国能打败晋军而让他们的勇将受辱?《春秋》为什么不记载呢?恐怕也是晋国欺凌小国罢了。

宋国乐大心出逃到曹国【定公十年】

查考《左传》,乐大心出逃没有传文。只有去年春王正月下,有《左传》说:“宋公派乐大心在晋国结盟,并且迎接乐祈的尸柩。”乐大心假称有病,子明对宋公说:“右师将不利。”戴氏不肯去晋国,将要作乱,不然就没有病,于是驱逐桐门右师。所以高氏、王氏主张这个说法,来断定乐大心的出逃。然而乐大心出逃到曹国在今年秋,与《左传》所记载的年月相差一年半。《左传》不附在经文下,而附录在先年,恐怕不像这样错误。查考经文,这里下面记载“公子地出逃到陈”,冬记载“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明年春记载“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从陈进入萧地叛乱。秋记载“宋国乐大心从曹国进入萧地”,那么乐大心的出逃,大概与公子地及弟弟辰同一党羽。不了解实情,而只议论他的罪过,或许不可以吧?

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定公十年】

《左传》记载辰的话说:“我凭借国人驱逐国君,谁与我相处?”胡氏说:“‘以及’这个词,是归罪于辰因为兄长的缘故,率领他的大夫出逃,没有尊崇国君的道义。”

。曁者,不得已之辞,又以见仲佗、石彄见胁于辰,不能自立,无大臣之节。挟二卿出奔者,实辰也。曾谓其果不得已乎?若如胡氏所训曁字之义,则曁齐平者,不得已在鲁;曁仲佗、石彄者,不得已在辰。又谓仲佗、石彄见胁于辰,岂有不得已者而可以胁人耶?胡氏此传论曁之义,未免自相矛盾,敢论及之。杜氏曰:曁与也,似爲得之。

译“曁”字,是表示不得已的言辞,又借此表明仲佗、石彄被季孙辰胁迫,不能自立,没有大臣的气节。挟持两位卿大夫出逃的,实际上是季孙辰。难道能说他们真是不得已吗?如果按照胡氏对“曁”字的解释,那么“曁齐平”是指不得已而留在鲁国;“曁仲佗、石彄”是指不得已而依附于季孙辰。又说仲佗、石彄被季孙辰胁迫,哪有自己不得已却还能胁迫别人的道理呢?胡氏在这段传文中论述“曁”字的含义,未免自相矛盾,所以敢对此加以评论。杜预说:“曁”就是“与”的意思,这似乎比较恰当。

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自陈入于萧以叛【定公十一年】

胡传不见于本文,却于秋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下见之,非释经之体,如此▯非一,似未便于学者。且曰:“出奔则称曁,入于萧以叛则称及。”其论曁及二字,颇费词说,恐未免有穿凿之失。

叔还如郑,涖盟【定公十一年】

杜氏曰:「叔还诣曾孙。」按叔诣卒于昭公二十九年,至此相距十四五年耳。而叔还即见经叔诣之年,寿虽莫考其详,大约不过七八十岁而已。使叔还果爲诣曾孙,然则叔诣之子若孙安在耶?窃疑叔还非叔诣子即孙也,恐非曾孙。

郑罕达帅师伐宋【定公十五年】

杜氏曰:「宋公子地奔郑,郑人爲之伐宋,欲取地以处之。」按经,于定公十年秋书「公子地出奔陈」,十一年春书「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考之左氏,并无公子地奔郑之事,恐杜氏之说必有所据,更考之。

蔡杀其大夫公子驷【哀公二年】

按左氏,呉泄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入,众知之。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哭而迁墓。冬,蔡迁于州来。窃恐未然。如经所书,则蔡先迁于州来,而后杀其大夫;如左氏所记,则先杀其大夫,而后迁于州来。传与经实相戾也。

  盗杀蔡侯申【哀公四年】

按左氏,蔡昭公将如呉,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如是,则公孙翩爲弑君之贼明矣。春秋何爲隐其名而以盗书耶?胡氏从左氏,而谓变文书盗,以惩有国之君,恐未然也。窃疑凡书盗者,皆当时不觉被盗而杀之,不得其名氏,如后世击秦始皇于博浪沙中之▯,史官欲求其名而不得,书盗是也。

  齐侯阳生卒

吴为我故,儆师伐齐。齐人弑其君,以説于吴。吴师乃还。据传文言之,则是齐侯阳生之卒,非正卒也,乃弑也。何《春秋》于弑君之贼,往往▯其恶而赦其罪耶?胡氏信其说,恐亦过矣。临川呉氏云:“当时呉师在齐,而公卒,遂以爲弑耳。”此说是已。况呉子既忍伐齐,恶有闻悼公之赴,而三日哭于军门之外者乎?且邾子方来奔,左氏谓齐甥也,故遂奔齐,又岂有从呉伐齐之事耶?愚谓《春秋》信史也,爲鲁讳弑逆之外,其余弑则弑,卒则卒,岂至变名乱实如是耶?或者以爲此爲圣人笔削之微意,恐非也。

  西狩▯麟【哀公十四年】

按杜氏云:麟者,仁兽,圣王之嘉瑞也。时无明王,出而遇▯。仲尼伤周道之不兴,感嘉瑞之无应,故因鲁春秋而修诸侯之政,絶笔于▯麟之一句者,所感而作,因所以爲终也。防此,则春秋因▯麟而后作也。胡氏从范氏,以爲春秋文成而麟至,则春秋成而后▯麟也。孟子尝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则春秋又因乱臣贼子而作,而非爲麟也。絶笔于▯麟,公羊、谷梁之春秋然耳。左氏之经,实终于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况▯麟在春,虽不言何月,亦不过一时耳。春秋一经,孔子虽大圣,犹待七十二年然后作,恐非一时一月可成也。然则文成致麟之说,似亦未通。要之,麟本圣王之瑞,出而▯遇,孔子未必不伤其出之不遇,而叹其道之穷也。果感麟而作春秋乎?抑文成而麟至乎?

右辨疑,止《防大全》及《左传》而言,甚愧见闻之不广也,品识。

  春秋经传辨疑卷下

  题春秋经传辨疑后

兰溪童君廷式爲《春秋经传辨疑》之一帙,凡九十三首,持以示予。予反覆读之,知廷式之用心亦至矣。予弱冠尝从邑校读《春秋》,辛勤鑚摩,盖亦有年。其大义炳若日星者,虽若可见,至微词奥防,终不得窥其所在。自左氏、公羊、谷梁而下爲传附合者,无虑数十百家,而能发明圣人微奥者,能几人哉?予初欲会同诸家之言,窃附已意,殊恐不得圣人之心,而爲说亦累也。国初新安赵子常氏,精于《春秋》之学者,尝爲补注,又爲《属词》。潜溪宋太史称其直探圣人之心于千载之上。若吾廷式者,得非亦欲探圣人之心者乎?呜呼!圣人之心得不得焉,即

译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从陈国进入萧国发动叛乱【定公十一年】

胡氏的传注不在本文中出现,却在“秋,宋乐大心从曹国进入萧国”之下出现,这不符合解释经文的体例,像这样〇的情况不止一处,似乎对学者不太方便。况且他说:“出奔则称‘曁’,入于萧以叛则称‘及’。”他关于“曁”和“及”这两个字的论述,颇费言辞,恐怕难免有穿凿附会的过失。

叔还出使郑国,主持盟誓【定公十一年】

杜氏说:“叔还是叔诣的曾孙。”按叔诣死于昭公二十九年,到此时相距不过十四五年的时间。而叔还在叔诣去世那年就出现在经文中,寿命虽然无法详细考证,大约不过七八十岁而已。假如叔还确实是叔诣的曾孙,那么叔诣的儿子和孙子在哪里呢?我怀疑叔还不是叔诣的儿子就是孙子,恐怕不是曾孙。

郑国的罕达率领军队攻打宋国【定公十五年】

杜氏说:“宋国公子地逃奔郑国,郑国人替他攻打宋国,想要夺取土地来安置他。”按经文,在定公十年秋天记载“公子地出奔陈国”,十一年春天记载“公子地从陈国进入萧国发动叛乱”。考察《左传》,并没有公子地逃奔郑国的事,恐怕杜氏的说法必有依据,再进一步考证。

蔡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公子驷【哀公二年】

按《左传》,吴国泄庸出使蔡国,递交聘礼,并趁机派军队进入,军队全部进入后,众人知道了。蔡侯告诉大夫们杀公子驷来取悦吴国,哭着迁移坟墓。冬天,蔡国迁都到州来。我私下担心并非如此。如果按照经文所记载,那么蔡国先迁都到州来,然后才杀大夫;如果按照《左传》所记录,则是先杀大夫,然后才迁都到州来。传文与经文实在相违背。

盗杀蔡侯申【哀公四年】

按《左传》,蔡昭公将要去吴国,众大夫担心他又迁都,于是公孙翩追逐并射杀他,他逃入民家而死。如果是这样,那么公孙翩是弑君的贼人就很明显了。《春秋》为什么要隐藏他的名字而用“盗”来记载呢?胡氏跟随《左传》,认为改变文字用“盗”来记载,是为了惩戒有国的君主,恐怕并非如此。我私下怀疑凡是记载“盗”的,都是当时没有察觉被盗贼杀害,不知道盗贼的名氏,就像后世在博浪沙中袭击秦始皇的〇,史官想要寻求他的名字而得不到,所以记载为“盗”就是这样。

齐侯阳生去世

吴国因为我的缘故,警戒军队攻打齐国。齐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来取悦吴国。吴国军队才撤退。根据传文来说,那么齐侯阳生的去世,不是正常的死亡,而是被弑杀。为什么《春秋》对于弑君的贼人,往往〇掩盖其罪恶而赦免其罪责呢?胡氏相信这种说法,恐怕也太过分了。临川吴氏说:“当时吴国军队在齐国,而国君去世,于是认为是被弑杀。”这种说法是对的。况且吴国国君既然忍心攻打齐国,哪有听到悼公死讯,而在军门外哭吊三天的道理呢?而且邾子正来投奔,左氏说是齐国的甥舅,所以于是投奔齐国,又怎么会有跟随吴国攻打齐国的事呢?我认为《春秋》是信史,除了为鲁国讳言弑逆之外,其余弑杀就记载弑杀,正常死亡就记载正常死亡,难道会到改变名称、混淆事实的地步吗?有人认为这是圣人笔削的微意,恐怕不对。

西郊狩猎〇获麒麟【哀公十四年】

按杜氏说:麒麟是仁兽,是圣王的吉祥征兆。当时没有明王,出现却遭遇〇害。孔子哀伤周道不能兴起,感慨吉祥征兆没有回应,所以依据鲁国《春秋》来修撰诸侯的政事,在〇获麒麟这一句绝笔,是因为有所感而作,因此作为终结。如果这样,那么《春秋》是因为〇获麒麟而后作的。胡氏跟随范氏,认为《春秋》写成后麒麟才来,那么是《春秋》完成后才〇获麒麟。孟子曾经说:世道衰微,正道微弱,邪说暴行兴起,臣子弑杀君主的有,儿子弑杀父亲的有。孔子恐惧,作《春秋》。那么《春秋》又是因乱臣贼子而作,而不是为了麒麟。在〇获麒麟处绝笔,是《公羊传》、《谷梁传》的《春秋》如此罢了。《左传》的经文,实际终结于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去世。况且〇获麒麟在春天,虽然不说哪个月,也不过是一时之间的事。《春秋》这一部经,孔子虽然是大圣人,还要经过七十二年然后才作,恐怕不是一时一月可以完成的。那么,文成致麟的说法,似乎也不通。总之,麒麟本是圣王的祥瑞,出现却遭遇〇害,孔子未必不哀伤它出现而不遇明主,而感叹自己的道穷尽了。果真因感麒麟而作《春秋》吗?还是文成后麒麟才来呢?

以上辨析疑义,只针对《防大全》及《左传》而言,非常惭愧见闻不广,品识。

春秋经传辨疑卷下

题春秋经传辨疑后

兰溪童君廷式撰写了《春秋经传辨疑》一卷,共九十三篇,拿给我看。我反复阅读,知道廷式的用心也很到了。我年轻时曾在县学读《春秋》,辛勤钻研,也有好几年了。那些大义像日月星辰一样明亮,虽然似乎可见,至于微言奥义,终究不能窥探其所在。自《左传》、《公羊》、《谷梁》以下作为传注附合的,不下数十百家,而能阐发圣人微奥的,能有几人呢?我起初想汇集诸家的言论,私下附上自己的意见,特别担心不能领会圣人的心意,而所说的话也累赘。建国初新安赵子常氏,精通《春秋》之学,曾经作补注,又作《属词》。潜溪宋太史称赞他直接探求千年之上圣人的心意。像我们的廷式,难道不是也想探求圣人的心意吗?唉!圣人的心意能不能得到,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