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也。史氏纪前世之事,曰稽古之帝尧,其事云云。曰书当以古文为正,刘说为善。然程说亦非诸家所及。」
译罢了。史官记载前代的事情,说考察古代帝尧的事迹,情况如此这般。又说《尚书》应当以古文版本为正确,刘氏的说法最为精善。然而程氏的说法也并非其他各家所能企及的。
或问:“东莱谓敬乃百圣相传第一字,其义何如?而人之于敬若何?而用力邪?”曰:“心之精神是谓圣。盖心者,神明之宗也,所以具万理,灵万物,应万事,是为斯道之统也。故天地广矣,而此心包乎天地;鬼神幽矣,而此心通乎鬼神。八极至藐,此心倐然而可游;万里至逺,此心俄然而可到。敛之不盈握,舒之弥六合。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此天下之至神也。然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操之则存,舍之则亡。心不在焉,泰华耸前而目不见,雷霆震后而耳不闻。不火而热,不氷而寒,须有间天壌易位,孰主其主而宰其宰哉?亦曰敬而已。敬者,心法也。即文王所谓宅心也,即孟子所谓存其心、求放心也,即杨子云所谓存神而神不外也,即程子所谓主一无适,心常在腔子里也,即上蔡所谓常惺惺法也,即和靖所谓此心收敛不容一物也。静亦静,动亦动,无内无外,无将无迎。其处也泰然,其立也卓然,其豁也洞然,其止也凝然,其照也湛然。一尘不留,万境呈露。由是而诚意正心,由是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圣学之功用可全矣。然学者非不知心之当敬,敬之当务也。然心每未能纯乎敬者,由知敬之为敬,而不知所以为敬,则惮其难而莫适其安者,皆是也。盖宅心即是敬,非以敬而宅其心也;存心即是敬,非以敬而存其心也;存神即是敬,非以敬而存其神也。以敬律心,则敬与心为二物,交战而不相入,而心反病矣。是添却一重公案也。是有事而复正也,是积磨镜之药于镜,而反以病镜也。梏而不舒,物而不化,而此心已非本然之心矣,尚足以为敬乎?相去一毛间,千山复万山。此只做得缚手缚脚、苦涩生受底敬,不做得穆穆肃雍、从容自在底敬。”刘子曰:“敬在养神。”夫不曰“以敬养神”,而曰“敬在养神”者,谓存养此心之神,自作主宰,不使昏散走作,此即是敬,不在。他求也,刘子之言,所以为论敬之要也欤?贵乎熟之而已。养得神后,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融泄如淑景初春。天君自然清整,百体自然理顺。岂不是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必循此而实用其力,然后有以体此而实识其味。苟徒空言,无益于得也。
或问:“安安先取王说?”是王氏曰:“理之可安者,圣人安而行之,后乃取陈说,何也?”曰:“安安乃承上文‘钦明文思’而言。朱氏语录谓‘安安’乃重迭字,盖以上四者出于自然而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故言‘安安’以极状其安行之妙,非有一毫之勉强也。”王氏虽说得两“安”字,然上言“理之可安者”,则是于“钦明文思”之外别言理,而下“安”字,其味又未免失之薄也。
或问孔氏以能训克,以至训格,而子所释不同,何也?曰:凡训诂以一字训一字,多得其近似,未必皆究其全,欲人自以意体耳。克本训能,又训胜,惟其胜之故能之。晦庵亦以为克难训能,然能字不如克字有力,故曰“实能胜其事之谓克”。格于上帝,感格幽明,皆极其至之意。《大学》格物,晦庵以为穷至其极处,故曰“极其至之谓格”。如“熈”字训广,训兴,训明,必包此三意而后“熈”字意味方全,故曰“兴广光明之谓熈如“懋”字训诂止训勉,吴氏谓懋不必皆训勉,如“时懋乃功哉”“予懋乃徳”,皆有丰盛之意,故曰“勉而茂之谓懋”。“俊”字训大,训敏,故荆公以为“大而敏之谓俊”,此类后多不载。
或问:“格于上下,林氏‘际天蟠地’之说如何?”曰:“‘际天’则但与天相际,而无峻极于天之意;‘蟠地’则但深入,而又未兼广愽之意也。”
或问:“克明峻徳,诸家多以为尧自徳,如何?”曰:“上文言‘钦明光被’,已载尧之明徳,不应于此又言。”伊川、东莱举《中庸》九经之序,尊贤在亲亲之先,可谓有据。兼经言“俊乂”、“俊民”、“俊有徳”,并是贤俊之徳,“俊”之为义,非所以名圣人之徳也。曰:“然则《大学》言‘帝典曰克明峻徳’,皆自明也,非欤?”曰:“经传所引经
译有人问:“东莱先生说‘敬’是百代圣贤相传的第一个字,它的含义是怎样的?人对于‘敬’应当如何?又该如何用力呢?”回答说:“心的精神就是圣。大概心是神明的根本,所以能具备万理,灵通万物,应对万事,这是道的统领。因此天地广阔,而此心包容天地;鬼神幽深,而此心通达鬼神。八极极其微小,此心瞬间就可以游历;万里极其遥远,此心顷刻就可以到达。收敛时不满一握,舒展时充满天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这是天下最神妙的。然而心出入没有定时,不知道它的方向;把握它就存在,舍弃它就消亡。心不在这里,泰山华山耸立在眼前却看不见,雷霆震响在耳边却听不见。不火而热,不冰而寒,须臾之间天地易位,谁来做主宰呢?也只说一个‘敬’罢了。‘敬’是心的法则。就是周文王所说的‘宅心’,就是孟子所说的‘存其心、求放心’,就是扬雄所说的‘存神而神不外’,就是程子所说的‘主一无适,心常在腔子里’,就是谢上蔡所说的‘常惺惺法’,就是和靖所说的‘此心收敛不容一物’。静时也静,动时也动,无内无外,无将无迎。它安处时泰然,它站立时卓然,它开阔时洞然,它停止时凝然,它观照时湛然。一尘不留,万境呈露。由此而诚意正心,由此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圣学的功用就完全实现了。然而学者并非不知道心应当敬,敬应当致力。但心往往不能纯粹于敬,是因为只知道敬是敬,却不知道如何做到敬,于是畏惧其难而不知道如何安顿,都是这样。大概宅心就是敬,不是用敬去安顿心;存心就是敬,不是用敬去存心;存神就是敬,不是用敬去存神。用敬来约束心,那么敬与心就成了两样东西,交战而不能相入,心反而受害了。这是增添了一层公案。这是有事而又去纠正,就像把磨镜的药堆积在镜子上,反而损害了镜子。拘束而不舒展,物化而不变化,这颗心已经不是本然之心了,还足以称为敬吗?相差毫厘之间,却隔着千山万水。这只能做到束手束脚、苦涩难受的敬,做不到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刘子说:“敬在于养神。”不说是“以敬养神”,而说是“敬在养神”,是说存养此心的精神,自作主宰,不使昏散走作,这就是敬,不在别处寻求。刘子的话,大概是论述敬的要旨吧?贵在熟练罢了。养得神之后,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融泄如淑景初春。天君自然清整,百体自然理顺。这岂不是穆穆肃雍、从容自在的敬?必须遵循这个切实用力,然后才能体会它并真正认识它的滋味。如果只是空谈,对获得它是没有益处的。
有人问:“为什么先取王说解释‘安安’?”王氏说:“理之可安者,圣人安而行之,后来才取陈说,为什么呢?”回答说:“‘安安’是承接上文‘钦明文思’而言。朱子语录说‘安安’是重叠字,大概因为以上四者出于自然而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所以说‘安安’以极状其安行之妙,没有一毫勉强。”王氏虽然说了两个“安”字,但上面说“理之可安者”,这是在“钦明文思”之外另外说理,而下面的“安”字,其意味未免失之浅薄。
有人问:“孔氏以‘能’训‘克’,以‘至’训‘格’,而您的解释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凡是训诂以一字训一字,多得其近似,未必都究其全意,让人自己以意体会罢了。‘克’本训‘能’,又训‘胜’,正因为能胜所以能。晦庵也认为‘克’难训为‘能’,但‘能’字不如‘克’字有力,所以说‘实能胜其事之谓克’。‘格于上帝’,‘感格幽明’,都是极其至的意思。《大学》‘格物’,晦庵认为是穷至其极处,所以说‘极其至之谓格’。如‘熈’字训‘广’,训‘兴’,训‘明’,必须包含这三意而后‘熈’字意味方全,所以说‘兴广光明之谓熈’。如‘懋’字训诂只训‘勉’,吴氏说‘懋’不必都训‘勉’,如‘时懋乃功哉’‘予懋乃徳’,都有丰盛之意,所以说‘勉而茂之谓懋’。‘俊’字训‘大’,训‘敏’,所以荆公认为‘大而敏之谓俊’,这类后面多不记载。
有人问:“‘格于上下’,林氏‘际天蟠地’的说法如何?”回答说:“‘际天’则只与天相际,而没有峻极于天的意思;‘蟠地’则只深入,而又没有兼广博的意思。”
有人问:“‘克明峻徳’,诸家多认为是尧自明其德,如何?”回答说:“上文说‘钦明光被’,已经记载了尧的明德,不应在这里又说。”伊川、东莱举《中庸》九经之序,尊贤在亲亲之先,可谓有据。兼经言“俊乂”、“俊民”、“俊有徳”,都是贤俊之德,“俊”的含义,不是用来称说圣人之德的。问:“那么《大学》说‘帝典曰克明峻徳’,都是自明,不是吗?”回答说:“经传所引经”
文,姑借以明己意,非必尽与出处本意相合。如‘于缉熈敬止’,《诗》之本‘止’字即训助语,而《大学》乃以为‘知止’之止。《礼记》中此类极多,固难相律。此‘俊’字止训大,亦岂所以名圣徳哉?”
译文字,姑且借用来阐明自己的意思,不一定完全与出处原本的含义相符合。例如“于缉熙敬止”一句,《诗经》原本的“止”字就是作为助词解释,而《大学》却把它当作“知止”的“止”来理解。《礼记》中这类情况非常多,本来难以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这个“俊”字仅仅解释为“大”,又怎么能用来称颂圣人的德行呢?
或问九族兼二说何也?曰:孔氏髙祖元孙之说正矣。然《角弓》《頍弁》之诗,刺幽王不能亲睦九族,曰:“兄弟婚姻无胥逺矣。”岂伊异人?兄弟甥舅则知,兄弟者父族也,婚姻甥舅母妻族也。《周官》六行兼孝友睦婣,晏子言:“使吾父族无不乘马者,母族无不足衣食者,妻族无冻馁者。”秦汉间说三族,亦指父母妻族为言,则孔氏之说似失之狭。欧阳、夏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之说广矣,然不本于司出髙曽以为重,似失之泛。二说并存可也。然欧、夏之说,父族四则以父五属之内一也,以父之女昆弟,己之女昆弟及己之女适人者及其女之子,居其四焉。抑不知诸女已在父属之内了,虽曰有服纪之可言,未免失之支离。以意度之,则父族四者恐只是亲与从及再从三从兄弟叔伯,如此则与今世之五服,孔氏所谓同出髙曽之说一同。母族三者,则母之父族,母族及母之姊妹族也。妻族二则妻之父族母族也。或以髙曽祖曽孙非己之所及见,而病孔氏之说,则其陋不待辨矣。夫髙曽谓已所同出之沠下耳,至元孙曽孙则又以已为髙曽,此即今五服之制,古所谓小宗五世则迁者也,岂必以己之所尽见哉?吴氏之说虽经无明文,然亦不可不知。吴氏曰:“九族者数之极,凡王者于袒免之亲,同姓之国皆所当亲也。”
或问百姓之为百官族姓何也?曰:唐孔氏谓《左传》云:“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谓建立有徳以为公卿,因其所生之地而赐之以为姓,令其收敛亲族,自为宗主。按《史记》黄帝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上古必徳位尊显者始得姓,故“百姓”多指百官,其后人皆有姓,故“百姓”多指民,然亦观其所指如何。孔氏以此“百姓”为百官者,非特下言黎民不可重复。然经言“俊民用章,五服以章有徳”,与夫“明明在下,庶明励翼”,皆是指臣而言。若以“平章昭明”为庶民之事,则非辞矣。曰:“上既以明俊徳为用贤,而此复言平章百姓,非重复乎?”曰:“克明俊徳,是举未用之贤,兼在下者言之也;平章百姓,是正已用之官,即在朝者言之也。”正如《中庸》言“尊贤亲亲”,而继以“敬大臣,体羣臣”,耳所谓“正百官以正朝廷”者也。荆公曰:“亲九族之道,贤不肖能鄙有不辩也,则无事乎平;不责以事,不程其功,则无事乎章。”亦善。“平章百姓”一语,足以槩尽《舜典》“咨四岳”而下半篇之义。“率百官若帝之初”一句,足以槩《舜典》即位一节之义。林少颕谓圣人之言,约言之虽一语不为寡,详言之虽百言不为赘,此后世能言之士所以莫能加也。
或问:「羲和诸家以为氏,夏氏以(双立人+胤字去掉两边)征,言羲和湎滛,以为羲和乃官名,何也?」曰:「羲和盖始以氏居官,而后世因以名官,亦犹伶氏掌乐而善,后世遂以乐官为伶官也。」
或问:“晦庵谓古字‘宅度’通用,‘宅嵎夷’之类,恐只是去四方度其日景以作厯耳?如唐时尚使人去四方观星,此说如何?”曰:“此即苏氏之说。然既职在厯象,又宅于四极,则所谓度日景之类,不言可知。王肃之说已包之矣。亦犹林氏以‘宾出日’、‘饯纳日’为候昏旦,验晷刻以作厯也。然彼说可以包此意,而此说不可以包彼意也。”
或问:「旸谷诸家皆祖孔说,子独取王说,何也?」孔曰:「旸,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曰:「按洪范,雨旸相对。王氏以日出为旸,当矣。唐孔氏推孔说,谓阴闇而阳明,故以旸为明,而不言所据。字书中『旸』字亦不训明。盖孔对『昩谷』而言,故以旸训明,要不如王说之正。天
或问孔氏言中星与林氏异如何?曰:考论中星,当以林说为是。林曰:「鸟、火、虚、昴皆是分至之昏见于南方,直正午之中星。」而孔氏以为七星异见,不以为中星。故唐孔氏云:「仲春之月,日在奎娄,入于酉地,则初昬之时,井鬼在午,柳星张在已,翼轸在辰。」仲夏之月,日在东井,而入于辛地,则初昬之时,角亢在午,氐房在已
译有人问:九族兼采两种说法,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孔氏关于高祖到元孙的说法是正确的。然而《角弓》《頍弁》这两首诗,讽刺周幽王不能亲近和睦九族,说:“兄弟姻亲不要疏远了。”难道他们是外人吗?兄弟、外甥、舅舅,就知道兄弟属于父族,婚姻、外甥、舅舅属于母族和妻族。《周官》六行兼有孝、友、睦、姻,晏子说:“使我的父族没有不乘马的,母族没有衣食不足的,妻族没有受冻挨饿的。”秦汉间所说的三族,也是指父母族和妻族而言,那么孔氏的说法似乎显得狭隘。欧阳氏、夏侯氏关于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的说法广泛了,然而不本于出自高祖、曾祖以为尊重的原则,似乎显得泛泛。两种说法并存是可以的。然而欧阳氏、夏侯氏的说法,父族四,则是以父的五属之内一,以父的姐妹、自己的姐妹以及自己出嫁的女儿及其女儿的儿子,占据其中四项。却不知这些女儿已经在父属之内了,虽然说有服制等级可言,未免显得支离破碎。凭意思推测,那么父族四恐怕只是亲兄弟、堂兄弟以及再从、三从兄弟叔伯,这样就与当今的五服,孔氏所说的同出高祖、曾祖的说法一致。母族三,则是母亲的父族、母族以及母亲的姐妹族。妻族二,则是妻子的父族和母族。有人因为高祖、曾祖和曾孙、元孙不是自己所及见的,而诟病孔氏的说法,那么他的浅陋就不待辩驳了。所谓高祖、曾祖,是指自己所同出的祖先罢了,至于元孙、曾孙,又是以自己为高祖、曾祖,这就是当今五服的制度,古所谓小宗五世则迁,难道一定要以自己所能尽见为准吗?吴氏的说法虽然经典中没有明文,然而也不可不知道。吴氏说:“九族是数的极致,凡是王者对于袒免之亲,同姓之国,都是应当亲近的。”
有人问:百姓作为百官族姓,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唐孔氏认为《左传》说:“天子建立有德之人,根据出生地赐姓。”意思是建立有德之人作为公卿,根据他们所生的地方赐给他们作为姓,让他们收敛亲族,自为宗主。查《史记》黄帝二十五子,得姓的有十四人,上古必定是德行地位尊显的人才得姓,所以“百姓”多指百官,后来人都有姓,所以“百姓”多指民众,然而也要看其所指如何。孔氏以此“百姓”为百官,不仅仅是因为下文说黎民不可重复。然而经文中说“俊民用章,五服以彰有德”,以及“明明在下,庶明励翼”,都是指臣子而言。如果把“平章昭明”当作庶民的事情,那就不是正确的文辞了。有人问:“上文既以明俊德为用贤,这里又说平章百姓,不是重复吗?”回答说:“克明俊德,是举荐未用的贤人,兼及在下位者而言;平章百姓,是端正已用的官员,即在朝者而言。”正如《中庸》说“尊贤亲亲”,接着说“敬大臣,体群臣”,这就是所谓“正百官以正朝廷”的意思。王安石说:“亲九族之道,贤能不肖、能鄙没有分辨,那么就没有必要平;不责成以事,不考核其功,那么就没有必要章。”也很好。“平章百姓”一语,足以概括《舜典》“咨四岳”而下半篇的意义。“率百官若帝之初”一句,足以概括《舜典》即位一节的意义。林少颖说圣人的言语,简略地说虽一语不为少,详细地说虽百言不为赘,这是后世能言善辩之士所不能超越的。
有人问:“羲和诸家以为氏,夏氏以胤征,说羲和沉湎淫乱,认为羲和是官名,是为什么呢?”回答说:“羲和大概起初以氏居官,而后世因此以名官,也就像伶氏掌管音乐而擅长,后世遂以乐官为伶官一样。”
有人问:“晦庵说古字‘宅’‘度’通用,‘宅嵎夷’之类,恐怕只是去四方度量日影以作历法罢了?如唐时尚使人去四方观星,此说如何?”回答说:“这就是苏氏的说法。然而既然职在历象,又宅于四极,那么所谓度量日影之类,不言可知。王肃的说法已经包含了。也就像林氏以‘宾出日’、‘饯纳日’为候昏旦,验晷刻以作历一样。然而彼说可以包含此意,而此说不可以包含彼意。”
有人问:“旸谷诸家皆祖孔说,你独取王说,是为什么呢?”孔氏说:“旸,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回答说:“查《洪范》,雨旸相对。王氏以日出为旸,恰当。唐孔氏推衍孔说,说阴暗而阳明,所以以旸为明,而不说所据。字书中‘旸’字也不训明。大概孔氏对‘昧谷’而言,所以以旸训明,终究不如王说正确。天
有人问:孔氏言中星与林氏不同,如何?回答说:考论中星,应当以林说为是。林氏说:“鸟、火、虚、昴都是分至之昏见于南方,直正午的中星。”而孔氏认为七星异见,不以为中星。所以唐孔氏说:“仲春之月,日在奎娄,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井鬼在午,柳星张在巳,翼轸在辰。”仲夏之月,日在东井,而入于辛地,则初昏之时,角亢在午,氐房在巳
,箕尾在辰。仲秋之月,日在角,而入于酉地,则初昬之时,斗牛在午,女虚危在已,室壁在辰。仲冬之月,日在斗,入于申酉地,则初昬之时,奎娄在午,胃昴在已,毕觜参在辰。信如孔说,则「是鸟、火、虚、昴」掌分至之昬,皆见于己,非正午也,何以为四方中星哉?王肃觉其非,遂谓「宅嵎夷,孟月也,日中;日永,宵中;仲月也,鸟、火、虚、昴;季月也,此说并与天象偶合。」然分孟、仲、季,非《书》之意。盖二孔、王肃皆不知厯家有歳差之法,以月令日在某宿而求之所以不合。按厯家自北齐向子信始,首知歳差之法,以古厯指之,凡八十余年差一度。月令日在某宿,比之尧时,则已差矣。以日月在某宿,未知中星,宜其不合矣。故唐一行云:「月在虚一,则星火星昴皆以仲月昬中。」而沈存中亦云:「《尧典》日短星昴,今乃日短星东壁。」以是知歳差之法,乃厯家之所通知,特先儒未之思耳。蔡氏曰:「古厯简易,未立差法,但随时占候,修改以与天合。至东晋虞喜,始以天为天,以岁为岁,乃立差以追其变,约以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以为太过,乃倍其年,而又反不及。至隋刘焯,取二家中数七十五年为近之,亦未为精密也。」
译箕宿和尾宿位于辰位。仲秋之月,太阳位于角宿,进入酉地,那么在黄昏初现之时,斗宿和牛宿位于午位,女宿、虚宿和危宿位于巳位,室宿和壁宿位于辰位。仲冬之月,太阳位于斗宿,进入申酉之地,那么在黄昏初现之时,奎宿和娄宿位于午位,胃宿和昴宿位于巳位,毕宿、觜宿和参宿位于辰位。如果孔安国的说法可信,那么“鸟、火、虚、昴”掌管二分二至的黄昏中星,都出现在巳位,而不是正午,怎么能说是四方的中星呢?王肃察觉到其中的错误,于是说:“宅嵎夷,是孟春之月,日中;日永,是仲春之月,宵中;仲春之月,鸟、火、虚、昴;季春之月,这种说法与天象恰好吻合。”然而将月份分为孟、仲、季,并非《尚书》的本意。大概孔安国、孔颖达和王肃都不知道历法中有岁差的法则,用《月令》中太阳在某宿来推求,所以不合。查考历法,自北齐向子信开始,首先知道岁差的法则,用古代历法推算,大约每八十多年差一度。《月令》中太阳在某宿,与尧帝时代相比,已经存在偏差了。用太阳和月亮在某宿,却不知中星,理应不合。所以唐代一行说:“月亮在虚宿一度,那么火星和昴星都在仲春之月黄昏时位于中天。”而沈括也说:“《尧典》中说日短星昴,现在却是日短星东壁。”由此可知岁差的法则,是历法家所通晓的,只是以前的儒者没有思考罢了。蔡氏说:“古代历法简易,没有设立岁差法则,只是随时观测天象,修改历法以与天象相符。到了东晋虞喜,才开始以天为天,以岁为岁,于是设立岁差来追溯其变化,大约每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认为这太过分了,于是将年限加倍,反而又不够。到了隋代刘焯,取两家中间数,以七十五年为近之,也不够精密。”
或问:“厥民夷”?苏氏谓:“农事至秋稍缓,老弱可以渐休,故曰‘夷’。”程子谓:“秋成,民获卒歳之乐,而心力平夷。”子从程说,而删去“民获卒歳之乐”一语,何也?曰:“二说皆善,但苏则主民力而言,程则主民心而言,除去‘民获卒歳之乐’一语,则语意圎而无不包矣。”此类后不尽载。
或问诸家所言分至昼夜刻数不同何邪?曰:唐孔氏谓马融云:“古制刻漏昼夜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短四十刻;昼中五十刻,夜中亦五十刻。”融之言此,据日之出没为说。天之昼夜,以日之出没为分;人之昼夜,以昬明为限。日未出前二刻半为明,日入后二刻半为昬。损夜五刻以禆昼,则昼多于夜复五刻。古今厯术与太史所候,皆云夏至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冬至昼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春秋分昼亦多夜五刻。此不易之法也。然按今厯日分至昼夜刻数,则与马融之言同意,亦以日之出入分昼夜欤?
或问:诸家皆以歳一周为朞。孔氏曰:匝四气曰朞。一歳十二月,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为六日。一歳有余十二日,未盈三歳足得一月,则置闰。诸家皆祖孔氏说。而子谓朞三百六十六日,以为指两冬至而言,何所据乎?曰:此出《洪范》。以《百中经》考之,每两歳冬至相去必有三百六十六日,二十四气皆然。不然则有三百六十五日有竒,中间有闰无闰皆然。此其可考之明据也。如诸家之说,一歳三百五十四日,毎日行天一度,则是反欠周天卜一度四分度之一,是欠十二日也。谓日行天度不尽而有余剩之度则可,何以谓之余十二日乎?三年欠天度三十三度四分度之三,是以闰一月,使日行天度所欠之数,而犹有余分也。愚之言“欠”与传言“余”,其意一同,但“余”字不分晓。兼诸家之说,“于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句文义未顺也。
或问:“象恭滔天”为衍文何也?曰:林氏谓苏氏以“滔天”为“灭天理”,则与下文“滔天”为二义;孔说与下文义同矣。然谓“洪水际天,滔滔”可也。“象恭”云“滔天”,其义不通,故齐唐谓误此二字,而晦庵以为衍文也。
或问:“林氏祖《史记》以瞽瞍为真无目,而病孔说,何也?”曰:“孔说恐必有据。若果无目,则何以能肆其顽恶?所谓祇载见瞽瞍斋栗,瞍亦何自见之,而允若邪?”
或问曽氏说「厘降」谓舜于二女嫡庻之分,理之使有辨,帝女之贵,下之使不骄,如何?曰:「厘者,凡事理之使皆当然也;降者,使降心下意以相从也,非止正嫡庶去其骄而已。」
或问:“王氏以厘降为下嫁,李氏以钦若为尧戒女,晦庵兼取其说,如何?”曰:“林氏谓此说亦通,但如此说,则一篇所载惟及尧之妻舜,而不及乎舜,此说是也。”曰:“吕氏说‘嫔虞之事不载’,何也?”吕曰:“以顽嚚之亲,少有不到,则贻其怒;以天子之女,少有不尽,则贻其不足。一则至亲在前,一则至贵在后,左右皆陷穽。事父母则妻子之间必有不尽,安妻子则父母之间必有不足,此人之至难处处。”曰:“此但说得舜自身中所处之事,未说得舜能使二女亦处此事也,故移注于‘我其试哉’之下,注‘嫔于虞’之下,则未尽也。”
舜典
或问厯试诸说如何?曰:东莱之说至矣。陈氏及新安王氏之说,虽未免以后世事体论圣人,亦不可不知。陈曰:吉人爵人于朝,犹曰与众共之,况举天下而授之匹夫?不求先有以服天下之心,安得天下之无异哉?王曰:厯试之后,徳业彰着,天下心服,则授之者公,而居之者安。
或问:“三山陈氏勲华之说如何?”陈曰:“尧谓之勲舜谓之华,皆即其可见者言之也。曰:‘林少颕谓舜言华,尧言光’,此说已善。尧居帝位,成功为大,故先言放勲舜方登庸,未有功可言,故不言勲而先言华也。”
或问《左氏传》:“髙辛氏有才子八人,天下谓之八元。舜臣尧举八元,布五教于四方,内平外成。髙阳氏有才子八人,天下谓之八凯。舜臣尧举
译有人问:“‘厥民夷’是什么意思?”苏氏认为:“农事到了秋天稍微缓和,老弱的人可以逐渐休息,所以称为‘夷’。”程子认为:“秋天庄稼成熟,百姓获得终年的快乐,因而心情平和。”你采纳了程子的说法,却删去了“百姓获得终年的快乐”这一句,为什么呢?回答说:“两种说法都很好,但苏氏主要从民力方面来说,程子主要从民心方面来说,删去‘百姓获得终年的快乐’这一句,那么语意就圆满而没有不包容的了。”这类情况后面不再一一记载。
有人问:各家所说的分至昼夜刻数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唐代的孔颖达引用马融的话说:“古代制度刻漏昼夜一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短四十刻;昼夜平分各五十刻。”马融这样说,是根据太阳的出没来论述的。天上的昼夜,以太阳的出没来划分;人间的昼夜,以黄昏和黎明为界限。太阳出来前二刻半为黎明,太阳落下后二刻半为黄昏。从夜里减去五刻来补助白天,那么白天就比夜里多五刻。古今历法与太史观测,都说夏至白天六十五刻,夜里三十五刻;冬至白天四十五刻,夜里五十五刻;春秋分白天也比夜里多五刻。这是不可改变的法度。然而按照现在的历法分至昼夜刻数,则与马融的话意思相同,也是以太阳的出入来划分昼夜吗?
有人问:各家都认为一年一周为期。孔颖达说:经历四季为期。一年十二月,三百六十天,除去小月六个为六天。一年多余十二天,未满三年足得一个月,就设置闰月。各家都推崇孔颖达的说法。而你说期是三百六十六天,认为是指两个冬至而言,依据是什么呢?回答说:这出自《洪范》。用《百中经》来考证,每两个冬至相隔必定有三百六十六天,二十四节气都是这样。否则就有三百六十五天零几分,中间无论有闰月还是没有闰月都是这样。这是可以考证的明显依据。如果按照各家的说法,一年三百五十四天,每天太阳在天上运行一度,那么反而欠周天一度四分度之一,也就是欠十二天。说太阳在天上运行的度数不尽而有剩余的度数是可以的,为什么说多余十二天呢?三年欠天度三十三度四分度之三,因此闰一个月,使太阳在天上运行所欠的度数得以补足,但还有剩余的分度。我所说的“欠”与传言所说的“余”,意思是一样的,只是“余”字不清晰。况且各家的说法,对于“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这一句文义也不通顺。
有人问:“‘象恭滔天’是衍文,为什么呢?”回答说:林氏认为苏氏把“滔天”解释为“灭天理”,那么与下文的“滔天”就是两种意思;孔颖达的解释与下文意思相同。然而说“洪水滔天,滔滔”是可以的。“象恭”说“滔天”,意思不通,所以齐唐认为误加了这两个字,而朱熹认为是衍文。
有人问:“林氏推崇《史记》认为瞽瞍是真的瞎眼,而批评孔颖达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孔颖达的说法恐怕一定有依据。如果真的瞎眼,那么怎么能放纵他的顽劣邪恶?所谓‘只见瞽瞍斋栗’,瞽瞍又从哪里看见,而答应呢?”
有人问:曾氏解释“厘降”说舜对于两个女儿的嫡庶之分,治理使有区别,帝女的尊贵,降低使不骄傲,怎么样?回答说:“厘,是凡事治理使都合乎应当的样子;降,是使降下心意来顺从,不只是端正嫡庶去除骄傲而已。”
有人问:“王氏把厘降解释为下嫁,李氏把钦若解释为尧告诫女儿,朱熹兼取他们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林氏认为这种说法也通,但按照这种说法,那么一篇所载只涉及尧把女儿嫁给舜,而不涉及舜,这种说法是对的。”又问:“吕氏说‘嫔虞之事不载’,为什么呢?”吕氏说:“因为顽劣的父亲,稍有不到之处,就招致他的愤怒;因为天子的女儿,稍有不尽之处,就招致她的不满。一方面至亲在前面,一方面至贵在后面,左右都是陷阱。侍奉父母那么妻子之间必定有不尽之处,安抚妻子那么父母之间必定有不满之处,这是人最难处理的地方。”回答说:“这只是说明了舜自身所处理的事情,没有说明舜能使两个女儿也处理这些事情,所以移到‘我其试哉’下面,注在‘嫔于虞’下面,就不全面了。”
舜典
有人问:关于历试的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东莱的说法最好了。陈氏和新安王氏的说法,虽然难免用后世的事体来议论圣人,也不可不知道。陈氏说:吉人封爵人在朝廷,尚且说与众人共享,何况把天下授予一个平民?不先有使天下人心服的办法,怎么能使天下没有异议呢?王氏说:历试之后,德行功业显著,天下人心服,那么授予的人公正,而居位的人安心。
有人问:“三山陈氏关于勋华的说法怎么样?”陈氏说:“尧称为勋舜称为华,都是就其可见的方面来说的。说:‘林少颕说舜说华,尧说光’,这种说法已经很好。尧居帝位,成功为大,所以先说放勋;舜刚被提拔,没有功可言,所以不说勋而先说华。”
有人问《左氏传》:“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天下称为八元。舜臣服尧举用八元,在四方推行五教,内平外成。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天下称为八凯。舜臣服尧举用
八凯,使主后土,以揆百事。”此事当在厯试之时,而书以为舜自为之,何也?曰:尧以五典百揆之事试舜,而舜能举贤以为之,则亦无异于舜之自为也。
译八凯,让他们主管后土,以考察百事。”这件事应当发生在历试的时候,而《尚书》却认为是舜亲自做的,为什么呢?回答说:尧用五典和百揆的事务来考验舜,而舜能够举荐贤才来担任这些职务,那么这与舜亲自去做也就没有区别了。
或问:「史记载『烈风雷雨弗迷』,如何?」史记谓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弗迷。苏氏因之,以为洪水为患,尧使舜入山林相视,雷雨大至,众皆失常,而舜不迷。其度量有絶人者。林氏曰:「史记言渉于妄怪,自『慎徽五典』以下皆是试舜之事,则纳于大麓,亦是试之。则试之时,安知天之必有烈风雷雨,而视其迷与不迷者乎?」吴才老曰:「天欲显舜,则当使风伯清尘,雨师洒道,休光景星,上下相应。何至为烈风雷雨,使其狼狈仅至不迷,而后显异?之人且将以舜为得罪于天矣。要之,必是如孟子所说主祭之事,但世代久逺,不知大麓为何地耳。」
或问孔氏以在玑衡为审已当天心与否?如何?曰:林氏谓厯试诸事已足以验天人之并与矣。使其不当天心,不符人望,则不授之而已。既已受终文祖,乃始审天心。使七政有失度,则将柰何?古人授受之义不然也。此说是,此后有去取昭然可见者,不复尽辨。
或问七政诸说如何?三山陈氏曰:日月五星在天之政。唐孔氏曰:言吉凶各有异政,得失由于君之政也。王氏曰:以人之所取正也。叶氏曰:七者所以正四时,作万事也。曰:陈说、叶说主天而言政,唐孔说、王说主人而言政。然主人而言,要不若主天而言。但叶谓正四时、作万事,则不然。日月五星所以成歳功,岂止正四时而已?不若陈说为当然,犹未明。故推其意而足之曰:人有政耳,天岂有政乎?曰:此但譬喻之辞,犹曰五星谓之五纬,星岂有纬乎?以其变动异于经星,故谓之纬。北斗谓之天枢,天岂有枢乎?以其持造化之纲,故谓之枢。日月五星司天之政,亦犹人之有政也,故以政言之耳。唐孔氏说亦有意,故附见之。
或问:“日月星之所以光者何如?”曰:“凡气之积英者,必有光。日月星,盖精气之上浮者也。且人之目,亦然。日月者,阴阳之精气也。五星者,五行之精气也。《张衡灵宪》曰:‘星也者,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攸属。’”
或问浑天之说如何?曰:“王蕃浑天说曰:天之形状似鸟卵,天包地外,犹卵之裹黄,圎如弹丸,故曰浑天,言其形体浑浑然也。其术以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见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晦庵曰:“天实浑沦之气,其行度本不可知,但星宿分为度限,每宿各有度数,合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髙正当天之中。极南五十五度当嵩髙之上,又其南十二度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道北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极九十一度,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极持其两端,天与日月星斜而回转,此其大率也。”陈祥道曰:“天绕地而转,一昼一夜适周一匝,又超一度。天左旋,日月违天而右转。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二度强。天之旋如磨之左转,日月如蚁行磨上而右转。磨转疾而蚁行迟,故日月为天所牵转。至于日没日出,非日之行,而天运于地外,而日随之出没也。”朱氏《楚辞注》曰:“天积气耳,形圎如弹丸,朝夜运转,其中乃枢轴不动之处。其运转者亦无形质,但如劲风旋转无穷,是为天体,而实非有体也。地则气之渣滓聚成形质者,但以其束于劲风旋转之中,故兀然浮空,久而不坠。”黄帝问于岐伯曰:“地何慿乎?”岐伯曰:“大气举之。”亦谓此也。其曰“九天”“其圜九重”,则自地之外气之旋转益逺益大益清益刚,究阳之数而至于九,则无复有涯矣。河南邵氏曰:“或问天何依?曰:依乎地。地何附?曰:附乎天。天地何所依附?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依气。其形也有涯,其气也无涯。”
或问六宗,诸家多取张髦之说。新安王氏曰:「洛诰言禋于文王、武王,则宗伯亦可言禋。」孙氏曰:「类上帝,祀天神也;禋六宗,享人鬼也;望山川,祭地祇也。」王氏曰:「天子事七
译有人问:“《史记》记载‘烈风雷雨弗迷’,是怎么回事?”《史记》说山林川泽间刮起暴风雷雨,舜行走其中却不迷失方向。苏氏沿袭此说,认为洪水为患,尧派舜进入山林勘察,雷雨大作,众人皆惊慌失措,而舜却不迷失。这说明舜的度量有超越常人之处。林氏说:“《史记》的说法近乎荒诞怪异,从‘慎徽五典’以下都是考验舜的事情,那么‘纳于大麓’也是考验他。那么在考验的时候,怎么知道上天必定会降下烈风雷雨,来观察他是否迷失呢?”吴才老说:“上天如果要显扬舜,就应当让风伯扫清尘土,雨师洒净道路,祥瑞的光景星上下呼应。何至于降下烈风雷雨,让他狼狈不堪,仅仅做到不迷失,然后才显示其特异?这样人们反而会将舜视为得罪了上天。总之,必定是如孟子所说的主持祭祀之事,只是年代久远,不知道‘大麓’是什么地方罢了。”
有人问:孔氏认为在玑衡上观测,是为了审察自己是否合乎天心,对吗?回答说:林氏认为,经过各种事情的考验,已经足以验证天意与人心的契合了。如果他不合乎天心,不符合人望,就不授予他职位罢了。既然已经在文祖那里接受了帝位,才开始审察天心。如果七政出现失度,那将怎么办?古人传授帝位的义理不是这样的。这个说法是对的,此后有取舍之处显而易见,不再一一辩驳。
有人问:关于七政的各种说法如何?三山陈氏说:日月五星是上天之政。唐孔氏说:是说吉凶各有不同的政令,得失源于君主的政令。王氏说:是用人所取正的意思。叶氏说:七政是用来端正四时,兴作万事的。回答说:陈说、叶说从天的角度谈政,唐孔说、王说从人的角度谈政。然而从人的角度谈,终究不如从天的角度谈。但叶氏说端正四时、兴作万事,则不然。日月五星是用来成就岁功的,岂止是端正四时而已?不如陈说恰当,但还不够明白。所以推究其意而补充说:人有所谓政,天难道有所谓政吗?回答说:这只是比喻之辞,就像说五星称为五纬,星难道有纬吗?因为它们的变动不同于经星,所以称为纬。北斗称为天枢,天难道有枢吗?因为它持守造化的纲纪,所以称为枢。日月五星主持上天之政,也就像人有所谓政一样,所以用政来表述罢了。唐孔氏的说法也有道理,所以附带提及。
有人问:“日月星辰之所以发光,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凡是积聚英气的,必定有光。日月星辰,大概是精气上浮的部分。而且人的眼睛,也是如此。日月,是阴阳的精气。五星,是五行的精气。《张衡灵宪》说:‘星,形体生于地,精粹成于天,排列错落,各有归属。’”
有人问:浑天说的说法如何?回答说:“王蕃的浑天说认为:天的形状像鸟蛋,天包裹在地的外面,就像蛋壳包裹蛋黄,圆如弹丸,所以叫浑天,是说它的形体浑浑然一体。其术数认为天一半覆盖在地上,一半在地下,地上的天可见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也是如此。”晦庵说:“天确实是浑沦之气,其运行度数本来不可知,只是星宿分为度限,每宿各有度数,合计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北极高出地面三十六度,南极没入地下也是三十六度,而嵩高正当天的中心。极南五十五度在嵩高之上,再往南十二度是夏至的日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春秋分的日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冬至的日道。再往南距离地面只有三十一度而已。这样夏至日道距离北极六十七度,春秋分距离北极九十一度,冬至距离北极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极持守两端,天与日月星倾斜而回转,这是大概的情况。”陈祥道说:“天绕着地旋转,一昼一夜恰好转一圈,又超过一度。天向左旋转,日月违背天的方向向右旋转。太阳一天在天上运行一度,月亮一天在天上运行十二度强。天的旋转像磨盘向左转,日月像蚂蚁在磨盘上向右行。磨盘转得快而蚂蚁行得慢,所以日月被天牵引旋转。至于日落日出,不是太阳在行走,而是天在地外运动,太阳随之出没。”朱氏《楚辞注》说:“天是积聚的气,形状圆如弹丸,早晚运转,其中是枢轴不动的地方。其运转的部分也没有形质,只是像强劲的风旋转无穷,这就是天体,而实际上没有实体。地则是气的渣滓聚合成形质的,但因为它束缚在强劲的风旋转之中,所以突兀地浮在空中,久而不坠。”黄帝问岐伯说:“地凭借什么?”岐伯说:“大气举托着它。”也是说的这个意思。所谓“九天”“其圜九重”,是说从地之外,气的旋转越远越大越清越刚,穷尽阳数而至于九,就没有边际了。河南邵氏说:“有人问天依靠什么?回答说:依靠地。地依附什么?回答说:附属于天。天地依附什么?回答说:互相依附。天依靠形,地依靠气。形有边际,气无边际。”
有人问:关于六宗,各家多采纳张髦的说法。新安王氏说:“《洛诰》说祭祀文王、武王,那么宗伯也可以说祭祀。”孙氏说:“类上帝,是祭祀天神;禋六宗,是享祭人鬼;望山川,是祭祀地祇。”王氏说:“天子侍奉七
庙于地,不言大示于人,不言太祖于天,不言日月星辰。以地示人鬼之及六宗、山川,则天地之及日月星辰可知也;以天帝之及上帝,则人鬼、地示之及太祖、大示亦可知也。于天则举尊以见卑,于人、于地则举卑以见尊。」林氏、苏氏取孔氏之说。林曰:「七世之庙,自太祖而下谓之六宗,则不可。古者祖有功,宗有德,必有德者始宗之,如啇之三宗是也。若以三昭三穆为六宗,则七世之非宗,古无是理也。」苏曰:「受终之初,既有事于文祖,其势必及于余庙,岂有独祭太祖于齐七政之前,而祭余庙于类帝之后乎?」如何曰:「林氏以昭穆不可言宗,夫祖宗专言而分别之,则有功、徳之辨;泛言之,则自祖而上皆可谓之祖宗,如大宗、小宗皆称宗,祖庙则称宗庙,器则称宗彝,岂必有徳然后始谓之宗乎?以三昭三穆为六宗,于义亦通。」苏氏谓「受终祭太祖而不及六宗,类帝之后祭六宗而不及太祖,以是为疑。夫谓受终祭太祖,则并告六宗可知;后祭六宗,则并祭太祖可知,盖先后互见耳。」苏氏不疑类帝而不及地示,谓可以类推于文祖、六宗,疑之何也?曰:「若是则受终与禋为两祭,宗庙不于渎乎?」曰:「先是受终,后是告摄,或是二事,亦犹今士大夫前是受差除告庙,后是交割庙祭,亦何嫌乎?」此二论皆未足以病张髦之说。要之,以昭穆为六宗,终是经无明据,而孔氏之说有合于祭法及家语,故以孔氏为主,而附以张说焉。
译在地祭祀,不说“大示”以表明对人;在天祭祀,不说“太祖”以表明对天,也不说日月星辰。通过在地祭祀人鬼以及六宗、山川,就可以推知在天祭祀天地以及日月星辰的情况;通过在天祭祀天帝以及上帝,就可以推知在地祭祀人鬼、地示以及太祖、大示的情况。在天祭祀时,列举尊位以显示卑位;在人、在地祭祀时,列举卑位以显示尊位。林氏、苏氏采纳孔氏的说法。林氏说:“七代祖先的宗庙,从太祖以下称为六宗,这是不对的。古人立祖是因为有功,立宗是因为有德,必定是有德者才开始被尊为宗,比如商朝的三宗就是这样。如果把三昭三穆称为六宗,那么七代祖先中不属于宗的情况,古代是没有这种道理的。”苏氏说:“接受天命之初,既然已经在文祖那里举行祭祀,那么祭祀必然也会涉及其他宗庙,怎么会有在齐七政之前单独祭祀太祖,而在类帝之后祭祀其他宗庙的情况呢?”何氏说:“林氏认为昭穆不能称为宗,如果专门区分祖宗,那么确实有功、德的辨别;如果泛泛而言,那么从祖往上都可以称为祖宗,比如大宗、小宗都称宗,祖庙也称宗庙,器物也称宗彝,难道一定要等到有德之后才称为宗吗?把三昭三穆称为六宗,在义理上也是讲得通的。”苏氏认为“接受天命时祭祀太祖而不涉及六宗,类帝之后祭祀六宗而不涉及太祖”,对此表示怀疑。何氏说:“既然说接受天命时祭祀太祖,那么一并告知六宗是可以推知的;后来祭祀六宗,那么一并祭祀太祖也是可以推知的,这不过是先后互相体现罢了。”苏氏不怀疑类帝祭祀而不涉及地示,认为可以类推到文祖、六宗,他为什么还要怀疑呢?何氏说:“如果是这样,那么接受天命和禋祭就是两次祭祀,宗庙祭祀岂不是过于烦琐了吗?”何氏又说:“先是接受天命,后是告知摄政,或者是两件事,就像现在士大夫先是接受任命告知宗庙,后是交割事务祭祀宗庙,又有什么嫌疑呢?”这两个论点都不足以驳倒张髦的说法。总之,把昭穆称为六宗,终究是经典中没有明确依据的,而孔氏的说法符合《祭法》和《家语》,所以以孔氏的说法为主,并附带张髦的说法。
或问:“汉儒六天之说,谓天皇大帝,又有五帝及五行精气之神。夫土无二王,尊无二上,二犹不可,况于六乎?”曰:“赵伯循曰:‘禘必及五帝者,五帝功多,遂为五方之主,即月令其神,太皡、炎帝、黄帝、少皡、颛帝是也。以其功髙,故厯代肇于四郊祀之,次于天也。’”
或问禘上帝,不言地示,何也?曰:苏氏曰:“凡祀上帝,必及地示。春秋书‘不郊’,犹三望;书曰‘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柴祀天也,望祀山川也,而礼成于一日。祀山川而不及地理,必不然。是知祀天必及地。”《诗》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汉以来学者考之而不详,而世主或出其私意。五畤祭帝,汾阴祀后土。王莽始合祭天地,世祖以来或合或否。唐明帝始下诏合祀,以至于今,学者疑焉。不知祀天必及地,盖舜以来即然矣。
或问程说曰:「觐四岳羣牧如何?」程曰:「既月,则四方诸侯至矣。逺近不同来,有先后,故日月见之。非如常朝期于一日也。」曰:「四岳在朝之大臣,羣牧不过十余人,所以日觐者,非止为其来之不齐,盖数朝见以图政也。」
林氏非唐孔氏正新君之说甚善,附见于此。林曰:「唐孔氏谓五瑞敛而还之,若言舜亲付之,改为舜臣与之,正新君之始。此说固善,然谓之正始,则可谓之正新君之始,则不可。孟子言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使舜正名为新君,将何以处尧乎?孔氏此说,盖进于孟子所谓齐东野人之语也。」
或问五礼,孔氏以为吉、凶、宾、军、嘉之五礼,诸儒多从之。今从程说何也?曰:陈少南推程说曰:“修五等诸侯之秩序,故以贽定其差,非谓修五礼而又修五玊也。”愚按:五礼依程说,则于下文义顺;如孔说,非惟下文断续,而于诸侯事亦不甚相切。夫既定诸侯五等之礼,则吉、凶、军、宾、嘉之五礼皆在其中,而变礼、易乐、改制度、易服色之事皆可推矣。
或问:「五玉孔程诸家皆谓即五等诸侯所执之瑞,而新安王氏则以五玊为贽,而与五器共为一物,何也?」曰:「以理推之,不应以所执之瑞而为贽。新安王氏辨据已详。按《周礼》大宗伯及小行人言五瑞,则曰:『元圭、信圭、躬圭、榖璧、蒲璧』;而大宗伯言以玊作六器,则曰:『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元璜』,与小行人所言六币『圭、璋、璧、琮、琥、璜』同。注云:『六币所以享也』,则五噐非五瑞眀矣。」
或问羣后四朝?孔云:“各朝方岳之下,凡四处,故曰四朝。”何如?曰:“林氏曰:诸侯各朝方岳。上文‘肆觐东后如岱’,礼如初,如西礼已备言矣,不应于此又言。”信如此说,则是诸侯惟朝天子于方岳,而未甞朝京师也,必无是理。曰:“四朝为四年一朝,固然矣。然三说不同,何也?”曰:“叶氏谓侯绥要荒各年一朝,四年而周是一歳朝一服之侯也。夫圣人详内略外,要荒之君政事尚从疏阔,岂与侯绥之诸侯均责其四歳一朝乎?《周官》止言六年五服一朝,而不及于四服。《记》言四塞世告至正为此也。”孙氏谓甸服之君朝夕见焉,故无朝觐之礼。夫唐虞甸服不以封,至侯服始有采,谓甸服之有君已不合矣。至谓侯服一年一朝,则是侯服四年之闲四朝也。以绥服二年一朝,则是四年两朝也。要服三年一朝,则不及四年而朝也。惟荒服为四年一朝耳。概之四朝之数皆不合,兼荒要必无四年一朝之理。曰:“然则郑氏所谓‘其间四年,四方诸侯来朝于京师’,其详可得闻欤?”曰:“此固不可强为之说,或是一年朝一方之诸侯,如廵狩之分四方,亦未可知,而要荒恐未必与也。此当阙疑。”曰:“孔氏谓尧舜同道,舜摄如此,则尧可知。”曰:“舜摄位之政凡三事:定廵狩、朝觐之礼,肇十二州封域之制,正刑流赦赎之法。以后二事参之,疑廵狩、朝觐亦有所参定也。”
或问:「王氏说封山川,则材木不可胜用;浚川则糓米不可胜食。张氏推其说,以为此王道之始,正合孟子之言,如何?
译有人问:“汉代儒者关于‘六天’的说法,认为有天皇大帝,又有五帝以及五行精气之神。然而土没有两个王,尊贵没有两个至上者,两个尚且不可以,何况六个呢?”回答说:“赵伯循说:‘禘祭必定要祭祀五帝,是因为五帝功劳众多,于是成为五方的主宰,也就是《月令》中记载的神灵,即太皡、炎帝、黄帝、少皡、颛顼帝。因为他们功高,所以历代在四郊开始祭祀他们,地位仅次于天。’”
有人问:禘祭上帝,不提祭祀地祇,为什么呢?回答说:苏氏说:“凡是祭祀上帝,必定要祭祀地祇。《春秋》记载‘不郊’,仍然进行三望之祭;记载‘庚戌柴望大告’,‘柴’是祭祀天,‘望’是祭祀山川,而礼仪在一天内完成。祭祀山川而不祭祀地祇,必定不是这样。由此可知祭祀天必定要祭祀地。”《诗经》说:“昊天有成命”,这是指在郊外祭祀天地。自汉代以来的学者考察此事却不详尽,而世俗君主有时出于私意。五畤祭祀五帝,汾阴祭祀后土。王莽开始合祭天地,光武帝以来有时合祭有时不合祭。唐明帝开始下诏合祭,以至于现在,学者对此仍有疑问。不知道祭祀天必定要祭祀地,大概从舜以来就是这样了。
有人问程子的说法说:“觐见四岳和群牧是怎样的情况?”程子说:“既然到了规定的月份,那么四方的诸侯就都到了。远近不同,到来有先后,所以用日月来显示。不像平常的朝会那样限定在一天。”又问:“四岳是朝廷中的大臣,群牧不过十余人,之所以每天觐见,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到来不齐整,大概是为了多次朝见以谋划政事。”
林氏批评唐代孔颖达关于“正新君”的说法很好,附录在这里。林氏说:“唐代孔颖达认为五瑞被收敛并归还,如果说舜亲自交付,改为舜的臣下交付,这是确立新君的开始。这个说法固然好,然而称之为‘正始’,可以说确立新君的开始,但说‘正新君’则不可以。孟子说舜辅佐尧二十八年,天没有两个太阳,民没有两个君王。假如舜正式确立为新君,那将如何安置尧呢?孔颖达的这个说法,大概比孟子所说的齐国东郊野人的话还要荒谬。”
有人问关于五礼,孔颖达认为是吉、凶、宾、军、嘉五种礼仪,许多儒者多遵从他的说法。现在遵从程子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陈少南推演程子的说法说:“修治五等诸侯的秩序,所以用贽礼来确定他们的等级差别,并不是说修治五礼而又修治五玉。”我按:五礼如果依照程子的说法,那么在下文的义理就顺畅;如果依照孔颖达的说法,不仅下文断断续续,而且与诸侯的事也不很切合。既然已经确定了诸侯五等的礼仪,那么吉、凶、军、宾、嘉的五种礼仪都包含在其中,而变礼、易乐、改制度、易服色等事情都可以推演而知了。
有人问:“五玉孔颖达、程子等各家都认为就是五等诸侯所执持的瑞玉,而新安王氏则认为五玉是贽礼,而与五器共为一物,为什么呢?”回答说:“以道理推演,不应该把所执持的瑞玉作为贽礼。新安王氏的辨析依据已经详细。查《周礼》大宗伯和小行人谈到五瑞,就说:‘元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而大宗伯谈到用玉制作六器,就说:‘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玄璜’,与小行人所说的六币‘圭、璋、璧、琮、琥、璜’相同。注解说:‘六币是用来享献的’,那么五器不是五瑞就很明白了。”
有人问群后四朝?孔颖达说:“各自在方岳之下朝见,共有四处,所以叫四朝。”怎么样?回答说:“林氏说:诸侯各自朝见方岳。上文‘于是觐见东方诸侯如岱宗’,礼仪如同初次,如西方礼仪已经完备地说了,不应该在这里又说。”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就是诸侯只在方岳朝见天子,而没有曾经朝见京师,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又问:“四朝是四年一朝,固然如此。然而三种说法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叶氏认为侯、绥、要、荒各年一朝,四年而周遍,是一年朝见一服的诸侯。圣人详于内而略于外,要、荒之君的政事尚且疏阔,难道与侯、绥的诸侯同等要求他们四年一朝吗?《周官》只说六年五服一朝,而没有提到四服。《礼记》说四塞世代告至,正是为此。”孙氏认为甸服的君主早晚朝见,所以没有朝觐之礼。唐虞时期甸服不封爵,到侯服才开始有采地,说甸服有君主已经不符合了。至于说侯服一年一朝,那么侯服四年之间就有四次朝见。以绥服二年一朝,那么四年就有两次朝见。要服三年一朝,那么不到四年就朝见了。只有荒服是四年一朝。概括四朝的数量都不符合,况且荒、要必定没有四年一朝的道理。又问:“那么郑氏所说的‘其间四年,四方诸侯来朝于京师’,它的详情可以听到吗?”回答说:“这固然不能强作解释,或许是一年朝见一方诸侯,如同巡狩分四方,也未可知,但要、荒恐怕未必参与。这应当存疑。”又问:“孔颖达说尧舜同道,舜摄政如此,那么尧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回答说:“舜摄政的政事有三项:确定巡狩、朝觐的礼仪,开创十二州封域的制度,端正刑罚、流放、赦免、赎罪的法则。用后两件事来参证,怀疑巡狩、朝觐也有所参定。”
有人问:“王氏说封山川,那么材木不可胜用;浚川,那么谷物不可胜食。张氏推演他的说法,认为这是王道的开始,正符合孟子的言论,怎么样?”
」曰:「合孔、陈二说已善。肇州封山浚川,皆疆理地势之事,故连言之。王说乃虞衡之职,不应言于肇州之后。兼如王说,则是尽禁天下之山,而非止于名山。浚川亦止说得兴利一邉。若以为王道之始,何不及分田制产之事乎?」
译回答说:“综合孔安国和陈奂两家的说法已经很好了。‘肇州’与‘封山浚川’,都是划分疆界、治理地势的事情,所以将它们连在一起说。王肃的说法属于虞衡官的职掌,不应当在‘肇州’之后提及。况且按照王肃的说法,那就是完全禁止天下所有的山,而不仅仅是名山。‘浚川’也仅仅说得通‘兴利’这一方面。如果认为这是王道的开端,为什么不及早提及分田制产的事情呢?”
或问:“子既从吴说,以五刑非肉刑,则典刑果何刑乎?”曰:“自汉文除肉刑至今日,自死刑之外所用止笞杖。窃意唐虞之制,亦犹是欤?”曰:“林氏说肆赦,谓未获者纵之,已获者赦之,如何?”曰:“纵,谓释其身;赦,谓除其罪。纵者必赦,赦而后纵,故连言之,非谓已获与未获也。永嘉郑氏虽以典刑为肉刑,然大意条逹附见于此。郑曰:‘古有肉刑,非圣人忍于杀戮也。民习乎重,不可遽轻者,势也。时雍之世,刑措不用。舜始制为轻典,以飬其自爱重犯法之心。为五刑以宥其大者,为鞭为扑以待其小者。犹以为未也,又为赎为赦,以恕具法之可疑、情之可矜者。肉刑盖将无用矣,而不敢废也。象以示民,使之知所避耳。所谓画象而民不犯者欤?’”
或问:「苏氏谓四凶之罪,莫得其详;林氏谓四凶之恶,其始见用于尧,其终见罪于舜,皆自为之。尧、舜岂容心哉?」叶氏谓「三苖见于经者凡三:《吕刑》谓『遏絶苖民』在命羲和之先,此所窜窜在禹治水之前;《大禹谟》征苖在禹摄政之始;《舜典》分北三苖意其在禹徂征之后欤?盖世济其恶,非一人也。」林氏谓「说者以《洪范》言鲧,则殛死,遂以殛为杀,非也。使其当杀,直肆诸市朝足矣,何必于羽山?所谓殛死,正如后世史传言贬死也。」当从本传所言,数说皆善。
林氏曰:「书所载于名分之际冣严,盖惧其渉于疑似,以起后世异同之论也。如舜之居摄,疑其称帝,故于命禹称舜曰『以见前此未尝称帝也』。周公摄政,疑其称王,故于多方言周公曰『王若曰』,以见周公虽摄,而号令皆成王之命也。而后世犹有谓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周公负黼扆以朝诸侯于明堂者,盖妄说也。唐孔氏谓舜本以百揆摄位,今既即位,故求置其官,此说是也。盖舜虽受禅,其实居百揆之官,但摄行天子之政耳,而尧之位自若也。尧崩毕丧,然后告庙即位,方访四岳,求其为百揆者以代己之位,则是舜居百揆余三十年,然后禹代之,盖名分之际,其严如此也。」愚按:「此说有补于名教,既载其要于集传,又附其详如此。」
三山陈氏说眀目逹聦,虽前辈所己言,然文意眀畅,因附于此。」陈曰:「唐虞之世,下情未尝不通,而舜犹及此者,盖即位之初,天下之急务,莫急于此。虽其情未尝不通,舜亦不恃其遽通而忘之也。以舜之聦明,四目四聦,必非有加乎舜也。舜之意若曰:『吾自恃其聦明,而使夫人不得以尽其情,则门庭万里,天下之利害休戚,岂一人所能周知?今退然处于无所闻见之地,使凡有闻见者咸造焉,则天下休戚利害可以灼见,不出户而知天下,坐于室而见四海者,用此道也。』古之治天下者,莫不以是为要道。盖天下犹一身也,闗节脉理,必欲其无壅。一节不通,则身受其病矣。是知下情之通塞,乃治乱存亡之所由判也。」
或问:“明四目,逹四聦。”诸家谓舜不自视,用四方之视以为视;舜不自聴,用四方之聴以为聴。如何?曰:“此说虽髙,而未免于过。夫释经者,但当顺经文以明正意,不及者则有欠说之病;若本浅而凿之以为深,本近而迂之以为逺,此衍说之病。夫‘明四目,逹四聦’,不过谓使四方之闻见皆无壅于上耳。推其本原,固出于帝舜不自用其聦明之所致。然遽谓舜不自视聴,用四方之视聴以为视聴,揆之经文,则本无此意,乃抗而过之者也。其意反差,释者此病多矣。”
或问:「奋庸熈帝之载,诸家多从孔氏,以庸为功,以载为事,如何?」曰:「下文『亮采』已为事矣,既言奋功而熈事,不应重言亮采。兼奋功而始及熈事,熈事而始及于明事,亦失其序。如今说,则文义安顺,无上所云之病。林氏谓百揆职重,以奋庸熈载为有已试之效者,将用为百揆。『亮采惠畴』乃未试之效,其于伯禹作司空及汝平水土之语,皆相恊。此说亦通,但有『能』二字不顺耳。」
或问:“叶氏、朱氏说伯禹作司空如何?”朱曰:“使禹以司空
译有人问:“您既然采纳吴氏的说法,认为五刑并非肉刑,那么典刑究竟是什么样的刑罚呢?”回答说:“自从汉文帝废除肉刑直到今天,除了死刑之外,所使用的只有笞刑和杖刑。我私下认为唐尧虞舜的制度,大概也是这样吧?”又问:“林氏解释‘肆赦’,说没有抓获的释放他们,已经抓获的赦免他们,这样理解对吗?”回答说:“纵,是指释放他们的身体;赦,是指免除他们的罪责。被释放的人必定被赦免,先赦免然后才释放,所以将这两个词连用,并不是指已经抓获和没有抓获的区别。永嘉郑氏虽然认为典刑是肉刑,但他的主要观点条理清晰,在此有所体现。郑氏说:‘古代有肉刑,并不是圣人忍心杀戮百姓。百姓习惯于重刑,不能突然减轻,这是形势所迫。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刑罚搁置不用。舜开始制定轻典,以培养百姓自爱、重视犯法后果的心理。制定五刑来宽恕那些罪行较重的人,制定鞭刑和扑刑来惩治那些罪行较轻的人。还认为不够,又制定赎刑和赦免,以宽恕那些法律上存疑、情理上值得怜悯的人。肉刑大概已经没什么用了,但不敢废除。把它作为象征展示给百姓,让他们知道应当避开。这就是所说的‘画象而民不犯’吧?’”
有人问:“苏氏说四凶的罪行,无法得知详情;林氏说四凶的恶行,起初被尧任用,最终被舜定罪,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尧、舜难道会有私心吗?”叶氏说:“三苗在经书中出现共三次:《吕刑》说‘遏绝苗民’,在任命羲和之前,这里所说的流放是在禹治水之前;《大禹谟》征伐三苗,在禹摄政之初;《舜典》将三苗分北,意思大概是在禹出征之后吧?大概是世道助长了他们的恶行,并非一人所为。”林氏说:“解说者根据《洪范》说鲧被殛死,于是认为殛就是杀,这是不对的。如果他应当被杀,直接杀在街市上就够了,何必在羽山?所说的殛死,就像后世史传所说的贬死一样。”应当遵从本传的说法,各种解说都很好。
林氏说:“《尚书》在名分关系上最为严格,大概是担心涉及疑似之处,从而引起后世不同的议论。比如舜居摄,人们怀疑他称帝,所以在任命禹时称舜,以表明此前不曾称帝。周公摄政,人们怀疑他称王,所以在《多方》中说‘王若曰’,以表明周公虽然摄政,但号令都是成王的命令。然而后世还有人说舜南面而立,尧率领诸侯北面朝见他,周公背着屏风在明堂朝见诸侯,这都是妄说。唐代孔氏说舜原本以百揆的身份摄位,现在既然即位,所以寻求设置官员,这个说法是对的。大概舜虽然接受禅让,实际上担任百揆的官职,只是代理行使天子的政事罢了,而尧的地位依然如故。尧去世办完丧事后,然后告庙即位,才咨询四岳,寻求担任百揆的人来代替自己的位置,这样舜担任百揆三十多年,然后禹代替他,大概名分关系,严格到如此地步。”我按语说:“这个说法对名教有补益,既然在《集传》中记载了其要点,又在此附上其详细内容。”
三山陈氏解说“明四目,达四聪”,虽然前辈已经说过,但文意明白通畅,因此附在此处。陈氏说:“唐尧虞舜的时代,下情未曾不通,而舜还做到这一点,大概是因为即位之初,天下最紧急的事务,没有比这更紧急的。虽然下情未曾不通,舜也不倚仗其迅速通达而忘记它。以舜的聪明,四目四聪,必定不是比舜更高明。舜的意思好像是说:‘我倚仗自己的聪明,而使众人不能尽其情,那么门庭万里,天下的利害休戚,岂是一个人所能周知的?现在退居在无所闻见的位置,使所有有闻见的人都来进言,那么天下的休戚利害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出户而知天下,坐于室而见四海,用的就是这个道理。’古代治理天下的人,没有不把这个作为要道的。大概天下就像一个人一样,关节脉络,一定要使其没有壅塞。一节不通,那么身体就会受其病痛。由此可知下情的通塞,是治乱存亡所由判定的关键。”
有人问:“明四目,达四聪。”各家说舜不自视,用四方之视作为视;舜不自听,用四方之听作为听。这样理解对吗?回答说:“这个说法虽然高深,但未免有过失。解释经书的人,应当顺从经文以阐明正意,不够的则有欠说的毛病;如果本来浅显却凿深以为深,本来近便却迂回以为远,这是衍说的毛病。‘明四目,达四聪’,不过是说使四方之闻见都不壅塞于上罢了。推究其本源,固然出于帝舜不自用其聪明所致。然而遽然说舜不自视听,用四方之视听作为视听,衡量经文,则本无此意,这是拔高而超过本意的。其意反而差,解释者这种毛病很多。”
有人问:“奋庸熙帝之载,各家多从孔氏,以庸为功,以载为事,这样理解对吗?”回答说:“下文‘亮采’已经是事了,既然说奋功而熙事,不应重复说亮采。况且奋功然后才及熙事,熙事然后才及明事,也失去了顺序。如现在的说法,则文义安顺,没有上述的毛病。林氏说百揆职重,以奋庸熙载为有已试之效者,将用为百揆。‘亮采惠畴’乃未试之效,其与伯禹作司空及汝平水土之语,皆相协。这个说法也通,但有‘能’二字不顺耳。”
有人问:“叶氏、朱氏说伯禹作司空如何?”朱氏说:“使禹以司空
行百揆之事,汝平水土,是司空之职,惟时懋哉,又勉百揆之事。”叶曰:“犹周以六卿摄三公事也。”曰:“此说文义虽顺,但禹平水土在舜征庸之初八年而水土平,舜自摄位至此已三十余年,谓禹以司空兼百揆固无害,然以为复使之平水土则不然。”
译处理百官政务,你治理水土,这是司空的职责,务必勤勉努力,又要勉励百官的政务。”叶氏说:“这就像周朝用六卿来代理三公的事务一样。”回答说:“这种解释文义虽然通顺,但大禹治理水土是在舜帝征用贤才的第八年,而水土在当年就已治理平定,舜帝从摄政到此时已经三十多年了,说大禹以司空的身份兼任百官政务固然没有妨害,但认为又让他去治理水土则不然。”
或问五典,苏氏从《左传》以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如何?曰:林氏谓《中庸》论天下之逹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兄弟也,夫妇也,朋友之交也,人伦尽于此。五者敷五教于人,而君臣之义,夫妇之别,朋友之信,岂有忽而不敎者哉?当以孟子之说为正。曰:孔氏以敷训布,而子谓敷者宣而布之,何也?曰:敷有敷宣、敷布二义,宣谓阐明之,布谓班行之,兼此二义,方能敷敎。曰:苏氏谓敎民必寛而后可,亟则以徳为怨,否则相率而为伪,此说如何?曰:此说亦可互相发明,若更添亟则拘廹不能有成之意,则尤善也。曰:教亦多术矣,岂专在于寛哉?曰:敎人者易以欲速,而受敎者难以速成,易于欲速则忿疾厌倦之所自生,难于速成则龃龉扞格之所自起,故夫子言“诲人不倦”,“必世后仁”,皆是贵寛之意。既以敬为主,则所以敎之者无不至,特虑其失之廹耳,故言在寛。曰:寛则得无纵弛之患乎?曰:主于敬而行之以寛,自不至纵弛也。曰:子采吕氏之说,谓为含洪广大,渐渍涵养,辞不几于赘乎?曰:含洪广大以度量之寛言之,渐渍涵养以时日之寛言之,意义方全也。
或问:“惟明克允”,夏氏谓“惟明则能原情定罪,得其允当,文义为顺”。今取孙说,何也?曰:用刑者,非但取其明而已。盖徒明则过于察,而流于苛,故悉其聦明,必致其忠爱。如得其情,则哀矜勿喜,故知孙说为善。
或问:“苏林氏言兵刑非一官,何如?”苏曰:“唐虞以徳礼治天下,虽有蛮夷寇贼时犯其法,然未甞命将命师,特使皋陶以五刑五流之法治之,足矣。兵既不用,度其军政必寓于农民。当是时,训农治兵之官,如十二牧、司徒、司空之流,当兼领其事,是以不复立司马也。或者因谓尧时士与司马为一官,误矣。夫以将帅之任而兼之于理官,无时而可也。”林曰:“夫蛮夷侵乱邉境,不用兵执之,则何以▯于皋陶之刑?如其用兵,以士官为将帅,古无是理。舜之时,安知其无大司马?尧官偶不及之耳。”曰:“兵乃刑之大者。唐虞以徳化天下,士官之设已非得己。隆古之时,兵既不常用,但领之于士官,兵刑合为一官,所以见圣人不求详如此,盖仁天下之深意也。”苏林疑其说者,以士师不可为将帅耳。夫为将者,非必尽是掌兵之官,如今之兵部、枢宻皆掌兵,而未甞为将。意者,唐虞平时兵政止以士官兼领,如今世之制,故征苖自属之大禹,而不以命皋陶也。夫工虞之且列于九官,使其果有司马,岂应置而不言乎?夫唐虞兵刑之官合为一,而礼乐分为二;成周礼乐之官合为一,而兵刑分为二。盖帝者之世详于化,而略于政;王者之世详于政,而略于化。此世变升降之异也。
或问:“无垢张氏说,若予工谓因万物自然之理而为之制作,复改张说,何也?”曰:“无垢所言虽善,乃圣智创物之事,非百工之事也。不若张说为当。”
或问:“林氏说虞官正合孟子之言,不载何也?”林曰:“孟子言‘不违农时,榖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榖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王道之始也。舜既使稷播百榖,又求掌山泽之官,诚足国之本也。曰:孟子所言乃为治之初,将以厚民耳。其曰‘不可胜用者’,乃为民而殖物也。帝舜所言乃成治之后,推以爱物耳。其曰‘若草木鸟兽者’,盖代天而理物也。气象固不侔矣。然舜之言足以包孟子之意,孟子之言则不可包舜之意也。”
或问直而温,下四句,荆公言此敎者之事,诸家多取之,如何?曰:晦庵谓如此说,则于敎胄子上都无益。愚谓直、寛、刚、简决,非施教者之事。王张氏虽强引经据于理,终非所安也。
或问:“苏氏谓九官,舜有不问而命者,臣有受而不逊者,皆随其实,如何?”曰:“古者君臣皆以位为忧,而不以位为乐,其所以逊者,非姑为礼文而虚逊,亦非谓不足当而逊也。盖其谨重不
译有人问关于五典的问题,苏氏依据《左传》认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样理解对吗?回答说:林氏说《中庸》论述天下的五种通行大道,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交,人伦关系尽在于此。这五种关系向人颁布五种教化,而君臣之间的义、夫妇之间的别、朋友之间的信,难道有忽视而不教化的吗?应当以孟子的说法为正确。问:孔氏将“敷”训释为“布”,而您说“敷”是宣扬并颁布,为什么呢?回答说:“敷”有敷宣、敷布两层含义,宣是阐明,布是颁布施行,兼具这两层含义,才能真正地施行教化。问:苏氏说教化百姓必须宽缓然后才可以,急切的话就会以德为怨,否则人们会相继走向虚伪,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这种说法也可以互相阐发,如果再增添急切就会拘束逼迫而不能有所成就的意思,那就更好了。问:教化的方法也很多,难道专门在于宽缓吗?回答说:施教的人容易想要速成,而受教的人难以速成,容易想要速成就会产生忿怒厌倦,难以速成就会产生抵触违逆,所以孔子说“诲人不倦”、“必世后仁”,这都是重视宽缓的意思。既然以恭敬为主,那么用来教化的方法没有不周全的,只是担心失之于逼迫,所以说在于宽缓。问:宽缓难道没有放纵弛懈的祸患吗?回答说:以恭敬为主而用宽缓来施行,自然不会放纵弛懈。问:您采纳吕氏的说法,说是含洪广大,渐渍涵养,言辞不是近乎累赘吗?回答说:含洪广大是从度量的宽缓来说的,渐渍涵养是从时日的宽缓来说的,意义才完整。
有人问:“惟明克允”,夏氏说“只有明察才能推究情由定罪,得到允当,文义才顺”。现在采纳孙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用刑的人,不仅取其明察而已。如果只是明察就会过于苛察,而流于苛刻,所以尽其聪明,必须致其忠爱。如果得知实情,就哀怜矜恤而不喜,所以知道孙氏的说法好。
有人问:“苏氏、林氏说兵刑不是同一个官职,怎么样?”苏氏说:“唐虞以德行礼义治理天下,虽然有蛮夷寇贼时常侵犯法律,但未曾任命将领军队,只是让皋陶用五刑五流的法律治理,就足够了。既然不用兵,推测军政必定寄托在农民中。当时,训导农业治理军队的官职,如十二牧、司徒、司空之类,应当兼任其事,所以不再设立司马。有人因此说尧时士与司马是同一个官职,错了。把将帅的职责兼任给理官,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林氏说:“蛮夷侵扰边境,不用军队抓获他们,那么怎么归于皋陶的刑罚?如果用兵,以士官为将帅,古来没有这个道理。舜的时候,怎么知道没有大司马?尧的官职偶然没有提到罢了。”回答说:“兵是刑中最大的。唐虞以德化天下,设置士官已经不得已。上古之时,兵既不常用,只由士官统领,兵刑合为一个官职,所以显示圣人不追求详备,这是仁爱天下的深意。”苏氏、林氏怀疑这种说法,是因为士师不可以做将帅。做将帅的人,不一定都是掌管兵事的官,如今世的兵部、枢密都掌管兵事,但未曾做将帅。大概唐虞平时兵政只由士官兼任,如同今世的制度,所以征伐苗人归属于大禹,而不命令皋陶。工虞尚且列于九官,如果真的有司马,难道应该置而不说吗?唐虞兵刑的官职合为一个,而礼乐分为两个;成周礼乐的官职合为一个,而兵刑分为两个。大概帝王的时代详于教化,而略于政事;王者的时代详于政事,而略于教化。这是世道升降的不同。
有人问:“无垢张氏说,若予工是说因万物自然之理而为之制作,又改张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无垢所说的虽然好,乃是圣智创制事物的事,不是百工的事。不如张氏的说法恰当。”
有人问:“林氏说虞官正合孟子的话,不记载为什么呢?”林氏说:“孟子说‘不违农时,粮食吃不完;细网不入池塘,鱼鳖吃不完;斧斤按时进入山林,材木用不完’。粮食与鱼鳖吃不完,材木用不完,是使百姓养生送死没有遗憾,这是王道的开始。舜既让稷播种百谷,又寻求掌管山泽的官,确实是国家的根本。回答说:孟子所说乃是治理之初,将要厚待百姓。他说‘用不完的’,是为百姓繁殖物产。帝舜所说乃是治理成功之后,推广以爱护万物。他说‘像草木鸟兽那样’,是代替天来治理万物。气象固然不同。然而舜的话足以包含孟子的意思,孟子的话则不能包含舜的意思。”
有人问直而温等下四句,荆公说这是施教者的事,诸家多采纳,怎么样?回答说:晦庵说如果这样解释,那么对于教育贵族子弟毫无益处。我认为直、宽、刚、简决,不是施教者的事。王张氏虽然强引经据理,终究不能心安。
有人问:“苏氏说九官,舜有不问而任命的,臣有接受而不谦让的,都随其实际,怎么样?”回答说:“古时候君臣都以职位为忧患,而不以职位为快乐,他们之所以谦让,不是姑且为了礼仪而虚让,也不是说不足以担当而谦让。大概他们谨慎庄重不
忽之诚意,发见自不容己。东莱谓晋王述见时人多逊官以要誉,乃不逊而受,以矫虚逊之弊。要之,虚逊固非述,亦未为见理者也。述诚不识所谓诚实之逊。苏氏谓随其实而不逊,正东莱论王述之意。‘而不问而命,不逊而受’,乃后世直情径行者,殆非唐虞敬谨之气象也。”王孙氏之说己当。
译忽之诚意,发自内心,无法抑制。东莱先生认为,晋朝的王述看到当时很多人谦让官职以博取名声,于是他不谦让而接受任命,以此来矫正虚伪谦让的弊端。总之,虚伪的谦让固然不是王述的本意,但他也并非真正明理之人。王述确实不懂得什么是诚实的谦让。苏氏说,根据实际情况而不谦让,这正是东莱先生评论王述的本意。“不问而任命,不谦让而接受”,这是后世那些直率任性、径直行事之人的做法,大概不符合唐尧虞舜时代恭敬谨慎的风貌。”王孙氏的说法已经恰当。
或问:“夏氏言九官自稷、契而下,皆旧有职任,典乐已久,故以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荅舜如何?”曰:“若然,则稷、契等何为无答辞乎?舜方命以职,而遽自述其功,似无此理,亦非史氏叙事之体。以上下文考之,其为《益稷》篇错简衍出无疑。”
或问:“舜继尧,不应遽废羲和之职。舜典止及四牧九官,羲和职兼天人,反不与,何邪?”曰:“典谟皆彼此互见。舜在璇玑玊衡,则命羲和,可知。且九官十二牧,尧时岂应无?然略不及者,以舜典见之也。然则尧典不载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载羲和,皆互见耳。”
三山陈氏说:「陟方亦善。尧曰殂落,舜曰陟方,书悉记之。乃《春秋》书「公薨路寝」之意。人情以死为讳,而不知君子以是为能,谨其终。故曽子启手足而知免,其斯以为顺受其正欤?」
或问:“子多阙疑,何取于明经乎?”曰:“孔子谈经于三代之末,尚以及史阙文为幸;孟子言书于战国之时,犹以尽信书为难。况书经秦灰汉壁之余,传于耋翁幼女之口。孔安国自谓以所闻伏生之书定其可知者,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观论、孟经传所引不同处,不可该举。今学者于千数百年后,乃欲以无疑为髙,而强通其不可通之说,其未安审矣。”
或问:“子去取诸家之说,专以顺经文为主,而尚简,何也?”曰:“传注之体,固如此。且《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徳。’孔子曰:‘天生烝民,也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徳。’只就中添四个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只就中退十字,换两‘斯’字。曽不费辞,而意味无穷。圣人之释经,盖如此。此即传注之祖也。谢显道谓程明道:‘诗不立训诂,只添一二字,掇他读过,便使人有悟。’正得孔子说经之体。至如《中庸》言:‘虽有其位,苟无其徳,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徳,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郑氏注云:“作礼乐,圣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已百之;人十能之,已千之。晦庵注云:“盖百倍其功如此。”之类最佳。诸经疏于义理,虽未透,然顺附经文,简而不繁,最为得体。曺操注《孙子》,杜预注《左传》,皆不自作文。本朝诸儒释经,始自作文,然非传注之体也。曰:“《易》之彖、象、文言及乾坤二卦爻辞‘子曰’以下,岂非自作文乎?”曰:“此所谓‘十翼’,盖自为一书,以为之辅。至王弼注《易》,始析而附入之,非可与烝民《诗》、沧浪歌之说同论。然诸卦彖、象,亦是顺卦辞、爻辞以释义,而不辞费也。”
大禹谟
或问帝舜申之,孔氏谓申重也。重美二字如何?曰:此说谓舜因皋之谟,而重美其功;因禹之功,而重美其谟耳。虽舜有“汝亦昌”言,时乃功之语,终不若申逹不屈之意为平妥。
或问:“三山陈氏说廸吉逆凶,如何?”三山陈氏曰:“当顺道之时,反己无愧,心广体胖,其吉孰大焉?外此而言吉,是徼幸于非望之福也。当从逆之时,十目所视,心劳日拙,其凶孰甚焉?外此而言凶,是其为祸可得而逭也。”曰:“如此,则是非望之福可以舍道而幸得,不可逭之祸可以从逆而苟免也?抑不知舍道而求福,决无得福之理,纵或得之,乃所以为有道之祸耳。从逆而免祸,决无可免之理,纵或苟免,乃所以积恶而灭身耳。此正与世俗所论祸福同,非圣经之旨也。”
三山陈氏说:「罔罔逸一节,亦善。」曰:「惟圣君能受尽言,不如此者,言语必有所逊,入而后可。」又见古人谏君,不纎悉于末节,惟先正其本。原本原既正,万事自得其理。
或问:“刑期于无刑,莫只是‘辟以止辟’之意否?”曰:“辟以止辟,则是截然以刑而遏其不犯,如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者是也。刑期无刑,则有哀矜恻怛之意在焉,气象盖不侔矣。”曰:“然则成王之说非欤?”曰:“才添‘乃辟’二字,便有不忍轻用之意,其味便
译有人问:“夏氏说九官从后稷、契以下,都是原本就有职任,掌管音乐已经很久了,所以用‘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来回答舜,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后稷、契等人为什么没有回答的话呢?舜刚刚任命他们职务,他们就立刻自述功劳,似乎没有这样的道理,也不符合史官叙事的体例。根据上下文考察,这无疑是《益稷》篇错简衍生的文字。”
有人问:“舜继承尧,不应该立刻废除羲和的职务。《舜典》只提到四牧九官,羲和的职务兼管天象人事,反而不被任用,为什么呢?”回答说:“《典》《谟》都是彼此互相照应的。舜在璇玑玉衡观测天象,就任命羲和,这是可以知道的。况且九官十二牧,尧的时候难道应该没有吗?然而略而不提,是因为在《舜典》中可以看到。那么,《尧典》不记载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记载羲和,都是互相照应罢了。”
三山陈氏说:“‘陟方亦善’的说法也很好。尧说‘殂落’,舜说‘陟方’,《尚书》都详细记载了。这是《春秋》记载‘公薨路寝’的意思。人情以死为忌讳,却不知道君子把这看作是能够谨慎地对待终结。所以曾子启手足而知免,大概这就是顺受其正吧?”
有人问:“您多处存疑,怎么有助于明白经义呢?”回答说:“孔子在三代末年谈论经义,尚且以史官缺文为庆幸;孟子在战国时期谈论《尚书》,尚且认为尽信书是困难的。何况《尚书》经过秦火汉壁之余,流传于老翁幼女之口。孔安国自称以所听到的伏生的书来审定那些可以知道的,其余错乱磨灭的,不能再知道了。看《论语》《孟子》经传所引的不同之处,不可胜举。现在的学者在千百年之后,却想要以无疑为高明,而强行疏通那些不可疏通的说法,这实在是不妥当的。”
有人问:“您取舍诸家的说法,专门以顺应经文为主,而且崇尚简略,为什么呢?”回答说:“传注的体例,本来就是这样。况且《诗经》说:‘天生众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说:‘天生众民,也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只是在中间添加了四个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说:‘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只是在中间删减了十个字,换成了两个‘斯’字。毫不费辞,而意味无穷。圣人解释经义,大概就是这样。这就是传注的源头。谢显道对程明道说:‘《诗经》不立训诂,只添加一两个字,摘取它读过,便使人有所领悟。’正符合孔子说经的体例。至于像《中庸》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郑氏注说:‘作礼乐,是圣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晦庵注说:‘大概百倍其功如此。’这类注解最好。诸经的疏义,虽然在义理上尚未透彻,但顺应附会经文,简略而不繁杂,最为得体。曹操注《孙子》,杜预注《左传》,都不自己作文。本朝诸儒解释经义,才开始自己作文,但这不是传注的体例。”又问:“《易经》的彖辞、象辞、文言以及乾坤二卦爻辞‘子曰’以下,难道不是自己作文吗?”回答说:“这就是所谓的‘十翼’,大概自成一部书,作为辅助。到了王弼注《易》,才开始分析并附入其中,不能与《烝民》诗、沧浪歌的说法同等看待。然而各卦的彖辞、象辞,也是顺应卦辞、爻辞来解释义理,而不辞费。”
《大禹谟》
有人问帝舜申之,孔氏认为申是重的意思。重美二字如何理解?回答说:这种说法认为舜因为皋陶的谋略,而再次赞美他的功劳;因为禹的功劳,而再次赞美他的谋略。虽然舜有“汝亦昌”、“时乃功”的话,终究不如申达不屈的意思平妥。
有人问:“三山陈氏说‘迪吉逆凶’,怎么样?”三山陈氏说:“当顺应道义的时候,反省自己无愧,心胸宽广体态安舒,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吉祥呢?除此之外说吉祥,这是在侥幸追求非分的福分。当违背道义的时候,众目睽睽,心力交瘁日益拙劣,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凶险呢?除此之外说凶险,这是祸患可以逃避的。”回答说:“如果是这样,那么非分的福分可以舍弃道义而侥幸得到,不可逃避的祸患可以违背道义而苟且免除了?却不知道舍弃道义而求福,绝对没有得福的道理,纵然偶尔得到,这也是有道者的祸患。违背道义而免祸,绝对没有可免的道理,纵然偶尔苟免,这也是积累恶行而毁灭自身。这正与世俗所论的祸福相同,不是圣经的宗旨。”
三山陈氏说:“‘罔罔逸’一节,也很好。”回答说:“只有圣明的君主能接受尽言,不这样做的,言语必定有所保留,进入之后才可以。”又见古人劝谏君主,不琐碎于末节,只先端正其根本。原本根本既已端正,万事自然得其理。
有人问:“刑期于无刑,难道只是‘辟以止辟’的意思吗?”回答说:“辟以止辟,那就是截然用刑罚来遏制其不犯,就像用刑罚来整顿,百姓免于犯罪但没有羞耻心一样。刑期无刑,则有哀矜恻怛的意思在其中,气象大概不相同了。”又问:“那么成王的说法不对吗?”回答说:“才添加‘乃辟’二字,便有不忍轻用的意思,其意味便
不同也。”或问:“不矜不伐之说,夏与无垢不逮吕说逺矣,亦附载何也?”曰:“意味虽浅于吕,然亦各有一意,必备诸说而后经意方全,不可尽以一说为限界。此类多矣,后不尽载。”
译见解不同。”有人问:“关于不骄傲不自夸的论述,夏与无垢的说法远远不及吕说精辟,为何也要附录记载呢?”回答说:“虽然意味比吕说浅显,但各自也有一种意旨,必须汇集各种说法,经典的本意才能完备,不能仅仅以一种说法作为界限。这类情况很多,后面不再全部记载。”
或问厯数,圣人亦言数乎?曰:数见《易大传》,详矣。圣人何甞不言?但不泥此而忽人事,如后世符耳。邵康节之学,专主数,然其言祸福,则以为不由天地,只由人。故伊川谓数学至康节方有理。闗子明筮说,谓人事兆未然之机,卜筮明将然之应,则数亦未甞不系于人事。三说皆有理也。曰:然则三说如何?曰:孔以厯数为天道,意颇包涵。呉推孔说,专指厯言。王专指数言。朱大意指数言,而以厯为譬喻。按《易大传》止言数,而不及厯。《尧典》止言厯,而不及数。厯数与数,自是两事。
或问:“心之知觉一耳,发之于人欲则为人心,发之于道义则为道心,而所以为心则一,如何?”曰:“譬犹水火,用之于灌溉、烹餁,则是道心;用之于漂荡、延燎,则是人心。然所以为水火,则非有二也。”譬人之强勇,用于为善则为道义之勇,用于忿斗则为血气之勇,然岂有二勇哉?但人心之说,不如晦庵之全耳。曰:“或谓动而应事者为人心,故惟危;静而无为者为道心,故惟如何?”曰:“心苟合道,动亦道,静亦道也。岂特静者为道而动者非道哉?此老荘所谓道,非吾儒之道也。”
或问:“率百官,若帝之初,若训如,岂不可?”曰:“训顺则有奉承之意,训如则轻矣。”故唐孔氏谓:“若不得为如,《舜典》言廵狩曰‘如初’者,皆不为若,则知此‘若’为顺也。”
皋陶谟
无垢说:“谟明,弼谐,文意敷畅,亦可发明叶氏之说。”无垢曰:“有徳之人心地豁然,洞见是非成败,如鉴之照形,烛之灼物,其为谟,岂有不明乎?心神和粹,使人之异意消其愆紏缪,蔼如春风之着物,盎如和气之袭人,其弼人,岂有不谐乎?”
或问:“林氏以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说思永善矣,不载何也?”曰:“所谓思永者,思其终久之善否如何,而谨所择以自修耳。世为天下法则,但指其善者而言,其意不若苏氏所举《礼记》之言全备兼此,亦无思义。此盖意似近而未全者也。”曰:“既欲世为法则,则其致思于善否,不言可知。”曰:“释经之体,但当依经释义。若转转推去,固是可通,然不免因盖及车,因车及马之意,而终堕于支离之弊。不若于盖说盖,于车说车之为有界则也。此类多矣,后不尽辩。”
或问:“龟山言:‘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虽天子不得私,故刑赏不言我。’如何?”曰:“刑赏当纯乎天,故不言我。谓因朝市之迹,遂不言我,则与天又隔一逓。后世爵人、刑人,未甞不如市朝,岂尽合于天哉?”
益稷
或问:“安汝止?诸家多作‘心之所止’,如何?”曰:“言‘止’,则心、身与凡事皆在其中,独指心,则余其余矣。且无经据。”
或问吕氏,说「臣作朕股肱耳目」,谓君臣相须为一体,不载何也?曰:相须为一体,则君犹未免自作一半,语意未莹。不若马氏谓「君无为而臣有为」者之为明浄也。
或问:“絺绣,郑读为黹,当矣。复附孔说,何也?”曰:“观叶说,则孔说恐有所据,故存之。”叶曰:“礼谓絺绤者不入公门。自周之文而言,则絺非所贵。然孔子以纯冕俭于麻冕,则葛固有精于丝织者矣。”
或问乐之所以为形见感召者如何?曰:夫天地之间,有此理则有此气,有此气则有此声。犹人之喜则有笑歌之声,怒则有咆哮之声,悲则有愁戚之声。其中寛裕则其声和,其中忿躁则其声厉。故治世之音必安乐,犹人之喜而有笑歌之欢也;乱世之音必怨怒,犹人之怒而有哮吼之戾也。理到则气随,气随则声形皆实,理之不能不着而不可得掩者也。此所谓形见者也。天地之间,惟声音之感人也深。聴笑歌之声则欣然而乐,聴悲哭之声则戚然而哀。故啴谐之声作而民康乐,邪辟之音作而民滛乱。是以先王作乐,宣播八风,导逹和气,陶冶性情,移易风俗。此所谓感召者也。乐之所以可观治忽者,以此也。曰:然则万寳常知隋乱者何也?曰:隋之将乱,当时有识之人
译有人问历数之事,圣人难道也谈论数吗?回答说:数在《易大传》中已有详述。圣人何尝不言论?只是不拘泥于此而忽视人事,像后世的符命那样。邵康节的学问,专主于数,然而他论说祸福,则认为不取决于天地,只取决于人。所以伊川说数学到康节才讲得通。关子明的筮说,认为人事在征兆未显时已露端倪,卜筮则阐明即将发生的应验,那么数也未尝不系于人事。这三种说法都有道理。问:既然这样,这三种说法究竟如何?答:孔子以历数为天道,意思颇为包容。吴氏推演孔子的说法,专指历法而言。王氏专指数而言。朱熹大意指数而言,而以历法作为比喻。查考《易大传》只谈数,而不涉及历法。《尧典》只谈历法,而不涉及数。历数与数,本来就是两回事。
有人问:“心的知觉本是一体的,发用于人欲就是人心,发用于道义就是道心,而所以成为心的本体则是一样的,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譬如水火,用于灌溉、烹饪,就是道心;用于漂荡、延烧,就是人心。然而所以成为水火的本体,并不是有两个。”譬如人的强勇,用于行善就是道义之勇,用于忿怒争斗就是血气之勇,难道有两种勇吗?只是关于人心的说法,不如朱熹(晦庵)的论述周全罢了。问:“有人说动而应事的是人心,所以危险;静而无为的是道心,所以微妙,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心如果合乎道,动也是道,静也是道。岂止静的是道而动就不是道呢?这是老庄所说的道,不是我们儒家的道。”
有人问:“率领百官,如果像帝之初那样,如果像训如那样,难道不可以吗?”回答说:“训顺则有奉承之意,训如则显得轻率了。”所以唐代孔颖达说:“‘若’不能解释为‘如’,《舜典》中巡狩说‘如初’的,都不解释为‘若’,由此可知这里的‘若’是顺的意思。”
皋陶谟
无垢说:“谟明,弼谐,文意敷畅,也可以阐发叶氏的说法。”无垢说:“有德之人心地豁然开朗,洞察是非成败,如同镜子照见形体,蜡烛照亮物体,他的谋略,难道有不明的吗?心神和顺精粹,使人的异意消除其过失纠缪,和蔼如春风拂物,盎然如和气袭人,他辅佐人,难道有不和谐的吗?”
有人问:“林氏以‘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来解释‘思永’,说得很好,为什么不收录呢?”回答说:“所谓思永,是思考其终久之善否如何,而谨慎选择以自我修养罢了。世为天下法则,只是指其善者而言,其意思不如苏氏所举《礼记》之言完备兼此,也没有‘思’的意思。这大概是意思相近而未周全的。”问:“既然想要世为法则,那么其致思于善否,不言可知。”回答说:“解释经文的体例,应当只依经文释义。如果辗转推演,固然可以讲通,然而不免有因盖及车,因车及马的意思,而最终堕入支离的弊端。不如在盖说盖,在车说车,这样才有界限准则。这类情况很多,以后不再一一辩驳。”
有人问:“龟山说:‘在朝廷封爵,与众人共之;在市集行刑,与众人弃之。即使是天子也不能私心,所以刑赏不言我。’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刑赏应当纯乎天理,所以不言我。说因为朝市的迹象,遂不言我,那就与天又隔了一层。后世封爵、行刑,未尝不像市朝,难道都合乎天理吗?”
益稷
有人问:“安汝止?诸家多解释为‘心之所止’,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说‘止’,则心、身与凡事都包含在内,单独指心,则其余的就遗漏了。而且没有经文依据。”
有人问吕氏,解释“臣作朕股肱耳目”,认为君臣相须为一体,为什么不收录?回答说:相须为一体,那么君主还难免自作一半,语意不够明晰。不如马氏说“君无为而臣有为”那样明白净洁。
有人问:“絺绣,郑玄读为黹,是对的。又附会孔氏的说法,是为什么呢?”回答说:“看叶氏的说法,那么孔氏的说法恐怕有所依据,所以保留它。”叶氏说:“礼说絺绤不入公门。从周代的文饰来说,那么絺不是所贵重的。然而孔子以纯冕俭于麻冕,那么葛布固有精于丝织的了。”
有人问乐之所以为形见感召的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天地之间,有此理则有此气,有此气则有此声。如同人喜则有笑歌之声,怒则有咆哮之声,悲则有愁戚之声。其中宽裕则其声和,其中忿躁则其声厉。所以治世之音必安乐,如同人喜而有笑歌之欢;乱世之音必怨怒,如同人怒而有哮吼之戾。理到则气随,气随则声形皆实,理之不能不着而不可得掩的。这就是所谓形见。天地之间,只有声音感人最深。听笑歌之声则欣然而乐,听悲哭之声则戚然而哀。所以啴谐之声作而民康乐,邪辟之音作而民淫乱。因此先王作乐,宣播八风,导达和气,陶冶性情,移易风俗。这就是所谓感召。乐之所以可观治忽,就是因为这个。问:既然这样,那么万宝常知道隋朝将乱是怎么回事?回答说:隋朝将乱,当时有识之人
如牛弘、房乔,皆预知于极盛之时,则其实固不可掩于声乐之间,而其声音之感召又不能无之矣。犹人喜而作乐,乐固因人而和,而人又因乐之和而喜,气愈溢;哀而作乐,乐固因人而悲,而人又因乐之悲而哀,思愈増,而形见感召更相生矣。曰:寳常初欲改乐,炀帝不用,使隋果用寳常之乐,亦可以变其声音之和以延隋之治乎?曰:使寳常为之,固亦不能掩其形见之实,而其所感召者要不为无补矣。古人修徳以为乐之本,而又正乐以养徳之和,未甞偏废,是则通本末之论也。
译像牛弘、房乔这些人,都在隋朝极盛之时就预知了祸患,那么事实本来就无法在声乐的表象中被掩盖,而音乐声音对人的感召作用也不能说没有。这就好比人高兴时制作音乐,音乐固然因人的喜悦而和谐,而人又因为音乐的和谐而更加喜悦,意气愈发充盈;人悲哀时制作音乐,音乐固然因人的悲伤而哀婉,而人又因为音乐的哀婉而更加悲哀,忧思愈发增加,从而显现出感召作用相互滋生。有人问:万宝常起初想要改革音乐,隋炀帝不采纳,假如隋朝真的采用了万宝常的音乐,难道也能通过改变音乐的和谐程度来延长隋朝的统治吗?回答说:假如让万宝常来改革,固然也不能掩盖那些已经显现的衰败实情,但他所感召的效果终究不是没有补益的。古人修养德行作为音乐的根本,又通过端正音乐来涵养德行的和谐,从未偏废任何一方,这才是贯通根本与枝节的正确论断。
或问:“林氏言堂下之乐以管为主者,贵人气者如何?”曰:“贵者人气之说,固有理;然笙亦是人气,而处于后,又似未通。”
或问韶乐苏说如何?苏曰:“乐之所以不能致气召物,如古者以不得中声故耳。乐不得中声者,器不当律也。器不当律,则与擿埴鼓盆无异,何名乐乎?使器能当律,则致气召物,虽常人能之,盖见于古今之传多矣。而况于乎?夫能当一律,则众律皆得;众律皆得,则乐之变动,犹鬼神也。是以格天神,格人鬼来,鸟兽皆无足疑者。”曰:“苏说固未足以尽韶乐之全,而论声律有理,不可不知。”
或问:“诸儒皆谓举石以见八音,子则专指言石,不待众音而已,足以感人物,果有是理乎?”曰:“古之善乐者,以一器而致物者多矣。故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匏巴鼓瑟,而流鱼出聴。史记载,师旷鼓琴,一鼓再鼓,而致风雨之应,皆不待他器之奏。击石拊石,而感百兽,固有此理。尤见舜徳之盛,韶乐之美,感格之妙,如此也。”
禹贡
禹独以贡名篇。夏氏之说亦详。夏曰:“此书首别九州岛之疆界,以详山水之经歴,田赋之髙下,终纪朝贡逹帝都之道。”其事非一,然独以贡名篇者,乃禹治水成功之后,条陈其九州岛所有土地所生,以为一定之法,以告成功于上,使下之人按此以为取民之常例。所载虽不一,实以任土作贡为主,故以贡名。
或问无垢张氏任土之说如何?无垢曰:不废其所有,不责其所无,不强其所难得,是谓任土。曰:文句似善意,实不然。古人制赋,固不责其所无,然有而不取者,后世尚多有之,况古制乎?今言不废其所有,则是凡有者一物不遗也;不强其所难得,是即不责其所无也。兼止及有无,则不包轻重多寡之意,不如马说训诂切而意包也。曰:新安王说如何?曰:此说于兴地利为切,然此任亦包彼任之意。要之,合二说意味方全,故附而足之。唐孔氏曰:贡赋之法久矣,治水之后,禹贡定之,非禹始为贡也。
或问:“孔氏说奠髙山大川为差定祭祀品秩,说者多非之。”夫古人饮食必祭,出行则祭,道登车则祭轨。舜廵狩四岳,首先柴望。况禹平水土,乃非常之大役,而不先祭告可乎?曰:“禹定髙山大川为表识,乃其治水之大规模在是。其定之之后,因而祭告,固不可谓之无。若以为专为定祀典设,则略其大而言其小,是禹自无治水规模,而徒倚神佑以幸其成也。”曰:“《舜典》廵狩首载柴望,非欤?”曰:“廵狩而首柴望,以见天子承天以临臣民之意。其事与治水不同,所以旅山载于《梁雍》,其意盖可见。兼下文已三言旅山,不应于篇首又言也。”
或问:“禹敷土,林氏、夏氏谓敷土而散之,非若鲧之土陻水如何?”曰:“禹之治水,惟能顺其势以导之,使由地中行,而岂一一敷散其土而鉏掘之哉?”朱、吕之说不可易矣。余说有当存,并附于此。吕氏曰:“李光弼筑万里城,不过数日,盖先摆布定各处几队,声势相接,故得速成。若逐旋理,则散乱参错矣。”唐孔氏云:“《左传》云:‘舜举八凯,使主后土’,则伯益辈佐禹多矣。禹必身行九州岛,规模设立,乃使佐已之人分布治之。”孟子言:“禹三过其门,则其余所歴他处多矣,故言分布治之也。”
冀州
九州岛次第,林氏之辨亦详。林曰:唐孔氏言九州岛之次,以治水为先后,水性下流,必自下泄之故,首冀而终雍。苏氏以为水患河为甚,江淮次之,河患冀兖为多,故禹行自冀始,皆未为通论。洪水泛滥天下,其始必相视水之大势,顺地之髙下,渐次导之,其首尾本末大相应,下文所纪导山导水之序是也。此序九州岛,但各记一州之事,及其山川所在,施功之曲折,非谓先一州之水既毕矣,更治一州也。朱曰:治水固先治下流,然下流既疏,则上流当踵而治,势有不容己者。如导河一役,既于冀兖导其下流,则上流之在雍者,必应继踵施功,不应己治其下流,姑置上流在后,且别治他水也。
译有人问:“林氏说堂下之乐以管乐为主,是因为重视人气,这怎么解释?”回答说:“重视人气的说法,固然有道理;然而笙也是用人气吹奏的,却排在后面,这似乎又说不通。”
有人问关于韶乐苏氏的说法如何?苏氏说:“音乐之所以不能招致气运、感召万物,像古人所说的那样,是因为没有符合中声的缘故。音乐不符合中声,是因为乐器不合音律。乐器不合音律,那就和摸黑挖土、击打瓦盆没有区别,怎么能称为音乐呢?假如乐器能符合音律,那么招致气运、感召万物,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做到,这在古今的记载中有很多例子。更何况是圣人呢?如果能符合一个音律,那么所有音律都能符合;所有音律都符合,那么音乐的变动,就像鬼神一样神奇。因此,感通天神,感通人鬼,连鸟兽都来归附,这都是不足为奇的。”回答说:“苏氏的说法固然不足以穷尽韶乐的全部内涵,但他论述声律的道理,是不可不知道的。”
有人问:“各位儒者都说举起石磬来代表八音,你却专门只说石磬,不等待其他乐器一起演奏,就足以感动人物,真的有这种道理吗?”回答说:“古代擅长音乐的人,用一种乐器就能感召事物的例子很多。所以伯牙弹琴,六匹马都抬起头来咀嚼饲料;匏巴弹瑟,游鱼都浮出水面来听。史书记载,师旷弹琴,弹一次、两次,就招致风雨的响应,都不需要其他乐器的伴奏。敲击石磬,就能感动百兽,本来就有这样的道理。这尤其显示出舜德的盛大,韶乐的美好,感通的神奇,就是这样的。”
**禹贡**
《禹贡》这一篇唯独以“贡”字命名。夏氏的解释也很详细。夏氏说:“这本书首先区分九州的疆界,详细记载山川的经过,田赋的高低,最后记载朝贡到达帝都的道路。”它记载的事情不止一件,然而唯独以“贡”命名这一篇,是因为禹治水成功之后,条理清晰地陈述九州所有土地所出产的东西,作为确定的法则,向上报告成功,让下面的人按照这个作为征收民赋的常规。虽然记载的内容不一,但实际上是以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为主,所以用“贡”来命名。
有人问无垢张氏关于“任土”的说法如何?无垢张氏说:不废弃当地所有的,不要求当地没有的,不强迫当地难以得到的,这就叫作“任土”。回答说:这句话看似善意,其实不然。古人制定赋税,固然不要求当地没有的,然而有却不征收的,后世尚且有很多,何况古代的制度呢?现在说不废弃当地所有的,那就是凡是有的东西一样也不遗漏;不强迫当地难以得到的,这就是不要求当地没有的。仅仅只涉及有无,就不包含轻重多寡的意思,不如马氏的解释训诂贴切且意义包容。回答说:新安王氏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这个说法对于兴办地利很贴切,然而这个“任”也包含那个“任”的意思。总之,合并两种说法的意思才完整,所以附带补充。唐代孔氏说:贡赋的法度已经很久了,治水之后,禹制定了《禹贡》,并不是禹才开始制定贡赋。
有人问:“孔氏说确定高山大川是为了差别确定祭祀的品秩,说这话的人大多反对。”古人饮食必定祭祀,出行也祭祀,走上车也祭祀车轨。舜巡视四岳,首先进行柴祭和望祭。何况禹平定水土,是非常大的劳役,如果不先祭祀告神可以吗?回答说:“禹确定高山大川作为标志,这是因为他治水的宏大规划在于此。他确定之后,因而祭祀告神,固然不能说没有。但如果认为专门是为了制定祭祀典章而设,那就是忽略大的方面而谈论小的方面,这是说禹自己没有治水的规划,只是依靠神灵的保佑来侥幸成功。”回答说:“《舜典》中巡视首先记载柴望,不是吗?”回答说:“巡视首先进行柴望,是为了显示天子承奉天命来治理臣民的意思。这件事与治水不同,所以旅祭山川记载在《梁雍》篇中,它的意思大概可以看出来。加上下文已经三次提到旅祭山川,不应该在篇首又提到。”
有人问:“禹敷土,林氏、夏氏说敷土是分散它,不像鲧那样用土堵塞水,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禹治水,只是能够顺着水势来疏导它,让水从地中流过,难道是一一敷散泥土去挖掘吗?”朱熹、吕氏的说法是不可改变的。我的说法有应当保留的地方,一并附在这里。吕氏说:“李光弼修筑万里城,不过几天,大概是因为先安排定各处几队人马,声势相接,所以能快速完成。如果逐步整理,就会散乱参差。”唐代孔氏说:“《左传》说:‘舜举用八凯,让他们主管后土’,那么伯益等人辅佐禹的人很多。禹必定亲身走遍九州,规划设立,然后让辅佐自己的人分布治理。”孟子说:“禹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那么他其余所经过的地方就很多了,所以说分布治理。”
**冀州**
九州的次序,林氏的辨析也很详细。林氏说:唐代孔氏说九州的次序,是以治水的先后为序,水性向下流,必须从下面排泄,所以以冀州为首,以雍州为终。苏氏认为水患以黄河为最严重,江淮次之,黄河的祸患在冀州、兖州最多,所以禹的行动从冀州开始,这些都不是通达的论断。洪水泛滥天下,开始时必定观察水的大势,顺应地势的高低,逐渐疏导,其首尾本末大体相应,下文所记载的导山导水的次序就是如此。这里排列九州,只是分别记载一个州的事情,以及山川所在,施工程序的曲折,并不是说先治理一个州的水已经完毕,再去治理另一个州。朱熹说:治水固然先治下流,然而下流已经疏通,那么上流应当接着治理,形势是不容许停下的。比如导河这一工程,既然在冀州、兖州疏导了下流,那么在上游雍州的,必定应当接着施工,不应该治理了下流,暂时把上游放在后面,而且另外去治理其他河流。
禹贡》山川多以孔安国《汉志》为据,林曰:「《禹贡》山川地里,歴三代春秋至今,数千年,其间变易不同,又川泽下流多所圮壊,无复钩考。唐孔氏据孔安国所载,而益以汉地里,其意谓秦焚诗书图籍,皆在髙祖入闗,萧何尽收之。孔安国去汉初七十年,身为愽士,承诏作传,必具见图籍所载,山川必得大槩。」
译《禹贡》中的山川大多以孔安国和《汉书·地理志》为依据,林曰说:“《禹贡》中的山川地理,历经夏、商、周三代及春秋直至现在,已有数千年,其间变迁不同,加上河流沼泽下游多有毁坏,无法再详细考证。唐代的孔颖达依据孔安国所记载的内容,并补充了汉代的地理资料,他的意思是认为秦朝焚烧诗书图籍,都发生在汉高祖进入关中之后,而萧何将这些图籍全部收集保存下来。孔安国距离汉初仅七十年,身为博士,奉诏作传,必定能看到图籍所载的内容,因此对山川的大致情况必定有所了解。”
或问:“林氏言凿龙门,止就浅狭处凿而广之,何以知其然?”曰:“《禹贡》凡施功处,或治,或修,或绩,或乂,皆随轻重载之。使其果如贾逊之说,则他处功用皆不及此之多,何以止言载与治,而略不及于堕断之迹邪?”
或问孔氏及苏王诸儒说,衡漳、新安王氏以为非如何?王曰:清漳出并州,浊漳出潞州,即潞也。东至邺下入清漳,邺,相州也。清浊二漳合于相而东,则为从;亦漳出于赵州,自赵入清浊二漳,则为衡。曰:汉孔氏去古近,苏王诸儒皆至中原,所谓漳者,宜亲见之。新安王氏言漳之源流虽详,恐未必是禹之旧迹,兼王乃近世人,未甞身至中原,故未敢从。
或问:“恒、卫大陆逺于帝都,故言于田赋之后如何?”曰:“朱、吕之说已尽。若所当治,禹岂以其逺而后之哉?岷、嶓之于梁,弱水之于雍,岂不逺乎?”
或问:“孔氏谓大陆之地已可耕作,春秋传‘魏献子畋于大陆地’,说云‘河东北流过洚水千里至大陆为地腹’,则皆以大陆为地也。《尔雅》十薮,晋有大陆,郭璞曰:‘今距鹿北广阿泽是也。’杜预谓昭庆县有大陆泽。《山海经》谓大陆之水,皆以大陆为泽也,当何从乎?”曰:“皆是也。谓大陆为地者,盖以陆名地也;谓大陆为泽者,盖大陆之傍有泽,而因地以名泽也。今经言‘大陆既作’,则是大陆之地有泽,已可耕作,而泽则非可以言作矣,故当以孔说为当。譬如言‘钱塘既作’,是钱塘之地可作,岂可因钱塘之名而指为江水之作乎?”
或问:“新安王氏谓北方地寒,故服皮;南方地缓,故服卉。何如?”曰:“非也。此自言各有所出耳。北方皮服,岂夏亦服之乎?南方蕉葛,岂冬亦服之乎?如吉贝、木绵,皆南方所出,然皆非暑服也。”
夹右碣石,新安王氏之说亦可采。王氏曰:「夹右碣石,对左言之。其在北平者,右山也;其在辽西者,左山也。」唐志,平州石城县,营州栁城县,皆有碣石山。平州,汉之右北平也;营州,汉之辽西也。
或问河入海之道,曰:“新安王氏辨之详矣。”王曰:“《禹贡》言‘夹右碣石入于河’,此禹河之旧也。周定王五年,河徙,已非禹之故道。汉元光三年,河徙东郡,更滛渤海,继决于瓠子,又决于魏之馆陶,遂分为屯氏河。大河在西,屯河在东,二河相并而行。元帝永光中,又决于清河灵鸣犊口,则河水分流入于愽州,屯河始壅塞不通。后二年,又决于平原,则东入齐、入青,以逹于海,而下流与漯为一。王莽时,河遂行漯河。夫河不行于大伾之北,而导于相、魏之南,则山泽在河之濒者,支川与河相贯者,悉皆易位,而于《禹贡》不合。故欲辨冀州山川,不可不先讲求河之故道也。”
兖州
或问济泲之别,林氏曰:「济字今从水从齐,而古文书《周礼·职方》、班固《地理志》皆从水从(泲去水旁)按《说文》从水从(泲去水旁)注云:「兖州之泲。」其从水从齐字,注云:「出常山房子县赞皇山。」则此二字音虽同,而义实异。后世以从水从齐为兖州之济,其实乃字之讹也。当从古文为正。」
或问“厥赋贞缺疑何也”?苏氏曰:“贞,正也。赋随田髙下,此其正也。其不相当者,非其正也。此田中下,赋亦中下。”林氏曰:“九州岛之赋相较而为上下之等。雍之赋第六,兖之赋不应又第六也。汉孔氏谓州第九赋正,与九州岛相当。孔氏盖九州岛独无下下之赋。此州治水最在后,毕州为第九成功,故赋第九。”叶氏曰:“九州岛之赋无下下赋,以薄为正,则贞谓下下也。”曰:“苏氏说贞为正,善矣。然林谓雍兖之赋不应皆第六,而九州岛不应独无下下之赋,则至当。但林氏以兖州最后成功,于州为第九。然州之髙下,岂可以成功之后先为定?兼厥赋则但系于田之下,而不言州,则文义亦不顺。”叶氏“下下”之说固是,然谓赋以薄为正,岂他州之则皆非其正乎?孟子言“轻于尧舜者为貉道,重于尧舜者为桀道”,故古人以什一为天下
译有人问:“林氏说开凿龙门,只是在浅窄的地方开凿并拓宽它,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回答说:“《禹贡》凡是记载施工程度的地方,有的说‘治’,有的说‘修’,有的说‘绩’,有的说‘乂’,都是根据工程的轻重来记载的。假如真的像贾逊所说的那样,那么其他地方的功用都不及这里多,为什么只说‘载’和‘治’,而完全不提及开凿断绝的痕迹呢?”
有人问孔氏以及苏氏、王氏等儒者的说法,衡漳、新安的王氏认为不对,怎么样?王氏说:“清漳水发源于并州,浊漳水发源于潞州,就是潞水。向东流到邺城下汇入清漳水,邺城是相州。清浊二漳水在相州汇合后向东流,就是纵流;衡漳水发源于赵州,从赵州流入清浊二漳水,就是横流。”问者说:“汉代的孔氏距离古代较近,苏氏、王氏等儒者都到过中原,所说的漳水,应该亲眼见过。新安王氏说漳水的源流虽然详细,恐怕未必是大禹的旧迹,加上王氏是近代人,未曾亲身到过中原,所以不敢采纳他的说法。”
有人问:“恒水、卫水、大陆距离帝都遥远,所以在田赋之后才提及,怎么样?”回答说:“朱氏、吕氏的说法已经完备了。如果应当治理,大禹难道因为遥远就把它放在后面吗?岷山、嶓冢山对于梁州,弱水对于雍州,难道不遥远吗?”
有人问:“孔氏说大陆的土地已经可以耕作,《春秋传》‘魏献子在大陆地打猎’,解释说‘黄河从北面流过洚水千里到达大陆成为地腹’,那么都把大陆当作陆地。《尔雅》十薮,晋国有大陆,郭璞说:‘现在距鹿北面的广阿泽就是。’杜预说昭庆县有大陆泽。《山海经》说大陆的水,都把大陆当作沼泽,应当遵从哪一种呢?”回答说:“都是对的。把大陆当作陆地的,大概是因为‘陆’字命名陆地;把大陆当作沼泽的,大概是因为大陆旁边有沼泽,而根据陆地来命名沼泽。现在经文说‘大陆既作’,那么就是大陆的土地有沼泽,已经可以耕作,而沼泽则不能说‘作’了,所以应当以孔氏的说法为恰当。譬如说‘钱塘既作’,是钱塘的土地可以耕作,难道可以因为钱塘的名字而指为江水的治理吗?”
有人问:“新安王氏说北方土地寒冷,所以穿皮衣;南方土地舒缓,所以穿草衣。怎么样?”回答说:“不对。这只是说各地有各自的出产罢了。北方的皮衣,难道夏天也穿吗?南方的蕉葛,难道冬天也穿吗?像吉贝、木绵,都是南方出产的,然而都不是暑天穿的衣服。”
夹右碣石,新安王氏的说法也可以采纳。王氏说:“夹右碣石,是相对于左而言的。在北平的,是右边的山;在辽西的,是左边的山。”《唐志》记载,平州石城县,营州柳城县,都有碣石山。平州,是汉代的右北平;营州,是汉代的辽西。
有人问黄河入海的路线,回答说:“新安王氏辨析得很详细。”王氏说:“《禹贡》说‘夹右碣石入于河’,这是大禹时黄河的旧道。周定王五年,黄河改道,已经不是大禹的故道。汉元光三年,黄河改道到东郡,泛滥渤海,接着在瓠子决口,又在魏国的馆陶决口,于是分为屯氏河。大河在西,屯河在东,两条河并行。元帝永光年间,又在清河灵鸣犊口决口,那么河水分流进入博州,屯河开始堵塞不通。两年后,又在平原决口,那么向东流入齐地、青州,以到达大海,而下流与漯水合为一。王莽时,黄河于是流经漯水。黄河不流经大伾山的北面,而引导在相州、魏州的南面,那么在山泽临近黄河的地方,支流与黄河相贯通的地方,全都改变了位置,而与《禹贡》不合。所以想要辨析冀州的山川,不能不先讲求黄河的故道。”
兖州
有人问济水与泲水的区别,林氏说:“济字现在从水从齐,而古文书《周礼·职方》、班固《地理志》都从水从(泲去水旁)。按《说文》从水从(泲去水旁)注解说:‘兖州的泲。’其从水从齐字,注解说:‘出自常山房子县赞皇山。’那么这两个字读音虽然相同,而意义实际上不同。后世把从水从齐当作兖州的济,其实乃是字的讹误。应当以古文为准。”
有人问“厥赋贞缺疑何也”?苏氏说:“贞,正也。赋税随着田地的高低,这是正常的。不相符合的,不是正常的。这田地是中下,赋税也是中下。”林氏说:“九州的赋税相互比较而分为上下等级。雍州的赋税是第六等,兖州的赋税不应该又是第六等。汉代的孔氏说州第九赋正,与九州相当。孔氏大概是九州唯独没有下下之赋。这州治水最在后,完成第九成功,所以赋税第九。”叶氏说:“九州的赋税没有下下赋,以薄为正,那么贞就是下下。”回答说:“苏氏说贞为正,很好。然而林氏说雍兖的赋税不应该都是第六等,而九州不应该唯独没有下下之赋,则非常恰当。只是林氏以兖州最后成功,在州中为第九。然而州的高低,难道可以根据成功的前后来确定吗?加上厥赋则只系于田之下,而不说州,那么文义也不顺。”叶氏“下下”的说法固然对,然而说赋税以薄为正,难道其他州的法则都不是正的吗?孟子说“轻于尧舜的是貉道,重于尧舜的是桀道”,所以古人以什一为天下
徐州
或问:“林氏以埴坟为二种,如何?”夏氏曰:“诸州有二种者,必析而言之,未尝并言。如‘厥土白坟,海濵广斥’是也。如豫之土,已别二种,言‘厥土惟壌,下土坟垆’,岂豫之下土又有坟垆二种哉?然则‘埴坟’者,为‘埴’而‘坟’也。”
或问淮泗与河通之道,苏氏与新安王氏之说如何?苏氏曰:自淮入河,必道于汴。世谓隋炀帝始通汴入泗,而疑《禹贡》之言,此考之不详而已。项羽与汉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文颕注云:「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曺、卫、淮、泗,即今官渡水也。」魏武与袁绍相持于官渡,乃楚汉分裂之处,安知非禹迹?即《禹贡》九州岛之末,皆记入河水道,而淮泗独不能入河?帝都所在,理不应尔。意其必开此道以通之。其后或为鸿沟,或为官渡,或为汴,然皆引河水而注之淮泗也。故王浚伐吴,杜预遗之书曰:「足下当径取秣陵,自江入逾泗、汴,泝河而上,振旅还都。」以见秦、汉、魏、晋皆有此水道,非炀帝创开也。王曰:洛入河溢为荥,于菏又注于泗,由泗入菏,由菏入荥,由荥而逹河也。曰:苏说谓决渠相通也,王说谓本氷自相入也。要之,二者皆随其所便,不可指一废一。且如今之浙江,自钱塘入海;大江自毗陵入海。由浙江逹大江者,自浙江入海,转海逹大江,亦可也;自浙江入里河,转逹大江,亦可也。或迂或径,各随所便。要之,经既谓之逹,则当时必有可逹之道,不宜以后世之通塞而疑禹迹之旧也。
扬州
或问:“林氏谓阳鸟乃地名,其地可居,非谓雁居也,如何?”曰:“春秋时郑地有鸣雁,汉有雁门郡,近世永嘉有雁荡山,皆因雁而得名。意者雁之南翔,居于此地,故取为名。水退而地可居也欤?此说亦通。然孔、吕之说,自稳惬。”
或问三江之辨如何?班固曰:南江从稽吴县入海,中江从丹阳芜湖县东至稽阳羡入海,北江从稽毗陵县入海。王氏之说亦同。阳羡今常州冝兴也。一江自毗陵,一江自吴县。吴县者,即松江也。东坡辨之曰:固杂取支流小水以应三江之数,如使此三者为三江,则是与今京口入海之江为四江矣。京口视此三者犹畎浍,禹道遗其大而数其小,何邪?韦昭曰:松江、浙江、浦阳江。新安王氏辨之曰:浙江自杭言之曰钱塘,自越言之曰浦阳,一江而二名耳。昭析一为二,并松江为三,失之矣。郭璞曰:岷江、浙江、松江。新安王氏辨之曰:璞举松江、浙江之小以匹岷江之大,未为当。又新安王氏曰:江有中北,必有南江。今江流至芜湖,有支江分于县南,此中江也。至于银林,而苏常二州承此江之下流,病于漂没,故其后筑堰以窒之,是以中江不复东流。然则中江之未塞也,北江行于毘陵之北,中江派于阳羡之南,其波之溢羡注于具区,而松江出焉。愚曰:此诸说皆据震泽而求三江也。朱氏谓诸儒不明章句训诂,但以下文震泽底定相属以求三江,不知此书当句自为文,凡曰既者,皆已事之辞,非与下文起义。夫经于导江、导汉,皆言自彭蠡出为中江、北江耳,非指近震泽小水言之也。
叶氏曰:汉至大别,南入于江,为南江;与中江、北江而为三。吴氏同此说。愚曰:此说盖于彭蠡之上下求三江也。审尔,则共为四江矣。兼汉之在大别之上,则为南江;在彭蠡之下,则为北江。是一江而为二江也。苏氏曰:豫章江入彭蠡而东至海,为南江;岷江江之经流彭蠡以入海,为中江;汉自北入江,彭蠡为北江。此三江自彭蠡而下,则三江为一;过秣陵、京口以入于海,不复一矣。《禹贡》犹有二江之名,曰北,曰中,以别味也。此三水性不相入,故川难合,而味异,故至今有三沴之说。唐陆羽知水味,三沴相杂而不能欺,不可诬也。济入河而溢为荥,亦然。沴音戾。愚曰:此说盖于彭蠡之上而求三江也。经谓彭蠡之下为中江、北江,则不合矣。
东阳马氏曰:「三江不必以别为味,但三处江合而为一,
译徐州
有人问:“林氏认为‘埴坟’是两种土壤,这是怎么回事?”夏氏说:“各州如果有两种土壤,必定分开来说,从未合并提及。比如‘厥土白坟,海濵广斥’就是这样。像豫州的土壤,已经区分了两种,说‘厥土惟壌,下土坟垆’,难道豫州的下土又有坟、垆两种土壤吗?那么‘埴坟’,就是‘埴’且‘坟’的意思。”
有人问淮水、泗水与黄河相通的道路,苏氏和新安王氏的说法如何?苏氏说:从淮水进入黄河,必定经过汴水。世人说隋炀帝才开始开通汴水入泗水,从而怀疑《禹贡》的话,这只是考察得不详细罢了。项羽与汉王划分天下,割鸿沟以西给汉,以东给楚。文颕注说:“在荥阳下面引黄河水向东南形成鸿沟,以连通宋、郑、陈、蔡、曹、卫、淮、泗,就是现在的官渡水。”魏武帝与袁绍在官渡对峙,那里正是楚汉分裂的地方,怎么知道不是大禹的遗迹呢?况且《禹贡》九州岛的末尾,都记载了黄河的水道,难道唯独淮水、泗水不能入黄河吗?都城所在的地方,按理不应该这样。推测必定开辟这条道路以连通它们。后来有的叫鸿沟,有的叫官渡,有的叫汴,但都是引黄河水注入淮水、泗水。所以王浚伐吴时,杜预写信给他:“您应当直接攻取秣陵,从长江进入,越过泗水、汴水,逆流黄河而上,整顿军队返回都城。”由此可知秦、汉、魏、晋都有这条水道,并非炀帝首创。王氏说:洛水入黄河溢出形成荥泽,在菏水又注入泗水,由泗水入菏水,由菏水入荥泽,由荥泽而通达黄河。回答说:苏氏的说法是决开渠道相通,王氏的说法是原本水流自然相入。总之,两者都随其便利,不能肯定一个而废除另一个。况且如今天的浙江,从钱塘入海;大江从毗陵入海。由浙江到达大江的,从浙江入海,转海到达大江,也可以;从浙江入内河,转达大江,也可以。有的迂回有的径直,各自随其便利。总之,经文既然说“达”,那么当时必定有可达的道路,不应用后世的通塞来怀疑大禹遗迹的旧貌。
扬州
有人问:“林氏说‘阳鸟’是地名,那地方可以居住,不是说大雁栖息,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春秋时郑地有鸣雁,汉代有雁门郡,近世永嘉有雁荡山,都是因为大雁而得名。推测大雁南飞,栖息在这地方,所以取名为阳鸟。水退去后土地可以居住吗?这个说法也通。然而孔氏、吕氏的说法,自然稳妥恰当。”
有人问三江的辨析如何?班固说:南江从稽吴县入海,中江从丹阳芜湖县向东到稽阳羡入海,北江从稽毗陵县入海。王氏的说法也相同。阳羡就是现在的常州宜兴。一条江从毗陵,一条江从吴县。吴县,就是松江。东坡辨析说:班固杂取支流小水来凑足三江的数量,如果让这三条成为三江,那就是与现在京口入海的江成为四条江了。京口比起这三条江还像田间小沟,大禹治水遗漏大的而数说小的,为什么呢?韦昭说:松江、浙江、浦阳江。新安王氏辨析说:浙江从杭州来说叫钱塘,从越地来说叫浦阳,是一条江有两个名字罢了。韦昭把一条江析为两条,加上松江成为三条,错了。郭璞说:岷江、浙江、松江。新安王氏辨析说:郭璞举松江、浙江的小来匹配岷江的大,不恰当。又新安王氏说:江有中江、北江,必定有南江。现在江流到芜湖,有支江分在县南,这是中江。到了银林,苏州、常州两州承受这条江的下游,苦于漂没,所以后来筑堰来堵塞它,因此中江不再东流。那么中江未被堵塞时,北江行于毗陵之北,中江分于阳羡之南,其波涛溢出阳羡注入太湖,而松江由此流出。我说:这些说法都是依据太湖来寻求三江。朱氏说各位儒生不明白章句训诂,只把下文“震泽底定”相连来寻求三江,不知道这本书应当每句自成文,凡说“既”的,都是已完成的语气,不与下文发起义。经文在导江、导汉时,都说从彭蠡出来为中江、北江,不是指靠近太湖的小水而言。
叶氏说:汉水到大别山,南入长江,为南江;与中江、北江成为三条。吴氏同此说。我说:这个说法大概是在彭蠡的上下寻求三江。果真如此,那就共有四条江了。况且汉水在大别山之上,就是南江;在彭蠡之下,就是北江。是一条江成为两条江。苏氏说:豫章江入彭蠡向东到海,为南江;岷江经过彭蠡入海,为中江;汉水从北入江,彭蠡为北江。这三条江从彭蠡以下,则三江为一;过了秣陵、京口入海,就不再是一了。《禹贡》还有二江之名,叫北江、中江,以区别味道。这三条江水不相混,所以河流难合,而味道不同,所以至今有三沴的说法。唐代陆羽懂水味,三沴相杂而不能欺骗,不可诬蔑。济水入黄河溢出为荥泽,也是这样。沴音戾。我说:这个说法大概是在彭蠡之上寻求三江。经文说彭蠡之下为中江、北江,就不符合了。
东阳马氏说:“三江不必以区别味道,只是三处江合而为一,
曽氏曰:考于地志,豫章之川,如彭水、鄱水、涂水之类,凡九水合于湖,广东至彭蠡入江。此九水盖南江水也。南江乃江之故迹,非禹所道。其后禹导汉水入焉,与旧江合流,而水之派分为南北,故汉为北江。又其后导岷山之江入焉,其流介乎二江之中,故为中江。北江、中注皆禹所导;南江乃其故道耳,故经不之志。程氏曰:彭蠡为南江无疑。禹之行水,尝经疏导,则虽小而见録;无所致力,则虽大而不书。禹尝大诸侯于稽,今禹穴尚存,又因导山至衡阳,是浙江、洞庭,禹皆尝经行其视漆沮、瀍涧,不啻倍蓰,而浙江、洞庭反不得书者,亦以无所记耳。南江源派诚大且长,正以不经疏导,故自彭蠡而上,无一山一水得见于经。然于其合倂江汉,而以其汇名之,使天下因鼎错之实,叅北中之目,而南江隐然在二语之中。此圣人得书之体者也。愚曰:此说比诸家又有理,但经无明文,未敢以为实。新安王氏谓:按今大江所行以求三江,犹按汉大河以求九河,其不可得,明矣。此言为当。
或问:“九州岛田赋,古今髙下不同,何也?”曰:“《禹贡》扬州田下下,梁州田下中。至唐则以江淮为财用渊薮,天下号‘扬一益二’,以户口之盛故也。雍州田上下,秦号‘闗中’为陆海,汉闗中地畆直一金。至后世则为荒落之墟,盖地力之升降,皆由人力之多少也。”
或问孔氏江淮相通之说如何?孔曰:由江入海,由海入淮。林氏推其说,谓禹时江淮不相通,至吴王夫差始通之。孟子言排淮泗而注之江,误也。曰:林、孔盖泥之一字,故云尔,不应遂以孟子为误。今淮南湖港入江者不可胜数,后世穿渠通所难通者多矣。江淮相近,地平如掌,转输之径,沟浍之灌溉,歴唐虞三代,岂不能穿渠以相通,而必待吴王创之乎?曰:传谓吴王始通江淮,何也?曰:意者中间或陻塞,而吴王复通之,亦犹世谓隋炀帝始开汴以通淮河也。曰:《禹贡》言淮泗入海,而孟子则谓注之江,非误乎?曰:注者或是相注流通,未必谓其尽入江也。若如孔说,则水道不应如是之迂曲。
荆州
或问九江之辨,孔氏曰:“江于此州分为九地道里志》云:“江自浔阳分为九,东复合为大江。”《浔阳记》九江一曰乌江,次曰蜯江,乌白江,嘉靡江,畎江,源江,廪江,提江,菌江。”曽氏曰:“沅水、渐水、元水、辰水、叙水、酉水、湘水、资水、醴水,皆合洞庭,东入于江,是为九江也。”曽氏曰:“《禹贡》导河曰:‘东过洛汭,北过洚水。’盖洛水、洚水入河,河则过之而已。导漾曰:‘过三澨。’导渭曰:‘过漆沮。’盖大水受小水则谓之过,二水相受,小大均焉,则谓之江。合九江谓之过者,盖其源有九,小于江故也。如江分为九道,则经当曰九江,既道,不应曰孔殷于道。江当曰播为九江,不应曰过九江。”林曰:“曽氏此说固善,然以九水为九江,亦无考处。要之九江之名,与其地相逺,不可强通,然各自别源而下流并入于江,此则可以意晓也。”或曰:“洞庭可谓巨浸,而《禹贡》、《周职方》皆不载,何也?”曰:“或者洞庭禹时未为泽,而后世始为泽欤?且巢湖亦巨浸,据杂说载,晋时巢县始陷为湖。然则《禹贡》之无洞庭,亦岂如巢湖之类欤?后世旧渊湮塞而平地为湖者,徃徃有之,古今辽逺,固难齐也。”或以今世江南山川与《禹贡》所纪或异,遂谓禹迹不及而误载。纵使禹迹果不到,其所共事乃八凯九牧之流,岂其罔上圣人?其载之经以示万世乎?《禹贡》山川至《周职方》所纪,已不能同。唐人谓鉴湖八百里,今仅存沟港,此何异见今日鉴湖而疑唐人为妄乎?髙为谷,深谷为陵,从古所有,今日亲睹亦多。若以圣经为不足据,则何书可据邪?此则不必辨。
或问:“厎贡厥名?”或谓:“贡其名,见圣人之不忘武;不责其实,见圣人之不尚武。何如?”曰:“圣人除戎器以戒不虞,奋武卫以安中国。四时畋猎,不忘习战,岂取其名而废其
译曾氏说:查考地理志书,豫章地区的河流,如彭水、鄱水、涂水等,共有九条水汇入湖中,向东流至彭蠡湖后注入长江。这九条水大概就是南江水。南江是长江的旧河道,并非大禹所疏导。后来大禹疏导汉水流入,与旧长江汇合,水流因此分为南北两支,所以汉水称为北江。再后来疏导岷山的长江水流入,其水流位于南北两江之间,所以称为中江。北江和中江都是大禹疏导的;南江只是它的旧河道罢了,所以《禹贡》没有记载。程氏说:彭蠡是南江毫无疑问。大禹疏导水流,曾经经过疏导的,即使细小也会被记录;没有着力疏导的,即使宏大也不会书写。大禹曾在会稽大会诸侯,如今禹穴尚存,又因疏导山脉到达衡山,这说明浙江、洞庭湖,大禹都曾经过,它们比漆水、沮水、瀍水、涧水大得多,但浙江、洞庭湖反而没有被记载,也是因为大禹没有在那里着力疏导罢了。南江的源头和支流确实广大且长远,正因为它没有经过疏导,所以从彭蠡湖以上,没有一座山、一条水能在《禹贡》中出现。然而在其与长江、汉水汇合时,用汇合处的名字来命名它,让天下人根据鼎足错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北江、中江的名称,而南江就隐约包含在这两句话之中了。这是圣人掌握书写体例的地方。我说:这种说法比其他各家更有道理,但经文中没有明确记载,不敢把它当作事实。新安王氏说:按照现在大江的流向来寻找三江,就像按照汉水、黄河来寻找九河一样,是找不到的,这很明显。这种说法是恰当的。
有人问:“九州田赋等级,古今高低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禹贡》中扬州的田赋等级为下下,梁州的田赋等级为下中。到了唐代,却把江淮地区作为财用聚集的地方,天下号称‘扬一益二’,这是因为户口繁盛的原因。雍州的田赋等级为上下,秦国号称‘关中’为陆海,汉代关中每亩地值一金。到了后世却成为荒凉的废墟,大概土地肥力的升降,都取决于人力的多少。”
有人问孔氏关于江淮相通的说法如何?孔氏说:从长江入海,从海入淮河。林氏推演他的说法,认为大禹时江淮不相通,直到吴王夫差才开始打通。孟子说“排淮泗而注之江”,是错误的。回答说:林氏、孔氏大概拘泥于“通”字,所以这样说,不应该因此就认为孟子错了。现在淮南湖泊港口汇入长江的不可胜数,后世开凿渠道打通难以相通的地方很多。江淮相近,地势平坦如手掌,转运的捷径,沟渠的灌溉,历经唐虞三代,难道不能开凿渠道使之相通,而一定要等到吴王开创吗?问:传说吴王开始打通江淮,为什么呢?回答说:大概是中间有时堵塞,而吴王重新打通它,也就像世人说隋炀帝开始开凿汴河以连通淮河一样。问:《禹贡》说淮水、泗水入海,而孟子却说注入长江,不是错了吗?回答说:“注”或许是指相互注入流通,未必是说全部流入长江。如果像孔氏所说,那么水道不应该如此迂回曲折。
荆州
有人问关于九江的辨析,孔氏说:“长江在这个州分为九条水道。《地道志》说:‘长江从浔阳分为九条,向东又汇合为大江。’《浔阳记》说九江一是乌江,二是蜯江,三是乌白江,四是嘉靡江,五是畎江,六是源江,七是廪江,八是提江,九是菌江。”曾氏说:“沅水、渐水、元水、辰水、叙水、酉水、湘水、资水、醴水,都汇入洞庭湖,向东流入长江,这就是九江。”曾氏说:“《禹贡》疏导黄河说:‘向东经过洛水入河口,向北经过洚水。’大概是洛水、洚水流入黄河,黄河只是经过它们而已。疏导漾水说:‘经过三澨。’疏导渭水说:‘经过漆水、沮水。’大概大水接受小水就称为‘过’,两水相互接纳,大小相当,就称为‘江’。汇合九江称为‘过’,大概是它的源头有九条,比长江小所以称为‘过’。如果长江分为九条水道,那么经文应当说‘九江既道’,不应该说‘孔殷于道’。长江应当说‘播为九江’,不应该说‘过九江’。”林氏说:“曾氏这种说法固然好,但把九条水当作九江,也没有考证依据。总之,九江的名字,与其所在地相距很远,不能强行贯通,但各自从不同的源头而下流并入长江,这可以意会。”有人说:“洞庭湖可以说是巨大的水域,而《禹贡》、《周职方》都不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或许洞庭湖在大禹时还不是沼泽,而后世才成为沼泽呢?况且巢湖也是巨大的水域,据杂说记载,晋代巢县才开始塌陷成为湖泊。那么《禹贡》中没有洞庭湖,难道也像巢湖之类吗?后世旧的深渊湮塞而平地成为湖泊的情况,往往有之,古今相距遥远,本来难以一概而论。”有人因为现在江南的山川与《禹贡》所记载的有时不同,就说大禹足迹未到而错误记载。即使大禹足迹果然没到,与他共事的乃是八凯九牧之类的人,难道他们会欺骗圣人,把错误记载载入经典以昭示万世吗?《禹贡》的山川到《周职方》所记载的,已经不能相同。唐代人说鉴湖有八百里,现在仅存沟渠港口,这与看见今天的鉴湖而怀疑唐人妄言有什么不同呢?高山变成深谷,深谷变成山陵,自古以来就有,今天亲眼目睹的也很多。如果认为圣人的经典不足以依据,那么什么书可以依据呢?这就不必辩驳了。
有人问:“‘厎贡厥名’是什么意思?”有人说:“贡其名,显示圣人不忘武备;不责其实,显示圣人不崇尚武力。怎么样?”回答说:“圣人修整兵器以戒备不测,振奋武备以安定中国。四季打猎,不忘练习战斗,难道只是取其名义而废弃其实
实哉?既以贡言,则是贡其实矣,而名安可言贡乎?若曰不常贡,则当言锡贡矣。”
译确实如此吗?既然用“贡”来表述,那就是指进贡它的果实,那么名称怎么可以说成是“贡”呢?如果说不是常年进贡,那就应当说成是“锡贡”了。
或问:“孔氏谓以菁为菹如何?”曰:“林氏谓菁即蔓菁,处处有之,岂必贡于荆?新安王氏谓荆去帝都逺,虽贡菁,岂可为菹邪?”
豫州
或问孔氏以菏泽在湖陵如何?新安王氏曰:「湖陵,鲁地也。孟猪在汉睢阳,睢阳今宋州也。湖陵与睢阳境不相接,其水无由自东北而西流以入孟猪。定陶今曺州,东南至宋州百六十里,则菏泽在定陶,其水入孟猪无疑。」
雍州
或问:“或以梁之旅平为告成而祭,雍之既旅为兴役而祭,何也?”曰:“此书皆所以纪成功耳。祭固有告始者矣,独谓之告始,则何以纪成功乎?故知皆主告成言也。观下文‘九山刋旅’可见。梁既言‘旅平’,故雍止言‘既旅’,其‘梁旅平’之意而互见欤?”
或问:“林氏以为《禹贡》所叙九州岛事,为禹别九州?岛自导岍以下为随山,自导弱水以下为浚川,自庶土交正以下为任土作贡,如何?”曰:“书序乃挈一篇之大,言之非指定其章句而截为品目也。导山导水,乃因前九州岛内所说山川源委未尽,故申述之。若以此为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则前各州内所说山川贡赋皆非乎?”
或问:“弱水、黒水河水分行之道,唐孔之说如何?”唐孔氏曰:“黒水出张掖,而三危山在炖煌,自炖煌而南,黒水安能截河而南行?盖河自碣石以西多伏流地下,故黒水传越而南也。”新安王氏曰:“非也。以地之南北考之,弱水出张掖在北,自张掖西至流沙,河水经积石在南,自积石北行而东。三危在炖煌,又在积石之西南,故黒水至三危可南入海也。”在金城郡。
或问河源,新安王氏曰:「西汉时,积石河闗之外,地属羌戎。至唐,始知河源在吐蕃中。故杜佑曰:『河从吐蕃西南数千里流而东北,是为积石之河。』佑之言略而未详。唐长庆中,刘元鼎使吐蕃盟,见河之上流,由洪济梁西南行二千里,水益狭,春可渉,夏秋乃能胜舟。其南三百里,三山中髙而四下,曰紫山,古所谓昆仑者也。蕃曰闷摩黎山。东距长安三千里,河源其间,流澄而缓,下稍合众流,色赤,行益逺,他水并注则浊。河源东北直莫贺延绩尾,殆五百里,隐测其地,盖剑南之公元鼎所经见如此。然则河源于紫山东北,出于积石。葱岭在积石之西北,紫山在积石之西南。盐泽、黄河原不相属,潜行地下之说妄也。」
或问济河江汉分合之辨如何?唐孔氏曰:济水既入河,与河流相乱,而汉孔氏知截河过者,以河浊济清,南出还清故也。苏氏曽氏以为味别也,详见上三江下。林氏曰:二说皆未为确论。夫济清而河浊,济少而河多,以清之少者,浊之多者,不数歩间,则清者己化为浊矣。既合流数千瑞,安能自别其清者以溢为荥乎?古之人盖有知水味者,惟知其味之合而已。淄之味如此,渑之味如彼,淄渑合则其味又如此,三沴亦然。苟使淄渑既合为一器,而使就一器之中别其半以为之淄,别其半以为之渑,则虽易牙、陆羽亦有所不能矣。水合则味合,安能以味别而复出哉?郑渔仲谓汉水至大别入江,经文止此而已,东汇泽而下皆脱文也。导沇水至入河,经文亦止于此。夫经文难晓,则缺之可也,若以己意增损经文,其病又甚矣。曰:林氏本说自明白简易,见集传,然其辟水味水色,亦未为尽。夫水之合流,两邉并行而不相杂者有矣,非如一器之内搅杂二水而为一也。苏氏谓京口江至金山少北,水味殊絶,轻重亦异,知是不相杂。水之相合,其流派之在左在右,或清或浊,亦有可辨处,如济入河,汉入江,或自一邉流入,合流之后复自一邉流出,固亦可辨济河之清浊。窃意二孔当亲见之,林氏南渡后人未必亲见也。或问晦庵之言如何?晦庵曰:汉既入江,则汉水已终其汇为彭蠡,可言也。其为北江入海,乃导江事也,而属之汉,此不可晓。曰:观林氏之说则可释矣。
或问:“澧之说如何?”孔氏曰:“水名也。”郑氏曰:“此经导水自弱水以下,凡言过、言者,是水;凡言止者,或山或泽,皆此水
译有人问:“孔氏认为用菁菜制作腌菜,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林氏说菁就是蔓菁,到处都有,难道一定要从荆地进贡吗?新安王氏说荆地距离京城遥远,即使进贡菁菜,难道能做成腌菜吗?”
豫州
有人问孔氏关于菏泽在湖陵的说法怎么样?新安王氏说:“湖陵是鲁地的地方。孟猪泽在汉代的睢阳,睢阳就是现在的宋州。湖陵和睢阳的边界并不相连,那里的水没有办法从东北向西流从而注入孟猪泽。定陶就是现在的曹州,向东南到宋州有一百六十里,那么菏泽在定陶,它的水流入孟猪泽是毫无疑问的。”
雍州
有人问:“有人认为梁州的‘旅平’是祭告成功,雍州的‘既旅’是兴起劳役时祭祀,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些记载都是为了记录成功罢了。祭祀本来就有祭告开始的,如果只说是祭告开始,那怎么记录成功呢?所以知道都是主要讲祭告成功。看下文‘九山刋旅’就可以明白。梁州既然说了‘旅平’,所以雍州只说‘既旅’,这是‘梁旅平’的意思互相补充显现吗?”
有人问:“林氏认为《禹贡》所叙述的九州事务,是禹分别划定九州?从导岍山以下是随山疏导,从导弱水以下是浚川疏导,从庶土交正以下是任土作贡,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书的序言是概括整篇的大意,并不是指定具体的章节而截断为类别。导山导水,是因为前面九州内所说的山川源流未尽,所以进一步陈述。如果把这当作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那么前面各州内所说的山川贡赋难道都不对吗?”
有人问:“弱水、黑水河水分流的道理,唐代孔氏的说法怎么样?”唐代孔氏说:“黑水发源于张掖,而三危山在敦煌,从敦煌向南,黑水怎么能截断黄河向南流呢?大概黄河从碣石以西多伏流地下,所以黑水穿越而过向南流。”新安王氏说:“不对。以地形的南北来考察,弱水发源于张掖在北,从张掖向西到流沙,黄河经过积石山在南,从积石山向北向东流。三危在敦煌,又在积石山的西南,所以黑水到了三危可以向南流入海。”在金城郡。
有人问黄河的源头,新安王氏说:“西汉时,积石山关塞之外,土地属于羌戎。到了唐代,才知道黄河源头在吐蕃境内。所以杜佑说:‘黄河从吐蕃西南几千里流向东北,这就是积石山的黄河。’杜佑的话简略而不详细。唐代长庆年间,刘元鼎出使吐蕃结盟,看到黄河的上游,从洪济梁向西南行二千里,水越来越窄,春天可以涉水,夏秋才能行船。其南三百里,三座山中间高四周低,叫紫山,就是古代所说的昆仑山。吐蕃叫闷摩黎山。向东距离长安三千里,黄河源头在中间,水流清澈而缓慢,往下渐渐汇合众流,水色发红,流得越远,其他水汇入就变浑浊。黄河源头东北正对着莫贺延碛的尾部,大约五百里,推测那地方,大概是剑南的公元鼎所经过看到的如此。那么黄河源头在紫山东北,出于积石山。葱岭在积石山的西北,紫山在积石山的西南。盐泽、黄河原本不相连,潜行地下的说法是荒谬的。”
有人问济水、黄河、长江、汉水分合的辨析怎么样?唐代孔氏说:“济水既已流入黄河,与黄河水流混杂,而汉代孔氏知道截断黄河渡过的,是因为黄河水浊济水清,向南流出后又变清的缘故。苏氏、曾氏认为是味道不同,详见上文三江下。林氏说:两种说法都不是确切的论断。济水清而黄河浊,济水少而黄河多,用清澈的少水,浑浊的多水,没几步之间,清澈的就已经化为浑浊的了。既已合流数千里,怎么能自己区分出清澈的水来溢出成为荥泽呢?古代的人大概有知道水味的,只知道味道相合罢了。淄水的味道这样,渑水的味道那样,淄渑合流则味道又这样,三沴也是这样。假如让淄渑合流在一个容器中,而让人从容器中分别出一半作为淄水,分别出一半作为渑水,那么即使是易牙、陆羽也有所不能了。水合流则味道合,怎么能以味道不同而再次分开呢?郑渔仲说汉水到大别山流入长江,经文只到这里为止,向东汇泽而下都是脱漏的文字。导沇水到流入黄河,经文也止于此。经文难以理解,缺漏是可以的,如果以自己的意思增减经文,毛病就更严重了。”回答说:“林氏本来说法自明白简易,见集传,但他驳斥水味水色,也不是完全正确。水的合流,两边并行而不相混杂的情况是有的,不像在一个容器内搅杂二水而为一。苏氏说京口江到金山稍北,水味截然不同,轻重也不同,知道是不相混杂。水的相合,其流派在左在右,或清或浊,也有可辨别的地方,如济水入黄河,汉水入长江,或从一边流入,合流之后又从一边流出,固然也可以辨别济河的清浊。我猜想二孔应当亲眼见过,林氏南渡后人未必亲眼见过。”有人问晦庵的说法怎么样?晦庵说:“汉水既已入江,那么汉水已经终结其汇聚为彭蠡,可以说了。它作为北江入海,是导江的事,却归属于汉水,这不可理解。”回答说:“看林氏的说法就可以解释了。”
有人问:“关于澧的说法怎么样?”孔氏说:“是水名。”郑氏说:“此经导水自弱水以下,凡言过、言者,是水;凡言止者,或山或泽,皆此水”
也。此澧乃陵名,即今长沙澧陵也。”曰:“据《楚词》,则澧为水名,明矣。郑氏以为‘言至’皆山与泽,而水未尝言至,亦有理。但经文未尝有‘陵’字,而以为澧陵,则牵强矣。或是地因澧以得名也?如今言‘至钱塘’,岂是至钱塘江?如言‘至吴江’,岂是至江中?盖地因水以名者多矣,故两存之。”
译罢了。这个‘澧’是陵的名称,也就是今天的长沙澧陵。”有人说:“根据《楚辞》来看,‘澧’作为水名是很明确的。郑玄认为‘言至’的都是山和泽,而水不曾说‘至’,也有道理。只是经文中并没有‘陵’字,却把它解释为澧陵,这就有些牵强了。或许是地名因澧水而得名呢?就像现在说‘到钱塘’,难道是到钱塘江里吗?如果说‘到吴江’,难道是到江水中吗?大概地名因水而命名的很多,所以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
或问庶土交正底慎财赋成赋中邦林氏以为交易折变而输其赋于中邦且引后世转漕京师之费以证之如何?曰:古者赋藏于天下,惟王畿之赋则归天子,然犹乡里有委积,岂若后世尽输天下之赋而纳之京师哉?此说不惟文义不顺,若交易折变而输京,乃桑孔之遗智,而唐世两税货钱轻重之弊所由生也,岂圣人任土作贡之制哉?
或问:“三百里纳秸服,王氏、夏氏之说如何?”王曰:“正在五百里之中,便于畿内移用,故使之纳秸而服输将之重。”夏曰:“纳秸虽轻于粟米,然曰服输将,则足以偿其所输之轻矣。”曰:“王说‘秸服’二字虽详,然后世郡县纳赋,犹是官自漕运三百里,去王畿不为近。若以为五百里之中而便于畿内移用,则是输将于五百里之间,不亦劳民乎?此必不然。兼‘服’只是服役之义,谓之‘服输将’,则是增衍为说,于文义亦未当。”夏因王说而谓“服输将”以偿其所输之轻,则意愈差。当时所以为轻重者,必有多寡之等,而未必以输将为偿也。
林氏曰:「禹锡玄圭,以告成于天。古者祀天地,必用圭。玄圭者,盖天色,因天事天,犹苍璧然也。亦通。」
甘誓
或问马氏以建子、建丑、建寅为三正如何?曰:新安王氏辨之己详。王曰:苏氏以为尧舜以前有以子、丑为正者,有扈不用夏之正朔是也。其说不然。尧之授时以寅为正月,舜因之。至商乃以十二月为岁首,至周以十一月为岁首。尧舜之前,安有丑正、子正者乎?使其果为不用正朔,亦岂应言三正乎?曰:夏氏谓董仲舒言舜绍尧改正朔如何?曰:汉儒多喜言改正朔,经内舜、禹初无此也。
或问:“汝不恭命?”唐孔氏、林氏谓:“我奉天,汝当奉我,则此命当作君命也。”曰:“凡上无所系而独言命者,如赐不受命之命,则是天命也;上承君而言,则王命也。今上言‘恭行天之罚’,而下继言‘不恭命’,作天命说,尤有味。兼天命之命,自可兼王命意味。今姑以无垢说为主,附孔说焉。”
袁氏曰:「未祧之庙,其主难以移动。迁庙虽已祧,兴师载其主而行,亦所以奉祖宗之命也。至于祫祭,祧亦与焉,只是踈尔。汉儒康衡、韦元成軰论祧庙,皆一切扫除之,岂理也哉!」亦善。
或问林氏说“孥戮”,林氏曰:“颜师古注《汉书》‘孥戮’,戮之以为孥也,犹囚孥。正士之孥,正合罪人不孥之意。今兼吕说,何也?”曰:“林说固善,但上既言‘戮于社’以指其人之身,而又‘戮为孥隶’,则文意重迭。若施于《汤誓》之‘孥戮’,又恐太轻,岂军法而无杀戮之刑乎?临阵军刑,不可与常刑比。若戮辱及子,誓师亦未害也。”
或问:“禹言:‘予荒度土功。’启哌哌而泣,予弗子。夫启生于治水之时,而益与禹共艰鲜食。禹治水在舜摄位之初,舜摄位三十年,即位五十载,而后禹嗣位。禹荐益于天,七年而后启嗣位。于时启当八十余歳,乃尧舜禅位之年也。而益之年又踰于禹多矣,岂不可疑乎?”曰:“文王寿九十七,方其受命作周,已踰八十。武王寿九十三,克啇二年而崩,其时亦九十矣。卫武公九十而戒于国,穆王享国百年而作《吕刑》。古之圣贤,年弥髙,徳弥邵,又适当天下之责,固不得辞。非可与后世例论,而疑其老也。”
五子之歌
或问:“林氏谓太康五弟,其二即仲康,以五子之贤,使其一人守国,不出羿,虽欲为变,而不可,乃空国而至洛汭,何也?”曰:“太康弃国逺逰,五子必是谏不从,言不听,又不任以国寄,五子无所措身,故不得已侍母徃,以望其返,非五子有职守而尽出也。”
永嘉赵氏曰:「桀纣之恶极矣,民不忍贰,诸侯不亟叛,以先王徳泽在人故也。禹之去太康未乆,未若桀纣之暴,而民贰国夺,诸侯恝然,莫有勤王之举。五子在洛,亦无有救之者,何哉?盖唐虞之世,爱畏其民,不敢少肆,而神器之去留,一听于民,而不敢为己私有也。唐虞之于民,若保赤子,若临天威,惴惴然惟恐小失其意。民久
译有人问:林氏认为“庶土交正,底慎财赋,成赋中邦”是指通过交易折变的方式,将赋税输送到中央,并且引用后世转运漕粮到京师的耗费来证明这一观点,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古代赋税储存在天下各地,只有王畿地区的赋税才归天子所有,然而乡里仍有储备,哪里像后世那样把天下的赋税全部输送到京师呢?这种说法不仅文义不通顺,如果通过交易折变输送到京城,那是桑弘羊、孔仅遗留的权术,也是唐代两税法中货物与钱币轻重弊端的根源,难道是圣人因地制宜制定贡赋的制度吗?
有人问:“关于‘三百里纳秸服’,王氏和夏氏的说法如何?”王氏说:“这正好在五百里范围内,便于在王畿内部调拨使用,所以让他们缴纳秸秆并服役来承担运输的重担。”夏氏说:“缴纳秸秆虽然比缴纳粟米轻,但既然说服役运输,这就足以补偿他们缴纳较轻赋税的不足了。”回答说:王氏对“秸服”二字的解释虽然详细,但后世郡县缴纳赋税,仍然是官府自行漕运三百里,距离王畿并不近。如果认为是在五百里范围内便于王畿调拨使用,那就是在五百里之间进行运输,不也是劳民伤财吗?这一定不是事实。况且“服”只是服役的意思,称为“服输将”,就是增衍附会,在文义上也不恰当。夏氏根据王氏的说法,认为“服输将”是为了补偿缴纳赋税的轻省,那么意思更加偏差。当时之所以有轻重的区别,必定有多寡的等级,而未必是用运输来补偿。
林氏说:“大禹赐予玄圭,用来向天报告成功。古代祭祀天地,必定使用圭。玄圭,大概是天的颜色,顺应天意侍奉天,就像苍璧一样。这种说法也通。”
甘誓
有人问:马氏以建子、建丑、建寅为三正的说法如何?回答说:新安王氏已经辨析得很详细了。王氏说:苏氏认为尧舜以前有以子、丑为正月的,有扈氏不采用夏朝的正朔就是证据。这种说法不对。尧确定历法以寅为正月,舜沿袭他。到了商朝才以十二月为岁首,到了周朝以十一月为岁首。尧舜之前,哪里会有以丑、子为正月的呢?如果真的有不用正朔的情况,又怎么会提到三正呢?有人问:夏氏说董仲舒提到舜继承尧改正朔,这种说法如何?回答说:汉代儒者大多喜欢谈论改正朔,但经典中舜、禹起初并没有这种做法。
有人问:“汝不恭命?”唐孔氏、林氏认为:“我奉行天命,你应当奉行我的命令,所以这里的‘命’应当理解为君命。”回答说:“凡是上面没有依托而单独说‘命’的,比如‘赐不受命’中的‘命’,那就是天命;上面承接君主而言,那就是王命。现在上面说‘恭行天之罚’,下面接着说‘不恭命’,解释为天命,尤其意味深长。况且天命的‘命’,自然可以兼有王命的意味。现在暂且以无垢先生的说法为主,附带孔氏的说法。”
袁氏说:“未祧之庙,其神主难以移动。迁庙虽然已经祧迁,但兴师动众时载着神主出行,也是为了奉行祖宗的命令。至于合祭,祧庙也参与其中,只是关系疏远罢了。汉代儒者康衡、韦元成等人讨论祧庙,都一概扫除,这难道合乎情理吗!”这种说法也很好。
有人问林氏关于“孥戮”的解释,林氏说:“颜师古注释《汉书》‘孥戮’,意思是杀戮并使其成为奴隶,就像囚禁为奴。正士的家属,正好符合罪人不株连家属的意思。现在兼采吕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林氏的说法固然好,但上面已经说‘戮于社’来指代那个人本身,又说‘戮为孥隶’,那么文意就重复了。如果用于《汤誓》中的‘孥戮’,又恐怕太轻,难道军法中没有杀戮的刑罚吗?临阵军刑,不能与平常的刑罚相比。如果杀戮侮辱波及儿子,在誓师时这样说也没有害处。”
有人问:“禹说:‘我粗略地规划水土工程。’启哭着说,我不把你当儿子。启出生在治水的时候,而益与禹共同经历艰难,食物匮乏。禹治水在舜摄政之初,舜摄政三十年,即位五十载,然后禹继位。禹向天推荐益,七年之后启继位。当时启应当八十多岁了,这正是尧舜禅位的年份。而益的年龄又比禹大很多,这难道不可疑吗?”回答说:“文王享年九十七岁,当他受命建立周朝时,已经超过八十岁。武王享年九十三岁,灭商两年后去世,那时也九十岁了。卫武公九十岁还在国内警戒,穆王在位百年而作《吕刑》。古代的圣贤,年龄越高,德行越盛,又正逢天下重任,自然不能推辞。不能拿后世的情况来类比,从而怀疑他们年老。”
五子之歌
有人问:“林氏认为太康的五个弟弟,其中两个就是仲康,以五子的贤能,让他们中的一人守国,不出奔,即使想作乱,也不可能,却空出国都来到洛水边,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太康抛弃国都远游,五子一定是劝谏不听,言语不被采纳,又不把国家托付给他们,五子无处安身,所以不得已侍奉母亲前往,希望他返回,并不是五子有职守而全部离开。”
永嘉赵氏说:“桀纣的罪恶极深,百姓不忍心背叛,诸侯不急于反叛,是因为先王的恩德还在百姓心中。禹离开太康不久,不像桀纣那样暴虐,但百姓离心,国家被夺,诸侯漠然,没有勤王的举动。五子在洛水边,也没有人来救援,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唐虞时代,爱护畏惧百姓,不敢稍有放纵,而神器(政权)的去留,完全听凭百姓,不敢据为己有。唐虞对待百姓,如同保护婴儿,如同面对天威,战战兢兢只怕稍微违背他们的意愿。百姓长久……”
习而安焉,一旦乃有逸豫畋之君,轻弃其民,去国弗返,岂不甚怪哉?譬如孩提之童,安于慈爱之父母,未尝有拂意,一旦惸然孤立,遇不友之兄,弃之而不恤,则其愁苦啼号而不可禁,情之固然,非忘其父母之是。则民之怨太康,乃所以思禹之徳也。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不私其子。尧舜不以天下私朱均,朱均之不肖固也。使朱均贤如皋陶、稷契之徒,尧舜亦不肯舍圣而授之贤也。盖天下者,至公之器,传之贤者,至公也。天下有圣人焉,而舍圣以授贤,则亦非公也。尧舜之时,不以天下私其子,亦不以天下私诸皋陶、稷契之徒。禹逊皋陶,哀切恳到,而舜命不易,循至公之理而已。太康亦朱均之类耳。启无尧舜之徳,不能择天下之圣贤而授之,乃以天下私传其子,而遂至亡国。当时四方诸侯环视莫救,非厌乎禹徳也。亲见尧舜禹之至公,而知禹之心忧诸侯不恤吾民,而不忧吾子孙之失天下也。使有恤民者起而正之,犹前日之揖逊与贤也,何择焉?羿之逐太康而立仲康,未为有负于禹,惟其措心不出于此,是以假之而遂归耳。然则传子之法非乎?盖自时之污隆言之,启之虑天下至审,自大道之行言之,则征伐固不若揖逊,与子固不若与贤也。韩退之曰:『世益以难理,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守;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天之生大圣人,不数;而生大恶也,亦不数。传诸」人得大圣,然后人莫敢争。传诸子,得大恶,然后人受其祸。禹之后四百年,然后得桀;亦四百年,然后得汤与伊尹。汤与伊尹不可待而传也。与其传不得圣人而争,且乱,孰若传之子?虽不得贤,犹可守法。盖尧舜之利民也大,夏后氏之虑民也深。
译习惯并安于这种状态,一旦出现了贪图安逸、喜好打猎的君主,轻易地抛弃他的百姓,离开国家不再回来,难道不是非常奇怪吗?这就像年幼的孩童,安于慈爱父母的养育,从未有过不顺心的事,一旦孤单无依,遇到不友好的兄长,被抛弃而不被照顾,那么他忧愁痛苦、啼哭号叫而不可抑制,这是情感的自然表现,并不是忘记了父母的恩情。那么百姓怨恨太康,正是用来思念大禹的德行啊。
大道施行的时代,天下是公共的,选拔贤才和能人,不偏私自己的儿子。尧舜不把天下私传给丹朱和商均,丹朱和商均的不贤能是本来如此。假使丹朱和商均像皋陶、后稷、契那样贤能,尧舜也不会舍弃圣人而把天下授予贤人。因为天下是最为公正的器物,传给贤者,是最为公正的。天下如果有圣人,却舍弃圣人而授予贤人,那也不是公正的。尧舜的时代,不把天下私传给自己的儿子,也不把天下私传给皋陶、后稷、契等人。禹推让给皋陶,悲哀恳切而周到,但舜的命令没有改变,只是遵循最公正的道理罢了。太康也是丹朱、商均这一类人。启没有尧舜那样的德行,不能选拔天下的圣贤而把天下授予他们,反而把天下私传给自己的儿子,于是导致国家灭亡。当时四方诸侯环顾四周没有人救援,并不是厌恶大禹的德行。他们亲眼见到尧、舜、禹的极度公正,知道禹的心是担忧诸侯不体恤百姓,而不担忧自己的子孙失去天下。假使有体恤百姓的人起来匡正时弊,还像从前那样揖让推举贤人,有什么可选择的呢?后羿驱逐太康而立仲康,并没有辜负大禹,只是他的用心不出于此,所以借用了这个名义而最终回归罢了。
那么传位给儿子的方法不对吗?大概从时代的污浊与清明来说,启对天下的考虑非常审慎;从大道施行的角度来说,征伐本来就不如揖让,传位给儿子本来就不如传位给贤人。韩愈说:“世道越来越难以治理,传位给他人就会争夺,因为事先没有确定;传位给儿子就不会争夺,因为事先已经确定。事先确定即使不传给贤人,还可以守住;事先不确定而没有遇到贤人,就会争夺且混乱。上天降生大圣人,不频繁;而降生大恶人,也不频繁。传位给他人,得到大圣,然后人们不敢争夺。传位给儿子,得到大恶,然后人们遭受祸害。禹之后四百年,才出现桀;也是四百年,才出现汤和伊尹。汤和伊尹不能等待而传位给他们。与其传位给他人得不到圣人而争夺、混乱,哪里比得上传位给儿子?即使得不到贤人,还可以守法度。大概尧舜使百姓得利很大,夏后氏对百姓的考虑很深。”
或问无垢,谓圣人于愚夫愚妇犹畏之,况有知者乎?此言善矣。曰:圣贤所以畏之者,非畏愚夫愚妇,盖畏天理,且自畏其心耳。安有知愚之别哉?苟谓愚者畏之,而知者愈加畏,则是以畏之轻重在天理,而不在人心也。其流必至于忽愚而畏知,如战国之贱虐愚民,宾飬豪杰以相倾。虽与秦之贱士者不同,而不知畏天,则一耳。
胤征
或问:“先儒多疑羲和之征,如何?”曰:“帝王之道,莫大于奉天。尧作厯象,舜作玑衡,盖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羲和之征,仲康可谓知帝王之家法也矣。先儒于此书疑焉者,盖以时日为轻也。夫葛伯不祀,不过其身,自得罪于祖宗,而汤以为始征。羲和废时乱日,使人君上失奉天之道,下失生民之务,其罪过于不祀逺矣。又况有胁从渠魁之事乎?学者不疑汤之征葛,而疑胤侯之征羲和者,过矣。”
或问:“仲康之贤,既收兵柄以属胤侯,何不竟为太康讨贼杀羿?顾加兵于羲和,何也?”曰:“太康之失国,若以后世事体言之,则兄弟当痛心疾首,声羿之罪于四海,以起勤王之师,致复雠之义可也。观五子之歌,乃无一言咎羿,岂五子之贤不若后世忠义之士乎?盖当时风俗习见三圣揖逊与贤之旧,一旦太康纵欲失民,羿因民不忍距之,而援立仲康。窃意羿之托公济私,以召号于天下者,亦不止于五覇。当时之人见其废昬立明,天下之归心者,亦不止于若霍光而已。仲康之贤,深察其故,收兵柄以属胤侯,然其簒弑之迹未露,又退然以兵柄与人,虽其包蔵不测,亦安能违众而预诛之乎?”林氏谓:“相之见弑,必是优不断以失其柄,故至于此。使常如仲康之世,羿何自而簒哉?”此说是矣。
或问:“辰弗集于房,若非房心之房,亦通,况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今独取孔说,何也?”曰:“尧时中星已与月令不同,难指月令为据。”注见《尧典》。或问新安王氏曰:“厯家推歩日食于朔,月食于望,一百七十三日有余而为交,然后食,此厯法之常也。然《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日食三十有六。隐公三年三月己巳日食,至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而又食,中间十有二年。至荘公十八年又食,中间三十二年,则当交而不食也。至哀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食,十月庚辰朔又食;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八月癸巳朔又食,则不当交而食也。若不当交而食,与当交而不食,非厯法所能尽推。故先王以日食为天灾,日主阳,月主阴。月食,阳胜阴也;日食,阴胜阳也。”孔氏曰:“《周官》鼓人曰:‘救日月则诏王鼓。’夫日食而鼓之,以阴也;月食亦伐鼓以救之,何也?盖日月着明之象,而或食焉,则阴邪之气也,故伐鼓以救之,不亦可乎?”二说皆善。
或问王氏说“天吏”与孟子合,用新安王说何也?王氏曰:“吏,奉天罚者也,故谓之天吏。曰吏诚奉天罚,必不至逸徳,不若新安之说稳。犹俗言‘王师为天兵’也。”
或问:“孔氏以尹为字,而子以为名,何也?”曰:“唐孔氏据《孙子》及《吕氏春秋》以尹名挚,故以尹为字耳。然三代而上,未闻有以字传者,至春秋时人始以字传。观伊尹告太甲,自称尹躬,则尹非字明矣。”曰:“然则摰非名欤?”曰:“人或有两名者,亦有前后更易者,此则不可知也。”
汤誓
愚曰:后世人君之徳愈不及古,而君之为恶者则愈甚于古。故桀之愚过于太康,纣之恶过于桀,秦二世及六朝昏乱之君过于桀纣。
永嘉郑氏说:「典寳,恐近于臆度,然其论则甚善,因附于此。」曰:「胡氏《春秋传》曰:『古者寳玊,世守罔敢失坠,以昭先祖之徳,存肃敬之心。』告终易代,宏璧琬琰,天球夷玉,兊之戈,和之弓,垂之矢,莫不陈列,非直为观美也。先王所寳,传及其身,全而归之,则可以免矣,况神器之大者乎?」典寳之作,其以祖宗之物,所当常寳。若无徳,则天亦不可常,可不儆戒乎?
仲虺之诰
林氏曰:「汤惟放桀,而
译有人问无垢先生,说圣人对愚夫愚妇尚且畏惧,何况有智慧的人呢?这话很好。回答说:圣贤之所以畏惧他们,并非畏惧愚夫愚妇,而是畏惧天理,并且自我畏惧内心罢了。哪里有什么智愚的区别呢?如果说对愚者畏惧,对智者更加畏惧,那就是把畏惧的轻重归结于天理,而不在于人心了。这种观点的流弊必定导致轻视愚者而畏惧智者,就像战国时期轻视虐待愚民,却礼养豪杰以互相倾轧一样。虽然这与秦国轻视士人的做法不同,但不知畏惧上天,则是一样的。
胤征
有人问:“先儒大多怀疑征讨羲和的事,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帝王之道,没有比奉承天命更重要的了。尧制定历法观测天象,舜制造玑衡仪器,大概是为了顺应时节来做事,做事来使百姓生活富足,养育民众的道理,就在这里面了。征讨羲和,仲康可以说是懂得帝王的家法了。先儒对此书产生怀疑,大概是因为轻视了时节和日期的缘故。葛伯不祭祀,不过是自身犯罪,得罪了祖宗,而商汤却以此作为开始征讨的理由。羲和废弃时节、扰乱日期,使君主对上失去了奉承天命的道理,对下失去了养育民众的事务,他的罪过比不祭祀要严重得多了。何况还有胁迫跟随和首领作乱的事情呢?学者不怀疑商汤征讨葛伯,却怀疑胤侯征讨羲和,这是错误的。”
有人问:“仲康贤明,既然收回兵权交给胤侯,为什么不干脆为太康讨伐贼人羿呢?反而对羲和用兵,为什么呢?”回答说:“太康失去国家,如果按后世的事理来说,那么兄弟应当痛心疾首,向天下声讨羿的罪状,以兴起勤王的军队,尽到复仇的道义也可以。看《五子之歌》,却没有一个字指责羿,难道五子的贤明不如后世的忠义之士吗?大概当时的风俗习惯,人们习以为常地看到三圣禅让和推崇贤者的旧例,一旦太康纵欲失去民心,羿因为百姓不忍心抗拒他,就拥立了仲康。我推测羿借公义行私欲,向天下发出号令的,也不止是五霸。当时的人看到他废黜昏君、拥立明君,天下归心的人,也不止像霍光那样。仲康贤明,深察其中的缘故,收回兵权交给胤侯,然而羿篡位弑君的迹象尚未暴露,又谦退地把兵权交给别人,虽然羿包藏祸心难以测度,又怎么能违背众人而预先诛杀他呢?”林氏说:“相被杀,一定是因为优柔寡断而失去了权柄,所以到了这个地步。假如一直像仲康时代那样,羿从哪里篡位呢?”这个说法是对的。
有人问:“‘辰弗集于房’,如果不是房宿和心宿的房宿,也讲得通,况且《月令》中季秋之月,太阳在房宿,现在只取孔安国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尧时的中星已经与《月令》不同,难以拿《月令》作为依据。”注释见《尧典》。有人问新安王氏说:“历法家推算日食发生在朔日,月食发生在望日,一百七十三天有余才称为交食,然后才会发生食,这是历法的常规。然而《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记载日食三十六次。隐公三年三月己巳日食,到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又发生日食,中间隔了十二年。到庄公十八年又发生日食,中间隔了三十二年,这就是应当交食而没有发生食。到哀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发生日食,十月庚辰朔又发生日食;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发生日食,八月癸巳朔又发生日食,这就是不应当交食却发生了食。如果不应当交食却发生了食,与应当交食而没有发生食,不是历法所能完全推算的。所以先王把日食看作天灾,日代表阳,月代表阴。月食,是阳胜阴;日食,是阴胜阳。”孔氏说:“《周官》鼓人说:‘救护日月就告诉君王击鼓。’日食时击鼓,是因为阴气;月食也击鼓来救护,为什么呢?大概日月是光明的象征,如果发生食,那就是阴邪之气,所以击鼓来救护,不也可以吗?”两种说法都好。
有人问王氏说“天吏”与孟子相合,为什么采用新安王的说法呢?王氏说:“吏,是奉行天罚的人,所以称为天吏。如果说吏确实奉行天罚,必定不会放纵德行,不如新安王的说法稳妥。就像俗话说的‘王师是天兵’一样。”
有人问:“孔氏认为尹是字,而您认为是名,为什么呢?”回答说:“唐代孔氏根据《孙子》和《吕氏春秋》认为尹名挚,所以认为尹是字罢了。然而三代以上,没听说过有以字传世的,到春秋时人才开始以字传世。看伊尹告诫太甲,自称尹躬,那么尹不是字就很明白了。”问:“那么挚不是名吗?”回答说:“人有的有两个名字,也有前后更改名字的,这就不可知道了。”
汤誓
我说:后世的君主德行越来越不如古人,而君主作恶的程度却比古人更严重。所以桀的愚蠢超过太康,纣的恶行超过桀,秦二世以及六朝昏乱君主超过桀纣。
永嘉郑氏说:“‘典宝’,恐怕接近于主观推测,然而他的论述很好,因此附在这里。”说:“胡氏《春秋传》说:‘古代宝玉,世代守护不敢丢失,以昭示先祖的德行,保持肃敬之心。’朝代更替,宏大的璧玉、琬琰、天球、夷玉、大禹的戈、和弓、垂矢,无不陈列,不仅仅是为了美观。先王所珍视的宝物,传到他自己身上,完整地归还,就可以免于祸患了,何况是神器这样重大的东西呢?”典宝的设立,是因为祖宗的物品,应当常常珍视。如果没有德行,那么天命也不会长久,能不警惕戒惧吗?
仲虺之诰
林氏说:“汤只放逐了桀,而
武王则杀受。盖桀既奔窜南巢,故汤纵而不诛,以见其不得己之意。至纣则异乎此。荀子所谓『纣卒易向而诛纣』,盖武王本无杀纣之意,而前徒倒戈,纣身死于行阵之间,乃殷人杀之耳。纣既见杀,武王无可奈何,故立其子,代殷后,以寓其恻怛之意。是亦汤之意也。邵康节谓『下放一等,则至于杀』,其意盖以为汤能容桀,而武王不能容纣也。失其矣。此说亦善。」
译武王于是杀了纣王。大概是因为夏桀已经逃窜到南巢,所以商汤放了他而不加诛杀,以此显示自己迫不得已的心意。到了商纣王则与此不同。荀子所说的“商纣的士兵调转矛头去诛杀纣王”,大概是因为武王本无杀纣的意图,而是前面的士兵倒戈,纣王本人死在战阵之中,实际上是殷商的人杀了他。纣王既已被杀,武王无可奈何,所以立他的儿子,继承殷商的君位,以此寄托自己哀怜痛惜的心意。这也是商汤的心意。邵雍说“降低一等,就到了杀的地步”,他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商汤能宽容夏桀,而武王不能宽容商纣。这是错误的。这种说法也很好。
或问:“苏氏以禹服为五服如何?”曰:“此说亦可,但上既言表正万邦,则文意重矣。”
或问:“用人惟己”,诸家多说“权不纵于人”,如何?曰:此说四字文义虽通,然“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国人曰贤,然后用之”,尧之畴咨,舜之师锡,用人正不要自人主已出也。若谓不惑于人,则当言“任贤勿贰”可也。谓之惟出于己,几何而不启人君自狥之私乎?此章四节,毎两句相对。若言“用人惟出于己”,上下皆不偶。愚之说乃本于孔氏。孔曰:“用人之言,若自己出”,虽“惟”字作“若”字说,不免牵强,然上下文义却俱顺,比诸说差胜。孔氏守训诂甚严,“惟”字本不训“若”,又恐经文或误,姑存以待知者。
或谓改过为用人之过,夫古人所谓改过,过则勿惮改,岂为用人发乎?此不待辨,孔氏《说文》理俱长,但以为用人说,则偏矣。
或问:“成汤,圣人也,圣人亦有过乎?”曰:“圣人固未甞有过,然常懐改过之心,犹尧舜之舍己从人是也。兼亦有所谓圣人之过,如舜与周公,以兄弟之爱而不知管蔡之将叛,象之将杀已,虽出忠厚之意,是亦圣人之过也。”程子谓颜子之不二过,以为使天假之年,则将至于化而圣矣。孟子谓“尧舜性之也,汤武反之也”,观“反之”之意,则其未造于化之时,意其亦有所谓不二之过欤?吕氏谓“用人惟己,如中庸所谓取人以身,故改过不可吝”,似亦牵强。
或问:“王氏说‘推亡固存’,谓推彼所以亡之故,固吾之所以存,乃邦之所以昌也,如何?”曰:“若止说‘二字’,自通,但上文意义不恊。”林氏:“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其文以轻重为之节。弱未至于昧,昧未至于乱,乱未至于亡,而兼攻取侮,亦称其不善之轻重。”愚曰:“弱、昧、乱、亡固可分,兼攻取侮则不可分矣。”
或曰:「人之处事,不过义利两涂;人之处心,不过邪正两端。以义制事,则不狥于利;以礼制心,则不流于邪。」或曰:「汤之伐夏,救民,亦义制事。」此仲氏释汤之意,亦善。
或曰:「人君能自得于所师,则天下之善始为我有,故可以王。如颜子之师夫子,心契神,终日不违,乃自得师也。三千之徒,非不皆师圣人,然未能方于颜子之自得,则与圣人犹二物,非所谓自得师也。自得师者,以其得人之得而为自得之得也。」林氏曰:「能自得师,谓无所不师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此能自得师也。
或问:“张氏说谨终之道,当先谨始。始之不谨,克终者鲜矣。”复引《召诰》“若生子,罔不在初生”为证,如何?曰:“此说于句文甚顺,但成王幼冲即政,召公虑其不能谨始,故以谨始为重。若成汤取天下,徳业如此,岂不能谨始者?仲氏虑其恃功业而骄,故欲其谨终如始耳,非方戒其谨始也。夏氏谓汤之始兴,非不善,所谨者惟在于终而已。此说是也。”
汤诰
或问:“蔡氏谓降灾意,当时必有灾异,如《周语》所谓‘伊洛竭而夏亡’之类,如何?”曰:“言灾咎,则灾异在其中;言灾异,则包括有遗矣。”
或问:“玄牡,唐孔氏谓夏尚黒,殷尚白,于时未改夏礼,故用玄牡,诸儒多从之,如何?”曰:“林氏谓一时用牲,不必因色求义,如《鲁颂》曰‘白牡骍刚’,岂以未变殷礼乎?此说自有理,但以为偶用玄牡,则不如陈说,且周人尚赤,故取于骍且角矣。而祭天则用苍璧,牲币如其器之色,因天事天,正可以为眀证。陈氏乃以为周礼,而别引‘禹锡玄圭’为证,则近于泛,故以意改之,而欲没其说也。”曰:“林氏以上天为天帝,神后为后土,皇地祇,何如?”曰:“若以《武成》言‘告于皇天后土’,则林说为善,奏告天地,亦是理所当然。但‘玄牡’说,陈氏止云告天,故未敢独用林说。然《舜典》‘肆类上帝’,说者谓言天则地祇可知,岂祭告上帝而以后土配,而牲则独从重而用天色欤?故并存以待知者。”
或问晦庵说「贲若草木,兆民允殖」
译有人问:“苏氏认为禹的‘服’是五服,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说法也可以,但上文既然已经说了‘表率端正万国’,那么文意就显得重复了。”
有人问:“‘用人惟己’,各家多解释为‘权力不旁落于他人’,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解释虽然四字文义通顺,然而‘在朝廷上封爵,与大众共同决定’,‘国人说贤能,然后才任用’,尧的咨询,舜的推荐,用人正是不应当完全出自君主一人。如果说是不被他人迷惑,那么应当说‘任用贤才不犹豫’就可以了。说用人只出于自己,这难道不是几乎开启了君主徇私的弊端吗?这一章有四节,每两句相对。如果说‘用人只出于自己’,上下都不对应。我的说法是依据孔氏。孔氏说:‘用人的话,好像出自自己’,虽然把‘惟’字解释为‘若’字,不免有些牵强,然而上下文义却都通顺,比其他说法稍好。孔氏严守训诂,‘惟’字本不解释为‘若’,又担心经文可能有误,姑且保留以待明白的人。”
有人把“改过”解释为用人方面的过错,古人所说的改过,有过错就不怕改正,难道是为了用人而说的吗?这不必辩驳,孔氏《说文》的道理都长,但如果解释为用人方面的过错,就偏颇了。
有人问:“成汤是圣人,圣人也有过错吗?”回答说:“圣人固然未曾有过错,然而常怀有改过之心,就像尧舜舍弃己见听从他人一样。兼且有所谓圣人的过错,如舜和周公,因为兄弟之爱而不知道管叔、蔡叔将要叛乱,象将要杀自己,虽然出于忠厚之意,这也是圣人的过错。”程子说颜回不重复犯同样的过错,认为如果上天给他更多寿命,他将达到化境而成为圣人。孟子说“尧舜是出于本性,汤武是反求诸己”,看“反求诸己”的意思,那么他们在未达到化境的时候,大概也有所谓不重复犯的过错吧?吕氏说“用人惟己,就像《中庸》所说的取人以身,所以改过不可吝啬”,似乎也牵强。
有人问:“王氏解释‘推亡固存’,说是推究对方灭亡的原因,巩固我方生存的道理,这才是国家昌盛的原因,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如果只说这两个字,自然通顺,但上文意义不协调。”林氏说:“‘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其文以轻重为节制。弱未至于昧,昧未至于乱,乱未至于亡,而兼、攻、取、侮,也对应其不善的轻重。”我说:“弱、昧、乱、亡固然可以区分,但兼、攻、取、侮则不可区分了。”
有人说:“人处理事情,不过义利两条路;人存心,不过邪正两端。用义来制约事情,就不徇私于利;用礼来制约心,就不流于邪。”有人说:“成汤讨伐夏桀,拯救百姓,也是用义来制约事情。”这是仲氏解释成汤的意思,也很好。
有人说:“君主能自得于所师,那么天下的善才开始为我所有,所以可以称王。如颜回以孔子为师,心契神会,终日不违背,这是自得师。三千弟子,并非都不以圣人为师,然而未能比得上颜回的自得,那么与圣人还是两回事,不是所谓自得师。自得师的人,以其得到他人的所得而作为自己的所得。”林氏说:“能自得师,是说无所不师。”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能自得师。
有人问:“张氏说谨慎终了之道,应当先谨慎开始。开始不谨慎,能善终的很少。”又引用《召诰》“若生子,罔不在初生”作为证据,怎么样?回答说:“这种说法在句文中很通顺,但成王年幼即位,召公担心他不能谨慎开始,所以以谨慎开始为重。如果成汤取得天下,德行功业如此,难道是不能谨慎开始的人吗?仲氏担心他依仗功业而骄傲,所以希望他谨慎终了如同开始,并非告诫他谨慎开始。夏氏说成汤开始兴起,并非不善,所谨慎的只在于终了而已。这种说法是对的。”
汤诰
有人问:“蔡氏说降灾的意思,当时必有灾异,如《周语》所说的‘伊洛竭而夏亡’之类,怎么样?”回答说:“说灾咎,那么灾异就在其中;说灾异,那么包括有遗漏了。”
有人问:“玄牡,唐孔氏说夏崇尚黑色,殷崇尚白色,当时未改夏礼,所以用玄牡,诸儒多从之,怎么样?”回答说:“林氏说一时用牲,不必因颜色求义,如《鲁颂》说‘白牡骍刚’,难道是因为未变殷礼吗?这种说法自有道理,但如果说偶然用玄牡,则不如陈说,且周人崇尚赤色,所以取于骍且角。而祭天则用苍璧,牲币如其器之色,因天事天,正可以作为明证。陈氏乃以为周礼,而别引‘禹锡玄圭’为证,则近于泛,故以意改之,而欲没其说也。”有人说:“林氏以上天为天帝,神后为后土,皇地祇,怎么样?”回答说:“如果以《武成》说‘告于皇天后土’,那么林说为善,奏告天地,亦是理所当然。但‘玄牡’说,陈氏只说告天,故未敢独用林说。然而《舜典》‘肆类上帝’,说者谓言天则地祇可知,岂祭告上帝而以后土配,而牲则独从重而用天色欤?故并存以待知者。”
有人问晦庵说「贲若草木,兆民允殖」
如何?晦庵曰:「贲若言草木之美,允殖言兆民信安其生。罪人既黜,伏天命既弗差,故草木华美,百姓丰殖。谓人物皆遂。」曰:「此说于此二句极顺,但『天命弗僭』一句未免与上文重迭,取下文又不相串。不若夏氏之说,上下文意俱顺。虽曰暴殄天物,终不成草木皆不遂发生,罪人黜伏而草木华美,又似不近情理也。」曰:「此说犹所谓山川改观之意耳。」曰:「谓山川改观,则可谓草木亦美,则不然。」曰:「《诗》所谓『柞棫斯,松栢斯兊』非欤?」曰:「《诗》美周家积累,久物生咸遂尔,与此又不同。乱世固是草木失性,亦有野无青草之说,然汤伐桀方还至亳,岂能使『贲若华盛』乎?夏说本于苏,而其文尤明顺,故止载夏说,他多类此。」
译怎么解释呢?朱熹说:“‘贲’是说草木的美好,‘允殖’是说百姓信任并安于他们的生活。罪人被罢黜,顺从天命没有差错,所以草木华美,百姓丰足繁殖。意思是人和物都得以顺利发展。”有人问:“这种说法在这两句上非常通顺,但‘天命弗僭’一句未免与上文重复,承接下文又不连贯。不如夏氏的说法,上下文意思都通顺。虽然说是暴殄天物,终究不至于草木都不顺利生长;罪人被罢黜而草木华美,又似乎不合情理。”回答说:“这种说法还是所谓山川改换面貌的意思罢了。”又问:“如果说山川改换面貌,那么可以说草木也美好,这就不对了。”回答说:“《诗经》所说的‘柞棫斯,松栢斯兊’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回答说:“《诗经》赞美周家积累功德,长久以来万物生长都顺利,这与这里的情况又不同。乱世固然草木失去本性,也有荒野没有青草的说法,然而商汤讨伐夏桀刚回到亳都,难道就能让‘草木华美如盛花’吗?夏氏的说法本于苏轼,而他的文字尤其明白通顺,所以只记载夏氏的说法,其他情况大多类似。”
或问夏氏曰:“乃亦有终?非特王国社禝可保其有终尔,诸侯亦可终享安荣之福如何?”曰:“此虽说得乃字分明,亦恐伤巧。”
或问:「王氏衷训中当矣,而孔氏训为善,何也?」曰:「惟中故善,偏于刚则暴,偏于柔则儒,是所谓恶也。」
或问:“王氏谓善者常性也,不善非常性也,不几于善恶混乎?”曰:“程子谓有义理之性,有血气之性。血气之性有善有不善,义理之性无不善。常性,义理之性也。非常性,则血气之性也。水性本清,鐡气本刚,而或浊或软者,亦不可谓非二物之性然谓水性浊,鐡性软,则不可。盖谓清与刚者,其常性;浊与软者,非其常性也。至于浊者澄则清,软者炼则刚,则学者有变化气质之功焉。”
伊训
或问孟子言「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如何?曰:孔氏谓太丁未立而卒,程氏谓年齿也,外丙方二歳,仲壬方四歳,故立太甲,此说是也。邵康节《皇极经世书》起于尧即位之甲辰,至于本朝之嘉佑厯谱,帝王世次,汤起乙未,太甲起戊申,无外丙仲壬也。曰:苏氏谓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乃汤没后,伊尹称徳作训于太甲之初,非汤崩之年即太甲元年也。如何?曰:谓汤崩甲立非同一年,则可谓中间犹隔七年,则非成汤既没而以太甲元年继之,则太甲继汤明矣。况康节厯数古今莫加,所谱悉与经合,又何疑乎?
或问:“罔有天灾,作灾异说;皇天降灾,作灾祸说。同字而异训,可乎?”曰:“说经者,当观上下文意,固难执一。况天灾,则是形变于天;言降灾,则祸降于人矣。要其灾,虽有在天、在人与夫浅深之异,其为灾亦一也。”
或说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云造为攻伐之功,虽自鸣条,而我积徳基念,始自亳都者,固有素矣,亦通。
或问:「布昭圣武,圣是圣徳,武是武徳,犹乃圣,乃神,乃武,乃文也?如何?」曰:「如此说亦可,但圣徳言布昭则未安,圣武犹神武之谓,而昭者则我武维扬之谓也。」
或谓人纪,或以为三纲五常,如何?曰: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五常,仁义礼智信也。言五典,则纲常已在其中。三纲有纪之意,而不如五典之备。五常该五典之徳,然又无人伦相纪之意也。
或问:“汤之得天下也甚难,故其虑天下也甚逺,是以敷求哲人以辅后嗣,如何?”曰:“圣人之于天下,非因其难得而后始虑之逺也。以此戒后人,则可谓圣人之本心。如此则不然。圣人既受天下之责,则不得不为无穷之虑。其得天下本出于无心,至守天下则无不尽其心。若谓因得之难而后虑之逺,则舜自侧三载而陟帝位,将不逺虑乎?此殆可以论常人之心,而非所以论圣人也。至如汉髙祖、唐太宗,奋自匹夫,不数年得天下,其虑天下亦岂不逺哉?”
或问:“古者刑不上大夫,而云其刑墨,何也?”曰:“意其必有赎当,如舜之赎刑,及今世之律也。”林氏谓:“昌邑王废,羣臣多坐无辅导之益,受诛;惟王吉、龚遂以数谏诤免。”是亦臣下不正其刑墨之意也。此说亦善。
或问:“吕氏谓有一于身者,非谓止有一也。盖有其一则九者从之。”有云者,箴其病于未萌也。如何?曰:“此盖谓有其一则未必至于丧亡耳。夫九者之病,固有相应。然若耽于一,丧亡必至。亲见士大夫子弟有以琴、棋、诗、酒、器、玩、书、画而亡其家者,盖心溺于此,则余事尽废。此数者,皆世所谓雅好,犹足以亡身亡家,况此九者,何必备而后至丧亡乎哉?”
或问:“唐孔氏谓‘尔为徳无小,亦足以为万邦之庆’,如何?”曰:“此说于‘罔大罔小’之辞虽顺,然未免以辞害意。非惟非责难于君之意,然亦无此理。尧舜之徳,犹以愽施济众为病,岂小徳而可为万邦之庆哉?汉元、成、殇,唐僖、昭,非有大恶,而皆至于亡国。林氏举唐桞玭言:‘谓实徳懿行人未必信,纎瑕微颣,十手率指。’此足以发明伊尹之意矣。”曰:“三山陈氏谓‘勿以小善而不为,极其至则万邦胥
译有人问夏氏说:“‘乃亦有终’这句话,难道不只是说王国的社稷可以保全其终局罢了,诸侯也可以最终享有安宁荣耀的福分,这是怎么回事呢?”夏氏回答说:“这虽然把‘乃’字解释得清楚明白,但也恐怕过于牵强附会。”
有人问:“王氏在《衷训》中的解释是恰当的,而孔氏却解释为‘善’,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正因为‘中’所以才是‘善’,偏向刚强就会暴戾,偏向柔弱就会懦弱,这就是所谓的‘恶’了。”
有人问:“王氏说善是恒常的本性,不善不是恒常的本性,这难道不接近于善恶混杂吗?”回答说:“程子说,有义理之性,有血气之性。血气之性有善也有不善,义理之性没有不善。恒常的本性,就是义理之性;不是恒常的本性,就是血气之性。水的本性本来清澈,铁的本性本来刚硬,而有时浑浊有时柔软,也不能说不是这两种事物的本性;但如果说水的本性是浑浊,铁的本性是柔软,那就不对了。大概说清澈与刚硬,是它们的恒常本性;浑浊与柔软,不是它们的恒常本性。至于浑浊的水澄清了就清澈,柔软的金属冶炼后就刚硬,那么求学的人就有改变气质的功夫了。”
伊训
有人问孟子所说的“汤去世后太丁没有即位,外丙在位二年,仲壬在位四年”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孔氏认为太丁没有即位就去世了,程氏认为是年龄,外丙才两岁,仲壬才四岁,所以立太甲,这种说法是对的。邵康节的《皇极经世书》从尧即位的甲辰年开始,直到本朝嘉祐年的历谱,帝王世系,汤从乙未年开始,太甲从戊申年开始,没有外丙、仲壬。有人问:苏氏认为成汤去世后,太甲元年才是汤去世后的年份,伊尹在太甲初年称赞德行作训,并不是汤去世的那年就是太甲元年。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如果说汤去世和太甲即位不是同一年,那么可以说中间还隔着七年,那就不是成汤去世后紧接着就是太甲元年,那么太甲继承汤就很明白了。况且康节的历数古今无人能超越,所编的谱系都与经典相符,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有人问:“‘罔有天灾’,解释为灾异说;‘皇天降灾’,解释为灾祸说。同一个字却有不同的解释,可以吗?”回答说:“解释经典的人,应当观察上下文的意思,本来难以固执一端。况且‘天灾’,那是天象发生变异;说‘降灾’,则是祸患降临到人身上了。总之灾祸,虽然有在天、在人以及深浅的不同,但作为灾祸也是一样的。”
有人说“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说“造”是攻伐的功业,虽然从鸣条开始,而我积累德行的根基念头,从亳都开始,本来就有素来的基础,也讲得通。
有人问:“‘布昭圣武’,‘圣’是圣德,‘武’是武德,就像‘乃圣,乃神,乃武,乃文’一样吗?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样解释也可以,但圣德说‘布昭’就不太妥当,圣武就像神武的意思,而‘昭’则是‘我武维扬’的意思。”
有人说“人纪”,有人认为是指三纲五常,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说五典,那么纲常已经包含在其中了。三纲有纲纪的意思,但不如五典完备。五常概括了五典的德行,但又没有人伦相互维系的意思。
有人问:“汤得到天下很艰难,所以他考虑天下很深远,因此广泛寻求贤哲之人来辅佐后代,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圣人对于天下,并不是因为难得才后来开始深远考虑的。以此警戒后人,可以说是圣人的本心。如果这样理解就不对了。圣人既然承担了天下的责任,就不得不做无穷无尽的考虑。他得到天下本来出于无心,至于守护天下则没有不尽心尽力的。如果说因为得到艰难才后来考虑深远,那么舜从侧位三年而登上帝位,难道不会深远考虑吗?这大概可以用来议论常人的心思,而不是用来议论圣人的。至于像汉高祖、唐太宗,从平民奋起,不出几年得到天下,他们考虑天下难道不深远吗?”
有人问:“古代刑罚不施加于大夫,而说‘其刑墨’,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大概必定有赎罪的规定,像舜的赎刑,以及当今世代的法律一样。”林氏说:“昌邑王被废黜,群臣大多因为无辅导之功而受诛杀;只有王吉、龚遂因为多次劝谏而免罪。”这也是臣下不正其刑墨的意思。这种说法也很好。
有人问:“吕氏说‘有一于身者’,不是说只有一项。大概有其中一项,其他九项就会跟随。”有人说,这是箴规疾病在未萌发时。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大概是指有其中一项,未必会达到丧亡的地步。那九项的毛病,本来就有相互关联。但如果沉溺于其中一项,丧亡必定到来。亲眼见过士大夫子弟因为琴、棋、诗、酒、器、玩、书、画而败坏家业的,大概心沉迷于此,那么其他事情就都荒废了。这几项,都是世人所谓的雅好,尚且足以败坏自身和家庭,何况这九项,何必都具备然后才到丧亡的地步呢?”
有人问:“唐孔氏说‘尔为徳无小,亦足以为万邦之庆’,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这种说法对于‘罔大罔小’的言辞虽然顺理成章,但难免以辞害意。不仅不符合责难于君主的意思,而且也没有这样的道理。尧舜的德行,尚且以广施恩惠救济众人作为不足,难道小德就可以成为万邦的庆幸吗?汉元帝、成帝、殇帝,唐僖宗、昭宗,没有大恶,都到了亡国的地步。林氏举唐柳玭的话说:‘认为实德懿行的人未必可信,细微的瑕疵,十只手都指向它。’这足以阐明伊尹的意思了。”回答说:“三山陈氏说‘勿以小善而不为,极其至则万邦胥
庆;勿以小恶而为之,极其至则坠其宗’,此说如何?”曰:“此又未免添‘极其至’而为说也。”曰:“然则小恶果足以覆宗乎?”曰:“此即所谓‘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之意也。”
译“庆,不要因为是小的恶行就去做它,如果发展到极点就会使宗族覆灭”,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又是难免添加了‘发展到极点’来进行解说。”问:“那么小的恶行果真足以使宗族覆灭吗?”回答说:“这就是所谓‘只要有这一条,没有不灭亡的’的意思。”
太甲上中
或问鲁氏曰:「伊训元祀十有二月,至此三祀十二月朔,适合礼经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于此为即吉之月,明矣。二十五月丧毕者,啇制;二十七月终丧者,周制也。此说如何?」曰:「所谓二十五月而毕者,以除丧服言也;二十七月而毕者,连禫服言也。鲁氏此说虽偶合二十五月之数,以为商制,未必然。若然,则是成汤在太甲元祀十二月没,而太甲于柩前改年而不待踰年,也可乎?」
太甲下
林叔豹义曰:人情莫不好人之顺已而恶人之逆已君子直谅,每犯人之所恶;小人苟合,毎逢人之所好。言逆乎心,虽未必尽君子之言,然验其所从来,彼何区区投吾以所恶哉?是必有公信之道存乎其间也。惟忠言可以逆吾心,而吾不可以逆乎道。必反而以道求之,则苦口之药不以逆我而拒也。言逊乎志,虽未必尽小人之言,然验其所从来,彼何区区投吾以所好哉?是必有私邪之道存乎其间也。惟甘言可以逊吾志,而志不可以逊乎非道。必反而以非道求之,则甘言之疾不以其逊我而受也。虽然,言之逆者固欲求诸道,然外为讦直而内懐奸诈者有之;言之逊者固欲求诸非道,然比言无所排击,将顺无所拂辞者有之。听言之道,岂可以一律观也?夫惟以道求之,则君子小人之情,举无所逃矣。且居中虚者,心也。有所向则谓之志。心一而志百,故不若志之易惑。于求诸道,言逆汝心,所以明忠言入心之难;于求非道,言逊汝志,所以明謏言惑志之易。又况逆者有对顺之名,不曰顺而曰逊,所以明小人乘人之忽,若浸润肤受,其柔行巽入之道,不可不早辨也。
咸有一徳
或问一徳之为纯一何也?曰:凡天下之物,纯则一,杂则二三。故一念虑之纯,亦一也;一事为之纯,亦一也。苟念此而杂之以彼,则其所念不一矣;为此而杂之以彼,则其所为不一矣。凡事之小大虽不同,然其义之所归,皆在于纯而不杂也。天地之间,惟天徳为至一。盖刚健纯粹其体,则一,未始有物以杂之也。是以一元之气,昼夜昏明,春秋冬夏,百千万变,未尝有一息之谬。飞潜动植,洪纎巨细,皆得其性命形体之正,而未尝有一事之差。故曰:「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测。」又曰:「天得一以清。」以人言之,惟圣人之徳为至一。盖圣人气质清纯,浑然天理,初无一毫人欲之间。以言其仁,则一于仁,而无一毫之不仁以杂之;以言其义,则一于义,而无一毫之不义以杂之。其为徳也,固举天下之善而无纎毫之或遗,而所以为善,又极天下之至纯,而无纎毫之或杂。故曰:「文王之徳之纯。」又曰:「圣人之徳一,以为天下正。」常人莫不有是一徳,然未免为私欲所杂,是以其徳常不一。故仁或杂之以忮害,则非一于仁;义或杂之以贪得,则非一于义;礼或杂之以骄惰,知或杂之以昏蔽,则非一于礼知矣。内外隐显之间,常不免于二致,甚至于不常其徳,而为小人之归,则以其二者杂之也。
林氏曰:「伊尹告太甲,召公告成王,皆谓天命不可必,而人事为可必。夫中才庸主,偃然自肆,不以安危为意者,惟其恃天命,废人事故败亡而不自知。唐徳宗与李泌论建中之乱,以为出于天命。李泌曰:『命者,它人尚可言,惟君相不可言命。盖君相造命者也,若言命,则礼乐刑政皆无所用矣。』盖与『咸有一徳』『召诰』之言亦相似。」
林氏曰:「惟一故常,惟常故一。」苏氏曰:「惟一故新,惟新故一。一故不流,新故不敝。」亦善。
或问七世之庙可以观徳诸说如何?孔氏曰:立七庙有徳之君,则为祖宗,其庙不毁,故可观徳。孙氏曰:天子祖有功而宗有徳,故虽七世而其庙不毁。七庙者,汉世以来论之多矣。郑康成谓夏五庙,无太祖禹,二昭二穆;殷七庙,契、禹、汤及二昭二穆;周则七庙,后稷为始祖,文、武受命而王,三庙不毁,与二昭二穆而七。此说妄也。天子七庙之制久矣。《虞书》所谓六宗,并艺祖之庙七,与《祭法》《王制》之言相
译太甲上中
有人问鲁氏说:“《伊训》记载元祀十二月,到三祀十二月朔日,恰好符合礼经所说的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结束,在这里就是除去丧服转为吉服的月份,这很明显。二十五个月丧期结束,是商代的制度;二十七月丧期结束,是周代的制度。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所谓二十五个月结束,是从除去丧服来说的;二十七月结束,是连同禫服一起算的。鲁氏的这种说法虽然恰好凑合了二十五个月这个数字,并认为是商代的制度,但不一定正确。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成汤在太甲元祀十二月去世,而太甲在灵柩前就改年号,不等到过了一年,这可以吗?”
太甲下
林叔豹说:人的感情没有不喜欢别人顺从自己、不喜欢别人违背自己的。君子正直诚信,常常触犯别人所厌恶的;小人苟且迎合,常常逢迎别人所喜好的。言语违背心意,虽然未必全是君子的话,但考察它的来源,他为什么偏偏拿我所厌恶的来投合我呢?这必定有公正诚信的道理存在于其中。只有忠言可以违背我的心意,但我的心意不可以违背正道。一定要反过来用正道去探求,那么苦口的良药就不会因为违背我而拒绝它。言语顺从心志,虽然未必全是小人的话,但考察它的来源,他为什么偏偏拿我所喜好的来投合我呢?这必定有私邪的道理存在于其中。只有甜言蜜语可以顺从我的心志,但心志不可以顺从非正道。一定要反过来用非正道去探求,那么甜言蜜语的毒害就不会因为顺从我而接受它。虽然如此,言语违背的固然想要探求正道,但外表装作刚直而内心怀着奸诈的人是有的;言语顺从的固然想要探求非正道,但言语没有排斥攻击,顺从没有违逆的人是有的。听取言论的道理,怎么可以用一种标准来看待呢?只有用正道去探求,那么君子和小人的实情,就全都无处逃匿了。而且处于中心虚空的是心,有所向往就叫做志。心只有一个而志有百个,所以不如志容易迷惑。在探求正道时,言语违背你的心,是用来阐明忠言进入心中的困难;在探求非正道时,言语顺从你的志,是用来阐明谄媚之言迷惑心志的容易。更何况违背的有对顺从的名称,不说顺从而说逊顺,是用来阐明小人趁着人的疏忽,像浸润肤受那样,他们柔顺进入的道理,不可以不早加辨别。
咸有一德
有人问一德之所以为纯一是什么?回答说:大凡天下的事物,纯粹就单一,混杂就二三不一。所以一个念头的纯粹,也是单一的;一件事做的纯粹,也是单一的。如果想着这个而混杂着那个,那么他所想的就不单一了;做这个而混杂着那个,那么他所做的就不单一了。凡事的大小虽然不同,但其道理所归,都在于纯粹而不混杂。天地之间,只有天德是最单一的。因为刚健纯粹是它的本体,所以单一,从来没有事物来混杂它。因此一元之气,昼夜昏暗明亮,春夏秋冬,千变万化,从来没有一息的错误。飞禽走兽、草木昆虫,宏大细微,都得到它们性命形体的正当,而从来没有一件事的差错。所以说:“它作为万物不单一,那么它化生万物就不可测度。”又说:“天得到一就清明。”以人来说,只有圣人的德是最单一的。因为圣人禀赋清纯,浑然全是天理,最初没有一丝一毫人欲夹杂。说到他的仁,就专一于仁,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仁来混杂;说到他的义,就专一于义,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义来混杂。他的德,固然举天下所有的善而没有丝毫遗漏,而之所以为善,又极尽天下最纯粹,而没有丝毫混杂。所以说:“文王的德是纯粹的。”又说:“圣人的德单一,作为天下的准则。”普通人没有不具有这一德的,但难免被私欲所混杂,因此他的德常常不单一。所以仁有时混杂着嫉妒伤害,就不是专一于仁;义有时混杂着贪婪获取,就不是专一于义;礼有时混杂着骄傲懒惰,智有时混杂着昏昧蒙蔽,就不是专一于礼智了。内外隐显之间,常常不免于两样,甚至至于不能保持他的德,而成为小人的归宿,就是因为用这两者来混杂它。
林氏说:“伊尹告诫太甲,召公告诫成王,都说天命不可必定,而人事可以必定。那些中等才能的平庸君主,安然自肆,不把安危放在心上,只是因为他们依赖天命,废弃人事,所以败亡而自己不知道。唐德宗与李泌讨论建中之乱,认为出于天命。李泌说:‘命,别人还可以说,只有君相不可以说命。因为君相是创造命运的人,如果说命,那么礼乐刑政都没有用处了。’这与《咸有一德》《召诰》的话也相似。”
林氏说:“因为专一所以恒常,因为恒常所以专一。”苏氏说:“因为专一所以更新,因为更新所以专一。专一所以不流荡,更新所以不败坏。”也很好。
有人问关于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的各种说法怎么样?孔氏说:设立七庙有德的君主,就作为祖宗,他的庙不毁,所以可以观德。孙氏说:天子祖有功而宗有德,所以虽然七世而他的庙不毁。七庙的事,汉代以来议论很多了。郑康成认为夏代五庙,没有太祖禹,二昭二穆;殷代七庙,契、禹、汤及二昭二穆;周代则七庙,后稷为始祖,文、武受命而王,三庙不毁,与二昭二穆共七庙。这种说法是荒谬的。天子七庙的制度很久了。《虞书》所说的六宗,加上艺祖的庙共七座,与《祭法》《王制》的话相
合。王肃谓七庙者,天子之常礼,考于此,信矣。曰:七庙固当以《祭法》《王制》之言为当,但诸家皆谓三昭三穆,亲尽则毁,有徳则为祖宗而不毁。如此则太祖之外,更加以宗,如殷之后王,既以汤为太祖,又加三宗,则连三昭三穆为十庙矣。周以后稷为祖,文、武为宗,加以三昭三穆,则九庙矣。将废昭穆近亲而凑成七庙,则子孙未免薄其所近之祖祢;将别立所宗之庙,则又非七庙之制。当缺以俟知者。若观徳之说,如从苏氏之言推明之,庶与前说无碍耳。
译合。王肃认为七庙是天子的常礼,考察于此,确实可信。说:七庙固然应当以《祭法》《王制》的说法为恰当,但各家都说是三昭三穆,亲尽则毁,有德则为祖宗而不毁。这样则在太祖之外,又加上宗,如殷的后王,既以汤为太祖,又加上三宗,那么连同三昭三穆就是十庙了。周以后稷为祖,文、武为宗,加上三昭三穆,就是九庙了。如果废除昭穆近亲而凑成七庙,那么子孙未免轻薄了他们所亲近的祖祢;如果另外设立所宗之庙,那么又不符合七庙的制度。应当空缺以待知者。如果关于观德的议论,如按照苏氏的话推究阐明,大概与前说没有妨碍了。
林氏曰:「论恊于克一,必以万姓咸曰为言。至于无自广以狭人,则曰匹夫匹妇不获自尽,亦犹言尔。惟徳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徳,罔大坠厥宗。」亦善。
或问吕氏曰:「七庙以观徳,则合古今为一体;万夫之长以观政,则合众寡为一体;君使民,民事君,则合君民为一体;不自广以狭人,则合人已为一体。如何?」曰:「一之说,前已见矣。非谓对二物而合为一也。此说虽合二物而为一,而终不免有四者之异。将合四者以为一,而四者又不能不异矣。」
盘庚上
三山陈氏曰:「有虞氏未施信而民信,治水征苖,未尝有言。盘庚迁都,民咨胥怨,谆复告语,至于三书。世变既降,风俗衰而号令繁。然读是书者,可以见三代君民相与之道。夫王者与众同欲,岂乐于违众?所以违众者,从天下之公理也。大公所在,事久论定。向之怨者,今皆安之。则王者所谓违众,是乃从众也。」
林氏曰:「先王创业垂统,以贻万世之业,必有根本之地。盖其王业之所始,天命人心之所系。其子孙守之则兴,不能守之则废。若汤之亳,文武之丰镐是也。夫仲丁迁嚣之后,失成汤根本之地,经歴九世,数百年间,无勃然兴者。盘庚既迁亳,商家社稷于是复兴。周自平王东迁,不复有还居丰镐之意,传世数十,不复能振,由其失文武根本之地故也。」
三山陈氏曰:「天命既曰在天,而曰恪谨天命,罔知断命,天其永命,何也?大扺古人以当然之理为命,而不以或然之数为命。勅天之命,祈天永命,皆自己而言之。若在己不能尽其当然之理,立乎岩墙之下,与陷于桎梏而死,语人曰:『此命也』,可乎?如盘庚不迁都,而耿邑有河患,民不聊生,国将灭亡,而归之命,可乎?循乎理之当然,则得其命之正者也。」
林氏曰:序言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是自汤至盘庚方及五迁,今言“于今五邦”,又继以“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则是盘庚之前所迁者既有五邦矣。考之前序,但言亳、嚣、相、耿四邦,不知何以为五邦?若并以盘庚之迁为五邦,不惟文势不应如此,而所迁乃复归于亳,谓之五迁,则可谓之五邦,则不可。故太史公谓祖己自耿迁于邢,汲冢《记年》谓祖乙迁于奄,皆与序文相戾,不可据。意者自仲丁至盘庚有一迁,而史臣失之。盘庚据当时所见而言,当得其实。歴世久逺,不可臆度。此说如何?曰:按《书》序言“自契至汤,凡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则是汤未迁亳之前所居为一邦也,特未知为何地耳。总而数之,是为五邦。
或问吕氏曰:「民不肯迁,常情则惟恐闻其言,今却使无伏小人之箴。盖民之忿心,不当禁遏,使其于言语,方可杀其怒。如秦之诽谤者族,民不敢进一语,而怒心日长矣。」曰:「此说自善。夫帝王虽无事之时,犹稽众从人,况大事方举,上下危疑,岂可不以逹民言为急?兼迁国重事,利害多端,小民之箴,岂无可以补缺失,禆庙算者?又岂无与我同意而欲迁者?其言之是邪?吾从而采之,可以感恱人心。言之非邪?亦可因其所蔽之端,开导之以服其心,非止于杀其忿怒而已。小人之箴,犹不敢伏,况其上者乎?此与后世违众举事,虽朝廷近臣钳结而不敢言者异矣。」陈少南曰:「自古君子行事,未必尽是;庸常之人,未必尽非。惟君子至公无我,曲尽下情,订其是非,不以人言之异同为意也。常人私心胜而客气髙,不頋事之是非,以论人言之同异,徃徃务为刑罚,以甘心于异己者,虽事当功成,而天下亦由是而不服矣。」夏氏曰:「耿地舄卤,不利小民,必有欲迁者。民欲迁而上未迁,必有箴规之言,故盘庚使不得遏伏之。两说亦各有意。」
或问:「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用丕变正?犹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亦通?」
陈少南曰:「盘庚之迁,其事不可已。向使其不欲迁者,以告盘庚,将遂中辍乎?曰:可否相济,君臣之常。使其告也,盘庚尚得而开喻之。人不
译林氏说:“论及‘协于克一’,必定要说到‘万姓咸曰’。至于‘无自广以狭人’,则说‘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意思也差不多。‘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这也很好。”
有人问吕氏说:“通过七庙来观察德行,就把古今合为一体;通过万夫之长来观察政事,就把众寡合为一体;君使唤民,民侍奉君,就把君民合为一体;不自我扩张而压抑他人,就把己人合为一体。怎么样?”吕氏说:“‘一’的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了。并不是说把两个事物合并为一个。这种说法虽然把两个事物合并为一个,但最终难免有这四者的差异。想要把四者合并为一个,而四者又不能不有差异。”
盘庚上
三山陈氏说:“有虞氏没有施行信用而百姓就信任,治水征伐苗民,不曾有怨言。盘庚迁都,百姓咨嗟相怨,反复告诫,以至于有三篇书。世道变迁既已下降,风俗衰败而号令繁多。然而读这些书的人,可以看见三代君民相处的道理。君王与大众欲望相同,哪里乐于违背大众?之所以违背大众,是遵从天下的大公之理。大公所在,事情久了议论就会定论。先前怨恨的人,现在都安定了。那么君王所谓的违背大众,实际上是顺从大众。”
林氏说:“先王创业垂统,以遗留万世的基业,必定有根本之地。这是王业的开始,天命人心所系属的地方。子孙守住它就兴盛,不能守住它就衰废。像商汤的亳,周文王武王的丰镐就是这样。仲丁迁到嚣之后,失去了成汤的根本之地,经历九世,数百年间,没有勃然兴盛的人。盘庚迁回亳后,商朝的社稷于是复兴。周朝自平王东迁,不再有返回居住丰镐的意思,传了几十代,不能再振作,是因为失去了文武的根本之地。”
三山陈氏说:“天命既然说在天,又说‘恪谨天命’,‘罔知断命’,‘天其永命’,为什么呢?大概古人把当然之理当作命,而不把或然之数当作命。告诫天命,祈求天永命,都是从自己方面说的。如果在自己不能尽当然之理,站在危墙之下,与陷入桎梏而死,对人说:‘这是命’,可以吗?如果盘庚不迁都,而耿邑有河患,百姓无法生活,国家将要灭亡,而归之于命,可以吗?遵循理之当然,就得到命的正途。”
林氏说:“序言说盘庚五次迁徙,将治理亳殷,是从汤到盘庚才达到五次迁徙,现在说‘于今五邦’,又接着说‘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那么盘庚之前所迁徙的已经有五个邦了。考察前面的序言,只说亳、嚣、相、耿四个邦,不知道什么作为第五个邦?如果把盘庚的迁徙也算作第五个邦,不仅文势不应如此,而且所迁徙的又回到亳,称为五次迁徙,可以称为五个邦,却不可以。所以太史公说祖己从耿迁到邢,汲冢《竹书纪年》说祖乙迁到奄,都与序文相违背,不可依据。大概从仲丁到盘庚有一次迁徙,而史臣遗漏了。盘庚根据当时所见来说,应当符合实际。经历世代久远,不可臆测。这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按《书》序说‘自契至汤,凡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那么汤未迁亳之前所居住的是一个邦,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罢了。总共数起来,是五个邦。”
有人问吕氏说:“百姓不肯迁徙,常情是只恐听到他的话,现在却让他们不要隐瞒小人的规劝。大概百姓的忿怒之心,不应当禁止遏制,让他们在言语上发泄,才可以消减他们的怒气。像秦朝诽谤者灭族,百姓不敢进一言,而怒气日益增长。”回答说:“这种说法自然很好。帝王即使在无事的时候,还考察众人意见顺从他人,何况大事刚要举,上下危疑,怎么能不把通达民言作为急务?加上迁国是重事,利害多端,小人的规劝,难道没有可以补缺失,辅助庙算的?又难道没有与我同意而想迁徙的?他的话是对的吗?我从而采纳,可以感动悦服人心。他的话是不对的呢?也可以因为他的蔽塞之处,开导他使他心服,不止于消减他的忿怒而已。小人的规劝,尚且不敢隐瞒,何况上面的人呢?这与后世违背大众举事,虽然朝廷近臣缄口结舌而不敢说话不同。”陈少南说:“自古君子行事,未必全对;庸常之人,未必全错。只有君子至公无我,详尽下情,订正是非,不以人言的异同作为意向。常人私心胜而客气高,不顾事的对错,以论人言的同异,往往务为刑罚,以甘心于异己者,虽然事当功成,而天下也因此不服。”夏氏说:“耿地盐碱,不利于小民,必定有想迁徙的。百姓想迁徙而上面未迁徙,必定有规劝之言,所以盘庚让他们不得遏制。两种说法也各有意思。”
有人问:“‘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用丕变’,正确吗?‘犹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也通吗?”
陈少南说:“盘庚的迁徙,其事不可停止。先前如果不想迁徙的人,告诉盘庚,就会中途停止吗?回答说:可否相济,是君臣的常理。如果他告诉,盘庚还能开导晓喻他。人不
或问:“东坡人旧则习,器旧则弊,当使旧人用新器,我所以从老成之言而迁新邑也。”荆公亦同此说。如何?曰:“林氏谓虽有器,非求旧,惟新之言。然盘庚举此,但以证人,惟求旧耳。故下文继以‘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文势首尾相类,无取于器。非求旧以为新邑之喻也。”此说辨之当矣。兼今曰“新邑”,乃是先王旧邑,岂果是求新乎?是正与盘庚“绍复先王”之意相反也。
或问:“孔氏谓古者功臣配食于庙,如何?”曰:“配者,对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所对止一人耳。配食乃大勲劳之人方配,非遍及有功之人。此言与享,正犹司勲谓凡有功者祭诸大烝,非可以配享言。况盘庚緫告羣臣,羣臣之祖,又岂尽皆配享乎?”
盘庚中
林氏曰:「苏氏曰:民之不率,不以刑罚齐之,而以话言晓之,此盘庚之仁也。夫民怨诽逆命,而盘庚终不怒,引咎自责,反复告训,以言代斧钺,忠厚之至此,言深得盘庚之」
吕氏曰:「汝若不略稽考当迁利害,但自忿怒,何缘得平?凡人有忿怒之心,则见此而不见彼。若暂时稽考,其怒自瘳。」
吕氏曰:「迁都机止有今日,若不乘今而迁,则生业将为水壊,汝何以生在上乎?」
林氏曰:黄愽士曰:天以人因,人以天成。盖义与命相待而立,故承古以迁,则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盘庚所以逆其命之至,继其命之絶,使尔有众复生在上也。此说甚善。人主造命而不可言命。盘庚所谓迓续乃命于天,其义尤深切着明。《易》曰: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盖天之应物,祸福吉凶之来,皆以类至,而听其自取尔。初未甞容心,故其命靡常而不可必。其有治无乱,有安无危也。圣人之所以应天者,祸福吉凶之来,而吾必有忧患之心,故能转祸为福,去凶为吉。至于将危乱之际,皆有续之道焉。如尧生丹朱,舜生啇均,传以天下,必有危乱之道。尧舜知其危乱将荼毒生民而不可救,于是续民命于天,而尧以位授舜,舜以位授禹,则斯民复享治安,无异于尧舜在位之时,而不见夫丹朱啇均之患。岂非圣人有忧天下之心,能迓续民命于天乎?故凡圣贤之君,当危乱之机己萌,必有所变更而振起之,皆所以续民命。岂独盘庚哉?明此道谓之知命,不明此道谓之不知命。伊川有言曰: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徳者能之。愚按:闗子明《筮书》所谓卜筮兆将然之机,人事萌未然之应。邵康节所谓不由天地只由人者,皆此理也。
盘庚下
林氏曰:「乃正厥位,先儒以为正郊庙朝社之位。夫盘庚之营亳邑,将必先定郊庙朝社之礼,然后迁而居之,不应既迁而后定位也。」按:「召公营洛,既得卜,则经营至于位成。周公乃逹观于新邑营所谓正厥位者,乃正臣民之位,登进于朝而慰抚告谕之也。」此说善。
或问吕氏曰:「盘庚迁都,既有笃敬之臣,又有至善之谋,盘庚初不言有此等人为我画至,事定日方语此。盖圣贤以一己任怨,方万民有怨之时,圣贤不欲分怨于下,故不言也。」此说固善,然成王东征曰:「爽邦由哲民,献予翼。」岂分怨于人乎?曰:「以盘庚为君主,此谋于上,民犹有怨,使盘庚遽推其谋于臣下,则民愈不服矣。」东征之举,周公自处危疑之地,故不得不援贤者以为证,其事体与盘庚又不同矣。
书集传或问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书集传或问卷下宋陈大猷撰
说命上
林氏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创业之有功者,祀以为祖;守文之有德者,祀以为宗。其庙皆百世不毁。商立庙制,所祖者汤,所宗者太甲、太戊、武丁。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髙宗。其制至汉犹存。髙祖、世祖皆为一代之祖。前汉以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宣帝为中宗;后汉以明帝为显宗,章帝为肃宗,皆以功德而祖宗之也。唐自太宗至昭宗十八帝,皆为宗,名为庙号之常称,不复论德。建为不毁之庙,而先王立宗之制紊矣。此说善。
东阳马氏曰:「三
译有人问:“东坡说,人久了就习惯,器物久了就破旧,应当让旧人使用新器物,我之所以听从老成持重之人的话而迁往新邑,就是这个原因。”王安石也赞同这种说法。对此怎么看?回答说:“林氏认为,盘庚所说的‘非求旧,惟新’,并不是指器物而言。然而盘庚举出这话,只是为了证明人们只追求旧事物罢了。所以下文接着说‘古我先王以及你们的祖辈父辈’,文章首尾气势相类,并没有取用器物的意思。并不是用‘不求旧’来比喻迁往新邑。”这种辨析是恰当的。况且现在所说的“新邑”,其实是先王的旧邑,难道真的是追求新吗?这正好与盘庚“继承恢复先王基业”的意思相反。
有人问:“孔氏说古代功臣配享于宗庙,对吗?”回答说:“配,就是相对、对应。在郊祀中以后稷配享上天,在明堂宗祀中以文王配享上帝,所对应的只有一个人罢了。配享只有大功大劳的人才能配享,并不是所有有功之人都能配享。这里所说的‘与享’,正如同司勋所说凡是有功的人在冬祭时祭祀,不能用配享来说。况且盘庚是总告群臣,群臣的祖先,又难道都是配享的人吗?”
盘庚中
林氏说:“苏氏说:百姓不听从,不靠刑罚来整顿,而是用话语来开导他们,这是盘庚的仁德。百姓怨恨诽谤、违抗命令,而盘庚始终不生气,引咎自责,反复告诫训导,用言语代替斧钺,忠厚到了这种地步,言语深得盘庚之意。”
吕氏说:“你们如果不稍微考察一下迁都的利害关系,只是自己愤怒,怎么能平息呢?凡是人有愤怒之心,就会只见这一面而不见那一面。如果暂时考察一下,怒气自然就会消除。”
吕氏说:“迁都的时机只有今天,如果不趁现在迁都,那么生计将被水毁坏,你们凭什么还能生存于上呢?”
林氏说:黄博士说:天依靠人,人依靠天。大概义与命是相互依存而建立的,所以继承古制而迁都,那么天就会在这新邑永远延续我们的天命。盘庚之所以迎受天命、延续断绝的天命,使你们众人再次生存于上,这种说法很好。君主创造命运而不能只说命运。盘庚所说的“迎受并延续你们的天命于上天”,其意义尤其深切明显。《易经》说:鼓动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大概天应对万物,祸福吉凶的到来,都是同类相至,听任人们自取罢了。起初并没有用心,所以天命没有常定而不可必然。要有治无乱,有安无危。圣人应对天的方式,祸福吉凶到来时,我们必定有忧患之心,所以能转祸为福,去凶为吉。至于将要危乱的时候,都有延续的方法。比如尧生了丹朱,舜生了商均,把天下传给他们,必定有危乱的道理。尧舜知道危乱将荼毒百姓而不可救,于是向上天延续百姓的生命,尧把帝位传给舜,舜把帝位传给禹,那么百姓再次享受治安,与尧舜在位时没有不同,而看不到丹朱、商均的祸患。这难道不是圣人有忧天下之心,能迎受并延续百姓的生命于上天吗?所以凡是圣贤的君主,当危乱的机兆已经萌发,必定有所变革而振作起来,这都是为了延续百姓的生命。难道只是盘庚吗?明白这个道理叫做知命,不明白这个道理叫做不知命。伊川有话说:天命不可改变。然而有可以改变的,只有有德的人能做到。我按:关子明《筮书》所说的卜筮兆示将然的机兆,人事萌发未然的应验。邵康节所说的不靠天地只靠人的,都是这个道理。
盘庚下
林氏说:“乃正厥位,先儒认为是端正郊庙朝社的位置。盘庚经营亳邑,必定先确定郊庙朝社的礼仪,然后迁居其中,不应该迁居之后才确定位置。”按:“召公经营洛邑,得到卜兆后,就经营直到位置确定。周公于是到达新邑,所谓‘正厥位’,是端正臣民的位置,登进朝廷而慰抚告谕他们。”这种说法好。
有人问吕氏:“盘庚迁都,既然有笃敬的臣子,又有至善的谋略,盘庚起初不说有这样的人为我谋划,事情定下来后才说这话。大概圣贤以一己承担怨恨,当万民有怨恨时,圣贤不想把怨恨分给下属,所以不说。”这种说法固然好,然而成王东征时说:“爽邦由哲民,献予翼。”难道是把怨恨分给别人吗?回答说:“以盘庚为君主,这谋略在上,百姓还有怨恨,如果盘庚立刻把谋略推给臣下,那么百姓更加不服了。”东征这件事,周公自处危疑之地,所以不得不援引贤者作为证据,事情的情况与盘庚又不同了。
书集传或问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书集传或问卷下 宋陈大猷撰
说命上
林氏说:古代祖有功,宗有德。创业有功的人,祭祀为祖;守文有德的人,祭祀为宗。他们的庙都百世不毁。商朝立庙制度,所祖的是汤,所宗的是太甲、太戊、武丁。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这种制度到汉朝还存在。高祖、世祖都是一代的祖。前汉以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宣帝为中宗;后汉以明帝为显宗,章帝为肃宗,都是以功德而尊为祖宗的。唐朝从太宗到昭宗十八位皇帝,都称为宗,成为庙号的常称,不再论德。建立不毁的庙,而先王立宗的制度就混乱了。这种说法好。
东阳马氏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