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集传或问卷上
年之制,汉文帝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毕,后世悉遵用之。夫天子持三年之丧,则百官亦须用持其礼,几于难行。至于二十七日丧毕之说,则又几于不持丧。然则若之何而可?曰:行二十七日之制于临朝听政之时,而行三年之制于宫中,则于礼不废,于义亦不废,此通行之道也。」寿皇持髙宗之丧如此。
译关于丧期的制度,汉文帝以日代月,二十七天就结束,后世都遵循使用这一制度。如果天子守三年的丧,那么百官也必须遵循这个礼制,几乎难以实行。至于二十七天丧期结束的说法,又几乎等于不守丧。那么怎么做才可以呢?回答说:在临朝听政的时候实行二十七天的制度,而在宫中实行三年的制度,这样在礼制上不废弃,在道义上也不废弃,这是通行的办法。」寿皇为高宗守丧就是这样。
袁氏曰:「髙宗不言中,有多少工夫?所以能神交上帝,所以能得良弼,皆自不言中来。大抵寡言者,其工夫必深;多言者,其工夫必浅。寡言者,其工夫日积;多言者,其工夫驰。如人之哀乐喜怒,藴蓄于中,未便若泄之于外,则不乆而息。故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孔子亦云:『予欲无言。』古之进道者,其言语极少,诚以多言最减力。譬之天将雨,迅雷一震,徃徃未必有雨,何则?其气泄故也。髙宗三年不言,既免丧而犹不言,则其涵养于中者,为何如哉!」
吕氏曰:「自古圣贤常自恐惧中入,台恐德弗类,此入圣作德之门户也。学者亦当常懐此心,常情懈怠,弛慢放流,入于庸愚而不自知。」
或曰:德弗类,犹弗称也。记曰:天子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此德之类者,亦通。
王氏曰:「古之人齐三日以致其思,必见其所为齐者,况于恭黙思道,致一而深思,则感格上帝,梦赉良弼,盖无足怪者。浅陋之人不知天人之际,至诚可以感通如此。或谓商俗尚神,引天以神其事,此妄意先王矫诬上帝以布命于下,此最害教之大者。」
三山陈氏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嵩前有董五经,隐者也。伊川闻其名,特徃造焉。至中途遇之,曰:『君非程先生乎?』先生欲来,信息甚大。君子问于伊川,伊川曰:『静则自明。』此则髙宗梦说之事,不诬矣。又曰:『髙宗之梦,如明镜当镜台,有物必照。初非鉴徃,亦非物来。』陈氏曰:「髙宗诚心如此,向使不梦良弼,天下之贤,亦有縁感至者,亦善。」
夏氏曰:「作砺,作舟楫,作霖雨。」盖望之切,頼之深,言之不足,故重言之。王氏乃谓:「作砺使之治己,舟楫使之济难,霖雨使之泽民。」失之穿凿。下文言「启乃心,沃朕心」,则髙宗惟欲其成己徳而已,未及乎济难泽民也。此说善。
林氏曰:「桀以拒谏丧,汤以从谏兴;纣以拒谏丧,武王以从谏兴;秦、隋以拒谏丧,汉髙祖、唐太宗以从谏兴。歴代兴衰之本,未尝不系乎此。髙宗命傅说以纳谏,而傅说复之以从谏。盖以为天下之事,未有不先于此,故礼乐刑政,未尝一言及之,而惟以此相告勉。」此说亦善。
说命中
或问:“天聦明,诸儒皆以视听言之,子独不然?”曰:“聦明之义,尧典说之详矣。夫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方可以视听言,然亦自民而言之,非谓天果有耳目也。新安王氏之说亦近之。王曰:‘宪天聦明,则见闻不在耳目,即此一心。此心洞然与天为一,无毫厘私伪蔽乎其间,则察乎众人之所不及见,通乎众人之所不及闻。谓心之所存,无非天理,故其聦明无异天之聦明也。’”
吕氏曰:佛老说聦明,正就虗处说,但言吾心湛然而已。圣贤说聦明,皆在实处。理口与甲胄等四事者,疑若粗傅说,却欲髙宗于此留心。盖天下之理本无精粗,才理得粗处透,便理得精处透。四事自迹观之,何与聦明?然知起羞起戎,在笥省躬,非聦明不能,是所谓克明也。
无垢张氏曰:「人之好善者,多喜闻人之赞,而恶闻人之谤。非好胜也,以其好善之心急,惟恐恶之染其身。也是以耻过而遂非,其实以善为之,反自于不善。此为善者之大病也。梁武帝心欲为善,而不知其道,凡人之所难者,皆为之。一闻贺琛之谏,乃大怒。此非寻常无知之过也,其病最深,惟力行者知之。」
吕氏曰:人有好底病,有不好底病。髙宗之黩祀,是好底病,最难治,惟说能之。无垢张氏曰:数于祭祀,所以敬也,而反堕于不敬。此过难知,而亦难言。难知则心安,难言则谏者必拒。
或问:“惟说不言,有厥咎?”诸家皆谓君已成德,则臣方敢言。如何?曰:君资臣之言,正以德之未成故耳。德苟已成,则何俟于臣言?而臣钦若将顺,亦有所不必言也。以君能行之而后言则可,若以君德己成而后言,则德之未成者果何頼哉?曰:林氏谓“允协先王成德为能合”,“成汤从谏弗咈之德”,故言“惟说不言,有厥咎”。曰:
译袁氏说:“高宗不言不语,其中蕴含着多少修养的功夫?他之所以能与上帝精神相通,之所以能获得贤良的辅佐,都源自于这‘不言’之中。大体上,少说话的人,其修养功夫一定深厚;多说话的人,其修养功夫一定浅薄。少说话的人,其功夫日益积累;多说话的人,其功夫就会松懈。就像人的哀乐喜怒,蕴藏在内心,如果不轻易发泄到外面,不久就会平息。所以古人说话不轻易出口,是因为以自身行为赶不上言语为耻。孔子也说:‘我想不说话。’古代追求道的人,言语极少,确实因为多说话最消耗精力。譬如天将要下雨,先是一声迅雷,往往未必有雨,为什么呢?因为气势已经泄掉了。高宗三年不说话,即使脱去丧服后仍然不说话,那么他内心涵养的境界,会是如何呢!”
吕氏说:“自古以来的圣贤,常常从恐惧谨慎的心态中进入圣境,高宗担心自己的德行不符合标准,这正是进入圣境、建立德行的门径。求学的人也应当常怀这种心态,如果常常懈怠,松懈放纵,就会陷入平庸愚昧而不自知。”
有人问:“德弗类,就是德不配位的意思。《礼记》说:天子与天地并立,所以德行配得上天地。这‘德之类’的说法,也是讲得通的。”
王氏说:“古人斋戒三天来集中思想,必定能看见所斋戒的对象,何况是恭敬沉默地思考大道,专一而深思,那么感动上帝,梦中赐予贤良的辅佐,大概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浅陋的人不了解天人之间的关系,不知道至诚可以如此感通。有人说商朝风俗崇尚神灵,引用天来神化其事,这是妄意揣测先王欺骗上帝以颁布命令给下民,这是危害教化最大的错误。”
三山陈氏说:“至诚的道理,可以预知未来。嵩山前有一位叫董五经的隐士。伊川先生听说他的名声,特意前往拜访。走到中途遇见他,董五经说:‘您不是程先生吗?先生想要来,信息很大。’君子问伊川先生,伊川先生说:‘静下来自然就会明白。’这样看来,高宗梦见傅说这件事,就不是虚妄的了。又说:‘高宗的梦,就像明镜对着镜台,有东西必定会照见。起初并不是镜子去照见过去,也不是物体来到镜子前。’陈氏说:‘高宗的诚心如此,假使没有梦见贤良的辅佐,天下的贤人,也有因缘感召而至的,这也是好的。’
夏氏说:“‘作砺,作舟楫,作霖雨。’大概是期望迫切,依赖深厚,言语不足以表达,所以重复说。王氏却说:‘作砺是让他治理自己,舟楫是让他渡过难关,霖雨是让他恩泽百姓。’这种说法穿凿附会。下文说‘启乃心,沃朕心’,那么高宗只是希望他成就自己的德行罢了,还没有涉及到渡过难关、恩泽百姓。这种说法好。”
林氏说:“夏桀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商汤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商纣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周武王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秦、隋因为拒绝劝谏而亡国,汉高祖、唐太宗因为听从劝谏而兴盛。历代兴衰的根本,没有不与此相关的。高宗命令傅说进谏,而傅说回复以听从劝谏。大概认为天下的事情,没有不先于此的,所以礼乐刑政,没有一句话提及,而只以此相互告诫勉励。”这种说法也好。
《说命中》
有人问:“天聪明,诸儒都用视听来解释,唯独您不这样认为?”回答说:“聪明的意义,《尧典》已经说得详细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才可以从视听来说,但这也是从百姓的角度来说的,并不是说天真的有耳目。新安王氏的说法也接近这个意思。王说:‘效法天的聪明,那么见闻不在耳目,就在这颗心里。这颗心清澈透明与天合一,没有丝毫私伪遮蔽其中,那么就能洞察众人所不能见的,通晓众人所不能闻的。认为心中所存的,无非是天理,所以他的聪明与天的聪明没有不同。’”
吕氏说:“佛老谈论聪明,正是从虚空处来说,只说我的心清澈而已。圣贤谈论聪明,都在实处。理口与甲胄等四件事,看似粗浅,傅说却想让高宗在此留心。大概天下的道理本来没有精粗之分,只要粗浅的地方通透了,精微的地方也就通透了。四件事从表象看,与聪明有什么关系?然而知道兴起羞耻、兴起军事,在箱子里反省自身,没有聪明是做不到的,这就是所谓的克明。”
无垢张氏说:“人喜欢善事,大多喜欢听别人的称赞,而讨厌听别人的诽谤。不是好胜,而是因为好善的心急切,只怕恶行沾染自己。因此以过错为耻却坚持错误,其实以善为出发点,反而变得不善。这是行善者的最大毛病。梁武帝心里想做善事,却不知道方法,凡是别人难以做到的,他都去做。一听到贺琛的劝谏,就大怒。这不是寻常无知的过错,他的毛病最深,只有力行者才知道。”
吕氏说:“人有好处的毛病,有不好处的毛病。高宗的滥祭,是好处的毛病,最难医治,只有傅说能治好。无垢张氏说:频繁祭祀,本意是为了恭敬,反而堕入不恭敬。这种过错难以察觉,也难以言说。难以察觉则心安理得,难以言说则劝谏者必定被拒绝。”
有人问:“只有傅说不说话,才有他的罪过吗?”诸家都认为君主已经成就德行,臣子才敢说话。怎么样?回答说:君主凭借臣子的言语,正是因为德行尚未成就的缘故。德行如果已经成就,那么何必等待臣子的言语?而臣子恭敬顺从,也有所不必说的。以君主能够实行然后说话是可以的,如果以君主德行已经成就然后说话,那么德行尚未成就的人又依靠什么呢?说:林氏认为“允协先王成德为能合”,“成汤听从劝谏不违背的德行”,所以说“只有傅说不说话,才有他的罪过”。说:
从谏固能成德,然谓成德为从谏,则牵强矣。且髙宗谓说之言哉?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盖赞美其言之可行耳,非于此方求其言也。故说答以“知我之言易,行我之言难。我既己言,则已无咎矣”,所以益勉髙宗之行也。
译听从劝谏固然能够成就德行,但如果说成就德行就是听从劝谏,那就显得牵强了。况且高宗问的是“说,你的话怎么样?”意思是说我不善于言辞,我在行动上没有听到(你的话),这大概只是赞美他的言论可行罢了,并不是在此时此刻才去寻求他的言论。所以说回答:“了解我的话容易,实行我的话困难。我已经把话说出来了,就没有过错”,以此来更加勉励高宗去践行。
说命下
或问甘盘之事,孔氏、苏氏说如何?曰:唐孔氏谓甘盘在小乙之世已为大臣,小乙崩,受遗辅政,及髙宗免丧,甘盘已死。此说与《君奭》之书不相背矣。然二孔以“遯于荒野”为髙宗自遯,故学而中废,虽文势为顺,及与“旧劳于外”之言相应,然髙宗之劳于外,乃是未即位前之事,杂于其中,其说不免首尾自相戾。苏氏谓古之君子,虽明王之世不肯仕,如巢、由、夷、齐之比,则以甘盘为隐而不仕,与《君奭》之书又相背矣。皆不若林说为善。
吕氏曰:「自髙宗言之,凡人学未知味,失其师,犹不觉;既知味而失其师,如中流失楫。髙宗之学,正頼于说。自甘盘言之,终不成教,髙宗一半便弃去,此乃甘盘深教髙宗处。若使甘盘常在左右,髙宗常依靠人了,未必进歩;惟被它翻然引去,髙宗乃能力求其进过人数等。」此说亦善。
或问:“道我所固有也,本未尝去,何谓之来?本未尝何谓之积?”曰:“是固然也。人惟蔽于物欲,放而不求,故未尝来;荡而不收,故未尝积。今学力既加,修者始来,来自吾心,而非由外至也。来者始积,积于吾身,而非由外假也。王氏、张氏谓学自外至,故言乃来,盖不知所学之事,皆吾性分本然之性,曷尝强其所无哉?”
或问:“诸家多以逊志为卑逊,子以逊顺、平易为说,何也?”曰:“言逊顺,则从容、卑逊之意皆存于中,而卑逊却不足以包从容、涵养之意也。”
誓
呉氏曰:「孔子论文王曰:『有事君之小心。』又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矣。《诗序》曰:『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以守卫中国。』当纣为四夷交侵之时,文王犹禀命如此。观文王之心之德,与其禀命,恐所谓大勲者,初未尝有意也。至武王之时,则纣之恶极矣。武王虽欲为文王之顺,而仁有所不忍,故奉天命以征之。方欲誓诸侯以必其征伐之功,其叙文王之辞,盖不得不然。后世读书,至『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读《诗》至「武王广文王之声,卒其伐功」,与此之类,皆当三思。《诗序》与孔子之言,此说善。」
蔡氏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广韵》云:「过,责也。」武王言:「天之视听,皆自乎民。」今民皆有责于我,谓我不正商罪。以民心而察天意,则我之伐商断必徃矣。盖百姓畏纣之虐,望周之深,而责武王不即拯己于水火也。如汤「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之意。愚按:此说虽近凿,然上下亦通,并附于此。
牧誓
或问:「孟子、史记皆言虎贲三千人,诸儒皆从之,而以书序为误,如何?」林氏曰:「虎贲之士,必择其骁勇絶人者为之,在王左右以为宿卫。周礼虎贲氏八百人,成王崩时,以虎贲百人逆子钊。当成周全盛时,其数不过如此。武王戎车三百两,则甲士歩卒皆在焉,而虎贲则在王左右以为辅卫。其有三百人,已为多矣,安得尚疑其少,而以为三千人邪?盖史记、孟子之书误矣。」
或问:汉孔氏谓朝歌去河四百里,牧野在朝歌南三十里,武王渡河五日而至赴敌,宜速。诸儒为师行三十里,武王仁义节制之师,不应速于趋利如此。皇甫谧云:牧野去朝歌七十里,然自河至此亦计三百三十里,亦非五日所能至。夫谓牧野去朝歌三十里、七十里,盖据近郊三十里、逺郊七十里而言也。然汉孔氏谓河去朝歌四百里,则其所谓亲见而非臆说,诸儒求其说而不得,何也?曰:予以《禹贡》河行之道推,尧时河自碣石入海,盖在东北之极;至汉时则河流入海在青齐之间;至近世则河流愈南而近汴泗。大抵河流自古至今,自北而愈南。窃意武王时河北距朝歌必切近,自孔氏去武王时河行之道变矣。或曰:河行南北信有之矣,然说者谓朝歌在今卫州,孟津在今孟州,河流虽改易,而孟津之至卫则未尝改易也。曰:世代寥逺,地里迁易不常。汉武帝东移函谷闗七百里,而亦谓之函谷闗
译《说命下》
有人问关于甘盘的事情,孔氏和苏氏的说法如何?回答说:唐朝孔氏认为甘盘在小乙时代就已经是大臣,小乙去世,他接受遗命辅佐朝政,等到高宗守丧期满,甘盘已经去世。这种说法与《君奭》篇的内容并不相违背。然而两位孔氏将“遯于荒野”解释为高宗自己逃遁,所以学习中途废止,虽然文势顺畅,并且与“旧劳于外”的话相呼应,但是高宗在外辛劳,那是他未即位前的事,夹杂在其中,这种说法不免首尾自相矛盾。苏氏认为古代的君子,即使在明王的时代也不肯出仕,像巢父、许由、伯夷、叔齐那样,于是把甘盘看作隐居不出仕,这又与《君奭》篇的内容相违背了。都不如林氏的说法好。
吕氏说:“从高宗的角度来说,一般人学习不知道其中的滋味,失去了老师,还不觉察;既然知道了滋味却失去了老师,就像在河流中间失去了船桨。高宗的学习,正依靠傅说。从甘盘的角度来说,最终没能完成教化,高宗一半就抛弃了,这正是甘盘深刻教导高宗的地方。如果让甘盘常在身边,高宗常常依赖别人,未必能进步;只有被他突然带走,高宗才能努力追求进步,超过常人好几等。”这种说法也很好。
有人问:“道是我本来固有的,原本不曾离去,什么叫作‘来’?原本不曾缺失,什么叫作‘积’?”回答说:“这固然如此。人只是被物欲遮蔽,放纵而不寻求,所以不曾‘来’;放荡而不收敛,所以不曾‘积’。现在学习的功力已经增加,修养的功夫才开始‘来’,‘来’是从我的内心,而不是从外面到达的。‘来’了才开始‘积’,‘积’在我的身上,而不是从外面借来的。王氏、张氏认为学习是从外面到达的,所以说‘乃来’,大概是不懂得所学习的事情,都是我本性中本来具有的,何曾勉强去做没有的事情呢?”
有人问:“各家大多把‘逊志’解释为谦卑退让,您却用谦逊顺从、平易来解释,为什么呢?”回答说:“说谦逊顺从,那么从容、谦卑退让的意思都包含在其中,而谦卑退让却不足以包容从容、涵养的意思。”
《誓》
吴氏说:“孔子评论文王说:‘有侍奉君主的小心。’又说:‘三分天下有其二,仍然服侍殷商。’周朝的德行,可以说是至德了。《诗经序》说:‘西边有昆夷的祸患,北边有玁狁的灾难,凭借天子的命令,任命将帅,派遣戍卒,来守卫中国。’当纣王被四方夷狄交相侵犯的时候,文王还如此禀承命令。观察文王的心德,以及他禀承命令的态度,恐怕所谓的大功业,起初不曾有意追求。到了武王的时候,纣王的恶行达到了极点。武王虽然想效法文王的顺从,但仁爱之心不忍,所以奉行天命去征伐他。正想要向诸侯宣誓以坚定征伐的功业,他叙述文王的话,大概不得不如此。后世读书人,读到‘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读《诗经》读到‘武王广文王之声,卒其伐功’,以及与此类似的话,都应当反复思考。《诗经序》和孔子的话,这种说法好。”
蔡氏说:“百姓有过错,责任在我一人。”《广韵》说:“过,责也。”武王说:“天的视听,都来自百姓。”现在百姓都指责我,说我不能公正地讨伐商朝的罪过。用民心来考察天意,那么我讨伐商朝必定前往。大概百姓畏惧纣王的暴虐,盼望周朝的深切,而指责武王不立即把自己从水火中拯救出来。就像商汤“向东征伐,西夷怨恨;向南征伐,北狄怨恨”的意思。我认为:这种说法虽然近乎穿凿,但上下文也通顺,一并附在这里。
《牧誓》
有人问:“孟子、《史记》都说虎贲三千人,各位儒者都跟随这个说法,而认为《书序》有误,如何?”林氏说:“虎贲的士兵,必定选择骁勇绝人的人担任,在王的左右作为宿卫。《周礼》虎贲氏八百人,成王去世时,用虎贲百人迎接子钊。当成周全盛时期,人数不过如此。武王戎车三百辆,那么甲士步兵都在其中,而虎贲则在王的左右作为辅卫。有三百人,已经很多了,怎么能还怀疑其少,而认为是三千人呢?大概《史记》、孟子的书错了。”
有人问:汉朝孔氏说朝歌距离黄河四百里,牧野在朝歌南三十里,武王渡河五天到达赴敌,应该迅速。各位儒者认为军队每天行军三十里,武王是仁义节制的军队,不应该像追求利益那样迅速。皇甫谧说:牧野距离朝歌七十里,然而从黄河到这里也计算三百三十里,也不是五天所能到达的。说牧野距离朝歌三十里、七十里,大概是根据近郊三十里、远郊七十里而言的。然而汉朝孔氏说黄河距离朝歌四百里,那么他所说的亲眼所见而不是臆测,各位儒者寻求他的说法而不得,为什么呢?回答说:我用《禹贡》黄河的流向推论,尧时黄河从碣石入海,大概在东北的极处;到了汉朝则黄河入海在青齐之间;到了近代则黄河更加向南而靠近汴泗。大体上黄河自古至今,从北而更加向南。我私下认为武王时黄河距离朝歌必定切近,自从孔氏以来黄河的流向改变了。有人说:黄河南北流向确实有,然而说法认为朝歌在今卫州,孟津在今孟州,黄河虽然改易,但孟津到卫州未曾改易。回答说:世代遥远,地理变迁不常。汉武帝东移函谷关七百里,但也叫作函谷关。
;秦时稽治在今呉县,与今稽县相去亦数百里,则古今地里之逺近,岂易以名拘?要之,武王之师决不应以五日而行三百余里也。
译秦朝时的稽县治所在今天的吴县,与现在的稽县相距也有几百里,那么古今地里的远近,难道能轻易用名称来拘泥吗?总之,周武王的军队决不应该在五天之内行军三百多里。
武成
或问:“生明”,孔安国以为月三日,孔颕达以为“生明”、“死魄”俱是月初,而诸儒多从安国之说,如何?曰:朔日,月己生明,但其明处极微,昧明生,则魄死矣,故为“始死魄”;魄死,则明生矣,故为“哉生明”。薛氏谓“哉生明”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则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后一日,则月生魄,魄生,则明死矣;至晦日,则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每月之终谓之“晦”,以其魄全晦故也;毎月之始谓之“朔”,以其明初见故也。于晦、朔观月,则可见,故知当以颕达之说为正。诸儒皆以“哉生魄”为十六日,既望之后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或在十六日,或在十四日,不可定指十六日为“既生魄”也。
愚曰:告天地山川,非同一祭,亦非同时举。其大要緫述之耳。肆予东征,士女篚厥玄黄,当是告山川之辞。盖起兵东征,未至纣都,路人已迎降如此。若告天地,乃是未举兵之初,告而后行,安得预言士女迎降之事乎?或以为是指戡黎之时言之,亦未可知。
呉才老曰:「汤武之师顺乎人而应乎天者,盖无一而不听于天也。师出自周,踰月而后至。既陈商郊,俟天休命。彼果于致伐者,不必若是矣。使纣于是时下罪己之诏取平日恶党而戮之,见诸侯而谢其不德,愿徼福于成汤髙宗,以无乏其祀。彼八百诸侯,或有为之动心者,武王未必致伐也。今乃率离心之人,犯同德之师一矢未加,而前徒己倒戈矣。天之休命,遂集于周,而武王亦顺而受之。呜呼!汤武之有天下,岂有心为之耶?」
或问:“孟子言‘尽信书不如无书’,书其有不足信者乎?”东阳马氏曰:“六经经秦火,又汉儒私相传授,诚难尽信。然‘血流漂杵’却不用疑,盖史官纪其成功,则为之辞以侈其事而已,安用致疑而立议论乎?”或曰:“然则孟子非乎?”曰:“孟子又几曽错?史官大而言之,亦不妨;孟子疑之,亦不妨。凡读书须自有活法,如浩浩滔天天髙如此,其可漫之乎?此‘血流漂杵’之比,并也。”晦庵曰:“孟子之设是言,惧后世之惑,且长不仁之心耳。”
薛氏曰:「桀纣罪有浅深,汤武之放弑,应乎天而顺乎人,非汤武所能为也。」荀卿谓纣卒易向而弑纣。贾谊《书》曰:「纣将与武王战,陈其卒,左亿右亿,鼓之不进,皆还其刃向纣,纣走还寝庙,斗死,弃其尸于王门之外。民皆进蹙之,武王使帷而守之,观者褰帷提尸投之者,犹未肯止。」其言畧与《书》合,最可信。观商人怨纣如此,虽欲如桀之放,得乎?此说善。
或问:“微子,帝乙元子,而有贤德。武王克商之后,冝奉微子以继商,返二分之天下,而退就诸侯之位,则当与尧、舜并,而汤不足追矣。”曰:“殷、周之时,世变已降,非复隆古之比。纣之死,殷人实杀之。使武王欲以天下逊微子,一时殷人及八百诸侯,能自安乎?夫益佐禹治水,功徳岂在启之下?况禹又荐益于天然,朝觐讴歌,不之益而之启。虽禹之治命,不能遏。微子虽贤,不及武王之圣。微子事纣,施泽未必洽于民,而周世世积行累功,三分天下有其二,人心之归乆矣。使武王欲以天下与微子,亦不能夺诸侯天下之心。《易》曰:‘汤、武革命,应乎天而顺乎人。’盖汤、武处世变之极,不过能为顺人之事而已,而尧、舜不可几及也。”
或问:「建官惟用贤人,然官各有事,贤人各有所能。如舜九官皆官也,而官所职之事则有守、司徒、司空、作士、作稷之异。禹、皋、稷、契皆贤也,而其能则有治水、明刑、播种、敷教之殊。故建官以贤,又必随其人之所能以位其事也。」愚按:「此说虽欠才徳并用之意,然分别官与事亦不可不知也。」故附于此。
洪范
林少颕曰:「纣之见杀,盖商人倒戈相攻,并攻杀纣。武王至商,欲赦纣不诛,如汤放桀,已无及矣。于是立武庚代商后,亦所以致其不忍之意,如汤放桀也。」
苏氏曰:「治民而求胜民者,必亡国;治病而
译武成
有人问:“‘哉生明’是什么意思?”孔安国认为是初三,孔颖达认为“哉生明”和“旁死魄”都是月初,而众多儒者大多跟随孔安国的说法,这该怎么理解?回答说:初一那天,月亮已经生出光明,但光明的地方极其微弱,等到光明明显出现时,月魄就消亡了,所以称为“旁死魄”;月魄消亡,光明就生出了,所以称为“哉生明”。薛氏说“哉生明”是初一,“旁死魄”是初二。到了十五那天,光明完全生出,而月魄完全消亡;从十五之后的一天起,月亮开始生出月魄,月魄生出,光明就消亡了;到了月底那天,光明完全消亡,而月魄完全生出,所以每月的末尾称为“晦”,是因为月魄完全昏暗的缘故;每月的开始称为“朔”,是因为光明初次显现的缘故。在晦、朔这两天观察月亮,就可以明白,所以知道应当以孔颖达的说法为正确。众多儒者都把“哉生魄”当作十六日,既望之后的一天,月魄才开始生出,而望日有时在十五,有时在十六,有时在十四,不能固定地指定十六日为“既生魄”。
我说:祭告天地山川,不是同一种祭祀,也不是同时举行的。这里只是大致总述罢了。“于是我开始东征,男女用竹筐装着黑色和黄色的丝帛”,这应当是祭告山川的辞令。大概是因为起兵东征,还没到达纣王的都城,路上的百姓就已经如此迎接投降。如果是祭告天地,那是在还没出兵之初,祭告后才出发,怎么能预言百姓迎接投降的事情呢?有人认为这是指平定黎国的时候说的,也未可知。
吴才老说:“商汤和周武王的军队顺应人心而响应天命,大概没有一件事不是听从天意的。军队从周地出发,过了一个月才到达。已经在商都郊外摆开阵势,等待天命的休美。那些果断发动讨伐的人,不必像这样。假使纣王在这个时候下罪己诏,逮捕平日里的恶党并杀掉他们,接见诸侯并谢罪自己的不德,愿意向成汤、高宗祈求福佑,以不使祭祀断绝。那八百诸侯,或许有因此而动心的人,武王未必会发动讨伐。现在纣王却率领离心离德的人,侵犯同心同德的军队,一支箭还没射出,前面的士兵已经倒戈了。天命的休美,于是聚集在周,而武王也顺从地接受了。唉!商汤和周武王拥有天下,难道是有意为之的吗?”
有人问:“孟子说‘完全相信书本不如没有书本’,难道书本有不可信的地方吗?”东阳马氏说:“六经经过秦朝的火焚,又经过汉代儒者私下传授,确实难以完全相信。然而‘血流漂杵’却不必怀疑,大概史官记载他们的成功,就用夸张的言辞来夸大其事罢了,何必致疑并立论呢?”有人说:“那么孟子错了吗?”回答说:“孟子又哪里错了?史官说得大一些,也无妨;孟子怀疑它,也无妨。凡是读书必须有自己的灵活方法,就像浩浩荡荡的洪水,天高如此,难道可以随意抹杀吗?这‘血流漂杵’的比喻,就是这样的。”朱熹说:“孟子设立这句话,是担心后世的人迷惑,并且助长不仁的心罢了。”
薛氏说:“夏桀和商纣的罪过有深浅之分,商汤和周武王的流放和诛杀,是顺应天意而顺从人心,不是商汤和周武王所能自主决定的。”荀子说商纣的士兵改变方向而杀了商纣。贾谊的《书》说:“商纣将要和武王作战,排列他的士兵,左边一亿,右边一亿,击鼓进攻却不前进,都掉转刀刃向商纣,商纣逃跑回到寝庙,战死,尸体被丢弃在王门之外。百姓都上前踩踏他,武王让人用帷帐守着,观看的人掀开帷帐提起尸体扔掉的,还不停止。”他的话大致与《尚书》相符,最可信。看商人怨恨商纣如此,即使想像流放夏桀那样做,能做到吗?这个说法很好。
有人问:“微子是帝乙的长子,而且有贤德。武王攻克商朝之后,应当奉微子来继承商朝,把天下的二分还给他,而自己退居诸侯之位,那么就应当与尧、舜并列,而商汤也不足以追比了。”回答说:“殷、周的时候,世道已经衰落,不再是远古隆盛时期的可比。商纣的死,确实是殷人杀了他。假使武王想把天下让给微子,一时的殷人和八百诸侯,能安心吗?益辅佐禹治水,功德难道在启之下?何况禹又向天推荐益,朝见和歌颂,不归于益而归于启。即使是禹的遗命,也不能遏制。微子虽然贤能,不及武王的圣明。微子侍奉商纣,恩泽未必遍及百姓,而周朝世代积累德行和功业,天下三分有其二,人心归附已经很久了。假使武王想把天下给微子,也不能夺走诸侯拥戴周朝的心。《易经》说:‘商汤、周武王变革天命,顺应天意而顺从人心。’大概商汤、周武王处于世道变化的极点,不过能做顺从人心的事情罢了,而尧、舜是不可企及的。”
有人问:“建立官职只任用贤人,然而官职各有事务,贤人各有才能。比如舜的九官都是官职,而官职所掌管的事务则有后、司徒、司空、士、稷的不同。禹、皋陶、稷、契都是贤人,而他们的才能则有治水、明刑、播种、施教的区别。所以建立官职任用贤人,又必须根据人的才能来安排事务。”我说:“这个说法虽然缺少才德并用的意思,然而区分官职和事务也不可不知。”所以附在这里。
洪范
林少颖说:“商纣被杀,大概是商人倒戈互相攻击,并攻击杀了商纣。武王到达商都,想赦免商纣不杀,像商汤流放夏桀那样,已经来不及了。于是立武庚代替商的后代,也是用来表达他不忍心的意思,像商汤流放夏桀那样。”
苏氏说:“治理百姓而想战胜百姓的,必定亡国;治病而
求胜病者,必杀人。尧言鲧方命圮族,楚词言鲧悻直以亡身。知其为刚狠好胜者,五行土胜水,鲧知此而不通其变。夫物之方壮,不达其怒而投之以其所畏,其争必大,岂独水哉!」
译想要战胜水患的人,必定会杀人。尧说鲧违背命令、败坏宗族,楚辞说鲧因刚愎正直而丧命。知道他是刚强狠戾、争强好胜的人,五行中土克水,鲧懂得这个道理却不通晓变通。当事物正处于强盛之时,不疏导它的怒气反而用它所畏惧的东西去压制它,它的抗争必定会很大,难道只是水这样吗!
附河图洛书
康节邵氏曰:圆者,星也。厯纪之数,其肇于此乎?朱氏曰:厯法合二始以定刚柔,谓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也。合二中以定律厯,谓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也。合二终以纪闰余,谓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是所谓律厯也。方者,土也。画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朱氏曰:州有九井九百畆,是所谓画州井地也。盖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以造《易》,禹、箕叙之以作范也。蔡元定曰:九宫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龟背之象也。
易大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朱氏曰:「此夫子所以发明河图之数也。」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而为二,则为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终始,无不管摄于是。故河图之位,一与六共宗,而居乎北;二与七为朋,而居乎南;三与八同道,而居乎东;四与九为友,而居乎西;五与十相守,而居乎中。盖其所以为数者,不过一阴一阳,一竒一耦,以两其五行而已。天者,阳之轻清,而位乎上者也;地者,阴之重浊,而位乎下者也。阳数竒,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耦,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天数地数,各以其类而相求,所谓五位之相得者也。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所谓各有合者也。此河图之全数,而诸儒之说也。至洛书,虽夫子所未言,然其象其说,已具于前,有以通之,则刘歆所谓经纬表里者可见矣。或曰:「河图洛书之数,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其方,盖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数之体也;洛书以五竒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盖主于阳以统阴,而肇其变数之用也。」曰:「其皆以五居中者何也?」曰:「凡数之始,一阴一阳而已矣。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阴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故参其一阳而为三;围四者,以二为一,故两其一阴而为二。所谓参天两地者也。三二之合,则为五矣。此河图洛书之数,所以皆以五为中也。」然河图以生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生数之象。其下,一天一之象也;其上,一地二。之象也,其左一,天三之象也;其右一,地四之象也;其中一,天五之象也。洛书以竒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竒数之象。其下一,天一之象也;其左一,亦天三之象也;其中一,亦天五之象也;其右一,则天七之象也;其上一,则天九之象也。其数与位皆三同而二异,盖阳不可易,而阴可易,成数虽阳固,亦生之阴也。曰:“中央之为数也,奈何?”曰:“中央通乎一图,由内及外,固各有积实可纪之数。然河图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数,以附于其生数之外。洛书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类,以附于竒数之侧。盖中者为主,而外者为客,正者为君,而侧者为臣,亦各有条而不紊也。”曰:“其多寡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主全,故极于十,而竒耦之位均,论其积实,然后见其耦赢而竒乏也。洛书主变,故极于九,而其位与实皆竒赢而耦乏也。”横渠张氏曰:“数止于十,穷则自十而反一,又数当止于九,九阳极也。地数无过天数之理,孰有地大于天乎?十也者,姑为九之偶焉耳,必皆虗其中,然后阴阳之数均于二十而无偏耳。”曰:“其序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以生出之次言之,则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复于中,而又始于下也。以运行之次言之,则始东,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右旋一周,而又
译附录河图洛书
康节邵氏说:圆形代表星辰。历法纪年的数理,大概就发端于此吧?朱氏说:历法合并“二始”来确定刚柔,是说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并“二中”来制定律历,是说天数居中于五,地数居中于六。合并“二终”来纪年闰余,是说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这就是所谓的律历。方形代表土地。划分州界、井田的方法,大概就仿效于此吧?朱氏说:一州有九井九百亩,这就是所谓的划分州界井田。大抵圆形是河图的数理;方形是洛书的文象。所以伏羲、文王依据它来创作《周易》,大禹、箕子叙述它来制定《洪范》。蔡元定说:九宫的数理,是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是龟背的形象。
《易大传》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总共五十五。这就是用来成就变化、役使鬼神的原因。”朱氏说:“这是孔子用来阐发河图数理的话。”天地之间,只是一气而已,分为二气,就是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的终始,没有不统摄于其中的。所以河图的位置,一与六同宗,而居于北方;二与七为朋,而居于南方;三与八同道,而居于东方;四与九为友,而居于西方;五与十相守,而居于中央。大抵它们之所以成为数理,不过是一阴一阳、一奇一偶,以两两配合五行罢了。天,是阳的轻清之气,而位于上方;地,是阴的重浊之气,而位于下方。阳数为奇,所以一、三、五、七、九都属于天,这就是所谓的天数五;阴数为偶,所以二、四、六、八、十都属于地,这就是所谓的地数五。天数地数,各自以同类相互求合,这就是所谓的五位相得。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这就是所谓的各有合。这是河图的全部数理,也是众儒的说法。至于洛书,虽然孔子未曾提及,但它的象数和说法,已经具备在前面了,有办法贯通它,那么刘歆所说的经纬表里就可以看到了。
有人问:“河图洛书的数理,为什么不同呢?”回答说:“河图以五个生数统摄五个成数,而同处一个方位,大抵是揭示其全体来示人,从而阐明其常数的本体;洛书以五个奇数统摄四个偶数,而各自居于其所,大抵是主于阳来统摄阴,从而开创其变数的功用。”又问:“它们都以五居于中央,为什么呢?”回答说:“大凡数的开始,不过是一阴一阳罢了。阳的象是圆,圆形直径为一而周长为三;阴的象是方,方形直径为一而周长为四。周长为三的,以一为一,所以参合其一阳而为三;周长为四的,以二为一,所以两合其一阴而为二。这就是所谓的参天两地。三与二的合,就是五了。这就是河图洛书的数理,都以五为中央的原因。”然而河图以生数为主,所以其中之所以为五的,也具备五个生数的象。其下方,是一天一的象;其上方,是一地二的象;其左方,是一天三的象;其右方,是一地四的象;其中央,是一天五的象。洛书以奇数为主,所以其中之所以为五的,也具备五个奇数的象。其下方一,是天一的象;其左方一,也是天三的象;其中央一,也是天五的象;其右方一,则是天七的象;其上方一,则是天九的象。它们的数理与位置,都是三同而二异,大抵阳不可变,而阴可变,成数虽然属阳,但也属于生数的阴。
又问:“中央的数理,是怎样的呢?”回答说:“中央贯通于一个图,由内及外,固然各有可以记载的积实数理。然而河图的一、二、三、四,各自居于五个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又各自因五而得数,以附于生数之外。洛书的一、三、七、九,也各自居于五个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又各自因其类,以附于奇数之侧。大抵中央是主,而外部是客,正面是君,而侧面是臣,也各有条理而不混乱。”又问:“它们多寡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河图主全,所以极于十,而奇偶的位置均等,论其积实,然后见到偶数有余而奇数不足。洛书主变,所以极于九,而其位置与积实都是奇数有余而偶数不足。”横渠张氏说:“数止于十,穷尽则从十反归于一,又数应当止于九,九是阳极。地数没有超过天数的道理,哪有地大于天的呢?十,不过是暂作九的偶数罢了,必定都要虚其中,然后阴阳的数理均于二十而没有偏颇。”又问:“它们的次序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河图以生出的次序来说,则始于下,次为上,次为左,次为右,以复归于中,而又始于下。以运行的次序来说,则始于东,次为南,次为中,次为西,次为北,右旋一周,而又……”
始于东也。其生数之在内者,则阳居下左,而阴居上右也;其成数之在外者,则阴居下左,而阳居上右也。洛书之次,其阳数则首北,次东,次中,次西,次南;其阴数则首西南,次东南,次西北,次东北也。合而言之,则首北,次西南,次东,次东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东北,而究于南也。其运行则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复克水,也是亦各有说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数不同,何也?”曰:“河图六七八九,既附于生数之外矣。北阴阳老少进退饶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数一三五之积也。故自北而东,自东而西,以成于四之外。其六者,生数二四之积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于一之外。七则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则六之自北而东者也。此又阴阳老少互蔵其宅之变也。洛书之纵横十五,而七八九六迭为消长。虗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则参互错综,无适而不遇其合焉。此变化无穷之所以为妙也。曰:“然则圣人之则之也,奈何?”曰:“则河图者,虗其中;则洛书者,緫其实也。河图之虗五与十者,太极也。竒数二十,偶数二十者,两仪也。以一二三四为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坤离坎,补四隅之空以为兑震艮巽者,八卦也。洛书之实,其一为五行,其二为五事,其三为八政,其四为五纪,其五为皇极,其六为三徳其七为稽疑,其八为庶征,其九为福极。其位与数尤晓然矣。”曰:“洛书而虗中五,则亦太极也。竒偶之各居二十,则亦两仪也。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纵横十五而互为七八九六,则亦四象也。四方之正以为乾坤离坎,四隅之偏以为兑震艮巽,则亦八卦也。”河图之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则固洪范之五行;而五十五者,又九畴之子目也。是洛书固可以为易,而河图亦可以为范矣。是其时虽有先后,数虽有多寡,其为理则一而已。但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图,而初无待于书;范则禹之所独得乎书,而未必追考于图尔。且以河图而虗十,则洛书四十有五之数也。虗五则大衍五十之数也。积五与十,则洛书纵横十五之数也。以五乗十,以十乗五,则又皆大衍之数也。洛书之五又自含五,则得十而通为大衍之数矣。积五与十,则得十五而通为河图之数矣。茍明乎此,则横斜曲直无所不通,而河图洛书又岂有先后彼此之间哉?蔡元定曰:「天地之理一而已矣。虽时有古今,其理固不容于有二也。不特河图洛书为然,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乗之数究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乗之数亦究于六十者,皆出于《易》之后,其起数又各不同,然与《易》之阴阳数老少自相配合,皆为六十,无不若合符契。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属,虽不足道,然亦无不相通,盖自然之理也。假令今世复有图书者出,其数亦必相符。」
译起于东方。其生数在内者,阳居下左,阴居上右;其成数在外者,阴居下左,阳居上右。洛书的次序,阳数首北,次东,次中,次西,次南;阴数首西南,次东南,次西北,次东北。综合而言,首北,次西南,次东,次东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东北,终于南。其运行则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向右旋转一周,而土又克水,这也各有说法。”问:“那七八九六这几个数不同,是为什么呢?”答:“河图的六、七、八、九,已经附在生数之外了。这是北方阴阳老少进退饶乏的正位。其中的九,是生数一、三、五的积。所以自北向东,自东向西,以成就于四之外。其中的六,是生数二、四的积。所以自南向西,自西向北,以成就于一之外。七则是九自西向南的演变。八则是六自北向东的演变。这又是阴阳老少互相藏匿其居所的变易。洛书纵横皆十五,而七八九六交替消长。虚去五与十,则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于是参互错综,无处不遇到其相合之处。这就是变化无穷之所以精妙的原因。问:“那么圣人效法它,是怎样的呢?”答:“效法河图,是虚其中;效法洛书,是总其实。河图虚去的五与十,是太极。奇数二十,偶数二十,是两仪。以一、二、三、四为六、七、八、九,是四象。分析四方的合位以定为乾坤离坎,填补四隅的空位以定为兑震艮巽,是八卦。洛书的实数,其一为五行,其二为五事,其三为八政,其四为五纪,其五为皇极,其六为三德,其七为稽疑,其八为庶征,其九为福极。其位置与数目尤其清晰明了。”问:“洛书虚去中五,那也是太极。奇偶各居二十,那也是两仪。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纵横十五而互为七、八、九、六,那也是四象。四方的正位以定为乾坤离坎,四隅的偏位以定为兑震艮巽,那也是八卦。”河图的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这本来就是《洪范》的五行;而那五十五,又是九畴的子目。因此洛书固然可以演变为《易》,而河图也可以演变为《范》。它们虽然有时间上的先后,数目有多寡之别,但其理则是一致的。只是《易》是伏羲从图中先得到的,起初并不依赖于书;《范》则是大禹从书中独自得到的,未必追考于图。况且以河图虚去十,则是洛书四十五的数。虚去五,则是大衍五十的数。积五与十,则是洛书纵横十五的数。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则又都是大衍之数。洛书的五又自含五,则得十而通为大衍之数。积五与十,则得十五而通为河图之数。如果明白了这些,那么横斜曲直就没有不通的,而河图洛书又哪里会有先后彼此的区别呢?蔡元定说:“天地的道理只有一个。虽然时代有古今之分,但其理本来不容有两个。不仅河图洛书如此,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乘之数终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乘之数也终于六十,这些都出于《易》之后,其起数又各不相同,然而与《易》的阴阳数老少自然配合,都成为六十,无不若合符契。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类,虽然不足道,然而也没有不相通的,这大概是自然的道理。假使当今世上再有图书出现,其数也必定相符。”
或问:「晦庵以为洛书之有竒偶之数,自一至九而无文字,禹因而类之,则以『初一曰五行』而下皆禹所自言也。」马融云:「从五行以下至六极,洛书文也。」小刘以为龟文止二十字,则与马融之说同。唐孔氏推明孔安国之说,以为禹因而第之,以成九类,「自初一曰」等二十七字为禹所加,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龟背先有緫三十八字,刘歆则以「自初一至六极一章緫」为洛书之文。诸说孰是?曰:「众言殽乱,折诸圣以经文详之。谓之洛出书,则必有书矣;谓之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则必有九畴锡之矣。如朱氏之说,则洛书止有其数而无其文,则经何以言锡九畴?今以洛书之数按之,五居数之中,固可知其皇极矣。然天一阳数居于下,知其为水可也,何以知其为五行?地二阴数居于西南,何以知其为五事?天三阳数居于东,何以知其为八政乎?意其必有文,尽如马融所谓从五行至六极类见于各数之下,而禹乃从而类之欤?至若大刘、顾氏以『敬用农用』为洛书之文,刘歆以「自初一曰已下緫」为洛书之文,则又未免尊信太过而渉于附矣。唐孔氏所谓天语简要,不应丁寜回折如是也。」曰:「河图何以知其为八卦也?」曰:「河图之为八卦,固可以方位阴阳竒偶之数而推也。如一与六居北,则是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而水位之所居,可以知其为坎矣。而坎以一阳居二阴之中;二与七同居于南,则是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位之所居,而可以知其为离,而离以一阴居二阳之中;以至三与八居于东而为巽,四与九居于西而为兑,皆可以阴阳竒偶而推。盖八卦皆造化之定数,而九畴则以人事参之,其数虽同,而其事固不同也。」曰:「然则图书之事,果有他物可以证乎?」曰:「是不待逺求,顾氏未之思耳。夫鸟兽之羽毛,草木之英华,文章灿然,条理。」秩然,岂待人刻画而后尔哉?亦造化之所自成耳。此犹曰是形有种类也。至若文石之中,固有山川草木鸟兽之形,又岂人力所笔而后成哉?天地之间,有此理则有此象。如鲁仲子生而有文,在于手;秦之仆石,起而有文;汉之虫食栁叶而成文。古今此类,非一世俗之震死者,背上徃徃有篆书以述其罪。道家多能辨之。又筲箕仙亲冩为诗词,以言祸福,皆耳目所亲接者。况圣人出,而天不爱道,图书呈祥。图之与书,其体一也。既能有图,亦能有书,又何异耶?苏氏曰:「图书之文,必粗有八卦九畴之象数,以发伏羲与禹之智,岂可谓无哉?」魏青龙二年,张液出石,有若麟鳯牛虎人马于其上,若八卦列宿孛珪者。唐子西曰:「此与河图洛书,又何以异乎?」惜时无伏羲神禹,故莫能通晓其义。
朱氏曰:天地间惟有一理,自两仪奠位,其理己彰。大极于无外,小极于无内,即事即物,莫非是理之流行发见。但其事物之常见者,圣人不假之以设教。若河图洛书,乃圣明在上,和气所感,锺为祥瑞,即是理之征验显见,已可以开发人心。故圣人因神物之至著者,以垂法后世。若其理则未有图书以前,固无时无处而不存。邵子所谓「画前元有易」,程子所谓「无河图洛书,八卦九畴亦须作者」是也。
新安王氏曰:「易与范其体不同,实相为用。易者,尽天下之变而不可常者也;范者,立天下之法而不可易者也。夫易始于乾坤,变为八卦,重为六十四,其道本于刚柔迭出,以趋时适中。然言道则详,言政则略。如履之制礼,豫之作乐,散于诸卦,未见夫纲领所在。故以一定之法着于洪范。其端本于五行,其用起于五事,而终于福极。先后本末有序而不可紊,有辨而不可杂。故易、范合,而圣人所以为天下者始无余藴。学者所宜深考也。易、范本于羲、禹,皆演于商季。」
或问:“太极判而为阴阳,阴阳布而为五行,何以言初一曰五行乎?”曰:“九畴皆即其用之切于人者言之,故自五行说起。”
或问:“周子‘无极而太极’一语,先儒辨论角立,如何?”曰:“象山以无极为
译有人问:“朱熹认为洛书有奇偶之数,从一到九而没有文字,大禹因此加以归类,那么‘初一曰五行’以下的文字都是大禹自己所说的。”马融说:“从五行以下到六极,是洛书上的文字。”小刘认为龟甲上的文字只有二十个字,这与马融的说法相同。唐代的孔颖达阐发孔安国的说法,认为大禹因此加以排序,形成九类,‘自初一曰’等二十七个字是大禹添加的,其中‘敬用农用’等十八个字,大刘和顾氏认为龟背上原本就有总共三十八个字,刘歆则认为‘自初一至六极一章总共’是洛书的文字。各种说法哪个正确?回答说:“众说纷纭杂乱,应依据圣人的经文来详细辨析。既然称为洛水出书,那么必定有书;既然称为上天于是赐给大禹洪范九畴,那么必定有九畴被赐下。如果按照朱熹的说法,那么洛书只有数而没有文字,那么经文为什么说赐下九畴?现在用洛书的数来推究,五居于数的中间,固然可以知道它是皇极。然而天一阳数居于下方,知道它是水可以,怎么知道它是五行?地二阴数居于西南,怎么知道它是五事?天三阳数居于东方,怎么知道它是八政呢?想来必定有文字,完全像马融所说的那样,从五行到六极各类文字分别出现在各数之下,而大禹于是加以归类吗?至于大刘、顾氏认为‘敬用农用’是洛书的文字,刘歆认为‘自初一曰以下总共’是洛书的文字,这就未免过于尊崇相信而涉及附会了。唐代孔氏所说的上天言语简要,不应该如此反复叮咛曲折,是有道理的。”又问:“河图怎么知道它是八卦呢?”回答说:“河图成为八卦,固然可以根据方位、阴阳、奇偶之数来推演。比如一与六居于北方,这就是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水的位置所在,可以知道它是坎卦了。而坎卦是一阳居于二阴之中;二与七同居于南方,这就是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的位置所在,可以知道它是离卦,而离卦是一阴居于二阳之中;以至于三与八居于东方而为巽卦,四与九居于西方而为兑卦,都可以用阴阳奇偶来推演。大概八卦都是造化的定数,而九畴则用人间事务来参合,它们的数虽然相同,但所对应的事务本来不同。”又问:“那么图书之事,果然有其他事物可以证明吗?”回答说:“这不必远求,顾氏没有思考罢了。鸟兽的羽毛,草木的精华,文采灿烂,条理井然,难道要等待人刻画才这样吗?也是造化自然形成的。这还说是形体有种类。至于文石之中,本来就有山川草木鸟兽的形状,又难道是人力用笔描绘后才形成的吗?天地之间,有这个理就有这个象。比如鲁仲子生来手上有文字;秦代的仆石,出现时有文字;汉代的虫吃柳叶而形成文字。古今这类事情,不是一代世俗中震惊致死的人,背上往往有篆书写着他们的罪过。道家大多能辨认。又有筲箕仙亲自写下诗词,来预言祸福,都是耳目亲身接触到的。何况圣人出现,上天不吝惜道,图书呈现祥瑞。图和书,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既然能有图,也能有书,又有什么不同呢?苏氏说:‘图书上的文字,必定粗略地有八卦九畴的象数,以启发伏羲与大禹的智慧,怎么能说没有呢?’魏青龙二年,张液拿出石头,上面有像麒麟、凤凰、牛、虎、人、马的形象,像八卦、列宿、孛珪的样子。唐子西说:‘这与河图洛书,又有什么不同呢?’可惜当时没有伏羲、神禹,所以没有人能通晓其中的含义。
朱熹说: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自从两仪确立位置,这个理就已经彰显。大到没有外部,小到没有内部,就在事物之中,无非是这个理的流行显现。但是那些常见的事物,圣人不必借用来设立教化。至于河图洛书,乃是圣明君主在位,和气所感应,凝聚为祥瑞,这就是理的征验明显显现,已经可以开发人心。所以圣人凭借显著的神物,来垂示法则给后世。至于那个理,在没有图书以前,本来无时无处不存有。邵雍所说的‘画前元有易’,程颐所说的‘没有河图洛书,八卦九畴也必定会被创作出来’,就是这个意思。
新安王氏说:‘《易》与《洪范》它们的体制不同,实际上相互为用。《易》是穷尽天下的变化而不可恒常的;《洪范》是确立天下的法度而不可改变的。《易》始于乾坤,变化为八卦,重叠为六十四卦,它的道理本于刚柔交替出现,以顺应时势达到适中。然而谈论道则详细,谈论政事则简略。比如履卦制定礼仪,豫卦制作音乐,分散在各个卦中,没有看到纲领所在。所以用确定的法度著录在《洪范》中。它的根本本于五行,它的应用起于五事,而终于福极。先后本末有序而不可混乱,有辨别而不可混杂。所以《易》与《洪范》结合,圣人治理天下的道理才开始没有剩余的蕴藏。这是学者应该深入考察的。《易》与《洪范》本于伏羲、大禹,都在商朝末年得到推演。’
有人问:‘太极分开而成为阴阳,阴阳分布而成为五行,为什么说初一曰五行呢?’回答说:‘九畴都是从它们对人切近的作用来说的,所以从五行说起。’
有人问:‘周敦颐‘无极而太极’这一句话,前代儒者辩论对立,如何看待?’回答说:‘陆象山以无极为’
非,则以为此非周子之言;南轩以为此乃‘莫之为而为之’之意,非真言无。是皆不欲言‘无’之一字而为此辨也。夫天地之造化,若人若物,其初皆自无而至有,有者复归于无,而无者复能有。观人物之生死可见,此人之所共知,所亲覩,非有渺茫难测之理。推而至于天地之初,造物之始,未有不自无而至有也。故《诗》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系词》曰:‘易有太极’,即此之谓也。但圣人恐人沦于无,梏于有,故于《易》之中止明消息盈虗、聚盛衰、循环不息之理,而不言有无。夫是之谓《易》。至老氏则专言无,释氏则专言空,故儒者并无与空两字讳之。夫老氏知无之为无,而不知无者之能有,及其既有,则不可以无言,此其所蔽耳。然而始无之理,岂可以其出于老氏而讳之耶?释氏知有之必空,而不知空者之复有,此其所蔽耳。然而终空之理,岂可以其出于释氏而讳之耶?夫谓之太极,则其有已肇矣,非有则何所指以为极?夫既肇于有,则未有之先,非无而何?其曰‘无极而太极’,此理之自然而然者也。但圣人不言,而周子言之耳,何疑之有?”
译如果不是这样,就认为这不是周敦颐的话;张栻认为这是“莫之为而为之”的意思,并非真正说“无”。这都是因为不愿说“无”这个字而进行的辩驳。天地化生万物,无论是人还是物,起初都是从无到有,有的又回归于无,而无的又能产生有。观察人的生死就可以明白,这是人们共同知晓、亲眼所见的事实,并不是渺茫难测的道理。推演到天地之初、造物之始,没有不是从无到有的。所以《诗经》说:“上天的运行,没有声音没有气味。”《系辞》说:“易有太极”,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只是圣人担心人们沉沦于无,拘泥于有,所以在《易经》中只阐明消长盈虚、聚散盛衰、循环不息的道理,而不谈论有无。这就叫做《易经》。至于老子专门谈论无,佛教专门谈论空,所以儒家对“无”和“空”这两个字避而不谈。老子知道无就是无,却不知道无能够产生有,等到有了之后,就不能不加以言说,这是他的局限所在。然而起初从无到有的道理,难道因为出自老子就避而不谈吗?佛教知道有必然归于空,却不知道空又能复归为有,这是他们的局限所在。然而最终归于空的道理,难道因为出自佛教就避而不谈吗?既然称之为太极,那么“有”就已经萌发了,如果不是有,又指什么为极呢?既然已经萌生于有,那么在未有之前,除了无还能是什么?所以说“无极而太极”,这是道理自然如此。只是圣人没有明说,而周敦颐说了罢了,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或问:“天一生水,亦有物之可证乎?”曰:“人之一身可以证矣。人之贪心动,则津生;哀心动,则泪生;愧心动,则汗生;欲心动,则精生。方人心寂然不动之时,则太极也。此心之动,则太极动而生阳也。心一动而水生,则‘天一生水’也。盖神为气主,神动则气随;气为水母,气聚则水生。故呵气而成润也。五行之相克也,所以相成;而五常之徳,亦然。徳莫大于仁,木徳也。仁或失于弱,故以义断之;义,金徳也。义或失于刚,故以礼节之;礼,火徳也。礼或失于拘,故以智通之;智,水徳也。智或失于诈,故以信正之。此五常之第而五行相克之体。老苏之说为然:金克木,刚胜柔也;水克火,柔胜刚也。”
王氏曰:「水言润,则火燥,土溽,木敷,金敛,可知也。火言炎,则水冽,土蒸,木温,金清,可知也。水言下,火言上,则木左,金右,土中央,可知也。木言曲直,则土圜,金方,火鋭,水平,可知也。金言从革,则木变,土化,水因,火革,可知也。土言稼穑,则水之井洫,火之冶,木金之为器械,可知也。所谓木变者何?炳之而为火,烂之而为土,此之谓变。所谓土化者何?能燥,能润,能敷,能敛,此之谓化。水因者何?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苍而苍,因白而白,此之谓因。火革者何?革生以为熟,革柔以为刚,革刚以为柔,此之谓革。金亦能化,可以圜,可以平,可以鋭,可以曲直,然非火革,则不能自化,故命之曰『从革』也。」
或问孔氏以皇极为大中,诸儒多祖其说。晦庵祖《五行志》,谓皇者君之称,谓人君立极也。二说如何?曰:中道固大,而大亦中之体也。然谓中为天下之大本,则可谓为大;中之道则义训未为稳畅。故《六经》《语》《孟》言中多矣,而未尝有大中之说。夫以皇极为大中,犹可也;以皇建有极为大建其极,犹可也;以皇则受之为大则受之,犹可也。至于惟皇作极为惟大作极,时人斯其惟皇之极为惟大之极,则非辞矣。故知晦庵取汉志之说为当然,不曰帝极、王极、君极,而独谓之皇极者,盖皇帝之皇,亦取大而无际之义。人君建极,非广大无外则不可,未有狭小而能建极以率天下归极者也。故名曰皇极,亦兼大义。然下文不曰遵皇之义、遵皇之道,惟天下皇,而皆言王者,此又取其合于王者之道而言之。盖皇道之朴略与王道又有间矣。
或问:「皇则受之。」曽氏谓:「大则受之,非小者所能受。」如何?曰:「皇则受之,与上「汝则念之」,正是对而互文。或言「汝」,或言「皇」,犹或言于汝。极而又言「惟皇作极」,同。
刘执中曰:「天地之于物也,能生之而莫能终,而遂其性也。能终而遂其性者,圣人也。天地之于人也,能性之而莫能化,而一于善也。能化而一于善者,圣人也。非圣人则不能成天地造化之功,非天地则不能成圣人皇极之治。其道相参,其能相须,其力相敌,故曰三才也。」此说为善。
苏氏曰:「正直,如以直报怨之直,平安无事,用正直而已。」此说善。
横渠张氏曰:「阴性凝聚,阳性发。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敌。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虗者,阴为风驱除聚而未者也。凡阴气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其聚有逺近虗实,故风雷有大小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霾曀。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刘氏曰:「一徳正于中,则五事治于外;一气正于中,则五气顺于时。以形而言,则各宜类举。圣人观之所以验己政之得失也。以徳而召,则不可以形拘。圣人行之所以应天道以渊黙也。汉儒于雨不时若,则弃徳而修貎;旸不时若,则舍心而求言。其失不已逺乎?其惑不已甚乎?此圣人所以正皇极于五事之先,调元气于时日之始者,为得其本也。验其政教之得失,不可以外于形矣;求其征应之本原,不可以失乎
译有人问:“‘天一生水’,也有事物可以证明吗?”回答说:“人的身体就可以证明。人的贪心动,则津液产生;哀心动,则泪水产生;愧心动,则汗水产生;欲心动,则精液产生。当人心寂然不动的时候,就是太极。这心的动,就是太极动而生阳。心一动而水产生,就是‘天一生水’。因为神是气的主宰,神动则气跟随;气是水的母亲,气聚集则水产生。所以呵气而成湿润。五行相克,是为了相互成就;而五常之德,也是如此。德没有比仁更大的,这是木德。仁有时会失之于软弱,所以用义来裁断;义,是金德。义有时会失之于刚强,所以用礼来节制;礼,是火德。礼有时会失之于拘谨,所以用智来通达;智,是水德。智有时会失之于欺诈,所以用信来匡正。这就是五常的次序和五行相克的体制。老苏的说法是对的:金克木,是刚胜柔;水克火,是柔胜刚。”
王氏说:“水说润,那么火燥、土溽、木敷、金敛,就可以知道了。火说炎,那么水冽、土蒸、木温、金清,就可以知道了。水说下,火说上,那么木左、金右、土中央,就可以知道了。木说曲直,那么土圜、金方、火锐、水平,就可以知道了。金说从革,那么木变、土化、水因、火革,就可以知道了。土说稼穑,那么水的井洫、火的冶炼、木金作为器械,就可以知道了。所谓木变是什么?燃烧它而成为火,腐烂它而成为土,这就叫变。所谓土化是什么?能干燥,能湿润,能敷布,能收敛,这就叫化。水因是什么?因甘甜而甘甜,因苦涩而苦涩,因青色而青色,因白色而白色,这就叫因。火革是什么?改变生的成为熟的,改变柔弱的成为刚强的,改变刚强的成为柔弱的,这就叫革。金也能化,可以变圆,可以变平,可以变锐,可以变曲直,然而如果没有火的冶炼,就不能自我变化,所以命名为‘从革’。”
有人问:孔氏把皇极解释为大中,许多儒者多推崇他的说法。朱熹推崇《五行志》,说皇是君主的称呼,说是人君建立极则。这两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中道固然大,而大也是中的本体。然而说中是天下的大本,那么可以说为大;但说中的道,义训并不稳妥通畅。所以《六经》《论语》《孟子》说中很多,却从未有大中的说法。把皇极解释为大中,还可以;把皇建有极解释为大建其极,还可以;把皇则受之解释为大则受之,还可以。至于把惟皇作极解释为惟大作极,把时人斯其惟皇之极解释为惟大之极,就不是文辞的本意了。所以知道朱熹采纳汉志的说法为当然,不叫帝极、王极、君极,而唯独称为皇极,大概皇帝之皇,也取大而无际的意思。人君建立极则,不广大无外就不行,没有狭小而能建立极则来率领天下归于极则的。所以命名为皇极,也兼有大义。然而下文不说遵循皇之义、遵循皇之道,惟天下皇,而都说王者,这又是取其符合王者之道而言。大概皇道的质朴粗略与王道又有区别了。
有人问:“皇则受之。”曾氏说:“大则受之,不是小者所能承受的。”怎么样?回答说:“皇则受之,与上面的‘汝则念之’,正是对举互文。有时说‘汝’,有时说‘皇’,就像有时说于汝。极而又说‘惟皇作极’,同理。”
刘执中说:“天地对于万物,能生养它们而不能终结,而遂其本性。能终结而遂其本性的,是圣人。天地对于人,能赋予本性而不能教化,而一于善。能教化而一于善的,是圣人。不是圣人就不能成就天地造化的功业,不是天地就不能成就圣人皇极的治理。它们的道相互参合,它们的能力相互需要,它们的力量相互匹敌,所以叫三才。”这个说法很好。
苏氏说:“正直,像以直报怨的直,平安无事,用正直而已。”这个说法好。
横渠张氏说:“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集的阳必定发散,它们的势力均等匹敌。阳被阴牵累,就相互持守为雨而降;阴被阳获取,就飘扬为云而升。所以云物散布在太虚中的,是阴被风驱除聚集而未散的。凡是阴气聚集,阳在内不能出来的,就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不能进入的,就周旋不舍而为风。它们的聚集有远近虚实,所以风雷有大小暴缓。和顺而散的就成为霜雪雨露,不和顺而散的就成为戾气霾曀。阴常散缓,接受阳的交合,那么风雨调和,寒暑正常。”
刘氏说:“一德正于中,那么五事治于外;一气正于中,那么五气顺于时。从形体来说,那么各自适宜类推。圣人观察这些来验证自己政事的得失。以德来感召,那么不可以形体拘束。圣人实行这些来顺应天道而渊默。汉儒对于雨不时若,就抛弃德而修貌;旸不时若,就舍弃心而求言。他们的失误不是太远了吗?他们的迷惑不是太深了吗?这就是圣人之所以在五事之前正皇极,在时日之始调元气,是因为得到了根本。验证其政教的得失,不可以外于形体;寻求其征应的本源,不可以失
林氏曰:「夫尧舜之世,则民仁寿,非其生而皆仁寿也。尧舜之治,天下彝伦攸叙,休征时至,则不期于仁寿而自仁寿也。桀纣之世,则民鄙天非其生而皆鄙夭也。桀纣之治,天下彝伦攸斁,咎征相仍,则不期于鄙夭而自鄙夭也。故仁寿、鄙夭虽本于天,而君实制其命。」
旅獒
林氏曰:「以逺物为寳,则必有轻贤之心;以贤为寳,则于逺物弗贵矣。虞公以垂棘之璧、屈产之乘为寳,故视宫之竒若路人;齐威王以四臣为寳,故视径寸之珠如粪土。人君所寳,可不谨哉!」
吕氏曰:天下之事,才满则倾。惟圣人之心,常不足,常不已。虽到尧舜田地,犹有不足之意,犹有要做底事。一篑未尽之工夫,常在。非谓止欠一篑,做了便了。大抵王业虽有成,圣人之心未尝有成也。愚按:此说虽未必是经之本,然圣人之心实然。
金縢
或问:“孙氏谓‘尔汝’之称,在常人为不敢,而周公称之,见父子之间用情也。”曰:“按经传告神之辞,多‘尔汝’。《武成》告天地山川曰:‘惟尔有神,尚克相予。’《诗》祈榖于上帝曰:‘既昭假尔。’《礼记》筮辞曰:‘假尔泰筮有常。’下至《离骚》《九章》,化神多言‘余’。今世祝文亦多言‘尔’‘神’,盖自古而然,或者与神相亲之意邪?若曰父子用情,然子之事父,曷尝称‘尔’‘汝’乎?”
或问:「我之弗辟,马、郑皆音避。陈少南、吕才叔推其说,以为周公遭谤,故居东都以避之。至二年,成王方知流言为管蔡之罪,故言『罪人斯得』,金縢既启之后,成王迎周公以归。管蔡惧而与殷叛,故周公再徃东征耳。」曰:「豳风诸诗,其言与金縢所书,皆昭然相合。《大诰》叙言:『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金縢言:『武王既丧,管叔及羣弟流言』,则流言与叛皆在武王始崩之际,不得分为两节,明矣,亦非养三年而后始征也。少南、才叔之意,不过谓成王方疑周公,周公不应自徃征,以重成王之疑,故为此说耳。不知周公为东伯,东诸侯之不轨,东伯之职自得专征。成王未亲政,凡事皆听于师傅。二公居中,调成王中心,虽不能无疑,亦未敢明沮周公之行。兼成王谅闇于国家之事,皆不知,一惟冢宰是任,在周公固可专其事矣。四国之变,征之少缓,则蔓延莫遏,周公岂敢顾一己之小嫌,忘宗社之大计邪?迨夫三监伏辜,遂居东守,东伯之职以俟朝命,而不敢遽归。此则公之避逺权势,以待成王之悟也。以经证经,正不必如二氏之迁就牵合。」
吕氏曰:「豳诗皆言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则非独成王不知,周公二公亦不知矣。盖二公非不知,但成王方在,未敢诮公之时,使二公一旦廹之,成王从,则幸;不从,则不可继矣。故但涵养其意,使之一旦自悟,周大夫之刺,亦不为过。盖成王未知周公,则二公岂得为知周公哉?成王知,则二公始为知周公矣。此君臣一体之义也。」
林氏曰:周公作鸱鸮之诗,成王犹未信于心。然则周公之心,非金縢不得而见。而金縢之书,自二公而下皆不知。非天诱其衷,则成王之疑,何时而释乎?成王之疑不释,则国之存亡未可知。然文武膺上天之休命,其社稷无疆之传,盖未艾也。周公之徳,既足以当天意,此所以有风雷之变,以显周公之徳,而剖成王之疑。夫周公之蔵是书,以故事而蔵之,而非将以为异日自觧之计。成王之启是书,以故事欲卜而启之,而非逆知前日周公之举。是皆出于莫之为而为也,谓之非天,可乎?
大诰
或问:“三监之叛,其执辞非以恶周正,将以攻周公也。人欲攻已,己恶其事,而亲统师以征之,何以释人之疑?”且周公何不以东征委太公而已?则居朝廷以为内鎭邪?曰:“夫诚贯天地,固无顾于小嫌,而二公在朝,已足以为内助,故亲徃伐,而不敢以艰难遗他人。况自陜以东,周公主之,则征东诸侯,固周公之职分也。”苏氏《晁错论》曰:“天下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
译林氏说:“尧舜的时代,百姓仁爱长寿,并不是他们生来就仁爱长寿。尧舜治理天下,常理秩序井然,吉祥的征兆按时出现,百姓不期望仁爱长寿却自然仁爱长寿。桀纣的时代,百姓鄙陋夭折,并不是他们生来就鄙陋夭折。桀纣治理天下,常理秩序败坏,灾祸的征兆接连不断,百姓不期望鄙陋夭折却自然鄙陋夭折。所以仁爱长寿、鄙陋夭折虽然根本上取决于天命,但君主实际上掌控着百姓的命运。”
旅獒
林氏说:“把远方的物品当作宝物,就一定会有轻视贤才的心态;把贤才当作宝物,就不会看重远方的物品了。虞公把垂棘的美玉、屈地产的良马当作宝物,所以看待宫之奇就像看待路人一样;齐威王把四位大臣当作宝物,所以看待直径一寸的珍珠就像看待粪土一样。君主所珍视的,能不谨慎吗!”
吕氏说:“天下的事情,才能满溢就会倾覆。只有圣人的心,常常感到不足,常常不停止。即使达到了尧舜的境界,仍然有不足的意思,仍然有要做的事情。还差一筐土就能堆成山的工夫,始终存在。并不是说只差一筐土,做完了就罢了。大体上王业虽然有成,圣人的心却未曾有成。我按语:这种说法虽然未必是经典的根本含义,但圣人的心确实如此。”
金縢
有人问:“孙氏认为‘尔汝’的称呼,在普通人那里是不敢用的,而周公这样称呼,显示出父子之间用情深厚。”回答说:“查考经典中告神的言辞,多用‘尔汝’。《武成》篇告天地山川说:‘只有你们有神,尚能辅助我。’《诗经》向上帝祈求丰收说:‘已经昭示降临于你。’《礼记》中的筮辞说:‘借你大筮有常道。’下至《离骚》《九章》,化神多言‘余’。现在世间的祝文也多言‘尔’‘神’,大概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或许是表示与神亲近的意思吧?如果说父子用情,然而儿子侍奉父亲,何曾称呼‘尔’‘汝’呢?”
有人问:“‘我之弗辟’,马融、郑玄都读作‘避’。陈少南、吕才叔推究他们的说法,认为周公遭到诽谤,所以住在东都来躲避。到了第二年,成王才知道流言是管叔、蔡叔的罪过,所以说‘罪人斯得’,金縢之书开启之后,成王迎接周公回来。管叔、蔡叔害怕而与殷人叛乱,所以周公再次前往东征。”回答说:“《豳风》中的诗篇,其言辞与金縢所记载的,都明显相合。《大诰》序言说:‘武王去世,三监及淮夷叛乱,周公辅佐成王将要讨伐殷人,作《大诰》。’金縢说:‘武王去世之后,管叔及众兄弟散布流言’,那么流言与叛乱都在武王刚去世的时候,不能分为两件事,这是明显的,也不是守丧三年之后才开始征伐。少南、才叔的意思,不过是认为成王正怀疑周公,周公不应该自己去征伐,以加重成王的怀疑,所以这样说罢了。不知道周公身为东伯,东方诸侯的不轨行为,东伯的职责本来就可以专断征伐。成王尚未亲政,凡事都听从师傅。召公、毕公在朝廷中,调适成王的心意,虽然不能没有怀疑,也不敢明显阻止周公的行动。加上成王居丧期间对国家大事都不知晓,一切只委任冢宰,对于周公来说本来就可以专断此事。四国的变故,征伐稍微迟缓,就会蔓延无法遏制,周公岂敢顾及自己的一点小嫌疑,而忘记宗庙社稷的大计呢?等到三监伏法,周公就住在东方镇守,履行东伯的职责以等待朝廷命令,而不敢立即返回。这是周公避开权势,以等待成王的醒悟。用经典证明经典,正不必像这两个人那样牵强附会。”
吕氏说:“《豳风》中的诗篇都说周大夫讽刺朝廷不了解周公,那么不只是成王不了解,周公和召公、毕公也不了解。大概召公、毕公不是不了解,只是成王还在位,不敢讥讽周公的时候,如果召公、毕公一旦逼迫成王,成王听从,那是幸运;不听从,那就无法继续了。所以只是涵养成王的心意,使他有一天自己醒悟,周大夫的讽刺,也不算过分。大概成王不了解周公,那么召公、毕公岂能算是了解周公呢?成王了解了,召公、毕公才开始算是了解周公。这是君臣一体的道理。”
林氏说:周公作《鸱鸮》诗,成王心中仍然不信。那么周公的心,如果不是金縢之书就无法显现。而金縢之书,从召公、毕公以下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上天诱导成王的心,那么成王的怀疑,什么时候能消除呢?成王的怀疑不消除,那么国家的存亡就难以预料。然而文王、武王承受上天的美好使命,他们的社稷没有边际的传承,大概还没有穷尽。周公的德行,已经足以符合天意,所以有风雷的变化,来彰显周公的德行,而消除成王的怀疑。周公收藏这本书,是因为有事而收藏,而不是打算作为日后自我辩解的计策。成王开启这本书,是因为有事想要占卜而开启,而不是预先知道以前周公的举动。这都是出于没有人做而自然发生,说这不是天意,可以吗?
大诰
有人问:“三监的叛乱,他们的借口不是厌恶周的正统,而是将要攻击周公。别人要攻击自己,自己厌恶那件事,却亲自统领军队去征伐,怎么消除别人的怀疑?”而且周公为什么不把东征委托给太公而自己留下呢?那么留在朝廷作为内部镇守吗?回答说:“真诚贯通天地,本来就不顾及小嫌疑,而召公、毕公在朝廷,已经足以作为内部辅助,所以亲自前往讨伐,而不敢把艰难留给别人。况且从陕地以东,由周公主持,那么征伐东方诸侯,本来就是周公的职责。”苏氏《晁错论》说:“天下没有缘故而发动大难的开端,我发动它
,吾能收之,然后免难于天下。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使它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晁错尽忠为汉,谋弱诸侯,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使错以身任其危,日夜淬厉,东向以待之,使不至于累其君。错则不然,天子自将,而己居守,故袁盎得以行其说。苏氏之论,其亦有合于周公东征之意欤?
译我能够承担它,然后才能免除天下的危难。事情到来却犹豫不决想要推脱,让他人去承担责任,那么天下的灾祸必定会集中到我身上。”晁错为汉朝竭尽忠诚,谋划削弱诸侯,诸侯联合起兵,以诛杀晁错为名,假如晁错能亲身承担这份危险,日夜磨砺准备,面向东方等待他们,就不会连累他的君主。但晁错却不是这样,天子亲自率军出征,而自己留守京城,所以袁盎得以施行他的计谋。苏氏的评论,大概也符合周公东征的用意吧?
或问:“十夫十人?”或以为“十乱”,或以为“四国之贤者”。曰:“若十乱,即周公、太公、召公,实在其中。周公不应自言,亦不应言‘十夫’,必是在下疎逺之贤,若良、平之于汉,房、杜之于唐之类。但未知必自四国而来也。”
微子之命
或问呉氏说「微子之命」非始封之书,如何?呉曰:「胜殷之后,立武庚于殷墟,杀武庚之后,其地与民皆以封康叔。时微子己封于宋矣,乃即其国封为上公,为二王后,以续殷祀。书之所载,盖如此,亦于礼为宜。而《乐记》乃言武王下车,投殷后于宋者,即封微子也。然续殷之后者,固已立武庚于故墟矣,不知记礼者何所据而言?凡命诸侯,必有初封之辞,如《蔡仲之命》言「乃命诸王邦之蔡」之类。微子之封于宋,盖在武王时,此书乃爵为上公,申命之书。如孔氏之说,则是子前此未封,至成王而始封,非矣。惟《史记·世家》言周公既承王命,诛武庚,乃命微子启代殷后,使奉其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其说为是。惜其有未尽者:既言「国于宋」,又谓殷之余民既以封康叔,而子初未尝居武庚之地而治殷民也。曰呉说是也。夫武王且封箕子于朝鲜,岂应舍微子不封,至成王诛武庚而始封之哉?《乐记》言殷之后者,犹曰「黄帝之后」「帝尧之后」,谓其后裔云耳,非必曰为先代后以作宾也。《史记》言殷民爱戴,虽不审而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则与《乐记》《书》叙合矣。」
苏氏曰:「武庚叛后,命微子。微子盖处可疑之地,而命之曰:『上帝时歆,弘乃烈祖,万邦作式。』此三代之事后世所不及也。」此说是。
康诰
或问呉才叔,因朕其弟之言,以《康诰》为武王之书,如何?曰:经言周公洪大诰治,则此书为周公以成王命诰,明矣。虽「朕其弟」一言可疑,如吕氏、陈氏之说,以意逆志,亦无所害。若以为武王书,则抵牾非一。书叙言「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篇内言「保殷民」。夫武王封武庚,而以管、蔡、霍监殷治民,不闻以康叔。经文及孟子所言,最为明白。或祖呉说,不以圣经明文为据,而以旁曲之说为证。至不通处,则诿以圣经脱简,何异舍康庄而由山径也?曰:晦庵《楚词辨证》曰:「古书之误类多。若读者能虗心静虑,徐以求之,则邂逅之间,或当偶得其实。顾乃安于苟且,狃于穿凿,牵于援据,仅得一说而遽就之,便以为是。以故不能得其本真,而已误之中,或复生误。」此邢子才所以独有「日读误书」之叹,实天下之名言也。然则此说非乎?曰:晦庵之言极为至当。夫学者观书,安于循袭者,未免失于茍同;而喜于矫枉者,亦未免失于茍异。如呉才叔《书禆传》,专是致疑于前人之说,至于圣经所载而无可疑者,或并疑之。所得处固有之,所失处亦不少。此晦庵所以有「虗心静虑,徐以求之,或得其实」之说,而岂以苟异为贵哉?
呉氏曰:先儒多谓康叔尚以此书多称小子,故也。康叔,武王弟。武王九十三而终,康叔至此,安得尚?今陕右之俗,凡尊之命卑,贵之命贱,虽长且老者,亦以小子呼之。若相亲爱之辞,疑此所谓小子亦然。
或问林氏、蔡氏论康叔为司宼事如何?林曰:「左传、史记言康叔为周司寇,康命之书叙卫侯居第五,是犹为司宼,故此书多言及刑罚。」蔡氏曰:「篇中言『徃敷求』、『徃尽乃心』、『终曰徃哉』,封皆令其之国之辞,而未见其留王朝之意。详此篇,康叔盖深于法者,异时成王或举以任司宼,而此则未然也。」曰:「蔡氏之说是也。司宼系天下之命,不可兼出侯国以治民;化殷系周室之本,不可兼入王朝以治狱。且古无此明证,其必不然。如蔡氏之说,与经传亦无抵牾,观《君陈》之书亦言刑,则可见矣。」
或问:「要囚」诸家之说不一。曰:叶、苏皆以「要」为狱辞。叶氏曰:「狱成而上其罪,法之要辞也。」则「要」当作平声,犹今世判结也。二音各不同,而孔氏谓「察
译有人问:“‘十夫’是指十个人吗?”有人认为是“十乱”,有人认为是“四国的贤者”。回答说:“如果是‘十乱’,那么周公、太公、召公都在其中。周公不应该自夸,也不应该说‘十夫’,必定是指地位低下、关系疏远的贤人,就像张良、陈平之于汉朝,房玄龄、杜如晦之于唐朝之类。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否一定来自四国。”
**微子之命**
有人问:吴氏说《微子之命》不是始封时的文书,怎么理解?吴氏说:“战胜殷商之后,立武庚于殷墟;杀掉武庚之后,将那里的土地和人民都封给了康叔。当时微子已经封在宋国了,于是就在他的封国将他封为上公,作为二王之后,以延续殷商的祭祀。《尚书》所载大概如此,也符合礼制。而《乐记》却说武王刚下车,就把殷的后人投放在宋国,这就是封微子。然而延续殷朝后裔的,本来已经立了武庚在旧都,不知道记述礼制的人根据什么这么说?凡是册命诸侯,必定有初封时的辞令,比如《蔡仲之命》说‘于是命令他在蔡国为王’之类。微子封在宋国,大概是在武王时期,这篇文书是册封他为上公,重申命令的文书。如果像孔氏所说,那么微子此前未曾受封,直到成王时才受封,这是不对的。只有《史记·宋微子世家》说周公接受了王命,诛杀武庚,于是命令微子启代替殷商的后人,让他奉祀祖先,作《微子之命》来重申命令,这种说法是对的。可惜它有不详尽的地方:既然说‘在宋国建国’,又说殷的剩余百姓已经封给康叔,而微子起初并没有居住在武庚的土地上治理殷民。回答说:吴氏的说法是对的。武王尚且封箕子在朝鲜,难道会舍弃微子不封,直到成王诛杀武庚时才封他吗?《乐记》所说的殷之后人,就像说‘黄帝之后’‘帝尧之后’,是指他们的后裔罢了,并非一定说是作为先代之后来充当宾客。《史记》说殷民爱戴,虽然不一定确切,但说作《微子之命》来重申命令,则与《乐记》和《尚书》的序言相合。”
苏氏说:“武庚叛乱后,册命微子。微子大概处于令人怀疑的地位,而命令他说:‘上帝此时享用,光大你的先祖,万邦作为楷模。’这是三代之后世所不及的。”这种说法是对的。
**康诰**
有人问吴才叔:根据“朕其弟”这句话,把《康诰》当作武王的文书,怎么理解?回答说:经文说周公洪大诰治,那么这篇文书是周公以成王的命令来告诫,是很明白的。虽然“朕其弟”这句话可疑,但像吕氏、陈氏的说法,以意逆志,也没有妨害。如果认为是武王的文书,那么抵触之处不止一处。《尚书》序言说“成王已经讨伐管叔、蔡叔,把殷的剩余百姓封给康叔”,篇内说“保护殷民”。武王封武庚,而用管叔、蔡叔、霍叔监视殷地治理百姓,没听说用康叔。经文及孟子所说,最为明白。有人推崇吴氏的说法,不把经典明文作为依据,却用旁门左道的说法作为证据。到了不通顺的地方,就推托说是经典脱简,这跟舍弃大路而走山间小路有什么区别?回答说:朱熹《楚词辨证》说:“古书的错误很多。如果读者能虚心静虑,慢慢寻求,那么在偶然之间,或许能偶得真相。然而如果安于苟且,习惯于穿凿附会,被援引的证据所牵制,刚得到一个说法就立刻接受,便认为是正确的。因此不能得到本真,而在已有的错误之中,或许又生出新的错误。”这就是邢子才之所以独有“日读误书”的感叹,确实是天下的名言。那么这种说法不对吗?回答说:朱熹的话极为恰当。学者读书,安于沿袭旧说的,难免失于苟同;而喜欢矫枉过正的,也难免失于苟异。比如吴才叔的《书裨传》,专门对前人的说法致疑,至于经典所载无可疑的,也一并怀疑。他有所得的地方固然有,有所失的地方也不少。这就是朱熹之所以有“虚心静虑,慢慢寻求,或许能得其实”的说法,难道是以苟异为贵吗?
吴氏说:前代儒者多认为康叔还年轻,所以书中多称“小子”。康叔是武王的弟弟。武王九十三岁去世,康叔到这时,怎么能还年轻呢?现在陕西一带的风俗,凡是尊长命令卑幼,贵人命令贱人,即使是年长且老的人,也以“小子”称呼他。如果是表示相亲爱的辞令,怀疑这里所说的“小子”也是这样。
有人问:林氏、蔡氏论康叔担任司寇的事怎么理解?林氏说:“《左传》、《史记》说康叔担任周司寇,《康诰》的序言说卫侯居第五,这是还担任司寇,所以这篇文书多谈及刑罚。”蔡氏说:“篇中说‘前往广泛寻求’‘前往竭尽你的心意’‘终日说前往吧’,都是命令他前往封国的辞令,而没有看到他留在王朝的意思。详细考察这篇,康叔大概是深谙法律的人,后来成王或许举荐他担任司寇,而这时还没有。”回答说:“蔡氏的说法是对的。司寇关系天下的命运,不可兼任出侯国以治理百姓;教化殷民关系周室的根本,不可兼任入王朝以治理刑狱。况且古代没有明确的证据,这必定不是这样。像蔡氏的说法,与经传也没有抵触,看《君陈》的文书也谈论刑罚,就可以知道了。”
有人问:“要囚”各家的说法不一。回答说:叶氏、苏氏都以“要”为狱辞。叶氏说:“狱讼成案而上报其罪行,是法律的要辞。”那么“要”应当读平声,就像现在的判结。两个读音各不相同,而孔氏说“察
其要辞以断狱」,则含两说,而「要」字却从平声,糊模难辨。愚谓经文但云「要囚」,而不云「要辞」,则如今说差稳耳。《周礼》司宼之属,乡士、遂士、县士皆言「听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郑氏注云:「要之,为其罪法之要辞,如今劾矣。」愚按此说,即如今世狱官之拟判结罪也,此「要」亦当从平声。夏氏谓「要囚」乃「要勒拘囚」之也。然「要囚」书有四处,《康诰》二,《多士》二。若如夏说「要勒拘囚」之,其文固顺;以之说其它三处「要囚」则不协。盖夏氏只将「要囚」二字作连绵字说去,恐无所据。
译“其要辞以断狱”这句话包含两种解释,而“要”字读平声,模糊难辨。我认为经文只说“要囚”,而不说“要辞”,那么现在的说法才比较稳妥。《周礼》中司寇的属官,乡士、遂士、县士都说“审理他们的狱讼,区分死刑的罪行并加以要结”。郑玄注说:“要结,是提取罪法的关键言辞,就像现在的弹劾一样。”我考察这种说法,就相当于当今狱官拟定判决、定罪结案,这个“要”字也应当读平声。夏氏认为“要囚”是“要勒拘囚”的意思。然而“要囚”在书中出现四处,《康诰》两处,《多士》两处。如果按照夏氏的说法解释为“要勒拘囚”,文意固然通顺;但用这种说法去解释另外三处的“要囚”就不协调了。大概夏氏只是把“要囚”二字当作连绵词来解释,恐怕没有依据。
或问:“今以由文王作罚刑为非,然则文王之刑罚不可用欤?”曰:“文王教化已至,而犹或有不孝、不友者,则制为刑罚以警之。今殷民桀纣之恶,溺至此,教化未加,不责臣以敷教,而遽欲用文王之刑罚以加之,而不赦,其可乎?”
酒诰
穆考晦庵中庸或问曰:「昭穆之昭,旧读为韶,今从本字,何也?」曰:「昭之为言明也,以其南面而向明也。其读为韶,先儒以为晋避讳而改之。然礼书亦有作佋字者,则假借而通用耳。」曰:「其为向明,何也?」曰:「此不可以空言晓也,今且假设诸侯之庙以明之。盖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则五庙皆当在公宫之东南。其制则孙毓以为外为都宫,太祖在北,二昭二穆以次而南是也。盖太祖之庙,始封之君居之,昭之北庙,二世之君居之,穆之北庙,三世之君居之,昭之南庙,四世之君居之,穆之南庙,五世之君居之。庙皆南向,各有门堂寝室,而墙宇四周焉。太祖之庙,百世不迁,余四庙则六世之后,每一易世而一迁。其迁之也,新主祔于其班之南庙,南庙之主迁于北庙,北庙亲尽则迁其主于太庙之西夹室,而谓之祧。凡庙主在本庙之室中,皆东向。及其祫于太庙之室中,则唯太祖东向自如,而为最尊之位。羣昭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北牖下而南向;羣穆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南牖下而北向。南向者取其向明,故谓之昭;北向者取其深逺,故谓之穆。盖羣庙之列,则左为昭而右为穆;祫祭之位,则北为昭而南为穆也。」曰:「六世之后,二世之主既祧,则三世为昭而四世为穆,五世为昭而六世为穆乎?」曰:「不然也,昭常为昭,穆常为穆,礼家之说有明文矣。盖二世祧,则四世迁昭之北庙,六世祔昭之南庙矣。三世祧,则五世迁穆之北庙,七世祔穆之南庙矣。昭者祔则穆者不迁,穆者祔则昭者不动。此所以祔必以班,尸必以孙,而子孙之列亦以为序。若武王谓文王为穆考,成王称武王为昭考,则自其始祔而已。然而春秋传以管蔡郕霍为文之昭邦,晋应韩为武之穆,则虽其既逺而犹不易也。岂其交错彼此若是之纷纷哉?」曰:「庙之始立也,二世昭,三世穆,四世昭,五世穆则固当以左为尊,而右为卑矣。今乃三世穆,而四世昭;五世穆,而六世昭。则是右反为尊,而左反为卑矣。其可乎?曰:不然也。宗庙之制,但以左右为昭穆,而不以昭穆为尊卑。故五庙同为都宫,则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各全其尊。必大祫而于一室,然后序其尊卑之次。则凡已毁未毁之主,又毕陈而无所易。唯四时之祫,不陈毁庙之主。则髙祖有时而在穆,其礼未有考焉。意或如此,则髙之上无昭,而特设位于祖之西;祢之下无穆,而特设位于曽之东也欤?曰:然则毁庙云者,何也?曰:《春秋传》曰:「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说者以为将纳新主,示有所加耳,非尽撤而悉去之也。曰:然则天子之庙,其制若何?曰:唐之文祖,虞之神宗,商之七世三宗,其详今不可考。周制犹有可言,然而汉儒之记,又已有不同矣。谓后稷始封,文武受命而王,故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者,诸儒之说也。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文武为宗,不在数中者,刘歆之说也。虽其数之不同,然其位置迁次,冝亦与诸侯之庙无甚异者。但如诸儒之说,则武王初有天下之时,后稷为太祖,而组绀居昭之北庙,太王居穆之北庙,王季居昭之南庙,文王居穆之南庙,犹为五庙而己至成王时,则组绀祧,王季迁,而武王祔;至康王时,则太王祧,文王迁,而成王祔;至昭王时,则王季祧,武王迁,而康王祔。自此以上,亦皆且为五庙,而祧者蔵于太祖之庙。至穆王时,则文王亲尽当祧,而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西北,而谓之文世室。于是成王迁,昭王祔,而为六庙矣。至共王时,则武王亲尽当祧,而亦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东北,谓之武世室。于是康王迁,穆王祔
译有人问:“现在认为周公制定刑罚是错误的,那么文王的刑罚就不能使用了吗?”回答说:“文王的教化已经普及,但仍然有不孝、不友爱的人,就制定刑罚来警戒他们。现在殷朝的百姓深受桀、纣恶政的毒害,沉溺到这种地步,教化尚未施加,不责成臣子去推行教化,却急于使用文王的刑罚来施加于他们,而且不予赦免,这可以吗?”
《酒诰》
穆考晦庵《中庸或问》中说:“‘昭穆’的‘昭’,旧读作‘韶’,现在依照本字,为什么呢?”回答说:“‘昭’的意思是明,因为它是面向南方而朝向光明。它读作‘韶’,先儒认为是因为晋朝避讳而改的。然而礼书中也有写作‘佋’字的,那是假借通用罢了。”问:“它为什么是朝向光明呢?”回答说:“这不能用空话来解释,现在姑且假设诸侯的宗庙来阐明它。大概《周礼》规定建国时的神位,左边是宗庙,那么五座庙都应当在公宫的东南方。它的制度,孙毓认为外面是都宫,太祖在北,两个昭庙、两个穆庙依次向南排列,这是对的。大概太祖的庙,始封的君主居住其中,昭的北庙,第二世的君主居住其中,穆的北庙,第三世的君主居住其中,昭的南庙,第四世的君主居住其中,穆的南庙,第五世的君主居住其中。庙都坐北朝南,各有门、堂、寝室,而墙壁房屋四周环绕。太祖的庙,百世不迁移,其余四座庙则在第六世之后,每更换一世就迁移一次。迁移的时候,新神主附祭在相应班次南边的庙里,南庙的神主迁移到北庙,北庙的亲尽则将其神主迁移到太庙的西夹室,称为祧。凡是神主在本庙的室中,都面向东方。等到合祭于太庙的室中,只有太祖面向东方如常,是最尊贵的位次。群昭进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北窗下而面向南方;群穆进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南窗下而面向北方。面向南方的取其朝向光明,所以称为昭;面向北方的取其深远,所以称为穆。大概群庙的排列,左边是昭而右边是穆;合祭的位次,北边是昭而南边是穆。”问:“第六世之后,第二世的神主已经祧迁,那么第三世为昭而第四世为穆,第五世为昭而第六世为穆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昭永远是昭,穆永远是穆,礼家的说法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大概第二世祧迁,那么第四世迁移到昭的北庙,第六世附祭在昭的南庙。第三世祧迁,那么第五世迁移到穆的北庙,第七世附祭在穆的南庙。昭附祭则穆不迁移,穆附祭则昭不动。这就是附祭必须按班次,主祭者必须用孙子,而子孙的排列也以此为依据。如果武王称文王为穆考,成王称武王为昭考,那么从他们开始附祭时就是这样。然而《春秋传》以管、蔡、郕、霍为文王的昭邦,晋、应、韩为武王的穆邦,那么即使他们已经很远了也仍然不改变。难道交错彼此像这样纷纷乱乱吗?”问:“庙刚开始建立时,第二世为昭,第三世为穆,第四世为昭,第五世为穆,那么本来应当以左边为尊,而右边为卑。现在却是第三世为穆,而第四世为昭;第五世为穆,而第六世为昭。这样右边反而为尊,而左边反而为卑了。这可以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宗庙的制度,只以左右区分昭穆,而不以昭穆区分尊卑。所以五座庙同为都宫,那么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面不失去次序。一世自为一座庙,那么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部各自保全其尊贵。必须大合祭于一室,然后排列其尊卑的次序。那么凡是已毁未毁的神主,又全部陈列而没有改变。只有四季的合祭,不陈列已毁庙的神主。那么高祖有时在穆位,其礼没有考证。大概是这样,那么高祖之上没有昭,而特别设在祖的西边;祢之下没有穆,而特别设在曾的东边吗?”回答说:“那么毁庙说的,是什么呢?”回答说:“《春秋传》说:‘毁坏庙宇的方法,更换屋檐是可以的,改变涂饰是可以的。’解说者认为将要纳入新神主,表示有所增加罢了,不是全部拆除而完全去掉它。”问:“那么天子的庙,它的制度是怎样的?”回答说:“唐的文祖,虞的神宗,商的七世三宗,其详情现在不可考证。周代的制度还有可说的,然而汉儒的记载,又已经有不同了。说后稷始封,文武受命而称王,所以三座庙不毁,与亲庙四座共七座,这是诸儒的说法。说三昭三穆与太祖的庙共七座,文武为宗,不在数中,这是刘歆的说法。虽然数量不同,然而其位置迁移次序,大概也与诸侯的庙没有很大差异。只是如诸儒的说法,那么武王刚拥有天下时,后稷为太祖,而组绀居昭的北庙,太王居穆的北庙,王季居昭的南庙,文王居穆的南庙,还是五座庙而已。到了成王时,那么组绀祧迁,王季迁移,而武王附祭;到了康王时,那么太王祧迁,文王迁移,而成王附祭;到了昭王时,那么王季祧迁,武王迁移,而康王附祭。自此以上,也都为五座庙,而祧迁的藏于太祖的庙。到了穆王时,那么文王亲尽应当祧迁,而因为有功应当为宗,所以另外建立一座庙在西北,称为文世室。于是成王迁移,昭王附祭,而为六座庙了。到了共王时,那么武王亲尽应当祧迁,而也因为有功应当为宗,所以另外建立一座庙在东北,称为武世室。于是康王迁移,穆王附祭”
,而为七庙矣。自是以后,则穆之祧者蔵于文世室,昭之祧者蔵于武世室而不复蔵于太庙矣。如刘歆之说,则周自武王克商,而増立二庙于二昭二穆之上,以祀髙圉、亚圉,如前逓迁,至于懿王,而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至孝王时,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此为少不同耳。曰:然则诸儒与刘歆之说,孰为是?曰:前代说者多是刘歆,愚亦意其或然也。曰:祖功宗徳之说尚矣,而程子独以为如此,则是为子孙者独择其先祖而祭之也,子亦尝考之乎?曰:商之三宗,周之世室,见于经典,皆有明文,而功徳有无之实,天下后世自有公论。若必以此为嫌,则秦政之恶,夫子议父,臣议君,而除谥法者不为过矣。且程子晚年常论本朝庙制,亦谓太祖、太宗皆当为百世不迁之庙,以此而推,则知前说若非记者之误,则或出于一时之言,而未必其终身之定论也。
译从而建立了七座宗庙。从此以后,穆系中需要迁出远祖的牌位就安放在文世室,昭系中需要迁出远祖的牌位就安放在武世室,而不再安放在太庙中了。如果按照刘歆的说法,那么周朝自武王攻克商朝后,就在二昭二穆之上增立两座宗庙,用来祭祀高圉、亚圉,像以前那样依次迁移,直到懿王时,才在三穆之上建立文世室;到了孝王时,才在三昭之上建立武世室,这只是在细节上稍有不同罢了。问:那么各位儒者与刘歆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呢?答:前代解说的人大多赞同刘歆,我也猜想或许确实如此。问:祖功宗德的说法由来已久,而程子却唯独认为应当如此,这就意味着作为子孙的人只选择部分先祖来祭祀,您也曾考证过这一点吗?答:商朝的三宗,周朝的世室,在经典中都有明确的记载,而功德有无的实际情况,天下后世自有公正的议论。如果一定要以此作为忌讳,那么秦始皇的暴虐,孔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主,以及废除谥法的人,也就不能算做错了。况且程子晚年经常议论本朝的宗庙制度,也说太祖、太宗都应当作为百世不迁的宗庙,由此推论,就知道前面的说法如果不是记录者的错误,那么或许只是他一时之间的言论,而未必是他终身的定论。
吕氏曰:「不湎于酒,亦是常事。周公推之,直至天若元徳。人之进徳,惟于最难▯舍处,放得下,即是进徳不已,获天顺处。盖举世皆溺于酒,在当时最为难舍。学者为学,须各随分量,看自家身上有过恶,因循难去者,日夜消磨荡涤气质,使进退迁变,方到得天若元徳地位。」此说善。
或问:“劼毖殷献臣一章,说多支离,蔡氏说如何?”蔡氏曰:“汝当用力劼谨,殷之贤臣与邻邦,使之不湎于酒也。”毖与文王毖庻邦庻士同义,殷之贤臣与邻邦,固欲知所谨,况于云云,可不谨于酒乎?曰:“诸家说劼毖,多与酒不相干。蔡谓用力戒谨于酒,与毖庶邦庶士之毖同,极为条达。但用力戒谨贤臣宗工,使不湎于酒,则气象不然。”故集传采林王之说,谓劼毖犹殷家畏相之谓,则其臣皆自知敬畏,而不敢湎酒,意味又妥贴也。
梓材
或问:“荆公谓徳有昏有明,自其知不知言之,则曰昏曰明。”晦庵《大学》注:“在明明徳”,亦以心之虗灵知觉为明徳。子独以明徳为徳本,明何也?曰:“二君子说明徳,大槩皆以智言之。夫明徳固本于智,然亦非智之一端所能尽。若止以智言,则所谓仁义礼智,皆非明徳乎?《书》所谓‘先王勤用明徳,明徳惟馨,克谨明徳’,《左氏传》所称‘美哉禹功,明徳逺矣’,岂可独指以为智言哉?盖徳根于一性,本自光明。以言其仁,则恻隐博爱,昭然不可蔽,而非含糊姑息以为爱也。以言其义,则是非取舎,显然不可乱,而非鹘突苟且以为冝也。以言其礼,则辞逊节文,截然不可紊,而非足恭苟逊以为礼也。以言其智,则洞达莹彻,而非料度臆察以为智也。是所谓明徳也。至其蔽于物欲,则其明徳始昏。故恻隐博爱之不明,则蔽而为残忍刻剥矣。羞恶取舎之不明,则蔽而为贪冐无耻矣。辞逊节文之不明,则蔽而为傲慢骄吝矣。是非可否之不明,则蔽而为愚懵愦瞀矣。是以为昏徳。”
召诰
或问应氏说“面稽”如何?应曰:“天命虽邈,无形声,而能面而向之叅稽其至顺之理,终日与之对越周旋,所谓顾諟天之明命也。天廸其所保,若有以提耳而诰诏,面稽其所,若天威不违颜之咫尺也。”曰:“面与诸侯环向,‘面内’之‘面’同。应氏就‘面’字上提掇颇切,固亦无害于理。然此类用之时文则为深巧,用之说经则意味反薄,不如止作‘面向’之浑成。讲经者所当知也。”
王氏说:「命哲命吉凶命歴年,虽非召公诰戒之本意,然不可不知。」王曰:「哲者,性也;吉凶者,事也;歴年者,数也。性在我,事在物,数在时。君子修其在我者,不责命于天也。」
或问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诸儒多以为成王将祀于新邑,故召公奉以助祭。曰:「召公欲王以敬徳祈天永命,以小民受天永命耳。若然,则是欲以祷祀而祈永命乎?」
洛诰
吕氏曰:洛都虽有二城,而成周则其緫名。杜预、孔颕达皆以下都为成周,谓敬王继子朝之乱,自王城徙都之,其说不然。大可以包小,小不可以色大。茍成周信为下都之名,则凡书之言洛者皆谓之成周,是以下都之名而包王城,其不可信一也。左氏未尝有敬王自王城迁成周之明文,第言子朝既逐,王入于成周而已。敬王请城成周之辞,亦谓成王合诸侯于成周以为东都,则成周者洛都之緫名明矣,其不可信二也。《大事记觧题》曰:成周乃东都緫名,河南成周之王城也,洛阳成周之下都也。王城非天子时诸侯则虗之下都,则保大臣所居治事之所,周人朝夕受事,习见既乆,遂独指以为成周矣。
或问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或以为未定,所以尊周公之礼,为未能安公之功而留之。曰:周公之致太平,自视欿然,岂以成王未尊己之功,而欲去能尊己?
或问林氏少颕曰:诸家多以命公后为封伯禽。夫必待封伯禽然后留此浅丈夫要君之为,岂所以待周公哉?康王命毕公保厘东都,皆言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又言周公克谨厥始,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
译吕氏说:“不沉溺于酒,本是常事。周公推演它,直至上天所赋予的纯善之德。人的道德修养,只有在最难舍弃的地方,能够放得下,就是道德修养没有止境,获得了上天的顺遂。因为举世都沉溺于酒,在当时这是最难舍弃的。做学问的人,必须各自根据自己的能力,看清自己身上那些因循守旧难以去除的过错,日夜消磨荡涤自己的气质,使自己在进退变化中提升,才能到达上天赋予纯善之德的境界。”这种说法很好。
有人问:“《康诰》中‘劼毖殷献臣’这一章,解说大多支离破碎,蔡氏的说法如何?”蔡氏说:“你应当努力谨慎,使殷朝的贤臣和邻国,不沉溺于酒。”“毖”与《大诰》中“文王毖庶邦庶士”的“毖”同义,殷朝的贤臣和邻国,固然要知道谨慎,何况其他种种,能不谨慎于酒吗?回答说:“各家解说‘劼毖’,大多与酒无关。蔡氏认为用力戒慎于酒,与‘毖庶邦庶士’的‘毖’相同,极为条理通达。但是用力戒慎贤臣和宗工,使他们不沉溺于酒,则气势不对。”所以《集传》采纳林氏、王氏的说法,认为“劼毖”犹如殷朝敬畏相互警戒的意思,那么臣子们都自知敬畏,而不敢沉溺于酒,意味又更妥贴。
梓材
有人问:“王安石认为德有昏有明,从知道与不知道来说,就说昏说明。”朱熹《大学》注:“在明明德”,也以心的虚灵知觉为明德。您独自以明德为德之本,明是什么?回答说:“两位先生说明德,大概都以智来说。明德固然本于智,但也不是智的一个方面所能穷尽的。如果只以智来说,那么所谓仁义礼智,都不是明德吗?《尚书》所说的‘先王勤用明德,明德惟馨,克谨明德’,《左传》所称的‘美哉禹功,明德远矣’,难道可以单独指为智而言吗?大概德根源于一个本性,本来光明。说到它的仁,就是恻隐博爱,昭然不可遮蔽,而不是含糊姑息作为爱。说到它的义,就是是非取舍,显然不可混乱,而不是糊涂苟且作为宜。说到它的礼,就是辞逊节文,截然不可紊乱,而不是足恭苟且作为礼。说到它的智,就是洞达莹彻,而不是料度臆测作为智。这就是所谓的明德。至于被物欲遮蔽,那么明德就开始昏暗。所以恻隐博爱不明,就遮蔽成为残忍刻剥。羞恶取舍不明,就遮蔽成为贪冒无耻。辞逊节文不明,就遮蔽成为傲慢骄吝。是非可否不明,就遮蔽成为愚懵愦瞀。这就是昏德。”
召诰
有人问应氏解说“面稽”如何?应氏说:“天命虽然遥远,没有形声,但能面向它参稽其至顺之理,终日与之对越周旋,这就是所谓顾念天之明命。天导其所保,好像有提耳告诫,面稽其所,好像天威不离开颜面咫尺。”回答说:“面与诸侯环向,‘面内’的‘面’相同。应氏从‘面’字上提炼颇切,固然也不害于理。然而这类用法在时文中则为深巧,用在说经中则意味反而浅薄,不如只作‘面向’的浑成。讲经的人所应当知道的。”
王氏说:“命哲命吉凶命历年,虽然不是召公告诫的本意,但不可不知道。”王说:“哲,是性;吉凶,是事;历年,是数。性在我,事在物,数在时。君子修养在我者,不责命于天。”
有人问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诸儒多以为成王将祀于新邑,所以召公奉以助祭。回答说:“召公想要王以敬德祈天永命,以小民受天永命罢了。如果这样,那么是想要以祷祀而祈永命吗?”
洛诰
吕氏说:洛都虽然有两城,而成周则是其总名。杜预、孔颖达都以下都为成周,认为敬王继子朝之乱,自王城徙都之,其说不然。大可以包小,小不可以包大。如果成周确实是下都之名,那么凡是书中言洛者都称为成周,这是以下都之名而包王城,其不可信一也。《左传》未曾有敬王自王城迁成周的明文,只言子朝既逐,王入于成周而已。敬王请城成周的辞,也说成王合诸侯于成周以为东都,那么成周者洛都之总名明矣,其不可信二也。《大事记解题》说:成周乃东都总名,河南成周之王城也,洛阳成周之下都也。王城非天子时诸侯则虚之下都,则保大臣所居治事之所,周人朝夕受事,习见既久,遂独指以为成周矣。
有人问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有人以为未定,所以尊周公之礼,为未能安公之功而留之。回答说:周公之致太平,自视欿然,岂以成王未尊己之功,而欲去能尊己?
有人问林氏少颖说:诸家多以命公后为封伯禽。夫必待封伯禽然后留此浅丈夫要君之为,岂所以待周公哉?康王命毕公保厘东都,皆言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又言周公克谨厥始,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
厥终。则周公于殷民,盖尝为之司牧,非特营迁之而已。书言命公后者,盖成王祀洛之后,复都镐京,故命周公留洛以镇抚殷民,若今世留守留后之谓。下文廸将其后,惟告周公其后,作册命公后,皆此之谓也。伯禽与太公望相先后报政,传记言之甚详。则伯禽封鲁,固已乆矣。曰考之君陈毕命,则周公之留洛镇抚殷民,明矣。公曰:王命子来承保乃文祖受命,民曰:伻来毖殷。则周公许王留洛以化殷,亦明矣。夫成王举祭祀朝诸侯于洛,而实都镐京,则其留公镇洛,乃必然之理也。史记言太公望封于武王之世,又言武王克商,封弟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封叔旦于鲁。史记所言纵未可尽信,然武成言武王崇徳报功,列爵分土,则太公之封必当在武王之世。孟子言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则周之报功而封建亲贤,孰有贤于周公者乎?又言太公之封于齐,周公之封于鲁,各百里,而又并言之,则必不应先封太公至迁洛之后,始封周公。意者周公之封鲁已乆,而公入为相摄政,今公欲退老就国,故成王留公于朝,不使归鲁,而竟命伯禽侯鲁欤?如此则非独与鲁颂所言「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之言不相背驰,而于林氏要君之疑,亦无碍。但书所言「命公后」「告周公其后」之言,措辞不明,以为果为留后邪,则文义非悫;以为果命伯禽耶,则何不如其它命封之例明言伯禽乎?要之,《洛诰》一书多缺文,意其必有舛误,当存之以俟知者。
译周公最终离开洛邑。那么周公对于殷商遗民,大概曾经担任过他们的管理者,不仅仅是经营迁徙安置罢了。《尚书》中说到“命公后”,大概是成王在洛邑举行祭祀之后,又回到镐京建都,所以任命周公留在洛邑来镇抚殷商遗民,就像后世所说的留守、留后那样。下文所说的“廸将其后”、“惟告周公其后”、“作册命公后”,都是指这件事。伯禽与太公望先后汇报政绩,传记中记载得很详细。那么伯禽受封于鲁国,已经很久了。考察《君陈》和《毕命》两篇,那么周公留在洛邑镇抚殷商遗民,是很明显的。周公说:“王命令你来继承你文祖受命的职责。”民众说:“派人来谨慎地治理殷商。”那么周公答应成王留在洛邑以教化殷商遗民,也是很明显的。成王在洛邑举行祭祀、朝见诸侯,而实际上定都镐京,那么他留下周公镇守洛邑,乃是必然的道理。《史记》说太公望在武王时代受封,又说武王攻克商朝后,封弟弟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封叔旦于鲁。《史记》所说的即使不能完全相信,然而《武成》篇说武王崇尚德行、报答功劳,分封爵位、划分土地,那么太公的受封必定在武王时代。孟子说周公辅佐武王诛杀纣王、讨伐奄国,那么周朝报答功劳而分封亲近贤能的人,谁有比周公更贤能的呢?又说太公受封于齐,周公受封于鲁,各一百里,并且同时提及,那么就不应该先封太公,等到迁都洛邑之后,才封周公。推测周公受封于鲁国已经很久了,而周公入朝担任宰相摄政,如今周公想要退居老境回到封国,所以成王留下周公在朝廷,不让他回鲁国,而最终任命伯禽为鲁侯吗?如果是这样,那么不仅与《鲁颂》所说的“王说:叔父,建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诸侯”的话不矛盾,而且对于林氏关于要挟君主的怀疑,也没有妨碍。只是《尚书》所说的“命公后”、“告周公其后”这些话,措辞不明确,如果认为确实是任命留后,那么文义就不确切;如果认为确实是任命伯禽,那么为什么不像其他任命分封的例子那样明确说出伯禽的名字呢?总之,《洛诰》这一篇有很多缺失的文字,推测其中必定有错乱讹误,应当保留下来等待有见识的人来考证。
多士
或问呉氏、蔡氏说迁民如何?呉氏曰:方迁殷民于洛之时,成周未作。其后王与周公患四方之逺,监三监之叛,于是始作洛邑,欲徙周而居之。其曰:“昔朕来自奄,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者,述迁民之初也。“曰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言迁民而后作邑也。故洛诰一篇终始皆无欲迁殷民之意。惟周公既诺成王留洛之后,乃曰:“伻来毖殷”,又曰:“王伻殷乃承叙。”当时殷民已迁于洛,故其言如此。蔡曰:武王己有都洛之志,故周公黜殷之后,以殷民反复难制,即迁于洛。至是建成周,造庐舎,定疆埸,乃告命与之更始焉。由是推之,则召诰“攻位之庶殷”,其己迁洛之民欤?不然则受都今卫州也,洛邑今西京也,相去四百里。召公安得舍近之友民,而役逺之仇民欤?书序以为“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谬矣。吾固以为非孔子所作也。曰:按康诰、召诰、洛诰皆作于七年三月。康诰言:“惟三月,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召诰言:“三月乙夘,周公朝至于洛则逹观于新邑营。”洛诰言:“予惟乙夘朝至于洛卜宅。”篇终言:“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康诰言:“周公初基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召诰言:“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周公命殷庶,庶殷丕作。”窃意殷民之当迁者,其丁壮即于此时与四方之民同趋洛赴工,而后留居于洛,故洛诰有“伻来毖殷”之语,召诰有“敢以雠民保受王威徳”之语,而并无迁民之说。“多士”之叙所谓“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要其终尽迁之时而论之耳。袁氏曰:召诰所谓“庶殷”,盖经始洛邑之时所发从役者耳。其实迁民在洛邑既成之后,所以营洛必调商民者,正縁要他亲见区处经画与凢事之利便,则其心服而从之也。轻不然,以久安之民,而一旦迁于新邑,岂不若盘庚之民怨咨哉?昔朕来自奄,一章所谓“移尔遐逖”者,东莱谓我明致天罚,当移徙尔于遐逖之地,今迁于洛,乃使尔比,我事我臣我也。蔡氏以为逺徙于洛,夫荒陬僻壤,可以言遐逖,洛去卫非逺,况为土中,为帝居,乌可以遐逖言乎?若以为黜殷之后,即迁民于洛,非惟无据,而周公黜殷在二年之后,作洛乃七年之间,亦非事势之冝也。蔡氏专攻《书》叙为谬,其说若此。
新安王氏曰:「周公诸书,未尝以殷民为顽。成王命君陈,始有『无忿疾于顽』之语,非并以为顽也。康王命毕公,始有『毖殷顽民』之说,则此叙或出于后之史官,故以『顽民』二字冠于篇首。夫殷民不附于周,谓之顽可也;不忘殷先王之徳,眷眷旧王,谓之顽可乎?故『顽』之一字,周公未尝出于口也。」此说亦善。
无逸
东坡曰:「人莫不好逸欲,而所甚好者生也。以其所甚好禁其所好,庶几必信。然犹有不信者,以逸欲为未必害生也。汉武帝、唐明皇,岂无欲者哉?而寿如此。夫多欲而不享国者,皆是也。汉武、明皇,千一而已,岂可望哉!饮鸩食野葛者必死,而曹操独不死,亦可效乎?」此说善。
林氏曰:「宋文帝饯衡阳王,使诸子且勿食。至所设馔,日旰不至,有饥色,乃谓曰:『汝曹少长丰逸,不知百姓艰苦,今使汝曹识有饥苦,知节俭耳。』唐明皇尝种麦于苑中,率太子以下亲徃芟之,曰:『此所以荐宗庙,不敢不亲,且欲使汝曹知稼穑艰难耳。』又曰:『深山穷谷之民,露劳苦,穷年不休,终身不知声色香味之可好,故其寿多至百年。其居于都邑者,有纷华之可乐,嗜欲之可玩,故多夭死。』以是观之,人君之寿,岂不本于无逸乎?又曰:『陶侃在广州,无事輙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百甓于斋内,曰:『吾方致力中原,过尔优恐,不堪事。』侃之心以一日之逸,其害如此。』人君知此,则岂以今日耽乐为可哉?皆善。」
新安王氏曰:殷二十九君以甲名者六,曰太甲、小甲,在太戊
译多士
有人问吴氏、蔡氏关于迁移殷民的说法如何?吴氏说:当把殷民迁往洛邑的时候,成周尚未建成。后来周王和周公担忧四方遥远,又鉴于三监叛乱,于是开始营建洛邑,打算迁徙周人居住在那里。文中说:“从前我从奄地来,大大地降下天命给四方国民,我于是明确地施行天罚,将你们迁移到遥远的地方。”以及“那些顺从我们宗族、谦逊臣服的人”,这是在叙述迁移殷民的初衷。“如今我在这洛地营建大邑,我考虑到四方没有宾客,也只有你们这些多士所服侍奔走、臣服于我且谦逊的人”,这是在说迁移殷民之后才营建城邑。所以《洛诰》一篇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迁移殷民的意思。只有周公答应成王留在洛邑之后,才说:“派人来谨慎地对待殷人”,又说:“王派人对待殷人,于是承接次序。”当时殷民已经迁到洛邑,所以这样说。蔡氏说:武王已有建都洛邑的志向,所以周公废黜殷王之后,因为殷民反复无常难以控制,就立即将他们迁到洛邑。至此建成周,建造房屋,划定疆界,于是宣告命令让他们重新开始。由此推断,那么《召诰》中“在洛水边从事劳作的众殷人”,就是已经迁到洛邑的百姓吧?不然的话,殷都如今在卫州,洛邑如今在西京,相距四百里。召公怎么能舍弃近处的友好百姓,而去役使远处的仇敌百姓呢?《书序》认为“成周建成,迁移殷顽民”是错误的。我本来就认为这不是孔子所作。回答说:查考《康诰》、《召诰》、《洛诰》都作于七年三月。《康诰》说:“只有三月,周公初次奠基在东国洛邑营建新大邑。”《召诰》说:“三月乙夘日,周公早晨到达洛邑,于是视察新邑的营建。”《洛诰》说:“我在乙夘日早晨到达洛邑占卜宅址。”篇末说:“周公大大地保佑文武受命只有七年。”《康诰》说:“周公初次在东国洛邑奠基,四方百姓大大和顺,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顺地来到周朝。”《召诰》说:“太保于是带领众殷人在洛水边从事劳作,周公命令殷人,众殷人大大劳作。”我私下认为应当迁移的殷民,他们的青壮年此时就与四方百姓一同前往洛邑做工,后来留居在洛邑,所以《洛诰》有“派人来谨慎对待殷人”的话,《召诰》有“敢以仇敌百姓保全承受王的威德”的话,而并没有迁移百姓的说法。《多士》的序言所谓“成周建成,迁移殷顽民”,是就最终全部迁移的时候而言的。袁氏说:《召诰》所说的“众殷人”,大概是在开始营建洛邑时所征发服役的人。其实迁移百姓是在洛邑建成之后,所以营建洛邑必须调发商民,正是因为他们亲眼看见规划布置与各种事务的便利,就会心服而顺从。如果不这样,让长期安定的百姓,一旦迁到新邑,难道不会像盘庚时的百姓那样怨恨叹息吗?“昔朕来自奄”一章所说的“移尔遐逖”,东莱吕氏认为我明确施行天罚,应当将你们迁移到遥远偏僻的地方,现在迁到洛邑,是让你们亲近我、事奉我、臣服我。蔡氏认为远远迁移到洛邑,荒凉偏僻的地方可以说遥远,洛邑距离卫州并不远,况且洛邑是土地中心,是帝王居所,怎么可以说遥远呢?如果认为废黜殷王之后,立即迁移百姓到洛邑,不仅没有依据,而且周公废黜殷王在二年之后,营建洛邑在七年之间,也不符合事理。蔡氏专门攻击《书序》为错误,他的说法就是这样。
新安王氏说:“周公的各种诰命中,从未把殷民称为顽民。成王命令君陈,才有‘不要怨恨厌恶顽民’的话,并不是把他们当作顽民。康王命令毕公,才有‘谨慎对待殷顽民’的说法,那么这个序言或许出自后来的史官,所以用‘顽民’二字冠于篇首。殷民不依附周朝,称之为顽民可以;但不忘殷先王的德行,眷恋旧王,称之为顽民可以吗?所以‘顽’这个字,周公从未说过。”这个说法也很好。
无逸
苏轼说:“人没有不好安逸欲望的,而最喜好的是生命。用他们最喜好的来禁止他们所喜好的,大概必定会相信。然而还有不相信的人,认为安逸欲望未必有害生命。汉武帝、唐明皇,难道没有欲望吗?却如此长寿。多欲而不享有国家的人,都是这样。汉武帝、唐明皇,是千中之一,难道可以期望吗?喝毒酒吃野葛的人必定死亡,而曹操独自不死,也可以效仿吗?”这个说法很好。
林氏说:“宋文帝送别衡阳王,让诸子暂且不要吃饭。等到摆设的饭菜,天色晚了还没到,有饥饿的神色,于是对他们说:‘你们从小生长在丰裕安逸中,不知道百姓的艰苦,现在让你们知道有饥饿痛苦,懂得节俭罢了。’唐明皇曾经在苑中种麦,率领太子以下亲自去割麦,说:‘这是用来进献宗庙的,不敢不亲自做,而且想让你们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又说:‘深山穷谷的百姓,露天劳作辛苦,终年不停,终身不知道声色香味的美好,所以他们的寿命大多达到百年。那些居住在都邑的人,有繁华的快乐,有嗜欲的玩好,所以大多早死。’由此看来,君主的长寿,难道不是基于无逸吗?又说:‘陶侃在广州,没事时早晨把一百块砖搬到斋外,傍晚把一百块砖搬到斋内,说:‘我正致力中原,过于安逸恐怕不能胜任大事。’陶侃的心认为一天的安逸,其危害就是这样。’君主知道这些,那么难道会以今日沉溺享乐为可以吗?都很好。”
新安王氏说:殷朝二十九位君主中以甲命名的有六位,叫太甲、小甲,在太戊
之前;曰河亶甲、沃甲、阳甲,在武丁之前。又七世有帝甲。《国语》司马迁《帝纪》以帝甲为祖甲,而孔氏以太甲为祖甲。盖孔氏因《国语》称帝甲乱之,七世而殒,意为帝甲必非周公所称者。又以「不义惟王与太甲」,兹乃不义文相似,遂以此祖甲为太甲耳。其实不然,此书言小人,皆谓小民,非以为不贤也。况先言「不义惟王」,继言「旧为小人」,语无语次。作其即位,亦不见太甲复政思庸之意。《国语》说帝甲乱殷,又无可见之迹。且尧舜之有朱均,禹之有太康,岂可归罪于父祖,况七世之后乎?学者当舍传记而从经文可也。郑康成之说虽未见其所据,要于经文为合耳。此说是。蔡氏曰:不应二人同称祖甲。陈氏曰:下文言「自殷王中宗及髙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及云者」,因其先后次第之辞也,则祖甲之非太甲明矣。曰《皇极经世厯祖庚之后,又谱祖甲起癸亥,尽乙未,在位三十三年。袁氏曰:周公论三宗《无逸》,但说「不敢荒宁,不侮鳏寡」,盖古人所谓无逸,非谓于事为必躬必亲,只此心致敬便是无逸。盖敬则战战兢兢,惟恐一毫不到,安得去逸乐?后世人主如衡石、程书,皆是君代臣职,以此为无逸,乃是元首丛脞,何异于自纵逸者耶?是元首明哉!大抵古人之无逸,此心之无逸也;后世之无逸,事为之无逸也。
译之前,有河亶甲、沃甲、阳甲,都在武丁之前。又过了七世,出现了帝甲。《国语》和司马迁的《帝纪》将帝甲视为祖甲,而孔氏却将太甲当作祖甲。大概孔氏因为《国语》称帝甲扰乱朝政,七代之后殷商灭亡,便认为帝甲一定不是周公所称赞的人。又因为“不义惟王与太甲”和“兹乃不义”的文句相似,于是就把这位祖甲当成了太甲。其实并非如此,这本书所说的“小人”,都是指平民百姓,并不是认为他们不贤德。况且先说“不义惟王”,接着说“旧为小人”,语序上并不连贯。在太甲即位时,也看不出他有复位后思虑常道的意思。《国语》说帝甲扰乱殷朝,却又没有可见的迹象。而且尧舜有丹朱、商均,禹有太康,难道可以把罪责归咎于父祖,何况是七代之后呢?学者应当舍弃传记而遵从经文。郑康成的说法虽然不知道他的依据是什么,但大体上与经文相合。这个说法是对的。蔡氏说:不应该有两个人同称祖甲。陈氏说:下文说“从殷王中宗到高宗,再到祖甲,再到我们周文王,以及……”,这是按照先后次序的措辞,那么祖甲不是太甲就很明白了。《皇极经世》在祖庚之后,又谱系祖甲从癸亥年开始,到乙未年结束,在位三十三年。袁氏说:周公在《无逸》篇中论述三位先王,只说“不敢荒废安宁,不欺侮鳏寡”,大概古人所说的无逸,不是说在事务上一定要亲自去做,只要内心保持恭敬就是无逸。因为恭敬就会战战兢兢,唯恐有一丝一毫不到位,哪里还能去追求安逸享乐?后世君主像衡石、程书那样,都是君主代替臣下的职责,把这当作无逸,这其实是君主琐碎不堪,与自我放纵有什么两样呢?这才是元首明智啊!大抵古人的无逸,是内心的无逸;后世的无逸,是事务上的无逸。
君奭
或问陈氏、吕氏若天棐忱之说。陈曰:“我不敢自以为知天命如何?”盖尝曰:“其求信于休欤?若天辅我以诚欤?其终出于不祥欤?”吕氏曰:“我不敢谓求信于天,惟顺天庶乎辅我之诚。”曰:“陈说句读虽顺,然上天辅忱乃必然之理。若以辅忱为不可知,则是后世诬天之说也,岂其然乎?上文既曰‘我不敢知’,则是一心不敢必乎天,而惟知顺天耳。若以为顺天庶乎辅我之忱,亦恐未免必乎天,兼添了‘庶几辅我’之意,不如惟顺上天辅诚之理为莹洁也。”
吕氏曰:「大弗克恭,上下是不能嗣前人恭徳也;遏佚前人光,是不能继前人明徳也。」亦通。
书之文详畧互相备。于殷言纯佑,命王人罔不秉徳。故文王止言,亦惟纯佑秉徳。文王言时昭廸见冐闻,故武王言昭惟冐称徳。
吕氏曰:「大臣之位,百责所萃,震撼击撞,欲其镇定;辛甘燥湿,欲其调齐;盘错纷结,欲其觧纾;黮闇污浊,欲其茹纳。自非旷度洪量,未尝无翩然舍去之意。所以欲其猷裕也。」又曰:「周公勉召公以敬夫,召公所谓不存者,岂若常人然哉?亦毫厘之间耳。惟周公能见而治之:微有不寛,随以猷裕开之;微有不存,随以克敬敛之。开敛于眇忽将形之际,以洙泗炉锤之妙,而用于丰镐鼎铉之间也。」
多方
或问:“呜呼,王若曰”吕王二说如何?吕曰:此篇始言“周公曰,王若曰”,比先“呜呼”而后“王若曰”,书无此体。盖周公处圣人之变,故史官发新例,以着周公实未尝称王,所以别嫌明谨万世之防也。新安王氏以“呜呼”属之上文,其说曰:周公不详言纣之恶,又终以嗟叹,若有所伤痛,不忍言也。曰:二说皆有味,但以文势观之,俱未为顺妥。若谓史官欲明君臣之分,则篇首以“周公曰”加于“王若曰”之上已足见矣,不待以“呜呼”为发语之始,亦未尝以“呜呼”为语辞之终也。或曰:错简,又未知果然也,姑并存之。
吕氏曰:周公知天未絶纣,可也。何所见而熊数其年?盖我之未忍,民之未厌,即天也。民由之而不知,圣人与天为一,动静乆速,极于明着,故数其年而谓之五。此武王所独知。说者乃牵合岁月以附其数,亦末矣。此说是。林氏曰:此所谓五年,正犹《武成》所谓九年也。《武成》之九年,意者文王未崩之前九年,盖亦以纣之恶可伐而不忍伐之,故大统未集也。此五年,意者武王未克纣之前五年,盖亦以纣之罪恶为可伐,而犹冀其改过,故须暇之也。由是观之,周之伐殷,岂得已而不己哉?晋武帝以孙皓滛暴,有问罪之志,其臣羊祜则曰:「孙皓虐已甚,于今可不战而克。若皓不幸而没,呉人更立令主,虽有百万之众,长江未可窥也。」王浚则曰:「孙皓荒滛,宜速征伐。一旦皓死,更立贤主,则强敌也。」此言正《春秋》时晋伯宗所谓:「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徳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也?」盖其意以区区之仁义不足以易吾之大计也。晋武帝之心,则惟恐呉之有贤王而我不得逞其欲。武王之心,则惟恐纣之不改过。人之度量相逺,一至于此。不观晋武,无以知武王之为至徳也。
尔曷不忱裕于尔多方?或说与叶说亦通。或曰:忱信则顺理而裕,险诈则拂理而廹。叶曰:四国叛,则多方为之绎骚;四国定,则多方因之休息。则多方之裕,在四国也。陈氏说“惟狂克念作圣”之说亦善。陈曰:孔子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而周公乃曰:“圣可作,狂狂可作圣”。孔子所言,言圣狂之成也,成则不可移;周公所言,言圣狂之分也。圣狂之生于一念之顷,故可改。孔子虽曰不移,实有可移之理,但下愚者自自弃,不肯移耳。若肯移,即是“惟狂克念”者也。或曰:圣狂之分,亦有其事乎?曰:太甲初年,欲败度纵败礼,可谓狂矣。至居忧悔过,终造廸哲,则狂而克念至于通明者也。唐明皇初政清明,亦庶几乎通矣。晚年蛊惑,至于乱亡,则通明罔念而作狂者也。
三山陈氏曰:「以周室天下之大
译君奭
有人询问陈氏、吕氏关于“上天辅助诚信”这一说法的看法。陈氏说:“我不敢自以为知道天命究竟如何?”他曾说:“那是寻求诚信于美好之事呢?还是上天以真诚来辅助我呢?还是最终会招致不祥呢?”吕氏说:“我不敢说向天寻求诚信,只有顺应上天,或许上天会真诚地辅助我。”回答说:“陈氏的说法句读虽然通顺,但上天辅助诚信是必然的道理。如果把辅助诚信看作不可知,那就是后世诬蔑上天的说法,难道会是这样吗?上文既然说‘我不敢知道’,那就是一心不敢对上天有所必求,而只知道顺应上天罢了。如果认为顺应上天或许能辅助我的诚信,恐怕也难免对上天有所必求,并且增添了‘或许辅助我’的意思,不如只说顺应上天辅助诚信的道理来得纯净明朗。”
吕氏说:“大弗克恭,是上下不能继承前人的恭敬之德;遏佚前人光,是不能继承前人的光明之德。”这也讲得通。
《尚书》的文辞详略互相补充。对于殷商,说纯佑,命令王臣无不秉持德行。所以文王只说,也只有纯佑秉持德行。文王说当时昭明道义,看见冒昧听闻,所以武王说昭明只有冒昧称颂德行。
吕氏说:“大臣的位置,是各种责任汇聚的地方,震撼冲击,希望他镇定;辛辣甘甜、干燥潮湿,希望他调和;盘根错节、纷乱纠结,希望他解开舒缓;昏暗污浊,希望他包容接纳。如果不是胸怀宽广、气量宏大,没有不产生翩然离去念头的。所以希望他谋略宽裕。”又说:“周公勉励召公要恭敬,召公所说的‘不存’,难道像常人那样吗?也只是毫厘之间的差别罢了。只有周公能察觉并治理:稍微有不宽裕,随即用谋略宽裕来开导;稍微有不存留,随即用能够恭敬来收敛。在细微将显之际进行开导和收敛,用洙泗(孔子)炉锤般的精妙,应用在丰镐(周都)鼎铉(重器)之间。”
多方
有人问:“‘呜呼,王若曰’吕氏和王氏两种说法如何?”吕氏说:这篇开头说“周公曰,王若曰”,比起先说“呜呼”而后说“王若曰”,书中没有这种体例。大概是周公处于圣人的变通之中,所以史官创立新例,以表明周公实际上未曾称王,从而区别嫌疑、明确谨慎,作为万世的防范。新安王氏把“呜呼”归属于上文,他的说法是:周公不详细陈述纣王的罪恶,最后以嗟叹结束,好像有所伤痛,不忍心说。回答说:两种说法都意味深长,但从文势来看,都不够顺当妥帖。如果说史官想要明确君臣的名分,那么篇首在“王若曰”之上加上“周公曰”已经足以体现了,不必以“呜呼”作为发语的开始,也未曾以“呜呼”作为语辞的终结。有人说:是错简,又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暂且并存这两种说法。
吕氏说:周公知道上天没有断绝纣王,是可以的。凭什么依据来推算他的年数呢?大概是我的不忍心,百姓的不厌弃,就是天意。百姓遵循它却不知道,圣人与天合为一体,动静快慢,极其明显,所以推算他的年数而说是五年。这是武王独自知道的。解说的人牵强附会年月来凑合这个数目,也是末节了。这个说法是对的。林氏说:这所谓的五年,正如同《武成》所说的九年。《武成》的九年,大概是文王去世之前的九年,大概也是因为纣王的罪恶可以讨伐但不忍心讨伐,所以大统没有汇集。这五年,大概是武王攻克纣王之前的五年,大概也是因为纣王的罪恶可以讨伐,但还希望他改过,所以需要闲暇等待。由此看来,周讨伐殷,难道是不得已而不止吗?晋武帝因为孙皓淫暴,有问罪的志向,他的臣子羊祜却说:“孙皓的暴虐已经非常严重,现在可以不战而胜。如果孙皓不幸去世,吴国人再立贤明的君主,即使有百万军队,长江也不可窥探。”王浚却说:“孙皓荒淫,应该迅速征伐。一旦孙皓去世,再立贤明的君主,那就是强大的敌人了。”这话正是《春秋》时晋国伯宗所说的:“后来的人或许将恭敬奉行德义来侍奉神人,从而巩固他们的命运,怎么能等待他们呢?”大概他们的意思是以小小的仁义不足以改变我的大计。晋武帝的心,只是担心吴国有贤王而我不能实现欲望。武王的心,只是担心纣王不改过。人的度量相差如此之大。不看晋武帝,就无法知道武王是至德之人。
你们为什么不诚信宽裕于你们各方?有的说法与叶氏的说法也讲得通。有人说:诚信则顺理而宽裕,险诈则违背理而紧迫。叶氏说:四国叛乱,那么多方就为之骚乱;四国平定,那么多方就因此休息。那么多方的宽裕,在于四国。陈氏关于“只有狂妄的人能够念虑而成为圣人”的说法也很好。陈氏说:孔子说:“只有上智和下愚不可改变”,而周公却说:“圣人可以造就,狂妄的人可以成为圣人”。孔子所说的,是说圣人和狂妄之人的定型,定型了就不可改变;周公所说的,是说圣人和狂妄之人的分别。圣人和狂妄之人生于念虑之间,所以可以改变。孔子虽然说不可改变,实际上有可以改变的道理,只是下愚之人自己放弃,不肯改变罢了。如果肯改变,就是“只有狂妄的人能够念虑”的人了。有人说:圣人和狂妄之人的分别,也有事实吗?回答说:太甲初年,想要败坏法度、放纵败坏礼制,可以说是狂妄了。到了居丧悔过,最终达到明智,那就是狂妄而能够念虑以至于通明的人了。唐明皇初年政治清明,也差不多接近通明了。晚年被蛊惑,以至于动乱灭亡,那就是通明而不念虑而成为狂妄的人了。
三山陈氏说:“以周室天下之大
,视商遗民不啻泰山压卵,举不服之民而诛戮之,以一天下之心,宜不为过。而成王、周公谆谆于口舌间不能自己,何也?是足以见古人忠厚之心矣。古之圣人,不忍有疾图天下之心,宁使吾有遗力而不忍尽其力于天下,宁使吾有余威而不忍尽其威于天下。尧不以四凶之害而遂用操切之政,舜不以有苗之逆命,用捣其巢穴之师。圣人寛缓和柔之政,养天下于海涵春育之中,曽不以小不如意而遂至于为逞志之举也。秦汉之后,吁亦薄矣。」
译看待商朝的遗民,简直就像泰山压卵一样容易,把不服从的百姓全部诛杀,以此来统一天下人心,按理说也不算过分。然而成王和周公却在言语间反复叮咛、不能自已,这是为什么呢?这足以体现古人忠厚仁爱的用心了。古代的圣人,不忍心怀着算计天下的私心,宁愿让自己保留余力,也不忍心把全部力量耗尽于天下;宁愿让自己保留余威,也不忍心把全部威势用尽于天下。尧帝不因四凶的危害就实行严苛急躁的政治,舜帝不因有苗部落违抗命令就出动军队捣毁其巢穴。圣人宽厚缓和、柔和的政治,将天下养育在如大海般包容、如春天般培育的环境中,曾经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就做出逞强快意的举动。秦汉以后,唉,这种风气也淡薄多了。
三山陈氏曰:「纯一也,天之不与夏者,纯一而不变。古者无道之国,天或降之灾异,未遽至于丧亡者,盖天之不畀未纯,犹有待其改悔之意。若夫天之不畀至于纯一,则无一毫佑顺之意矣。天之佑商,必曰『纯佑命』;天不畀夏,必曰『不畀纯』。则纯者,极至之辞也。」
立政
或问三宅之说何纷纷也?曰:苏氏以为乃事、乃牧、乃准,一篇之中所谓三宅者,参差不齐,然大要不出是三者,此言极当。但苏说事、牧、准则未安也。曰:首章“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诸说不同,孔说何如?孔曰:常所掌事谓三公,常所任事谓六卿,准人平法谓士官与缀衣、虎贲,皆左右近臣,宜得其人。曰:孔说大槩得矣,但以准人为士官,则是士师之属,恐非在王左右,亦非职之尊者也。曰:苏说如何?苏曰:王左右有牧民之长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准人。曰:苏既以常任为公卿矣,然公卿之上,王之左右,岂复有所谓牧民之长乎?曰:林夏释苏说曰:州各有伯,伯即州牧也,当时芮伯、彤伯皆以公卿兼牧,是常伯亦王左右也。曰:芮伯、彤伯诚为州伯矣,然既入为王朝之六卿,则所职者卿之事,经中初无兼领州伯之据,其为东西二伯者,乃召公、毕公而非芮伯、彤伯也,安得因一伯字遂转以为常伯乎?至于以准人为守法之有司,亦未稳。夫守法有司,职之微者也,安得称三宅?又安得在王左右乎?曰:孔以常任为六卿,而又以准人为士官,唐孔氏准人为狱官,而子乃更六卿为众卿,而准人则以为司之属,又何也?曰:此书后面专以狱事为言,则知准人为军法之官明矣。但孔既以常任为六卿,则司已在其中,故迁准人为士官以避其重出耳。然士官乃司宼之属,职之小者也,以为三事则未安。唐孔氏改为狱官是也,然于上文六卿又未免有重,故子于此大槩祖二孔之说而损益之,庶不碍耳。曰:王说如何?王曰:常伯庶官之长,所谓在位者也;常任任事之臣,所谓在职者也;准人非伯非任,而君取之以为准平者也。曰:王说大槩鹘突不明,以常伯为庶官之长,则是六卿也,然常任又以为任事之人,未知于六卿之外所指何官,以君所准者为人,亦难以定其为何职也。孙氏常伯常任同王说,准人则同孔说。叶氏以常伯为六卿,以常任为小宰之类,固不待论矣。准人则以为师氏之类,盖其意与王氏同,然君之所准固在公卿,乃舍之何欤?张氏以准为公孤,盖亦推王氏之意耳。然公孤职之至尊,乃言于三宅之末,则不伦矣。陈氏常伯常任同苏氏,而准人与孔氏同,此其大率然也。
或问:“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及越有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吕氏、夏氏皆以“立政立事”为一句,以“牧夫准人”为一句,谓三宅畧举其二,以互相备。如前言“常事司牧”而不及准,惟有司之“牧夫”而不及“准事”也。或以为下文言“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又言“继自今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则知诸家以“立政”为一句,而以“立事”属三宅。二说如何?曰:“此书多错综互举,不及全文。其于‘勿用憸人’‘克用常人’,止言‘立政’而不言‘立事’者,又举政以见事耳。”吕、夏之说,文势稳顺;诸家之说,三宅虽备,要未妥也。
周官
或问书叙吕说如何?吕氏曰:内修外攘,治之序也。而成王黜商命,灭淮夷,乃始归丰,作《周官》?何也?境内之宼,同室之斗者也。苟不先治其斗,室可得而治乎?武庚、三监之叛,近在肘腋,实与王室安危,而淮夷亦声势相倚。二患既除,海内清晏,然后创制立法之事可兴,固治之序也。曰:《周礼》六官之首,皆曰:“惟王建国,体国经野,乃立某官,以为民极。”则宅洛之后,官制已行,虽淮夷再乱,而朝廷之六官,何害于自举其职?岂待淮夷既灭,而后官制可行邪?盖成王虑外忧患既平,内治或至玩弛,故撮举《周礼》建官之大,敬饬羣臣,使各尽其职,故作
译三山陈氏说:“纯一是专一不变的意思,上天不给予夏朝,是因为夏朝专一而不改变。古代无道的国家,上天有时降下灾异,但没有立即导致其灭亡的,大概是因为上天不给予的意图尚未达到专一的程度,还存有等待其改悔的意思。如果上天不给予的意图达到了专一,那就没有任何一点保佑顺从的意思了。上天保佑商朝,一定说‘专一保佑天命’;上天不给予夏朝,一定说‘不给予专一’。那么‘纯’字,是表示极致的词语。”
《立政》篇
有人问:关于“三宅”的说法为什么议论纷纷?回答说:苏氏认为“乃事、乃牧、乃准”就是三宅,一篇之中所说的三宅,参差不齐,但大体不出这三种,这种说法非常恰当。只是苏氏对“事、牧、准”的解释不够妥当。问:首章“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各种说法不同,孔安国的说法怎么样?孔安国说:常所掌管事务的是三公,常所担任事务的是六卿,准人平正法度的是士官与缀衣、虎贲,都是君王左右的近臣,应当得到合适的人选。问:孔安国的说法大体正确,但把准人当作士官,那就是士师的属官,恐怕不在君王左右,也不是尊贵的职位。问:苏氏的说法怎么样?苏氏说:君王左右有治理百姓的长官叫常伯,有担任事务的公卿叫常任,有遵守法度的官吏叫准人。问:苏氏既然把常任当作公卿,那么在公卿之上,君王左右,难道还有所谓治理百姓的长官吗?问:林夏解释苏氏的说法说:各州都有伯,伯就是州牧,当时芮伯、彤伯都以公卿兼任州牧,所以常伯也是君王左右的人。问:芮伯、彤伯确实是州伯,但既然入朝担任王朝的六卿,那么所担任的就是卿的事务,经文中起初没有兼任州伯的依据,担任东西二伯的,是召公、毕公而不是芮伯、彤伯,怎么能因为一个“伯”字就转而当作常伯呢?至于把准人当作遵守法度的官吏,也不稳妥。遵守法度的官吏,是职位低微的,怎么能称为三宅呢?又怎么能处在君王左右呢?问:孔安国把常任当作六卿,又把准人当作士官,唐代孔颖达把准人当作狱官,而你却把六卿改为众卿,而把准人当作司寇的属官,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本书后面专门谈论狱事,就知道准人是军法之官了。但孔安国既然把常任当作六卿,那么司寇已经在其中了,所以把准人迁作士官以避免重复出现。然而士官是司寇的属官,是职位低微的,把它当作三事则不够妥当。唐代孔颖达改为狱官是对的,但在上文六卿中又难免有重复,所以我在这里大体继承两孔的说法而加以增减,希望没有妨碍。问:王肃的说法怎么样?王肃说:常伯是众官之长,所谓在位的人;常任是担任事务的臣子,所谓在职的人;准人既不是伯也不是任,而是君王取来作为标准平正的。问:王肃的说法大体含糊不清,把常伯当作众官之长,那就是六卿,但常任又当作担任事务的人,不知道在六卿之外指的是什么官,把君王所取来作为标准的人当作准人,也难以确定是什么职位。孙氏对常伯常任的解释同王肃,准人则同孔安国。叶氏把常伯当作六卿,把常任当作小宰之类,本来不值得讨论了。准人则当作师氏之类,大概其意思与王肃相同,但君王所取来作为标准的本来在公卿,却舍弃他们,为什么呢?张氏把准当作公孤,大概也是推演王肃的意思。但公孤是职位最尊贵的,却列在三宅的末尾,就不伦次了。陈氏对常伯常任的解释同苏氏,而准人同孔安国,这大概是各家的主要观点。
有人问:“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及越有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吕氏、夏氏都把“立政立事”当作一句,把“牧夫准人”当作一句,说三宅略举其二,以互相补充。如前面说“常事司牧”而没有提到准,只有官吏的“牧夫”而没有“准事”。有人则认为下文说“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又说“继自今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就知道各家把“立政”当作一句,而把“立事”归属于三宅。两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本书多错综互举,不列全文。它在‘勿用憸人’‘克用常人’处,只说‘立政’而不说‘立事’的,又是举政来见事罢了。”吕氏、夏氏的说法,文势稳妥顺当;各家的说法,三宅虽然完备,终究不够妥当。
《周官》篇
有人问:书序中吕氏的说法怎么样?吕氏说:内修外攘,是治理的顺序。而成王黜退商朝天命,灭掉淮夷,才回到丰邑,作《周官》?为什么呢?境内的寇乱,如同同室相斗。如果不先治理这种争斗,家室能治理好吗?武庚、三监的叛乱,近在肘腋,实在关系到王室的安危,而淮夷也与他们声势相倚。两种祸患既已消除,海内清平,然后创制立法的事情可以兴起,这固然是治理的顺序。问:《周礼》六官之首,都说:“君王建立国家,体察国家经营郊野,于是设立某官,作为百姓的准则。”那么在定都洛邑之后,官制已经实行,虽然淮夷再次作乱,但朝廷的六官,有什么妨碍他们自行其职呢?难道要等到淮夷既灭,官制才能实行吗?大概成王考虑到外患既平,内治或许会玩忽松懈,所以撮举《周礼》建官的大纲,恭敬地告诫群臣,使他们各尽其职,所以作
或问:“王氏谓公论道而孤,弘化公,燮理阴阳而孤,寅亮天地。林氏谓其凿,如何?”曰:“荆公穿凿固多,至其的确处,不可例以为凿而弃之。林氏多辟王氏,其畅条达处诚佳,然惩创之过,率畧处间亦不免此类是也,不可不知。”
三山陈氏曰:「周之六卿,乃三公兼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召公领冡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矣。惟周公位冡宰,正百工,是以公兼卿也。春秋有宰周公,是以卿而兼公也。自是而后,不知古人建官之意。汉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武官也。又其后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此诸侯三卿也,名实俱舛矣。」
或问:“扰兆民不载吕说,何也?”吕曰:“教民而谓之扰,盖驯习而熟之之谓也,抚摩而入之之谓也,涵养而寛之之谓也。详味‘扰’之一字,司徒之教思过半矣。”曰:“《舜典》言‘敬敷五教,在寛’,言施教在以寛以施教之术而言也。若冡宰言统百官,均四海;宗伯言治神人,和上下,皆以效言。吕说乃敷教在寛之意,自其所施而言,故造语虽精,恐非经意。”
或问:“诘奸慝,刑暴乱,乃夏氏、吕氏、林氏之说,而子取为己说,何也?”夏曰:“奸诈慝恶,乃暴乱之未著者;暴虐为乱,乃奸慝之己著者。故奸慝特穷诘切责而已,暴乱则加之刑焉。”吕曰:“奸慝隐而难知,故谓之诘;暴虐显而易见,直加之刑而已。天下之罪恶,虽万状,要不出此两间也。”林曰:“奸慝言诘,暴乱言刑,驳文也。”曰:“三说皆是,而意有未全。夏氏辨奸慝、暴乱之相为本末,是矣;然谓奸慝诘而不刑,则不可。吕氏辨诘与刑,精矣;然失互见之义,则诘者似为未必刑,刑者似为未必诘。林氏言驳文,固得互见之意;然不辨奸慝、乱之所以殊,又未免儱侗而无别,得此失彼。故不得不以己意言之。此类多不尽载。”
自舜命契为司徒,以敷五教。《王制》:司空本以量地、置邑、度地、居民。伯禹为司空,亦以禹平水土,人得平地而居之也。今《周官谓司徒掌邦教,司空掌邦土,皆相合。《周礼·大司徒》之职,则掌建邦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其间分田制赋、徒役之事居多。虽以十二教及乡三物教民,而不详及于五典养民而后可教,犹有可言。至于小司徒、卿大夫、遂大夫等职,于地利之事尤详,则司空已无可为者。今《周礼》以为掌邦事,而工之事皆在焉。先儒因以《考工记》足之。窃意冬官非止于工之一事,然其详不可考矣。
或问:“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不同,何也?”《周礼》行人:“侯服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曰:“《周礼》所谓‘侯服岁一见’,谓第一岁一见也;‘甸服二岁一见’,谓第二岁一见也;‘男服三岁一见’,谓第三岁一见也;‘采服四岁一见’,谓第四岁一见也;至第五岁而‘卫服一见’,至第六岁则皆休息,正是‘六年五服一朝’也。”诸儒疑之过耳。《左传》所载,又与《周礼》不同,何也?昭十三年,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叔向告于齐曰:“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以示威,再而盟以显昭明。”曰:“叔向所言,乃诸侯自相盟之礼,犹小行人所谓‘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云耳,非诸侯朝王之礼也。”
或问:“诸家多以为业大于功,子独以为功大于业,何也?”曰:“功业对言之,则功大而业小,予已即学业、农业明之矣。独言之,则功与业无异,又观其文意所主如何。若曰:‘周家有安民之功,有伐商之功,然后能成王业;汉髙有诛秦之功,有蹙项之功,然后能成汉业’,则业固大于功矣。今戒卿士功业,而‘功崇以志言,业广以勤言’,则知人臣能勤劳以广其职业,然后能成辅治之功也。”新安王氏之说亦佳。王曰:“所成曰功,所修曰业。功之崇髙,必始于立志,用志不逺,则无由可以髙矣。然所修有职,所职
译有人问:“王安石认为周公论道而孤独,弘扬教化而孤独,调和阴阳而孤独,辅佐天地而孤独。林氏认为这种说法穿凿附会,您怎么看?”回答说:“王安石穿凿附会的地方固然很多,但那些确实恰当的地方,不能一概视为穿凿而抛弃。林氏多驳斥王安石,他那些条理畅达的地方确实很好,然而因为过度惩戒,在粗略简略之处也不免有类似穿凿的情况,这是不能不知道的。”
三山陈氏说:“周代的六卿,是三公同时兼任的。《尚书》说‘于是召来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这是召公兼任冢宰,毕公兼任司马,毛公兼任司空。只有周公位居冢宰,统率百官,所以是公兼任卿。春秋时期有宰周公,这是以卿的身份兼任公。从此以后,人们就不明白古人设立官职的本意了。汉代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是武官。后来又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这是诸侯国的三卿,名实都错乱了。”
有人问:“‘扰兆民’不采用吕氏的说法,为什么呢?”吕氏说:“教化百姓而称为‘扰’,大概是使之驯服习惯而熟练的意思,是抚慰摩挲而使之进入的意思,是涵养而宽待的意思。仔细体味‘扰’这个字,司徒教化的意思就超过一半了。”回答说:“《舜典》说‘恭敬地推行五种教化,在于宽厚’,是说施行教化在于以宽厚作为施行的方法。如果冢宰说的是统率百官,均衡四海;宗伯说的是治理神人,调和上下,这些都是以功效来说的。吕氏的说法是推行教化在于宽厚的意思,是从他所施行的方面来说的,所以造语虽然精妙,恐怕不符合经文的本意。”
有人问:“‘诘奸慝,刑暴乱’是夏氏、吕氏、林氏的说法,而您把它作为自己的说法,为什么呢?”夏氏说:“奸诈邪恶,是暴乱尚未显露的;暴虐作乱,是奸邪已经显露的。所以对奸邪只是穷究切责罢了,对暴乱则加以刑罚。”吕氏说:“奸邪隐蔽而难以知晓,所以称为‘诘’;暴虐显而易见,直接加以刑罚罢了。天下的罪恶,虽然千姿百态,终究不出这两种情况。”林氏说:“奸邪说‘诘’,暴乱说‘刑’,这是错杂互见的文法。”回答说:“三种说法都有道理,但意思都不完全。夏氏辨析奸邪与暴乱互为根本和末节,是对的;但说奸邪只诘责而不刑罚,则不可。吕氏辨析诘与刑,很精妙;但失去了互见的意义,那么诘责的似乎未必刑罚,刑罚的似乎未必诘责。林氏说错杂互见,固然得到了互见的意义;但不辨析奸邪与乱的不同原因,又未免笼统而没有区别,得此失彼。所以不得不以自己的意思来说。这类情况大多不全记载。”
自从舜任命契为司徒,来推行五种教化。《王制》说:司空本来是用来测量土地、设置城邑、勘测地形、安置百姓的。伯禹担任司空,也是因为禹平定了水土,人们得以在平地上居住。现在《周官》说司徒掌管国家教化,司空掌管国家土地,都相符合。《周礼·大司徒》的职责,是掌管建立国家土地的地图,以及人口的数量,其中分田制赋、征发徭役的事情居多。虽然用十二教和乡三物来教化百姓,但没有详细提及五典,养育百姓之后才可以教化,这还有可说的余地。至于小司徒、卿大夫、遂大夫等职责,对于地利的事情尤其详细,那么司空就没有什么可做的了。现在《周礼》认为司空掌管国家事务,而工匠的事情都在其中。先儒因此用《考工记》来补充。我私下认为冬官不仅仅限于工匠这一件事,但详细情况不可考证了。
有人问:“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不同,为什么呢?”《周礼》行人篇说:“侯服每年朝见一次,甸服每两年朝见一次,男服每三年朝见一次,采服每四年朝见一次,卫服每五年朝见一次。”回答说:“《周礼》所说的‘侯服岁一见’,是指第一年朝见一次;‘甸服二岁一见’,是指第二年朝见一次;‘男服三岁一见’,是指第三年朝见一次;‘采服四岁一见’,是指第四年朝见一次;到第五年‘卫服一见’,到第六年则都休息,这正是‘六年五服一朝’的意思。”各位儒者怀疑得太过分了。《左传》所载,又与《周礼》不同,为什么呢?昭公十三年,晋国人将要重温盟约,齐国人不同意,叔向告诉齐国说:“明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业绩,隔年朝见以讲习礼仪,再隔年朝见以显示威严,再隔年盟誓以彰显昭明。”回答说:“叔向所说的,是诸侯互相盟誓的礼仪,就像小行人所说的‘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一样,不是诸侯朝见天子的礼仪。”
有人问:“各家大多认为业大于功,您独自认为功大于业,为什么呢?”回答说:“功业相对而言,则功大而业小,我已经用学业、农业来说明了。单独而言,则功与业没有区别,又要看文意所侧重的是什么。如果说:‘周家有安民之功,有伐商之功,然后能成就王业;汉高祖有诛秦之功,有击败项羽之功,然后能成就汉业’,那么业确实大于功了。现在告诫卿士功业,而‘功崇以志言,业广以勤言’,就知道人臣能够勤劳以扩大他的职业,然后能成就辅佐治理的功业。”新安王氏的说法也很好。王氏说:“所成就的称为功,所修习的称为业。功的高尚,必定始于立志,立志不深远,就没有办法达到高尚了。然而所修习的有职责,所担任的
或问:「子训骄为矜,肆侈为奢,泰何也?」曰:「矜以慢于人者言之,谓骄矜也。肆以纵于己者言之,谓骄肆也。奢以用物而言之,谓奢侈也。泰以用意言之,谓侈泰也。」
或问:“恭俭惟徳,无载尔伪,何以能作徳而不作伪哉?”曰:“恭俭者,礼之发也,本出于吾徳之所固有,惟移于物欲,故变而为骄侈耳。夫恭敬之心,人皆有之,而丰约撙节之间,出于天理之自然,亦莫不各有当然之分,非由外铄也。惟致知以明之,诚意以实之,则能自得于心矣。然后推心之庄敬而实行其恭,非内存骄慢而外为足恭也;推此心之节制而实行其俭,非内懐奢泰而外为诈俭也。是则能作徳而不至作伪矣。”
君陈
或问君陈,或以为周公之子,如何?曰:“陈氏曰:周公命康叔曰:‘乃丕显考文王,乃穆考文王。’成王命蔡仲曰:‘无若尔考之违王命。’况周公有大勲劳,若命其子以继父事,岂无父子之辞以宠之哉?”
或问先儒言君陈为新进如何?曰:「玩成王告戒之辞,固可知君陈之谓新进。至谓斯时当尽循周公之典,虑旧臣微作意,则害治体,恐未必然。盖君陈之政,大体固当法周公,然辟以止辟,简修进良,与周公时合,由以容无或刑人杀人之亲,已有间矣。而谨始和中,时世又自不同,兼诸老亦不可以作意害治,疑之。然成王之不命诸老而命君陈,盖以君陈自足当此任耳,恐不必过为之说。」
顾命
呉氏曰:唐虞之际,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不知其为君。三代之时,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虽知其为君,而未尝正为君之礼。春秋之后,为嗣君者方三年之丧,虽正为君之礼,而齐衰之服未尝一日而辄去也。尧之子丹朱,舜之子商均,禹之子启,方居丧时,皆不知其果立与否也。三年之丧毕,讴歌讼狱者之舜、禹,而不之朱、均之启,而不之益。故丹朱、商均知其不为君,启知其为君。故曰:唐虞之嗣君不知其为君也。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吊者致辞,皆稽颡而不言。百官有司听于冡宰,三年而后即位。故曰:三代之嗣君虽知其为君,而未尝正其为君。鲁伯禽,徐戎之征,天子之命也,犹要绖而从事。晋襄公崤之师,社稷之故也,犹墨衰而即戎。故曰:春秋之嗣君虽正其为君,而齐衰之服未尝一日而辄去也。
君牙
或问:“苏氏谓昭王南征不复,至齐桓乃以问楚,是终穆王之世,君弑而贼不讨,今《君牙》《冏命》之书,皆无哀痛恻怛之语,以见周徳之衰,何也?”曰:“按《左氏传》,管仲问楚以昭王南征不复,楚人对曰:‘南征不复,君其问诸水濵。’杜预注谓昭王廵狩渉汉而溺,又言昭王时汉非楚境,故楚不服罪。《吕氏春秋》曰:昭王将兵征蛮荆,渉汉舟坏,王陨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然则昭王之不复,未可便以为楚人之弑也。”
东坡曰:「方成周时,越裳氏来朝,曰:『久矣,天之无疾风暴雨也,中国其有圣人乎?』方是时,四夷之民莫不戴王。然风雨虽天事,非人力者,亦归徳于王。及其衰也,一寒一暑,亦惟王之怨是故。圣人以民心为存亡,一失其心,则无动而非怨矣。赏则谓之私,罚则谓之虐,作徳谓之伪,不作则谓之谩,出令而不信,无事而生谤,皆王之咎也。」夏谚曰:「吾王不逰,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逰豫且以为徳,岂有风雨寒暑之怨乎?此言亦善。
吕刑
林氏曰:「唐孔氏、薛氏以赎为罚,刑为辟。篇中所言百锾,赎也;墨辟至于大辟,刑也。此盖欲应序中所言,包括一篇之义,故分赎刑为二。舜典曰:『金作赎刑』,与此赎刑何以异,而必分之乎?殊不知五十八篇序,有包括一篇之义者,亦有但言大畧者,不可槩观也。」
或问典狱非讫于威,诸家多以为戒。当时典狱何也?曰:此一意乃举古训以示训。至后章嗟司政典狱,而下方是戒当时之臣,文意甚明。故从孔氏作尧时典狱之臣,兼克天徳,而作元命亦非当时之臣所能及。及穆王所以望其臣,语自有别。考之余
译有人问:“您解释‘骄’为矜持,‘肆’为放纵,‘侈’为奢侈,那么‘泰’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矜’是从对人傲慢的角度来说的,称为骄矜。‘肆’是从对自己放纵的角度来说的,称为骄肆。‘侈’是从使用物品的角度来说的,称为奢侈。‘泰’是从用心过度的角度来说的,称为侈泰。”
有人问:“恭敬节俭才是德行,不要表现你的虚伪,怎样才能做到修养德行而不虚伪呢?”回答说:“恭敬节俭,是礼的体现,根本出于我们本性中固有的德行,只是因为被物欲所转移,所以变化成了骄奢。恭敬的心,人人都有,而在丰厚与简约、节制之间,出于天理的自然,也无不各有其应当遵循的准则,不是由外部强加的。只有通过学习来明白它,通过诚意来充实它,才能内心自得。然后推展内心的庄重恭敬而切实实行恭敬,不是内心存有骄慢而外表装作恭敬;推展内心的节制而切实实行节俭,不是内心怀有奢泰而外表装作节俭。这样就能修养德行而不至于虚伪了。”
君陈
有人问关于君陈的事,有人认为是周公的儿子,对吗?回答说:“陈氏说:周公命令康叔时说:‘你那显赫的父亲文王,你那庄重的父亲文王。’成王命令蔡仲时说:‘不要像你父亲那样违背王命。’何况周公有巨大的功勋劳绩,如果命令他的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难道没有父子之间的言辞来宠幸他吗?”
有人问先儒说君陈是新进之人,对吗?回答说:“玩味成王告诫的言辞,本来就可以知道君陈被称为新进。至于说此时应当完全遵循周公的典章,担心旧臣稍微自作主张,就会危害治理体制,恐怕不一定如此。大概君陈的政事,大体固然应当效法周公,然而用刑罚来制止刑罚,简选修明进用良才,与周公时代相合,由此容纳而不随意刑杀人的亲属,已经有区别了。而谨慎开始、调和中间,时代又自然不同,况且各位老臣也不可以自作主张危害治理,对此表示怀疑。然而成王不任命各位老臣而任命君陈,大概是因为君陈自己足以担当这个重任,恐怕不必过度解释。”
顾命
吴氏说:唐尧虞舜时期,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不知道自己就是君主。夏商周三代时期,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虽然知道自己就是君主,但没有正式举行君主的礼仪。春秋以后,作为嗣君的人正在服三年之丧,虽然正式举行君主的礼仪,但齐衰的丧服没有一天就脱去。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禹的儿子启,在居丧时,都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被立为君主。三年之丧结束,歌颂诉讼的人都归向舜、禹,而不归向丹朱、商均;归向启,而不归向益。所以丹朱、商均知道自己不是君主,启知道自己就是君主。所以说:唐尧虞舜时期的嗣君不知道自己就是君主。喝稀粥,面色深黑,即位而哭,吊唁的人致辞,都叩头而不说话。百官有司听命于冢宰,三年之后才即位。所以说:三代时期的嗣君虽然知道自己就是君主,但没有正式举行君主的礼仪。鲁国的伯禽,征讨徐戎,是天子的命令,仍然戴着丧服从事。晋襄公崤之战,是为了社稷的缘故,仍然穿着墨衰丧服就投入战争。所以说:春秋时期的嗣君虽然正式举行君主的礼仪,但齐衰的丧服没有一天就脱去。
君牙
有人问:“苏氏说昭王南征没有回来,直到齐桓公才询问楚国,这是整个穆王在位期间,君主被杀而凶手不被讨伐,现在《君牙》《冏命》的文章,都没有哀痛悲恻的话语,以此显示周德的衰微,为什么呢?”回答说:“按照《左传》,管仲询问楚国关于昭王南征没有回来的事,楚国回答说:‘南征没有回来,您还是去水边问问吧。’杜预注释说昭王巡视狩猎渡汉水而溺死,又说昭王时汉水不是楚国的疆域,所以楚国不服罪。《吕氏春秋》说:昭王带兵征讨蛮荆,渡汉水船坏了,昭王坠入汉水中,辛余靡救昭王渡到北岸。那么昭王没有回来,不能立刻认为是楚国人杀的。”
东坡说:“正当成周时期,越裳氏来朝见,说:‘很久没有疾风暴雨了,中国大概有圣人吧?’当时,四方夷狄的百姓无不拥戴君王。然而风雨虽然是天事,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也归功于君王。等到衰微时,一冷一热,也只怨恨君王。所以圣人以民心为存亡,一旦失去民心,就没有行动不是怨恨的。赏赐就说是私心,惩罚就说是暴虐,修养德行就说是虚伪,不修养就说是欺骗,发布命令而不守信,无事而生诽谤,都是君王的过错。”夏国的谚语说:“我们的君王不游乐,我们怎么休息?我们的君王不享乐,我们怎么帮助?”游乐享乐还被认为是德行,哪有怨恨风雨寒暑的呢?这话也很好。
吕刑
林氏说:“唐孔氏、薛氏认为赎是罚,刑是辟。篇中所说的百锾,是赎;墨辟至于大辟,是刑。这大概是为了回应序中所说,包括一篇的意义,所以将赎刑分为二。《舜典》说:‘金作赎刑’,与此赎刑有什么不同,一定要分开吗?殊不知五十八篇序,有包括一篇意义的,也有只说大略的,不能一概而论。”
有人问典狱不是以威严为终结,各家大多认为是告诫。当时典狱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一意思乃是举出古训以示训诫。至于后章感叹司政典狱,而下面才是告诫当时的臣子,文意很明白。所以跟随孔氏认为是尧时典狱的臣子,兼能秉承天德,而作元命也不是当时的臣子所能达到的。及穆王所以期望他的臣子,言语自有区别。考察其余
章可见。
或问孔氏谓五刑之疑则赦而从罚,诸儒所共遵,而老泉之论尤近人情。老泉曰:大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诬以杀人之罪而不能以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其实者,是皆不可以诚杀人之罪坐之。由是有减罪之律,当死而流,使彼为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得流刑,已酷矣;使彼为诚杀人者邪?流而不死,刑已寛矣。是皆失其实,则无辜者多怨,侥幸者易免。今欲彼不失实,则莫若重赎。彼罪疑者,虽或非辜,亦不至残其支体;若其有罪,则虽不受刑,固已苦于赎金矣。今乃取王说何也?曰:五简正于五罚,不简谓罪不当于五刑。若今世有罪而情理可悯,则与之从轻者是也。故从恕而用罚,非谓疑其无罪而姑罚之也。若夫疑狱,则疑而不可知者也。若为盗而无赃证,杀人而无明验,是为疑狱。疑则不可知其人为有罪矣,不可知其为有罪,虽轻罚犹不加,况加以重罚乎?故今世疑狱虽杀人之罪,而不敢遽加以刑,盖不知其为果杀人故也。其以为重罪之疑而加以重罚,受罚者果何辜哉?先王之制,必不尔也。故曰:五刑之疑有赦,赦则释之而已。若更有罚,何足以为赦?新安王氏辨之详矣。且老泉谓或有诬以杀人而不能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其实者,所以必贵于赎。且不能自明与不能折其实,皆据他人之知者言之耳。于矣,彼或不能自明,官或不能折其实,上之人又安能知其为疑哉?使果知其为不能自明者邪?则是已知其非罪矣,非所谓疑也,罚乌可加乎?果知其为杀人而不能折其实邪?则是杀人无可疑,特吾未能折其实耳。天下之理,固未有为其事而果无实者,特患听狱者不能详推之耳。果无实之可折,是真可疑者也,又乌可复加以罚哉?兼诸儒多谓五刑之疑有赦,即所谓正于五罚;五罚之疑有赦,即所谓正于五过。经文不应若是重复。盖五刑、五罚、五过,皆所以治之,故皆以正言。是皆明知其罪之所止者也。至于五刑之疑,则是不知其为有罪者也,则直赦之而已。非惟合于人情法意,而上下文支派脉络,亦皆晓然矣。或曰:五刑不简正于五罚,若五刑之疑者既已竟赦之矣,则又安得有所谓五罚之疑者哉?曰:刑不见简而正之,五罚盖明知其罪不当于刑而罚之也。其有罪不当于刑而宜罚者,而其所以致此罚罪之由,或疑而无证,则为五罚之疑,亦赦之也。或曰:罪不当于大辟,何不减为宫?罪不当于宫,何不减为剕,乃从罚何邪?曰:此先王所以制为赎刑,以代其伤残支体之惨,而寓其仁以全民生者,正在是也。汉孔氏亦谓不降相因,乃古之制。唐孔氏亦谓次刑非所犯,故不得降相因,如后世减降之律,斯言得之矣。
译章可见。
有人问:孔氏认为,五刑中有疑案就赦免并改用罚金,这是众位儒者共同遵循的,而苏洵(老泉)的论述尤其合乎人情。苏洵说:大罪固然会有疑案,现在有人被诬告杀人却无法自我辩白,也有确实杀了人但官府无法查清事实的,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以杀人的罪名定罪。因此有了减罪的律法,应当处死却改为流放。如果他是无法自我辩白的人,免去死刑却处以流放,已经太残酷了;如果他是确实杀人的人,流放而不处死,刑罚又太宽大了。这两种情况都失去了事实真相,那么无辜者多怨恨,侥幸者容易脱罪。现在想要使事实不致失真,不如加重罚金。那些罪行有疑的人,即使并非无辜,也不会残害他们的肢体;如果确实有罪,那么即使不施加肉刑,也早已因缴纳罚金而痛苦了。现在为什么要采纳王肃的说法呢?回答说:五刑中不简明的案件正于五罚,不简明是指罪行不应当判处五刑。就像当今世上有罪但情理值得怜悯,就对他从轻处罚一样。所以依从宽恕而使用罚金,并不是说怀疑他无罪而暂且罚他。至于疑案,就是怀疑而无法知晓真相的案件。比如做了盗贼却没有赃物证据,杀了人却没有明确验据,这就是疑案。有疑就无法知晓这个人是否有罪,无法知晓他是否有罪,即使是轻罚也不应施加,何况施加重罚呢?所以当今世上的疑案,即使是杀人的重罪,也不敢立即施加刑罚,大概是因为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杀了人。把重罪的疑案加上重罚,受罚的人究竟有什么罪呢?先王的制度,一定不会这样。所以说:五刑中有疑案就赦免,赦免就是释放罢了。如果还有罚金,哪里配得上叫作赦免呢?新安王氏对此辨析得很详细。况且苏洵说或许有被诬告杀人而无法自我辩白的人,有确实杀人但官府无法查清事实的人,所以一定要重视罚金。然而无法自我辩白与无法查清事实,都是根据旁人的认知来说的。至于那当事人,他或许无法自我辩白,官府或许无法查清事实,上位者又怎么能知道这是疑案呢?如果确实知道他是无法自我辩白的人,那就是已经知道他没有罪了,这就不是所谓的疑案,罚金怎么可以施加呢?如果确实知道他是杀人者只是无法查清事实,那就是杀人一事没有可疑之处,只是我们没能查清事实罢了。天下的道理,本来没有做了事却没有事实依据的,只是担心审理案件的人不能详细推究罢了。如果确实没有事实可以查清,这才是真正可疑的,又怎么可以再施加罚金呢?况且众儒者多认为五刑中有疑案就赦免,就是所说的正于五罚;五罚中有疑案就赦免,就是所说的正于五过。经文不应该如此重复。大概五刑、五罚、五过,都是用来治理的手段,所以都用“正”字来说。这都是明确知道罪行所止的地方。至于五刑中的疑案,就是不知道他是否有罪,那就直接赦免罢了。这不仅合乎人情法意,而且上下文的脉络条理,也都清晰明白了。有人问:五刑中不简明的案件正于五罚,如果五刑中的疑案已经全部赦免了,那么又怎么会有五罚中的疑案呢?回答说:刑罚不简明而正于五罚,五罚大概是明确知道罪行不应当判处刑罚而处以罚金。那些有罪不应当判处刑罚而适宜罚金的人,而导致这种罚金罪行的原因,如果有疑而没证据,就是五罚中的疑案,也赦免。有人问: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为什么不减为宫刑?罪行不应当判处宫刑,为什么不减为刖刑,却改用罚金呢?回答说:这是先王制定罚金刑来代替伤残肢体的残酷,而寄托仁爱以保全百姓生命的地方,正在于此。汉代的孔氏也说,不逐级相因,是古代的制度。唐代的孔氏也说,次一级的刑罚不是所犯的罪,所以不能逐级相因,像后世的减降律法,这话是对的。
五辞简孚正于五刑。盖情罪灼然当刑,而不可出脱者也。五刑不简,正于五罚。如有墨罪于此而不简,欲竟加以墨,又似失之重;欲舍之,则又不可纵。盖有罪而情理可悯,所谓不当于刑者也,故恕之而从罚。如今世之徒罪条目多矣,折肢损眼者当徒,而刃伤者亦当徒。刃伤比之折肢损目,其犯之轻重不等矣。喻如折肢损目,则使之受徒刑;而刄伤者则恕而受徒罚。刃多而伤深者受徒刑,刃少而伤浅者受徒罚,是所谓五刑不简而正于五罚也。刃少而伤浅者固当罚,然所以刃而伤之者,或出于彼廹我,而我不得已应之;或本无意而偶加之,则其情理又轻矣。故罚之不服,而又正于五过。皆是明知其情罪之所止者也。疑则不能知其人之为罪也,故直赦之。蔡氏曰:此篇专训赎刑,盖本《舜典》“金作赎刑”之语。然《舜典》所谓赎者,官府学校之刑尔,若五刑则固未尝赎也。五刑之寛,惟处以流、鞭、扑。今穆王赎法,虽大辟亦与其赎免也矣。
汉张敞以讨羌兵食不继,建为入榖赎罪之法。初亦未尝及夫杀人及盗之罪,而萧望之等犹以为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恐开利路以伤治化。曽谓唐虞之世而有是赎法哉?蔡氏之说出于晦庵,学者所当知。要之,穆王之赎虽非尽合古制,而所赎止及于不简者,非明知其罪而使之赎,如张敞之法也。
文侯之命
或问:“王氏言侵越我土地,残害我人民,不载何也?”曰:“犬戎杀幽王,周室大坏,王降而国风,岂止侵土地、伤人民而已?去之则无不包矣。”
费誓
秦始皇驱夷狄出塞外,此非先王之智力不及始皇,盖先王仁爱兼覆戎夷,错居内地者,平时与之相安于无事,至其或叛则征之,服则抚之,不为己甚,故不暇犂庭捣穴而逐之也。要之,政治茍修,虽有戎狄,不能为患,适足以为吾之法家拂士耳。政治茍乱,虽无夷狄,骨肉皆仇雠,故斥逐夷狄不足以救秦之亡,而后世徒戎之论,则又审于自量者也。
林氏曰:「戎狄错居鲁之境内,淮夷、徐、奄、预武庚之乱,骄悍未服。周封建诸侯,以周公居鲁,太公居齐,此二人亲贤之最,而分地乃介于戎夷之间,去周甚逺,则以控扼东夷故也。周公留辅周室,使其子伯禽受封于鲁,东夷之心必不利于鲁之建国,故伯禽始居曲阜,而戎夷并兴者,盖与之争鲁也。」按《史记》:「太公封于营丘,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莱人来伐,与之争营丘。周家初定,未能安集逺方,是以与太公争国。淮夷、徐戎之于曲阜,亦犹莱夷之于营丘,徐戎、淮夷壤地相望,有唇齿掎角之势,服则俱服,叛则俱叛。考《常武》、《閟官》之诗可见。东郊不开,鲁可谓危矣。而伯禽能为战守之备以待之,号令明而赏罚信,卒使戎夷逺遁,遂以立鲁社稷,辅成周家盘石之势,可为万世法。故録于帝王誓命之末。」
或问:“三郊三遂,汉孔氏及林氏、东莱诸家皆以为东郊受敌,故止言三面,然不言三乡三遂,而言三郊三遂,何也?”曰:“夏谓大国緫四面而言之,止于三郊三遂耳,不必泥东郊不开之说,以为有四郊四遂也。若指四面而言,则天子六乡亦可以谓之四郊矣,此说已详。况东郊不开,自指夷戎并兴于东邉,故东郊儆备,其门不敢开,非谓其已至东郊。兼郊在十里之外,若至东郊,则已造城下。况费在东海郡,后为季氏邑,必非东郊之地也。东郊不开,犹汉世烽火通于甘泉,而棘门、霸上皆屯兵以待之,非谓匃奴已至此。呉楚七国反,闭函谷闗,亦非谓其兵已至闗下也。”
或问:“东坡言费誓言征言筑而不言战,盖妙于用兵如何?”曰:“东坡谓伯禽舎东郊而徃捣戎夷之巢穴,此乃后世行险之师。伯禽规模止为不可胜之,盖王者节制之师也,恐未必若此。而所以不战者,盖此誓乃作于治兵之时,非如泰誓、牧誓临战而誓,故不言及战。然要之,此后不曽及于战,则是亦不战也,但不如林说圆浑耳。”
秦誓
或问:「先儒言王者之泽至文侯之命已竭,受之以
译五种言辞简略而可信,就正于五种刑罚。大概是情状与罪行明显应当受刑,而无法开脱的。如果五种刑罚不适用,就正于五种罚金。比如这里有墨刑的罪行却不适用,想要最终施加墨刑,又似乎处罚过重;想要舍弃,则又不能放纵。大概是有罪但情理值得怜悯,所谓不应当受刑的,所以宽恕他而处以罚金。如今世上的徒刑条目很多,折断肢体、损伤眼睛的应当服徒刑,用刀砍伤的也应当服徒刑。用刀砍伤与折断肢体、损伤眼睛相比,犯罪的轻重不同。比如折断肢体、损伤眼睛,就让他受徒刑;而用刀砍伤的则宽恕他而受徒罚。刀伤多且深的受徒刑,刀伤少且浅的受徒罚,这就是所谓五种刑罚不适用而正于五种罚金。刀伤少且浅的固然应当受罚,然而用刀砍伤的原因,或许是对方逼迫我,我不得已应对;或许是本来无意而偶然施加,那么情理就更轻了。所以罚金不服,又正于五种过失。这都是清楚知道其情理与罪行的界限。如果怀疑,就不能知道那人是否犯罪,所以直接赦免。蔡氏说:这一篇专门训导赎刑,大概是本于《舜典》“用金属作为赎刑”的话。然而《舜典》所说的赎,是官府学校的刑罚,至于五种刑罚则本来不曾赎。五种刑罚的宽缓,只处以流放、鞭刑、扑刑。现在穆王的赎法,即使是死刑也允许赎免了。
汉代张敞因为讨伐羌人军粮不继,建议实行纳粮赎罪的法令。起初也没有涉及杀人和盗窃的罪行,而萧望之等人仍然认为这样,那么富人得以活命,穷人独自死亡,恐怕开启利益之路而伤害治国教化。难道唐尧虞舜的时代会有这种赎法吗?蔡氏的说法出自朱熹,学者应当知道。总之,穆王的赎法虽然不完全符合古制,但所赎的只限于不适用刑罚的人,并不是明知其罪而让他赎,像张敞的法令那样。
文侯之命
有人问:“王氏说‘侵犯我的土地,残害我的人民’没有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犬戎杀死周幽王,周王室大坏,王位降格而国风兴起,哪里只是侵犯土地、伤害人民而已?去掉‘之’字就无不包含了。”
费誓
秦始皇驱赶夷狄出塞外,这不是先王的智力比不上秦始皇,而是先王仁爱兼及戎夷,交错居住在内地的人,平时与他们相安无事,至于他们有时叛乱就征讨,服了就安抚,不做得太过分,所以无暇犁庭捣穴而驱逐他们。总之,政治如果修明,即使有戎狄,也不能成为祸患,正好足以成为我的法家拂士。政治如果混乱,即使没有夷狄,骨肉都成为仇敌,所以斥逐夷狄不足以挽救秦的灭亡,而后世排斥戎狄的言论,则是审慎地自我估量了。
林氏说:“戎狄交错居住在鲁国境内,淮夷、徐、奄参与武庚的叛乱,骄横强悍没有臣服。周朝分封诸侯,让周公住在鲁国,太公住在齐国,这两人是亲贤中最杰出的,而分封的土地却介于戎夷之间,距离周朝很远,这是因为控制扼守东夷的缘故。周公留下来辅佐周王室,让他的儿子伯禽受封于鲁国,东夷的心意必定不利于鲁国的建国,所以伯禽刚开始住在曲阜,而戎夷并起,大概是与鲁国争夺。按《史记》说:‘太公封在营丘,夜里穿衣出发,黎明到达国家,莱人来攻打,与他争夺营丘。周朝刚安定,未能安抚远方,因此与太公争夺国家。淮夷、徐戎对于曲阜,也就像莱夷对于营丘,徐戎、淮夷土地相望,有唇齿掎角之势,服就都服,叛就都叛。考察《常武》、《閟宫》的诗就可以知道。东郊不开,鲁国可以说危险了。而伯禽能够做好战守的准备来等待他们,号令明确而赏罚守信,最终使戎夷远遁,于是建立鲁国社稷,辅佐成周王室盘石之势,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所以记录在帝王誓命的末尾。’”
有人问:“三郊三遂,汉代孔氏以及林氏、东莱各家都认为东郊受敌,所以只说三面,然而不说三乡三遂,而说三郊三遂,为什么呢?”回答说:“夏代称为大国总四面而言,只限于三郊三遂罢了,不必拘泥于东郊不开的说法,认为有四郊四遂。如果指四面而言,那么天子六乡也可以称为四郊了,这个说法已经详细。况且东郊不开,自是指夷戎并起于东边,所以东郊警戒防备,其门不敢开,不是说已经到了东郊。况且郊在十里之外,如果到了东郊,就已经到了城下。况且费在东海郡,后来成为季氏的邑,必定不是东郊的地方。东郊不开,就像汉代烽火通到甘泉,而棘门、霸上都屯兵等待,不是说匈奴已经到了这里。吴楚七国反叛,关闭函谷关,也不是说他们的军队已经到了关下。”
有人问:“东坡说费誓言征言筑而不言战,大概妙在用兵如何?”回答说:“东坡说伯禽舍弃东郊而前往捣毁戎夷的巢穴,这是后世行险的军队。伯禽的规模只是做到不可战胜,大概是王者节制的军队,恐怕未必如此。而不战的原因,大概这个誓是在治兵时作的,不像泰誓、牧誓临战而誓,所以没有提到战。然而总之,这后来不曾涉及战,这也是不战,只是不如林氏的说法圆融罢了。”
秦誓
有人问:“先儒说王者的恩泽到文侯之命已经竭尽,接着
《费誓》,以法制之,在故国者犹可因也;受之以《秦誓》,以义理之在人心,犹可复也。充穆公之心而因伯禽之法,帝王何逺之有?今不载,何也?」曰:「伯禽之誓,自作于成王之时,恐不可谓之法制之在故国;义理之在人心,无时而不然,非待《秦誓》作而始知其在人心者可复也。夫子定书,其可以垂教者,不问诸侯之事,皆録之于帝王之末,意思平正,自有余味。」或曰:「无垢谓夫子伤平王不能复雠,明王道以为,若仿伯禽用兵,则犬戎可灭;效穆公悔过,则听言用贤,王道可兴。此论甚髙,不取,何也?」曰:「伯禽之用兵,穆公之悔过,将为百王法,岂特平王可用而专为平王设哉?如前说,则无垢之意已在其中;如无垢之意,则夫子定书之意似狭,而其味反薄也。」或以为夫子继周,百世可知,必知秦之有天下,故终《秦誓》,此则其牵强,不必辩也。
译《费誓》篇,凭借法制来约束,在旧有的邦国中尚且可以沿袭;接着收录《秦誓》篇,凭借义理存在于人心,尚且可以恢复。如果扩充秦穆公的诚心并沿袭伯禽的法度,帝王之道有什么遥远的呢?现在(孔子编订《尚书》时)不收录(其他诸侯的誓辞),为什么呢?」回答说:「伯禽的誓辞,是他在成王时期自己创作的,恐怕不能称为法制存在于旧邦国;义理存在于人心,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并不是等到《秦誓》创作出来,才知道它存在于人心并且可以恢复。孔子编订《尚书》,那些可以垂范教化的内容,不询问诸侯的事情,都记录在帝王篇章的末尾,意旨平和端正,自有余味。」有人问:「无垢认为孔子哀伤周平王不能复仇,阐明王道,认为如果仿效伯禽用兵,那么犬戎就可以消灭;效法秦穆公悔过,那么听从善言、任用贤才,王道就可以兴盛。这个议论很高明,为什么不采纳呢?」回答说:「伯禽的用兵,秦穆公的悔过,将作为百代君王的法则,难道只是平王可以用而专门为平王设立的吗?如果按照前面的说法,那么无垢的意思已经包含在其中了;如果没有无垢的意思,那么孔子编订《尚书》的意旨似乎狭隘,而它的韵味反而淡薄了。」有人认为孔子继承周朝,百世之后的事情可以预知,必定知道秦国将拥有天下,所以以《秦誓》作为终结,这则是牵强附会,不必辩驳了。
或问责人无难,数语诸家,皆以为穆公语,而子以为古人之言,何也?曰:上文之言古人曰,下文言我心,分别甚明。兼又文顺而意畅,若摷以为穆公之语,非惟强自分截文意,亦龃龉也。
或问:“民讫自若是,先儒多以为民情不美,如何?”曰:“孔说理自正当,若以为民情不美,非惟杀风景,亦岂可以为羣言之首。”
或曰:由一人与一人之庆,多以为穆公自其身而言,如何?曰:此公上文两节之意极明。古者称一人,哀公诔孔子称一人,子贡病之。穆公决不敢为此犯分之语,况语意与上文不相接乎?
书集传或问卷下
译有人问:“责备人没有困难,多次对诸家而言,都认为这是穆公的话,而你认为这是古人的话,为什么呢?”回答说:“上文说‘古人说’,下文说‘我的心’,区分得很清楚。而且文句通顺、意思流畅,如果强行把它当作穆公的话,不仅生硬地割裂了文意,也显得格格不入。”
有人问:“百姓最终像这样,先儒大多认为民情不好,怎么解释?”回答说:“孔子的说法道理自然正当,如果认为民情不好,不仅煞风景,又怎么能作为群言之首呢?”
有人说:“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庆贺,大多认为是穆公从自身来说,怎么解释?”回答说:“这在上文两节的意思非常明确。古代称‘一人’,哀公在诔文中称孔子为‘一人’,子贡对此感到不安。穆公决不敢说这种越分的话,何况语意与上文不连贯呢?”
《书集传》或问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