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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鸦片事略一

(卷首)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1–1 段

《鸦片事略》  (清)李圭 著

●卷上

鸦片为中国漏,为百姓鸩毒,固尽人知之。而其于郡县流行之本末,禁令弛张之互用,与夫英人以售鸦片而兴戎乞抚,又以恶鸦片而设会劝禁:三百年来之事,则未必尽人知之。用就见闻所及,或采自他书,或录诸邮报,荟萃成此,附以外国往来文牍,曰“鸦片事略”。

考亚细亚洲南境,有国曰印度,汉书所谓身毒,又称天竺者也。广袤四千余里,东界缅甸,西界阿富汗、俾路芝,南际大海,北迄葱岭,东北界廓尔喀、哲孟雄、布鲁克巴诸部落,密迩三藏。国区为五。地形入海之处为南印度;温都士坦古称中印度,其厄纳特为四方适中之地;孟加剌为东印度,其会城曰加尔格达;西印度跨恒河,与阿富汗、俾路芝接壤;克什米耳为北印度,即古之罽宾国。西北距英吉利,水程约二万里,东南距粤省,不及万里。国朝见据于英吉利,英设总督驻焉。

印度属英本末译附:

印度幅员居中国三之二。在昔,其国物产之备,文字之盛,制造之精,中国而外,无与比伦。国内部落,各为君长。明中叶,有部长名巴白者,霸于诸部,自立为帝,号其朝曰:“泰麦”。万历间,有英京伦敦商贾数人,合资创贸易公司于印度,以通商东土,曰:“印度公司”,英君给以凭照,准在东土通商,不许他商继迹。初仅于印度滨海数处,购地造屋,若村落然,不数年贸易日盛。嗣因印人时与构难,英君又准其在印用兵自卫,于是购兵船,举官长,练兵丁,筑炮台,规模渐扩。

时印度泰麦朝犹盛,无可乘之隙,而英人亦尚安分也。其后,国势渐衰,部落相继作乱,英公司自卫之兵因此而增。其在印度之荷兰国人,法兰西国人亦皆以兵自卫。诸部长相争,多求助于西人,西人立功恒索地以酬,最著者英人也,辟地故日大。

乾隆间,泰麦之君为英人所攻,不敌出走,继将辨嘉霸夏亚利撤诸地永属于公司。公司且与之立约,每年取银八百万两,泰麦几不国,英竟以一贸易公司称霸印度。时英君虽不自兼其国,而虑公司尾大,亦遣大臣驻其地以箝制之,又调军士数队戍焉,俸饷仰给于公司,又命于伦敦设署为印度公司总署,凡事由署议定,然后传令于印度。自是公司之权,年大一年。其邻地失睦与之战,有不降服者,或索地,或与盟,使类于属国。咸丰七年,公司所属兵已二十有六万人,年中度支需银九千五百万两。是年,土人作乱,与英人构难,欲尽逐英人。英人之居内地者多遭骈戮,曩得境土岌岌可危,英人并力死战,经年卒使其归服。然公司之权,亦由是而日替,盖平是乱,英君力也。

事后,英君下令其地不再属于公司,而为英之藩属,公司原设之员,亦皆隶于国君。英君遂兼有印度,称印度皇帝焉。夫此公司也,基于贸易之事,卒以二万里外之大国献之,虽曰人事,岂非天哉!

译《鸦片事略》(清)李圭著 ●卷上 鸦片是中国的祸患,是百姓的毒药,这本来人人都知道。但它在各郡县流行的始末,禁令时紧时松、交替施行的情况,以及英国人因贩卖鸦片而发动战争、请求讲和,又因鸦片有害而成立组织劝禁等三百年来的事情,却未必人人都知道。因此,我把自己见闻所及的材料,有的采自其他书籍,有的记录于邮报,汇集编成此书,并附上外国往来的文书,称为《鸦片事略》。考察亚洲南部,有一个国家叫印度,就是《汉书》所说的身毒,又称天竺。它东西南北广阔四千多里,东边与缅甸接界,西边与阿富汗、俾路芝接界,南面临大海,北至葱岭,东北与廓尔喀、哲孟雄、布鲁克巴等部落接界,靠近西藏。全国分为五个地区。地势伸入海中的地方叫南印度;温都士坦古称中印度,其中的厄纳特位于四方中央;孟加剌是东印度,其会城叫加尔格达;西印度横跨恒河,与阿富汗、俾路芝接壤;克什米耳是北印度,就是古代的罽宾国。它西北距英吉利,水路约二万里;东南距粤省,不到万里。国朝目前由英吉利占有,英国设置总督驻守在那里。印度归属英国的始末译附:印度的疆域相当于中国的三分之二。从前,印度物产完备、文字兴盛、制造精良,除中国以外,没有国家能够相比。国内各部落各自拥立君长。明朝中叶,有一位名叫巴白的部部长称霸各部,自立为帝,把他的朝代称为“泰麦”。万历年间,英国京城伦敦有几名商人集资在印度创办贸易公司,以便同东方通商,称为“印度公司”。英国国王发给它凭照,准许它在东方通商,不许其他商人跟随。起初,公司只在印度沿海几处购地建屋,像村落一样;没过几年,贸易日益兴盛。后来因为印度人时常与公司发生冲突,英国国王又准许公司在印度用兵自卫,于是购买兵船,任命官长,训练士兵,修筑炮台,规模逐渐扩大。当时印度的泰麦朝还很强盛,没有可以乘隙进攻的地方,英国人也还安分守己。后来,印度国势逐渐衰弱,各部落接连作乱,英国公司因而增加自卫军队。在印度的荷兰人、法国人也都用武力自卫。各部部长相互争斗,大多请求西方人援助;西方人立下功劳,常常要求割地作为酬报,其中以英国人最为突出,因此英国开拓的土地越来越大。乾隆年间,泰麦的君主受到英国人进攻,抵挡不住而出逃,随后又把辨嘉、霸夏、亚利撤等地永久割让给公司。公司还同他订立契约,每年收取白银八百万两。泰麦几乎因此亡国,英国最终凭借一个贸易公司称霸印度。当时英国国王虽然没有亲自兼并管理印度,却担心公司势力过大,便派大臣驻在那里加以控制,又调派几队军士驻防;军队的俸饷由公司供给,并命令在伦敦设立机构,作为印度公司的总署,所有事务先由总署议定,然后传令印度。从此,公司的权力一年比一年扩大。邻近地区与公司失和而交战,有些不肯降服的,公司或者索取土地,或者同它们结盟,使它们类似属国。咸丰七年,公司所属军队已经有二十六万人,每年军费需要白银九千五百万两。这一年,当地人发生叛乱,同英国人发生冲突,想把英国人全部驱逐出去。居住在内地的英国人多遭到杀戮,先前取得的领土也岌岌可危。英国人合力死战,经过一年,最终使叛乱者归服。然而公司的权力也因此日渐衰落,因为平定这场叛乱,靠的是英国国王的力量。事情结束后,英国国王下令,印度不再属于公司,而成为英国的藩属;公司原来设置的官员,也都隶属于国王。英国国王于是兼有印度,称为印度皇帝。这家公司以贸易为基础,最终却把相距二万里的大国献给了英国;虽然说是人为造成的,难道不也是天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