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通制条格 (元)完颜纳丹等奉敕撰
大元通制序
卷第二
户令一
户例
投下收户
官豪影占
非法赋敛
以籍为定
冒户
搔扰工匠
卷第三
户令二
隐户占土
亲在分居
收养同宗孤贫
户绝财产
医户析居
太医差役
年老侍丁
寺院佃户
被虏平民
卖子圆聚
儒人被虏
蒙古人差发
怯薛元役
弓手差发
祇候曳剌税粮
交换公使人隶
婚姻礼制
夫亡守志
收嫂
收继婶母
良嫁官户
嫁娶所由
女由使嫁
乐人婚姻
良贱为婚
卷第四
户令三
嫁娶
亲属分财
畏兀儿家私
鳏寡孤独
务停
诉良人口
过房男女
典雇妻室
嫁卖妻妾
擅配匠妻
典卖佃户
奸生男女
娼女妊孕
躯妇为娼
均当差役
伪钞妻属
女多渰死
阑遗人畜
卷第五
学令
庙学
科举
蒙古字学
习学书算
亦思替非文书
传习差误
卷第六
选举
选格
五事
殿最
荫例
军官袭替
荫钱谷
迁转避籍
服阙求
病阕
终制
致仕
给由
公罪
举保
除授身故
投下达鲁花赤
到选被问
教官不称
行省令译史
匠官
俸月
令译史通事知印
卷第七
军防
差遣
口粮医药
军官课最
巡军
禁治扰害
单丁雇觅
存恤
差运官物
押送军器
屯田
看守仓库
起补军丁
擅差
私役
私代
管押
卷第八
仪制
朝现
表笺
公服私贺
臣子避忌
贺谢迎送
器物饰金
祝寿
卷第九
衣服
服色
卷第十三
禄令
俸禄职田
工粮
宿卫粮
工粮则例
衣装则例
大小口例
减除俸禄
作阙住俸
马疋事料
卷第十四
仓库
关防
部粮
觉察侵盗
计点
粮耗
附余短少
揭借闭纳
沮坏漕运
运粮作弊
倒换昏钞
烧毁昏钞
押运
司库
关拨钞本
钱粮去零
酒牌侵钞
务官欺课
卷第十五
畜牧
抽分羊马
鹰食分例
擅支马驼草料
冒支官钱粮
大印子马疋
卷第十六
田令
理民
立社巷长
农桑
司农事例
佃种官田
妄献田土
官田
典卖田产事例
军马扰民
准折事产
坟茔树株
异代地土
田讼革限
逃移财产
江南私租
拨赐田土
影占民田
拨赐田土还官
召赁官房
打量田土
卷第十七
赋役
地税
学田地税
科差
主首里正
杂泛差役
田禾灾伤
孤老残疾
壹产叄男
上都站
押运使臣
弓手税粮
差拨祗候
滥设头目
孝子义夫节妇
卷第十八
关市
关渡盘诘
牙保欺蔽
滥给文引
和雇和买
市舶
下番
中宝
牙行
雇船文约
私*
卷第十九
捕亡
防盗
捕盗责限
捕盗功过
巡警
仓库被盗
追捕
卷第二十
赏令
告获谋反
军功
获贼
捕虎
获伪钞贼
私酒
私历
平反冤狱
会赦给赏
获逃驱
卷第二十一
医药
医学
科目
试验太医
惠民局
假医
卷第二十二
假宁
奔丧迁葬
曹状
给假
卷第二十七
杂令一
上用甲
兵仗应给不应给
擅造兵器
禁约军器
铁禾
买卖军器
供神军器
造低弓箭
卖鹰鹘
禁捕秃鹙
禁捕天鹅
捕白花蛇
筵会宰马
汉人殴蒙古人
诸王经行科敛
诈称赐酒
非理行孝
前代遗迹
文庙亵渎
侵占官街
解典
卑幼私债
私宴
蒙古男女过海
投下千分
拜贺行礼
障车害礼
拘滞车船
搬词
山场
金银
请谒
立碑
带行人
译## 大元通制序
### 卷第二
户令一:户籍则例、投下(分封领地)收纳户口、官员豪强侵占影蔽户口、非法征收赋税、以户籍为准、冒名顶替户籍、骚扰工匠
### 卷第三
户令二:隐匿户口占据土地、父母在世而子孙分居、收养同宗孤贫之人、绝户财产处理、医户分家、太医的差役、年老者留侍丁的规定、寺院佃户、被虏掠的平民、卖子后团聚、儒户被虏掠、蒙古人的差发(赋役)、怯薛(宿卫)原本的差役、弓手的差发、祗候(随从差役)与曳剌(差役人)的税粮、更换公使(差役)人员及仆隶、婚姻礼制、丈夫死后妻子守志、收娶寡嫂、收继叔母、良人嫁与官户、嫁娶的缘由、女子由官府许嫁、乐人的婚姻、良民与贱民通婚
### 卷第四
户令三:嫁娶、亲属分家产、畏兀儿(回鹘)家产、鳏寡孤独、停止差役事务、诉讼良人口、过继男女、典雇妻室、嫁卖妻妾、擅自配给工匠妻室、典卖佃户、奸生子女、娼妓怀孕、被虏妇女沦为娼妓、平均承当差役、伪钞人犯的家属、女多而溺死女婴、走失或遗失的人畜
### 卷第五
学令:庙学(孔庙学校)、科举、蒙古字学、学习书法算术、亦思替非文书(波斯文书)、传习中的差错
### 卷第六
选举:选官等第、五项考核事项、政绩考核优劣、恩荫的旧例、军官承袭替补、荫补钱粮、迁转回避原籍、服丧期满求官、因病去官、守丧终制、致仕(退休)、给由(考核文书)、公罪、举荐保任、除授官员身故、投下(分封领地)达鲁花赤、到选被查问、教官不称职、行省的令史译史、匠官、俸禄月给、令史译史通事知印
### 卷第七
军防:差遣、口粮医药、军官考核优劣、巡军、禁止骚扰侵害、单丁人户的雇役、存恤抚恤、差运官府物资、押送军器、屯田、看守仓库、招补军丁、擅自差遣、私自役使、私自代替、管押
### 卷第八
仪制:朝见、表笺(章表文书)、公服与私人贺礼、臣子避讳忌讳、贺喜谢恩迎送、器物饰金、祝寿
### 卷第九
衣服:服色
### 卷第十三
禄令:俸禄职田、工粮、宿卫粮、工粮的规定、衣装的规定、大小口的规定、减除俸禄、因过错停发俸禄、马匹饲料
### 卷第十四
仓库:关防(查验)、部粮(发放粮食)、觉察侵盗、清点计算、粮食损耗、附加剩余与短缺、揭借与闭纳(借贷偿还)、破坏漕运、运粮中的作弊、倒换旧钞、烧毁旧钞、押运、司库、调拨钞本、钱粮去零、酒牌侵蚀钞本、税务官员欺瞒税课
### 卷第十五
畜牧:抽分羊马、鹰的食料定量、擅自支用马驼草料、冒领官府钱粮、大印子马匹
### 卷第十六
田令:治理民众、设立乡社里巷之长、农桑、司农的事例、佃种官田、妄自献纳田土、官田、典卖田产的事例、军马骚扰百姓、抵折产业、坟茔树木、异代(前朝)地土、田产诉讼的期限、逃亡迁移的财产、江南的私租、拨赐的田土、影占民田、拨赐田土归还官府、招赁官房、丈量田土
### 卷第十七
赋役:地税、学田地税、科差、主首里正(乡里差役头目)、杂泛差役、田禾灾伤、孤老残疾、一产三男(生三胞胎)、上都驿站、押运使臣、弓手税粮、差拨祗候、滥设头目、孝子义夫节妇
### 卷第十八
关市:关渡盘查、牙人保人的欺瞒蒙蔽、滥发通行文引、和雇和买、市舶(海外贸易)、下番(出海贸易)、中宝(珍宝交易)、牙行(中介商行)、雇船文约、私□
### 卷第十九
捕亡:防盗、捕盗的责限、捕盗的功过、巡警、仓库被盗、追捕
### 卷第二十
赏令:告发谋反获奖、军功、捕获盗贼、捕虎、捕获伪钞人犯、私酒、私历(私造历书)、平反冤狱、遇赦颁赏、获得逃亡的驱口
### 卷第二十一
医药:医学、科目、考验太医、惠民局、冒充医生
### 卷第二十二
假宁:奔丧迁葬、曹状(诉状)、给假
### 卷第二十七
杂令一:上用(御用)甲胄、兵仗应给不应给之规定、擅自制造兵器、禁止军器、铁禾(铁制农具)、买卖军器、供奉神庙的军器、制造粗劣弓箭、贩卖鹰鹘、禁止捕捉秃鹙、禁止捕捉天鹅、捕捉白花蛇、宴会宰杀马匹、汉人殴打蒙古人、诸王经过时的科敛、诈称皇帝赐酒、不合情理的行孝、前代遗迹、亵渎文庙、侵占官街、典当、卑幼私自借债、私自设宴、蒙古男女渡海、投下(分封领地)千分(赋税比例)、拜贺行礼、拦车妨害礼仪、拘留阻滞车船、搬弄词讼、山场、金银、请谒(请托拜谒)、立碑、带行人(随行人员)、掩埋暴露的骸骨、控鹤(仪仗侍从)等人的服饰佩带、毛段织金
### 卷第二十八
杂令二:熏金、佛像与西天字段子、分拨怯薛、野火、扰民、围猎、船路阻碍、祈赛(祭祀祈福)等事、屠宰的禁令、阻拦买卖粮食、违例取息、走失或遗失的物品、地内藏埋的财物、刺面(刺字)与驱口面部、蒙古人殴打汉人、妖书妖言、禁书、各王府名下的阴阳人、收受馈赠、率敛(摊派征收)、差使人宿娼、监临(官员)营利、冒领官府物资、蒙古人的粥饭、铭旌(丧礼旗幡)忌避、恐吓索取钱物、豪强霸道强行迁徙他人
### 卷第二十九
僧道:给发度牒剃度、选拔考试僧人、寺观僧道人数、还俗、奸盗、词讼、河西僧人的差税、代人索债、拈阄射利(抓阄图利)、商税地税、汉僧穿红衣、追缴毁坏木印、拘收执把的文字、经手钱财、俗人做道场
### 卷第三十
营缮:造作、织造的用料规定、投下(分封领地)织造、堤渠桥道、官舍、岳祠、私下附带营造、判署提调(官员的签署监管)、驿路船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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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通制序
孛朮鲁翀
至治二年冬十一月,皇帝将已故丞相东平忠宪王的孙子、原任中书左丞相的人提升为右丞相,让他总管百官
掩骼埋胔
控鹤等服带
毛段织金
卷第二十八
杂令二
熏金
佛像西天字段子
分间怯薛
野火
扰民
围猎
船路阻害
祈赛等事
屠禁
阑籴
违例取息
阑遗
地内宿藏
刺驱面
蒙古人殴汉人
妖书妖言
禁书
各位下阴阳人
受纳馈献
率敛
差使人宿娼
监临营利
冒支官物
蒙古人粥饭
铭旌忌避
恐吓钱物
豪霸迁徙
卷第二十九
僧道
给据簪剃
选试僧人
寺观僧道数目
还俗
奸盗
词讼
河西僧差税
替人索债
拈阄射利
商税地税
汉僧红衣
追毁木印
拘收执把文字
过钱
俗人做道场
卷第三十
营缮
造作
织造料例
投下织造
堤渠桥道
官舍
岳祠
私下带造
判署提调
驿路船渡
大元通制序
孛朮鲁翀
至治二年冬十有一月,
译,革新各项政务,征召任用老成之人,开明治国之道。
我大元朝历代圣主相继在位,已有一百多年。皇帝裁断所决定的赏罚予夺,朝廷谋议所判定的可否,禁止顽劣、制止暴行,仁爱体恤百姓,都有充分完备的成法。然而记载法令的文书,年年增加、月月增添,分散在各个官府衙门,既积累又繁多,没有人能够统摄整理。心怀私情的官吏,借机玩弄权术、徇私行事,百姓因此受害,政务因此败坏。御史台的谏官屡次进言此事,朝廷宰辅大臣也常为此忧虑。
仁宗皇帝即位之初,中书省上奏获得批准,选择年高德劭的贤人、明晓练达的士人。当时如中书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兼商议中书事的刘正等人,将开国以来可以定为法令的各项政令法规,分类汇集加以折衷取舍,颁示给主管官署。其中宏大的纲目有三种:叫做制诏,叫做条格,叫做断例。介于格、例之间、虽非各官署职守所急需、但也一并汇集编入的,称为别类。延佑三年夏五月,书籍编成,皇帝下令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院、国史院、集贤院的大臣,共同校订审正这部书。前后经过八年,此事仍未能完成。
今年春正月辛酉日,皇上驾临大殿,丞相引据前后原委,奏请应当依照仁宗皇帝的旧制办理,皇帝下诏批准。于是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判宗正府事普颜、集贤学士钦察、翰林直学士曹元用,在二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