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小编卷下
,则视其国而非视其禄也,明矣。尝考周之封邑,不过周、召、刘、单、祭、凡、苏、毛诸国及郑之始封而已,其先世皆有大功徳于民,即刘、单、郑亦有功王室者,故得国于畿内也。然则入官而受禄者【视三等君田】先王待臣之常数也,其子孙继之,故孟子“仕者世禄而官不世【世官乃周之未失】有功而受地者【视三等建国】先王优臣之特典也,其子孙继之,故王制“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而爵不世”,岂有九十三国之理哉【按左传晋献公赐赵夙耿毕万魏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晋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以一命命郄缺为卿复与之冀赵简子誓以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类皆有功特赐者非制禄之常矣】
译那么,人们看重的是封国而不是俸禄,这是很明显的。我曾经考察过周代的封邑,不过是周、召、刘、单、祭、凡、苏、毛等诸侯国以及郑国初封时的情况罢了,他们的祖先都对百姓有大功德,即使是刘、单、郑也有对王室有功的人,所以能在王畿之内获得封国。既然如此,入仕做官而接受俸禄的(参照三等君田的规格),是先王对待臣子的常规制度,他们的子孙继承这一制度,所以孟子说“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但官职不世代相传”(世袭官职是周朝尚未衰败时的情况);因有功而接受封地的(参照三等建国的规格),是先王优待臣子的特殊恩典,他们的子孙继承这一恩典,所以《王制》说“天子直辖区域内的诸侯,享有俸禄,但爵位不世代相传”,哪里会有九十三国的道理呢?(按:《左传》记载,晋献公赐给赵夙耿地、毕万魏地,晋平公赐给季友汶阳之田及费地,晋襄公因再命之礼任命先茅为县大夫,赏赐胥臣以一命之礼,任命郄缺为卿并再次赐给他冀地,赵简子发誓以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等,这些都是因有功而特别赏赐的,并非制定俸禄的常规制度。)
外诸侯孤卿大夫士考
诸侯无三公,惟大国得立孤一人,如公之孤,执玄孤卿载■〈方亶〉之类是也。亚于孤者为卿。《王制》:“诸侯之上大夫卿【按《王制》: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以三卿细分之,则司徒为上卿,司马为中卿,司空为下卿;以五大夫细分之,则小宰、小司徒为上,余三人为下;又分之,则小宗伯为中,小司冦、小司空为下也。本崔灵恩】又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郑注: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文似脱误耳】是也。冡宰所谓设其参也。三卿者何?《牧誓》:司徒、司马、司空【此武王未克商时侯国之官】左传》:“鲁季孙为司徒,叔孙为司马,孟孙为司空。”是也。诸侯亦有六典,则曷为并为三卿?司徒实兼冡宰,司马实兼宗伯,司空实兼司冦。《书大传》谓司徒公、司马公、司空公各兼二卿是也【惟宋得备六官,故有大司冦、太宰之号;吴有太宰僣也;至鲁有宗伯,卫有司冦,疑即在下大夫之列】次于上大夫卿者为下大夫。《王制》:“下大夫五人【崔氏《礼注》:司徒以下有小宰、小司徒二人,司空以下有小司空、小司冦二人,惟司马下祇小司马一人为五人;《公羊》谓司徒二人,司空二人,司马一人,统为五人】是也,所谓传其伍也。大夫之下则为上、中、下士。《王制》:“上士二十七人,其中士、下士各居其上之三分。”是也,所谓陈其殷也【郑氏康成谓上九、中九、下九,与经文専言上士者不合;徐氏师曾以为中士三倍上士,下士又三倍中士,似觉太繁,更详之】孤、卿、大夫、士下各有府、史、胥、徒。《孟子》以为庶人在官者,所谓置其辅也【郑康成専以府史释之,今从叶氏时说】
内诸侯家臣考
案冡宰施八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置其辅【郑注:长谓公卿大夫王子弟食采邑者,两谓两卿】降于外诸侯者,特两卿之异于三卿耳。其见于《周官》者,礼官之属有都宗人、家宗人;政官之属有都司马、家司马;刑官之属有方士、朝大夫、都士、家士。至于都,则一官専主都家之八则,皆都鄙之官也。然未尝不归于王之所驭:如都、家宗人,凡祭祀必致福于国;国有大故,令祷祠必反命于国;都、家司马戒令则必聴于国司马;方士、都士、家士狱计则必上于国而聴于朝;朝大夫掌都家之治,国有政令则令其朝大夫是也。然则内诸侯之私士,孰非天子之公臣乎?
列国大夫家臣考
按《曲礼》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则大夫有宰矣。”大夫称主,则其臣称仆。《王制》:“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是也。亦有谓之大夫者,《檀弓》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塟。《左传》:“鲁有郈大夫、郕大夫是也。”亦有谓之士者,《左传》:“大夫臣士是也。”即《玉藻》所谓“私人”也。若上、中、下士,则《玉藻》所谓“公士”者也。家臣之数虽不可考,然亦有司徒、司马之官。《檀弓》:“孟献子之丧,司徒旅归四布。”《左传》:“叔孙氏之司马鬷戾是也。”
五畆之宅考
孟子「五畆之宅」者,载师以廛里任国中之地。郑注:「民之邑居在都城者,此二畆半在邑也。」《诗》「中田有庐」,《榖梁传》「公田为居」,《汉食货志》「八家各受私田百畆,公田十畆,是为八百八十畆,余二十畆以为庐舍」,此二畆半在田也。于是毛苌传《国风》,郑康成注《诗》,礼何休学《公羊》,范宁解《榖梁》,赵岐注《孟子》,咸谓在野曰庐,在邑曰里。春则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余谓在邑者,城外诸邑,非国中邑也。何以言之?遂人「夫一廛,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则在野之明证也。《月令》「命野虞毋伐桑柘」,野虞是掌野之官,而不及国中之吏,则国
译外诸侯孤卿大夫士考
诸侯没有三公,只有大国可以设立一位孤,如同公的孤一样,执掌玄孤、卿载■〈方亶〉等职的就是这类。地位次于孤的是卿。《王制》说:“诸侯的上大夫就是卿。”【按《王制》记载:次国的上卿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中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上卿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如果将三卿细分,那么司徒为上卿,司马为中卿,司空为下卿;如果将五大夫细分,那么小宰、小司徒为上,其余三人为下;再进一步细分,则小宗伯为中,小司寇、小司空为下。这是崔灵恩的本意。】又说道:“大国的三卿都由天子任命,次国的三卿中,两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其国君任命;小国的两卿,都由其国君任命。”【郑玄注:小国也有三卿,其中一卿由天子任命,两卿由其国君任命,这段文字似乎有脱漏错误。】这就是《周礼》中冡宰所说的“设其参”的意思。三卿是指什么呢?《牧誓》中提到的司徒、司马、司空【这是武王尚未攻克商朝时侯国的官职】,《左传》记载:“鲁国的季孙担任司徒,叔孙担任司马,孟孙担任司空。”就是这类。诸侯也有六典,那么为什么合并为三卿呢?因为司徒实际上兼任冡宰,司马实际上兼任宗伯,司空实际上兼任司寇。《书大传》说司徒公、司马公、司空公各自兼任两卿,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宋国得以完备六官,所以有大司寇、太宰的称号;吴国有太宰是僭越;至于鲁国有宗伯,卫国有司寇,怀疑他们是在下大夫的行列】。地位次于上大夫卿的是下大夫。《王制》说:“下大夫五人。”【崔氏《礼注》:司徒以下有小宰、小司徒二人,司空以下有小司空、小司寇二人,只有司马以下仅有小司马一人,共为五人;《公羊传》说司徒二人,司空二人,司马一人,总共为五人。】这就是所谓“传其伍”的意思。大夫之下则是上士、中士、下士。《王制》说:“上士二十七人,其中中士、下士各占上士人数的三分之一。”这就是所谓“陈其殷”的意思【郑康成认为上九、中九、下九,与经文专门只提上士的说法不符;徐师曾认为中士是上士的三倍,下士又是中士的三倍,似乎过于繁杂,需再详细考证】。孤、卿、大夫、士之下各有府、史、胥、徒。《孟子》认为这些是庶人在官者,这就是所谓“置其辅”的意思【郑康成专门用府、史来解释,现在采纳叶氏的说法】。
内诸侯家臣考
考察冡宰在都鄙施行八则,建立其长官,设立其两卿,设置其伍,陈列其殷,安置其辅佐【郑玄注:长官指公、卿、大夫以及食采邑的王子弟,两指两卿】。与外诸侯相比,不同的只是两卿不同于三卿罢了。在《周官》中可见的,礼官属下有都宗人、家宗人;政官属下有都司马、家司马;刑官属下有方士、朝大夫、都士、家士。至于都,则一个官职专门主管都、家的八则,这些都是都鄙的官员。然而他们无不归属于王所驾驭:比如都、家宗人,凡是祭祀必须向国都致福;国家有大变故,命令祷祠必须向国都回报;都、家司马发布戒令必须听从国司马;方士、都士、家士审理狱讼必须上报国都并听从朝廷裁决;朝大夫掌管都、家的治理,国家有政令就命令其朝大夫执行。既然如此,那么内诸侯的私臣,谁不是天子的公臣呢?
列国大夫家臣考
按照《曲礼》,询问大夫的财富时说:“有宰食力”,那么大夫就有宰了。大夫称主,那么他的臣下就称仆。《王制》说:“在公家做官的叫臣,在私家做官的叫仆。”就是这个意思。也有被称为大夫的,《檀弓》记载其妻与家大夫谋划殉葬。《左传》记载:“鲁国有郈大夫、郕大夫。”就是这类。也有被称为士的,《左传》记载:“大夫的臣下是士。”就是这类。也就是《玉藻》所说的“私人”。如果是上士、中士、下士,那就是《玉藻》所说的“公士”。家臣的数量虽然无法考证,但也有司徒、司马这样的官职。《檀弓》记载:“孟献子去世,司徒旅归四布。”《左传》记载:“叔孙氏的司马鬷戾。”就是这类。
五亩之宅考
孟子所说的“五亩之宅”,是载师以廛里来分配国中的土地。郑玄注:“民众的邑居在都城内的,这二亩半在邑中。”《诗经》说“中田有庐”,《谷梁传》说“公田为居”,《汉书·食货志》说“八家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共为八百八十亩,剩余二十亩作为庐舍”,这二亩半在田中。于是毛苌传《国风》,郑康成注《诗经》,何休学《公羊》,范宁解《谷梁》,赵岐注《孟子》,都认为在野外叫庐,在邑中叫里。春天则命令民众全部出野,冬天则全部进入邑中。我认为在邑中的,是指城外的各个邑,而不是国中的邑。为什么这么说呢?遂人规定“一夫一廛,辨别野地的土质,分为上地、中地、下地,以此颁授田里”,这是在野的明显证据。《月令》说“命令野虞不要砍伐桑柘”,野虞是掌管野地的官员,而不涉及国中的官吏,那么国中……
邑之无桑可知。《豳风》「遵彼微行,在春日载阳之后」,是时出野已久,而毛传即引「五畆之宅」为证,言其采之便也。乃郑氏「上入执宫功」笺复谓「上入都邑」,则稍县畺之民去国都逺甚,其能使女子执懿筐以求之乎?而谓国邑之说,其尚可信乎?且就地势考之,亦有不能容者。天子之城,据《典命》疏为方十二里,积一百四十四里,祖社朝市王宫去其三之一,余九十六里,而羣臣之里取诸国中之公廨,百工之肆取诸城内之空地,以及诸侯之馆、学士之舍,所余无几,安足以处稍县畺八十四万里之民乎?且贾氏公彦以遂外四百里公邑皆从贡法,惟三等采邑乃制井田,则惟大都、小都、家邑之民得入国邑乎?抑都鄙之地为之一空,而至春始出乎?而乡遂之民乃独处田间,而不得一入乎?此事之必不然者也。而匠人所云方九里者,又不待言矣。若大国之城,《书》大传、《典命》疏并方九里,积八十一里,三分去一,余五十四里,都鄙六千四百井,每井庐舍二十畆,当得一百四十二里有竒。次国城,《书》大传谓方三里,今据《典命》疏方七里,积四十九里,三分去一,余三十二里,三分里之二,都鄙三千三百井,当得庐舍七十三里三分。里之一小国,城书大传谓方一里。今据典命疏,方五里,积二十五里三分去一,余一十六里三分。里之二都鄙,二千一百七十六井,当得庐舍四十八里有竒。然此犹就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之都鄙计之也。若如周礼五百、四百、三百、二百、一百之说,则都鄙益大,而入国邑者愈不能容矣。曰:“然则载师之廛里何与?”曰:“以予观之,则皆市宅也。”按廛人有廛布,郑注谓货贿诸物■〈氏阝〉舍之税,载师园廛二十而一是也。冡宰九赋止有闗市之赋,无民宅之条。若为民之上入者,安得复取其税哉?管子先王处农就田野,野处而不昵。韦昭谓国都城郭之域,惟士工商而已,农不与焉,是也。曰:“二畆半在田,食货志则既言之矣。若二畆半在邑,又何说与?”曰:“毛氏竒龄有云:王制量地以制邑,凡乡遂以外皆有邑里。在公家者曰公邑,在私家者曰家邑。公卿大夫王子弟所食曰采邑,民受田之外受闲田为居者曰井邑。凡乡遂诸官皆有官居,自邑而丘而甸而县而都,与自井而通而成而终而同,凡聚会处即设为官居,而民遂附之。此民居之近官居者,所谓邑居、里居也。入保者保此而已,上入执宫功者入此而已。”若赵岐又有保城之说,则都邑原有城,谓之邑城、都城【如春秋城郎、城向、城郚、城郓、城赀、城防、城武、城城平阳、城祝丘之类】并非国城,即近郊之民冬月入保,亦必附郭为民居,使之相守,并非虚国中里廛以待冬月一时之入也。故赵岐所注先分两地,一在无城之邑,一在有城之邑。庐井邑居各二畆半为宅,此无城之邑居也。冬入保城二畆半,此有城之邑居也。愚按月令孟夏之月,命民勉作,毋休于都,则春夏出田矣。豳风入此室处,上入执宫功,则秋冬入邑矣。毛氏就都鄙分田邑与榖梁、班志俱合,足以发千载之覆矣。
译邑中没有桑树,这是可以推知的。《豳风》中“遵彼微行”一句,位于“春日载阳”之后,此时人们早已出野劳作,而毛亨的传注便引用“五亩之宅”作为证据,说明采桑的便利。然而郑玄在“上入执宫功”的笺注中又说“上入都邑”,那么稍、县、疆等地的百姓距离国都极为遥远,难道能让女子拿着深筐去那里采桑吗?那么认为国邑的说法,还能让人相信吗?况且从地势上考察,也有容纳不下的问题。天子的都城,根据《典命》疏的记载,方圆十二里,面积一百四十四里,祖庙、社稷、朝市、王宫占去三分之一,剩余九十六里,而群臣的里宅取自国中的公廨,百工的作坊取自城内的空地,以及诸侯的馆舍、学士的居所,所剩无几,哪里足以安置稍、县、疆八十四万里的百姓呢?况且贾公彦认为遂外四百里的公邑都遵循贡法,只有三等采邑才实行井田制,那么只有大都、小都、家邑的百姓能进入国邑吗?还是都鄙之地变得空空如也,直到春天才开始出来?而乡遂的百姓却独自留在田间,不能进入一次吗?这是必定不会发生的事。至于匠人所说的方圆九里,更不必说了。至于大国的都城,《尚书大传》和《典命》疏都说是方圆九里,面积八十一里,去掉三分之一,剩余五十四里,都鄙六千四百井,每井庐舍二十亩,应当得到一百四十二里有余。次国的都城,《尚书大传》说是方圆三里,现在根据《典命》疏说是方圆七里,面积四十九里,去掉三分之一,剩余三十二里,取其中的三分之二,都鄙三千三百井,应当得到庐舍七十三里又三分之一。小国的都城,《尚书大传》说是方圆一里,现在根据《典命》疏说是方圆五里,面积二十五里,去掉三分之一,剩余十六里又三分之二,都鄙二千一百七十六井,应当得到庐舍四十八里有余。然而这还是按照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都鄙来计算的。如果按照《周礼》五百、四百、三百、二百、一百的说法,那么都鄙更大,进入国邑的百姓就更无法容纳了。问:“那么载师所说的廛里又是怎么回事呢?”答:“在我看来,那都是市宅。”查考廛人征收廛布,郑玄注解说这是货物在廛舍中存放的税,载师征收园廛二十分之一的税也是如此。冡宰九赋中只有关市的赋税,没有民宅的条目。如果是百姓入城服役,怎么还能再征收他们的税呢?《管子》说先王让农夫居住在田野,住在野外而不亲近城市。韦昭说国都城墙的区域内,只有士、工、商,农夫不在其中,这是对的。问:“二亩半在田,《食货志》已经说过了。如果二亩半在邑,又有什么说法呢?”答:“毛奇龄曾说:《王制》量地来制定邑里,凡是乡遂以外都有邑里。属于公家的叫公邑,属于私家的叫家邑。公卿大夫王子弟所食邑叫采邑,百姓受田之外受闲田作为居所的叫井邑。凡是乡遂的各级官员都有官居,从邑到丘到甸到县到都,以及从井到通到成到终到同,凡是聚会的地方就设立官居,百姓便依附于此。这些靠近官居的民居,就是所谓的邑居、里居。入保就是保卫这些地方,上入执宫功就是进入这些地方。”至于赵岐又有保城的说法,那么都邑原本就有城墙,称为邑城、都城【如春秋时期城郎、城向、城郚、城郓、城赀、城防、城武、城平阳、城祝丘之类】,并非国都的城墙,即使是近郊的百姓冬天入保,也必定依附于城郭作为民居,让他们互相守望,并不是虚设国中的里廛来等待冬天一时的进入。所以赵岐的注首先区分两地,一是在无城的邑,一是在有城的邑。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作为宅基,这是无城的邑居。冬天入保城二亩半,这是有城的邑居。我认为《月令》孟夏之月,命令百姓努力劳作,不要在都邑休息,那么春夏就出田了。《豳风》说“入此室处”,上入执宫功,那么秋冬就入邑了。毛亨根据都鄙区分田邑,与《谷梁传》、《汉书·食货志》都相符合,足以揭开千年的迷雾了。
原人情,察地势,又本诸经传,而旁捜西河毛氏之说,言皆不朽【沈冠云】
学校考
学记》古之敎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其入学也,天子太子八岁入小学,在师氏虎门之左;十五入大学,在王宫之东,保傅。八岁出就外舍,束髪【注:谓成童】就大学。《白虎通》: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是也。此太子之礼也。天子之诸子与羣后之太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俱十五入小学,二十入大学【内则」十年出就外傅,谓公卿以下之子年方童幼,且敎于家,乃未入小学以前事】尚书大传》: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十五【一作十三】入小学,二十入大学,是也。至公卿大夫元士之余子,必由家塾之大小学,以进于乡,由乡学以进于国,悉与乡人同。《尚书大传》:岁事已毕,余子皆入学【郑注」:余子犹众子,古者适子恒代父而仕】年十五【一作十三】入小学,十八入大学,是也。然则天子之太子、王子入学,虽有先后,而皆入虎门与王宫之学。羣后而下,惟适子得入,《舜典》所谓敎胄子也【王制」:王子、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并不及余子】其余子与乡人,则必由家塾以递升于国也,明矣。家塾之制,合二十五家而敎之于塾,里胥、邻长教之于前【周礼」: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掌其比觵挞罚之事;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食货志」曰: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冬民既入,是月余子在于序室,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即小节小义】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即大节大义】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是也【少学」当云大学】父师、少师教之于后。《尚书大传》曰:大夫七十而致仕,老其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所谓里庶尹也」。《白虎通》曰:古之教民者,百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徳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敎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右师即父师,左师少师也】耰锄已藏,新榖已入,岁事已毕,余子皆入学。年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焉。年十八始入大学,见大节,践大义焉。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立春学止】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上老父师,庶老少师】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踰。轻任并重任分,颁白者不提挈,出入皆如之,是也【陈氏祥道曰:说文:闾,里门也。尔雅:门侧之堂谓之塾。坐上老、庶老于此,所以敎之学也。坐里胥、邻长于此,所以敎之耕也。愚按:班志言入学,书传亦言傅农事,则陈氏分耕学之说未确何氏休公羊:学在田曰疆,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髙徳者,名曰父老,其有辨护伉健者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属,里正比庶人在官之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敎之之法与食货志畧同】所谓家有塾也。闾塾之秀升诸族学,则族师主之,所谓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婣有学是也。族学之秀升诸党学,则党正主之,所谓各掌其党之政令敎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徳行道艺是也。党学之秀升诸州学,则州长主之,所谓各掌其州之敎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徳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是也。州学之秀升诸乡学,乡老、乡大夫则三年大比之。乡士之秀升诸司徒,曰选士,则三物宾兴之。乡学之制至此备矣【陈氏祥道曰:「闾胥聚民无常时,族师属民有常月。族师岁属以月吉与春秋,党正岁属以孟吉与正岁,州长岁属以正月之吉与春秋。然后乡大夫从而大比之。以
译推究人情,考察地势,又依据经传,并广泛搜求西河毛氏的学说,所言皆不朽【沈冠云】
学校考
《学记》说:古代的教育,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关于入学,天子的太子八岁入小学,在师氏虎门的左边;十五岁入大学,在王宫的东边,由保傅教导。八岁出外就学,束发【注:指成童】进入大学。《白虎通》说: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这是正确的。这是太子的礼制。天子的众子与诸侯的太子,公卿大夫元士的嫡子,都十五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内则》说:十岁出外就外傅,是说公卿以下之子的年纪尚幼,且在家中教导,这是未入小学以前的事】。《尚书大传》说:王子、公卿大夫元士的嫡子,十五【一作十三】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这是正确的。至于公卿大夫元士的庶子,必须从家塾的大小学,进而到乡学,由乡学进而到国学,全都与乡人相同。《尚书大传》说:岁事完毕,庶子都入学【郑注说:庶子即众子,古代嫡子常代替父亲做官】,十五【一作十三】岁入小学,十八岁入大学,这是正确的。那么,天子的太子、王子入学,虽然有先后,但都进入虎门与王宫的学校。诸侯以下,只有嫡子能进入,这就是《舜典》所说的教导胄子【《王制》说:王子、诸侯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都不包括庶子】。其余庶子与乡人,则必须从家塾逐步升入国学,这是很明白的。家塾的制度,合二十五家而在塾中教导,里胥、邻长在前教导【《周礼》说:闾胥各掌管其闾的征令,评比后宣读法令,记录那些恭敬勤勉、任恤的人,掌管评比、罚酒、鞭打、惩罚的事;比长各掌管其比的治理,五家互相接纳、和睦亲近】。《食货志》说:春天将役使百姓时,里胥清晨坐在右塾,邻长坐在左塾,百姓全部出发后才回去;傍晚也如此。冬天百姓已归,这个月庶子在序室,八岁入小学,学习六甲、五方、书写计算之事【即小节小义】,开始知道室家长幼的节度;十五岁入大学,学习先圣礼乐【即大节大义】,从而知道朝廷君臣的礼制。其中有优秀出众者,移入乡学的庠序;庠序中的优秀者,移入国学的少学,这是正确的【少学应说成大学】。父师、少师在后教导。《尚书大传》说:大夫七十岁退休,在乡里养老,大夫做父师,士做少师【即所谓的里庶尹】。《白虎通》说:古代教导百姓的人,百里都有老师。里中年老有道德的人,做里右师,其次做左师,教导里中的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右师即父师,左师即少师】。耰锄已收藏,新谷已入库,岁事完毕,庶子都入学。十五岁开始入小学,见识小节,践行小义。十八岁开始入大学,见识大节,践行大义。距冬至四十五天开始出学从事农事【立春时学习停止】。上老清晨坐在右塾,庶老坐在左塾【上老即父师,庶老即少师】。庶子全部出发,然后都回去。傍晚也如此。庶子都进入,对父亲辈的随行,对兄长辈的雁行,朋友之间不超越。轻担合并,重担分担,头发花白者不提携重物,出入都如此,这是正确的【陈氏祥道说:《说文》:闾,里门也。《尔雅》:门侧之堂谓之塾。上老、庶老坐在这里,是为了教导他们学习。里胥、邻长坐在这里,是为了教导他们耕作。我认为:班固《汉书》说入学,《尚书大传》也说从事农事,那么陈氏区分耕与学的说法不准确。何休《公羊传》:在田曰疆,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里中为校室,选拔其中年老有高德者,名叫父老,其中有辩才、刚健者做里正,都受加倍田地,可以乘马。父老相当于三老孝弟官属,里正相当于庶人在官的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教导的方法与《食货志》大致相同】。这就是所谓的家有塾。闾塾中的优秀者升入族学,则由族师主管,这就是所谓的各掌管其族的戒令政事。月初吉日则召集百姓宣读邦法,记录那些孝悌和睦有学问的人,这是正确的。族学中的优秀者升入党学,则由党正主管,这就是所谓的各掌管其党的政令教化,以及四季的孟月吉日,则召集百姓宣读邦法以纠戒他们。国家搜索鬼神而祭祀,则按礼召集百姓在序饮酒。正岁召集百姓宣读法令并记录他们的德行道艺,这是正确的。党学中的优秀者升入州学,则由州长主管,这就是所谓的各掌管其州的教化政令之法。正月吉日各召集其州的百姓宣读法令,以考察他们的德行道艺而勉励他们,以纠察他们的过恶而警戒他们。春秋按礼会集百姓在州序射箭,这是正确的。州学中的优秀者升入乡学,乡老、乡大夫则三年大比之。乡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司徒,称为选士,则三物宾兴之。乡学的制度至此完备了【陈氏祥道说:「闾胥聚民无常时,族师属民有常月。族师岁属以月吉与春秋,党正岁属以孟吉与正岁,州长岁属以正月之吉与春秋。然后乡大夫从而大比之。以
卑者其职烦,尊者其职简也。由党正而下,有所读,有所书;州长则有所读,无所书,而有所考;乡大夫则考而兴之,无所读。敬敏任恤,易知者也,故闾胥书之。孝弟睦婣有学,难知者也,故族师书之。徳行则非特孝弟也,道艺则非特有学也,故党正书之。书之者易,考之兴之者难,故书之止于党正,考之在州长,兴之在乡大夫。以卑者其责轻,尊者其任重也】若郊外之遂,由里塾而升诸酇学,则酇长主之;由鄼而升诸鄙学,则鄙师主之;由鄙而升诸县学,则县正主之;由县而升诸遂学,则遂大夫主之。周礼独无明文,先儒谓乡以敎为主,遂以耕为主。今以王制不变移之,遂如初礼。考之则马氏端临以为互文是也。至庠序校之名不一,孔氏颕达谓乡学曰庠,州党曰序,而记云「党有庠者」,是乡之所居,党为郷学之庠,不别立序。凡六乡之内,州学以下皆为庠;六遂之内,县学以下皆为序。陈氏祥道谓校庠序者,乡学也。乡曰庠,而记言「党有庠者」,合二十五家而敎之于闾塾,谓之家有塾,则合五党而敎之乡庠,谓之党有庠。州曰序,而记言「遂有序者」,遂官降乡官一等,则遂学亦降乡一等,其名与州序同。山阴陆氏谓乡有庠,州有序,党有庠,遂有序,县有庠,鄙有序。李氏谓州乡县遂有序,族党酇鄙有庠,比闾邻里有塾。永嘉戴氏谓州乡里之间通谓之庠序。清江刘氏、江陵项氏皆谓周于乡立虞庠,于遂立殷序,于党立夏校。近西河毛氏竒龄谓乡有校,州有序,党有庠。愚按孔氏既言「州党曰序」,何以「州学以下皆为庠」?且党自有序,偶以乡庠不别立,何以不言「乡有庠」而言「党有庠」?是孔氏之说非也。家有塾者,未尝言比,有塾陈氏,何得举以例党之有庠?且合五党而敎之州序,合五州而敎之乡庠。何以不言州有庠,而言党有庠?是陈氏之说凿也。至于陆氏之县庠鄙序,李氏之乡县有序,族酇鄙有庠,比邻有塾【孔氏颕达谓闾里以上皆有学,并不及比邻】则失之无稽。戴氏之通谓庠序,则失之蒙混。刘氏、项氏之党校与党正学记之文俱不合。毛氏谓乡校党庠,则周曰庠乃当代之制,何为不设于乡而仅设于党哉?然则学者将何从?曰:窃尝质诸家君矣。云恐州党以下可以兼序,遂县以下不得兼庠,故礼无文。所谓上得兼下,下不得兼上也。又云:乡饮酒义,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王制:乡简不帅耆老皆朝于庠,则乡有庠。学记:术有序。郑注:术当为遂,则遂有序【顾氏炎武曰:案水经注引此作遂有序。月令审端径术注术,周礼作遂。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径小沟也。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公羊传、汉书五行志并作遂。管子度地篇:百家为里,里十为术,术十为州。术音遂。此古术遂二字通用之证】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党正属民而饮酒于序。左传不毁乡校,疑六乡中庠外兼设序校【记言党庠葢举党以包州乡,举庠以包序校也,似不必泥】六遂则専设序,足以破羣疑矣【按陈氏祥道曰:乡饮酒尊两壶于房户之间,乡射尊于宾席之东。葢乡饮在庠而庠有房室,故尊于房户之间。乡射在序而序无房室,故尊于宾席之东。有室则所揖所履之位浅而前,无室则所揖所履之位深而后。遂惟立序而不得有房室者,亦先王详内畧外之一端也】所谓党有庠,术有序也。此乡遂之制也。乡遂以上则有国学,国学有二,曰小学,曰大学。小学者,文王世子凡语于郊者,以其序谓之郊人【毛氏竒龄据此逺之于成均,并周颂西雝为天子大学在郊之证,愚按《诗》言西雝,未尝言辟雝,在西郊也。礼以其序,谓之郊人逺之。絶句则于成均属下为是】王制:虞庠在国之西郊,非虎门之小学,亦非乡遂之学也。郊学之制,虽不可考,然《文王世子》云:「于成均取爵于上尊,其升于国之大学无疑也。」大学者,周曰东胶【王制】即在王宫之东。《王制》: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乡学所升】皆造焉
译地位低的人职事繁杂,地位高的人职事简略。从党正往下,有的需要宣读,有的需要书写;州长则只宣读不书写,但有所考核;乡大夫则考核并提拔人才,不宣读。恭敬、勤勉、仁爱、体恤,这些是容易了解的,所以由闾胥书写记录;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亲族、有学问,这些是难以了解的,所以由族师书写记录;德行不仅仅指孝顺友爱,道艺不仅仅指有学问,所以由党正书写记录。书写记录容易,考核提拔困难,所以书写记录止于党正,考核在州长,提拔在乡大夫。这是因为地位低的人责任轻,地位高的人责任重。
至于郊外的遂,从里塾升入酇学,由酇长主管;从酇升入鄙学,由鄙师主管;从鄙升入县学,由县正主管;从县升入遂学,由遂大夫主管。《周礼》对此没有明文记载,先儒认为乡以教育为主,遂以耕种为主。现在依据《王制》不变的原则来推演,遂的制度如同初礼。关于考核,马端临认为是互文见义,这是正确的。至于庠、序、校的名称不一,孔颖达认为乡学叫庠,州、党叫序,而《礼记》说“党有庠”,这是乡所居住的地方,党作为乡学的庠,不另外设立序。凡是六乡之内,州学以下都叫庠;六遂之内,县学以下都叫序。陈祥道认为校、庠、序都是乡学。乡叫庠,而《礼记》说“党有庠”,是合二十五家教育于闾塾,称为家有塾,那么合五党教育于乡庠,称为党有庠。州叫序,而《礼记》说“遂有序”,遂官比乡官低一等,那么遂学也比乡学低一等,其名称与州序相同。山阴陆氏认为乡有庠,州有序,党有庠,遂有序,县有庠,鄙有序。李氏认为州、乡、县、遂有序,族、党、酇、鄙有庠,比、闾、邻里都有塾。永嘉戴氏认为州、乡、里之间通称为庠序。清江刘氏、江陵项氏都认为周朝在乡设立虞庠,在遂设立殷序,在党设立夏校。近世西河毛奇龄认为乡有校,州有序,党有庠。
我认为孔颖达既然说“州党叫序”,为什么又说“州学以下都叫庠”?况且党自有序,偶尔因为乡庠不另外设立,为什么不直接说“乡有庠”而说“党有庠”?所以孔颖达的说法不对。家有塾,并没有提到比有塾,陈氏怎么能拿这个来类推党有庠呢?况且合五党教育于州序,合五州教育于乡庠。为什么不提州有庠,而提党有庠?所以陈氏的说法牵强附会。至于陆氏说的县庠鄙序,李氏说的乡县有序,族酇鄙有庠,比邻有塾【孔颖达认为闾里以上都有学,并没有提到比邻】,则缺乏根据。戴氏通称为庠序,则混淆不清。刘氏、项氏的党校说与《礼记·学记》的记载都不符合。毛氏说乡校党庠,那么周朝叫庠是当时的制度,为什么不设在乡而只设在党呢?那么学者该听从谁呢?我说:我曾向家父请教过。他说恐怕州党以下可以兼有序,遂县以下不能兼有庠,所以礼制没有明文记载。所谓上级可以兼管下级,下级不能兼管上级。又说:《乡饮酒义》说,主人在庠门外拜迎宾客。《王制》说:乡里选拔不听从教诲的老人都在庠里朝见,那么乡有庠。《学记》说:术有序。郑玄注:术应当是遂,那么遂有序【顾炎武说:查《水经注》引此作遂有序。《月令》审端径术注术,《周礼》作遂。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径是小沟。《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派术来聘。《公羊传》、《汉书·五行志》都写作遂。《管子·度地篇》:百家为里,里十为术,术十为州。术音遂。这是古时术遂二字通用的证据】州长春秋两季用礼仪会集百姓在州序射礼。党正召集百姓在序饮酒。《左传》说不毁乡校,怀疑六乡中除了庠之外还兼设序校【《礼记》说党庠,大概是举党来包罗州乡,举庠来包罗序校,似乎不必拘泥】六遂则专门设立序,足以破除众人的疑惑了【按陈祥道说:乡饮酒礼在房户之间放置两个酒壶,乡射礼在宾客席位的东侧放置酒壶。大概乡饮酒礼在庠举行,而庠有房室,所以在房户之间放置酒壶。乡射礼在序举行,而序没有房室,所以在宾客席位的东侧放置酒壶。有房室则行礼时揖让进退的位置浅而靠前,没有房室则行礼时揖让进退的位置深而靠后。遂只设立序而不能有房室,这也是先王对内详细对外简略的一个方面】所谓党有庠,术有序。这是乡遂的制度。
乡遂以上则有国学,国学有两所,叫小学,叫大学。小学,《文王世子》说凡在郊外讲学的,以其次序称为郊人【毛奇龄据此认为远离成均,并认为《周颂·西雝》是天子大学在郊外的证据,我认为《诗经》说西雝,并没有说辟雝在西郊。《礼记》以其次序,称为郊人,远离之。断句则在成均属下是对的】《王制》:虞庠在国都的西郊,不是虎门的小学,也不是乡遂的学校。郊学的制度,虽然无法考证,然而《文王世子》说:“在成均取爵于上尊,其升于国之大学无疑也。”大学,周朝叫东胶【《王制》】即在王宫的东面。《王制》: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国家的俊选【乡学所选拔的】都前往那里学习。
,是也。《王制》: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郑、孔以为殷制者非】与此异者,陈氏祥道谓诸侯之制,小学在内而大学在外,以其选士由内以升于外,然后达于京故也【尚书大传》:诸侯三年一贡士】天子之制,小学居外而大学居内,以其选士由外以升于内,然后达于朝故也。然而三学、四学、五学之异,其名也;在国、在郊之异,其地也;东西南北之异,其向也。诸儒又不一说矣。郑氏康成【文王世子》注】谓周立三代之学:学书于有虞氏之学,学舞于夏后氏之学,学礼于殷之学。孔氏颕达谓虞学在国,兼在西郊,郊则周之小学也。是立虞、夏、殷之学于国中为大学,别立虞庠于西郊为小学,此一说也。陈氏祥道谓成均即辟廱,居中;夏之东序,在周为东胶太学,而居左;商之右学,在周为西学瞽宗,而居右;成均颁学政,瞽宗祀乐祖,东胶养老,更皆太学也。虞庠在国之西郊,则小学也。是大学有三,而小学惟一,以合于天子设四学者,又一说也。贾氏公彦谓周立瞽宗于西郊者,又一说也。江陵项氏谓近郊并建四学,虞庠【当作上庠】在北,夏序【当作东序】在东,商校【当作右学】在西,当代之学居中南面,三学环之,亦曰东胶,又一说也。山阴陆氏谓天子设四学并其中学,而五辟廱居中南为成均,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以合于保傅篇五学者,又一说。也愚按《祭义》:天子设四学,当入学而太子齿其在大学而不在小学也,无疑。若语于郊者,以其序谓之郊人,明非俊选之比也,岂有太子与齿之理乎?此以大学惟三,兼虞庠为四学者,非也。郑、孔分上庠、虞庠为二,当矣【按《文王世子》书在上庠,此虞之大学也。若虞庠在国之西郊,恐其效虞制而为之,故繋之虞耳。其实与东胶对举,则周之小学也,观《王制》经文自见】而独遗东胶大学,是郑、孔之疎也。陈氏以成均即辟廱【春秋繁露》曰:成均者,五帝之学名】右学即西学,瞽宗谛矣【明堂位》:瞽宗,殷学也。而瞽宗祀乐祖,又与祀先贤于西学合】而谓东序即东胶太学,是不知周之东胶即辟廱之居中者,不当分而分也【谓之东胶者,葢对虞庠之在西郊而言,犹虞、夏、殷之分上下庠、东西序、左右学也】东序乃夏之大学,不当合而合也。且礼在瞽宗,书在上庠,皆大学之政,何以不及上庠乎?是陈氏之失也。贾氏公彦以瞽宗在西郊,则误以虞庠为瞽宗也。项氏则误以庠序、校乡学为国学,且谓建在近郊,是不知四学之在国也。陆氏则误分辟廱成均为二也。独清江刘氏敞谓《文王世子》:周人立四代之学者,此直谓一处并建四学耳。周人辟廱【即东胶】最居中,北为有虞氏之学,东为夏后氏之学,西为商人之学。当学羽钥、干戈者就东序,学礼者就瞽宗,学书者就虞庠【当作上庠】辟廱惟天子养老及出师成谋与受俘、大射等就焉。当天子至于辟廱则三学之人环水而观矣,与经悉合。而独不及西郊之小学何也?由此观之,虞之上庠【明堂位》谓之米廪】夏之东序,商之右学,周之东胶,并建于国中者,大学也。虞庠在国之西郊,则小学也。《祭义》所谓四学者,専指国中之大学而言也。保传所谓五学者,疑兼指西郊之小学而言也【毛氏竒龄据《大戴保傅篇》:「帝入东学,尚亲而贵仁;入西学,上贤而尚徳;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入太学,承师而问道。」《易传·太初篇》:「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暮入西学,夜入北学。」合诸蔡邕《明堂章句》,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周水圜转如璧,则曰「辟廱」。谓是明堂之学。窃谓明堂无敎学之文,况《大戴明云在近郊三十里,岂得旦暮昼夜四次入学乎】此天子之学也。若诸侯之頖宫,惟鲁得备四代之学【据《明堂位】其余则但立时王一代之学而已【本文王世子孔疏】所谓「国有学」也。
译这是正确的。《王制》记载:小学在公宫南面的左侧,大学在郊外【郑玄、孔颖达认为这是殷代的制度,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这与上述说法不同。陈祥道认为,诸侯的制度是小学在内而大学在外,因为选拔士人是由内晋升到外,然后通达于京城【《尚书大传》:诸侯每三年贡举一次士人】;天子的制度是小学居外而大学居内,因为选拔士人是由外晋升到内,然后通达于朝廷,所以如此。然而三学、四学、五学的差异,是名称上的不同;在国中、在郊外的差异,是地点上的不同;东、西、南、北的差异,是朝向上的不同。各位儒者的说法又不一致了。郑康成【《文王世子》注】认为周代设立三代的学校:在有虞氏的学校学习书法,在夏后氏的学校学习舞蹈,在殷代的学校学习礼仪。孔颖达认为有虞氏的学校在国中,兼在西郊,西郊就是周代的大学。这是在国中设立虞、夏、殷的学校作为大学,另外在西郊设立虞庠作为小学,这是一种说法。陈祥道认为成均就是辟廱,位于中央;夏代的东序,在周代称为东胶太学,位于左侧;商代的右学,在周代称为西学瞽宗,位于右侧;成均颁布学政,瞽宗祭祀乐祖,东胶养老,这些都是太学。虞庠在国都的西郊,则是小学。这样大学有三所,而小学只有一所,以符合天子设立四学的说法,这是另一种说法。贾公彦认为周代在西郊设立瞽宗,这是又一种说法。项安世认为在近郊同时建立四所学校,虞庠【应作上庠】在北,夏序【应作东序】在东,商校【应作右学】在西,当代之学居中南面,三所学校环绕着它,也称为东胶,这是又一种说法。陆佃认为天子设立四所学校连同其中学,而五辟廱居中南为成均,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以符合《保傅篇》中五学的说法,这是又一种说法。我按《祭义》所说:天子设立四所学校,应当入学而太子按年龄排序,那是在大学而不是在小学,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说到郊外,因为那里的学校称为郊人,明显不是选拔俊才的地方,哪有太子与他们按年龄排序的道理呢?这种认为大学只有三所,加上虞庠作为四所学校的说法,是错误的。郑玄、孔颖达将上庠、虞庠分为两所,是正确的【按《文王世子》记载在上庠,这是虞代的大学。如果虞庠在国都的西郊,恐怕是效法虞代的制度而设立的,所以归属于虞代。实际上它与东胶相对举,则是周代的大学,观看《王制》经文自然明白】,但唯独遗漏了东胶大学,这是郑玄、孔颖达的疏漏。陈祥道认为成均就是辟廱【《春秋繁露》说:成均,是五帝学校的名称】,右学就是西学,瞽宗是正确的【《明堂位》:瞽宗,是殷代的学校。而瞽宗祭祀乐祖,又与在西学祭祀先贤相合】,但认为东序就是东胶太学,这是不知道周代的东胶就是辟廱中居中的那所,不应当分开却分开了【称为东胶,大概是对虞庠在西郊而言,就像虞、夏、殷分别称为上庠、下庠、东序、西序、左学、右学一样】,东序乃是夏代的大学,不应当合并却合并了。而且礼仪在瞽宗,书法在上庠,都是大学的政事,为什么没有提到上庠呢?这是陈祥道的失误。贾公彦认为瞽宗在西郊,则是误将虞庠当作瞽宗。项安世则是误将庠序、校乡学当作国学,并且说建立在近郊,这是不知道四所学校在国都之中。陆佃则是误将辟廱和成均分为两所。只有刘敞认为《文王世子》说:周人设立四代的学校,这直接是说在一处同时建立四所学校。周人的辟廱【即东胶】最居中,北为有虞氏的学校,东为夏后氏的学校,西为商人的学校。应当学习羽钥、干戈的人就去东序,学习礼仪的人就去瞽宗,学习书法的人就去虞庠【应作上庠】,辟廱只有天子养老以及出兵谋划与接受俘虏、大射等事务才去那里。当天子到达辟廱时,三所学校的人就环绕着水观看,与经文完全符合。但唯独没有提到西郊的小学,为什么呢?由此看来,虞代的上庠【《明堂位》称为米廪】、夏代的东序、商代的右学、周代的东胶,都建立在国都之中,是大学。虞庠在国都的西郊,则是小学。《祭义》所说的四所学校,专门指国都中的大学而言。《保傅篇》所说的五所学校,大概兼指西郊的小学而言【毛奇龄根据《大戴礼记·保傅篇》:“帝入东学,崇尚亲近而尊重仁爱;入西学,推崇贤能而崇尚道德;入南学,推崇年长而尊重诚信;入北学,推崇尊贵而尊重爵位;入太学,承奉师长而探求大道。”《易传·太初篇》:“天子早晨入东学,白天入南学,傍晚入西学,夜晚入北学。”结合蔡邕《明堂章句》,取四时的学校,则称为‘太学’;取周水圆转如璧,则称为‘辟廱’。认为这是明堂的学校。我私下认为明堂没有教学的记载,况且《大戴礼记》说在近郊三十里,怎么能早晚昼夜四次入学呢】,这是天子的学校。至于诸侯的頖宫,只有鲁国得以具备四代的学校【根据《明堂位》】,其余的则只设立当时天子一代的学校而已【本文《文王世子》孔颖达疏】,这就是所谓的“国有学”。
孔子生日考
孔子生日诸儒所记不一,谓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者,公羊子也,左传林尧叟注主之;谓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子者,榖梁子也,洪庆善《阙里谱系》、程登庸《年表辨正》、吴程《通考》、宋濂《孔子生卒岁月辨》主之;谓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庚戍岁十一月庚子者,史记《世家》也,左传注疏、释文、苏辙《古史》、朱子《纲目》及《论语序》、金履祥《通鉴前编》主之;谓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十月庚子,乃二十七日,周正乃今之八月者,《孔子家谱》、《祖庭广记》也,罗泌《路史》、夏洪基《孔子年谱》主之。愚按:襄公二十一年己酉冬十月经书庚辰朔,则数至十一月无庚子日。若谓十月二十一日【榖梁子】以孔子生年七十有三,计之当庚戍岁生,壬戌岁卒,其谓生于己酉者亦误也。史记谓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当矣,然十一月系甲辰朔,亦无庚子日。惟《家谱》等书谓二十二年十月庚子,则庚戍岁十月二十七日,今八月二十七日,恰是庚子日。总而计之,《榖梁》得其月,《史记》得其年,公羊则年月俱失,《家谱》则年月俱得者也。苏抚汤公斌奉部文,以蒋尹玉所上《孔子生日考》行各学,使各质所信。嘉定学生王晋陛上《孔子生日辨疑》,断以孔子生于周灵王二十一年,鲁襄公二十二年庚戍岁十月一十七日庚子日,周十月夏正八月为今八月二十七日,而斥蒋尹玉所云九月十五之说,以周正考之,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是甲午,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是戊午,俱非庚子,其谬可知。汤公据以覆部,通行天下,今皆以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日,曲阜率于是日致祭。
孟子逰歴先后考
孟子者,邹人【今邹县】周显王三十三年乙酉,始逰梁,实梁恵王之三十五年也【由邹至梁,故曰不逺千里】三十六年丙戌,惠王卒,子襄王立。孟子入见,王出有不似人君语【通鉴据纪年,恵王三十六年改元,至十六年卒,子襄王立,当周慎靓王二年,始去梁,首尾十八年,使孟子在梁如此之久而濡滞不去,何以为孟子纪年似不足信,当从史记】遂去梁之齐,即齐宣王之八年也。由大梁之临淄,千有余里,故曰千里而见王【若由邹以往不过半日】道经平陆【今汶上县,在大梁东界】故曰由平陆之齐,有孟子之平陆,储子币交事【若由邹之任,当在此前】宣王在位十九年,孟子去齐当在宣王之末【毛氏竒龄谓在宣愍授受之际,愚谓孟子明言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又云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则去齐之日仍是宣王非愍王也】故曰久于齐,中更三年之丧,有塟鲁反齐荅充虞等语【毛氏竒龄据列女传,孟子处齐有忧色,拥楹而叹,孟母见之谓孟子奉母仕齐,特以墓在鲁故必合塟,反者反哭之反也,与礼塟于墓,反日中而虞俱合,正还垩室以行三年之丧,非遽就齐卿之位也。阎氏若璩以为遭丧归邹,丧毕复仕齐,终不合而去,所云前日犹宣王之前日,愿见陈臻之前日于齐,不必间一日也,似为疎阔。顾氏炎武以为改塟则乐正子谓前以士而后以大夫,孟母之卒确在孟子为卿于齐时,非改塟也】并伐燕燕畔等事【按孟子以为宣王,史记以为愍王,然燕世家载哙初立有宣王复用苏代之文,是哙与宣王同时,与孟子合。通鉴上増齐威王十年,下减齐愍王十年,宣王始显王己丑,终赧王丁未,以伐燕之年薨,较史记移下十年,而孟子伐燕燕畔俱宣王事,非愍王也。大事记不増威王之年,但减愍王之年以益宣王凡二十九年,季氏本又増为三十一年,穿凿益甚,而不知燕世家之为错简也。何则?六国表燕王哙五年乙巳,让国于其相子之,当愍王八年。七年丁未,哙及子之死,当愍王十年。后二年己酉,燕立太子平,是为昭王,当愍王十二年。阎氏若璩谓:「与屈齐之年数以从燕,曷若屈燕之年数以从齐?」若移此五年事置于宣王八年丙戌后,丁酉前,则《战国策》载储子谓宣王「宜仆燕」,而储子正为相者也。王令章子将五都兵以伐燕,
译孔子生日考证
关于孔子的生日,各位儒者的记载各不相同。认为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日的,是《公羊传》的说法,左传注家林尧叟持此说;认为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子日的,是《谷梁传》的说法,洪庆善《阙里谱系》、程登庸《年表辨正》、吴程《通考》、宋濂《孔子生卒岁月辨》持此说;认为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庚戌年十一月庚子日的,是《史记·世家》的说法,左传注疏、释文、苏辙《古史》、朱熹《纲目》及《论语序》、金履祥《通鉴前编》持此说;认为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十月庚子日,即该月二十七日,按周历则是现今的八月的,是《孔子家谱》、《祖庭广记》的说法,罗泌《路史》、夏洪基《孔子年谱》持此说。
我按:鲁襄公二十一年己酉年冬季十月,经书记载庚辰日为初一,那么推算到十一月就没有庚子日。如果说《谷梁传》以孔子享年七十三岁来推算,应当是庚戌年出生,壬戌年去世,那么它说孔子生于己酉年也是错误的。《史记》说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是对的,然而该年十一月是甲辰日为初一,也没有庚子日。只有《家谱》等书说鲁襄公二十二年十月庚子日,即庚戌年十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现今的八月二十七日,恰好是庚子日。总计来看,《谷梁传》得到了正确的月份,《史记》得到了正确的年份,《公羊传》则年月都错了,《家谱》则年月都对了。
江苏巡抚汤斌奉朝廷公文,将蒋尹玉所上《孔子生日考》下发各学校,让众人质疑其所信奉的说法。嘉定学生王晋陛上呈《孔子生日辨疑》,断定孔子生于周灵王二十一年,即鲁襄公二十二年庚戌年十月十七日庚子日,周历十月即夏历八月,为现今的八月二十七日,并驳斥蒋尹玉所说的九月十五日的说法。用周历考证,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是甲午日,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是戊午日,都不是庚子日,其错误显而易见。汤斌据此回复朝廷,通行天下,如今都以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曲阜都在这一天祭祀。
孟子游历先后考证
孟子是邹人(今邹县)。周显王三十三年乙酉年,孟子开始游历梁国,这实际上是梁惠王三十五年(因为从邹到梁,所以说“不远千里”)。三十六年丙戌年,惠王去世,儿子襄王即位。孟子入朝拜见,襄王说出了一些不像君主的话(《通鉴》依据《纪年》,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至十六年去世,儿子襄王即位,当周慎靓王二年,孟子才离开梁国,前后共十八年。如果孟子在梁国这么久却滞留不去,怎么配得上孟子呢?这种纪年似乎不足信,应当遵从《史记》),于是离开梁国前往齐国,这即是齐宣王八年。从大梁到临淄,有一千多里,所以说“千里而见王”(如果从邹前往,不过半天路程)。途中经过平陆(今汶上县,在大梁东界),所以说“由平陆之齐”,有孟子在平陆、储子送礼交往的事情(如果从邹去任国,应当在此事之前)。宣王在位十九年,孟子离开齐国应当在宣王末年(毛奇龄认为是在宣王与愍王交接之际,我认为孟子明言“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又说“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那么离开齐国之日仍是宣王而非愍王),所以说“久于齐”,中间经历了三年丧期,有“葬鲁反齐”回答充虞等话语(毛奇龄依据《列女传》,孟子在齐国有忧愁之色,扶着柱子叹息,孟母见后说孟子奉养母亲在齐国做官,特意因为坟墓在鲁国所以必须合葬,“反”是返回哭丧的反,与礼制中葬于墓,返回家中中午举行虞祭都相合,正是回到垩室以行三年之丧,并非立刻就任齐卿之位。阎若璩认为遭遇丧事回到邹国,丧期结束后再次在齐国做官,最终不合而离开,所说的“前日”仍是宣王的前日,是陈臻之前日在齐国,不必间隔一天,这似乎疏漏。顾炎武认为改葬的话,乐正子说先前以士的身份后来以大夫的身份,孟母去世确实在孟子为齐卿之时,并非改葬)以及伐燕、燕叛等事件(按:孟子认为是宣王,史记认为是愍王,然而《燕世家》记载燕哙初立时有宣王复用苏代的文字,说明燕哙与宣王同时,与孟子记载相符。《通鉴》上增齐威王十年,下减齐愍王十年,宣王始于显王己丑年,终于赧王丁未年,以伐燕之年去世,较《史记》下移十年,而孟子记载伐燕、燕叛都是宣王之事,并非愍王。《大事记》不增威王之年,只减愍王之年以增益宣王共二十九年,季氏本又增为三十一年,穿凿附会更加严重,却不知道《燕世家》是错简。为什么呢?《六国表》燕王哙五年乙巳年,让国给相国子之,当愍王八年。七年丁未年,燕哙及子之死亡,当愍王十年。后二年己酉年,燕国立太子平,即昭王,当愍王十二年。阎若璩说:“与其屈从齐国的年数来顺从燕国,不如屈从燕国的年数来顺从齐国。”如果将这五年之事置于宣王八年丙戌年后,丁酉年前,那么《战国策》记载储子对宣王说“宜仆燕”,而储子正是相国。王命令章子率领五都军队去伐燕,
而章子正与逰者也。三十日而举燕国,即五旬而举之,五偶讹为三也。不必増威王为四十六年,减愍王为三十年,并増宣王为二十九年、三十一年,而自与孟子合矣】后以道不行,致为臣而归邹。葢周显王四十五年以前事也【大事记、通鉴纲目繋诸赧王元年者非】至周慎靓王三年,宋称王后始之。宋有谓戴不胜、戴盈之,滕世子过宋与道性善语,并齐楚恶而伐之,馈七十镒而受事【观陈臻前日于齐,今日于宋、薛,是去齐而之宋、薛也】遂之薛,有馈五十镒而受事【按《国策》齐貌辨对宣王曰:「受薛于先王,先王之庙在薛。」威王之世,婴已受封,是馈五十镒者,非复奚仲之旧矣。索隠引《纪年》,梁恵王后元十三年四月,齐威王封田婴于薛。考梁恵后十三年,在齐封婴前一年,不得为威王之世。惟前十三年,恰当威王时也,疑有错悞。《史记》愍王三年封田婴于薛,与《国策》异,似不足据。毛氏竒龄谓孟子再适宋,一在齐愍王三年,婴未封薛以前;一在齐愍王六年,宋君偃称王以后,并非】寻复归邹,滕世子使然友问丧礼,既以礼聘孟子,孟子遂之滕,馆于上宫。有滕文公问为国,使毕战问井地等语【阎氏若璩谓:「先至鲁,终之滕者非】后以乐正子故之鲁【周慎靓四年,鲁景公卒,子平公旅立,孟子适鲁应在甲辰后又平公之年,世家、年表互异,当从《通鉴》详见。二十五年考异】晚归而作书七篇,赧王时始卒,书为门人所定,故诸侯皆称谥焉。
译而章子正是与他交游的人。三十日就攻取了燕国,如果是五十日攻取,那么“五”字误写成了“三”。不必增加威王在位四十六年,减少愍王在位三十年,并增加宣王在位二十九年、三十一年,这样自然就与孟子的记载相合了。后来因为主张不能实行,便以臣属的身份回到邹国。这大概是周显王四十五年以前的事。《大事记》、《通鉴纲目》将此事系于周赧王元年,是不对的。到了周慎靓王三年,宋国称王之后才开始。宋国有戴不胜、戴盈之等人,滕国世子经过宋国,与他谈论性善论,并且齐国、楚国厌恶宋国而讨伐它,有人赠送七十镒金子,孟子接受了并任职。看陈臻从前在齐国,如今在宋国、薛国,这是离开齐国前往宋国、薛国的缘故。于是前往薛国,有人赠送五十镒金子,孟子接受了并任职。按《战国策》记载,齐貌辨对齐宣王说:“我从先王那里受封薛地,先王的宗庙在薛地。”在威王时代,田婴已经受封,那么赠送五十镒金子的人,就不再是奚仲的旧臣了。《史记索隐》引用《竹书纪年》,梁惠王后元十三年四月,齐威王封田婴于薛。考察梁惠王后元十三年,在齐国封田婴的前一年,不能算是威王时代。只有前元十三年,才正恰当威王时代,怀疑这里有错误。《史记》记载愍王三年封田婴于薛,与《战国策》不同,似乎不足以依据。毛奇龄认为孟子两次到宋国,一次在齐愍王三年,田婴未封薛以前;一次在齐愍王六年,宋君偃称王以后,并非如此。不久又回到邹国,滕国世子派然友来询问丧礼,随后按礼聘请孟子,孟子于是前往滕国,住在上宫。有滕文公询问治理国家,派毕战询问井田制等话语。阎若璩说:“先到鲁国,最后到滕国”的说法是不对的。后来因为乐正子的缘故前往鲁国。周慎靓王四年,鲁景公去世,儿子平公旅即位,孟子到鲁国应该在甲辰年之后平公在位期间,《世家》、《年表》记载互相矛盾,应当依据《通鉴》,详见二十五年考异。晚年回到邹国而撰写了七篇著作,在周赧王时代才去世,书籍由门人整理编定,所以诸侯都称他的谥号。
书曹丈大斌人统二十四气论后。
二十四气之名见于《逸周书》,其《时训解》一篇,以五日为候,月有六候,分四时为二十四节,皆牵取《月令》以配之。如孟春有立春、雨水两节,而《月令》所纪寅月之候止“东风解冻”五句,取后“草木萌动”足之;仲春惊蛰、春分两节,《月令》止“桃始华”三句,杂取下“玄鸟至”、“雷乃发声”、“始电”分为三候足之。甚有本月无此句,而取次月首句者,牵搭无理,其为伪作无疑也。但谓古无分至,则《尧典》有“敬致”之文,非分至而何【二分二至自大挠作甲子时已有之,故造厯者以上古甲子岁、甲子月、甲子日冬至夜半、甲子时作厯元。六厯谓黄帝用辛夘颛顼用乙夘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即孟子“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左传》纪少皥,即有司分、司至、司启、司闭之官,则其说并不始于唐虞矣】谓分至不系时,则《大司乐》有“冬日至”、“夏日至”之文,非繋时而何?蒙窃以夏数得天,分系春秋,至繋冬夏,得四时之正也。周既建子,分不繋春秋,至不繋冬夏,避不成辞也。《月令》之“日夜分”、“日长至”、“日短至”既各繋于四时之仲月,则其为春秋分、冬夏至明矣,不必更赘以时也。非夏正之本不繋时也。《左传》之“日南至”、“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杂记之“正月日至”、“七月日至”无繋时者,葢周之二至在春秋,二分在冬夏,自不得以至繋冬夏,分繋春秋也。《大司乐》之有冬夏日至也,用夏正也。《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敎于邦国都鄙”,注:“周正月朔日。”《太宰》注同,“正岁令于敎官”,注:“夏正月朔日。”《凌人》注同。州长既以正月之吉读法,又以正岁读法如初,注此四时之正重申之,此周人兼用夏正之验。《逸周书·周月解》曰:“亦越我周改正,以垂三统,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烝享,犹自夏焉。”是也。即周之用夏正,益知夏分至之系时矣。或曰古厯无二十四气,当以何为纪?余据《礼运》曰:“以日星为纪。”如尧典日中星鸟,日永星火,宵中星虚,日短星昴。《左传》:「龙见而毕务,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国语》:「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又曰:「岁在鹑火,日在析木,月在天驷,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昬参中,旦尾中;仲春之月,日在奎,昬弧中,旦建星中之类,皆是也【左传》:「启蛰而郊。」《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仲春始雨水,仲夏小暑至,孟秋白露降。」《家语》:「霜降而逆女,止以纪每月之候,未有二十四气之名也。」《周官》:「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亦无及此者】
仪礼五可疑策【督学邓公科试第一】
仪礼者,礼之根本,而礼记其枝叶也。故仪礼有冠礼,礼记即有冠义;仪礼有昏礼,礼记即有昏义。以至燕射之礼,莫不皆然。朱子尝作经传通解,以仪礼为经,而采诸书以释之。若仪礼所无,则为集补经以足之。其谓看得有绪,甚善,诚不易之定论也。乃宋乐史谓其有可疑者五,其说甚谬,生请条举而歴辨之。一疑:汉儒传授,曲台杂记后,马融、郑众始传周官,而仪礼未尝以为敎授。案汉艺文志,礼古经五十六卷,乃仪礼之全本;经十七篇,即今仪礼也。刘歆曰:鲁髙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苍最明,戴徳、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夫髙堂生所传士礼十七篇,即艺文志经十七篇也。五十六卷除十七,正多三十九,故艺文经目别无髙堂生十七篇之礼。中兴以后,皆立博士,相传不絶。隋经籍志,自髙堂生至宣帝时,后苍最明其业,乃为曲台记。然则仪礼自髙堂生而下
译在曹大斌丈《人统二十四气论》之后作序。
二十四节气的名称见于《逸周书》,其《时训解》一篇,以五天为一个候,一个月有六个候,将四季分为二十四个节气,都牵强地取用《月令》的内容来配属。例如孟春有立春、雨水两个节气,而《月令》所记载寅月的物候只有“东风解冻”五句话,便取后面的“草木萌动”来补足;仲春有惊蛰、春分两个节气,《月令》只有“桃始华”三句话,便杂取下面的“玄鸟至”、“雷乃发声”、“始电”分为三个候来补足。甚至有的本月没有这句话,却取次月首句的,牵强附会毫无道理,这显然是伪作无疑。但是如果说古代没有春分秋分、冬至夏至的说法,那么《尧典》中有“敬致”的文字,如果不是指分至又是什么呢【二分二至自大挠创造甲子时就已经有了,所以制定历法的人以上古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冬至夜半、甲子时作为历法的起点。六历说黄帝用辛卯,颛顼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左传》记载少皞氏,就有司分、司至、司启、司闭的官职,那么这种说法并不始于唐尧虞舜之时】如果说分至不与时令相关联,那么《大司乐》中有“冬日至”、“夏日至”的文字,如果不是与时令相关联又是什么呢?我私下认为夏历符合天道,分属于春秋,至属于冬夏,得到了四季的正统。周历既然建子,分就不属于春秋,至就不属于冬夏,这是避讳不成文辞的缘故。《月令》中的“日夜分”、“日长至”、“日短至”既然各自归属于四季的仲月,那么它们是春秋分、冬夏至就很明白了,不必再赘述时令。这并不是夏历的本意不与时令相关联。《左传》中的“日南至”、“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杂记中的“正月日至”、“七月日至”没有与时令相关联的,大概是因为周历的两个至在春秋,两个分在冬夏,自然不能把至归属于冬夏,分归属于春秋。《大司乐》中有冬夏日至,是采用了夏历。《大司徒》说“正月之吉,开始和顺地颁布教化于邦国都鄙”,注解说:“周历正月的朔日。”《太宰》的注解说:“夏历正月的朔日。”《凌人》的注解说:“夏历正月的朔日。”州长既在正月之吉宣读法度,又在正岁宣读法度如初,注解说这是重申四季的正统,这是周人兼用夏历的证据。《逸周书·周月解》说:“还有我们周朝改正历法,以垂示三统,至于恭敬地授民时令,巡狩烝享,仍然沿用夏历。”就是这样。既然周朝使用夏历,更可知夏历的分至是与时令相关联的。有人说古代历法没有二十四节气,应当以什么作为纲纪?我根据《礼运》说:“以日月星辰作为纲纪。”如《尧典》中的日中星鸟,日永星火,宵中星虚,日短星昴。《左传》说:“龙星出现而结束农事,大火出现而致力用度,水宿昏中而种植,日至而结束。”《国语》说:“辰角出现而雨止,天根出现而水干,本星出现而草木节解,驷星出现而降霜,大火出现而清风警戒寒冷,营室居中,土工开始。”大火初现,期于司里。又说:“岁在鹑火,日在析木,月在天驷,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月令》说:“孟春之月,日在营室,黄昏参星居中,清晨尾星居中;仲春之月,日在奎,黄昏弧星居中,清晨建星居中之类,都是这样【《左传》说:“启蛰而郊祭。”《夏小正》说:“正月启蛰。”《月令》说:“仲春始雨水,仲夏小暑至,孟秋白露降。”《家语》说:“霜降而迎女,只是用来记录每月的物候,没有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周官》说:“冯相氏掌管十二岁,十二月,十二辰,十日,二十八星的位置,也没有涉及这些的】
仪礼五可疑策【督学邓公科试第一】
《仪礼》是礼的根本,而《礼记》是它的枝叶。所以《仪礼》有冠礼,《礼记》就有冠义;《仪礼》有昏礼,《礼记》就有昏义。以至于燕射之礼,没有不是这样的。朱子曾经作《经传通解》,以《仪礼》为经,而采择诸书来解释它。如果《仪礼》所没有的,就汇集补充经文以使之完备。他说看得有条理,非常好,确实是不可改变的定论。于是宋代的乐史说它有五点可疑,他的说法很荒谬,学生请求逐条列举并详细辩驳。第一点可疑:汉代儒者传授,在曲台杂记之后,马融、郑众才开始传授《周官》,而《仪礼》未曾作为教授的内容。查《汉书·艺文志》,礼古经五十六卷,是《仪礼》的全本;经十七篇,就是现在的《仪礼》。刘歆说:鲁高堂生传授士礼十七篇,直到孝宣帝时;后苍最精通,戴德、戴圣、庆普都是他的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字相似,多三十九篇。那高堂生所传的士礼十七篇,就是《艺文志》中的经十七篇。五十六卷除去十七,正好多三十九,所以《艺文志》经目中没有另外的高堂生十七篇之礼。中兴以后,都设立博士,相传不绝。《隋书·经籍志》,从高堂生到宣帝时,后苍最精通其业,于是作了曲台记。那么《仪礼》从高堂生而下
,以次传授,源流井井。后苍之曲台记,正仪礼之传说,而不得据以驳经也。且在三礼中立学尤早,而以为未尝教授,可乎?其无疑一也。二疑:周礼缺冬官,求之千金不可得,使有仪礼全书,诸儒不献之朝乎?刘歆七畧、班固九种,并不着仪礼。魏晋梁陈之间,是书始行。按古经出于淹中,河间献王得而献之,隋志有明文。何谓不献?汉志七畧九种现有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之目,何谓不着?献之者河间献王,传之者髙堂生,习之者后氏、大小戴氏、庆氏,注之者郑康成。自两汉已行,何待魏晋梁陈?其无疑二也。三疑:聘礼篇所记宾行饔飱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铏壶鼎瓮之列,考之周官掌客不同。案掌客凡诸侯之卿大夫士为国客,则如其介之礼以待之。所谓国客者,即聘礼之宾也。然谓如其介之礼以待之,未尝谓如其君之宾礼以待之。今考《掌客》云:「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飱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乃待其介之礼,而郑注即约《聘礼》文释之。其与《聘礼》不同者,乃待诸侯之典,与聘宾无涉。其无疑三也。四疑:《丧服》一篇,葢讲师设问难以相解释之辞,非周公书。案《隋经籍志》:《丧服》一篇,子夏先传之,诸儒多为注解,今又别行以生考之。其书虽未必果出于子夏,而传以释经,在诸经皆有之,不独《仪礼》也。使徒以问难之故而决为非周公书,则《春秋》有三传:《公》《谷》《左氏》,皆释经之体,亦可据以驳《春秋》矣。其无疑四也。五疑:《周官》所载,自王以下至公侯伯子男,皆有其礼;而《仪礼》所谓「公食大夫礼」及「燕礼」,皆公与卿大夫之事,不及于王。其它篇所言,曰「主人」曰「宾」而已,似侯国之书。使周公当太平时,岂不设天子之礼?案《礼》古经五十六卷,除十七篇,尚余三十九。贾公彦序《仪礼》之次,凡冠昏乡射、燕礼以下,俱有天子诸侯之礼。朱子亦谓河间献王所得礼五十六篇,却有天子诸侯之礼,故班固谓「愈于推士礼以为天子诸侯之礼者」。然则《仪礼》之亡篇多矣,岂有制侯国而不及天子之理?其无疑五也。夫知《乐史》五疑之非,则朱子之说益信而有征矣。
译依次传授,源流条理分明。后苍的《曲台记》,正是对《仪礼》的解说,但不能据此来驳斥经文。况且在三礼中,《仪礼》立学最早,却认为它未曾被教授,可以吗?这是第一个没有疑问的地方。
第二个疑问:《周礼》缺失冬官,花费千金也求不到,假使有《仪礼》全书,诸儒难道不会献给朝廷吗?刘歆的《七略》、班固的《九种》,都没有记载《仪礼》。魏晋梁陈之间,这本书才开始流行。查考古经出自淹中,河间献王得到后献给朝廷,《隋书·经籍志》有明确记载。为什么说没有献?《汉书·艺文志》的《七略》《九种》中现有“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的目录,为什么说没有记载?献书的是河间献王,传授的是高堂生,研习的是后氏、大小戴氏、庆氏,作注的是郑康成。自从两汉以来就已经流行,何必等到魏晋梁陈?这是第二个没有疑问的地方。
第三个疑问:《聘礼》篇所记载的宾客食用饔飱的物品,禾米刍薪的数量,笾豆簠簋的盛物,铏壶鼎瓮的排列,考校《周官》中的《掌客》篇则不同。查考《掌客》篇说:“凡是诸侯的卿大夫士作为国家的宾客,就按照其副使的礼仪来接待他们。”所说的国家宾客,就是《聘礼》中的宾客。然而说按照其副使的礼仪来接待他们,并没有说按照其君主的宾客礼仪来接待他们。现在考校《掌客》说:“凡是副使、行人、宰史,都有饔飱饩,按照他们的爵位等级来规定牢礼的陈设数量。”这是接待其副使的礼仪,而郑玄的注就约略引用《聘礼》的文句来解释。其与《聘礼》不同的地方,乃是接待诸侯的典制,与聘问的宾客无关。这是第三个没有疑问的地方。
第四个疑问:《丧服》一篇,大概是讲师设问难以互相解释的言辞,不是周公的书。查考《隋书·经籍志》:《丧服》一篇,子夏最先传授,诸儒多为之注解,现在又单独刊行以产生考校。这本书虽然未必确实出于子夏,但用传来解释经,在诸经中都有,不只是《仪礼》。假使仅仅因为问难的缘故就断定它不是周公的书,那么《春秋》有三传:《公羊》《谷梁》《左氏》,都是解释经的体例,也可以据此来驳斥《春秋》了。这是第四个没有疑问的地方。
第五个疑问:《周官》所记载的,从王以下到公侯伯子男,都有他们的礼仪;而《仪礼》所说的“公食大夫礼”及“燕礼”,都是公与卿大夫的事情,没有涉及到王。其他篇所说的,只说“主人”说“宾”罢了,似乎是侯国的书。假使周公在太平盛世,难道不设立天子的礼仪吗?查考《礼》古经五十六卷,除去十七篇,还剩下三十九篇。贾公彦序《仪礼》的次第,凡是冠婚乡射、燕礼以下,都有天子诸侯的礼仪。朱子也说河间献王所得的礼五十六篇,却有天子诸侯的礼仪,所以班固说“胜过推演士礼作为天子诸侯之礼的人”。既然如此,那么《仪礼》亡失的篇目很多,哪有制定侯国礼仪而不涉及天子的道理?这是第五个没有疑问的地方。
知道《乐史》五个疑问的错误,那么朱子的说法就更加可信且有证据了。
经证明晰,直欲揖让进退于汉宋诸儒之间【原评】
周官辨疑
周官上于河间献王至刘歆始立博士,诸儒疑者不一,请举其大端而辨之。一曰六卿之不贡公孤也。案周时六卿皆公孤领之,周公以公兼冡宰,惟周公位冡宰是也。苏公以公兼司敓太史司冦苏公是也。顾命歴叙六卿之长,而太保奭、毕公、毛公即三公也。芮伯、彤伯、卫侯即三孤也。公孤无専职,故不数也。此不必疑者一也。二曰设官之太多也。案周礼二卿则公一人,是三公兼乡老也。每乡卿一人,是六卿兼乡大夫也。军将皆命卿,是六卿兼军将也。世妇每官卿二人,是六卿之长贰兼之也。司马六军之属,则司徒六乡之属兼之也。甚至太公以太师而兼司盟,吕伋以齐侯而掌虎贲。然则成周之官,通长贰计之,虽不下三千人,而实不过三百六十属也。此不必疑者二也。三曰地理之不可方如碁局也。案周礼近郊、逺郊、甸地、稍地、小都、大都相距皆百里,原指勾三股四以御田畴者而言,如汉志之短长相覆,王制之断长补短,非谓方如碁局也。若作扣盘扪烛之见,则禹贡冀州之北,安得二千五百里哉。此不必疑者三也。四曰畿服之制与禹贡不合也。案周礼言方则每面各二百五十里,禹贡言面则两面相距为千里。禹贡五服计五千里,周礼九服并王畿计五千五百里,増于禹者特五百里之藩服。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即是其地名虽増而实未尝增也。此不必疑者四也。五曰封建之制与武成、孟子不合也。案武成之分土惟三,孟子王制之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専指井地言之也。所谓土其田也,周礼之封疆兼举山川、附庸、邑居、林麓言之也。所谓制其域也。此不必疑者五也。六曰沟洫之制,遂人、匠人不合也。按遂人十夫有沟,匠人九夫为井,二法不同。陈及之谓遂人是一直度之,匠人是开方计之。朱子驳之曰:遂人以十起数,匠人以九起数决,不可合是矣。然周礼于六乡明言九夫为井,孟子“乡田同井”,安见乡遂必用贡耶?遂人明言“治野夫间有遂,十夫有沟”,安见都鄙必用助耶?葢乡言九夫,遂言十夫,原属互文以见例。《左传》“疆以周索,疆以戎索”,左氏异义:“山林九夫为度,九度而当一井;薮泽九夫为鸠,八鸠而当一井。”《考工记》又言:“两山之间必有川,两川之上必有涂。”可见贡助二法,原只因时因地,不必定限以成法。孟子“九一什一”,亦只就滕论滕,不必定是周制也。此不必疑者六也。七曰,井牧之制与孟子“一夫百畆”不合也。案井则有上地中地下地之别,犹《禹贡》之咸则三壤也;牧则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别,犹汉志之岁耕种休,一岁休,二岁也。若遂人之“莱五十畆,百畆,二百畆”,乃不耕之土,令民开垦者,非百畆之常额也。孟子道其常,而《周官》穷其变也。此不必疑者七也。八曰,载师地征与孟子“什一”不合也。案载师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陆氏佃谓“百畆而彻赋,民什一于一中,又以十分为率,取二”,如此则公卿大夫之受采者,自食其八,以其二赋于国,非取民之制也。若吏之治于公邑者,兼统于遂,其制赋皆与遂法同。此不必疑者八也。九曰,闗市山泽之赋与孟子不合也。案孟子“讥而不征”者,谓羇旅士民也;《周礼》闗市有征者,谓商贾也。孟子“泽梁无禁”者,不禁民之取也;《周礼》山泽有禁者,禁民之不以时取也。此不必疑者九也。十曰,朝觐之数与《尚书》不合也。案“五载一巡守,羣后四朝”者,虞制也;“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者,周制也;“三岁而聘,五岁而朝”者,文襄之霸令也【见昭三年《左传》,汉儒集为《王制》,又多“比年一小聘”句】大行人“侯服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舆尚书》小异者,犹云“六年而徧也”。《尚书》举其畧而王制道其详也,此不必疑者十也【文十五年传: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昭十三年
译经文证明清晰明白,简直想要揖让进退于汉宋诸儒之间【原评】
《周官辨疑》
《周官》上呈给河间献王,直到刘歆才开始设立博士,各位儒者怀疑的地方不一,请列举其大端来辩明。
第一,六卿不贡奉公孤。考察周代,六卿都由公孤统领,周公以公爵兼任冡宰,只有周公位居冡宰是这样。苏公以公爵兼任司寇、太史、司寇,苏公是这样。《顾命》历数六卿之长,而太保奭、毕公、毛公就是三公。芮伯、彤伯、卫侯就是三孤。公孤没有专职,所以不单独计数。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一点。
第二,设置官员太多。考察《周礼》,二卿中有一人公,这是三公兼任乡老。每乡有一位卿,这是六卿兼任乡大夫。军将都是命卿,这是六卿兼任军将。世妇每官有两位卿,这是六卿的正副长官兼任。司马统领六军的属官,则由司徒统领六乡的属官兼任。甚至太公以太师兼任司盟,吕伋以齐侯掌管虎贲。那么成周的官员,连同正副长官计算,虽然不少于三千人,但实际上不过三百六十个属官。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二点。
第三,地理不能像棋局那样方正。考察《周礼》,近郊、远郊、甸地、稍地、小都、大都相距都是百里,原本是指用勾三股四的方法来治理田地而言,就像《汉书·地理志》所说的长短相覆,《王制》所说的断长补短,不是说像棋局那样方正。如果做出扣盘扪烛那样的浅见,那么《禹贡》冀州的北面,哪里会有二千五百里呢?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三点。
第四,畿服制度与《禹贡》不合。考察《周礼》说方,则每面各二百五十里;《禹贡》说面,则两面相距为千里。《禹贡》五服计算为五千里,《周礼》九服连同王畿计算为五千五百里,比《禹贡》增加的只是五百里的藩服。《益稷》说“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就是它的地名虽然增加,但实际并没有增加。这是不必怀疑的第四点。
第五,封建制度与《武成》、《孟子》不合。考察《武成》分封土地只有三种,《孟子·王制》中的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专门指井田而言。所谓“土其田”,《周礼》的封疆兼举山川、附庸、邑居、林麓而言。所谓“制其域”。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五点。
第六,沟洫制度,遂人、匠人不合。按遂人十夫有沟,匠人九夫为井,两种方法不同。陈及之说遂人是直接度量,匠人是开方计算。朱子驳斥说:遂人以十起数,匠人以九起数,决不可合,这是对的。然而《周礼》在六乡明确说九夫为井,《孟子》“乡田同井”,哪里见得乡遂一定用贡法?遂人明确说“治野夫间有遂,十夫有沟”,哪里见得都鄙一定用助法?大概乡说九夫,遂说十夫,原本属于互文以见例。《左传》“疆以周索,疆以戎索”,左氏异义:“山林九夫为度,九度而当一井;薮泽九夫为鸠,八鸠而当一井。”《考工记》又说:“两山之间必有川,两川之上必有涂。”可见贡助二法,原本只是因为时因地,不必一定限定以成法。《孟子》“九一什一”,也只是就滕国论滕国,不必一定是周制。这是不必怀疑的第六点。
第七,井牧制度与《孟子》“一夫百亩”不合。考察井田则有上地、中地、下地的区别,就像《禹贡》的咸则三壤;牧地则有不易、一易、再易的区别,就像《汉书·地理志》的岁耕种休,一岁休,二岁休。至于遂人的“莱五十亩,百亩,二百亩”,乃是不耕之土,命令百姓开垦的,不是百亩的常额。《孟子》说的是常例,而《周官》穷究其变化。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七点。
第八,载师地征与《孟子》“什一”不合。考察载师甸、稍、县、都,都没有超过十二。陆氏佃说“百亩而彻赋,民什一于一中,又以十分为率,取二”,这样的话,公卿大夫接受采邑的,自己食用其八,以其二赋税给国家,这不是取民之制。至于官吏治理公邑的,兼统于遂,其制赋都与遂法相同。这是不必怀疑的第八点。
第九,关市山泽之赋与《孟子》不合。考察《孟子》“讥而不征”,是指羁旅士民;《周礼》关市有征,是指商贾。《孟子》“泽梁无禁”,是不禁止百姓取用;《周礼》山泽有禁,是禁止百姓不按时取用。这是不必怀疑的第九点。
第十,朝觐的次数与《尚书》不合。考察“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是虞制;“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是周制;“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是文襄的霸令【见昭三年《左传》,汉儒集为《王制》,又多“比年一小聘”句】大行人“侯服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与《尚书》小异的,还说是“六年而徧”。《尚书》举其略而《王制》道其详,这是不必怀疑的第十点【文十五年传: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昭十三年
传: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致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国语》又有「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之说」,疎数不常,恐不足以语周制矣】
译传文说:圣明君王的制度,是让诸侯每年前来聘问以完成职事,每隔一段时间来朝见以讲求礼制,再次朝见时举行会盟以显示威严,再次会盟时订立盟约以彰显昭明。《明国语》中又有“每日祭祀、每月献祭、按时享用、每年进贡,直到君王去世为止”的说法,这种疏密程度并不固定,恐怕不足以用来谈论周代的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