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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靖康稗史笺证一

(卷首)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13 段

靖康稗史笺证  (宋)确庵、耐庵 编

  ●目录

  前言

  靖康稗史序

  之一

  之二

  之三

  之四

  之五

  之六

  之七

  附录诸跋

  ●前言

  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汴京之陷和开封府状

  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本书的流传及其版本

  余论

  笺证凡例及其它

  [一]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靖康稗史共包括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七种,故习惯上又称其为靖康稗史七种。其中除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又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大金国志外,其它六种皆所仅见。

  本来,开封府状、南征录汇、宋俘记、青宫译语和呻吟语各一卷,是确庵于南宋孝宗隆兴二年(公元一一六四年)编订的同愤录下帙,但过了一百多年,到耐庵于度宗咸淳三年(公元一二六七年)于临安顾氏家发现这个稿本时,该书上帙已经散佚无存。由于耐庵从下帙的内容,推知「上帙当是靖康闰月前事」(见本书序),也就是汴京陷落以前的事,故他在下帙的基础上,又补了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和瓮中人语各一卷,以使「靖康祸乱始末备已」(同上),于是便成了我们见到的这部靖康稗史。这就是说,靖康稗史是耐庵在确庵同愤录下帙的基础上增订而成的。

  关于两位编者的情况,早在耐庵发现同愤录下帙这个稿本时,就已经说过:「确庵姓氏亦无考。」(同上)而我们今天关于耐庵的情况也一无所知。七十五年前,也就是一九一0年,丁秉衡在钞完这部书之后,曾疑心这位耐庵「或即为水浒传之施耐庵乎?」(见本书附跋)但因缺乏左证,他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只是怀疑而已。然而我倒以为,这个怀疑不无道理。首先,水浒传正是以徽、钦二朝为背景的,因此,施耐庵留心并收辑这方面的材料自属顺理成章。其次,为宋江等三十六人作画赞的龚圣与也是宋末元初人,这不仅说明当时水浒故事已很盛行,而且也说明其影响还颇大。焉能知道南宋末年流行的这些雏型水浒故事与这位耐庵没有关系?后人认定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与这有没有一定联系?凡此等等,我以为,编次这部靖康稗史的耐庵,极有可能就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过去,关于施耐庵的生平事迹,只有一些后人伪造的东西和一些迷离扑朔的传说,我以为,如果不错的话,倒是这部靖康稗史的编次,倾注了他的劳动,并留下了他写的一篇不长的序言。

  靖康稗史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北宋都城陷落始末及宋宫室宗族北迁和北迁后的情况。本书最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作者大都是亲历、亲见其事的人,它为研究靖康祸乱始末,不啻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本书所涉作者,既有宋人,又有金人,他们对同一件事的记载,不论是相同还是不同,都有助于我们考订历史的真实。可贵的是,本书编者显然十分注意这一点,故记同一史实,往往兼收出自宋、金不同作者的两种同类著作,如记汴京失陷和宋帝出降,就既有宋人编着的瓮中人语,又有金人编录的南征录汇;再如记宋帝等北迁和北迁以后的情况,亦既有宋人编着的呻吟语,又有金人编着的宋俘记。这些,都极为清楚地体现了编者尊重历史的求实精神,而这也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需要强调,赖本书所保存的金人史着,如南征录汇、宋俘记等,除对研究北宋灭亡这一历史事件有极大价值外,对研究史着多所散佚的金代史学,亦有同样的价值。

  [二]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是靖康事件之前,也就是宣和七年(公元一一二五年),许亢宗为贺金太宗吴乞买登位使金而留下的出使纪录。这种出使纪录又叫语录,是宋廷每个出使要员回朝后必作的一种上之朝廷的例行「公文」,叙述出

译靖康稗史笺证 (宋)确庵、耐庵 编

目录

前言

靖康稗史序

之一

之二

之三

之四

之五

之六

之七

附录诸跋

前言

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汴京之陷和开封府状

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本书的流传及其版本

余论

笺证凡例及其它

[一]成书始末及其编者

靖康稗史共包括《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七种,因此习惯上又称其为靖康稗史七种。其中除了《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也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大金国志》之外,其他六种都是仅见于此。

本来,《开封府状》、《南征录汇》、《宋俘记》、《青宫译语》和《呻吟语》各一卷,是确庵在南宋孝宗隆兴二年(公元一一六四年)编订的《同愤录》下帙,但过了一百多年,到耐庵在度宗咸淳三年(公元一二六七年)于临安顾氏家中发现这个稿本时,该书上帙已经散佚无存。由于耐庵从下帙的内容,推知“上帙当是靖康闰月前事”(见本书序),也就是汴京陷落以前的事,所以他在下帙的基础上,又补了《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和《瓮中人语》各一卷,以使“靖康祸乱始末备已”(同上),于是便成了我们见到的这部《靖康稗史》。这就是说,《靖康稗史》是耐庵在确庵《同愤录》下帙的基础上增订而成的。

关于两位编者的情况,早在耐庵发现《同愤录》下帙这个稿本时,就已经说过:“确庵姓氏亦无考。”(同上)而我们今天关于耐庵的情况也一无所知。七十五年前,也就是一九一0年,丁秉衡在抄完这部书之后,曾疑心这位耐庵“或即为水浒传之施耐庵乎?”(见本书附跋)但因缺乏佐证,他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只是怀疑而已。然而我倒以为,这个怀疑不无道理。首先,《水浒传》正是以徽、钦二朝为背景的,因此,施耐庵留心并收辑这方面的材料自属顺理成章。其次,为宋江等三十六人作画赞的龚圣与也是宋末元初人,这不仅说明当时水浒故事已很盛行,而且也说明其影响还颇大。焉能知道南宋末年流行的这些雏型水浒故事与这位耐庵没有关系?后人认定《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与这有没有一定联系?凡此种种,我以为,编次这部《靖康稗史》的耐庵,极有可能就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过去,关于施耐庵的生平事迹,只有一些后人伪造的东西和一些迷离扑朔的传说,我以为,如果不错的话,倒是这部《靖康稗史》的编次,倾注了他的劳动,并留下了他写的一篇不长的序言。

《靖康稗史》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北宋都城陷落始末及宋宫室宗族北迁和北迁后的情况。本书最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作者大都是亲历、亲见其事的人,它为研究靖康祸乱始末,不啻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本书所涉作者,既有宋人,又有金人,他们对同一件事的记载,不论是相同还是不同,都有助于我们考订历史的真实。可贵的是,本书编者显然十分注意这一点,故记同一史实,往往兼收出自宋、金不同作者的两种同类著作,如记汴京失陷和宋帝出降,就既有宋人编着的《瓮中人语》,又有金人编录的《南征录汇》;再如记宋帝等北迁和北迁以后的情况,亦既有宋人编着的《呻吟语》,又有金人编着的《宋俘记》。这些,都极为清楚地体现了编者尊重历史的求实精神,而这也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需要强调,赖本书所保存的金人史着,如《南征录汇》、《宋俘记》等,除对研究北宋灭亡这一历史事件有极大价值外,对研究史着多所散佚的金代史学,亦有同样的价值。

[二]奉使行程录和青宫译语

《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是靖康事件之前,也就是宣和七年(公元一一二五年),许亢宗为贺金太宗吴乞买登位使金而留下的出使纪录。这种出使纪录又叫语录,是宋廷每个出使要员回朝后必作的一种上之朝廷的例行“公文”,叙述出

使见闻和应对情况。宋代留下了不少这样的语录,如路振乘轺录、王曾上契丹事、张舜民使辽录、范成大揽辔录、楼钥北行日录等,就都是他们使辽或使金后写下的这类语录。严格地说,这类语录或行程录还称不上是「史」,但由于它们都是作者奉命出使异邦的产物,其间亦必涉国家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语录又显然具有「史」的性质。许亢宗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出使的,他既在金国招待使臣的宴会上遇到了大肆夸耀金人「控弦百万,无敌于天下」的押拌,又在「回程见虏中已转粮发兵,接迹而来,移驻南边,而汉儿亦累累详言其将入寇」。可惜,由于「前此御笔指挥,敢妄言边事者流三千里,罚钱三千贯,不以赦荫减,由是无敢言者」罢了。(以上引文皆见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因此,作为靖康事件的前奏,编者把这个行程录放在本书的首卷是颇有深意的,因为它较真实地揭示了导致靖康失败的重要原因。

译出使见闻和应对情况。宋代留下了不少这样的语录,如《路振乘轺录》、《王曾上契丹事》、《张舜民使辽录》、《范成大揽辔录》、《楼钥北行日录》等,就都是他们出使辽国或金国后写下的这类语录。严格地说,这类语录或行程录还称不上是“史”,但由于它们都是作者奉命出使异邦的产物,其间也必然涉及国家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语录又显然具有“史”的性质。许亢宗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出使的,他既在金国招待使臣的宴会上遇到了大肆夸耀金人“控弦百万,无敌于天下”的押拌,又在“回程见虏中已转粮发兵,接迹而来,移驻南边,而汉儿亦累累详言其将入寇”。可惜,由于“前此御笔指挥,敢妄言边事者流三千里,罚钱三千贯,不以赦荫减,由是无敢言者”罢了。(以上引文皆见《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因此,作为靖康事件的前奏,编者把这个行程录放在本书的首卷是颇有深意的,因为它较真实地揭示了导致靖康失败的重要原因。

不过从今天看,这个行程录的最大价值还在于交通和地理以及民俗方面。许亢宗从汴京出发,「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里二十二程更不详叙」,详叙的是「起自白沟契丹旧界,止于虏廷冒离纳钵三千一百二十里,计三十九程」的情况,每程皆记里程和见闻。这些记载,尤其是对女真本土所行里程及民俗、见闻的记载,对我们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地理方位等极有参考价值。如:「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撤孛堇寨。府为契丹东寨。当契丹强盛时,虏获异国人则迁徙杂处于此。南有渤海,北有铁离、吐浑,东南有高丽、韎鞨,东有女真、室韦,东北有乌舍,西北有契丹、回纥、党项,西南有奚,故此地杂诸国风俗,凡聚会处,诸国人语言不能相通晓,则各为汉语以证方能辨之。」这说明,在不同程度上,汉语已成了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共同语言,充分反映了汉族对北方边陲少数民族的巨大影响。这一记载,不仅把托撤孛堇寨的地理方位交待的十分清楚,而且还把这里的民风特点作了简要说明,这无论对历史地理学还是民俗学,都具有重要价值。再如「第二十四程,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道旁有契丹旧益州、宾州空城」。而后人正是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这两座空城的遗址,并从而确定了今农安城(又称隆安城)就是金初的黄龙府(后改名隆州)。这些,都足以说明这个行程录的价值。

  值得强调的是,如此详细记载女真本土地理里程的著作并不多,就笔者所见,仅有洪皓的松漠纪闻、张棣的金图经、赵彦卫云麓漫钞中的御寨行程,和我们下文将要谈到的青宫译语。但对比起来,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记载最为详赡,价值亦当首屈一指。

  关于这个行程录的作者,传统的看法都认为是许亢宗,但三十年代,经过陈乐素先生的考证,认为此录的作者并非许氏,而是这次奉使的押礼物官锺邦直。理由如次:(1)录中第二十八程有云:「使长许亢宗,饶之乐平人,以才被选。为人酝藉似不能言者,临事敢发如此。」非自述而是他述语。(2)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引有「锺邦直行程录」一段,当是这个行程录中的文字。(3)同书卷二0在引这个行程录的开篇云:「宣和七年正月二十日壬辰,诏奉议郎、尚书司封员外郎许亢宗充贺大金皇帝登宝位国信使,武义大夫、广南西路廉访使童绪副之,管押礼物官锺邦直。」接着便另外提行云:「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云云。陈乐素先生认为,这里当是「管押礼物官锺邦直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手民提行有误,遂使这个行程录失去了作者之名。(4)本行程录开篇详叙礼物,正因为作者是押礼物官所致。我以为,陈乐素先生的考证是有道理的,是可以定论的陈文见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册、第二分册,题目是三朝北盟会编考。

  这个行程录有多种名称:三朝北盟会编卷首书目作奉使金国行程录,该书卷二0作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而大金国志卷四0则叫许奉使行程录。陈乐素先生以为,「要当以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为最正确」。但笔者不能不遗憾的指出,陈先生在考证时,显然并没有看到靖康稗史七种之第一种就是这个行程录,而它的名称则为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这似比陈氏所谓「最正确」的名称还要准确。但是,我终疑心,既然这个行程录的作者是锺邦直,那么,这个行程录的标题似必当有「许亢宗」三字方妥。因为锺邦直不过是个区区押礼物官,是个随员而已,他自己焉能称「奉使」?能称奉使的,只能是许亢宗。大金国志称此录为许奉使行程录可为此说一旁证;而后人多谓此录的作者为许亢宗,又可为此说一反证。由于这个行程录的题名较长,故后人引用或刊刻多有省改,以致出现了上述多种不同的标题,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如果说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在研究女真早期史地方面有重大价值的话,那么,作为本书的另

译不过从今天的视角来看,这部行程录的最大价值还在于交通、地理以及民俗方面。许亢宗从汴京出发,对于“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里二十二程”的情况不再详细叙述,而是详细记述了“起自白沟契丹旧界,止于虏廷冒离纳钵三千一百二十里,计三十九程”的情况,每一程都记载了里程和见闻。这些记载,尤其是对女真本土所行里程及民俗、见闻的记载,对我们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地理方位等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例如:“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撤孛堇寨。该府是契丹的东寨。当契丹强盛时,俘获的外国人就被迁徙杂居于此。南面有渤海,北面有铁离、吐浑,东南有高丽、韎鞨,东面有女真、室韦,东北有乌舍,西北有契丹、回纥、党项,西南有奚,因此此地混杂着各国的风俗,凡是聚会的地方,各国人的语言不能相通,就各自使用汉语作为凭证,才能辨别清楚。”这说明,在不同程度上,汉语已成为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共同语言,充分反映了汉族对北方边陲少数民族的巨大影响。这一记载,不仅把托撤孛堇寨的地理方位交代得十分清楚,而且还简要说明了这里的民风特点,这无论对历史地理学还是民俗学,都具有重要价值。再如“第二十四程,自托撤九十里至漫七离孛堇寨,道旁有契丹旧益州、宾州空城”。而后人正是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这两座空城的遗址,并从而确定了今农安城(又称隆安城)就是金初的黄龙府(后改名隆州)。这些,都足以说明这部行程录的价值。

值得强调的是,如此详细记载女真本土地理里程的著作并不多,就笔者所见,仅有洪皓的《松漠纪闻》、张棣的《金图经》、赵彦卫《云麓漫钞》中的御寨行程,以及我们下文将要谈到的《青宫译语》。但对比起来,《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记载最为详赡,价值亦当首屈一指。

关于这部行程录的作者,传统的看法都认为是许亢宗,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过陈乐素先生的考证,认为此录的作者并非许氏,而是这次奉使的押礼物官锺邦直。理由如下:(1)录中第二十八程有云:“使长许亢宗,饶之乐平人,以才被选。为人酝藉似不能言者,临事敢发如此。”这不是自述,而是他述语。(2)《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引有“锺邦直行程录”一段,应当是这部行程录中的文字。(3)同书卷二0在引用这部行程录的开篇时云:“宣和七年正月二十日壬辰,诏奉议郎、尚书司封员外郎许亢宗充贺大金皇帝登宝位国信使,武义大夫、广南西路廉访使童绪副之,管押礼物官锺邦直。”接着便另外提行云:“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云云。陈乐素先生认为,这里应当是“管押礼物官锺邦直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曰”,因抄写者提行有误,遂使这部行程录失去了作者之名。(4)本行程录开篇详细叙述礼物,正因为作者是押礼物官所致。我以为,陈乐素先生的考证是有道理的,是可以定论的。陈文见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册、第二分册,题目是《三朝北盟会编考》。

这部行程录有多种名称:《三朝北盟会编》卷首书目作《奉使金国行程录》,该书卷二0作《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而《大金国志》卷四0则叫《许奉使行程录》。陈乐素先生以为,“要当以《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为最正确”。但笔者不能不遗憾地指出,陈先生在考证时,显然并没有看到《靖康稗史七种》之第一种就是这部行程录,而它的名称则为《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这似乎比陈氏所谓“最正确”的名称还要准确。但是,我终疑心,既然这部行程录的作者是锺邦直,那么,这部行程录的标题似必当有“许亢宗”三字方妥。因为锺邦直不过是个区区押礼物官,是个随员而已,他自己焉能称“奉使”?能称奉使的,只能是许亢宗。《大金国志》称此录为《许奉使行程录》可为此说一旁证;而后人多谓此录的作者为许亢宗,又可为此说一反证。由于这部行程录的题名较长,故后人引用或刊刻多有省改,以致出现了上述多种不同的标题,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如果说《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在研究女真早期史地方面有重大价值的话,那么,作为本书的另

一种青宫译语,在这方面则与之有同工之妙。青宫译语是作者王成棣作为翻译人员,于天会五年(公元一一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受粘罕之命,从汴京出发,跟随珍珠大王设野马押送高宗母韦后等经燕京到上京的行程闻见录。因为韦后等大都监押在青城斋宫,故名「青宫」云云。收在本书的青宫译语虽是节本,文字也不长,但所记皆亲历、亲见,极为真切。如天会五年四月六日,次丰乐一村,记云:「屋已毁,院中倒埋男妇二十余人,未尽腐。」真实地反映了中原「初经兵火,屋庐俱烬,尸骸腐朽,白骨累累」的凄残景象(引文见青宫译语)。特别有意义的是,这个译语每日都记了从某地到某地的行程,并记录了见闻,它与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互为发明和补充,对照起来,大有相得益彰之妙。如天会五年四月三十日「抵海云寺。五月一日入寺驻马,王及妃姬皆洗手焚香。妃姬辈倩成棣书疏,发愿期得还乡……初二日,王令驻屯一日,共浴温泉。」许亢宗出使金国,也曾经过海云寺,奉使行程录第十八程云:「自来州八十里至海云寺……寺去海半里许,有温泉二池……」两相对照,简直像互为注释。再如天会五年五月「初七日过兔儿涡,初八日渡梁鱼涡。此两日如在水中行,妃姬辈虽卧兜子中,驼马背亦湿透重裳,地狱之苦,无过于此。」而奉使行程录亦云:「第二十三程,自显州九十里至兔儿涡。第二十四程,自兔儿涡六十里至梁鱼务(按即梁鱼涡,同名异译)。离兔儿涡东行,即地势卑下,尽皆萑苻沮洳积水,是日凡三十八次渡水,多被溺……」与青宫译语的「如在水中行」亦可互相印证。特别是将到金初都城上京的几程,由于驿站的变动,青宫译语所记已与奉使行程录不同,但却和稍后的洪皓松漠纪闻所记无不切合。如译语云:「二十日渡混同江,宿报打孛堇寨。二十一日渡来流河,宿阿萨铺。二十二日抵会宁头铺,上京在望,众情忻然。」而洪氏云:上京「三十里至会宁头铺,四十五里至第二铺,三十五里至阿萨铺,四十里至来流河,四十里至报打孛堇铺……」反方向一看,与译语所记无不吻合。这些,都极有助于对当时地理情况的考察。青宫译语还记录了女真族的纳妾仪式,这对研究女真民俗亦颇有裨益。

译《青宫译语》在这一方面则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青宫译语》是作者王成棣作为翻译人员,于天会五年(公元1127年)三月二十八日,受粘罕之命,从汴京出发,跟随珍珠大王设野马押送高宗母亲韦后等人,经由燕京前往上京的行程见闻记录。因为韦后等人大多被监押在青城斋宫,所以名为“青宫”等等。收录在本书中的《青宫译语》虽然是节本,文字也不长,但所记载的都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极为真切。例如天会五年四月六日,驻扎在丰乐村,记载说:“房屋已被毁坏,院中倒埋着男女二十余人,尚未完全腐烂。”真实地反映了中原地区“刚经历战火,房屋全被烧毁,尸骸腐朽,白骨累累”的凄惨景象(引文见《青宫译语》)。特别有意义的是,这部译语每天都记录了从某地到某地的行程,并记录了所见所闻,它与《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互为发明和补充,对照起来,大有相得益彰之妙。例如天会五年四月三十日“抵达海云寺。五月一日进入寺庙驻马,皇帝及妃嫔都洗手焚香。妃嫔们请王成棣写疏文,发愿期盼能够还乡……初二日,皇帝命令驻屯一日,共同沐浴温泉。”许亢宗出使金国,也曾经过海云寺,《奉使行程录》第十八程记载:“从白州八十里到达海云寺……寺庙距离海边约半里,有两处温泉……”两相对照,简直像互为注释。再如天会五年五月“初七日经过兔儿涡,初八日渡过梁鱼涡。这两天如同在水中行走,妃嫔们虽然躺在兜轿中,骆驼和马背上的衣服也湿透了,地狱般的痛苦,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而《奉使行程录》也记载:“第二十三程,从显州九十里到达兔儿涡。第二十四程,从兔儿涡六十里到达梁鱼务(按即梁鱼涡,同名异译)。离开兔儿涡向东行走,地势低洼,全是芦苇沼泽积水,当天共渡水三十八次,多次遭遇溺水……”与《青宫译语》中的“如在水中行”亦可互相印证。特别是将到金初都城上京的几段行程,由于驿站的变动,《青宫译语》所记已与《奉使行程录》不同,但却和稍后的洪皓《松漠纪闻》所记无不切合。例如译语记载:“二十日渡过混同江,住宿在报打孛堇寨。二十一日渡过来流河,住宿在阿萨铺。二十二日抵达会宁头铺,上京已在望,众人心情欣喜。”而洪氏记载:上京“三十里到达会宁头铺,四十五里到达第二铺,三十五里到达阿萨铺,四十里到达来流河,四十里到达报打孛堇铺……”反过来看,与译语所记无不吻合。这些,都极有助于对当时地理情况的考察。《青宫译语》还记录了女真族的纳妾仪式,这对研究女真民俗亦颇有裨益。

译语的作者王成棣,又名王昌远。呻吟语云:「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所引靖康皇族陷虏记在纯福帝姬下亦注云:「尚医官王宗沔男昌远。」这样,我们除了知道他的别名和其父亲的名字外,其它便毫无所知了。

  [三]汴京之陷和开封府状

  靖康稗史收录了两种详记汴京陷落始末的著作,这就是宋人韦承编的瓮中人语和金人李天民辑的南征录汇,同时,还收录了一个靖康耻辱的见证——开封府状。

  瓮中人语起政和元年冬赵良嗣献约金灭辽取燕之策,迄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宋二帝北迁。是书靖康之前所记极简,只粗具梗概,靖康之后则按日系事,记载加详。但总的看来,本书与当时的同类著作如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等相比,仍显得简略得多。不过,应该强调,本书虽简略,但绝不翦陋,其记载自有自己的特点。如靖康元年正月初十日,本书作了下列记载:

  使李梲、郑望之、高世则至金军议和,斡离不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尊金主为伯父;归燕云之人;割太原、中山、河间地归金;以亲王、宰相为质。

  而靖康要录在这一日却先记了钦宗几道催括金银以犒金军的圣旨和敕,最后,纔作下面这段记载:

  上御崇政殿,引使入对,出斡离不之书进呈,道所以举师犯中国之意,大抵指陈道君之失。闻上内禅,愿复讲和,乞遣大臣赴军前议所以和者。诏李梲奉使,郑望之、高世则副之。是日,梲至金人军中,斡离不者南向坐,梲、望之等北面再拜。斡离不遣燕人王汭等传道语言,谓都城破在顷刻,所以敛兵不攻者,徒以上故,存赵氏宗社,恩莫大也。今议和,须犒师之物: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彩各一百万疋,駞、骡、驴之属各以万计;尊其国主为伯父;凡燕云之人在汉者悉归之;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又以亲王、宰相为质乃退师……

  对比一下就会看得很清楚,瓮中人语的记载,显然只是略去了事情的一些细枝末节,但却突出了影响事态发展的重要因素。更值得注意的是,自「十一日诏割三镇,以康王、张邦昌出质金军」,并说明「十四日行」之后,作者略去了八九天的记事,直到二十日,纔记云:「共津运金军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对照一下靖康要录也很清楚,这八九天,不过是宋廷筹措金银罢了。这就是说,作为「瓮中人」的作者,所最关注的主要是宋廷和金军的关系,尤其是金军的动向。具体到当时,宋廷能否满足金军的物质要求,直接关系到金军的下一步行动,从而也直接关系到每个「瓮中人」的命运,故作者略去了其它,而独记宋廷津送金银的情况,是颇能抓住问题的关节的。但是,这并不是说,作者甘愿受人宰割,不,作者的态度还是十分明确的,他虽然在书中没有议论,但他对宋廷的无能,尤其是对金军的掠夺和烧杀,则一宗也没有漏记,例如靖康元年十二月钦宗入青城投降以后的全部记事如下:

  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

  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

  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出城。

  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匹……

  十四日,尚书省吏部、刑部火。

  二十四日,开宝寺火。

  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

  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

  这些记载虽然简单,但一笔一笔十分清楚,「虏索」的罪行十分突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敌忾心情。可以说,本书正是重点通过揭示金军的罪行,记载了这次围城始末。故其文字虽简,但内容并不贫乏。

  如果说瓮中人语是作者作为被包围者的「瓮中人」,主要从金军的活动上,记载这次历史事件的话,那么,南征录汇则是作者作为包围者的「南征」人,主要从宋廷的活动上来记载这次事件。两相结合,正可使我们比较客观

译《译语》的作者王成棣,又名王昌远。《呻吟语》记载:“纯福帝姬嫁给真珠大王,后来改嫁王昌远,一名成棣。”《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十八所引《靖康皇族陷虏记》在纯福帝姬名下也注有:“尚医官王宗沔之子昌远。”这样,我们除了知道他的别名和其父亲的名字外,其他便一无所知了。

[三]汴京陷落与开封府状

《靖康稗史》收录了两种详细记载汴京陷落始末的著作,即宋人韦承编的《瓮中人语》和金人李天民辑的《南征录汇》,同时,还收录了一份靖康耻辱的见证——开封府状。

《瓮中人语》起于政和元年冬天赵良嗣献出联金灭辽取燕之策,止于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宋徽、钦二帝北迁。该书对靖康之前的记载极简,只粗略具备梗概,靖康之后则按日记事,记载更为详细。但总体来看,本书与当时的同类著作如《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等相比,仍显得简略得多。不过,应当强调,本书虽然简略,但绝不粗陋,其记载自有其特点。例如靖康元年正月初十日,本书作了如下记载:

派遣李梲、郑望之、高世则到金军议和,斡离不索取黄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尊金国君主为伯父;归还燕云地区的人;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之地给金国;以亲王、宰相作为人质。

而《靖康要录》在这一天却先记载了钦宗几道催缴搜刮金银以犒劳金军的圣旨和敕令,最后,才作下面这段记载:

皇上驾临崇政殿,引使者入殿对答,拿出斡离不的书信进呈,陈述举兵侵犯中原的缘由,大体是指陈道君皇帝(徽宗)的过失。听闻皇上内禅(退位),愿意重新讲和,请求派遣大臣到军前商议和谈事宜。下诏李梲奉命出使,郑望之、高世则作为副使。当天,李梲到达金人军中,斡离不面南而坐,李梲、郑望之等人面北两次跪拜。斡离不派遣燕人王汭等传达话语,说都城破败只在顷刻之间,之所以收兵不攻,只是因为皇上(退位)的缘故,保全赵氏宗庙社稷,恩德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如今议和,必须提供犒劳军队的物资:黄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绢彩各一百万匹,骆驼、骡子、驴等牲畜各以万计;尊其国主为伯父;凡是在汉地的燕云之人全部归还;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又以亲王、宰相作为人质,这才退兵……

对比一下就会看得很清楚,《瓮中人语》的记载,显然只是略去了事情的一些细枝末节,但却突出了影响事态发展的重要因素。更值得注意的是,自“十一日下诏割让三镇,以康王、张邦昌出质金军”,并说明“十四日执行”之后,作者略去了八九天的记事,直到二十日,才记载说:“共向金军运送黄金三十余万两、白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对照一下《靖康要录》也很清楚,这八九天,不过是宋廷筹措金银罢了。这就是说,作为“瓮中人”的作者,所最关注的主要是宋廷和金军的关系,尤其是金军的动向。具体到当时,宋廷能否满足金军的物质要求,直接关系到金军的下一步行动,从而也直接关系到每个“瓮中人”的命运,故作者略去了其他,而独记宋廷运送金银的情况,是颇能抓住问题关键所在。但是,这并不是说,作者甘愿受人宰割,不,作者的态度还是十分明确的,他虽然在书中没有议论,但他对宋廷的无能,尤其是对金军的掠夺和烧杀,则一宗也没有漏记,例如靖康元年十二月钦宗入青城投降以后的全部记事如下:

初五日,金人索取马匹七千余匹出城。

初六日,金人索取兵器出城。

初九日,金人索取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出城。

十三日,金人索取绢一千万匹……

十四日,尚书省吏部、刑部起火。

二十四日,开宝寺起火。

二十五日,金人索取国子监书籍出城。

二十八日,金人索取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

这些记载虽然简单,但一笔一笔十分清楚,“金人索取”的罪行十分突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愤慨心情。可以说,本书正是重点通过揭示金军的罪行,记载了这次围城始末。故其文字虽简,但内容并不贫乏。

如果说《瓮中人语》是作者作为被包围者的“瓮中人”,主要从金军的活动上,记载这次历史事件的话,那么,《南征录汇》则是作者作为包围者的“南征”人,主要从宋廷的活动上来记载这次事件。两相结合,正可使我们比较客观

、比较全面地了解这次事件的真像。

译、较为全面地了解这次事件的真相。

南征录汇虽然也是以日系事,但在写法上却与瓮中人语颇不相同。录汇没有作者的话,全部文字都是从刘同寿圣院札记、克锡青城秘录、高有恭行营随笔、赵士先毳幕闲谈、阿懒大金武功记、李东贤辛斋随笔,以及无名氏雏凤清声、宋遗民愤谈和屯翁日录共九种私人著述中辑录而来。这些辑录,除个别是编者杂采以上诸书,我们已很难辨别某究竟出自某书外,其它皆每条单引一书,并都注明了出处,具有很高的数据价值。本书起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即金军攻陷汴京之日,迄次年四月一日宋二帝北迁,比较详细的记载了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的整个过程。

  在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着中,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叫阿懒。考金史纪传,共记有三人叫阿懒,其中除海陵昭妃时序不合可排除外,另两人,一为宗翰即粘罕弟,汉名完颜宗宪;一为邓王完颜奭子,又叫阿楞。然阿楞未曾参加这次对宋之战,无由记其武功。惟粘罕弟完颜宗宪,金史卷七0本传说:

  宗宪本名阿懒。颁行女直字书,年十六,选入学。太宗幸学,宗宪与诸生俱谒,宗宪进止恂雅,太宗召至前,令诵所习,语音清亮,善应对。侍臣奏曰:「此左副元帅宗翰弟也。」上嗟赏久之。兼通契丹、汉字。未冠,从宗翰伐宋,汴京破,众人争趋府库取财物,宗宪独载图书以归。朝廷议制度礼乐,往往因仍辽旧,宗宪曰:「方今奄有辽、宋,当远引前古,因时制宜,成一代之法,何乃近取辽人制度哉!」希尹曰:「而思甚与我合。」由是器重之……

  录汇所引大金武功记亦云:天会五年三月「初四日,阿懒监押书籍、礼器千五十车北渡阳武,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完全与本传的记载相吻合。这不仅可以坐实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就是完颜宗宪,而且还可以推定,其所记皆为亲身所经历,又加之他是征宋首领之一的粘罕弟,身分特殊,故其书中多有不见于它书的「内幕」,如上文提及的「诡立宋帝后帜,觇康王动静」,就属此类。特别是武功记的某些记载,与宋人所记不尽相同,甚至相反,则更足资考证。如武功记于天会五年三月十二日记云:「又败康王之兵于南华,摧其将宗泽、权邦彦车阵……」对于此事,宋史高宗纪不载,宗泽传亦无,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皆不记其事。惟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记云:「是日,兵马副元帅宗泽与金人战于韦城县……人人争奋,敌大败,众首千级,遂得韦城县。敌欲夜袭泽,泽知之,日暮,移军南华。敌果夜至,得空壁,大惊,自是不复出……」与阿懒所记正南辕北辙,格格不入。然考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五所引赵甡之遗史,又可证阿懒所记确有其事,遗史云:

  初,刘浩在相州得战车法,创造五两,试之不可运。业已造成,浩谓磁州宗泽好作为,轻听信,乃告假往磁,以战车绐曰……泽喜……壬寅(按即十二日),领兵推战车追袭,欲径入京城下解围。至卫南之北,逢金人伏兵,接战,金人佯败,向东趋南华县。泽追至南华,遇金人,两头掩击,官军大败。战车大而难运,推驾者苦之,一旦仓卒,皆委而去。泽变易衣服,随败兵队中,夜奔走得脱……

  值得注意的是,李心传在我们前引的那段记载之后,亦曾引汪伯彦中兴日历和耿延禧中兴记作「考异」,汪、耿二着竟与赵甡之遗史所记完全吻合。虽然,李心传亦承认有所谓战车之事,但他终以为,「伯彦、延禧与泽议论不同,词多毁泽……恐未足信」,不予采录。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一般看来,宋、金双方的史着都难免有偏颇,但两相结合,则大大有助于考清史实。因此,金人这些史着,尽管只存片断,但其价值仍是显而易见的。

  录汇所引其它几种史着,情况和大金武功记大抵相同。如刘同寿圣院札记,作者事迹虽不可考,但寿圣院是金军在青城关押徽宗及帝姬、妃嫔之处,其时作者必预事其中,故所记亦堪称独步。如天会五年二月「初九

译《南征录汇》虽然也是按日记载史事,但在写法上却与《瓮中人语》大不相同。《录汇》没有作者自己的议论,全部文字都是从刘同的《寿圣院札记》、克锡的《青城秘录》、高有恭的《行营随笔》、赵士先的《毳幕闲谈》、阿懒的《大金武功记》、李东贤的《辛斋随笔》,以及无名氏的《雏凤清声》、宋遗民的《愤谈》和屯翁的《日录》这九种私人著述中辑录而来。这些辑录,除了个别是编者杂采上述诸书、我们已很难辨别某条究竟出自哪本书之外,其余都是每条单独引用一书,并且都注明了出处,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本书起于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即金军攻陷汴京之日,止于次年四月一日宋徽、钦二帝北迁之时,比较详细地记载了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的整个过程。

在《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著中,《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叫阿懒。考证《金史》纪传,共记载有三个人叫阿懒,其中除海陵昭妃时序不合可以排除外,另外两人,一为宗翰(即粘罕)之弟,汉名完颜宗宪;一为邓王完颜奭之子,又叫阿楞。然而阿楞未曾参加这次对宋之战,无从记载其武功。只有粘罕之弟完颜宗宪,《金史》卷七十本传说:

宗宪本名阿懒。颁行女真字书时,他十六岁,被选入学。太宗亲临学校,宗宪与众学生一同拜见,宗宪举止温雅,太宗召他到面前,让他诵读所学,他语音清亮,善于应对。侍臣奏道:“这是左副元帅宗翰的弟弟。”太宗赞叹赏赐了很久。他兼通契丹、汉文字。未满二十岁时,跟随宗翰伐宋,汴京被攻破,众人争相奔向府库夺取财物,只有宗宪独自装载图书归来。朝廷商议制度礼乐,往往沿袭辽朝旧制,宗宪说:“如今既然拥有辽、宋两地,应当远引前代古制,因时制宜,确立一代的法度,为何要就近取法辽人的制度呢!”希尹说:“你的想法很与我契合。”从此器重他……

《录汇》所引用的《大金武功记》也说:天会五年三月“初四日,阿懒监押书籍、礼器一千五百车北渡阳武,诡立宋帝后旗帜,窥探康王动静。”这完全与本传的记载相吻合。这不仅可以坐实《大金武功记》的作者就是完颜宗宪,而且还可以推定,其所记皆为亲身所经历,加之他是征宋首领之一粘罕的弟弟,身份特殊,所以其书中多有不见于其他史书的“内幕”,如上文提及的“诡立宋帝后旗帜,窥探康王动静”,就属此类。特别是《武功记》的某些记载,与宋人所记不尽相同,甚至相反,则更足以作为考证的依据。如《武功记》在天会五年三月十二日记载说:“又在南华击败康王的军队,摧毁其将领宗泽、权邦彦的车阵……”对于此事,《宋史·高宗纪》不载,宗泽传也没有,靖康《要录》、《靖康纪闻》都不记载此事。只有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记载说:“这天,兵马副元帅宗泽与金人在韦城县交战……人人奋勇争先,敌人惨败,斩首千级,于是夺得韦城县。敌人想夜间袭击宗泽,宗泽得知后,日暮时分,移军南华。敌人果然夜间到达,得到空营,大惊,从此不再出击……”这与阿懒所记正好南辕北辙,格格不入。然而考证《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十五所引赵甡之《遗史》,又可证明阿懒所记确有其事,《遗史》说:

起初,刘浩在相州得到战车之法,制造了五辆,试验后无法运转。既然已经造成,刘浩认为磁州宗泽喜欢做作,轻信人言,于是告假前往磁州,用车战欺骗说……宗泽大喜……壬寅(按即十二日),领兵推战车追袭,想径直进入京城解除包围。到了卫南之北,遇到金人伏兵,接战,金人假装败退,向东趋向南华县。宗泽追至南华,遇到金人,两面夹击,官军大败。战车大而难运,推驾者苦不堪言,一旦仓促,都丢弃而去。宗泽改变衣服,随败兵队伍中,夜间奔走得脱……

值得注意的是,李心传在我们前引的那段记载之后,也曾引用汪伯彦《中兴日历》和耿延禧《中兴记》作“考异”,汪、耿两书竟与赵甡之《遗史》所记完全吻合。虽然,李心传也承认有所谓战车之事,但他终究认为,“伯彦、延禧与宗泽议论不同,言辞多诋毁宗泽……恐怕不足以采信”,不予采录。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一般看来,宋、金双方的史著都难免有偏颇,但两相结合,则大大有助于考清史实。因此,金人这些史著,尽管只存片断,但其价值仍是显而易见的。

《录汇》所引用的其他几种史著,情况与《大金武功记》大抵相同。如刘同《寿圣院札记》,作者事迹虽不可考,但寿圣院是金军在青城关押徽宗及帝姬、妃嫔之处,当时作者必定参与其中,所以所记也可堪称独步。如天会五年二月“初九

、初十,又解到王妃、帝姬九人」,独一妇不从,札记有此妇和二太子宗望(即斡离不)的下列对话:

译初十,又押解到王妃、帝姬九人,唯独一名妇女不肯顺从,札记中记载了这名妇女与二太子宗望(即斡离不)的如下对话:

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

  妇曰:「谁所卖?谁得金?」

  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

  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

  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

  妇语塞气恧……

  这些话,如不是作者当时在场,是不可能作出如此有声有色的纪录的。须知出卖帝姬、嫔妃等并非子虚乌有,而是确有其事。录汇在此事之前,也就是天会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引青城秘录和行营随笔已记载了这一事实,即钦宗手押同意:「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同时,这一肮脏交易又明文写入了开封府状,足证上述对话绝非虚构,也足证录汇的确保存了不少它书罕见的史料。

  需要说明,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着,皆早已亡佚,仅赖此书的征引,才保存了部份文字。勿论其它,单从这一点来看,录汇的价值已不可小■〈目虚〉了。

  综上所述,瓮中人语和南征录汇虽然在写法上不尽相同,在时限和侧重点上亦有差异,但旨在纪录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这段历史则是一致的。然而开封府状则不同,从「史」的角度看,开封府状只纪录了金军逼索开封府交纳宋皇室、宗族等情况。但开封府状实际上是当时宋金间的往来公文,它既有开封府奴颜婢膝的白札事目,又有金军元帅府盛气凌人的「下开封府」和「乖误致有悔吝」的威逼。无可否认,无论从史学,还是从文献学的角度看,这一文件都具有极高的价值。

  开封府状最主要部份,就是开封府为金军元帅府开列的皇子、近支亲郡王、帝姬、皇孙、皇孙女、道宗妃嫔、少帝妃嫔、皇子妃、亲王妃、王女、驸马等详细名单,这个名单除各具姓名、年龄外,还要「详封号,以免混淆」,并对已经死亡的作出说明。金军元帅府便是根据这一名单,诸个点索,除了赵构,几乎全部被虏而北迁。上文已经谈及,宋帝已经同意,把包括自己亲生女儿在内的女眷,卖给金人,以充数目庞大的犒军之金,并规定了「任听帅府选择」的苛薄条件。如果我们总以为私人著述或有某种程度传闻乃至靠不住的话,那么,开封府状则无情地留下了铁证,其别幅云: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以下略去人准金数,其数与上文所引同),照对先续申状遣解人数,左司申验名册,汰除不入寨者,未应计数,自余见在及汰还名口,用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这个别幅用铁的事实纪录了靖康之耻,所谓「汰除不入寨者」、「汰还」者,不就是「任听帅府选择」的实施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被卖帝姬不过二十二人,帝妃才五人,而被卖贵戚官民女却有三千三百十九人之多,充分反映了地位越低下,受害越深重、越普遍的事实。

  写到这里,需要说明,开封府状毕竟是在

译二太子说:“你是用一千锭金子买来的,敢不听从?”

妇人问:“是谁卖了我?谁得到了金子?”

二太子说:“你家太上皇有手谕,皇帝有手约,批准用你抵作犒赏军队的金子。”

妇人说:“谁需要犒赏军队?谁命令用我来抵充?我的身体怎能受此侮辱?”

二太子说:“你家太上皇宫中有数千宫女,都是从民间选取的,尚且不算抵充犒军金。如今既已失国,你就是平民妇女,按惯例入贡,也是本分,何况是抵充犒军金,不比你家白白索取更好吗?”

妇人语塞,羞愧难当……

这些话,如果不是作者当时在场,是不可能作出如此有声有色的记录的。须知出卖帝姬、嫔妃等并非子虚乌有,而是确有其事。在《南征录汇》记载此事之前,也就是天会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引《青城秘录》和《行营随笔》已记载了这一事实,即钦宗手押同意:“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同时,这一肮脏交易又明文写入了开封府状,足证上述对话绝非虚构,也足证《南征录汇》的确保存了不少它书罕见的史料。

需要说明,《南征录汇》所辑录的九种史著,皆早已亡佚,仅赖此书的征引,才保存了部分文字。勿论其它,单从这一点来看,《南征录汇》的价值已不可小觑了。

综上所述,《瓮中人语》和《南征录汇》虽然在写法上不尽相同,在时限和侧重点上亦有差异,但旨在记录金军兵临城下,逼迫宋帝投降这段历史则是一致的。然而开封府状则不同,从“史”的角度看,开封府状只记录了金军逼索开封府交纳宋皇室、宗族等情况。但开封府状实际上是当时宋金间的往来公文,它既有开封府奴颜婢膝的白札事目,又有金军元帅府盛气凌人的“下开封府”和“乖误致有悔吝”的威逼。无可否认,无论从史学,还是从文献学的角度看,这一文件都具有极高的价值。

开封府状最主要部分,就是开封府为金军元帅府开列的皇子、近支亲郡王、帝姬、皇孙、皇孙女、道宗妃嫔、少帝妃嫔、皇子妃、亲王妃、王女、驸马等详细名单,这个名单除各具姓名、年龄外,还要“详封号,以免混淆”,并对已经死亡的作出说明。金军元帅府便是根据这一名单,逐个点索,除了赵构,几乎全部被虏而北迁。上文已经谈及,宋帝已经同意,把包括自己亲生女儿在内的女眷,卖给金人,以充数目庞大的犒军之金,并规定了“任听帅府选择”的苛刻条件。如果我们总以为私人著述或有某种程度传闻乃至靠不住的话,那么,开封府状则无情地留下了铁证,其别幅云:

核查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以下略去人准金数,其数与上文所引同),对照先前申报遣解人数,左司申验名册,剔除不入寨者,未应计数,自余见在及汰还名口,酌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加倍;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零四人、宗妇二千零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族妇二千零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总共准金六十万零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这个别幅用铁的事实记录了靖康之耻,所谓“汰除不入寨者”、“汰还”者,不就是“任听帅府选择”的实施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被卖帝姬不过二十二人,帝妃才五人,而被卖贵戚官民女却有三千三百十九人之多,充分反映了地位越低下,受害越深重、越普遍的事实。

写到这里,需要说明,开封府状毕竟是在

不得已的情况下,仓促奉命而写成的公文,除了人数,因为金人检核甚严,不会有误外,其它如年龄等未必皆准确。例如粘罕曾造秽书,诬蔑韦后等,宋人即驳之曰:「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见呻吟语)我在这里不想为韦后辩护,只想指出,某些人(如丁国钧,见己卯丛编本呻吟语按语)正是根据开封府状载韦后于靖康元年为「年三十八,而断定宋人说「年近五十」者误,并推而广之,说:「史言乔贵妃与韦后结为姊妹,呼后为姊」,而「乔妃北行时年四十二」,因而「疑无以姊呼后自称妹之理」。(以上引文见己卯丛编本靖康稗史跋)这都是过于相信开封府状而造成的错误。其实,关于韦后的年龄并不难考,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即明云: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到靖康元年,其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是很清楚的,这不仅与宋人所说「年近五十」合,而且与史言其为乔贵妃之义姊亦合,而开封府状所记显然并不准确。虽然如此,但这并无损这一珍贵文献的价值,很明白,开封府状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是宋宫室、宗族的年谱,而在于它是靖康亡国的见证。我以为,指出这一点来还是必要的。

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仓促奉命写成的公文,除了人数因为金人检核甚严不会有误外,其他如年龄等未必都准确。例如粘罕曾造秽书,诬蔑韦后等人,宋人就驳斥说:“韦后北狩时,年龄将近五十,再嫁给虏酋,哪有这种道理……”(见《呻吟语》)。我在这里不想为韦后辩护,只想指出,某些人(如丁国钧,见己卯丛编本《呻吟语》按语)正是根据开封府状记载韦后在靖康元年“年三十八”,而断定宋人说“年近五十”有误,并推而广之说:“史书说乔贵妃与韦后结为姊妹,称韦后为姐姐”,而“乔妃北行时年龄四十二”,因而“怀疑没有称韦后为姐姐而自称妹妹的道理”。(以上引文见己卯丛编本《靖康稗史》跋)这都是过于相信开封府状而造成的错误。其实,关于韦后的年龄并不难考证,《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就明确说:绍兴“十九年,太后年龄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到靖康元年,当时韦后已经四十七、八岁是很清楚的,这不仅与宋人所说“年近五十”相符,而且与史书说她是乔贵妃的义姐也相符,而开封府状所记显然并不准确。虽然如此,但这无损于这一珍贵文献的价值,很明显,开封府状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是宋宫室、宗族的年谱,而在于它是靖康亡国的见证。我以为,指出这一点来还是必要的。

[四]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作为靖康稗史的最后两种,是呻吟语和宋俘记,专记宋二帝及宫室、宗族北迁及北迁后的情况。这些内容,绝大部份都是正史所没有的。虽然,有些著作,如三朝北盟会编所引靖康皇族陷虏记、燕云录等,亦是同类内容,但这些书现已仅存部份佚文,而像呻吟语和宋俘记这样完整和集中的实属罕见。

  呻吟语的作者没有留下姓名,但他在书后留了个跋语,对我们了解这本书颇有用处,其跋曰:

  呻吟语二十页,先君子北狩时就亲见确闻之事,征诸某公上京札记、钝者燕山笔记、虏酋萧庆杂录,编年纪事,屡笔屡删,以期传信。未及定本,遽而厌世。不肖又就燕人麈所载可相发明者,伴系于下,亦以承先志云。

  从这个跋语,我们可以知道,本书所记不仅是作者「亲见确闻」之事,而且还参核了三本有关著述。这三本有关著述,其它两种无考,但萧庆则在整个靖康事件中是个关键人物。他得信于粘罕,不仅为其出谋划策,而且代表金军元帅府在前台活动的主要就是他。仅据南征录汇载:

  (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四日,二帅遣萧庆入城,封府库、驻都堂,承宣号令。

  (靖康二年正月)初十日,帝……至青城寨,金使萧庆令郓王及何■……十一人侍帝,余居寨外……

  又,宋主谒二帅,拒不见,萧庆授意索贡人物……

  十三日,二帅令萧庆语少帝云,道宗须出质,和亲须自择。

  ……

  这些都足以表明,萧庆在靖康事件中确是个重要角色。他显然处于女真军事领导集团的核心,至少,他也很接近这个核心,故他的杂记,毫无疑问,自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呻吟语的作者参酌了它,这就更加强了本书记事的准确性。更可贵的是,作者「以期传信」的写作态度,至「屡笔屡删」,使这个只有二十页的小书,竟经历了父子两代人才得以完成,其认真精神不能不说是难能可贵了。除外,作者的儿子虽只增录了燕人麈的有关记载,以与其父的记载相印证,但燕人麈今已不传,仅赖此书,纔保存了部份佚文,亦无疑增强了本书的价值。

  由于本书所记大都是作者「亲见确闻」,又加之考核严谨、撰述认真,故不少记载较为准确、详赡,为它书所不及。如记燕王俣死,宋史本传只云:靖康「二年……北行至庆源境上,俣乏食而薨。」这里既没有准确的死亡时间,又缺乏确切的死亡地点,与呻吟语所记相比颇为见绌。呻吟语的记载如下:

  十六日,次都城店,燕王俣薨。太上哭之恸,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行。王妻别在一军,不准哭临。

  这里的记载十分具体,正唯其具体,我们又能透过这一事例,清楚地看到金军对宋俘的严厉待遇。再如关于顺德帝姬之死的记载也是如此,呻吟语云:绍兴七年「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这一记载,不仅补充了史传的不足,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透过这一事件,看到了作为俘虏而北去的宋宫室宗族,一直处在金人的严密监视之下。这些情况,无论宋史还是金史,都是讳莫如深的。

  呻吟语虽然以记载北迁的宋皇室宗族为主,但也兼及流落北方的其它人。如靖康二年五月「十九日……闻贡女三千人,吏役工作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是日始至,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内侍、内人均归酋长,百工诸色各自谋生。妇女多卖娼寮,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延寿寺。」接着,便引燕人麈补充说:

  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其]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炊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

译[四]靖康余绪——《呻吟语》和《宋俘记》

作为靖康稗史的最后两种,是《呻吟语》和《宋俘记》,专门记载宋徽宗、宋钦宗两位皇帝以及后宫、宗族北迁以及北迁后的情况。这些内容,绝大部分都是正史所没有的。虽然,有些著作,如《三朝北盟会编》所引用的《靖康皇族陷虏记》、《燕云录》等,也是同类内容,但这些书现在仅存部分残篇断简,而像《呻吟语》和《宋俘记》这样完整和集中的实属罕见。

《呻吟语》的作者没有留下姓名,但他在书后留了一篇跋语,对我们了解这本书颇有用处,其跋语说:

《呻吟语》共二十页,先父北狩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事,参照某公的《上京札记》、钝者的《燕山笔记》、虏酋萧庆的《杂录》,按年代记录事迹,多次撰写又多次删改,以期流传可信。还没来得及定稿,先父就去世了。不肖之子又根据《燕人麈》所载可以相互印证的内容,附列在下面,也是以此继承先父的遗志。

从这个跋语,我们可以知道,本书所记不仅是作者“亲见确闻”之事,而且还参核了三本有关著述。这三本有关著述,其他两种无从考证,但萧庆则在整个靖康事件中是个关键人物。他得到粘罕的信任,不仅为其出谋划策,而且代表金军元帅府在前台活动的主要就是他。仅据《南征录汇》记载:

(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四日,两位元帅派遣萧庆入城,封存府库、驻扎都堂,传达号令。

(靖康二年正月)初十日,皇帝……到达青城寨,金使萧庆命令郓王及何……等十一人侍奉皇帝,其余人住在寨外……

又,宋主拜见两位元帅,被拒绝接见,萧庆授意索取贡品和人物……

十三日,两位元帅命令萧庆告诉少帝说,道宗必须出质,和亲必须自行选择。

……

这些都足以表明,萧庆在靖康事件中确是个重要角色。他显然处于女真军事领导集团的核心,至少,他也很接近这个核心,故他的杂记,毫无疑问,自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呻吟语》的作者参酌了它,这就更加强了本书记事的准确性。更可贵的是,作者“以期传信”的写作态度,以至于“屡笔屡删”,使这个只有二十页的小书,竟经历了父子两代人才得以完成,其认真精神不能不说是难能可贵了。此外,作者的儿子虽只增录了《燕人麈》的有关记载,以与其父的记载相印证,但《燕人麈》现在已不传世,仅赖此书,才保存了部分佚文,亦无疑增强了本书的价值。

由于本书所记大都是作者“亲见确闻”,又加之考核严谨、撰述认真,故不少记载较为准确、详实,为其他书所不及。如记载燕王赵俣之死,《宋史》本传只说:靖康“二年……北行至庆源境内,赵俣因缺乏食物而死。”这里既没有准确的死亡时间,又缺乏确切的死亡地点,与《呻吟语》所记相比颇为逊色。《呻吟语》的记载如下:

十六日,驻扎在都城店,燕王赵俣去世。太上皇哭得极其悲痛,用马槽给他装殓。王夫人、王子同在一支军队中,观看含殓,请求归葬,斡酋不允许,命令火化并将骨灰装入口袋携带。王妻另在一支军队中,不准哭丧。

这里的记载十分具体,正因其具体,我们又能透过这一事例,清楚地看到金军对宋俘的严厉待遇。再如关于顺德帝姬之死的记载也是如此,《呻吟语》说:绍兴七年“九月,顺德帝姬到达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因为她没有向金廷奏报,就擅自离开粘没喝的寨子,指称她是私自逃跑,要留在寨中,不久,死去。”这一记载,不仅补充了史传的不足,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透过这一事件,看到了作为俘虏而北去的宋宫室宗族,一直处在金人的严密监视之下。这些情况,无论《宋史》还是《金史》,都是讳莫如深的。

《呻吟语》虽然以记载北迁的宋皇室宗族为主,但也兼及流落北方的其他人。如靖康二年五月“十九日……听说贡女三千人,吏役工匠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当天才到达,点验后,一半解送上京,一半充分赏赐,内侍、内人均归酋长,百工诸色各自谋生。妇女多卖入娼寮,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在延寿寺。”接着,便引《燕人麈》补充说:

天会年间,掠夺来的宋国男女不下二十万,能掌握工艺自食其力的人足以生存,富贵亲戚子弟降为奴隶,做饭牧马,都不是他们擅长的,无日不受鞭打。不到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户人家,不顾名节,尚能生存,分给谋克以下的人,十人九娼,名节既丧,性命也亡。

。邻居铁工以八金买倡妇,实为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甫出乐户、即登鬼录,余都相若。

译邻居的铁匠用八两银子买了一个歌妓,她实际上是亲王的外孙女、宰相的侄媳妇、进士的妻子。刚脱离乐籍,就死去了,其余的情况也都差不多。

上面所引该书之跋已经明确,燕人麈是作者的儿子为了印证其父的记载而在整理遗稿时增入的,它的确起到了「可相发明」的作用,所作确是一件有益的工作。

  本书还有不少可资考史的地方。例如宋史卷四四七忠义传中的陈遘传有下列记载:

  京城既陷,割两河求和。遘弟光禄卿适至中山,临城谕旨,遘遥语之曰:「主辱臣死,吾兄弟平居以名义自处,宁当卖国家为囚孥乎……遘呼总管使尽括城中兵击贼,总管辞,遂斩以徇。又呼步将沙振往。振素有勇名,亦固辞,遘固遣之。振怒且惧,潜衷刃入府……遂害遘于堂,及其子锡并仆妾十七人……振出,帐下卒噪而前曰:「大敌临城,汝安得杀吾父?执而捽裂之,身首无余。城中无主,乃开门降。金人入见其尸曰:「南朝忠臣也。」敛而葬诸铁柱寺。建炎初,赠特进。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五亦记此事云:

  金人以太上皇北狩,至中山府,其帅陈遘登城,金人以太上皇至城下谕令开门降,太上呼遘曰:「道君皇帝也。」遘恸哭曰:「陛下安得至此?」提辖沙贞(按即沙振)曰:「此中岂有道君皇帝?必金人之诡计也。」以箭射之,遂鼓众喧闹而杀遘……于是贞自守中山,金人逼太上皇以归。

  这两段记载颇有点矛盾:(一)城下谕旨令降的究竟是谁?是陈遘之弟陈适,还是徽宗本人?(二)众所杀的为谁?是陈遘还是沙振?(三)沙振杀主将,「自守」还是投降?凡此种种,两段记载互相抵牾之处甚多。我以为,关于这一事件,呻吟语所记最为明确。呻吟语曰:

  二十八日,太上抵中山,呼守将曰:「我道君皇帝,今往朝金帝,汝可出降。」守将痛哭不奉诏,提辖沙贞(按即沙振)杀之,以城降。

  显然,宋史为了回避,而略去了徽宗亲临城下谕降的事实。其实,当时的徽宗,不过是金人的俘虏而已,金人焉肯不利用「大宋皇帝」这块招牌来使宋将投降?且只有沙振欲降,纔会杀死「不奉诏」的主将,否则,断无别的解释。宋史陈遘传谓城降在沙振死后,似「降」与其无关;而三朝北盟会编不谓其杀主将为「降」,反谓其「自守」,皆于理难通。似只有呻吟语所记,当得其实。

  呻吟语起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徽宗北迁关于徽宗北迁之日期,一为三月二十九或三十日,一为四月一日。盖前者从徽宗离开斋宫,集中到刘家寺计,后者盖从车驾离开刘家寺计。,迄绍兴十二年梓宫南返,较全面地记载了这一段悲残历史,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我们在本文开篇时已经说明,呻吟语是宋人著作。金人也有这方面的著作,这就是宋俘记。宋俘记共分宫眷、宗室、戚里、臣民四部份,现只存宫眷全部和宗室一小部份,其它都已亡佚了。作者可恭,事迹不详。本书开篇说:「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既平赵宋,俘其妻孥三千余人,宗室男妇四千余人,贵戚男妇五千余人,诸色目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都由开封府列册津送,诸可考索。入寨后,丧逸二千人,遣释二千人,廑行万四千人。北行之际,分道分期,逮至燕云,男十存四,妇十存七。孰存孰亡,瞢莫复知。追溯临憘,贯分六道,阇母、谷神两道记载犹缺,余虽详略不同,要有笔札可推。删繁记要,以存其人……」这就是说,这本宋俘记是根据开封府「列册津送」的名单和诸路监押宋俘的「笔札」撰写而成,但阇母、谷神两道之笔札缺略。考宋俘记开篇,知阇母所监押的为「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王皆预焉。」而谷神监押的为「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这就是说,本书必详于宫眷、宗室,而略于戚里、臣民。

  宫眷共有徽宗(称昏德公)、钦宗(称重昏侯)两部份,每部份都包括本人、妻、妾、婢、子、女、媳、孙、孙女等数项,逐人纪录,略叙其北迁及北迁后之梗概,大多

译上述所引该书跋文已明确指出,燕人麈是作者之子在整理遗稿时,为印证其父记载而增补的内容,它确实起到了相互阐发的作用,所做的工作确属有益。

本书还有多处可供考证史实的地方。例如,《宋史》卷四四七《忠义传》中《陈遘传》有如下记载:

京城陷落后,朝廷割让两河之地以求和。陈遘的弟弟、光禄卿陈适恰好来到中山,临城宣谕旨意,陈遘远远地对他说:“君主受辱,臣子当死,我们兄弟平日以名节自处,岂能出卖国家以保全妻儿……”陈遘呼叫总管,命其搜括城中所有兵力攻击贼寇,总管推辞,陈遘便将其斩首示众。又呼叫步将沙振前往。沙振向来有勇名,也坚决推辞,陈遘坚持派遣他。沙振又怒又怕,暗中怀揣利刃进入府衙……最终在厅堂上杀害了陈遘,连同其子陈锡以及仆妾十七人……沙振出来后,帐下士兵喧哗着上前说道:“大敌兵临城下,你怎敢杀我父亲?”随即抓住他撕扯,将其肢解,尸首无存。城中无主,于是开门投降。金人进城见到尸体,说:“这是南朝的忠臣啊。”将其收敛埋葬于铁柱寺。建炎初年,追赠陈遘为特进。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五也记载此事说:

金人挟持太上皇北狩,到达中山府,该地守将陈遘登城,金人以太上皇亲临城下为由,宣谕令其开门投降,太上皇呼叫陈遘说:“我是道君皇帝。”陈遘痛哭说:“陛下怎会落到这般境地?”提辖沙贞(按即沙振)说:“这里哪有道君皇帝?这必定是金人的诡计。”于是用箭射向对方,随即鼓动众人喧闹并杀死了陈遘……于是沙贞自行守卫中山,金人逼迫太上皇返回。

这两段记载颇有些矛盾:(一)在城下宣谕旨意令其投降的究竟是谁?是陈遘的弟弟陈适,还是徽宗本人?(二)众人所杀的是谁?是陈遘还是沙振?(三)沙振杀害主将后,是“自行守卫”还是投降?凡此种种,两段记载互相抵牾之处甚多。我认为,关于这一事件,《呻吟语》的记载最为明确。《呻吟语》说:

二十八日,太上皇抵达中山,呼叫守将说:“我是道君皇帝,如今前往朝见金帝,你可出城投降。”守将痛哭不遵诏令,提辖沙贞(按即沙振)杀了他,献城投降。

显然,《宋史》为了回避,略去了徽宗亲临城下宣谕投降的事实。其实,当时的徽宗不过是金人的俘虏而已,金人怎会不利用“大宋皇帝”这块招牌来迫使宋将投降?况且只有沙振想要投降,才会杀死“不遵诏令”的主将,否则,断无别的解释。《宋史·陈遘传》称城池投降发生在沙振死后,似乎“投降”与沙振无关;而《三朝北盟会编》不称其杀主将为“投降”,反而称其“自行守卫”,皆于理难通。似乎只有《呻吟语》的记载,才符合事实。

《呻吟语》起于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徽宗北迁(关于徽宗北迁的日期,一说为三月二十九或三十日,一说为四月一日。前者是从徽宗离开斋宫、集中到刘家寺算起,后者是从车驾离开刘家寺算起),止于绍兴十二年梓宫南返,较全面地记载了这一段悲惨历史,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我们在本文开篇时已经说明,《呻吟语》是宋人著作。金人也有这方面的著作,这就是《宋俘记》。《宋俘记》共分宫眷、宗室、戚里、臣民四部分,现存仅宫眷全部和宗室一小部分,其余都已亡佚。作者可恭,事迹不详。本书开篇说:“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赵宋后,俘获其妻孥三千余人,宗室男女四千余人,贵戚男女五千余人,各类人员三千余人,教坊人员三千余人,均由开封府列册押送,皆可考索。进入营寨后,死亡逃亡二千人,遣返释放二千人,仅余一万四千人。北行之际,分道分期,抵达燕云地区,男子十存其四,妇女十存其七。谁生谁死,茫然不知。追溯临行时分,分为六道押送,阇母、谷神两道的记载尚缺,其余虽详略不同,但有文书可查。删繁就简,以保存人物……”这就是说,这本《宋俘记》是根据开封府“列册押送”的名单和各路监押宋俘的“文书”撰写而成,但阇母、谷神两道的文书缺略。考察《宋俘记》开篇,可知阇母所监押的是“第一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王皆在其中。”而谷神监押的是“第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各类人员三千四百十二人。”这就是说,本书必定详于宫眷、宗室,而略于戚里、臣民。

宫眷部分共有徽宗(称昏德公)、钦宗(称重昏侯)两部分,每部分都包括本人、妻、妾、婢、子、女、媳、孙、孙女等数项,逐人记录,略叙其北迁及北迁后的大致情况,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