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变论第四
通变论第四曰:二有一乎?曰:二无一。如白与马为二物,不可合一以为二。曰:二有右乎?曰:二无右。曰:二有左乎?曰:二无左。左右合不位也。不可合二以为右,亦不可合二以为左,明二必无为一之道也。曰:右可谓二乎?曰:不可。曰:左可谓二乎?曰:不可。不可分右以为二,亦不可分左以为二,明一无为二之道也。曰:左与右可谓二乎?曰:可。左右异位,故可谓二。曰:谓变非不变,可乎?曰:可。一不可谓二,二亦不可谓一,必矣。物有迁变之道,则不可谓之不变也。曰:右有与,可谓变乎?曰:可。有与,谓右移於左,则物一而变为异类,如馄化为鹏,忠变为逆,存亡靡定,祸福不居,皆是一物化为他类,故举右以明一百变而不改一。曰:变只。馄鹏二物,只以变为二矣,何谓不得一变为二乎7曰:右。馄化为鹏,一物化为一物,如右移於左,终是向者之右。曰:右苟变,安可谓右?苟不变,安可谓变?右移於左,安可仍谓之右?知汉一物,安可谓之变乎?明二可一,而一可二也。曰:二苟无左,又无右,二者左与右,奈何?羊合牛非马,假令羊居左,牛居右,共成一物,不可偏谓之羊,亦不可偏谓之牛,既无所名,不可合谓之马,故二物不可为一,明矣。牛合羊非鸡。变为他物,如左右易位,故以牛左羊右,亦非牛非羊又非鸡也。曰:何哉?曰:羊与牛唯异,羊有齿,牛无齿,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2,未可。是不俱有,而或类焉。牛之无齿,不为不足,羊之有齿,而比於牛为有余矣。以羊之有余,而谓之非羊者,未可。然羊之有齿不为有余!则牛之无齿而比於羊固不足矣。以牛之不足而谓之非牛者,亦未可也。是皆察之天然,各足於其分而俱适矣。故牛自类牛而为牛,羊自类羊而为羊也。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类之不同也。之而犹之为也。以羊牛俱有角,因谓牛为羊,又谓羊为牛者,未可。其所以俱有角者,天然也,而羊牛类异,不可相为也。羊牛有角,马无角;马有尾,羊牛无尾。故日,羊合牛非马也。非马者,无马也。无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马可也。若举而以是,犹类之不同。若左右,犹是举。马举牛羊若此之悬,故非马也,岂唯非马乎?又羊牛之中无马矣。羊一也,不可以为二矣。牛一也,不可以为二矣。则一羊一牛并之而二,可。是羊牛不得谓之马,若以羊牛为马,则二可以为三。故无马而后可也,所以举是羊牛者,假斯类之不可,以定左右之分也。左右之分定,则上下之位明矣。牛羊有毛,鸡有羽。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鸡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鸡。非,有以非鸡也。上云羊合牛,今曰牛合羊者,变文以见左右,移位以明君臣,易职而变乱生焉。人之言日,羊有足,牛有足,鸡有足,而不数其足,则似各一足而已。然而历数其足,则牛羊各四,而鸡二,并前所谓一足,则牛羊各五足矣。夫如是,则牛羊与鸡异矣。故日非鸡也。非牛羊者鸡,以为非鸡,而牛羊之中无鸡,故非鸡也。与马以鸡,宁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举是谓乱名,是狂举。马以譬正,鸡以喻乱,故等马与鸡,宁取於马。以马有国用之材,而鸡不材,其为非类,审矣。故人君举是不材而与有材者并位,以乱名实,谓之狂举。曰:他辩。曰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曰:何哉?曰青白不相与而相与,反对也。不相邻而相邻,不害其方也。前以羊牛辩左右,共成一体,而羊牛各碍於一物,不相盈,故又责以他物为辩也。夫青不与白为青,而白不与青为白,故曰不相与。青者,水之色,其方在东。白者,金之色,其方在西。东西相反,而相对也。东自极於东,西自极於西,故曰不相邻也。东西未始不相接,而相接不相害,故曰相邻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反而对,各当其所,若左右不骊。骊,色之杂者也。东西正相反而相对,各当其所,居若左右之不相杂,故不害其方也。故一於青不可,一於白不可,恶乎其有黄矣哉?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於国焉,故强寿矣。青白各静其所居不相害,故不可合一而谓之青,不可合一而谓之白。夫以青白相辩,犹不一於青白,安得有黄矣哉?然青白之中虽无於黄,天下固不可谓无黄也。
译《通变论》第四 问:两个有“一”吗?答:两个没有一。比如白和马是两种事物,不能把它们合成一个而说成两个。问:两个有右吗?答:两个没有右。问:两个有左吗?答:两个没有左。左和右合起来就没有固定位置。不能把两个合起来说成右,也不能把两个合起来说成左,这说明两个必然不能成为一个。问:右可以称为两个吗?答:不可以。问:左可以称为两个吗?答:不可以。不能把右分开说成两个,也不能把左分开说成两个,这说明一个必然不能成为两个。问:左和右可以称为两个吗?答:可以。左和右位置不同,所以可以称为两个。问:说变化不是不变,可以吗?答:可以。一个不能称为两个,两个也不能称为一个,这是确定的。事物有迁移变化的道理,就不能说它是不变的。问:右有相伴之物,可以称为变化吗?答:可以。有相伴之物,是说右移动到左边;这样事物还是一个,却变化成了不同的类别。比如鲲化为鹏,忠变为逆,生存和灭亡没有固定,祸福也不固定,都是一个事物变化成另一个类别。因此举出右,说明一个可以发生百般变化,却不改变为一个。问:变化罢了。鲲、鹏是两个事物,只因为变化才成为两个,为什么说不可以由一个变化为两个呢?答:右。鲲化为鹏,是一个事物化为另一个事物;就像右移动到左,终究还是原来那个右。问:右如果发生了变化,怎么还能称为右?如果没有变化,怎么能称为变化?右移动到左,怎么还能仍然称为右?知道是一个事物,怎么还能称为变化呢?这说明两个可以成为一个,一个也可以成为两个。问:两个如果既没有左,也没有右,那么这两个究竟是左和右,怎么办?答:羊和牛合在一起,不是马。假如羊在左、牛在右,共同成为一个事物,就不能只称为羊,也不能只称为牛;既然没有适当的名称,也不能合起来称为马。因此两个事物不能成为一个,已经很清楚了。牛和羊合在一起也不是鸡。变化成为其他事物,就像左右交换位置;所以即使说牛在左、羊在右,它也既不是牛、不是羊,也不是鸡。问:为什么呢?答:羊和牛只有一点不同:羊有牙齿,牛没有牙齿。但说羊牛不是羊、不是牛,未必可以。这是因为它们并非都具备同一特征,却各自有相似之处。牛没有牙齿,并不算不足;羊有牙齿,相对于牛来说反而是有余。因为羊有余,就说它不是羊,未必可以。然而如果说羊有牙齿不算有余,那么牛没有牙齿,相对于羊来说当然就是不足了;因为牛有所不足而说它不是牛,也同样未必可以。这些都是考察天然情状,万物各自满足于自己的分限而都适合自身。因此牛自成牛类而为牛,羊自成羊类而为羊。羊有角,牛也有角;因为牛有角就说牛是羊,因为羊有角就说羊是牛,也未必可以。这是两者都有相同特征,但类别不同。羊和牛都有角,便因此说牛是羊、羊是牛,未必可以。它们都有角,是天然如此;但羊牛类别不同,不能互相成为对方。羊牛有角,马没有角;马有尾,羊牛没有尾。所以说,羊和牛合在一起不是马。不是马,就是没有马。没有马,就是羊不是两个,牛不是两个,而羊牛是两个。这样说羊和牛合在一起不是马,是可以的。如果举这个例子来说明,仍然是类别不同的问题。至于左右,也只是举例。马与牛羊的差别就像这样悬殊,所以不是马;难道只是非马吗?羊牛之中还根本没有马。羊是一个,不能成为两个;牛是一个,也不能成为两个。一个羊和一个牛合在一起成为两个,这是可以的。由此羊牛不能称为马;如果把羊牛称为马,就等于把两个说成三个。所以先说没有马才可以。之所以举羊牛这个例子,是借助这种类别不可混同的情形,来确定左右的分别。左右的分别确定,上下的位置就清楚了。牛羊有毛,鸡有羽毛。若说鸡足为一,数起来有两足;把二加一,就是三。若说牛羊足为一,数起来有四足;把四加一,就是五。牛羊足为五,鸡足为三,所以说牛和羊合在一起不是鸡。这里的“非”,是有理由说它不是鸡。上文说羊合牛,这里说牛合羊,是改变文辞来显示左右,移动位置来说明君臣;职分一改变,混乱就产生。人们说,羊有足,牛有足,鸡也有足,却不数它们的足,好像各自只有一足。然而逐一计算它们的足,牛羊各有四足,鸡有两足;再加上前面所说的一足,牛羊各有五足。因此牛羊和鸡不同,所以说不是鸡。把牛羊说成非牛羊的就是鸡;把它说成不是鸡,而牛羊之中本来没有鸡,所以说不是鸡。与其把马和鸡相提并论,宁可取马。材与不材不能归为同类,这是很清楚的。举这种做法叫作混乱名分,是狂妄的举措。马用来比喻正当,鸡用来比喻混乱;把马和鸡等同起来,宁可取马。马有可以为国家所用的才能,而鸡没有这种才能,它们不是同类,显然如此。所以君主若把没有才能的东西与有才能者并列任用,就是混乱名实,叫作狂妄的举措。问:这是另一种辩说。答:青和白相比较,青不是黄;白和青相比较,白不是碧。问:为什么呢?答:青和白本来不能相合,却又相合,这是相反而相对;彼此不相邻,却又相邻,并不妨害各自的方位。前面以羊牛来辩说左右,是共同成为一个整体,但羊牛各自受另一事物限制,不能互相充满,所以这里又用其他事物来辩说。青不和白成为青,白也不和青成为白,所以说不相合。青是水的颜色,方位在东;白是金的颜色,方位在西。东西相反而相对。东各自达到东方的极处,西各自达到西方的极处,所以说不相邻。东西从来没有不相接触,但相接触并不妨害各自的方位,所以说相邻而不妨害其方位。不妨害其方位,就是相反而相对,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像左右并不混杂。“骊”是颜色混杂的意思。东西正好相反而相对,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像左右不相混杂,所以不妨害各自的方位。因此,专属于青不可以,专属于白也不可以,哪里会有黄呢?黄是正色,这种正当的举例,正如国家中的君臣关系,所以可以使国家强盛、君主长寿。青、白各自安居其位而不相妨害,因此不能把它们合为一体而称为青,也不能合为一体而称为白。既然以青白相互辩说,却不能专属于青或白,哪里会有黄呢?然而青白之中虽然没有黄,天下本来不能说没有黄。
黄,正色也,天下固有黄矣。夫云尔者白以喻君,青以喻臣,黄以喻国,故君臣各正其所举,则国强而君寿矣。而且青骊乎白,而白不胜也。白足之胜矣而不胜,是木贼金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矣。白,君道也。青,臣道也。青骊於白,谓权臣擅命,杂君道也。君道杂则君不胜矣。故日而白不胜也。君之制臣,犹金之胜木,其来久矣。而白不胜,为青所骊,是木贼金,而臣掩君之谓也。青染於白,其色碧也。臣而掩君,其道乱也。君道之所以乱,由君不正毕也。青白不相与,而相与;不相胜,则两明也。争而明,其色碧也。夫青白不相与之物也,今相与杂而不相胜也。不相胜者,谓青染於白,而白不全减,是青不胜白之谓也。洁白之质,而为青所染,是白不胜青之谓也。谓之青而白犹不减,谓之白而为青所染,是白不胜青之谓也。谓之青而白犹不灭,谓之白而为青所驯甫色并章,故曰两明也者。白争而明也,青争白明,俗谓其色碧也。与其碧,宁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等黄於碧,宁取於黄者,黄,中正之色也。马,国用之材也。夫中正之德,国用之材,其亦类矣。故宁取於黄,以类於马。马喻中正也。碧,其鸡也,其与暴乎。碧,不正之色。鸡,不材之禽。故相与为类,暴之青而白,色碧之材,白犹不胜乱。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不明,非正举也。政之所以暴乱者,君臣争明也。君臣争明则上下昏乱,政令不明,不能正其所举也。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色章焉,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名者,命实者也。实者,应名者也。夫两仪之大,万物之多,君父之尊,臣子之贱,百官庶府,卑高等列,器用资实,各有定名。圣人司之,正举而不失,则地平天成,尊卑以序,无为而业广,不言而教行。若夫名乖於实,则实不应名,上慢下暴,百度昏错,故曰骊色章焉。骊色之章,则君臣争明,内离外叛。正道衰者,名实不当也。名实之不当,则无以反正,道之丧也。公孙龙子卷中竟#1王管本无『指』 字,此句为『使天下无物』。#2『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王管本作『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公孙龙子卷下赵人公孙龙着
译黄是正色,天下本来就有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白用来比喻君,青用来比喻臣,黄用来比喻国家;因此君臣各自端正自己的职分,国家就强盛而君主长寿。况且青混杂到白中,白就不能胜过它。白本来足以胜过青却不能胜过,这是木克制金,也就是碧色;碧色便不是正当的举例。白代表君道,青代表臣道。青混入白中,是说权臣擅自发号施令,混杂了君道。君道一旦混杂,君主就不能胜过臣下。所以说白不能胜过青。君主制约臣下,就像金胜木,这种情形由来已久;白不能胜过青而被青混杂,就是木克金,也就是臣下遮蔽君主。青染入白中,颜色就变成碧色;臣下遮蔽君主,政治之道就混乱。君道之所以混乱,是因为君主没有端正自身。青白本来不能相合,却又相合;彼此不能胜过,便显出两种颜色。争相显明,颜色就成为碧色。青和白本来是不相合的事物,如今相杂却又互不胜过。所谓不相胜,是说青染入白,而白并没有完全减少,表现为青不能胜过白;但白色的纯质受到青的染污,又表现为白不能胜过青。说它是青,而白仍未减少;说它是白,而白又被青染污,这都可说是白不能胜过青。说它是青,而白仍未消灭;说它是白,而白又被青染成其他颜色,于是两种颜色同时显明,所以说是“两明”。白与青争相显明,青争着显出白,世俗称这种颜色为碧。与其取碧色,不如取黄色。黄好比马,它们与马同类吗?把黄和碧等同起来,宁可取黄,因为黄是中正之色。马是国家可以使用的才能。中正的德性和国家可用的才能,也可以说是同类。因此宁可取黄,以此类比马;马比喻中正。碧好比鸡,它与暴乱同类吗?碧是不正的颜色,鸡是没有才能的禽鸟,所以二者同类。暴乱使青混入白,成为碧色;白仍不能胜过混乱。暴乱就是君臣争相显明。两者都显明,反而昏暗不明,不是正当的举例。政事之所以暴乱,是因为君臣争相显明;君臣争明,上下就昏乱,政令不明,不能端正所举之物。不是正当的举例,就是名实不相符合,混杂的颜色显露出来,所以说两明。两明而正道丧失,就没有什么能够使它归于正。名,是用来命名实际的;实,是用来响应名称的。天地阴阳的广大、万物的繁多、君父的尊贵、臣子的卑下,以及百官众府、尊卑等级、器物和资用,各自都有确定的名称。圣人掌管这些名称,所举恰当而不失误,就会地平天成,尊卑有序;不施为而功业广大,不发言而教化施行。若名称与实际不相合,实际就不能响应名称,上位者轻慢,下位者暴乱,各种制度昏暗错乱,所以说混杂的颜色显露出来。混杂的颜色显露,君臣就争相显明,内部离散,外部叛乱。正道衰败,是因为名实不相称;名实不相称,就无法回归正道,这就是道的丧失。《公孙龙子》中卷完 王管本没有“指”字,此句作“使天下无物”。#2 “羊牛”不是“羊”,也不是“牛”。王管本写作:“牛不是羊,羊不是牛。” 《公孙龙子》下卷 赵国人公孙龙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