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道藏公孙龙子四

名实论第六

道藏 · 正统道藏太清部 · 已译 · 第 6–8 段

坚白论第五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坚也,白也,石也,三物合体而不谓之三者,人自视石,但见石之白,而不见其坚,是举所见名,与白二物,故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矣。人手触石,但知石之坚,而不知其白,是举石与坚二物,故日无白得坚。其举也二。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於然也,非三也?之石,犹此石。坚白共体,不可谓之无坚白,既得其坚白,不曰非三而何?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纣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坚非目之所见,故曰无坚,白非手之所知,故曰无白也。曰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坚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白者,色也。寄一色则众色可知,天下无有众色之物,而必因色乃色,故曰天下无石不可以视石也。坚者,质也。寄一质则刚柔等质例皆可知,万物之质不同,而各称其所受,天下未有无质之物,而物必因质乃固,故曰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也。石者,形也。举石之形则众物之形例皆可知,天下未有无形之物,而物必因形乃聚。然则色、形、质者,相成於一体之中,不离也。故曰坚白石不相外也。而人目之所见,手之所触,但得其二,不能兼三。人自不能兼三,不可谓之无三,故曰藏三可乎,言不可也。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目能见物而不见坚,则坚藏矣。手能知物而不知於白,则白藏矣。此皆不知所然,自然而藏,故曰自藏也。彼皆自藏,非有物藏之,之义非实,触但得其二,实藏也。曰: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盈,满也。其白必满於坚白之中,其坚亦满於白石之中,而石亦满於坚白之中,故曰必得以相盈也。二物相盈,必矣。奈何谓之自藏也。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1。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夫物各有名,而名各有实,故得白石者,自有白之实,得坚名者,亦有坚之实也。然视石者,见白之实,不见坚之实。不见坚之实,则坚离於白矣。故曰见与不见谓之离。则知之与不知,亦离矣。於石一也,坚与白二也,此三名有实,则不相盈也。名不相盈,则素离矣。素离而不见,故谓之藏。吕氏春秋曰,公孙龙与乱,孔穿对辞於赵平原家,藏三耳,盖以此为篇辩。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修,长也。白虽自有实,然是石之白也。坚虽自有实,然是石之坚也。故坚白二物,与石为三。见与不见共为体,其坚白广修,皆与石均而相满,岂非举三名而合於一实。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甚石也?万物通有白,是不定白於石也。夫坚白岂唯不定於石乎?亦兼不定於万物矣。万物且犹不能定,安能独於与石同体乎?曰: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宾难主云,因循於石,知万物亦与坚同体,故曰循石也。彼谓坚也,非坚则无石矣。言必赖於坚以成名也。非有於石,则所取於白矣,言必赖於石,然后以见白也。此三物者,相因乃一体,故之曰坚白不相离也。坚白与石,犹不相离,则万物之与坚,固然不相离,其无已矣。曰:於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於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 #2。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以手拊石,知坚不知白,故知与不知相与离也。以目视石,见白不见坚,故见与不见相与藏也。藏於目而目不坚,谁谓坚不藏乎?白离於手,不知於白,谁谓白不离乎?曰: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於石,恶乎离?目能视,手能操,目之与手,所在各异,故曰其异任也。目有自不能见於坚,不可以手代目之见坚乎?自不能知於白,亦不可以目代手之知白,故曰其无以代也。坚白相城不相离,安得谓之离不相离。

译《坚白论》第五 坚、白、石三者,可以吗?答:不可以。问:两个,可以吗?答:可以。问:为什么呢?答:没有通过坚而得到白,所举出的就是两个;没有通过白而得到坚,所举出的也是两个。“坚”“白”“石”是三个事物合成一个形体,却不把它称作三个。人用眼睛看石头,只看见石头的白,却看不见它的坚,这是把所看见的名称和白当作两个事物,所以说没有坚而得到白,所举出的就是两个。人用手触摸石头,只知道石头坚硬,却不知道它是白的,这是把石头和坚当作两个事物,所以说没有白而得到坚,所举出的就是两个。问:得到它的白,不能说没有白;得到它的坚,也不能说没有坚。至于这块石头,它既然如此,难道不是三个吗?所谓“这块石头”,就是这块石头。坚、白共同存在于一个形体中,不能说没有坚白;既然已经得到坚和白,不称为三个又称为什么呢?答:用眼睛看不能得到它的坚,却能得到它的白,就是没有坚;纣不能得到它的白,却能得到它的坚,就是得到坚而没有白。坚不是眼睛所能看见的,所以说没有坚;白不是手所能知道的,所以说没有白。问:天下没有白,就不能用眼睛看石;天下没有坚,就不能称石为石。坚、白、石彼此不相排斥,把三个藏在一起,可以吗?答:白是颜色。举出一种颜色,就可以知道各种颜色;天下没有具有众多颜色的单一事物,而事物必须凭借颜色才成为某种颜色,所以说天下若没有白,就不能用眼睛看石。坚是质地。举出一种质地,就可以知道刚、柔等各种质地类别;万物的质地不同,各自以所承受的质地来称名。天下没有无质的事物,事物必须凭借质地才坚固,所以说天下若没有坚,就不能称石为石。石是形体。举出石的形体,就可以类推知道万物的形体;天下没有无形的事物,事物必须凭借形体才能聚合。这样看来,颜色、形体、质地在一个形体中相互成就,并不分离。所以说坚、白、石彼此不相排斥。但人的眼睛所看见的、手所触摸的,只能得到其中两个,不能同时得到三个。人自身不能同时得到三个,不能因此说没有三个,所以说“把三个藏在一起可以吗”,意思是说不可以。问:有自我隐藏,并不是被隐藏却又像被隐藏。眼睛能看见事物却看不见坚,于是坚隐藏了;手能感觉到事物却不知道白,于是白隐藏了。这都是不知道它为何如此,而自然地隐藏,所以说是自我隐藏。它们都是自我隐藏,并不是有某个东西把它们藏起来;所谓隐藏并不是实际有藏匿之物。眼睛或手接触时只能得到其中两个,实际上只是隐藏了。问:白、坚和石,必定能够彼此充满。它们自己隐藏又是怎么回事?答:充满就是满。白必定充满在坚白之中,坚也充满在白石之中,石也充满在坚白之中,所以说它们必定能够彼此充满。两个事物彼此充满是确定的,怎么能说它们是自我隐藏呢?答:得到白、得到坚,所见与所不见彼此分离。所不见的分离开来,彼此就不能互相充满,所以说是离。离就是藏。万物各有名称,而每个名称各有实际;得到白石这个名称,就有白的实际,得到坚这个名称,也有坚的实际。然而看石头时,只看见白的实际,看不见坚的实际。看不见坚的实际,坚就和白分离了。所以说所见与所不见叫作离。这样看来,知道与不知道也彼此分离。对于石来说是一体,对于坚和白来说是两个;这三个名称各有实际,所以不能互相充满。名称不能互相充满,本来就已经分离;既然本来分离而又看不见,所以叫作藏。《吕氏春秋》说,公孙龙与人争辩,孔穿在赵平原君家答辩,说是藏三,大概就是以此作为篇中的辩说。问:石的白、石的坚,所见与所不见,两个与三个,就像宽广和长短彼此充满一样。难道不是把三个名称合起来举出吗?答:长就是长。白虽然自有其实际,但它是石的白;坚虽然自有其实际,但它是石的坚。所以坚、白是两个事物,加上石就是三个。所见与所不见共同构成一个形体,坚和白的宽广长短都与石相等而互相充满,难道不是举出三个名称,却合在同一个实际之中吗?有人说:事物虽有白色,却不能确定它白在什么地方;事物虽坚硬,也不能确定它坚硬在什么地方。不能确定的,就兼有这些性质;那么,怎么能特别说石头坚硬呢?万物都共同具有白色,这就不是把白色限定在石头上了。坚硬和白色难道只是在石头上不能确定吗?它们对于万物也同样不能确定。万物尚且不能确定,怎么能唯独说它们和石头是同一实体呢?有人说:顺着石头来谈,并不是离开它就没有石头;若不是石头,也就无从取得“白石”中的白。不能相离,本来就是如此,永无止境。宾难驳主说:因为顺着石头来谈,知道万物也和坚硬同体,所以说“循石”。所谓坚硬,若没有坚硬,就没有石头;这就是说,必须依赖坚硬,名称才能成立。若石头不存在,就无从取得其中的白;这就是说,必须依赖石头,白才能显现。这三种东西相互依凭,才成为一体,所以说坚硬、白色和石头不能相离。坚硬、白色和石头尚且不能相离,那么万物和坚硬当然也不能相离,永远如此。有人说:石头是一个东西,坚硬和白色是两个性质,但它们存在于石头之中,所以有能够知道的,也有不能知道的;有能够看见的,也有不能看见的。由于知道与不知道相互分离,看见与看不见相互隐藏;既然是隐藏的,谁能说它们没有分离呢?用手摸石头,能知道它坚硬,却不知道它白,所以知道与不知道相互分离。用眼睛看石头,能看见白,却看不见坚硬,所以看见与看不见相互隐藏。白色隐藏在眼睛所不能触知的方面,难道谁能说坚硬没有隐藏吗?白色脱离了手的触知,手不知道白色,难道谁能说白色没有分离吗?有人说:眼睛不能感知坚硬,手不能感知白色,但不能因此说没有坚硬,也不能说没有白色。只是它们所承担的功能不同,彼此不能替代。坚硬和白色都局限在石头之中,怎么会相离呢?眼睛能够看,手能够拿;眼睛和手所处的功能各不相同,所以说它们承担的功能不同。眼睛本来不能看见坚硬,难道可以用手来代替眼睛看见坚硬吗?手本来不能知道白色,也不可以用眼睛代替手去知道白色,所以说彼此不能替代。坚硬和白色相互限制却不相离,怎么能说它们既相离又不相离呢?

曰: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坚者,不独坚於石而亦坚於万物,故曰未与石为坚而物兼也,亦不与万物为坚而固当自为坚,故曰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也。天下未有若此独立之坚而可见,然亦不可谓之为无坚,故曰而坚藏也。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世无独立之坚乎,亦无孤立之白矣。故日白故不能自白。既不能自白,安能自白於石与物,故曰恶能白物乎。若使白者必能自白,则亦不待白於物而自白矣。岂坚白乎?黄黑等色亦皆然也。若石与物,必待於色然后可见也。色既不能自为其色,则石亦不能自显其石矣。天下未有无色而可见之物,故日石其无有矣。石既无矣,坚白安所托哉?故曰恶取坚白石。反覆相见,则坚白之与万物,莫不皆离矣。夫离者,岂有物使之离乎?莫不因是天然而自离矣。故曰因是也。力与知果,不若因是。果谓果失也。若如也夫,不因天然之自离,而欲运力与知而离於坚白者,果决不得矣。故不如因是天然之自离也。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神谓精神也。人谓目能见物,而目以因火见,是目不能见,由火乃得见也。然火非见白之物,则目与火俱不见矣。然则见矣,然则见者谁乎?精神见矣。夫精神之见物也,必因火以目,乃得见矣。火目犹且不能为见,安能与神而见乎?则神亦不能见矣。推寻见者,竟不得其实,则不知见者谁也。故曰而见离。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手捶与精神不得其知,则其所知者,弥复不知矣。所知而不知,神其何为哉。夫神者,生生之主而心之精爽也。然而耳目殊能,百骸异通,千变万化,神斯主焉。而但因耳目之所能,任百骸之自通,不能使耳见而目闻,足操而手步,又於一物之上见白不得坚,知坚不得白,而况六合之广,万物之多乎?故曰神乎,神乎其无知矣。神而不知,而知离也。推此以寻天下,则何物而非离乎?故物物斯离,不相杂也。各各趋变,不相须也。不相须,故不假彼以成此,不相离,故不持此以乱彼。是以圣人,即物而冥,即事而静,即事而静,故天下安存。即物而冥,故物皆得性。物皆得性,则彼我同亲,天下安存。则名实不存也。

译有人说:坚硬还没有和石头结合而成为坚硬,万物也还没有和它结合而成为坚硬;但坚硬必定使自身成为坚硬。石头属于万物而具有坚硬,天下没有像这种独立的坚硬那样的东西可以直接看见,但坚硬仍然隐藏着。坚硬不只坚硬于石头,也坚硬于万物,所以说它还没有和石头结合而成为坚硬;它也不是和万物结合后才成为坚硬,而应当自行成为坚硬,所以说坚硬必定使自身成为坚硬。天下没有这种独立存在而能够被看见的坚硬,但也不能说没有坚硬,所以说坚硬是隐藏的。白色本来不能自行成为白色,怎么能使石头和万物成为白色呢?如果白色能够自行成为白色,就不必使万物成为白色而已经是白色了。黄色、黑色等也都是这样。若石头和万物本身不存在,又从哪里取得坚硬、白色和石头呢?所以它们是相离的。所谓相离,就是顺其本然。世上既没有独立存在的坚硬,也没有孤立存在的白色。因此说,白色本来不能自行成为白色;既然不能自行成为白色,又怎么能自行使石头和万物成为白色呢?所以说怎么能使万物成为白色。如果白色必定能够自行成为白色,就不必依附万物而成为白色,自己就能成为白色了。坚硬和白色难道不也是这样吗?黄色、黑色等颜色也都如此。至于石头和万物,必须依赖颜色才能被看见;颜色既不能自行显现为其颜色,石头也不能自行显现为石头。天下没有无色而可以被看见的事物,所以说石头也就没有可以独立显现的存在。既然石头都不能独立显现,坚硬和白色又依托在哪里呢?所以说,怎么能取得所谓坚硬、白色和石头呢?反复考察就会看出,坚硬、白色和万物无不相离。所谓相离,难道是有某种外物使它们相离吗?无不只是顺应这种天然状态而自行相离罢了,所以说“因是”。运用力量和知识去强求,终究不如顺其自然。“果”是果然失误的意思,“若”是如同、如果的意思。不顺应天然的自行相离,而想运用力量和知识使坚硬、白色相离,果然一定不能成功,所以不如顺应这种天然的自行相离。况且,白色还要凭借眼睛和火才能看见;如果没有火,火和眼睛都不能使白色被看见,那么就是神在看见。若神也不能看见,那么看见本身就相离了。这里的“神”指精神。人们以为眼睛能看见事物,其实眼睛是借助火才看见的,也就是说眼睛本身不能看见,要依靠火才看得见。然而火并不是看见白色的主体,那么眼睛和火就都不能看见白色。既然如此,最终是谁看见了呢?是精神看见了。精神看见事物,也必须借助火和眼睛,才能看见。火和眼睛尚且不能成为看见的主体,怎么能和精神一起看见呢?这样一来,精神也不能看见了。推究到底是谁在看见,始终找不到真实的主体,也就不知道究竟是谁在看见。因此说“看见相离”。坚硬要靠手来感知,而手又要靠捶击;这样,捶击和手既是知道的,又是不知道的,而精神与这种不知道相应。精神啊,这就叫作相离。相离,是天下万物各自独立而归于正当。手和捶击以及精神都不能真正获得知识,那么它们所谓的知识就更加是不知道了。既然所谓知道其实不知道,精神又能起什么作用呢?精神,是使生命不断生长的主宰,也是心中的精气和神明。然而耳朵和眼睛各有不同的功能,人的百骸各有不同的通达方式,千变万化,都由精神主宰。但精神只能依靠耳目所能做到的,任凭百骸各自通达,不能使耳朵去看、使眼睛去听,不能使脚去拿、使手去行走;在同一事物上,眼睛能看见白而不能看见坚硬,手能知道坚硬而不能知道白色,更何况天地四方如此广大、万物如此众多呢?所以说,精神啊,精神也没有知识。精神既然不能知道,知识也就相离了。由此推究天下,哪一种事物不是相离的呢?所以万物各自相离,彼此不相混杂;各自趋向变化,彼此不相依待。不相依待,所以不借助彼物来成就此物;不相离,所以不拿此物去扰乱彼物。因此圣人接触事物而归于幽冥,处理事情而归于宁静;由于处理事情而宁静,所以天下得以安定存在。由于接触事物而归于幽冥,所以万物都各得其本性。万物各得其本性,彼此和我就同样亲近;天下安定存在,名与实也就不再对立。

名实论第六天地与其所产者#3;物也。天地之形,及天地之所生者,皆谓之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取材以修廊庙,朝以车服器械,求贤以实,侍御仆从,中外职国,皆无过差,各当其物,故谓之实也。实以实其所实,不旷焉,位也。实者充实,器用之小大,众万之卑高,器得其材,人堪其职,庶政无阙,尊卑有序,故曰位也。出其所位,非位。离位使官,器用过制,或僭於上,或滥於下,皆非其位。位其所位焉,正也。取材之与制器,花事之与赏刑,有尊卑,神亦异数,合静其信,而不僭滥,故谓正也。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以正正於不正,则不正者皆正,以不正乱於正,则众皆疑之。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仲尼曰,必也正名乎。故正其实,正矣。其实正,则众正皆正矣。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唯,应辞也。正其名者,谓施名当於彼此之实,故即名求实,而后彼此皆应其名。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者,教命也。发号施命而召於彼,而彼不应者,分不当於彼,故教命不得行也。谓此而行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施命不当於此,故此命不得行。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乱也。教命不当而自以为当者,弥不当也。故当日其以当不当也。以其命之不当,故群物不应,势其命矣。以不当也。忿物之不应命,而势位以威之,则天下皆以不当为当,所以又乱之矣。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施命於彼此,而当彼此之名实,故皆应而命行,若夫以当,则天下自正。故彼,故#4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可。彼名止於彼实,而此名止於此实,彼此名实不相滥,故日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或以彼名滥於此实,而谓彼且与此相类。或以此名滥於彼实,而谓此且与彼相同,故皆不可。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明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夫名所以命实也,故众政之与,实贲刑名,当其实,乃善也。假令知此之大功,非此人之功也。知此之小功,不足在此之可赏也,则皆不命赏矣。假令知彼之大罪,非彼人之罪也,知彼之小罪,不足在彼之可罚也,则皆不命罚矣。至矣哉,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至矣哉,古之明王。公孙龙之作论也,假物为辩,以数王道之至大者也。夫王道之所谓大者,莫大於正名实也。仲尼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然则名号器实,圣人之所重慎之者也。名者,名於事物以施教者也。实者,实於事物以成教者也。失名,非物也。而物无名,则无以自通矣。物非名也,而名无物,则无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实而立,实由名以通,故名当於实,则名教大行,实功大举,王道所以配天而大者也。是以古之明王,审其名实而慎其施行者也。公孙龙子卷下竟#1『离』原作『与』,据王管本改。#2『有不见焉』 四字据王管本补。#3『者』原作『焉』,据王管改。#4王管本无『故』 字。

译《名实论》第六 天地以及天地所产生的一切,叫作“物”。天地的形体,以及天地所生的东西,都称为物。物按照它所应当成为的物来充实而不越过范围,这叫作“实”。取材建造廊庙,朝廷使用车乘、服饰和器械,以求贤来充实政务,设置侍御、仆从以及内外官职,各自没有过失差错,都符合其所应当承担的事物,所以叫作实。实使其所应当充实的内容得到充实而不空缺,这叫作“位”。所谓实,就是充实;器物有大小,众人有卑高,器物得到合适的材料,人能够胜任职务,众多政务没有缺失,尊卑有秩序,所以叫作位。超出自己所处的位置,就不是合宜的位置。离开职位而任用官员,器物超过制度,有的僭越上位,有的滥用于下位,都不合其位。各自安处于本来应处的位置,这叫作“正”。取材和制造器物,赏赐和刑罚,都有尊卑之别,神明也有不同等级;合乎事理而不僭越、不滥用,所以叫作正。用已经正确的事物,去纠正原本不正确的事物;但这样做也可能使原本正确的事物受到怀疑。用正确去规范不正确,不正确的就都会归于正确;用不正确的去扰乱正确的,众人就都会产生疑惑。所谓正确,就是使实际情形正确;使实际情形正确,就是使名称正确。仲尼说:“一定要先正名吧。”所以,使实际情形正确,就是正确了。实际情形正确,众多事物的正确也就都正确了。名称正确,那么只有它所指的彼与此各自相应。这里的“唯”是应答之辞。所谓正名,就是使名称恰当地对应彼此的实际,因此由名称追求实际,然后彼此都应合于自己的名称。称彼为彼,而彼不应合于彼,那么称彼的命令就不能实行。“谓”就是教令、命令。发号施令,向彼发出召唤,而彼不应召,是因为名称的分际不合于彼,所以教令不能实行。称此为此,而实际运行却不应合于此,那么称此的命令也不能实行;这是因为命令不合于此。关键就在于合当或不合当;不合当就会造成混乱。教令本来不合当,却自以为合当,就更加不合当。所以说,关键在于合当与不合当。由于命令不合当,众物都不响应,命令便失去了效力。因为它不合当,却因众物不响应命令而发怒,又凭借权势和地位威逼它们,天下人便都把不合当当成合当,于是造成更大的混乱。所以,彼若确实合于彼,就应答为彼,称彼的命令也就能实行;此若确实合于此,就应答为此,称此的命令也就能实行。这是以合当来使事物合当;以合当来使事物合当,就是正。向彼和此施行命令,并使命令符合彼此的名与实,所以彼此都响应,命令能够实行;如果都合乎实际,天下自然就会归于正。因此,彼就止于彼,此就止于此,这就是可。彼的名称只限于彼的实际,此的名称只限于此的实际,彼此的名与实互不混淆,所以说可。若把彼说成既是彼又是此,把此说成既是此又是彼,就不可。有时把彼的名称混用到此的实际,说彼将要和此相类似;有时把此的名称混用到彼的实际,说此将要和彼相同,所以都不可。所谓名称,是用来称说实际的。知道此并非此,知道此不在此,就明白不能这样称说。知道彼并非彼,知道彼不在彼,也就不能这样称说。名称是用来命名实际的,所以各种政务、赏赐和刑罚,都应当使名称符合实际,这样才是妥善的。假如知道此人的大功并非此人所立,知道此人的小功不足以使他获得赏赐,那么就都不应命令赏赐。假如知道彼人的大罪并非彼人所犯,知道彼人的小罪不足以使他受到惩罚,那么就都不应命令处罚。高明到了极点啊,古代的明王!他们审察名与实,谨慎对待自己所说的话。高明到了极点啊,古代的明王。公孙龙创作这篇论说,是借事物来进行辩论,用来说明王道中最为宏大的原则。王道所谓的宏大,没有比端正名实更大的了。仲尼说:“只有名号和器物,不能假借给别人。”这样看来,名号和器物所代表的实际,是圣人特别重视并谨慎对待的。所谓名,是在事物上命名,用来施行教化;所谓实,是使事物充实,用来成就教化。失去名称,就不能正确称为相应的事物;而事物没有名称,就无法自行通达。事物本身不是名称,但名称若没有相应的事物,也就无法自行彰明。因此,名称依凭实际而建立,实际借助名称而通达。名称符合实际,名教就能大为推行,实际功业就能大为成就;这就是王道能够与天相配而宏大的原因。所以古代的明王都审察名实,谨慎地施行教令。《公孙龙子》卷下终 “离”字原作“与”,据王管本改。“有不见焉”四字据王管本补入。“者”字原作“焉”,据王管本改。王管本没有“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