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录卷上
问:经云道与众生相结连,若为同异?答:道与众生亦同亦异,亦常亦不常。何者?道与众生相因生,所以同。众生有生灭,其道无生灭,所以异。异法不同处,名亦不相待。难:名既不相待,云何辄得名於同,辄得名於异,辄得言於常,及言於'非常。答:其法中各无比故,各无因故。〔难〕由何得其名?若许有名者,明知一法有两名。若许无名者,明知一法无一名。答:我但强言之,所以有其名。虽.强即一时强,是同亦是异,是常是无常,忘即一时忘,非同亦非异,非常非无常。其法真实性,无强无不强,无常无不常。云何於无中,而强立名字?-答二.入默难其法,若定是於默。天下无强者,若也有强者,其默还非真。又答:只为见默故,所以於中会见强,其默元来无,明知亦无强。论云,.道一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众生禀道生,众生是道不?答:众生禀道生,众生非是道,何者?以非是道故,所以须修习。难:若众生非是道,而修得道者,乃得身外道。众生元不云,何言修得道?〔答〕:众生无常性,所以因修而得道。其道无常性,所以感应众生修。众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众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众生、众生中有道,所以众生非是道,能修而得道,所以道非是众生,能应众生修。是故即道是众生,即众生是道。起即一时起,忘即一时忘。其法真实性、非起亦非忘,亦非非起忘。入等存之行者,自了得理则存,存中带忘则观,观中得通则存。道与众生互相因,若有众生即有道,众生既无道亦无。众生与道而同彼,众生与道而俱顺。云何立法教,独劝众生修?〔答〕:众生若得道,得道离所修,道若应众生,道即离所习。经既不许着,何得有修习。所言修习者,法因妄立名。妄法既非真,教言并糟粕,何故苦执教,而言有所修。是故道与众生教,三皆不可得。三既不可得,亦乃非是空,不合亦不离,真实之如是。众生与道不相离,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只是隐显异,非是有无别。所以其道未显时,修之欲遣显,众生未隐时,舍三欲遣隐,若得众生隐,大道即圆通,圆通则受乐。当其道隐时,众生具烦恼,烦恼则为苦,避苦欲求乐,所以教遣修,修之既也证。离修复离教,所在皆解脱,假号为冥真。道常随生死,与生死而俱,、彼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死道不死。众生若死,其道与死合,众生若生,其道与生合。经生历死,常与道合,方可方不可。若可於死者,生方则无道,若可於生者,死方则无道。其道无可无不可。所以知道常生死而非常,生死之外无别道,其道之外无别生死。生死与道不相舍离,亦未曾即合。常有生死故,所以不可即。不舍生死故,所以不可离。入等从等入观,观通入存,存若忘复观。观不妨存,存不妨观。观即存於存,存即存於观。存观不一不二,亦一亦二,入等复观而存之。诸法若起者,无一物而不起,起自众生起,道体何曾起。诸法若忘者,无一物而不忘,忘自众生忘,道体何曾忘。道之真实性,非起亦非忘。若言真是非起忘,起忘因何有?道即不遍於起忘,由何得名道,由何名起忘?还因起忘知实性,复因实性识起忘?成即一时成,灭即一时灭。入等谕明闻虽生灭,未曾舍虚空,虚空虽常住,未曾舍明间。明间有生灭,虚空不生灭。虚空有明间,明间非虚空。只是明间空,复是空明间。明间与空不曾一,不曾二,亦是一,亦是二。四语之中道,不一亦不二,亦非一非二。入等乃存,常以所知为己身,以能知为己心,即知见等法为可道,知见性空为真道。知见无边为大身,似见为大眼,似声为大耳,识所知为大心,大心性空为解脱,解脱即心漏尽,心漏尽即身漏尽,身漏虽尽,而非无此等,而即体常空。能观所观,总同属心,亦同属境。心之与境,各处其方,实不往来,从何而起。若悟起同不起,即得於心定矣。一切众生欲求道,当灭知见,知见灭尽,乃得道矣。虽众生死灭后,知见自然灭,何假苦劝修,强令灭知见。释死不自由死,死时由他死,死后知见灭,此灭并由他。后身出生时,生时会由他,知见随生起,所以身被缚,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灭时,自由灭知见,当至身灭时,知见先以无,至己后生时,自然不受生,无生无知见,是故得解脱。赞曰:死不自由死,死后由他生。知见由我灭,由我后不生。身有重先了,身中诸有既空,其空亦空,心有天游,空有俱空,心无所系。将巡以约人,随人有始终。将巡以约环,随环无始终。何以故?人环共生巡故,其巡处三相亦四相,随人随环,自随随空。
译问:经中说,道与众生相互结连,那么究竟相同还是不同?答:道与众生既相同又不同,既恒常又不恒常。为什么?道与众生相互为因而生,所以说相同;众生有生灭,而道没有生灭,所以说不同。既然是不同的法,处所也不同,名称便不相互依待。问难:名称既然不相互依待,为什么又可以随意称为相同、称为不同,随意说成恒常以及“非常”?答:因为在各自的法中都没有可以相比的对象,也没有所依的因。问难:凭什么得到这些名称?如果承认有名称,就明知一个法有两个名称;如果承认没有名称,就明知一个法连一个名称也没有。答:我只是勉强这样说,所以才有这些名称。虽然是勉强说的,但在同一时刻,它既是相同又是不同,既是恒常又是无常;忘掉时也在同一时刻忘掉,既不是相同也不是不同,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它的真实法性,没有勉强与不勉强,也没有恒常与不恒常。问:既然是无,为什么还要勉强立名?答:第二,进入默然之中,诘难它的法;如果一定是默然,那么天下就没有勉强者。若确实有勉强者,这个默然也不是真实。又答:正因为见到默然,所以才在其中见到勉强;但这个默然本来就是无,明知也就没有勉强。论中说:“道的一性与众生之性,都同于自然。”众生承受道而生,众生就是道吗?答:众生承受道而生,但众生不是道。为什么?正因为不是道,所以必须修习。问难:如果众生不是道,却通过修行而得道,那得到的就是身外之道。众生本来没有道,怎么能说修行而得道?答:众生具有无常之性,所以因修行而得道;道具有无常之性,所以能够感应众生修行。众生不能自行得名,因道才开始得到名称;道也不能自行得名,因众生才得到名称。既然因彼此而开始得名,就明知道中有众生,众生中有道。因此,众生不是道,却能够修行而得道;道不是众生,却能够应合众生的修行。所以说道就是众生,众生就是道。生起时就在同一时刻生起,忘掉时就在同一时刻忘掉。它的真实法性,既不是生起也不是忘掉,也不是非生起非忘掉。进入等持而修存想的人,自己了悟道理后便存想;存想中带有忘,则进行观照;观照中得到通达,则继续存想。道与众生相互为因;有众生就有道,众生既然没有,道也就没有。众生与道同于彼此,众生与道都顺应彼此。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建立法教,单独劝众生修行?答:众生若得道,得道便离开所修;道若应合众生,道也就离开所习。经书既然不许执著,怎么还会有修习?所谓修习,只是因妄而暂立的名称。妄法既不是真实,教言也只是糟粕,为什么还要苦苦执著教法,说有所修?所以,道、众生、教法三者都不可得。三者既不可得,也并不是空;既不相合,也不相离,真实就是如此。众生与道不相分离,这是在众生状态时;道隐藏而众生显现,这是在得道时;道显现而众生隐藏,只是隐显不同,并不是有无不同。因此,道尚未显现时,修行是为了遣除显现;众生尚未隐藏时,舍弃三者是为了遣除隐藏。若能使众生隐藏,大道便圆融通达;圆融通达就能获得快乐。道隐藏时,众生具足烦恼;有烦恼便有痛苦。为了逃避痛苦、求得快乐,所以教人遣除烦恼而修行;修行完成便得到证悟。离开修行,也离开教法,无论处在什么地方都得解脱,姑且称作冥合真实。道常常随着生死,与生死同时存在;众生虽然生,道却不生,众生虽然死,道却不死。众生若死,道便与死相合;众生若生,道便与生相合。经历生死始终与道相合,既可又不可。若认为死是可的,那么生的一边就没有道;若认为生是可的,那么死的一边就没有道。道没有可与不可。因此知道,道常与生死相随而又不是恒常的;生死之外没有另外的道,道之外也没有另外的生死。生死与道并不舍离,也从未真正相合。因为常有生死,所以不能说二者就是一体;因为不舍离生死,所以不能说二者分离。进入等持而依等持入观,观照通达便进入存想;存想若忘却,便重新观照。观照不妨碍存想,存想也不妨碍观照。观照就是存于存想之中,存想就是存于观照之中。存想与观照既不是一也不是二,既是一又是二;进入等持后又以观照来存持它。一切法若生起,就没有一物不生起;但生起是从众生而起,道体何曾生起?一切法若忘却,就没有一物不忘却;但忘却是从众生而忘,道体何曾忘却?道的真实性,既不是生起,也不是忘却。若说真实就是不生不忘,那么生起和忘却又因什么而有?道若不遍及生起和忘却,凭什么称为道,又凭什么称为生起和忘却?还是因生起和忘却才知道真实法性,又因真实法性才认识生起和忘却。成就在同一时刻成就,灭亡也在同一时刻灭亡。进入等持的人应当明白:光明与所显虽有生灭,却从未离开虚空;虚空虽然恒常,也从未离开光明与所显。光明与所显有生灭,虚空没有生灭;虚空中有光明与所显,而光明与所显并不是虚空。只是光明与所显即是空,也还是空中的光明与所显。光明与所显和空从未是一,也从未是二,既是一又是二。在这四种说法中,道既不是一也不是二,也不是非一非二。进入等持的人因此存持它,常常把所知作为自身,把能知作为自心;把知见等法看作可道,把知见性空看作真道。知见无边,叫作大身;仿佛能见,叫作大眼;仿佛有声,叫作大耳;能够识别所知,叫作大心。大心的本性为空,就是解脱;解脱就是心漏尽,心漏尽就是身漏尽。身漏虽然尽了,却不是说这些都不存在,而是其本体恒常为空。能观与所观,总的说来都属于心,也都属于境。心与境各处在自己的位置,实际上并不往来,它们从哪里生起?如果悟到生起与不生起相同,就能在心中得到安定。一切众生想要求道,都应当灭除知见;知见灭尽,才能得道。众生死灭以后,知见虽然自然会灭,为什么还要苦苦劝修,强使他们灭除知见?解释如下:死并不是自己能够自由决定的死,临死时由别的因缘使其死;死后知见灭去,这种灭也由别的因缘造成。后身出生时,出生由别的因缘决定,知见随生而起,所以身体受到束缚,不能得道。如果身体尚未灭时,能够自由灭除知见,那么到身体灭去时,知见已经先不存在了;自己后来再出生时,自然不会再受生,没有生也没有知见,因此得到解脱。赞曰:死时不能自由决定死亡,死后却由他因使其再生。知见由我自己灭除,由我自己使后身不再出生。身体中有种种重累,先要把它们了知;身体中的一切有既然空了,连这个空也要空掉。心神可以自在游行,空与有都空,心便无所系缚。如果以人为约束来说明巡行,便随着人而有始终;如果以环为约束来说明巡行,便随着环而没有始终。为什么?因为人与环共同产生巡行;巡行所在有三相,也有四相,随着人,随着环,自己随顺于随顺,最终归于空。
难:此巡处在何方?人环元不增,云何得有巡?答:谛而观此巡,不在人环外,而得有此巡,巡又非声色,毕竟皆空。行者当以知知於巡,其巡既空知亦空,其知既空,则同无知。无知之中,无巡无空。无空则无知,无知谁当与。此等既无不有知,亦无有无知。又曰:其若有知,却有名无知。其知元不有,无有无无知。心中本无知,对境始生知,心中非无知,不对剩无知。人道木火亦然。故日无常可使有,有常可使无。因有对不对,有知有不知,不因对不对,无知无不知。有知有不知,有所而不知,无知无不知,无所而不知。故曰身之所见旧国旧都,望之畅然,况归无知至性至体之都邑乎,则洞然妙矣。将心对境,心境互起。境不摇心,是心妄起,心不自起,因境而起。无心之境,境不自起,无境·之心,亦不自起。可道为假道,常道为真道。若住於常者,此常会是可。何者?常独住常,而不遍可故,此常对可故勿其常会成可赴,言已出世,言常亦言可。若也不起言,无常亦无可。常可既元无,亦无无常可。若在众言等,则是有欲观其彻。若悟众言空,则是无欲观其妙。体用不相是。何者?体非用、用非体。谛而观之,动体将作用,其用会是体,息用以归体,其体会是用。存之有四,忘之无一。天下无穷法,莫过有与无,一切有无中,不过生与灭,一切众生中,不过常与断,所生不过四生,生居不过六道。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无所生,亦是相因灭,其灭无所灭。空见与有见,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无,空有之见当何在。一切诸心数,真义亦如是。是故心生诸法生,心灭诸法灭,若证无心定,无生亦无灭。道常四是,是有是无是有无,疑非有无。一常二非。非有非无,非舍有无。平之则堕一,不平不见一,道则平与不平俱是。道绝圣弃智,从凡至圣,此圣还对凡,当其在凡时,与凡早已谢,其凡既谢圣亦谢,凡圣两俱忘。无智亦无仁,寡欲而归道。问:绝圣已至於圣者,可许令其绝,元未至圣者,若为遣其绝?答:止论已至圣,不论未至者,未至元无圣,无圣若为纪。大道应感性,此性不可见。众生愚智性,此性不可见。道性众生性,二性俱不见,以其不见故,能与至玄同。历劫无二故,所以名为同。又言:是亦不可,大道体真,未曾非道,众生体假,未曾不变,历劫殊方,所以名异。大人握玄本,无心应物通。识通六道,是名大人。六道虽殊,无非大者,故名玄本。大道师玄寂,其有息心者,此处名为寂,其有不息者,此处名非寂。明知一处中,有寂有不寂,其有起心者,是寂是不寂,其有不起者,无寂无不寂。如此四句,大道在其中。又曰:有为动,无为寂,要摇始动,不摇自寂,只於动处寂,只於寂处动,只将动动於寂,只将寂寂於动。动寂虽异,正性止一,正性虽一,不关动寂。动寂虽二,正性不关,亦如泥印矣。若将寂心以至动,虽动心常寂。若将动心至寂,虽寂而常动。常有定故破其先,常有先故破其定。违则交相隐显,合则定慧二俱。一心一念裹,并悉含古今,是故一念与一劫,非短亦非长,一尘一世界,非大亦非小。故圣人在今,能说古事,皆用追文逆历,而得其实。是以今文说古事,古有皆可行,古无不可行,故曰玉历出世,含规万理。问曰:云何今日心,乃能念古事?云何古昔事,谓在今念裹?古事若在今,则知过去未过去。今心若在古,则知未来犹已来。若云定未来,云何有今能知古?若云定过去,云何古实犹在今?既将今心念古事,复将古事系今心。明知一心一念裹,含古复含今,以是今古故,一心不可得,以是一心故,二心不可得,是则不一亦不二,能一亦能二。是有亦是无,无无亦无有,以其是有故,将有以历之;以其是无故,将无以历之。弃无而入道,将有以历之,弃有而出世,世法既生灭,弃世而入道,道性无生灭,今古现无穷。故云:廓然众垢净,洞然至太清,世界非常宅,玄都是旧京。问:丝中有五音不?答:有五音性。其丝未成弦,丝中无五音,丝中亦无性,亦无相结连。其丝若成弦,弹之有音相,不弹有音性,二有相结连。明知一丝之中,有有亦有无,其中之性,非有亦非无。若欲破於有,丝中音性非是有。若又破於无,丝中音性非是无。以非有无故,破之不可得,所以得常存。问:丝中无音,弹会出音,乘中无牛,挽之即有,二无云何同?丝中有性,其性常有,丝中有音,音有兴废,二有云何同?答:各是二有二无,相因相结连,所以有无是各同。烦恼众生修得圣人道,观之又见烦恼之中无有道,又见得道之时无烦恼征,得道之时,烦恼在何方,道复从谁得?
译问难:这种巡行处在什么地方?人与环本来没有增加,怎么会有巡行?答:仔细观察这种巡行,它并不在人的外面或环的外面,却能够有这种巡行;巡行又不是声色,归根到底全都是空。修行者应当用知来认识巡行;巡行既然是空,知也就是空;知既然是空,就同于无知。无知之中没有巡行,也没有空。没有空就没有知,无知又由谁来承担?这些既不能说是有知,也不能说是有无知。又说:如果说它有知,却又有一个“无知”的名称;它的知本来并不存在,也就没有所谓有无知。心中本来没有知,对境才开始生知;心中也不是完全无知,不对境时剩下的就是无知。人、道、木、火也都是这样。所以说,无常可以使它成为有,恒常可以使它成为无。因为有对境和无对境,所以有知和不知;不因为有无对境,便有无知和无不知。有知和不知,是有对象却不能知;无知和无不知,是没有对象却不能知。所以说,身体所见的是旧国旧都,远望便心情舒畅,何况回到无知的至性至体之都邑,岂不是更加通达玄妙吗?心与境相对,心境相互生起。境不摇动心,是心妄自生起;心不能自己生起,要因境才生起。没有心的境,境不能自己生起;没有境的心,心也不能自己生起。可道是假道,常道是真道。如果停留在常道上,这个常道终究会成为可道。为什么?因为常道只停留在常道,不能遍及可道;常道一旦与可道相对,它就会成为可道,所以说,既然言说已经出世,说常也就是说可。若不起言说,就没有无常,也没有可。常与可本来既然都不存在,也就没有所谓无常与不可。如果处在众多言说之中,就是有欲,观察它的彻底一面;如果悟到众多言说为空,就是无欲,观察它的玄妙一面。体与用不能互相等同。为什么?体不是用,用也不是体。仔细观察:运动的本体一旦起作用,它的作用终究就是体;停止作用而归于体,那个体终究又成为用。存持它时有四种分别,忘掉它时则没有任何分别。天下无穷的法,没有超过有和无的;一切有无之中,没有超过生和灭的;一切众生之中,没有超过常和断的;众生的出生不过四生,众生所居不过六道。不只是可道可以成为可,常道也可以成为可;不只是常道可以恒常,可道也可以恒常。它们都是相互为因而生,生却没有真正所生;也都是相互为因而灭,灭却没有真正所灭。空见与有见都在同一心中。如果这个心也不存在,空见和有见又在哪里?一切心的活动,其真实义理也是如此。因此,心生起时一切法生起,心灭时一切法灭;如果证得无心定,就没有生,也没有灭。道恒常具有四种“是”:是有,是无,是有也是无,疑似既非有也非无;其中一项是,其余三项非。既非有也非无,却不舍弃有和无。平等看待便会落入一,不能平等看待便见不到一;道则是平等与不平等都成立。道主张绝弃圣智、抛弃机智,从凡夫达到圣人;但这个圣人又是相对于凡夫而立的。当处于凡夫时,凡夫早已被舍弃;凡夫既已舍弃,圣人也同样舍弃,凡圣二者一起忘掉。没有智,也没有仁;减少欲望而归于道。问:已经绝弃圣智而达到圣境的人,可以让他再绝弃;原本还没有达到圣境的人,应当怎样使他绝弃?答:这里只讨论已经达到圣境的人,不讨论尚未达到的人;尚未达到的人本来没有圣境,既然没有圣境,又凭什么加以标记?大道应感的本性,是不可见的;众生愚与智的本性,也是不可见的。道性与众生性,这两种本性都不可见,正因为不可见,所以能够与至玄相同。经历无数劫而没有二致,所以称为同。又说:这也不可说。大道的本体真实,从未不是道;众生的本体是假,从未不变化。经历无数劫而处境各异,所以称为异。大人掌握玄妙的根本,无心而应接万物,通达无碍。能够识知六道,叫作大人。六道虽然不同,却没有不是“大”的,所以称为玄本。大道以玄寂为师。心念止息的地方,称为寂;心念不止息的地方,称为非寂。由此明知,同一处中有寂也有不寂。心念生起,是寂还是不寂?心念不起,则既无寂也无不寂。以上四句,大道都在其中。又说:有为是运动,无为是寂静;摇动才开始运动,不摇动便自然寂静。只在运动处显寂静,只在寂静处显运动;只是以运动推动寂静,也只是以寂静止息运动。运动与寂静虽然不同,正性却只有一个;正性虽然是一,却不受运动与寂静拘束。运动与寂静虽然是二,正性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边,也如泥上印字一样。如果用寂静之心进入运动,虽然运动,心仍恒常寂静;如果用运动之心进入寂静,虽然寂静,心仍恒常运动。恒常有定,所以破除先前的定相;恒常有先,所以又破除定相。相违时,二者交互隐显;相合时,定与慧二者同时具足。一心一念之中,全部含藏古今,所以一念与一劫既不是短也不是长,一尘与一世界既不是大也不是小。因此圣人在今天能够讲说古代的事情,都是运用追溯文字、逆推年代的方法而得到事实。正因为今天的文字能够说古事,古代有过的事情都可以实行,古代没有过的事情也不可实行,所以说:玉历出世,包含并规范万种道理。问:为什么今天的心能够忆念古代的事情?为什么古代的事情又说是在今天的忆念之中?如果古事存在于今天,就知道过去并没有真正过去;如果今天的心存在于古代,就知道未来其实已经到来。如果说未来是确定的,今天怎么能够知道古事?如果说过去是确定的,古事怎么还真实地存在于今天?既然把今天的心拿来忆念古事,又把古事联系在今天的心上,就明知一心一念之中既含古代也含今天。正因为有今古,一心不可得;也正因为是一心,二心不可得。这就是不一也不二,能一也能二;是有也是无,无中无也无有。因为是有,所以用有来经历它;因为是无,所以用无来经历它。舍弃无而入道,便用有来经历;舍弃有而出世。世间法既然有生灭,舍弃世间而入道;道性没有生灭,今古便显现为无穷。所以说:广大开朗而一切垢染清净,洞然通达而达到太清;世界不是恒常的住所,玄都是往昔的京都。问:丝中有没有五音?答:有五音的本性。丝还没有制成琴弦时,丝中没有五音,丝中也没有五音之性,二者也没有相互结连。丝制成弦以后,弹奏它便有声音的形相,不弹奏也有声音的本性,这两者便相互结连。由此明知,一根丝中既有有也有无,其中的本性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如果想破除有,丝中的音性并不是有;如果又想破除无,丝中的音性也不是无。正因为不是有也不是无,所以无法破除,因而能够恒常存在。问:丝中本来没有声音,弹奏便发出声音;车中本来没有牛,牵引它便能前行。这两个“无”怎么相同?丝中有音性的本性,而且这种本性恒常存在;丝中有声音,而声音有兴起和消失。这两个“有”怎么相同?答:它们各自都是二有二无,相互为因、相互结连,所以有与无在各自方面相同。烦恼众生修行而得到圣人之道,观察时又看见烦恼之中没有道,又看见得道时没有烦恼的痕迹;既然得道时没有烦恼,烦恼在什么地方?道又从谁那里得到?
又云:谛自观之,烦恼无藏处,而复无烦恼,明知烦恼灭。其道无他与,而复得道者,明知是道生。若许定如是,俱悉受生灭,其道亦不优,烦恼亦不劣,何须苦欲灭烦恼,求欲至道场。道与烦恼,究竟并无余。又答言:道言我道体,本末之如是,於今不曾生烦恼。又答云:毕竟之如是,於今未曾灭,何故言道与烦恼,妄云有生灭。何者?谛观此四,毕竟不可违,乃於此法中,无余无不足。若言常住四,於法则不周,其一与无量,明知则不遍。若许能遍者,其四非真实,不审此复云何答:其四各相违,生灭不同时,处一而三废,在二亦不俱。将一以历诸,何多而不遍?有一复有多,故能有一有无量,故能有有复有无,故能有断复有常,有优复有劣。大道正性中,无优亦无劣,不有亦不无,遣谁有生灭。既无物而生灭,故云道场与烦恼,毕竟并无余,行者行道之时,当守於正心,无失於正性。问:性复是谁性,心复是谁心?答:还是四句心,复是诸法性。若无四句,并无其心。若无诸法,并无其性。有则一时有,遍法界而无方。无即一时无,并纤密而俱尽。在此无所言,强名为大道。至道常玄寂,言说则非真,为欲化众生,所以强言之。言有四句,道皆起应,起应彼矣,便成四病。然句之所起,前后不同时,应一而三废。或言初而三未来,或言终而三已去。然一之所起,由三而得,此三既其废,一亦不独立。当正在一时,此三早已忘,其三既忘一亦忘。问:道何故起,言要须废?答:为众生有兴废故,所以将废废於兴,所以将兴兴於废,太道正性中,无兴亦无废。处此地,约四句而言,名为四句心。当在此处时,元无有四句,四句既无,其心亦无,始名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实之如是。问:前言处一而三废,起四还废三,何不只起一?一若有优劣,何不简要者;一若无优劣,何须复历三?又若使一言足,不须更起三,若使四言足,此三不应废,何故起四还废三,何故历三独存一?答:四言之中无优劣,众生未悟,故一言不足,故要假四言,故四句不同时,历一常三废,其三既废一亦废,何止在三。问:此四句是生灭法,正道何故处其中?答:道无所不在,常在四句,所在皆无,四句非道。又问:四句中有有,何须以有而生有?四句中无无,何须以无而灭无?答:四句中有有,生之不可得。四句中有无,灭之不可得。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灭,不由生者生,,不由灭者灭。在是但有是,不生亦不灭,亦不不生灭。然此四句曾经言,故虽废不与,未言时同。故悟人处俗曾经悟,故虽返不与未悟人同;一得正性,终不染俗,故日一性不变异。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异,通之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为一,将四句以求心得心,会是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大一。谕如芭蕉剥皮,欲求心得心,会成皮剥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远实,若得无近无彼实,是名为真一。见无所见,见无色,无色故,则无见。知念亦然,守一破一知,虽守会同睡。譬如精思,闭眼思见,开眼思存,乃得内外之所用。其道未曾四,以其性一故,其道未尝一,以周四物故,亦一亦四,非一非四,二取二舍成四,适其中实起,则名真一。真一者,寄言耳。只为法不言,所以见言法,其法若有言,复见不言法。遥柑因待,交相见之。其中隐度,前后符信,从古至今,无此是,无隐度;从古至今,有此是,有亿度。是知有无相违,今古异世,唯有符中正一四象同归,实性自然而然,化方待孰而变。草木虽无知,落实会生死,真道虽无知,落实是常住。此处虽无知,会有无知见。非心则不知,非眼则不见。此知既非心,则是知无所知。此见既非眼,则知见无所见。故日能知无知,道之枢机。当知三世之中,三世皆空。三世者,一半已去,一半未来,中问无余方,故皆空也。知三世空,谕如於灯。当欲灭灯时,灭时见灯,不灭时若见灯,此时灭未来,灭时不见灯,此灯已过去。灭不灭中间,於何而住立?过去未来之中问,但有名而无体,故知三世空矣。空无身,无身何爱,既无所爱,即与道同。与道同空,故名爱道。空与身同,故名道爱。道体实是空,不与空同。空但能空,不能应物,道体虽空,空能应物。
译又说:仔细观察,烦恼没有藏身之处,实际上也没有烦恼,这就明知道已经灭了。道没有由别人给予,却又能够得道,这就明知道已经生起了道。如果承认确实如此,那么道与烦恼都接受生灭,道也没有高胜,烦恼也没有低劣;为什么还要苦苦想灭烦恼、求到道场?道与烦恼究竟都没有剩余。又答:所谓道,是说“我的道体本来如此”,如今从未生起烦恼。又答:究竟真实就是如此,如今从未灭去;为什么要妄说道与烦恼有生灭?为什么?仔细观察这四者,究竟不能违背;在这个法中,没有多余,也没有不足。如果说四者都恒常存在,那么在诸法中就不能周遍;一个与无量相对,明知就不能遍及一切。如果承认它能够遍及一切,那么这四者就不是真实的。对此又应怎样回答?答:四者各自相违,生灭并不同时;处于其中一者时,另外三者便废止;处于第二者时,也不是四者同时存在。用一来经历各种情况,为什么会多而不遍?有一又有多,所以能有一和无量;有有又有无,所以能有有与无;有断又有常,所以能有断与常;有优又有劣,所以能有优与劣。大道正性之中,没有优也没有劣,不是有也不是无,又遣除谁的生灭呢?既然没有任何事物真正生灭,所以说道场与烦恼究竟都无余。修行者修道时,应当守住正心,不失正性。问:本性又是谁的本性?心又是谁的心?答:还是四句所说的心,也是诸法的本性。如果没有四句,就没有这个心;如果没有诸法,就没有这个本性。有则同时有,遍及法界而无固定方所;无则同时无,连最细密的部分也一同尽灭。在这里无可言说,只能勉强称为大道。至道恒常玄妙寂静,一旦言说便不是真实;为了教化众生,所以勉强言说。言说有四句,道都由此生起应现;一旦生起应现,便形成四种弊病。然而四句的生起,前后并不同一时间;生起其中一句,另外三句便废止。有时说第一句,而后三句尚未出现;有时说最后一句,而前三句已经过去。然而其中一者的生起,是由于另外三者才得以成立;三者既然废止,其中一者也不能独立。正处在其中一者时,另外三者早已忘却;三者既忘,一者也同样忘却。问:道为什么要生起,而言说又必须废止?答:因为众生有兴起和废止,所以用废止来废止兴起,用兴起来兴起废止。大道正性之中,没有兴起,也没有废止。处在这里,约四句来说,称为四句心。正在这里时,本来没有四句;四句既然没有,心也没有,这才叫作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实就是如此。问:前面说处于一者时另外三者废止,生起四句又废止三句,为什么不只生起一者?如果一者有优劣,为什么不选择简要的?如果一者没有优劣,又为什么还要经历另外三者?如果一句话就够了,就不必再生起三句;如果四句话才够,另外三句就不应废止。为什么生起四句还要废止三句?为什么经历三句而独存一者?答:四句之中没有优劣。众生尚未觉悟,所以一句话不足够;因此必须借助四句。四句并非同时出现,经历其中一者时,另外三者常常废止;三者既废,一者也废,怎么能说只停留在三者呢?问:这四句是生灭法,正道为什么处在其中?答:道无处不在,恒常处于四句之中;但道所在之处又都不可执取,所以四句都不是道。又问:四句之中有有,何必用有再使有产生?四句之中有无,何必用无再使无灭去?答:四句之中虽有有,却不能得到一个可生的有;四句之中虽有无,也不能得到一个可灭的无。这是自然生,这是自然灭,不是由一个生者使它生,也不是由一个灭者使它灭。在这里有的只是“是”,既不生也不灭,也不是既不生灭。然而这四句曾经被说出,所以即使废止,也不能与未曾言说时完全相同。觉悟的人处在世俗中曾经觉悟,所以即使返回世俗,也不同于未悟的人;一旦证得正性,终究不染世俗,所以说一性不变异。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自己的心;每一心都不相异,贯通起来就是一,所以称为大一。也可以冥合为一,以四句来求心,求到的心终究只是皮,乃至剥到无皮;没有心的地方,称为大一。譬如剥芭蕉皮,想求得其中的心,结果只是一层层剥皮,直到无皮无心之处,这叫作正一。所以说,越接近它,反而越远离真实;如果得到无所谓接近、也无所谓彼的真实,这才叫真一。看见而没有所见,见不到色;因为没有色,所以也没有见。知念也是这样,守住一便破除一的知见;虽然守一,终究也会同于睡眠。譬如精心存思,闭眼时思惟所见,睁眼时思惟存持,才能得到内外的作用。道从未是四,只因其性是一;道也未曾只是一,因为它周遍四种事物;所以既是一又是四,既非一又非四。两种取、两种舍合成四种,恰好在其中真实生起,便称为真一。真一只是寄托于言语的名称。正因为法本来不可言说,所以才看见由言语表达的法;如果法本来有言说,也就会再看见无言说的法。远近相待,彼此交互显现。其中有隐秘的次第,前后相合如符信。从古至今,无此便是无隐秘次第;从古至今,有此便有亿万层次。由此可知,有与无相互违背,今与古处于不同世代;只有符中的正一四象共同归一,真实本性自然而然,变化的方向又等待什么而改变呢?草木虽然没有知觉,落实到自身仍有生死;真道虽然没有知觉,落实到自身却是恒常存在。这里虽然没有知,却会有无知之见。不是心就不能知,不是眼就不能见。这个知既然不是心,便是知而无所知;这个见既然不是眼,便是知见而无所见。所以说,能够知无知,是道的枢机。应当知道,在三世之中,三世全都是空。三世就是:一半已经过去,一半尚未到来,中间没有剩余的方所,所以全都是空。知道三世为空,可以用灯来作比喻。正要熄灯时,熄灭的当下还能见到灯;尚未熄灭时若见到灯,说明熄灭还在未来;熄灭时若见不到灯,说明灯已经过去。熄灭与不熄灭的中间,究竟停留在哪里?过去与未来的中间只有名称而没有实体,所以知道三世是空。空没有身体,没有身体又有什么可爱的?既然没有所爱,就与道相同。与道同为空,所以称为爱道;空与身体相同,所以称为道爱。道体实在是空,却不与通常所说的空相同。空只能使一切为空,不能应合万物;道体虽然是空,空却能够应合万物。
问:道能应物,物能得道不?物若得道,得道应便住,云何更受生?物若非道者,所修但得身外道,物终不得道,不假用修习。答:众生无常故,所以须假修,道是无常故,众生修即得。众生不自得,因道方始得。道名不自起,因众生方起。起即一时起,无一物而不起,忘即一时忘,无一物而不忘。优劣一时俱有,何道与物泛众。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灭道不灭绿私。众生生时道始生,众生灭时道亦灭。若许无私者,元始得道我亦得。若使有私者,元始得道我不得泛众。众生未生,已先有道,有道非我道,独是於古道,我今所得道,会得古道体。此乃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何者?历劫已来,唯止一道。此是泛众应众生。众生而得者,即是众生之私道。只是泛众道,应私名私道。破名者指竹为水,指空为竹,是则一时是,非则一时非。破体者随众生识变而见,有无不同。或见空处有,或见有处空,则破体也,名法观之有。或但变而不空,如见牛变成马之言是马,不言是牛。亦非代彼立名,干破非有破。如一人得清净识见者,诸法亦清今,众人不得者,诸法亦浊秽。明知还是秽法诤,复是净法秽,亦是有法无,亦是无法有。识体是常是清净,识用是变是众生。众生修变求不变,修用以归体,自是变用识相死,非是清诤真体死。住体本实,不受虚名,虚名来者,各还与其虚。若将实来取我,即受其一。若将虚来取我,即受其二。如人不语来取住实,只得其一。玄珠录卷上竟玄珠录卷下洪元王玄览法师口诀诸法未出时,非道亦非俗。诸法若出时,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时,无一物而不出,诸法尽相违。其法若不出,无一物而出,亦是尽相违。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诸法。若没世起,相违而灭诸法。出时不言生,入时不言死。未生之时若也空,复将何物出。已破之后若也灭,复将何物归。眼色共生见,其见在何边。见时是化生,不见是化灭。其中众生命,其相亦如是,不从二相来,不从无相来。若从二相来,二相生二见。云何止一见?若从无相来,无相则无见,云何复有见?如此之见体,见故不可无,无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复宛尔入观入存。将眼以接色,将身以接识,在内而生心,在外而生见,心见得相连,心见不相是,人心之与道,连是亦如之。说法因心而用口,听者耳闻而意取,意归道,耳归声,说亦从道来,言亦为彼尘,对观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灭,有无何寄,虽复无寄,不可无化详之。常道本不可,可道则无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万物,有生则有死,是故可道称无常。无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实,常有无常形,常有有常实。此道有可是滥道,此神有可是滥神,自是滥神滥道是无常,非是道实神实是无常。若也生物,形因形生,滥神所以约形,生神名则是滥,欲滥无欲,若能自了於真常,滥则同不滥,生亦同不生,不生则不可。所以得清净之法则不可,可法则无清净。心能照妙,则是无欲之妙门。因滥玄入重玄,此是众妙之门。妙门则生无生,但是滥生,实无生也。其道只是滥可,实无可也。行者观而思之,存而守之,则解脱。得此是滥脱,实无脱也。无可既无可,谁知此无可,诤心知无可,无可常清净。净故常无知,得此诤无知,则是无知净,是名净心知。如镜照色,镜虽受〔色〕,不失本清,此清虽滥,实无生死。将言以说物,物一言不一二其物被言说,言多物不多。若许如是者,言应不说物,言实说物,所说若依物,云何得言多,未审言与物,何者是为妄。物与言互妄,物与言互真。观言如言法,观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时真。若也约物以观言,约言以观物,此是言物一时妄。则知言物体,非真亦非妄,是真亦是妄,我若去淆乱,何曾有真妄。既得真妄寂,则入於环中,在中不见边,以是中亦遣,所以旷然无怀,乘之以游。以言言物,言与物彼,而物非言。言与物对,虽彼常异,虽对常因,对之与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滥物,物不滥言,其中真理,非言非物。十方所有物,并是一识知,是故十方知,并在一识内。其识若也出,身中复无识。其识若不出,十方复无知。十方照我体,我体即是畸,畸在十方中,还在天地内。一切色见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无不遍。一切待十方,十方并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识一心知。将此十方知,还在一识内,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译问:道能够应合万物,万物能够得道吗?万物若得道,得道后就应当停住,为什么还要继续受生?万物若不是道,那么所修得的只是身外之道,万物终究不能得道,也就不必借助修习。答:众生无常,所以必须借助修行;道也是无常,所以众生一修便能得道。众生不能自行得到,因道才开始得到;道名不能自行生起,因众生才生起。生起就在同一时刻生起,没有一物不生起;忘却就在同一时刻忘却,没有一物不忘却。优劣同时都有,怎么能说道与万物相互泛应?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灭,道不灭。众生生时,道才开始生;众生灭时,道也灭。若承认没有私有之道,那么元始得道,我也能得道;若认为有私有之道,那么元始得道,我便不能得道,也不能普遍应合众生。众生尚未出生时,道已经先存在;但这个道不是我的道,只是古道。我如今所得的道,正是得到古道的本体。这就是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为什么?因为历经劫数以来,始终只有一道。这是普遍应合众生的道。众生所得到的,又是众生自己的私道;只是普遍应合众生的道,因应众生而被称为私道。破除名称时,可以指着竹子说是水,指着空说是竹子;是与不是,都在同一时刻成立。破除本体时,随着众生的识而变化所见,有和无各不相同。有时在空处看见有,有时在有处看见空,这就是破除本体,按法来观察便会显现有。也有只发生变化而不成为空的情形,如说牛变成马,便称它是马,不再称它是牛;这也不是代替它另立名称,而是干脆破除,不是破除有。比如一个人得到清净的识而看见,诸法也显得清净;众人没有得到这种识,诸法也显得浑浊污秽。由此明知,仍然是污秽之法在争执,也仍然是清净之法被说成污秽;既是有法被说成无,也是无法被说成有。识的本体恒常而清净,识的作用则变化而成为众生。众生修行变化,求得不变;修炼作用而归于本体。这样一来,变化的作用和识相就灭了,但并不是清净真实的本体灭了。安住于本体,本来真实,不接受虚假的名称。虚名来临时,各自仍归于虚。若把真实带来取我,我便承受其一;若把虚假带来取我,我便承受其二。比如有人不发言,只来取其安住的真实,也只能得到其中之一。《玄珠录》卷上完 《玄珠录》卷下 洪元王玄览法师口诀 一切法尚未出现时,既不是道,也不是俗。一切法出现时,既是道,也是俗。法若出现,没有一物不出现;诸法便全都相互违背。法若不出现,也没有一物出现,同样是全都相互违背。若出世之法生起,便因相互依待而生起诸法;若没世之法生起,便因相互违背而灭除诸法。出现时不说是生,进入时不说是死。尚未出生时若是空的,又有什么东西可以出现?已经破除之后若是灭的,又有什么东西可以归回?眼与色共同生出见,见处在什么一边?见生起时是化生,不见时是化灭。其中众生的生命,其形相也是如此;它不是从二相而来,也不是从无相而来。若从二相而来,二相就会产生二种见,怎么会只有一种见?若从无相而来,无相就没有见,怎么还会有见?这样的见之本体,因为有见,所以不能说无;因为无由而来,所以不能说有;寻求它又不可得,但其形相仍然分明。进入观照,进入存想。用眼接触色,用身体接触识;在内生起心,在外生起见;心与见便得到联系,但心与见并不相同。人的心与道相连,也同样如此。说法是因心而使用口,听法的人由耳听闻、由意领受;意归于道,耳归于声音。说法也从道而来,言语又成为对方的尘境。观照这四件事,它们共同从一化中出现;既然化有生灭,有与无又寄托在哪里?虽然说它们无所寄托,却不能不详细说明这种化。常道本来不可说为可道,可道则是无常;不可道生天地,可道生万物;有生就有死,所以可道称为无常。无常生出形体,常法生出真实;常中有无常的形,常中也有有常的实。这个道若有可,便是混杂的道;这个神若有可,便是混杂的神。只是混杂的神、混杂的道属于无常,并不是道的真实、神的真实属于无常。如果说它生出万物,形体因形体而生,混杂之神用来约束形体;一旦生神之名,便是混杂。想要混杂而无欲,若能自己了悟真实恒常,混杂就同于不混杂,生也同于不生;不生便不可说。因此得到清净之法,就不可说为可法;可法则没有清净。心能够照见玄妙,就是无欲的妙门。因混杂而进入重玄,这就是众妙之门。妙门能生出无生,但只是混杂的生,真实并没有生。这个道只是混杂的可,实际上没有可。修行者应当观察、思惟,存持、守护它,于是得到解脱;得到的只是这种混杂的解脱,真实并没有解脱。既然没有可,又有谁知道这个无可?只是争执的心知道无可;无可本来恒常清净。因为清净,所以恒常无知;得到这种真实的无知,就是清净的无知,这叫作净心之知。好比镜子照见色相,镜子虽然承受色相,却不失去本来的清明;这种清明虽然显现为混杂,实际上没有生死。用言语来说明事物,事物本身却不是一也不是二。事物被言语说明,言语可以很多,而事物并不会因此增多。如果承认如此,那么言语就不应当能够说明事物;但言语确实在说明事物。若所说依照事物,为什么又能说言语很多?还未明白言语和事物,究竟哪一个是虚妄。事物与言语相互虚妄,也相互真实。按照言语来观察言语之法,按照事物来观察事物之形,这是言语和事物同时真实;若以事物为准来观察言语,以言语为准来观察事物,这是言语和事物同时虚妄。由此知道,言语与事物的本体,既不是真也不是妄,既是真也是妄;如果我不去混淆扰乱它们,哪里曾经有真妄?既然真妄都归于寂静,就进入环中;处在其中看不见边界,连这个“中”也一并遣除,于是空旷无所挂怀,乘着它自由遨游。用言语来说事物,言语与事物彼此不同,而事物不是言语。言语与事物相对,虽然彼此不同,却常常相因;虽然相对,也常常相依。对于相对和彼此不同来说,言语始终不是事物。因此言语不混同于事物,事物也不混同于言语;其中的真实道理,既不是言语,也不是事物。十方所有的事物,全都是同一识所知,所以十方的知觉都在一个识之内。这个识如果向外出现,身体之中就没有识;这个识如果不向外出现,十方之中就没有知。十方照见我的本体,我的本体就是“畸”;“畸”存在于十方之中,也存在于天地之内。一切色相和可见之法,都在十方之中;我得到十方之身,法身无处不遍。一切都等待十方,十方共同归于一;十方所有的法,都由一个识、一个心来知。把这种十方之知收摄回来,仍在一个识之内,明知这是一中有多,也是多中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