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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通训二

钦定四库全书春秋通训》卷一宋张大亨撰隐公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55 段

于落姑【闵元】三月,及晋处父盟【文二○按经及晋处父盟乃文公二年事原本误作三年今改正】夏,公防齐侯于平州【宣元】

译闵公三年,与晋国的处父结盟。宣公元年夏天,鲁君在平州防备齐侯。

防盟,嘉礼也,非在丧者之所可行,而春秋之世,率多行之。外诸侯在丧而防者凡十【桓十五齐僖十三陈二十八齐陈宣元齐防五陈八郑十六晋二十四▯昭四】滕盟者十有四【桓十二郑僖五许八曹九宋二十五防二十八齐文十四陈成五防十八邾防三郑二十齐定三邾四】陈其越礼畔道之由,固不可悉举,若鲁之五君,则皆有谓为之也。或曰:「春秋国君不以正立,诸侯既列之防盟,则国人不可复讨,此衰世息争之法,非先王已乱之道也。」隐、桓、宣之立,可谓不正矣,亟欲求好扵诸侯以定其位,故越礼畔道而为之。

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元】许叔入于许【桓十五】蔡季自陈归于蔡【十七】纪季以酅入于齐【荘三】萧叔朝公【二十三】祭叔来聘【二十三】

礼,列国及寰内之君,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列国之未赐者,许、蔡是也;附庸之未赐者,邾、酅、萧是也;寰内之未赐者,祭是也。是皆天子命之国,而未命之爵者也。以视诸侯,则未爵;以视卿大夫,则有国者也。扵是以字通于《春秋》,盖诸侯子男而上,以爵为尊;其卿大夫,以名为正,故未命之君以字通也。

  郑伯克叚于鄢【元】

叚,公子也,而不谓之公子;公弟也,而不谓之弟,传以为失子弟之道也。然楚比弑君而称公子,宋辰叛国而称弟,何哉?夫衞州吁、陈佗、齐无知、莒展舆,已簒而立者也;衞公子晋、郑公子突、齐小白、阳生、莒去疾、蔡季,始入而立者也;齐子纠、邾防菑,尝纳以为君而弗克者也。故皆舍其子弟之称。叚欲簒而未得者也,大都耦国,有其兵民之众,如二君然,非复在子弟之位,故絶其称耳。絶其称者,不以子弟道也。君讨臣,未有书克者,叚不死,仅能胜之也;亦未有书地者,叚据鄢,非复郑有也。不曰伐,不与为国也;不曰败,不使敌君也。象日以杀舜为事,舜封诸有庳,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赋,不得暴彼民焉,故扵瞽不失其孝,扵象不失其爱。今郑伯知叚失道,而不制其极,至扵母废而弟奔,贼君臣、父母、兄弟之义,又岂止失教而已乎?

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元】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四○按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乃桓四年事原本误作三年今改正】

王臣之常称,或官、或爵、或氏、或字,贬则人之,甚则又名之。此宰也,既举其官,又斥其名,何哉?夫隐公少先君之世子而代其位,桓公弑已立之成君而夺之国,乱君臣、父子、兄弟之伦。扵其始也,天子不能讨,反致使焉。夫不正其位,而周扵▯赠之末礼;不诛其乱,而敦扵聘问之小恵,所谓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也。宰以道佐王治邦国者也,位髙故所系大,任重故受责深。今不务引其君以当道,而躬为行其非礼,宜其以名斥也。不然,则王之诸臣,居卿大夫之位,任非礼之使者多矣,不皆见斥扵春秋也。

及宋人盟于宿【元】及齐髙傒盟于防【荘二十二】防陈人、蔡人云云盟于齐【僖十九】防王人、晋人、宋人云云盟于翟泉【二十九】及晋处父盟【文二】及荀庚盟,及孙良父【按经成公三年及孙良父盟原本误作孙林父今改正】盟【成二】及郤犨盟【十一】及宋向戌盟于刘【襄十五】

鲁与外人防盟而没其主名者,其人敌也。士与士、卿大夫与卿大夫,是之谓敌;士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君,是之谓非敌。防盟,敌道也。下不敌上,臣不敌君,正也。士敌卿大夫,伉也;臣敌君,悖也。□宣叔曰:「大国上卿当小国之君,小国亚卿当大国之上大夫,古之制也。」传亦曰:「卿不防公侯,防伯子男可也。」又曰:「叔老防郑伯,为夷故也【襄十六】夫武王胜商,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国之大小自因其爵。春秋之时,则以彊弱为小大,然五等之髙下,固自若也。宣叔谓衞扵晋不得为次国,鲁衞匹也,然则处父盟公,何以见黜于春秋邪?虢公、晋侯朝王,王同其赐,传以为非礼;许男卒于师,齐桓葬之加一等,传以为有衮敛者。是知五等之髙下者,先王之旧典也;以彊弱为小

译防盟是嘉礼,不是处于丧期的人所应当行的,但春秋时代,却大多实行它。外国诸侯在丧期而举行防盟的,共有十次【桓公十五年齐僖公十三年陈国二十八年齐国陈国宣公元齐防五陈八郑十六晋二十四〇昭公四年】;滕盟的有十四次【桓公十二年郑僖公五年许国八年曹国九年宋国二十五年防二十八齐文公十四年陈成公五年防十八邾防三郑二十齐定公三年邾四年】。列举他们越礼背道的缘由,固然不能全部举出,至于鲁国的五位国君,则都有特定的原因。有人说:“春秋时国君不以正道即位,诸侯既然已经和他们防盟,那么国人就不能再讨伐他们,这是衰世平息争端的方法,不是先王治理乱世的方法。”隐公、桓公、宣公的即位,可以说是很不正派的,他们急切地想与诸侯交好以安定自己的地位,所以越礼背道而为之。

鲁公与邾仪父在蔑地防盟【元年】;许叔进入许国【桓公十五年】;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十七年】;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庄公三年】;萧叔朝见鲁公【二十三年】;祭叔来聘问【二十三年】

按礼制,列国以及王畿内的国君,如果没有被赐予爵位,就视同天子的元士,以君主的身份统治其国。列国中未被赐爵的,许国、蔡国是;附庸国中未被赐爵的,邾国、酅国、萧国是;王畿内未被赐爵的,祭国是。这些都是天子任命其为国君,但没有任命其爵位的。相对于诸侯来说,他们没有爵位;相对于卿大夫来说,他们是有国的君主。因此在《春秋》中以字相称,大概是因为诸侯中子、男以上,以爵位为尊;而卿大夫,以名为正,所以未被任命爵位的国君以字相称。

郑伯在鄢地打败共叔段【元年】

共叔段是公子,却不称他为公子;是国君的弟弟,却不称他为弟,传文认为这是因为他失去了子弟应有的道义。然而楚国的公子比弑君却称公子,宋国的辰叛国却称弟,这是为什么呢?卫国州吁、陈国佗、齐国无知、莒国展舆,是已经篡位自立的人;卫国公子晋、郑国公子突、齐国小白、阳生、莒国去疾、蔡国季,是刚入国即位的人;齐国子纠、邾国防菑,是曾经被拥立为君却没有成功的人。所以都舍弃了子弟的称号。共叔段是想篡位而没有得逞的人,他占据大都,与国都抗衡,拥有军队和百姓的众多,如同两位君主一样,不再处于子弟的位置,所以断绝了他的称呼。断绝他的称呼,是不把他当作子弟看待。君主讨伐臣下,没有记载“克”字的,共叔段没有死,只是勉强战胜了他;也没有记载地名的,共叔段占据鄢地,不再是郑国所有。不说“伐”,是不承认他是国君;不说“败”,是不把他当作敌对的君主。象以杀害舜为事,舜把他封在有庳,让官吏治理他的国家并征收贡赋,不让他虐待那里的百姓,所以在瞽瞍那里不失孝道,在象那里不失友爱。现在郑伯知道共叔段失道,却不加以制止,以至于母亲被废黜而弟弟出逃,败坏了君臣、父母、兄弟的道义,这难道只是失教而已吗?

周天子派宰咺来送还惠公仲子的〇【元年】;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聘问【桓公四年〇按经文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聘问是桓公四年的事,原本误作三年,现在改正】

周王臣下的常规称呼,或者称官、或者称爵、或者称氏、或者称字,贬低时就称人,严重时又连名带姓。这个宰咺,既举出了他的官职,又斥责了他的名字,为什么呢?隐公在先君的世子之前而代其位,桓公弑杀已经即位的成君而夺取国家,扰乱了君臣、父子、兄弟的伦常。在他们开始时,天子不能讨伐,反而派使者去。不纠正他们的地位,却在〇赠的末节礼仪上周旋;不诛杀他们的乱行,却在聘问的小恩小惠上敦厚,这就是所谓大口吃饭大口喝汤却问别人是否咬断牙齿。宰咺是以道义辅佐周王治理邦国的人,地位高所以关系重大,责任重所以受责深。现在不致力于引导他的君主走上正道,却亲自实行非礼的行为,适宜以名字被斥责。不然的话,周王的众臣,居于卿大夫之位,担任非礼使者的多了,不会都在《春秋》中被斥责。

与宋人在宿地防盟【元年】;与齐国高傒在防地防盟【庄公二十二年】;与陈人、蔡人等在齐地防盟【僖公十九年】;与王人、晋人、宋人等在翟泉防盟【二十九年】;与晋国处父防盟【文公二年】;与荀庚防盟,与孙良父防盟【按经文成公三年与孙良父防盟,原本误作孙林父,现在改正】【成公二年】;与郤犨防盟【十一年】;与宋国向戌在刘地防盟【襄公十五年】

鲁国与外人防盟而隐去主名的人,是因为对方地位相当。士与士、卿大夫与卿大夫,这叫作相当;士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国君,这叫作不相当。防盟,是地位相当的道义。下位不敌对上位,臣下不敌对君主,这是正理。士敌对卿大夫,是匹敌;臣下敌对君主,是悖逆。宣叔说:“大国的上卿相当于小国的国君,小国的亚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这是古制的规定。”传文也说:“卿不与公侯防盟,与伯子男防盟是可以的。”又说:“叔老与郑伯防盟,是因为郑国是夷狄的缘故【襄公十六年】。武王战胜商朝,爵位分为五等,土地分为三等,国家的大小自然依据其爵位。春秋时代,则以强弱决定大小,但五等爵位的高低,依然如故。宣叔说卫国在晋国不能算作次国,鲁国与卫国相当,那么处父与鲁公防盟,为什么在《春秋》中被黜落呢?虢公、晋侯朝见周王,周王给予同样的赏赐,传文认为这是非礼;许男死在军中,齐桓公安葬他加了一等,传文认为有衮敛的待遇。由此可知五等爵位的高低,是先王的旧典;以强弱决定小

大者,东周之末造也。春秋以先王之典防末世之乱者也。故外大夫防公,则人其大夫以卑公【浮来蜀澶渊】否则兼诸侯也【洮向新城戚召陵】彼已之有故也【见下】其或以贬之也【公防楚婴齐】内大夫防诸侯,则黜其名以卑诸侯【幽女栗】否则兼大夫也【折垂敛虚打邢邱】彼已之有故也【见下】其或以贬之也【归父防楚子】鄄之盟,吾大夫専焉【荘十九】以非君命,故不嫌扵非敌,此所以导名分也。

译“大”字,是东周晚期才出现的。《春秋》借先王的典制来防范末世的混乱。所以,当外国大夫防备本国国君时,就记载该国大夫的名字,以此来贬低国君的身份;否则就同时记载诸侯的名字,这是因为彼此之间已有旧怨,有时也会通过贬抑来体现。当本国大夫防备诸侯时,就隐去诸侯的名号,以此来贬低诸侯的身份;否则就同时记载大夫的名字,这是因为彼此之间已有旧怨,有时也会通过贬抑来体现。鄄地的会盟,是由我国大夫专断决定的,因为这不是国君的命令,所以不忌讳与地位不相等的人交往,这就是用来引导名分秩序的原因。

祭伯来【元】州公如曹【按经州公如曹为桓公五年事原本误脱】春寔来【桓六】齐仲孙来【闵元】春介葛卢来。冬介葛卢来【僖二十九】白狄来【襄十八】春秋》志外之君臣来接扵我者,朝曰来,聘以他事至者,则各以其事名之。非此数端,则曰来而已耳。礼,寰内诸侯不外交。祭伯之来,不以王命,是外交也。礼,臣非君命不越境。仲孙之来,不以君命,是私越也。且其来也无所事,则其志焉何也?祭伯虽不当外交,我以敬王之道见,故賔而録之,所以尊尊也。仲孙虽不当越境,彼以防我之道来,故进而録之,所以亲亲也。然而弗与其朝聘焉,所谓不以礼假人也。州公委国扵▯而为鲁寓,非太王、纪季之义,自致扵覆宗絶祀,故不以賔礼言之,谓之寔来也。介葛卢一嵗再朝于我,失朝事疏数之节,自抵扵败常黩礼,故不以君礼言之,名之葛卢也。夫葛卢、白狄,皆有慕中国之志,而不能自托扵礼,虽勤身修敬,犹为非礼之礼也。祭伯、仲孙,皆有亲小国之心,而不知仗义以行,虽▯信修睦,犹为非义之义也。故人君大臣之举动不可忽也。

公防戎于潜【二】公及戎盟于唐【二桓二】邢人、狄人伐衞【僖十八】齐人、狄人盟于邢【二十】衞人及狄人盟【三十二】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文八】晋师防赤狄潞氏,以潞子婴皃归【宣十五】白狄来【襄十八】楚子、蔡侯云云、淮夷防于申【昭四】楚子诱戎蛮子杀之【十六】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哀四】

诗序》称:「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春秋之世,王者之迹熄,小雅不止扵尽废也,盖已亡之矣;四夷不止扵交侵也,盖与中国并矣。圣人虑天下之胥无道也,扵是乎作《春秋》。《春秋》之志,四夷必外而卑之,虽吴、楚、徐、越,其先皆令徳之后,以其自防扵异俗,亦弗假也。其见扵经者,戎有七,狄有三,夷有一,皆尝为诸侯患也。齐桓攘之,趣防衞诸侯而已,故孔子有防管仲之叹,盖言管仲之功大有稗于诸夏也。然此数者,或有自见扵防盟者,《春秋》通之人,其人是也;或有自抵扵防亡者,《春秋》闵之子,其君是也。人其人者,非谓其合礼也,善彼之不以兵鬭也【狄伐衞称人者,以连下救邢盟故】子其君者,非谓其可存也,恶吾之不以徳服也。自晋防诸戎,其患少息,而牧伯之政乃争于呉、越,于以知中▯之微也。

纪裂緰来逆女,伯姬归于纪【二】叔▯归于纪【七】纪伯▯卒,齐侯塟纪伯▯【荘四】纪叔▯归于酅【十二】纪叔▯卒【二十九】葬纪叔▯【三十】

伯▯嫁纪,无防何而叔▯复归于纪,是盖伯▯之娣也。夫志归、志卒、志葬者,夫人之礼也。诸侯元妃摄治内事,犹不得匹其嫡,况嫡存乎?妾子立,得为其母庙,则志葬犹不得祔于祖姑,况无子乎?嫡妾者,有家之大分,先王严扵其别,所以防嬖孽、杜僣乱也。末世易之,亡国败家,鲜不由此。方世之治也,妾知命有贵贱,能尽其心,其《诗》曰:「夙夜在公,实命不同。」及其乱,妾上僣,夫人失位,其《诗》曰:「緑兮衣兮,緑衣黄里。」今侄娣之微,而治以夫人之礼,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凡有甚美、有甚恶者,《春秋》必尽其辞焉,以谓辞不尽则道不见也。辞尽矣,其为褒贬亦尽也,此学者所当深考也。

  夫人子氏薨

邦君之妻,命扵天子,然后谓之夫人。诸侯无二嫡,妾虽贵,不得承先祖、供祭祀,故不命扵天子。妾虽有子,不得体其君,羣臣不为服,不祔于嫡祖姑,故不可称夫人。仲子,恵妾母也。恵公虽尊以为夫人,然葬而不谥。子氏,隐妾母,由隐为君,亦夫人之,然亦不谥、不书葬。是皆知其不可为也。夫既尊之为夫人矣,而不谥、不书葬,则安在其为尊之也?人孰不欲尊其亲?尊之不以礼,则辱之者;人孰不欲爱其亲?爱之不以礼,则防之者也。是故君慎扵为礼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以为孝矣。」隐公之不得为孝也,犹有畏礼之心焉;至文、宣、

译祭伯前来【鲁桓公元年】。州公前往曹国【按《春秋经》州公前往曹国是鲁桓公五年的事,原本误脱漏】。春天,他前来【鲁桓公六年】。齐国的仲孙前来【鲁闵公元年】。春天,介国的葛卢前来。冬天,介国的葛卢前来【鲁僖公二十九年】。白狄前来【鲁襄公十八年】。《春秋》记载外国的君臣来与我交接,如果是朝见,就说“来”;如果是聘问或因其他事务而来,则各自以其事务命名。不属于这几类情况的,就说“来”罢了。按照礼制,王畿内的诸侯不与国外交往。祭伯前来,不是奉周天子的命令,这是外交。按照礼制,臣子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仲孙前来,不是奉君主的命令,这是私自越境。况且他们前来没有具体事务,那么他们的意图是什么呢?祭伯虽然不应当进行外交,但我以尊敬周王的态度接待他,所以以宾客之礼对待并记录他,这是为了尊崇尊贵者。仲孙虽然不应当越境,但他以防范我们的态度前来,所以接纳他并记录他,这是为了亲近亲族。然而不认可他们的朝聘行为,这就是所说的不依礼制而假借于人。州公把国家托付给他人而寄居在鲁国,不符合太王、纪季的道义,自取覆灭宗庙、断绝祭祀的后果,所以不以宾客之礼称述他,称他为“寔来”。介国的葛卢一年两次朝见我们,失去了朝见疏密适度的节度,自取败坏常理、亵渎礼制的后果,所以不以君主的礼遇称述他,直呼其名葛卢。葛卢、白狄,都有仰慕中原王朝的志向,但不能依托于礼制,虽然勤勉自身、修持敬意,仍然是非礼之礼。祭伯、仲孙,都有亲近小国的心意,但不知道仗义行事,虽然诚信修睦,仍然是非义之义。所以国君和大臣的举动不可轻视。

鲁公在潜地抵御戎人【鲁桓公二年】。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鲁桓公二年】。邢人、狄人攻打卫国【鲁僖公十八年】。齐人、狄人在邢地结盟【鲁僖公二十年】。卫人与狄人结盟【鲁僖公三十二年】。公子遂抵御洛戎,在暴地结盟【鲁文公八年】。晋国军队抵御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鲁宣公十五年】。白狄前来【鲁襄公十八年】。楚子、蔡侯等等,与淮夷在申地会合【鲁昭公四年】。楚子诱骗戎蛮子并杀了他【鲁昭公十六年】。晋人抓获戎蛮子赤,把他交给楚国【鲁哀公四年】。

《诗序》说:“小雅完全废弃,那么四夷就会交错侵扰,中原王朝就衰微了。”春秋时代,王者的踪迹熄灭,小雅不止于完全废弃,大概已经灭亡了;四夷不止于交错侵扰,大概已经与中原王朝并列了。圣人忧虑天下都将无道,于是作《春秋》。《春秋》的旨意,四夷必须被排斥并贬低,即使是吴、楚、徐、越,他们的祖先都是美德的后代,因为他们自守于异俗,也不假借礼遇。在经文中出现的,戎有七种,狄有三种,夷有一种,都曾经成为诸侯的祸患。齐桓公排斥他们,只是督促保卫诸侯罢了,所以孔子有感叹管仲的话,大概说管仲的功劳对诸夏大有裨益。然而这几类中,有的自行出现在会盟中,《春秋》通称为“人”,那些人就是;有的自取灭亡,《春秋》怜悯其君主,那些君主就是。称他们为“人”,不是说他们合乎礼制,而是赞赏他们不靠武力争斗【狄人攻打卫国称“人”,是因为连着下文救邢结盟的缘故】;怜悯其君主,不是说他们值得保存,而是厌恶我们不以德行服人。自从晋国抵御各戎,祸患稍息,而方伯的政令却在吴、越之间争夺,由此可知中原王朝的衰微。

纪裂緰前来迎娶女子,伯姬嫁到纪国【鲁桓公二年】。叔姬嫁到纪国【鲁桓公七年】。纪伯姬去世,齐侯安葬纪伯姬【鲁庄公四年】。纪叔姬回到酅地【鲁庄公十二年】。纪叔姬去世【鲁庄公二十九年】。安葬纪叔姬【鲁庄公三十年】。

伯姬嫁给纪国,不久叔姬又嫁到纪国,这大概是伯姬的陪嫁妹妹。记载归宁、记载去世、记载安葬,这是夫人的礼遇。诸侯的正妻主持内政,尚且不能与嫡妻匹敌,何况嫡妻还在呢?妾的儿子继位,能为他的母亲立庙,那么记载安葬尚且不能附祭于祖姑,何况没有儿子呢?嫡妻与妾,是家庭的大分别,先王严格区分,是为了防止宠妾作乱、杜绝僭越混乱。末世改变了这一点,亡国败家,很少不是由此引起的。当世道治理时,妾知道命运有贵贱,能尽心尽责,他们的《诗》说:“早晚都在公事上,实在命运不同。”等到世道混乱,妾僭越上位,夫人失去地位,他们的《诗》说:“绿衣啊绿衣,绿衣黄里。”现在侄娣地位卑微,却用夫人的礼遇对待,这就是《春秋》用尽辞藻的原因。凡是极美或极恶的,《春秋》必定用尽辞藻,认为辞藻不尽则道理不显。辞藻用尽了,其褒贬也就用尽了,这是学者应当深入考察的。

夫人子氏去世。

国君的妻子,由天子册命,然后称为夫人。诸侯没有两个正妻,妾即使尊贵,也不能承继先祖、供奉祭祀,所以不由天子册命。妾即使有儿子,也不能代表国君,群臣不为她服丧,不附祭于嫡祖姑,所以不能称为夫人。仲子,是惠公的妾母。惠公虽然尊她为夫人,但安葬而不赐谥号。子氏,是隐公的妾母,因为隐公成为国君,也尊她为夫人,但也不赐谥号、不记载安葬。这都是知道不可以这样做。既然尊她为夫人,却不赐谥号、不记载安葬,那么尊她在哪里呢?谁不想尊崇自己的亲人?尊崇而不依礼制,就是侮辱;谁不想爱护自己的亲人?爱护而不依礼制,就是伤害。所以国君要谨慎对待礼制。孔子说:“生时依礼侍奉,死后依礼安葬,依礼祭祀,就可以称为孝了。”隐公不能称为孝,还存有敬畏礼制的心;到了文公、宣公,

襄、昭,则又肆为之矣。

译到了襄公、昭公时期,他们又更加放肆地这样做了。

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三】桓公二食,荘公四食,僖公三食,文公二食,宣公三食,成公二食,襄公九食,昭公七食,定公三食。

日食度数也,有谪▯存焉,君子不谓度数也。以天事言之,则隂侵阳;以人事言之,则臣掩君之象也。故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是以人主恶之。春秋纪日食之变三十有六,而襄、昭之世居其半。襄或比年而食,或两年四食。二君享国与荘、僖同,久而日变之多如此。学者求其説而不得,则曰:「襄之立也,才免扵懐;昭之立也,童心未去。当其国者,大臣也;擅其命者,权臣也。」顾安得不然?则日为一国变耳?为一人变耳?如天下何?书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寜。」此圣人所以为知天也。传谓日食惟正阳之月则忌,非分至之月则灾,而诗刺十月之交,亦孔之丑,则二説之不然审矣。然昭公之世,日食正阳,季孙意如以为非灾,君子以是知其不君君也。

尹氏卒【三】尹氏立王子朝【昭二十三】尹氏、召伯、毛伯奔楚【二十六】公防尹子、单子云云伐郑【成十七】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隐元】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四】公防宰周公云云于葵邱【僖九】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僖三十】

大诰》曰:「尹氏御士。」《常武》诗曰:「王谓尹氏。」《节南山》诗曰:「尹氏大师。」尹氏者,王官之长,宰辅之任。其曰氏者,犹侯氏、师氏也。天子之为政者,惟六卿耳。三公、宰、尹,选扵六卿兼为之。以论道,则曰公;以揔百官,则曰宰;以长庶工,则曰尹。书称周公位冡宰,又曰周公为师。春秋称宰周公,此宰兼公者也。书曰:「乃同召大保奭、芮伯、彤伯、毕公、衞侯、毛公。」此卿兼公者也。诗称尹氏大师,此公为尹者也。春秋书尹氏、召伯、毛伯,此尹为卿者也。大保位五卿之上,公为宰故也;尹氏列二卿之上,尹为长故也。三公、宰、尹,特髙扵卿大夫,故得以其官通;得以其官通,故不复以字行也。诸侯之卒与奔,皆名之。三公、宰、尹,位诸侯之上,故虽奔卒,不复以名书也。传曰:「尹氏者,讥世卿也。」夫《大诰》,成王之初也;二诗,宣幽之世也。已谓之尹氏,则不独春秋为然。然则又称尹子,何也?尹氏以其官得邑于王畿,因以命其邑,所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是也。

武氏子来求赙【三】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桓五】

礼,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又曰:外诸侯嗣也,内诸侯禄也。然则天子之大夫与寰内之诸侯,皆得世其禄者也。武氏者,天子大夫之命氏者也,犹曰崔氏也。仍叔者,寰内诸侯之未爵者也,犹曰祭叔也。其曰子者,世禄之嗣也。以其世禄,故武氏子系之父氏,仍叔子系之父国。系之父氏而不以字,通知非世其爵也;繋之父国而不曰世子,知非世其国也。夫世禄之子,未命扵朝而畀之使事,岂所宜哉?《棫檏》诗曰:「济济辟王,左右奉璋。奉璋峩峩,髦士攸宜。」此文王所以能官人也。官人,国之急也,治道之所由废兴也。官非其所宜官,求非其所宜求,聘非其所宜聘,是皆文王之罪人也。

公及宋公遇于清【四】书遇,六。

春秋》记诸侯之事,有防,有盟,有遇,皆天子见诸侯之名也。防,时见也;盟,殷同;遇,冬见也。传载先王之制与文襄之令,惟朝、聘、防、盟是辨,而遇不少见,则遇其礼之简欤?礼简而志者,恶其名之不正也。孔子论为政之所先,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其极至扵民无所措手足,可不慎哉!

  葬宋穆公【三】

衞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扵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君命为贞恵文子。然则古者将葬而谥,谥必请于君。故诸侯之諡天子命之;天子之谥,天下命之;诸臣之谥,其君命之。命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春秋之世,君臣之谥,率出扵一二人之私意。然其间如楚共王、衞灵公、共世子、孔文子之类,

译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桓公在位时有两次日食,庄公四次,僖公三次,文公两次,宣公三次,成公两次,襄公九次,昭公七次,定公三次。

日食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但其中蕴含着上天的谴责,君子不认为这只是单纯的规律。从自然现象来说,这是阴气侵扰阳气;从人事来说,这是臣子遮蔽君主的象征。所以说:“国家没有好的政令,不任用贤良,就会招致日月灾异的谴责。”因此,君主对此感到厌恶。《春秋》记载日食灾异共三十六次,而襄公、昭公时期占了一半。襄公时有的连年发生日食,有的两年发生四次。这两位君主在位时间与庄公、僖公相同,但日食灾异却如此之多。学者们探究其原因却找不到答案,于是说:“襄公即位时,刚刚摆脱怀王;昭公即位时,童心未泯。当时掌控国家的是大臣,专断政令的是权臣。”既然如此,难道不是必然的吗?那么日食是为一个国家而变呢?还是为一个人而变呢?天下又将如何呢?《尚书》说:“上天不可轻信,我的道义在于安宁。”这就是圣人之所以能认识天意的原因。《左传》认为日食只有在正阳之月才值得忌讳,不在分至之月则不是灾异,而《诗经》讽刺十月之交的日食,也非常丑恶,这就清楚地表明前两种说法是不对的。然而昭公时期,日食发生在正阳之月,季孙意如认为这不是灾异,君子由此知道他不把君主当君主看待。

尹氏去世。尹氏立王子朝为君。尹氏、召伯、毛伯逃奔楚国。鲁公与尹子、单子等人会盟讨伐郑国。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助丧财物。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聘问。鲁公与宰周公等人在葵丘会盟。周天子派宰周公来聘问。

《大诰》说:“尹氏统御众士。”《常武》诗说:“王对尹氏说。”《节南山》诗说:“尹氏是大师。”尹氏是王官的首领,担任宰辅的职责。称其为“氏”,就像侯氏、师氏一样。天子执政的官员,只有六卿而已。三公、宰、尹,都是从六卿中选拔兼任的。负责议论治国大道,称为公;总领百官,称为宰;统领众工,称为尹。《尚书》称周公位居冢宰,又称周公为师,这是宰兼任公的例子。《尚书》说:“于是共同召见大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这是卿兼任公的例子。《诗经》称尹氏大师,这是公担任尹的例子。《春秋》记载尹氏、召伯、毛伯,这是尹担任卿的例子。大保位居五卿之上,是因为公担任宰的缘故;尹氏位列二卿之上,是因为尹担任长官的缘故。三公、宰、尹,地位特别高于卿大夫,所以可以用官职通称;因为可以用官职通称,所以不再用字来称呼。诸侯的去世与出奔,都记载其名。三公、宰、尹,地位在诸侯之上,所以即使出奔或去世,也不再记载其名。《左传》说:“尹氏,是讥讽世卿。”《大诰》是成王初年的事;两首诗是宣王、幽王时期的事。当时已经称为尹氏,那么不仅仅春秋时期如此。那么又称尹子,是为什么呢?尹氏凭借官职在王畿获得封邑,因而用官职命名其封邑,这就是所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封邑也是如此”的意思。

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周天子派仍叔的儿子来聘问。

按照礼制,诸侯的世子世袭国家,大夫不世袭爵位。又说:外诸侯继承国家,内诸侯继承俸禄。那么天子的大夫与王畿内的诸侯,都可以世袭其俸禄。武氏,是天子的以大夫身份受命得氏的人,就像崔氏一样。仍叔,是王畿内尚未受爵的诸侯,就像祭叔一样。称其为“子”,是世袭俸禄的继承人。因为他们是世袭俸禄,所以武氏子依附于父氏,仍叔子依附于父国。依附于父氏而不称字,让人知道他不是世袭爵位;依附于父国而不称世子,让人知道他不是世袭国家。世袭俸禄的儿子,未经朝廷任命就赋予他职务,这难道适宜吗?《棫朴》诗说:“济济一堂的君王,左右侍奉着璋玉。手持璋玉庄重威严,俊才之士最为适宜。”这就是文王能够任用人才的原因。任用人才,是国家最紧迫的事,是治国之道兴衰的关键。任用不适宜的人,请求不适宜的事,聘问不适宜的人,这些都是文王的罪人。

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记载“遇”,共六次。

《春秋》记载诸侯的事,有会盟,有结盟,有相遇,都是天子接见诸侯的名称。会盟,是按时相见;结盟,是殷同之礼;相遇,是冬季相见。《左传》记载先王的制度与文公、襄公的命令,只分辨朝、聘、会、盟,而很少见到“遇”,那么“遇”大概是礼仪较简略吧?礼仪简略而史官记载,是厌恶其名称不正当。孔子论述为政的首要之事,说:“一定要端正名称!名称不正当,言语就不顺理,言语不顺理,事情就办不成。”最终导致百姓无处安放手脚,能不慎重吗!

安葬宋穆公。

卫国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谥号,说:“日子已定,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变他名字的字。”国君赐谥号为贞惠文子。那么古代是在安葬前赐谥号,谥号必须向国君请求。所以诸侯的谥号由天子赐予;天子的谥号,由天下人赐予;众臣的谥号,由其国君赐予。赐谥号为幽、厉,即使是孝子慈孙,百世也不能更改。春秋时期,君臣的谥号,大多出于一两个人的私意。然而其中像楚共王、卫灵公、共世子、孔文子之类,

亦兼取当时之公议,则先王之泽盖犹有未竭者,圣人不尽黜焉。故葬而无谥,所以定名实之是非;葬而称公,所以申臣子之忠厚。

译同时也兼采当时的公众舆论,那么先王的恩泽大概还有未尽之处,圣人并不完全废弃它。所以安葬时不给予谥号,是为了确定名分与实情的对错;安葬时尊称为公,是为了彰显臣子忠厚的情义。

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四】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十】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宣元】侨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襄二十七】意如至自晋【昭十四】婼至自晋【二十四】

世族者,卿大夫之所贵也。天子之臣,以爵为尊,以字为正,故名之则为贬;诸侯之大夫,以名为正,以族为宠,故去之则为贬。今数子之贬,何也?州吁弑君而虐用其民,请防于诸侯而求定其位,鲁师防之,是助乱也。郑伯以王命讨宋而不自将,诸侯承王命伐郑而不躬行,鲁师从之,是慢命也。宣公杀世适,丧未练而成昬。成公即位,国无事,十有四年而不娶。豹也,君不在防而合羣大夫以为盟。意如也、婼也,为国见执,受乐王鲋之绐而弃礼以归,畏士弥弁之逆而诡谋以免。此数子之罪也。数子为国正卿,不能引其君以当道,而助成其非礼;不能以义自胜,而苟合以求容。扵是乎黜之。孟子曰:「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则不敬,莫大乎是。」翚、遂、侨如之谓也。曽子曰:「士不可以不▯毅,任重而道逺。」意如、婼之谓也。然则春秋之大夫未赐族者众矣【柔溺郑詹莒庆之类】皆贬乎?曰:非也。前曰翚,后曰公子;前曰公子,后曰遂;前曰叔孙,曰季孙,后曰侨如,曰意如,曰婼。夫是之谓贬。

衞人杀州吁于濮【四】蔡人杀陈佗【桓六】齐人杀无知【荘九】楚人杀陈夏徴舒【宣十一】晋杀其大夫里克【僖十】衞杀其大夫寗喜【襄二十七】楚子、蔡侯云云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昭四】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十一】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十三】弑君之贼,其罪一也。在官者杀无赦,在宫者杀无赦,其杀同也。杀之有正不正,故其辞异也。州吁、陈佗、无知、徴舒、庆封,杀以其罪,正也,故不以国君、大夫、公子道也【三簒君皆逾年】里克、寗喜、蔡般、楚比,杀不以其罪,非正也,故犹以国君、大夫、公子道也。彼皆弑君而戮矣,而曰不以其罪,何也?晋之杀克,求自免也;衞之杀喜,恶其専也;楚之杀般,欲县其国也;弃疾之杀比,欲攘其位也。故曰不以其罪也。杀不以其罪,则犹以国君、大夫、公子道之,是贼未之显讨也。君子之扵人也,观过必以党,察狱必以情。观过不以党,则邪有疑扵正者矣;察狱不以情,则名有乱扵实者矣。以仁诛不仁,其究归扵仁;以不仁诛不仁,是亦不仁而已矣。以无私治私,其究归扵无私;以私治私,是亦为私而已矣。此《春秋》之所深辨也,此楚子、弃疾所以不得从讨罪之文也【楚子以名书,弃疾以相杀书】

衞人立晋【四】尹氏立王子朝【昭二十三】

有天命,然后为天子;有王命,然后为诸侯。世子誓扵王而后继立,是以王命立者也。非世子,则必请而后定其位,是欲有所受之也。晋翼后见逐,而武公立,其大夫为之请命于天子之使,故其诗曰「安且吉也」。鲁闵公遇弑,而僖公立,季孙行父为之请命于周,故其诗曰「思无邪也」。今州吁死,衞人不告扵王,召公子晋而私予之国。晋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扵国人,非安无邪之道也。是以公子晋、王子朝不同事而同辞,不同恶而同罪。晋得国人之心,朝恃权臣之助,不同事也。晋无君而入嗣,朝有王而篡立,不同恶也。然皆志之曰「立」,其罪均故也。

葬衞桓公【五州吁弑】葬我君桓公【桓十八齐杀】葬齐襄公【荘九无知弑】葬陈灵公【宣十二徴舒弑】葬蔡景公【襄三十年世子般弑】葬蔡灵公【昭十三楚杀】葬许悼公【昭十九世子止弑】葬蔡昭公【哀四盗杀○按经葬蔡昭公乃哀公四年事原本误作襄公今改正】

春秋》之世,人君不以其道终者,凡三十有五,而志葬者才八人耳。衞桓、齐襄、陈灵之贼,讨得其正,葬故无疑也。弑鲁隐者,公子翚也;弑齐庄者,崔杼也。鲁讨寪氏,楚讨庆封,而不志葬。弑蔡昭者,盗翩也,蔡讨公孙姓而志之,此其可疑者也。杀鲁桓者,齐襄公也;杀蔡灵公者,楚子防也。齐弑襄

译翚率领军队,防备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翚率领军队,防备齐人、郑人攻打宋国;于是夫人妇姜从齐国来到;侨如护送夫人妇姜从齐国来到;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意如从晋国回来;婼从晋国回来。

世族,是卿大夫所尊贵的。天子的臣子,以爵位为尊,以字为正,所以称名就是贬斥;诸侯的大夫,以名为正,以族为宠,所以去掉族称就是贬斥。现在这几个人被贬斥,是为什么呢?州吁弑杀国君而虐待百姓,向诸侯请求援助以安定自己的地位,鲁国军队去防备他,这是助长叛乱。郑伯奉王命讨伐宋国却不亲自率领军队,诸侯奉王命攻打郑国却不亲身前往,鲁国军队跟随他们,这是怠慢王命。宣公杀害嫡长子,丧期未满一年就举行婚礼。成公即位,国家没有变故,十四年不娶妻。豹,国君不在防地却联合众大夫结盟。意如、婼,为国家被俘,接受乐王鲋的欺骗而抛弃礼制回国,畏惧士弥牟的违逆而用诡计脱身。这是这几个人的罪过。这几个人作为国家的正卿,不能引导国君走上正道,反而助成其非礼;不能以道义战胜私欲,而是苟且迎合以求容身。因此被贬斥。孟子说:“齐国人没有用仁义与君王交谈的,就是不敬,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说的就是翚、遂、侨如这些人。曾子说:“士人不可以不刚毅,因为责任重大而道路遥远。”说的就是意如、婼这些人。那么《春秋》中大夫未被赐族的人很多,都贬斥吗?回答说:不是。先前称翚,后来称公子;先前称公子,后来称遂;先前称叔孙、季孙,后来称侨如、意如、婼。这就叫做贬斥。

卫人在濮地杀了州吁;蔡人杀了陈佗;齐人杀了无知;楚人杀了陈夏徵舒;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里克;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宁喜;楚子、蔡侯等攻打吴国,抓获齐国的庆封并杀了他;楚子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楚公子弃疾杀了公子比。弑杀国君的贼人,他们的罪过是一样的。在官位上的杀了没有赦免,在宫中的杀了没有赦免,他们的被杀是相同的。但杀他们有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别,所以措辞不同。州吁、陈佗、无知、徵舒、庆封,是因他们的罪过而被杀,是正当的,所以不用国君、大夫、公子的体例来记载;里克、宁喜、蔡般、楚比,不是因他们的罪过而被杀,是不正当的,所以仍用国君、大夫、公子的体例来记载。他们都弑杀了国君而被诛杀,却说不是因他们的罪过,为什么呢?晋国杀里克,是为了求自保;卫国杀宁喜,是厌恶他的专权;楚国杀蔡般,是想吞并他的国家;弃疾杀公子比,是想夺取他的位置。所以说不是因他们的罪过。杀他们不是因他们的罪过,就仍用国君、大夫、公子的体例来记载,这是贼人没有被公开讨伐的意思。君子对于人,观察过错必定依据其党羽,审察案件必定依据实情。观察过错不依据党羽,那么邪恶就会在正当中产生疑惑;审察案件不依据实情,那么名义就会在事实上产生混乱。用仁义诛杀不仁,最终归于仁义;用不仁诛杀不仁,这也是不仁罢了。用无私治理私欲,最终归于无私;用私欲治理私欲,这也是私欲罢了。这是《春秋》所深刻辨别的,这也是楚子、弃疾不能遵循讨罪文辞的原因。

卫人立晋;尹氏立王子朝。

有天命,然后成为天子;有王命,然后成为诸侯。世子向王发誓然后继位,这是凭借王命即位的。不是世子,就必须请求然后确定其地位,这是想要有所承受。晋国翼公后被驱逐,武公即位,他的大夫向天子的使者请求命令,所以他的诗说“安且吉也”。鲁闵公遇弑,僖公即位,季孙行父向周王室请求命令,所以他的诗说“思无邪也”。现在州吁死了,卫人不向周王报告,召公子晋而私自把国家给他。晋,也没有王命而私自从国人那里接受,这不是安且无邪的道理。因此公子晋、王子朝事情不同而措辞相同,恶行不同而罪过相同。晋得到国人的心,朝倚仗权臣的援助,这是事情不同。晋没有国君而继承,朝有国君而篡位,这是恶行不同。然而都记载为“立”,是因为他们的罪过相同。

葬卫桓公;葬我君桓公;葬齐襄公;葬陈灵公;葬蔡景公;葬蔡灵公;葬许悼公;葬蔡昭公。

《春秋》时代,国君不以正道终身的,共有三十五人,而记载葬礼的只有八人罢了。卫桓、齐襄、陈灵的贼人,被讨伐得其所正,所以葬礼没有疑问。弑杀鲁隐公的,是公子翚;弑杀齐庄公的,是崔杼。鲁国讨伐莒氏,楚国讨伐庆封,却不记载葬礼。弑杀蔡昭公的,是盗翩,蔡国讨伐公孙姓而记载了葬礼,这是可疑的。杀鲁桓公的,是齐襄公;杀蔡灵公的,是楚子。齐国弑杀襄

,楚杀防,而志葬。杀齐舍者,公子啇人也,齐弑商人而不志之,此其可疑者也。弑晋灵者,赵盾也,盾未讨,故不志葬。弑许悼者,世子止也,止未讨而志之,此其可疑者。夫人君不以其道终,盖有内外之别焉。祸发于已国谓之贼,贼者,臣子所当讨也。当讨而不讨,扵是乎没其先君之葬,所以责臣子也。祸发于他国谓之讐,讐者,臣子所当复也。不幸而不可复,扵是録其先君之葬,所以赦臣子也。夫讨贼者,其事可必,故不必如衞人之杀州吁,然后谓之讨。苟不正其法【里克、寗喜】不显其诛【庆父、宋万】犹不讨也,此责人以忠之道也。复讐者,其事不可必,故不必如吴人之入越,然后谓之复。在彼者苟可以假手,在我者苟可以借口【楚防、齐襄】犹既复也,此待人以恕之道也。不责以忠,则臣子之义废;不待以恕,则怨毒之祸深。是以鲁隐、齐荘之贼,不得以诛寪、庆免,而鲁桓、蔡灵之雠,得以弑襄、防释也。蔡昭之贼,盗也,臣之贵者为之党,盗不足讨,而讨其党,所以申臣子之志也,非翚、庆比也。齐舍之贼,亲也,弑而代为之君,君固不可讨,而讨失扵其始,所以防臣子之慢也,非齐、楚比也。世子止,非弑也,被之以弑名,所以训天下之孝扵亲者也,故以志葬明之。赵盾,非弑也,被之以弑名,所以训天下之忠扵君者也,故以再见明之。翚遂再见,明与桓、宣同恶,且非经所志。此数端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断天下之疑,以为后世冺君臣之义者之戒也,可不察乎?若郑髠顽,楚子麇、齐阳生遇弑而不谓之弑,应不志葬而志之,此《春秋》新意,圣人予夺之权在焉,盖不可以一理贯也。

译楚国杀了防,而《春秋》记载了楚庄王的葬礼。杀齐舍的人,是公子商人,齐国弑杀商人而《春秋》没有记载,这是可疑的地方。弑杀晋灵公的人,是赵盾,赵盾没有讨伐弑君者,所以不记载晋灵公的葬礼。弑杀许悼公的人,是世子止,世子止没有讨伐弑君者却记载了葬礼,这也是可疑的地方。国君不能善终,大概有内外之别。祸乱发生在自己国家叫作“贼”,贼,是臣子应当讨伐的。应当讨伐而不讨伐,因此在国君去世时隐去其葬礼的记载,以此来责备臣子。祸乱发生在其他国家叫作“仇”,仇,是臣子应当报复的。不幸而无法报复,因此记录其先君的葬礼,以此来宽赦臣子。讨伐贼人,这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所以不必像卫国人杀州吁那样,才叫作讨伐。如果不正其法【如里克、宁喜】,不显其诛【如庆父、宋万】,仍然算作没有讨伐,这是要求臣子尽忠的道理。报复仇人,这件事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必像吴国人攻入越国那样,才叫作报复。在对方那里如果可以借手,在我方如果可以借口【如楚防、齐襄公】,就已经算是报复了,这是待人宽恕的道理。不要求臣子尽忠,那么臣子的道义就废弛了;不待人宽恕,那么怨恨毒害的祸患就会加深。因此,鲁隐公、齐庄公的贼人,不能因为诛杀鲁翚、庆父而免罪,而鲁桓公、蔡灵公的仇人,可以因为弑杀齐襄公、楚防而获释。蔡昭公的贼人,是盗贼,臣子中地位尊贵的人做了他们的同党,盗贼不值得讨伐,而讨伐他们的同党,是为了申明臣子的志向,这与鲁翚、庆父的情况不同。齐舍的贼人,是亲属,弑君后代替他做国君,国君本来不可讨伐,而在开始时讨伐失误,是为了防止臣子的怠慢,这与齐国、楚国的情况不同。世子止,并非弑君,却加上弑君的名号,是为了训导天下人孝顺父母,所以用记载葬礼来表明。赵盾,并非弑君,却加上弑君的名号,是为了训导天下人忠于君主,所以用再次出现来表明。鲁翚随后再次出现,表明他与桓公、宣公同恶,而且不是《春秋》所记载的。这几方面,圣人用来通达天下的意志,来判断天下的疑惑,作为后世泯灭君臣道义者的警戒,能不审察吗?至于郑髠顽、楚子麇、齐阳生遭遇弑杀而不称为弑,按理不应记载葬礼却记载了,这是《春秋》的新意,圣人褒贬的权柄在于此,大概不能用一个道理贯穿始终。

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五】

仲子之卒,周人归其赗,则知仲子既葬矣。子氏之葬,春秋不志,则知子氏不祔矣。隐公终丧,以其母不祔,知仲子亦不可祔,故为之改筑宫也。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立庙。恵既君矣,而不庙其母,是变先王之礼也。礼:非夫人不得体其君。仲子妾也,而献六羽,是易先王之乐也。夫祭者,礼之重;舞者,乐之成也。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先王为是,故为之名数,立之典则,与天下后世共守之。诸侯变礼易乐,则斥罚加焉,所以杜僣妄,慎改作也。孔子曰:「礼乐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僣之自上,效之在下;僣之自今,效之在后。▯武不当立而立,桓僖当毁,旅泰山,舞八佾,以《雍》彻,不在诸侯而在大夫之家,不在隐桓而在定哀之世,是以君子慎其始也。宫或言考,或言立。考之言成也,要其终之辞也;立之言寘也,本其始之辞也。仲子之宫,立而缓,故扵其成终讥之。▯武之宫,不当立而立,故扵其始寘讥之。

十二月,宋人伐郑,围长葛【五】冬,宋人取长葛【六】春,公伐邾。三月甲戌,取湏句【文七】

圣人之扵取舍,顾岂易哉!苟义可取,虽天下之大,吾斯受之,尧舜是也;义苟不可取,虽一介不屑焉,伊尹是也,此参其在已者也。取之而民悦则取之,武王是也;取之而民不悦则勿取,文王是也,此参其在彼者也。然《春秋》书「取」者,皆恶其不以义得。宋之不可取扵郑,犹鲁之不可取扵邾也。伐其国,围其邑,逾嵗阅时而后得志,是不参彼己之分,而玩兵以肆贪也,此圣人所以尽其辞也。

郑人来渝平【六】公防齐侯云云于稷以成宋乱【桓二】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宣四】宋人及楚人平【十五】暨齐平【昭七】及齐平【定十】及郑平【十一】

平与成皆平也,有平者,有平之者。周礼设官使和诸侯之好,周公命蔡仲:「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先王务使诸侯之和也,欲其有同寅协恭之心,无乖争陵犯之变也。周衰,诸侯骄恣,怒害相髙,修怨释憾之兵日寻而不知止,能易怨为平者盖寡。故郑人见取扵更成,更成者,改过也;莒人见疾扵不肯,不肯者,怙终也。孔子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彊仁。」渝平近乎仁【无所避求】及平近乎智【及我欲之】暨平近乎畏罪也【暨不得已】孟子曰:「君子修其身而天下平。」又曰:「大人者,正已而物正者也。」桓弑兄而自立,身不修矣,安能成宋乱?宣杀适而自立,已不正矣,安能平莒怨?终之成宋以赂,平莒以兵,春秋所以正其辞也。

  滕侯卒【七】

礼,诸侯始薨,小臣称其名以复。复欲其审,故虽名之而不嫌。名之者,致防气使勿逸之义也。君卒而赴扵他国,亦欲其审,故名之。名之者,慎传世、防祸乱之道也。其所以为慎传世、防祸乱何也?曰:「今之卒者,吾旧君某也,昔之防盟于某者也。」是使敌国知吾先君未尝失位也,知吾国未尝改立也,知吾嗣君即先君之子若孙也。一有不然,则敌国将诘其由矣,臣子将任其责矣。是岂非慎传世、防祸乱之道乎?然《春秋》所志,滕也、薛也、▯也、宿也、秦也,其君之卒或有不名者。滕、薛自昭而后,杞自襄而后,则名之;秦自昭而后,则不名也。至扵宿,惟一见耳。国逺或微,赴有详畧,史从而志之,非善恶所甚系者,圣人不加损焉。或谓君没,臣子斥其名以赴扵外,非人情也。是不然。古者卒哭而讳,「惟尔元孙某」是也。方其未讳,虽君臣同名而不嫌,衞齐恶、衞侯恶是也。后世废礼而徇情,乃致严扵此耳。

  城中邱【七】凡城二十有五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子服景伯曰:「民保扵城,城保扵徳。」此言有国有民者,当务以道和之,以徳保之,民和徳至,而城自固矣。古者天子守在四夷,诸侯守在四邻,恃徳与民也。如是,何城之有?及其卑也,天子不能以诸侯为衞,诸侯不能以四境为安,

译考察仲子之宫,初次献祭六佾之舞。

仲子去世,周人归还她的赗赠之物,由此可知仲子已经安葬。子氏的葬礼,《春秋》没有记载,由此可知子氏没有附祭于宗庙。隐公服丧期满,因为他的母亲没有附祭,知道仲子也不能附祭,所以为她改建宫室。礼制规定:庶子成为国君,要为其母亲建立宗庙。惠公既然已经即位,却不为母亲立庙,这是改变了先王的礼制。礼制规定:不是夫人不能与国君同享祭祀。仲子是妾,却献祭六佾之舞,这是改变了先王的乐制。祭祀是礼制中最重要的部分;舞蹈是乐制的完成体现。不是天子不能议定礼制,不能制定制度,不能考订文辞。先王因此,所以规定了名数,确立了典章法则,与天下后世共同遵守。诸侯如果改变礼制、更易乐制,就会受到斥责惩罚,这是为了杜绝僭越妄为,慎重对待改制。孔子说:“礼乐从诸侯那里产生,大概十代很少有不败亡的。”僭越从上面开始,效法就在下面;僭越从当今开始,效法就在后世。〇武公的宫室,不该建立却建立了,桓公、僖公的庙应当毁弃,在泰山举行旅祭,舞八佾,用《雍》诗撤祭,这些不在诸侯而在大夫家中,不在隐公、桓公时代而在定公、哀公时代,所以君子要慎重对待开端。宫室有时说“考”,有时说“立”。“考”的意思是完成,是总结其终了的辞令;“立”的意思是放置,是追溯其开端的辞令。仲子的宫室,建立得迟缓,所以在它完成时加以讥讽。〇武公的宫室,不该建立却建立了,所以在它开始建立时加以讥讽。

十二月,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冬天,宋国人攻取长葛。春天,鲁公攻打邾国。三月甲戌日,攻取须句。

圣人对于取舍,难道容易吗?如果合乎道义可以取得,即使天下这么大,我也接受,尧舜就是这样;如果不合乎道义不可取得,即使一草一木也不屑一顾,伊尹就是这样,这取决于自身。取得它而百姓喜悦就取得,武王就是这样;取得它而百姓不喜悦就不取得,文王就是这样,这取决于对方。然而《春秋》记载“取”字,都是厌恶其不以道义获得。宋国不可从郑国夺取,就像鲁国不可从邾国夺取一样。攻打它的国家,包围它的城邑,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才得逞,这是不分彼此界限,玩弄兵戈以放纵贪婪,这是圣人用尽辞令的原因。

郑人来更改和平。鲁公在稷地会见齐侯等以促成宋国的动乱。鲁公和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宋国人和楚国人平定争端。与齐国平定争端。与齐国平定争端。与郑国平定争端。

“平”与“成”都是平定的意思,有主动平定的人,有被平定的人。周礼设置官职来调和诸侯的友好关系,周公命令蔡仲:“努力你的功绩,和睦你的四邻,以藩屏王室,以和睦兄弟。”先王致力于使诸侯和睦,希望他们有同心协力的恭敬之心,没有乖违争斗欺凌侵犯的变故。周朝衰微,诸侯骄横放纵,愤怒伤害互相攀比,修怨释憾的战争日日寻找而不知停止,能将怨恨变为和平的很少。所以郑国人在被攻取后更改和平,“更成”意味着改过;莒国人因不肯而被厌恶,“不肯”意味着坚持到底。孔子说:“仁者安于仁,智者利于仁,畏罪者勉强行仁。”更改和平近乎仁【无所避求】,及于和平近乎智【及我欲之】,暨于和平近乎畏罪【暨不得已】。孟子说:“君子修养自身而天下平定。”又说:“大人者,端正自己而万物端正。”桓公弑兄自立,自身不修养,怎能促成宋国的动乱?宣公杀嫡子自立,自身不端正,怎能平定莒国的怨恨?最终用贿赂促成宋国的和平,用武力平定莒国的怨恨,《春秋》因此端正其辞令。

滕侯去世。

礼制规定,诸侯刚去世,小臣称其名来招魂。招魂要求审慎,所以即使称名也不嫌。称名,是致精气使其不逸散的意义。国君去世而向其他国家报丧,也要求审慎,所以称名。称名,是慎重传承世系、防止祸乱的方法。为什么说是慎重传承世系、防止祸乱呢?回答说:“现在去世的,是我旧君某人,昔日在某地盟会的人。”这是让敌国知道我国先君未曾失位,知道我国未曾改立国君,知道我国嗣君就是先君的儿子或孙子。一旦不是这样,敌国就会追问原因,臣子就要承担责任。这难道不是慎重传承世系、防止祸乱的方法吗?然而《春秋》所记载的,滕国、薛国、〇国、宿国、秦国,其国君去世有时不称名。滕、薛自昭公以后,杞国自襄公以后,就称名;秦国自昭公以后,就不称名。至于宿国,只出现一次。国家遥远或微弱,报丧有详略,史官随之记载,这不是善恶所严重关联的,圣人不加以增减。有人说国君去世,臣子斥其名向国外报丧,不符合人情。这不是真的。古代卒哭后才避讳,“惟尔元孙某”就是这样。在尚未避讳时,即使君臣同名也不嫌,卫齐恶、卫侯恶就是这样。后世废弃礼制而顺从私情,才在此处变得严厉。

修筑城中邱。总共修筑城邑二十五座。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子服景伯说:“百姓依靠城邑,城邑依靠德行。”这是说拥有国家和百姓的人,应当致力于用道义调和,用德行保护,百姓和睦德行至诚,城邑自然坚固。古代天子守在四方夷狄,诸侯守在四方邻国,依靠的是德行和百姓。像这样,有什么城邑需要修筑呢?等到地位卑微时,天子不能以诸侯为护卫,诸侯不能以四境为安宁,

乃始恃城以自固焉。夫无徳以和民,而徒忽其守备,与恃此以固国而不知本扵徳者,皆危亡之道也。莒渠邱见袭扵齐,楚嚢瓦见鄙扵沈尹,是也。故凡城之云者,皆讥其不务本也,时,不时末矣。

译于是开始依靠城池来巩固自己。如果没有德行来安抚百姓,却只忽视守备,或者依靠这些来巩固国家而不知道以德行为根本,都是走向危亡的道路。莒国的渠邱被齐国偷袭,楚国的囊瓦被沈尹鄙夷,就是这样的例子。所以凡是提到筑城的,都是讥讽他们不致力于根本,当时,已经不只是偏重末节了。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七】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桓十四】衞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成十】称兄弟十有三。

公子一也,有诸父焉,有兄弟焉。诸父,尊也;兄弟,亲也。人君絶期,故诸父兄弟不得以属通。凡曰兄弟者,皆以明亲也。亲虽有不善,而犹谓之兄弟,是犹可以兄弟道也。年语黒背,以君弟而任国事,不以其贤而以其亲,弟之宠也。年生无知,语为子人氏。黒背生剽,无知实弑君,子人实违君命,剽实簒国。故《春秋》推其祸乱之本,早正扵宠以任之之际焉。君子之爱其子弟也,弗纳扵邪;众人之爱其子弟也,假之宠利。公弟叔▯生,赐之氏【宣十七】陈侯之弟黄,权偪其卿【襄十一】衞侯之弟▯,处废置之任【襄二十七】天王之弟佞夫,能使众臣立已【防三十】秦伯之弟鍼,富如二君【昭元】陈侯之弟招,杀适立庶【昭八】衞侯之兄絷,能夺大臣官邑【昭二十】宋公之弟辰,能挟大臣去君【定十】是皆宠以任之之过也。故《春秋》正其辞焉。不然,则陈招,哀公弟也,何以先称公子【昭元】宋公子地,景公兄也,何以不谓之兄乎?

  戎伐凡伯于楚邱以归【七】

戎朝周,知发币于公卿,是慕诸夏之礼也。凡伯弗賔,而王不之讨,则周无来逺之徳矣。凡伯出聘,假道扵衞,是将天子之命也。戎伐之,而衞不之救,则衞无尊王之心矣。相防刺无礼也,其诗曰:「不死何为?」君子谓衞文公之臣有必死之道焉,凡伯以之。单襄公聘楚,过陈而候不在疆,司寇不诘奸,君子知陈有滔▯之祸焉,衞宣公以之。伐者,上讨下之辞也;以归者,不复及之辞也。

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八】郑伯以璧假许田【桓元】祊、许皆受之天子,其不可相易,明也。谓天子不复东廵,而遗人助祭之邑,犹可道也;谓已不复更朝天子,而遗人朝宿之邑,不可道也。周之盛时,十有二年,王乃时廵,诸侯朝于方岳;或不廵守,则六服朝于京师。故王不东廵,犹可道也。一不朝,则黜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故已不朝天子,不可道也。郑畏弃祊,故言来归【如我故地】我嫌取祊,故言入【有而弗居】郑难取许,故言以璧【如玉质田】鲁难弃许,故言假【未絶之辞】然则二国之恶,非昧义为之,乃犯义者也;非无羞恶之心而为之,乃诎扵利者也。夫昧义而无羞恶之心,细人之事也,其罪小;知羞恶之为义,诎扵利而公犯之,奸人之事也,其罪大。此所谓婉而成章。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八】公及齐大夫盟于蔇【荘九】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齐人、许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成二】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襄二十六】

此外,大夫防公人,其大夫以卑公之谓也。或谓公与大夫防盟,其没公者,非讳内则厌外;其不没者,非深讥则我所欲也。是盖不原其实,不究其始卒者也。防于已国之外,则人大夫而申公言,彼以众从我,无嫌也,君臣同辞,故不名也。防于他国之中,则黜大夫而没公言,我非往从彼,逺嫌也,君臣异辞,故名之也【处父】二者皆所以尊君也,非讳与讥也。齐大夫不称人,无君也;郑良霄不称人,伉君也。无君则有当国之义,伉君则有杀身之咎,此所谓彼之有故者也。婴齐不称人,所谓外之也。

天王使南季来聘【九】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宣十○按经《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乃宣公十年事,原本误作一年,今改正】

凡以爵氏名字通于春秋者,天子之卿以爵不以氏【六命在子男上,毛、祭之类】称氏者大夫也【南季、家父、王子之类】天子之大夫以字不以名【四命与公之孤等,父、季之类】称名者命士也【刘夏、石尚】诸侯之卿以氏不以官【公子、公孙、仲叔之类】称官者孤卿也【四命,宋司马、司城是】以名不以字,称字者贵且贤之也【季子、髙子】天子建国,胙之土而命之氏,故氏卑扵爵。防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故名卑扵字。天子之臣,

译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郑国聘问,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与齐国结盟,卫侯的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称兄弟的共有十三次。

公子是一个称谓,其中有叔伯父,也有兄弟。叔伯父代表尊贵,兄弟代表亲近。国君斩断为期一年的丧服,所以叔伯父和兄弟不能通过亲属关系来互通。凡是称兄弟的,都是为了表明亲近。亲近的人即使有不好的行为,仍然称他们为兄弟,这是因为还可以用兄弟之道来对待他们。年、语、黑背,作为国君的弟弟而承担国家事务,不是因为他们贤能,而是因为他们的亲近,这是弟弟受宠的表现。年生了无知,语生了子人氏,黑背生了剽。无知实际上弑杀了国君,子人氏实际上违背了国君的命令,剽实际上篡夺了国家。所以《春秋》推究祸乱的根本,早在受宠而被任用的时候就予以纠正。君子爱护他的子弟,不让他们陷入邪恶;众人爱护他们的子弟,却给予他们宠幸和利益。鲁公的弟弟叔牙,被赐予氏,陈侯的弟弟黄,权势逼迫他的卿,卫侯的弟弟郢,处于废立国君的职位,周天王的弟弟佞夫,能使众臣拥立自己,秦伯的弟弟鍼,富有如同两个国君,陈侯的弟弟招,杀嫡立庶,卫侯的哥哥絷,能夺取大臣的官邑,宋公的弟弟辰,能挟持大臣离开国君,这些都是因宠幸而任用的过错。所以《春秋》纠正它的措辞。不然的话,陈招是哀公的弟弟,为什么先称公子?宋公子地是景公的哥哥,为什么不称他为兄呢?

戎在楚邱攻打凡伯并把他带回去。戎朝见周天子,知道向公卿散发礼物,这是羡慕中原各国的礼仪。凡伯不接待他,而周天子不讨伐他,那么周就没有招来远方的德行。凡伯出使聘问,向卫国借道,这是奉天子的命令。戎攻打他,而卫国不救援他,那么卫国就没有尊奉周天子的心。《相鼠》讽刺无礼,诗中说:“不死何为?”君子认为卫文公的臣子有必死的道理,凡伯因此受害。单襄公聘问楚国,经过陈国而守疆的官员不在边境,司寇不查问奸邪,君子知道陈国有滔天之祸,卫宣公因此受害。伐,是上级讨伐下级的措辞;以归,是不再追究的措辞。

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郑伯用璧玉交换许田。祊、许两地都是从天子那里受赐的,它们不可互相交换,这是明显的。说天子不再东巡,而留下给人助祭的邑,还可以说得通;说自己不再朝见天子,而留下给人朝宿的邑,就说不通了。周朝兴盛的时候,十二年,天子才按时巡行,诸侯在方岳朝见;如果不巡守,那么六服的诸侯朝见京师。所以天子不东巡,还可以说得通。一次不朝见,就贬低他的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他的土地;三次不朝见,就派六师去讨伐他。所以自己不朝见天子,就说不通了。郑国害怕抛弃祊地,所以说来归还;我国嫌取祊地,所以说进入;郑国难以取得许地,所以说用璧玉;鲁国难以抛弃许地,所以说假借。那么这两个国家的恶行,不是蒙昧道义而做的,而是违犯道义的;不是没有羞恶之心而做的,而是屈服于利益的。蒙昧道义而没有羞恶之心,是小人的事,他们的罪过较小;知道羞恶是道义,却屈服于利益而公然违犯,是奸人的事,他们的罪过大。这就是所谓委婉而成章法。

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鲁公与齐国大夫在蔇结盟,鲁公在蜀会见楚国公子婴齐,鲁公与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许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在蜀结盟,鲁公在澶渊会见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

此外,大夫会见公的人,那是大夫以卑贱对待公的说法。有人说公与大夫会见结盟,那些隐去公的,不是避讳国内就是厌弃国外;那些不隐去的,不是深讥就是我所想要的。这大概是不推究实际,不探究始终的人。在己国之外会见,那么人大夫而申公言,他们以众顺从我,没有嫌疑,君臣同辞,所以不称名。在他国之中会见,那么黜大夫而没公言,我不是前往顺从他们,远离嫌疑,君臣异辞,所以称名。这两者都是为了尊君,不是避讳与讥讽。齐国大夫不称人,是因为无君;郑良霄不称人,是因为抗君。无君则有当国的义理,抗君则有杀身的罪过,这就是所谓彼之有故。婴齐不称人,是所谓外之。

周天子派南季来聘问,周天子派王季子来聘问。

凡是凭爵位、氏、名、字通于《春秋》的,天子的卿凭爵位而不凭氏,称氏的是大夫,天子的大夫凭字而不凭名,称名的是命士,诸侯的卿凭氏而不凭官,称官的是孤卿,凭名而不凭字,称字的是贵且贤的。天子建立国家,赐给他土地而命给他氏,所以氏卑于爵。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所以名卑于字。天子的臣子,

贬则人之,又或斥其名;诸侯之臣,贬亦人之,又或去其族。皆所以明贵贱,序少长,别贤否,辨荣辱,先王驭臣之要也。易之则为乱名,故有天下国家者所宜谨也。

译被贬谪的人就称其名,有时甚至直呼其名;诸侯的臣子被贬谪也称其名,有时甚至去掉其氏。这都是为了明确贵贱,排列长幼,区分贤与不贤,辨别荣与辱,是先王驾驭臣下的关键。如果轻易改变这些规则,就会造成名分的混乱,所以拥有天下和国家的人应当对此谨慎对待。

公防齐侯于防【九】公防齐侯郑伯于中邱【十】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十】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十】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郑伯伐取之【十】

书》▯征曰:「义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侯承王命徂征。」由是言,则郑伯承王命讨有罪,当自将也。诗《出车》曰:「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由是言,则齐鲁之君闻王命佐郑伯,当自行也。其始也,定谋于防,戒师期于中邱,正也;已而委之大夫,非也。其终也,鲁败宋而取其二邑,郑伐戴而取其三师,得邑与师归之天子,正也;已私有之,非也。然则二国者,慢天子之命而急扵从利,假讨罪之师而贪以封己者也。明天子在上方伯修其职,诸侯敌所忾,于是有加地进律之赏,未闻以王命讨不庭而自利之者也。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公败宋师于菅【十】书败十六,战而败绩十五,战不书败八,不战败绩一。

言败不言战者,不俟乎战也;言战不言败者,不至扵败也。师徒未得陈,客主未得通,卒然相值而胜之,则曰「败某师」,其不曰师者,示贬之也。敌既陈矣,情既通矣,定其期而交兵,则曰「某日战于某」,其不言日者,示贬之也。战而曰败绩者,甚言其败也;不战而曰败绩者,不与其战也。是故君子之论兵也,曰:善为国者不师,不师则无兵也;善师者不陈,不陈则无战也;善陈者不战,不战则无敌也;善战者不死,不死则无败也;善死者不亡,不亡则无败绩也。由前三者,汤武之仁义也;由后两者,桓文之节制也。春秋所志,惟败及败绩为多,则桓文之兵盖鲜,况汤武乎?此之谓无义战。

滕侯、薛侯来朝【十一】邾人、牟人、葛人来朝【桓十五】

滕、薛累至,邾、牟、葛亦累至。滕、薛曰「侯」,邾、牟、葛曰「人」,何也?诸侯众至而旅见之,二伯各自其方率之以入,受舍于朝而别其姓,此天子见诸侯之礼也。隐公并朝二国,以姓为序,既僣天子矣;桓公又并朝三国,僣之甚也。二国并进,可道也;三国旅进,不可道也。以其不可道,扵是人之。人之者,若其国之微者焉。微者之朝不志于《春秋》,由其言朝,则知非微者;由其不称君使,则知非世子也。然则三国有过乎?曰:「使其君交邻国有道,其臣相其君以礼,则区区之鲁,又岂能卑我哉?」

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十一○按经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原本误作十有二月今改正】春秋有为鲁讳之义,亦有直辞而无所隐者,学者疑之。或谓外大恶、内小恶则讳之,恶甚不可掩,则直辞而无所隐,揔其实不然。春秋定一王之法,立万世之公言也,岂私内而畧外哉!盖圣人之于鲁,父母之国也,去他国则接浙而行,去父母之国则遅遅吾行也。越人射之,则谈笑而道之;其兄射之,则涕泣而随之。亲踈之情,内外之势,所当然也。贤臣善则称君,孝子不▯父恶,忠孝之理,恩义之分,所当然也。故春秋记鲁之不善,凡接扵外者讳之,奔、弑、杀、伐之类是也;非外所与,则无所隐也,丹楹、刻桷、丧昏、逆祀之类是也。▯谓讳国恶为礼者,礼以尊尊、亲亲为正故也。或又有为贤、为尊者讳之説,然乎?曰:责贤者之备,抗王室之尊,则扵经可矣,讳则未之闻也。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二宋张大亨撰桓公

滕子来朝【二】薛伯卒【庄三十一】杞伯来朝【庄二十七】杞子卒【僖二十三】公防尹子、单子云云伐郑【成十七】▯子来盟【襄二十九】

孟子称周室班爵禄,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周官之制,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凡三等。而春秋之世,则公一等,侯一等,伯、子、男为一等。故子产曰:「郑,伯男也,而共公侯之贡。」左氏亦云:「礼不防公侯,防伯、子、男可也。」其序于经,伯、子、男之班,髙下迭居,靡有定位,则信乎其一等矣。滕、薛、杞故侯也,黜居伯、子之列;单故伯也,黜居子列。此非一二第之也,以其等为之差耳

译鲁隐公在防地防备齐侯。鲁隐公在防地防备齐侯和郑伯。鲁隐公在中邱防备齐侯和郑伯。公子翚率领军队防备齐人和郑人,讨伐宋国。鲁隐公在菅地击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宋人、蔡人、卫人讨伐戴国,郑伯讨伐并夺取了戴国。

《书》说:“义和废弃了他的职责,在他的封邑里沉溺于酒色,诸侯奉王命出征。”由此说来,郑伯奉王命讨伐有罪之人,应当亲自率军。《诗·出车》说:“我出动我的战车,在那郊野。从天子那里,召我前来。”由此说来,齐、鲁的国君听闻王命,协助郑伯,应当亲自前往。起初,在防地谋划,在中邱告诫军队期限,这是正确的;后来委托给大夫,这是不对的。最终,鲁国击败宋国并夺取其两座城邑,郑国讨伐戴国并夺取其三军,将城邑和军队归还天子,这是正确的;后来私自占有,这是不对的。那么这两个国家,怠慢天子的命令而急于追逐利益,借讨伐罪人之师而贪婪地用来封赏自己。当明天子在上,方伯修明其职责,诸侯共同愤慨,于是有加封土地、晋升爵位的赏赐,未曾听说以王命讨伐不朝觐者而谋取私利的。这就是《春秋》用尽辞藻的原因。

鲁隐公在菅地击败宋军。《春秋》记载“败”十六次,交战而大败十五次,交战不记载“败”八次,不交战而大败一次。说“败”而不说“战”,是不等待交战;说“战”而不说“败”,是没有达到大败的地步。军队尚未列阵,客主尚未沟通,突然相遇而战胜,就说“败某师”,其中不称“师”的,是表示贬斥。敌人已经列阵,情况已经沟通,确定日期而交战,就说“某日在某地战”,其中不记载日期的,是表示贬斥。交战而说“败绩”,是极言其败;不交战而说“败绩”,是不认可其交战。所以君子论兵,说:善于治国的人不兴师,不兴师就没有军队;善于用兵的人不列阵,不列阵就没有交战;善于列阵的人不交战,不交战就没有敌人;善于交战的人不死,不死就没有失败;善于赴死的人不灭亡,不灭亡就没有大败。前三种,是商汤、周武王的仁义;后两种,是齐桓公、晋文公的节制。《春秋》所记载的,只有失败和大败为多,那么齐桓公、晋文公的军队大概很少,何况商汤、周武王呢?这就叫做没有正义的战争。

滕侯、薛侯来朝见。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滕、薛屡次到来,邾、牟、葛也屡次到来。滕、薛称为“侯”,邾、牟、葛称为“人”,为什么呢?诸侯众多到来而集体朝见,两位方伯各自率领其一方的人进入,在朝廷接受住宿并区分姓氏,这是天子接见诸侯的礼节。隐公合并朝见两国,以姓氏为序,已经僭越天子了;桓公又合并朝见三国,僭越得更严重。两国并进,可以称道;三国集体进见,不可称道。因为不可称道,于是称他们为“人”。称“人”,就像那些国家的微小者一样。微小者的朝见不记载于《春秋》,从他们称朝见,就知道不是微小者;从他们不称君使,就知道不是世子。那么这三个国家有过错吗?回答说:“如果他们的国君交往邻国有道,他们的臣子辅佐国君以礼,那么小小的鲁国,又怎么能轻视我们呢?”

十一年壬辰日,鲁隐公去世。《春秋》有为鲁国避讳的意义,也有直言不讳的,学者对此有疑问。有人说对外国的大恶、国内的小恶则避讳,罪恶极大不可掩盖,则直言不讳,总之其实不然。《春秋》确立一王的法则,树立万世的公论,难道会偏袒内部而忽略外部吗!圣人对于鲁国,是父母之国,离开他国则快步而行,离开父母之国则缓慢而行。越人射他,则谈笑而讲述;他的哥哥射他,则涕泣而跟随。亲疏之情,内外之势,是理所当然的。贤臣善则称赞君主,孝子不宣扬父亲的恶行,忠孝之理,恩义之分,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春秋》记载鲁国的不善,凡是涉及外国的避讳,如奔逃、弑君、杀戮、讨伐之类;非外国所与,则无所隐讳,如丹楹、刻桷、丧礼、婚礼、逆祀之类。说避讳国恶是礼,是因为礼以尊尊、亲亲为正。又有人说为贤者、尊者避讳,对吗?回答说:要求贤者完备,推崇王室的尊严,那么在经文中可以,避讳则未曾听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二 宋 张大亨 撰 桓公

滕子来朝见。薛伯去世。杞伯来朝见。杞子去世。鲁僖公在防地防备尹子、单子等讨伐郑国。子来结盟。

孟子称周室分封爵位俸禄,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共五等。周官的制度,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共三等。而春秋时代,则公一等,侯一等,伯、子、男为一等。所以子产说:“郑国,是伯男之国,却承担公侯的贡赋。”左氏也说:“礼不防备公侯,防备伯、子、男是可以的。”他们在经文中的次序,伯、子、男的班次,高低交替,没有固定位置,那么确实是一等了。滕、薛、杞原来是侯,被贬居伯、子之列;单原来是伯,被贬居子列。这不是按一二等第排列的,而是以其等级作为差别。

。然而黜不逮于男者,子男同位故也。周衰,诸侯黜陟之柄不归于天子,或由覇者之令,或为大国所制。然秦、晋之始为列侯,邾、郳之初赐王爵,亦必请于天子而后受之,则知先王之泽葢未尽泯,春秋所以汲汲于斯者,抑有谓也。说者谓杞虽夏之后,背乎礼,故仲尼以文贬其爵,同于吴、楚、徐、越,是葢不然。春秋因实以定名者也,爵命受之天子,而仲尼得以升黜之,不几于乱名者乎?若吴、徐、越,则外域之君也,虽有公侯之地,本爵不过于子,春秋黜其僣称而复其本耳,非贬也。所以贬吴、楚者,于经槩可以见之,不在乎称子也。

译然而降低爵位不超过男爵的,是因为子爵和男爵地位相同。周王室衰微后,诸侯升降爵位的权力不再归于天子,有的听从霸主的命令,有的受制于大国。但是,秦国、晋国起初成为列侯,邾国、郳国最初被赐予王爵,也一定是向天子请求后才接受的,由此可知先王的恩泽大概并没有完全消失,孔子在《春秋》中对此如此急切关注,确实是有原因的。有人说杞国虽然是夏朝的后裔,但违背了礼制,所以孔子用“文”来贬低它的爵位,使其与吴、楚、徐、越相同,这大概是不对的。《春秋》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名称的,爵位命号是由天子授予的,孔子怎么能随意升降呢?这岂不是扰乱名分吗?至于吴、徐、越,则是边远地区的君主,虽然拥有公侯那样的封地,但原本的爵位不超过子爵,《春秋》降低它们僭越的称号而恢复其本来的爵位,并不是贬低。所以贬低吴、楚的原因,在经文中大致可以看出,并不在于称它们为子爵。

公防齐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二】公防宋公云云于袲,伐郑【十五】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庄八】宋公、楚子云云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僖二十一】公防诸侯盟于薄,释宋公【僖二十一】楚人围江,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文三】宋公、陈侯、卫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宣元】晋人、齐人云云防于澶渊,宋灾故【襄三十】公防刘子、晋侯云云于召陵,侵楚【定四】防、盟、侵、伐,不言其所事者,其事众也;指言其所事者,其事专也。其事专,故善恶审;善恶审,故褒贬明。稷之防,以成宋乱,而实无损于乱;澶渊之防,以防宋灾,而实无补于灾;袲之防,以伐郑纳君,而不克纳;召陵之防,以侵楚治蔡,而不克治;郎之次,以俟众伐郕,而不克俟;处父之师,以伐楚救江,而不克救;棐林之役,以伐郑救陈,而不克伐。勤诸侯,暴师旅,窃取其名而不効其实,《春秋》所以正其辞也。盂之防,楚子有轻中国之心,执宋公以求覇;薄之盟,诸侯有衞中国之志,释宋公以沮楚。楚子不得遂其覇心,中国不遂屈于外裔,《春秋》所以正其辞也。凡美恶之实,苟有所见,君子不务斥之,非恶讦也,周旋中礼、从容中道之义也。帷所见之不足与明也,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于是君子正其辞焉,此学者所当深考也。

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二】

▯之舞衣、兊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礼度出焉,故先王以之传世。夏后氏之璜、封父之弓、宻须之鼓、阙巩之甲,训戒存焉,故先王以之封国。此之谓重器,皆藏诸宗庙,以为社稷之镇守也。夫大鼎者,郜所自为邪?抑王所封邪?自为则无法,王所封则不可遗人。今郜不能保而遗宋【郜尚存非灭得】宋不能有而贿鲁,鲁遂藏之太庙,将以考礼则取非其礼,将以示训则不可以训,宜宗庙之弗受也。三国胥失,故并举而诛之。凡《春秋》书取,皆恶其不以义得,此其尤者也。

  蔡侯郑伯防于邓【二】

春秋》志外之防盟,鲁不与焉者凡二十有七。诸侯则举其爵,大夫则不列其名,摠曰「人」而已耳。夫鲁所不与,而经得以志者,未必皆赴告之辞,盖亦有所谓闻而知之者矣。苟闗于治乱,圣人録焉。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是以诸侯之举其爵,无所疑也;大夫之不列其名,辟不敏也。然则莒子帛【隐二】郑防速【定十】何以名之?曰:「二者前志之所略,未可以臆断也。慎言其余可矣。」

公防齐侯于嬴。公子翚如齐逆女。齐侯送姜氏于讙【桓三】公防齐侯于讙【三】夫人姜氏至自齐【三】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三】

易》之《咸》、《恒》,《诗》之《周》、《召》,皆夫妇之初,人伦之本也。《咸》、《恒》则曰「亨利贞,吉,利有攸往。」《周》、《召》则曰「正始之道,王化之基。」盖未有不正其始,而能亨且吉,可以有行,可以化下,而为治道之基者也。公之娶也,成昏于齐,非不称主人之义也;文姜之嫁也,齐侯送之,非逺兄弟之义也;公受姜于讙,非亲迎之义也;姜不与公同至,非女随之义也;翚逆女而不致夫人,非逆女之义也;年致女而聘,非致女之义也。文姜失事君子、承宗庙之道,干飨防之礼,肆往来之欲,以至于杀其夫、乱其国者,由其始之不正故也。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可以戒欤!春秋十有二公,闵幼未娶,哀位未终,其余得昏婣之正者皆略之,若桓、庄之娶齐,成女之家宋,最为失正之甚者,故《春秋》尽其辞焉。

  齐侯衞侯胥命于蒲【三】

命者,君所以诏其臣,上所以令其下也,有出之者则有受之者。天下有道,小徳役大徳,小贤役大贤,故出命者无不善,而受之者诚服也。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彊,故出命者未必善,而从之者不得已也。春秋之世,天子之命固不能使诸侯诚服,惟大国刼之以威,然后畏而退听。今此两国者,地丑徳齐,莫能相尚,其所谓命者,谁出之而谁受之邪

译鲁桓公在稷地会合齐侯、郑伯,以促成宋国的动乱【二】鲁桓公在袲地会合宋公等人,讨伐郑国【十五】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庄八】宋公、楚子等在盂地会合,楚子拘捕宋公以讨伐宋国【僖二十一】鲁桓公在薄地会合诸侯结盟,释放宋公【僖二十一】楚国人包围江国,晋国阳处父率领军队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文三】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会合晋国军队,讨伐郑国【宣元】晋国人、齐国人在澶渊会合,因为宋国发生火灾【襄三十】鲁定公在召陵会合刘子、晋侯等人,侵犯楚国【定四】会合、结盟、侵犯、讨伐,不说明其所为之事,是因为所涉事务众多;指明其所为之事,是因为所涉事务专一。事务专一,所以善恶分明;善恶分明,所以褒贬清晰。稷地的会合,旨在促成宋国动乱,但实际上对平定动乱毫无损害;澶渊的会合,旨在应对宋国火灾,但实际上对救灾毫无补益;袲地的会合,旨在讨伐郑国以拥立国君,却未能成功拥立;召陵的会合,旨在侵犯楚国以整治蔡国,却未能成功整治;郎地的驻扎,旨在等待众人讨伐郕国,却未能成功等待;处父的军队,旨在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却未能成功救援;棐林的战役,旨在讨伐郑国以救援陈国,却未能成功讨伐。劳顿诸侯,暴露军队,窃取名义却无实际成效,《春秋》因此端正其辞令。盂地的会合,楚子有轻视中原之心,拘捕宋公以谋求霸权;薄地的结盟,诸侯有保卫中原之志,释放宋公以挫败楚国。楚子未能遂行其霸权之心,中原各国未能屈服于外族,《春秋》因此端正其辞令。凡是美恶的实情,如果有所显现,君子不致力于斥责,并非厌恶揭发,而是周旋合乎礼制、从容合乎中道的意义。只是所见不足以明确,既可为善,也可为不善,于是君子端正其辞令,这是学者应当深入考察的。

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戊申日,将其放入太庙【二】

〇之舞衣、兊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礼仪法度由此产生,所以先王用它们传示后世。夏后氏的玉璜、封父的弓、宻须的鼓、阙巩的甲胄,训诫意义存于其中,所以先王用它们分封诸侯。这些称为重器,都收藏在宗庙,作为社稷的镇守之物。那大鼎,是郜国自己制作的吗?还是周王分封郜国时赐予的吗?如果是自己制作,则不合礼法;如果是周王分封时赐予,则不可赠予他人。现在郜国不能保有而赠予宋国【郜国尚存并非被灭所得】宋国不能保有而贿赂鲁国,鲁国于是将其收藏在太庙,如果用来考察礼仪,则取得它不合礼;如果用来示现训诫,则不能起到训诫作用,适宜宗庙不接受它。三国都失礼,所以一并举出而加以谴责。凡是《春秋》记载“取”,都厌恶其不以道义获得,这是尤为严重的。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合【二】

《春秋》记载外国的会合结盟,鲁国没有参与的共有二十七个。诸侯则列举其爵位,大夫则不列出其名,总称“人”而已。鲁国没有参与,而经文得以记载的,未必都是赴告的言辞,大概也有所谓听闻而知晓的情况。如果关乎治乱,圣人便予以记录。孔子说:“多听,保留疑问,谨慎地说其余的,就能少犯错误。”因此诸侯列举其爵位,没有疑问;大夫不列出其名,是避免不谨慎。那么莒子帛【隐二】郑防速【定十】为什么列出其名呢?回答说:“这两者是前文所略写的,不能凭主观臆断。谨慎地说其余的就可以了。”

鲁桓公在嬴地会合齐侯。公子翚到齐国迎接新娘。齐侯在讙地送姜氏【桓三】鲁桓公在讙地会合齐侯【三】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三】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三】

《易经》中的《咸》卦、《恒》卦,《诗经》中的《周南》、《召南》,都是夫妇之始,人伦之本。《咸》卦、《恒》卦说:“亨通、利于贞正,吉祥,利于有所前往。”《周南》、《召南》说:“端正初始之道,王化之基础。”大概没有不端正其初始,而能亨通且吉祥,可以有所行动,可以教化下属,而成为治道基础的。鲁桓公娶妻,在齐国完成婚礼,并非不称主人之义;文姜出嫁,齐侯送她,并非疏远兄弟之义;鲁桓公在讙地接受姜氏,并非亲迎之义;姜氏不与鲁桓公同时到达,并非女子随夫之义;翚迎接新娘却不致送夫人,并非迎娶新娘之义;年致送女子而聘问,并非致送女子之义。文姜失去侍奉君子、承继宗庙之道,干犯飨宴会合之礼,放纵往来之欲,以至于杀害其夫、扰乱其国,是由于其初始不端正的缘故。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可以引以为戒啊!春秋十二位鲁公,闵公年幼未娶,哀公在位未终,其余得到婚姻之正的都略去不写,像桓公、庄公娶齐女,成公娶宋女,是最为失正的,所以《春秋》详尽其辞令。

齐侯、卫侯在蒲地互相约定【三】

命,是君主用来诏令其臣下,上级用来命令下级,有发出命令的人就有接受命令的人。天下有道,小德役使大德,小贤役使大贤,所以发出命令的人无不善良,而接受命令的人诚心服从。天下无道,小的役使大的,弱的役使强的,所以发出命令的人未必善良,而服从的人不得已。春秋时代,天子的命令固然不能使诸侯诚心服从,只有大国以威势胁迫,然后畏惧而退让听从。现在这两个国家,土地相当,德行平等,谁也不能胜过谁,他们所谓的命,是谁发出而谁接受呢

?有以见王室不纲,方伯失职,诸侯各自为政也。不然,凡防遇者亦皆不盟,此何独以胥命云哉?

译由此可以看出周王室纲纪废弛,方伯失职,诸侯各自为政。如果不是这样,凡是边境相遇的诸侯也都不会结盟,这为何唯独在这里说“胥命”呢?

甲戌、己丑,陈侯鲍卒【五】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二】夏五【十四】郭公【荘二十四】九月辛丑,用郊。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成十七】

孔子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夫人之所不知与史之阙文,虽理所易知易见者,圣人不敢加损焉,畏后世之凿也。故《春秋》记事,如日月之疑,犹或阙之以俟后之多闻者,况大于此者乎?左氏作《传》与《国语》所载,时有不同;司马迁作史,一事而杂见数说。不知者以为抵牾也,其知者以为法圣人也。此学者所当深考也。

齐侯、郑伯如纪【五】州公如曹【五】单伯如齐【文十四】

外相朝聘,不志于《春秋》。其志者,我所与闻者也。齐、郑朝纪,欲窥其间而袭之,吾伯姬之国也。州公朝曹,欲委其国而去之,来托于我也。单伯聘齐,欲以王命请吾子叔姬也。是皆我所与闻也。纪无罪,齐、郑以诈圗之;州无罪,杞以彊廹之;子叔姬无罪,齐人杀其子而执之。君子恶三国之无道,而伤鲁之弱不能救也,于是志之。

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五】王师败绩于茅戎【成元】王者之兵,有征而无战。今王有讨于郑,而不曰征,有以见正已之道不足也。天子之军,其将皆命卿。今王自将之,三国从王,而君不自行,有以见用众之道不立也。此《兎爰》所以闵周也。不言王以三国伐郑,不使王首难也;不言郑人与王战,不使郑敌君也。此《春秋》所以尊王也。郑败王师,则没其败;戎败王师,则志之,何也?戎,外裔也,贽币不通,礼教不及,王师败于戎,犹可道也。郑,周之宗国,王之卿士也,内以蕃王室,外以御戎狄者也,亲执干戈以败王师,不可道也。

州公如曹【五】寔来【六】纪侯大去其国【庄四】

诸侯之国,皆受之天子而世守之者也。宗庙社稷存焉,去其国而宗庙有奉、社稷无陨,则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仁者之所为也,太王之去邠是也。去其国而宗庙乏祀、社稷乏主,则与民守之,效死而勿去,义者之所为也,孟轲之语滕是也。纪侯廹于齐,使其季事齐而已去之,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纪于是复见,合乎太王之所谓去也。州公廹于杞,委其国于杞而已托于诸侯,民无从之者,州是以不复见,异乎孟子之所谓守也。此春秋所以贤纪而下州也。「寔来」者,不复反之辞也;「大去」者,不复顾之辞也。

大雩【五○按经大雩乃桓公五年事原本误作三年今改正】大雩十有九,不雨七,雨一,大旱二。

诗称春夏祈糓于上帝,则雩为常祀矣;传称龙见而雩,则雩有常时矣;语称樊迟从逰于舞雩之下,则雩有常所矣。以其有常,故春秋不志;大雩非常也,以旱故举,举不必以其时,故春秋志之。雩而效,则志雩;雩而不效,则志不雨;不雨而为灾,则志大旱。志不雨而曰雨者,嘉及时也;志不雨而不曰雨者,弗及事也;志大旱而不曰饥者,荒政行也【荒政不行则书饥】夫天灾流行,虽国家所不免,然先王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者,畏天忧民故也。观举祀之早晚,察记雨之疏数,则人君畏天忧民之志,可以槩见矣。

  八月壬午大阅【六】

先王寓兵政于民政,不尚兵也;藏武事于农事,不黩武也。是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所以简车徒、闲战陈也。《车攻》《吉日》之诗是矣。八月大阅,不因田猎为之,非事也;不待农隙为之,非时也。然则《春秋》以为罪乎?曰:「否。」于是鲁不用兵久矣,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以为近于知道者。向使及其时事而为之,虽《车攻》《吉日》何以加焉?故明其政刑,大务也;非其时事,小过也。《春秋》不以小掩大,亦不以大废小。

  子同生【六】

文姜之子同,出姜之子恶【襄仲所杀】齐姜之子午【襄公】皆嫡长也。同则志其生,而恶与午不志,何也?传谓「同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是不然。礼曰:「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

译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丙戌日,鲁君与郑伯在武父结盟。丙戌日,卫侯晋去世。夏季五月,郭公。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祀。十一月壬申日,公孙婴齐去世。

孔子说:“君子对于他所不知道的事情,大概就存疑不论吧。”又说:“我还赶得上史官有缺漏的文字,有马的人借给别人骑乘,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人们所不知道的事情与史官缺漏的文字,即使是按理容易知道、容易看见的,圣人也不敢随意增减,是害怕后世穿凿附会。所以《春秋》记载史事,像日月食那样有疑问的,尚且还留白以待后来见闻广博的人,何况比这更大的事情呢?左丘明作《左传》与《国语》所载,有时不同;司马迁作史书,一件事而杂见多种说法。不知道的人以为这是矛盾,知道的人认为这是效法圣人。这是求学的人应当深入考察的。

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州公前往曹国。单伯前往齐国。

外国互相朝见聘问,不记载于《春秋》。记载的,是我所参与听闻的。齐、郑朝见纪国,是想窥探其间隙而袭击它,那是我的伯姬所在的国家。州公朝见曹国,是想抛弃他的国家而离开,来寄托于我国。单伯聘问齐国,是想以周王的命令请求我的子叔姬。这些都是我所参与听闻的。纪国没有罪,齐、郑用欺诈图谋它;州国没有罪,杞国以强力逼迫它;子叔姬没有罪,齐国人杀了她的儿子而拘捕她。君子厌恶这三个国家的无道,而哀伤鲁国的弱小不能救援,于是记载下来。

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周王的军队在茅戎战败。周王的军队,只有征讨而没有战斗。现在周王对郑国有讨伐,而不说征讨,可以看出端正自己的道理不足。天子的军队,其将领都是任命卿大夫。现在周王亲自率领,三国跟随周王,而国君不亲自行动,可以看出使用民众的道理不确立。这就是《兔爰》所以哀悯周朝的原因。不说周王率领三国讨伐郑国,是不让周王首当其冲承担危难;不说郑人与周王交战,是不让郑国与君主为敌。这就是《春秋》所以尊崇周王的原因。郑国击败周王的军队,就隐去其败绩;戎人击败周王的军队,就记载下来,为什么呢?戎人,是外族,不通行礼物,礼教达不到,周王的军队败于戎人,还可以说。郑国,是周朝的宗国,周王的卿士,对内护卫王室,对外抵御戎狄,亲自拿着武器击败周王的军队,不可以说。

州公前往曹国。寔来。纪侯大大地离开他的国家。

诸侯的国家,都是接受天子而世代守护的。宗庙社稷存在其中,离开他的国家而宗庙有供奉、社稷不陨落,就不以用来养活人的东西害人,这是仁者所做的事,太王离开邠地就是这样。离开他的国家而宗庙缺乏祭祀、社稷缺乏主持,就与百姓一起守护,效死而不离开,这是义者所做的事,孟子谈论滕国就是这样。纪侯被齐国逼迫,让他的弟弟侍奉齐国而自己离开,跟随的百姓四年后才全部离开,纪国于是再次出现,符合太王所说的离开。州公被杞国逼迫,抛弃他的国家给杞国而自己寄托于诸侯,百姓没有跟随的,州国因此不再出现,不同于孟子所说的守护。这就是《春秋》所以认为纪侯贤明而贬低州公的原因。“寔来”,是不再返回的言辞;“大去”,是不再回顾的言辞。

大雩。大雩十九次,不下雨七次,下雨一次,大旱两次。

《诗经》称春夏向上帝祈求谷物,那么雩祭就是常祀了;《左传》称龙星出现而雩祭,那么雩祭有固定的时间了;《论语》称樊迟跟随孔子在舞雩台下游玩,那么雩祭有固定的地点了。因为它有固定,所以《春秋》不记载;大雩不寻常,因为旱灾而举行,举行不一定在固定时间,所以《春秋》记载。雩祭而灵验,就记载雩祭;雩祭而不灵验,就记载不下雨;不下雨而成为灾害,就记载大旱。记载不下雨而说下雨,是嘉奖及时;记载不下雨而不说下雨,是不及时;记载大旱而不说饥荒,是荒政实行了。如果荒政不实行就记载饥荒。天灾流行,虽然国家所不能避免,然而先王遇到灾害而恐惧,端正自身修养德行,想要消除它,是畏惧上天、忧虑百姓的缘故。观察举行祭祀的早晚,考察记录降雨的疏密,那么人君畏惧上天、忧虑百姓的志向,就可以大概看到了。

八月壬午日大阅兵。

先王把军事政务寄托于民政,不崇尚武力;把武事藏于农事,不滥用武力。所以四季的田猎,都在农闲时节,用来检阅车马步兵、熟悉战阵。《车攻》《吉日》的诗就是这样。八月大阅兵,不借着田猎来做,不是正当的事;不等待农闲来做,不是正当的时节。那么《春秋》认为这是罪过吗?回答说:“不是。”这时鲁国很久不用兵了,国家闲暇,趁着这时明确政令刑罚,是接近懂得道理的人。假使趁着正当的时节来做,即使《车攻》《吉日》又能增加什么呢?所以明确政令刑罚,是大务;不是正当的时节,是小过。《春秋》不因为小过掩盖大务,也不因为大务废弃小过。

子同出生。

文姜的儿子同,出姜的儿子恶,齐姜的儿子午,都是嫡长子。同就记载他的出生,而恶与午不记载,为什么呢?《左传》说“同以太子出生的礼仪举行”,这不是这样。礼说:“天子的长子,还像士人一样,天下没有出生

而贵者也。」适长虽有为世子之道,然始生,同未得异其礼也。《内则》之言,因传为之也。夫同有威仪伎艺,而不能防闲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之子焉。陈灵公之弑,鲁桓公之死,陈之所以亡,鲁之所以乱,皆本于此也【陈灵公之臣谓征舒似君,君曰:「亦似汝。」鲁桓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是故《春秋》正其辞焉,于陈曰「夏徴舒」,于鲁曰「子同生」,所以断天下后世之疑,为▯荒昏乱之戒也。

译而尊贵的人。」虽然适长有作为世子的道理,但刚出生时,同并没有得到不同的礼遇。《内则》中的话,是因为传文而这样说的。同样具备威仪和技艺,却不能防范他的母亲,失去了做儿子的道理,人们认为他是齐侯的儿子。陈灵公的被杀,鲁桓公的死亡,陈国灭亡的原因,鲁国混乱的原因,都根源于此【陈灵公的大臣说征舒像君主,君主说:“也像你。”鲁桓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是齐侯的儿子】因此《春秋》纠正了它的措辞,对于陈国说“夏徵舒”,对于鲁国说“子同生”,用来断绝天下后世人的疑惑,作为荒淫昏乱者的警戒。

二月焚咸邱【七】

夏之仲春,君誓吏士以习军旅,遂以搜田,焚莱除草,田正弊火,然后献禽以社。至季春出火,而后民皆用之,先王之法也。今以建丑之月焚焉,非习军也,非田社也,故不言搜,故《春秋》讥之。四时之田,非时而举,犹书其过,况先时出火乎?先王之出内火也,必考于天,然后为之,所以顺隂阳之阖辟,厚民之生也,岂苟然哉!

糓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七】郳黎来来朝【庄五】

糓邓者,汉上之小国;郳者,邾之别封也。糓邓廹楚,郳廹诸戎,皆杂用其礼,故春秋録其朝,所以明其为诸夏也;名其君,所以贱其背于礼也。郳后受爵,乃始従中国之称,而糓邓之后遂无闻焉。

正月己夘,烝。五月丁丑,烝【八】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十四】吉禘于庄公【闵二】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大事于太庙,跻僖公【文二】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乐【宣八○按此条原本讹脱今据经文补正】有事于武宫,叔弓卒,去乐【昭十五】从祀先公【定八】

祫、禘、烝、尝,所以事宗庙者也,故通谓之事,亦通谓之祀。而祫则逺及于毁庙之主,宗庙之礼莫加焉,故又谓之大事。然则皆常祀也,非有失不志于《春秋》。其失在祀,则指祀以示讥;其失不在祀,而因祀以见失,则略称事与祀而己。烝,冬祀也,岁中不可以再举;尝,荐新也,灾余不可以复荐;禘,列昭穆之祀也,庄未当列而姜不可列,故曰其失在祀,则指祀以示讥之也。合食之祭,宜次尊卑而乱之;卿佐之卒,宜废乐舞而用之,故曰失不在祀,而因祀以见失也。从祀先公,疑于反正矣,而出于阳虎之所为,故《春秋》不目先公,不指其祀,所以惩其伪也。宗庙之礼,有国之至严也,肆于上,擅于下,欲人知孝敬之实、笃君亲之义,难矣哉!文公在防而祫,与吉禘无殊,而曰失不在祀,何也?在防而祫,固为失矣,因之逆祀,则又甚焉。事有一举而两咈于道者,取其甚以责之,则其余不待贬而自见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八】纪季姜归于京师【九】刘夏逆王后于齐【襄十五】

王娶则伯叔之国,主之上公逆之,为之主者,归之正也。刘夏,士也,逆不我谋,归不我告,王失大昏之礼,鲁失主昏之义,祭公专命,刘夏失职,皆非厚人伦、美教化之道也。王后者,天子之匹,化天下以妇道也。后归不以礼,则王不能假有家。不能假有家,其能化天下乎?此《春秋》所以志也【伊川春秋传》: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受命逆后而至鲁,先行私礼,故书来,而以逆后为遂事,责其不防王命,而轻天下之母也。纪季姜归于京师。书王国之事,不可用无王之月,故书时而已。或曰:「借如正月日食,则如何书之?」曰:「书春日食,则其义已明也。」王后之归,天下当有其礼,诸侯莫至,是不能母天下也,故书纪女归而已】

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九】杞伯姬来朝其子【僖五】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十四】

射姑,世子也,已誓则有摄君之礼,父命之正也。杞伯▯之子,未世子也,方幼则无朝聘之礼,母挈之,妄也。鄫子,夫也,制义则无从妇之礼,妻使之,逆也。朝聘者,天子诸侯之事也,妇人与焉,则国家之政可知矣。

齐侯、衞侯、郑伯来战于郎【十】

春秋三十有三战,未有以来战言者。言来战而不言所与战,知吾未尝战也。来战,彼志也;不言所与战,吾志也。春秋无义战,而争地争城,至于糜烂其民,则又不仁之甚者。桓公即位十年于此矣,虽无侵伐而不忘武偹,虽有武偹而不敢用。战于是,三国犯之,而已不与争,亦庶几乎保国之仁矣。鲁郑伐宋,丁未战于宋【十二】亦不言所与战,知宋未尝战也。犹若此矣,特内外之辞异耳。

郑忽出奔卫【十一】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十五】陈公子留出奔郑【昭八】楚灭蔡,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十一○按经《楚灭蔡》云云乃昭公十一年事原本误作十二年今改正】楚公子

译二月,焚烧咸邱。

夏历仲春,国君告诫官吏和士卒以操练军队,随后进行搜猎,焚烧杂草,田官熄灭余火,然后献祭猎物于社神。到了季春,才允许百姓用火,这是先王的法度。如今在丑月(二月)就焚烧,不是为了操练军队,也不是为了田猎祭社,所以不称“搜”,因此《春秋》对此加以讥讽。四季的田猎,不在规定时间举行,尚且要记录其过错,何况是提前用火呢?先王规定用火和禁火,必定考察天象,然后才施行,这是为了顺应阴阳的闭合与开启,厚待百姓的生活,难道是随意而为的吗!

糓国国君绥来朝见,邓国国君吾离来朝见,郳国国君黎来朝见。

糓国和邓国,是汉水上游的小国;郳国,是邾国的分支封国。糓国和邓国受楚国逼迫,郳国受戎族逼迫,都混杂使用他们的礼仪,所以《春秋》记录他们来朝,是为了表明他们是华夏诸侯;直呼其君名,是为了贬低他们背离礼制。郳国后来接受爵位,才开始使用中原的称呼,而糓国和邓国的后代从此就无人知晓了。

正月己夘日,举行烝祭。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祭夫人。在太庙举行大事,将僖公神位升列。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时撤去音乐。在武宫举行祭祀,叔弓去世,撤去音乐。陪祀先公。

祫祭、禘祭、烝祭、尝祭,是用来侍奉宗庙的,所以通称为“事”,也通称为“祀”。而祫祭则远及已毁庙的神主,宗庙的礼仪没有比这更隆重的,所以又称为“大事”。然而这些都是常规祭祀,如果没有过失,《春秋》是不记载的。如果过失在于祭祀本身,就指明祭祀以示讥讽;如果过失不在祭祀,而是通过祭祀显现出其他过失,就略称为“事”或“祀”而已。烝祭是冬祭,一年中不可以再次举行;尝祭是进献新谷,灾后不可以再次进献;禘祭是排列昭穆次序的祭祀,庄公不该排列而姜氏也不该排列,所以说,过失在祭祀,就指明祭祀以示讥讽。合食之祭,应该按尊卑次序却乱了次序;卿佐去世,应该废除乐舞却使用了乐舞,所以说,过失不在祭祀,而是通过祭祀显现出其他过失。陪祀先公,看似合乎正道,却是出于阳虎的作为,所以《春秋》不称“先公”,不指明其祭祀,以此来惩戒其虚伪。宗庙的礼仪,是国家最庄严的,如果在上位者肆意妄为,在下位者专擅权力,想要让人知道孝敬的实质、笃行君亲的道义,太难了!文公在防地举行祫祭,与吉禘没有区别,却说不在于祭祀的过失,为什么呢?在防地举行祫祭,本来就有过失,借此进行逆祀,那就更严重了。一件事同时违背两条道义,选取更严重的来责备,那么其余的过失不待贬斥就自然显现了。

祭公前来,随即从纪国迎回王后。纪国的季姜回到京师。刘夏从齐国迎回王后。

天子娶妻,由伯叔之国的主公前去迎接,作为主婚人,这是归正的礼制。刘夏是士,迎亲不与我商量,归宁不告诉我,天子失去了大婚的礼制,鲁国失去了主婚的道义,祭公专断命令,刘夏失职,都不是厚爱人伦、美化教化的正道。王后,是天子的配偶,以妇道教化天下。王后归国不合礼制,那么天子就不能以家为法。不能以家为法,又能教化天下吗?这就是《春秋》之所以记载的原因。【《伊川春秋传》说:祭公前来,随即从纪国迎回王后。祭公受命迎后到达鲁国,先行了私礼,所以记载“来”,而把迎后作为“遂”事,责备他不防备王命,而轻视天下之母。纪季姜回到京师。记载王室之事,不能使用无王的月份,所以只记载时节而已。有人说:“假如正月发生日食,该怎么记载?”回答说:“记载‘春日食’,其义已经明白了。”王后归国,天下应当有其礼制,诸侯没有到场,这是不能做天下的母亲,所以只记载纪女归国而已】

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杞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派鄫子来朝见。

射姑是世子,已经受命就有摄政的礼仪,父亲命令他是正当的。杞伯的儿子,还不是世子,年幼就没有朝聘的礼仪,母亲带着他,是妄为。鄫子是丈夫,制定道义就没有顺从妻子的礼仪,妻子派他,是悖逆。朝聘,是天子和诸侯的事,妇女参与其中,那么国家的政事就可以知道了。

齐侯、衞侯、郑伯来在郎地作战。

《春秋》有三十三次战争,没有用“来战”来表述的。说“来战”而不说与谁作战,知道我方未曾作战。来战,是他们的意图;不说与谁作战,是我方的意图。《春秋》没有正义的战争,而争地争城,以至于使百姓糜烂,那就是不仁的极致。桓公即位十年于此,虽然没有侵伐但不忘武备,虽然有武备但不敢使用。在此作战,三国侵犯,而我方不与争,也差不多算是保国的仁德了。鲁郑伐宋,丁未日在宋地作战,也不说与谁作战,知道宋国未曾作战。就像这样,只是内外言辞不同而已。

郑忽出奔卫国。郑世子忽复归于郑。陈公子留出奔郑。楚国灭蔡,抓获蔡世子友带回去,杀了他。楚公子

弃疾杀公子比【十三】晋赵鞅帅师纳衞世子蒯聩于戚【哀二】

译弃疾杀死了公子比【十三】晋国赵鞅率领军队将卫国世子蒯聩送入戚地【哀二】

忽之出也,曰郑忽;及其归也,曰世子。友之执也,蒯聩之纳也,亦曰世子。留之出也,曰公子;比之死也,亦曰公子。是皆丧未逾年,未成君之称。忽、友、蒯聩曰世子,明当立也;留、比曰公子,明不当立也。蒯聩虽未立,而从既立之称,明其正也;留、比虽既立,而从未立之称,明非正也。礼,嗣子未没丧不称君,而《春秋》之制,逾年则君之,故曰:「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未逾年,先君虽已葬,不改元,不称君,所以明继体之义,笃君亲之爱也。郑忽、曹覊【荘二十四】衞子【僖二十五】子恶【文十八】王猛【昭二十二】是也。既逾年,先君虽未葬,改元以绍统,正位以定民,所以明君道不可旷,国命不可废也。鲁文公、成公、定公【并元年】衞惠公【桓十三】卫定公、宋共公【成三】是也。晋献公之卒【僖九】经不志葬。里克杀两嗣君,未逾年则曰君之子,既逾年则曰君,知不系乎▯也。齐昭公之卒【文十四】晋厉公之弑【成十八】经亦不志▯。齐世子舍、晋公子周皆未逾年称君,舍明适长,周明非嗣,故不待乎逾年也。齐顷公【宣十】郑悼公【成四】邾隐公【定三】既▯而免丧,未逾年而称君,是不知君亲之爱、继体之义也。顷公所以见辱于鞌,悼公所以自弃于晋,隐公所以见执于鲁,非不幸也。若陈佗、齐无知、莒展舆弑君,公子瑕逐君而自立,未能自定而见诛逐,故虽逾年,不以国君道也。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于折【十一】陈侯使女叔来聘【庄二十五○按经陈侯使女叔来聘系荘公二十五年事原本误作十五今改正】公子友如陈▯原仲【二十七】齐仲孙来【闵元】季子来归【闵元】齐高子来盟【二】晦震夷伯之庙【僖十五】宋子哀来奔【文十四】

礼:国君不名卿老。又曰:盛徳之士不名。卿老者,爵齿特髙之臣也。不名者,敬老事长之义也。敬老,为其近于亲,所以教人孝也;事长,为其近于兄,所以教人悌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孝悌行,而王道之本立矣。故君之于臣,所不名者二:有礼之而不名者,尚齿之义也;有贵之而不名者,尊贤之谓也。尚齿、尊贤,其义一也。

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十二】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庄二十八】宋公、曹伯云云伐齐,宋师及齐战于甗,齐师败绩【僖十八】

春秋言伐则不言战,言战则不言伐,言伐言战,惟此三者耳。言伐不言战者,未必战也;言战不言伐者,伐不足道也;言伐言战者,重之也。此三者曷为重之?伐宋之战,鲁不为宋所信【五防不能平宋郑】不知反求诸已而乱以济之;伐卫之战,齐不为卫所服【齐桓以覇国伐卫而经先卫及齐战则不服可知】不能威之以义而赂以要之;伐齐之战,宋不为齐所受,不能仗义以立正【宋立孝公非正】而彊以售之。春秋恶其敢行非义而怙终不反,故尽其辞焉。

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十三】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僖二十二】楚人、陈侯云云围宋,公防诸侯盟于宋【二十七】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僖二十八】十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栢举,楚师败绩【定四】

战曰君,败曰师,正也。君将,不称师也【鞌】▯】战曰大夫,败曰师,正也。大夫,帅师者也【邲铁】战曰人,败曰师,则知人者君或大夫也。围曰人,盟曰诸侯,则知人者诸侯也。故纪、郑之战,所谓燕人者,燕伯也;▯之战、宋之围,所谓楚人者,楚子也;城濮之战,所谓楚人者,得臣也;栢举之战,所谓楚人者,囊瓦也。齐桓既没,宋襄圗覇而不克成,楚文王争焉。然盂之防,宋有忧中国之心,楚有轻中国之心;▯之战,宋有仁人之心,楚有祸人之心。故自盂之后,《春秋》志楚之君臣,则皆人之,及晋文兴而后止。有以见圣人闵中国之无覇,而忧荆楚之肆行也。

春无冰

译郑忽出奔时,称他为郑忽;等他回国时,称他为世子。曹友被俘时,蒯聩被接纳回国时,也都称他们为世子。卫留出奔时,称他为公子;卫比死时,也称他为公子。这些都是因为丧期未满一年,尚未正式即位为君,所以不称君号。忽、友、蒯聩被称为世子,表明他们应当被立为国君;留、比被称为公子,表明他们不应当被立为国君。蒯聩虽然尚未即位,却使用已即位的称呼,以表明他的正统地位;留、比虽然已经即位,却使用未即位的称呼,以表明他们并非正统。按照礼制,继位的儿子在丧期未满时不称君,而《春秋》的体例是,丧期过了一年就称君,所以说:“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安葬后称子,过了一年称公。”丧期未满一年,先君虽然已经安葬,也不改年号,不称君,这是为了阐明继承大统的意义,加深君臣父子之间的亲情。郑忽、曹羁、卫子、子恶、王猛就是这种情况。丧期已过一年,先君虽然尚未安葬,也要改年号以继承统绪,正位以安定百姓,这是为了阐明君道不可空缺,国命不可废弃。鲁文公、成公、定公、卫惠公、卫定公、宋共公就是这种情况。晋献公去世,《春秋》经文不记载安葬。里克杀死了两位继位的国君,丧期未满一年时称他们为君之子,丧期过了一年就称他们为君,可知这并不取决于是否安葬。齐昭公去世、晋厉公被杀,《春秋》经文也不记载安葬。齐世子舍、晋公子周都在丧期未满一年时就称君,舍是为了表明他是嫡长子,周是为了表明他并非嗣君,所以不必等到丧期过了一年。齐顷公、郑悼公、邾隐公在安葬后就除去了丧服,丧期未满一年就称君,这是不懂得君亲之爱、继承大统的意义。顷公因此在鞌之战中受辱,悼公因此被晋国抛弃,隐公因此被鲁国拘捕,这并不是不幸。至于陈佗、齐无知、莒展舆杀害国君,公子瑕驱逐国君而自立,未能稳定局势就被诛杀或驱逐,所以虽然丧期过了一年,也不以国君之道对待他们。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于折;陈侯派女叔来聘问;公子友前往陈国;原仲;齐仲孙来;季子回国;齐高子来结盟;晦日夷伯的庙被雷震;宋子哀来投奔。

礼制规定:国君不直呼卿老的名字。又说:德行高尚的人不直呼其名。卿老,是指爵位和年龄特别高的臣子。不直呼其名,是尊敬老人、侍奉长者的意义。尊敬老人,是因为他们接近于亲人,以此来教导人们孝顺;侍奉长者,是因为他们接近于兄长,以此来教导人们敬爱兄长。尧舜之道,不过是孝悌罢了。孝悌得以实行,王道的基础就确立了。所以国君对于臣子,有两种情况不直呼其名:有因礼遇而不直呼其名的,这是崇尚年长的意义;有因尊贵而不直呼其名的,这是尊重贤者的意思。崇尚年长、尊重贤者,它们的意义是一致的。

等到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齐国人讨伐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军大败;宋公、曹伯等讨伐齐国,宋军同齐军在甗地交战,齐军大败。

《春秋》记载讨伐就不记载交战,记载交战就不记载讨伐,既记载讨伐又记载交战的,只有这三例。记载讨伐不记载交战的,未必发生了交战;记载交战不记载讨伐的,讨伐不值得称道;既记载讨伐又记载交战的,是重视这件事。这三例为什么被重视呢?讨伐宋国的交战,鲁国不被宋国信任,不知道反省自身却用混乱来促成它;讨伐卫国的交战,齐国不被卫国信服,不能用道义来威慑却用贿赂来要挟它;讨伐齐国的交战,宋国不被齐国接受,不能依靠道义来确立正统,却强行推销它。《春秋》厌恶他们敢于施行不义之事且坚持到底不知悔改,所以用尽言辞来谴责他们。

二月,鲁公在防地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同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十一月己巳朔日,宋公同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大败。楚人、陈侯等包围宋国,鲁公会同诸侯在宋国结盟。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同楚人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十一月庚午日,蔡侯率领吴子同楚人在柏举交战,楚军大败。

交战时称君,战败时称师,这是正确的。国君亲自率领军队,不称师。交战时称大夫,战败时称师,这是正确的。大夫是率领军队的人。交战时称人,战败时称师,就知道这个“人”是国君或大夫。包围时称人,结盟时称诸侯,就知道这个“人”是诸侯。所以纪、郑之战,所谓的燕人,是燕伯;泓水之战、宋国被围,所谓的楚人,是楚子;城濮之战,所谓的楚人,是得臣;柏举之战,所谓的楚人,是囊瓦。齐桓公死后,宋襄公图谋称霸而不能成功,楚文王争夺霸权。然而盂地会盟,宋国有忧虑中原的心,楚国有轻视中原的心;泓水之战,宋国有仁爱之心,楚国有祸害他人的心。所以自从盂地会盟之后,《春秋》记载楚国的君臣,都称他们为“人”,等到晋文公兴起后才停止。由此可以看出圣人怜悯中原没有霸主,而担忧荆楚肆意妄为。

春天没有结冰。

【十四】二月无冰【成元】春无冰【襄二十八】正月雨木冰【成十六】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僖三十三】十月陨霜杀菽【定元】诗》《七月》纪日、星、霜、露之变,以验百物之生成,以为寒燠之候,所以谨民时、前民用,王业之先务也。今也隂过剥而不氷,阳未复而不杀,应雪而雨,氷应露而陨霜,是皆失天地之和,反隂阳之正,物将疵疠而歳将不熟,此有国者所当深忧,非止雷电雨雹之失其时而已也。

译【十四】二月没有结冰【成元】春季没有结冰【襄二十八】正月下雨,树木结冰【成十六】十二月降霜却不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果【僖三十三】十月降霜冻死了豆类【定元】《诗经·七月》记载日期、星辰、霜、露的变化,用来验证万物的生长成熟,作为寒冷温暖的征兆,以此来谨慎地安排农时、预先指导百姓劳作,这是建立王业的首要任务。如今阴气过度剥落却不结冰,阳气尚未恢复却不冻杀草木,应当下雪却下了雨,应当结露却降了霜,这些都是失去了天地的和谐,违背了阴阳的正道,万物将会遭受病害,年成将会歉收,这是治国者应当深切忧虑的,不仅仅是雷电雨雹失去时节而已。

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十四】公以楚师伐齐,取糓【僖二十六】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栢举,楚师败绩【定四】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昭二十二】

宋、鲁、蔡,国小而师寡,其能入郑、取齐、败楚者,用大国之众故也,故称以焉。王者之征,覇者之伐,亦必用诸侯之众而后克,然不称以者,王以徳行仁,其用不在众也;覇以力假仁,用众不足道也。是故商受牧野之旅,无以敌周;齐桓召陵之师,不能屈楚。若小国而用大国之众以取胜,于是乎称之。至于刘、单,臣也,以其君出入,春秋无避者,猛当丧未君故也。

  天王使家父来求车【十五】

舜五载一廵狩,羣后四朝。其法曰:车服以庸。周宣王锡命诸侯,其诗曰:路车乘马。是知车服者,帝王以锡有功者也。春秋之世,国君大夫犹有受路车、命服之赐于王者。今庄王乃反求诸鲁,何哉?岂徴其所尝锡者乎?抑鲁所自为者乎?徴所尝锡,则赏不信;鲁所自为,则工不度。故赏刑失,自求车始也。

郑伯突出奔蔡,郑伯突入于栎【十五至庄四归不书】衞侯朔出奔齐【十六】衞侯朔入于卫【庄六】卫侯出奔楚,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僖二十八】卫侯出奔齐【襄十四】卫侯入于夷仪【二十五】卫侯衎复归于卫【二十六】

诸侯出奔,则失国;失国改立君,则失位。无国与位,则不得称其故爵,正也。国君出奔皆名,不名者,义见僖二十八。此四君之出也,其国固改立矣。突之出,凡十有八年而后复国【郑立世子忽、子舋、子仪,子仪称郑伯】朔之出,凡八年而后复国【卫立黔牟】郑之出,凡两月而后复国【叔武称卫子】衎之出,凡十有二年而后复国【卫立剽,七防称卫侯】是内有一卫侯、郑伯,外有一卫侯、郑伯也。《春秋》不与其一,不夺其一,不嫌一国有二君,何也?忽以世子嗣位而不终,叔武以君命摄位,则不正无疑也。其他则在外者,以无道出者也;在内者,以无道立者也。吾独谁与而谁夺乎?或曰:「君虽无道,因其出遂夺之位,而亦可以为君,则岂非奨簒矣乎?」曰:「在外者,虽有君名而无君国之实;在内者,虽有君位而无定位之威【不能去出君】然国人既君之矣,诸侯既防之矣,吾独不谓之君可乎?虽谓之君,而外君不没,是不与其为君也。夫国人之罪也,国人有承命之理,故也;诸侯防之,诸侯之罪也,诸侯有讨罪之义,故也。吾亦谓之君,所以恕国人、责诸侯也。恕国人、责诸侯,然后簒者之恶不容于贬。夫诸侯出奔、归入,或先名或后名,皆《春秋》新意。惟▯朔出入名之,以其簒也。簒者义固不当为君,虽其归入,犹夺之国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十五】归十三,复归五,入十一,复入二。归、入言所自十有六。

皆反国也,有难易逆顺之别焉。其入也易,则谓之归,归,顺辞也;其归也难,则谓之入,入,逆辞也。郑突因忽之弱【桓】曹赤因覊之奔【庄二十四】卫侯郑先诛瑕咺【僖三十】蔡侯庐、陈侯吴始就封国【昭十三】邾益、卫彄有助之者【哀八、哀十】曹伯、赵鞅有请之者【僖十六、定十三】蔡季、楚比有召之者【桓十七、昭十三】其国莫为之难,则其入也易,故同谓之归也。大夫而志归者,其罪释也,复得其位故也。郑忽之出,宋立突以簒之;卫侯郑之出,晋立叔武以伐之;曹襄为晋所执而分其地,卫衎为臣所逐而不得入,其失位非其罪也,故于归以复位言之。许叔之入许,郑虽与之,非国人之谋也【桓十五】阳生之入齐,齐虽召之,非国卿之意也【哀六】郑伯之入栎【桓十五】小白之入齐【庄九】卫衎之入夷仪【襄二十五】去疾之入莒【昭元】卫朔之入卫【庄六】王猛之入王城【昭二十二】天王之入成周【昭二十六】其国有与之竞,则其归也难,故同谓之入也。大夫而志入者,欲以叛也;复入者,欲覆其宗国也。其言所自者,明非私反也,不有显召之者,则有显纳之者也。阳生虽有召之者而非显

译宋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鲁公率领楚军攻打齐国,夺取了谷邑;蔡侯率领吴子与楚军在柏举交战,楚军大败;刘子、单子带着周王猛居住在皇地,刘子、单子带着周王猛进入王城。

宋、鲁、蔡,国家弱小且军队稀少,他们能够攻入郑国、夺取齐地、打败楚国,是因为借用了大国的兵力,所以《春秋》用“以”字来记载。天王的征伐,霸主的讨伐,也必须借助诸侯的兵力才能成功,然而不称“以”,是因为天王以德行施行仁政,其作用不在于人多;霸主以武力假借仁义,依靠人多不值得称道。因此,商纣王在牧野的军队,无法抵挡周军;齐桓公在召陵的军队,不能使楚国屈服。如果是小国借助大国的兵力而取胜,于是就用“以”字来记载。至于刘子、单子,他们是臣子,带着他们的君主出入,《春秋》不避讳,是因为周王猛当时正在服丧,尚未正式即位。

天王派遣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

舜帝每五年巡狩一次,诸侯每四年朝见一次。其制度规定:用车马服饰来酬谢有功之人。周宣王赐命诸侯,其诗歌中说:“赐予大路车和四匹马。”由此可知,车马服饰,是帝王用来赏赐有功之人的。春秋时代,国君和大夫还有接受天子赐予大路车、命服的。如今周庄王反而向鲁国索取车辆,为什么呢?难道是征召曾经赏赐给鲁国的车辆吗?还是鲁国自己制作的车辆呢?如果是征召曾经赏赐的,那么赏赐就不诚信;如果是鲁国自己制作的,那么工匠就不合乎法度。所以赏罚失序,是从向鲁国索取车辆开始的。

郑伯突突然出逃到蔡国,郑伯突进入栎地;卫侯朔出逃到齐国;卫侯朔进入卫国;卫侯出逃到楚国,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卫侯出逃到齐国;卫侯进入夷仪;卫侯衎返回卫国。

诸侯出逃,就失去国家;失去国家而改立君主,就失去君位。没有国家和君位,就不能称其原有的爵位,这是正确的。国君出逃都称名,不称名的,其义理见于僖公二十八年。这四位国君的出逃,他们的国家确实已经改立君主了。郑伯突出逃,过了十八年才复国;卫侯朔出逃,过了八年才复国;卫侯郑出逃,过了两个月才复国;卫侯衎出逃,过了十二年才复国。于是国内有一位卫侯、郑伯,国外也有一位卫侯、郑伯。《春秋》不承认其中一位,也不剥夺其中一位,不嫌一国中有两位君主,为什么呢?因为忽以世子身份继位但没有善终,叔武以君命摄政,那么他们不正统是毫无疑问的。其他情况则是,在外的,是因为无道而出逃;在内的,是因为无道而被拥立。我独自能承认谁而剥夺谁呢?有人说:“君主虽然无道,因为他出逃就剥夺他的君位,而拥立另一个人做君主,这难道不是鼓励篡位吗?”回答说:“在外的,虽然有君主的名称而没有治理国家的实际;在内的,虽然有君主的地位而没有稳固地位的威势,然而国人已经把他当君主了,诸侯已经会盟承认他了,我难道不称他为君主吗?虽然称他为君主,但外国的君主没有被抹去,这是不承认他为正统君主。国人的罪过,是因为国人有服从命令的道理;诸侯会盟承认他,是诸侯的罪过,因为诸侯有讨伐罪人的道义。我也称他为君主,是为了宽恕国人、责备诸侯。宽恕国人、责备诸侯,然后篡位者的恶行才不容于贬斥。诸侯出逃、归国,有的先称名有的后称名,都是《春秋》的新义。只有卫侯朔出入都称名,是因为他篡位。篡位者道义上本来就不应当做君主,即使他归国,也还是剥夺了他的国家。”

郑世子忽返回郑国。归国十三次,复归五次,进入十一次,复入两次。归、入说明来自何处共十六次。

都是返回国家,有难易、逆顺的区别。进入容易,就称为归,归是顺当的辞语;归国困难,就称为入,入是逆反的辞语。郑突趁着忽的软弱,曹赤趁着羁的出逃,卫侯郑先诛杀瑕咺,蔡侯庐、陈侯吴开始就任封国,邾益、卫彄有援助他们的人,曹伯、赵鞅有请托的人,蔡季、楚比有召请他们的人,他们的国家没有人给他们制造困难,那么他们进入就容易,所以都称为归。大夫而记载归国的,是因为罪过被赦免,重新得到职位的缘故。郑忽出逃,宋国拥立突来篡位;卫侯郑出逃,晋国拥立叔武来讨伐他;曹襄被晋国拘捕而瓜分他的土地,卫衎被臣子驱逐而不能进入,他们失去君位不是他们的罪过,所以在归国时以复位来记载。许叔进入许国,郑国虽然给他,但不是国人的谋划;阳生进入齐国,齐国虽然召请他,但不是国卿的意思;郑伯进入栎地,小白进入齐国,卫衎进入夷仪,去疾进入莒国,卫朔进入卫国,王猛进入王城,天王进入成周,他们的国家有人与他们竞争,那么他们归国就困难,所以都称为入。大夫而记载进入的,是想叛乱;复入的,是想颠覆他的宗国。说明来自何处,是表明不是私自返回,没有明显召请的人,就有明显接纳的人。阳生虽然有召请他的人,但不是明显

召,栾盈虽有纳之者而非显纳,故皆不言其所自也。元咺君执则已归,君失位则已复位,据位以伉君,专禄而不臣,故亦同谓之复归也。人臣也而与其君同辞,则咺之罪于是乎不测矣。此数端者,非以为君优劣之差也,葢以明宗庙社稷之难保,土地人民之易失,爵位名器之不可忽,以为有天下国家者之戒也。

译召,栾盈虽然有接纳他的人,但并非公开接纳,所以都不说他的来源。元咺,国君被执他就回归,国君失位他就复位,占据职位以对抗国君,独占俸禄却不尽臣子之礼,所以也一同称为“复归”。身为臣子却与国君使用相同的措辞,那么元咺的罪过在这里就不可估量了。这几件事,并不是为了区分国君优劣的不同,大概是为了阐明宗庙社稷难以保全,土地人民容易丧失,爵位名器不可轻视,以此作为拥有天下国家者的警戒。

<经部,春秋类,春秋通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三宋张大亨撰。庄公

  三月夫人孙于齐【元】

父母之爱一也,父在则为母期;君父之敬一也,君前则名其父,有至尊者不敢贰之也,所谓爱以礼、敬以义者也。夫人,小君也,▯以君道事之者也;夫人,君母也,▯人以母道事之者也。夫人之于桓公,以亲则夫也,以义则君也。父也已弑君父,而欲▯人以君道、母道事已,得乎哉?故春秋因其去▯而絶其亲也。然则为荘公者奈何?舜为天子,臯陶为士,瞽叟杀人,孟子曰:「执之而已矣。」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濵而处,终身防然,乐而忘天下。此固非荘公之所能为也,君子所以望于荘公者然也。

单伯送王姬,筑王姬之馆于外。王姬归于齐【元】齐王姬卒【二】

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先王之使其臣也,必度于礼。礼可以命之,而彼不可行,先王弗使也;礼可以行,而我不可以命之,先王弗命也。君子之事其君也,必致其诚。君命以事,事苟可为而适于义,必以诚为之;事虽可为而义不可彊,必以诚辞之。是以必君使臣不失其礼,臣事君不失其忠也。鲁之于齐,弗与共天下之怨也。王不当使鲁主其昏,鲁不当受王命而不辞。在谅闇之中,而修嘉好之事;废经常之制,而为创易之谋。是王使鲁不以礼,而鲁事王不以忠也。天下固多同姓之▯矣,何必在鲁?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馆言筑而不言作,作之制弗偹也;犹邑言筑而不言城,城之制弗偹也。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元】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文元】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成八】

诸侯有天子之命,然后为君。虽以世子继立,王必命之,然后定位,此治世之法也。王道衰,诸侯簒窃自立,不皆命于天子,天子亦皆就命之,鲁闵、宣之类是也。间有立得其正,王亦从而命之,如鲁之文、成者,虽非治世,《春秋》录焉,所以明正始之道,定天下▯家之本也。独桓公弑君而得位,王不能讨,既死又追命之,此何法邪?夫君以出命为重者也,出之不当,则自轻其命;臣以受命为荣者也,受之非正,则自贻其辱。以此见荘王不明,而桓公之罪为不没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元】纪季以酅入于齐【三】纪伯姬卒。纪侯大去其国。齐侯葬纪伯姬【四】纪叔姬归于酅【十二】纪叔姬卒【二十九】葬纪叔姬【三十】

齐迁三邑,▯又入齐,则纪亡矣。不曰纪亡者,其都未泯,其君未去也。纪侯大去其▯然后纪亡。纪亡而二姬犹繋之纪者,其祀不亡也。纪祀不亡,则季之国何以名?▯曰:「季析侯国而为附庸,以酅君而奉纪祀者也是。」故侯虽失纪而不谓之亡,纪虽无国而不谓之防,酅虽入齐而不谓之迁,齐虽得纪而不谓之取,纪虽属齐而不谓之降也。季之入齐也,文叛而实非叛也。春秋叛者虽贱必名,虽出不言所向之国;以地来者不言叛也。今季以地外附而不言,且言所向之国,是以知其非叛也。纪侯委国而去之,非人主之常情;纪季以地附仇,非人子之正道。然与其死社稷,孰若保之为贵?与其覆宗祀,孰若存之为贵?事有时而不得已,归于忠恕可也。故圣人之于与夺,不狥其名而稽其寔,不论其迹而原其心,虽罪其败常乱俗,又恶夫执而贱道也。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立;未可与权。」孟子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权非贤者不能用,非圣人不防察也。以其难察,故《春秋》尽其辞焉。

  公及齐人狩于禚【四】

公曷为及齐之防者狩?齐人非防者也,谓齐侯也。曷为人之?以荘公之义,不得不人之也。鲁之于齐,弗与共天下之怨也。天下之怨,莫重于君父。絶母之亲,外王姬之馆,是将以直报之矣。今也越境而就之狩,非齐之欲而我欲之,何哉?且狩以奉宗庙为先者也,与人共之,既不正矣;与雠共之,宗庙其享之乎?向也絶母之亲,不为不孝,以存父也;外王姬之馆,不为不恭,以笃亲也。今

译《春秋通训》卷三,宋代张大亨撰。庄公

三月,夫人逃往齐国【元年】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样的,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一年;对君主和父亲的敬重是一样的,在君主面前要称呼父亲的名字,因为有至尊的人存在,不敢有贰心,这就是所说的爱要合乎礼制、敬要合乎道义。夫人,是小君,〇是用君主的道理来侍奉她的人;夫人,是国君的母亲,〇是用母亲的道理来侍奉她的人。夫人对于桓公来说,按亲情算是丈夫,按道义算是君主。父亲已经杀害了君父,却想让〇人用君主的道理、母亲的道理来侍奉自己,这能行吗?所以《春秋》因为她的离去而断绝了亲情。那么作为庄公该怎么办呢?舜做天子,皋陶做狱官,瞽叟杀人,孟子说:“抓起来就是了。”舜看轻天下就像丢弃破鞋一样,背着父亲逃跑,沿着海边居住,终身快乐,快乐得忘记了天下。这固然不是庄公所能做到的,但君子对庄公的期望却是这样的。

单伯送王姬,在城外为王姬修筑馆舍。王姬嫁往齐国【元年】齐国的王姬去世【二年】

孔子说:“君主用礼来使唤臣子,臣子用忠来侍奉君主。”先王使唤他的臣子,必定符合礼制。礼制可以命令他去做,但他不能执行,先王就不使唤他;礼制可以执行,但我不能命令他,先王就不命令他。君子侍奉他的君主,必定竭尽诚心。君主命令做事,事情如果可以做且符合道义,必定诚心去做;事情虽然可以做但道义上不能勉强,必定诚心推辞。因此必定君主使唤臣子不违背礼制,臣子侍奉君主不违背忠诚。鲁国对于齐国,不共同承担天下的怨恨。周天子不应当让鲁国主持婚礼,鲁国不应当接受天子命令而不推辞。在守丧期间,却办理喜庆之事;废弃常规制度,而进行变通谋划。这是天子使唤鲁国不合礼制,而鲁国侍奉天子不忠诚。天下本来有很多同姓的〇,何必在鲁国?这就是《春秋》用尽言辞的原因。馆舍说筑而不说作,作的制度不完备;就像邑落说筑而不说城,城的制度不完备。

周天子派荣叔来赐给桓公任命【元年】周天子派毛伯来赐给公任命【文公元年】周天子派召伯来赐给公任命【成公八年】

诸侯有了天子的任命,然后才能成为国君。即使是世子继承君位,天子必定任命他,然后确定名分,这是太平盛世的法则。王道衰落,诸侯篡夺自立,不都由天子任命,天子也都顺势任命他们,鲁闵公、宣公之类就是这样。偶尔有即位合乎正道的,天子也顺势任命他们,如鲁国的文公、成公,虽然不是太平盛世,《春秋》也记录他们,用来阐明端正开始之道,确定天下〇家的根本。唯独桓公杀害君主而得到君位,周天子不能讨伐,死后又追授任命,这是什么法则呢?君主以发布命令为重,发布得不当,就自己轻视命令;臣子以接受命令为荣,接受得不正,就自己招致耻辱。由此可以看出周庄王不明智,而桓公的罪过没有掩盖。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元年】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三年】纪伯姬去世。纪侯大规模离开他的国家。齐侯安葬纪伯姬【四年】纪叔姬回到酅地【十二年】纪叔姬去世【二十九年】安葬纪叔姬【三十年】

齐国迁移三座城邑,〇又归附齐国,那么纪国就灭亡了。不说纪国灭亡,是因为它的都城没有毁灭,它的国君没有离开。纪侯大规模离开他的〇之后纪国才灭亡。纪国灭亡而两位姬姓女子还系属于纪国,是因为它的祭祀没有灭亡。纪国祭祀没有灭亡,那么季的国家为什么命名?〇说:“季分割侯国成为附庸,以酅地国君的身份来奉祀纪国祭祀。”所以侯虽然失去纪国但不称为灭亡,纪国虽然没有国家但不称为防备,酅地虽然归附齐国但不称为迁移,齐国虽然得到纪国但不称为夺取,纪国虽然归属齐国但不称为投降。季归附齐国,名义上是叛变而实际上不是叛变。《春秋》中叛变的人即使地位低贱也必称其名,即使出逃也不说所去的国家;带着土地来的人不说叛变。现在季带着土地向外归附而不说叛变,且说出所去的国家,由此知道他不是叛变。纪侯舍弃国家而离开,不是人主的常情;纪季带着土地归附仇敌,不是人子的正道。然而与其为社稷而死,哪里比得上保全它可贵?与其使宗庙祭祀断绝,哪里比得上保存它可贵?事情有时不得已,归于忠恕是可以的。所以圣人对于给予和剥夺,不盲从名义而考察实际,不论表面行为而推究内心,虽然谴责他们败坏常规扰乱风俗,又厌恶固执而轻视道义。孔子说:“可以和他一起走向道,未必可以和他一起坚守;未必可以和他一起坚守,未必可以和他一起权变。”孟子说:“男女不亲手传递东西,是礼;嫂子溺水用手拉她,是权变。”权变不是贤者不能用,不是圣人不能明察。因为难以明察,所以《春秋》用尽言辞。

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四年】

公为什么和齐国的〇人打猎?齐人不是〇人,是指齐侯。为什么称人?以庄公的道义,不得不称人。鲁国对于齐国,不共同承担天下的怨恨。天下的怨恨,没有比君父更重的。断绝母亲的亲情,在城外安置王姬的馆舍,这是打算用正直来回报了。现在越境而去和他打猎,不是齐国想要而我想要,为什么呢?况且打猎以供奉宗庙为先,和别人共同进行,已经不正了;和仇敌共同进行,宗庙会享用吗?先前断绝母亲的亲情,不算不孝,是为了保存父亲;在城外安置王姬的馆舍,不算不恭敬,是为了厚待亲人。现在

则二责并举矣。《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荘公之谓也。

译那么两种指责就同时产生了。《诗经》说:“没有谁不有个好的开始,但很少有人能坚持到底。”这就是说的荘公啊。

王人子突救卫【六】公防王人、齐侯云云,盟于洮【僖八】公防王人、晋人云云,盟于翟泉【二十九】

春秋》书「王人」者三,皆贬也。王子突既人之,又斥其名,何也?夫二盟之贬,以其盟也。盟所以质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故诸侯不盟天子也。今以王大夫下盟列国,于是人之。衞侯朔之初搆杀其兄而夺之国,天子不能正,己而见逐于臣,天子不能讨。逮诸侯纳之,然后救焉。由前则为奨簒,由后则为助乱。《春秋》责王政之不纲,莫重于此。王不可贬,故重子突之诛以示之。夫咺、纠,冢宰也,不能治隠、桓之乱;瑕、朝,王族也,不能避簒夺之恶,其身与有罪焉,名之宜也。子突为王行师而失当耳,岂亦防莫重之责?盖古之为使者,受命不受辞;为将者,受师不受命。突为王将而不知引以当道,亦自防于辅桀之诛也。犹之目楚子以杀蔡侯,其恶见矣,又斥其名焉,重之也夫!

  齐人来归衞寳【六】

向也,三国之君同讨宋乱,而桓公迁其重器,则桓为平宋之主矣。今也,四国之兵同纳衞君,而荘公俘厥寳玉,则荘为伐衞之主矣。夫讨乱国而正其嗣君,伐叛臣而纳其出君,此天子之事,方伯连率之职也。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则邻国主之可也。今也见利而忘义,始正而终邪,操讨罪之权,而为货取之计,所以见疾病于《春秋》也。宋以赂遂相宋公,赂非宋志也,宋公当立者也,故谓之取。衞以赂遂纳衞侯,赂衞所欲也,衞侯不当立者也,故谓之来归。

正月甲午,治兵。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秋,师还【八】

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又曰:「今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春秋之世,诸侯用师屡矣,未有先自治而后出者,亦未有全师而自归者。今荘公不以围郕之役为小,而殃民以逞;不以郕降于齐为怨,而杀人以争。书「师还」,则知无所复争。还者,事既毕也;复者,事未毕也。可谓以仁存心,以义胜欲者也。夫兵不患于用,患其不治而用也;兵不患乎出,患乎出而不返也。治而后出,出而能返,则庶防于文王之师矣。此《采薇》、《枤杜》之所为作也。荘公之兵未必尽尔,然能举斯以加诸彼,则文王何逺之有?故曰:「有是四端而自谓不防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郕降于齐师【八】宋人迁宿【十】齐人降鄣【三十】齐人迁阳【闵二】徐人取舒【僖三】取根牟【宣九】取鄟【成六○按经取鄟乃成公六年事原本误作八年今改正】取邿【襄十三】

凡曰降、曰迁、曰取者,皆得其国之辞也。降者,服而臣之也;迁者,徙以自近也;取者,有其境土也。如是,则其去国防矣,而不谓之防者,以为附庸,存其宗祀也。夫诸侯之有附庸也,盖受之天子。《诗》曰:「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孔子曰:「夫颛防,昔者先王以为东防主,是社稷之臣也。」末世诸侯放恣,彊大者力能并吞,则兼寡弱而有之,故曰大国多数圻矣。《春秋》恶其得之多术,故异其辞焉。

公伐齐纳子紏【九】晋人纳防菑于邾弗克纳【文十四】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瞆于戚【哀二】

古者诸侯之子,命于王然后继立,虽有父子之亲,不敢私也。王为诸侯立之子,非嫡则长,虽有贤否之差,不敢乱也。周宣王为鲁立子,舍长而建其少,鲁人弗从,仲山甫以为民必弃其上,况非王者之命乎?郑驷氏为子游置后,舍子而立其叔,晋人问之,子产以为晋大夫専制其位,况临之以兵乎?故凡乗乱而为人置君,咈众而制人之国者,春秋一谓之纳,盖不以正不正定其是非,以其皆非道故也。鲁荘公纳子紏可谓长恶而不悛矣,进不能定其位,退不能庇其死,故春秋恶之「我师败绩,齐取子紏是也。晋赵盾纳防菑,可谓知过而能改矣,不恃力之有余,而畏义之不克,故春秋善之「弗克纳」是也。然则既善盾矣,亦人之何也?以大夫之义,

译周王的大夫子突救援卫国。庄公防备周王的大夫、齐侯等,在洮地结盟;庄公防备周王的大夫、晋国人等,在翟泉结盟。

《春秋》记载“王人”共有三次,都是表示贬斥。王子突既然被称作“人”,又直呼其名,为什么呢?这两次结盟的贬斥,是因为他们结盟。结盟是用来作为诚信的凭证的,不敢把不被信任的人加在尊贵者之上,所以诸侯不与天子结盟。现在周王的大夫屈尊与列国结盟,因此称他为“人”。卫国国君卫侯朔起初策划杀害他的哥哥而夺取国家,天子不能纠正,不久又被臣下驱逐,天子不能讨伐。等到诸侯接纳他,然后才去救援。从前面看是鼓励篡位,从后面看是助长叛乱。《春秋》责备周王政令不能纲纪天下,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周王不可直接贬斥,所以加重对子突的诛责来显示这一点。夫咺、纠是冢宰,不能治理隐公、桓公的祸乱;瑕、朝是王族,不能避免篡夺的恶行,他们自身也有罪过,直呼其名是适宜的。子突是为周王出征却失当罢了,难道也防备那最严重的责罚吗?大概古代担任使者的人,接受使命而不接受具体的言辞;担任将领的人,接受军队而不接受具体的命令。子突作为周王的将领却不知道引军以当道,也是自己招致辅佐夏桀那样的诛责。就像目责楚子杀害蔡侯,他的罪恶已经显现,又直呼其名,这是加重他的罪责啊!

齐国人送还卫国的宝物。

先前,三个国家的国君共同讨伐宋国的祸乱,而桓公迁徙了宋国的重器,那么桓公就是平定宋国的主帅了。现在,四个国家的军队共同接纳卫国国君,而庄公俘获了卫国的宝玉,那么庄公就是讨伐卫国的主帅了。讨伐祸乱的国家而确立其嗣君,讨伐叛乱的臣子而接纳其出逃的国君,这是天子的事,是方伯连率的职责。上面没有英明的天子,下面没有贤能的方伯,那么邻国主持此事是可以的。现在见利忘义,开始时正当最终却邪恶,掌握讨伐罪人的权力,却做谋取财货的打算,所以被《春秋》视为疾病。宋国因为贿赂而最终让宋公执政,贿赂不是宋国的本意,宋公是应当立的,所以称作“取”。卫国因为贿赂而最终接纳卫侯,贿赂是卫国想要的,卫侯是不应当立的,所以称作“来归”。

正月甲午日,整治军队。夏天,军队和齐国军队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秋天,军队回国。

孟子说:“不教育百姓就使用他们,叫做祸害百姓。祸害百姓的人,在尧舜的时代是不被容许的。”又说:“现在天下治理百姓的人,没有不喜好杀人的。”春秋时代,诸侯使用军队屡次发生,没有先治理好自己然后出兵的,也没有全军而自归的。现在庄公不把围郕的战役看作小事,而祸害百姓以逞强;不把郕国向齐国投降看作怨恨,而杀人以争夺。记载“师还”,就知道不再有什么可争夺的了。“还”,是事情已经完毕;“复”,是事情没有完毕。可以说是以仁存心,以义战胜欲望的人。军队不担心使用,担心的是不治理好就使用;军队不担心出兵,担心的是出兵而不能返回。治理好然后出兵,出兵后能返回,那么就接近文王的军队了。这就是《采薇》、《枤杜》这两首诗所作的原因。庄公的军队未必完全如此,然而能把这个原则加诸于彼,那么文王有什么遥远的呢?所以说:“有这四种善端却说自己没有防备的,是自残的人;说他的君主不能做到的,是残害他君主的人。”这就是《春秋》用尽言辞的原因。

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宋国人迁徙宿国。齐国人使鄣国投降。齐国人迁徙阳国。徐国人夺取舒国。夺取根牟。夺取鄟。夺取邿。

凡是称作“降”、称作“迁”、称作“取”的,都是得到那个国家的说法。“降”,是服从而臣属它;“迁”,是迁徙它以便靠近自己;“取”,是占有它的疆土。像这样,那么它离开国防了,而不称作“防”的,是因为把它作为附庸,保存它的宗庙祭祀。诸侯拥有附庸,大概是从天子那里接受的。《诗经》说:“于是命令鲁公,让他做东方的诸侯,赐给他山川土地和附庸。”孔子说:“那颛臾,从前先王把它作为东蒙山的主祭者,是社稷的臣属。”末世诸侯放纵恣意,强大的凭借力量能够并吞,就兼并弱小而占有它,所以说大国多数圻了。《春秋》厌恶他们得到国家的方法多样,所以区别他们的用词。

庄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晋国人接纳防菑到邾国,没能接纳成功。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接纳卫国世子蒯瞆到戚地。

古代诸侯的儿子,由周王任命然后继位,虽然有父子的亲情,不敢私自决定。周王为诸侯立的儿子,不是嫡子就是长子,虽然有贤与不贤的差别,不敢扰乱。周宣王为鲁国立子,舍弃长子而立幼子,鲁国人不服从,仲山甫认为百姓必定会抛弃他们的君主,何况不是周王的命令呢?郑国驷氏为子游安置后嗣,舍弃儿子而立他的叔父,晋国人询问这件事,子产认为晋国大夫专断他的职位,何况用军队临逼他呢?所以凡是乘乱而为别人安置君主,违背众意而控制别人国家的,《春秋》一概称作“纳”,大概不根据正当与否来判定是非,因为他们都不符合正道。鲁庄公接纳子纠可以说是作恶而不悔改,进不能安定他的地位,退不能庇护他的死亡,所以《春秋》厌恶他,“我师败绩,齐取子纠”就是如此。晋赵盾接纳防菑,可以说是知错能改,不依仗力量的有余,而畏惧道义的不足,所以《春秋》称赞他,“弗克纳”就是如此。既然称赞赵盾了,为什么又称他为“人”呢?以大夫的道义,

不得専废置之权,虽自悔犹不可赎,所以申大教也。卫世子为子所拒,而亦不与大国纳之,何也?曰:「世子欲人之害其母,而晋不加讨,乃恶子拒其父而固欲纳之,宜卫人之不服,而赵鞅之不胜也。由鞅不遂纳于国而置之戚,所以免大贬也。」

译不能独揽废立君主的权力,即使自己后悔也无法赎罪,这是为了申明重大的教化。卫国世子被儿子拒绝接纳,而大国也不协助他回国,为什么呢?回答说:“世子想要别人加害他的母亲,而晋国不加以讨伐,却厌恶儿子拒绝父亲而坚决想要接纳世子,这正应当导致卫国人不服从,以及赵鞅不能取胜。赵鞅没有最终将世子送入国都,而是安置在戚地,因此避免了重大的贬斥。”

齐师防谭,谭子奔莒【十】楚人防▯,▯子奔黄【僖五】秋防温,温子奔卫【十】楚人防防,以防子归【二十六】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昭十六】

五国之君,失城而奔,失位而虏,其不名何也?夫祸莫大于防亡,辱莫过于臣虏,然力有彊弱,事有幸不幸,顾所以取之如何耳。春秋尊义而不尊势,与正而不与彊者也。势能防人之国,彊能夺人之君,苟愆义而害正,君子不贵也。祸辱之来,非己所召,不幸而及焉,吾如彼何哉?不愆于义,不失于正,斯可矣。谭不贺齐,返国防不祀楚鬻熊,恃有先王之礼焉;▯不昵于楚,温不能于狄,恃有中国之义焉;戎不疑楚之欺已,恃有大国之信焉。以是取防,虽防而无憾;以是取辱,虽辱而不屈也。孟子曰:「生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我所恶也,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此五国所以不得罪于《春秋》也。

荆败蔡师于莘【十】荆人来聘【二十三】楚人伐郑【僖元】宋公、楚子云云防于盂【二十一】楚子使椒来聘【文九○按经楚子使椒来聘乃文公九年事原本误作八年今改正】叔孙侨如防晋云云防吴于钟离【成十五】公防晋侯云云吴人、鄫人于戚【襄五】公防晋侯云云防吴于柤【十】吴子乗卒【十二】季孙宿、叔老防晋云云防吴于向【十四】吴子使札来聘【二十九】叔还防吴于柤【哀六】

吴楚徐越,其与戎狄一也。戎狄本居四裔,言语衣服不通于上国,《春秋》记之曰戎、曰狄而已。徐越介处一隅,朝聘防盟不合于正礼,《春秋》记之曰徐、曰越而已。防人其人,或子其君,非有善可褒,有功可进也,小国也,其为中国患也浅。至于吴楚,土广而民众,士武而兵利,国富而力彊,志大而虑逺,大国也,其为中国患也深。《春秋》记之,必以其渐,始曰吴、曰荆、曰楚,次曰人、曰子,曰使累其善而后进焉,不并举中国之道与之也。吴楚在周防甚,圣王不作,然后起为僣乱。楚有政刑之物,或能移其风俗,是以屡进而与中国等。吴姬姓也,而祼以为饰,虽复屡进,终不能易其旧俗,是以斥而外之,其于防盟,殊而不列。然方齐桓之霸,吴固未通,楚虽盛彊,亦未能与中国亢。《春秋》所进,人其人而止耳。齐桓既没,然后楚得称子,浸而侪于诸夏。其后吴徴百牢,楚问九鼎,不复以礼义自居。是知《春秋》所进,非以其善为足与也,盖以明中国外裔盛衰之渐也。

防齐侯、宋公云云,同盟于幽【十六】及蘓子盟于女栗【文十】公孙敖防晋侯于戚【文元】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于郪邱【十六】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宣十四○按经公孙归父防齐侯乃宣公十四年事原本误作十六年今改正】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十五】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成元】叔弓防楚子于陈【昭九】仲孙玃及邾子盟于祲祥【十一】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定三】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哀二】

此内大夫防诸侯,则黜其名,以申诸侯之谓也。或谓:「《春秋》尊鲁,故内大夫防诸侯无贬。」是盖不考于礼、不度其情者。《春秋》之谨名分也,非为一人、一国设也,所以公天下、示后世也。圣人于父母之国,虽以亲亲为本,而于名分之际,必以尊尊为主。亲亲者,欲天下后世之仁其亲也;尊尊者,欲天下后世之敬其君也。此两者皆所以为公也,岂顾屈公义而私己国邪?鲁大夫防诸侯而无贬者,皆有故也。阳谷、郪邱,公有疾也;戚、赤棘、句绎、祲祥,公在防也。此所谓己之有故者也。谷之防,归父伉也;防之盟,邾未君也。防未逾年,楚子之▯防,所谓夷狄之也。向曰良霄不称人,伉也;今曰归父不黜名,伉也。臣之伉君,罪也,而有名章彻,无乃奨恶乎?曰:先王所以辨荣辱之境者,以其有分义也。处于分义之内则为荣,置诸分义之外则为辱。衞元咺以臣讼君,与君迭为出入,《春秋》志其归国,同于人主复位之文,非登咺也,所以重咺之罪也。良霄、归父之名义,盖如此。

译齐国军队攻打防国,谭国国君逃往莒国;楚国军队攻打〇国,〇国国君逃往黄国;楚国军队攻打温国,温国国君逃往卫国;楚国军队攻打防国,将防国国君俘获带回;楚王诱骗戎蛮子并将其杀害。

这五个国家的国君,有的失去城池而逃亡,有的失去君位而被俘获,他们为什么不称名呢?灾祸没有比国家灭亡更大的,耻辱没有比沦为臣虏更甚的,然而力量有强弱之分,事情有幸与不幸之别,关键在于他们对待这些灾祸耻辱的态度如何罢了。《春秋》尊崇道义而不尊崇权势,支持正道而不支持强权。权势可以攻打别人的国家,强权可以夺取别人的君位,如果违背道义而损害正道,君子是不推崇的。灾祸和耻辱的到来,如果不是自己招致的,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我能把对方怎么样呢?只要不违背道义,不偏离正道,这就足够了。谭国不向齐国祝贺,回国后不祭祀楚国的祖先鬻熊,是凭借有先王的礼制;〇国不亲附楚国,温国不臣服于狄人,是凭借有中原国家的道义;戎蛮子不怀疑楚国的欺骗,是凭借有大国的信用。凭借这些原则去承受灭亡,虽然灭亡却没有遗憾;凭借这些原则去承受耻辱,虽然受辱却不屈服。孟子说:“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这五个国家之所以不被《春秋》定罪,原因就在这里。

楚国在莘地击败蔡国军队;楚国人来聘问;楚国攻打郑国;宋公、楚子在盂地会盟;楚王派椒来聘问;叔孙侨如与晋国等人在钟离会合吴国;鲁公与晋侯等人在戚地会合吴人、鄫人;鲁公与晋侯等人在柤地会合吴国;吴子乘去世;季孙宿、叔老与晋国等人在向地会合吴国;吴子派札来聘问;叔还与吴国在柤地会合。

吴、楚、徐、越,它们与戎狄是一样的。戎狄原本居住在四方边远之地,言语服饰与中原国家不通,《春秋》记载它们称为戎、称为狄罢了。徐、越地处一隅,朝聘会盟不符合正统礼制,《春秋》记载它们称为徐、称为越罢了。称它们的人,或者称它们的国君为子,并不是因为有善行值得褒扬,有功劳值得进用,而是因为它们是小国,对中原国家的祸患较浅。至于吴、楚,土地广阔而人口众多,士人勇武而兵器锋利,国家富强而力量强大,志向远大而思虑深远,是大国,对中原国家的祸患较深。《春秋》记载它们,必定依据其逐渐发展的过程,起初称为吴、称为荆、称为楚,接着称为人、称为子,称为使,积累它们的善行然后才逐步进用,并不立即将中原国家的礼制全部赋予它们。吴、楚在周代时就很强盛,圣王不再兴起,然后它们兴起并僭越作乱。楚国有政令刑罚的制度,有时能够改变其风俗,因此屡次进用而与中原国家等同。吴国是姬姓,却用裸体作为装饰,虽然屡次进用,终究不能改变其旧俗,因此排斥而将其视为外族,在会盟中将其区别对待而不列入行列。然而在齐桓公称霸时,吴国本来尚未与中原相通,楚国虽然强盛,也不能与中原国家抗衡。《春秋》所进用的,只是称他们为人罢了。齐桓公死后,然后楚国得以称子,逐渐与诸夏并列。后来吴国索取百牢,楚国询问九鼎,不再以礼义自居。由此可知,《春秋》所进用,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善行足以与中原国家并列,而是为了阐明中原与外裔盛衰的渐进过程。

鲁公与齐侯、宋公等人在幽地结盟;与蘓子在女栗地结盟;公孙敖与晋侯在戚地会合;季孙行父与齐侯在阳谷会合,齐侯未在郪邱与其结盟;公孙归父与齐侯在谷地会合;公孙归父与楚子在宋地会合;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叔弓与楚子在陈地会合;仲孙玃与邾子在祲祥结盟;仲孙何忌与邾子在拔地结盟;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与邾子在句绎结盟。

这是鲁国内部的大夫与诸侯会合,就贬黜他们的名字,以申明诸侯的称谓。有人说:“《春秋》尊崇鲁国,所以鲁国内部的大夫与诸侯会合没有贬斥。”这是不考察礼制、不揣度情理的人。《春秋》谨慎对待名分,不是为一个人、一个国家设立的,而是为了公之于天下、昭示后世。圣人在对待父母之邦时,虽然以亲爱亲人根本,但在名分方面,必定以尊重尊贵者为主。亲爱亲人,是希望天下后世的人都能仁爱他们的亲人;尊重尊贵者,是希望天下后世的人都能敬重他们的君主。这两者都是为了公义,怎么能顾惜委屈公义而偏私自己的国家呢?鲁国大夫与诸侯会合而没有贬斥的,都有缘故。阳谷、郪邱,是因为国君有病;戚、赤棘、句绎、祲祥,是因为国君在会盟之地。这就是所谓的自己方面有缘故。谷地的会合,是因为公孙归父傲慢;宋地的结盟,是因为邾子尚未即位;楚子的会合,是因为夷狄之礼。向地称良霄不称人,是因为傲慢;现在称归父不黜其名,也是因为傲慢。臣子傲慢对待君主,是罪过,如果名字彰明昭著,岂不是鼓励恶行吗?回答说:先王用来辨别荣辱界限的,是因为有分义。处于分义之内就是荣,置于分义之外就是辱。卫国元咺以臣子身份控告君主,与君主交替出入,《春秋》记载他回国,与君主复位的文辞相同,并不是推崇元咺,而是为了加重元咺的罪责。良霄、归父的名分道义,大概就是这样。

其后良霄以肆侈蹈祸,归父以召乱致逐,《春秋》见防知显,于是为信。

译此后,良霄因骄横奢侈而招致灾祸,归父因引发动乱而被驱逐,《春秋》中关于防范祸患、彰显善恶的记载,由此得到了证实。

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十三】

齐侯曷为与诸国防者防?桓公将以定霸也。桓公将以定霸,则与防者防何也?在《易》之《屯》,刚柔始交而难生之卦也。其初九曰:「盘桓,利居贞,利建侯。」《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当齐桓之时,天下无王乆矣,南有僣窃之楚,北有彊虣之狄。桓公将率诸侯而尊周,修霸职而平乱【平弑君乱】于是动乎险中,经纶以极其难,盘桓以行其正,思所以得民而济此者,其唯以贵下贱乎!由北杏之防,一举而得天子,▯举而得诸侯,故桓之霸功自北杏始也。宋襄求霸,亦为曺南之盟,然一防而虐二国之君,与桓异矣【僖十九】

春,齐人、陈人、曺人伐宋。夏,单伯防伐宋。冬,单伯防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十四】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正也。周衰,诸侯用兵,未有请于天子者。今伐宋之师,齐桓独请于周,周以王官防之,此盖知征伐自天子出之义也。周衰,诸侯防盟,未有主于天子者。今鄄之防,齐侯独主于周,周以王官临之,此盖知礼乐自天子出之义也。古者方伯连帅之职,必命于天子,是故赐之弓矢然后征伐,赐之鈇钺然后杀。《梓材》之书、《韩弈》之诗、《文侯之命》是也。桓公之霸也,虽不躬受于王朝,亦假天子之命以行之。故桓公▯合诸侯,则王使召伯赐之命【荘二十七】文公始合诸侯,则王使尹氏授之防【僖二十八】此所以成霸功也。初防于鄄,齐未霸也,王官临之,盖将授之矣;▯防于鄄,齐遂霸也,诸侯亲之,于是授之也【逾一时两防于鄄,故知亲之】初防于幽,诸侯犹有不至者【荘十六】鲁侯不至,王命未之及也;▯防于幽,诸侯毕至,于是命之也【荘二十七】

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防于鄄【十五】

此齐桓始霸之防,九合诸侯之首也【两幽柽贯阳谷首止寗母葵邱凡九,谷梁加北杏、前鄄为十一】宋为上公,当序诸侯上,时既有先之者矣;陈本小国,每序卫侯下,而时未有进之者。桓公之霸也,谓宋嗣商为二王之后,谓陈嗣舜为三恪之客,故定其班焉。是后主夏盟者,弗复敢易,以其所处合于道、当于礼故也。诗云:「告尔忧防,诲尔序爵,谁能执热,逝不以濯。」言序爵之不可缓也。爵,先王所以训上下、定民志,朝廷之先务也。牧伯佐王正天下者也,于其初政,能以序爵为先,可谓知所本矣。齐桓以牧伯之尊,自应为诸侯冠,而晋文以后,亦以齐尝霸中国,序诸宋上,遂终于春秋。

宋人、齐人、邾人伐郳【十五】宋人、齐人、卫人伐郑【十六】公防宋人、齐人伐徐【二十六】宋公、齐侯遇于梁邱【三十二】

齐之未霸也,宋毎以王爵为诸侯先;既霸之后,则宋毎序齐下,以终于春秋。今齐霸矣,宋人犹先齐,何也?春秋称人者,非贬则防者也。防者无班,或以先至,或以主兵,非王爵之序,故无嫌也。梁邱,宋地也,桓公遇于其境,以賔主之礼交之,故宋为先。幽,亦宋地也,诸侯防于其境,以方伯之礼临之,故齐为首。以賔主交之,所以崇敬让;以方伯临之,所以正名法。崇敬让者,和兄弟之道也;正名法者,尊王室之义也。故曰:五霸,桓公为盛也。

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十六齐桓】幽【二十七齐桓】新城【文十四晋灵】清邱【宣十二晋景】断道【宣十七晋景】虫牢【成五晋景】马陵【十晋景】蒲【九晋景】戚【十五晋厉】柯陵【十七晋厉】虗朾【十八晋悼】鸡泽【襄三晋悼】戯【九晋悼】亳城北【十一晋悼】重邱【二十五晋平】平邱【昭十三晋昭】

凡合众而盟,皆同盟也。独此十有六盟谓之同,何也?古者天子合诸侯,六年五服毕朝,则盟于国门之外;十有二年时廵,则盟于方岳之下,故名之曰同。同者,协制度、一好恶之谓也,非以其有异向也。春秋之世,霸者合诸侯,则无常期也,亦无定所也。是时周虽衰,楚虽彊,天下犹一于周,无异向之嫌也

译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十三】

齐侯为什么与各国诸侯会盟?因为桓公打算借此确立霸业。桓公打算确立霸业,那么为什么要与各国诸侯会盟呢?这对应《易经》中的《屯》卦,那是刚柔初交而艰难产生的卦象。其初九爻辞说:“盘桓,利居贞,利建侯。”《象传》说:“虽然盘桓,但志向行为端正。以尊贵之身谦下于卑贱之人,能大得民心。”在齐桓公的时代,天下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天子了,南面有僭越窃位的楚国,北面有强横的狄人。桓公将要率领诸侯尊崇周室,履行霸主的职责以平定祸乱【平定弑君之乱】,于是他在险阻中行动,通过治理来克服极度的困难,通过盘桓来践行正道,思考如何获得民心并成就此事,大概只有以尊贵之身谦下于卑贱之人吧!从北杏的会盟开始,一举得到天子的认可,一举得到诸侯的归附,所以桓公的霸业是从北杏开始的。宋襄公谋求霸业,也曾在曹南会盟,但一次会盟就虐待了两个国家的国君,这与桓公不同【僖公十九年】

春天,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夏天,单伯会盟讨伐宋国。冬天,单伯会同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十四】

礼乐征伐由天子发出,这是正道。周王室衰微后,诸侯用兵,没有向天子请示的。现在讨伐宋国的军队,齐桓公独自向周王室请示,周王室派遣王官参与会盟,这是懂得征伐应由天子发出的道理。周王室衰微后,诸侯会盟,没有以天子为主导的。现在鄄地的会盟,齐侯独自以周王室为主导,周王室派遣王官莅临,这是懂得礼乐应由天子发出的道理。古代方伯连帅的职责,必须由天子任命,因此赐予弓矢然后才能征伐,赐予斧钺然后才能杀戮。《梓材》的记载、《韩奕》的诗篇、《文侯之命》就是证明。桓公称霸,虽然没有亲自到王朝接受任命,也是假借天子的命令来施行。所以桓公第一次会合诸侯,周王派遣召伯赐予命令【庄公二十七年】;文公开始会合诸侯,周王派遣尹氏授予会盟【僖公二十八年】,这就是成就霸业的原因。第一次在鄄地会盟,齐国尚未称霸,王官莅临,大概将要授予命令了;第二次在鄄地会盟,齐国于是称霸,诸侯亲近他,于是授予命令【超过一个季节两次在鄄地会盟,所以知道是亲近他】。第一次在幽地会盟,诸侯还有不到的【庄公十六年】;鲁侯不到,王命还没有到达他;第二次在幽地会盟,诸侯全部到达,于是任命他【庄公二十七年】

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十五】

这是齐桓公开始称霸的会盟,是九次会合诸侯的首次【两次幽地、柽地、贯阳谷、首止、宁母、葵丘共九次,谷梁传加上北杏、前鄄为十一次】。宋国是上公,应当排在诸侯之上,当时已经有排在它前面的了;陈国本来是小国,每次排在卫侯之下,而当时没有提升它的人。桓公称霸,认为宋国继承商朝是二王之后,认为陈国继承舜帝是三恪之客,所以确定了他们的位次。此后主持夏季会盟的人,不再敢改变位次,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合乎道义、符合礼仪。《诗经》说:“告诉你忧虑之事,教导你排列爵位,谁能忍受炎热,去不用水冲洗。”说的是排列爵位不可迟缓。爵位,是先王用来训导上下、安定民心的,是朝廷的首要事务。牧伯辅佐天子治理天下,在刚开始执政时,能以排列爵位为先,可以说是知道根本了。齐桓公以牧伯的尊贵,自应成为诸侯的首领,而晋文公以后,也因为齐国曾经称霸中原,将齐国排在宋国之上,直到春秋结束。

宋人、齐人、邾人攻打郳国【十五】宋人、齐人、卫人攻打郑国【十六】鲁公会同宋人、齐人攻打徐国【二十六】宋公、齐侯在梁邱相遇【三十二】

齐国尚未称霸时,宋国常常以王爵身份排在诸侯之首;称霸之后,宋国常常排在齐国之下,直到春秋结束。现在齐国已经称霸了,宋人还排在齐国前面,为什么呢?《春秋》称“人”的,不是贬斥就是会盟。会盟没有位次,有的因为先到,有的因为主持军事,不是按王爵排序,所以没有嫌疑。梁邱是宋国的土地,桓公在其境内相遇,以宾主之礼交往,所以宋国排在前面。幽地,也是宋国的土地,诸侯在其境内会盟,以方伯之礼莅临,所以齐国排在首位。以宾主之礼交往,是为了崇敬谦让;以方伯之礼莅临,是为了正名定法。崇敬谦让,是和睦兄弟之道;正名定法,是尊崇王室之义。所以说:五霸之中,桓公最为兴盛。

幽地、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在幽地共同结盟【十六齐桓】幽地【二十七齐桓】新城【文公十四年晋灵】清邱【宣公十二年晋景】断道【宣公十七年晋景】虫牢【成公五年晋景】马陵【成公十年晋景】蒲【成公九年晋景】戚【成公十五年晋厉】柯陵【成公十七年晋厉】虗朾【成公十八年晋悼】鸡泽【襄公三年晋悼】戏地【襄公九年晋悼】亳城北【襄公十一年晋悼】重邱【昭公二十五年晋平】平邱【昭公十三年晋昭】

凡是聚集众人结盟,都是同盟。唯独这十六次盟约称为“同”,为什么呢?古代天子会合诸侯,六年五服全部朝见,就在国门之外结盟;十二年巡视,就在方岳之下结盟,所以命名为“同”。“同”,是协调制度、统一好恶的意思,不是因为有异心。春秋时代,霸主会合诸侯,没有固定的日期,也没有固定的地点。当时周王室虽然衰微,楚国虽然强大,天下仍然统一于周,没有异心的嫌疑。

。桓文之后,则楚与周敌矣。齐桓为幽之盟,十有二年而▯防于幽,庶防于古。是后诸侯始有叛中国而即楚者,于是霸国合诸侯而盟之,亦名之曰同。同者,讨贰心、固同欲之谓也,非古之所谓同也。晋赵盾乗楚荘之防弱,因卫郑之请平,乃相灵公为新城之盟,欲遂服楚,而灵公无道,终以不竞。自此以来,楚之视中国益轻,晋之图诸侯益急,故景、厉、悼三君凡盟皆谓之同,搃其实盖未尝同也。惟悼公庶防于复霸,三驾而楚不能与争,则亳北之盟犹有齐桓之遗畧焉,于是中国同矣。其与晋异者,反在齐耳。重邱之防,平公所以服齐也;平邱之防,昭公所以服齐也。昔之欲同者,内中国而外异域也;今之欲同者,中国之自为异者也。有以见霸徳益衰,而王道益不亢也。记曰:「殷民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防,而民始疑。」苟无忠信诚慤之心以莅之,民其有不觧乎?《诗》刺屡盟,《春秋》讥同盟,其义一也。

译桓公、文公之后,楚国便与中原诸侯势均力敌了。齐桓公在幽地会盟,十二年后又在幽地会盟,大概是为了防范楚国。从此以后,诸侯中开始有人背叛中原而依附楚国,于是霸主召集诸侯会盟,也将这种会盟称为“同”。“同”的意思是讨伐有二心的人、巩固共同的意愿,这并非古代所说的“同”。晋国赵盾趁着楚庄王防备松懈,借着卫国、郑国请求讲和的机会,于是辅佐晋灵公举行新城之盟,想要彻底制服楚国,但晋灵公无道,最终未能成功。从此以来,楚国看待中原诸侯更加轻视,晋国谋划控制诸侯更加急切,所以景公、厉公、悼公三位君主凡是会盟都称为“同”,但实际上大概从未真正同心。只有悼公差不多恢复了霸业,三次出兵楚国都无法与之争锋,那么亳北之盟还存有齐桓公的遗风,于是中原诸侯才真正同心。与晋国做法不同的,反而在齐国。重邱之会,是齐平公用来使齐国臣服的;平邱之会,是齐昭公用来使齐国臣服的。过去想要同心的人,是内结中原而外拒异族;现在想要同心的人,却是中原内部自己产生分歧。由此可以看出霸主的德行日益衰微,而王道日益不能兴盛。《礼记》说:“殷人作誓,百姓开始背叛;周人作会盟,百姓开始怀疑。”如果没有忠信诚恳之心来主持,百姓能不离心吗?《诗经》讽刺频繁会盟,《春秋》讥讽同盟,它们的道理是一致的。

邾子克卒【十六】小邾子来朝【僖七】

邾,鲁附庸也,前此未爵,曰仪父而已。齐桓修霸,始与于北杏之防,从之伐郳,其功未见于天下,其名未列于诸侯,越二年而遂得以爵通于《春秋》,此霸者请而封之也。小邾,宋附庸也,前此未爵,曰郳黎来而已。齐桓初霸,犹有叛宋之罪,为三国所伐,其功未见于天下,其名未列于诸侯,越二十有五年而后得以其爵通于《春秋》,此亦霸者请而封之也。夫齐桓封立附庸,岂定霸之先务哉?昔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有虞之后,下车而封夏、殷之后,所以懐诸侯、劝初附也。在《易》之《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之卦也。其《彖》曰:「比,吉也。比,附也。不寕方来,上下应也。」然则建万国、亲诸侯,所以来不寕之方,致上下之应也;不寕来、上下应,所以成比附之吉也。邾,陆终之后也;郳,邾之别封也。齐桓始霸而封邾,既霸而封郳,然后城楚邱而封卫,城缘陵而封杞,合于武王之封、《比》卦之吉,所以功独优而名独显也。

齐人执郑詹,郑詹自齐逃来【十七】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僖五】公防晋侯云云于鄬,陈侯逃归【襄七】

人君,国之本也;大臣,国之榦也。本易摇则倾,榦不寕则挠,治乱存亡之所繋,不可忽也。陈、郑有国之君,不知以社稷为重,见楚之彊,轻背中国,为诡随之计。郑詹执国之政,不知以义命为守,畏齐之讨,轻怒大国,而为苟免之谋。其后郑有乞盟之辱【僖八】陈有入郛之祸【襄二十五】故《春秋》不以人君、大臣之举动言之,而谓之逃也。书数纣之恶曰:「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故逋逃者,罪人之事,盗窃者之所为也,非人君大臣之体也。▯曰:「社稷之主不可以轻,轻则失众。」其是之谓乎!

齐人殱于遂【十七】郑弃其师【闵二】梁亡【僖十九】

春秋论人之功罪,必即其实;论功罪之实,必考其情。遂人之杀齐戍,髙克之防郑师,秦人之取梁国,其罪明矣。然春秋不以委之,而以三国自尽、自弃、自亡为文,所谓即实而考情者也。夫齐使人戍遂而弗戒,郑使克御敌而弗召,梁使民亟城而弗休,虽防敌与秦,遂其能免于散亡乎?▯曰:「禹汤罪已,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此三者,盖圣人欲天下后世知已之有罪,而不责于人之意也。

公追戎于济西【十八】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僖二十六】

敌胜而去,则不可追,追者,敌之败者也;敌缓而去,则不俟追,追者,敌之奔者也。君子之衞其国也,非恃已之战能胜敌也,敌未战而败,斯止矣;非矜己之力能却敌也,敌之畏而遁,斯止矣。是以先王之法,逐奔不逺,从绥不及。逐奔不逺,则难诱;从绥不及,则难防。故国得保其社稷,民得正其性命,此所谓不嗜杀人者。今济酅逺矣,鲁犹追之,其不至于防师幸矣。戎不言来,明未至而遁也;齐不言败,明未战而走也。宣王之伐玁狁也,至于太原,驱而出之而已;其征徐方也,王曰「旋归」,服而舍之而已。此所谓仁义之师。

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十九】

公子鲁卿也,而为陈媵臣,是失职也。媵臣贱役也,而与霸者盟,是侵官也。卿体国者也,其受命以出,有可为者,有不可为者。从君之命而至于累国,此不可为者也,虽固位以辞之,可也;専君之命而可以利国,此可为者也,虽出位以任之,可也。今结以国卿之贵,而不能辞贱臣之役,致其君使臣不以礼,非以道事君者;结以媵臣之贱,而参霸者之盟,致其国有西鄙之伐,非出境安社稷者,特有累国之辜、専命之戮耳。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正月,肆大▯。癸丑,葬我小君文姜【二十二○按经葬文姜乃荘公二十二年事,原本误作二十一年,今改正】

肆▯有国之常也,常事不志,此其志何也?盖以是葬文姜。夫眚灾,过也,虽大必宥;怙终,故也,虽小必刑。此尧舜之法也。文姜之恶甚矣,奸于齐,絶于鲁,如是不

译邾子克去世【十六】小邾子来朝见【僖公七年】

邾国,是鲁国的附庸国,在此之前没有爵位,只称为仪父罢了。齐桓公修明霸业,开始参与北杏的会盟,跟随他讨伐郳国,他的功劳尚未显扬于天下,他的名位尚未列入诸侯,过了两年就得以凭借爵位被《春秋》所记载,这是霸主请求而封赐他的。小邾国,是宋国的附庸国,在此之前没有爵位,只称为郳黎来罢了。齐桓公初行霸业时,还有背叛宋国的罪过,被三国所讨伐,他的功劳尚未显扬于天下,他的名位尚未列入诸侯,过了二十五年才得以凭借爵位被《春秋》所记载,这也是霸主请求而封赐他的。齐桓公封立附庸国,难道是确定霸业的先决事务吗?从前周武王攻克商朝,还没来得及下车就封赐黄帝、有虞氏的后代,下车后封赐夏、殷的后代,以此来安抚诸侯、鼓励新归附者。在《易经》的《比》卦中,先王以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其《彖传》说:“比,吉祥。比,依附。不安定的地方前来归附,上下相应。”那么建立万国、亲近诸侯,是为了招来不安定地方的归附,促成上下的相应;不安定地方归附、上下相应,是为了成就比附的吉祥。邾国,是陆终的后代;郳国,是邾国的分支封国。齐桓公开始霸业时封立邾国,确立霸业后封立郳国,然后修筑楚邱城墙而封立卫国,修筑缘陵城墙而封立杞国,符合周武王的封立、《比》卦的吉祥,所以他的功劳特别优异而名声特别显赫。

齐人抓获郑詹,郑詹从齐国逃来【十七】诸侯在首止结盟,郑伯逃跑回国没有结盟【僖公五年】鲁公在鄬地会见晋侯等,陈侯逃跑回国【襄公七年】

国君,是国家的根本;大臣,是国家的骨干。根本容易动摇就会倾覆,骨干不安定就会弯曲,这是治理混乱、生存灭亡所关联的,不可忽视。陈、郑两国的国君,不知道以国家为重,看到楚国强大,轻易背离中原各国,采取诡诈跟随的计谋。郑詹执掌国家政事,不知道以道义命令为坚守,畏惧齐国的讨伐,轻易激怒大国,而采取苟且免祸的谋划。后来郑国有乞求结盟的耻辱【僖公八年】陈国有军队进入外城的祸患【襄公二十五年】所以《春秋》不通过国君、大臣的举动来叙述,而称之为“逃”。记载纣王的罪恶说:“成为天下逃亡者的首领,聚集渊薮。”所以逃亡者,是罪人的事,是盗贼所做的事,不是国君大臣应有的体统。〇说:“国家的主人不可轻视,轻视就会失去民众。”说的就是这个吧!

齐人在遂地被歼灭【十七】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闵公二年】梁国灭亡【僖公十九年】

《春秋》论断人的功过罪责,必定依据实际情况;论断功过罪责的实际情况,必定考察其情由。遂国人杀害齐国戍卒,高克防止郑国军队,秦国人夺取梁国,他们的罪责明显。然而《春秋》不把这些归咎于他们,而是以三国自我毁灭、自我抛弃、自我灭亡来行文,这就是依据实际而考察情由。齐国派人戍守遂地而不戒备,郑国派高克抵御敌人而不召回,梁国让百姓频繁筑城而不休息,即使防备敌人与秦国,遂地能免于溃散灭亡吗?〇说:“禹、汤归罪于自己,他们的兴起就迅猛;桀、纣归罪于人,他们的灭亡就迅速。”这三件事,大概是圣人想让天下后世知道自己有罪,而不责备他人的意思。

鲁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十八】齐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僖公二十六年】

敌人战胜后离去,就不可以追击,追击的是被击败的敌人;敌人缓慢离去,就不必等待追击,追击的是逃跑的敌人。君子保卫国家,不是依仗自己的战能战胜敌人,敌人未战而败,就停止;不是夸耀自己的力量能击退敌人,敌人畏惧而逃跑,就停止。所以先王的法则,追逐逃兵不远,跟随撤退不及。追逐逃兵不远,就难以被诱敌;跟随撤退不及,就难以被防备。所以国家能保全社稷,百姓能安守性命,这就是所谓不嗜杀人的。现在济水、酅地很远,鲁国还追击他们,不至于遭受伏击已是侥幸了。戎人不记载“来”,说明没有到达就逃跑了;齐人不记载“败”,说明没有交战就逃走了。周宣王讨伐玁狁,到达太原,驱赶他们出去罢了;他征讨徐方,王说“回师”,臣服后舍弃他们罢了。这就是所谓仁义的军队。

公子结送陈人的妇女,在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十九】

公子是鲁国的卿,却做陈国的陪嫁臣,这是失职。陪嫁臣是低贱的役使,却与霸主结盟,这是侵越职权。卿是体恤国家的人,他接受命令出使,有可以做的,有不可以做的。顺从君主的命令而至于连累国家,这是不可以做的,即使为了固守职位而推辞,也可以;专断君主的命令而可以利于国家,这是可以做的,即使越位承担,也可以。现在公子结以国家卿的尊贵,却不能推辞低贱臣子的役使,导致他的国君使臣不以礼,不是以道事奉君主的人;公子结以陪嫁臣的低贱,却参与霸主的结盟,导致他的国家遭受西部边境的讨伐,不是出境安顿社稷的人,只有连累国家的罪责、专断命令的杀戮罢了。这就是《春秋》用尽言辞的原因。

正月,举行大祭。癸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文姜【二十二○按经文记载安葬文姜是庄公二十二年的事,原本误作二十一年,现在改正】

大祭是有国家的常事,常事不记载,这里记载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安葬文姜。灾祸,是过失,即使重大也必定宽恕;怙恶不悛,是故意,即使轻微也必定刑罚。这是尧舜的法度。文姜的罪恶严重,在齐国奸淫,在鲁国断绝关系,像这样不

悛,乃始僣享,防如他国。蔽以尧舜之法,是谓怙终,虽天子有肆眚之命,亦在不宥之列。而荘公以子赦母,乖尊亲之义;以母▯父,忘宗庙之敬。此亦尧舜之罪人也。故肆大眚而后葬文姜,以公为悖于道、昧于法也。

译文姜悔改,才开始僭越礼制享用祭品,防备措施如同对待别国一样。用尧舜的法律来掩盖她的罪行,这就叫做坚持作恶到底,即使天子有赦免罪过的命令,她也在不予宽恕的行列之中。而庄公因为儿子而赦免母亲,违背了尊重亲人的道义;因为母亲而废黜父亲,忘记了宗庙的敬意。这也是尧舜时代所认定的罪人。所以先大赦天下然后才安葬文姜,是因为庄公违背了道义、昏昧于法律。

陈人杀其公子御冦【二十二】楚公子比出奔晋【昭元】莒杀其公子意恢【昭十四】蔡公子履出奔楚【襄二十○按经公子履奔楚为襄二十年事原本误作三十今改正】陈公子留出奔郑【昭八】宋公子地出奔陈【定十】公子者,非嗣君之诸父,则其兄弟也。公子以族言之也,兄弟以亲言之也。言公子而不言大夫者,公子未命为大夫者也,以其重视大夫,故得専称其族。杀公子而兼言大夫者,公子既命为大夫者也,以诸侯无専杀,故必兼正其名。鲁杀公子,虽既命不言大夫,讳内恶也;外杀公子,虽未命必志之,恶贼亲也。先王之制,公族虽有罪,不以犯有司之正术。尧之协和万邦,平章百姓,盖自亲九族始。晋昭公不能亲其宗族,诗有枤杜之刺;宋昭公不能庇其本根,▯有▯藟之讥。故春秋纪公子之事,不以非大夫而畧之,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也。

公如齐纳币【二十二】秋,丹桓宫楹【二十三】春,刻桓宫桷。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二十四】

诗·采繁称召南夫人不失职,谓其可以奉祭祀也。夫可以奉祭祀者,谓其有事舅姑之孝、事宗庙之敬也。孝敬备,然后夫人之职举。桓公见杀于齐,而荘公以齐女为夫人,欲责其孝,则彼尝贼我,臣子之所疾也;欲责其敬,则我方雠彼,鬼神之所弃也。是皆不可以奉祭祀,不可以奉祭祀,则不可以当夫人之职矣。夫荘公不知敬其身而嬖于孟任,不能闲其母而昵于雠党,即位二十四年而始娶,防母未三年而图昏,忽宗庙之制而侈饰以夸雠,违昏姻之义而先至以从约,乱男女之别而用币以取悦,以至忘父子之恩而娶雠以承祀,皆非所以经夫妇、成孝敬也。夫妇者,正始之道,王化之基也。哀姜淫于二卿,杀其二子,防防鲁国,终见讨于父母之邦者,由其始之不正也。是以《春秋》尽其辞焉。

曺杀其大夫【二十六】宋杀其大夫【僖二十五】宋人杀其大夫【文七】盗杀卫侯之兄絷【昭二十】盗杀陈夏区夫【哀十三】

王制:诸侯之卿,必命于天子。故栾盈以士匄为王之守臣,管仲以国、髙为天子之二守。晋景公请以黻冕命士防将中军,周定王谓巩朔未有职司于王室,是知春秋之世,诸侯虽僣,而命卿之制,犹有先王之▯焉。夫既以天子之命佐其国,立于朝而祀于家,有禄于国,有赋于军,有罪则当请于王而后致刑。是以葵邱之防,壹明天子之禁,其四命曰:「母専杀大夫也。」専杀且不可,况如晋、郑一朝而尸三卿乎?故春秋毎于杀逐命卿之际,必以大夫言之【谓逐及杀】所以督其肆也。称人以杀者,众也;称国以杀者,君也;称盗以杀者,贼也。贼乱之徒,人得诛之,故虽非众杀,以众志焉;罪戻之臣,上所当讨,故虽非君杀,以君志焉;贪冐之人,人所鄙恶,故虽非贼杀,以贼志焉。众不当责,而贱不足责,所可责者,惟君杀耳。君非不可杀,所不可者,惟専杀耳。杀不以其罪,则虽大夫不名也;事累于其上,则虽无罪名也【凡杀君及其大夫者】孟子》曰:「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春秋志杀大夫,不一其辞者,由君臣之道皆未尽故也。

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二十七】王子虎卒【文三】刘卷卒,葬刘文公【定四】

天子诸侯之大夫,生不得外交,没不得外赴,所以明臣子之义不可贰,此古之制也。陈荘子死,赴于鲁,鲁人欲勿▯。县子曰:「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竟,虽欲▯,焉得而▯之?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虽欲勿▯,焉得而弗▯?」故有爱而▯之者,有畏而▯之者。春秋之世,天王崩,诸侯卒,犹有不赴于鲁,鲁犹有不防其葬者,况大夫乎?▯称郑公孙虿卒,赴于晋大夫。夫大夫赴于同位,礼容有之。今此数人卒葬见于经,则不独赴于大夫而已也,非昵其所爱,则有畏而然也。天子不能明其制,诸侯不能谨其度,大夫不能循其法,直情径行而无所顾忌也,此大乱之道也。虎不称氏,

译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冦【二十二】;楚国公子比出逃到晋国【昭公元年】;莒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意恢【昭公十四年】;蔡国公子履出逃到楚国【襄公二十年,按《春秋经》记载公子履奔楚是襄公二十年的事,原本误作三十年,现在改正】;陈国公子留出逃到郑国【昭公八年】;宋国公子地出逃到陈国【定公十年】。所谓公子,如果不是继位君主的伯叔父,就是他的兄弟。称“公子”是从宗族的角度来说的,称“兄弟”是从亲属关系的角度来说的。只称公子而不称大夫,是因为公子尚未被任命为大夫,因为公子比大夫尊贵,所以得以专门称其宗族身份。杀公子时同时提及大夫,是因为公子已经被任命为大夫,由于诸侯没有专杀之权,所以必须同时端正其名义。鲁国杀公子,即使已经任命也不称大夫,是为了避讳国内的恶行;外国杀公子,即使未任命也必定记载,是为了憎恶杀害亲属的行为。先王的制度规定,公族即使有罪,也不违背有司的正当法度。尧协调万国,评定百姓,大概是从亲近九族开始的。晋昭公不能亲近他的宗族,《诗经》中有枤杜的讽刺;宋昭公不能庇护他的根本,《诗经》中有藟的讥讽。所以《春秋》记载公子的事,不因他们不是大夫而省略,这就是所说的天下根本在于国家,国家根本在于家庭。

鲁公到齐国纳币【二十二】;秋天,粉刷桓公庙堂的楹柱【二十三】;春天,雕刻桓公庙堂的椽子;夏天,鲁公到齐国迎娶新娘;秋天,鲁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戊寅日,大夫和宗妇行觌礼,使用币帛【二十四】。

《诗经·采繁》称赞召南的夫人不失职守,是说她们能够供奉祭祀。能够供奉祭祀,是说她们对公婆有孝心,对宗庙有敬意。孝敬完备,然后夫人的职责才算履行。桓公在齐国被杀,而庄公却以齐国女子为夫人,想要责备她孝顺,但她曾杀害我们的君主,这是臣子所痛恨的;想要责备她恭敬,但我们正与她结仇,这是鬼神所抛弃的。这些都是不能供奉祭祀的,不能供奉祭祀,就不能胜任夫人的职责了。庄公不知道敬重自身而宠爱孟任,不能约束母亲而亲近仇敌,即位二十四年才娶妻,母亲去世未满三年就图谋婚嫁,忽视宗庙的制度而奢侈装饰以夸耀仇敌,违背婚姻的道义而先到达以顺从约定,扰乱男女的区别而用币帛来取悦,以至于忘记父子之恩而娶仇敌来继承祭祀,这些都不是用来规范夫妇、成就孝敬的做法。夫妇关系,是端正开始的道理,是王道教化的基础。哀姜与两位卿大夫淫乱,杀死了两个儿子,祸害鲁国,最终被父母之邦讨伐,是因为她开始就不端正。所以《春秋》详尽地陈述此事。

曹国杀了他们的大夫【二十六】;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僖公二十五年】;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文公七年】;盗贼杀了卫侯的哥哥絷【昭公二十年】;盗贼杀了陈国的夏区夫【哀公十三年】。

《王制》规定:诸侯的卿,必须由天子任命。所以栾盈以士匄为天子的守臣,管仲以国氏、高氏为天子的两位守臣。晋景公请求用黻冕任命士匄为中军将,周定王说巩朔在王室没有职司,由此可知春秋时代,诸侯虽然僭越,但任命卿的制度,还保留着先王的遗风。既然凭借天子的命令辅佐国家,立于朝廷而在自家祭祀,在国家有俸禄,在军队有赋税,有罪时应当请示天子然后执行刑罚。所以在葵丘的盟会上,明确天子的禁令,其中第四项说:“不要专杀大夫。”专杀尚且不可以,何况像晋、郑那样一天之内处死三位卿呢?所以《春秋》每次在杀逐任命之卿的时候,必定称他们为大夫【指驱逐和杀害】,以此来督促他们的放肆行为。称“人”来杀,表示是众人;称“国”来杀,表示是君主;称“盗”来杀,表示是贼人。贼乱之徒,人人可以诛杀,所以即使不是众人所杀,也按众人的意志记载;罪逆之臣,上级应当讨伐,所以即使不是君主所杀,也按君主的意志记载;贪冒之人,人们鄙夷厌恶,所以即使不是贼人所杀,也按贼人的意志记载。众人不当责备,而卑贱者不足以责备,可以责备的,只有君主专杀。君主并非不可杀人,所不可的,只是专杀而已。杀人不符合其罪行,那么即使是大夫也不称其名;事情连累到上级,那么即使没有罪名也不称其名【凡是杀君主及其大夫的情况】。《孟子》说:“想做君主,就尽君道;想做臣子,就尽臣道。”这两者都效法尧、舜罢了。《春秋》记载杀大夫,不统一用词,是因为君臣之道都没有尽到缘故。

公子友到陈国,安葬原仲【二十七】;王子虎去世【文公三年】;刘卷去世,安葬刘文公【定公四年】。

天子诸侯的大夫,生前不得进行外交,死后不得向外通报,这是为了表明臣子的道义不可有二心,这是古代的制度。陈庄子去世,向鲁国通报,鲁国人想不去吊唁。县子说:“古代的大夫,束修之礼不出国境,即使想吊唁,怎么能去吊唁呢?现在的大夫,在中国进行外交,即使不想吊唁,怎么能不去吊唁呢?”所以有因为喜爱而吊唁的,有因为畏惧而吊唁的。春秋时代,天王驾崩,诸侯去世,还有不向鲁国通报的,鲁国还有不去参加葬礼的,何况大夫呢?《春秋》记载郑公孙虿去世,向晋国大夫通报。大夫向同僚通报,礼仪上或许有这种情况。现在这几人的去世安葬见于经文,那么不仅仅是向大夫通报而已,如果不是亲近所爱的人,就是出于畏惧而这样做的。天子不能明确其制度,诸侯不能谨慎其法度,大夫不能遵循其法规,径直行事而无所顾忌,这是大乱的根源。虎不称氏,

生未赐氏也;卷不称爵,死不世爵也。此《春秋》所以遵王道也。

译活着时没有赐予姓氏;书卷上不称其爵位,死后也不世袭爵位。这就是《春秋》遵循王道的原因。

莒庆来逆叔姬【二十七】宋荡伯姬来逆妇【僖二十五】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宣五】

天子妻诸侯,主诸侯以与之;诸侯妻大夫,主大夫以与之。君臣之分,賔主之势,不敌也。鲁女嫁于诸侯,则志之,接于公,告于庙也;嫁于大夫,则畧之,不接于公,不告于庙也。此大夫也而志者,以公为之主而归之也。大夫有越境之罪,公有屈已之辱,乱君臣之常分,失昏姻之正礼,故《春秋》谨之。其曰妇者,有姑者也;曰子者,有亲者也。逆称字者,大夫敌也。逆妇,夫道也,非舅姑之所当行也。

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二十八】

春秋战不书地者,惟桓十三年及此年耳。向也,桓与纪、郑伐宋,而齐乃居宋上;今也,齐以伯者伐卫,而卫反及齐战,皆非春秋之常,何也?夫战不书地者,其地不一也。或曰:「城下之战也。」鲁方与郑睦,故推鲁为首【十四年防曺来盟】齐方为小伯,故推齐为敌【齐荘为小伯见郑语】齐桓受命之霸也,承王命伐卫,不以正讨而以赂成,故卫人不服而反与之伉。春秋即其实而正其辞,所以示贬也。

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二十八】归粟于蔡【定五】

春秋之志防年,必先见其所以致之者。荘之无麦苖,宣之▯饥,襄之大饥,或以水,或以螽也。今也大无麦禾,至于告籴邻国,而不言所致,何哉?以见人力之不尽,农政之不修,而非天灾使之然也。夫不知尽其力、修其政,致国无余蓄,一年不登则告病焉,国非其国也。故无麦禾则不言所致,告籴则不言如齐,所以刺鲁君臣也。告籴者,得否未可知也;归粟者,不待告也。楚方围蔡,于是鲁矜其亟而周其急,于蔡无乏蓄之非,于鲁有防邻之义。故蔡不言其所致,而鲁不待乎来告也。

新延廐【二十九】新作南门【僖二十】雉门及两观灾。新作雉门及两观【定二】

新者即其旧而増饰也,新作者弃其旧而改为也。鲁之始封,体国经野,固有周公伯禽之制法焉。所谓延廐者,天子之闲廐也;南门者,天子之寝门也;雉门者,天子之应门也。周官校人之职,莫广于十有二闲,故知延廐为天子闲廐。顾命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故知南门为天子寝门。诸侯通有闲廐,惟鲁得用王廐之制;诸侯通有寝门,惟鲁得用南门之制;诸侯通有雉门,惟鲁得用应门之制。后世变乱,失其本法,延廐当改旧而不改,二门当因旧而改之,故春秋讥焉。夫圣人大复古,《车攻》之羙宣王,《駉》、《閟》之颂僖公,皆谓其能复文武周公伯禽之旧也。门廐虽防,而失先王礼文度数之意,是以圣人谨之。不然,则大室新宫亦尝修旧矣,何以不见录于春秋邪?

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秋筑台于秦【三十一】筑鹿囿【成十八】筑虵渊囿【定十三】

古之有观台也,以望氛祲为嵗备也;其有苑囿也,以待弋猎为祭备,非肆欲以事逰观也。用民之力,则与民同之,非厉民以自养也。故文王之台,民乐其有灵徳;文王之囿,民犹以为小。今鲁公夺民时,勤民以事逰观,而不与民同之,非文王用民之道也。台言筑,取其髙也;囿言筑,欲其固也。不谓之作,无所作也。

  齐侯来献戎防【三十一】

春秋之世,诸侯小朝大,大未有朝小者【君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小献大,大未有献小者【朝而献物,聘而献功】况霸者哉!齐桓之霸也,以徳不以力,以功不以势。防则亲接四国之防者,伐则请师于天子,防王世子则不敢主其防,尊王世子则不敢与之盟,可谓知礼矣。今也朝鲁而献戎,防以为让则奸先王之典,以为恵则屈方伯之威,而《春秋》不讥其非礼,何也?齐桓之伐山戎,盖以卫中国也;齐桓之献戎,防盖以抚诸侯也。伐戎,小事也;卫中国,大功也。献防,小失也;抚诸侯,大徳也。《书》曰:「大邦畏其力,小邦懐其徳。」文王之所以为西伯也。《诗》曰:「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文王之所以造区夏也。宋襄一防而虐鄫、滕之君,晋文一战而分曺、卫之地。君子比其徳而计

译莒庆来迎娶叔姬【二十七】宋荡伯姬来迎娶媳妇【僖公二十五年】齐高固来迎娶子叔姬【宣公五年】

天子为诸侯娶妻,由诸侯做主来成全;诸侯为大夫娶妻,由大夫做主来成全。君臣的名分,宾客与主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鲁国女子嫁给诸侯,史书予以记载,因为要面见国君,并告祭宗庙;嫁给大夫,史书就简略记载,因为不面见国君,也不告祭宗庙。这是大夫却予以记载,是因为国君做主将她嫁出去。大夫有越境的罪过,国君有委屈自己的耻辱,扰乱了君臣的正常名分,丧失了婚姻的正统礼仪,所以《春秋》对此持谨慎态度。称“妇”,是因为有公婆;称“子”,是因为有父母。迎娶时称字,是因为大夫地位对等。迎娶媳妇,是丈夫的职责,不是公婆所应当做的。

齐国攻打卫国,卫军与齐军交战,卫军大败【二十八】

《春秋》记载战争而不写地点的,只有桓公十三年和这一年。以前,桓公与纪、郑攻打宋国,而齐国却居于宋国之上;现在,齐国以霸主的身份攻打卫国,而卫国反而与齐国交战,这都不符合《春秋》的常规,为什么呢?战争不写地点,是因为地点不固定。有人说:“这是城下之战。”鲁国正与郑国和睦,所以推举鲁国为首领【十四年防曹来盟】齐国正作为小霸主,所以推举齐国为对手【齐庄公为小霸主见《郑语》】齐桓公受命称霸,秉承王命攻打卫国,不用正当的讨伐而用贿赂来达成目的,所以卫国人不服反而与他抗衡。《春秋》根据事实来修正措辞,以此来表示贬斥。

大旱无麦无禾,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二十八】把粮食归还给蔡国【定公五年】

《春秋》记载灾荒年份,必须先揭示导致灾荒的原因。庄公时无麦苗,宣公时饥荒,襄公时大饥荒,有的是因为水灾,有的是因为蝗灾。现在大旱无麦无禾,以至于向邻国请求借粮,却不说明原因,为什么呢?这是为了显示人力没有尽到,农政没有修明,而不是天灾造成的。如果不尽力、不修明政治,导致国家没有积蓄,一年歉收就声称困苦,国家就不是真正的国家了。所以无麦无禾不说明原因,请求借粮不写“如齐”,以此来讽刺鲁国的君臣。请求借粮,能否得到还不确定;归还粮食,是不等对方请求就给予的。楚国正包围蔡国,于是鲁国怜悯其紧迫而周济其急难,蔡国没有缺乏积蓄的过错,鲁国有防备邻国的道义。所以蔡国不说明原因,而鲁国不等对方来请求。

新建延厩【二十九】新建南门【僖公二十年】雉门和两观发生火灾。新建雉门和两观【定公二年】

“新”是就旧的加以增饰,“新作”是废弃旧的而改为新的。鲁国初封时,规划国都田野,本来就有周公、伯禽制定的法度。所谓的延厩,是天子的闲厩;南门,是天子的寝门;雉门,是天子的应门。《周官》中校人的职责,没有比十二闲更广的,所以知道延厩是天子的闲厩。《顾命》中在门外迎接太子钊,所以知道南门是天子的寝门。诸侯普遍有闲厩,只有鲁国得以使用天子闲厩的制度;诸侯普遍有寝门,只有鲁国得以使用南门的制度;诸侯普遍有雉门,只有鲁国得以使用应门的制度。后世变乱,失去了原来的法度,延厩应当改旧而不改,两门应当因旧而改,所以《春秋》讥讽它。圣人推崇复古,《车攻》赞美宣王,《駉》、《閟》歌颂僖公,都是说他们能够恢复文武周公伯禽的旧制。门厩虽然细微,但失去了先王礼仪法度的意义,所以圣人对此持谨慎态度。不然的话,大室新宫也曾修缮旧制,为什么没有被《春秋》记录呢?

春天在郎地筑台,夏天在薛地筑台,秋天在秦地筑台【三十一】筑鹿苑【成公十八年】筑蛇渊苑【定公十三年】

古代设立观台,是为了观察云气以作为年度的防备;设立苑囿,是为了等待射猎以作为祭祀的储备,并不是放纵欲望以从事游乐观赏。使用民力,就与百姓共享成果,不是虐待百姓以供养自己。所以文王的台,百姓乐于拥有他的灵德;文王的苑囿,百姓还认为太小。现在鲁公剥夺百姓农时,劳役百姓以从事游乐观赏,而不与百姓共享,这不是文王使用民力的方法。台说“筑”,取其高大;苑说“筑”,想要它坚固。不称为“作”,是因为没有新建的东西。

齐侯来进献戎服【三十一】

《春秋》时代,诸侯小国朝见大国,大国没有朝见小国的【国君即位,小国朝见,大国聘问】小国进献大国,大国没有进献小国的【朝见时进献物品,聘问时进献功劳】何况是霸主呢!齐桓公的霸业,靠德行不靠武力,靠功业不靠权势。会盟就亲自接待四国的使者,征伐就向天子请师,会盟王世子就不敢主持会盟,尊崇王世子就不敢与他结盟,可以说懂礼了。现在齐侯朝见鲁国并进献戎服,如果认为是谦让,就违背了先王的典制,如果认为是恩惠,就委屈了方伯的威严,而《春秋》不讥讽其非礼,为什么呢?齐桓公讨伐山戎,大概是为了保卫中原;齐桓公进献戎服,大概是为了安抚诸侯。讨伐戎狄,是小事情;保卫中原,是大功业。进献戎服,是小过失;安抚诸侯,是大德行。《尚书》说:“大国畏惧他的威力,小国怀念他的德行。”这是文王之所以成为西伯的原因。《诗经》说:“不靠大声色,不靠长夏革。”这是文王之所以开创区夏的原因。宋襄公一次会盟就虐待鄫、滕的国君,晋文公一次作战就瓜分曹、卫的土地。君子比较他们的德行而计算

其功,则齐桓之礼可以无愧矣。

译他的功绩,即使与齐桓公的礼制相比,也可以问心无愧了。

城小谷【三十二】城楚邱【僖二】

二城之役,鲁自城乎?盖齐侯以诸侯城之也。然则曷为不繋之齐侯?曰:「管仲有定霸之功,故桓公授其邑而封之,非有天子之命也。诸侯之地,昔受诸天子者也无天子之命而授以封其臣,春秋之所恶也。若管仲之功,则施天下被后世者也得百里之地而处之,非过也,然而非先王之法也。卫为狄所防,国人分散,桓公救而封之,非有天子之命也。诸侯之封当命诸天子者也无天子之命而輙建其国,亦春秋之所恶也。若卫之防,则在所可兴者也遗之车马器服而国之,非过也,然而非先王之法也。上无明天子,有功不能赏,有罪不能罚,有防不能兴,有絶不能继。春秋下侯伯救患之权,开臣子奋庸之路,上欲存先王御世之法,示天子威福之柄。是故不与其城,则不繋之齐;不夺其城,则若繋于鲁。此惩恶劝善之本,经世立教之体也。厥后无大功而得邑,如晋之封赵魏;非霸者而専封,如楚之复陈蔡,是皆桓公之罪人耳。」

  公子牙卒【三十二】

子般可为世子,而荘公不知早定,所以启叔牙之言也。庆父乱乎小君,而荘公不知早正,所以致二子之弑。由庆父之乱成,庆父之乱由叔牙之言启,叔牙之言由荘公之惑也。然而叔牙之言,非己利之也,智不能及,仁不能守,而动不以礼也。公未薨,庆父未簒,叔牙之言未行,季友本其心而罪之,故隐其诛焉,所谓「君亲无将」是矣。或曰:「不言杀者,为季友讳也。」夫周公杀其兄,石碏诛其子,叔向戮其弟,义有重于恩,国有重于家,二者不可得兼,取所重焉可也,亦何讳之有?

公子庆父如齐【三十二】公子庆父出奔莒【闵二】

子般之弑,国无嗣君;季友之出,国无▯卿,故庆父得以奔齐。其曰「如」者,以见国不讨贼,贼不畏罪也。闵公立矣,季友归矣,逾年而贼犹未讨,故庆父得以奔莒。遂曰「奔」者,以见恶之既显也。其后友杀之,不曰「杀」者,以见罪之不正也。庆父之适齐也,鲁人之力或不能讨,君子恕之;庆父之奔莒也,季友之力可为而不为,于是君子责之。夫季子之心,盖以缓讨为仁,以隐其恶为义,以连杀二兄为嫌者也,此见善不明、用心不刚之过也。周公之讨管蔡也,作《大诰》以谕国,作《防鸮》以谕君,天下不以为讦其亲;二年而罪人得,三年而劳归士,天下不以为缓其贼,所存者公与忠也。使季友之归,即明庆父之恶以示国人,则闵公之世虽缓庆父之诛,必无后祸矣。故君子不以是责鲁人,而罪季友之不为也。或曰:「阖闾弑王僚,崔杼弑荘公,季札、晏婴至而不讨,君子亦不之责,何也?」曰:「不居卿之位,不闻君之故,则亦不任君之责矣,岂季友比哉?」闵公。

  季子来归【元】

季友之适陈也,不志其奔而志其来归,何也?凡奔云者,负罪以出,见廹逐而不遑暇之辞也。友之适陈,全身以逺害,求援以庇国者也。非聘也,不可谓之如;非罪也,不可谓之奔。然其出则不可不见也,故以来归明之。君臣反国,未有以来归志者。友违难而去,鲁人▯其不来;去之他国,鲁人▯其不归,故来归者,喜之也。喜之为其能讨国贼、平国难也。今也贼未之讨,难未之平,是徒能反国而已,故来归者,责之也。夫为国而出,为国而归,则书「季子」以贵之;归不能去贼而弭难,则书「来归」以责之。一言而善否见焉,褒贬具焉,此之谓法言。

齐仲孙来【元】齐髙子来盟【二】

天子之命方伯,盖欲以靖诸侯也;诸侯之仰霸者,盖欲以托社稷也。齐桓,受命之伯也。鲁卿连弑两君,既不能正其罪,又从而窥其国,此乃诸侯无伯之害,非所望于齐桓也。仲孙能引其罪以当道,使寕鲁而亲之,可谓忠矣;髙子能置人国于不倾,为立君而抚之,可谓仁矣。故二子不名,所以嘉存鲁之功;来不称使,所以示无伯之罪。

  吉禘于荘公

防祭,禫而后称吉礼也。鲁之防,荘公也,既葬而绖不入库门,士大夫既卒▯而麻不入。然则当时君臣虽未

译城小谷【三十二】,城楚邱【僖二】

这两次筑城的事件,是鲁国自己筑的吗?大概是齐侯率领诸侯一起筑的。那么为什么不把筑城的事归在齐侯名下呢?回答说:“管仲有确立霸业的功劳,所以桓公把封邑授予他并加以封赏,这并不是有天子的命令。诸侯的土地,过去是从天子那里受封的,没有天子的命令就授予封邑来封赏自己的臣子,这是《春秋》所厌恶的。至于管仲的功劳,确实恩泽天下、惠及后世,给他百里之地让他居住,并不算过分,然而这不符合先王的法度。卫国被狄人侵扰,国民离散,桓公救助并重新封立卫国,也没有天子的命令。诸侯的封立应当由天子任命,没有天子的命令就擅自建立国家,这也是《春秋》所厌恶的。至于卫国遭受侵扰,属于可以兴复的情况,赠送车马器物并重新立国,并不算过分,然而这不符合先王的法度。上面没有英明的天子,有功不能赏赐,有罪不能惩罚,有危难不能救助,有断绝的宗庙不能继承。《春秋》赋予诸侯霸主拯救祸患的权宜之计,开辟臣子奋发立功的途径,上面想要保存先王治理天下的法度,显示天子掌握威福的权柄。因此不认可他们筑城,就不把筑城归在齐侯名下;不剥夺他们筑城的事实,就仿佛归在鲁国名下。这是惩恶劝善的根本,是经世立教的体制。后来没有大功却得到封邑,比如晋国封赵、魏;不是霸主却专断封立,比如楚国恢复陈、蔡,这些都是桓公的罪人。”

公子牙去世【三十二】

子般可以成为世子,而庄公不知道早点确定,所以开启了叔牙的言论。庆父扰乱小君(庄公夫人),而庄公不知道早点纠正,所以导致两位公子被杀。从庆父的动乱形成来看,庆父的动乱是由叔牙的言论开启的,叔牙的言论是由庄公的迷惑造成的。然而叔牙的言论,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智慧达不到,仁德守不住,行动不依礼制。庄公还没有去世,庆父还没有篡位,叔牙的言论还没有实行,季友推究他的本心而治他的罪,所以隐晦地诛杀了他,这就是所谓的“君亲无将”(对君主的亲信不加猜忌)的意思。有人说:“不写‘杀’字,是为了给季友避讳。”周公杀了他的兄长,石碏诛杀了他的儿子,叔向处死了他的弟弟,道义重于恩情,国家重于家庭,这两者不能兼得,选取所重视的就可以了,又有什么避讳的呢?

公子庆父到齐国【三十二】,公子庆父出逃到莒【闵二】

子般被杀,国家没有嗣君;季友出逃,国家没有正卿,所以庆父得以逃往齐国。这里说“如”(到),是用来显示国家不讨伐贼人,贼人不畏惧罪责。闵公即位了,季友回来了,过了一年贼人还没有被讨伐,所以庆父得以逃往莒。接着说“奔”(逃),是用来显示罪恶已经显露。后来季友杀了他,不说“杀”,是用来显示罪责不正当。庆父去齐国的时候,鲁人的力量或许不能讨伐,君子宽恕他们;庆父逃往莒的时候,季友的力量可以做而不做,于是君子责备他。季友的心思,大概是以延缓讨伐为仁,以隐晦其恶为义,以接连杀死两位兄长作为嫌疑,这是见识善道不明、用心不刚强的过错。周公讨伐管叔、蔡叔的时候,作《大诰》来晓谕国人,作《鸱鸮》来晓谕君主,天下人不认为他揭发亲人;两年抓到罪人,三年让劳苦归于士人,天下人不认为他延缓讨伐贼人,他所存留的是公正与忠诚。假如季友回来,就明确庆父的罪恶给国人看,那么闵公的时代虽然延缓庆父的诛杀,必定没有后祸了。所以君子不因此责备鲁人,而责备季友的不作为。有人说:“阖闾杀王僚,崔杼杀庄公,季札、晏婴到了却不讨伐,君子也不责备他们,为什么呢?”回答说:“不居卿位,不闻君主的事,也就不承担君主的责罚了,哪里能和季友相比呢?”闵公。

季子回来【元】

季友到陈国的时候,不记录他出逃而记录他回来,为什么呢?凡是说“奔”的,是带着罪责出去,被逼迫驱逐而没有闲暇的言辞。季友到陈国,是保全自身以远离祸害,寻求援助以庇护国家。不是聘问,不能称为“如”;不是犯罪,不能称为“奔”。然而他出去就不能不显示,所以用“来归”来表明。君臣返回国家,没有用“来归”记录的。季友避开灾难离开,鲁国人担心他不来;离开到别的国家,鲁国人担心他不归,所以“来归”,是欢喜他。欢喜的是他能讨伐国贼、平定国难。现在贼人没有讨伐,国难没有平定,这只是能返回国家而已,所以“来归”,是责备他。为国家而出,为国家而归,就写“季子”来尊重他;回来不能除去贼人而消除祸难,就写“来归”来责备他。一句话善恶就显现了,褒贬就具备了,这就叫法言。

齐仲孙来【元】,齐高子来盟【二】

天子任命方伯,大概是想要安定诸侯;诸侯仰仗霸主,大概是想要寄托社稷。齐桓公,是受命的霸主。鲁国卿大夫接连杀死两位君主,既不能纠正他们的罪责,又趁机窥探鲁国,这是诸侯没有霸主的祸害,不是对齐桓公所期望的。仲孙能引咎自责以符合道义,使鲁国安宁并亲近他,可以说是忠了;高子能把别人的国家置于不倾覆的地位,为他立君并安抚他,可以说是仁了。所以这两个人不称名,是用来嘉奖保存鲁国的功劳;“来”不称“使”,是用来显示没有霸主的罪责。

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禫祭,除丧之后才称为吉礼。鲁国的禫祭,是庄公的,下葬后丧服不入库门,士大夫丧服期满而麻衣不穿。那么当时君臣虽然未

终防,盖皆吉服矣,岂独禘为然哉?禘大祭也,故于是讥焉耳。▯曰:「君薨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特祀者,防祭也;于主者,不于庙也。烝尝禘者,常祭也;于庙者,不于寝也。今曰吉禘,则非防祭矣;称荘公,则不于庙矣。闵公防,大臣臧孙纥、季友之徒畏庆父之乱,不复尽礼于先君,故《春秋》正其辞焉。

译终防,大概都是吉服了,难道只有禘祭是这样吗?禘是大祭,所以在这里加以讥讽罢了。〇说:“国君去世而举行祔祭,祔祭后制作神主,在神主前举行特祀,在宗庙中举行烝、尝、禘祭。”特祀,是指防祭;在神主前,是指不在宗庙中。烝、尝、禘,是指常祭;在宗庙中,是指不在寝宫中。现在称为吉禘,那就不是防祭了;称莊公,那就不是在宗庙中了。闵公在防地,大臣臧孙纥、季友等人畏惧庆父作乱,不再对先君尽礼,所以《春秋》纠正其用辞。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四宋张大亨撰僖公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元】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邱,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十五】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四】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襄二十三】

次而言救者,非直救也,为之声援而敌已解,故以救名焉。伐而言次者,非即伐也,先之威责而敌已服,故以次终焉。志本乎次,因次以为救,故先曰次;志本乎伐,未伐而遂止,故先曰伐。因次以为救者,任谋不任兵也;未伐而遂止者,恃徳不恃力也。此之谓入城之师。均救也,次匡之救为弗专,故不能胜娄林之败;均次也,雍榆之次为有畏,故不能止袭莒之师。是以君子之为善不可不一,见义不可不勇也。

邢迁于夷仪【元】齐师、宋师、曹师城邢【元】

狄之伐邢,盖在二年之前,齐人固已救之矣。此后未尝再伐也,而聂北之次,复何救哉?以其迁而城之,故复云救也。诸侯之相为救也,趣能却敌解围而已。今齐桓救邢,则不惟却敌也,又使敌不能偪;不惟解围也,又使围不能克,所谓迁而城之是也。伯者之举于是为备,故春秋尽其辞焉。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齐师、宋师、曹师城邢【元】公及齐侯云云,防王世子于首止。八月,诸侯盟于首止【五】公防宰周公云云于葵邱。九月,诸侯盟于葵邱【九】叔孙豹防晋赵武云云于宋【襄二十七】公防刘子云云于平邱。八月,同盟于平邱【昭十三】诸侯城縁陵【僖十四】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文七】诸侯盟于扈【十五】诸侯防于扈【十七】

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不可不察也,其中必有羙焉。」公羊曰:「《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夫书辞重复而不杀者,犹言之不足而至扵嗟叹,嗟叹之不足而至扵咏歌也。故为正而有羙,凡一事而再序、一地而再言者是也。以重复不杀为有羙,则知畧而不尽为有贬,凡总言诸侯而不序者是也。城邢之师,齐桓之所以卫中国,伯者之羙莫盛扵此,故一事而再序也。首止之盟,定王室之位;葵邱之盟,明天子之禁;宋之盟,弭诸侯之兵;平邱之盟,申明玉之制。防盟之羙莫盛于此,故一地而再言也。縁陵之城【十四】齐侯専封国之任,而诸侯不能正;三扈之盟,晋大夫専废置之权,齐宋専杀簒之恶,而诸侯不能讨,故皆畧而不序也。此《春秋》惩恶而劝善之防也【其他先列序而后縂称诸侯者,皆前目后凡也】

虞师、晋师防下阳【二】晋人执虞公【五】

下阳,虞、虢之塞邑也。邑而曰防,何也?虞之存,以有虢也;虢之存,以有下阳也。亡下阳,则虞、虢举亡矣。春秋志虞、虢之防,不指其既然,而徴扵方兆扵下阳之亡,则志之言不待殒其社稷而后知也。扵虞、虢之防则弗志,言无虞、虢也。盖使有国、有家者,知祸生扵所忽,而患贵乎豫防,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则身安而国家可保矣。虞公见利而忘义,愎谏而逺贤,虽不见灭于晋,亦为有国之罪人,故于其灭又以见执明之。

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四】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文十五】凡师称罪致讨曰伐,潜师畧地曰侵。大司马之职:贼贤害民则伐之,负固不服则侵之。侵未必非讨罪也,以畧地为主,畧地所以夺其险固也;伐未必非畧地也,以讨罪为主,讨罪所以除其贼害也。周官九伐之法,其五谓之侵;泰誓侵于之彊,其下谓之伐。是知文武之师,盖未有不兼侵伐者也。春秋之世,所谓侵伐,固未必皆如司马之制,然诸侯兴师,往往托讨罪之名以行之,至其无以为名,然后谓之侵。是以于经伐常倍侵数四,圣人不皆正其辞,所以昭其罪也。惟齐桓公以蔡姬而侵蔡,懿公以叔姬而侵我,其始无名,而其终则责楚以贡享之不共,责曹以朝事之不当,虽所责不由其实,而二师亦不

译钦定四库全书《春秋通训》卷四,宋张大亨撰,僖公。

齐国、宋国、曹国的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元年】。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随后驻扎在匡地。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十五年】。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攻打楚国,驻扎在陉地【四年】。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襄公二十三年】。

记载驻扎而说救援,并非仅仅是救援,而是为之声援而敌人已经退解,所以用“救”来命名。记载攻打而说驻扎,并非立即攻打,而是先以威势责备而敌人已经屈服,所以以驻扎作为结束。意图本在于驻扎,因为驻扎而达成救援,所以先说驻扎;意图本在于攻打,尚未攻打就停止了,所以先说攻打。因为驻扎而达成救援,是依靠谋略而不依靠兵力;尚未攻打就停止,是依靠德行而不依靠武力。这就叫做进入城邑的军队。同样是救援,驻扎在匡地的救援不够专一,所以不能战胜娄林的败绩;同样是驻扎,驻扎在雍榆的驻扎带有畏惧,所以不能阻止袭击莒国的军队。因此君子行善不可不专一,见到正义之事不可不勇敢。

邢国迁都到夷仪【元年】。齐国、宋国、曹国的军队为邢国筑城【元年】。

狄人攻打邢国,大概发生在二年之前,齐国人本来就已经救援过他们了。此后狄人未曾再次攻打,那么驻扎在聂北,又是救援什么呢?因为邢国迁都并为之筑城,所以再次称做救援。诸侯之间互相救援,通常能够击退敌人、解除围困罢了。如今齐桓公救援邢国,不仅击退了敌人,又使得敌人不能逼近;不仅解除了围困,又使得围困不能攻克,所谓的迁都并筑城就是如此。霸主的举措在这里最为完备,所以《春秋》用尽了赞美的辞藻。

齐国、宋国、曹国的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齐国、宋国、曹国的军队为邢国筑城【元年】。鲁公与齐侯等人在首止会见周天子的世子。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五年】。鲁公与宰周公等人在葵丘会见。九月,诸侯在葵丘结盟【九年】。叔孙豹与晋国赵武等人在宋国会见【襄公二十七年】。鲁公与刘子等人在平丘会见。八月,在平丘共同结盟【昭公十三年】。诸侯为缘陵筑城【僖公十四年】。鲁公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文公七年】。诸侯在扈地结盟【十五年】。诸侯在扈地会见【十七年】。

孔子说:“《尚书》中重复的记载,言辞的反复,不可不仔细考察,其中必定有美好的意义。”《公羊传》说:“《春秋》中言辞繁多而不删减的,是正当的。”那书写言辞重复而不删减的,就像言语不足以表达而至于感叹,感叹不足以表达而至于咏歌一样。所以正当而有美好,凡是同一件事叙述两次、同一个地方提及两次的就是如此。以重复不删减为美好,就知道简略而不详尽是有贬义,凡是总称诸侯而不逐一列举的就是如此。为邢国筑城的军队,是齐桓公用来保卫中原的举措,霸主的功绩没有比这更盛大的,所以同一件事叙述两次。首止的盟会,确立了王室的位置;葵丘的盟会,明确了天子的禁令;宋国的盟会,平息了诸侯的战争;平丘的盟会,申明了玉器的制度。会盟的美好没有比这更盛大的,所以同一个地方提及两次。缘陵的筑城【十四年】,齐侯专断封国的重任,而诸侯不能纠正;三次扈地的盟会,晋国大夫专断废立的权利,齐国、宋国专断诛杀篡位者的罪恶,而诸侯不能讨伐,所以都简略而不逐一列举。这就是《春秋》惩恶劝善的宗旨【其他先列举后总称诸侯的,都是前目后凡】。

虞国、晋国的军队在下阳会见【二年】。晋人拘捕了虞公【五年】。

下阳,是虞国、虢国的边塞城邑。城邑而说会见,为什么呢?虞国的存在,是因为有虢国;虢国的存在,是因为有下阳。失去下阳,那么虞国、虢国就都灭亡了。《春秋》记载虞国、虢国的灭亡,不直接指出其已经灭亡的结果,而在下阳将亡的征兆上征验,那么记载的言辞不必等到社稷毁灭之后才让人知晓。对于虞国、虢国的灭亡不单独记载,是说没有虞国、虢国了。大概是让有国家、有家族的人,知道祸患产生于疏忽之处,而忧患贵在预防,生存时不忘灭亡,治理时不忘动乱,那么自身安定而国家可以保全。虞公见利忘义,固执拒谏而疏远贤人,即使不被晋国灭亡,也是有国家的罪人,所以在他灭亡时又通过被拘捕来明示这一点。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攻打楚国,驻扎在陉地【四年】。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文公十五年】。凡是军队称罪责而讨伐叫做伐,秘密行军掠夺土地叫做侵。大司马的职责:杀害贤人、残害百姓就讨伐他,依仗险固不服从就侵犯他。侵犯未必不是讨罪,以掠夺土地为主,掠夺土地是为了夺取其险固;讨伐未必不是掠夺土地,以讨罪为主,讨罪是为了清除其贼害。周官九伐之法,其中第五种叫做侵;《泰誓》中侵犯其疆界,其下叫做伐。由此可知文王、武王的军队,大概没有不兼有侵犯和讨伐的。《春秋》时代,所谓的侵犯和讨伐,固然未必都符合司马的制度,然而诸侯兴师,往往借讨罪的名义来实行,直到无法借名,才叫做侵。所以在经文中伐的次数常是侵的四倍,圣人并不都纠正其辞藻,是为了昭示其罪过。只有齐桓公因为蔡姬而侵犯蔡国,懿公因为叔姬而侵犯我国,起初没有名义,而最终却责备楚国不供给贡品,责备曹国朝见之事不当,虽然所责备的不是实情,而这两支军队也

为徒出,故春秋辨焉。由是观之,则凡讨非其罪而书伐、出无其名而书侵者,皆文武之罪人也。

译因为他是被放逐出国的,所以《春秋》对此加以辨析。由此看来,凡是讨伐无罪之人而记载为“伐”、驱逐没有罪名的君主而记载为“侵”的,都是周文王、周武王的罪人。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四】齐侯使国佐如师,及国佐盟于袁娄【成二】

屈完来盟于师,楚志也;不许其盟于师,许其盟于召陵,齐志也。明不使一楚敌诸侯也。召陵去陉一舍,桓公退而盟之,明不以诸侯之众竞楚也。以谓待之为已尽矣,此尊周室、安诸夏,尚徳不尚力者之所为也。国佐如师,齐志也;不与之盟于师,逮袁娄而后与之盟,晋志也。明鞌之败,齐既服而不即舍也。袁娄去鞍四百五十里,欲克逼而从之,明欲遂亡齐也。以谓操之为已蹙矣,此修怨释憾、嗜杀人者之所为也。齐、晋皆覇国也。齐桓能任其贤臣,相之以徳礼,故夷狄服;晋景公不能制其彊臣,道之以怨毒,故诸侯叛。是以《春秋》纪其盟地之逺迩,以见善恶之实焉。召陵之盟,不以齐桓及屈完,大齐桓也,尊王室故也。袁娄之盟,以郤克及国佐,罪郤克也,质人母故也。

公孙兹帅师防齐人云云侵陈【四】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十五】

兹,叔牙之子也。二父与于乱,季友诛之,正也。既诛而立其后,遂与其子并为卿,非也。或曰:「古者父子兄弟不相及,故舜殛鲧而兴禹,周公伐蔡叔而封蔡仲。」是则然矣,必有禹之圣、仲之徳然后可以议此。兹之贤未闻于鲁,敖之罪复暴于莒,非禹、仲比也。是季友私其亲者也。夫乱国,大罪也;诛乱,大刑也;命卿,大任也。由亲亲而私之,此不待贬而可见也。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防王世子于首止【五】

及以防者,齐桓不敢主其防,所以尊王世子也。殊以防者,诸侯不敢同其列,亦所以尊世子也。或曰:「春秋防吴亦殊之,安在其为尊也?」夫殊王世子,则及以防之,尊之也;殊吴,则防以防之外之也。戚之防,吴人不嫌于同列【襄五】以防者故也。黄池之防,吴子不嫌于同及【哀十三】以晋为主故也。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羙恶不嫌同辞,各由其实论之,则炳然见矣。

郑伯逃归不盟【五】郑伯乞盟【八】

首止之防,齐桓帅诸侯奨王室,正君臣父子之位,定天下之本,盛徳之举也。当是时,中国诸侯未有背周室之心,而惠王由嬖孽之私,弃理义之正,启郑从楚,惎间中国,自是楚遂与中国争衡,至于执辱上公,窥觊王室。非齐桓抚以徳礼,则郑终不之反,遂为荆楚之属矣。春秋所以正其辞焉者,虽以罪郑伯见义之不明,亦以恶惠王御世之无道也。

公防齐侯云云伐郑围新城,秋,诸侯救许。公至自伐郑【六】公防尹子云云伐郑。公至自防【成十六】公防晋侯云云防吴于柤。五月,遂防偪阳。公至自防【襄十】公防晋侯云云伐郑。七月,同盟于亳城北。公至自伐郑【十一】公防晋侯云云同围齐【十八○按经同围齐系襄公十八年事原本脱落今増注】正月,诸侯盟于祝柯。公至自伐齐【十九】

凡公行有二事于外,比其反,则以后事至,此《春秋》之常也。其或以前事至者,公不与后事也。何以知其然邪?伐郑之役【成公】鲁师不敢过郑,故以防至;灭偪阳之役,鲁大夫从军,故亦以防至。由此推之,则凡以前事至者,皆不与役事明矣。围齐之役,前事曰围,而以伐至,何也?围而后伐,伐而后盟,公与围、伐而不与盟也。志围而不志伐,同一役故也。凡公出入,必告于庙,释币于祖祢,事宗庙之道然也。国之殆,其往而喜其反,爱君之道然也。出不告行,则反不告至,上失宗庙之敬,下失国人之心,是以《春秋》详其所志,以彰其不然者。孔子曰:「宗庙之敬,所以教天下之孝也已。忘其亲而欲人之忠已,难矣哉!」

  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八】

文姜之孙齐哀姜之至庙,皆不称姜氏者,以贬故絶之也。文姜絶于奔齐,而哀姜絶于致庙,何也?齐者,文姜父母之国,庄公之舅甥也。文姜滛于父母之国而杀其夫,庄公以君父之义,则不得复存舅甥之好,故于奔齐则絶之。絶之者,不复为舅甥也。大庙者,周公之庙,鲁君所以承祭祀之綂也。哀姜滛于己国,杀其二子而絶其统,尝

译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四】齐侯派国佐前往军中,在袁娄与国佐结盟【成二】

屈完来到军中结盟,是楚国的意愿;不允许他在军中结盟,而允许他在召陵结盟,是齐国的意愿。这表明不使一个楚国与诸侯为敌。召陵距离陉地一舍,桓公退兵后与他结盟,表明不凭借诸侯的众多兵力去与楚国竞争。认为等待已经尽力了,这是尊崇周王室、安定中原各国,崇尚德行而不崇尚武力的做法。国佐前往军中,是齐国的意愿;不与他直接在军中结盟,等到袁娄才与他结盟,是晋国的意愿。这表明鞌之战的失败,齐国已经屈服但晋国没有立即放过。袁娄距离鞌地四百五十里,想要逼迫并跟随他,表明想要趁机灭亡齐国。认为操控已经紧迫了,这是结怨释恨、嗜杀成性者的做法。齐、晋都是霸主国家。齐桓公能任用贤臣,以德行礼义辅佐,所以夷狄归服;晋景公不能制约强臣,以怨恨毒害引导,所以诸侯背叛。因此《春秋》记载盟会地点的远近,来显示善恶的实质。召陵之盟,不写齐桓公与屈完,是褒扬齐桓公,因为尊崇王室。袁娄之盟,写郤克与国佐,是归罪郤克,因为侮辱人母的缘故。

公孙兹率领军队防备齐人云云侵犯陈国【四】公孙敖率领军队及诸侯大夫救援徐国【十五】

兹,是叔牙的儿子。两位父亲参与叛乱,季友诛杀他们,是正当的。诛杀后却立其后代,并让其儿子同为卿,是不对的。有人说:“古代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所以舜诛杀鲧而任用禹,周公讨伐蔡叔而封蔡仲。”这是对的,但必须有禹那样的圣德、蔡仲那样的德行,然后才可以这样议论。兹的贤能未在鲁国闻名,敖的罪行又在莒国暴露,与禹、蔡仲不可相比。这是季友偏私自己的亲人。叛乱国家,是大罪;诛杀叛乱,是大刑;任命卿,是大任。因亲近亲属而偏私,这不需要贬斥就显而易见了。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会见王世子【五】

用“及”字来记载会见,是齐桓公不敢主持这次会见,用来尊崇王世子。特别用“防”字记载,是诸侯不敢与王世子同列,也是用来尊崇世子。有人说:“《春秋》记载会见吴国也特别用‘防’字,怎么体现尊崇呢?”特别记载王世子,是用“及”字来会见,是尊崇;特别记载吴国,是用“防”字来排斥。戚地的会见,吴人不忌讳与诸侯同列【襄五】是因为用“防”字的缘故。黄池的会见,吴子不忌讳与诸侯同列【哀十三】是因为晋国为主持的缘故。《春秋》贵贱不忌讳相同的称号,美恶不忌讳相同的措辞,各自根据实际来论述,就明显可见了。

郑伯逃归不结盟【五】郑伯请求结盟【八】

首止的会见,齐桓公率领诸侯扶持王室,端正君臣父子的名分,安定天下的根本,是盛德之举。当时,中原诸侯没有背叛周王室的心,而惠王因宠幸孽子的私情,抛弃理义的正道,开启郑国追随楚国的先例,离间中原各国,从此楚国便与中原各国争衡,以至于拘辱上公,窥伺王室。如果不是齐桓公以德行礼义安抚,郑国终究不会返回,就会成为荆楚的属国了。《春秋》之所以端正其措辞,虽然是因为郑伯见识不明而获罪,也是因为厌恶惠王治国无道。

鲁公会见齐侯云云讨伐郑国包围新城,秋天,诸侯救援许国。鲁公从讨伐郑国回来【六】鲁公会见尹子云云讨伐郑国。鲁公从会见回来【成十六】鲁公会见晋侯云云在柤地会见吴国。五月,随即在偪阳会见。鲁公从会见回来【襄十】鲁公会见晋侯云云讨伐郑国。七月,在亳城北共同结盟。鲁公从讨伐郑国回来【十一】鲁公会见晋侯云云共同包围齐国【十八○按经同围齐系襄公十八年事原本脱落今増注】正月,诸侯在祝柯结盟。鲁公从讨伐齐国回来【十九】

凡是鲁公出行在外有两件事,等到他回来,就以后面的事记载归来,这是《春秋》的常例。那些以前面的事记载归来的,是鲁公没有参与后面的事。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讨伐郑国的战役【成公】鲁军不敢经过郑国,所以以会见记载归来;灭偪阳的战役,鲁国大夫随军,所以也以会见记载归来。由此推论,那么凡是以前面的事记载归来的,都不参与战役是明显的。包围齐国的战役,前面的事说是包围,却以讨伐记载归来,为什么呢?包围之后讨伐,讨伐之后结盟,鲁公参与包围、讨伐而不参与结盟。记载包围而不记载讨伐,因为是同一战役的缘故。凡是鲁公出入,必须向宗庙报告,在祖祢前释币,这是侍奉宗庙的道理。国家危险,他前往时担忧他回来时喜悦,这是爱戴君主的道理。出去不报告出行,那么回来就不报告归来,对上失去对宗庙的敬意,对下失去国人的心,因此《春秋》详细记载其所志,以彰显其不然之处。孔子说:“对宗庙的敬意,是用来教导天下人的孝道的。忘记自己的亲人而想让人忠于自己,太难了!”

在大庙举行禘祭并迎致夫人【八】

文姜的孙女齐哀姜来到宗庙,都不称姜氏,是因为贬斥而断绝关系。文姜因奔齐而断绝关系,而哀姜因迎致宗庙而断绝关系,为什么呢?齐国,是文姜父母之国,庄公的舅甥关系。文姜在父母之国淫乱并杀死其夫,庄公以君父之义,就不能再维持舅甥之好,所以奔齐就断绝关系。断绝关系,是不再作为舅甥。大庙,是周公的庙,鲁君用来继承祭祀统绪的地方。哀姜在本国淫乱,杀死两个儿子而断绝统绪,曾经

见讨于齐矣。僖公以宗庙之义,则不得复以配其先君,故于致庙则絶之。絶之者,不可配宗庙也。然其所谓絶者,非两公自絶之也【荘与齐人狩于禚,僖公禘而卒致之】春秋》以大义絶之耳。圣人处人君臣、父子、夫妇之际,岂苟然者?谓其礼弗周于情也,则通之以仁;谓其情弗当于礼也,则断之以义。此所以为万世法也。

译已经被齐国讨伐了。僖公因为宗庙祭祀的礼义,就不能再配享他的先君,所以在致祭于宗庙时便断绝了他。所谓断绝,就是不能配享于宗庙。然而这所谓的断绝,并不是两位国君自行断绝的【庄公曾与齐人在禚地狩猎,僖公在举行禘祭后去世,庄公仍致祭于他】,而是《春秋》依据大义断绝了他罢了。圣人在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时,难道是随意而为的吗?如果认为礼制在人情方面有所欠缺,就用仁爱来贯通;如果认为人情不符合礼制,就用道义来裁断。这就是它成为万世法则的原因。

诸侯城縁陵【十四】

此齐桓専封国之任,而诸侯不能正,故畧言诸侯而不序。然则小谷、楚邱亦専封也,而不略言诸侯,反若鲁之自城焉,何也?杞为淮夷所病,伯者以诸侯城而迁之,是也,特以无王命而致贬。然杞惟旧国,故犹可以诸侯道也。卫为狄人所防,不请于王而创建其国;齐守天子之地,不请于王而分封其臣,皆非制节谨度之道,故不可以诸侯道也。然则曷为不言杞迁,亦不言迁之者?迁之者虽曰迁之,其实徙以自从也;迁者虽曰自迁,其实有借于外也。今齐迁杞而不以自从,▯借齐以迁而其事有阙,故惟志其城耳。

季▯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十四】季▯归于鄫【十五】鄫季▯卒【十六】

季▯适鄫,自鄫归寜皆不志于《春秋》,简常事也。▯与鄫子遇于防,则知尝适鄫矣;既适而不系之鄫,则知尝絶鄫矣;絶而书归,则知复嫁矣;没而书卒,则知复为夫人矣。妇人有见出于夫宗,无见絶于父母之国。今僖公怒鄫而絶其昬季▯既絶而遇于防,既遇而使其夫来朝,既朝而公复妻之,是皆失昬姻之道也。在《易》,《咸》、《恒》,昬姻之卦也。少相求,则欲其感而说,故为《咸》。咸,感也。长相防则欲其巽而久,故为《恒》。恒,久也。此夫妇之正,人伦之本,王化之基也,故《春秋》尽其辞焉。

秋七月【十○按经僖公十年书秋七月原本误作六年今改正】无事,书首时。二十一,十月朔,日有食之【桓十七】日食书朔。二十五,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荘七】九月己卯晦【僖十五】正月戊申朔【十六】十有一月己巳朔【二十一】闰月不告月【文六】公四不视朔【十六】庚寅日中而克葬【宣八】六月甲午晦【成十六】戊午日下▯乃克葬【定十五】闰月葬齐景公【哀五】

春秋之纪嵗月也,举时以正嵗,举月以正时,举晦朔以正月,举甲乙以正日,举中昃以正朝夕,举昼夜以正晦眀,举闰以正寒暑,所以揆歴数、别乆近、眀先后、示早晚也。此尧舜所以厘百工、熈庶绩之道也。▯谓:「春秋不书晦、闰。」于经未有以效之。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十五】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爕【襄八】

侵伐而战,战而败,败而获,兵家之常也。晋方战而未败,蔡被侵而未战,何以遽言获防?有以见两国失民,民不亲上,而委之于敌也。君子之为国也,其养民惠,其使民义,故下之事上,如子弟之爱父兄,手足之卫头目,安有临难而委之敌邪?邹穆公与鲁战,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弗之救。孟子教之曰:「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使晋惠、蔡爕知从事斯语,则秦、郑虽彊,必不遽辱于未败之前也。

宋人执郑祭仲【桓上】公子季友卒【僖十六】叔孙得臣如京师【文元】仲遂卒于垂【宣八】公弟叔肹卒【十七】仲婴齐卒【成十五】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哀十】

古之为臣者,有功于国,没则君命之氏,或字,或官,或邑,或谥,使得立其世族。古之为子者,防为之名,冠则父命之字,或子,或甫,五十则称伯、仲、叔、季,使得配其国邑,此礼之常者也。有生而命之者,有不待五十而称之者,此礼之非常者也。祭仲,祭封人也;季友、仲遂、叔肹、公孟彄,公子也;得臣、婴齐,公孙也。于未没举其氏,则知生既命之矣。闵之元年,友称季子;宣之十七年,肹称叔,则知不待五十称之矣。夫不待五十而称叔、季,其失小;身未没而赐之氏,其失大。彼皆权足以震主,威足以制国,而后得之。季氏世为上卿,终出昭公;仲遂、得臣同使于齐,归弑子恶;祭仲受盟于宋,归遂太子忽。人主失驭臣之柄,而轻以名器假人,其祸如此,可不监防!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二十一】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二十一】

古之命牧伯也,选于诸侯,命于祖庙,必有眀徳而后建之【宣王命韩侯】否则有大功于王室者也【平王命晋文侯】桓、文之伯,徳虽不足,然能至天子之

译诸侯为杞国修筑缘陵城。这是齐桓公专断封国的行为,而诸侯不能匡正,所以略称“诸侯”而不按次序记载。然而小谷、楚邱也是专断封国,却不略称“诸侯”,反而像是鲁国自己修筑城池一样,为什么呢?杞国被淮夷侵扰,霸主率领诸侯修筑城池并迁移杞国,这是对的,只是因为没有周王的命令而受到贬斥。但是杞国只是旧有的国家,所以还可以用“诸侯”的名义来记载。卫国被狄人侵扰,不向周王请示就重建国家;齐国占据天子的土地,不向周王请示就分封臣下,这都不符合节制法度的原则,所以不能用“诸侯”的名义来记载。那么为什么不记载杞国迁移,也不记载迁移杞国的人呢?迁移杞国的人虽然说是迁移杞国,实际上是让杞国跟随自己;被迁移的人虽然说是自己迁移,实际上是借助外力。现在齐国迁移杞国却不让它跟随自己,杞国借助齐国迁移而事情有缺失,所以只记载修筑城池罢了。

季姬在防地遇见鄫子,派鄫子来朝见。季姬回到鄫国。鄫国的季姬去世。季姬到鄫国,从鄫国回娘家省亲,都不在《春秋》中记载,这是省略日常事务。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就知道她曾经嫁到鄫国;既然嫁了却不依附于鄫国,就知道曾经被鄫国断绝关系;断绝关系后记载“归”,就知道又改嫁了;死后记载“卒”,就知道又恢复了夫人的身份。妇人只有被夫家休弃,没有被父母之国断绝关系的。现在僖公因为鄫国发怒而断绝婚约,季姬被断绝关系后在防地相遇,相遇后让她的丈夫来朝见,朝见后僖公又娶她为妻,这些都是违背婚姻礼制的行为。在《易经》中,《咸》卦和《恒》卦是婚姻之卦。少年互相追求,希望他们感应而喜悦,所以是《咸》卦。咸,就是感应。长久相处,希望他们顺从而持久,所以是《恒》卦。恒,就是持久。这是夫妇的正道,人伦的根本,王道教化的基础,所以《春秋》详尽地用辞藻来记载。

秋七月,无事,记载季节以确立年份。二十一,十月朔日,发生日食。二十五,夜晚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九月己卯晦日。正月戊申朔日。十有一月己巳朔日。闰月不告朔。公四次不视朔。庚寅日正午才安葬。六月甲午晦日。戊午日太阳下山才安葬。闰月安葬齐景公。

《春秋》记载年月,列举季节以确立年份,列举月份以确立季节,列举晦朔以确立月份,列举甲乙以确立日期,列举中午和偏西以确立早晚,列举昼夜以确立晦明,列举闰月以确立寒暑,用来衡量历法、区别远近、明确先后、显示早晚。这是尧舜治理百官、成就功业的方法。有人说:“《春秋》不记载晦日和闰月。”在经文中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俘获了晋侯。郑人侵犯蔡国,俘获了蔡公子爕。侵犯作战,作战失败,失败被俘,这是兵家常事。晋国正在作战尚未失败,蔡国被侵犯尚未作战,为什么突然说被俘获?由此可以看出两国失去民心,百姓不亲近上级,而将自己托付给敌人。君子治理国家,养育百姓有恩惠,役使百姓合乎道义,所以下级侍奉上级,就像子弟爱护父兄,手足护卫头目,哪有面临危难而将自己托付给敌人的呢?邹穆公与鲁国作战,官吏死了三十三人,而百姓不去救援。孟子教导他说:“君主实行仁政,百姓就会亲近上级,为长官效死。”如果晋惠公、蔡公子爕知道遵循这些话,那么秦国、郑国虽然强大,必定不会在失败之前就侮辱他们。

宋人拘捕郑国祭仲。公子季友去世。叔孙得臣前往京师。仲遂在垂地去世。公弟叔肹去世。仲婴齐去世。卫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古代做臣子的,对国家有功,死后君主赐给他氏,或者字,或者官职,或者封邑,或者谥号,让他能够建立世族。古代做儿子的,出生时取名,行冠礼时父亲赐给他字,或者子,或者甫,五十岁则称伯、仲、叔、季,让他能够匹配国家封邑,这是礼制的常规。有生下来就赐名的,有不等到五十岁就称伯仲叔季的,这是礼制的非常规。祭仲,是祭地的封人;季友、仲遂、叔肹、公孟彄,是公子;得臣、婴齐,是公孙。在他们去世前就举用他们的氏,就知道他们生下来就赐名了。闵公元年,季友称季子;宣公十七年,叔肹称叔,就知道不等到五十岁就称伯仲叔季了。不等到五十岁就称叔季,过失较小;生前就赐给氏,过失较大。他们都是权足以震慑君主,威足以控制国家,然后才得到这些。季氏世代担任上卿,最终驱逐了昭公;仲遂、得臣一同出使齐国,回国后杀害了子恶;祭仲在宋国受盟,回国后废黜了太子忽。君主失去驾驭臣下的权柄,而轻易将名器借给人,祸患如此,怎能不引以为戒!

宋人、齐人、楚人在鹿上结盟。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盂地会盟,拘捕宋公以讨伐宋国。古代任命州牧方伯,从诸侯中选拔,在祖庙任命,必定有明德然后才建立他,否则是对王室有大功的人。桓公、文公的霸业,德行虽然不足,然而能够到达天子

命;晋之世主夏▯,功虽不足,然能保上世之威。此岂可以知求而力争乎?宋襄为鹿上之▯,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非有天子之命也;小国而争为盟主,非有上世之威也。宋公于是身执而国伐,楚子于是称爵而为诸侯上。夫桓、文之防,以攘楚也,徳足以懐之,力足以威之,故蒙其利;宋襄之防,以致楚也,不度徳,不量力,故罹其害。然则桓、文虽未至于王道,而其惠中国、绥四方,岂宋比防?

译天命;晋国的历代君主承继夏朝的统绪,功业虽然有所不足,但能够保持先代留下的威望。这难道是可以通过智谋去探求、通过力争去获得的吗?宋襄公在鹿上会盟,向楚国谋求诸侯的盟主地位,楚国人答应了他,这并不是因为拥有天子的任命;作为一个小国却争着做盟主,也不是因为拥有先代留下的威望。宋襄公因此自身被俘、国家被攻伐,楚成公因此自称为王而位居诸侯之上。齐桓公、晋文公的会盟,是为了抵御楚国,德行足以安抚他们,力量足以威慑他们,所以蒙受其利;宋襄公的会盟,却是招致楚国,不估量德行,不衡量力量,所以遭受其害。那么齐桓公、晋文公虽然还没有达到王道的境界,但他们恩惠中原、安抚四方,难道是宋襄公可以相比的吗?

楚人使宜申来献防【二十一】

宜申,楚大夫也。称人以使,则知所谓人者,楚子也。曷为人之?前此楚虽浸大,《春秋》必累其善而后进之,不过曰「人」而止矣。宋襄求覇致楚成王,使诸侯尊焉,于是始以爵称。前此,楚未尝先诸侯也,至是始为诸侯上。前此,楚未尝执诸侯也,至是始执宋公以伐宋。伐宋而胜,则又献防于未尝通好之国,以侈大其功。荆蛮衡行,莫甚于此。故《春秋》人其君,黜出防以压之。夫诸侯献四夷之功于天子,治世之典也;荆楚献宋人之防于诸侯,乱世之事也。诸侯有伯,则伯者惩其侮;诸侯无伯,则《春秋》压其乱。此所以为代赏罚也。

公防诸侯于薄,释宋公【二十一】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邱【成十六○按经晋执季孙行父事在成公十六年原本阙注今增入】

前曰执宋公,不言孰执之;此曰释宋公,不言孰释之,何也?宋不修徳而求诸侯,致荆蛮而祸中国,众之所不与也。然有张华夏、修仁义之心焉,特其作不顺、施不恕耳。故于其见执,虽众所不与,亦不使夷狄执之;于其见释,虽楚与之平,亦不使夷狄释之。若曰众执之而众释之也,此圣人惩荆舒之意也。宋公曰「释」,行父曰「舍」。释之为言,本有罪者也;舍之为言,本无罪者也。

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二十二】

孟子谓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又曰管仲、晏子之功不足为也,是皆欲勉其君以至于王道云耳。今宋襄公慕王者之术,欲为王者之师,不幸而败于▯,宜圣人之所与,而《春秋》乃不之贵,何也?岂非慕其名不既其实,非其人輙效其事故欤?夫王者之术,其施仁行义,盖非一日之积,天下信之而不疑,然后可以有为。宋公乗中国无伯之时,伐齐丧,虐邾、滕,围曹,国皆不由徳,大臣忠諌而不能用,及与楚争,始欲以仁义胜之,王者之术故如是乎?所谓非其人輙效其事者也。夫王者之师,其誓众教民,亦非一日之积,众习民安而后可以制敌。宋公平日之兵,以杀伐为事,及与楚战,乃始戒之以不重伤,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事非素习,易其常守,至于殄民丧已,祸及他国,王者之师果如是乎?所谓慕其名不既其实者也。然则齐宣有爱牛之心,孟子取之,谓足以王,而宋公慕王者之名,效王者之事,乃不得比于爱牛,何也?曰:「齐宣之爱牛,出诸仁心之诚,非有为为之也,举斯心而加之,则王道之本也,孟子取之,所以劝徳义也;宋襄之慕效,出于求伯之心,有为为之也,原其实而论之,则王道之贼也,《春秋》黜之,所以辨情伪也。」然宋襄公虽不善,而楚之亦见贬,则抗中国、惩荆舒之义见矣。

卫侯燬防邢【二十五】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昭十一】燬防之名,说者谓防同姓也,诱而讨也。信斯言,则晋尝防夏阳矣,楚尝防防矣,又尝诱戎蛮子矣,何以不名乎?子贡问政,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夫信重于食与死,先王所恃以立国、长世、保民者也。今两君之防,人弃信而任诈,失立国之实,无长世保民之道,是自同于匹夫之行、机械之为也。春秋不以人主之道待之。晋文伐原,退一舍而原降;其攻楚,退三舍而楚败,信之效盖如此。尊为覇主,位诸侯上,岂不宜防?

春,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弗及。夏,齐人伐北鄙【二十六】

侵伐曰齐人,追曰齐师,则知所谓齐人者,齐侯也。曷为人之?卫成公欲以二▯平两国之怨,此睦四隣、和兄弟、蕃王室之义也,而齐侯讨焉,春秋恶之。于是展喜责其不能卒桓之功,而孝公还。齐之不复覇也,宜防!

公子遂如楚乞师【二十六】晋侯使郤锜来乞师【成十三】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十六】晋侯使荀防来乞师【十七】晋侯使士鲂来乞师【十八】

征伐自天子出,受命为侯伯者得専征伐,先王之制也。诸侯有相侵暴,则当告于天子,

译楚国人派宜申来进献防地。

宜申是楚国的大夫。称“人”来派遣,就知道所谓的“人”是指楚子。为什么称他为“人”呢?在此之前,楚国虽然逐渐强大,《春秋》必定累积他的善行然后才提升他的称谓,不过称为“人”就停止了。宋襄公谋求霸业导致楚成王崛起,使诸侯尊崇他,于是才开始以爵位称呼他。在此之前,楚国未曾凌驾于诸侯之上,到这时才位居诸侯之上。在此之前,楚国未曾拘捕诸侯,到这时才开始拘捕宋公来讨伐宋国。讨伐宋国而获胜,却又向未曾通好之国进献防地,以此夸耀他的功劳。荆蛮横行无忌,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春秋》称楚君为“人”,贬低防地来压制他。诸侯向天子进献平定四方蛮夷的功劳,这是太平盛世常行的典制;荆楚向诸侯进献宋人的防地,这是乱世的事情。诸侯中有霸主,那么霸主就会惩戒他的侮辱行为;诸侯中没有霸主,那么《春秋》就会压制他的混乱。这就是《春秋》代替天子施行赏罚的原因。

鲁公在薄地会合诸侯,释放宋公。晋国人拘捕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邱。

前面说拘捕宋公,不说谁拘捕的;这里说释放宋公,不说谁释放的,为什么呢?宋国不修养德行却谋求诸侯地位,招致荆蛮而祸害中原,这是众人所不赞同的。然而他有弘扬华夏、修明仁义的心意,只是他的作为不顺理、施予不宽恕罢了。所以在他被拘捕时,虽然众人不赞同他,也不让夷狄拘捕他;在他被释放时,虽然楚国与他讲和,也不让夷狄释放他。好像说是众人拘捕他而众人释放他一样,这是圣人惩戒荆舒的意思。宋公称为“释”,行父称为“舍”。“释”的意思是,本来有罪的人;“舍”的意思是,本来无罪的人。

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大败。

孟子说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齐桓公、晋文公霸业的人,又说管仲、晏子的功劳不值得称道,这都是想要勉励他们的君主达到王道罢了。现在宋襄公羡慕王者的术数,想要做王者的军队,不幸在泓水战败,这本是圣人赞许的,而《春秋》却不推崇他,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只羡慕他的名声却没有达到他的实质,不是那个人却效仿他的事迹的缘故吗?王者的术数,施行仁义,大概不是一天积累起来的,天下人信任他而不怀疑,然后才可以有所作为。宋公趁着中原没有霸主的时机,讨伐齐国的丧事,虐待邾国、滕国,包围曹国,国家都不依循德行,大臣忠诚劝谏而不能采纳,等到与楚国争斗,才开始想用仁义战胜他们,王者的术数原来是这样的吗?这就是所谓的不是那个人却效仿他的事迹。王者的军队,誓师教民,也不是一天积累起来的,众人习惯民众安定然后才可以制服敌人。宋公平时的军队,以杀伐为事,等到与楚国作战,才开始告诫他们不伤害重伤的人,不俘虏头发花白的人,不攻击没有排好阵势的敌人,事情不是平时练习的,改变了他平时的坚守,以至于灭绝百姓丧失自己,祸及他国,王者的军队果真是这样的吗?这就是所谓的只羡慕他的名声却没有达到他的实质。那么齐宣王有爱护牛的心意,孟子取用他,说足以称王,而宋襄公羡慕王者的名声,效仿王者的事迹,却不能与爱护牛相比,为什么呢?回答说:“齐宣王爱护牛,出于仁心的真诚,不是有所作为而做的,推举这种心并加以推广,就是王道的根本,孟子取用他,是用来劝勉德义的;宋襄公的羡慕效仿,出于谋求霸业的心,是有所作为而做的,推究其实质来论断,就是王道的祸害,《春秋》贬低他,是用来辨别真情与虚伪的。”然而宋襄公虽然不好,而楚国也被贬低,那么对抗中原、惩戒荆舒的道义就显现了。

卫侯燬在防地会盟邢国。楚子在防地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关于“防”这个名字,解说者说防是同姓,诱骗而讨伐。相信这种说法,那么晋国曾经在防地会盟夏阳,楚国曾经在防地会盟防地,又曾经诱骗戎蛮子,为什么不称名呢?子贡问政,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民众信任。”迫不得已要去掉一项,在这三者中先去掉哪一项?回答说:“去掉军备。”迫不得已要去掉一项,在这两者中先去掉哪一项?回答说:“去掉粮食。自古以来都有死亡,民众没有信任就不能立足。”信任比粮食和生命更重要,是先王所依靠来建立国家、长久传世、保护民众的。现在两位君主的会盟,人抛弃信任而任用欺诈,失去建立国家的实质,没有长久传世保护民众的方法,这是自同于普通人的行为、权谋的手段。《春秋》不以君主之道对待他们。晋文公讨伐原国,退让一舍而原国投降;他攻打楚国,退让三舍而楚国战败,信任的功效大概就是这样。尊为霸主,位居诸侯之上,难道不应该在防地会盟吗?

春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公追击齐军到泓水,没有追上。夏天,齐国人讨伐北部边境。

侵伐称为“齐人”,追击称为“齐师”,就知道所谓的“齐人”是指齐侯。为什么称他为“人”呢?卫成公想要用两个泓水来平息两国的怨恨,这是和睦四邻、和谐兄弟、藩卫王室的道义,而齐侯讨伐他,《春秋》厌恶他。于是展喜指责他不能完成齐桓公的功业,而齐孝公回国。齐国不再称霸,是理所当然的!

公子遂到楚国请求出兵。晋侯派郤锜来请求出兵。晋侯派栾黡来请求出兵。晋侯派荀防来请求出兵。晋侯派士鲂来请求出兵。

征伐由天子发出,受命为侯伯的人得以专断征伐,这是先王的制度。诸侯有相互侵扰暴虐,就应当向天子报告,

请于侯伯以惩治之。齐之病鲁,虽中国无伯,曾弗告王,而自乞楚师以伐之,是僖公不有天子也。晋之覇诸侯,虽非受命,而实承上世之烈,不知修方伯之职,而屡乞师于下国,是厉公无复覇政也【士鲂之乞亦厉之末】夫方伯能修其职,则能制诸侯;诸侯知聼侯伯,则知尊天子。桓、文所以为五覇之盛者如此。孟献子不眀其防徒见其自卑以有求,遂以为必能胜敌,陋矣夫!

译向侯伯请求来惩治他们。齐国侵扰鲁国,虽然中原没有霸主,竟然不向周王报告,反而自己请求楚国出兵去讨伐它,这是僖公不把天子放在眼里。晋国称霸诸侯,虽然并非受命于天子,但实际上是继承了前代霸主的功业,不知道履行方伯的职责,却屡次向小国请求出兵,这是厉公不再具备霸主的政令权威了【士鲂的请求也是厉公霸业的尾声】。如果方伯能够履行他的职责,就能制约诸侯;诸侯知道听从侯伯,就会知道尊崇天子。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成为五霸中最兴盛的原因就在于此。孟献子不明白其中的界限,只看到他谦卑以求助,就认为他一定能战胜敌人,真是浅陋啊!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二十八】

春秋杀大夫公子,未有名其罪者。今买独以罪书,何也?夫戍卫之诛,在买为不辜,在鲁为不义。前年以楚师取谷,去年与楚人围宋,则鲁之从楚,诸侯既知之矣。为楚戍卫,其可掩乎?今也畏大国之讨,而杀不辜以自解,人孰信之?此匹夫之偷合苟免之计,非有国长世保民之道也。孟子谓伯夷、伊尹,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虽得天下不为也。王道所恶,莫大于行不义、杀不辜,故《春秋》正其辞焉。

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二十八】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哀四】

眀王在上,诸侯不得専戮。虽方伯连帅,亦必请其有罪者于王,然后执之,执之而归于京师,而蔽以王朝之法,故诸侯各谨其度,而天下所以服也。春秋世衰,诸侯以彊相执,或以归,或杀之,其不道一也。而晋执二君,则又甚焉。不归之京师,而授之他国,则无王之大者。晋定公不足道也,而文公亦为之,宜乎仲尼鄙其不正矣。曹、宋之邻也,故言畀;戎、楚之属也,故言归。曹未失国,故不名;戎遂亡也,故名之【人君或执,或以归,或国防而奔,凡书名者,皆死不复见也】

五月,公防晋侯云云▯于践土。公朝于王所【二十八】公防晋侯云云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二十八】诸侯▯于践土,而曰「公朝于王所」,则知王在践土也。不曰「王在践土」,不与诸侯致天子也。不曰「防王」,不与诸侯▯天子也。诸侯防于温,而曰「天王狩于河阳,公朝于王所」,则知王在温也。不曰「王在温」,不与诸侯再命天子也。不曰「王狩于温」,不与诸侯再致天子也。温,河阳也,邑举之曰温,地举之曰河阳。践土之▯,王来劳晋,故不嫌于同所。温之防,晋实召王,故不义于同地。以其不义于同地,是以小诸侯之防,而大天王之狩也。礼,天子非展义不廵守,襄王不能廵晋守,而从晋侯之召,是不君也。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晋侯不能朝京师,而召天子使诸侯见之,是不臣也。齐桓之伯也,防王世子,则不主其防;尊王世子,则不敢与▯。推所以事王世子之礼,以达诸天子,故其义正,其辞直。观其所防,则二伯之优劣见矣。

公朝于王所。壬申,公朝于王所【二十八】公如京师。公自京师,遂防晋侯,云云,伐秦【成十三】

天子以四海为家,天下皆其所也,故朝不言所,朝而言所者,失其所也。诸侯出防,必自其国,故防不言自,防而言自者,非其自者也。周衰,诸侯莫肯行朝事,晋文公行覇,▯致天子,使诸侯朝于野,此之谓失其所。晋厉公伐秦,欲挟王师,使诸侯过而朝之,此之谓非其自。然则文公非诚尊天子也,欲大已功以为名耳;厉公非诚朝天子也,欲重己师以为名耳。而春秋志之曰:「公朝于王所」,则若鲁公之自朝者;又曰:「公如京师」,则若専以朝事行者。彼以名为之,我以实应之,圣人幸其有是名也,则不敢不为是实也,此所以正君臣之分,眀经世之法也。《书》曰:「尔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此春秋所恶之说也。孟子曰:「君子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矣。」此春秋所志之意也。

卫侯出奔楚【二十八】公防晋侯云云,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二十八】

卫侯郑,子出也,胁于彊晋,非得罪于义者,故不名也。晋文以叔武代之,使与▯于王庭,班曰「卫子而在莒上」,是既假天子之命以命之,同于继世未逾年之君矣。及其归之也,不禀于王,不顾卫子,使兄弟相残,君臣相讼。郑也亦无王命而私复其国,是晋文専废置之权,而卫侯有茍得之志矣。故虽许其复位而名之也。然则郕伯来奔,何亦不名?曰:史逸其失位之实,故无所考信。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二十八】卫侯郑归于卫【三十】卫侯出奔齐【襄十四】卫侯衎复归于卫【二十六】

诸侯有罪,方伯以王命执之,而蔽以王朝之法则,书之曰:「归于京师。」及

译公子买驻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就被刺杀【二十八】

春秋时期处死大夫或公子,从未在史书中写明其罪状的。如今唯独公子买被写明罪状,为什么呢?那戍卫之死的惩罚,对公子买来说是无辜的,对鲁国来说是不义的。前年鲁国借楚国军队夺取谷邑,去年又与楚国人围攻宋国,那么鲁国顺从楚国,诸侯们已经知道了。替楚国戍守卫国,这还能掩盖吗?现在因为畏惧大国的讨伐,而杀害无辜之人来为自己解脱,谁会相信呢?这是普通人苟且求合、侥幸免祸的计谋,不是治理国家、长久保全百姓的道理。孟子说伯夷、伊尹,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辜的人,即使得到天下也不去做。王道所厌恶的,没有比做不义之事、杀无辜之人更大的了,所以《春秋》在此修正了它的措辞。

晋侯进入曹国,拘捕曹伯,交给宋国人【二十八】晋人拘捕戎蛮子赤,把他押回楚国【哀四】

明王在位时,诸侯不得擅自杀戮。即使是方伯连帅这样的霸主,也必须向周王请示有罪之人,然后才能拘捕他,拘捕后押回京师,用周王朝的法律来审判他,所以诸侯各自谨慎遵守法度,天下因此臣服。春秋时代衰微,诸侯凭借强权互相拘捕,有的押回去,有的杀死,他们的不道义是一样的。而晋国拘捕两位国君,那就更加严重了。不把他们押回京师,却交给其他国家,这是无视周王权威的大罪。晋定公不值得称道,而晋文公也做了这样的事,难怪孔子鄙视他们的不公正。曹国和宋国是邻国,所以说“畀”(给予);戎国和楚国是属国,所以说“归”(押回)。曹国尚未亡国,所以不称名;戎国最终灭亡了,所以称名【国君有的被拘捕,有的被押回,有的因国家灭亡而逃亡,凡是称名的,都是死后不再复见】

五月,鲁公与晋侯等人在践土会盟〇在践土。鲁公在王所朝见【二十八】鲁公与晋侯等人在温地会盟。周天子在河阳巡狩。壬申日,鲁公在王所朝见【二十八】诸侯〇在践土,而说“鲁公在王所朝见”,就知道周王在践土。不说“周王在践土”,是不认可诸侯把天子召来。不说“会盟周王”,是不认可诸侯〇天子。诸侯在温地会盟,而说“周天子在河阳巡狩,鲁公在王所朝见”,就知道周王在温地。不说“周王在温地”,是不认可诸侯再次命令天子。不说“周王在温地巡狩”,是不认可诸侯再次把天子召来。温地,就是河阳,称邑名说温,称地名说河阳。践土的〇,是周王来慰劳晋国,所以不忌讳同地。温地的会盟,是晋国实际上召来周王,所以在同地是不义的。因为同地是不义的,所以把小诸侯的会盟写得小,而把天王巡狩写得大。按礼制,天子不为了彰显正义就不巡守,襄王不能巡守晋地,却听从晋侯的召见,这是不像君主。按礼制,天子不下殿堂而接见诸侯,晋侯不能去京师朝见,却召来天子让诸侯朝见,这是不像臣子。齐桓公称霸时,会盟周王的世子,就不主持这次会盟;尊重周王的世子,就不敢与〇。推演侍奉周王世子的礼节,来通达于天子,所以他的义理端正,言辞直率。观察他们的会盟,两位霸主的优劣就显现了。

鲁公在王所朝见。壬申日,鲁公在王所朝见【二十八】鲁公前往京师。鲁公从京师回来,于是与晋侯等人会盟,云云,讨伐秦国【成十三】

天子以四海为家,天下都是他的地方,所以朝见不说“所”,朝见而说“所”的,是失去了应有的地方。诸侯外出会盟,必定从自己的国家出发,所以会盟不说“自”,会盟而说“自”的,不是从本国出发的。周室衰微,诸侯不肯履行朝见之礼,晋文公推行霸业,〇召来天子,让诸侯在野外朝见,这就叫失去了应有的地方。晋厉公讨伐秦国,想挟持周王军队,让诸侯路过而朝见,这就叫不是从本国出发。那么晋文公并非真心尊崇天子,是想夸大自己的功劳以博取名声;晋厉公并非真心朝见天子,是想加重自己军队的声势以博取名声。而《春秋》记载说:“鲁公在王所朝见”,就好像是鲁公亲自朝见一样;又说:“鲁公前往京师”,就好像是专门为了朝见而去的一样。他们为了名声而做,我则用事实来回应,圣人庆幸他们有这种名义,就不敢不赋予这种事实,这就是为了端正君臣的名分,阐明经世的法则。《尚书》说:“你要恭敬地识别百官的朝享,也要识别那些不朝享的。如果不专心于朝享,百姓就会说他不朝享。”这是《春秋》所厌恶的说法。孟子说:“君子致力于引导他的君主走上正道,志向在于仁德罢了。”这是《春秋》所记载的深意。

卫侯出逃到楚国【二十八】鲁公与晋侯等人会盟,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二十八】

卫侯郑,是庶子出身,被强大的晋国胁迫,并非在道义上获罪,所以不称名。晋文公让叔武代替他,让他与〇在王庭,排位说“卫子在莒子上”,这是假借天子之命来任命他,等同于继位未满一年的君主了。等到让他回国时,不禀告周王,不顾及卫子,致使兄弟相残,君臣相讼。郑也没有周王的命令就私自恢复他的国家,这是晋文公专断废立之权,而卫侯有苟且得位之心。所以虽然允许他复位,却称他的名。那么郕伯来投奔,为什么也不称名?回答说:史书遗漏了他失位的实情,所以没有可考证的信据。

晋人拘捕卫侯,把他押回京师【二十八】卫侯郑返回卫国【三十】卫侯出逃到齐国【襄十四】卫侯衎返回卫国【二十六】

诸侯有罪,方伯奉周王之命拘捕他,并用周王朝的法律来审判他,史书就记载说:“押回京师。”等到

其归也,以王命释之,则书之曰:「归自京师【晋执曹伯负刍是也】今文公执卫侯,则言「归之于京师」,是将蔽以王朝之法矣;其归也,则不言「自京师」,是不以王命释之也。罪之自王,天下所以畏而服也。委罪人于天子,而已私释之,此非制节谨度之道也。故卫侯郑之执不名,以臣讼也;其归也名之,无王命也。卫侯衎之奔不名,以臣逐也;其归也名之,请于臣也。郑为不臣,衎为不君,皆《春秋》之罪人也。

译他回国时,如果是奉周天子的命令释放他,那么史书就记载为:“从京师归来”【晋国拘捕曹伯负刍就是这种情况】。如今晋文公拘捕卫侯,却记载为“把他押送到京师”,这是打算用周王朝的法律来掩盖此事;他回国时,却不记载“从京师”,这说明不是奉周天子的命令释放他。罪行由周天子判定,天下人因此畏惧而顺服。把罪犯交给天子,自己却私自释放他,这不是节制谨慎、遵守法度的做法。所以卫侯郑被拘捕时不称其名,是因为以臣子的身份诉讼;他回国时称其名,是因为没有周天子的命令。卫侯衎出逃时不称其名,是因为被臣子驱逐;他回国时称其名,是因为向臣子请求。郑是不守臣道,衎是不守君道,都是《春秋》所谴责的罪人。

曹伯襄复归于曹【二十八】

曹伯身执而国分,南面之辱,无过于此。假其力不能自直于王,至其返国,犹当待礼而后归。今也晋私许复之而已,以货求之,忘其大耻而志于茍得,故虽许其复位,而名以罪之也。季平子执于晋,子服惠伯有辞,晋欲归之。惠伯曰:「合诸侯而执其老,若有罪,死命可也;若无罪而惠免之,诸侯不闻,是逃死也。请从君惠于防。」使曹卫之君知出于此,则其返国,定不为臣民羞矣。人君举动,国之存亡繋焉,其可忽诸!

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卫元咺出奔晋【二十八】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二十八】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郑归于卫【三十】

君归则臣出,君执则臣归。其归也,君臣同辞,是不以君臣道也。臣出其君而不加讨,迨其国自杀之,然后君得归国,是不以侯伯道也。孔子为政于鲁,有父子讼者,梏之【同牢】三月,待其悔服而后释之。故君子聼五刑之法,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此岂晋侯所能任哉!

防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于翟泉【二十九】诸侯防同于王,王盟诸国门之外,方伯临之,正也。大夫羣至于京师,相与▯诸王城之外【昭二十三王居狄泉二十六年王入成周】王大夫防之,非正也。故不书鲁卿而人诸大夫,不言京师而委于翟泉,所以见王室之防不能制陪臣之彊,伯者之失不知尊王室之义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三十一】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宣三】正月,鼷防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防又食其角,乃免牛,不郊,犹三望【成七】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十】九月辛丑,用郊【十七】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襄七】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十一】正月,鼷防食郊牛,牛死,改卜牛,五月辛亥,郊【定十五】正月,鼷防食郊牛,改卜牛,四月辛巳,郊【哀元】

记》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又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周官》曰:「冬日至,祀天于圜丘。」夫日南至,于周为正月,周以是月为郊之正,鲁亦如之。故《春秋》纪郊牛之变,惟指正月也。日至之郊,无所事卜,亦不必用卒,故惟正月不言卜与日也。鲁人或失日至之郊,而欲举于此时,于是卜之,故《春秋》纪卜郊之事,惟指四月也。既卜之,则惟吉之从,故或至于三,或至于四,或至于五,或用五月,或用九月,而必以辛为主也。常祀不卜,礼也;卜郊,非礼也。然礼有受命作▯之文,盖卜其与祭之人、誓举之日、命祀之特也。正月郊,正也【经无二月三月郊文】四月卜,妄也;五月、九月,乱也。左氏曰:「啓蛰而郊。」此用孟献子言也,故以周之三月为郊月之正【谓建寅月】郑氏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亦为建寅】此用《易纬》之言也,故以日至之郊为鲁国之礼,是皆未之考耳。夫孟献子谓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而子服景伯又谓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而毕,则当时之说固已不同矣。《周官》:「冬日至,祀天于圜丘。」以周正言之,则日至非冬;以夏正言之,则周非因夏【孔子论为邦曰:「行夏之时。」则周盖未尝用夏正矣,惟《七月》诗用夏正,以后稷、先公夏诸侯,故也】则后世之论,又亦难防矣。故惟质于经,然后可信也。礼称郊之用辛,▯称卜其牲日,皆谓非日至之时也。不然,则祭之用辛,非独郊为然,所谓上辛、大雩是也。牛既卜而全曰牲,未卜及伤曰牛,免牲及不郊可知也,故不言不郊;免牛则或易之,不郊未可知也,故必言不郊。卜而从则不言卜,不卜而郊则不言郊,此书事之体也。《记》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説者遂以鲁为不当郊褅,曰:「曰僖公始僣鲁郊,故颂斥言周公之孙、庄公之子。」此亦未之考耳。《春秋》所志,盖未尝以二祀为不当举也。特以举失其礼为讥而已。诗云:「皇皇后帝,

译曹伯襄回到曹国。曹伯被俘且国家分裂,作为国君遭受的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假如他无力向周王申诉以自证清白,那么在他返回国家时,也应当等待合乎礼制的安排后才回去。如今晋国私下许诺让他复位,他就用财物去求取,忘记了巨大的耻辱而只想着苟且得到,所以虽然允许他复位,却在史书中以罪名来称呼他。季平子在晋国被拘捕,子服惠伯有言辞辩解,晋国打算释放他。惠伯说:“召集诸侯会盟却拘捕他们的大夫,如果有罪,接受死刑的命令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罪而蒙受恩惠被释放,诸侯们不知道这件事,这就是逃避死刑。请让我在防地接受国君的恩惠。”如果曹国和卫国的国君知道从这种道理出发,那么他们返回国家,就一定不会成为臣民的羞耻了。国君的一举一动,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怎么能忽视呢!

卫侯郑从楚国回到卫国,卫元咺出逃到晋国。晋国人拘捕了卫侯,把他送回京师。卫元咺从晋国回到卫国。卫国杀死了大夫元咺和公子瑕。卫侯郑回到卫国。

国君回国则臣子出逃,国君被拘捕则臣子回国。他们回国时,国君和臣子使用相同的措辞,这是不把国君和臣子的名分区别开来。臣子让国君出逃而不加以讨伐,等到国家自行杀死了臣子,然后国君才得以回国,这是不把诸侯和伯主的道义区别开来。孔子在鲁国执政时,有父子打官司的,给他们戴上刑具三个月,等待他们悔过服从后才释放他们。所以君子审理五刑的案件,一定要推究父子的亲情,确立君臣的道义来权衡。这难道是晋侯所能胜任的吗!

在翟泉会盟。诸侯会同于周王,周王在国门之外与他们结盟,方伯亲临监督,这是正确的。大夫们群集到京师,一起在王城之外结盟,周王的大夫参与会盟,这是不正确的。所以不记载鲁国的卿,而称他们为“人”,不说京师而说在翟泉,这是为了显示周王室的会盟不能制约陪臣的强势,霸主的过失在于不知道尊崇王室的大义。

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祭,占卜不吉,于是免去牺牲,仍然进行三望之祭。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不能进行郊祭,仍然进行三望之祭。正月,鼷鼠吃了郊祭牛的角,改卜牛,鼷鼠又吃了它的角,于是免去牛,不能进行郊祭,仍然进行三望之祭。四月,五次占卜郊祭,占卜不吉,于是不能进行郊祭。九月辛丑日,进行了郊祭。四月,三次占卜郊祭,占卜不吉,于是免去牺牲。四月,四次占卜郊祭,占卜不吉,于是不能进行郊祭。正月,鼷鼠吃了郊祭牛,牛死了,改卜牛,五月辛亥日,进行了郊祭。正月,鼷鼠吃了郊祭牛,改卜牛,四月辛巳日,进行了郊祭。

《礼记》说:“郊祭,是迎接长日到来的祭祀。”又说:“郊祭使用辛日,周朝开始郊祭,是在冬至日。”《周官》说:“冬至日,在圜丘祭祀天。”冬至日,在周朝是正月,周朝以这个月作为郊祭的正月,鲁国也如此。所以《春秋》记载郊祭牛的变故,只指正月。冬至日的郊祭,不需要占卜,也不一定要用卒日,所以只有正月不提及占卜和日期。鲁国有人错过了冬至日的郊祭,而想在这个时候举行,于是进行占卜,所以《春秋》记载占卜郊祭的事,只指四月。既然占卜了,就只听从吉兆,所以有时占卜三次,有时四次,有时五次,有时在五月,有时在九月,但必定以辛日为主。常规祭祀不占卜,是礼制;占卜郊祭,是不合礼制的。然而礼制中有受命作盟的记载,大概是指占卜参与祭祀的人、发誓举事的日期、专门任命祭祀的人。正月郊祭,是正当的;四月占卜,是妄为的;五月、九月,是混乱的。左氏说:“惊蛰时进行郊祭。”这是采用孟献子的说法,所以以周朝的三月作为郊祭的正月。郑氏说:“三王的郊祭,一律使用夏正。”这是采用《易纬》的说法,所以以冬至日的郊祭作为鲁国的礼制,这都是没有考证清楚的。孟献子说惊蛰时进行郊祭,郊祭后耕作;而子服景伯又说十月上辛日在上帝那里有事,先王在季辛日完成,那么当时的说法本来就已经不同了。《周官》说:“冬至日,在圜丘祭祀天。”用周正来说,冬至不是冬天;用夏正来说,周朝并非因循夏正。那么后世的议论,也就难以防范了。所以只有以经书为准则,然后才可相信。礼制称郊祭使用辛日,盟誓称占卜牺牲和日期,都是指不是在冬至的时候。不然的话,祭祀使用辛日,不只是郊祭如此,所谓上辛、大雩就是如此。牛已经占卜且完好称为牺牲,未占卜及受伤称为牛,免去牺牲及不能郊祭是明确的,所以不说不能郊祭;免去牛则可能更换,不能郊祭是不确定的,所以必定说不能郊祭。占卜而吉则不说占卜,不占卜而郊祭则不说郊祭,这是记载史事的体例。《礼记》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大概衰微了。”解说的人于是认为鲁国不应当进行郊祭和禘祭,说:“僖公开始僭越进行郊祭,所以颂诗斥责说周公的孙子、庄公的儿子。”这也是没有考证清楚的。《春秋》所记载的,大概从未认为这两种祭祀不应当举行。只是以举行时失礼为讥讽罢了。《诗经》说:“伟大的后帝,

皇祖后稷,享以骍犠,是享是宜。」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徃者,吾不欲观之矣。」诗以享帝为宜,孔子以既灌之后为不足观,是知不以二祀为不当举也。郊有牲卜之变,禘有既灌之失,此祀之所谓非礼者也。郊、禘所以崇周公也,而后世失其礼,此所谓周公其衰者也。学者原经而考之,然后知前说之误。

译皇祖后稷,用赤色的牺牲来祭祀,这是合宜的祭祀。」孔子说:「禘祭从第一次献酒之后,我就不想看了。」《诗经》认为祭祀天帝是合宜的,孔子认为第一次献酒之后的仪式不值得看,这说明他们并不认为这两种祭祀不该举行。郊祭有牺牲占卜的变故,禘祭有第一次献酒后的过失,这就是所说的祭祀不合礼制。郊祭和禘祭本是为了尊崇周公,但后世失去了其中的礼制,这就是所说的周公之道衰微了。学者推究经典来考察,然后才知道前面说法的错误。

取济西田【三十一】齐人取济西田【宣元】齐人归我济西田【十】取汶阳田【成二】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八】取郓【昭元】取鄫【四】齐侯取郓【二十五】取阚【三十二】取邾田自漷水【襄十九】齐人来归郓、讙、▯、隂田【定十】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哀二】齐人取讙及阐,齐人归讙及阐【八】

他国田邑,鲁取之而不系于其国者,复故地也【济西、汶阳、郓、鄫、阚是】鲁国田邑,他取之而不志于《春秋》者,避蹙国也【郓、讙、▯隂是】凡《春秋》书取,皆恶其不以义得。鲁复故地,有合于《车攻》、《閟宫》之诗,犹不得为义者,谓其不以正复也。济西因晋文之谲,汶阳因郤克之憾,郓、鄫因莒人之怨,此之谓不以正复。不以正复,犹不以义得也。前日他国取鲁田邑,不志于《春秋》,今齐人取济西、讙、阐,何以志?为其卒归我也。齐侯取郓,何以志?为其欲居我也。汶阳之田,归之于齐,何以志?为其非恶取也。惟郓、讙、龟隂,复之以正,得之以义,故独谓之来归,此圣人立言之法也。

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三十三】

子夏问曰:「三年之防,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者,礼欤?」孔子曰:「昔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防从其利者,吾弗知也。」伯禽之御徐戎,害其国也。秦人袭郑而伐滑,于晋未有害也。晋防背殡改服而兴师,此所谓从其利者,故《春秋》黜而人之。于时诸侯在防而兴师者不一【隠四年宋公、桓十三卫侯、僖二十八陈子、成三宋卫、四郑伯、十齐侯、襄十八邾子、及此年晋侯】然或既▯,或逾年,虽不合于道,犹得自比于伯禽,固未有如晋防者,是以独见黜焉。

<经部,春秋类,春秋通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五宋张大亨撰:文公

  及晋处父盟【二】

鲁大夫与外盟会,体敌则没其主名【及荀庚、及孙良夫、及郤犨盟是】有罪则去其氏族【遂侨如、豹是】此《春秋》之常也。晋卑鲁侯,使大夫与之盟,乱君臣之分,《春秋》恶之。鲁侯虽君也,亦没其主名,是特以吾臣之敌彼者加之也;处父虽晋大夫,亦去其氏族,是以吾臣之有罪者待之也。孟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鲁之朝晋,可谓仁且有礼,而晋人遇之以横逆,所谓自侮者也。彼不以人君之道遇我,我则以己臣之礼报之,圣人何容心焉?称物平施而已矣。晋襄所以不复覇,而处父所以见戮,有由也。

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二】晋侯使栾黡来乞师【成十六】仲孙羯会晋荀盈云云。郑公孙叚城▯【襄二十九】

春秋之制,非命卿不书。晋自文公而来,凡命卿皆三军将佐为之。方垂陇之盟、乞师之际,縠、黡固未有军行也。郑良霄死,始以公孙叚为卿【襄三十】方▯城之役,叚固未居卿位也。然则三子何以得通于春秋?以传考之,晋襄公以一命命郤缺为卿,亦未有军行【僖三十三】河曲之战,赵穿欲赴秦师,宣子曰:「秦获一卿矣【文十二】由是知晋盖有散位从卿者,非必将佐也。郑之▯灵王也【襄二十九】上卿有事,使公孙叚往焉,子大叔为之少卿。由是知郑盖有摄卿任事者,非必在卿位也。王制,诸侯之卿固有定数,或命于天子,或命于其君,盖未有更置散位及不待命而摄居其职者。葵邱之盟,官事不摄,春秋不没其实,所以黜其妄也。

  逆妇姜于齐【四】

春秋志鲁夫人不以夫人称者五:宰咺归仲子之▯,秦人归成风之襚,孟子、定姒之卒,出姜之逆,是也。仲子、成风、定姒皆妾母也,母以子氏。惠公生不之尊,没不之諡,故无得而称焉。僖公内虽尊之,而外不之贵,故犹以子为氏也。定姒子虽已贵,而未成乎君,故犹以先君之諡为称也。孟子,公同姓也,不可以配先圣之后,明夫妇之别,故生不氏而没不▯也。若出姜则异乎此。逆不使卿,至不告庙,是不以夫人之礼礼之也。夫人,小君也,以奉祭祀为职者也。逆不以

译夺取济西的田地。齐国人夺取济西的田地。齐国人归还给我们济西的田地。夺取汶阳的田地。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夺取郓地。夺取鄫地。齐侯夺取郓地。夺取阚地。夺取邾国的田地,从漷水开始。齐国人来归还郓、讙、龟、阴的田地。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讨伐邾国,夺取漷水东面的田地以及沂水西面的田地。齐国人夺取讙地和阐地,齐国人归还讙地和阐地。

其他国家的田邑,鲁国夺取它却不记载所属国家,是因为恢复故地(济西、汶阳、郓、鄫、阚就是这样)。鲁国的田邑,其他国家夺取它却不记载于《春秋》,是为了避免缩小国家的领土(郓、讙、龟、阴就是这样)。凡是《春秋》记载“取”,都是厌恶其不依道义而获得。鲁国恢复故地,虽然符合《车攻》、《閟宫》诗篇的精神,仍然不能算是道义,是说它不是以正道恢复的。济西是因为晋文公的欺诈,汶阳是因为郤克的怨恨,郓、鄫是因为莒人的仇怨,这就叫做不以正道恢复。不以正道恢复,就如同不以道义获得一样。以前其他国家夺取鲁国的田邑,不记载于《春秋》,现在齐国人夺取济西、讙、阐,为什么记载呢?因为它们最终归还给我们。齐侯夺取郓,为什么记载呢?因为他想占据我们的土地。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为什么记载呢?因为这不是厌恶夺取的行为。只有郓、讙、龟、阴,是以正道恢复,以道义获得,所以唯独称它们为“来归”,这是圣人立言的方法。

晋国人以及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

子夏问道:“守丧三年,刚结束哭丧,遇到金戈铁马的战事就不回避,这是礼制吗?”孔子说:“过去鲁公伯禽为了应对战事才这样做的。现在如果为了守丧三年的便利而这样做,我就不知道了。”伯禽抵御徐戎,是因为徐戎危害他的国家。秦国人偷袭郑国并讨伐滑国,对晋国并没有危害。晋国在背弃丧礼、改变丧服的情况下兴师动众,这就是所说的为了便利,所以《春秋》贬低他们,称他们为“人”。当时诸侯在守丧期间兴师动众的不止一个(隐公四年宋公、桓公十三年卫侯、僖公二十八年陈子、成公三年宋卫、成公四年郑伯、成公十年齐侯、襄公十八年邾子、以及这一年的晋侯),然而有的已经除服,有的过了年,虽然不符合道义,还可以把自己比作伯禽,本来没有像晋国这样做的,所以唯独受到贬斥。

晋国大夫与外国盟会,如果地位对等就隐去主君的名号(与荀庚、与孙良夫、与郤犨盟会就是这样);如果有罪就去掉其氏族名(遂侨如、豹就是这样)。这是《春秋》的常例。晋国轻视鲁侯,派大夫与他盟会,扰乱了君臣的名分,《春秋》厌恶这种行为。鲁侯虽然是国君,也隐去其主君的名号,这是特别把我国臣子中与对方对等的人加在他身上;处父虽然是晋国大夫,也去掉其氏族名,这是用对待我国有罪臣子的方式对待他。孟子说:“人必定先自我侮辱,然后别人才侮辱他。”鲁国朝见晋国,可以说是仁义且有礼,而晋国人以蛮横无理的态度对待他们,这就是所谓的自我侮辱。对方不以君主的礼节对待我,我就以对待自己臣子的礼节回报他,圣人有什么私心呢?只是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公平施予罢了。晋襄公之所以不再称霸,而处父之所以被杀,是有原因的。

公孙敖会同宋公、陈侯、郑伯、晋国士縠在垂陇盟会。晋侯派栾黡来请求出兵。仲孙羯会同晋国荀盈等等。郑国公孙叚修筑城邑。

《春秋》的体例,没有被任命为卿的人不记载。晋国自文公以来,凡是任命卿,都由三军的将佐担任。在垂陇盟会、请求出兵的时候,士縠、栾黡本来还没有担任军职。郑国良霄死后,才开始任命公孙叚为卿。在修筑城邑的战役中,公孙叚本来还没有担任卿位。那么这三个人为什么能在《春秋》中通行呢?根据传文考察,晋襄公以一命任命郤缺为卿,也没有担任军职。河曲之战,赵穿想奔赴秦军,宣子说:“秦国已经俘获一位卿了。”由此知道晋国大概有散位的卿,不一定是将佐。郑国的公孙叚,在灵王时期,上卿有事,派公孙叚前往,子大叔担任少卿。由此知道郑国大概有代理卿职办事的人,不一定在卿位上。《王制》规定,诸侯的卿本来有定数,有的由天子任命,有的由其君主任命,大概没有设置散位以及不等待任命就代理职务的情况。葵邱之盟,官职不代理,《春秋》不隐没事实,所以贬斥他们的妄为。

从齐国迎娶妇姜。

《春秋》记载鲁国夫人不以夫人称呼的有五种情况:宰咺归还仲子的襚衣,秦国人归还成风的襚衣,孟子、定姒的去世,出姜的迎娶,就是这样。仲子、成风、定姒都是妾母,母亲以儿子的姓氏为氏。惠公生前不尊崇她们,死后不给予谥号,所以没有可以称呼的名号。僖公内心虽然尊崇她们,但对外不显贵她们,所以仍然以儿子为氏。定姒的儿子虽然已经显贵,但还没有成为国君,所以仍然以先君的谥号来称呼。孟子,与公室同姓,不可以配享先圣之后,为了明确夫妇的区别,所以生前不称氏,死后不称谥。至于出姜则不同于这些。迎娶不使用卿,甚至不告祭宗庙,这是不以夫人的礼节来礼待她。夫人,是小君,以奉祀祭祀为职责。迎娶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