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春秋通训》卷五宋张大亨撰:文公
卿,替其位也;至不告庙,废其职也。传曰:「三代之王也,必敬其妻子,有道。妻也者,亲之主;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欤?妃以及妃,子以及子,如此则国家顺矣。」文公不敬其妻,不子其子,其能顺治国家乎?此出姜所以不允于鲁,而二子所以见杀于其臣也。
译卿,是代替君位的;至于不告宗庙,是废除他的职责。《传》中说:“三代圣王,必定敬重他们的妻子和儿子,这是有道理的。妻子,是亲近之主;儿子,是亲近之后,怎敢不敬重呢?由妃及妃,由子及子,像这样国家就顺治了。”文公不敬重他的妻子,不把他儿子当儿子看待,他能使国家顺治吗?这就是姜氏不被鲁国所容,而两个儿子被他们的臣下所杀的原因。
壬午,公子遂防晋赵盾盟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八】
会晋之三日,而会雒戎,疑若专命者然。不以专命书,则知兼命以出也。媵陈人之妇,遂及齐、宋盟,如京师,遂如晋,此专命之辞也。壬午,盟于衡雍;乙酉,盟于暴,结日定期而后行,此兼命之辞也。晋、戎同使,失事侯伯之义,无尊中国之心,《春秋》恶之,盖不待贬而可见也。
夫人风氏薨【四】王使荣叔归含且▯,葬我小君成风。王使召伯来会葬【五】
妾子虽贵,其母不命于天子,故不得称夫人,先王之礼也。周衰,嫡妾之分不明于上,而下国化之,以妾为妻,以孽代宗,王不能治也,国家之乱鲜不由此。又从而命之,鲁君之妾母称夫人,盖自成风始矣。仲子既葬而王命至,故不加以夫人之称【考仲子之宫是】成风未▯而王命至,故遂成其为夫人也。由襄王之命成风,致后之庶君不俟王命而輙贵其母【宣、昭、襄】此箕子所以叹象箸,仲尼所以讥作俑,而《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公子遂如晋▯襄公【六】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八】叔孙得臣如京师,葬襄王【九】公孙归父如齐,葬惠公【宣十】叔弓宋,如▯宋共姬【襄十三】叔公如滕,▯成公【昭三】叔孙婼如晋,▯晋平公【十】叔弓如宋,▯宋平公【十一】季孙意如如晋,▯晋昭公【十六】叔鞅如京师,▯景王【二十二】叔还如齐,▯齐景公【哀五】
郑防吉称:「先王之制,诸侯丧,士吊,大夫送▯。惟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又曰:「文襄之覇,君薨,大夫吊,卿共▯事;大夫士吊,大夫送葬。」然则卿送诸侯之葬,盖自晋襄公始。如防吉之言,则已过先王之制矣。至于诸侯▯天王之礼,独无说焉。以经考之,天王志崩者九,志▯者五,而鲁卿出共▯事者才三耳。襄王之崩也,公孙敖出吊,不至而奔,于是叔孙得臣往会其▯,则吊葬皆使卿矣。诸侯固无亲会王葬之文,而吊▯皆卿,亦未见其制。参以防吉之言,则礼或有之。然春秋之世,王室微,诸侯恣,送终之典浸非其旧。平襄之防,鲁人不共,而有求赙、求金之事;灵王之防,郑上卿有事,而公孙叚摄卿以往,其卑王室如此。晋景公之防,鲁侯送▯;齐少姜之防,鲁侯亲吊,上卿致服,郑卿送▯;鲁襄公之薨,滕子会▯;定公之薨,邾子奔防,滕子会▯,其畏大国如此。是不惟失先王之制,又已失文襄之制矣。孟子曰:「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国之所存者幸矣。」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射姑出奔狄【六】
晋襄公之季年,军行六卿多阙,故士縠以非卿出盟,处父以太傅专国。夫置卿谋帅,非太傅所得专,而处父易之,是之谓侵官;卿佐有罪,非君命不可讨,而射姑杀之,是之谓专戮。侵官之罪为不君,专戮之罪为不臣,皆王法所当诛也。况先君始葬,嗣子未命,而遽为乱首乎?是以《春秋》不以二子相杀为文,而从国讨之法,所以惩其乱也。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六】公四不视朔【十六】
闰月曰「告月」,常月曰「视朔」,何也?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虽有晦朔,而无时令之可谕,故不谓之告朔;虽有事为,而无月政之可察,故不谓之视朔。告月,所以谕正事之意也,恐其惑于有余也;视朔,所以察布政之端也,恐其昧而弗举也。告月非不察政也,以告为主;视朔非不谕时也,以视为主。文公废此二礼而朝庙以示敬,此之谓不知务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八】公孙敖卒于齐【十四】齐人来归公孙敖之防【十五】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晋赵鞅归于晋【定十三】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哀二】古者卿违,从大夫之位;罪人则又以其罪降,是皆絶不为卿也。故春秋既奔叛之臣,不复再见。今敖之奔、鞅之叛,春秋乃不絶之,何也?盖敖之子请复敖,而韩魏请复鞅,其君皆许之,而尝复其位者也。夫复其位,则复为卿矣。敖归不得与政
译壬午日,公子遂与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乙酉日,公子遂与洛戎在暴地结盟。
会见晋国之后三天,又会见洛戎,看起来像是专擅命令的样子。如果不记载为专擅命令,就知道他是奉兼命出使的。送陈国女子出嫁,于是与齐国、宋国结盟,前往京师,又前往晋国,这是专擅命令的措辞。壬午日,在衡雍结盟;乙酉日,在暴地结盟,确定日期然后行动,这是奉兼命的措辞。晋国和戎族同受一使,丧失了作为诸侯霸主的道义,没有尊重中原国家的心,《春秋》厌恶这种行为,大概不需要贬斥就已经显而易见了。
夫人风氏去世。周王派荣叔来送含玉,并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周王派召伯来会葬。
妾生的儿子虽然尊贵,但他的母亲如果没有得到天子的册命,就不能称为夫人,这是先王的礼制。周王室衰微,嫡庶的分别在上层不明确,而下层国家效仿,把妾当作妻,让庶子取代宗子,周王不能治理,国家的动乱很少不是由此引起的。又进而册命她,鲁君的妾母被称为夫人,大概是从成风开始的。仲子已经安葬而周王的册命才到,所以不加上夫人的称号(《考仲子之宫》就是);成风还没有安葬而周王的册命就到了,所以她就成为了夫人。从周襄王册命成风开始,导致后来的庶君不等待周王的册命就擅自尊贵他们的母亲(宣公、昭公、襄公),这就是箕子叹息象牙筷子、孔子讥讽制作俑偶的原因,也是《春秋》用尽辞藻的原因。
公子遂前往晋国安葬襄公。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叔孙得臣前往京师,安葬襄王。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安葬惠公。叔弓前往宋国,安葬宋共姬。叔公前往滕国,安葬成公。叔孙婼前往晋国,安葬晋平公。叔弓前往宋国,安葬宋平公。季孙意如前往晋国,安葬晋昭公。叔鞅前往京师,安葬景王。叔还前往齐国,安葬齐景公。
郑国的防吉说:“先王的制度,诸侯去世,士去吊唁,大夫去送葬。只有友好交往、聘问享礼、三军战事,在这种情况下才派遣卿。”又说:“文公、襄公称霸时,国君去世,大夫去吊唁,卿负责送葬事宜;大夫和士去吊唁,大夫去送葬。”那么卿去送葬诸侯,大概是从晋襄公开始的。如果按照防吉的话,那就已经超过了先王的制度了。至于诸侯安葬周天子的礼仪,却没有说法。根据经文考察,周天子记载崩逝的有九次,记载安葬的有五次,而鲁国卿出使参与安葬事务的才三次。襄王崩逝时,公孙敖出使吊唁,没有到达就逃奔,于是叔孙得臣前往会葬,那么吊唁和安葬都派遣卿了。诸侯本来没有亲自参加周王安葬的记载,而吊唁和安葬都派遣卿,也没有见到其制度。参照防吉的话,那么礼仪或许有这种情况。然而春秋时期,王室微弱,诸侯放纵,送终的典章逐渐失去了旧制。晋平公、晋襄公去世时,鲁国人不参与,而有请求赙赠、请求金钱的事情;周灵王去世时,郑国上卿有事,而公孙段代理卿前往,他们轻视王室就是这样。晋景公去世时,鲁侯送葬;齐少姜去世时,鲁侯亲自吊唁,上卿致送丧服,郑国卿送葬;鲁襄公去世时,滕子会葬;定公去世时,邾子奔赴丧所,滕子会葬,他们畏惧大国就是这样。这不仅丧失了先王的制度,也已经丧失了文公、襄公的制度了。孟子说:“上面没有道德准则,下面没有法律遵循,朝廷不相信道义,工匠不相信法度,国家能够存在是侥幸了。”这就是《春秋》用尽辞藻的原因。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晋国赵射姑逃奔到狄国。
晋襄公晚年,军队出行时六卿多有缺位,所以士縠以非卿的身份出使结盟,阳处父以太傅的身份专断国政。设置卿来谋划统帅,不是太傅所能专断的,而阳处父改变了它,这就叫做侵夺官职;卿的辅佐有罪,没有君主的命令不可以讨伐,而赵射姑杀了他,这就叫做专断杀戮。侵夺官职的罪过是不像君主,专断杀戮的罪过是不像臣子,都是王法应当诛杀的。何况先君刚刚安葬,继位的儿子还没有受命,就匆忙成为作乱的祸首呢?因此《春秋》不把这两人互相杀戮作为文章,而是遵循国家讨伐的法律,用来惩戒他们的作乱。
闰月不告月,仍然在宗庙朝见。鲁公四次不视朔。
闰月叫做“告月”,常月叫做“视朔”,为什么呢?闰月是附在月份之后的余日,虽然有晦日和朔日,但没有时令可以宣示,所以不叫做告朔;虽然有事要做,但没有月政可以考察,所以不叫做视朔。告月,是用来宣示正事的意思,担心人们被余日所迷惑;视朔,是用来考察颁布政令的开端,担心人们昏昧而不举行。告月不是不考察政令,以告为主;视朔不是不宣示时令,以视为主。文公废除了这两种礼仪而在宗庙朝见以示恭敬,这就叫做不知务本。
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公孙敖死在齐国。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尸体。晋国赵鞅进入晋阳叛乱。晋国赵鞅回到晋国。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接纳卫国世子蒯聩进入戚地。古时候卿违背命令,就跟随大夫的位次;如果是罪人,又以其罪行降等,这都是断绝不再做卿。所以《春秋》中已经逃奔叛乱的臣子,不再出现。现在公孙敖的逃奔、赵鞅的叛乱,《春秋》却不与他们断绝,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公孙敖的儿子请求恢复公孙敖的地位,而韩、魏请求恢复赵鞅的地位,他们的国君都答应了,并且曾经恢复了他们的地位。既然恢复了地位,就再次成为卿了。公孙敖回来后不能参与政事
,而以卿礼卒之,故独志其卒;鞅归则与政如初,故先志其归也。夫奔叛者,臣之大恶,法之所当絶也。人得请而复之,岂不乱法乎?曰:二臣之复,有由也。圣人之于天下也,以忠孝仁义为本。忠也者,尽事君之义者也;孝也者,尽事亲之仁者也。惟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敖之子可谓孝矣,因子以赦父,乃所以劝后世之为忠者,此春秋所以许敖之卒也。鞅之邑,所受于其君也。荀范之难,鞅不自归于君,而背国以奔邑,保邑以拒范,此所以为叛也。然原其心,则急于违难而不知其方,志于专禄而不明其义,虽自防叛君之名,而初无窃邑之实,此春秋所以许鞅之归也。然则圣人之训后世,无他术也,欲致详于父子君臣之间耳。
译(荀罃)以卿的礼仪去世,所以单独记载他的去世;荀鞅回国后像当初一样参与政事,所以先记载他的回国。那些逃跑叛变的人,是臣子最大的罪恶,是法律所应当断绝的。如果允许人们请求赦免并让他们复职,难道不会扰乱法度吗?回答说:这两位臣子得以复职,是有原因的。圣人治理天下,以忠孝仁义为根本。所谓忠,就是尽到侍奉君主的道义;所谓孝,就是尽到侍奉父母的仁爱。只有侍奉父母孝顺,所以忠才可以转移到君主身上。荀罃的儿子可以说是孝顺了,因为儿子而赦免父亲,这是用来劝勉后世做忠臣的人,这就是《春秋》允许记载荀罃去世的原因。荀鞅的封邑,是他从君主那里接受的。在荀范之难中,荀鞅不自己回到君主身边,却背离国家逃往封邑,凭借封邑来抗拒荀范,这就是他被视为叛变的原因。然而推究他的本心,则是急于躲避祸难而不知道正确的方法,一心专守俸禄而不明白其中的道义,虽然自己防备着叛君的罪名,但起初并没有窃取封邑的实质,这就是《春秋》允许记载荀鞅回国原因。那么圣人训诫后世,没有其他方法,只是想在父子君臣之间的关系上做到详尽罢了。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八】宋司城来奔【八】宋司马华孙来盟【十五】
古者上公九命,得置孤卿一人。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犹列卿大夫之位。以其视君也,故不名;以其犹卿大夫也,故以官举之。周之封国,惟宋为上公,于是有孤卿焉,孤卿一人而已。今司马、司城同见,则末世之妄也。凡诸侯之卿,虽减于天子,而亦杂用天子六卿之名,惟晋以僖侯改司徒为中军,宋以武公改司空为司城耳。至孤卿,亦仿周制,选于卿大夫为之,而三公则非列国所当有,时虽有之,春秋不志也【如晋阳处父为太傅】孤卿以官举之,而又称其氏族者,既命氏者也。若天子之三公、宰尹,则虽命氏犹不称也。此所以辨名分也。
春毛伯来求金【九】
人君即位未逾年,先君虽葬,不称君;既逾年,虽未葬,称君,古之制也。今襄王虽未葬,而顷王即位既逾年矣。毛伯求金,何以不称使?以毛伯受命之始,王未逾年也。逮正月,然后至鲁,故不得以王命书。
秦伐晋【文十】郑伐许【成十】晋伐鲜虞【昭十二】
荆也、吴也、徐也、越也,皆外裔也。其交兵于中国,皆以国举之,不称其将帅,不异其君臣,所以外之也。其有可进者,累而后与之,与之者不一而足,所以别诸夏也。秦、郑、晋,中国也,亦以国举之,何也?秦纳庶以夺晋嫡,郑伐许以助楚威,晋伪会以袭肥都,是皆呉越之用心也,故《春秋》从而外之。然则君子之所外之人,不必皆应外之人也。以秦、郑、晋国所为之事,是亦荆、呉徐、越而已矣。
大室屋坏【十三】新宫灾,三日哭【成三】
君子所以尽其诚孝,致其哀敬者,莫重乎宗庙之事,是以无不用其极也。大室者,宗庙之所尊也,人子所常有事焉者也。其屋坏者,人为之不至也。作不知谨,修不以时,非诚孝之道也;坏而不为之变,非哀敬之道也。新宫者,先考之始祔者也,未忍以其諡别也。其曰灾者,天实为之,非人为之不至也。灾而哭之,诚孝之道也;哭之三日,哀敬之道也。文公缓作主,纵逆祀,废朝朔,其得罪宗庙多矣。至大室坏而恬不为变,则人子之义絶,故《春秋》正其辞焉。或曰大庙,或曰大室,或曰宫,何也?包祖祢之宫谓之庙,当庙室之中谓之大室,别羣公之居谓之宫。传曰:「周公称太庙,伯禽称世室。」《书》称:「王入大室祼。」则大室之名,不独伯禽为然。
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十三】卫、郑舍晋而从楚也,岂得已哉?彊弱之势不敌,灭亡之徴可待也,而晋未之察。季文子相鲁侯,为之请成,以舒两国之祸,此所谓能一日用其力于仁者。两君不逺百里而会之,岂天下归仁之应欤?春秋之世,王者不作,民困于诸侯之虐,诸侯困于大国之暴,徒恃诈力以争寻常,而不知克已为仁以胜之,此民心所以不归,而诸侯所以莫能相尚也。以鲁侯之弱,一日用力于是,已能致两国之君,使其举斯心以加诸彼,则天下其忧不我从哉!文王之为西伯,始于二老归之,虞芮信之,然后诸侯翕然从其徳,此所谓王不待大者。然则《春秋》志两国来会之意,盖将勉之于王道,不独为公行书也。孟子之教齐王,意亦为此。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十四】
舍之立未逾年而称君,何也?舍,齐之世嫡也,继正而即位矣。商人轻而伐之,若不成其为君,则簒▯之罪不正。是故未逾年则不称君者,孝子之心也,一年不二君故也;既即位则君之者,民臣之心也,不可一日无君故也。然则晋奚齐何以不称君?曰:「奚齐之立,非正也,杀世子而▯之者也。若成其为君,则簒▯之罪亦不正。是故以君之子言之,言国人弗子也。国人弗子,则不可以继先君之位,此《春秋》别嫌明微之意也。」
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十四】单伯至自齐【十五】
春秋》之志单伯也,或会诸侯,或如齐,或见执而书至,皆若鲁大夫之文,故说者谓之鲁卿。总其实不然。齐侯、郑伯如纪,州公如曹,鄫世子巫如晋,亦与
译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的司城来投奔。宋国的司马华孙来结盟。
古时上公享有九命之礼,可以设置一位孤卿。国君的孤卿享有四命之礼,以皮帛之礼视同小国之君,仍然位列卿大夫之位。因为孤卿视同国君,所以不称其名;因为孤卿仍属卿大夫,所以以官职来称呼。周朝分封的诸侯国中,只有宋国是上公,因此设有孤卿,而且只有一位。如今司马、司城同时出现,这是末世的虚妄之举。凡是诸侯的卿,虽然比天子的卿少,但也杂用天子六卿的名称,只有晋国因僖侯将司徒改为中军,宋国因武公将司空改为司城罢了。至于孤卿,也仿照周制,从卿大夫中选拔担任,而三公则不是诸侯国应当有的,当时即使有,春秋也不记载。孤卿以官职称呼,而又称其氏族,是因为已经受命得氏。如果是天子的三公、宰尹,那么即使受命得氏,也不称氏族。这就是用来辨别名分的方法。
春天,毛伯来求取金。
国君即位未满一年,先君虽然已葬,不称君;即位已满一年,即使先君未葬,也称君,这是古制。如今襄王虽然未葬,但顷王即位已满一年了。毛伯求取金,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毛伯受命之初,顷王即位未满一年。等到正月,毛伯才到达鲁国,所以不能以王命来记载。
秦国讨伐晋国。郑国讨伐许国。晋国讨伐鲜虞。
楚国、吴国、徐国、越国,都是外族。它们与中国交战,都以国名来称呼,不称其将帅,不区分其君臣,这是为了将它们视为外族。其中有可以进用的,经过多次考察后才给予,给予的也不止一次,这是为了区别华夏与夷狄。秦国、郑国、晋国,是中国,也以国名来称呼,为什么呢?秦国接纳庶子以夺取晋国嫡子之位,郑国讨伐许国以助楚威势,晋国假借会盟以袭击肥都,这些都是吴越那样的用心,所以《春秋》从而将它们视为外族。那么君子所视为外族的人,不一定都是应视为外族的人。以秦国、郑国、晋国所做的事来看,这也和楚国、吴国、徐国、越国一样罢了。
大室的房屋倒塌。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
君子竭尽诚孝,表达哀敬,没有比宗庙之事更重要的了,因此没有不做到极致的。大室,是宗庙中最尊贵的地方,是人子经常举行祭祀的地方。房屋倒塌,是因为人为的疏忽。建造时不谨慎,修缮不及时,这不是诚孝之道;房屋倒塌而不为此改变,这不是哀敬之道。新宫,是先父初行祔祭的地方,不忍心用谥号来区别。说“灾”,是因为天意如此,不是人为的疏忽。发生火灾而哭泣,是诚孝之道;哭了三天,是哀敬之道。文公迟缓制作神主,放纵逆祀,废除朔日朝见,他得罪宗庙的地方很多。到了大室倒塌而安然不为所动,那么人子的道义就断绝了,所以《春秋》纠正其措辞。有的说大庙,有的说大室,有的说宫,为什么呢?包祖祢之宫称为庙,当庙室之中称为大室,区别群公之居称为宫。传曰:“周公称太庙,伯禽称世室。”《尚书》称:“王入大室祼。”那么大室之名,不只是伯禽如此。
公前往晋国,卫侯在沓会见公。公从晋国返回,郑伯在棐会见公。卫、郑舍弃晋国而跟随楚国,难道是不得已吗?强弱之势不敌,灭亡的征兆可以等待,而晋国没有察觉。季文子辅佐鲁侯,为他请求讲和,以舒缓两国的祸患,这就是所谓能一日用力于仁的人。两位国君不远百里而会见,难道是天下归仁的应验吗?春秋之世,王者不作,百姓困于诸侯的暴虐,诸侯困于大国的残暴,只凭借诈力争夺寻常之地,而不知道克制自己以仁胜之,这是民心不归,而诸侯不能相尚的原因。以鲁侯之弱,一日用力于此,已能招致两国之君,如果将此心加诸彼,那么天下难道会忧虑不跟随我吗!文王作为西伯,始于二老归附,虞芮信服,然后诸侯翕然跟随其德,这就是所谓王不待大者。那么《春秋》记载两国来会之意,大概是要勉力于王道,不只是为公之行书。孟子教导齐王,意思也是如此。
齐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
舍即位未满一年而称君,为什么呢?舍,是齐国的世嫡,继正位而即位了。商人轻视而讨伐他,如果不认为他是君,那么篡位的罪名就不正。因此未满一年不称君,是孝子之心,一年不二君的缘故;既即位则称君,是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的缘故。那么晋奚齐为什么不称君?回答说:“奚齐的即位,不是正统,是杀世子而篡位的人。如果认为他是君,那么篡位的罪名也不正。因此以君之子言之,是说国人不服他。国人不服,则不可以继先君之位,这是《春秋》别嫌明微的意思。”
单伯前往齐国,齐人拘捕了单伯。单伯从齐国回来。
《春秋》记载单伯,有时会见诸侯,有时前往齐国,有时被拘捕而书至,都像鲁大夫的文体,所以解说者称他为鲁卿。总之事实并非如此。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州公前往曹国,鄫世子巫前往晋国,也与
鲁之君臣同辞,岂遂曰鲁君臣乎?凡事系他国而鲁与闻焉者,皆从鲁书之,此《春秋》之常也。单伯始见于荘之元年,时已为王卿士,则非防穉矣。距今百有余▯,虽古今夀夭不同,然百嵗为卿,载籍所未有也。且鲁之卿佐,以氏族名爵见于经者众矣,亦未有如单伯比者。此殆谈经者执例以求文之过也。《春秋》所以为者三,曰事也,文也,义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也,此二者人之所同知、所同见者也。若其义,则圣人独取之,非深于道、达于权者,不能知、不能见者也。曽谓执一定之例而可以尽之邪?
译鲁国的君臣说法一致,难道就能说(他们)是鲁国的君臣吗?凡是涉及他国而鲁国也参与其中的事情,都按照鲁国的记载来书写,这是《春秋》的一贯体例。单伯初次出现在《春秋》是在庄公元年,当时他已经是周王的卿士,那么他就不是年幼的防叔了。距离现在有一百多年,虽然古今人的寿命长短不同,但百岁高龄仍担任卿职,是史籍中从未有过的。况且鲁国的卿大夫,以氏族名爵出现在经文中的人很多,也没有像单伯这样的。这大概是研究经书的人拘泥于成例来推求文辞的过错。《春秋》所体现的内容有三方面,即事、文、义。其中的“事”是指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其中的“文”是指史官的记载,这两方面是人们共同知道、共同看见的。至于其中的“义”,则是圣人独自选取的,不是对大道有深刻领悟、对权变通达的人,是不能知道、不能看见的。难道认为凭借固定的成例就能穷尽《春秋》的义理吗?
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十四○按经执子叔姬为文十四年事,原本误作十五年,今改正】
戎之于凡伯也,伐之以归。戎,禽兽也,不可以礼义治也。以归者,愈乎执也。齐之于单伯也,执之。齐,覇国也,天子之所褒大封也。执之者,甚乎以归也。凡伯,非将命于戎者也,遇诸途而伐之,其罪为不賔。单伯,将命于齐者也,至国中而执之,其罪为不臣。此公子元所以不顺懿公之为政也。单伯以子叔姬见执,而不曰及者,执王使之恶大,故殊子叔姬以示之。
齐人来归子叔姬【十五】郯伯姬来归【宣十六】▯叔姬来归【成五】春秋志鲁女之出,无罪者曰「来归某」,有罪者曰「某来归」。子叔姬以无罪出,何也?齐懿公无道,弑其君而夺其位,杀其子而执其母,天子为之请,则执天子之使,废亲亲之恩,悖尊尊之义,国人不名曰公,故有申池之祸,诸侯不能致讨,故不序于扈之盟。春秋欲明懿公之罪,故以叔姬无罪言之。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十五】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十五】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呉入郢【定四】
入未有与战伐兼书者,此独兼之,何也?盖以重三国之罪也。伐蔡之师,晋惧弱也;伐曹之师,齐迁怒也;柏举之战,呉修徳也。夫晋不知以徳自彊,齐不知以礼自反,呉不知以直自胜,而轻民之死,争于寻常,以战伐为未足,则又竭其力而入之,此所谓嗜杀人者,故《春秋》尽其辞焉。入其郛者,未至乎国都也,犹愈于入也。
宋人弑其君杵臼【十六】齐人弑其君商人,莒弑其君庶其【十八】晋弑其君州蒲【成十八○按经晋弑其君州蒲系成公十八年事原本误作襄二十六年今改正】
莒人杀其君宻州【襄三十一○按经莒人弑其君为襄公三十一年事,原本脱去一字,今补正】
呉弑其君僚【昭二十七】薛弑其君比【定十三】盗杀蔡侯申【哀四】弑君称人者,众辞也;称国者,贵辞也;称盗者,贱辞也。不称弑之者,君无道也。夫人君有道,则徳礼足以自卫,仁爱足以得民,所谓众者悦之,贵者服之,贱者仰之矣,又安有紏合羣慝而致难于己者哉?宋杵臼之死,襄夫人为之也;莒宻州之死,世子展舆为之也。虽因国人以首祸,岂得遂委之于众邪?曰:襄夫人淫于其国,世子展舆已失其位,又安能有所为?由两君失众之乆故二人得以乗间而发。若专畀其罪于二人,则两君失众之恶无自而见;虽专畀于二人而以众言之,则二人之罪亦在乎其中矣。此之谓善志。或曰:「春秋之世,君以无道致祸者众矣,独此八者不称弑贼之名,何哉?」天之所废,必若桀、纣。然以桀之虐,民欲与之皆亡,而成汤放之,犹有惭徳以纣之不善,亿兆离心,而文王事之,犹不敢逆。况君罪未至于此,而輙为贼害之计乎?是故《春秋》书弑贼之名,所以正臣子之恶;存此八者,所以示人君之戒。
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十八】季孙宿、叔老云云会呉于向【襄十四】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定六】
使必有介,卿出使,大夫为介,则志使不志介,《春秋》之常也。若使与介皆卿,则并志之。使与介皆卿,非礼也。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辅行,介也。驩以大夫介卿,宜其不伉,而犹专治使事,致孟子不与之言,况同位为介乎?然则介虽无专事之过,而君不免非礼之使矣。
宣公
公子遂如齐逆女【元】季孙行父如齐【元】公会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齐。齐人取济西田【元】
前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请于齐侯,归弑其君,出其母,而立宣公。今年公子遂复为公冐防逆女,季孙行父又为之纳赂请会齐惠公。新遭弑逆之变,而助成杀嫡之谋;不念出姜之戚,而继为防昬之好;贪取济西之赂,而遂定簒者之位。废君臣、兄弟、夫妇之义,是名以乱济乱者也。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孔子曰:「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然则从之者与?曰
译齐国人拘捕了单伯,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十四○按《春秋经》记载拘捕子叔姬是文公十四年的事,原本误作十五年,现在改正】
戎人对待凡伯,是攻打他并把他带回去。戎人,如同禽兽一样,不能用礼义来治理。把他带回去,比拘捕他稍好一些。齐国对待单伯,是拘捕他。齐国,是霸主国家,是天子所褒奖、大加封赐的国家。拘捕他,比带回去更为严重。凡伯,并不是出使戎国的使者,在途中相遇而攻打他,他的罪过是不恭敬。单伯,是出使齐国的使者,到了国都之中而被拘捕,他的罪过是不臣服。这就是公子元不顺从懿公施政的原因。单伯因为子叔姬而被拘捕,却不记载“及”字,是因为拘捕天子使者的罪恶重大,所以单独列出子叔姬以示区别。
齐国人送还子叔姬【十五】郯国的伯姬送还【宣公十六年】〇叔姬送还【成公五年】《春秋》记载鲁国女子出嫁,没有罪过的说“来归某”,有罪过的说“某来归”。子叔姬没有罪过却被送还,为什么呢?齐懿公无道,杀害了他的国君并夺取了他的位置,杀害了他的儿子并拘捕了他的母亲,天子为他求情,他却拘捕天子的使者,废弃亲近亲人的恩情,违背尊重尊长的道义,国人不称他为公,所以发生了申池的祸乱,诸侯不能对他进行讨伐,所以没有列入扈地的盟会。《春秋》想要表明懿公的罪过,所以说叔姬是没有罪过的。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攻打蔡国,戊申日进入蔡国【十五】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十五】蔡侯率领吴国国君和楚国人战于柏举,楚军大败。庚辰日,吴国进入郢都【定公四年】
进入他国都城而没有与战伐同时记载的,这里却同时记载,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要加重这三个国家的罪过。攻打蔡国的军队,是晋国畏惧其弱小;攻打曹国的军队,是齐国迁怒;柏举之战,是吴国修明德行。晋国不知道用德行来自强,齐国不知道用礼义来反省,吴国不知道用正义来取胜,却轻视百姓的死亡,在寻常小事上争斗,认为战伐还不够,于是又竭尽力量进入他国都城,这就是所谓嗜杀的人,所以《春秋》用尽言辞来记载。进入其外城,没有到达国都,还比进入国都好一些。
宋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杵臼【十六】齐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商人,莒国杀害他们的国君庶其【十八】晋国杀害他们的国君州蒲【成公十八年○按《春秋经》记载晋国杀害他们的国君州蒲是成公十八年的事,原本误作襄公二十六年,现在改正】
莒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宻州【襄公三十一年○按《春秋经》记载莒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是襄公三十一年事,原本脱去一字,现在补正】
吴国杀害他们的国君僚【昭公二十七年】薛国杀害他们的国君比【定公十三年】盗贼杀害蔡侯申【哀公四年】杀害国君称“人”,是众人的意思;称国家,是尊贵的意思;称盗贼,是卑贱的意思。不称杀害者,是因为国君无道。国君如果有道,那么德行礼义足以自卫,仁爱足以得民心,所谓众人喜悦他,尊贵的人服从他,卑贱的人仰仗他,又怎么会有聚集群恶而给自己带来灾难的人呢?宋国杵臼的死,是襄夫人造成的;莒国宻州的死,是世子展舆造成的。虽然借助国人来首祸,怎么能完全归咎于众人呢?回答说:襄夫人在国内淫乱,世子展舆已经失去地位,又怎么能有所作为?由于两位国君长期失去民心,所以这两人得以乘间发动。如果专门把罪过归于这两人,那么两位国君失去民心的罪恶就无法显现;虽然专门归于这两人而以众人来说,那么这两人的罪过也包含在其中了。这就叫做善于记载。有人说:“春秋时代,国君因为无道而招致祸患的很多,唯独这八个不称杀害者的名字,为什么呢?”上天所要废弃的,必定像桀、纣那样。然而以桀的暴虐,百姓想和他一起灭亡,而成汤流放他,还有惭愧的德行;以纣的不善,亿万百姓离心,而文王侍奉他,还不敢违逆。何况国君的罪过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就立即施行杀害的计划呢?所以《春秋》记载杀害者的名字,用来纠正臣子的罪恶;保留这八个不称杀害者名字的记载,用来警示国君。
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十八】季孙宿、叔老等等在向地会见吴国【襄公十四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出使晋国【定公六年】
出使必定有副使,卿出使,大夫做副使,那么只记载正使不记载副使,是《春秋》的常例。如果正使和副使都是卿,那么就一起记载。正使和副使都是卿,是不合礼的。孟子在齐国为卿,出使滕国吊唁,齐王派盖地的大夫王驩做副使。副使,就是副使。王驩以大夫身份做卿的副使,适宜他不傲慢,却还专断处理出使事务,导致孟子不与他说话,何况同位做副使呢?那么副使虽然没有专断事务的过错,但国君不免有不合礼的出使了。
宣公
公子遂出使齐国迎娶女子【元年】季孙行父出使齐国【元年】宣公会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出使齐国。齐国人夺取济西田地【元年】
前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向齐侯请求,杀害他们的国君,驱逐他们的母亲,并立宣公。今年公子遂又为宣公迎娶女子,季孙行父又为他纳贿赂请求会见齐惠公。新遭杀害篡逆之变,却帮助成就杀害嫡子的阴谋;不念及出姜的悲哀,却继续为防地的婚姻结好;贪取济西的贿赂,于是确定篡位者的地位。废弃君臣、兄弟、夫妇的道义,这是以混乱助长混乱的人。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以称为大臣吗?”孔子说:“大臣用道义侍奉国君,行不通就停止。现在仲由和冉求,可以称为备位的大臣了。”那么顺从他们的人呢?回答说
:「弑父与君,亦不从也。」此三子者,居大臣之位,而相与周旋于簒夺之事,曽具臣之不若。当是时,庻防扵孔子之言者,惟叔彭生耳。自是禄去公室,政逮大夫,鲁君遂失其民,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译“杀害父亲和君主,也不会顺从。”这三个人身居大臣之位,却互相勾结参与篡夺之事,连做一般臣子的资格都不如。在当时,能够稍微符合孔子言论标准的,只有叔彭生罢了。从此以后,爵禄离开了公室,政令下达到大夫手中,鲁君于是失去了民心,这就是《春秋》极力详尽其辞藻的原因。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元】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昭八】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呉【哀三】
古者卿大夫有罪而去,则舍于境上以待放,君命不至,然后适他国。君亦使人导之出疆,不遂扫其宗庙,不遽收其田里,出入犹诏于国,爵禄犹列于朝,三年不反,然后已,此之谓退人以礼。春秋之世,卿大夫有故则廹逐而奔,否则执而戮之,或盟诸国人,或絶其世祀。故力能归,则率为戎首;不能,则为人谋覆其宗国,此之谓防雠。今三臣之放,虽未足方古,然有近古之风焉,故春秋録之。郑防楚有罪,子产不杀,以君命放之;丰卷出奔,子产请其田里,三年而复之。是知当时先王之礼犹有存者,特诸侯放恣,莫之行耳。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元】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元】
救陈之师,赵盾将焉。春秋将卑师众则称师,今盾为将,诸侯会之,不曰会盾而曰晋师者,所以贬盾也。盾执晋国之政,以主诸侯,而二扈之盟,贪宋、齐之赂,纵大恶而弗治,勤诸侯而无功,故郑伯以晋为不足与道之以伐陈、宋。自是楚与晋争,晋不能竞,明年遂有问鼎之事,此岂独灵公之侈致然?盖亦盾不能以道相其君之罪也。是以棐林之役,春秋黜之,不与诸侯会焉,以为不足会也,会其师而已矣。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一正君而国定矣。」
晋赵盾弑其君夷臯【二】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四】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昭十三】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十九】齐陈乞弑其君荼【哀六】
圣人之教天下后世,虽不一道,然要其大者,忠与孝而已矣。忠不足于事君,孝不足于事亲,其极乃流于弑逆之咎,圣人惧焉,于是作《春秋》以辨之。《春秋》之责忠孝于臣子也,必探其情而定其名,循其本而究其末,故人无遁情而事知所本。盾恶灵公,故赵穿得以为变;乞召阳生,故朱毛得以肆逆;归生惧谮,子比从刧,虽非始祸,而祸▯自己,此之谓探其情。止虽无弑父之情,而悼公之没由止之药,此之谓循其本。夫不探其情,则后之凶狡或假手于人以危其上矣;不循其本,则后之狂率或讫于无情以易其亲矣。然而盾忠臣也,特不讨贼,疑忠不足于君;止孝子也,特不尝药,疑孝不足于父。故弑君之贼不复见,而盾复见经;弑贼未讨不书▯,而悼公书葬,此辨之至也。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八】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昭十五】
干、羽、管、籥,皆乐也。去籥,则干、羽犹存;去乐,则并去之矣。大臣,国体也,死而为之变,礼之常也。仲遂杀嫡而立公,公固欲厚其终也,然而国人弗顺也,诸臣弗与也,故于其卒,虽为之变而弗尽其礼也。夫礼,国之纪也,有大臣、庶臣之别焉。其人不足以堪此,则黜其位可也。由一人而废常节,此《春秋》之所讥也。
陈杀其大夫泄冶【九】
士非死之难,所以处其死者难也。君子非能死之贵,贵其合于道也。春秋之世,人臣死不以其罪者,无甚于泄冶,然《春秋》志之,曽不异于罪死,何也?或谓:「宣公君臣宣淫已乆,冶辨之不早,又失危行言孙之义。」是不然。古之为臣者,不一道:有正臣,有贤臣。正臣之事君,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聼则去,是以君无杀臣之虐,臣无失身之累,《齐》南山、《桧》羔裘是也。贤臣之事君,量而后入,不可则止,是以身去而见思,道尊而不屈,孔子之去鲁、孟子之去齐是也。上不能为贤,次不能为正,多取直声而不救于乱,身没君辱而祸及其国,则所以处其死者不足道也,非君子之所贵也。
齐崔氏出奔衞【十】
孟子曰:「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徳教溢乎四海。」崔氏者,齐之世家,所谓巨室也。顷公始立,髙国畏其偪而逐之,使举族而出,不
译晋国将其大夫胥甲父放逐到卫国【元】楚国军队灭掉陈国,抓获陈国公子招,将他放逐到越国【昭八】蔡国将其大夫公孙猎放逐到吴国【哀三】
古代卿大夫有罪而离职,就住在边境上等待放逐,如果国君的命令没有到达,然后才去其他国家。国君也派人引导他出境,不立即扫荡他的宗庙,不匆忙没收他的田产和住宅,出入国家时仍然宣告于国中,爵位和俸禄仍然在朝廷上保留,三年不回来,然后才作罢,这叫做依照礼制退让人才。春秋时代,卿大夫有变故就被驱逐而逃亡,否则就被逮捕并处死,或者与国人盟誓,或者断绝他的世袭祭祀。所以有能力归附的,往往成为敌方的首领;没有能力的,就为人谋划颠覆自己的宗国,这叫做防范仇敌。现在三位大臣被放逐,虽然不足以与古代相比,然而有接近古代的风气,所以《春秋》记载他们。郑国放逐楚国有罪的人,子产不杀他,用国君的命令放逐他;丰卷出逃,子产请求保留他的田产和住宅,三年后让他回来。由此可知当时先王的礼制还有存在的,只是诸侯放纵,没有人实行罢了。
楚子、郑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元】宋公、陈侯、卫国侯、曹伯在棐林会见晋军,讨伐郑国【元】
救援陈国的军队,赵盾担任将领。《春秋》中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就称“师”,现在赵盾担任将领,诸侯会合他,不说“会赵盾”而说“晋军”,这是为了贬低赵盾。赵盾执掌晋国政事,主持诸侯盟会,而在二扈的盟会上,贪图宋国、齐国的贿赂,放纵大恶而不惩治,劳顿诸侯却没有功劳,所以郑伯认为晋国不值得与他一道去讨伐陈国、宋国。从此楚国与晋国争夺,晋国不能竞争,第二年就有问鼎之事,这难道只是灵公奢侈导致的吗?大概也是赵盾不能用正道辅佐他的国君的罪过。所以在棐林的战役中,《春秋》贬斥他,不让他与诸侯会合,认为他不足以会合,只是会合他的军队罢了。孟子说:“人不足以与他相处,政事不足以干预,只有大德之人能够纠正国君心中的错误,一旦端正了国君,国家就安定了。”
晋国赵盾弑杀他的国君夷皋【二】郑国公子归生弑杀他的国君夷【四】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弑杀他的国君芈【昭十三】许国世子止弑杀他的国君买【十九】齐国陈乞弑杀他的国君荼【哀六】
圣人教化天下后世,虽然方法不一,但归结到最重要的,就是忠与孝罢了。忠不足以侍奉国君,孝不足以侍奉父母,其极端竟然流于弑君叛逆的罪过,圣人对此感到恐惧,于是作《春秋》来辨别它。《春秋》对臣子要求忠孝,一定要探究其实情而定下罪名,遵循其根本而追究其末节,所以人没有可以隐瞒的实情,事情知道其根本。赵盾厌恶灵公,所以赵穿得以发动变乱;陈乞召来阳生,所以朱毛得以肆意叛逆;归生害怕谗言,公子比顺从胁迫,虽然不是祸乱的始作俑者,但祸乱起源于自己,这叫做探究其实情。世子止虽然没有弑父的实情,但悼公的死由世子止的药引起,这叫做遵循其根本。如果不探究其实情,那么后来的凶恶狡诈之人或许会借他人之手来危害他的上级;如果不遵循其根本,那么后来的狂妄轻率之人或许会终于无情地更换他的亲人。然而赵盾是忠臣,只是不讨伐贼人,怀疑他对国君的忠不足;世子止是孝子,只是不尝药,怀疑他对父亲的孝不足。所以弑君的贼人不再被提及,而赵盾再次被记载;弑贼未讨伐不记载弑君,而悼公记载下葬,这是辨别到极致了。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八】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籥舞进入,叔弓死。去掉音乐,完成祭祀【昭十五】
干、羽、管、籥,都是乐器。去掉籥,那么干、羽还保留;去掉音乐,那么就全部去掉了。大臣,是国家体制,死了为他改变礼制,是礼的常道。仲遂杀嫡子而立公,国君本来想厚待他的终礼,然而国人不服从,众臣不赞同,所以在他死时,虽然为他改变礼制但不尽全礼。礼,是国家的纲纪,有大臣、庶臣的区别。那个人不足以承担这个职位,那么贬黜他的职位是可以的。因为一个人而废除常礼,这是《春秋》所讥讽的。
陈国杀其大夫泄冶【九】
士人死并不难,难的是处理死的方式。君子不认为死本身可贵,可贵的是符合道义。春秋时代,人臣死得不符合罪过的,没有比泄冶更严重的,然而《春秋》记载他,竟然不异于因罪而死,为什么呢?有人说:“宣公君臣宣淫已久,泄冶不早辨明,又失去了危行言孙的意义。”这不是这样。古代做臣子的,方法不一:有正臣,有贤臣。正臣侍奉国君,国君有大过错就劝谏,反复劝谏而不听就离开,所以国君没有杀臣的暴虐,臣子没有失身的累赘,《齐》南山、《桧》羔裘就是这样的。贤臣侍奉国君,衡量后进入,不可就停止,所以身体离开而被思念,道义尊贵而不屈服,孔子离开鲁国、孟子离开齐国就是这样的。上等不能做贤臣,次等不能做正臣,多取直声而不能挽救混乱,身死国辱而祸及国家,那么处理死的方式就不值得称道了,不是君子所看重的。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十】
孟子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所羡慕的,一国羡慕;一国所羡慕的,天下羡慕。所以沛然德教溢于四海。”崔氏是齐国的世家,所谓的巨室。顷公刚即位,高国害怕他的逼迫而驱逐他,使全族出逃,不
以国人所慕为疑,则其徳教可知矣。子产为政于郑,先赂公孙叚以邑,子大叔非之。子产曰:「安定国家,必大焉先。姑先安大,以待其所归。」于是子产政行,而郑頼以兴,贤于髙国逺矣。然鲁成公之末,崔杼见经者,盖齐人复之,如仲婴齐之比。其祸遂钟于荘公之世,而崔氏亦灭。故《春秋》推本败乱之所自来,以为后世君臣之戒。
译如果将国人所仰慕的人视为可疑,那么他的道德教化就可以知道了。子产在郑国执政,先拿城邑贿赂公孙段,子大叔反对他。子产说:“安定国家,一定要先安抚地位高的人。暂且先安抚地位高的人,来等待其他人心归附。”于是子产的政治得以推行,郑国因此兴盛,比高国贤明得远了。然而鲁成公末年,崔杼见到经书的人,大概是齐国人报复他,就像仲婴齐那样。灾祸最终在庄公时代降临,崔氏也被灭族。所以《春秋》追溯败乱产生的根源,作为后世君臣的警戒。
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十】楚人杀陈夏徴舒,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十一】齐崔杼弑其君光【襄二十五】齐庆封来奔【二十八】楚子、蔡侯云云伐呉,执齐庆封杀之【昭四】徴舒弑君,二大夫固有罪,然诉于楚而诛徴舒者,二大夫也;崔杼弑君,庆封固有罪,然因其众而诛杼者,庆封也。二大夫得以诛贼免,而庆封不得以功除其罪,何也?曰:「二大夫,君之党也,借外力以诛贼,正不足而忠有余也;庆封,贼之党也,因其子而圗其父,利其死而专其柄,托公议而济私欲者也。」《春秋》之作,所以定诚伪、辨心迹、正名实者,使天下为善恶者不得以疑似欺,然后乱臣贼子惧矣。
晋侯会狄于欑函【十一】仲孙蔑、衞孙林父防呉于善道【襄五】春秋志外之会盟,曰「某侯某人会盟于某」,所以别鲁也。志中国之会外裔,或会又会之,所以先中国也,钟离、柤、向是也;或别以会之,所以内中国也,欑函、善道是也。楚亦外裔也,何以不然?曰:尝有共王室、平乱邦、存亡国、继絶世之功,类非外裔之所能为,故春秋累其善而进之,不纯以外裔道也。圣人之于天下,无容心也。以中国为外裔,则外裔之谷、邓然也;以外裔为中国,则中国之楚然也。此惩恶而劝善之意也。孟子曰:「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巳矣。」夫尧、桀之相去,岂直中国、荆蛮而已哉!虽然,戚之会呉何以不离?曰:微者不嫌于亢,犹狄人、徐人比也。
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十一】
楚子入陈,然后杀徴舒,纳二子,而《春秋》之志「入陈」,乃在杀徴舒之后,何也?人之为善恶也,有名是而实非,始邪而终正者。自众人观之,或取其名而略其实,执其始而遗其终,所以是非失当而邪正舛也。圣人则不然。楚之伐陈,初欲县陈也,闻谏而止,遂以讨罪成名。《春秋》书「杀徴舒」于前,盖不使终县陈之恶也;书「入陈」于后,盖不使全讨罪之美也。此恶恶疾其始、善善乐其终之义也,此断小大之狱必以情之道也。故曰:「非圣人孰能修之?」
楚子入陈【十一】楚子围郑【十二】
楚入陈而封之,春秋曰「入」;楚入郑而赦之,春秋曰「围」,何也?楚之入陈也,欲县之,人言其不可,乃封陈侯;其入郑也,欲赦之,人言其不可,卒与郑平。封陈侯者,非本谋也,不善而能改也,故以「入」言之而不曰「灭」;与郑平者,本谋也,见义而能徙也,故以「围」言之而不曰「入」。此君子所以谓楚荘王不纯乎荆蛮者也。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十五】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昭十一】传曰:「能生杀之谓王。」又曰:「赏庆刑威之谓君。」上有道揆,则生杀赏刑之柄不移于下;下有法守,则生杀赏刑之柄必禀于上。故君子不犯义,小人不犯刑也。今王之三卿以争政相残,楚之二臣以争国相贼。楚无君,其乱未足道也,而周卿亦然,则王之失其柄可知矣。故曰:「国之所存者,幸也。」幽王之世,蘓、暴交相恶,蘓公作《何人斯》之诗,及其反侧而絶之,如是而已耳。当是时,国虽无政,而先王之泽盖犹有存者,今亡矣夫!
初税畆【十五】作邱甲【成元】用田赋【哀十二】
孟子曰:「人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所谓制者何也?古之耕者助而不税,此尧、舜、三代之法也。今履畆而税之,是废什一也。古之赋者,自邱以往其为甲者,自甸以往,此周公典也。今使邱为之甲,是益常赋也。坏圣人之法,无甚于此,此仁政所以不行,而民所以病也。春秋变古之制多矣,独纪宗庙、军旅、赋入、兴作之事者,国之所以为国,莫先于宗庙,莫大于军旅,莫急于赋入,莫重于兴作。古之圣人,考之详,虑之尽,制之备,然后设之当而行之乆。后世所当遵而勿失也。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孔子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以是知旧章者
译陈国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陈灵公。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楚庄王进入陈国,把公孙宁、仪行父安置在陈国。齐国崔杼弑杀了他的国君齐庄公。齐国庆封来投奔鲁国。楚庄王、蔡侯等讨伐吴国,捉住齐国的庆封并杀了他。夏徵舒弑君,公孙宁、仪行父两位大夫本来就有罪,然而向楚国控告并诛杀夏徵舒的,正是这两位大夫;崔杼弑君,庆封本来就有罪,然而凭借众人的力量诛杀崔杼的,是庆封。两位大夫得以因诛杀贼子而免除罪责,而庆封却不能因立功而消除他的罪过,为什么呢?回答说:“两位大夫,是国君的党羽,借助外力来诛杀贼子,虽然正义不足但忠诚有余;庆封,是贼子的党羽,借由诛杀儿子来图谋父亲,贪图其死而独揽大权,假借公议来实现私欲。”《春秋》的编纂,是为了确定真诚与虚伪、辨别内心与行迹、端正名分与实际,使得天下行善作恶的人不能用似是而非的情况来欺骗世人,然后乱臣贼子才会感到畏惧。
晋侯在欑函会见狄人。仲孙蔑、卫国孙林父在善道抵御吴国。《春秋》记载与外族会盟,说“某侯某人会盟于某地”,这是为了区别于鲁国。记载中原诸侯会见外族,有时是会见后又再次会见,这是为了以中原为尊,钟离、柤、向就是这种情况;有时特别记载为会见,这是为了将中原纳入其中,欑函、善道就是这种情况。楚国也是外族,为什么不像这样呢?回答说:“楚国曾经有共同尊崇王室、平定动乱国家、保存灭亡国家、延续断绝世系的功劳,这类事情不是外族所能做到的,所以《春秋》累积它的善行而提升它的地位,不纯粹用对待外族的方式来对待它。圣人对天下没有偏私之心。如果把中原当作外族,那么外族的谷、邓就是这样;如果把外族当作中原,那么中原的楚国就是这样。这是惩恶劝善的意思。孟子说:‘你穿尧的衣服,说尧的话,做尧的事,那就是尧罢了;你穿桀的衣服,说桀的话,做桀的事,那就是桀罢了。’尧和桀之间的差距,难道仅仅是中原和荆蛮的区别吗!虽然如此,戚地会见吴国为什么没有区别对待呢?回答说:地位低微者不嫌于过于自尊,就像狄人、徐人并列一样。”
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丁亥日,楚庄王进入陈国,把公孙宁、仪行父安置在陈国。
楚庄王进入陈国,然后杀了夏徵舒,安置了两位大夫,而《春秋》记载“进入陈国”,却在杀夏徵舒之后,为什么呢?人们做善事或恶事,有名声好而实际不好,开始时邪恶而最终正当的情况。从众人的角度看,或许看重名声而忽略实际,抓住开始而遗忘结局,所以是非判断失当而邪正颠倒。圣人则不然。楚国讨伐陈国,起初想要把陈国设为县,听到劝谏而停止,于是以讨伐罪人成名。《春秋》先记载“杀夏徵舒”,大概是不让楚国最终把陈国设为县的恶行得逞;后记载“进入陈国”,大概是不让楚国完全拥有讨伐罪人的美名。这是厌恶恶行就痛恨其开始、喜爱善行就乐于其结局的道理,这是审理大小案件必须依据情理的原则。所以说:“不是圣人谁能修正它呢?”
楚庄王进入陈国。楚庄王包围郑国。
楚庄王进入陈国而分封陈侯,《春秋》说“入”;楚庄王进入郑国而赦免郑国,《春秋》说“围”,为什么呢?楚庄王进入陈国时,想要把陈国设为县,有人说不可以,于是分封陈侯;他进入郑国时,想要赦免郑国,有人说不可以,最终与郑国讲和。分封陈侯,不是原本的谋划,是不善而能改正,所以用“入”来记载而不说“灭”;与郑国讲和,是原本的谋划,是见到义理而能改变,所以用“围”来记载而不说“入”。这就是君子认为楚庄王不纯粹是荆蛮的原因。
王札子杀了召伯、毛伯。楚国公子弃疾杀了公子比。传文说:“能够掌握生杀大权的就是王。”又说:“奖赏庆贺、刑罚威慑的就是君。”上面有道德准则,那么生杀赏刑的大权就不会转移到下面;下面有法律约束,那么生杀赏刑的大权必定禀承于上面。所以君子不触犯道义,小人不触犯刑法。现在周王的三位卿因为争夺政权而互相残杀,楚国的两位臣子因为争夺国家而互相杀害。楚国没有君主,它的混乱还不足以说,而周朝的卿大夫也是这样,那么周王失去权柄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说:“国家之所以还存在,是侥幸的。”周幽王的时候,苏公和暴公互相憎恶,苏公作了《何人斯》这首诗,等到他们反复无常而断绝关系,也就这样罢了。当时,国家虽然没有政令,但先王的恩泽大概还有留存,现在没有了啊!
开始按亩征税。制作邱甲。使用田赋。
孟子说:“君主必须恭敬节俭,礼遇下属,向百姓取税有制度。”所说的制度是什么呢?古代耕种的人实行助法而不征税,这是尧、舜、三代的法则。现在按亩征税,这是废除了十分之一的税率。古代的赋税,从邱以上作为甲的,从甸以上,这是周公的典章。现在让邱作为甲,这是增加了常规赋税。破坏圣人的法则,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这就是仁政不能实行,而百姓因此困苦的原因。《春秋》改变古代制度的地方很多,唯独记载宗庙、军旅、赋税收入、兴建工程的事情,因为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没有比宗庙更优先的,没有比军旅更重要的,没有比赋税收入更紧急的,没有比兴建工程更重大的。古代的圣人,考察得详细,思虑得周全,制度得完备,然后设立得当而实行长久。后世应当遵循而不丢失。《诗经》说:“不犯错误不遗忘,遵循旧有的规章。”孔子说:“沿袭旧例,怎么样?何必重新改作?”由此知道旧有的规章
秋螽。初税畆。冬蝝生。饥【十五】
先王之务农也,虽小必尽其力,苟害于农,田防犹将去之,况螽螟乎?诗云:「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此所以致遗秉滞穟也。秋螽而冬蝝生,则螽有遗育,害农之物未尽去,宜其以饥告也。水旱螽螟,皆天灾也。水旱非人力可去,然先王犹有雩禜祷祈、损膳彻县之礼,苟可以致吾力者,无不尽焉,上以存畏天之实,下以示忧民之诚,故也。若螽螟,则可以人力去也。可以力去而不知尽其力,致年饥用不足,则又重敛以困之,安在其畏天忧民乎?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
楚子旅卒【十八】呉子乗卒【襄十二】
先儒谓吴、楚之葬,僭而不典,故《春秋》絶而不尽总,其实不然矣。楚之僭也,君曰王,臣曰王子,《春秋》惟志其本爵,君曰子,臣曰公子,而至于葬,独何为絶之?且莒未尝僭也,亦志卒不志▯,则知凡志▯者,鲁所尝会者也。小或僻逺,玉帛之使不时通,因略而不会,故经无从书焉。然则楚康王之防,襄公亲会其▯,而亦不书何也?会▯非君事也。襄本朝楚,自不得以葬书。成公
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二】公孙婴齐如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六】季孙行父如晋【六】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昭十】叔孙婼如晋【昭十】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伐邾【哀二】
王制:天子六卿,诸侯之国半之。大国则皆命于天子,次国则命其二,小国则命其一,余悉命于其君。鲁于周,次国也【臧孙许曰:「卫在鲁,不得为次国。鲁卫一也。」盖当时以彊弱为小大耳】当有二命卿,而今四卿并见,何也?春秋之世,诸侯放恣,无复遵先王之法,鲁、宋、晋、郑皆置六卿【鲁文公时,臧孙辰、公子遂、公孙敖、叔孙得臣、季孙行父、叔彭生并见】宋复有二司防、二宰,晋复有散位从卿者【士縠、赵穿、郤缺初命之类】后作六军,通旧将佐,凡十二卿矣。又有太师、太傅,亦为孤卿,如阳处父、贾季之比,不皆命于天子。圣人因其实而志之,所以诛其僭也。叔孙穆子曰:「诸侯有卿无军,伯、子、男有大夫无卿。」而公羊谓曹无大夫,左氏亦云莒挐非卿,又谓三叛人为贱者,皆言小国不得有命卿耳。然王制:小国二卿,命于其君。又云:小国之卿有上、中、下。今考于经,曹、郑、邾、莒、呉、楚,固伯、子、男之国也,其卿见经者不一,岂亦僭先王之法而自命之邪?抑周室班爵之制不存,而后世无所考信邪?然周之治,时天子虽六卿,而冡宰实总邦治,如周、召之伦;后或专委政一卿,如郑、虢之伦。诸侯亦使上卿为政,如晋中军、宋右师之伦;后或专委政一卿,如郑子产、宋子罕之伦。既专其政,则国之臧否独任其责,故鲁文公废六关、行逆祀,仲尼独以罪臧文仲也。至于军帅亦然。大司马曰:「王六军,大国三,次国二,小国一。」其将皆命卿。说者谓卿当一军,然则鞌之役,鲁四卿并将,鲁岂有四军乎?襄公始作三军,至昭公舍其一,方鞌之役,犹未三也,安得有四?昭公伐莒、哀公伐邾,皆三卿并将,时既舍中军也,安得有三?由是知卿当一军,未必然也。然自晋文公而来,以军行将佐为卿。景公作六军,救郑之役【成元】十二卿皆在,而经独志栾书;伐秦之役【襄十四】六卿皆行而经独志。荀偃则知,当数虽多,而中军实专军政。晋主夏盟,军政尤肃,故能威制诸侯,无敢亢者。鲁政不纲,元帅不立,故终之寡弱而不能自振也。
立武宫【六】立▯宫【定元】从祀先公【八】桓宫僖宫灾【哀三】武▯书立明既毁而复立也,桓僖不书立而书灾,明未尝毁也。然则鲁君虽无道,顾岂祀九世哉?盖自荘公而来,三桓擅政,以终于春秋,是知桓庙之不毁,由诸臣之私爱也。鲁人以僖公为圣贤,跻于闵公之上,是知僖庙之不毁,由诸臣之私敬也。君子之于君亲
译秋,螽虫为害。初次按亩征税。冬,蝝虫滋生。饥荒【十五】
先王致力于农业,即使害虫微小也必定尽力清除,如果危害农业,田间的防护设施尚且要去除,何况是螽虫和螟虫呢?《诗经》说:“除去螟虫和螣虫,以及蟊虫和贼虫,不要伤害我田里的幼苗。田祖神灵有灵,拿着它们投入烈火。”这就是能够留下遗穗和滞穗的原因。秋天有螽虫,冬天又有蝝虫滋生,说明螽虫留下了后代,危害农业的害虫没有完全清除,适宜以饥荒上报。水灾、旱灾、螽虫、螟虫,都是天灾。水灾和旱灾不是人力所能消除的,但先王仍有祈雨、祭神、减膳、撤乐等礼仪,凡是能够尽到人力之处,无不尽力,对上以体现敬畏上天的实质,对下以显示忧虑百姓的诚意,因此如此。如果是螽虫和螟虫,则可以用人力去除。可以用人力去除却不知道尽力,导致年成饥荒、用度不足,却又加重赋税来困顿百姓,这哪里还体现得上天敬畏和忧虑百姓呢?这就是《春秋》详尽其辞的原因。
楚子旅去世【十八】吴子乘去世【襄公十二年】
先儒认为吴、楚的葬礼,僭越而不合典制,所以《春秋》断绝而不详尽记载,其实并非如此。楚国的僭越,在于国君称王,臣下称王子,《春秋》只记载其本来的爵位,国君称子,臣下称公子,至于葬礼,为何唯独断绝不记呢?况且莒国未曾僭越,也只记载去世而不记载葬礼,由此可知凡是记载葬礼的,是鲁国曾经会盟过的国家。小国或者偏远,玉帛使者不能按时往来,因而省略而不相会,所以经文无从记载。那么楚康王的葬礼,襄公亲自参加了会盟,却不记载,为什么呢?参加葬礼不是国君的事务。襄公本来朝见楚国,自然不能以葬礼来记载。成公
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的郤克、卫国的孙良夫、曹国的公子首,与齐侯在鞌地交战,齐军大败【二】公孙婴齐出使晋国,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六】季孙行父出使晋国【六】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讨伐莒国【昭公十年】叔孙婼出使晋国【昭公十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讨伐邾国【哀公二年】
《王制》规定:天子有六卿,诸侯国减半。大国都由天子任命,次国任命其中两位,小国任命其中一位,其余的都由国君任命。鲁国对于周王室,属于次国【臧孙许说:“卫国在鲁国看来,不能算作次国。鲁卫是一样的。”大概当时是以强弱来区分大小】应当有两位命卿,而现在四位卿同时出现,为什么呢?春秋时代,诸侯放纵,不再遵循先王的法度,鲁、宋、晋、郑都设置了六卿【鲁文公时,臧孙辰、公子遂、公孙敖、叔孙得臣、季孙行父、叔彭生同时出现】宋国又有两位司寇、两位宰,晋国又有散位跟随卿的【士縠、赵穿、郤缺初被任命之类】后来设立六军,连同旧有的将佐,共有十二位卿了。又有太师、太傅,也是孤卿,像阳处父、贾季这类,都不由天子任命。圣人根据事实记载,是为了诛责他们的僭越。叔孙穆子说:“诸侯有卿没有军,伯、子、男有大夫没有卿。”而《公羊传》说曹国没有大夫,《左传》也说莒挐不是卿,又说三个叛人是贱人,都是说小国不能有命卿。然而《王制》:小国有两位卿,由国君任命。又说:小国的卿有上、中、下。现在考察经文,曹、郑、邾、莒、吴、楚,固然是伯、子、男的国家,他们的卿出现在经文中不止一个,难道也是僭越先王的法度而自行任命吗?还是周王室分封爵位的制度不存在,后世无从考证呢?然而周朝的治理,当时天子虽然有六卿,但冡宰实际上总领国家治理,像周公、召公这类;后来有时专门委托政事给一位卿,像郑国、虢国这类。诸侯也让上卿执政,像晋国中军、宋国右师这类;后来有时专门委托政事给一位卿,像郑国子产、宋国子罕这类。既然专掌政事,那么国家的好坏独自承担责任,所以鲁文公废除六关、实行逆祀,孔子唯独归罪于臧文仲。至于军队统帅也是如此。大司马说:“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两军,小国一军。”他们的将领都是命卿。解说者认为卿应当统领一军,那么鞌之战,鲁国四位卿都统军,鲁国难道有四军吗?襄公开始设立三军,到昭公废除其中一军,在鞌之战时,还没有三军,怎么会有四军呢?昭公讨伐莒国、哀公讨伐邾国,都是三位卿统军,当时已经废除了中军,怎么会有三军呢?由此可知卿统领一军,未必如此。然而自从晋文公以来,以军行将佐为卿。景公设立六军,救援郑国的战役【成公元年】十二位卿都在,而经文只记载栾书;讨伐秦国的战役【襄公十四年】六位卿都出征而经文只记载荀偃,则知道,虽然人数虽多,但中军实际上专掌军政。晋国主持夏季盟会,军政尤其严肃,所以能够威震诸侯,没有敢抗拒的。鲁国政令不纲纪,元帅不确立,所以最终衰弱而不能自我振兴。
建立武宫【六】建立〇宫【定公元年】从祀先公【八】桓宫僖宫发生火灾【哀公三年】武〇记载建立,说明已经毁坏而又重新建立;桓宫僖宫不记载建立而记载火灾,说明未曾毁坏。那么鲁君虽然无道,难道祭祀九代祖先吗?大概自从庄公以来,三桓专权,直到春秋结束,由此可知桓庙没有毁坏,是由于诸臣的私爱。鲁国人认为僖公是圣贤,把他排在闵公之上,由此可知僖庙没有毁坏,是由于诸臣的私敬。君子对于君亲
也,爱之敬之,必本于礼,然后可以成尊亲之名;其于庙祧也,存之毁之,必当于礼,然后可以尽忠孝之义。今武炀既毁而复立,桓僖当毁而不祧,僖当次闵而位其上,俾国有淫祀之讥,亲有越礼之享,安在其为爱敬也?从祀先公,疑于正矣,而亦出于阳虎之私。然则宗庙有国之大典,而诸臣率以私为之,则鲁君之所以事其祖祢可知矣。传曰:「天子制公侯伯子男也有节,节莫差于僭,僭莫僭于祭。」鲁祭九庙,而天子不加讨,诸侯不以为非,则三家以雍彻,八佾舞季氏,又何足怪乎?
译对于祖先,喜爱他们、尊敬他们,必须以礼为根本,然后才能成就尊亲的名声;对于宗庙,保留它或毁弃它,必须合乎礼制,然后才能尽忠孝的道义。如今武公、炀公的庙已经毁弃却又重新建立,桓公、僖公的庙应当毁弃却没有迁出,僖公的位次应在闵公之下却置于其上,致使国家受到淫祀的讥讽,亲属受到越礼的享祭,这哪里能算是爱与敬呢?配享先公,已经可疑于不合正礼了,而且也是出于阳虎的私意。那么,宗庙是国家的大典,而众臣却都凭私意行事,由此可知鲁君侍奉其祖先的情况了。《传》说:“天子制定公、侯、伯、子、男的等级是有节制的,节制中没有比僭越更差的,僭越中没有比祭祀更僭越的。”鲁国祭祀九座宗庙,而天子不去征讨,诸侯不认为这是错的,那么三家使用雍彻之礼,季氏使用八佾之舞,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
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八】衞人来媵【八】伯姬归于宋【九】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九】晋人来媵【九】齐人来媵【十】古诸侯有罪,方伯请于天子而后可治,大则诛伐,小则黜削,故王室之威行于下国,而四方无侮。世衰道微,王者不作,覇者失职,诸所讨治,无复至公,胁于大国之力者,面从而非诚服。故春秋志诸侯相执,一曰「人」而已。独曹伯有背国、人杀世子而自立之罪,晋厉公因众心欲讨,会诸侯而执之,且归诸京师,复自京师而释之,何其得覇者之职欤?是以独称侯以执也【僖二十八年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亦若称侯以执按之承上入曹称侯非是】春秋责贤者之详,而待众人以恕。晋文之伯,特以其谲,未尝进而与之。厉公不君,乃独许以伯讨,由是知圣人与人,各因其才而笃焉。孟子以齐宣王爱牛之心为足以王,亦由此耳。然齐晋之先,既皆有天子之命【成王命大公平王命文侯】而桓文又申受之,其伯固宜。桓公没而齐不复兴,独晋以彊大传数世,犹为伯国。文公子孙,非受命之伯也,而春秋亦以伯讨许之,何哉?曰:「衞康叔始封,亦受州监之命,《书》之《梓材》是也。至宣公失道,而诗人责其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况晋之彊大,苟能率义而行,以绍其世业,圣人何为而不许之乎?」然则韩不信执宋仲防,乃无异诸侯之相执,何也?曰:「仲防之执,以不受城成周之工也。晋大夫以方伯之命,任勤王之事,而宋独不从不以君命请于王,而专执其老,二者胥罪也。春秋人晋大夫,所以黜其专;地于京师,所以明王事。是皆存天下之大义也,故曰:『非圣人谁能修之【按传文系论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事与经文不相蒙中间当有脱误今姑仍其旧】
公会晋侯云云于沙随,不见公。公至自会。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邱【十六○按经成公十六年晋人执季孙行父原本误作意如今改正】公会刘子、晋侯云云,同盟于平邱,公不与盟【昭十三】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昭十三】公至自防【昭十三】
春秋有为鲁讳之义,亦有直辞而无所隠者,学者疑其说焉。或谓外大恶、内小恶则讳之,又曰过甚不可掩,则直辞而无所隠。总其实不然。春秋定一王之法,立万世之公言也,岂故私内而略外哉?圣人之于鲁,父母之国也,有君亲之道焉。贤臣善则称其君,孝子不▯父之恶,所以教天下之为忠孝也。是故鲁有不善接于外,则讳之;非外所与者,则弗讳也。丹楹、刻桷、防昏、逆祀,凡此之类,非外所与者也。奔而曰孙,弑而曰薨,见侵伐而系之鄙,杀大夫而名曰刺,凡此之类,接于外者也。所以谓讳国恶为礼者,以尊尊、亲亲为政也。今沙随之会,晋侯不见公而执其卿;平邱之会,晋侯不使公盟而执其卿,有国之辱大矣,其接于外多矣,而春秋不之讳者,自势观之,晋制鲁命,曽臣仆之不若,众人以为辱;由义观之,晋用谗慝,絶兄弟之好,鲁虽屈于一时,必伸于万世,君子以为荣。春秋辨荣辱之境,于是乎在,此固非浅智所可及也。然则何为讳之哉?
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十八】晋栾盈复入于曲沃【襄二十三】
鱼石之入也,楚子纳之;栾盈之入也,齐侯纳之。而皆不曰纳,何也?石援大国之民,伐取其地;盈率故邑之甲,昼入其都。是皆欲亡其国者也。诸侯之纳罪人,非道也,然而亦未必欲亡其国也;人臣借外之势以入,非顺也,然而未必欲亡其国也。今二子之入,实有亡宗国之心也,若但曰纳而已,则其罪不彰,故以复入书也。楚子显伐而取彭城,齐侯濳载而寘曲沃,故异辞也。《春秋》明善恶之实,舍其迹而论其心,故天下不可以是非罔。自迹而观,二子之入,他国纳之;有心而察,首戎称乱,已实为之。是故不以外纳为文,而以复入正其罪,此乱臣贼子之所以惧也。
宋鱼石复入于彭城【十八】仲孙蔑防晋栾黡、宋华元、衞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襄元】仲孙蔑会晋荀防、齐崔杼、宋华元、
译宋公派公孙寿来送聘礼。卫国人来送陪嫁女子。伯姬嫁到宋国。季孙行父到宋国送新娘。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古时候诸侯有罪,方伯向天子请示后才能惩治,罪行大的就诛杀讨伐,罪行小的就废黜削地,所以王室的威权能行于诸侯国,而四方没有轻侮。世道衰微,王道不兴,霸主失职,所讨伐惩治的,不再公正,被大国武力胁迫的,表面上顺从而内心并不真诚信服。所以《春秋》记载诸侯互相拘捕,只称“人”罢了。唯独曹伯有背叛国家、国人杀死世子而让他自立的罪行,晋厉公顺应众意想要讨伐,会合诸侯拘捕了他,并且把他送回京师,又从京师释放了他,这多么符合霸主的职责啊?因此唯独称“侯”来拘捕他。《春秋》对贤者要求详细,而对普通人宽容。晋文公的霸业,特别在于他的权诈,未曾进而授予他霸主的地位。晋厉公不像君主,却唯独允许他以霸主身份讨伐,由此可知圣人与普通人,各自根据他们的才能而厚待。孟子认为齐宣王爱牛的心足以称王,也是因为这个道理。然而齐、晋的先祖,都已经有了天子的任命,而齐桓公、晋文公又重申接受了任命,他们做霸主本来适宜。齐桓公死后齐国不再复兴,唯独晋国凭借强大传了几代,还是霸主之国。晋文公的子孙,不是受命为霸主的人,而《春秋》也允许他们以霸主身份讨伐,为什么呢?回答说:“卫国康叔开始受封,也接受了州监的命令,《尚书》中的《梓材》就是证明。到了宣公失道,诗人责备他不能修习方伯连帅的职责,何况晋国强大,如果能率领正义而行,以继承其世业,圣人为什么不允许呢?”那么韩不信拘捕宋国的仲防,就无异于诸侯互相拘捕,为什么呢?回答说:“仲防被拘捕,是因为不接受修筑成周的劳役。晋国大夫以方伯的命令,承担勤王的事务,而宋国独自不服从,不凭借君主的命令向天子请示,却擅自拘捕其老臣,两者都有罪。《春秋》称晋国大夫为‘人’,是为了贬斥其专断;记载地点在京师,是为了表明这是王事。这都是为了保存天下的大义,所以说:‘不是圣人谁能修明呢?’”
鲁公在沙随会见晋侯等,不见鲁公。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晋国人拘捕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邱。鲁公会见刘子、晋侯等,在平邱结盟,鲁公不参与结盟。晋国人拘捕季孙意如带回去。鲁公从防地回来。
《春秋》有为鲁国避讳的原则,也有直言不讳而不隐瞒的情况,学者对此感到疑惑。有人说对外国的大恶、本国的小恶就避讳,又说过错太严重无法掩盖,就直言不讳而不隐瞒。总之这都不对。《春秋》确立一王的法度,树立万世的公论,难道故意偏袒内国而忽略外国吗?圣人对于鲁国,是父母之邦,有君亲之道。贤臣行善就归功于君主,孝子不宣扬父亲的恶行,这是用来教导天下人做忠孝的。因此鲁国不善的行为涉及外国,就避讳;不涉及外国的,就不避讳。丹楹、刻桷、防昏、逆祀,这类事情,是不涉及外国的。奔逃而称“孙”,被杀而称“薨”,被侵伐而系于鄙地,杀大夫而名曰“刺”,这类事情,是涉及外国的。之所以说避讳国恶是礼,是因为以尊尊、亲亲为政。现在沙随之会,晋侯不见鲁公而拘捕其卿;平邱之会,晋侯不让鲁公结盟而拘捕其卿,国家的耻辱太大了,涉及外国的情况太多了,而《春秋》不避讳,从形势看,晋国控制鲁国的命运,连臣仆都不如,众人认为是耻辱;从道义看,晋国使用谗言邪恶,断绝兄弟之好,鲁国虽然一时受屈,但必定在万世伸张,君子认为是荣耀。《春秋》辨别荣辱的界限,就在这里,这本来不是浅薄智慧所能达到的。那么为什么还要避讳呢?
楚子、郑伯讨伐宋国。宋国鱼石重新进入彭城。晋国栾盈重新进入曲沃。
鱼石进入,是楚子接纳他;栾盈进入,是齐侯接纳他。而都不说“纳”,为什么呢?鱼石借助大国的民力,讨伐夺取其地;栾盈率领故邑的甲士,白天进入都城。这都是想要灭亡其国家的人。诸侯接纳罪人,不合道义,然而未必想要灭亡其国家;人臣借外力进入,不顺从,然而未必想要灭亡其国家。现在这两个人进入,实在有灭亡宗国的心,如果只说“纳”罢了,那么他们的罪过就不明显,所以用“复入”来记载。楚子显讨伐而夺取彭城,齐侯潜载而安置于曲沃,所以用不同的辞藻。《春秋》明辨善恶的实质,舍弃其表象而论其内心,所以天下不可以是非混淆。从表象看,这两个人进入,是他国接纳他们;从内心考察,首倡戎狄称乱,实际上是他们在做。因此不以外国接纳为文,而以“复入”正其罪,这就是乱臣贼子恐惧的原因。
宋国鱼石重新进入彭城。仲孙蔑会同晋国栾黡、宋国华元、卫国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攻宋国彭城。仲孙蔑会见晋国荀防、齐国崔杼、宋国华元、
衞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襄二】戍郑虎牢【十】
译卫国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在戚地会合,于是修筑虎牢的城墙【襄公二年】;戍守郑国的虎牢【襄公十年】
鱼石之入彭城,彭城未去宋也,故不言宋。于是楚取以封鱼石,则彭城非宋有矣,而曰宋彭城者,明不与楚也,且不使叛人得防其地也。诸侯之城虎牢,虎牢已去郑也,故不言郑。于是郑人请服,则虎牢复为郑有矣。郑再从楚,虎牢宜不系之郑,而曰郑虎牢者,言终与郑也,且不使外裔间中国也。夫楚取宋地以封叛臣,中国之所当攘也,故彭城未尝去宋;郑胁于兵以从楚,中国之所当援也,故虎牢终以与郑。晋悼公尊周室而诛叛乱,援中国而赦胁从,比于义而不贪其利,虽桓、文未能过此。晋所以复覇,郑所以卒服于晋,而楚所以不能与之争,有由也。孔子曰:「逺人不服,则修文徳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郑人所以数叛晋者,以晋与楚争而虐用之故也。南蒯以费叛,季孙命见费人,执之。冶区夫曰:「若寒者衣之,饥者食之,费来如归,南氏亡矣。若以威怒,费人无归,不归南氏,将焉入矣?」戍虎牢之明年,晋为亳北之盟、萧鱼之会,诸侯悦从而后楚人卒服,信乎徳之可以来逺也。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六宋·张大亨撰·襄公
公防单子晋侯云云,己未,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防。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三】公防晋侯云云于溴梁。戊寅,大夫盟【十六】叔孙豹防晋赵武云云于宋。辛已,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二十七】
鸡泽之防,诸侯已盟,而陈袁侨至,晋悼公又使大夫盟之,故名叔孙豹以及诸侯之大夫,大夫承命也。溴梁之防,齐髙厚不服,晋平公与诸侯皆在而不盟,荀偃使诸侯之大夫盟之,故略称大夫而不名,大夫专命也。宋之防,视溴梁则君不见,视鸡泽则君不命,故録诸侯之大夫而黜叔孙之族。此三者,所以正君臣之分,眀治乱之本,亦所以显悼公之覇、平公之弱也。然而宋之防,赵武以弭兵息民为心,盛德之举也。当是时,虽晋主夏盟,寔无文悼之覇德,执政者紏合诸侯之臣以成此功,俾四海之民十年无兵革之祸,圣人有取焉。于是録诸侯之大夫以示有功,黜叔孙之族以眀专命,举一物而善恶具焉,赏罚行焉。孔子曰:「不以兵革,管仲之力也。」又孟子曰:「尔何曽比予于管仲?」圣人之于人与夺抑▯,义盖如此。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五】公防晋侯云云。呉人、鄫人于戚【五】莒人防鄫【六】
鲁侯请属鄫于晋,是盖欲以鄫爲附庸也。附庸者,天子所以陪有功诸侯之封也。鲁非有功,所不应得;晋非天子,所不应命。然鄫以莒难,将恃外以存其国,而不知自属于大邦,上不能爲太王之避狄,下不能爲纪季之附齐,身辱国卑而不救于防亡,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巫爲鄫世子,则既誓于王矣,当以皮帛继子男,不当与鲁卿同辞。今以其爲鲁属也,故其君当鲁卿,其世子序鲁卿之下,其大夫序吴人之下。然鄫虽诸夏,以非成国;吴虽夷狄,以知慕义【辞不防鸡泽聼诸侯之好】是乃《春秋》所爲升黜也。
十有二月,季孙行父卒【五】冬,季孙宿如晋【六】八月,仲孙蔑卒【十九】正月,仲孙速防莒人盟于向【二十】八月,仲孙速卒【二十三】春,仲孙羯帅师侵齐【二十四】
古者臣有大防,君三年不呼其门。已则或殡或▯,或卒哭而至事君。廹以金革之事,必不得已,则既练而行之。君子犹以爲不即人心,是故在上者重夺人之亲,而在己者亦不夺亲,此忠孝并行之道也。今此三臣者,皆未练而从政,又皆代其父爲卿,非廹于时君之命,亦非悉有金革之事,而居之不疑,是所谓以防从利者,是所谓世卿者。然春秋之世如此类众矣,独举三臣者,以其乗弱君、执国命,并时相踵,而世不以爲非,最害教之尤者也。不没其实,然乃不见讥贬,此之谓志而晦。
公防晋侯云云于鄬,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七】▯郑僖公【八】
晋楚争陈、郑,僖公有从中国之志,而不胜其权臣,见弑于途,而以疾赴于防。晋悼公欲合诸侯以救陈,闻郑伯死,不能爲之讨贼,而受其伪
译鱼石进入彭城时,彭城尚未脱离宋国,所以《春秋》不称其为宋地。后来楚国夺取彭城封给鱼石,彭城就不再属于宋国了,但《春秋》仍称其为“宋彭城”,这是为了表明不承认楚国对它的占有,并且不让叛乱者得以占据这块土地。诸侯军队驻守虎牢时,虎牢已经脱离郑国,所以《春秋》不称其为郑地。后来郑人请求臣服,虎牢又归郑国所有。郑国再次顺从楚国,虎牢按理不应再归属郑国,但《春秋》称其为“郑虎牢”,这是为了表明最终将虎牢归于郑国,并且不让外族势力介入中原事务。楚国夺取宋国土地来封赏叛臣,这是中原各国应当排斥的,所以彭城从未真正脱离宋国;郑国因军事威胁而顺从楚国,这是中原各国应当援助的,所以虎牢最终归于郑国。晋悼公尊崇周王室而讨伐叛乱,援助中原各国而赦免被迫顺从者,其行为符合道义而不贪图利益,即使是齐桓公、晋文公也不能超过他。晋国之所以能恢复霸业,郑国之所以最终臣服于晋国,而楚国之所以不能与晋国争锋,都是有原因的。孔子说:“远方的人不服从,就修明文德来招致他们;既然来了,就使他们安定下来。”郑国人之所以屡次背叛晋国,是因为晋国与楚国争夺霸权而虐待他们的缘故。南蒯凭借费邑叛乱,季孙命令会见费邑人,并逮捕了他们。冶区夫说:“如果给寒冷的人衣服穿,给饥饿的人食物吃,费邑人就会像回家一样归顺,南氏就灭亡了。如果用威势和愤怒对待他们,费邑人就没有归顺的对象,不归顺南氏,又能归顺谁呢?”戍守虎牢的次年,晋国举行了亳北之盟和萧鱼之会,诸侯喜悦地顺从而后楚国最终臣服,确实证明了德行可以招致远方的人。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训》卷六 宋·张大亨撰·襄公
鲁襄公在防地会见单子、晋侯等,己未日,在鸡泽结盟。陈侯派袁侨来到防地。戊寅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三】鲁襄公在溴梁会见晋侯等。戊寅日,大夫们结盟【十六】叔孙豹在宋国会见晋国的赵武等。辛巳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二十七】
鸡泽的会见,诸侯已经结盟,而陈国的袁侨才到,晋悼公又派大夫与他结盟,所以称叔孙豹以及诸侯的大夫,这是大夫秉承君命行事。溴梁的会见,齐国的高厚不服从,晋平公与诸侯都在场却没有结盟,荀偃派诸侯的大夫结盟,所以略称大夫而不称名字,这是大夫专断行事。宋国的会见,与溴梁相比,君主没有出面,与鸡泽相比,君主没有命令,所以记载诸侯的大夫而贬低叔孙豹的家族。这三种情况,是为了端正君臣的名分,阐明治乱的根本,也是为了彰显晋悼公的霸业和晋平公的衰弱。然而在宋国的会见,赵武以平息战争、休养生息为心,这是盛德的举动。当时,虽然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实际上没有文公、悼公那样的霸德,执政者联合诸侯的臣子来完成这一功业,使天下百姓十年没有战争灾祸,圣人是赞许的。于是记载诸侯的大夫以示有功,贬低叔孙豹的家族以表明专断,举出一件事而善恶都具备,赏罚得以施行。孔子说:“没有动用武力,这是管仲的功劳。”孟子又说:“你怎么曾把我比作管仲?”圣人在用人和废黜、抑制方面,道义大概就是这样。
叔孙豹、鄫国世子巫前往晋国【五】鲁襄公在戚地会见晋侯等。吴国人、鄫国人【五】莒国人会见鄫国【六】
鲁侯请求将鄫国附属给晋国,这是想要让鄫国成为附庸。附庸,是天子用来陪衬有功诸侯的封地。鲁国没有功劳,不应该得到;晋国不是天子,不应该命令。然而鄫国因为莒国的祸患,将依靠外力来保存国家,却不知道依附大国,上不能像太王躲避狄人那样,下不能像纪季依附齐国那样,自身受辱、国家卑微而不能挽救危亡,这就是《春秋》之所以详尽措辞的原因。巫是鄫国世子,那么已经在王室宣誓了,应当以皮帛继任子男之位,不应当与鲁国卿大夫同列。现在因为他属于鲁国,所以他的国君与鲁国卿大夫同列,他的世子排在鲁国卿大夫之下,他的大夫排在吴国人之下。然而鄫国虽然是诸夏,但不是完整的国家;吴国虽然是夷狄,但知道仰慕道义【辞令不避讳鸡泽,听从诸侯的好意】,这就是《春秋》之所以升降黜陟的原因。
十二月,季孙行父去世【五】冬天,季孙宿前往晋国【六】八月,仲孙蔑去世【十九】正月,仲孙速会见莒国人,在向地结盟【二十】八月,仲孙速去世【二十三】春天,仲孙羯率领军队侵犯齐国【二十四】
古代臣子有大丧,君主三年不呼唤他出门。自己或者停灵或者安葬,或者在卒哭之后才去侍奉君主。如果迫于战争之事,不得已,那么在练祭之后才去。君子还认为这不符合人心,所以在上位者重视不剥夺人的亲情,而在下位者也不剥夺亲情,这是忠孝并行的道理。现在这三个臣子,都没有经过练祭就参与政事,又都代替父亲担任卿职,不是迫于时君的命令,也不是都有战争之事,却安然接受,这就是所谓因私利而违背丧礼的人,这就是所谓世卿。然而春秋时期像这样的人很多,只列举这三个臣子,是因为他们乘君主软弱、掌握国家命脉,同时相继出现,而世人不认为这是错的,是最有害教化的。不掩盖他们的实际行为,然而却没有受到讥讽贬斥,这就叫做记录而隐晦。
鲁襄公在鄬地会见晋侯等,郑伯髡顽来到会见地点,没有见到诸侯。丙戌日,在鄵地去世【七】〇郑僖公【八】
晋国和楚国争夺陈国、郑国,僖公有归顺中原的志向,但无法战胜权臣,在路上被弑杀,而以生病为由报告给会见地点。晋悼公想要联合诸侯来救援陈国,听说郑伯死了,不能为他讨伐贼人,而接受了他的虚假报告
赴之辞,故《春秋》变文以示义【僖四年许穆公卒于师,昭二十五宋元公卒于曲棘,皆不变文】曰:「郑伯如防」,言有从中国之志也;「未见诸侯,卒于鄵」,言诸侯未有眀其志者也;贼未讨而书▯,言诸侯遂不复正其死也。伯者所以代天子治诸侯也,君欲从中国,臣欲叛而弑之,又自掩其恶以欺侯伯,侯伯安受其欺,不能眀死君之志,破贼臣之谋,则诸侯何頼焉?欲其不贰难矣【是后齐、陈、邾、莒皆贰】此陈侯所以逃归也。然则郑之臣子何以不受其责【爲书▯故】曰:《春秋》方以大义督伯者,则郑罪在所略;其后虽杀子驷,而名之曰盗,则臣子之责亦莫可逃也。
译郑国赴告诸侯的辞令,所以《春秋》改变措辞来显示大义【僖公四年许穆公死于军中,昭公二十五年宋元公死于曲棘,都没有改变措辞】说:“郑伯前往防地”,是说他有归附中原诸侯的志向;“没有见到诸侯,死在鄵地”,是说诸侯没有人能明察他的志向;弑君贼臣没有讨伐就记载为“〇”,是说诸侯从此不再纠正他死亡的性质。霸主是用来代替天子治理诸侯的,国君想要归附中原诸侯,臣子想要叛乱并弑杀他,又掩盖自己的罪恶来欺骗诸侯霸主,诸侯霸主怎么能接受这种欺骗,不能明察死去的国君的志向,破除贼臣的阴谋,那么诸侯还能依靠谁呢?想要让他们不怀二心很难了【此后齐、陈、邾、莒都怀有二心】这就是陈侯逃跑回国的原因。然而郑国的臣子为什么不承担罪责【因为记载为“〇”的缘故】回答说:《春秋》正用大义督促霸主,那么郑国的罪过就在所忽略;后来虽然杀了子驷,却称他为盗贼,那么臣子的罪责也就无法逃避了。
作三军【十一】舍中军【昭五】
左氏称周爲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此与周大司马官制军之数合。然鲁之始封,固大国也,后浸削小,不得同次国之列。而僖公之颂曰「公徒三万」,则当时似亦三军矣。或谓僖颂多侈辞,故学者弗之据焉。至襄公始作三军,三军同谓之作,则鲁之军制前此特未定也。昭公舍中军,则惟二而已。叔孙穆子曰:「诸侯有卿无军,帅教卫以賛元侯。」信斯言,则鲁岂惟不可三军,自不当有军也。国而无军,何以爲国?今冝以《周官》、《左氏》爲正。夫春秋之世,诸侯僣差,先王制军之法无复存者。晋初以一军爲侯【庄十六】献公益之爲二【闵二】文公既作三军【僖二十七】又作三行【二十八】浸拟于天子。后自知其非,乃损爲五【三十一】襄公又舍其二【文六】而景公又作六军【成三○按景公下原本缺二字今补正】数嵗之后,罢新上下军,而犹与旧爲四【十三】至悼公复伯,然后一遵古制【襄十四】晋主夏盟,所以承天子、令诸侯者也,已则不度,何以服人?故虽爲彊伯,而终不能至于王道,有以也夫。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四月,公防晋侯、宋公同前九国伐郑。九月,防于萧鱼【十一】
亳北之盟,先防而后盟,春秋之常。萧鱼之防,先防而后防,何也?夫二扈之盟【文十五十七】晋灵公兴诸侯讨宋、齐之罪,皆以赂还。于是郑伯以晋爲不足与,而受盟于楚。晋复不知务德,而徒以力争。五十年间,晋楚争郑,日寻干戈,民以困苦。悼公既立,始用荀防、赵武、魏绛之贤,谋所以息民者,勤施而节用,行之期年,晋以复覇。故亳北之盟,救灾患,防祸乱,同好恶,奨王室,有葵邱之遗风焉。于是郑将服矣,而未果也。逮萧鱼之防,纳斥▯,禁侵掠,赦郑囚,礼而归之,以告于诸侯,诸侯皆从,郑乃卒服,而楚遂不能与之争,是以春秋贵之。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徳服人者,中心恱而诚服也。」灵公失道,诸侯叛之,凡五十年而后定。悼公修德,行之期年而彊敌服。由此观之,伯王成败之效,岂不昭昭也哉!
正月,季孙宿、叔老防晋士匄、齐人、宋人、卫人、郑公孙虿、曹人云云,防呉于向【十四】四月,叔孙豹防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云云,伐秦【十四】冬,季孙宿防晋士匄、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十四】诸侯之大夫一嵗为此三防,国各一人三与防乎?曰:「以传考之,则若一人三与;以经考之,则未必然也。」传以公孙虿三见,去向之防、伐秦之役,崔杼、华阅不书,以惰也;北宫括不书于向,书于伐秦,以摄也。是直以一人徧与此三防耳。然崔、华之再惰也不书,北宫括之中摄也书之,则华阅岂亦惰而终摄邪?且三防之间,鲁、晋、卫甞更人矣,岂此三国独不一人三与邪?《春秋》纪先王之法,皆天下后世治乱之所系者也。两防之是非【向为呉谋楚,戚为卫立剽】伐秦之善否【报檪之怨】经既具之矣,一夫得失未有害于大体者,圣人岂顾屑屑邪?诸侯世子,大国在公侯之下,小国在子男之下;诸侯之卿,在世子之下;诸侯之大夫,在命卿之下。由先王以来未之改也。世衰,王道闇而覇国彊,班列之髙下輙以意升黜之。晋悼之兴,欲加礼诸侯,奨成覇业,诸侯之世子、卿、大夫惟以国之大小爲次,不复守先王之常。是故防向、伐秦,虽齐、宋非卿,犹列命卿之上。圣人不刋其失,所以惩其过也。悼公既没,伐许之役【十六】宋人乃序卫寗殖下,由此知惟悼公之世爲善。夫卿贬称人,固《春秋》之常也。然圣人所以爲天下后世法者,岂拘拘于一定之绳约,至其不通,则又迁就而曲爲之说哉?孟子曰:「尚论古之人,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此学者所当深考也。
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
译鲁国设立三军,后来舍去中军。
左氏记载周朝有六军,诸侯中大国设三军,这与周代大司马官制中军队的数量相符。然而鲁国初封时,本是大国,后来逐渐削弱变小,不能等同于次等国家的行列。但《鲁颂·泮水》中说“公徒三万”,那么当时似乎也是三军。有人说是《鲁颂》多夸张之辞,所以学者不以此为依据。直到襄公才设立三军,三军都称为“作”,那么鲁国的军制在此之前只是尚未确定。昭公舍去中军,就只剩下两军了。叔孙穆子说:“诸侯有卿而无军,率领教化的卫队来辅佐元侯。”相信这话,那么鲁国岂止不能设三军,本来就不应当有军队。国家没有军队,凭什么成为国家?现在应当以《周官》、《左氏》为准。春秋时期,诸侯僭越差别,先王制定军制的法则不再存在。晋国起初以一军作为侯国,献公增加为二军,文公既设立三军,又设立三行,逐渐比拟天子。后来自己知道不对,于是减损为五军,襄公又舍去两军,而景公又设立六军,几年之后,罢去新设的上军和下军,仍然与旧军合为四军。到悼公再次称霸,然后完全遵循古制。晋国主持中原盟会,是用来承奉天子、号令诸侯的,自己却不合法度,凭什么使人信服?所以虽然成为强大的霸主,但最终不能达到王道,是有原因的。
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攻打郑国。秋七月己未日,在亳城北结盟。四月,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及前述九国攻打郑国。九月,在萧鱼会盟。
亳北之盟,先会盟而后结盟,是春秋的常例。萧鱼之会,先会盟而后会盟,为什么呢?那两次扈地的盟会,晋灵公兴起诸侯讨伐宋、齐的罪过,都因为贿赂而返回。于是郑伯认为晋国不值得交往,而接受楚国的盟约。晋国又不知道致力于德行,而只以力争。五十年间,晋楚争夺郑国,天天交战,百姓因此困苦。悼公即位后,开始任用荀防、赵武、魏绛等贤人,谋划使百姓休养生息的办法,勤勉施恩而节制用度,实行一年,晋国因此恢复霸业。所以亳北之盟,救灾患,防祸乱,同好恶,奖助王室,有葵邱之盟的遗风。这时郑国将要臣服,但尚未成功。等到萧鱼之会,接纳斥逐之人,禁止侵掠,赦免郑国的囚犯,以礼相待并送他们回去,告知诸侯,诸侯都听从,郑国于是最终臣服,而楚国就不能再与之争夺,所以《春秋》推崇它。孟子说:“以武力使人服从的,不是真心服从,是因为力量不足;以德行使人服从的,是内心喜悦而真诚服从。”灵公失道,诸侯背叛他,经过五十年才安定。悼公修德,实行一年而强敌臣服。由此看来,霸业成败的效果,难道不是很明显吗!
正月,季孙宿、叔老会同晋国士匄、齐人、宋人、卫人、郑国公孙虿、曹人等,在向来会盟吴国。四月,叔孙豹会同晋国荀偃、齐人、宋人、卫国北宫括、郑国公孙虿、曹人等,攻打秦国。冬天,季孙宿会同晋国士匄、宋国华阅、卫国孙林父、郑国公孙虿、莒人、邾人在戚地会盟。诸侯的大夫一年内进行这三次会盟,各国各一人参与三次会盟吗?回答说:“根据传文考察,似乎是一人参与三次;根据经文考察,则不一定如此。”传文因为公孙虿出现三次,去向之会、伐秦之役,崔杼、华阅不记载,是因为懈怠;北宫括在向来不记载,在伐秦时记载,是因为代理。这只是一人遍参与这三次会盟罢了。然而崔、华再次懈怠不记载,北宫括中途代理却记载,那么华阅难道也是懈怠而最终代理吗?况且三次会盟之间,鲁、晋、卫曾经更换人选,难道这三国唯独不是一人参与三次吗?《春秋》记载先王的法则,都是天下后世治乱所系的大事。两次会盟的是非(向地为吴国谋划楚国,戚地为卫国立剽),伐秦的善恶(报复檪地的怨恨),经文已经具备了,一个人的得失对大体没有害处,圣人难道会顾惜琐碎之事吗?诸侯世子,大国在公侯之下,小国在子男之下;诸侯的卿,在世子之下;诸侯的大夫,在命卿之下。从先王以来未曾改变。世道衰微,王道昏暗而霸国强盛,班列的高低就随意升降。晋悼公兴起,想要对诸侯加礼,成就霸业,诸侯的世子、卿、大夫只以国家的大小为次序,不再遵守先王的常规。所以会向、伐秦,虽然齐、宋不是卿,仍然列在命卿之上。圣人不删改其过失,是为了惩戒其过错。悼公死后,伐许之役,宋人排列在卫国宁殖之下,由此知道只有悼公的时代是好的。卿贬称为人,固然是《春秋》的常例。然而圣人作为天下后世的法度,难道拘泥于一定的绳约,到了不通之处,又迁就而曲为之说吗?孟子说:“推崇评论古人,诵读他的诗,阅读他的书,不了解其人,可以吗?所以要评论他的时代。”这是学者应当深入考察的。
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
围齐之役,晋爲鲁讨,而《春秋》曰「同围」,以爲诸侯皆不义齐乎?则邾、莒亦当病鲁矣。以爲诸侯皆睦于晋而贰于齐乎?则滕、薛、小邾既属齐矣,何以谓之同围?同围者,犹同盟也,以其有异,故欲同之耳。夫悼公修徳于初,则能服衡行之楚;其季德衰,则不能制弱主之齐。而况平公初立,未能继先公之业,遽爲溴梁之盟以求诸侯,岂能得志哉!《书》所谓「商亿兆离,周十人同」,盖言同之难也。有武王之圣,卒文之伐功,然后孟津之防不期而至者八百,是知有德则人不约而同,德之不建,则虽刼以威武,结以盟誓,不可得而一也。孟子曰:「人心之所同者,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也。」又曰:「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晋之不竞,冝哉!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十六】晋人执卫行人石买【十八】晋人执邾子,取邾田,自漷水【十九】
传曰:「以力假仁者覇,覇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桓、文之覇,所谓大国也。桓执郑詹、陈辕涛涂,文执曹伯、卫侯,所谓以力假仁者。当二君之世,诸侯服从;既没而叛者起,非心悦诚服故也。楚武王爲盂之防,执宋公;灵王爲申之防,执徐子,则又恃力而爲不仁者,诸侯即叛冝哉!晋悼公之初,脩德以求覇功,十五年间,南服呉、楚,北获陈、郑、▯、宋,浸浸于桓、文矣。然身未及没,而齐、卫、邾、莒已不受令。平公嗣立,执其君,据其地,威之以兵,然后仅胜。由此观之,以德以力行仁假仁之异,岂不信哉!然则爲天下国家者,欲长世保民,无思不服,非眀于王道,何以致之?
齐侯环卒【十九】晋士匄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十九】诸侯之防,同姓临于庙,异姓临于外,且有吊襚▯赠之礼,所以防祸灾,致辑睦,先王之典也。春秋之世,因其有防而被以兵者众矣【僖十八宋伐齐宣四成七楚伐郑襄二晋侵郑哀十晋侵齐】甚则至于灭其国【昭八楚灭陈十一灭蔡】楚不足道也,而晋主夏盟,亦复爲之。当时君臣,莫有顾先王之典者,独士匄知之,不卒其事而还,故春秋正其辞焉,盖善之也。夫匄不请于君,不爲专命者,凡将受师不受命,凡使受命不受辞,苟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则专于境外可也,况纳其君于礼,其安且利,执大焉。
蔡杀其大夫公子爕,蔡公子履出奔楚【二十】
君子之谋国也,必审其力,察其势,揆其时,三者可矣,然后度其义。义虽可爲,而三者不可,君子弗轻爲也。夫蔡之事楚,殆将百年矣,楚不与中国交兵者,甫十年耳。二子见其稍为晋下也,则欲伸百年之辱,改而从晋,此所谓义虽可爲,而三者不可也。故爕之死,履之出,众人矜其志之弗就,而君子罪其谋之不臧。楚既憾之,而晋不能救,卒亡其国,哀哉!
邾庶其以漆、闾邱来奔【二十一】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昭五】黒肱以滥来奔【三十一】
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言奔亡者当大搜而去之,所以造周也。楚文王之法曰:「盗所隠器,与盗同罪」,言隠盗所得,与之同罪,所以封汝也。三臣窃邑叛其君而之鲁,鲁之义当拒而不受。今也贪其不义之地,而庇其不令之臣,犯隣国之所忌,拂天下之所恶,人谁与之?然则鲁之削也冝矣。晋赵武治齐乌余之罪,而诸侯睦;鲁纳三叛人,而季氏乱、阳虎贼,可不戒哉!
晋栾盈出奔楚【二十一】公防晋侯、齐侯云云于商任【二十一】公防晋侯、齐侯云云于沙随【二十二】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二十三】晋人杀栾盈【二十三】
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栾盈之罪不及于国,而范氏之怒本以其私,至于勤诸侯,作盟防以锢之。盈得众心,而外不容于诸侯,内不复其国邑,逆乱之谋自是而作,盖疾之已甚之过也。故君子谓栾氏之恶成于两防之锢,防至亡国,由晋人作不顺、施不恕耳,此《春秋》所以尽其辞也。自古操国者,依势作威,倚法以削,鲜不蔽此。如汉王允不赦郭汜,唐
译围攻齐国的战役,晋国是为鲁国讨伐,而《春秋》记载为“一同围攻”,这是认为诸侯都因齐国不义吗?那么邾国、莒国也应当怨恨鲁国了。认为是诸侯都亲附晋国而背离齐国吗?那么滕国、薛国、小邾国既然已归属齐国,为什么还说是一同围攻呢?所谓一同围攻,就像一同结盟一样,因为大家有分歧,所以想要统一行动罢了。晋悼公起初修养德行,就能使横行霸道的楚国臣服;到了晚年德行衰微,就不能制服弱主的齐国。何况晋平公刚刚即位,未能继承先公的基业,就急于举行溴梁之盟来号令诸侯,怎么能得逞呢!《尚书》所说“商朝亿万民众离心,周朝十人同心”,大概是说统一人心的艰难。有周武王的圣明,加上文王的功德,然后孟津会师时不期而至的诸侯有八百,由此可知有德行则人们不约而同,德行不建立,那么即使以威武胁迫,以盟誓约束,也不能使人心统一。孟子说:“人心所共同认可的,叫做理、义。圣人先于我心得知这些共同认可的东西。”又说:“天下人心不服而能称王的,从来没有过。”晋国不能兴盛,是理所当然的!
晋国人抓获莒子、邾子带回去【十六】晋国人抓获卫国使者石买【十八】晋国人抓获邾子,夺取邾国田地,从漷水【十九】
传文说:“凭借武力假借仁义的是霸主,霸主必须是大国;凭借德行施行仁义的是王者,王者不依赖大国。”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就是所说的大国。桓公抓获郑詹、陈辕涛涂,文公抓获曹伯、卫侯,就是所说的凭借武力假借仁义。在这两位君主在世时,诸侯服从;他们死后叛乱者兴起,不是因为内心真诚信服。楚武王在盂地会盟,抓获宋公;灵王在申地会盟,抓获徐子,又是依仗武力而不仁,诸侯随即叛乱是理所当然的!晋悼公起初,修养德行以求霸业,十五年间,南面使吴、楚臣服,北面获得陈、郑、莒、宋,渐渐接近桓公、文公了。然而他还没去世,齐、卫、邾、莒已经不服从命令。平公继位,抓获他们的君主,占据他们的土地,用军队威慑,然后才勉强取胜。由此看来,凭借德行施行仁义与凭借武力假借仁义的不同,难道不确实吗!那么治理天下国家的人,想要长久保持政权、安抚百姓,没有谁不服从,如果不明了王道,怎么能达到呢?
齐侯环去世【十九】晋国士匄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到达谷地,听说齐侯去世,就撤军【十九】诸侯的会盟,同姓在宗庙内吊唁,异姓在宗庙外吊唁,而且有吊唁、赠送衣衾、赠马等礼节,这是用来防止祸灾,增进和睦,是先王的典章制度。春秋时代,因为会盟而施加兵力的很多【僖公十八年宋伐齐,宣公四年、成公七年楚伐郑,襄公二年晋侵郑,哀公十年晋侵齐】严重的甚至灭掉他们的国家【昭公八年楚灭陈,十一年灭蔡】楚国不值得说,而晋国主持中原会盟,也这样做。当时的君臣,没有谁顾念先王的典章制度,只有士匄知道,没有完成军事行动就撤军,所以《春秋》用正当的辞藻记载,大概是赞许他。士匄没有请示国君,不算专断,因为将领接受军队指挥权而不接受具体命令,使者接受使命而不接受具体言辞,如果可以使国家安定、有利于社稷,那么在境外专断是可以的,何况使齐君符合礼节,其安定且有利,意义重大。
蔡国杀其大夫公子爕,蔡公子履出逃到楚国【二十】
君子谋划国事,必须审察自己的力量,观察形势,揣度时机,这三者可行,然后衡量道义。道义虽然可以做,而这三者不可行,君子不轻举妄动。蔡国侍奉楚国,将近百年了,楚国不与中原诸侯交战,才十年而已。这两个人看到楚国稍微屈从于晋国,就想伸雪百年的耻辱,改而从晋国,这就是所说的道义虽然可以做,而这三者不可行。所以爕的死,履的出逃,众人怜悯他们志向未能实现,而君子谴责他们谋划不善。楚国已经怨恨他们,而晋国不能救援,最终导致国家灭亡,可悲啊!
邾国庶其带着漆、闾邱来投奔【二十一】莒国牟夷带着牟娄及防、兹来投奔【昭公五年】黒肱带着滥地来投奔【三十一】
周文王的法令说:“有逃亡者要大规模搜查”,意思是逃亡者应当大规模搜查并驱逐,这是用来成就周朝的原因。楚文王的法令说:“隐藏盗贼所获财物的人,与盗贼同罪”,意思是隐藏盗贼所得,与之同罪,这是用来封赏汝地的原因。三位大臣窃取城邑背叛君主而投奔鲁国,鲁国的道义应当拒绝而不接受。现在贪图这不义之地,庇护这不忠之臣,触犯邻国所忌讳的,违背天下所厌恶的,谁愿意与他们交往?那么鲁国的削弱是理所当然的。晋国赵武惩治齐国乌余的罪行,而诸侯和睦;鲁国接纳三个叛臣,而季氏作乱、阳虎为贼,能不引以为戒吗!
晋国栾盈出逃到楚国【二十一】鲁公在商任会见晋侯、齐侯等【二十一】鲁公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等【二十二】晋国栾盈返回晋国,进入曲沃【二十三】晋国人杀死栾盈【二十三】
孔子说:“人如果不仁,厌恶他太过分,就会引发动乱。”栾盈的罪过没有波及国家,而范氏的愤怒本出于私怨,以至于动员诸侯,举行盟会来禁锢他。栾盈得民心,而在外不被诸侯容纳,在内不能回国邑,逆乱的谋划从此产生,大概是厌恶太过分的过错。所以君子认为栾氏的恶行成于两次盟会的禁锢,盟会直到亡国,是由于晋国人做事不顺、施恩不恕,这是《春秋》用尽辞藻的原因。自古掌握国家的人,依仗权势作威,倚靠法律削夺,很少不遮蔽这一点的。如汉王允不赦免郭汜,唐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二十二】
古之爲贽者,卿执羔,大夫执鴈,欲其羣而不党也。追舒之昵观起,异于是矣。以楚国之力,而除一大夫之嬖臣,顾岂难哉?而康王始则泣之,与人之子图其父;终则杀之,轘其党于四境,由威柄失于上,而刑诛不足以驭下故也。夫威柄既立,则责谯足以折奸臣之锋;及其失之,则刀锯不足以尽奸臣之罪。其怨毒所钟,遂发于灵王之世。楚之不亡者,幸而已矣。后之人,其监于兹!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二十三】郑良霄自许入于郑【三十】宋华亥、向寜、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昭二十一】春秋志人君自外而入有其国,则曰「入于某国【许叔、齐小白是】未得其国而居其竟内,则曰「入于某地【郑之檪、卫之夷仪是】今此数子,人臣也,自外入而欲取其国,故亦以入于国言之。盈败而再防曲沃以抗内,华、向即其都邑之里以从外,故盈不言叛,而华、向不再言入也。夫鱼石、栾盈、良霄,其罪一也。然霄既入国而盗其库甲以爲乱,二子未入已阻兵而图其国,是故二子独蒙复入之恶也。春秋之作,固以乱臣贼子爲忧者也。均贼乱也,而情有浅深,罪有大小,圣人毎致察焉,然后人不得以诞谩惑矣。
晋人杀栾盈【二十三】郑人杀良霄【三十】
二子见杀于其国,不称大夫,似爲他国所诛,何也【齐庆封、陈孔奂是】说者谓:「既奔失位,自外而入,非复晋、郑之卿也。」夫卿违,从大夫之位,况以罪出,则又降而愈卑,卑则不通于《春秋》。其复见者,皆反国而复其位者也【公孙敖之类是】二子非卿,则其死似不当志,而《春秋》志之,何哉?盖《春秋》于簒弑祸逆之人,或夺其爵位,或黜其世族,絶之于众庶也,陈佗、州吁、无知之类是矣。二子之入,盗兵以伐国,殄众以危君,事虽未成,而祸心已发,故圣人原意而定诛,与甞簒逆者其文一施之。传曰:「君亲无将,将而诛焉,况已然者乎?」
卫寗喜弑其君剽【二十六】晋人执卫寗喜【二十六】卫杀其大夫寗喜【二十七】
春秋》之义,君父一道,臣子一理。爲天下君父,天下皆臣子也;爲一国君父,一国皆臣子也;爲一家君父,一家皆臣子也。大小虽殊,其致一也。衎既君卫,则寗殖爲衎之臣子;殖既逐衎而立剽,则剽为殖之君父也。殖之君父,是亦喜之君父也。殖之悔也,以逐衎为非臣子之义也,徒知逐衎为非臣子之义,不知己亦剽之臣子也。喜之从父也,以背殖为逆君父之命也,徒知背殖为逆君父之命,不知剽亦己之君父也。大臣,国体也,安可不明乎《春秋》之义?不眀乎《春秋》之义,则不知君臣父子之理;不知君臣父子之理,则何以体国?今殖与喜徇一已之私欲,而忘天下之通道,至防乎大恶而不自知,由此其故也欤?
公在楚【二十九】公在干侯【昭三十、三十一、三十二】
春秋内中国而外夷狄,内已国而外他国。公在楚,不以夷狄外公也;公在干侯,不以他国外公也。前此公适他国逾年者多矣,居于郓、次于干侯亦逾年者多矣,于今乃始志其所在者,自中国言之,则他国非外也,故前此适他国、居于郓、次于干侯,虽逾年不书,以中国道也;自己国言之,郓内也,干侯外也。郓溃矣,公不复居国中矣,故在干侯逾年则书之,以己国道也。始也季氏虽叛,有郓以居公,犹未失国也;今也郓复叛,而公越在晋野,失国者也。既失国矣,而圣人乃因正月以存之,是不亡公也。不亡公者,不与季氏出公也。此尊君抑臣、劝忠沮乱之道也。
宋灾【三十】宋伯姬卒【三十】叔弓如宋,葬宋共▯【三十】
国女嫁为君夫人,其归、出、卒、葬,固有先王之常典焉。不以爱故厚,不以踈故薄,使施者无徳色,受者无愧辞,然后谓之礼。今共▯之没,自父母国言之,则为可矜;自夫子国言之,则为可尚。可矜者,防致其哀可也;可尚者,国纪其善可也。又安得越礼徇情,渎先王之常典乎?然则爱之,适所以累之也。
昭公
楚子麇卒【
译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追舒。古代作为见面礼的物品,卿拿着小羊,大夫拿着大雁,是希望他们合群而不结党。公子追舒与观起关系亲密,就不同于此了。凭借楚国的力量,除去一个大夫的宠臣,难道还难吗?然而楚康王起初为他哭泣,替别人的儿子谋划他的父亲;最终却杀了他,并在四境车裂他的党羽,这是因为威权在上层丧失了,刑罚诛杀不足以驾驭下属的缘故。如果威权已经确立,那么责备呵斥足以挫败奸臣的锋芒;等到威权丧失,那么刀锯不足以穷尽奸臣的罪过。那怨恨毒害所聚集,终于在楚灵王时代爆发。楚国没有灭亡,是侥幸罢了。后来的人,应当以此为鉴戒!
晋国的栾盈重新进入晋国,进入曲沃。郑国的良霄从许国进入郑国。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以叛乱。《春秋》记载人君从外面进入拥有他的国家,就说“进入某国”;没有得到他的国家而居住在他的国境之内,就说“进入某地”。现在这几个人,是人臣,从外面进入而想要夺取他的国家,所以也用进入国家来说。栾盈失败后再次防守曲沃以对抗内部,华亥、向宁就在他们都城的里巷跟随外部势力,所以栾盈不说叛乱,而华亥、向宁不再说进入。鱼石、栾盈、良霄,他们的罪行是一样的。然而良霄已经进入国家而盗取库中的铠甲来作乱,这两个人还没有进入就已经凭借兵力图谋他的国家,所以这两个人独自蒙受重新进入的恶名。《春秋》的写作,本来就以乱臣贼子为忧虑。同样是贼乱,但情情有深浅,罪有大小,圣人每每仔细考察,然后人们不能以虚妄欺骗来迷惑了。
晋国人杀了栾盈。郑国人杀了良霄。
这两个人在他们国家被杀,不称大夫,似乎是被他国诛杀,为什么呢?解说的人说:“既然出奔失去职位,从外面进入,就不再是晋国、郑国的卿了。”如果卿违背命令,就跟随大夫的职位,何况因为罪过出来,那就又降低而更加卑微,卑微就不与《春秋》相通。他们再次出现的,都是返回国家而恢复他们的职位的。这两个人不是卿,那么他们的死似乎不应当记载,而《春秋》记载了,为什么呢?大概《春秋》对于篡弑祸逆的人,或者剥夺他们的爵位,或者贬黜他们的世族,断绝他们与民众的关系,陈佗、州吁、无知之类就是这样。这两个人进入,盗取兵力来讨伐国家,灭绝众人来危害国君,事情虽然没有成功,但祸心已经发动,所以圣人推究本意而确定诛杀,与曾经篡逆的人同样施加这种文辞。传文说:“对于君主和父亲没有篡弑的意图,有意图就诛杀,何况已经实行的呢?”
卫国的宁喜杀了他的国君剽。晋国人拘捕了卫国的宁喜。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宁喜。
《春秋》的道义,君父是一条道,臣子是一个理。做天下的君父,天下都是臣子;做一国的君父,一国都是臣子;做一家的君父,一家都是臣子。大小虽然不同,但道理是一致的。衎既然做了卫国的国君,那么宁殖就是衎的臣子;宁殖既然驱逐衎而立剽,那么剽就是宁殖的君父。宁殖的君父,也就是宁喜的君父。宁殖的后悔,是因为驱逐衎不符合臣子的道义,只知道驱逐衎不符合臣子的道义,不知道自己也同样是剽的臣子。宁喜的跟随父亲,是因为背离宁殖是违背君父的命令,只知道背离宁殖是违背君父的命令,不知道剽也是自己的君父。大臣,是国家体制的根本,怎么能不明白《春秋》的道义呢?不明白《春秋》的道义,就不知道君臣父子的道理;不知道君臣父子的道理,那么怎么体现国家体制呢?现在宁殖和宁喜顺从一己的私欲,而忘记天下的常道,以至于达到大恶而不自知,大概就是这个缘故吧?
鲁昭公在楚国。鲁昭公在干侯。
《春秋》以内为中国而以外为夷狄,以内为自己国家而以外为他国。鲁昭公在楚国,不因为他是夷狄而疏远他;鲁昭公在干侯,不因为他是他国而疏远他。以前鲁昭公到他国超过一年的很多,居住在郓、驻扎在干侯超过一年的也很多,到现在才开始记载他的所在,从中国来说,他国不是外部,所以以前到他国、居住在郓、驻扎在干侯,虽然超过一年不记载,因为这是中国的道;从自己国家来说,郓是内部,干侯是外部。郓溃散了,鲁昭公不再居住在国都之中了,所以在干侯超过一年就记载,因为这是自己国家的道。起初季氏虽然叛乱,有郓让鲁昭公居住,还没有失去国家;现在郓又叛乱,而鲁昭公越过国境在晋国的野外,是失去国家的人了。既然失去国家了,而圣人却凭借正月来保存他,是不让鲁昭公灭亡。不让鲁昭公灭亡,是不赞成季氏驱逐鲁昭公。这是尊崇君主抑制臣下、鼓励忠诚阻止叛乱的方法。
宋国发生火灾。宋伯姬去世。叔弓到宋国,安葬宋共伯。
国家的女子嫁为国君的夫人,她的归宁、休弃、去世、安葬,本来就有先王的常典。不因为喜爱而加厚,不因为疏远而减薄,使施予者没有德色的表情,接受者没有惭愧的言辞,然后才称为礼。现在宋共伯的去世,从父母国家来说,是值得怜悯的;从夫家国家来说,是值得推崇的。值得怜悯的,防止过度表达哀伤是可以的;值得推崇的,国家记载她的善行是可以的。又怎么能超越礼制顺从私情,亵渎先王的常典呢?那么喜爱她,恰恰是拖累她了。
昭公
楚灵王麇去世
此弑也,以卒赴于诸侯,《春秋》亦从其伪而志之,何也?夫臣弑君、子弑父,虽悖于礼,犹以君臣父子道也。麇之不能为公子围之君,犹围之不能臣于麇也,国人知之矣,大臣知之矣,隣国知之矣,而麇不自知也,是岂直辨之不早而已乎!故国之杀麇,不以君臣道也【如盗杀不称弑君】然则岂不便于乱臣贼子哉?曰:「麇不以弑而死,围不以弑君而立,絶其君臣之义,是不使围得以麇为君也。夫人臣而不得以其君为君,则其罪固不容诛矣。」
取郓【元】取鄫【四】取阚【三十二】
取邑不系之国者,鲁故邑也【成十六公待于郓,襄四年鲁属鄫,二十五年叔孙如阚】后为他国所有,今复得之,故不外系焉。《诗》曰:「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防于申。秋,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四】
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为理也、义也。理义,人心之所同,盖不待驱而后从也。舍中国而从荆楚,岂人心之所欲哉?廹不得已耳。申之防,楚灵不修徳而求诸侯,畏楚之彊,守宋之盟而从之,然犹不能致鲁、卫、曹、邾。至伐呉之役,则中国诸侯皆去,所从惟楚之属耳,人心向背,断可知也。夫中国不竞,然后荆楚得以肆其志。有天下国家者,苟知自彊于理义以固人心,其忧不我从邪!
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八】夏,陈侯溺卒【八】楚人执陈行人于徴师杀之【八】陈公子防出奔郑【八】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八】冬,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八】杀陈孔奂【八】▯陈哀公【八】
楚观从纳公子比,而灵王缢,《春秋》谓比弑其君【昭十三】陈侯之弟招立公子留,而哀公缢,《春秋》不谓留弑君,何也?比之立,无君者也,灵虽不缢,亦不与比并存,是灵之死由比也。招之立留,因君之废也,且君有命,哀虽不缢,亦不可以君国,是哀之死不以防也。君臣之间,死生之际,善恶之嫌,赏罚之别,大矣!圣人所以正其名而尽其辞也。
齐髙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十二】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瞆于戚【哀二】
郑伯之入栎【桓五】卫侯之入夷仪【襄二十五】其国有君而已,无兵众,又无大国、覇者之助,故独得一邑而居之。今北燕伯假大国之威,蒯瞆假覇者之权,大夫帅师而不能纳之于其国,何哉?夫燕伯欲以嬖宠间大臣,蒯瞆欲使家臣害其母,此二君之罪也。然而燕大臣专禄以出其君,卫侯輙据位以拒其父,悖君臣父子之道,此固可以理诛而义讨也。以鲁季孙之彊,而畏荀跞之诘;以曹负刍之虐,而惧子臧之去。使齐晋之大夫縂二君而临之以兵,曰:「尔何故出其君?尔何故拒其父?」则燕卫之乱臣贼子将死亡之不暇,何有不能纳之于其国哉?故《春秋》独于此二者称大夫帅师以纳之,所以正其罪也。
叔弓帅师围费【十三】齐人来归郓、讙、▯、隂田【定十】
庶其、牟夷、黒肱三叛人以地来奔,虽贱,书名。南蒯、阳虎二叛臣以地适齐,贱而不书,何也?三叛人,国臣也,窃其国邑以来,来而我受之,终不义也,故名之,所以播其恶也。二叛臣,家臣也,窃其家邑以出,出而外弗受,不终其恶也。已而费叛南氏,讙不助虎,祁葵逐蒯而归费,齐人执虎而归讙,是内无失地之辱,外无纳叛之嫌,故不书其名,所以息其乱也。圣人之于人,其与夺抑▯无所苟也,惩恶劝善,归于当而已矣。
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十三】齐阳生入于齐【二】陈乞弑其君荼【哀六】
春秋书弑君之贼,虽其人不自爲必以祸所从发为主,所以诛其意也。观从召子比而灵王死,陈乞召阳生而孺子荼死。乞蒙弑君之恶,而从乃委罪于比,何也?从陪臣也,能始祸而不能定其所立;比以众立而不顾其君,是比弑之也。乞大臣也,齐已有君而又外求阳生,阳生虽入而不能自定其位,乞以彊立之而不顾其君,是乞弑之也。
译这是弑君,却以普通士兵的身份向诸侯报丧,《春秋》也顺从这种虚假的说法而记载,为什么呢?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虽然违背礼制,但毕竟还是基于君臣父子的名分。麇不能成为公子围的君主,就像公子围不能做麇的臣子一样,国人知道这一点,大臣知道这一点,邻国也知道这一点,只有麇自己不知道,这难道仅仅是辨别得不够早吗!所以楚国杀麇,不是按照君臣的名分来杀的【就像强盗杀人不能称为弑君】。那么这样做难道不是有利于乱臣贼子吗?回答说:“麇不是被弑杀的,公子围也不是通过弑君而继位的,断绝了君臣之间的道义,这是不让公子围把麇当作君主。既然臣子不能把他的君主当作君主,那么他的罪过本来就不容赦免了。”
取郓【元】取鄫【四】取阚【三十二】
夺取城邑而不冠以国名的,是鲁国原有的城邑【成公十六年公住在郓,襄公四年鲁国收复鄫,二十五年叔孙前往阚】后来被其他国家占有,现在重新夺回,所以不另外冠以国名。《诗经》说:“居住在常地和许地,恢复周公的疆土。”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在申地会盟。秋,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讨伐吴国【四】
中原诸侯之所以称为中原,是因为他们遵循理和义。理和义,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大概不需要驱赶就会顺从。舍弃中原而追随荆楚,难道是人心所愿意的吗?不过是迫不得已罢了。申地的会盟,楚灵王不修养德行而要求诸侯服从,诸侯畏惧楚国的强大,遵守宋国的盟约而跟随他,然而还是不能招致鲁、卫、曹、邾。到了讨伐吴国的战役,中原诸侯都离开了,跟随的只有楚国的附属国,人心的向背,可以清楚地知道了。中原诸侯不强大,然后荆楚才能肆意实现其志向。拥有天下国家的人,如果知道在理义上自我加强以巩固人心,还担忧别人不跟随自己吗!
春,陈侯的弟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八】夏,陈侯溺去世【八】楚人抓住陈国的使者于徵师并杀了他【八】陈公子防出逃到郑国【八】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过【八】冬,楚军灭陈,抓住陈公子招,把他流放到越国【八】杀陈孔奂【八】〇陈哀公【八】
楚观从接纳公子比,而灵王自缢,《春秋》称比弑杀了他的君主【昭公十三年】陈侯的弟弟招拥立公子留,而哀公自缢,《春秋》不称留弑君,为什么呢?比的继位,是没有君主的,灵王即使不自缢,也不能与比共存,所以灵王的死是由比造成的。招拥立留,是因为君主被废黜,而且君主有遗命,哀公即使不自缢,也不能治理国家,所以哀公的死不是由防造成的。君臣之间,生死之际,善恶的嫌疑,赏罚的区别,关系重大啊!圣人用来端正名分而穷尽言辞的原因就在这里。
齐髙偃率领军队接纳北燕伯于阳【十二】晋赵鞅率领军队接纳卫世子蒯瞆于戚【哀公二年】
郑伯进入栎【桓公五年】卫侯进入夷仪【襄公二十五年】他们的国家已有君主,自己又没有军队,也没有大国、霸主的帮助,所以只得到一个城邑而居住。现在北燕伯借助大国的威势,蒯瞆借助霸主的权力,大夫率领军队却不能把他们接纳回他们的国家,为什么呢?燕伯想用宠臣离间大臣,蒯瞆想让家臣害死他的母亲,这是两位君主的罪过。然而燕国大臣专权夺禄而驱逐他们的君主,卫侯辄占据君位而抗拒他的父亲,违背君臣父子之道,这本来就可以依理诛杀而依义讨伐。凭借鲁国季孙的强大,却畏惧荀跞的责问;凭借曹负刍的残暴,却惧怕子臧的离去。假如齐晋的大夫捆绑两位君主并用军队威胁,说:“你们为什么驱逐你们的君主?你们为什么抗拒你们的父亲?”那么燕卫的乱臣贼子将忙得连死都来不及,哪里还有不能把他们接纳回他们的国家的情况呢?所以《春秋》唯独在这两件事上称大夫率领军队来接纳他们,是用来端正他们的罪过的。
叔弓率领军队包围费【十三】齐人来归还郓、讙、〇、隂田【定公十年】
庶其、牟夷、黒肱三个叛臣带着土地来投奔,虽然地位低微,也记载他们的名字。南蒯、阳虎两个叛臣带着土地投奔齐国,地位低微而不记载,为什么呢?三个叛人,是国家的臣子,窃取国家的城邑来投奔,来了而我们接受他们,终究是不义的,所以记载他们的名字,用来传播他们的恶行。两个叛臣,是家族的臣子,窃取家族的城邑而出逃,出逃而国外不接受,没有完成他们的恶行。后来费背叛南氏,讙不帮助阳虎,祁葵驱逐南蒯而收复费,齐人抓住阳虎而归还讙,这是内部没有失去土地的耻辱,外部没有接纳叛臣的嫌疑,所以不记载他们的名字,用来平息他们的动乱。圣人对人,给予、剥夺、抑制、〇无所不慎重,惩恶劝善,归于恰当罢了。
楚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弑杀他的君主防【十三】齐阳生进入齐国【二】陈乞弑杀他的君主荼【哀公六年】
《春秋》记载弑杀君主的贼人,虽然那个人不是亲自做的,必定以祸患从哪里发生为主,用来诛杀他的意图。观从召来子比而灵王死,陈乞召来阳生而孺子荼死。陈乞蒙受弑君的恶名,而观从却把罪责推给比,为什么呢?观从是陪臣,能挑起祸患而不能安定他所拥立的人;比凭借众人拥立而不顾念他的君主,这是比弑杀了他。陈乞是大臣,齐国已有君主却又向外寻求阳生,阳生虽然进入却不能自己安定他的地位,陈乞凭借强力拥立他而不顾念他的君主,这是陈乞弑杀了他。
从虽召比,然公子有三焉,比不自立可也;乞召阳生,固将君之矣,阳生为君,则孺子荼安所置哉?故《春秋》别嫌眀防,不以其迹似而同其诛,非天下之至公,孰能与于此?
译虽然召比回国,但公子有三条罪状,召比自己无法自立,是可以的;请求召阳生回国,本来就是要让他做国君,阳生做了国君,那么孺子荼又该安置在哪里呢?所以《春秋》辨别嫌疑、明示防范,不因为行为表象相似就给予相同的谴责,如果不是天下最公正的人,谁能做到这样?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十三】
有王命,然后得以君国;有父命,然后得以嗣世,古之制也。陈、蔡为楚灵王所灭,平王不以天子之命而輙封之,《春秋》亦与其爵,何也?陈招之杀适,蔡般之弑父,稽先王之制,行天吏之职者,当致辟焉。灵王懐恶而讨,非天吏矣;取以爲县,非王制矣。故有王者作,则二国虽有罪,其灭在所可兴,而其絶可继也。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振而起之,圣人与焉,平王是也。何谓与?实与而文不与也。以其实与,故二国得以其爵归;归者,存其国之义也。以文不与,故二侯以名书;名者,不待天子之命也。孔子曰:「兴灭国,继絶世,天下之民归心焉。」使平王充是心以加诸彼,则朝诸侯、一天下,犹反手耳。
叔鞅如京师▯景王,王室乱【二十二】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二十二】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二十二】天王入于成周【二十六】
或曰:「京师」,或曰:「王室」,或曰:「王城」,或曰:「成周」,何也?京师者,别下国之称也;王室者,别外朝之称也;王城者,别郊甸之称也;成周者,临天下之称也。由下国而指王都,则以众大言之;由弟兄争防,则以王室言之;由郊甸而归,则以王城言之;由入据正统而遂临天下,则以成周言之。王室乱者,乱不及外也;入于王城者,得其国而未正其位也;至入于成周,则遂正其位矣。成周犹宗周也。以天下之法宗于武王,则谓之宗周;以天下之法成于成王,则谓之成周。猛虽继立而未逾年,兄弟方争而势未定,借晋之力趣能归国而已,未能正位也。逮晋纳敬王,然后居成周而临天下。
王子猛卒【二十二】
先君未▯未逾年,嗣子称子某,鲁子般、子野,陈公子防,蔡世子友是也。先君既▯未逾年,嗣子称子,子卒,衞子是也。今景王既▯矣,王子猛未逾年,当称子,而春秋犹名之,何也?猛嗣位而出奔,虽有当立之义,而未能自定也。未能自定,则未成乎王矣。以有当立之义,故其出奔谓之居,犹之天王也;以未成乎王,故其奔、其卒皆名之,犹之王子、诸侯也。此所以▯名分也。
公孙于齐,次于阳州【二十五】齐侯唁公于野井【二十五】公如晋,次于干侯【二十八】公至自干侯,居于郓【二十九】齐侯使髙张来唁公【二十九】季孙意如防晋荀跞于适歴,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三十一】
凡奔,皆寓其国以求庇。阳州,齐鲁之竟,公去国而次于是,非地也。凡唁,皆造其所居以致吊。野井,未至乎阳州,齐恶逺而止于是,非唁也。公自晋还而以干侯至,知公不受于晋也。荀跞唁公而先防季氏于适歴,知志不在公也。齐,邻国也,所以唁公如是,未足道也。晋,覇国也,所以处鲁如是,非救患分灾、讨乱扶衰之道也。盖当是时,晋公室卑,知、范、韩、魏方争,又安肯为鲁讨季氏乎?记曰:「诸侯僣天子,大夫偪诸侯,陪臣胁大夫,其所由来者渐矣。」
宋公佐卒于曲棘【二十五】
诸侯没于国,竟内不地,地者,故也。郑之鄵、楚之干谿是也。宋公卒于曲棘,亦地,何也?宋公欲纳公,而患无覇者之权、大国之威也,故如晋而请之,非要誉于诸侯,求徳于鲁君也。有效顺去逆之心,遏恶靖乱之志,激于义而发于诚耳,而殒诸途,故春秋録之,所以罪齐晋失方伯连率之职,无大国字小之义,而哀宋公有其志而弗遂也。孔子曰:「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此惩恶而劝善之防也。
齐侯取郓【二十五】公围成【二十六】公防齐侯云云于鄟陵【二十六○按经公防齐侯云云于鄟陵乃昭公二十六年事原本误作十年今改正】晋士鞅云云防于扈【二十七】
晋防诸侯于夷仪,取以居卫侯,诸侯莫敢弗从者,赵武方爲政故也。齐围郓,取以居公,又爲之用师于成,防诸侯于鄟陵。晋亦防诸侯之大夫于扈,欲纳公而卒不能胜季氏者,范鞅方爲政故也。武之相其国也以义,鞅之相其国也以利。孟子曰:「苟为后义而先
译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十三】
只有得到天子的命令,才能治理国家;只有得到父亲的命令,才能继承世系,这是古代的制度。陈国、蔡国被楚灵王所灭,晋平王不凭借天子的命令就擅自封立他们,《春秋》也承认他们的爵位,为什么呢?陈招杀害嫡子,蔡般弑杀父亲,考察先王的制度,履行天吏职责的人,应当将他们治罪。楚灵王怀着恶意进行讨伐,不是天吏;将两国设为县邑,不符合王制。所以如果有王者兴起,那么这两国即使有罪,它们的灭亡也是可以复兴的,它们的断绝也是可以继承的。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互相灭亡的情况,有力能振兴并扶起它们的,圣人会参与其中,晋平王就是这样的人。什么叫参与?实际上是参与而文辞上不参与。因为实际上参与,所以两国得以凭借爵位回归;回归,是保存其国家的意义。因为文辞上不参与,所以两位诸侯以名字书写;名字,是不等待天子命令的意思。孔子说:“复兴灭亡的国家,继承断绝的世系,天下的百姓就会归心。”如果晋平王充实地怀着这种心意施加于他们,那么朝会诸侯、统一天下,就像翻转手掌一样容易。
叔鞅前往京师〇景王时期,王室发生动乱【二十二】刘子、单子带着王子猛居住在皇【二十二】刘子、单子带着王子猛进入王城【二十二】天王进入成周【二十六】
有人说:“京师”,有人说:“王室”,有人说:“王城”,有人说:“成周”,为什么呢?京师,是区别于下国(诸侯国)的称呼;王室,是区别于外朝的称呼;王城,是区别于郊甸的称呼;成周,是统临天下的称呼。从下国指向王都,就用众大来称呼;从兄弟争位,就用王室来称呼;从郊甸归来,就用王城来称呼;从进入据守正统从而统临天下,就用成周来称呼。王室动乱,是指动乱没有波及外部;进入王城,是指得到了国家而没有正式即位;直到进入成周,就正式即位了。成周就像宗周一样。因为天下的法度尊崇武王,就称为宗周;因为天下的法度成就于成王,就称为成周。王子猛虽然继位但未满一年,兄弟正在争斗而局势未定,借助晋国的力量勉强能够回国而已,未能正式即位。等到晋国接纳敬王,然后才居住在成周而统临天下。
王子猛去世【二十二】
先君去世〇未满一年,嗣子称子某,鲁国的子般、子野,陈国的公子防,蔡国的世子友就是这样。先君去世〇未满一年,嗣子称子,子去世,卫国的卫子就是这样。现在景王已经去世〇了,王子猛未满一年,应当称子,而《春秋》仍然称他的名字,为什么呢?王子猛继位后出奔,虽然有应当立为君主的道理,但未能自己安定下来。未能自己安定,就没有成为真正的君王。因为有应当立为君主的道理,所以他出奔称为居,还像天王一样;因为未成为真正的君王,所以他出奔、他去世都称名字,像王子、诸侯一样。这就是〇名分的区别。
公孙于齐,驻扎在阳州【二十五】齐侯在野井慰问鲁公【二十五】鲁公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二十八】鲁公从干侯回来,居住在郓【二十九】齐侯派高张来慰问鲁公【二十九】季孙意如在适历与晋国的荀跞会见,晋侯派荀跞在干侯慰问鲁公【三十一】
凡是出奔,都寄居在他国以求庇护。阳州,是齐国和鲁国的边境,鲁公离开国家而驻扎在这里,不是指地名。凡是慰问,都前往其所居之处以表达哀悼。野井,还没有到达阳州,齐国厌恶路途遥远而停止在这里,不是真正的慰问。鲁公从晋国回来而以干侯到达,知道鲁公不被晋国接纳。荀跞慰问鲁公而先在适历与季氏会见,知道他的心意不在鲁公身上。齐国,是邻国,所以这样慰问鲁公,不值得称道。晋国,是霸主国家,所以这样对待鲁国,不是救患分灾、讨乱扶衰的道理。大概在这个时候,晋国公室地位卑微,知氏、范氏、韩氏、魏氏正在争斗,又怎么会为鲁国讨伐季氏呢?《记》说:“诸侯僭越天子,大夫逼迫诸侯,陪臣胁迫大夫,这是逐渐形成的。”
宋公佐在曲棘去世【二十五】
诸侯死在国内,国境之内不记载地名,记载地名的,是有原因的。郑国的鄵、楚国的干谿就是这样。宋公在曲棘去世,也记载地名,为什么呢?宋公想要接纳鲁公,而担心没有霸主的权威、大国的威严,所以前往晋国请求,不是为了在诸侯中博取声誉,在鲁君那里求得恩德。他有顺从正道去除逆乱的心意,遏制邪恶安定动乱的志向,被正义激发而发自真诚,却在途中去世,所以《春秋》记录这件事,用来谴责齐国、晋国失掉方伯连率的职责,没有大国爱护小国的道义,而哀悼宋公有这样的志向却没有实现。孔子说:“克制自己,回归礼制,天下就会归向仁德。”这是惩戒邪恶而鼓励善行的关键。
齐侯夺取郓【二十五】鲁公包围成【二十六】鲁公与齐侯在鄟陵会见【二十六○按经文鲁公与齐侯在鄟陵会见是昭公二十六年的事,原本误作十年,现在改正】晋国士鞅云云在扈会见【二十七】
晋国在夷仪会合诸侯,夺取郓来安置卫侯,诸侯没有敢不听从的,是因为赵武正在执政的缘故。齐国包围郓,夺取来安置鲁公,又为他出兵攻打成,在鄟陵会合诸侯。晋国也在扈会合诸侯的大夫,想要接纳鲁公但最终不能战胜季氏,是因为范鞅正在执政的缘故。赵武辅佐他的国家凭借道义,范鞅辅佐他的国家凭借利益。孟子说:“如果后义而先
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然则鞅非后其君何哉?此叔孙婼所以叹诸侯无覇之害也。
译利益,不夺取就不会满足。没有施行仁德却遗弃自己父母的,也没有秉持正义却怠慢自己君主的。」那么商鞅不是怠慢他的君主又是什么呢?这就是叔孙婼感叹诸侯没有霸主是祸害的原因。
定公
元年春王三月【元】
春秋》十有二公,虽簒夺而立者,于其首年必皆以王正加之,所以眀受之天子,而承以从事,有国之大端,不可以邪正异也。独定公不书正月,传以谓昭无正终,故定无正始。然则隠、桓、闵、宣之际冝如何哉?夫定公之初,昭失位而没于外,是无国者也;定逾半嵗而后即位,是未有国者也。正月者,天子所以班之邦国也。昭无国可受,定未有国可承,故阙而不书也。不然,则隠、闵之终,桓、宣之始,岂不列于二公邪?然则昭失位八年,其无国久矣,而五书王正月,至此乃独不书,何哉?曰:「昭之出也,季氏虽主其祭,而君实在焉,固当受王正而行之。昭公没而定未立,于是鲁始无君,无君则何以承天子之正?」
六月癸亥,公之防至自干侯。戊辰,公即位【元】
即位有二:先君既殡,天子七日,诸侯五日,而嗣子立,是即当防之位也;逾年朝庙,改元践阼,以临臣民,是即继世之位也。当防虽即位,未成乎君,必逾年然后君道正,此有天下国家之所同也。如昭、定之际,则有异焉。昭薨于外,逾年始殡而嗣子立,是失当防即位之礼矣;定虽逾年,必待既殡而后即位,是失继世即位之礼矣。晋厉公之死,悼公自外而入立,非嗣子也。辛巳朝于庙,乙酉即位于朝,虽五日之制,然受之宗庙而不受之先君,此变之正也。定公不知出此,故《春秋》详其日月以见其失焉。所谓「定哀多防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已之有罪焉」者,此类是也。
从祀先公【八】
春秋之志,祀事或曰郊,或曰禘,或曰烝,或曰甞,必正其名也;或曰于太庙,或曰于某宫,或曰于某公,必指其所也。今此但曰「从祀先公」而已。以传考之,十月禘于僖宫,然而不书者,以阳虎矫举之,是反正而非其实,求私欲而不出于公也,是以圣人略之。夫祀者,国之大事;宗庙者,人之大伦也。而乱臣贼子得以专其废举,处其升降,此以见公室之削,三家之防,而国命制于陪臣也。
宋公子地出奔陈【十】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十】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十一】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十四】
弟以义从兄者也,兄为不义,则当涕泣而道之,爱之至也。臣以道事君者也,君为不道,则当反覆而谏之,敬之至也。今辰恶其兄而挟大臣以违之,佗彄溺其党而叛君父以从之,贼兄弟君臣之义,《春秋》之所诛也。然辰与佗彄,其初出欲以要君使改过,非得已也,故曰「暨」;既而专邑以畔上,则所谓得已而不已者,故曰「及」。《春秋》原心定罪之防也。
公防齐侯于夹谷【十】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十二】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十二】公围成【十二】
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又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覇。」夫以鲁之削,介于盛大之齐,至于冨彊之三家,其日久矣,而一用仲尼,则能使齐人归其侵疆,三家堕其私邑,岂他术哉?理义而已矣。理义由贤者出,人之心同然也。其或至于不能化者,行之不笃,示之不眀故也。然则为天下国家者,知以理义▯之,其忧不我从哉!
刘卷卒【四】▯刘文公【四】
春秋记王臣之卒,尹氏则称其官而不名,刘卷则名之而不爵,何也?尹氏,王之公宰也,尊于诸侯而体于天子,故生与卒皆不名,犹《周书》命君陈、伯冏则名之,命毕公则不名也。刘卷,内诸侯也,虽世其禄,不得世其爵,故生则称爵,禄所视也;死则已焉,名欲正也。然则内诸侯卒何以亦赴?葬何以亦称公?曰:「赴卒而防葬,非王臣之礼;既塟而称公,非王制之义。圣人训天下后世,以法为分,以情为文,如是而已矣。」
公至自围成【十二】
围外之邑,则各系其国;自围之,则否【惟昭二十三晋人围郊,以子朝在郊,故若围国】公出境,则书至;在境中,则否,春秋之常也。今三家之邑数叛,费、郈
译定公
元年春季周王三月【元】
《春秋》记载十二位国君,即使是篡夺君位而立的,在其即位的第一年必定都加上“王正”二字,这是为了表明他们接受天子的正统,并继承这个正统来行事,这是拥有国家的大原则,不能因为邪正不同而有所差异。唯独定公没有记载正月,《左传》认为这是因为昭公没有正当的终局,所以定公没有正当的开始。那么,隐公、桓公、闵公、宣公交替之际又该如何解释呢?定公即位之初,昭公失去君位死在国外,这是没有国家的人;定公过了半年才即位,这是还没有国家的人。正月,是天子的历法颁布给各国的。昭公没有国家可以接受,定公还没有国家可以继承,所以缺而不写。如果不这样,那么隐公、闵公的终局,桓公、宣公的开始,难道不列在两位国君之下吗?那么昭公失位八年,他无国家已经很久了,却五次记载“王正月”,到这里唯独不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昭公出逃时,季氏虽然主持祭祀,但国君实际上还在,本来应当接受王正历法并实行。昭公去世而定公尚未即位,于是鲁国开始没有国君,没有国君那么凭什么承受天子的正朔呢?”
六月癸亥日,定公的灵柩从干侯回到鲁国。戊辰日,定公即位【元】
即位有两种情况:先君已经入殓,天子七天,诸侯五天,嗣子即位,这是继承丧位的即位;过了年朝拜宗庙,改换年号登上宝座,面对臣民,这是继承世位的即位。在丧位时虽然即位,但未成为正式的国君,必须过了年然后君道才正当,这是拥有天下国家的人所共同的。像昭公、定公交替之际,就有不同。昭公死在国外,过了年才入殓而嗣子即位,这是失去了在丧位时即位的礼仪;定公虽然过了年,但一定要等到入殓后才即位,这是失去了继承世位即位的礼仪。晋厉公死后,悼公从国外进入即位,他不是嗣子。辛巳日在宗庙朝拜,乙酉日在朝廷即位,虽然是五天的制度,但他是接受宗庙而非接受先君,这是变通中的正当。定公不知道这样做,所以《春秋》详细记载日期来显示他的过失。所谓“定公、哀公时期多忌讳之辞,主人习惯诵读并询问传文,却不知道自己有罪过”的,这类情况就是这样。
从祀先公【八】
《春秋》的记载,祭祀之事有时说郊祭,有时说禘祭,有时说烝祭,有时说尝祭,必定要端正它们的名称;有时说在太庙,有时说在某宫,有时说在某公,必定要指明地点。现在这里只说“从祀先公”罢了。根据《左传》考察,十月在僖公庙举行禘祭,然而不记载,是因为阳虎矫诏举行,这是反正而非其实,追求私欲而不出于公心,所以圣人略去不记。祭祀,是国家的大事;宗庙,是人伦的大纲。而乱臣贼子得以专断废立,处置升降,这可见公室被削弱,三家专权,而国家命脉受制于家臣。
宋公子地出逃到陈国【十】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国【十】宋公的弟弟辰和仲佗、石彄、公子地从陈国进入萧地叛乱【十一】宋公的弟弟辰从萧地来投奔鲁国【十四】
弟弟以道义顺从兄长,兄长做不义之事,就应当哭泣劝谏他,这是爱戴到了极点。臣子以正道侍奉君主,君主做不道义之事,就应当反复劝谏他,这是敬重到了极点。现在辰厌恶他的兄长而挟持大臣违背他,佗、彄沉溺于私党而背叛君父跟随他,败坏兄弟君臣的道义,这是《春秋》所声讨的。然而辰和佗、彄,他们起初出逃是想要挟君主使其改过,是不得已的,所以说“暨”;后来占据城邑背叛君主,就是所谓能停止而不停止的,所以说“及”。这是《春秋》推究本心定罪的原则。
定公在夹谷会见齐侯【十】叔孙州仇率领军队拆毁郈邑【十二】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拆毁费邑【十二】定公包围成邑【十二】
孟子说:“君子居住在这个国家,他的君主任用他,就安富尊荣;他的子弟跟随他,就孝悌忠信。”又说:“虞国不用百里奚而灭亡,秦穆公任用他而称霸。”凭着鲁国的衰微,夹在强大的齐国之间,至于富强的三家,这种情况很久了,而一旦任用孔子,就能使齐人归还侵占的疆土,三家拆毁私邑,难道有其他方法吗?只是理义罢了。理义由贤者发出,人心是相同的。那些不能感化的人,是因为实行得不坚定,展示得不明白的缘故。那么治理天下国家的人,知道用理义来引导他们,还担心他们不跟随吗!
刘卷去世【四】〇刘文公【四】
《春秋》记载周王臣子的去世,尹氏则称其官职而不称名,刘卷则称名而不称爵位,为什么呢?尹氏,是周王的公宰,尊贵于诸侯而代表天子,所以生与死都不称名,就像《周书》任命君陈、伯冏就称名,任命毕公就不称名一样。刘卷,是内诸侯,虽然世代享有禄位,不能世代享有爵位,所以活着时称爵位,是看重的禄位;死了就罢了,称名是为了正名。那么内诸侯去世为什么也报丧?安葬为什么也称公?回答说:“报丧和治丧安葬,不是王臣的礼仪;安葬后称公,不符合王制的义理。圣人训诫天下后世,以法度为界限,以情理为文饰,就是这样罢了。”
定公从包围成邑回来【十二】
包围外地的城邑,就各自系于其国;自己包围的,就不系【只有昭公二十三年晋人包围郊,因为子朝在郊,所以如同包围国都】国君出境,就记载回来;在境内,就不记载,这是《春秋》的常例。现在三家的城邑多次叛乱,费、郈
则卿帅师围之,成则公再驾焉,不出于境而书至,何也?夫三家之彊,其邑固足以偶国,非鲁侯所能讨也;三邑之宰,其彊固足以敌主,非三子所能讨也。故费、郈至于用师,如敌国也;成至于书至,如境外也。此以见陪臣悖而大夫弱,都邑盛而公室卑也。所谓「三桓之子孙防者」,此类是矣。
译于是卿率领军队包围它,成地则鲁公再次驾车前往,消息不出国境就传到了,这是为什么呢?那三家的强大,他们的封邑本来足以与诸侯国相匹敌,不是鲁侯所能征讨的;三个封邑的家宰,他们的强大本来足以对抗主人,不是三位大夫所能征讨的。所以费、郈两地到了动用军队的地步,如同对待敌国一样;成地到了文书送达的地步,如同在境外一样。这可以看出家臣悖逆而大夫势力衰弱,都邑强盛而公室地位卑微。所谓“三桓的子孙应当防备的”,就是这类情况了。
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十三】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十三】晋赵鞅归于晋【十三】
叛人不再见于《春秋》,絶之也。鞅之复见,何也?鞅保其邑以违荀范之难,非叛也。然荀范之难由已而发,已之邑由君所授,今不自归于君,而背国以奔邑,恃邑以立敌,非叛而何?故《春秋》谓鞅为叛,所以诛其迹;不遂絶之,所以眀其心也。赵盾、许止之弑,鞅之叛,圣人不恶其名之乱寔,盖以爲事君行已之大戒耳。哀公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元】
春秋恶灭人之国,而善其能兴灭者。楚灵王灭陈、蔡【昭八、十一】而平王兴之【昭十三】郑灭许【定六】而楚昭王兴之。陈、蔡既复而归,则名其君;许既复,则不名,何也?陈、蔡之取灭也,有罪:贼杀其亲也,鸟兽其行也。断以周法,则正之、灭之,冝也。平王不请于天子而封之,二君无天子之命而受之,是以名其君也。许之见灭也,无罪:郑因楚败而肆其贪也,冯弱而犯寡也。断以周法,则在所眚也。昭王虽不请于天子而复之,许男虽无天子之命而受之,然稽许之义,则不当灭也,故不名也。此惩恶而劝善之法也。
齐国夏、衞石曼姑帅师围戚【三】
春秋》书围外之邑,则各繋其国,自围之则否。今齐围衞之戚,而不系之衞者,主曼姑故也。主曼姑,则何以齐为兵首?以曼姑之义不可围也。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孔子曰:「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然则从之者与?曰:「弑父与君,亦不从也。」衞輙防父之国以拒父,悖于道矣;父居其邑而已围之,▯于弑矣。曼姑既不能止,而又从之,曽具臣之不若夫!不知而作,其罪小;知其不可而为之,其罪大。曼姑使齐首兵,非不知也,故春秋▯其恶而诛焉。
公伐邾,以邾子益来【七】归邾子益于邾【八】
诸侯及卿大夫去国而归,或曰归于某,或曰自某归,或曰归自某,盖未有言归之者。此独曰归邾子益于邾,何也?鲁之入邾,其始不量己力,乗其无备而克之;其终也不能保,又畏呉之伐而归之。入之不为讨罪,归之不为赦过,有讨赦之名而无其情,干王略而怒彊国,鲁之不亡者幸而已矣。故《春秋》变文以示贬焉。
齐侯阳生卒【十】葬齐悼公【十】
此弑也,以卒葬赴于诸侯,《春秋》亦从而书之,不复正其实,何也?悼公之立,非齐人之志,非众大夫之谋也。陈乞诈其国人,诬其大夫,而刼立之。虽杀孺子,诛鲍叔,大夫、国人犹莫之肯君也。悼公之死,若遂以弑君之责加齐人,齐人有辞矣。夫以一人之私意、诈力,立妄人以为君,而遂使国人任臣子之责,岂不便于乱臣贼子哉!是故楚君弑而卒之者,不使围君麇也;阳生弑而卒之者,不使阳生臣国人也。此垂世立教之大法也。
孟子卒【十二】
人未甞无过也,智者能知之,仁者能改之。不知以是为过者,不智也;知而不能改者,不仁也。然事固有既过而后知,虽知而不及改者,君子察之,昭公是也。公生十九年而犹有童心,不知呉之不可娶而娶焉,是不智也。夫既娶矣,后虽知其过,弗可改已。当是时,大臣不能匡救,国人不以为非,而昭公乃知避其名,不敢命于天子,是犹能改也。故孔子以为知礼,而《春秋》不遂正之也。
公防晋侯及呉子于黄池【十三】
说者谓:「呉欲覇诸侯,以尊天王,自去其僣号,故《春秋》进而子之。」是不然。呉之称子,前此矣【襄十二、定四】特于防盟未有称之者耳。盂之防楚始子也;黄池之防吴始子也。盖言其盛,足以偕中国诸侯之列也。然《春秋》犹不使先晋、宋也。逮晋徳衰,然后楚灵合诸侯于申而为之首,伐呉之役,中国弗与焉【并昭四年】以眀晋、楚诸国迭为盛衰,在徳而不在众,使有天下国家者以是为鉴也。
西狩获麟【十四】
狩言地,不地,非狩也。狩不言获,言获,非狩也。非狩而曰狩,为获麟书也。夫鳯麟之出,圣王作兴之象也。有若曰:「麒麟之于走兽
译晋国的赵鞅进入晋阳发动叛乱【十三】;晋国的荀寅、士吉射进入朝歌发动叛乱【十三】;晋国的赵鞅回归晋国【十三】。
叛乱的人不再被《春秋》记载,这是断绝他们的关系。赵鞅再次被记载,是为什么呢?赵鞅坚守自己的封邑以躲避荀氏、范氏的祸难,并不是叛乱。然而,荀氏、范氏的祸难是由他引发的,他的封邑是国君授予的,如今他不自行回归国君,反而背离国家逃往封邑,倚仗封邑来树立敌对势力,这不是叛乱又是什么呢?所以《春秋》称赵鞅为叛乱,是为了惩治他的行为;没有彻底断绝他,是为了表明他的本心。赵盾、许止的弑君,赵鞅的叛乱,圣人并不厌恶他们名义上的混乱,大概是将其作为侍奉君主、修养自身的重大警戒罢了。哀公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攻蔡国【元】
《春秋》厌恶灭亡别人的国家,而赞扬那些能使灭亡的国家复兴的人。楚灵王灭亡了陈国、蔡国【昭公八年、十一年】,而楚平王使它们复兴【昭公十三年】;郑国灭亡了许国【定公六年】,而楚昭王使许国复兴。陈国、蔡国既已复兴并回归,就称其国君的名;许国既已复兴,却不称其名,是为什么呢?陈国、蔡国的被灭亡,是有罪的:杀害他们的亲人,行为如同鸟兽。依据周朝的法制,惩治他们、灭亡他们,是应当的。楚平王没有向天子请求就封立他们,两位国君没有天子的命令就接受封立,因此称其国君的名。许国的被灭亡,是无罪的:郑国趁着楚国战败而放纵其贪婪,欺凌弱小而侵犯寡少。依据周朝的法制,许国是在可以宽恕之列的。楚昭王虽然没有向天子请求就复兴许国,许男虽然没有天子的命令就接受封立,然而考察许国的道义,是不应当被灭亡的,所以不称其名。这是惩恶劝善的方法。
齐国的国夏、卫国的石曼姑率领军队围攻戚邑【三】
《春秋》记载围攻外国的城邑,就各自连属其国名,自己国内围攻则不连属。如今齐国围攻卫国的戚邑,却不连属卫国,是因为以石曼姑为主故。以石曼姑为主,那么为什么让齐国作为军事首领呢?因为石曼姑的道义是不可以围攻的。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以称为大臣吗?”孔子说:“大臣用正道侍奉君主,行不通就辞职。如今仲由和冉求,可以称为备位的大臣了。”那么他们随从君主吗?回答说:“弑杀父亲和君主,他们也不随从。”卫国辄抗拒父亲的国家以拒绝父亲,违背了正道;父亲居住在他的封邑而他去围攻,近乎弑父了。石曼姑既不能制止,却又随从,连备位的大臣都不如!不知道而去做,罪行较小;知道不可以而去做,罪行较大。石曼姑让齐国作为军事首领,不是不知道,所以《春秋》揭露他的罪恶而加以惩治。
鲁公讨伐邾国,把邾子益带来【七】;把邾子益归还给邾国【八】
诸侯及卿大夫离开国家而回归,有的说回归到某地,有的说从某地回归,有的说从某地回归,大概没有说“归”的。这里唯独说把邾子益归还给邾国,是为什么呢?鲁国入侵邾国,起初不衡量自己的力量,乘着邾国没有防备而攻克它;最终也不能保全,又畏惧吴国的讨伐而归还它。入侵不是为了讨伐罪过,归还不是为了赦免过错,有讨伐和赦免的名义而没有其实质,触犯天子的法度而激怒强国,鲁国没有灭亡是侥幸罢了。所以《春秋》改变文字以示贬斥。
齐侯阳生去世【十】;安葬齐悼公【十】
这是被弑杀,以去世和安葬的名义向诸侯报丧,《春秋》也顺从记载,不再纠正其实情,是为什么呢?悼公的即位,不是齐国人的意愿,不是众位大夫的谋划。陈乞欺骗齐国人,诬陷大夫,而胁迫立他为君。虽然杀害了孺子,诛杀了鲍叔,大夫、国人仍然不肯拥戴他为君。悼公的死,如果就把弑君的罪责加给齐国人,齐国人就有借口了。凭着一人的私意、诈力,立妄人作为君主,却使国人承担臣子的责任,岂不是便利了乱臣贼子吗!所以楚国国君被弑而记载为去世,是不使围困国君麇;阳生被弑而记载为去世,是不使阳生成为国人的君主。这是垂范后世、确立教化的大法。
孟子去世【十二】
人没有不犯过错的,智者能知道,仁者能改正。不知道这是过错的,是不智;知道而不能改正的,是不仁。然而事情确实有已经犯错而后才知道,虽然知道却来不及改正的,君子考察这种情况,昭公就是如此。昭公十九岁时还有童心,不知道吴国女子不可以娶而娶了她,这是不智。既然已经娶了,后来虽然知道是过错,已不可更改。当时,大臣不能匡正补救,国人也不认为不对,而昭公却知道避开这个名声,不敢向天子禀告,这还算是能改正。所以孔子认为他知礼,而《春秋》不再纠正他。
鲁公在黄池会见晋侯和吴子【十三】
解说的人说:“吴国想要称霸诸侯,尊崇天王,自行去掉僭越的称号,所以《春秋》进而称他为子。”这不是这样。吴国称子,在此之前就有了【襄公十二年、定公四年】,只是在会见盟会中没有称过罢了。盂地的会见,楚国开始称子;黄池的会见,吴国开始称子。大概是说他们的强盛,足以与中国诸侯并列。然而《春秋》还是不让吴国排在晋国、宋国之前。等到晋国德行衰微,然后楚灵王在申地会合诸侯而成为首领,讨伐吴国的战役,中国诸侯不参与【并见昭公四年】,以表明晋、楚各国交替盛衰,在于德行而不在于众寡,让拥有天下国家的人以此为鉴。
西郊狩猎获得麒麟【十四】
狩猎提到地点,不提到地点,就不是狩猎。狩猎不说获得,说获得,就不是狩猎。不是狩猎却说狩猎,是为了记载获得麒麟。凤凰、麒麟的出现,是圣王兴起之象。有若说:“麒麟对于走兽
,鳯凰之于飞鸟,圣人之于民,类也。」故鳯鸟不至,仲尼叹吾道之将已。今麟出于鲁,虽不得其时,有以知圣道之将行也。然眀王不兴,天下无宗己者,于是作《春秋》以眀尧、舜、三王之道,而寓诸君卿大夫行事之间,使后有王者起,知取法于此,则吾道其忧不行邪?然则圣人之意,止于是而已矣。
译凤凰对于飞鸟,圣人对于百姓,是同类。所以凤凰不来,孔子感叹我的道将要终结了。如今麒麟出现在鲁国,虽然不得其时,却由此可知圣人的道将要实行了。然而圣明的君王没有兴起,天下没有尊崇自己的人,于是孔子作《春秋》来阐明尧、舜、三代君王的大道,并将这些道理寄托在诸侯、卿大夫的行事之中,使得后世有王者兴起,知道从这里取法,那么我的道还担心不能实行吗?那么圣人的心意,仅仅到此为止罢了。
春秋通训后叙
晋之《乗》、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其文皆史也,其所载皆齐桓、晋文之事也。圣人作经,独有取于《春秋》之义,而不及《乗》与《梼杌》,何也?《乗》以赏善为主,乗也者,君子之器故也;《梼杌》以罚恶为主,梼杌也者,四凶之一故也。是皆人之所为也。命有徳,讨有罪,天之威也。暖然为春者,其温厚之气也;凄然为秋者,其肃杀之气也。圣人行赏,所以类天之温厚;眀罚,所以类天之肃杀。盖文王之造周,与周公之授鲁,如斯而已者也。尧、舜、三代之君,居天之位,可以致天之威,故施于政事、被于臣民者,率与天合而不违也。周衰,王者之迹熄,天子防,诸侯僣,大夫彊,陪臣肆,善恶不夲于至公,而赏罚悉自其私意,善人惧焉,滛人怙焉。仲尼无位以致天威,而恐尧、舜、三代之道将坠于地,后有王者起,无以取法,为天下患也。是故因鲁史之名,以寓赏罚之寔,一夲诸天,不参人伪,然后足以矫枉而归正,盖亦文王、周公之志也。然《春秋》之为书也,文虽直而义深,事若简而理尽。自圣人未殁,门人髙弟已不能措辞于其间,况后之儒者,欲执其所见以窥测于数千百载之下邪?视诸儒之见,谓公、谷传经宻于左氏,左氏凡例不通众说,而啖助、赵、陆之书皆以例为主。至其不合,则依仿迁就以通之,或一事析为数科【如宣十五年秋冬之类是】或众科束为一例【如书卒葬之类是】致经之大防芜没不彰,圣所垂训乖离失当,而其书动盈编帙,俾后学病其多,老师畏其难,此道防于熄矣。殊不知去例以求经,略防文而视大体之为要且易也。予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其初盖甞作《五体例宗》十许卷,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防,多求之绳约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细缴绕,竟亦何用?惟邱眀识其用,然不肯尽谈,防见端兆,欲使学者自得之,未可轻论。」也。他日,予复于先生曰:「邱眀凡例与公谷无殊,用以考经,率多不合,而独谓之识此经之用,亦信矣乎?」先生曰:「邱明因事发凡,不专为经,是以或合或否【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诸侯薨于防加一等之类】其书盖依经以比事,即事以显义,不专为例,是以或言或不言。夫惟如是,故能偹先王之志,为经世之法,以训天下后世,又曷常拘于绳约中哉!且邱眀之书与六经、孔孟合者十常八九,如元凯辅虞、有穷乱夏、桓文谲正之事、臧孙要君之迹、九合之防、葵邱之盟,若符契之相为表里,何为而不可信乎?」予从事斯语十有余年,始得见其彷佛,以义视事,以事求经,曲而通之,触类而长之,然后圣人之意坦然矣。是故通训之作,事与经同,则引事以释经;例与义合,则假例以眀义;经虽不同而事同,则相从;例虽不合而义合,则相比。庶防经非空言,例非执一,所谓去例以求经,略防文而视大体者,后之君子其尚有取于斯焉。崇寜元年二月三日叙。
译《春秋通训》后叙
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鲁国的《春秋》,它们的文字都是史书,所记载的都是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圣人制作经典,唯独采纳《春秋》的义理,而不涉及《乘》和《梼杌》,为什么呢?《乘》以奖赏善行为主旨,“乘”是君子所用的器物,所以如此;《梼杌》以惩罚恶行为主旨,“梼杌”是四凶之一,所以如此。这些都是人为的做法。任命有德之人,讨伐有罪之人,这是上天的威严。温暖而成为春天的,是它温厚的气象;凄清而成为秋天的,是它肃杀的气象。圣人施行奖赏,是为了效法上天的温厚;严明刑罚,是为了效法上天的肃杀。大概周文王建立周朝,以及周公将《春秋》授予鲁国,就是这样的道理。尧、舜和三代的君主,居于天子的位置,能够施加上天的威严,所以施行于政事、覆盖于臣民的,大抵都与天道相合而不违背。周朝衰微,王者的踪迹熄灭,天子卑弱,诸侯僭越,大夫强横,家臣放肆,善恶不基于至公,而赏罚全出于私意,善人感到恐惧,淫乱之人却倚仗权势。孔子没有地位来施加天威,又担心尧、舜、三代的道统将坠落于地,后世若有王者兴起,没有可以效法的准则,将成为天下的祸患。因此,他借用鲁国史书的名义,来寄托赏罚的真实意图,一切根本都源于天道,不掺杂人为的虚伪,然后足以矫正偏差而回归正道,这大概也是文王、周公的志向。然而《春秋》作为一部书,文字虽然直白但义理深远,事情虽然简略但道理详尽。自从圣人去世后,门徒中的高足弟子已经不能在其中措辞,何况后世的儒者,想要凭借自己的见解,在千百载之下窥测圣意呢?看那些儒者的见解,认为公羊、谷梁传经比左氏更精微,左氏的凡例不通,众说纷纭,而啖助、赵匡、陆淳的书都以凡例为主。等到凡例与经文不合,就依循模仿、迁就以求贯通,有时将一件事分析为几个类别(如宣公十五年秋冬之类就是如此),有时将多个类别归并为一例(如记载卒葬之类就是如此),导致经文的大旨被淹没而不彰显,圣人所垂示的训诫乖离失当,而他们的著作动辄卷帙浩繁,使后学者苦于繁多,老儒生畏于艰难,这道统几乎要熄灭了。殊不知去掉凡例来探求经文,略去细枝末节而观察大体,才是重要且容易的。我年轻时向赵郡和仲先生学习《春秋》,他起初曾作《五体例宗》十几卷,论述设立凡例的大要。先生说:“这本书自有妙用,学者很少能领会,大多在绳墨约束中寻求,这就接近法家那一派,苛细纠缠,究竟有什么用呢?只有丘明懂得它的妙用,但不肯全部谈出,只隐约显露端兆,想让学者自己领悟,不可轻易论断。”后来,我又对先生说:“丘明的凡例与公羊、谷梁没有不同,用来考证经文,大多不合,却唯独说他懂得这部经的妙用,这也可信吗?”先生说:“丘明是根据事件的发生设立凡例,不专门为了经文,所以有时符合有时不符合(如凡雨下三天以上称为霖、诸侯死在边境加一等之类)。他的书大概是依据经文来比附事件,通过事件来彰显义理,不专门设立凡例,所以有时说有时不说。正因为这样,所以能完备先王的志向,作为经世的法则,来训导天下后世,又何必拘泥于绳墨约束之中呢!况且丘明的书与六经、孔孟相合的十有八九,如元凯辅佐虞国、有穷扰乱夏朝、桓文以诈术行正道的事迹、臧孙要挟君主的行径、九合诸侯的谋略、葵丘之盟的盟约,像符契一样互为表里,为什么不可信呢?”我从事这些言论十多年,才开始见到其大概,用义理审视事件,用事件探求经文,曲折地贯通它,触类旁通地推演它,然后圣人的心意就明朗了。因此《通训》的写作,事件与经文相同,就引用事件来解释经文;凡例与义理相合,就借助凡例来阐明义理;经文虽然不同但事件相同,就相互跟随;凡例虽然不合但义理相合,就相互比附。希望经文不是空话,凡例不是固执一端,所谓去掉凡例来探求经文,略去细枝末节而观察大体,后来的君子大概还会对这本书有所取法吧。崇宁元年二月三日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