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商卷一
二年而论学取友,学始小成【学记》曰:「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指二十二时也】再二年而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乃为大成【学记》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二十四时也】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则冠时犹未得为士也。故始加祝词有云:「弃尔幼志,顺尔成徳嗣是而壮而强,始仕为士【曲礼》:「四十曰强而仕】特以其读书学道,于化民易俗之理有厚望焉。且士之子恒为士,故虽未为士,而得以士称之。亦以礼不下庶人,故自士以上,一依乎《士礼》以为之准,虽天子诸侯之子,亦不得异焉。彼诸侯之有冠礼,止惟先君早世,世子年幼为君,如鲁襄、邾隐者乃行之。推此于天子,亦惟幼而即位,如周成王者,或有异焉。故曰:「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则诸侯大夫之子可知矣。缁布冠缺项,项指冠之后,与初加缁布冠,宾右手执项;再加皮弁,宾右执项之项同【贾疏:冠后为项】以其冠时附着于项,故曰项。缺项,谓冠后两开不相属。青组缨属于缺,谓以青组系缺,冠时合两组结之,而垂其余为缨也。郑注读缺如「有頍者弁」之頍,谓着頍围髪际,结项中,隅为四缀以固冠,则凿矣。
译经过两年讨论学问、选择朋友,学业才算是小有成就【《学记》说:“七年考察讨论学问和选择朋友,称为小成”,指的是二十二岁时】;再经过两年,能够触类旁通,意志坚定而不违背正道,这才算是大有成就【《学记》说:“九年能够触类旁通,意志坚定而不违背正道,称为大成”,指的是二十四岁时】。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足以教化百姓、改变风俗,那么在行冠礼的时候,他还不能算作是士。所以初次加冠时的祝词中有这样的话:“抛弃你幼年的志向,顺应你成人的德行”,从此以后他逐渐强壮,等到四十岁才出仕为士【《曲礼》说:“四十岁称为强壮,可以出仕”】。这仅仅是因为他读书求学,对于教化百姓、改变风俗的道理抱有厚望。况且士人的儿子世代都是士人,所以虽然他还不是士,却可以被称为士。也是因为礼制不施用于庶人,所以从士人及以上,都一律依照《士礼》作为标准,即使是天子、诸侯的儿子,也不能例外。那些诸侯举行冠礼,只有先君早逝、世子年幼继位,像鲁襄公、邾隐公那样的人才举行。由此推及天子,也只有年幼即位,像周成王那样,或许有例外。所以说:“天子的嫡长子,还等同于士。”那么诸侯、大夫的儿子也就可想而知了。缁布冠的缺项,项指的是冠的后部,与初次加缁布冠时,宾客右手拿着项;第二次加皮弁时,宾客右手拿着项的项是相同的【贾公彦疏:冠的后部称为项】。因为冠在佩戴时附着在项部,所以称为项。缺项,是说冠后部分裂开而不相连。青色的丝带系在缺处,是说用青丝带系住缺处,加冠时将两条丝带打结,垂下的剩余部分就是缨。郑玄的注把“缺”读作“有頍者弁”中的“頍”,说是戴着頍围住发际,在项部中间打结,四个角作为四个缀饰来固定冠,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三加之后,筵于戸西南面。赞者洗【句】于房中,侧酌醴。此谓冠毕醴子,赞者就阼阶下直东荣之洗,洗觯而入房中,酌醴以授宾耳。郑氏读「赞者洗于房中」为句,谓房中之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篚在洗东北面盥,此据《昏礼》妇洗为説,非也。《昏礼》舅姑飨妇,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南洗在庭,东北洗在北堂,男女有别之义也。冠礼无妇人与事,赞者何容别洗?况考上文陈器,第云「设洗直于东荣」,无北堂别置洗之文。又上文陈服于房中,下即云「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是醴固在房中也。然则降洗于阶下,而升酌于房中,又何疑乎?
冠者取脯,见母,继而见兄弟,见赞者,见姑姊,又继而见君,见乡大夫、乡先生,详矣。独父与宾之拜不之及,何与?天下固有礼之所决然而无疑者,更不必繁其文而后见。父为冠主,宾以成礼,理无不拜。当三加既毕,未醴之前,时父在东序端也,宾在西序也,子即是而拜,无烦他适,固与见母于东壁、入见姑姊者不同,此拜父与宾所以不着也。见兄弟、赞者【时亦在庙】何以着之?赞者见于兄弟之后,固与兄弟同在阶下,且兄弟卑于父,赞次于宾,不着则疑于不拜也。
东壁,东堂下也。何以知之?《特牲礼》:「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记又云:「饎爨在西壁。」特牲一礼,饎爨无两,既云西堂下,复云西壁,则西堂下即西壁矣。然则东壁非东堂下乎?郑注冠者适东壁见母为出闱门,且云时母在闱门之外,妇人入庙由闱门,非惟于解不明,抑亦乖古人左祖之制。
冠者取脯见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孔氏谓:「奠庙之脯,重从尊者处来,故拜之,非拜子也。」吕氏谓:「母有从子之义,故屈庸敬以伸斯须之敬。」王氏则谓:「此适子代父承祖,与祖为正体,故礼之与众子异。」愚以为皆非也。按《礼》,妇人之拜有二:肃拜也,手拜也。肃拜者,足不跪,防俯其躬而肃之,如今妇人揖也;手拜者,足跪地而拜,如今妇人拜也。《少仪》曰:「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君赐至重,尚止肃拜,况其他乎?故知此受脯侠拜,亦肃拜也。冠者取脯至母前,先揖而后拜送,既拜而更揖。母于斯时,子揖则肃,子拜则受,成人而与为礼也,岂拜子乎?今世尊长于卑幼,揖则偕,拜则受,约畧如是。
素积白屦,以魁柎之。旧説以魁为蜃炭涂注屦上。夫屦已白矣,何烦更注蜃炭?其注更于何所?又蜃炭着屦,旋复剥落,将一注而已乎?抑屡注不已乎?窃意魁以木为之,即今俗制屦者之模范也。明时民间用马尾制巾帽,以木为范,名曰魁头,盖本此。柎之谓,纳魁于屦,令附着充满,使屦端好。《左传》「楄柎所以借干【棺中借尸木】此盖借以状魁之入屦耳。独于白屦言之者,举中以该上下也。
士昏礼第二
昏礼有六:一曰纳采,二曰问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徴,五曰请期,六曰亲迎。篇首言下达,盖包六礼为文,言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为其子娶妇者,皆行此六礼,故曰下达。其仪物不必相同,故记云:「大夫无冠礼而有昏礼。」説者曰:「古者三十而有室,五十服官政,乃为大夫,大夫亦不当有昏礼,有之,备改娶耳。」愚谓先王之制,仕者世禄,不世官,官有尊卑,禄即有厚薄。《书》云:「世禄之家,鲜克由礼。」言禄丰而怙侈也。因是以思,足知卿之子孙即食卿之禄,大夫之子孙即食大夫之禄,既食卿大夫之禄,即行卿大夫之礼,固不必身为卿大夫也。大夫之有昏礼,曷足怪?若以为备改娶,不思昏属嘉礼,圣人岂预为不祥之目哉!然则大夫何以无冠礼?曰:「成人之始,固不得而假之也。」
曲礼》云:「男女异长,谓男子、子女子子各自为伯仲,如鲁女有伯姬、叔姬是也。」问名之礼:「敢请女为谁氏?」谁者,何谁,伯、叔也。氏者,何?姓也。如问鲁女名,则曰:「敢请女为伯姬乎?为叔姬乎?」
记》云:「妇入三月,然后祭行。」谓行祭于髙、曾、祖、祢之庙,而
译三次加冠之后,在户西南面设宴。赞者在房中洗手【句】,在旁边斟满甜酒。这说的是冠礼完毕用甜酒礼敬冠者,赞者就到阼阶下正对东荣的洗处,洗净角杯后进入房中,斟好甜酒授予宾客罢了。郑氏将“赞者洗于房中”断为一句,认为房中的洗在北堂正对室东角,篚在洗的东北面,面向北盥洗,这是依据《昏礼》中妇人的洗来解释的,是不对的。《昏礼》中舅姑宴请新妇,舅在南面的洗处洗手,姑在北面的洗处洗手。南洗在庭院中,北洗在北堂,这是男女有别的意思。冠礼中没有妇人参与事务,赞者哪里需要另外设洗呢?况且考察上文陈设器物,只说“设洗正对东荣”,没有在北堂另外设洗的文字。又上文说陈设礼服在房中,下文就说“侧放一甒甜酒在礼服北面”,可见甜酒本来就在房中。那么,下到阶下洗手,而上到房中斟酒,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冠者取脯,拜见母亲,接着拜见兄弟,拜见赞者,拜见姑母和姐姐,又接着拜见国君,拜见乡大夫、乡先生,都详细记载了。唯独父亲和宾客的拜见没有提及,为什么呢?天下本来就有礼仪上决然无疑的事情,更不必繁琐其文辞才能显现。父亲是冠礼的主持者,宾客是来完成礼仪的,按理没有不拜的。当三次加冠完毕,尚未用甜酒礼敬之前,当时父亲在东序的尽头,宾客在西序,冠者就在这里拜见,无需去别处,本来与在东壁拜见母亲、进入拜见姑母姐姐的情况不同,这就是拜见父亲和宾客不特别记载的原因。拜见兄弟、赞者【当时也在庙中】为什么特别记载呢?赞者在拜见兄弟之后,本来与兄弟同在阶下,而且兄弟地位低于父亲,赞者地位次于宾客,如果不特别记载,就会让人怀疑没有拜见。
东壁,就是东堂下。怎么知道的呢?《特牲礼》说:“主妇在西堂下视察做饭。”《记》又说:“做饭的地方在西壁。”特牲这一礼仪,做饭的地方没有两个,既然说西堂下,又说西壁,那么西堂下就是西壁了。那么东壁不就是东堂下吗?郑注说冠者到东壁拜见母亲是出了闱门,并且说当时母亲在闱门之外,妇人进入庙门由闱门进入,这不仅解释得不明白,也违背了古人左祖的制度。
冠者取脯拜见母亲,母亲拜受,儿子拜送,母亲又拜。孔氏说:“奠于庙中的脯,因为是从尊者处来的,所以拜它,不是拜儿子。”吕氏说:“母亲有顺从儿子的意思,所以屈尊常礼以表达暂时的敬意。”王氏则说:“这是嫡长子代替父亲继承祖先,与祖先是正体,所以礼仪与其他儿子不同。”我认为这些都不对。按照《礼》,妇人的拜有两种:肃拜和手拜。肃拜是脚不跪地,俯身恭敬地拜,像现在妇人行揖礼一样;手拜是脚跪地拜,像现在妇人拜一样。《少仪》说:“妇人吉事,即使有君主的赏赐,也是肃拜。”君主的赏赐非常贵重,尚且只肃拜,何况其他呢?所以知道这里接受脯时的拜,也是肃拜。冠者取脯到母亲面前,先揖而后拜送,拜完后再揖。母亲在这个时候,儿子揖她就肃立,儿子拜她就接受,因为儿子已成人而与他行礼,怎么会拜儿子呢?现在世上尊长对卑幼,揖就一起行礼,拜就接受,大致如此。
素积白屦,用魁柎之。旧说认为魁是蜃炭涂在屦上。那屦已经是白色的了,何必再涂蜃炭?涂在什么地方呢?又蜃炭涂在屦上,随即剥落,难道只涂一次吗?还是反复涂不止呢?我私下认为魁是用木头做的,就是现在民间制屦者的模子。明代民间用马尾制作巾帽,用木头做模子,名叫魁头,大概源于此。柎之的意思,是把魁纳入屦中,让附着充满,使屦端端正正。《左传》“楄柎所以借干【棺中借尸木】”这里大概是借用来形容魁进入屦中。只在白屦中提到的原因,是举中间以概括上下。
士昏礼第二
昏礼有六项:一是纳采,二是问名,三是纳吉,四是纳征,五是请期,六是亲迎。篇首说下达,大概包罗六礼作为文辞,说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为其子娶妇的,都实行这六礼,所以说下达。其仪物不必相同,所以《记》说:“大夫没有冠礼而有昏礼。”解释说:“古人三十岁成家,五十岁服官政,才成为大夫,大夫也不应当有昏礼,有的话,是为了准备改娶。”我认为先王的制度,做官的人世袭禄位,不世袭官职,官有尊卑,禄就有厚薄。《书》说:“世禄之家,很少能遵循礼制。”是说禄位丰厚而倚仗奢侈。由此思考,足以知道卿的子孙就吃卿的禄,大夫的子孙就吃大夫的禄,既然吃卿大夫的禄,就实行卿大夫的礼,本来不必身为卿大夫。大夫有昏礼,有什么奇怪的呢?如果认为是为了准备改娶,不考虑昏礼属于嘉礼,圣人怎么会预先设立不祥的名目呢!那么大夫为什么没有冠礼呢?回答说:“成人的开始,本来不能假借的。”
《曲礼》说:“男女异长,是说男子、女子各自为伯仲,如鲁女有伯姬、叔姬就是这样。”问名的礼仪:“敢请问女子是谁氏?”谁,是何谁,伯、叔。氏,是什么?姓。如问鲁女名,就说:“敢请问女子是伯姬吗?是叔姬吗?”
《记》说:“妇人进入三月,然后祭祀举行。”是说在高、曾、祖、祢的庙中举行祭祀,而
以妇见,即《曾子问》所谓「三月而庙见」也。此就舅姑在者言。上文云:「舅姑既没,妇入三月,乃奠菜。」则《曾子问》所谓「择日而祭于祢」也【曾子问》庙见言三月,祭祢言择日,互见也】郑注「三月祭行」为助祭,而不指为庙见。孔氏又因《仪礼》无见祖庙正文,故于《曾子问》疏谓「庙见、奠菜、祭祢是一事」。然则舅姑在者,髙、曾、祖、祢之庙,妇可以不见乎?观《曾子问》又曰:「女未庙见而死,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祖,髙、曾、祖也;皇姑,祖姑也。祔必以其昭穆】所以不迁、不祔者,以未庙见也。曰祖、曰皇姑,则知庙见及髙、曾、祖矣。见则必祭,故曰「祭行必三月然后行」者,四时之祭率三月一举,既来为妇,则于祭时有主祭、助祭之职,故必先时祭而行庙见。然妇入而遇时祭,或一月,或二月、三月,逺不逾三月,举逺以该近,故言三月,非必定于三月也。
译“以妇见”就是《曾子问》中所说的“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公婆”。这是针对公婆健在的情况而言的。上文说:“公婆已经去世,新妇进门三个月后,才举行奠菜之礼。”这就是《曾子问》所说的“选择吉日在父祖之庙祭祀”【《曾子问》中关于庙见说三个月,关于祭祢说选择吉日,二者互相补充印证】。郑玄注解“三个月后祭祀举行”是指助祭,而不将其指认为庙见。孔颖达又因为《仪礼》中没有拜见祖庙的正文,所以在《曾子问》的疏证中说“庙见、奠菜、祭祢是同一件事”。那么,公婆健在时,高祖、曾祖、祖父、父祖的宗庙,新妇可以不去拜见吗?看《曾子问》又说:“女子未完成庙见就死了,不迁魂于祖庙,不附祭于祖姑【祖,指高祖、曾祖、祖父;皇姑,指祖姑。附祭必须依据其昭穆次序】之所以不迁魂、不附祭,是因为没有完成庙见。既然提到祖庙、祖姑,就知道庙见涉及高祖、曾祖、祖父了。拜见就必定要祭祀,所以说‘祭祀举行必定在三个月之后才进行’,是因为四季的祭祀通常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既然来成为新妇,那么在祭祀时就有主祭、助祭的职责,所以必须先举行时祭然后进行庙见。然而新妇进门后遇到时祭,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两个月或三个月,最远不超过三个月,举最远的时间来概括较近的情况,所以说三个月,并不是必定要在第三个月才进行。
昏礼至亲迎而成,记乃着不亲迎壻见妇父母之礼,何欤?玩上文云:「宗子亲皆没,已躬命之。」此礼即承其下,知不亲迎者,宗子自主昏者也。盖亲迎必有所受命,宗子上承宗庙之重,伯叔旁尊不得加之,命无所受,故已命人迎而不亲徃,所以重宗庙、顺先典也。或曰:「古惟天子无亲迎,诗言亲迎于渭者,文王也;迎于蹶里者,韩侯也。哀公问冕而亲迎,孔子重许之。彼皆诸侯继世者,岂有所受命乎?」余以为不然。春秋之法,昏姻常事,合礼者不书,故庄书亲迎讥之也。彼渭涘之迎,在为世子之时【郑氏据此谓天子亲迎尤谬】蹶里之迎,则因入觐之便,即冕而亲迎,亦指世子言之耳【世子昏礼得从君父礼】大抵昏姻之事,多父母主之,他▯记第言其常【父母主昏,故言亲迎】此经特穷其变【宗子自主昏,故言不亲迎】不亲迎之礼,自士而推之可也。支子则何如?曰:「有宗子之命【后有辨书】
士相见礼第三
士相见之礼,当于未相见之前,想见其殷殷乡徃之怀;更当于既相见之后,想见其欣欣视效之意。始非积诚不可以见,终非相师则为徒见,君子不为也。观其请见有辞,奉挚还挚有辞,落落然如不可得而亲,所谓「君子之接如水」者非乎?观其言必妥而后▯,▯必各从其类,谆谆然若惟恐其弗至,所谓「君子淡以成」者非乎?惟其然,故虽始相见也,而慎此以徃,可以暂,可以恒,可以常,可以变,可以上交而不謟,可以下交而不渎。《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率是道也。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其知此乎?君子读是篇,并取刘氏《士相见义》而深味之,知古圣人以礼全交,慎始而图终如此,不禁叹息于今人之交道也。
乡饮酒礼第四
吕氏曰:「乡饮酒礼者,乡人以时防聚饮酒之礼也。」注疏谓乡饮有四:一则乡大夫宾贤能,二则党正正齿位,三则州长习射于州序,四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而以此礼为宾贤能。《戴记》《乡饮酒义》为正齿位,支离其説莫能通贯。其实乡饮之礼,《仪礼》着其仪,《戴记》详其义,义所以明礼,相为表里,二而一者也。其《仪礼》有未备者,则义文补之【如宾坐西北,介坐西南,及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之类】读者取而竝观,互为考订,其中首尾脉络,本自明通,即或用此礼者其名不同,要不得谓《仪礼》之礼与《戴记》之义有殊礼也。《经解》曰:「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乐记》曰:「射乡食飨【乡指乡饮酒礼,下同】所以正交接也。」《仲尼燕居》曰:「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观此,可以知凡乡人防聚饮酒皆行此礼,不特四事为然矣。吕氏説是。
乡饮酒礼》「席次第」云:「乃席宾、主人、介、众宾之位,皆不属焉。」不详何方、何乡,当于《乡饮酒义》及《乡射礼》考之【射义》云:「卿大夫之射也,先行乡饮酒之礼。」二礼本同,可以互考。《乡饮义》详宾、介、主人、僎席,《射礼》着众宾席,兼考乃明】义》曰:「坐宾于西北,坐介于西南,主人坐于东南,坐僎于东北。」此言其方也。又曰:「宾必南乡,介必东乡,主人坐于东方【明为西乡】此言其乡也。《乡射礼》曰:「宾南面,众宾之席继而西,主人阼阶上西面。」畧着其方与乡也。郑本此二者,注《饮酒》云:「宾席牖前,南面;主人席阼阶上,西面;介席西阶上,东面;众宾席于宾席之西。」其方、其乡各得其正。但古人房室在堂之北,郑谓惟天子、诸侯有左右房,大夫、士东房西室,无右房。若是,则宾席牖前,固当西北矣。然而实逼西序【墙也】席西余地无防,何能容众之席?陈用之云:「《乡饮礼》『荐脯出自左房』,《乡射》『笾豆出自东房』,《大射》『宰胥荐脯醢由左房』。夫《乡射》,大夫礼;《大射》,诸侯礼。其言相类,盖言左以有右,言东以有西,则大夫、士房室与诸侯同可知。」如其言
译昏礼必须亲迎才算完成,但《仪礼》却记载了不亲迎、婿拜见妇父母的礼节,这是为什么呢?细读上文说:“宗子的父母都去世了,由他亲自发布命令。”这礼节正是承接上文,可知不亲迎的情况,是宗子自主主持婚礼。因为亲迎必须有所受命,宗子承继宗庙的重任,伯叔等旁系尊长不能向他发布命令,他无法接受命令,所以自己命令别人去迎亲而不亲自前往,这是为了尊重宗庙、顺应先代典章。有人问:“古代只有天子不亲迎,《诗经》说在渭水边亲迎的是文王;在蹶里亲迎的是韩侯。鲁哀公问戴着礼帽亲迎的事,孔子极力赞许。他们这些都是诸侯世袭者,难道有所受命吗?”我认为不是这样。《春秋》的笔法,婚姻是常事,符合礼制的就不记载,所以《春秋》记载庄公亲迎是讥讽他。那在渭水边的迎亲,是在他作为世子的时候【郑玄据此认为天子也亲迎,尤其错误】;在蹶里的迎亲,则是借入朝觐见之便,即使戴着礼帽亲迎,也是针对世子而言的【世子婚礼可以沿用君父的礼仪】。大体上婚姻之事,多由父母主持,其他《仪礼》篇章只说常例【父母主持婚礼,所以说亲迎】,这篇经文特别推究变通【宗子自主主持婚礼,所以说亲迎】,不亲迎的礼节,从士的礼仪类推就可以了。支子(非宗子)的情况如何呢?回答说:“有宗子的命令【后面有辨析】。
士相见礼第三
士相见的礼节,应当在未相见之前,想象他们殷切向往的心情;更应当在既相见之后,想象他们欣喜效仿的意态。开始如果没有积累诚意就不能相见,结束如果没有相互效法就是徒然相见,君子不这样做。观察他们请求相见有辞令,奉献礼物、回赠礼物有辞令,疏落的样子好像难以亲近,所谓“君子之间的交往像水一样清淡”不就是这样吗?观察他们说话必定稳妥而后才开口,开口必定各自符合其类别,谆谆教诲的样子好像唯恐对方不明白,所谓“君子清淡而能成就情谊”不就是这样吗?正因为如此,所以虽然刚开始相见,但谨慎地对待以后的交往,可以短暂,可以长久,可以常规,可以变通,可以向上交往而不谄媚,可以向下交往而不轻慢。《易经》说:“君子的道,有时出仕有时隐居,两人同心,其锋利能切断金属。”遵循的就是这个道理。孔子说:“晏平仲善于与人交往,交往久了仍然尊敬他。”他懂得这个道理吗?君子阅读这一篇,一并取刘氏的《士相见义》来深深体味,知道古代圣人用礼来成全交往,慎始而图终是这样,不禁对今人的交往之道叹息。
乡饮酒礼第四
吕氏说:“乡饮酒礼,是乡人按时聚集饮酒的礼节。”注疏认为乡饮酒有四种:一是乡大夫宴请贤能之人,二是党正校正齿位(长幼次序),三是州长在州序习射,四是乡大夫宴请国中的贤者,而以此礼为宴请贤能之人。《礼记·乡饮酒义》说是校正齿位,支离破碎的说法不能贯通。其实乡饮酒的礼节,《仪礼》记载其仪节,《礼记》详述其意义,意义用来阐明礼节,互为表里,二者是一体的。《仪礼》有未完备的地方,就用《礼记》的文字来补充【如宾客坐西北,介坐西南,以及六十岁的人坐,五十岁的人站立侍奉,六十岁的人用三豆,七十岁的人用四豆之类】。读者取而并观,互相考订,其中首尾脉络,本来自然明白通畅,即使使用此礼时名称不同,也不能说《仪礼》的礼节与《礼记》的意义是不同的礼节。《经解》说:“乡饮酒的礼节,是用来明确长幼次序的。”《乐记》说:“射礼、乡饮酒礼、食礼、飨礼,是用来端正交接关系的。”《仲尼燕居》说:“射礼、乡饮酒礼,是用来仁爱乡党的。”看这些,可以知道凡是乡人聚集饮酒都实行此礼,不只是那四件事如此。吕氏的说法是对的。
《乡饮酒礼》“席次第”说:“于是铺设宾客、主人、介、众宾的席位,都不相连属。”没有详细说明方向、朝向,应当在《乡饮酒义》及《乡射礼》中考查【《射义》说:“卿大夫的射礼,先举行乡饮酒礼。”两礼本来相同,可以互相考订。《乡饮酒义》详述宾客、介、主人、僎的席位,《乡射礼》记载众宾的席位,兼考才清楚】。《乡饮酒义》说:“让宾客坐西北,让介坐西南,主人坐东南,让僎坐东北。”这是说方向。又说:“宾客必定朝南,介必定朝东,主人坐东方【说明是朝西】。”这是说朝向。《乡射礼》说:“宾客南面,众宾的席位接着向西,主人在阼阶上西面。”略述其方向与朝向。郑玄根据这两者,注释《乡饮酒礼》说:“宾客的席位在窗户前,南面;主人的席位在阼阶上,西面;介的席位在西阶上,东面;众宾的席位在宾客席位的西边。”其方向、其朝向各自得其正。但古人的房室在堂之北,郑玄认为只有天子、诸侯有左右房,大夫、士东房西室,没有右房。如果是这样,那么宾客席位在窗户前,固然应当在西北了。然而实际上紧逼西序【墙】,席位西边的余地没有多少,怎么能容纳众宾的席位?陈用之说:“《乡饮酒礼》‘进献干肉出自左房’,《乡射礼》‘笾豆出自东房’,《大射礼》‘宰胥进献干肉肉酱由左房’。那《乡射礼》,是大夫的礼节;《大射礼》,是诸侯的礼节。其说法相类似,大概说左就有右,说东就有西,那么大夫、士的房室与诸侯相同就可以知道了。”
,则宾席之西得容众宾之席,乃得其解矣。或疑如此,则宾席不当西北。不知堂虽一统,有三间形制,宾席西北,就堂中言也。僎坐东北何乡?曰:「如宾。」《饮酒义》曰:「宾主有事,俎豆有数。」考之此礼,俎惟宾、主、介、僎有之,豆则徧及众宾,以及乐工、司正,无不预。然第曰「荐脯醢」而已,其数未详也。故《义》着之曰:「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在宾、主、介、僎,豆数有常,不容增减;其因年为多寡者,众宾耳。盖乡党尚齿,故《饮酒礼》众宾皆以齿序。故主人献众宾,众宾之长一人辞洗;其受爵也,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众宾则不拜受爵。据此,足知长者礼隆,少者礼杀。然而长者豆多,少者豆寡,亦即此可知。注疏以此礼为宾贤能,无正齿位事。宾介众宾皆年少者为之【此《礼记》孔疏语】而义所云「六十者三豆」云云,为党正正齿位法。然则此礼众宾何以有长?后记又何以云「乐正与立者【与立者谓众宾五十以下者】皆荐以齿」乎【荐,荐豆也】夫既云皆荐以齿,则所谓「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即指此礼众宾,断断无疑也。
译这样,宾客席位的西侧就能容纳众多宾客的席位,于是才得到合理的解释。有人怀疑如果这样,那么宾客的席位就不应当设在西北方。殊不知厅堂虽然是一个整体,却有三间的形制,宾客席位设在西北方,是就厅堂中央而言的。僎坐在东北方,面向何方?回答说:“与宾客相同。”《饮酒义》说:“宾客与主人有事务,俎和豆的数量有定数。”考察这一礼仪,只有宾客、主人、介、僎有俎,而豆则遍及众多宾客,以及乐工、司正,没有不参与的。然而只是说“进献干肉和肉酱”罢了,其具体数量没有详细记载。所以《饮酒义》明确记载说:“六十岁的人用三豆,七十岁的人用四豆,八十岁的人用五豆,九十岁的人用六豆。”对于宾客、主人、介、僎来说,豆的数量有定规,不容增减;那些因年龄不同而数量多少有别的,是众多宾客。因为乡党尊重年长者,所以《饮酒礼》中众多宾客都按年龄排序。所以主人向众多宾客敬酒时,众多宾客中年长的一位辞谢洗手;在接受酒杯时,众多宾客中年长的三人升阶拜受,其他众多宾客则不拜受酒杯。据此,足以知道年长者礼仪隆重,年少者礼仪简略。然而年长者豆多,年少者豆少,也由此可知。注疏认为这一礼仪是宾客中有贤能之人,没有正式按年龄排位的事。宾客、介、众多宾客都由年少的人担任【这是《礼记》孔颖达疏的话】,而《饮酒义》所说的“六十岁的人用三豆”等等,是党正按年龄排位的方法。那么这一礼仪中众多宾客为何有年长者?后记又为何说“乐正和站立的人【站立的人指众多宾客中五十岁以下的人】都按年龄进献”呢【荐,指进献豆】既然说都按年龄进献,那么所谓“六十岁的人用三豆,七十岁的人用四豆,八十岁的人用五豆,九十岁的人用六豆”,就是指这一礼仪中的众多宾客,毫无疑问。
升歌三终,笙入三终,间歌三终,皆各取三诗,一诗为一终,故曰三终。独至合乐,用《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凡六诗,而曰三终。贾疏谓:「堂上歌瑟,堂下笙磬,合奏六诗,曰三终者,二南各三终也。」孔疏《乡饮义》则曰:「合乐三终者,谓工歌《关雎》,笙吹《鹊巢》,合之;工歌《葛覃》,笙吹《采蘩》,合之;工歌《卷耳》,笙吹《采苹》,合之。」二説不同。如贾疏,于合乐则是矣,以上文升歌、笙入、间歌之三终例之,则六诗当为六终,而非三终也;如孔疏,于三终则是矣,而《关雎》与《鹊巢》、《葛覃》与《采蘩》、《卷耳》与《采苹》,言乎文词,则多寡殊,言乎音节,则长短别,且《鹊巢》《采蘩》《采苹》皆有词,非笙诗比,虽欲合之,其何以合之?愚谓既云合乐,无歌笙异诗之理;既云三终,无竝用六诗之理。盖《周南》《召南》各自三终,惟其所用,不必同时竝奏也。观上文升歌、笙入、间歌,皆《小雅》之诗,而不言《小雅》,以其篇什有定,不必言也。于合乐独指言《周南》《召南》者,非以或《周南》或《召南》,惟所用之乎?
孟子言:「乡党莫如齿。」《王制》云:「习乡尚齿。」知饮酒之礼,宾介之外,众宾皆以年为序。大约以年之最髙者三人为长,即《乡饮酒义》所谓「立三宾以象三光」者也。其余谓之众宾,而长者在堂上,次者在堂下,长者坐,次者立。故《记》云:「立者东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则东上。」特其年未显,故《义》着之曰:「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言六十者坐,即知此礼席于堂上者皆六十以上者也;言五十者立,即知此礼立于堂下者皆五十以下者也。五十者虽立,亦与于饮酒,故《记》又曰:「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言荐则饮酒可知。先儒不互通其説,而谓此礼为宾贤能,无正齿位之事,抑独何欤?
乡射礼第五
射必张侯,地须空旷,非寝堂可行,故乡射必行于乡学。据孟子,周之乡学曰庠,而此篇有云:「豫【序】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又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是射有序与堂之别矣。初射时,司马升堂命去侯,钩楹由上射之后;初射后,司马升堂命取矢,钩楹由右物之后【再射三射如初】是此礼行于序矣。先儒因谓此州长防民而射于州序之礼。夫礼名乡射,而偏属之于州也,可乎?且谓乡大夫射于庠用兕中,其礼与士射于序有别,是不知周国学之外,凡乡学皆曰庠,而礼文凡行礼于序者,即学中之序【就国学中有东序及瞽宗诸处】庠中之序也【就乡学言】盖一乡入学者众,设教非一端,施教非一地【如《文王世子》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于东序;春诵夏▯诏之瞽宗;秋学礼,在瞽宗;冬读书,在上庠之类】故庠中之堂有正有偏,正者曰庠,偏者曰序。其制不甚异,堂、阶、房、序皆备焉,故射可行于序,可行于堂。特堂阶有浅深之差,故物有当栋当楣之异,升有钩楹由外之殊;主人或为士或为大夫,故中有用鹿用兕之别。而或疑一乡非止一学,不知学虽多而庠名不可变也。
再射释获皆就一耦以分左右【一耦二人上射于右物下射于左物】故释余之算必反委而改实之【以算计胜者之数曰释获亦曰释算人发四矢故一耦凡八算】是一耦自分胜负也。故饮罚觯时,亦就一耦之胜负以为进退,盖贤否由其自致,彼此不得相掩也。独其数获而告于宾也,左右皆总计而不复比耦以数,将毋中多者以不中者而隐其贤,不中者又因中多者而藏其拙乎?曰:「此圣人隐动不胜者以羞恶之心,使之自勉于有徳也。」夫射者,志必正,体必直,其容必比于礼,其节必比于乐,而后射得中,中得多。其射而不中、中而不多者,必志不正也,体不直也,容不比于礼、节不比于乐也。吾中多而为人所掩,非吾过也,吾自安也;吾射不中、中不多,而因以蔽人之贤,能无自歉乎?吾射不中、中不多,纵因
译升歌唱完三首,笙入演奏三首,间歌演唱三首,都是各自选取三首诗,一首诗算作一终,所以称为三终。唯独到了合乐,使用《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中的《鹊巢》《采蘩》《采苹》,总共六首诗,却称为三终。贾公彦的疏解说:“堂上歌瑟,堂下笙磬,合奏六首诗,称为三终,是因为二南各自有三终。”孔颖达疏解《乡饮酒义》则说:“合乐三终,是说乐工歌唱《关雎》,笙吹奏《鹊巢》,合在一起;乐工歌唱《葛覃》,笙吹奏《采蘩》,合在一起;乐工歌唱《卷耳》,笙吹奏《采苹》,合在一起。”两种说法不同。如果按照贾疏,在合乐方面是对的,但以上文升歌、笙入、间歌的三终为例,六首诗应当是六终,而不是三终;如果按照孔疏,在三终方面是对的,但《关雎》与《鹊巢》、《葛覃》与《采蘩》、《卷耳》与《采苹》,从文辞上说,多少不同,从音节上说,长短有别,况且《鹊巢》《采蘩》《采苹》都有歌词,不是笙诗,即使想要合奏,又怎么合奏呢?我认为既然说是合乐,就没有歌与笙演奏不同诗歌的道理;既然说是三终,就没有同时使用六首诗的道理。大概《周南》《召南》各自有三终,只是根据需要使用,不必同时合奏。看上文升歌、笙入、间歌,都是《小雅》的诗,却不提《小雅》,因为篇目固定,不必提及。在合乐唯独指明《周南》《召南》,难道不是因为有时用《周南》有时用《召南》,只是根据需要使用吗?
孟子说:“在乡里,没有人比得上尊重年长者。”《王制》说:“乡饮酒礼崇尚年长。”知道饮酒的礼仪,除了主宾和副宾之外,众宾都按年龄排序。大概以年龄最高的三人为长者,就是《乡饮酒义》所说的“立三宾以象征三光”。其余称为众宾,而长者在堂上,次一等的在堂下,长者坐着,次一等的站着。所以《礼记》说:“站着的人面向东,以北为上,如果有面向北的,则以东为上。”只是他们的年龄没有明确显示,所以《乡饮酒义》特别指出:“六十岁的人坐着,五十岁的人站着侍候,以听候政令差役。”说六十岁的人坐着,就知道在堂上坐席的都是六十岁以上的人;说五十岁的人站着,就知道在堂下站立的都是五十岁以下的人。五十岁的人虽然站着,也参与饮酒,所以《礼记》又说:“乐正和站着的人都按年龄次序进献。”说进献就知道是饮酒。先儒不贯通这种说法,而认为这种礼仪是为了尊贤任能,没有按年龄排定席位的事情,这又为什么呢?
乡射礼第五
射箭必须张挂箭靶,地面需要空旷,不是在寝堂可以进行的,所以乡射礼一定在乡学举行。根据孟子,周代的乡学叫庠,而这一篇有说:“豫【序】则在钩楹之内,堂则在楹之外。”又说:“序则器物对着栋梁,堂则器物对着门楣。”这是射箭有在序和在堂的区别了。初射时,司马升堂命令撤去箭靶,钩楹由上射之后;初射后,司马升堂命令取箭,钩楹由右物之后【再射三射像初射一样】这是此礼在序举行的证据。先儒因此认为这是州长防止百姓而射于州序的礼仪。礼仪名叫乡射,却偏要归属于州,可以吗?而且说乡大夫在庠射箭用兕皮做的箭靶,其礼仪与士在序射箭不同,这是不知道周代国学之外,凡是乡学都叫庠,而礼仪文中凡是行礼在序的,就是学中的序【就国学中有东序及瞽宗各处】庠中的序【就乡学而言】大概一乡入学的人众多,设教不是单一方式,施教不是单一地点【如《文王世子》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都在东序;春诵夏诏在瞽宗;秋学礼,在瞽宗;冬读书,在上庠之类】所以庠中的堂有正有偏,正的叫庠,偏的叫序。它们的形制不太不同,堂、阶、房、序都具备,所以射箭可以在序进行,也可以在堂进行。只是堂阶有深浅的区别,所以器物有对着栋梁对着门楣的不同,升堂有钩楹由外的差异;主人或者是士或者是大夫,所以箭靶有用鹿皮用兕皮的区别。而有人怀疑一乡不止一个学校,不知道学校虽然多但庠的名称不可改变。
再射释获都就一耦来分左右【一耦两人上射于右物下射于左物】所以释放其余的算筹必须反委而改实之【以算计胜者之数叫释获也叫释算人发四矢所以一耦共八算】是一耦自己分胜负。所以饮罚酒时,也就一耦的胜负来决定进退,大概贤能与否由自己造成,彼此不能互相掩盖。唯独计算获数而告诉主宾时,左右都总计而不复按耦来数,难道中多的人用不中的人来隐藏自己的贤能,不中的人又因中多的人来隐藏自己的拙劣吗?回答说:“这是圣人隐藏动不胜者以羞恶之心,使他们自己勉励于有德。”射箭的人,意志必须端正,身体必须挺直,仪容必须合乎礼,节奏必须合乎乐,然后射箭才能中,中得多。那些射箭不中、中得不多的,一定是意志不端正,身体不挺直,仪容不合乎礼、节奏不合乎乐。我中得多而被别人掩盖,不是我的过错,我自然安心;我射箭不中、中得不多,却因此遮蔽别人的贤能,能不自我愧疚吗?我射箭不中、中得不多,纵然因
人之中多而得与于贤,能无自愧乎?歉愧交并,而反求正己之心,不自知其何以兴也。故曰:「动其羞恶之心,而使之自勉于有徳也。」迨夫胜饮不胜,乃复比耦以行之,则明示劝惩以分其优劣,斯以叹先王制礼,其所以示激劝于人者,固非一术也哉!
译人处于众多之中而能与贤者并列,能不自我惭愧吗?歉疚与惭愧交织在一起,进而反求内心以端正自己,不知不觉间不知为何奋发兴起。所以说:“触动他的羞恶之心,从而使他自我勉励于有德行。”等到饮酒胜负已分,于是又通过配对竞赛来进行,这就明确地展示劝善惩恶以区分优劣,由此感叹先王制定礼仪,其用来激励劝勉众人的方法,本来就不是只有一种啊!
按《射义》云:「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乡射,大夫、士之射也,节不以采苹、采蘩而以驺虞,何也?细按《戴记》所辑《冠》、《昏》、《乡饮》、《燕》、《聘》诸义,皆就《仪礼》经文所有为之阐明,间补其阙畧。独《射仪》一篇皆泛言其义,未尝及乡射、大射中一事。而《周官·射人》:「王射以驺虞九节,诸侯射以貍首七节,孤卿大夫以采苹五节,士以采蘩五节。」适与《射义》文侔。《周官》晚出,《射义》盖因之以立文也。观上文饮酒合乐取《周南》、《召南》,驺虞非《召南》诗乎?安见其必为天子节也?陈用之为两可之词,而曰:「王射以驺虞,大夫、士乡射亦以驺虞者,乡射之询众庶,亦欲官备于天子也。」意欲合《周官》于《仪礼》,岂知其牵强不伦哉!
燕礼第六
古者饮食宾客之礼,曰食、曰飨、曰燕。食主于饭而已,其礼简;飨则几设而不倚,爵盈而不饮,礼虽盛而情未洽;惟燕所以示慈惠,主于饮酒,恩意恳款,尽醉饱之欢,故其用至广。天子、诸侯、大夫、士皆得行之。据此经,君不自为主人,而以宰夫为主人,为臣不亢君之义。然则天子之凡燕礼,无不别有献主也,可知。据晋昭之燕齐景,不言立主;季孙宿饮大夫,公甫文伯饮敬叔,亦不别立主。然则凡敌体者,皆不别立献主也,可知。惟齐景之燕鲁昭,使宰献,以其出奔,故卑之也。此经不言主人为谁,《燕义》云「宰夫为献主」,盖补其阙也。《聘礼记》云「燕则宰夫献」,是燕外臣亦立主矣。乃此记又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揖让升」,又君自为主,何也?意者送迎则君为主,惟献则宰夫为主乎?
燕礼,卿大夫皆与,而宾唯大夫一人,故记云:「与卿燕,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而《燕义》曰:「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则専就此篇君燕其臣者言,观记云:「与四方之宾燕【聘使命卿】其介为宾【大夫为上介】宾为茍敬。」此燕外臣也,而宾惟大夫,岂亦所以明嫌乎?又季孙宿饮大夫酒,以臧纥为客;公父文伯饮敬叔酒,以路睹父为客。此卿大夫私燕也,而宾亦以大夫,岂亦有嫌可明乎?要知古人之燕,不即以所燕者为宾,而必别立一人者,燕有安养之义,宾主酬酢,实惟敬胜,即以为宾,虑非所以安之也,此通上下燕礼皆然,惟君燕己臣则兼取明嫌耳。
乡饮酒为士大夫之礼,此燕则诸侯之礼,何以升歌、笙入、间歌、合乐无少别异?且经既详笙歌矣,何记于升歌《鹿鸣》、下管《新宫》、笙入三成,遂合乡乐更有其文?尝考之《郊特牲》曰:「歌者在上【指升歌】匏竹在下【匏指笙,竹指管】文承宾入大门,其宾指他国之宾,知记言有管有笙,指燕他国之臣也。经指燕己臣,己臣在迩,燕以示慈惠,畧君臣而讲宾主,犹之乡饮酒也,故乐不嫌同。外臣则情意疎矣,故有下管无间歌,且又有房中之乐。若然,因知记云若以乐纳宾,及庭而奏《肆夏》,虽通指内外宾,而内宾或不用也。然此及庭而奏,与《郊特牲》入大门而奏不同者,容此指燕臣,彼指两君之好,与《仲尼燕居》曰:「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此言大飨也,亦可以通之矣。
大射仪第七
射义》曰:「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故大射未射之先,与既射之后,其仪节与燕礼畧同。惟乐人设县及歌工用六人为异。所以然者,燕主于饮酒为欢,其礼畧;射以观徳,诸侯大射将即此选公卿大夫士之徳行以为进退,故其礼隆。惟然,故燕礼纳宾有不用乐,而大射纳宾无不用乐也。升歌《鹿鸣》,亦及《四牡》、《皇华》,故曰三终,经不言,文畧也。观《乡饮义》言升歌三终可见。管《新宫》亦在下,此不言,具《燕礼》互见也。此《新宫》曰三终,则燕礼《新宫》亦三终可见。
射时画物于堂上,若丹,若墨,射者立于物以射,不得稍逾,盖射
译查考《射义》记载:“天子以《驺虞》为节拍,诸侯以《貍首》为节拍,大夫以《采苹》为节拍,士以《采蘩》为节拍。”乡射礼是大夫、士举行的射礼,节拍不采用《采苹》、《采蘩》而采用《驺虞》,这是为什么呢?仔细查考《戴记》所辑录的《冠义》、《昏义》、《乡饮酒义》、《燕义》、《聘义》等篇,都是针对《仪礼》经文中的内容加以阐明,偶尔补充其遗漏简略之处。唯独《射义》一篇泛泛而谈其义理,未曾提及乡射、大射中的具体事项。而《周官·射人》记载:“王射以《驺虞》九节,诸侯射以《貍首》七节,孤卿大夫以《采苹》五节,士以《采蘩》五节。”恰好与《射义》的文字相同。《周官》成书较晚,《射义》大概是依据它来立文的。看上文饮酒合乐选取《周南》、《召南》,《驺虞》不就是《召南》中的诗吗?怎么见得它一定是天子的节拍呢?陈用之用了模棱两可的说法,说:“王射以《驺虞》,大夫、士乡射也以《驺虞》,是因为乡射礼咨询众庶,也是希望官职完备如同天子。”他想要把《周官》与《仪礼》强行合并,哪里知道这是牵强附会、不合情理的呢!
燕礼第六
古代招待宾客的饮食礼仪,有食、飨、燕三种。食礼主要以吃饭为主,礼仪简单;飨礼则几案摆设而不倚靠,酒杯斟满而不饮用,礼仪虽然隆重但情意未能融洽;只有燕礼是用来表示慈惠的,以饮酒为主,情意恳切深厚,尽情享受醉饱的快乐,所以它的用途非常广泛。天子、诸侯、大夫、士都可以实行。根据这部经典,君主不自己充当主人,而以宰夫充当主人,这是臣子不使君主处于亢奋地位的道理。那么天子所有的燕礼,无不另外设立献酒的主人,是可以推知的。根据晋昭公宴请齐景公,不提及设立主人;季孙宿宴请大夫,公甫文伯宴请敬叔,也不另外设立主人。那么凡是地位相当的人,都不另外设立献酒的主人,是可以推知的。只有齐景公宴请鲁昭公,让宰夫献酒,因为鲁昭公出奔在外,所以对他表示谦卑。这部经典没有说主人是谁,《燕义》说“宰夫充当献酒的主人”,大概是补充其遗漏之处。《聘礼记》说“燕礼则宰夫献酒”,这是燕礼招待外臣也设立主人了。然而这部记又记载“如果与四方宾客燕饮,则君主在大门内迎接,作揖谦让后登堂”,又是君主自己充当主人,为什么呢?大概送迎时君主充当主人,只有献酒时宰夫充当主人吧?
燕礼,卿大夫都参加,而宾客只有大夫一人,所以记记载:“与卿燕饮,大夫充当宾客;与大夫燕饮,也以大夫充当宾客。”而《燕义》说:“不以公卿为宾客,而以大夫为宾客,是为了避免嫌疑,明确避嫌的道理。”这就专门针对本篇君主宴请自己臣下的情况而言,看记记载:“与四方宾客燕饮【聘问时派遣的使臣是卿】,副使充当宾客【大夫作为上介】,宾客表示恭敬。”这是燕饮外臣,而宾客只有大夫,难道也是为了明确避嫌吗?又季孙宿宴请大夫饮酒,以臧纥为客;公父文伯宴请敬叔饮酒,以路睹父为客。这是卿大夫私下的燕饮,而宾客也以大夫充当,难道也有嫌疑需要明确吗?要知道古人的燕饮,不直接把被宴请的人作为宾客,而一定要另外设立一人,是因为燕饮有安养的意思,宾主酬答,实际上以恭敬为主,如果直接把被宴请者作为宾客,恐怕不是安养他的方法,这适用于上下所有的燕礼,只有君主宴请自己的臣下时,才兼取明确避嫌的意思。
乡饮酒礼是士大夫的礼仪,这燕礼则是诸侯的礼仪,为什么升歌、笙入、间歌、合乐没有多少差别?而且经文已经详细记载了笙歌,为什么记在升歌《鹿鸣》、下管《新宫》、笙入三成,于是合奏乡乐时又有这些文字?曾经查考《郊特牲》说:“歌者在上【指升歌】,匏竹在下【匏指笙,竹指管】”,承接宾客进入大门,这里的宾客指他国的宾客,知道记记载有管有笙,是指燕饮他国的臣子。经文指燕饮自己的臣子,自己的臣子近在咫尺,燕饮用来表示慈惠,略去君臣之分而讲究宾主之礼,如同乡饮酒礼一样,所以音乐不嫌相同。外臣则情意疏远了,所以有下管没有间歌,而且又有房中之乐。如果这样,就知道记记载如果用音乐接纳宾客,到庭院就演奏《肆夏》,虽然通指内外宾客,而内宾或许不使用。然而这里到庭院演奏,与《郊特牲》进入大门演奏不同,大概这里指燕饮臣子,那里指两君交好,与《仲尼燕居》说:“两君相见,作揖谦让进入门,进入门悬挂的乐器响起。”这里说的是大飨礼,也可以贯通理解。
大射仪第七
《射义》说:“诸侯举行射礼,必定先举行燕礼。”所以大射在射箭之前,以及射箭之后,其仪节与燕礼大致相同。只有乐人设置悬挂的乐器以及歌工用六人是不同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燕礼以饮酒欢乐为主,礼仪简略;射礼用来观察德行,诸侯大射将借此选拔公卿大夫士的德行作为进退的依据,所以礼仪隆重。正因为这样,所以燕礼接纳宾客有不使用音乐的,而大射接纳宾客无不使用音乐。升歌《鹿鸣》,也及《四牡》、《皇华》,所以说三终,经文没有说,是文字简略。看《乡饮酒义》说升歌三终就可以明白。管《新宫》也在下面,这里没有说,是与《燕礼》互相参见。这里《新宫》说三终,那么燕礼《新宫》也是三终就可以明白。
射箭时在堂上画目标,有的用红色,有的用黑色,射箭的人站在目标前射箭,不得稍微逾越,大概是射箭
者之轨范也。推此而言,人之为人,无在而无物,故《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皆是物也。孔子曰:「仁人不过乎物,孝子不过乎物。」不过乎物之为格物。《易》曰:「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万物云者,物物必有物,故还命之为物也。圣人不过乎物,即是尽其性;因物付物,即是尽人物之性。
译这是前人所确立的准则规范。由此推论,人之所以为人,无处没有事物,所以《诗经》说:“上天生育众民,有事物就有法则。”《孟子》说:“万事万物都具备于我。”这些都是指事物而言。孔子说:“仁人不超越事物的常理,孝子不超越事物的常理。”不超越事物的常理,这就是格物。《易经》说:“充满天地之间的只有万事万物。”所谓万事万物,是说每一事物都必然有其内在的实质,因此又将其命名为物。圣人不超越事物的常理,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顺应事物而对待事物,就是充分发挥人与万物的本性。
聘礼第八
主国之摈,其爵一视聘宾。宾,卿也,则卿为上摈接之;上介,大夫也,则大夫为承摈接之;众介,士也,则士为绍摈接之。承者,承乎上也;绍者,继乎承也。诸摈虽羣列,及赞君行事【如出请入告之类】惟上摈一人,犹之诸介咸在,而致聘者惟宾一人也。《聘义》曰:「介绍而▯命。」此専指介言,无与摈事。郑注于此礼摈者出请事,援以为説,且引《司仪》旅摈,详言立次与其步数,见此礼无序立递▯之事,则又曰:「此旅摈耳,不▯命。天子诸侯朝觐,乃命介绍▯命耳。」不思「介绍▯命」之言,见于《聘义》,则当就《聘礼》通其説,尤当就诸介求其解。当主君迎宾于大门内时,介随宾入,及庙门,宾入门左,介皆入门左,宾乃升堂致命。致命惟宾,而介必相继而入,立于门左,此之谓「介绍而▯命」也。节次了然,何尝有旅摈之事?如郑説,则介当为摈【指介绍▯命】而《聘义》兼言觐礼矣,岂不谬哉!
聘君用圭,聘夫人用璋。《礼器》曰:「圭璋特,谓用圭璋以聘,皆特达,无所承借。」其时宾袭衣执圭入授主君,主君亦袭衣而受,故记曰:「无借者袭。」既聘而享,则束帛加璧,如物有承借然。其时宾裼衣奉之以入,主君亦裼衣而受,故《曲礼》有云:「有借者则裼。」所以然者,《玉藻》曰:「裘之裼也,见美也;服之袭也,充美也。」又曰:「礼不盛,服不充。」聘礼盛,故袭而充美以为敬;享礼杀,故裼而见美以为敬也。注疏説非,陈用之、陆农师、杨信斋三家辨明确。
按裼有与袒连言者,见于《诗》,见于《孟子》,大都皆傲慢不恭之状。有与袭对言者,见于曾子、子游之吊,见于此礼之聘享,而最详于《玉藻》之篇,大都皆行礼时文质相变之宜。二者不得相混。郑注《聘礼》云:「裼者,免上衣,见裼衣。凡襢裼者,左。」注《玉藻》云:「裼衣之上复有衣,袒而有衣曰裼。」贾疏云:「冬时衬身襌衫,又有襦袴,襦袴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裼者,袒衿前上服,见裼衣也;袭者,掩之。」孔疏云:「近体有袍襗之属,其外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上有常着之服,则皮弁之属也。掩而不开谓之袭,开皮弁及中衣左袒,出其裼衣谓之裼。」皆不免与袒裼混。愚考《玉藻》言诸裘,皆言衣以裼之,知裘外之衣谓之裼衣也。又言「裘之裼也,见美也」,「君在则裼,尽饰也」,则裼衣即礼服矣。即此礼既聘而享,宾主皆裼以将事,谓裼衣非礼服可乎?推此,则凡裘外之裼衣皆礼服矣。其谓之裼者何?《説文》裼从衣从易,裘因事变,衣因裘易也。又裼有袒义,古人礼服皆直领无衿,裘上衣裼衣,胸前裘色自然防露,如袒者然,是之谓见美,是之谓尽饰,故曰裼。袭者何?《玉藻》云:「服之袭也,充美也。」夫于裼曰裘之裼,裼在裘外也;于袭曰服之袭,袭在裼外也。裼见美尽饰,而加衣以掩之,使美充于内而不外见,故曰袭。然经不详袭衣之制。《説文》:「袭,左衽袍。」古惟大小敛衣皆左衽,生人左衽,圣人所不许。反复思之,疑即深衣也。古人礼服无衽,惟深衣有左右衽当两旁【左衽在内无嫌深衣云衽当旁】且衣裳相连,全体深邃,服之以掩盖裼衣,则美不外着。《深衣》篇曰:「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治摈相,可以治军旅。」聘,文事也;摈相,类也。礼盛而服之以袭,不亦可乎?吾为约言之曰:裘上有裼衣,不加深衣曰裼;加深衣曰袭。裼袭之解如是而已矣。古人之屋从堂栋后第一楣隔断,前为堂,后中为室,左右为房。郑氏谓天子诸侯有左右房,大夫士有左房无右房,后儒多从其説。余于乡饮酒谓:「大夫士若无右房,则宾坐西北已逼西序,不容众宾之席。」以为必有西房。兹于聘礼还玉,宾升自西阶,受圭,退负右房而立,则明言有右房矣。据此经云:「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而曾子问有言:「卿大夫士之家曰
译聘礼第八
主国接待聘使的摈相,其爵位等级与聘使相当。聘使是卿,就由卿担任上摈去接待;上介是大夫,就由大夫担任承摈去接待;众介是士,就由士担任绍摈去接待。所谓“承”,是承接上摈;所谓“绍”,是继承承摈。各位摈相虽然排列成群,但在赞导君主行事(如出请入告之类)时,只有上摈一人出面,这就好比各位介副都在场,而传达聘问使命的只有聘使一人。《聘义》说:“介绍而传命。”这是专指介副而言,与摈相的事务无关。郑玄在注解此处摈相出请的事务时,援引此说,并且引用《司仪》中旅摈的记载,详细论述了站立的位置和步数,认为此礼没有依次站立传递命令的事务,于是又说:“这只是旅摈罢了,不是传命。只有天子诸侯朝觐时,才由介绍传命。”他没想到“介绍传命”这句话见于《聘义》,就应当结合《聘礼》来通晓其义,尤其应当从各位介副那里寻求解释。当主君在大门内迎宾时,介副跟随聘使进入,到达庙门,聘使进入门左,介副也都进入门左,聘使才升堂传达使命。传达使命的只有聘使,而介副必定相继进入,站在门左,这就叫做“介绍而传命”。节次分明,哪里曾有旅摈的事情?如果按照郑玄的说法,那么介副就应当充当摈相(指介绍传命),而《聘义》也就兼论朝觐之礼了,这难道不荒谬吗!
聘问君主用圭,聘问夫人用璋。《礼器》说:“圭璋特,是说用圭璋来聘问,都是特达之礼,无所凭借。”当时聘使穿着袭衣手持圭进入授予主君,主君也穿着袭衣接受,所以《礼记》说:“无所凭借的就穿袭衣。”聘问之后举行享礼,就用束帛加上璧,好像物品有所凭借一样。当时聘使穿着裼衣捧着它进入,主君也穿着裼衣接受,所以《曲礼》有话说:“有所凭借的就穿裼衣。”之所以这样,《玉藻》说:“裘衣穿裼衣,是为了显露美;衣服穿袭衣,是为了充实美。”又说:“礼仪不盛大,衣服就不充实。”聘礼盛大,所以穿袭衣以充实美来表示敬意;享礼稍减,所以穿裼衣以显露美来表示敬意。注疏的说法不对,陈用之、陆农师、杨信斋三家辨析得很明确。
按裼有与袒连用的情况,见于《诗经》,见于《孟子》,大都都是傲慢不恭敬的样子。有与袭对举的情况,见于曾子、子游的吊唁,见于此礼的聘享,而在《玉藻》一篇中最为详细,大都都是行礼时文质相变的适宜。两者不能混淆。郑玄注解《聘礼》说:“裼,是脱去上衣,露出裼衣。凡是袒裼的,袒露左边。”注解《玉藻》说:“裼衣之上还有衣服,袒露而有衣叫做裼。”贾公彦疏说:“冬天贴身穿着单衫,又有襦裤,襦裤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类。裼,是袒露胸前上服,露出裼衣;袭,是掩盖它。”孔颖达疏说:“近体有袍襗之类,外面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上有常穿的衣服,就是皮弁之类。掩盖而不打开叫做袭,打开皮弁及中衣左边袒露,露出裼衣叫做裼。”都不免与袒裼混淆。我考证《玉藻》说到各种裘衣,都说用裼衣来覆盖,知道裘外面的衣服叫做裼衣。又说“裘衣穿裼衣,是为了显露美”,“君在就穿裼衣,是尽饰”,那么裼衣就是礼服了。就此礼聘问之后举行享礼,宾主都穿裼衣来从事,能说裼衣不是礼服吗?推而广之,那么凡是裘外面的裼衣都是礼服了。为什么叫做裼呢?《说文》裼从衣从易,裘因事而变,衣因裘而易。又裼有袒义,古人礼服都是直领无襟,裘上面的裼衣,胸前裘色自然显露,好像袒露一样,这就叫做显露美,这就叫做尽饰,所以叫做裼。袭是什么呢?《玉藻》说:“衣服穿袭衣,是为了充实美。”对于裼说裘之裼,裼在裘外;对于袭说服之袭,袭在裼外。裼显露美尽饰,而加衣以掩盖它,使美充实于内而不外露,所以叫做袭。然而经文不详细记载袭衣的形制。《说文》:“袭,左衽袍。”古代只有大小敛衣都是左衽,生人左衽,圣人所不允许。反复思考,怀疑就是深衣。古人礼服无衽,只有深衣有左右衽当两旁(左衽在内无嫌,深衣云衽当旁),而且衣裳相连,全体深邃,穿着它来掩盖裼衣,那么美就不外露。《深衣》篇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治摈相,可以治军旅。”聘,是文事;摈相,是同类。礼盛而穿着袭衣,不也可以吗?我简要地说:裘上面有裼衣,不加深衣叫做裼;加深衣叫做袭。裼袭的解释就是这样罢了。古人的房屋从堂栋后第一根楣隔断,前面为堂,后面中间为室,左右为房。郑氏认为天子诸侯有左右房,大夫士有左房无右房,后儒多从此说。我在乡饮酒篇说:“大夫士如果没有右房,那么宾客坐在西北已经逼近西墙,容不下众宾的席位。”认为必定有西房。现在在聘礼还玉时,宾客从西阶上升,接受圭,退后背着右房站立,就明确说有右房了。据此经文说:“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而曾子问有话说:“卿大夫士之家曰
私馆,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贾疏因谓此负右房或不在大夫庙而于正客馆,故有右房,意若以舍于大夫,则不当有右房也。予谓古者诸侯之邦交不一,所以待客者当必非一处;而古者上下之等威甚辨,所以待国君与待外臣者当必不从同。即令舍聘宾于公馆,亦必大夫之馆而非诸侯之馆也。在此经明言馆于大夫,乃因有右房而指之为诸侯之公馆可乎?且宾之去也,释皮帛于馆堂,宾不致,主人不拜,果公馆而有主人乎【若公馆当称馆人不得称主人】盖宫室之制,如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诸侯台门,此则尊卑之差也。若夫右房,无之不为卑,有之不为僭,而且有之则于言礼合,无之则于言礼疎。谓之为有,于礼何碍,而必斤斤焉持之以为不可言有也?且使果必天子诸侯而后可有右房也,果大夫士而必无右房也,徧考礼经,何无一言及之乎?
译私馆,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贾疏因此说这负右房或许不在大夫的庙中,而是在正客馆,所以有右房,意思似乎是如果舍于大夫,就不应当有右房。我认为古代诸侯之间的邦交情况不一,所以接待客人的地方必定不止一处;而古代上下等级的威严区别很分明,所以接待国君与接待外臣必定不会相同。即使让聘问的宾客住在公馆,也必定是大夫的馆舍而非诸侯的馆舍。在此经文明确说馆于大夫,却因为有右房而指其为诸侯的公馆,可以吗?况且宾客离去时,在馆堂上放下皮帛,宾客不致送,主人不拜谢,如果是公馆,难道还有主人吗【若是公馆应当称馆人,不得称主人】。大概宫室的制度,如天子的堂高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诸侯用台门,这就是尊卑的区别。至于右房,没有它不算卑下,有它也不算僭越,而且有它则符合礼制,没有它则于礼制疏漏。说它有,对礼制有什么妨碍,为何一定要斤斤计较地坚持认为不能说有呢?况且如果真的只有天子诸侯才可以有右房,大夫士必定没有右房,遍考礼经,为何没有一句话提到这一点呢?
聘义》云:「主国待客,出入三积。」説者谓馈之牢礼、米、禾、薪、刍之属曰积。考《聘礼》,宾初至馆,宰夫致飱,是一积也;聘之日,使卿致饔饩,是二积也,此所以供其在馆之资也;临行当更有馈遗,以供其在道之需,是三积也。故曰「出入三积」。注疏见《聘礼》不言积,因谓「出入三积」专指待上公之臣,《仪礼》是待侯伯之臣,故无积。然则致飱之礼,饪、腥凡二牢,米、禾皆二十车,而薪、刍倍之;归饔饩之礼,饪、腥、饩凡五牢,米、禾皆三十车,而薪、刍倍之【此馈宾者,上介、众介别具】独非积也耶?详观飱、饔之具,繁多充塞,方疑用财之过厚,若更有三积,恐授者难继,而受者亦无所用之矣。盖分言之曰飱、曰饔,合言之则曰积。《聘礼》着入后二积,而出时一积不见,故《聘义》总言「出入三积」以见之,读者善防焉可也。
公食大夫礼第九
食礼主于食饭而无宾主之酬酢,其食饭也,亦止宾一人,而主君不与共食,故其礼视燕飨为轻。然而鼎俎具陈,庶羞毕备,其侑劝则皮币咸有,其执事则大夫士皆在。其食既也,则卷牲俎以归宾,是其礼又与燕飨而竝重。盖待宾之礼,燕主于饮,飨主于恭,而食主于饭。礼之以尽变为敬者,此也。此礼前言六豆、六簋、七俎、四铏、庶羞十六,后复言上大夫八豆、八簋、九俎、六铏、庶羞二十,知前为下大夫也。此礼公亲设者,酱、湆、饭、梁而牲不亲割,乐舞不具。《乐记》言食三老五更也,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然则食礼通乎上下,而行礼之隆杀与仪物之多寡,则视乎食之之人与所食之人以为之节也。
尔雅》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考之《仪礼》,惟《公食大夫》「宾升将饭,公揖退于箱」及「侑币后卒食,公揖退于箱」,郑注云:「箱,东夹之前俟事之处。」郭璞《尔雅注》乃云:「夹室前堂。」夫古人屋制,堂之东西有序【墙也】序外之屋【东序东,西序西】后为室,即东西夹室也;前为堂,即东堂、西堂也。今以夹室前堂为箱,必凡寝无夹室前堂而后可。考《燕礼》「小臣师立于东堂下」,《士丧礼》「小敛奠馔于东堂下,棜亦设焉」,二礼皆行于寝,是诸侯及士其寝皆有夹室前堂矣。然则庙、寝奚别乎?因思郑注「东夹之前」,乃指东堂下之南,非谓夹室前堂也。盖东西序外之屋,分言之则前堂、后室,统言之皆夹也。所以名为夹者,以夹辅乎中堂也。贾疏云:「其夹皆在序外。」此为得之。东西堂下之南,别有小屋以为待事之处,形制如箱,故曰箱,东西相乡,若今之轩,而广不及庭之半【就南北言】此惟庙有之,故《尔雅》云然。郭氏不防郑注,以东西堂为箱,既不思东西堂寝庙俱有,且不知既名东西堂,不得更名为箱也。《仪礼商》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商卷二
鄞县万斯大撰
觐礼第十
尝读《周官》大宗伯春朝、夏宗、秋觐、冬遇之文,疑诸侯之见天子一也,何因时而异其名?再读《曲礼》「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更疑臣之见君,必北面,东面、西面者何以行拜稽之礼?乃今即《觐礼》考之,知朝觐止是一礼,《曲礼》之言可以补《觐礼》之畧,而《周官》不足据也。《觐礼》云:「侯氏乘墨车,载龙旂,弧韣,乃朝【行觐之日】此所谓朝,非即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之礼乎?葢受觐必于庙,庙在路寝左方。天子未就庙时,诸侯皆俟于外舍【在大门外】及天子出自寝,先至于宁,诸侯遂东西分立以通姓名,即所谓朝。《曲礼》云:「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亦即此时也。既朝之后,天子始入庙受觐,故《觐礼》「乃朝」之下,始有「天子负斧依」之文,节次固自分明,详畧不妨互见。防而通之,先朝后觐,原非二礼,又岂有四礼哉!所以知《曲礼》为可通者,考《觐礼》,其
译《聘义》说:“主国接待宾客,出入时要提供三次物资储备。”解说的人认为,赠送的牢礼、米、禾、柴草、饲料之类叫做“积”。考察《聘礼》,宾客刚到馆舍,宰夫送来熟食,这是第一次储备;聘问当天,派遣卿大夫送来熟食和生鲜,这是第二次储备,这些是用来供给宾客在馆舍期间的物资;临行时应当还有馈赠,用来供给宾客在路途上的需要,这是第三次储备。所以说“出入三积”。注疏在《聘礼》中没有提到“积”,因此认为“出入三积”是专门指接待上公的臣子,《仪礼》是接待侯伯的臣子,所以没有“积”。然而,赠送熟食的礼仪,熟肉和生肉共两牢,米和禾各二十车,柴草和饲料加倍;赠送熟食和生鲜的礼仪,熟肉、生肉和活牲共五牢,米和禾各三十车,柴草和饲料加倍【这里馈赠宾客的,上介和众介另有准备】,难道不是“积”吗?详细观察熟食和正餐的器具,繁多充实,正怀疑用财过于丰厚,如果再有三次储备,恐怕赠送的人难以持续,而接受的人也没有地方使用它们了。大概分开来说叫熟食、叫正餐,合起来说就叫做“积”。《聘礼》只记载了后两次储备,而出行时的一次储备没有记载,所以《聘义》总说“出入三积”来表明这一点,读者善于防备这一点就可以了。
公食大夫礼第九
公食礼主要在于吃饭,没有宾主之间的酬答,吃饭时,也只有宾客一人,主君不与他一起吃饭,所以它的礼仪比燕礼和飨礼要轻。然而鼎和俎都陈列齐全,各种美味都完备,劝食时皮币都有,执事的大夫和士都在场。吃完后,把装有牲肉的俎卷起来送给宾客,所以它的礼仪又与燕礼和飨礼并重。大概接待宾客的礼仪,燕礼主要在于饮酒,飨礼主要在于恭敬,而公食礼主要在于吃饭。礼仪通过变化来体现恭敬,就是这样的。这篇礼仪前面说六豆、六簋、七俎、四铏、庶羞十六种,后面又说上大夫八豆、八簋、九俎、六铏、庶羞二十种,知道前面说的是下大夫。这篇礼仪中,公亲自设置的,只有酱、肉汁、饭、粱,而牲肉不亲自切割,乐舞也不具备。《乐记》说吃饭给三老五更时,天子袒露右臂切割牲肉,拿着酱馈赠,拿着爵杯漱口,戴着冕拿着盾牌。那么公食礼通行于上下,而行礼的隆重与简略以及仪物的多少,则根据吃饭的人和被吃饭的人来制定节度。
《尔雅》说:“房间有东西厢房叫做庙,没有东西厢房有房间叫做寝。”考察《仪礼》,只有《公食大夫》中“宾客登堂将要吃饭,公作揖退到箱”以及“侑币后吃完,公作揖退到箱”,郑玄注说:“箱,是东夹之前等待事务的地方。”郭璞《尔雅注》却说:“夹室前的堂。”古人房屋的形制,堂的东边和西边有墙【墙】,墙外的房屋【东墙东边,西墙西边】后面是房间,就是东西夹室;前面是堂,就是东堂、西堂。现在把夹室前的堂叫做箱,必定凡是寝没有夹室前的堂才可以。考察《燕礼》“小臣师站在东堂下”,《士丧礼》“小敛时把祭品放在东堂下,棜也设置在那里”,这两篇礼仪都实行于寝,说明诸侯和士的寝都有夹室前的堂。那么庙和寝有什么区别呢?于是想到郑玄注“东夹之前”,是指东堂下的南边,不是说夹室前的堂。大概东西墙外的房屋,分开来说前面是堂、后面是室,统而言之都是夹。之所以命名为夹,是因为夹辅着中堂。贾公彦疏说:“那些夹室都在墙外。”这是正确的。东西堂下的南边,另有小屋作为等待事务的地方,形制像箱子,所以叫箱,东西相对,像现在的轩,而宽度不到庭院的一半【就南北方向而言】,这只有庙才有,所以《尔雅》这样说。郭璞不防备郑玄的注,把东西堂叫做箱,既没想到东西堂在寝和庙都有,而且不知道既然叫东西堂,就不能改名为箱。《仪礼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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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商卷二
鄞县万斯大撰
觐礼第十
曾经读《周官》大宗伯春朝、夏宗、秋觐、冬遇的文字,怀疑诸侯朝见天子是一样的,为什么因为时节不同而名称不同?再读《曲礼》“天子靠着斧依站立,诸侯北面朝见天子,叫做觐;天子在宁站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叫做朝”,更怀疑臣子朝见君主,必定北面,东面、西面的怎么行拜稽之礼?现在根据《觐礼》考察,知道朝和觐只是一种礼仪,《曲礼》的话可以补充《觐礼》的简略,而《周官》不足以依据。《觐礼》说:“侯氏乘坐墨车,载着龙旗,弓和弓袋,于是朝见【行觐之日】”,这所谓的朝,不就是天子在宁站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的礼仪吗?大概接受觐见必定在庙,庙在路寝的左方。天子没有到庙时,诸侯都在外舍等候【在大门外】,等到天子从寝出来,先到宁,诸侯于是东西分立来通报姓名,就是所谓的朝。《曲礼》说:“诸侯朝见天子,说:‘臣某侯某。’”也就是这个时候。朝见之后,天子才进入庙接受觐见,所以《觐礼》“于是朝见”之后,才有“天子背靠斧依”的文字,节次本来分明,详略不妨互相补充。防备并贯通它,先朝后觐,原本不是两种礼仪,又怎么会有四种礼仪呢!所以知道《曲礼》可以贯通,考察《觐礼》,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