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说卷上
《乐记》师乙曰:「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季札观乐,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据此,则大小二雅当以音乐别之,不以政之大小论也。如律有大小吕,诗有大小明,义不存乎大小也。
译《乐记》中师乙说:“性情宽宏博大且沉静,通达事理且诚信的人,适宜歌唱《大雅》;恭敬节俭且喜好礼仪的人,适宜歌唱《小雅》。”季札观赏乐舞,当演奏《小雅》时,他说:“美好啊!思念而不二心,怨恨而不直言。”当演奏《大雅》时,他说:“广阔啊!和乐的样子!曲折而具有正直的体态。”根据这些记载,那么《大雅》和《小雅》应当以音乐风格来区分,而不是以政治格局的大小来论定。就像音律中有大吕和小吕,诗歌中有大明和小明,其中的意义并不在于大小之分。
公羊传》曰:“什一而税,颂声作。”序曰:“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然《雅》诗《家父》作颂,以救王讻。《左传》:“听舆人之颂,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刺亦可言颂矣。《国语》:“瞽献典,史献诗,师箴,瞍赋,蒙诵,谏亦可言颂矣。”按《礼》:“学乐诵诗,舞勺。”《文王世子》:“春诵,夏弦。”孟子:“诵其诗,读其书。”《左传》:“使太师歌《巧言》之卒章,太师辞,师曹请为之,遂诵之。”汉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师古注曰:“夜诵者,其言或秘,不可宣露。”以是观之,比音曰歌,举其词曰颂也。岂宗庙之诗,既歌之而复诵之欤?抑歌者工,而诵者又有工欤?既比其音,复诵其辞,俾在位者皆知其义,所以彰先王之盛德,故曰颂。至于所刺所谏,欲闻其人之耳,故亦曰颂也。《乐记》曰:“清庙之瑟,朱弦而疎越,一唱而三叹。”又曰:“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岂即颂之义也欤?
郑氏颂谱颂训为容,盖汉读然也。《汉书·儒林传》:“徐生善为颂。”师古注:“颂读与容同,是也。”孔氏正义:“颂之”
言,诵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是诵,即颂也。
正变之说,出于《大序》,而文中子取以说《豳风》,其后诸儒皆从之。郑渔仲始倡风雅无正变之论,而叶氏[见段氏、程氏集说]章氏因之,二者反复,莫能相一。以余观之,正变犹美刺也。《诗》有美,不能无刺,故有正,不能无变。以其略言之,如美卫武,美郑武,美周公,美宣王;刺卫宣,刺郑庄,刺时,刺乱,刺宣王,刺幽厉,此显言美刺者也。如庄姜伤己,闵无臣,思周道;大夫闵时,卫女思归,思君子,南征复古,此隐言美刺者也。美者可以为劝,刺者可以为惩,故正变俱录之。编诗先后,因乎时代,故正变错陈之。若谓《诗》无正变,则作《诗》无美刺之分,不可也。谓周、召为正,十三国风为变;《鹿鸣》以下为正,《六月》以下为变;《文王》以下为正,《民劳》以下为变,则《序》所谓美与刺者,俱无以处之,亦不可也。
胡氏《春秋集传》曰: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盖自《黍离》降为国风,天下无复有雅,而王者之诗亡矣。春秋作于隐公,适当雅亡之后,谓诗亡者,雅诗亡也。夫诗必雅而后为诗,则周、召十三国风不得谓之诗欤?诗有美刺,而风亦有美刺;雅有讽谕,而风亦有讽谕,安在风不如雅无与于诗亡之数也?即曰十三国风,朝会燕享不歌其诗,而二南则乡饮用之,乡射用之,房中用之,安在风不如雅无与于诗亡之数也?苟风与雅同谓之诗,则风诗中多春秋时事,而孟子谓之「诗亡然后春秋作」,其合雅与风言之无疑矣。按《小雅·六月》序曰:「小雅尽废,则中国微。」则雅亡于幽厉矣。列国之诗终于《株林》《泽陂》,则风亡于陈灵矣。陈氏曰:「桧亡,东周之始也;曹亡,春秋之终也。」于《桧》之卒章曰:「思周道也,伤天下之无王也。」于《曹》之卒章曰:「思治也,伤天下之无霸也。」合而观之,雅之亡,亡于无王;风之亡,亡于无霸。雅亡而风存,人犹知是非美刺也。迨风雅俱亡,而诗遂扫地尽矣,此《春秋》所以不得不作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齐、晋者,《春秋》之始终也。宣公十一年冬,楚子入陈,明年六月,遂有邲之战。是时楚庄始霸,而晋始衰,未及十年,成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又及楚盟,天下政枋自此尽失,不可复挽,故风所以终陈灵也,诗之所以亡。孟子固微言之人,特习而不察耳。
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大序引以为说。盖风、雅、颂者,诗之名也;兴、比、赋者,诗之体也。名不可乱,故雅、颂各有其所;体不可偏举,故兴、比、赋合而后成诗。自三百篇以至汉、唐,其体犹是也。毛公传诗,独言兴,不言比、赋,以兴兼比、赋也。人之心思,必触于物而后兴
译《公羊传》说:“实行十分之一的税率,歌颂的声音就产生了。”《诗序》说:“颂是赞美盛大德行的仪容,用它来向神明报告功绩。”然而《雅》诗中的《家父》作颂,是为了挽救周王的纷争。《左传》说:“听取百姓的颂歌,‘原田每每’,舍弃旧的而谋求新的。”讽刺也可以称为颂了。《国语》说:“乐师进献典籍,史官进献诗歌,太师进献箴言,盲人乐师赋诗,蒙童诵读,劝谏也可以称为颂了。”查考《礼记》说:“学习音乐诵读诗歌,跳勺舞。”《文王世子》说:“春天诵读,夏天弹琴。”孟子说:“诵读他的诗歌,阅读他的书籍。”《左传》说:“让太师歌唱《巧言》的末章,太师推辞,师曹请求为他诵读,于是便诵读起来。”汉武帝制定郊祀的礼仪,于是设立乐府,采集诗歌在夜间诵读。颜师古注释说:“夜间诵读,是因为其中的言语有的隐秘,不可以公开显露。”由此看来,配合音律称为歌,举出辞句称为颂。难道宗庙的诗歌,既歌唱又诵读吗?还是歌唱有专门的乐工,而诵读又有专门的乐工呢?既配合了音律,又诵读其辞句,使在位的人都知道其中的意义,以此来彰显先王的盛大德行,所以称为颂。至于那些讽刺和劝谏的内容,想要让当事人听到,所以也称为颂。《乐记》说:“清庙的瑟,用朱红色的弦和稀疏的孔,一人歌唱而三人叹息。”又说:“君子在这里谈论,在这里称道古事。”这难道就是颂的意义吗?
郑玄在《颂谱》中将颂训释为容,大概是汉代的读法如此。《汉书·儒林传》说:“徐生擅长作颂。”颜师古注释:“颂读作容,这是对的。”孔颖达《正义》说:“颂,就是诵。诵读当今的德行,广泛地加以赞美。这就是诵,也就是颂。”
关于正变的说法,出自《大序》,而文中子取用来解释《豳风》,后来的儒者都跟随他。郑渔仲首先倡导风雅没有正变的理论,而叶氏(见段氏、程氏集说)和章氏沿袭了他,这两种观点反复争论,不能统一。在我看来,正变就像美刺一样。《诗经》有赞美,就不能没有讽刺,所以有正,就不能没有变。大致来说,比如赞美卫武公,赞美郑武公,赞美周公,赞美宣王;讽刺卫宣公,讽刺郑庄公,讽刺时局,讽刺混乱,讽刺宣王,讽刺幽王和厉王,这是明显表达美刺的。比如庄姜哀伤自己,哀悯没有忠臣,思念周道;大夫哀悯时局,卫女思念归去,思念君子,南征复古,这是隐含表达美刺的。赞美的可以作为劝勉,讽刺的可以作为惩戒,所以正变都收录其中。编排诗歌的先后,依据时代,所以正变交错陈列。如果说《诗经》没有正变,那么创作《诗经》就没有美刺的区别,这是不对的。如果说周南、召南为正,十三国风为变;《鹿鸣》以下为正,《六月》以下为变;《文王》以下为正,《民劳》以下为变,那么《诗序》所说的赞美与讽刺,都没有地方安置,这也是不对的。
胡安国《春秋集传》说:孟子说:“王者的踪迹消亡而诗歌消亡,诗歌消亡然后《春秋》出现。”大概自从《黍离》降为国风,天下不再有雅诗,而王者的诗歌就消亡了。《春秋》作于隐公时期,正当雅诗消亡之后,所谓诗歌消亡,是指雅诗消亡。如果诗歌必须是雅才算是诗,那么周南、召南和十三国风就不能称为诗了吗?诗歌有美刺,而风也有美刺;雅有讽谕,而风也有讽谕,怎么风就不如雅,与诗歌消亡无关呢?即使说十三国风,在朝会宴享时不歌唱这些诗,而二南则在乡饮酒礼中使用,在乡射礼中使用,在房中乐中使用,怎么风就不如雅,与诗歌消亡无关呢?**如果**风和雅都称为诗,那么风诗中多有春秋时事,而孟子说“诗歌消亡然后《春秋》出现”,他无疑是将雅和风合在一起说的。查考《小雅·六月》的序说:“小雅全部废弃,那么中原就衰微了。”那么雅诗在幽王、厉王时消亡了。列国的诗歌终于《株林》《泽陂》,那么风诗在陈灵公时消亡了。陈氏说:“桧国灭亡,是东周的开端;曹国灭亡,是春秋的终结。”在《桧》诗的末章说:“思念周道,哀伤天下没有王。”在《曹》诗的末章说:“思念治世,哀伤天下没有霸主。”合起来看,雅的消亡,是因为没有王;风的消亡,是因为没有霸主。雅消亡而风尚存,人们还知道是非美刺。等到风和雅都消亡,诗歌就彻底扫地以尽了,这就是《春秋》不得不作的原因。孟子说:“其事则齐桓、晋文。”齐桓、晋文,是《春秋》的始终。宣公十一年冬,楚子进入陈国,第二年六月,于是发生了邲之战。这时楚庄公开始称霸,而晋国开始衰落,不到十年,成公在蜀地与楚公子婴齐会盟,又与楚国结盟,天下的政令从此完全丧失,不可挽回,所以风诗终于陈灵公,诗歌因此消亡。孟子本是含蓄表达的人,只是习惯而不察觉罢了。
《周礼》大师教六诗说:风,赋,比,兴,雅,颂。《大序》引用来解说。大概风、雅、颂是诗歌的名称;兴、比、赋是诗歌的体制。名称不可混乱,所以雅、颂各有其位置;体制不可偏举,所以兴、比、赋合起来才构成诗歌。从三百篇直到汉、唐,其体制还是这样。毛公传诗,只说兴,不说比、赋,是用兴兼括比、赋。人的心思,必定触碰到外物而后兴起
,即所兴以为比而赋之,故言兴而比、赋在其中。毛氏之意,未始不然也。然三百篇惟《狡童》《褰裳》《株林》《清庙》之类,直指其事,不假比兴;其余篇篇有之。传独于诗之山川、草木、鸟兽起句者,始谓之兴,则几于偏矣。诗或先兴而后赋,或先赋而后兴[如《简兮》至卒章始云山有榛隰有苓之类是也]见其篇法错综变化之妙。毛氏独以首章发端者为兴,则又拘于法矣。文公传诗,又以兴、比、赋分而为三,无乃失之愈远乎?
译所谓“兴”,就是借他物来比喻并以此赋诗,所以说“兴”之中已经包含了“比”和“赋”。毛亨的意思,原本并非不是这样。然而《诗经》三百篇中,只有《狡童》《褰裳》《株林》、《清庙》等少数篇章,是直接陈述其事,不借助比兴;其余的篇章篇篇都有比兴。《毛传》唯独在诗歌以山川、草木、鸟兽作为起句时,才称之为“兴”,这就近乎偏颇了。诗歌有时是先兴后赋,有时是先赋后兴(如《简兮》直到最后一章才说“山有榛隰有苓”之类就是这种情况),可见其篇章法则错综变化之妙。毛亨只把首章发端者称为“兴”,这就又拘泥于章法了。朱熹在《诗集传》中,又将兴、比、赋分为三种,岂不是离本义更远了?
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鹤林吴氏曰:「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故毛公不称比赋。」朱氏又于其间增补十九篇,而摘其不合于兴者四十八条,且曰:「《关雎》兴诗也,而兼于比;《绿衣》比诗也,而兼于兴;《頍弁》一诗,兴、比、赋兼之,则析义愈精,恐未然也。」
二南二十二篇皆述太姒之事,然一太姒也,何以为后妃?何以为夫人?一文王也,何以为王者?何以为诸侯?或曰:文王于商为诸侯,及受命追王,则为王者;太姒亦然,时有先后故也。然追王后是诸侯,则周南宜后于召南矣,有是理乎?昔者欧阳公尝疑之,而不得其解,因取鲁诗“衰周”之说,以为近之;而朱子谓子孙无故播其先祖之失于理,未安然于后妃夫人,终仍旧说而未有所发明也。按小序曰:“关雎,后妃之德也;葛覃,后妃之本也;卷耳,后妃之志也”,云云,未尝指言后妃夫人为何如人。后之训诂家推迹其自始,以为太姒耳。《仪礼》乡饮酒、乡射皆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燕礼弦歌《周南》《召南》之诗,则周公作《仪礼》时已有《周南》《召南》,岂召公作之而被之管弦欤?抑公采之而付之太师欤?既为房中之乐,则必歌之宴寝之间。郑氏所谓后夫人所讽诵以事其君子者也。今读其词,有劝勉教诫讽谕之意,盖欲为后妃夫人者如诗言云尔,不必言后妃夫人何人也。《小雅》《鹿鸣》燕羣臣,《四牡》劳使臣,《常棣》燕兄弟,《伐木》燕朋友,何尝谓如何羣臣、如何兄弟、使臣、朋友耶?古之燕享皆有乐,乐必有诗歌,诗必类二雅,如此者极多,何《风》独不然也?难者曰:“然则《周南》《召南》与文王太姒无与耶?”曰:“不然也。作诗之意或本于文王太姒,而周公隶之为房中乐,则又以是告后之为后妃夫人者矣。周自姜嫄兆祥,至太王有姜女,王季有太任,文王有太姒,累世妇德,至太姒而始大;而文王又有“刑于寡妻”之诗,故说者据是为文王耳。其实不可考矣。若泥是求之,则欧阳所谓“郑谱之说,左右皆不能合”者也。
或问曰:「郑谓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周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是为《周南》《召南》。其说然欤?」曰:「非也。二公之封在武王克般之后。《乐记》所谓『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是也。《史记·鲁燕世家》载封国始末,不言文王。惟《江汉》四章有『文王受命,召公维翰』之语,郑或据是以为文王。然以《召南》言之,《甘棠》三章三咏,召伯当是时,文王已为西伯矣,而复命召奭,是一国而二伯也。且吾不知命之者为商纣耶?为文王耶?揆之二者俱未安,是以知郑说之非也。然则二南何以言文王?曰:『此追咏其事而归美焉,兼取当时国人之所作而系之,所谓善则归君臣子之义也。』且微独二南而已,《豳》《七月》八章,旧谓咏后稷先公时事,未尝以是为后稷先公之诗,而二南独谓之文王,何也?」
鲁之无风也,郑曰:周尊鲁,故巡狩述职,不陈其诗,其果然者耶?幽厉以后,王者之不巡狩久矣,十三国风,谁采而谁录之耶?天子赏罚,视其诗之贞淫,天子尊鲁,何妨采其诗之贞者,以示异于天下?乃并其美而掩蔽之,安在其尊鲁耶?纵天子不采鲁,亦不当自废。何季札观乐,徧及诸国,而鲁乃寂无歌诗,又何耶?鲁之有颂也,郑曰:孔子录之,同于王者之后,盖言褒也。朱子曰:着之于篇,所以见其僭,盖言贬也。是皆泥风为诸侯之诗,雅颂为天子之诗,故致论说之纷纷也。余闻之师曰[类藁诗问]十五国之中,有二南,是天子之诗也。雅颂之中,小雅有《宾之初筵》,大雅有《抑》,颂有《鲁》,是皆诸侯之诗也。不得以风诗专属之诸侯,雅颂专属之天子也,足以破众说之纷纷矣。
诗说卷中
其风,肆好风之义也。风自火出,家人关雎之义也。观风之所被,君子知及物之
译《文心雕龙》说:“毛公阐释《诗经》传注,唯独标举‘兴’的体例,因为‘比’是显明的,而‘兴’是隐晦的。”鹤林吴氏说:“‘赋’是直接陈述,‘兴’是微妙含蓄,‘比’是显明,‘兴’是隐晦,所以毛公不称颂‘比’和‘赋’。”朱氏又在其中增补了十九篇,并摘取其中不符合‘兴’的四十八条,并且说:“《关雎》是运用‘兴’的诗,但也兼用了‘比’;《绿衣》是运用‘比’的诗,但也兼用了‘兴’;《頍弁》这一首诗,‘兴’、‘比’、‘赋’三者兼有,那么分析义理越精细,恐怕未必正确。”
《周南》《召南》二十二篇都记述太姒的事迹,然而同是一个太姒,为什么称为后妃?为什么称为夫人?同是一个文王,为什么称为王者?为什么称为诸侯?有人说:文王在商朝时是诸侯,等到承受天命被追尊为王,就成了王者;太姒也是如此,因为时间有先后缘故。然而如果追尊为王之后还是诸侯,那么《周南》应该排在《召南》之后了,有这样的道理吗?从前欧阳修曾经对此有疑问,却得不到解答,于是采纳鲁诗“衰周”的说法,认为比较接近事实;而朱熹认为子孙无故宣扬先祖的过失不合情理,对后妃、夫人的说法终究感到不安,最终仍沿用旧说而没有新的阐发。查考《小序》说:“《关雎》,是后妃的德行;《葛覃》,是后妃的本分;《卷耳》,是后妃的心志”,等等,并没有明确指出后妃、夫人具体是谁。后来的训诂学家推究其源头,认为是太姒。《仪礼》中乡饮酒礼、乡射礼都合奏《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以及《召南》中的《鹊巢》《采蘩》《采蘩》;燕礼中弦歌《周南》《召南》的诗,那么周公制定《仪礼》时就已经有了《周南》《召南》,难道是召公创作它们并配上管弦乐吗?还是周公采集它们交给太师呢?既然作为房中之乐,那么一定是在宴寝之间歌唱。郑氏所说的后妃、夫人讽诵这些诗来侍奉她们的君子,正是这个意思。现在读这些诗的辞句,有劝勉、教诫、讽谕的意思,大概是希望做后妃、夫人的人像诗中所说的那样,不必说后妃、夫人具体是谁。《小雅》中《鹿鸣》宴请群臣,《四牡》慰劳使臣,《常棣》宴请兄弟,《伐木》宴请朋友,何曾说过是什么样的群臣、什么样的兄弟、使臣、朋友呢?古代的宴享都有音乐,音乐一定有诗歌,诗歌一定归类于二雅,像这样的例子极多,为什么《国风》就唯独不是这样呢?质疑的人说:“那么《周南》《召南》与文王、太姒没有关系吗?”回答说:“不是这样。作诗的意图或许本于文王、太姒,而周公将它们编入房中乐,则是借此告诫后来成为后妃、夫人的人。周朝从姜嫄兆示祥瑞,到太王有姜女,王季有太任,文有太姒,累代妇女的德行,到太姒才达到鼎盛;而文王又有“刑于寡妻”的诗,所以解说者据此认为是文王。其实这是不可考证的。如果拘泥于此去探求,那就是欧阳修所说的“郑谱的说法,左右都不能吻合”了。
有人问:“郑玄说文王承受天命,在丰地建立城邑,于是将岐周的土地分给周公旦、召公奭作为采邑,这就是《周南》《召南》。这种说法对吗?”回答说:“不对。两位公爵的封地在武王攻克殷商之后。《乐记》所说的‘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分,周公左,召公右’就是证明。《史记·鲁燕世家》记载封国的始末,没有提到文王。只有《江汉》第四章有‘文王受命,召公维翰’的话,郑玄或许据此认为是文王。然而以《召南》来说,《甘棠》三章反复咏叹,召伯在当时,文王已经是西伯了,却又任命召奭,这是一国有两个伯啊。况且我不知道任命他的是商纣呢,还是文王呢?衡量这两种说法都不妥当,因此知道郑玄的说法是错误的。那么《周南》《召南》为什么提到文王呢?回答说:‘这是追咏往事而归美于文王,兼取当时国人的作品而附属于他,所谓善行归美于君臣子的道义。’而且不只是《周南》《召南》如此,《豳风》《七月》八章,旧说认为是咏叹后稷先公时事,从未认为是后稷先公的诗,而《周南》《召南》唯独说是文王的诗,为什么呢?”
鲁国没有《国风》,郑玄说:周朝尊崇鲁国,所以巡狩述职时,不陈列它的诗,真的这样吗?周幽王、周厉王以后,天子很久不巡狩了,十三国的《国风》,是谁采集、谁记录的呢?天子的赏罚,看其诗的贞正或淫邪,天子尊崇鲁国,不妨采集其贞正的诗,以示区别于天下,却连它的美德也掩盖起来,哪里体现尊崇鲁国呢?即使天子不采集鲁国的诗,鲁国也不应当自己废弃。为什么季札观乐,遍及各国,而鲁国却寂静无声没有歌诗,又是为什么呢?鲁国有《颂》,郑玄说:孔子记录它,等同于天子的后代,大概是说褒扬。朱熹说:著录在篇中,所以显示其僭越,大概是说贬斥。这都是拘泥于《风》是诸侯的诗,《雅》《颂》是天子的诗,所以导致议论纷纷。我听老师说[类藁诗问]十五国之中,《周南》《召南》是天子的诗。《雅》《颂》之中,《小雅》有《宾之初筵》,《大雅》有《抑》,《颂》有《鲁颂》,这些都是诸侯的诗。不能认为《风》诗专属诸侯,《雅》《颂》专属天子,足以破除众说的纷纷扰扰了。
诗说卷中
“风”,是广泛喜好风之义。“风自火出”,是《家人》卦《关雎》之义。观察风所覆盖的地方,君子知道及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