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宦游纪略四

宦游纪略卷下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15–23 段

金筑高廷瑶青书嘉庆十八年,余守平乐。夏五月,昭平县民陈绎敷等八人讼国子生李国华藏亡匿死,聚羣不逞之徒,掠平民,略妇女。按国华无其事,且诉谓绎敷修前怨,曾构讼者屡矣。余思事果实,被害家何一无赴愬?释敷不能置辩,乃论八人以诬责惩之。先是,武缘、荔浦两县有天地会案,同时发觉,斩绞数十人,缘坐三百余口。事闻大府,赏花翎,文武皆赐级有差。于是趋风气者讦告羣兴,至有一言不合,窃一草一木,辄告以会匪者。余方力为整饬,而风未弭也。及陈绎敷等被责后,纠四十余村列众上诉,谓李国华为盗渠,曾结五十余人于今年三月十五日在大庙内刑牲誓众,且谓余置不理,反加掠笞,欲并以陷余。廉使信其言,即逮亲讯,且檄余云:“闻郡有重狱不问,意存讳匿,谁能当此咎者?”余以国华果于三月十五结会,则绎敷五月之控何以不及?且既鞫挟忿诬讼,廉得其情,何讳匿之有?遂令两造诣省待鞫。廉使再四严讯,果如余言。谓僚属曰:“陈绎敷以私怨诬人,高郡守信,灼见也。”坐绎敷等如律,而平乐讦告之风遂熄。余至荔浦察会匪逆产,率永安牧李【名炘】经厯锺【名宣】偕往,命地主邑令刘【名淇】除一馆共寓焉。曰:“用所需皆自市诸民,准其值。”日率用三千缗。及捕会匪至昭平,邑僻无宾馆,余即县署寄榻。语邑令朱君曰:“诸从来役,皆我自食之,君勿再费。”又谕仆役曰:“尔曹出寓旅舍,勿滋事,敢有需索,责不贷。”复置一簿与令之司庖者,曰:“我每食不求兼味,第一脔肉及蔬菜数品足矣。以其余馂僮仆数日,则或一烹鲜。”其皆为我簿录之。凡住三十二日,会所费不逾十千。濒行即簿交朱令曰:“君可按簿与庖人榷算,此外未索一物也。”夫令视守为上官承奉,惟恐不逮,向不自为检束,则此数十日中必且疲于供张矣。若荔浦之役,从官吏役稠烦数倍于昭平,藉非自与民市,其糜费更不可量。况令甲凡令有亏帑者,守即同坐。设纵一时之嗜好,以贻累将来,是误人皆误己也。第谓节口腹犹小焉者耳。余之初仕粤东也,时方察香山、番禺、东莞沙田,檄余主其事。巨室某来谒曰:“闻公累甚巨,苟通融,何有于贫?”余正色拒之曰:“尔来行贿乎?”阿之出。次日谒制军蒋励堂先生曰:“昨日来晤者,闻君逐出其人,身怀银票三万元,知否?”余曰:“其言未毕,已为逐出,固无由知有银否也。”继谒抚军董观桥先生曰:“君初来,人不知,故有是,请今而后皆知君操守矣。”广东谚每曰:“没有不要钱的老爹。”及余查断沙田七十余处,一无所染,人复改其谚曰:“这老爹真不要钱。”不虞之誉,言之生愧,亦以见尔室屋漏未有不众指众视者也。又粤省花息银数十万,曾方伯檄余收缴,余辞曰:“此有司责耳,某若经理,即不能不蒙染指。”羞方伯笑而从之。事在嘉庆十九年。百鞠溪先生总制两广时,为质库立约法,岁自十月朔始,至除夕止,凡质者皆减息赎息,三分则减一分,二分息者减五厘,以一分五厘行息者减其三,于是赎者多,迟至十月,谓其息之减也,如是者已有年。嘉庆二十一年九月晦,某方伯忽揭示,改令毋许减息,悉复如旧,守令未之知也。十月朔日,余方从祭文庙,忽家人有云,民间聚无赖,将尽劫质库,事且急,余趋出,则己填塞里闬,声鼎沸矣,讯之,知以新禁减息之故,余立趣两县,遣人分诣各质库,令仍减息,即回署,饬吏揭示,援向议减赎,遍示街巷,俾咸识,复飞骑分驰各路,命遵前约,时人情汹汹,自辰至午而后定,省城内外共质库一百八十余所,半日中己毁其四矣,使非便宜制事,必待请命上官,势将处处折毁,其能无激成祸阶耶?次日,传诸质库司事,谓曰:“方伯之示,为恤商起见,然民情不安,商于何有?尔可具一呈,言岁比不登,今南乡大有,围被水,北又甚旱,民方苦艰食,愿请减息,俟明岁丰收,再复加息纳赎,余为转请,将方伯新示撤回。”众始安堵。方伯先于二十年示禁勿用番银,民为罢市,两县令家谕户晓,听其仍旧,乃复立市,甚矣众之难犯也。

译金筑高廷瑶青书 嘉庆十八年,我任平乐知府。夏季五月,昭平县百姓陈绎敷等八人控告国子生李国华,说他窝藏逃亡者、隐匿死者,聚集一群不法之徒,抢掠平民,掳掠妇女。查问李国华并没有这些事情,而且他申诉说陈绎敷是为了报复从前的怨恨,过去曾多次诬告他。我想,如果事情果真属实,被害的人家哪有一个不来申诉的?如果放过绎敷,就无法为此事辩解,于是便依法判处八人诬告之罪,加以惩罚。在此之前,武缘、荔浦两县同时查出天地会案件,斩首、绞死了几十人,因连坐牵连三百多人。事情上报大府后,官员受到赏赐花翎,文武官员也都分别加了官级。因此,想要迎合风气的人纷纷互相揭发告密,甚至有人只因一句话不合、偷了一草一木,就动辄被告发为会匪。我正努力整顿这种风气,但风气还没有平息。陈绎敷等受惩罚后,纠集四十多个村庄的民众联名上诉,说李国华是盗匪首领,曾在本年三月十五日于大庙内杀牲立誓,聚集五十多人结盟,还说我置之不理,反而加以抢掠、笞打,想把我也牵连陷害进去。廉使相信了他们的话,立即将我拘来亲自审讯,并且发檄文对我说:“听说郡中有重大案件而不审理,想来是有意隐瞒,这个罪责谁能承担?”我认为,如果李国华果真在三月十五日结会,那么陈绎敷在五月控告时为什么没有提到这件事?况且既然已经审明这是挟私愤而诬告,廉使也查清了实情,又有什么隐瞒可说?于是命令原告和被告双方到省城听候审讯。廉使再三严厉审问,结果果然如我所说。他对属官们说:“陈绎敷是因为私怨诬告他人,高郡守的判断确实明察。”于是依法治罪陈绎敷等人,平乐郡互相揭发告密的风气也就平息了。我到荔浦查办会匪的逆产时,带着永安牧李【名炘】和经历锺【名宣】一同前往,命当地县令刘【名淇】准备一处住所共同居住。我说:“所需用的一切,都由我们自己向百姓购买,按实际价值付款。”每天大约用三千缗。后来为逮捕会匪到了昭平,县城偏僻,没有宾馆,我便寄宿在县署。我对县令朱君说:“跟随我来的差役,都由我自己供给,您不要再破费。”又告诫仆役说:“你们出去住旅舍,不要惹事;如果胆敢索取东西,一定严惩不贷。”又置办了一本账簿给县令掌管炊事的人,说:“我每顿饭不要求多种菜肴,有一片肉和几样蔬菜就够了。把剩下的食物给仆童吃,隔几天可以煮一次鲜肉。”都要让他为我登记在账簿上。总共住了三十二天,所花费用不超过一万缗。临走时就把账簿交给朱县令,说:“您可以按照账簿和厨子核算,除此之外我没有索取任何东西。”县令把知府看作上级来侍奉,只怕做得不周全;如果不是自己加以约束,那么这几十天中一定会疲于供应和陈设。像荔浦那次差事,随行官员和差役比昭平多好几倍,如果不是亲自向百姓购买,费用更是无法估量。何况按照法令,凡是县令有亏空国库的,知府也要一同获罪。假如放纵一时的嗜好,给将来留下拖累,那就是既误了别人,也误了自己。何况节制口腹之欲,还只是较小的一件事。我刚开始在粤东做官时,当时正查办香山、番禺、东莞的沙田,朝廷发檄命我主持这件事。有个大户来拜见,说:“听说您负担的费用很大,如果稍微通融一下,对我这个穷人来说又算什么呢?”我严肃地拒绝他说:“你是来行贿的吗?”便把他呵斥出去。第二天我拜见制军蒋励堂先生,他说:“昨天来见您的那个人,听说您把他赶了出去,他身上带着三万银票,您知道吗?”我说:“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被我赶走了,当然无法知道他身上有没有银子。”后来我拜见抚军董观桥先生,他说:“您刚来,别人还不了解您,所以才有这种事;从今以后,大家都会知道您的操守了。”广东谚语常说:“没有不要钱的老爹。”等到我查办、裁断了七十多处沙田,没有丝毫沾染,大家又改说:“这个老爹真不要钱。”这种意料之外的称誉,说起来反而使我惭愧,也足以说明即使在屋漏之处,也没有不被众人指点、众人注视的。我又听说粤省有数十万两花息银,曾方伯发檄命我收缴,我推辞说:“这是有关官署的职责;如果由我经办,就不能不被人认为从中染指。”方伯惭愧地笑了,答应了我。这件事发生在嘉庆十九年。百鞠溪先生任两广总制时,曾为质库制定约法,每年从十月初一开始,到除夕为止,凡是赎取抵押物的,都减免利息;收三分利息的减一分,收二分利息的减五厘,按一分五厘收息的减去其中三厘。于是赎取抵押物的人很多,有人一直拖到十月,认为那时会减息,这样已经有好几年了。嘉庆二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某方伯忽然发布告示,改令不许减息,一律恢复旧制,守令们还不知道。十月初一,我正从文庙祭祀回来,忽然家人说,民间聚集了一群无赖,准备把质库全部抢劫,事情非常紧急。我赶出去时,街巷已经被人堵塞,声音沸腾。我询问后,知道是因为新禁令不许减息的缘故,便立即催促两县,派人分别到各家质库,命令仍旧减息;随即回到衙署,命令官吏张贴告示,援引原来的减息赎取规定,遍示街巷,使大家都知道;又派快马分路疾驰,命令各处遵守原来的约定。当时人心汹汹,从辰时到午时以后才平定下来。省城内外共有一百八十多家质库,半天之中已经毁掉了四家。如果不是临机便宜处理,必须等候请示上官,势必会到处被毁,难道不会激成祸端吗?第二天,我召集各质库的管事,对他们说:“方伯的告示,是出于体恤商人的考虑;但是民情不安,商人又有什么好处呢?你们可以共同写一份呈文,说近年年成接连不好,如今南乡大水,田地被水围困,北边又遭遇严重旱灾,百姓正苦于粮食艰难,希望请求减息,等明年丰收后,再恢复增加利息、缴纳赎金;我替你们转呈请求,并请方伯撤回新告示。”众人的情绪这才安定下来。方伯先在嘉庆二十年发布禁令,不许使用番银,百姓因此罢市;两县县令挨家挨户晓谕,听任百姓照旧使用,才重新开市。可见众人的力量实在难以违抗。

余受知于制军蒋励堂先生,奏留广东,权潮州事。寻奉天子命守肇庆,因自潮之肇,假道会城谒某方伯,论以东省州县其食税多者岁有赢,我已请诸督抚于广、潮、肇、琼四郡属中,令预纳白金,共可得六万两,名曰筹备。筹备者,所以防他州县有亏帑,以此补之也。君到任宜酌量责纳,其无缓。余对曰:酌盈剂虚,诚一视同仁至意,但事有不便者三,有可深虑者一。何者?牧令选补一官,初非易致,幸而廉俸稍丰,正供外有余禄,亦属斯人遭际。若虑他州县有亏而预筹以待弥缝,彼以分内之财无端受攘,必不甘心听命,此一不便也。州县即遇瘠土,果能量入为出,何至侵蚀公用?若既有以筹备,则不肖者将恃此不恐,任意糜滥,甚或责纳之员亦将故作亏绌,倍其所纳以取偿于筹备。一夫作俑,人人效尤,补之则不可胜补,罪之则曰:「我尝有以剂人矣,人独不可以剂我乎?」是开门揖盗,犹治丝而棼之也,此二不便也。食税较优之州县,其征赋棐贡亦必较多,设力有不足,而又不能不希意逢迎,势且挹注仓库以供奉筹备,狧糠及米,转耗正储,此三不便也。经国常制,必先正名,今曰责纳,则郡以檄下州县,州县复牒申郡,载在版策,使有可征而事违成宪,易贻口实,狡诈之吏将藉为挟制,已非政体。况以此私取之名,录诸守藏,明公行且迁擢,后来者或生他议,不谅公心,而以滥征入告朝廷清问,其谓之何?曩者广西库存银十万未经奏明,后任弹劾,各大吏皆议削级,所谓可深虑者此也。方伯不从,余遂赴肇,置未议久之。余移守首郡,至则潮、琼二郡及首郡前守佥已定讥,肇郡代余者亦旋定议。凡首郡所属派纳银二万两,州县或纳或不纳。余既受事,因思此事不当复于方伯前委婉谏止,方伯不允所请,继且声色俱厉,不容进言一。日复谈及余云:“某非不欲徇明公也,恐异日无补于公,而某罹阿容强敛之罪,是以不敢。”不然,明公堂堂方面,若必欲行己意,何求不遂,而必责任于郡守方伯?由是大怒。次日,两县令以余言过赣直,干怒上官,宜入谢。余笑谓曰:“我辈事上以敬以诚,事可行则遵之,不可则劝止之。若不论轻重,阿谀苟悦于目前,而不虑后患,朝廷设官,大小相维,亦何须此逢迎献媚之属吏乎?”我诚赣直,然不知所谢。县令去,余于是日列诸不可情状,胪陈大府,请注销。越日见方伯曰:“昨所陈真霹雳手,傥所谓辣手,须防人不堪者欤?”余曰:“所争公事,既非发人阴私,何谓辣手?一得之愚,知无不言,亦言所当言,更不得谓之霹雳。”方伯不待余言毕,遽离座跃起,大声疾呼,作攘臂状,拊余肩曰:“我诚不堪此座!吾子年高有德,厯官三省,铮铮有声,自是加我十倍。”各官为之变色。余笑曰:“明公何至是也?某一书生,窃禄至二千石,幸得居首郡,以事公谨慎小心,未敢贻误。如事之有失,公督责之可也,否则纠劾之亦可也。若不论是非,不问曲直,坚执意见,忿属吏不能体已怀,至于众人属目之所怒目切齿,似觉有乖体制。且某与明公均读书人,谓我可不必匿怨于长官,谓我不可,亦何必恋栈于一守,请从此退,某不悋也。”时羣官在坐,无不惶悚。余即辞出。制军闻之,大笑,谓廉使韩三桥先生曰:“君子与君子争,殊伤雅道,须解释之。”廉使袖余所陈状至郡斋,道意且云:“方伯何尝不自知其谬,只是不肯服过耳。”余曰:“此事断不可行,今即掷原状还,仍当二次上请耳。”廉使乃复携去。先是余陈状时,制军曰:“此举无名,诚不如已。”抚军曰:“此事不能奏上,如何责下?”方伯闻之益怒。后数日,方伯意回,遂自请注销,乃还余状。各州县所纳之银,均以应征公项划清,前事遂寝。余守广郡二年。兢业自守,幸免愆尤。虽所辖十有四属,政务殷繁,通省会谳之狱,纠棼不绝,而余事上接下,无不惬洽。自顾年将耳顺,酬应实难,桑榆日暮,志切悬车。适患怔忡于二十三年春,问引疾告归。上官同僚俱有依依惜别之意,方伯尤觉如失左右手,极力挽留。可见守己无失,事事尽心,苟能立无过地,纵疾风暴雨,亦视如淡月疏星也。

译我受到制军蒋励堂先生的知遇,他上奏请求把我留在广东,代理潮州事务。不久奉天子之命出任肇庆知府,于是从潮州前往肇庆,借道会城拜见某方伯,和他谈到东省各州县中,赋税收入较多的地方每年都有盈余,我已经请求各督抚,在广、潮、肇、琼四郡所属州县中,命令预先缴纳白银,总共可以得到六万两,名为“筹备”。所谓筹备,就是为了防备其他州县出现国库亏空,用这些钱来补充。您到任后应当酌情责令各处缴纳,不要拖延。我回答说:调剂盈余、补足亏空,确实是希望一视同仁的本意,但这件事有三点不便,还有一点值得深深忧虑。为什么呢?州牧、县令选补一个官职,本来就很不容易;幸而俸禄稍微丰厚,正俸之外还有一些余禄,也属于这些人的境遇。如果担心其他州县亏空而预先筹款等待弥补,那么他们会认为这是自己分内的钱财,却无缘无故被掠取,必然不甘心听命,这是第一点不便。州县即使遇到贫瘠的土地,只要能够量入为出,怎么会侵蚀公用?如果已经有筹备的钱可用,那么不肖之徒将依仗这一点而无所畏惧,任意挥霍,甚至负责缴纳的人也会故意制造亏空,把亏空加倍,再从筹备款中取回。一个人开了先例,人人都会仿效;要补就补不胜补,要治罪时他们又会说:“我曾经有钱给别人调剂,难道别人就不能给我调剂吗?” 这就像打开大门迎接盗贼,又像整理乱丝反而使它更加纷乱,这是第二点不便。赋税收入较多的州县,其征收赋税、缴纳贡物也必然较多;假如力量不足,却又不能不迎合上意,势必从仓库中挪取钱粮来供应筹备,结果连糠带米一起耗损了正项储备,这是第三点不便。治理国家的常规制度,首先必须名正言顺。如今称作“责令缴纳”,就是郡府用檄文下达到州县,州县再用牒文申报郡府,都会载入册籍,既然有可以征收的名目,却又违背成法,容易留下口实,狡猾的官吏还会借此把持要挟,这已经不合政体。何况以这种私自取用的名目,把钱登记在仓库账册中,明公将来还会升迁,后来的人也许会产生别的议论,不体谅您的本心,反而以滥征钱财的罪名上报朝廷,要求清查审问,那时将如何解释?从前广西库存有十万两银子没有奏明,后来被继任官弹劾,各位大吏都被议处降级;这就是值得深思的事情。方伯没有听从,我于是赴肇庆任职,这件事搁置了很久。后来我调任首郡知府,到任时,潮、琼二郡以及首郡的前任知府都已经议定了,肇郡代替我的人也很快议定。首郡所属各州县共摊派缴纳二万两白银,有的州县缴了,有的没有缴。我接任以后,想到这件事不应当不再向方伯委婉劝阻,于是到方伯面前请求停止此事;方伯不答应我的请求,后来还声色俱厉,完全不容我再进一言。他后来又谈到我,说:“我不是不想顺从明公,只是怕将来对明公没有补益,反而使我获阿谀迎合、强行征敛的罪,所以不敢这样做。”如果不是这样,明公身为堂堂方面大员,如果一定要实行自己的意愿,还有什么要求不能实现,为什么一定要把责任推给郡守和方伯呢?”因此他大为恼怒。第二天,两县县令认为我说话过于戆直,触怒了上官,应当去赔罪。我笑着对他们说:“我们侍奉上级,要恭敬,也要诚实;事情可以实行,就遵照办理,不可以实行,就劝阻停止。如果不论轻重,只为眼前讨好而阿谀奉承,不考虑日后的祸患,那么朝廷设置官职,使大小官员彼此制约,又何必需要这种逢迎献媚的属官呢?”我确实说话戆直,但不知道有什么需要赔罪的。县令离开后,我当天列举了这件事不可行的各种情形,详细陈述给大府,请求注销此项筹备。第二天我拜见方伯,说:“昨天所陈述的意见,真像霹雳一样;难道所谓的辣手,就是要提防别人不能承受吗?”我说:“我们争论的是公事,既不是揭发别人的隐私,为什么说是辣手?这是我的一点愚见,知道的没有不说,也只是说该说的话,更不能称为霹雳。”方伯不等我说完,突然离开座位跳起来,大声呼喊,作出挽袖挥臂的样子,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实在承受不了这个职位了!” “您年高有德,历任三省官职,刚正有声望,这样一来,实在把我的声望提高了十倍。”在座的各位官员都为之变色。我笑着说:“明公何至于这样?我不过是一个读书人,侥幸享受二千石的俸禄,又有幸居于首郡,只是办事时对公事谨慎小心,不敢造成耽误。事情如果有过失,您可以督责我;否则,也可以纠察弹劾我。如果不论是非、不问曲直,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意见,只因属官不能体察您的心意便发怒,以至于众人都注目、怒视、咬牙切齿,这似乎有违官场体制。况且我和明公都是读书人,您认为我不必在长官面前隐藏怨气,认为我不对;但我又何必留恋这个知府职位呢?请允许我从此退职,我并不吝惜。”当时群官都在座,无不惶恐害怕。我立即告辞出去。制军听说此事后大笑,对廉使韩三桥先生说:“君子和君子争执,实在有伤雅道,必须设法调解。”廉使把我所陈述的状文藏在袖中,来到郡斋,转达制军的意思,并且说:“方伯哪里是不知道自己错了,只是不肯承认过错罢了。”我说:“这件事绝对不能实行;现在即使把原状掷还给我,我仍然应当第二次上奏请求。”廉使于是又把状文带走了。在这以前我提交状文时,制军曾说:“这项举措没有名目,实在不如不办。” 抚军说:“这件事不能上奏朝廷,又怎么能责令下属办理?”方伯听到后更加愤怒。几天后,方伯的态度改变了,便自行请求注销此事,这才把我的状文退还给我。各州县缴纳的银两,也都作为应征的公款划清账目,前面的事情于是搁置了。我任广郡知府两年。兢兢业业地守持操行,幸而没有犯过失。虽然所辖有十四属,政务繁多,全省会审的案件纠缠不清、接连不断,但我上下应对办事,无不协调妥当。我自知年将耳顺,实在难以应酬,想到年老将至,志在辞官归隐。恰好在二十三年春患了怔忡,于是借病请求退休归乡。上官和同僚都有依依惜别之意,方伯尤其觉得像失去了左右手,极力挽留。由此可见,只要严守自身而没有过失,办事处处尽心,即使遭遇疾风暴雨,也会觉得不过如淡月疏星一般。

罗定在省西南七百里,自端州、德庆塔下横汲入江口,山环水绕,地瘠民贫。所属东安、西宁两邑,在在毘连,西粤每外来游匪勾结无赖,肆劫掠掩,捕辄远扬隔壤,莫由踪迹,实逋逃渊薮也。道光三年,州牧详报民某被盗,访知盗首黄瓜四潜藏广西岑溪县黎维祺家,会文武往缉,已获犯被夺且拒伤兵役。制府移檄西省,逮黎维祺等二十余人,槛送来东,屡经广州守审讯不能决。西省两司寓书东省,谓西抚面谕是狱关系甚巨,当细鞫无枉纵。时桂林府丞王君奉公来东,制府令其会审,犹不决。余适捧檄重来,两司请于督抚,即檄余与于役。余检核全卷,情状甚支离也,意殆有冤,然不敢预定,必讯之而后信。于是至首郡公廨,先按兵,次按役,又按往捕之校尉胡成韬及证佐人等,嗝别而分讯之。问以尔曹捕黄瓜四在何时,若者前,若者后,其获也在黎氏门外乎,抑家中乎?先按二兵则曰:是日辰刻,兵役先胡校尉往在黎氏东厢获之。别按二兵则曰:时已五鼓,天未明,黄瓜四尚未起也,兵役就床上获之。又按二兵则又曰:获诸门外。由是按州役三人对以为兵先擒获,役蹑其后,更召胡校尉问之,乃曰:州役获也。令各一一画诺,而后使合谳。余问胡曰:黄瓜四果在黎氏获乎?胡曰:然。因先已获,为黎为祺兄弟纠约数十人夺去,故弁及兵役俱重伤。余大笑曰:尔曹果能擒获黄瓜四,则何处获者当供如一,何以或称东厢,或称卧内,或称门外?又或辰刻,或五鼓天未明也?何以兵则曰役与兵获,州役则曰随其后,而胡校尉又专谓州役获也?然则黎氏实未藏盗,尔曹亦实未见黄瓜四之面,从可知矣。尔曹无端诬陷,今既一一画诺,铁案不可移,尚何由遁饰乎?立褫胡服,复严讯兵役,始称黎氏固未潜藏,因诈索钱四十千不遂,乃与胡商诬以夺犯。殴官拒伤,兵役陷其罪,仍一一画诺。旋具状白督抚两司,请为平反。佥曰不可。余曰:“情既得矣,复何疑焉?且匿死藏亡,拒捕伤官,有一于此,皆坐重典。执无辜之民而重典置之,是意存周内,枉杀平人也。仁人君子,何忍为是?”大府闻余言,心动,逮复讯。讯无异,乃定爰书,论官弁兵役如律,奏报可。其后获黄瓜四于他所,讯之,果未至岑溪黎家也。岑溪人回语于众,共庆生还。以余曾官西省,咸曰:“是吾平乐美髯太守公活尔邪?”曰:“然。”曰:“是在平乐平反诬告结会数事者所活人多矣,今复来东省邪?”道光四年二月,东莞匪徒林狗尾纠众插盟,将图劫掠,远近民皆恐,赴县告觉,请急捕。县令以莞俗好讼,陈诉多不实,欲待侦治。林狗尾知官兵不来,且恶民之讦已也,遂肆掠十余户,乌合愈众,声势颇猖獗,民益恐,纷纷迁避,并就近如惠州军门告急。军门飞咨督抚,议用兵。制府阮芸台先生与中丞商曰:“事急矣,非得明干员厚集兵力,恐不即蒇事,顾难其人,无以易高郡守者。”遂命余典兵,假节府契箭三,趣速往,且谓曰:“如欲加兵,无问何所,惟吾子便宜指挥之。”余即驰往至莞,莞令先已捕获百余人,实无一真贼也。有从官二人谓余曰:“是殆欲复天地会,敢行倡乱,非请朝命,张吾三军,以武临之,将无以快人心,彰国法。”余姑应之。次日访知,林狗尾村屠也,家略赡,颇自喜为侠,藏活人以百数,剧饮六博,恣惟所欲,诸无赖咸依之,指天誓日,结生死交,相推以为渠率,呼曰“阿大”。其作奸犯科,剽攻不休,固不可胜数也。村民畏其横,率敛钱乞免,由是传播益甚。狗尾势不能已,气愈张,民是以告余。思此不过一乡曲凶类耳,遂按兵,惟着令悬赏购捕而已。从官复谓余曰:“风闻狗尾与朱毛俚无异,公无轻视。”余谓曰:“狗尾肆纵无忌,此其罪固应诛,然要盟结交,非天地会比,尤非朱毛俚比。且子不见夫道旁焚香跪迎马首者,非皆村野民邪?彼贼知官兵且集,早闻风扬,何肯跧伏待缚如君等言?是必欲遍村大索矣。村民固畏贼毒,始求救于有司,有司不为翦除,反加扰动,是不死于贼而死于官也。贪功者又将枉取无辜,以充囚馘,其害何可胜言?”因即手书示曰:“吾此来专为民除害,歼厥渠魁,胁从罔治。若不逞徒混匿其问,尔曹其合力擒捕,勿失。”村民大喜。余即具录滋事情繇及无烦兵力,但购捕按治诸状,驰以闻于大府。旋报可,即日撤兵。余复诣县。将先所获百余人开释,其后更捕逮真党九十余人,讯皆实。久之,林狗尾亦就擒,槛致会城,各分别论如律,余人绝不株连。莞民遂安堵。是役也,大府谓余节费息民,颇得大体。余从容谓从官曰:「人命至重,天道难诬。兴大狱以邀军赏,其有能长子孙、保富贵者乎?」慈惠者曷省诸。

译罗定在省城西南七百里处,从端州、德庆塔下横渡汲水进入江口,山水环绕,但土地贫瘠、百姓贫困。所属的东安、西宁两县,到处相互毗连。西粤常有外来的游荡盗匪勾结无赖,肆意劫掠后藏匿;一经捕捉便逃往远方、隔着边界,无法追寻踪迹,实在是逃亡者的渊薮。道光三年,州牧详细报告有百姓某人被盗,查访得知盗首黄瓜四藏在广西岑溪县黎维祺家中,于是会同文武官员前往缉捕,已经抓获的犯人却被人夺走,并且打伤了兵役。制府发文给广西,逮捕黎维祺等二十多人,戴着囚械押送到广东,几经广州守审讯仍不能定案。广西两司写信给广东两司,说广西巡抚当面指示,此案关系重大,应当详细审讯,不得冤枉或纵放。当时桂林府丞王君奉公来到广东,制府命他会同审理,仍然不能定案。我恰好奉檄再次前来,两司便向督抚请示,随即发檄命我参加办案。我查核全部案卷,发现案情非常支离破碎,心想大概有冤情,但不敢预先定论,必须审讯后才可信。于是到了首郡公署,先审问士兵,再审问差役,又审问先前前往捕盗的校尉胡成韬以及证人、佐证人员等,分别隔开逐一审讯。问他们:你们是在什么时候捕获黄瓜四的?哪些人在前,哪些人在后?捕获他是在黎家门外,还是在家中?先审问两名士兵,他们说:“那天辰时,兵役跟在胡校尉前面,前往黎家东厢把他捕获了。”另审两名士兵,他们说:“当时已经五更,天还没有亮,黄瓜四还没有起床,兵役就在床上把他捕获了。”又审问另外两名士兵,他们又说:“是在门外捕获的。”因此审问州里的三名差役,他们回答说是士兵先擒住,差役跟在后面。又召来胡校尉审问,他才说:“是州里的差役捕获的。”命他们各自逐一画押承诺,然后让他们合并审理。我问胡成韬:“黄瓜四果真是在黎家捕获的吗?”胡说:“是的。”又说:“因为已经先把他捕获,黎维祺兄弟纠集了几十人把他夺走,所以弁兵和差役都受了重伤。”我大笑说:“你们如果果真擒获了黄瓜四,那么究竟在哪里捕获的,供词应当一致,为什么有的说在东厢,有的说在卧室,有的说在门外?时间又有的说是辰时,有的说是五更天未亮?为什么士兵说是差役和士兵一起捕获,州里的差役却说自己跟在后面,而胡校尉又只说是州役捕获的?这样看来,黎家实际上并没有窝藏盗贼,你们也实际上没有见过黄瓜四的脸,这一点就可以知道了。你们无缘无故诬陷别人,现在既然已经逐一画押承认,铁案不可更改,还想怎样逃避掩饰呢?”当即剥夺胡成韬的官服,又严厉审讯兵役,他们才说:“黎家确实没有窝藏盗贼,只是因为诈取四十千钱未能得逞,才与胡成韬串通,诬称他们夺走了犯人。” 他们还说黎家殴打官员、拒捕并打伤官差,兵役便把这些罪名加在他们身上,仍然一一画押承认。不久,他们写成供状向督抚和两司说明,请求为他们平反。众人都说不可以。我说:“案情既然已经查清了,还有什么可疑的?况且窝藏逃犯、拒捕伤官,只要有其中一项,便都要按重法治罪。把无辜百姓捉来处以重刑,这是存心罗织罪名,冤杀平民。仁人君子,怎么忍心这样做?”大府听了我的话,心中有所触动,便把他们重新逮来审讯。审讯结果没有不同,于是定下判决文书,依照法律论处官弁和兵役,上奏报告即可。后来在别处捕获了黄瓜四,审问他,果然还没有到过岑溪黎家。岑溪人把这件事传告众人,大家共同庆贺能够活着回来。因为我曾经在广西任官,众人都说:“这是我们平乐那位美髯太守公把你救活的吗?”回答说:“是。”众人又说:“他在平乐为遭诬告而被结会等事平反,救活的人已经很多了,如今又来到广东吗?” 道光四年二月,东莞盗匪林狗尾纠集众人结盟,准备抢劫掠夺,远近百姓都感到害怕,赶到县里报告已经察觉此事,请求赶快捕捉。县令认为东莞风俗好诉讼,陈述的事情多不真实,想等侦查清楚后再处理。林狗尾知道官兵不会前来,又恼恨百姓告发自己,于是放肆抢掠十多户人家,乌合之众越来越多,声势很是猖獗,百姓更加恐惧,纷纷迁走躲避,并且就近到惠州军门告急。军门紧急咨文督抚,商议用兵。制府阮芸台先生对中丞说:“事情紧急了,如果没有精明能干的官员并集中充足兵力,恐怕不能立即办成,只是难以找到这样的人,没有谁能替代高郡守。”于是命我掌管军队,授给我节府的契箭三支,催促我迅速前往,并且对我说:“如果想要用兵,不论在什么地方,只管由你便宜指挥。”我立即骑马赶到东莞,东莞县令已经捕获一百多人,但实际上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盗匪。有两名随从官员对我说:“这大概是想重新恢复天地会,竟敢公开倡乱。若不请朝廷命令,张开我们的三军以武力镇压,恐怕无法大快人心、彰显国法。”我暂且答应了他们。第二天查访得知,林狗尾是一个村里的屠夫,家境略有余裕,很自得于充当侠客,收养活人有数百人,纵情饮酒赌博,任意妄为,各种无赖都依附他;他们指天发誓,结成生死之交,互相推举他为首领,称他为“阿大”。他所做的违法犯罪、不断抢劫攻击之事,本来就多得数不清。村民害怕他的蛮横,通常都收钱求他免除侵扰,因此他的声势传播得更加厉害。林狗尾的势力已经不能收敛,气焰更加嚣张,百姓因此向我告发。我想这不过是乡里的凶恶之徒罢了,于是按兵不动,只发布命令悬赏捉拿而已。随从官员又对我说:“听说林狗尾与朱毛俚没有不同,您不要轻视他。”我说:“林狗尾肆意放纵、毫无顾忌,他的罪本来就应当诛杀;但是他只是结盟交友,并不是天地会,更不是朱毛俚。况且你们没看见道路旁烧香、跪迎马首的人吗?他们难道不都是乡野百姓吗?那些盗匪知道官兵将要聚集,早已听到风声逃走了,怎么肯像你们所说的那样蹲伏着等待捆绑?你们一定是想在全村进行大搜查了。村民本来害怕盗匪的毒害,才向官府求救;官府不替他们铲除祸害,反而加以骚扰,这是没有死在盗匪手里,却死在官府手里。贪图功劳的人还将冤枉抓捕无辜,来充作囚犯和首级,这种祸害哪里说得尽?”于是我亲笔写信晓谕说:“我这次来专门为百姓除害,消灭其中的首领,胁从者不予追究。如果有不逞之徒混杂藏匿其中,你们应当合力捕捉,不要放过。”村民十分高兴。我立即把事情的详细经过以及无需动用兵力、只需悬赏捕捉并依法审理等情况写成文书,快马报告给大府。不久便得到批准,当天撤兵。我又到县里,先把原先捕获的一百多人释放,后来又捕获真正的同党九十多人,审讯后都属实。过了很久,林狗尾也被擒获,戴着囚械押送到会城,分别依法定罪,其余人员完全不牵连。东莞百姓于是能够安居。此次行动,大府认为我节省费用、使百姓安宁,很得处理事情的大体。我从容地对随从官员说:“人命极其重要,天道难以欺骗。兴起大案来求取军功赏赐,难道有谁能够因此长保子孙、保住富贵吗?”那些施行仁慈惠政的人,为什么不对此省察呢?

余守广州,按曲江县盗首从十四人,具谳上法司,屡鞫无异。大府将以次日恭请王命决枭矣。忽阳山县周君【名家俊,江西人】使使槛送盗某至,且曰:“此盗魁,前曲江所上狱实其首也。”余命将阳山囚别置一所,复出曲江囚研讯,而伪盗首仍供如前,羣盗亦众口如一。余令盗首且退,而独诘羣盗曰:“盗首之冤,吾已知之矣。汝曹胡以诬陷?今不言即坐死。”羣盗皆惊,内一盗因言有挟仇事,问胡不早言?曰:“彼既自承,故不与辨,且真盗未得,恐穷责耳。”余曰:“今也,设有真盗,汝曹能识乎?”皆曰:“率我为盗,乌得不识。”时已四鼓矣。旋召阳山囚与十三人质之,乃皆指曰:“此真盗首也。”前伪盗首者不禁失声哭,盖曲江令求以重刑故诬服也。向晨,余即叩廉使门求见,述诸冤状,自以不能淑问,请罪。廉使明公【名山后,官刑部尚书】曰:“我亦与有罪焉。”旋同谒董抚军【名教增,谥文恪】抚军曰:“诸君何罪?罪我之由,立白。”制府请会讯,释伪盗而诛真盗焉。使阳山囚迟逮一日,伪承者已正法矣,虽悔何追?周君之功伟哉!余服官二十余载,无干求上官事,因是狱赖周君得平反,为请奖励,大府皆许。迄阅十年,而周君犹困于封川小县也。噫!香山之南海滨,环绕是为澳门。番船咸集,筑层楼以居,与民杂处,互市其中。自前明嘉靖迄今,循循向化,耦俱无猜,久矣。予守广四载,民俗辑和,诸番帖服。丙戌春,居民有与番人睚眦嫌者,鬬被其戕毙。番酋即械系其人,送诣守土者,请正罪。大府檄予遄莅行戮,别遣副将曹某率兵二百护抵澳门。将□,忽报大府飞檄至,视之,乃死者之父母及兄赴会城愬,称其子与兵总素相善,往来不意为兵总刃伤于内室,今所送治罪者其替人也。且曰得其情于兵总之妻云。于是大府下其词,及赴愬人驰送至澳,俾予按论。当斯时,军门遣弁校飞骑传檄,载道喧呼,观者塞路。予熟思所愬既无左证,亦难处置。何也?其称兵总者于其国列二品,法应咨回本国治罪,重洋远隔,文报往还,率数载一难也。其本国之罪否不可必,二难也。使天朝赤子受番人害而不急加显戮,将无以昭国宪而控四夷,三难也。且大府既属责于予,若必请命,行不十日不得报。今夷之集澳者不下千余人,迟则虑更滋事,莫如速决。次日亲至死所按验,则鬬于山隅,非内室,兵总亦无眷属,愬皆诬。遂定谳,立将番囚缳首于市民,称快。大府亦嘉予之有定识也。奏闻报可。余因记道光元年,鬼子兵船炮伤民人二命,后逃归竟未得彰明罚,惟咨彼国就近正法云尔。是狱若不速决,将蹈前辙矣。粤东滨海,广属之南番、东顺、新香各县均有沙田,贫民之近者受耕焉。制一夫无过一顷,计口受食,法至良也。及日久弊生,吏胥多扰索,于是富室有贷于贫民者,辄并其田,诡名承耕,奸民从而播弄之,冒滥益甚。或一田数易名,或一顷而报称多顷,转相授受,上下蒙蔽,朝廷子惠穷黎,竟听驵侩居奇,贱夫垄断,良可叹也。余奉檄量地至乌洲岗,凡控愬者三百余户,田则三千七百余顷。而奸民梁奇略以一人,即买至一百六十余顷之多,讼牍山积,不可枚举。余先期令地主各于己田畔立竿,识其有若干顷,计方隅所迄,书之竿。二姓共争,则各识于所争之处;至四五姓、七八姓争者,均书明,候量丈。至期督同番、香二县令,率弓丈手一、书役一,召地主导往量。一顷则书役载于图暨方隅□画之,按与竿符,然后讯令各上所报垦质剂,验其岁月,先者断使服畴,后者涂销。凡计称互争田三千七百余顷,量仅一千六百余顷,盖一顷争则称二顷,乃至称三四顷,数浮故也。至验其质剂,则仍一千六百余顷耳。于是数十年争田始清,晣禁勿得再争,众皆诺谢而去。有谢贡生者,其二子为番禺弟子员,余忽问之曰:“按籍番禺有公田二千八百亩,在乾隆时授尔曹耕,亩应入花息八钱。及四十九年,尔曹以田瘠辞耕,其名固属乌洲岗也。今其田安在?”曰:“不知。”曰:“尔曹于乾隆五十一年报垦沙田二千八百亩,其名亦系乌洲岗,得毋即番禺故田乎?如谓其非故田也,则若新若故,宜为我实指,不能实指,其必故也。故则仍应入公,尔焉得据?”谢大惊,无以应,遂请还田。余复计三十年花息应纳银六万六千数百两,仍属广州征补,以儆侵冒。是事也,人皆以为奇,余不过于按旧籍时检察得之,所谓地数易名者,此也。

译我镇守广州时,审理曲江县盗首及其同党十四人,写成审判案卷上报法司,几次审讯都没有不同。大府准备在第二天恭请王命,处决并示众枭首。忽然阳山县周君【名家俊,江西人】派人戴着囚械押送一个盗犯前来,并且说:“这个人是盗匪首领,先前曲江县上报的案件中,已经认定他就是首犯。”我命令把阳山囚犯另行安置,又把曲江囚犯带出来重新审讯,而那个被指为盗首的仍像先前一样供认,群盗也众口一词。我命盗首暂且退下,单独责问群盗说:“盗首是被冤枉的,我已经知道了。你们为什么还要诬陷他?现在不说实话就判处死罪。”群盗都很惊慌,其中一个盗犯于是说有挟私报仇的事情。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早说,他们回答:“他既然自己承认了,所以没有同他争辩;而且真正的盗首还没有抓到,害怕追问到底。”我说:“现在假设有真正的盗首,你们认得出来吗?”他们都说:“他带着我们做盗匪,怎么会不认识呢?”这时已经四更了。不久,我把阳山囚犯和曲江十三人召来,让他们当面对质,他们于是都指着阳山囚犯说:“这才是真正的盗首。”先前那个伪盗首忍不住失声哭泣,原来是曲江县令想要以重刑结案,所以逼他诬认服罪。天快亮时,我立即敲开廉使的门请求见面,陈述这些冤情,并因自己不能审理清楚而请罪。廉使明公【名山后,官至刑部尚书】说:“这件事我也有罪。”不久,他同我一起拜见董抚军【名教增,谥号文恪】。抚军说:“各位有什么罪?有罪的原因在我,这一点马上就清楚了。”制府请求会同审讯,释放了伪盗首,诛杀了真正的盗首。假如阳山囚犯迟一天押到,那个被迫承认的伪盗首已经依法处死了,即使后悔又怎么来得及挽回?周君的功劳真是伟大啊!我做官二十多年,从未因私事向上官求情;这次案件依靠周君得以平反,因此替他请求奖励,大府都答应了。直到十年后,周君仍然困守在封川这个小县。唉!将要□时,忽然报告大府的紧急檄文到了。假使天朝的百姓受到外国人的伤害,却不赶快公开处决凶手,就无法彰明国家法令、控制四方夷人,这是第三重困难。况且大府既然把责任交给我,如果一定要请示朝廷,十天之内也得不到回复。如今聚集在澳门的夷人不下千余人,拖延下去恐怕会滋生更多事端,不如迅速裁决。第二天我亲自到死者遇害处查验,发现是在山角争斗,并不是在内室;兵总也没有家眷,申诉全是诬告。于是定案,立即把外国囚犯绞首示众,百姓都觉得痛快。大府也赞许我有定见。上奏后得到批准。我于是想起道光元年,外国鬼子的兵船开炮打伤两名百姓,后来凶手逃回本国,最终没有得到公开明确的惩罚,只不过发咨文给他们的国家,就近依法处理而已。这件案子如果不迅速裁决,就会重蹈前次覆辙。在四至范围处□画标明。〔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 凡是登记为相互争夺的三千七百多顷田地,实际丈量只有一千六百多顷,大概是每争一顷就申报成两顷,甚至三四顷,数量因此虚浮。等到查验田契,仍然只有一千六百多顷。这样,几十年来的争田案件才清理完毕,并明令禁止再争,众人都答应并道谢离去。有个姓谢的贡生,他的两个儿子是番禺的弟子员。我忽然问他:“按旧籍,番禺有公田二千八百亩,乾隆年间分给你们耕种,每亩应缴花息八钱。到了四十九年,你们以田地瘠薄为由辞去耕种,但田名本来确实属于乌洲岗。现在这块田在哪里?”他回答:“不知道。”我说:“你们在乾隆五十一年申报开垦沙田二千八百亩,田名也属于乌洲岗,莫非就是番禺原来的那块田吗?如果说不是原来的田,那么不论新田还是旧田,都应该实际指给我看;既然不能实际指认,那它必定就是原田。既然是原田,就仍然应当归入公田,你们怎么能据为己有?”谢某大为惊慌,无法回答,于是请求归还田地。我又计算三十年的花息应缴银六万六千数百两,仍由广州征收补交,以警戒侵占冒领。这件事,人人都认为奇异;我不过是在查核旧籍时顺便查出了它,这就是所谓田地多次更换名称的情形。

又东莞县沙田最多,皆富豪冒承,屡讼不决,余往按秉公丈量,此疆彼界,为之画一,讼遂止。有达官某与中丞同年,诡承数十顷,坐享厚息。闻余生是役,求中丞道意。中丞不余告也。余一一履勘,凡所诡承者,尽摘其伪,更给贫民。达官卒无如何。制府初闻其求中丞也,曰:“中丞必不托,即托高某,亦必不能如所托也。”噫!中丞不告余,知余之不可托以私也。制府深信余,亦知余之不至有私也。夫余之无私,分耳。二公之知己,其可忘乎?广州城隍庙司祝,凡太守初来,例纳白金六七千为献,相沿久矣。余于嘉庆二十一年六月任广郡,戒令勿纳。同寮有援故事为言者,余笑曰:「堂堂太守,而与庙祝分香火资乎?」次年五月升堂,方治事,庙祝以役满具状请代。余问曰:「役有期乎?」曰:「有期,五年。今满矣,故求退。」余曰:「我莅任时,尔应献金,不尔取,尔知乎?」曰:「知,且感也。」余曰:「今若更尔役,则代尔者又将纳金,不若仍尔旧。我固无所索,惟养济院老民苦甚,尔能岁供银一千二百金入监司为助老民,赏当许尔永承是役,愿乎?」即叩头曰:「愿。」遂为立册,请大府许之。道光四年,余重守广州,视其人固未代也。会此八年中,养济所增入已万金矣。嘉庆二十年,广粮通判李君【名先瑚,福建人】以病卒,其妻蔡夫人缢以殉。李有亏帑四千金,应籍家,其代者为河君沛云【名玉池,浙江人】余时守广郡,与何商曰:"李君家且没,而夫人又已缢,闻议者将录其侍婢及仆从,系抵,固可闵矣。又其老亲具存,无所依,惨尤甚。计所籍资不满二百金,于公帑无裨也。我请与君约,分任以补帑,完其余资,而释其仆婢,庶两老人得所赡,其亦稍慰地下乎?"沛云慷慨应之。既请之大府,免籍没,复为醵千金送使归葬。寻以蔡夫人殉节,议请旌。某抚军曰:"是尚有翁姑不终奉养而从死,非孝也。"余曰:"公所论固当然,北山劳大夫不得谓非忠,责人无两全,其烈不可没也。"力争得请。越三年,而又有王令之女之事。王令者,陕西人,举进士,官惠来令,卒于官,眷属以贫故不能归也,流寓广州数年。令有女美,其子鬻之于张协戎,决价五百,将取矣。理事厅富君【名纶,旗人】以告余,同叹息久之。余曰:"问张公四十无嗣,其置妾也宜然,世宦遗雏,何忍为?君若能与我共出百金,纠同人益三百五十金,及其人之未嫁也,请赎焉可乎?"富君曰:"然,尚少五十金。"余曰:"张公此举殊伤雅矣,以此五十金为罚锾,其奚能辞?"遂急以告张,醵金赎之。其时有南海令阎【名抡阁】亦陕人,余谓之曰:"此女既赎,不可复留其家,恐其兄之复鬻也。君同里宜收养之,相同官子弟而与之婚,则君之德耳。"阎果如余言,迄道光三年,余重来粤,阎已致仕,访女耗无知者,其必阎携之同去欤?余在粤凡归丧恤贫事,岁以数十计,每醵金必谓人曰:"为善最乐,不于身报者,必其子孙,天固不诬也。"人以是皆乐从。余自典郡,凡按试文童者七,武童者三。试之日,就州县申录,前列百名,召于堂面试。之人一题,先作小讲草稾,不缮真,恐迟误也。率二十人为一列,退复进二列,日可试三百人。择通顺者别记之,否者不使覆进。盖去者半,留者半矣。如是四五次,则仅有存者。大约大学前五十名,小学前二十名,佥可得真才。故凡学使按临,其甄拔不出此内。嘉庆二十一年,余守广,所申录南海十得其九,番禺十得其八,尤一时盛事也。武童则于马射、步射、地球、舞刀备试,后拣其尤者,每学八九人,多或十四五人。覆试之人,射一矢,如十人中五人,则再校,递至三二人,犹迭校之。必其一人屡中者,乃列首选。人出而榜即随之,己无成心,人无浮议。董观桥抚军谓余曰:「人言此地有贪泉,饮则必贪,君何独不?」余曰:「贪泉之名,不知所自然。就吴隐之以观,则泉不累人,人累泉耳。」曰:「何言之?」曰:「廉泉让水,不能使饮者皆廉让也。人苟不贪,泉乌能使之贪邪?」抚军曰:「人如何纔不贪?又如何而后能□?」人不贪,余曰:「贪之云者,为其视利重而视已轻也。能视已不轻,斯能不贪矣。夫千金之子,其声价即不过千金,推之万金、十万金,皆有价可拟也。若不贪为宝,则无价之宝矣。此其贵重,何可思虑?特贪者未之思耳。至使人不贪,尤为难言。惟大臣法,则小臣自廉。六计所以本于廉也。」抚军曰:「然。」

译另外,东莞县的沙田最多,都是富豪冒名承占,屡次争讼而不能裁决。我前往审理,秉公丈量,划定这边和那边的界限,为他们统一界址,诉讼于是停止。有个达官某人与中丞是同年,他冒名承占几十顷田地,坐享丰厚收益。听说我来办理这件事,便请求中丞替他说情。中丞没有告诉我。我逐一实地勘查,凡是冒名承占的,全都揭穿其虚假,重新发给贫民。那位达官最终也无可奈何。制府起初听说他请求中丞时说:“中丞一定不会托请;即使托请高某,也一定不能按他所托办成。”唉!中丞没有告诉我,是知道我不能受托办私事。制府深深信任我,也知道我不会徇私。我的无私,不过是分内之事。两位公卿这样知遇我,怎么能忘记呢?广州城隍庙的司祝,凡是太守刚来任职,按惯例都要缴纳白银六七千两作为献礼,这个惯例沿袭很久了。我在嘉庆二十一年六月任广州郡守时,告诫并命令不得收取。同僚中有人援引旧例来劝说,我笑道:“堂堂太守,难道要同庙祝分香火钱吗?”第二年五月,我刚升堂办事,庙祝便以服役期满为由写状请求换人。我问:“服役有期限吗?”他说:“有,五年。现在期满了,所以请求退任。”我说:“我上任时,你本应献金;我没有收取,你知道吗?”他说:“知道,而且很感激。”我说:“如今如果再让你继续服役,接替你的人又将缴纳银钱,不如仍然让你继续。我本来没有向你索取什么,只是养济院的老人生活很苦,你如果每年供应银一千二百两交给监司,用来帮助老人,我可以赏准你永远承充这个差役,你愿意吗?”他立即叩头说:“愿意。”于是我为他登记立册,请大府批准。道光四年,我再次镇守广州,查看那个人果然还没有被替换。恰好这八年中,养济所增加的收入已经有一万两了。嘉庆二十年,广粮通判李君【名先瑚,福建人】因病去世,他的妻子蔡夫人上吊殉死。李君亏欠国库四千两银子,按理应当籍没家产;接替他的河君沛云【名玉池,浙江人】当时任职。我那时镇守广州郡,同何君商议说:“李君家将要被籍没,而夫人又已经上吊,听说议论此事的人还准备登记并拘捕他的侍婢和仆从,押解治罪,实在值得怜悯。况且他的年老双亲都还在世,却没有依靠,惨状尤其严重。估计籍没的财产不到二百两,对公帑也没有什么补益。我请求同你约定,分担责任来补足国库,缴清其余欠款,同时释放他的仆婢,使两位老人有所赡养,这样也可以稍稍慰藉地下的李君吗?”沛云慷慨地答应了。向大府请示后,免除籍没,又筹集一千两银子送李君归葬。不久,因为蔡夫人殉节,便商议请求旌表。某抚军说:“她还有公婆没有终身奉养,却跟随丈夫去死,这不符合孝道。”我说:“您所说的固然是当然的道理,但北山劳大夫不能说不是忠臣;要求一个人在各方面都做到两全,是不可能的,但她的刚烈行为不应埋没。”我据理力争,终于获准。过了三年,又发生了王县令女儿的事情。王县令是陕西人,中进士,任惠来县令,死于任所;他的家属因为贫穷无法回乡,在广州流寓了好几年。”}], 县令有个美丽的女儿,他的儿子把她卖给张协戎,定价五百两,正要交割。理事厅的富君【名纶,旗人】把这件事告诉我,我们一起叹息了很久。我说:“听说张公四十岁还没有子嗣,他置妾或许是这个缘故;但那是世代做官人家的遗孤,怎么忍心这样做呢?您如果能和我各出一百金,再联合同人凑足三百五十金,趁她还没有出嫁,请求把她赎出来,行不行?”富君说:“可以,只是还少五十金。”我说:“张公的这一举动实在有伤雅道,就把这五十金作为罚金,他难道还能推辞吗?”于是赶紧把这件事告诉张公,大家凑钱把她赎了出来。当时南海县令阎【名抡阁】也是陕西人,我对他说:“这个女子既然已经赎出,就不能再留在她家里,恐怕她哥哥又把她卖掉。您和她是同乡,应当收养她;如果能把她嫁给与您同僚的子弟,那就是您的德行了。”阎果然照我的话做了。直到道光三年,我再次来到广东,阎已经退休了,询问这个女子的消息,却没有人知道,想必是阎带着她一起走了吧?我在广东时,凡是办理丧葬救济贫困之事,每年有几十件;每次凑钱,总对人说:“行善最快乐;今生不能得到报偿的,一定会报在子孙身上,上天本来就不会欺骗人。”人们因此都乐意跟从。我自从主管一郡以来,考察试录文童有七次,武童有三次。考试那天,先到州县申报录取的人中,取前一百名,召到堂上面试。每人出一道题,先写一份小讲的草稿,不誊写正稿,是怕耽误时间。通常二十人为一列,退下后再进场两列,一天可以考三百人。选择答得通顺的人另行记下,不合格的就不让再次进场。这样淘汰一半,留下的一半。如此考四五次,剩下的人就很少了。大致说来,大学取前五十名,小学取前二十名,这些人都可以得到真正的人才。因此凡是学使按临考试,甄别选拔都不超出这些人。嘉庆二十一年,我任广守,南海申报录取的人中十人取九人,番禺十人取八人,也是当时的一件盛事。武童则对马射、步射、地球、舞刀一一考试,之后挑选其中最优秀的,每学八九人,多的有十四五人。复试的人,每人射一箭;如果十人中有五人命中,就再次较量,逐步考到三两人,仍然反复比较。一定要其中一人屡次命中,才列为首选。考生出来后榜单随即公布,我没有预先存有成见,别人也没有浮泛的议论。抚军董观桥对我说:“人们说这里有贪泉,喝了泉水就一定会贪,你为什么偏偏不贪呢?”我说:“贪泉这个名称,不知道是怎样由来的。拿吴隐之的事来看,泉水并没有连累人,是人连累了泉水罢了。”他说:“这是什么意思?”我说:“即使有廉泉、让水,也不能使喝它们的人全都廉洁谦让。人如果本来不贪,泉水怎么能使他贪呢?”抚军说:“人怎样才会不贪?又怎样以后才能□?”我说:“所谓贪,是因为把利益看得重,把自己看得轻。能够不把自己看轻,才能不贪。一个拥有千金的人的声望身价,最多也不过值千金;推到万金、十万金,都还可以估价。如果把不贪看作珍宝,那就是无价之宝了。它的贵重,哪里是可以用心思衡量的?只是贪婪的人没有想到罢了。至于要使人不贪,就更难说了。只有大臣守法,小臣自然会廉洁。六计之所以以廉为根本,就是这个道理。”抚军说:“是这样。”

钱培山抚军谓余曰:“官如何纔为爱百姓?”余曰:“必有一副爱之之心,又必有一副爱之之力。无此心,则抚摩噢咻,无非沽名市惠,是假之也,何有于民?有此心而才具精神不足,赴所欲为,亦徒虚此爱耳。故真爱百姓者,以实心行实政,废一不可也。”抚军曰:“吾子实行之,故能言之确凿如此,然而难矣。”宋东田之子名灼,以入赀得别驾,来见,求予一冠、一补服,谓衣钵相传意也。请曰:「先生服官,上信下孚,行一事无不慕,断一狱无不悦。某在皖二十年矣,更未见有如先生者,此其道安在?」余曰:「善哉,吾子之问也!我何敢言道,不过小心谨慎而已。然别驾一官,我久为之,深知其难,不敢不告。则请试言其当戒者。」夫别驾,闲曹也。体近于郡守,而权轻于牧令。近于郡守,而俨然抗焉,则郡守憎;轻于牧令,而肆然临焉,则牧令憎。以闲曹介两间,而上下交憎,势将孤立。故善为别驾者,长事郡守,而友事牧令,虚而与之委蛇,则自大之戒一也。凡置别驾,多在瘠土,食禄少,则贵能贫。如歆羡郡守、牧令之膴仕,而强欲效焉,不擅作威福不得也;擅作而酿起祸,又将自救不赡,昏夜乞援于他人,无论援否,我已辱矣。此之谓多事,当戒二也。国家诏糈以养廉,官虽闲贫,果能节俭自守,亦何患不足?若不知省节,一任纷华,迨其不足,则不得不呼助焉、称贷焉。既自取累,而人亦且厌其烦,是卑鄙也。此三当戒也。君诚能以洁己奉公为别驾鹄,钱则有所不取,事则无所不办,使郡守、牧令皆倚重之,循声日着,声价日增,大府自有见闻,同官自有公论。夫岂别驾所能限乎?至谨言慎行,留心政体,则凡居官者皆宜如是,是又不仅为别驾言矣。宋曰:「谨受教。」后闻其筮仕湖北,官声卓然,予喜曰:「此君其有味乎予言哉!」既而闻其不禄,可悼也。余归田后,乡人之出而图仕者,多来问途。垂老倦勤,口舌为劳。爰信笔为居官质言数则,以备酬对。夫居官之要,莫要于谨言慎行,举止戒浮动,说话戒夸张。上官及朋友有事相商,不可漏泄。所谓“几事不密,则害成也”。同寅中有声名卓越、才守俱优、政绩昭著者,则以为师;踰闲荡检者,则以为戒。或有所短,断不可宣之于口,使人抱终身之恨,其雠必深;更不可攻发人之阴私,其祸更烈。同侪欢聚,多言不若慎言,说要事不如说闲事。触人忌讳者,不可暴扬;有关公事者,不可訾议。此中关系匪轻,恂恂自守,藏聪明于浑厚,载福之器也。盛名不可居,为人所忌。有一事办得好,如系委办,则曰“此某上官之意也”;如与人同办,则曰“此某某之力也”;如已专办,则曰“职分所当为,求其免过而已”。时时出以谦逊,不致招尤。才华不可露,亦为人所忌也。惟有事则速办,细心斟酌,不使有错。了得快而又不错,才自见矣。为百姓兴利除害,官之职也。尝有人自言:“某缺向无多息,我于某款加若干,某款加若干,又于某项添一陋规,其息遂多倍蓰。”余曰:“作孼不小哉!不能为地方兴利,奈何转侵地方之利以累地方?今年几许,明年几许,年复一年,其害无穷。”试思我任一年,不过获收一年;离任则所侵之利非己有矣,而留此无穷之害,永为民累,真作孼不小哉。其人悔之已无及矣。不可博清名,擅裁陋规。盖地方相沿陋规,正以襄办公事,其益不小。每见地方有应办事,尝苦力不能给,遂置不办。若得陋规添办,官之便,亦民之福也。陋规果有余,则养济院、育婴堂、道路、桥梁之类,正可次第兴举,民被其泽,不亦休乎?一旦裁之,至临事掣肘,转思他道以取盈,又不如留陋规之为愈矣。博清名而裁陋规者,请思之。不可沽名邀誉,到任时做一二事以市名,后将不继,前此皆假矣。进锐退速,名岂能久?惟地方一切利弊,或因或革,实心实力办去,实至而名自彰。百姓愚而最神,所为为名也者,百姓知之所为为民也者,百姓无不知之。余为政猛而不宽,使士民皆畏法,纲举目张,事在必行,无所谓新政,亦无所谓名也。久之,与民相安,若无所事者,而无不举之事,厯道府州十余处矣。民思慕如一日,是岂为名乎?民岂不知乎?□办一事,必合全体观之,自端至委,详细斟酌而后行。如目前祇敷衍得去,日后必破,或迟至数年、数十年而后破,为害无穷,累及子孙不可行也,累及后官百姓更不可行也。办案亦必合全体而观之,此案出路在何处,败路在何处,一一审慎,夫复何患?审时更宜慎密,既观其全体,复求其罅隙,自其隙而攻之,则无不破之案。旁敲侧击,置本案重情而不问,与之说闲话,有隙则乘之,使之出于不自觉,而又无所逃遁,斯真善审案者也。

译抚军钱培山对我说:“做官怎样才算爱护百姓?”我说:“必须有一颗爱护百姓的心,也必须有一份爱护百姓的力量。没有这颗心,那么所谓抚慰体恤、安抚百姓,都不过是沽名钓誉、收买恩惠,是虚假的爱护,对百姓有什么益处?有这颗心,但才干、能力和精神不足,想要做的事无力完成,也只是白白拥有这份爱心罢了。所以真正爱护百姓的人,要用真实的心意实行切实的政事,这两者缺一不可。”抚军说:“您亲自这样实行,所以才能说得如此确切;但这实在很难。” 宋东田的儿子名叫灼,因为捐资取得别驾一职,前来拜见我,请求我送他一顶官帽、一件补服,说这是传承衣钵的意思。他请求说:“先生做官,上级信任您,下属信服您;您办理一件事,没有人不仰慕,判决一桩案件,没有人不悦服。我在安徽二十年了,再没有见过像先生这样的人,这其中的道理在哪里?”我说:“您问得好!我哪里敢说有什么道理,不过是小心谨慎罢了。然而别驾这个官职,我做了很久,深知其中的艰难,不敢不告诉您。既然您来请教,就让我试着说说应当警戒的事情。别驾是清闲的官职,身份接近郡守,但权力比牧令轻。身份接近郡守,却傲然与他抗衡,郡守就会憎恨你;权力比牧令轻,却放肆地凌驾于他之上,牧令就会憎恨你。处在两者之间的清闲官职,却上下都憎恨你,势必孤立。所以善于做别驾的人,对郡守要以长官之礼侍奉,对牧令要以朋友之礼相处,谦虚周旋,不可自大,这是第一条戒忌。凡是设置别驾,多在贫瘠的地方,俸禄少,所以贵在能够安于贫困。如果羡慕郡守、牧令的优厚仕途,强行想要仿效他们,就不能擅自施威施惠;一旦擅自施为而酿成祸患,又将无力自救,只好在深更半夜向别人求援,不管别人是否援助,我自己已经受辱了。” 这叫作多事,是第二条应当警戒的事。国家颁发俸禄来供养廉洁,官职即使清闲贫寒,只要确实能够节俭自守,又何必担心不够?如果不知道节制,任意追求奢华,等到钱财不够,就不得不向人求助、借贷。既是自己招来拖累,别人也会厌烦他的麻烦,这就是卑鄙。第三条应当警戒的事就是这个。您如果真能把洁身自守、奉公办事作为做别驾的目标,钱财方面有所不取,事情方面没有不办理的,使郡守、牧令都倚重您,良好的声誉日益显著,声望和身价日益增加;大府自然会有所听闻,同僚自然会有公正的评价。别驾这个职位哪里能够限制您呢?至于谨慎说话、慎重行事、留心政务体制,则是凡做官的人都应如此,这就不只是对别驾说的了。”宋灼说:“谨慎接受您的教诲。”后来听说他初次出仕在湖北,官声卓著,我高兴地说:“这个人或许真正体会到我的话了吧!”不久又听说他去世了,实在令人悲悼。我退归田园以后,乡里出仕求官的人,大多来向我询问门路。我年老将近,已经厌倦劳碌,开口说话也觉得辛劳,于是随手写下几条做官的实在话,准备用来应答他们。做官的要领,没有比谨慎说话、慎重行事更重要的了;举止要戒除轻浮躁动,说话要戒除夸张。上官和朋友有事与你商量,不可以泄露。所谓“机密之事一旦不严密,事情就会失败”。同僚中有声名卓著、才干和操守都很好、政绩显著的人,就把他当作老师;越过界限、放荡不守规矩的人,就把他当作警戒。有人的某些短处,绝不能说出口,使人抱有终身的怨恨,否则他的仇恨一定很深;更不能揭发别人的隐私,那造成的祸害更严重。同僚欢聚时,多说不如谨慎说话;谈论重要事情,不如谈论闲事。触犯别人忌讳的事,不可公开宣扬;涉及公事的事,不可妄加议论。这些事情关系十分重大,应当恭谨自守,把聪明才智隐藏在敦厚之中,这是承载福分的器具。盛大的名声不可据为己有,因为会被人嫉恨。有一件事办得好,如果是奉上级之命办理的,就说“这是某位上官的意思”;如果是和别人共同办理的,就说“这是某某的力量”;如果是自己独自办理的,就说“这是职责所应当做的,只求能够免于过失罢了”。时时表现得谦逊,不要招来责难。才华也不可显露,因为同样会被人忌恨。只要遇到事情就迅速办理,同时细心斟酌,不要留下差错。事情办得快而且没有差错,才能自然显出才干。为百姓兴办有利之事、除去有害之事,是官员的职责。曾有人自己说:“某个缺向来没有多少收益,我在某项上增加若干,在某项上增加若干,又在某项上添设一项陋规,于是收益就增加了好几倍。”我说:“造孽不小啊!不能为地方兴利,为什么反而侵夺地方的利益来拖累地方?今年多少,明年多少,年复一年,这种祸害没有穷尽。”试想我任职一年,不过是获得一年的收入;离任以后,所侵夺的利益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却留下无穷的祸害,永远成为百姓的负担,真是造孽不小啊。那个人后悔时已经来不及了。不可为了博取清名而擅自裁撤陋规。地方上沿袭的陋规,正是用来帮助办理公务的,其益处并不小。我常常见到地方上有应办的事情,却苦于经费力量不能供给,于是只好搁置不办。如果能用陋规的收入增加经费来办理,对官员是便利,对百姓也是福气。陋规果真有余,那么养济院、育婴堂、道路、桥梁之类的事业,正可以依次兴办起来,百姓受到它的恩泽,不也是好事吗?一旦裁撤,到了办事时受到掣肘,反过来又想用其他办法来补足收入,那还不如保留陋规更好。那些为了博取清名而裁撤陋规的人,请好好想一想。也不可为了沽名邀誉,刚到任时做一两件事来买名声,后来却无法继续;这样一来,先前所做的一切都是虚假的。行动过于急切,退得又太快,名声怎么能够长久?只有把地方上一切有利有弊的事情,或因袭保留,或革除改变,用真实的心意和实际的力量办理下去,实效产生了,名声自然会显著。百姓虽然愚朴,却最为神明;那些为了名声而做的事,百姓知道;那些为了百姓而做的事,百姓没有不知道的。我治理政务严厉而不宽纵,使士民都畏惧法令,纲领提起,条目就能张开,事情一定实行,没有所谓新政,也没有所谓名声。时间久了,和百姓相安无事,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但该办的事情没有一件不办成;我历任道、府、州十多个地方,百姓思念仰慕我始终如一,这难道是为了名声吗?百姓难道不知道吗?□办理一件事,必须从整体上观察,从开端到结尾,详细斟酌后再实行。如果眼前只求敷衍过去,日后必定崩溃;或者迟到数年、数十年才崩溃,造成的祸害无穷,连累子孙,是不可实行的;连累后任官员和百姓,更不可实行。办理案件也必须从整体上观察:这件案子的出路在哪里,败路在哪里,都要一一审慎,这样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审理案件时尤其应当慎密,既要观察全局,又要寻找缝隙;从其缝隙处加以攻破,就没有攻不破的案件。旁敲侧击,把本案最重要的情节暂且放在一边不问,和他谈些闲话,发现缝隙就乘机利用,使他在不知不觉中说出实情,同时又无处逃避,这才是真正善于审案的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日〕

余鞫案多用此法,往往奇中,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其妙用不可得而言也。断不可乱用刑,刑求之供原不可恃,惟于四面八方细细推求。如此案出路在某人身上,详细研鞫,虽犯供狡展,熬审再三,而案情透露已到十分,略一刑而真情毕出,案斯得矣。刑可多乎哉?办事要精神,精神周密则事必无遗漏,事之坏多由精神不到也。古人云:“一分精神,一分福泽”,信然。又要细心,未有粗心人能得事理之平而处之得其当者。古人云:“天下无粗心才子”,自居官言之,其言益信。人每自矜曰:“我不要钱。”此言非也,不要钱乃本分事,非格外好处,何必言?又见有不取其少而取其多者,当时不取而取诸事后者,此更善。要钱者也亦曰:“我不要钱。”噫,果不要钱乎哉?夫要钱必受人使令,轻则以功名使我,重则以性命使我,何其视钱重而视已轻也?要钱则必作孼,颠倒是非,出入人罪,不如是不得钱,也不敢作孼,自不敢要钱矣。我行我法,我尽我心,故不要钱者亦自。求其心之所安而已,何必宣言于众乎?况要钱赃,畏人知,而人无不知之;不要钱清,畏人知,而人更无不知之。是更不必曰:“我不要钱也。”

男以廉庄孙培谷澍培兰蕃培裕年培勋淦校字

宦游纪略卷下终

●跋

昔朱子论有宋人才曰:「我朝能办大事者数人,寇莱公以胆,韩魏公以识,司马温公以诚,而要惟范文正公能曲体人情。」云:「思人各有情,而克一一曲体之,斯岂易言者哉!」是故壮往有功,胆之谓也;当机立断,识之谓也;与物无妄,诚之谓也。而位置经营少有未协,则一已虽足以建功成务,而揆之人则往往有不满意者,则曲体人情之难也。闲尝执此以求,而于吾师青书先生得之。昔公赴挑都中,以通判用,有先达谓之曰:「子今一行作吏矣,何所恃而不恐?」公曰:「天地虽大,万物虽繁,不过此情理二字,准情酌理,其亦何之不可!」然则公于曲体之道,其殆素所蓄积乎?由此仕皖,仕粤,所至卓然,人或壮公之胆,惊公之识,服公之诚,而不知公之用心为独苦也。公处一事,为己地即为人地,并于人所不能知不及觉者,而亦预为之地。当其前人且非公议,公怨公甚且雠仇视公,而以为不情,卒之事定之日,则人人无不如其意以去,盖其用情之审,有不能出其范围者也。闲与二三友朋谈公轶事,而益知公之于人情,真有体之而入微者。公守广州时,有罪隶某最凶悍,好因事陷人,公知之而未及惩也。时某富户新婚,隶乃预服毒往将倾陷之,公闻急乘舆诣富户,见隶已淹淹待毙,乃若为不知也者,命捉至前,怒曰:「尔见官尚佯死邪!」掠笞数十,役曰:「毙矣!

译我审理案件大多采用这种方法,往往能够奇异地奏效。至于如何运用得神妙明察,关键在于各人的能力,其中的妙用无法用语言说尽。绝不能胡乱用刑,靠刑讯逼出来的供词本来就不可靠,只有从四面八方细细推求。比如这件案子的突破口在某个人身上,就详细审问研究;即使犯人供词狡猾反复,经受多次熬审,案情已经透露了十分之九,稍微用刑,真情就全部显露出来,案件也就办成了。刑罚难道可以多用吗?办事需要精神,精神周密,事情就一定不会遗漏;事情办坏,多半是因为精神没有用到。古人说:“多用一分精神,就多得一分福泽。”确实如此。还要细心,从来没有粗心的人能够公平地掌握事理并作出恰当处理。古人说:“天下没有粗心的才子。”从做官来说,这句话更加可信。人们常常自夸说:“我不要钱。”这话不对;不要钱是本分,并不是额外的好处,何必拿出来说?又见有些人不收少数钱,却收取更多的钱;当时不收,却在事后收取,这样更好。那些要钱的人也说:“我不要钱。”唉,果真不要钱吗?凡是要钱,就一定会受人驱使;轻则别人用功名来驱使我,重则用性命来驱使我,这岂不是把钱看得太重、把自己看得太轻了吗?一旦要钱,就必然造孽,颠倒是非,出入人罪;如果不这样做,就得不到钱,于是也不敢造孽,自然就不敢要钱了。我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尽自己的心力,所以不收钱也只是自然而然的事,只求内心安宁罢了,何必向众人宣扬呢?况且,索取钱财的贿赂,害怕别人知道,但人人都知道;不收钱的清白,害怕别人知道,但人们更没有不知道的。因此更没有必要说:“我不收钱。” 男以廉庄孙培谷澍培兰蕃培裕年培勋淦校字 《宦游纪略》卷下终 ●跋 从前朱子评论有宋一代的人才说:“我朝能够办大事的有几个人:寇莱公靠胆略,韩魏公靠见识,司马温公靠诚实;但总的说来,只有范文正公能够委曲体察人情。”又说:“想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而能够逐一委曲体察,这难道是容易说到的吗!”所以,勇往直前而建立功劳,说的就是胆略;遇到关键当机立断,说的就是见识;对待万物不欺不妄,说的就是诚实。但在安排处置、经营谋划方面稍有不妥,即使自己足以建功成事,衡量到他人的感受,往往仍有人不满意,这就是委曲体察人情的困难。我曾经常常拿这个道理来求取验证,而在我的老师青书先生身上得到了印证。从前先生赴京任职,以通判身份任用,有位前辈对他说:“您如今一走就要做官了,凭什么依仗而不感到害怕?”先生说:“天地虽然广大,万物虽然繁多,不过是‘情’与‘理’两个字;依照人情,斟酌事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呢!”这样看来,先生对于委曲体察人情的道理,大概早已有所积蓄了吧?后来先生在安徽、广东做官,所到之处都卓然有成;有人赞叹先生的胆略,惊异先生的见识,佩服先生的诚实,却不知道先生用心实在格外艰苦。先生处理一件事情,为自己打算就是为别人打算;甚至对于别人无法知道、无法觉察的地方,也预先替他们安排妥当。当他所做的事情在当时违背前人的意见和公众的议论时,前人怨恨他,公众甚至把他视为仇敌,认为他不近人情;但到了事情确定的那一天,人人无不按照他的心意离去。这是因为他审察人情极为周密,没有人能够超出他的考虑范围。我曾经和两三个朋友谈论先生的逸事,越发知道先生对于人情,确实能够体察入微。先生镇守广州时,有个罪犯出身的差役某某最为凶悍,喜欢借事陷害别人。先生知道这件事,却还来不及惩治他。当时有个富户刚刚结婚,这个差役竟预先服毒,前往富户家准备陷害他。先生听说后,急忙乘车赶到富户家,看见差役已经奄奄一息,便装作不知道,命人把他抓到面前,怒斥道:“你见到官府还敢装死吗!”于是鞭打了几十下。差役说:“已经打死了!”于是召来里胥收敛尸

」遂召里胥敛而埋之。时南海县令亦至,公语之故,且曰:「我辈作官,何惜一月俸而不保全我良民邪?夫某鲜兄弟,又新婚,二亲且老,设令凶人得遂其谋,将一门尽以累死,我是以不忍。」噫!斯言也,上帝鬼神实照临之,抑仁人之用情有流露于不自禁者邪?又一日,公谒藩署,方伯出文书一袭示公,盖时方请一项,而先为人冒请,验其印固皆广守也。公旋遍检簿书,向实未请,疑焉,以印询幕中人,幕中人审。谛良久曰:「此印伪也。」公曰:「何以知之?」曰:「府印广字上有缺,今完好,必伪也。」公思:非计掾不能为是伪,以其知有此帑也。即召掾至,一鞫,伏言与守藏官共为。公以述诸方伯,请下其事,果得伪印于守藏所,论如律,方守藏者之伏法也。公屡为之请,欲以他事弹劾,俾免死,既而不允。公闻为陨涕,出赀赡其家,并使归葬焉。夫干法败宪之人,犹以同官之故,体恤而哀矜如此,然则公之积虑宅心,其深于情为何如也?道光丁亥六月,公祭龙王归,道出校场,有习马射者数人,飞马突出,横裂公舆颠,公左足驺从立擒之。公力疾起,释不问。大府闻之怒,令南海县令逮鞫。公再四请曰:「马也,非人也。以马之故而罪及于人,予何忍?」遂皆免。今之贵者,每出必辟人,人或犯之,罔不怒者,矧痛切肌肤,恐强者必怒于刑,弱者亦必怒于言矣。而公独无所事事,是非汪洋之量,曷能若此?又公在广十余年,戚族或远投之,公曰:「若来大不易,然不能无事而食。若知刑名乎?」曰:「不知。」「知钱谷乎?」曰:「不知。」「曰既不知矣,来何为?」即赠之费,命归,且曰:「寄语诸君,无复来,我不忘公等也。」及公归,诸兄弟子皆与恒产,举所有田,计值万余金,悉以分之。族人其年之高者,日给酒肉,月给银米,养赡之至,衣衾棺椁,悉为备,使无顾虑。公尝曰:「昔晏子仕齐,父族皆乘车,母族足衣食,妻族无冻馁。我虽不克逮古人,亦何忍不以天禄之下逮于我者,更推之于亲族也乎?」由此数事以观,则夫胆也,识也,诚也,公固兼之,而纷然错出之情,又复不留余憾如是。嗟乎!当今之世,昏庸者无论已,即卓荦英多奇节自负,而任情纵意,但思所以自全,至于人则泛泛焉,藐藐焉,听其呼号而不一援手救,矧冀患难中隐令其得所乎?又或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征逐相游戏,一似推食解衣曾不足道者,一旦得志,虽以骨肉之亲,昔所受惠之人,反白眼视之,而莫肯一为之所。况其在宗族,况其在友朋,则甚矣。人之不情也。居官有如公者,使其由郡守而屏翰,而节钺,而秉国之钧,则功业所表见,必将书竹帛,铭钟鼎,与古人争烈矣。

译体,把他埋葬了。当时南海县令也到了,先生把原委告诉他,并且说:“我们做官的,为什么舍不得一个月的俸禄,却不保全我们的良民呢?这个人没有多少兄弟,又刚刚结婚,双亲也已年老;假如让凶恶之人得逞,他全家就会因此被牵累而死,所以我不忍心。”唉!这番话,上天和鬼神确实都在照察;或者说,这是仁人的体察人情之心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了吗?又有一天,先生拜访藩署,方伯拿出一份文书给他看。原来当时正申请某项事务,却有人抢先冒用名义申请,查验印章,确实都是广守的印章。先生回来后,遍查簿书,发现先前其实并未申请过这件事,心中疑惑,便拿印章去询问幕中人。幕中人仔细查看了很久,说:“这个印是假的。”先生说:“你怎么知道?”他说:“府印中‘广’字上有缺口,现在却完好无缺,一定是假的。”先生想到:不是计掾不可能伪造这种印章,因为只有他知道府库中有这笔钱。于是立即把计掾叫来,一审问,他就承认是和守藏官共同伪造的。先生把这件事告诉方伯,请求将案件交付审理;果然在守藏所搜出了假印,依法论罪,这才是守藏官伏法的时候。先生多次替计掾请求,希望改以其他罪名弹劾,使他免于死刑,后来没有获准。先生听说后流下眼泪,拿出自己的钱赈济他的家人,并让其归葬。一个触犯法律、败坏法纪的人,先生尚且因为同僚之情而如此体恤怜悯,那么先生长期思虑、存心用意,对于人情的深厚程度究竟到了怎样的地步呢?道光丁亥六月,先生祭祀龙王回来,路过校场,几名正在练习马射的人骑马飞驰而出,横冲过来撞翻了先生的车轿;先生的左脚随从立即把他们擒住。先生勉强带病起身,释放他们,不予追究。大府听说后大怒,命令南海县令将他们逮捕审问。先生再三请求说:“是马,不是人。因为马的缘故而连累治罪于人,我怎么忍心?”于是把他们全都免罪。如今的权贵,每次出门都要让人清道;有人稍有冒犯,没有不发怒的,何况疼痛触及肌肤,恐怕强者一定会因刑罚而发怒,弱者也会因言语而发怒。然而公却独自安然处之,若不是有汪洋般宽广的器量,怎么能做到这样?公在广十多年,亲戚中有些人远道来投奔他,公说:“你们能来实在很不容易,但总不能无所事事地吃闲饭。你们懂刑名吗?”回答说:“不懂。”“懂钱谷吗?”回答说:“不懂。”“既然什么都不懂,来这里做什么?”于是就送给他们路费,让他们回去,并且说:“请转告各位,不要再来了,我不会忘记你们。”等到公回来,兄弟和侄子们都得到了可以维持生计的产业;他把所有田地估价一万多金,全部分给他们。族人中年纪大的,每天供给酒肉,每月供给银子和米,对他们的供养十分周到,衣服、被褥、棺材和外椁也全都准备好,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公曾说:“从前晏子在齐国做官,父亲一族都能乘车,母亲一族衣食充足,妻子一族没有受冻挨饿。我虽然不能赶上古人,又怎么忍心不把上天赐给我的俸禄,再推及亲族呢?”从这几件事来看,公确实兼具胆识和诚意,而各种纷繁交错的情感,又都能处理得这样不留遗憾。唉!当今世上,昏庸之人姑且不论;即使是那些卓异英俊、自负有奇特操守的人,任性放纵,只想着如何保全自己,对于别人却态度敷衍、轻视冷漠,听见别人呼号也不肯伸手相救,何况还希望他们在患难之中暗中设法使别人得到安置吗?又有些人平日里在乡里彼此仰慕取悦,往来饮酒吃饭、相互嬉游,仿佛给人食物、替人解衣都算不得什么;一旦得志,即使是骨肉亲人,或从前受过自己恩惠的人,也反而白眼相待,没有人肯替他们做一件有益的事。何况对宗族,何况对朋友,那就更严重了。这就是人不近人情的表现。做官而像公这样的人,假使能够由郡守升为屏翰之臣、掌握节钺,再执掌国家政权,那么功业所显现出来的成就,必定会载入史册,铭刻在钟鼎之上,同古人争辉。然而谁能料到,他最

而不谓竟以太守终也。云执曲体人情之说,以为公生平行事,胥出于此,愿以质世之知公者。若夫决大疑,定大计,平大狱,则有公之政绩在是。又云之所无事殚述也已。门下士李锦云谨跋

译终竟只做到太守。有人拘守于曲尽体察人情的说法,认为公一生的作为全都由此而来,愿把这些话拿来质问世上了解公的人。至于决断重大疑案、制定重大计策、审理平反重大案件,则有公的政绩在那里。又不是我无事可做,才把这些事情详尽叙述罢了。门下士李锦云谨慎作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