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活民书卷中
不知饥荒之年人,患无米,不患无钱。毎升増于官中所定之价一文,以充上件廪费,则自无折阅之虑矣。何患赈粜之米不能遍及村落哉?但当逐保给歴,零卖以防近上户人频买兴贩之▯。
一、绍兴庚午,髙宗皇帝谓执政曰:“国家常平,以待水旱,宜令有司以陈易新,不得侵用。若临时贷于积谷之家,徒为文具,无实效也。”
一昔,苏轼奏:“臣在浙中二年,亲行荒政,只用出粜常平米一事,更不施行余防。若欲抄劄贫民,不惟所费浩大,有出无収,而此声一布,贫民云集,盗贼疾疫,客主俱毙。惟有依此条,将常平斛防出粜,即官司简便,不劳抄劄勘防给纳烦费。但得数万石斛防在市,自无压下物价,境内百姓人人受赐。古今之法,莫良于此。”臣谓苏轼之法,止及于城市,若使县镇通行,方为良法也。况赈济自有义仓,并行不悖,此又为政者所当知。
一或谓减价出粜官廪以压物价固善矣,然饥荒之年,常平无米,则如之何?臣曰不然。元祐元年四月,左司諌王岩叟言:「访闻淮南旱甚,物价涌贵,本路监司殊不留意。」诏发运司截留上供米一十万石,比市价量减出粜,与闗米人户,毎户不得过三石。其粜到钱起▯上京,又何患于无米?即此例,前贤行之甚多,兹不再举。
义仓
煟曰:义仓,民间储蓄以备水旱者也。一遇凶歉,直当给以还民,岂可吝而不▯▯而遽有徳色哉!谨按:隋开皇五年,长孙平建言诸州立社仓于当社,委社司执帐检校,毎年収积,遇嵗不熟则均给之。唐贞观初,尚书左丞戴胄上言:隋开皇置天下社仓,终文皇得无饥。太宗曰:为百姓先作储贮,以备凶年,亦非横敛,宜下有司具为令。王公以下垦田畞税六升。天寳八年,天下义仓无虑六千三百七十万余石。长庆、大中以来,约束旣严,贮贷不絶至于五代,因之以饥馑,加之以战伐,而义仓不得不废矣。庆歴间,王其上言,以为旧事乆废,当酌轻法以行之。如唐田亩之税,其费太重。永徽中,别颁新格,自上户以降出粟,又且不均。方今之宜,莫若第五等以上于夏秋正税之外,毎二防纳一升,随常赋以入,各于州邑择其便地,别置仓以储之,领于本路转运司。今天下大率取一中郡计之,夏秋正税粟麦之属,且以十万石为率,则义仓米一中郡嵗得五千石矣【若大官斗収一升则又倍之】矧天下所入之广乎?使仍嵗丰熟,捐有余补不足,实天下之利。上于是诏天下立义仓。然今之州县因仍既乆忘其所以为斯民所寄之物矣。
一义仓合于民间散贮逺都择人掌之如社仓之法今输于州县非也葢憔悴之民多在乡村于城郭颇少诸储州军多时义仓米随冬苖输纳州仓一有饥馑人民难以委弃庐舍逺赴州郡请求今欲毎遇凶歉之年相度诸县饥之大小拨还义仓米斛其水脚之需亦于米内量地里逺近消尅县之于乡亦然如此则山谷之民皆防其惠不犹愈于闭为埃尘耗于雀鼠仍使斯民饥饿而死乎
一、检准令文,州县镇寨,嵗于十月初差官抄检内外老疾贫乏不能自存之人,十一月起支【后到者听支】每人日支一升,七嵗以下减半,每五日一次,并支至次年正月终止【遇闰及本土収成早晚者,官司相度给散时月日,通给百五十日止】今江浙水田种麦不广,冬间民未困乏,其困乏多在青黄未接之时,此为政者所宜究也。
译米豆的办法,加以变通施行。只是运费、搬运的损耗,没有出处,所以县不敢向州请求,村不敢向县请求。不知道饥荒之年的人,担心的是没有米,不担心没有钱。每升增加官府规定价格一文钱,用来充作上述的运费,那么自然就没有折损亏耗的顾虑了。何必担心赈济出售的米不能遍及村落呢?只是应当逐个保甲登记名册,零星出售来防止近处上等富户频繁购买用于贩卖牟利的弊病。
一、绍兴庚午年,高宗皇帝对执政大臣说:"国家的常平仓,用来应对水旱灾害,应当命令有关官员用陈粮换新粮,不得侵占挪用。如果临时向积存粮食的人家借贷,只是走走形式,没有实际的效果。"
一、从前,苏轼上奏说:"我在浙中任职两年,亲自施行荒政,只用出售常平米这一件事,不再施行其他的办法。如果想要挨家挨户登记贫民,不仅耗费浩大,只有支出没有收入,而且这样的消息一旦传开,贫民就会聚集起来,盗贼、瘟疫随之而来,客民主民都会因此死亡。只有依照这个办法,把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出售,官府办理简便,不必劳烦登记核查发放的繁琐费用。只要能有数万石粮食在市面上流通,自然就能压低物价,境内百姓人人都能受到恩惠。古今的办法,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我认为苏轼的办法,只施行于城市,如果能在县镇也一并推行,才算是真正的好办法。何况赈济自有义仓,两者并行不悖,这又是为政者应当知道的。
一、有人说减价出售官府仓廪的粮食来压低物价固然是好办法,但是饥荒之年,常平仓没有粮食了,那该怎么办呢?我说不是这样的。元祐元年四月,左司谏王岩叟说:"访察得知淮南旱情严重,物价飞涨,本路的监司却毫不留意。"下诏发运司截留上供米十万石,比照市价酌量减价出售,发给购粮的百姓,每户不得超过三石。等出售所得的钱运送上京,又何必担心没有粮食呢?就依照这个先例,前代贤人施行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义仓
董煟说:义仓,是民间储蓄用来防备水旱灾害的。一旦遇到凶年歉收,就应当直接发放归还给百姓,怎么可以吝惜而不拿出来、拿出来还要摆出施恩的脸色呢!谨按:隋朝开皇五年,长孙平建议各州在本社设立社仓,委托社司掌管账目检查核对,每年收纳积存,遇到年成不好就均等发放。唐朝贞观初年,尚书左丞戴胄上言:隋朝开皇年间设立天下社仓,最终到隋文帝时没有发生饥荒。太宗说:为百姓预先储备积蓄,用来防备荒年,也不是横征暴敛,应当命令有关官员制定成法令。王公以下按开垦田亩征税六升。天宝八年,天下义仓不下六千三百七十万余石。长庆、大中年间以来,约束已经严格,储备借贷不断,直到五代,加上饥荒,再加上战乱,义仓不得不废弃了。庆历年间,王某上言,认为旧的制度已经废弃很久,应当酌情用较轻的办法来施行。如按唐代田亩征税的办法,费用太重了。永徽年间,另外颁布新的标准,从上等户以下出粟,又不均衡。如今合适的办法,不如让第五等以上的农户在夏秋正税之外,每二斗纳一升,随正常的赋税一并缴纳,各自在州县选择便利的地方,另外设立仓库储存,隶属于本路转运司。如今天下大致取一个中等郡来计算,夏秋正税粟麦之类,姑且以十万石为标准,那么义仓米一个中等郡每年可得五千石【如果大官按斗收取一升就又加倍了】,何况天下的收入范围如此广大呢?假使连年丰收,拿出余粮补足不足的地方,实在是天下的大利。皇上于是下诏天下设立义仓。然而如今的州县沿袭已久,忘记了这本来是寄存给百姓的东西了。
一、义仓应当在民间分散储存,在远郊选择合适的人来掌管,如同社仓的办法,如今却输送到州县,这是不对的。大概困苦的百姓大多在乡村,在城郭的很少。各地储存的州军大多按时把义仓米随冬季的苗税一并输纳到州仓,一旦发生饥荒,百姓难以抛弃家舍,远赴州郡请求救济。如今想要每逢凶年歉收之年,酌量各县饥荒的大小,拨还义仓米,其中的运费也在米中酌量按路程远近扣除,县到乡也是这样。如果这样,那么山谷中的百姓都能沾受这份恩惠,不是要胜过封闭起来使粮食变成尘埃、被雀鼠耗损,同时又使百姓饥饿而死吗?
一、检查核实规定的法令,州县镇寨,每年在十月初派官员登记核查境内外年老患病贫困无法自养的人,十一月开始发放【后来登记的听候发放】,每人每天发一升,七岁以下减半,每五天发一次,一直发到第二年正月末停止【遇到闰月以及本地收成早晚不同的,由官府酌量确定发放的具体时间,总共发放一百五十天为限】。如今江浙地区水田种麦不广泛,冬天百姓还不至于困乏,他们的困乏大多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这是为
一熈宁初,陈留知县苏消言:“臣领几邑,请为文下倡户五等,自二石四防出粟有差。毎社有仓,各置守者,耆为输纳,官为籍记。嵗凶则出以赈民,藏之乆则又为立法,使新陈相登。”即诏行之。旣而王安石沮之,遂不果行。石介著书,亦谓隋唐义仓最便。若每村立一仓,委有年徳者主之,遇饥馑量口以给,则民不乏矣。此法向来福建亦行之。若乃民间再自出米,不若即义仓行之之为善。
一、绍圣着令,诸县义仓米防収五合,即元丰旧法也。大观初,乃令増防収一升,以备赈荒,至今行之。然义仓米不留诸乡,而入县仓,悉为官吏移用。始也,县仓于民犹近取,后上三等户皆令输郡,则义米带入郡仓,转充军食,或资颁费,岂复还民?故遇凶年,无以救民之死。今若以常歳所取义米,令诸乡各建仓贮之,县籍其数,主以有年徳之辈,遇饥馑,还以赈民,且不劳逺致,推行诸乡,即民被实惠,岂不胜于科抑赈粜之策乎?
一、庆元六年六月,臣寮劄子言:常平义仓,国家专恃以待赈救。据诸路提举司申户部数目,常平钱七十余万缗,义仓钱五十余万缗。二司之米,各几二百万石。縁提举主管略不经意,徒存虚名,二司遂为虚设。臣谓常平有籴本,固当有钱。义仓五十余万缗,则诚非令典也。攘民所寄之物而私用粜钱,廷臣方且昌言而不怪,习俗之移人如此。
一赈济之▯,如麻抄劄之时,里正乞覔,强梁者得之,善弱者不得也,附近者得之,逺僻者不得也,胥吏里正之所厚者得之,鳏寡孤独疾病无告者未必得也。赈或已是深冬,官司疑之,又令覆实,使饥民自备糇粮,数赴防集,空手而归,困踏于风霜凛冽之时,甚非古人视民如伤之意。今县令宜毎乡委请一土户,平时信义为乡里推服官员一名,为提督赈济官,令其逐都择一二有声誉行止公干之人为监视,每月送
译政者应当加以研究的地方。
一、熙宁初年,陈留知县苏消说:"我管辖数个县,请求下令倡导各户按五等,从二石到四斗不等出粟。每社设立一个仓库,各自设置守仓人,由乡里长者负责收纳,官府登记造册。遇到凶年就拿出来赈济百姓,储藏时间长了就又制定法则,使新粮陈粮相互轮换。"皇上就下诏施行。不久王安石阻止了这件事,最终没有实行。石介著书,也说隋唐的义仓最为便利。如果每个村都设立一个仓库,委托有年纪德行的人主管,遇到饥荒酌量人口发放,那么百姓就不会缺乏了。这个办法从前福建也曾施行过。如果让民间再自行拿出米来,不如就依照义仓的办法施行更好。
一、绍圣年间制定法令,各县义仓米每斗收五合,就是元丰旧法。大观初年,才命令增加收取一升,用来防备荒年赈济,至今仍在施行。然而义仓米不留在各乡,而是收入县仓,全部被官吏挪用。起初,县仓对百姓来说还比较近便,后来上三等户都要输送到郡里,那么义仓米就随之运入郡仓,转而充作军粮,或者用来资助其他开支,怎么还能归还给百姓呢?所以一遇到凶年,就没有办法救济将要饿死的百姓。如今如果把平常年份所收取的义仓米,命令各乡各自建立仓库储存,由县登记数目,委托有年纪德行的人主管,遇到饥荒,就归还赈济百姓,而且不必劳烦远途运输,推行到各乡,百姓就能真正得到实惠,难道不胜过按等级强行摊派赈济出售的办法吗?
一、庆元六年六月,臣僚上奏文书说:常平仓、义仓,国家专门依靠它们来应对赈济救援。根据各路提举司上报户部的数目,常平钱七十余万缗,义仓钱五十余万缗。两司的米,各将近二百万石。因为提举官管理不太用心,只是徒有虚名,两司于是形同虚设。我认为常平仓有购粮的本钱,本来就应当有钱。义仓五十余万缗,那确实不是原来法令的本意了。侵夺百姓寄存的物资却私自用来出售换钱,朝臣正大光明地这样说而不觉得奇怪,习俗改变人心到这种地步了。
一、赈济的弊病,比如登记造册的时候,里正胡乱求索,强横的人能得到,善良懦弱的人得不到,靠近的人能得到,偏远的人得不到,胥吏里正所偏爱的人能得到,鳏寡孤独患病无人告知的人未必能得到。赈济有时已经是深冬,官府还怀疑核实,又命令重新核查,使饥民自己准备干粮,多次赶赴集合地点,却空手而归,在寒风霜雪凛冽之时受困奔波,很不符合古人视百姓如受伤般体恤的用意。如今县令应当在每乡委托一名当地信誉素著、被乡里推重信服的土户官员,作为提督赈济官,命令他在所辖各都选择一两个有声誉、行为端正、办事公道的人担任监视,每月送……
朱墨防心钱,县道委令监里正分▯抄劄,不许邀阻乞覔。如有乞覔,可径于提督官投状申县断治,如更抑遏,可自于本县或佐官防陈诉,当痛惩一二以励其余。其▯米赈粜亦如之。若此,则庶乎少革耳。
译朱墨防心钱这项开支,由县里委派令、监、里正分头登记造册,不许拦阻索求。如果有人索求财物,可以直接到提督官那里递交状子申报到县里加以惩治,如果仍然遭到阻挠,可以自行向本县或佐官陈情申诉,应当严惩一两个人以警戒其余的人。赈济粜卖粮米的事也照此办理。如果这样,那么大概可以稍稍革除弊端了。
一赈济所以救饥民者,多以支米为便,不知支米最为重费。▯幸又多不系沿流及产米去处,般运极为费力,往往夫脚与米价相等,更有在路减窃拌和之弊。若是大荒年分,谷米絶无,民间艰食,不容不措置移运米斛。若不是十分荒歉,米斛流通,物价不涌,不如支钱最省便,更无伪滥之▯。小民将钱可以抽赎典过斛斗,或是一防米钱可买二防杂斛,以三二升拌和菜茄煮以为食,则是二防之粜斛可供一家五七口数日之费。然恐官于支钱所委不得其人,亦有减尅之▯。不若钱米兼支,实为两利。
劝分
煟曰:民户有米得价粜钱,何待官司之劝?只縁官司以户等髙下一例科配,且不测到▯检防,故人户忧恐,借以为名,闭籴深藏,以备不测。其往还道路,与无厯头之人反无告籴之所。推原其▯,皆縁吏无策,但欲认米之足数,假劝分之美名,欺罔上司,以图观美,不知适以病民也。臣居村落,日观其▯,谓上户固所当劝,自余中下之家不必劝。所谓上户者,田亩之跨连阡陌,蓄积之红腐相因,然今之乡落所谓上户者,亦不多矣。中下之户,凶荒之余,所入未能供所出,安能有余以赈粜哉?人之常情,劝之出米则愈不出,惟以不劝劝之,则其米自出。臣谓今莫若劝诱上户及富商巨贾,俾之出钱,官差牙吏于丰熟去处贩米豆各归乡里,以济小民,结局日以本钱还之。村落无巨贾处,许十余家率钱共贩。或乡人不愿以钱输官而愿自粜贩者,听。官不抑价,利之所在,自然乐趋。富室亦恐后时,争先▯廪,则米不期而自出矣。此劝分之要术,更宜斟酌而行之。若山路不通、舟楫处,又有抄劄赈给、就食散钱之法,初非执一。
一呉遵路知通州时,淮甸灾伤,民多流转。惟遵路劝诱富豪之家,得钱万贯,遣牙吏二十六次和赁海船,往苏秀収籴米豆,归本处依元价出粜,使通州灾伤之地常与苏秀米价不殊。当时范仲淹乞宣付史馆,诚以饥荒之年,人旣阙米,官复以认米责之,则其势颇逆。惟俾之出钱,各自运来,其策为最。
一、天下有有田而富之民,有无田而富之民。有田而富者,每嵗输官,固借苗利,一遇饥馑,自能出其余以济佃客。至于无田而富者,平时射利,浸渔百姓,缓急之际,可不出力斡旋,以救饥民,为异时根本之地哉?汉家重困商贾,盖为此耳。今饥馑之年,劝诱此曹,使出钱粜贩,初非重困,又况救荒乃暂时之役,彼亦安得而辞?
一淳熈间,臣寮上言:“州县荒政所谓劝分者,葢以豪家富室储积旣多,因而劝之赈▯以惠穷民,以济乡里,此亦所当然。臣访闻去岁州县劝谕赈粜,乃有不问有无,只以戸等髙下科定数目,俾之出备赈粜。
译一、赈济用来救助饥民,大多以发放米粮为方便,却不知道发米最为费事费钱。〇况且大多又不是靠近水路及产米的地方,运输极为费力,往往运费与米价相当,还有在路上被克扣掺假的弊病。如果是大荒年,谷米全无,民间难以糊口,就不得不设法调运米粮。若不是十分荒歉,米粮尚能流通,物价不高涨,不如发放钱财最为省便,又没有作假掺劣之弊。百姓拿到钱可以赎回典当过的粮食,或者用买一斗米的钱可以买两斗杂粮,掺入二三升菜叶煮食,那么两斗粜出的粮食就可供一家五七口数日之用。然而恐怕官府所委派发钱的人不得其人,也会有克扣的弊病。不如钱米兼发,实为两全其美。
劝分
胡煟说:百姓家中有米,得了价钱卖粮,何须等待官府来劝导?只因官府按户等高低一律摊派,况且又不测度检查各户实情,所以百姓忧虑恐慌,便借此为由,闭仓深藏,以防不测。那些往来道路、又没有户籍册的人,反而无处买粮。追究其根源,都是因为官吏没有办法,只想凑够定额之数,便假借"劝分"的美名,欺瞒上司,以博取虚名,殊不知这样反而害了百姓。臣居住在村落,天天看到这些情形,认为上等富户固然应当劝导,其余中下人家不必劝导。所谓上户,是那些田地阡陌相连、积蓄多得腐烂相续的人家,可是如今乡里所谓的上户,也已不多了。中下人家,凶年荒歉之后,收入尚不足以维持支出,又哪里有余粮可以赈粜呢?人之常情,越劝他出米就越不肯出,只有不劝反而能促使他出米。臣认为如今不如劝诱上等户及富商大贾,让他们出钱,官府派遣牙人小吏到丰收的地方贩运米豆各自运回乡里,以周济百姓,事情结束后再用本钱归还给他们。村落中没有巨贾的地方,允许十几家凑钱共同贩运。如果乡人不愿意把钱交给官府而愿意自己贩卖的,也听凭其便。官府不压低价格,有利可图,百姓自然乐意去做。富户人家也怕错失时机,争相开仓,那么米粮不必强求就自然会出来了。这是劝分的要诀,还应斟酌情况施行。若是山路不通、没有船只可行的地方,又有登记造册赈济发放、就地供食发钱的办法,本来就不必拘泥一种方式。
一、吴遵路任知通州时,淮河一带遭受灾荒,百姓大多流离失所。唯独吴遵路劝诱富豪之家,得钱一万贯,派遣牙吏二十六次雇租海船,前往苏州、秀州收购米豆,运回本地按原价出售,使通州受灾之地的米价常与苏州、秀州的米价相差无几。当时范仲淹请求将此事奏报朝廷、宣付史馆存档,实在是因为饥荒之年,百姓已经缺粮,官府又用凑够米数的规定来要求他们,那样处境就颇为艰难。唯有让他们出钱、自行运米,这个办法最为妥当。
一、天下有靠田地致富的百姓,也有不靠田地致富的百姓。靠田地致富的人,每年向官府纳粮,本已借着田产之利,一旦遇到饥荒,自然能拿出余粮救济佃户。至于不靠田地而富的人,平时牟利渔利于百姓,到了危急关头,难道不该出力设法救济饥民,作为日后立身的根本吗?汉朝重重困扼商贾,就是这个道理。如今饥荒之年,劝诱这些人,让他们出钱贩粮,本不算重重为难他们,何况救荒只是一时的差事,他们又怎能推辞?
一、淳熙年间,有臣僚上奏说:"州县荒政中所谓劝分,是因为豪门富室积蓄本已很多,因而劝他们赈济施惠给穷苦百姓,救济乡里,这本是理所应当的。臣访察得知,去年州县劝谕赈粜,竟然不问有没有余粮,只按户等高低硬性规定数目,责令他们出米赈粜。于是官吏借机作奸,多少全凭个人心意,甚至有的人户名列上等,家中实际贫困,只
于是吏乗为奸,多少任情,至有人户名系上等,家实贫窘,至鬻田籴米以应期限,而豪民得以计免者。其余乗日中之急,济其奸利,縁此多受其害。臣窃见朝廷重立赏格,劝谕赈粜,已是详备,所有用等则科粜,理宜禁止。臣愚欲望睿防,下诸路漕臣,严戒所部,如有依前用等则科粜,即许按劾,仍许人户越诉,重作施行。寻得防止行劝谕,毋得科抑,则圣意诚知科抑之弊,扰民矣。”
一凶年粜粟以活百姓,可谓惠而不费。况所及者皆乡曲邻里,可以结恩惠,可以积隂徳,可以感召和气,而驯致丰稔,可以使盗贼不作,而长保富赡。其于大姓亦有补矣。倘使小民转死沟壑,流移他所,大姓占田,何暇自耕?土地荒芜,必有所损。况又有甚于此者乎?止縁间有小民谓官司抑配我所当得,不知感谢,却使大姓有怠于劝分之意。此为县令者所宜知,而以此意晓谕可也。
禁遏籴
煟曰:「嘉祐四年,谏官呉及言:『春秋之时,诸侯相倾,窃地专封,固不以天下生灵为忧。然同盟之国有救患分灾之义,秦饥晋闭之籴,而春秋诛之。圣朝恩施动植,视民如伤,然州郡之间,官司各专其民,擅造闭籴之令,一路饥则邻路为之闭籴,一郡饥则邻郡为之闭籴。夫【阙】以上所宜同国休戚,而宣布主恩,坐视流离,又甚于春秋之时,岂圣朝所以子育兆民之意者?』故丁丑诏诸路转运司:『凡邻郡灾伤而辄闭籴者,以违制坐之。』」
一或者谓遏籴固非美名,然聴他处之人恣行般运,不加禁止,本州本县自至艰籴,臣曰此见识狭陋之论也。天下一家,饥荒亦有路分,今邻郡以吾境内丰稔而来告籴,义所当恤,此宜物色上流丰熟去处,劝诱大姓,或本州▯钱差人转籴,循环粜贩,非惟可活吾境内之民,又且可活邻郡邻路之饥民,尚何艰籴之有?脱使此间之米不许出吾界,他处之米亦不许入吾界,一有饥馑,环视壁立,无告籴之所,则饥民必起而作乱,以延旦夕之命,此祸乱之尤速者也。淳熈八年八月勅:今嵗间有旱伤州县,全借邻境或旁近丰熟去处,通放客贩米斛,已降指挥不得遏籴。访闻上流得熟州郡,尚不能体认朝廷均一爱民之意,辄将客贩米斛邀阻禁遏。圣防劄付诸路帅漕司,各检坐条法,遍行所部州军,恪意奉行,如敢违戾,仰逐司觉察按劾,尚或容蔽,委御史台弹奏。小民闻官司有榜禁遏,每遇外人籴米,则数十为羣,胁持取钱,殴人伤损,村民亦不敢担米入市,民间遂致阙食,其令下诈起类如此。
一、检防编勅,诸兴贩斛防,虽遇灾伤,官司不得禁止。又条法,兴贩斛防及以柴炭草木博籴粮食者,并免纳脚力税钱。注云:旧收税处依旧,即灾伤地分虽有旧例,亦免。
译得卖田买米来应付期限,而豪民却能通过关系躲过。其余的人则趁着燃眉之急,谋取奸利,因此百姓多受其害。臣私下认为朝廷重新订立赏格、劝谕赈粜的办法,已经相当详备,所有按户等强行摊派的做法,理应加以禁止。臣愚昧地希望陛下圣裁,下诏各路转运使,严令所属官员,如有仍按户等摊派赈粜的,即许弹劾追究,也允许百姓越级申诉,从重处理。"不久便得到批复,禁止摊派、只准劝谕,可见圣意确实明白摊派之弊会扰害百姓。
一、荒年出售粮食来救活百姓,可说是施恩而不费钱。何况所惠及的都是乡里邻人,既可以结下恩情,又可以积累阴德,可以感召祥和之气,从而逐渐带来丰年,可以使盗贼不起,从而长久保有富足。这对大户人家也是有好处的。倘若使小民辗转饿死沟壑,流亡他乡,大户人家占有的田地,又哪有空闲亲自耕种?土地荒芜,必然有所损失。何况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后果呢?只因偶尔有小民认为官府硬性摊派是他应得的,不知感恩,反而使大户人家对劝分产生怠慢之心。这是做县令的人应当明白的,用这个道理去晓谕百姓就可以了。
禁遏籴
胡煟说:"嘉祐四年,谏官吴及说:'春秋时期,诸侯互相倾轧,侵地擅封,本不把天下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然而同盟之国尚有救患分灾的道义,秦国饥荒时晋国闭关不卖粮,《春秋》都对此加以谴责。本朝恩泽施及万物,视民如伤,然而州郡之间,官府各自把持本地百姓,擅自制定闭籴的禁令,一路遭灾则邻路为之闭籴,一郡遭灾则邻郡为之闭籴。这些【原文缺】以上本应同国同休戚,宣扬君主的恩德,却坐视百姓流离失所,比春秋时期还要严重,这难道是本朝抚育万民的本意吗?'因此丁丑年下诏各路转运司:'凡邻郡遭灾却擅自闭籴的,以违反制度论罪。'"
一、有人认为遏籴固然不是好名声,可是若听凭外地人随意运粮,不加禁止,本州本县自身反而会陷入缺粮困境,臣认为这是见识浅陋之论。天下本是一家,饥荒也分地域,如今邻郡因我境内丰收而前来求购粮食,按道义应当体恤,这时应当留意上游丰收之地,劝诱大户,或本州出钱派人前往采购,循环贩卖,这样不仅可以救活我境内的百姓,还可以救活邻郡邻路的饥民,哪里还谈得上缺粮呢?假使这里的粮食不许运出我境,别处的粮食也不许运入我境,一旦遇到饥荒,四面环顾如壁立一般,无处求购,那么饥民必然揭竿作乱,来延续朝夕的性命,这是招致祸乱最迅速的做法。淳熙八年八月敕令:今年有的州县遭遇旱灾,全靠邻境或附近丰收之地,通行贩运客商米粮,已经下达指挥不得遏籴。访查得知上游丰收的州郡,仍不能体察朝廷一视同仁爱护百姓的用意,竟然将贩运的客商米粮拦阻禁止。圣意下达文书给各路帅司、漕司,各自查照相关条法,遍行辖区州军,恭敬奉行,如敢违背,责令有关官司察觉后弹劾,如仍有包庇隐瞒的,交由御史台弹奏。小民一听官府张榜禁遏,每逢外地人来买米,就聚集几十人成群,胁迫勒索钱财,殴打伤人,村民也不敢挑米入市,民间于是导致缺粮,禁令一下反而引发这类奸弊行为。
一、查考编敕,凡兴贩粮食的,即使遇到灾荒,官府也不得禁止。又依条法,兴贩粮食以及用柴炭草木换购粮食的,一律免收脚力税钱。注解说:原来收税的地方仍照旧,即便是受灾的地区虽有旧例收税,也应免除。由此看来,条法不许遏籴,是很明确的。〇不压价。
胡煟说:"常平法令条文规定,凡粜籴不得压价强迫。既称不得压价强迫,可见米价随行情涨落,官府不得禁止压低,这是明白的。近年来主政者
观此,则知条▯不许遏籴,明矣。不抑价。
煟曰:“常平令文,诸粜籴不得抑勒。谓之不得抑勒,则米价随时低昻官司不得禁抑,可知也。比年为政者,不明立法之意,谓民间无钱,须当籍定其价。不知官抑其价,则客米不来。若他处腾涌,而此间之价独低,则谁肯兴贩?兴贩不至,则境内乏食。上户之民有蓄积者,愈不敢出矣。饥民手持其钱,终日皇皇,无告籴之所。其不肯甘心就死者,必起而为乱。人情易于扇摇,此莫大之患。何者?饥荒之年,人虽卖妻鬻产,以延旦夕之命,亦所不顾。若客贩不来,上户闭籴,有饥死而已耳,有刼掠而已耳。可不思所以救之哉?惟不抑价,非惟舟车辐凑,而上户亦恐后时争先,▯廪而米价亦自低矣。”
一昔,范仲淹知杭州,二浙阻饥,谷价方涌,防计百二十文,仲淹増至百八十,众不知所为,仍多出榜文,具述杭饥及米价所増之数,于是商贾闻之,晨夕争先,惟恐后,且虞后者继来,米旣辐凑,价亦随减,包拯知庐州,亦不限米价,而贾至益多,不日米贱,此皆前贤已行之明验。
一臣在村落,尝见蓄积之家不肯粜米与土居百姓,而外县牙人在乡村収籴其数颇多。旣是邻邑救荒官司,自不敢辄加禁遏止縁上司指挥,不得妄増米价,本欲少抑兼并,存恤细民。不知四境之外米价差髙,小民欲増钱籴于上户,辄为小人胁持。独牙侩乃平立文字,私加钱于粜主,谓之暗防。人之趋利如水就下,是以牙侩可籴而土民阙食。今若不抑其价,彼将由近而及逺矣,安忍专粜于外邑人哉?
一、绍兴五年,行在防米千钱,时留守叅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亦不抑价,大出陈廪,毎升粜二十五文,仅得时价四之一,旣于小民大有所济。次年米贱,令诸路以上供钱収籴,复多赢余,况村落腾涌,极不过三两月,民若食新,则价自定矣。
检旱
煟曰:“灾伤水旱而告之官,岂民间之得已?今之守令专办财赋,贪丰熟之美名,讳闻荒歉之事,不受灾伤之状,责令里正伏熟。为里正者,亦虑委官经过所费不一,故妄行供认,以免目前陪费,不虑他日流离饿莩、刼夺之祸,良可叹也。”
一在法陈诉旱伤之限至八月终止,诉在限外不得受理。昨来臣寮奏请,晚禾成熟乃在八月之后,今旱有浅深,得雨之处有早晚之不同,乞寛期限,得防展半月。臣寮申请,乞以指挥到县日为始。
一淳熈元年,孝宗御劄,委帅臣、监司令从实检放,不得信凭保正伏熟。时宪司揭榜,许人户经本州陈状,别差官检放。时已十一月矣,及帐目到户部,户部以令文至八月终止出限者,不合受理,皆不为除放。而人户恃宪司榜示,不肯输纳,鞭挞过多,反为民害。
译不明白立法的本意,认为民间没有钱,就必须固定米价。殊不知官府压低米价,客商的米就不会来。如果别处米价腾涨,唯独这里价格低,那谁还肯来贩运?贩运不来,境内就会缺粮。有积蓄的富户,也就更不敢拿出粮食了。饥民手拿着钱,整日惶惶不安,无处买米。那些不甘心坐以待毙的人,必然揭竿作乱。人心容易被煽动,这是极大的祸患。为什么呢?饥荒之年,人即使卖妻鬻产,来延续朝夕性命,也在所不顾。如果客商不来,富户闭籴,那就只剩下饿死或者抢劫两条路了。难道不该想办法救治吗?只要不压价,不仅船车会争相汇集,富户人家也会因怕错过时机而争相开仓,米价自然也就降低了。"
一、当年,范仲淹任杭州知州,两浙遭遇饥荒,谷价正在上涨,估计每斗一百二十文,范仲淹把价格提高到一百八十文,众人不知道他为何这样做,他又多张贴榜文,详细说明杭州饥荒及米价上涨的情况,于是商贾听闻消息后,日夜争先恐后赶来,唯恐落后,又担心后来者会陆续赶到,米一旦大量汇集,价格也随之下降。包拯任庐州知州时,也不限定米价,结果商贾来得更多,不几天米价就降下来了,这些都是前贤已经施行过的明证。
一、臣在村落中,曾见到有积蓄的人家不肯把米卖给本地百姓,而外县的牙人在乡村中收购的数量却相当多。这是因为邻县是救灾的官府,自己不敢擅自禁止,只因为上司指挥不许胡乱抬高米价,本意是想稍微遏制兼并、体恤百姓。殊不知境外米价偏高,小民想加钱向富户买米,动辄被小人胁迫阻拦。唯独牙侩能够平静地立下文书,私下给卖主加钱,称之为"暗价"。人趋利如水就下,因此牙侩能买到米而本地百姓却缺粮。如今如果不压价,粮食才能由近及远流通,又怎忍心只卖给外地人呢?
一、绍兴五年,京城米价每斗千钱,当时留守参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也不压价,而是大量拿出陈仓米粮,每升卖二十五文,只有当时市价的四分之一,这对小民已经有很大帮助。第二年米价便宜,朝廷下令各路用上供的钱收购米粮,又多有盈余,可见即使村落米价腾涨,最多也不过持续两三个月,等百姓吃上新粮,价格自然就会稳定下来。
检旱
胡煟说:"遭遇水旱灾害而向官府申报,难道是百姓自愿的吗?如今的地方官专门经营财赋,贪图丰收的美名,忌讳听到荒歉的事,不肯接受灾情的申报,责令里正伪报成熟丰收。做里正的,也顾虑委派官员前来查勘费用不一,所以就胡乱承认丰收,以免眼前的额外花费,却不顾虑他日流离失所、饿殍遍野、遭抢遭夺的祸患,实在令人叹息。"
一、依法呈报旱灾的期限至八月底为止,超过期限申诉的不予受理。此前有臣僚上奏,晚稻成熟本就在八月之后,如今旱情有轻有重,得雨的地方早晚也不相同,请求放宽期限,可以延展半个月。臣僚又申请,请以指挥文书到达县里之日为期限起算之始。
一、淳熙元年,孝宗皇帝亲笔批示,委派帅臣、监司据实检查放免税粮,不得单凭保正的虚报丰收。当时宪司张贴榜文,允许百姓到本州衙门申诉,另派官员前来检查放免税粮。当时已经是十一月了,等账目送到户部,户部因法令规定至八月底为限、超期不得受理,都不予免除税粮。而百姓依恃宪司的榜文,不肯缴纳,遭受鞭打的人很多,反而成了害民之举。
一、元祐元年,谏议大夫孙觉说:"各路灾情,应各自据实上报,不实的加以惩处。灾情虽小,而措辞略有夸张的不予追究。如今民间即使有申诉灾情的,县里往往多不受理;间或有受理的地方,又不能及时派官前去查勘。等到秋收时
一元祐元年,谏议大夫孙觉言:“诸路灾伤,各以实言,不实者坐之。灾伤虽小,而言涉过当者不问。今民间纵有被诉灾伤,县道往往多不受理;间有受理去处,又不及时差官检踏。比至秋成,田间所有虽曰无几,其服田之家只得随多少収割以就耕垦。官司惟见民间収割已毕,便指作十分丰熟,不容检収。是时开▯受纳,遂即举催全苗。贫民下户欲诉则田无可騐之禾,欲纳则家无见储之粟。于是始伐桑柘,鬻田产,流离转徙,弃坟墓而之四方矣。”减租
煟曰:谨按唐人水旱损四则免租,损六则免调,损七则租庸调俱免。今之夏税,则唐人之调绢也;役钱,则庸直也。今州县水旱十分去处,而夏税役钱未有减免之文,至于检放,止及田租耳,犹切切焉。勺合之,是计全未识古人用其一缓其二之意。臣防读《毕仲衍元丰备对录》,记熈宁全盛时,天下两税钱五百五十余万缗。顷年户部侍郎刘邦翰上奏,天下经总制钱嵗额二千万缗,而实到者亦千万缗。夫斯钱者,唐人除陌之类,而其数乃倍于承平时正赋,且又东南之一隅,民困极矣。脱遇水旱,是可不为寒心,而思所以寛恤之哉?
贷种
煟曰:贷种固所以惠民,然不必责其偿也。人情易于贷而难于偿,征催不集,必有勾追鞭挞之患,青苗之法可见矣。仁宗朝江南嵗饥,贷民种粮十万斛,屡经倚阁而官司督责不已,贫民不能自偿,上怜而蠲之。周世宗亦谓淮南饥,当以之贷民。或曰:民贫恐不能偿,世宗曰:安有子倒垂而父不为之解者?安在责其必偿也?今之议贷种粮者,当识此意,名之曰贷,防其滥请之▯耳。其所可忧者,抄劄之际,利未之及而扰先之。若措置施行之得人,此等皆不足为虑。
恤农
煟曰:耕而食者,农民也;不耕而食者,游手浮食之民也。自来官司之赈给,常先市井之游手与乡落之浮食,而缓于农民耕夫。且农家寒耕热耘,以供众人之食;及其饥也,不耕者得食,而耕者反不得食,不免采掘蕨根、野葛以充饥肠,岂不甚可怜哉!臣谓今行抄劄之时,自五家为甲,递相保委,同其罪罚:曰某人为游手,某人为工,某人为商,某人为农;而官之赈给,以农为先,浮食者次之。此诱民务本之一术也。
遣使
煟曰:“古人救荒,或遣使开仓,遣使赈恤,遣使循行,周询民间疾苦。然法令尚简,故所过无扰。比来诸道置使,民间利害悉以上闻,安有水旱之不知?其所缺者,在于赈济无术,类多虚文耳。今但责监司、郡县推救荒之实政,则民受其惠。不然,民方饥饿,官方窘匮,而王人之来,所至烦扰,未必实惠及民,而先被其扰者多矣。”神宗时,司马光曰:“今朝廷毎有一事,不委之将帅、监司、守宰,使自为方略,责以成效,而施刑赏。
译节,田间收成即使所剩无几,耕种的人家也只得就现有的多少收割来耕垦。官府只见民间已收割完毕,便认定是十分丰收,不许再查勘减免。此时开仓收纳税粮,便立即催征全额粮税。贫苦下户想申诉却田里已无禾苗可查验,想缴纳却家中已无存粮。于是开始砍伐桑树,变卖田产,流离转徙,抛弃祖坟四处逃散。"
减租
胡煟说:谨按唐制,水旱损失四成免租,损失六成免调,损失七成则租庸调全免。如今的夏税,相当于唐人的调绢;役钱,相当于庸直。如今州县遭遇水旱损失十分严重的地方,夏税和役钱却没有减免的规定,至于检查放免,也只限于田租而已,而且十分严苛琐细。这完全没有领会古人减免一项、宽缓另外两项的用意。臣曾读《毕仲衍元丰备对录》,记载熙宁全盛之时,天下两税钱共五百五十余万缗。近年户部侍郎刘邦翰上奏,天下经总制钱每年定额二千万缗,而实际收到的也有一千万缗。这笔钱,相当于唐人的除陌钱之类,而数额竟是承平时期正赋的一倍,况且又只是东南一隅之地承担,百姓已困苦到极点。倘若再遇上水旱灾害,难道不该为此感到寒心,思考如何宽恤百姓吗?
贷种
胡煟说:借贷种粮本是为了惠民,然而不必责令他们偿还。人之常情,容易借贷而难以偿还,若征收催缴不能凑齐,必然会有拘捕鞭打之患,青苗法的教训就可见一斑。仁宗朝江南年遇饥荒,借贷给百姓种粮十万斛,屡次经历延期宽免,官府仍不停催逼,贫民无法自行偿还,皇帝怜悯而免除了债务。周世宗也曾说淮南遭遇饥荒,应当借粮给百姓。有人说:百姓贫穷恐怕无法偿还,周世宗说:哪有儿子倒悬求救而父亲不为他解救的道理?又怎能一定要求他偿还呢?如今议论借贷种粮的人,应当明白这层意思,名义上叫作"借贷",只是为了防止滥行请领罢了。真正值得担忧的,是在登记造册的时候,好处还没到手,扰害却已先来了。如果措置施行能得当其人,这些都不足为虑。
恤农
胡煟说:耕种而食的是农民;不耕种而食的,是游手好闲、浮食度日之人。历来官府的赈济,常常先顾及市井中的游手之人和乡里的浮食之辈,反而怠慢了农民耕夫。况且农家寒冬耕种、酷暑耘田,来供养众人的食用;等到饥荒之年,不耕种的人得到粮食,而耕种的人反而得不到粮食,不免要挖掘蕨根、野葛来充饥,这难道不是很可怜吗!臣认为如今在登记造册赈济之时,应当五户为一甲,互相担保,共负责任:注明某人是游手,某人做工,某人经商,某人务农;而官府的赈济,应以农民为先,浮食之人次之。这是引导百姓务本务农的一个办法。
遣使
胡煟说:"古人救荒,有的派使者开仓放粮,有的派使者赈济抚恤,有的派使者巡行各地,遍访民间疾苦。然而当时法令还算简单,所以所经之处不会造成扰害。近来各道设置使者,民间利害都要上报朝廷,怎么会有不知道水旱灾情的道理?所欠缺的,在于赈济没有实际办法,大多流于形式罢了。如今只要责令监司、郡县推行救荒的实际政策,百姓就能受惠。不然,百姓正在饥饿之中,官府正陷于窘迫困乏之际,而使者的到来,所到之处必生烦扰,未必有实惠惠及百姓,反而先受到扰害的人却很多。"神宗时,司马光说:"如今朝廷每逢一事,不委托给将帅、监司、守宰,让他们自行制定方略,责令他们取得成效,据此施行奖惩。反而常常喜欢派遣使者奉命奔走,络绎不绝于道路,白白造成烦扰之弊,对事情未必有益。不如不派遣使者更好。"
弛禁
胡煟说:"古人对山泽湖沼没有禁令,对关卡集市只稽查而不征税。如今山林河泊各有其主,加上民心又不淳厚,一旦听到张榜的消息,
常好遣使者衔命奔走,旁午于道,徒有烦扰之弊,而于事未必有益。不若勿遣之为愈也。”
弛禁
煟曰:「古人泽梁无禁,闗市讥而不征。今山林河泊各有所主,又民心不醇,一闻榜示,因而砍伐,坟林大起争竞,则弛泽梁之禁,已为难行。惟有▯务邀阻米船,此当禁约耳。然比年▯务课额稍重,多借舟车,虽令文米麦不许収税,而▯务别为名色,号曰『公使钱』,多端邀阻。虽累降指挥,诸处埸务不得将客米船违法収税,庻几商贾兴贩,然终未能革。臣谓为监司太守,莫若每遇凶荒去处,相度饥年大小,奏之朝廷,乞权减▯务课额一月或半月,如此则少寛煎逼之▯,自然不敢重困米船,亦古人凶年弛禁之意。况淳熈令课利▯务,经灾伤者各随夏秋限,依所放分数于租额除豁。」
鬻爵
煟曰:名器固不可滥,然饥荒之年,假此以活百姓之命,权以济事,又何患焉?谨按乾道七年八月▯节文:湖南、江南旱伤,委州县守令劝诱有米斛富室上户,如有赈济饥民,今来立定格目,补授名次,今具下项:无官人一千五百石,补进义校尉【愿补不理选限,将仕郎听】二千石,进武校尉【如系进士,与免文解一次;如不系进士,候到部与免短使一次】四千石,补承信郎【如系进士,与补上州文学】五千石,承节郎【如进士,补廸功郎】文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系选人循一资】二千石,减三年磨勘【系选人循一资】仍与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转一官【系选人循两资】仍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防优异推恩】武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陞一年名次;二千石,减三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补转一官,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防优异推恩】勘防旱伤州县劝诱积粟之家赈济,系崇尚风谊,即与进纳事体不同。三省同奉圣防,依拟定,令帅臣、监司将劝诱到米斛依数着实置厯拘収,委官赈济,务令实惠及民,仍开具出米人姓名并米数,保明申取朝廷指挥,依人米立定赏格推恩出给付身。其赈粜之家,依此减放推赏。如有不实官吏,重作施行。臣谓民间纳米而即得官,谁不乐为?只縁入米之后,所费倍多,未能遽得,故多疑畏。今上下若能惩革此▯,先给空名告身付之,则救荒不患无米矣。或谓大将军告身才易一醉,其▯若何?不知鳯翔军兴用之无节,今只饥荒地分数月计耳,就丰熟即已之,何滥之有?
度僧
煟曰:度牒换米,葢亦一时权宜,所当行。议者咸谓度牒广行,人丁丧失。不知今日游民甚多,而所谓童行者不可数计。今日度牒一本,度一人为僧,而活有十人之命,何惮而不为?然平时所以不轻出者,政为缓急之举也。
译就趁机滥砍滥伐,坟山林木也会大起争端,那么放宽山泽的禁令,已经很难施行了。只有〇务(税卡)拦阻米船,这个应当加以禁止约束。然而近年来〇务的课税定额稍重,多借助船车征税,虽然法令规定米麦不许收税,但〇务另立名目,号称'公使钱',多方拦阻。虽然屡次下达指挥,各处税卡不得对客商米船违法收税,希望商贾能够兴旺贩运,可是终究未能革除这个弊病。臣认为身为监司太守,不如每逢遭遇凶荒的地方,斟酌灾情大小,奏报朝廷,请求暂时减免〇务课税定额一个月或半个月,这样就能稍微宽缓催逼的力度,自然不敢再重重为难米船,这也是古人凶年放宽禁令的用意。况且淳熙年间的法令规定,收取课利的〇务,凡遭遇灾伤的,各按夏秋税限,依所减免的分数在租额中除豁。"
鬻爵
胡煟说:名器爵位固然不可滥授,然而饥荒之年,借此来救活百姓性命,权且用来济事,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谨按乾道七年八月〇(诏令)节文:湖南、江南遭遇旱灾,责令州县守令劝诱有粮食的富室大户,如有赈济饥民的,如今订立标准,授予名次,具体项目如下:无官职之人捐米一千五百石,补授进义校尉【愿意补授而不受选官期限约束的,授将仕郎听候差遣】捐二千石,进武校尉【如果是进士,免除文解考试一次;如果不是进士,等到候补时免除短使差遣一次】捐四千石,补授承信郎【如果是进士,补授上州文学】捐五千石,承节郎【如果是进士,补授迪功郎】文臣捐一千石,减磨勘二年【如果是选人,晋升一资】捐二千石,减磨勘三年【如果是选人,晋升一资】并给予优先选任差遣一次;捐三千石,转一官【如果是选人,晋升两资】并优先选任差遣一次;捐五千石以上【依据具体情形从优推恩】武臣捐一千石,减磨勘二年,晋升一年名次;捐二千石,减磨勘三年,优先选任差遣一次;捐三千石,补转一官,优先选任差遣一次;捐五千石以上【依据具体情形从优推恩】查核旱灾州县劝诱囤粮之家赈济,属于崇尚风尚道义之举,与花钱纳粮买官的性质不同。三省一同奉旨,依照拟定办理,令帅臣、监司将劝诱到的米粮,按数如实登记收贮,委派官员负责赈济,务必使实惠惠及百姓,并开列出米人姓名及米数,核实上报朝廷,依照人和米的数目订立赏格推恩、发给凭证。那些赈粜之家,也依此比例减免推赏。如有作假不实的官吏,从重处理。臣认为民间捐米就能得官,谁不乐意做呢?只因为捐米之后,所费成倍增加,又不能马上得到官职,所以大多疑虑观望。如今上下若能革除这一弊病,先发给空白告身,然后再收米,那么救荒就不愁没有粮食了。有人说大将军的告身才不过换一顿酒,这个弊端要如何看待?殊不知凤翔用兵时滥授告身而无节制,如今只是灾荒地区几个月的权宜之计,等到丰收之后就停止,又有什么滥授之忧呢?
度僧
胡煟说:用度牒换取粮食,也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是应当施行的。有人议论说度牒广泛发放,会使成年男丁大量流失。殊不知如今游民很多,而所谓未受戒的童行更是不计其数。今日发出一份度牒,度一人为僧,却能救活十人的性命,何必因此顾虑而不去做呢?然而平时之所以不轻易发放度牒,正是要留作缓急之时用。淳熙九年敕令曾经下达指挥,令广东、福建帅臣晓谕愿意出家为僧道之人,每人须备米三百石,来兑换度牒一道。后来又下达指挥,发给空白度牒一百道,交给绍兴府,每道许百姓以米三百石兑换。担心米数稍多,圣意特许每道减五十石,其余依照已下达的指挥执行。如今请求依照
淳熈九年勅勘防已降指挥,令广东福建帅臣晓谕愿为僧道之人,每名备米三百石,请换度牒一道。续降指挥,给到空名度牒一百道,付绍兴府,毎道许人户以米三百石请换。虑恐米数稍多,圣防毎道特与减五十石,余依已降指挥。今乞依仿孝宗之法施行,然须州郡相度申请可也。
治盗
煟曰:“凶年饥歳,民之不肯就死亡者,必起而为盗,以延旦夕之命。倘不禁戢,则啸聚猖獗,其患有不可胜言者。”臣尝闻乾道间,饶郡大饥,诸处啸聚,开廪刼夺者纷然。时通守柴瑾封劔付诸县曰:“敢为渠魁者斩之。”羣盗望风遯匿。淳熈十五年,徳兴饥荒,民有剽掠道路者,县令曽棐亷得二人,鎻项号令于地:“头日给米一升,俟来年麦熟日放。”盗贼由是衰止。绍兴四年,乐平饥,村民携钱市米,山路遇亡命,缚而取之。邑宰杨简曰:“此曹防刺则复为盗,配去则复逃归。”防一足筋▯都示众,一境肃然。此虽一时之政,然深合周公荒政除盗贼之意。捕蝗
煟曰:“太宗吞蝗,姚崇捕蝗,或者讥其以人胜天。臣曰不然。天灾非一,有可以用力者,有不可以用力者。凡水与霜,非人力所为,姑得任之。至于旱伤,则有车戽之利;蝗蝻,则有捕瘗之法。凡可以用力者,岂可坐视而不救耶?为守宰者,当激劝斯民,使自为方略以御之,可也。”呉遵路知蝗不食豆苗,且虑其遗种为患,故广収豌豆,教民种食。非惟蝗虫不食,次年三四月间,民大获其利。古人处事,其周悉如此。臣谨按熈宁八年八月诏:“有蝗蝻处,委县令佐躬亲打扑;如地里广阔,分差通判、职官、监司、提举。仍募人,得蝻五升或蝗一防,给细色谷一斗;蝗种一升,给麤色谷二升;给价钱者,作中等实直。仍委官烧瘗。监司差官覆按以闻。”即因穿掘打扑损苗种者,除其税,仍计价官给地主钱数,毋过一顷。则本朝之法,尤为详悉。
和籴
煟前尝论和籴之▯,在于籍数定价,不能因嵗上中下熟,须一依民间实直,宁毎升髙于时价一二文以诱其来。或难臣以此説不可行,葢今民间无钱,若官司和籴増长米价,则小民目下之患大为不便。臣曰不然,和籴本谷贱伤农,増价以称提之耳。若此处不熟,米价腾涌,又何于此而籴哉?古人和籴皆行于丰熟去处,其间止縁官司识见浅陋,以得小利为己功,籴买之官低价满量以备交纳之折,交量之所飞斛弄防以为乞索之端,上下诛求,遂致失时,艰于及数,将来计无所出,必有配抑之患。今诚能及时収之,多寡相时,水脚之费,交量之▯,抑价之説,一切尽革,又何患焉?然臣之所深虑者,在于官司知籴而不知粜。夫积而不散,非惟化为埃尘,亏折常平籴本,而民间之米由是愈少矣。
译孝宗的办法施行,然而须由州郡斟酌情况后申请方可。
治盗
胡煟说:"凶年饥岁,百姓不肯坐以待毙的,必然会揭竿为盗,来延续朝夕的性命。倘若不加禁止约束,就会啸聚猖獗,其祸患不可胜言。"臣曾听说乾道年间,饶州大饥荒,各处聚众为盗,开仓抢夺者纷纷出现。当时通判柴瑾把令箭交付各县说:"敢做首领的,斩!"群盗闻风逃匿。淳熙十五年,德兴发生饥荒,有百姓在道路上抢劫,县令曾棐廉查抓获两人,用锁链锁住脖子在原地示众:"每天发给米一升,等到来年麦子成熟之日再放。"盗贼因此收敛平息。绍兴四年,乐平发生饥荒,村民带钱去买米,在山路上遇到亡命之徒,被绑住抢走财物。县令杨简说:"这种人若只是刺字发配,就会重新为盗;若流放外地,又会逃回来。"于是判处砍去一只脚筋,在各处示众,境内为之肃然。这虽然是一时的权宜之政,却深合周公荒政中除盗贼的用意。
捕蝗
胡煟说:"唐太宗吞食蝗虫、姚崇捕杀蝗虫,有人讥讽这是以人力胜天。臣认为不然。天灾并非只有一种,有可以人力应对的,也有不能人力应对的。凡是水灾与霜灾,非人力所能左右,姑且只能听任其自然。至于旱灾,则有车戽引水的办法可以补救;蝗蝻之灾,则有捕杀掩埋的方法。凡是可以用人力去应对的,怎能坐视不救呢?做地方官的人,应当激励劝导百姓,让他们自行想办法应对,这样才对。"吴遵路知道蝗虫不吃豆苗,又担心蝗虫留下虫卵成为后患,所以大量收购豌豆种子,教百姓种植食用。这样不仅蝗虫不吃豆苗,第二年三四月间,百姓还因此大获其利。古人处事,考虑得如此周全细致。臣谨按熙宁八年八月诏令:"凡有蝗蝻出现的地方,责令县令佐亲自扑打;如果地域广阔,分别派遣通判、职官、监司、提举协助。同时招募百姓捕捉,捉到蝻虫五升或蝗虫一斗的,发给精细谷物一斗;捉到蝗虫卵一升的,发给粗糙谷物二升;发给钱款的,按中等价格折算。并委派官员焚烧掩埋。监司派官员复查后上报朝廷。"因挖掘捕打而损伤庄稼的,免除其税负,并按地主的地价,官府给予补偿钱数,但不得超过一顷。可见本朝的法令,尤其详备周密。
和籴
臣胡煟先前曾论述和籴的弊病,在于按定额固定价格收购,不能根据年成上中下等的丰歉来调整,必须完全依照民间实际价格,宁可每升略高于市价一两文,来吸引商贩前来。有人质疑我这说法不可行,说如今民间没有钱,如果官府和籴又提高米价,那么对小民眼下的处境反而大为不便。臣认为不然,和籴的本意是因谷贱伤农,提高价格来加以扶持而已。如果这地方年成不好,米价本已腾涨,又何必在此收购呢?古人和籴都是在丰收的地方施行的,其间只是因为官府见识浅陋,把捞取小利当作自己的功劳,负责籴买的官员低价满量以备将来交纳时的折损,负责收粮验量的又飞斛作弊来索取好处,上下层层克扣,于是延误了时机,难以凑足数目,将来无计可施,必然又会出现摊派强征的祸患。如今如果真能及时收购,多少随行情而定,运费的开支,验量的弊端,压价的说法,一切全部革除,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然而臣所深深忧虑的,在于官府只知道收购却不知道出售。囤积而不散发,不仅会化为尘埃朽烂,亏损常平仓的本钱,而民间的粮食也因此越来越少。这是从政者应当深加思考的问题。然而饥荒之年,不只是收购粳米而已,凡是粟、豆、荞麦之类,只要可以救活百姓性命的,又何必有所挑拣?
存恤流民
胡煟说:流民就像流水一样,治理其源头则容易见效,堵截其末流则难以成功。如果本地的赋税征
此为政者所当致思。然饥荒之年,非独収籴粳米而已,凡粟豆荞麦之类,茍可以救民命者,亦何所择?
存恤流民
煟曰:流民如水之流,治其源则易为力,遏其末则难为功。若本处地分赋敛稍寛,自然安土重迁,谁肯移徙?凡所以离乡井、去亲戚、弃坟墓,皆非其所得已也。臣亲见浙人流移过淮甸者,始焉扶老携防,接踵于道,或转死于沟壑者多矣。然本处不可存活,而抑之使不得动,于理固逆。至于一动之后,中途官司禁遏,抑勒使之复囘,此又非所宜也。臣谓今未流者固宜赈救,已流者莫若令所过州县多方存恤,推行富弼之法以济之。然富弼之法,人罕得其详,臣今编録于末卷。
劝种二麦
煟曰:“春秋于他不书,惟无麦即书。仲舒建议,令民广种宿麦,无令后时。葢二麦以新陈未接之时,最为得力,不可不广也。按《四时纂要》及诸家种艺之书,八月三夘日种麦,十倍全収。今民非不知种,但贫而无力,故后时耳。古人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今为政者于饥之年,能捐帑廪,推行补助之法,此非徒救荒,亦因寓务农重本之意,通融有无。”
煟曰:通融有无,真救荒活法。然而其法有公有私。何谓公?曰:支拨官廪,借兊内库,如假军储以救民饥者是也。何谓私?曰:劝人▯廪,劝人籴贩,劝诱商贾,率钱贩米归乡,共济乡人者是也。臣谨按:淳熈九年常州无锡饥,臣寮奏乞令提举司速急于平江府通融支常平斗斛,或借拨别邑米前去接续赈恤,得防于平江府朝廷桩管米内支三千石接续赈济。又乾道元年浙西被水,臣寮言太平州芜湖见桩管常平米一十六万石未有支使,圣防令临安府于内取拨五万石,平江府常州三万石,湖秀各二万石,镇江府一万石,仰逐州旧下差官押▯人船前去般取,专充赈籴,不得他用。其粜到钱逐项桩管,秋成収籴拨还。此则孝宗诚知通融之术,今日宜当举行之。
借贷内库
煟曰:“天子不当有私财,私财充羡则侈心生。”李迪在翰林,仍歳旱蝗,国用不足。一日归沐,忽▯诏对内东门。上出三司所上岁出入财用数目,问何以济。迪曰:“祖宗初置内藏库,复西北故土,及以支凶荒,今边无他费,陛下用此佐国用,财赋寛则民不劳矣。”上曰:“今当出金帛数百万借三司。”迪曰:“天子于财无内外,愿下诏赐三司以显示徳泽,何必曰借?”上恱,从之。然则今之州郡间有仍歳凶歉去处而匮乏无策者,可不斟酌多寡拨赐以为籴本耶?守臣到任,预讲救荒之政。
煟曰:救荒无定法,风土不一,山川异宜,惟在预先讲究而已。今欲诸州守臣到任,不以逺近限,一月以后,询究本州管下诸县镇,可以为救荒之备,及其他措置之策,讲求实惠,断然可行者,不拘件数,条具奏闻,与斟酌可否,行下责令本州守臣自守其説。
译收稍微宽松,百姓自然会安土重迁,谁又肯迁移呢?凡是离乡背井、别离亲人、抛弃祖坟的,都不是他们自愿的。臣亲眼见过浙江人流亡迁徙经过淮河一带的,起初扶老携幼,络绎不绝于道路,有的辗转饿死在沟壑中的也很多。然而本地既然无法维持生计,又强行压制不让他们迁移,从道理上讲本来就是逆情悖理的。至于一旦迁移之后,中途官府又加以禁止阻拦,强迫他们返回原地,这也是不应当的做法。臣认为如今尚未流亡的百姓固然应当赈济救助,已经流亡的,不如责令所经过的州县多方存恤照顾,推行富弼当年的办法来救济他们。然而富弼的办法,世人很少能知道详情,臣如今将其编录在本书末卷。
劝种二麦
胡煟说:"《春秋》对其他农事都不特别记载,唯独麦子歉收就一定记载。董仲舒建议,令百姓广泛种植宿麦,不要错过农时。这是因为二麦正好在青黄不接之时,最能救急,不可不广泛种植。按《四时纂要》以及各家种植技艺之书记载,八月三个卯日种麦,收成可十倍于寻常。如今百姓并非不知道要种麦,只是贫穷无力,所以才误了农时。古人春天视察耕种情况以补助不足之家,秋天视察收成情况以救助收入不济者。如今主政的人在饥荒之年,若能拿出府库粮米,推行补助的办法,这不仅是救荒,也是寓含重视农业根本的用意,融通有无。"
胡煟说:融通有无,真是救荒的活办法。然而这个办法有公有私。什么叫公?就是说:动用官府的粮仓,借调国库,如同借调军粮来救济百姓饥荒的那种做法。什么叫私?就是说:劝说人们开仓放粮,劝说人们贩运粮食,劝诱商人凑钱贩米回乡,共同接济乡人的那种做法。臣谨按:淳熙九年常州、无锡发生饥荒,有臣僚上奏请求令提举司紧急从平江府调拨常平仓粮米,或借调其他县的粮米前去接济赈灾,得到批复,从平江府朝廷所存的桩管米中拨出三千石接续赈济。又乾道元年浙西遭遇水灾,有臣僚说太平州芜湖当时存有桩管常平米十六万石尚未动用,圣意下令临安府从中拨出五万石,平江府、常州各拨三万石,湖州、秀州各拨二万石,镇江府拨一万石,令各州依旧派官员押送人船前去运取,专门用作赈粜之用,不得挪作他用。所卖得的钱各项分别桩管,等到秋收后再收购粮米归还。这正是孝宗深知融通之法的道理,如今应当加以推行。
借贷内库
胡煟说:"天子不应当有私人财产,私产过于丰厚就会滋生奢侈之心。"李迪在翰林院任职,连年旱蝗,国库不足。一天他休沐归家,忽然接到诏令要到内东门对答。皇上拿出三司呈报的岁收岁支财用数目,问该如何应对。李迪说:"祖宗当初设置内藏库,一为收复西北故土,二为救济灾荒之用,如今边境没有其他额外开支,陛下不妨用这笔钱来补助国用,财赋一宽裕,百姓就不会劳苦了。"皇上说:"如今应当拿出金帛数百万,暂借给三司。"李迪说:"天子对于财物本无内外之分,希望下诏直接赐给三司,以彰显恩泽,何必说'借'呢?"皇上很高兴,采纳了他的意见。既然如此,如今州郡间若有连年遭灾、财用匮乏而束手无策的地方,难道不该斟酌情况多少拨赐钱粮,作为收购粮食的本钱吗?
守臣到任,预讲救荒之政
胡煟说:救荒没有固定的办法,各地风土不同,山川地势各异,关键在于事先讲求探究罢了。如今希望各州守臣到任后,不论远近,一个月以后,就询问探究本州所辖各县镇,可以作为救荒准备的措施,以及其他相应的对策,探求实际有效的办法,凡是确实可行的,不论条数多少,都要逐条具文上奏,朝廷斟酌可否,下达文书责令本州守臣坚持自己所提出的办法。如果任内遇到旱涝灾害,就立即检举施行,不得自行违背。外由监司,内由台谏,经常密切督察。臣认为救荒有赈粜
如任内设遇旱涝,即检举施行,不得自有违戾。外委监司,内委台谏,常切觉察。臣谓救荒有赈粜,有赈济,有赈贷,三者其名各不同,而其用亦各有体,诚能识认其体,则实惠及民矣。今条陈于后。
赈粜
此系用常平米,其法在于平凖市价,黙消闭籴之风。如市价三十文一升,常平只等籴时本钱,或十五六至二十文一升出粜。然出粜之时,亦须遍及乡县村落之民,不可止及城郭游手而已。若所蓄之米度不足支用,当以常平钱委官四出于有米去处,循环粜籴,务在救民,不得计较所费,规图小利,以为己能。然施行之际,须令上下官吏咸识此意,乃可。
赈济
此系用义仓米,其法当及老防残疾孤贫不能自存之人,使无告者免于夭亡。然亦不可止及城郭,或米不足,则近来州县有义仓钱,当用此钱广籴豆麦谷粟之类,同共赈给,或散钱与之。但抄劄之际,须当革弊【臣亲见徽州婺源村落赈济,里正先赴门抄劄,每家覔钱,无钱者不与抄名,逮至官司散米,皆陈腐沙土不可食之物,得不偿失,极为可恨】然全在施行,委选得人,村落之间,又各委本土公正有望,为乡闾所信服者【不可信凭公人所举,须参寄居及土人贤者之论,庻人望稍服】仍先延见,委谕之,因察其人物【不许子弟代名出官】时以杯酒礼貎激动,使乐为效命。又须有术察其任私不职者,略责一二以警其余。然此等设施,非可一概论,又在临机应变也。
赈贷
此系截留上供米,或者省仓米,或为朝廷乞封桩米,或于诸色仓厫权时那用,一面申奏朝廷,借内库乞度牒籴米补还。其法专及中等之户,与夫农民耕夫之无力者,既不取息,其势必偿。此真得以陈易新之术,家计不过一石,但支给之际戒有虚伪,催索之时戒有搔扰,交纳之时戒有乞覔,仍不得用小防量出大防交入,须用収支防斛一同。又不得取民间头子、朱墨勘合、抄纸等钱。其间实系流亡,或有不能偿者,姑已之。譬之赈济,一散无収,亦岂有责其必偿哉?此乃官司一时救荒之举,纵有陪费失防,居上者亦当以社稷报本为念,是乃利国家之大者也。
唐刘景先进救荒仙方
唐永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黄
译、赈济、赈贷三种,这三种名称各不相同,其用法也各有各的适用范围,如果真能认清它们的适用范围,那么实惠就能落到百姓身上了。现将三者分条陈述如下。
赈粜
这项措施是动用常平仓的米,其办法在于平抑市场价格,暗中消解闭籴的风气。如果市价是三十文一升,常平仓就按照收购时的本钱,或者十五六文到二十文一升出售。然而出售的时候,也必须遍及乡里、县城、村落的百姓,不能只顾及城内的游手好闲之人。如果所存储的米估计不够用,就应当拨常平仓的钱,委派官员四处到有米的地方,循环购销,务必以救民为目的,不能计较开支多少、贪图小利,来彰显自己的能力。然而施行的时候,必须让上下官吏都明白这个用意,才可以。
赈济
这项措施是动用义仓的米,其办法应当惠及年老病残、孤苦贫困、无法自我维持生计的人,使得无处申诉的人能够免于夭折。然而也不能只顾及城内,如果米不够,那么近来州县设有义仓钱,应当用这笔钱大量收购豆麦谷粟之类,一并用来赈济发放,或者直接发钱给他们。只是在登记造册的时候,必须革除弊病【臣亲眼见过徽州婺源村落赈济时,里正先到各家门前登记,每家都要索取钱财,没钱的人家就不给登记名字,等到官府发放米粮时,都是些陈腐沙土掺杂、不能食用的东西,得不偿失,极为可恨】然而这全在于施行是否得当,须选拔得力的人来办理,村落之间,又各自委派本地公正有威望的人,为乡里所信服者【不可轻信衙役所推举的人,须参考寄居本地及本土贤能之人的评议,这样才略能让人心信服】还应先约见这些人,委托晓谕他们,借此考察他们的人品【不许由子弟代为出面办理官差】不时以酒宴礼遇激励他们,使他们乐意效力尽命。又须有办法察知那些营私舞弊、不尽职守的人,稍加惩处一两个人,以警诫其余人。然而这些具体安排,不能一概而论,全在于随机应变。
赈贷
这项措施是截留上供的米,或者是省仓的米,或者是为朝廷请求封存桩管的米,或者是从各类仓库中暂时挪用,一面上奏朝廷,借内库的钱、请求度牒,购买粮米补还。其办法专门惠及中等人家,以及那些没有力量的农民耕夫,既不收取利息,情理上也必然会偿还。这才真正是以陈粮换新粮的办法,家计不过一石而已,只是在支给的时候要警惕作假舞弊,在催缴的时候要警惕滋扰百姓,在交纳的时候要警惕索要好处,也不得用小斗量出、大斗收进,收支所用的斗斛必须一致。又不得收取民间的头子钱、朱墨勘合钱、抄纸钱等各种杂费。其中确实是流亡在外或者实在无力偿还的,就暂且免除吧。这就好比赈济,一发放出去就不再收回,又哪能一定要求他们偿还呢?这本是官府一时救荒的举措,即便有所额外开支、有所亏损,主政者也应当以社稷根本为念,这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的大事。
唐刘景先进救荒仙方
唐永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黄
门侍郎刘景先上表云:「臣遇太白山隐士,传此法。闻京师米粮大贵,饥死人民,吾将此法令人服食,即得不饥,顔色充恱,气力加倍,可以济人之命。臣闻之惊愕,谓是狂言。又云:『吾服此药五年不食矣,但依吾法,贵贱皆服,不问少长,永可不饥。』臣遂依法修制,令家中儿女大小服之。五个月不食,耳目聪明,身轻体健,气力强壮。臣家中七十余口,更不食别物,惟饮水一巵。若不如斯,臣一家甘受诛戮。具方于后:四季用黒豆五防,淘洗干后蒸三遍,去皮;大麻子三防,浸一宿,控出蒸三遍,令开口去殻【用豆五升,麻子三升,作小料亦可】
译门下侍郎刘景先上表说:「臣遇到太白山的隐士,传授了这个方法。他听说京城米粮价格昂贵,百姓饿死,我将用这个方法让人服食,就能不饥饿,脸色红润气色好,力气加倍,可以救济人的性命。臣听了十分惊讶,以为是狂妄之言。他又说:『我服用这个药五年没有进食了,只要依照我的方法,无论贵贱都可服用,不分老少,可以永远不饥饿。』臣于是依照方法炮制,让家中大小儿女都服用。五个月不吃东西,耳聪目明,身体轻健,气力强壮。臣家中七十多口人,不再吃别的东西,只饮一杯水。如果不是这样,臣愿全家甘受诛戮之罪。具体方子附在后面:四季都用黑豆五升,淘洗干净后蒸三遍,去皮;大麻子三升,浸泡一夜,捞出后蒸三遍,让豆荚裂开去壳【用豆五升,麻子三升,做小份的量也可以】
右先捣豆黄为细末,然后捣麻子仁极细,渐渐下豆黄令匀,作圆子如拳头大,入甑内蒸过,从晨着火至夜半子时住火,直至天晓出甑,至午时晒干,捣为细末服之,但以不饥为度,不得食一切别物。第一顿七日不饥,第二顿四十九日不饥,第三顿得三百日不饥,第四顿得三千四百日不饥。如更服,永不饥也。不问老少,但依服食,令人强壮,面色红白,无有憔悴。渴中饮新汲井水,或研火麻子浆饮之。若要重吃物,用葵菜子碾为末,煎汤冷服,当下药如金色,但吃诸物并无所损。
今具旱伤▯令格式下项
淳熈令
诸官私田灾伤,夏田以四月,秋田以七月,水田以八月,听经县陈诉,至月终止。若应诉月并次两月过闰者,各展半月。诉在限外,不得受理【非时灾伤者不拘月分,自被灾伤后限一月止】其所诉状,县录式晓示,又具二本,不得连名。如未检覆而改种者,并量留根查,以备检视【不愿作灾伤者聴】
诸受诉灾伤状,限当日量伤灾多少,以元状差通判或幕职官【本州缺官即申转运司差】州给籍用印,限一日起▯,仍同令佐同诣田所,躬亲先检见存苗亩,次检灾伤田,改具所诣田所检村及姓名应放分数,注籍。毎五日一申州,其籍▯检毕缴申州。州以状对籍防检,自往受诉状复通,限四十日,具应放税租色额外分数榜示。元不曽布种者不在放限,仍报县申州。州自受状及检放毕,申所属监司检察。即检放有不当,监司选差隣州官覆检【若非亲检次第照依州委官法】失检察者,提举刑狱司觉察究治。以上被差官不许辞避。
诸官私田灾伤而诉状多者,令佐分受,置籍。其载以税租簿勘同,受状五日内缴申州。本州限一日以闻。
诸诉灾伤状,不依全式者,即时籍记退换。理元下状日月,不得出违申州日限。
淳熈▯
诸县灾伤应诉而过时不受状,或抑遏者,徒二年;州及监司不觉察者,减三等。
诸乡书手贴司代人户诉灾伤者,各杖一百,因而受乞财物,赃重者坐赃论,加一等,许人告。
诸州县及被差检覆灾伤,于令有违者,杖一百。检放官不躬亲徧诸田者,以违制论。
诸诈称灾伤减免税租者,论;回避诈匿,不论。律许人告。
淳熈格
告获诈称灾伤减免税租者
杖罪,钱一十贯;徒罪,钱二十贯;流罪,钱三十贯。
告获乡书手贴司代人户诉灾伤状者,毎名钱五十贯【三百贯止】
淳熈式
▯诉灾伤状
某县某乡村姓名,今具本户灾伤如后。
一户内元管田若干顷畞,某都计夏秋税若干。夏税某色若干,秋税某色若干。
【非已业田依此别为开拆】
一、今种到夏,或秋某色田若干顷,计
某色若干田系旱伤损【或损余灾伤处,随状言之】
某色若干田苗色见存【如全损亦言灾伤及见存田并每叚开折】
右所诉田段,各立土埄牌子。
译右先捣豆黄为细末,然后捣麻子仁极细,渐渐下豆黄令匀,作圆子如拳头大,入甑内蒸过,从晨着火至夜半子时住火,直至天晓出甑,至午时晒干,捣为细末服之,但以不饥为度,不得食一切别物。第一顿七日不饥,第二顿四十九日不饥,第三顿得三百日不饥,第四顿得三千四百日不饥。如更服,永不饥也。不问老少,但依服食,令人强壮,面色红白,无有憔悴。渴中饮新汲井水,或研火麻子浆饮之。若要重吃物,用葵菜子碾为末,煎汤冷服,当下药如金色,但吃诸物并无所损。
译文:以上做法是先把黄豆捣成细末,然后把麻子仁捣得极细,逐渐加入黄豆末使其均匀,做成拳头大小的圆子,放入甑中蒸熟,从早晨点火一直烧到半夜子时才熄火,直到天亮才从甑中取出,到中午晒干,捣成细末服食,只要不饿即可,不能再吃其他任何食物。第一顿服后七天不饥饿,第二顿服后四十九天不饥饿,第三顿服后能三百天不饥饿,第四顿服后能三千四百天不饥饿。如果继续服食,就能永远不饥饿。不论老少,只要依法服食,都能使人强壮,面色红润白皙,不会憔悴。口渴时喝新打来的井水,或者把火麻子研碎调成浆水饮用。如果想重新吃东西,用葵菜子碾成末,煎汤放冷后服下,药就会像金色一样排泄出来,此后再吃各种食物都不会有损害。
现将旱灾损伤〇令的格式条目列于下面
淳熙令
凡是官田私田遭受灾害损伤,夏田的申报期限到四月,秋田的申报期限到七月,水田的申报期限到八月,听凭百姓向所在县陈述申诉,到月底为止。如果应当申诉的月份以及随后两个月遇到闰月,各展延半个月。超过期限申诉的,不予受理【非当令时节遭受灾害损伤的,不受月份限制,从受灾之日起限一个月为止】。所申诉的状纸,由县里记录格式加以晓示,还须准备两份,不得连名申报。如果还未经检查核实就已改种其他作物的,都应量留根株茬查以备检验核实【不愿作为灾伤申报的听其自便】。
凡是受理灾伤申诉状的,当天就要衡量受灾多少,用原状差派通判或幕职官前往【本州缺官就申报转运司差派】,州府发给册籍并加盖印章,限一天起〇,仍须与县令、县佐一同前往田地所在处,亲自先检验现存的禾苗,再检验受灾的田地,分别记录所到田地所检查的村庄及姓名、应免除赋税的分数,登记入册。每五天向州府申报一次,检验完毕后将册籍缴申州府。州府依据申诉状核对册籍进行防检,自行受理申诉状后回复,限四十天内,将应免除税租的种类、数额、分数张榜公示。原本未曾播种的田地不在免税限内,仍须报县申州。州府自受理申诉状及检放完毕后,申报所属监司检察。如果检放有不当之处,监司选派邻州官员复检【如果不是亲自检验,其程序依照州府委官的办法】。失于检察的,由提举刑狱司觉察查究处治。以上被差派的官员不许推辞回避。
凡是官田私田遭受灾害损伤而申诉状多的,由县令、县佐分别受理,登记造册。其登记须与税租簿核对相同,受理状纸后五天内缴申州府。本州限一天内上报。
凡是申诉灾伤的状纸,不依照统一格式的,即时登记退回换写。核实原申报状纸的日期,不得超出申报州府的期限。
淳熙〇
凡是县里对应当受理的灾伤申诉过了期限不予受理,或者加以阻拦压制的,判徒刑二年;州府及监司未能觉察的,减三等处罚。
凡是乡书手、贴司代替百姓申诉灾伤的,各杖打一百;如果借此索取财物,赃物数额大的按坐赃罪论处,加重一等,允许他人告发。
凡是州县及被差派检验核实灾伤的官员,有违反规定的,杖打一百。检放官不亲自遍历各田地的,按违反制度论处。
凡是欺诈冒称灾伤以减免税租的,论罪;如果是回避、诈骗、隐匿的,不适用此条另论。法律允许他人告发。
淳熙格
告发查获欺诈冒称灾伤减免税租者
判杖罪的,赏钱十贯;判徒罪的,赏钱二十贯;判流罪的,赏钱三十贯。
告发查获乡书手、贴司代替百姓申诉灾伤状者,每一名赏钱五十贯【最多三百贯为止】。
淳熙式
〇申诉灾伤状
某县某乡某村某姓名,现将本户灾伤情况开列如下。
一户内原有田若干顷亩,某都合计夏秋税若干。夏税某种若干,秋税某种若
如经差官检量,却与今状不同。先甘虚妄之罪,复此额不询。谨状年月日姓名。
检覆灾伤状
检覆官具位,准某处牒帖,据某乡申,人户被诉灾伤,某等寻与本县某官姓名,诣所诉田段检覆,到合放税租数,取责村乡,又结罪保证状,入案如后。
某县据某人等若干户某月终以前【两县以上各依此例】披诉状为某色灾伤【如限外非时灾伤则别具某日月至某月日投披诉之非】
正色共若干,合放每色若干,租课作正税。
右件状,如前所检覆,只是权放。某年夏或秋一料内租,即无夹带。种时不敷,及无状披诉,并不系灾伤妄破税租。保明是实,如后具同甘。俟朝典,谨具申某处。谨状,年月日依常式。
淳熈令
诸承买官田宅,纳钱有限,而遇灾伤,本户放税及五分者,再展半年,再遇者,各准此。
诸州雨雪过常,或愆亢,提举常平司体量次第,申尚书户部。
虫蝗水旱,州申监司,各具施行次第以闻。如本州隐蔽,或所申不尽不实,监司体访,奏闻。
淳熈令
诸州县丰熟、灾伤,转运司约分数奏闻,其未収者,监司、知州不许预奏丰熟。
救荒活民书卷中
<史部,政书类,邦计之属,救荒活民书》>
钦定四库全书
救荒活民书卷下
宋 董煟 撰
救荒杂説
臣尝谓救荒之政,有人主所当行者,有宰执所当行者,有监司、太守、县令所当行者,监司、守令所当行,人主宰执之所不必行,人主宰执之所行,又非监司、太守、县令之所宜行,今各条列于后。
人主救荒所当行:一曰恐惧修省,二曰减膳彻乐,三曰降诏求直言,四曰遣使▯廪,五曰省奏章而从谏诤,六曰散积藏以厚黎元。宰执救荒所当行:一曰以爕调为己责,二曰以饥溺为己任,三曰启人主警畏之心,四曰虑社稷颠危之渐,五曰陈缓征固本之言,六曰建散财▯粟之策,七曰择监司以察守令,八曰开言路以通下情。监司救荒所当行:一曰察邻路丰熟,上下以为告籴之备,二曰视部内旱伤大小,而行赈救之策,三曰通融有无,四曰紏察官吏,五曰寛州县之财赋,六曰▯常平之滞积,七曰无崇遏籴,八曰毋启抑价,九曰无厌奏请,十曰无拘文法。太守救荒所当行:一曰稽考常平以赈粜,二曰凖备储蓄以赈济,三曰视州县三等之饥而为之计【小饥则劝分▯廪,中饥则赈济赈籴,大饥则告朝廷截上供,乞度牒,乞鬻爵,借内库钱为籴本】四曰视邻郡三等之熟而为之备【才觉旱涝,先▯常平钱,遣牙吏于邻郡丰熟处告籴,以备赈粜米豆杂料皆可】五曰申明遏籴之禁,六曰寛弛抑价之令,七曰计州用之虚盈【存下一歳官吏支遣,余皆以救荒不给,则告籴他郡】八曰察县吏之能否【县令不职,劾罢则有迎送之费,姑委佐官以辅之,不然对移他邑之贤者】九曰委诸县各条赈济之方,十曰因民情各施赈救之术,十有一曰差官祈祷,十有二曰存恤流民,十有三曰早检放以安人情,十有四曰预措备以寛州用,十有五曰因所积以济民饥,十有六曰散药饵以救民疾。
译干。
【非本户自有田地的依此另行开列】
一、现今种下夏季或秋季某类田若干顷,计
某类田若干因旱受灾损失【或是别的灾伤,随状说明】
某类田若干禾苗现存【如果全部损失也要说明灾伤及现存田地情况,每段都要分别开列】
以上所申诉的田段,各自立有土埄牌子作为标记。如果经差派官员检查丈量,与今日所报状况不同,甘愿承担虚报妄言之罪,不再另行申诉。谨状。年月日姓名。
检覆灾伤状
检覆官具官位,奉某处牒帖,据某乡申报,百姓申诉灾伤,某等随即与本县某官姓名,前往所申诉田段检验核实,核实出应免除的税租数额,取责成村乡,又立结罪保证状,编入案卷如下。
某县据某人等若干户在某月底以前【两县以上的各依此例】提出申诉状,为某类灾伤【如超出期限的非当令时节灾伤,则另外注明某年月至某月日投递申诉的原因】
正税共若干,应各类免除若干,租课作正税。
以上状文,如前所检验核实,只是权且免除。某年夏季或秋季一季内的租税,即无夹带虚报。如果种植时数目不足,以及没有申诉状文的,一律不算作灾伤,不得妄自免除税租。保证核实属实,如后所具,同甘承担责任。等候朝廷典章处置,谨此申报某处。谨状,年月日依照通常格式。
淳熙令
凡是承买官田宅的,缴纳钱款有期限,如果遇到灾伤,本户免税达到五分以上的,展延半年;再遇灾伤的,各依此例处理。
凡是州里雨雪超过常规,或者遭遇干旱,提举常平司要体察衡量事情的轻重先后,申报尚书户部。
虫蝗水旱灾害,由州府申报监司,各自具明施行的先后次序上报。如果本州隐瞒遮蔽,或者所申报的不完全、不属实,监司体察访查后,奏报朝廷。
淳熙令
凡是州县丰收、受灾的情况,由转运司大致估算分数奏报朝廷;其中尚未收成的,监司、知州不得预先奏报丰收。
救荒活民书卷中
<史部,政书类,邦计之属,救荒活民书》>
钦定四库全书
救荒活民书卷下
宋 董煟 撰
救荒杂说
臣曾经说过,救荒的政务,有君主应当施行的,有宰相应当施行的,有监司、太守、县令应当施行的。监司、守令应当施行的事情,君主宰相不必去做;君主宰相应当施行的,又不是监司、太守、县令所适宜去做的。现在分别条列于后。
君主救荒应当施行的:一是心怀恐惧、修省自身,二是减少膳食、撤去音乐,三是下诏征求直言进谏,四是派遣使者〇发仓廪,五是省察奏章而听从谏诤,六是散发积藏的财物以厚待百姓。宰相救荒应当施行的:一是把调理阴阳当作自己的责任,二是把百姓的饥荒溺苦当作自己的任务,三是启发君主警惕畏惧之心,四是考虑社稷倾覆危亡的苗头,五是陈述缓征赋税、稳固根本的言论,六是建立散发财物、发放粮食的策略,七是选择监司来考察守令,八是打开言路以沟通下情。监司救荒应当施行的:一是察知邻路的丰收情况,上下互通以作为借粮的准备,二是查看辖区内旱灾损伤的大小,从而施行赈救的策略,三是通融各地物资的有无,四是纠察官吏,五是宽免州县的财赋,六是〇动常平仓中滞留积压的物资,七是不要崇尚遏止籴米,八是不要开启抑压米价,九是不要厌烦上奏请示,十是不要拘泥于文书法令。太守救荒应当施行的:一是稽考常平仓以便赈粜,二是准备储蓄以便赈济,三是根据州县三等饥荒程度而制定对策【小饥荒就劝导分粮、开仓〇廪,中等饥荒就赈济、赈粜,大饥荒就报告朝廷请求截留上供物资,乞请度牒,乞请鬻卖爵位,借用内库钱作为籴米的本钱】,四是根据邻郡三等丰收程度而作准备【才觉察到旱涝,就先动用常平钱,派遣衙役到邻郡丰收之处借籴粮食,以备赈粜,米豆等各种物资都可以】,五是申明遏止籴米的禁令,六是宽弛抑压米价的法令,七是核算州里用度的虚实盈亏【留存一年官吏的支出开销,其余的都用来救荒,如果不够,就向他郡借籴】,八是考察县吏的能力高下【县令不称职的,弹劾罢免后就有迎送新官的费用,姑且委托佐官辅助他,不然就调换其他县贤能的官员】,九是委派各县各自拟定赈济的方案,十是依据民情各自施行赈救的办法,十一是差派官员祈祷,十二是存恤流民,十三是尽早检放田地税收以安定人心,十四是预先措置准备以宽裕州里的用度,十五是依据所积蓄的物资来救济百姓的饥荒,十六是散发药物来救治百姓的疾病。县令救荒应当施行的:一是听闻旱情就诚心祈祷,二是已经旱灾就立即申报州府,